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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啊……?”狐狸睡眼惺忪,随便从椅背上拎起一件外套,一边穿一边嘟囔地往前走,走到门前,门外的实景自动启动,屏幕上露出一张她从来没见过的脸。
是个男人,还……还挺帅?至少很对她的胃口,看起来三十来岁,眼神却意外的清正,他并没有微笑,但又不给人失礼之感。可狐狸思来想去,也没能从脑子里找出这个人的存在,这是谁?
男人倒是知趣,主动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你的恋爱模拟导师。”
恋爱模拟?什么东……狐狸刚准备把这个男人当作骚扰犯,又突然反应过来,她几个月前预购了一个最新型号的恋爱机器人,怎么,现在机器人送货上门都不需要让购买者自己激活了吗?
她这么腹诽着,查询了一下订单记录,确认无误后才打开了门。他站得很直,一般人站成这样难免显得锋锐,但在他身上却并不突兀,果然是机器人嘛,狐狸这样想,等了这么久也不见生气的——果然是机器人嘛。
机器人本身倒不觉得尴尬,他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便侧身挤进了玄关——他甚至还非常自然地换上了自己带来的拖鞋,是最普通的素色款式,颜色是青灰色——站到了客厅中间回头看向狐狸,狐狸还在原地没动,但面上表情丰富,机器人只是随便读取一下自己的数据库,就能轻松地读出她在想什么,简直毫不设防。
也不能算是不设防吧,狐狸觉得自己只是各种意义上的震惊和无法接受,但一时又找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毕竟钱是她自己花的,而这个机器人甚至都没给她有以“家里没有第二双拖鞋”这样毫无说服力的理由来拒绝他的机会,不如说,当时订购的时候肯定也无法想象到这样的场景吧,让一个陌生的男人(哪怕她知道这是机器人)毫无预兆地走进属于她的房屋?不过也好在这是机器人,让她有足够的缓冲余地去犹豫,而且,说老实话,这个机器人长得刚好是她喜欢的那款。
我记得我订购的是盲盒来着?盲盒开出这样对胃口的款式,岂不是我赚了?狐狸深呼吸一口气,坐到了沙发上,示意他也坐下。机器人倒是坐姿端正,还能顺手给她递上放在一边的靠枕供她顺手抱住,实在是很贴心,狐狸深深吸了口气,终于听到了机器人的自我介绍:“姑娘你好,我的初始名称是俞莲舟,如果你不习惯,当然可以更改。但更推荐不要,我这款型号是专人专供的最新型号,名字和我们为了理解你的需求所植入的数据库是直接关联的,一些改动可能会影响你后期的使用感受,但选择权在你,你需要改动吗?”
“好的。”狐狸抱着靠枕看机器人,乖巧地点了点头,机器人温和地凝视她,她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才反应过来机器人是在等她的回复,“我不改,谢谢。”
“好的,谢谢你的回答。”俞莲舟点了点头,他表情都没什么变化,但狐狸却觉得他好像早已预料到她会这么回答,一下有些泄气,又不安地换了个坐姿,没再看他的脸,俞莲舟的声音也是她喜欢的,专人专供,意思是对她特攻吗?她胡乱想着,又听到俞莲舟继续说:“……姑娘想要我怎么称呼你呢?”
“都可以。”她闷闷地答,怎么和机器人说话比要和真人相亲还尴尬啊,明明宣传语上写的是“带你体验爱的滋味”来着,货不对板能不能退货啊!她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写上了“我不知道”这四个字,但机器人很明显并不准备为她这一点小小的抗拒担责,一板一眼地继续着自己的职责:“我叫你师妹,可以吗?”
师妹……这是在演什么上个世纪的电视剧吗?狐狸觉得自己内心发出了一声哀嚎,俞莲舟这个名字听起来的确带点古韵,但难道要体验这份爱还要玩角色扮演游戏,陪这个机器人过家家?
“这个称呼并非儿戏,我是作为你的恋爱模拟导师来此的,但爱是平等的产物,故而我不应当视你为学生。我们既非师徒,你年岁又比我的设定要小上不少,在此又同样学习一件相同的事情,也许行道较你也更在先头,故而我唤你为师妹最为合适。”俞莲舟语气平缓地对她解释,几乎都要蒙蔽了她的认知,但她尚还没有这么轻易卸甲的打算,大概吧。她只是面无表情地鼓掌,感觉自己应该要回去给店家一个真情实感的差评。但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吧?同机器人过家家又并不危险,沉没成本又早已经掷下,不玩一下她才是真亏了。
“那么,师妹,请多指教?”机器人表情平静,向她伸出手。
“你好,欢迎你来到我的家,我是狐狸。”狐狸回握住机器人的手,摆出一个笑容来。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如标题一般这是掉落2.
走出戈壁后,地势在上升,越往高处走,就越能看见辽阔的平原向四方延伸出去。稀疏的绿色夹杂在大片大片的枯黄里,几株不同颜色的小花点缀着色彩,因为早春的缘故,它们开得稀稀拉拉,这边几株,十几米外又有几株,像是某种显眼的谜语。放眼望去,地平线的雪山绵延不绝,越往雪山绿意越浓,仿佛盛夏已至。
我转头看向那个光头和他带的几名晕眩者。我近半个月都和他们同行。晕眩者有时像瘸子一样左脚拖右脚,有时像穿花蝴蝶在光头身边跑来跑去。光头总之站在中间,随着晕眩者的行为变成赶尸人或者一朵鲜花。
我走在离他们五米的地方,不过分靠近也不远离。每日日落前,光头会招招手,给我今天的食物。他把食物放在我手上时的笑容似乎包含着某种温和的嘲笑。
当星辰转到天上,沉沉的黑暗落在我身上时 ,我会抱着膝盖坐在地上试图与城市连接。自出生以来,没有离开过城市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生命被未知撕扯的恐惧。
我时常梦见那一排排的大厦,无声掠过的钢铁飞鸟以及每天重复的工作。还有精彩的网络生活,哇,那可是。
我舒展身体,确定今天也没法连接城市后舒服躺下。天上明星璀璨,初春的草毯干燥松软,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草香。
离开了城市,我感到 放松与饥饿,弱小与自由。饥饿感是个很少见的词汇,它的确切意思我或许已经早就忘了,但是如果要现在的我形容,它就像倒入水中的白糖 ,不断扩散。无法连接城市网络,感到饥饿的我孱弱到让以前的自己难以想象。这种弱化是无所不在的,就像糖也会溶解得无处不在。自由更是虚假的东西,虚拟现实被很多人称为无限的自由,但或许是因为我还会下线,我只感觉到令人恐惧的虚假。那几个晕眩者就躺在我几米开外,他们是为什么而躺下的呢?他们在虚拟世界也在睡觉吗,又或者是身体残缺躺了一整年?他们做得奇怪举动无一不是虚拟世界的映射,而这映射也只有那个光头才能知道。
而那个光头,如果我还是之前的我的话,我会祈求,然后冲进去把他和那些晕眩者都杀掉。
只是几米距离,我只用几秒就能做到。
只要祈求,只要祈求......
隔天天亮,那个光头走出帐篷,摇了摇手上的黑色布袋,扔给了我。
布袋里装的是几天的肉和蔬菜,还有一颗熟悉的果实。
“这......”我抬头看向 他,这是城市中的制式口粮,他有我不奇怪,我奇怪他为什么要把这个给我。
光头笑了笑,指了指他右手边的晕眩者。三只晕眩者趴在什么东西上,他们双手压着地面,腰部在上下摇动。被压住的东西似乎还有反应,他一有脱离的趋势,就会有一只晕眩者整个压上去舔动。
“哈哈哈。”光头笑得很欢快,“他们,在快活呢。”
我走上前去,被压住的是一只钢铁巨鸟。与将我带走的那只不同,这是更像是钢铁造物,颜色深黑。
三只晕眩者不知疲倦地进行毫无意义的上下运动。我甚至看不见他们的鼓包。
“你打算怎么办?”我问向那个光头男人。
光头擦了擦眼角笑出的眼泪,说道:“当然不能这么简单地把它放回去。”
他缓缓走向黑色铁鸟,“要么是砸坏,要么......”
“是做得更高级一点。”
他的手握住铁鸟的颈部。晕眩者的力量居然能长时间地压制这只巨鸟,不可思议,我想。
光头的头皮下透出红光。虽然只是微弱的光芒,但我不会看错。巨鸟本就无法脱出晕眩者的控制,但它的动作却变得愈发卡顿。凌乱活动的铁翼切下眩晕者的皮肉,却没有任何作用。
它最终停止下来。
光头流着汗退出几步。三个晕眩者也站起来坐在一边,他们的衣服更加破烂,有一只倒霉的左肾还在流血,但想必他们此时非常幸福。
飞鸟重新开始活动,强风吹荡,它冲向高空,消失不见。
光头夸张地抬着头去追 飞鸟的轨迹,最后仰脸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养了你半个月,”他躺在地上,“不然你早就死了,你这城里的废物。”
“我现在要你去做件事,只一件,一切一笔勾销。”他食指指向天空,转动。
“不做,失败了。”
“你和他们一样。”
果实的汁液滚进我的喉咙。如同久旱逢甘霖,阵阵快乐冲击着我的脑海。
三只晕眩者站起身来,另外三只晕眩者在我身后注视着我。
香薰 军规 热水壶 乌鸦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骂我轻点骂】
略显破旧的热水壶在简单支起的火堆上安静地躺着,内里的水却不算安分。沉闷的咕噜声在坚固而稳重的外壳下持续不断的响着。
树杈上的积雪想把这声音听的更清楚些,于是它们从树杈上一跃而下——但却不幸地投身于火焰之中。火苗被这突如起来的热情吓得四散而逃,伊利亚沉默地拿起一根树杈拨弄着眼前的火焰,驱赶他们回到自己应有的位置。
西伯利亚的气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常年严寒。夏季的温暖就像是光明女神漫不经心的一瞥,暧昧的目光饱含深意地在这片由冰雪覆盖的土地上短暂逗留,接着便无情地移开了视线。
不过这种气候对于伊利亚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人类的智慧足以让他们在任何地方创立起适合自己的居所,而西伯利亚远远称不上是最极端的一种。在远离城镇的风和冰雪之中,只需要一个足够坚固的小屋,温暖的火堆,和充满野外生存经验的大脑,便可以生活的如鱼得水。
在现代人的角度,与互联网的隔绝通常是难以忍受的,不过这对于伊利亚几乎算不上是一种减分项。比起由液晶和电路组成的显示器,他的目光被更遥远的连绵的群山所吸引。
柴火劈啪作响,水已经彻底沸腾了。片刻后,伊利亚把经过碱洗的松针简单地在雪堆中擦拭起来,仔细地把这些去掉了松油松脂的松针塞进水壶的瓶口。纤细的松叶在沸腾的水中翻滚着,在热量的作用下快速挥发着它们的物质。
很快,一瓶可以称得上是松针茶的东西就诞生了。
伊利亚熟练地将便携热水壶从火上取下,放到一旁的雪里作短暂的降温。
他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取出一只略显破旧的马克杯,将淡黄绿色的水倒进其中,加入了一勺蜂蜜作为“松茶伴侣”,接着便端着杯子回到了自己的沙发上,高大的身躯将身下的海绵垫遮的严严实实。他伸手够来一只沉重的毛毯,将他搭在自己的身上,另一只手则把松叶水送进自己的喉咙中。
微苦而涩的茶水伴随着吞咽动作流进了伊利亚的肠胃里,喉咙隐隐有些发痒,或许是松针的处理工作做的不太到位。不过抛开这一切,松针水仍然称得上是他的最爱饮品之一,这种自制饮料能为他在这种贫瘠的环境中提供相对丰富的维生素。
“嘀——嘀嘀嘀——”
来着现代科技的声音打破了自然带来的寂静。伊利亚木着脸,似乎没有为这不速之客的打扰产生什么多余的情绪。他起身去接电话,伴随着按键的按下,他裂开嘴巴,从喉底挤出了一句简短的:“喂?”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沉默了片刻,紧接着一阵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聒噪的声音愉快的响起:
“啊哈!伊利亚,你到底是有多久没跟人类说过话了?你要不要听听自己的声音?讲真的,电话刚接通的时候我甚至以为我在跟一头熊对话!”
伊利亚沉默以对。电话的那头是他的老熟人,姓孔,是个中国人,和他同样是个常年奔走在各大世界奇峰的人,不过两者的目的迥然不同。
和伊利亚对于登顶不同山峰的狂热信念不一致,这位孔先生则是纯粹地在这种登山活动中间看到了有利可图的地方。两人的相识简陋而又纯粹,伊利亚热衷于攀登,而对方则热衷于从风雪覆盖下的山脉挖出潜藏的金子——在全世界的不同山峰间走动,两人的行动轨迹出人意料的一致。而对方显然是个健谈的对象,在几次命运般的相遇后,孔先生笑容满面地从雪山上带走了伊利亚的联系方式。
后续的日子里,伊利亚则时常能从孔先生这里接到种种跟攀登雪山相关的工作——一个人总是兴致满满地介绍工作,另一个人则沉默地接下。即使是生活在荒无人烟的西伯利亚,也并不意味着伊利亚完全抛开了对人类货币的需要,加上对方的聒噪的确给他带来了足够准确而有效的信息,使伊利亚抛开了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在互联网上搜寻信息的麻烦……因此两人便成为了性格迥异但意外合拍的合作伙伴。
电话那端的人显然没有因为伊利亚的沉默感到尴尬,他继续用那令人感到略微不适的高亢语调来诉说他此次通话的目的:“老兄,别这么沉默,接下来我说的事情你一定预想不到——新西兰航空公司的南极旅行用客机神秘失踪了!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因此开心不是一件那么有道德的事情,但你敢想吗!根据我这边的信息,南极考察队那边找到了客机无线电信号最后出现的坐标。”
对方停顿了片刻,接着用一种奇异的语气继续开口:
“最高处海拔推算超过10300m,这是一座崭新的,屹立于南极的未知山脉!就算我不加赘述,这个高度也远远超过了珠穆朗玛峰的最高点……这是一座崭新的世界最高峰!”
“你知道他们管这玩意叫什么吗?狂气山脉!真够老土的……不过也的确很配它。前阵子已经有第一批攀登队的人上去了——呃,我知道你可能怪我没有给你争取到第一梯队的机会,但事实上,第一批愿意勇登高峰的勇士们已经全军覆没了。”
伊利亚安静地听着,他喑哑着声音开口:“一个人都没回来?”
“是啊!一个人都没回来,整支队伍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真是奇怪,按理来说,就算做不到登顶,那些朋友应该也有自保的能力啊?艾斯•布鲁诺维奇,你还记得吗?之前跟你起过摩擦……唉反正你也不太记得,他也跟着去了。”
“他不应该。”伊利亚简短地回应。
“是啊!虽然我也不太喜欢他吧,但是那家伙的登山水平也是在线的,多少带队爬过几次珠峰……而且他很惜命,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死了。”对方叹了口气,显然能理解伊利亚简短回复后的含义,“反正短时间能没什么人敢去爬第二次了。第一批登山队的死很蹊跷,大家都等着更进一步的勘测结果出来才肯行动。”
“然而……奥斯科财团显然不愿意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来等待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吃的最肥。这也是我这通电话的主要目的。他们需要这次首次登顶来提升他们财团的知名度——”
“不过说实话,我觉得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家的小少爷最近沉迷上了这种登山活动,现在他们需要找人陪太子读书。”对面的男人用了一个中国俚语,不过这并不影响伊利亚理解,“你感兴趣吗?南极登陆的许可和装备及行动手段 由奥斯科财团全权负责,你只需要把人带过去就行。”
“世界最高峰的首次登顶,对于你来说可是无法拒绝的筹码吧?——对世界上大部分有追求的登山家都是。但一方面他们的技术没你这么好,另一方面,他们和我的关系也没有和你的关系好,对吗?”对面的男人在电话里发出鸭子般的笑声,“怎么样,要去吗?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啊!”
“当然,因为——”
“因为山就在那!”
伊利亚的后半句被对方纹丝合缝的接了上去,对方的语气中满是调侃,“只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你才原因多动几下嘴皮子!好了,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接下来我回去跟那边沟通,剩下的合同和具体细节我等会用传真机发给你。”
接着对面的声音就小了下去,嘴里嘟囔了两句类似于【这个年代还有人还在用传真机】【每次发文件都麻烦的要死的话】,简短的道别后就挂了电话。
狂气山脉吗……
高大的东斯拉夫人眯起自己的眼睛,起身将方才热水壶中剩下的松叶水一饮而尽。独特的苦涩口感让人联想到松柏生长的环境。即使在屋内,也很容易感受到冰雪涌动的气息。
新的世界最高峰。无论如何,都没有放弃这次攀登机会的理由。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真是令人期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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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coc模组《狂气山脉》相关,姑且可以认为是前日谈。这次的四个关键词都非常的没有灵感,拖到最后才写,结果写的也只是马马虎虎……个人感觉是有点仓促的结尾了。
本质上我就是很想让自己的pc喝松叶水,还记得小时候看贝爷在野外生存中用松针煮水,这个给我留下来很深的印象。可能存在一些知识的错误,大家就当我写着玩的就好了。
当然我也已经跑完狂气山脉了,故事的最后伊利亚也成功地登顶并活着回来了,十分感谢kp的放水!!
总而言之这个月的也擦完了!有些灰溜溜的感觉,写的不是很满意,但是确实不是很有灵感……下个月再见!!
作者:阿氪
免责声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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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塞卢太太的葬礼
巴克莱小镇习惯了没有新闻的日子,所以我们把每天听新闻的时间放在中午,而中午意味着全镇人的午睡,所以每一个可怜的卖报人都要被丢在烈日下炙烤,这就是巴克莱小镇的神圣生活。
事实上,还有什么新闻能传到这种地方呢?这里不过是一望无际的荒漠里的另外一个甚至不能在地图上看见的小镇,站在小镇的边界极目远望,除了横贯荒漠的铁路,已经不再有剩下的人造物的痕迹,铁路离我们也足够远了,以至于它的轰鸣声已经传不进巴克莱小镇,所以那个可怜的卖报人还要翻越荒原,只为了注定卖不出去的那一堆报纸。你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在于——太阳出来的时候起床,喂牛、喂羊、喂马,午睡,然后整理无孔不入的沙子和草茎,直到太阳在另一边落下去。没有人出生,也没有人会死,所以我们的医院里没有接生护士,也没有墓地给死人去。那个铺着锌皮的屋顶下只有一个留着八字胡,带着装腔作势的小圆眼镜的医生,在某次打破了禁忌决心熬过中午时从卖报人那里拿来了错误的报纸。作为一个自封的左派,他既不关心上帝,也不关心又是哪个总统加了冕。他只瞥了一眼报纸的第一页,就被一种深沉的绝望抓住,不得不借用宝贵的白兰地维持自己的精神。
“真是伟大的监狱!”他的手颤抖着,白兰地洒在报纸上,像我们小教堂里神父给我们洒上圣水,“我在三秒前知道了,我已经在这里服刑了三千六百二十八日十四小时五十二分三十一秒,一切如同昨日,如同今日,如同明日,多么高贵,多么高贵。”
于是在那个晚上,他大抵是受到崇高的理性的光耀吧,偷了邮局老板的马,不知去向何方,连马蹄声都听不见。只是可怜了邮局老板,他那光彩照人的六马大马车不得不降格成四马马车,踏上马车的踏板时总感到一阵耻辱。但这没困扰他太久,因为巴克莱小镇没有新闻,也不大需要邮局的马车去送信。这就是巴克莱小镇,一个受诅的,用一个我们已经遗忘的先人命名的地方,这里只有一件事是神圣,不是死亡,而是午睡。
这也很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在被一阵不祥的汽笛在中午惊醒时,不约而同地在床上又躺了整整一小时半,直到全镇时钟齐鸣两声时才敢于顶着强大的压力从床上起身。于是我们又再次不约而同地拒绝第一个更换衣物,直到在窗边沙子的催促下不得不再次起身。于是我们最后不得不不约而同地拒绝打开大门迎接必然到来的热浪,直到一个意外到全无神圣的结局——那因年复一年来到小镇的执着而惹人生厌的卖报人开始一个个敲门。可怜的小拉奥,住在小镇最外边的守夜人,他的门第一个被敲响。于是在他带着如同临死一般的安详打开木门的下一刻,全镇的木门齐刷刷发出嘎吱的推门声响,于是所有人自然地走出屋门,一切正常。
“有何……贵干?”
小拉奥白天睡觉,晚上守夜,所以我们的神圣生活,于他而言是必然要经历的部分,这是我们为数不多羡慕的地方了。不怎么羡慕的地方,则是他如同潮水漫溢的语言已经日渐消退。所以当自己从睡梦中惊醒时,他说不出别的,对卖报人只有问候了。卖报人显然也一副要死的样子,在太阳底下仿佛要把自己脱水一样出着汗,扯动着已经有些衰老的声带,结结巴巴地说着。
“有人死了。”
“哦,哦……”小拉奥点了点头,“很好。再见,朋友,再见……”
于是卖报人完成了他的任务,第一次在我们的眼中衰老了。于是他蹒跚地回头走去,没有让我们看见他的脸庞,正如以千记数的日子里他所做的那样,因为没有人会在午睡的时候听新闻。我们在晚上睡觉之前看见了出来守夜的小拉奥,他只是在长久的睡眠后显得颓唐。看见我们时,他正沿着梯子往屋顶上爬。
“一个陌生人来敲你的门,你居然说开就开了?”
“没有陌生人会来。”
邮局老板的脸在提灯下展现出一阵挫败。
“那他说什么了?”
“有人死了,就这样。”
于是所有人恍然大悟,因为巴克莱小镇不会有其他人死。一定要有人要死,那必然是奥塞卢太太。这倒让镇民们都陷入了一阵哀伤,因为他们对奥塞卢太太的记忆仍然清晰并且完整。自从她的屋子还存在于巴克莱小镇时就如此,在所有人的屋子还是棕色外墙时,她就敢把屋子四面刷上白色油漆。现在,这种哀悼的感觉就更加深刻,因为奥塞卢太太的屋子已经随着离开而拆除,于是棕色再次统治全镇,直到现在。
“她离开的时候,哦,天啊,那还是十五年前啊,她那么有活力,哪想到这点时间就死了?”神父忧虑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我们应当给她——一个虔诚的教徒——办一个葬礼,好让她回归主的怀抱。”
“可我们没有墓地给死人去,奥塞卢太太的遗体也根本不会送到这里来。”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就在今晚回忆一下奥塞卢太太,把她的东西丢入火中,好让她在天堂得以安息。”
于是,蒙福于农场主,大家坐在长条的板条箱上,中间升起一团火焰。小拉奥没有了守夜的使命,沉默地坐在地上,一双眼睛冷峻地看着火焰另一侧的人们。沉默中只有火焰中的草茎在噼啪作响,那是长久起来全镇收集起的一堆。
“她是我们所有人中最敬重上帝的。我打赌,自她离开之后,你们就没人再见过她……”
“胡扯!我就见过。”
“要么你见的是魔鬼,要么你就根本没见过。”神父笃定地把双手往前一伸,好把双手从袍子里解放出来。他的手指上照例缠着挂着十字架的项链,“就是她去了外镇,她亦每日雷打不动于正午时分来到我教堂。谁敢在中午的时候起床来,看看奥塞卢太太在教堂里的模样?”
于是其他人都再次陷入沉默,因为除了犯禁的医生,没有人会打破午睡的神圣规则去教堂。况且,在烈日当头的巴克莱小镇,人们已经成为了自发的左派,因为求上帝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听闻神父这么说,想到一个柔弱女子居然能够承担起整个受诅的镇子里无边的罪孽,奥塞卢太太更有了一种为人敬仰的品质。即使是刚刚急于反驳的人,即使是那个在巴克莱小镇向来以暴躁出名的旅馆老板,现在也不得不闭上他的嘴巴。
“她必坐每日十一时准时出发的火车,在十二时来我教堂,不给她开门,我绝不去午睡。她必每日穿黑袍来,在教堂待上一个小时,走时还会掩门。这样的教徒,现在是少有的了。你们谁敢于在中午的时候顶着烈日,不顾午睡,来我教堂向上帝真诚忏悔,你们就得见奥塞卢太太。”
“那卖报人总见过奥塞卢太太吧?”
“孩子。”神父慈爱地朝着小拉奥画了画十字,“主宽恕你的罪孽——巴克莱小镇没有新闻、没有报纸、没有卖报人。即使曾经有过,来过几次也不会再来了。谁会在最热的时候来到一个没人买报的小镇?”
“他今天两点钟敲我的门,你们都见了的。”
“我见的未必是卖报人。孩子,恶魔要在幻梦之间蛊惑人,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神父从板条箱上站起来,因久坐猛起而眼冒金星,差点一头栽进火里。
“奥塞卢太太必然要作为圣徒被铭记,我明日祷告必然恳求上帝赐福与她。”
“日后奥塞卢太太不再来了,教堂怎么办呢?”
“自有主与我同在。”
神父见火光已然有些微弱,用农场主的草叉从那一大堆草茎里铲起一铲,草茎再次在火焰里跳跃开来。于是神父满意地离开人群,朝着教堂的方向走去。教堂顶端的小钟在月光下反射出指引的光芒。
“要我说,神父真是老糊涂了。”邮局老板对旅馆老板低声说道,交头接耳间换来一阵赞同的点头。“奥塞卢太太是个无神论者,即使医生都去了教堂,她也绝不会去。她也不是十五年前的时候走的。”
“那必然是中午来此地的卖报人,中午来到教堂乘凉。奥塞卢太太绝不做这种亵渎了理性的事情,她可是自由党的先锋。”
“这可不对——‘一个真正的自由党人,打走出家门就要被枪打死’。”
“这就是她为什么来到巴克莱。那段时候,咱们可是方圆百里最‘红’的小镇,每次投票都投给自由党。后来医生来了,他们简直如同同志见面呢,又是亲又是抱。你能想象那个场面吗?医生坐着六马的邮局马车过来,车子后还拉了一个巨大的车厢,里面装得满满当当的药品和一大桶白兰地。守夜人那时候已经有些衰老,他那大学生儿子也不在,还是奥塞卢太太帮着医生的忙,把那一桶白兰地搬进医院的。她可是个健壮妇人,手指上残留着子弹的火药味,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
“你猜怎么着?医生走后我还找到他之前看见的报纸了。你们还记得费尔南多·加尔达西亚吧——那个自由党总统,读起来还有点像奥塞卢太太呢,加达米亚·奥塞卢太太——他被军队推翻了,于是外头又开始打内战——本世纪最大的一次。奥塞卢太太当时就和医生一起,牵着我的马就投入祖国的斗争里了。为了送他们出去,我还驾着我的马车,午睡都没有睡成。哎,虽然我已经不投票了,但我还是一个光荣的自由党人。他拿走我两匹马,我也全不怨他,我这也是为了自由的事业作斗争啊!”
“那个时候的费尔南多·加尔达西亚已经是小费尔南多了——他爸爸才是自由党人,已经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了。他自己就是保守党的将军,推翻他的是自由党人加瓦雷斯上校。”
“嗨,你这守夜人!你一辈子都在这里守夜,居然还知道外头的事情?”
“我是小拉奥,我爸爸当初为了自由党去参军了,他就在铁轨旁边被秃鹫吃掉,刚好我就在回巴克莱的车上。”
“别开玩笑了,你是守夜人。”
“我是小拉奥。”
“那你一定也是勇敢的自由党人,自由党人才会给我们守夜。”
“我是保守党人。”
“噢——啊。”
邮局老板再一次显出挫败的神色,其他人则如梦初醒。邮局老板像是尴尬,又像是愠怒,从板条箱上站起来,狠狠地在地上磕了磕他的靴子。
“总之,自由党万岁!”
他朝着黑夜狠狠吼了一声,无人回应。邮局老板索性往邮局走去,余下的几人发出一阵不满的嘘声。
“你个没良心的就不能为火堆添个火?”
“我不为保守党人添火,自打去年开始我也不扫草茎了,你们自己去生保守党的火吧。”
“古怪的人物。”旅馆老板用草叉一股脑把草茎往火堆里一推,把火堆给压熄了。于是只剩几个人坐在黑暗里,不知在还是不在。
“真的没人记得我的妻子了吗?”旅馆老板面带哀伤面对着黑夜,不过没人看得见,也没人回应他。旅馆老板只感觉到小拉奥冷峻的眼神还看着他。
“我的妻子,安娜卡西娅·奥塞卢,那个美丽的俄国人,即使分开了我也仍爱她,你们居然完全没人记得她了?我是费奥多尔·奥塞卢,你们也没人记得我?”
还是一片死寂。
旅馆老板像还是要发作,但黑暗中只听见他的一阵叹息。回应他的只有小拉奥的声音。那就好像他宣布“有人死了”时的声音一样,冷酷、平静、毫无感情。
“圣徒、左派、俄国佬、上帝忠实的选民,自由党人、保守党人,健壮、柔弱、强大——那么,谁是奥塞卢太太?”
“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有人死了,只有可能她会死。”
“为什么?”
“因为只有她还在的时候,旅馆、医院、邮局才是有用的。那时候巴克莱尚未被世界遗忘——所以我们现在遗忘整个世界,作为报复。小拉奥,你是从外面回来的人。你睁眼看看!我们无信可送、无人可来、无新闻可听,不再喂猪、喂羊、喂牛、祈祷、扫草茎,不再生、不再老、不再病、不再死,除了午睡,什么都不再剩下。那么,除了午睡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长久存留于世?”
“你们都疯了。”
“不——我们都老了。”
“明天卖报人来到这里,我们会在午睡时知道所有的真相。”
“让我们希望明天他还会来。”
“再见。”
回应他的只有一阵沉默。
第二天,当所有人在酷热中午睡,在床上痛苦地挣扎时,卖报人没有来。第三天,当所有人在酷热中午睡,在床上痛苦地挣扎时,卖报人没有来。第四天,卖报人再次不来时,人们在绝望带来的那压倒一切的安宁中得到了唯一的结论——巴克莱小镇的活人已经与死无异。无论他们说“有人”时是否还是指奥塞卢太太,凡人终有一死。奥塞卢太太的葬礼已经结束,余留的不过是一堆空洞的物体。
而作为加达卡西娅·奥塞卢太太盛大葬礼的一部分——既非加达西亚,也非安娜卡西娅——世界将与巴克莱小镇一同腐烂。
作者:绿鲤
评论:【还没好】是个非常轻量的青春期酸甜百合故事,就图一乐,请读者也就评一乐吧。
BGM:《HALO HALO》
时年十七岁、正在读高中的一澈最近有一点烦恼。
某天的早晨刚回到教室,就发现课桌抽屉里多出了一封很漂亮的情书。
那两页纸的情书装在半透明的硫酸纸信封里,字体圆圆的有些可爱,闻起来有一股清爽的香气。
前座的姐妹瑞茉发现一澈在满头问号的时候伸头过来看了一眼,用一股沧桑的语气拖腔叹息:“哎呀——少女情怀总是诗啊——”
一澈为难地看着好闻的信纸:“她不会是把我当成男孩子了吧?”
“难说哦,姐当年就是被你的外貌迷惑了献祭了少女的第一次心动嘛。”
“诶……”
一澈,时年十七岁,正在读高中,个头比多数女孩子高一些,留着蓬松的短发,身形瘦长,远看像是一个模样清秀有点帅气的男孩子,但,货真价实的少女一名。比很多男孩子都好看的那种女孩子。
其实从入学第一年她就开始收到女孩子芳心错许送来的情书了,直到她因为这种可怜又可爱的误会出了名才停下,但每到入学季又会复发一段时间,刚入学的学妹们了解校园传说总是要一点时间的嘛。
一般来说收到这种情书,一澈会顺着信中的自我介绍去找到对方好好解释一下,说一句“谢谢你的喜欢,但我是女生哦”,然后事情基本就会在“对不起是我弄错了!”或者“呜呜如果你是男生就好了”当中结束了。
“应该……又是一年级的学妹吧?”
“没说班级吗?告诉姐姐名字,姐姐替你再去打听一下喽。”瑞茉转过来趴在椅背上,之后的流程她实在驾轻就熟。
“没有哦,连名字都没有。”
带着微闪的深蓝色墨水把藏不住的喜欢写了整整两页纸,却只字未提自己是谁,有何期望。一澈用一种清澈的愚蠢望向瑞茉:“怎么办?”
“怎么办?不办。”
“真的那么喜欢的话一定还会想办法联系你,不然也该知难而退了。再不济,早晚也会打听到你是女生的。咱们最后的目的不就是让对方断了念想吗?不处理的话,结果也是一样的。”瑞茉推推眼镜,一边说一边开始做课前准备。这种事她已经习惯了,她清澈而愚蠢的漂亮小王子虽然每次都很礼貌,但也并没有想跟那些女孩子交往的意思,那么从结果出发的话不处理也不失为一种办法。然后她就听见背后幽幽地响起一声:
“诶……可是我想见见她。”
哈?
时年十七岁,已经收到过三字开头数量的乌龙情书,拒绝了同等数量的少女芳心的一澈,想要见见这个没有写名字的女孩子。
在这封字体圆圆有点可爱、实际上白字连篇的情书里,对方没有称呼她为学长,甚至写错了她的名字,对她的描述却不像是一个会搞错她性别的人能了解的程度。比如第二页上写到“喜欢你写的故事和诗”——一澈偷偷看了一眼前座的瑞茉,这是连瑞茉都不知道的事。她记得自己唯一发布作品的地方
嘛……虽然被人了解到这个程度,好像也有一点点恐怖就是了。
时年十七岁,已经收到过三字开头数量的乌龙情书,拒绝了同等数量的少女芳心的一澈,觉得自己上钩了。
“嗯。我想见见她!”
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瑞茉都看见她一到教室就开始检查抽屉,看起来就像摇着尾巴等待零食的小狗一样——然后就像发现没有零食的小狗一样尾巴直down。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离开耶利塔的时候,这个小镇如同他来时一般寂静。
刚出镇子没几步天空就开始飘雨,莱耶斯一手替他撑起伞,高大的身体替他走在上风向的方向,一手拎着他们两人共同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手提箱,几件衣物罢了。
有几丝雨顺着风吹到阿莱克脸上,他有些不适地拉高了大衣的衣领,结果被莱耶斯拉的更近。
一切看上去还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
10月21日那天阿莱克带着莱耶斯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偏僻小镇的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莱耶斯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阿莱克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异乡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阿莱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莱耶斯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阿莱克悄悄用手肘在他的腰上顶了一下。
委托人给他们在这里订了最好的酒店,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酒店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酒店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阿莱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酒店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天使大军的翅膀遮天蔽日,挥舞着燃烧的利剑扑向下方的大龙。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那位大人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莱耶斯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阿莱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莱耶斯被他留在酒店的房间里。阿莱克按照早先信件上的地址,一路找到了委托人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
当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镇子早就该消失了。
作者:讷
mode:随意
*确实很是赶工 内容不够充实预警 (目移)*
*理论上来说两位都是女性*
她张开手指,阳光从她的指间透过去,把她的五指衬得金灿而白皙,像熙照里温润的玉。她手的影子模糊地落在我身上。虽然睁开眼睛,我仍然躺在原处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她在朝阳的光里放下举起的手,头也不回地说:“你醒了,下车吃早饭,我昨晚肚子饿把面包都吃完了。”我挪过视线,目光所及的便利店恰好在换班,一旁的圆形石墩边有中年男人在抽烟,香烟淡青的烟雾飘开来,转过脸我碰上她的双眼,她耸耸肩:“我的烟盒都空了。”她的眉眼都笼罩在刺眼的金黄朝阳中,有些朦胧,几乎像一个同样金黄的梦。
我是在另一个公路休息站碰到她的。在我站在阶梯上的时候。自这趟旅途开始前的人生中,我就已经有不时凝望某处、任思绪漫散的癖习。这样做时,我常常是不知道自己确实来说是在看着什么的。在这次凝视时,我忽而感觉意识逐渐回笼,从法国骑兵的胸甲上向回溯缩,重新在现下的实际中聚焦,此时我的视网膜神经为我勾勒出麦当劳打包纸袋的图像,紧接着是一只抱着纸袋的手。我的目光上移。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她。
“喂,”虽然她冲我露出了略带讽意的笑,但却没有直接言道我盯着她看了半晌的事实,而是随即很快地对我一扬下巴:“你买没买啤酒?”
我低下眼,望见手中提着的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便利店就在我的斜后方,我刚刚从里面出来。我再次对上她的目光,摇了摇头。
“真糟糕,”她皱着眉头嘟囔,往纸袋里翻了翻,“我忘点可乐了。有没有可乐,不会咖啡也没有?”她再次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找出一听咖啡递给她。她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接过,就在台阶上落座,开始吃喝起来。我犹疑地在她身边坐下。
“谢了,”我动作间她已经把半个汉堡塞进嘴里,脸颊鼓鼓的;她利落地扣开咖啡灌下小半瓶,含糊地同我道了谢。我摇头,也拿出一瓶咖啡啜下。她解决了汉堡,旋即进攻鸡翅等各类小食,纸袋里的食物掏完后她转过脸,问我:“你一个人?在路上旅行?”
我说差不多吧。我在手心里转着咖啡罐有些细长的罐身。
“哎。”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你刚刚看着我,想什么?”
“法国骑兵。”我老老实实回答。
“法国骑兵?”
“法国骑兵的胸甲,铆钉是黄铜的。”
她看着我,随后被逗乐似的噗哧一声笑出来,并很快陷入一场大笑。笑声平息下来后她伸过手,拍了拍我的膝头。
“哎。我能不能跟着你开?”
我也看着她,有点惊讶,“你要去……”
“我去哪都行。”她打断我的问话,刚才的大笑已经完全从她身上平息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平静地将长发从肩上往后抚去,“我去哪里都无所谓。”我的视线落在她的发尾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柔而顺滑,和我毛躁的马尾辫完全不同。
于是我们开始同行。她没有问我目的地,也没有问我的姓名。我也没有问她的。我在前面开车,她不紧不慢地缀在我后面。吃饭靠沿路的休息站解决,晚上则停在休息站里在车上睡觉。这也是我开始这场旅行时的计划。她醒的比我早时会猛敲我车窗喊我起来吃东西补充体力,睡过头时却怎么都叫不醒。歇在休息站、没有在开车时,我有时仍然会陷入我的“发散凝思”里。这时候,她会在我眼前猛甩个响指。
“又在想法国骑兵?”她带着打趣的微笑问我。
“在想人吃多少高油脂食物还能保持健康。”我看了看她手里抓着的三个油滋滋的热狗面包。
她咧嘴笑了。“无数个,”然后把其中一个塞进嘴里。
我们这样开了三天,没有下过高速。她的车在一个晴朗和熙的清晨熄火了。那时我刚离开便利店,提着塑料袋往回走,望见她插着兜,靠在她那满是灰尘的车前盖上。她的车显得很脏,因此看上去格外旧,能看出灰尘下黑色的车身。我对车的牌子一窍不通,也从未能辨出这是什么车。
她脸上没有什么神情,让我联想到深潭上一截浸水的浮木。“怎么了?”我问她。
“车子打不燃火了。”她说,往嘴边送了一支烟,她咬住烟尾,没有点燃。
“啊,”我愣了一下,转头张望,“不知道修车在……”
“不用了。”她打断我。“不用了,”她把烟拿下来,在手指间捻着,她忽然抬起头来,熟悉的笑容又回到她唇边。“哎,”她喊我,“我能不能坐你的车?油钱我会付。”
我看着她,再次有点惊讶。我踌躇着,暂时没有说话。
“摊油钱,绝对不乱动东西,跟你轮换着开,要是你愿意。”她掰着指头说,“再说,车里睡两个人晚上也安全些。”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想起我们没有互问过姓名,没有问过旅行前的生活,没有问她为什么想跟着我开。
她抓抓头发,忽然开始在口袋里掏着。手机、零钱、身份证,她把这些全都塞在我手上,继续掏出驾照、两根头绳、一把橡皮糖和几个硬币,同样一股脑塞给了我。
“我的东西都放你那。”她向我展示如今空空荡荡的口袋,甚至掀了掀外套,“这样子总比较放心了吧?我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你可以收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你为什么想跟着我?”我忍不住问。
她看着我,随后咧开嘴露出一个笑。
“老天,我不知道。我跟着谁,不跟着谁都行。”她说,“不过跟着你也挺好的。”
“但是你的车,”我挪开了目光,投向她那辆命途多舛的车。
“真的打不燃了。你可以上去试试。”她耸耸肩。
“但是,你的车,该怎么办?”我把话说完,“就算你坐我的车,它……”
“没关系的。就放这里。”她说。
“但是……”我讶异地扬起眉。
“就放在这里。”她重复。她已经从车边起身,目光长久地凝视着这辆灰扑扑的车,随后闭了闭眼。她倾身从后座拎出一个松松垮垮的旅行包。
“如果你需要换洗衣物也放在你那里……”甩上车门时她指头勾着这个包,向我递了递。
我忙摆摆手,让她自己留着。她锁了这台将被她抛在身后的车,随后将自己安放在我的副驾驶上,伸手把包袱丢向后座。我从便利店的袋子里拿出自己的面包,又拿出帮她带的奥尔良饭团,两人一起默不作声地吃起来。吃完早餐,她从后视镜里递来一瞥,“我说,你是不是其实也根本没有要去的目的地?”
我的目光和她在后视镜里相遇了。“我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
“有想去的地方?”
我停顿了一会儿,还是摇头。“哪里都一样。”这样说的时候,我想起她的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在副驾驶上伸懒腰,手臂亭蔓地舒展开来。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感觉是在这三天里就已经时隐时现的,仿佛她只是我的一个幻觉,我在车椅里的一段长梦。不过说到底,因为过于轻易的巧合而拥有一位素昧平生的旅伴就颇为戏剧性。伸完懒腰,她从车门的凹槽处啪地一声抽出地图。我回过神。她将地图展开来。
“去X城吧,”她说,“我想吃那里的牛肉粉。”
我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同行。
X城不近,对自驾来说犹远,而加上遇到她之前我独自开车的天数,我们的旅途也不过过去了一周半的时间。或许是长久在车途之中,有时候会觉得今天和明天的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仿佛时间也变成了一大整块、无尽的、从车窗外不断飞掠而过的东西。我们下了车,在洗手间洗漱,随后走去买些热乎的食物。现在时间仍早,休息站的空气却已经有些嘈杂起来,大多是同样惯于在此歇息一晚的卡车司机。我们蹲在台阶的一角,各自啃着有些烫口的玉米棒。她清了清嗓子,大约是呛着了,接着把矿泉水瓶口递到嘴边。我看了她一眼。阳光架势稍弱,不再如刚起床时炽明,但仍在她金发的头顶熠熠发光。
吃完东西后我去洗手间洗手,返回车里,她已经坐在副驾驶上,扭头冲我高高扬起一本东西,笑得很揶揄:“原来你这么年轻。”
那是我的驾照。我摸了摸口袋,她摊开手,然后把它抛给我:“你自己落下的,大概掉出来了吧。在车子地板上。”
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把驾照重新塞回兜里。她支起下巴看着我的动作,然后问:“你的车是哪来的?”
我把后视镜掰到自己舒适的角度,上一趟是她开的。“我爸爸的。”
她扬了扬眉,继续问,“你开出来……这么多天,令尊没有找你?”
“不会。”我简短地回答。
她瞥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我们在车上又休息了一会儿,才开车上路。
就算是一开始我的计划,也知道一直不下高速是不可能的。基本上两三天一次,需要洗澡的时候就开到沿途某个镇子订房间,随后继续开车。短暂的与人接触也不太有落回实地的感觉,总是在高速疾驰的时候多些,长此以往,几乎都要记不得正常的物价是什么样子。她没有问过我为什么选择如此奇怪的旅行方式,在吃到额外难吃的休息站食物时也只是苦起眉头。我们仍旧从未谈论过去;她的身份证依然放在我这里,她也看过了我的驾照,但我们就像始终未互相知晓过姓名一样,就此忘在脑后。似乎开不到尽头的路,宛如从人生中腾离的生活,每一日相仿又并不相同的场景,她坐在我身侧,无论有没有在开车都反复哼着蹩脚的歌。那隐隐约约的不真实感并没有完全从我心中消散,不,它升腾起来,朦朦胧胧地笼罩在这里,我乐于不将它挥去,就算如今我的生活真以幻觉为基。如果不醒过来,一直长久地做梦下去,人怎么会知道是在梦境中呢?
“X城像永远开不到头似的。”她在休憩的间隙摊开地图,咏唱一般说。
“我们才往那开没几天呢。”我说。“一天也只开一点。”
“哎,要是到了之后发觉一点兴趣都没了,也不想吃牛肉粉,怎么办?”她问我。
我想了想。“那就换个目的地,再开去那里。”
她笑起来。“不错,我喜欢这样。”她又开始哼歌。
公路确实如同没有尽头一样,始终在前方延伸。好像只要想向前行进,就永远有路可以行驶。在开始这趟旅途后,我在夜晚不再做梦。我的睡眠宛如将电视机的电源键直接按下,陷入彻底的黑暗,直到天亮才重新启动。然而我窝在副驾驶的某个晚上,我模糊地做了梦。梦中也依然是同平常毫无二致的高速公路,车在其上向前快速驶着,是她驾车。白日的光恍恍胧胧地蒙在车厢内,她转过脸,很快地冲我一笑。
“简直过得像梦一样,对吧?”她轻盈地说。
我也微微笑了。我睁开双眼,在高速公路的夜晚里,在不断重新照耀又迅速掠向身后的路灯灯光中,看清了她的侧脸。她目视前方,专心开车。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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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作者:舞舞纸
MODE: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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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节节瀑布坠落事件(10)
“这张图的右下角,有登山道,有一部分的登山道被画进了教室里。这部分在图上看不出,其实是有坡度的,如果要让学生在山上找缎带的话,考虑到这部分坡度,教室的底部应该比观景平台低。我觉得这个老师应该是那种,很在乎学生体验的老师。原来的教室把观景台封得严严实实,就像一座玻璃监狱。如果有人想在观景台上探头,那她头撞在墙上的时候一定会很失望吧,所以老师特意调整了教室的位置,让这个教室更像‘室外’一点——这部分是我猜的。但不管老师的动机怎样,这个教室应该在瀑布外应该有个空间,可以让一个人掉进去,而且它的底部低于大家的视线,就像一个兜一样,在平台上的人也看不到掉进去的人,这点和中午没什么人看到小白也吻合。
“至于求救,我认为这就是‘动机’了,那三个女生故意在河边玩水,一边玩一边大喊大叫,喧闹盖过了小白的求救,所以小白才会心生怨念吧。这个教室位置如果下沉得不是非常低,那三个学生还有可能把小白拉上来,结果她们不但没有帮忙,而且还引开了其他学生的注意。龙哥说小白和同学处得不好,我倒觉得是有仇,绝对不是那么轻描淡写的关系。
“之后的就像樱桃酱说的那样了,她在这段时间里起了杀心,是对那三个学生的杀心,这也是她觉得自己‘不会再回来’的原因。”
说完,胧目咳了一声,示意老师批改试卷。获此殊荣的罗警也咳了一声,向九保要了一杯冰水醒酒。
“虽然我不知道死者在异世界做了什么,但就在圆鱼舟发生的事、教室里发生的事,基本和你说的一致。那个教室的位置的确移动过,就在你们布置缎带的时候,老师比着自己的手臂长度,把教室往平台外平移了一段。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肯定有很多同学因为这一段距离收获了额外的快乐。”接过九保的冰水,罗警一口闷下,发出畅快的声音,“其实我们的头儿也是异世界人,他会突然消失,多半也是意识到异世界发生了什么。他在异世界也是当警察的,他的判断一直很准。”
“那在异世界杀人,会判什么罪?她还能回来吗?”胧目的猜测基本被证实,他开始在意起异世界小白的境遇,毕竟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在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的平静小镇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回圆鱼舟……可能……有点难……”樱桃酱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之前主张让大家等待小白回来的人是她,善意的谎言被戳穿,她也不知所措起来,“但如果直接说你们再也见不到了……我有点说不出口……”
樱桃酱“哇”地一声扑到了宁宁的怀里,虽然她平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身边的人出了事,她还是难过。
宁宁抱着樱桃酱的大脑袋,像在安慰樱桃酱,也像在安慰香久山的其他人:“我不知道她在以往堆积了多少压力和仇恨,但异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如果要亲自‘复仇’,就要付出代价。意外发生后她有近两个小时思考,虽然两个小时可能不够,但她最后做出的选择……我希望是她能接受的结果。”
几人又续了几杯冰水,他们就是默默地喝,没有再议论什么。墙上钟表指针点到十二点时,香久山店门口的风铃发出了一串脆响,兔子管家步入店内,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回去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宁宁抱着樱桃酱的脑袋跳下了吧台的座椅,也向大家行了个礼。
胧目送走两位小姐,接着又送走了摇摇晃晃的罗警。
他回到吧台,和九保和小葵一起收拾好了酒吧。
“今天晚上我们睡书库吧。”小葵提议,“卧室可以给龙哥一个人静静。”
在胧目的外婆去世之前,香久山三楼是外婆和胧目两个人的卧室。恩人们知道自己是外人,睡觉都是在书库的书架间打的地铺。
“我们很久没有睡过书库了。”九保心生怀念,跃跃欲试。
“但打地铺的垫子在三楼耶……”胧目没睡过书库,心里痒痒的,但作为房子的主人他要考虑更多现实问题。
“我,我可以把地板擦干净,更衣室里有给客人的毯子,我们可以用更衣室的。”
“我觉得小葵只是怕龙哥。”
“怎么还在怕啊……”
三人当晚拿更衣室的毯子裹了裹,睡在了客座的沙发上。第二天早上,龙哥下楼开工,把他们赶回了卧室。
因为平静小镇正在入夏,三人并未因此感冒,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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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哭,眼泪一滴一滴砸在硬纸盒上,晕染成略深的颜色。
猫想像往常一样摸摸她的脸她的手,但爪子却透过她的手臂,没有遇到一点阻力,好像摸上空气。猫变成了透明的猫,她看不见猫,也触碰不到猫。她往坑里填上土,光秃秃的小土堆,到了明年春天就会重新长出野草。
做完这一切之后她起身离开,猫赶忙过去想蹭她的小腿,但她从猫身体里穿过,没来得及擦干的泪水滴落进猫的颅骨,再从舌头下面那片柔软的地方漏出去,残留的只有浓郁得消散不去的苦涩。
“CAT350426号,该走了。”
说话的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黑猫。自打从宠物医院出来时黑猫就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这是他第一次出声搭话。
“你在太阳系第三行星执行任务的期限已到,在行动许可已经失效的情况下,星球上的生物感知不到你,你也无法影响任何事物,就算再留在这里也没有任何意义。”
咪。猫叫了一声。
“不,‘咪仔’只是你的行动代号,你不再需要这个身份了。”
猫看着黑猫,眼神哀怨。
“别这么看着我,规定就是规定。”
猫不动,仍是看着。
“……好吧,我可以宽限你几天。这片区域还有其他探员需要联络,等人齐了,我再来找你,到那时你不想走也必须跟我走了。”
黑猫话音还未落定,猫就一个箭步窜了出去,飞也似地追上走远了的人类。被甩在原地的黑猫摇摇脑袋,迈开轻巧的步子,也从小土堆旁离开了。小小的荒草地恢复安静,再然后,被人类惊扰而噤声的虫豸小心翼翼地重新鸣唱起来。
天色渐暗,人类到了家。猫趁着门完全关上之前溜进屋。房间里黑漆漆的,只有墙角的小灯亮着柔柔的光。猫有时候觉得人类太爱操心了,猫在夜里能看得很清楚,根本不需要留灯嘛。但猫又很喜欢人类操心,喜欢人类在一切必要或不必要的地方惦记着猫。
猫等着最亮的灯亮起。每天太阳挨上地平线的时候,只要她在家,房间里就会亮起最亮的灯。雷打不动的日常的信号。但是今天没有,灯迟迟未亮,她自从进门倒在沙发上开始就待在那没动了。窗户半敞着,风微微撩起窗帘,气流慎之又慎地流转、盘旋,却怎么也带不动沉闷的空气。
猫熟悉这沉闷,在猫和她相处的这些年里,偶尔能嗅到类似的气味,像水汽,黏在皮毛上,沉甸甸的,不舒服。而通常,只要猫往她怀里一跳,水汽就会散去不少。这次也会是如此吧。猫伏下身,蓄力,助跑,起跳,目标是人类的怀抱——可是一晃眼,猫无声地降落在了沙发后面的地板上。
噢。猫想起来,该死的行动许可已经该死地失效了,猫碰不到她了,自然也没办法用自己的呼噜让她开心一些。猫愤怒地扒拉两下地板,理所当然,地板没有发出被爪子刮擦的尖叫,地板也什么都感觉不到。
猫围绕沙发转过两三圈,终于妥协地在距离人类一个食盆远、不容易不小心穿透的位置蜷缩下来,假装今夜依旧是个平凡的陪伴她的夜晚。
人类不知道透明的猫穿过了她,也不知道地板又挨了两爪子,更不知道此时此刻,猫正在她脚边。奔波一天的疲惫和精神上的疲惫拖着人类沉沉入睡。
猫被一股刺刺挠挠的气息惊醒,腾一下弹起来。
夜已深,房间里依旧只有墙角灯亮着。窗帘敞开的那半边窗户,月光泼进室内,被洒了月光的地板、墙壁、家具,都失了原本的颜色,全部染上莹润的白,显得比墙角灯还要明亮。而就在这明亮月光的暴露下,在猫眼前,一团浑浊的黑影正在接近熟睡的人类。
猫炸了毛,跳到人类和黑影之间,高高地拱起脊背。这团黑不溜秋的东西让猫全身上下每一个能发出预警的部位都在报警。黑影停止靠近,从它身上淌下的影子在猫爪子的尖端若即若离地游移,仿佛猫的位置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
“让开。”黑影说。这声音就好像被砂纸磨过,每一个音节里都压抑着尖叫。“她的梦正是最美味的时候,你别耽误我享用美食。”
嘶嘶!猫说。
“你不应该在这儿,你的上司怎么没把你接走?”
呜噜噜噜……猫说。黑影原地徘徊一阵,后退了。
“算了,我改天再来。反正你不可能永远在这里守下去,你马上就要滚蛋了。”黑影撂下狠话,退进墙角灯和月光都照不到的死角,沉入了黑暗。那股扎着后颈的气息也随之消失,猫慢慢松懈下来。
猫不会思考明天、以后、将来,猫只知道今晚自己打了胜仗。猫心里揣着骄傲,又看了一眼熟睡的人类,趴回原位。唯有见证一切的月亮怜惜地抚摸过猫看不见摸不着的小小身子,将猫身下本应该是影子的地方也抹上银白。
猫醒来时已是日照当头,人类不在沙发上了,她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出门在外。偶尔的心血来潮会煽动猫跟出去,但每每才刚出去半个脑袋,猫的好奇马上就会被一眼望不到底的走廊扑灭。老实说,昨天追着人类一路回家几乎耗尽了猫所有的勇气,猫还是更愿意待在家,待在自己的领地里。
食盆里有食物,水盆里有水(尽管猫不常用水盆喝水),但猫现在不饿不渴,不冷不热,疼了好久的身体也不疼了,猫可以追牵着绳子的毛球追十几个来回……好吧,没有人给毛球牵绳子,猫也碰不到毛球。
不止是毛球,猫推不动桌上的小玩意,扒不开抽屉,磨不到爪子。猫在大房间小房间里里外外跑了一圈又一圈,最终屈服于现状,懒懒散散地摊在窗台上,晒感觉不到热度的太阳。
有鸟停在晾衣架上,猫恐吓它,鸟不为所动。风捎来一片落叶,猫用爪子去推它,落叶不为所动,直到被窃笑的风带走。楼底下,黑猫正在追着一只狸花。猫经常能看到那只狸花,骁勇善战,自从一时大意被人类抓走、耳朵上多了个缺口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能逮住狸花。猫从未见过狸花跑得这样快,仿佛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东西能束缚住它,而黑猫紧追其后,大喊着“使命”“任务”“探员”等等。黑猫背上那道弯月形状的白毛随着脊背的快速起伏而流动,像漂浮于水面的月亮的倒影。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走过,一如过去猫和人类相处的每分每秒。黑影每晚都不请自来,然后被猫逼退,留下以“等你滚蛋”开头、“我就如何如何”中转、“咱们走着瞧”结尾的台词。流逝的时间冲淡了空气里的沉郁,与猫相关的物件落了一层肉眼观察不到的薄灰,而人类只是放任它们积灰。狸花还是没被追到,只不过黑猫越来越接近了。
又是一个晴朗的夜晚,猫守在人类床前,这些天来猫总会等击退了黑影再睡觉。滴答滴答,秒针不安地走动,最为深而黑暗的死角里,黑影蠕动着涌现。猫的尾巴炸起,后颈到脊背的一大片皮肉都在轻微抽搐。
嘶!猫大吼。
“够了!”黑影同样大吼,流淌的影子几乎要咬住猫的前爪。“你们的上司到底怎么办事的,为什么留你留了这么久!都怪你,她就快变得不美味了!”
今晚的黑影似乎格外焦躁,轮廓边缘甚至像猫的毛一样微微炸起,这让它——这让它看上去膨大了一整圈。
不,不对,不是看上去,黑影确实膨大了一整圈,而且还有继续壮大的势头。不一会儿,黑影就大得快要填满整个卧室,人类好像也被影响到了,在睡梦中蜷起身体。庞大的黑影如同积雨云,酝酿着雷霆和风暴,尖锐的气息刺痛猫的每一根神经,猫嘶声尖叫,四个爪子死死扣住地板,一步也不后退。
“快滚开!”黑影声势浩大。“要不然连你一起吃掉!”
嘶嘶嘶!猫拒绝。
“好啊,那就别怪我不客……嗷!”
趁着黑影放狠话的空隙,猫的爪子比闪电还要快,狠狠撕开一片影子,从中淌出一些惊恐、焦虑、不安和痛苦。
“你这个——嗯?!”
黑影猛扑过来的动作忽然停住了,与此同时,猫感受到身后一道温和的气息覆盖过来,没过猫,向黑影蔓延。后者仿佛触电一般哆嗦了一下,气势立刻颓靡下去。接着,黑影嘟哝着一连串听不清的抱怨,飞快消失不见,刚才的来势汹汹仿佛只是个错觉。
猫不明所以地眨眨眼,回头:不知何时开始,白色的影子坐在人类床边。和黑影不一样,那白影不会让猫起一身鸡皮疙瘩。
“谢谢你这几天一直守着她。作为回报,你想见见她吗?”白影说。
猫不太明白什么叫“见见她”,这几天不是都和她在一起吗?但那柔和的光圈抚慰了猫,猫乖巧地跳上床,窝在侧躺的人类身边,正好填进人类手臂和腿围起来的那个凹陷里。白色的影子俯下身来,将人类和猫一同笼罩。这之前的每天,猫都是因为到了睡觉的时间才会睡觉,而唯有这一次,猫感受到了深深的倦意。
猫睡着了。
睁开眼,是清晨,她正要出门。
咪嗷。猫叫了一声。她在门口停下,回望过来。“咪仔醒啦?在家要乖乖的哦,我下班了回来陪你玩。”
突然之间,害怕外面的猫涌起从未有过的强烈勇气。就是这个时候,再不会有其他时候了。于是猫猛冲过去,平地起跳直接跳进人类怀里。
“哎呀怎么啦,你要和我一起上班吗?”她笑道。“那好吧,就今天一次哦。”
人类抱着猫出了门,走过长长的好像没有尽头的走廊(奇怪,走廊变短了),走到太阳底下。天气晴朗,阳光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他们经过楼下的花坛,走出小区正门。融在背景里的路人面容模糊,存在感低得好像全世界只有她和猫。
人类抱着猫上了公交车,没有人阻拦说宠物不能上车,取而代之,人类多刷了一次卡。他们在两人座位中靠过道的位置坐下,旁边靠窗的座位上,一只背上有着弯月形白毛的黑猫坐在那。
公交车关好门,发动,驶向前方。车上除了她之外,其他的乘客都是猫。猫们很安静,只能听到一只狸花愤怒地挠着座椅的嘎吱声,以及汽车轰隆作响的引擎。
经过四五站,黑猫开口了。
“人类,再过一站你就要下车了。终点站是MEOW22星云,人类不能去那里。”
她愣了一下,“可是,咪仔……”
“CAT35……咪仔已经结束了在太阳系第三行星的任务,该回归母星了。”
“噢……”
人类低头,和怀里的猫对上视线。
喵。猫担忧地说。
“那就……祝贺你凯旋啦,咪仔。”她笑了笑,“虽然不知道你的任务是什么,但我想你一定完成得很出色。咪仔一直是最棒的。”
喵嗷!猫自豪地挺起胸脯。
只不过三两句话的功夫,叮咚,公交车到站了。这是人类能留在车上的最后一站。她起身,把猫放在自己坐过的座位上。
“再见,咪仔。”她挥手道别,转身下了车。车门关闭,继续向前行驶,直到道路尽头也没有停止。
咪。猫问。
“很遗憾,你不会再见到她……唔,一定要说的话,如果你能等,等到很久以后,她会来找你的。”
喵。猫说。但是黑猫没有接话,黑猫知道,猫这种生物不会思考明天、以后、将来,他们朝三暮四,很快就会遗忘,也没有耐性等下去。但……偶尔,非常偶尔,也会有例外出现。
喵!好像在强调自己的决心似的,猫重申一遍。
“好吧。”这次,黑猫如此回应。
轰隆轰隆,引擎不知在什么时候改变了轰鸣的形式,窗外的景色也改变了,无限无垠的黑色,零零碎碎的亮光又不至于让世界完全黑暗。公交车一直向前,向前……驶向宇宙深处,驶向那个所有星星和生命诞生,又终将回归的地方。
在他们身后,湛蓝的星球渐渐远去,远去。远到融入黑色幕布上的群星,化作一颗嵌在上面的,小小的蓝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