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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琴
塔玛拉不安地绞着手指。
天已经很暗了,夏末秋初闷热无风的空气严密地包裹着她,仿佛存在柔软又教人窒息的实体,让她想到母亲的子宫和绕颈的脐带。一只乌鸦从银白杨树林中猛然飞出,快速地掠过泛红的天际,凄厉的叫声洒落在林间,掀起一阵参差不齐的回声。
厄兆。
塔玛拉把头低得更深了,她模模糊糊地盯着试图爬上靴面的黄甲虫,余光瞥见自己毛糙的裙边,一点暗色的血迹像一只红甲虫攀附其上。这是早晨她缝补磨损的边缘时留下的,针刺破了她的食指,豆大的血珠涌出来,渗进灰白的裙边,她头脑不清的祖母怪叫了一声,枯瘦的大手用力抓住她的肩膀。
这是厄兆!
塔玛拉小心翼翼地关上木屋的门,铰链不可避免地发出吱呀声,祖母的鼾声被关在门后,她在门口的石阶上磕了磕鞋跟,挺直了脊背,缓步向林中走去。
这是厄兆——
祖母的声音和乌鸦的叫声在她脑海中盘旋,有人拍拍她的肩膀——
“安托万!”塔玛拉小声惊叫起来,她金棕色的长辫子随着她转身的动作扫在少年苍白的脸上,被称作安托万的少年捂着脸退后了一步。
“塔米。”他的声音通过手掌与脸孔的围成的空间嗡嗡作响。塔玛拉注视着他,用她温柔的蜜色眼睛,安托万不再说话,也并不放下手,她伸手去拉他的手,感到一丝冷意,于是握得更紧。没有手的遮挡,她观察到安托万的脸孔古怪地痉挛了一下,转瞬即逝,她的眼睛缓慢地眨了眨。
“安托万。”塔玛拉轻轻地说,“我们走吧。”
安托万点点头,两人并肩向白杨林深处走去,晦暗而尖锐的月亮在枝头生长,变得滚圆,变得更亮,高高地升起来,闷热的空气被撕开一道口子,风钻进来,吹动他们的发丝和衣裙,塔玛拉悄悄转头看向安托万,他的紫色眼睛像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
“我知道,你说了一百遍了。”塔玛拉在行进之中磕了磕鞋跟,“去能实现愿望的地方。”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吗?”安托万目不斜视,他散漫的目光洒向前方无尽的银白杨树。他心不在焉,塔玛拉想道,他什么也不在看。
“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塔玛拉看着高而远的月亮,“你说了无数遍了,因为我送了你一只花环。可是那又如何呢?”
“因为你相信我。”安托万蓦地停步,塔玛拉走过他身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继续向前,“看见这样的月亮,没有人会不相信的,安。”
塔玛拉感到丝丝缕缕潮湿气息,随着风散开的水腥味,安托万慢她一步跟在她身后,他们还拉着手,她没有回头。
“应该是我来带路的。”
“我有,”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塔玛拉的声音却突然变得飘忽,“不好的预感。”她没有回头,“你的手搭上我的肩膀的时候,我想要走、跑或者逃……这是厄兆,所有的银白杨都在告诉我离开。”
“但是你相信我。”安托万再次停下脚步,“如果你害怕,我们可以……”
塔玛拉用力握住安托万试图松开的手,“你也害怕。”
“我不害怕。”
“你害怕。”
“我不害怕。”
“你害怕。”
“我不害怕。”
塔玛拉空着的手指向远处隐约闪着光的小路尽头,“你不害怕那个。”她转头,再次磕了磕鞋跟,“你害怕我。”
“我不害怕。”安托万冷着脸,确切来说,他的神情介于冷漠和愤怒之间,脸色是不变的苍白,“我什么也不害怕。”
“我不要你承认。”塔玛拉低下头,“你要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是你的愿望。”
安托万的嘴唇无声地翕动着,半晌古怪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欢你。”
“但我喜欢你。”塔玛拉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我喜欢你,我相信你,我希望你实现你的愿望。”
“你喜欢所有人。”安托万的脸孔短暂的扭曲了,他转过脸去,月光在他脸上投下半明半暗的阴影,“但不应该相信所有人。”
“所有人都是可信的。”塔玛拉笑起来,她拉住安托万,背着月光一步步后退,水花在他们脚边飞溅,“见到了这样的月亮,还有谁会不相信呢?”
塔玛拉不会跳舞,甚至不懂得任何一种最简单的步伐,她只是拉着安托万,拉着明亮的月光下,在随着月亮的升起而突然出现在白杨林中的潮水上转圈,向着更深处去,风声、树林和闷热的空气都离他们远去了。塔玛拉的蜜色眼睛一眨不眨,她的声音又变得飘忽,更变得难以辨析,弥散在天上和地下互相映射的光中。
“塔米……塔玛拉!”惊恐从安托万冷漠神情的裂隙中爬出,他大声呼喊着,但在光中,在溶解一切的光中,声音近似于无。他尽力站定了,通过与塔玛拉握紧的手,将她拉向自己,打破了原本圆融的步伐,塔玛拉的力量是如此轻微,她双唇紧闭,模糊的声音却无处不在,她走向他。
天旋地转。
安托万从冥想盆中抬头,他急促的呼吸在几次调息后重归平稳,他已经习惯了一次又一次失败的记忆检测,不再为此而失望。记忆断裂的巨大冲击让他感到一阵眩晕,他最后见到的画面是在深水之下,少女塔米的金色眼睛的凝望,再不能更进一步。
安托万面无表情的脸孔又露出一些裂隙,像多年前那个迷茫惊惶的少年。
塔玛拉的金色眼睛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辨别真和假是没有意义的。”塔玛拉说,“不管你相信什么,真或者假,导向的结局只有一个,我们的命运。”
“结局是由人选择的。”安托万说,“如果我们没有做错某一件事,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这样的局面是指什么?”塔玛拉说,“你和我的对立?你被通缉,被追杀,无处可去?这是我第四次救你了,在你因为你的预言而牺牲了刻斯的平民之后。”她缓慢地眨了眨眼睛,“然后你仍然坚信我是会推动末日降临的魔鬼?”
安托万转过头去看窗外,银白杨在风中瑟瑟作响,雀鸟在树枝间跳跃,鲜艳的绿叶和蓝天构成饱和度过高的风景画,“这样的局面是你在堕落。”他说,“我为我导致的牺牲而负愧,你却认为那是救赎,结局,或者命运……至少不该是你的那一个。”
“你是预言家,却不相信命运?”塔玛拉轻笑起来,“你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机会,我曾经愿意为你实现愿望,你拒绝了,这就是命运,你的命运,和我的。”
“当我拥有了更多的力量,”她轻声说,“我要为更多人,为所有人实现愿望……”
让我们回到最初吧,在你与我与万物都没有分开的时候,在凶手和受害者,在狮子和羚羊,在善与恶、光与暗、喜悦与悲伤还没有分开的时候,所有人同做一个梦境,一切都可以被实现,不再失去也不再收获,死与生各自的半圆再次闭合,在一切的终点和起点……
“不,你不能替所有人回答,让我们自己做选择。”安托万说,“我宁可在现世承受折磨。
“安托万,安,你已经替他人做出了选择,你同我没有什么两样。”塔玛拉扳过他的脸,让他正视她的眼睛,“你与我,都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他人之上,否则你怎么会在这里听我说话呢?我的大预言家,你还认不清命运吗?真与假,对与错,一切都是无意义的,这是命中注定。”
“这就是我的选择。”安托万最后说。我正在承受折磨。
“那么你相信什么?”
“一切!”塔玛拉缓缓躺下,在洒满阳光的山坡上,草叶扫过她红润的脸颊,引起一阵瘙痒,她欢快地笑起来,手指间绞着一枝紫罗兰。
“它很配你的眼睛。”塔玛拉举起那枝花,凑近安托万,少年坐在她身边,暖洋洋的风卷过花香。他想,这样的少女会是预言中毁灭世界的魔鬼吗?
太阳已经升起,吊诡的月亮和潮水退去了,年轻的魔鬼不知所踪。她金色的眼睛将恒久地凝望,可以相信一切,当一切必然成真。
他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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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一出深圳高铁站,曼萍就立刻感觉空气变得潮湿了。持续的暴雨恰好在此刻迎来了短暂的消停,因此减了几分闷热。站台闸机出口就有极高的树,曼萍新奇地看着那特别的,如羽毛般的叶子,思量着这是不是椰子树。
等了约一刻钟,她的堂姐和堂姐男友来接她了。堂姐比她长四岁。她后半年生的,是小生日;曼萍是大生日。所以这四年也是虚的。堂姐已经渐渐在这个熙来攘往的大城市安定了下来。而正在恋爱的对象是从初中认识的同学,之前曼萍也有见过他。
堂姐突然从背后拍肩招呼,吓了曼萍一跳,然后两姐妹久违地拥抱了。堂姐穿了五分袖胭脂色棉麻小衫,和一条白色的蛋糕裙,在阴天显得清丽。她其实要矮半个头,日常举手投足也更像个活泼的妹妹。她一手把曼萍的行李箱丢给男友,一边挽着曼萍胳膊,说笑着进了地铁。
曼萍感觉到臂上暖热瓷实的肉感,有些变扭。她记得堂姐和自己一样,都是轻微的蛇皮肤,也就是在干燥的季节用指甲轻挠,便会纷纷落下雪白的皮屑。可是现在却这样光净,难道是受了当地气候的影响?
表姐说要为曼萍接风洗尘,预订好了晚餐的桌位。他们出了地铁,天也几乎暗了,街灯与车灯湿淋淋地亮光。曼萍又被绿化带许多巨大的蜗牛吓了一跳,堂姐乐到了,说路边也常见轧死的大蟑螂哪。
街上怎会有这样多奇异的花树!在这个湿润温暖的地方,树要三倍地高,花要四倍地大,叶要五倍地宽!不时地能看见巴掌大的酒杯型红花和指纹大的紫花从树上掉落,更不用说灌木草本类的了,含着如繁星宝钻的水珠,直叫人目不暇接。
进了小巷,是一座古色古香的阁楼。木制楼梯高高的,包厢的天花板也高高的,但是空调的冷气依然很足。房间的角落里放了一个木制柜台,上面放了假花和有外文字的空酒瓶。三把椅子面上都包裹了青绿石色的革。
曼萍觉得有些太凉了。她想念起家乡腌臜的苍蝇馆子。在那里,你可以在店门看着行人络绎,听着后厨熬骨汤的大锅不停地咕噜冒泡。老板夫妻亲热的招呼着,并端上蒸汽腾腾的面。眼镜片瞬间凝结起银白的水汽,不得不摘下来才好动筷。
对面的堂姐点好了菜。服务员给每人也上了茶水。曼萍端着茶杯喝,喝不明白,感觉又苦又香。她想起澄黄的大麦茶,以往进饭馆,堂姐都会先站起来,用它涮两遍餐具,于是米饭也会有一股茶香了。这次没有米饭,但有凉菜,有海鲜,有大肉,有菌汤,有糕点,有甜品。菜一道一道地上。吃完肉菜,服务员上前撤掉每个人的盘子换上新的,并各呈上蓝黑花纹的小盅,里面的蘑菇外形像牛胃包裹了鸡蛋。
曼萍喜欢堂姐,但不喜欢和堂姐外出吃饭,尤其是堂姐请客的饭。小时候堂姐请她吃小馄饨,末了说钱忘带了要把曼萍押在店里洗盘子,看曼萍怕得快哭了才说逗你玩的。稍大一点,表姐等菜时候闲得,拿筷子戳密封餐具的膜戳了个遍,结果没想到这也算钱;而且加上这十几二十正好钱不够,好说歹说两个人才脱身。之后,曼萍和堂姐吃饭心里总犯虚。
堂姐男友问,曼萍怎么了?菜不合口胃嘛,怎么话说得这样少?曼萍答,我忙着吃饭呢,笑了一下。男友心比堂姐细腻,像是深闱中的大家闺秀和外婆的结合体。
三年前,在另外一个城市,男友只是堂姐的好友,他们二人也请曼萍吃饭,不过他们那时还是学生。男友在美团上提前团好了券,却被告知在节日无法使用。不过还好,给好评换的豆花还是有的。三个人出门后下了轰轰隆隆的暴雨,从饭馆到地铁站的路上,蹚泥水把大家的鞋袜都泡透了。
不知不觉,几乎快吃完了菜。最后一道是百香果双皮奶,也是装在白瓷碗里。上面停着一只尾巴染红的小金鱼,旁边有一撮水晶样的凉丝。尝起来小金鱼像带点米味的奶冻,香香甜甜的。
吃完了。堂姐又和曼萍,男友说了些话,聊大家共同的熟人,聊近期的工作活动,聊天气,聊长辈。堂姐时不时站起来给大家添茶。
茶也喝完了。堂姐按铃,服务生过来结账,堂姐手机支付。出乎曼萍意料地:一切居然这么顺利。
堂姐问,萍萍你还有什么想吃的不?曼萍说,我想吃绿豆糕。堂姐大笑,你跑来这里吃绿豆糕么?那应该回苏州吃呢。这里的可不正宗。你快快换一个。
曼萍说,阿姊,我就想嘛。
堂姐说,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抢绿豆糕在老家打架吗?
曼萍记得。她因为忽然想起来这事,所以才馋起来绿豆糕。天空中飘起了绵绵雨丝,曼萍联想到湖岸边的柳树,粉甜清凉的糕点。于是她仰起头,在夜幕的掩饰下,抿嘴又笑了一下。
作者:阿列
评论要求:随意
当奎因兴致勃勃地说,打算试着做看看那种他去巴黎出差时吃过的,叫做栗子球的甜品的时候,布鲁诺一开始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奎因是这样的人,他总有层出不穷的新点子:比如刷成紫色的屋顶,或者玫瑰花架旁边的鸽子屋……可是奎因一年里待在这幢屋子的时间太少了,很多点子也就只停留在了点子。
直到奎因真的从集市上带回来新鲜的栗子、牛奶、鸡蛋、砂糖和黄油,卷起袖子开始在水槽边翻弄碗碟,布鲁诺才意识到他是真的打算干了。
“糖在碗橱底下的罐子里还有。”他站在厨房门口提醒奎因。
奎因头也没回地摆摆手:“我知道,那还是上次我来的时候买的。已经结块了,所以我买了新的。”
他回过头来,冲布鲁诺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一点无奈的意思:“我走了之后你就几乎没动过它,对吧?我说什么来着,我不在的时候你吃得像个苦行僧。”
布鲁诺没回答,有些心虚地移开了视线。他在想怎么委婉地向奎因解释他并没有刻意虐待自己,只是八年的牢狱生涯让他的肠胃习惯了清汤寡水和短缺的分量,多吃几口肉就容易让它们因为不堪重负而隐隐作痛,好像它们不配受到这样的优待,和他本人一样。但是他知道直接说的话只会让奎因觉得伤感,而他不愿意毁掉奎因来之不易的诸圣节假期,所以他闭上了嘴。
好在奎因看起来也没太在意他的沉默,只是轻松地哼着歌,把新剥的栗子放进糖水里煮。布鲁诺想找些活儿来帮忙,奎因刚开始说着不用不用你在一边等着吃就好,停了停之后,也许是看见他因为无所事事而有些无措地握在一起的手指,奎因就笑着使唤他坐在和厨房连通的餐桌边,去把煮熟的栗仁仔细地碾成栗蓉。
“陪我说说话。”奎因温柔地命令道。他自己在奶锅里放进牛奶、黄油、糖和一小撮盐,点上小火让它们微微沸腾起来。
布鲁诺从来就不是一个擅长聊天的人,但这难不倒奎因。当然了,作为一位南法知名的刑诉律师,谈话本身就是他的一项职业技能,不过布鲁诺知道奎因不是因为成为律师才拥有了这项技巧。奎因喜欢和人打交道,这一点从布鲁诺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那时候他还不满十三岁,牵着他妈妈的手从布鲁诺家的门廊里好奇地往里看,接触到屋主人的目光时一点也没有退缩的意思,甜甜地笑出几颗白牙,说“Bonjour, Monsieur.”,那是布鲁诺当时仅听得懂的几句法语之一。
奎因轻轻咳嗽了一声,布鲁诺这才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走神了,他喃喃地道了个歉。按理来说他还没有到那种会沉湎于往昔的回忆而忽略现在的年纪,布鲁诺还不到四十岁,尽管过于瘦削的体型和整洁却单调的打扮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更苍老许多。奎因闲下来的时候会端详他,说一些仔细看还是能找到年轻时候英气轮廓的话,但布鲁诺总觉得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他很清楚停留在奎因记忆滤镜里那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军官不可能再回来了。
但奎因显然并不在意这个,正如他并不在意所谓的“说说话”基本上大多只是布鲁诺安静又认真地听他絮叨些没多大用处的琐事:院子里的玫瑰枝条需要修剪了,买菜时遇到布鲁诺之前租住的房东大娘塞来几个自家种的小南瓜,今年带回来的巴黎糖果比去年多了一倍,应该够给上门来讨的孩子们分。一面说一面小心地把面粉筛进温热的黄油和牛奶混合物里,用一把刮刀耐心地搅拌均匀,好像说话完全不会影响他手里的工作似的。
布鲁诺时常觉得比起长居于此的自己,奎因看起来还更像是个本地人。他一年在这个北意边缘的小村子里待的时间还不到四个星期,可村里人对待他的热情程度看上去仿佛他并不是住在法国偶尔才来,而是住在村子里常年出差似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并非全无道理,毕竟布鲁诺现在住的这幢屋子在产权上其实属于奎因,他只是借住在奎因的房子里。这情形有些讽刺地和当年正好截然相反:当年是奎因和他的一家借住在他的房子里,政治避难,一开始是这样的。后来情况越来越糟,奎因的父亲有犹太血统,这一点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就像是烙在皮肤上无法消除的罪恶印记。然而布鲁诺只是个普通的中级军官,用尽所有的努力也只能勉强护住当时尚未成年的奎因,没能留住他的父母。
“今年你还需要到教堂去帮忙吗?”奎因问他,把面糊盆子从灶台边端下来放到餐桌边,往面糊里磕进一个鸡蛋。浅黄色的面糊散发出甜蜜的,糖和油脂的富足香气。
“要的。”布鲁诺低声说,“不过你打了电报说要回来,所以我请牧师只安排了半天。我可以先送你去火车站然后再……”
“我后天才走。”奎因说,接到布鲁诺有些诧异地抬起来看他的眼神,并回以一个得意的微笑,“我不在一天他们总不至于把办公室给烧了——我可以跟你一块儿去教堂吗?”
布鲁诺把一些关于工作更重要和不用担心他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劝说咽了下去,他知道这对于奎因来说没有用处。所以他最后只是叹了口气:“……你没有必要这样。”
奎因真的没有必要这样。布鲁诺知道他一直对于自己在监狱里待的那八年耿耿于怀。44年那个疯狂的夏天,为了藏住他的父母,布鲁诺做了许多后来被证明是徒劳的努力,而其中的一些,在当时混乱的时局下,被年少的奎因错认成了背叛。出于一些模糊的、他自己也很难用言语描述清楚的理由,布鲁诺纵容甚至是鼓励了奎因的误解。直到战后审判的法庭上,奎因站上证人席坚定地指控他对自己父母的死负有首要责任的时候,布鲁诺其实感受到的是从未有过的释然。
他从来没有想到奎因会在八年后来监狱找他,带着一些他以为早就该埋葬在历史尘埃里的细枝末节。“那不是你,对吗?”奎因红着眼睛用已经生疏的意大利语咄咄逼人地向他索要真相,但真相从来就是他在法庭上所承认的那一些:他对奎因父母的死负有责任,他对许多犹太人的死负有责任,他的手上沾满了战争的血,这么多人的命从他的指间流过而他没能牵挽住,下过或者没有下过一两条命令只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十五年的刑期是他罪有应得,奎因没有必要搭上自己的职业声誉和民族感情来为他翻这个案子。
但奎因打从他认识起就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孩子。
“我当然有必要。”奎因一本正经地说。他正在把调好的面糊均匀地挤在烤盘上,有一团挤得稍微有点多,他挑剔地用刮刀挑走了一部分,然后抬起眼睛微笑着看一眼布鲁诺。布鲁诺总觉得他想说的要比实际更多一点,然而事实上,他只是轻描淡写地移开视线,继续在烤盘上挤着面糊,用几乎像是在撒娇似的口吻说:“我想多和你待一会儿。”
布鲁诺无法回答。事实上,他隐约地害怕奎因会借着这个开头往下讲一些别的内容,一些他曾经提过但布鲁诺无法回应的内容。但奎因什么也没说,他只是平常地把烤盘塞进预热好的烤箱,拿出打蛋刷,开始准备馅料里的蛋奶糊,顺便轻松地抱怨几句最近不下雨的古怪天气。
他说奎因可能弄混了对他的感情。在奎因小心翼翼、几乎像是试探般地向他提出告白的时候,布鲁诺是这样说的。他确信奎因是出于对过去错误证言的歉疚、对少年时光的怀念,甚至是对逝去亲情的渴望,才会在他身上寄托了多余的关注,但不会是爱情。不应该是爱情。奎因那样年轻,有一份收入可观的体面工作,他的爱情应当属于一位聪慧而美丽的妻子,一个融洽而和睦的家庭。就算退一万步,假使他真的天生对女性没有兴趣——愿主垂怜他的灵魂——那么仅凭他英俊的相貌,他都应当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在里昂,在巴黎,在他居住和频繁往来的那些大城市里,而不是在北意边缘只通慢车的小村庄,寻求一个只想藉藉无名地在乡村教会里终老一生的疲惫灵魂。
当然了,当时他的措辞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冷静而有条理——他着实有些慌乱。自己的回绝还是伤了奎因的心,布鲁诺很清楚这一点,这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然而令他不知该松一口气,还是更加纠结的是,自从那次之后,奎因也默契地没再直白地提起他的追求。他表现得像是和往常一样——不,布鲁诺其实并不确定这到底算不算“一样”。他们维持着通信的习惯,这最初是因为布鲁诺想用一封报平安的书信礼貌地结束奎因对他的法律援助。只是一封信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另一封回信的开始,然后是下一封,然后又是再下一封。后来奎因趁圣诞假期的时候来看他,没打招呼就出现在他工作的教堂里;然后是复活节假期,一年里别的什么假期,直到奎因的所有假期消耗在意大利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他买下离教堂不算太远的一幢小房子时候没和布鲁诺说,等翻修完了才一本正经地宣称自己计划尽早退休然后在“宁静的乡村”里养老,问布鲁诺能不能在这之前先住进来帮他看着房子。
“够了,够了。”奎因伸手过来轻轻地敲了敲碗沿,示意他停下来,“我觉得这么多用在馅料里应该足够,剩下的几颗可以用来做装饰——或者你愿意把它们当做零食吃掉也行。不吃?好吧,那就先留在那儿。”
他端走了布鲁诺用金属汤勺慢慢压碎的一小碗栗蓉,倒进做好的蛋奶糊里搅拌均匀。烤箱里的泡芙正在丝丝作响地膨胀,散发出诱人的、热烘烘的奶油甜香。布鲁诺的手闲了下来,一时也不知道做什么别的好,只好腰背笔挺地坐在那里看奎因忙活。奎因穿走了布鲁诺洗得半旧的蓝色围裙,法式衬衫的袖口没有用袖扣固定而是一直挽到上臂,然而相对于他的职业和习惯来说略显草率的打扮并不影响那张年轻脸庞的赏心悦目。奎因低着头把调好的栗子蛋奶糊舀进他特意从法国带过来的裱花布袋里,细而浓密的睫毛在笔挺的鼻梁上投下阴影,好看得叫人移不开眼睛。
有一些秘密,布鲁诺会把它们带进坟墓里。或者至少他祈祷自己能够顺利地把它们带进坟墓里,而不是被他所不希望发现的人发现。比如非要从程序上而不是从其所代表的象征意义上来说,他确实没有做下当年他在法庭上承认过的一大部分战争罪行;比如在那单调而匮乏的八年里,用来维持他的精神不至于彻底崩溃的支柱,是法庭上擦肩而过的,十六岁奎因的脸。
那时他已经有小半年没有见过奎因,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像充了气似的见风就长,他在证人席上看见的时候又比上次高了许多。奎因垂着眼睛回答法官大人的问话,用他听不懂的法语而不是曾经热情高涨地向他学来的意大利语,其间只非常短暂地抬起过几秒钟的睫毛,撞进布鲁诺凝视他的目光里,漂亮的海蓝色眼睛红红的,有一点轻微的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一天晚上没有睡好。布鲁诺想这大概就是他余生里最后一次见到奎因了,然后他驯顺地,为了避免奎因直视自己父母的凶手而不适,埋下了头。
他在这场审判上向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向自己承认了他对奎因的感情——后者和前者其实是同一件事。奎因的父母是他的朋友,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算是奎因的长辈,至少也是长兄。直到法庭剥夺了,或者说除去了他对奎因的监护义务,在绝无任何实现可能的安全绳索之外,他终于可以如释重负地承认,或许他是爱着奎因的。
泡芙烤得很成功,个个涨得比拳头还大。奎因把它们从烤箱里取出来放凉,试图掰一小块下来尝尝味道,结果不留神被烤盘边缘烫了手指,大呼小叫地把手塞到冰凉的水龙头底下去降温。布鲁诺忙忙地站起来想看他伤得怎样,奎因甩掉手上的水,大方地伸给他看:就是轻微的一点红印子,几乎看不出来。布鲁诺这才放下心来。
“味道还不错。”奎因关上水龙头,随意地往受伤的手指上吹两口气,折回餐桌前拿起餐刀,“你真的不先尝一口吗?”
布鲁诺摇了摇头。
在牢里的时候他经常梦见奎因。然而即便在最为放纵的美梦里,他也从未梦见过难以启齿的内容。他梦见十五岁的奎因把他喜欢的一个中国花瓶恶狠狠地砸到他脚边,愤怒地指责他出卖了自己的父母;梦见十三岁的奎因拿着他送的圣诞礼物,一台新款的家用照相机,当成玩具一样兴奋地满世界浪费胶卷。可他梦中最为亲密的画面,也不过只是那个金发碧眼的活泼少年一屁股坐到他膝盖上,用手臂亲亲热热地抱住他脖子,拖着长音喊他,布鲁诺你怎么不答应我,你不应我我就多叫你几声,布鲁诺布鲁诺布鲁诺布鲁诺布鲁诺你理理我呀。
有一天他也像这样从浅眠的昏睡中醒来,发着低烧,因为在前一天中午发生的监狱常见的“轻微冲突”中被弄伤的地方或许有些感染。他躺着,感受薄薄一层床单底下坚硬的床板,伤口附近的血管突突地跳动,鼻腔和喉咙在争相向空气释放多余的热量。但是他做了一个好梦,他梦见奎因,十六岁,在法庭上穿着正装,长得快要和他一样高,连面容都有了些成熟模样的奎因,在梦里对他展开一个温和的微笑。只是微笑,可他突然就觉得那些床板、伤口和热量不再那么难以忍受,好像只要他曾经见过、曾经成功护住了这样美好的事物,这个意义就足以支撑他渡过一切的艰难困苦。
他爱奎因就像爱朋友的孩子,爱一个晚辈,爱他存留在这方狭窄牢房之外唯一的牵挂;像爱清新的空气、鸟鸣与花香,爱一切珍贵美好,而他不配触及的东西。他爱奎因像是爱着一个精神寄托,或许是爱情,但并不仅仅只是爱情。
奎因切开泡芙的顶端,在蓬松的内部挤上满满的栗子蛋奶糊。高耸的馅料把扣回去的小“盖子”顶高了半寸,在奎因把一颗完整的栗子用蛋奶糊粘在最顶上当做装饰的时候被挤得沿着边缘淌出来了一点,像是从火山口边缘漫出来的熔岩,或是夏天雪峰尖顶上残留的雪。
他把这颗圆滚滚、胖乎乎的栗子球推到布鲁诺面前,雀跃地催他尝一口。布鲁诺迟疑地拿起餐刀,想着怎么下刀才不容易损坏奎因特意摆出来的造型。他听见奎因笑起来,随手拣起那块被他试吃过,有些歪歪扭扭的泡芙,撕下一角,用餐刀挖出一抹蛋奶糊涂在面上,直接递到布鲁诺嘴边:“喏。”
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布鲁诺顺从地张嘴从奎因手上吃掉了那口泡芙。奎因的手指碰到了他的嘴唇,然后收回去,撕下另一块泡芙,把餐刀上剩余的蛋奶糊抹在上面,送进自己嘴里。
“怎样?”奎因问,笑眯眯地看他。
布鲁诺后知后觉地把嘴里的食物咀嚼几口,咽了下去。
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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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战后意大利战犯几乎完全没有审判过,请不要在意那些史实,因为根本并不存在史实,只是借背景磕个cp罢辽(尖叫——)
免责:随意
晚上好,我们今天要说的是乌鸦王国里的一只乌鸦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叫鸦飞,她是一只普通的乌鸦,但同时,她也是一只非常特别的乌鸦。
和其他的乌鸦不一样,她并不热衷于满世界收集补全自己的宝库,也不喜欢给其他生物创造惊喜,她甚至违背了长辈的祝福,一年到头也不见她巡飞过几片天空,更不要说占领一片区域了。
在鸦飞小的时候就被灰羽祖母称她是只怪怪的小鸟,但大多数的乌鸦都自有自己的怪异爱好,所以那些时候这一切都无伤大雅,直到大家都顺着自己的“怪异”成长为合格的乌鸦,她的追求便显得格格不入了。鸦飞奇怪过,分明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为什么有这么大的不同呢?没有人告诉过她答案,她当然有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那是现在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传统:凡飞于陆地之上的有翅膀的,同任意一只猫共处封闭空间而不死,就能寻找到有翼神的宝库地图。
鸦飞并不追求那些唾手可及的小玩意,甚至宝库本身对她而言都并不重要,她只是想要那张早就被遗忘的地图。
猫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异类,她这些年来听了太多关于猫的恐怖故事,哪怕是最疲累虚弱的猫也随时等待着失去警惕的有翅膀的经过它们面前,创造出一场可怖的谋杀现场。除去那些强壮的猎食者之外,有翼者只有鸥类敢去捋猫须,这可不是什么夸奖,在乌鸦的世界里,玩乐固然是有趣的,但胆大如鸥那种程度就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嘲笑了。
不过鸦飞想做的又怎么不是一种愚蠢之事呢?
她以前考虑过那些驯养大型双足生物作为后备粮的猫,千万富翁想来不必在意一毫之粟,但在她举翅之前正好遇到侩子手扑杀了一只可怜的雀,这吓得她直接缩回了家中,倒也是这样的道理,毕竟她见过的最富裕的乌鸦晶毛甚至不舍得把自己的宝贝们展出给其他人一眼,看来此路不通。
那些失败者自然也是她设想过的可能,但可能饥饿反而会激发捕猎的本能,她甚至听闻过一则水边的白鹭被陆行兽袭击的传闻,她固然有自己所求,但还不至于到要自寻死路的地步。
她就这样研究了很久的猫,在其他乌鸦不知道的时候,她甚至借过那些大型双足动物的亮闪闪的屏幕,详细收集过很多对手的不同姿态(这样的事情如果被其他乌鸦知道了,想必不会再苛责她怪异了吧,可她懒得大肆宣扬这一切),但却从未真正接触过一只活着的猫。
直到她在无法呼吸的土地上遇到一只濒死的幼兽,这其实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见到初生的猫被遗弃在无法逃离的地狱,自从土壤不再向世界伸出触手开始,就有太多太多死去的躺在坚硬的大石上散发出并不讨喜的臭气——她真不明白秃鹫为什么不愿意跨越万里前来安家,这片天空固然令她感到不安,但定然食物充足得可以叫秃鹫们终年饱餐。可虽然她已经习惯生死,或者说并不在意生死,但这个真正虚弱的、柔软的生命真的会变成未来那副令其生畏的暴兽吗?
也不知道是乌鸦冒险的基因在命令她好好地赌上一赌,又或者是她真的已经堕落到愚蠢得开始学习海鸥了,总之她真的开始喂养这只天敌的雏兽。她飞过戴着黑色圆环的行走的树,撞折一些柔软的枝桠,从枝上衔走一个盛着奶的方盒子——她研究了这么久的猫,当然是知道的,这种生物在小的时候只能舔舐一些奶这种液体来活下去。这只幼兽不愧是可怕的猫,分明看起来像虚弱得没法动一下,但鸦飞只是踢倒那个盒子,液体流出来,它就挣扎着向鸦飞挪去,她惊得扑扇着翅膀飞高了一大截,但思及自己的目标,还是没飞远,只是停在空中看这只猫为生存而努力的可怖形态。
她简直无法想象,这只猫竟然真的活了下来,甚至看起来一天比一天接近那些真正的猎食者,她不由得问自己,她是否真的做了最坏的事情,莫非她真的是用爪子思考的,才想着要把自己的天敌救下,甚至要同这样可怕的生物共处一个封闭的空间,只是为了那个不知真假的遥远传统?这太可怕了,她在发现这只猫会动的时候就已经不敢再靠它太近,可这样又怎么才能完成她的那个目标呢?
也许它现在还不那么危险?她这样欺骗着自己,转头从黑暗的角落里赶出一只和猫差不多大的老鼠,分明没有受过什么教导,但它竟然还是精准地咬住了那只老鼠的喉咙,甚至不顾它的挣扎是否在它的身体上留下什么伤口——鸦飞看到那只老鼠努力地在地上翻滚,想要迫使猫松开那可怕的夺命大口。那只猫则不论受到什么样的反击都不曾收口,牢牢地将老鼠钉死在地上,一直到它不再挣扎,猫此时身上更是压进了各种坚硬的砂石,满地狼藉,看起来只留下了喘气的余地,但鸦飞却不敢轻举妄动了,毕竟在此之前,它也只表现过虚弱的模样,可那只死去的、和猫差不多大的老鼠便是它的荣耀,看来猎手就是生来的猎手,无论它在哪里长大。
那现在呢?天上的有翅膀的啊,请你们告诉我,我是否有希望完成我的夙愿?鸦飞望着天空,张开嘴大喊了几声,落到了猫的面前。
后来的结局谁也不知道,没有一只乌鸦再见到过鸦飞,那只猫也不见踪影,有乌鸦听到鸦飞的声音飞来的时候,地上只有一只被咬住喉咙死掉的老鼠,其他什么也没有了。也许、我说也许,鸦飞真的找到了她想要找的东西吧?
作者:不落虚
免责:无声
北纬78°、东经25°
夜晚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北部海域上,一艘巨大的破冰船灯火通明,它不似做科研考察的模样,更像是……一艘豪华客轮。
来来往往的男女们身上的装束很好地道出了他们的身份非富即贵。他们纵声欢笑,大厅里是一张张的赌桌,时不时人群中有人发出一声暴吓——这里就是个小拉斯维加斯。
现在是十一月底,这艘客轮十一月初在冰岛港口起航,一个月内带着这些早早预定上船票的人游过各个海域。最后,来到终点站,在北极光下迎来十二月的第一天。
广播室里,船长大马金刀地把腿架在操纵杆旁边,手里提着一瓶已经见了底的白兰地,他满脸通红抓住麦克风,像个尽职尽责的“广播员”卖力地冲麦克风喊道:“漂亮的女士们和尊贵的先生们!我是你们的船长沙力克!我们已经度过了美好而短暂的二十九天。就在刚才,我们已经迎来了这趟美妙旅程的终点,尽情享受吧!”说罢他也大喇喇地离开了座位,准备也去大厅里放肆一把。
而沙力克刚刚走出操作室的门,就看见了个奇怪的人。这个人沉默不语地靠在走廊背对着他,似乎已经等待了许久。沙力克不以为意,他一把勾住那人的肩膀,力气之大甚至让那人踉跄了一下。
他开口就是冲天的酒气:“老兄!一个人在这干嘛呢?走啊去大厅赌几把看看手气啊!”
“我想和你赌。”他转过身来,沙力克这才开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男人。
邋遢,不起眼,一身泛白的皮夹克和发灰的裤脚充分说明了这个人的情况。他是怎么混上来的?还呆了这么久?沙力克后退了几步,他拉着这个人往楼下走:“老兄!别这么死气沉沉的,你想和我赌?”说罢他哈哈大笑:“这有的是比我技术高超的赌客,你可以尽情挑战!”
大厅里欢声笑语,切牌声和骰子互相碰击的声音不绝于耳,偶尔人群中爆发出唉声或欢呼声,侍者们端着香槟在人群灵活地穿梭。
格格不入。
沙力克热情洋溢地和各位客人举杯示意,他那特有的大嗓门在没有喇叭加持的情况下还是那么的洪亮:“来!”他拉住一名路过的侍者:“腾张桌子出来!我和旁边这位……先生玩几把!”
很快,荷官和带着几个监督员就来了,她巧笑嫣然地站在了桌前,微笑道:“先生们想进行些什么项目呢?”沙力克扭头看向那个阴郁的年轻人,还不等他问出口,那人先开了口:“……轮盘吧?”
荷官见沙力克没什么意见便点了点头,她示意后面的人打开箱子,端出一个轮盘:“我们这艘船统一使用的是美式轮盘噢。”
“嗯。”
筹码……沙力克看着这个人的衣着就知道并不能付起什么代价,他转头看向荷官从内衬掏出了一本支票簿:“一万美金开盘吧,我只有这个了。”说罢他作担忧状看向对桌的人:“你……”他挥手示意旁边的侍者,“给他端一盘‘红色’。”
侍者眼中只是闪过一丝惊讶,他知道沙力克船长的身份,但良好的素养让他只是点了点头快步离开后去而复返时手上端了一盘正红色的筹码一摞一摞整齐摆放在盘中。
“老兄,这里有一百枚红色的筹码,一个代表的是一百……”说到这他故意停顿了一下观察对面的表情,但结果并不是那么让人满意:“一百万美元。”
围绕着这桌的人们都欢呼起来,这里虽然都是非富即贵的人,但是一盘单局有可能超过一千万美元的赌局可不常见。沙力克享受着客人们对他的赞叹,他神情陶醉地又闷了一口酒,两条腿架在了桌上,等这这个人放弃。
“唉——”出乎意料地,那人叹了口气,但接下来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对着荷官点头示意她赌局成立。
轮盘转动,钢珠滑入。
那互相敲击的声音从未如此悦耳过,让人的多巴胺疯狂分泌。沙力克只觉得自己全身都暖洋洋的——也许是他喝了许多酒的原因,他清醒着又好像看见了幻象,那声音自然而然奏成了一篇美妙绝伦的交响曲。
忽然,人群外传来一声惊呼。
是北极光。
那人在这北极光出现后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之前浑身上下的颓废样荡然无存,像是某种东西降临在这个人身上一般。
他在黑暗的深海中漂流,记忆的碎片发出微弱的光芒,但并没有带来一丝暖意。
“……对于挑战死亡的复活计划来说,■■■是一个完美的试验品。”
刚刚成型的意识尚未拾起过去的记忆,就连自己的名字听上去也无比陌生。但一个声音凭空出现在他的脑海。那人做什么都好,做什么都无所谓。
是的,因为这样的事情,早就发生过一次了。
他向下坠落,眼前闪过玫瑰的花瓣、泛着油墨味的文书和一个人的背影。
“你好。”一道声音把沙力克拉回了神,“我想取消赌局,因为……根本就是无意义的,对吧?”他站起来抚过一枚红色的筹码,“你只是想再次陷入那美好欢愉的感觉罢了。一百万美元……”他将筹码高高抛起又抓回手中:“你不是很清楚吗?”他往窗外看去。
一个古老的传说,看见北极光的人,是上天钦定的幸福之人。多彩多状的北极光,短暂犹如烟花,像人的宿命般。
而现在,传说降临了。那璀璨壮丽、千变万化的美丽光带滑过夜空。北极光神秘、梦幻,它是北极一道奇异的风景,吸引了无数人渴慕的目光。他们争相用肉眼捕捉那千变万化的光带,时而呈现艳丽的洪紫色,又曼妙多姿又神秘难测。
“北极光……”他踱步走向大厅外的走廊,也不在乎沙力克惊异的目光,他只是自顾自说道:“昼夜消失的地方无边无际,是海角,也是天涯,你很清楚——”
“范德……先生。”他停下来转过身,正对他的是沙力克黑洞洞的枪口。
“你是谁?这是我最后问你的,你不说我就只能让我的‘老朋友’出场了。”沙力克听着大厅里人们一浪高过一浪的惊呼,走廊上一个人都没有——除了他和他。
“我知道很多。”他没有理会沙力克的话语,他握紧双拳对着他递出:“你喝酒……从来都是为了克制自己,我现在有一个秘密可以让你变得‘正常’起来。”
沙力克不正常,他自己知道。他也知道如果无所谓的“医院”只会被关起来进行电击和莫名其妙的药物治疗,那几乎让他发疯。
于是他逃了,来到这里,来到公海,来这里做一个“酒鬼船长”。
“现在,我们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赌博。来吧,你最爱也最擅长的。”
他不见了。
这让沙力克感到没来由地慌乱,他面前的走廊无限延长了起来,原本还在耳边的喧闹变得干干净净,这里只有——
他自己。
他手中只有一玫红色的筹码和一把手枪,他克制着自己。但是那些话诱得他几乎发疯,他不相信又想相信,因为太多东西无法解释了……
“有人落海了!!”有人大叫!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他们看见一个人影在海中奋力挣扎,他们大喊着侍者、船员。女士们在尖叫着……甲板上一片混乱。
“你们看!北极光!”人群中这突兀的一句被某些人低低地嘲笑。但接下来,这些人脸上快乐的笑容僵住了。
此时此刻,他们头顶的美丽光带已经不是他们所熟知的,那是属于光谱仪显示的光带完全不同于任何正常的频谱上的已知颜色,那像是一种来自外层空间的色彩。来自超越一切事物之外的遥远宇宙,危险又令人着迷。
没有人注意到船上少了什么,他们一边嚷嚷着“有人落海”,又有人在惊呼“美丽的奇迹”,还有人……
他们只知道这艘船会把他们送到目的地的。
而沙力克的下落,无人知晓。
“你得到你想要的了吗?”他问道。
沙……不,应该是范德比尔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他从裤兜里拿出一枚红色的筹码递给他,“我赌赢了。”
一声枪响。
碎碎念:很多没有解释的,所以这是一个类似于幕后花絮的环节,过多想说的不在此赘述。本文灵感来源于《阴阳魔界》,很喜欢“阴阳魔界”这个概念就进行了一些奇妙的尝试,结果是我所满意的但是我知道一定有很多对外来说没有解释的地方,这一点还不是很成熟所以在努力改变现状。
谈点有趣(?)的,这篇文是和《覆》、《秘密》共用的世界观,他们是在同一个世界观下以不同时间线和不同的人物展开的故事。因为每个月的关键词总是有触到这个点的就动笔了(笑)。由于笔力不足有很多东西不能以一个完美的姿态展现,有时候写着写着都会逗笑自己www
碎碎念有点多了,最后补一句我还会继续润色这篇文,完成的话会进行替换。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一、
诗人是个潦倒的诗人。
他当掉身上最后一块宝玉——那是他生下来就含在嘴里的。
“这玉成色好。”
“含着口水,要打折扣。”
他用当来的钱买了一个仿生人,给它取名叫甄。
他本可以用钱去做些别的。
一大块猪油护手。
一双厚实的鞋子。
你为何不穿草鞋?他偶遇一位好心人。
草鞋阻碍我的脚步。诗人赤脚走过太多地方,翻过山、蹚过河、追过北冥之鲲、骑过南海之鲸,当他疲倦时,他会把双手双脚插进泥土里,温暖的土壤令他心安。偶尔,他会从里面揪出一些蚯蚓加餐。
停下来歇一下吧,你流的血浸满了路。
那是我的灵感。诗人解释道。诗人并不是天赋型诗人,并不能张口就来,他的记性不好,也没有纸笔,只能将突发的灵感塞进伤口里,有需要时再取出来换些吃食。
好心人送了诗人三只老鼠,临别前吹起他的笛子,赠予诗人一首歌。
一个拐杖。前些年诗人爬墙摘人家的梨,院内狗一吠,他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跌坏了腿。他歪在墙下,就着狗吠写了一首诗,叫死去的狗,去肉铺换了一碗熟狗肉。他自此瘸了一条腿。横渡南海的时候,他勉强用瘸掉的腿紧紧贴着巨鲸滑溜溜的背部,才不至于被甩进海里。
或是一剂号称治百病的药。近些年他头疼得厉害,疼得噼里啪啦。或许是之前因为喝掉的黄河水中存在螺丝钉和塑料袋。夸父是不是也是因此而死亡呢,但诗人不是夸父,他也没有追逐太阳的梦想。他只是一位穷困潦倒、忘记来路、即将死亡的诗人。他越发地渴望土壤——不满足于双手双脚。
恰逢寒冬,他把自己深埋土壤之下,只露出一颗头,准备就着土壤睡一个冬季。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脑袋已经成了麻雀的家。他艰难地爬起来,摇头晃脑间,摇晃出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蛋,诗人不客气地收下——这是麻雀的房租。
他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伙伴把自己深埋于土壤之下——在自己死后。诗人并非吝啬于自己的躯体,只是他贪恋土地的温暖——啊,这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过分吧。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很久很久以前,牛郎还没有偷走织女的衣服,诗人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他路过墙垣,看见一株刺破春光的红杏。每一瓣叶子上都长了一个字,诗人眯起眼,一字字念出来,满园春色关不住。一个跛足道人恰巧路过,赞叹道“好诗好诗,请问兄台尊姓大名?”“诗人。”“我问你的名字。”“我就叫诗人。”“好名字!”青年人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暗示,他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写出流传千古的诗篇。青年人的母亲叹气,加紧了纺织的节奏。
诗人的父亲死于战乱。母亲死前把他叫到床边,伸手比划一个二。“二两银子?”母亲摇头。“两颗灯芯?”母亲气得从白无常手里抢回一点时间。“两个人。你大概真的是一位诗人,只有诗人才不会老。只是像你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始终不能长久。我担心你。”
母亲的话在二十年后应验。晨起的妻子发现枕头上掉落的一丝白发,她将白发捻起,吞掉,穿衣、下床、研墨、将写好的信放在诗人枕边、离开。
诗人起床,打开信封——早安。我无法和一个不能陪我老去的人共度余生,所以我走了。每念一个字,就有一朵老去的花瓣轻轻飘落在诗人的眼角。
诗人想起从前。
你在做什么?
我在写诗。
你的诗呢?
我在等灵感。
你写好了能给我看吗?
我写好了第一个给你看。
诗人烧掉信,收拾好行囊,离开家。
在诗人漫长的旅途里,他见过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花朵,他见过满城盛开的芍药,馥郁的花香久久不散,见过漫山遍野的红梅,见过星星点点的雏菊,它们娇妍美丽、汁液饱满。偶尔,他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些飘来的老去的花瓣。他把花瓣一片片晒干、叠好,收在靠近心房的地方。他会定期拿起一片花瓣贴在面颊上,让眼泪赋予老去的花瓣新的生命力,继而衰老、继而重生,如此循环。但如今,诗人已经老到流不出眼泪(尽管他外表上依旧年轻),那些花瓣也变得脆弱不堪。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二、
甄是仿生人里的劣品,年久失修,生锈的关节里长出花草,动起来咯吱咯吱。或许是脑神经接错了,甄喜欢重复诗人说的话。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诗人有些后悔,这是什么破习惯啊。他花了好些力气,纠正了甄的坏习惯。
它是一个仿生人,不是鹦鹉。
甄很安静地跟在诗人后面。它除了外表看上去像人,其余的完全和人不一样,这让诗人感到轻松。只是甄太安静了,安静到有时候休息结束诗人会忘记它,径直离开。等诗人弯弯绕绕找回来时,甄还坐在原处,头上落满了雪和枯叶。
“嘘。会吓跑它。”诗人头一次看到甄不张口就发出声音,为了让仿生人更像人类,甄尽量每次说话都张开嘴唇,尽管只是简单的上下开合。
诗人看见甄左心房被打开,一只夜莺躺在里面。
“它死掉了。”诗人凑近一看,夜莺的胸脯残留的着一截玫瑰刺。
“它从哪里飞来?”
“从远方飞来。”
“它嘴里唱着什么歌?”
“唱着我听不懂的歌。”
“一定是一首悲伤的情歌。”
“你可曾看见一朵红玫瑰?”
“我把它丢掉了。甄回答。”
“你杀死玫瑰,丢掉了它的生命。”
“玫瑰没有生命体征。”玫瑰对甄而言,和路边的废纸没有区别。
“是啊。你是这么认为的。”诗人没法跟甄解释,夜莺的玫瑰在染上血液的那一刻已经活了,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
“而且它衔着玫瑰飞不了多久。玫瑰对它而言太重了,我把它丢掉了。”甄解释道。
“是啊,玫瑰对它来说太重了。”诗人来回踱步,在雪地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
对话结束。甄因为无法理解诗人的话,大脑cpu温度过高,烧断了保险丝陷入休眠。但没关系,过了这个冬天,它就会格式化掉雪天里躺进心房的夜莺和玫瑰。
诗人剪下一绺麻雀毛,塞进脚趾缝里。给麻雀做了一个小坟墓。他尝试在雪天找到一朵差不多的玫瑰,未果,用落叶拼合成玫瑰的样子,将它们埋在一起。
诗人看着雪。他很少有这样安静地坐下来的时候。他无时无刻不走在路上,注视着远方的远方,那些雾蒙蒙的一片。远方对诗人来说一个时间上的概念,而非地理上的概念。这是他头一次坐下来看天。在一个雪天。他身上套着一件单薄的麻衣,还是母亲在世时亲手缝制的。他从落下的雪里看出自己命不久矣。他捧着融化的雪水,雪水里倒映着他依旧年轻的面孔。
三、
甄醒来时,诗人已经老去。他是在雪落完的一瞬间老去的。
你不是仿生人。甄看上去有些讶异(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情绪,它只知道讶异的表情,却无法准确理解意思)。他一直以为诗人和他一样,是仿生人,因为他看起来永远年轻。仿生人最容易和人去别的一个点,就在于仿生人不会变老。其次,是仿生人不会写诗。它分辨不出诗和句子的区别,也不晓得如何评价诗的好坏。对于诗人的作品,它一向夸赞“不错”。这是程序设定使然——人类喜爱赞美。
“我不是。所以我老了。”
一阵沉默。
诗人老去,身上的陈年旧伤却像婴儿一样张开眼睛、肆意挥舞手脚、发出尖锐的哭声。诗人不得不将伤口里存放的东西一一取出来,放进甄的左心房。那真是一个好地方,空空荡荡,正适合放东西。
“感觉怎么样?”
“有些奇怪。”
这些本来就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啊。像是几片腐烂的花瓣、鲲的羽毛、人鱼的眼珠、一段枯树枝、一些灰尘、五只死掉的蚂蚁、一小块鲸鱼的骨头、一瓶子月光和一瓶子日光(遇到漆黑无比的地方诗人会拿出来用)等等。
幸好是仿生人,没有什么排异反应。诗人一边取出东西一边感叹。伤口的疼痛减轻了不少,只是每取出一些,诗人就会更老一点,头也疼得更厉害了。一直老到手抖个不停的时候,诗人停了下来,艰难地喘息着。还剩下最后一点,是一封烧掉一半、模糊到看不清字迹的信纸。
“要放进来吗?”
“不了,先留着。”等把信纸拿出去时,自己就会死亡,诗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四、
甄花了一些时间消化身体里的新东西。
一向空荡荡的心房突然塞满了物品,这让他有些不习惯。
“这就是心脏的重量吗?”甄指着胸口问诗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叫心脏。这叫……”诗人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对他来说,只有生物胸口里的鲜红色的、跳动的、由无数血管组成的红色肉球才叫“心脏”。仿生人胸口里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倒也不能这么说,诗人犹豫,毕竟这都是他的灵感,听起来骂自己……总而言之,仿生人和“心脏”搅和在一起就是一场混乱,仿生人和“电子芯片”倒是和谐一致。
“这是我的心脏。它们很重。”甄一锤定音,给胸口的东西下了定义。
“你高兴就好。”诗人不认为甄理解心脏的含义。人没了心脏会死亡,仿生人不会,他们可以拥有无数个“心脏”,只要他们想。
拥有心脏后,甄开始间接性休眠。
他梦见自己——或者说诗人——走在海边,海面零零碎碎散落着白冷冷的人鱼的眼珠。他捡起一颗,上面还残留着未流尽的泪水。
海边的居民走过来,道:“你可以带走,做纪念品,但要交五十朗克。”
这片海域经常有人鱼死亡。一条又一条人鱼,在风暴中被一个又一个王子救下。她们的鱼尾变成人腿,身体变成泡沫,眼珠则留下来,落在海里,日复一日地流泪。阴天的夜晚,甚至能看见她们沉默的灵魂在海面徘徊。
“我能看看眼珠吗?”甄醒来,问诗人。
诗人讶异于仿生人会做梦。
这对于仿生人来说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这会加重他的处理器的负担。甄的处理器是诗人用两壶烧酒和四首诗换来的,那时他尚还富余。此时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替甄换一个更好的处理器。
他下意识摸了摸脚趾缝,只抠出一指甲泥:“好像被我拿去换馄饨了。”
甄又陷入了休眠。他断断续续做了不少梦,都是以诗人的视角,这让他有种和诗人连为一体的错觉。
梦里他捧着夜莺的尸体,雪很大,夜莺的胸脯残留着微弱的热气。他能感受到一种奇怪的电流从手心沿着掌纹钻进心里这太奇怪了。
醒来后,他问诗人:“我坏掉了吗?”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仿生人无法进行情感上的辨析,他们不知道软硬、热冷,触感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甄却开始模糊仿生人和人的界限。
“你能教我写诗吗?”
甄走在路上,他开始捡起一些小东西,像诗人之前做过的一样。
诗人用它们写诗,它能用来做什么呢?
啊,仿生人想要写诗。诗人啃着指甲,被里面爬出来的小虫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不可以试试。
“你看到了什么?”
诗人点了一盏灯,指着墙壁上的影子问甄。
“影子。”
“还有呢?”
“光。”
“还有呢?”
“墙壁。很久没有粉刷的墙壁。”
还有呢?
……
甄沉默。它不能理解诗人想要从这里得到怎样的答案。
“我看到花,风,鱼鳞,绒毛,海洋,无声的告别。我看到影子、光和墙壁。”
诗人顿了一下,他不该对仿生人太过苛刻,这非常现实主义,倒也不失为一种风格。只是诗人不擅长也不喜欢罢了。
“玫瑰的尸体。”甄道。
“模仿地很快啊。”诗人愣了一下,仿生人没有清理掉麻雀和玫瑰。
甄似乎掌握了诗的技巧。它能将任意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一段跳跃的、无逻辑却又充满机械魅力的句子。
诗人此时正躺在坟墓里面。他请求甄帮他取出纸片。他活得已经太久了。
“就像你当初取下夜莺胸脯里的玫瑰一样,取下我伤口里的纸片吧。”
甄沉默许久。这有些违反仿生人不能拒绝主人的设定。他的处理器对他发出警告。但甄依旧磕磕绊绊地坚持,这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滋滋啦啦,断断续续:“你……会像夜莺一样……死去……我……回到以前……不会取出玫瑰……。”
他的眼角与胸口闪出火星。甄不肯采取行动。他被强制休眠。
诗人长叹一口气,他不应该教甄写诗。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往甄的心口放东西。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买一个仿生人。
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将纸片塞进甄心房器械的缝隙处,以确保纸片不会掉出来。
五、
甄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把诗人埋进土壤里。他沿着诗人来的方向继续向前走。他一天比一天走得慢。心房里装了东西,会使我走得慢。这是一个新颖的体验。甄每走一步,都细细地感受来自心房的动静。他偶尔写诗,写在树叶上、花瓣上、甲壳虫壳上,并把它们放进心房。这些东西加重了它的负担。种子在甄的体内生根发芽,旺盛的藤蔓寻着零件的缝隙甄体内生长,野蛮地破坏了里面精致的线路布局。甄在一个海边永久地停下。
一个海边生长的小姑娘发现沙滩上生了锈的甄。
她停下来,扒开甄身上的湿漉漉的海藻,扫去他身上的泥沙和寄居蟹,打开甄的左心房。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杂草和花朵长满了内驱,还有一些奇怪的玻璃瓶和骨头。她将里面的物品取出来,除掉杂草和野花,打扫了沾上灰尘的处理器,给生锈的关节润滑。小姑娘在缝隙里找到一张烧过的信纸,里面塞了几片花瓣。时间太久,纸与花都太脆弱,一碰就碎了。
*很久之前写过的,翻出来修修补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x)
不用参加战斗出乎他的意料,即使他并不是什么柔弱的存在。
梅特迪安挂在自己的蛛网上,八只爪子伸开来懒趴趴地不想动。眼下他维持着半人半蜘蛛的外貌,人类的上半身套着他日常穿的和服,黑色的蜘蛛下半身稳当当地踩在网上,却是以一种邋遢放纵的姿态,连额头上多余的眼睛也放弃挣扎般张开。
曾经有人好奇他为什么总是喜欢穿和服这种不方便的衣服,直到他们看见他这幅模样。
刚从梦中醒来的身子带着无法抗拒的倦意。他伸出一只爪子试图去勾被放在蛛网另一端的书本,伸到一半又仿佛没了力气似的,爪子搭在网上,维持着伸出去的姿势。
楼上在蹦迪,楼下在吵架,隔壁的室友又在说骚话,一只苍蝇停在他的衣柜上,有同学撑开翅膀从外面飞过,振翅的声音仿佛在打鼓。鼓声,鼓声,咚咚,咚咚咚,号角声,孩子的惨叫,巨大的嘶吼,蜷曲的腿,折断的兵器——
嗡嗡。他突然回到现实,突觉身后都是冷汗。
第二天他有些起晚了,梳头发时眼睛下巨大的黑眼圈让他停顿了两秒。匆忙把前一天剩下的水煮兔子喝干净,将蛛丝勾上他专门制作的巨大铁钩,梅特迪安推开阳台的门纵身一跃,在周围一众人惊恐的目光中稳稳落地后向着考场的方向狂奔。
这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坏习惯,虽然大多数阿拉克涅都有一言不发就蹦极的毛病。
场地外一片沉寂,只有金属开合卡死的声音和咕嘟的水声不断回响。
眼见着自己的草药已经全部下锅,短时间内是不会有动静的,阿虚小心翼翼地抬头四处张望。虽然她知道再怎么看都是一样的景色,所有的人都低着头,一刻不停地忙着手上的事。
相较于草植科的慢速,武构科的速度相当快,金属碰撞间就是一把武器。阿虚看见一把又一把枪械被组装出来,即使不是枪械,也有复杂精巧的冷兵器,刀刃展开如同雄鸟的尾羽,又或是摇曳着毒蛇一般的尾巴。
然而她身边那个人却反其道而行之。相比较其他人的枪械,那个人只组装了冷兵器。刀,枪,剑,矛,闪着寒光的锋利金属堆积在他的脚边。制造者没赋予他们过多的装饰和复杂的功能,于是他们看起来都像是功能简单的玩具,简陋却又杀气腾腾,每一样都是带着直取敌人咽喉的目的而设计。眼下那位年轻的制造者正在往一柄剑的剑柄里注入什么,他手腕轻扬,白色的稠状物自他手腕处不断喷涌而出,直到填满那一方小小的空格,接着他抬手用机关卡死盖子,将它扔到身边那一堆金属中,又用手腕上的丝勾来另一堆零件开始组装。
那个学生束着高马尾,额前系一根白色发带,东方人的五官和冰蓝色的眼睛暗示了他是混血的真相。
“那是什么?”阿虚有些好奇那些白色的稠状物。
“我的蛛丝,按下按钮就能射出。”
少年随手拿起一把匕首,素白修长的手指在冰冷的金属刀刃上划过,在一个不易察觉的地方虚晃了一下。
“有的武器我注射的是毒液,不过都是一次性的。”想到这里他匆忙地把额角的一缕发丝捋上去,“太紧张了,希望这些武器能派上用场。”
阿虚想起之前偷听到的:“复杂的武器得分会更高。”
“但是场内距离太近了,子弹会伤到同伴。”少年手指翻飞,这次看起来是一把藏有反向刀刃的短剑,阿虚看着他按着按钮检查机关,突然听见手上的锅子里冒出沸腾的声响。
“强化的草药吗?”
“嗯。”阿虚将锅子里的药水盛进事先准备好的容器,“只是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她顿了顿,有些难为情:“你可以帮我试一试吗?”
话刚出口,她突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急匆匆又改口:“对不起,就当我没说!”
“下一次吧。”少年向另一个方向比划了一下,阿虚回过头,正好看见莫尔敏的目光幽幽飘过来。
金属碰撞的声音再次响起,她听见少年这么回答:“我给你试药,你也给我试武器吧。”
作者:铸堡人
要求:求知/笑语
泷放下腕表,决定放弃三小时前订下的逃跑计划。
“你这位朋友也太慢了。”酒保冲他笑笑,荒川泷咽下一口威士忌,开始怀疑‘朋友’是不是迷了路。
他在等人。
一位被下达了命令,必须亲手杀了自己的卡巴拉杀手。
两个人必须死掉一个,否则追杀永远也无法结束,而自己也无法带着数年来卧底的情报离开。
“快点结束这一切吧。”泷轻握住胸口的挂坠盒项链,不耐的想到。
……
天桥上站着一个男人,相比脑袋四肢显得粗壮异常,身上是不合时宜的灰色连体衣。
比这个星球上的多数人都更强壮,因此感到他的目标确实已不是人类。
比野牛还巨大的发光臀部在乔的眼前跳着摇摆舞,似是发现了他,凑近微笑着,乔伸出手,整条小臂流畅地没入女巨人的左眼。
眨眼,天使无形的睫毛扫过乔的身体,光影在他皮衣的表面流淌。
乔觉得自己是条不离不弃的狗,追逐着他的目标。
女巨人是最大的一家酒吧的广告牌,全息投影散发的粉色辉光照亮了街道。
枪伤附近的肌肉和血管都已经做了处理,但失去的血液无法在短时间内再生。乔挪动软塌塌的胯子,走下天桥。
过去的三天,他睡了不到4小时。几分钟前,他在走路时醒来,发现自己站在街道的另一端,中间的一小段记忆消失了。
乔觉得那东西不能称之为睡意,而是几百升塞入脑腔的冰块,仅仅是动用这个比喻,都脑子发出玻璃被碾压的嘎吱声。
“跟紧目标,必要时杀死对方。”乔再次想起老板的命令。
在老家,每当有人逃跑,老板就会派他出动。这名男人是未经老板允许,唯一从工厂成功逃离的人。
目标比过去的其它敌人更狡猾,追击持续到三天,乔失去了两个伙伴,老板许诺的增援却迟迟未到。
继续追下去,你当然会死。他想到。
但脑子的速度比乔的反应更快,熟练地将恐惧捻灭在萌芽阶段,乔再次获得了平静。
女巨人高跟鞋的践踏下,乔跟随人群走入酒吧,一个橘发女孩,正抬头看着女巨人空无一物的裙底咯咯大笑。透明外套下,她的奶头像贴在玻璃上一样平整圆润。
乔搓了搓脸部,紧绷的面庞软化下来,令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急需寻欢作乐的普通老哥。
执行这趟任务之前,乔在虚拟机上学习了所有的城市生活常识,但真的见到这么多各式各样的人,还是第一次。
此时的场景令他感到困惑。
空气中能品尝到浓郁的信息素,这里的男男女女都像这座城市夜晚的探照灯,喷射着求偶信息,仿佛随时会和身边的舞伴大干一场,这与他从虚拟机里学到的知识有所不同。
乔觉得这里更像是家乡的大型育种基地,而不是放松身心的娱乐场所。
利用人群的气味干扰自己的嗅觉?乔猜测。但他记得对方的味道,只要两处断点距离不是太远都能续上。
“第一次来哈?”打量到不知所措的客人,人群中分出一名酒保,冲乔问道。
乔回忆起在虚拟机上学习的成果,展露笑容:“我来找女人跳舞。”
……
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泷不耐烦地想到。
打从五年前,子弹射穿左脸,他的一对招子就搬了家。新眼镜的虹膜周围,是一圈纤细金线绣成的商标,在黑暗中泛着光。
盈满了拜金主义的乌烟瘴气里,眼睛主人有钱人的身份活像是中央大街脱光的婊子那样吸人眼球。拒绝掉三名美女,推开怀中软若无骨的男妓后,泷艰抵达了洗手间。
几名披着彩虹色光纤假发,难辨性别的酒客刚刚走进来,成团的绿色大麻烟雾从隔间底下淌出,泷切换到热成像视界,看到每个厕所隔间里都站了人,甚至不止一位。
主人不动声色的命令下,埋藏在心管内壁的胶囊破裂,最后一支肾上腺素欢呼着与血液融为一体。
血压缓慢攀升,来自白舟的军事级义体消耗着所剩不多的糖分,肌肉开始预热。
不健康地血色从脖颈根部向上蔓延,荒川泷感到心脏在腔室中丑陋地搏动,澎湃的动力充盈全身。
杀手超出常人的新陈代谢,意味着更高的体温,即使隔着薄门板也能看到。不假思索地,泷飞快拔出手枪,向一处隔间打出两梭短扫射。
飙飞的门板碎屑里,一只灼热的大手伸出,五根指头握住泷的面孔,往水泥墙板上猛磕。白舟生产的优质合金脑壳没有令他失望,在大力撞击中维持着清醒。
路人的哀嚎与尖叫声中,泷看清了敌人的模样,短硬的白色发茬,与热成像中一样奇怪的粗壮身材。
“你们能不能长得有新意一些?!”泷咆哮道,
泷提起手肘,不需要瞄准,小臂花朵一样在复制人脸上炸开,带出一膨紫色血雾。
嘭!
乔没能扭开,被藏在泷小臂中的独头弹撕下一只耳朵与小半片脑袋。
一声闷哼,乔身体再也无法动弹,黏腻的紫色自上而下覆盖了一切。
泷顺时针甩动开花的左臂,暴露在空气中的肌肉、骨骼,啪嗒闭合,严丝合缝变回肉手。
蹩脚杀手脸朝下,趴在积水的瓦砾垃圾中,向出口爬去。
紫色的墨在垃圾堆里晕开,义体人垂臂立在积水中,被战斗波及的路人蜷缩在墙角发抖,泷左右看看,哑然失笑,“第一次见到知道要跑的,还挺能打,新型号?”
“杀了我。”乔呼噜喘气道。
“不,我改主意了。”泷握着枪蹲下,将复制人的脸掰向自己一侧,“说真的,我对你们没太多了解。”
“如果你们不是总想着杀我,我确实活该被你杀,死在我手上的那几位兄弟姐妹……”泷迟疑道,“你们是亲戚关系?对吧?你们长得可有点儿像,我看你挺喜欢那孩子的,那就有点儿恶心了。”
“可是你不该怪我,卡巴拉的杂种们把你们造出来,杂种造杂种,完美!”
“杀人让你感到慰藉不是吗,尽管你怕我怕得要死,还是乖乖上来送命,不明白为什么是吧?杂种们在你的脑子里烧下命令,大概就是这样。”
泷念叨着,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拿枪管在乔的脸上戳了戳。复制人一动不动,死了。
唯一留下的女孩呆坐原地,满头橘发被血浸润,一身碎肉。
泷对那女人说“是这样的,这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机器人,人血是红色的,这就是区别。”
伸手摇了摇她,女孩缓缓转过头,泪光在她的眼眶里凝聚。
“醒着就好……”
空气在她的指尖融化,光线纠缠扭曲,仿佛握有一颗无形的太阳。
泷软倒在地,用还有力气的那只手掏出枪,向不远处的墙壁射了一发。
弹头带出纳米级碳管线,微型马达在线枪里吱吱怪叫,泷抓紧枪柄,任由线枪带着身体撞翻酒柜,尽可能远离橘发女孩。
热成像视界没有显现出任何异常,复制人杀手刚刚死去,墙壁上散落的脑浆还未冷却,尸体维持着成年男性的体温,红色热源从脑袋上的开放性伤口流出。
扭曲空气的能力?
一股热流涌出鼻子,泷确信脑袋里那些脆弱的器官必然已在这一击下受伤,而他还未能搞清楚状况。
泷靠着墙壁停下,试着撑起,却发现失去了对下半身的操控能力,方才激活的体能用比来时快千百倍的速度流逝。
女孩站起身,一只手捂住正在流血的腹部,紫色的,来自她体内的血。
“你们成功了。”泷轻声说道,受伤的地方已经不再毫无知觉,电子脑切断了交感神经,成吨的疼痛被阻隔在突触另一端,从身体各处涌出的警告像Windows7系统的弹窗一样无穷无尽,提醒主人将要死去。
“他们还是给了你紫色的血。”男人怜悯地说道。
女孩读懂了这个眼神,仿佛她既是珍宝,又是毒药。
义体人的胸口处,白色灰烬是骨头,暗红滴落的是金属,复合骨骼被千度高温所摧毁,干燥的空气像是火葬场。
五色光酒在泷的身边汇聚,装有女儿照片的挂坠盒已经打开,翩翩起舞,糜烂的光酒湖泊黑暗中蜿蜒,像人类的泪痕。
“你误会了。”女孩抬起握拳的手臂,没什么力气,却傲然挺立,目光炯炯仿佛攥着一枚勋章,“这是荣耀。”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这是一个浪漫故事吗?不,她不这么想。
她从家里翻出了白色恋人的饼干铁盒,鼓了鼓气,终于打开了。她从中分出了关于他的所有信件,几年间也攒了有四十多封,还有一些零碎的纸条——他随意撕下的嘱咐;边角的一个俏皮玩笑;或是他迷糊写下的,关于梦的模糊回忆。
她没有仔细的看,更准确地说是刻意忍住了再次去读的欲望,尽管内容全部都已经烂熟于心。她仍然记得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的勾画形状。天知道她每一次拿到手是多么小心翼翼地读了多少遍!在回信选择措辞的时候又是将来信的意味揣摩了多少遍!
她浑身开始颤抖,心情激动起来。记忆的洪流席卷而来,那抽象的黑水立刻把她裹挟,混合着愧疚,怜惜,遗憾,甚至还有一丝奇异的甜蜜。她似乎快要窒息。
她开始动手撕信。对半一撕,再叠着对半撕。她细致有序地进行着,直到全部化为桌上一堆白雪般的碎屑。她有点想像电视剧里做的那样,从着高楼一抛,但最终还是扫起,静静倒入了房间的垃圾桶里。
(已经粉身碎骨的纸页们中的一些片段:)
1,十一月9日
“……你知道吗?我来过你上学的城市了。我在中午的时候随着学生的人流从门口混了进去,在你的校园里看了一看你平日生活的地方。果然如我想象的一样美丽。
前几日又刚下了雪,在操场上积了不薄的白。傍晚不时有三两人成群,来来往往,音量恰好叫别人听着模糊。我在人少的时候在雪地里写下了你的名字,然后悄悄躺在了上面,躺在那一篇银色的中央。又默默地流了眼泪,却不是因为悲伤,更多的是莫名的幸福……
即使穿了厚衣物,冰气也能从领子袖子里拥进去。我的指头发僵了,有点失去知觉,不过这样就能假装是你握住了我的手。而你的手总是凉的。”
纸是A4的复印纸,用钢笔写的字细斜,顿笔很明显。纸头上基本没有额外的折印,正中间有几滩圆形的水痕,墨水洇透了背面。纸已有些发黄了。
2,七月15日
“我也来到了你的从小长大的城市。明明是盛夏,气候可还是多么怡人,真奇怪!尽管处于雨季,闷热倒也不是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还是跟春天似的。
天好蓝,云彩也很低。我时刻地注意着天空,不然一不留神就会错过截然不同的景象。
我是在放假后和要好的女伴来玩的,她内向腼腆,你也是内敛的,于是我自作主张,没有来打扰你;就只是在花市为你订了花,应该不隔多久你就能收到了。里面还放了一张明信片,我就不先剧透啦。
说起订花的过程,真是叫人哭笑不得,我写出来给你看个笑话吧。当我选好了花,捧着拿到附近的快递站,工作的小姐一边包装一边和我讲,说我一定是外地人,而且还被花商耍了。’其一是,当地人平日根本不来这里;其二,你这花少说也放了有四五天,早不新鲜啦’,小姐动作麻利地截掉过长的花杆子,然后放进长盒子里封上宽透明胶带:‘妹妹你瞧,这边横切面都发棕了。’
朋友她说,这长方型的的快递盒本身就像一个小孩子的棺材。虽然这是句扫兴的话,可是不是很契合吗?——请原谅我啰嗦地写这些,是不是要惹你不高兴了?不过你会喜欢我选择的颜色的,那是透着淡粉的香槟色,温柔极了,像晴朗的春晨。”
纸是印有横线的信纸,背景是淡的鹅黄纯色。字体没什么特色,就像大多数认真的作业的标准字体,直正统一,上面有不少修正带的痕迹。整体之前被揉团过,后又经展平折叠。信封上写了地址,但没有邮戳。
3,七月16日
“我知道,我是不该再给你写,求求你看完,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保证的。我知道,我总是不合时宜,总是幼稚冲动。无法像你们一样,成熟得体,又慷慨地愿意分享温情……
……我这里是阴天,你知道,这种灰色能衬得街上的绿树和草坪格外新嫩。我如此喜欢雨前的一切,风也比以往来得要大一些,吹得衣襟猎猎作响,解了一些热。莫名地我又想起来你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汪湖水。
我又弄丢了我的钥匙,上面挂着的是你第一次送的扭蛋玩偶。我发疯般地找了每一个日常经过的角落,依然不知所踪。我感觉我什么也无法做好,生活对我来说就是一盘乱麻——我不想也将你牵连进这漩涡……”
仍然是白色的A4复印纸,上面细斜的钢笔字钢笔字要比第一份大和潦草,一共写了十八页。把信纸撑的鼓鼓的。
全篇涂了许多的墨团子让人想起被践踏白雪后产生的泥泞。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备注:抱歉滑铲,后续可能会修
零几年——具体是几年不重要,零三年,亦或者零八年,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二零二一年,我照旧会写成二零一四年或者一七年,好像我的时间就停止在那里,所有的事情交错着发生,上一秒刚刚跟房东磨了三小时签完短租合同,下一秒又重新回到铺满银杏叶的大学,脚下占满了银杏叶尸体的臭味——诸如此类。所以零几年,无所谓。夏天,和平街——亦或是什么别的地点。记得我第一次离开和平街,好像婴儿被迫离开母体,哐当哐当的火车卧铺是母亲在宫缩,到站下车的一刹那,坠地的婴儿开始哇哇大哭。后来我到过很多个地方,走过上百条和平街,每条和平街上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人,无所事事吊儿郎当,我才恍然惊觉,和平街可以复制,孩子可以再生,只有我过去的十几年就像破掉的羊水,狼狈地撒了一地。
零几年,夏天,我尚待在和平街的羊水里。那天热得要死。白晃晃的大街上,少的是人,多的是鬼。我死掉的好友在和平路转三阳柳路的交点处朝我招手。我拎着两大袋快化了的冰棍走过去,挑挑拣拣,分给她一根比较完好的老冰棒。
这座城市向来热,天地熔炉似的,人在其中熬煮。和平路没几个人,偶有几个熬化了的、扭曲的背影,像口袋里捂久了的玉米软糖。只是那天格外热。我躺在凉席上,后背湿剌剌的。蓝白的塑料电扇嘎达嘎哒转,扇页许久没洗过,吹出来的风腻着一层油灰,呛人。厂里的收音机放着天气预报,说城市即将迎来千禧年以来的最高温。翻身,凉席嘬着皮肤,啵啵啵,撕下粘在墙上的口香糖似的,拉出长长的线条又断掉。细刺扎进胳膊,懒得拔出来,微弱的刺痛。
“格老子的,又他妈躲在这里偷懒。”厂长,也是我大伯,“啪”一下踢掉电风扇的线。常年在厂里,他嗓门不是一般的大。
他绷着一条皮带,肚子上面勒得鼓鼓的,看着很滑稽,很像我吃过的老寿星葱油饼干纸上印着的老寿星的额头——前额突出来一大块。葱油饼干很好吃,四块五块钱能买一包,里面有扎实的三长条。
“去,买点冰棍。”
“冰柜里的呢?”
“早没了。还不快起来!”他叼着烟,嘴巴张得大,烟掉下来,又被几脚踩灭。
我捏着手里软啪啪的纸币,两张二十。外面太阳大得很,劈头盖脸得抽下来,我不想在这个天出门,但也不想回去打包纸碗。我撬了辆自行车——妈的,座垫烧腚。
“我不想要吃老冰棍,有没有四个圈?”好友很自然地用两根指头捻着老冰棍的封口晃啊晃,“你听,里面都化了。”
“爱吃不吃,不吃拉到。”我拎出另一根老冰棍,在我应当尖叫、跑开或者做出什么巨大反应之前,身体快于脑袋坐回她旁边。撕开一个口子,嘬里面划掉的糖水,后扯掉剩下的包装,把冰棍塞进嘴里。我嚼着碎冰,牙齿传来的冷感逐渐使我平静,混沌到当机的大脑开始缓缓转动,我开始思考很多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她是谁,是鬼吗,今天是几月几号……碎冰从牙齿这端搅到那端,化成温糖水。我并不十分害怕,只觉得恍惚,见到好久不见的人,我该说点什么、能说点什么呢。我原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她——毕竟我死后她肯定早就投胎去了,况且未来八十多年(假使我活到一百岁,那时间就更长了),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未必能像现在这样记得她……最后我的思绪落到——她到底能吃冰棍吗?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但现在不要问好不好?
“为玉姐和若瑜姐现在怎么样了?”
“陈姐去了部属师范,念汉语言文学。张姐我只知道去了D市,念什么专业不知道。她们考出去后就没怎么回来过,过得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她俩闹掰了。”我终于偏过头瞄她的神情。
“啊……真是没想到呢。”
“确实,没想过。”我拆开第二根老冰棒。
“你听上去不怎么惊讶。”
“我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这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譬如我从未设想一种在工厂打零工的生活,每天装配七八百条纸碗——传送带哐哐吐出纸碗,我哐哐叠起来,刷拉一下用袋子套好封口码进纸箱,熟练到闭着眼睛就能摸出纸碗少没少,其实少了也没事儿,但我有工艺精神——纸碗上面印着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以及一个倒着的福。江汉大道每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用着我装配的纸碗,嗦完热干面或者蛋酒就连碗带剩下的残汁一把子丢进路边垃圾堆——我的12个小时,就这么被扔进垃圾堆。我曾往碗里面抹口水以示小小抵抗,我被自己恶心到了——上街过早时总觉得碗里除了塑胶味还有一股子馊口水味——遂不再干,老老实实装配纸碗。
总有那么几个孩子天生会给其他同类带来压力,我(活着时)的好友、我的堂姐陈为玉、我堂姐的好友张若瑜都是。如果我是烂泥塘,她们就是天上漂浮的白云,肆无忌惮地把阴影投射到我的身体上、心灵里。因为陈为玉的存在,我爹妈坚信我们家的血液里刻着学习的DNA,只是我还不够用心。操,用心,多么蒹葭的一个词,无论如何我都够不着碰不到,它就是水中央水中坻水中沚的伊人,让我魂牵梦萦饱受折磨。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身心打击,并隆重邀请陈为玉赏脸给我补课。彼时我只在爹妈口里听过陈为玉,知道她在一中的尖子班,成绩很好,跟我这种考不上高中就要去读技校的人完全不一样。我对好友说,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
可你甚至还没见她一面。
那又怎样?我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好友咬着四个圈含含糊糊地开口,可拉倒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有什好。你在掩饰你嫉妒她,她完完全全打击到你了。我讨厌好友的口无遮拦,她刚刚还用了我的零用钱买冰激凌,现在却不肯站在我这边。她无法理解我对即将到来的陈为玉的敌意,她对一切女性都抱有天然的好感,私底下管她遇到的每一个女性都叫sweetie。嘿。她戳我的胳膊。你看到了吗?今天找零的sweetie,她递给我硬币的时候对我笑了,她有两个梨涡!你到底有多少个“sweetie”?她撅起嘴,很多,而且会有更多。你从来不这么叫我。嘿,你很怪诶。她抱起胳膊,夸张地发抖。
你会后悔的。
好友坚定地咬掉后一口四个圈。
我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当我再一次找到好友,翻白眼大笑的变成她。
“你还记得你前几天那个样子吗——像这样——”她翻着白眼,“然后眼睛抽了——哈哈哈哈哈”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猛,她猛地捂住眼睛蹲坐下去,却依旧笑到不能自已,哗啦啦啦啦像拉风箱一样。
我蹲下去,掰开她捂着眼睛的手,她还在笑,头一晃一晃的。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别动。”摁住她的脑袋,仔细检查她的眼睛——除了笑出来的眼泪之外屁事没有。我颓丧地垂下头,深吸一口气:“你说的没错,我后悔了。”
我准备了几个劣质的恶作剧,什么在凳子上涂胶水啦,在桌子上放红墨水等会儿假装不小心碰倒洒她一身啦,甚至还斥资买纹身贴——对方保证贼逼真——贴在胳膊上,打算不经意露出来。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然后呢?”
“然后她进来了, 我放弃了。”
“你搁这儿演电视剧呢?”她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这张脸也当不了主角啊。”
“滚滚滚。”我向后仰,甩开她的手。
陈为玉进来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不应该这么对一个她。她穿着一条白底碎花裙——看着比好友大不了多少。我再没品也不能让穿着裙子的女孩被胶水粘在板凳上,白裙子上撒红墨水。多傻逼多贱啊。结果就是我抢在她坐下前一屁股坐在本属于她的涂满胶水的凳子上,凉不拉几的胶水噗叽湿了裤子。我听见我的屁股在流泪。我听她讲卷子,讲得真好,可我听不懂。可她的声音真好听。她带了一些书,说适合我这个年纪看,可以积累一些语文材料。我不爱看书,但我想跟她说上话,所以我故意把书页翻得很响,然后随手指一段问她什么意思。她靠过来,肩膀不小心碰到我的肩膀。
有一次我家里有人来打麻将,一桌一桌停不下来。堂姐便叫我去她家补习。在她家我见到张若瑜——她一手举着吹风机,一手捧着湿漉漉的黑色长发。见陈为玉回来了,便放下吹风机,很亲昵地将脸搭在她肩膀上。湿漉漉的长发在堂姐衣服上留下一串水渍。“这是若瑜,我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给我讲题,讲得我飘飘乎乎云里雾里。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好友叫出来,很严肃地问,一颗心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你下流,你去死。”
后来补习变成我、好友、堂姐、堂姐的好友四个人。我和好友准备中考,好友冲一中,我在纠结去哪所技校。纺织技工学校女生一定会很多,但我并不想当一个男纺织工。机械化工技校听上去不错,但这也意味着我可能成为一个男和尚。陈姐和张姐约定好去Q大分别念中文和英文。再后来好友死于车祸,对方刹车失灵,在交叉口撞上路灯。堂姐留在本地,张姐去了D市。张姐离开的那天,我跑去她门口蹲她,看着她们一家忙里忙外,我没好意思上前打招呼。倒是张若瑜眼尖,看见我,第一句话问,你堂姐呢。我摇头,说她没来。她又问,是她让你来的吗。我摇头。风吹起她长长的黑发,她冷酷地点点头,跟我说再见。此后十几年,我再未见过她。
“你都不问问我吗?”
好友站起身,踮着脚比了比身高,我顺从地低下头,尽管如此,她的手还是只能勉强够到我的额头。
“你长高了好多。”
“那可不,你不看看你都走多久了。青春期窜个儿可快。”
“你现在在念什么?”
我沉默。
“你得考个大学啊。”
“你烦不烦,还管这个。”
她很怜悯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你能成为一个大学生。”
我沉默,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再见,未知和等待都让我感到痛苦。我想起张姐头也不回地走掉,迅速地踹破羊水出市。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我隐约碰到羊水温暖且脆弱的薄膜,犹豫着是否要撕开,却开始羡慕她的勇气。
那天,我一个人吃完了两大袋冰棍。近黄昏,太阳混沌如鸡子,热气渐渐散去,我肚子胀痛如临盆的妇人。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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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作业
距离开学,只有一周不到的时间了。我的暑假作业,却一笔都没动过。
我们的作业是写一个人,但我整个暑假都没有遇到值得写的人——这个暑假的生活太平淡了,我必须搞点事情。
我拼命翻找报纸,找全市最盛大、人流最密集的活动。
好在是夏末,为了抓住夏天的尾巴,能聚集大量人群的活动还是有几个的。
首先,这个活动要够大,能吸引到的人越多越好。值得被写进作业的人已经不多了,如果要遇到这样的人,就要广撒网。
我用铅笔划出几个人多的活动,有超市开业、烟花大会、明星演唱会。去年我和爸爸妈妈去过超市酬宾还有烟花大会,真是人山人海。明星演唱会我没有去过,但是每次在电视上看的时候,都能看到密密麻麻的荧光棒在闪烁。
其次,人不能太分散。我划掉了烟花大会,我们这里的烟花大会是没有门票的,人们各自聚集在河边,太分散了,就算我搞事,能看到我搞事的只有一小块地方人,加上天黑、烟花吵等因素,能看到我搞事的人就更少了——超市开业和明星演唱会就是这点好,它们都有入口,可以把巨大的人流汇聚去一个地方,这样我只要在入口搞事,搞的时间长一点,就能被所有人看到。
那最后这两个地方选哪个好呢?演唱会只有一天,但超市开业酬宾有一周的时间,但我不想为这么个作业跑很多天,如果我是个喜欢做作业的人,就不会把作业留到最后几天来做了。
我想了想,还是选了超市开业酬宾。
我从没去过明星演唱会,不懂那边的地形。而且会去明星演唱会的都是些追星族,他们一定满脑子都是他们的明星,只在乎唱歌跳舞,很难想象会对我搞的事有什么兴趣。
超市就不一样了,我去过很多次超市,开业酬宾也去过几次。开业酬宾不只有折扣,还有长队,人们在排队的时候会很闲很闲,很容易被周围发生的事吸引目光。而且会去开业酬宾的,很多是带小孩的妈妈,像我这样的小孩出现在那里搞事也不会突兀,只要演技不是太过蹩脚,一般人都会把我搞的当成确有其事。
于是我打定主意,去超市做作业。我将做作业需要的笔塞进口袋,在家里找了一只大大的塑料袋——去超市排队买东西的人都会带这样的袋子,带上了这样的袋子,我就更像一个被妈妈带去买东西的小孩子了。
超市十点才开门,这可比我的到校时间晚多了!
我坐着公交车,转了两趟车,才到了新开的超市。
这间超市好大啊,比学校大礼堂还大。
我在八点的时候到了超市,这时候超市门口已经人山人海了。在人群中,有一种人特别扎眼,那就是,没有妈妈带着的小孩子!
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没有妈妈带着的小孩子!
天呐,他们也是赶作业的小学生吗!
他们也打算和我一样在超市搞事?
我的作业会被他们抢走,或被他们吓走的!
我好想哭,但这里的哭声早就此起彼伏。
他们也和我一样,想扮成和妈妈走失的孩子,好吸引值得写的人过来关心他们。
如果用同样的方法和这么多人竞争,一定会淹没在哭声之中的!
于是我变更方针,打算利用这些此起彼伏的哭声,横刀夺作业!
我先是找到了这些哭声的源头,果然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学生,在他们的口袋里,我也看到了笔一样的东西,还有一些人甚至带了和我一样的塑料带来。
我特意走近他们,看看有没有值得写的人接近他们。
“您没事儿吧?”
有个带小孩的妈妈走近了一个大哭的小孩。
那个大哭的小孩精神为之一振,哭得更大声了。
我知道他想等那妈妈再接近一点,但听到那妈妈的措辞,我便知道了,那不是我要写的人。
那个妈妈是个成年人,那个大哭的是个小学生。
“您”是一种对年长者、地位高者的尊称。以一般情况下,一个成年人是不会用“您”来称呼小学生的。
这种时候用“您”,一般是一种用尊敬表蔑视的讽刺用法,也就是说,那个妈妈不是真的想问那个小学生遇到什么困难、不是真的想为那个小学生解决什么问题,而是在用一种看似敬仰的语气表达“你是什么值得尊敬的人吗,敢在这里给人添麻烦?”这种人绝不是我要写的人,就把她让给那个被她尊敬的小学生吧。
“您没事儿吧?”
“你吵到人了。”
“闭嘴。”
“有娘生没娘养是吧?”
“您没事儿吧?”
“我有厌童症!”
没有一个值得我写的人。
令人烦躁的小学生的哭声仍此起彼伏着,他们真是笨,哭就该排队,就该一个个哭啊,不然就算有值得写的人,他帮助了一个人,就会被道德绑架,被要求帮助所有人,让一个人只帮一小学生也许是可以的,但要一个人同时帮这么多小学生,再怎么值得写的人,也不可能做到的。
这些小学生,暑假快结束了才想到做作业,想到要做作业了以后又一窝蜂地扎堆,这些人怎么就这么短视,怎么就不知道趁暑假刚开始、做作业的人比较少的时候就把作业做掉呢?
唉,现在说这些都没用啦,我也不想和这些人一起哭,找了个角落独自蹲了下来。
“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嗯?
这好像是对我说的。
我抬头,只见一个带孩子的妈妈正一脸担忧地看着我。
“我,我……”
我好不容易吞下那句“我没事”,摆出一副哭丧脸,无精打采地呜咽:“我和妈妈走散了。”
“啊……”她露出怜悯的神色,“我刚才看你一个人拎着袋子在这里走,就觉得你在找什么人……你记得你最后看到妈妈是什么时候?”
“我,我妈妈说她要去厕所。”
“然后就让你在门口排队等她吗?”
“嗯。”
“你等了多久了?”
“我……我不知道……”
“这样,超市里应该会有广播,等超市开门我就带你去找人好不好?”
“嗯,嗯……”
她伸出手,打算拉我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我左手捉住她伸出的手,右手伸进口袋,掏出那支写作业用的笔,扎在了她伸出的手上。
她连一声惊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倒了下去。
我按动作业笔上的按钮,没多久街上开来一辆车,车上下来三个人,其中两个人扛着那个倒下的妈妈回到了车里,另一个人从我手上拿过笔,放进了一个白色的盒子,又将白色的盒子递给我。
“在这里写下你的名字、学校、班级、学号。知道她的名字吗?”
“我不知道。”我如实相告。
“她叫xxx。”那个妈妈的孩子不但替我回答了那个人的名字,还一笔一划地将她妈妈的名字竖空了一遍。
“好,好。”
我将她妈妈的名字写在了我的盒子上,我的人写完了。
载着我的作业的车远去了,超市的开业时间也到了。等待开业酬宾的人们,仿佛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一窝蜂地挤进超市,人群中的哭声又响了起来。
“那是你妈妈?”
我问向我作业带的小孩,那孩子点了点头。
“你知道作业的事吗?”
那孩子又点了点头。
“那样你就没有妈妈了,你不阻止她吗?”
“我妈妈应该去‘那边’。”
“但那样你就没有妈妈,就没人照顾你了啊。”
“那边不会有人打她,这比较重要,对我来说。”
“那她刚才都是演的吗?”
“不,她本来就是这样的。她不知道我们的作业是什么。”
我松了口气,如果上交的作业是错的,那我明年还要继续做这个作业。我已经开始长高了,如果明年我变成了一个高大的孩子,那作业就更难做了。
“为什么选我?”
“你演技比较好。”那孩子说,“我妈是个好人,但她不笨。”
我点点头,我也觉得我演技比那些哭得此起彼伏的孩子好。
我再次对那些孩子产生了鄙视之情。
其实我们自一年级起,就被要求做这个“写一个人”的作业,他们理应有很多年来磨练演技,却还是这幅样子。
老师要我们写一个人,要我们写一个好人,写一个会帮助人的人。被我们写了的人会上刚才那些人的名单,他们收到信号就会赶来把这些人隔离起来,把他们丢到一个只有好人的地方生活。
一般会被写的人,都是没有孩子的人。因为孩子被布置过作业,自然知道做了好事的人会被带走,所以他们会尽全力阻止自己的父母做好事。
“你不会在打我妈妈的主意吧。”
“我没那个意思。”
“那就好,别以为你卖了我人情。”
“是我要感谢你。”
说完她对我鞠了个躬。
我要了她的名字和电话,如果明年还有作业的话,我觉得我可以写她。
好人,是一种尚未进化完全的旧型物种。
他们的大脑存在缺陷,无法像我们一样使用理性思维采取利益最大化的行动,甚至会在计算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后故意反其道而行之。他们的存在会严重扰乱他人的预判,导致他人的计算结果出错,或者直接妨碍他人的计划,损害他人的利益。
他们的存在无疑是新人类的障碍,把他们隔离是对全社会负责,是集体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完成暑假作业就是对社会做出贡献。
我很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