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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杂货店主的女儿,从楼顶一跃而下,头着地摔在石砖路上。
第二天清晨,邻居们谈起昨天夜里的动静,好奇是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下。
“是一个存钱罐从楼上掉下来,我都看见了,”楼下的大婶说,“就是杂货店里那只存钱罐,总搁在货架上那个。那老板和老板娘,每次收来零碎的小钱,就会投在里头...没准他们也放大钱进去,谁知道呢。没准他们开店就是为了赚钱存在罐里。没准他们除了钱之外也投其他东西,天天对着罐子说好话。这都是为了等他们以后再也开不动杂货店,或者得了重病的时候,那罐子能念着他们的好处,将自己打碎了,连带着它自个儿攒的钱一起拿出来为他们善终,免得他们临死时孤苦伶仃。可惜啊,这么早就摔碎了,里面的硬币也全都滚到下水道里去了。”
说着,她拎起洗好了的她第三个孩子的尿布,晾到屋后去。坐在她家围墙外休息的小伙,隔壁餐馆的帮工,闻言忿忿地开口道:
“要我看,那掉下来的哪是存钱罐,只是一个破风箱罢了。难道不是只有坏了、不能用的东西,才会被人从楼上扔下来么?自打造出来起,它又受苦又受累,成天就是吹呀、吹呀,除了生火就是生火,生完火还要清炉灰。它生下来就是要没完没了地给人使用的。等到终于有一天,它鼓的风实在太多了,突然出了毛病,比如皮子上破了个大洞,之类的——人家自然就要把它丢了。谁还会关心它?谁会留着不能用的东西?哪还有路给它走?四处都没有地方给它待呀。”
说完,他擦干额头和脖颈上的汗水,回饭店后厨去了。厨师瞪了他一眼,他一直等着帮工来清理炉灶,却迟迟不见人过来。趁小伙把半个身子都探进炉膛里的时候,厨师拿着纸烟出了后厨,坐在杂物堆上,自言自语道:
“唉,昨晚从楼上泼下来好大一锅浓汤啊!我躺在自己家里,都能闻见香味。炖汤就是这样,若是你一开始准备的材料好,倒是能少炖一会就出锅;要是食材一般般,那自然是要多熬一阵子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道理。火在底下一直烧着,锅里熬干了就添水,攒着什么新的食材也全都投进去。你早早地就能闻见香味,可是自从小时候起,所有人就都跟你说:汤熬得越久越好,越久越香醇,一定要待熬完再品尝,耐不住性子的人活该熬不出好东西。你只好继续任它日夜不停地烧着,挨烟熏,挨火烫。要是盛汤的锅具经不起这样煎熬,啪嚓一声烧裂开来,一整锅汤就都泼在地上,再也喝不到了。唉,可惜啊!但凡在这之前,能先品尝一口它的甘美呢?”
说罢,厨师把烟掐灭,回厨房干活去了。他已经五十来岁了,工作了三十多年,要趁还能干得动时多攒些钱。天色慢慢放亮,醒来的邻居越来越多,大街上逐渐有了人声。一位车夫将马车停在路边,说:
“我昨晚路过这里,看见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车轮。它只知道闷头赶路,稀里糊涂地往前滚,直到从悬崖上坠下来,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可把我吓了一跳。”
着急去上班的人看了眼怀表,冷哼一声,自言自语道:
“可按我看见的,是钟表上的一根秒针掉下来了才对。它成天不知追赶着谁,也不知被谁追着,从早到晚匆匆忙忙,以为自己的工作无可替代,直到脚下一歪,从表盘上轻飘飘地摔下去,落地的声响都没人听见。”
两人分别奔着自己的目的地去了。与此同时,从街角走来一个爱好观鸟的男子,转动一圈他那神经质的、深陷的眼睛,叹息道:
“昨晚坠楼的应该是一只斑鸠,从雏鸟期就被人工饲养,剪去了飞羽。它看见窗边投下鹰隼的影子,自己又从未有过飞行能力,感到惊惧无比,自然吓得从窗户里跳出去了。”
而他手中紧紧牵着的幼童,他的女儿,则说:
“可是,爸爸,我觉得小鸟是往更美好的地方飞过去的。它一定是看到了窗外的世界,觉得外面的天地更广阔自由,比家里要更好——才会从窗户跳下来。”
人人都在谈论昨晚发生的事,人人都说从楼顶坠下的是不一样的东西——乐观的铁匠说它一定和铁锭一样重,要很大力气才能抛下楼去,忧郁的裁缝却说那只是一片布料,只需一阵风就可以吹走;家道中落者说它像一只空箱子,外表庞大结实,实则又轻又脆,巡逻的军人则说它如一粒铅弹般小而坚硬,如果它在哪损毁了自己,一定是人的意志下的决定。年轻人看见一株栽在盆里的植物,落地时根系还在尽力伸展,老人则看见一只倒下的药瓶,早在摔碎前就已空空如也。还有一些人,即使没有见过那东西的样貌,也对其有些看法:一部分人觉得即使它吵醒了一些邻居,落到粉身碎骨的境地也非其本愿,该怪把它推下来的人;还有些觉得它是自己要掉下来的,斥责它无论如何不该落地,扰了大家的安眠。正当大家聊得火热之时,镇中心高塔上的钟声响了,这标志着一天的工作与生活即将开始。人群于是散开了,各自投入到日常事务中去。
“还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吧。”他们说。街道很快空了,只剩下寥寥无几的行人。路中间,那女孩的尸身静默地躺在石砖地上,血已经干涸在砖缝里。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mode:求知 笑语
作者:诸子百
评价随意。
“我决不允许无魔力的光屁股猴子踏进我们的世界!”
随着一声拍桌,这句异议轰向廷内的四面八方,桌内身穿黑袍的众人们开始小声细语,魔力在其中肉眼可见的流窜,如此的快速交流之下就连桌子也跟着颤了几声,宽大的桌布被魔力轻抚撩起半角,却被桌内的一张大手迅速拉下。
“这群老妖唧唧歪歪不知在说些什么。”桌下的人不耐烦的扣了扣耳朵中的窃听器,他面前的屏幕上映着桌上每个黑袍巫师的脑袋顶差点憋出了声。任他们怎么想,任他们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他们口中的光屁股猴子就在桌下藏着。
“这个没有魔力的无毛猿猴竟然敢伪装我们这种高贵的魔法师。”
“高贵的魔法师并没有看到头顶上冒着幽幽红光的摄像头。”他点了点手机屏幕,画面的清晰度感人,粗糙的画面上也能看到黑帽子们啧啧大骂的滑稽场面。
“他还毁掉我们这里最大的一面魔药柜。”
那面柜子可不经摔,稍微一碰就掀倒在地,他怀疑这是魔法世界的新型诈骗手法。
“他还用低等土物炸毁了我们的魔具店!”
谁能知道c4炸药碰到魔具店的雷属性法杖会作为雷管,引爆了整个店铺,啊哈!他还真知道。
“那他的名字叫什么?”
“斯科特.史蒂文森。”
没错就是他,斯科特史蒂文森。
一个偶然从人类世界闯进这里的中家伙,不算大也不算小,不算水灵也不算干巴的39岁壮年男人。斯科特回想自己前39年的人生,没有一次比他能跨世界探索要有意思的多,造假钞披假身份,被通缉进监狱又越狱进监狱又越狱,注意这里嘴没有瓢,键盘也没有抽风多重复一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撞了一点狗屎运,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地伸手不见五指的圣遗迹里的,又一次进到了这里。
他在这个魔法世界待了有半月有余,他发觉这个世界也是没得救了,魔法世界真的很存粹,丁是丁卯是卯,人是人,会魔法的人竟然不称自己为人,于是他一直寻思着往这个地方添点猛料,等来等去,他抓住了这群屎壳郎开大会的日子——魔法大礼。
魔法大礼,顾名思义就是要大,非常大!全世界的魔法师都要庆祝的大日子,不是魔法师也要狂欢的大日子,就连光屁股大中小猴子们也要掏出裤兜里的几个子儿奉献的大日子。他得知当天还会有飞行的大船从天空掠过,那只就是他们世界该朝圣的诺亚方舟。
“依我看什么破烂诺亚方舟,这就是亚马逊网上两刀还包邮的漂流瓶飞船摆件。”斯科特撩起半截桌布,殿上最高处赫然摆着的就是他们口中的诺亚方舟,呃,迷你版。巴掌大小的游船封在四四方方的透明器皿之中,船荡漾在微光的魔法海之上船帆还在徐徐摇晃,如此的蓝海白船与殿上的金碧辉煌格格不入。
“这里不应该是它呆的地方。”
斯科特看似凝重的脸上忍不住的咧开嘴角,因为下一秒它就该收起船锚跟着史蒂文森家族搬家了。
随着钟声依次的敲响,宫殿里的老煤球们纷纷站起,钟声附着着宫殿内四散的魔力扩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这意味着魔法大礼将要开始。
魔法大礼的第一步,自然就是迎接他们的神船诺——!
自然就是迎接大魔法师的讲话与最高赞礼!“伟大的敬爱的大魔法师,请赋予我们恩泽。”恩泽要从天而来,这堆黑屎蛋子早就不顾什么魔法师礼仪,挤破脑袋都要飞出门外,迎接超大魔法师讲话后施出的稀有魔力,能被这样的神力所眷顾,除了这大魔法礼便再无机会了。
因为大魔法师魔力是由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部分恩泽赋予到稀有力量。而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魔力则是由上上一任的大魔法师赋予的稀有力量,而上上一…他们的力量源泉便是斯科特眼前的那枚宫廷秘宝,诺亚方舟——船顶的那枚珠宝。
“这个珠宝塞在顶上,真够难看的。”好不容易等到这群老苍蝇无央乌央飞出门外,斯科特才敢钻出桌下靠近观察,船体被魔力的海水日渐腐蚀,就连船的其他部位也无人清理,身为木匠之子的他可不忍心看到这样一块被精雕细琢的好木头受着委屈。“啧啧,这群老煤球真不会保养一艘好船。”
他迈上了不该他踏进的阶梯。因为这本该只有大魔法师才能进入的区域,魔力越高的人越会被秘宝接受,而魔力越低的人将会被秘宝驱逐门外,一些力量弱小的魔法师永远都无法在殿上一睹诺亚方舟的芳容。
以前的魔法师们曾因为抢夺诺亚方舟而大打出手,现在的他们也只是暂时的安宁,总会有人总会有新的魔法师觊觎这个小小的秘宝,并想收入囊中永久占有这无尽的魔力。
那么,没有魔力的光屁股猴子呢?
只见斯科特穿过那道设有魔力的屏障,徒手拿起了摆在高台之上的透明方盒。他拿在手里摸索盒面,表面光滑细腻甚至留下了清晰的指纹。
“这东西根本就是用塑料做的吧,这么粘手?”
斯科特用手腹试图擦掉方盒的痕迹,因外界擦拭时的晃动使得盒子内的诺亚方舟浮沉摇摆,船顶上的珠宝被如此暴力摇晃后强行脱离,被宫廷上的附着的光芒所照耀,映射出五彩十色的光芒。
斯科特做了很大的努力,指纹依旧没有擦掉。光芒逐渐偏移洒在他的指纹上,这下好了更加无法擦掉,因为指纹被光晕染给盒子印上了深深的烙印,最为糟糕的是盒子里的珠宝同时弹了出来。
6声钟声落下,该是迎接诺亚方舟的时刻。按正常流程,诺亚方舟会突破小小的盒子,从巴掌小的膨胀成比普通邮船还要巨大的方舟,它会漂游在空中,供全世界所有人的观赏。方舟如传统那样正在变大,从起初的巴掌大变的半人高,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从半人高变的跟车一样大!
斯科特看大事不妙,心中咯噔一下,再大他可就偷不走了,震惊之余那颗宝珠正正当当砸在了他的头顶,叮~的一声融到了斯科特的体内。叮~的一声,船开始漂浮,叮~的一声。
“是无毛猴子斯科特!”一颗老鼠屎夺声而出,原来是一个刚才在殿内的魔法师发现了异常。船向殿外缓缓游出,殿的外墙逐渐化光幕正在消失,斯科特向后一步,他看见船舱正悄无声息的打开。
发现斯科特的魔法师迅速用信号魔法召集附近的魔法师涌入殿内,眼见人越来越多斯科特肉眼可见的越兴奋,“我就是你们嘴里的光屁股猴子,斯科特史蒂文森。”
船舱半掩打开,不少魔法师见状摆出了攻击姿势,可又怕损伤神船船体,犹犹豫豫下不少人开始用这个世界的辱骂语言试图从精神攻击上彻底击溃这个猴子里的异类,可惜的是,斯科特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这种没有攻击力的辱骂无动于衷。方舟彻底穿出宫殿,白亮的幕布下魔法师目睹斯科特伸出两个国际友好手势扬长而去。
追去的魔法师随着宫殿飞去,却发现斯科特与方舟早已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斯科特此刻也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能这么顺利,能偷的这么成功。其实说偷倒不严谨,因为诺亚方舟似乎选择了它想要跟着的人。
有人就要问了,那么这个世界的大魔法师怎么没能前来呢?
诺亚方舟选择守护他们的安定,才会赋予魔法师的魔力,而方舟跟着他们口中的猴子离开了这个世界,魔法师魔力就会夺取,于是变成了人。
- end-
(此为小小彩蛋,不影响文章观看体验)
斯科特乘着方舟上的凉风,十分的惬意,他突然嗅到了硝烟的味道,“好了,你把我带到了什么地方?”斯科特刚要低头俯瞰新世界的风景,却没成想被不知名的武器一轰而下,方舟识趣的早已缩小乃至消失,只剩下可怜的斯科特被埋进了废墟的坑洼之中。
他昏迷前的最后一眼,正看到了一个黑衣少年正缓缓走来。。。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我的姐姐志荣想要吃掉我。
是的,我知道,她小心翼翼地把我圈养在室内看护,给予我无微不至的照顾,都是为了把我培育成优秀的食物。其实我的肉一点也不好吃,长年蜗居在避光的房间,每天的运动量也基本是0,尽管如此还因为吃不下饲料而长不出脂肪,要说肉质的话我一定是烂透了的那批,就连爸妈也已经放弃了我。每当我蜷缩在床角想着如何逃出去,逃离这个家,逃离这套评价体系,逃离注定被作为食物的命运——志荣就会进来,劝我出去吸收一下阳光。我顺着床沿滑下地板,在这个所有边角都贴满软垫的空间内行动。志荣把衣柜整理得井井有条。她动作娴熟地接过我扯出的衣服,挂在臂弯上,叫我把手抬起来。
“我不会拿衣服勒死自己。”我困惑地看着她。
“抬起来吧。”
于是我像人台一样站在原地,抬起手,等她褪下我的睡裙,给我套上干净的宽松连衣裙。这句话她不知道应了多少遍,想来是因为我不知道提了多少遍。可一旦我准备踏出那扇锁了几层的大门,她的手就一定会牢牢牵住我,仿佛把我当作未出生的婴儿。天气热时手心会出一层汗,我们指缝间的皮肤就好像要融化,混合成滴在水里就割不开的血。
然而这次突然开始变得不同了。往往和她一起出门都平静得很无聊。她选择的路线往往让我绝无脱逃的可能,也绝无离开她视线的可能。我按部就班地随她走过长满绿叶的街道,一对夫妻抱着一篮绿萝从对面走过,突然我的眼球好像黏在了上面,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死死盯着它不动,身体热得能代替阳光发出射线,把上面的叶子烧穿。我目送那盆绿萝走掉,直到消失在我的世界的尽头,随后我的眼球开始融化,视野一片模糊,水顺着脸颊滴落。
我无声地大哭了一顿。志荣用尽全力才把我拉出几步。我突然想起窗台上的防盗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特别想去看它。我拽着志荣的手狂奔起来,到家已经气喘吁吁。家里没有落地的阳台,我们都把东西晒在一条长长的窗台上。我趁着锁门甩开志荣的手,踩着矮凳爬上窗台,防盗网,爬满绿色藤蔓的防盗网,果然就在那里。鬼使神差地,我想往里面钻进去,好像那里存在着一个柔软的凹陷,吸力巨大的洞口。
可我停住了。并非我不想钻进去,而是那藤蔓突然变得冰冷刺骨,我一摸上去,整个身体都被寒意麻痹,骨头里好像塞满了冰渣。志荣的反应很反常,她没有吓得脸色惨白,不停劝我下来或者直接把我拖下来。她的睫毛舔了舔眼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微笑,轻轻地、试探性地、仿佛引诱般地凿着我的大脑:“想它了?”
它?它是谁?我的头脑一阵眩晕,冻结在原地做了一个梦。梦里藤蔓的叶片都变得像她的嘴角一样锋利,绕着枝条高速旋转起来,每次我伸出手,它们就吸住我,让我看着自己的骨肉被绞得粉碎。我顿时惊醒,不知道在窗台上蹲了多久。志荣还在看着我。
我悻悻地爬了下来,把自己锁回软垫包裹的楼房内嵌笼子。
水龙头开了,志荣在外面洗刚买回来的菜。我知道这些东西只是给我吃的饲料,不是她的食物。我鲜少看见她吃饭,大多数时候她只是看着我吃。偶尔她也会吃一点,但事实证明,饲料进不了不会作为食物之人的胃,她每一次在厕所偷偷吐掉我都听见了。后来她向我解释,说有一部分人是靠喝液体维生的,她是那一半,我是这一半。
她说谎了,我才是她的食物。我从走廊里窥见过她,那个角度刚好对着厨房,她的脸淌满了涎水,右手紧紧地捏着刀,看着比拴住我的手还要紧上许多,似乎想一刀砍下自己,挣扎再三,肩膀都颤抖起来,最终还是没有动手。
志荣饿了,她饿得快要忍不住吃自己了。每次赶我出门她都会用手把我拴好,她为什么能忍住不吃我呢?或许她也知道我很难吃,所以才一心想把我养成一个好吃的人再动手。可这又有什么作用,她如果饿到了如此境地,想来自己是根本无暇顾及好不好吃,更谈不上向谁证明我的好吃,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什么东西都能吃下。那她要向谁推销我的好吃呢?爸妈对我已经没有期待,也不会有其他人想要吃我,任何一个有常识、有良知的人都会认为人吃人是恶心的、有悖天理的。
好吧,也可能志荣大概只是太怕我去死。我早就放弃死了,我曾经尝试过许多次,但我发现死是没有用的,死了一样能作食物,被吃掉只是时间问题。或许她只是想多活一会,毕竟我死了就得马上吃掉,人放久了就会发出数百种臭味混合的尸臭,吃掉我她就没有食物了,吃掉我她就没有坚持的理由了,我想她最后还是会忍不住吃掉自己的。
没错,一定是这样,把我养得好吃只是借口,她说不定只是想忍住这股饥饿的冲动活下去。可我不知道她能忍到什么时候。我的睡眠很浅,半梦半醒间我偶尔会听见呼吸声,近在咫尺,打在皮肤上又细又长。野兽的尖牙摩擦着我轻薄的皮肤,血管就盖在下面。有时我觉得我也许被舔舐了,被啃咬了,身上留下红紫的痕迹。即使她还从未带走我的任何一块肉,我却发现想要强迫自己惊醒越来越难了。
她在温水煮青蛙,而我已经可悲地逐渐习惯了这种被捕食的感觉。
志荣花在研究刀子上的时间逐日增加,我的食量却一天天减少。她说我不吃东西就要瘦脱相了,可我每次吃肉都一阵恶心,肉片是顺着筋骨切开的,刀并没有替我的牙齿减多少负,我就好像在咀嚼撕咬明天的自己;不吃肉也恶心,看着盘子里用花刀切出好看形状的素菜,我的手臂、我的脖子、我的腰,都会一起幻痛。我想要呕吐,差点吐在桌上,所幸胃袋空空,并没有任何能吐出来的东西,只有几滴酸水点在干净的白瓷碗底。她又更换了饲料的种类,给我洗了鲜红的草莓,削掉雪梨面黄肌瘦的表皮,插开橘子的心把它碎成一瓣又一瓣。好痛,我说,志荣就没动作了。
“听话,听话,总有你能吃下的东西。”
灾难正在迫近,我能预感到,在我们如柔软的针织衫一线一线密密交叉起来的生活中。我想起烧尽的纸钱被边缘的火星慢慢吞噬的感觉。如果我再不离开,那也许就是我们现在的处境,我们唯一的命运。
我必须要做些什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窗口那片瘆人的藤蔓,我发现我总是无自觉地走到它旁边。我把一切归咎于那个存在未知引力的洞口,然而我甚至不能打开看它一眼。志荣默许了我的接触,毕竟她布置了戒备森严的守卫,爪牙布满了不锈钢的笼子。尽管如此我也尝试过很多方法,几乎穷尽了我干瘪的脑袋里所有的细胞,也没法真去下手弄它。
好吧,我本来就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事。但我悲哀地发现,它开始反噬我了:它常常造访我的梦境,把我在尝试接触它时预见的那些可能发生的画面不断闪回,一次又一次,有时我的手臂被削成几股,有时我的皮肤开始腐烂,有时我血管里的血沸腾起来烫穿皮肉,有时只是普通地忍不住眼球表面的融化而已。我会避开志荣,但我总觉得她好像知道,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我是不是在痛苦。她经常来关心我是不是又做了噩梦,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叫我要吸取教训,今后不要去触碰危险的东西。她的语气特别真挚,揪着我的心,让我不得不被她扯着跟在她身后,走回她的房间,与我的笼子仅一墙之隔的地方。
她有些惊讶我会跟到这里来,但她什么也没说,默许我在趴在她的窝里看着她,看着她不停地摄入各种罐子装的液体,从早到晚地在电脑前敲字。我的视力很好,听力也不错,所以知道志荣有时会对着电脑上的人的照片和画像说美味,那表情比在睡梦时来见我还要狂热许多。
啊,那就是好吃的人和我这种不好吃的人的差距吧。
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志荣叫我躲在房间里,因为她没告诉人家说她有妹妹。我本来该照她的话乖乖待着,但我听到了,听到爬着藤蔓的那扇窗户打开的声音,听到那个女人说:“长得好好啊,我能摸一下吗?”
不行不行不行,志荣到底在干什么,那可是会死的啊!草菅人命的混蛋志荣,该不会想引诱她,然后把她吃了吧!我的身体不听使唤地冲出了房门
然而
一切都已经晚了,我看见她把手臂搭在那个人的肩上,开着窗,让她摸那藤蔓翠绿的叶子。她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聊够了就把窗户关上,又回到桌边。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如果我不冲出来打乱这一切的话。
志荣惊慌失措地看着我,要我给客人道歉;我抓着那人的手,只是一个劲地说不要碰它;那人吓得一个激灵甩开了我,手打到叶子和枝条上,尖叫声盖过了远远的、楼下绿化草地上发出的一声响。
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可能,她明明碰到叶子了。暂时搁置了楼下传来的骂街声,我们三个人尴尬地坐回桌边,共同营造了一段长久的沉默。
“你声音太大了,”志荣看着她说,“她精神不好,谅解一下。”
我害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一边蜷缩在椅子上发着抖点头。不久我就回了房间。她们聊到很晚,我能听见那人说了不少劝她放弃我的话。我一整天都没敢再出去。但我实在太在意那奇怪的藤蔓,于是我又一次违背了志荣的意思,偷偷溜去了窗台。奇迹般地,那洞口的吸力好像变得更大了。轻轻地,我试着去触碰藤蔓,居然成功了。但我没法再往上施加任何力气,因为熟悉的预见画面又一次闪了出来。
这简直是天大的一步!我掩饰着自己的欣喜若狂,偷偷溜回了房间。也许成功的关键就是让别人在藤蔓听得见的地方劝说她放弃我。我开始暗中故意制造这样的机会,抄表员,维修工,编辑,我见到了许多平常只能躲在房间听声音的人。每次每次,我耐心地计算着安全时间来到藤蔓前,都会发现自己又能多触碰它一点。
自从我找到打开“出口”的方法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我颓废的人生好像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是的,我只是因为恐惧才吃不下东西,志荣准备的一切都味同嚼蜡,如今我终于又有机会可以逃离这个循环,总有一天我能尝到苹果的味道,血色也会重新爬回我的皮肤,我的脸颊、我的身体都会变得和苹果一样,白里透红。为了不让志荣起疑心,我只好装作是变得越来越接受和人沟通的样子,包括她,也包括她以外的人。志荣带我去找医生,医生也说我的状态变好了。那个医生一向严格,以前每次复查完我,都只会沉默地开药,说不出什么新的嘱咐来。
志荣交完检查费回来,路上一直在念叨什么“卖了”的事情。
卖了?难道她要把我卖了?
医生点头了,也就是说我终于变得好吃了一点。所以她要执着于把我养得更好吃,不是因为要吃我,也不是因为要找个理由忍住不吃我,而是要把我卖了?
那她呢,她又该怎么办?
这些天来我几乎快忘记了藤蔓的事情,只是一边伪装着一边拼命观察她留下的痕迹。她夜里不再来捕食我了,眼里流下的涎水也越来越少,她说我可能是时候重新长大了,这一次一定要回到正确的轨迹上。她说得实在太寂寞,不知道为什么我反而开始惊慌了。重新长大是什么意思,正确的轨迹又是什么意思,我什么也不知道啊!难道她要就此放弃喂养我,把我转手卖给其他食客,或者把我送去流水线饲养人的工厂?我逃脱本来是为了保住她的理性,是想要我这样的诱惑远离她身边,可现在难道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不,其实我是自私的,我只想过逃走了她的诱惑就走了,从没想过她最后如果吃掉她自己,或是吃掉了别人怎么办。也许她是因为有我在才忍着没有吃掉自己,是因为有我在才没有吃别人呢?说到底我只是想逃出这个困境的漩涡,想要拥抱正常的生活,可我还有工作能力吗?离开了这块地方,我还有其他的容身之所吗?志荣说不定是因为我的存在才一同被困在这里的,她说要卖掉我,已经是在离开我之前尽的最大的责任了。多么悲惨、多么不幸啊,志荣有我这样一个血亲一定是她最大的枷锁吧,可她仍然善良得让我不懂。爸妈在我长大前就对我的肉质失望,那时我们都是少女,她不小心对我表现出了食欲,爸爸殴打了她,妈妈哭着拉住爸爸说再生一个,爸爸怒吼着打死志荣就再也不用生了,一切都是我不好吃的错,是我没有能力长成符合要求的样子,可她还是邀请了我,所以我接受了她,我以为我生来就是要被她吃的,妹妹是为了喂饱姐姐而存在的。那一刻我终于有了待在这个家的资格,伤口的血和她的唾液合而为一。可谁也没有料到我们会被更加严厉地训斥,妈妈哭着抱住我,说这是他们的悲哀,是命运的悲哀。他们说要让志荣离开家,给志荣找一个新的住处,最好不要再回来;可是她太善良了,只要我哭着说句带我一起走就心软,也不想想何苦非瞒着他们带走我不可呢?我的存在引发了这样大的灾祸,现在除了变成一份合格的食物给她吃掉,还有什么别的价值可言?
唉。
我冲干净呕吐物,抬头照镜子,整个眼眶都红了。这些年来吃下去的东西好像全被我掐着脖子倾吐出来,稀里哗啦进了下水道。
我又怕她也放弃我了,我真是个奇怪的人。
也许我早就被这个家驯化了。
我破天荒地给志荣做了一顿饭。电话里我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才让她答应我使用厨房。我按照网上查来的教程给她煲了一锅汤。她挂电话前说要是受伤就去架子上的药箱里找药。我有些不爽,她这语气像认定了凭我的手脚一定会受伤。但我还是只能可悲地承认,她确实是最懂我的人。我对割伤的感觉不知何时开始已经变得很陌生了,强烈的疼痛感几乎让我眩晕,直到终于缠好绷带的那一刻已经耗尽了我十二分力气。萝卜、玉米、肉,比起志荣的手艺来说过分朴素,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支撑着我煲完这锅汤,只是一想到她喝下去的反应,心里既期待又忐忑,总有些坐立难安。
志荣回来了。
希望她这次不要吐掉。我知道她这次肯定不会吐掉。我满怀幸福地看着她喝下去,心脏怦怦乱跳,这样就可以了吧,她不会把我卖出去了吧?再怎么卖出去都只是在吃与被吃的循环中打转,不过是换了一个捕食者,既然这样还不如干脆把自己给志荣。看她此刻吃得多香,恨不得把整个锅都吃干抹净,我的内心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很快,志荣开始变得不受控制了,她看着被掠夺得一滴汤汁都不剩的碗,眨了眨眼睛,眼球转过来朝向我。
真是头野兽。
她掀开我的裙子,掐着我的膝盖窝蹲在腿间,张嘴咬上大腿,扯开我一圈圈缠得厚厚的绷带,露出一块仍然血淋淋的凹陷。
“你割了自己吧?我闻到血腥味了。”
“你吃了我吧,别把我卖了。”
志荣愣住了。
她还是吐了,吐得比任何一次都要严重,甚至等不到我离开之后再偷偷掩饰。我背靠着洗手间门坐下听她的声音,明明没有呕吐欲爬上来,只是在拼命戳着喉咙催吐而已。听得我也觉得自己的喉咙要被捅出血了。
志荣说原本一生都不该再发生这种悲剧。悲剧吗?真失望,我还以为她会承认自己就是想吃了我。既然自割腿肉都无法让她说出真实的想法,我们啊,也要这样没救了吗。
从我们搬进这间房子以来还是头一次,她打电话给妈妈了。
于是悲剧发生的几天,嗯……也许几个小时,或是几个星期后,妈妈来了。爸爸也在后面。志荣自首了。他们说是来接我的,接我回家,或是另给我安排住处。我转头看向志荣,志荣同意了。那一刻恨意瞬间涌上我的全身,我开始不受控制地歇斯底里,逼迫志荣不要放弃我,不要把我拱手让人。然而我越是挣扎,父母劝服她放弃我的意志就更加明显。
软蛋、窝囊废、臭狗屎、做作又虚伪,只会唯唯诺诺地认罪,志荣这个混蛋,到最后居然逼得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一看到她那张和自己相似的脸就浑身都冒火气,伤口的血小板都止不住喷涌的沸腾。我又想起那一卷藤蔓,那个在患得患失中早已被我废弃的神秘出口,我拖着渗血的纱布冲向窗台,三五下就掰开了那折磨我许久许久的枝叶。如今我终于真正有机会打开这扇门,门后的吸力把我全身揪得颤抖,我又犹豫了。在那犹豫的极短一瞬间我回头望向了她的脸,父母惊讶的表情已然被透视模糊,而她——她脸上的绝望——像千万根藤蔓上的棘刺洞穿我的心,捆绑,扎牢,腾然失重——我就这样被吸进了时空隧道。
我来到了一个类似时间缝隙的地方,短短数秒内我二十几年来短短的人生呼啸而过。我在最后一刻回想起志荣的那个表情,心里竟然真有一丝寂寞和悲伤。
来吧,我将会通往何处?骨肉逐渐剥脱,五脏六腑也开始分崩离析,无论怎样,希望下一个起点不要再遇见她啦。
潮湿的季节,连一炷香也烧不起来的阴雨天,一个中年妇人站在二人骨灰合葬的坟前,看着袋子里的纸钱不知如何是好。正是这样的天气,整个墓园都空荡荡,只有她一个活人在这立着。这可怜的妇人死了两个女儿,都还没结婚,她就做主把她们葬在了一起。大女儿是病死的,小女儿据说跳楼自杀了。这小女儿生来身体就不好,过世的前几年还发了疯,一下忘了许多事,心理年龄也开始衰退。
然而这样可怜的人也有可恨之处,两个不幸的女儿正是妇人与丈夫近亲结合之子。数十年如一日她始终小心翼翼地瞒着,生平最害怕的就是女儿走上他们的老路。她像着了魔一样想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仿佛这样就能证明他们的清白,证明他们与世上千万人别无二致,没有任何罪过。然而一切的悲剧都已发生,每一下都正中她虚伪怯懦的心脏,她终于知道这是自己作孽的报应。两头衔尾蛇互相啃食留下环状的回路,最终只有加速消散这一种结局,到达不了除彼此之外的任何一个未来。
踟蹰了许久,她又拿出一截藤蔓的枝条,嘴里念叨着就当喂肥坟头草。她的小女儿最喜欢种叶子,这条是从她们生前住的公寓窗台上剪的。雨越下越大,妇人却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仿佛被大雨浇醉了一样,对着墓碑哭起来。说来也神奇,防盗网门的锁锈蚀脱落,她们竟没有一人注意到,正是因为女儿精心料养的藤蔓爬满了窗台,把杆子缠得牢牢的。
她们都爱看书,爱写东西,这点随了妇人和她丈夫。如果那时小女儿没有疯,大概也能像大女儿一样当个作家。妇人还记得自己问女儿为什么喜欢养绿植的时候,小家伙说要尝一尝叶子的苦味。雨水打湿藤蔓的叶子,她闭上眼睛,眼角的细纹也跟着合上,她们一起想啊想,好像还能回忆起那诗*:
植物在雨中也是安静的
我们,早已经失去了无言的自信
而这世上,几乎所有叶子都含着苦味
我又如何分辨哪一种更轻微
*冯娜《尖叫》
作 者:重编程
mod:笑语/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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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矿头皮埃尔遇见他的学生艾萨克的时候,距离他死亡只剩五年倒欠一天。经年累月穿行在甬道中令人的精神异质化,逐渐通晓万物,直到有一天他们开悟般预见死亡到来的日子。皮埃尔并不例外,他是芸芸众生里平凡的一个,白天皮埃尔走入带来沙滩风情的、轻柔繁复 的洛可可风格的地门,夜里却与一个十六岁男孩在地门入口不期而遇,这当然该归咎于甬道种种隐秘而神奇的特性。某些特性告诉他,他是他与甬道的孩子,他奉献全部青春的祭牲,他的爱情和死亡。
两个事实可以印证老矿头皮埃尔的判断。第一,晴明的月光下男孩细嫩如羊羔玉的躯体上,微不可察地映照着凸起肋骨的阴影,和细碎如针般因冷激而剧烈收缩的毛孔。男孩的线条并无突出,却展现出某种区别于女性的线条所喻示的冷峻。这些细节只能属于不事劳作的尚未完全成熟的男性,而这一代的年轻人自12岁起开掘甬道,令过多苦力和伤病过早地留下了痕迹,他们热汗淋淋、脏话阵阵、衣服垢秽,他们快乐但从不沉静。他要么从未生活过,要么只能经由甬道诞生。第二,月光刺入尤深的男孩的腰背,苍白得几近模糊,只有原本就如同錾制石英石般苍白的肤色才能如此,而这种肌肤老皮埃尔只在另一人身上见过,那个人就是他自己。这也就是说,男孩与他归属同一个人种,来自同一座荒弃的城市,它的名字业已消亡,他只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个爱尔兰人,他补充道,现在有两个了,遗憾的是,男孩并不知晓自己的来历。
罗格营地里生活着不少盎格鲁·撒克逊人、欧罗巴-地中海人,但皮埃尔从未见过其他的爱尔兰人。也许在其他聚居地还存在着爱尔兰人?皮埃尔不知道。漫山遍野的甬道令人们迷失在通往结局的路上,散落成苟留残喘的小聚居地,依靠脆弱的共识、坚强的劳动与血液稀薄的纽带维系着彼此的生命。这些共识,比如历法,由开掘者从不同甬道中带回,它们通过各种各样奇异的符码记载,密码般无法阅读。
对于皮埃尔来说,甬道是某种难以被解读的隐喻、危险的谜题,一个永远无法被串联的意象群,他曾经付出青春的所有去追逐谜底,但不得不承认,今日的他并不比少年时了解这些甬道的本质。一些事实无法更改,比如甬道们尺寸风格各异的入口地门,或昏暗或明亮的墙砖垒砌水蚀石灰岩裸露的粗糙,烂羊毛毡、书卷、苔藓石头、封尘、尸体、金属锈蚀或其他任何容易积累的气味,甚至,某些甬道里面,季节和天候径自更替着,从洞口喷出灰风、焚风、沼气,甚至鸭掌大的棕色的落叶,甚至皮毛上附着粮食种子的兽群,甚至这次,另一个爱尔兰人。除了这些不可否认的事实以外,一切外延和内涵、解读和思考都无法确定甚至无法互参佐证,除了密码——尤其是密码。
并非所有甬道都可进出,但极偶尔的,未经破译的密码能够开启从前封闭的甬道之门。这些新的甬道会带来更多密码、更多关于甬道的猜测,也会带走更多开掘者。
从六个不同甬道中带回的密码最终拼凑成一套343天的历法,皮埃尔主持了解读工作(除他外没有人能)。而带回他的男人被认为后来将成为皮埃尔的继任者。因为历法的嬗变令季节开始更替,大地重新长出黍、茱萸、葵和芦笋一类早已绝迹的作物,人们则得到了永远过不完的闰月,和庆祝循环的节日。即使如此老矿头皮埃尔也从未教导继任者任何密码的知识,他的动机以尊严为面具,夹藏阴暗的嫉妒,却根植于对自己人生心血的独占欲望,一种神圣的忠诚。
这也就是说,十二月二日他带回艾萨克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按照习俗(也是某种明悟),预感到死亡征兆的开掘者们从不居留营地,他们点验过惯用的几件装具,携带上寥寥物资,然后遁入他们最初踏足的那条甬道如归入象冢,但皮埃尔没有这么做,他只是给男孩起名叫艾萨克,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
——有些事情改变了。继任者告诉皮埃尔,他尚处壮年,头脑中甬道的痕迹并未深刻到老人们的境地,无从得知昨夜之事。
——是吗,我不知道。
皮埃尔专注地盘着背包绳。
皮埃尔宽松的棕色斗篷外裸露的臂膀,线条依然饱满分明,这些附着着色斑的、粗粝的大臂和鼓胀的小臂曾经缔造过那么多功业。他端望硬朗的皮埃尔微微出神,曾经打翻财阀和军阀的这双臂膀,带领垦荒队治退林莽的这双臂膀,某日甬道内蔓延而出獠牙的狼种,这双臂膀战斗直至深夜,生生将狼首扼死,继任者在夜里捕捉着、回味着这些故事,他就是这样长大的,他怀着崇圣的心态踩过每一条老人曾踩过的甬道,他的身躯日益壮实。而老皮埃尔只是日渐衰老,却不曾衰弱。
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劈柴的家伙,这个人脚上穿着簇新的棕色鹿皮靴,收腿工裤,一件发黄的、大码的白亚麻衬衣他曾见皮埃尔穿过,这个人挥舞着容易崩到自己的、危险的弧圈,卖力地将柴墩分成小块。
——那个人是谁?
老皮埃尔也回首望去。
——那是我的学生。
他吆喝一声:“艾萨克,过来。”那人便将斧头丢下,小跑来了,而继任者所见的只是一张鬈着棕色短发的软弱的面孔。
艾萨克富有感受质,精神平稳而反应迅速,除了身板瘦弱以外具备成为一名优秀开掘者的所有条件。他如新生儿般布满细小绒毛的耳道似乎能听见所有广阔而模糊的声响,在甬道里,这些声响几乎是辨别方向的唯一手段。但老皮埃尔认为艾萨克的气质不属于甬道,他无法想象艾萨克独自走入同身高不成比例的地门的情形,无法想像他细瘦的骨架是怎么负重曳屣在幽深的洞中,靠沉重的镐头敲击石壁的声音判断隐藏通道。他的气质属于书斋,另一种智性的劳作。所以老皮埃尔认为艾萨克应该是破译密码的那个人,而非带回密码的那个人。
因此哪怕艾萨克对于自己的来处抱有极大的热忱,并且也熟习了各式装备的操作——更不用说关于甬道的知识和秘闻——老矿头也从未批准过他任何一次参与开掘的申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有三四年,艾萨克学习探险技术的机会都很少了,他指根部白色的茧因不再握住绳结而褪去,被拇指、食指和腕部黄玉色的柔软的茧代替,这些痕迹则来自伏案、学习,来自他消化殆尽的皮埃尔前半生所有密码学的积累。
而带回密码的那个人,他花费比以往还要多的时间精力去开掘,他打开了缀饰在野百合和紫藤萝藤蔓中那口,被黄花梨柱和金丝楠木束柱簇拥着的彩窗,甬道之门,还有远方被青铜浇筑而死的旷野上伫立的宫阙,他从中带回了生息的羊群和铺设铁道的技术。他分开季风与巨大如触手的马尾藻,从浪花遍布的甬道里带回深海的声音,一颗长着鬼脸的绣珠宝螺。夜晚,他把宝螺悬挂在房檐下,整个营地便伴随着滔滔不息的浪潮入梦。继任者的威望越来越高,他懂得用龙舌兰的球茎制作通神饮料的技术,能合唱任意一首劳动调子,他向每一个人分享龙舌兰的秘密,和他们一起娱乐,他将铁道铺至已打开的甬道门口,以及愈发年老的皮埃尔门口。老人这时已经离群索居,而继任者仍经常前来探望他,也正是这时老人明白了人们盼望的是一个矿头,而从来不是谜底,他发现得太晚了,这一天距离他的死期还剩1个月。
于是晚上皮埃尔唤来艾萨克,用自己石像一般的手从下面托着他的脸庞,他说:“明天一早,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吧。”
灯心草出奇明亮,艾萨克疑惑而温顺的眼神看着老人的眼睛:“我现在这样挺好,老师。”
“……你不想去甬道中看看吗?”皮埃尔还是说出来了,“毕竟,你总是在读密码,但密码只是甬道的一部分,不是吗?”
艾萨克终于欣喜地笑了,他吻过老人,然后像一只小马那样撅着突子到处打点行囊去了,而老人对着顷刻间烧尽的灯芯出神了许久,对空敞的门洞补充道:“别留遗憾。”
次日一早皮埃尔就送艾萨克坐上铁道矿车。艾萨克身披一件棕色雨衣般的大皮斗篷,这就是传奇开掘者皮埃尔的克服斗篷,被认为拥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魔力,能保持佩戴者永远维持巅峰直到脱下的一刻。当然是假的,皮埃尔不曾命令过自然,只是自然总服从于他,他的力量与日俱衰,只是这送别片刻的衰弱已胜过二十年来的总和。然而,另有一人穿着相似的斗篷守望在晨昏一线上,仍然回味着老人所泄露出刹那的、他从未见过的软弱,直到少年亲吻老人摇动矿车向远,他拉动道岔转换的扳手,目送害群之班马碾过预先决定的路线,扑向最为深长神秘的甬道如扑火。
白天里继任者堵住老皮埃尔,他告诉皮埃尔:“你的寿数所剩无几了。”
老皮埃尔点点头。
“这是因为你那个学生,他会杀了你。”
继任者敲了敲自己的脑壳,老皮埃尔这才惊讶地发现他已经成长到如此境地,他早已比自己更深入甬道,以至于轻易读出了他的命运。
“你已经知道我的死法了?”皮埃尔问。
“你不会死。”继任者答,“我会杀掉艾萨克。”
他话语的响度令二人的鬓角剧烈跳动着,但老人摇着头:“不要那么做,艾略特不是祭品。”这句话立即招致更为剧烈的反弹。
“为什么?是我做得不够好还是不够多?为什么您从未——?”继任者自己卡住了。
老人于是疑惑道:“抱歉,但我听不明白,你叫什么名字?”
于是继任者对皮埃尔的最后一丝好感也消散了,他的神情无关悲喜,语气也变得平缓而放松。
“好吧,我叫保罗。”他说,然后自深褐的斗篷下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手斧,伐向纯真年代里最后仰望的大树。
丛林向深处蔓延,艾略特对富含土和水的空气感到源于落单的振奋。老人曾经告诉他,开掘者总是独自行动,极端环境下最危险的绝不是甬道,而只会是另一个开掘者,这是血液统计学换来的规定。现在,铁矿车停下来了,艾萨克的面前青铜浇筑的旷野呈放射状收缩,旷野中心庄重的金属宫阙大门敞开,他怀着郊游般的心情走入其中,而老皮埃尔险而又险地躲过金属的凿击,然后为硬木柄所击倒。
入夜以后,保罗将这段末梢道岔的铁轨熔铸成粗重的锁链,封禁了青铜宫阙的大门。人们已习惯通过铁路关联甬道和营地,没有人会再来青铜宫阙。保罗最终没有杀老皮埃尔,他把他扔进地下监牢,一如皮埃尔曾经对军阀和财阀们,以及其他异己分子做的那样。
2
老师的手记连质感都还原得很到位,艾萨克看得出甬道内壁呈现典型的砖石混凝土结构,烧结表面,无金属加强筋。阶梯平整而干燥,停滞的空气中一股雨后稻草和煤渣的气味。这些气味在艾萨克脑子唤起丰富的想象,这里盛产最孤立的一种符码,一种类似方块的、结构如竹子一般的符码,只是不位于当前的深度。
长期生活在营地令甬道变得不再具体,就如同雨、雪任何一种天象或苹果下落、羽毛上升等现象。人们生活在现象之海中,漠不关心地顺从暗流飘荡在世界的浪潮里,而甬道所创造的现实不过其中尤其强烈的一股,待到最初的激浪过去后,将其纳入生活秩序并不比纳入一场大流行病困难许多。这就是生活在经验里奥秘:习以为常,直到因此遇险。
艾萨克想着,真正接触甬道使开掘者明白,甬道绝对不是种种奇异特性的显化,更不是诸般未知现象的总和,它实存于此时空,正如开掘者实存于甬道中,青铜宫阙并不比艾萨克更加虚幻。但同时,甬道坚实的物质本征与它从未被观测、解释的来历,二者并不冲突,也绝不互参互解。艾萨克眼前并行着两种现实,甬道,和甬道的虚构,前者只有事实而没有逻辑,后者荒诞至极,却又总是被作为前提强加于每一个人身上。艾萨克用镐头敲击砖石,里面传来砸中钝物的反冲感,他隐隐有些明白过来,在甬道诸般奇异的特性中密码只是最无关紧要的枝节。那么自己的出身之谜呢?如果把所有关于甬道的故事比作王子复仇的戏剧,他不啻为最后一幕刺向叔父的那把剑,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而已。
仍然无法回答甬道是什么,艾萨克正在理解皮埃尔,克服斗篷帮助他撑起60公升容量的大背囊,他的脚步越来越轻快,贪婪地循视周遭。即使眼前的景物总意味着上一个瞬间的复用,他的心里还是生出一股近于羞愧的怨恨。艾萨克想,老师花了整个青春追逐甬道,而他最好、最好,无伤大雅地违背老师未曾宣之于口的命令,晚点再回去吧。
开掘者间最富盛名的一个传言,说根据球体的原理,接近地表的空间尚且充裕,而地底深处则狭窄逼仄得多,相近的甬道将在深处贯通、交叉——进一步说,在足够深的深处,所有的甬道将互相连通,就如同一个谜底令整夜的沉思恍然。艾萨克想,不过是个一厢情愿地预设了好结局的愿景,实际上,没有人到过那样的深处,连老师也没有提及过。但倘若自己证实了那里,即使老师也会予以褒奖?
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品剥夺了时间感,他只觉得已经走了很远,密码并未如预兆般出现,而一些不安的兆头已经发生了。例如耳畔间歇响起地层深处熔炉吞噬燃料的声响;空气中不再有气味,嗅探也失去吸入气柱的知觉;混凝土材质砖缝被丁香细小的根侵蚀如侵蚀泥土,地砖斑点遍布……
艾萨克心想,这些斑点一定也曾出现在老师的梦境中,但随着他继续深入,就连这些斑点也如笋皮般剥落了,除此之外,褪去的还有纹理、亮度、决定反射和散射的系数,等等构成质感的因素。所剩下的只有色彩和色差本身,石青与绣青、靛青与藏青、茶青色与墨青色,双色、四色,几十种差别微小的青色的混合,几千个灰度梯度的条纹,上百万像素级的色块,在艾萨克的视场里同时被声明差异,被要求关注。当他如行军般前进片刻,整个甬道向他凸来——墙壁既是棱角也是弧面,色彩既雷同又径庭,注意力既集中又破碎。艾萨克作为人的智慧裂解得自然而然,本能的部分则迫不及待地填补上心智的缝隙,古老的完型机制接管局面,开始将最细碎的表面拟合为人脸。当艾萨克的知觉再次恢复时,三面活墙壁伫立于他的面前。
三张巨神的脸轰隆隆地逼近,其一者兴奋,一者冷漠,一者忘乎所以地哭泣,他们的语调符合神情,声音大得出奇。
第一张脸:“为了更大的繁盛,巩固统治是必要的。”
第二张脸:“如果可能性带来衰弱,那逃遁就是必要的变通。”
第三张脸:“没有可以坚信的意念,失去可以贯彻的路线,背叛了二者任一,又与灭亡何异呢?”
三张脸如蛇般探出,几乎逼至肌肤相贴的地步。艾萨克握紧了镐子。
“忘记你所知道的,便可以延续。”
“有所改变,我就让你看见新的道路。”
“如果你想从我这里通过,宁可成长也不要妥协。”
三面活墙不可撼动地压迫而下,越贴越近。艾萨克大声呵斥:“停下!你们在说什么!”
没有回应,脸们重复着谶语压迫到艾萨克皮肤上。艾萨克把镐头支起来,用镐头和木柄抵着地板与垂泪巨脸,而振奋与冷漠巨脸已然压迫他的肉体。
闻所未闻。无法理解。艾萨克无法建立这些谜语的联系,但拐棍已吱吱作响,他颀长的身材被揉进冷脸高耸的苹果肌、鼻梁,以及哭脸的眼睑形成的狭缝。
“第三个,我选第三个!”青年答道。三张脸静滞一瞬,然后满意地缩回墙壁中间,天花板打开了,活门如软体动物缩回砖缝之中,艾萨克赖以认识事物的观念一个一个回来,然后甬道视野灭点发出荧荧白光,好像鮟鱇鱼默默等候无法忍受黑暗的小鱼儿那般明灭着。
简单的滑行触诊后,艾萨克初步判断,肋骨大致折断4根,胫骨应力性损伤,应该还有多处肌肉拉伤但无法判断。现在,他完全靠着老师的斗篷撑着啦,一旦脱下来,恐怕会因为伤势严重立马昏厥吧?已经够了,已经付出许多了,他得到了基于自然语言而非任何一种符码的文本,被某种类似生命的现象袭击,也见证过甬道颤栗的触摸,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吧?
可甬道究竟是什么?
艾略特忽然理解了皮埃尔,连带理解了甬道,这无关任何本质主义的形而上学,而纯粹只作为事实发生了:甬道最本质的特性是诱人入迷。他不想停在这里,绝对不想,宁可成长也不要妥协。他纵身而起,朝波光荧荧更深处走去。
下降的阶梯停止之处,就是白光所在,一片广阔的平台区,整齐地嵌着铆钉和铜环的石英石大门伫立此处。他紧了紧斗篷,叩响铜环。
3.
门扉被打开,每天都有门扉被打开,每天都有开掘者被投入邻近的囚牢,观看保罗一次又一次收紧缠裹皮埃尔全身的、带棘刺的铁丝网。那些铁钩穿过皮埃尔的掌心、肩胛骨,以及小臂桡骨中间缝隙,像吊起半扇山羊那样吊起他。保罗用烧红的钳子拔掉皮埃尔的指甲,剜掉了老人的眼睛,钳断了他的牙齿,然后熨烫过他身上的裂口,小心翼翼地控制着皮埃尔不要出太多血。那些被关进来的开掘者,大部分是老人的旧识,少数则是自视甚高或对保罗腹非心谤的年轻人,他们如猴蹲踞在监笼最内侧,死死贴着墙壁,不让通道的光芒照在身上。保罗有时会冷漠地环顾这些人,然后责令他们往皮埃尔的伤口上撒尿,再用盐水清洗,如此往复。他盛情款待参与其中的开掘者们,然后亲手喂皮埃尔吃下发臭的野兔肉,酷刑结束后保罗总是亲吻皮埃尔的肋下,他双目平视的地方,而不顾任何垢秽。这些开掘者被释放了,很快又扔进一批,而一部分被释放者会反复回到皮埃尔郁积着毒气的地牢中,向他详细转述甬道探险的新发现和罗格营地的近况,令他不至于觉得与世隔绝。
皮埃尔在折磨中潜心聆听着这些东西。诸如营地三番五次的扩建,年轻时远不可及的甬道被开启,新作物的成熟和《甬道诸象事观》编纂委员会的成立,以及保罗所开拓的被认为是新时代的功绩。这些新闻偶尔能成为他的宽慰,他发觉折磨不但不能杀死他,反而令死亡越来越遥远了,他的双眼早已被剜去,却渐渐能看到黑暗中凸起的轮廓,周遭不触既鸣的惶恐的心脏。皮埃尔看见保罗的怨毒,连同他自己的怨毒。时间过去四个月欠一天,距离他的死期最后一天的时候,他看见保罗又披着棕色的披风走来,觉得有必要告诉他。
“这样杀不死我,而且,如果我想,随时都能释放自己。”
保罗照常亲吻过他,回应道:“我当然知道,但您不能也不会这么做,因为您同样知道我所知道的,您理解我。
“我不会否定您,相反,我宣扬您生前的事迹,我们编纂《甬道诸象事观》,将您奉为甬道之子,而我们将永远是甬道幸福的选民。”
皮埃尔摇晃了一阵,说:“放我下来。”
“不,哪怕我这么做你也不会走出这里。因为您的现身必然引起动乱,许多人将因此死去。您爱着我们,不是吗?您不会让这样的悲剧发生的。”
“那么,艾萨克呢?在所有声音里,我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你们杀死了他?”
保罗走进地牢中,用脚驱散毒气和秽土,瓦砾间肥沃的地面开始生出荨麻和各种颜色的花朵。
“不,我们没有。”保罗抬头盯着老人空无一物的眼眶,他觉得这两个洞唐突地冒在皮埃尔的面孔上,显得滑稽而荒谬,“他只是深入甬道,至今仍未回来。”
“现在,你们可弄明白甬道了?”
保罗终于笑出声音了:“不,我是矿头,我不关心它到底是什么。我不靠秘密组织大伙儿,我靠的是制度,用很多血检验过的制度。你明白吗?我只是不希望开掘者们徒劳地死去,只是这样就好了。”
“那是不可能的,保罗。”皮埃尔说。
“穷极甬道同样是不可能的,谁都做不到,你,我,我们都做不到。” 保罗不笑了,他绷着脸告诉皮埃尔,“你把甬道看成某种神圣的东西,但甬道和营地是一回事,不过阐释甬道靠语言的暴力,而统治营地靠暴力的语言。”
保罗顿了一会儿,接着说:“唉,毕竟是您的请求,我怎么会不乐意呢?”
那些扯着铁钩的钢索循声松脱,皮埃尔霎时落入荨麻和各色鲜花铺就的柔软织锦。保罗离开了地穴,并没有锁门。老人真的没有站起来,他像一滩烂肉摔在地上,趴着,然后用脸朝尖刺之间奋力拱着,寻找并咬住鲜花,扯出它们,吃掉它们的球茎。地牢之口,温牛奶一样滴落的光线渐渐随皮埃尔人生中最后一个白日消逝,他觉得从没有这么冷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孤独,直到夜里保罗又回来了,他整夜整夜照看着老人,对他倾诉自己的功绩像念一本童话书,把鲜泉水润进他皱巴巴的紧闭的嘴唇。
火烧过的丛林里,我们清理掉所有树根,多麻烦,但现在庄稼一片一片地长着,黍啦,燕麦啦,成群的肥羊走来走去,看着多舒坦呀。现在营地改名罗格城啦,荒野里冒出来好多外地人,都说是迁过来的,什么人都有,撒克逊人呀,希伯来人呀,阿拉伯人呀,蒙古人呀,还有辨不出来的旁的什么人,成天到晚闹哄哄地冗在市场里,总要给他们找点事做,又要组织动工,成天就忙这些了,再也下不了甬道,唉唉,你怎会知道呢?我把地牢也变成了甬道。这里只过去一个月,外面却像过去了十年。我们的排水系统,一条条整饬的小街,在一座座杏黄色水蓝色的房子顶上种着鲜花,响着海潮的声音,日落的时候城市像着火了一样,总吓我一跳,外地的姑娘们头上别着白百合花,我们的小伙子也别着,除了可怜的包着头的阿拉伯人,但白头巾多漂亮呀,好吧,开掘者们简直要住不下啦,又要列装新式装备,白头盔上嵌着荧光灯,穿在身上的装具,防水的绒皮鞋子,我力排众议。有组织地开掘可比以前快多啦,我早就告诉过你,“奇特现象”也好,“密码谜团”也好,根本的问题并不是如何去归结甬道,而在于这种归结本身是什么,我们的两支队伍已经探明甬道的尽头啦,最迟明早,所有甬道都要被打开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猜猜底下是什么……
皮埃尔的注意力不在保罗的话上,他被皮埃尔流出的意识带得神游天外,两个空荡荡的眼洞前做梦一般浮着往昔的画面。那时他还很年轻,在开掘者的营地里,在篝火照不到的冷冰冰角落里落泪,即使如此那些尖厉的视线还是如影随形,因为他第一次进甬道就当了逃兵。又冷又孤单,要不跳进火里吧,这样犹豫起来的时候,那个被他背叛的单薄的棕色身影迎着他的目光靠近了,他护住头和肚子准备挨打,落下的却只是一件携带野花香气,和热乎乎体温的斗篷。
温暖的黑暗盖住了他,可靠地抵抗了周围的视线。这个借给你,反正是我自己缝的,穿坏了再看着赔吧。她对他说。
4.
“你要出来吗?”
“不,我就在这里等人。”
“在地里?等谁?”
“等都柏林。”
“都柏林是谁?你不会一直在这里等吧?你怎么吃饭呢?”
在虚掩着的石英石大门下,艾萨克见到了白光的源头,被埋在地砖下,只有头颅像灯泡一样探出来的女孩儿。或许是艾萨克的问题太多了,她撇撇嘴发起了呆。
艾萨克走上前用铁镐刨起地砖。女孩制止他。
“哎,你干什么,别把我家刨坏了。”
“胡说八道,你家怎么可能在甬道里。”艾萨克继续往外挖土。发光女孩双手一垫,艾萨克的镐头差点落在女孩肉上。他一心惊,铁镐好险不险地偏过女孩,激出点点火花。
他刚想斥责女孩胡来,谁知道女孩放在地上的手一撑,直接从地里挤了出来,她的身下也不见容得下身躯的空洞。
“你满意了吧?”女孩啧啧道,“人家是地缚灵。”
艾萨克注意到女孩从砖缝钻出来时,如液体般黏滑的姿态,不由相信几分。
“因为埋在地里,所以叫地缚灵?”他真诚地提问。
女孩闻言似有些困扰般道:“不……不是因为这个。”她浮起来转了两圈,看见艾萨克的眼睛惊讶得微微睁大,才点着头继续说:“我可以去任何地方,只是不能离开这里。仅此而已。”
艾萨克问:“不能出去的话,你该怎么生活呢?”
女孩有些恼:“地缚灵懂不懂?本姑娘已经死啦,而且,已经死了很久了。”
艾萨克想起老师曾说过开掘者撞鬼的故事,既惊疑又好奇:“原来你是鬼。你还见过其他人吗?”
“才不是鬼!鬼是骂人的话,你要是再叫我鬼,本姑娘就吃了你!”
艾萨克赶紧举起镐子:“你还说不是!”
地缚灵女孩作势要扑,艾萨克边缩边挥舞铁镐,但女孩只是朝他翩然一转,倒垂着头挂在她耳边了。
“吓你的。”
艾萨克觉得心里毛毛的,砰砰跳着,转着眼睛找起了继续向下的道路,却被女孩立刻点破了:“门被我藏起来了,你别走呀,陪我聊会儿天,好久好久没聊天了。”
史无前例的重大突破,艾萨克想,一个居住在甬道里的地缚灵,可以交流的死者,和传言中不一样,不但不吃人,而且交流欲望非常强烈。
“你还遇见过其他人吗?”他改变主意了。
“你是第一个能看见我的活人。你们来了,我就一直在你们耳边喊,可是从来没人理我。”女孩道。
艾萨克不禁有些同情:“我叫艾萨克,”
女孩矜持地点点头:“我叫长安。”
艾萨克嘀咕道:“你刚刚说,别人曾经来到过这儿?”
“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很壮,短短的络腮胡子。打扮和你很像。”
艾萨克点点头,他天天看见这个人,以前是老师的跟屁虫,后来则见得少了。
“还有其他人吗?”
“你的问题真多,没完没了的。”
艾萨克耸了耸肩,解释起开掘者这个行当,然后说:“没办法,我就是做这一行的。开掘甬道,破解密码,然后揭开甬道的秘密。”
“密码和甬道的秘密,比如呢?”
长安闻言笑了,那不是蔑笑,而是介于兴趣和鼓励之间的笑容,但艾萨克却解读出了嘲笑的意味。就好像在说“甬道能有什么秘密”一样,艾萨克想,他的眼神突然轻蔑了起来,心里生出厌恶,甚至不想再回答,也不想听女孩说出任何一句话。这种厌恶首先吓了艾萨克自己一跳。
哪怕有失偏颇,地缚灵的一手材料也无疑是最宝贵的,如果老师在这儿,恐怕会央求长安告诉自己一切吧?但艾萨克发现,自己正抗拒着长安的论断,哪怕这个论断比现有一切阐释都接近真相。难道就因为她是甬道的地缚灵,就因为这个身份,她的话语权威就凌驾于自己,或者老师身上?不,不是因为这个。他真正厌恶的是甬道神秘的面纱,他们心血费尽想要撕开的面纱就这么轻飘飘地揭开。简直一地鸡毛。
“地缚灵究竟是什么?”艾萨克问她。
“真是敏锐的小鬼,又敏锐,又无聊,不和你说话了。”
长安把一头光纤般的秀发甩到身后,钻进天花板,不见了。耳畔响起模糊的、石砖松动的声响。
“除非你追上本姑娘。”
艾萨克环绕平台区巡视,那些原本空无一物的砖石上,块块布满或陌生或熟悉的符码,以极高的密度连缀成块面,几乎将平台吞噬般。而向下的洞口漆黑一片,尽头隐隐泛着白光,前方遍布神奇的未知,那是甬道所许诺他的一切,艾萨克突然意识到,长安令人厌恶的一面正在于随意地玷污这种许诺。
他将期盼已久的密码宝库抛在脑后,向长安奔去。
5.
原本黑漆漆的甬道发起了光,这些光来自艾萨克梦寐以求的密码,遵循解读的规律刻印在墙砖上,就如同以谜底呈现的填字游戏。
这就是老师毕生追求的东西了,倘若他在这儿的话,一定会欣喜若狂吧?艾萨克这样想着,却不愿停留片刻,即使以他的密码学水平只消片刻就能解读一句。但墙砖上又何止千句万句?这是长安的主场,只要她想躲,甬道便配合她凹凸翻涌,如躯体般变化着。
艾萨克不管不顾地向前疾行,然而,随着深度继续下降,他的前方突然出现了岔道,这些岔道的墙壁形制、外观截然不同,令艾萨克想起那则关于交叉联通的传言。更糟糕的是,他的脑中似乎有许多声音低语着,听起来都像他自己的。
——并不一定要追上长安,不是吗?
——那个激动人心的传说难道不比一个鬼魂更值得追寻吗?
——甬道的终点,一切的谜底,不正是你所追求的?
……
这个三岔道口,他想,他绝对之前见到过,三个岔口的形制,彼此的位置关系,符码排列的疏密细节,都使艾萨克确信他不久前经过这里。但他更确信自己一路直行,不曾进入岔路。
这个违背直觉的衔尾之环令艾萨克的理智又一次出现裂痕。他停下来,观察如肠道般蠕动的通道,那些符码密如绒毛。
——用镐子挖一条路吧?
——或者,去找回头路吧?去看看别的甬道?
——无论如何,要立即做出一些改变。
他已经不能分辨自己的思绪,太多太多杂念不停打断他的思考,那种支离破碎的感觉又回来了,理智的外壳溶解了,神智的内容物触角般的冒出来,拓印在甬道之壁上,于是那些密码的意义如蠹虫般流进大脑。
实体的触感令艾萨克稍微安心下来,那些低语声音似乎不再令人厌恶。密码的谜题解开了,那不过就是好些种语言的交杂,记载不同地域和民族的人们平淡的小事。艾萨克记起老师写在手记开篇的话——我们若要研究所有的密码,就必须先解答一个迄今未提出的问题:“密码为谁而存在?”太荒谬了,它不为任何人存在,它本身就是每一个人存在的记录,每一个人及其整个的存在与意识,都是密码的一部分。
阿卡夏记录的一角烧录进少年的脑中,仿佛向牛奶里倒入一桶熔浆。艾萨克眼前的甬道越来越模糊了,这些记录就是甬道存在的方式,它们变化着,增殖着,如同地下河流般复述着,老师曾认为这种记录像城堡般坚实,然而它们也不过只是虚构,被诉诸以终极意义上的、全人类的追忆,如同城堡的投影。
艾萨克想,这就是甬道的谜底了。除了被虚构以外,甬道不可能还会以任何方式存在。
艾萨克以全新的视角打探着周围,现在甬道,和甬道的虚构,融为一体了,它们互相生产出对方,面貌相异,实质却相同。没有什么是不能诉诸经验的,没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他这样想着,逐渐发觉甬道能以任何他希望的形态存在。以艾萨克为中心,砖石重新恢复整饬坚硬的形态,如波纹转入静水般。现在长安能做到的,他也能。
那些光影缭乱的所在豁然洞开,甬道地面倾斜,视线末端的长安亭亭玉立,而艾萨克骑上大背囊,在斜度越来越高的地面上滑行如电,他的背后甬道尽数瓦解,无数发着光的语言的砖石雪花般崩塌,席卷,被拉成漏斗形状的翅膀。
这时艾萨克预见了这个故事该怎么结束:死去的开掘者回到甬道变成鬼,而被人遗忘的故乡之名则变成地缚灵。地缚灵长安与失落的城市融会贯通,变成一个人,而他自己也将与老师融会贯通,变成一个人,老师再与地缚灵、城市、甬道、密码贯通——故事的规则总是在最开头变多,靠近结尾却越来越少。他的伤势足以致死了,但克服斗篷一如既往支撑着他,黑沉沉的甬道里女孩散发出纯洁的白色光芒,晕开砖石亘古不变的青色。甬道就要走到尽头了,一切的虚构终于崩塌为虚构的一切,坏灭成无聊的疲乏,但至少不是现在,至少,他还来得及做点什么,他绝不妥协。
“找到你了,长安。”
“欢迎回来,都柏林。”
更深处的昏暗一如既往,少女展颜一笑,说:
“前面就是甬道的尽头。”
6.
“谢谢你,长安,我自己去吧。”艾萨克说
长安应允着,不断地为他洞开甬道之墙。
艾萨克走着,心里涌出一股从命运中开释的奇异感觉,就好像被放逐的王子从未得知远方生父的消息,就好像神谕和启示都不曾降下,只是过着简单的日子。他终于来到了甬道的尽头,那里只有另一堵墙。在这堵墙松动的石砖间,夹着一张折起来的纸条。
艾萨克:
当你看见这条讯息时,皮埃尔马上就要死了,这是他的命运。希望你不要憎恨我,因为杀掉他的人不是我。真诚地讲,我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敬仰他、尊重他,在我12岁那年,我来到开掘队,那时他就已经是罗格营地的矿头了,我曾经那么憧憬、那么崇拜他,几乎像崇拜英雄那样(皮埃尔确实是我们的英雄)。自那以后我的生命中就只有他的命令,以及开掘。据说我在开掘上很有天分,但我耗尽心血全力以赴取得的成绩,在他那里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时我想,他是不是从未注意过我。
这些话庸俗且无聊,我想你拼命来到这里肯定不是为了看这个,但来都来了,你也没别的可干了,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些事,以后也不会对其他人说,还是看完他吧?
皮埃尔认识你以后老得很快,从那时我就知道你终有一天会害死他,却未想过这天会来得这么快。你被他领到营地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连用锹挖野营灶都要皮埃尔教,他教你和教我们时不同,这种不同我说不上来,而且,他从不说我们是他的学生。一开始我很嫉妒这一点,也想不通为什么他会对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如此上心,在开掘队里,我才是他的铁杆嫡系,有段时间我一度以为他要扶持新矿头了。但后来我发现了,也许你自己感觉不到,但皮埃尔以师生之名对你行监禁之实。艾萨克,我只正儿八经地见过你一面,还是在你来的头几天。你自己想想,这五年里你跟多少人说过话?开掘队乃至营地,甚至有人并不知道你的存在,你已经二十多岁却没下过甬道(因为他不允许)。我觉得这不是正常的、健康的对待一个人的态度。也许你觉得生活在皮埃尔强加式的溺爱中很好,很习惯,但他终究是会死,你终究是要长大的,不会再有人替你安排生活,不会再有人不厌其烦地教你解决问题,你必须自己掌控自己的生活,艾萨克,你必须成为你自己。
皮埃尔把甬道看得太复杂太神圣,连带着也影响了你。他从未讲过自己的过去,我也不愿意置喙这部分我不了解的,特别还是皮埃尔的人生态度,我尽量只从效能上评价。在开掘上,皮埃尔并不是一个务实的人,他知道的比我们都多,恐怕很久以前就想明白了,甬道的一切都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但营地离不开甬道,没有这么个期许和奔头团结大家,是没办法开展工作的。虽然甬道本身并不为任何人存在,但甬道恩惠我们每一个人,也正是所有人的添砖加瓦构成了甬道本身,这个添砖加瓦本身既是我们的每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我们的血液、暴力,也是我们的言语和语言,我们的的虚构。从这个意义上讲,甬道是为“每一个个人”存在的。所谓“为个人存在”,只有在个人意识到甬道本身存在的前提下才是存在的,而不论这种“意识到”是理性的还是悟性的——事实上,我花这么大篇幅这样说“甬道为个人存在”,目的不在于真的去阐述甬道,更不是为了下一个本质性的定义,而在于暗示一种属于每个人的可能和权力——即自己去解释甬道,去创造甬道。
皮埃尔觉得一个人只拥有甬道是不够的,还应该拥有一个虚构的世界,至少拥有这种可能和权力,为此他把甬道塑造成一个只有喻体的隐喻,一个只有谜面的谜,在他的愿景里,甬道的可能性是无限的。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清醒地知道,人们对于甬道的虚构是有限的,或者说,甬道的虚构其实是人们以有限的虚构去无限地接近甬道被无限虚构的可能性,通过两种方式,语言和暴力。我对皮埃尔的理想主义精神抱有无限的敬意,但我已经预见到虚构本身因其虚构能力的丧失而逐渐疲乏——到那时甬道的可能性还存在吗?
尤其是你的到来让他更加软弱,你成了他逃避现实的出口,你置身事外,自给自足,我见到你的时候,总觉得你活在没有甬道的自己的世界中,当然这里有皮埃尔的责任。艾萨克,在那时我就明白,在他死之前我必须拯救你,至少让皮埃尔离开你。我和皮埃尔不一样,我虚构的甬道里只有事实,没有谜语,来自血液,遵从暴力的逻辑,我会按我的方式,像使用工具那样使用甬道,但我不会滥用血液的创造能力。我希望我们能开掘更多的甬道,我也希望能建立比皮埃尔更伟大的功绩,我希望皮埃尔有一天能够好好看着我,认可我。为此我必须杀死皮埃尔,至少在事实上杀死他,用我的虚构毁灭他的虚构,在旧的罗格营地上建起更繁盛的新世界。
我希望你不要怨恨我。至少,老皮埃尔一定理解我,而且并非不认同我,他只是无法背叛自己,他做不到。事实上,我是很诚恳地说这个话的,你博学多识,尤其通晓密码学,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你还是皮埃尔正儿八经的学生,你的身份在未来对营地的建设发展中作用很大,我希望你回来以后,能帮助我一起建设营地,我许诺你得到应有的光荣和功绩。我想这也是老皮埃尔的愿望。
如果你不愿意,出于理智我也会杀死你,但我真心实意地反感这么做,也不愿意对你做皮埃尔做过的事,我希望你把皮埃尔的斗篷交给我,然后放弃艾萨克的名字,用新的身份活下去。
最后恳请你考虑我的邀请,诚挚的。
保罗
7.
天快要亮了,朝阳快要出来了。保罗垂着头注视着膝盖上老人的头颅。他被他规整地很体面,仪态端正而且仪容整洁,残疾且憔悴的身体遍布色斑,被素白色的宽纱布裹藏得很好。老人睡得很沉,吐在保罗膝盖上的呼吸一下比一下衰弱,保罗心想皮埃尔八成要死在梦中了,倒不失求仁得仁,只是自己只能陪他到这里了。
直到晨光入水滴入地牢之口,保罗轻轻放下皮埃尔的头,用花丛垫着它,起身离开了。他前往开掘的第一线唤来多支开掘队的负责人,以及大量基层骨干,要部署新几条甬道的勘探计划。突然之间,地面开始剧烈地摇晃,大地霎时间高高低低裂成陶器的碎片。在无数人惊恐的目光中,周围的甬道开始塌陷,所有的砖石都向深处滚去,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吸引着它们,目可能及的一切甬道同时缓慢而坚定地塌陷着,带来隆隆的破灭之音,简直像地层深处敲响了一口铜钟。然而清晨的天空边滚着金红色的流云,燃烧着炽烈的火焰一样的光芒,这种光芒正缓慢而坚定地消逝着,大地深处却亮起了荧荧白光。
在这种灾难下在场无人组织,立马作鸟兽散,一会儿就跑光了。极少数的人惊惶却好奇地留在营地,小心翼翼地窥探着甬道。
保罗甩开所有人,急迫地赶到地牢入口。垮陷的地面将下去的小甬道彻底堵塞。他不顾一切地挖掘着,终于打开了一道看得见老人的缝隙,他伸手去够老人,但距离太长了,缝隙卡住保罗的肩膀,他的手臂徒劳地拍在老人脸上。
皮埃尔惊醒了。他眼前仿佛看到遥远的地平线下,一个单薄的影子披着棕色斗篷向他款步走来,一如梦中那样。那个影子看起来是那么年轻,甚至比皮埃尔记忆中年轻地多,简直就像个孩子一样。
保罗最后一次向皮埃尔伸出手,皮埃尔也举起手,向前努力地够着,他们最终握在一起。所有甬道的故事都结束了。保罗看见老人脸上露出他从未见过的幸福笑容,他知道很久以前,在故事开头,他一定已经实现了他全部的愿望。
END
作者:【十三招】山海
上个月公园拆除,我跟朋友一起去捡了最后的几根木头。它们比以前更加有用,我们在河道边的居所就是木头搭的,搭得有些像水獭的小坝。这几天下雨,河水变得浑浊。除了顺水而下的商人,我们已多日没见过什么人。
这几根木头捡走,先前那座落英缤纷的公园就彻底没什么痕迹了。我与朋友在公园旁的水泥房里待了一会,那里墙面酥薄如纸,霉菌在上面大肆涂鸦了些什么。我们从面包似的墙体中掏出些果干,想必是松鼠或鼩鼱没吃完的冬备。朋友已经很久没回家看过,我们一起站在单元楼下仰望,玻璃窗像融化的琉璃泪。阳光打在上面,我想起来门前的河流。
我们没有上楼,盖因楼梯已经承担不了我们中任何一人的重量。在大萧条后,一切工业制品都没逃脱腐朽的命运。好在生命们很适应。我们背上木头,预备好用这些有机制品加固我们的柜橱。
朋友在前,我走在后。市区的风很干涩。小时候路边有粗壮的行道树,二人合抱不来。我们在树下跳皮筋时,垃圾车播着乐曲开过来。后来电锯锯砍掉楼下的行道树,道路为了汽车不断扩宽。年年树木都要为人类的发展让位,就像恰巧在树上方的电线,要劈成两半砍掉一半树冠以防火防电。长大之后我再没在小区里见到葱郁的新枝。而当气候变化,人烟消弥,剩下的就是黄沙和风。我从路边的汽车残骸上撕下一块铁皮,揉成球打朋友的后脑瓜。朋友背后不长眼睛,往前扑了一下。
河道这些年干净了许多,有野鸭子每年春天坚持来"红掌拨清波"。我们没少去寻摸它们的蛋,然后把蛋壳和草木灰一起埋进地里。芦苇荡不知道是不是因此疯长,我只希望希望它泛青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暴雨。若是再连下几日,我们的河畔小屋怕要不保。
用麻绳绑好木条,还要再刷一层蜡油。小屋被架起在离水面不远的地方。雨大的时候有鱼跳上来,把它踢下去的时候跟着脚滑,人也掉下去了。我感到什么滑滑的东西大力打了一下我的脸,头也不回地游掉。水下到处是搅混的泥汤、天翻地覆中我只记得屏住呼吸。冷静比求生更难。汽泡簇拥着我,能感到却抓不住。生命的危机来自四面八方,挣扎时止不住吞咽河水。我碰到小屋的立柱,摁住反胃和屏息带来的呕吐冲动。水涛仍旧汹涌,抱着柱子时没分清上下,最终快没气只能赌一样向上攀登两步。柱子很滑,我终于出了水面。落汤鸡一样从雨中爬回了屋子,回头再找时,不要说鱼,往年此时已经泛舟河上的鸭子都没看见。
雨停之后河水仍是混的,我们忙完了,离晚饭又还远,便上屋顶晒太阳。这里远离市区,树还剩很多。此时他们倒吸饱了水,都呈现出一种跃跃欲发的态势。随手拆下的柳条,放在嘴里有一丝凉凉的草味,细细看来已经泛青。天上没有云,也并不很蓝。阳光是很好,所以我晕晕欲睡。
有机物搭的屋子也吸了水,潮乎的被风一吹,变成了凉意。风吹过来的时候,我在梦里猛地一落,也跟着醒过来,刚睁开眼还以为自己滚下了屋顶。迎着初春凛冽的空气缓了半响,才想起来自己身处何方。
慢悠悠爬下去,升起一堆幕天席地的火焰。上一年地里刨的白薯藏到初熄灭的炭维里,再挖些土将它厚厚盖住,砌成一个保温烘烤的土包。土壤和柴禾里都有水分,就见细细一道蜂烟直上青天。远处传来野鸡的叫声。烟行半晌,朋友问我褒姒吃不吃白暮,我说应该吧,狐狸听说也是犬科,应该是杂食动物。
这样烤出的薯没有放学后小摊上买来的绵软,但我俩已经十分满足了。太阳就要落下去,天空带起半条火江的发带。气温一低,烤薯冒出的白烟就清晰可见。呼地一下吹散它,剩下的又跟上来。我们在晨夕昏暗之际爬上树衩去欣赏夕阳。远处的山没有挡住它,倒是群鸦从冷色调的天空飞过,如标点横符。红日想标题一样横挂天边。我正想着明日天气如何,在离地近十米的高空朋友忽然大呼小叫着喊我去看。艰难地翻到对面那枝杈上,我看向枝头。就在这太阳欲落之时,我看到树枝向上长出一丛丛小小的芽苞。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背景故事偏向架空有点搞笑恶趣味向 与现实不符剧情会有漏洞欢迎小窗提问
我抬起头面前是一张紧闭的铁门,堪比手臂粗的门栓死死焊在中央。风透过缝隙将铁门内一道道的铁链震得吱呀作响着,风中的凉意带着唯一的光亮钻进,我来这后已经分不清多少时日,只能数着这小小的光芒才能勉强判断一天的过去。我的记忆在被拖进车门那刻后被生生切断,这个地方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无从知晓。巨大的铁锈味和灰尘味充斥着整座窄小的漆黑空间中,门外不知怎的传出几声震响,像是枪声又似爆炸声,我摸索着墙面缩在角落,铁墙冰凉不断提醒我拉响警觉,那群人似乎又要来了。
起初我清醒时,窄矮的这里挤满了人,我听不懂她们的语言,她们也听不懂我的话语。这里曾经充斥着绝望的哭声,光亮灭掉的夜晚,总有几双大手将人强硬拖走再也没有回来。他们不给供给,始终将我们锁在这里,慢慢的我已经没了力气哭泣,光亮点燃的白天,只剩我一人留下。
门栓的锁链依旧在震,那道光芒不断闪烁,门外有人正在徘徊。不断发散的视线拉扯着我的思绪,点点亮光让我想到家乡夜晚的星辰。亮光被钻子强行破开了口子,外面有人拿着东西将粗厚的门栓破开。锁链被人强行扯破,面前的铁门轰然倒塌,我似乎看到月亮落下,不断浸染半边天的朝霞之下携着朝阳不断靠近,远处有人向我招手,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10-4,8号集装箱没有目标物品,只有一个女人。”
飘在头顶上空的话语,亲切的吐字发音唤醒我仅剩的理智,努力发出声音,嗓音却接近撕扯:“我想回家。”
“女人?这群黑帮分子还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买卖的勾当?”
破门后,覆面男人通讯器内接收到队友的消息,矮小的仓库使他被迫低下头,他索性半蹲在地上,借着外面的阳光才能看清角落无数的刮痕,他才深知在这么一个近乎窒息的小仓库内,曾经挤着更多人。
他的语气在冷静之余更多的是来自家乡的问候,“真他奶奶的。。我要带她回去,”他可顾不得他人的反对,也没给任何小队的人反应时间,说罢他将枪扛在身后,擅自抱起面前即将昏迷的女孩。
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女孩无法挣扎,她早已没有反抗的力气,“千万不要睡,保持清醒。”他解下身上的黑色雨披盖在她的身上,他声音压低却在她的耳中异常的清晰,随着一阵腾空,女孩被他抱在怀里,迈出这座仓库之外。不过事与愿违,对于她来讲温暖的怀抱要比仓库内的冰冷墙板好太多了,她终是没挺住埋在怀里彻底昏迷。
“这里是墨西哥境内最大的沙漠地区——奇瓦瓦沙漠,埋藏着印第安人的宝藏。。”
湿林的一处房屋内有了敲击键盘的声响,巨幅的地图张贴其中,奇瓦瓦地区被人重重画上显眼的记号。桌旁摊着不少零件,面前代号为银狼的男人抓起枪管塞进半拉枪支内,在话音刚落后略显安静的场面下发出清脆的扭动声响,坐在角落的他本该默不作声,听罢冷不丁一句:“要是没有这个由头,怎么派咱们这点人来扫黑,也不会救到这些被困的人。”他抬起头将新组装的枪支轻放桌面,生怕打扰身前昏迷不醒的女孩。
“她太久没吃饭体力不支直接昏迷。”他的神情担忧,好些时候皱着眉,“我给她扎了管葡萄糖,这会该醒了才对。。”
“这手法也是跟你前妻学的?”键盘声戛然而止,鼹鼠放平电脑屏幕眼中满是好奇。
“当年她为了写那个磨人的实践作业天天扎我。”银狼话里说着站起观察手中调试着吊瓶滴管:“扎一次不行扎三次,就算是个猴子都能学会。”他停了手中的动作俯身凑近看起床上女孩脸色,听见她气息平稳才舒缓半分。
“兄弟咱们这么些年的交情了,”猛犸见其也在旁附和,“你上一段婚姻是什么样的,你可是一个字都没提过啊。”
“又没什么意思,说这些干。。”
银狼下意识瘪嘴,应付话还没讲一半,床上女孩有了反应。她缓缓睁开双眼,一个蒙面男子与她面面相觑,她的视线逐渐清晰,恍惚之下她回忆着,昏迷前正是这个蒙面人救了自己。
“谢,,”许久没开口的她有些破音,许是她有些害羞,如此窘迫的场面让女孩捂住了嘴巴,她咽了口水尽力缓解这令她尴尬的气氛。
银狼使了眼色,本就只露了一双眼,任凭外人怎么揣摩也猜不透这个九尺大汉挤眉弄眼,传递的竟然是递个水这样的信息。鼹鼠见状递上水杯,也就多年合作的战友能看清他的眼神指令。
“慢慢喝。”银狼看见女孩大口的喝水生怕她呛到,看到她的模样,令他想起了半岁女儿的模样。仔细算来也差不多这个年纪,不知怎么的这段时间他格外想回国看一眼。待女孩喝的差不多了,他的语气尽量放轻,拿出他标准到不行的东北普通话:“在这里太危险,一会带大姑娘你去大使馆嗷。”
他又怕女孩不放心摸出自己的身份证,女孩在他怀中之时早就卸下防备,她凑近看去遮住的大头照跟捂住半截的名字,这才知晓他的名字,原来他姓燕,燕子的燕。
她紧接着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叫苏晴,晴雨天的晴。”
她低声喃喃,手中仍然握着半杯的水。杯中泛起的水花漾起少女心中那不易察觉的波澜。哪怕此时此刻杯中的水换成咖啡,水花旋出漩涡也无法回归平静。
“叮咚——”门口的迎门铃划过整座咖啡厅,传进她的耳朵里。苏晴被铃响拉回现实,急忙喊了一句:“欢迎光临。”
“今儿咋地没什么客。”
有人先声夺人推开店门,见那人身影后苏晴心中一紧,摩挲手中新作的咖啡,犹豫再三还是递了出去:“知道你来..这杯刚做好。”
“这,,“他本想着拒绝,左思右想下还是接过了咖啡,小心翼翼将其放在桌上。”谢了。”
那人接过咖啡他浅尝两口,这么些年实在喝不来这种苦的像汤药叫什么式黑咖啡,只是嘬了两口立马进了正题,“之前你说认识那方面的人?”
“嗯,有位岑小姐介绍的,当时她递给我一张小纸条。”
果然还是进入了这个话题,苏晴她语气中透着不愿,甚至有那么点后悔为什么会把这种事告诉他。苏晴心想着不知不觉印出几天前岑小姐的脸。
“你要找关于灵魂方面的人?”岑小姐托腮看着她,“嘛,如果你信我的话,你就去这个地方。”
岑小姐将地址写到纸巾之上,若有所思道:“是帮什么人问的吗?”
“嗯。”苏晴接过纸条“他是我的恩人。”说着苏晴看向地址。
岑小姐临走前特地嘱咐:“地点主人是一个不太好相处的女士,最好亲自踩一点。”
在苏晴犹豫之际,面前人将一大杯黑咖一饮而尽,他道:“地址发我,我去碰碰运气。”
那个地址..实在是讲不出口,苏晴难以启齿——柳氏正科诊所,听别人说着柳院长只有一段婚姻且前夫去了海外,前夫正姓燕。莫名的巧合让苏晴心头一紧,她实在是讲不出口,拿到地址的第一时间她便去了正科诊所察看一番,并且刚进门就与柳院长打了照面。更讲不出口,身着医袍的那个女人瞬间熄灭苏晴小小的攀比心。
面前人放下咖啡杯发出轻轻的声响,咖啡厅内本就只有二人这种声音格外清晰。“这段时间挺麻烦你。”他将杯子递回吧台,苏晴接过那只杯子表面尚且留有温度,面前人的话却让气氛直接坠到冰窟。“后面的事情我一个人就好。”
“燕大哥,我不..” “叮咚——!”
门铃先声夺人盖住苏晴的争辩,挤进几个混混模样的青年,领头的踢开靠近门口处的桌椅,“老板娘,这月保护费怎么没交啊?”说着,背后小弟一个两个掏出棒球棒,但凡是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来者不善。
领头人左看右看打量起了苏晴,苏晴面容姣好瞬间勾起领头混混的兴趣:“不交也行做我女朋友,我罩你。”
“你们这是哪一路的?现在的小混混素质也没进步多少。”吧台外仅有的客人有了不满,背后小弟一拥而上看清客人模样后直接扑哧一声:“哪里来的小姑娘,别多管闲事。”
目前的混乱状况确实是太过复杂让苏晴汗颜,她一时半会反驳不了半点,这么荒谬的情况偏偏让她遇到了,苏晴只好选择安抚她不得不低声询问:“燕大哥,你现在这个样子打不了吧..”虽说是她的燕大哥,可如今这特殊情况,,苏晴手抖得拨通110,急忙说到: “要不我们从后门跑走报警也好。”
“谁说打不了?”银狼他瞬间变了脸,可以质疑他现在的身份,可以质疑他连女式校服都不会穿,但是不能质疑他积累四十余年的格斗技术!他抽出面前小混混手中的棒球棒甩在一旁,领头的见势发出嘲笑:“你怎么连一个高中女生的力气都比不上?”
“不是啊哥,她力气怎么那么大!”小混混的语气满是难以置信,可听到老大的如此嘲笑顿时沉不住气,索性抢过同伴的武器挥砍过去。对方不紧不慢,直接摁住小混混的手腕砸在吧台,使得小伙动弹不得。其他人更没有武德,纷纷嚷嚷扑了过去。紧接银狼反复垫步灵活转身,躲过两只蓄意而为的咸猪手,抄起其中一个壮壮妈同款离子烫的领头脑袋摔向桌面。
银狼窜上吧台,俯身睥睨逐渐露出杀意的小混混们。
”你们老大是谁清楚不?”
银狼转了转肩膀,他难以置信动作能这么顺畅。他除了惊讶于身体的灵活外,也惊讶于如今的小混混素质怎么越来越差,想当年的马仔收取保护费可没有看碟下菜,若是老郁总在管,恐怕他们会吃不了兜着走。桌旁的小混混面面相觑,受到挑衅他们早已被眼前的女孩激到红温,捡起手边的东西一股脑投了过去。
“要不,你们这群小嘎子找个班上吧。”银狼的苦口婆心化为拳腿,龙卷风袭击停车场般一脚一个把小混混踹倒在地,剩余的小混混见状不妙想要跑走,只见他们口中的高中女生跳下吧台,拎起高脚凳扔出半米开外,准确无误摔在大门玻璃上,啪唧一声隔断小混混的去路,“还有三分钟警察就到,老叔这监控是带音儿的,我们俩弱小女孩是内个自动防卫,你们一个个都跑不了。”
其实银狼把操作台护的很好,苏晴不但一点也没受伤而且连贵重东西都没有任何损坏。可苏晴余惊未消,声音带着颤抖道:“燕大哥,警察还有30秒就到。”
银狼把地上昏迷的小混混栓在桌子上,随着警笛声越来越近银狼全身抖了一激灵,下意识拉开后门,这种声音唤起了他当小流氓时天天听警铃逃跑吓得跟孙子一样的日子。
苏晴见燕大哥愣在原地,倒是给了她说话的机会。“那个..燕大哥。地址是正科诊所!”
“地址是正科诊所!”
“正科诊所!”
“科诊所!”
“诊所?”等苏晴的这位燕大哥反应过来,他才发觉自己早已跑出咖啡厅五米开外,“这名字真熟,从哪里听说过。”他有点摸不到头脑,油然而生的熟悉字眼催促他尽快到达这座陌生诊所。
诊所位于当地的中医街,其实距离苏晴所在的时尚街区仅几步之遥。他再一次的摸不到头脑,就这么几步路苏晴这个小妮子憋了这么多天才告诉自己。穿过贴满蓝色玻璃的建筑,中医院大学五个烫金大字跃然眼前。
“你以后如果开诊所想叫什么名字。”
一个遥远的身影在他的脑海中依稀浮现。他再向前进了几步看见了大门 ,招牌不大却格外清晰。
“正科吧。”
他推开门诊大门,脑中的身影正不断随着门逐渐明朗。这里的布局与平常小诊所不同,作为门面的所长介绍板并没那么起眼,放置在问诊室的门侧。不过他没想到这样规模的门诊在工作日同样人数不少,不只是老人和孩童,就连年轻男女也正在等号。
他索性约了号等了起来,好在已经接近下午,不知是所长医术高超还是所长说话简洁,虽然人多不到多长时间,他便逐渐靠近了问诊室,这才看清名牌上的名字:“柳影”。
“这名字挺不像你的风格。采访一下你,柳影女士,你为哈整这么正经的名字。”青涩的她若有所思后憋住了笑容:“因为..”
“下一位,二五零号!”机器声响起,这个手拿250的250进去。对他而言,记忆中的脸悄然靠近,面前正是一双令他本该抛在记忆将要忘记的双眸。横跨二十年的脸清楚印在眼前。
“二五零号,叫什么名字?”
柳影见下一位推门而进,翻出新的空白就诊单等候回应,谁知面前的患者似是自言自语,突然恍然大悟道:
“我想起了,原来正科是正经科室医生开的诊所。”对方音量不大,在如此静谧的房间下却是突出。
柳影好些低的头被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惹得抬眉,她瞥了一眼对面的年轻患者打量一番后皱起眉,顿了好久后才开始书写起来。她的话语略有起伏:“二百五,你脑子糊涂了。你应该去隔壁精神病院不该来我这。下一位——”
“哎别别,内个。”还没等他瞎话说完,柳影又补了一句。“小朋友限你二分钟内说完,别耽误下一个病号。”柳影口气没有恢复往常,倒显出零丁的耐人寻味。
“我 ,呃。”他快速思考脑子转的飞快,这种场合的紧急程度可比西伯利亚奔驰而来的熊瞎子要惊险的多。他神情中选择收敛,他心想越急越会露出破绽,这次任务尽量的点到为止..点到为止。
“我有个朋友他的灵魂,呃,交换,就是想问一下嗷...咱这里有没有特殊服务?就什么..灵啊,鬼啊什么的。”他越说到后面越虚,他跟柳影认识那么些年,他怎么不知道这位柳医生还有这个本事,难不成是有人在坑苏晴这个小妮子?
“阿嚏!”苏晴忍不住打了喷嚏,乔警官递过纸巾后随即问着“你说你的一个熟人见义勇为然后跑掉了?”
乔警官有些难以置信,一个人把这一波精力旺盛的小混混全打了?真有这么一号人该留有档案才是,“那他的名字叫什么?”
“哦他姓燕,他叫,,”苏晴回想后猛然怔住,燕大哥的名字...是什么?当时在沙漠小屋内燕大哥曾展示过身份证,除了身份证号外其他被他遮的严实,他究竟叫什么她自己也无从知道。
“我只知道他姓燕,家住黑龙江,其他的其他的”苏晴她搜刮了一圈脑袋后茫然摇头。“我,我也不知道。”
“这我倒是略知一二。”柳影没有放下手中的笔,只是在纸上随便划了两道,“二百五过几天复诊。”
“好吧,柳阿姨我过几天再来拜访。”小女孩将三个字刻意的更深,拿走病条将要离开。
就在此时。
“燕蓝田,你别蹬鼻子上脸,回来。”
—end—
青山遮不住
评论请随意~全篇一万六千字,还挺长的,但我觉得很好看!(自信)
作者:米琪雅
(上)
晨钟响过三下,不乱海的浪潮起伏如同呼吸。
枕云负手往港口望去,常人目力难以看清山脚的景况,他只扫了一眼父亲派来接他的船只,因为距离遥远,显得脆弱如苇叶,轻易可被催折。
他沿着六年来踏过千百遍的台阶往山门外走。碧庾山常年潮气浓重,湿滑青苔心机十足地粘附在石板上,每年都能绊倒几个心急的。他下山脚步很稳,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犹疑。迢川若在此,大概能立刻猜到他心里的期待吧。枕云的嘴唇翘了翘,涩然笑意迅速从眼里消散,变回往常惯做的散漫模样。
碧庾山坐落于不乱海东侧,一年有十日开启山门,弟子入山修行,弟子艺成下山,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他还记得当年父亲送他来此,彼时他只有十六岁。碧庾山入山弟子的名额背后涉及多少名门世家的勾心斗角,但既然父亲不欲多说,他便当真假作不知,只暗暗心里发誓,若能留下,不管是玄心道骨还是慧眼武魂,他一定要得到一份神通不可。他心里瞬间浮动起若干影像,母亲混沌不清的面目他已遗忘大半,对她的印象里,除去她逝后家里久久不散的衰朽气息,他只记得她细瘦的影子映在火烛对面的墙上,而她持续细碎地念叨:宝儿,你一定会出人头地。
他颇为厌恶这个小名,而今想来,大概只是对母亲厌恶之情的延伸。但母亲偏执的念想和父亲几乎不存在的期待在他心里燃起了奇特的野心之火,便是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他也要搏一搏红尘中的熙熙攘攘。
碧庾山是出世之地,偏偏却愿意为此世培养入世之人。不论人间几度征战杀伐,各国政权换了几番,不乱海东的碧庾山依然坚若磐石,每年十日,自开山门。据说入山弟子会在灵山赋名中得到此后数年行走碧庾的名讳,而随着唱名会被赐予的,则是一份常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夺取的神通:有人得到无晦玄心,可一望而知对面心声,清晰如执烛迎鉴;有人得到演法道骨,可体悟天地五行,摘叶飞花,皆成利器;碧庾山每年诸多弟子下山返红尘,各国各世家穷尽办法,也无法得知此类神通如何可让其他人习得,偏偏各类神通或许有相似之处,但能力范围和使用效果均有不同,竟是千人千样,导致碧庾山的弟子归返后,无不成为声名大噪之人。
当然。枕云淡淡地想,琥珀色眼睛里是一闪而过的轻蔑:如果有人甫一下山就死了,那也没有机会名声大噪了。
碧庾山弟子除了习得神通之外,自会在山上研习君子六艺,也可根据个人喜好挑拣一两门功课,大多弟子会选择习武强身,毕竟神通只是神异,人本身依然和普通人一样,会生病,会中毒,会疲惫,会死。只要有心针对,想要杀死一人,即使是碧庾山的弟子,也不算太难的事。
他已经走到石阶的尾端,不乱海的潮声越来越响,而他等的人终究没来。
他父亲的心腹恭敬地站在港口,躬身迎接他,唤他公子。枕云甚至为这许久未曾听到的名词恍惚了一下,他扯起一个毫无破绽的笑容,向对方颔首:幸不负所望。
船摇摇晃晃地启航,枕云看着青蓝色的海水被船身劈开白色的长痕,他想,离开碧庾山以后,还有谁会再唤他枕云君呢?
此念刚起,他便听到风中传来清冽的呼喊。
“枕云君——”
他猛然回头,只见已渐行渐远的碧庾山,常年被云雾笼罩天阴如雨的碧庾山,须臾间竟有明媚阳光自天空破云而出。那一团耀眼的红色人影,一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山道间奔驰而下,一边高声呼喊着他:枕云君!
那是他过去六年再熟悉不过的身影。纵然此刻他没有慧眼,对方的面容也在他心里清晰可辨,她笑起来如云破日出,不笑又如碧潭千尺,她是枕云此行上山最大的变数,也是他最不想为人知晓的隐秘心事。
“霁山……”枕云轻轻念着她的名字,面上神色不变,隐在袖中的手指攥紧。你特意来相送于我,是不是有一丝可能……
少女携风雷之势一路奔至山门处,枕云心里知道,若她想,这区区不乱海的波涛根本阻不了她,她却立刻止步不前,只含着笑容远远看着行舟,露出饶有兴味的样子。随后只是又喊了一声枕云君的名字,也不再多说一句话,轻轻点头,便转身重新往山顶走去。
枕云感觉胸口那一口浊气轻轻提了上来,瞬息崩散无踪。他露出了有点无奈的笑容,将刚才瞬间心里的几番打算全部推翻放下。她果然还是那个霁山,她此番相送,八成也只是兴之所至,远远看一眼,对她来说已经足够。
枕云第一次见霁山,正是六年前初来碧庾山的夜晚。
那时他还不叫枕云,那时她已经叫霁山。
他刚死了母亲,是无人在意,也绝无继承权的卑弱小儿,被久未见面的父亲从不知道哪个角落扒拉出来,恩赐他来碧庾山寻道的机会。他此前对碧庾山的了解只限于乡野传说,也不明白父亲为何竟将此事投注在自己身上,但他也并不太关心,人利用我,我亦利用人,既然被推到这个位置,就没有不争的道理。
他们的船行进时不慎触了暗礁,幸好父亲安排的人手都很有经验,没有造成船毁人亡的惨剧,但他也因此迟了半天。暮色四合,除他以外的人白天已陆续上山,等他开始爬那道长满青苔的石阶,天色正从迷茫的紫色一路黯淡下去,他持着灯笼,回身望了一眼,送他来此的行舟正悄悄离岸。
此后数年,碧庾山外,不再有他能归去的所在了。
他扬了扬眉,调整了下自己的表情,露出有些散漫的笑容,他琥珀色的眼睛像小狗一样湿漉漉的,无论说什么都让人下意识觉得是真的。他早在很久之前就形成了这样的性格,诚挚无比地欺骗所有人吧,只要能为我所用的,我什么都可以做。
在他行至半山腰的地方,有什么引起了他的注意。在月光无法直射的阴云下,本该漆黑一片的山道上,竟有幽幽的银色辉光在生发,他仔细观察,确认那是碧庾山上曾流传到外面的一株奇花,传闻在正当满月却云层遮蔽之时,极偶然的情况下才能见到此花生长,如昙花一样在深夜绽放,开至极盛立刻枯萎,枯萎后凝成的白色果实,传有肉白骨的神效。
他视线顺着花朵往上移了一移,立刻又看到一位稚龄少女,她一身红色衫裙,手脚处均绑缚妥帖,此刻她倒悬在旁边一株老树上,极其专注地凝视着正在缓缓生长的花朵,这景象诡异又绮丽,那身红衣被奇花和他手中灯笼的微光映照下,也多了几分讲不分明的压迫感。
他不由得放缓呼吸,停下了脚步。
夜露深重,他站在这里不知几时,衣衫的下摆已浸得濡湿,而少女全程都一动不动,如果不是她的衣带会随着偶然经过的风轻轻起伏,他简直会疑心这是一尊精心雕刻的偶人。终于,那朵花开到辉光最盛之际,少女像鹰隼一样轻盈地弹起,须臾间,她已信手摘下那花朵。无声无息。
她对未能等到果实成熟一事毫无所觉,只管伸手用心整理自己的仪容。她两只手将脑后乱掉的长发漫不经心地束了束,那只仍在发光的奇花被她咬着茎噙在口中,温柔的光照得她面庞莹白如玉。而后她将那支花插于自己发侧,稍作整理,脸上有满意的笑容盈盈一闪,少女便悠然同一旁静观多时的来者擦肩而过,未曾回头。
只是片刻,山道既无辉光,亦无旁人,寂寂无声,湿重露气如细雨,引得他手中灯笼微微摇颤,他试探着往前迈了一步,刚才所见一切如同幻梦一场。
数日后,在碧庾山已熟悉日常生活各项必要,与他少年时有交情的一些朋友均不在此,但也有知晓他父亲的其他人试探着与他交往,他来者不拒,礼数周到,偶尔又恰到好处地显出少年的莽撞,很快便有人和他结伴出入,其中一位少年天生视力不佳,时时佩戴一副水晶眼镜,有时午睡醒来摸不到眼镜,便会十分慌乱。他出手替眼镜少年半开玩笑地挡开一些隐含恶意的为难,也不动声色确立了自己在碧庾山弟子中的地位,旁人只觉得他热情又知进退,就算有心想压他一头,也不敢在灵山赋名前多惹是非,只有眼镜少年有时看他种种举动,感激之余又有些欲言又止。
他不以为意,栽无心柳,能得善果自是好事,没有也无所谓。
碧庾山规矩,开山门最后一日,众人皆沐浴更衣,于晨钟敲响之际齐聚山顶,众人列队齐整,依次向前,将携带的玉板置于祭台,会有一只异兽停在祭台,它会细细打量上前来的众人,如果它对来人毫无反应,转身就走,那此人便不得入碧庾山,即刻要收拾下山,而如果它对来人略感兴趣,便会在来人手指上轻轻咬一口,血液滴入玉板,所得之名,即为灵山赋名。
今年在祭台的小兽,形貌娇小,和历年所传均有不同,白毛玄尾,尾分三节,脸长且黠,像一只稍微抻长的猫,连叫声都像是在喵喵叫,背生两对肉翅,此刻老老实实地收敛起来,尾巴不耐烦地点来点去。
碧庾山众人大多是少年,都觉得此景很是有趣,只有他面上虽然带着笑容,心里已经紧张到翻江倒海,到亲眼目睹有数人不被异兽认可,甚至有玉板被小兽尾巴直接扫出,他连呼吸都重了几分。毕竟,其他若干事都可以早做准备,认真应对,唯有这件事,不被选中就是不被选中,没有任何办法。
突然,他的袖子被人拽了拽。
他稍微一愣,扭头看去,就先落入到一对清冷的眸子里,少女瞳色黑白分明,像刚被墨细细染过。正是上山当日,在山道所见摘花的少女。一旁维护秩序的前辈弟子见状就一愣,对她躬身行礼:霁山君。
他便知晓这该是她的名字。
他犹豫自己是否有称呼对方霁山君的资格,笑着问她何事。
霁山脸上淡淡,没有表情,她伸手指着他腰间悬挂的玉板,对他说:我喜欢这个,能给我吗?
前后看戏的弟子便微微躁动,想看是何人这么霸道,竟在赋名前夺人玉板,这不是断人前程?
少女说罢似乎才觉得哪里不妥,她微微皱眉,有点不耐烦,从自己怀里又取出一枚玉板,递给他,道,我和你换。
他不知为何心里一动,声音比脑子更快:好。
对方立刻露出笑容,和她摘取花之后插花的姿态一样,她好像只是自己随心而来,想要,就伸手讨要,得到了,便快乐自在。他看着这种笑容,隐隐有点羡慕。
而原本心里堵住的若干紧张不安,也消去很多。
霁山夺了他的玉板,也不和他多话,施施然离去了,那块玉板在她手指间绕来绕去,像是一枚玩具。几年后他和霁山谈到此事,她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可能早被她信手丢在碧庾山不知哪里的水潭里。就像那枚价值千金却随意摘取的花朵一样,到了清晨光芒散尽,她就将它掷在阶前,一任旁人将它踩踏成泥。
待到他上前,那只小兽原本不屑地围着他的手掌绕了两圈,看起来似乎就想将头扭开。他心里一急,将手指往前略伸了伸,小兽便睁开眼细细看了看他的手掌,低头又去看那枚玉板,半晌才好像不情愿地在他手指上咬了一口。他指尖一痛,心里却大松一口气,眼见得殷红的血液滴落到玉板上,瞬间光芒大盛,待光芒散去,玉板上已端正镌刻着金边红字:枕云。
这一天起,他成为了枕云君。
枕云后来每每想到这一日,都会有些许困惑,如果不是霁山与他换了玉板,是否那一日他便无缘留在碧庾山?
眼镜少年也顺利通过灵山赋名,被唤作迢川。二人赋名前的数日相交已有几分熟悉,到确认都能留在碧庾山,迅速在他人眼里成为密不可分的小团体。
他们一同山间习武练剑,研读诗书,在饭堂和其他弟子闲扯些前辈的八卦,猜测明年的灵山赋名会是什么异兽主持,同为少年人,纵然一开始对碧庾山的数年光阴惴惴不安,也飞快适应了这种规律的生活,非要说有什么不满,恐怕只有碧庾山终年不散的湿重雾气,让衣服总是晒个没完没了,一摸还是有潮气。
大家在碧庾山的最初三个月,除了互相打闹着唤彼此的名字,还有就是神秘兮兮地分享彼此得到的神通,迢川早早就高兴地告诉枕云,自己竟然得到最想要的慧眼神通,据他所说,这种神通可称作“破妄”,不论将物品藏于箱奁还是隐于衣袖,均能被识破。语毕枕云便一扬眉,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迢川初时还未解他这一眼是何用意,醒悟过来立时苦笑:又不是随时使用!难道我很稀罕看别人的裸体吗!我可以看我自己!然后他自己又自言自语道,但如认真凝聚精神,确实五脏六腑至于骨骼均能一览通明,我若学医,大概能在此大有作为。
枕云笑笑,他早知道迢川没什么大的志愿,即使学得更厉害的神通,也只会第一时间想到民生百工,如果不是迢川本就对学医有兴趣,或许他还会认为自己适合去考场监考,保证秋毫无漏。迢川也早知枕云心中野望,他觉得这位新朋友从灵山赋名之后,身上矛盾之处便越发重了,和众人聊天不论三言两语,总让人如沐春风,无处不妥帖,但空闲下来细细思量,又仿佛和人隔了千里万里。
他自察觉到枕云的野心,便不向他追问他的神通,神通一事,有些人很乐于告知他人,有些人则讳莫如深,如果一直被追问,也有人会随便编了谎言敷衍过去,不论如何,碧庾山上不得滥用神通,也不许弟子私斗,如有违者,会废除赋名收回神通,即刻驱逐出山,人类是最喜欢钻空子的生物,偏偏这方面千百年来至今没有找到可钻的漏洞,大家只能老老实实收起挑事的心思。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
除了神通和赋名两件事之外,大家也免不了传一传前辈弟子的八卦,讨论讨论每年下山后在人间崭露头角的人里有多少出身碧庾山,关于霁山的事,枕云就是在这些讨论里断断续续拼凑了七八。碧庾山的女弟子也有一半,所以霁山引人注目之处并不是性别,而在于她竟是出生在碧庾山的孩子。
碧庾山弟子间一直谣传她是越殊老师的孩子,越殊是一位面有病容的女士,她教导众弟子抚琴,枕云曾见她如枯枝般的手指间流泻出滑润清澈的琴音,自然知晓这位老师于琴道造诣颇高。霁山从不上越殊的琴课,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对越殊极亲昵,也曾在课间休息时看到她撒娇地把头枕在越殊的膝上,而老师面色温柔地轻抚霁山的长发。
也有弟子仗着和老师感情交好,旁敲侧击地问老师此事真假,越殊否认,只道霁山是她在十五年前在山涧捡来的孩子,但观老师神色,她似也不介意众人继续当霁山是自己的小孩。
碧庾山自灵山赋名之后,只允许在山上最多修行至十二载,若修行期间自忖已无可再进一步,也可自行申请下山,下山之后便不得归返,众弟子无论将碧庾山所学用于什么争斗之中,碧庾山一概不管不问。当然,也有人痴迷于碧庾山的修行之中,实不愿离开此地,便可申请考试,成为碧庾山的施教老师,每年这么多弟子,即使只有数人愿意留下,也足以应对。
霁山也不能例外,她灵山赋名时间只比枕云和迢川他们早两年,在此之前,越殊和其他老师都只叫她:阿蛮。
她仿佛碧庾山石头缝里冒出来的山精野怪,虽然被越殊精心抚养长大,性情却古怪,一度曾被人怀疑心智有失,她对人从来不做掩饰,喜欢的事便笑颜相对,遇到不喜欢的事,会稍作忍耐,但面上神色会立刻显现出来,所以十五年来碧庾山上弟子换了又换,大多对她持以浅显的怜悯,总觉得是个不知父母的痴儿,即使有什么因她不谙世事而起的冲突,也大多很快平息。
而除了她奇特的来历,古怪的性情之外,还格外引人注意的,便是她的美貌。霁山生得极美丽,虽然现在年只十五岁,她笑起来如太阳初升,格外热烈,不笑的时候,面上便清冽如水,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轻轻从你身上扫过,就好像被碧庾山湿重的雾气缭绕一身,她在众人瞩目里自由自在地生长成如今的样子,也不知日后是否再变成别的模样。
枕云有几次课上与霁山同处一室,对方看到他,也只是笑笑颔首,并不像是认出对方是谁的样子,如果拉着她询问课业的问题,她也愿意回答,多了就有点不耐烦,露出“为何偏偏要问我”的神色,枕云试了一次,就打消了用这个方法和霁山套近乎的想法。他虽然对霁山有那么些兴趣,倒也不想一直讨人嫌。
迢川不解为何枕云对霁山这般关注,虽然有灵山赋名前的那点来往,他私下对枕云道:霁山君此人,传闻她是没有神通的。
怎么会?枕云的惊愕不是作假,凡能得灵山赋名之人,赋名之刻起,所谓神通,众人心中自有知觉,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得到赋名却没有神通一事。
迢川耸了耸肩膀,谁知道呢?我凑了凑她的课表去看,也没有什么章法,确实是霁山君的风格,随心得很,但她天赋很好,剑道老师曾说她若潜心于此,前途无量。只是她确实没有武魂神通。说罢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自己试着看过一回,我竟然不能看她。
枕云又是一惊,什么叫不能看她?
迢川揉了揉眼睛接着说,字面意思,我的慧眼看不了她。我觉得,可能其他神通对她也是无用的。
枕云琥珀色的眼睛闪了闪,他舒展了一个闲散的笑,击掌道,不愧是霁山君。
虽再没有刻意接近,大家日常起居学习都在一处,终究还是会熟悉起来,在同一年上山的弟子之间总是更亲近的,而霁山作为弟子中的异类,后来也偶尔会主动和枕云说话,她像小兽一样有着敏锐的直觉,知道哪些人对她是无害的好奇,哪些人则抱有叵测的心意,她愿意接近枕云,让枕云也有些不可思议,他看她眼神就知道,她心里清楚枕云存了利用她的想法,可她反而不甚在意。这种不在意,比起别的什么更让枕云意识到两人心态上的差距。
无欲者无敌,无欲者无求,枕云叹叹,这就是他永远求不到也不想求到的,所谓自由吗?
这种纯澈让他想到就有如被蚂蚁噬心,细密的微小痛苦,却密密麻麻无法消退,他察觉到自己对霁山同时存了不该有的妄念和嫉恨,不由敲击自己的眉心,学得不好啊枕云,他自己对自己说,世间一切只是石中火,隙中驹,只是得不到的就做此丑态,也太难看,太可怜了。
他有些害怕再见到她,又期待着再看到她。枕云,迢川和霁山,三人在山上度过了平静无波的第一年,不咸不淡的有些来往,枕云以为以后彼此关系也就只到这一步了。
在山上的第二年,越殊老师去世了。
时值深秋,霁山捧着老师的骨灰坛,一身麻衣,徒步登至碧庾山北侧一座高岭,枕云和迢川刚下课,迢川一眼看到霁山远远往北侧去了,就给枕云指了指那边的方向,枕云想了一想,决定跟上她。
那里天气较碧庾山主峰更为寒冷,主峰半山依然郁郁葱葱,高岭处却见黄叶萧萧,高树顶端甚至覆压了些许未融尽的残雪,此处云层也更为厚重,天阴之下,有风长长穿过山岭,吹得落叶纷纷,重叠出山林的长吟。
气氛几有肃杀之感。
枕云远远便看到霁山赤足站在顶端的一处平坦坡地,旁边是悬泉飞瀑,她不知从何处寻来一座两人高的铜鼓,她手握鼓槌,沉凝许久,突然一气呵成地将双手一扬,十分潇洒。
枕云眼看得她开始击鼓,眼神变了一变。
这是送魂鼓。
他不知碧庾山如何会有这些仪式的记录,但他家乡确实有此习俗,只是时代久远,这等古礼的记载已失落大半,他最后一次见到送魂之礼,是来碧庾山之前,父亲为母亲操办的仪式。
霁山的麻布大袖灌满了风,而敲击的鼓声厚重,在瀑布玉崩珠碎之声中,和穿林长风之声互为相和,让旁观者听了心中也一时为之沉静起来。
魂魄归来!无远遥只。
魂乎归来!无东无西,无南无北只。
枕云听得霁山的鼓声,将身上大袖长衫解下,只着白色中衣大步向前,送魂古礼,并不是只有鼓声而已。他从长衫斩出一条白布蒙眼,仰面望天,手中擎出自己的长剑,向着风肆意舞起,应和着鼓点声,旋身而上。霁山的鼓声细密,他脚步便轻而飘忽,霁山的鼓点迟重,他脚步便端方有力,两人此前从未有过这般鼓舞合作,此时竟默契得如同已演练过数次。
迢川慢慢合上了张大的嘴巴,他虽出身不如枕云,对送魂古礼也是知晓的,他从怀里掏出一只陶埙,一并加入了演奏,埙声一起,鼓声则缓和几分,变成濛濛细雨一样的密密微响,埙声弱,则闷声的鼓点立刻又转为数声重击,三起三落,霁山的鼓声不绝,枕云的魂舞不停,而迢川的埙像是最终给了一点悠长的尾声,在最后,三人不约而同停下了各自的动作,飞瀑和长林也像是同时被这段送魂鼓止住了声息。
没有人打破这段突如其来的安静。
枕云犹豫着要不要解开面上的白布,却突然察觉霁山朝他气势汹汹地快步走来,他一时拿不准霁山此时的想法,是气他自作主张加入到了仪式之中,还是觉得他多管闲事十分讨厌?直到他被霁山带的脚下一空,而耳边是迢川的惊呼,他才恍然,他竟被霁山拉着一起从高岭沿着悬泉飞瀑直坠深潭。
下落的那几秒过得极快又极慢,直到他耳边轰鸣一声响,彻骨的寒冷沿着他背脊迅速爬至全身,他这才扯下了眼前的白布,在幽深清澈的寒潭中,他看到霁山的眼睛明亮如星,被洗濯得清可见底。他想,霁山她,刚才是哭了吗?
他不知道。
待两个人都浮出水面,枕云看到霁山披着湿漉漉的长发,走到满是鹅卵石的岸边,对着山顶的方向,跪下,叩首,然后她起身,带着少见的笑容向已经游到岸边的枕云伸出手来。
“我那天听到你们讲话了。”她语气轻快地说。
枕云便想起来她说的是哪件事。大概一周前,几个同年的弟子就在山头那座高岭处赏飞瀑美景,击鼓传花,饮酒取乐。当日霁山也在,但花落到她手她便毫不顾忌地喝酒,酒喝得越多眼睛就越亮,出来玩最怕遇到霁山这种浑然不醉的莽汉,大家便笑嘻嘻地为难在场的其他人,迢川被小灌了几碗,枕云自然也没被放过。
喝酒就要有彩头,有人喝多了便指着瀑布下的潭水说,下一个不愿喝的,我们就罚从这里一跃而下。霁山对这种惩罚是浑然不怕的,她只怕巴不得自己立刻跳下去看看是什么情况,但枕云则立刻皱了皱鼻子,自称做不到,太深了,他摇着头,就算被人嘲笑是胆小鬼,我也认,我不跳。
后来带头起哄的那人被多说了几句撩起火来,他自己愣愣地跳了下去,结果不慎撞到潭下的异石,受了重伤,听说要养个数月才能好全。这件事之后,当日参加聚会的众人都被叫去训诫,其中一位严格而著称的师长,尤其冷漠地看了枕云许久。
受伤那人曾与枕云有隙,在公开场合也一度闹得很不愉快。
枕云人前自觉问心无愧,有什么好怕的,若有疑心是他设计,那便查好了,但他听到霁山这样讲,深深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霁山并没有要把那件事翻出来讲个清楚的念头。他抓住霁山的手,由着她把自己拉出潭水,心里纷繁杂乱,像是一树梨花被用力摇晃,落英簌簌落了一地,惹得心头有点痒。
他想,霁山大概只是想确认清楚,自己到底是哪种人。眼前有深潭一汪,众人笑闹着说要跳下去,霁山是会跳下去的人,因为她好奇,枕云则是斩钉截铁拒绝跳下去的人,因为他无法衡量后果。即使他确有保全自己的能力,若要冒他觉得不值得的风险,那就不做。
至于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他设计,枕云笑了笑。人总是很会钻漏洞的。
从这件事之后,霁山开始和枕云走得越发近了,初雨长阴,浓重雾气,霁山枕云二人在石阶上错身而过,互相颔首致意,夜雪习剑,秉烛长谈,迢川支着下巴在一旁昏昏欲睡,抬眼还能看到这两个人聊个没完,三人也曾在难得清朗的白日一同在树荫下,谁也不说话,抱着腿坐着,任落叶带着绿青虫掉到脑袋上,再被霁山一脸嫌弃捉着移开。六年的山上求学岁月,说长也长,说短只是弹指,那些只道是寻常的虚度时光,在他后来的人生中频频浮于梦里,霁山脸上的神色,或笑或颦,或魅或凛,都能让他最后怔怔看呆,她眼里黑白分明的流转明亮,是枕云不敢或忘的绝色。
他有时也产生众多疑惑,心想他们三个原来竟这么要好吗,不知不觉,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我想,我可以下山了。”到那一年,枕云揣测着,这样对身旁两人说道。
迢川没有多少犹豫,他的九妙岐黄秘术配合他的破妄慧眼,已经学成,他最近的大半年除了进一步研读医典,已没有更多需要精研的内容,他早已产生下山归去,以所学济世人的想法。
霁山则微微仰起头,看了看枕云的脸。
她露出明亮的笑容,对枕云说:“枕云君,祝你心愿得偿。”
枕云看着她这样说,微微垂下眼睛。
他多少怀有一丝妄念,以为她会说,“那我便同你一起去。”
枕云始终有自己的骄傲,霁山既然这样说了,他便笑着对她点点头,说:霁山君,承你吉言。
(下)
霁山下山的时候,山上众多师长弟子大感震惊,越殊去世的那年,有人猜她要走,她没有,枕云和迢川下山的那年,有人猜她要走,她也没有。
反而是枕云下山四年后,她突然决定下山。
但她既无神通,也无牵挂,在碧庾山上,大家震惊后,反而纷纷祝福这位久仰大名的师姐一帆风顺,她虽然不耐烦应对这些人情世故,此时心情极好,一概迎着给了笑脸,于是碧庾山众人又是一呆,才知道传说中这位有点喜怒无常的前辈,甜甜笑起来竟然这样好看。
于是又有人悄悄传言,霁山君这次下山,是要去寻早已下山的枕云君。至于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去寻,自有人诌出来一堆胡说八道,什么霁山君卜算之术精妙,算出枕云君此行有一大劫,于是下山为他化解。
霁山听不到这些谣言,但她又不是笨蛋,自然知道众人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她越想越觉得好笑,扶着腰对着一株花树笑了半天,然后摇摇头,自顾自地下山了。
非要说当年不下山的理由,只不过是,她还不想走。
现在想走了,就走了。
这么简单的理由,大家不愿意相信罢了。
在山上最后四年,她倒是没太想起过枕云,她总觉得这个人过得很不真诚,但他却很会骗人,骗得自己都信了,于是旁的人也都信了,她见不得他这样,但是又好奇怎么会真有这种人,于是按捺不住总去看看他。
但,她也不能骗自己。她确实非常喜欢枕云君。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歪着头开始想,是老师去世之后他赶来陪她一同送别吗,是后来听他讲山外那些奇闻异事吗?还是说,只是因为喜欢和他一起喝酒吃饭,习剑读书的那段时间呢?她把握不住,想不清楚,老师说,如果自己不能想明白,只怕做出来的事情会伤人伤己。
但她又想,那又如何呢?我不怕。
她记得一些枕云君完全不记得的事情,正好,枕云君也记得一些她完全不记得的事情,她每次回忆起这些奇妙的错位,都感觉人可真有意思,在意的东西差距竟然可以这么大。
她对枕云特别有印象的那次相遇,是越殊还活着的那一年。那年她脾气不知为何变大了很多,有时会突然和越殊吵架,即使老师和过去一样只是柔声细语地给她细细分辨,她心里总有不安的火焰,让她不想做一个温顺的弟子,亦或者说,女儿。她和老师吵完架就有些后悔,却又不想直接去认错道歉,索性逃了两节课,一个人在无人的凉亭里独坐,从宿舍里摸出来一大包零零碎碎的吃的,坐在那里像一只气鼓鼓的松鼠。
她下山后在人间游历才知道,多数人在十五六岁时都会如此,大抵是成长必经之路,总对师长的言语有诸多不耐烦,她知道这件事后就想起枕云君,枕云君可曾有过这样肆无忌惮的时刻?她觉得应该是没有的,那个人,总是无事不妥帖,无事不仔细,笑起来清风霁月,让人看得就有点讨厌。
这个她觉得很讨厌的枕云君,在她愤愤狂吃零食的时候,悄然走过层层台阶,等他走近亭子,才像是发现霁山也坐在此处,他愣了一下,似乎觉得转身就走不好,于是索性坐在霁山的旁边。
霁山抬头刺了他一眼,她是不喜欢枕云对她用这种全力以赴的态度演戏,这个人肯定很远就看到她坐在这里,却还要把这全套演完。就算他心里本身有两分犹豫,到这个份上,那就全是虚情假意。
神奇的是,大多数人若被拆穿心里虚伪的那一层,或多或少要羞恼起来,霁山不加掩饰地戳过几次枕云的所作所为,枕云居然对她并无更多情绪,只是虚心认错,但死也不改。
是怪人吧,霁山想。
霁山这样想着,脸上就会带出几分这样的神色。枕云君看到也明白,却还是朝她伸了伸手。
“能给我分一点吗?”他轻轻道,“我小时候也曾经很喜欢吃这种果丹皮。”
他一说这话,霁山就想起这包零食也是越殊给她整理的,顿时把剩的果丹皮全抓出来,一股脑推给枕云,两个人一个敢给一个敢接,就在空寂的凉亭里对着吃了半个时辰的零食,凉亭外似乎飘起了绵密的细雨,树上大朵的白色山花被静静打下一两片,像鸽子一样在空中轻盈地飘落。
然后霁山就忍不住歪头去看他,看他习剑而生茧的手指,瘦而秀气的面颊,像小狗一样湿漉漉却显得真诚的琥珀色眼睛。
枕云君一直默默地低着头,明知道她在看,却没有回过身和她对上视线。
霁山心气突然就平了,她快活地把最后一点芝麻糖送进口中,有点恶作剧地戳了戳枕云的脸。
“枕云君,心里老想这么多事,不累吗?”她笑盈盈地讲完自己想讲的话,转身就跑回去找越殊了。
霁山觉得枕云是一定记得这件事的,但是被自己问到就会推说不记得。所以她索性不问。越殊去世后,她和枕云迢川逐渐亲密,甚至被人说形影不离,她自己心里知道背后可能有枕云的一些推波助澜,但她对这些不在意,枕云君这个人,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可是他不像她,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总是势在必得,枕云呢,总在即将得手的时候产生犹豫,仿佛犹豫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这么做,又仿佛惶恐这么做之后自己会不会后悔。
多累啊,霁山叹了口气。她这次下山之后,碧庾山自然是回不去的,所以找了个港口租了个小船,晃晃悠悠地漂泊到了寥落汀,花了点铜板搞清楚红尘的物价,听姑娘唱点儿小曲,跟小孩子打听点消息,有人来惹她她就把人惹回去,一不小心事情好像闹大了怕麻烦拔腿就跑,这么悠闲潇洒,比那些累死累活勾心斗角的事要快活很多。她借着几个前几年下山的师妹的名头,找了个帮忙押镖的活计,杀点小毛贼,吓唬吓唬没事找事的过路山匪,到站了吃香的喝辣的,时不时还感慨一句山下果然好玩。
走镖自然会听到黑白两道的消息,她听了一耳朵,扔了半耳朵,枕云在山下没有在用枕云这个名字,但是她听了一些行事做派,就知道一定是他。
她此行有一段行程要坐船,她们舟分三支,顺着宽敞水道顺流而下,是与不乱海不同的风情,她坐在船舱里听桨声阵阵,脑中突然浮起一行字:碧庾山上星落雨,不乱海上漫天花,她听说南方夏日,有些海滨小镇有放烟花消夏的习俗,她在山上从不知夏日可以这样炎热又明亮,让烟花也成为夏天独有的美妙期待。
她在山上也看过如烟花一样美妙的事物。
那是迢川和枕云要下山的那一年夏日,教他们观星的老师说,这十天前后,夜间会有流星雨。霁山观星学得很差,她志不在此,但很喜欢听老师的天气预报,老师既然说是这十日,那便一定是这十日,她问枕云和迢川要不要熬夜,两人都有兴趣,一起在最容易看天空的高崖搭了小小的床榻,三个人跟猫一样把喜爱的东西一样一样搬到山顶,头三天睡眼惺忪地熬了半夜什么都没看到,就知道今晚无了,于是各自打着瞌睡回去睡觉,第二天还要故作勤奋地起来上课,霁山倒是干脆,未来十天的课表全部填了请假。
第六天的时候,终于让三人熬到了。当第一颗流星拖着长尾滑过夜晚的天空,三个人一起发出小声的惊呼。碧庾山山上常年多云,能遇到可以观星的日子极少,听说老师中曾有人有可以驱使云雾的神通,会在某些时候请众人一览天空,但这种好事听听就算,就算没有看到流星雨,看到这样星辰闪烁的天空,已是非常值得。
枕云看她这样快活,嘴角也扬起,不知是为了炫耀什么,小声给她说如果在山下,会在夏日的夜晚燃放烟花,到那时星子璀璨,烟火华彩耀目,是和山上迥然不同的热闹快乐,如果。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这样说是否合适,如果你与我一同下山,我请你看一场这样热闹的焰火,好不好?
霁山抬起头,一下子看到他的眼睛里,深潭一样盛出自己的影子,那样小心翼翼,好像有蒙蒙飞絮被风吹落在其中,一霎时涌起看不清的波纹。她好像第一次看到枕云不带任何目的地向她承诺什么事,就只是低声地问,这样好不好?
她也不由得凑更近去看他,直到听到他呼吸都重了几分,才眨了眨眼睛,轻轻点头。
“好,那就说定了,待我下山,你要请我看最好看的焰火。”
她听到枕云有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她不太明白,但是心里有几分开心,她抬头望着天空,看一道道安静划破长空的流星尾,在心里默默描绘想象中绽放天空的花火,她突然觉得似乎知道枕云那一刻心里的想法了,仿佛对方悄悄伸出了一只手,和她的另一只手无声相握。那是一种孤独被悄悄抹去的快慰,枕云得到这样缥缈的约定,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她从回忆里抬起头,听着船舱外面突然安静,她笑着抬起头,掀开帘子起身迎了出去。
“枕云君,别来无恙。”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样平静地说。
眼前是已经不再被人称呼为枕云的枕云,习剑而生茧的手指带着代表权柄的扳指,瘦而秀气的面颊被河道的灯光映出几分阴影,只有像小狗一样湿漉漉却显得真诚的琥珀色眼睛,还和四年前,十年前,或者更久以前一样,是她知晓的枕云君。
是那个想要泼天富贵倾世荣华,立万代功业的枕云君。
枕云君露出笑容,和过去一样,明明知道她在此处,却还是露出惊讶的样子,说:“霁山君,好久不见。”
霁山轻轻摇着头,心里在想,我为什么要下山呢?
她凑到他身前,无视他身后众多持剑的侍卫,其中可能不乏有早年下山的碧庾山弟子,枕云君,即使不考虑他的天赋神通,只凭他的心机隐忍,建立不世功业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霁山心里突然懒洋洋了起来,感觉过去四年积累的疑惑有些消失了,有些却没有。她细细地看着枕云的眼睛,问他:“你曾答应我下山之后,请我看烟火,而今我来了,那你的话还作数吗?”
枕云君看着她,点了点头。
他向她伸出手,就像当年在潭水一侧,她向他伸出手的样子,她轻松地握住,就像已经握住过千百遍一样,她由着他带她到岸边街道,路上行人甚多,河边诸多花树,已过了花期,只剩下绿油油的叶子,整条街灯火点点,明亮璀璨,是清寂的碧庾山从未有过的景象,两个人并肩而行,脚步悠闲,看到有人在岸边往河里放花灯,油纸折成莲花的形状,又涂了粉彩,花蕊稳稳地立了蜡烛,在河道里随着水流缓缓漂远,霁山觉得心里前所未有的安乐,她开心地扯了扯枕云的手,张嘴想问他什么时候能看到烟火,就听到远处一片喧嚣哗然,随着数声炸响,天空便骤然升起明亮绚烂的花火,瞬间如巨网,把夜色笼在喜气洋洋中。
霁山大喜,呆呆地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时不时会轻轻拧起眉毛,好像在疑惑,何以碧庾山下的天空,竟然能被映出这么多重艳丽的颜色。
在烟火的喧闹声里,她笑着笑着,微微侧了侧头,突然问了枕云一个问题。
“我一直不知,你的天赋神通,到底是什么?”
枕云回望她,像是不想多说,霁山立时露出一丝过往的不耐神色,先阻止他演戏。
“那我换个问题。”她轻声继续道,“你来这里做什么,为了劫我要保的东西吗?”
她觉得枕云也早该知道她已经下山。
枕云点点头:“溟楼有一枚小印托在你这里,希望你送抵西京,我想拿到它。”
霁山看着他,越看越稀奇的样子。
“为什么你就是死也不肯承认,你只是想来看看我呢?”
枕云一时有些无语,他心里甚至有点放弃地喟叹了一句,霁山果然还是这么,还是这么霁山,换做自己是她,万万讲不出这种信心满满的话。
偏偏他心里也知道,霁山说得倒也没错。
“我下山之前,有些老师跟我讲了一句话,他说你的天赋神通,大概与惑情有关。”霁山漫不经心地继续讲。
“我之前隐隐有些猜测,枕云君,你是不是觉得,世间与你相交的所有人,最后不过是被你天赋神通所诱,甘心供你驱使,所以你不信其他人,因为你觉得他们不过是吊线的傀儡,不管他们表现得对你有多信赖,你也觉得虚假。是这样吗?”
“你在山上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那么周全,做什么事情都让人觉得无处不好,那怎么还会有人与你交恶呢,甚至那些不喜欢你的人,都说不上来是为什么突然讨厌你,我当时对这些事情并不在意,但只要细细想过,也能猜到可能是你的自行设计,世界上不会真有完美无缺的人,你既需要练习那份过于虚幻的神通,又不想被人猜出其中的关窍,既然惑情之术可以得到他人的信任与好感,那么得到他人的厌恶和不满也不是什么难事。”
霁山站在一树垂柳下,细嫩的枝叶拂过她的衣摆,她笑着看向枕云,继续道,“但你以为我是例外,因为迢川跟你说,他没有办法对我用破妄慧眼,对吗?”
枕云沉默不语。
霁山也不等他的回答,她靠在柳树上,自顾自地继续说:“枕云君,你怕我也是因为你对我发动了神通,所以才会喜欢你的吗?又或者,你坚持觉得我不会被神通所惑,所以我绝对不会对你产生特别的好奇,是吗?”
她大大地叹了口气。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应该直接来问我啊,枕云君。”
她黑白分明的瞳仁里有少见的柔软,她往前走了一步,看着枕云道:“我为什么要下山呢?因为我突然,非常想要见你。”
“枕云君,我花了四年想通这件事,我很喜欢你。”
枕云微微睁大了眼睛,向后退了一步,他想要否认霁山刚才抛出的话题,却怎么也不想将听到的话抛至脑后。
“可我想通这件事之后,就陷入了另外一个巨大的苦恼中。”霁山歪了歪头,露出真的十分苦恼的样子,“我无论怎样告诉你这件事,你都绝对不会信我。”
她了解他,也许比他以为的要更了解得多。
“所以我要用另一个办法证明这是真的,枕云君,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你质疑这种心意,你总是在想要抓住的时候犹豫不决,那我就代你抓住那份肯定吧。”
她靠近枕云轻声地问他:“枕云君,你想死吗?”
枕云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明白她要做什么了。
他也十分了解她,因为他曾经用尽一切办法想要吸引她的注意,想要成为最靠近她的那个人,想要知道怎样才能像她一样只为微小如芥子一样的快乐而真正的快乐,在他多疑不定的心田里种下一颗真的种子。
他笑了起来,笑容十分哀伤的样子。
“我不想死,霁山。”他非常肯定地回答。“我想要泼天富贵、倾世荣华,立万代功业,想要做万人之上,想要被人真心爱慕。”
我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霁山,迢川只知道一部分,而你竟然能知道这全部。
霁山笑着点点头。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她得意的眼神慧而黠,“所以,如果我是因为你的神通而屈服于你的意志,我便绝无可能杀你,因为这份意志会凌驾在我的意志之上。”
她将自己刚刚表白的爱人拥入怀中,给他一个缠绵的吻。
“我希望你知道这份心意只来自我的真心,所以——”
我会杀了你。
枕云的头颅整齐地从脖颈处分离,切口平滑无比,枕云最后的念头里,他竟然还在感叹,当年碧庾山的老师说得不错,霁山的用剑天赋确实天下无双,一人可当万人敌。
他的血液自体腔喷洒而出,尽数淋在霁山的身上,她的脸上可怖地被他的血液染红,她的眼神却带着浓烈的爱意和怜悯,她紧紧拥抱着枕云的头颅,和她毫不犹豫斩断枕云的脖颈一样的慎重小心。
这便是我下山的理由。她小声地对着枕云说,我想明白了,我便要得到。这就是我啊,枕云,我就是这样的霁山。我想要你知晓我的真心,我就没有第二条更好的办法。
她猜想着枕云最后一刻心里闪过的想法,她和他在那六年里,上山来回反复的石阶上,看过恼人的飞絮,嗅过袭人的桂花,见过山中如烟的山岚,见过四季不息的悬泉,原以为即使下山,也或许相忘于江湖,但枕云低估了自己,而她则看错了自己,她是碧庾山的女儿,是不谙人心,只凭直觉行事的阿蛮,是霁山,也是枕云的霁山。
不管曾经幻想过多少漫长岁月会带来的彼此情感的消磨和幻灭,一切已全部止步于此。
那最终的告别好像在梦里,枕云与霁山约定第二日一同看山涧的红麟小鱼,他跟她约定要在那处山泉等待,然而次日,霁山没有赴约,从红日初升到月落乌啼,她始终没有来,枕云则在那里久久地寻她,夜露深重,他衣衫的下摆已浸得濡湿。
迢川下山后便极少见到枕云,他们每隔大半年或许会约定在某处喝酒见面,互相叙说最近的心烦之事,再讲讲江湖新起的乐子,他听说霁山下山了,便向枕云放了邀约的信鸽,想着他现在手眼通天,信息大概比自己还要快几个月,随后便将这件事放在脑后,只等日子到了去老地方和朋友一见。
他当年上山就没抱着什么建功立业的心态,老老实实只想安稳度过一生,他的慧眼对他的医术的确帮助良多,倒也时常被人用怪诞神色看待,他知道世人对此有些不妙联想,但心知这也不能怪别人。他还记得刚和枕云成为朋友的时候,被他嘲笑“既然如此没出息,何必求上碧庾山”,迢川也只能摊手笑一笑,他最早甚至没想过会通过灵山赋名,以为早在那里就会被刷掉,收拾行囊回家去。
迢川心想,这次或许可以再问问枕云,他那个神通到底是什么,记得曾有一次两人都喝醉了酒,枕云仿佛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讲清楚这件事,但最后也只告诉他,他的神通叫做“空空”。
在迢川看来,这名称十分不祥,但枕云不愿多说,所以他也不再问了。
迢川在两人常在的酒楼里等着,那是一处临河的小店,他们二人的位置在二楼,正好能看到旁边的江景,他正想唤小二来热一热酒,便看到江边奇特的雾气层叠,让整个江岸都显得雾气蒙蒙,连小二也连连奇怪道,好大的湿气,客官您稍坐,我这就去给您烫酒。
迢川待小二跑下了楼,突然抬头朝江面看了一眼。他看到一条乌蓬小舟从江面倏然而至,船舷边坐着一位红衣女子,她斜靠着一座酒坛,两只脚自在地泡在江里,怀里抱着一盏曲颈琵琶,随意地拨了拨弦。
迢川立刻站起身来,他当然知道,这是霁山君!
霁山远远地看着他,懒洋洋地将食指放在嘴前,做出一个噤声的姿势。然后对迢川拱了拱手,那只小舟就径自朝远处开走了。
迢川皱着眉,想起三人在山上最后的那段日子,一起熬夜看老师说有流星雨的那几个夜晚。终于看到的那一日,他支撑不住早早睡去了,待醒来,就看到霁山支着头,很专注地凝视着沉睡的枕云,留意到迢川醒了,也只是悄悄做了这样噤声的姿势,仿佛怕他惊扰了枕云。
他思索了片刻,不解其中意,只是他破妄慧眼自行发作,霁山照旧是看不到的,可是他这次看清了霁山身旁的酒坛。
他大惊失色,忙从酒楼追了出去。
江面茫茫,已经只剩湿重雾气,再也寻不到霁山君小舟的踪影了。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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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控制变量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实验手段,几乎是科学实验基础中的基础,是指控制其他的影响因子,来研究各因子与结果的相关性。我在生活中也经常运用这种手法。
比如说,如果我想要知道噜噜更喜欢哪种狗粮,我就会控制它的饮水和活动范围,在保证没有其它影响它进食兴趣的因素的情况下,更换狗粮,然后记录进食速度和进食量,来判断喜好。科学的实验结果自然很有用,它生前一直都很喜欢我选的狗粮。
比如说,我也有应用这种实验方法在人的身上。
“我今天带来了一本书,叫《误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侦探小说。”
阿泽啪得一声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怪异的表情,然后抿紧了嘴离开了宿舍。我不太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做。他生气了?他应该是在生气吧?为什么会生气呢?
因为这实在是有点超出了我的理解,我忍不住想研究一下他生气的原因。
“我今天带了来一本书,叫《Z的自白》,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侦探小说。”第二天我带了另一本侦探小说,阿泽又啪得站了起来,他看着我像是生气又是难过,眼中布满了血丝。我原本认为书本身的内容会是“激怒”他的源头。一般来说,会让人产生强烈情绪波动的源头,总是一些能够承载很多情绪的载体,比如说小说的故事情节。然而他对两本不同的书都产生了相似的情绪反馈,那么说明,《误杀》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或者这本书本身,不完全是他产生‘生气’这种情绪的原因。而这两本书的共通点在于题材,也许他对侦探题材有些……不一样的情绪。
“我今天带了一本书,叫《遵命,霸道总裁》,是一本非常有趣的言情小说。”为了证实这一点,我试着选择了不一样的题材。
这次阿泽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但是他好像也没有生气,只是很快又冷着脸走开了。我不明白这到底是不是在生气,这可能不是生气,这也可能是生气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我在记录本上画了一个代表不确定需要继续探究的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怒意和之前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书的题材和惹怒他的原因有着某种关联,接下去我应该继续尝试侦探题材,来找到他‘生气’的确切原因。
“我今天带了一本书,叫《不在场证明》,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侦探小说。”
然而这一次阿泽不再对我的话有什么反应了。他几乎是哀怨又深沉地看了我一样,我看着记录本陷入迟疑。一方面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他今天的情绪,另一方面我发现了我的控制变量法有一个很大的漏洞。虽然我控制了我的输入,但是我的实验对象,阿泽,自身的情绪状态和其他影响因子我却无法控制。这让我一系列实验都失去了意义。
我颓丧地离开。我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实验对象的其他影响因子。
我和乐乐聊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乐乐开始嘲笑我的不专业性,他拿出了一盒药剂,说:“你应该控制好其他影响因子。”
乐乐说的很有道理,我看了看乐乐给我的药,是苯二氮䓬类,也就是俗称的肌肉松弛剂。只要我能将阿泽控制在实验室中,控制饮食以及他所接触的外部环境,那么实验结果才会更加准确。
乐乐的提议可行性很高。导师一直夸我的行动力很强,确实如此,不管是有什么猜想或者怀疑,我第一反应总是先下手试一试。
我在校外有租房,还是一个人住,原本有噜噜陪我,现在它也不在了,这让我的房子有足够的空间和条件用以实验。唯一的问题可能在于阿泽的失踪会不会引起外界的骚动并因此打断我的实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选择在寒假期间进行这个实验。学校里不会有人发现阿泽的失踪,阿泽的家里人就算发现失联了,也没办法联系到学校或者其他同学。从现在到寒假还有一段时间,我可以继续改善我的实验设计。同时也可以让阿泽的情绪进行调整,以减少这一次失败的尝试所造成的影响。
时间过得很快,我按计划把阿泽锁在了家里。过程格外地顺利,我只是说有事情要麻烦阿泽,他虽然显得有些不安,但是还是很顺从地跟我走了。靠近我家的时候能感受到他明显的抗拒,他在我家门口踌躇了很久,我招呼了他好几次,他才愿意进门。但是幸运的是进门之后,他的不安和抗拒都消失了。
我原本以为,引起外界骚动这件事情很难解决,正在忧虑我拙劣的借口能不能说动他。没想到我刚说到“我想拜托你进行一个实验。”他就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更没想到阿泽主动给他的家人打了电话,称假期要跟老师进行竞赛研究,不能回去。
他还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我再怎么道歉都没有用。我愿意做任何事情。我知道我做什么都没办法赔偿你,但是只要你说,我什么都愿意做。”他甚至主动戴上了噜噜留下的项圈,还像噜噜一样趴在原本噜噜睡的狗窝里。
还好噜噜是大型犬,不然阿泽恐怕睡不下那个狗窝。
虽然我不是很明白他的想法,但是这对我来说很好。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我的实验设计改进了很多,我首先对他的情绪指标进行了设计,哭泣、挣扎、喊叫、皱眉都代表不同的情感等级和倾向。然后是对于外部环境的输入进行了控制,虽然他很顺从,但是苯二氮䓬类还是不可或缺的,这让他的感官麻痹,我将他的房间的窗户封上,保证视觉方面的输入降到最低。除了实验需要,我也不与他交谈,保证听觉方面的输入也降到最低。除了这些以外,我也安排了固定的三餐来保证身体的营养和进食的规律。
但是这一次实验依然失败了。
不管我说什么,他只是会跟我说“对不起。”有时候还会说“噜噜,对不起。”他有时候哭,有时候喊叫,大多数时候只是躺在那里,默默地泪流。我带来的书,虽然会增加他的情绪强度,但是不再有什么其他的变化了。这反而让我的实验更难以进行,我只能依靠情绪的强度来判断他对输入的情绪变化。之前对于情绪数据的设计大部分都成了废纸。
我再次意识到实验的失败。我的实验设计还是太过于肤浅了。他实验开始时候就已经处于不健康的精神状态。实验应该筛选掉不健康的实验体——只是我也只有这一个实验体,我的实验目的也只是针对这个个体的。我思考了一下,从一开始我的失败就是显而易见的,这样针对个体的实验,根本没有统计学意义,完全不符合实验的原则。 为什么我从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这点呢。
大概过了一周,我终于正视了我的失败,停止了苯二氮䓬类的注射,告诉他实验结束了。但是他反而更加地绝望、沮丧,也不愿意离开我的房子。这我倒是无所谓。阿泽是很好的人,就算没有实验,我也很愿意和他呆在一起。我自认为性格不是很合群,但是阿泽却总是对我很友善。我很信任他,不然也不会在国参加学术会议的时候将噜噜交给他照顾。
虽然噜噜走后,他就经常说着“你不该信任我”之类的话,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毕竟和我不一样,他总是很容易和他人共情。如果是他,恐怕不需要进行任何实验也能知道人为什么会生气。
遗憾的是,我依然不知道他生气的原因。毕竟只有知道了原因,我才知道,怎么才不会让他生气。
我真的感到十分遗憾,只是我很难言明我对此有多遗憾,我的情绪指标的设计也太过于肤浅——这也是失败的原因之一——这样肤浅的建模无法很好的对情绪进行丈量。
【完】
要求:随意
(因为本月作业变成了商稿,所以不便在elf贴出全文,请点击链接_(:* 」∠)_)
作者:粉毛枭
一些打卡文
一些宝可梦二创,oc是宝可梦拟人仅借用种族,世界观为原创宝可梦世界观。
摸鱼的,可以随便评但是不要打我晶咣咣(抱头)
(是主线——)(一些疯狂科学晶光花姐姐和黑道乌鸦头头大叔互相黑吃黑)
记忆回流的时间完全在意料之内。
根据残缺的自己曾经不知道从哪捡到然后被当做玩具和幼稚收藏品塞在角落的名牌和信息卡,很快就会有新的荒野探险小队赶过来……或者说是上杆子来给她做新的实验材料了。
海德拉特随意地瞟了一眼岩洞地面上被拆得支离破碎的报废机械。那些被拆解成块状的塑料,铁片和断开的毛刺刺的电线都散落一地,丝毫看不出它曾经躺在研究所废墟里时还是个姑且可以形容为“高科技工具”的设备。这是一台小型的宝可食物合成机,个头小巧又散发着淡淡的树果香味,只可惜由于故障无法再使用了。抱着把一切资源利用到极致的个花准则,趁着上一次记忆还没有开始模糊,海德拉特紧赶着把它从两公里以外的废弃建筑里捞回了洞穴,作为让她再一次找回自我的道具。显然,在算计自己的方面她成功了,就连何时因情绪过载而苏醒都推敲得一清二楚,精确到时。
但是海德拉特暂时还没有时间自豪,也没有时间去打扫那被扑咬得一地而且黏着湿漉漉的毒液和花粉的机器残渣,她必须快点找到那些家伙,然后用他们的脑袋瓜为自己的真理笔记再填一笔——没准还能够捡来些有用的战利品,好比说这次的小队大概会带来的传说中的超级太阳能板,对于这种到处都没有电只能自己另想办法的野生林地来说,那可真是太有用了。在心中暗自拟定了作战方案之后,海德拉特十分麻利地捞上笔记本飘离了岩洞,然而……
在洞穴深处几乎感觉不到,而现在却尤其明显的是……铺天盖地的湿土气。这种青草和泥浆混合在一起的气息被风裹挟着,在海德拉特刚一露头的时候毫不留情地袭击了她的面门。好在晶光花不用呼吸也不怕凉,豆大的雨点啪嗒啪嗒地在她坚硬的发块上砸,海德拉特也没有多不舒服,倒是被这突发状况激得清醒了。只是感觉到一阵回味无穷的头大感涌上心头,有种想往天上狠狠砸一光束的冲动。
暂且不说这种暗无天日的鬼天气太阳能小组会不会出来,大雨和流向混乱的林风早就把附近的气味蒙蔽得难以识别,雨声在此刻变成了嘈杂的背景音,平时脚踏落叶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的地面,现在反而什么也辨不出了。对于林中的生物,这无非是一个预示着草长莺飞,很快就可以迎来树果和菌类盛宴的好天气,而对于海德拉特……不但久违的狩猎要泡汤了,也许现在还要考虑自己的笔记本和藏书会不会受潮发霉这档事,还有计划内的催化自己下次苏醒的方法,推动中心城里新事件的诡计,以及……嗯,有那么多事情要做。
总而言之此时此刻海德拉特感觉自己的太晶核心快要烧了。燃起来了兄弟。
然后在某个瞬间——一个黑色的影子尖啸着迅速地朝着海德拉特的脸扑来,打断了她长时间的沉默的思维风暴。
啊,她怎么忘了这码事。
乌鸦——一种在市区与林区早出晚归地徘徊,以叫声扰民和智力很高著称,要命的是,最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的……脾气倔强而狡猾的鸟。对于它们来说,海德拉特金灿灿的,总是发着幽幽微光,又含着一圈闪烁不定的浅青光环的眼睛,无疑是相当漂亮和金贵的宝石……装饰在巢里刚刚好。
人类总是说乌鸦现在已经不代表什么祸患了,就像他们已经不再畏惧和讨厌阿勃梭鲁了一样。但是对于海德拉特本花,那就是妥妥的,百分百的一场浩劫……当然,是在时间上的,也许说是骚扰会更贴切。海德拉特一点也不害怕这些大胆又执着的小东西,在她的宝石攻击面前,天上飞的鸟类往往都处于弱势,但是,拉帮结派地一起来找她麻烦的除外。虽然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对付一群阴魂不散的乌鸦也确实浪费她宝贵的清醒时间,还要冒着本子被啄,物资被洗劫一番的风险,这让海德拉特不禁狠狠地握紧了拳头……直向真理之眼可以对鸟使吗?如果可以让它们不再对自己的两个眼珠子虎视眈眈的话……
海德拉特神情复杂地环顾了一下绕在自己四周藏匿着,呈现出包围态势的鸦群。如此有组织有纪律的军团,很难说不是某位城市里的乌鸦头头派来的……如果单纯是想要她身上的宝石的野鸦群倒还好一点,只要赶走就能够解决问题,但如果是不远万里飞来针对她来特地刺探情报,是想要她的底细和那本神秘的笔记的专职探子,那就留不得了。
在下一只乌鸦得到信号飞冲而来袭击时,海德拉特的眼色一凛。她迅速腾空跃起,在半空灵巧地打了个圈,让那只大鸟扑了个空。于此同时,海德拉特的身周浮现起数块拳头大小的半透明宝石,无声地散发着规律的波动悬在空中,仿佛是蓄势待发的弓箭。乌鸦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的攻击被闪过,翅膀一斜就又朝着她俯冲而下。而它也是聪明的,它当然感觉得到那些宝石里蕴藏着蠢蠢欲动的能量。在第一块宝石逐渐溶解聚合成小型光束炮径直朝着它的胸腔刺来的时候,它一拍翅膀就钻进了树的枝杈,融入了漆黑的树影。显然,其他乌鸦都只是静静地监视着……而这一只则是过来专门试探敌人的攻击方式和消耗体力的。
“……”
这玩意还懂埋伏?那还真是训练有方啊。海德拉特一时无话吐槽,只是仰头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好在她也彻底想明白它们的主人到底是谁了……很好很好,计划内本来就有那家伙的份,作为一名理想远大而且超级理性超级自律的研究员她保证对这个棋子一丁点怨念的私货都不会加的。
在长达两分钟的沉默后,鸦群终于开始出动了。
随着头目的一声聒噪的鸣叫,无数黑色羽毛组成的旋风迅速地朝着海德拉特袭来。乌鸦们组成了密集的列队,显然是被谁指导过一样炉火纯青地——乘着顺风试图将她卷入其中。有一瞬间海德拉特想要抽出自己的石质藤鞭像搅拌机一样把这群难缠的敌人毫不留情地绞打成血肉和羽毛的碎屑,但这并不明智,毕竟这是在家门口。她并没有迅速收拾一地动物残骸的能力,即使要吃数量也太多了点。而倘若如此,在雨后那些垃圾必然会引来更大的麻烦,比如更加凶猛的野兽,甚至是多管闲事的侦探……。
于是海德拉特选择转移阵地。
晶光花的漂浮速度不算快,相比乌鸦,她的体型也确实太大了。仅是用逃的,她想自己全速也跑不了多远,顶多……几百米。秉承就近原则,海德拉特盯上了附近的小河。刚刚好的距离,和岩洞不算太近,而且是活水,如果要空战,水里的食肉鱼会解决一切。何况,河面上一干二净没有遮挡,如此一来,鸦群的林间游击战术就不再奏效了。
雨还在下,生长着零零散散水草的河面被雨珠打出层层叠叠的涟漪,只勉强能够倒映出上空的景象。海德拉特并不准备飞太高,而是只停在距离水面一两米处。这种距离潜水也做得到,即使她实际上并不怎么这样做,水属性是克制她的——然而好处在于水流不急,而且她并不会窒息,可以作为一种回避措施。鸦群很快就追上了她,在她的上方聚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迅速地朝她涌动起来,要把她裹在其中。
海德拉特并没有躲,甚至露出了一丝得逞的笑容。她的石质发块微微翕动,捕捉着每一丝周身擦过的气流。她的手臂上带锯齿的石瓣臂甲也开始微微发光,肉眼可见地,顺着棱角分明的石质脉络,有什么流动着的物质正在淌过,然后从浅青色的花瓣与指甲尖端渗出,和雨水一起滴落在脚下的水面上。随着紧紧包围的鸦群开始向内俯冲,海德拉特用力张开双臂和每一片花瓣,陀螺一般地高速旋转起来。
旋转的攻击并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顶多可以刮破皮肤,形成一道道体表的擦伤。而在这之下的,真正的主菜是她猛烈的毒液。她主动散出的毒粉极易被风雨刮走,而在包围圈中则截然相反。乌鸦们就像攥住了一块具有强辐射的矿石,收也不是,放也不是。头目当机立断地啸叫一声,将部队散开,这才让浓郁的花粉在潮湿的空气中缓缓散了。此刻,由于吸入了太多毒粉,又被淬毒的花瓣割伤,鸟群的速度已经开始变缓,也有几只已经开始贴着水面飞行,看起来昏昏欲睡。海德拉特抖开背后的六条石鞭,莲叶般的圆锯在尖端嗡嗡作响,她饶有兴趣地端详着被毒素缓缓削减着体力的敌人,似是在考虑要不要再扑上去挨个咬一口然后观赏它们从河心开始向树丛逃离却在半路不敌毒性跌入水中的模样。可惜纵然她十分恶趣味,倒也还没有闲到这种地步。收尾这种事还是越快越好,毕竟……由于做了太多冷静的思考,她已经开始有点发晕了:是记忆的阀门开始关闭的征兆。
圆锯运作,瞄准,明亮的光束也开始在手中聚合,发出能量波动的嗡鸣。水中游荡的食肉鱼似有所感,纷纷游到下方等待着什么……也许在它们眼里,这就是一场来自面相不善但出手阔绰的莲花仙子的大自然的馈赠吧。随着矫健的蓝色身影在空中悠哉而迅捷的游动,在光束翻飞中,河面传来了扑通扑通的落水声,然后……随着最后一丝血腥味在风中散尽,陷入一片仅剩雨声的沉寂。
当黑色的羽毛都尽数飘入河流,海德拉特才收起了张牙舞爪的六条武器。她如自己所想的没有去啃咬任何一只乌鸦,脸上却是一副难掩的放松而餍足的神色。她并没有立即返回,而是飘向了一旁盛开白色睡莲的深水区。她伸出手往花瓣丛中一捞,便掏出了躲藏在其中的毛绒绒的小家伙。
一只白色的乌鸦,个子瘦小,一看就像抢不到饭饿瘦了的样子……不,拿起来细看的话,分明是一只鸽子。海德拉特挑眉,轻轻拨弄着瑟瑟发抖的小东西的羽毛,它身上的染色剂还未被雨淋得彻底掉光,在那尖端还沾着一抹浅浅的黑。它翅膀的羽毛底下,有两个小小的装置——海德拉特仔细扳开鸽子的翅膀瞧了瞧又嗅了嗅,那似乎是用来伪装成乌鸦气味的道具。或许这是为了让鸦群在极长途跋涉后能够精准找回基地报信的措施!她想,手指下意识地搓了搓鸽子软软的小脑袋。有点惊魂未定的鸽子被突如其来的温柔动作安抚了,又也许是因为中毒而精神恍惚失去了危机感,也轻轻磨蹭着海德拉特的掌心,发出了一声似鸽似鸦的撒娇般的轻鸣。海德拉特的眼睛微微暗了暗,又很快将那抹不知名的神色掩去了。
“嘻嘻嘻……。瞧瞧你,连自己是个什么都不知道了。”她勾起嘴唇,轻轻瞥着手心里蜷缩着的鸽子尖酸地嘲笑到。她把手抬到自己的眼前,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快要和这个小家伙一样恍惚了,漂浮的脚步也有些不稳,清醒的时间显然不多了。海德拉特与那双小红豆一般的,晶莹剔透的眼睛静静地对视着,浅青色的光环闪动,把视线轻车熟路地锁在一起。鸽子的脑容量并没有十分大,海德拉特很快就翻找到了相关自己的记忆。
“注视着你梦寐以求的宝石,然后忘记吧。”海德拉特催眠般地低吟,黄澄澄的水晶眼珠散发出柔和的水色波动,喉咙里持续不断地发出水晶碰撞的空灵轻响:“只是路途猛兽凶险,暴雨滂沱,能够找到归途的……”
“只有鸽子。”
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手中的鸽子也在一瞬间像是断了线的木偶般瘫软,昏睡。海德拉特捏着鸽子,用最后的清醒漂浮到岸边的树下,慵懒地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也静静地陷入了一场睡眠……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够真正苏醒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