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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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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打算投稿,所以先隐藏了orz
作者:讷
mode:随意
即使不是梅雨时节,楼道的墙皮也总散发着像是因为长期浸泡在潮湿空气中而沁出的疲旧味道。声控灯常年是坏的,偶尔在某几个瞬间猛然想起般亮一亮,闪烁又熄灭,这光芒反而让人吓一跳。在白天也要近乎摸黑地上楼,在楼道仿佛永永远远的气味里沿走廊拐一次弯,转一次身,便能精准地握上我家的门把手。似乎自我注意到这一点开始,每次我从学校回来,推开门时所见的都是他笔直的身影,宛如一支青竹。他多数时候在阅读,有时手拿书望着窗外。他何以每次都能在我之前候在家中呢,我不知道答案,也没有问过。关上门后,在楼道的穿行仿佛一场遥远的幻觉,家里总是窗明几净,空气中有淡淡的线香的味道。我说:我回来了。他放下手里的书或其他东西,回过身看我,回答:嗯。
即便如此,他晚上总要再出门一趟。我尚小时不明白究竟,现在想他多半是去打工的。他不对我解释,我也并不向他提问。
在我更小更小的时候,他应该比现在更活泼,比现在更多笑容,更有生气。到底转折出现在哪里?在我仍算稚幼的年纪里,我赖在他身边用手指抚摸他的眉间,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都抚得平整,抚得恢复如初。他挂着淡淡无奈的神色,但并不劝阻。他闭上双眼,任我干脆把整个手掌都贴上他的额头眼皮。那是婆婆还在的日子。
然而,我对婆婆的印象也并不算深刻,即使她陪伴我们的记忆远比记忆中的父母要长。她总是好脾气,会做很好吃的饭菜,念诵很多经文。她信佛,眉目言语间也有佛般的慈祥。那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少言而坚韧,我已经不再明白他在想什么。我还是找机会赖在他旁边,他已经不会给我如从前般热切的回应。婆婆离开的时间恰好碰上雨季,我撞见他打很多的电话,语气冷硬得不符合他那时的年纪,有时还有争吵。在某个夜晚,我看见他站在客厅里握着电话哭了。他哭得剧烈而安静,不时迸出的啜泣声纳在细密敲着窗的雨点里,我却能看见他颤抖的背影。在那之后的一个白天,我们参加了简单的葬礼。我和他都没有流泪。我始终望着他的背影。我们没有谈论过这整件事。婆婆的照片洗成黑白色,放进客厅一角的佛龛里。
或许在更遥远的小时候,我仍会向他问一些问题,执著地追要一个答案,那时他比现在有更鲜活的神情,更鲜活的痛楚,更直白地为我展露。我记得他说,不要再问我了。他握着我的肩膀,深深低下头。在那之前我是否有瞥到他的表情?在那之后我说了什么?我此后再也不向他问一些事情。
婆婆习惯下午在佛龛前阖目念经,那些低声而虔诚的喃喃经文伴着线香的气息,在每一个午后袅袅飘在客厅中。她离开后,他在周末和假期仍会延续这件事。我缩在沙发的角落,在他的声音与线香味中意识沉浮,那仿佛是最舒倦的一段时间。他开始这样做之后,许多经书从不知道哪里的角落浮出来,被放在茶几的抽屉里。
“心经是什么?”
有一天我问他。我的本意或许是想问这是不是也是一本经文。
他放下手里的书,想了想,招手让我过来。“手少阴心经的简称,”他说,手虚虚比划过我的胸口和手臂,“与手太阳小肠经相表里,上接足太阴脾经于心中,下接手太阳小肠经于小指,本经首穴极泉,末穴少冲…可治如心痛、心悸、咽干、口渴……等。”
我有些呆愣地听他说完,忍不住反驳:“我问的不是这个……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吧?”
“怎么,”他很淡地笑起来,但终究是笑起来,把手里的书抛到我怀里,那是一本医书,“你不相信我?我说的是对的。”
那天我没有问下去,我们止步于这个玩笑般的话题,以轻松的口吻聊天。我知道他是想学医的。
我已经逐渐长大,日子理应是越来越好些了。他选择本地的大学,也确实地读了医。我考到外地大学时,他已经在读研究生了。我在每个可以的周末回来,有时只在他的学校门口见他。反倒是他有忙得不能回家的时候。在某个深秋的下午,他在接过我递来的咖啡时始终难抑一阵轻咳。我们又在很多个周末见了很多次面,他的咳嗽始终没有好转。后来我知道他开始咳血。
此后又发生了什么?我们究竟怎样分别?怎样互相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如何能够向前将这里抛在身后?这段记忆一直暗沉不清,而我已经习惯于不去追问了。在许久之后,我又抽空回了一次这里。那老旧的楼道仍与记忆里如出一辙,但已经鲜少住户了。无数扇已呈破败的门紧闭着,我们曾经的那扇也是一样。他不在这里,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我回到如今我的家,即使同样收拾干净,采光敞亮,房子与房子间的不同仍如此鲜明。我有时仍要想到他。……奇怪的是,明明是我往前走了,我却总觉得离去的是他。仿佛是他从这个客厅里走出去,再也不回头,于是这一切才会如此不一样。我仍然做着他以前做过的事,在空闲的下午面对佛龛喃喃地诵经。在我阖目默念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模糊地闪过潮湿黑暗的走廊,窗明几净的屋子,线香的味道与一截背影。我没有驱散这些杂乱的念头,而是就这样一直将经文念诵下去。那是我的心经。
作者:浅间
【一】
森林深处有一片平缓的草甸。
草甸上有一栋小小的木屋,房前有清亮的湖泊,屋后则种着草药与果树。
木屋里住着一位小小的魔女小姐。
她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虽然无数次从高高的天际俯瞰遥远的城镇,却遵守“魔女远离人类”的守则,从未去过森林外的世界。
但这次,她有了充分的理由——魔女小姐的扫帚,最近不太好了。
那是魔女小姐妈妈的妈妈在妈妈十四岁那年亲手为她做的扫帚,而再过两天,魔女小姐也要十四岁了。
这扫帚是妈妈珍贵的宝物,所以哪怕它破旧非常、偶尔故障,魔女小姐一开始也并不打算换掉它。但在上一个满月夜,骑着扫帚漫天撒欢的魔女小姐亲身体验了从一千米高空翻滚下坠九百九十九米的惊险刺激——她觉得这样的刺激,一生一次就够了。
食物和水、换穿的裙子、妈妈给她的银钱币……
魔女小姐把小小的包袱挂在即将被淘汰的破扫帚上,摇摇晃晃的,飞离了她自小长大的家。
【二】
魔女小姐居住的森林很大很大,但那是在林中穿行的算法。
从空中飞越森林用不了太长时间,迎着温暖的晨光,魔女小姐很快就看到了森林外的城镇:红色的砖墙高高围成一圈,里面是高低不齐的房屋,穿着各异的人们在纵横交错的道路间穿行,像是一群井然有序的小动物。
魔女小姐绕城飞了两圈,最后被一片橙金的蔷薇花吸引,像鸟儿一样落上了城里最高的塔楼。
她晃悠悠停在半圆形的露台上,还没站稳就先听到了一声轻呼——花架下站着一个金发披肩的美少女,单手拿书的她身姿纤细、皮肤白皙,碧绿的眼瞳微微瞪大,像魔女小姐家门前的湖泊那样透亮明澈。
“你……是魔女吧?”短暂的惊愕过后,少女打量着魔女小姐,迟疑地开口。
“是……啊。”会到森林里寻求魔女帮助的,都是些阴沉的大人,魔女小姐这是第一次见到同龄的人类。花丛下的少女穿着白得发亮的衣衫和镶嵌了亮闪闪宝石的衬裤,金发上洒着暖色的晨光,美得仿佛随时都能从背后张开雪白的羽翼来。魔女小姐看看她,再看看自己皱巴巴的旧裙子,默默把破旧的扫帚往裙摆后藏了藏。
“我听说,魔女是不能随意接近人类城镇的。”少女看她动作拘谨,反而放松地笑了,她放下手里翻开的书本,带魔女小姐走近露台上的桌椅,体贴地替她拉开了椅子,“你到这里来,是有什么事么?”
【三】
铸铁的花园桌椅铺着被日光烘得暖融融、软绵绵的垫子,金发的美少女还用漂亮得不得了的杯子,请魔女小姐喝香甜可口得不可思议的茶。
被少女的美貌与美食蛊惑的魔女小姐轻易便放下了对陌生人的防备——从居住的森林到自己的出身和来历,她都毫无戒心地交了底。茶喝到一半,魔女小姐苦恼地说起了自己扫帚的问题,金发的少女认真听着,脸上慢慢露出了一丝担忧:“你……既然是第一次来人类的城镇,那大概不知道吧——扫帚可是非常非常珍贵的东西……你的钱够么?”
“妈妈给了我一些银币……”对人类城镇一无所知的魔女小姐掏出自己的小包裹,摸出来一只颇有年头的小钱袋,“这些够么?”
少女接过钱袋子只掂量了一下,便把它还给了一脸紧张的魔女小姐。她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起身带魔女小姐走进与露台相连的房间——柔软的巨幅地毯绣着好看的花纹,明明铺在地上,却纤尘不染。大理石的桌子上铺了手织的桌布,摆着比露台桌面上更为精致的杯盏与茶点。墙上挂着镶了宝石的剑盾,墙角精巧布置着罩了玻璃罩的纤细工艺品……这小小的房间无处不精巧、无处不璀璨,看得魔女小姐几乎晃花了眼。
金发的美少女指给她看餐桌上铺设的银烛台与餐具:“你看,在人类的城镇里,银是只能拿来做餐具和烛台的东西,你的这些银币大概只能换一副刀叉,像扫帚这样珍贵的东西,肯定是买不到的哦。”
魔女小姐站在从没见识过的华丽宫殿里,垮下肩膀,几乎要哭了。
她想自己没有钱买扫帚,很快就不能飞了,而如果她不能再骑着扫帚开心地飞舞,那她还算什么魔女呢?
【四】
“你也不用太担心。”金发的少女背着手,神色带了点紧张却又满含期待,“我看你这把扫帚也没有坏到不能用,试一试,也许我能帮你修好的。”
魔女小姐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你、你居然会修扫帚?”
“啊……你看,我们家在人类里也算是比较富贵的人家了,这……就是因为……咳咳,我家是历史悠久的……制扫帚世家呢……虽然我的手艺还不是很好,但只是修理嘛,多试几次肯定没问题。”金发的美少女眯眼笑起来,仿佛森林里某种魔女小姐从来抓不住的、拥有蓬松尾巴的尖耳朵小兽,“但是你看,不管是修理还是制作扫帚,都是很昂贵的——你总不能让我免费帮你吧?”
魔女小姐抱着自己小小的银币袋子,脸上的苦恼几乎要化作实物淌下来,而在她纠结了几秒后,金发的少女微微笑着缓缓开口:“其实你也看到了,我们家几乎什么都不缺。但是,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坐过魔女的扫帚——我帮你修好它,你带我飞到你的森林里看看,怎么样?”
在金发少女闪亮亮的注视下,魔女小姐感激地点了点头。
【五】
扫帚需要长度、粗细都适合的粗树枝做柄,然后要足够多的细枝做尾,还需要坚韧的草叶,把它们紧紧束在一起。
魔女小姐的扫帚柄明显用料极佳,几十年的使用非但没有让它破损腐朽,反而被磨得油光水滑。但做尾部的细枝就明显没有这么优秀了,一定要说的话,这几乎是把秃尾巴扫帚。
还好露台上草木繁盛,不仅有橙金的蔷薇,还有大丛的灌木。在金发少女大方表示可以随意选用后,魔女小姐蹲下身子专心挑选起心仪的枝条,而金发的少女则用镶嵌宝石的短剑利落劈砍——两人分工合作,很快就收集了足够的短枝。
之前用来捆扎的草叶大多都已经枯朽,锋利的短剑轻轻一划,便断成几段。金发的美少女蹲下身细细清理老旧的枝条,再用新枝把扫帚填塞成饱满的形状,然后用房间里翻出的精致绸带一圈圈扎紧。
她漂亮纤长的手指上沾满泥灰,白得发亮的上衣也满是枯枝败叶的痕迹,魔女小姐看着觉得抱歉又可惜,少女却表现得浑不在意。
日头渐渐升高,随着时间的流逝,古旧的扫帚在少女手中宛如魔法一样渐渐重获新生——魔女小姐看着一丝不苟为扫帚一圈圈绑上缎带的金发女孩子,觉得那些被人类歌咏的天使,一定就是这个样子。
【六】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魔女小姐老旧不堪的扫帚已经焕然一新。
它驮着魔女小姐轻灵地起落,稳妥又伶俐。
在短暂的试飞后,扫帚载上两位少女,从高耸的塔楼露台上腾空而起——它把华丽的房间、明艳的蔷薇、高高的塔楼和城镇的围墙逐一抛在身后,向着广阔的森林一路飞去。
除了妈妈,魔女小姐从没和谁一起骑过扫帚——更何况,还是一把近乎全新的扫帚——每每有鸟儿飞过身边,或迎面吹来稍大的风,都让她的双手不自觉地用力抓紧扫帚柄,她紧张得全身紧绷,但身后金发的女孩子,却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扫帚在云端的颠簸。
明明是第一次坐扫帚,她却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紧张,一开始拉住魔女小姐裙子的手就捏得松松的,等到她们飞到森林上空,金发的美少女更是大胆地在扫帚上张开了双手。
“啊~~~~真棒呀~~~~~好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着呐~~~~~”
金发的美少女声音清亮,满满透着欢喜。魔女小姐本该警告她坐稳扶牢抱紧自己,可那一刻,仿佛遇见同类与同伴的错觉,却让她小小的身体里澎湃翻涌起难以抑制的欣喜。
魔女小姐松开一直紧握着的扫帚柄,也伸展开了双手。
高高天空上迎风飞翔着的小小的人影,仿佛翱翔的鸟儿那样自由。
【七】
魔女小姐带着她人生中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穿行在她自小长大的森林中。
她带她看山雀、泉水、小鹿和延绵的野花,也带她看狼群、苍鹰、不知年岁的洞穴和高耸的古树。
这是她自出生起第一次和另一个人这样亲密地结伴出行,她发现这样很快乐,快乐得让她一想到,很快就要和这个人分别,便觉得难过、不舍得。
当两人并肩坐在小木屋前的小湖畔,分享魔女小姐为远行准备的水和食物时,魔女小姐看着那双如同湖泊一样清碧的眼瞳,终于忍不住,试探着拉住了金发少女的手:“我……以后……还能去城镇里见你么?”
金发的美人儿愣了愣,然后从脖子到耳尖都涨得通红,先是手足无措地跳起来,然后郑重其事地双手合握住魔女小姐的双手,跪下了一边膝头——
“请原谅我居然把告白的难题留给了你。”
“但我的胆怯只是因为,担心你会看轻我的心。”
“你从蔷薇花上伴着晨光降落的样子,就像天使落在我的窗前。”
“若我有幸享此殊荣,我请求能用一生来珍爱你。”
魔女小姐看着眼前清亮的一双眼瞳,它们仿佛深夜里倒映着璀璨星空的湖水,一点点贴近过来,然后虔诚地合拢。
嘴唇上温暖又柔软,近在咫尺的鼻息轻得像云上微微拂面的风。
魔女小姐脑袋空空,嘴角却莫名浮起笑容。
她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好像乘着无形的扫帚飞得既高且远,那里温暖又柔软,安全又妥帖——让人不想思考,只想陷入其中。
- END -
第一百八十四次作业【高光】原创《金鱼钻石&蝴蝶珍珠》
文:绿鲤
文体:小说
BGM:《ハッピーエンド》/《起风了》
“他永远是我的英雄。”
珍珠色的少年在心里说。
天色未晚,暮光朦胧,三步之外是无垠天空,百米之下是车水马龙。
他立在天台上,向天空举起烟花。每一响都在心里喊一声那个人的名字。每一响都无比灿烂,炸成泪水一样的漫天火花。
“他永远是我的英雄。”
那年他十七岁,从他的茧里挣扎出来,向着天风张开了珍珠色的翅膀。
作为一只蝴蝶,拿着美术学院的邀请函,与无数的蚁、骏马、猫咪、白鹤之类一起毕业。
在那之前他一直是所有人眼里的乖孩子。他没有逃过课、没有跟老师骂过仗、没有在行政楼前唱过大逆不道的歌、没有在布告栏画下什么出格的图案。甚至他规规矩矩上学写作业,在课程班排名也靠前,是个整天傻乐的好学生。
但班主任一直很遗憾他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而是在最后一年毫不犹豫地向着蝴蝶转变——对于生活在周围的所有人来说,这太离经叛道了。
他本可以成为社会需要的钢铁做的蜂、令人尊敬的白金质的马或者别的什么大家熟悉的模样,做一只到哪里都有人爱的棉花团猫猫也好呀。但他偏偏要成为浪漫过头又容易损毁的蝴蝶。
但对于他的选择,他们也并不意外,他一直以来就有点奇怪。没事的时候他喜欢跑到无人的艺术楼,在有一整面落地窗的楼梯间里一个人迎着阳光唱歌;喜欢在大风天的窗台上,偷偷比划指挥风雨一般的手势;他会在晚自习的课间突然对好友说:“我恋爱了!”“哪个班的?”“是月亮!”;他的学习机里总是偷偷装着音乐,当他听起音乐的时候,他就不在那里了——这样的人好像天生就该成为蝴蝶似的。
“以后的路哥们就帮不上你了哦,不过我蛮羡慕你的,能成为想要成为的样子。”朋友敬了他最后一瓶汽水,“珍珠的翅膀很好看。”
他也笑着跟对方碰杯。
终于少年们就那样告别,或走或飞向各自的前程。
无论是为他唏嘘的,还是祝他从此海阔天空的,都不知道他本该在这个时候欣喜若狂,应该在校园里飞奔大笑,一个人载歌载舞,拨出一个电话然后在天台上放它个几十响烟花。
毕竟他们也从不知道他压在枕头下的信,没见过他茧子的内侧,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是珍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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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大以前啊,幼小的人类都是小小的幼苗。家人为了让他们安心成长为优秀的大人,常常会给他们做一只茧。他所生活的茧,是家人的厚爱织成的,安全干净,只是有点不透风,也不怎么透光,上面只有很小的一条缝。
在厚厚的茧里,他并不比别人成长得更好,只是跟所有孩子一样默默地生长着,为几句夸奖高兴很久,为一次批评难过半天。要说比较特别的地方,可能就是从他的枝蔓上长出了一个个的世界。而他为数不多的小爱好,是一个人在茧子里唱些不成调的歌,把他所向往的,那些世界里英雄们的冒险,在小纸片上写成故事,从那个小小的缝丢出去。
他在长大,那些世界愈加缤纷繁茂,于是茧也越来越小,越来越拥挤。最开始他还会因为喘不上气而焦躁地敲打茧壁,但是为了他好的家人并不打算把茧打开:“我们希望你是一个阳光的孩子,成长为大家喜欢的样子。”
而不是你觉得很酷的那种英雄哦。
于是在这慢性的缺氧里,他乖巧地蜷缩起枝蔓,为了留下足够的空气而不再唱歌了,从茧子的内侧生出了扭曲的刺。那些曾经无比繁茂的世界,也因为“不可以再消耗仅剩的氧气了”而枯萎休眠,褪色到近乎透明。
直到有一天。
“我好喜欢你的故事!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一张带着雨季青草香味的纸片,夹着明亮的光和清澈的风从缝外面投了进来。
他突然又能呼吸了。
就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欣喜,所有的枝蔓都在这一瞬复活了。
“你好!我也想知道你的名字!”
那天他回了信,还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里发生了什么。但从那之后,在拥挤的茧里,他就可以纵情呼吸了。隔着层层的茧,通过窄窄的缝,两个少年的世界在纸上交汇了。
对方和他一样是生活在茧里的孩子,也和他一样有着枝繁叶茂的世界,但比他更热情更野,写来的每一封信,无论是好事情还是坏心情,都沉甸甸亮闪闪像是装着整个青春期的夏天。对方的光芒随信展开,横冲直撞照进他在黑暗中褪色透明的身体,一丝光勾着枯叶底下心火重燃,他自己就成了这方狭小天地里最最耀眼的东西。
那段日子里,无论是沉重的茧,还是全校统一的校服,厚厚的作业和试卷也压不住他的生命力。只要拿起笔开始做梦,他就是自己无往不胜的英雄。
他们像世间所有的密友一样无话不谈。会讨论一起追的漫画的新章节,把感想和脑洞都画给对方看,为喜欢的情节和人物大笑大哭;给各自设计了角色,在纸上一起去探索天海山河,向着不公与黑暗盛大地开战;还会讲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偶尔吐槽家长,并发表近乎一致的意见;也讲没能追到但依然喜欢的女孩子,互相安慰的同时也同样把这份悲伤视为珍贵的宝物。
他们又自认不同于世间所有的密友。他们的生日刚好在前后两天,喜欢同类的颜色,有着同样的爱好和美学,同样的赤诚狂妄。如果一个人遇到了不好的事,同一时间,另一个人也会毫无理由地低落。他们默契到自己都惊讶,又为此感到理所当然——我们一定,一定,一定从很久很久以前,就一直在等着相遇了!这就是宿命!
两个茧中的少年成为了彼此的灯塔,茂盛枝条就顺着那些灿烂得让人忘记现实的信纸决堤一样蔓延,占据彼此生命里最好的时间,还把对方的名字写满在自己的未来里。
“十年以后,我们也成立组合画漫画吧!”
“住同一间宿舍,在截稿日极限狂肝!”
“所有的东西都买成对的!”
“咖啡无限续杯,交稿以后互相瞪眼到天亮!”
“把整理房间都留给刊登之后吧——!”
“同意!”
“到时候一起考那个美术学院吧!”
“嗯!”
“从现在开始要努力从茧里出去了!”
“成为蝴蝶!从里面飞出去!”
“等考上的时候,就在天台上放烟花!”
“为王的诞生献上礼炮!”
他们就是能那样快乐地讨论日后的苦难,让他在日后回想时无数次艳羡。
虽然那么约定了,对他来说去实现那个约定却像离开那只茧一样困难。
茧是爱做的,爱是有方向的,于是茧也有不同的形状。家人为他准备的茧是用来养鹤、养鹿、养骏马的,不养蝴蝶。如果想要成为蝴蝶,从那样的茧里他得不到任何必要的营养。
但这不妨碍他一封信寄过去就要贴六七张邮票,动辄就是几十页,不妨碍他在茧里唱着歌,在茧壁内侧涂满并不会在这个世界发生的二人的冒险。毕竟对少年们来说,这是个容不得英雄的世界。
他们从不向家人分享自己的幻想,因为献上的花朵常常收到“你把这个劲头用在学习上多好?”的回答。每次小心试探都被温柔但严格地退回了,所以后来他放弃了抵抗,听话,顺着他们想要的样子生长。
但现在他有了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所以即使不愿意,他也愈发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正在前进的道路是怎样地偏离了他要去的方向。就比如中考之后,他升入了文化课程班,不像对方,考上了他们那里最好的艺术学校。
随着他的背上逐渐凝结起等待填满色彩的纤细翅脉,茧就有了越来越无孔不入的存在感,不断地提醒着他,伸出手,会痛;迈开步,会痛;张开翅膀,会痛。
“看你拿到信欣喜若狂的样子,我就知道你下次考不好了。”
“虽然有这种不公平的事情,但是老爸希望你不要做那个出头鸟。”
“虽然老师因为看雪就说你,但也是为你好。不值得期待的学生他才不会管呢。”
“偏方会流传下来是有道理的,如果是妈妈生病了需要吃猫头鹰才能好,你会为一只猫头鹰让妈妈一直病着吗?”
“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们不希望你那么做了。”
——等你长大,就一定会泯然众人。
直到今天他回想起来,依然觉得每一句话的潜台词,都像是同一句宣判。
天真赤诚罪不至死,生在此世活罪难逃。
即使清楚地意识到这对自己的翅膀来说是怎样的无期徒刑,他却依然只是在想办法扩大那条可供呼吸的缝,他没有真的要去破坏那只茧。或许是因为他同样意识到了,心里能有那样的火种存在,也是因为有茧的保护。
每一天都为现状而感到焦灼,又每一天都暗示自己不去在意。就像一边高喊着“我绝不会屈服”,一边蒙着眼睛向地狱走去,任影子一层一层地罩在自己的头上,覆盖那一点微弱的光芒。
这样的自己根本无法成为英雄,也完成不了与他的约定。
直到有一天。
那是对方寄来的最后几封信之一。
另一位少年英雄告诉他:因为我救了三只金鱼,我被狠狠地嘲笑了。
我被狠狠地嘲笑了,因为我救了三只金鱼。
那是一个小长假的下午,少年跟朋友去看电影。他在不锈钢的栏杆里排队,看见有几个小孩天真又恶毒地笑着,说着“要死嘞!”,把四五只装在塑料袋里的金鱼连水一同倒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在他们动手之前他只来得及喊出“喂!”,等他喊出“住手!”的时候所有的金鱼都已经不在塑料袋里了。
少年一边大声呵斥着被人发现一溜烟跑掉的小孩,一边从晒得滚烫的栏杆上翻出去,众目睽睽之下将手伸进垃圾桶,在垃圾之间翻找起被蓄意谋杀的金鱼。
几经周折,三尾明亮的红色躺在少年掌心里,而剩下的两只可能已经滑入了垃圾桶深处,他掏不到了。少年捧着在空气里拼命呼吸的金鱼又匆匆冲过马路,到达对面的喷泉,把它们放进了水里。
被那飞身出去的动作惊动的人群就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他在垃圾桶边徘徊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找不到的金鱼,回来排队的时候,他就听到了。
“他是不是以为自己很帅?”
“是故意作秀吧。”
“以为自己在演电影吗?”
“好恶心。”
“你以为你在演电影吗?我都不想说我认识你。”
最后一句是跟他同去的朋友说的。
在放映厅内他完全没有把电影看进去。金鱼的粘液残留在他的指缝里,透明的红色和那些话语一起在他的脑海里游来游去。
少年在放映厅里哭了。
他还是没能救到所有的金鱼。
但好在他还是去救了那些金鱼。
——就像路人们和那个朋友所不能理解的那样,在茧壁这一边的他读着信泣不成声。
这不是错觉,他们一直都知道的,这个世界容不得英雄。
尽管如此,那个人还是出手了。即使在人们眼中被残害的只是几条金鱼,即使人们只会为此嘲讽他,即使要对抗的是整个世界,他仍然会迎着无边的黑暗向前。
——如果是我在那里的话!我一定会握住你的手,告诉你:“你做了再正确不过的事情!那个样子就是很帅!”
如果是我在那里的话……我一定会……我一定会在看到那些金鱼被倒进垃圾桶的时候就失去了勇气。
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在他的泪水里,越过栏杆去营救金鱼的少年就像钻石一样耀眼,美丽张扬而且锋芒毕露,剔透明亮闪耀热烈就像结了晶的光。真正在向着茧的外面挣脱,无惧任何伤害,总是以更强硬的姿态从悲伤里杀出来,越是穿越枪林弹雨越是金刚不坏。
他正是他想要成为的样子啊……
后来他擦干眼泪回了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对方。而后,再次敲响了包围着他的茧。
等到忙碌的他们再一次传纸条的时候,已经是高二那年的夏天,他几乎是跑着去,发着光,把写着好消息的纸条向那条缝投出:
“我可以去学画画了!”——我有机会去考美术学院了!我被允许成为蝴蝶了!我离完成我们的约定更近了!
就算半途开始的我得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算家人和老师都会为我惋惜,但我——
“恭喜!但我不打算画漫画了。”
向往着对方的样子,向着二人约定中的未来,一个人经历了交流谈判和争吵,正面战场失利就曲线救国,磕磕绊绊一路跋涉而来,凝结在他翅脉上的钻石忽然碎了。
“抱歉,不能和你一起成为蝴蝶了。也不能一起放烟花了。”
“谢谢。”
在为对方留好了所有位置的未来碎成的纷纷扬扬的碎片里,他在那道连接着两人的缝前流着泪说着,真挚而孤注一掷。
“谢谢你发现了我!谢谢你说想要知道我的名字!谢谢你跟我一起画画写故事!谢谢你把整个世界带到我眼前!谢谢你让我知道自己也可以那么美好地活着!谢谢你和我一起在最狂妄的年纪做最冒险的事情!”
谢谢你点亮我的生命!谢谢你把星星洒进我的夜空!谢谢你把梦和远方放进我手中!
谢谢你成为我的英雄……
他说了很多很多的谢谢,作为献给最最宿命的那个人的告别。
“那么,加油啊!”“嗯,我会的!”
少年们好好地说了再见,从此天南地北。继续前进,或者一边前进一边愈伤。
就算能忍痛前行,该痛还是会痛。那个人的光在他的心里结了晶,不算多锋利,但也是种在身体里的酷刑。明明把这个用光芒刺痛他的东西丢掉就好了,但他从来舍不得。
这是他最后能抓住的光了,也是有那样一个人走进过他生命的证明,即使是它划出的鲜血淋漓,也都是他最珍贵的东西。
光与痛楚的结晶被温柔地珍藏起来,层层包裹,直到所有的棱角和刺都终于伤不到他。
终于他毕业了,考上了美术学院,在天台上一个人放烟花。
纪念他单方面地完成了一半的约定,从茧里真正地挣脱出去,长出了华丽的翅膀,结成了一颗蝴蝶形状的珍珠。
天色未晚,暮光朦胧,三步之外是无垠天空,百米之下是车水马龙。
披一身温柔的珍珠色,他在心里大喊着那个少年的名字。
“他永远是我的英雄。”
。· ◇◆▽☆◊★●◇◆ ° · 。· ◇◆▽☆◊★●◇◆ ° · 。· ◇◆▽☆◊★●◇◆ ° ·。
后来蝴蝶形的珍珠长大了,也知道了人间多生离而少死别,也没有那么多活着永别。只要两个人还在同一个世界,总还有机会再见。两个人在社交平台上互相关注,对方没有变成蝴蝶,而是成为了一只在空气里游动呼吸的金鱼。在分别之后,虽然不画画了,对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专注写作,不仅比他走得更远,还有更多的人喜欢。写的有些故事,甚至达到了一册难求的地步。
虽然因为向着不同的方向走得太远,对方也经过冷却不再火光四射而是水光璃璃,他已经很少能看懂对方兴奋地发表的东西,也无法理解对方所说的所有美丽了。但那个人说到喜欢的东西的时候那副闪闪发光的样子,与他的记忆里一模一样。
这么多年过去,那个人依然是耀眼的钻石,只不过变成了金鱼样子。
想到这里,他总会觉得:不愧是他。
在十几岁的时候遇见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对他来说是值得铭记一生的事情。
十三岁到十七岁之间的那几年,永远都是他人生里最狂妄最疯魔的一段日子,是他平淡人生里闪闪发光的宝石。毕竟——
“我已经在我们共同织造的幻想里和你一起度过了辉煌壮丽的一生。”
“自从过了最狂妄的年纪,我们的战斗已经各自停止了很多年。我不再给他写信了,他也没有再给我消息,但是收起来的那叠厚厚的信,无论哪一封,拿起来摇一摇,都能听到灿烂的声音,就像会有无数光的结晶掉出来洒落一地。
偶尔好好想起他的时候,总会想着,还有很多很多没完成的约定。有时候也想不通,如此宿命的我们,为什么也会成为彼此的回忆呢?不甘心是有的,舍不得是有的,但是因为遇见过他,遇见过他,我才是现在的自己。”
后来某天,他正刷着关注了对方的那个社交软件,偶然刷到了他能看懂的东西。
那是关于金鱼他从来不知道的事情。
家人不愿意接受孩子生了病而不允许他去医院,即使自己想办法买到了药也会被丢掉,为了不让他吃药连医保都锁掉断绝他一切生路,直到空气里的金鱼决定向着死亡沉没,他们才带他去了医院。
而挂的科室与他的病无关。
好像只要不确诊那就只是不听话的孩子胡思乱想。
早已不是少年的蝴蝶忽然像少年时那样泣不成声。
他的英雄很少跟他提起自己所生活的那只茧。
他是他生命里最璀璨的钻石,是光的结晶,是他流泪流血也舍不得丢掉的锋利透明。咬碎了会和着清清的血液泄出汹涌的灿烂河流,照亮他的青春甚至他的余生。
但他从前没有想过,拿或许是无数次与毁灭擦身留下的无数伤痕,才能折射出的明亮火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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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用的备注:
太多情绪覆水难收最后完全放弃让人看懂爽就完了。
有原型。小金鱼的名字是砂。
砂留在蝴蝶的心里,因为炽烈的情感而炼成了一枚锋利的玻璃。为了能把砂一直留在心里,蝴蝶结成了珍珠。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附近最合适的地方了。”风酒看着眼前的泥塘说道。
这是一个宽大的泥塘,地处一片广阔平原中的低洼地带,泥塘里的水几乎都是死水,只有一些懒洋洋的小昆虫在里面不紧不慢地活动着,微风吹过的时候就会带起一阵黏腻的臊腥气味。
如果它的范围再大一点,就称得上是一片沼泽了。
“拓宽一些,倒是差不多也够用。”叶藤点了点头。“时间紧迫,让他们休息一下,然后趁着天还没黑赶紧动工。”
又再讨论了两句工程的细节,两人转身离开了。
不久后来了几个人,他们手里拿着些铲子、木棒之类的工具,一声不响地挖了起来,又有两个人拖着些草绳捆起来的木板走了过来,放下木板,解开草绳,又再拽着草绳返回去了。
每个人都默不作声,只有铲下泥土时的沙沙声在某个节奏中反复响着,偶尔会有人拖来更多的木板,或者帮忙把铲出来的淤泥搬走。
风酒和叶藤也不时会过来看看,指点几句,但多数时候只是默默看一会儿就离开。
他们看起来很习惯于做这些事。
他们人数不太多,但很有效率,这些身材高瘦的塔布里安似乎有着使不尽的力气,也不怎么需要休息和进食,一天一夜之后,这个工程就差不多完成了。
最终的成果是一排树立在泥塘上方的小屋,每个小屋的中间都有一个空洞,连接着下方的泥塘。
此时人们已经汇聚到了小屋的周围,风酒和叶藤站在最中间的小屋上,他们俩眺望着天空,人们眺望着他俩。
时间仿佛静止了,只有平坦的草原围绕着他们,万里无云的天空笼罩着他们,只有微风带来了些许声音,只有阳光在缓慢地移动。
“来了!”叶藤的视力更好,他率先指着那道在地平线上被夕阳和大地勾勒出的向着天空激射而出的赤红光柱。
过了近两分钟,其他人才在那道光柱下的阴影中看到了一个慢慢移动的点,这个点慢慢变大,逐渐变成了一片快速移动的乌云。
“快,准备干活。”风酒喊了一声,其他人都各自从身上拿出了不同的工具来。
这片乌云是由一种叫果蚊的蚊子组成的,它们在大陆的北端发育成熟,在它们可以膨大数倍的腹部吸满了花蜜和果汁,一路向着南方的海洋飞去。
它们将会在那里最炎热的岛屿上交配,产卵,然后死去。
它们在出发后会不断吸食路上的花蜜和果汁,当路途到达一半的时候,它们腹部的混合汁液就会慢慢酿出一些酒精。
果蚊只有遇到水源的时候才会降落,只要在这个时候把它们捕捉,用独特的方法酿制就能酿出风味独特的酒来,其中来自塔布里安的品质是最高的。
由于果蚊总是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这种酒也就叫风酒了,根据果蚊种类或酿制方法的不同,又会冠上不同的前后缀。
风酒的名字是塔布里安王赐予的姓氏,代表着塔布里安风酒酿造的最高水平。
“这根本就是泔水。”看着大家把从果蚊上取下的腹部塞进了木桶里,风酒还是没忍住皱着眉抱怨了起来。
“经过你的手艺,它至少能变成能喝的泔水。”叶藤回道。
“但我们不能把泔水端上国王的餐桌,哪怕它是最优质的泔水也不行。”
“得了吧,我们的国王也不是没吃过这些东西,你要担心的不是国王的菜谱,而是尽可能让它变得稍微好一点。”
风酒没再说什么,转身返回了小屋里,叶藤看着这片落满了果蚊和果蚊的上半身的泥塘,叹了口气。
塔布里安的王城边上有着一个美丽的塔里湖,那是果蚊上千年来铁打不动的中途点,而且是它们体内果汁和酒精的比例最合适的时候。
但是十年前人类和矮人的大战彻底毁掉了上游的水质,甚至为了避免战火毁掉了他们本国的环境,直接把塔布里安狭长的领土当做了主战场。
塔布里安没有能力主动中止人类和矮人的战争,只好求助于精灵,然而,精灵的介入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
他们贪得无厌地收走了塔布里安大量的物资,却又偷偷将其高价转卖给了缺乏补给的人类和矮人,使得这场战争变成了精灵的单方面敛财。
当人类和矮人终于决定讨论一下的时候,精灵才装模作样地介入了这场会议,在塔布里安人民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向人类和矮人索要了针对入侵塔布里安领土的赔款。
然后三方达成共识,他们留在塔布里安的军队就地集结,改善当地环境,重新种植作物,直到帮助塔布里安变回从前那个风光秀丽的乐园。
再然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了。
塔布里安王能够实质性统治的区域,仅剩王城附近的一小片而已。
被污染的塔里湖将有毒的水源不断渗透到了周围的土壤中,种不出粮食,养不出家畜,大量国民成为灾民流落他国,或者死在半路上。
就连国王都被迫逃离了自己的国土,带着家眷躲进了精灵的王城里。
这个可悲的国度经过了近十年的混乱,如今才算是稍微恢复了一点元气。
刚刚成年即将加冕为国王的王子却要邀请精灵王室参加他的加冕晚宴。
点名要风酒酿出足以让“尊贵的”精灵们满意的风酒。
这并不是一个能让人高兴的工作,而比起从前在美丽的湖水边酿酒的喜气融融,现在窝在泥潭里酿酒的感觉也怎么都没办法让人觉得满意。
所以他们都在机械地工作着。
叶藤不会酿酒,他是来监督的,他也不满意这个工作,他和风酒认识了一辈子了,他知道这是一个不会在酿酒这种事情上乱来的人,哪怕他只有最差的素材,他也能酿出好喝的酒来。
这根本就不需要监督。
但越是这么想,他就越是奇怪,既然不需要,那么为什么要让他来?
正想着,风酒突然推开了门。
“味道不对!”风酒激动地挥舞着双手冲到了叶藤的面前,双手狠狠地拧着他的肩膀喊道。“味道不对啊!”
“呃,借用你刚刚的话来说,我们很难保证泔水的味道是对的……”
“不是这个!”风酒狠狠地拽了叶藤一把,差点把他拽进了泥潭里。“快来,你来喝一口。”
风酒把他一路拽进了小屋里,把放在小屋的空洞里用泥潭里煮出来的蒸汽蒸着的木桶盖翻开,露出了里面混杂着各种奇特颜色的泥浆状液体。
“喝一口!”
“你确定……这确实像泔水,不……比泔水还要……”
“喝!”
“好吧好吧”
“怎么样?”风酒眼巴巴地看着叶藤,期待着他的答案,在叶藤露出恶心的表情的时候他脸都红了,但他正要开口叶藤就愣了愣,又再舀了一勺喝了下去。
“这是……”
“你尝出来了?!”风酒激动道。“没错对吧?!”
“这确实是……”
“塔里湖的果蚊味!”
明明他才是酿酒大师,却仿佛无法自己确定这个答案一般,他一定要叶藤的肯定才能确认这个美妙的答案。
他们已经近八年没有回过塔里湖畔了,而果蚊早在十年前就没再途经过那里,从此就再也没有人能够酿造出合适的风酒来。
因为果蚊们只有在那附近的时候才是最合适的,他们现在的位置正是塔里湖南方的平原,这是果蚊除了塔里湖之外最可能通过的区域。
他们刚刚尝到的味道是只有果蚊在刚好的时机经过塔里湖补充了水分才能出现的味道,这意味着塔里湖的水已经干净了。
这意味着他们,还有他们的王不再需要躲在精灵的领地里了。
这真是一个能让每一个塔布里安人兴奋的消息,叶藤却越想越心惊。
“你……怎么了?”风酒兴奋了半天才意识到了叶藤的不对。
“塔里湖的水质已经恢复到这个程度了,为什么我们至今都没有听说过这个消息?”叶藤拉着风酒走到了小屋外。“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们这个消息?我们住在他们的王城里是他们的负担,让我们回家对双方都是最好的选择。”
“除非……”风酒呆了呆,又紧紧地捏住了拳头。“他们在我们的故乡找到了某种更重要的资源,然后宁愿永远把我们当狗一样养着。”
“甚至于,我们一开始背井离乡,就是他们做的。”
两人互相看了看,风酒大声呼叫着让所有人都停下来。
听了他们的分析,这些麻木的人终于恢复了一丝精神,他们的故土还在,他们可以回去了。
“拿起你们的武器,我们要回精灵王城,接回我们的王,一起回去故乡!”
人们的精神振奋了起来,纷纷把周围能用的东西都拆了下来。
兴奋的他们没有注意到,叶藤已经不知不觉地离开了。
他们都想回到故乡,或许每个人离开时都是一个样,但每个人返乡的方式,或许都会不同。
有些时候,他们甚至无法拥有同一个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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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点乱,加班中赶出来的,要到死线来不及修改了,之后有空会做一下修改
免责mode:笑语/求知
文:旬夜
关键词:柳暗花明
原作:《棋魂》-剧版
CP:俞亮×时光
标题:《即夏而眠》
1、
他在方圆市度过许多夏天。
夏日的声音似乎在哪儿都是一样的,灼热的阳光还有街道匆匆的车流,以及往来攒动的人群。
初次踏上异国土地时,俞亮耳机里播着一首小夜曲。高高的机场穹顶仰头望去是国内无差蓝白色的天幕。来接他的人在机场出口处举着写着他名字的牌子。
摘下耳机时,身后有人将他撞了一下,身子微微趔趄。接着,无数陌生的声音清晰汇聚而来。
行李箱滚轮拖动声,机场广播英韩交替声,风吹过机场穹顶的呜呜声,最后,是人与人之间的交谈。它们来自彼此亲密的人群,亦或是隔着手机连接着两端,语调起伏上下,汇聚成一张细细的网,将他网罗其中。
只不过,这一次,那些声音,俞亮听不懂。
-
他在国外不经常做梦,大概因为睡眠时间很少,常常精疲力尽倒头就睡。
几乎昏睡。
只是睡前,他总会给自己妈妈发一个短信或者打一个电话。去听下对方在电话里唠叨些日常关心,或是交代一些家里的事,说说他的父亲,说说师兄方绪,说自己院子种的木槿花开了。
那些柔软的语调会将他慢慢从几乎警备的状态拉回来。
绷紧的呼吸会舒展开,屋子里的光是暖黄色的,他仰头眯起眼,小声得“嗯。”一下一下应着。
暖黄的光圈映在他眼里,像是从那些黑白棋局的杀戮中卸下一方柔软的小天地。
那天地间有思念,有记挂,还有只属于他一个人吞咽的小小孤独。
2、
——你有过后悔吗?
——什么?
——为他一个人出国六年,后悔吗?
俞亮曾想过无数种,和时光相遇的场合。
在道场,棋馆,亦或是隔着一个屏幕,他见到时光意气风发的赛后采访。
那人光鲜瞩目。他在他心中被描绘过无数次,像一座山,又像一面遥不可及的风帆。
只是他从没想过,在那六年里,时光是不下棋的。
“他和他爸去非洲了。”
“非洲啊……信号也不好吧。”
大约是基于某种直觉,他将自己的留言塞进门里的时候,仿佛抓着最后一个救命稻草。
为什么呢?大概是那些捧在心里的期望鼓得太满,找不到宣泄口。
于是仓皇又迷茫只能无助得病急乱投医。想无论谁都好,告诉他吧,告诉他,我在这里,那个叫俞亮的,曾经被时光打败的人,正在等待他下一盘棋。
只是想来,世间许多事情,总不似少年人所想。
高不可及,遥不可期。
大多如镜中花水中月。
—
俞亮当年出国的理由,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除了一个人——方绪。
大抵是这个年长些的师兄总比父亲来得和善些。
他会在他小时候偷偷看父亲教他下棋被骂时,悄悄来房间,给他一些小礼物。开始是一颗糖,到后来是他一盒拼图——错落得在盒子里散开,像是无数棋子散落在棋罐中。
俞亮喜欢拼图。这是他幼年时期乃至现在,围棋之外唯一的乐趣。
可拼图与围棋不同,它们总会有答案,只要愿意花费时间,只要不残缺,最后都能安然走上正确的轨道。
而围棋,哪怕拥有所谓定式,哪怕再苦心钻研,不同人,不同心境,不同时间,造就的棋局千变万化。
他曾经在那人的棋子中看见过森罗万象。
那六年里,俞亮甚至记不清时光的脸,却清楚记得他每一步,用笨拙得姿势下出的棋。
浓墨重彩落子下近乎压迫的棋盘。
纵横交织,步步杀招。
他在脑海中与之抗衡过无数次,却无一例外得败下阵来。
俞亮不怕输。
从俞晓阳教他的第一局棋开始,他就直面过无数次惨败。一次他在中盘一招恶手毁了一条大龙,指尖离开棋子的瞬间,他愣在原地,抬头是俞晓阳正颜厉色的目光。他说。“小亮,落子无悔。”
不为自己的决定后悔,以颤抖之身追赶,怀敬畏之心挑战,哪怕兵挫地削。
那是俞晓阳教会他作为棋手对自身的追求,也是他对人生的追求。他一直奉行着父亲教他的道理。
直到时光的出现。
他像是夹杂了一道寒气的冷风,泛着凛冽的白光将他的人生一分为二。
少年天真时光里出现的一道惊雷,映在瞳孔中,从此他的目光被他吸引。他从未见过的动魄惊心,于是朝着他的方向狂奔。
只是,他怀揣着全部的力气,哪怕做着他过去为了骄傲从不愿做的事。
却没想过,他心中的目标会是个幻影,到了最后,他可能连一次堂堂正正输掉的机会都没有。
3、
俞亮曾被打碎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儿时的棋馆。
第二次,在六年后的赛场。
-
未及深秋的雨在窗外淅淅沥沥流过。
在听到定段赛最后一个对手认输后,少年人将背靠在椅子上,仰头看着看着屋外的大雨滂沱。
那时,距离他和时光的对局已过去许久。
他呆呆坐着,像置身于人间,又像是坠入深海。指尖好像失去触觉。它们刚刚正触碰过棋子,但他仔细想回想起刚刚接触它们的感觉,却一点也记不起来。
世界像缺乏实感。
他不知怎么,回想起出国前方绪问他,为什么要离开。
那时候俞亮还小,答不出。
直到某天,他在电话里说道。“师兄,其实,我一直以为我在一片海里。”
他那时候微垂着眼睛,看着漆黑的窗外。“那片海很大,也很空,我躺在水里看着四周漆黑一片。
遇到时光的那天,我好像看见那片海的上空出现了一个白色光圈,光圈里伸出一只手,我在水里看他。才发现,我所在的地方不过是一口井。
所以,我想去井口看一看。哪怕这可能要花掉我一辈子的时间。”
而现在井口消失了。
-
方绪在屋子里找到俞亮时,他正在屋里拼拼图。
总是晨兴夜寐的少年人,像是终于获得了人生中少有的任性,放任自流得冒出了属于他年纪才有的自暴自弃。
“不就是输了一场棋吗?你的斗志去哪儿了?”
“我现在挺好的。”
他盯着拼图,看着所有散落的方块正被他一片片拼凑好。
他想,他并不是怕输,输了没什么,再赢回来就好。
他只是有些惊讶。从天元预选,棋圣战,到最后和许厚的网络对弈失败,他竟然没有从那些失败里感觉到一点恐惧——愤怒感消失了,那种不甘,想要伸手去够,奋力拼杀乃至最后一刻的决心失去了踪影。
散落的拼图像是碎落的棋子杂乱无章得落在棋盘上。那种握不住的空洞感越来越强。
他像是一块积木,被抽去了最中心的一块,他倒在那片湖里,麻木地看着头顶的天空。
他有些害怕。
所以他试着把自己退回房间里,把拼图拆开,又一片片拼上。
他想从里面找到答案。如果拼图永远有正确的路,那能不能告诉他,所谓正确的路在哪里。
如果他能把自己拼好的话。
“你晚上跟我去一个地方。”
“我不去。”
拼图落进自家师兄手里时,少年的眼中流露了少有愤怒,火苗般一扑而过。
他想拒绝,对方却耍起了无赖。“你跟我去了,我就把这片还给你。”
少年人垂下眼。“少一块就少一块呗。”
方绪倒笑得胸有成竹。“我太了解你了。”
也是,他这个师兄自小照顾他,甚至比起他的父亲,更知道他心里最记挂,最害怕的是什么。
于是那天他跟着方绪上了车。
一路前行,直到拉开门。
最后。
他抬头,看见了弈江湖的大门。
-
天上是否有启明星,照耀东方。
指引迷途者通往黎明的通路。
4、
听到时光被罚的时候。
俞亮人还在黑白问道里打谱。
方绪边脱着外套,边讳莫如深还有点意味不明得向他表示,弈江湖旁边那小公园有多大,这入秋了叶子能掉多少的毛,还有时光拿着个笆篱子扒树叶的时候,那张苦瓜脸有多好笑。
俞亮不觉得方绪是个幸灾乐祸的人,哪怕他平日有些吊儿郎当。
——项庄舞剑,醉翁之意不在酒。
少年人单手合上棋谱,偏过脸看他师兄,后者脸上哈啦啦的笑没了。抬手比了个“你继续”。
他家师兄很显然是话里有话,比如他今早想让俞亮出去散散步被俞亮拒绝后又“怀恨在心”之类。
想来这棋是肯定下不了了。俞亮起身推门而出的时候,方绪在后面喊。“去哪儿呢?”
俞亮无奈看了他一眼,叹口气。“逛逛。”
-
弈江湖离黑白问道倒不算太远,坐个公交,走个路一会就到。
俞亮本意不过是散个步,好顺了他师兄的意,逛到弈江湖门口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有些刹不住脚。
入秋了,路旁的树木果然都掉叶子。
头顶上的太阳晃晃悠悠还能扰得人眼睛疼。
俞亮找到时光时,对方正趴在树荫下的石桌上睡大觉。
少年人一只手臂枕着脑袋半边嘴都压嘟了。用来收集落叶的扫帚和簸箕被搭在一边,薄薄的外套扔在桌子上。
俞亮走过去。石桌上摆了个简易的棋盘,上面还有张死活题的试卷,其中两道画了个大拉拉的红叉。
他看了两眼,题目虽然是错了,但解法却有意思。他俯下身,想将那卷子抽出来,却发现熟睡的人正皱着眉。
俞亮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树荫漏下一点阳光,刚巧落在那人鼻尖上。
几乎下意识,他伸手挡住了那点光。
秋日的日头不算恼人,落在手背上是温温的。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背,又看了看时光——皱着的眉眼舒展开,鼻翼微动,似乎是睡安稳了。
-
俞亮其实很难形容时光这个人。
他就像是一团掉进了猫舍的糟糕的线团,而俞亮是那猫舍里唯一的猫,爪子还不锋利,被无数杂乱的线条缠住了身子,他张牙舞爪想战胜它们,到头来,他累了,想走了。
那些烦人的线团又缠了上来。
在黑白问道,在所有他们遇到的地方。
明目张胆得朝他挑衅。他在七年前浓墨重彩撞进了俞亮的世界,在他心里留了一块裂口,填满了愤怒和不甘,而现在,他将所有的期待与愤怒清空,将自己装了进来。
俞亮至今还记得那晚,在弈江湖,要离开前身后那人对他喊:“俞亮你听好,我是绝对不会放弃追上你的!”
是愤怒亦或是别的什么,很难形容。
指尖发麻,冒出一种难以抑制的笑。他想,你凭什么,凭你那手我都看不上的棋吗?
但心脏跳得很快。
一声一声像是把那片空荡荡的天幕撞开。
他倒在那片水域里即将溺亡。
而在那一刻,恼人的光扎了进来。
于是漆黑的天幕剥落下黑色的碎壳,露出白色又刺目的明亮,他回头看那个叫时光的人,第一次看清清楚楚看清了对方的脸。
不是虚无缥缈的棋盘。
不是另他追逐不到的背影。
而是一个少年人,一脸固执,好似天不怕地不怕,坐在了他的棋盘对面。
他问。“你敢吗?俞亮。”
他忽然笑了起来。
“等你追到我这个位置。我早就不在那儿了。”
所以你要快点追上来。
你要快点。
“……俞亮……”
太过清晰的呼吸声将他惊醒。
因为贴的太近几乎能看到熟睡人睫毛下薄薄的影子。
太近了……
俞亮的手还撑在时光的脸颊上,遮着阳光,又像是遮着自己。
少年人有些愣怔,半晌听到熟睡人的小小声。“……你等着。”
他沉默着拉开他们的距离,手悬空半晌已经酸了,俞亮看着时光和那些被压皱的棋谱,忽然嘴角扬起。
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笑。
远处车辆发出一声鸣笛。
石桌上的人挠了挠脸,似乎要醒。
他张望了四周又看看自己的手,似乎在苦恼阳光和离开的问题,最后苦思冥想,终于在对方即将醒的瞬间,抓起桌上的一件外套砸在对方脸上。
远远传来身后人醒的响动,那人正抬起头大声哼哼。“是哪个要害我?!谁啊!”
那哼哼还带了十分的委屈。
5、
那天俞亮穿过公园的小径走向大路,临近傍晚,下班和放学的人潮拥堵在马路。
他挤进人群停在红绿灯面前。
倒数计时。
一共45秒。
密集的人群联络着无数的陌生与熟悉。
【不要,明天你帮我请个假。】
【中午加班饿一天了。晚上吃什么呀?】
【今天没有数学作业。你记错了。】
那细密的网又将他笼罩了起来。
只是这一次,俞亮听懂了。
【我一会就到,你等等……】
红灯转绿,所有的人群四散开,通往各自回家的道路。
秋初的风席卷着落叶,夕阳在落下余晖中燃烧起霞光。
俞亮今天不知怎么的忽然想快点回去。
是的,要快。
于是他一路往前,终于奔跑了起来。
夕阳鎏光映在他眼中,他恍然又记起六年前他降落在首尔机场的晴空,他在天幕下攥着一颗心。
他想。
俞亮,俞亮,你要快点。
时光快要追上了。
俞亮,俞亮你要快点啊。
你爱的那个人,就要追上来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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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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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页,照理说第一页应该是空页,要往后翻,等页码出现了,才会有前言楔子这类背书的废话。只不过我没有这么做——我“火急火燎”地开始我的开场白。一来是因为本子早被我填满了,想学我们校长搞废话发言就只能拣些边边角角打补丁;二来,反正它只是我用传统臭方法写下的臭笔记,没有版号也不曾被录入系统,也不必那么假正经。咳——用手写拟声词很奇怪吗?那就这么奇怪下去吧,反正不舒服的又不是我。咳咳——好了……这回我真的开始了:
陌生人,你好。
不过我不好。
没错,我不好。我、不、好。这不是当然的吗,你可能会说:一个申请安乐死失败的人怎么可能好得了呢?
来小兔崽子,我们再说一遍:
一个申请安乐死失败的人,怎么,怎么可能好得乐伊嗷了呢?
得了呢?
了呢?
呢?
bingo!你说得真对——各种意义上,i'm the 比噶斯特 loser!
不过,也许我也算是成功了!现在我正坐在这张……对不起,考虑到你和我并不是面谈关系,我调整调整——现在我正坐在一张桌子上,桌上还有几摊干涸的尿渍与我肩并肩,五十瓦的白灯下,它黄斑浓郁的地方也淤积死光,一闪一闪,装作还没干的样子,特别像我时常目击的那些假正经的幻象。阴影里本来还有一把椅子,没缺胳膊没缺腿,人可以坐,可一旦坐上去我的身份就变了:那是饲主,或者说财产所有人翘着二郎腿一边用免洗消毒液洁手一边悲痛欲绝的地方。目前它绝赞招租中,租金两兆亿,跟二手网站上纯粹挂着供人观瞻的绝版垃圾一个德性。不过很快,等打针的人一进来,它便free了,免费了、自由了、飞了、清仓大甩送。哇哈!惊喜吧?四舍五入净赚两兆亿,心动不如行动哦,赶快拎上毛孩子抢购吧——喝呸。
没错。人的安乐死我是没约到,狗的却给我钓到了,是不是咄咄怪事?其实也没那么怪,众所周知,洗手间这东西自古以来就是全年龄向低俗违法信息渠道站,尽管在我们可爱的新世纪,公共卫生间大多会使用三代微生物降解控制系统抹除人味儿——为此我甚至手抄了一份系统休息时间!我连着换了几次ID,最后的最后如你所见,打通了宠物安乐死服务的咨询电话。接线员具体是这里的谁我不知道,地下生意谁不用个变声器保平安呢不是……总之,嘟嘟嘟嘟,嗡嗡——这是通了,我买的老人机就是这个提示音——接线员用它奔丧似的语气附在我耳边摇铃铛:“您好,请问是?喔,喔……客户您好,很抱歉我们现在才到,您的宝贝将在您的见证下由我们为它轻柔解脱。请问您在哪,什么时候有空,它是什么品种,有多大?”
我又能说什么呢,我直说了:“纯天然黑色长毛田园野狗十七岁龄青霉素皮试过敏无心脏病史无再生医学产品使用史基因信息已入库体长163cm重达51.2kg,用药重点,就怕不翘辫子。”
接线员业务能力实在不过关,听后差点说不出话,好不容易反应过来却只记得唧唧歪歪,我记忆犹新。这点也是一个证据,证明我的记忆还很清晰,说明那些画面和声音不是单纯做手术捣鼓捣鼓脑袋就能解决的。现摘录部分接线员语录如下:
“姐介,你饶了我吧”——接线员
“你今天就是学一天的狗叫我们也不能答应,一个宠物安乐死团队,不能,至少不应该跨越重大犯罪的红线”——接线员
“公民安乐死合法申请不香吗还能消id建议你选公家”——接线员
“天气晴朗,何苦为难自己,你回家吧,我报警了”——接线员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反吐葡萄皮”——接线员
等等等等。
本着礼让超速汽车的原则,我等它说完才说自己的。我告诉它:“汪汪汪!”
严正声明:排上号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并非持枪人员,也没多给人家钱(你想想看,这年头有多少小朋友不想让他家的狗死得快乐点),我直接了当地告诉它——具体细节你可以在笔记里找——
我想把脑子里的h幻huanxi想ang关掉。
曾经,上头的告诉我这种“幻想”是正常现象,无需多加理会。然而我问遍亲朋好友,却没有人看到过比那更逼真的影像。
“那些影像是第一人称视角吗?”
我说是。
“那些影像看上去是否像来自过去的某个时代?”
我说是。
“那些影像和你的未来工作有关吗?”
我说是。
“这又有什么呢?一切正常。”
看吧,没人帮我。我呢,虽然按规定明年六月过后就要学习神经科学,但暂时也没有能力自己解决。既然如此,我只好去死了。这乍一听似乎缺乏逻辑,不过在我看来,它并非毫无道理。有道理又不一定需要有逻辑。你吹个泡泡糖需要用上三段论吗?
所以我才在这里。我和宠物安乐天生一对。啊,是啊,天命之选,直到刚才我还时不时地看见有穿运动鞋的脚从桌子底下平移穿过,不用抬头我都知道正前方会是怎样的情景:木质清漆主席台、掉漆的讲桌、古老的扩音器,电子屏上投放全英PPT,配图是花花绿绿的统计图表与暗褐色梭形物体的实拍图。台上站着某个戴着眼镜穿着开线白衬衫的年轻人,他头上布满细小的汗珠。等下他会说,这个领域全国只有我们一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欢迎在座的各位同学加入我们,让我们创造一个全新的时代。然后我的胸中就会涌起一阵痉挛似的浪潮。我将屏住呼吸仔细盯着那年轻人的眼睛瞧,他的眼睛里倒影着无数双更加明亮的眼睛,就像星星组成的海。它们重复说:一个全新的时代。我知道接下来它们会注视什么,我借由它们注视过无数次直到我把喉咙里卡着的食物全部吐出去。听吧,他开始讲了,“欢迎在座的同学加入……”这一切都是不可逆的。
那些地下医生已经在走廊外捣鼓了一个多小时,也不知是没准备好呢还是不敢进来?我在想啊,我申请了六次公民自裁都被审核层打回,麻烦如我,怎么他们就这么轻易地接了?——估计他们也不是基因信息入库后被识别编入医生队伍的那一拨人吧?我记得其中一个小护士移接了鸟类的眼,一位医生的脑后有苍白色的肿块,还有……我想也许是为了弥补某些缺陷。不过很快——我希望确实是“很快”——这一切都要和我没有关系了。
对了,我得提醒你,接下来你将看到一份异常恶俗的笔记,写满了恶俗的故事,恶俗到我甚至不知道我有这么恶俗。如果你对我有什么期待:对不起,我没法回应这些期待。我连自己都无法完美地掌控,我的脑内充斥着那双遍布星斑的眼睛。
往下翻吧,我已经没有空页再写下去了。从现在起,你读到的内容将是我记录的那些冗长的垃圾梦境。要知道我清醒的时间本就不多。
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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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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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你好啊。
不过我不好。我、不、好。
没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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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模仿了一下小学二年级时的日记。世界背景设定取自自家的一个软科幻坑。作为故事它是失败的。主要是尝试了一下新的角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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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如果你有一次修改过去的机会,你最想修改什么?”
充当神棍的同学蒙着半年没洗的雾霾灰窗帘,一边嚼着辣条一边在我耳边逼逼。我猜这个问题一定是他在刷空间的时候看来的。
“嗯……”左右都是无聊,我便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全当是让填满了0和1的大脑休息一下。“这个修改有限制吗?”
比如限制字数什么的。
同学愣了一下,用疑问的语气回答我,“没有吧?”不过想想也知道,就算是有限制也没关系,反正历史都是无法修改的。
难不成你让我发明时光机穿越回过去吗?虽说这玩意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你指望不上连中括号都打不对的高校学子。
讲个笑话,八万块钱买了个本科生。好笑吧,哈哈哈。
就在我光明正大胡思乱想地时候,我的同窗已经罗列出无数自己想要修改的过去了。比如说同窗A想要修改的高考成绩,他声称自己全家上下七口人包括他自己都认为他应该是个清北的料子,他应该在天坛而不是在天涯;再比如说同窗B,他最想修改的是自己谈的第一任女朋友,想要让初中的特工小妹变成大和抚子,这样他就不至于每次回忆起甜甜初恋想到的都是地下党接头……
然后轮到了我,他们不约而同齐刷刷地看向我,仿佛是在等我说出那不为人知且想要杀人灭口的黑历史。但他们想不到的是,我其实根本就没什么后悔的事情。
“想不到。”我如是的说。
“不是吧你?”
“再好好想想,肯定有的。”
人总会对过去所做所为感到些许不满,就拿考试成绩来说,如果能把当年高考前泡电影院的自己修改成奋笔疾书刷题的自己,那我肯定会过于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再比如说如果这个修改能用在很久很久以前,父母那一辈的话,让他们从一个满嘴谎话的穷光蛋变成真诚可靠的亿万富翁,那我生活肯定也会与现在截然不同。
所以其根本来说需要修改的不是“某件事”而是“某个事实”或者说是“某个人”。
不过这些话我肯定是不会说出来给这些傻逼同学听的,他们只会傻笑一分钟然后用自己那低到负数的情商安慰我,告诉我世界还是美好的。
所以我认真思考了一番能够作为被修改材料的事。
“唔——一定要说的话,我倒是希望那天的我没有奔跑。”我知道这话引起了他们的兴趣,看那一张张无限贴近的狗脸就明白了。
于是我整理了一下思路和语言,将那件并不算什么小事的大事从头叙述了一遍。
那是我中考拿成绩的日子。那时候家用电脑还是个稀罕物件,而各大学校又非常喜欢用先进的东西来展示自己的战果,于是我只能拿着五块钱跑去网吧,求着网管上了十分钟网。
市排名两千七以内,我考上了号称全亚洲最大的高中。天哪!那可是每学年只需要八百块就能住的小别墅宿舍啊!
傻逼孩子像个二缺一样原地起飞,连查成绩的网页都没关就一脚踢上了主机电源,然后风一般地冲出网吧向着家跑去。
我想,我得把这个好消息分享出去。最起码也得整个小区家喻户晓,让他们这群多嘴多舌的都给我闭上嘴。
当然,我所说的“风一样”并不是夸张和修饰,那叫白描。如果你想知道一个初中毕业生能跑得多快,建议看一下当年的体育中考优秀标准线,每一个身体健康的毕业生都能跑出风一样的速度。
于是我这阵不应该再刮起地风,吹进了我那住了十几年的破旧小区。速度太快刹不住的我早不知道撞了多少人了,只能记得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后一个撞到的。
那些大叔是居委会叫来修电线的,他们搬着又高又沉的梯子,我撞到他们扶梯子工人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刚开始修还没上人还是修完了人已经下来了,总之大叔没扶助梯子让它砸进住户家里的时候梯子上是没有人的——这算是一件好事。
然后就是另一件事了。
梯子的尖角砸碎了玻璃,不幸还勾住了窗帘,大叔因为我在背后挡着没来得及转身第二次扶助梯子,于是它扯带着窗帘一起栽倒在地——对,接下来就是我想要抹去的事了。
谁也没想到,那大夏天、大白天拉着的窗帘并不是为了遮光的,而是为了遮光的。空荡荡的窗户框后是两赤条条纠缠在一起的人,而那俩人我还恰好都认识。
就是这个正站在我旁边的,从小带着我一起玩的姐姐的妈妈和小叔。
说到这儿的时候,我这群脑子被白白的东西给统治的同窗们纷纷发出老色批的提问,“你那姐姐漂亮不?”
“那当然漂亮。皮肤又白又嫩,个子还高,最喜欢穿向日葵连衣裙戴大草帽。而且这里,”我比划了一下胸前,“有那——么大。”
可以说,那就是现在的国民初恋标配。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
就是很普通的家庭伦理剧了啊,姐姐的爹回来跟自己弟弟打了一架,然后愤然离婚带着女儿远走高飞一辈子都不回这伤心地,而妈妈则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往后打算一无所知。左右不过是小区里少了一户人家罢了。
甚至还得感谢他们给这群无聊的人提供了半个月的谈资。
于是同窗们又不解了,“就这你有什么想修改的?”
对啊,左右都跟我没啥关系,我费尽心思地想修改这个干什么!改了之后会对我有好处吗?
答案是没有,但这确实是我目前唯一想修改的过去。
也许我的人生会因为年少时做过的各种荒唐选择而变得乱七八糟,但我不曾后悔,因为那是我的选择。但我不想别人因为我的鲁莽、过失或者别的什么而变得不幸。
“嗯……”我认真思考了一番该扯个什么理由来说服我的同窗好结束这个荒唐的话题。
“大概是为自己失去了一个养眼的小姐姐而感到后悔吧。”
“……”
同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随后面无表情一哄而散。
“唉我去?什么态度?上尼玛的课,都他妈滚回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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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源源汪
“午时已到!”
黑云压城,菜市口前围满了百姓。熙熙攘攘的,却没有一个人在谈笑,只是都静静地站着,静静地看着。
监斩官旁的士兵瞧了身旁的时刻,时辰一到,立刻尖声呵道。
“行刑!”
随着这声尖利的宣判,几个身材魁梧,脸上又长满了络腮胡子的刽子手一齐拎起了身边的酒坛,灌下了一口烈酒,向举起的大刀喷去。即使是在这样的天气中,这些个杀人斩头的刀也泛着骇人的银光,像是在这样阴霾密布的天气中,它的光芒反而更闪耀。
他们将行刑台上的老老小小背后的签子摘去,被双手握住的刀都高高举起。
在不远处,一个身子瘦小且脏兮兮得分不出男女的小身影趴在一个高个子男子的身上。孩子紧紧搂住男子的脖子,不易察觉地微微地颤抖着。二人周围没有太多的人,但是即便是旁的人瞧见了这孩子,也只当是害怕砍头,并不做他想。
但若是细细去看,就会发现这孩子正死死地咬着男子的肩膀,像是害怕自己哭喊出声来似的。孩子的那一双眼眶是干干的,眼睛胀红,竟是一滴泪水也没有。只是每听到行刑台上的一点动静,这孩子就会忍不住地瑟缩。
“筝儿。”男子拍了拍咬着他肩膀的孩子后背,沉声说道,“走吧。”
他话虽这么说,目光却也没有从台上移开过,脚下也像是生了根似的,仿佛只要从这块土地上移开,脚下的根就会就此断裂,再无生息。他眼中闪动的情绪像是平静海面下的波涛,隐隐地在内里滚动着。
“我不。”
孩子从咬紧的牙关中漏出几个模糊不清却又坚决的字:“我不走,彭叔。”
“我……我不是妖怪……我爹爹在,我娘也在……菱姐姐……”
那孩子听见了刽子手喷酒举刀的声响,终于有些扛不住了。从哽咽的声线中中终于可以隐约分辨出,这是个小姑娘。
“彭叔……我不明白……菱姐姐,为什么……为什么要让她换走我……”
“这不是你的错。是因为我欠你爹一条命,而你是你爹的独女。”被叫做彭叔的男子静静地说道,这才看清,他的目光一直落在了行刑台上一角,某个蓬头垢面的小女孩身上,“你菱姐姐是我的孩子。她太懂事了,是我教她知恩图报,是我教她要尊敬长辈、要守护弟妹……是我对不住她,是我,怪只怪她此生不幸,竟然生作了我的孩子。”
他的眼神与台上那个小姑娘对上了。那姑娘愣了一下,面对着举起的大刀却居然面无惧色,反而对着他露出了笑容来。那一抹笑容就宛如沉沉的夜中,只在那一瞬盛开的昙花。单这一笑,叫他心中产生了不该有的私心。
若是菱儿自私一些,任性一些,不愿意牺牲自己……
……该有多好。
手起刀落,头颅落地。
那些血刽子手端的是这行中好手。一家上下人,整整一十八颗头颅就在这片刻之间落下了。
这一杀,便让那鼎鼎大名的大将军卫国公魏永正一家,从这个世上,永远地被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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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咲(胜)
投票统计:1狙(伊西多)
他的心底里藏了一个人。藏了很久。
从学生时代一直藏到了工作多年。
很难说清这究竟自何时开始,何时他心里的友情成了“恋爱般的喜欢”,但在他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求助对象总是那个人的时候,在他遇到开心的事总是想第一个与那个人分享的时候,在他见不到对方会感到寂寞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事实。
如果这个人是个女孩子,那倒好办,直接向她告白就好了。无论成功与否,总也不至于后悔。
可偏偏,对方是个男生,和他同样性别,还是那种严谨又认真、开不得玩笑的性格。要是说出了口,告白失败事小,大概率从今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他明明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却唯独在这件事上小心翼翼。
他并不千方百计地试探对方对他的想法,亦不精心算计,只是一步一步、一点一点拉近两人的关系。
“T。”他总是那样熟稔地直接喊对方的名字,不加姓氏。从学生时代相识之初起便是如此。
从普通朋友到最亲密的挚友,他专注地享受每一寸共处的时光。
他们在春日的暖阳里一起赏樱,他状似不经意地拉起T的手,在成片的樱花树下奔跑。跑到开得最好的那一棵树下,他笑着问,看,这棵樱花开得这样好,像不像我们初遇时的那一棵?
T就微笑着回答他,是啊,很像。你也一样,认识这么多年,你一点都没有改变。
他知道,在T的眼里,这举动或许只是他天真直率的性格使然。
也许是好运的巧合,毕业后他们在同一个团队工作,成了最默契的搭档。
他们在子夜的星空下一起晚归。他细数着工作生活中的琐事,漫无边际地与T聊天,听对方叮嘱他“以后像这样早知道要晚归的日子,记得备上外套,小心不要着凉感冒。”
他笑说“你真是爱关心人”,然后在同路的最后一个路口与T互道晚安。
一年365天,他们恐怕有300天都要见上面,他却仍然觉得不够,时间还是太短。只要一两天不见,那就已经是“好久不见”。
连团队里的其他同伴们都会调笑他:“你是不是太黏着T了?”
“我们可是搭档!”他回答。
他知道这样不好,但总是忍不住再靠近一点。
想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应当是人之常情。
他也有一些略显大胆的算计,总是偷偷借着称赞来告诉对方,“我喜欢你。”
“你的内心温柔又强大,我很喜欢这样的品质。”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我喜欢你爱关心人的一面。”
“我喜欢你……”的全部模样。
他不厌其烦地说,那个人也渐渐习惯了听。当做是他有些过于夸张的称赞方式,对他回以感谢。
可那个人未必知道,他说的每一句喜欢,都是发自真心的告白。
他不介意对方不知道。
不如说,若是知道了,才叫他害怕。
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认认真真地说一次。在那个人的面前,不加修饰地、不加遮掩地,直白地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
他的目光飘向了日历。
那么就决定在那一天吧。
那一个无论说了什么话,都可以当作玩笑对待的日子。
虽然俗套,但却管用。
等到那一天,就是唯一的机会。
他唯一的,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宣告他的心情的机会。
“T——!我喜欢你!”
他打开休息室的门,在同伴们惊讶的目光中,向着他喜欢的人喊道。
看着那个人错愕的,甚至有些被吓到的表情,他心里竟也真的涌起了一股恶作剧得逞的快感。
“啊哈哈,骗你的,上当了?愚人节快乐!”
他朝T吐了吐舌头,像平时一样调皮地笑起来。
可T却已经迅速收拾好了刚才的表情,换上了一副略带惋惜的面容:“是吗?我原本想说其实我也喜欢你的。”
“诶?”
这下轮到他愣住了。
心跳敲击着胸口,速度越来越快,连带着耳膜里也传来了清晰的心跳声,鼓噪得让他担心会不会被周围人听到。
——不,不,或许都已经不是担心这个的时候了。脸颊的温度烧了起来,他猜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周围所有在场的同伴一定都已经看到了他这副丢人的模样。
他看到T忍不住笑了起来。不同于平时工作中那种职业化的笑,笑得那样真切又自然,他认识T那么多年,也很少见到T笑得那么开心的模样,几乎让他看得入了迷。
他喜欢的那个人,眼角几乎笑出了眼泪,好久才抬眼看向他,连声音里都染上了温柔的笑意。
“愚人节快乐,不是吗?那么我也喜欢你。”
然后他听到那个人,用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喊了他的名字。
END
开了个分享会,讲述自己写作方面的一些经验。PPT发在群里了。
自由讨论时间,一个哲学厨同事问了一个问题:怎么去平衡创作时的酒神和日神。我说我可以同时维系两个人格,酒神的迷狂和日神的理性可以同时共存在我的意识里,看状态在五五开和七三开或者九一开。
然后反思梳理了一下自己的一些调和感性和理性的心路历程,写了一个短文试图阐述自己的体验。
创作中的迷狂、心流与理性的平衡。
在我比较艰难的那段时间里,我觉得我克制不住内心的狂乱,焦躁和盛怒。我觉得我的负面,过度感性的那一面像是要挣脱孱弱的躯壳,自我毁灭似的,而我理性和自制的那一面正在竭尽全力与它搏斗,试图将它制服,并且因为这种无明的缠斗而精疲力竭,做不了任何事。
在那段时间里我接触到了黑塞的《荒原狼》(非常感谢那位推荐了这本书的朋友),在这本书里黑塞非常明确地描绘出我们想象中的那个粗野、狂暴的破坏性的人格(如同SCP系列里波斯佬描绘的赤红之王),或许这个人格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被现代性所规训,而人类并非那么理性、那么彬彬有礼的动物,在我们内心深处对这种规训天然存在反动,而这种反动逐渐显现为我们内心的荒原狼。
而在《荒原狼》的结尾处,主人公通过一系列心灵体验获得了领悟,理解到自身的性格并非是人与狼的二元对立,而是千变万化,充满无限可驾驭的可能性。他理解到自己可以支配千万个面具,于是原本强盛的支配他身心的魔人,变成了他口袋里的一张面具,成为万花筒般的人的可能性的沧海一粟。
在故事中黑塞描绘出一种理想的心灵成就,不拘泥于形式和个性,却又可以随时调用各种个性的“我即是所有人”。通过佛教哲学式的“原本就不存在一个所谓的真我”来抵达“我成为千万人”的可能性。
在理解并感受这一面后,我个人就能够以“你无非是我无数个侧面之一”的觉悟来摄服原本不停闹腾的过度敏锐的感受性,控制自己的脾气,并持开放性态度地去进一步成为不一样的人,在原有的基础上选取一个相对理想的侧面进行发展。
回到创作中来,我可以熟练地切换于感受性极强的侧面和理性极强的侧面,也基于此等领悟。从实际的方法论上来说,我个人的工作方法是先求得感性的一面,即先用仪式去召唤出内心的酒神,让情绪化的那一面出场。
总得来说,这种仪式比较实用的是体力劳动(比如做家务)和洗澡,它实际上是隔绝你和外界资讯,强迫你集中注意力的一种手段。当你的身体在做一些机械重复的工作的时候,你的大脑实际上处于闲置状态,于是会自发性地倾向于开始思考、幻想和感受。纯粹的冥思也可以做到,但现代人自制力下降,并且各种信息平台令全世界的情报触手可及,所以“将自己与世界隔离”这件事变得很困难,需要用一些手段。
而具体在感性层面,当你集中之后,去重温你曾经接触过的感动,那些触发你感性的场景和情节,让你获得一些感性;同时我会以此类场景为模板去进行同质化的构造,一步步深入,类似的要素、类似的人物关系、类似的反转和类似的“感动”。将“感动”或者说“激情”提纯,抽去一切外部结构组成,思考其最核心的本质,寻找到那个让自己动心的“点”。
卓越的英雄主义、无可动摇的意志力、强烈的压倒一切的情感、宏大浩瀚的情景、难以忘怀的对比……我们从前的那么许多积累中那些最精华的、代代相承的那些不朽的、可以跨越时空引起所有人共鸣的伟大之物。
人的一切思考都基于自己的过往经验。
那些伟大的共鸣感觉,曾经深深吸引和打动过你,也同样可以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他人。你则有一种感觉,想要以一种情景、一种强烈的冲突去呈现它。于是你逐渐会触摸到你要的东西,用你手中的元素组合成一个戏剧结构,它呼唤着那些伟大的情绪和触动,你知道这就是你要表达和展现的东西。
你精疲力竭却又充满兴奋地把它记下来,把它的核心形式写下来,然后缓缓打磨和思考,如何呈现,如何更好地呈现,你的技艺是否足以驾驭,如果不能,去哪个文本那里做分析和学习。炽热的余温在那个构思中残留,你依然不时地被它所激活,通过模拟、感受和体验陷入一次次如痴如醉的迷狂,但你脑后的那个理性的,基于创作经验的判断在轻声细语地把住舵,提醒你要做出理性和合理的判断:你已经从炽海里找到了你要的东西,但它要变成坚锐沉重的无匹之物,你需要把它淬火,用冷而透彻的智识和手腕去把它在现实中固定下来。
创造故事在我看来确实像是一种铸造。那种炽热又醉人的感性,源头来自人内心强盛的生命力,而从你心里流出来的意念,又得通过冷静和理性的技艺来凝结成实体,在不断的锻打中抛去杂质和不必要的冗余结构,最后呈现出坚利而沉重的质地。你知道这是拿来杀人的,它得足够好,足够美,才能让人一见面就被捅个透心凉。
以上是那篇解答同事问题的短文。我们又接着这个话题聊了一会儿。
应该说,我的比较理想化的创作过程是感性为先。先有情绪到情景到故事到整理和思考和归纳主题再到修改。
另外,我写东西有一种进攻性,就我写一个故事的时候,下意识地会觉得这是一柄匕首,要拿去穿透读者。同事则说他写东西像是在构建一座堡垒。我分析了一下,说他写东西是“等一个有缘人”,我则是商业性的“我要用它把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捅穿”的感觉。同事写东西是从“哲学命题”或者说一个想要探讨的议题开始,我则是以一种情绪和冲动为开始。
后续一点很发散的随想:
我所提到的唤起酒神(感性和迷狂)的仪式,各种劳动、家务、运动,都是非常身体性的行为,似乎真的和古老的酒神仪式有共通之处。在身体的机械行为中,精神获得了某种自由。
会联想到我很喜欢的诗人王年喜,在煤矿中酝酿诗歌;以及Coolcate写紫雨幽蝶是在站岗的时候,以及村上春树的长跑癖好。
在村上春树的自传里,他认为运动对作家的脑部神经有益处,但从我们所讨论的角度来看,也是因为长跑的过程唤起了他感性中的强烈激情吧。
作者:源源汪
魏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在酒楼中了,但隐约觉得还带着些尚未散去的醉意。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环顾四周,视线所及都是些熟悉的东西,用自己还清醒的一部分脑子分析,自己应当是已回到了居所中了。
睡意中尚夹杂着些醉意,使得魏蓉一时间脑袋仍旧有些空白。她空在床上坐了半响才想起来,昨日有个家伙找上门来坚称自己救过他的命,是来报恩的。自己虽想推脱但是最终还是跟着这人去到城中酒楼吃酒。不料两人相谈甚欢,自己三番五盏下来居然喝醉了,竟是醉得连怎么回来也不记得了。
堪堪回想起来昨日种种,魏蓉整个人仍旧是有些发愣的。毕竟这番事情想来,多少有些不真切,听着倒七分像是戏文里唱的奇遇,哪像是她这样的人会遇到的事儿?
直到魏蓉整着自己的衣衫时摸到了怀里那六两银子,这才敢确定那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事。
现下想来,魏蓉才有些后怕起来——那锦衣公子才不过是见了一面的人,并不是什么知根知底的朋友亲人,怎么头一回就能在人前喝醉呢?万一被卖了也没处说理去——当然她此时的想法还是带着些酒气的。毕竟谁见过拐卖人口什么话都还没说,先给对方一打银票的?退一万步讲,拐骗一个村头的女先生,蒙头一棍就完事儿了,何必投入这么多呢?
但胡思乱想又哪管得了那么多?又瞎想了一阵,魏蓉才掏出怀里的碎银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心中暗忖,这沉甸甸的银子是挺真切的,摸着手感真好。要说这人穷久了,蓦地掉下几两银子来,比起担心到底还是愉快多了些。说不得还是有些美滋滋的。
至于那些胡七八糟的事情,不管怎样都已经发生。既然多想无益,那就不如不想。魏蓉这么在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便将那些事抛诸脑后了。
回头过两天,正好能去城里书斋买几本有趣的书。要说这村里头的学塾毕竟只是大家筹钱办起来的,并非官家学堂,不过就是用来教教孩子最基础的东西罢了。平日里头她也就是带着孩子读读《三字经》与《百家姓》,再多的也没有,不过是学习识字罢了,也不是冲着考功名去的。况且小孩子哪里受得住这日日的枯燥,倒不如买几本杂记同他们讲讲,权当是长些见识。
算来算去,除去这些,这六两银子剩下来的还够她吃好几顿大酒。也省得每回去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吃菜,还总被人家笑话抠门。
这一番思索的美景更是让魏蓉顾不上想昨晚种种,甚至日后花钱时都没想起锦云乐半分。而自那之后,她仍旧是照着往常的习惯,三日一去私塾地教人读书写字,一切似乎都如往常,毫无变化。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又是一个季度过去了。
魏蓉早将此事忘得干干净净。这六两银子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按照她的设想再加上日常花销,这么花下去也很快就没了。与那位锦云乐吃酒的一日也自就被当作是黄粱一梦,唯有拿着书本与孩子讲那杂记时还能忆起片刻罢。
只是谁能料到,突有一天,私塾的老夫子带了个孩子过来见魏蓉,说是有个姓锦的公子付了一大笔银子让先寄养在学塾里。老先生说完了还给了魏蓉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个公子给的,叫她多照看些。
魏蓉听完很是不明所以:“哪个锦公子?”
老夫子奇道:“那人叫做锦云乐,他说你俩相识……难不成竟是寻错了人?”
“锦云乐……”魏蓉又细细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才想起来究竟是谁,“不是,怪我怪我,是我记性不好。许久没见,一时没记起来罢了。”
这一番话反倒叫夫子起了疑心:“你们可确是相识?怎的瞧来并不相熟。别是……”这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但魏蓉听得出这没说出口的话。
这突如其来的,有个外人过来留了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叫人照看,本就不合礼数,原是看在是魏蓉熟人的份上才接收的。现在看到她这支支吾吾的样子,必是心生疑窦,怕是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魏蓉心中暗忖,她与这锦云乐虽然有过一次相谈,也甚是投缘,但是到底之后是没什么交集。这突然有事,只怕不仅紧急且也不是小事。若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恐也不会特来麻烦她。
既是大事,又与个孩子有关……
魏蓉不再多想,赶紧往回找补:“夫子莫多想,这人乃是个世外方人,不常与人来往,又鲜少有事托我,因此我一时没想到罢了。想来这次是有急事要走,才只与您留了口信。”
夫子犹豫了半响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如此最好。”
魏蓉从眼角余光中见到一个少年的身影藏在不远处的拐角后,正偷偷看向这里。只见夫子向那个少年招了手,示意让他过来。少年则愣了一愣,立刻用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才小跑着步过来。
夫子说道:“这就是那孩子。既然稍后讲堂就要开了,就由你领过去罢。”
“谢过先生。”魏蓉端端正正作了个揖。
待到夫子施施然走开,魏蓉才低头去看这少年。尽管他跑过来之前努力整理过了,但是一头黑毛还是乱糟糟的,大片的刘海几乎完全将眼睛遮没了,也不知这样他怎么看前路。这少年一直像是害羞似的低着头,魏蓉自然看不清他的长相。唯一能看清的就是他脑袋顶上一个大剌剌的发旋。他身上的衣服很新,但是略微有些不合身。魏蓉猜测是锦云乐给他买的,但是因为赶得急加上不了解孩子的身量,就随便抓了一件给他换上。
这少年局促地不断搓揉着衣袖,站在魏蓉身边一言不发,似乎对现在这样的状况很不安却又努力地不表现出来。
魏蓉想了想,蹲下来平视少年:“我叫魏蓉,是这家学塾的教书先生,以后也是你的老师了。你可以叫我先生,但是若是不想也可以不叫。”她作了个小揖,看上去怪好笑的,似乎是为了调和两人之间略显紧张的气氛,“你叫什么?能告诉先生吗?”
少年的脑袋稍稍抬起来了一些,魏嵘在那一堆杂乱的额发后看见了一双闪烁不安的眼睛。他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字词在他的口中形成,但是在脱出口的最后一瞬间又消散了。他只是无力地发出了一些不成词的声音来,然后沮丧地摇摇头。
魏蓉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是向少年伸出了手:“我带你去讲堂罢?”少年并没有对这句话做出什么回应,只是看起来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看着魏蓉伸出来的手和投过来的目光,紧张地搓了搓手指,却没有握住对方的手,反而犹豫再三后小心地拽住了她衣衫的一角。
魏蓉如有所思地看着少年,迈着既轻又慢的步子向讲学处的方向走去。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走到了讲堂。魏蓉本还想按照过往的习惯向学生介绍一下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没想到少年到了学堂后立刻往距离所有人最远的最后排角落处跑去坐下,一言不发地跪坐了——他习惯性低头弓背,显得像是缩成了一团。几个顽皮的学生马上投去了好奇的视线,见到他这样胆小瑟缩的奇怪样子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魏蓉站在讲堂前面全都看在眼里,却并未说什么,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按照原本的安排讲起了《三字经》。一堂课中,所有学生都心不在焉,时不时转头去看那个少年,却又害怕先生责骂不认真听课而不敢正大光明地盯着。而魏蓉心中也想着少年的事,十分心思有三分也在那孩子身上,讲堂中的小动作也便视作无物了。
课毕之后,她如同往常一般被孩子们缠住了讲故事。刚开讲,她向少年的方向瞥了一眼,正见到少年如蒙大赦般地跑出了屋子。魏蓉原是想着课后能与他细说,但转念一想这不过是第一日,少年看来本性敏感,交谈也并不急于一时,便并未理会,白让这一日过去了。
第二日她放了课,又准备去寻少年,谁知刚收拾停当就发现他早已没了踪影。往后第三日,第四日也是如此。魏蓉竟是连着数日都没能和他搭上一句话。
每日魏蓉往往要到开课时才能见到少年带着书本与笔墨急急地赶来,而结束之后他便立刻匆匆跑走。原本没将少年的事太过放在心上,这一番下来,倒反叫魏蓉上了心思,心说今日必要抓住这个小兔崽子好好说道说道。
待到这日结了课,魏蓉打定了主意要逮着这个少年。于是即便如同往常一般被几个学生缠住玩闹了许久才得以脱身,她却也并不着急回家。既然少年不愿见他,那自己便上前去。
她缓步向夫子的住所走去——为了方便管理学塾,夫子就住在学塾后不远处,只需穿过一片小林便能到达。而少年由夫子安排了住处,找他询问最合礼数。
她走到夫子的屋前,刚准备敲门,却正听见不远处的林子里有打闹的声音。因为此处的林中有时会有野鸟来此筑巢,有些顽皮的孩子会趁老夫子不注意时过来掏鸟窝,算作游戏之一。魏蓉想着许是几个家伙又不长教训,过来骚扰那些无辜的鸟儿了,于是大步走去准备将孩子赶走,免得又遭夫子责骂。
不过走近了之后,她却停下了脚步。因为距离林子边缘尚有两三步处,里头的动静也听得更清楚了。
“撕拉——”
那是书本被撕碎的声音。
魏蓉放轻了脚步,身子向前探去,透过稀疏的树枝看见了里头正在发生的事情。五个孩子正把那个少年围在了中间,领头的小女孩正在将少年的书一页一页地撕毁,其他孩子则是像是好玩似的用脚不轻不重地踢着少年。少年瑟瑟发抖地捂着自己的脑袋在地上缩成一团,根本连抬头都不敢。
那女孩儿又继续撕了两页,见少年没有反应,无趣地将书丢在了少年的身上:“什么啊,怎么连这样都不说话?难道真是个哑巴?”说着她走近了少年,用手指使劲地戳着少年的头顶,“你倒是说话呀,齐家哥哥明明说你说过话的。”
然而少年只发出了不成词的呜咽声,浑身都在发抖,像是见到了天敌的小动物一样。
“而且你遮遮掩掩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呀?跟我说说呀。”女孩满脸的好奇,既没有气恼也没有不满这样的负面情绪,只是单纯的好奇。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少年的手拉开,让他没有办法再低着头遮盖他的脸。
处在这样的情形下的少年变得惊慌极了。他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挣扎过,一时间几个孩子几乎按不住,差点滚成一团。男孩们抓着他的肩膀给了他脑袋一下才让少年停止了挣扎:“别动,我们又不是要干什么,就是想瞧瞧你的脸。”说着伸手抓住了少年的脑袋并把他一直遮住眼睛的额发往后捋去。少年害怕地几乎发不出声音,嘴微微张着颤抖着似乎要说什么,却只是发出像是受伤小兽一样喘息声,一双眼睛惊恐地盯着掀起他额发的男孩,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了。
那是一双异色的眸子。
左眼是与常人一样的深棕色瞳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右眼却是如同最纯净的湖水般透明的蓝色。阳光照进被泪水盈满了的眼中,那眼底的蓝色仿佛是真的湖水似的在潋滟。
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惊慌地松了手。
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并颤抖地叫道:
“妖、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