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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河灯
一张纸,正面写得失,背面写生死。对折再对折,循儿时记忆制得一方纸船,点一台小烛灯,轻推过水,便飘飘荡荡浮上河流,夹在生死彼岸间的忘川,以此悼念漂泊一生。
灯火明灭间,一支打火机点燃河灯,又点燃夹在手中的香烟。灰红色的烟尾不断延长,许久,断了一截盘旋的星火落地。指缝夹烟的男人笔直利落站着,烟却不抽,只安静注视香烟燃烧殆尽。
有人试图轻拍他肩膀,他不着痕迹避开,仿佛刻在骨子里的本能,下一瞬便侧身握住了来人的手腕,又在看清来人面容时,骤然停下动作。
“……队长。”
“借个火。”队长说。
队长称不上是老烟枪。抽烟的姿势熟练,只是因为队内外的应酬躲不开。敷衍多了,也就成了一回事。
“今年走了多少人?”队长问。
“数得清的,三十二个;数不清的,保守估计还有几个。”
“这是怎么算的?”
他轻轻抬起下颌,往对岸点了点:“看人。往年的熟面孔不论,今年又多了些生面孔。一大家子人来,每人放一盏,实际只算几个人;一个人来,年纪轻轻,只放了一盏,估计就不止一个人。”
“你每年都来这里。”
“对。”
“也不止一个人吗?”
他笑笑,说:“这问倒我了……您应该不介意下属有些小秘密吧?”
“我只在意平时二十四小时待命的工作狂,居然定时定点每年都放下任务,不论任务层级,只一个人跑来数河灯。通讯器怎么都不肯开,对接人直接催到我这里。我一看定位就有数了。”
“劳您费心。”
“所以说说吧。”队长拍拍他,“我想听听最得力的部下,为何每年都来这里,定位两个小时以上保持不变……”
男人刚想开口,队长又按住了他:“且慢。鉴于你过往丰功伟绩,我得事先说明一句:你可以编故事糊弄我,我也就这么听着,有个交代,我就不计较。但你应该明白,糊弄事糊弄得再精妙,最终也糊弄不过去自己的心。我可以保证今天说的内容不会有第三个特种队的人知道。你可以开始表演了。”
男人被一番话劈头盖脸无形戳了几个脑门,愣了一瞬,竟反而无声笑起来。
“您就当故事听听,也无妨。”
—— ——
少年人的世界,是在一场倾盆大雨中结束的。
洪水过境,潮湿、粘腻、脏污。
卷携的泥沙如附骨之蛆,贴附在目之所及的一切建筑物之上。
记忆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想要记住什么、想要忘却什么,都完全不受控制。从那往前的事情都逸散成渺远的云雾,再也捉不着了;而从那往后,他想忘却也再忘不了。
他在水里不知道漂泊了多久,被卷到岸边。刚捞出水的单薄身体被冷风一吹,竟把人冻清醒了几分,大脑试图运转,眼前的黑影忽隐忽现,像是只能拍照片的相机,想要以一张张静态的速写,记录下如流沙逝去的时间。
最终再怎么回忆,他也只记得几个片段。
那天将他救上岸的人撑着他走了好一段路,他的意识便开始断续陷入漆黑,几棵树,几座桥,几条巷子,几栋楼屋,说不清楚,看不真切。一眨眼,他就被裹进温暖干热的毯子里,直往外吐脏水。有人坐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似乎要对他说什么,可是再一扭头,那里空无一人。
他接连发烧了三天,情绪都被烧成淡漠的灰烬,浆糊般的脑子头痛欲裂,仿佛那些浆糊在不停地打转,甩到颅骨上鞭笞他,抽得生疼。
第四天,烧开始退了。这几天虽然烧得厉害,但意外不见饥饿。他拘谨地推开房间门,一览无遗的屋子里空无一人,只在门边有人留下的一句话:如果你活下来了,就用这个通讯联系……那里会有人救你。
“这是您的号码。”男人笑笑,“如果我没记错,您当时也吓了一跳。”
“知道这个号码的人可不多……大多都走在我前头。”队长吸了口烟,望着远处的河灯,说,“所以还以为你是谁家小孩,要给我托孤来着。”
特种队长新官上任,手下还没有野猫三两只,做事却带着不服输的劲头,甚至大方把自己的工作电话直接挂在外头,任何人有需求,几乎都是随叫随到。可那天通讯录里蹦出来一个陌生的电话,接起来却是一个幼稚的声音,说,请救救我。
那段时间洪水过境,地标建筑都被摧毁了,本就偏僻的山区更加无路可走。特种队就驻扎在附近,先遣队早已画好了周边地形图,这几天一直在忙着找幸存者。接到电话,确认来源真实后,队长当机立断,带着补给和人手就往那里去,将人带了回来。
往后的事理所当然,他住在给特种队特批的家属区里,平时听着训练声醒来,例行读书上学,饮食在食堂解决,晚上就着遥远的探照灯入睡。
生活平淡无奇,却也寂寞冷清。他在那里如同天生不适合雨林环境的骆驼刺,如一滴油飘在水面上,无法真正融下去。直到他那从来不告诉外人的通讯声响起。
“我的心情,和您当时接到电话的心情,是一样的。”他说。
他想,只有那个从河水里救起我的人,才能知道这个通讯。
在反应过来后,心脏会剧烈而饱含狠劲地一跳,于是人才能注意到自己思维停滞了许久,连呼吸都止住了那么久。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震撼,称不上狂喜,会先逼迫自己保持冷静,但那种侥幸还是如同泡发的种子,在水里伸出一颗期盼的新芽。
队长望着远处,说:“我猜不是。”
“……”他神色复杂地笑笑,摇头说,“是另一个人的讣告。但究竟是不是他,我不知道。”
但他忽然知道了一件事——如果那个救他的人还没死,往后总有一天,他收到的讣告中,有一份属于那个人。
第二天,他扔下通讯逃走了。不过几日,被队长捉了回来。
第三周,他往家属区旁边的水沟跳下去,被呛了半死,自己爬了起来,被路过的执勤通报给队长。
队长问起原因,他什么都不肯说。
队长说,你的命不是你自己的。
只是一念之差,他又继续阴暗地想,会不会就是因为这样,那个救他的人才会宁可扔下通讯,就这么放弃他,跑了?他是不是来替这个人顶替被关在这里的生活?只是因为那个人如此自私自利地救起本就该死的他,因此,他还要继续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数十年……太漫长了。太漫长了。
他对队长吼,说自己的命为什么不是自己的?他想死,他说自己早就该死,说自己烂命一条不值得人救——被队长用更大的声音吼了回去。
——你的生命不是自己想要糟蹋就能浪费的。那么多人想要救你、托举你、把你从泥淖里拉起来——难道你看不见?你瞎?你以为就是因为你的身份,所以才值得这么多人的付出吗?不是!你有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人?一个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下的人?一个能为自己的价值而活着的人?谁在乎你是什么鬼,自己都不珍重自己,怎么看得见别人对你的珍重?
他被吼懵了,脑子里的水都蒸发了大半。
队长——年过半百,修炼数十年的脸皮难得差点挂不住。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他又是笑笑,被队长拿手指戳了两下。
“我终于走上了这条路,成为了那样的人,看到了当年被洪水冲走的地方重新建立起家园。第一次回到这地方,被水冲走的噩梦依然能令我梦中惊醒。这样的噩梦可能会伴随我一生,告诉我,或许我本来就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意义。可是当我醒来,想到有不止一个人曾经救过我,就觉得此生无法再选择死去。”
“队长,您说过,初心很重要,发过宏愿的人,初心更是重中之重。”
“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会因为并非他们主动选择的原因而死去。我怕自己哪天又撑不住了,放弃了,会再次选择跳下河里,等着谁来救我。所以每年都想着来看看河灯,想到还有那么多人曾可以被我们救下……我给自己缠上了很多现实的枷锁,现在也不那么容易跳下去了。”
《初恋》(一)
作者:阿萦
2012年4月12日 周四 晴
出息了,我的哥。
乖哥乖了12年,老母亲从未想过会因为他打架、早恋被老师传唤。但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妈妈也只能感叹:孩子大了,思春期了。
但是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好的,采信乖哥的说法。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复盘一下吧。
下午四点不到,我接到了乖哥班主任汪老师的电话,说他跟别的班同学打架了。没人受伤,但是情况有点复杂,汪老师叫我最好去一趟学校。
手上没有紧急工作,我果断调休,打车赶往学校。
到校已是半个多小时之后,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校园里秩序井然。我直奔汪老师办公室。
汪老师灵魂拷问三连:许廷在家有没有反常的表现?许廷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李敬的同学?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敬的同学?
三个否定的答案让我答自闭了……搞的我“老妈失格”一样。
汪老师像是更加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下午许廷和隔壁吴老师班一个叫李敬的女同学打起来了。
女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在汪老师告诉我孩子们自己解释说是切磋跆拳道。
嗨,多大事儿啊。
汪老师不这么想。她说李敬已经在考黑带了,比许廷厉害很多,许廷几乎是单方面挨打。
可是可是,许廷也没受伤啊,没受伤有啥要紧的呢?弱者不能挑战强者了吗?男生不能挑战女生吗?
汪老师的重磅炸弹来了。她说:这学期有传言说许廷在“追”李敬。
啊这……我脑子里当时弹幕一样飘过“思春期”。
我是不反对早恋啦,但是乖哥被打说明女生不愿意啊。可以早恋不可以伤害女生啊哥哥!
跟汪老师又聊了两句期中考试和跆拳道啥的就放学了,我去教室接许廷。
乖哥月底也要13周岁了,但是还没发育的他身高刚刚一米五,在妈妈眼里还是个宝宝啊!竟然思春期了,妈妈竟然有些失落。
乖哥见到我就是一个肯定句:“汪红霞给你打电话了。”
乖哥叹了口气:“回家再说。”
OK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有个很漂亮的短发女生过来,当着我的面跟乖哥说:“你还差的远呢。”然后看着我点了下头(很有我们总经理的范儿),很随意地说了句“阿姨好”,转身走掉了。
太帅了吧也!
而且有点面善?
她就是那个痛打乖哥的女侠吗?!妈妈好喜欢她哦!
幸好教学楼两边都有楼梯,乖哥拽着我袖子扭头就往另一边走去了。
我还以为乖哥会跟我分享一下少男心事啥的,结果他只是跟我问了汪老师说了啥。没劲。
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我去支持早恋派哦。
乖:跟你支不支持没关系,就是没早恋!
啧。
对了,放学时候那个まだまだだね的女生就是李敬吗?
乖:嗯。
我是不是见过她?
乖:见过也不奇怪,她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
这才是真的炸弹!我想起来了,乖哥就是因为李敬才去学跆拳道的!!!
而且!而且我想起来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需要求证!等我翻一下早年日记和相簿!!!
2007年8月15日 周三 早上下过暴雨但是下午晴
气死我了!!!许植木你踏马的想离婚就直说!!!
绝了,这个傻逼居然自己去买菜让乖哥一个人在儿童乐园里玩了两个多小时???
妈的,你儿子才8岁你心里没数啊?!
男人带孩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乖哥也是绝了,竟然跟我说:也有别的小朋友自己在儿童乐园玩啊。
妈妈气疯了!!!
冷静多了。记一下乖哥口述的“奇遇”吧。
下午三点,乖哥书法班下课,提出想去儿童乐园玩,爸爸同意了。傻逼爸爸觉得开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去自己去儿童乐园玩点免费设施没啥问题,就让乖哥自己去了。并且父子俩约定,玩一会儿就出来,爸爸在门口等你。
约莫半小时后,乖哥和一个个头差不多的小孩一起出来,站在门口跟爸爸说找到了小伙伴,想多玩一会儿。
爸爸同意了,爸爸说:“行,那你们注意安全好好相处,爸爸买完菜来接你。”然后爸爸就把乖哥自己丢在儿童乐园了。(男人带孩子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爸爸买完菜再回儿童乐园,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乖哥就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地跑出来跟爸爸回家了。
乖哥说,他今天交到一个新朋友,一小的,跟他同年级,在学跆拳道,叫李敬,木子李,尊敬的敬。他不想写大字了,他也想学跆拳道。
要不下学期让他两个都学着吧,哪个更感兴趣再坚持学哪个。
最后再骂一句“傻逼许植木”!
TBC
作者:遠夜
1.
活了近三十年,我从未想过这种天马行空的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
鸟儿啼叫的清晨,将我从美梦中唤醒的不是手机闹铃,而是妈妈的叫喊……简直令人怀念得仿佛重回十年前。
自正式踏入社会以来,我很久没再享受过曾经永不缺席的‘专属晨起服务’,只得每晚睡前检查一遍闹铃是否开着,以免第二天呼呼睡到日上三竿。社会的毒打让喜欢埋进被窝继续睡的我逐渐学会了强迫自己挣扎着起身,到底一时的痛苦总比尴尬地向领导请假来得好。
伴随着妈妈声音的还有房间陡然变亮的光线——她喜欢用开灯的方式来阻止我赖床,简单而有效的手段。
穿透眼皮的亮度令人生厌,我依靠身体的肌肉记忆从床铺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凉凉的洗脸水和毛巾的擦拭让困顿飞走大半,清醒过来已经再次坐在床边准备穿衣上班,流程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是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唔……上班?’
眼前的景象和大脑发出的指令产生微妙的违和,令我的动作迟疑半晌。
躺在椅背上的服装由大片的蓝色和小块的白色组成,上衣和长裤还是款式相同的套装,作为私服而言十分罕见。椅子上摆着的并非平时为避免地铁安检用的斜挎小包,竟是塞在壁橱里好久没碰过的大容量双肩背包。
扎实的体积和重视功能性的纯黑款式使其有如一块陨石,突兀地落在我房间的凳子上。陨石降落的余波似乎让近在咫尺的我遭受了不可想象的冲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小青?小青?动作快点,别迟到。”
妈妈的催促如遥远的呼喊将我漂游的魂灵唤回,然而回魂之后则是彻彻底底的脑浆炸裂。
我非常确信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平平无奇,关于昨天的记忆也不过日日相同的一整天疲劳工作。没见过鬼、没碰过脏东西,更没吃过来路不明的食物,就连点的外卖都是大品牌连锁炸鸡。除了错估胃口买得有点多之外,找不出任何能导致当下情况的特殊事件。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管多么荒谬,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我这?我……?’
难以置信的情感在脑海里盘旋刮起十几级台风,‘呼——呼——’地将里头吹得风雨飘零。我唰地站起来跑去照衣橱门上的镜子,镜中模样倒映入眼中的一刹那,顿时天旋地转。
短发一夜之间留成能扎起马尾辫的长度,面容稚嫩得我油然升起一股错乱的陌生感。朝房间周围仔细一打量,尽管大致上仍旧是床、衣橱、书桌的搭配,摆放位置和书桌的款式却有所不同。去年春节刚换的电脑不翼而飞,早就卖掉的过时笔记本倒还摆在桌面。
被淘汰掉的指针闹钟滴答滴答地向前迈进,而在我眼中,它却切切实实地后退了无数日月。
“小青?”妈妈应该是没听到我的回复,所以不放心地过来瞧了瞧情况,“都几点了,快换衣服。”
“呃,去、初中……?”
高中的校服是黑色,而小学的校服则是红色,所以我判断这套蓝白制服是初中的春季校服。虽然答案正确,妈妈还是朝我翻了个白眼,望向我的眼神十分诡异:“不然你想去哪里,睡糊涂了吧。真没发烧?”
尴尬地躲过要来摸我额头的手,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妈妈的样貌也变得年轻了一些。这显然不是我们娘俩擦了什么神仙水,也不是有人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给整容拉皮。
默默脱下睡衣,换上阔别数年的初中校服,我心想:‘这哪是睡糊涂,我整个人生都糊涂了啊妈。’
近乎崩溃地背上塞进十几本书的沉重双肩包,走出小区的我赶鸭子上架般地迎着春风上了路,整个人都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我可能是傻了,也可能只是在做一个极度真实的清醒梦。
尽管脑海里各种猜测不断,脚下却一步也没停地往外走,眼睛胡乱地打量周围的景致,不知该用熟悉还是陌生来形容这些原本应当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街道。两边的商铺均倒退回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时的商家招牌还各具特色,不像改造后宛如丧葬一条龙的黑白相间统一款式。
堵塞的排水口倒一如既往地堵着,饭店的厨余用水一日日地倾倒在它上面,凝结出一层黑色的油腻质地。每天两次经过时我都会刻意避开,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习惯远离饭店门口的脚步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一些可贵的真实与归属感,蹦起来的心脏也踏实一些。
走到路口,左边是通向公司的地铁,右边是前往学校的方向。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面对此景,脚扭向了右边,事情逐渐脱出控制,但又合情合理地发展着。
抬头望天,无限感慨——天还是那片天,我却好像不是我了。
‘这真是……爷青回。’
重返青春年代。
许多人长大后都会想再一次回到年少时期,或是完成回忆中的遗憾,或是再次体验年少轻狂的快乐时光。不管它实际上快不快乐,反正大多数都在滤镜的加持下显得无忧无虑、阳光明媚。
大把的文字作品都喜欢用重生来作为题材,再加上时不时会听到有人感叹‘想回到过去’,回到年轻时仿佛变成所有成年人共通的渴望。这样说来,回到少年时期是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咯?
或许吧,可前提是我得不被这重力加速度的馅饼给砸个头破血流才行。
“唉。”
3.
又有谁能想到,我竟用迟到来开启了重回少年期的第一天。
虽说出门的时间并没有特别晚,然而问题在于我,一名已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下子真的想不出当初就读的初中在哪儿了!尽管隐隐约约记得个方向,可路口那么多,短时间还真不确定要往哪儿拐。
最后豁出脸皮逮住几个人问路,不敢去想他们被一名学生询问学校怎么走时的心理活动,我攥住背包带子闭起眼睛道个谢就匆匆走人。问着问着也渐渐回忆起了路线,总算是平安到达了校门口。
正当我松一口气,要走进教学楼时,门口值日的老师把我叫住:“哎,你是哪个班级的学生,红领巾怎么没带?”
“啊?”我顿时愣了,“红领巾?”
这么一提,我终于想起来低年级的学生确实还有要带红领巾的规定。离开校园太多年,这种细节我早就想不起来了,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变回初中生的社畜慌忙之间还要记得随手拿走桌上不起眼的红色‘咸菜干’。
在模糊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我应该没有因为忘带红领巾而被记下名字。
‘莫非这项成就要在今天被打破?别吧……’
成就不成就的暂且不提,首先没有任何一名正常的学生会喜欢在学校的大门口被老师抓住。而且我在短短几秒内又想到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时候的我读初几?在哪个班?
别说初中,我连高中就读的几班都不太记得了。
还能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时刻吗?
我一点也不怀疑,假如我说忘了自己是哪个班,百分百会被值日的老师判断为不服管教、态度恶劣的坏学生。莫名其妙的大锅就这样扣在头上还百口莫辩,万万没想到我‘重生’回来做的第一件事竟是给从前的自己降低风评,简直无话可说。
为了避免姑且算作优点的品德优良被降级,我顶着值日老师逐渐不和善的眼神开始头脑风暴。逮个同学借一根?然而周围并没有其他迟到的学生,校门前空荡荡,只剩老师、我和门卫大叔。去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一根?可以是可以,但我不确定书包里有没有钱,而且一来一去岂不得迟到更久。
“我、我看下有没有备用的……”
讪讪地安抚老师的情绪,我决定先走一步绝不会出错的棋,它叫做翻书包。
书包是个好东西,即使没找到备用红领巾,也能从作业本封面的信息中得出我的学年和班级。好在‘我’一向喜欢有备无患,果然在书包的侧边袋子里发现了一根咸菜干。惊喜地将它系到领子下——令人讶异的是,许多年没碰到过这玩意的我居然一次性成功系了上去,真是有够刻骨铭心的打结手法。
得到值日老师的口头警告一次,我一边鞠着躬一边往教学楼逃跑,希望她别在我溜走之前想起来迟到的学生也要记录班级。
踏进教学楼……不,窥见教学楼内部的瞬间,油然而生的怀念感占据了大脑。
原本的记忆里,初中学校的样子已经非常模糊。毕竟小初高都长得差不太多,占地面积、规模和整体设施布局这几块,只要不是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基本没太大区别。我就读的一直是普通的公办学校,仅看建筑本身着实不具备独特的记忆点。偶尔回想起来,还经常把它们混作一团。
但当初中的教学楼重新出现在眼前时,我才惊觉其实一切都没有被忘记,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被翻找出来的时刻。
进来以前,我以为我会对初中的一切都很陌生,进来以后我却发觉自己对这里的所有位置都暗记在心。我的班级、饮水机、厕所、班主任和其他任何老师的办公室,甚至音乐课和美术课的专用教室都能靠着记忆大致找到,连地面的碎石纹路都那么熟悉。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日子,它们一直在梦中出现,像现在这般引我走入回味。
踏进班级的我毫无意外地被已经到场的班主任数落几句,低头挨训的同时也默默在想:‘幸好今天迟到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坐哪个座位。’
满当当的座位中只有一个空缺,那必然是‘我’该去的位置。
放下书包的第一时间确认了书本上写着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反应,没有人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封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瞧着也分外熟悉。书肚里塞满了各科课本和作业,课本靠左边,作业靠右边,中间留出来的缝隙放其他零碎杂物。
桌面上也不能一干二净,得堆叠至少四五本书,再横一只笔袋在前头。一瞧儿我就记起来,这摆放结构是为了默写的时候方便打小抄。不经意地扫一眼,木桌上还留着些没擦干净的铅笔印子,隐隐能看出是一串英文单词。
每一处都勾起回忆,每一处都充满了‘我’的气息。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迷上了当时热播的动画片,最喜欢在上课时开小差,用铅笔在木头桌上画画。和纸上不同的质感以及怎么擦都不会破的便捷叫我分外喜爱,每画满一次都要偷偷用手机拍下留存再‘清空画板’。
手摸上冰凉的桌面,还没有动笔,笔尖点在上头,又传回指尖的反馈便已在脑海中清晰地模拟出来。好几年没有画过画了,更别提是在木头桌子上画画。我很想念,非常地想念它。
拙劣的画作背后,是无可比拟的快乐和小小的自得。
‘能回来真好。’我想着。
回忆了一会儿,老师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所有人都立着书朗读,就我一个还慢吞吞。迟到的本社会人赶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书,翻了好半天才找到早读的页数跟着其他人念起古诗。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朗诵声。
称不上整齐,但对我而言已经久违到竟觉得新鲜的程度,更遑论我自身还是这集体中的一个。当年的‘我’怎么对待每日的早读,已然忘却。但现在的我非常投入,连印刷在纸上的墨、文字的字体、诗文页面所选的配图都散发着不一般的吸引力。
大学以前的班级是极其特殊的集团,特殊到这之后的人生再不会有相似的经历。
早操的铃声响起,到走廊排列整齐的队伍一同出发去操场。我一反常态急匆匆地抢在前头,因为只要早点站在大致的位置,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地找准各自的前后顺序,无需我再拼命猜测自己当时的站位。
宽阔的操场、褐色的泥土,还有数以千计穿着相同制服的学生。广播体操的动作我着实不记得,不过跟着周围的同学,倒也把整套体操做完了——虽然从头到尾都慢上几拍。
众所周知,大半的学生在做操的时候都和刚睡醒时一般懒洋洋,绝不会把动作做到位,放眼望去能在跳跃运动时真的小跳一下的都没几个。前排一些同学的手还缩在袖子管里,把好好的广播操给弄成了甩水袖。
就是这样一幅不具观赏性的早操场景,令身处其中的我尤为怀念。过去的珍贵回忆以此为基在脑海中扩散荡漾,一些尘封的卷轴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沉浸在梦回往昔的飘然体验中,一些都那么真实,又那么不真实。
如果这真的只是梦,希望它能晚些醒来。
4.
然而赤裸裸的现实很快就将我的自以为是击碎,让我彻底明白就算从成年人回到少年时代,我也不是故事的主角。
过去的回忆究竟加了几层滤镜?居然直接将苦的酸的变没了味,只留下一层糖霜和甜蜜香气欺骗众人。
“拿出默写本,开始默写。”
当语文老师打开她的课本说出这句话时,坐在第四排的我顿时头皮发麻。
默写?默什么写?什么默写?
昨天还在兢兢业业搬砖的我当然不知道今天默写的主题是什么,也理所当然地没有背诵过任何东西。
老师已经报了好几个古文中的字词,而我才刚刚在一堆长得一模一样的练习簿里找到语文专用默写本。空出好几格的位置,匆匆提起笔准备从下一个字词开始默写。可当台上传来的声音已重复完两遍,准备继续报接下来的内容时,我的本子上还只有一个个序号,字是半个都没填。
‘完了’二字深深刻在脑袋里,最后交了大半内容都空着的默写本上去。
如果是耳熟能详的古诗,那我大概还能勉强背个几句。但古文字词解释这项能力在离开高中之后根本没再使用过,当年倒背如流的古文字词解释附录……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还给了老师,差不多都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退化成小学生都不如的水平的,还有我的数理化。
面积公式、物理定理、化学反应式,和黑洞似的,除了一片混沌外什么都没能在我脑中留下痕迹。
学生时代的我曾不知人间疾苦地嘲笑过一些大学生、上班族的知识之浅薄,为他们竟连高中数学题都解不出、耳熟能详的古诗都背错的事实感到极端不解,却没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成了他们的一员,甚至还得以上班族的脑子来应对义务教育的学业。
这真是噩梦。
文科至少还能凭借母语能力,和到了大学也依然要学所以退步稍微缓慢一些的英语撑住,一到数理化课程,我直接全程低头翻看课本,根本不敢和任课老师有任何视线接触,生怕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重返青春的乐趣还没享受多少,先体验了一波被老师盯住的恐惧……不愧是‘美好’的初中生活。
到底曾经学过一遍,尽管大多忘却,依然还有点可怜的底子在。
这底子体现在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快速地理解,对新的名词和定义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约等于花费十几年做了充足的预习工作,是一般人消耗不起的时间和精力。趁着课间将理科教科书从头翻到今天讲课的页数大致瞧了一会儿,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庆幸起回到的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各科的知识点相较而言都比较简单,只要稍微用心复习就能赶上进度,没有想象中阅读天书的恐怖感觉。
‘谢天谢地,作业和考试有救了!’
或许家长担心孩子的成绩就如同此时的我担心‘我自己’的学业一样,心情从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与喜出望外中来回切换——当然,前者占据的比重显然更多。
长期的忧虑暂时消除,可短期的困难还和一块大石头似的堵在面前。
刚放松没多久,英文单词的默写又立刻把我打回原形。不经历一番就不会知道英语水平到底退化成了什么样,提交完默写簿的我又和霜打茄子一般萎靡下去。
“我的妈呀……要补的东西也太多了……”
带着一堆作业回家的我不禁哀嚎几句以发泄内心郁结,同时也忍不住感叹人类的大脑真的太会对过去的记忆进行美化,效果比未来的各种美颜相机还可怕。
走上社会后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常会怀念自己明媚忧伤的青春期,然而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年少时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丰富多彩,大部分不都还得被按头学习。
当年的‘我’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让人生永远停留在学生时代,每天都盘算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学习的苦海去传说中的大学摸鱼划水……到底在哪一天、哪一分钟开始,我竟然把这茬都给忘了?
‘……唉。’
稍微一思索便明白,造成不同时期的我自己互相羡慕的原因,就只有那一个,恐怕对所有存在类似情况的人而言,都一样。
痛苦时想逃避是人的本性。
遇到坎坷就想当个缩头乌龟,缩在厚厚的壳里,用不真实的美梦麻痹神经。那时的我是这样,现在的我也这样,所以才在学生时期梦想着根本轻松不到哪里去的成年人生活,又在步入社会碰壁以后怀念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快乐的少年时代。
不管如何,堆积在前路的大石头都不会因此消失,到最后还是要靠自身的力量把它推到边上。
“不想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写作业吧我。”
敲敲脑袋,唉声叹气地重温起学生时候的独有体验,心中一片郁闷。
5.
重返学生时代的第二天,我果不其然因为糟糕的默写成绩被两位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了一番。分数倒不是最差的,但老师们的批评对象多数不是成绩一贯差劲的学生,而是状态下滑得厉害的那群人。
虽然十分想反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苦衷,能默成这样算很不错了’,顾虑到说出来绝对会被建议去接受心理治疗,我只好默默把这口锅背上。
由于缺失了许多,我不得不把课间休息的几分钟也拿来翻课本。
我敢发誓,过去整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本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功过,奇异得连初中时的好友都投以疑惑的目光。好友小佳过来找我一起上厕所时见我竟在念书,十分震惊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没办法,最近被爸妈盯得紧。”
真实情况说不得,我抛了个万能的借口给好友。她理解地应了一声,我们挽着胳膊去卫生间进行释放活动。
和别人约好一起如厕也是许久都不曾再有过的经历了,这可能算是学生时代的特产?不管男女,上厕所总喜欢成群结队一块儿去,老师也喜欢调侃我们这些人是连体婴儿,缺了哪方就不能自由行动。
说起小佳,因紧张的学习进度而消退的怀念感再度涌出。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初中……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时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一起玩。我、小佳、小月三个人,或是去其中一人的家里做客,或是在学校附近逛街等等。其实地点就那些,却总也不厌倦。
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像电视里常见到的铁杆兄弟、知心姐妹。
初中毕业,各自进入不同的学校不久,小佳和小月断了联系。我虽然还和小佳有来往,但明显已不如初中时频繁且亲密。等念了大学,我们两个的聊天框再无动静。她发布在朋友圈的动态我都能看到,却从来没有点赞或评论过。
有时是一些化妆技术越来越好的自拍,有时是和她另外的朋友们出去玩,有时……是结婚证的图片。当看到这本鲜红到刺眼的小册子,看到照片中不认识的男性,我忽然意识到我和她的生活或许再也不会有重合的地方。
拿一个非主流年代十分流行的比喻,那就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相交过后只会渐行渐远。她没有搬家,我也没有,通讯号码依然留在双方的列表中,如果想要联络,每一个当下都可以轻松做到。
但……仿佛是最后的默契,我们像约好了似的,在某一天之后如劳燕般散去,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曾经的好友无声地说了再见。
略显稚嫩的圆圆脸蛋再度出现在眼前时,恍如隔世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确实如此,我应当说些什么的对象并不是此刻站在身侧的小佳,而是遥远未来中的她。
6.
我们三人礼拜五放学后要去快餐店写作业。
具体究竟是写作业还是吃喝玩乐有待商榷,反正我们聚在一起才是重点。
上一次的三人齐聚是什么时候?我记不得了,也许是高一,也许是高二,但不会是高三,这是我的记忆。对‘我’而言,根本不需要回忆,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儿。
升学的压力还未完全压在肩头,也暂时没有对人生另一半的需求。话题大多为最近电视里播放的影视和明星,又或者是明星的八卦,以及学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们吃什么?我去买。”
“下午茶A套餐。”
“……全家桶?”
当我说出那三个字时,小佳和小月纷纷对我投以惊疑的目光。后者更是叫道:“小青你疯了?一个人吃全家桶?”
“嘿嘿,开个玩笑。我也A套餐好了,加个圣代。”
“我就说,全家桶也太夸张了。”小佳附和道,两人的神情态度极其一致,都认真地觉得我的玩笑太夸大。
可非常冤枉的是,其实我没有开玩笑。
青春期的我确实可以一个人吃完全家桶,但这能力随着年纪的增加永远失落在了过去。恍然见到看板菜单上比未来便宜几十块的炸鸡全家桶,想到少年时自己的大胃口,我不由得动起心思,想再体验一回一人一桶的快乐。
但这念头很快打消了,毕竟我才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还是将机会留到下次更好。
小月收集完我和小佳的菜单便去柜台点单。星期五的下午快餐店里的食客比工作日更多,其中不乏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这家店就在初中旁边不远,学生组成了一部分的固定客源。
等待小月回来的时间里,我和小佳一起拿出作业——虽然今天的主题到后面可能完全变味,至少开头得做点正事。几页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很多,去掉空白的答题部分后剩下的部分并不算什么,在经历过高三的我的眼中只能算小意思。
经过几天的‘复习’,我大体掌握了目前为止的数学内容。做起题目来尽管不如当年的‘我’流畅迅速,总算达到了平均水平。不过快餐店这样的环境天生对做题存在干扰,所以我的速度有减慢。即便如此,我也在小月拿着托盘回来之前做完了一整道大题。往右边一瞥,小佳却已经咬着笔杆对着作业本皱眉发呆了。
至于为什么我清楚她是发呆而不是尚在思索,那是因为我十分了解小佳……特指初中时期的她。
“做不出来了?那就先空着吧。”
我善意地提醒她继续往下,小佳松开笔杆回应一声,接受了她的数学能力极其有限的事实。侧过身往点单处瞄了一眼,小月前头还有两三个人排着,估摸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于是干脆沉下心思专注做题,现在我多完成一点,周末就能更轻松些。
我的学生时代一直秉持这套理念,喜欢早点把作业做完,剩下的时间就能放肆玩耍。工作后患上的拖延症,仿佛随着重返青春也一并消失了。多亏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里题目都比较简单,在视线被端上来的快餐吸引住以前,一半的空白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填满。
“来了来了!这份你的,这份给你。”
当食物被呈上来,作业的优先级就下降了数个档次。刚出炉的薯条被倒在铺开的餐巾纸上方供所有人分享,旁边挤出的番茄酱增加了鲜艳的色泽和酸甜的滋味。这时的她们还不知道一种邪道食谱叫做薯条沾圣代,经典的红黄搭配总那么美味。
“我们下礼拜是不是有单元小测验啊?还有八百米练习。”小佳随口的问题令她对面的小月露出痛苦的表情,后者一脸拒绝,极度不想聊这两件事。
“别提小测验。”
“别提八百米。”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要求提出倒胃口话题的小佳切换频道——尤其是我,特别是我。
一道惊天霹雳在脑中炸开。
以为把课本复习一遍就能安全度过初中的我天真得像个傻子,竟然把学生生涯中折磨我最久伤我最深的体育测验给完全丢在脑后。不是小佳无心提及,我根本没想起来重回过去同时也意味着又要经历无数遍比死更痛苦的长跑。
“卧槽啊,你不提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我要死了。”
当然,哭天抢地并不影响进食,我抓起三根薯条一股脑塞进嘴里以表达欲哭无泪和悲愤。郁闷需要通过垃圾食品来缓解,直到若干年后我都还保存着这习惯。此刻真情实感的流露或许令我与少年时期的我贴近了不少,小佳的笑声于耳边自然地响起。
她成绩不好,但体育不错。这时候便反过来安慰我:“哈哈哈,反正不是正式的测验,慢慢吊在后面,没问题的。”
“道理我都懂。”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将后脑勺瘫软地枕于软垫,我找不到词汇来形容此时近乎崩溃的心情,“赶紧换个话题,我不想听到那三个字,求求。”
“好吧。那我们待会儿去旁边逛街还是直接回家呀?”
她近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留在这里做作业的选项,可能对小佳来说‘做作业’这三个字就是会导致胃口下降的恶心词汇。我很配合地没去问她‘作业怎么办’,而是根据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逛街。”
“现在回家太早了吧,再逛一会儿。”
讨厌学习的小月意见和我一致,我们愉快地忽略了来快餐店原本的目的,兴高采烈地聊着和学习无关的行程。同学兼好友之间的聊天内容事后回想起来大多都很无趣,有时候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说上几小时。
来自未来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给出回答,那只是因为面对面的闲聊与通过网路的文字对话具备了根本性的不同。网络上的对话受限于形式,内容几乎占了所有比重,但如果真人见面,那可衡量方面的不知要翻几倍。
她们的声音、她们的动作、她们的笑脸、环境营造的氛围、食物的香气……聊天的内容在这些因素下反倒成了点缀,因为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当时的喜悦快乐会在脑中储存起来,慢慢转变成对她们本人的喜欢与三人之间的友情。
越是频繁的聚会见面,越是会促成这一点。学生时代的感情培养就是如此单纯且没有干扰,即使爱好不同也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放到我所生活的未来这基本不可能,毕竟我懒得和没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多说一个字。
‘……啊。’
我察觉了一件事情,这令我忽然感到悲伤,但在目前的场景下又不得不压抑住不合气氛的情绪继续说说笑笑。
几年后、十几年后,我和小佳的渐行渐远原来是人生中无可改变的进程。无法和从前那样时常碰面积累起‘喜欢’,于是深厚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枯燥无趣的文字对话中消融成雪水,蒸发成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聊天框的茫然与不知所措最终如那快乐一般,变成僵硬的灰色融进了我对小佳的‘喜欢’,将缤纷的色彩化为黑白,让脑海中关于她的印象逐渐失真——又或者,失真的印象才是真正的‘真实’。
我和她们现在的亲密是现实,而我们未来的离散也是现实。
“你居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分手了?我和你说,上个礼拜……”
小佳谈起同学间的分分合合时更适合站在讲台上,有头有尾的故事及各种‘业内人士’才能获知的细节显得她十分专业。这些可有可无的消息,不说现在的我,估计当时的我听完没多久就被其他事情迭代覆盖不再记得,但是处于当下,我非常乐意去关注小佳言语间的激动和丰富的神情变化,乐意跟着她的思路将话中主角们的关系梳理成线串联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年龄也仿佛重返青春,就像那时的自己一样当了回优秀的观众。不仅在合适处给予恰到好处的反应,时不时还会追问,使得讲述者的热情高涨。两名初中生和一名伪初中生,有说有笑地在谈话中将买来的食物消灭干净,连番茄酱都没剩下。
我们背起书包到附近的文具店、精品店逛街消食,有别于网上购物的久违乐趣令我的心情异常高兴,傍晚分别时竟觉不舍。
至于作业——这就不提了,影响氛围。
放学后和关系近的同学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比记忆中更加美好,我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却同时清醒地知晓这份快乐终有尽头。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从未来回来了,我可以不遵循原有的轨迹,做些事情来改变我们的结局。’
就像许多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描绘的内容一般,通过我凭空多出的十几年人生谋求变革。不需要夸张的日入斗金,也不需要一下子飞越小康,只要一点极小的、相比起来完全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切都会大变样。
我们三个会一直保持联络,不落下任何一个。小佳结婚的消息,我和小月会是第一个知道的,说不定还要给她当伴娘。等她过几年生了孩子,我和小月会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
只要现在我能去做些事情,这就不再仅仅是回味过去时脑海中浮现的幻想。
“可是……我要做什么呢。”
我站在原地对自己发问。
我的思维为此转动,但如同生锈的机械般咔咔地运作了几下,动静不小,却没有得出像样的结果。翻来覆去的无非是毕业以后也要保持联系、多关心她们两个之间的争吵,之类的拢总念头。
空洞、虚无,并且最关键的是——‘我做不到’。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我做不到。
就像相较于成年人的见识和学习能力而言并不困难的课业,即使做不到门门满分,只要用心,理论上可以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我没有投入进去,直接放弃了为自己挣个好成绩以就读更优秀的学校这一条路。
假如我有重返青春的同伴,他可能会难以理解我的选择。
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有其他人明白我的怠惰和忧虑。
即使在初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以考上更好的高中和大学,我的学习能力就摆在这里。成年人的优势会随着自身的长大而消失,我知晓自己不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人,也没有特别好用的头脑,现在跑得越快,将来摔得越惨。
而小佳和小月……我不可能有那种耐心,也不可能有那种精力去维护我们毕业后的关系。
“啊,我是做不到的,哈哈。”
想通的我笑了出来,满含嘲讽。
7.
我本来以为,成年以后的自己早就改掉了一进文具店就喜欢胡乱买些好看文具的癖好,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仔细一想,我会产生错觉的原因大约只是成年以后不再像从前那般频繁地去街边文具店里到处看看,而网购又没有现场购物发现宝藏、感受商家陈列商品技术的惊喜,所以导致在文具上的不必要开支大幅度缩减。
和小佳、小月她们逛文具店时,我没忍住买了几样内页设计花里胡哨、实际功能难以言喻的本子,以及一套小星星的折纸素材。并非未来的我还对折纸抱有多大的兴趣,而是它给我留下过非常深刻的记忆,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因不常去探望老人而产生的愧疚感突然发作,便打算送外婆一个礼物,但又出于某种原因不好意思直接开口,于是偷偷将礼物放在外婆家里,不想却在临走时被外婆发现,只好再亲手带回来。
自始至终外婆都没有发现它其实是装载着孙辈不可言说的感情的礼物,在那之后也没得到过任何出自我手的礼物。外婆她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单方面地对孝顺长辈这件事复又生出浓重的阴影,不愿多说一句好话,不愿给老人一个惊喜。
这份礼物的原材料是一个一手可握的厚层玻璃瓶和几板不同颜色的长纸条。
叠完这瓶星星大约只花了我三十分钟的时间,将它们按照颜色有层次地放入玻璃瓶中,底层垫一束浅棕色的细线纸团,上边展开彩虹的色彩。呈现出来的作品不说有多么精致,至少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观赏性,并且‘手工制作’这层要素会让它的价值更加特殊。
于是我将装满星星的玻璃瓶放在包里,带到了外婆家,做出了和当年的我一模一样的行动。
或许它可以成为契机,我能借此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弥补曾经的遗憾。
由于两家离得很近,身为小辈的我偶尔会被妈妈使唤去外婆家跑腿。
我不擅长对长辈表达内心的情绪,看着外婆一年年花白的头发和下滑的身体状态,心中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些想法,但这些话从来不会说出来。在与长辈的相处中,我更多作为倾听者而存在。
听他们怀念过去,说起我的双亲年轻时的故事,或者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幼儿时期的自己。外婆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小时候的我曾对某些人大声说过‘不要说我妈妈坏话’,并以此来感叹妈妈生下我这个孩子真的很幸运。
但我不这么觉得。
尤其今天,重返少年时期的我再次被妈妈叫去外婆家,碍于场面不得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听外婆说话。又不知第几次地听到这件事时,内心依然充满陌生感。她口中的主角,那位勇敢的、直率的孩子形象生动地在我眼前出现,但却和我本人极度割裂。我几乎无法将外婆描绘的孝顺孩子与自己等同,听着关于我的童年琐碎,却像别人的故事。
有时候我想过是不是应该至少在亲人面前开朗体贴一些,时不时地过来探望,送点瓜果蔬菜,再在适时的机会讲几句大家都喜欢的吉祥话。可这些念头终究也只是念头,二十年间从未付诸过行动。
如果外婆口中的‘我’真的是我,那为什么我会失去了这种能力呢?
嘴唇张了又闭合,我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去告诉外公外婆,说我有件礼物想送给你们。它应当是件极为简单的小事,可在我面前却比升学考试更困难百倍。我甚至感觉气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但就是没能顺利发出声音。
等到外婆把旧事都念叨完,我都没能出声,就像哑了似的。
‘来不及了,还是偷偷拿出来放着吧。’我想着,打算重复当年的做法。
藏在背包里的折纸瓶趁着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放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我装作无事的样子,聆听完最后几句闲聊便打算离开,就和那时一样。在玄关穿好运动鞋,正要关上房门走人,出来送我的外婆却没让我舒舒服服回家,也和那时一样。
她说:“哎,这是不是你的落下的?别忘了带走。”
外婆好心拿起瓶子递给我,我接过玻璃瓶,强作微笑:“啊,对。外婆拜拜。”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忘却的羞耻和难堪顿时鲜明地涌上面颊,这感觉糟透了。我落荒而逃,心脏跳个不停,生怕被外婆看到羞红至极的面色。
老房子陡峭的楼梯和时有时无的扶手没能阻挡我急速下楼的步伐,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追赶。我冲出摇摇欲坠的老楼房,在地砖时有缺失翘起的路面快步行走,这速度快得异常,几乎要赶上奔跑。两旁的路人肯定会对我报以奇怪的目光,说不定还在心里琢磨这小孩子急急忙忙地要干什么。
约会迟到?赶红绿灯?他们或许会如此猜测,但绝对想不到真正的原因,痴傻到极致、愚蠢到极致的原因。
心中有一团鼓胀的气到处乱窜叫人难受极了,我想大喊,对着车水马龙的街大喊,对着无人识得我的世界大喊。可是我喊不出来,甚至连闷着嗓音无声地朝空气挥舞拳头,把没用的脑袋晃成稻草堆也做不到。
那一句‘这是送你们的礼物’,从过去到未来都不曾改变闷死在肚子里的命运,它注定了无法被我道出,而这瓶折纸星星也注定了要被退回。
开头、过程和结尾都和记忆中发生的这件事完全一致,找不到任何不同之处——或许唯一能找到的细微差别,就是成年后的我折星星的手艺生疏许多,瓶中星星一定没有当时来得好看。
幸好我家和外婆家很近,彻底控制不住自己之前,我先一步回到家里。
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做过卧倒在被子里,把全部声音都塞到棉花里的动作,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是电视剧里常用的夸张手法。如今才知道,苦于没方法发泄时,只能这样。
无处可去的玻璃瓶被寂寞地立在我房间的窗台上,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因沾满灰尘又占地方而丢弃。
我不想要这罐星星折纸和幼儿时的我一样成为外婆以后频繁提起的事迹,摆放在那里供人观赏。我无法从她的夸奖中得到高兴、喜悦等一切正面情绪,甚至会因此充满厌烦。对别人大喊着‘别说我妈妈坏话’的孩子会长成怯于袒露真情的乌龟,我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都是外婆想象中孝顺懂事的小辈。
害怕于达不到他们提高后的期望,于是选择了逃避。
少年时的我做不到的事,成年后的我依然做不到。那时候远去的朋友还是会远去,我能替那时的我办到的,似乎只有更加珍惜现在的相聚。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改变。
原来我根本无法去改变。
8.
“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地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分裂》。
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只承载了音乐播放功能的MP3或许在手机面前显得鸡肋,我却很喜欢。不被任何其他信息干扰,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音乐流出,而我闭眼。
少年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一首有些悲伤的情歌。直到后来无意中看见其他人对这首歌的点评,才知晓它竟是一首自己和过去自己的谈话,讲述长大后的自己带着那年考试失利的自己离开,脱离束缚走出阴影。
略带忧愁的气氛在加上歌词之后变得异常温柔,又充盈着释然和解脱感。
令我极端羡慕。
重返少年时代,我不得不再次认识到自己是名一事无成的普通人,或许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只顾着享受青春的美好,却一点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鼓足勇气踏出那一步。高不成低不就的学业成绩,我帮不上忙;未来将离散的好友,我留不住;只剩十余年不到寿命的长辈,我无法挽回,也未尽到应有的孝道。
走上社会的我是我,埋头学习的我也是我。我的内核不曾改变,总在改变前瑟缩,总自顾自地把自己关起来。有时我觉得这像诅咒,可下一秒又不由得思索起这是否仍旧是找来糊弄内心的崭新借口。
纠结到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么,究竟想做什么,就只呆立在那儿望着周围的人和事一次次擦肩而过,被时间的长河不断推着走。尽管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无力的,但我似乎更加羸弱几分。
结果我没有改变任何事情,带着十几年的多余记忆,如同少年时的我一般生活着。
和好友嬉笑打闹,拿着差不多的分数,当个长辈的沉默树洞。一切都没有改变,按部就班地向原本的轨迹骨碌骨碌地行驶。现在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重返’也同样如此,就像是把两个大致相同的球调换位置,既没用,又多此一举。
或许只有让不知世事时,什么都不惧怕的幼儿的我降临附身到之后的我身上,一团糟的当下才能出现新的方向。
可是我知道,她只活在那个时候。
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没了声息,仿佛不曾存在过。
9.
手机铃声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开启新一天的劳动。
“我出门了。”
难得向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妈妈打了声招呼,我离开家中。她没有回音,毕竟还在梦乡之中,房门也关着。
走出小区,路边的店铺有几间因无法在特殊时期里经营周转而倒闭,贴了好久的招租广告似乎无人理睬,仍旧是荒废的样子。这条街过去的模样虽不热闹,但也不像现在这样荒凉。街口不知换了几次东家的菜馆还在苦苦支撑,到了饭点才能见着几桌客人。
以为一成不变的景色其实潜移默化地换了几副面孔,真正驻足的只有日日走过这条街,从少时走到成人的我。
只有我,懦弱的我,以及一事无成的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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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令颁布的第十年,李默终于攒够了申请低空飞行权的全部材料。
五十三份表格,三次体检报告,两百个小时的理论课程记录,以及一张八万六千元的反重力腰带购买凭证。他把这些装进档案袋,走进飞行管理局的大厅。取号机吐出的纸条上印着A247,前面还有四十六个人。
窗口的女职员没有抬头。她扫描材料,敲击键盘,打印机吐出一张回执。“审核周期六到八个月,”她说,“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李默点点头,把回执折好放进胸前的口袋。
他等这一天等了五年。禁飞令颁布时,他在新闻里看见那些自由飞翔的人像鸟一样被射落。政府说天空是稀缺资源,需要管理,需要规则,需要许可。他觉得有道理。什么东西不需要管理呢。直到他开始看向天空。
回家后他在阳台装了限高器。那是管理局指定的型号,白色塑料外壳,红色指示灯,能把飞行设备的升力限制在三米以内。安装工人收了他两千块,留下一张保修卡。
他又去买了强制保险。第三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空域使用税,低空污染补偿金。保险公司的人说现在买划算,明年费率还要上调。
晚上他把安全须知看了三遍。第一遍正常速度,第二遍逐字朗读,第三遍默记关键条款。第三条第七款写着:首次离地高度不得超过三米,每次升限增加需另行申请。第四条第款写着:风速超过每秒三米禁止升空。第十一条写着:违反本须知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许可被吊销。
他抬头看窗外,邻居家的灯亮着。那个叫阿野的,十六岁,染一头乱糟糟的蓝发。他经常在深夜听见天台上有动静,金属碰撞声,跑步声,还有压低了的笑声。
他知道她在干什么。
他撞见过好几次了,最近一次是上个月。阿野站在天台边缘,双臂张开,身体前倾,像一根被风吹弯的草。她听见脚步声回头看他,咧嘴笑了笑,然后跳了下去。
李默冲到栏杆边往下看,什么也没看见。五秒钟后,她从楼宇间的缝隙里升上来,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脸上带着那种不怕死的快乐。
“你疯了,”李默说,“你没有执照,没有保险,连反重力腰带都没有——”
“我有这个。”阿野拍了拍腰间。那是一条自制的飞行带,金属扣件明显是从旧电器上拆下来的,动力核心缠着黑色电工胶带,看起来像拆了几块旧的反重力组件拼的。“自己做的,才几千块。”
“这是违法的。”
“法律还规定人不能飞呢。”阿野悬在半空,月光把她的影子投在李默家的阳台上。“大叔,你不想试试吗?不用审批的那种。”
李默转身下楼,背后传来她的笑声。
审核的第三个月,管理局寄来一份补正通知,要求他补充无犯罪记录证明。他去派出所开了证明,寄回去。
第四个月,又一份通知,要求他补充心理健康评估报告。他去指定医院做了六百道选择题,医生说他的心理状态完全符合飞行要求。
第五个月没消息。
第六个月没消息。
第七个月的最后一天,李默下班回家,看见门口的信箱里躺着一只红色信封。他拆开,里面是一枚徽章,硬币大小,金属质地,刻着他的名字和许可编号。附带的说明书上写着:将此徽章与反重力腰带配对,即可在许可空域内进行低空飞行。首次使用请确认限高器已激活。
他把徽章翻来覆去看了很久,然后走进卧室,从衣柜最底层拿出那条反重力腰带。买来八个月,包装都没拆。他撕开塑料膜,按照说明书把腰带系在腰上,扣紧,听见咔哒一声。腰带震动了一下,绿色指示灯亮起。
他走到阳台上。限高器的红灯有节奏地闪烁。他把徽章贴在腰带的感应区,嗡的一声,身体突然变轻了。
脚底离开了地面。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
他悬浮在那里,手紧紧抓着阳台栏杆。心脏跳得很快。这是一种奇怪的恐惧,和站在高处往下看时完全不同。那时地面是威胁,现在威胁是四面八方涌来的空无。没有任何东西托着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靠。
他试着松开一根手指。身体晃了一下,他立刻又抓紧了。
高度升到了半米。他低头看见自己的拖鞋悬在瓷砖上方,胃里涌上一阵恶心。他可以把高度升到三米,他有这个权限,器材也允许,但他的手指像被焊在栏杆上一样。
风吹过来,他整个身体都在晃。
“大叔。”
他偏头。阿野坐在隔壁天台边缘,两条腿垂在外面晃荡。她腰上系着那条缠满胶带的飞行带,手里拿着半个橘子。
“恭喜啊,”阿野说,“终于合法了。”
李默没说话。他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你飞啊。”阿野说。
“风有点大。”李默说。
阿野抬头看了看天。夕阳正在往下沉,天空是橘红色,有几朵云走得很快。“风正好,”她说,“今天的风托得住人。”
她把最后一瓣橘子塞进嘴里,在天台边缘站起来。双臂张开,和上个月一模一样,身体前倾,只是这次她没有往下跳,而是往上。那条破破烂烂的飞行带发出嗡嗡的响声,她升起来了,三米,五米,十米,超过了限高器允许的高度,超过了这栋楼,超过了这片被严格划分的空域。
“大叔。”她在风里喊他。
李默仰着头看。她的蓝发在夕阳里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颜色,整个身影像一片被卷起的叶子。
他松开了手。
风灌进他的外套,吹得衣摆哗哗作响。拖鞋掉了一只,砸在楼下的水泥地上。
阿野回头,对他喊了句什么。风声太大,他没听清。也许是“风今天正好”,也许是别的什么。这不重要。
他把另一只拖鞋也蹬掉了。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3. 齐安托托与无价之宝
梅莉唤醒齐安托托的动作非常讲究。首先,要敞开齐安托托的房门,让烤面包和煎培根的香气,充满他的房间;其次,要用轻柔的声音在齐安托托的耳边呼唤,告诉他早餐已经做好,趁热享用味道最好,切记嗓音不能太尖锐,语气不能太强硬,要用棉花糖一样的嗓音让少爷产生食欲,让食欲推动少爷起床,千万不能让少爷觉得女仆在催促、命令他;拉窗帘必须在少爷动身之后,动作必须缓慢,先拉起厚窗帘,让被薄窗帘过滤过的阳光,轻轻洒在少爷的床上,如果少爷把头缩进被子里,再干净利落地扯开薄窗帘吗,用窗帘挂扣的“唰啦”声给少爷提个醒的同时,让阳光穿透被褥;如果少爷仍不起来,才可以伸手去摇,要根据被子凸起的形状准确找到少爷的肩部,四指并拢扶在肩上,轻轻地摇,一边摇一边恳求少爷享用早餐,直到少爷起床为止。
恩就不一样了,他直接大刺刺地摇晃齐安托托,让齐安托托的骨骼和坚硬的石板床充分摩擦,让齐安托托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暴跳如雷,“咣”的一声,满口袋宝石的齐安托托抱着一袋宝石从床上滚下,震天响地的哀嚎在洞穴中响起,叫醒少爷的任务便顺利完成了。
齐安托托醒是醒了,但他全身没有一块不疼的地方,动一下下就大喊大叫。恩看着满地打滚的托托,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快拉我起来!”
“没,没什么,就是托托你打滚的样子好好笑哦。”
恩拉着托托的手,想把他拉起来,但他只拉了托托的手,没有管托托的脚下,托托脚一滑,一屁股扎在了一块刚刚从口袋里溜出的大宝石上,哀嚎再次响彻在洞窟里。
托托终于坐稳在石板床上,他生气地质问恩为何如此待他,恩一点歉意都没有,反而让托托练习从地上爬起来的方法。为了防止语言描述的匮乏,恩还亲自做了示范,他模仿托托的样子,躺倒在地上,然后腿一缩,腰一使劲,连手都没用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齐安托托烦躁地摆了摆手,让恩说重点,他已经被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托托,收煤的来了,你不是说想见他们吗?”
一听收煤的,托托一个激灵,急忙起身,踉踉跄跄一瘸一拐又一鼓作气地往窟外冲去。但没冲几步,托托便想起自己不曾认路,只能回头,向恩勾了勾指头,好不容易笑停的恩又哈哈大笑起来。
托托抱着宝石趴着恩的背上,试图记下来去的道路。恩是一个好用的向导和驼具,但是他实在太无礼了,和他在一起托托总要被气得血压升高,如果能记下道路,托托就可以自己指路,不再需要恩开口了。
洞窟的道路羊肠九曲,恩背着托托健步如飞,开始托托还能记得岔路是走左还是右,但岔路一多,托托便记不清了,他的眼里只有左边上萤石、右边石壁上的萤石一块块向身后飞去,但其他的他一点都不记得了,只有身上的乌青隐隐作痛。
“托托,我们要到了。”
托托当然知道他们要到了,从某块萤石开始,空气里就充满了油腻的臭味。这就是老师说的污染,由于人类的贪婪,不断挖取煤矿导致的环境破坏。托托一直以为这些污染是他经营煤矿的父亲造成的,现在他才知道这都是地底人干的。托托想起自己对父亲不合理的顶撞,羞愧万分,如果他回到地上,一定要和父亲说对不起,然后做一个好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把这些地底的人全部开除,换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人来生产煤炭,比方说梅莉和梅莉的妈妈。
突然,托托的眼前明亮了起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大洞窟,洞窟的墙上地上天花板上都镶满了萤石,把洞窟里每一个角落照得亮亮的。
整个洞窟就好像一只大蜘蛛一样,洞窟的圆周上有七八条隧道,每条都伸向不同的方向,洞里时不时有地底人背着大框,将一筐筐煤送到洞的中央。
洞中央趴着一个锥形的大篮,背着煤的地底人将煤倒进锥里,扫进锥的最里面,然后捡起锥边堆砌的厨房垃圾里的一根面包、一块炸鸡腿,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然后又把几条面包几块肉,还有几个烂苹果丢进自己的背筐里,背着背筐往他来的洞窟回去。
他走开后,托托才发现锥框边上站了一头戴带面罩手持铃铛的人,虽然他穿得臃肿,包住了自己身上每一寸皮肤,但托托认识放毒面罩,那是地上人才能拥有的文明利器。
托托从恩身上一跃而下,跑到那面罩人前,面罩人就看到个小孩,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到别处玩去。
“我是齐安托托,你们齐安大老板的独生子!你让我回去地上,我就让我爸爸给你很多钱!”
说完托托摘下自己的蒙面布,给这个面罩人看他的脸。但面罩人根本不认识托托,只是迷惑地摇了摇头。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钱,把我送到地上。”说完托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宝石,从里面挑出一枚形状大小最不好看的,拿给面罩人。
面罩人看到宝石,才有了兴致。
“你觉得这块宝石值得我送你上去?我不送你上去,你只能一辈子呆在下面。但是我放地底的人上去,就会丢饭碗,还会赔一大笔钱。”
“我会和爸爸说,不会让你赔钱的。”
“我要怎么相信你是齐安老爷的儿子呢?你看起来很穷,明明手里这么大把宝石,却只给我一小块,这么小气的人,可不像齐安老爷的儿子。”
“小气?我小气?”齐安家大少爷,居然被人说小气,托托气得头上冒烟,但他又想上去,不能太得罪这个面罩人,“我要给你多少才能算我不小气?”
“你觉得要给多少?”
“一颗宝石不够,两颗总行了吧?”
“哈哈哈,你给我几颗都一样,和你家的钱比起来几颗宝石算什么?”
“那,那……”托托急得把口袋里的宝石全拿了出来,“这些可以吗?”
“不行。”
被面罩人干脆地拒绝,齐安托托急得跺脚,跺着跺着,就哭了。
见托托被人欺负,恩瞪了这面罩人一眼,平时这面罩人对他们发号施令就算了,现在居然连地上来的新朋友都欺负,“不许欺负托托!托托昨天才掉到地下,身上什么都没有,这些破石头还是从我家捡的,你觉得是垃圾,对托托来说是他最宝贵的东西了!如果你要煤,托托上去以后我给你挖煤,要多少都给你,如果你只想为难托托,那你太烂了!”
骂完了面罩人,他伸出双手将托托轻轻抱住:“托托,不要哭,就算他不让你上去,你还是可以留在这的,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新家,我们都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家人的。”
恩说得诚恳,但是却被托托反手推开。托托只想回家,他才不想留在这里!
“让我上去,你可以把我拿去卖给我爸,他有钱,你要多少他就给你多少!”
歇斯底里的少爷、不知所措的霉工,终于,面罩人忍不住了。他“噗”地一声笑了起来,因为太好笑,他笑了好久。
其实托托掏出那枚小宝石的时候,面罩人就笃定他是齐安老爷的儿子了。毕竟齐安老爷是有名的铁公鸡,有其父必有其子。对这种铁公鸡,如果绑了他儿子换钱,不要说钱了,他有命活就不错了。
“你有比宝石更珍贵的东西,但你不知道。”面罩人朝托托哼笑了一声,随后转向恩,“你说的这些破石头,是和他手上一样的?我说的不是萤石,是这种不会发光的彩色石头。”
“对,都是托托从我家拿的,是我们挖煤挖出的破石头,你们不要,我们都堆在家里,如果你要我都可以给你!”
“好,看在你情义的面上,我可以收下你家里的‘破石头’,送这少爷上去。”说完,面罩人叫住往来的煤工,招呼他们全部去恩家里搬石头,“如果你们家里也有,你们家的我也要。搬来这样石头的人今天可以不挖煤,面包鸡块可以随便吃,烟也随便抽!”
说完,面罩人坐进锥形的篮子,挥了挥手里的铃,篮子缓缓上升,彻底没了踪影。过了许久,面罩人乘着篮子回到了大家面前,和他一起装来篮子里放下来的,还有半篮子的白面包和烤肉块,它们冒着烘热的香气,酥软松脆,是地底人从未尝过的新鲜食物。
人们一窝蜂地去搬家里的“破石头”,换到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吞下,抽烟的人每交一篮石头,就能换一根烟,再交一篮石头,就能得到一个火。
这天洞窟里就像过节一样,用一筐垃圾就能换好吃得要死的食物,还能换成烟,过去可从来没有这样的好事。
宝石一筐筐地往地上送,托托几次想爬进锥形筐,和宝石一起上去,但面罩人晃了晃手里的铃,告诉他在铃声不对的时候上去会被送进碎石机,变成一堆碎肉以后被人做成炸肉饼。
托托一听,忙打消了念头,乖乖干等。等面罩人同意送他上去时,地底人已经吃饱喝足惬意踩在萤石地板上跳着即兴的舞蹈。托托估摸了一下送到地上的宝石数量,要堆满这个洞窟应该没问题。
托托有点心疼,恩他们居然把这些宝石拱手让人!现在他口袋里的碎宝石无论是尺寸、形状、大小、色泽,都比不过地底人送来的新宝石。宝石只是副产物,宝石矿才是无价之宝,难怪面罩人说自己不知道什么东西珍贵,现在他现在已经彻底明白了。
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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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按语:但这一帮助并非没有代价,人类要同意让神以人类的肋骨为食。这就意味着人心将会通过肋骨中间的一个洞被挖出来作为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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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的儿子跟随着父亲的指引迁徙到了一片水草丰茂的土地。然而这里的繁荣无法排解那小儿子的忧愁:眼看着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他却无法找到合适的祭品取悦自己的父亲。
一开始,他以丰富的香料和植物替代,希望这些新奇的植物能博得父亲的好感。但他的父亲只是回答:他要的是鲜血。没有办法,那小儿子以鸟和鹿的鲜血来向他的父亲交代。但他的父亲却没有展现出入过去一般的仁慈。动物的血只让那祭贡延迟了几个月。
那小儿子没有办法。他既无法对熟悉他的人下手,又无法说服不熟悉的人为他献出生命,只得日日外出,寄希望于外出寻找过路的陌生人。
他的努力似乎终于让父亲又眷顾他一回。一天他躲在树上,正如他父亲当年在树上发现看那些运送什么“财宝”的女人,他发现了路过的猎人。他拿着投石索射向了他们,带走了他们的猎物,又挖开了他们的心脏,给了他父亲交代。
那小儿子如获至宝,此后的几年便都这样向他的父亲交代。而那些被当做祭品的猎人无一例外,总有几个带着用玉雕刻成眼睛形状的额饰,便被称为眉人。
忧愁就这样从狾人的脸上移到了眉人的脸上。眉人无法阻止这样的祸事发生,于是他们的女巫们向那些与他们沟通鸟兽寻求智慧。
她们问那森林中的动物:这是怎样的生命,攻击了我们外出的猎人?
那些獾和蛇纷纷表示不是他们,他们的嘴太小,不够从中间咬穿人类的胸膛又咬碎骨头。那些狼和山猫也纷纷表示不是他们,他们花费自己的力气捕猎,从不浪费猎物的任何部分。于是众人迷茫了起来,纷纷猜测到底是什么。就在这时一只乌鸦说:“也许是人。”然后,他就讲述了一个他所听说的故事:
从前有一群人也像这样惶惶不可终日地担忧着森林里不知名的野兽。原来,他们和另一群人一起围着一个地方等待食物。正如眉人们每天太阳落山时都会围着他们的大锅。但那些人住在锅的背面,而另一些人则住在锅的正面。他们并不认识锅正面的人,但双方又都默契地从不往锅里加东西。那锅子食物也就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变得不够吃。但众人都不想放弃这口锅,所以那些等在锅正面人就在夜里杀了一些落单的,等在锅背面的人。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些住在锅背面的人发现锅里的东西又够吃了,却又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突然死了。
那乌鸦说完,一只猫头鹰想起了一群附近新来的人。她说起了几年前这些人当中发生的凶案:一个母亲在半夜教育孩子,但那孩子失控划开了母亲的胸膛。然后她说:我想这正是人。
眉人们听完想:这就是答案了,但似乎又有所不同。于是他们的女巫举行了一场仪式。
她们先是见到了各色各样的狼,近处的,远处的,见过的,从未见过的,来到她们眼前。这些狼向他们哭诉:
有一群人用食物吸引自己来到他们的屋檐下。起先,他们合作着渡过了美好的一段时光。但当狼的身体开始衰老,那些人就杀了他们,又把他们的皮钉在木板。就这样,这些人骗过了狼,让狼们以为自己从未死过。接着,他们发现了那些人这样做的原因:被那些人杀死的其他东西总是想要报复。而那些来报复的东西总是先来到狼群的面前,而不是他们自己面前。于是他们不得不继续战斗,以免自己先被撕碎,仿佛自己的牙齿和爪子还在。
接着,那些狼随着雾气散去,她们见到了一个新的身影,又立刻醒了。接着参与仪式的很多人又吐了出来。
眉人们为此召开了会议。没有人说那是什么。但他们知道就是那个东西在食用心脏。他们无法阻止那个东西,因此决定赶走进行祭祀的人。
于是眉人们制作了大量的魔药,又把这些药下到了狾人们喝水的井里。
随后喝下井水的狾人们就听到了那些被粗暴使用的,有生命的,没有生命的一切抱怨和指责:家畜说狾人诱骗他们,虐待他们,又吃他们的肉。锅碗瓢盆指责狾人每天都摩擦着他们的脸。挂起的狼皮也仿佛活了过来看着他们,说他们让自己陷入无止境的斗争。接着狾人们的灶膛炸了,屋子塌了。他们跑出来躲到树上,树又把他们摇了下来。他们跑到山洞里,石头堵住了他们的来路。这样他们就再也没有办法走回头路回到这片土地上。
没人知道洞穴里发生了什么。他们的首领,也就是星期三的次子,死了。而新的首领被称为“昊”。似是冥冥之中有一种帮助,让他们从山洞里走了出来,又顺着那些丰茂的水草回到了这里。但他们不再人祭,因此和平短暂地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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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4:尾声(上一章)已被修改,下位改文
那女人的声音引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当他反应过来时,手中的刀已经插进了对方的脖子。
精准命中了动脉完全令他意外。他下意识地拔出刀片,使他被血液洒了满手满脸。但他的母亲也没有因为这一击立刻到地。那女人立刻用手捂住了脖子上的伤口,接着血流就小了下去。
显然很可能是不是因为失血过多。因为她脸上一成不变的表情终于皲裂,露出一种从未见过的暴怒和恨意。她抄起了手边的火钳,戳向了次子的眼睛。
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做事了次子心中关于那个怪物的猜测。震惊之余,他还是设法躲了过去并扑向了父亲还留在家中的刀。
一把更大的刀破开了女人的心脏。在一片狼藉里,这场搏斗结束了。
当夜梦中,他如愿见到了他的父亲。但那严厉的男人说:“你所求的,只要我知道,你便也能知道。但在此之后的每一年,你都要献上同样的祭品。否则,我就令你的领地凋敝。今天,你已经献上了第一个祭品。因此接下来的这一年,我都会回应你。说吧,你想要什么。”
作者:浅间(败)
投票统计:3狙(伊西多、汉尼、绿鲤)
三月。
虽然诗词歌赋里都把它和阳春挂在一起,但实际体感温度也就约大于0。
但和冬天的不同倒是非常明显,比如傍晚时候忽然暗下来的天空,呼吸间水汽渐渐变得浓重,一晃神,不知不觉地就落下来细密的雨,雨声微弱、细碎、绵长,很快便成为难以被意识察觉的白噪音。
放学的下课铃已经响过了很久很久,讲台上的英语老师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E中高三学生独占的志远楼,林檎正坐在三楼靠窗的位置,无聊地撑着手肘看向对面的志远楼。
那个小个子的女生,依然抱着膝盖坐在青石垒的台阶上。
E中高一高二的学生放学很少拖堂,下课铃刚响,志远楼大门里就有男生弹射而出,之后就是人潮汹涌的大部队,再然后是负责打扫的值日生们三两个打闹着往外走——女生出来的时候连这波人都已经散了挺久,也因此在拖堂时间里心不在焉的林檎,飘忽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在了她身上。
是个纤细的小姑娘,连红白的运动校服都撑不起来的小骨架,背着个粉白花的新书包,脑后高高束了个单马尾。
她出来的时候雨还只是零星一两点,结果踟蹰间,就落成了细细密密的雨帘——擦在脸上觉着只是些微的凉,却不知不觉的,就会把整个人都沾湿。
这种情势下就应该果断开跑、到家洗澡,是在犹豫什么呢?
林檎一边疑惑想着,一边身子微微往后躺倒,脊背贴上椅背,那里挂着书包,而书包里除了高三必备的厚重资料外,还有一把折叠伞。
并不是会特意关注天气的那种人,但即将迎来高考的毕业生,万万不能和感冒发烧沾上关系,于是无论季节天气,林檎的包里永远背着这把伞——虽然很少用上,但毕竟只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重量。
看着台阶上的女生,再看看台上的英语老师,林檎近乎玩笑地想着:如果下课了她还在那里,我就把伞给她好了。
然后鬼使神差的,台上的英语老师抬手看了看表,随后突如其来地就放了学。
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利落起身往外走,林檎却下意识走得有些磨蹭。等到拖着脚走出教学楼,青石的台阶已经空荡荡,先是下意识松了口气,再抬头看看细密的雨帘,却又莫名焦躁起来。
雨比之前竟又大了一些,这可真是个、不会选时机的家伙。
伞撑开不过只是个暗色的圆,雨天顶在头上,就成了一片安适的天。
伞面上传来的声响渐大渐急,林檎撑着伞走在路上,脚步间的水声也渐渐变得急切。直到眼里一晃而过,校内花坛凉亭里眼熟的粉白花书包,林檎才身形一顿,停下脚步。
草木掩映的间隙里能看到红白运动服包裹的小小身子,运动服的质地不太能看出干湿,但高高的单马尾已经湿成了紧扎的一束。
唉,都已经下决心淋了雨跑到这里,又何必停下来呢?
E中算市内条件不错的高中,学校里有敞阔的塑胶操场,也有安静的图书馆阅览室。花坛常年只作为道旁装点,聊胜于无的凉亭自然也少有人来。小径日常就苔痕遍布,被雨一淋更湿滑不稳,林檎隔着花叶看向少女,半晌还是叹着气,一步步小心挪过去——走进凉亭飞檐下的那一瞬,世间仿佛只剩相对而立的两个人。
在雨天里代表安适的大伞被收拢起来,林檎甩甩水,单手把它递给娇小的少女:“你用这个吧,有伞,就不怕淋雨了。”
小小的女生埋着头,不说话,也不动。
“都是同学,不用客气,用完你明天还我就行。也不用担心我啊,我没问题的,我比你可结实多了。”林檎笑着,仿佛是想和少女对比那样走近一步,面前一直低垂着脑袋的女生,却猛地抬起了头——细碎的刘海,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熟悉的脸孔让被雨沾湿的世界渐渐沉入朦胧,林檎看着对面的女生,她眉眼弯弯地笑着。
有声音,没有经过耳郭却响在脑中:
“要再勇敢一点吧。”
“就算错过最好的时机也没关系呀。”
“已经到了这一步,就不要再停下来了。”
“你已经是,能够去保护什么,也可以勇敢去面对什么的人了,对吧?”
林檎睁开眼睛。
细密的雨声隔窗响在耳间。
她起身洗漱,细碎的刘海用夹子别在头顶。
镜子里的少女一双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吃过早饭她背起粉白花的书包准备出门,包里厚重如砖块的教辅资料间,夹着一封昨晚写好的,告白的信。
封面上的名字,是她喜欢了整整两年,却还有两个月就要迎来分别的人。
出门之前女生伸手撕掉桌上的台历,代表3月31日的纸片被揉成小小一团扔进垃圾桶。
今天是,四月一日。
是她能想到的,告白最好的时机。
END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夏恪并非什么圣人,开始是同行倾轧难出头,后来电子时代来临纸媒日渐式微,再后来真人创作也开始被AI挤占,能从腥风血雨的出版行业一步一步混出头成为金牌编辑,当然靠的不是高尚的道德水平。
但纵使是他,也很难对目前的处境泰然处之——简而言之,他爱上了别人的缪斯。
而这个别人,不巧正是他一手挖掘扶持,
夏恪第一次见到陈羽是在墨菲的新书庆功宴上。庆功宴设在出版社的顶层,大半个出版社的人都来参加,《墨菲的旅行》的作者张昊被人群簇拥着,脸涨得通红,举着酒杯的手势像个刚拿到奖状的中学生。而陈羽站在靠窗的墙边,穿一条看起来就很舒适的棉布长裙,正举着手机尽职尽责地拍照——她自称不擅长摄影,但实际上非常懂得如何捕捉神态,苛刻如夏恪,也不得不承认她相机里的张昊都多了一分成功人士的漫不经心。
夏恪端着酒杯在远处看了半天,他从陈羽身上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和吸引力。也许是气氛太好,他也为了自己的成功有些昏头,他主动走了过去,自我介绍说是这本书的编辑。陈羽抬眼看他,想了两秒才恍然:“啊,我听张昊提过你。他说你严格又不近人情,是出版社里有名的控制狂,不过他也说,没有你,这本书拿不到这么好的成绩。”
“没有他,我也没有今天的位置。作者和编辑就像老夫老妻,相看两讨厌,还得搭伙过日子。”夏恪耸了耸肩,他说的是实话,他从千万稿件里找到了张昊,张昊的书也把他从实习编辑一路带到了金牌编辑,他们某种意义上像生死与共的双生藤蔓,彼此纠缠,彼此折磨。
陈羽发出轻快的笑声:“你真有意思~”
夏恪侧目看向她,他突然意识到对方身上那种惊人的熟悉感来自于什么——陈羽就是墨菲。是的,自己阅读过无数次,反复精心雕琢的那本书里的女主角,背后的灵魂、真实的原型就是眼前的这位,而那个众人簇拥中被成功冲昏了头脑的男人,只不过是躲在自己的文字后,将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爱意投射到角色身上的懦夫和蠢货。
是的,夏恪突然发现一切都顺理成章了起来,这本书里吸引人的部分,来自于作者对于女主角墨菲汹涌的恋慕,而编辑们反复斟酌修改的部分,则是作者毫无自觉,凌驾于空想的编造。他既没有创造墨菲,更不配拥有墨菲。所以这本书才如此割裂,好的部分精彩绝伦,坏的部分虚浮荒谬。
幸运,也是不幸的是,连作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是如此狂热地将自己对陈羽的憧憬和爱慕如此赤裸地投注于角色,只有同样深入接触过这部作品、又认识两人的夏恪得以旁观者清。然而,纵使知道了这一点,对于夏恪来说,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市场已经不再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好作品总有出路”之类的鬼话,任何一本书能够从吃人的市场里卷出来,过硬的质量只是及格线而已。所以,他没有任何信心能复刻《墨菲的旅行》这本书的成功,更不敢去赌,失去了角色原型和缪斯之后,作者能否保证塑造出读者满意的那个形象。
夏恪需要他,需要他的狂热,需要他的憧憬,需要他遥不可及的爱情。墨菲让他,让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作者、编辑、出版社的所有人都寄生在这个形象上,这让夏恪的私心显得更加荒唐。
更荒谬的是,陈羽显然对他们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毫无察觉,她纯粹地为自己朋友的成功感到开心,无私地为他们的书提供意见和建议。她阅读、深潜、骑行、学拉丁、做陶艺,她是自由的榕树,尽情汲取着养分,享受着人生。旅人仰望她,爱慕她,这一切浓烈的情感都与她无关,而他,只是旅人的摄影师,藏在镜头后连样貌都不曾留下。
所以她毫不在意夏恪加入他们的围读会,一起谈天说地,讨论下一部书的灵感,也不介意应邀教夏恪深潜和陶艺,他那些怀着私心慢慢靠近的小伎俩全都生效了,也全都无效了。陈羽只是把他当作偶然交到的一位新朋友,而这样的朋友,她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在陈羽教他深潜的第三个月,他们潜完最后一支气瓶,从潜店后面的冲淋房出来。陈羽把湿发拢在脑后,用一根黑色发绳随意扎起,她将手里的手机向夏恪挥了挥,眼睛明亮而清澈:
“张昊说他终于完稿了,要请我们吃饭,顺便把书稿给你。他总算听了你的建议,把第三卷那个冗长的支线砍掉了。”
夏恪把面镜收进网袋,金属扣碰撞发出清脆的响。他想说那不是我建议砍掉的,是你上周在围读会上随口提了一句你不喜欢,当时张昊还梗着脖子为自己辩护,转头就在大纲里删得干干净净。
但他只是笑了笑,说:“你不是也不喜欢?”
“他听你的,”陈羽声音拉得绵长,有种不自觉的撒娇感,夏恪却知道她只是喜欢如此表达反对的意见,不至于太过尖锐,却足够坚持,“你是编辑,你懂市场。”
可你是他的缪斯。夏恪在心里悠悠叹了口。你是那个他连直视都不敢、只敢借着角色之口一遍遍描摹的幻影。
他们沿着海岸线往回走,陈羽赤脚踩在退潮后的沙滩上,偶尔弯腰捡起一枚贝壳,对着光看纹路,又若无其事地扔掉。夏恪跟在她身后半步,看着她的脚印被后来的海浪抹平。
“你发什么呆?”陈羽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她不知何时停下了脚步,正偏头看他。夕阳从她背后照过来,轮廓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面容却沉在阴影里,只有眼睛是亮的。
“在想下一本书。”夏恪习惯性地撒谎,他在陈羽的面前几乎没有说过任何一句实话,生怕暴露一点真心。
“《墨菲的旅行》的下一本?”
“……嗯。”
陈羽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去:“其实,我只跟你说,我觉得《墨菲的旅行》越来越无聊了……”
“嗯?”夏恪心里咯噔了一下,发出一个疑惑的鼻音。
“也许系列作品都会这样吧,但我觉得,墨菲的形象太固化了,永远美好,永远完美,感觉被前作限死了,一点都不真实……”
“市场喜欢这种明确的形象。”夏恪听见自己说,他努力地举出一些理论来,平时的锋利此刻都显得笨拙了起来,“有标签,好理解,好推广。还能够满足粉丝的期望……”
“市场真讨厌。”陈羽踢了一脚沙子,忽然笑了,“算了,你是对的。你是编辑就得对市场负责。万一墨菲性格变化导致大家不喜欢她了,书卖不出去可怎么办~”
她总是如此理智和体贴,反倒把夏恪后面的话噎进了嗓子里。
呼。他在海风中轻轻吐出一口气。
但一如既往的,陈羽其实是对的。墨菲之所以越来越固化,是因为这就是作者的极限。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聪明的男人,仅凭爱意创造了这个角色,篇幅尚短时,犹能够勉强支撑,一旦剧情拉长,故事复杂起来,他的笔力和心力就无法支撑更复杂的墨菲的诞生。墨菲的完美,是基于陈羽的,她的复杂,也是陈羽的一部分,作者只是爱她,却不懂她,不理解她,所以也无法还原她。
夏恪看得清清楚楚,但他又能怎么办呢?他想起自己是怎么在张昊抱怨卡文时,“不经意”地建议:“要不要问问陈羽?她上次说的那个深潜时遇到暗流的经历,不是很适合放进主角的危机里吗?”他想起自己是怎么一次次组织围读会,把陈羽叫来,让张昊坐在她对面,看着张昊的眼睛在她说话时逐渐发亮,像接通电源的灯泡——而他坐在阴影里,记录着他们每一个互动的细节,并据此对书稿提出修改意见。
他清醒地、一丝不苟地维持着这个三角的平衡,却依旧眼睁睁看着墨菲这个角色死去。
海风卷着浪将一个贝壳带入深海,夏恪咽了一口唾沫,开口:“要不然,你邀请他去旅行吧,说不定去散散心,真正地旅行一次,他就能明白鲜活的墨菲该是怎么样的。经费我来申请。”
“啊?还有这样的好事?”陈羽惊喜地转身看他,“那你要不要一起来?”
夏恪看着她,衣摆在风中拍打出无序的节拍,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我就不去了,出版社最近很忙。”
四个月后,新一季度的销量榜出炉,夏恪看着高位的热搜和好评如潮的读者来信,将办公桌抽屉里陈羽的照片压进书稿的最下面。
尽管夏恪并非什么圣人,但他依旧卑劣地令自己感到恶心。
潭州是一个有趣的地方。
有趣在于这是一个有名的放逐之地。
却不知道萧霆为何来此。
与萧霆相见的第六日,凌虚与萧霆坐在临湘城的一家铺子里。铺子的老板一边翻着账本,一边小心地用眼神瞟着他们两个。
这么几年过去了,萧霆越来越像凌虚,尤其是皱眉的样子。但与凌虚不同的是,凌虚让人觉得平和可亲,而萧霆却让人有些寒意。
即使那样相似的样貌 ,但熟知他们的人绝不会将两人认错。甚至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
凌虚端着茶,瞥了一眼装模作样擦剑的萧霆,开口道:“你来之前,说路上与我说,路上说到此处再说,如今到了此处,你可想好了准备到何处说?”
萧霆闻言笑嘻嘻地将剑放下,道:“我倒并不是有心要瞒你,只不过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开口。索性就不开口了。”
凌虚叹气道:“你至少要告诉我,我们来此处是要做什么?”
萧霆神色微收,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哑然,半晌才道:“若我现在扭身就走,还来不来得及。”
萧霆摇头道:“不行不行,有人说要道歉,自然要有些诚意。”
凌虚皱眉道:“但你这般不明不白地将我拖来,总得给我一个说法才是。”
萧霆竖起两只手指,赌咒立誓:“我保证,明天之前,一定让你知道为何来此处。”
凌虚皱眉苦笑,道:“我总觉得我应该生气,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好意思生气。”
萧霆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因为我叫你来,自然是正事。只不过,我们到的早了些。”
凌虚扬眉道:“早了些?”
萧霆道:“叫我来的人只说六月二十一到临湘城肖字铺子来,却未曾说明何事。”他解释道,“既然受人之托,自然忠人之事。”
凌虚心中觉得奇怪,隐隐觉得不详,却又找不到头绪。他张了张口,却又没说出什么。
萧霆知晓凌虚想问自己的事情,但凌虚不问,自然乐得装聋作哑。却开口道:“你此次去清山观,莫不是想要找我?”
凌虚摇头。
“我就知道你不会是善心大发想起我。”萧霆生出些好奇神色,道,“你的事情我也听闻过一些,所以更是好奇,什么事情竟叫你下山来。”
“清山观继任大典。”凌虚道,他顿了顿,又解释道,“我知道你不会回去,虽然也曾叫人打听过,但,他们找不到你。”
萧霆微微一怔,道:“你叫人找过我?”
凌虚点点头,道:“他们说你去了锦州,后来便找不到了。”
萧霆眼底浮现些复杂的神情,却又装作低头喝茶,避过了凌虚的视线。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新观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凌虚道:“似乎是老观主新收的弟子,我原先不曾见过。”
萧霆笑道:“你觉得新观主怎么样?”
凌虚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道:“风度怡然,谦和有礼,据说道法也极为精深。倒也当得起清山观的新观主。”
“竟然可以得你这般称赞,有机会可要好好见识一番。”萧霆含笑注视了凌虚一眼,道:“那么,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
凌虚迟疑了一会儿,沉声道:“我不知道。”
萧霆惊异道:“为何。”
凌虚正准备开口,却听见门外一阵骚乱,就见着有好几个人连滚带爬进来。那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武士短打,腰上扎一条红巾,像是什么帮派的成员。
只听见他们几个边惨叫着“妖怪”“妖怪”边在地上翻滚,不一会儿身上竟冒出白烟,整个人迅速干瘪下去,化作一堆白灰。一时间铺子里惊声大作,老板伙计都跑了个干净。
萧霆从椅子上一跃而去,便欲朝着那几堆尘灰而去,凌虚却一把扯住他,右手掐诀,一道青光击中其中一堆残灰,只见一道黑芒飞速窜出,便朝着凌虚面门袭来。凌虚面色沉着,左掌提于面门轻挡,就见着那道黑芒停于凌虚掌心前一寸之处。
“小心!”只听见凌虚一声低喝,那剩余的残灰之中又暴起几道黑芒直击凌虚萧霆两人而去。
萧霆右手一震,抬手抽出长剑,只见剑芒一闪,那几道黑芒均被斩落在地,瞬间化为埜粉,消逝不见。凌虚瞥见萧霆这剑招,瞳孔微缩,却扬手一抓,将面前那黑芒禁锢于掌心真气球之中。
萧霆凝神一看,却是一只黑色的蝴蝶,全身墨黑,不掺一点杂色。若是在夜色之中,恐怕无人能够分辨。他惊疑道:“这,这是什么东西。”
凌虚看了萧霆一眼,道:“这是妖气所化。”说着右手微微用力,便将蝴蝶掐灭于手心.
萧霆闻言眯起眼道:“妖气,这地方怎么会有妖气所化的蝴蝶呢?”
凌虚目光扫过萧霆的右手,却又将目光移回那几堆残灰上,开口道:“你来此处,是否与此事有关?”
萧霆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如何说起。若说有关,但他仍旧未曾得到任何消息,若说无关,这刚刚到了肖字铺子,便发现了妖蝶杀人。
凌虚见萧霆不说话,也不再追问,只是皱眉道:“既然这家铺子的人都跑光了,多呆无益,倒不如去查查这几个人是在哪里招惹的妖气。”说罢便朝着门外走去。
萧霆警觉地环视铺子一周,未曾发觉异样的迹象,只得提剑跟上凌虚。
“我见闯进来的那几个人穿着一致,恐怕是什么门派之人,你可曾知道些讯息?“凌虚边走边侧头问萧霆。
萧霆知道凌虚生出些疑虑出来,却咬紧牙关不松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却没有再问什么。
两人在临湘城中转了几个时辰,也不曾发现什么有用的讯息,只知道这几个人从城东郊外而来,并不是临湘本地之人。
凌虚见天色已晚,便提议先休息,第二天再往郊外查探。
等各自回房,萧霆才从怀中掏出一封密笺。密笺在两人到达肖字铺子的时候,他已经从桌面下方的暗格中摸到了,只不过实在未曾料到会出现妖蝶。
他打开密笺,见上面道:七月初七,华灯之会。
潭州地处中南,气候潮湿。雨下起来总是细细密密的。天气若是凉爽,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可若炎热,浇上这要大不大的水汽,闷热得令人烦燥。
萧霆与凌虚在临湘东郊走了几个时辰,只觉得口腔肺部全是这潮湿闷热得水汽,凌虚还好,萧霆却有些心烦起来。他从腰间抽出水囊,一口气灌了大半,然后寻了棵树,便欲席地而坐。
凌虚微微皱眉,阻拦道:“这草地太湿,湿热侵身,却容易生病。”
萧霆满不在乎道:“淋几天雨都没事,怎么会怕这一点湿?”
凌虚见萧霆坚持,便不再阻拦。他见萧霆情绪有些不稳,也不多打扰,提剑四处走动,找寻其他线索痕迹。
那几名被妖气侵蚀的人,在进城之前毫无异色,但城中并无妖气,只有可能在城外沾染,而在城内被什么引发。
凌虚仔细回想昨日被自己禁锢的那一缕黑色妖气,恶而不凶,不曾沾染血煞之气,至少在那几个人之前,这妖气的主人不曾杀过人。但黑色妖气又为极恶,什么样的妖才会如此邪恶却又不靠血气滋养成型。
凌虚忽然想起清山观主曾经跟他提过的一件事。
人死若不气散,若地处阴煞,则易成僵尸。但僵尸成型极难,而若地势极凶极恶,则数十年便可出黑僵。黑僵之上为飞僵,飞僵可成旱魃。
旱魃若出,赤地千里。
但僵尸虽凶恶却只会散发尸气,不会有妖气。
凌虚心中一紧,直觉此事古怪,一时之间难以想象个中真相。正想得出神,突然感觉有人靠近,一回身却是萧霆。
萧霆见着凌虚回身,道:“我在那边等了许久,也见不到你回来。难道,你有发现?”
凌虚摇摇头,道:“此事透着蹊跷,我一时也想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什么样的妖才会极恶而不凶。”凌虚见萧霆不是很明白的样子,开口解释道,“这世间万物有灵,若开了神智便能成精。甚至有些无意识的东西,若是沾染过久的人气,也会生出意识故而生怪。”
凌虚道:“妖修炼比人更难,人百年求道,而妖千年化人就是这个意思。修炼一事本就靠机缘,而也有夺取生灵的邪恶之法。邪恶之法修炼的速度极快,修为一日千里。但有灵智的被剥夺了生命则会生出怨气,附着于修炼者身上,这怨气日积月累便聚成煞气。越邪恶则越凶煞,血气也越盛。一般来说,极邪恶的东西一定伴随着凶煞之气。”
“你的意思是这妖气极为邪恶,但又没有杀过人?”萧霆道。
“至少不是靠剥夺生灵来修炼。”凌虚点头道:“这就是奇怪之处,不过有位前辈曾跟我提过僵尸一事,此事给了我启发。”
“僵尸?怎么说?”萧霆不由大奇。
凌虚解释道:“僵尸一般是因为人胸腔中有气未散,又遭遇刺激导致尸变。但地势越阴,则生成僵尸的可能性越大。若地处极阴极恶的凶险之地,甚至能孕出千年飞僵。”
萧霆似有所悟:“你的意思是,此妖很可能是吸收了阴厉之气,所以妖气邪恶而不凶。”
凌虚闻言奇怪地看了一眼萧霆,却道:“的确如此,只不过这种极阴极凶的地方,照理说不可能在潭州。”
萧霆不解道:“为何?”
凌虚思索了一会儿,解释道:“虽然我不擅长于观山望水,也知晓一点,能酝酿这般邪恶妖气的地方,地脉已经被彻底污染,方圆千里当一片穷山恶水,而此处,没有任何异常。”
萧霆道:“既然此妖原先不曾伤人,此次说不定是那几人不小心沾染到。我倒觉得不必担心。”
凌虚苦笑道:“这妖气太过邪恶,身具此种妖气之物,早已没有清晰明辨的能力,而且它所过之处,将会污染所经过的任何东西,水,兽,草木,引得那一片生灵发狂入恶,你觉得我是否应该担心?”
萧霆脸色微微发白:“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东西。”
凌虚摇头:“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猜测,临湘东郊没有被污染的生灵,所以我还不能确定。而且你我两人在此处转了几个时辰,没有找到丝毫妖气,要么此妖已经离去,要么它能够收敛自如。”
若是收放自如,只表示这妖更为可怕。一时间两人陷入了沉默。
“多想也是无益,只不过我奇怪的是这几个人为何会在临湘城中发作。”半晌,凌虚又道。
“这样想来就更奇怪了。”萧霆道,“你我寻出城来,只因为这几人从东郊而来,城中又没有异样之处。若这妖气收发自如,那几人岂不更有可能是在城中沾染的妖气?”
凌虚闻言又看了萧霆一眼,沉吟了一会儿,才慢慢道:“你忘了,昨日你我打听到的却是这几人一路从东城门直往肖字铺子,在铺门口突然发作的。”
萧霆先是不解,突然脸色难看起来,道:“凌虚,你有什么事自可以直说,又何必说不痛快!”
凌虚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
萧霆怒极反笑:“这几人一路直往肖字铺子而来,正好我又对你说有人叫我等在肖字铺子,你便联想到这几人说不定是来寻我,而昨日你便问我我是否认识这几人,我却否认了。你既然怀疑我,又何必梗在心中,不愿痛痛快快说出来!”
凌虚见着萧霆发怒,却也不急,只是慢慢解释道:“我并无如此想法。你既然叫我来帮忙,又拖我来肖字铺子,便是不怕我知晓你与何人见面。所以你若与这几人认识,自不必瞒我。你说不认识,我信你。”
萧霆怒气未解,道:“那你这番话又是什么意思!“
凌虚淡淡一笑:“你既然教我坦然那我便问了,你拉我来潭州,是有事求助,还是找理由拖住我。”
萧霆闻言身子一震,脸色微微一白,忍不住将视线移开,语气也变得微弱起来:“你为何这么问?”
“我虽与你不过见过两次,但我看你一向好强,能解决之事绝不会求我帮忙,解决不了的事,恐怕也不会求我帮忙。”凌虚淡淡道:“何况你若非请我不可,那自然是逼不得已,但看你一路怡然自得,倒也不像什么麻烦事。”
萧霆越发不自在,咬牙切齿道:“你既然知道,又为何不说不问?”
凌虚微微一笑,道:“我并不确定。但是你说此事要到肖字铺子等消息,可发生了妖化一事,你一是震惊,说明这妖化之事不在你预料之中,二来我出去寻线索,你头也不回跟与我,之后也不曾再提肖字铺子,若是真等消息,怎么会消息也不等便离开那处。要么你已经拿到消息,要么就是原本就没有消息。”
萧霆闻言脸色越发难看,半晌才道:“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明辨是非,不将我与那妖怪看作一伙!”
凌虚忍不住叹气:“我不是这个意思。”
萧霆闻言抬头注视凌虚:“是,我是故意拖着你!现在你可以回你的太玄派去了!”
凌虚道:“妖化一事还不清楚,我还不能回去。”顿了一顿,又道,“其实……”凌虚还是没说下去。他不知道如何用语言去安抚一个人。
萧霆闻言颓然地叹了口气,道:“真滑稽,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凌虚道:“我从未这样认为。”
萧霆道:“你真不会安慰人。我几乎觉得,你当年说请客谢我替你解释这一番话是你说的最好的谎言了。”他见凌虚似乎要开口,却打断道:“我人生前二十多年,对我不好的人太多,对我好的人又太少。你算一个,她也算一个。”
凌虚不知道为什么便想起了当年那个小姑娘。
“她比我大一两岁,是个性格有点坏的大家小姐,虽然凶巴巴的,却很善良,也不会因为我穷而看轻我。她为我画像,还偶尔资助我,又顾及我的面子绞尽脑汁撒谎。在此之前,很少有人对我这么好。后来她找我要我带她离开,我知道她不过是一时之气,她只不过是对她父亲的反抗,她其实比我想的更明白。所以我给她留言,让她放弃,她也知道我的意思。”萧霆缓缓道,“但我舍不得那幅画,那是唯一证明这个世上曾经有人在乎过我对我好的证明。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了。可是,突然有一个人说拿我当朋友,还细心替我考虑。”
凌虚闻言心微微一紧。
“可是那个人失约了。”萧霆定定地看着凌虚,“从那时起,我就当他死了!我下定决心,既然他如此惘顾一个人的信任,那我一定要他后悔!”
“可是…”萧霆忽然淡淡一笑,笑意里夹杂些痛苦与无奈,“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下定了决心,可是那人一说对不起,我就怎么都不忍心责怪,怎么样都怪不起来了。你说,那个人是不是很可恶!”
“我不甘心,真不甘心,明明想好要这个人也尝尝被人欺骗的滋味,结果就是不忍心看到他失望的样子。”萧霆叹气道,“你听见我一句话便愿意与我去潭州,那一刻,我突然为欺骗你感到后悔。我知道你不确定我对你是怨恨还是什么,可你却愿意信我。”
“你明明疑惑我的修为,疑惑我为何知道你是太玄掌门,疑惑我如何得知你在江州,但你一句都不问。”萧霆道,“凌虚啊凌虚,明明错的人是你,你却让我觉得我错。”
“我真想讨厌你!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萧霆轻轻舒出一口气,道,“算了。”
良久,凌虚才道:“这么多地方,你为何偏偏选中潭州?”
萧霆淡淡一笑,透着淡淡的落寞:“潭州,是我娘的家乡。她曾在七月的集会上与我爹相识,她希望我有机会一定要来一次。我只是,不想自己一个人来罢了。”
凌虚闻言忍不住笑道:“今日才二十二,你准备用什么理由将我拖到七月?”
萧霆一惊,看向凌虚似乎不明白他的意思。
“妖化之事比较麻烦,看来我不得不在此多停留数日了。”凌虚说得认真,眼神却有点游离不定,“这妖物极为厉害,恐怕还得你留下帮忙不可。”
“你手下几百太玄弟子,又何须我来帮忙。”萧霆心中微喜,却故作推脱。
凌虚看了一眼萧霆,仍是一脸诚恳:“此处离太玄太远,他们赶过来也需要一些时日,只得劳烦大侠多多担待了。”
“勉强,勉强勉强吧。”萧霆沉吟了一会儿,才‘斟酌’着同意了。
夜色幽深,乌云蔽月。
街道上隐隐传来更夫敲更的声音。
一下,两下,三下。
萧霆缓缓坐起身来,眼睛在夜色之中亮得吓人。
他床前单膝跪着一名黑衣男子,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萧霆轻轻开口:“你倒是很准时。”
“属下不敢迟到。不知尊上计划可还顺利?”黑衣人的声音很哑,似乎极力隐藏着自己的身份。
“凌虚?”萧霆缓缓勾起一抹恶意的笑容,“我想,他应该是信了吧。”九分真一分假,将自己最深处的情绪都扒出来给人看,怎么不信呢?
可是真疼啊。将隐秘的恨重新翻出来,还要装作放弃的样子。真疼。
黑衣人道,“他若是信了,此事便成了一半。”
“我倒希望襄州不要坏事,否则教主可就又要不高兴了。”萧霆冷冷道,“教主是不是已经出关了?”
“是!”黑衣人道。
“那你也替我给教主带个消息吧。有些事还是未雨绸缪得好。”说着萧霆将一样东西扔给了黑衣人。
黑衣人将东西往怀中一放,行了一礼,整个人往后一退,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过了许久,萧霆起身下床,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冷水。那股冷意从喉头一直在贯彻到胸腔。
“凌虚……”
月亮缓缓从云雾后探出身来,月华倾泻,映出萧霆赤着的上身。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从腰间一直盘至右肩,青黑色的纹身透着浓重的死气,显得狰狞而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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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下眼睑里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那触感就像有什么细小的东西在骚动着黏膜,从内眼角一路爬向外眼角。但只要我禁不住这股瘙痒,不住地揉眼时,这股异样感便会突然消失。可就在我放下手的瞬间,那道细小的触感又开始了,像一只蚂蚁在自己的窄巷里折返。
“幻觉,”我试图抱怨,但只得到这样的回应,他们说是我太累了,人一累就不清醒。
我尝试休息,然而一切并没有好转。
异样感开始扩散。首先是头皮,某个区域突然发痒,像是头发根被什么东西从下面顶起来。我伸手去抓,指甲里刮下来几粒黑色的小点,碾碎了会发出壳质碎裂的轻微噼啪声。接着是耳廓的内侧,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翻了个身,细小的腿节蹭过软骨,声音被颅骨放大成雷鸣。
有一天深夜我在办公室,处理一份突发的事务,忽然感觉左手的皮肤下方似乎有虫子在爬,从腕骨一直延伸到肘窝。我卷起袖子,看见青色的血管旁多了一条微微隆起的痕迹,像蚯蚓在泥土里拱出的隧道。那条痕迹在缓慢地移动。
一定有什么在我的体内。
我抓起车钥匙冲出办公室,在电梯里不停跺脚,因为我感觉脚趾缝里有东西在产卵。那种微小的、持续的压力,一粒接一粒地挤出来,顺着趾缝滑落,掉进鞋底,然后被我的体重碾碎——我能听到那细弱的爆裂声。
急诊室的年轻医生用笔形电筒照着我的眼睛:“焦虑引发的躯体化症状,我先给你挂精神科的号,你白天再来。”
“有虫子在我身体里。”我的指甲抠着问诊台的塑料边缘,“一定是寄生虫。”
“我们这里没有这样的寄生虫,如果有需要的话我给你开一些镇静类的药物。”
我逃出医院时天已经黑了。车里很安静,安静到我能听见自己皮肤下面传来的声音——那种无数细小的腿节攀爬的沙沙声,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卷着扫过柏油路面。我的腹部开始有节奏地抽搐,每一次收缩都伴随着某个硬质的东西从内壁刮过的钝痛。
医院的仪器并没有带给我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案,于是我只能依靠自己。上一次类似的事情害得我险些丢了工作,我不能再犯错了。到家后,我拿着刀子走进浴室,脱光衣服,亲手切开了左臂的皮肤。
我看见了,我真的看见了。皮肤裂开时,涌出来的不是血,而是无数棕色的、半透明的幼虫,裹着黏稠的体液从我的身体里倾泻而出。
我倒在浴缸里,水龙头还开着,热水漫过我的身体,那些从创口涌出的虫子在水面上漂浮、挣扎,然后被水流冲进下水道。可新的还在出来,源源不断地,从我翻开的皮肉下、从我早已空荡的腹腔里、从我我的骨髓中。
我的嘴唇在动,但我已经发不出声音。我的舌根有虫卵在孵化,新生的若虫咬破卵鞘,往我的身体中越钻越深。我的视线开始模糊,眼球后方暧昧模糊的触感终于变成了剧痛。那些虫子在啃食我的身体,我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知识,人的眼部营养丰富,因此尸体的眼球总是最早腐坏的部位之一。
这幅样子,明天我还能去上班吗?不对,那份紧急文件,现在还躺在我的电脑里,我得想办法,至少在明天上班前发送出去。
我最后听见的声音是自己头皮下面那阵密集的沙沙声,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卷着扫过路面。但是那些恼人的勾爪不会骗人,那些虫子勾着我的皮肉爬行。
而我的眼睑里,有什么东西刚刚出生。
作者:江橼
“命石”——这个世界的核心。
所有人出生时他们的额头都会浮现一颗独一无二的石头,有的人是天蓝色钻石,有的人是石英色和田玉,还有的人是翠绿色翡翠。
虽然神明没有给世界魔法,但祂赋予了另一项馈赠——命运。
是的,这颗石头之所以叫“命石”,正是因为它代表着每个人的命运,代表着世界的命运。
“我觉得吧,这本书纯粹扯淡。”R躺在柔软却陈旧的沙发上,晃着腿点着脚,眼神从那本刚拆封的八卦杂志上挪开。
D坐在桌边,处理着白日里没做完的工作,不走心的抽空捧场。“讲了什么?”
“说,命石之间是存在联系的,天蓝色钻石会吸引石英色和田玉,但和田玉必须要远离钻石,不然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D听完后敷衍的嗯了一声,并没有把这种命石匹配的娱乐文章放在心里。
“那我可得离你远点儿。”她说着,合上了笔记本。
“搞完了?”R爬起来,走向冰箱。
“搞完了。”D搜了搜眉心,接过对方递来的饮料,并没有看是什么便一口闷了。
下一秒——“噗!”
“卧槽,你拿的什么?”低头一看,蛇草水。
“你的最爱?”R无声地笑着,一点点把自己手中的冰糖雪梨喝个一干二净。
“屁。”
“看样子,你的确得离我远点儿。”
不然下场会非常凄惨。
R和D相识有十年了,从中二少年到犯二青年,两人相伴走过了人生最轻狂的时代。
但如今,却不可遏制地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正如她们的命石那般,钻石和玉,天差地别。
但两人其实没有什么感觉,即使是现在命运的岔路上,对分别这件事,她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采购进度如何?”D穿着工装,从办公室里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巨大无比的扳手。
R顺手抄起桌上的文件,盯着电脑头也不回地把东西递给对方,并没有察觉那扳手距离自己狗头只有不到两公分。
“目前有2家公司报价,但价格还是偏高,我想办法压一压吧。”她眼睛里闪着算计的光芒,嘴边挂上笑容,“真当我们都是傻子吗,什么都敢漫天要价?”
D是相信对方本事的,从小她就深有体会,R那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别太过分了。”她拿走文件的同时不忘提醒对方,别忘了自己的目的。
R不耐烦地赶人,嘴上敷衍应承。
“放心,我有数。”
D心想,你有个屁数。
事实证明,她们不愧是认识了十年的老朋友,R心里想干什么,D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解决供应商虚高报价的办法就是抬出了一家虚构的第三方,用极低的价格不断给供应商施压,迫使他们改变报价。
办公室里,R翘着二郎腿,靠在椅背上,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举着座机话筒。
“高总,真不是我唬你,人家报价只要3,你们都报到5了,这怎么想都不可能买您家的东西啊!”
“哎不好意思王总,刚才跟其他供应商通话来着。哦哦,您问那个单子啊,现在最低价是3,公司急着采购,不压价了,八成就从那买了……”
“啊?改报价?这不合规矩吧高总?”
“不是我不帮您王总,您也知道,咱都是二轮报价出结果的,您二轮给了几,不用我多说吧。”
“那行吧,就这一次啊,改好了赶紧把报价单发给我,邮件别抄送采购了啊。”
“哎哟,太客气了您也,也不是互惠互利的事儿吗,用不着这么大的包。”
……
“搞定了?”D正好从茶水间回来,手里拿了两瓶酸奶,隔着隔板扔给R。
放下电话,R嗦一口酸奶,感觉人都活过来了。
“搞定了。”
她是谁?这点小事都搞不好那不如从桥上跳下去死了算了。
“今晚,就都结束了。”
明明应该是如释重负的场面,但二人却露出了更加慎重的神色。越是最后关头,越不能放松警惕。
商场如此,生活也是如此。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会不会比你更加积极。
深夜,空荡的公司里只有D的办公室亮着灯,她翻阅着此前从R哪里拿到的资料,电脑屏幕停留在采购批准的页面。
零点一过,采购合同正式生效。
价值2千万的生产线将在半个月后进驻生产车间。
但也正是同一天,R正式从公司离职,连这单采购的奖金都没有要,拿着半个月工资潇洒走人。
D的指尖划过那写满了笔记的文件。
“我大概,就是被这样的你所吸引的。”
有本事又干脆,不为无所谓的事情留恋,像是一台精密机器,但却又充满了惊喜,你永远也不知道她的内里有什么,永远也看不透猜不透。
她喜欢这种纯粹的理性,喜欢一切合乎逻辑的东西,但不喜欢意外。
“石英色和田玉会被天蓝色钻石所吸引……这东西写的也不算全然胡扯。”起码,她中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庆祝计划成功的时候,冷不丁收到了来自R的转账。
“这是讲好的回扣。”
五百万。
这便是D允许R离开公司的条件。如果她能在一单采购中吃到五百万的回扣,那么她就允许对方离开。
离开自己,去往更加精彩的世界。
截止目前,一切都如她所想。
只花一千五百万就拿下了市场价三千万的设备,虽然失去了自己的老朋友,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算什么损失。
目的达到了。
R的目的也达到了。
她没有问客户要回自己的私人手机,也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询问对方,自己是否可以离开。
客户点头摆手,放任已经失去价值的工具人离开。
随后,R坐上了回市里的出租车。
“不好意思师傅,能麻烦先去趟公安局吗?我手机丢了。”
昏暗的车厢里,她手中捏着一闪烁红点的纽扣,脸上没有丝毫丢了东西的窘迫。
“你是得离我远点儿。”
因为这会连累你——即便你并非完全无辜。
商场如战场,任何一家做大做强的企业背后都会有无数觊觎者。他们有的伺机而动,想要一口吞下大象;有的细心谋划,想要一举翻身成功。
R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只不过她的目的,是摆脱那吸血的黑心公司,远走高飞,去往那精彩纷呈的世界。
“不要把钻石放在盒子里,它应当成为饰品。因为光能让它更加绚烂多彩。”
“你囚禁她太久了。”
“是的。所以,现在换我被囚禁了。”
D面对穿制服的人没有丝毫意外,她从容不迫地伸出双手,任由他们为自己佩戴玫瑰金镣铐。
“我是该远离她。”
不靠近就不会被吸引,不相识就不会受伤。可是她无法拒绝命运的指引。
“命石”是这个世界的核心,它是神明替生灵书写的,名为命运的剧本。
前往高原的飞机上,一名旅客突兀地出现在R的身边。
“hi美女,我感受到了命运的召唤,请问我能坐在你旁边吗?”
R闻言抬头,问他,“你什么命石?”
翠绿色翡翠。
R快速低头看一眼手中的最新八卦杂志。
“天蓝色钻石最应该远离的是翠绿色翡翠。”
“卧槽……”
“你不要过来啊!!!!!!!!”
附言:我在去往布里斯班的飞机上循环播放的是luna shadow的《Tokyo》,所以本文的相配bgm是她的这首歌。
我坐在飞机上和研学同学一同前往澳大利亚。
在高空中我向舷窗探出我的脑袋。
高考,梦想,学校......它们都被机舱巨大的轰鸣声在十个小时的机程中被发动机嗡鸣声抛掷脑后。蓝色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燃色了白云,
我手中的switch正在播放我通关旷野之息的cg,我的心向着塞尔达奔去,我知道,她只是一个游戏角色,而她和林克、盖侬三个主角的羁绊从初代到最新作,一直都是生生世世负责封印和被封印的职责。
他们生来就被赋予这样的角色,仿佛自己的生命自然而然地为这一切付出了。我们很少讨论生而为人是什么感受,就像社群分析勇者打魔王的故事大多说的是林克和盖侬之间的宿命,海拉鲁女神对于自己后代的保护和塞尔达的坚韧,我们不太考虑因为是游戏主角所以塞尔达还是孩子的时候便要承担起保护王国的责任,我们也没有问过林克作为时之勇者“你可以回去,但你无法再找到家了”的感觉。我们围观别人的生活,自己在自己的生活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勇者vs魔王的故事——我们与生活。
我们不会怀疑生活为什么是生活,于是我们踏上了与生活的征途,我们在出生之后便义无反顾地迈向死亡,我们讨论如何生,我们却鲜少讨论怎么死——对于我们这些拥有智慧的猴子来说,似乎不知道死法是一种幸福。知道死状是一件好事吗?我知道的就有邻家哥哥在学校组织的系解课上吐了出来。
我们对死亡讳莫如深,是否是因为人类在成为猴子之后对于猴子的脑子里害怕的原始莫名的恐惧无能为力?
还是说我们只是在面对无能为力的事情面前选择跪着会更舒服?这是我们真正向他者展示臣服的姿势,还是只是在绝对的恐惧面前,我们渴望回到母体的子宫中去,于是不约而同地蜷缩起了稚嫩不再的身体,依附着社会的规矩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献出崇拜,好让目盲占据脑海中恐惧的空间,用以驳斥那些不对自己害怕的东西感到恐惧的同类?
其实比起当一只猴子,我更喜欢挥舞着身体踩着什么往前爬的感觉。当我还是一名高中生的时候,我站在人群中被人被同学被好友被家人裹挟着往前奔去。
他们都说:莫莉,莫莉啊,你很聪明,把你的聪明劲用到学习上去吧!
这些人的面孔有老有少,有女有男有无性别。有的人希望我加入他们,有的人希望我可以摆脱我的生活,有的人是希望自己能多收一个补课费。我的朋友希望我为了她留下来,我的家人希望我出人头地,我的老师希望可以劝我好好学——多少分不重要,但不能是现在的分数。
不过没人问我我自己怎么想。
于是我去学习了。
学校其实没有我想得那么有趣,学校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学习已经被规划好的知识和书本的地方,我们可以谈论的内容从宇宙到下水道,从宇宙大爆炸开始讨论到自己死去后是否有一天会出现在学校的化粪池里。但上课铃打响后,我们的讨论戛然而止,一切为了课堂让步。我看着书本,我看着单词书,我看着练习簿,我的鼻子里留下了两行鲜血,鲜血落在了我刚写满的一行字上,它原本的意思是:我们学生该怎么样好好学习。
多可笑。
我读着书,我读着和别人无二的书,但我总比他们更喜欢虫子,我比他们更喜欢这个世界上鲜有人关心的生命。我感兴趣的是学校厕所里爬出下水道的伊蚊和绿头苍蝇。我知道隐翅虫不可以打死,会烧伤自己,于是想到那些被大家讨厌的生命从一开始就不是害虫,只不过是因为人类希望自己的财产不被其他生命消耗掉他们认为种下树之后必定该拥有的经济价值,那些在树木上存活依靠着它们的食物活下去的蜡蝉和蚜虫还有星天牛,它们只不过和我们的生存方式不一样。
我对着我流到练习簿上的鼻血微微一笑。
多、不、可、笑。
我脑海里盘桓的《格鲁德之谷》替我记得我观看《时之笛》的实况,我在脑海中播放林克吹响的伊波娜之歌陪我乘着晚风,踩自行车回家的时候。夕阳从我的背后照过来,我看向四周这些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风景。同年龄的小鬼很少记得回家路上的风景有什么不一样,但我记得,因为每一天的风景都在变化,不仅如此,我每天吃下的东西也有细微的变化。
这世界上没有两天完全一样的风景,我不会走同一条路回家——无论是街道上的灰尘还是我身上的皮屑和细胞都已不同。
“你还....
“记得我吗?”
我做了一个梦。
梦中我和一群蜘蛛玩耍着。我梦到蜘蛛在我家厨房结了网,它长得像我在电视还是dvd时代里哥哥借给我的世界杀人王大全里的雪梨漏斗网蜘蛛。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去了它们的家。我想这是我想起它们的原因。我梦到一只亚马逊巨人捕鸟蛛在我的耳朵里进出,它起先展现出一幅剧毒的样子,随着我的成长,于是它转为钻进了我的饭盒里,缩小了身影跟着我长大。我又梦到一只比人大得多的蜘蛛,它像我小时候最害怕的电玩城里的巨蛛狂潮里吃人吐黏液的比车还要大的蜘蛛,不过我躲进了一根柱子里它便悻悻离开了。我还梦到我在乡下参加老亲人酒席的时候跑去上厕所,一只蜜蜂闯了进来非要往我的头发上飞舞。我梦到自己跑到末世的世界里闯荡,我的弟弟是一只长长的有甲胄的看起来很古老的虫子,而它心悦于我。我和末世里的人走丢之后跑到不再运营的快餐店里吃东西上厕所,水坑里还有和它长得一样的两只虫子游来游去,第三只在我上厕所的时候袭击了我,我从梦中醒来。
我还梦到——我仇人的照片上飞满了梦中我想不起来的诸多小虫的尸体,密疏相间地盯着她送给我的所有礼物。我讨厌的人被叮咬但我没有反应过来,我只是在想这些虫子是怎么出现在在我的家里的。我的房间里布满了虫子,虫子,飞舞的虫子。我叫不出来它们的名字,因为有一天我梦到我的外婆招手,她喊我去洗脸盆附近,而水盆里有一条难以揣测形状的鱼,它在梦中不断变换着身形,就像有一天我梦到一个人形在梦中唤我将手附在墙壁上(也许那是墙),在梦中,那墙壁在我的手下从灰水泥到柔软有温度,再到温暖的毛糙石头粒粒变了个遍。我离开他之后走向水滑梯离开了这场梦,于是记起了一个寻找我认识的家属而在梦中迷失在水漩涡的另一个蓝色水下幻梦。
我想起了另一个:我牵着一条白色的狗,而一只不会上树的捕鸟蛛屁股后面挂着一根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线朝我扑来又被那条狗挡下的怪梦。我记得一条白色的沙皮狗在梦里给我演示它口吐人言,又将梦中的场景从飞向我们到原封不动地转回去的梦。我记得有一次我从海上跳向大海,后来我意识到我在观看我自己的。
我的梦们。
我的耳机里还插着《Tokyo》,但前额叶中无数蓝色的感觉让我如坠梦中。我记得这么多的事情,但我不记得我的高中和初中,我观看我的一生,怕我自己发现我最喜欢的一个瞬间其实是我偷着玩我当时不被认可的游戏。我最想念的一个夏天其实是外婆带我去捉星天牛,我数着它的触角,抓了一只再抓一只,发现怎么抓也没能抓到双角上的环满十八个的星天牛。
于是我的夏天就结束了。我现在在中国的冬天飞往南半球的夏天。我围观了自己的一生。
所以现在其实是我在数码世界围观我的梦。我做过的梦将我的一生串联,而我还记得我的梦——至少除了个别几个和一些特别奇怪的梦,我都是第一称呼视角梦到了我自己。我在自己的梦里围观赤日,我好奇地看着虫虫兽落在我的怀里,我还记得前一秒它还在泡在蓝色的溶液里,它的呼吸和自己的心脏息息相关。我像母亲追逐自己的孩子一般向它伸出了自己的手,它便如婴孩一般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我的孩子。
我的心中油然升起一股自豪感。
我的孩子。
就因为我这么多年梦到的虫子们都在保护我就可以看出我和虫子们的关系非常不错。我喜欢虫子就像我喜欢我自己一样,我对虫子的爱就像我看飞鸟掠过我的世界,我爱的虫子和飞鸟虽然有时成为竞合关系,但它们总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环——我也是吃着它们的同类长大的,无论多爱其中的一方,我们之间总是互相亏钱的。我吃了你,你再吃我。不要紧,我们永远会在宇宙尘埃和粒子中相间。
我的孩子。我的美洛(Meslouase)。
美洛斯。
不要紧,因为我迟早会遇到你。
He's really easy. You meet him halfway, he'll meet you halfway.
我喜欢你,我爱你,是因为你自己,不需要你喜欢我。我爱的是你自己足以,我的孩子。我们的感情不需要血缘也不需要相处来决定,因为你早就知道,在我看到你之前,我便早就爱上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