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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连
关键词:七十年
文体:小说
标题:《七十春秋》
原作:RPS
正文:
“梁遇春会活七十年。”秋心笃定地说。
他们从小就认识。
遇春记得,自己幼时还不是这么懒散。他曾和秋心一道去看大江,竟然能清晨六点就出发。那天偏偏两个人都忘了带水,直走得口干舌燥,才在中午日头最高时,看见了浩大的江面。
其实那天看到的大江究竟如何,他们都记不确切了。遇春倒还记得他们一路上不停的嘴,时而吐出异想天开,时而吃进山果野菜。
他们还去爬山,走无人造访过的野路,躺在山顶的草坡上,看白云悠悠地飘过;还曾穿过半个城市,去找一篇话本的下半部,受了小店老板的好一番招待……
直到后来,他生了一场大病。病中他听到秋心的声音:“你才不会变麻子,我也不会吧!大人整天说鬼话骗我们,我都知道……”
遇春听他啰啰嗦嗦了一会儿,突然问了句话。秋心吓一大跳,忙说:“瞎胡说,你要活七十岁呢!你好好养病……我要回去了,不然被父母发现就不好了。”
之后遇春又卧床不起十几天,最后病好了,却不像以前那么爱走动了。他有点口吃,少年正敏感于旁人的眼光、指指点点、闲言碎语,于是也有一段时间不太爱说话。既不出门,又不闲聊,他就变本加厉地喜欢看书,和秋心见面,也往往是听着他说个不停。
十六岁那年,遇春上京师读书了,两人一别就是八年。
他和秋心保持着通信,虽然频率一年年地低了,但是嘘寒问暖、告知近况,到底没有断过。
遇春交过两位同性的恋人,又很快地分开了;他毕了业,到岭南去了两年,如今又回到京师。他写了一些散文,译了几本书,失散了一些旧友,也结识了几位新朋。
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啊!他还像八年前那样,打发了脚夫,独自对着小小的屋舍发呆。窗外北风呼号,冬夜里的街路空无一人,如一潭漆黑的死水。百无聊赖中,门外有人呼喊,遇春恍惚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便走出去,目光顺着狭长的走道,看到尽头门房的桌子上来了一封信。
遇春裹紧外衣,慢腾腾地过去看了看。是秋心的信!
他先前旅途奔波的萎靡颓顿一扫而空,眼里的黑夜也好像活了似的——秋心已经半年多没有来信了。上一回收到他的信,还是三伏,现在已经天寒地冻。他一边走,一边拆开来读。
秋心失恋了。他写:“现在她就在我一点钟方向的十几米远处,可是几天之后,这个距离就要变成百千里,更遑论我们的心早就离了上万里了。这和死别又有什么区别……
“我为什么就没有把它留住呢?难道你,及和你有关的一切,都是只应天上有的吗?……
“这好消息简直要把我冲昏了。就像是眼看着烈日下的花即将枯死时,忽然奇迹般下起了雨。虽然没有真的失去过,却仿佛失而复得——语言何尝能表达这欣喜的万分之一!和那个人,一个天使,一个精灵,在同一座城、甚至同一个校园里一起度过六年!多大的殊荣!命运女神是多么慷慨,我又是多么受她的眷顾啊。……
“我之前的一切欣幸,一切幻想,又都化为无用的泡影了。天啊,天啊,我要怎么才能知道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臆测呢?……
“命运!你这无情的、无耻的、爱捉弄人的命运!不要为你自己辩解了——若你不是这样的话,又为什么要让我和她在这未曾谋面的一个月里失散又重逢、重逢又失散呢?……”
遇春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那二十页纸,心里突然有了莫大的安慰。不管别人变了或是没变,秋心还是一如既往,他们还是什么都可以互相袒露,互为盔甲也互为后盾。
他想起还在中学的假期,他被秋心拉着到花店买水仙花。遇春不懂得看花,一路想着那喀索斯的故事。秋心问他:“你看这水仙怎么样?”
遇春脱口道:“真是可怜……但也真是幸运。”
秋心立刻反应出他说的是那位希腊美少年:“是可怜,幸运又怎么说?”
“他若不爱上自己的影子,就再也不能爱上谁了,这岂不很幸运吗?”
秋心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我倒不觉得他不能够再爱上别的人,不过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总归能有个影子在,这确实算是幸运的。”
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
回想起这句话,遇春失笑:哪有不爱那喀索斯的人呢?有人不爱他,他就不是那喀索斯了。可是秋心说这话时,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让遇春仍然双颊发烫。他是那个别人,还是那个影子呢?
他突然很想见秋心,亲自问一问他。但山重水隔究竟不能跨越,遇春也只好提起笔来,给他写一封回信。
没想到的是,信寄出了半月后,遇春从外边回到住处,居然看到秋心提着行李,正在门口原地打转。他情不自禁地喊出来:“秋心!”
秋心放下行李,快步走到他面前,和他拥抱:“那喀索斯。你是那喀索斯。”
他收到回信时,其实已经不那么在意那个失去了的恋人了,青春的恋情大抵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这封信却使他读着读着,想到了他的旧友和恋人的相像。往日失去的种种卷土重来地占据了他的心神,他胸怀激荡、夜不能寐,想到遇春和他一样孤身一人,就涌起无限的酸楚和同情。他被这难言的情感折磨了两天,终于忍不住坐上了上京的火车。
遇春毫无芥蒂地接受了他。他让秋心住进了他的小屋,他们白天各自做事,晚上回到屋子里,等到万籁俱寂,才开始谈天。秋心抽一点烟,不开灯时,烟头就是夜谈中唯一的一点火光。他们谈文学,谈新的和旧的思潮;谈春风吹过柳梢,谈如芽的新月,也谈坟头一片荒草;谈女子,谈烟和酒,谈桥牌……归根到底,是谈年轻人的恋爱。
说来奇怪,秋心眉目料峭,英俊逼人,可一写起信就成了世上最缠绵悱恻的多情种;遇春相貌温润,一看就是天真善良、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作文却一笔一划一刀一剑,看破天下万般声色。
秋心常来打搅遇春写作,从身后抱他,看着桌上那孩儿体的字,念道:“我向来厌恶晴朗的日子,尤其是娇阳的春天;在这个悲惨的地球上忽然来了这么一个欣欢的气象……”【注】
他怀里的遇春“刷”地把稿纸抽走了。
“你怎么这么不喜欢春呢?”秋心摸摸他下巴,“你不就是春?”
“父亲给我起名‘春’,”遇春垂下视线,去看那只从下颌徘徊到脖颈、锁骨的手——温热干燥的手指一下一下捏着他白净的皮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舔舐——他嘴角轻轻勾了起来,“可是……可是我只有一颗秋心啊。”
手的动作顿了一下。“秋也不好么?”
“当然好……”遇春像只被挠到痒的猫一样,眼睛眯了起来,“过去我四季都喜欢,有你之后,便只喜欢秋了。”
秋心无声地笑。
“冬如暮年,春如娇花,夏如劳动号子,只有秋如烈火焚烧,”他喃喃自语,“拥有一切,释放一切,荡涤一切。”
他见过了千鸟飞绝,河川肃穆,看过了花前月下,草长莺飞,听过了蝉鸣如织,暴雨如注,吃过冻梨,摸过墙角生的青苔,也晒过烈阳,站在由盛转衰的拐点,而能接纳包含所有相通和不通的悲欢,平静却不冷漠地注视着人间,用全副力量献出他火红的心。
“他冷静又热烈,忧郁又喜悦,枯萎又成熟……除了春天之外,他是色彩最丰厚的了。我想我就要做这样的文字吧!”
“就像你一样吗?”
遇春不回答了,任他把头抵在肩上,一下下抓着他的头发。雾气爬上了他的眼镜,他把它摘下来,享受着眼前一片模糊的景色,懒懒地说:“虽然都是短暂的季节,可是春实在不适合我。”
秋心按住他的嘴唇:“你不知道文谶么?”
“我从来不写违心的话,谶则谶罢。”
遇春去世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
他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想起了他的秋心。我如果去了,秋心会知道吗?是不是得要给他留一张条子?
他像梦游的人那样行动自如地坐起来,提笔写了“秋心”两个字,又浮想联翩起来。他姓什么呢?是何方人氏?这条子该递到哪里去?他若不在,家里有人替他收吗?
豆大的灯烛火把他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只有眼睛沉思而闪亮。
小屋的门“吱呀”地开了,门前有一个人影,莹莹的月光和雨水一起打在他肩头,仿佛银白的浪花。
“秋心……你是谁啊?”遇春想得累了,头渐渐贴到了桌上,笔还握在手里,在纸上留下一条意义不明的痕迹。
“秋心?”来人叫道。
“秋心……”遇春咀嚼了一会儿这个名字,然后恍然大悟般地想:秋心就是我呀。
他没有睁开眼,却看清了来人的面孔。他说:“我可没有食言……你的三十五年,加上我的三十五年,正好七十年。”
遇春点点头,神游物外:对了,他姓祝吧……这样一来,就可以羽化登仙了。
【注】摘自梁遇春《春雨》
不写碎碎念不舒服的作者:这其实是一个以为吃到rps结果吃到水仙而产生的故事……秋心是梁遇春的笔名,除了梁遇春,其他都是假的。哦,梁遇春也没有活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岁就去世了。
除了搞cp之外想表达的就是,他虽然活得短,但过了别人两倍容量的生命……一定没有人能看出来。也没有写出他的可爱,过渡还一如既往地糟糕,改不动了……
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
作者:贩卖机
备注:是我最喜欢的没头没尾小故事环节。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那是两个月以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刚结束上一间公寓的租赁,打算在公司附近找一间合适的房子。
在看过几套不是那么合适的房子后,我看中了一间位于老城区内,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老小区里的房子。
倒不是说这间房子有多么完美,多么符合我的居住需求,只是它距公司仅半小时的通勤条件吸引了我。当然,低廉的租金确实在其中占据了较为主要的原因。而这处房产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建造年代久远,楼层的隔音效果极差,几乎是不用出门就能听遍四邻八舍的八卦程度。公共设施也十分陈旧,水管漏水之类都是家常便饭。只有楼道的声控灯敏感的令人安心,即便是极小的声音也能使灯光亮起。
当然房子位于没有电梯的五层也是个令人退却的因素。只不过这些都不及工作日能多睡一小时的美好前景,自然也是可以靠着租金便宜自我克服一下的。
我很快地将它租了下来。
老实说,除了每天需要爬五层楼的不方便之外,这里的其他方面都非常令我满意。如果长久的在这里租住下去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逐渐地考虑起将来的事情。
***
由于临时加班的缘故,我睡的有些晚。在半睡半醒之间,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些声音,那是模糊但尖锐刺耳的刮擦声,令人不得安眠。时间是一点三十四分,为了确认准确的时间,我看过一眼手机。
这声音持续了约有一个小时的样子,直到我在这些声音的折磨中再次睡着。
这是昨晚发生的事情。
无论如何,这并不是我在繁忙的工作日应该介意的事情。随着一天工作的开始,我很快地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直到半夜时分。
没错,几乎是在与昨天的同一时间。我醒了过来。
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方向。从与卧室隔着一堵墙的公共楼梯间坚定的传来。带着些许恼火,我仔细的辨认着声音的来源。
那是指甲划过栏杆,刮擦门板,划过墙壁,扣挠玻璃的声音。在安静的深夜里,刺激着我的神经,格外刺耳。
我终究还是怕了起来。
我整个人都缩进被子,脑内开始不自觉的回放些本市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和各种各样的都市传说,直到在害怕中不知不觉的睡着。清早醒来,我甚至比通宵还要疲倦。
一早出门时,我特意留意了下门口和楼道。墙面平整,一点曾经被指甲用力刮擦过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难道……接连两天的声音都是在做梦吗?
我努力的给自己找着借口。
只是心中的惴惴不安完全无法消除。
这一夜,声音也在深夜一点三十四分准时的出现。仿佛要用指甲挖穿墙壁般的刮擦声一下一下地刺激着我的耳膜。
又是翻来覆去的一夜。
一周过去了。那声音每夜都准时出现,毫无停止的意思。
也许今晚就没有了呢?
但现实并不会顺从我的愿望。
又一个与深夜中刮擦声相伴的星期过去了。
即便是我网购了隔音效果极佳的耳塞,带上耳机大声播放音乐。每晚的同一时刻,指甲刮擦墙壁的声音依旧会充斥我的耳膜。
然后又是完全相同的一个星期。
终于,在被骚扰到极致后,我鼓足勇气,爬下床来,挪开挡住卧室房门的椅子。跌跌撞撞地摸黑走过客厅,用力地拍了拍房门。
手机在我紧张到颤抖的手中捏的硌手。
“砰砰!”
外面的声音一瞬间停了下来,黑夜安静的可怕。我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奇怪的是,本应非常敏感的楼道感应灯没有亮起来。
安静只持续了大约一分钟不到的样子。那声音又回来了,而且很明显地,就在我的门外。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叫出声,也没有逃走。
事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大约是习惯了的缘故,偶尔的我也有一两天不会在半夜因为那个声音醒过来。
直到有一天,我被不同的以往的,极大的声响惊醒。
那是仿佛将桌椅家具全部掀翻在地、一切瓶瓶罐罐统统打碎,掺杂着嘈杂的低声啜泣与笑声的奇特声音。
我犹豫了很久才下了去门口猫眼看看的决心。楼道的声控灯这次是亮着的。我被恐惧拽停住的脑子此时竟然还转出一个“原来声控灯修好了”的念头。
邻居的门敞开着。说实话,我对邻居的了解仅有偶尔起夜时隔壁亮着的灯,这扇门也从未在我眼前敞开过。门内的空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和装饰。
我从未见过我的邻居,我又想起这一点。虽然这在现在的上班族中是很常见的事情。
从不当回事的小细节这一刻开始变成巨大的黑暗影子。
无数的想法,或者说可能性在我脑海里不断飞着冲撞,我无法捕捉具体。
最后抱着手机蜷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出门。邻居的门依旧关着。
我又开始怀疑晚上所见的一切。
我的脚尖踢到了一点东西。
那是一小节磨秃的。带着血迹和艳红色指甲油的指甲。
这天晚上。我睡的很好,什么都没有听到。
自此之后又过了一周,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我至今为止也不能明白,那时在楼道里刮擦墙壁的,究竟是什么。
文/鹤野
评论:随意
【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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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搬到月亮小镇的时候,我大概才七岁。从地图上看,月亮小镇是星星点点的城市之外孤零零的一个圆,我 在得知那里没有大商场、没有游乐园的时候有些兴致缺缺,妈妈安慰我,说相对地,那里也不会有讨债的债主,我想到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出门,不用把欠条一张张捡起来装到一起塞到床下、柜子下或是别的什么还有空间的地方,忽然又觉得可以接受了。
小镇依山而建,风景很漂亮,很多地方保留着比较原始的建筑,我们家挑选了一座位于山坡下的小房子,有一片独立的小院,从我的房间窗户向外看,能看见一片长着野花的山坡,山坡上的小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木屋,据说是以前猎人居住的,现在已经变成了小孩子的秘密基地。
月亮小镇的生活很平静美好,居民也很友善,住在这里不需要防备邻居悄悄挖掉我们院子里种的水果,或是偷走接电的电缆,我们甚至花了好一段时间来适应他们的淳朴。到这里为止,月亮小镇的生活都很不错,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居民不信基督,他们信奉月神——我们在住进小镇的第三天,爸爸带回来一个月神雕像,说是村里的老人送给我们的入住礼物,那是一个工艺粗糙的木雕,像是手工雕刻的,边角处还留着一些突起的木刺,鹿头人身,身穿长袍,拿着长长的手杖,整个雕像最精细的地方是鹿头上的双角,被打磨得流畅又光滑,角的分叉很多,几乎有两个鹿头大,像是繁盛的树冠。
妈妈不喜欢这个雕像,说看起来总有点阴森,爸爸说我们应该入乡随俗,至少表面上要尊重他们的信仰,这样才能更好地被居民们接受。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然后再被债主找上门来吧?妈妈顿时又生气起来,叫嚷着如果不是你非要投资那些她看不懂的东西,我们一家也不至于狼狈地东躲西藏。我对类似的争吵已经见怪不怪,无聊地拿起雕像把玩,但很快也失去了兴趣,将它随手摆在了电视柜上。
一个星期后,我交到了第一个朋友,埃米·克拉尔,我们两家之间只隔着一百米的街道,认识他的第一天,埃米就带我去了山坡上的小木屋,屋里放着几个箱子,他熟门熟路地找地方坐下,搬出一个有记号的蓝色箱子,说:“这几个箱子都是我们镇上的孩子放在这里的,小木屋是我们共同的秘密基地,谁都不能独占它,所以大家放在这里的东西也各自收在箱子里,如果发现谁动了别人的东西,那他就会被所有人一起赶出小木屋。”
埃米从箱子里拿出两颗水果糖,递给我一颗橙子味的,我把糖果扔进嘴里,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那如果有人不信月神呢?也会被赶出去吗?”
埃米皱着眉看着我,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你在说什么呢?”我们靠得很近,我甚至能隐约嗅到他口腔里飘散出的葡萄甜味,小男孩笑得怪异,语气却理所当然:“怎么会有人不信月神呢?”
埃米不知道的是,那次交谈催生出了月亮小镇上第一个彻底不信月神的小叛徒。爸爸期盼着新的生意能获得成功,偶尔在出门时会对着月神雕像致敬;妈妈参加完镇上妇女们的茶话会后,往往会春光满面地带着许多水果和糕点回家,那时的月神雕像在她眼里也不是奇怪的令人心慌的小摆件,她一边嘟囔着似乎也不错,一边拿起雕像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而我坐在沙发上冷眼旁观,我看着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雕像,看着那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心里满是不屑。
月亮小镇的月神图腾主要组成部分是鹿头,居民也将鹿视为神兽,认为它们是月神的坐骑和伙伴,所以他们从不猎鹿,偶尔有一两只鹿从后山跑进小镇里,他们就会悄悄招呼大家来看,拿出碎肉喂给它们,一群人安静又欣喜地远远围着小鹿,目送它们吃饱喝足后蹦蹦跳跳地回到山里。我被埃米拉着,也站在人群里,但我只觉得他们的快乐让我不适。这种奇怪的叛逆随着年龄增长,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起初只是冷漠,后来逐渐发酵成厌恶。月亮小镇上的信仰习俗很温和,一周一次的祷告会,一月一次的晚餐祝祷,偶尔举行的扮神仪式,都是欢快又轻松的,教义也很简单,供奉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但我自始至终都从未接受,这种抗拒在日复一日的祝祷声中鼓胀起来,终于在我十五岁时爆发。
我杀死了后山上的小鹿。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那段记忆被兴奋、暴戾和隐约的恐惧交错覆盖,涂抹成斑驳的一层,只有零星的片段提醒我那是真实存在的。凶器是我放在小木屋里的铲子,平时我用它在山上挖野菜和蘑菇,而那天用它敲死了那只年幼的小鹿,把它埋在了树下。整个过程中我都恍恍惚惚,似乎全凭本能行动,就那样拎着铲子回了家,妈妈表情怪异地看着我,问我的衣服为什么这么脏,我如同被一盆冷水泼醒,强装镇定地说只是在山上弄脏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浴室。
那件衣服上的红褐色无论如何也洗不掉,我把它连同铲子一起装在袋子里,扔进了垃圾车,直到目送它开出小镇才松一口气,但我回到家,抬头看见电视柜上摆放的月神雕像,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忽然又恼羞成怒。在妈妈的惊呼声中,我抓起雕像扔在地上,鹿头的脖颈被摔碎,鹿角四分五裂。妈妈捂着嘴嘶哑地尖叫起来,质问我到底在发什么疯,“我们花了这么多年融入这里,现在你要把这一切都葬送吗?”她捡起雕像,说得语无伦次,看上去像是恨不得冲过来掐死我,她困兽一般原地徘徊了几圈,然后强装镇定地走出门去,傍晚时带回了一个新的月神雕像。
她的脸色有些怪异,在晚饭时说起和她交谈的那些女人,说她是如何小心又谦卑地向她们提出请求,她没有说雕像被损坏了,只说想要再拿一个雕像回家供奉,女人们没有责怪她,她们温和地劝慰她,“我们向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祈求快乐和平安,我们以爱相连,伤害月神及臣属的都将被驱逐、被流放。”她们脸上温和的表情却让妈妈觉得恐怖,像是模式化的笑面,像电视柜上没有瞳孔的鹿头雕像,女人们说:“只要你不伤害月神,月神也会庇佑你。”
妈妈说到这里,脸色越发灰白难看,“幸好你只是在家砸坏了雕像,你没做别的什么事吧?”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
餐桌上氛围诡异,我们都没有再说话,某种无形的东西降临在这里,封住了我们的咽喉,每个人都只顾着埋头吃完自己那份,然后沉默地回到房间里去。
当天深夜,我忽然从床上惊醒,撑起身子聆听周围的声音,但除了虫鸣和闹钟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动静,我却在这熟悉的寂静里浑身发冷,再无困意。我坐起身,试图找到违和感的来源,忽然间听到某种闷闷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我的房间在一楼,趴在门缝边能看见大半个客厅,我的心脏狂跳,赤着脚靠近房门,将门拉开一条缝,客厅里安安静静,墙上的夜灯亮着微弱的白光,我在门边趴了几分钟,脚底发麻,掌心冰凉,终于听见那闷声又不紧不慢地响起来,咚、咚,一道影子滑过茶几,滑过沙发,消失在冰箱后。
而我靠着门,开始浑身发抖,在那短暂的瞬间,我看清了那影子的形状。
那是一双鹿角。
我跑上楼,叫醒了父母,他们一脸莫名其妙,认为我是梦游了,要么就是错将噩梦当成了现实,妈妈看着我有点担心,询问我要不要去看医生,“这里的人都把我们搞成精神衰弱了。”她抱怨道,爸爸看上去也很是不满,“当初就不应该把那个雕像带回家,不,就不应该搬来这里。”
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忽然停止了,因为我们都听见了那个古怪的闷声,它一下一下地响着,越来越近,像是停在了门口,然后门铃响了。
爸爸抄起了棒球棍,让我和妈妈小声地走到后门去,我们走下楼,看见客厅里依旧什么也没有,窗户外是空旷的院子,大门门缝下的一线光被两块阴影突兀地截断,爸爸轻声向门口走去,我还想再看,被妈妈推着从后门跑了出去。
我们站在后院里,听见门被猛地拉开的声音,棒球棍击打的声音,还有爸爸的惊呼,妈妈惊恐地叫了一声,我正想冲回去,就看见爸爸拉开后门跑出来,他满脸惊恐,手上的棒球棍不翼而飞,他催促着我们快走,把我们推向后院停放着的汽车。妈妈坐在副驾驶上慌乱地问他看见了什么,爸爸拧钥匙的手在发抖,钥匙磕磕碰碰过了很久才插进去,他呼吸急促,不管不顾地一踩油门,汽车撞碎了院子的栏杆绝尘而去,我在后座上向院子里看,只看到敞开的大门,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妈妈的情绪濒临崩溃,而爸爸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形容的语句,颤抖着说:“月神,月神来了。”
车在路上越开越远,月亮小镇里安安静静,好像我们家院子里发出的声音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直到我们驶出小镇,看着那个破旧的弯月形铁门在身后越来越远,车厢里的恐慌才被夜风吹散了一点。爸爸也从那种极度的恐慌中缓过劲来,开始断断续续地描述他看到的那个东西,“它长着一个鹿头,头上有很大的角……”他伸手比划,“衣服像是长袍,没看清楚,我一看见它就用棒球棒打它,右手痛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伤到手指了。”
“然后呢?”我问,或许是我的声音比他想象中更平静一点,爸爸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然后它就不见了,我不敢多看,这地方太邪门了,我们今晚先在旅馆里过一夜,明天就搬家。”
然后车厢里就慢慢归于宁静,整件事情就像有头无尾的恐怖烂片,在远离了月亮小镇之后,所有令人恐惧的东西又会在我们的语言中被弱化成滑稽的闹剧,在彼此的埋怨和咒骂中被缩压缩成毫不起眼的插曲,车子在公路上越走越远,已经再也看不见月亮小镇,而我感觉所有令我自责的、愧疚的、恐惧的东西也随着小镇的远去而消散,我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夜景,迷迷糊糊地陷入了昏睡。
在那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睡了又醒,看见窗外还是长长的公路,又闭上眼睛,这样反复不知道多少次之后,妈妈忽然不安地问:“我们走了多久了?”
爸爸搓着方向盘,他看起来有些焦躁:“不知道,我的手表落在家里了,该死,这条路怎么这么长。”
我睁开眼睛,这条公路像是永无尽头,黑沉沉的夜幕压在车顶,今夜没有星星,只有路边破旧的灯一闪一闪,路上安静得瘆人,我在这恐怖的寂静中逐渐失去了从容,掌心开始发冷,后颈的凉意徘徊不去,我趴在窗边费力地辨认着路边的景观,试图找到一些与众不同的,足以引起注意的东西,但这条公路永远千篇一律,路边的景物永远单调地重复,不知何时,公路上弥漫起了雾气,前方在那模糊的雾气有黑影浮现出来,我们远远看着那逐渐靠近的黑影,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终于看到路标了。”爸爸说,“我们很快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妈妈说。
我坐在后座上,死死盯着那雾气中的庞然大物,某种似曾相识的恐惧悄悄爬上了我的脊背,某种温热的东西又回到了我的掌心,我低下头,看见死去的幼鹿躺在怀里,血染红了我的衣角。
我终于不可遏制地尖叫起来,但周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没有父亲的呵斥和母亲的指责,我抬起头,看见前座上空空如也,汽车表盘依旧闪着光,车辆顺着方向滑行了一段,刚好在那黑影前停下。我恍恍惚惚地推开车门走下来,看见生锈的黑铁扭曲着拼凑成一轮弯月,摇摇欲坠地挂在半空,在夜风里微微摇晃,发出规律的、细长尖锐的摩擦声,刮擦过我的耳膜,像是鬼魂在耳边嘶声尖叫。
某个一直被忽略的东西在此时悄悄地破土而出,我终于明白真正的恐惧究竟来源于哪里,不是口口相传的歌谣,不是无处不在的嗡鸣一般的祝祷词,不是鹿头人身的月神图腾,而是某种更原始的象征,真正癫狂的所在。我仰头看着那在黑夜里摇曳的弯月形铁门,在它之上,月亮跃出云层,惨白的月光落下来,描摹过锈蚀的铁门,落在我身上,于是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消失,然后是手腕,手臂,我低下头,看见膝盖悬在半空,很快我的腹部也溶解在空气里,红色的内脏掉出来,又被月光轻巧地吞噬掉,我的喉舌消失,再也发不出声音,最后的一颗眼珠徒劳地转动,它掉在地上,看见一轮明月高悬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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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TJ-304】
权限:绝密
范围:未知领域
简述:月亮镇存在来源不明的月神崇拜习俗,自某一时间点起,月亮镇全体镇民凭空消失,调查员只从当地医院里带回一个幸存者,详细数据转见档案TJ-305。
“档案内容如上。”文森特放下纸袋,将资料全部封回档案袋里,重新贴上封条,“你从刚才就一直在走神,薛,你在想什么?”
束着高马尾的青年将目光从窗外收回,看向文森特,含糊地“嗯”了一声,“所以我们现在要去见这个——”他伸手点了点档案袋,“TJ-305?”
“档案描述对象是一个目测年龄十二岁的男孩,生理层面上存在某些难以根除的疾病,目前在总部名下的医院接受监视。”文森特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慢慢擦拭,语气淡淡,“他自称是月亮的代言人。”
“是吗?”薛撑着下巴,列车外的景色急匆匆地闪过,他目光游移,看向愈加昏暗的天际。
“啊。”一片沉默中他忽然出声,文森特戴上眼镜看向他,薛看着窗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今夜的月亮会很美呢。”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随意
蓝琬琦和锺曙是在楼下的一个小店上认识的。小店由母女二人经营,卖烧饼、油条、素面、油灼灼的煎饺,热腾腾的饭菜香气被早上清凉的空气一激,半梦半醒的头脑就禁不住要驱使着身躯,走到灰扑扑的店面里,坐下来,淹没在半是人声半是静寂的早晨中。客人中有学生,如锺曙,也有家庭主妇,如蓝琬琦。她白天属于一岁大的孩子,晚上属于下班归来的丈夫,只有这昼夜的交替处,才是她自己。
这家店和锺曙,都是在蓝琬琦新搬来未久时被她发现的。晨色熹微,蓝婉琦给丈夫做好路上吃的早饭,趁孩子还未醒,下楼去用二十分钟吃点东西。如此反复的三天后,她就弄清楚,是在早上六点,锺曙单肩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悠闲地在店门口出现,叫一盘煎饺,等待的时间里从书包里抽出一份英文报纸;吃完煎饺,擦擦并不油乎乎的嘴唇,把报纸装回书包中,悠闲地从已发亮的门廊上离去。
这过程中,蓝琬琦用筷子抽挑着盘中的素面,大约每吃七八口,她就抬起头来,用探究的眼光细细地照过锺曙,扫到门廊,再继续盯着眼前的素面。锺曙安然地坐着,浏览手中的报纸,有时,他会突然抬头,回望蓝琬琦。对于锺曙来说,蓝琬琦也是一篇英文的文章——不自然的,需要翻译的。翻译如下:
大约三十岁 像个妈妈 娴静 有文化 来得早 裙子 眼睛
翻译到眼睛时,他心里一顿,仿佛吞下了一粒纽扣。
这种探究和翻译,几乎谨慎得旁若无人。蓝琬琦不和别人打招呼,从搬来那一天就是如此。锺曙大多时候只顾着看英文报纸,以此显示自己无暇也无意应付别人的打扰。等他一完事,离开,蓝琬琦便吃完素面,站起身,穿过游移着无数人的城市中街道的一段,这一瞬间,她想起那个在这城市中工作的丈夫。他在日光下,纸灰般的片片飞散,等到了阴暗的楼道里,已经所剩无几。
她按下楼层,等待电梯,这时间再看一眼一楼走廊,望到尽头。他既有可能住在这里,也有可能住在二楼、三楼,直到最高层,只是那些走廊她没有机会去望罢了。最没有可能的是六楼,也即她住的那层。蓝琬琦飘然走出电梯,把锺曙的记忆如雨衣那般叠起来,搁在家门口,等披挂上阵的早晨。
这时间,锺曙也并不会想起她。他坐公交车到学校,打开报纸早读,因为吃早饭时已经通读过,所以读得相当顺畅。读完了这三十分钟,就是第一节课,往往是语文或者物理。物理老师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他慢慢地踱着步子进来,神气活现地环手捋髭须时,学生们往往对视窃笑。老师见此,气得吹胡子瞪眼道:“嚷嚷什么呢?!还剩多久就不在这里了,还笑呢!”
诚然,他们这一级已经快要高考,届时就将星散,离开这里,离开家,大多数是远去另一个城市。锺曙执笔,在物理练习册上记道:唤起窗前尚宿酲,啼鹃催去又声声。于是他想起父母,想起标注他们存在的一楼的家,楼下的小店,与小店中三十多岁、娴静微丰的女人。他的鼻端涌现出煎饺油香的饭菜味,门外的曙色尚且朦胧,欲明未明,纸色不新鲜,她那双眼睛也给熏旧了,仿佛已十数年没有照过太阳。面对它们是无话可说的,顶多只有又一个悄默的早晨。但日历总有一天会撕光的,一切都需要眼睛与耳朵,否则这些过去了的日子,统统都是囫囵吞枣,食不知味。
再见时,锺曙与蓝琬琦都从容许多。到来成为一种默契,冒犯变为施受双方的各自忍耐。他俩借助父母或者饭店老板知道了彼此的姓名、年纪、职业,一个觉得锺曙这名字念起来不响亮,写起来却文雅,另一个觉得蓝琬琦这名字最末的字是败笔,叫蓝琬最好听,最清脆。对彼此的相貌早已了然于胸,于是有一天,蓝琬琦换下了常穿的针织鹅黄裙子,换上了新买的蓝色花苞裙。而钟曙相应地开始更换报纸,有时候甚至拿的是书。他以一种等待有谁来问的拿法,把书竖立在饭店用久了的桌子上,但却只有眼光在书背脊与手指上萦绕。不过,他对那眼光心满意足。
当蓝琬琦回家后,在照顾儿子的空隙中,她在网上搜索那本书,买了一本回家,把它看完。对于这种举动,她没有去想太多。她三十岁,这年纪对于男人们来说,仍是可踌躇满志的年纪,但女人们却已有了萎落的征兆,首先表现为情感上的事不去想太多。心带动身体,而非头脑。
她丈夫比她年纪大两岁,仍是踌躇满志的,但头脑则要敏锐多了。他也看到了那本书,先是认为这是消遣,继而觉得这是寂寞。他从没有想过什么别的方面的事,只是这事情的了结却是靠的他敏锐的头脑:他终于升职加薪,要去别的城市。在蓝琬琦与锺曙真的做出什么事情来之前——其实这倒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他俩能在同一家饭店里聚上三年,那么,也无非是从对方身上获取一些有关对方的信息,而这些信息甚至有可能连本人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如此而已。
蓝琬琦收拾行李:婴儿衣物,尿布,奶瓶,奶粉,安抚奶嘴,等等等等。夫妻俩预想能声势浩大地从这栋楼里搬离,但却并没引起甚至是一个陌生人的注意。蓝琬琦从猫眼里向外看了看,打开门,仍把雨衣堆放在那边,抱着婴儿,身边跟着丈夫,去往搬家的货车。
电梯到一楼时,她再次往那边看了一眼,仍是下意识的无心举动。并没有人从那片幽暗中来应召唤。她和丈夫都嗒嗒地出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晨,锺曙看到,她没有来,第三天第四天,情况也是照旧,他问了父母,才知道蓝琬琦已经搬走。
事情到这里结束,本该是件好事。锺曙虽然这么想,却仍然走进了去往六楼的电梯。六楼到了,他走近门口,不知不觉中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仔细看时,却空无一物。
锺曙扒着猫眼,从外向里看了一看。时为夜晚,廊灯暗淡,空荡荡的房间里,只能听见满屋的风。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他把眼睛从猫眼上移开,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那里有扇窗户,他就在那儿,俯瞰往来不绝的车流。
Fin.
备注:嗯。嘿嘿嘿。。。。。。
【一】
那是二皇子三周岁的第二天。
为皇家嫡子的周岁庆典忙碌了数日,宫里上下都颇有些倦怠,再加上除了比他大两岁的同胞兄长,未来野心勃勃的皇子们最大的也尚在襁褓中嗷嗷待哺——那时的后宫对于年幼的二皇子,还是安全的、可以摆脱随从任意走动的地方。
于是小小的皇子独自漫步御花园,发现了一只跌落的雏鸟。
他看着头顶不算太高的树丫,将毛茸茸的鸟儿往兜帽里一放,扎起衣摆便开始往上爬——然而爬上这看起来不算高的树,对于年仅三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力有未逮——刚爬到三分之二的高度,二皇子就陷入了上下两难的僵局。
头上是遥不可及的树丫,脚下是离得老远的地面,坚强地忍耐半晌后,小皇子终于伴着雏鸟的叽喳,嗷嗷哭起来。
然后,二皇子第一次见到了那只白鹿。
银白的细软毛皮,温柔澄澈的眼。不知来处的白鹿凌空而立,让惶然的孩子骑上了自己温软的背。
它载着二皇子将那小小的雏鸟送回了巢,又把这小小的孩子送回了他金碧辉煌的巢——小皇子睁眼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他急急唤了宫人去寻那白鹿,却被人们笑着告知,这不过,是个祥瑞的梦罢了。
宫人为小小的皇子换下凌乱的衣衫,一片碎叶落下,被他小心藏进袖里。
他不再辩驳,心里却知道,白鹿是真的来过。
【二】
大皇子十岁那年,父皇给了所有皇子一人一名暗卫。
分给二皇子的,是个身量娇小的姑娘。
二皇子一脸茫然地看向母后,却发现母后的表情比自己还要茫然惶惑。
他顶着一言难尽的表情看向父皇,却发现父皇看过来的眼神,比自己还要一言难尽。
正犹豫要不要提醒父母男女授受不亲,却见那姑娘抬起头,水灵温软的大眼睛,澄澈得仿佛潺潺流动的水。
看着那双杏眼,半大的孩子心里仿佛漾开了浅浅的涟漪,他张了张嘴,最终却没再多言。
于是二皇子八岁那年,身边多了个女婢。
宫里上下都叫她“白鹿”,说是皇子殿下金口玉言定的名。
【三】
白鹿面容姣好,却沉默少言。
吃食衣妆她都不甚在意,人情往来间也少有笑颜。
唯有每日午后,和二皇子对坐案前,谈起诗书史话、礼乐仁义,她才话多起来。
二皇子每每被她指点训诫,都暗想父皇是不是以暗卫之名,送过来了一位女夫子。但白鹿说的大道理,大都很有道理,那双温软的杏眼仿佛有什么魔力,能引着人平心静气、悉心向学。
八岁到十五岁,二皇子和白鹿谈完了四书五经,论完了史话战策。
十五元服,建府独居的第二日午后,白鹿淡然讲起了帝王圣训,已非稚子的二皇子只错愕了一刹那,便了然地端正了神色。
时隔七年,他方才懂得了当初母后眼里的惶惑和父皇眼里的一言难尽——只是难免好奇,这样重要的决定,为何会选中了当时年仅八岁的自己。
【四】
皇子们日渐长大,父皇母后日渐体衰。
就像所有的帝位更迭一般,宫闱内外,渐渐不再太平。
天下触手可及,江山一步之遥。
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化身虎狼,而同胞的兄长性格懦弱,虽未受封太子,他作为嫡长子却依然成为众矢之的,终日如坐针毡。
为了守护懦弱的兄长,为了母后安适无忧的晚年,为了白鹿数年如一日的辛勤教导,当然,也为了作为皇子便绝不会欠缺的野心——二皇子带着几分身不由己,也入了这天下最尊贵的名利场。
木秀于林,他权谋周旋,亲手将弟弟们的羽翼一一折去。
风必摧之,最终送他一支冷箭的,却是一向软弱示人的同胞兄长。
那支箭来得那样突兀迅猛,而他对这自幼一起长大的哥哥,从未设防。
二皇子有些惊愕、有些气恼,但最后挂上嘴角的,却是无奈苦笑。
他本性不喜杀伐争斗,却为了至亲违了本心。但最后要他性命的,却是他心心念念要护在身后的兄长。
这人生岂不是,就像个笑话么?
寒光一闪,剑尖挑开箭尖。
二皇子错愕看向身边娇小的白鹿,他的女夫子眉眼含霜雪,再不复往日春水般温软。
她做了他数年的夫子,时间太长,长得他几乎忘了,她最初是以暗卫的身份来到他身旁。
【五】
大皇子似乎一开始便打定了主意,此局不可善了,只能鱼死网破。
宫闱深深,上百近卫围追堵截,二皇子身边有的,却不过一个白鹿——这似乎,是一场毫无悬念的追杀。
偌大的宫廷,日常往来其间的皇子都不见得熟络,白鹿领着二皇子躲闪其间,却熟稔得仿佛是在自家庭院。明刀暗箭难躲难防,白鹿却似乎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二皇子看着身边朝夕相伴的女子,她的武艺竟丝毫不逊色于斐然文采,白鹿周身浴血,大多却是来自旁人——可惜旁人,终是太多了些。
退无可退之时,二皇子慨然叹道:“你教我为君之道,杀伐果断,我心里却总是顾及血脉亲缘。如今方知没有坐上那个位置,想要慈悲都是不能。可惜功败垂成,还连累了你。”
一身斑驳的女子眉眼一弯,竟是微微笑起来。她说:“为君之道,始于立志。气魂寰宇,刚柔并济,渡众生,平天下,方为志——君既立志,上位可及。”
二皇子看着润泽的白光渐渐覆过女子浅笑的脸,光幕消散后现出的,是犀角、狮身、龙背、熊爪、鱼鳞、牛尾。
他看着那双熟悉万分的澄净杏眼,暗想当初年幼的自己,怎么才能把眼前的祥瑞异兽认作了几乎毫不相似的白鹿儿。
攀上背脊,雪白的皮毛如记忆中一般温软。
二皇子再不担忧什么了,他记得他的夫子曾经一脸认真地讲授:甪端者,异兽也,日行万八千里,明达方外之事。
【六】
没人知道二皇子是怎样从重重包围中脱困,只知道大皇子功败垂成,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皇兄,”二皇子站着,看向跪在下方的兄长,“那万人之上的至尊之位,真能抵得上手足至亲自小的情分?”
“情分?”大皇子仓皇笑起来,直笑得眼角带泪,“祥瑞异兽入你梦中,最好的暗卫入你府中,我身为嫡子长子,风雨摧折无人维护,父皇与母后待我,何曾有过半点情分?”
“那我呢?”已经长成大人的小小皇子,静静看着他唯一的兄长,直到那个眼里写满权欲的陌生男人,重新露出熟悉的软弱表情,默默错开脸去。
二皇子垂下眼,忽然就笑了。
【七】
尘埃落定的时候,二殿下已然成了陛下。
宫廷内外回溯这一段皇权之争,却意外发现诸位皇子虽羽翼折损,却都安然活着,连对新帝下了杀手的大皇子,也在登基大典后循例封了亲王。
“还是这么软和的性子,”杏眼澄澈的女夫子看着宝座之上的帝王,颇为无奈,“几年教导加上夺位之争,竟也没把你磨出一副硬心肠。”
“夫子有言,为君者以仁治国,恩威并著,朕谨记之。”高高在上的天子仿佛是被自己的话提醒一般略作思索,悠悠接续——“却不知朕对夫子,有何恩可施?”
娇小的女夫子端正了神色,合拢双手,一揖到地:
“惟愿四海波静,千里风同。兵藏武库,马入华山。海晏河清,文修武偃。四海昇平,圣主垂衣。”
【八】
甪端者,犀角、狮身、龙背、熊爪、鱼鳞、牛尾。
日行万八千里,又晓四夷之语,明达方外幽远之事,明君圣主在位,则奉书而至。
——Vol.154[鹿]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
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巫念桃、漢尼、落水、夜雨、月溪明、巴瓏、四戎
世界是一片荒原。
三月,阿孝跟往常一樣和朋友們在山頂遊玩。成員裏有一個最近才認識的傢伙,大家叫他阿翼。
是個近乎暴走族、純粹喜歡飛車的傢伙。
某一天,熟人的子青偷來了一輛改裝得很像賽車的RZ摩托。
那天,阿翼一再向子青請求,把RZ借走了。
接着兩天後,在大家平時一直遊玩的山頂上,阿翼遭遇了事故。死掉了。
葬禮只有領頭的柏宇參加了。其他的人不知道要以什麼表情來面對,所以沒有前去,更準確地說,沒能前去。
那一晚,大家來到了阿翼遭遇事故的那個轉角。
路面留着因後輪鎖死造成的輪胎痕,路邊的防護欄有所凹陷,方向指示燈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往常一直說着無聊話題的少年,在那一晚也只能默然。
即使出事的轉角就在眼前,但卻沒有人帶着像花束之類的東西。
終於,最初把摩托車偷來的子青,把吸了半截的香菸供奉在防護欄前。
其他人也同樣效仿。
阿孝和柏宇並不吸菸,於是放下喝過的寶特瓶作爲替代。
空氣非常寒冷,呼出的氣息都成了純白色的煙。夜空中,獵戶座美麗異常。
後來,阿孝再也沒去過山上。
柏油公路延伸,不斷地建了起來,機車之類的詞語開始流行……
1965年,少年時代的事情。
阿孝的父親是一個鳥類學者,在阿孝的記憶中,是當時很少見的職業。
在職時,父親很少待在家中,總是會到山野之間去做一些考察和研究。直到後來偶然一次染上肺炎,不得不辭職在家養病。
打那之後阿孝對於父親的形象才逐漸充實起來。
父親總是會坐在那把竹椅上看一些書籍,手旁擺着母親切好的生蓮藕——據醫生說是對肺有好處的。
用聲音來描述的話,父親就是由竹椅隨着變構發出的鳴叫、紙張互相的摩擦和牙齒切割脆藕的聲響組成。
阿孝對鳥類也是很感興趣的,但他對彈子球的興趣顯然壓過一頭。每當做完課業,阿孝便迫不及待地衝出家門,尋找朋友們玩彈子球去。
往往玩到快天黑,阿婆就會來尋他回去吃晚飯。
阿婆說的話帶有很濃重的口音,叫阿孝會發ㄢㄏㄥˊㄍㄨˋ的音,大家聽了,就叫阿孝作阿恆。哪怕是現在,阿孝回到新竹,當時的夥伴也還這樣叫他。
本地很少有人能聽懂阿婆講的話,阿孝自己也只能懂個大概。但聽到阿婆叫他,阿孝就反應很快地收起彈子球來。
吃完晚飯,一家人會在院中乘涼,有夜風的時候,父親會披一件披肩。也只有在這種時候,阿孝會坐在父親旁邊聽他講一些跟鳥有關的事情。
父親最常提的一種鳥叫做鷸,是溼地常見的中小型鳥,在父親的描述裏,鷸多種多樣,但大部分都會不斷遷徙。
「沒有真正落腳處的鳥。」阿孝記得父親這樣說。
後來同樣一個起風的夜晚,在阿孝回屋給父親拿披肩時,聽見了母親的哭喊。
父親失去了呼吸。
在七八里外的城中,商超慢慢開起來,那裏的冰櫃販賣芒果味的冰棍。
1960年,童年的事情,阿孝很想念它。
阿婆有時會拉着阿孝回大陸。
回大陸只是阿婆單方面的講法,從她口中講出就變成ㄟㄉㄞㄌㄡ,但阿孝能從方言中撿出能辨識的音節來。
阿婆對於回大陸的路線大抵很是熟悉,從家門口出去,左轉,走過三個路口,再右轉,一路走到汽車站...阿孝不止一次聽阿婆這樣講。
但阿孝和阿婆只有一次真正到了汽車站。
那天午後有些熱,阿婆帶着阿孝在汽車站門口的茶店喝苦茶。
阿婆在向店主的女人問一個叫做桃花橋的地方,這是阿孝第一次從阿婆口中聽到這個地名。
女人沒能聽懂阿婆的方言,阿婆焦急地望向阿孝。阿孝用標準語向女人轉述後,女人還是搖了搖頭。
阿婆的肩頭彷彿一下子塌下去,她嘆口氣,拉起阿孝回家。
「過了桃花橋,就是家了。」阿婆這樣對阿孝講。
阿孝一直沒能理解阿婆說的家。
那時太陽已經快要落山,天邊的雲給燒成一片火紅。
祖孫倆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阿孝看見路旁的芭樂樹。
「阿婆,是芭樂欸。」
阿婆笑起來,叫阿孝去採一些。
阿孝走到樹下,樹枝給結好的芭樂壓得很低,伸手就能夠到。
他和阿婆採了很多芭樂,裝在阿婆的那個藍色布包袱裏,裏面一起裝着的是阿婆存在錫紙包裏的錢,她說死後能把這些錢帶去用。
芭樂是酸甜的,帶有一種澀味,這種舌面靠後味蕾上反覆的澀味一直陪伴着阿孝。
1958年,不安定的一切事情,阿孝總會想起它們。
阿孝的姐姐心怡出嫁後的第三年,母親的舌根生了一個腫塊。
那天,阿孝陪着母親去醫院做了檢查,回來的晚上,阿孝做了一個春夢。
他夢見當時暗戀的女同學。
阿孝起牀去清理時,看見了在客廳桌上睡着的母親,母親壓着一封寫給姐姐的信。
後來,姐姐和姐夫接走了母親,家中只剩下阿孝和小他三歲的弟弟阿忠。
阿孝覺得教室很逼仄,他更頻繁地逃學,也沒有母親會拿着蒲扇追打他。
那是阿孝認爲自己最接近嚮往的大人的時刻。
他開始翻找父親留下的書籍和筆記,並找到許多舊的書信,阿忠很喜歡那些大陸來的郵票,他沾了水把郵票貼在窗上。
父親的筆記大多都關於鳥類,阿孝花遠比課業上多得多的時間來看這些筆記。
他照着父親的路線進過兩三次山,找到好一些鳥類。他用鉛筆畫下來,回去與書籍的插圖和父親的手繪對比。
阿孝見到許多的鳥。
母親回來時,阿忠已經升了一個年級,阿孝開始安心照顧身體大不如前的母親。
每個潮溼的夜晚,阿孝都失眠,他一點一點聽着母親扯着胸廓呼吸,空氣流進她的肺裏,發出奇異的聲響來。
阿孝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後來的一個似曾相識的夜晚,阿孝在院中發現一隻死去的鳥。
是一隻鷸,阿孝埋掉了它。
第二天早上,阿孝撥通殯儀的電話。
1966年,沒什麼特殊的一年。
阿孝從母親的遺留裏找到一些舊欠條。
他跟着名字去到了一個女人家裏,阿孝只說自己是林淑的兒子,女人很熱情地接待了他。
「你先在這裏坐。」女人用口音很濃重的話對阿孝這樣講,阿孝很容易便聽懂了。
女人拿着苦茶從裏屋走出來時,阿孝已經走了。
太陽正要落山,阿孝擡頭隱約看見金星,他感覺那渾圓帶着未亮起的銀河向他心頭傾斜下來。
有一隻賊鷗飛過,它滿是鬥志,要去爭奪其他鳥的捕獲。
阿孝感覺自己誕生在世界的荒原上,他的心尖流着遠方的血液,搏動能在胸腔裏獲得足夠的共鳴。
他想起那個午後和阿婆走過的小路,他們採了很多芭樂。
他很想念他。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尊敬的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辞职申请……”
晚高峰的公交车上,宋清时抱着栏杆,双手在手机屏幕上上下翻飞,一封辞职信写了删,删了写,写写改改最后还是没想好到底以什么理由,什么借口来解释自己发自灵魂的不想干了。
写到后边,她感觉脑子都不转了,索性放下手机,摘下眼镜,捏了捏鼻梁,以求自己还能清醒到下车站点。
放空大脑后到宋清时眼睛开始在车厢里乱瞟,怎么说呢,多少还是有点神经质的。大概是客户间多了,她总习惯先从外观来判断一个人的性格及生活状态。
比如说,右边靠门的小姐姐。发色是之前流行过的雾霾蓝,但是有段时间没有打理头顶个已经长出黑发了;她背着的名牌包包是假货,宋清时一眼就看出跟富婆客户那个的区别;身上的衣服也是牌子货,不过好在是并不算贵的平民品牌;所以,这个小姐姐大概是市中心办公楼的白领,公司很不错或者办公地点很高大上,但是工资不高。
再比如说,就在她左手边穿着休闲外套,背着时尚小包的帅哥,虽然穿了高领衣服,但还是能看到一点脖子。颈纹有些严重,露在外面的手也略微粗糙,明显不如表面上打扮的那般年轻。这种情况来说,不是人家心态好,就是另有所图。
兴许大家也知道晚高峰的公交车乘坐体验很差,所以车上大部分是住的比较远还没车开的打工人,很少有不上班的人来凑热闹。
但也并不是绝对,宋清时对面的椅子上就坐着一名抱孩子的中年妇女。
穿着普通甚至有些老旧的女人双手紧紧揽着怀里熟睡的孩子,小孩穿的衣服比较中性,是时下流行的蓝色棒球服,头上还戴着白色棒球帽,总而言之非常精致好看。
就小孩这模样,放小说里,怎么也得是男女主小时候一见误终生的标配,连宋清时一成熟女青年都差点把持不住。
好看的小孩是这趟晚高峰的强心剂,宋清时一边放空大脑,一边看萌娃回血,感觉自己还能跟ppt大战三百回合!
说曹操,曹操到。
脑子还没吹过瘾,老板打电话就打进来了。
宋清时皱着眉头秒接,一接通就露出社畜标准社交微笑。
“喂?老板啊,晚上好!有什么……哦,今天的合同我已经看过了,就是有几条不行,供应商那边改了合同,这几条都不符合法律要求……”宋清时耐心向老板解释,为什么合同没有提交,又试图让对方理解什么叫阴阳合同。
“别的我不管,今晚我必须见到合同。”说完,老板“啪”一声挂断电话。
宋清时气的在车厢里小幅度张牙舞爪。
“草泥马的必须要!山顶洞人都比你脑子好使!啊——”
胡搅蛮缠的老板,跟工资并不匹配的工作时间,以及食堂难吃的饭菜,都是她想要离职的原因。
“老娘今天非得把辞职信呼老男人脸上不可。”
说着,她再次打开手机,打开文档,准备继续编辑。
“叮咚。”
手机解锁,刚才没看到的信息这会儿都一一弹出,宋清时顺手点开最新一条,是转发到小区群的朋友圈动态。
“……小名涛涛,今年三岁,身高……在金鼎花园附近走失,走失时上身穿蓝色棒球服外套,内搭白色小花花T恤,头戴白色棒球帽……”
宋清时盯了手机上照片半分钟,再抬头,看了一眼中年大妈怀里的小孩。
首先,排除双胞胎其中一个被奶奶或者姥姥带着的可能;那么眼下的情况就只有一种解释——走失的孩子在这里,而她面前的是个人贩子。
兴许是宋清时的眼神过于明显,抱着孩子的老女人将怀里的孩子往怀里一带,把脸遮了起来。
但是不重要,因为刚才宋清时已经拍照了。
不要小看一个社畜的手速!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老板擦白板的速度有多快,她上大学抄板书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快过。
拍照发群短信报警一条龙,宋清时便低了低头,用余光盯着人贩子的双脚,实时向短信对面的警方报告动态。
作为一个至今还没被抓住的人贩子,老女人的反侦察能力也不是盖的。看面前这个女青年的举动,猜也知道,孩子走失的事情肯定是传开了,而且好巧不巧自己还被撞见了。
这时候就不能在按照原定计划跟同伙碰头了,她得提前开溜。
于是老女人抬头看了一眼公交车路线图,果断起身,准备在下一站下车。
这会儿宋清时是想跟上去的,毕竟晚高峰车厢里人多,人贩子一移动就不是那么好抓了。但警方劝诫她,不要轻举妄动。在没有明确人贩子身上有没有带危险品的情况下,贸然冲上去,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孩子和热心市民,他们一个都不想失去。
宋清时也是从心的,她本来也不是个抗压能力特别强的人,不然在面对如山一般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时,想到的唯一解就不应该是辞职,而是跟资本家斗争到底,争取把他们都挂路灯上!
可是,那个孩子真的好可爱。
在公交车减速准备进站的前一秒,宋清时努力挤开人群,往下车门去。
人贩子早有预谋,一开门就往下冲。
宋清时挤了半天不动弹,眼看着人贩子要跑了,公交车也要启动了,急的大喊抓小偷。
司机师傅也是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关门的动作慢了一秒,刚好够宋清时跳下车。
漆黑夜幕下,人贩子抱着孩子跑不快,宋清时把几十斤的电脑包往地上一扔,撒开腿就追。
宋清时与对方距离越来越近,几乎是能抓到衣角的距离,人贩子眼看跑不过小年轻,心想自己不能被抓,当即心一横,把怀里的孩子往马路中间抛去!
宋清时在动作的时候没有过脑子,她看着孩子被人贩子抛出来,她也跟着冲上了马路中间。
“吱——”
“砰!”
“砰!!”
刹车声,碰撞声响成一团,原本还算能正常通行的道路瞬间堵成了一锅粥。
早早接到宋清时报案的警察们姗姗来迟,将已经跑远点人贩子摁在了地上;刚因为宋清时捣乱慢了一秒公交车被前面三连追尾的私家车也给吓得不轻。
公交车的地盘高,视野宽阔,他是看清了事故发生全过程的。
那名乘客根本不是要下车追小偷,那名妇女也不是什么扒手,而是人贩子啊。
但这些宋清时都不知道了,她接住孩子后,将孩子整个圈在了怀里,自己背对来车方向,被撞出去老远。
几乎已经没有感觉的身体,让宋清时躺在地上不想动弹,或者说她的脑子现在是彻底罢工不想干了。
怀里的孩子许是因为冲击而苏醒,但她已经没力气睁开眼确认孩子有没有受伤。
“啊……好累啊。”
“想睡觉……”
她太困了,加速冲刺的后遗症许是在这会儿显现出来,她满脑子都是想摆烂。
“妈的……写什么辞职信……”
“净……整些虚的……老娘……”
现在就要打电话给老板!
这班,今天就上到这儿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男人在躲雨的屋檐下遇到了一位少女。
细讲起来,是他单方面地为了避雨冲到屋檐下,又擅自对少女投入了过分的关注——无论是与娇小身躯形成了鲜明对比的硕大手提箱,还是对方过分挺拔的站姿、微微下垂的杏眼,都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显得格格不入,仿佛逼着人把视线投过去似的。
少女大约二十岁出头,穿着深蓝色的长裙,戴着与身上裙子同色系的宽檐帽,一把黑色的折叠伞放在一旁的地上,裙摆上还沾着不少溅上的水迹泥点,不过手里的手提箱倒是一尘不染。
也许是男人的视线太过有存在感——这是难免的,毕竟这个屋檐下只有他们两人,而女性总是会对视线格外敏感一些。
“您有什么事吗?”透过口罩传出来的声音温柔中带一点沉闷,略显沙哑。
“啊抱歉,”男人立刻道歉,“我只是在想,这个手提箱对你来说,是否有点太大了,一个人出来,拿着它很不方便吧。”
“多谢关心,不方便的话是有一点,不过,不把它带在身边的话,我会不安心。”少女的眉眼不像方才一样戒备,“具体来说就是,这里面装着我的人生。”
“人生?”男人被这个像小说里中二病一样的说法勾起了好奇心,挪到了少女旁边。
“是的,这位……”
“我姓安。”
“安先生,你有想过吗,你的人生是由什么组成的?”
对于刚认识的两个人,这种话题该说是太轻率还是太沉重呢?
这样想着,男人清了清嗓子:“突然被这么问的话,我一时也……呃,大概是记忆和身份吧,还有对未来的规划期待之类的?”
尽管问出了这个问题,少女却看起来对答案完全不在意,自顾自地讲下去:“我啊,曾经被人偷走了人生。”
“很多人找朋友的时候,跟自己有共同点都是必要的加分项,而我说不上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遇到了一个跟自己共同点很多的人。”少女像是回忆起了过去,摩挲着手提箱的把手,“她叫刘琦,王字旁一个奇怪的奇,我叫刘琪,沙琪玛的那个琪,我们名字发音一样,长得又有几分相像,刚上中学的时候,老师同学都经常叫错。”
“渐渐熟悉起来了,我的朋友很多,性格也比较外向,她呢,比较孤僻,只说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孩子,各种意义上的没人要。她从不提起家里的事情,也没有以前的朋友。我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跟疯了似的喜欢她,把她带到家里,跟她形影不离,送她好多礼物,现在想来,我喜欢她什么呢?”思考的时间没有很长,像是自问自答一样,她很快得出结论。
“可能就是喜欢她有点像我吧。”
无端的,男人从这句话里听出来了一些温柔之外的情绪一触即碎。他仔细摸索着里面的情感变化,应和道:“人对跟自己相似的人总是更有好感的,我猜这就是同性相吸吧。不过之后很快还是会想有些区别。”
“安先生果然是很敏锐的人。其实,如果仔细分辨的话,我们原本并没有那么像,她五官不像我这么狭长,个子比我矮半个头。但是渐渐的,先是老师会弄错,后来朋友们也会对着她喊我的外号,一开始我觉得怪有趣的,还会跟她偷偷换了座位打赌对方的同桌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后来……后来,她甚至剪了跟我一样的头发,穿厚底鞋,背着我送她的同款书包,再加上当时学校管得严,要求所有人都穿校服,有的时候,连我也会觉得分不清。”
少女握着手提箱的手紧了紧,面色不虞。
这已经超出对好朋友的模仿范畴了,哪怕是从局外人的角度,也感受到了明显的不适。男人不认同的眼神有些明显,倒让少女的脸色更缓和了:“开始奇怪了是不是?我也是这么感觉的。我想要的是朋友,不是另一个自己。我开始换新潮的发型,带手表或者发箍之类的小玩意儿”
“有人开玩笑说,‘双胞胎里的一个抛弃了另一个。’安先生,你心里一定也在说我幼稚吧。”
“啊,没有没有,”男人隔着口罩摸了摸鼻子,局促地回答道,“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我其实也在心里责怪过自己,毕竟互相扮演的游戏是我提出的,又是我先单方面没有通知她终止了这个游戏,就好像,体育课跑步,大家约好了一起,我跑着跑着却独自加速把她一个人丢下了……”在男人来得及开口安慰之前,她语调一转,“然而,问题没有减少,反而变多了。同学的确能分清我们的外表了,但她的神情、语气、甚至是笔迹,都越来越像我。老师会偶尔把她的作业本当成是我的,同学会学我们俩说话,像是在照镜子一样……”说到这里,少女停顿了片刻,深深吸了一口气。
“再后来,我开始弄不清他们说的事是开玩笑还是真的了。周日的早上我会被电话吵醒,他们说我答应了要去野餐,然而我自己根本毫无印象;会有同学夸我唱歌好听让我唱两句,可是说出的曲目我根本没有听过;我开始写日记,日记上却总是出现我不记得的事情。我生气地质问他们,会被他们一脸莫名其妙地指责小题大做,我反复确认细节,会被他们不耐烦地拒绝。我弄不清他们说我做的事是我真做的还是小琦做的,还是听小琦说是我做的,亦或根本是跟我开玩笑的……”少女瞪大眼睛,细密的汗爬满了额头,呼吸也变得粗重了起来,闷在口罩里回荡出沉重的声响,男人踌躇地抬起手,又放弃了,从口袋里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
少女低声道谢,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狠狠闭了闭眼:“刘琪病了,很多人都这么说。很长一段时间,我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回味当天发生了什么,每个细节,每一分,每一秒能不能衔接起来……生怕自己又遗忘了什么。但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甚至有的时候,被提醒了之后,我会惊恐地发现,自己真的有模糊的记忆答应过,只是当时忘记了……”
男人讪讪收回手里的纸巾,摆正了自己作为一个听众的姿态,这个故事已经远超少女的青春期烦恼这种小事,他语气有些不平:“你觉得这是刘琦在报复你吗?”
“嗯……有一天晚上,我依旧睡不着,我躺在床上,又回忆起了那个跑步的比喻,非要说的话,当时我的恐惧就像是,在加速向前跑的路上,自责让我扭头看小琦跑到哪儿了,结果发现,她正趴在我的背上……我觉得这是她的警告,或者惩罚。因为我逃开了,我丢下了她,她不能允许我背叛这段感情……
“我认输了,我去找她道歉,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少女肩膀猛烈地抖了一下。
“你永远别想丢下她……之类的?”男人揣摩着之前的事情,猜测到。
“不,她说,我昨天来找她道过歉了,她已经回答了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还笑着问我,怎么今天又来了……那种笑容,跟我有八成像,我一瞬间真的有自己在照镜子的错觉……”少女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呻吟,“更,更可怕的是,我回去翻日记本,真的看到了关于昨天道歉的记录……”
男人皱了皱眉:“我记得你说过,她的字迹跟你的越来越像……”
“可我的日记本放在家里,她又是从哪里得到,偷写,然后又怎么放回去的呢……”少女摇了摇头,像是在说服自己从那些恐怖的记忆里抽离出来,“这已经不重要了,是的。初二的那个夏天,我转学了。”
“不管是她的报复也好,还是同学们约好了对我的整蛊,都不重要了。”
在渐渐变小的雨声中,两个人一齐叹了口气,然后又互相对视了一眼,笑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回忆起那些事,还是,呃,有些不适,让安先生见笑了。”
“人们对于小孩子的恶意能有多大,一向是缺乏概念的,但如果实际体验,校园暴力和各种越界的玩笑都到了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步,你经历的应该被归为情绪上的校园暴力了……”男人看了看外面连绵不断的雨线,感觉一时半会雨也不会停,于是继续问了下去,“转学之后,事情应该好起来了吧?”
“嗯……”少女爽快地点点头,“尽管还要吃一些药,也会偶尔忘记一些事,但整体都在好起来,在新同学眼里,我应该只是个少言寡语的普通人,没有捉弄的价值,事情少了,我也慢慢地好了起来,我读很多书,努力把注意力放在学习,健忘的毛病也在改善,整体来说,的确是好了很多。”
“那你之前说……”男人欲言又止,目光再一次落在手提箱上。
“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啊。”
“我平淡地度过了中学,努力地忘记过去认识的所有人,考上了外地一所还算不错的学校,在一切都在向着好起来发展的时候,我发现……”
“她也跟我上了同一所学校。”
男人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冷气,脑海中不受控制地已经进行了一波怒涛展开。
“不,什么都没发生。”传入耳中的声音略显沉闷沙哑,“是的,什么都没发生,只是我们已经与当初的样子大相径庭。她自信、快乐、被朋友们前呼后拥,而我,孤僻地一个人上课下课,没有朋友,也不提起自己的事情……”
“跟开始很像是不是?只是我们的位置,完全对调了。”
“这就是偷走人生的意思吗?”
“不止如此,坦白来说,这种落差虽然难以接受,但对当时的我来,说能够平静地生活已经足够了。
“只不过,事与愿违这个词,大概是为我量身定制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原本跟我关系一般的同学更加对我敬而远之,无时无刻不在出现的窃窃私语和眼神让我感到不安,直觉告诉我某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但我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那种压抑、低沉的氛围,我想要上去询问,但回忆起之前同学的指责我大惊小怪的样子,又不敢去问,感觉自己好像又病了……
“不过这次的解密来的很快,同宿舍的另一个姑娘悄悄告诉我,同学里不知为何流传着我去援交的消息,还时间地点有模有样的……对象包括了许多人,甚至有带我的老师和辅导员……而那个时候,我想要解释,澄清,已经来不及了。”
男人颇为震惊地看着她:“难道她为了……可……”
“很震惊吧?我也是。她真的为了报复我做到如此地步吗?老师因为传言对我不假辞色,辅导员专程与我谈心,话里话外都是不信任,甚至还给我看了面部打码的色情照片,言说已经在校内论坛上传开了,删都删不干净。就是这样,我的过去是失败的,我的未来也没有任何希望,我的记忆充满了大段的空白和不确定,这样的情况下,说我的人生被人偷走了,不为过吧……”
“是不为过,可是……”
可是你该如何把偷走的人生拿回来,更具体的,如何把它装在这个手提箱里呢?
“至于说为什么讲这里面装着我的人生,”少女双臂用力,将手提箱抱在怀里,温温柔柔笑了笑,“因为,我终于下定决心杀死刘琦,这里面装的就是要处理的最后一部分尸体。”
“开玩笑的。”在男人惊恐不定的注视下,她俏皮地歪了歪头,立刻解释道,“我只是把这些年所有的日记,和论坛上流传的图片,送去做笔迹鉴定和PS鉴定了,哪一部分是被篡改的,哪一部分是恶意诬陷,法律总会给我一个答案。这样,能够让我的过去变得有迹可循,不再真假难辨,也让我的未来,有一些希望,说是装着人生不为过吧?”
“那当然,能够想到用法律的武器解决这一切,你很理智。”男人擦了擦汗,但仍旧觉得,那一瞬间,少女身上爆发出来的恨意,仿佛预演过千百次一般让人心惊。
渐渐变小的雨声终于归于寂静,少女也拿起了伞:“谢谢您愿意听我讲这些,对着陌生人反而没有那么多顾忌,说出来也的确开心多了。再见,安先生。”
“如果能帮到你就好了,毕竟躲雨的时候,能有机会跟人聊聊天,还挺好的。”男人冲她挥了挥手,阴云散开,阳光悄悄探了头出来,男人缓缓舒了口气,不知道是口罩让自己感到憋闷,还是刚刚的故事让自己心头郁结。
但总之,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了……吧。
他不确定地想着。
虽然,他连自己遇到的,到底是谁,都不能确定。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但希望批评的话尽量委婉一点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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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只要一根羽毛?”
疑惑,不信任,还有即便努力抑制但仍然从声调中大片溢出的焦急。
面前的天使蹙着真正被上帝精雕细琢过的眉毛,带着几分不自觉的催促逼问着眼前突然冒出的奇怪人类。
“是真的哦!真的只要一根羽毛而已,”带着单片眼镜的男人携带着有些轻飘飘的笑意,他不紧不慢的摸了摸下巴,带着足量的真诚对着面前有些狼狈的大天使长开口说道。
“一根您的羽毛,天界现在所面临的一切困境都会迎刃而解,这是笔划算的买卖,不是吗?”
男人张了张手指,装模作样地做了一个“全都一扫而空”的夸张动作,大概是为了让安斯艾尔放轻松。
一根羽毛……
安斯艾尔的眉毛没有任何想要舒展筋骨的意思。
今天已经是天界陷入战争的第13个天历周了。
刚刚从前线中退下的大天使长勉强维持着站立的姿态,压抑着小口的喘息平复着自己的疲倦,犹疑的眼神来回扫视着面前古怪的人类。
“额……忘记自我介绍了!”那突然冒出的男人用着过分上扬的语调,“您好,我叫空喑!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在确认了那突然冒出并自说自话的家伙不会对自己造成危害反而面对自己的攻击只会一边逃跑一边大声哀嚎以后,安斯艾尔不由得陷入了短暂的回忆——
自开战以来,天界的天使数目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不断锐减着。
参战的标准一降再降,从一开始的四翼天使作为主力,到所有两翼天使都要一齐上阵,再到现如今连光环都没有稳定下来的孩子们都被推上了战场……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用噩梦二字也难以囊括这其中的荒谬。就连百年之前与魔界的征战都没有产生过如此庞大的伤亡量。
这场战争毫无疑问地正在逼迫天使逐步走向死亡。
战争……
这个词用在这里实在是有些太自以为是了。
安斯艾尔的心脏回响着发苦的轰鸣。
准确的来说,今天为止天界所经历的一切……不,是这片大陆上所有种族所经历的——只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猎人刻意延长时间以便更好享受的屠杀。
尸骸成为了装点全世界的常见装饰品,鲜血让土壤都愈发饱和,痛苦和绝望成为了生活的主旋律,秩序不受控制的从根部瓦解。
谁能想得到这一切仅仅只是由一个【人类】造成的?在那个黑发黑眼的家伙面前,就连恶魔都会自惭形秽的吧。
没人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毁灭这件事对他来说如同呼吸心跳一般得心应手。无法探究运作的机理,无法理解背后的目的,仅能获取信息的只有一个又一个不同的种族传来的噩耗,而噩耗们却又总是令人麻木的相同。
灾难来临的丧钟或许其实早就已经敲响,但当钟声响起之时,又有谁会觉得这是为自己而鸣的呢?
也因此,在收到了精灵,矮人,兽人等等种族相继灭亡的消息后,现在天界所经历的一切,也不过可以荒谬地归结成简单的三个字:
轮到了。
仅仅只是轮到天使这个种族了而已,所以天界理所应当的陷入了难以理解的苦战中。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自称空喑的流浪商人,不合时宜的装扮,不合时宜的出现,还说仅仅只需要一根自己的羽毛就可以让天界抵御这单方面的屠戮?
安斯艾尔敛了敛自己的眼睛。收束在身后的六片翅膀随着主人心意轻轻的晃动了两下。
天使的翅膀和羽毛跟的灵魂直接相连,以这种东西作为交易货币简直就是对天使赤裸裸的侮辱……换在平时,这种会进行灵魂交易的恶魔走到离他十天尺处就已经身首分离了……
但,如今这项完全被荒谬和续集填充的提案,却真真切切地被提上了安斯艾尔这个大天使长的优先第一顺位。
安斯艾尔的沉默显然有些太久了。空喑笑了笑,他继续用他那有些让人感觉到违和和不适的高昂音调进行积极而友善的宣讲。
“……我知道的,您有顾虑~”穿着有些怪异的黑白服饰的男人一副我懂你的经典商人做派,他指了指安斯艾尔脚边掉落的羽毛,“这样如何?我只要您脱落下来的一根羽毛……对于天使们来说,脱落的羽毛就没有与其原本灵魂的联系了吧?”
今天七次接连不断的袭击已经让面前尊贵的六翼天使疲惫不堪了。尽管经过了简单的梳理,翅膀上的羽毛仍然显得有些凌乱。粉色的伤口被主人努力的隐藏在了布料和羽毛之间,散落在地上的羽毛能算得上是难得的疏忽。
即使掉落在地上,那根属于天使的羽毛仍然保留着温润的光泽,圣洁的气息足以让每一个注视着的人心生平静与安宁。
“让我思考一下……目前的定价是:一根羽毛抵御一天界日袭击~当然这意味着以后如果敌人的攻击更加猛烈的话我们会加价,但是这很合理!因为商品价值提高了吗!”空喑笑着看向安斯艾尔,受伤了伤的天使闪耀着名为高傲的光芒,那光芒透过空喑有些杂乱的黑白发丝,让他忍不住眯了眯眼,“怎么样呢?一根羽毛,换全天界的一日安全,超级划算吧?简直是超级甩卖跳楼价啊!您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一根脱落的羽毛,就能够守护住天界各位同僚的幸福。
廉价到可笑的代价,古怪到虚假的商人,一切明目张胆的张贴着【有问题】的标签。
本应该立刻拒绝的,可是——可是自己难道真的能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唯一的希望吗?
如果毁灭是最终的宿命,也希望这样的结局无论如何都晚些到来……至少,让我能在最后好好的看看大家,不留下遗憾吧。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不是吗?
装模作样的进行了交易内容的确认,不靠谱的商人却出人意料的娴熟地讲述着关于交易细节的种种。面带严肃却心不在焉的听着了冗长的赘述,尽管努力试图分析着利弊,但心神早就已经被仍在战场奋战的各位分去——
这样的不负责的行为,又怎么称不上是一种懦弱的逃避呢?
“啊!对了,虽然已经到了这个时候……但是没办法呢,还是应该跟安斯艾尔酱说清楚的!”男人带着过于单纯天真的笑容,灰色的浑浊瞳孔让他的表情显得反常而扭曲。
“安斯艾尔,你一定会对跟我交易这件事情后悔。”
空喑摇着自己的手指腼腆地笑着。
“我们之间的交易并不会改变事物的节点,节点不会被改变,结局也是如此。”空喑认真的看向安斯艾尔的双眼,将天使怔愣的情绪尽收眼底,“即使如此,您也确定要跟我进行交易吗?”
那个时候……自己心中的想法是什么样的呢?
用“仅仅只是试一次而已”粉饰自身行为的不忠,下意识逃避结局是最坏的可能性,即使在大难临头前也保持着过于天真的自信,总是觉得自己会是最特别的那个……
如果这家伙也找了别的种族……不,他说过我是他的第一个交易对象。
但,把这种诡异的家伙的话当真的自己才算得上可笑吧。
“……我确定。”
安斯艾尔低声作答。
故作坚定地作出了判断,但是任谁都能看出来自己的软弱与犹豫。
恐怕在对面的那个家伙听来,自己的音量已经低到了可笑的程度吧。
“好耶!业绩达标!感谢您的购入~”空喑拍了拍手,他看上去倒不怎么在意,简直能称得上是没心没肺……牵住天使不知所措的双手狠狠地摇了摇,一边道着别一边欢快地预备离开。
“……最后一个问题。”
痛苦的天使叫住了转身离开的流浪商人,那人的脚步一顿,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样微笑着回身等待着安斯艾尔的发问。
“……为什么,为什么呢?”已经走上不归路的天使努力抑制着嘴唇的颤抖,发出了最后的疑问,“为什么所有人都会被杀掉,为什么那个人要这么做呢?为什么他一定要杀光所有人才住手呢?”
空喑把手拖住了自己的脸,皱着眉头有些苦恼的发出了长长的哎呀声。
“虽然很想用他其实被你们很多种族都欺负过,还有类似于土到掉渣的父母双亡孤儿复仇之类的话来敷衍过去……”空喑侧着身子摆弄着自己的麻花辫,“但是毕竟刚刚成交了一笔大生意,怎么能这么对待我们忠实的大主顾呢?”
“因为他是玩家嘛!”
男人笑眯眯的回答。
安斯艾尔的瞳孔一瞬间放的很大。
什么?
他在,他在说什么?
“因为是主角,所以当然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咯。”
“这次的话,大概就是想着:【啊试试看把所有种族的大家全都杀掉会怎么样呢?】之类的话而很果断的大开杀戒了吧?确实呢,这种情况下也很没办法吧?”
男人那责怪而理所当然的语气从安斯艾尔的鼓膜上缓慢地滑过,直至耳蜗深处才发出迟钝而剧烈的爆鸣。
那算是什么……什么古怪而荒谬的理由?
什么玩家?什么主角?
因为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范畴反而显得稀松平常了。安斯艾尔呆愣地站在原地,而空喑则是一幅没办法的样子耸了耸肩。
“啊……总而言之,到了明天就能够看出来我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了吧?”黑白色的商人没事人一样的欢快地对着僵直的天使挥着手,“如果觉得还算可以,欢迎您及时续约!”
“明天的这个时间,我也依然会在这个地方等待着您的哦。”
空喑就这样轻飘飘的敲下了约定的木槌,一同他莫名其妙的出现,他同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只留下了安斯艾尔站在原地。
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掌心——那里曾经停留过一根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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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我擦!六月底有期末考所以交的迟了一点……是写的自己家oc,完全只是写了一个开头的程度啊……可能大家完全看不明白但是我很努力的写了【目移】如标题所说是拐小孩现场!也没有很仔细的修饰过语言总而言之能有人看就很好了!!
别的还有什么呢?希望自己下个月多写一点吧!!呃呃总而言之非常感谢点进来的你。
今天的份也努力擦完了!
二编【其实不只二编了】:修改了一下错别字和努力的试图让语句更为通畅了一点点,非常困,下次再见~!
文:艾连
关键词:下午茶,癌
文体:散文(应该是吧
标题:《堕落青年废物生活的理论基础》
正文:
期中季后一天,朋友请我去吃下午茶。尽管我们期中都考崩了,但没有人存有学习的念头,只想趁着期末尚未到来的时候,赶快及时行乐。
咖啡馆很小,处处显得野鸡,要不是朋友介绍,我应该到毕业也不会来一次。
侍者送上来一个盘子,装着一个不到盘子三分之一大的蛋糕,边上放着一朵大红色的鲜花。我觉得这花很像罂粟,又想起这蛋糕在菜单上的名字,好像是迷幻某某(看吧,野鸡极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朋友虽然和我同流合污地颓废,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沾了这些东西。于是我非常隐晦地问:“是罂粟吗?”
朋友先是咕哝:“那我怎么知道,但是感觉应该是虞美人吧,种罂粟不是违法吗?”然后她看到我的眼神,顿时明白过来:“哈哈哈哈哈你想多了,怎么可能啊!这种小店哪里有那个胆子。而且就算他们卖,我也不买……吸毒这种事,要等到确诊癌症晚期之后再去做,才不算浪费生命。”
我听了感到理所应当,又隐约有点失落。朋友疑道:“怎么,你……?”
我摇摇头。我们吃了两口蛋糕,朋友照例开始发表嗜甜人士的赞美,我听他说完,接道:“我挺羡慕你的,还能这么亲切地赞美甜。我吃糖的时候也觉得很快乐,可是我背后就是好像有人告诉我:‘这只是进化的诡计!’我就迅速从快乐中抽离出来,冷眼旁观,看着自己被进化的诡计所控制。”
朋友:“我看你就是想得太多。”
“我也这么觉得。但是这种事停不下来的……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吸毒,我虽然没有什么物理上的毒瘾,但是精神上的毒瘾,就是自我怀疑,好像已经没药医了。”
“自我怀疑?园子里就连棒槌每天都要自我怀疑三次,这算什么。”
“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对自己的什么思想啊、观点啊,都要拿出来怀疑一番,想想它的反面。”
“这又算什么?这不就是辩证法吗?不过其实我也不知道辩证法实际上是什么,打扰了。”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我以前信‘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但是想想,真的是这样吗?不完备定理不就把这句话变成史上最大旗了吗?再反过来想,不完备定理也是新知识,这样算不算我们离那个理想世界又近了一步呢?这样反反复复,把每个命题都嚼个几遍,就对它的正面和反面都没法再信了。就跟美工刀一样,刚掰出来的、新鲜的断面是锋利的,磨着磨着就钝了。如果需要锋利的东西,就必须再掰断它,然后再钝、再掰,等到最后一节也钝了,这把刀就没了。我觉得我现在差不多就在重复这个过程,每次抓到一个新的想法,就不由自主开始怀疑它——它真的是正确的吗?能作为我的信念吗?它的反面是不是也有道理呢?你看,每件事都变得有点道理的时候,每件事也就都没有道理了。
“这种过程让人上瘾的地方就在于,刚开始的时候,人都会因为自己看到了事情更多的面,觉得非常沾沾自喜。他扔掉一个信念之后,回过头去看那些还捧着自己思想的垃圾的人,就会产生优越感:你看那些人多可笑!他们那些奉为圭臬的东西,其实都漏洞百出……但是,但是,这种优越感也会被自我怀疑扔掉。我真的就比他们高明吗?如果他们是对的,我的那些反对意见只是一叶障目呢?或者退一步说,如果我确实是对的,可是我也还有很多很多信念,我那些信念和他们的比,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样一方面更迫切地想要扔掉自己剩下的思想,一方面也失去了扔东西的快乐。只不过快乐虽然没了,这种精神毒瘾却已经形成了,就算不快乐也停不下来了。
“你刚刚说到癌症晚期,这个跟癌症也挺像。不是原癌基因本来是管分裂的吗?细胞不分裂人肯定会死,但是癌变之后,分裂得太多,人也会死。这种自我怀疑,本来肯定也对你的思想有好处,但是怀疑过了头,就很难说了。而且怀疑的思想是可以侵占所有其他任何思想领域的,它就跟癌细胞一样,不停分裂,不停增殖,直到——如果不考虑并发症的话——直到机体被它消耗完。直到那个美工刀被掰到最后一节。”
“噢,那所以这样下去,最后就会什么也不信了。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什么也不信的人,也能活着吗?”
“为什么不能呢?你说得人活着好像一定要信点什么东西一样,其实就算什么都不信,也不会怎么样吧?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活着呢?你不觉得这也是进化的诡计吗?”
“我是说,他既然什么也不信,那他为什么活着呢?他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不就没有答案了吗?比如说我,我现在还活着就是为了快乐,我又不是自己要出生的,到时候可能也不是自己要死掉的,那中间这一段总可以让我自己把握吧?可是那种人,他什么也不信,就跟你一样,吃甜食都要辩证法一下,这根本不快乐啊。就比如说你吧,你为了什么活着呢?”
“我为了什么活着呢?我觉得是因为,找不到理由去死吧。有一种人说,从出生到现在,他做的所有一切事情,其实都是在验证身不由己,不管是顺从还是反抗,都是命运的安排,那如果选择去死呢,就是一种‘到此为止’的宣言。可是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道理,他选择去死,怎么就不是命运的安排呢?而且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命运的意志’这种东西是真实存在的,那如果根本没有这个意志呢?他的宣言宣给谁看呢?反正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让我信服的去死的理由,才一直这样保持现状。”
我说完自己嗤笑了两声:“啧,我还是给自己找了理由……虽然好像是递归的理由。你知道以前英国人为什么要吃下午茶吧?对啊,他们晚饭太晚,为了不要太饿才在下午加了一顿。我觉得我也是这样,知道那种精神癌症必有一天把我耗光,但是它来得太慢了,我为了熬到那一天,还要不断地给自己找些活着的理由。”
朋友举起奶茶和我碰杯:“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我确实口干舌燥,赶快喝了一口,抹抹嘴:“草,打嘴炮真爽。”
我们痛饮完两斤奶茶,一边哀嚎花呗额度一边扣扣索索地付了账,然后回学校去继续大战死线了。
备注:算是对自己之前一段时间的精神写照吧,现在自认为已经挣脱出来了,不过偶尔还会滑回去。这篇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本来写得很严肃,觉得不太好,好像对待那些观点很认真似的,所以改得稍微口水话了一点,没有什么逻辑。
“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是希尔伯特的话。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出处是毛不易的《消愁》。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真的求得到吗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