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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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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鸣龙少年》燃耀同人
1、
星洲是个什么地方。
省会城市,沿江发展区之一。三十来的机械制造产业连接近几年文化传媒行业的浪潮,交织成型,一片欣欣向荣的面貌。
星洲是个交通枢纽,可早年间附近县城来市区得花上几小时的车程,东西拐弯一天了,风尘仆仆也得拖箱带袋儿地坐着黑车三轮,屁股后面滋溜冒着黑烟一路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
这些年交通便利了些,新商业区连通学院区,高铁连通周遭县市形成地面上的新脉络,哪怕周边县乡到市区也不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老牌名校坐落在老街区。
沈耀家所在的别墅区平日开过来,大约二十来分钟的车程。
记得当初还没并校的时候,鸣英后面的旧厂区还夹杂着两个旧货市场,平日里开车就堵上。
沈耀有时候坐在车里,听着金师傅鸣笛,看着小货车和电动车无规则在小巷穿梭,带着耳机背着今日份的英语单词。
窗外人头攒动。
而往他经常路过的路口,再向后个百来米,是李燃当初所在的电子城。
早几年走过去,没准还能看到戴着个鸭舌帽,穿着洗褪色无袖背心的李燃从小贩堆积的楼梯里穿身而过。
15、6岁才拔节的少年后背还有些单薄,肌肉却悄无声息覆盖着,像颗踩不死的杂草。
-
一八年十二月的大雨浇透星洲市的那天。
李燃在雷鸣家里的角落发现了一个野生的蘑菇。体型茁壮,长势喜人。
葛奶奶最近打算从沈浩家里辞职,一是为了孙子高考,二是身体确实有些差了她本是打算搬家当天就交接工作,但另一个保姆一人也忙不开,新来的人又还没选好,她便答应再顶上一阵。
于是家里添置的新东西,被压在阳台角落里。
联考之后小半周的雨,养了蘑菇,又也养了星洲老城区木质房地面上的斑驳青苔,只等着哪个晴天来,再一起收拾干净。
收到葛桂芬短信的时候,李燃还在刷题。
他嘴角还带着跟踪周伟峰被揍出的淤青,看到手机里的短信的时候,下意识皱了皱眉。
【燃燃,你和耀耀还有联系的不?他们家里吵了好大的架,跑出去了。】
不一会儿,手机里新的消息又跳出来。
【你要不就去学校看一下。记得带伞。】
【这个大雨天我怕出事情。】
少年人思考了片刻,走进房间打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后,随即关门出去。
-
星洲这些年街区改建,几年前拆除了鸣英学校后的两个集货市场,这下半年又大刀阔斧将许多年的莲花池电子城和临街的几个老房胚都拆除了。
不过小半年的时间,当初李燃和一群人集力抵抗拆除的电子城,此刻已经被重新套上了商业区的钢筋铁骨,想来不要半年,就能正式投入使用。
城市的迭代总是一眨眼的事。
沈耀缩在施工地外杂货棚角落里,看棚外的大雨。杂乱无章的木材板子和钢筋像是巨兽,他蜷缩在巨兽的腹腔里,像要随着这场雨一起被消化掉。
他抬手看了看手腕上还渗血的疤,这是他两天前割出来的,脸上是家里花瓶碎裂溅到的伤口。此刻腹腔空荡荡又无法容纳空气,他张嘴呼吸下一秒就大口咳出来。
“呵。”沈耀咳嗽笑起来,嘴角还带着伤口。
狼狈得要命,就和狗一样。
他如今已经18岁,即将高三下学期。
按理来说,成年人应该干不出离家出走这件事。
可就在半小时前,蒋梦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地砸了一通。
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逃了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鸣龙的大门就在两条街外,沈耀如今去医务室或者随便找个快捷酒店都比现在来的好。
但躯体化的疼痛,已经让他懒得再走一步。
刚18岁没多久的少年人想在星洲市这场冬日的大雨里找回点呼吸,可结果,依旧什么也抓不住。
想来怪他。
状态不好,医生新加的盐酸曲唑酮包装没来得及拆,他还没将它们藏进某个不起眼的维生素瓶里,就被发现了。
其实沈耀也没想过,两年多来,他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在爆发的时候会显得那么可笑。
可它就是这么发生了。
-
记得联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沈浩回来随口问了一句成绩如何。
那时餐桌上没有人说话,勺子碰到瓷碗发出“噔”的一声。
年段11名,成功给了沈耀借题发挥的空间。
他责怪了蒋梦瑶一番,给了自己一个最近不想回家的理由。
而所有人都得认栽。
毕竟这是家庭角色问题。他们这个家已经如此按部就班太久了。每个人都该尽职尽责扮演自己的角色。谁没做到,那就是失职。
而作为沈耀的母亲,“错误”理应让蒋梦瑶第一个承担,而蒋梦瑶的痛苦,又会等同地转嫁到沈耀身上。
“耀耀,你要是有什么问题,要告诉妈妈。”
蒋梦瑶说这话的时候,茶几上还倒着红酒,她画着精致的妆,在水晶灯下露出责备又美丽的笑。她眼里像是要掉眼泪一样。沈耀身体的每处骨头都在疼。
只是看着她:“妈,我没事,下次不会了。”
于是她似醉非醉地说了声。“好。”
沈耀知道,蒋梦瑶自顾不暇,她只是按照“母亲”的功能说出这句话。而剩下的,她希望沈耀自己能解决。
她如今的爱,只够她为一个孩子表演作优秀母亲。
就像当初,沈亮出生的时候,蒋梦瑶整夜整夜不睡,要亲自给沈亮喂奶,哪怕家里已经请了两个月嫂。
她总在每天尽职尽着扮演一个温柔母亲的角色。
而沈耀已经长大,早已不在她重点表演范围之内。
所以很多事情,沈耀都要自己想办法。
但他确实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十八岁的人,站在成年路口,没有见得太多,也没有懂得太多,只能带着一身伤横冲直撞,然后发现很多事情,远超他的预料。
比如,星洲冬天的雨比沈耀料想得要冷的多。
雨水浸透薄薄的校服,带走身体里仅剩的温度。
沈耀靠在一堆杂乱的管道和钢板里,觉得自己快要睡过去。
他闭上眼睛,身体的疼痛因为低温变得不再清晰,耳边却传来了一点奇怪的声音。
和雨水打落在屋檐的滴答声不同,像是有人踩过泥泞的地面传来的水声。
少年人皱眉,是野猫,还是工地的人。
他下意识面无表情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色球鞋。
抬头,视线里李燃撑着一把大伞,黑色的伞面,将雨蓬里本就不多的光线遮去了大半。
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手上还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沈耀动了动手指,发觉自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真见鬼。18岁沈耀闭上眼睛,在那个倒霉的落雨的下午,吐出一口糟糕的空气。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
糟透了。
2、
沈耀第一次去医院,去的是三甲医院精神科。
因为未成年人不允许独自开药。医生只给他做了表格测试,说要等监护人来才能下处方。
沈耀思考了许久,发现并没有人能充当这个监护角色。
他那时候成日失眠,精神情况很不好,思来想去也没个好办法。他还记得和他开药的医生还年轻,不是主任号排队少,对他还算有耐心。可他胃里像是长了只手,抓着他的胃壁让他止不住想呕吐。
他强忍着起身,说:“我出去打个电话,叫我妈妈来。”
医生看着他点点头:“好,你的表测结果都在这里,一会我会和你监护人细说。你们这个年纪,家长要了解你们的问题才能更好对症……”后面的话他已经记不清,沈耀只记得自己冲进洗手间狠狠吐了一场。
他走去挂号处退了钱,临了还问了句:“能不能销记录。”
柜台护士头都没有抬:“你都没拿药,哪里的记录。”
他说。“好,谢谢。”
然后第二次,他找了一家分院。成功拿到了他的药。最开始是氟西汀,但副作用和戒断反应过于难熬,后来一年多又才换成了艾司西酞普兰。
-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这里找死的呢。”
李燃收了伞走了进来。
沈耀一脸猜忌地看着他,他总觉得奇怪,李燃怎么总能在他倒霉透顶的时候和他撞上。他目光像是把匕首在李燃身上千刀万剐了一遍。
李燃被看得受不了,立马缴械投降。“我用的定位。我奶奶说你家里出事了,让我来找找。你要下次要真不想让人找到,记得把手机也丢了。”
沈耀目光动了动,最后干脆自暴自弃把头往身后一靠。
钢筋脚手架废弃管道堆积的杂物棚里,没有一处好地方,沈耀脑袋被后面钢筋撞了一下,不动声色抻着脖子。
脸上却被什么东西碰了碰。
他睁开眼,看见一个白色塑料袋,里头装着点绷带伤药,其中还有一个灰白包装的小盒。
解郁安神胶囊。
沈耀眼睛一抬静静看着李燃。
李燃觉得这个人可能是在骂他。他心想,不想吃别吃。
话到了嘴里又变成了:“将就吃。实在不行我送你去医院你现开。”
李燃觉得自己此刻这能屈能伸的脾气真是个本事。
正想着,沈耀已经低下头,拧开矿泉水瓶把药吞了进去。
他脸上苍白,喝药的时候闭着眼,一双眼睛睫毛长长的。李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得那么清楚。
等他吃完药,又是一副不搭理人的样子。
李燃却松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松什么气,一路赶过来,他一颗心乱跳地厉害。本质上沈耀和他并不算什么亲近的关系。
可想到沈耀一个人可能在某个地方,他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
于是他赶着去药店买药,非处方不给开险些和店员吵起来。“凭什么不能买!”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到了沈耀这儿成了。没办法,将就吃。
李燃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觉得沈耀就是想死。
而现在这人受着伤,依旧全须全尾的在他眼皮底下,他一颗心才落了地。“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没想好。”
这次沈耀回地很快。他靠在堆出来的半截脚手架上。李燃看着他身上湿漉漉的,想把外套脱下来给人,又觉得哪里不对。“去找件衣服换吧,我怕你冷死。”
大少爷慢悠悠偏过头,转过眼看他。“你衣服倒是干的,脱给我。”
“好。”
沈耀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看着李燃把自己外套脱了下来。他也没走远,就靠着沈耀身边坐了下来,将外套盖在彼此身上。
两个人靠在一起,校服里面是短袖,12月初南方的温度还不那么狠人。沈耀几乎一动不动,李燃感受到冰冷的湿气,沈耀能感觉到的只有干燥又安全的温度。
世界像是被罩上一成红白蓝塑料袋,破破烂烂却隔绝了寒冷。
意外的,沈耀没有很抗拒。
他想估计是冬天太冷了,亦或是,每次最烂的时候都被李燃撞见,他的大脑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惯性。
他想,如果刚刚进来的是别人,哪怕是个陌生人,他也不会在这里留多一刻。
可这人是李燃,那就算了。
于是漏风漏雨的杂货棚里安静地只剩下呼吸声,靠近的温度连着水汽交织成一股温吞又湿漉的小空间。李燃的药不是处方药,对他来说杯水车薪。但他确实好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他低头看着不远处雨蓬楼下的水珠。
“你身后这里,以前是我想开的店。”
身边的人忽然开口。李燃刚刚一路过来,额头上有一层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的痕迹,沈耀目光落在上面,又移开。
他不知道李燃为什么要说这些。
没应声,却也没让人闭嘴。
李燃自顾自说起来。“当时我认识了一个人,说是要把店铺低价租给我,要付半年租金。那时候我根本没想高考,就像多赚点钱,一时头热就交钱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地段不错,平日里来找我修东西的熟客也多,我心想着,怎么小半年也能回本。没想到,我交钱的第二天,这儿就被拆了。”
李燃盯着门外,觉得这场雨可能要很久才会停。
他又补了一句。“那天,我们租的房子也没了,东西被丢出来砸了一地。那也是我和我奶奶大晚上去你家的那天。”
他那时候一无所有,浑身狼狈,然后在那个暴雨夜看到了开门的沈耀。
“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在想。”他思考了一会,像是在斟酌语言。“那时候,我只能看那么多,我觉得家没了,店铺没了,钱也没了。这辈子好像就到头了。
那时候,老雷来找我,让我去11班,告诉我还能高考。
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是看不到这些的,我可能就真的把自己困死了。因为一个人总看不到很多,而有人带我看了更多的可能性。所以……”
“所以你对11班就和看门狗一样。”
“……沈耀。”李燃声音顿了顿。“你。”
“是不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什么好相处的人。”
沈耀一字一顿。“李燃,不要你觉得你帮了我两次,就有能力对着我人生指指点点了,真那么想当我的老师,不如想想你够不够格。”
小小的温室在风里不堪一击,李燃的衣服被沈耀身上浸透,两个人靠在一起的部分已经不分彼此地湿漉一片。沈耀慢慢转头,呼吸喷在李燃脸上。“你这种自顾不暇的人,何必来管我。”
李燃轻轻咬牙。“是啊,要不是我奶奶说你出事,我才不……”
“她又凭什么管我,她甚至连我长辈都不算。”
“沈耀!”
脸色苍白,漆黑的眼睛,像是没有灵魂的人偶。它枯败的心脏里流出腐烂的浓汁,像是漆黑的石油等着一点火星子将它烧开。
李燃觉得自己就是那把火,或者说,沈耀故意的,要他点这把火。
“你不想活谁都救不了你。”
“是啊,我不想活。”沈耀又端起他平日里的假笑。“我求你来了吗,李燃。”
从李燃出现那一刻,他就觉得对方多管闲事,等对方剖开自己的过去想拉他的时候,他喉咙里犯起一阵恶心。
心脏跳得厉害,像是要了命,浑身却冰冷得可以。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医院,人群里每个都是生病的人,他的医生在等着他带着监护人去开药,可沈耀找不到监护人,根本拿不到开药资格。
他想,李燃。你能救我多少次,一次两次,能救我一辈子吗?自己都自顾不暇的人,当什么救世主,去你的康庄大道上,踩着你的未来,你的梦想给我滚。
我有需要你的怜悯吗?
“世界上很多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除了给人增加痛苦还能做什么!”
他又想起蒋梦瑶爆发时候的样子。
酒柜沈浩珍藏的醇酿被砸在地上,碎开一片片,像是暗红色的血液。
“这是你的孩子,我都不知道他在吃这些东西。”
“沈浩,我允许你做那些事,但你呢,你以为耀耀不知道你在外面那些事吗?是你把他逼成这样的!”
那是蒋梦瑶今年来,对他最强烈的关心。但她那时候面容痛苦,来不及看他。
沈耀从来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病情,原因有很多,怕被当成异类,怕失去现在的一切,还有那藏在心里不敢说的原因,他怕父母难过。
可他没想过,他们并不为此难过。
蒋梦瑶知道沈耀得病这件事,沈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从金师傅的车上下来,屋子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
看见沈耀回来,蒋梦瑶红着眼过来。她愤恨地把那罐药瓶砸在地上,摔开的药片和那些混杂的酒液一起。
他的病成了蒋梦瑶提刀刺向沈浩最好的工具,看到了吗?孩子病了,你怪我吗?是你害的!
你的腌臜事情害的你孩子抑郁症,是你毁了这个家,你毁了这个孩子,你看到他身上流血了吗?都是你的错!是你!
手腕下还没愈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沈耀目光掠过地面,又落在沈浩紧皱的脸上。
世界像是开始旋转,他知道自己情况不好,耳边传来嗡鸣声。“妈妈……”他喊。“妈——”蒋梦瑶没有听到。她面容痛苦,却没有看他。
身体又开始疼,他想他该吃药了。
药在地上,他想动忽然又动不了。
怎么办?
“葛奶奶。”他缓慢转动眼珠,落在附近的葛桂芬身上,老人像是察觉到他的难受,上前来。他张了张嘴:“药。”
下一刻,玻璃茶几被掀翻。
玻璃的碎裂声和蒋梦瑶的尖叫混在一起。
“滚啊!!!”
钢筋铁架被推到,李燃身体狠狠撞在身后的铁架上。
他不知道沈耀哪里来的力气,对方喘着粗气一双眼睛都通红。他觉得沈耀那一刻好像站在悬崖边上。
沈耀不对劲。
“……沈耀。”他伸手往前走了一步,沈耀直勾勾地看着他“滚,听到没有。我不用你来假惺惺。”
“对不起。”李燃又朝前走一步,沈耀盯着他往后退。“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只是下意识觉得不能刺激他。
“沈耀对不起。”
“我不要你们道歉啊……”他不断后退,整个脚步都在抖。
身后传来什么晃动的声响。
李燃目光一抬,忽然惊恐地朝他冲了过去。“沈耀!”
那一刻,世界好像忽然天黑,下了一场轰隆的大雨。
金属和塑料管道掉落撞击的声音噼里啪啦响成一片。
沈耀只觉又无数东西狠狠砸在他身侧,震动地面,敲碎,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痛。
他的身体在黑暗中被一片温热包裹着。
直到他听到闷哼。
在一片黑暗里,沈耀慢慢转动眼球,他努力辨认着眼前的一切,可还是看不清。
最后是一声,金属落地的轻响动。
他只能感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个人温热呼吸落在他脸上。
他颤抖着抬手,摸到了一手心血淋淋的湿漉。
他从喉咙里挤出了两个字:“……李燃。”
3、
在沈耀的眼里,蒋梦瑶始终是个温柔的女人。
小时候,这个人总会牵着他,从放学的大门到停车的路口,会经过一段不长的小路。
路边有一排银杏树,到了秋天会落下叶子,蒋梦瑶的手暖和又柔软小心翼翼拉着他。
她说:“耀耀,今天又学到什么了呀。”
那时候,银杏叶子踩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踩着一个柔软的秋天。
他一步步走过记忆,又好像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成为刻在心底里那点模糊又浅薄的虚像。
沈耀想,爱总是不长久的。
就像他的父亲对他的母亲,就像他的母亲对他。
可没关系,如果他再也得不到爱,那他可以给。让他去爱他们两个人。
只要他足够努力,做到最好,扮演好他们的好儿子,把自己能给的,全部给出去。
可他有天忽然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胸口空荡荡一片。
那儿什么都没有,他想,连一颗心都没有的人。
又要怎么去爱呢?
-
周末晚上的急诊区忙忙碌碌。
沈耀坐在CT室外面,等着检查结果。
三十分钟前,他在一片大雨里,扛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去了最近的医院。
他想,下次离家出走,他也不能把手机丢掉,否则连给人打车的钱都没有。司机大哥是个好心人,看他们两个浑身没几块好肉,洗车钱都没要,直接送医院门口来了。
沈耀倒是没什么事,他被李燃保护在身上,也就救人的时候,被脚手架划出了几个口子。
CT室的灯由红转绿。
李燃被推出来的时候还睡着。
医生交代了情况,没有骨折问题。脑部扫描也都正常,没有内出血。但部分伤口缝针之后,要注意不碰水和做好愈后工作。
沈耀静静听着,看着人被推进住院部,被放上病床。
他就一步步跟着,最后搬了个椅子坐在他身边。
手机里,葛奶奶和金师傅他都通知了,只要人来,李燃也就没事了。
李燃的手还沾着血和灰,看上去糙糙的。
沈耀的手苍白,被血痂凌乱包裹,看着也狼藉一片。
他下意识将手握了上去,哪怕昏迷,李燃的手也是温热的。
他张了张嘴,呼吸困难一样终于吐出一口气,手攥紧,用力到他们交握的指节都发白打颤。
他好像飘在空中,忽然抓到了属于自己的线稳稳落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将头倾斜靠在病床边,抓着李燃的手却没松开。他手腕上还是包扎过的绷带,此刻渗出一点红色。
“蠢。”
他动了动眼球,看向昏迷的李燃。“好蠢。”
他看着输液点滴一滴滴落下,眼角的泪也一点点冒出来,又渗进病床床单上。
沈耀就这么迷迷糊糊睡过去。
那是他这段日子以来,第一个,安稳又绵长的梦。
-
李燃醒来的时候,是昏暗的天花板。
屋子的房门半开着,好像能听到厨房做饭的声音。
空气里带着一种熟悉的气味,他在脑子里思考了许久,直到目光落在墙壁的一张装饰画上。
他才确定这是沈耀的家。
他想,这应该是二楼的客房,他当时乱开门的时候,见过这张画,就在沈耀房间附近。
他捂着脑袋起来,他怎么到这儿来了。
沈耀呢?
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床家居服的人。
沈耀看到他醒来没什么反应,只是开了客房的灯走进来道:“葛奶奶在楼下说给你煲汤,你们今晚先睡这,刚金师傅先来接我们,我就把你也带回来了。”
沈耀换了套睡衣,除了脸颊和手上几处绷带,看着到也还好。李燃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没事吧。”
“比你好得多。”
沈耀开门进来,坐在他床边。他面对这衣柜,背挺得很直,紧绷着。
李燃下意识观察对方,直到沈耀转过头漆黑的额眸子对上他的。
李燃心里咯噔一声。“你干嘛?我也算救了你一次。”不是打算杀人灭口吧?
“我知道。”沈耀回答得很干脆。
李燃“嗯”了一声,觉得不对:“我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人。”
“‘挟恩图报’,你们班最近语文确实请了个好老师。”
“沈耀你不这么说话会死吗?”
“那要我怎么说?”沈耀看着他微微歪头笑道。“谢谢你?还是我应该三跪九叩现在就在你病床前面哭一下。你们十一班好像就很喜欢搞这种东西。”
李燃咬了咬牙“说我们的事,不要扯其他人。”
“我们。”像是在咀嚼这两个字。沈耀神色变化片刻低头,轻声道。“算了……你好好休息。”
“喂!”
沈耀沉默转头,脸上还贴着纱布,比常人白的脸上没有太多血色,一张脸依旧冷冰冰的。可就这么看着他,让李燃心不知道为什么软了下来。
干嘛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谢谢。”
李燃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可能听到了鬼说话。
恍神间,沈耀看他额头的伤口伸出手,却在快碰到的时候收手了。
李燃盯着他皱皱眉。“干嘛,割自己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这又怕疼了。”
沈耀没说话,只是起身离开前轻轻说了声。“怕你疼。”
耳边像是被深水炸弹炸在原地。
咕噜咕噜耳边是溺水的声响,直到沈耀关门离开,李燃还没回过神。
-
那天晚上李燃没有再睡着。
他打打开沈耀的对话框,是最开始那次送汤的时候,沈耀让他加的。
一个小狐狸的头像,ID是renardeau。
他加的时候只觉得,沈耀这么一个人,竟然用个狐狸当头像,真是诡诈的一只狐狸。
而他们的对话框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当初通过好友申请的系统对话框。
他思考了很久,还是发了消息过去。
“如果你情况不大好,可以试试去找找桑老师。”
他没指望沈耀回他,却不想,对面很快回了一条消息。
“我看过精神科。”
我看了,没有用。
“心理医生和精神科不一样。”
【你可以试试,或者找个心理医生疏导,她不会告诉别人的。】李燃又打了一串字,最后又删了。
葛桂芬在隔壁房间睡着。凌晨1点23分,带着一身绷带的李燃换上鞋开门出去,不知怎么的一步步走到沈耀房门口。
门缝是暗的,那人想来应该是睡了。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又望着空荡无人的走廊。
忽然想起自己搬家那一天。
雷鸣带着桑夏一起来帮忙,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当搬上车。
沈耀回来的时候,从金师傅车上下来同他侧身而过。
那时候沈耀看了他一眼,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望着他的背影薄薄一片。像是破败的风穿过一片空荡的走廊。
一颗心忽然闷闷地难受。
他似乎忽然冒出了一种叫同理心的东西。
那本不是李燃该对沈耀多产生出的心思。
于是这么措不及防,他在一场大雨里找到了沈耀的位置。
受了一身伤,换了一句谢谢。
可他忽然觉得这声谢谢不够。
又不知道哪里不够。
于2019年的前夕,12月的某个深夜里。
李燃隔着一扇门和沈耀说了声“晚安。”
他想,如果可以。
希望沈耀,今晚好梦。
-END-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
作者:喵哩
《漫威宇宙:洛基》
洛基剧集后续情节(作者的话:没事,不就是多元宇宙吗?这个剧集渣渣,我可以写一个不渣的宇宙线啊……)
洛基听着身后杂乱而急促的脚步逐渐靠近,B-15叫来的警卫正在赶来,如果他再不离开,很快就会被这群人抓住。
然而莫比乌斯那句“你是谁?你叫什么?”疑问震的他忘记了逃跑的本能。
他茫然四顾,看到屹立于TVA中庭的巨大而唯一的雕像后,完完全全的愣住了——那里原本是三个傀儡蜥蜴的雕像。
征服者那张轮廓粗犷的脸几分钟之前还在虚无之境夸夸其谈——当然现在那个浮夸的家伙应该已经栽在了希尔维的手里。想到这个名字,洛基心中隐隐疼痛,不过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面对,那短暂而疯狂的意乱情迷暂时被他压在了心底,头脑开始高速的旋转,思考眼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希尔维把他推进了穿越门,而那个时刻所谓的神圣时间线已经开始崩解,也就是他有可能降落在一个“其他的”TVA总部,所以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莫比乌斯完全不认识自己。
但这带来了第二个问题,TVA是管理所有时间线的机构,如果这个莫比乌斯不认识自己,那么是这个TVA所管理的所有时间线都没有“洛基”还是因为这个TVA所管理的所有时间线的洛基都没有越界?
以洛基对自己的了解和与其他“洛基们”的接触而言,第二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洛基”不会带来时空扭曲什么的,那就不是洛基了。
所以这个TVA所处的时间线原本是没有洛基的?
四只手从后面抓住了洛基的胳膊,把他固定住,警卫用武器虚虚的指着洛基,杆子上危险的黄灯还没有点亮,他们的目光投向B-15,等待长官的进一步指示。
“等等!我们有个误会。”洛基在那位总是怒气冲冲的女士开口前喊了出来,“我确实是一名分析师,而且我是莫比乌斯的搭档!只是……我来自于另外一个时间。请相信我!”
他拿出了自己最真诚的眼神看向B-15,然后又给了面露诧异的莫比乌斯一个无奈的苦笑。“时间都乱套了……我想,这就是原因。”
五分钟后,洛基和莫比乌斯坐在了放映室,因为整个TVA都乱糟糟的,莫比乌斯需要找个安静点的地方消化理顺眼前这个冒出来的陌生人的信息。
他作为探员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不太可信,但那种从脑海里浮起的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又让他觉得对方似乎有那么点点可以相信。真是太矛盾了……
洛基扯了一个疲惫的笑容,往后理了理自己的头发:“难熬的一天对吗?你要来罐咖啡吗,你最喜欢的那种。”
莫比乌斯抬眼看了看眼前狼狈的男人,手指在桌上敲了敲,沉吟了一下:“……你看来确实对我有所了解。但这并不能证明你是我的搭档。我对我的时间犯们也很了解,甚至比他们的亲朋好友都了解。”
“当然……也许你比他们自己还要了解。”洛基轻笑了一声,眼神里带着点戏谑。“你总是不知疲倦的研究你的猎物们,所以你才是TVA最棒的探员。”
莫比乌斯抄起了手,歪着头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人。
“……你这个说法,让我怀疑我和你其实不是搭档的关系,而是……”
“对,在我们那个宇宙,一开始我是时间犯,不过你还是你。但后来你发现我的能力和经验对你十分有帮助,于是你请我作为任务中重要的支援力量,你还在你的团队里称呼我为教授。”洛基立刻承认了莫比乌斯的推测,要骗人十句话里总要有九句是真的,那剩下来那句才会份外让人放心。
“……唔,姑且认为你说的是真的。”莫比乌斯可没那么轻易的相信别人,他暂时放下了这个话题,“所以你知道眼下这一切混乱的原因?”
洛基微微咬紧了牙齿,对于自己接下来要说的真相进行了筛选,毕竟他还不知道征服者康对于这个宇宙的统治到什么程度,就算他没有了对未来的全知全能,也还是拥有TVA。如果这位征服者是邪恶的,打算统治所有宇宙的,那么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就近潜伏在这里,反而更有利于将来扳倒他。
而且想要回到自己原来的宇宙,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也必须要能够拥有在时间线穿梭的能力。所以不管如何,他必须取得莫比乌斯的信任,给自己在TVA找一份工作。
“听着,你不相信我没有关系,但你一定要记住,时间线已经被解放了,时间线之战很快就会到来。一个邪恶的人,强大到你无法想象的敌人,拥有无数的分身,每个多元宇宙的分身,他们会彼此发动战争。不管我们现在在哪里,归谁管,都一定会卷进这场战争。”
“……根据你之前告诉我的那些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因为你在时间的尽头干了什么事情,才解放了时间线,造成了眼下的一切?那我岂不是应该先把你抓起来,为了确保我们在接下来的战争中取得胜利。”
莫比乌斯摸着下巴,眯起眼睛,审视着眼前苍白的男人。掩饰的很好的惶恐在那双绿色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然后变成豁出一切的决绝。
“对!从我来的那个宇宙,每一个时间线的我最后都会被裁剪掉,我的人生就是为了衬托他人的丰功伟绩而存在,不管我如何选择,最终只有失败。包括我现在坐在你的面前,是因为我被我的……搭档背叛了,她在最后那一刻把我推进了穿越门,掉落在你们这里。”
洛基双手下意识的紧握在了一起,手指因为用力而发青。
“你确实应该现在就抓住我,消灭我,因为我总是失败的那一方,和我在一起会变得同样的不幸。”
房间里的空气凝滞了起来,痛苦以一种无形却可以感知的方式填满了整个空间。
“……咳,即使是在TVA,你这个说法也太悲观了。”过了许久,莫比乌斯才淡淡的开口,打破了沉默。“你能出现在我这里,不是说明你还有机会吗?”
“鉴于你的特殊身份,我会向长官申请,由我自己密切监管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什么样的敌人会来进犯。”
洛基猛的抬起头,一脸诧异的看着眼前改变主意的探员。
“?”
“别那么看着我,我可干不出一脚把淋湿的野猫踹进暴雨里的事情。既然在另外一个宇宙的我能和你成为搭档,那在这个宇宙也是可以的。”
“你相信我?”洛基脸上的神色轻松了起来,甚至带了一点点调皮的笑意。
“就那么一点点吧……如果你搞什么鬼把戏,我会立刻亲手料理你的。”莫比乌斯站了起来用手指比了一个微小的比例,然后一边叹气一边往外走。“你啊,先去人事部报个到,然后看分配到哪里,领上新制服以后,梳洗一下,然后我们再详谈。”
洛基脸上的笑意一点一点扩大,顺从的站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总是这么的有善心。”
莫比乌斯挑了挑眉问道:“怎么?”
“以前你也这么说过?”
“淋湿的野猫?”
“差不多吧……”
“所以你利用我的善心?”
“你也可以随时收回你的决定啊。”
“……”
“你真的打算反悔啊?”
“……不,我相信我自己。不管在什么宇宙,我都是有原则的人。我愿意选择帮你,肯定是因为我看到你身上的闪光点,就算目前我还没在你身上看到,但以后也会的。走吧,别和我玩那套欲擒故纵的把戏了。”
“你可真了解我。”洛基低下头,微微的笑了,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赌博而开心。
“就像你说的……我总是很了解我的犯人。”莫比乌斯也笑了,为自己招惹的新麻烦而苦中作乐。“……或者说搭档。”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其实是某冷门老番的同人,但是没看过也不影响阅读,因为它超冷哒!(赞诶)主要是想写写少女的某段旅程,没啥逻辑和中心思想,标题是模仿了那部番每集的标题风格。
起初,漆黑的空洞倒映在少女的瞳孔里。
意识到自身与外界的存在的那一刻,无数闪烁的星星同时于头顶的天空向她睁开眼睛,在逐渐明晰的视野中摇晃了几下,然后再一次让她将自己从地面上拉起。
少女坐起身,看见那只通体黑色的鸟展开翅膀飞向远处,很快就融入一片幽暗之中,再也无法看清了。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少女想到,却发现自己的脑海中依旧尽是疑问。在看见星空之前所见到的一片漆黑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每一次醒来都会刚好看到那只鸟飞走?那熟悉的黑色羽毛、明亮到闪着微红的光的双眼——她明明应该知道这生物的名称的,但她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到底为什么?
“……苏芳。”从身后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少女的思绪,她回过头去,看向那个呼唤了自己名字的人。
永不熄灭的蓝火依旧燃烧着,而现在她不会再觉得刺眼了,从面前的人胸腔中透出的火焰仿佛真的能散发热度一般,让她刚刚恢复知觉的躯体感到了一丝温暖。
“黑,”苏芳轻声回应,听见自己的语气已经没有了犹豫,“我又晕过去了?”
从见面的那一刻起便自称“黑”的年轻男人半跪在一旁望着她,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该走了。”他只是这样说道,接着就像从前不知多少次一样安静地继续看着苏芳,直到她吞下一切疑问,活动起有些僵硬的四肢,拖着明明无比虚弱但怎么也不会感到疲惫的身体跟在他身后,朝着无法被看见的目的地继续前进。
我们要去哪儿?在这一回苏醒前,苏芳曾像这样追问过很多遍。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问的是“你要带我去哪儿”,然而不论换多少问法,黑也没有回答她的这个问题。
不止如此,除去最初将名字告诉了一无所知的苏芳,黑根本就不会回答她所提出的任何疑问。就算在他心脏处燃烧的火焰是这广无边际的空荡世界中唯一比星星更耀眼的东西,就算他们毫无缘由又一刻不停地继续着未知的旅途,就算一路上不知多少次被看不见形体的“怪物”袭击,而那只无法被叫出名字的鸟一次又一次出现又飞走,苏芳也从未从黑那里得到任何答案。
这个在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发觉自己的记忆比环绕在周边的虚无更加空洞时便出现在她面前,此后便一直陪伴引领着她的男人像繁星的背景一样一片漆黑,阴影似的古怪斗篷将他从头包裹到脚,连从兜帽下漏出的额发也是深黑色的。
过多的黑色让那点蓝色显得更加鲜明,苏芳总会在黑看向自己时望进他无神的深蓝色眼睛,不自觉地猜想那双眼是否直通他的心脏。她在这一路上针对这个奇异的家伙做出了很多猜想,只为了打发也许根本没有在流逝的时间,而逐渐的,有那么一个想法似乎不断地被应验了。
随时都可能从虚空之中冒出、隐藏起来袭击他们的敌人,是被黑燃烧的心脏吸引而来的。
苏芳不明白这想法从何而来,但似乎是被空缺的记忆所影响,她发觉自己也并不在乎“真相”这种事了。一无所有的天地已经不再空旷到让她恐慌,不知走在何处、要走向何方的旅途也因为有黑在面前引领而变得并非缥缈不定,她开始能够在行走之余找到更多的事情给自己做。
比如盯着黑的背影看——这是当然的,如果不想盯着闪烁的星星看到头晕目眩,也不想被虚空夺去视线的话,她所能做的就只有看着除自己之外的另一个人了。
所以在漫长到已经无法被察觉的时间中,苏芳将那件斗篷上的每一条褶皱数过了近一百遍,几乎对每一个会因动作而产生的变化都了如指掌,但了解得越多,就越让她意识到自己被允许去接触的就只有这些。
在那片斗篷之下,她对引领着自己的这个人毫无了解。
于是在不知多久之前,苏芳也曾不断地试图打探出更多被包裹在黑色之中的内在,但那张嵌在苍白面孔上的嘴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仿佛只是个装饰,紧闭着不会被她撬动一丝一毫。
“我们究竟要去哪里?”在醒来之后,她再一次例行公事般问出了这个问题,并不指望能得到任何回答。
寂静的虚空依旧漂浮着,如从前一样没有因她的话而产生回音。苏芳听着两个交错的脚步声,很快就感到了无趣。却在这时听见了来自前方的另一个声音。
“就快了,”黑低声说道,“近在眼前了。”
苏芳停下了脚步。
预料之外的回答让她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广阔的空间在她站住的同时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她忽然感到一阵恐慌,就如同这回答像是某种审判一般,宣告了自身与整个世界的终结。
“不……”苏芳无法再动弹,听见自己沙哑的嗓音颤抖着从喉咙中挤出,落在了脚尖上。
仍在前行的黑终于停下来,转头望向了她,没有表情的脸上连一丝不耐烦或是疑惑也没有透露出来。
“不行——怎么会就要到了?”苏芳慢慢地摇起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开始发抖,但那恐慌占据了一切,让她没有任何余力再去进行思考,只能不停地、毫无逻辑地吐露着心中的想法。
“不能就这样结束了,我不接受,我——”她说着,余光瞥见黑开始转过身,“本来应该……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的,还有那么多事没有做,我怎么可以就这样要结束了?”
“苏芳。”黑呼唤了她一声,但这毫无作用。她的话语不断落下,连带着让身体也一起开始发抖,可她依然一寸都无法移动,双脚仿佛被融化在了地面上一般。
“你从来都不告诉我会结束的,为什么现在这么说了!”苏芳继续说着,声音逐渐开始失控,到最后已经是喊了起来,“我不接受!不能这么快就结束,不能这么快!”
像是无声无息的虚空终于听见了她的呼喊,最后一个字落下的同时,整片大地瞬间震动起来,苏芳在错愕中抬头,看见斗篷扬起将自己遮住,熟悉的声音响在了耳边。
“闭上眼睛,苏芳。”她听见黑这样说道,猛然在依然存在的恐慌中捕捉到了一丝不该存在的似曾相识,而这让她奇异地决定了违抗这个指令,从斗篷的缝隙中向外望去。
蓝色的火焰点燃她放大的瞳孔,苏芳看见无数黑色的倒十字星辰自明亮的夜空落下,每一颗都熊熊燃烧着,砸向围绕在她身边的水面。无数森然白骨在漆黑的河流中沉浮,挣扎着踩在彼此之上,抓着同样的白骨攀爬出河水,正在向着她和黑所在的方向聚集过来。
苏芳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在看清这景象时抓紧黑的斗篷,但环抱着她的人却在此时一把推开了她,在她变得绝望的眼神中向前走去。
“——黑!”她在黑身后大声喊着,而那个身影站住了,接着如同有形的阴影一般边缘开始扭曲、膨胀,燃烧的心脏放出无法直视的灿烂光芒,苏芳看见漆黑的斗篷向四周扬起,接着一柄巨大的镰刀出现在黑伸出的手中。
苏芳又一次睁大了眼睛。羽翼般飞扬的黑色斗篷,锐利如喙尖的弯曲刀刃,还有那些从黑勾起的鞋跟攀附上小腿的白骨——反光的瞳仁与掠过视线的黑鸟再度浮现在她的脑海中,她忽然觉得自己开始明白了。
难怪她每一次醒来时都会先见到那只鸟,接着在它飞走后才会听见黑的声音。苏芳想到,看着黑用轻巧得不可思议的动作在骨堆上跃起,挥舞镰刀擦着水面划出完美的弧线,让蓝火狂奔着席卷了一切。
白骨在火焰中消散,苏芳依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着火烧过自己的脚面,在不知第多少次就要失去意识前看见黑想着自己转过头来,深蓝色的双眼中闪过与黑鸟别无二致的红光。
于是这一刻,她终于想起了那个一直被自己遗忘的名称——乌鸦。
而这一刻,这个词像是某种钥匙,连带着开启了苏芳被锁住的记忆之门。变得混沌的意识中陡然涌入数不清的回忆,色彩鲜明却又无比遥远,但不知为何她知道,那是她来到这里前所经历的一切。
周遭归于平静后,苏芳看见黑朝着已经跪倒在水面上的自己走来,对着她伸出了手。她望向这个依旧没能被了解的存在,握住他和自己一样并无温度的手,慢慢站起身,深吸了口气,向着四周望去。
原本只是一片虚无的世界展现在了苏芳的眼前,波纹在两人脚下闪着荧光,扩散到无法看清的远处,而深邃的河水超出了她的视线所能触及的范围,于是她只能又抬起头来,波纹缓缓流动的方向望去,看见河水在尽头升起,倒流回天空的边际。
“这是冥河之水。”黑忽然在一旁说道,声音平稳如往常。
所以是这样,苏芳想着,突然笑了起来。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行走于冥河之上,在幽冥之界从无数亡魂中经过,而她却直到现在才真正看见这一切。
“那……这说明我是个死人了,是吗?”她轻轻说道,不受控制地回忆起这漫长的旅途中自己一无所知的每一刻,“死后要渡过冥河原来并不只是传说吗?从一开始你就要带我来这里,对吧?”
黑没有说话,但苏芳明白她可以将这视作一个默认,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了一些:“它们到底是什么?”
“亡者的思念,残留下来最后的欲望,人与人之间无法割断的联系。”黑回答道,一只手搭上苏芳的肩膀,轻柔地将她推向前方。“用你也许会更熟悉的词来说,”似乎是觉得答案太过抽象,他又补上了一句,“是业力。”
苏芳怔了怔。她其实并不太明白黑在说些什么,但这样有问必答还是第一次,就好像是要在即将走到终点时安慰她这个即将告别的亡灵一般,而这让她又感到了一丝恐慌。
这太快、太突然了。她记得自己只在人世生活了十三年,也记得与黑在冥界这段仿佛有十三万年那么漫长的旅程,可对她来说都结束得如此突然,甚至不留给她一点儿反应的余地。
但好在,搭在苏芳肩膀上的手带着恰到好处的重量,让她能够将恐慌控制在心底,笑着看向了身边的人:“所以你是死神,嗯?又或者只是一只迷路到这里的乌鸦?”
她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说,也许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也许是为了拖延时间。然而无论如何,终结不会因此而消失,她在终将到来的分别之前毫无阻拦之力。
黑安静地看了苏芳一会儿,没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将她带到了开始上升的冥河尽头,接着收回了手。
“接下来的路你只能一个人走。”他说着,向后退了一步,而苏芳直到这时才发觉自己一直紧抓着黑的斗篷一角,跟着被向后拉去的手臂回头望向站在身后的死神:“我们的旅途不会再继续了吗?”
黑依旧没有回答,轻轻握着她的手,让她松开了紧绷到僵硬的手指。
“快去吧。”他最后说道,放开了苏芳的手。
于是苏芳转过身,在踏上倒流的河水时,恍惚间听见羽翼在身后展开的声音,便知道有着漆黑翅膀的死神将会在那里,看着她独自走完最后的旅途。
《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
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未开化人,但他们的刀和弓箭能轻松了结一个蠢货冒险家,那我只剩下手枪和喝醉后的愚蠢勇气。
具体劫人过程我现在记不清了,我大概用火把驱赶着他们的骆驼,冲散了人群。就在骆驼们四处大闹的时候,我包着沙漠地带最常见的头巾,混进了祭祀仪式的最中心,在他们反应过来前,一刀切断了美人儿手上的绳索,牵着她以我平生最快的速度逃走,赶到我土墙后的骆驼上,骑着骆驼,在太阳升起之前赶回镇子,然后在这班土人回到镇上之前带着行李逃跑……计划很简单,考虑到这是喝了两瓶椰枣烧酒后制定的计划,我觉得还不赖。
岔子出在哪儿?那个女人拽住我的手腕不放,而且她的力气比我想得要大很多,当她开始大喊大叫,拖住我不让我走的时候,我想,操,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然后我跟那个女人纠缠起来。我承认她很火辣,各种意义上。虽然她狠狠给了我两拳,但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身体柔软丰弹的触感,近距离纠缠时候滚烫的鼻息,眼泪,和眼泪后面那双雨后晚霞一样透红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芒下反射出的色泽,胜过我在纽约博物馆里见过的那块世界上最宝贵的红宝石。那块红宝石来自远东,是罕见的没有裂隙纯粹无比的红宝石,它的光泽比之也逊色三分……
如果当时不是我喝多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被她推倒,失去重心,落入那口古井里。
而如果不是我在坠落的过程中碰撞了井壁好几次,下面又是一堆非常柔软的细沙,我想我没办法活着走出那里。后来我知道,那地方本身就是让从上方坠落的祭品活着落到井底,然后发现那里真正的秘密。我坠落到底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多处擦伤,但万幸没有骨折。
然后,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我落在井底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光。不是头顶的光,井口应该在的地方黑漆漆的,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是个蠢货,我早就知道这一点,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在接近黑暗的地方,你对任何一点微小的光线都会特别敏感,我摸索着古代的井壁,找到了一个狭小的开口,那里有一条廊道,另一侧有新鲜的风和空气传来,以及给予人一线希望的光芒。我忍着浑身上下的痛楚,沿着走廊缓缓向前走,几分钟后,眼前豁然开朗,然后我所寻找的古代遗迹就出现在我眼前。
当然,我也遇到了它,我之前从未想到这里还会有这种极度罕见的东西存在……一个超自然生命。
那是一个非常美的地方,哪怕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我一生中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比不上那座奇迹般的地下古城。我出生在一个乡下小镇里,十五岁坐火车到大城市读书。我对美洲之外古代文明、历史的了解来自于课本,以及探险家们留下的笔记上那些手绘的图案。照相技术那时候还不发达,器材笨重,所以考古探险的冒险家们多少会一点素描的手艺。我看过手绘的丛林深处的神庙,被藤蔓包裹着的金字塔,上千年祭祀留下的骷髅之地,石窟里原始人的骨器和壁画,或是最罕见的,好像在梦里出现的那些“神”的残骸,或是二手、三手的记录。
但这些二三手的记录永远也不会教给你,当你真正面对一个超自然生命的时候,你能做什么,或者说你应该做什么。
我当时不太能确定,但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希克索斯人的古代城邦,我从出土的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碑刻里读到过这个地方。在诸多失落在沙尘中的城邦里,有一个被古老精魂统治的城邦,名叫朵埃尔之地。传说朵埃尔之地位于冥界与人间土地的交汇处,被所有人遗忘的死者会在这里盘桓,然后被“遗忘者”吃掉。这些灵魂就此消逝,从阳间与冥界的转生循环中就此脱身,彻底化作沙漠中的尘土。
我亲眼见到了“遗忘者”,而且我意识到它是一条龙。
我走出那个狭小的山洞,光亮让我眯起眼睛,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看清我所站的地方。一个巨大空阔的地下空洞,头顶是倾斜的巨大岩石,而岩石下是规则的、闪烁着贵金属光泽的古老建筑。公元前古埃及王朝所特有的建筑风格,残垣断瓦,一半的城池被岩石压碎,埋没在数千万吨的黄沙中。
有一丛黯淡的光线从天顶的一个地裂上洒下来,地上积满了堆成小山的沙尘,然后沙尘中,深红色的宝石一闪而过,我意识到一头庞大而惊悚的巨兽趴伏在我面前那块宽阔的平台,周围的石柱表明这是祭祀之地。它伸开自己背上的翅膀,流沙从翅膀上滑落下来,露出斑斓的、树叶一样层叠的皮鳞。像是有一层彩虹色的皮膜覆盖在它的表面,脊背上有着爬行动物般的骨刺,然后是鳄鱼般的头部,以及瞬膜包裹下深邃的红色眼睛。
我长久地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望着这头神话中的野兽抬起头颅,平静地俯视我。
我的头脑中回响起某种声音向我问好……我猜想这种生物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用这种方式和古人交流。接下来它的形体发生了更为惊人的转变,向内卷缩的气球一样,它开始缩小、变形,鳞片收回皮肤内侧,转变为光滑赤裸的肌肤。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时间,然后在我面前,之前那个把我推下来的赤眼女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身上披着一层斑斓的丝绸。她缓步向前,有着难以言喻的高贵气场,沙尘雪一样地从天井中洒下,堆积在数千年前的金色遗迹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的呼吸和细沙落下的沙沙声。
这是我与它的相会。
她不会说话,我们之间自始至终通过心灵交流。她说她的名字是被遗忘者,是盘踞在朵埃尔之地的神明。她依靠长久的祭祀实体化,在这里看守着这座被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古代遗迹。每隔二十年,居住在附近的土人都会献上古老罕见的血脉,当初有着红色眼睛的希克索斯人的血脉,她吞噬那些祭品的记忆为生,然后那些人祭在这里生活、自杀、或老死。
地下暗河在这里经过,这座小小的自给自足的城邦有着自己的果园和农田,千百年来它们自如生长,葡萄藤逐渐覆盖了那些曾经有着精美纹饰的墙壁和居室。紫红色的饱满葡萄落在地上的凹槽里,时间自然将它们酿造成醉人的美酒。这些酒浆千百年来顺着地下暗河不断流淌,成为了大地的酒杯。数十里外有一座绿洲,里面有一口泉眼被称为酒神之泉,每年十一月份,泉水就会散发出馥郁的甜香味,在那里经常有骆驼在那里喝醉。
被遗忘者说,她在这里非常寂寞。
我拨开那些层层叠叠的,在远离地面,靠地裂缝隙中的一缕缕天光而生长的葡萄藤,打着火把观察那些千年之前的遗刻,询问被遗忘者古老的秘密。壁刻上的图形告诉我,在数千年前,这座城邦是由想要被遗忘的流亡者所建立的。他们来自古老文明的各个城市,被抛弃的人、被伤害的人,想要逃离的人……只要他们虔诚祈祷,就能在这里找到隐居者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者的城邦位于沙漠中最荒僻的远处,远离了外界的战火与纷争,他们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神话和传说中的城邦。
自给自足的朵埃尔之地是古代沙漠中的隐秘桃源,而被遗忘者说,她就是在那个时期诞生的精灵。是愿望与现实交媾后产下的神灵,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愿望,一种梦境。最开始她非常孱弱,只能潜进流泪入睡者的梦境,替他们擦去眼泪,平复悲痛;之后梦境逐渐传播开来,人们的记忆和情绪供养她,令她逐渐壮大,乃至于影响力逐渐增长。
最后,她说,强烈而迫切的愿望引起了巨大的地震。世界的底部回应了这份愿望,朵埃尔之地在巨大的地震中沉入沙海,所有人都在幽深、冷暗的地下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安静地沉眠。在古代神话中,会有冥界之神对他们的灵魂进行审判,但朵埃尔之地不会,所有的灵魂都会被遗忘者所吞吃,所有他们存在的痕迹、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因果,都会被遗忘者抹除。在此之后,朵埃尔之地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世上了。
灵魂被吞吃?
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容易被常人理解的说法,她从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最深刻激烈的情感中诞生,也以这些东西为食。当然,她最渴切的就是孤独与寂寞,而我身上充满了这种巨大的能量。我的寂寞与孤独像是失控的火焰,突然间因为女人而点燃,贪婪地攫取更多的精神和力量。
我说,我明明是个热情浪子,一个酗酒的精神上的吉普赛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多久,永远追求更加刺激的冒险和人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陷入突如其来的恋情,爱上一个一面之缘的女人,在热恋中纵情体验甜蜜美好,在该了断的时候迅速了断,从不让他人伤我太深。
被遗忘者说,爱与孤独寂寞正是一体两面,人们因为孤独与寂寞才渴望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用那女人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站在几千年前的石刻下,面前是葡萄酒发酵的池塘,有一股非常浓郁的水果发酵气息从这里升起,甜,但是又带着腐烂的臭味。暗河冲刷出的隧道里有空气流动,把酸臭的气味冲刷走了。
几千年来,数百个处女被送到这里维系她的存在。这些女孩们必须是刚刚情窦初开的年纪,刚学会去爱上一个男人,但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热恋。她们居住在这座早就死去的空寂城市里,而被遗忘者就舔舐着她们身上活跃的青春,她们梦中的恋情,梦中本应享有的不存在的人生。在她们跳下暗河之前,已经无法忍受这里的寂寞和孤独,像是一滴血渗入千年未变的沙地,作为被遗忘的新娘,消失在世界的底部。
所有的被遗忘的新娘,最后都成了我。被遗忘者用某个女孩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说。在朵埃尔之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情郎的被遗忘的新娘。她们梦想中的情郎离这里过于遥远,有一片无法渡过的沙漠横亘其间。
我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她等待了许久的男人,我想,我必须离开这里,而如果我成为她等待的那个男人,我就能够让她带我离开这里。朱利安·史密斯的生命不该停止在这里,我还想回到人世间,重新享受美酒与佳人,赚取金钱与名声,让从南到北的所有人都认识朱利安这个名字。
我抱住她,吻她,她没有反抗,有很细微的回应,像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孩们在学习。
后来我对她说,我要带你走。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壁画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我背诵朵埃尔壁画上的故事和历史,把金色的杯子和首饰塞满了自己的腰包。这些古老的贵金属制品历经千年依然没有朽烂,朵埃尔之地的移民们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带进了这座地下的墓穴,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财宝就躺在岩层中间,和它们曾经的主人一样被外部世界遗忘。
被遗忘者沉默了许久,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拒绝。我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这种事,她们说:朱利安,你是一个坏男人,你永远无法给人安全感。你永远不会全身心地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信任别人,这也使得永远没有人会真正全身心地爱你,也不会有人真正全身心地信任你。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我耸耸肩说,我会自己找路,从井里爬上去。
井已经被封闭了,被遗忘者说,沉重的铁链把石板绑在井口,这是我在梦中告诉他们的事。他们恐惧被遗忘之沙席卷的梦境,这片沙漠地下的被遗忘之地就是他们心中的冥界,被遗忘就是真正永恒的死亡。他们向我祈祷,祈祷永远不被沙漠淹没。他们热情地开辟道路,向着外面的世界,你来的那个世界,正在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前进。外面的东西洪水一般地涌入,枪支、烈酒、战争……还有你这样的冒险家。你来自于众人的世界,喧嚣而暴涨的人类的世界,而这里是被遗忘的不存在之城。
唯一的道路,她说,只有一条路能够跨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凿穿孤独打造的壁障,横越遗忘的沙漠……我可以带你走,我可以跟你走,但你必须理解,那条唯一的道路是什么。是什么让寂寞与孤独中降生的龙生存?是什么能让它在离开自己的根源后依然有存在的意义?
答案一直就在名为朱利安的浪子心中,我知道那个答案,在我们第一次对话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数个星期的时光,借着古老的黄金镜子看自己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原先那个剽悍的冒险家,现在镜子里的人有着一把大胡子,眼睛微微泛红,活像是画册里的丛林野人。
我会带你走的,我对龙说,我会带你去看纽约和芝加哥,几千年来人们的新发明,冒着烟囱的工厂,河中的汽轮和海上的战舰。人们互相厮杀的战场,天空中巨大的铁鸟和灰色的楼群。他们发掘出了巨人和矮人的尸骨,远在几百万年前的恐龙的化石,也制造出了能够在海里潜航的潜艇和看见遥远星空的镜子。人们热切地探索着已知与未知的世界,甚至抬头看向群星,想在那里开拓新的土地。
我会爱你,我对她说下诺言,爱与寂寞孤独是一体两面,你从寂寞孤独中诞生,爱是你心中最真切的渴望,也是你生命的源泉。我们会创造真切的记忆,令你能够拥有真正的生命。命运令我横越了被遗忘的沙漠,来到被遗忘的遗迹,遇见了被遗忘的你,这显然已经是一种生命的启示,即将转变我们两人的生命。
被遗忘者用火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我,我想起我去看过的那些在这死去的死者的尸骸。许多祭品跳下了暗河,但也有许多人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头,靠水果和农作物维生,逐渐变得痴呆和僵直,最后再也没有能够给予龙的记忆和情感,如同尸体一样停止了呼吸。被遗忘者的姿态如同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女人,但我发誓她比那个女人更美,更迷人,双眼更明晰透彻,足以靠长久的凝视令我停止呼吸。
她抱住了我,开始转变形态。她说精灵也会死,如果它们离开了自己的根源,失去了自己的力量,神,精灵,龙……这些具备了实体的精魂就会逐渐消逝……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气泡,或是一场久远但终于醒来的梦。借我的身体,龙说,她能获得真正的生命。
我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祈祷奇迹的发生。
被时间遗忘的龙用双翼把我包裹起来,我们一同坠入滚动着烂熟葡萄的酒河,随着河水向前流动,一同随波逐流。我渐渐难以呼吸,龙不停地撞上暗河里的岩石,剧烈的震动似乎永不停息,直到一声巨响,我重新见到了光明,发现自己浑身沐浴在龙血中。我们躺在一口泉水里,这里是一块沙漠中的绿洲,头上是亘古的星空,寒冷,沙漠的夜晚太寒冷了,但是龙的血液是滚烫的。
被遗忘者那红宝石般的眼睛宁静地注视着我,她现在是那个女人的姿态,但这是她第一次用那女人的声音叹息,这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然后她逐渐停止了呼吸。
我祈祷了一整晚,努力对着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始终没有活转过来,奇迹没有发生。我在绿洲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把她埋葬在了绿洲。后来我想,或许龙能够从数十公里的地下暗河中活着出来,但一个真正活着的女人不可以吧。又或者说,既然她能用心灵和我沟通,那我的诺言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我的爱能不能维系她的生命,她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后来……后来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我骑着醉倒在绿洲里的野骆驼,九死一生地回到了文明社会。假装自己是个学者和成功的冒险家,将希克索斯人的遗物四处展示,写书,编造的冒险日记。成为了著名考古学家朱利安。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生日,还是非常感谢你们听我讲故事。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带回了被遗忘者的眼睛,一块完美无瑕的宝石。是的,后来我骑着骆驼回到了那块绿洲,挖开了我埋葬她的地方。下面没有尸体,只有一枚眼睛一样的红宝石。是的,它看上去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色泽,斑纹……十年前的一天,我从我的纪念品箱子里将它取出来,我想把它擦擦干净,在阳光下仔细看看它……就在我把它放在花园桌上,转身去找我的手帕的时候,一只猫头鹰飞来,抓起那块宝石,然后飞走了。
……
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块宝石。
end.
——————
作者:伯欢
18年桑桑学院F1大赛参赛作品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做梦梦到的东西,粗加工了一下
————
-你知道吗,听说失踪的人,都是被乌鸦带走了。
-这是最近流传起来的都市传说吗?
-哎,你配合一下气氛不行吗!
落下去。
落下去。
热气球在上升,乌鸦在半空徘徊,她在下落。
落下去。
落下去。
忽然,毫无预兆地,时间静止了。
空气一瞬间凝结了似的,她飞扬的裙角,四散的发丝,下降的身体,全部静止了。
她的思维也暂停了好一会,仿佛被甩在了半空还未落下。她转了转眼珠,万幸,眼珠还能动。
在大厦的玻璃窗上,她看见自己半透明的倒影,视线穿过虚影,窗子里的女性正死死盯着她,五官凝固在一个惊讶表情的起始状态。女性的眼珠不能转动,像一对玻璃珠子,拿胶水粘进了眼眶里,了无生气。
思维终于落回大脑,她忽地想起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小动物的躯体,时间在那上面停滞不前,被福尔马林浓郁的气味拖住了脚步。不过,与那陈腐的皮肉相比,她显得要更新鲜些。此时此刻被福尔马林浸没的、停转的城市,人们都比瓶子里的小动物新鲜。
热气球不再上升,乌鸦们也不聒噪了,只是黑乎乎一大群,覆盖在她头顶上,像一大朵乌云,而且将要落下雨来。可那终究不是乌云,只是一群静止的黑羽的禽类罢了。
她不知道为何时间在这个紧要关头停住了,也没那个兴趣知道。现在她只想快点摔到地上去,结束这短暂的一生。
这一生确实是短暂的,驱车来到这幢大厦楼下是受精卵正在形成,电梯里漫长的三十层等待是胎儿在子宫中发育,离开电梯走向隔间时阵痛发生了,推开顶楼大门则是分娩的开始。
于是到了最后,双脚都离开了水泥平面,她才真正降生于世。呼呼的风声是婴儿的啼哭,乌鸦的喧闹为新生命的降临喝彩——而现在,她的人生已经走了三分之二多一点,她非常满足——如果不是被眼下的突发情况搅了兴致。
还有不到五层,只有不到五层了,死亡在终点向她招手,她却一动也不能动,这实在让人生气。她想大声质问是谁在捉弄她,然而上下颌无法张开,声带无法振动,能动的只有思绪和眼睛。
扑啦啦。
在令人绝望的万籁俱静中,振翅声鲜明地落在耳边,她努力转动眼珠去看那发声的东西——一只乌鸦,稳稳停在她飞扬的一缕发丝上。乌鸦略一歪头,赤黑的眼珠盯着她。没来由地,她心里生出一股畏惧。真奇怪,她有勇气从十几二十层的高楼顶直面地面,现在却被一只鸟吓着了。
乌鸦攀着被时间凝滞的发丝就像攀着树枝,一蹦一跳跃上她的头顶,脚爪扣着头皮,虽然没有用力抓握,但也刮得生疼。好在它很快又转移阵地,一路闲庭信步地游荡到脊背、肩膀、走上手臂、最后停在指尖。她只能用视野的余光去瞥那只鸟。
忽然间,她听到一个声音,像乌鸦的叫声一样粗粝,锉刀似的刮过耳膜。
「那么我就收下了。」那个声音这么说。
紧接着指尖一阵刺痛,是乌鸦啄了她的手指吗?这食腐的生物已经狂妄到觊觎活物了?随之而来的是……她感到指尖在消失。或者准确来说,指尖正在……变成什么别的东西。
皮肤肌肉骨骼脆弱地崩解了,从碎屑之中展开墨黑的双翼,一声粗哑的鸣叫,引来头顶那团乌云的回应。
这只是一个开始,随即更多身披黑羽的鸟类扬起翅膀飞向灰蒙蒙的天空。手臂身躯双腿……大团大团的羽毛掩盖了正中央的人形,她的面容也随着羽尖的收拢与展开一点点消失。
数十只乌鸦飞上天穹,而其源头仍然没有停止的趋势,更多、更多的鸟儿还在源源不断地涌现。在静止不动的时间里,唯有这片街区上空乌云翻涌——群鸦的乌云。
有什么东西伴随鸦群的膨胀在撕扯人类意志,它们仿佛被某种力量操控了似的……又或许,这就是它们本身的意志?
鸦群亮起无数双赤黑的眼睛,撕碎人类最后一缕思维的残烟。
它们如乌云兵临城下,盘旋着,叫嚷着,似乎在酝酿一场风暴,似乎在提前唱响悼歌。待到阴云覆盖整座城市,雷光划过天空,惊雷劈碎了盛装世界的福尔马林瓶,时间重新运作起来,暴雨如期而至。
-最近天气怎么回事,动不动就突然下大雨,这还没到夏天啊。
-是那个吧,温室效应。
-……温室效应是用在这种场合的吗?
-不知道,还是先去躲雨吧!
END
文:旬夜
CP:簇邪
属性:BL
1.
黎簇靠在苏日格家外的木桩上,一眼黄沙漫长延续至天地间。明亮到刺目的蓝色天空,光线透过视网膜投射至眼底,灼热地像要融化一切。
"怎么,眼睛不要了。"
鼓噪的声音从喉间窜出,听着与柔和无关,像是老式音箱播放的磁带。
那是吴邪。
黎簇回头,他视线还留着直视强光后残留的阴影,却看清了身后拿着水杯的男人。
"喝两杯。"老奸巨猾的绑架犯对他扬了扬水杯。
黎簇视线掠过对方肋骨而下,落在微微弓着小腹上——那有伤。
"王盟不是让你再休息一天。"
"谁都跟你似得,脱水都能昏迷大几天。"
"就你厉害。"黎簇一脸不情愿地伸手抓过对方手中的水杯,手不经意蹭过指尖的皮肤,并不光滑,像是未抛光过的瓦瓷。
却带着属于人的温度。
并不讨厌。
-
【半晌偷欢】
黎簇曾瞧见过苏过万抓耳挠腮给沈琼写情书,不少,一张叠一张,浪漫到像是只耷拉尾巴的金毛狗。虽然到最后一封都没送出去。
但他这个没什么文艺细胞的人,却记下了这个词。
一如于那些点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寻找着,或一点温情,或一点刺激,或爱情、血液,或那些大张旗鼓的暴力与疼痛。
与苦中作乐有点像。
虚耗着波澜不惊的时间,目之所及处是灼日的艳阳,盛夏的聒噪,数不清的飞虫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未来。
在那些喜怒哀乐里日复一日耗尽一生。
那是黎簇曾经的日子。
-
只是人虚度的时光里,感官永远不灵敏。那时心脏的跳动和血液的温度只是客观事实,而非主观——你能感受时间流逝,感受死亡,但不能理解死亡的含义。
一如在并不长的过去里,濒死对于黎簇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血肉横飞的危险只存在游戏中。
按杀伤率和概率值降低的ph值,CG造就的残肢断臂。
伤不及自身。
至多来个肺疼气不顺。
可吴邪给了他一场游戏,在这鸟不审单的沙漠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一场生存游戏,没有复活点,输了就和黑白无常肩并肩。
按理说,他应该恨得他牙痒痒。
毕竟他也曾巴不得将吴邪从中间劈开,串成棵灯红酒绿的圣诞树。
-
“你是不是不需要我了。"
说这话的时候,大漠正扬起黄沙,将黎簇眼前视线吹得模糊不清。
"要不,你放我回家吧。”
说这句话时,将视线落在吴邪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回答。
只是那时候,似乎时间和视觉都被放慢了无数倍。
他视神经投影着吴邪面部每一次肌肉的震颤。
像在等待着一场审判。
只是法官犯人皆不在场。
却让他胆战心惊。
直到,吴邪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笑,扬起嘴角"现在还不行。"
是去是留,有人给了他答案。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心脏忽然微微一动。
像是血液被拔掉栓塞滚滚而出,带来了几丝,浮动在那些光怪陆离悲伤痛苦之上的欢愉。
黎簇有些难过,又忍不住开心,开心什么,难过什么,他不清楚,只是那二者罗列站在他的心脏两侧,有人朝他大脑开了一枪。
——pong!
Congratulation.
-
"明天就要出发了。还不早睡。"
离开苏日格家的前夜。
黎簇被吴邪找到的时候已经夜深。
沙漠入夜的户外气温下降地飞快,风从沙丘掠过响起呜呜的哭声,沙漠一片铺天盖地的黑色,趁着栅栏边摇晃的一点灯火宛若孤舟。
黎簇抬头。
吴邪换回了原来的装备,就站在他身边。“小孩不睡担心长不高。”说着在他后脑上不轻不重拍了一下。
一场古潼京之行,沙尘暴让他们在苏日格家整顿了五天。
由于沙漠里没有专业的急救工具,他们被水感染的寄生虫都只能用穿衣针挑出,缝合的时候要将皮肉捏住一层一层穿透缝上。
很不巧,吴邪的肚子是黎簇亲手缝的。
那时候吴邪还没有完全清醒,针插入皮肉地时候还带着一些濒死的呼吸。
刺穿组织的渗出的血液就落在黎簇手上。他指腹紧捏着吴邪的皮肤,还能感受到上面肌肉的挣扎和跳动。
而此刻少年人翻出自己的手。
他有种恍惚,恍惚自己的手指上还有什么在跳。
“马日拉不在了,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去古潼京?”他问。
吴邪没说话,只在他身边坐下来。
摇曳灯光下的男人望着不远处目光出气地平静,少了白日里不知对谁起的那点戏谑刻薄。
他和黎簇并肩而坐,不像是绑匪和犯人,倒像是过分亲密的陌生人。
黎簇觉得这有些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一场。
腹部开始疼,像是和吴邪一样也被寄生虫感染生生划开一个口子。
那口子里张开一张嘴,露出一排排古怪又锋利的牙。
“把衣服脱了。”
“什么?”
吴邪扣住黎簇的手时,黎簇也愣了愣。
——男人的内衬被掀开了半截。
路灯投下光,照着那点裸露的皮肤还能隐约看见呼吸的起伏。
黎簇的手腕被扣住,他只好抬头看着吴邪。 “我……想,我看看你伤好了没。”
“小崽子,一道口子,有什么可看的。”男人手上的力道松了点。
“这我划的。”黎簇抬头看他。“我……要对它负责。”
当初对着吴邪大气不敢出的狗崽子,硬着头皮和他四目相对。
牙不敢露,爪不敢伸,眼神倒是厉害。
他听头顶吴邪噗嗤一声笑出来。“毛病。”
-
狰狞的伤口正横亘皮肉上,像是个顽固的不速之客,缝针的边缘凹陷下去,结痂的边缘还微微泛红。
蹭着袖口,烟草味透进鼻腔,让他浑身一颤。他低头咬牙,手却不知怎么地在发抖。
黎簇记得第一次感受到吴邪身上的烟草味,还是在那回下地宫。
东宫阴冷狭小的墓道激发了他的幽闭恐惧症,他崩溃的瞬间,有人伸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一片黑暗里,人的感官变得的极度敏感,那点烟草气味随着吴邪的声音一起占据了他全部的注意力。“别怕,你跟着我。”
那人拉住他的手,语气是少有的温和。
像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忽然穿上画皮成了个面容皎丽的女子。
吓得他恶心,又忍不住想多看两面。
吴邪。一个怪人。
一个变态。
时时刻刻嘴上说要杀了他,在沙漠里一次次救他性命的又是他。
心口蔓延出那诡异的感觉,像是剥开片片外壳后,苦苦哀嚎的穿山甲。
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在地上蹭出粘稠的血肉。
鬼使神差地,黎簇低下头,对着吴邪腰上那道伤口吹了口气。
吴邪的身体僵了僵。“…小崽子,你干嘛。”
黎簇只是低着头一动不动。
“喂,黎簇。”
吴邪察觉不对劲,想把人拉起来,却发觉死活也掰不动。
没办法。
他只好按住黎簇手肘,卸了他手臂的力气,把人抬起的时候,小崽子整个眼眶发红,却咬着牙死活不肯掉眼泪。
——你知道斯德哥尔摩吗?
——就是犯人啊,爱上了绑架犯。
“我又没死,你赶着哭坟头呢!”
“谁他妈哭你。”黎簇声音哑的可怕,看着他眼里还有几分怨恨。
吴邪见过黎簇这样的眼神,就和对方刚被绑来沙漠时半斤八两。
可却有那么几分不同。
“谁他妈哭你……”
黎簇指尖几乎陷进肉里。
-
“放心,我再怎么伤,也不至于护不住你这小鬼。”
临近的烟草味像是一种讯号,窜入神经中枢,宛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黎簇一把抓住吴邪的手腕,吴邪后背撞在栅栏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眼中漆黑一片像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身后大漠之上的夜风发出凄厉的声响。
——我老板啊,曾经有两个朋友。
——一个胖点的还有联系,不爱说话的那个,好像他也在找他。
在右腹部吴邪肋骨下两寸,有一道疤。
那是属于黎簇的疤。
却不过是吴邪人生中的那一小道。
而却是黎簇现在的全部。
滴答。
一滴血顺着袖口落了下来,砸在地面上。
-
“你们这年头小孩都什么毛病。”
吴邪被迫仰着头靠在栅栏上。
他脖颈上的皮肉被黎簇咬在嘴里,用力咬开,血液顺着皮肤一路而下。
就在刚刚攻击的瞬间,吴邪看见了黎簇瞬间转黑的双眼。
那不是正常的情况。
“黎簇……”他歪着脖子叹了口气。“喂,黎簇,醒醒!”
漫上大脑的血液渐渐消退,直到黎簇尝到嘴里的血腥味,猛的退了一步。
他有些震惊地看着对方。
吴邪偏过视线,摸了把鲜血淋淋的脖子。直盯着黎簇看,很久笑道。“不错。”
“什么?”
“你不是担心去不了古潼京吗?现在有办法了。”他说着,提起刚刚带来的水杯,慢悠悠得往屋里走。他得背影此刻有些消瘦,不如在墓道里那么高大,被夜风吹着,发丝微微扬起,似乎疲倦地厉害。
黎簇抹了抹嘴上的血迹,忽然喊了他。“吴老板。”
吴邪慢悠悠转回来看他。“怎么?”
“你有喜欢过谁吗?”
绑架犯愣了愣,出神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摇头道。“没有。”
少年人看着他,笑了起来。“是啊,我也没有。”
夜风扬起少年人的衣袂,他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少年气,眼神却层层叠叠得染了八苦。他脚步轻快,朝着不远处的男人快步走去。
身后大漠夜风发出呜呜的声响,掠过他们的头顶,及至更远的远方。
少年走到他身边,走到与他并肩的位置,露出人畜无害的眉眼。“吴老板,你说去古潼京的办法,到底是什么?”
男人侧头,朝他故作神秘笑了笑。“到明天你就知道了。”
他只说。“好。”
-END-
备注:改个旧文顶锅盖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写在前面:本文基于写手原创的coc跑团模组背景创作,与现实世界无关。
故事发生在一间奇妙的三人公司里。公司专门负责处理超自然现象引起的事端。成员构成是铁打的员工x2+流水的老板x1。
因为篇幅比较短以及基于关键词创作,所以是不会有什么主线剧情的日常碎片。
他嗅到夜晚的静寂、泥土和野草湿润的芳香,从充满机油与铁锈味道的窗钻进来。思绪一片空白,耳边只有列车恼人的隆隆声。
他就这样出逃了,把自己的全部身家积蓄——也许除了上衣口袋里的几张钞票———和一具瞠目狰狞的女人,也许说得更准确些,他的妻子遇害的尸体留在了他们订婚时一同建的小房子里。书柜和桌椅摆放整齐,地面也是一尘不染,女人死前的挣扎只徒劳地打碎了一只碗而已。
对了,他把自己也留下了。他从外衣和裤子的口袋里翻了个遍,发现自己不管不顾地狂奔而出时除了钱什么都没带上。写着他本名的警官证和配枪就在那个女人抬手就能够到的地方,一只小木抽屉,嵌在邻居为庆祝他的新婚亲手打成的床头柜里。
坐在对面的怪异男人不知什么时候抬起了头,直勾勾地盯着他。时值盛夏,但下了一天的雨,乌云直到现在还悬在头顶,也算不得闷热:这男人身上穿着一件厚重的深色冬季外套,头顶还有一顶宽沿的帽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好像还生活在漫天冰雪的寒冬里。比起乘客,更像是个收拾得比较干净的流浪者,他这样想着,要把这男人赶下车吗?
等等……我现在不是什么警察,只是个逃出来的外地人。
于是他轻轻颔首跟男人打了个招呼,随后便和对方不约而同地将头扭向了窗外,权当做谁也没看见谁。
本地交通的管理系统运作得很是散漫,过了晚饭间就不会再有人在车厢里走来走去地检查票据,是以夜间见到几个找地方过夜的流浪汉并不稀奇。
这无家可归的可怜人知道面前衣冠楚楚的是一个畏罪潜逃的杀人凶手吗?他望着列车驶入树林,外面微亮的天光逐渐不可见,不知不觉地将目光移回了流浪汉埋进影子的面容里。
他轻信那好下属的话,揣着几份可有可无的伪证和满腔的怒火打心底里相信青梅竹马的妻子背叛了他、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女儿。然而在他下手之后不久便由下属本人亲口揭开了真相。你后悔吗?对方笑眯眯地问,警官,看看,她死得多平和啊,从昏暗的夜里把你的面容抓进眼底的一瞬间就放弃了挣扎。
你后悔了吗?话音甫一出现在脑海里,就沿着那因女人的死而裂开的缝隙生根长了起来。此起彼伏、无数张或熟悉或陌生的脸孔中吐露的质问压得他满头大汗地从神游中惊醒过来,直直撞在不知什么时候凑到他跟前的流浪汉冰冷的吐息上。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一根手指,他清晰地读出了一双来自陌生人的眼球中倒映出的恶意,以及蒙着这层恶意的自己。
“你后悔了吗?”流浪汉的嘴角裂开一个笑容,他才反应过来那穷追不舍的质问并非他混乱到了极点产生的幻觉,而是来源于真实的声带振动与唇舌碰撞的语言。他“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抬起手臂、冲上前去要打碎那黝黑男人的狞笑。
接着,他的拳头直直撞上了男人背后的靠椅。周围的乘客对窗边发生的巨大响动毫无反应,事实上,他们暂时做不出任何反应了——虽说列车仍旧在朝前轰隆隆地行进着,可脚下的震动和发动机的轰鸣声都蒙上了一层厚重的帘布,逐渐变得模糊,也能让人清晰地意识到它们已经不再与自己存在于同一个维度之内。
“啊,果然又在这里。”
少年清澈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几乎是撕开了附着在列车上的黏腻的网,把他收不回的意识捞了起来。肩膀被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死死卡在列车墙壁上、被不可见的存在抓住了一般无法动弹的手恢复了自由。
“我前几次来的时候,没在列车上见过这位先生……”怜生从高痩黝黑的诡异男人身旁挤到过道,微微停顿了脚步。他慢条斯理地捋开身上不知何时换上的干净衬衣的褶皱,头都不抬冷笑道:“祂是你的父亲。”
怜生常年挂着笑的嘴角一抽,拐了个弯向下绷紧了。
“闹鬼别墅的事件有「祂」的参与?难怪您说什么都不愿意让梅伦接手。比、比起这个,我们还是先回去吧?虽然我体质特殊不受影响,但多待的每一分钟都会制造出天文数字的账单……”
“担心账单不是我的工作内容。”他摊了摊手。
“上次梅伦也是这么说的。”怜生撇嘴,一开始就没打算一句话劝服这位和自己的父亲有百年仇恨的同僚,转念一想,改口道:“不考虑经济问题,我很愿意在这里多留一会。毕竟您的状态比作为一个人类的时候要好交流得多。”
“哦……”
他沉吟片刻,抬腿就往怜生刚刚过来的方向走去。那里凭空开着一扇浑浊的光门,另一端的景象被遮得严严实实,看不出通往哪里。索性在场唯一两个直到另一边的2022年还活着的家伙都不是第一次在这班列车上行走,走过光门回归现世的方法他们烂熟于心。怜生被他甩在背后偷偷笑了一声,他——自入职以来只见过三四面,还都是以半死不活的伤者或是尸体形态出现的奥赛罗克朗先生——由于一层一言难尽的父子关系,在除却工作之外的任何事上都刻意地跟自己不对付,劝他离开这里可比满口叫着“不想活了让我快死”的梅伦简单多了。
怜生偏头,视线又一次落在静止的父亲的幻象脸上。这张脸大概也不是祂真实的模样,自己甚至从来没有亲自和这个存在见面过。如果能找到人接替我的位置,是不是就能和两个同僚那样在调查各种各样的异怪时偶然间遇上呢……
“藤井怜生!你找个人为什么找了这么久?再不出来我就把你化了一半冻的肉卷扔回冷冻层!”
光门的方向传来梅伦不耐烦的催促声。男人抱臂倚在墙边,放空了思绪静静等着他。他一个激灵,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拔腿就跑。
“等一下,再冻就要变成肉干了,梅伦!”
光门在闭合的一瞬间就消失不见,列车里又恢复了昏沉沉的黑暗,在恼人的隆隆声里永不停留地向前驶去,等待这段记忆的主人下一次光临。
心已定下,魏蓉自然也不再多做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护着张东流滑进这浅坑底部。要知这坑中木刺不长,枯叶更是不多,只是所幸他不过是个小娃娃,且即便是魏蓉喂了这些时日,张东流的个人仍旧是瘦瘦小小的。若是卧躺在这坑底,在他身上铺洒上一些枯叶,若不细瞧确实是很难分辨出这里藏着个人。
她蹲下身,将张东流安置好,轻声嘱咐道:“你且乖乖呆着,听见什么也莫出声。待晚些,先生便来寻你。”说着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又补道,“若是待到傍晚我还未来,你便自己出来。不要去找夫子,去城里,找先前送你来的那个大哥哥——锦云乐。”
张东流咬紧了牙,盯着魏蓉的双眼认真地点了点头,硬是强迫自己松开了手,并听话地蜷了蜷身子,将自己尽量缩小一些,能够显得更不明显。魏蓉见他这般行为,心中也是定了定,便从周围四处寻了一些枯叶撒在坑中。正也如她所料,幼小的张东流藏于叶下确实不甚明显,若不细寻当真是瞧也瞧不见了。
她即刻站起身来,将这土坑周围的痕迹细细抹除了,又将自己行经的痕迹加深了一些,这才放心离开此处。
只是魏蓉在树林中兜转了两步,心中还是放心不下。一时觉得该远远跑走,既能用痕迹将人引开,又能远离这莫名其妙的是非;一时又觉得自己应当回去看看那锦云乐的情形,他虽有些功夫,但那杀才实在也有着几分横练的力气,且又是个不要命的主,这万一有个好歹该如何是好?
她思前想后,心中忐忑,最终还是决定绕个圈子回到住处去。魏蓉心中也明白,这一番是非是锦云乐将孩子送到私塾,这才引来的杀身之祸,但毕竟他是出于善心和无奈,并非有意害人。她始终还是觉得不该留他一人在那儿面对杀手。
正当她下定决心,回转过身时。突然一只手轻轻拍上了魏蓉的右肩。
寒毛直竖。
魏蓉只当是那人伤了锦云乐又追了上来。她几乎是出于本能地迅速攥住了这只手的手腕,像是蟹钳似的死死扣住不撒手。脑子里电光火石闪过无数自己可以反击的可能性,但就在她即将将自己所想实施之时,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魏先生?”
魏蓉紧绷的神经立刻就放松了下来,手上的劲也松了下来。
“是你……我不是说过不用叫我先生,叫魏蓉就是了。”
她松开了那只攥过锦云乐的手并将它背到了身后,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赶紧连珠炮一样地问起问题来:“对了,你既在此,那杀人的家伙呢?可伤到你了?现下是什么情况?”
锦云乐倒也不觉得不耐烦,顺着她的话慢慢回答:“你们走后没多久,三修便领着官兵到了。这伙人打家劫舍又干过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府衙盯上他们已经有些日子了。那次将孩子救下,大部分人已经被抓进了大牢。然而就这人逃脱了追捕,我随着捕快寻了他多日,就怕他会再伤人。果真他还是顺着线索摸来了这里。所幸我来的是时候,没叫他伤到你们。”
锦云乐在说话时,眼中有些愧疚,这叫魏蓉瞧了心中有些歉意,毕竟就在刚刚自己还在犹豫要不要折返回去救他。她咳嗽了一声,掩盖了自己的尴尬。锦云乐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孩子呢?”
魏蓉一拍双手:“呀!我将他藏了起来,既没了危险,我得赶紧叫他出来了。”说完也没等锦云乐,便自己大步向着张东流所在的方向跑去。锦云乐微微愣了一下,才笑着跟了上去。
两人跑去出去几步,来到了魏蓉刚刚离开的那个小土坑。锦云乐瞧着这片地方,有些不解,想不出那孩子究竟能够藏在哪里?就在他的注视下,魏蓉轻巧地下了土坑,将坑中的枯叶扫掉一些。一个孩子的身影就在土坑中显现出来了。
锦云乐瞠目结舌,一面心中暗叹她高明,另一面又实在忍不住觉得好笑——这实在有些像是从野外烧烤浅坑中挖出个烤土豆来——一身土色的张东流更是像极了小土豆。
不过锦云乐也注意到了这孩子比送来时要壮实了许多,甚至有些圆了,这才有些像那土豆。心中这样想着,面上有些忍不住笑意。
魏蓉面上有些羞恼,虽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却多半是和她现在做的事情有关:“你笑什么?”
“没什么……”锦云乐抿着嘴否认,但是笑意却压不下去。许是魏蓉这样的反应,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有趣,原本没有那么好笑的事情,却越发让他忍不住发笑。
魏蓉一边给张东流拍身上的灰,一边又气又恼地看着锦云乐。
张东流被拉起来,还有些懵懵懂懂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都是因为那个人,叫先生生气了。他看了看魏蓉,又看了看锦云乐,鼓起勇气大声说道:“不要笑先生,先生是救命的好人!”
魏蓉手里的动作一顿。
看着张东流还灰头土脸的样子,却还是在梗着脖子为自己辩护,突然什么气啊恼啊都没有了,心情立刻轻快了起来。她一把抱住张东流,大声笑起来:“你这傻孩子呀。”
作者:【十一招】丘秋
《离群的鸟以及它的今后》
不像现在已经完全成为家里蹲的我,小时候却是双层防盗门也关不住的猴子。吃完饭总要到外面溜达到很晚。现在想来爸妈也挺心大,我对他们那时候在干嘛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玩,缺失了回到家里的记忆。
通常我的伙伴就是小区里的一群野孩子,彼此都不知道姓名,竟也玩得很开。大部分小孩子天生有着用不完的活力,与之匹配着的也多是像疯子般追逐吵闹的游戏。
在我们跑来跑去追追打打的时候,经常有个穿着连帽衫戴上帽子双手插兜的家伙,散发一股孤高冷漠的气质,像幽灵般在活动场地边缘注视着这边,仿佛在看一出闹剧。
或许是有人感受到了这种凝视的冒犯,又或许是因为对方的格格不入。孩子里有人因为她的雀斑给她起了个不太讨喜的外号,有那么几个人也跟着喊起来。
而我当时只是觉得人家好酷,脸上的雀斑明明也很可爱,再回顾现在的流行趋势,这么看来我有着很超前的审美诶。
最初的接触好像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提问,接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竟开始聊的热络起来,大概是因为她也经常会在外面呆到很晚才回家。她聊的东西总是带着一丝稚嫩的故作深奥,我听不大懂,回也回的天南地北。嘿,你别说,我当时觉得有意思极了。
太久远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现在还有着印象的画面是某次夜里我们聊到喜欢的颜色。我回答蓝色,她看了看我然后抬头望着天空,呢喃着说喜欢黑色...
后来她好像是搬家了,我升上六年级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对方。
......
嘛,故事当然不可能就这样没头没尾的结束。
高二分班的时候,老师要求每个人来一段自我介绍,我站在讲台上介绍完名字瞥见坐在教室角落那个长着雀斑的女孩子,之前打好腹稿的自白忽然忘的一干二净,鬼使神差的说了句我喜欢黑色。
现在回忆起那个场景也会感觉很羞耻,我在台上站了半晌,脑袋里面乱七八糟的,最后是班主任轻言提醒让我先回座位,真是个温柔的人。
到了新的班级,不出一周大家就陆陆续续找到了一起玩耍的伙伴,除了她仍是孤身一人...好叭,我只是想极力渲染一下她的独特。班里应该也有其他独来独往的家伙啦,只是当时的我没空去关心罢了,高中对于那些孤单的人似乎温柔很多,没人会去在意或招惹那些不起眼的家伙。
她应该早就忘记我了,我们俩座位隔得很远。在我偷偷观察她时,对方也会偶尔抬头。我会在眼神交错前装作环顾四周扭转视线。哼,圣斗士星矢的曾说过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我曾因为演技优秀而负伤,这岂不算是了不起的嘉奖。有这么出色的技巧,我肯定没有被发现。
下课期间她要么趴在座位上睡觉要么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也不见她和其他人有什么互动。
开学半个月后的一次体育课,散场后看到她往图书馆走,我终于忍不住跟了过去,在她身边假意也要去看书。
"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啊?"我感觉自己声音在发抖,我的行为会不会有点刻意了。
"唔嗯...我也不想啊,可是没有人愿意陪我玩。"她回过身看到是我,略微鼓起嘴嘟囔着。
"这样啊"
诶?!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和语气,我表面镇静然而内心翻涌。宛如撒娇一般的对陌生人吐露出真实想法。原来不是冰山系而是天然呆吗。
"与其说是一个独居生物,不如说是一只离群的鸟"
本来存在于内心的想法不知道何时从嘴里念了出来。我可以从她抖动的双肩看到对方极力忍住的笑意,我抿着嘴掩饰羞耻,但还是能感觉到自己脸颊和双耳在发烫。本来是想让对方觉得我是个会思考深奥事情的人,结果彻底失败。
她忽然转头用那双黑溜溜的眼珠紧盯着我,冒昧问道:"那你要和我玩吗!"
我一时竟愣在原地,不知如何作答,脑袋却好似本能反应般瞬间就做出了反应。
那天最后我们没有去图书馆,而是玩起了乒乓球,两个体育白痴几乎每个回合都是很快就结束,捡球的运动量比起打球要多的多。为了不捡球,明明没有接住的球她还会假装空挥把球扫到我这边....这不是耍赖吗。
从那之后我们每节体育课都一起活动,或散步或看书,偶尔下课也会一起聊天。
她是走读生,某次散步聊天她说想要寄宿,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肯定更喜欢校门外的生活吧,我疑惑的看着她。
"那个啊,我不喜欢待在家里,家里也不喜欢我..."
感觉会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话题,我沉默着没有回应。她看了看我,再也没有说话。
我们就这样在操场一前一后走着,尽管实际距离没有拉开,但总觉得对方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气氛似乎朝着超级不妙的方向在前进。
紧张已经让我的大脑开始胡乱运作,我上前牵住了她的手,好像听到了远处班级同学的起哄声。忽然的身体接触似乎是吓到了她,对方像是触电般抖动了下身体,我也慌忙抽回手。她转过头,露出了困惑和不可置信的表情,唔,好受伤。此时此刻我恨不得想要学校马上地震,足以让我快速找到一条裂缝跳进去。
————
听说小时候算命先生曾给我算过八字说我会克及父母,家里人生气的把那算命的骂了一顿,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直到12岁生日那天,父亲在给我去买蛋糕的路上出了一场车祸,失去了右腿。
从那天起家里的氛围开始变得异常沉重,一种难解的郁结缠绕在每个人心里,令人难以忍受,我只能频繁出门透气。
可是出了门也不知道干什么,世界上的喧闹都和我无关。我感觉自己像个游魂,空洞的打量着周遭的一切。我开始喜欢起黑色,黑色的外套,黑色的书包,黑色的文具袋。
我被一种无形寒冷的气场裹挟着,它粘稠到周围人也能感觉得到,以至于没人愿意靠近,甚至连小孩言语的冒犯都让我觉得更加温暖。
"喂,你怎么老是一个人啊,不和我们一起玩吗?"某天一句意料之外的提问,是来自一个小男孩的鲁莽搭话。
我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模糊发酸。
那以后我的视线便总是停留在那名小男孩身上。他经常过来找我,我也得以把许多思绪混乱的话倾诉出来。
大多数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回什么。但我们还是能顺畅的进行聊天,很是神奇。
后来爸妈也许为了改变家中的氛围而努力,我们搬离了那个地方,我没来得及和那名男孩进行道别。但是爸妈的努力失败了,在我步入高中的时候,他两之间的嫌隙终于发展到离婚的地步,我也为此留了一级。
我和他再次相遇是在高二分班。讲台上有人半天没有开口,我好奇看过去,一眼认出了他,是那名男孩子。我为彼此的重聚而雀跃着,庆幸我的小规模奇迹,只是,他还记不记得我呢?
好像是忘记了?!他从来没有往我这边看过,到底在看哪呢!也没来找过我!怎么这样!我烦闷的在本子上乱涂乱画着。竟然不记得我了,我才不要去找他。
对方没有认出令我越来越焦虑,可我又鼓不起勇气相认,万一人家认出了我但又无视了呢,也许他根本就不把我当一回事,我乱七八糟的想着。
没想到后来一次体育课上,我终于等到那熟悉的声音。又是同样的问题,这难道是他搭讪女孩子的技巧吗。
我们像熟人旧识一样热络的聊着天,他大抵是认出我了吧。没有特意说出口,我享受着这份心照不宣的默契。
某次聊天的话题被我弄得有些尴尬,正想着怎么圆场的时候忽然感受到手掌处传来的温热,混乱的思绪霎时占满我的大脑。
噫噫噫噫咿!怎么回事,这家伙竟然如此轻薄!诶怎么!怎么又收回去了,你在干嘛!继续握住我的手啊!
————
我笨拙的动作似乎略微取得了些许成效,能感觉到之前冰冷的气氛终是缓和了一些。
但她还是一言不发,红着脸气鼓鼓的,像一只被冒犯的河豚。怎么办,要道歉吗
“对...对不起”
“笨蛋”她小声嗔责道。
我们的肩膀相互碰撞,良久,我的耳边传来一句幻听。
“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着调”
方礼很快察觉到了哪里不对。
虽然那位教主一直在布道,但是他周围的人表情非常僵硬。不时有几个人从外面跑进来,走到教主正后方不远处的一片阴影里,再匆匆跑走。方礼眯起眼睛看过去,即使大厅被柔和的绿光照亮,那片阴影依然晦暗不明。有个模糊的身影就隐藏在那片阴影之中,方礼怎么看也看不清。
莫非这个教主只是个摆设吗?方礼环视四周,看到周围的人都陶醉在教主的布道中。这个反应不是假的,那个教主的确有点能力,不论是什么故弄玄虚的催眠术,身体上疲惫的减轻是骗不了人的。事情比想象的要复杂。即使是见多识广如方礼,此时也有些不知所措。如果薛晴说的都是真的,如果这个所谓的教主真的有助于他人的能力,那么……方礼不由自主地想下去,当世的耶稣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圣经旧约里已经写得很明白了。当世的耶稣被人利用,那么就是另一回事了。方礼并非全无私心,但他最重要的身份仍然是七组的组长。如果这是一个隐患,那么他需要今早排除。
外面突然传来了巨大的爆炸声,绿色的礼花在空中炸开。
“我的朋友们,看来我们今天不得不到此为止了。”教主收回了他的能力,由白衣人推着轮椅回到黑暗中。他周围的那些人,包括薛晴在内,都跟在他身后,有条不紊的撤退。
四周灯光暗了下来,人群开始混乱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上次这样是遇到了有条子来查岗。”“该死的,咱们赶快跑吧!”四周的声音逐渐变大,方礼被人群裹挟着向入口奔去。
“跟我来。”混乱中一只枯瘦刚劲的手抓住方礼的手臂,他被拽着向一个奇怪的方向走去。
烂尾楼周围停着不少空车,都是之前拉这群人过来时留下的。那个人拉着方礼直冲向一辆破败的绿色敞篷吉普,熟练地拉开车门坐在后排。方礼终于看清楚抓着他的是之前在车上发生过冲突的黄牙男人。
“哥们,不好意思,我有事情想和你单独说几句,刚刚当着薛晴那小妮子的面不好说。”黄牙从怀里摸出根烟,又塞了回去,“我不会跟教主或者其他人说,所以你也没必要和我说谎。你,是吃公饭的吧?”
“你怎么会这么觉得?”方礼反问,没有急于肯定也没有急于否定。
“我以前见过一个人,你和他给我的感觉挺像的。那人在我挺困难的时候帮过我一把,后来他就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他说了,希望我将来在能的时候帮他们那样的人一把,我记着呢。”
“哦,原来是这样。”方礼暗自评判黄牙的话是真是假。
“但我得说,你要是聪明,就别趟这个浑水。你们这群老爷高高在上,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我们啊,大多知道这就是什么心理咨询,但是听着教主说的话,我们开心啊。谁不想过上好日子啊。而且他那话是真提气,我听了也带劲。小丫头小小子,是容易被迷惑了,但是过几年就好了……”黄牙还在絮絮叨叨,但是方礼的表情越来越沉重。他发现,他想不起来这个“教主”到底说了些什么了。
“打断一下,刚刚教主说了什么啊?”方礼问道。
黄牙看着方礼笑了一下:“还能说什么,大家平安幸福,工作顺利,教内朋友团结互助呗。”他傻笑着开始发呆了。
这时候司机终于姗姗来迟,是一对年轻的姐妹花,打扮得都颇为中性。姐姐上车后打着火,回头冲黄牙和方礼笑了笑:“还是老地方啊,你这死老头,又蹭我们的车。”
“嘿,嘿嘿,回头让你婶子给你做好吃的。”黄牙一看就和她俩很熟,也没客气。
“话说,刚刚教主到底说了啥啊?”方礼急不可待地问。
“啊,你是新来的啊。”坐在副驾驶位的妹妹回头看了一眼方礼,“哎呦喂,长得还挺好看的。教主刚刚说的是,相信他就能发大财啊。”
“不是吧,应该是相信他就能幸运一生。”姐姐一边开车一边纠正道。
“差不多啦,反正幸运一生也是要发财的嘛。”妹妹应和着,又看了方礼一眼。
方礼没顾得上这些,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里形成:如果每个人听到的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听到的都是自己最想听的……这个教主,是不是真的有些常人没有的能力呢?
作者:夜雨
评论 :随意
良仿佛死在了床上。他专心听着雨声,一动不动。精神上有些什么东西把他顶起,漂浮。而现实里什么也没有发生。
手机的铃声响起。他抓起手机,放在耳边。手机的出音口埋在了被子里,飘出的女声有些沉闷。
“你把药吃了吗?不要忘了。”
“嗯。”良嘟囔了一声.
“你还没清醒吗?快点,时间不够了。”
嘟——电话挂断了。
仿佛灵魂重新回到肉体,良转头看向刚刚熄灭的手机屏幕。他坐起来,划开手机。
刚才的人他并不认识,他也并没有什么必须要吃的药。
良看着那一串电话号码,地址显示与他同一个城市。
他迟疑着,要不要重新打回去。
药。时间。窗外的雨声很大。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豪雨中。良窗口往下望去,雨点打在不远处的铁皮屋上,带来不绝的雨声。
怪不得雨声那么大。良在心里嘀咕。
无论怎么说,因为那个打错的电话,他已失去了躺着啥也不干的兴致。
他盯着那串号码。突然,一则消息跳了出来。良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人最开始是手输的电话号码,否则不可能打到他这里来。现在消息也传到他这里,怎么回事。
他点开那则消息。消息里是一串数字。
电话都能打歪的人送来的数字,感觉意义不是很大啊。良笑着想。
这个插曲让他有些忘记了无聊。虽然他还不懂确切的含义,但这就好像在以物换物里换掉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总是让人开心的。
良点了一下那个号码准备打回去。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在良的心中,事情正开始变得有趣起来。
4071706,这是那一串数字。
良打开电脑,搜索这串数字,不出意料什么也没查到。七位数字,这是指数量?时间?还是要拆开呢?推理虽说要合乎常理,但要求它排除所有可能就太不合理了。
回想电话里说的话,药、时间不够了、快点。
我是一名病人。良想,但我住在家里,过着比较混乱的生活,现在需要在大雨中赶某件事情。我可能并不需要出门,因为在家显然也能赶不少事情。我的朋友,照顾我的人 随后发了一条带着数字的就关闭了手机,这可能是因为没电——不对,重要的事前显然不能关机。
考试?良看了看日期,最近倒是真的在高考。电话打过来的时间是在中午,第一场考试结束了,正好是在第二场考试开始之前。这串数字不是准考证号,倒像是考场号。
良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看着手机上的通话记录,觉得这手机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像一块板砖。他又打了一通电话过去,依然是已关机。
啊,真对不起,我什么都做不了。良心里抱有一次歉意,对那个没有及时收到母亲电话而有可能睡过头的考生,
母亲?那个女声确实是听起来比较成熟,但母亲为什么要关掉手机呢?这不是她的考试吧。良想到。
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良重新开始思考起来。这数字和电话俨然成了一个排遣他无聊的游戏。
706像是个有意义的序号。需要把它拆分开来吗?706是个随便怎样都行的号码,如果不知道前面的数字,那它就怎样都可以了。
4071、4071,说实话这也像个号码啊。
一切都是臆想,这一切可能都不是我想得那样。推理真是狗屎玩意。
良挠了挠脑袋。不知道那些名侦探是怎么信心饱满地说出自己的推理的。不过他们掌握的信息可比我多多了。
4071,想想附近有家酒店倒是听起来和这个数字相似。快读的话倒是有些相似。
良摆着头,反复读着酒店的名字,像是要把自己说服。
不知不觉,雨已经停了,天空依旧阴沉,看起来很快雨又会重新落下。酒店离良的出租屋并不远,步行十分钟就能到。
良有一千万个不去的理由,最佳的理由就是天空很快会再下雨。即使没有雨,正常人也不会在好端端的周末去一家旅馆只为了看一个房间。
然后他拿起了伞。
思灵企旅馆是家小型旅店,一走进感受到的只有老旧。房价的价格表挂在大厅的前台后的墙壁上,一股十年前的做派。
乘着前台的员工低头玩手机,良走进了电梯旁的安全通道。这酒店的电梯通常需要门卡,他可不希望为了一次小小的探险花钱,即使只有六七十。
楼梯不断回旋,灰尘积在所见各处。
终于到了七楼,良推开防火门。酒店里铺着深红色的地毯,每个房间前都亮着一盏小灯。因为实在昏暗,这路仿佛能通向无穷。
良走过安静的走廊,脚步声也被厚实的地毯吸收变作无声。
没有任何痕迹,一切都很正常。
他走到706号房间门前。
有些细碎的声音,但不多。
门没有关,声音正是从门缝里传出来。
良仔细分辨,那似乎是一种细细的抽泣。
门就在那里,要推开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