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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开门见山的说,我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本始点西幻背景的男频小说里,成为了一名非常标准的恶毒女配。对,就是那种会拿扇子遮着嘴发出“哦呵呵呵呵”笑声的、看起来脑子就不太好的恶毒女配。
但最大的问题不是我穿越了,也不是我穿到了恶毒女配身上......而是如果按照正常剧情的走向,我不但不会被流放、判死刑、声名狼藉、被众人唾弃,反而会借着主角们的苦难与困境,一路扶摇之上,最后遇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然后成为这个世界里最有权力的人之一,活个一百岁,最后无伤无痛在温暖的阳光下安宁去世。
甚至连坟墓都是这个世界位置最好的地方。
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发展。
但唯一的代价就是我得让剧情按照原作的走向走。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要给男主的家人下毒、要在路上用扇子活生生打死一个讨饭的孩子、要为了暴利与权力斗争烧掉女主家管理的数十户农家、要为了夺得继承权将我的兄弟姐妹一个个送上黄泉路、要将向我宣誓忠诚的仆人作为垫脚石通往胜利的道路。
也意味着我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撒泼尖叫,要将扇子挡脸呵呵笑变成自己的标志性动作,要会用甜腻的声音向他人撒娇、还要学会辛辣地讥讽嘲笑地位和资产都不如我的人。
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会强迫我、威胁我,我只需要放下我那该死的道德感和自尊心,我就能过上对于一个人来说最为成功的人生。
很不可思议是吧?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当年看书的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这种坏事做尽的弱智角色居然能长命百岁,当我穿到这个角色身上,感受着周围人投向她的那种畏惧情绪,我还是对此感到惊讶。
当然,我知道你一定想问,既然我如此不解这种生活方式,那为何不尝试换个方向生活?比如成为主角团的同伴;比如洗心革面当个大善人;又比如安分守己明哲保身,不去掺和任何主线事件,守着自己美满的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事实上,我也这么想过,最初也是这么做的。比如某天早上侍女不小心弄翻了一个茶杯时,按照原作发展,我应该把那茶杯塞进侍女嘴里,任凭她的嘴角被破损的杯壁割裂——但我没有这么做,而是像大多数正常人那样,询问她是否受伤了,并且原谅了她的过失。
但是当我这样做之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件发生。侍女既没有因此瞬间对我改观,也没有觉得我反常、为此更加惊恐,而是弯下腰朝我鞠躬,小心翼翼保证她不再犯相同的错。
嗯。我能理解她的态度。毕竟以她的身份来说,主人的心情就如秋日的天空一般变化莫测,心情好时给予她宽容,心情不好时可能会拿她出气。因此当“和善”这种东西落到她头上时,她既没有必要感恩戴德,也没有必要惊恐不安。
人之常情。
在这之后,我继续尝试做一个正常人,为自己的第二人生负责。比如家里开宴会时,招待了一些乡绅来参加。一家乡绅带着他们的独生子来参会,而那穿着租赁来的衣服、看着瘦斤干巴的小男孩趁着双亲不注意误入了我的花园,并摘下了一朵花送给了他的母亲。
按照原作,此时我应该用爱用的扇子夹住那细弱的手指,一边讥讽他是个肮脏的小偷,一边缓缓夹断他的五根手指。他的父母会在旁边痛哭流涕,请求我宽恕他们孩子的无心之过,而我会看在举办人——也就是我亲爱的兄长的面上,给予他们一丝怜悯——将他们孩子被夹断的手指送还给他们。
当初看到这一幕时,我着实为女配的残暴心感不悦。我无法理解她为何如此暴戾,也无法理解她怎能若无其事干出这种残忍的事——当我亲自经历这个事件时,我依旧是如此感想。
于是我不仅原谅了孩子的举止,甚至还亲自去花园里剪下许多花,送给了在场的女士们。女士们将鲜花别在胸口,而这小小的插曲让她们对我——以及我的家族赞不绝口。
不过只是宴会当时的事情罢了。
无论宴会上他们怎样赞美这个举动,无论宴会上他们怎样赞誉那朵鲜花,当曲终人散,所有的奉承与感叹都随着夜色消失在天际。鲜花或被人养在花瓶中,装点着窗台;或被人丢弃在草丛中,成为种子的棉被......无论它们当时在宴会上代表着什么,随着时间流逝,它们最终的归宿都是泥土。
我对此并无想法。我认为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在风云变幻的社交场上,逢场作戏才是常态,真心相待总是少数。那夜来参加宴会的人本就是冲着我的兄长而来,我这个做妹妹的如果做得好,那自然是给家族脸上添光;如果做的不好,那在家中权势的影响下,也没有人敢对我指手画脚。
理所当然。
总之,我没有按原有的故事情节走,我的人生也没有因此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仆人们对我依旧那么客气,家人们依旧将我视为掌上明珠,有求于我的人依旧会对我低三下四,位高于我的人会审视我的身份,然后给予合理的待遇。
一切都正常运行。这个世界不会因为我不做什么坏事就发生巨大变化,也不会因为我做了什么好事就减少什么问题。
我确实可以度过一个平静又衣食无忧的人生。
但是,如果你记得我最初的表述——我最初也是这么做的——你就应当知道,我没有选择继续这样宁静的生活。
为什么?
因为我开始感到无趣。
我保持和善对待周围的人,他们不会因此畏惧我,却也不会因此爱戴我,因为对他们来说,我的行动不过是我这个阶级的“力所能及”。我尝试去做某些在这个环境里看起来离经叛道的事情——比如读书、骑马、练剑——家里的人也不会阻止我,甚至十分支持我。当我取得成绩时他们甚至会由衷地赞叹,说他们心爱的女儿/妹妹/姐姐真是多才多艺。
但赞叹只是赞叹,他们从未想过我能用这些技能去做些什么。对他们来说,我这只是有钱人的业余爱好,今天是骑马射箭,说不定明天就是站上舞台去唱歌剧。才艺对他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大的价值,但是既然“宝贝女儿”开心,那由她去吧。
反正他们承受得起代价。
那么,如果我尝试了解家族的事业、尝试进入到权力的中心呢?
他们也没有阻止我。双亲也好,兄弟姐妹也罢,他们会认真回答我每一个问题,将错综复杂的关系向我解明,哪怕我问出再蠢的问题,他们也会耐心地解答,直到我理解了里面所有运转的规则。他们甚至愿意提供我练手的机会,无论是经营还是权力斗争,他们都乐意给予我“锻炼”的机会。
非常美满和谐的家庭对吧?我也这么觉得。
但这一切的纵容,只是因为——我们承担得起这样的代价罢了。
那么,如果我对衣食无忧的生活感到厌弃,那我抛开所有身份与资产,去当一名务农者、一名商人、一名歌女、一名乞丐呢?
我也这么做过。
我抛弃了姓氏,独自流浪到偏远的乡村,在那里作为一名普通的务农者生存。由于我是外人,我只能借住在一个破旧的茅屋,那里面除了我以外,还有老鼠与虫蚁。第一天住进去我就因为蚊虫叮咬发起了高烧,但是第二天地主就来监工,我只能拖着生病的身体踏上田埂,与其他的农夫一同劳作。
当夕阳西沉,监工的老爷们终于离开,我也因为高烧昏倒在地。醒来时我没有躺在那个破旧的茅屋,而是躺在一间简陋的柴屋里,照顾我的是这个村庄的一户人家。因操劳而早早有了白发的农妇用仅剩的一把白米给我煮了一碗粥,而之前因为务农断了半只手掌的农夫则在外劈柴,只为给我生一堆暖身的火。他们的孩子衣衫褴褛,但他们攀在榻边看着我,询问我感觉是否好了些。
我望着他们淳朴善良的脸,忽然流起了眼泪。他们误以为我是吃过太多苦才会悲从心起,而我慌忙擦掉眼泪,说是粥太好吃了。我当时还没有想通为何我会流泪,直到——
直到我开垦的荒地种出了粮食,善良的村民们为我庆祝,与我分享,然后在第二天大家被卷入边境的斗争,将性命归还给泥土。
直到我被冷酷的佣兵抓住,光脚走了数十里地,被当做奴隶关押在地牢时,遇到了一个勇敢的少年,那个少年带着我们逃离了奴隶所,并将我送到了安全的城镇,从此不再相见。
直到我利用我的知识与技能开了一家小店,帮他人写写情书与文件,在事业渐起的时候,被污蔑为敌国的间谍,差点死在士兵的长矛之下。
直到某天夜里,我路过亮着暖光的人家,看着壁炉里燃烧的火苗,回忆起那一碗热粥时,我才终于明白那时我流泪的理由。
我的内心居然已无法因他人的情意产生波动。
我将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我将一切都视为人之常情。我用常理去解释遇到的所有善与恶,我明明身在此处,却又置身事外。
无论我怎么看待这个世界,无论这个世界怎样对待我,我的心似乎都不在此处。我明明能看到他人的善意,我明明能感知到他人的悲苦,可是当我说出或感谢或同情的话语时,我却无法相信那些话究竟有多少是真实。
我突然不明白我究竟是为何而存在。
我突然不明白自己到底是谁。
那么,或许你会想说,我应当踏上寻找自我的旅程了。
是的,我也这么想的。
然而这个旅程结束得比我想象的快。
当一个路人撞到我的肩膀,他向我索求赔偿费时,我顺手抄起路边摊上放着的扇子,用扇柄狠狠扇了他的脸。
木质的扇柄被折断,尖利的断口划破了他的脸皮。红色的血珠顺着扇柄流下,淌入了我的手心,滴落在我的脚下。
而我直愣愣地看着那开始浸入木片的血液,手腕一甩,将扇面展开。
我将那残破的扇子遮到嘴边,喉咙颤动,一串声响顺着我的嘴唇零落而出。
我找到了自我。
......话已至此,想必你已知道当时从我嘴角零落而出的究竟是什么。
而回顾之前我的描述,想必你也产生了一个疑问。
既然我已经选择好了道路,那为何露出一副不想按照原作剧情走的模样呢?
其实是这样的。
今天晚上,我将参加一个宴会。部分参会者将会在这个宴会上享受最后的晚餐,而我在他们陷入沉寂之后,将展开扇面,发出代表性的笑声。
现在,我手上有两把扇子。一把是红色,一把是黑色。
你觉得我应该选择哪一把,才更符合原作的剧情?
END
都说人生的开始会通过一条狭长的甬道,那是一个人最初的记忆。
高文没有这段记忆,他人生最后的记忆却和甬道有关,他穿过了细长的,仅能够通过一人的甬道到达了这个地方。
但其实非要说的话,那也不应该算是最后的记忆,只是高文有种感觉,好像那似乎是某种结束的讯号。他现在和自己的兄弟们在这里工作着,伙食也并不差,只是没办法去到外界,所以高文一直有一个目标便是等这个工作做完,他要去外面的世界感受一下久违的阳光。
李桐说这是梦想,也可以算是美梦。
高文不知道美梦这个词还能这么用,能在人清醒的时候做梦,感觉很新奇——就像是李桐本人一样。
每隔一段时间这里就会来一些奇奇怪怪的人,李桐只是其中之一。他是和他团队一起来的,他的团队就像是大部分来到这里的人一样,只想去到最深处,说是有宝藏。
高文没见过宝藏,他的工作便是在这片区域里面按照图纸搭建起来,和他同在一个区域里面的还有王二和张三。张三比较活泼,也爱摸鱼,偶尔会离开这片区域一会儿,王二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高文也没有去找的想法。
后来李桐就留下来了,偶尔也会有这种情况,大部分外来的人都会离开,会有少数的人留下来。留下来的人一般都会说一些奇怪的话,李桐的话也很奇怪,他和高文说他还不甘心,他觉得里面的机关上面的字符一定有能够破解的方法,那是古老的密码。其实他对宝藏没有兴趣,他是一个符号学的狂热爱好者,他只是来破解密码的。
“密码是什么?”
高文有些不解,他没听说过这个词汇。
“就是一种暗号,你可以这么理解,如果你没有对上暗号就会万箭穿心,我就是这么死的。但是若是对上了,你就安全了。”
李桐说他死了,高文并不相信,他又不是那种大师还能看到鬼魂。所以高文猜测应该是因为受了某种重伤所以怀疑自己死了,毕竟李桐是张三带回来的,刚带回来的时候血肉模糊的,确实有些吓人。
刚开始张三还对这个新人感兴趣,毕竟这里的工程他们做得太久了,谁都希望能够有新鲜的血液进来调节一下气氛。
但很快张三便感觉到了疲倦,这个“新鲜血液”满脑子都是机关密码,反而让人生厌。
李桐走的时候张三得意洋洋地告诉高文和王二,他找了隔壁区域的大柱知道了解密的方法,将这个碍眼的李桐给赶走了。
于是高文又回到了自己原本枯燥的生活之中,没有人和他说那些新鲜词汇总觉得有些无趣,他有些羡慕地看着时不时跑出去摸鱼的张三。
说起来,高文也没有怎么离开过这片区域,他只知道自己应该在这干活儿。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干了多久的活。
地底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透不进来光也不知道时间。
“吶张三,你能带我去其他区域看看吗?”
突然有一天高文提出了这个请求,张三愣住了,高文也愣住了。高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因为他有种本能在告诉自己,他只要在这里干好活儿就行。
“也不是不行……就是我不确定你能不能去其他的区域。”
张三挠了挠头,说着高文不能理解的话。
“你和我是同级的,你能去我肯定也能去。”
在高文的强烈要求下,张三只得带着他走了自己平时经常摸鱼的路线。通过这条路线他们到达了另一个区域——和自己原本工作的地方完全不同的区域。
这个区域里面有着大的石头做的神像,除了一个看起来十分老练的工匠之外没有其他人,而真正吸引高文的是另一边的一条通道。
那条通道十分的狭长,基本上看不到尽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的让高文感觉到熟悉,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张三在他耳边说着的话语,直直地向着那条通道走了过去,他总觉得通过了这里便可以到达外界。
只是还没有等高文走几步,他便失去了之后的意识,等回过神来便还在自己工作的地方,面前是自己似乎永远做不完的活儿。
“你别想着出去了。”
一般不会和高文搭腔的王二突然说道。
“也不是……就是想着走走。”
高文说着,又开始忙活着手中的活儿。他不知道王二为什么要这么说,就如同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早已默认自己就理应在这里干活一样。想要见到阳光的想法,对于高文来说或许就像是李桐说的那样,不过是一个美梦。
后来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手里的活儿就像是一辈子也干不完一样。
大地突然震动了起来,或许并不是地动,只是因为在地底下所以不管是哪里有动静总是像是地震一样。
“地动了快找个地方躲起来!”
高文大喊着说道,张三这时候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而王二就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一般,并没有挪动半分,于是高文自己找了一个角落里面躲了起来,他可不想被活埋。
不一会儿墙壁开了一个洞,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拿着一些高文完全认不得的玩意儿走了进来,说着高文完全听不懂的话。
他们的话和李桐的很像,但是又不一样。这让高文想起来李桐最开始也是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后来被张三带回来之后才能听懂的。
高文想去找张三,他总觉得张三一定有什么办法,然而他刚站起来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准确的说并不是打消,而是忘却了,因为他看见在自己常待着的地方有着一些光亮。
那是从洞口照射出来的光亮,吸引着高文走了过去。
他站在这亮光里面,抬头看向了让阳光透过的洞口,似乎还能看到一些云朵和土地。
于是高文便拥抱着这跨越千年而遇的阳光,离开了这个世界。
作者:伊西多
文体:同人小说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cp:金秋天/金敏知,斜线有意义
建议BGM:Polaroid Love——ENHYPEN
彼时敏知正盯着那个女孩跳舞。她很会甩头,一头的黑金长发在空中一个飞卷,只是下肢力量弱些,总觉得重心不稳。
Hanni在背后拍拍她。
“干嘛总盯着人家看啊?”把敏知拉开一段距离后她才开口,“你认识她?”
“她是谁?”
舞蹈其实并不是能让敏知佩服的水平。但那个女孩有双温柔的、轻渺的眼睛。
“她比我们还大两岁呢,得叫她姐姐。秋天姐姐。舞社我认识的学长说,最好别得罪她。”
“为什么?”那么温柔的,含笑的眼睛,敏知想不出不亲近她的理由。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没和她说过话,不过她看起来就那样。”Hanni总结,“漂亮是漂亮,但是愣愣的,就是个木头美人。”
这话叫敏知心里有些不好受,但最终也没开口。到了她们的舞室,其余几个人等在那里,音乐响起,敏知微微俯下身。
一直把这支舞过了十几遍,敏知才能回家。日日如此,下了课,哥哥骑着摩托车来接她。走廊上偶尔她能撞见秋天,长发披散,或者高马尾,和几个她不认识的漂亮女孩并肩而立,温柔微笑着,敏知的眼睛情不自禁吸在她身上,她笑起来,上嘴唇却是向上弯的,像笑得不尽意,绽放得不充分的一枚花苞。
哥哥刚当上警察,事务繁杂,下班的时间和敏知回家的时间一样晚。听说是因为本地的黑帮混混。敏知自然也被要求了最近小心,晚上别出去乱窜。
但先来的反而是一群女孩。敏知和其他几人一起练舞时,门被推开,她们就这么大剌剌走进来。
“你们是新来的?”
Hanni见她们来势不好,连忙笑道:“我们……”
为首那个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敏知连忙扶起她,转头怒问道:“你们想打架?我们惹你们了吗?”
“你叫金敏知是吧?”那女孩嗤笑道,“你还真狂啊,仗着自己长着张漂亮脸蛋,进了舞社连学姐都不认得?跪下啊,我要你跪下给我道歉!”
敏知一时愣在当地。要说打架,无非是打了别人或者被人打,对方人多势众,她也不怕,自己被打了也无所谓。可是,Hanni和其他人还在这儿,让朋友受连累,她实在不愿意。
那么难道真要跪下去给她们道歉吗?
犹豫间,她已经微微屈膝,却突然听见门口一个低柔的声音:“这是在干什么?”
秋天走了进来。敏知一眼注意到,她剪短了一头长发,显得更小。站在对面,像那女孩的学妹。
那女孩说:“秋天,你干嘛多管闲事?我教训一下学妹而已,连声学姐也不知道,现在的学生真没礼貌!”
看样子她俩是同年。秋天慢吞吞答:“什么啊,你说我多管闲事?敏知——”
她的双眼看过来。短发上也没个夹子,因此两人眼神间,还阻隔了几绺散落的发丝。
敏知福至心灵:“秋天姐姐。”
“这就对了嘛。”秋天微笑起来,顺手把发丝掖在耳后。“不仅是你的学妹,也是我的学妹。她只是一时的疏忽,其实还是很乖很听话的。你这个姐姐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她过不去了。”
那女孩咬牙道:“照你这么说,难道我今天就白来一趟了吗?”
秋天牵住敏知的手。她虽然是姐姐,个子却比敏知矮上不少。她站在敏知身前,笑道:“你来这一趟无非是要惩罚她。不劳你动手,我替你罚,我也想管教管教妹妹。”
一行人终于浩浩荡荡离去。秋天对Hanni和其他人说:“今天你们先走吧。”随后把敏知拽走。
“……”她走得不快,可是左手拽了敏知的右手,敏知在后面走得别别扭扭,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问道:“秋天姐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要罚你。”秋天的语气中还带笑,带她上了二楼,拐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拿起桌上的板擦,对她道:“手伸出来。”
“姐姐……”敏知想说自己没错,为什么要打,可是这种撒娇般的话,和才认识的姐姐说,会不会太亲密了?但秋天见她不伸手,自己拎起了她的指尖,一板刷打下来,掌心顿现一条红痕。
“痛吗?”
敏知摇摇头。其实是痛的,虽然秋天明显放轻了力度。秋天又是五下打下来,抬头看看敏知,这个女孩紧盯着自己摊平的掌心,眉头向上拱起,圆钝的眼角,乌溜溜的眼珠,像极了一只受委屈的小狗。她掌心已是一片红了,但打得不重,半小时后也就缓过来了。秋天放下板擦,道:“好了,罚完了,你走吧。”
“姐姐……为什么要帮我?”敏知背过手去,掌心一片火辣辣的,手指搓上去都没了直觉,她出声询问,却有些不敢看秋天的眼睛。
“因为我是姐姐嘛。”秋天笑着,语气软绵绵。
她看着敏知说了声“姐姐再见”,消失在门口。手机铃声响起,有人给她打电话。
对面那个人说:“我今天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
秋天心想,我又没让你来接,一开始是你自己非要来接我的。打乱了我的生活,你倒是理直气壮。她开口:“出什么事了?”
“反正有事要处理。”
“也不需要你亲自动手吧?交给下面的人也可以吧?”
“我得善后。你别管了。”
“好。再见。”
她下楼,又自己一个练了一遍舞。末了出门,却意外看见敏知还站在门外。
“你怎么还在这儿?”
“姐姐?本来是我哥要来接我的,今天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来。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接通。”
“这样啊。”秋天点点头,“但是已经这么晚了,再迟点,舞社都要关门了。你看这样好不好,你给你哥哥发条消息,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姐姐!”敏知吃了一惊,秋天又补上一句解释:“我会骑摩托车哦。走吧。”
她拉起敏知的手,那手心还是滚热的,秋天问:“还疼吗?”
“不。”敏知说:“谢谢姐姐。”
路上两个人停下,敏知进超市买了点伤药。鬼使神差地她又买了条蓝色的缎带,她是打算把这根色泽漂亮的发饰送给秋天的。要问为什么,大概是因为秋天明明有头盔,却不戴,头发都撩在敏知的脸上,有股奶香味,絮絮的烦人。
要怎么说呢?非常简单,说:今天谢谢姐姐了,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可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敏知就是说不出口。直到她到了家,下了车,跟秋天说了谢谢。
回家之后,她发现家里空无一人。手机上有三个来自父母的未接电话,她打回去,才知道哥哥出了车祸。
电话那头母亲在哭,但仍然说:“敏知啊,今晚你就先一个人在家吧……我和你爸爸没办法回去。”
“哥哥呢?”敏知焦急地想知道哥哥伤得怎么样?到底为什么会出车祸?
“还在抢救。”母亲压抑着声音说。“突然打了电话过来,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医院的时候你哥哥还在昏迷中。敏知,听妈妈的话,你别管这些了,先去睡好吗?”
这天晚上,敏知从睡梦中惊醒。她疑心自己听到了石头砸窗的声音。她小心翼翼地溜下床,随手操起桌上的台灯,把住了窗帘的一角。
掀开时,她眼前闪烁过哥哥,和血红的画面。
楼下似乎有黑影闪过。路灯仍静寂地矗立。敏知放下窗帘,回到床上,睁着双眼,迷迷蒙蒙的不知何时睡去。
第二天她才见到了哥哥,是活的、会笑的、能说话的、疗养后无大碍的,敏知顿觉轻松,几乎整个身体都瘫软下来,坐在床边,给哥哥削一个苹果。
警察正在调查,但哥哥说,估计很难了。他出车祸的那条小路没有监控,他也没看到对方的车牌号,只是隐约感觉出那个肇事者下车看了看他的情况。不过人没事已经是万幸。
但敏知出去买午餐时,却突然看到病房门上贴了张纸,上面是个大大的笑脸,黑色马克笔粗狂的字迹,眼睛是两个大叉。
父母和哥哥看到这张纸也愣了愣。母亲说:“可能是哪个小孩恶作剧贴的吧。”
这段小插曲只给敏知的心中增添了一点阴影。吃完午餐,她自己一个人去舞社,想要继续练舞。
顺带……送给秋天那件礼物。
她只身走在路上,正拿着手机,想到自己还没有秋天的电话号码。路边却突然转出了一辆黑色轿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敏知加快脚步,它也跟着快。敏知停住,它也停住。
敏知盯住车窗。车窗缓缓摇下,里面的黄毛男人对她吹了声口哨:“呀,看起来你还很有心情啊?”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她往车窗里面看去,心突然一惊。仿佛有马克笔的字迹搁在副驾驶上。可是没等她细看,黄毛的身体就挡住了她的视线。对方凑出大半个身子,使得敏知只能后退一步,听见他用轻佻的语气说出哥哥的名字:“你是他的妹妹吧?没想到啊,这么漂亮。”
“你为什么会知道?你是谁?”
对方哈哈大笑,坐回车里飞驰而去。敏知只来得及打开摄像机匆匆拍下那辆车的几张照片,这才发现车根本没挂牌号。但这无伤大雅,不久她就又看见了他,连带那马克笔的字迹:十来个戴着白色面具、眼部打叉的男人,在舞社一角围住了她。为首的正是那个黄毛男人,她听出是他的声音说:“把你手机放下,别想着报警了,你哥哥还在医院躺着,你还想给他拉两个陪床的吗?”
随即探过一只手来,对着手机就是一下,但敏知眼疾手快地躲了过去,使他扑了个空,男人群里响起稀稀落落的几声笑。
“你们再过来,”敏知扫视四周,看看可有什么趁手的物件,“我就喊人了!这里是舞社……”
她退到桌子边,退无可退。黄毛嗤了一声,他背后某个人说:“别挣扎了,丫头,一个娘们儿,还想学你那个哥哥吗?他那么爱犟,现在又有什么下场,嗯?”
“我哥哥……他跟你们有什么仇?”
那人才要回答,敏知背在身后的手一翻,她在背后摸到了一个不知是什么的方块形物体,将它狠狠砸到了黄毛的脸上,在黄毛应声而倒时,拔足飞奔。背后有只手来抓她的外套,她仓皇回头,瞥见那个方块原来是一个电子钟,大概是哪个老师留在这里的。黄毛还倒在地上,被她砸破了头。她从外套中溜出去,把衣服留给那个男人,接着冲了出去。
没撞见任何人,也许还是幸运。可敏知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足以让她寒毛直竖。她跑下一层楼,再拐下楼梯时,拐角的门突然打开。秋天从门里伸出一只手,把她拉进了房间。
她把她塞进柜子后狭窄的空间里,随后走出去,咔哒一声,锁上了门。
她去了哪里?她去跟那帮人汇报自己的行踪了吗?敏知不好乱动。片刻后,她摸索起自己的手机,随之绝望地发现它大概和外套躺在一起,自己的衣兜别无他物,除了右口袋里的一根蓝色发带。
就在这时门又开了。
秋天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他们还在找你,先别出去。”
“姐姐,能借用一下你的手机么?我想给爸妈打个电话,顺带报警。”
秋天把手机递给她。敏知先给父母打了,大体把这些事说了一遍。她不肯让他们来接她,只说自己会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说。之后她才报了警,说完事件、地点,挂了电话后这才放松下来。
“他们为什么要缠着你,你知道吗?”
“大概是因为我哥哥吧,他是警察,可能无意之中得罪了这帮小混混。我哥哥他,昨天出车祸了。”见秋天蹙眉,敏知又连忙补充道:“还好,他现在已经没危险了。”
“那你千万要小心。”
“我知道的。”
或许是由于刚刚逃离魔爪,敏知的神经还很是兴奋,她没有了之前的瞻前顾后,就这样径直开口:“还有这条发带,是我昨天就想送给你的。”
秋天一怔:“谢谢,敏知。”
你知道我的名字?即使是在焦灼中,这件事也在敏知的神经上带起一阵震颤的兴奋。“我替你扎起来吧。”她没把发带递给秋天,却这样提议道。
秋天点头答应了,只是她的一头短发将将才能扎起来,短得像根燕尾巴。不过,即使这样,也不妨碍她的漂亮,甚至那双黑眼睛更温柔了。
敏知心中一动,抱住了她。
“姐姐,姐姐。”她埋在秋天的肩头,低声喃喃。即使如此,秋天也没推开她。
敏知的唯一一个接吻对象是Hanni。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对方抽到了“亲吻你最好的朋友”的卡片,二话不说,扳过敏知的头就亲吻,敏知只能听见周遭一片的起哄声。事后Hanni问她,是不是生气了,敏知说,没有,只不过太突然了,她希望能再吻一次。第二个吻比第一个更像玩笑,更轻柔,更紧张,最后Hanni率先把头撇开,笑着说有点痒。她们走在夜晚的路上,没有注意路边的植物,以及Hanni花粉过敏。
这个吻和那两个截然不同。敏知的感官由于信息过多而滞后了刹那,回过神来时在心底感叹了一声秋天绝佳的吻技。她毫不怀疑秋天拥有能给樱桃梗打结的灵巧舌头。但是她俩挨挨挤挤、温热新鲜的肉体互相碰撞黏连吸引,相依的唇舌,充其量是起伏的肉体海浪中偶然一闪的鲜红波光。敏知感觉到秋天的手毫不犹豫地攀到她的腰际,摸到大腿,再往上行至那蓬勃的中心,直到此刻敏知才觉察到那里不同寻常的热和潜伏着的痒。而那只手像一只窥觊猎物的蜘蛛,挑开她的**,缓缓行入。
敏知所能做的仅仅是牢箍住秋天的肩头。
突然**深处一阵剧痛,紧跟着就是手指的抽离。秋天被从她身上拖开,揪着头发一把摔到地上。
黄毛面具男就站在两人面前,敏知被吓得一时连呼吸都忘了。她似乎听见他沉重的呼吸声,下一秒秋天就扑了过来,挡在了他跟前。
“别动她。”秋天温软的声音斩截地请求。
清脆的一声响,她的身子猛地歪了出去,随即又直回来。发带掉落,她的短发散开。她仍然坚持道:“你说过的!只是善后,这是你说过的!事情就该到此为止了吧?我求你,求求你……”
秋天跪在了地上。黄毛骂了声“你这贱人”,敏知几乎以为他还要打她。但他把她从地上薅起来,毫不犹豫地推到墙上,拉下**,扯下她的**。
他们不断地发出声音。********,********,很久很久,久到敏知也**********,*****,************。直到她用沾湿的手捡起那根发带,无视那仍在纠缠的两人,走出门去,一路畅通无阻。
你好~
敏知能够想象出那个姐姐笑眯眯地对她打着招呼。她打出:你好哟,秋天姐姐。
好久没看见你了
其实是我搬家了哈哈哈哈,我哥哥也换到了这里的工作单位
那不错哦
是的,不错
对面沉寂了一会儿。就在敏知以为对方不会再回复的时候,那边又发了信息来。
不好意思啊,你送我的发带,找不到了
对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找不到了
敏知回复:
啊,是为什么不见的啊
不清楚呢,说不定是在来舞社的路上,因为没有戴头盔什么的
还加了几个哭哭的表情符号。姐姐在说谎。姐姐一直在骗我呢。想这样回复的敏知,最终发送了像是示弱的话。
我可以买新的寄给姐姐
不用了不用了,哈哈哈,那样就太麻烦敏知了
而且我本来也不是因为想要新的发带才跟敏知联系的啊
嗯……可是,我想说
姐姐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的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不是吗
很对不起,那天就那样丢下姐姐跑掉了
不想再兜圈子了,敏知干脆直接挑明。那边果然再次沉默了,但很快又继续回复:
不要说对不起
他是我的男朋友
完蛋了,感觉需要跟你道歉的事情又变多了
姐姐是在说谎吧?
没有回复。
在等待秋天回复的这一小段时间里,敏知想到了Hanni的话,她说秋天是具木头美人。她说的对。敏知感到秋天的每一句话都在她的肺部震动,粗粝如木屑,梗结作团。而敏知的话就像抛出的石头,闷声地反弹回来,而木头上始终只有生长的波纹。
姐姐没有在说谎。
对面突然显示“正在输入中”。敏知攥紧了手机,不带有一丝好奇心,只是无法控制地发抖。骗子,骗子。
如果姐姐愿意一直说谎,就太好了。
备注:之所以建议这首bgm只是因为我听过觉得很好听并且听着它写完了这篇同人文而已~写到后面禁不住用了点韩语翻译体。歌真的很好听对吧,明知道爱情很庸俗,还是无法抵抗身心的真实感受。当然这些和本文无关,本文只是在拉娘罢了。
有**是我在writeas上发然后被骂spam网站于是良心发现了。。。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源于2024年12月22日早上的梦启发的故事
他叫郑岭西今年35岁,此刻他正从办公楼下走出,今天的他光荣的被优化了。
8点50进门,9点10分约谈,5分钟的收拾时间后,上午9点15分的郑岭西被赶出了公司。人到中年一朵花,他自我安慰着,哪怕抬起头也是条好汉!郑岭西抬头想看一眼许久不见的灿烂与明媚,虽然工作十年来没任何成就,虽然岗位也没升几次,爱情也没开过花,虽然本人斗志萎靡,但是郑岭西相信!自己还是可以打出一番事业,迎接他的是会是道初升的朝阳,将迎来自己的第二春!
郑岭西满怀期待的望向天空,眼前是一片盖过晴日的阴霾天气。手机响动,他低头看向屏幕,眼前是催租的房东消息,身为月光族的他没了下个月的经济来源,付完房租后的他深知,再不找下一个工作,郑岭西就要真正打铺盖回岭西。别说看朝阳,就连夕阳都得坐在天台上看。
得想个赚钱的办法啊...郑岭西迅速翻找招聘软件,他蹲在马路牙子上,车来车往的汽车鸣笛声让他焦躁万分。35岁拒绝录用..超龄拒绝录用...年龄不合适...等等等,就连一个奶茶岗也不会用这个年纪的员工。仔细想来,每回路过奶茶店总能看见青春洋溢的女大学生做门面,让人进去就心情愉悦,要是换作他这种一天提不起精神的男屌丝,顾客恐怕连进去的欲望都没有,也就外卖小哥乐意来个三两回,来一回挣一回的钱。
外卖小哥?送外卖?
郑岭西的目光从手机屏幕挣脱出来,赶巧一个头染紫毛的外卖小哥飞驰而过,黑色保温箱后面贴着大大的几个字:“招聘启事,年龄不限”。郑岭西这下回过神来,忙来忙去可把这个上古真神忘脑袋边了!
不过...郑岭西有些犹豫,他想着:这个年代外卖小哥这个岗位早已跟滴滴司机一样饱和,马路上五个摩的就有仨外卖小哥,剩下一个还是老头乐。不过有句老话说的挺好,爱拼才会赢,1块钱的单子赚他个10单就是10块钱。况且...
郑岭西想到这里开始飘飘然,老子在这生活接近10年,对大街小巷那是了如指掌,凭借十年的销售经验,哪个连锁的快餐难吃哥闭着眼就能尝出味来,就这一个小小的外卖员?五分钟熟悉流程,十分钟就能送到,销冠就是我!奖金大把大把拿!月入过万不是梦!攒钱回家向校花小希告白,再抱个———
“抱歉,非常抱歉我马上到!我马上!”
好消息是郑岭西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不收超龄外卖员的地区经理,下午的面试十分顺利便通过了。只不过有一点点的出师不利,出了一些小小小状况。
郑岭西此刻正在对着手机连连道歉 面对屏幕上巨大的超时二字有点不知所措。“上午第一单就超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如今怎么埋怨也没什么用。郑岭西试图恢复平静,先前领导的pua哪有现在轻松?他再一次将目光投向屏幕,地图上这块区域陌生的他想破脑袋也没找到在哪。
目的地位于万达广场附近,地址是Bingo酒吧后巷201,面前的万达广场他不晓得来过多少回。郑岭西心知肚明bingo酒吧可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像他这种穷比人士连正门在哪都不知道,更别说酒吧后巷了。
时间一点一滴的无情流逝,平台说明超时几分钟就会扣钱,时间够长的话被人举报了都有可能。他可不想第一天就卷铺盖走人,没了这个活他还能去哪?哪里还会再要他?郑岭西盯着地图有了思路,他心中的小宇宙猛然爆发,加快油门穿进窄长的商业街,停在没再有招牌的拐角处。
如他所料,地图显示就仅有几步之遥。拐角的胡同与商业街的宽敞程度相比更为狭小,郑岭西在巷口估摸着勉强一辆小面包塞进的距离,哪怕是比面包还小的剁椒鱼头也是只能进不能出,他又低头缩放地图,巷头处堵的死死的,难怪这儿一辆大车都莫得。另他放心的是,好在小电驴能安全驶进。
郑岭西刚钻了进去,没走几步便感受到这个时间点不该有的凉意,这条小巷的墙边堆砌着许多杂物,车轮踩到细小的木头片上吱呀作响。像夜店灯管的长条也罗列其中,看来是这没错了,郑岭西豁然开朗,被自己的勇敢机智而臣服。
或许是夜店的那群人住着呢,万恶的老板总能找到这种便宜又不合常理的地方当员工宿舍呢。他信心大增伸长着脖子探向巷子深处。可惜白天的光似乎照不及这个狭细的巷内,想要远处辨认门牌属实困难。
车走到一半,郑岭西选择停了下来,打开装有目的地外卖的保温箱,那是一份皮蛋瘦肉粥配肉馅大包,一开箱子扑鼻而来的香气实属很馋人。郑岭西秉承着刚有的两小时职业道德,他毅然决然拒绝这份摆在面前的诱惑,拎着外卖朝门口走去。
吱呀——
吱呀——
随着进一步深入,巷子里的杂物垒得不老少,有得早塌在地上,踩起来噼里啪啦的动静真不小。不过郑岭西这时哪管那么多,胜利的曙光正向他招手,只要找到201门牌敲上门递过去,他的这一单在遗憾又精彩的寻找之旅中落幕。可歌可泣的避免了郑岭西外卖生涯的断送。失败是成功他奶奶,风浪越大外卖赚的越多,只要这单成了,我郑岭西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吱呀——
吱呀——
他又向里走了三分钟左右,都快要到巷子尽头还是没看见门牌的身影。不过郑岭西眼尖,隐隐约约看见巷子尽头有人停留,人影处便是一扇大门,约莫这就是201门牌,兴许是单主等的不耐烦早在门口等候。他下意识加快脚步,小跑着朝那人方向喊着:“小哥哥~超时了真是抱歉,我第一次来这一片!人生地不熟的,能不能不要给差...”
郑岭西越是靠近越是觉得奇怪,尽头靠墙的人怎么一动不动,自己的语气是多么的真诚实意,怎么一句回应都没有。殊不知背后有道突如其来的横棍冲向郑岭西的后脑勺猛然砸去。
“评———”
这个力度出奇的大,大到郑岭西来不及做出反应,抱着外卖盒将要倒在地上,闭眼前他奋力抬头,仅仅一瞬他才看清身前的哪是什么活人,两根灯管钉在那人的身体上,血流顺裤洇下,鞋上的血迹早已风干。至于郑岭西为什么倒地前能看的这么仔细,被打后他踉踉跄跄向前跌去,一头栽到墙头直挺挺摔在那人脚下。
这是郑岭西这段时间以来睡的最为香甜的一次,他的梦中什么都有,颤音的美女主播一个个为他倾倒拜倒在他的商业外卖帝国之下。80平米的农村小窝,还有个温柔的好老婆,孩子能顺利上清华,毕业就是公务员,每天送外卖很畅通..
每天..
不知过了多久,远方传来警笛之后有人碰了他的脑袋。
“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大。”一个女声出现,这几个字在他耳边徘徊,他是凶手..他..指的是我吗?郑岭西晕晕乎乎中奋力睁开眼。
“他的头动了,同志们注意堵住路口!”
女子的这一吼彻底把郑岭西喊醒,他一激灵扬起了头颅。还没来得及展现他优秀的黄金右脸,一个巴掌伸来将他的青铜左脸摁在地上,使他动弹不得。
“哎?!什么情况,什么情况?”
他的脸被摁的火辣辣的疼,这些怪异的举动刚醒的郑岭西更加摸不到头脑,并且他的手刚能动弹,就被什么人用手铐迅速的圈了起来。混乱之中他被两三个人扶着站起,一只尖刀从他怀里掉出落在众人面前。清脆到过分的弹响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郑岭西彻底傻眼了,他怀里的外卖不止何时被人调换的!
这,什么情况?
等郑岭西反应过来,他已经坐到了审讯室里与眼前的二位警官面面相觑,郑岭西面前的是一男一女两个警察,男警察低头不语看着文件,女警察也没作任何表情,脸色不断接近疲惫,哪怕是这种状态下也挡不住她秀丽的外表。郑岭西盯着有点出神,他心想女同志要比男的更好说话些吧,于是赶忙说道:
“这位警察女同志听我解释,听我解释!”
警察女同志听见郑岭西的话语,瞬间眉头皱起。她的神情令郑岭西预感不妙:“听你解释?”她的火气被这个字眼立刻点燃,“那你能给死者家属解释解释吗?”
“两个月前死者卢岳失踪,家属一直在寻找,你究竟有什么目的把卢岳杀了?”
“我哪知道啊,警察姐..”临了也不忘连忙改口,“警察小姐姐。”
郑岭西此时此刻觉得自己真的是倒霉透顶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啪叽砸在他的背上,这桩大锅不能找别人背吗?更何况卢岳这个名字他压根就没听说过..不对,他曾经瞥过一眼匿名单号...
“我送的这单就是一个姓卢的。”郑岭西转念一想后脱口而出,“我会不会..是被人当枪使了?”
审讯室气氛本就不妙,他的话让两位警官更是面色转变。女警官跟男警官再次低语,男警官点着头拿着部分文件离开了审讯室,只剩郑岭西和女警官二人面面相觑,女警察摸起咖啡杯,手中的凉意哪里比得过现在情景的尴尬?
于是她神情故作轻松,语气也稍微软了下来说道:“你别紧张,我们两个正常聊聊天。”
郑岭西忍不住盯着她的脸看,也不知她熬了几天,她的脸蜡黄又没有什么气色,这种状态他再熟悉不过了。
“你可以喝点桑葚水配上枸杞,大早上喝这个不健康。”
女警察顿时沉默,听到最后一句白眼都要飞天了,郑岭西连忙解释,
“不是,这家的咖啡机里有蟑螂..”
女警察立马撂下咖啡,她的视线落在郑岭西的工作服上,硕大的丑团专送清晰告诉她,谁的话不听外卖小哥的话必须听。
女警察上下打量了郑岭西一番,衣服再崭新也遮不住面前这个男人扑面而来的班味,颓废的气息不断弥漫,附着在这个男人身上不愿散开。
这下女警察来了兴致,饶有兴趣的开启了讯问模式:“你在这行干多久了?”
“我啊,刚干没一天而已。”
他在逞强,因为严格来讲他的外卖小哥生涯甚至连12个小时都没到。
郑岭西凭借十几年来察言观色的优秀技能,察觉到对面的她试图从简短的回复中抓住端倪,他也不顾得什么面子,抢在女警察开口之前急忙补充:“哦,我昨天刚被开除..也就是9月12日早上9点多被..呃优化..”
他的声音与底气随着底裤被扒后越讲越小。这可堵住了女警察二次询问的想法,啊..昨天刚开除。这下可解释的通了,女警察忍不住看向这个男人的脸,真的是笑比哭还难看。没几年坐班功底想笑出这种苦味是何其的困难。
不过,气氛又一次完美的跌入冰点。郑岭西这半辈子哪进过什么审讯室?他的手只是轻微颤抖就能听见手铐摩擦的声响,呼吸几口也能被对方听的清清楚楚。
就这样空气持续凝固,女警察的眉头总算放下,她低声叹了口气,语气进一步放缓:
“你昏迷前是什么时间?”
她似是引导什么话题,郑岭西不敢放过这个话茬,把自己之前的遭遇事无巨细的全盘托出。
“这单外卖我是今天早上8点半接的,9点超时十分钟后我到的酒吧后巷,接着找201大门,走到尽头看见有人站在那里,还没反应过来我就被什么人打晕原地,等醒后就看到了你们。”
“我们在到达案发现场后观察了后巷环境,那里没有201门牌,更没有201大门。”
“那怎么会..那...”郑岭西听到这话彻底傻眼,五个雷轰他脑门都不够轰的,五个鸭皮疙瘩也不够他起的,他来不及提出半句疑问,审讯室的门便打开了。
郑岭西在审讯室里坐了接近三个小时,开门的刹那他被门外的阳光晃的简直瞎眼。
男警察拿着更厚一沓的文件踏入审讯室,亮出其中几页交给女警察查看。她反复查看那几张文件的信息,她并不急着坐下来,冷不丁的来了一句:“郑岭西,你9月12日9点15分钟你在什么地方?”
刚刚不是说过吗?郑岭西摸不清头脑,虽然不懂什么意思,却不假思索的重复刚才的回答,“9月12日9点15分我在公司楼下。”
“有谁可以证明?”女警察继续问着。
“我有离职报告,老板跟楼下门卫大爷可以证明。”郑岭西说罢,抬起头与女警察刚巧对视,她顿了顿后轻轻点点头,疲惫的面庞上终于扯出一道微笑。
郑岭西感叹,真的有人笑比哭还难看。
郑岭西走出警局,今天的遭遇让他恍如隔世,天空依旧一片混沌,阴云下的夕阳照序降落。
“路队,这样放他走真的可以吗?我们还有东西没问,他也有些东西没有了解。”男警察跟在女警察身旁,表情是止不住的担忧。
路队带着男警察进了电梯,她看着楼层数字从10层开始不断倒计时,10..9...4...2..1..直至停到-1才缓缓开口:
“目前的他不需要知道这么多,也没资格知道这么多。”
大雨顷刻降落,郑岭西挤进陆续人多的公交站下,从口袋中拿出纸团撕成碎片扔进垃圾桶中。下一趟公交车即将驶出站台,停车灯的闪烁下只能短暂看清9月11日这个字眼。
-end-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当苗卖朝阳完成了一天的学业疲惫地回到宿舍时,那个人还他的床上躺着。他关上门,闭眼,先深呼吸平复自己的心情,过了好一会儿,才不得不接受某个不速之客依旧没有离开他房间意思的现实。
那个人是几天前莫名其妙出现在他宿舍里的。冰天雪地加雷马,他却只穿了件单薄的紫色袍子,看起来也丝毫没有觉得冷的意思。一开始朝阳以为这又是某个无聊恶作剧的开头,他的同学们都喜欢这么做,无聊,幼稚,但依旧乐此不疲,但事实证明,这次不再是了。
虽然朝阳愈发觉得这个人的出现是个更加恶意的玩笑。
这恶意的玩笑只是在朝阳进门时微微侧头瞥了一眼,接着悠哉悠哉地转了回去,又咬了口手里的苹果。他四岔八开地平躺着占据了整张床,早上朝阳离开时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也被踹到了一边。他居然……居然没有脱掉靴子……朝阳的拳头越握越紧,忍住,忍住。事实证明,对他狠狠揍上一拳不会有任何好处。
朝阳盯着他,站了足足一分钟。
“你在干什么。”
“吃苹果。”
“那是我的苹果。”
“我知道,这不还是进了你的肚子吗。”
好了,这个人又开始说胡话了,朝阳心想。
他选择闭嘴不加理会,他知道只要自己再搭理一句,那个疯子就又要开始犯病了,会一遍又一遍地,像个收音机那样在他耳边反复着同一句话、同一个问题,逼迫着他做出那个匪夷所思的选择。
朝阳僵硬着背过身去不看他,坐在书桌边,摊开书本温习。
朝阳拥有魔导院本届学生中的唯一一个单人宿舍,这并不是什么福利,只是作为唯一一个非帝国人,没有同学愿意与他同住。他的房间在宿舍大楼顶层走廊的尽头,魔导院已经很久没有招收过可以住满宿舍楼的学生数量了,这里绝大部分的设施早已破旧不堪,不过幸好,还有张床和桌子可以使用。他是从来没有表达过不满的,至少没在外人面前显露出过,只是微笑着感谢——不过你看,现在单独宿舍的好处不就来了吗?
朝阳确定自己没有兄弟,但那张被隐藏在紫色兜帽下的脸与他简直是一模一样——或许瞳色与发色再淡上了一些,但朝阳不确定这是不是只是自己不愿意去承认而产生的错觉。再加上日常无意中显露出的几乎一致的习惯,朝阳差点就放弃了。
“他”就是他,至少身体是。至于身体里面……谁知道是进去了一个什么鬼东西。那个莫名其妙的玩意儿甚至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只让朝阳用所谓的“席位”去称呼他为法丹尼尔。席位?席位又是什么,至少在加雷马没有席位这个听起来就够玄乎的东西,但介于法丹尼尔向自己保证了他不是来自艾欧泽亚的蛮族,这至少让朝阳稍微能接受了一些。
但也只是一点点——大约是一指甲盖青鳞水那么多,差不多可以等同为毫无作用。藏在他另一具身体里的幽灵从出现的第一天起便一直在不停地向他传达着同一件事,朝阳能做的只有尽可能地掐掉他发疯的苗头。
比如现在。
没看上一会儿书,一阵烦躁便从朝阳心底涌起。一个黑影——法丹尼尔的影子在他的书本上忽左忽右,不用回头,便知道他又在自己的身后乱晃。本来就不是很亮的青鳞水灯光被他这一折腾,朝阳终于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你能不能老老实实地坐回去。”
朝阳忍不住了。可就在他回头的那一瞬间,法丹尼尔已经坐回了床边。双手安安稳稳地平放在膝盖上,乖巧得像是等待着老师发糖的孩子。他在笑,那双与他一样的眸子正温和地注视着他,可朝阳能从中读出的只有嬉笑与挑衅。
他厌恶这张努力装出顺从与卑微的脸,就如厌恶那张镜子里照出的自己。镜子可以选择不看,但朝阳不得不面对这个另外的“自己”。
“这么努力有什么用,反正,再过几年你是会死的,还不如现在帮我个忙。”
见他终于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来了,法丹尼尔换了个坐姿,挥挥手无所谓地说。
“……”
“啊呀啊呀,我可没有否认现在的你的意思,毕竟那也毫无必要嘛。你看,我只是给你提供了一个额外的选择而已,殊途同归嘛。只要你现在一死,我就可以回去了。你不是照样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嘛。”
他向前倾了倾身子,十指相对,一双眼睛真诚地望向朝阳,一副无比期待的模样。
又来这一套了,这是朝阳最不能忍的一点。朝阳很想否认“他”不是自己,他努力了,但是做不到。
“你死了,就死在几年之后。所以不如现在就死了吧。”
从法丹尼尔出现在这个房间开始,他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向朝阳反复这句话。或许是因为白天受到的压力太大了吧,这次朝阳真的忍不住了。在他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前,便已经冲到了那个人面前,两只手掐住了法丹尼尔的脖子,把他死死地摁在了墙上。
那个被啃了一半的苹果飞了出去,咕噜着滚到了一边。一声脆响,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被自己撞碎了吧,但朝阳已经不在乎了。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便是将法丹尼尔会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掐死在喉咙里,绝对,绝对不能再让这个人再说出一句那种侮辱了他所有努力与憧憬着的未来的话。
然后现实很快便让朝阳惊诧了。
被狠狠地控制住了命脉的人并没有挣扎,头砸在墙上的那一撞击绝对不轻,但朝阳却不认为自己使出了那么大的力气——他甚至开始觉得对方是配合着撞过去的。他不解,这份不解让他的手稍稍放松了些。就在这时,法丹尼尔的左手覆在了他的双手之上,一双眼睛戏谑地看着他。
太近了,实在是太近了。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害怕或者愤怒,甚至连出乎意料都没有,仿佛他早已预料了朝阳做出的一切举动,整个人都像一滩死水般平静。法丹尼尔突然笑了,另一只手搁在了他的后背上,暂且没有发力。这具几年后的身体比现在的朝阳又健壮了些,朝阳突然意识到自己才是被控制住的那方了。
“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嘛,这具身体,只是一具尸体。难道你还能再杀死一具尸体一次吗,朝阳。”
“苗卖。”
“那就苗卖。”
法丹尼尔没有选择和朝阳继续咬文嚼字下去,他突然摁住了朝阳的手,力气大到简直不像人类。朝阳试着挣出,但却很快发现自己对此无能为力。所以说啊,给这个人的脸上来一拳原本就是毫无意义的事情。朝阳现在能做的,只有被法丹尼尔死死地钳制着。
法丹尼尔控制着朝阳的双手向下划去,直到将自己的一身袍子硬生生地撕开,才终于放过了他。朝阳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揉搓着指关节,那里已经被法丹尼尔掐成了红色,但他脖子上被朝阳掐过的地方却毫无痕迹。朝阳大声质问着,质问法丹尼尔到底想做什么,但很快,他愣住了。
法丹尼尔的袍子被他自己撕到了胸口处,他真的只穿了这一件,破碎的布料中,朝阳看见了自己的胸脯。不……那不是……朝阳发现自己颤抖了起来。原本光洁的肌肤上多了被贯穿的痕迹,甚至不止一个。伤口处黑洞洞的,已有了腐烂的痕迹。一些蓝色的微弱光芒在伤口上跳动着,维持着这具身体不至于太快腐烂。施下这些法术的人似笑非笑,将袍子的裂口扯得更大了些。
朝阳不是没有见过尸体,帝国与各地的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多玛也从来都不是一个多么安全的地方。但他确实,没有见过自己的。他急促地向后退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撞倒了椅子,可能还撞翻了墨水,他的面前,法丹尼尔一副无事人的样子向他凑近。
“是剑伤哦,看起来是同时被扎穿的呢,你看,一个,两个,这里还有其他的。”
法丹尼尔一个个地如数家珍,接着他俯下身来,笑眯眯地俯视着这具身体的原主。
“想要摸摸吗?能亲眼触碰自己的尸体,可是没有多少人能够享有的机会呢。”
“……”
胃里一阵翻滚,朝阳开始庆幸自己晚餐时没吃多少东西。
“哎呀,果然还是只会躲开吗?真是无趣呢,至少也给我一些意料之外的反应啊。”
那张脸上的兴致盎然就像它出现时那般飞速地消失了,法丹尼尔失去了继续玩弄伤口与朝阳的兴趣,他直起身来,手指随意地点了点胸口,被撕毁的袍子复原了。他后退了几步,一副无事发生的模样。
“这下总该不会再叫嚷着说我骗你了吧。”
法丹尼尔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弯腰捡起了方才被朝阳打落了的苹果。
“还真是可惜呢……想在加雷马找到这么饱满的水果可不是什么容易事,啧啧……不过这种沾满了灰尘的东西,即使肮脏之下的果肉依旧好好的,恐怕也没几个人愿意再咬上一口了吧。既然如此,那就许愿加雷马的寒风里还有鸟儿存在吧。”
法丹尼尔打开窗,把还剩下一半的苹果丢了出去。苹果落在雪地之上悄无声息,一阵寒风袭来,他又把窗户掩上了。
朝阳觉得自己清醒了一些,一定只是因为那阵寒冷的缘故。他已经在魔导学院装了好几年乖宝宝了,即使依旧恨得牙痒痒,至少还能在表面上做出一副平静的模样。哦,自己的神色此刻肯定和面前这人差不了多少吧,想到这里,他的胃里又一阵恶心。
“既然如此,那你说说,我是怎么死的。”
于是他转过身来,不去面对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将最后几个苹果收进了柜子里。
“我一直都在想,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问到这个问题。”
法丹尼尔将洒了一半的墨水瓶推到了一边,坐在了朝阳的桌子上。
“别废话,要说就赶紧说。”
“嗯……看起来你对我非常没有耐心啊,不过我也能理解就是了。别着急,我可没想在这个问题上瞒着你——我不知道。”
“不知道?”
“是的哦,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死的。毕竟我捡到这具无主尸体的时候,你已经死了好一段时间了嘛——你看看这伤口,我还得想办法帮你暂且延缓腐烂的速度。不过为了使用好这具容器,我还是对你的身世做了一番调查的,哦……似乎是有打听到过你的死因和死法,但那些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我没记住。”
法丹尼尔耸了耸肩。不管他是故意这么说的还是真的没记住或者其实根本没去打听,朝阳都想再掐住他的脖子一次。
“时间,地点。”
“时间?时间对于活了几个星历的人来说,早便已经丧失意义了,反正是在末日重临前。地点嘛……是多玛。你好像非常不受多玛人待见呢,尸体就那么地被抛在了山脚下,连点遮掩的稻草都没有铺上。不过对我来说也是个好事,我可没有什么盗墓的兴趣。”
“这么说,那时候帝国终于准备彻底攻下多玛了?领导战争的一定是芝诺斯殿下了吧。”
当朝阳提起芝诺斯这个名字的时候,法丹尼尔眯了眯眼睛,不知道在笑些什么。
“战争?不是这样的哦朝阳,你完全没有死在战争里的机会呢。你是孤独地、一个人前往了多玛,然后就死在了那里。如果我没打听错的话,还是以希望能与多玛和平休战的使者身份去的。”
“……”
朝阳愣住了。
他不是没有预想过自己死去的未来,作为帝国的士兵,死在帝国的战场上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作为寻求和平的大使前往多玛、然后死在了那儿?帝国难道几年后会衰落到那个程度了?他死了……帝国也……沦落到需要派他,一个多玛出身的非帝国人,去和多玛去和平协商、请求休战的地步了?
朝阳的世界分崩离析。
“那么……在你出现在我宿舍前……加雷马帝国……”
“你敬爱的皇帝瓦厉斯·佐斯·加尔乌斯,正作为本星历目前为止最伟大的蛮神,迫不及待地精炼着他亲爱的国民们。”
“……”
“还有什么想听的吗?还是说,已经足够了?”
“……”
“哎呀,好歹给点反应嘛。我可是已经酝酿好了充分的感情,准备和你细细说道一番你的未来,我的现在的呢。”
“……”
“真是可怜啊……啧啧,那就换一个话题吧。未来已经这样摆在你的面前了,我前几天的提议,现在觉得如何?”
那个提议,由面前这位自称为魔科学家的法丹尼尔提出的疯狂念头。但介于法丹尼尔对魔导院教授的知识都了如指掌且嗤之以鼻,或许它并不只是一个疯狂的念头。
“你是说,同一个身体是不可以在同一个时空共存的,想要让错乱的时间回到正规,只有让其中一方选择死亡?”
“你的记忆力不错啊。怎么,有答案了。”
“有答案了。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有一个疑问。”
法丹尼尔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为什么你这么着急地回到未来?看起来你对生命也没有什么留恋。还是说,你有什么伟大的抱负要等着实现?”
法丹尼尔笑了。
“抱负可算不上,只是正忙着实现一些小小的愿望罢了。烟花只剩下点燃的最后一步,任凭谁都没法就此结束不是吗?”
“你讲了这么多我,也该讲讲你自己了。是什么愿望?”
“终末。我希望所有人都去死,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法丹尼尔的语气依旧平静,仿佛在说他待会儿要去天台上晾件衣服。
“原来如此。”朝阳点头,“这实现起来不是很简单吗?我是说,后半句。”
书桌的后面便是窗,依旧虚掩着美意关上。朝阳猛地扑了上去,将法丹尼尔连人带窗向前推去。
这个人在死亡面前不会挣扎。他早已丧失了对于死亡的恐惧,甚至还在发自身心地期待着。法丹尼尔掉下去了,头朝下,甚至没多费朝阳的更多力气。即使积雪有小腿那么高,在这样的高度下也很难作为缓冲了。朝阳大口地喘着气,寒风涌进屋子,将他桌上的草稿纸吹得到处都是。麻烦解决了,他心想,如果法丹尼尔说的没错,让他回到未来的方法只有我们两个人中死掉一个,那也必须是他死,而不是我。
和那个心灰意冷的人不同,朝阳的心里依旧有着一团热气腾腾的火焰在燃烧。他马上就要从魔导院毕业了,会成为这一届最优秀的那一个,然后……正式加入军队,一点点地向上爬,直到获得萨斯的中间名。就算法丹尼尔预示的未来是可能发生的,提前得到了警醒的他,也绝不会让一切向着那个方向发展下去。
朝阳长舒了一口气,关上窗并认真锁好,懒得探出头去确定“自己”的死状。这是自从法丹尼尔凭空出现后他睡得最安稳的一夜,至于至于怎么解释“朝阳”死在了宿舍楼门口,就留给明天的自己吧。
苗卖朝阳,今夜依旧憧憬着未来。
直到第二天他精神饱满地起床准备去上课时,刚推开门,就发现已经有人在门口等着他了。
“早上好啊,哎呀,用得着这么吃惊吗。忘了我说过的话了吗?我只是一具尸体,你没法再杀死一具尸体一次的,朝阳。”
“所以,前几天我问你的问题,有答案了吗?”
ff14同人,阴间cp,朝阳x法丹尼尔
作者:臨淵(險勝)
狙中:蜂銀、格子、夜雨(首狙:蜂銀)
“你从小就是不需要我们操心的孩子,我们也一直以你为傲。你想怎么做就做吧,我和你妈都支持你。”
“你们学校竞争大、压力大这不是意料之中?就算沦落到中下游那也比……哎,不说了。”
“我觉得你有点偏激了,大部分同学在各自高中都是名列前茅,聚在一起后能保持在前列的必然是少数。就我来说,感觉还好吧,要不,把目标调低点?”
公交到站,自动门随着电子播报声打开。杨昕远熄掉手机屏幕,将聊天记录锁在屏幕另一边。抬头,冷眼观察着下车的人。
公交车后半段第一排,近门靠窗的位置,在这全车高度落差最大的地方,杨昕远的身体坐着,灵魂瘫着。
初春的夜,约摸九点,这班车并不拥挤。车内落座率约有五成,加上几个站着的人,到了站也只有三五人的出入量。疑似上班族的中年男人、红色夹克染发青年、附近大学的女学生…孤身的人都面无表情,结伴的人则偶有笑容。只能得出这种粗浅结论的杨昕远放弃了对路人的角色分析和心理侧写。
“又一次不自量力。”他低声笑了笑自己的愚蠢。身旁无人,不用担心自言自语被人听见。头自然地偏向窗外,寻找着自己也不清楚的东西。但不巧的是,这次上车的乘客里有人坐在了他身边。
眼神往左迅速地一瞟,瞧清楚了坐在邻座的那人:女的,年轻,喝了酒。不留痕迹地收回目光,最后留意到的信息是她似乎在看自己。
“塞翁失马!否极泰来!空着的单双人座都有,偏偏坐到了你身边,这种事不可多得呀!”脑海中冒出一个温和又激动的声音。
“酗酒、不懂社交距离,叠加在一起更是灾难。这种自己一身酒气还好意思坐陌生人身边的家伙还是滚吧。”另一个声音就尖锐得多。
“外貌、经济实力,这些东西看一眼就知道人家比你强吧?找两个理由、虚饰自尊,不过是自取其辱。”更多的声音接踵而至。
“想个办法,满足雄性本能后,说不定你这废物就能站起来了呢。这女人刚好喝醉……”这个声音被掐灭,最终结论是:
“与我无关。” 杨昕远有些头疼,抓着头发挠了挠头。左臂传来指尖的触感:
“你…刚刚说了啥?‘她真可爱’?”邻座眉飞眼笑,用酒鬼式的豪放狠狠拍了拍杨昕远的肩,“哎呀呀…现在的年轻人嘴这么甜呐——”
忍无可忍,杨昕远扭过头,抓住她的小臂,瞪着她,嘴唇微张,却没有说出话来。邻座歪了下头,眯着眼探头过来,似乎想看清楚他的脸。
两人的距离无限逼近15厘米的社交红线,杨昕远一下把她的手按在她腿上,再收回手,义正词严地开口:“喝了酒的人请有点自觉,谢谢。”
“...唔,好吧,对不起啦。”这家伙一脸委屈地缩了回去,头放在左肩上,不老实的右手又抬了起来,伸出食指在空气中有一笔没一笔地画着圈。
把她赶出红线外后,杨昕远反而有些怅然若失,时不时瞟一眼她的小动作。接着,发现一个小问题:她靠过来说话的时候,呼出的酒气反而不如身上浓厚。
有好奇心作底气,他大方地看向邻座。恰逢公交车驶入隧道,橘黄与黑的斑块循环往复地洒在她身上,衬得脖颈到肩膀的曲线更加秀美。
“咳,作为补偿,能不能听我讲个烦心事?”
“嗯?”邻座上的家伙只把头晃了过来,靠在右肩上,双眼向上看着他,“... 喝了酒的人可给不出什么有效建议哦…”
“或许,真的醉了的人,反而能帮上忙呢?”
说完,杨昕远瞥了眼邻座,只见某人再次眯起眼,嘟着嘴囔囔道:
“...你在说什么哦…听不懂听不懂。”
清了清嗓子,杨昕远忍住笑意开口道:
“从前有一块铁矿石,从小就被教导要成为可靠的齿轮,经历一番锤炼后它逐渐变成了齿轮的形状,用了几年没出问题,姑且还算可靠。”
“但是,在大机器里一刻不停地转动,过去让齿轮内部产生了裂痕,为了不被磨坏,齿轮脱离了咬合,蹦出了机器。”
“它深思熟虑后决定成为风车。”
“但很显然,齿轮成为不了风车,至少成不了它想象中那样的风车。而回到机器里的它,也跟不上齿轮组的转动了。”
“…嗯…说完了?”
无视掉杨昕远吃人的眼神,她沉吟片刻:
“啊——,这种问题呢,我有两个解决办法,”又瞅了瞅他的臭脸,闭上双眼完全靠在座椅上,“但——是呢,依据姐姐我的经验,你这样的小鬼肯定也知道该怎么做,但就是做不到,说服不了自己吧。”
“!”杨昕远一脸惊讶,似乎在重新认识眼前人,“那…我…”
“哼哼,我有一计。”说着,她按住杨昕远的肩膀把自己撑起来,“准备下车。”
杨昕远原计划是乘公交回学校,但当被邀请一起下车时,他并没有抗拒和犹豫。跟她一起站在公交站,看着载着自己抵达此处的公交车驶远,心底竟泛起久违的轻松感。
“上下一辆车,坐一站就下,然后重复。”前邻座兼未来邻座向他宣布了行动方案。随着城市的脉动,两人被铁皮“血红蛋白”搬运到城市各地。在这个城市的一年多里,杨昕远对它除了校园和旁边的商业区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同行的她没有多说话,杨昕远自认大概理解了她的用意,安静地观察着。烟熏缭绕的夜市街,金碧辉煌的奢侈品店、狭窄逼仄的旧砖路、茂盛幽深的绿化公园…孩子在小推车旁写作业的小贩、笔直地站在店外揽客的销售、天桥楼梯上贩卖自种蔬菜的老妪、从卡车上搬运重物到写字楼的工人…杨昕远就像一只生活在象牙塔里的猴子,第一次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这里的人们的生活。沉重,却又感到释怀。
“我大概知道你想表达什么了。”某一站下车后,杨昕远首先开口,“但,如何证明我此时心情转好的原因,不是因为目睹了更多物质生活不如我的人的存在呢?”
“你会产生这种疑惑,就证明了你不是那种人。”
“好像很有道理…另外,你其实根本就没醉吧!”
“呼——只是酒精都降解掉了而已。”
又一辆公交车到站,她拉着杨昕远继续登车,这次没有拉动,后者仍站在原地,面对她疑惑的回眸,杨昕远也递出一个疑惑的眼神。
(还有必要吗?)
“上来吧你。”她一使劲,把他拽了上去,“我觉得还有点问题。”
(什么时候变成以你为准了啊?!)
把杨昕远按到窗边的位置,然后自己坐在旁边,她轻松哼着小曲环顾车上的乘客。
“看那边那对。”她用目光示意,“有什么看法?”
“随处可见的情侣吧,蛮般配的。” 杨昕远也不犹豫,任由直觉指挥。那两人虽然亲昵,看得出来是情侣,但也都符合公共空间的公序良俗,不逾矩,让他暗暗点了点头。
“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一路上别人是怎么看我们的?”她的目光转移到杨昕远的瞳孔上,眼眸里荡漾着变幻莫测的光芒。
(这一定是窗外灯光的反射。)
“呃…母子?”
目前的女性闻言伸手揪住了他的耳朵,满脸的笑容让杨昕远联想到了百合花,只不过是带着杀意的百合。
“再说一遍?”
“我知道了,是姐弟——”百合进一步怒放,“——恋的情侣…”
“得了便宜还卖乖,”她松开手,把头凑过去,“question,作者通过以上内容想表达什么?”
“…没必要太在乎外界的看法?” 杨昕远迟疑不定地答道,那张距离自己不到15厘米的面孔点了点头,神色中带着鼓励,“…做自己真正想做的?”
“哼嗯——附加题也答对了,不得不给你一点奖励了呢。”她敛起笑容,闭上眼,缓慢地贴了上去。
脑海角落想象过的情节真的发生之时,杨昕远大脑还是变成了一片空白,但还是本能地闭上了眼。
温润、柔软的触感,带有一丝丝水汽,但只停留在唇部。
深入感受,似乎有一点硬,而且还有点…厚重?
杨昕远睁开眼,看见一脸坏笑的她以及贴在自己嘴唇上的食指。
“这就是戏弄大人的代价。”她笑嘻嘻地说到,“这也是真•最后一课,以后遇到像我这样的陌生漂亮姐姐不要随便相信,不然哪天醒来腰子就被噶了。”
言毕,她站起来,提前走到了下车门前,用口型对着他说了句:“再见。”
临近12点,杨昕远回到了熟悉的校门前。从这里走出时,自己步履蹒跚,影子随之不断摇晃。那时的自己还幻想着影子变成漆黑的湖水将自己吞没,就此沉入幽暗的深渊,与世界断绝。但现在,杨昕远注视了片刻门口镌刻着校名的巨石,挺起胸膛,向校园走去。
新学期的第一节课,班会。杨昕远舍我其谁地坐在了第一排,翻开一本数学教材低头研读起来。待到打铃,讲台上,穿着职业装的女青年开始了自我介绍: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你们这学期的兼职辅导员…”
这声音意外的熟悉。
杨昕远猛地抬起头,看向新的辅导员。而她也察觉到第一排有个同学动静很大,于是两人目光相接。
“!”
时间在此刻凝固。
万分之一秒后,他默默低下头继续看书,她清了清嗓子继续念开场白。新学期的生活,看来会比昨天预期的更有趣
吧?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然後他張開眼,看見那些麵包屑,像他本來的家鄉一樣,怎麼都還是在那個地方。怎麼也都弄不掉。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這篇算是我的實驗文,這次嘗試了沒寫過的東西。希望你們愛看,我覺得我的狀態不是很好,最近身體不舒服,請多包涵。
源峰男還很小的那時候並不知道所謂的聖誕老人和馴鹿是為何物,就知道鹿茸即雄鹿的幼角,是可以入藥的好東西。聖誕老人駕著馴鹿拉上的飛天雪橇去給乖孩子們送禮物——源至少在那時候確實聞所未聞,但確實那時候看到過連環畫上畫著的那個——叫作天馬、長著翅膀的白馬是會飛的。後來,他升國中那年在一片漂亮的賀卡紙上第一次看到長著紅鼻子的鹿(那時自然還不知道是什麼鹿)——拉著雪橇,雪橇上坐一個眉發都花白的老人,懸在半空裡。看起來像是要降落在瓦片屋頂上面的樣子,因為已經飛到了地方吧。那時候的源峰男不很相信這樣子的紅鼻子鹿真的會飛。因為啊,源其實是這麼想:他認為所有美好的東西都應該是可以被眼睛看到的。有那麼美好,可是卻是看不到的,他覺得這樣子實在又可惜又沒天理。譬如從最愛的那家喫茶店裡早早排隊才買回來的香草卷蛋糕,切開來必能一下聞到香草的味道。又或者說常去的街角簡餐吧會賣給客人喝的柳橙汁真的是用實實在在的柳橙打碎了出的汁水,一入口就會嘗到橙皮的澀味。因為只是用看的,那麼一般的奶油和香草調味的奶油其實並無差別,新鮮的柳橙汁和超商罐裝橙汁被倒在杯子裡的時候看上去好像也差不多。源希望美好是直直接接、不要一點虛偽狡詐就可以被察覺的東西,這樣就好,這樣子最好。
源慢慢地喝掉昨晚剩在桌子上的啤酒,已經消泡完了。嘗起來不那麼好喝。他喝著那杯很沒勁的小麥果汁,不知道為什麼會想到畫著馴鹿的祝賀卡片來。然後他跟坐在了他對面,也在喝昨晚上罐裝剩啤酒的那個人——這是源峰男的外國男朋友——源說出了他的那個美好可知論。源的男朋友點了點頭,說這個想法蠻酷,但親愛的咱們現在是不是該吃點東西了。男友起身去翻冰箱,拿出來裝超商自營品牌火腿片的保鮮餐盒,還有一個小得多的餐盒,那裡面是一塊農家手作的奶酪。最後是一個紙袋,裡面裝著一整條全麥麵包。男友拿著刀子比劃了下,然後把麵包切片成薄薄的好幾份,碼在盤裡面。男朋友開始一層麥包一層火腿肉一層奶酪地組裝他們倆的早飯——再疊上麥包,火腿肉奶酪,麥包。用牙籤固定住塞到預熱過的烤箱裡去了。這應該是男朋友學會用烤箱做的第二道菜,上星期是用烤箱烤了冷凍披薩,吃起來不像是微波爐烤出來的那樣黏糊糊的。源有點吃不習慣不黏糊的披薩了,然後吃著披薩的時候他想起來,他男朋友才是愛吃黏糊糊披薩的人,在認識現在的男朋友以前他壓根也不吃披薩。
源一邊聞著空氣裡油脂和火腿的香味——麵包也很香——一邊拿吉利剃刀刮幹淨了鬍子。他看著男朋友再翻了一次冰箱,去拿製冰用的格子模具,把冰塊放進兩隻玻璃杯裡面。最後倒上滿杯的可樂。這個時候三明治烤好了,被一切兩份,一人一盤。今天的麵包烤得有點過火,還蠻乾的,咬一口就會掉下很多的屑屑來。源慢慢地吃他的三明治,看桌子上的麵包屑屑越來越多,想到最近是不是晚上總聽到哪裡響動,是不是鬧老鼠?倒也想不起昨晚是怎樣的響動了,正如他想不起上次擦桌子的是誰,是在什麼時候。過了兩天,還有三週,月末就過聖誕節了。男朋友悄悄地配齊材料烤了盤薑汁餅乾,雖然還不到聖誕夜,就權當是練習——練習如何烤薑汁餅乾,應該也是從最近的報紙還有雜誌上看來的。不過他也實在烤太多了,源峰男說也不錯啊,這是姜汁餅乾大餐啊。到了吃這大餐的時候,他們面對面坐著,晚飯前男朋友喝了太多冰可樂,一直在著帶著可樂氣泡聲的響嗝——他看起來很尷尬,皺著眉頭看看源再看看周圍、桌子、壁爐,好像要和屋子裡死的活的東西都表示一下歉意。接著他低下頭來抓起盤子裡的那些薑汁餅乾,他希望從指揮中心那兒分些注意力來嚼東西,好平復自己的身體和橫膈肌。只是每咬下一口,嗝聲就冒出來,他就更加窘迫地繼續低頭猛猛地嚼著。面前盤子一角的薑汁餅乾已經被消滅掉,他於是抬起來頭要伸手到更遠一點的地方去拿更多餅乾。嘴裡還嚼著薑汁餅乾,還沒等他摸到剩下的餅乾,源峰男就俯下身來吻住他。男朋友瞪大眼睛,愣在那裡。其實這個吻很溫柔也很快就結束了,源鬆開了捧著他男友臉的兩隻手,退後一步摸了摸嘴角。源想到,薑汁配熱可樂好像、好像是——他印象裡有個什麼地方的感冒偏方,只是現在無論也想不起那是在什麼時候的哪裡聽到的。源笑了一下,男朋友更加窘,看表情像剛才差點要被薑汁餅乾的碎塊給噎死。他端起桌子上的杯子喝了一大口把嘴裡的東西順下去,只是那杯還是可樂,加了冰塊。
男朋友輕輕吸了幾口氣,他不再打嗝了,於是鬆了一口氣。源峰男沒有看他,慢條斯理地啃了幾塊餅乾——眼睛卻是盯住男友的。源突然說:“我小時候就覺得,會飛的馴鹿好屌哦。”
然後源嘴角上揚,又睜開他那黑亮亮的眼睛,說:“你也這麼覺得嗎?”男朋友沒有答話,只是也笑了笑。源又說起日本的聖誕節總是很熱鬧,特別是他從前呆的地方,日本東京都新宿區東口的歌舞伎町。街道上掛著彩燈,喫茶店裡節日限定的精緻小蛋糕看上去會叫人捨不得下口,因為做得實在是很漂亮。源繼續說,坐在喫茶店裡一個人吃蛋糕的時候,好像時間都停住了——甜甜的東西會讓人忘掉很多不開心。源又說,他的家鄉不在日本——男友問,那麼你從哪裡來——源還說,他的家鄉是沒有聖誕節的,街頭不會在十二月末掛上彩燈,人們家裡也沒有聖誕樹。那個節日,叫作“春節”,應該是這樣的。沒有聖誕禮物,沒有聖誕老人和會飛的紅鼻子馴鹿,有的是一個紅色的小小紙包,裝著一些紙鈔。男朋友說能拿到錢也不錯啊,你可以自己決定買些什麼。
源歎了一聲,說:“那個錢不是我的,因為我以後是要還回去的——還給他們的孩子——應該可以這麼說?”
男友的表情是困惑的,然後源輕輕地把捏過薑汁餅乾的手覆在他男友的嘴唇上,那聞起來現在也像是薑汁餅乾。
源峰男打了個哈欠:“我累了,我想去洗個澡。麻煩你幫我梳頭髮吧?就像平時一樣。”
午夜的那時候。男友用梳子幫源打理頭髮的時候,源突然笑了出来,那笑聲很尖、卻細細的,好像一根穿過針眼的線。然後那一根針上留著這根線,扎在了空氣裡。扎得兩個人都沒話說。
過了一會兒,源轉過頭來,對他男友說:“你知道嗎 ‘源’,這個字是日本古代貴族的姓,真好笑啊。”
源手裡還拈著一根燒到半截的香煙,煙灰落下來,帶著一點熱度鬆散地躺在皮面沙發的扶手上。男友聽到他說這話,停了一下手上動著的梳子,然後說:“我叫贊恩,這個名字還他媽是‘上帝的禮物’呢?它給我帶來什麼了呢?”然後屋子裡安靜了,這時候沒人再打破沉默。北風吹起、掠過去窗簾進到居室裡,然後窗簾不再動了,像一個輕車熟路的賊,晃了一下就無影無蹤了。源盯著手上鏡子裡自己的臉,贊恩看著壁爐裡噼啪噼啪嚮、燒著的木柴。大概因為兩個人的名字都好笑得可以,以至於他們暫時想不到要說些什麼更有趣的,來開一個新話題。
源從贊恩手裡把梳子奪過來,半晌又塞回到贊恩手裡,贊恩又開始梳源的頭髮,說:“是禮物還是多餘的東西,其實也說不清呢。”
源手上的煙燒到末了,手被燙到就松了勁兒。他低頭看著煙頭在地毯上燙出一圈焦掉的痕跡,輕輕哼了一聲,再答話說:“是禮物就好了。”
“你說是禮物,那麼就是禮物也可以。”
壁爐裡的熱火終於熄滅掉,因為沒人去添更多的柴來。屋子裡慢慢地暗下來,屋子裡面被提起的名字也像是燒夠了的炭火,慢慢滾在爐灰裡了。源靠在沙發上面贊恩溫熱的懷抱裡,睏得睜不開眼的那時候他又聽見廚房的響動聲。明天應該到鎮上超商買點鼠藥回來了,不過有一陣子不能坐在那餐桌上吃飯了。
源止住思考,決定先睡上一覺。明天的事情還是明天再說。
終於聖誕夜的時候,源峰男顫顫巍巍地撞開家門,他不上鎖,因為這兒沒值錢的玩意兒可偷。房間裡很安靜,一進門撲在臉上的是昨天晚上煮熱牛奶的味道,滯澀的奶香像水燒開的蒸汽貼在他臉上。源覺得喘不過氣,直直地拖著腳步去餐桌前,想要倒一杯茶來喝。桌子上沒有茶壺,源想起來那個茶壺昨天就碎成了幾大塊,被他掃進了爐灰堆裡。桌子本身還是老樣子,一樣油膩膩。他盯著桌面發呆,目光掃到桌上的麵包屑。源夠到桌子另一頭的抹布,用力地擦桌子。抹布變髒了,桌面變濕了,只是那麵包屑不動,嵌在木頭裡似的。頑固地像陳年的疾病。源氣笑了,於是找來切面包用的那把刀,刮它。桌面刺耳地哀叫,而那麵包屑子也還是動都不動,好像要和這張桌子同歸於盡——直到死亡把它們分開。
源突然停下來了,怔怔地看著那些刺眼的屑屑。他現在酒醒了一半,見鬼了似的開始渾身發出冷汗。源想,它們已經不是面包屑了。那時這些屑子是從他自己嘴邊掉下來——它們原本是麵包的一部分,也本來會是源自己的一部分。現在無論如何去使勁,這些麵包屑都沒法被剝掉。源覺得胸口很痛,好像要裂開似的——它在痛。他很小的時候就已經不哭了,這時候眼淚像被放下的門簾一樣垂下來,蓋住他的眼睛。他左手擦眼淚,右手去摳桌子上的麵包屑。摳斷了指甲,血滲出來,針刺一樣痛。他還摳著,像要挖出一個完整的世界來才罷手。最後實在挖不動,他的手已經抬不起來,血已經止住。源趴在桌面上,閉上眼睛,滿眼裡都是贊恩笑著的那張臉。然後他張開眼,看見那些麵包屑,像他本來的家鄉一樣,怎麼都還是在那個地方。怎麼也都弄不掉。
源就趴在那張桌子上睡了一覺,隔天便是受了風寒感冒——或者也有可能是肺炎。空前的嚴重,他每晚入睡都以為會再也看不見第二天的太陽。到底他又挺過來了,他的肺和他一樣熬過了這個冬天。贊恩已經走了快三十天,源峰男覺得自己都快不記得贊恩聖誕節前說過什麼話,他知道自己病得太久又太嚴重了,以至於損傷大腦——他覺得有些無法理解那晚的淚水和痛苦了。出院回到家裡的時候源想要在冰箱裡找一張披薩來塞到烤箱裡去,他這些天待在醫院裡這不能吃那不能喝,嘴裡都淡出鳥味。披薩應該烤好以後再切,但就是先切了也沒什麼。他一個人吃不完那麼大張披薩,留著下次吃也可以。源把披薩從紙盒子抽出來放到餐桌上,用切肉刀努力地鋸凍很硬的披薩麵餅。披薩被鋸成四等分,他把披薩放進烤盤擺在一邊,烤箱需要時間預熱。源打算先收拾下桌子的,他把披薩紙盒疊好丟進垃圾桶,去洗了一隻玻璃杯——往裡面倒了冰塊。披薩已經進了烤箱,整個屋子聞起來是暖暖香香的。源目光掃到地毯上一小塊白白的東西,手一觸到的時候就消失在地毯上,看不到了。那是一塊冰屑,源覺得心臟突然很痛,但不知道為何痛,只感覺非常痛,比死去的人還要痛。
【184】春日宴
作者:喵哩
评价:随意
初春,乍暖还寒。
微微透了一点草色的地面被白色的霜轻轻的覆盖了,走过去留下一溜清晰的脚印。一开始是梅花似的点点足迹,很快就变成了人类的。他沿着尚未完全化冻的河边前进,时不时用手里的树枝戳一戳水面,仿佛在试探水深。
“大狸,忙什么呢?”一只黄鹂挂在刚刚萌芽的柳树枝头,随着料峭的春风上下浮动。
“鹂啊,我要去河边抓点鱼,晚上要给东师傅摆一桌。”大狸抬起头,琥珀色的瞳孔因为本能而收缩了一下,一头短短的棕黑色头发柔顺的贴着头皮往后梳去,两边留着耳朵一样的卷翘发尾,显得整个人精神干练中又带着一丝俏皮。
“去岔河湾,那边的水最暖,我昨日刚和鸭暖鸭晴聊过。”黄鹂拍了拍翅膀,变成了一个小女孩的模样,轻巧的坐在柳枝上,笑眯眯的指了一个方向。“晚上可还有空位。”
“当然有,晴明的院子很大,谁都可以去分一杯桃花的精酿。”大狸摊开双手,比划了一下,一脸享受回忆。
“那可感情好,我去寻一些春天的预兆,万万不能空手去。”
“你去,你去,我也要快马加鞭。”大狸目送小鸟儿振翅远走,立刻伏下了身子,化作了一只巨大的狸猫,全速的狂奔起来。
***
桃花提着花锄,在溪水中冲去了上面沾着的泥土。树下刚刚挖出来十二坛上好的桃花酿,隔着泥封已经闻到了丝丝香气。
“主人,这可是晚上春日宴要用的。你提前喝了,晚宴的时候大家就不能尽兴了。”看到晴明披着青袍晃晃悠悠的从屋里出来,直奔桃树。桃花立刻开口,抢占先机。
晴明幽怨的瞥了越来越小气的侍神一眼,晃了晃手里的酒壶,听到轻微的水声,眉头舒展了一些。
“我这还有半壶,且省着一点。但你可要提防东那个家伙,他可是行走如风,一眨眼就能把这些全都给掳走了。”晴明从腰带抽出折扇,轻轻一扇,一层微微波光笼在了整整齐齐的十二坛酒瓮上,算是加了一点防护。
“我出去寻些下酒菜,你可要看好家里。”他说完摆了摆衣袖,跨过小桥,离开了自己的庭院。
桃花看着千里金光的蓝色法阵划破天空,脸上露出了一丝期待。晴明总是能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给小院增添几分活力,这一次不知道他会带回来什么。
一阵微风吹过,满树的桃花如同轻雪一样飘落,粉色的花瓣中夹杂着几只蓝紫色的小小蝴蝶。少女银铃般的声音由远及近,很快花瓣裹着蝴蝶聚集成了小小的人形,桥边的石头上落了下来。
“桃花姐姐,看我找到了什么!”身着紫衫的小女孩,用双手捧着一朵绿色的花苞,“雪还没化,但这蜂斗菜已经发芽了。”
桃花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个竹篓:“这个清煮沾酱倒也美味,亏你找得到。”
蝴蝶嘻嘻一笑,抖了抖自己宽宽的袖口,十几朵鲜嫩的花苞从里面滚了出来,落进了竹篓里:“春日宴上,大家都要带点好东西,桃花姐姐每年都有美酒,我们这些蹭吃蹭喝的就得好好动脑筋呢。”
“你啊,明明餐风饮露都可以。”桃花用纤细的手指点点了调皮女孩的鼻尖,“我可事先说了,今年你绝对不能喝的超过三盏,否则明年我就去请示主人禁止你喝酒。”
“哎呀,哎呀,我知道错了。”蝴蝶吐了吐舌头,重新化作飞蝶。“我就是蹭掉了你一半的花朵罢了,下次不敢啦。”
桃花微笑着摇了摇头,拿这个可爱的小妖精没办法。
她的身后,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正想翻墙进来,却被地上的树根毫不留情的捆住了小腿。
“镰鼬,你们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桃花看三只小妖一脸心虚的模样,不由得叉起了腰,抬高了声音。上个月主人带回来的这三只小妖,性格顽劣,最爱偷鸡摸狗,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已经闯了不少祸。最常见的就是偷了抢了隔壁山头妖精的藏品。
镰鼬左顾右盼了一阵,一致的摇起了头。
桃花正要把它们提起来摇晃,倒出赃物,却见天色突变,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阴暗了下来,黑风呼啸而过,带来丝丝寒意,竟仿佛瞬间回到了冬天。
雪花伴随着黑风在这小小的庭院上方盘旋,仿佛给小院罩上了一层绵绵的白纱帐子。好在小院到底是晴明的地盘,早就做了诸多防护,那些雪仿佛落在了看不见的大伞之上,轻飘飘的顺着无形的壁往四周落去。
桃花扬起面孔,露出笑容,镇定的说道:“东先生,今年可来的真早。”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夜晚在冬天总是来得各位早,鲜有人问津的小巷里弥漫着潮湿冰冷的气息,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衣着能看出几分往日的整洁但是现在身上已经充满褶皱和污迹的流浪汉蜷缩在角落里,眼中满是疲惫和绝望。他的名字叫汤姆,一个被生活抛弃的人,一次电信诈骗夺走了他的一切:工作、家庭、爱人……
汤姆紧紧抱着一个破旧的背包遮挡寒风——那是他唯一的财产,前妻送他的第一个生日礼物。他已经一整天没有进食了,这让时间变得愈发难挨。
突然,一阵微弱的香味飘来,那是面包的香味。汤姆的鼻子动了动,他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艰难地站起身,顺着香味走去。在小巷的尽头,他看到一家面包店的后门微微敞开,几片面包屑从门缝中飘了出来,落在冰冷的地面上。
汤姆的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他小心翼翼地拾起地上的面包屑,轻轻放入口中,那久违的味道瞬间在舌尖蔓延,慰藉了他空荡荡的胃口。他的眼眶微微湿润了。汤姆深吸一口气,一边继续向前走去,一边捡起星星点点的面包屑,把它们捏成小团放入口中。终于,他来到面包店门口,忐忑不安地轻轻敲了敲门。面包店的老板是个和蔼的中年女人,她看到汤姆可怜的样子,不禁动了恻隐之心,缓缓打开门,递给他一块温热的面包:
“今天做的卖不完了,就当是帮帮我吧。”
汤姆接过面包,眼眶泛起泪光,喉咙哽咽,连声道谢。女人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回到店里。汤姆坐在门槛上,细细咀嚼着面包,暖意从胃里蔓延至全身。
“也许……也许您需要一个助手……”他磕磕绊绊地说出这句话,声音中充满了窘迫和不安,“我不需要工钱,有个睡觉的地方就……”
“我想这是个好主意,我自己经营这个店时常也会觉得力不从心。”她温和地笑着,尽管汤姆判断她可能最多五十岁,“你可以睡在店里,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当然不!”汤姆急切地回答,几乎被自己分泌的口水呛到。
于是她将他让进店里,她自称玛丽安太太,孩子们都不在身边,只剩她一人守着这家店。这让汤姆想起自己前年过世的母亲,她也是个过分心软的老太太,即使是路边的流浪猫也会喂些家里的剩饭,然而因为一场手术失误死在了手术台上。也正是因为母亲的过世,才让他在工作中过分激进,最后相信了那个Apex财团画的大饼,最终赔掉了自己的一切。
汤姆摇了摇头,从短暂的懊悔中挣脱出来。
“你可以睡在这儿。”玛丽安太太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张箱子搭起来形成的床,上面铺着干净的毯子,“我有时候会在店里休息,就是有点简陋。”
“已经,已经很足够了,您是位好心的太太,不管是门口的面包屑,还是这张床……”
“门口的面包屑?”玛丽安太太疑惑地反问道。
“我,在门口看到了一些面包屑,我想那是给小动物准备的……抱歉我太饿了……”汤姆感觉脸上愈加发烫了起来。
“可是,我从来没有在店门口撒过面包屑呀。”
两个人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也许是哪位客人不小心留下的呢?
汤姆就这样在面包店里住了下来。
然而,门口的面包屑并没有像一次意外一样消失,早上开店门的时候,晚上闭店前清扫门口的时候,面包屑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并且还在不断地变多,这让汤姆心生疑窦,虽然严格意义上,这与他并没有关系,但是这些面包屑引导他来到了这里,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他想弄清这件事。
他决定在干活时盯紧门口,看看这些面包屑是怎么出现的。
他很快注意到一个容貌精致的女人,她经常在门口的长椅上坐很久,享用半块店里当天制作的面包,然后将剩下半块面包掰成面包屑洒在地上,再缓步离去。
她来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很早就来,有时很晚才到,看向面包店的眼神总是充满了他读不懂的复杂,玛丽安太太似乎认识她,但当汤姆试图向玛丽安太太提起她的时候,玛丽安太太只是温和地让他去忙自己的事。这是拒绝的意思,他很明白,他不想这位好心的老板难过,于是选择自己去探究真相。
大约过了两周的时间,汤姆终于在一次闭店前得到机会追上了她。
“您好……抱歉打扰您,我看到您在店门口掰面包屑……”他逐渐闭上了嘴,开始觉得这个理由太过愚蠢,他开始想放弃了,玛丽安太太不愿意告诉自己必然有她的理由,也许她是她的姐妹,也许是已经决裂的朋友,去探究这位好心的女士的过去有什么好处呢?他开始想回去了,“不,没什么……打扰了……”
“不,小伙子,不打扰,你的名字叫什么?”对方开口的那一刹那,汤姆立刻明白,她就是玛丽安太太的姐妹,尽管打扮天差地别,但两个人温和的声音简直如出一辙。
“我叫汤姆。”
“好吧汤姆,想必你也发现了,我是玛丽安的妹妹。”她微笑着说道,“她不喜欢看到我,我就在店门口撒一些面包屑,让小动物代替我陪陪她。所幸,她还愿意卖面包给我,不然我就得自己带了。”
女人以与年龄不甚相符的俏皮挤了挤眼睛。
意识到自己也是被吸引来的“小动物”之一,汤姆挠了挠头,“原来如此,您的用心良苦。只不过,她为什么不愿意见您呢?”
两位女士看起来都是很好的人,汤姆想,她们之间大概有很迫不得已的误会吧。
“啊……”她似叹似无奈,用一只手无意摩挲着自己的袖口,“我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
“也许,跟她道个歉?”汤姆试探着提议道。
“不是所有的过错都能被道歉弥补,小伙子。”女人笑了起来,“那你是为什么在她的面包店里工作呢?”
“我……”汤姆回想起前妻送自己的背包,他沮丧地摇了摇头,“我也做了无法弥补的错事,无家可归了。”
“那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了,汤姆。”她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生活还得继续,不是吗?就像这些面包屑,总能吸引一些小动物,带来些快乐。”
汤姆点了点头:“我会尽量……劝劝玛丽安太太的。”也许还可以去找前妻谈谈,不知为何,从跟老人短短的交流中,他似乎获得了一些勇气。
“今天心情不错?”
闭店后,玛丽安太太看着与平日不同的汤姆,温和而好奇地问。
“是的太太,我遇到了……”汤姆稍稍迟疑了一下,才接下去说道,“我遇到了您妹妹,她在门口撒面包屑,是为了让小动物多来陪陪您,我想她一定很爱您。”
“我们之后再谈这个话题,好吗?”
“……”汤姆想到角落里那个破旧的书包,和自己刚刚获得的微弱的一点勇气,“这样说虽然很冒犯,但是亲人之间有什么话还是说开比较好……不然,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玛丽安太太叹了一口气。
“我做了很糟糕的事,她也一样,我没办法原谅自己,更没办法原谅她。”
“谁都会犯错,”汤姆双手在身前绞在一起,试图通过这些话给自己以宽慰。
“是的,但是我们没有资格替其他人原谅我们自己,不是吗?”
“我不明白,也许您可以试图去弥补,征得他们的原谅?”
玛丽安太太无奈地笑了一下:“你该如何取得死者的原谅呢?”
“你是说……”
“我开这家面包店之前,是一位医生,”玛丽安太太看了看自己的手,“但是我害死了一位病人,医疗事故,你知道的,就是那些事,赔偿自然是赔了,医院也开除了我,然后她来了,说愿意替我去补偿那家人,拿到了他们的信息,然后,她诈骗了他们……等我意识到不对,再顺着地址找过去的时候,已经换了住户,电话也打不通了……”
汤姆感觉冷汗逐渐顺着后背流了下来,他声音干涩,像刚被纱布打磨过:“她……我是说……诈骗……集团……”
玛丽安太太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她的袖口纹着那串字母,Apex,她的诈骗组织叫Apex。”
Fin.
作者:轻拍拍
评论:笑语/求知
新年的时候,我再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我的家乡是座平静的默默无闻的小城,记忆中没有发生过任何值得议论的故事。第二天,我的邻居兼童年好友苏凯前来邀请我。我迟疑了一下,本打算拒绝,母亲却很大方地将我推出去。我只好同他一起出门。
大城市的生活爽吗?苏凯语调轻松。大学毕业后,我在外工作已有两年。苏凯遵循常人的生活轨迹,至今为止的人生全部在小城度过,如今在私人诊所替病人做康复推拿。
有好有坏吧,我露出无奈的表情。
家乡的冬天温度很低,但不爱刮风。我虽不是个健谈的人,仍努力展示恰当的亲切与风趣,我们一路上谈论着生活近况和网络热点,直到迎面撞见一条狗。那是一条体态矫健的斑点狗,脖上拴着项圈,一端在年轻的男主人手里。我不由自主地中止了话题,走路姿势也变得不谐起来。
我们在人行道上交错,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斑点狗落在主人身后,不时好奇地回头望我。
你还没忘啊,苏凯问话的语气很复杂,关切又遗憾,像地下传来的回声。
我知道自己的反应已经交代了一切,只好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叹息。
临近春节,四处张灯结彩,哪怕是开在小城的餐饮店也难得虚席。我们穿过人流,走进一家热闹的火锅店。
桌上摆着一只铜锅和两副碗筷餐具。但不知是否桌子太大的缘故,它仍显得空空荡荡。我把双手放在桌子上。万幸的是这里的嘈杂氛围多少掩盖了我们之间几分陌生的尴尬。久别重逢,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相识时年纪越小的朋友间这种现象越常见。
你在那边经常吃火锅么?苏凯挠了挠头发,问道。他同样不擅长开启话题。
有时候跟同事一起吃。我说,随后又补充了一句,火锅的味道大差不差,不至于太糟。
听说在大城市赚得多,花得也多,苏凯感慨道。
总可以多存点钱,不过大家也都累得不轻。
你还跟李冰有联系吗?听说他已经结婚了。大概是怕我忘记,苏凯补充道,过去总跟我们一起玩的。
没有,唔,没有。我陷入短暂的思索。哪怕是再亲密的朋友,也会轻而易举地成为过客。有人以为这是童年特有的征状,但实际上这条原则适用于整段人生。
锅里的汤沸腾起来,服务员端来盘装的食物。它们没待多久,就被筷子丢进锅里。
香味慢慢飘了出来。浮浮沉沉的不只是食物,童年的回忆也一并从饱满的空气中翻涌上来。
你记不记得我们经常从小区边缘的围栏里钻出去,到后面花园的小超市买零食,叫什么无花果,一包只要一毛钱。苏凯笑着说。
记得,我后来才知道,那个无花果其实是萝卜丝做的。我的语调也略微上扬,那个围栏,不是有很多人在那买早餐吗,运气好的时候可以在地上捡到硬币。
我靠,我怎么没捡到过!苏凯作惊讶状。
煮熟的食物飘了上来,红色的肉,白的豆腐。它们不断隐现。在沸腾的汤锅映衬下,一种熟悉的光芒重新闪耀上我们二人的脸庞。
当时一到暑假,我就天天去找你玩碟机。
对对对,后来我妈就不让你来了,说是怕影响我学习。但其实就算你不来,我也不会老实学习。苏凯大笑,我也跟着笑起来。
昨天回来的时候,我看见小区对面的公园,现在好像改成政务服务大厅了。我夹起一筷。
是啊,也不知道在服务谁。以前咱们经常去那儿遛狗,现在都没咯。苏凯漫不经心地说,他正专心挑出不小心夹到碗里的花椒。
筷子在嘴边肉眼可见地停顿。别想了,喝酒喝酒,苏凯抬起头,冲我端起盛满啤酒的杯子。
几杯酒下肚,思考和理性变得迟缓,也一并在锅中浮沉。
你还记得咱们把狗埋在哪里吗?苏凯感慨道,公园已经变了好几次样,那棵树现在连我都找不到了。
毫无缘由地,某条隐秘的神经放松了。然而同时一副场景趁机从深埋的记忆中浮出水面。
苏凯抱着狗走在前面,我和李冰跟在后面。那是一条黄色的土狗,它尚年幼,体型比年幼的我们还要小。它死去之后,整个身子变得像面条般柔软,我们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抱起来。
三个孩子拒绝了大人的帮助,离开小区,走过马路,进入公园,最后停在一棵低矮的松树前。这棵松树虽然毫无特征,只是一棵普普通通的长满针状枝叶的松树,但那时的苏凯相信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他们将狗埋在了这棵松树脚下。
我,我也找不到了。我只好不停地喝酒。
你出去上大学那会儿,其实我有点想再养一只,但是我妈不答应,说我以后在家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她可没工夫再养一条狗。苏凯把杯子倒满,接着说,其实她说的也没错。
我瞧着他的脸,与记忆中大相径庭。他的脸胖了不少,头发失去光泽。我意识到童年已经同我们远去了。
他又伸向酒瓶,却不小心碰倒了空杯。玻璃杯惨叫着倒在桌上。
我吓了一跳。瞧我这酒量,他自嘲了几句。但我没留意他说了些什么,我被压缩的精神完全被深埋的另一幅画面占据了。
晴朗的天空下,一条黄色的土狗在公园的草坪上跑来跑去。它尚年幼,只有年幼的我们的一臂长。它的尾巴摇得飞快,欢乐地追逐我和苏凯丢出的网球。我们从草坪的这头一直玩到那头。
后来我们玩累了,两人坐在草坪旁的长椅上。狗叼着球跟过来,突然松开嘴巴,脏兮兮的网球落下。
汪!汪汪!它痛苦地嚎叫起来。
怎么了,你怎么啦?!苏凯和我狂奔过去,他带着哭腔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怎么啦?你到底怎么啦?
汪!汪!
黄狗激烈地扭动,不断试图摆脱它的小主人。但这一切几乎只维持了一瞬间。它很快便失去了应有的全部反应。
它死去了。它猝不及防且毫无预兆地死去了。
我们当时既无助又恐惧,这幕情景一定给年幼的我带来了极深的创伤,以至于现在看到狗仍会不自觉地回想起来,令自己陷入旧时的惊慌中。
我记得你也在场吧,就咱们两个人,它死的时候。苏凯忽然抬起头。
我悚然一惊,硬着头皮点点头。
他笑了一下,像是为了宽慰我。我这个狗主人都没事了,你怎么还这么大反应。
我僵硬地垂下视线。
苏凯的父亲后来说,大概它是不小心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
妈的,要是让我知道哪个王八蛋药狗,我一定判他死刑。苏凯一边喝酒,一边嘟囔。当时大家都猜测是某个常去公园散步的老人不喜欢狗,故意在草坪上放了毒药。
但这该如何解释我记忆中最后一个场景呢?这个场景极其陌生,如果不是酒精的作用,我是绝不会想起它的。我的理性始终将它保管得很好。
你见过一个棕色的小瓶子吗?母亲在抽屉中翻找,她头也不回地说,那可不能乱放,是用来药老鼠的。
我隐约曾见过这样一个东西,似乎随手把它放进了外套口袋。那种没有标签的棕色瓶子很容易吸引孩子的好奇。
我的右手伸进去,摸了个空。我一下子领悟了真相。冷气同时从千万个毛孔渗入我的皮肤,仿佛被埋在树下的是我自己。过了好久,我才又发出声音。
没见过,我镇定地回答。
vol.239【珠宝】
作者: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Vol.252【水玻璃】孤行
作者:【十三招】洛秋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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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饱了,一个人在海边走。天空和海都是深黑色的。海的中央是平坦宽阔的,边缘却是流动的,一点一点化开在岩壁上。我无法放松下来去依赖这样的海,它只会令我感到不安。就像,一堵水做的玻璃墙,我无法全身心倚靠它。
那堵墙名叫我的过去。它把我留下,独自面对我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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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后一次去吃了火锅。以往比赛结束后,我们都会得到这样的机会。
春季赛开始前,我们都会陆陆续续走掉。我是第一个,也是最早去面对所谓“现实”的那一个。
我不喜欢离别的气氛,好在我们这群互联网时代的孩子轻别离,最后一顿饭也能吃得热热闹闹的。队长从锅里捞出牛肉,捞出羊肉,捞出午餐肉,捞出各色各样的火锅丸子,捞出……等一下,谁要吃白菜啊,再来点肉!
“你就吃吧,退役了之后谁还劝你吃蔬菜。”
一阵沉默。
“没事,爹永远爱你。”
“你他*这时候还想着占我便宜?老了几岁真把自己当爹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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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就是一群问题儿童,是一群固执的、偏执的孩子,是一群热血上涌、为了所谓荣耀就敢不顾一切踏上“征途”的骑士。
这么说可能有点太唯美了。其实没那么复杂,就是不想学习,想红,想变得牛逼一点。
反正我那天去理发店把头发剪了也染了,然后跟我妈说我要去打电竞啦,有个俱乐部让我去试训。我妈其实一直知道我在干什么,她说,你想好了就去。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顺利,队里有个小哥是背着父母跑出来的,过年都回不去。
我去,哥们儿,你图啥啊。好在你来的时候成年了能签合同。
从学校出来,来到俱乐部,算是某种一意孤行。我们有些人之前是做主播的,维持住自己的排位,开开播打打单子也能挣钱。但是还是那句话,我们都想变得更牛逼一点。心气儿高嘛。
说实话,我很享受这种看着我人生的可能性从无穷减到一的过程。路被我自己切断了,我选了某一条,只要沿着它一直走下去就是了。走下去之后怎么办,那就是将来要考虑的了。
然后将来变得越来越近,变成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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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不认的。我知道,只要离开了这里我就变得一无所有了。
但是凭什么?大家都建了一堵玻璃墙,我这堵还比寻常的玻璃更流光溢彩,你凭什么就说我的这堵是水做的啊?
那我一直到现在为止的经历都是虚幻的吗?我的时间都是空转的吗?我是一个永远只能停留在荣耀里的影子吗?
你难道可以叹惋我的人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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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难道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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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拿过冠军,倒是经常在四强的剩下几个位置徘徊。可以说这很有节目效果。
一般都是偶尔有人犯浑了,或者大家都犯浑了。
但是我们会选择无成本的原谅。我们是一支很有原则,但是可以为了所有人降低原则的队伍。
一开始,大家还不认识,都不说话。我根据经验觉得,食物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所以我给大家都买了吃的。
真的很怀念那个时候,队长居然还打算A我钱。他现在老是想让我请客。
熟络起来是一个过程,慢慢产生归属感也是一个过程。以前看别人的比赛,总是很轻易地叫出俱乐部的名字。到后来自己在这里待久了,再说出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应该叫我们队了。
很讽刺的是,我虽然是奔着荣誉来打职业,却很少觉得某项荣誉真正属于我,面对它们的时候总是有种不确定的恐慌感。我居然会觉得这支队伍是我的归属,我简直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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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这些自然的叙述是怎么穿插进我不自然的思绪中的。也许这么久没拿过笔,我能把话说明白就是一个奇迹。
就是在这个夜晚,吹着海风,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
我想把它们用一个线索串起来,那就是我想要得到认同。
我不希望我的过去像一方水玻璃,一碰就碎,所以我拼命地在这段经历里搜刮有价值的东西。
但是最有价值的,也许就是那份认同了吧。
我可以说我们是一群一意孤行的孩子,但是孤行的路上,还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