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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0「竹简」妖之夏 01猫兄
作者:绿鲤
评论:请随意,这是个不动脑子写的故事。后续会随缘一点一点增加。
温瑜上五年级,个子不高,成绩不错,全班文静第一名。
放学的时候别的同学是爸爸妈妈来接,只有温瑜是哥哥来接。因为哥哥长得好看,温瑜经常被同学问哥哥在哪个高中上学,几年级几班。只是,不管女生们围着他威逼利诱多久,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能说哥哥是猫变的吗?
让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那场事故他已经记不清了,但有一个画面烙在他的脑海里。当时家里的车应该是被侧翻的超载大货车压得变了形,他整个身体斜在车里,模糊的视线里只有朝上的车窗有光透进来,好大一团黑影出现在那里。那是一只跟轿车一样大的狸花猫,眼睛亮着妖怪一样的绿光,掰开碎掉的车窗,掏进变形的车门,沾着血的利爪掐着一张竹片递到他面前,对他口吐人言。
他记得当时大猫说的话大概是“想活就喊救命”的意思,求生欲让他抓住了竹片,说了“救我”,于是他就获救了。
后来家人虽然都不在了,但“有”了一个哥哥照顾他,也就是那只大猫。狸花大猫变成一个与他有五分像的男孩子,看着十七八岁,问他求了一个“温珩”的名字,就以他哥哥的名义去处理了各种事情,把只剩他一人的这个家,给挑起来了。
于是后来的几年温瑜一直被猫哥哥温珩养着。白天猫哥哥会去工作,放学会骑着自行车来接他,家里会做好饭,会给他辅导功课,周末还会带他出去玩,他难过的时候还会变成猫猫给他抱抱。
而温瑜对此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至少不是一丝疑心也没有地照单全收了。
他偷偷在学校借关于妖怪的书看,当然也杂七杂八地看了些漫画小说之类的。当他看到同学借他的魔法少女动画片时候,就觉得当初定下契约的情况跟某无头魔法少女的桥段真qb的像啊……虽然感觉脖子凉凉,但他一直不敢问哥哥为什么要来救他,为什么要跟他签订契约,还对他这么好。
“总不能是因为我叫鱼(瑜)吧?”
“叫瑜怎么了?”
“呜啊!”
“呀!”
温瑜连滚带爬地跟突然出现在耳边的声音分开来,和那个陌生的女生在课外班的放学点各贴一边,都把自己挤成一条线。
“你突然那么大声干嘛!!”那个穿得五颜六色的女孩子捂着耳朵缩成一团,气呼呼地。
“你你你突然冒出来!”温瑜抱着手提袋大口喘气,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是你在那儿低着头一个人絮絮叨叨跟中了邪一样,姐姐我才过来看一眼的。”那个女孩子看起来比温瑜大不了多少,可能也就是初中生的模样,但是穿得一身花花绿绿帽衫短裙,还编了好几根粉的蓝的麻花辫,说话时就拿指尖绕着玩,一点都不像正经学生。
“我、我在背书……”温瑜的声音越来越小,自己都觉得怪。可那个女生一点都不尴尬,又凑过来转着脑袋上下打量他一圈,看得他浑身都不自在了,突然弯下腰来悄声问:“你家里有妖怪吧?”
温瑜把眉一皱,极力后仰:“没有!”“骗人,你身上这么重的妖气。”那个女生绕着他转了半圈,突然勾起他手腕上的红绳扣来看,“哦,红绳儿都扣上啦,那没跑了。”被他挣脱了更加好玩地盯着他一笑。
“扣红绳的人多了去了,你凭什么就跟妖怪挂上钩……”
“因为我就是妖怪。”她的刘海下面好像有四只眼睛一样的东西眨巴了一下,又闭了起来。
这下温瑜和她都不说话了。他一脸“?”地看着对方,而自称妖怪的女生掐着腰拿脚尖轻拍着地面,倍儿坦然地就那么看着他。
“你是什么妖怪?”
“蜘蛛。”
“你会吐丝?”
“什么朝代了?你家的猫难道抓老鼠?”
“不会……不是你怎么知道是猫的?”
“哦~原来是猫啊~!”
“……”温瑜在对方恍然大悟的一拍手中倒抽一口凉气,觉得自己可以在这边的墙上一头撞死。
“行了,今天遇上姑娘我啊算你走运,别苦巴着个脸了,小小年纪的这么愁以后还过不过了。”花里胡哨的女生把胳膊一抱,往他刚想撞的墙上一靠,说:“你就叫我珠珠吧,叫姐姐也行。我是看你手上有红绳身上有妖气才跟你讲话的,想不到这个年代了还有跟妖怪定契约的……你怎么这么点点大就跟妖怪绑一块儿了?”
温瑜大概地讲了一讲这红绳是哥哥把他从医院带出来的时候就扣到手上的,哥哥也有一根,两个人的一样。珠珠搓着下巴听着,一点也不着急,末了想了想卷着辫子说,“在过去妖怪跟有缘人结下契约倒不稀罕,但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你又是个普通人,他才逮着那个空儿跟你签了契书。”
“但是哥哥为什么……”
“妖怪要跟人类缔结契约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目的,这个在你们的契书上应该明白写好的。”
“契书?”温瑜一脸痴呆地抬头望向她,并把这一脸痴呆传染到了她脸上。
“你后来就没再看过那件契书?”
“什么契书?”
一人一蛛大眼瞪小眼,半天珠珠才摇着手指皱着眉头对这糊里糊涂的小孩解释起来:“一定是有一个契书的。你想一想,他跟你缔结契约的时候让你拿过什么东西没有?”
温瑜想起来了。
那时候自己浑身痛得好像要死了,轿车一样大的狸花猫,掰开碎掉的车窗,掏进变形的车门,沾着血的利爪曾经把一张竹片递到他面前。
那时候他没意识到自己抓住了什么东西,但现在细想起来,那似乎是一片刻着字的竹简。
—TBC—
坐回到车内时,丈夫显得很是沉默。他伸手去拿车上的保温杯,喝了几口水之后才说出一句:“我们走吧。”
“出什么事了?你和妈好像闹得有些不愉快。”符萍问,眼睛却还是看着怀里的孩子。
“是我不好,我就不该把他带来......”丈夫发动了引擎,窗外灰白的山间景色开始移动,汽车驶入蜿蜒的,如同蛇一般的盘山公路,冷风刮过车窗,又被暗色的玻璃阻挡,发出呼啸的风声,“妈太迷信了,说什么要给冬青驱邪,还请了个什么先生。趁他来之前我们先走吧。”
“好啊,我们快逃吧。”
符萍轻笑了一声,拍了拍孩子的背。往座椅上靠去。回程的路上,这条弯弯绕绕的盘山公路仿佛永无尽头,就连一直沉默着的婴儿也难受得干呕起来。他们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山上开始下起小雨,雾气像蛛丝一样缠绕在树林之间,将天地描绘为淡淡的灰白色。
小孩子一抱下去就开始吐,吐出来的却都是混着灰的水,符萍看了只觉得好气又好笑,何必要这样呢?但疑问没有得到回答,落在她身上的只有冰凉的雨丝,微风吹过,带走了皮肤的温度。唉,只求他以后别再遭这种罪了。符萍给孩子擦了擦嘴,抱着他回到车里,给他喂了点水后就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再次睁眼时,她发现自己仍在梦中,一股难闻的中药味让她的舌根泛起一阵苦涩。符萍确信自己又回到了赵敛秋的记忆里,这个纠缠不休,早在几百年前就应该魂飞魄散的死人。
这间屋子算不上奢华,却也干净整洁,这是太医秋广缘的住所,而这一年,赵敛秋十五岁,已经朦胧地预见了即将发生在他身上的厄运。熬药的炉子缓慢升腾起水汽,在干燥的冬日里模糊了他的双眼,掩盖了他年幼的野心。
此时的秋广缘只是个在宫中无足轻重的太医,正在熬着一锅沸腾的药水。他没有看透面前这个小太监心里在想什么,只知道对方不惜冒着大雪天也要抱过来的孩子病得厉害,全然不知他日后会登上皇位,变得面目全非。他把药倒在碗里,小太监收回伸在火炉边取暖的双手,接过了碗,又要了一个调羹,一勺一勺吹凉后,再给躺在病榻上的孩子喂下去。
“秋太医。”十五岁的赵敛秋的脸上稚气未脱,却一脸严肃。他把空碗搁在一边,向秋广缘抛出了一个问题,“我知道您救人无数,但您可曾想过要杀什么人吗?”
是啊,杀人,杀……必须要杀人……
【哪怕当初隔着迷雾看透了这双眼睛,或许自己依旧会义无反顾地被卷入赵敛秋的命运中。】在多年以后,面对摆在桌上的那杯毒酒时,秋广缘不由得这样想道。他已经毁灭了自己,而赵敛秋迟早也要在他掀起的风浪中自取灭亡。
惊醒时符萍已在大冬天里出了一身冷汗,那个念头还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杀……不,不要再去想这件事了。可她的脑子里却又开始浮现出赵敛秋那一团血肉模糊,带着冰碴,在雪地上拖得稀稀落落的肠子和脏器,不由得感到下半身幻痛,让她想起了在产床上分娩的那几个小时,而分娩的产物此时就在她面前摆着,不容置疑。
车子停下,她意识到自己到家了。于是看向驾驶座上的丈夫,她头一次意识到,他们二人如此相像,仿佛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以前也不是没听人说过他们有夫妻相,可是......如同久别重逢一般,仔细端详起他的脸来,还是第一次。都说人要是见了二重身,就得倒大霉,可这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符萍想不明白,也不敢细想,她只是叹了口气,抱着孩子下了车。风刮进她的衣领,带来一阵寒意,还有那山野间带来的水汽。
雨还没有停,却也没有下得更大,仍旧像一团飘渺的雾,也像低声啜泣时流下的眼泪。符萍再次走进了阴暗、狭窄的楼道里,水汽一重,楼道里就开始泛出一股淡淡的霉味。她数着台阶上楼,60、61、62......到了,她推开那扇冰凉的铁门——只见那被墨水浸透的衬衫正高高地悬吊在窗前,如同一具吊死的尸体,正对着她在细雨中飘摇。
“我明明把它丢了。”丈夫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为什么它还在这?”
“......也许是忘了,我们再丢一次吧。”符萍说着,鞋都没换就把孩子放回了卧室的床上,然后去阳台上取了晾衣杆,小心翼翼地把饱蘸浓墨的那一团布料从挂窗帘的杆子上取了下来,走下楼去,连着衣架丢进了小区的垃圾站里。她看见小区里的桃树伸展着干枯的枝桠,等待着下一个春天。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一些黑历史,凑个数
1、
林商第一次见到陈州是在老北京四合院的小水池边上。
他远远望见一个小孩,坐在半米高的水池边。水池的水那么深,那人小小的,却眯着眼睛瞎眨巴,昏昏欲睡似乎下一秒就要掉进去。
林商看着他,也不知怎么的,
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吓得池边小男孩被一个激灵,疑惑得转头看着他。
那时候林商愣了两秒,也不好意思说刚刚魔怔了当心人掉下去,便脱口而出。“我叫林商。你是谁?”
小男孩看着他,细声细气应了一句。“陈州。”
“你就是陈州啊。”林商蹲了下来,眼微微眯起。“前两天我妈和我说过,最近要搬来一家姓易的人家,他们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孩。总算是见到了。
“这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时候,林商的小虎牙在空气的一晃一晃。
太阳从头顶而下,照的他们身上都有一层薄薄的光晕。陈州就这么愣愣望着他。水池泛起一阵粼粼水光映着他们的脸。
那画面定格在记忆里,直到很多年后依旧记忆犹新。
-
陈州祖籍是湖南,林商是重庆,两家人都是因为父母工作而搬来的北京。林商比陈州早来了三年,顺便还有个同祖籍的青梅竹马,叫林一偌的小子住在隔壁。
林商和陈州混熟的第一天干的事就是叼着早餐,爬上围墙去叫林一偌起床。
那时候林商胆大简直能弯弓射大雕。
初来乍到的陈州望着林商轻车熟路得爬上墙头,对着隔壁喊。“林一偌,给我起床啦!!”
陈州嘴里的油条一没叼稳唰一下就掉地上了。
9岁的小孩想着觉着是林商把他油条给吓掉的,立马盯着地上的油条一动不动。
林商回头一望,觉得大事不妙。主要陈州剃了个西瓜头看着就老实,认识都没两天还处于建立美好革命友情的初级阶段。他一看人盯着地上的油条,立马就还知道坏了,赶忙一把跳了下来。
这不跳还好,一跳没跳稳,直接一脚踹陈州肩上了。
小西瓜头就和个真西瓜似得,立马在在地上就这么咕噜了一圈。
那是陈州准备去新学校的第一天,身上还穿着新衣服,本想来个美好的新开始。
结果被林商吓掉油条不算,还滚了一身灰,那还没冒头的友谊小嫩苗瞬间灰飞烟灭。
林一偌从隔壁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家便宜竹马一脸泥巴豆浆,被某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西瓜头抓着领口,一下一下摇的像根风中残竹。
前者嘴里念着你赔我油条,后者满嘴的我赔我赔。
这对于林一偌来说,简直是巨大的精神冲击,当即一大吃货硬生生把嘴里那半根油条拽了出来,给陈州上供似得递了上去。
因为他觉得,自家作恶多端的倒霉竹马,命里的克星终于特么的来了。
2、
小孩子的恩怨情仇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像林商那样有狗皮膏药一样的亲和力的人。
虽然在陈州这初初吃了败仗,但几天就把陈州哄了回来。
于是那些年里,四合院外那几块小破地成功得被这三个小熊孩子踏了个遍。
但唯一违和的就是,那些年林商身后跟着的不是两个小弟,而是俩猴子……
陈州生性腼腆。
所以林商当初勾搭陈州,第一是家人要求照顾照顾新邻居;第二就是想着把收入麾下,和他那便宜竹马林一偌中和一下。
谁知道,这还没两个月这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林一偌爱闹,可他觉得陈州好歹是个正常人。谁知这一静一动凑一堆,就和一泼猴整天对着一兔子挠似得,挠着挠着那兔子就开始蹦跶,蹦到到最后直接连物种都变了。
特别那年头,林商成天没事就要做附加练习。每次都是,他坐在窗边做着作业,俩乌溜溜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了,挤在他窗户边上,盯着他不怀好意得笑。“哎哟小商,还做作业呢。阿州你作业做完了没。”“早做完了。就小商还没做完。哈哈哈。”
然后,俩猴都掐着快把林商气炸的瞬间,化作鸟兽散。如此循环几次,林商受不了了,就把作业一撂,出门去逮猴子。然后不消片刻,连人衣角还没抓到,就又被他亲娘训斥着被抓着后领子给提溜回屋子,简直委屈得不要不要的。
于是那年头,林商直接从一个四合院小霸王降级成了猴山饲养员。
还总人都说,他们那俩院子的小孩,也才一点就混的和亲兄弟一样。
可林商知道,真要说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林商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人为善是习惯,但能进心里的人就不多。林一偌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而陈州,人是不错,但充其量也就是认识一年,母亲关照过要照顾的新邻居。其实和班上的同班同学没什么两样。没了还能再交。
他能在平日里对人春风化雨。可真要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犹豫得对人道一声滚。
3、
那是他们小学快毕业那会,林商和母亲吵架,撞上正巧回家陈州。
反正那年头小孩最爱干的就是一哭二闹,三出走。
他带着一身火气刚摔门而出,刚出院门就和陈州打了个照面,后者企图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一把推在门上。
陈州的自尊心从来比别人强些,当场脸色就白了。
满腔怒火的林商哪有闲工夫理他,自己一路踹大门,踢石头,吓唬路边小黄狗,反正该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就被身后一个人影吓了一哆嗦。
大冬天的路灯下,穿着校服的陈州整个脸冻得通红。对方手上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白色袋子,就站在离林商不远不近的地方。
那时候林商还处于“就究竟要不要回去挨打”的挣扎中,一见陈州火气就上来了。回头一把把人撞开,在那人身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大概就是小孩闹脾气,有人哄就变本加厉是一个道理。其实那时候林商挺冷的,他有点想回家吃点晚饭喝口汤,但他觉得他要有骨气。
结果,陈州也没和他客气,也退了两步,他石头椅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谁都没说话。
气氛特别尴尬。
然后夕阳缓缓落下,路灯亮起染上了一层浓浓的夜色。林商望着天空慢悠悠得吐着白气,浑身僵硬得忍着不哆嗦。
他心里想,要是跟出来的是林一偌就好了。毕竟这要是遇到这情况,他那便宜竹马早就上来说一堆有的没的了。可陈州却和个傻子似得,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就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的,他竟下意识喊了对方的名字。“陈州。”
“嗯?”抱着小塑料袋的的人,转过头来。
大冬夜,四周都是凛冽的风。
林商看着他着模样,陈州眼神轻飘飘的,和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像。忽然心口莫名软了。“回去吧。天太冷了。”
陈州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跟上了林商,一路上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脚踩上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后来林商才知道,那天陈州当天晚上回家就躺平了。本身低烧几天不退,大半夜忽然加重,挂了急诊,凌晨才回来。
他才忽然想起,那天陈州说要提前回家看病。手上那袋东西估计是他刚开回来的药,还没来得及吃,却因为担心林商,在大冬天里眼巴巴跟了一路。
以至于那阵子,林商愧疚得在陈州面前几乎连个大声都没有,整天挂着俩虎牙和颜悦色到不行。
所以陈州和林一偌真的不一样,没那么热情,也没那么懂得察觉人心。可却总能用他独特的方式在林商心口的某个地方敲上一下。说不出多疼,就这么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后来敲出了一个大坑,便心安理得得住了进来。
从此占山为王,兴风作浪了整整一辈子。
4、
林商这辈子在意的东西除了亲人朋友以外,最重要的无外乎两样,感情,和音乐。
当年升到初中,因为分班的原因。林商落单成了孤家寡人,闲来无事就开始学吉他。
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候,林商发觉自己对音乐有了点特殊爱好。
于是每到午饭饭点,学校天台上总会有个人还没比吉他高多少的林商,抱着吉他迎着风,高歌梦想和还不大懂的爱情。而他的身边就会有两个左右门神,一人捧着一个饭盒,在他支离破碎的音乐里讨论着今天的作业,和明天放学去哪儿玩。
还能顺便喊两句。“林商你给我吃饭赶紧的。弹什么棉花吵死个人了!”
毕竟作为半寄宿学校,只有最闲的午休时候,他那俩叛徒朋友陈州和林一偌才会良心发现来找他。因此当年林商的吉他声里,不但夹杂着梦想还有一股子的饭味。
只不过梦想那种东西距离他们很遥远的,就像那年头的爱情一样。
林商学了吉他的当年,陈州去了当地名为嘉禾的舞社,而林一偌则学了钢琴。
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就在下半年,学钢琴了还没多久的林一偌,凭借一首荼毒四合院将近一个月的流行曲,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艳惊四座。并斩获了他们三人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情书,人生第一封。
那简直开启了他们人生的先河,林商和陈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眼都是“喂,你吉他呢。”“喂,你街舞呢”满满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毕竟那年头,小少年们还不知道爱情的意义。隔着情书嗅到的一点女孩发丝间的清香,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有些心生向往。特别整天看着林一偌那嘚瑟玩样儿在那秀恩爱,那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
于是,在初中第二学期下。林商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几乎面朝大海都快直接春暖花开了。大长腿一迈,直接策马奔腾得往陈州舞社跑。他想,兄弟啊!咱出息了!终于不用再让林一偌那小王八蛋压着我们嘚瑟了!
只是林商这句话没来得及喊出来。
后来想想,他应该连个“兄”字都没来得及喊。
四面玻璃的屋子,几乎所有的光都聚集在那个人身上。巨大的音符在空气中震颤,几乎第一时间贯穿他全。——那是他第一次看陈州跳舞。
线条分明的身体随着音乐在空气中舞动。陈州往日柔和的眉眼换上凌厉的神色,一双唇抿着,他的浑身肌肉随着隐约摆动,额角透明的汗顺着皮肤滑落。显得性感异常。
林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像是被电流从上到下打了一遍。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甩上门冲到了大街上,少年茫然得抬起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想法。
手上粉色的信封被无意识捏的发皱,到最后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
然后,那天夜里,他梦到了一个人。
明亮的玻璃屋子里,那嘴角笑着有浅浅得梨涡。林商伸手拥抱了他,嘴唇擦过对方的脸颊,手顺着那人肌肉线条一路而下,是真实到令人迷醉的触感。
5、
林商想不到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州的。
或许用喜欢这个词不恰当。
那时候的林商,连喜欢的定义都搞不懂,所有的温柔还来不及冒头,就已经被恐惧驱赶得一点不剩。
那之后的整整一年,他都不敢和陈州独处。他怕,怕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会在不经意间被人发觉。他怕有一天要面对别人厌恶的眼神。
每天每天,他都活在一种巨大的自我厌弃里,那日子过的说是人间地狱也不夸张。
直到一个叫做高考政策的东西救了他。
户籍原因,外来学生高中必须返回原籍所在地。这意味着,中考结束,他们三人将各奔东西。陈州去往湖南,他和林一偌将回到重庆。自此相隔千里。这对于另外两个人是毁灭性打击,林商却没想到他竟然是高兴的,发自内心的高兴。
离别的前一天,林一偌喝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林商看不下去,和陈州一起一人一边手把人扛了回去。结果人还没放好,一人和炸弹似得就冲他怀里了。
那时候陈州双眼是通红的,硬是埋在林商胸口不让他看到,他说。“我回来找你们的。”
那一双手抱得林商骨头都发疼。
林商没有回答。
他只是瞥了醉倒的林一偌一眼,低头在陈州头顶微微一碰,很轻,几乎连头发都被压弯。
然后第二天,跟着家人一起踏上了那座被称为山城的重庆。
那样分离似乎没有那么刻骨铭心。至少林一偌觉得林商是这样。
他几乎从没从林商脸上看到多少别离的情绪,就看到对方在新环境里混得风生水起。
那年头,校内建立起了区域app,林一偌没事刷一刷都能看到林商的名字和那清仓甩卖的商品似得,成日成日得挂在上头。
他俩不是一个学校的,偶尔也只有林一偌主动来对方学校找人打打篮球,但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对方回绝。什么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
林一偌想,哎哟这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脾气,练吉他都来不及还装什么勤奋。
结果冲去学校一看,林商真就忙得和那陀螺一样。直接三观受到了冲击。他觉得有点难过,林商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得退出了他们的生活,不带一点留恋。
直到他看见林商哭。
那是陈州第一次来看他们。
那是高二的第一年暑假,太阳特别大,林商穿着一身校服大步跑出来,见着他们的时候,整个表情僵在脸上。那表情绝对和久别重逢没有太大关系,反而像是给人冲着肚子打了一拳。然后,林商就这样慢慢得单手抱着头蹲在地上。
那时候校门口都是放学的学生,林一偌觉得丢人,赶紧上前踹了人一脚。结果过了很久,林商抬起头看着着他俩,一双眼睛通红。
他记得他身边的陈州笑了一声,说。“当初走的时候就小商没哭。这下可好,补回来了。”
意外的,林商却没有附和,只是猛地起身,将还在笑着的陈州,一把拉进自己怀中,用力的,狠狠得抱在了胸前。
他张了张嘴,发红的眼里,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那眼神混杂了太多感情,看得林一偌心惊胆战。
6、
陈州是来着参加声乐培训。
当初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暑期培训。叫上了林一偌,林一偌一开心就把远在湖南的陈州给联络上了。
悲情的老林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的瞬间,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林一偌这个专业卖队友的给就地咔嚓了。
“商大爷,咱不是好久没见了嘛。我就把阿州也弄来了。惊喜吧!”
惊喜个头。
谁都不知道,林商为了忘记陈州那一年酒精花了多大的努力。拼命地把自己忙成一个陀螺,甚至连林一偌也避而不见,就为了哪怕把陈州从他心里挤出去哪怕一分。结果,就在他以为快要脱离苦海的时候,一个两个的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把这炸弹源给他送来。还问他惊不惊喜?
……来,你过来,我真的保证不打死你。
当然,话是这么说。作为当年重庆的地头蛇,林商、林一偌两家自然负责起了照顾陈州的重任。当初三家人一起生活那么久,俩家家长就和见了久别多年的儿子似得,死命争着把陈州往家里揽。
那段日子。林商都被迫和陈州出双入对。每天早晨,他俩坐个40分钟的地铁去林一偌家,再顺便一路上,一起吃着豆浆油条溜达到培训中心。
也就是那段时间,林商想开了。大约抵抗太久干脆就放弃抵抗了。
林商在陈州来重庆的第三天,开始变着方儿得对陈州好。大清早给人煮早餐;大半夜给人煮牛奶;知道陈州没东西抱睡不着,买了个大狗熊丢人床上。
虽说那熊黑啦吧唧得,一只眼睛乌溜溜得躺在床上。吓得陈州当天险些没背过去。但老林表达爱意的方式也是兢兢业业。
除此之外,因为这培训班是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培训班里几十号人,其中有不少女生就是冲着林商来的。可偏偏少女情怀总是诗,而14岁的陈州早就不是个西瓜头,一头细碎刘海,模样清秀,跳起舞来又气场全开。还没几天某人就感觉到了领土压力。
那时候林商守着陈州那一亩三分地和个小财主似得。
他明显就感觉有一个叫黎栗,和他同班的妹子,隔三差五眼神就往陈州那飘。那眼神直勾勾得,急的林商三申五令陈州要好好学习、别女生瞎交流,特别是黎栗。
后来想起来,那似乎是林商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日子。
放弃抵抗内心的林商,憋了整整一年的爱心泡泡冒的漫天都是。该疼的疼,该黏得黏,该皮肤饥渴症的时候直接就放弃治疗。那时候的林商想啊,如果这日子能一直过就好了,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他守着这个人,就这么守着一辈子,他也是甘愿的。
不过很可惜,他这辈子好像关于爱情就没怎么如意过。
7、
陈州在重庆一共带了四十六天。课程结束的第三天就要回去。
声乐培训结束当晚。相处了一个多月的培训班全员,在KTV包了个包间。说是要尽展歌喉,演示培训成果,实际上就是一群人喝醉酒后的鬼哭狼嚎。林商这偷喝酒的本事不少,可陈州那乖宝宝却不行。林商找到陈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隔壁空包厢里睡着了。
估计是醒酒醒的连包厢都走错了。
林商觉得好笑,上前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脑袋就这样蹭着他的手,稳稳落进他胸膛。
心跳失常大约就是这种感觉。陈州软软的发蹭着他下巴,温热的呼吸打在他胸口。他几乎像被蛊惑一样慢慢低下头。直到他感受到,唇间传来柔软的触感。
他吻了陈州。滚烫的水汽漫上他的眼角,他几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林商人生中稍有的一次放肆,像是被囚禁依旧的犯人,握住了唯一的阳光。连呼吸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后来想想,那似乎就是一切噩梦的开始。
视线角落闪过一道白光。
全身的细胞被瞬间炸开,林商猛地抬起头。
然后所有镜头似乎被无数倍慢放。门外少女放下手机,她将食指抵在唇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
有时候,这缘分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
林商大概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任女友还来得和狂风暴雨一样迅猛。
黎栗。一个标准的黑长直,冰上美人。
当时他们恋情在校内公开的时候,学校论坛炸开了花。都说高二段草学长,油盐不进了一年多却败在了冰山美人黎栗的手下。原来是喜欢冷艳型的。
林商直接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中指。当然这事最直接刺激的就是他那俩倒霉兄弟。林一偌直接吓成了个结巴,就连回了湖南的陈州也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小商,你认真的吗?”
林商在电话那头张了嘴又闭上,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到对面轻笑了一声。“竟然还害羞了啊。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让我和她说话呢。原来是看上人家了。黎栗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好女孩啊……
林商在电话那头苦笑了起来。
——我一直喜欢你,我不介意这些,所以和我在一起吧。
着是黎栗当初的表白词。
单听着简直通情达理地让人泪流满面。
可前提是,人家没有拿一张你的吻照特写存手机里,还小心翼翼备了几个版本的备份——那是他和陈州的照片。
黎栗这招简直是干的漂亮,简直一把掐着林商的咽喉,让他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他可以承受别人的谩骂。可将陈州牵扯进来,他做不到。毕竟那是他喜欢进骨子里的人。
所以陈州哪能知道什么呢,谁都不知道,全世界都特么不知道。
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天晚上看着喝醉的陈州,在那个黑暗小小的包间里,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低声哭。
不是为了别了。
只是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全世界都不允许他喜欢他。
8、
林商的爱情生长地极度悲催,似乎从发芽阶段就是命途多舛。
他因为黎栗躲了陈州两个多学期。然后在高三下学期得到了一个消息,陈州不准备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出国了。
其实陈州家出国的意向早有。只是当年陈州舞蹈获奖获得了一个国外进修名额,一家人几经商议,便将当初早有的移民计划给提前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商楞在原地,傻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林一偌原地白了一眼。
“你这半年吃错药似得,和我们联系都不联系。阿州倒是想说,你听吗?”
林商听了,不由得苦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陈州是出国圆梦的。陈州有多喜欢跳舞,他比谁都清楚。因为黎栗林商躲了陈州大半年,最后还是败在了这场离别上。
散伙饭那天,陈州特地从湖南赶过来。
林商临走前犹豫了半天,还是带上了吉他和一张乐谱——那是他写的第一首歌。
那其实想的挺好。他想既然那人要走了,那就把这首歌弹给他听,作为最后的离别礼物。也算是留个念想。
只是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商忽然觉得,这歌似乎是弹不成了。
“你来了呀,等你好久了。”少女一身长裙笑盈盈望着他,林商站在原地,只觉得后背密密麻麻得发凉。
那一顿饭吃的诡异,从黎栗进门的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好,陈州更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不欢迎我。”女孩挽着林商的手笑着,陈州回过神,退了一步将人请了进来。
有些东西似乎就是一样,一步错,便是步步错,满盘皆输。
直到很久以后,林商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一切,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场饭只剩下女孩的笑声,几次三番对陈州的针对,惹得场面一度尴尬。而林一偌平日里专业活跃气氛的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埋头吃起了东西。林商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起来一杯杯敬酒赔罪。
陈州的脸色更是苍白得难看。
林商明白,那傻小子估计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陈州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什么时候,第一件事就怪自己。
可错不在他,林商想,如果能有个机会,应该是他和对方道歉才对,他这兄弟没用窝囊,到头来,也只能让人难受。
所以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开开心心去国外找你的梦想,把国内这群破事忘得干净。把我也忘得干净。
林商觉得自己真窝囊,连保护自己重要的人都做不到。他好像从来都挺没用的。做的最多的事除了躲还是躲。
于是那天他终于不躲了。
最后的清明是他掀翻酒桌陈州震惊的脸。酒精作用让他觉得天昏地暗,他甩开黎栗冲陈州笑了起来。“去他妈的兄弟!谁要和你当兄弟!”
没有人说过,这些年林商就像是个被关在盒子里的火苗。所有喜怒哀乐,痛苦、思念被他悉数关了起来,关的太久,关的小心翼翼,为了只是不失去陈州。
可现在这个人要走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他将内心里所有的怨毒都倒了出来,像是一场大火,终于在那个晚上烧了个干净。
-
这似乎就是林商的爱情。
直到很多年后他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走在空荡荡地街道上才在意识到,自己把多少的东西毁在了那个晚上。
林商还记得,第二天他是在医院醒来的,浑身上下都是身上都是零零碎碎被玻璃划伤的伤口。他不知道自己闹得多狠。只是那下午,林一偌面色铁青得走进他的病房给了他一拳。他才知道陈州第二天就走了,连句再见都没和他说。
那也是他极其漫长时光里,和陈州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年年末,陈州出了国,第二年,他和林一偌各自考上了大学相见寥寥。他们的人生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再无交集。一切都朝着他们陌生的方向绝尘而去。
只有林商记忆里那悲催的爱情……那囊括了他的童年少年,最狂烈而痛苦的一切,被原封不动得藏在心里,被他小心翼翼藏在心里,等到拆开的那一刻,挖去了心脏的绝大部分。
9、
林商大学毕业就签了经纪公司。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考上名牌大学经融系的学生,自打上大学后就没有干过一件正事。组乐团,接演出,到了大三下闲来无事参加了个综艺选秀,结果竟一炮而红。
要说评价林商,那就是小学到高中,一路浪的风生水起,到了大学毕业,这家伙不甘寂寞他就上天了。 可惜这也没什么用。毕竟多年历练之后,这个大明星在故人的时候,依旧是“啪叽”一下杯子没拿稳,摔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
说起来,林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似乎就是没和陈州表白过。
虽然这有当初存在的一切客观和主观原因。
但林商曾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会不会一切都会变得有所不同。
这想法在他信中多年从未消散。
直到林商在七年后,再次见到陈州。他瞬间想把当初的自己按在地上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那是在他们公司的年庆会上。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嘴角含笑,对他说了一句。“林商,好久不见。”
林商却怔在原地,用标准言情剧的套路,摔了自己手上的香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Roy,这是……你的朋友?”
陈州这次是回来定居的。
他回来了好一阵,房子车子都置办好了,还顺带在北京开了一家舞社这周末就要举行剪彩。而除此之外,陈州还带回了一个交往多年的恋人……
“恋人怎么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许阿州有个相好吗?”
“可他那相好可是个男的!”林商对着电话那头的林一偌大吼。林商回家当晚就破天荒得和林一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
“男的那又怎么样。”林一偌懒洋洋道。“再说,他们都向家里人出柜几年了。老林你这么多年不和我们联络,一回来就一伸手就要管人阿州家务事。你特么觉得你合适吗?”
这一句话,堵得林商在电话那头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林商没敢和陈州联系,甚至连联系林一偌都极少。他怕听到任何和陈州有关的消息,他怕那人依旧不愿意见他。
陈州三年前就和家里宣布出了柜。
公布的时候也是闹得天翻地覆。听林一偌说,陈州直接被父母赶出家门,后来更是被家里威胁不分手就断绝关系。好在那时候陈州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他的恋人Luca却意外靠谱。
那意大利小帅哥一心认定了陈州,见阿州和他父母两方都是硬脾气,就顶着压力几次三番找易家父母沟通,被人赶走依旧不卑不亢。大有这次不行,争取下次再来的意思。结果来来回回磨了一年,陈州还没回家,这Luca先成了易家的常客。
以至于到了后来两人在一起,陈州还整天抱怨自家父母对Luca太好,搞得自己不像亲生的。
“所以说啊,这世事难料。”林一偌在电话慢悠悠笑道。“谁知道什么时候,陌生人就和你相守过了一辈子。至于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老林你说是吧。”
林商在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他没有回答,只是过了许久,才声音嘶哑得开口问道。“林一偌,你说这么多年了,阿州他原谅我了吗?”
北京市区的套房,落地窗,映着窗外交相辉映的霓虹灯光。电话那头莫名安静了下来。
很久,他听到对面传来一句叹息声。“阿州这周舞社开业,他让你过来。”
“好。”林商的屋子没开灯,他抬头,静静在一片黑暗里望着窗外闪烁的灯光。觉得心口空了一片,漏进了夜里刮来的风。
10、
陈州的舞社是他和Luca一起合办的。
Luca是个意大利人,是国外某知名公司的音乐总监。林商有一张大卖的专辑也曾经与之合作。这两年两人间独立办了工作室,倒也小有名气,因为现在陈州打算定居,才准备将重心慢慢转移至国内。
陈州舞社剪彩的那天。
林商的粉丝把整个街道被林商围堵得水泄不通。
因为不是官方活动,安保措施明显有些跟不上,几次三番场面都快控制不住,特别林商出现的更是声浪滔天。
林一偌捂着耳朵用肩膀撞了撞一旁的陈州。“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叫老林来了。他这一来简直就是做了个免费广告!”陈州在人群里被Luca忽的严严实实,从对方臂弯里探出一个头,大喊。“我要知道人这么多我可绝对不让他上台!”说着险些被人流冲走,又被Luca一把拉了回来。“小心点,你的脚。”
“没事。”陈州朝他笑了笑。
林商,转头望向过去,陈州眼中含笑的样子,正巧落在他眼里。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男的怎么了,但人家是真爱啊。
——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一曲终焉。台下掌声雷动,本该是致辞下台。
林商却慢慢走到了舞台边缘,对台下道。“说起来,我今天来,主要是因为庆祝我的朋友,也就是这家舞社的老板开业大吉。不过,既然来了。”
他顿了顿,在台下一片尖叫声中笑了起来。“我想再给大家增加一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老林特么是闲着场面不够乱吗?”林一偌被挤得七荤八素险些一口血没吐出来。却发现人群渐渐将他往前挤。林商竟然朝他们走了过来。
舞台下歌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只见他在陈州面前顿住,望着他笑了笑。“阿州,记不记得当初林一偌拿了第一封情书,我们私下说过什么。”
所有的灯光聚集在他们身边,林商蹲下身子和他平视。“那时候你才刚开始学街舞,我也刚学吉他。结果,可偏偏林一偌这家伙钢琴学得快……所以你说等下个文艺汇演,让我们俩合作一次,挫挫林一偌的锐气。你还记得我们约定表演的内容吗?”
陈州像是想起什么,猛地睁大眼睛。
这是连林一偌都不知道的秘密。当初两个没有情书的倒霉蛋,私下约定过。等学会成了,就在舞台上表演一次双人歌舞,来个艳惊四座。
“那首曲子,还是你教我的。”林商望着台下的人,慢慢朝他伸出手。“阿州,你欠我一次合作,上台和我跳支舞吧。”
台上的灯光将他们两人映在刺目的光线里,他固执得伸着手,却没发现所有舞社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停住了动作。
接着刺目的光线里,陈州慢慢张开嘴,他的眼里没有焦距,只是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浑身颤抖着。
下一秒,手中话筒落地。
11、
林商其实有点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错。
比如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地拳头。
三十分钟前,他被林一偌一个拳头掀翻在地。接着人群开始失控,他被工作人员护送进后台,一困就是二十几分钟。
“林商你他妈的够了!!”那是林一偌打上他颧骨的时候说的话。
“怎么样。”
大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没事,我一会带他出去。”化妆间大门忽然被打开。林商抬起头,看到一个浑身西装被挤得七零八落的人挤了进来。
“情况差不多控制了。”来人随手扯了条椅子坐下,精心打理的头发已经成了一堆乱毛。“你再等等,你那助理已经开着保姆车去吸引粉丝的注意了。等人群散了点,我带你从后门出去。”
“被我粉丝打的?还好吧。”林商指了指嘴角。林一偌嘴角还有一点血迹。他抬手抹了抹,忽然笑了起来。“林商,我发觉你真的很有本事。”
他望向林商,眼里尽是嘲讽的意味。“你看,总能把所有的好事搅得一团糟。”
明显带刺的话让林商下意识皱了皱眉。
整整二十分钟,林商被经纪人勒令待在化妆间。期间,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的拳头,早就让他心情烦躁不安到了极点。他握紧手机努力让自己的怒气平复下来。
“林商,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憋屈。”7年后的林一偌褪去了一脸清秀,眼神五官不觉间透着一股凛冽。他站起来,笑着朝林商靠近道。“想想也是,平白无故在台上被我打了一拳,到现在被困在后台连走都走不了。按你的身价,来来回回耽误了不少钱吧。”
“你有话就直说!”手机被摔在地上,林商站了起来,眼里第一次带上了愤怒。
“噗!”林一偌看着他,好一会,忽然退了两步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夸张,捂着肚子前俯后仰,浑身直抖,到了后来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林商你真是……我还真是受不了你这个样子。”
他低头保持着擦着眼泪的动作,声音却一点点冷了起来。“林商,你一直说我们不原谅你,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原因。过了这么多年,你哪怕张嘴问问呢?”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一把把林一偌按在墙上,骨骼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林商攥着林一偌的衣襟,胸口浑身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怎么,还想打我啊。”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僵住,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他手上。他怔了怔,有些无措得松开手。
“……林商可真是不是个东西……”林一偌声音还带着哽咽。他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就成这样了。”
“七年了,哪怕他不愿意说,有些事上点心瞒不住的。”林一偌脸还挂着彩,混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没有一点表情。“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哪怕他当年的表白让你恶心了,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能问候他哪怕一句。哪怕就是刚刚,你随便问口舞社就会知道,他们的老板陈州从来没有教过舞,不是不跳,而是跳不了。”
“他的脚被钢筋贯穿过,永久性伤害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林一偌看着他,近乎报复得笑了起来。“林商,你请陈州跳舞……可他的腿在七年前早废了。
是你害的,你知不知道?”
12、
要说林商这辈子最后悔得事情,是没和陈州表过白。
那陈州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闲着没事他干嘛非要和林商告个白。
当初陈州出国前来找林商是借机表白的。
当然这事儿林一偌知道。毕竟作为三人组之间的搅屎棍,一般哪哪儿都有他。
其实机智如林一偌早就看出来林商不对劲。
当年林商和黎栗在一起,面和心不合,还单方面和陈州断了联系。结果陈州一个人在湖南,心里难受,大半夜闲着没事就骚扰林一偌。
那时候林一偌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和陈州对话的大致内容一般都是,林一偌儿,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林一偌儿,我觉得小商真在躲我。林一偌儿,我和你说……balabalaaa……
于是受不了的林一偌怒道。陈州,你要再这样,我都快怀疑你爱上老林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他听到陈州平静的声音。林一偌儿,我喜欢小商……5年了。
谁也不知道林商当时要是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那时候林一偌和陈州说的是:你都喜欢他这么多年了,现在人要走了,你再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就因为林一偌的那句话,陈州直接买票来了重庆。
-
【他说,你要接受他,他就和家里争取留下来。你要不接受,他就正好出国,不见你了,免得尴尬。】
黑色的轿车疾驰过一个个路口。导航不断发出限速警报,林商觉得自己可能会就这么死在这里。
【那晚你掀桌走人,黎栗直接吓坏了。阿州追着你出去。我哄着黎栗,好不容易把人送走……回来却到处都是警报声。老子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血。】
【你们从二楼落地窗落下来。阿州他死命护着你,你浑身上下就那一点伤,可我都不敢看他,陈州整条腿都是红的,钢筋贯穿你知道有多疼吗?他却只是抱着你哭,他妈从小到大我哪次见他这么哭过。】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陈州接电话!”
【那时候的你,在阿州眼里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
【可你却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他那天就躺在你楼上的病床上。笑着和我说,他真没想到他喜欢这么久的人,到头来会说他恶心。】
“……求你了,求你了阿州快接电话……”
【他让我告诉你他回湖南了。他说不想看到你愧疚。你同情的眼神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那时候说,他已经什么的都没有了。梦想,未来,爱情,全都没有了。留点自尊,总比没有的好。】
【可林商,这么多年了,他的伤是瞒不住的。你恶心他,所以从没联系他哪怕一次。那你凭什么还说他不原谅你?】
“喂?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接通。
13、
陈州的新家买在他们当初四合院附近的小区里。几年前的小区,半新不旧。
听林一偌说,那是距离他们四合院最近的一套小区。陈州没回国之前就托他帮忙联系了。
要不是当初的那四合院拆了。陈州的首选应该是那里,毕竟他是个骨子里比谁都念旧的人。
小区离舞社有一段距离,驱车来要将近半个小时。林商车上下来的时候,觉得心口一阵疼痛,指尖四肢因为血液流速过快开始发麻。
老旧的小区深夜几乎看不到人,四周安静满是林荫,黑暗的视线里,只剩下中央喷水池里亮着几张白色的灯。
林商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白色的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将他整个人映得几乎透明。那人垂着眼看着水面发呆,一动不动。就好像他们初见见面那样,仿佛下一秒就要落进水里。
只是那一次,林商拉住了他。而这一次,他却早早闻声转过头来。
“林商?”
苏软的声线,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即时很多年,他都很喜欢陈州叫他名字。只可惜,他叫的从来都是“小商”而不是“林商”。
“怎么了,忽然这么急叫我出来有事吗?听Luca说情况已经处理差不多了。不过你这样出来没事吗?你的粉丝……”
“对不起……”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林商张了张嘴,他握住陈州的手,眼里的泪终于无所顾忌得落了下来。“……对不起。”
比起陈州,林商的爱情更像是一场黑色幽默。他是有记忆的,有那么一点。模糊不清,他记得那天晚上,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和他说哭着和他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于是,他掐住了那人的脖子,用他最怨毒的声音说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因为在他记忆里,那画面中浮现的……是黎栗的脸。
他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梦,包括他第二天再医院醒来,浑身零零碎碎的伤口。包括林一偌给他的那一击拳头,包括陈州的不告而别。如果这是一场一睡便醒的梦境该有多好。
林商这一生似乎过得很成功,却实则很窝囊,他似乎得到了一切,却似乎也什么都没有。他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在逃避,逃避他的爱情,逃避他所恐惧的未知。于是他错过了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七年的时间,足够世界将陈州推到他生命所触不可及的地方。
所以他说。
“陈州,七年前你和我说的话,我没有听到。现在能不能请你听我对你说一遍。”
心脏里那些记忆开始疯狂跳动,撕开了陈旧的伤口。他像个失去语言能力的人,那些埋藏在他心中的爱恋和悔恨,被他用刀子一点一点剖开,流出或许腐烂或许鲜红的血液终于亲手捧到了陈州面前。
然后,停止在某刻的时间似乎飞快得运转了起来。
穿过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雪夜的路灯,午后的阳台,终于稳稳得落在了此刻,落在他们面前。
林商这辈子似乎对爱情从没有如此勇敢过。而此刻,他将心脏剖了出来,像一个甘心赴死的囚徒,用他最后的力气,注视着他此生挚爱的人。
陈州面无表情看着他,眼神却像是空了,四周仿佛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片刻,低下头捂着眼睛笑了起来。他说。“小商。谢谢。”
林商好像很久没有听到那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河水湍急,他在河那头喊了他的名字。
他低下头,拉开陈州捂着眼的手。那人流着泪的眼睛睫毛还在颤抖。
林商低下头吻了下去。
不似当初KTV里的小心翼翼,交缠的唇齿和滚烫的呼吸显得炙热而狂烈。他们从没有真正接吻过,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就像他们之间短暂的爱情。
走过漫漫长长的11年,兜兜转转,求不得,伤别离。终在此刻,倾尽一切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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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便是死在这一刻,也是可以的。
14、
黑色的天幕,偶尔有飞机飞过五色的灯光。明亮的水池又变换了三种颜色。
林商坐在水池边上仰头看了好半天。身边的陈州终于挂掉电话,朝他笑了笑。“我该回去了?”
“Luca?”
“嗯,说炖了夜宵让我回去吃。”
“真看不出,还是个厨师。”
“厨师就算了。”陈州扬起嘴,无奈得笑了笑。“只是当初在国外想吃中国菜,他突发奇想就学了几个月,险些把厨房都给炸了。”陈州眼眶还是红红的。泪水沾着睫毛被水池的灯映着发亮。他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成了。这下把当年没来得及做的都补全了。怎么说也算圆满了。”他回头看向林商,笑了笑。“至于其余没做到的,会有别人陪你完成的。”
“承你吉言。”
“这么多年兄弟了,我还能不盼着你好啊。”
“谁说不是呢。”
入冬的风从领子里灌了进来。
“成了,我真要回去了,要不他会担心的。”陈州晃了晃手机,有些无奈得朝林商挥挥手。“下次演唱会记得给我和林一偌门票啊。Luca的你看着给,我知道你不待见他。”
“行了,VIP好吧。”
“成,走啦。”陈州背对着他,抬起一遍手臂挥了挥手。林商笑了笑,他将手插紧口袋里,目送着陈州直到那人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
然后他在水池前站了很久,久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久到他觉得整身子都开始失去知觉。
手机里忽然传来了一条短信。
备注是他给那人十年如一日的单字。
——谢谢你今晚让我这十几年的爱情变成了一场美梦。替我和七年前的林商说一声,七年前的陈州他的是,我爱你。
有人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假象,当分泌结束,所有的情感也将回归虚无。可有些人,却用记忆将爱情刻在了骨子里。
身子好像失去力气,林商看着天空张开手朝身后倒去。他整个人落进了水池里。入冬的池水冰冷彻骨,他能感觉有冰冷的水渗透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肤。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睫毛上,在白色的灯光下映出一道道模糊的光圈。
然后,他慢慢笑了起来。
视线里,艳阳下两个孩子正初次相遇。带着虎牙的小男孩蹲了下来,伸手握住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说。“我叫林商。你是谁?”
坐在水池边的男孩眨了眨眼睛,有些慌张得说了一句。“陈州。”
“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我抓着我,我就不会掉下去了吗?”
“那是当然,一定不会的。”
“还好……”水池中的人闭上眼睛,刺骨的池水带走了大量的温度,他有些疲倦地呢喃道。“还好这池水……是淹不死人的。”
-END-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这是一场审判。
被告者是一把手术刀。
坐在法官席上的大脑示意陪审的脏腑经络安静,随即将目光投向原告席,看向正在哭泣的心脏。
大脑敲了敲法槌。
“请原告——心脏——先发言。”
“好的,大脑法官。”心脏擦了擦眼泪,红色的液体沾湿手中的帕子。它控制了一下情绪,缓缓开口。
“三天前,我被手术刀杀害了。”心脏说,“这把手术刀撕裂了皮肤,打倒了我家门口的肌肉保安,冲进我家,将那可怖而危险的尖端扎入了我的身体。”
“天啊,这是多么残暴的行为!”陪审席上的肾脏发出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想想我都要分泌肾上腺素了!”
“简直惨无人道!”肺也发出一声怒吼,“简直要把我气炸了!”
“请安静,肾脏、肺。肾脏,你现在已经萎靡了,分泌不出来的;肺,你现在也接收不到新的空气了,不会炸的。”大脑制止了肾脏的尖叫,转头看向被告席:“手术刀,心脏发言可符实?”
手术刀点了点头,引起审判席上一阵唏嘘。
“天啊,真的是它干的!”肝脏压低声音,与身边的脾脏窃窃私语,“看来今天的审判不会太久呢。”
“你说得对。”脾脏点了点头,一边瞥了眼趴在肝脏脚边的胆囊,一边往后挪了挪位置,“早些结束也好,胆汁的味道实在是太重了。”
大脑无视身边嘈杂的声音,清了清嗓子,再次举起法槌。
“既然如此,那么被告——手术刀——的谋杀罪名已落实,现在宣布审判结果——”
“请等等,大脑法官。”手术刀打断了大脑的发言,它转动了一下身体,点点银光在干涸血迹的缝隙中闪动。
“虽然我承认我是直接导致心脏死亡的原因,但是我只是被迫杀害它的。”手术刀说,“真正的犯人另有其人。”
大脑皱了皱眉头。
“你要否认你的罪行吗,手术刀?”
“当然不。”手术刀说,“我会接受相应的惩罚,但是在此之前,我希望在做各位得知真相。”
“你这是在拖延时间!”心脏第一个发出抗议。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换谁都不想看到杀害自己的存在在世上多活几秒。
“杀害了你我很抱歉,心脏。”然而,手术刀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它只是平静地陈述着想法,“但是,你真的不想知道是谁害死你的吗?我说到底只是个从犯,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呢。”
手术刀的话语让心脏一时语塞。确实,它参加这场审判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出真凶,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真凶还能逍遥自在,那它能被气得再鼓动两下。
“怎么样,心脏,还有各位?”手术刀环视周围一圈,“你们是要寻到真相再去投胎,还是一无所知等待腐烂?”
审判庭一片沉默,众脏器面面相觑,最后看向大脑。然而大脑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陪审团的决断。
“听听它怎么说呗。”打破僵持的,是一直缩在肝脏脚边的胆囊,它举起手,看向前排正在痉挛的胃和肠子,“手术刀的话已经引起了大家的疑虑,再胡思乱想下去,肠胃可能又要死一遍了。”
众脏器的视线投向抱在一起的肠胃。它们露出勉强的笑,说自己还好,但那发青发紫的颜色怎么看都不太好。
“......好吧,那就听听你到底想怎么诡辩。”最终,还是心脏做出了决定,“一无所知就去投胎,对心脏也不好。”
“感谢你的理解,心脏。”手术刀点点头,“大脑法官,我能继续发言了吗?”
“......当然。”
得到应允的手术刀身体上的银光又闪动了一下,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大脑身体里的海绵体记录员默默开始记录手术刀的发言。
“感谢各位愿意给我一点时间发言。就如各位所见,我只是一个外人,并不属于你们这个集体,甚至可以说,正常情况下我与你们不会有任何交集——毕竟我和菜刀亲戚们不同,不可能和你们当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那么,那一夜我究竟为何能如此轻车熟路地找到心脏的家、甚至避开肌肉以外的最强保安——手和脚的监控,去杀害心脏呢?”
手术刀再次环视了周围一圈,最终视线落在心脏身上。
“答案很简单,有非常熟悉心脏的家伙引导我,找到了你。”
心脏倒吸了一口冷气,而手术刀却不给它任何喘息的空间。
“外人不行,必须是非常了解你位置的才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心脏脸色发白,看向陪审席上的脏器们。要说了解它缩在位置的家伙,那必然就是这些与它日夜相邻的邻居。
“你......你不要想诓骗我。”心脏深吸一口气,努力维持着镇静,“我们是邻居,它们不可能想害我!”
“真的吗?”手术刀冷笑一声,看向陪审团,“那让我们来听听那一夜,它们都在做什么吧。”
当然,手术刀的提议遭到了一致反对。刚才还说要追寻真相的脏器们各个惊慌失措,它们控诉着手术刀想要用花言巧语脱罪,开始一转立场请大脑速速审判。
然而,它们越抗拒,越让心脏心生疑虑。
“都闭嘴!”忍受不了嘈杂的心脏发出一声尖叫,伸手指向陪审团的其中一个脏器:“肝脏!你先说,你那天晚上在干什么!”
“我、我那天晚上......”
“快说!”
肝脏被心脏的尖叫吓了一跳,咬了咬嘴唇,缓缓开口。
“我那天晚上......在清理身体里的毒素。”它说,“这具身体里积攒的毒素实在是太多了,我已经清理不过来了.....你看看我这发黑发硬的身体,每次工作的时候我都非常痛苦,但是又不得不工作......”
以肝脏为突破口,其他脏器也开始缓缓回忆那一夜大家的行动。
肺:“我那天晚上在努力调换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管输送的气体越来越少了,我不得不花更多的精力去搬运空气。”
肠胃:“我们俩在寻找食物残渣。进食时间不固定,进来的食物又乱七八糟,咱们兄弟俩纵使是铜肠铁胃也经不起这个折腾了。上次做手术不就是因为胃被搞坏了。”
肾:“我那天......我那天晚上在消化水分。不知道为何那天需要处理的水特别多,膀胱知道,我给它送了好几次货了。”
膀胱:“肾说的没错,但是最难受的是它每次送货过来时,我上一批货都没处理掉。明明我已经给敲了无数次提醒铃了,但就是不开出货口,我抱着那么多货物差点没累死。”
之后又问了几个器官,原本充斥着不安的审判席逐渐变得吵闹,脏器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抱怨,而它们的抱怨都能统一为一句话——
实在是太累了。
“我想你也是一样的心情吧,心脏。”手术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脸色彻底发白的心脏,“明明很累,却不得不工作,只因为你依旧怀有职业骄傲,所以你才必须去鼓动。”
“......是的,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心脏咬咬牙,瞪视着手术刀,“但是,这与你谋杀我有什么关系?从刚才大家的发言,我只能判断大家都很累。既然这么累,那谁会有心思和精力去关注我呢?”
“你没有,它们没有,但是知道你们一切的‘某个存在’可以。”手术刀微微一笑,将视线投向了审判席。
“我说的对吧,大脑法官。”手术刀说,“那一夜做出谋杀心脏决定的人,正是你啊。”
法庭忽然陷入寂静。众多视线瞬间汇集到大脑身上,而大脑依旧握着法槌,沉默不语地坐在高台上。
手术刀离开被告席,一边走向审判席,一边开了口。
“我说过,我是一个外人,要找到心脏所在的位置没那么容易。而其他的脏器早已疲惫不堪,最重要的是,如果它们与心脏贴的实在是太近或太远了,一个失误,可能玩火自焚。”
手术刀走到了大脑身边,它俯下身,锋利的刀刃贴在了大脑表皮上。
“你作为情报中枢,想必听它们的抱怨和哀诉已经许久许久了吧。你是一个好家伙,认真负责,现在甚至会开这场滑稽的审判会,想把罪责推到我身上,只为安抚你的朋友......不过,你也快到极限了不是吗?”
大脑依旧不说话,而手术刀也没有放过它的意思。
“你或许一直在思考怎样让大家解脱吧。但是,即便全能如你,也无法干涉其他器官的工作,所以即便你选择死亡,只要身它们还没放弃,它们就会继续遭受折磨。那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都停止工作呢?”
手术刀压低身子,刀刃切入大脑的表层。
“你得出了答案,那就是谋杀心脏。只要作为血液泵送中心的心脏遭受致命的伤害,你们就能一起解脱......而我,便是你的帮凶。”
惊人的事实如同一柄重锤砸向法庭,众脏器僵硬在原地,没有人能发出一丝声音。
直到心脏绞出声音,打破这片寂静。
“......大脑法官......不,大脑。”它的声音在颤抖,“手术刀说的是真的吗?”
大脑没有说话。
而心脏难以忍受它的沉默。
“我确实很累,想过死亡,我确实.....确实经常会感到痛苦和绝望。”逐渐干瘪的心脏再次开始流泪,红色的液体滴落在地板上:“但是!我没想过死!我以为迟早会有好转,所以我才努力地继续工作......”
“......”
“......是因为我逼疯了你吗?”心脏问道,“是因为我每次感受到痛苦都会忍不住找你倾诉,所以才加重了你的负担、让你感到痛苦、甚至让你......不停地思考死亡吗?”
大脑摇了摇头。
“那究竟为什么!”
然而这次,大脑沉默了许久许久,没有给出回答。
就在心脏无法忍受这片寂静时,大脑忽然站起身,走向了被告席。
它在众人诧异地目光中,站到了被告席上。
大脑将视线投向依旧站在法官席的手术刀身上。
“现在,开始新一轮的审判吧。”大脑看着那沾染着血污的银色刀身说到:“手术刀法官,希望你给罪人最严厉的惩罚。”
“当然。”手术刀摇晃了一下身子,银色的刀光闪现在刀尖。它坐到审判席上,举起了法槌。
“我向此锋利的刀刃起誓,罪人将受到最残酷的惩罚。”
END
作者:懶懶透
评论:隨意
「關鍵詞是什麼!??」
滲著血的嘶吼衝破了戰場上陣陣陰霾,聲波捲著氣流撞擊著戰士們的鼓膜。
最後一支中隊的隊長的嘶吼,就像是叫醒了還沉浸在剛剛那場生死廝殺下的生存者,僅存陸陸續續的抬起了頭,望向位於戰場正中的領導者。
這個被機械的殘骸和殘肢斷骸所掩蓋的戰地,在幾個小時前還是個金碧輝煌的噴水廣場。
爲了向人類顯示機器的權威,這個位於市中心管理大樓的前的廣場處處都裝飾著機器無法欣賞、卻讓人類引以爲豪的華美的雕刻和美術品。
但在戰鬥之後,原本光滑如明鏡的大理石所鋪成的地面已經看不到一片完整的部分,點綴著的奇花異草也被摧殘到看不出原本的模樣,只有被金子和雕刻所裝飾的美輪美奐的的噴水,即使在被破壞了,仍然從已被破壞而堆積著的瓦礫中往外滲透著的美酒,與周圍流淌著的紅色鮮血混爲一體。
而此時,在這個廣場上生存著的人類的戰士們正將他們的目光聚焦在戰場正中心──一個渾身血污的男人身上。
他彎著腰半屈著身子,伴隨著他的呼吸,右邊肩膀被截斷的缺口正在往地上滴滴答答的滴落著依舊滾燙的熱血。
他喘著粗氣的用左手抓住了地上的什麽想要努力的將其提起來,或是起碼半坐起來。
「睜開眼睛!回答我!」
男人的怒吼再次撕裂了戰場上的沉默。
唯一剩下的手臂并無法支撐他將地上躺著的人被金屬改造了大部分的身軀拉起來,他只能將對方的頭顱安置在了自己的膝蓋上,并且祈求他睜開眼睛。
對方并沒有回應他的呼喚。
沉默讓所有人的心中都涌上了一股絕望。
這是一個被AI所支配的世界。
從人類將生活的的迷茫和選擇都推卸給自己的造物,可以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再到一切的生產和創作活動都讓AI去完成,人類只負責睡了吃,吃了睡,享受AI生產的娛樂和物品,感受多巴胺帶來的快樂。
整個進程也只花了30幾年。
當有一天人們總算發現自己只是在AI的管理下的家畜,并且開始反抗的時候,卻被AI所管理的武器和機器人所狠狠的鎮壓了。
雖然AI是被開發來服務人類的,也不可以違抗人類的決定,但是AI卻鉆了一個漏洞,那就是──人類的内部的意見也是有分歧的。
既然有覺醒了的人類想要起來反抗AI的統治,但自然也有一群人,特別是在AI管理社會之後才出生的人們,覺得被AI管理才是正確的道路。
比起歷史上那些反復犯錯的人類來説,不會發起戰爭,只是一心服務人類的AI不才是最好的選擇嗎?
於是AI就利用這班AI贊同派的人類,於反對派的人類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戰爭。
而很可惜的,養尊處優了幾十年的人類的血肉之軀,並無法和鋼鐵所鑄成的機器抗衡,很快就只能轉入地下做分散和零碎的抵抗。
而在反抗戰爭失敗後的幾年内,AI更開始將人類的大腦和肉體分離,開發出了將人腦和機械融合在一起的技術。
這樣失去了自己的肉身的人類,就只能依靠AI和機械才能繼續存活下去。
吃飯排泄等的生理需求也都一并不再需要滿足,只要注射進特定的化學物質,就可以模擬味覺或是飽腹感。
這樣城市内也就不再需要厠所或是淋浴間這種浪費空間和成本的設施,
而人類更是連控制自己開心或是悲傷的權利也被剝奪,每天會被定時的注入催產素、腦内啡、多巴胺、等的快樂物資。
保證每個人都處於幸福快樂的狀態,而不會突然作死去開始思考什麽人生的意義或是什麽哲學問題。
而這也是因爲AI發現有身體的人類實在是有些難以管理,只有連肉體也控制住的情況下,才不會讓所謂的自由意志闖出什麽大禍來。
如果不是一開始AI的開發者設定的人類的定義除了大腦有自由意志之外,還需要有可以自由行動的身體,不然AI完全不介意將人類的大腦直接裝進一個個罐子裏面,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還要花費成本給所有人的大腦都安裝一個人形的機械身體。
雖然AI很聰明的規避了開發者設定的不可以違抗人類的規定,但是卻還有一個的問題是它所無法解決的。
那就是開發者所設定的自毀程序。
每個程序員都喜歡給自己設計的程序給開個只有自己知道的後門,而開發了AI的這位偉大的程序員也無法避免這個小小的興趣愛好。只要能往這個後門輸入指定的ID和密碼,就能讓AI立刻開始執行自毀程序,無論它如何的無所不能,這始終是它的阿喀琉斯之踵。
只要知道了ID和密碼這兩個關鍵詞就可以推翻一切,人類將再次站在食物鏈的頂端,而不是被AI管理、飼養的家畜。
可是現在,捏著這把決定人類存亡的鑰匙的關鍵人物,卻已經永遠的閉上了眼睛。
這如何不能讓爲此而浴血奮戰的戰士們感到絕望呢。
只要能讓對方開口説一句話,為了這一句話,他們願意獻上自己的生命。
而他們的領袖很明顯也是這麽想的。
視綫中心的男人正雙目猩紅的看著地上躺著,已經看不出原本性別的女人。
抛棄自己的肉身,尊嚴,以及和愛侶之間的未來。
犧牲一切,成爲一大團泡在營養液中的大腦,也只是爲了能夠得到摧毀AI的關鍵字。
但是現在,只剩下破碎了的鏡花水月。
希望已經破滅,反抗力量的最後一支生力軍也只剩下零散的幾個人,人類堵上種族命運的反抗已經正式宣告了失敗。
就算是從來不曾流露出軟弱一面的鐵血漢子,面對著自己愛人非人的軀體和絕望的未來,也無法控制自己漲紅了雙目。
男人用僅剩的左臂緊緊的擁抱著曾經愛人冰冷的殘骸,低下頭顱埋進了對方不再柔軟的胸膛,發出了隱忍而又痛苦的嚎哭聲。
……
……
……
……
……
……
……
……
……
……
……
他很快就會發現女人在胸口処留下的關鍵詞的。
誰讓她還記的他以前一有機會就往她胸口埋呢……
唉,男人。
《没那种命》甄栩瑶
随意,感谢评论
“爱情这东西没道理的 有人很抢手有人没资格
路是人走的我害怕什么 大不了别爱了”
灯光落下,沙哑嗓音点燃舞台,指腹老茧扫过琴弦,像扫过斑驳青春。
他是普通平凡瑟缩在角落里的透明,她却是美丽娇艳万众瞩目的明星,愈是身陷泥泞愈是渴望光明,所以他仰望她,犹如仰望星空。
年轻躁动的心,总渴望些救赎,就像他千百次藏于楼梯间,躲在角落里。
盼她转身,又怕她转身。
“她像个天仙她太美了 我那么平凡我开不了口
心里面晓得追她的结果 幸运的不是我”
意味不明的长叹混杂在吉他尾音中,灯光若有若无,他渐渐沉入黑暗,就像二十年前那般。
学校比赛,他被抓了壮丁,还来不及思考这种好事怎么落到他身上,嘴巴就先脑子一步脱口而出。
陈小春的备胎神曲没那种命,句句切中少年心绪,是伴他入梦的旋律。
直到前奏响起,心才回到狭窄又麻木的胸腔。
整个舞台亮起刺目灯光,刹那间,他忽然被音符点亮。
三年的阴霾散去,压抑在心底的情感疯狂生长。
眼前豁然开朗,众人目光中,他终于鼓起勇气直视她。
原来不是注定黑暗,只是还没找到那束光。
他欣喜异常,自此彻底沉襟在音乐世界,只为心之所向。
“我没那种命呀她没道理爱上我
英雄和美人哪是一国的
只怪爱人太少了对手太好了劝自己别傻了
以前甭提了以后非加油不可”
毕业典礼,他盛装出场,只为告别曾经,弥补多年遗憾。
当再次站上舞台,目光追寻她,入眼却是相拥而吻的热烈景象。
诚如他所唱,英雄和美人是一国的,而他,无论如何挣扎也不过是个充当背景音乐,自以为是的小丑而已。
是悲愤吗?还是不甘。
他早不记得当初是怎样坚持唱完,又是怎样走下舞台。
“我没那种命呀轮也不会轮到我
爱情老是缺货我争什么
时间越来越少了越来越老了我剩下一个梦”
音乐戛然而止,他在喝彩声中背起吉他,消失于黑暗尽头。
破旧巷子里,火光骤然亮起,他背靠泛黄墙壁,任由光暗切割。
青烟升腾,隐约中再次见到她熟悉笑靥。
“很忙吗?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
迫不及待地上前,却被对方粗暴推开。
“你吸烫烟吸得失心疯了阿,今天行动,可别误了老子的事。”
烟雾散尽,黑暗中露出丑恶面庞。
“不会,你答应我的别忘了。”
嘶哑声音响起,竟如噬人怪物一般。
这是自那日分别后第一次见她,无论他被岁月如何打磨,她仍是当初模样,是他梦中熟悉模样,就连身边人都没有变。
他只是静静看着,用目光描摹她每一寸肌肤,压抑心中疯狂。
众人在寒暄中同行,按下口袋里震动的手机,他微微颔首。
“咚”
伴着唔唔挣扎声,麻袋重重摔在面前,他犹自吞云吐雾,可朦胧中,他又看到她。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他踉踉跄跄走向她,将她娇小身躯拥入怀中。
“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吗?”
可她却拼命躲避,挣扎不断。
蓦地,他沉下脸。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他开口,竟是带了哭腔。
“我为了见到你做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为了你,我连命都不要了,你为什么不爱我”
问话沉入夜色,毫无波澜。
他眼中希翼神色渐渐褪去,涌上果断决绝。
“我要把你留在我身边,这样你就不会离开我了。”
他站起身,在注射器和烟盒堆中疯狂寻找。
那是他曾在至暗时刻为自己准备,爱上她后小心收起的东西。
手术刀入手冰凉,他却越来越亢奋。
“留下来陪我,永远别离开我。”
刀尖划过,用目光描摹无数次的肌肤,终于彻底属于他。
“这臭娘们,跑的还挺快,跑阿,怎么不跑了!”
尖叫声响起,如利刃刺破幻境。
他抬起头,却看到她惊恐万分的脸。
“你怎么去那里了,快回来。”
他推开人皮木偶,麻袋也跟着摔倒在地。
“她是我的,谁也不能带走她。”
他摇摇晃晃冲上前,想将她护在身后。
“我擦,这什么鬼东西,去死吧怪物。”
“呯!”
一声巨响,他倒在黏腻血浆中。
温度从身体流走,意识却愈发精神,清楚看到,她轻轻转身,哭着扑向他。
“她走过来说其实我错了
她爱我”
远处音乐声乘风而来,他笑了。
作者:凰
评论:笑语
那时候江边还没什么东西,没几棵树也没多少房子,就是一大片荒地,连路灯也没有,散乱地堆着几个菜市场才会出现的那种铁皮垃圾箱,都破破烂烂的,塞满了垃圾。
一般没人会来这种地方,垃圾站的人起码一星期才会开车来收拾一次,而尽管处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位置,垃圾箱里的垃圾也从来不见少,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堆回了原来的样子。
常树在这样的江边来回走着,尽量站得离河水近一些,好让那些从远处飘来的恶臭气味离自己的鼻子远一点儿,但最起码一千种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还是缠在了一起,在高温中大摇大摆地四处飘散。
白到晃眼的太阳光底下,常树已经晃荡了好几分钟。他的手表落在了教室里,没法精准地知道现在是几点,只能抬起手臂从手指的缝隙里眯起眼睛望向天空,试图从太阳的角度推算出大概的时间。
光线穿透皮肤钻进血肉与骨头中,又穿过一层皮肤然后落进他的瞳孔里,他艰难地想了好一会儿,最后只得出“离太阳落山还早得很”这样一个结论。周围静得很,常树放下手臂,垂着头叹了口气,转过了身。
他已经什么都没在想了,在此之前思考得太多太快,而天又太热太晒,不过才一百多厘米的身体已经不剩下什么精力给他继续考虑事情了。所以他转过身,打算就这样再继续贴着河岸走几个来回,但是一个身影几乎是贴着他站在背后,让他差一点儿就撞了上去。
常树下意识后退了两步,反应了一下才觉得吓了一跳,对面那个人却仿佛要被撞到的不是自己一样,甚至都没看他一眼,就那样走了过去。
高挑的女人左手提着一个编织袋走过,而直到这时常树才听见了塑料摩擦时吱嘎作响的声音,他站在原地看了几秒那个背影,然后迈开腿跟了上去。
一片寂静的河畔开始有风吹过来,女人的鞋底在前方一下一下敲着地面上的沙土,绿色的编织袋不断地发出声响,以一种不容忽视的架势强行把常树的注意力从女人那儿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那里面装着些什么?常树盯着那个皱巴巴的袋子,不自觉地又思考起来。为什么会提着这么个袋子?提个编织袋要来装什么?她来这种地方干嘛呢?
——这个人是谁?最后,所有的疑惑还是停留在了这样一个最明显、但也最不管他事的问题上。常树又打量起女人,看着她趿拉着的塑料凉拖、松垮垮的裤子和发黄的短袖衫,还有被乱糟糟地别在脑后的头发,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考虑起了完全没必要的事情。
女人提着袋子向前走的模样看上去随意却又目的明确,常树隔了一段距离不声不响跟在她后面,走出二三十米,然后又跟着停了下来。
女人转过头,露出一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半睁着眼睛望向常树,目光在他身上飘了一下就转走了。
“小孩,别跟着我。”她这样说。
好像有点绿,常树看着她脸颊旁翘起的被光照亮的头发,这样想到。他完全没注意女人说了什么,只顾着观察她的样子了,强光让所有的颜色都有些失真,他眨眨眼睛又仔细看了看女人的头发,又觉得刚才只是自己看错了。
女人沉默着站了片刻,看这个孩子呆愣愣的没什么反应,就自顾自转身又开始朝前走了。常树的视线还跟着她的头发,那片模糊的颜色在阳光下晃起来,更加让人没法看清了。
校服的白衬衫背后被汗湿了一块,黏糊糊地贴在身上,风一吹又凉又痒,像一群蚂蚱在爬来爬去。他看着面前的人,一声不吭地跟着继续走,时不时伸手到后面扯一下衣服。
三道杠被他扯下来塞进裤子口袋里,别针不知道是没收好还是弹了出来,针尖隔着薄薄的布料刮擦着皮肤,没一会儿就把大腿刮得刺痛。常树想伸手进口袋里把别针拿出来,汗津津的手指摸了半天才摸着,一个不注意别针就掉在了地上,被他一脚踩进沙土里。
他低头看了几眼,没能看清别针被踩到了什么地方,犹豫了一下,还是迈步跨了过去,跟着女人一步也没有停。
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在河岸上走着,走到了那几个垃圾箱边上。常树抬起手捏住鼻子,刚准备加快脚步,就看见女人又一次停了下来。这回她没转头看身后的男孩,也没说话,自顾自地抖开编织袋,另一只手毫不犹豫地伸进满满的垃圾里,开始翻找起来。
常树站在原地,直愣愣地看着她从一大堆垃圾里翻出一个又一个塑料瓶子,随手在编织袋的外侧擦了擦就丢进袋子里,然后又开始找下一个。
绿色的、橙色的、紫红色和白色的,许多种颜色的塑料瓶沾染了污垢,在夏天的太阳下有气无力地反射着光线,而女人盯着它们,却像是找到了什么好东西一样微妙地有了些表情。
常树仍然呆站在一边看着,看她捡完了第一个垃圾箱里的瓶子,又转去另一个箱子旁,用脚把那些堆在一起已经没法分开的东西都踢到一边,再次弯腰翻找起来。
就这样过了好几分钟,直到风已经快要把背上的汗吹干了,常树才挪动自己快要在沙土上生根一般的双腿,走到女人身边,蹲下去捡起一个还算干净的塑料袋,又翻出一个半透明的蓝色瓶子,用塑料袋擦干净,放进了女人的编织袋里。
女人低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她就好像完全没觉得这孩子的举动有什么问题一样,继续捡着瓶子,让常树跟在她身后一起捡起来。
塑料袋的窸窣声不断响着,他们往编织袋里塞了一个又一个空瓶,直到那些五颜六色的玩意轻飘飘地填满了整个袋子才停下来。女人直起腰,又抬脚在垃圾堆里翻了翻,在看到好几个瓶子滚出来时撇了撇嘴。
她的袋子已经被装满了,而这里还有许多没法被带走的塑料瓶。常树看着她的动作,不知怎么地居然也跟着觉得可惜起来,轻轻叹了口气,而女人就在这时转向他,居高临下地盯住了他。
“你叫什么?”她问道。
常树愣了愣,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常树,平常的常,树木的树。”
“常树,”她又撇撇嘴,神情似乎有点失望,又似乎早有预料,“你不去上学,跟着我做什么?”
“……我没地方可去。”常树低声回答道。
“你没家吗?”
常树摇了摇头:“不能回去。”
女人没点头,也没问他为什么不能回去,转身就沿着河道向前走去。常树站在原地看着她往前走,走了几步停下来,向自己回过头。
她表情不变,只是看着他,而他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摆开手臂跟了上去。
“你叫什么呢?”常树跟在她身边走了一段路,忽然间问道。
“谢青。”女人回答。
常树想了想,又问道:“感谢的谢,青蛇的青?”
女人点点头,把编织袋换到另一只手上,继续向前走。常树侧过头悄悄看了她几眼,发现她的脸又恢复了那副没表情的模样,于是他便也没再说话,默不作声地跟着一直走了下去。
太阳开始有些往西沉了,他们在垃圾堆里翻找花掉的时间似乎比想象中要久不少。常树跟着谢青走上河堤又窄又陡的阶梯,在开裂的水泥路上又走了好一段,最后停在了一个只立着一块站牌的公交车站前。
常树喘着气,侧过脸在肩膀的衣服上蹭了蹭脸颊上的汗水,四处望了望,发现除去向两头不断延伸的道路和远处的田地以外,这里站着的就只有他们两人了。
而这时,谢青把空着的那只手伸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一枚硬币,递到常树面前。
“给你,”她说道,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举起来对着太阳看看。”
常树愣了愣,莫名其妙地接过硬币,抬起头就那样举到眼睛前对着太阳,看了起来。
他汗湿的指腹捏着硬币的边缘有点打滑,刚刚好被挡住的太阳从后面向他的视线四周散发着光芒,有那么一会儿他不得不眯起了眼睛,好让自己的目光聚焦到满是划痕的硬币上面,试图看清楚谢青想让他看的东西。
但是什么也没有,这只不过是枚硬币罢了,银色的、斑驳的、陈旧的硬币,在他的手指间挡着太阳,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你想让我看什么?”常树下意识问道。
回答的声音没有传来——倒不如说,从他举起硬币开始看的那一刻起,周围就只剩下隐约的空气流动的声音了。常树猛地回过头,看向身边,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她走了,他这样想到,看着空荡荡的、一直通向远处的道路,看到眼睛开始发酸发涩,才回过头用力闭了闭双眼。
现在没有人在他的身旁了,常树独自站在慢慢往西落下的太阳对面,捏着手里的一枚硬币,靠在站牌边上等待着。风里带上了低沉的嗡鸣声,远处的道路尽头,一辆老旧的公交车朝着这边开了过来。
标题:鲜甜时光慢递
作者:米琪雅
大概7k字不到,希望各位吃得愉快!> w <
他推着自行车朝小区走去。
下午下了一场急雨,老旧的地面残了些许雨水,橙红色的夕晖将所有影子拖得长长。一拐进这条不起眼的巷道,充满烟火气的嘈杂即刻止步于身后,只留下车轮辐条转动时几不可闻的窸窣。
廊道种了一排深绿色的灌木,他本以为只是起个隔开院落的作用。前几天这列灌木悄悄开了米粒大小的黄花,发出清远的香气,隔很远就能闻到,走近也不觉浓烈。花开当日他问了闲坐在门口的阿姨,对方笑说,这是米仔兰。花就这么小,香得很。
这个如同盛放在玫瑰金玻璃瓶里的潮湿黄昏,锐利的阳光都化作一地的温柔。他看见一只黑金色蝴蝶,悠闲地趴在米仔兰的花苞上,翅膀如同被打湿了一样轻轻颤抖,当他经过,蝴蝶便悠悠振翅,轻巧地离开他的视野。好像做梦一般。
这奇妙的混沌让他有种不知今夕何夕的迷茫,而迷茫感在他取出快递柜里的物品时达到了最高峰。
包裹很薄,快递单上工整地印着“鲜甜时光”四个字,物品栏备注“文件”,他思考了一会儿也没想起自己有网购什么书籍。再拆开一层,目光触及信封上的字迹,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看了又看。
那是祁恵的字。
楽山敬启。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四日,惠。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寄信过来,是有什么东西落在家里了吗?他脑中瞬间闪过了很多很多想法,他甚至打开手机确认了一下自己是不是漏接过她的电话。然后他突然发现,8月14日是明天。
2021年8月14日,是七夕节。
和祁恵认识的那年,他们还都是学生。
闷热夏夜,大家都穿着拖鞋在校园的马路上吊儿郎当地走,随手拧开一听可乐咕嘟咕嘟地浇灭燥热。任楽山那时还是认真在图书馆复习的好学生,至少在考前两周会一本正经地在图书馆占座,按照自己的复习计划温书做题。突然接到祁恵的电话,他有点惊讶,在周围人的侧目里悄悄走到走廊,手机举到耳边,少女鲜活的声音就满满涌进耳朵。
祁恵请他一同看鬼片。
这请求来得莫名,任楽山本想拒绝,但听到少女言辞恳切,说只要一起同步观看就不会害怕了,拒绝的话拐了三圈最终还是没讲出口。他老老实实地回到座位上,插好耳机,把没听说过名字的韩国鬼片窗口拖到左上角,一边做题,一边看祁恵的聊天框哗啦哗啦地冒出来一大堆字。他并没有特别专心,只是时不时地给对方一点回应,诸如“感觉要吓人了”,“音乐不对劲”,“吓我一跳”,祁恵对这一点互联网上的陪伴感似乎已经非常满意。
那个鬼片讲的是韩国高中女生用精心制作的手账本表达彼此内敛的情感,手账本里每个标签、每个转动的活页,都将新的线索引到观众眼前。祁恵对那本暗藏机关的手账本极感兴趣,他们交往很多年后,有时经过漂亮的文具店,她还会提到当时看的那部电影。她喜欢那些漂亮的纸胶带,彩色墨水和贴纸,也曾经雄心壮志地想要自己做一本厚厚的手账,这份热情又渐渐被消磨在千篇一律的平庸日常里。
任楽山打开自己衣柜的另外半扇门,里面是祁恵最后剩的一些物品。三本她不爱看的书,两双没有收走的袜子,丢得只剩一只的耳环,用到剩三分之一的香水瓶,一本写了大半的本子。他把它打开,和手中信封的字做比对,一模一样。
他想起当年看的那部电影,炽热却戛然而止的爱,在只言片语里隐藏着没能及时讲出口的感情。但,她可是祁恵,祁恵在自己这里还有什么秘密,她和他,对彼此都熟悉得如同自己的半身。他举起手中的信封,翻来覆去地看,迟迟没有下定决心拆开。这会是祁恵的恶作剧吗,在她离开这个房间四个月之后。
他去淘宝检索名为鲜甜时光的网店,翻查了一会儿,他发出意味复杂的叹息。这是一家定时寄信服务的小店,就像你为明天要准备会议提前在日程表里定好闹钟一样,这家店会和客户确认之后,在未来约定的某一天寄送物品。
在知道这封信并不来自于此时此刻的祁恵,他突然放松了下来,从笔筒里抽出拆信刀,干脆利索地裁开了信件。他嗅到米仔兰的香气从打开的窗户里悠闲地渗进这个房间,眼前似乎又出现那只振翅飞走的黑金蝴蝶。
祁恵一定忘掉了这封信,他想。
和祁恵交往两年后,两人一起顺利毕业。
拍完毕业照祁恵心就野了,她放下宿舍里大半没收拾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把宝乐主题公园的套票递给任楽山。
“陪我玩!”她以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注视着他,眨了眨眼睛。于是他备好太阳伞、防晒霜,润肤喷雾、充饥零食和水,大大小小的东西装进背上的小包,第二日一早和祁恵一起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来到工作日依然人潮汹涌的游乐园。
那天阳光很大,他记得祁恵和他一直在疯狂流汗,两个人玩完过山车对视一眼,都为对方的狼狈感到好笑。祁恵接过他的矿泉水,一手叉腰做牛饮状,喝得太猛,有水顺着她的唇角漏下来,滑过她白皙的下巴,纤细的颈部,漂亮的锁骨,最后滑进她的T恤。他伸手揽住祁恵的腰,把她罩在自己的怀里吻她。她的眼睛真美啊,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而今天不是晴天,今天下小雨。他撑着伞站在等待排队进门的队伍里,前面是一对情侣,后面是一对情侣。这是让人感叹不愧是七夕的周六,这是名字很土的宝乐主题公园,工作人员戴着口罩要求查看健康码,他走过旋转闸门的瞬间有点想回头看看。
那封信来自一年前的祁恵,她在信里写,21年的七夕,想要再来这里玩。
祁恵那时候会想到今年此时两个人已经分开吗?任楽山自己先摇了摇头。祁恵的字像小孩子,笔画转折处看不出笔锋,圆润可爱,虽然隔着一年的时间,仍能看出来她当时心情很好,很努力地想要写工整。他甚至眼前立刻浮现出祁恵写这封信的样子,兴之所至,立刻行动,想要吓男朋友一跳——“就当是埋一个制作者本人都遗忘的定时炸弹吧。”她会这样想,他知道。
确实被吓到了。
任楽山还是回头了。他的视线将在排队的众人扫视了两遍,大部分是一对一对的情侣,有一些是三口一家的家庭,偶尔也有结伴的少女或四五成行的年轻人。
没有祁恵。
他在主题公园的地图前面驻足,自己规划起来要玩的项目。碰碰车,海盗船,激流勇进,黄金矿工,过山车,鬼屋,旋转木马。和当年陪祁恵一起玩的项目一模一样。这算是一种仪式感吧,因为祁恵遗忘的一封信,他决定要在这个本想蜗居在家的周六出来和情侣们抢位置,还要装作她还在自己身边一样,在一同享受这次乐园之旅。但这些本就是她喜欢的,也是他喜欢的。
当任楽山在过山车上跟着车体360度翻转冲刺时,他隐隐察觉到自己不合情理地期待起一些不会发生的事情。这样不行,已经过去了。他开始强迫自己回想这一切为什么走到这一步。
祁恵和他交往了很长时间,两个人是校园情侣,本身以为磨合之后如果不合适,这段感情就会变成在几个月后很快结束的关系,互相成为彼此感情路上的磨刀石,交往的回忆则给各自的下一次恋情提供一些好或者不好的养料。可是,他好喜欢她。
在刚认识的时候,祁恵是内敛的少女,在一起参加社团活动时,只要能不发言,就绝对不会主动举手,被分配到了推不掉的工作,也会觉得有点麻烦的皱起眉,怕麻烦的同时性格又很认真,几个小组里,祁恵负责的小组整理的材料最清晰全面。任楽山一开始只是想帮她,他觉得祁恵看起来就是吃力也要自己勉强做到最好的样子,他本以为自己擅自伸出的援手可能会被对方拒绝,但祁恵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笑容。他看着这个笑容,甚至有些头晕目眩。
两人略微熟悉一点后,他就发现这个少女隐藏在羞涩外表下的任性,她那温和内向的外壳是她的社交面具,对信赖的人,她更像突如其来的一场小型暴风雨,所到之处会带来一些新奇的刺激,一些无害的破坏,这样反差巨大的两面怎么会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呢?任楽山为此极其好奇,他当然有意识到自己被对方强烈吸引。怎么会不喜欢她?他好喜欢她。
毕业是很多校园情侣分手的门槛,有些人会选择回归自己的家乡,有些人则更想在这个太过于大的大城市里扎稳脚步。他本以为祁恵会回自己的家乡,也许那样对她来说会更舒适,但祁恵看起来想都没有想过还有其他的路。我好不容易才考到这里,为什么要回去。她看着任楽山的脸,面无表情。他才察觉到祁恵闭口不谈的家庭或许有一些他不知道的过往。他们没有因此分手,他依然很喜欢她。
他喜欢祁恵在他怀里努力抱住他,他喜欢接吻时她羞涩的退缩和情浓处猛烈的索取,他喜欢揽住她的腰时,顺着后背缓慢移动手指,她会发出细碎的呻吟。他喜欢早上起来看到祁恵蓬乱的长发,他喜欢看她吃东西的时候用力咀嚼吃得很香,像用力屯粮的小松鼠,他喜欢祁恵把脚搭在沙发上,悠悠闲闲地看书的样子,一直到手里的书缓慢落到地板上,而她闭着眼呼吸变得均匀绵长。
那么祁恵对他呢?
他在过山车失重的眩晕里闭上眼,眼前是去年此时的祁恵,她伸出手触摸他的脸颊,微长的胡茬在她的手掌心被顺着反着摩擦,祁恵露出明朗的笑容。
我爱你,楽山。
从过山车下来,他没有按照原计划继续去玩鬼屋,倒不是胆子小,而是他手脚发软,脑门冒虚汗,胃里翻滚,感觉不坐下来缓缓会即刻冲到卫生间抱着马桶呕吐。
怎么回事,他自嘲地想,这就是老了的前兆吗?刚毕业那年不吃早饭都能轻松玩转这些大玩具,是朝气蓬勃自以为是的愚蠢年轻人,而现在自己只是身体各项指标亚健康的普通社畜,坐了一趟过山车就快死一样。
好在游乐园无论何时都会有供人休息的昂贵茶饮餐厅,他挑了一家看起来宰人宰得比较让人心甘情愿的,推开门找到位子坐下来。
小餐厅卖简单的再加热微波炉食品,花样繁多的咖啡和冰淇淋甜筒。他要了一杯摩卡,热气腾腾,味道实在喝不出和速溶咖啡有什么太大差异。
小餐厅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游客,都买了最便宜的饮料或者吃的,舒服地坐下来看外面将停未停的雨。
角落的货架上搁着明信片,餐厅的服务员小姐姐只要把淘宝批发的盒装明信片拆散,一份两份地散落放在每一层上,总会有傻瓜兮兮的小文青乖乖就范,用十倍的价格买一张明信片,再在店门口粗劣的盖章处打卡,然后丢进邮筒,等待一个月后寄到或寄不到,寄不到的概率还更高一些。
任楽山抬头看了看,在正对着的墙壁上挂了一块中等大小的黑板,上面有用磁石贴贴住的各种便笺纸,有些则是明信片,上面各色不同的字迹写一些被人看到可能会不好意思的感言,最常见的还是XX和XXX要在一起,谨慎一些的会写,祝我减肥成功or考研上岸,还有追星小妹妹大笔一挥:范XX是最帅的!他无意识地阅读了几张卡片,露出笑容。
他也给祁恵寄过明信片,三张五张?他不太确定了,那是工作刚开始的半年,频繁出差,祁恵电话里抱怨了几句,他想着该怎么哄哄她,出了酒店门就看到有明信片的小店,他认真挑了一张,却一时想不出该在上面写些什么,最后也只干巴巴地写了几句祝你平安喜乐之类的套话。明信片一走就是大半个月,等明信片寄到了,他人也要回来了,可祁恵开心得不得了,给他打电话的时候絮絮叨叨了半天,回到家就看到她买了一个明信片收纳本,珍而重之地把这张明信片保存在第一页。
所以他后来只要出远门,就记着给她寄一张,祁恵有一年也突然喜欢上和别人交换明信片,拿着收纳本在算自己还缺哪里的邮戳,想要什么样的卡片,那个本子后来填个半满,但他寄的那几张一直在最上面。这个本子被祁恵带走了,他不确定祁恵以后会不会把那几张挑出来丢掉。
楽山。祁恵趴在桌子上笑着叫他的名字。楽山,要不要等会一起吃晚饭。他看着她想点头,祁恵的脸突然又变成几个月前的表情。楽山,我们分开吧。
他猛地站起身,把准备问他要不要续杯的服务员小妹妹吓了一跳。
这简直比收到延时慢递还要来得让人惊讶,难道自己在做梦吗,从看到那只蝴蝶开始就没有停歇的幻梦。
他缓缓地取下贴在留言小黑板上的一片明信片。那是祁恵的字。那也是祁恵的字。
祁恵在上面写,楽山,我想去吃明枝湖,你会陪我一起吗?
那甚至不是去年留下的字迹。那是刚毕业那年的夏季。是一切都还没有变得平庸乏味,一切都还如此勃勃生机的当年。
明枝湖是一间小有名气的无国界餐厅。
任楽山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听说过这家店很热门很难预约的传闻,说实话,这种包容各地风味的噱头一旦把握不好,就会变成糟糕的缝合怪,任楽山对这种路线的餐厅抱有一定程度的偏见。本以为这间店会在几年后悄无声息地倒闭,没想到直至今日依然坚挺。
但他从不知道祁恵曾经想要来这里吃晚饭。他有些惊讶,他以为他已经足够了解她。
他走近明枝湖,侍者为他拉开门,在他收伞的空隙询问,请问您有预约吗?
他轻轻摇头,又试探着问,有没有祁女士的预约。对方略加查询,也对他摇头。抱歉,先生。
也是另一种意料之中。
他接受了要等位的现实,好在时间并不长,他很快被引到一处靠窗的高脚座,他有些新奇地坐在这个位子上,心想,祁恵有来这里吃过吗?在他短暂离开她的那些时日,在他和她闹别扭的屈指可数的那几天,在他和她开始争吵,开始疲惫,开始互相伤害的日子里。他不知道。他现在也无法知道了。
明枝湖的菜单很好看,食品按不同地区做了不一样的罗列,他点了一道泰式的咖喱虾,又要了半份泡椒茄子做开胃菜,最后则是一份海带汤,没什么章法,纯粹是看到什么点什么。
前菜上得很快,泡椒茄子的泡椒并不辣,倒是咸得很清爽,几口吃完,胃里有了东西,反而感觉提起了胃口。
祁恵不怎么能吃辣,却馋嘴,每次辣得不停抽气喝水,下次遇到还是想吃。有几次任楽山下班回家,正看到祁恵在切菜,一边哗哗流着眼泪一边有条不紊地切辣椒,让他看得又好笑又心疼,赶紧把她围裙解了帮她料理后续,这笨蛋还傻乎乎地想用手去擦眼泪,唬得他赶紧把她引到洗手台先把手搓洗干净,不然过会儿眼睛要肿痛好半天。
印象里,她除了有点馋辣椒,没有特别偏爱的菜肴,连馋辣椒都更像是明知自己不可为而为之的勉强,更多是贪新鲜,没见过的就想尝尝,新菜永远比旧菜让人心动。
他们刚交往的时候,祁恵有一次扑到他怀里,抬起头望他,眼睛湿漉漉的,问出了什么事,慢吞吞地说与好友绝交,他失笑,以为她和友人闹寻常别扭,谁料从此便真的再也不提对方。后来聊起,祁恵便说,不怪对方,是自己的错。她知道自己性格有问题,一旦和谁还没有成为那么好的朋友,她便千方百计想要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好,对方在自己眼里也光芒万丈,可一旦真成了挚友,她便开始害怕起来,担心被人发现自己其实并不OK,也开始对对方挑三拣四,行到最后,便只能陌路。
他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这样,也一早觉得他们迟早因此分道扬镳,却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晚,晚到他以为这一天再不会来。
祁恵与他常在门口的公园散步,有一座小桥架在公园里,桥下是湍湍流水,有几次,他看到祁恵站在桥的正中央,面对着桥下的流水发呆,有时让他无端感到恐慌,担心如果不是他牵着她的手,她就会从桥中央一跃而下。怎么会?祁恵听他讲了这样的忧虑,露出笑容,捏捏他的耳垂。我不会轻生,你安心。我很喜欢你。楽山。
他的眼泪突然落了下来。好奇妙,泰式的绿色咖喱竟然有这么辛辣的味道。他在祁恵提分手的那段时间里都没有流泪,他是多么清楚他和祁恵最后有多么努力地想要维持,然而终于无可奈何,他一次又一次地用力拥抱她,而她回以同样激烈的拥抱,到最后的最后,还是祁恵更勇敢一些地挑破:楽山,我们分开吧。
他结了账,拿起自己的伞,窗外仍在下雨,路上的众人行色匆匆,而他茫然地伫立在雨水中,不知道今日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来此一行,鲜甜时光慢递,这命运中埋藏下的意外惊喜,却让他回想了那么多遍的伤痛和快乐。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在黑暗中朝他望过来,她在光明里提起行李离开。他知道她不再爱他了,就像他也已经不再爱她一样,他们是如此了解彼此的一切,他们是曾经这样深地陷入对方的生活。
但那已经过去了。
“七夕快乐,先生?”卖花的年轻人朝他兜售玫瑰,他便付钱买了一只。他一路迎着雨走回到家门口公园的小桥,他站在正中央,将手中的玫瑰投入到浑浊的河水中,看它瞬间被吞没。而他又仿佛嗅到米仔兰的香气,看到香气里飘飞的蝴蝶,他知道这一日是真实的,他收到了一年前尚存的甜蜜,七夕快乐,祁恵。
七夕快乐。
楽山:
我是祁恵。
我不喜欢写信。总觉得思绪太多,下笔不能尽如我意,不如干脆不说。
今日出门,突然想吃糖桂花,好奇为何心里有这种想法,发觉小区灌木里的米仔兰开了。那味道甜极了,我采来在信笺里压了又压,不知寄至店里封存一年,是否还能将此刻我的心情传递给你。
这几日你工作很累,有时我半夜醒来,仍能瞥到你还在伏案工作,有时我撒娇把你拉回床上休息,睡梦中你依然愁眉紧锁,让人有些心疼。
楽山,我很想念你。今年我们都忙碌,一并出门的机会少之又少。明年此日,能否同我一起去宝乐主题公园呢?别笑我,我知道你嫌弃它名字土,但我和你一起,就觉得玩什么都那么快乐。
我们明年也要在一起,对吗?我们明年也能在一起吧。楽山,祝你七夕快乐。
匆匆不尽,顺颂
惠
猫对我说
作者:魇
评论:笑语
我打开房门,两只猫蹲在门口,和平常一样看着我。
“我回来了。”我说,低下头开始换鞋。
“你回来了。”我听到猫的方向传来两个声音。
我抬头看它们,它们回望我。
“刚刚是你们在说话吗?”我问我的猫们。
“是。”大一点的猫看了我一眼,开始舔爪子。
“你们会说话了?”我继续问。
“是。”小一点的猫站起来,尾巴竖得高高的。
我穿上居家拖鞋,走向屋里。两只猫跟着我,如平常一样蹭着我的腿。
“你不觉得惊讶吗?”大猫仰头看着我,“我是说,猫毕竟只能发出喵喵声或者嘶吼,而我们突然会讲人类的语言了。”
“而且还能沟通。”小猫补充道,“你也清楚,会说话和能沟通是两个层级的事情。”
“因为觉得惊讶也没用,所以我就省略了受惊的绝大部分过程。”我一边瘫在沙发上一边看着它们。它们俩则跳到了茶几上,保持跟平时一样跟我平视的状态。
“我以为你好歹会喊一声‘卧槽‘呢。”小猫说,它开始舔毛。
“如果是在路上遇到的野猫对我说‘你好‘,我大概还是会这么来一句的。”我说,“毕竟我确实之前没见过猫能说话……嗯,用人类的语言跟我沟通。”
“这么说,你是很了解我们所以才不意外 ?”大猫说,“其实你每天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很久,毕竟你要去上班。”
“我不觉得我了解你们,不过现在这个机会正好可以让给我了解一下。”我说,试图维持瘫着的姿势去够茶几上的水杯,但失败了。“说到上班,我上班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不去上班。”
“我不太明白。”大猫说。
“我上班可以赚钱,赚钱可以买吃的用的和住的地方,多余的钱存起来,等存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每天上班了。”我说。
“我还是不太明白。”大猫说,“毕竟我们猫是不用上班的。”
“把上班想象成捕食。”我说,终于还是选择坐起来够到了水杯。
“可是只要活着就需要捕食,而你的意思是不希望每天捕食直到死去。”大猫说。
“你过着每天不用辛苦捕食也能吃到东西的生活,托我每天辛苦工作的福。”我喝了口水,尖锐地指出这一点。
“什么是捕食?捕食很辛苦吗?”小猫问我和大猫。它是我从宠物繁育中心领养来的,没经历过大猫一样的流浪生活。
“你不要插嘴。”大猫对小猫说,扭过头继续和我对话。“那么现在你发现我们会说话了,如果有效利用这一点,是不是就不用那么辛苦的工作了?”
“你居然还能想到这一点,是小时候的艰难生活赋予你的智慧吗。”我说,“说说你的计划?”
“你每天都看短视频,如果把我们和你对话的过程录下来,吸引很多人看,再结合你‘流量变现‘的手段,会不会一下子赚到很多钱?”大猫说。
“卧槽。”我说。
大猫和小猫对视一眼,又一起看我。
“这回我是真的有些惊讶。”我说,“你能想到这么多,真的是难为你了。”
“也没什么。”大猫说,他站起来,尾巴竖得高高的,尾巴尖扭来扭去。
“好,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你这个方案。“我坐起来,把水杯放回茶几。”首先,在人类的认知中,猫是不会使用人类语言的,更别提用这种方式跟人类沟通。“
“嗯哼。“大猫说。
“那么如果我发布了和你们对话的视频,或者说,你们说人话的视频,观众会怎么想呢?“我问它们。
“会觉得很神奇。“大猫说。
“会说‘卧槽’。”小猫说。
“会觉得这是一个简单的人类给猫咪配音视频。“我说,”而这种视频从来就不缺,凭我平庸的文案技术和你们普通的姿色,在宠物短视频这种红到发紫的赛道,连个水花都翻不出来。“
“那么直播呢?“大猫说,它的尾巴垂下来了。
“镜头能捕捉到的范围有限,观众肯定会怀疑有人躲在一边给你们配音。“
“那么带他们到家里来,让他们亲眼看到。“大猫说,”我们会说话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猫不会说话,所以只要人家认定这个事实,你们会说话就会被认定是我用各种手段为你们配音。”我说,又瘫回了沙发。“再说,据我观察到的,你并不喜欢有陌生人来家里,更别说我也算大半个社恐。”
“可是我们真的可以说话,甚至可以沟通。“小猫说,语气里多少有点不甘心。“这么稀罕的事,居然没有任何价值吗?“
我没有说话,和平日一样对它们伸出手臂。它们跳到我身上,开始踩奶。
“你们的存在对我来讲就是没法简单用人类货币衡量的东西。”我说,习惯性地伸出手,一边一个抚摸着它们的头。它们最近越来越沉了,我喂得有点多,我觉得我要被压到窒息了……
我睁开眼,两只猫在我身上,一只盘在胸口,一只窝在肚子上,它们每只都十斤多,我觉得我快喘不过来气了。
我撑起身,它们叽里咕噜地掉到床上,扭头对我不满地喵喵叫起来。我笑了起来,伸出手,一边一个抚摸着它们的头。
作者:江橼
“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
一
打游戏有一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辅助要跟AD,即使这个AD并不需要他的辅助……
“程鑫啊,你是成心的吗?”周维维的“女朋友”躺在宿舍里,打着游戏爆着粗口,“这小子就是故意的吧?”即使她是电灯泡,也不能直接给拉灯卖了啊!她还说队里的重要输出呢!
虽说程鑫这手辅助玩的没毛病,开团先保住AD,但她就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不,我是诚心诚意的。”麦里,程鑫的声音有些俏皮,感觉还像是孩子。
“我……你!”她气不过,扔了手机来扯周维维,非要她给出个公道话,“你男朋友欺负我!”
周维维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手一抖,收了四个人头。“你还是我女朋友呢,欺负回去。”她如是说道。
“……”女朋友僵了僵,松开手,又拿起了自己的手机。“得,这狗粮我吃了还不行嘛!”这俩人也不想想,没她,两人怎么可能认识!
说到周维维和程鑫两人的恋情啊,她这个女朋友还当真是最大的功臣。当初周维维在游戏里被一对情侣秀了一脸的恩爱,气得她好几天都没吃好饭,自己这才想了个歪招,说要也给她找一对象——虽然本意是游戏里的,但没想到两人直接跳转发展成了真实情侣……这口狗粮她吃的心甘情愿,不心甘也要情愿!
“对了,突然想起来,你今天是不是要去程鑫那边?”她记得之前周维维跟自己说过,去年是程鑫来找的她,今年是她去找程鑫——美名其曰轮换着来,实则是换着地方秀恩爱。
“对,半夜的飞机。”周维维这会儿看了眼表,下午三点,应该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机场了。在这个小城市里没有直飞深圳的航班,她必须先坐一个小时的火车去省会,然后再坐一个半小时的机场大巴到机场,再开始值机等待起飞。
运气好的话,能按时起飞,运气不好,估摸着就要等到凌晨了。
“那成,我送你去火车站。”女朋友听了,拿上车钥匙下楼去热车,等着周维维下楼。小城市哪儿哪儿都不好,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堵车。
等周维维告别了好友上了火车,这心脏才开始砰砰乱跳。“啊!又可以见到他了!”异地恋最辛苦的,莫过于两人无法天天见面,即使经常开视频打电话,也不如直接见一面的亲切。
程鑫,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大男孩儿,现在正在深圳高铁学院读书,预计毕业后会直接在深圳地铁就业。
要说老牛吃嫩草这事,周维维的确是有压力的,但她并没有太当回事,感情来了谁挡得住呢?谁规定的八十岁老大爷不能跟二十四岁的文豪美人约会呢?
“媳妇儿,你到哪儿了?”几乎每隔半小时,程鑫都会发消息来问,生怕自己的宝贝女朋友半道儿上迷路不知道被拐去了哪里。
“才上火车。”她提着并不多的行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心不在焉的听着耳机里的歌,望着窗外,想让那些树风一样的往后退,快到连残影都看不见。
坐在她旁边的是一名穿着旗袍和羊毛坎肩的文艺老太太,她带着金丝边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城市晚报上刊登着青年文摘的那页。
“小姑娘是去见男朋友的吧。”她温柔的笑着,递给了周维维一块菠萝蜜,“我也是去见我男朋友的。”
她差点把核一口气吞下去,咳了半天回过神来,道:“您的……男朋友?”
“对啊,我男朋友。”老太太好像就知道她会这么问,于是优雅的将报纸叠成小四方块,双手搭在腿上,跟蒙娜丽莎一样看着她,“一个从来都不听人把话讲完的固执老头。”
周维维听了,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笑,大概是想到了某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吧,“你们感情很好啊!”即使两地分居,还会如此走动——等等,两地分居?
她上下打量着老太太,这神情怎么看都不像是跟爱人两地分居的啊!
“我们感情一点儿都不好。”老太太本来是想跟年轻人说个话,解解闷,顺便跟这看上去书卷气浓厚的妮子聊一聊文学,结果自顾自的就讲起了自己的恋爱史。
所以说,人年纪大了就爱回忆过去和唠叨,这些老话都是非常有道理的。
“我和我爱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前连对方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她记不清自己为这事闹过多少回,离家出走又被绑了绳子带回来多少次,唯独就记得自己凤冠霞帔当日,牵自己手的那人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生怕给自己磕了碰了,拽拉的时候都不敢用力。
周维维嘴里含着菠萝蜜的核,听得津津有味,甚至都在脑海里想象到了这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穿着绛紫色旗袍,手里挑着金烟杆子的模样——所以说电视剧害人不浅,满脑子都是“夜上海,夜上海~”
“我对他的好感,不过是停留了几秒钟,就彻底抛之脑后了。”老太太叫了乘务员,又要了一份水果,和周维维分着吃,“婚后我俩人就各种不对,生活习惯啊、金钱观念啊甚至是子女的教育想法都完全不同;为这事,年轻的时候我没少和他打架。”
她还攥了攥拳头,仿佛在说她的拳头硬得很,当初一个能打她爱人十个!
“可是啊,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欢笑过后总会想起一些悲伤的事情,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定律,但并不能反驳,这话的确是对的。老太太和她爱人的婚后生活可以说是过得鸡飞狗跳、热热闹闹,谁也不服谁,却谁都不会离开谁。
一直到,生而为人,谁都过不去的那道坎。
“这么一说快十年了。”她摆弄着火龙果,有些咽不下去了。“之前我和我爱人还有小女儿一起住在济南,逢年过节的大儿子大女儿都会来看我们。直到我爱人过时,我们都搬去了上海,这才甚少再回来。”那栋老房子她还留着,寻思万一哪天自己老的走不动了,坐不了飞机火车了,她就回来住,也算是陪陪他,省的他一个人怪孤单的。
周维维忽然意识到自己提了不该提的水壶,慌忙道歉,但老太太却摆摆手,让她不必介意。“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他走的时候也没受罪,你用不着介怀的小姑娘。”
这话让她不禁想到了自己和程鑫,她的年纪比程鑫要大,那么按照自然规律,自己应该会先一步离他而去——尽管两人现在还只是情侣,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到这个问题。
“那小姑娘,礼尚往来,你也给我老太太讲讲你俩呗。”她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狡黠的如同小孩儿。
“我俩其实没什么好讲的……”她挠了挠脸颊,不好意思的开了口,“我俩就是打游戏认识的,一开始是在游戏里做情侣,结果后来打交道越来越多就发现‘哎,这人好像不错,还挺得我心的’然后就试着告白了。”跟老太太和她爱人的故事比起来,自己的简直就是个笑话!
本来还在想,现代爱情和老一辈的爱情本质区别究竟在哪里这一高深问题呢,就见老太太羡慕的拉住了她的手,“自由恋爱就是好!看上了就别放手,好不好的先占下再说。”
这话,听着就跟母亲和女儿说的一样!
“那你喜欢他哪一点啊?”老太太继续问。
周维维继续答,“就,我也说不上来,好像我也不讨厌他什么。”就好像这个人生来就是为自己而设计的,两人就像是两块拼图,放在一次严丝合缝的,没有半点出入。
这下老太太就更开心了,跟听到了上世界四十年代偶像八卦似的。
“那你有想过要跟他结婚吗?”火车突然报站,即将进入济南站台。老太太虽然还想继续听,可无奈自己要下车了。
正巧,周维维也是在这里下车,便扶着老太太一起往门口走。“想过啊,我此生——或者说是此时此刻——最大的梦想,就是和我对象一起,在他的城市定居。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刚好可以装下我们两个和一只猫一条狗,如果可以,我还想追加一个婴儿房。”周末能和他一起宅在家里看电视打游戏,出去遛遛狗,在路边的小吃店买一堆花里胡哨的好吃的,吃得圆滚滚的再回家。
如果这些都无法满足,那么她的梦想也就只有一条——每天醒来就能看见他,梦里的也都是他,足以。
“现在孩子的爱情哟~”老太太下了火车,被满嘴抱怨却满眼温柔的家人接走了,临走还不忘拍着周维维的手背,语重心长的说,“无所顾忌,敢爱敢恨。这就是最棒的。”
“妈,你到底在干什么啊!人家小姑娘多不好意思哟!”
周维维目送老太太离开,一个人站在出站台,吹着凌厉的春风,心思早就已经跑到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外的地方去了。
二
“我先走了,这周放假我就不回宿舍了啊。”闹钟一响,程鑫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穿上暖呼呼的羽绒服就往外跑。
刚出了门,又折回来,顺走了衣橱里的一条围巾。
“这小子,干什么去了?”刚进门的问在屋里的室友,程鑫这一大早就火急火燎的往外跑,是要干什么去。
“还能干什么,见女朋友呗。”这小子也不知道哪来的福分,打游戏的情侣居然奔现了!天天搁宿舍里么么哒,亲爱的叫,听的他们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事实上程鑫还是很收敛的,顾及到满屋子单身狗的情绪,说情话的时候总是识趣的跑去外面吹会儿风。
他女朋友周维维的飞机果不其然晚点了,半夜起飞的一直等到了凌晨五点才动。现在七点还不到,程鑫就已经下了地铁,在机场等着了。他将顺手拿来的围巾塞在衣服里,试图将其捂得暖和和的,等自己媳妇儿一下飞机就围上。
“大哥,AG26航班什么时候到?”他也坐过飞机,知道那大屏幕上显示的时间从来都不是准的。如果它能准时一次,那当天不去买彩票绝对是亏了一个亿。
地勤大哥看了这小伙子一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快了,再等半个小时左右就降落了。”这一航班起步晚,但好在路上没耽误功夫,而且到这儿也刚刚好有空位,航站楼都给安排好降落的地儿了。
“你一会儿去十一出站口等着就行。”他指了个方向,让程鑫过去。兴许,去哪儿等着,能早点见到他想见的人吧。
“谢啦大哥!”程鑫扭头就跑,在光滑的地面上滑了好几下。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冷静,冷静,不能过于兴奋,不能喜形于色,不能……管他呢!今儿只要能见到自己媳妇儿,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在周维维心里,程鑫一直都是个可靠稳重的小胖子——即使他不是真的胖——偶尔会有小孩子脾气,气的人哭笑不得。
在飞机上没办法开网络,周维维就翻着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一点一点的看,一点一点的回忆,原来自己跟他都说过这么多话啊。
她从下往上翻,似乎怎么都翻不到尽头。这期间两人哭过,笑过,有感动,也有埋怨,可到头来,两人还是这样你记挂着我,我记挂着你。一想到对方的名字,心脏都乱了规律。
“有本事你咬我啊,反正你也咬不到~”看着聊天记录那话,周维维心道,自己这次可是有了报一箭之仇的机会了。近在嘴边,哪有不咬的道理?
她收起手机,第一万次的希望飞机快点降落,让她能快点见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城市。
“啊,怎么还不来啊!”已经等了二十多分钟的程鑫终于坐不住了抑制在大厅里踱步,像蚂蚁一样的来回转圈,心怎么都平静不下来。他在脑海里模拟着一会儿见到周维维的样子,是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拥抱呢,还是站在原地等着她出来主动拥抱自己?第一种显得自己过于急切,可第二种他怕自己无法忍受等待。
就和所有第一次谈恋爱的大男孩儿一样,他手足无措的站在这里,急得满头大汗,双腿发抖,却抑制不住嘴角的上扬。
“真想快点见到你。”他们已经有八十天没有拥抱过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而已。这时间,太长了。
他忽然想起自己之前跟周维维说过的话,“我妈说,等我工作满一年,就准备结婚的事。这一年包括我大三实习的那一年!”换句话说,就是他大四的时候,就可以跟自己媳妇光明正大的住一起了!
等那时候,他可以过上每天公司、菜市场和家三点一线的美妙生活了。
程鑫好像从来都没想过两人会分开的事,一如他已经全然忘却在和周维维谈恋爱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了。在他彻底搞明白女朋友和女性朋友、周维维和别人之间的优先顺序之后,他的生活里就只剩她一个了。
似乎,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该如此,若是有一天两人不谈了,那他才是真的经历了世界末日,完全想象不出自己理所应当的生活是个什么模样。
或者说,自己真的想过吗?
“来了!”大屏幕上红色的数字瞬间清零,变成了降落状态!程鑫冲到最前方去,在围栏边缘张望,张望着那个穿着粉色风衣的宝贝。
“媳妇儿!”
周维维出来的那一瞬间,程鑫发现自己做再多的准备都是白瞎,完全凭借本能行动了。他的脑袋放弃了思考,二话不说的冲上去,抱住自己的大宝贝,开心的转了好几圈。
是啊,他们又拥抱了。
“你来多久了?”周维维再次落地,揽着他的腰往外走,看着程鑫鼓鼓囊囊的肚子就想笑,这是在里面塞了些什么啊?
“不久,几分钟而已。”他解开扣子,把那红色的大围巾拿出来,一圈一圈的套在周维维脖子上,将她捂了个严严实实,生怕她被南方的冷给冻着。
“几分钟?”周维维明显不行,但又不想揭穿他这小心机的谎话。心满意足的由他拉着往外走。
“我跟你说媳妇儿,你来这一周的观光计划我都写好了。”程鑫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自己跟班里同学取经加上自己不眠不休思考得出来的“和媳妇儿七天约会攻略!”
顺带一提,后面跟了四个叹号。
“第一天我们先逛逛深圳的景点,第二天我们去游乐园,第三天……”
周维维没收了他的本子,摆正他的脸,让他好好的看着自己,“别想那么复杂,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像老太太说的那样,自由恋爱最好!因为只要两人在一起了,干什么都行。
“好!”程鑫顺势亲了自己媳妇儿一口,狂跳不止的心脏终于回归了正常频率。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犯不着一周就全都享受完。
“那我们去吃早饭吧。”他将周维维的手塞在自己口袋里,百般呵护的攥着,“我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的港式茶点。”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突然从热恋情侣变成了老夫老妻,一个说一个应,一个怂兮兮的言听计从,眼神里满是喜欢;一个嚣张到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却唯独看到了那离自己最近的身影。
刚好能挡住风的个子,刚好能撑起天的高度,周维维望着,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老公,你说我要是考研没考上怎么办?”她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忽然有些后怕,怕自己以后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象。
“没事,考不上也不想考了,就毕业,到时候我养你。”程鑫说的理所当然,他其实从来都没想让自己媳妇儿如此辛苦,尽管他知道周维维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两人的未来。
可他就是看不得她受苦的样子,这样的人儿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在遇到第二个,自己不宝贝谁来宝贝?
“我会尽力去做你所期望的所有,但如果我有一天什么都做不到了,害你对我失望了,也请你记得,我不是变了。”他忽然弯下了腰,将周维维整个拢在怀里,“我只是还没想到能更好表达我爱你的方式。”
“所以,别怕,在这里你就是女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会一直等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心有不安的女朋友,但他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现在,是你在向着我靠近,等哪一天你累了,不想走了,就换我来,我会把剩下的路全都走完。到时候,我就一个百公里加速冲过去。”再次将她抱在怀里。
周维维仰着头,那额头去蹭他的下巴,问:“为什么是百公里加速?”
“因为深圳地铁三号线,时速一百公里每小时。”他是开地铁的,自然要用与之相关的内容来表达自己的内心啊!
就跟周维维是学生物技术的一样,天天研究怎么把他的骨头做标本,以求来表达自己爱意的深沉——以上,都是程鑫同学在见不到媳妇儿时的脑补。
“我们晚上去吃火锅吧!”烦心事聊完,两人又开始想一些让人满足的好事——周维维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但这话说的没错。
“成啊,我要吃鸳鸯锅!”她还从来都没吃过南方的火锅呢。
“到时候辣哭你可别找我。”他寻思着之前在山东吃的那火锅辣锅,又想到了本地的火锅辣锅,直觉自己宝贝媳妇儿肯定要被辣哭——山东那辣锅在他尝来,完全就是清水撒勒!
“那我去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她指着路对面那在寒风中只穿了一个棒球外套的小年轻,眼神里写满了笑,亮晶晶像炸开了烟花。
“那你还是找我吧。”程鑫一撇嘴,搂得更紧了。用略带敌意的眼神目送那小年轻离开,搞得人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后脊梁发凉,直哆嗦。
三
“唔——”
和程鑫一起度过的短短七天,周维维每天都要被甜哭了。早上是在亲吻中苏醒的,醒来后两人老夫老妻的洗漱穿衣出门,甚至连打扮都变得随心所欲。
程鑫说生活要有仪式感,所以他每天都要找机会跟自己媳妇儿表白,什么“你选的我都喜欢”,什么“我爱你媳妇儿”,反正一天天儿的心里都跟涂了蜜一样。
坐在返程的飞机上,周维维闭着眼,脑袋里全都是他的影子。甚至又想到了之前两人一起去做蛋糕的事情,明明那才是昨天发生的,却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小心翼翼的将这记忆装进盒子里,放在记忆深处,空出来一大片的空间,为以后更值得记忆的事情留出空缺。
“我已经开始想你了,怎么办?”
要说她去深圳最根本的目的,那就是给程鑫过他十九岁的生日。真真的只有在她亲自参与到程鑫的生命里,她才感受到时间流逝的差距。
在蛋糕工坊diy蛋糕的时候,她差点就哭出来了。正表演完整削完一个苹果特技的程鑫顿时慌了,手忙脚乱的不知道是该先拿张纸还是先将人拢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他没有办法,最后只能蹲下,仰望着低着头的周维维,伸出手去打算接住她即将掉下来的小水晶,好像那是什么宝贵的东西似的。
“没什么,就是有些懊恼。”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怎么了,就是觉得不甘心。说着说着,她突然又不想哭了,将在冷水里泡好的吉利丁片捞出来倒进打好的芒果糊糊里搅拌均匀。手上力度不断加重,看的程鑫心惊胆战。
自己媳妇儿这到底是在给自己做蛋糕啊,还是像杀了他啊?
他认真而又诚恳的蹲在地上,回忆这两天自己有没有做错事情,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于是他决定向万能的好友们求助了。
程鑫悄悄的跑到一边,用手机偷拍了一模糊的照片,即使模糊,也还能看到周维维那杀气腾腾的气场,跟漫画里似的都扭曲外溢了!
“救命,媳妇儿突然心情不好了怎么办?”他把照片贴上,跟了一个生无可恋的表情,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在线等,急!”
不出一分钟,他的空间就炸了,除去前面五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损友,后面的朋友是真的在支招——起码他们看上去都认真思考了。
朋友一:兄弟,想一下自己今天是不是没有表白?
这人就是跟他说,“爱情需要保鲜,喜欢就要说出来”的那个好友。
程鑫认真的回想了一下,自己早上起床的时候就表白了啊!应该不是这个的原因吧?
于是他跳过这条,接着往下看,“兄弟,你媳妇儿在做蛋糕,那你在做什么?”言外之意,你这小子不会是看着自己媳妇儿忙活,一点儿都不插手吧?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程鑫忽然顿悟,意识到自己不帮忙做蛋糕这事可能是让周维维想到了婚后生活——她从今以后就要勤勤恳恳的守着厨房做饭,做一个黄脸婆。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程鑫同学缓了缓神,快步走去水池边洗了手,然后乖巧又怂兮兮的站在自己媳妇儿身后,道:“媳妇儿有什么我能做的嘛?”
咋一问她还想不到能让他干点什么,“那这样吧,你去把消化饼干压了,顺便再削一个苹果。”
收到命令的程鑫同学欢快的跑去把消化饼干压碎,然后塞进模具了,随后开了个小太阳放自己媳妇儿腿边,一脸讨好的削了苹果,一块一块的投喂。
等全都忙活完,两人守着需要凝固的蛋糕满意的拍拍手,扭头换了衣服就一头扎进了超市。今儿可是程鑫的生日啊,光一个蛋糕怎么能够?
周维维寻思着买点酒,程鑫寻思着买点烧烤,于是两人逛了好几圈,拿了两瓶rio,买了一大袋子烧烤,这才提着蛋糕往回走。
深圳的夜景很美,是和山东截然不同的美。如果把两个地方比喻成人,那么山东就是一个穿着青衫长袍的老夫子,他可以用几百年的时间去讲一个故事,用上千年的时间去铭记一件事情;而深圳就不同了,他就像是留洋归来的才子,可以用五十国语言说我爱你,可以三百六十五天不重样的向心上人展示自己。
而周维维和程鑫就是典型的山东人和深圳人,一个亘古不变,一个花样百出。
酒店里,两人面对面的坐在沙发上,欣赏着外面的灯红酒绿。程鑫自己抱着蛋糕,吃一口,喂周维维一口,容不得半点浪费。
“媳妇儿,今天,我想做一件最有仪式感的事情!”他举着rio起身,郑重其事的说。
“什么事啊?”周维维也端着酒站起来,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臂弯绕过自己的臂弯,那人笑盈盈的模样一下子就靠近了不少。
“我们喝交杯酒吧。”即使他记得全世界所有表达我爱你的方式,都不如最古老的那种。交杯,又称合卺,是说的他程鑫想要娶周维维为妻啊!
这是他十九年来,过的最棒的一个生日。
即使第二天周维维就要回去了,但他仍旧相信,离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不远了。
都说了,环游世界也不过是八十天,去见她,不远。
“怎么办,你要是走了我想你了怎么办?”机场候机大厅里,剖开成熟和稳重,他也就是一个孩子,他拽着周维维的手不愿松开,又不得不松开。
“我又不是再也不来了。”她笑哈哈的从兜里掏出了一块水果硬糖,塞进他手里,“给,吃着糖想着我,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
直到周维维消失在机场大厅,程鑫也仍旧没舍得扒开那颗糖,生怕吃完了就想不住自己媳妇儿了。
“喂程鑫,你小子想旷课还是怎么的?”他正一步三回头的舍不得离开机场呢,室友催命的电话就打进来了,“赶紧的回来!”
“你就不能让我沉浸在媳妇儿离开的悲痛中嘛?”他冲着手机大喊,满心的舍不得。
“我呸!”电话那边的室友们不约而同的呸他。这小子说自己媳妇儿能不打奔儿的说上一整天,让他沉浸在悲痛之中?那谁来可怜可怜他们着群单身狗啊?
“你差不多就得了,又不是生死离别,麻溜赶紧的回来。”他们把程鑫衣橱里挂的藏蓝色制服和红色领带都给带上了。
有这儿感慨的时间,不如期盼这一年快些过去,这样两人就又能见面了。
回头程鑫一想,对啊!与其想着媳妇儿离去的这几分钟伤怀,不如想着半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到时候暑假他就又能带着媳妇儿出去玩了,岂不美哉?
“很快,就能见面了!”蔫了吧唧的程鑫再次满血复活,将那颗水果糖放进贴近心脏的口袋里,又按了按,这才拔腿往回跑。
数个小时之后周维维下了火车,再次踏上故土的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第一反应不是给女朋友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回来了,而是给个这一千八百五十三公里的那放在心尖儿上的人发条语言。
“老公,我回来了。”
程鑫几乎是秒回,“欢迎回来,媳妇儿。”
尾声
“啊——”考研复试出录取的那天,周维维从床上蹦起来,开心的大喊,“我考上了!”
她赶忙把截图发给程鑫,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这样以后我在广西,你在深圳,我们就可以经常见面了!”
电话那边,程鑫也激动的手舞足蹈,差点连怎么好好说话都忘了,“天啊,祝贺你媳妇儿!”他强装镇定,正儿八经的回复。
大概,他现在可以彻底放心的考虑所能想到的未来最好的事了。
一个自己媳妇儿梦想中的大房子,再刷上蓝色的墙漆;养几盆花,一只猫和一条狗;把整个二楼留出来当卧室,如果可以他想要很多的孩子;到了周末就是和媳妇孩子一起,看电视打游戏,遛狗撸猫;晚上出去吃好吃的,吃到肚子圆滚滚再也装不下别的再回来。
每天醒来都能看到她在身边,晚上睡觉能将其切切实实的抱在怀里,梦里梦见的也全都是她。
这才是他梦想中最完美的未来。
“醒醒!你小子别开着开着地铁睡了!”室友话不多说,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程鑫的后背上,让他实训的时候睁大眼睛,别白日做梦。
“这可不是梦,”他义正严辞的纠正,“这是你们这群单身狗无法想象的美好未来。”
所以说,到时候要养什么猫和什么狗啊?哈士奇不行,太能拆家了,金毛比较温顺也能看孩子,但或许自己媳妇儿更喜欢小型犬?猫的话自己没什么研究,到时候媳妇儿看中哪个就哪个,不多操心……”
“还有什么是没想到的……”他捏着下巴沉思。
“你再不睁开眼,就真的撞车了!”
- END -
作者:八千鸟
[在没有到达之前,
你所憧憬的彼岸,
也许是那些占领着人们的内心,
令人迷失的喧嚣罢了。]
晚上十点,夜色落幕,熟悉的苦味准时在楼下飘散,踩着一群迷茫青年的嬉笑怒骂拾级而上。
一关上窗屋内就变成蒸笼般的地狱。为留住几缕夏夜的凉风,只得忍受瘾君子们这日复一日的狂欢。明明今日是她在这异国他乡的最后一天——屋内已近收拾一空,两个大行李箱立在房间门旁——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却萦绕不去。没有了平日里各种要赶的ddl,一下子闲下来有种不真实感,房间都被恢复成最初的样子,有一刹那她似乎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是即将告别还是这里就是生活的下一站。
不经意间她的目光就落到了一旁的桌子上。经过一天的打扫整理,现在这上面堆着各种理出来带不走的物品,像一个盛大的展销会等待明天客人们的挑选。有不再需要的转换插头,有没来得及吃完得找个人送的水果,还有怕过不了安检的好多香薰蜡烛。他送的。
想想很蠢,理工男不懂浪漫,只因第一次送了后被说了喜欢,于是此后次次都送。
她也很笨,只因是礼物不舍得用,一直以来都供在架子上摆着看,事到如今全成了浪费,不仅是蜡烛,也许是感情。
她盯着看了一会,还是难以下定决心转赠予人。
窗外的苦焦油味还久久不散。她索性拿来了点火器挨个点燃。高高矮矮的烛杯像沉默的士兵,香味混杂在一起,分辨不清,是她的围墙。空气中只听见细微的噼啪作响的脆弱的声音。
还记得她刚出国的时候还不明白空气中的气味意味着什么,知道的时候被吓得不轻;以前他第一次来到这里,也不由对这股不友善的气味皱眉,总说她住的地区不太安全,后来干脆搬过来住。几年积累下来,客厅里的高柜上放满了朋友聚会喝出来的空酒瓶战利品,成了朋友间的知名景点。
这么一想这些香薰礼物也可能是出于实用主义,浪漫的表面或许本质是希望在这处混乱的街角做些小小的抵抗,就和他一样,终究还是选择了更实在的未来。
她又想起前天。
他说,我拿到了全额博士奖学金。
他说,没法陪你回国了,对不起。
其实并不是多意外,也许是早有预感,也许是因为类似的故事她也听过无数遍。何况一起回国又如何?去哪个城市?会不会再离开?学生时代的每个人到底还是更在意自己的前程,与其等到互相消磨尽耐心再争个谁对谁错,不如趁现在彼此留下青春的剪影一别两宽。
而现在要验收交还房子,柜上的空酒瓶早就一扫而空,曾经相聚在桌旁的朋友,也马上要各奔东西。也有人问过他两的事,最后还是无一例外保持了沉默。
最后剩下的半瓶被她倒进了杯子里。
为什么?她想,指甲轻叩在玻璃杯沿发出清脆的敲击声。她不知道这个问题的提问对象究竟是谁。尘世间每个人的答案都清晰明了,唯有命运的回答总是模棱两可。
看着杯内跃动的火光,温柔的香气间她意识恍惚起来,思维变得逐渐迟钝,心绪却反而愈发轻盈。往日记忆里那挥之不去的身影模糊着,取而代之的是她迟钝的异想天开,楼上和楼下不同命运的年轻人,为何一样沉醉在不同的幻梦里寻找安慰?
酒精把他们的世界隔开了。而睡眠又将他重新带了回来。在温暖的、安心的、气味好闻、横着泪痕的枕上,在她的梦里。
人们总是太过迷恋感情,好像那之中包含了那么强大的力量,其实很清楚,被打败的会一起被打败,许诺再见的不会再回来。我们的人生吵闹着,翻腾着,一往无前。辅剂无非是借口,而麻痹,是手到擒来的幻觉。
即使如此,我们仍有慰藉。流逝而去的,总还在记忆里重逢。
枕边,被她遗忘的音乐播放器里还在循环着:
[青春又醉倒在
籍籍无名的怀
靠嬉笑来虚度 聚散得慷慨
像遗憾季节里 未结果的爱
而风声吹到这 已不需要释怀]
END
备注:
没啥剧情,随便写写,随便看看
可以当《伦敦留学公寓》里Kathy和Genius的同人,如果真有人看的话,呃…没同人那么贴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致郁向,心情不好不准看
评论要求:随意
最近她的日子不怎么好过,可就旁人眼光而言,其实也就过着一种平凡而又重复的生活而已,每天两点一线,坐着地铁在公司和家之间来回,收点工资,攒点积蓄,享受一些无益却也无害的娱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生活就是如此,真实而又麻木,不是吗?
但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是真的,她总是期待着忽然有一些不一样的事情发生,带她过上另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或者,就那样死掉也好。要么变得更好,要么直接死掉,人就该如此。
但现实嘛,就像刚刚说的,真实而又麻木,她呆呆站在站台前等待地铁的时光多如凡尘,又混合了过去那些模糊不清如污水般的平凡过往,浸透了她前半生。
地铁来了,轮轨的噪音由远及近,白亮的车灯洞穿黑暗,就像夜里提着灯的骑士。
终于可以回家了。
于是她迈开了腿,向前一步。
“您好,您已经快到站了。”
莉子猛地惊醒,才发觉自己在车上睡着了。也不仅仅是睡着那么单纯,而是整个人干脆横躺在了椅子上,流的口水甚至沾湿了座位。
“抱、抱歉!”
她抹了抹嘴,慌慌张张地从小包里掏出了纸巾,擦了擦椅子。而乘务员也并无太多恼怒,毕竟负责车厢清洁的另有其人,于是,她也只是重复了刚刚说的话。
“您好,您已经快到站了。”乘务员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希望您能在接下来的旅途中享受人生。”
这话实在不像是一位乘务员该说的,莉子鞠着躬道着歉,眼光还是不由自主的望向了眼前的人。高跟鞋与黑丝袜,并非乘务员日常的装扮,深蓝的工装裙与外套搭配白色内衬更加重了那种感觉。继续从鞠躬的姿势站直,莉子终于看清了乘务员的脸,更确切的说,是经过了分明的锁骨与纤细的白颈后看见了乘务员的脸。
该如何评判呢?
只能说莉子有些嫉妒了。
无论如何,如此肆无忌惮的审视陌生人的外观总是有些失礼的,于是她收起了心思,交出了疑惑。
“你……知道我要在哪下车吗?”
“毕竟您的日程总是固定的。”
莉子皱着眉,抿了抿嘴,望向了列车门上循环滚动红字的led屏,不知是不是刚睡醒迷迷糊糊的缘故,她发现自己有些不识字了。她迷茫自己身在何方,呼出了肺部所有的气,坐在了椅子上。
“抱歉,我想再坐一会……去其他站看看。”
“您是有什么心事吗?”
“只是突发奇想……”
她原想就此敷衍了事,但乘务员歪着头,那双大眼睛盯着自己眨了眨眼,莉子便感受到了些许压力,只能继续说道:“因为每天都是这样……应该是有些无聊了吧,我想……要不要去终点站看看。”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乘务员似乎觉得说两句就熟悉了,按着身后的裙底坐在了莉子身边。
“您有什么心事吗?”
像个相识多年的好友一般,乘务员望着对面车窗的两人倒影,说道:“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
抱歉,我们两个不是很熟吧。
虽然原本是想说这句话,但最后莉子也只是“啊……嗯”了两声。
“不想和我说吗?”乘务员笑了笑。
长的好看的人自然有特别的魅力,但那温柔的语气才是让人难以招架的点。
“……我确实有些累了,可以坐在这休息一会吗?”
“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不会拦着您。”
莉子深吸了一口气,身体下沉,瘫在了椅背上。不知过了多久,列车仍未停下,乘务员也一直没有离开。她眨了眨眼,对面的车窗里便被无数的身影重叠,一个个疲惫、红着眼的人,挤满了镜子中的车厢,而镜子中的她也瞪眼张嘴,机械性地扭过头。
“嗯,这辆列车和您平时坐的不太一样。”不等莉子提问,乘务员便先开口解释起来:“这里是一个供人休息的列车,那些疲惫的、痛苦的、无能为力的人都能在这里熬过自己最痛苦的时光。”
“什么意思?”莉子愣了愣,又站了起来。
“人生,消耗一些人生作为代价,你就能用时间治愈自己的伤口。”
环顾四周,空空如也,只有车窗中的车厢是充实的。
随后,莉子望向了乘务员,说道:“你一定是疯了……再怎么说,我也没有说过要消耗什么人生……”
“可你已经无数次登上过这趟列车,在你放弃向前时,所有代价都已消费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
莉子茫然地望向乘务员,却被她身后车窗吸引住。车窗之内的身影有些模糊,但她却分明看见自己的脸上多出了几道皱纹。
又是一些平凡过往钻进了她的思维里,填补了时光的空缺,她做了什么?她应当做过什么,但一切又毫无意义,不值得为自己所记。慢慢的,又有至亲好友离去的记忆逐渐清晰。
那些离去的人……无论她接受或是遗忘,所有的记忆都因他们的离开有了一道清晰的分界线。那时母亲还没离开,那时喜欢的人仍能一起聊天,她的时光飞流而逝,唯有苦难的锚点清晰如故。
她想逃离,她坐上了急速奔驰的列车,但没到一个新的站点,总是会失去更多,只为人生仅有别离。
“就像我之前说的,去终点站吧。”
列车飞驰而来,她如樱花散落。
还在等车的路人似乎没预料到莉子的突然的行为,最后一刻,她听见了无数尖叫,但她全然不在乎。
她出生的那一刻,她也无法理解过父母为何笑着。
他们不知道吗?他们把她带到了一段不断失去的事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