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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离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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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全名陈为玉,每逢她介绍名字,总有人喜欢点评一番——“为玉取得好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让陈小姐不知所措,她深知自己离坚毅果敢相去甚远,相反,她本人显得局促而无措。上一个这么做的,还是县十二中的校长,一个谢了顶的男人,微胖,笑眼:“为玉,啊那句话怎么说的……”他的笑容和眼睛看上去是那么真诚,所以我不能让他尴尬……尽管陈小姐并不是很想听到那句话,但她还是深吸一口气,小声地提醒:“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好名字,坚毅果敢,我们语文老师的名字,能做到有意蕴、有味道,是最好的……”校长借着名字的话头讲了大半个小时的学校文化和教师素质。
陈小姐坐在一把黑色皮质裂开、露出黄色海绵的扶手椅上,双手放在膝头,左手无意识用拇指扣右手的指甲盖。她前几天做的天蓝色美甲已经被扣下一大片,裸露出来的甲板泛着干燥的、毛绒的白。一种没来由的焦躁与烦闷啃噬着她。她既不想听校长讲话,又不好意思打断。“您能直接告诉我面试结果吗?”一直到美甲被扣完、校长端起保温杯润口,这句话还在陈小姐的舌头里辗转徘徊,像被咀嚼到没有味道却不舍得吐出去的口香糖,黏在上牙齿。
从A市某部署师范大学毕业时,陈小姐已经找好了学校,签了两方,是当地的重点市高中,承诺解决户口问题,配34平米的教师公寓,带空调、书柜和单人床。就在递三方的当天,她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看见无数漂亮的人头迎面而来,想躲,贴着亮堂的橱窗低头走,眼角是一闪而过的纤细脚踝,陈小姐玉想起挂在窗檐下叮当作响的瓷风铃,用手握住,温润细腻。一瞥眼,玻璃墙里立着美丽的无脸模特,穿着剪裁得体的的毛呢大衣。身后一双双黑色短靴、裸色高跟哒哒而过,她下意识往里让了让,慌乱间抬起眼,玻璃墙上显着一身灰黑色短袖、蓝色高筒牛仔裤、白色的短袜与黄绿色运动鞋,并不搭调的颜色配上陈小姐中分的直发与平淡的鹅卵石脸,反倒和谐起来。就在那一个瞬间,什么东西慑住她的心神,她掏出手机,打给学校人事辞职。
等陈为玉清醒过来,她已经在这所县中呆了四年。她坐在校长面前时,尚能清楚地回忆起打电话的瞬间,并以“如果”开头,编织一个翔实的未来,自己在34平米的公寓里摆上蝴蝶兰和仙人球,挂克林姆特仿画。周末去市中心图书馆,或者练瑜伽、拳击或者书法,什么都好。当她坐在县十二中校长面前,听他昏昏沉沉地讲话,却始终没有打断时,那个幻想中的未来开始扭曲、模糊,变成指甲盖上的美甲残骸,只有尚存的一点蓝色能瞥见曾经的光泽。现在陈小姐偶尔会想起那个瞬间,但随即摇摇头。没有如果。
这四年来陈小姐过着清晰可见的规律生活,六点半起床梳洗,四十分到食堂吃早餐,七点钟进教室看早读。每天平均三节课,十二点零五分打铃,去食堂吃午餐,三菜一汤,油麦菜、炸(干瘪)鱼块(陈小姐因为脸嫩经常被分到鱼尾巴)、西红柿炒鸡蛋和一碗清水萝卜汤。十二点三十五回办公室趴着午休。下午批改作业、联系家长、开会、出周练试卷以及处理学校一些乱七八糟的行政杂事。五点半学生去操场跑操,陈小姐作为班主任也得跟在后面。六点到七点是晚餐时间,学生们回宿舍、去食堂,或者在操场上打球,或者摘下发圈披着长发三三两两走操场。陈小姐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夕阳,从烟粉色到深蓝,镀着冷橘色的边儿,这是一天中难得的休息时刻,陈小姐想到自己还要再看四十多年的夕阳,顿时觉得一切没意思透了。随后七点零五分,晚自习开始。唯有第一年稍有波澜,她教的一个学生出了书,成为当地较为知名的少年作家,随后那位学生退学,在校内引起不小的轰动。之后三年陈小姐教着普通的学生,过着普通的生活。
“但你发现了我。”一直安静倾听的人鱼突然插嘴。
“是的,我看见你,带你回家,我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陈为玉蹲坐在浴缸旁边,手里捧着海藻一般茂密柔顺的金发。很小的时候,她看童话里描述人鱼有一头漂亮的头发。有多漂亮?她捧起自己棕黑的头发,想象不出来。现在,她切实地捧着一捧金色卷发,好像捧着一水月光照耀下的海洋,泛着粼粼的浅光。她挤三泵洗发乳,抹在发中和发尾,揉出白色的泡泡。人鱼抹了一手泡泡涂到脸上,朝她扮鬼脸。“别动。”陈小姐打开淋浴喷头,试了试水温。随着她的动作,人鱼轻轻哼着歌,鱼尾一起一浮,水哗啦啦漫出浴缸。恍惚间,陈小姐觉得自己在无垠的海岸边,柔软的海浪拍打在乳白色的沙粒上,留下深色的痕迹。月光下的大海浮动着温柔的光。人鱼坐在远处的礁石上,海浪打湿祂金色的卷发,祂在歌唱。
陈为玉远远地看见人鱼,那时她以为是乞丐,或者街头艺人。在人来人往的人行天桥下,一堆蓝色共享单车旁边,披着一条不合时宜的灰色毯子。十九年前,陈小姐还是小小陈的时候,她离开生活了六年的小县城,跟着在A市务工的父母来到A市。一下火车,热浪扑面而来,小小陈被挤挤挨挨的人头弄昏了眼。陈小姐的父亲一把捞起小小陈,这个辛劳、黝黑的老男人指着远处拔地而起的高楼用一种孩子似的雀跃语气对小小陈说:“看,这里的楼房多高!”在摩肩擦踵的人海中,陈小姐看见天桥底下,堆起的废品旁边,一个精瘦的老人赤膊躺在纸皮上。小小陈瞪着眼睛看了许久,趴在父亲肩窝里放声大哭。在陈小姐的老家,每个小孩满周岁时都会“抓周”,大红布上堆满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小孩第一眼看到、动身抓到的东西在冥冥之中会与她之后的命运职业联系起来。大红布上的小玩意儿经过父母的挑选,象征着吉祥如意,多少都是人为赋予的美好祝愿。陈小姐周岁那天高烧,错过了“抓周”仪式,六年后,陈小姐猝不及防地完成了她迟来的抓周。很多年后,当陈小姐回顾自己庸郁无成的四分之一人生,总会想起自己第一天到A市时,在人浪中酣睡的纸皮老人。
陈为玉看见天桥底下的人鱼,恍惚觉得熟悉。她假装在玩手机,放慢脚步,努力用余光看清那团毯子下的人——一张苍白的脸冷不丁地望向自己。陈小姐想起那个早已退学的学生,那个叫李介甫的学生也有着同样苍白的脸和纤弱的目光,他曾多次、冷不丁地望着自己,在教室里、座位上,在走廊相逢时,从作文的字句里。彼时的陈小姐忙于各种青年教师竞赛,拂去蛛网一般地掠去这些目光。在李介甫退学之后,陈小姐偶尔会从梦中惊醒——一朵玉兰被肥硕的蜜蜂吸食掉所有的汁液,在花瓶中枯萎、凋落,每掉下来一瓣,就会变成李介甫和Z的眼睛,铺满一地。
“噢,你是出于补偿,所以你走过去,又折回来。”
陈为玉没有说话,她用毛巾轻柔地挤压多余的水滴。手指偶尔碰到人鱼的后颈,与人类温热的提问不同,人鱼的皮肤冰冷而黏腻甲。在浴室呆了近一个小时,陈小姐已经适应了冷水的温度,甚至觉得有些温和。但碰到人鱼的皮肤时,陈小姐还是会忍不住打一个冷战,好像沉郁的海浪闷头而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那个学生后来怎么样了?”
“不清楚。可能去工地搬砖,可能去快餐店打工,可能去网吧酗酒成瘾,也许会自考成人大学,也许读到一半退学,去流浪,写一些不会被出版的东西。”
有一次月考的题目是俗套的《我的老师》,有人写道:“她喜欢涂指甲油。难得见她素甲时,食指指甲盖上有一个黑点,像团扇上的蚊蝇。”陈小姐批改试卷的红笔一顿,墨水在灰色的试卷上晕出一点儿痕迹。她偷偷撬开一点缝,模糊看见装订线内的姓名栏上清秀的“李介甫”三个字。
那是陈小姐高中时。就和所有青春期的小孩一样,陈为玉坠入懵懂的性启蒙与情感的漩涡。距离高考还有108天的一个晚自习,陈为玉和Z写完模拟卷,Z靠过来,长长的头发披着。高中仪容仪表查的紧,要求女生们上课时必须扎起头发,额前鬓边不能有碎发。到了高三后期,这个要求松了许多,晚自习不少人借着洗头发的缘由光明正大地披头发,一时间教室里弥漫着浓郁的香气。陈为玉不知道Z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香气挠痒痒似得往陈为玉这边飘。她写函数时,被香味熏了脑袋,好像被人温柔的托着。Z托起陈为玉的手,翻了个面,掌心朝上:“生命线好长,为玉,你能活到一百岁……财富线有点短,以后会很辛苦。感情线……”Z拖长了声音:“感情戏线毛茸茸的,好多小分叉,陈为玉,你心里会想很多弯弯绕绕的事,很迷茫,不知道情感该去往何方,既渴望又害怕,到最后逃避现实。你在害怕什么?”Z用指甲间顺着陈为玉掌纹的纹路划,讲到哪里,指尖就停下来点一点。Z涂了透明指甲油,带闪粉,平时看不出来,有光照就变得亮晶晶的,它点到哪儿,陈为玉的心就跟到哪儿。“陈为玉,你眼睛看哪儿呢,看看我。”Z的手覆上陈为玉的手,两人的手虚拢着,似乎要十指相扣。陈为玉抬眼,Z半湿的长发贴在额角,微卷,乍眼好像从海里探出头的人鱼,用不自知的美貌迷惑航行的海员。她心一跳,甩开Z的手,却被Z一下子抓住——“你食指这里有一个黑点。”——陈为玉抽回手,不自然地回嘴:“你看得太细了,别人都没这么说过。”“我是第一个知道的,”Z笑了,“陈为玉,你要不要涂指甲油?我帮你,老师看不出来。”陈为玉不再接话,她垂下头,只觉得自己的脸很烫。
陈为玉终究没让Z帮忙涂指甲油。她找班主任申请调座位,为此,她磨了班主任许久。“为什么?我看你和Z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好啊。”陈为玉支支吾吾不知如何解释,只能说自己和Z坐在一起没办法专注写试卷。“确实,你们关系太好,容易讲话。这段时间的确不能分神,你有这个意识,很好……”班主任嘀哩咕噜讲了一通当下时间的重要性,陈为玉松了一口气。她没直接告诉Z,直接找了新同桌,让她跟Z说换座位的事。收拾东西时,陈为玉一直没看Z的眼睛。
高考结束。毕业展演那天,女生们聚在厕所换演出服。陈为玉穿上黑色的吊带礼服,腰背后是一条两指宽的黑绒缎带,她想绑成蝴蝶结,怎么也绑不好。“要我帮忙吗?”陈为玉听见熟悉的声音,Z就站在离她两三步的地方。不等陈为玉拒绝,Z已经走过来,她停在陈为玉面前,上前一步,手拿起缎带往身后绑。Z微微倾身,头发垂下来,碰到陈为玉的耳朵和侧脸。两人的距离很近,陈为玉屏住呼吸,直到蝴蝶结绑好,Z后退一步,她一直低着头,匆匆说了声谢谢。
“要我帮忙涂指甲吗?”她听见Z问。
“不了,谢谢你。”陈为玉悄悄掐了自己一把,抬起头。
“毕业快乐。”
“也祝你快乐。”
放榜那天,同学聚餐,陈为玉没去。她听说Z去了D市的一所大学,两个人一个南一个北,陈为玉偶尔通过朋友圈了解Z的动态。后来的后来,陈为玉回到县十二中,彼时她已经很少会想起Z,直到李介甫出现,那个男生有着和Z差不多的眼神,令陈小姐想要逃避。
现在,她在浴室里帮一条人鱼清理身体。或许是一个人太久,她对着人鱼讲了很多事情,讲自己繁忙的工作,傻逼的领导,偶尔很可爱的学生,也讲Z,说她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毕业了就分开了。
得到清洁的人鱼变回人身,祂穿上陈小姐准备好的衣服道:“谢谢你收留我过夜,作为回报,你可以许一个愿望,什么都可以。”紧接着人鱼细数了祂曾经遇到的愿望,什么中彩票啦,暴富啦,变得像人鱼一样好看啦,要吃不完的巧克力啦,变成小孩子啦,拯救病重的父母啦等等。
“帮我涂指甲油吧。”陈为玉想了想道。
美丽的人鱼帮陈小姐涂完指甲油后就会离她而去,这是陈小姐早已知晓的结局,像她的学生,像Z。陈小姐回想起自己初到A市那天,周围人潮汹涌,来去匆匆,没有一个为她停留。大家人海中相逢,匆匆打一个照面,转眼就不再相见。只有那个精瘦的老人,无谓地躺在纸皮上,一无所有,无可失去,便觉心安。
Vol.200「地底」《四十八根肋骨》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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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斯科特站在裘巴罗宫殿的大门前,想起十二年以前,自己也是这样站在这座四百年历史的建筑物前,和兰度一起拜访库拉雷德教授。
有轨电车的打铃声远远地从街道另一头传来,斯科特眯起眼睛确定天色,昏黄的太阳只剩下一小个半圆,如同贴在地平线上的一张纸片。这次斯科特独自一人来拜访昔日的老师,教授的回信十分亲切,并且表示“裘巴罗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信上就是这么写的。斯科特走近门前,敲了三下。短暂的平静后,大门缓缓拉开,门后无人,只有昏暗的长长走廊。
“进来吧。”黑暗中有声音传来,如同遥远的回声。
三百余根蜡烛逐次亮起,伴随着玻璃装饰品熠熠生辉,照亮整条长廊。走廊尽头站着一位西装老者,拄着手杖,和斯科特记忆里的样子分毫不差。
“老师。”斯科特侧身行礼,“感谢您给我回信。”
“去读书厅谈吧。”
库拉雷德教授摆摆手,不等回话就转身走开。斯科特连忙快步跟上,身后的大门随之关闭,等斯科特穿过走廊赶到老者身边,身后燃烧着的蜡烛也一齐熄灭,只留老者周围还有烛火摇曳。那些精美的装饰品和杰出的雕塑再次回到黑暗的怀抱。
“听说老师已经不再教民俗传说相关的课了?”
“真心学的没有,一个个别有用心,不教也罢。”教授外表虽有老态,其实健步如飞,斯科特落后一步紧紧跟住,“不过毕业多年的学生,突然又好学起来。还愿意特地回来看望我这个老头子,我也不介意重新翻翻档案。”
两人走到大厅门前停住,库拉雷德教授用手杖一拍门槛,大厅内顿时明亮起来:“你先进去,随意找个位置,无聊翻翻里面的书,我马上过来。”
说罢教授转身就走,斯科特熟悉教授性格,也不奇怪,抬脚进了读书厅。
裘巴罗宫作为前代王国的遗产,几乎可以算得上国宝。按库拉雷德教授所说,他花费了极大的价码换来了这座宫殿一百年的租期,当代政府财政拮据,似乎也没有拒绝这份交易的底气。教授在宫殿至少居住了二十年,对原来的王家宫殿随心改换配置,比如宴会厅就被改成了读书厅。
读书厅原本是足以宴请百人的大厅,如今则如同图书馆一样摆放了大量书架,书架中各式书籍排布,与图书馆的差别在于这座私人图书馆全凭主人的心意摆放,因此哪本书籍放在何处,恐怕只有教授自己知道。
与斯科特记忆里不同的是,读书厅里的书架似乎少了,正中改为放置一张长桌,周围许多书籍宗卷堆放。不难想见当读书厅的主人坐在桌子前办公时,就会如同置身于书籍的海洋,无论望向何处,所见的都只会是一样东西。显然教授在这些年又想到了一种新的更合自己心意的摆设。
长桌上同样也摆放了许多书籍,此外还有数件小雕饰雕塑之类的物件,以及一副版画。
那副版画吸引了斯科特的注意。一颗浩瀚的深色圆球几乎占据了版画的全部,圆形正中以明亮颜色还画着一个小球,是整幅画最吸引人的一点,自小球处四散开来无数线条,如同圆球中的管道。其余空余部分只画一种小人,通体黑色,也没有丝毫装饰,只有类似的明亮线条串联起他们。黑色小人全员做出俯拜姿势,尽管画得抽象,但仍能和斯科特记忆中的那个姿态重合。
“像不像你在信中提及的那个生物。”教授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不等斯科特回头,他已经穿过书海,走到了自己的书桌前。
斯科特急于提问,老人却好整以暇,示意斯科特随意坐,自己先一步坐进了那把大椅子上,把揣在怀里的文件夹放到桌子上。
斯科特环顾四周,终于在一丛《光明和谐》和另一丛《虔诚:九十五条改革》书籍之间找到了一把小凳子。斯科特理正衣襟坐下,盯着自己的老师。
“这是尼格什人的画,记录了他们的一些传说故事。”
斯科特在脑海里翻找记忆,庆幸自己没有把学过的东西全部还给老师,“北洲的落后民族,也能画出这样的版画吗?”
“这是鲁克教士临摹下来的,原画在北洲荒原的某处,被画在一座巨石上。尼格什人在巨石上记录,画出的画只会比你看到的这副更宏大。”
“尼格什人,想必就是画上的这些小人。”
“不,这些黑色小人被尼格什人称作‘暗者’,是他们崇拜的对象。尼格什人认为暗者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早的生命。”
“唯有第一束光是一切的初始,万物都在祂之下诞生。”斯科特几乎是下意识地说出口,毕竟相似的话他已经说了无数遍了。
库拉雷德教授连正眼都没看斯科特,只是翻开文件夹,翻检里面的纸张,一时间读书厅里安静得可怕,末了教授抬头说道:“神学学得不错。”
“抱歉,老师。”斯科特感觉此时尴尬得要命,但他该问的还是得问,“先不论尼格什人的那些传说,所谓暗者,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吗?还是说不过是土著的臆想?”
“根据鲁克教士的记录,暗者永远生活在地底之下,尼格什人通过寻找大地上的洞口与暗者交流,只有那些可以直通地下万里的地洞才能做到。”
“地下万里?何其荒谬。”
“不过尼格什人记录的暗者形象确实和你在信中描述的相像。漆黑身躯,体表不时流淌而过的光,以及洞穴深处的闪烁。你最近跑去北洲了吗,斯科特?”
“不,我一直随军队驻扎在中洲。”斯科特也不确定自己的老师会不会相信自己接下来说的话,“事实上,我就是在城里见到那个生物。”
“城里?在这里?”
“我是在给兰度扫墓的时候,在墓地里见到的。”斯科特站起身来,两只手无意识的绞在一起。头顶熔石灯打下阴影,耳边似乎又听见了那一晚夜枭暗哑的嘶叫。
兰度是斯科特同学院的好友,也曾是学院最优秀的学员之一,所有人都相信他会成为最优秀的民俗学家。斯科特不止一次和兰度一起策划他们的环球之旅,尽管专业不同,二人都对各地神话研究有着极大兴趣,进而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如果不是兰度英年早逝——斯科特尽量不让自己想起那个雨天。斯科特为友人送上最后的悼词,将一枚遥远东方国度云国的镜子放在死者的胸口,兰度对东方的文化尤为着迷,这件小手工艺品作为最后的纪念正合适。
自那以后,斯科特就时不时来看望兰度,直到毕业,直到斯科特参军也没有改变。每次从殖民地回国,斯科特都会去。殖民地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在枪林弹雨中,在异族邪异的法术和那些可怖的怪物面前,斯科特从不退缩,他相信自己的勇气有一份属于兰度,他们过去研究中的一部分活生生的出现在面前时,斯科特确信自己的热情不会因那骇人的杀戮而熄灭。每次斯科特带给兰度的礼物,就是他在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当然,斯科特下意识地不去谈及战争,只有战争,从来千篇一律,不值一提。
上个月,斯科特坐在墓地的草丛间,背靠着兰度的墓碑,正在描述阿袄利的青群,曾经他们以为青群是指阿袄利人的战士,因为阿袄利人藏于林中,故而得名青群。现在斯科特知道了青群也指一种小体型的亚龙种,不过巴掌大的小龙成群的在林间无声飞舞,比飞鸟飞虫更为灵活,犹如翠绿叶片起伏不落,聚如潮升,散若花开。
就在斯科特正讲到兴头上时,突然意识到除了自己和吵闹的夜枭外,还有第三种声音。那是一种有节奏的叩击声,但没有门板受到敲击的那种清脆声,更像是落在泥土上的沉闷声响。斯科特俯身贴耳到地上,声音果然变得更为清晰,还伴随泥土滑落的声音。此时就连夜枭也停了声,斯科特明白自己该去把守墓人喊来,他不想逞无谓之勇。然而当斯科特起身迈步,却一脚踏空。不知何时在平整的地上出现了一个地洞,斯科特正巧一脚踏入。尽管这个洞不大,宽度正好卡住了斯科特的大腿,深度却不知多少,斯科特只觉得自己的腿探入一个似乎没有尽头的虚空中,连周围本该存在的泥土都感受不到。斯科特奋力挣扎,才板正姿势,将自己的腿从地洞中慢慢拖出。
遥远的东方有一个词叫“盛情难却”,就在斯科特的腿彻底离开地洞的时候,地下突然窜出一只手臂,紧紧地握住了斯科特的腿。伴随着惨叫斯科特扑倒在地,尽管那个洞口不像是能塞下一个人,但当那只手坚定,不容置疑地拉动着斯科特一百六十斤的躯体时,斯科特不受控制地想象到自己被强行拉进那个洞穴的场景,他从枪套里拔出手枪,不顾会伤到自己的风险,朝着洞穴开枪。两枪之后又是两枪,一切都平静了下来。那只手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消失了,却在斯科特脑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映像。那只漆黑的手——不是那种吸收一切颜色的黑色,其上流淌着光的粒子。
“我对守墓人和警察说了个谎,跟他们说可能是个亡灵法师在打墓地里尸体的主意。”斯科特脸色惨白,没有意识到自己快把袖口拧成一团抹布,“说实话他们也不会相信。”
“我在家里做了三天噩梦,慢慢缓了过来,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就返回了部队。两天后我们接到命令,去布坦平叛。我正好想远离一切,求之不得早点离开。”
一旦回忆起来,过去的恐惧就挥之不去,斯科特死死盯着大厅角落那片昏暗的阴影,好像从中会跳出什么东西一样。
“那东西一直跟着我,那个地洞跟着我,我们在布坦平叛,之后赶到希德,这一个月我到哪里地洞就出现在哪里。在没有人注意得到的地方,只有我注意得到的地方。”
斯科特两手撑住脸,深深的吸气。此前的镇定不过是伪装,这位年轻的学者,资深的战士所承受的,远远超过常人第一次见到异怪时的那种恐惧,更像是从很久以前就追赶着的幽灵抓住了他。
“斯科特,你要撑住。不要逃避,去面对。”老人的声音将斯科特从幻觉中拉回了现实。
“这就是我为什么回来见您,老师。子弹对那个东西没有,法术也一样。我需要更多的资料,想办法摆脱那个东西。”
“遗憾的是,我手上的资料恐怕不能帮你更多。”库拉雷多教授把文件夹转向斯科特这边,递了过去。
果然,除了那幅版画和对暗者的描述,剩下的都是那位鲁克教士对尼格什人落后生活和祭祀方式的批判。这位骄傲的教士显然也没有俯下身子和落后民族交流的打算。
“任何有关的资料都好,教授。任何资料都会有帮助的。”斯科特有种预感,那个地洞不会就这么沉默下去,暗者迟早会有动作的。
“好吧,年轻人。你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也讲一个故事作为回报吧。这个故事绝不能有任何书面的记录,因为故事讲述的和人们所知的真相相差太过遥远,只会被视作疯言疯语。你坚持要听吗?”
故事本就是过去经验的结合,无论其环境和内容如何变化,总能帮人们窥见过去的只鳞片羽。斯科特点点头,渴望能从中抓住救命的稻草。
教授敲敲桌子,整座大厅的灯缓缓熄灭,一切都沉入黑暗之中。当库拉雷多再次开口时,语调与之前大不一样,庄严而肃穆:“这个故事只能在黑暗中讲述,因为这个故事里的主角们最初就是生活在这样的黑暗里。”
暗者是世上最古老的种族,比暗者更古老的是最初的星球,包裹一切的巨星。而这世上只有一样事物比巨星更加古老,那就是万物之母,最初的光,一切光与热都出自她。此外一切都是虚无。
光蕴藏在巨星深处,散发出的热量使暗者得以诞生。那时的暗者甚至不能算作生命,他们在巨星的土壤中显现,很快又变回泥土。暗者生来就有万物之母的供给,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生存,不知道生死,不知道光。
万物自然变化,光也有暗淡的一天。随着热量渐渐退去,巨星变得寒冷,仍然停驻不动的暗者连变回泥土的机会都没有,他们的身躯越发寒冷,也就越发坚硬,最后变成了不用大量热量就无法使其发生变化的硬块。少数的暗者终于迈出了生命的第一步,向着巨星深处挖掘,越向着巨星深处前进,就越是温暖。第一次,暗者靠着自己的力量有了收获,甚至收获更多。
暗者挖掘不停,抵达尽头,与光不过一墙之隔,光芒照进他挖掘出来的隧道,随后流动开来。更多的暗者为之吸引,就像第一位暗者所做,光也开始在其他隧道中流动。很快,所有的暗者,所有的道路都沐浴着光明,待到光芒重新闪耀,暗者的文明就此开花结果。
暗者们在巨星内部不断扩张,播撒光明,不知辛劳的挖掘,只有两个阻碍着他们。那些完全冷却的暗者尸体——金属和离光最远的地方——外壁。暗灵拿金属毫无办法,对外壁之外的世界则充满了未知的恐惧,还有好奇心。
好奇心是动力,改变一切。一名暗者鼓起勇气打通外壁,就像从前一样,光芒流淌而出,暗者看清了外面的世界——什么都没有。尖叫声中暗者重新封闭了外壁,把一束光留在了外面。
对虚空而言,那是第一束光。光溶解在庞大的空间中,最纯净的部分中诞生带翼的新生命,不受巨星引力的自由之灵,第一位天使。
天使环顾四周,看到剩余的光照在巨星的地表上,最温暖的土地上抽枝发芽,长出一株树木。天使细心照料,树木茁壮成长,待到大树长成,结出的果实压弯了枝桠,果香四溢,天使听到了地下传来声响。那是一种有节奏的叩击声,但不是大树受到敲击时发出的那种清脆声,更像是落在泥土上的沉闷声响。天使俯身贴耳到地上,声音果然变得更为清晰,还伴随泥土滑落的声音。天使自然明白该如何做,她摘下甜美果实,掰成两半果香更浓,挤出果汁香甜可口。天使任由果实落地,大地裂开尽数接纳。外壁一旦打开,自然有光芒四溢。天使引导光芒照耀大地,很快大地上新绿点点,天使挥洒光点,草原上又诞出牛崽羊羔。可惜外壁一开既合,光芒重新熄灭。
天使环顾四周,并不气馁。牛羊成群,自当细心照料。待到牛羊长成,肉质肥美鲜嫩,奶香四溢,果然听到地下传来声响。天使自然明白该如何做,她摆上牛羊牲畜,挤出乳奶丝滑顺口,炙烤牛羊肉香四溢。祭品献上,大地裂开尽数接纳。这次涌出光芒更胜前次,天使挥洒光芒,于是飞禽走兽,鳞介虫豸自光中生出,奔向四方。
天使环顾四周,似已十分满意。低头却看见大地裂口并未愈合,光芒源源不绝。
好奇心是动力,改变一切。天使飞到地上,向下望去。双方都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与自己相像又如此不同的生命。暗者盯着天使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光辉,那是他们的光!尖叫声中天使试图飞起,却被地下伸出的黑色手臂一把握住脚踝。手臂坚定地拉动天使的躯体,然而天使奋力挣扎,几乎要将手臂甩开。更多的暗者伸出手臂,终于天使抵挡不住,被拖入地底之中。
外壁重新闭合,一切似乎都恢复平静。
那时的地下不像现在那样阴暗潮湿,越向下就越感觉温暖。天使在光的通道中移动,越向下就越接近光明,力量也就越发强大。当天使再次挣扎起来,暗者亿万年的坚实隧道也随之晃动。震动越传越大,暗者们纷纷松开自己的手臂,光芒突然变得如此陌生,流淌的光和热充满了攻击性。光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志,第一次发出怒吼。巨星外层的土地早已经被植物的根须渗透,松软的土壤被无匹的意志翻动。大地裂开无数口子,迸射出无数的光芒,虚空中从未如此充实,大片大片的光芒,大片大片的土地被喷洒出来。天使也无法控制仍在不断膨胀的能量,果树与草地被炙烤成灰,再次化为尘土,天使的造物们四散而逃,远远避开这片毁灭之光。
整颗巨星四分五裂,天使削去了其中九成的土地,这些土地和光聚在一起,变成了虚空中的无数星辰。随后那光芒的身躯爆散开来,从光芒中诞生了成群的天使,成群的人类,成群的异兽和其他智慧生命。
暗者们灰溜溜地逃回巨星的残余部分,并永远躲在地底之下,和他们残存下来的最后的光芒一起,发誓永远不与地上的生物再有任何联系。
斯科特在恢复的光明中目瞪口呆,怀疑老教授是不是打着什么“以毒攻毒”的想法,他在一片恐惧中动弹不得,老教授还抛出另一个可怕的故事吓唬他。
库拉雷多讲完故事后就一直保持着沉默,他起身向大厅门外走去——这意味着这次会面已经结束了。在迈步走出大厅前,库拉雷多教授转身看向斯科特,问道:“天使把果肉,血肉,最后连自己也投入地下。斯科特,你又把什么投入其中呢?”
老教授的眼睛盯着斯科特,仿佛看穿一切。
斯科特记不清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想不出答案的问题——教授的提问、古怪的创世神话、暗者和他们的光。斯克特回来是为了获得答案,现在他只是收获了更多的疑问。
上一次扫墓时,斯科特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痛苦,向兰度讲述了战争,讲述他们在世界各地的掠夺。所有斯科特向兰度讲述的那些民俗传说,孕育那些故事的土地,都被付之一炬。四风河上飘过的河灯、与青群共舞的阿袄利人、倚靠玟山建起的宏伟山城,如今一切都不过是宗卷里记录的故事。一切都是历史的尘埃。斯科特任由泪水在自己脸上流淌、滴落,在死者面前他羞愧得无地自容,直到从地下传来的声响将他惊醒。或许是斯科特悲伤的泪水落尽洞中,引来了暗者的关注。
等斯科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又一次站在兰度的坟前,清冷月光照亮墓碑和斯科特,还有那个洞。
那个洞还在那里,难道守墓人就没有发现吗?斯科特的怒火来得那么突然,他俯身向那个洞怒吼,把一切疑虑和恐惧抛在脑后。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为了什么这样纠缠着我?你们不是再也不和地上来往了吗?
空洞沉默不语,毕竟那只是一个洞。斯科特也被自己不经大脑的行动逗笑,现在大喊大叫又有什么用处?不如把这个洞填上,斯科特在心里琢磨,自己怎么就没早点想到这么做呢?
就在斯科特打算起身离开的时候,一条从地下窜出的黑色手臂握住了他的胳膊。他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慌乱间试图去取自己的配枪,结果被地下传来的力量带偏了平衡,手枪从枪套滑出落在地上,远远地摔了出去。斯科特奋力挣扎,然而从洞中伸出的手坚定,不容置疑地拉动着一百六十斤的躯体,斯科特身经百战锻炼出来的力量也毫无抵抗能力。首先是那只胳膊,接着斯科特头部和肩膀的部分奋力抵抗,勉强拖延了几秒钟的时间,很快地下的那个东西不耐烦起来,更大力的拉扯下,连同另一只手和躯干也没入洞中。最后,幸存的两条腿在空中晃动了两下,彻底消失在洞里。
墓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在地底经历的一切让斯科特头晕目眩。地下那野蛮的力量毫无疑问扭断了斯科特的脖子,在那样不讲道理的拉扯下,斯科特震惊于自己仍能够保持意识,甚至还能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一开始只有黑暗,和斯科特记忆中的泥土一样,潮湿又厚重,很快一切物质的形态都变得模糊,从地底深处能感受到某种庞大的存在。斯科特在地底中被拉动,向下——在不明方位的情况下斯科特如此猜测——越向下就越温暖,泥土潮湿阴冷的气息渐渐远去,只有那么一瞬间,斯科特想起了暗者的故事,感受到了它们的世界里的光明,这份光经过亿万年的休养,再次有力的流动起来。随后,斯科特感觉到自己开始远离一切,将要重返那个昏暗的地底。
“不!”斯科特的声音在泥土中传递,大地吸收了一切震动,仍然沉默不语。
在恢复对身体的知觉前,斯科特就彻底失去了他在地底中移动时的那种特殊的感知能力。当他开始尝试性地活动身体时,斯科特意识到自己此时平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那个将他拉入地下的生物已经不在了,把他留在了寂静的地底。斯科特抬手向上,撑起一块板盖,他发觉阻力比想象中的大,那上面想必是无比沉重的泥土。然而更超乎他想象的是,他竟然有着如此力量,土壤被这份无匹的力量翻动,斯科特推开了盖子。
光芒照射进来,斯科特不等眼睛适应就直起上半身,试图弄清楚自己的位置。拂晓的阳光已经将一切事物的边缘染上一层薄薄的亮白,斯科特看到了熟悉的墓碑一块块排列在地上,他就在墓园里,刚刚从某人的棺材中起身。他摇晃地站起身来,差点因为重心不稳倒下,这具身躯前所未有的沉重,陌生得令他害怕。
一个东西随着斯科特身体的晃动落到地上,斯科特惊讶的发现那是一枚云国的手工艺品,一面镜子。在镜子反射的晨光中,斯科特看到了自己那张从未如此陌生的,苍白的脸。
(END)
写于2021.11.18
(这篇文一半是月初写的,一半是18号写的,自我感觉有些地方不能很好的连成一体。库拉雷多教授讲的那个故事是我拿以前做的世界观设定练习改的,结果越写越神棍。。。和我原本想写的风格也不够搭,好头疼。。以后找机会改吧。希望各位不吝赐教。)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また明日》by JUJU
备注:CP为我的OC歌纳·瑰琉斯&亲友的OC弗赛特 HPparo。
在企划期间有少年时代的故事,可以先看也可以不看。
其一《门外》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6/
其二《小爪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7/
穿过晨雾弥漫的森林,到达小时候作为秘密基地的树屋的时候,弗赛特出乎意料地看到了一个人影在树屋下仰望着那里。这地方向来人迹罕至,自己也是冲着这一点,偶然心血来潮过来修缮,好在里面开辟一间自己的魔法工作室。过去他连儿时的伙伴都不曾带来过这间树屋,那个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看来不能立刻开始树屋的修缮了,弗赛特把魔杖往袖子深处藏了藏,但是并不打算离开。不管是谁,打个招呼应该不久就会走的,这深山老林里对手无寸铁的麻瓜来说太危险。他走上前去,对那个背影打了个招呼:“您好,林子里这么潮,请问您是来这儿干什么呢?”
树屋下的人转过身来,看到他的一瞬似乎怔了一怔,随后喃喃道出了他的名字:
“……弗赛特?”
弗赛特发誓自己从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声音。
这是一位身量高挑而体态优美的陌生来客,长着棱角分明的脸,和母亲爱看的时尚杂志封面上的男模特有的一拼。弗赛特拼命在脑海里搜索这样一个形象,可是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学校,他都不记得见过这样一张脸。隔着淡淡的雾气站立在那里的男人还在直直地注视着他,忽而轻轻咬了自己的下唇又立刻放开了。因着这个小动作,在嘴唇里的血色被挤掉而泛出苍白的一瞬,弗赛特认出了这个人:
“……歌……纳?”
他有着卷曲的黑发,长及肩胛,深海一样的蓝眼睛里点着清清的光。
他的蓝眼睛里,有自己。
记起了对方之后,两人反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弗赛特想起来了,十年前,他们还在上学,刚刚相恋的时候。他曾经在第一年的暑假邀请歌纳一起回家,带他来过这里。他怎么会忘了那个夏天?他牵着他的手偷偷念了荧光闪烁走进这片森林,和他一起看萤火虫在空气中飞舞成一片海,看着他的眼睛在黑暗的森林里熠熠生辉,然后偷偷亲了他的脸颊。还没来得及害羞,就在他的短暂注视之后得到了一个点于唇间的吻。那么凉,那么小的一对嘴唇,生涩而勇敢地点亮了他的爱怜。就那一瞬间,想守护他一辈子。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家,就在这间树屋里和衣而睡。他卷着毯子,就那么彻夜地抱着他,低一些的体温,好像是有生命的宝石,稍微松一松手,就会失去一般。他睡不着,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梦到自己。那时候那么年轻,他觉得自己可以就这样看着他,幸福快乐天荒地老。
他怎么会忘了?
原因才是弗赛特一直没有忘记的事情,在尴尬的沉默后,他开口了:
“好久不见,差点没认出你来。你不一样了……从前那么小。”
那么脆弱那么美,让人害怕轻轻吹口气都会破碎。
对方轻轻微笑了一下,垂下眼解释道:“十九岁的时候我突然开始长高,身体也好起来了。一开始父母还有点担心,直到我跟父亲回了一趟老家见了祖母,她听说之后笑得可开心了……她说轮到我这一辈特异血统比父亲的显现程度更高。因为成熟期比较迟,我也发育比较晚。”
之后又是沉默了,弗赛特只好再挑起话题:“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对方也是顿了一顿才回答:
“我来道歉……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道歉。这是弗赛特能想到的最不想听的答案,藏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地捏紧了魔杖。
当年他们毕业的时候,早就没有了那片萤火虫海里的温存,从五年级纠缠到毕业,两个人已经是两败俱伤的局面,连站在彼此身边都好像不能呼吸。曾经那样怜爱对方的他提出了分手,而不知何时变得浑身是刺的对方也点了头,两个人都红着眼圈。他的眼睛失去了往日明亮的光彩,也失去了笑容,身上的创可贴比以往都多。而他的黑眼圈尤其重,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枯槁得像个瘾君子。转身各自离开的时候,感觉竟然像是得到大赦的囚徒离开阿兹卡班,谁知道自己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分开之后两人至今都没有联系,弗赛特回到故乡找了一份工作努力过得安宁愉快,偶尔去做一些不太危险的悬赏,刻意忘记了那些事。包括两个人之间歇斯底里的争吵、疯狂的彼此伤害,也包括那个被萤火虫照亮的夏天,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歌纳了,这个人会成为日后一段不痛不痒的回忆。或许等自己老了,还会说给和自己白头的老伴儿听,然后被她倒一缸五十年的老陈醋。啊,说不定会是“他”,但是别纠结那些了,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都还说不定呢,自毕业以来的这些年,自己不也是一直单身吗?
回忆不会占用太多时间,那么久远的事情也不至于让他像分手前那样难以面对他,弗赛特站在原地开口:“什么样的事情?”
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的歌纳牵了牵嘴角,似笑非笑地说:“请你帮忙,解除一个魔法。”
弗赛特轻轻应了一声:“只要我能做到。”
歌纳看着现在反而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弗赛特,还是缺一些真实感。毕业的时候他也曾想过,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他了,无论转身的时候他怎样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生都会藕断丝连。
他知道他们走到那一步几乎都是自己的错。记忆回到霍格沃茨一个温暖的春夏夜,那天歌纳给自己施下了与他有关的魔法。那个魔法在那时候是他爱情浪漫的证明,因为那时候他坚信着自己会就这样,牵着这只手,慢悠悠走完一生的时光。
在最幼稚狂妄的年纪,歌纳曾经把自己当做一只鸟,追逐着某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做好了永不落地,飞翔直到坠亡的觉悟。所以当他在地上发现这样明亮温暖的光的时候,他最直接的反应是“危险”。那是美好得让他无法拒绝,会让他偏离航道,可能永远飞不到目的地的光啊……他是抱着折断双翅从高崖跳下的决心准备那个魔法的,那个夜晚之后,甘愿从此再也回不到天空的鸟终于落了地。
他没想到从高崖跳下并不只是意味着无法再起飞,还有粉身碎骨。
抱着太过浪漫的想法投入其中,歌纳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可是不安和不信任很快像瘟疫一样降临了,不过多久就让他病入膏肓。他不能接受任何距离和拒绝,任性地要求着近乎毫无间隙的陪伴,草木皆兵得毫无道理。即使被弗赛特温柔地抱在怀里,也会突然胡思乱想着委屈得哭出来。那个时候幼稚地以为是自己为了对方放弃了一切,而理所当然地无理取闹着。可是长大后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他在单方面地折磨着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而已。
没错,对歌纳来说,弗赛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过去和现在都是。
因为那个魔法。
尽量语调平稳地向攥着魔杖的弗赛特说明了来意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已经拿到了解药,现在还差一个吻。”他当然明白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多尴尬的要求,但是他已经在悔恨里生活了太久了。毕业以来,歌纳·瑰琉斯始终对弗赛特恋恋不舍,念念不忘。是他太过分了,连时间都不肯救他。分别那一天的痛楚丝毫没有削弱,反而愈加锋利。为了重新开始生活,他只有自己救自己,赌一把解除了魔法一切就会好起来。
一个月前他乘船来到加拿大,一周前到达了这个镇子,在这片弗赛特曾经带他来过的森林徘徊了一个星期。
原本离开瑞典的时候他是横了心要解开这个魔法的,可是越靠近越意识到——魔法解除了,这十年来所有的一往情深,包括让他煎熬的爱和悔恨,就都会消失了。就像,海水冲上满是划痕的沙滩,等潮水退去,那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不是今天弗赛特自己来了这个地方,他也许就会在徘徊之后离开。但是好歹他们相见了,他也提出这个请求了,就到此为止了:“就当是……告别吻,可以吗?”
歌纳的目光始终在弗赛特身上,这一刻他甚至有点希望他能拒绝。
“好。”弗赛特垂下眼,答应了。
他没料到歌纳会来找他,更没料到毕业那年的分别对对方来说还不算结束。虽然自己好像也没好多少……但是对当初的那段并不美满的恋情,他已经选择让它成为一个故事了。
他看着歌纳走近了些,从口袋里掏出了当年他体弱多病的时候喝水果茶常用的那只保温瓶。他的记忆里握着那只杯子取暖的手瘦瘦的,像一对小爪子,很苍白很修长,要两只才能抱住瓶身。现在他看着一样修长,指甲里却有了血色,骨节也分明好看的手轻轻拧开了杯盖,一股木香花的气味混着一点酸涩弥漫开来。弗赛特毫不回避地看进他瞳孔深处,他看到那里面有自己,歌纳的眼睛亮亮的,点着星星一样的光,就像十年前自己曾经点亮过这双眼睛一样。虽然并不是个敏感的人,弗赛特觉得那光里是透着绝望的,这让他有点手足无措。歌纳深深看了他一眼,仰首喝下了药剂。弗赛特想起一个词。
视死如归。
歌纳有些困难地咽下药剂。苦。苦得他差一点想吐出来。稍微红了眼圈,他深吸一口气,询问地望了弗赛特一眼。弗赛特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过去这么多年,弗赛特的面容也成熟了起来。但是被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注满阳光一般的金发、还有身边氤氲的太阳味,始终没有变过,依然令他心动不已,就像十五岁那年,霍格沃茨那个温暖的春夏夜。
其他人都已经回到宿舍去,而弗赛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他回来,没有撑住而靠着扶手睡着了。他在沙发边半跪下来,深深看着睡梦中的恋人,呼吸着他身上暖暖的太阳味,想着:“这辈子,就是他了。” 他知道从前高翔天宇的歌纳·瑰琉斯就要死了,并含笑向着重生坠落,视死如归。然后他取出了那瓶能够让人一生一世不回头一往情深的魔药,喝下,向着弗赛特的睡颜低下头。
而现在,已经长得比弗赛特还高的歌纳向着他的脸低下头,就像要把自己一生的爱都许诺给他的那天一样,那么虔诚。心脏沉重地跳着像是想要阻止他。
要结束了,要结束了,一切都。
不要,不要……求你。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饶过自己吧。
饶过自己吧!!
歌纳终于吻了弗赛特,刺骨的寒冷从嘴唇碰触的地方向着全身疯长,像是在身体里刮起了一场风暴,连心脏都被抽走了温度,虚弱地鼓动着,挣扎着。
魔法解除了。风暴停止,凉意从骨骼里沁出来,歌纳微微睁开眼,看见弗赛特的眼睛还闭着。带着一点点金色的睫毛微微翕动,似乎在等他结束这个吻,也像是睡着了。
梅林啊……
弗赛特感觉脸上有什么凉凉的东西滚过,睁开眼对上一双湿漓漓的蓝眼睛,不断朝着自己的方向掉落的小小的冰珠。歌纳很快移开了唇,有些吃力地呼吸着,从他口中呼出的都是冰冷的白气。“你还好吧?”弗赛特好像看到了十年前因为怕冷而站在室外课的人群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歌纳抹掉结在眼角的冰粒,嘴角描上淡笑:“我没事……这是魔药的作用。”这么说着,冰珠还是不断从眼中滚落下来。
弗赛特已经没有心情在树屋开辟他的魔法工作室了,无论是在这里遇到他也好,还是被拜托的这件事情也好,连同现在说不清是不是在流泪的歌纳,都让他原本愉快的心情消失得一点不剩了。
“我准备回去了,你如果想在这附近多转几天的话……”并不是很希望对方来找自己:“森林南部的小溪附近经常可以看到鹿。”
“嗯,再见。”
“再见。”
歌纳目送弗赛特转身走上回家的路,觉得他不会回头看,于是终于放任了在心里结成冰的泪水。
在魔法解除的那一瞬他几乎绝望了。
他本来期望解除了魔法,心里的热情也好悔恨也好都会像真的经历了十年时光一样变得淡薄,至少能像对方一样可以平静地面对。可是睁开眼睛看到弗赛特的时候,比寒冷更加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似的心跳。
“我爱他。”
这一生都。
他已经无可救药了。
歌纳回身看着弗赛特在他的视野里一步步越走越远,知道,现在他从这里走出去,就会从自己的生命里走出去了。毕竟,告别吻是他自己说的啊。
弗赛特,再见了弗赛特。
弗赛特……
“——弗赛特!”
-END-
本篇为BE线,OC属于我和我亲友,OOC属于我。
不知道应该算原创还是同人总之用了世界观就当做同人吧。
爱情美学非常个人,引起不适请海涵。歌纳是我家的第一个“不落之鸟”,视爱为求索之路的绊脚石,是陷阱,投身其中与死等同。无趣的孩子,只做该做的事,但他拒绝不了弗赛特。
少年们从备受羡慕的甜蜜一对到相爱却互相折磨,一人退出疗伤终身不愈,一人爱入膏肓求死不能。不知道有没有表达出那种感情。
在HE的世界线里,歌纳没有这么敏感,也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会被弗赛特的温暖和温柔感染而改变。他们会像所有纸片小情侣一样幸福的白头偕老。但我觉得BE香。
附:BE线歌纳的沉溺情书 https://t.zsxq.com/MVnE6AA
作者:旬夜
CP:楚路
要求:无声
备注:待修改
1、
他在这条河上走了很久,溯流而上,鞋面却丝毫没有被沾湿。远方雾霭沉沉的天幕似乎永远定格在阴天的黄昏。
他早就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来了多久,为什么而来。
一切概念在脑子里变得模糊,他只知道自己要顺着这条河道走下去,条路的尽头会有一间屋子,屋子里有什么他不知道,可他知道自己应该找到它。
然后,打开那扇门。
-
“靠!”
路明非从床上滚下来的时候,尾巴骨撞到了脚凳,疼得龇牙咧嘴。
手机充电线缠绕着他的手腕,让他像是当季上市的大闸蟹。而他的同居人兼大学学长从另一张床上抬起一张睡意惺忪的脸。“你怎么又在地上了?”
“别提了。”路明非一边和充电线搏斗一边站起身。“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觉得自己睡觉在赶路,白天通勤都要人命,晚上做梦还在走路,见了鬼了。”
床头手机晨起闹钟刚巧一响。
“你先还我先。”路明非指了指洗手间。
“我上午外勤。不急。”
“得嘞!”路明非如蒙大赦一把窜进浴室,头也不回。
这是路明非和他师兄成为舍友的第二年,他们大学不是同一专业却在一个系,本来算不上什么朋友,结果实习期进了一家公司。两人不尴不尬下班,却发觉连地铁站都是一个站台下的,干脆互惠互利合租了一套房。
说来也奇怪,楚子航,他的舍友,一个在大学里的风云人物,据说家境殷实,父亲楚天骄还曾经上过某经济杂志封面,他妈苏小妍也是个貌美如花的大美人,两个人中龙凤生出一个楚子航人模人样的天之骄子,结果大学毕业了跑来和他实习同租一套房子。
路明非当初问楚子航为什么,楚子航细碎刘海下一双眼冷冷道。“我想靠自己。”
一句话,让路明非当场摇头给他鼓掌,他心里他家师兄什么都好,果然就是脑子有点病。
要换成他,巴不得现在爬回自己的家族企业,坐在什么总经理,执行官的位置上摇曳生姿。
但话说回来,谁会不羡慕楚子航呢。
路明非叼着他的隔夜吐司,死命在大厅全身镜前折磨他的领带。
不远处传来“铛铛铛”几声钟声。
他下意识吐槽,嘴一松,一口吐司连着番茄酱沙拉酱一起红红白白摔在瓷砖地上,像炸裂的脑浆。
连着钟声一起的还有他的手机最新来电。
上面跳跃着两个大字“诺诺”。
-
等路明非把自己捯饬得人模人样的时候,他家女朋友的敞篷车已经在楼下等了。
路明非这人说来也挺牛逼,实习的是国内百强企业,楚子航是靠着自己过硬的本事进去的。他呢,是靠“美色”进去的。
当初在校招的时候路明非广撒网,撒到的某家正巧是他花了大学四年刚刚才追上的女神,陈墨瞳他爹一手创办的公司。
路明非当初投简历,每家说的场面话都一样,都是前天晚上死命背了,到临了了复制黏贴,贴到陈墨瞳他爹家的时候,嘴皮都快说干了,大热天连企业名字都没看清。
要不说,路明非的确是个运气非常好的人。
比如,当年他妈快生了,没来由夜里心慌,半夜杀去医院做检查,直接脐带绕颈两圈半,提前给他剖了出来,捡了一条命;
后来上学了,一路成绩平平,什么都平平,高三那年稳定发挥,本来和名校无缘,奈何他报的专业招不满人,补档调剂把他给收了;
到了女朋友这里,陈墨瞳,陈董事长老来子,掌上明珠,自小一举一动人都在人保护之下,掌上明珠交的男朋友别说投简历了,家底都给摸清了。
路明非这个上门女婿就像个菜似的给自家女朋友亲爹夹盘子里。
可他无所谓。
冬日太阳暖柔得照在脸上,路明非跑下楼的时候,陈墨瞳站在小区外的雪地上,一袭红发被光线照的越发耀眼。
他的小仙女美得像是雪山上盛开的红莲花。
“上车吧。”诺诺扬了扬头发,在路明非在沾着吐司屑的脸上送上一枚早安吻。
路明非甜的飘飘欲仙,他坐在驾驶座上调后视镜,殷勤地问。“你这周末想去哪儿?”
少女扬起明艳的笑。“出国。”阳光照进车子里,将他们并肩的影子拉长。“这周你项目结束有假,我们去东京,去看天空树。”
2、
全公司都知道陈墨瞳想对路明非求婚。
这消息如果早两年,他们公司人听到一定觉得是见鬼了。
虽然现在也一样,只不过是见鬼两年已经习惯了而已。
毕竟陈墨瞳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美人会看上路明非,还爱得走了心打算嫁给他。一般人都觉得这大小姐多半是被路明非下了降头夺了舍。
但这大概就是霸道总裁爱上小白花的故事,不过路明非是棵小白草,给陈墨瞳这个未来大企业掌门人看上了罢了。
“喂,买刀吗?”
路明非提着超市买回来的两斤菜,盯着眼前的人,觉得对方是不是有病。
拦路的是个路边小贩,摆着个摊,摊主的脸似乎受过伤,整个一般是歪的,看着就是那种摆着摊在古董一条街哄外国佬的骗子。
大哥,这是刀。刀诶。路明非看着满脑子的官司。
一会我买了被警察当管制刀具收了,我还找谁要去啊。
“这刀没开刃。”那人似乎看出他的想法,露出一种巴结的笑。“我保证你肯定喜欢。”
还强买强卖了这不是?
路明非退了两步,却看那人从脏兮兮的大包里抽出了一个包着黑色布料的长条。“你看看,这个东西你肯定喜欢。”下一秒,黑色的纱布从那人手中滑落。露出黑色如墨的刀鞘。边角有银色暗纹如同流光一闪而过。
-
他咕嘟咕嘟落进那场梦里。
倒坠进星辰。
沉溺于不死的海。
-
“所以,你就买了这把刀回来了啊?”
楚子航大晚上回家看着路明非对着一把约四尺的长刀愁眉苦脸,简直无奈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刀没开刃,但是,挺……挺漂亮的。”路明非抽了抽嘴角。今晚诺诺要陪自家老爹吃饭,他只不过想着楚子航没回来去超市买点东西自给自足。谁能想到……
“没开刃?”楚子航利落得抽出刀,刀面反射着明黄色的光线映在他的眼中竟一瞬如同金色火焰在眼底燃烧。
“怎么了?”楚子航看着他皱眉,路明非低头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握住了对方的手腕,力道极大皮肉都已凹陷了下去。
他觉得自己这样子特小气,不尴不尬得挠挠头。“我……我担心那家伙骗我,我刚也没拉开看过,要是开了刃伤到你就不好了……”
“没事,这刀还不错。”楚子航没有在意,把剑收回剑鞘中。
“我去洗个澡。”楚子航似乎对他失礼的行为并不在意。
“好。”
楚子航是个好人,天塌了都不生气。至少在路明非的记忆里,是这样。
路明非想了想,还是把那把刀到了杂物间里。 他心里有点冒泡,酸溜溜的,不知道在酸什么,还是在难过什么。
天上的月亮又圆又大。
晚风吹进阳台,凉爽又带着树木泥土的气味,像是把人包进不知名的小森林里。
等楚子航洗完澡,路明非已经开了两罐啤酒在小阳台上上头了。
“都tm什么安逸日子。”
路明非小酒喝进肚子像是在骂人。
说来这要是在夏天,夜色星空小啤酒,倒也不错。
不过碰巧现在入冬。屋外没有暖气,路明非冻得就像只得了癫痫的狗。
楚子航渡步走过来,对方身上还冒着刚洗完澡的热气。接过路明非哆哆嗦嗦递上的冰啤酒,自然地问了句。 “你心情不好?”
路明非觉得楚子航真牛逼,总能发现他心情不好。他在大冬天的风里和人贴近了一点,楚子航的暖意很快会被风吹散,就那一点,他觉得热乎着也没意思,还不如进屋。
可他又开始出毛病了,脚下不想动,人也不想动。于是,他又喝了口啤酒,仰头看着天空,吐出几口四不像的忧郁。“诺诺可能打算向我求婚了。”
这要是换别人八成要把路明非打死,说他在凡尔赛。
但楚子航没有,他低头开了啤酒,仰头喝了一口,没说话。
他等路明非接着说。
“我今天上班,小郑偷偷告诉我说诺诺让他连蜜月的地方都提前订好了。”
小郑是他们陈董的左右手。多好,恋爱自由和包办婚姻完美融合,他要登上人生巅峰了。
楚子航转头问。“你不想和她结婚?”
“想!”路明非脱口而出。“做梦都想!”
谁都不能抹除陈墨瞳在路明非心中的地位,那是他大学里最狼狈的时候,从天儿降的一团明艳的火,烧亮了他半边天。
“可我总觉得会遭报应。”
路明非伸手用啤酒罐和楚子航的碰了一下。“遭报应懂吗?”
他看向楚子航,对方目光平静,和冬日的月亮一样冷冰冰的。
“算了。”路明非自嘲地笑了起来。“我知道,是个人都会觉得我不知好歹,师兄你别骂我了。”
“别怕。”
“什么?”他转头对上楚子航的眼睛。对方坚定地朝他轻轻点头。“不用怕。有麻烦,我帮你解决它。”
“师兄。”路明非一阵爆笑。“你当演黑帮电影呢!”
3、
诺诺和路明非的出行这次搞得是风风火火,就连他去人事部请假的时候,人事主管都对他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因为这次的旅行全程由路明非负责,于是他们做的是经济舱。
饶是环境恶劣,但跟着路明非这个五十音都没背全,连地标都看不清的男朋友,诺诺全程表现得很心大。
诺诺想去的天空树是日本的标示性建筑之一。路明非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决定先下手为强。占了旅游的主动权,并把求婚地点定在了东京天空塔350米的瞭望台上。准备在那和小巫女俯瞰整个东京的夜景,然后单膝跪地来个浪漫的求婚仪式。
可惜首先路明非资金不允许,其次还是个语言盲。从羽田机场下飞机之后,身材高挑一头红发的美女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出口,看着全程和无脑苍蝇似得,还强装镇定的路明非。显得格外惬意。“机场大巴去哪儿走啊。”
路明非这下正打着电话和楚子航求助,下一秒手机差点没飞了出去。
于是十分钟后,大发慈悲的小巫女终于用流利的英文拯救了这个迷失在十字路口的小羔羊。这其实并不是诺诺第一次救路明非了。当年他大一在陌生城市冻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是这个红发少女把那辆鲜红的法拉利往他面前一停,救他于水火之中。
也是那次,路明非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苦巴巴提着行李坐上车,小巫女光明正大得倒在路明非肩膀上打起了盹。其实在路明非觉得诺诺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这个女孩,拥有一个美女该有的张扬跋扈,却有时候小鸟依人得能无条件的信任他。
这种矛盾的感觉,就好像他所爱之人,和爱他之人被同时装进了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让他有种难以名状的难过,却又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当然,一个多小时后,当路明非带着到达预定好的酒店楼下,他脑子里已经没有空余去思考这些事了。
“什么情况?!”
“哟,缘分呐。”人模狗样的芬格尔道。
“那你……”路明非肩上背着诺诺的包一下垮到手腕上。他看着芬格尔身边衣冠楚楚的楚子航,颤颤巍巍。“师兄……”
“我前两天和你说过,我最近出差。”
你可没说你出差是来东京啊!
他在心里疯狂吐槽了一声,视线却不由落在楚子航绑着绷带的手腕上。
-
“所以你都打算求婚了还定两间房啊!你个没用的。”芬格尔滚在路明非的床上,颇有打算雀占鸠巢的嫌疑。“顺便都因为你这个不靠谱的把陈董家宝贝闺女带东京来。人一听你个日语盲加路痴,险些没把我们给手撕了。”
芬格尔是路明非同公司财务部的员工,只不过大学和路明非是同寝室的舍友,相处起来极度没皮没脸。
“还真是苦了你了……”懒得理他,路明非扭头看了楚子航。“手怎么了?”
“没事,出门不小心划了。”
从手心到手腕的绷带,还隐约渗出一点血迹。楚子航淡淡看了一眼,一张沉在阴影里,搞得路明非有些尴尬。印象里,楚子航极少生气,待人处事都一副春风和煦的态度。他也是极少看见对方沉着脸的模样。心下虽然有些疑问,他也不好多问,三个人贼头贼脑得打开PAD,帮路明非计划起了明天的行程。
芬格尔和楚子航两个人美名其曰出差,其实就是陈董事担心自己女儿受委屈,又不想让女儿生气觉得自己乱插手,拐弯抹角给路明非塞得两个救星。求婚时间计划在明天晚上,三个人折腾到大半夜,大致订好了整个求婚计划,还在芬格尔的帮助下模拟实施了几遍。
等人走了,路明非整个人脱力似得陷在床上。
4、
“咕噜——!”
视线里是一幢如同遗迹般沉与海底的木屋。
无数水流穿过他的身体,慢慢带去身子里仅剩无多的温度。他头朝下悬浮在其中。
四周都是安静的,静的只有他自己沉重的心跳声。
水底幽暗无光,四周的黑暗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吞噬着那间长着礁石和浮动水草的屋子。这里是哪儿?他转了转脑袋里
屋里亮着灯,透过模糊的窗子能隐约看到里面做了一个人。他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样。
一瞬间,气泡从肺里吐了出来,遮住了眼前的视线……
“明非!路明非!”
“……”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晰。看到芬格尔那张放大特写的脸。“搞什么啊,这么重要的时候你也能睡?”四周都是来来往往的人群,天空树无论何时都是来往的游客。“票买好了。”芬格尔摇了摇他。
因为天空树的票要当天买,芬格尔这个标准助攻直接帮忙排队买了票。拍了下还在晃神的路明非的脑袋道。“精神点啊大哥!你是来求婚的!”
像是忽然意识到正事,路明非整个人跳了起来。“对对对对,我是来求婚的!”
-
东京晴空塔展望台——TEMBO DECK。距离地面是350米的高度。
朝脚下玻璃望去,整个东京景色仿佛俯于身下。路明非曾经无数次想过他想诺诺求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对方会不会拒绝,会不会笑话他的笨口拙舌,会不会呆滞得说不出话,会不会……
脚底踩着玻璃,他整个人像是悬浮于空中下一秒就要跌落下去。
他一步步走向诺诺,手里握着那枚戒指,就好像揣着一颗心脏。
他喜欢这个女孩,如果说有一天世界问他愿不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换诺诺的命,路明非都会大义凛然得说一句。“有何不可,要就拿去。”他觉得那样的自己一定就像屠龙的勇士。用一把长剑,或者用他的身躯挡在泪流满面的公主面前,然后扬起嘴角对那个人说道。不用还害怕。这毕竟是他喜欢的女孩儿啊。
张扬的小巫女摘下了他的墨镜。琉璃似得眼睛带着她独有的火热的红色,一瞬不瞬得注视着他。他知道四周一定都是人们望着脚底玻璃地面惊叹的声音,而那一瞬间,路明非觉得一切的声音都消失了。
——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要把她婚车的车胎打爆也没什么。
终于,路明非张开嘴,在离地450米的位置,看着那个红发飘飘的女孩,说出了他心中埋藏很久的话。就好像已经经过了好几年,久到足够让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孩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男人。他终于让心口那句掩藏依旧的话破土而出。他闭上眼睛,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喂……我说出口了啊。你看啊……
我都不用打爆他新郎的车胎……
“喂!路明非,你是高兴傻了吗?”
后背被人用力一踹。天空树玻璃窗透过午后的阳光。红发少女熟悉的眼正居高临下看着他,橙色的光线映着她红色的发尾。美好的不真实。
“还不快给人戴戒指啊。”芬格尔带着善意的调笑传来。他怔怔回头望了一眼四周鼓掌的路人,每个人脸上都是善意的微笑。他成功了吗?路明非努力回过神来。——脚下是离地百米的透明玻璃。
他单膝跪在地上,诺诺纤长白皙的无名指正被他握在手中,手中的戒指悬在指尖。
我……成功了吗?路明非再次质问自己,于是他抬起头,对上少女漂亮的枚红色眼睛。问道。
“你愿意嫁给我吗?”
红色长发的少女如同飞翔的鸟儿朝落下,下一秒,路明非丝绸般的长发掠过他的脸颊。诺诺拥抱了他,银色的指环顺势套入白皙的手指中。
“我愿意。”他听少女如是说。
那一瞬间,他似乎听见遥远的属于不知名野兽尖唳声响起,心口用力一震。
-
之后几天,路明非不断得接到的都是同事的道贺电话。朋友同事,七大姑八大姨,街坊四里,能知道全知道了。可路明非还来不及和人解释自己成为金龟婿的喜悦心情,就听说,陈墨瞳早在决定在日本办婚礼,所以陈董事早就场地酒店都选好。他都不用回国,再在日本待几天,他亲妈亲爹都能被一起运过来,参加婚礼。这感觉大约就像整个世界走了几个过山车,最后砰得一下把路明非撞进了鲜花堆里。——被幸福撞昏头,和被撞得头昏,二者皆有。
5、
婚礼由陈大老板亲自操刀,诺诺成了整个婚礼的第一意见来源,每天在婚礼现场和酒店来来回回提供意见。
可怜作为准新郎,路明非不但被剥夺了话语权,连干苦力的权利都没有。小驸马爷整天百无聊赖得抱着一本东京旅游指南,在犄角旮旯里瞎转悠。
接到路鸣泽电话的时候,路明非刚好不小心就拐到了不知哪里的居民区,一时半会竟然不知道怎么出来。
“放心,虽然我签证办不下来不能出国,不过老师这份份子钱可是不会少的。”
“老师,你就别玩我了好吗?”路明非整个哭笑不得。拐到一个出口发觉还是住宅区,干脆靠着电线杆子专心致志聊起天来。“老师最近过的还不错吧。”
“能差吗?今年负责高二,不用面对你这种榆木脑袋的学生,觉得命可长了不少。”路鸣泽比路明非大不了几岁,语气间尽是善意的调侃。路明非眯起眼睛,想着当初在高中时候的场景,虽然有些模糊,不过想想似乎应该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真好啊。”不远处长长的水泥路被夕阳渲染,他抬起眼睛看着湛蓝色的天空。
“说起来,明非,你在国外还是少出门吧。”路鸣泽忽然说道。
“恩?”
“在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瞎逛,容易丢东西啊。”耳边传来的一阵凉意,路明非忽然浑身僵硬扭过头
。视线的尽头是一条阴暗的小巷。一个人正一瞬不瞬身后背着一把长刀,脏兮兮的破烂衣服,回头看着路明非勾起嘴角意味不明得笑了起来。那个人长得太具特点。几乎一半歪掉的脸,背上背着的一把长刀……分明是当初路明非在街上买的那一把。
——手怎么了?
——没事,出门不小心划了。
视线相接的瞬间,歪脸人快速闪身进巷子间。
“站住——!”路明非顾不得许多飞速得冲了上去。
“明非?怎么了?”耳机里传来嘶嘶的电流声。“老师,我遇到一个怪人,先不说了!”艰难侧身穿过巷子,他脚下生风,几乎是用尽全力追着那家伙的背影。
这卖假刀的有一模一样的刀并不稀奇,没开刃的刀具飘洋度海也五不可能。但是结合起楚子航手上的伤口,路明非就觉得分外诡异。
究竟是哪里有问题……
这种奇怪的违和感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心脏跳的飞快,好像下一秒就要从胸腔炸开一下。
“明非!”电话里路鸣泽声音严厉,却让路明非瞬间回过神。“老师,怎么了?”
脚下的速度却丝毫未停。那人似乎很熟悉这里的道路,路明非跟着那人好几条街,每次都只能看到他的一个背影或者衣角。““别……追……”手机那头传来滋滋啦啦的电流声。
“什么?”
“别……”那噪声越来越大。“喂……老师?”巨大的噪声像是被瞬间切断。
路明非忽然感觉哪里不对,慢慢停住脚步。潮湿阴暗的巷子冷的可怕,只有前方和后方冒出一点微弱的光线,身体像是浸在了寒冷的水里。
傍晚的街安静得诡异。
他像意识到什么,慢慢抬起头。不过几尺的距离,头顶屋檐上,歪脸人蹲在上面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探出头来。他们几乎脸贴着脸,他清楚得看到,那人一张脸歪着。就像融化的蜡像。
“啪嗒!”
鲜红的血液落在路明非脸颊上,落下一张腐烂的脸皮。
露出一张他极其熟悉的脸、
——婚礼开始了。那人张嘴吐出一句难以辨认的话。“……”
咕嘟,像是水底慢慢升起的气泡。
6、
“陈墨瞳小姐,我在此郑重提问,你愿真心诚意与路明非先生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吗?”
高高的穹顶,用七彩琉璃雕刻这耶稣受难重生的彩绘。
路明非重新获得呼吸的瞬间,教堂斑斓的光芒映在他深黑色的瞳孔里。
这是你们的婚礼。
路明非一瞬不瞬眼前站着他喜欢的女孩,对方的白色裙摆,边缘上面有着精致的暗纹。美丽的女孩肤如凝脂,她低垂着眼,脸颊微微发红,在阳光下被照的透明。
祷告席一排排长椅上坐着他熟悉的人。他一眼认出了自己的父母,两位老人眼里闪了熠熠泪光,似乎在为儿子找到幸福而欢欣雀跃。
神父念起了结婚十次。
少女一双漂亮的双眼琉璃似得瞳孔只映着路明非一个人的样子。她说。“我愿意。”
接着,牧师穿着白色绣着十字架的牧师服朝他转过身。抱着圣经的手朝他伸出。“路明非先生,我在此郑重提问……”
“咕噜——!”耳边忽然响起密密麻麻的气泡声。
我愿意……
我愿意……
我愿意……
“你愿真心诚意与陈墨瞳小姐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吗?”
视线瞥过高高的神父台,在一切人群背后,站着一个人,那张脸让路明非瞳孔骤缩。
——你抓住你的机会。
他视线扫过深情注视他的诺诺,又看向台下充满祝福的人群。忽然弯下腰笑了起来,他像是个胃痉挛患者,边捂着肚子,边伸手看着自己的手指。“我的天,这戒指可真漂亮啊……”
他仔细端详着,笑着抹了把眼泪。“真的是漂亮啊……”
下一秒,他高高举起手中的戒指朝神父台上砸了过去,“去你妈的婚礼——!”
金属戒指擦过神父台上的人的脸。那人一动不动看着他,对方身后背着一把长刀,脏兮兮的脸上被金属边缘割除一道鲜红色的伤口。
戒指划破他的脸,伤口扩大,像一面倾塌的墙。接着,腐烂的人脸落了下来,露出血淋淋却完整的新面孔,那是,路明非的脸。
“你要参加婚礼吗?”神父台上的‘路明非’朝他勾起嘴角。下一秒,他像充爆的气球从中破开一样,在空中碎成无数火苗。
尖叫声在瞬间肆虐,圣洁明亮的教堂在瞬间宛如炼狱。教堂上坐着的一群人,一张张脸像是蜡像一样融化,流在地上变成滚烫的蜡油,从地下冒出气泡。祷告台下,路明非‘父母’‘亲人’扭曲的身体朝他冲了过来。他们按住了路明非的四肢,滚烫的蜡油浇头了他白色的西服,顺着皮肤烫出一个一个血泡。他像是一个异教徒接受着所有人的审判。路明非被迫单膝跪下仰起头。诺诺面色森然得走了过来,朝他伸出了手。
“我们该交换戒指了。”漂亮的少女如是说。
“戒指?”他看着她笑道。“没了,况且本来就不是给你的。”少女的脸开始变化,白色的婚纱慢慢燃起小小的火焰。她伸手掐住路明非的脖子,重复道。“我们该交换戒指了!”
神父台,上面有一本《马太福音》。
火苗在满地的蜡油上蔓延开,从它开始一点点点燃周边的一切,最早的是被橙红色的火焰一点点烧的边缘卷起,最后变成黑色的灰烬。路明非听到身边人的咒骂声,’诺诺‘扭曲着脸用力掐着他的脖颈。那个像极了诺诺的女孩在咒骂她——她的生命就快要消失了。她进入了一种对死亡恐惧的疯狂,火舌一点点舐上他白皙的皮肤。“戒指——!我们该交换戒指了!快啊!!快——!!”
身后禁锢的力量在一点点减小,无数囚禁他的无数躯体,此刻变成密密麻麻的蜡油淋在他身上,还未融化完全的头颅,下巴,甚至不知何人的脊柱从他手背上塌了下来。
——你抓住你的机会,喜欢的女孩总是会慢慢长大…然后离开你…有一天再也不回来。
可是……白痴师兄,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望着头顶那一幅幅七彩的耶稣受难图,自嘲得笑了起来。“路鸣泽——!”巨大气流瞬间爆开,震碎了整个教堂里所有的玻璃,头顶无数玻璃碎片落入沸腾的火海中。
那个恼人的声音在他脑内响起。“怎么?哥哥,售后服务不满意吗?”
7、
熊熊烈焰中的婚礼美丽而盛大。
路明非伸手将眼前燃烧的“诺诺”拥入怀里,面无表情得看着从教堂穹顶缓缓落下的身影。路鸣泽今天穿了一件纯白的小西装。刘海梳的油亮,叠在脑后。他胸前别了朵白罂粟,在熊熊烈火中显得娇艳欲滴。
小恶魔缓缓走了过来,眼中带着一种怜悯的笑意。“说起来,我在玫瑰和白罂粟之间选了很久。明明玫瑰比较适合今天的气氛,哥哥硬逼着我选了后者。抱得美人归有什么不好,难得的一份贴心客户回馈,哥哥好好收着不就好了。”
他将白罂粟伸在路明非眼前,一片片花瓣被诺诺身上的火焰引燃,开始慢慢萎缩,掉落。“哥哥,据说被誉为罂粟的男人,结局都是一步步走向毁灭。看来也是有理有据。”
干枯焦黑的花梗被捏在对方手中,白皙的五指穿过“诺诺”被火焰烧得焦黑的皮肤。美丽的女孩瞬间在路明非手中如黑木炭般一块块崩坏跌落。
“我要真和诺诺结婚凯撒会杀了我的。”路明非神色平静得说道。“我师姐的性格可不这样,盗版女神,画风崩坏,你这小鬼,做戏也不不给我来个全套。”
路鸣泽的身体也开始随着火焰的温度变得扭曲。盛大浪漫的婚宴,纯白色被焦黑和巨大的惨叫声取代。
小恶魔忽然像鸟一样摊开手,轻快得在熊熊烈火中转了一圈,定格,最后慢慢扭头看着他。“梦境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将潜意识藏进粉碎重组的记忆里。她不是诺诺,可有很大一部分却是。这里的一切都源于你的记忆,粉碎重组,换上一层新的外衣。”
路鸣泽扭曲的脸勾起一抹笑意。“喜欢你的绘梨衣,你喜欢的诺诺合二为一成了最爱你的人。你那不存在的父母从你出生开始就一心一意得爱着你,就连永远不可能幸福的楚子航也如你所愿成了个幸福平凡的普通人。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人拉你一把。在这个世界里,你有爱你的人,你爱的人,一切全都是完美的。
可你又偏偏要放一个“自己”,在你最幸福的时候来提醒你这一切都是假的。”
手中焦黑的罂粟花梗刺穿路明非的心脏,鲜红血液迸溅。“呐,哥哥,有趣吗?亲手把自己的美梦撕破的感觉愉快吗?我真是没有见过比你更贪心的人了。”
“梦境也要。”
“现实也要。”
路明非捂住胸口痛苦得跪了下来,他嘴里呛出大量的血液。
路鸣泽跪下来抱住他的头。
“他在哪……”路明非努力睁开眼睛。
无数水流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浇灭了狂烈的火舌,冲碎了焦黑的残垣断壁。整个世界被无数的水流冲毁,路明非一头在进水中,如同无数次梦境中的一样。他看着剧烈的水纹掠过眼前,形成巨大的漩涡。水流的尽头,有一盏亮着暖黄灯笼的屋子。
那瞬间,一双永燃的黄金瞳在水底缓缓睁开。
8、
路明非其实一直很诧异,为什么自己会记得那么多关于楚子航的细节。比如第一次见到对方那人遥不可及的模样,比如在某个深夜闲来无事数下的一根根睫毛……
在他心中的楚子航比起现实中究竟多了几分不同,他不得而知。他并不足够了解这个人的一切。以至于他的喜欢在所有的孤独和恐惧面前显得那么孤木难支、摇摇欲坠。那个曾经说帮他抢新娘,帮他打爆车轴的人正静静坐在这间屋子里。
外面的河水被大门切割成两个空间。
空荡老旧的屋子,自身下头顶一张摇摇晃晃的白炽灯。细小的尘埃和小蚊虫顺着光线慢慢晃动。
老屋子里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楚子航坐在屋子里唯一一张椅子上。他双手双脚被巨大铁链困在扶手和椅脚上。唯一不同的是,那双墨色的眼睛被金色取代,眼中暗涌的情绪翻滚不息。
“你来了?”楚子航开口,血之哀带来的巨大孤独感。连着路明非的双眼一起燃烧起来,瞳孔如蛇类瞬间收缩。他们平视着,路明非听到身上滴答滴答落下的水声,他伸出冰凉的指尖触碰对方的脸颊。毫无温度,像两具冰冷的尸体。
“师兄。”路明非慢慢蹲下身,半跪在楚子航面前。冷冰冰的人双眼微阖低头看着他,竟露出一种温柔的神情。
“师兄,你在哪儿呢?”
路明非笑了起来。楚子航看着他,也轻轻扬起嘴角。金色的瞳孔如同永不熄灭的灼热火苗,两个怪物之间的心心相惜,让孤独交织在一起,像是一场悲伤的盛宴。“我要杀了你。”
“……”‘楚子航’点了点头。
刀面反射出的金属光芒晃过两人的脸。——“村雨”楚子航曾经的武器。
比起当初那个上战场不开挂都能死伤万次的废材,路明非早已对各色武器用得顺手纯熟。但他不想用枪杀死对方。即使眼前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楚子航,但比起梦境中那个温和的人,眼前的楚子航却是完完整整的,属于路明非所有记忆所平凑出的人。
“打破这个梦境,我也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我要去找你了。”
最后的四分之一生命已经被作为交换。小魔鬼的最后客服给他织了一个人间美梦,本来好好沉睡让世界毁灭个干净就好了。
可是路明非如果死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记得楚子航。
他渺小得可怕,又觉得自己也许是个披荆斩棘的勇士。他也许能够颠覆整个世界,也许他还有力量能让所有人顶礼膜拜
。就像那个被全世界遗忘的人,只有自己能找得到他。
长刀贯穿楚子航的心脏,鲜红冰冷的血液溅上两人的脸颊。眼前的身影开始慢慢消散,他抬头看着他。放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彼此的目光。
梦境开始倾塌,从屋子疯狂掉落的碎屑和震动的空气开始一点点瓦解。
衰小孩伸出手来,像无措的野兽拥抱着将死的,唯一的同伴。低低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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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真的拥有一个世界,平凡无味,装着那些细枝末节的幸福。
我在某日醒来,与你擦肩而过。
我遇见我挚爱的女孩,让你来参与我的婚礼。
我站在教堂上,看你坐在祷告台上神情温和。真诚祝福。那是我一个渺小而真心的祈愿。
可惜梦境终会死去,幸福也将死去。
而我将带着痛苦,踏上真实,寻找你的足迹。
请稍作等待,我不日便至。
-END-
作者:月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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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姜元梓,是光华中学高二44班的学生,我的班主任是魏乐。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可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呢?魏老师那么好的人,讲课有趣,平时虽然严厉,但是有时候也很温情,为什么他的家人会遇到车祸?魏老师的女儿我见过一次,很可爱的小女孩,周末有时候会到魏老师办公室找他,她会甜甜地叫我们哥哥姐姐,给我们唱歌听。魏老师的老婆很温柔,笑起来很漂亮。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遇到车祸啊?
我是后来才听人说的,之前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魏老师会在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好几天没来学校,来学校之后变得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也不是说比以前变得更坏或者更好,只是,比以前更关心我们了,他会跟我们说天气冷了要加衣服,跟我们说不要总是吃零食,要去食堂吃饭,这样对身体好,有时候会发呆地看着我们,王欣雅说魏老师就像她妈一样唠叨。原来这就是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啊,魏老师这是在我们身上寄托了对孩子的关爱吗?
我的同学似乎觉得这样的魏老师不够威严了吧,他们渐渐开始不把魏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我们的班级评分往下掉了好多,课堂纪律也没有以前好了,以前上课捣乱的人会由魏老师来处理,但现在魏老师的话他们也可以不听了,其他任课老师也不怎么会管。
放假的时候,其他人都会兴高采烈地回家,因为回家对他们来说相当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相当于可以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自由自在地玩手机,真的很羡慕他们。我不想回家,回家就意味着酒瓶、大吼和被打,在我的记忆里,基本上都是姜大强用各种东西打我的画面,我有时候在想,这样也能成为父母吗?
或许家庭给我唯一的温暖,就是小时候妈妈会温柔的给我讲故事,会给我买好吃的,那时候姜大强虽然也喝酒,也会骂人,但是没有后来那样打我,而且那时候他工作很忙,回家的时候我都睡了,我醒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可是,妈妈她不在了,我有点想妈妈,可我已经不太记得清她的样子了,只记得一个模糊的温暖的身影。
我不想回家,特别是有一次姜大强因为我饭煮多了一点就用凳子把我右手打骨折之后,我就再也不想回去了,这样差点活活被打死的经历我再也不想经历了。骨折还是下午去学校的时候被魏老师看见,他把我送到医院去的。姜大强根本不会管我,他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酒买烟。
学校放月假的时候是不允许我们留在学校的,但我不想回家,也没其他地方可以去,所以就先假装离校,然后偷偷溜到教室藏在桌子下面,避免被之后巡视的保安叔叔发现赶走。月假只有两天,我在放假的前几天攒了一些馒头和饼干,准备就着教室的水凑合着挨过去。
第一天还是很顺利的,结果第二天的时候我在教室写作业,正好被路过教学楼的魏老师看到了,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去,我跟他说了我家里的情况,说我不想回去。我知道一般老师都会跟家长谈心,让双方相互理解的,我初中班主任就是这么做的。我不想给魏老师添麻烦,看魏老师很为难的样子,我就说我马上离开教室,但魏老师阻止了我,他问清楚我并没有地方去之后,纠结了一会,把我带到了他的教师公寓里,给我做了饭菜,自己却回到离学校很远的家里。
我真的特别特别感谢魏老师,我好想以后能够报答他,但是我却给他带来了灾难,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世界上没有我,或许魏老师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对不起。
之后的月假,我也是在魏老师的教师公寓里度过的,那应该是我这辈子最轻松的假期,不用面对暴虐的姜大强,可以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作业、看书、听歌,我对给我提供这一切的魏老师产生感激的情绪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我确实更加亲近魏老师,魏老师也更加亲近我了,可我没有仗着魏老师的亲近来欺负其他同学啊,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说我就算了,还说魏老师的坏话,说魏老师偏心,说姜大强让我做魏老师的干女儿,给魏老师送了好多礼物,让魏老师多照顾我,呵呵,我如果真是魏老师的干女儿就好了,我巴不得永远不见到姜大强。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同学因为魏老师的态度排挤我只是悲剧的开场。
快期末的时候,姜大强突然来学校找我,魏老师通知我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以为还在梦里。姜大强要我去办退学手续,回去结婚。
结婚!我才十六岁,结什么婚!我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告知突然要结婚,这里面要说没点猫腻,谁信,谁信啊?
我不肯,姜大强就想强闯校门把我带走,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才在保安叔叔和魏老师的帮助下挣脱,我不知道魏老师什么时候来校门口的,但我深深记得,魏老师把我挡在身后,对姜大强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学生。
我当时哭得昏天黑地,哭得脑子嗡嗡的,魏老师就把我带到了办公室,让我坐在里面先休息休息再去上课。
我以为暂时应该没事了,至少月假之前不会再出什么事了吧,可我真的太天真了,月假可能只对我们学生很重要吧,对其他人一点意义都没有。
仅仅过了一周,姜大强再次找上门来,这次他带着一群人堵在了校门口,要魏老师给他一个说法,要学校给他一个说法。姜大强造谣说魏老师软禁我,不让我回家,还强暴我,说我被迫几个月不回家,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了魏老师当时看病的证明,说魏老师精神有问题,学校不能留着这样不正常的老师,这是对其他学生不负责任。
我真的要气笑了,魏老师如果真的有精神问题,那他的问题一定是对我们太好了,比以前、比任何人都要好!
可偏偏,学校和其他家长听了姜大强的话,短短两天,魏老师就被迫辞职,离开了学校,而几乎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在指责魏老师,凭什么啊,他们凭什么啊!
呵,魏老师走了,当然也没人敢拦着姜大强带我回去,姜大强以父亲的身份给我办了退学手续,把我带回家里。这次他倒没打我,可能是怕打坏了不好嫁人吧,呵呵。
他把我关在卧室,把手机抢走,饭通过卧室门上开的小口子递给我。他在客厅里跟别人说准备好了,问什么时候来这里娶我,我怎么会如他们的愿。我本来想用碗的碎片割腕的,但转念一下这样死的太平静了,我要给他们一个惊吓,正好,我的卧室有个窗户,从十四楼跳下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遗书写到这里,当你们看到的时候,应该是从我的尸体里捡到的吧,很抱歉给无关的人造成了惊吓。
最后,我真的很想知道,像魏老师这样把我们当成孩子对待的好人没有好报,姜大强那样的人却能仗着父亲的身份决定我的人生,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样的世界,难道不荒唐吗?
姜元梓,绝笔。
Vol.204「动力」回眸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1.
青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家伙会死,还是因为自己而死,这个笨蛋愚蠢至极的死法让他感觉就像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即便已经咽下乃至消化,但恶心的味道却藏在舌底一般时不时地就冒出来。
太糟糕了,青心想,青从来没有想过他会为这样一个笨蛋郁闷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来自时之女巫的帮助,他要再度回到过去改变这个事情。
任何事情必然是有代价的,然而那个以奇怪出了名的老巫婆只是说,你的代价已经有人支付过了,不相信的话,也可以亲自体验一下。
然后青被送回了那家伙死去的前一晚,他只有十秒,好好利用的话本应该就这样完美落幕。
但一看到那种傻兮兮笑着的脸,那个家伙在大决战来临之前还饶有兴致地不知道从哪变出一块蛋糕来,还说既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生日那就定为今天之类的傻话,在微弱烛光的照耀下那个人的脸庞也镀上一层温暖金辉,青近乎贪婪地盯着这张脸。
然后呢?
他几乎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下意识地就拍掉那蠢得令人发笑的甜腻产物,狠狠地朝这个毫无防备的大傻蛋的脸上来了一拳。
“安德尔你个白痴!!”
在这短暂的十秒结束前,这是青对他的好伙伴最后说的一句话。
2.
结果就是当青再度醒来,一切什么也没有变化,在青的记忆里他的搭档依然死去,时之女巫像是早就看穿了一切一般笑眯眯地看着他,这个明明已经活了几百年脸还年轻得像十几岁少女的怪人拍了拍他的脸让他回神,然后说
“想要在过去存在更久的话就算是我也有点吃力呢,所以你只有三次机会哦”
“不过也不是不可以第四次啦~只是到时候的话——”
“你肯定会死的。”时之女巫轻快的声音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青未能来得及看清这个女人的神情,便被漩涡吸了进去
3.
青回到了他和安德尔相遇的前一天。
此时的安德尔刚杀掉占领村庄的魔军将领,却很没有英雄样地边哼着不知道什么奇奇怪怪调的小曲边在河边赤裸着上半身洗衣服,而他还将在这里待上一整天,直到过去的自己跑过来硬是找他搭伙,而就像以前一样,作为勇者的安德尔感官敏锐,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青的存在,于是他笑着朝青的方向挥了挥手。
“你好啊,朋友”
安德尔金色的头发还沾染着凝固的血迹,但那张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耀眼,以致于青都有霎那的恍神,就好像他此刻身在梦中,就好像这个家伙从来没有离开……
青下意识地想要如同以往一样呛回去,却很难得地只是点点头,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于是那个白痴就招了招手让他过来,这个家伙一向在自来熟的地方惊人的愚蠢。
“喂,笨蛋,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安德尔听到这个问题似乎觉得很有意思,温和的蓝眼睛朝青眨了眨,而后笑着说“我知道的,你不是坏家伙。”
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熟悉,记忆中他的朋友曾经成百上千次说过这样毫无根据的傻话,所以青也和以往一样毫不客气地回答道
“莫名其妙!”
而后青起身一脚并把人踹入水中,最后在安德尔诧异的目光里,青冷不丁地抛下一句话
“喂,明天见到我的话,不管我说什么都不要答应!”
4.
青没有听对方的回答就走了。
青隐隐察觉出他并没有改变历史,但这样也不错,当他再度见到他的朋友,又得以重温过去熟悉的对话,至少现在青觉得,果然,至少他们的相遇这件事是不应该改变的。
5
在下一次的穿越里,他来到了刚与安德尔认识一个月的时间点,上一回的穿越果然失败了。
过去的历史和他记忆中的一致,安德尔仍然停留在了村庄里直到第二天,过去的自己以自己作为魔王军干部想谋反希望拉个强力助手找上了安德尔,这个以自身的强大与性格温和出名的家伙,只是眉眼弯弯地点头接受了自己听起来怎么也不靠谱的意见。
奇怪得要死。
青再度站在了安德尔的面前,他不能与过去的自己相见,好在时之女巫也总能让他恰到好处地让他出现在落单的安德尔面前。
“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我、不喜欢……”
昔日的伙伴蹲在地上扯花瓣,一瓣一瓣又一瓣,一个体型健硕的成年男子干这样小家子气的事情,青不无恶毒地心想,难怪这个家伙会死,想来也不一定全是他的原因。
“……青喜欢我!”
还得出了相当恶心人的结论。
“喂!你在干什么?”
“啊!……什么啊,原来是青啊,吓我一跳”被看见了在干奇怪的事情的过去拍档被吓得坐在地上,转头看见青时却露出了无比安心的表情,青盯着他手里那支只剩下花芯的野花,顿觉一个头两个大
“因为每次找你说话总是要被你骂,我总觉得被你讨厌了呢……不过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样,太好啦!”安德尔边说着边炫耀似地晃了晃手里的花
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你搞错了。”
“嗯?”
“我说,你搞错了。”
“我讨厌你,现在也只是装作要和你做朋友而已。”
“是吗,看起来不像啊?”
“闭嘴!我说是就是!”
“这样啊,那看来你经历了相当多的事情呢……”
安德尔好像知道一切一样说着,青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安德尔虽然是个笨蛋,但也不完全是个笨蛋,他一定知道自己并不完全是他所认知的存在,但在提前得到警告的情况下却还是选择了和过去的自己同行。
究竟为什么呢,青好像能想到答案
【既然你都那么说的话,我就更应该看看了嘛】
一定会这么说的吧
6
由于想到这样的回答实在太生气,青和安德尔打了一架。
按理来说应该打得昏天暗地,地动山摇,结果实际上青很快被制服了压倒在地上,不得不正对着安德尔的脸,安德尔气喘吁吁,但并不愤怒,甚至有点开心,这家伙就跟个狗一样把日常斗殴当成了友好交流,青偶尔也会怀疑这种家伙到底是在什么荒山野岭长大的。
“喂,白痴,明明听过意见了,为什么还要跟我一起走?”
姑且还是问了。
“这个……既然听到了那样的说法,就实在更想看看你了嘛”
青觉得更生气了。
7.
穿越时间是有限且飘忽不定的,青感到他在这个时空没有办法继续停留很久了,但就和上一回一样,他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只是见了这个人一面。
“喂,白痴,你会想死吗?”
“不会的,我还有目标想要完成。”
青躺在地上,安德尔也躺在他的身旁,青仍然觉得不明白,也觉得有些无可奈何,在空虚的愤怒之后,他的再来一次就像是再度见证安德尔踏向死亡的过程。
没有什么办法吗?
“安德尔。”青似乎想到了什么,深吸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着他的同伴。
“这种话我只说一次,不要问我为什么,未来我会死,而只有你一直好好活着,你才能够救我。”
这是谎话。
“白痴,记住了,你要活着才能救我。”
完完全全的谎话,但青满意地看到安德尔的表情终于有了波动,于是他丢下最后一句话
“说讨厌你,其实是假的。”
掉入漩涡的青临走前只看到安德尔伸出的手,与他无声的嘴型
【我知道】
8
抱着这总该是最后一回了吧的青,结果又再度穿越了时空,他的记忆似乎就像停滞在过去一般没有改变的痕迹,反倒是第二次穿越结束后他才恍然大悟一样想起,怪不得有那么一天安德尔灰头土脸又表情沮丧地带着晚餐回来,看起来就像是跟熊大战了一场一样。
结果,就好像命运一样,他最后一次来到的是最开始揍了人一拳后就走掉的时间点,安德尔身上还有一半的蛋糕,另一半掉在地上,而青表情扭曲地凭空出现在安德尔的面前。
两个人的表情说不出谁比谁更尴尬。
9.
沉默了半晌,青说出了第一句话
“安德尔,你果然是白痴吧?”
“怎么这样说呢,你不是还说过喜欢我吗……”安德尔似乎能跟分辨出这是不同的青,也似乎隐约察觉了真相,但他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很可惜地看着蛋糕。
“好友,你是想阻止我死是吗?”
安德尔仍然看着蛋糕,却冷不丁地冒出这样一句话,青的手下意识地握紧,而后松开,但很快他就又觉得愤怒,或许是因为他是魔物,又或许是因为面前这个人,他无论如何压抑本性,似乎都很容易被这家伙轻易勾起怒火。
“你…为什么非得是你死?就因为、因为你能阻止魔王吗?”青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问道,他拽着安德尔的衣领怒吼道
“你凭什么不经过我允许就死!”
安德尔既不挣扎,也不反抗,只是有些错愕,而后却又有种答案被肯定了的坦然
“因为我喜欢你啊,就算你和我的喜欢并不一样,我也想要满足你的愿望”安德尔再度笑了起来,他长得就让人觉得和善,一笑更是眉眼弯弯,只是和以往的温和不同,他脸上是坚毅而不可改变的决心。
“你不是想要做魔王么,现在的魔王如果没有死的话,你是做不了魔王的吧。”
“去他的魔王!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得杀了你才能杀了那个玩意!”
“毕竟是寄存了所有魔力的分身,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没办法控制了,不过本体死掉的话是最快的解决方法不是吗?”
“……你有病吧!”
10.
结果他们又打了一架。
青压着安德尔打得手痛,这个家伙就跟个粗壮的麻袋一样一声不吭,直到青收手了坐在一旁,安德尔才小心翼翼地也坐起来,但又格外大胆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这个笨蛋明天就要死掉了。想到这里,青想要拍掉那双脏兮兮的手的心情就消失了。
“我很快就走了。”
“嗯。”
“喂,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喜欢你。”
“……白痴!”
青并不觉得不好意思,也无法感受到心动,喜欢这种情绪对他来说本来就是陌生的,安德尔通过他的朝夕相处与牺牲变得特别,而魔物占有欲的天性使他无法忍受被剥夺特别的存在。
失败了。青心想。
他好像用尽了所有的机会,只是证明了无论如何这个人都要死去,且这种死去是不可逆转而命中注定的。
但很快,他又想到了唯一的可能性。
“姑且问一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概……是和你旅行的过程中吧。”
“你是因为喜欢我才想自杀的是吗?”
“嗯。”
青叹了口气,他很少有这样消极的动作,他觉得自己多半是被这个大傻蛋传染了,以至于明明他们两个细究起来都不是人类,却获得了独属于人类才有的愚蠢,但这样似乎也并没有不好,他大力地给了朋友一个拥抱,而后转身离去。
安德尔没有阻止他,他只是温柔地闭上眼轻声说道
“再见了,好友。”
再见了,安德尔,我要前往那个唯一能跟救你的可能性。
11
青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他所能前往的时空,不是在他们相遇之时,亦不在结束之前,而是在更久远的,魔王还未强行使自己变成人类踏上旅途之前。
而这一次也不同以往,青几乎一来到这里就感到莫大的痛苦,挤碎内脏一般,难以呼吸的疼痛让他顷刻间就吐了一口血,鲜血洒在魔王漆黑的斗篷上很快就看不见了,当青吃力地抬起头来,对上的是魔王无波无澜的一双眼。
“你是谁?”魔王问道。
“我是你的朋友。”青回答道。
这个回答让魔王皱了眉头,但他对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十分警惕,即便这个家伙怎么看都已经要死了,却也没有一点放松的样子。
“来自未来的朋友,是吗?”安德尔很聪明,一下子就猜了出来,念到朋友的时候似乎停顿了一下。
但青已经没有时间再获取这个还未相识的朋友的信任了。
“喂,笨蛋魔王……”青抓着魔王的肩膀,这个称呼让魔王感到很不愉快,但这种前所未有的经历带来的新鲜感很快压过了他的不悦,所以魔王只是继续听着这个将死之人的话。
“绝对,不要因为你那狗屁好奇心变成人类踏出城堡…………”
只是短短的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青就已经无法在支撑自己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无力地向后倒下,但魔王接住了他。
“未来的我,没有救到你吗?”
“闭嘴!”青因为这句话又吐了一口血,但这样的力气反而让他费神,所以他喘了许久才接上下一句话
“…我的事情,与你无关。”
“活下去。”
“一定,要活下去……”
12
这是这个不知道姓名的朋友最后留给魔王的话,他来得突然,死得也干脆,魔王垂眸不语,内心却若有所感。
“哎呀呀~如何,不想再度考虑一下我的提案吗,尊贵的魔王陛下?”白发白衣的女人不知从何处微笑着走来,和刚刚的态度截然相反,魔王几乎是立刻就发动了攻击,但这样的举动也并未伤到时之女巫分毫。
魔王只是看着这位朋友的尸体。
“我可以让你变成人类,这样您就能从无趣的魔王生涯里解放了。”
“我有一个要求。”魔王终于回过头来看着女巫,这个充满着怪异气息的女人似乎能跟明白他要说什么,但他还是说道
“如果未来,他有什么愿望的话,帮他一回吧。”
这样的话,他的朋友就不会死了吧。魔王心想。
「我是一个预知者,但我只能预知接下来发生的五秒。所以我讨厌这个能力。
就算我感觉到生活即将发生的闹剧,短暂的五秒并不足以让我改变自己存在的时间线,甚至让我加倍痛苦……」
壶九目光一顿,胡乱地把草稿纸塞到口袋里。
晚上似乎要下雨了,她望着灰蒙蒙的窗外六七只盘旋在校园中庭花园的绿色蜻蜓,逐渐伏下身子。“没有带伞啊……如果是电影里的预知者,那全校只有我一个人能撑着伞回家”
思考没有办法证明一切。就像她没有力气地趴在最后一排的桌上,即使知道自己马上就要被老师喊到名字,也无法回答出她已经悄悄看过一遍的问题。
“壶九?你来回答这一问!”
“在!”她已经听到背后的同学们哄堂大笑的声音,拍桌子的声音,起哄的声音,噪音成为每个张开的嘴伸出的一条线在她的背后扭动着、纠缠着。
“我觉得……这个问题……呃……”她心虚地低着头,盯着转着笔的手指。
“哦,看来壶九并没有认真听这节课,看来……”
“只能让她站一节课才能好好听我讲话了。”乘着老师刻意拖长的语气,她在脑海中自顾自地接上这句话。
“只能让她站一节课才能好好听我讲话了。”老师得意地看着她,点了下一个幸运儿继续回答问题。壶九用手借力撑着桌子,却没想后座的男生准备用力推桌子,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保证膝盖伸直微小的空间就已经被占据了。她屈着膝盖,靠双手撑在座位上,头无力地垂下来。
她跟着大脑自动播放的声音念道:“壶九,你为什么站都站不直?”她对自己冷漠的声音感到迷惑。到底这些话是谁说的,难道是我在刻意伤害自己吗?
数学老师说了一摸一样的话。
她努力扳直自己被木板凳死死卡住的膝盖,只听到背后传来一阵低声的笑。
她顶着雨水一路跑回家,水流淌过的地面不再粗糙坚硬,膝盖后的几道红痕仍然隐隐作痛,溅起的水花在脚下飞腾着。浅灰色的校服顶在头顶被雨敲打成深灰色家最后的一座石拱桥,壶九隐约想起以前看到过石洞下有两只躲雨的夜鹭在憩息。
转了三圈钥匙打开大门,转了三圈钥匙打开小门。她在地毯剁了五六脚,蹭掉脚底的雨水。拾起一双拖鞋穿上。不需要预知,她的家里照常烟雾缭绕。而母亲就藏在烟雾的最深处。
“咚——”她被脑子里的声音吓了一跳。五秒后又吓了一跳。
“九,你回家啦!”母亲穿着睡衣趴在门旁边笑着看她。手上的香还没有灭。“我在找张阿姨和你叔叔爷爷聊天。”
“没事啊,你们聊。”她低着头没有看母亲一眼。
“张阿姨说,今年她们那边又有一个新夏令营,要不要一起去看看。虽然说上次去的那个夏令营没有效果,但这次一定可以成功的。”母亲晃晃手机,黑色的屏幕传出一个低沉的女声,“再试试吧小九,成了来张阿姨这打工。”
“不用了,不用了。”她脱下外套,拎着包溜到了房间里。
壶九像是突然想到什么 对母亲卧室方向吼了一句“妈,记得把香灭了。”说完她把耳朵贴紧木门,隔着门母亲和张阿姨的声音似乎飘到很远的山谷里——
“唉,这小孩就是倔,没事的张大仙,我肯定凑好钱把她送过去。您都说了这么好的苗子怎么能浪费呀,唉。”张阿姨的声音像家里的一团迷雾,模糊不清,隔了一团纱在耳边直挠不停。
她背靠着门,望着自己没有开灯的房间,膝盖弯曲处瘙痒不已的伤口反复提醒她今天发生的一切。她一面听着门后的窃窃私语,一面摊开校服口袋里的纸,盯着白天看到的字,接着往下读——
「我没办法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我究竟是活在这提前的五秒,还是这落后的五秒。我只是把事情提前经历了一遍呢?还是同时存在于两个并存的世界呢?」
门把手突然吱呀一声,像指甲刮擦在黑板的声音一样刺耳。母亲微笑着站在门后:“九,你在门口干什么?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妈妈帮你煮点药。”
一个纸团滚到了角落。
“不用啊妈妈,我就是在捡垃圾。”壶九压抑着干呕捡起纸团,扶着门站了起来。
“哪来的垃圾,今天我也没有扫到啊?给妈妈看看。”母亲看到她露出为难的神色,一把抓走了纸团,摊开读起上面的字,“这是谁写给你的?”
“啊……我不知道,路上捡到的。”壶九慌乱地说。
“这字可真丑,不会是哪个男同学给你的暗号吧。”母亲盯着她的眼睛。
“怎么可能啊!母亲。我知道的,爸爸他……不喜欢这样。”她刻意露出笑容。
“你知道就好。”母亲把纸团随手扔进垃圾桶,走进了烟雾消散的客厅,“来吃饭吧。”
壶九从垃圾桶里掏出纸团,看着最后一行缓缓出现的字,轻轻地念了出来:
“下一个我一定能活过这一天了吧!”
作者:【七招】夜雨
中靶:0/10 全勝
距离群山六十公里外,一个人正在以奇怪的方式前进着。他躺在地上,用脚发力推着自己向前。
他每蹬一次腿,便伸开手脚躺十分钟,看着天上的云飘来飘去。也没人催他,于是他便用这方式一次次拉近与山脉的距离。
直到草原上开始下雨,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拉开一扇门跑走了。
门后是另一片没有下雨的草原。不过已经入夜。天空中没有云彩,月亮正是满月,因此很亮。
他的新的欲望还没有诞生。于是又一次躺在了地上,睡去了。
睡着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一只大山雀对他说:
“你,你要到那座山去!我,我命令你。”那只大山雀神色十分“理所应当”。
他便也理所应当地点点头。
“是的,之前已经听你说过了。我正在路上。”
“好!你一定要早点去到那个地方,否则你我都赚不到大钱。”
大山雀单脚抓着树枝,单脚举起来摩擦,似乎是在表达“钱”的意思。
“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别给我偷懒!”
大山雀拍拍翅膀飞走了。
他抬头看向大山雀离去的方向,心里思考着,一天前进四百米究竟算不算偷懒。
一切都由定义决定。无论是单词也好,句子也好,长文也好,没有定义就什么也不是,既没有意义,更没有感情。
他站起来,看着远山。从前他在城市里上班时,视野里的高楼大厦看起来比山还高。只是走出几公里外后,便矮了下去。山高就高在,走了几十千米,也不见它高度的变化。
“操!”他大声发泄着,迈步往前走去。
大山雀顶开空中的透明翻盖门,钻进了一个颇为人工的地方。
虽然大小适用于鸟类,但是键盘鼠标的式样都是给人使用的。大山雀只能用它的小爪子移一下点一下,非常不便。按了几个键后,显示屏上显示需要指纹解锁,更是重重的一击。
显示屏在大山雀眼里像个沙袋。
“只能再往上走!”大山雀拍拍翅膀,又往上飞去。只是此处空间本就狭窄,它飞起两个鸟身便撞到了天花板。
此时它又往上一顶,竟然又是一个翻盖门。它钻出去。空间改变的同时,它的身体也有了变化。大山雀招牌般的两团白色消失了,小尖嘴也缩进去,翅膀伸长,皮肤替代羽毛...
它变成了一位裸女。说是裸女,其实只裸了上半身。下半身是从鸟儿变过来时,毫无变化,只是变大了的厚厚的绒羽。
它跑跑跳跳,来到一座显示器前,伸手一拍!
显示器立刻开始跑加载条,然后非常快速地显示出了,那个人在草原上前进的俯视图。像素太低,只有一个点表示他,十个点表示山脉。
他与山脉。只差了七个像素点。
“这他妈还看你妈啊!操!”她一脚踹在操作台上。
空气里湿气很重。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较低层,因此并没有什么光线。如果愿意抬头,倒是能看到天上的雨滴在通过高层时,七彩的反光。
今天下的是暴雨。即使在最底层,也有密密麻麻的雨丝落下来。他贴着墙壁,头顶的雨檐实在太短。他不得不让背蹭上一层污渍。不过路还是得走,他紧贴着墙,好像电影里看过的间谍贴着高楼的玻璃。
这时他看见了,雨中有一个人影。那人影在雨里缓缓向他靠近。走到近前,他才发现了。那雨原来是穿过肩膀往下掉的。
“原来是全息投影。”他想。
“不然哪有人想在这雨里不带防护装置地走。臭到明天。”
好听的声音传过来。
“啊。”
他想接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接。
这时候该说,“对”还是“是”,还是“确实”呢?
这是他和大山雀的第一次相遇。
大山雀很快露出了她残暴的本性。具体的表现就是说脏话,并且伴随暴力。
他在吃了大山雀三脚后,得到了他的昵称。
鼹鼠。
“你住得太低了,光线也少,搞得你眼睛眯得像鼹鼠一样。以后你就叫鼹鼠,明白吗?”
大山雀女士住得只比鼹鼠高了一层。
但是鼹鼠真心认为这位女士是个大人物。因为她说了一个故事。
“我几年前走出过这座巢都。走了几千千米,爬上了一座山峰。”
“站在顶上,这巢都里住得最高的畜生们也没有我高了。”
“然后我对着巢都的方向,大声地喊。”
那女人现实里也在大喊:“我说:‘操!!!’”
“顶上的人也听不到。”
“旁边的人听得到。”鼹鼠说。
她冲过来,死死抱住鼹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
“你对周围的人很温柔,又对上面没什么野心。而且还是个脑机过敏者。”
“你只要这么做再这么做,我们就能自由啦。”
她抱着抱着,右手不知何时勒住了鼹鼠的脖子,越说越激动,勒得鼹鼠脖子一片红。
“明天就出发。”
底层的雨,在中层变得鲜亮起来。回廊的灯光为雨染上一层昏黄。山雀与鼹鼠沿着回廊走向灯火辉煌的地方。雨声因为就滴在回廊外的飞檐上,反而比远处的歌声更响。
鼹鼠表现得很宁静。他好像把整个人沉在水里,四肢都有股奇妙的漂浮感,既没有过分地紧绷也没有太过放松。
山雀看起来虽然也正常,但她就像追赶着什么,动作都比平时快一分。
计划就在今天开始。
一路上没有看见人。因为宴会已经开始。两人在回廊不断前进着,也没有什么老爷爷来盘问他们的来历。
歌声远远地传来。两人也不再前进,坐在栏杆上休息了起来。
半边的天空上闪着灯光,环城的航线时不时有飞车穿过。两个人像在热带丛林抬头看树冠。
顶层只有边缘散出几抹光晕。这座千万级的城市的夜晚居然是如此宁静。
“好安静啊。”现在空气里只有歌声、雨声和飞车穿梭的声音。这里虽然是巢都的边缘,但也和巢都中央并无区别。
“现在只要坐在这里就可以吗?”鼹鼠问道。
“那不然呢?”大山雀笑了。
天上似乎有无穷的雨正在落下来。大山雀坐在栏杆山摇摇晃晃,和着远处微弱的歌声摇摆着身体。
鼹鼠伸出手接住雨水,一闻,果然还是有股臭味。
“鼹鼠,你是脑机不耐受吧。今天第一次戴上脑机,有什么感受吗?”大山雀问道。
“很平稳呢。能看到不少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那你能看到那个和那个建筑之间的巨幕吗?”大山雀指向一个地方。
“看不到啊。”
“那你听得到我的脚步声吗?”大山雀站在地上,开始跳一段踢踏舞。
“听得到。木头的声音。”鼹鼠回道。
“那不还是没听到!”
大山雀笑得更开心了。她弯着腰,盯着自己的脚尖。脚尖掠出,脚跟跺下,踩出旋律。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
她又跳完了一段,直起背。鼹鼠盯着她。她看向远处。
“还是有点太黑了。回去吧。”
鼹鼠顺从地跟在她的身后。
“不对,我要检查你的脑机开了没有。”大山雀一个转身抓住鼹鼠的脑袋,然后看向鼹鼠耳后,“很好。”
“现在已经脱离了检测区域了。那我把我的脑机重新开起来了哦。”
大山雀重新扭开旋钮,扑面而来的就是十几个警告信息。
“无有权限......哎,关掉关掉。”
造型各异的飞车穿梭着,带着炫目的光效。它们绕过燃烧的巨幕冲入巢都的内部。指示灯一段一段响起,并有机器人将它们指引到各自的道路上。背后歌声传来的地方,一尊百米高的人像从地面站起,一圈烟花绕着她的腰间炸开。她的歌声空灵而有穿透性,仿佛巢都的另一头也能听见。
大山雀摸着头“哎呦哎呦”地叫起来。鼹鼠什么反应也没有。
“你当然什么事都没有。快点,扶我回去。”
鼹鼠终于在草原上醒来,站起来往山走去。他的心情高涨,仿佛有一只飞鸟要从他的胸中撞出来。他终于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像风一样。在这草原上没有阻挡,只有月光照在他的身上。
他头顶投下一道黑影。他知道,那是大山雀在跟着他。
他来到山的地方。他掉了下去。
无数信息冲进他一个月前装上的老式脑机里。鼹鼠掉进一片黑暗。没有东西能将他从黑暗中捞出来。脑机已经完全被涌入的信息占领。
在外面山雀已经将他的身体放入冰水中,避免他被大量的信息烧坏脑子。
鼹鼠的眼前突然爆出一块紫色。紫色没有形状,只是鼹鼠的大脑在高喊,你获得了一块紫色。脑机正在努力读取信息,让他们能转化成具体的脑信号,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黄色、红色,无数的颜色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很近,而与它为邻的黄色却好像远到了天际。脑机无法正确读取这段数据,将它以乱码的形式出现在了鼹鼠的脑海里。
错觉、幻觉相互叠加消灭。
“这只是个证明,鼹鼠。”山雀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这证明,我们看见的东西,谁也没能理解。”
几百年前,码农把年代久远的代码称作屎山。因为各种原因,代码难以阅读,难以修改,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代码甚至难以取代。
承载整座巢都虚幻与真实的也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屎山。人们在屎山的最高层敲敲打打,却不清楚下方到底是什么。巢都的诞生距今已七十余年,在当初建造他的时候,脑机还使用的是鼹鼠安装的老式脑机,甚至还在借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七十年里,巢都也建立了自己的计算中心。但在从老版本到新版本的更迭中出现了问题。巢都在早期实现了太多需求,整体更迭会相当不易。因此他们改动了其中一部分,而留下了一部分还在使用原来的逻辑。巢都的某一部分,可能是飞车路线计算,也可能是广告投放顺序,大到巢都的福利发放,小到早晨阳光的入射状态。巢都的最基础的一部分,就裸露在鼹鼠的脑海里。
鼹鼠还在沉睡着。在他脑海里经过的信息不停地被山雀导出,分析。大部分都无关紧要,只有少数能指引他们前往正确的地方。
鼹鼠沉在冰水里,大山雀也躺在他的身旁。容器之外,是一片黑暗的房间,只有老式的空调还在运作。
不知过了多久,鼹鼠被山雀摇醒。他全身通红地躺在床上。比起身上像要融化似的痛苦,他的精神更是暂时丧失了部分机能。
滚滚而来的乱码如同草原上的野火,烧去了他脑里的某些结构。他可能在未来几个月能都无法辨别远近。
山雀的脸看起来就在他眼前一厘米处,却遮住了他百分之九十的视线。
山雀笑着。她摸着他的脸。她拥抱着他。那人体的触感传入鼹鼠的脑海。那是没被信息烧掠过的草原。那触感勾起了他的记忆,而记忆会让他重新回来。
“信息作为资源无关紧要,有人要有人不要。但计算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真正的黄金。”山雀竖起食指说。
“有钱人把握着信息与算力。他们本来应该和古代的有钱人一样死去把钱传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传一代总有一天他们的算力份额都会被花完。但算力不仅仅是金钱,也是长生药。”
“他们用算力将自己带进长久的梦境,他们用算力网罗世间合适的肉体,他们用算力计算自己继续活着的可能性。”
“直到他们的大脑真正死去。”
“算力不会顺延给他们不知哪来的子孙。而仅仅会作为他们的份额从此永远不会被使用。”
“鼹鼠,我叫你鼹鼠好吗?我们要深入这座屎山。从那里将这些流散的黄金重新挖出来。拥有了这些黄金,即使是最尊贵的巢都的神灵,也要为我们所用。”
“你明白了吗?鼹鼠。”
那个女人的手指轻轻从鼹鼠的三棱髻滑落。
鼹鼠点了点头。
作者: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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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起的时候,我走在无人的荒漠中,头顶是万里茫茫星河,它们在各自的领地里散发着可以焚化一切的光和热,这些光和热在我的眼里汇聚,却也不过如初春的微风一般地薄凉罢了。
不见月亮,它大概已经落到地平线的那一头去了,天边还有些许余晖,大约是它照亮的,但我默默走了很久,也没判断出它究竟是在升起,还是在落下。
春风吹过的时候,我已来到沼泽,有蚊虫在盘旋着追随我,它们似乎在渴求我的血液,我的肉。水蛭,蜱虫,还有挤进我浮肿皮肤里的卵,好生忙碌,好生热闹,却好似与我无关。
前方好像有路,是干净的、悬在沼泽上方的石板路,蜿蜒曲折,不知通向何处。
我踏上了这条路,随意地走了一段,蓦然回首,发现干净的石板上已经沾满了泥泞的印记,看到它突兀的肮脏,我这才感觉到发自全身的瘙痒。
但伴随着瘙痒,我仍旧继续走了下去。
夏日的艳阳高照在大地上的时候,我正漂在一条河中,途径高原的时候,这条河水相当磅礴,裹挟着万吨泥沙一路从峡谷、山间倾泻而下,彼时我既不在水里,也不在水面上,我在水和空气的分界中,我在水和空气之外与泥沙相拥,水流声敲打出了震人心魄的节奏,我们伴着这节奏摇摆,晃动,来回旋转,时而飞跃,时而跌落。
此时我已经来到了平原上,水流缓慢,像是在悠然渡步,泥沙早已经沉淀在了漫长曲折的河道里,离我而去。曾经我脏污如河底腐烂的泥沙,可当我察觉身旁只有清水流过时,它们已替我完成了清洁,身上再没有半点肮脏的地方。
我就如此在水面上独自漂浮着,阳光热烈,地面上有灼灼热气在蒸腾,水面上,则有一层看不见的薄雾在徐徐发散,光线不断偏折,将我露在水面上的躯体烘烤得皮开肉绽,水面下的身体倒是安然无恙,只是略有些浮肿,膨胀。
河水仍在不断流淌,而我仍不知它将通向何方。
夏日将尽时,我已经来到了一片森林,之前的河水已经汇聚成了一片湖泊,湖泊之外再没有别的河流,大概是与某个暗河相连通,我尝试过去寻找这条暗河,但湖水太深,最终无果。
森林茂密,高耸的巨木仿若最繁华的闹市区,天空被切割成了斑驳的星星点点,飞鸟蛰虫鸣叫不止,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应当还有更多的动物在活动着,相比于之前的沼泽和荒漠,这里显然具有更加热烈的生命气息,但它太热烈了,以至于我已经无法继续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参与者。
这是一片青绿色的闹市高楼,就像我的生活还未发生如此剧变之前那般,我走在这样的地方,甚至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却又毫无疑问地只是一个无人察觉的过客,所以我并不关心这里的住客,而它们显然也并不关心我。
当文明还在的时候,我强忍着种种不适,凭着命要冲到那些聚满了人群的荒岛之中,无数次想要逃离,却又终究无法离去。
而现在,文明已经消散,荒岛们也都成为了真正的荒岛,里面也早已没有了半个还活着的他者,我终于逃出来了,而逃过了万水千山后,又想要再逃转回去。
这是为何?我不知。
只好继续行走,继续纠缠。
如此,秋风吹起时,我终于走出了这片丛林,秋风吹落时,我终于找到了一片废墟。
这曾是一个偏僻闲逸的村庄,田野早已长满了杂草,房屋也早已腐烂,崩塌,但仍可以看出些许曾经的模样。
就是这里了吧,我想。
我回过头,身后仍跟随着数十个如我一般行将就木的活尸,在我满世界游荡的时候,它们也同样地随意游荡着,偶尔就会有那么几个跟上来。
我曾想过它们是否和我一样,还在早已腐化成了泥浆的大脑里残留下哪怕一点点的神志,但尝试沟通几次后,我已经断了这个念想。
在我用这具干枯拙涩的身体试着生火的时候,它们就这么站在一旁,如从前一般用一种近似疑惑的神情看着我。
或许是错觉吧,若我不是这幅模样,我大概也不会从这种呆滞、破损乃至皮肉脱离的面容上解读出“疑惑”这种情绪,反而应该像那些幸运的人一样尖叫着逃开的吧。
不得不说,人类的文明自火焰中萌发,给它再高的赞誉也不为过,虽然它很难出现,至少对我来说很难,而当它真的出现的时候,我仿佛在这片火光中看到了一切。
面前已经破落的木屋在转瞬间就变成了一座篝火,它们似还有些许本能,向后退却了些许,我难得想要笑一下,可惜控制这个表情的肌肉已经在旅程中遗落了,只好转身,直面这片愈发汹涌的火光。
最后的秋风突然而至,木头燃烧得像是一阵雨,滴滴哒哒,毫无节律地、轻轻点点地散乱响起。
火光摇曳着,我也摇曳着。
凉爽的秋风托起我,托起风,又托起了火。
最终,秋风吹过,我融入了火。
我大概听到了一些嚎叫声,它们原来可以发出这样的声音,大概是在为我送行吧,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只觉得聒噪,扰了我听这阵风和火。
听?我为何要听?秋风已经吹过,我已化成了火,我为何还可以听?
火焰中的光景从纷繁变得晦暗,灰烬随风而去,或落在地面,我本该如这阵火一般,顺风而起,随风而尽。
我为何还在这里?
我在哪里?
啊,是了,我一直都在。
它们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他们没能杀死我,所以他们都死了,我也没能杀死我自己,所以我还一直活着。
我看见一座荒废的山村,它似乎刚刚经历了一阵猛烈的大火,空气中仍有木材、杂草、砖石,以及肉被焚烤的气味。
地上飘满了灰白色的灰尘,就像是一阵脏透的雪。
冬天的第一阵风来了,把这些灰尘卷起,露出了下方焦黑的残骸。
我看了它一眼,又再看了一眼,似乎有某种奇特的感觉浮现,但不知道究竟如何。
风又变大了一点点,啊,别催了,我知道……我应该是知道该上路的了。
我这就走。
作者:唐木木
免责:随意
她迷路了。
自小在钢铁森林长大的人,一旦来到乡间田野,就像踏入杂草构成的迷宫,亦或是流入绿色的海洋。她环视一周,恍然察觉,自己似乎回到了原点。
可时间不等人,太阳已沉入地面,徒留昏黄的余晖带来些许光亮,月亮已高悬天空,只待夜幕的装点完成。
她叹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
远房亲戚在今日出殡,她是头一次参加乡间的葬礼。不过是途中稍有分神,回过头时,送葬队伍已不见踪影,徒留虫鸣在草间颂咏哀歌。
走了大半天,手机的电量只剩薄薄一层,与空白的信号相映成趣,而她调成的省电模式,现在看来,并无大用。
不知又踏出多少步,蓝黑色笼罩大地,远方由清晰可见逐渐变成模糊不清。口中干涩,脚腕酸痛,身体的疲惫让她顾不得环境,停住脚步,准备找个舒服的土丘坐下来歇歇。就在这时,远处终于出现一个人影。
那人似乎拿着一把铁锹,在土地中挖着什么,手臂一前一后挥动,用得吃力。
得救了,她禁不住露出笑容,快步上前打算问路。跨出几步后,她看见了茂密野草下摆放的物件。
长条的形状,有起有伏,并不规则,似乎是······人?
这里的土葬不用棺材吗?
她下意识感到不对,停住脚步。
躺着的身体陡然发出一声呻吟,证明他不是尸体。
但一分钟后,他就是了。
只见那人闻声扭头,高扬起铁锹,向下重重地砸去。
哐,哐,哐,
一下,两下,三下······
深色飞溅而出,浸染两旁野草的青。
铁器击打人体的声音砸入大脑,冲击让眼前一黑,身体僵硬在原地。
声音突然停滞,那个人影又将头转了角度,面部正对着她。
看到这一切的自己会被杀。
脑海中只剩下这一个想法,恐惧的本能让身体做出超乎寻常的快速反应,在大脑反应过来前,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转身,逃跑。
沙沙沙沙,起初,奏响的是她的节奏,可一阵后,加入了另一个音符,田野中踩踏草丛的声响变大,融合。她不敢回头,喘息,心跳,风的呼啸,紧追的脚步,交织着,带着巨大的压迫力席卷而来。
风倒灌入嗓,像细碎的刀片划过咽喉,血腥气漫入口腔,每一次吞咽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喉间的干涩与疼痛。
她狂奔着,看不清脚下的路,一脚踏空,随之便是身体向前扑倒,狠狠地摔入土坑。
肾上腺激素曾让她短暂地忘记了身体的酸痛,可毕竟是一时的,运动惯性一被打断,疲倦便再次侵袭她的身体。土坑中的躯体沉重不堪,双手支在身体两侧,向上用力,却再次跌落。
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从身后传来,她急忙转过身,天空中连月亮也没有,只见一黑影在上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身体微微起伏似乎在平息奔跑后的气息。
血腥气混杂泥土潮湿的腥气萦绕在鼻腔,血液从他的下颌角滴落,他用手臂在脸上擦拭,却将液体抹得满脸都是。
每一滴血,都昭示着死者的生命。
“我不会杀你。”黑影说话了,是一个沙哑,仿佛被小刀剌过的声音。她听不出情绪,却觉得比任何冤魂的声音还要骇人。
那人向她伸出手,嘴巴开合,似乎还在说什么,灌入耳中的,却是诡异的“呃,呃,呃”声,像有什么在无形中扼住他的咽喉。
他顿住了,停在原地,她从那难辨的音调中仔细听出一个字——“命”。
命?她便不信命。
那人紧握着铁锹,缓缓地向后退撤退,半躬着身体,似乎随时都能朝她扑过来。
他会离开吗?他还会杀我吗?如果不杀我,又为什么要追上来?
铁锹在泥土地上拖出极长的痕迹,她的身体肌肉紧绷,浑身的毛孔张开,汗水沿着毛孔沁出,渗透衣衫,浸润皮肤,寒冷刺骨,她抖了一下。
那人举着铁锹,猛地朝她冲来,短暂的平静瞬间荡然无存。
猛烈的危机感刺入大脑,她下意识向旁一避,堪堪躲开一击,再次跌落于地。石块划开脸颊,殷红的血液顺着伤口流出,向下低落。
铁锹插入泥土中,那人握着木柄,使劲向上拔。
生死存亡之际,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生的本能让她化为野兽,她极快地爬起,抓起棱角尖锐的石块,用尽全身力气向那人后脑勺砸去。
一下,两下,三下······
深色的液体从他身下漫开,他挣扎几下,不动了。
四周静谧而黑暗,像世界闭上了眼。她跌落的土坑周围,是一个又一个凸起的图包,前面插着木板——这是一片坟地。
铁锹,土坑,黑夜,一切似乎在冥冥中已准备多时,在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埋尸地点。她不熟练地使用这陌生的工具,将土坑挖的更深。
那黑影呻吟一声,她高举手中的铁器,向下砸去,扼杀那人最后一线生机。一切已无法回头,她像是预感到什么,头向身旁偏了偏,随之看到一个正对她的身影。
那人转身就跑,恐惧瞬间驱使她追上,她看着那人跑过熟悉的道路,便急忙抄直线追赶,最终,看着那人跌入土坑。
好像有哪里不对。
喘息中,她抬头,映入眼帘的是无数土包。她后知后觉地发现,每个土堆的形状,每一个安插的木板,竟像复制粘贴般没有差别。
夜的寒意沁入身体。
这是她的荒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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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铸堡人
葵本叶深吸一口气,将海水的腥味咽下,低头时,海浪刚刚缩回,融化的沙子从脚趾缝隙里涌出。
数十万吨海水在葵本叶眼前铺开,同行的旅客们在海浪中起伏,欢笑声传出去很远。
环境越来越恶劣,这样的景象在地面上已经很难见到,葵本叶站在海浪中,眯眼看向十几米外的一处遮阳伞,光线刺眼,包裹着阳伞阴影下的两人,母亲和陌生男人并列躺着,她侧过脸颊,好让男人帮她拂去沾染的沙粒。
葵本叶转身离开。
气动闸门清脆开启,葵本叶沿着甬道进入圣马可大堂,这里是通往船体侧腹的必经之路。哑光合金墙壁上贴满了壁画,讲述这艘二百多岁的老船经历的每次远航与昔日峥嵘,葵本叶的身边是整条船最大的一块玻璃,厚达三米以上。
玻璃的后方,一颗血红色的巨大行星正挂在脚下,近得快要贴在一起,透过缭绕在赤红色的星球表面的稀薄大气,纤细的白色地脉与裂射状的陨石坑布满地表,像是烧红后氧化的巨大铁球。
旅客们或是还没醒来,或是去了15-30层的娱乐区,葵本叶一路疾走,已经冷下来的海水顺着湿透的身体与衣物滴下,在地毯上留下一串残缺不全的脚印。
急促的脚步声向他靠近,葵本叶侧过头,是一名船上无处不在的服务生,一头灿烂的金色短发,葵本叶看了一眼他的胸牌,这是那个男人教给他的:罗伊(6号)。尽管长相有所不同,但服务生们抬手投足给人的感觉却毫无二致,罗伊显然也接受过流水线式的统一训练。
“先生,您会着凉的。”
罗伊绽放出一个教科书般的微笑,仿佛练习过千百次那样,抖开一条厚实的浴衣,包裹住葵本叶瘦小的孩童身体,细致的为他掖好每一个角,最后把多余的衣物整理得不妨碍行动。
葵本叶小声谢过。愤怒依旧在他的脑海中沸腾,但离开了沙滩厅的人造太阳,过剩的冷气确实让他有些哆嗦。
“先生,您和谁一起?需要我联系他们吗?”服务生的笑容无可挑剔,亦步亦趋跟在身边,但葵本叶很清楚,一旦母亲发现他独自离开,那个男人一定也会跟过来,向他提供绝对无微不至,但令人作呕的关怀。
“不需要,我一个人很好。”葵本叶生硬地答道,却忘记看路,迎面撞上了一堵墙。
一只骨节分明的巨大手掌将葵本叶与罗伊拦住,葵本叶抓住对方笔挺的裤脚才没有摔倒,他抓住的腿简直是一根粗大的柱子,葵本叶抬头仰望,意识到这是自己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强壮的男人。
“抱歉,先生。”反应过来的服务生立即将葵本叶扶起。
7公尺以上的身高,钢刷一般立起的寸发,男人用与外形一致的刚硬嗓音开口,“前面的区域暂时禁止通行,请两位绕道。”
“好的,我们这就……”6号谦卑地说道。
“会开完了,不要打搅其它客人。”一名身着军装的男人大踏步走来,打断了罗伊的话语,身边是几名男男女女,与三人迎面相遇。
军官的脑袋在圣马可大堂璀璨的灯光下熠熠闪光,银色的合金后脑勺上,巨大的联邦国徽十分显眼,葵本叶只能猜想或许对方在用这种方式宣示自己的忠诚,但这也没有太大必要,此人的肩章上的将星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没离婚之前,葵本叶跟随父亲见过许多改造人,但像这样毫不掩饰,甚至是炫耀自己身体的赛博格还是第一次见到。
几名显然同样是大人物的男男女女围绕着军官,女士们向湿漉漉的葵本叶投来好奇的目光,冲他露出好看的笑容,在谈笑声中走远。
“偶尔的情绪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但不应该对人类和他们造成危害。”
“那你要怎么解释那两只躲在仓库里交配的动物?”
“没记错的话,现存的这批产品规格都是雄性吧?上一批次的雌性个体应该都过期了吧?”
“或许同性才是真爱?”
“最好不是,否则各位的投资恐怕都要打水漂了。”
人群爆发出一阵压抑地哄笑,一名女士捂住胸口,露出嫌恶的表情,握着丝质手套的手扬起又垂落。
葵本叶决定短暂地原谅母亲。
这趟旅程已经进行了1个月有余,葵本叶却还未熟悉这艘体型巨大,以至于只能停留在太空中的邮轮,好在只要记得自己所在的层数,就能很轻松地乘坐电梯抵达相应的楼层,然后无处不在的服务生们会带他去想到的地方。
当葵本叶抬起头试图寻找客房的位置时,却看到一道最熟悉不过的身影,挽着身边的男人,消失在其中一间房间。
没有任何的犹豫,葵本叶选择了距离他最近的,能够带他离开这里的交通工具:一条救生船,解锁后钻了进去。
舱门关闭前,一道身影挤了进来,罗伊用同样惊恐地眼神看着葵本叶,“我的天哪,先生,您做了什么啊。”
在身影进来之时,绷紧了身体的葵本叶已经下意识地按下了脱离按钮,但他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只学会了如何解锁,却并不会操控飞船。
微型引擎启动,在万有引力的拉扯下,救生船发出黯淡的蓝光,自动导航至最近的行星,坠入地狱之眼。
……
黎明时汤姆18号从上铺坐起来,肮脏的玻璃外,看到一颗蓝色的流星在西方落下,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掉下来几颗。汤姆18号听伙伴们讲述过这种石头的威力,但只要不砸到自己和伙伴们,掉多少颗都比不上明天的活儿重要。然后他想到,流星坠落的方向,似乎正是自己的责任区。
汤姆再也睡不着了。
葵本叶闭着眼,觉得呼吸异常困难,身体重得简直像是灌了铅,头似乎快要裂开。自己一定是病了。
“您醒了,先生。”葵本叶睁开眼,看到服务生罗伊正跪坐在他身旁,救生艇的AI帮助他们避开了风暴眼的中心,为此耗尽动力,舱室里漆黑一片,冷得像冰窖。
葵本叶试图起身,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
“先生,请不要乱动,这里的重力是船上的两倍,您受了伤,需要休息。” 罗伊只穿了一件衬衫,蓝色的服务生马甲盖在自己身上,白色的哈气喷出,牙齿咯咯作响。
“我们在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葵本叶问道,对母亲的怒火已经在睡眠中消散,他随即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鲁莽,才导致两人陷入这种境地。
“马上就快3小时了,降落的时候撞击很强烈,您磕到头昏过去了。”
“我们在马斯大洲对吗?”葵本叶问道。
罗伊点了点头。
联邦一共有13颗行星,其中9个大洲是宜居行星,另外4颗都是资源星,他们所降落的大洲正是其中之一,不仅常年气候恶劣,高达2倍的重力和稀薄的氧气含量更是让寻常人类无法生存,只有改造过血管、心肺系统的赛博格才能短期地在马斯的地表上活动。
葵本叶感到心脏被恐惧狠狠地攥了一把:他们已经回不去了。
“不用担心,先生,救生船的定位系统会一直发送坐标,很快就会有人来带我们回去。”罗伊总是这样无微不至。
“你没事吧?”葵本叶问道。
“我不知道,大概因为我比较强壮吧。”罗伊老实说道,抬起手掌看了看。
敲打金属的框框声响起,震动通过金属和头骨,传入葵本叶耳中,嘎吱声中,舱门的压力阀旋转着被从外面打开。
“我建议你把那玩意放下。”一个粗鲁的声音冲罗伊手中的消防斧说道。
救生艇降落时的姿势不太寻常,楼梯卡在机腹中无法弹出,葵本叶仰面朝天,被罗伊和另外几个人小心地举高,通过一人多高的舱门搬运出来。最初他以为是血流进了眼睛,几秒后,葵本叶意识到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
太阳刚升起不久,或者快要落下,总之与母星上有着类似的霞云,唯一的区别是,这里有着真正地血红色天穹。一阵从未听过的海浪声拂过他的耳膜,像是巨人沉睡的呼吸声,葵本叶使尽全力翻了个身,他看到黑色的、闪着光的海浪在他的眼皮底下涌动,仿佛不是海水,而是盈满了细碎的钨金。
几天后葵本叶才从汤姆18号那里得知。他看到的是一种植物,也是整个马斯大洲最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为了适应这里的重力和气候,特殊改良过的品种,外表类似麦子,但植株要高大得多,茎秆有葵本叶的小臂那么粗,根系能深达数十米,利用人工改造过的金属富集效应和庞大而发达的根系,从红色的土壤中攫取过度饱和的游离金属元素,结出水分含量极低的细碎簇状果实,麦穗般沉着,能够极大节省后期的精炼的工时与能源。
葵本叶被放在地上,三名有罗伊两倍厚度的农夫站在他的身旁,身上套着麻布制成的单薄衣裳,在罗伊看来,遮体的意义大过御寒。
三名农夫眼睛不时闪动,像是眨眼,却看不到眼皮的动作,粗粝的黝黑的皮肤,粗大的骨节,肢体比例十分怪异,像是某些特种规格的赛博格,成簇的鼻毛从巨大而宽阔的鼻孔钻出,在充满尘土的风中大口呼吸着。
三名农夫避开葵本叶和罗伊,远远走到一边,只言片语飘了过来,似乎发生了什么争吵,然后三人重新走回葵本叶的身边,似乎对他的兴趣要足得多。
“好了,我先问。”领头的农夫从同伴那边转过头来,目光闪烁,兴奋异常“你是人类吗?”
Vol.225「庸庸碌碌」《反抗命运》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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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世界毁灭,还有一年。
今天午间新闻就是这么说的——世界毁灭,其实这毁灭只限于人类的世界,也就是人类文明的灭亡;在我们之前,有过五个文明的覆灭,在我们之后,还会有新的轮回;记录着灭亡倒计时的钟冕突然出现大幅度的跃进,显示人类的文明将停留在第41个世纪的初叶,也就是在明年的圣诞节。
“结果大家还是正常上班,正常上学,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壬霞在我旁边说道。
我们两人正走在回家路上,从学校到两个街道外的十字路口,长长的一条直道是我们同路,因此养成了一起回家的习惯。临街的各家商铺一如既往,街上车马川流,还是日常的模样。
“因为还有一年时间,大家还没有感受到紧迫吧。如果灭亡就在明天,大部分人一定开始发狂发癫,做出种种下头的操作。”
“到那个时候雨栖会做出什么下头的事情呢?我很好奇哦。”壬霞微微眯起眼睛,把她调笑的目光盯在我脸上。
“我,我吗?”
“因为雨栖一直很沉默,还老是说些意义不明的话装酷,我在书上看到过哦,你这种人其实内心情感丰富,俗称就是闷骚。”
“你!”
我抬手作势要去打壬霞,她短促地尖叫一声撒腿就跑;我们一追一逃,要不了多久就跑到了十字路口。
“没想到你是这么看待我的……”我们喘着气停在十字路口,终究还是体力更好的我逮住了她。
“嘿嘿,就把这当做末日来临才听得到的真心话吧。”
“我感觉我们之间的关系出现了百分之一的裂痕。”毕竟是小学时代就结下的孽缘,我实在拿她没办法。
红灯转绿,在我准备跨上斑马线的时候,原本走上另一条路的壬霞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跑回来,像是报告某个重要秘密似的,小声说道:“下午好像已经有人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情来了,4班的有个人,好像向她们班的英语老师告白了!就是那个很漂亮的那个,很疯狂吧。”
“真的假的啊……”
壬霞最后的爆料确实劲爆,然而她聊起这个话题时拿闪亮的双眼中蕴含的某种激动和期待也让我记忆深刻。我一边回想着那双明亮的眼眸,一边走在回家的最后一段路上,直到一股熟悉的香味吸引我的注意。
“杨老伯,世界末日要来了还在卖卤味啊。”我走到店前搭起来的长桌面前,朝桌子后的老人家打招呼。
“说什么呢,我老杨家祖传三代的手艺,可是一天都没有断过买卖哩。”
“那就好,我还担心今晚吃不到你们家的烧鸡呢。”老杨卤味我们一家都很爱吃,老爸老妈工作忙碌的时候,我都是买他们家的卤味配饭,“来半只鸡,再来点藕。”
“好嘞!”
熟悉的吆喝声传来,一如往日的时光;一切都没改变,我想,距离世界末日还有一年,大家都随着惯性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
我转动钥匙拧开家门,放下书包换下鞋子的时候,玄关散落的皮鞋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朝着房间里喊道:“爸!你在家啊?”
“雨儿回来了!快去洗个手来吃饭。”声音从厨房那边传了过来。
“你不是今天要去面试新工作……哇!”客厅的大桌子上摆着四个菜一个汤,这么丰盛的晚餐实在冲击人的眼球,在我记忆里已经有多年没有出现在家里的餐桌上了,“老爸,今天是有啥客人吗?”
“傻孩子说啥呢,我下午就没出去过,一直在忙活这一桌呢,晚上你妈回来我再给你妈单独做,快点来吃吧!”
“呃,我买了卤味……”
“扔一边去,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少买点卤的,对身体不好,偶而也学着自己做做饭……”
当爹跟当妈一样,说的可能就是我家的情况吧。不过这么开朗有活力的老爸,自从他被辞退失业以后就再也没见到了。
“老爸,你工作的事情……”
“喔,对了,之前的老板把我回聘了,说是既然末日要到了那就不考虑节省开支的问题了,不仅要拿房产去贷款扩大开发规模,还要改做单机游戏,要是开发顺利的话,半年以后就能上限,到时候你也来玩哦。哎呀,真是末日万岁啊。”
末,末日万岁?
“等一下,等一下!明明要到末日了,就算游戏做出来又能怎么样?”
“正因为是末日才更要做出来呀,雨儿,”爸爸此时严肃的模样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到,“正因为是末日,才要做出点对得起自己人生的东西出来呀。而且也不是没办法留存东西下来,我们不就经常挖掘出上一个文明的遗迹嘛,国家也有计划来保存我们文明的遗产哦。”
妈妈似乎也因为末日将至终于能够摆脱公司的加班地狱,爸妈两人腻在一起高呼“末日万岁”实在是超现实的景象,看他俩的氛围,今晚大概是打算做点什么东西出来的样子……
“呜哇,好肉麻两公婆。”
我把客厅的空间留给他们,缩回自己的小窝,锁上房门,把自己扔到扶手椅子上。我扫开桌子上的板子和数位笔,开始在电脑上浏览,无论哪个地方的网民们都在讨论“末日”的话题,“一个赞就做一次XXX”之类的挑战层出不穷,轻易就把流量恰饱饱。一不留神,时间就飞逝而过。
“哎呀,又浪费了一天时间。”这么说来,不用做作业,不要考试,甚至不去学校也没关系了,毕竟末日将至。莫非真的是“末日万岁”?
不知为何,脑袋里回响起壬霞的声音:“雨栖会在末日到来前会做点什么呢?”
我趴到桌子上,把脑袋埋进双臂中。还有一年时间,总能想得出来吧;我该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活过呢?我只是个高中生,脑袋算不上聪明,从没拿过什么奖,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我不过是个爱幻想的孩子啊。
蓦地,一道突如其来的亮光扫过我的脑子,我探出手从电脑机箱后面拽出我的机械硬盘。
如果埋进地里的话,是不是就能流传到下一个文明呢?
接下来一年时间,能不能画出几张让人满意的画作呢?
我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异想天开感到兴奋,合理性啥的直接抛诸脑后,反正已经是末日来临前的最后一年
“总之,先来虚构历史吧。”我小声对自己念道。
接下来,我清空机械硬盘,然后在硬盘里打开新建文档,开始打字:
这里是梅酷滋川联合王国,我是担当联合王国的总理大臣职务的雨栖·巴德盖,由于世界末日即将到来,我国决定将我国国宝的数据拷贝封存至此神器中……
END
写于2023.12.21
冻死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