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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芒子
评论:随意
备注:《剖开你是我的荣幸》同人,含一二部剧透
在贝德莱姆的时候,奈杰尔从来没有午睡的概念。这里的病人每天都是处于半梦半醒之间,人偶一般母亲永远躺在床上不知生死,其他人不时在书桌边游弋,只有小说家雷打不动旳在中午的时候裹着席子呼呼大睡。
迪芬贝克先生曾担心奈杰尔没有好好午睡会影响尚在生长发育的身体,梅尔则嗤之以鼻,在这种鬼地方还能好好长出个人来?他们让我们活着就不错了。然后抓过奈杰尔来画素描。
自从梅尔发现了奈杰尔的绘画天赋之后,就像是凌虐般训练他。倒不是体罚辱骂,而是在画技上的苛责严厉,线条的运用、光度的把握和透视的研究。
午间的光线是最暗的,即便铁窗外亮得发白,但这个铁壳子里,高热扭曲人体的曲线,模糊了明暗交界,连病人都像是融化般流淌了下来,凝固成一座座沉寂的雕像。
虽然脚边的虱子和蟑螂还在张牙舞爪,惹得梅尔不时停下来弯腰挠痒,顺便踩死几只。但是比平时闹哄哄的样子来说要安静很多,安静的环境很适合画画不是么?
此刻只有炭笔是清晰的,石墨刮过粗糙的纸张发出细碎的沙沙声,与窗外的蝉鸣发出共振,肌肉曲线在笔下恣意生长。迪芬贝克先生也会趁这时候看会书,倒不是因为那些病人,是因为这时候狱卒也不会来找茬,他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
丹尼尔老师也不喜欢午睡,他是那种精力充沛的类型,一台解剖一做就是一整天,他还能半夜在你床头给你讲解心脏灌注模型的四种制作方法。
至于解剖教室剩下的几个人嘛……本和克拉伦斯举双手赞成通过午睡合法化,他们要和查理一样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亚伯说午睡能恢复精力、回复状态,是被人推崇的好习惯,他没理由反对。
至于爱德——
两人时常趁着清晨夜游归来,蹑手蹑脚从屋后地窄巷翻窗进来,带着满身脂粉酒气就这么躺倒在床上睡到涅莉喊他们下楼吃午饭。
酒精和毒品的使奈杰尔头晕目眩,喉咙像是被烧焦般,他只好强撑起身子抓起床边的酒瓶灌了一口酒。哦是这瓶葡萄酒,不知是哪个顾客最后淋了他一身,被爱德揍了一顿后两人就这么跑了出来。
夜里,泰晤士河的冷风稍微让两人清醒了一点,一个挂了彩,一个花了妆,狼狈不堪的两人顿时捧腹大笑,像是要把刚刚吃进去的一切都要呕出来似的,酒的芬芳混着葡萄的甘甜,奈杰尔尝到了爱德口中的味道,舌尖相碰传来一阵苦涩的、辛辣的气息,惹得奈杰尔直皱眉,天哪爱德到底替他喝了多少?
“奈吉,哥布林……是不是说今晚要给我们送尸体?”
“他们明天过来”,奈杰尔看了看偏东的月亮,“现在是今天了。”
“你要了解进步是什么吗?管他叫明天就是了。”爱德忽然朝天空挥了挥手。
“明天一往无前地做它的工作,并且从今天就已经开始做了。尽管变幻离奇,它从来不会不到目的。”奈杰尔几乎是下意识地接着说了出来,能和醉鬼聊上天,估计自己也醉得不清。
两人烂醉如泥地坐在湖边,直到浓雾凝成的朝露把两人的衣服打湿,爱德华才悠悠转醒,两鬓粘着汗湿的乱发,似乎是经历了噩梦,但奈杰尔没有过问,爱德不喜欢在外人面前流露出脆弱的模样,恰恰和装作惹人怜爱的他相反,他们都学会用拟态伪装真实的自己。奈杰尔像是小鹿一般倚在爱德的胸口,听着他有些紊乱的呼吸声,我们是一类人,对吧?
爱德还没有醒,奈杰尔慢悠悠地晃到书桌旁,阁楼里的光线不好,但对于他来说绰绰有余。拿起身侧的画板,奈杰尔盘腿坐在椅子上,身上随意套着件衬衫,褐色的头发散落脖颈附近,露出一截细弱的脖颈。
奈杰尔一面描绘着爱德的睡颜,一面想起了梅尔,梅尔在中午没人的时候也时常给沉睡着的母亲画素描。虽然母亲一直被称作“睡美人”,但奈杰尔觉得她并无什么特别,更不觉得她是自己的母亲。但梅尔的画则不然,母亲在他笔下是熟睡的少女,卷发散落在身侧,嘴唇含樱,藕臂枕在身侧,身姿曼妙,仿佛下一秒就会睁开眼来含笑看着你。
随意的更改事实,这不合规矩,但迪芬贝尔先生却认同地点了点头,“梅尔在画他的恋人,她并不是你的母亲。素描注重反映现实这固然不错,但它同时也在映射你自己的内心。”
——-————
门口传来了敲门声,铁夹子艾伯特走了进来,“我给你带了早饭,记得吃。”说着眼神瞥了眼立在桌旁的画架,像是刺到一般慌忙收回了视线转身离开。
深陷回忆的奈杰尔这才清醒过来,手间的炭笔不知何时掉落在地,烛台上的蜡烛也早已燃尽,滴落的蜡滴像是鲜血般从桌面上流淌下来。晨光熹微,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画布上等身的人像赤裸着上身,嘴角是温柔至极的微笑,眼神却缀满了哀伤。而在爱德的左手,则怀抱着奈杰尔的头。
我把你变成了我想要的样子。当刀插入活人的腹中是什么感觉?你是我的刀,仇人和恶人的鲜血溅了我们满身,咸腥滚烫,像是毒贩手中能收来最纯的兴奋剂。我想和你分享这份快乐,但你为什么悲伤,为什么又露出那样的微笑?
你在痛苦,痛苦你替我做的这一切,你感到罪恶是吗?特别是面对着那个盲眼法官,你因失血而苍白的脸上第一次流露出那种神情,你对法律的愤懑、不甘之下,你的道德观在作祟,你的良心在躁动不安。
“你在等等我吧!等这些事情办完之后,”奈杰尔站起身来,亲昵又虔诚地亲吻着这副等人高的肖像画,“我会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End
Vol.197「偕老」《距离》
作者:暮夜
cp:与君盟 晨风x姬滕玉
1.
我从小就知道,晨风总觉得我和他不一样。
可以前我心大,从不觉得这又什么,再说看着爱烦恼又总皱着眉头的晨风那副小小年纪又苦大仇深的模样,我总是忍不住咯咯笑,笑着笑着我就倒晨风身上,晨风也从不推开我,只会似恼非恼地叫小姐。
那语气是很宠溺的,饶是我从来不喜欢他叫我小姐,我也不在这时与他闹脾气,我还要继续挂他身上,假作生气地让他喊我小名,晨风明明是个倔性子,却总在我这很容易松口,我现在还记得年幼的我圈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背后,听他心跳如雷却又假装平静地喊我阿玉。
那时我没有戳穿他,只是看着晨风红透的耳朵偷偷地笑。
年少时的我也像普通女孩子一样喜欢看些情爱小说,那时我总觉得这就是小说照进现实后爱情的模样,晨风就会是相伴我一生的人。
2.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或许晨风不这么想。
3.
其实晨风是我父亲带回来的孩子,但这个家里没有人拿他当仆人,毕竟也没什么活人,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晨风,我,一些我总也认不住脸的来来往往的仆人。
我母亲早亡,家里兄长早已独立不在家住,宠爱我的父亲又忙,为了让我有个伴,父亲带来了晨风。
其实最开始我没那么喜欢晨风,那时我总感觉,怎么,我的阿黄死了,难道一个晨风就能代替它了吗?
所以我和晨风赌气,我躲在树上叫他找不着我,这方圆百里我没什么玩伴,就只有脑子很好使的夷光陪我,他总能找到我在哪,久而久之我虽样样不行,但唯独上蹿下跳的能力堪称一绝。
然后我就看着晨风到处跑,到处跑,他真是个死心眼儿,抬个头就能看到的事他偏一点也不抬头,就硬着头皮找,还找了一下午,叫我下去不是,不下去又不是,我又不是真存心要耍他!
或许是心有灵犀,晨风真抬了头,一眼就望见了我,我也远远地回望他,看着他那澄澈的眼睛,没有一点埋怨和愤怒,晨风找我时一直喊我的名字,此时却突然安静下来。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双眼睛忽地就掉下眼泪。
那是我第一次看晨风哭。
4.
后来的事提了好像还让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赶快就跳下树了,晨风还想接住我,他其实不必操这没必要的心,我小时候可野着呢!
结果他还没接好,最后我俩一个左手骨折一个右脚扭伤。
5.
事后我被父亲禁足在家,夷光只打了电话嘘寒问暖,末了还告诉我他要搬家,但那时我无瑕顾及此事,晨风和我都受了伤,但晨风每天待在我床前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像个小媳妇,看得我又气又觉得担心。
我当时真是又坏又淘气,我跟晨风说“晨风,你害惨我啦,你可要对我负责呀。”
晨风自然不敢不应,他就从来不对我往坏了想,后来我也想过或许不是他真觉得我好,只是他不敢。
然后我继续说“晨风,晨风,以后你做我老婆吧,小说里的负责都是这么一回事。”
晨风说,“我不行。”
“我要你行你就得行!”
晨风没有说话,他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就默默红了脸,直到他好半晌才嗯了一声我才想到放手,但我也没马上放,我突然发现晨风长得很好看,是越看越顺眼的好看,他又红着脸,我便凑近了瞧,越凑越近,越凑越近,近到我差点要亲到他,结果晨风害羞地跳起来跑掉了
后来我一度觉得很遗憾,再大点羞耻心远大于好奇心,便再也没这么干过,但一些简单的肢体接触也还是有的,所以我至今一厢情愿地以为我们两情相悦。
6.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才发现晨风或许不喜欢我,又或许应该说,是不敢喜欢我。
我高中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我有些自暴自弃,那时晨风已经比我高一截,但我揪着晨风的领子质问他,“你到底是不是因为同情我才和我在一起?”
晨风没说话,我以往就喜欢他这副乖巧样,现在恨死他这不作为,我往下拽着他的领子逼他与我对视,“怎么,你是心虚不敢说话吗?是因为这该死的千金大小姐现在没了爸,被赶出家门连条狗都不如,你很喜欢看我这落魄的模样吗?”
“我没有……阿玉”晨风看着我,那澄澈的眼睛叫我有些刺痛,我下意识地想撇过头,但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阿玉,我………”
“晨风,你是在害怕吗?”
我明明本来很生气,那一刻心却忽然冷了下来,我感到失望透顶,但看着他那张我无数次幻想未来相伴的脸,我又觉得有一丝丝不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开始颤抖,但我也感到害怕,就连现在这亲密的距离都是被我强逼,我怕我松了手,从今往后我再也走不近他了。
晨风,我的好晨风,此时此刻他终于主动地把自己的手搭在我的手上,真是奇怪,这一刻本该是我难过心碎,他却率先流了眼泪,他哽咽着说
“阿玉,我也喜欢你,可我怕……”
我一向是个心急的人,这一句喜欢已经足够,剩下的话我再也不想听,我用尽全力补足了儿时遗憾的距离,用吻堵住了他退却的话语,他的眼泪掉在我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我突然想,原来听到这句话真的已经足够了。
7.
那一刻我好像才突然能体会一些他的害怕,那些我过去的,其实没有跟他说过却擅自觉得他懂的幻想,我从未想过我们究竟要依靠什么去维系乃至实现这些梦,就凭两个什么也没有又什么也不会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吗?
但就算如此,我也依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有困难我便迎难而上,有晨风我便有勇气与希望。
但晨风会思虑更多,他会在意他只不过是寄人篱下又有什么资格与我一起,他会在意我是那样骄傲快活的女孩,怎么愿意陪他去一同吃苦,他会在意他可能永远也不能给予我他所希望给予我的幸福。
晨风,我亲爱的晨风,我与你一同长大,我还曾想过要与你一同变老,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呢?
可那时的我还是会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想到,晨风,你原来和我真的不一样。
8.
再后来的事我已经有些模糊了,我记不清我们究竟是如何分别,也记不清我们后来又是怎样相处,只是我不再闹脾气,他也不必再被逼迫。
高中毕业不久我收拾行李准备出国,临走时想了很久还是给他发了短信,只有三个词,对不起,谢谢,再见。
至于晨风回了吗,又回的是什么呢,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终究还是耍了最后一次性子,我站在机场回头望,手里握着都是我以前的电话卡,我知道我在期待什么。
还好,晨风,终究是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备注:【求知】
与君盟是个乙游,原著这条线对比其他线的各方面描写就稍显薄弱,再加上背景也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当个原创看应该也没啥事,结尾怕误会说一下,阿玉的期待就是晨风不会来。
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意料之外,他没想过今天会收到他的拜访,就像几天后也没想到会收到一条苍白色的死讯那样。」
“一开始就跟你说了别去惹他,今天也算是给你上一课。”阿芙罗拉手下没轻没重地狠狠一按,淤青被按住吃痛叫出声的青年忙不迭地蹦了起来逃出她的魔掌。
“战争一结束,想当老师的人越来越多了。”米罗伤了一条胳膊还剩两条腿,躲来躲去毫无章法却偏偏让人碰不着他。“这几个月我见的人,十个里面有九个半都想给我上课。好歹我也念过书的,伊恩就算了,真以为什么人都能教我点东西?”
“谁知道你好端端的提什么走私药的事,这下好了,挨打都没人会给你擦药。别跑,再给我练练手。”
“说得对,以前都是你打着切磋的名号揍我,伊恩过来包扎防止你把我打死了进监狱……怎么我老在挨你们俩的打?再说了萝拉,你已经退役转行当律师了有什么好练手的。”
阿芙罗拉终于放弃了无意义的追逐,几块淤青即使放着不管待几天也很快能消下去。两个士兵,一个军医,战争结束后就逃难一样找了理由退役各自另有了生计享受和平年代,却总在见到彼此时火药味十足。
当然,“彼此”只针对于米罗在场的时间。
阿芙罗拉拿着父母给的零花钱搬起共计十几公斤的律法书凭家人的社会地位开了律师事务所,伊恩·艾曼纽成了四处奔波,每晚交着房租寄居篱下的私人医生,然而两人都对这位年轻好友的去向一无所知。米罗突兀地跑去艾曼纽的住处无预约地拜访一趟,几个月没见面的战友又因他的失言不欢而散。
他从回忆中抽离,手中捏着修复过的怀表,敲了敲破旧的木门。这块表本来是艾曼纽买来要送他的生日贺礼,但没来得及送出手先在胸口挡了一枪,只得作罢。米罗兴致勃勃地讨过来要给他修,好不容易空出时间来,前几天吵架挨了一拳,记了仇就只换外壳,留着一动不动的指针叫他自己想办法去。
“镜子?”艾曼纽自认上次见面时的表现算是怪异且过激,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再次见到这位战友。他开门把对方迎进来,随意将门厅桌面上散乱的预约表一拢堆到储物架上,抬起手腕看看时间:“你吃晚饭了吗?”
“没啊。”见他没提起上次的不快,米罗本也不打算再提,笑嘻嘻地把怀表往茶几上一搁:“你这地方也太郊了,我过来整整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反正既然都是租萝拉的,就不能挑个近点的位置?”
“当然有近点的位置,连市中心的都有。……不过前提是,我得租得起啊。”
“你穷得也太离谱了。”他无情地嘲笑道,“看看我修的表。是不是完全看不出来坏过?”
艾曼纽拿起桌上小巧的怀表对着光端详一阵,不禁对他的维修技术发出赞叹。不光看不出表盘跟子弹亲密接触后的凹痕,连锈了一块的表链都换了一条金的。唯一美中不足,或是说本身唯一需要修复却没有动的地方是——表针依旧弯成一个诡异的幅度,任凭时间怎样变化也一动不动。
“只要不打开盖子绝对看不出来。”艾曼纽一时无语,“所以你自告奋勇要修它,只修了‘怀’没修‘表’?”
“不是要送给我的吗?我自己的表,我觉得修好了就是修好咯。”米罗理直气壮道,显然是刻意在这事上做了恶作剧。
“那你怎么又送回来了?”艾曼纽无奈,这小子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总不可能是特意来送表的。
“太久没见你了很想你,就过来见你——这么说正常人都不会信,除非袋鼠的肚袋里装着一只考拉从天而降,对吧?所以我只是为了把这块表给你才来的。”
米罗站起身,不给他回答或是再提出疑问的时间,径直转移了话题:“而且我还没吃饭,你忍心让坐了两个小时车来找你的好朋友饿死在你家的客厅吗,伊恩?”
而在之后他滞留在这破旧仓库的几个小时里,也没再提起任何新的话题,只是绕来绕去,老爷子似的从他加入军队和他与阿芙罗拉、与艾曼纽的相识开始聊起,把本已经淡去的战争记忆再次掀起,几次跟面前穷困的租户核实了记忆中的细节。一头雾水的艾曼纽决定第二天就动身去找一趟阿芙罗拉,问问他们共同的战友是不是打算去当纪实作家。
他在深夜送别拒绝留宿执意要离开的米罗,发觉对方与自己一样在外出时总要带着一把手枪。
他带枪的理由是并没能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时不时地草木皆兵。可米罗呢?
艾曼纽的枪法烂得人神共愤,带枪只不过图个心理安慰,真的动起子弹来甚至可能先倒下的是自己。而米罗在新兵时期就是个神枪手,他击不中目标时,一定是万物运转的规则出了问题。
再者,米罗今天的拜访可以说是毫无征兆,并且处处透着古怪。但伊恩·艾曼纽是个从不惹是生非,也不刨根问底的冷漠家伙。不该他多问的事他从不多问,他真正感到好奇的事也不会付出大代价去交换真相,二十多年间他唯一的一次深究还害得他差点进了监狱。他洗好餐具,瓷器间碰撞的声音在夜里回荡,他在碰撞声间反问自己:这样真的好吗?
“果然什么都没问。”米罗透过车窗回望远去的建筑,心中庆幸自己对艾曼纽的了解并不是错误情报。
解脱
凌晨两点,焕真打开门,门厅里漆黑一片。合租的室友没有给他留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回房间,瘫倒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睡下。脑子烧得像是火一般热,他感觉嗡嗡的,胀痛,白天思考得太多,他现在感觉脑子像是结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就这样大概过了两分钟,焕真觉得自己即将睡着的时候,他听见些微风声。一开始以为是窗外在刮风,过了一会儿,他朦胧地意识到那风声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电风扇——十月份了,哪有开电风扇的——而是像是巨大的事物在斗室内旋转。
他莫名地无法入睡,于是去敲室友罗成的门。
敲过两下后,罗成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在黑夜里,罗成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猫。焕真越过他的肩膀,看见房间里似乎空无一物。
“什么事?”
“……睡不着。”焕真叹了口气,疑心自己听错了,“我觉得你好像还没睡。怎么过了凌晨2点还醒着?”
灯亮了,罗成伸手,把焕真邀入屋内。
罗成成为焕真的合租室友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两人照面不超过十五次,每次见面的时候会点头。两人在同样一个合租的微信群里,偶尔会提出倾倒垃圾的事情。焕真并不关心罗成的工作,但他心里大概有数。罗成是个瑜伽教练,有时会在客厅里做瑜伽,当罗成在客厅里读书的时候,焕真瞥见过他手边的书,不仅是瑜伽,道家、佛门的书都有,有时还有些英文资料。
“所以,那不是我的错觉。”焕真坐在罗成的床上,看着他摆弄看起来很专业的录音设备和监听耳机,他问了罗成这东西的价格,数字让他有些咋舌,“刚才确实是你发出的声音。”
“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打扰到你。”罗成有些腼腆地笑,“我进行了一个礼拜的测试。今天晚上才刚找到一些门道。如果打扰到了你……我会想些办法。”
根据罗成的自述,他是一个实修家。而焕真问他具体修炼的是什么时,罗成露出困扰的表情,最后告诉他,自己修行的是“蜕变和解脱”。罗成说,古今中外各种修行,目的大都是超越形骸,将生命晋化去更高的层面。为此,他已有十几年的实修经验,并采集拜访了国内外多种修验传承。
“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比以前要方便很多。”罗成打开笔记本电脑,给焕真看他在国外时曾经参与的研究,“我们在脑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了托马斯·梅青格倒向佛教修行的理念,以及荣格对吕祖《太乙金华宗旨》的研究,那本有名的《金花的秘密》。在德国时我们检查了不同流派的功法在进入深度冥想、禅定和观想时的脑区活动和身体机能,而我后来结合自己的实修经验,想要摸索出一条新颖、可靠、快速出功的实证修行道路。”
“而这就是我找到的道路。”罗成让焕真看他的音频文件夹,“这是‘我外真我’的意识调节音频。我这些天就在录这个。”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焕真一直在思考罗成给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他在公司的新媒体营销部门做内容策划,上班时间找他的人不多。在填表之余,他搜索了一些冥想、修行的神秘学内容,内容大部分指向正念冥想、心理治疗、调节精神和身体等内容。他想起昨晚罗成教了他一些快速入眠的小技巧。
午休时焕真在工位上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深思”,下午工作时,他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下班回家后,焕真开始向罗成学习“蜕变和解脱”。
罗成自研的“蜕变和解脱”,其最特殊的关要是借助现代录音设备。罗成说古人得需要内部的精神修行到很高层次后,才能深入集体无意识;但现代的脑科学和认知科学已经有了一些方法,可以让一个没有基础的人非常快速地进入那种精神状态。
“关键是一种浑然的忘我。而这种忘我,则可以通过一种直觉性的‘我非我’的认知,去剥开‘我执’。然后这种错位,就可以激活你的灵性。”罗成让焕真录下自己的声音,“而直觉性的‘我非我’,其捷径就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总结了最有效率的自我催眠、把握修行秘奥的台本,而这需要此刻的你、修行的你共同完成。”
焕真随罗成录下三种声音:自己低声诵读秘本的声音、自己在修行时的呼吸声和自己按照一定节奏吹动一个金属铃的声音,然后罗成把三条音轨合成了一个音频文件,传给焕真。让他在自己修行时用耳机听。效果显著,当晚焕真就有了微微的感应。罗成给他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大概一个月,罗成说,他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在遇到罗成前,焕真觉得自己是个等待着裁员的公司边缘人。公司很大,是做保健品的。焕真的工作主要是观察市场数据和思考怎么去做广告投放方案。产品本身的功能很暧昧,罗成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挑选受众群体喜欢的词,减肥、美容、健康、调理、打倒亚健康、原生态天然材料等等。领导认为产品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正在做出行动”。
“他们放松了,精神和身体就会变好。”领导对每个新来的雇员解释,并提供了详实的调查数据,表明服用了这种天然无害的保健品后,顾客的身心幸福指数有了明显的上升,“效果其实取决于他们花了钱之后很安心。而我们就是为他们制造这种安心感的人。我们通过让他们感觉良好,而让他们真的状态良好。”
焕真认为自己的才能主要在于理解和贴近消费者的内心,他制作的文案总是最好、最有趣也最令人舒适的。焕真很擅长细致地为每一款子产品去做客户调研,他有着极高的耐心去一个个打电话,询问服用后的疗效,他认同领导的观点,并把这种回访也当做是一种自己提供的产品。在跟随罗成修行之后,罗成告诉他,焕真其实已经进入了亚健康状态。
“你上班的时候需要付出太多的精神能量。”某晚罗成指导他进一步修行的时候说,“消耗了神意,却又不能快速补充,就会变得像漏水的桶一样。等水漏到底了,人也就垮了。古时候的人对心神消耗不大,所以修行起来积累也快;现代人心神消耗多,也没有很多靠自然休息来补充的时间,所以修行有成的人很少。”
一个月后,焕真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某天午休的时候,领导拍醒正在探索心外之境的焕真,把他带去小会议室,跟他说他已经是小组长了,会有一次提前半年的调薪。
夜里,焕真问了罗成一个问题:罗成现在修炼到了什么水平?
罗成笑了笑,邀请他一起入静。这一次,罗成让焕真戴上他的耳机。
在甚深定境中,罗成(他在意识界里是一个炽热的符号/一团光聚成的人)告诉焕真,自己之前有积累,进境快,现在比焕真高了大概四到五个境界。他带领焕真来到的是集体无意识的甚深部,这里可以看到的是流动聚散的意识形态符号和世界的更稀薄(或者更真实)的边界,罗成讲了很多关于语言边界、纯粹灵性的解构和建构、许多只能通过他心通来传达的概念而无法落于文字。
焕真看到的甚深部是弥漫着迷雾的树林,和罗成游荡在这片树林里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纯粹的喜悦,但离开罗成时则又感觉到迷失于其中的惶恐。罗成告诉他,在天顶之外有着诸多的星体,那些是历史上的大修行者,或者说他们在无意识的世界里留下的痕迹。“那些是洞”,罗成幽密地低语嗡鸣,“那是他们离开世界时留下的洞”。
与罗成深入意识界后,焕真时常感觉到他已经不再认识自己曾经感觉到亲密的罗成了。他为自己的好友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些失落地意识到罗成离他越来越远。他要上班,所以很难关注到罗成的近况。罗成似乎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睡觉,只是整天整夜地戴着耳机冥想。现在焕真去请教他问题,罗成也会解答,但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焕真感觉自己的好友的目光越过自己,在看一个很遥远的,不属于这里的地方。
有天下午,领导又把焕真叫进办公室,问他最近是不是在回访电话里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焕真才发现自己因为过度思念着罗成和修行,把很多客户也当作了自己的朋友。他听了一会儿自己的回访录音,在电话里,自己深长地呼吸,和客户聊着最近的梦境,和万事万物的表象下所流动的符号、符号下涌动的无明。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喜欢你。”领导缓缓地说,“有不少人打电话到我们部门来咨询你。”
“这是到了这个阶段的自然现象。”焕真说,“他们会自然地被我吸引。”
领导盯着焕真,有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道:“你很适合销售部门,有领导对你很感兴趣,想让你去主导一个新的品牌。”
那天晚上,焕真自己独力进入了那片树林,罗成已经在那里等待许久。
“祝贺你。”焕真对自己的朋友传达发自内心的,淡淡的喜悦,“我见证这一切。”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对他说。我有预感,天空上很冷。
“我也一起吗?”焕真问。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刻,焕真想起了一切过去。他的家庭,正在老去的父亲母亲,曾经等待和被等待着的许多人。他的爱和被遗弃的爱。他已成就的一切和尚未成就的一切。所有观念符号赠与他的重量,他低头看见自己的双脚沉重地踏在地上。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轻轻地震动,温柔地飞向天空。树林中的雾气短暂地退开,让焕真看见了晴朗、明亮的语言的边界,那寒冷的世界之外。一轮新的灵光越过天壳,前往时间、存在、被认知之外的未知地。
那晚过后,罗成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他的身体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也没有人问过是否这里曾有一个名叫罗成的人。有人说那天夜里夜空裂开了几分钟,幽暗的星空里有一张通向世界深处的巨口。
四个月后,公司的产品线上推出了一款新颖的产品:“蜕变与解脱”音波瑜伽课程。
焕真从罗成的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足够多的资料,在整理后推出了这一款为商务人士定制的高端保健产品。它从人类古老的修验智慧中起源,并结合了现代心理研究、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尖端技术,再度发现了荣格、瑜伽、超心理学的诸多秘奥,重新阐述和吸收了四禅八定、脉轮理论和中国内丹术的最精华部分,一对一地为你量身打造训练学习课程。最不能错过的是,现在购买不仅有五折优惠,还可以分期十四个月付款。
评论:随意
我一出浴室,就向后倒去,摔在了地上。
裹在身上的浴巾也许是散开了,一阵阵凉气使劲钻进我的身体里。我动弹不得,没什么好奇怪的,这应该是用药过量的副作用,包括刚才的摔倒。
地板很凉,我开始不耐烦起来,不知要到何时这幅破旧身体才能重新运作。很冷,也很累,更孤单。弥代,弥代不在,我不能没有他,所以最近吃了很多不该多吃、不该吃的药。
到底是近几天,还是近几周?我记不起来。我忘性很大,这也是用药的副作用。我更记不清弥代因为什么重要的事离开,离开了我多久。
好冷,好累,好孤单,你在哪里,我绿眸的爱人?
后脑勺痛的我额头上冷汗虚虚浮现,是摔的还是用药问题,这也是我无法分清的。洁白的灯光如针芒刺进我眼中,又酸又痛,我闭上双眼,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洗完澡未干的水珠顺着皮肤流到了地板上。我任由头脑昏昏沉沉、赤身裸体的我独自碎在地板上,成为一滩可溶物。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细细唤我的名字,待我睁开眼时,我已被抱在怀里,只能看到弥代担忧的脸和笼罩着我的他的大衣外套。他的衣服总是覆满了他的气味,我很喜欢。
他说,黑猫小姐,我不在的时候,你没有照顾好自己。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如果我没回来,你可就要在地板上度过冷冷的一晚了,弥代点了点我的鼻子。他不知道的是,也许不止一晚,我可能会躺到死为止,但是他回来了。
他回来了。
我给你唱歌吧。我说。然后我唱起了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
“背伸びをしたって届かない
(踮起脚也触不到)
恋のお相手はお星様
(我爱慕的是遥遥星辰)”
我望着他,用那双充斥可怖血丝的黑眸。
“あなたの言葉を思い出す
(想起你那天的话)
ハードな夜が流れ出す
(长夜难耐)
石鹸の香りでちょっと
(就算肥皂的香气)
センチメンタルになっても
(变得让人多愁善感了)
このまま泣いて寝てても
(就算这样枕泪而眠)
カレンダー痩せていくだけ
(也只有时光在一天天地流逝)”
我呢,我的歌声在小小的房子里流动。
“だからさようなら
(所以啊 再见了)”
伴随着最后一字的气音飘上天的,还有我眼角滑落的一串眼泪。
弥代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拥抱我,安抚着我。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他说你病发了。是啊,也许的确是这样,可这养尊处优的健全人真的能与我的心共情吗?我不禁有些悲哀,又疑惑起来,我想了又想。当然是不能相通的,这不怪他。
可当我为了生计发愁,被虐待,被挤压,焦虑,发狂,痛苦,甚至抛弃生命时,这些对他来说都是未曾有过的。这太不公平了。
但很明显,他现在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临行前发来的那通出差告知像是在对我宣泄什么,是报复吗?还是哀怨的暗示?而我却不为所动。然而身体是注定会背叛自己的,这陷入清醒梦的局面便是赤裸裸的证据。
我早已习惯了他陪在身边,所以这次也故技重施要他中途赶回来将我抱在怀中安慰。混乱的大脑根本无法思考我到底有没有把挽留的信息发给弥代,就连这究竟是不是在做梦都无法分辨了。
但我心知肚明我们的关系早已降到冰点,所以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待在一起了。
既然如此。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把他按在了地上,弥代的衣服掉落在他自己身上,我再一次赤身裸体了。我的手撑在他的肩膀上,然后像一只猫伸出爪子抓挠主人那样,我俯下身咬住他的脖子。也许是力度有些发狠,他吃痛地闷哼一声,却没有推开我。
听到的那一刻我后悔了,我的暴怒到底是从何而来,也是用药的因由吗?我们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完美恋人究竟应该是什么模样?我们的结局是否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我不清楚。我松开自己的嘴,然后又像一只猫一样用舌头轻轻舔舐那被我咬出的红痕。
是的,我是一只猫。
我是一只黑猫。
我醒来了。
盈满眼睛的是空白的天花板,身旁还有一个安稳的呼吸声。我深吸一口气,鼻腔中满是我很喜欢的那个味道。
弥代只睁开了一点眼看着我,那双翠绿眼眸曾经一度让我沉沦其中,此刻也不例外。
你刚才睡得很不稳,做噩梦了吗?他懒洋洋地问我。
我对他眨眨眼:梦到了我们以前闹分手的事。
黑猫小姐,你可真是多愁善感,不对,应该叫你黑猫太太了。
黑猫先生,你也完全不输我,重要的出差怎么能因为感情问题就随便跑回来?我微笑着呛他。
果不其然,他噎住了,脸上露出了十分难得的表情。我淡定自若地翻身过去,轻轻咬了下他的脖子。
我说,我是黑猫。
他说,嗯,我知道。
但这个称呼是你给予我的,如果没有黑猫先生,那么黑猫太太就不会存在,这个身份永远都无法成立。
是的,我是一只黑猫,不仅仅是这样,我还是另一只黑猫的黑猫太太。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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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他们都是忠厚诚实的人……”
家乡的中学请安德鲁回那儿做演讲的时候,恰逢初春,天气还带几分寒意,皮草卖得非常好。过去的这个冬天里安德鲁的皮草被一个女明星穿上了身,同款在各大网站被哄抢一空,当然,他的生意不仰仗这一次广告,六年前,他的产品就已有很好的口碑了。当时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且单身。
现在他写演讲稿的时候,能听到菲欧娜在客厅里对Bucky柔声说话的声音。它叫Bucky因为菲欧娜喜欢《野性的呼唤》,而她却不像约翰·桑顿。她金发碧眼,竞选过啦啦队长,除此之外,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那类女孩,他俩的订婚让所有安德鲁的朋友都有几分意外。他们了解这个来自小镇的男人,刚刚来到大城市时,怀揣一点可能是祖母留下的妆奁,疯了似的搜寻一切报纸,直到今天他的书房里还堆有它们的遗迹。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也开始做工、泡妞,东一榔头西一锤,慢慢显露出头角和本性:原来也有打算,有报负;原来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随身携带圣经,有一次被临时退订,一个朋友去接他,就看到安德鲁在翻那本卷边的书,像只歪着头看东西的狗。
也因此他们拿这个劝他: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会理解你的信仰?她就缺乏那个注意力。她那个灵巧的小鼻子,充其量是想嗅一嗅纸币的芳香,名牌衣服鞋子,包包,手表,不过如此。安德鲁带菲欧娜去朋友聚会,一桌四十上下的男人和他们三十、四十不等的女眷,唯独菲欧娜夹在中间,安德鲁的朋友们面面相觑,有性子直的脸上已经带了尴尬之色。女眷们和她聊着天,询问她两人的初见。菲欧娜不在乎地把这些都说出来:她当时在餐馆做兼职,贪财的老板克扣她的加班费,她还病着,发着烧,最重的一次感冒,眼睛是红的,嗓子哑了,和老板大吵大闹。吵完了,还是没有要到钱,她哭了,泪眼朦胧地,一步撞到一个男人的怀里——也就是他。安德鲁,穿西装,头发剃得很短,将近四十的男人。
女眷们听着,微笑着,瞅瞅安德鲁,拿眼神彼此交流一通,心想,他多半确实是认真的。
他俩如今已经要结婚了。回家乡,不仅为了演讲,也为了看一看安德鲁的家,尽管它只是一具空壳。安德鲁母亲产后不久即离世,父亲大约是在他离开家乡几年后得病的,安德鲁没见过他最后一面,而且并不悔恨。
菲欧娜进来了,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一枚是白金钻戒,另一枚是黄金镶红宝石,样子古朴,色泽如血。当他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就感到一阵凉意,飔飔如雨。
“你不去睡觉吗,这么晚了?”她望一望他电脑上的稿子,眼睛落到末尾:感谢我的家乡,感谢父亲,感谢在我生命中偶遇的人。“最近好忙,要早点起床不是吗?”
“好。你先去睡吧,我去……”
“我知道你又要去夜祷。”她抢先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一去祷告,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菲欧娜。”安德鲁刚叫了一声,她忽然跳了起来:“简直是受罪!”
喊出这句话后她平静了一瞬间,站着,注视着安德鲁。他倒是处之泰然,连一点无奈也没表现出来,充其量有点困惑。他合上电脑,起身,眼神交汇间,菲欧娜又说:“我们快结婚了,安德鲁!我是跟你结的婚,我不是……”
她深呼吸:“随便吧!”她的心里已经在后悔自己发了这一次火,因为青少年的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她丢下他走向卧室,脱掉鹅黄色的家居服,倒在床上,不禁眼中泛泪。
有人从她后面贴过来。那人搂抱着她,低声说:“哦。对不起,菲欧娜。”
“你不是去夜祷了吗?”她听到对不起,眼泪流得更凶了,波动的液体模糊了一切,但却立刻回身抱住了他。
“不去了。”他说,“不会去了。”
“我只是不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之间不应该有别的。”她啜泣着说,而他紧紧抱着她的双肩,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气说:
“不,不会有别的了。”
入睡前安德鲁想到了父亲。想到了让父亲没几个月就撒手人寰的病。他并不悲伤,相反,在过去的岁月里他还痛恨这个男人,他小小的心灵里不解这个男人何以能表现出如此的老辣同时又兼具如此的冷漠。父亲和安德鲁一样信仰基督教,从没有落下过一次晚祷。安德鲁七岁那年,晚上贪玩错过了晚祷,父亲扯着安德鲁的耳朵,把他像个小兔子似的提溜了回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安德鲁跪倒在地,父亲蹲下身,劈头甩了他一耳光,让他对着基督反省自己的过错。那时候安德鲁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只想蜷缩起来。他想:为什么只有我没有母亲?
第二天一早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的手在雪里冻得通红,半边脸还肿着,理所当然地没打中什么。但父亲对此不发一言。父亲只是干脆利落地一枪,打中了一个什么,安德鲁吓了一跳,他的角度只能瞧见父亲端枪的手与那柄猎枪。父亲在看他,过了好一会安德鲁才意识到他是叫自己跑过去。他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他发现那是一头小鹿。父亲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敏捷地剖开鹿的肚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父亲叫安德鲁把手伸进去。安德鲁头皮发麻。鹿的腹腔中暖和得难以置信,挨挨挤挤的器官又软又滑,但他能感觉到血液正在一点点地冷下去,一点点变得黏涩,就像……机器停摆了。他一抬头,看到父亲的眼睛发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父亲低声说:怎么样?可以这样来取暖。
就在此刻,入睡前的安德鲁想到一个可能:父亲是在向安德鲁示好,或者说,表达无声的歉意。这个想法让他浑身发冷。而小安德鲁看着父亲的笑,突然感到他是那么陌生。他抽出手,把两只血手塞进雪中,默默忍住喉咙里的叫喊。
父亲是个鳏夫。如果安德鲁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形式上就又靠近了他一步。
但是,当安德鲁初次想到自己将会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想到这个不祥的预示。他心旷神怡,好像偷吃糖果,而又知道主人绝不会在意。
他关上车门,彷徨四顾。他首先看见灰白的天空,灰得就像简妮的围巾穗子。随后他看见一家旅店,就在森林边上,突兀矗立。
简妮从另一边下来,红色玛丽珍鞋顿时陷进泥里。“别动!”说着,他就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她打横抱起。他听到她的笑声,像泡泡一样,轻飘飘,晃悠悠,荡到天上去。这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裸露两条象牙雕就的细瘦手臂,躺在他的怀里,皮肉不能饰骨。
上帝保佑我,安德鲁在心里说道。他的靴子踩进雨后的烂泥里,每一步都像碾着青蛙,呱唧呱唧,惨叫不断。这里是村镇的边缘,或许曾经有不少旅行者自驾游经过?但如今这个季节,这个天气,也只有他们两个。他自己的选择。好逸恶劳是人类的恶习。
简妮的双眼比晴天还蓝。她的头发原先也像太阳,但如今剃光了,她从安德鲁的怀中跳下,就像一捆柴火,让人担心她会跌得七零八落:“谢谢。”
“别跟我说谢谢,简妮。”
她笑笑,踉跄一下站住。
在坡下,房屋鳞次栉比,看起来似乎都比这栋房子更光鲜些。他们两个牵着手走过去,发觉旅店内空空荡荡,只有柜台处站着一个妇人,在往手上涂蓝色的指甲油,看到他们来了,把小瓶子随手往旁边一放,问道:“要一间房吗?”
“对。”简妮说。她挎着个小黑皮包,此时就低着头在里面翻钱,一边又问:“多少一晚上?”
妇人的手放在柜台上,那是一双皮粗肉垮的红手,指甲油没涂好,更加不像个样子。她微微前俯,盯着简妮的皮包,于是恰好和简妮目光相撞。妇人偏头说:“你们什么时候走?”
“到早上。”
“到中午好了!”她提醒,“晚上下大雨,早起估计还不能干,你去哪里?”她说了钱数,简妮抽出几张钱币。蓝指甲把它们拈起来,放进抽屉里。
“我们不去哪里。在国内,随便走走。”跟在简妮背后的安德鲁这才说。他们两个上楼去,在楼梯上,他回转身,俯视老板娘。而光着头的女孩继续走,登登,登登,步子踩在步子上。
“她没问你的头发,这个女人倒还可以。”安德鲁有心要找点话说,他把箱子打开,里面只是简妮的东西。几瓶药,一把瑞士军刀,四件不同的衣服,两双鞋。他把其中一瓶药拿给简妮,看着她吃下去。
他直觉她身体不够好。
简妮吞进药,脸色并没有变好。她立刻拉开腰侧的拉链,深呼吸着仰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她问:“你为什么不上来?”
安德鲁立刻脱掉衣服——因为简妮不喜欢他衣服粗糙的质感——爬上了床,搂抱住她。她的皮肤白得像纸。她简直像在他怀里挣扎似的,调整了一会儿姿势。他贴着她的额头,闻见一股不知名的幽香,她仿佛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于是可以渐渐暖和起来,他就是如此地爱怜她。
她躺着,忽然说:“安德鲁,我可能真的怀孕了。”
他一下把她抱得更紧,然后立刻又松开。
“不。”他用气声说,“简妮,你太累太累了,你搞错自己的感觉了。”
“不可能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平静地说,“那是四个月前,我听说四个月肚子就会隆起。但,可能是之后的哪次。”
“但……我觉得不大可能。你在吃药啊。”
她握住他的手,将它引到她的裙子里。她的皮肤又滑又冷,在凸起的胯骨间,小腹平坦得可以毫无停顿地摩下掌去。
“不。”
“感觉到了吗?”
他俩同时说。她仰头看他,她的肌体是冰冷的火,在他手指上痛楚地灼烧。
他下楼去问老板娘要晚饭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涂指甲油。晚饭是面包和烧茄子,还有一碟子冷火腿。简妮基本什么都没吃。她非常艰难地吞下了一小块茄子,剩下的半点没动。他说:“简妮,你不是说你有可能怀孕了吗?那就吃一口吧,好吗——”
她说:“别管我。”她躺在红裙子里,两手交叠搁在小腹上,一动不动。安德鲁又尝试了一次:“简妮……”
她背过身去。
安德鲁把这些饭菜全都吃了。他下楼去还碟子,老板娘正支着两只手等待指甲油晾干。楼上的空气似乎与这里隔绝了,那里自成一体,凝固如糖块。而一到楼下他就听到雨声,老板娘说得没错,外面在下大雨,雨势滂沱,凉气从敞开的门一直冲到柜台边。
“要关上吗?”他问,老板娘摇摇头:“不必了,那就是风吹开的。”她低下头瞧瞧指甲,自言自语道:“晚上干得成吗……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安德鲁就行。”
“好巧啊,我叫安德瑞娅。你有姐妹吗?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希望他叫安德鲁。”她吹吹指甲。
他笑了,打量她的脸。她又接着说:“是,要是我有个兄弟,今晚他就会像你一样,守在这里,这就会是我们的店,不会是别人甩给我的负担。”
“负担?我以为这是你的店!不是吗?”
“是我丈夫的。”老板娘说,“然而他经常出门。也是像你们一样,在国内,随便走走,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他是做什么的?”
“什么也不做。”
两人都默然了。
安德鲁听到雨声,它混浊的、密密砸在地上的声音。雨冲刷一切,雨凌厉肆虐。他猜想楼上只有简妮一个人,只有她,卧在那片黑暗中。没有别人。她没有怀孕。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安德瑞娅开口了:“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她开车来我们那个镇,就这样。”
“我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可不像现在这样,连他的死活都不知道。”老板娘笑了笑。“但是那辆车是她的,这我倒没猜错。安德鲁,你愿意听我的告诫吗?”
“什么?”
“从她身边走开。离她远远的。安德鲁,你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老板娘没听到他的回应。但她听到了他的呼吸声,在雨中也突然变得清晰可闻。呼、吸、呼、吸、呼、吸。安德鲁张开嘴,有几秒钟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笑,不表示喜悦,只是为了不冷场。他说。但是她没让他说。他给了她信心,尽管是悲观的信心。“你不要怪我这么说,可她远非一个什么中产商人的女儿。”她快速吐出这句话,感受到一种捅破窗户纸的微小释然。
安德瑞娅懂得这些。她懂得皮包,裙装,鞋履,箱子。她懂得它们在商业上的价值,也懂得要培养或支持这种品味,乃至本身就是这种品味的发言者所代表的价值。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中产阶级,那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那种出身的女孩子总归谨守规矩。然而简妮,她身上全无优裕生活熏陶而就的懒与闲。而这要坏得多了。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正确。所有人都不能原谅逃避,虽然它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无可逃避的时候,那巨大的痛苦会把人给压倒。道德审判,这些话就不要说了,始乱终弃,固其宜也,自己就违反了道德规范,哪还有什么要求别人的道德规范的权利呢?但不只是道德。如果说是为了欲望,为了别的什么,那说不定反而可以得到原谅。她说得眉飞色舞,挥动着两只手,蓝幽幽的十点在黄灯下翻转腾挪。雨始终未停,它们,落在这一片星球表面,宇宙中是没有雨的,更加没有蓝色。
回去后他上了床。简妮脱得浑身光溜溜,像一摊丝线。安德鲁凑过去,热烘烘地抱住她。
他提心吊胆,预备她开口再提怀孕,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反而是他忍耐不住,开口了:“明天,我们去医院吧,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怀孕了。”
“不。”
“简妮,为什么?”
“我要死了。”
他半晌不能开言。她说:“我是认真的。”
然后,她莞尔一笑,说:“信上帝没用。我不想上天堂。”
“为什么要提上帝,这事情和他没半点关系。”
“我怀孕了。我要死了。安德鲁,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能生下来,那也无所谓了。安德鲁,你想要它吗?”
安德鲁回答不出任何话。简妮说:“雨还在下。安德鲁,你会想我吗?”
他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他摁亮一盏台灯,于是,窗外不息的暗雨,和床上睁大双眼的简妮都不见了。但他大脑却轰隆隆的,一团乱麻,根本想不到自己能做些什么。
为了简妮他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说是闹翻,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或许会是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出走。我要忘记这个人,安德鲁没说过类似的话,但他潜意识中是认同的。
但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把能做的都做尽了。
上帝保佑我。他想。这不是父亲的那个上帝。哦,父亲的上帝甚至不会让妈妈上天堂。父亲的上帝不会宽恕任何人。这是一个新的上帝。随后他又想道,我是个怯懦的人,因为,没有上帝,我似乎就做不成任何事情。
为此,上帝啊,请你怜悯我吧。
他两手交握,回忆起家中的小基督。他嘴里喃喃了一些祝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祈求些什么。
简妮就在他身后。她把手放在眼睛上,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很晚才醒。他有点分不清这是早上还是中午,看了看钟,心里一惊,原来已经十点了。简妮躺在他身边,他推推她,发觉她身体是热的,心定了几分,又叫道:“简妮?简妮?起床了。”
她没动。窗外天色仍是灰白的,从二楼看下去,底下的地照旧一派泥泞。安德鲁坐起来,找出那把瑞士军刀,开始修指甲。
他一直迁延到十二点钟才下楼去吃饭。但楼下没有人,老板娘不在那里。他喊了几声“安德瑞娅”,也没有人回应。
他心一慌,隐隐觉得出了什么事,立刻就去翻柜台。钱都在那里,简妮昨天给的。甚至指甲油也在那里,原来还有一瓶粉红色的。
“安德瑞娅!”他大喊。他又安慰自己,她可能是出去了。他去开门,门摇动不开,从外面锁住了。
安德鲁静下心,暗想:可能她突然有什么事情。她不久就会回来的。好像即使为了那几瓶指甲油她也会回来。
可是他上楼去,仍然忍不住对简妮说:“那个老板娘不见了,门也锁了!”为了安抚,又加上:“不过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有什么事情……”
简妮没理他。她没穿内裤和胸罩,披着红裙子,两条腿岔开,坐在床边,转头看着窗外。她的小腹折叠着凹进去,底下两边是凸起的骨头。安德鲁惊觉她竟然瘦成这样。
“简妮……”
“我想走了。”
“简妮,我们现在没法走。门锁上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要走了,安德鲁。”
她蹲下身,在箱子里翻衣服,挑出一件黑色男装,直接套在身上。安德鲁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简妮……简妮!你不是说你怀孕了吗?”
“我们可以去医院。她大概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可以去检查……我们可以结婚。”
他的脸腾地涨红了,他说:“简妮,你现在怎么能走?”
简妮没回答。
“简妮!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他想起安德瑞娅的话。她说他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简妮穿上内裤,套上一条西装短裤,趿上鞋子。安德鲁站起来把住她的手腕说:“不要去……底下锁住了!简妮,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
“我不是上帝。”简妮说,“而且,信上帝也没用。”
她提起箱子,往外走去。安德鲁只呆了一秒钟就跳起来,拦住她夺下箱子。他拉开箱子拉链在里面翻找,手不停发颤,抖抖索索地握住了那把瑞士军刀,刀刃出鞘,指向简妮:“你不能下去。底下没有人。待在这儿!”
简妮望望刀刃,又望望他。安德鲁咬紧了牙,她苍白的脸上突然扫过一丝微弱的笑意:“拜……”
他刺了下去。他听到大吼的回音——是男声。好像,是他自己的。他的心疾速搏动,他胸口作痛,胃里烧起了一把火。
她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后退一步,从刀刃上滑了下去,软绵绵地倒地。黑西装上洇湿一片黏腻的光。
安德鲁眼前黑了一瞬。他蹲下身,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及这个囚徒又是谁。这个囚徒向墙壁挥拳。
他解开她的西装。鲜血仍在涌流,从她白而平的胸脯上,一股,一股,歪斜着,汇入地板。
也许他是完全凭着习惯用刀剖开她的腹腔的。刀切开肉的感觉竟是如此顺滑,如此轻松。他大口呼吸,然后把手塞进她的肚子里。那里温热得像晚饭的汤。他的手摸到了一团圆而韧的肉块,抽搐一下,缩回了手,倒在地上痛哭、哽咽,像即将断气。
他泪眼朦胧,把她塞进箱子里,提着她下楼。闪烁的泪光里他一脚踩空,连人带箱子砸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检查箱子。它很结实并没坏,他又擦了两把泪,起身去推门。门推不开,当然,因为它被锁上了。他又把箱子拖上了楼。那把瑞士军刀在箱子里面,咣啷作响。
他不再哭了。他浑身无力。他把箱子勉强推进床底,浑身像发疟疾一样打摆子。他重重呼吸,推开窗子,爬到了窗台上。
这些事情有其时间顺序,但更像是倒着发生的。这就是安德鲁醒来时的感觉,他在倒着做梦,这个梦在将他带回过去,带回三十分钟前。
他们忘记关灯。没有下雨。红光映着白惨惨悬吊的窗帘。安德鲁没有夜祷。他的胸口发胀,喉咙作痛。他永远不会再有哪个人了。他永远不会……
简妮的声音说:“安德鲁,怎么啦?”安德鲁浑身一震。
菲欧娜睡眼迷蒙地看着他。是她……是她这迷茫的、缥缈的、把握不住的声音。
也许他看她的眼神过于惊诧,菲欧娜似乎要坐起来。他赶忙按住她。“没事儿,只是做了个梦。突然醒了而已。睡吧。”
她不疑有他,点点头,侧身睡去了。
他躺下来,大口喘着气。他的眼角溢流出泪水,内心又感到那压抑不住的饥饿和恐惧。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担心那必将发生的事。他只担心它不来。尽管它一定会来的,睡眠一定会来的,在钟表嚓嚓、嚓嚓的蠕动中,他总会这样,就像以前那样,睡下去。
fin.
备注:我怎么总是写杀人,可能我是愤青(你也配)
作者:筑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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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免责:无声
原本想写的写一半不知道咋写了,完全死掉,所以还是无声吧
“您好,这是您借阅的书,一共六本,还书期限是一个月,到期前您可以续借一月,祝您享受阅读。”我将手上的书做好记录后递给站在面前的借阅者,后来者看起来有些着急,差点没撞到前一个人,他慌忙地道歉,声音有些大,让不远处书架前挑书的路人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您好,在图书馆请尽量保持安静哦。”
“好的,非常对不起。”他鞠躬,大声道。
感觉我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叹了口气问来人:“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呢?”我抬头看到他的脸,愣了一下,他必然会找到我们这样的图书馆,而我则是第一个被他找到的,我改口:“我想您可以去Z区42号架看看,也许有您想要找的东西。”
其实Z区没有42号架,我只是想让他等到我下班。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疑惑,但看起来像是本能一样地接受了这个指引,往馆内走去。
很好的品质,希望接下来也能保持。
夏天的下午总是清闲得叫人犯困,我坐在电脑前忍不住想起那个突然的客人,像都市传说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人想要追求某些也许在人类理解之外的知识,而这样的人会被妖精所收藏的知识吸引,在无意识中找上门来。我从小听到这样的故事,但成年到现在已经两百年,我、我的朋友,我们这一代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类。也许人类已经满足于自我所探索的世界,不再需求不被认同的未知了吧?我曾经这样想过。
但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他被知识吸引的时候,我当然也会被他的所执所吸引啊。
夕阳西下的时候人影寥寥,我没有见到他出门的身影,想来是在书海中找到了方向,在送走最后一批阅览者之后,我拉上了阅览室的门,往里走去。
我见到他睡在靠窗的座椅上,枕着一部厚厚的影印,那是一本心经的手抄本。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在他面前,这一动作显然吵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看我:“你……尾巴露出来了。”
“都说了那不是尾巴,是翅膀!”我下意识反驳,然后看到他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无奈地低头,这位客人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看,我这不就把尾巴送给他了吗?
我看他稍微眯起眼睛,有点满足地笑起来,向我伸出手:“女士,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周破顽,怎么称呼?”
虽然没有尾巴,但我都听到了我的尾巴在地上拍来拍去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闷声道:“我是歌,称呼随意。”
“很高兴认识你,小歌女士。”他收回手,把原本拿来当枕头的那本心经推了过来,“其实我没有找到Z区,我在路过O区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看起来和其他的书完全不一样,和我见过的另一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像,我都看不懂,于是我想,也许我真的找到了地方。”
我很想问他那个“我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我拼命忍住了,我想他可能也并不聪明,只是运气够好。我听到我自己问他:“另一本书?”
不出我所料,那本书是他求索的源头。在周破顽的家族中,一直有一本无字书被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这本书的存在被他所知的所有人视为寻常,没有人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对它被保存被供奉提出过怀疑,仿佛这本书自然存在在那里,所有人就应该对它顶礼膜拜。但为什么?他从小就不解,为什么自己不被允许随意翻看那本其实一个字都没有的书,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发誓会为这本书的保存做最大的努力,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作为小辈所以无法理解长辈们的情怀,但就连他的弟妹们也那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件事,他在家族中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偷了出来?”
“我只是让它和另一本空白的本子换了个地方。”他狡辩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认出来我把它掉了个包,可见他们的虔诚不过是虚伪,而我对它难道不能称得上一种忠诚吗?”
“但你不也看不懂这本书吗?”
“但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看懂它的那个人了吧?毕竟我找到了你啊,小歌女士。”我不知道周破顽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却无从反驳,我想他一定不是轻松地踏入这座图书馆的,毕竟他虽然衣物俱存,但细看就能看出这些织物已经被浆洗过不知多少次,他全身上下都泛出破旧的痕迹,面上也被不符合他心气的沧桑掩盖,但那份执念无论如何都无法被遮挡,它就这样引领他来到人类之外的世界。
“那么,如你所愿,请把你的那本书拿出来吧。”
那本无字书在破碎,它越接近那本心经,就越扭曲,一直到成为一个黑洞,周破顽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他甚至将手探进去,脸上还在笑。
太阳落了下去,我的面前什么都没有。
要求:笑语/求知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石英的国家里,有一位水晶公主,她拥有比全世界的水晶加起来都要多的美貌,她的心就像水晶一样剔透无暇,国家里的所有生灵都很爱她。
石英国中有一位太阳骑士,他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而正直。世界上最好的占卜师在他的出生的时刻说,他会成为最优秀的骑士,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认为。
水晶公主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位骑士要成为她的守护者,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这个人,成为了她的守护骑士。
他们在册封仪式上第一次见面,但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就得到了对方至高的信任,从他们在王座前许下承诺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永远纠缠在一起,什么也不能分开。
“公主,您要去哪里?”已经开始熟悉起来的声音从水晶公主身后传来,她知道那是她的骑士,没有回头,轻快地招手:“你来啦,来看看这个!”
太阳骑士笑起来,走上前来,落在水晶公主的侧后方,正身看向公主面前的东西,那是一卷地图册,他疑惑:“公主怎么突然看起了地图?”
这不仅是石英国的地图,还有石英国濒临的三处地域,水晶公主在羊皮卷上点了点,说道:“你忘了吗?快到我的试炼开启的时间了,不知道命运女神会指引我去往何方。”
“可……按照传统,您的试炼时间不应该是举行了成年礼后吗?”太阳骑士看着地图册,石英国与外界只有一处通路,另外三面都是不同的险地,传统规定所有的王室继承人都要跟随神之指引,去往三处险地之一得到属于他们的命运之馈赠,水晶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按理而言,她还有五年的时间可以同自己的守护骑士一同成长,直到得到月亮的启示,走向她的道路。
“兄长也并非是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启示的。”水晶公主顿了顿,看了一眼想要打断她的太阳骑士,继续说了下去,“我得到了启示,就在昨夜。”
太阳骑士咽下要说的话,正色向水晶公主行礼:“向您献上我的忠诚,无论是哪我都将与您同行。”
“谢谢你。”水晶公主微笑,“如果我要去三个地方呢?”
太阳骑士明显一惊,很快反应过来,再宣誓:“我会为您付出一切。”
这场提前了接近五年的试炼有太多不寻常之处,水晶公主并不是笨蛋,她清晰地感知到了来自未知的危险,但自从兄长踏上试炼之路一去不回后,她便已经没有可以后退的道路了。更何况,早在小时候,在兄长还在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期待着属于她的试炼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和属于她的伙伴要跨越千辛万苦,才能得到属于她的宝藏。因着兄长的缘故,她的试炼注定与所记载的所有记录不同,但她从来不曾想过要后退。
没有告知父母、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在王宫中消失了。
水晶公主要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玛瑙山。传说中,登上玛瑙山能得到神界遗留的武器,成为最强大的战士,但无数人都止步于平滑如镜的山壁,更无法找到登山的道路。
太阳骑士站在山壁下,抬头往上看去,山壁高耸入云,甚至像截断了天空,他用剑劈砍山壁,却连一道浅浅的印子都没有留下。但他没有气馁,站在原地劈砍了十天,在第十一天的早上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他的那一刻,山壁无声倾颓,出现了一条一人可过的小道,他转身对水晶公主说:“公主,请。”
水晶公主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手帕,打湿后走上前来,将他的脸从尘土之中拯救了出来。她抿嘴笑了起来,说道:“这样才是我的骑士,走吧,我们还得继续登山呢。”
太阳骑士怔住,他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跟在水晶公主身后,也走进了小道之中。在他走进小道之后,背后的光突然暗了下来,他往后一模,发现后路已经被封死了,只有不远处的一线光,他顾不得其他,慌忙看向水晶公主:“公主,要不让我在前面探路吧?”
水晶公主没有回头,她向前走去:“不必,我想这一段路途应该是没有危险的。更何况这里这么狭窄,你怎么上前?”
太阳骑士呼吸错乱了一瞬,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光,又收回来看向近处的道路,这条小道很平整,甚至连土石沙砾都不见影子,看起来出口并不遥远,但他们却走了很久,久到时间和距离都已经被模糊,太阳骑士无法再判断已经过去了多久,只有一直在远处的出口沉默地发出光亮等着两人上前。
“叮。”落下一滴水的声音打破了不变的一切,水晶公主加快了脚步向前,走了出去,太阳骑士跟在她身后,也上前去。
出口正对着一块立石,写着“推石上山”,不远处则是两颗大小不一的圆石,太阳骑士走过去试着推了推更大的那颗,石头微微震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推动。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各自选择了一块,背对着对方,开始全力推动它们。
坡道越来越陡,面前的石头也越来越沉重,再向前一步都困难,而前路的终点却仿佛遥遥无期,下一刻两人突然扑空,面前的大石消失不见,他们有些茫然地回头,却发现石头又重归了原处。
记不得他们到底尝试了多少遍,石头一次次地回到原点,一切努力都没有在山路上留下痕迹。太阳骑士按住想要再一次尝试的水晶公主的手,说道:“公主,停下来吧。”
看到水晶公主不再尝试,太阳骑士继续说道:“推石上山是我们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但公主您不能再停留在这里了,您还有新的目的地要去。”
水晶公主再看了看刻着字的立石,坚定了眼神,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在此停留了。”她的话刚说完,眼前画面变幻,她和太阳骑士又回到了山壁之下,她看向太阳骑士,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的骑士,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会一直停留在这里。”
“公主,我们走吧。”太阳骑士轻轻点头,向前走去。
玫瑰海美丽而危险,传说中海洋的深处有一座岛屿,女性上岛后便会成为海妖,去往深海中就会得到世间第一等的智慧,但成为海妖的人类几乎都迷失在了海妖的生命之中,再也不愿上岸。
太阳骑士看着成为了海妖的水晶公主,有些担心地递给她一个小封好口的小口袋,说道:“公主,接下来我无法与您同行,但我会在这等着您,当您感到危险时,请打开它,我相信您会回到岸上、回到您的国度的。”
水晶公主无法再吐出人类的语言,她接过小袋,轻轻地唱起歌,天空暗下来,夜晚被海妖的歌声唤醒,星光落在她的身上,与她一同潜进水中。
海洋是另一个世界,水晶公主顷刻间被海洋俘虏,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定了定神,握紧手中的布袋,向下潜去。
水晶公主看到了所有的历史,看到所有可能的未来,看到现在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已经忘记自己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祂同海妖们唱和,星星占据了所有的天空,太阳再也不用升起。
然后祂发现手中有一个小袋,似乎是从天地开始之初就在祂手中一样,不曾和祂分离过。祂打开小袋,在镜中看到了自己。祂突然明白,她是水晶公主。
“公主,您回来了。”太阳升起,站在海岸旁的太阳骑士向她行礼。
水晶公主笑了起来,走上海岸,再说出久违的人类的话语:“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考验在前方呢?”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沼的危险,此地有吞没无数生灵的传说,除了被引诱的那些存在,几乎没有任何活着的生命再敢踏入这里一步。
太阳骑士卸下盔甲放下大剑,换了一身布衣,同水晶公主一起踏入了这片沼泽之中。两人轮换寻找安全道路,一人被吞没下一刻又被同伴拉回坚实的安全地,他们并肩走进了这片不容生命踏入的沼泽的深处。
越向内行走,光线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此地像禁止光明一样,太阳骑士点燃一支火把,顷刻火苗便熄灭,两人更小心地向前,直到无论哪个方向都无法再向前一步时,他们已然身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公主,接下来该怎么走?已经没有前路了。”太阳骑士并不慌乱,他沉声说道,虽然面前一片漆黑,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水晶公主所处的方位。
“与其说没有前路……”水晶公主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伸手抱住太阳骑士,下令,“跳,不管是什么方向,向前跳。”
“公主!这……!”太阳骑士惊呼,但水晶公主迅速按住他的喉咙,他终于不再说话,抱紧怀里的公主,向前一跃。
湿泥迅速吃掉了两人,黑暗中什么波动都没有传出来,就像之前的在这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一样。水晶公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挤进两人之中,想要将她们分开,她用尽全力抱紧了自己的骑士,直到她终于能睁开双眼。
是水下,和玫瑰海的颜色又大有不同,周遭的环境呈幽青之色,水晶公主向上看去,越向上青色越深,最上面似乎根本就是黑色的,她看了一会便感觉头昏脑胀,再难以坚持下去,就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太阳骑士自然地扶住她,看向周围。这是一道向下的阶梯,他们向下走去,幽青的水中印照出金色的光辉,两人仔细看才发现阶梯的两侧是散落的珍宝黄金,而水中的金色便来自于这。水晶公主摇摇头向下走,太阳骑士再仔细看,一下有些毛骨悚然,在这些黄金更远处,是已经快要辨认不出的骨架,他更接近水晶公主,隐隐摆出保护的姿态。
但阶梯上似乎真的没有危险,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很快走到这条道路的最底端,在阶梯顶端常见的尸骸却根本见不到影子,周围堆满的是触手可及的不同的珍稀宝石,但两人眼中只看到尽头的小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王冠。
水晶公主双手端起王冠放到眼前平视它,它很美,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否认它的美丽,这样的美丽甚至可以说得上价值连城,她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将它戴上,太阳骑士轻轻遮住她的眼,牵扯她的手臂将王冠又放回台上。
在王冠再次和小台接触的一瞬,他们突然感受到向下的巨大的吸引力,太阳骑士用尽全力稳住自己和水晶公主,等到吸引力消失,他们已经站在树林之中,光线零散地穿过树叶洒在路上,这是琥珀沼的边缘。
“谢谢你,我差点就拿不到最重要的宝物了。”水晶公主笑着对太阳骑士说道。
“我什么都没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阳骑士沉默了一下,又开口问,“公主,您得到了什么吗?我们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
“我得到了真正的王冠。”水晶公主轻轻笑起来,她举起手,太阳骑士这才看到,她手掌上举着的一顶澄澈透明的水晶王冠,她踏出琥珀沼,站在光下,王冠闪烁,流光溢彩,仿佛有千变万化之能。
“好美。”太阳骑士忍不住赞叹,这顶王冠是那么契合水晶公主,像是神灵为她专门打造的一样,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现在的我拥有了足够的能力能统治这个国家了,我的骑士,请你一直在我的身边,守护我、陪伴我,与我共享这样的荣耀,你可愿意?”水晶公主戴上王冠,凝视着太阳骑士。
太阳骑士微微躬身,和她平视,笑起来:“我的公主,我属于您,无论前路将往何方,我都将与您同在,与您并行,这便是我的愿望。”
水晶公主回国后很快继承了王位,成为了石英国的新王,她见过所有过去和未来,得到超越一切黄金的智慧,拥有所有人的忠诚。她在星空之誓中得到的一切都让石英国越发繁荣起来,后来者在史书中记下了她的名字,也从来不曾忘记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同行的那位骑士,他们一生相敬相爱,带领石英国向前走。
作者:松清显
评论:随意
*同人作品
故事背景
铃仙·优昙华院·因幡声称: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没有耳朵,两位绵月大人可怜我,用毛线给我打了一对耳朵戴在头上。之后的时间被用于训练:怎么像“铃仙”一样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和别人对话,猜测对方和铃仙的接点,再从对方的反应里构建自己,调整自己的波长。我意识到:我必须离开这里。
本模组故事发生于网络游戏月球Online普及的数十年后。铃仙·优昙华院·因幡用非法手段登出了她在月球Online的原有账号,从此失踪。没人知道她是不是彻底离开了月球Online,是不是开始使用其它账号。在此之前,铃仙曾经从绵月家出逃,来到永远亭工作。管理永远亭的八意永琳和绵月家进行了一些沟通之后,让铃仙留在了这里。
调查员导入
在这个非线性模组中,调查员将扮演一位或数位熟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的人,对铃仙的突然失踪展开调查,最好能够找回铃仙本人。调查员的身份可以是清兰、铃瑚、铃仙在月之使者时期的任何一个同伴,甚至八意永琳。无论调查员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他们在本模组中都应当有充足的动机调查铃仙为什么出逃。
因幡帝是本模组的黑幕,如果有调查员希望扮演因幡帝,守秘人必须拒绝。
本模组是一篇小说;如果您真的游玩本模组,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推荐技能
侦查、聆听、图书馆;历史;心理学;克苏鲁神话;战斗技能
特殊情况
如果有一个或多个玩家拒绝深入调查,或者希望维护月球Online的现状,模组可以以秘密团的形式展开。守秘人需要提醒玩家存在PVP要素。
主要角色
蓬莱山辉夜α
但愿我讲的这个故事,开头是在春夜里,和我写过的其它故事一样,都是你最难堪的回忆。爱、死亡与普通人当然要有,但还得有点别的。狭窄街道里的灯光,天空中古怪绚丽的云,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打折促销的盒饭,三流小说和廉价杂志的灰烬,再过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几十公里外的一场天灾人祸,恼人的电线,意义不明的隐喻,公寓楼下刚冒头的野花,可能也有对付不完的麻烦,再累也回不去的家,第二天早晨在路边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哭着喊妈妈。
你的人生不如一个十面骰,你见过的生活大抵如此,但也不能说这样的就一定是人,毕竟没有谁能够妄言人生,兔子的观点在山羊眼里一文不值。生活还得继续,除非你决心放弃。我们的清醒和我们的梦都微不足道,只是我们昏黄的一点回响。我甚至无法恰当地描述这个过程,我也不会白费力气做这件事。自己去找来看吧,梦里什么都有。
蓬莱山辉夜敲了两段字,这是她半小时的劳动成果。每一次绞尽脑汁把文段从脑子里往外挤的时候,她都想呕吐。藤原妹红也想呕吐,她是辉夜的合租室友,和辉夜不一样,她是个演员。辉夜深吸了一口气,潮湿的空气揪着春天的头发不放,她把组织得乱七八糟的语言吸进肺里,然后再一口气全吐出来。
曾经有个刚搬来不久的邻居打听她们的职业。那天妹红正好在搬东西,她披散着齐肩发、歪歪斜斜地套着睡衣,拖着合不上的大箱子消失在公寓门外。面对邻居不可思议的脸,辉夜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编剧,就说自己是写文章的,职业的,靠这个赚钱的,刚才那个人是学舞台表演的。邻居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似乎还想发表一点看法,但最后什么都没说,他们就这么不欢而散了。后来妹红向辉夜问起这件事,辉夜如实转告,妹红说这不胡说吗,隔壁那家伙显然不懂行情,虽然你,呃,没有大红大紫,但居然还能靠接稿子勉强吃上饭,我也还没猝死,这恰恰证明咱们还没混得那么惨。
辉夜跟着妹红一起笑了,虽然妹红说的也有道理,但她其实不这么想。她觉得邻居的想法很简单:一个看起来就疯疯癫癫的演员和一个写文章的来往,后者烂在家里,这两个人也太神奇了。辉夜也有点后悔,她就该直截了当地告诉邻居,我是家里蹲。家里蹲分为两种,有事做的和没事做的;换一个维度,同样也可以分为两种,心虚的和不心虚的,尽管辉夜也不知道自己算是哪一种。
所有的话语都说明她们并不能代表明天。
作者:【八招】巴瓏
中靶:1/13 大勝
販賣機(首狙)
(劇本)
登场人物:
埃德蒙:年轻的画家,登山者
安妮:埃德蒙的妻子
阿尔伯特:埃德蒙的哥哥,嗜血者
费莱斯:恶魔
艾尔:天使
:Prologue
(夜晚的森林,风声,树叶抖动的声音,猫头鹰打呼噜,急促的喘息声,无规律的脚步声。)
埃德蒙:(无头苍蝇般乱窜,掉入了坑洞。)啊——(捂住自己的嘴,不顾全身疼痛,起身想要继续跑,但是找不到路。他尽力把自己缩起来,侧耳静听。
阿尔伯特:(眼睛泛着红光,在坑洞上方附身看着埃德蒙)你要去哪儿,我亲爱的弟弟?
(猫头鹰扑棱翅膀的声音,风声,树叶抖动的声音)
:Scene One
(风声,树叶抖动的声音,傍晚的树林,落晖穿过树叶缝隙,群鸦归巢。)
埃德蒙:(身上穿着斗篷,形容憔悴邋遢,拄着木头拐杖在树林行走,抬头对着身前的鸟儿,两只眼睛虽然睁着,瞳孔却黯淡无光)起风了,安。你冷吗,可不要被鸟群儿带走。(用拐杖一边摸索前路一边试探着走,踩到断裂的树枝,下意识低头,随即抬头向着鸟儿)安,再等等,很快你就能变回原来的样子。如果月升之前我们赶不到山顶,怕是费莱斯也帮不了我们。安,我们还要多久到达山顶?应当来得及吧。安,你来当我的眼睛吧……
(鸟儿扑棱着翅膀,配合着埃德蒙的声音,飞得忽远忽近,忽高忽低。)
费莱斯:(只有声音在埃德蒙耳畔低语)年轻的人类,你相信我,我就会助你。你有一双美丽的眼睛,所以你的妻子还能住在你的小鸟里。你要让他完整回来。你知道该怎么做。
埃德蒙:(逐渐焦急)我得加快些脚步,安。你知道,阿尔伯特一定会找到我们,但是我们……不会有事的,他要的是我。到时候费莱斯……对,费莱斯会帮助我们。我们会平安无事,你会恢复原样,我也会重获光明。我会再次用我的眼睛看着你,美丽的你,然后,再次用我的手为你画像,我会再次沉醉在你美妙的歌声中。我们不会有事,不会有事的……(声音渐弱)
:Scene Two
(晚上,雨很大。画室内一片狼藉。)
埃德蒙:(抱着妻子因失血过多而颤抖的躯体,坐在地上)艾尔伯特,你找的人是我。为什么要对安动手!
艾尔伯特:(一手提着奄奄一息的安妮,一边百无聊赖地舔着手臂上被刮刀划破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安妮有一头金色的卷发,笑起来阳光灿烂,但是现在的她脸上血色全无。)你知道我要什么,但是,(突然靠近埃德蒙,后者瞪大了眼睛)我带走你,却留下你的心,我不喜欢这样。(埃德蒙拿起手边的刮刀,顺势向他刺去,抢回了安妮。艾尔伯特用右手随意一挡,手掌被刺穿。他举着手,迅速拉开距离,抽出刺穿掌心的刮刀,伤口淌血,但是很快就愈合了)所以呢,我想到一个好办法……(又突然出现在阿尔伯特耳畔)先把你的心(小声)打碎……
安妮:(疲惫看着埃德蒙,闭上眼睛,又睁开)埃德,我……我不行了。你……走吧。
埃德蒙:(焦虑,流泪)安妮,安,我亲爱的安妮,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亲吻妻子脸颊和嘴)你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安妮:我知道……我信你,埃德……(气息渐息)
埃德蒙:(绝望闭眼,抚摸妻子的脸颊,摸到颈侧两个孔洞,抬头瞪着艾尔伯特)你……老师也是你杀的。你跟恶魔做了交易……
阿尔伯特:(假装吃惊,浮夸地回忆,恍然大悟)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突然开始哭泣)当时你拒绝了我,然后,我的心碎了。我成了行尸走肉,你知道的。(无比悲伤的神情)你还记得,当时你骂我是疯子,还给我脸上来了一拳。哦!我亲爱的弟弟!你揍了你的亲生哥哥,(突然愤怒)为了拒绝你的哥哥亲近你!
埃德蒙:呵,在亲生哥哥因为做了不可挽回的事情后悔莫及之前,能被亲弟弟揍一拳恢复理智,你应该庆幸。
艾尔伯特:(激动)去你的恢复理智!去你的后悔莫及!我的心交给你了,你捏碎了它,亲爱的,捏碎了它,轻而易举,毫不犹疑。那天的雨……好大,好冷,就跟今天一样……我淋了一整夜,也找不回我破碎的心。我去找老师,他说,(夸张模仿老者)你还年轻,孩子,你会放下的……狗屁!我跟他说,老师你说得对,心没有了,也就放下了。然后,我用刚刚成型的尖牙咬碎了他的动脉,老头儿的血液有点浑浊酸涩,作为新生后第一口血不够理想。可是突然间,我那么害怕,我太害怕了。我身体冰冷僵硬就像老师的尸体……(沉浸在回忆里)
埃德蒙:你成了嗜血者,你杀了老师。为了逼我,你还杀死了安妮。
艾尔伯特:我还没说完,我的办法,怎么样,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的安妮回来。这是个交易,你知道的。
埃德蒙:(试探)不,你说什么,我不理解。
艾尔伯特:(慢慢走近埃德蒙)你知道嗜血者如何寻找同伴吗?只要这样(指着安妮),再喝一口我的血——嗯~就这么简单。(在埃德蒙跟前蹲下,靠近)我一直想着让我亲爱的弟弟做我的第一个同伴,但是现在你的心还在这个女人身上,这个位置我姑且匀一匀给她,只要……(亲吻埃德蒙,后者没有反抗……在阿尔伯特专注亲吻的时候,埃德蒙忽然拿起身侧的美工刀,用力刺进阿尔伯特的心脏,还转了一圈,阿尔伯特倒在地上)
(埃德蒙用打火器点燃整间屋子,火光冲天,抱起安妮的尸体往外逃。雨还很大,他拼命逃,但雨湿路滑,他很快滑倒。)
埃德蒙:(握紧拳头捶打地面。)只要能救她,我,我不惜一切代价!
(雨越下越大——)
(除了雨,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费莱斯:(隐约出现在雨幕中)代价不需要很大,只要拿出你最珍贵的东西。
埃德蒙:(吓了一跳,然后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珍贵的东西,我的心和安妮一起死去,再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了。(停顿了片刻)我的眼睛可以看到瑰丽的景色,我的手能描绘壮阔的美,如果可以的话……
费莱斯:(抬起埃德蒙的脸)这双眼睛还算漂亮。(递出一只笼子,抚摸埃德蒙双手,然后蒙住他的眼睛,附在他耳畔)月圆之夜,月升之时,用你的手抓住那个家伙的心脏,到瓦雷诺山顶找我。
(埃德蒙睁开眼睛,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妻子的尸体不见了,只剩一只笼子,里面是一只鸟,他看不见那只鸟的样子,伸手进去试探,鸟儿很乖巧,还在他手上蹭蹭。)
埃德蒙:(突然喜极而泣)是你吗,安?(鸟儿发出哇——的叫声)我亲爱的安……
:Scene Three
(月夜,森林,猫头鹰打呼噜)
埃德蒙:(白鸦带路,终于快到山顶,但仍不熟悉用拐杖摸索前路,走得磕磕绊绊)快,快到了吧?安,月亮是不是已经升起来了?多亏了你领路。(突然停住)
阿尔伯特:(突然出现,脸色惨白,眼睛泛红,身上因前几天的伤势仍显狼狈)埃德蒙,我亲爱的弟弟,你……你的眼睛?也没事,你看不见我,我可以看见你。
(埃德蒙慢慢后退,转身往树林跑,但是他看不见,乱跑一气,白鸦试图带路,但没用,埃德蒙滚入了坑洞中。他不顾疼痛,挣扎起来继续逃走,但是找不到路。埃尔伯特已经出现在洞口,埃德蒙像是感应到什么似的抬起了头,举着拐杖挡在身前。)
埃尔伯特:你以为这样就能抵抗我?
埃德蒙:(把棍子扔在了一边)说的也是。(两手举过头顶。)
埃尔伯特:(轻轻落下来,一步一步走近埃德蒙)你不用投降,亲爱的。(拥抱埃德蒙,低语)我该向你投降才是。(抚摸埃德蒙的头)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不会有事的,很快你就会变成我的同伴,变成我的人,很快……
(阿尔伯特咬住埃德蒙的颈侧,后者开始奋力挣扎,但是毫无作用。埃德蒙感觉到身体的力量被逐渐抽空。他想起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这让他渐渐放松,这时,天上的云层开始散去,金黄的圆月完完整整露出来,埃德蒙像是感应到什么,抬起眼看着月亮,伸着手对着天穹,他的身体落在了阿尔伯特手臂上。他的双手抓上着艾尔伯特的背。他发现他的手能轻易穿进艾尔伯特的身体,他用力抓住了他的心脏,拿了出来,高高举起,向着月光。
天上掉下来一道闪电,将这一颗血红的心脏击打得粉碎。)
费莱斯:艾尔,你这个混球!看你干了什么好事!
(一个面容不善的男孩,穿着小西装出现在树丛中,身上扛着一个昏迷的女人。一个懵懂的少女穿着俏皮小裙子出现在天际,手中的光弓还保持着刚刚射出的状态。)
艾尔:(吃惊地捂住嘴)哎呀,我们不是要捕杀堕落者吗?这是在演哪一出?
费莱斯:你说你要心脏,没说过要粉碎他吧!人家跟他约定要救人,你杀了他!我怎么办?
艾尔:你是恶魔耶,为什么要讲信用?
费莱斯:那你帮我救他们啊,你不是天使吗?
艾尔:唔……
(坑内,阿尔伯特依旧紧紧抱着埃德蒙,但是二人都没有了力气,倒在了地上。)
埃德蒙:(向着天空眨了眨眼睛)安,你来了吗?这样也好,这样也好。(闭上了眼睛)
:Epilogue
(一只白鸦跟着一个女人在田野里穿梭,女人有着一头卷曲的金发,笑起来阳光灿烂,她去市集买了新鲜瓜果和糖,今天她要做一个什锦水果派,甜甜的,美味极了。她加快了脚步。)
埃德蒙:(在小屋前收拾柴火,他睁着眼睛,瞳孔却黯淡无光,他听到了鸦的叫声,抬头)安,你回来啦。太好了,柴火都准备好了。(安妮快步跑到埃德蒙身前,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