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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写得很赶
恶龙常提起爱的字眼,这是邦妮被恶龙绑架来的第二天就发现的事情,这条性别不明的龙最喜欢的就是变成人形用那张漂亮的脸凑到邦妮面前,用极尽温柔的语气说着极其腻人的话。
亲爱的,今天你爱上我了吗?
恶龙总是这么说。
没有。
邦妮也总是诚实地作答。
恶龙这时总会假作难过地掉下些虚假的眼泪,这条恶龙披着人类外皮时最喜欢尽可能地贴近人类,但不论是那双吓人的金色竖瞳,还是毫不掩饰的龙鳞,龙角,利爪,都无一不证明着祂的非人身份,这条龙在有限的范围内竭尽全力地模仿着人,却在范围之外的地方维持着自己的骄傲,结果看起来反而怎么也不像个人,也不像邦妮常听说的恶龙的形象。
但恶龙却意外地对邦妮很好,每天都能为邦妮准备丰盛的晚餐,城堡里也有很多人类需要的东西,而且明知她是公主的替身,却也没有生气,只是经常问她会感到生气吗,然后用好像开玩笑一样的语气说可以的话,需要我去报复这个国家吗?
恶龙认真的时候平时晃晃悠悠的尾巴总会停止摆动,邦妮在注意到这点后更加觉得害怕,但她什么也不敢说,只是摇摇头。
恶龙对此似乎并不算很理解,祂总是哼一声,而后好像撒娇一样说
那就算啦,不过看在我愿意为你做到这个地步的份上,有爱我一点吗?
没有,邦妮诚实地答道,其实她并不想做这样容易触怒恶龙的事情,但恶龙的魔法让她不得不永远说真心话。
好吧好吧,但我是真心爱你的哦,就算是为了解除诅咒,我现在也是真心爱你的哦,恶龙总是摇摇尾巴答道,祂面容姣好,美丽得难分雌雄,忽略掉那些非人的部分,每每被恶龙用那张漂亮地脸长久地凝视,邦妮都有些小小的羞赧。
好在恶龙对于表白这项日常活动也兴致缺缺,使得邦妮不必过于紧绷,或者该说恶龙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恶龙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傲慢而寂寞,恶龙不避讳自己吃过人的事实,也并不否认自己以后还会吃人,甚至恶龙偶尔也说,如果诅咒解除了说不定会把她吃掉也说不定。
恶龙说这话的时候,尾巴尖像邦妮见过的小狗似地欢快地摆动,这是恶龙兴奋的表现。
邦妮常因恶龙的毫不掩饰吓得躲在小角落,时常大半夜也睡不着觉,但每次被恶龙发现后,这条龙却又会意外很温柔地让邦妮枕在祂的大腿上,为她哼唱听不懂的歌谣,为她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她的长发,邦妮最开始很紧张,但又总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邦妮听不懂恶龙唱的歌,歌的曲调温柔而漫长,就像是松软的面包一样,邦妮问祂,这是什么歌呢,邦妮记得,那时恶龙好像愣了一下,每次提到情感相关的话题表情祂总会空上一瞬。
恶龙说,这是很久祂的母亲唱过的。
以前我不怎么觉得爱是如何珍贵的东西,现在忘却了爱与被爱的能力后,才觉得真叫人怀念啊。
恶龙经常这样说,邦妮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时的恶龙,有着寡淡的忧郁与无所谓,好像还有着深深的落寞,恶龙经常说起祂的诅咒是在被人爱上之前无法体会任何与爱有关的情感,祂似乎寄希望于邦妮身上,但却也不怎么相信人类能够解决此事。
好想被爱啊,我的梦想就是能够被爱啊。恶龙这样说着,眼睛却从来没有看向邦妮。
邦妮也不怎么觉得委屈,她是国王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替身,为了成为“公主”被抚养长大,但没有人在意一个早晚要献给恶龙的祭品感受,邦妮常常被锁在高塔里,尽管吃喝不愁,却什么也不会,每天只靠认识的一点字读翻了很多遍的书打发时间。
爱是什么呢,邦妮比恶龙还感到陌生。
爱,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当你感受到它的时候,就好像在寒冷的冬天喝完甜甜的热牛奶后睡在了很软很软的大床一样。恶龙这样描述爱,邦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真是奇怪啊,明明我全都记得,但现在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再次体会爱……恶龙有点苦恼地挠挠头,所以我才想到要养一个人类来爱我,这样诅咒就能解除啦!
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呢,邦妮心想。
为了这件事,我特地学了很久的人类饲养学呢!恶龙一边说一边掰手指,首先呢,不能变成本体,因为很大会吓到人类,然后呢,就算变成本体也要变得小小的,人类喜欢居高临下的感觉,嗯,还有要假装自己很弱,人类对弱小的生物比较容易产生同理心,最好是把人类当成脾气很坏的宠物一样养起来……总之,要注意非常非常多的事情!
邦妮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在恶龙大部分时候也不需要她说什么。
你不是我养的第一个人类,但看起来这次的人类好像也不会爱上我的样子呢。
恶龙总是这么说。
所以邦妮偶尔觉得,恶龙有些地方很像她,懦弱又胆小,但恶龙自己从来不觉得,即便通过魔法得知了这一点,恶龙也只是嗤笑一声。
区区人类,恶龙生气但又不能吃掉邦妮的时候常这样说
但第二天,恶龙还是会问邦妮,亲爱的,今天你有爱上我吗?
没有,邦妮也经常这样答。
恶龙从不因为邦妮的回答难过,悲伤,祂似乎比邦妮还要笃定会得到这样的回答,这样的恶龙让邦妮想到以前被关在高塔上的自己,想到这里,她鼓起勇气摸了摸恶龙的脑袋,手感意外的柔软。
恶龙的尾巴尖抖了一下,又抖了一下,但很快就又像以前一样慢悠悠晃起来,邦妮没有看过恶龙这样的反应,但猜想祂或许喜欢这个动作。
虽然你好像没有更爱我一点,但我似乎更爱你一点了,亲爱的。恶龙说,然后祂用手遮住了邦妮的眼睛。
只是亲爱的,希望你不要总是盯着我的尾巴 ,这是一种对龙来说很失礼的动作。
虽然恶龙好像看穿了邦妮揣测祂情绪的方法,却也不怎么生气,恶龙而后掐了掐邦妮的脸,和恶龙相处的过程有时候会让邦妮觉得自己养了一只情绪很差的小动物。
邦妮偶尔也会觉得这样也很好,作为这种心情的回报,邦妮开始认真地想要帮助恶龙解开诅咒。
是吗?恶龙眨了眨眼睛,可是你要爱上一头龙哦,没问题的吗?
邦妮点点头,恶龙反而看起来有些不快,但祂还是问,那亲爱的,今天你有比昨天爱上我一点吗?
嗯………邦妮自己也不知道,但魔法让邦妮点了点头。
恶龙的表情呆了呆。
是吗。
恶龙又喃喃道,可是诅咒并没有消失啊,我依然体会不到温度,体会不到快乐,体会不到爱……
你真的爱我吗?爱一条龙?一条把你再次关起来的龙?
邦妮没有来得及说话,恶龙就已经跑走了,邦妮隐约察觉到这大概并不是恶龙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情景,却好像自己也没有太多底气去肯定。
邦妮问自己,她爱这条龙吗,但这种感情就好像同情,好像怜悯,似乎不能称之为爱,但邦妮又觉得,这已是她能给出的全部东西了。
邦妮总觉得有些生气,明明这条龙和她都在一起很久了,他们却连姓名都不知道,明明这个家伙已经施下了绝对不能说谎的魔法,却根本连自己也不相信,她明明作为从始至终的受害者却难得想要帮助恶龙,结果却被甩掉了!
于是,邦妮头一次去寻找恶龙,在这座只有恶龙与她的古堡,恶龙总是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她的个人空间,只在固定的时间找她,更多的时候邦妮不知道恶龙在做什么,所以邦妮花了很长的时间寻觅。
书房,房间,甚至阁楼都没有恶龙,邦妮最后带着最后一点可能性爬上了屋顶,那里有恶龙的身影,乃至邦妮被拐走的那一天都从未见过的——龙的身姿。
只是恶龙大抵还是将人类饲养学看得很重,体型并不巨大,只是跟瘦瘦小小的邦妮一般高,连带着本身霸道的身姿都显得不那么吓人,恶龙闻声转头,那双金色的竖瞳盯着邦妮就像盯着猎物。
喂,你不觉得你很过分吗,怎么能不听别人的答案就走啊!邦妮头一次,不知道从哪鼓起自己的勇气大声喊道,在想要得到别人的喜欢之前,要先报上姓名你难道不知道吗!
恶龙还是盯着邦妮,此时的恶龙就像是听不懂人话的生物,但并没有伤害邦妮的心思,看起来甚至像是马上就要飞走的样子。
我是邦妮.罗德里格斯,你可以叫我邦妮。
你呢,你的姓名是什么?
屋顶的风很大,邦妮不得不趴在地上以防被风吹走,但她还是努力地伸出手,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意义,只是她望着恶龙,想起相处的岁月,便生出些勇气来。
其实她与恶龙是很相似的,邦妮心想,她被困在王国的高塔十八年,而恶龙也不过是被困在心里的高塔罢了。
我是……恶龙下意识地想回话,但又很抗拒,恶龙就像许久不曾开口说话一般犹豫许久终于挤出几个音节。
我是安。我的名字是安。
是吗,安,你有一个很好的名字。邦妮试着慢慢地靠近龙,尽管这条恶龙现在缩在与她遥遥相望的另一个方向,但她还是试着招招手想让龙过来,不过龙没有听她的话。
但是,我想说——你真是个笨蛋!邦妮鼓起勇气大声地说道,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解除诅咒的方法不是需要别人爱上你,而是要你自己觉得你有被别人爱上呢?
没想过,恶龙此时倒是答得很快。
你是不是觉得,一定得是爱情才能解开你的诅咒呢?
恶龙没有说话,只是眼睛愈发明亮起来。
就是你的愚蠢,你的傲慢,让你一个人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大——笨——蛋——!
邦妮贫瘠的知识让她找不到什么词汇宣泄她的情绪,她气鼓鼓地站起来想要更有气势一些指责这个害她被抓去做替身现在还被软禁的始作俑者,结果一阵大风吹过,身形单薄的她一下子就被风吹下了屋顶。
然而迎接邦妮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恶龙的宽阔的后背,在被拐走的那天恶龙用魔法让她沉睡,所以这是邦妮第一次清醒地感受恶龙真正的模样,恶龙下意识化出的真身像移动的城堡一般巨大,但胆小懦弱的邦妮不知是否是面临了死亡的危险,反而一点也不害怕。
安,你好厉害啊。
真的吗,邦妮,你一点都不害怕吗?我可是龙哦,世上绝无仅有的恶龙哦,恶龙好像恢复了一些以前的精神,又开始说着些俏皮话。
是啊,为什么我要怕你这个胆小鬼呢,那你呢,你现在不想听听我的答案吗?
那亲爱的邦妮,请问你现在有爱上我一点点吗?
你猜猜吧!邦妮头一次没有正面回答,也头一次没有通过尾巴就察觉到了恶龙似乎也颇为高昂的兴致,于是邦妮将头贴在恶龙的背上,好像这样也离恶龙的心更近一些。
安,不要逃避自己的情感,也不要逃避他人的情感,虽然我不知道怎么去爱,但我想你教会我之后,我也可以分一点给你,我一定能够爱上你解开你的诅咒的!
可是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去爱哎?
那我们就一起学吧!
恶龙好像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但这样的回答比以往那些直接的肯定更让恶龙感到安心,祂久违地感到心灵上的宁静,仿若干涸的土地淋上了第一滴甘露,尽管前路漫漫,但有朝一日深埋于土地里的种子中将发芽。
最后,恶龙带着祂的公主飞上了向着黎明的远方。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第二篇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Vol.205「先知」《清明穿越者》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随意
背景:时刻墓碑下会出现土拨鼠掌管的时光隧道,这一年的清明,一只土拨鼠少女打翻了一块墓碑。(世界设定:https://m.weibo.cn/2816892483/4747983838513018,http://weibo.com/2816892483/LmRZWq9PD target='blank'>http://weibo.com/2816892483/LmRZWq9PD
)《清明穿越者》
(一)清明公墓
“阿婆,今年只有我一个人来,不过大家都没忘了你。你看,这是龙哥烤的樱桃派,这家伙出息了,一个很厉害的美食家给他写了一整版的专栏,现在每天都有接不完的订单,只能一边干活一边听书,他今天忙不过来,不能来看你,但是这个派是他今天刚烤好的,现在都还热乎,一定要趁热吃啊。”
说着,胧目在一块青黑色的墓碑前,将一只绑着黄色丝带的纸盒轻轻放下,他解下丝带,将带子绑在碑边的长青树上,丝带象征着思念,树上的丝带越多,代表思念逝者的人越多。
胧目打开纸盒,盒底静静躺着的圆饼仿佛一块镶满红色宝石的金色表盘,熟热水果的甜味和着白糖、黄油、小麦的香,随着一股白色的热气袅袅而上。
几个小孩子从隔壁的墓前跑过来,呆呆地盯着白腾腾的香气,但没多久,他们就被怒吼着的父母拖了回去。
阿婆素来讨厌浪费食物,以往来扫墓的人多,带来的食物都会当着阿婆墓碑的面一扫而空,今天来扫墓的人只有一个,胧目便盘算着扫完墓后把吃不下的点心分给路过的孩子。
“克老师今年的新书不是很好,虽然他老说现在的人不爱看书了,但是这本书就是又雷又扯啊。龙哥到豆苗网上看了书评,你猜第一条是什么?是‘为什么不查监控’,哈哈哈哈哈……克老师还一本正经地回答说‘看监控眼睛会瞎’,哈哈哈,不过今天他看眼睛去了,他写书天天看电脑,阿婆在天上的话,就保佑他不要真的瞎掉吧。”
说着,胧目从背包里拿出一本系着黄色缎带的《土拨鼠书店》,摘下缎带后,能在书腰上看到“久违的现实系本格推理!”“重铸古典密室荣光”云云。胧目把缎带系在树上,拆开书的塑封,把书放在了派边。
“这是夏老师的,他今年的论文上了很厉害的刊物,而且比克老师的小说有趣多了。它说每个人的墓碑下都有连接死者的时光通道,而且清明节这天通道会被土拨鼠开启。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在胡说,但是马上就有考古学家说他们在土拨鼠墓葬里发现了壁画来佐证这个说法。然后这篇文章很快在学术界炸了,夏老师一下子变成了名人,今天因为是清明节,有好多报纸和电视台要采访他。阿婆也要看看这个,我都看得懂,阿婆肯定也能看懂。”
说着,胧目取出一捆黄缎带扎的报刊,最上面的一本是《民俗》,这是圆鱼舟民俗学届最权威的期刊,下面的是《摸鱼日报》《人物》《都市传说》《圆周鱼》……都是圆鱼舟发行量巨大的纸媒,每一份上都有“土拨鼠时间通道”的专版。
将缎带系在树上以后,胧目从包里拿出了一只戴着大眼镜、头发乱糟糟的棉花娃娃。娃娃身上绑着一根黄丝带,如果把丝带解下来,娃娃就会变成一种有伤风化的只穿着肉色连体衣的造型,胧目叹了口气,将丝带连着娃娃整个挂在了树上。
“这是小葵阿姨做的,她说要做一个我天天陪你。她都四十了,还整天调戏小男生,也不正经找个男朋友——不过她今天去相亲了,清明节相亲,很奇怪吧。感觉不会成,我不是不想她结婚哦,如果能成的话,也不是坏事吧。她以前老说想像你一样,想做一个小帅哥围绕的老阿姨,现在她也去相亲了……”
胧目的登山包很大,里面还有很多阿婆生前的朋友送来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约而同地在今天有事,但胧目还是受他们的所托,将能带的东西都带来了。尹律师送来的是一张产权证的复印件,他帮胧目保下了阿婆生前居住的房子;桂阿姨送的是一座书堆造型的香薰蜡烛,她也是单身主义者,最近沉迷手工;自称摇滚乐手的田叔买了一包阿婆生前喜欢的零食,食物类的供品只会在墓前溜一圈,最后还是会回到胧目的包里;还有很多朋友送了新出的推理小说,因为书太多太重不便携带,除了克老师的著作,其他书都被胧目留在了家里。
当胧目的包彻底空掉时,月牙已经挂上了枝头,扫墓的人也走光了。不会有人来分他的樱桃派了,胧目决定把它带回家当明天的早饭。阿婆墓边的常青树已经挂满了丝带,这时胧目才惊觉,偏偏自己的礼物忘带了。
他在阿婆墓前跪下,就和小时候在家里做错事一样。
“阿婆,我现在其实过得不是很好,之前和朋友创业,亏了大本,差点把房子给赔了。要不是尹律师——我真不孝。我现在再老老实实守家,给龙哥跑腿,也还不清欠尹律师的债,阿婆,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孙子的话,就给我一点提示吧。”
说到这里,胧目又忍不住想揍自己一拳。什么都没带来就算了,一开口就是求阿婆帮自己。他和阿婆没有血缘关系,阿婆领养他把他养大已经是莫大的恩情,结果他没来得及报答,阿婆就在突如其来的劫案中不幸遇难。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出了事就想躲到父母身后。胧目觉得自己好没用,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但他还是希望阿婆能显个灵,哪怕给他一点提示。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胧目以为这是自己眼泪滴落的声音,但这也太响了。他以为是阿婆显灵,惊恐地抬起了头,只见阿婆的墓碑摇摇晃晃,然后“咣”地一声砸碎在了地上。
胧目发出不成声的惊叫,虽然期望阿婆显灵,但他一点也不想看到阿婆从墓里爬出的尸体。
他慌忙闭眼就地倒下装死,希望从墓里爬出来的东西能无视他,这样一想他觉得自己更没出息了。
有什么东西在拍他、摇他、掐他人中,他装死,没有人叫得活一个装死的人!
当一切回归寂静时,他才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坐起身来,一张毛绒绒的怪脸出现在他面前,并叫了一声“小哥哥”。
土拨鼠似的绝叫回荡在公墓里,但没有人来,胧目觉得自己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了,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眼前的脸应该是一张土拨鼠的脸,龙哥因为喜欢绝叫土拨鼠的表情,把它打出来贴了一店。这张脸和土拨鼠的脸一模一样。
“小哥哥,冷静下来了吗?我是土拨鼠少女獭极极。”土拨鼠少女似乎没有恶意,胧目也不再害怕了,“我想吃那边那个很香的蛋糕,可以给我吃吗?”
獭极极指的是龙哥做的樱桃派,胧目虽然自己也想吃,但他更希望龙哥的手艺被更多人夸奖,于是大方地把整个派都给了獭极极。獭极极将樱桃派的纸盒封好,开心地钻地爬走了,只留下一地狼藉的墓穴和不知所措的死者亲属。
胧目打开手表上的手电,开始收拾残局。墓碑,阵亡;蜡烛,阵亡;零食,阵亡;克老师的书,健在;夏老师的论文,健在……胧目将夏老师的论文和报纸从土石下抽出,小心地掸干净,报纸很脆弱,是重点抢救对象。
手电光聚焦在“土拨鼠”“墓碑”“时光隧道”的字眼上,胧目一个激灵,像一根弹簧一样弹了起来,跑到阿婆墓穴前向下张望。
就和夏老师的论文一样,阿婆的墓穴下,出现了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通道。
(二)时光隧道
“小保,我先下班啦。记得不要太吵,阿婆年纪大了,要安静休息。”
龙哥将他的吧台交给胧目,向屋子的深处走去。现在胧目化名小保,成为了一名“香久山”书店吧台的酒保。胧目就是因为开酒吧才欠了债,所幸的是他调酒的手艺没有生疏。
“香久山”是阿婆经营的书店,书店里开了一块地做吧台,白天龙哥在吧台做蛋糕和咖啡,晚上胧目就接班来调酒。
除了阿婆和小胧目,“香久山”还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人,比方说糕点师龙哥、新人作家克老师、民俗学者夏老师、陪酒女郎小葵等等。家里没那么多床铺,他们就打了地铺横在书架间,大胧目“小保”也是其中一员。令他惊讶的是,他一直以为是个阿姨的小葵,居然是男扮女装的美男子。
现在是十五年前的夏天,胧目通过隧道来到了阿婆健在的过去。不过他不是来“重启人生”的,他知道在几天以后,阿婆会因为抢劫案件死于非命。他一生碌碌无为,没有什么能报答阿婆的,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为阿婆做一件有意义的事,而且这件事还是救命的事。救下阿婆,避开创业陷阱,踏踏实实赚钱,然后把“小保”欠阿婆的钱还上,独立,空闲的陪陪阿婆,逗逗小胧目,至少让阿婆有个安详的晚年……
他趁劫匪不注意,用折凳狠狠敲扁了劫匪的头。他赢得了见义勇为奖章,领到了警察局发的丰厚奖金。
他将他这段时间花阿婆的钱细细算清,最后还是把所有的奖金都塞到了阿婆手里。毕竟书架间还睡了几个吃白饭的,阿婆肯定也很需要用钱。
阿婆坐在书架间的摇椅上,腿上盖着一条毛毯,手里拿着一本书。她说她手里拿着书,拿不下这些钱了。
“这怎么可以,阿婆,我来这里的时候身无分文,是您无条件收留了我,还把吧台分给我给我工作,您是,您对我来说就好像是再生父母一样,我这么能不知回报呢?”
阿婆摇了摇头,她说胧目阻止了书店抢劫案,是救了她和这间书店,这个恩情才是真的无以为报。
“这怎么能一样?我对你来说是个陌生人,而你对我来说是救命恩人,我向您报恩是理所当然的,但您没有任何理由帮助我。”
听到胧目说“没有任何理由帮助我时”,阿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边笑边说:“怎么没有理由?我们不是一家人吗?”
胧目愣了一愣,以为自己穿越者的身份曝光了。但又觉得自己没有那么不注意,自己已经长大了是十五年后的青年,还换了名字,阿婆没有理由起疑。
“我的小傻瓜,你们一个个什么身份都有,但都戴度数那么深的眼镜,而且——”
说着,阿婆笑着转向手边的书架,意味深长地看着书架上的书。
胧目也随着阿婆转过头去,“啊”地掉下了下巴。
阿加莎·克里斯蒂,克老师。
夏洛克·福尔摩斯,夏老师。
埃勒里·奎因,小葵。
伊坂幸太郎,尹律师。
东野圭吾,桂阿姨。
岛田庄司,送零食的田叔。
……
“小保”目瞪口呆地看向阿婆,阿婆乐呵呵地摇了摇手里的书,那是西泽保彦的《死了七次的男人》。
“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见外的话,还有那两个扮女装的,怎么就不叫小林呢?嗨呀,如果想得到江户川乱步,也该知道自己的模样和柯南一模一样……”
(三)回到现在
2022年4月10日,胧目和往常一样,去富婆家里上工。胧目的主业虽然是侦探,但是主要收入来源都来自于和富婆聊天,不过他并不觉得自己被包养了,他是在用自己人生经验经验帮助异邦兔融入社会,这是非常正经的工作。
车厘指着《摸鱼日报》上的清明悬赏令(http://weibo.com/2816892483/LmRZWq9PD target='blank'>http://weibo.com/2816892483/LmRZWq9PD
),懊恼地抱怨她在圆鱼舟的世界里没有过世亲戚的墓碑。 “胧先生,清明节的时候去扫墓了吗?”因为涉及到死者,宁宁的寒暄有点小心翼翼。“我只有一个过世的亲戚,每年清明的时候,我都会和她生前的朋友一起去扫墓。不过今年呢,有点怪……”
“怎么了怎么了?”嗅到事件的味道,车厘兴奋了起来。
“今年他们把我强扣在家里,说要搞线上祭祖。”
“那你瞎了吗?”胧目很怕电子设备,被电子屏幕的光照到就会捂着眼睛大叫“要瞎了”。
“扫墓嘛,就算会瞎也要扫啊!阿婆她是我最最最最最重要的人!”
“那么她的离去一定让你很悲伤。”宁宁的脸上露出哀愁。
“嗯,虽然我想她一直活着,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吧。她走的时候就像睡着了一样,走得很安详。明明是老去的,但她的朋友们,就像知道她哪天会走一样,无论如何都要把我扣在家里。那天我们挤满了整个房间,一起围着她,送她度过最后的时间……然后她笑着走了。”
“能有这么多朋友,一定是一位非常善良的老妇人。”听到这位老人走得安详,宁宁也舒了一口气。
“其实这些人,怎么说呢……与其说是朋友,我倒觉得他们太自来熟了一点,有一段时间开始,他们就陆陆续续地来到我家,死皮赖脸地留下来,但每个人都在之后的某一天救了阿婆的命。这样一来,我也不好说他们什么。”
“原来如此,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恩人吗?”
“不,我觉得这种感觉……”
这是什么感觉呢?胧目拧着眉头想了好久,但就想不出对劲的词。
终于他放弃了,插了口樱桃派转换心情。那是从龙哥的柜子里偷的——偶尔偷一块蛋糕,龙哥不会说什么。樱桃的酸味刺激着他的记忆,那是家的味道。一不留神,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车厘因为笼目被樱桃派酸哭,哈哈大笑了起来。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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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研墨发现自己长出了毛茸茸的爪子和大大的尾巴,华丽丽地变成了一只小熊猫。
他转来转去迷茫了一上午,直到快到饭点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研墨,有没有好好反思呀?再打架下次还住单间哦!出来开饭了。”
研墨听见熟悉的声音一抬头这不原森么!
急促地发出了求救,原森却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是小熊猫,笑嘻嘻地打开了笼子门,把研墨一把抱了出去,然后扔进了——
——一堆小熊猫里。
原森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桶,开始从里面抓出苹果块抛洒在空中,“苹果之神听见了你们的呼唤!现在就降下大自然的馈赠!来吧,我的信徒们!哄抢吧!享受吧!感激涕零吧!”
研墨很想从头开始吐槽,但是身体不受控制地被苹果块吸引了:苹果!全世界最好的苹果!
但身体瘦弱的研墨怎么抢得过其他小熊猫呢?一片混乱中研墨好不容易抓到一块,就被隔壁一爪子糊到了脸上。
“陆思非!你又抢研墨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都吃了三块了!本苹神来这就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你是不是今晚想住单间了!”
卧槽,研墨震惊中,隔壁小熊猫叫陆思非。这是真的陆思非还是假的陆思非?为什么原森分得清每只小熊猫是谁啊,我们不都长一个样吗,不对为什么会给小熊猫起这种名字啊!
他转过头看了看,名为陆思非的小熊猫没有任何特征,除了在抢苹果这件事情上比较积极以外,但会这么做的小熊猫这里还有一大窝。
研墨很想开口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是陆思非,但他的语言系统在张嘴时变得一片空白。看来沈黎安是骗人的,动物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系统……对了,沈黎安!
如果沈黎安还是人类并且和原森呆在一起,自己就能和原森沟通了!
“你好吵啊,研墨。”身后传来一个慢悠悠又怪熟悉的声音。研墨一转身,迎面撞上了另一只小熊猫的大脑袋。
那上面一双乌丢丢的眼睛不屑地盯着自己,明明嘴一点没动,研墨却感觉仿佛有字幕在自己脑海里自动生成,甚至有一瞬他觉得这只小熊猫冷笑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别东张西望了,就是我。”
“沈黎安?”研墨震惊中,“你的能力怎么变成读心术了?不对,我也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是,意念交流!”
“什么意念交流,这就是动物语言好吗!”名为沈黎安的小熊猫揣着一块苹果领着研墨远离了疯狂抢食的小熊猫群,找了个角落开始细嚼慢咽,“你醒的也太晚了,我们其他人早就到了。”
“那原森,他为什么不是小熊猫?还有陆思非,他根本不听我说话!”研墨一屁股坐在旁边。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还挺舒服……当小熊猫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不是能听懂原森讲话吗?所以这方面,我们的语言系统都没有变,只是发音器官丢失才说不出话,你们本质都不会小熊猫语,想要交流还是得经过我哦。至于原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是人类,但能认出我们大概是又拿了剧本吧,我也没法和他交流。”沈黎安意味深长地看了研墨一眼,“所以说,本来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哦。”
随即远处就传来了原森的喊声,“陆思非!陆思非你人呢?到点了上工了,管吃不管种是吧!”
沈黎安叹息一声,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苹果块啃完,踱步到一个树桩后一把把躲在后面的一只体型较大的小熊猫踢了出来,“听到没,上工了!”
研墨看得目瞪口呆,原来翻译还有寻人功能。
“但是这个,呃,小熊猫养殖基地?”研墨环视四周,“也没啥危险吧,那些战斗人员呢?秦归能干什么?”
“劈柴。”
“殷秩?”
“发电。”
“生火还是原森自己生。”沈黎安懒洋洋道,“北顾还是管仓库的。”
“那我……”
“哦,你醒太晚了,因为交流有障碍,原森一直以为你废了,所以现在主要起到一个吉祥物的作用。不过你这个能力能干什么呢……”沈黎安冥思苦想,“逢年过节在年会舞台上制造气氛?好像有点太阴森了。”
“反正原森还不知道,你就接着当小熊猫吧!”
研墨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意识到小熊猫的生活也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吃饭、睡觉、爬木桩子,以及晒太阳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唯一记得的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香味。
某基地里,又通了宵的研墨睡得正香。
“都大中午了要不要叫他起来吃午饭啊?我都饿死了。”
“再等会吧,桌上有两个苹果,你先啃了垫垫呗。”
作者:【八招】烤魚
中靶:9/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暮夜、落水、蜂銀、夜雨、巴瓏、月溪明
公主被恶龙抓进了巢穴,等着王子来救。
恶龙问公主:“你觉得多久会有人来救你?”
公主想了想:“这里离我们国家有点远,走路得走上十几天。算上召集人手,筹备物资的时间,最多一个月,就会有人来。”
恶龙扳着手指头算数:“一个月,也就是三十天。短了点儿。那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想在这儿多待几天吗?”
公主摇头:“你这深山老林里,肯定什么都没有,我还等着回去和姐妹们开茶会呢。”
“我这里也有茶,你可以和我开啊。”
“和你开有什么意思啊。”公主撇嘴。
“好吧!那你要怎么才愿意在这里多留一阵子?”恶龙问。
公主想了想:“你能变成人吗?”
恶龙说:“OK!”
嘭的一声,恶龙变成了一个长着角的小孩。公主打量他,表情很复杂:“虽然挺可爱的,但我对未成年没有兴趣。”
“那怎么办!”小孩哭丧个脸,“要是你一个月就被人救回去了,大家都会嘲笑我的!”
“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出来抓公主玩,他们嘲笑你也是活该!”公主毫不留情。
“才不是呢!隔壁山里的龙,三岁就出去抓公主了,我今年都八岁了,妈妈说,抓公主就得从娃娃抓起!”小孩非常不服气。
“那你也抓个娃娃,说不定还能定娃娃亲。”
“不行,抓公主最好抓适婚年龄的,抓小孩也是要被龙笑话的!”
“你们龙怎么那么喜欢笑话别的龙啊?”
“龙就是这样,什么都要比!”小孩开始抱怨,“多大开始抓公主,抓的公主有多漂亮,公主的国家实力有多强盛,打退了多少人类,公主在这里待了多久,方方面面,全都要比出个高低上下,要是被龙比下去了,好久都抬不起头来!”
公主评价:“你们龙真怪。我从前以为,龙抓公主是因为对公主一见钟情,想要娶公主回家呢。”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事情早就变得不单纯啦!”小孩气鼓鼓地说,“现在抓公主已经变成了证明自己的途径,就连我这种对公主不感兴趣的,为了不被龙小看,也只能去抓一个回来!”
“龙也不容易啊!”公主感叹。
未成年小龙给公主安排住处,公主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有床。
“你平时也会睡床吗?我还以为龙只会趴在山洞里睡觉。”
“这可是为你准备的。以前有个同族,给公主睡茅草堆,公主实在受不了,自己逃跑了,到现在都在被龙取笑。”
“……”公主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表示有床睡真的很不错。
“如果需要洗澡的话,淋浴间也为你准备了,饮食方面,虽然不像宫廷里的厨师,但我也会做几个家常菜,还有如果你无聊了,我这里还有飞行棋和桌游……”小孩殷勤地说。
公主皱着眉摇了摇头:“这一切都太荒谬了,我本来以为自己会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却没想到和我的想像相差甚远!龙已经不再是传说中强大而蛮横的种族,我现在只觉得你们愚蠢,为了攀比,你们做了太多没必要的事,本来传闻中烧杀掠夺的恶龙,现在却沦落到给人类当仆人的地步,我真的不理解这其中出了什么差错。”
小孩哭丧着脸:“你骂吧,多骂两句,让我那些天天比来比去的傻逼同胞听见最好。”
“它们要是能听见,非吃了我不可。”公主摇了摇头。
公主在山里住了半个月,恶龙小孩好吃好喝地伺候她,把她当祖宗一样供着。公主为人随和,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闲着没事就和小孩打桌游。
不过有时,公主也会看起来有点忧伤。恶龙问她怎么了,她回答说:“不知道爸爸什么时候派人来救我……”
“我派了情报员去打听消息,要是有进展了,它会回来的。”恶龙说。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公主和恶龙正在玩叠叠乐,山洞里突然冲进一只鸟,大喊着:“报告!报告!”
小鸟飞进来,一头撞在叠叠乐上,积木稀里哗啦塌了一地。
“你干什么!刚摆好的!”恶龙不满。
“营救公主的队伍出动了!”小鸟说。
“出动了?”公主跳起来,“有多少人?”
“就,就一个人……”小鸟小声说。
“就一个人?”公主难以置信地说。
“就一个人!”恶龙兴奋地说。
“那我肯定一下子就能打跑他,这样就能再拖一个月,第一次抓公主两个月也算不错了,至少妈妈不会念叨我,说我时间太短……”恶龙喜不自禁,一边在房间里踱步一边喃喃自语,但旁边的公主肉眼可见地陷入了情绪低落。
“就一个人?就一个人?”公主咬着她的手帕,不甘心的说,“隔壁国家的公主被抓,他们可是出动了一百人的队伍攻打龙的巢穴!可只有一个人来救我,要是我回去的话,肯定要被人笑话到死了!”
“那就别回去了,多住一段时间嘛!”小鸟在一旁帮腔,“反正回去也是遭人耻笑!”
恶龙看公主这样,哈哈大笑:“说我的时候振振有词,你不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更多人来救你,就会被人嘲笑吗?”
“烦死了,公主的辛苦你又怎么能懂!”公主双手叉腰,“被恶龙抓走是公主的宿命,如果一个公主没有被抓走过,那就等于没有魅力,不仅要在茶会上被指指点点,也不会有王子上门提亲。被抓走之后,来营救的阵仗要是小了,就会被认为不受重视,要是迟迟没人来救,就相当于被国家抛弃,再也当不了公主。当然,最好的还是遇到帅气又有钱的恶龙,到那时营救的队伍会直接变成婚礼的仪仗队,这样的公主在茶会上就是最受尊重的存在。现在这个样子,摆明了是父王不打算为我的事费心,我还是别回去比较好!”
“那可太好了,等那个人一来,我直接把他烧成焦炭。”恶龙美滋滋地说。
“情报我带到了,我得赶紧走了,”一旁的小鸟说,“我还急着送下一家呢,这年头信使不好干,总有比你口碑好又速度快的。你们慢聊,拜拜!”
“小鸟也不容易啊……”恶龙感叹。
公主和恶龙又打了半个月的桌游。这一天,在他们玩大富翁的时候,洞口处突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
“请问这里是龙的巢穴吗?”
恶龙起身:“来了,我去把他烧了。”
“七分熟就可以了,不要太狠。”公主说。
恶龙来到洞口,看见一个气质优雅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正向它行礼问好。
“您好,您就是恶龙先生吧,请问公主在这里吗?”
“在,不过她不打算走。你要是不走的话,我就喷火。”恶龙威胁他。
年轻人礼貌地微笑:“原来如此,如果公主没有离开的意向,那就打扰了,我这就走。不过临走前能请您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
“请您在这张纸上面按个手印,或者盖个印章也行。”年轻人递过一张纸,恶龙接过一看,上面写着“人龙和解协议书”。
“还有公主如果方便的话,也让公主来签署一下吧。”年轻人又拿出另一张纸,上面写着“自愿滞留承诺书”。
公主从山洞里出来,看着纸上的内容,十分不解:“为什么我还需要承诺自愿留在这里?”
“我也不明白这‘人类方在未被击败的情况下与龙方达成和解’是什么意思。”恶龙也一头雾水。
“是这样的,事实上,我是一名勇者,”年轻人解释,“现在拯救公主愈发困难,她们总是有各式各样的理由不肯离开,可是最后我们勇者却需要承担失败的名声。救不到公主的勇者会失去竞争力,他们会被普遍认为是没有能力,之后也会逐渐接不到工作委托,因此我才需要这两份文件,来证明我在这场营救行动中没有落败。”
公主和恶龙面面相觑。他们最终还是签了文件,送走了勇者,勇者非常感激,说有机会给他们寄礼物。
勇者走后,公主感叹:“我从前觉得,书里写的公主,恶龙和勇者的故事是很单纯的。”
恶龙也感叹:“没想到轮到自己,却发现是一件如此复杂的事。”
“可究竟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公主问。
“也许所有地方都错了。”恶龙说。
他们一起叹了口气,然后回山洞里继续玩大富翁了。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离别雀出生在一个雨夜,雨水倾盆而下,他的母亲生下他便离开了。这是族群里其他人说的,没有多少可以拼凑的细节。他从小便不被族群接受,只是因为他的父亲不是孔雀,而是不知道什么种类,虽然他长成孔雀的样子,但并不是从蛋中孵化的。
世道不好的时候,能有一隅之地存活就已经是不容易,至于什么邻里和睦、家庭和爱,都是温饱线下的空话。妖和人的生存环境也没什么区别,无父无母的离别雀从有意识开始就深刻体会到这点,残羹冷炙已经是运气绝佳,大多数时候是和饥饿和寒冷殊死搏斗。
再长大些,他的喙和爪变得坚硬,长出尖锐的牙齿和指甲,他便逐渐学会去捕捉猎物。有时是飞鸟走兽,有时是草木瓜果,也有时候,是路边的饿殍。有些所谓良知的同类会捏起鼻子在他路过时厌弃地低语,孔雀怎么能像“那些”一样呢?
他想它们说的可能是啄食尸体的老鼠和乌鸦,但有时候,这些生物也一样在他的食谱上。我们都是为了活着,难道谁就比谁更高贵吗?等再稍微大点,能变成人形,他便远远离开了族群,独个行走在人间。
被乞丐领走会成为乞丐,被恶霸领走会成为恶霸,被善人领走却无法成为善人,他离别雀就是这样的人——这点从某次啄断想要他性命的蛇后才发出啼哭声开始,他就十分明确。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像陆生羽这样的人,无论遇到的是贫穷、凶恶或是良善,对方永远不会长成另外一种样子。大概,像信念、使命这种是他听过却嗤之以鼻的东西吧。
第一次见到陆生羽的时候他正在拆吃一条蛇,那是一条白色巨蟒,按理说他并不能将其打败,但胜负往往在简单之间只是因为谁的死志更明确。而他唯一最熟悉的就是死亡,这是一次次在死亡边缘徘徊获得的经验,铸造起他的整个生命。某种程度来说,死志便是生意,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为什么在这儿?”天边惊雷忽起,瓢泼雨水溅起泥点,对方黑白的披风低垂在污水里,但却浑不在意蹲下,问道。这不是明知故问,他显然是在进食,离别雀不耐烦地挥手道:“没看见过人吃饭?”
“这边马上就要有天劫将至,你且随我躲避吧。”那时陆生羽架起他就跑,他只能死死搂住巨蟒,这可是能吃好几天的战利品!打眼而过皆是面黄肌瘦的凡人惊惧眼神——是了,一位夹着孩子的青年男子拖着条长逾十米的巨蟒,怎么看都不正常。但在乱世中,妖邪遍地,又正常得很,根本无人会去管不相干者的生死。
天劫只会影响非人,对于寻常百姓,只是那日骤雨,雷声略响。
后面的几年,离别雀与其说是与陆生羽结伴而行,不如说是被他强行留在身侧。这大概是因为,刚遇到的时候他皮开肉绽,却在第二天就背起蟒蛇离开。陆生羽总有些与妖怪不相宜的慈悲,见不得别的幼崽落于水深火热的麻木,在对方熟练的照顾他和竺青也一样被捡来后,离别雀无言下定论。
虽然他看上去小,但事实年岁要更大一些,只是营养一直不良,于是瘦骨嶙峋、外表显得比实际要小。和竺青因为饲养者横死而生的懵懂仇恨不同,离别雀觉得自己只是天然的命硬,或者说,对这个世界了无期待。生和死都是稀松平常,就像善和恶毫无区别,谁能一辈子作恶,谁又能一辈子行善?即使如此,和他也没有关系。
于是在陆生羽不察的某个雨夜——他不知道为什么相遇和离别总是骤雨——离别雀腰上缠着硝制好的白蟒皮,也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离开。事情只要不断尝试,总能寻找出一套合适的方法,陆生羽这次没能再找到并捉回他。
再后来第二个和他关系还算近的妖怪是房日青,这货借用了一半星宿的名字,却是招摇撞骗的惯犯,虽然他的骗术无伤大雅,他做出的骗局有时候还能导向些好的结果。和陆生羽抓着他不同,房日青更像是不近不远地围观他,哪怕他总是能戳穿就冷嘲地戳穿对方的言论,也似乎觉得有趣。
他们俩的关系终结在房日青被人抓住杀掉,离别雀听闻这消息的时候想,对方这么会骗人,想必是诈死。尽管后来房日青再也没出现过,像曾经那样隔着十步远摇头晃脑、轻缓摇着那把竹骨扇子。某天再下骤雨,离别雀突然想起,那用来制扇的竹子,还是初见时候房日青骗他砍的。
他发现比起全乎的孔雀妖,他这不知什么品种的混血,妖力反而增长更快。于是渐渐便觉得只是寻找食物的生活无趣,转而四处“砸人馆子”,妖也好、道也好,凡是听说厉害的,不论善恶,他都要去单挑。有时候胜、有时候败,遇到好相与的还会帮助疗伤,他也不推脱,遇到信奉有去无回的要将他彻底抹杀,他也每次能全冠全尾地离开。
至于深至见骨的皮外伤、或者粉碎经络的脏器内伤,似乎都只是生活的调剂。除去伤势愈合的速度日益加快,这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也无法让他提起兴致,要说他自己,似乎不那么想活,但又不想不明不白死去。到后来再次于踏仙门遇到陆生羽,他也只是觉得好巧。
被拉进门派和游历在外于离别雀而言并无区别,倒是跟随在自己和陆生羽背后的小不点白孔雀有时候让他发笑,这笑就像面对陆生羽旅途中莫名其妙的乐于助人、房日青莫名其妙的请他喝酒。所以小不点白孔雀,或者说阙西东在雷雨交加的夜晚来请他一块去破阵、夺走陆生羽的骨灰坛,他也只是觉得好笑,加入这莫名其妙的行动。
他觉得自己和这人间其实本没有关系,只是被一场场骤雨推着向前。雨点湿冷,就像他骨髓心间,难以被祛除的冰寒。
作者:江橼
免责:笑语
“救命!救——”
“啊——”
今天是大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快乐地提着行李拿着钥匙来到宿舍,内心满怀憧憬,希望能有帅气、貌美或者才华横溢的完美室友。
但这一梦想,在进门的那一刻破灭了。
我的室友,被她的行李箱吃掉了。
准确来说,那是一款英式复古手提箱,上面还贴着发黄翘边的托运标签;如果我当时有机会仔细观察,甚至能够发现有一张标签写着1927年5月21日,但是我真的来不及仔细观察了。
我的室友,她被自己的行李箱吃掉了啊!
开门的刹那,手提箱摊开摆在地上,室友的双脚在箱子外面,而其他部分则在行李箱内部!
这是多么让人惊悚的场面啊,如果不是室友还在呼救,我几乎要以为这里是命案发生现场了。
赞美今日说法。
短暂的尖叫过后,我回过神来,赶紧抱住她的腿,将其往回拽,明明看着她的腰身也没有将整个两面开口都堵住,却怎么都拽不动。
“救命啊!”
我拔萝卜越发用力,室友的求救声越发痛苦。
我不理解,我不知道她是被什么挂住或者抓住了,这卡得也太紧了!
于是我探头,想从她腰身与手提箱边缘中间的缝隙看一眼对面情况。
一眼,蓝天白云;再看,纯白机身——等等,室友你为什么挂在一架单翼飞机上???
“那个……室友,现在什么情况?”
“What……啊不是,你叫我?”室友艰难低头,望向正抓着自己双腿的我,双眼蓄满泪水,“你抱住我了?”
“抱,抱住了啊……”本来是抱住了的,但她这一问我就有些不确定了。手上力度加重,又收紧了半圈,“这回真抱住了。”
“那我松手了!”
说着,室友松开了扒着单翼飞机起降轮的双手,还没有完全被压住棺材板的牛顿揭棺而起,各种力作用下,室友被手提箱吐了出来,压着我瘫坐在地。
“呼,谢谢姐妹。”
我抬手拍拍她后腰,表示不用谢。
稍后各自平复十分钟,我主动问起了刚才情况。“你这神奇箱子……”
“啊这个啊。”此时室友已经把手提箱关上了,听到我提问,这才再次打开。不过这次打开,里面就正常多了。
没有蓝天白云,也没有飞机,甚至没有外国佬的WTF。
是一水儿的贵妇化妆品。
然而刚打开一秒,室友又惊慌地合上箱子,深吸一口气,再次打开。
这次里面装的是毛巾等日常用品了。
她长舒一口气,重新接上刚才的话头,“看过哆啦O梦吗?”
“看过。”
“这玩意就跟时光机差不多,不过它是随机的——起码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搞清楚到底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刚才接连发生的意外。”
“……方便问一下,上次出现这种,意外,是什么时候吗?”
室友仰头望向天花板上吱嘎的军绿色电风扇,回忆道,“1916年2月21日。”
“……”我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那天,是我生日。”室友似乎没有发现我逐渐微妙的表情,擅自回忆起当年的故事,“父亲还在海外没有回来,只是让叔叔把生日礼物带回来了。”
“就是这个手提箱。”
“然后我拆礼物时打开它,就被吸到了这里。”
“好家伙,无痛穿越一百年??”
我一边惊呼,一边悄悄摁亮了我贴着防窥膜的手机屏幕,打算稍有意外就直接紧急拨号。
“哈哈,倒也没有。”室友笑着反驳一下,“我当时只是过来走了两步,发现周围不对劲儿后我就又跳回去了。”
“但是跳回去后也不对……我并没有回到生日当天,而是出现在了某个国外火车站的出站口。我本来当时还想再反复横跳的,但是当我爬出来后,有个‘好心人’帮我把落在地上的手提箱关好了。”
真是隔着几十年都能感觉到当时的绝望呢。
“再然后,我在英国生活了两年,直到几个月前才回国。哦顺便说,我是交流生。”她不太好意思的掏出了自己的护照。
我再次悄悄摁灭手机屏幕,与出口转内销的老祖宗握了握手。
这可是穿越了一百多年的、新青年与老祖宗的历史性会面啊!这年头要想见到一百多岁的美少女可真不容易呢!
“欢迎回家。”我冲着国际友人微笑,“就是有点好奇。”
“你说。”
“1916年你有身份证吗?”
“没……没有……”室友似乎有些不理解这个问题有何意义。
“哦,没什么,就是想跟你说,祖国绿卡挺难拿的。”
真的,没别的意思。
vol.239【珠宝】
作者: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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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热闹闹的海边都市凯那市里,生活着一个非常害羞又胆小的小女孩桂枝。我们可以叫她小桂。小桂很害怕与陌生人或是宝可梦相处,比起和同龄人聚在一起玩乐或是对战,她更喜欢独自看看书,养养花,或是在森林里散步。不过她也有自己的宝可梦,那是父母在十岁生日时送她的生日礼物——一只刚出生不久的伊布。刚出生的伊布看起来很弱小,毛茸茸软趴趴的,在她战战兢兢打开礼物盒子的盖子时抬起自己埋在蓬松尾巴毛发里的小鼻子迷茫地看着她。‘独自来到陌生的环境里很害怕吧。’她和伊布对视着,在那清澈的棕色眼眸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于是这只名字叫“不怕人”的伊布正式成为了她唯一且最最要好的伙伴。
有了伙伴后的生活变得多彩了很多。实际上不怕人是一只有些瘦弱的伊布,它比同等年龄的伊布要小一圈,娇小的样子甚至被她的训练师妹妹柚怀疑营养不良。但小桂一点也不在乎,她们一起研究园艺,一起在森林里散步,或是小桂给玩耍的它画速写。在一起的她们非常快乐。
一次睡觉前,小桂把不怕人抱在怀里看画册,不怕人毛茸茸的尾巴在胸前不断摇晃,“好痒。”小桂笑着把它抱得更紧了些。“伊布有很多进化型呢……每种看着都很可爱。”小桂的手指在画册上有规律的移动着,给不怕人介绍着每一种可能,“不怕人你有想进化的类型吗?”
“布伊……”怀中的小脑袋不断的来回摆动着,最后扭过头来看向了小桂。“布!”它眯起眼睛抬头蹭了蹭桂的脸颊。
“我来选吗?”桂惊喜的睁大了眼睛,“谢谢你,不怕人!”
“我好喜欢草精灵!就这样约好了哦,进化成草精灵!”
不怕人抬头看了看正欣喜诉说着草精灵可爱之处的小桂,“布!”也兴奋了起来,摇着尾巴舔了舔主人的下巴。
从那天以后,森林里的苔藓巨石就成为了她们的固定速写地点。阳光穿透浓密的绿色屋顶投下一束束暖色光柱,蝶粉般的闪烁粒子没有规律的浮动着,让小桂觉得自己就像躺着水草丛中睡觉的鱼。不怕人在苔藓石周围跑跳着玩耍,玩累了就回到小桂身边趴着休息,顺便享受主人的抚摸。有时它抬起头看到小桂在画草精灵,小小画师的表情分外柔和,翘起的嘴角就像在做一个无比美好的梦。
随着一人一宝可梦的相处时间逐渐变长,家人们开始越加担心桂枝的社交。一次秘密家庭会议后,刚刚写生回来的小桂被告知了自己将要参加华丽大赛这件事。“你的妹妹都拿了好几个道馆徽章了,桂枝你也是很聪明的孩子,努力一下拿到缎带不是问题!”父母笑着按着她的肩膀鼓励到。小桂紧紧抓着自己的裙子低下了头,感受到不怕人担忧的目光,她挤出一丝微笑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会努力的。”她抱起不怕人躲进了自己的房间。
参加华丽大赛的事情已成定局,小桂不得不大幅度压缩自己的写生时间练习那天要表演的内容。一天,母亲委托小桂去集市采购日用品,心情低落的小桂紧紧抱着不怕人挤入了集市。她不喜欢这样人多的地方,她觉得自己的胃拧在了一起,细小的沙粒填塞碾压这胃壁,涌上了喉口。‘我要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她把帽檐向下压了压,加快了脚步。
意外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青色的耀眼光芒本应是希望与喜悦的代表,但在这时,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伙伴逐渐发生变化,发生自己不希望的陌生变化。
不怕人进化成了水精灵。
她的梦想破碎了。
从进化的那天起,不怕人钻进了院子的小池塘里,再也没有出来过。
她也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哪里都不去。
小桂不知道自己在生什么气,如果自己只是想要草精灵,就该在柚让给她自己培育的伊布时开开心心的收下,重新开始培育起来。但她也只是推回了精灵球,继续在自己的屋子里闷着。
她的房间窗户正对着池塘。她有时可以看到水精灵浮出了水面,远远的望着森林方向,一段时间后再一个甩尾消失在荷叶下。她只是静静的看着,什么也没有做。
今天吃完饭,她再一次习惯性的看向池塘方向,只是令人意外的是,这次她们对上了视线。
随后水精灵再一次沉入了水中。
失望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眼睛好涩,在不断眨眼的过程中苦涩的海水即将溢出。
……随着巨大的水声,有物体炮弹一般飞入空中。
强劲的鱼尾带来了极强的推动力,水精灵在空中自如的扭转着身体,珍珠白的鱼鳍划出优美的弧线。同时使用的水枪技能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小水珠散布于空气中,在阳光的照耀蒸发下闪闪发光着化为了彩虹。
这是桂和不怕人练习了好久的华丽大赛招式。
“再使用高速星星!”桂激动的探出了身子,仍沾着泪水的脸上洋溢着未曾有过的笑容。
作者:余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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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退却时总是不留情面的,只留下盐霜与裂开的贝壳。
那是大地业已结痂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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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驻足于断崖边缘,靴底碾过礁岩上斑驳模糊的纹路,高高束起的深红色长发随着他的思绪一同被吹进海风里。年轻的王子忍不住揣测,脚下那些与牡蛎和藤壶的尸骸混作一处的碎石,哪一块来自不见天日的海底,哪一块曾被砌于前朝的城墙上。
“殿下喜欢海?”
声音是从理查德身后稀薄的雾中浮出的。奥斯卡,年岁成谜的魔法师,正穿行过满地咸水侵蚀出的狼藉。他漫不经心地用魔杖尾端挑开一串粘连的海藻,将其甩进崖壁背光的阴影里。
而理查德以一段长久的默然作答。
奥斯卡走来的方位,海浪日夜拍打着的岩崖后方,被风雨尘土打磨得面目全非的城池残骸匍匐在缓慢逼近的暮色里。在落日的余晖之间,那片残败的轮廓更像是一条被抽去脊骨的巨龙。理查德能清晰地看出,巨龙的尾巴一直延伸至他所站立之处——一处港口,一处供来往船只稍作憩息的地方。
而如今,就连曾高扬着为航行者指示方位的旗杆也未能残留下半截枯木。白浪一扑,所有被历史遗留在时间的海滩上的,全都碎作一团难以辨别的乱石,混入纷杂的泥沙之中。
“也是,在你的家乡那边大概很难看到这样的景象。可爱的内陆小国家……”
奥斯卡走到他身边,自顾自地哼起一段不知名的小调。那曲调是来自一首异国他乡的陈旧歌谣,还是只是对方的一时即兴?理查德不清楚。魔法师本人同他带来的预言一样难以捉摸。
“有人传说,当王国覆灭,这处海港也沦陷时,那些还未入港的船便没了可以停靠的湾,只好漫无目的地航行在海上。
“直到今日还有人声称,曾在夜晚的海岸边睹见过船队鬼魅般的大片影子。”
日光减弱,拍打礁石的潮声却越发清晰可闻。大海落入深沉的黑色帷幕,只留下点点荧色浮于其上。理查德想,他在书里读到过这些,发着光的浮游或是追逐月光的水母,但却从未亲眼见过。
他知晓但未能一见的人与事实在太多了。那微小的、朦胧的光斑,当真能成为它们切实存在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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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夜幕的色彩也晕染进良久的沉寂之中,年轻的王子才终于开了口。
“如果传说并不只是民间杜撰的奇异故事,那么我想,你要找的预言之子应当是个懂得航海之事的亡灵法师才对。”
月亮被飘忽的云层拢住。只有一点月光从间隙透出落到地面上,将二人的影子拉得细长。
“殿下好像在生气?”奥斯卡的语气同月光一样含糊不清,揶揄与严肃的分界线融化在冷冽了几分的晚风里。
“没有的事。”
理查德直视着奥斯卡幽蓝的眼睛。
“我只是想不明白。你从刺客的刀剑下大费周章救起我,却又——”
“却又只留下一个难解的谜,”蓝眼睛的魔法师装模作样地歪过头,神情像只狡黠的猫,“谜底还不一定是你的名字。没错吧?”
理查德沉默不语。半晌,他重新开口。
“但你总有个一定要带我出来的理由。”
“你很聪明啊,王子殿下。”奥斯卡眨了眨眼,笑了。
“因为我想你也该亲眼看一看海。”
当月亮终于摆脱了云层的束缚,将海岸边千百年来积攒下的疮痍明晃晃地照亮,潮水也开始退却了。最后一波翻涌的浪力不从心地撞上陡峭的崖壁时,理查德回转过头,审视起被月光渲染得过分苍白的城池废墟。
“但既然浪已退去,也就没必要站在干涸的岸边了。比起这个,我更希望你已经找到了今晚过夜的地方。”
”放心,不会亏待到你,“奥斯卡笑着转身,海风吹起他泛着细碎星光的深色长袍。
“不过潮水还会涌上来的,殿下。在那之前或之后,至少去听一听海浪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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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者总爱把一切宏大的问题说得过分简单,理查德想。一切都在后退,后退,只有大海一如往常。潮涨潮落,泛着白沫的浪头始终如一地扑向千疮百孔的崖壁,再以惊人的耐心将前人刻下的所有痕迹逐一抹平。那么千年以后、万年以后,这片曾被奇异之物包覆着的土地,所有的预言、故事、传说与歌谣,都会倒退回温暖海水的怀抱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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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王子下意识摇了摇头。夜晚的风把他的思绪吹得太远了,这可不太妙,在这样的环境里胡思乱想总是危险的。
转身离开时,他听见遥远的海域隐约传来几声奇异的回响,像是幽灵的恸哭,或是海鸟的鸣叫。
但他不再费神去弄清那究竟是什么了。
作者:四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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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颜色。
也许每个颜色都有那些说出来不会被其他颜色理解的地方。比如,我有某种奇怪的能力,在我眼里的世界,只有黑白两种色相。黑色有坚硬的外壳,长着尖角,像是横冲直撞的尖锐利器;白色软乎,和和气气的,似乎完全无害又很容易受到伤害。而每种颜色都是纯色,分布于黑与白之间不同的浓度梯度上,尖角锐利一点,就多黑几分,直至纯黑。我不太确定这些都是我无意识分类的结果还是我从来没有做什么他们本就如此。但是我肯定,我的能力一向很准。
不仅如此,我能发现,不同颜色相遇是不会发生教科书里的什么融合现象。黑色撞黑色,是尖锐撞上坚硬。就算是高速运转,带着速度与力量,抢占时机,一点一点地拧紧深入,也就不过划下几道不起眼的小痕迹。这种时候,虽然是在紧张的局势下,双方却可以很放松地博弈,某种情况下是对等的。要么在攻势一开始便被冷酷无情地堵上,掐灭了所有可能性。要么不论如何开始和随机过程,确定的是结局上互捅,谁也没占什么便宜,又仿佛是自虐狂般双方默契开颜。
黑色碰白色,是单方面虐杀。所以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黑色选择这么干,这不是应该听到就提不起干劲的事吗。白色无不例外,没有任何一处可以与黑色抗衡的地方,别说抗衡了,就是抵挡一会也绝无可能。
到此,你会发现,黑色就是强者,越黑越强。黑色不会输,黑色只会赢。最多是考虑自己赢还是同类大家打打闹闹一起赢。
当然我可以承认我是黑色的,我并不喜欢和白色群体相处,本着大家和谐相处的心情,我会避开所有白色群体。我只会想碰上面了就躲开。先不说那种与自身不相融物种的。如果你知道你做一件事情一定会得到某个结果,那做这件事情就毫无兴趣了。我知道黑色的尖角一定能刺穿白色,这便多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命中注定的无力感。伤害本身不是按照刻意与无意区分的,而是不同群体之间不同的特征不同的习性,存在本身可能就是隐形的伤害。
直到有一次,我身边发生了奇怪的事,我见到了奇怪的颜色。好像很亲近,就像是我的同类,没有什么攻击性,如同我久别的友人。但没有就是没有,总不能让我凭空捏出个友人吧。为了搞明白这种意外的见到为什么会成为意外,我像个追女神的傻小子,偷偷摸摸跟在她后面,为此乐呵呵地度过每一天。
终于有一天和往常不那么一样,有一个黑色来到她的面前。黑色长满锐角,似乎也对她充满好奇。黑色心高气傲,黑色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输,黑色决定对此展开攻势。
我可能有机会更直接的观察她的颜色了:第一眼有一点恍惚,不好说那是什么颜色。我确定,她不是简单的处于黑白两者之间,因为她不像黑色也不像白色,又可能既是又是。到这步还算好,让我还能有可以思考的空隙去进行无数次推测。但是后来的发展,彷佛将我直接推送进了另一个世界,我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她在受到攻击的时候,她形变了,并且随着攻击不断顺着其方向进行形变。如果她是黑色她的表面应该是坚不可摧的立在那里的一面墙,除了被击穿无人能撼动。又假如她是白色,现在她早已被刺成一滩流水般的烂泥。
可是她不是。她没有。她像个展开了的泡泡糖,附着性极强,在那个本该是坚硬的表面却进行了高韧度的弹性形变。她柔软,不怒,不燥,倒是饶有兴趣地做个沉默的跟随着。任凭利器将她戳成各种摸样,看着锐利不断地挣扎,蓄力,重击,她只会不断地跟着变形,却怎样都戳不穿她。无法被伤害到,但是并不阻止“被伤害”这个前提。平静地包容所有不成熟的利爪上下挥舞,并视它们为孩子气般胡闹。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可以暂时称这为渐变色。由中心部分的黑色因其受到攻击向外延申,黑色浓度却不断地降低,尤其是与他物接触到的部分会近乎于软塌塌的白色,这不就是个渐变的过程吗。
怎么做到的呢?我不明白。不会是被迫,被迫不能改变原先的颜色的梯度范围,更不可能产生这种非常轻松自在的变化。那就只能是源于自我选择了。首先成为一个浑身带刺的坚硬黑色,有了能力去做出选择,去做那种不丢失自我颜色但是是自己想要的选择。
这是第一次在我有限的生命里我好像见着了两派都占又好像谁也不是的渐变色,以至于我完全释放我不可置信的气息。就像是之前所有的摸索被通通搅烂,碾碎。我分不清我们是否是同个群体,我们又是否肯定是不同的群体。分界更模糊了,但在我心里有了清晰的指引。
第一次有了很佩服的东西。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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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为TRPG模组《奈亚拉托提普的面具》的同人,或许会有剧透内容,谨慎观看
在州际公路上行驶了一天一夜后,梅林.斯图尔特把车停在路边,开上空调。前挡风玻璃上立刻泛起一片雾气,遮住了他的视野和前路,清醒的时候他可以忍受寒冷,但当他松懈下来的时候可就不一定了,许多酒鬼就是这样冻死在街头的。现在正值严冬,准确来说是夹在1月15日和1月16日之间的某一时刻,路面上堆积着大约没过脚背的一层雪,天上的雪也没停过。他听见有人踩着雪朝他这边走来,可能是交警,他强打起精神,仔细听着。很快脚步声就停了,而车窗上的雾气也褪去大半,有人在敲副驾驶的窗户。
他循着声音往右边看去,正好对上了一张丑陋的脸。有一半已经被剥掉了皮,露出肉色的组织,眼球、牙齿就这样暴露在深夜的冷空气中,而在牙龈处又延伸出昆虫的节肢,正有规律地摆动着,似乎并非出于怪物的本意。至于另外的半张脸,斯图尔特很熟悉,那正是他自己的脸,悲切、失望、愤怒。那高大的怪物身上积满了雪,它要驼着背才能把头凑到窗前。
隔着窗户,斯图尔特听见它低声质问自己:“为什么你要杀死杰克逊.埃利亚斯?”
一时间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他被这个问题噎住了,说不出话来,只是惊恐地瞪大眼睛盯着窗外的怪物看。很久以后,斯图尔特才磕磕绊绊地吐出一句:“嘿,我,我以前见过你,就在......窗户的倒影上......!”
事情要从昨天说起,2024年1月14日,纽约州,冬季风暴已经持续了五天,斯图尔特听着寒风呼啸的声音度过了一个无眠之夜。天刚亮的时候他放下手机,给它插上电,穿上外套下了床。有不少现代人在冬天起床上有困难,斯图尔特是个例外,他要下床就绝不磨蹭,这或许来源于童年时掐着表催他起床的母亲。他现在还住在妈妈的房子里,靠着她银行里的存款和利息过活,只不过身边没有妈妈,她在他17岁时不幸离开了人世,这些都不重要,斯图尔特拉上外套的拉链,刻板地走进卫生间洗漱了一番。
尽管现在没有一份工作,他也坚持着每天早上洗脸、梳头、刮胡子,上次剪头发是什么时候?他一边梳着过肩的长发一边想,遇到打结的部分就硬生生地拽掉。梅林.斯图尔特曾经有一份正经的工作,他的成绩不错,毕业于本地一所大学的化学系,曾经的理想职业是中世纪的炼金术师,而他能找到的最接近的工作是在克利夫兰的一家研究所里刷试管,直到一起实验事故毁掉了他的大半张脸和职业生涯,于是他拿着一笔赔偿金又回到了妈妈的房子里。
斯图尔特来到客厅,窗外的天空是灰白色的,下着雪,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朦胧的白色。他站在那里看了很久,随后窗户里倒映出那头怪物,那就像床底下的噩梦在某天成为了现实,母亲从不关心他床底的怪物,也没有掀开床单去确认过它在不在,因此它便像角落里的霉菌一样,越是被忽视便越是生长,直到斯图尔特无法再将它忽视。他显然被吓坏了,先是在原地愣了一会,然后抓起手边的东西——或许是遥控器,也有可能是花瓶,他没看清——用力朝窗户上的影子砸过去。随着一声脆响,玻璃应声碎裂,破碎的镜像里已经照不出怪物的影子了,取而代之的是冬季风暴。
寒风从窗户的破洞里刮进来,瞬间就让屋里的温度骤降,斯图尔特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刚梳好的头发被刮得蓬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突然觉得自己被一股没来由的愤怒支配了,于是把桌子椅子都掀翻在地上,将花瓶和茶杯也砸得粉碎,却唯独没敢去动茶几上那张母亲的照片。当照片里那双静止的眼睛与他对上视线时,躁动与愤怒都消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寒意在他的身体里蔓延。别当坏孩子,梅林,她好像在说,我对你很失望。风还在刮着,他感到自己的嘴唇有些干,于是偷偷舔了舔,在母亲的眼皮子底下。
即使他从没给母亲扫过墓,这么多年来这张照片也一直摆在那里,代替了墓碑的位置。她长得和他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并且随着她死去的时间越来越久,这种区别就更加明显了。他最后一次与母亲面对面还是在餐桌上,当时也是一个早上,他提早在咖啡机里放了几片母亲床头柜里偷来的硝酸甘油,然后在餐桌前看着那个女人从椅子上滑下来,临死前还不愿意闭上眼睛。她的面容很平静,像一尊塑像,就这样躺在桌下,静静地看着他倒掉了那杯黑咖啡,又看着他清洗了咖啡机的内部,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做。
那天早上他十七岁,穿着一件加绒的格子衬衫,书包放在椅背上。现在他站在客厅里,活在母亲的注视之下,拨通了埃利亚斯的电话,对面传来熟悉的,和善的声音:“梅林?是你......哦,你出去了?这还真是难得,你还好吗?”
“我......”他咽了咽口水,“你现在有空吗?我不太好......不,我不在外面,你能不能,我是说,过来一趟。”
“你现在能把窗户关上吗?这可能会有点困难,做不到的话就去另一个房间,别勉强自己。我马上就过来。”
“当然......”斯图尔特挂断了电话,回到现实。他看着被他弄得乱七八糟的屋子,感到无所适从,怪物好像还藏在什么地方看着他,但他的意识已经飘到了很远的地方,像雪花一样融化了。他蹲下来,开始从手边收拾,把还没摔碎的茶杯放回桌上,把掀倒的椅子扶正摆好。有好几次东西都从他手上掉了下来,因为他总是忘记了手头的事转而盯着某处发呆。没什么大不了的,斯图尔特这么安慰自己,然后估算着埃利亚斯现在到了地铁哪一站,只要他来了,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就算窗户被打碎了,他们照样可以去楼下的星巴克吹吹暖气......母亲的视线刺得他有些难受,他回过神来,只感觉腿蹲得发麻,站起来环顾四周,房间里还是一团乱,就像有一只猴子在家里大闹了一场,虽然母亲从不允许他养宠物。
风刮得他直发抖,他想起埃利亚斯的话,于是离开了他留下的这团烂摊子,到餐厅里去,关上门。那台咖啡机早就被换掉了,但它留下的印子还在,一道深褐色的痕迹,像干涸的血渍。所谓的餐厅无非就是在厨房里摆上一张桌子,密闭了一天一夜过后,里面的空气变得浑浊而又油腻。窗户被霜花糊上了,他看不清外面的景色,只有模糊的一片灰白。斯图尔特拉过椅子在餐桌前坐下,坐的正是十年前那张,这十年来他总是坐着这张椅子,这样他才能在脑海里最大程度地一遍又一遍回想那个女人从椅子上滑落的样子。她那张骤然变得惨白的脸没来得及露出惊讶或是痛苦的表情,这让他很是懊恼,觉得她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又或是后背发凉,就像她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所以他把母亲从脑海里赶了出去,她就像水一样流走了,在地板上融化成为一团色彩分明的流质,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混杂在风中的轻笑。等待的时间如此漫长,他在不知不觉间开始刷起手机来,现代人的通病,他想到这里有些作呕,自己居然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受困于手掌大小的囚笼里,想是这么想,他的手指却不停地往下拉着屏幕,注意力只在每个刷新过后的界面上停留几秒,唯一的例外是一张照片——那是一张黑白照片,因为年代久远而显得有些模糊。上面是一只小猴子,抱着一个由毛巾包裹的圆柱体,圆柱体顶端插着一个可笑的玩具脑袋,却没有在看它怀里的幼崽,而是把视线转向屏幕之外。
恒河猴实验,他知道那是什么,一个荒诞的实验得出了一个可笑的结论。他关掉手机,把它放在桌上,过了一会又伸出一根手指,把它往桌对面推了推。这天实在是很萧条,斯图尔特趴在桌上,把身体缩成一团,试着让自己睡一会。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睡着了,还是说只是半梦半醒之间的幻觉,他听见有人推门进来,推的是餐厅的门。那个人有钥匙?是的,钥匙......那个女人死后,钥匙就多出来一把,而自己把本属于母亲的钥匙给了......
“埃利亚斯?”他咕哝了一声,“是你吗?抱歉,我,我搞砸了一切。”
“偶尔发泄一下是好事。但你不能总是这么下去,我们能做个约定吗?”埃利亚斯,这位畅销推理小说作家在桌上放了一杯冒着热汽的咖啡,帮他把散落的长发理到脑后,然后坐在他对面,即“那张”椅子上。他从臂弯里抬起头,想对作家微笑一下,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对方的面容,埃利亚斯也像是隐入了雪地里,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车窗边早就没了怪物的踪迹,但雪还在继续下着,将前挡风玻璃整个挡住,糊成了白色。斯图尔特从驾驶座上醒来,感到浑身酸痛。车载空调还吹着热风,吹得他的脸颊有些发烫,车内的镜子倒映着他因燥热而泛红的脸,那些可怖的疤痕还在原来的位置。就在昨天,他在客厅的沙发上把埃利亚斯用刀子捅死了,所以有一具尸体正躺在他家的地板上,昨天是什么时候,1月15日?那么今天就是1月16日了,他打开雨刮器,刮掉积雪后有些迷茫地看着外面,大雪几乎覆盖了一切,今年的冬季风暴还没有要停息的迹象,或许会持续到永远,直到他的罪行被揭发为止。
这意味着埃利亚斯的尸体被寒风吹了整整一天,或许在斯图尔特夺门而出的时候他还剩下一口气,或许他是被活活冻死的......但话又说回来,杰克逊.埃利亚斯到底长什么样?斯图尔特想上网查一查作家的照片,于是把手伸进外套口袋,却只摸到几张现金,他又在车里到处找了一番,可他越是寻找,埃利亚斯的面容就越发模糊,像墙灰一样渐渐剥落。他只好再次发动车子,行驶在洒了盐的州际公路上。在后视镜上他看见母亲的身影似乎端坐在后排,迎着积雪的反光,边缘有些模糊。是的,是的,她怎么能错过儿子的这一刻,尽管她错过了他的十八岁生日、他的毕业典礼,但她绝不会错过他的毁灭。这也许是因为梅林.斯图尔特是她丈夫在这世界上唯一留下的东西。
你又搞砸了,梅林,没有我你什么都做不好。她在后座眺望着窗外,像一卷老录像带的画面一样抽动着。你为什么不继续去杀那些......无名之辈呢?我知道,一旦你撕开那道伤口,就再也无法阻止鲜血渗出了。我只不过是个开始,在那之后有多少个夜晚你忍受着这股难耐的躁动,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心里想着腥红的血。先是你的同学,然后你开始在街上觅食到深夜,自以为天衣无缝,却忘记了那些流淌的鲜血哺育了你的欲望。那位作家一定是发现了你的秘密,你认为他发现了吗?
再听下去我会发疯的,斯图尔特想,从刚才开始他整个人就几乎趴在了方向盘上,瞪着前方无穷无尽的公路,然后用力踩了一脚油门,好像要把油门踩死似的,试图把那些折磨着他的胡言乱语从脑子里赶走。由于雪天的路很滑,车子立刻就向前甩了出去,差点冲进路边的绿化带里。
失重感立刻传遍了他全身,某种醉酒一般,飘飘然的感觉,让他想起和作家在一起的时候。埃利亚斯第一次出现在他的人生里是在更早的时候,或许是十岁,还是十二岁?他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作者叫做杰克逊.埃利亚斯,书签夹在很靠前的页码里,已经很久没有动过了。斯图尔特小心地把书签抽出来,从第一页开始读起,他在下课的时候看,在睡觉前看,偶尔也在上课时把它压在课本底下看。那是他人生中最好的一个星期,灵魂出窍的一个星期。然后他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第二本,直到被母亲发现,她没有说什么,只是把书放到了书架最高的那一层,一个孩子踩着凳子也够不着的地方。这本书太血腥了,她平静地解释说,不适合你看,邪教,仇恨,谋杀......尽是这些,依赖人们猎奇心理而创作的东西。他目送着她把那本书束之高阁,然后她从垫脚的凳子上下来,递给他一张纸巾,让他自己把眼泪擦干。
这个孩子后来在写给作家的信中把这张擦眼泪的纸晾干,摊平,放进信封里一起寄了出去。一周后他收到了回信,似乎连作家也不知道自己的读者里有这么小的孩子,却还是安慰了他——亲爱的梅林,其中一段里,他写道,如果你感到难过,就来告诉我吧。我会永远为你保守住秘密,把它带到坟墓里去。
那年埃利亚斯几岁?似乎是27岁,和如今的斯图尔特一样的年纪。那封回信现在还留着,被他藏在相框里,就在母亲照片的背面,因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尽管如此,斯图尔特还是辜负了作家的期望,整个童年里都没再写过第二封信给他,毕竟有了网络以后,谁还写信呢?十年前他再次找到埃利亚斯,鼓起勇气向那个有着一百多万关注者(到了2024年这个数量翻了好几倍)的推特账号发了几条私信:
——我实在没法忍受了,我不知道还有谁可以说话,我想你应该不会注意到我的,就像是把头塞进树洞里,对吧。毕竟你有那么多粉丝。我只是想说......我妈妈今天死了,我很害怕。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她,我已经盼了这天很久了,但她似乎还不愿意离开。你还记得我吗?我叫梅林,这个名字很可笑但是......算了,我还是想谢谢你给我写了那封信,每当我想自杀的时候我就会看一看它。你还记得那张擦眼泪的纸吗?抱歉,我应该说一些更实在的。
哦,难道我就不能收下你的一滴眼泪吗?——
——抱歉,我没想到你会真的看见!
别那么紧张嘛,我又不是你床底下的怪物,你可以慢慢说,我一直都在这。——
此时作家还不知道,他收下的这一滴眼泪会在十年之后以一种不洁,不祥的方式还给斯图尔特。光是想到1月15日发生的事就让斯图尔特感到不安,这是他第一次被负罪感压得喘不过气来,为了不至于在驾驶座上晕死过去,他小心翼翼地看向后视镜,后排的座位上空空如也,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把注意力尽可能集中在眼前的道路上。可心安毕竟不能当饭吃,更何况自从现场逃走之后,他从来都没有心安过,他一刻不停地逃着,忘记了停下来吃点东西,此时他饿得发昏,掉了漆的路牌上说最近的服务区在五公里开外。他费力地撑着身体,两只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昏昏沉沉地往着漂泊不定的边界开去,就好像回到了颠簸的摇篮里,这摇篮漂浮在海上,由秘银和柳条包边,随后被突如其来的海浪打翻。斯图尔特短暂的梦境立刻被惊醒了,只是一晃神的功夫,他就把车开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斯图尔特被安全带猛得扯了一下,这一下肯定隔着冬装在他身上留下了一道印子,勒得他快吐出来了,他只好歪斜着坐在驾驶座上,费劲地往下咽口水。
这股反胃感让他想起那杯空腹喝下去的咖啡,这么做可能是为了不让埃利亚斯失望,为了不至于要他失望,斯图尔特又做了什么呢?他举起刀子,然后......不不不,在此之前他还做了什么,要不然那具尸体就不会在隔天的沙发上出现了。他还记得那具尸体躺在那里的样子,让他想起了母亲,深色的皮肤因死亡而发灰,就像一堆灰烬,一截寒冬里的枯枝。在同一个位置上仿佛重叠了两个人,母亲的虚影叠加在上,遮住了埃利亚斯的面容,她抬起脑袋,而且仅仅是抬起脑袋,对着儿子微笑。
我们又见面了,梅林。想起什么了吗?
没有,我什么都没想起来,妈妈。你已经死了。该回到死人的国度里去了。
我不记得有教过你这样对我说
......对不起,请你让一下。
他从翻倒的车里爬出来,准备徒步走到服务区,刚一打开车门,一阵寒风就倒灌进来,把他的衣服吹得哗哗作响。密闭的车内那些温热,肮脏的空气也随之被吹散。他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打得他头昏脑胀的,还有些耳鸣,伴着冬季风暴的余波刮过,这声音显然不算好听。斯图尔特又在风中呆立了一会,像一盏积雪的路灯,寒意从衣服的空袭里渗透进表皮,对他来说更像是疼痛。他把领子往上拉了拉,盖住裸露的脖颈,却无法盖住那张丑陋的脸,因此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呼出的白汽在眼前消失不见,然后往服务区的方向走去,偶尔与一辆车擦肩而过,更多的时候插着兜弯着腰,独自走在一片白茫茫的雪中,在身后留下一串污浊的脚印。但走着走着他却开始把冻得发红的手从兜里抽出来,开始抹起眼泪了。
天哪,窗户,家里的窗户被他砸碎了,现在埃利亚斯还在被风吹着,自己一个活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的寒冷,更何况死者呢!他越想越是后怕,是的,死人的确可以被妥善地保存在冰柜里,但那和在坟墓里又有什么区别?和此刻流动的寒冷又是天差地别。要是还没有人发现尸体的话,要是,那该怎么办才好?他几乎是止不住自己的眼泪了,到最后居然蹲在地上开始抽泣起来,那些眼泪渗进雪地里,很快就结了冰。他把脸埋在散乱的长头发后面,而这头浅色的枯草一样的长发也沾满了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过了好一会才从窒息中缓过来,就好像有人先前从后面掐住了他的脖子,而这只手现在才松开。
站起来的时候斯图尔特仍然感觉心悸,随着每一次呼吸而抽痛,他捂着胸口又站起来,仰着头看了会天,随后才继续沿着路牌指示的方向走去,把车子甩在身后。他不记得自己摔倒了几次,只记得脸贴在雪地上的触感,冰凉且湿润,抚平了皮肤因燥热和干裂带来的痛苦。有时候他真想在地上多躺一会,直到被大雪掩埋,就此长眠不醒。但那些死在他手里鬼魂还紧攥着他的心脏,逼迫他站起来,他把他们的名字都念了出来,像是精神病人的低语:
第一位是莉莉安娜.奥多涅斯,她把自己的丈夫按死在浴缸里,溢出来的水漫到了小斯图尔特脚下,那一天他七岁;第二位是奥古斯塔,他不记得那个化学老师到底姓什么了,是姓拉金吗?还是温德尔,这不重要......他想起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脸,除了......那些涌动的血液流过地板,橡胶手套,一次性雨衣,汇聚在最后一位受害者脚下。杰克逊.埃利亚斯,他动了动嘴唇,念出了这串魔咒的最后一节。
等到了服务区,等到了下一个有人烟的地方,他暗地里下定了决心,就要揭发自己的罪行。正是这决心提着他的身体,支撑着他走下去,他只想再见一次埃利亚斯,他不会再逃走了。
服务区坐落在分岔路的尽头,这是条死路,他径直走进空旷的停车场,此时天还没黑下来,天际线泛着灰蒙蒙的光。有几辆车孤零零地停在车位上,车窗和车顶都被雪覆盖了。斯图尔特朝亮着灯的室内走去,一进到室内他的眼镜就起了雾,于是他不得不把眼镜摘下来,重新擦过一遍后又戴上,这才看清面前的景象。他此时正站在一扇酒吧的橱窗前,这面完好的玻璃如实映出了他的脸,透过这张被腐蚀过的脸,斯图尔特往里看去,里面像一个正在转让的老玩具店铺,但店里的灯还亮着,带着些朦胧的黄色。
他推门进去,耳边立刻传来一阵遥远的爵士乐,正从老式点唱机里一张旋转不停的唱片播放出来。墙上挂着一面小摆钟,指向三点五十五分,钟摆在寂静的室内单调地响着,一下又一下。酒吧里弥漫着浑浊陈旧的空气,还有一点残留的酒味,桌椅上也积攒了一层薄薄的灰尘。角落里背对着他坐着一个人,戴着一顶帽子,斯图尔特想起来了,这是埃利亚斯的帽子,肯定是他,至于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这位杀人犯没有头绪。他是来找自己报仇的吗?这样也可以,没有什么不好的,埃利亚斯应该这么做,他有一把枪,就藏在书桌的抽屉里,他以为斯图尔特没有发现吗?.45左轮手枪,射程15英尺,值300美元,很老的款式了。斯图尔特继续往前走,踩在酒吧肮脏的地毯上,被压抑了27年的渴望在他心中膨胀,可埃利亚斯没有回应他,没有向他索命,甚至没有把身子转过来,只有钟摆在一刻不停地摆动着,一如他的心跳。
这间酒吧里只有一颗心在跳动,而那个人像是一具真正的尸体,一动不动。他悄悄走到死者面前,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一具尸体,它是一个玩偶,脖子上插着绒布妈妈的头——一张由几何图案拼凑成五官的简陋的脸。斯图尔特尖叫起来,他听见自己在尖叫,像一只被吓坏了的幼崽,在惊恐中踹翻了玩偶坐着的椅子,那颗绒布妈妈的脑袋滚落在地上,看着他,他跌坐在地上,下意识啃着自己的指甲。于是它开口了,杰克逊.埃利亚斯和莉莉安娜.奥多涅斯的声音重合在一起,混着悠扬的爵士乐,它说:“爱存在三个变量:触摸、运动、玩耍。如果你能提供这三个变量,那就能满足一个灵长类动物的全部需要。”
挂钟叮当作响,现在是四点钟,四点钟!于是灯光亮起,人群又回来了,屋里弥漫着一股暖气混合着咖啡的味道。哪里还有绒布妈妈?斯图尔特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家星巴克内,只有挂钟依旧如常,钟摆有规律地摆动着。在他面前坐着的是一个四十出头,戴着眼镜的男人,看起来比埃利亚斯还小一点,如果斯图尔特的父亲还活着,那他大概会长这个样子。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斯图尔特率先开口,“抱歉,我没带手机,可以借您的手机打一下电话吗?”
“当然。”男人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解锁后递给他,“但是基恩,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基恩?我不叫,我不叫这个。”他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显得有些口吃。
“这样吗?看来是我认错了。”
斯图尔特忘记自己是怎么在电话里交代的了,他只记得接电话的那个警察操着一口德国口音,他松了一口气,在恍惚中挂断了电话,把它放回桌上,接着用口袋里的现金去吧台买了一杯热牛奶和一个三明治,坐在窗前吃着,准备接受即将到来的命运。听起来很沉重,但他心中却异常的轻松,甚至升腾起一股欣快感。到时候他会把所有死者都供出来,因为他记得他们每一个,由莉莉安娜开始,到埃利亚斯结束,说到埃利亚斯,他还想再见见这位作家最后一面,希望他们不要太早把他火化掉。
人群来来去去,他们的身影倒映在窗玻璃上,从斯图尔特眼角的余光中掠过,没有人意识到自己正在和一个连环杀人犯共处一室,尽管他现在赤手空拳,还饿了一天一夜。他只是静静地坐着,除了进食不再思考其他,毕竟他的胃正在隐隐作痛,如果不用什么来填满,恐怕就会由内而外地溶解自己。等到他反应过来时,三明治已经被他吃光了,只有满手粘腻的酱料才能证明它原来存在过。他被噎得有点想吐,才发现原来那杯牛奶还还放在桌上没有动过。他下意识把杯里的液体往嘴里灌,反而被烫伤了喉咙,原来牛奶还是烫的。斯图尔特坐在桌前费力地把卡在喉咙里的面包咽下去,混着奶香和血腥味,就像刚长牙的婴儿,还没断奶,于是把母亲的乳头咬出了血。
外面的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窗户上他的倒影也逐渐清晰,他本以为警察赶过来需要一点时间,但现在来看,他们更多的是忘了他,这比宣判死刑还要难熬,甚至令人畏惧。他很想再打个电话过去问问,但先前借给他手机的男人已经不见了,光是鼓起勇气和那男人对话就耗尽了他所有精力,现在他只想继续趴在桌上,等着有人能把自己带回去。
墙上的挂钟里,时间来到了六点钟,七点钟,十点钟,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有人推了推他,他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着了。叫醒他的人不是警察,也不是便衣警察,只是个店里的服务生而已。服务生和他对上视线的时候显然是被吓了一跳,那个人脸上温和的表情僵住了,慢慢直起腰远离他,但还是深吸了一口气,对他说:“先生?我们要关门了。您可以去......旁边的加油站便利店里坐坐,他们是全天营业的。”
斯图尔特想回答他几句,但整个喉咙又痛又黏,说不出什么话来。他只好咳嗽两声来代替。临近关门,店里的灯也关得只剩一盏,泛黄的灯光照得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一种犹在梦中的朦胧感。他戴上眼镜,环顾四周,没有别人,只有店员背对着他在收拾东西。唯一的一盏灯照在店员的头上,而把斯图尔特隐藏在黑暗里。他忍着痛往下咽了咽口水,要不然口水就要从嘴角流下来了。他熟练地,悄无声息地站起来,向那个背影走去。没有刀子?没关系,只要下手足够快的话他还有机会。就在斯图尔特被拉长的影子即将碰到对方时,店员转过身来,往他手里塞了一包咖啡豆。
走出咖啡厅的时候斯图尔特手里还提着那包咖啡豆,像提着一袋垃圾,他不知道该把它往哪里放,也舍不得丢掉,仿佛里面装着的是他的心。他没有去旁边亮着灯的便利店,而是在空旷的停车场里站了很久,停车场里并不完全是黑暗的,积雪反射着幽灵一样的荧光,边缘则是模糊的。冬季风暴吹过,在他的皮肤上割开一道裂口,如果有人刚好经过,就可以看见他像一个稻草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在想妈妈的房子,埃利亚斯还在那里,被掩埋在冬季风暴之下,他看见作家僵硬的身体断裂开来,流出尚且温热的内馅,深红的心脏还在跳动,融入地毯下的污渍。斯图尔特几乎是被某种沉重的东西压垮了,他想立刻回到作家身边,一分钟也好,警察至少会给他十分钟的。
但在此之前的每一分每一秒埃利亚斯都在刺骨的寒冷中度过,可能会折断,也可能会融化,这是他所不能忍受的。他立刻冲向最近的一辆车,打碎了窗玻璃后坐进去。他不是没偷过车,事实上当初开来的车也是他偷的。引擎很快就启动了,他又爬出去一次,用手臂扫掉糊在前挡风玻璃上的雪,这才把车开出去。他已经不去想这是否是一个等着他自投罗网的陷阱了,他只感觉浑身都冻得难受,外套沉重地压在他身上,早就不再保暖了。他想念那杯装在纸袋里的咖啡,喝下去会有反胃的感觉,在清早的混沌的灰白中。先前被风割开的裂口如今正在流血,但他没有伸手去擦掉。或许他的十根手指早就在风里被刮断了,但他还能用手掌握着方向盘,在回到家之前他是不会把手松开的,就像暴风雨中的船长,而漆黑的州际公路上风雨交加。
他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回到纽约市区的家的,大概是一个白天,雪已经停了,但地上的积雪还没有融化的迹象,因此更像是时间被停止在他离开的那一刻。他把车停在公寓楼远处,然后步行走完了剩下的一公里路。这一路上他的心里没有不安,没有痛苦,也没有解脱的欣喜,有的只是某种虚无感。行人从他身边走过,偶尔回头看一眼,更多的则是移开视线,斯图尔特早就习惯了被当成动物瞩目的日子,迄今为止还少了些什么。他们肯定在那栋楼里找到了埃利亚斯的尸体,至少他们肯定去找过,他不明白为什么楼下没有拉起警戒线,再在外面停上几辆警车。但事实就是公寓楼里一切如常,没有什么警察,人们进进出出,只为了能在大城市里活下去。斯图尔特缓缓走进大厅,在地板上留下一道潮湿肮脏的脚印,然后进了电梯。电梯反光的墙面如实地映照出他的脸,他情不自禁地抚摸过占据了大半张脸的化学烧伤的瘢痕,不知道该对此表态些什么,因为他的手指被冻麻了。
电梯上行,斯图尔特被抛上空中,期间一直透过镜面盯着另一个自己。他的镜片掉了一个,可能落在了州际公路的雪地里。从这里到遗失的一小片碎玻璃的直线距离大概在两百到三百公里,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斯图尔特把通红的手交叉在一起,使劲绞着,听十个手指之间发出咔咔的响动。然后电梯铃叮地响了一声,门开了,他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斯图尔特走出电梯,把手伸进口袋里,费力地摸索了好一会才确定钥匙的形状。他鼓起勇气开了门,发现屋里的灯亮着,窗户也是完整的,一阵暖意扑面而来,埃利亚斯站在门口,似乎等了他很久,一如既往地微笑着,没有谋杀,也没有逃亡,他只是在离家出走。这时他终于看清了那张消逝在记忆中的脸,毫无疑问,埃利亚斯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