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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
*BGM:坂本龙一——20220207
*作者:柯尔弥洛斯
*评论:都ok啦都ok
*上传以后不知道排版会不会变,变很乱的话就没办法了!
很久很久以后,世界上最全能的家庭助手诞生了。在产品介绍页和使用说明书上,写明了这是一个智能飞行托盘(IFTH),意在为用户的生活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以下为该产品的产品介绍
家居助手:智能飞行托盘
想象一下,您的生活空间中有一个能够自主飞行、听从指令、携带物品、清洁地面并具备空调功能的多功能家用机器人。这不是幻想 ,而是现实——智能飞行托盘,您的家庭新伙伴!
产品特点:
1.语音识别与自主命名
通过高级别的AI对话功能,它能够理解并执行您的语言指令,更重要的的是,您可以根据您的喜好为飞行托盘定制声音和姓名,让它成为您家中独一无二的成员。
它的主人为它取名为“K”,之所以是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主人正在进行的一项伟大工程——她决定按照作者名字的首字母的排序,看完一整个藏书室里所有的书。当时,她正忙于读肯·克西(Ken Kesey)的书,没有时间做其他的事譬如给智能家电起名字,更没有时间为它定制声音。
它的名字来由是如此随意,它的声音使用的是智能声线库里的默认男性声线。尽管如此,在第一次开机启动的时候,它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2.自主飞行
配备先进的飞行控制系统,智能飞行托盘可以在家庭范围内自由移动,无需人工干预。
K很快就习惯了无所顾忌地在新家中穿梭,它看起来比那个一门心思埋头苦读的小姑娘更适合住在这栋房子里。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中,它没有被输入任何工作指令,它有一整天的时间在房间与房间、书架与书架之间飞行,跟一个被击飞出去的冰球似的,或者跟一颗被发射出去的子弹似的,弹道就是它的飞行轨迹。它把这家里的光景都记录了下来,方便后续的工作。
当然,无论它想做什么,总是出于它预先在生产线上就被设置好的程序,它之所以可以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又一项功能:
3.障碍物避让
自动躲避障碍物的功能确保了飞行托盘在家庭环境中的安全运行。
以及又一功能:
4.多功能机械臂
执行简单搬运任务,如拿取小型物品或开关电器。*IFTH自身重量较轻,难以运输重量在2kg以上的物品,使用其运输轻型物品时,请确保不超过其最大承载重量。
在运送了数以百计的冰咖啡和冷吐司以后,它还运送过和自己一样、名字以K开头的作者的书,递送到用户的手上。她冷淡地点头,用着比自己还有程序范式的口吻道谢,从深陷的被子中起身,仿佛一颗无依无靠却冉冉升起的晨星。尘土般暗的光线中,她灰而发白的身体打着寒颤。
5.内置空调
在飞行托盘上集成空调功能,可以在移动中调节室内温度,提高能效。
它伴随着女主人捋着墙面行走,在察觉到她的冷时向四面八方输送暖气。机器运作的声音掩盖了大多数她想说的话。
它站在机械的立场,整合了信息库中所有的经验,以一副对世事洞若观火的姿态,看出自己的女主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类,也不是像自己一样有着标准应用方法的机器。她拥有会生长的皮肤和头发,会病变的组织和骨骼,这些都是模仿人类的拙劣把戏,她不会真正地生老病死,所有生命体征的改变都像是界限模糊的四季一样轮转,其中存在着一个周期,比方说再过六个月,她眼角出现的细微褶皱就会重新平复,每过一年,她老化的人工细胞就会再次焕发生机。但最重要的是,她从平躺在生产车间里开始,就被赋予了不知名的天赋,然后不得不像人类一样寻找自身的价值,活着的意义。这是复杂生物才具有的秉性,这是她被创造出来的根本原因。
她问它:你看上去很清楚我被买到这里是为了做什么,是吗?
6.高级AI语音功能
能够进行自然语音对话处理,提供用户友好的互动体验。
它的眼前出现蓝色框选,它将准星对准自己的女主人。
紧随其后显示出的文字如下:“高级情感体验仿生人,型号EAP-1,制造商未感科技有限公司……”
“EAP-1是一款高度先进的仿生人,专为提供最真实的情感体验而设计。她结合了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和生物仿真材料,以实现与人类几乎无法区分的交互。”
它没有回答主人的问题。或许这不符合它被设定好的程序,或许它感到悲剧的气味正在两人所处的走廊上弥漫开来,因为仿生听起来比纯粹的机器更加悲哀?或许优先为用户的情感着想才是它最深层的程序设定。所以,它才什么都没能说出口。
缄默的氛围中,她觉得自己活得像一张被铺陈开来、正待书写的纸。她没有内容,只有被生产时所留下的基因一般的痕迹。出于这种空缺感,她想要看完藏书室里所有的书、并和飞行托盘练习对话,尝试把话说得比人类还好。她亟待为自己填上文字。
K的扫描还在继续。它眼前出现的是关于她的所有产品介绍以及使用说明。当看到“请勿在极端温度和湿度下长期存放。”它提高了空调的温度设定,并询问对方是否要喝些热水。
她说,可以,麻烦你了。她看上去很难过,几乎就要无声地流泪。K背过身去,将自己调到了静音模式,它悬浮在半空中,拖着自己那不存在的身体和脚,像是一只无声的幽灵一样飘走了。
它用自己的默认男性声线和热水壶进行对话,意思是女主人需要一壶热水。
热水壶使用的是默认女性声线。她的回答恪守着智能家电沟通守则的内容,表示自己已经接收了指令。不过一会儿,从那饱满流畅的机体唯一的开口中,向空中缓缓送出蒸汽。雾气细密温暖,制热的声音充满希望,让人觉得生活还在进行下去,烘得K眯起了眼睛。它甚至由此,回想起它的某个零件还在车间里被喷洒上色的那段遥远而郑重的日子。
它有着用于扫描场景的部件,也就和真正的人一样,有自出生就用自己敏锐的视力触碰多姿多彩的外界的能力。但在这座随处可见无机质的建筑里,唯一能让K用到“多姿多彩”一词的,只有眼前这个热水壶。她拥有着明度极高的粉色外壳,像是一个在厨房一角涨开的巨大的笑脸。
热水烧好的时候,她发出了轻柔的咔嗒声,并提醒K向后退,她担心K因为热水而受伤。一杯热水,最终带着痊愈生命的魔力静置在托盘上,K没有马上离开。它想等着热水晾凉到适合女主人的仿生口腔和喉管的温度后再离开;它还想搞明白女主人为什么那么难过;它想留在粉色热水壶的身旁。在近乎是凝滞住的一片空气中,万事万物都带有平滑一如大理石的面目,用单调的颜色来降低存在感,同时表彰自己的可靠……这个粉色的热水壶生活在这里,她的颜色是女主人某次心血来潮时从个性化定制页面里选定的,有生机,温暖得格格不入。但遗憾的是,无论它对她说些什么,她都不会给出多余的回答,她所能说的只有一句话。
“该功能尚未开发,请尝试其他指令。”
“该功能尚未开发,请尝试其他指令。”
“该功能尚未开发,请尝试其他指令。”
于是,K只好说,请为主人烧一壶热水。
那水壶重新开始工作,她的把手的弧度恰似温暖的眉弓,她机身上方饱满、光滑的弧形是紧闭的眼皮,她不甚剧烈但频率稳定地抖动起来,像是承受不住即将喷发的岩浆的威力,像是对K此前所有话语的回答。在灰调的傍晚,K凑得离她很近,很近,越来越近……他们是一同贴着角落坐下、慰藉彼此的人,一同看着空气中飞舞的灰尘,透过全自动百叶窗的缝隙,看清街道上暖黄色的灯光。
那一刻,所有的光线和声音,感觉上全不一样了,K第一次飞到了自己的灵魂和自己的机体完全有所对应的位置上。如同冥冥之中有一根手指,一边感受着屏幕微妙的阻力,一边将它所思所想与它在现实中的躯壳对齐——热水壶发出表示水开了的“咔嗒”声,就像被合上的卡扣。
它看到了很多平时动用再多次扫描都无法看清的细节,像是世界自己向两侧扒开皮肤,向它展示褶皱里隐而不见的部分。它想起那个还陷在陷阱般的被子里的女孩,她稀里糊涂地被带到这里来。她的爱人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向她解释太多,留下了她一人应对无常的生命。
她读完了她爱人留下的所有小说、诗集和散文,以为这样就可以拆穿对方的生命,却发现只是徒劳无功。
K下达指令,烧了一壶又一壶的热水,最初的几次它或许是有意识的,直到随着高温和超重,它自己也逐渐陷入故障中。没有人来喝热水壶烧出的水——那个女孩早早忘记了什么热水,她回到了书房,抵抗着寒冷和瞌睡,双膝抱在胸前,彻夜翻动着书。
·环境适应性
温度范围:操作环境-20℃至-50℃
湿度范围:10%至90%相对湿度
·智能功能-社交互动:能够与家中其他智能设备交流,提供更全面的家居管理。
·故障排除与客户服务
如遇技术问题,请查阅应用程序中的帮助文档或联系客户服务中心
·自我维修
当需要维护时,IFTH会发出提示,并自动导航至最近的服务点。
·变形清洁功能
本品能够折叠成扫地机器人,可清洁地面、墙面以及天花板,提供了全面的清洁解决方案。
外面车来车往,但这里连一点声音也不会透进来,书房里空无一人。所有属于人的气味都已经从那个房门撤离,K还保持在清洁状态,它做得既快又好,只有遇到顽固的污渍时才偶尔发出一点窸窸窣窣的响声。
让它止不住地发出噪音的地点正是书房,它吞吃掉一些被划为无用的废纸。其中有些是从书上撕下来的,有些是布满了勾圈的手写的字条。
它面无表情地吞吃掉一首小诗,同时将纸张上的内容扫描进信息库进行比对和分析,以免错手将重要的信息也一并销毁。它的信息库就像是一个有着浩如烟海的藏书的书房,与其进行比对的结果显示,第一首小诗所要表达的内容在世界上另有372947人试图表达过。
它面无表情地吃掉一份女主人在悲伤欲绝时写下来的手记,其中的核心内容在世界上另有98536547人试图表达过。它面无表情地销毁了几张关于同个文学作品的摘录。它一、字、一、顿、地工作下去,吃掉“所有的问题和爱情”,吃掉“那是超越死后来生的东西”,吃掉“无限虚假”和“一场噩梦”,吃掉“所有的一切都是幻影。”
它吃掉几张只写着几个大字的纸条,那上面写的是“我爱你”。扫描比对结果显示这世上另有757847567399473……次对于这几个字的重复。先前的几次扫描时,数字很快被显示完毕,只有这一次,那不知道是从轮盘还是滚轴上掉下来的数字无穷无尽地铺展下去,数字绵延的速度和气势让K感到微微的窒息。
自从它上一次勒令热水壶烧了整夜的水、被女主人送去检修,它再也没体会过如是的感受,但最后它毫不犹豫地一口吃下了那几个字。
毕竟,被重复得如此之多,在世界上信手拈来可以随意找到的几个字,多得像是漫天飞虫一样不可能被彻底灭绝的字,没有被单独留下和幸存的道理。
那些数字停止了喷发,那个数值无论对应的是任何物体都一定足够将地球团团包裹住。它将座位下方的纸屑全部清理干净,打开了下一袋需要处理的纸篓。它奋力工作,它试图找到某段像生命一样独特、没被重复过的话,就像在尸体堆里凭借某个最独特的信物去认定某一个人。
它吃到一张硬邦邦的卡纸,它对其进行了扫描的时候,感受到了某样柔软沉重的作用力。它再也不会知道,这正是哽咽和想要哭泣的欲望。
扫描结果如下:
[热水壶公司logo][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联系电话][公司网址]
活动参与证明及以旧换新凭证
尊贵的顾客:
您好!
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您已成功参与了我们的“智能升级,生活升级”活动。根据您提供的旧热水壶,我们已经为您办理了以旧换新的服务,并为您的环保意识和对新技术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是您参与活动的详细信息
·顾客姓名:[]
·参与活动:智能热水壶以旧换新
·旧热水壶型号:[]
·旧热水壶序列号:[]
·换新型号:[]
·换新服务日期:[]
·服务地点:[]
·换新凭证编号:[]
请您妥善保管此凭证,以便在需要售后服务或享受公司其他优惠活动时使用。
我们期待您对智能热水壶的体验,并希望它能为您的生活带来等多便利和乐趣。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
感谢您对我们品牌的支持,
祝好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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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差们起初只是在感慨,最近难道是志怪局创收高强度抓妖?不管是妖鬼还是精怪需要地府接手的都少得可怜,算是难得的“淡季”,甚至已经有胆大的和上司去申请休假,换上了纸扎身躯到人间度假去了。
一直到夜巡回来之后问了日巡一个问题,才让外勤回来的鬼王产生了一丝疑问。
“阿晟,我去望雾亭交接这几次都没看到海老板,是保密任务那边调开了吗?只有纸扎人在。”
“出去玩了吧,上面的不是只剩他和纸扎人了,你都闲不住要问八卦别说海老板了。”
“但是上面感觉……怪怪的。”
“那你不查一下?”
“我在休假,难道和你一样蠢去加班吗?我去和真大人报告一下。”
夜巡几百年来关注八卦的直觉没有出错,鬼王去调查后和志怪局一对情报发现不只是地府的“进账”少了许多,原本以为会被关押改造的妖鬼精怪也没有在这边做登记,等他再一次听到不语堂这个组织时,名单上熟悉的名字多了一个。
望海、卜算云。
仅仅只是十多年未见,从望恩出现意外后他带走了这两个阴缘结的孩子,望海也在第一次杀人之后得到了惩罚,重塑回到望雾亭继续成为那个安稳宁静的镇守人。
但是真从来没有想过海会变成这样的人,十年的时间对鬼神来说不算什么,好像他们之间未改变过一样,可是对每一次都是肉体凡胎的望海来说十年很久了,他瞒他太久了。
久到望海都不觉得自己有过改变一样。
“望海!”
他找他对峙,厉色呵斥着这一世里不把任何生灵放在眼里的望海。
鬼王的缩成细针的瞳仁里倒映着漫不经心的人,他还闭着眼微笑着,好似清风又好似游魂,难以捉摸难以揣测。
现在的望海和曾经的海实在是太不一样了,好像是有序生长的树被嫁接了另一种枝丫一样开始蜿蜒扭曲,铺开杂乱无章的枝条割裂了天际掠夺一切他人赖以生存的光线。
“阿真,你在为何生气?”他淡然发问,毫不在意桌上散乱的罪证。
越过志怪局审判私自消灭作恶妖物,钓鱼执法杀害妄图利用精怪延寿的大老板,放纵游魂去行凶然后直接打到魂飞魄散无法记录……
真暴怒着拍着桌子震得纸张被掀起一角。
“你难道分不清这些是恶吗!你的职责和坚守呢!”
望海面对着质问,迟疑了一会,然后露出了淡薄的笑意,他说:“卜算云用命和血还有这么多年教会了我一件事。”
他自顾自说着话,好像根本没有在乎眼前愤怒不解的挚友。
“有些事情并不是善良就能解决问题的,阿真,你不觉得吗?”
黑红的眸子对上了红银的异色瞳,望海透过真的双眼想起来那个围绕着自己喊着哥哥的小姑娘,他们真的很久没有见面了,好像全部的人都默认了他的职责,独留他一个人在这鬼门上,守着无数年的寂寥和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阿真……”他很焦躁,抬起手按了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疲惫又沙哑地说,“我以为,用绝对残酷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这件事上,你比我更清楚更能理解。”
望海明示着,明示未有灵识和独立意识时一次次濒临崩坏边缘时被直刀刺穿胸膛的疼痛,也在明示一旦更迭之路有踏出任何一点地府不满意的岔路时都会被眼前的挚友用悲伤的眼神处决。
鬼王比他这个普通人更冷漠残酷,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
“这不一样!”
望海捂着脸低吼起来,狰狞的样子和他完全不相称,即使是发泄他也收敛着声音,把自己沉在深海里无声冒着脆弱的泡泡。
“这有什么不一样!我只是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被动,我想把职责抛之脑后拥有一些我自己的时间和自由这有错吗!我和你有区别吗!”
愤怒中的一人一鬼像是在悬崖边角斗的山羊一样用自己最尖锐的一面朝着曾经关系无比亲密的友人。
“阿海,这不是你可以手沾鲜血的理由,你真的走错路了。”
真拔出了漆黑的直刀,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他拧着眉毛缓缓抬起来,目光从悲哀变得锐利,冰冷的刀刃对向了望海的胸膛。
“又是如此,一直如此,这种事情还要再重复多少次!”望海的肩膀在颤抖,气急了的他哑哑笑着,他朝着真大喊,“阿真!我还要死多少次才能满足你们,满足地府!我到底是什么东西!!你告诉我啊!”
“你是……未来的判官……”
“所以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工具对吗,一个不需要自己想法的工具……”
他艰难地回答,这个称谓很轻也很重,轻是对着地府运行的这条秩序线上每个鬼都是工具和零件,重是因为唯独“海”是难以替换的零件。
“你也是我的朋友……阿海……别再这样了……”真的声线夹杂着难以言喻的颤抖,但是握着刀的手稳得绝情绝义。
“太可笑了,快六百年,我像个异类一样在这个世界死去活来不断轮回,生活了快六百年……”他收敛了表情,阴沉和疯狂瞬间化为云烟,好似又变回了那个温和亲切会笑着对待每个人的望海。
然后他带着寂寥的笑容往前走了几步,胸口顶在了直刀的刀尖上,亦如当初。
“阿真,我累了,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吧,这样应该能让你安心了吧。”
作者:【十二招】痛土豆
MODE:笑语/求知
手記封面如此寫道: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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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季 112
在白樺中那個人教會書寫黑色的文字。佈滿她的文字,現在想到理應開始實踐這件事,即整理思緒,那時正經過似乎從未變化的樹林,枝條在月光下簌簌聳動,衣服上落滿了白雪。最開始是那把漆黑如血的獵槍對準了她,抱著往茅叢中放空彈的希望,按了扳機。她一言不發。唯識論大概是認識此処的唯一方法,有記載。知道自己該說話了,知道等人該說話了。
115
不想隱藏自己的所在。這大衣在雪地中很突兀,能看出來,但它們依然是一體。她的手放在額頭上,直往下劃,到嘴部為止。她拿出一支飛羽,一段黑藤,一條結繩,一塊肉。然後就離開了。
116
行走幾乎不會結束。胃在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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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這是一間草屋,不知道它的建造者是誰,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但要是讀到這句話,在此處歇息將不比野外更安全。它就這樣停下了。
310
拿回來。鹿的血、羊的血與猿猴的血,將其加以統一,適用於荒野的書法。進食然後進食然後進食。餘下的,保留一些,大部分依然在這裡。在成串的風鈴間,撞擊出癔病的嗥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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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喉嚨像被剝离,如同使政治權利失效。遊蕩於漫點之外的不止一個。視象及多倍母逐漸轉為混合物,開始頻繁進入純黑的地域,生身抹去而世界明滅之間,未有所稱呼。萬靈的潮漲猶如昏聵的月光,而號叫竟那般熾熱,明亮好似湖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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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季 578
在雪山上迸發出長刀的閃光。但是那裡沒有任何人。想起初次與她見面時握著的那把刀,比如尖利的枝椏,比如硬潤的果實。此後再沒見過它,它們去了哪裡?它們都褪色了。在攀升,越过云梢,黑色的太空,黑阳与黑河。這是昨夜發生的事,靜聽火的天啟時,那燃起的活火隱去。極大的影響之中,寫有名字。
572
從地下挖出一把骨制的門加伐,未加涂漆,不染泥沙,光潔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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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無法忘記蔓生的造句。在多藻的水地有灰鼠出沒,看見他們又厚又長的眼睛。臉令其懼怖,舌令其惡厭,體令其哀慟。
396
然後來到一個終極的完善的牢不可破的想像,顯聖的河床劃定交流的界限,在崇高的博大的永不消亡的波紋推移前前後後,感召的長汀指出塗色的邊緣,而野蠻的遊蕩的徘徊不定的他人則頷首,佈告恒久的深遠的自意志在廣袤無垠的河邊。你控訴諸星辰的无衡,於是説謔談罷、攪渾罷,把他們都獻祭。確保準備好白晝的殘續,然後告知:此人蓬鬆的罪孽不必被摧垮,化為匕針的才華如雨般垂下,那傢肥沃的真實不啻於害蟲的同謀,美麗的碼數就仿佛倒海般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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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祂領著有角的魚翻越群山,祂頭頂穩定的三角,祂口述沿途的經過,祂穿著黑衣好似水在彼岸。新生的牧人不通讖文,將笛琴獻敬還未出殼,熟路的走者拉動帷綫,以手足請拜所剩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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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所受的苦待,所得的佳勉,現如今都變作掩面時的白氣,自指與指的黏連処噴灑,以為遭了襲擾或責難,衹是不語,他們並不猙獰。誰會懂得他們導授的?見過他,明瞭涼寒的道義,然後評批他,告訴願意的緊集未必有形。難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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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季 453
在純白的寂靜里回到了故鄉。火車的軋嚮自地底下鑽出,整個國度在灰色的煙霧中不斷顫抖。背後就是混凝土厰房,多年來加以修葺後依舊昏暗無常。這些龐大的建築遮擋一部分磐石,紗質的幕布背面,有風使它飄動。河依然在這裡,徐徐流動,沒有冰期。行道旁的雪泥如牆壁般發黑,夜之黑河,濃稠的水漿在攪動中不斷氾濫,直到浸濕膝蓋,其間寬厚的波動包裹著傷口。已經不記得何時留下。那年屋室尚未瓦解,到處都是濃灰的煤煙,在身上的氣味散去之前,就已經沾惹閉死的門房。然而眾人浸泡在水中,隨垢印的減淡望向下游,閉上眼後血行汩汩,渾身如若在黑中沉浮。繼續進行,鞋底打磨在柏油路上,穿過住區与牢房,穿過歪斜的橋樑。
429
雪正在融化。彙聚入不息的河中。
...——————
附言:停笔停阅读一月有余的复健,各方面都显得十分生疏,语气、表达欲乃至思维的凝滞...就如在这个冬天书写时冻僵的手指。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被诅咒而沉睡的少女,认为自己喜欢对方愿意付出一切事实上却非常迷茫的剑客。
原来罗温纳是相信自己喜欢着小剑的,即使他的犹豫已经从心脏的颤抖都能判断出来,但表意识却仍旧如此坚信着。
穿越过山和海的行李舱,追赶无法前往的航班。
在宇宙尽头的世纪末,多浪漫啊。
嗨,欢迎来到一个由于世界升格变得光怪陆离的新地球,龙和哥斯拉攀谈,女巫坐在洗衣机上飞行,客座火箭由七仙女操纵、明日抵达仙女座。
罗温纳是最老派的骑士,对于西装适应良好,除去双手剑过于巨大、进高铁总是得托运让人有点苦恼,他认为什么都比旧日美妙,尤其只要钱币足够,三块钱的甜筒可以站在冰淇淋店吃到饱、吃到撑、吃到吐、吃到晕倒——由于是真实经历,他的搭档大骂他是“蠢蛋”。
小剑是罗温纳的搭档,非常典型的漫画女主,她热情活泼、脾气有点小暴燥但无伤大雅,对所有人都和善(除去罗温纳)、也被所有人喜欢,路见不平必须(让罗温纳)拔刀相助,一头闪耀的卷发介于黑棕之间。
至于无父无母及其附带的悲伤往事,大家可以自行套用各种经典模板,总之两人最终也是千篇一律成长为了略带瑕疵作为萌点的正人君子,并且按部就班在履行冒险职责。
比起斩杀恶龙和怪物更难以习惯的,反而是恶龙不再作恶、怪物也不再搞怪。新世界的娱乐活动太多、资源也足够丰富,哪怕开直播都能盆满钵满,反派有了选择多数也不想再喊打喊杀,何况骗人不比逼迫人更有成就感?罪恶不再浮于表面,对罗温纳的脑子来说变得很难判断。
他们也懈怠了,名侦探的活动实在并非冒险者可以涉足的领域,罗温纳和小剑的每天变得非常闲适,从街头漫步到街角,或者躺在柔软床垫上可以看一天电视、中途只要手机点个外卖去取来就好了。
当然点的人永远是小剑,而取的人永远是罗温纳。
尽管新朋友们说,他这样不好,没必要。小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哪怕是情侣关系这也不公平啊!董永仰头拍着他的肩膀,老牛在一边点头附和。那不一样,我们比起情侣更加生死相连,这就是搭档。罗温纳摇头,速度比老牛慢半拍。何况女士优先是铁则,他认真补充道。董永连连叹气,转头去和别人聊晚上吃什么。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七月的雨夜,空气潮湿而闷热,带着夏日特有的泥土腥气——小剑遇到了检验真情的女巫。
女巫在这个时代和冒险者一样无所事事,没什么人会无聊到面临风险去做检验,毕竟长睡不起的代价比亲子鉴定相似度百分之92似乎还恐怖。分分合合是正常的,女巫是旧世界情感的遗孤,她双手合十祝福每一对新人白头偕老,大家笑着感谢,但百分之99.99的人不认为这是百分百的事。他们和现实主义存在亲子关系。
她和她在冰淇淋店购入了一个和一打甜筒。哦,你也喜欢吃这个吗?女巫率先开口。
并不,只是我的搭档喜欢吃。
搭档?
是的,我们住在一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哦!祝你们白头偕老。
哈哈,我们不是恋人,但说不准真的会白头偕老。小剑又买了一个甜筒。就是现在虽然方便,但太无聊了,我们还不能适应。
啊……那我们的计划你一定喜欢。
女巫压低声音说他们正在组织让世界的能量爆炸,从而再次把位面拆成原来那样的四分五裂。
就是这个过程比较麻烦长远,前略中略后略,我们准备先去宇宙里等它完成。她最后道。
这么长,那不是也很无聊吗?
不啊,我有让人睡着的能力,睡着的人会被真爱之吻唤醒,唤醒的人会去寻找解决的方法,这样谁都不会没事干。女巫也买了一个甜筒。唯一的困难就是“爱”。
小剑失踪了,世界也开始动乱。罗温纳觉得自己和世界的重心都受到离奇干扰,认识的人说这是由于某个不可告人的计划。
某个人在“计划”面前,好像是杯水车薪的存在,又像千钧一发般重要。总之罗温纳背起他在墙角积灰许久的双手剑,开始寻找到底是什么带走了小剑。他那样不停寻找,乃至闻名于世,最终碰到计划的主人。
你知道吗?我们在创造传说。女巫压低帽檐。
我不明白,什么是传说?罗温纳双手立剑。
传说就是——故事的开头。女巫狡黠。
文:讷
mode:随意
*事实上是给跑团pc做人物补全做出来的东西,即使完全不了解这些词语也不影响阅读
*【含有一定的《艺术是死》ho3相关秘密的描述】,没有跑过的跑团小朋友不要看。此模组还未开跑所以不会涉及正文内容。
他第一次学到鸡肋这个词语时正倚靠在养父的膝头。在从孤儿院接回来的所有孩子中,只有他最受宠爱,备受期望,会与这个人产生诸如父子之间般亲密的互动。小时候的他并不觉得自己是被偏爱的。养父收养他们这些孩子,将他们带回歌舞伎世家的家族,培养他们学习歌舞伎。他在其中像被挑中的小狗,最合眼缘因而被挑选出来喜爱,但这和挑中宠物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那时似乎是讲起了什么故事,某个典故,在养父的细心解释下他知道了这个词语真正被广泛使用的衍生义。可有可无的事物,食之无味、弃之不舍。他很聪明地说我知道了,随后用这个词举了几个中规中矩的例子,于是养父笑起来,抚摸他的发顶。
如同其他所有孩子一样,他整日学习歌舞伎。第一次完整地将所学习的剧目从头到尾表演出来、大汗淋漓地停在原地从角色中逐渐回过神时,他在心跳砰砰重叩胸膛中感到一阵油然而生的细微战栗。一种浓厚的兴奋蔓延过全身,让他轻微发抖。如同有火花汹涌而猛烈地在胸膛间骤然闪过,那股热度他觉得目眩,又感到口渴。世界从此不一样了。甚至此前——只为了能以好的标准完成养父的要求、为了能始终留在这里而尽力练习的歌舞伎也不再一样了。他可以用鸡肋造句,把自己同此外的整个世界包裹进去,但现在这些句子干瘪了,变得如其中的鸡肋本身一般。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了解到渴望。他想得到更多这样的火花。那个瞬间的战栗之外的所有才是可以随意加减的东西。
他追随着有趣的感觉,饶有兴趣地尝试各种引起他兴趣的事物。有一天他将再次发掘到这样的火花。同时便是对歌舞伎不倦的学习。他逐渐长大了,走上舞台,从初亮相到风头正盛。有一天他谢幕后回到后台,一个自称粉丝的青年混了进来,说着与歌舞伎不协调的私生粉之类的词语,举起一把更加格格不入的应援扇。他已经接过那把应援扇,将上面印着自己大头和花哨字体的扇面对向对面,抵住下巴笑了起来。安保赶来边道歉边把青年带出去,他没有制止。
青年三番五次刷新在他演出的剧场里,有时会掏出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并不是一心沉湎于伟大艺术的那种人,闲暇时互联网用得很熟。他知道那些奇怪的应援物是什么,但没有亲眼见过,这些东西和歌舞伎也不搭边。他有时候会停步和青年聊几句天,听对方苦兮兮地卖惨:演出票太贵、拼命在大学里勤工俭学、又吃了一周超市的打折食物——这是对他来说不了解的、并不熟络的生活。“啊,那真的很惨。”他毫不留情地说,然后如期听到对方更惨烈的哀嚎。
他并没有掩饰过自己对这些更日常的事物的寥寥认知。有一次时间宽裕,他们聊得较久,青年问:“您有没有想过做歌舞伎之外的事情呢?”
“欸——想过。”他说,“我想去当住在冰屋里的爱斯基摩人,或者拉雪橇什么的。”
“……”青年,“我祝你梦想成真。”
于是他笑得前仰后合。对方不知想到了什么,用一种宽宏大量的语气对他说:“您还是小孩子呢。”
“说起来是未来还有无限可能的那批人?”他说,“不过,明年就是成年礼了。”
过了几天他晚上睡觉,在梦中见到了这个青年。青年站在属于他世家的剧场外,神情认真而奕奕地向他伸出手来。琉璃般清透的阳光轻轻地笼在世界上。青年说:“我们逃走吧。”好像他的生活是什么囚笼一样。他莫名其妙地醒了过来,反思了一番,并不真心觉得坐进冰屋亦或拉雪橇是什么令他魂牵梦萦的职业。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类似逃离的想法。幼时他认为换得孤儿院外的生活的代价是歌舞伎而心甘情愿无休无止地练习,他爱上歌舞伎后一切就更顺理成章。他无法想象自己不表演歌舞伎。他无法想象自己做除了歌舞伎演员之外的任何事,仿佛自己应当就是为此而生的。在这座宅邸与剧场间生活的十一年,他每天起很早的床练基本功,吃到能充分提供精力的丰盛餐食,细读剧目、学仿名家,抛洒一切般尽力表演,凝练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演出与自己的见解,歌舞伎于他成为了同呼吸一般自然的事。 那并不算是对艺术多崇高的追求,他仍在追寻那火花般的一刹。人生的头几年如果要说那个瞬间他将从别处获得而与歌舞伎无关,他就可以将歌舞伎也套入组句之中,套回与儿时一眼到底的生活以一换一的语境里,但现在的他清楚自己的感觉,他是喜欢歌舞伎的,并愿意一直这样表演下去。他做什么都是要做到最好的。歌舞伎希望演员以中立的载体之姿承担角色,他就从小将明镜止水的状态作为追求,歌舞伎涵盖浓重的大悲大喜,于是他早早地学习了世间的情绪与故事,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共情的人。倘若连此时唯一于他而言可称不同的歌舞伎都减去呢?他在一片安静中仰面躺着,构想着自己走进其他生活。他想象自己作为便利店员工在柜台后舀关东煮,拎公文包风风火火地赶地铁上班,抱着三味线精心穿最正统的和服装束在人流量大的街头弹曲子,亦或步入大学在阶梯教室里昏昏欲睡,无论怎样都朦朦胧胧隔了一层幕,构思的场景过于卡通,像临睡前放散思绪为自己圆梦。无论怎样都更像是他在扮演一个角色,而非进入那种人生。似乎他明明是从歌舞伎中出走,走入的却是歌舞伎的故事一样。
于是,他耸耸肩,决定断言自己还不如更想去拉雪橇。于是,他逐渐在脑海中各种走马观花般的画面间昏昏欲睡,踱向半梦半醒的那个点。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另一幅画面,他走出了那座剧院,如同在各种角色间起舞般周旋于世间,成为碌碌众生中的一员,在无数纷扰的、平庸的、普通的琐事间遭遇了如风暴般卷过身心的战栗的火花。随即,他仰面向后倒去,在浓厚的颤抖间明了地碎裂成一片片清脆的碎片。他并不恐惧,也未感到迷惘。他在夜晚的床铺上阖着双眼思量,逐渐模模糊糊滑入梦乡里黑甜的深处,听见耳畔传来窗外庭院中月下池水泠泠的声响。
《文学监狱杀人事件》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中靶:(无)
胜负结果:全胜
一
来到监狱中央的连廊时,是上午十点。窗外阴云密布,我的心情也不由得沉闷起来。要下暴雨了吧?我这么想着,加快了走向自己牢房的脚步。从连廊上推开一条缝隙的窗户吹进来的微风中,能隐隐闻到潮湿泥土的气味。
如果是在学校里,这时一定会有很多小孩子在楼下抓蜗牛吧。只可惜,身陷牢狱的我已经没有这样的兴致了。我在窗边驻足一会,还是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情,悻悻地继续往牢房走去。这大概就是岁月和不自由的生活带来的双重剥夺吧!正当我这样沉思的时候,前方的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有人被杀了!快来人呀!!”……
不行,果然还是不行。这样开头也太生硬了,满足不了“上面”的要求。众所不知,我,成玉,笔名成井玉子,其实是个很烂的推理小说作家。可能没有那么烂,因为我审美还行,能清楚自己写得不好。不过,没准我一边说自己写得差,一边在心里瞧不起其他人,谁知道呢。你写得烂到一定程度,压根就不会有人在意你水平怎么样。
有人死了,这不是我编的。距离我当前位置两条走廊远的T先生,今天上午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牢房里。据传,牢门是反锁的,钥匙就在死者的口袋里,所有的窗户也从里面关着锁扣,没有作者大肆渲染悬疑氛围却故意向读者掩盖窗户其实大开着之类的弱智事实这样的事情。总之,这是一起密室杀人事件。
“上面”要我一定把这件事写成一部短篇推理小说,或者最起码是悬疑类型的东西,让人能忍不住打开看,又能一口气读完的那种,我也不知道。毕竟死人的事情不是天天有。要是大家看完想把作者前面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说全都翻出来读一遍,那就再好不过了……
扯远了。还是得先改一下开头。让我试试:
从连廊上推开一条缝隙的窗户吹进来的微风中,能隐隐闻到潮湿泥土的气味。传闻人类的嗅觉神经对于阴雨天泥土中的土臭素非常敏感,比鲨鱼对血液气味的敏感程度要高5万倍。如此极端的感官出现在我们自己身上,真是让人难以想象。
原始时代的我们,或许无休止地追逐着雨水,就像鲨鱼追逐流血的猎物一样。正当我这样沉思的时候,前方的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血!有血!有人被杀了!快来人呀!!”……
我对这个新开头很满意。我把它拿给伽赫奥尔•德•库利迪图瓦看,他赞许地点了点头,随后纠正我:
“不是5万倍,是20万倍哦。”
这个名字很长的新角色又是从哪冒出来的?作为读者的你或许想问。伽赫奥尔是我隔壁寝室的狱友,和我一样因为写悬疑小说被关到这里来。要说的话,在这种不经意间引入冷知识的写法上,他才是集大成者。他的脑子里储备着成千上万条冷知识,正常人根本难以想象。他对此从不吝惜笔墨,总是大段大段地把它们写出来,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当然,伽赫奥尔•德•库利迪图瓦是他的笔名,他真名叫贾昊。
“对了,你的新笔名,玉子,是鸡蛋的意思哦。”
“你闭嘴。”
二
我,还有伽赫奥尔•德•库利迪图瓦,走在前往案发现场的路上。
离开我们所在的监禁区,展开在眼前的是这一层监狱的中心大厅,作者们在这里来来往往,等待着通往这座庞大监狱各处的电梯。这里虽说是监狱,但大家可以自由活动,牢门钥匙掌握在囚犯本人手上,他们可以互相串门,举办小沙龙,或者到户外去找灵感。没人起逃跑的念头,因为从入狱的那一天起,人人都清楚,从这里越狱简直难如登天。或许因为这个,大厅里巡逻的狱卒看上去总是懒洋洋的。
T先生是写青春伤痛文学的。我在派对上见过他几面,他为人很随和,不像是容易树敌的那种人。作为我们之中的年长者,居然选择了如此年轻的文学类型,想想真是令人惊叹。
作者其实是种非常游手好闲、爱凑热闹的生物。谁见到T先生牢房门口聚集的这一群人,都会这么想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了,现在地面上只有标示着人体轮廓的白线。附近没有可见的血迹,我一声不响地在脑子里把之前写的开头删掉了。
我掏出笔记本,简单地记录起案发现场的陈设:
铺着仿木地板的瓷砖,乳白色的墙,正对着门的方向有一扇窗户。左侧单人床、衣柜,右侧书架、书桌。被子皱巴巴的,挺符合早上起床之后的样子。书桌上有台灯,笔筒,墨水瓶,几本散乱的书籍,三五张摊开的稿纸。看来T先生还在坚持用纸笔写作。一切井井有条,没有可见的脚印,没有任何东西被打翻,或者在它不该在的位置。白线表明死者被发现时躺在床和书桌之间的空地上。
“仔细分析这些线索,要我来判断的话,这间屋子……”我合上笔记本,若有所思地说。
“没什么特别的哦。”伽赫奥尔说。
“对,没什么特别的。”
嗯,没什么特别的。简直和我的屋子、伽赫奥尔的屋子,乃至这座监狱里所有人的屋子都一模一样。要按凌乱程度来算,我的牢房还更像凶案现场一些。哈哈,亏我用神秘兮兮的笔调写了那么多。没关系,越是看似寻常的现场越是隐藏着不寻常的诡计。我内心的一种信念,非常规的那种直觉,推理作家的意志在向我低语着。
尸体相关的信息是很难拿到一手的了,狱卒压根不理人。我带着伽赫奥尔,走上了走访目击证人的路途。
寻找证人这种事,首先遵循就近原则。第一个被我们看中的就是一直倚在走廊角落的那个人,瘦高个的女子,看热闹的人群来来往往,她却一直待在那里,远远地凝望着发生了命案的牢房里面。
我走过去,问他:“您好,您是T先生的朋友吗?”
过了好几秒,她才像终于收回游离在外的魂魄一样,把眼睛瞥向我。
“不,只是来寻找灵感。”
“我也是来寻找灵感。”我说。
“我呢,只是为了求知哦。”伽奥赫尔接话道。
“您是写什么的?”
“我写推理小说。”
“我是一名诗人,”女子说,“我写有关自然的诗。我写丝绒似柔软的土地,湖蓝与绿色的锦缎所交织成的河流。我写山谷间夹着雾气的微风,冰冷又轻柔得好像一声叹息。”
“您说话也很有诗意呢。”
“但是,很少有人看我的诗作。这些东西原本是应该只留给我自己的,是我用自己的眼睛看到这一切,再把它们写下来,就像留下相片或录像一样,只不过编织它的材料是文字。真怀念啊,在写第一首诗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这样的心境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她顿了一下,问我:“你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么?”
“不瞒您说,不知道。”我回答。我感觉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不太自然。
她目光又游移出去,回到最开始那种灵魂出窍似的模样,凝视着牢房门口的人群。
“你想知道的那些,我也不太知道。我来到人群所在之处,只是想体会到人们想看什么。有人告诉我,早上七点左右有过很大的响声,别的没了。”
“不好意思劳斯我也不知道!”第二位证人是住在T先生右侧牢房的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戴眼镜,顶着一头剪得不太好的狼尾,说话像连珠炮一样。这么年轻的小孩也住在监狱里,让我敲开门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我昨晚在跟亲友连麦码字嘛。(某个因语速太快而听不清名字的节日)快到了,我俩想给家产孝个24小时。我有通话记录,劳斯你可以看看!”
我没懂那个“孝”是什么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她不在场的意思吧。
“今天早上呢,七点左右,你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吗?”
“没有,昨天写到三点半,今早睁眼已经十一点了。我一起来就看外面围了好多人,有两个狱卒把T先生抬出来,就是平时会来巡逻的那两个狱卒嘛。其实我倒是不太害怕,因为我平时也吃一点点g向……不好意思。”说到这里,她像是想起什么而发出了腼腆的怪笑。
“是gore向哦,原词是英文中‘血块’的意思,就是伤口中流出又凝固的血块,后来引申为文艺作品中的血腥暴力要素。”伽赫奥尔及时地解释道。
“呃,那个,在你看到尸体的时候,上面有伤口吗?或者什么不寻常的特征?”
“没有劳斯!一点都没有,别人告诉我才知道人死了!唉现在说这个可能不太好,但是平心而论我家产怎么就不能写文学监狱paro呢?封闭环境里的神秘杀人案就是很带感啊,平心而论死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家0,侦探是我家1呢?在探案的过程中一点点了解并且爱上这个人,就很有感觉,这个我肯定要写,发到“上面”一定有人看,唉我多少还是有点热度焦虑。要是有一篇爆文就可以去勾搭女神了耶,我也想像女神那样每篇都有好多长评,即使只有一个长评,多一点赞也好……”
伽赫奥尔,在他向我解释更多专有名词之前,就被我拽着,急忙逃离了现场。真是的,有时真宁愿这家伙知道得少一点。我一边向少女道谢,一边躲避着那排山倒海的陌生文字,灰溜溜地跑了。
后面的证人再没有提供什么有效信息。这里是文学监狱,一些写作者的说话方式会不知不觉地带上其笔风的痕迹,这使一些目击者变得很难沟通。住在T先生左侧的那一位,我们终于等到她回来,只听她说:
“我勾靥盍唇款踱近前,踏石砖声清响脆衬身姿恣肆,低颅颤睫翳色压瞳睨来人,启唇浅笑,懒声冗绵慵柔开口:‘什么事?’”
还有一位,好像是在大厅和走廊的连接处,我忘记了。我问他:
“早上有看到可疑的人路过吗?”
他回答:
“(嗯,用户需要为小说中的监狱路人角色设计一段回答,关于早上是否看到可疑人物经过走廊,要求语气悬疑神秘,吸引读者眼球。这是一个创意写作辅助请求,需要贴合监狱集体宿舍的环境和路人角色视角。
先分析场景:监狱走廊,清晨时间,路人角色可能是普通囚犯。回答要自然、有细节,避免直接说“没看见”这么简单,可以用第一人称对话形式,带点方言或口语化表达,要带点人物性格和监狱生活气息。)
早上?您说的是几点?俺们这儿五点半准时响铃,那会儿走廊里全是人,挤得跟早市似的,谁也顾不上看谁。要说可疑……嘿,这地方人人看着都可疑,可仔细一瞧,又都跟墙皮一样,除了灰就是旧。不过您这么一问,我倒想起来,天刚蒙蒙亮那阵儿——比铃响早那么一袋烟的工夫——好像有个影子贴着墙根溜过去了,背着光,看不真切,只听见鞋底蹭地皮的声音,滋滋的,像砂纸磨铁皮。我当时还寻思,谁这么早不睡觉瞎转悠?可再一眨眼的工夫,人就没影了。嗐,在里头住久了,老觉得哪儿都有动静,可您要真让我指认,我又说不准了。要不,您去问问东头那个扫地的老刘?他起得比鸡早,看得比我清。”
呵,这一层从来就没有什么扫地的老刘。
三
我和伽赫奥尔两手空空地回到T先生的牢房门口。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围观的人群变得稀稀拉拉的。我们还是只了解两件事:尸体上没有明显的外伤,以及七点钟有人听见疑似人体倒地的声音。
我的肚子正在咕咕叫,但实在难以忍受一无所获地回到自己的牢房去。“勉为其难地开始推理吧!”我喊着,不顾形象地靠着墙边蹲坐下去。
神奇的效应出现了。这样的一嗓子,居然反而喊了不少游手好闲、正在逃避动笔写作的人过来,在我和伽赫奥尔嘀嘀咕咕地梳理事件经过时,他们也嘀嘀咕咕地参与进来了。
“如果对作案方式没有头绪,不妨先从凶手的动机开始。”我首先发表观点,“已知T先生的写作生涯非常长久,已经在这里待了数十年,想必也有一些成就吧。除去我们不了解的深仇旧恨,我个人认为嫉妒是很有可能的。T先生为人温和,很少和人起直接冲突。而嫉妒,是会在对方人很善良的时候反而越烧越烈的东西。有人认识对T先生表达过嫉恨的人吗?”
围观者们的讨论于是发酵起来。
“倒是有点道理呢。”
“说起来,他几十年都写的同一种类型吗?”
“青春伤痛吗?是的吧。”
“真是能坚持呢。要我的话,一种类型写五年就臭溜够了。”
“只会写这种也说不定。”
“你现在说这句话听起来也很嫉妒呐。”
“要说杀人缘由的话,其实灵异事件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们这是本格推理吧,如果算是推理的话。”
“我倒真的有在监狱楼下的花园里见过两个很诡异的女孩子呢!两个穿和服戴狐狸面具的少女站在一起,看见就感觉背后凉飕飕的。”
“是你编的吧。难道监狱也有被诅咒这码事吗?”
“难道是这样:T先生入狱前曾因蓄意或失误,害死了一对双胞胎,以至于她们的灵体要到监狱里索命吗?”
“也可能是狛狐之类的神灵在制裁恶人吧。”
“编造的成分也太多了吧。”我感到一阵绝望。
“那对狐狸姐妹的其中一个后来摘下了面具,露出了男人的脸。”
“噫!好可怕!”
左侧牢房的门突然打开了。狼尾眼镜少女探出头来:“不好意思啦!是我和亲友在玩cos来着。我们家产是成男角色,但那天是试妆,没有带增高鞋。”
“我有一个点子,我有一个点子,”一个看不出男女的青年突然跳起来,好像蓄力已久,“有没有可能是某位读者,曾经真心喜欢T先生在年轻时写出的青春类型作品的读者,无法忍受他因年龄增长而逐渐腐朽的文字,进而产生了仇恨乃至杀意,要谋杀他来报毁掉自己心目中完美作家形象之仇呢?”
“这种心理叫自恋性暴怒哦。”伽赫奥尔冷不丁地说。“将他人视为“理想化自体客体”,也就是维持自我完美的延伸工具时,也会将对方的平庸视为破坏自身平衡的源头哦。”
“哇,你知道得也太多了吧,好厉害!”
“博学的我就是如此哦。”
“说起来,T先生最近的作品确实很一般呢。”
“我也觉得,不是文人相轻的问题,我很认真地想要读下去,但文字就是像碎了的布丁一样从我脑袋上滑下去了。”
“不如说他一直都不太受‘上面’青睐呢。”
“从入狱的那一天起吗!?一直都没怎么投来目光?那也太久了吧?”
“忍受这么久的冷遇,简直是出狱级别的豁达啊。换我的话,最多坚持五年就会放弃写作了。”
“不知道。既然人家还在这里,可见并没有想开,或许一直是硬忍着。一直写一种类型的东西是有执念也说不定……”
就在我听这些无端的、充满臆测的、扯东扯西的同时又猜中了我想写的所有套路的猜想听得头昏脑胀之际,从走廊遥远的另一端传来一阵震动,不,与其说是地面在震动,不如说是人群在震动。在走廊里闲逛的作者们,就像一群被驱赶的鸽子们似的弥散开来,又被两侧的墙壁拦住,最终就像破碎掉的涟漪一样,在走廊里混乱地逃窜。
不用看到震动的源头,我也知道是什么情况。狱卒来了。平常的情况下,我们和狱卒的确是相安无事的关系。然而,这次是带着“催稿棒”的狱卒。催稿棒顾名思义就是催人们动笔的棒子,不写作之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不禁回忆起曾见过的唯一一次,有人被责罚的现场。那位作者染着很朋克的红发,化了烟熏妆,眼里却不断地涌出泪水,把眼线晕成条纹布似的形状。“你根本不懂我们的痛苦,就来当‘上面’的走狗!”她嘶喊道,“如果写出来的文章注定得不到任何目光,注定要成为没有被看过就淹没在纸堆里的废品,又何必逼我们写!几十几百份心血,才可能有一份被看到,你这种不写作的人恐怕无法体会这种感觉吧?还说这不是无谓的折磨?”
和她起冲突的狱卒呢,还是一如既往面无表情的样子。“说过很多遍了,是你自己想进来的。是你自己先选择为‘上面’而写作,才来到这里,而不是‘上面’选择了你。我也不过是在遵从你们的意志而已。这是我解释的最后一遍,不要再耽误我工作了。”
这位作者最后因顶撞狱卒而遭受了惩罚。狱卒把那根魔杖似的小棒一挥,她就被剥夺了使用“的地得”的权力,持续到她写出下一篇完整作品为止。像这类严酷惩罚就是大家逃窜的原因,毕竟人每天都在生活和思考,最终总是会忍不住写点什么,痛苦自然无法避免。我自己也心有余悸。如果在当时随心所欲地帮她说话,被禁用了“我”的话,我可是真的要完蛋了。
随着狱卒的到来,尽管恋恋不舍,先前讨论案情的人群也很快散去了。最后两个跑掉的人,就像在限时游戏结束之前把剩余的套圈全部丢出去一样飞速地丢下几句话:
“有一件事。T先生今年已经89岁了吧。”
“啊。那早上起来突然猝死也很正常...”
“寿终正寝吧。到底在分析些什么啊。”
“对啊。”
我和伽赫奥尔由于不是本片区的囚犯,不需要逃跑。在我们之间,是长久的沉默。
“对了,传闻在日本的阅读网站上,叙事诡计类小说的评分大多呈C形或U形分布哦,就是两极分化,好评差评都很多的意思。”
伽赫奥尔想了想,接着说,“如果写得比较拙劣,一点推理空间都没留给读者的话,会是差评占比更大吧。”
我像被拆穿的凶手一样跌坐在地上。“我坦白。‘上面’从来不会下明确的指令,你知道的。是我想写,是我自己想抓住机会。我也从来没有得到过青睐,我只是想被看到而已……”
四
T先生的葬礼在第二天举行。在我们以调查为由胡闹的一天里,狱卒们已经为遗体整理好仪容,布置好场地。在场的人都为T先生的遭遇感到震惊。
T先生19岁开始写作,在第一篇完整文章还没问世之前,就已经来到这所监狱里。他庸庸碌碌地写作了七十年,效仿着自己唯一被“上面”看见的作品,把相似的故事写了无数遍,却一直没能得到第二次瞥视。
听着这样的故事,不感到悲哀是不可能的。对于作者而言,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痛苦,不知他是如何熬过的这些年。代入到自己身上,更是悲从中来。不如说现场弥漫的除了悲怆外,更多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感受。
情绪的暗潮静悄悄地上涨着,在棺材彻底没入土里的一刹那到达了顶峰。观礼的人群中,有一个人突然跳了起来。“我想通了!”他大喊着,全场的目光于是都向他看过去。
“我想通了!我从此一定要自由地写作,只为了自己而写作,我要描绘我自己眼睛所见,自己内心所想,即使我的作品到我死后也不会被人发现,我也在所不惜!再会了,朋友们,为我喝一杯吧!敬绝对自由的创作精神!”
他整个人逐渐发出光芒,像是被抠图软件抠出来,放在另一个图层上似的。渐渐的,他的身形隐没在耀眼的白光里,像颗导弹一样,倏地从监狱里飞出去,消失在地平线上。
“哇,牛逼。”人群中有人感叹道。
“还回来吃饭吗?”
“没准明天就回来了。目前还没有能出去超过一个月的呢。”
大家为了他喝了几杯啤酒。好吧,更多是自己想喝而已。
追悼会于是在欢声笑语中散场了。大家三三两两地离开,回归了文学监狱的日常。
作者:贩卖机
咀嚼。
一个动词。
承接于撕咬之后。
定义为上排臼齿与下排臼齿之间接触、摩擦、研磨,更加上舌的搅拌,使内容物逐渐沦为细碎颗粒与唾液的混合物过程。
接下来是:吞。咽。
粘稠的混合液体被推挤着,顺着喉头,途径食道,由地心引力带动着落入名为胃袋的终点。
掉进充斥着腐蚀性酸臭溶液的巨大肉袋。融化,分解。最终成为散发着恶臭的黏液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此过程称之为:进食。
鲜红色、盛开着的花朵,被门齿自茎上撕扯下来,投入口腔。艳红的花瓣碎裂开来,挤压出鲜红的液体。
鲜红色的汁液飞散、外溢、逃离、溅落、洇染、干涸。于是唇角与手指浸染上艳丽耀眼的红色。
其间更多的花朵的碎片则在此过程中,撕裂、破碎、分离、融合。于齿舌之间,于不间断的、机械的搅拌研磨之中。
鲜艳的红色退却了,柔软的花瓣溃烂了。
艳丽的鲜红色的花朵,在研磨之中,蜕变为色彩暗淡的黑红色的泥。
在齿舌的交替操纵下,花朵已不具形状。
不过是一滩以植物生殖器为原材料的粘稠混合物。
被以进食为目的的连续性动作所操弄。
失去原本形状与气味,迎合着齿舌的花朵,被推送着,排挤着,涌向舌根名为喉咙的悬崖边。
下落,下落。不断地、有序地、无序地。
源源不绝地填塞装满空瘪着的胃袋。
胃壁持续蠕动,肌肉制成的肉质物料袋中,散发着强烈气味的腐蚀性的液体不断注入。挤压、搅拌、研磨、压缩、混合。
颜色与气味的再次变更。
花朵再次成为不具名的粘稠的散发着令人不快气味的浆体。
花朵。不复存在?
不存在。
集结一切愿望之种。于肮脏腐臭黑暗窒息的消化物其下沉默着。
四面八方的墙壁无声地向内挤压。
向上。向上。
一片死寂中,无数分割为细小碎片的声音自四面八方传来。
向上去吧。
去吧。
向着那道光。
去吧。
向着光。
于是。
新的、幼小的芽苞自腐烂的花泥底端挤出一条通路,向着不可见的天空与无限的黑暗探出头来。
向上。
细嫩的根钻向底部,抓取,吞咽下够得到的一切。
向上。
花泥与根相互紧拥,结合。新的、强健的根系自其中勃发。
嫩芽自腐坏的花泥之中,拨开一条细小的缝隙,向着充斥着浑浊气体的空腔,伸出幼嫩的新的枝条。
自下而上地,沿着跌落的途径。尝试着伸展着。
向上,向上。
芽苞生长。枝条伸展。叶片舒张。
茎叶不断的伸长,领地扩张。取代被同化的花泥,重新填塞胃袋。空间逐渐被新生的枝条塞满。
在此之后,更幼嫩的芽与枝条,在逐渐狭隘的袋中,沿着年长的茎叶攀援而上。
触着胃袋的天空,探入唯一的出口。
生长。伸长。
挤过狭窄的食道。一路向上。向上。
拨开紧闭的喉头。
向上。向上。
不断自下而上生长的新的枝叶挤入食道,侵占口腔。
生长。生长。
新张开的枝条渴求着伸向可见的不可见的光。
新叶舒展。枝芽生长。
嗅到光的气息的最前端的枝条向最底端的根系传递回光的信息。
向上。向上。
更多的枝条争相钻过逼仄的食道。涌入口腔。
嫩枝敲打着牙齿,摩挲着舌尖。
光。
给我。光。
枝条拥挤着、争抢着、奔赴向上。超出口腔容纳极限,唇,在枝叶柔和的迫使下张开。
触及到了,光。
仿佛打开禁锢一般。新的枝条不断地伸展而出,朝向天空,生长。发出新的芽,新的芽长成新的叶,新的叶朝向更高的天空。
不断地生长。
挤压着,争抢着。
向上。向上。
根系贪婪的吮吸旧日花朵残存的生命力。
来自花朵的记忆渴求着光。
向上。向上。
叶片继续着生长。鲜绿的无数的手指伸向天空尽头,向着光。
向上。向上。
巨大的花苞被逐渐粗壮的枝干推挤着、牵拉着,簇拥着攀登上枝叶的最高点。
细幼的茎牵拉着沉重的、巨大的花苞,花苞低垂着头,逐渐地膨胀。
枝条拖着他继续沉默地攀爬着。
向上。向上。
叶片包围着、簇拥着唯一的巨大的花苞。
贪婪地吞咽着唾手可得、无穷无尽、无限的光。
最终。在伸展的尽头,花苞抬起头来。直视着天空。
萼片迸裂开来。自内部发出的,源源不绝的力量撑开壁垒。
血一般的鲜红的花瓣从缝隙之中拥挤而出。
逐渐舒展、绽放。
最后的伸向天空的手。唯一的也是最终的花朵。
开了。
备注:矫情中二病文学实验品。其实说人话可能是吃坏肚子导致把吃下去的东西全吐出来的故事吧。
仿佛说了很多但又什么都没有说完的屁话模拟器。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轻拍拍
评论要求:笑语
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我习惯四处张望。路上的风景虽然没有新意,但路上的人对我来说总是陌生的。我记不住他们的面孔,也记不住他们的发型、衣着和举止,所以哪怕是擦肩而过的重逢也可看作初次见面。
没错,我每一天都会与许多个人初次见面,然后下一天,再下一天。假如每条商业街同时行走着一百个人,上班单程经过三条街,每天往返一次,那么二十四小时我便会有六百次初次见面。
“但这还不够多,”阿欢坐在超市门外的水泥砖上,盯着手里的一枚硬币,“这座城市去年的常住人口是一千二百万。”
我挑了挑眉毛,惊异于她居然知晓这样具体的数字。从这里向东,下一条街区坐落着有名的商务写字楼,使得附近的商铺在工作日生意格外兴旺。进出超市的劳动人民络绎不绝,而阿欢几乎可以与其中一半的人攀谈两句。
阿欢认识许多人,许许多多的人。目送一位与阿欢告别的休闲西装男子离开超市后,我忍不住说,“现在我几乎以为你认识其中的六百万人。”
“哪有那么夸张,”她将视线转回我身上,“不过我正在努力,我想认识每一个人,每座城市的每一个人,北京、上海、东京、纽约、柏林、莫斯科……”
“为什么?”
“这样无论我在哪里就都会有朋友啦!”阿欢天真地笑起来。
真是令人羡慕的愿望。我把视线放回到马路对面,正前方是一片餐饮广场,五光十色的电子招牌在夜晚格外耀眼。“铁锅烀羊肉,烤全羊,烤羊腿,烤羊排……”我开始念招牌上的汉字,“你有吃过这一家吗?”
“没有诶,这里饭店这么多,怎么可能吃得过来嘛。”阿欢回答。
“这个世界这么多人,可以认识得过来吗?”反问脱口而出,我甚至没来得及察觉到其中的讽刺意味。当我听见这句远算不上高明、攻击性大于原本意义的问题时,后悔与难过的情绪立刻呕吐物般上涌。
阿欢没有立即回答。我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表情,她的眼青向下滑了些许,接着弹了回来。
“那我可要尝一尝!明天是周五,晚上来这一家吃吃看吧!”笑容重回她的脸上。我也笑起来,但暗自心惊不已。我面前是一个确凿的、比我更加强大的人格。
“七十三,”阿欢坐在水果店旁的石台阶上,将这个数字手写进智能手机。
“你在数什么?”我掏出纸巾擦了两下地面,才在她旁边坐下。
“我今晚来到这里之后,前面停过的电动车数目,”她将手机息屏,目光再次开始四处搜寻。阿欢口中的前面大概指的是从左边的居民小区入口,到右边的街口拐角。这条街道年初经历了一番高效但缺乏必要性的休整,现在人行道极其宽阔,电动车足足停了两排。
“水果店的味道好香,”我抽了抽鼻子。成熟瓜果的甜味混为一团,自水果店门口蜿蜒出来,使我不由得担忧那些水果的香味是否会很快消散一空。那样水果反而成了没有味道的蜡块,或者快餐店夜晚丢出来的那只炖了一整天汤的鸡。
我将这些话解释给阿欢,阿欢听了咯咯直笑,“炖汤的鸡店家会自己吃掉的,怎么会丢出来嘛!”她首先反驳了我想象中最易发现的矛盾,停了几秒,接着说,“这是人多力量大,水果多甜味浓,在被人们吃掉之前,香味是绝不可能消失的。”
这一次我没有反问,但心里仍止不住怀疑。果真如此吗?我确切地吃过毫无香味的苹果,如何证明它不是由于香气流失殆尽呢?这确实是无法证明的,因为那只苹果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我有些无聊,再次向附近的店铺招牌张望。有一家橘色的灯牌,大半被树冠遮挡,只能看见前面“Bea”三个字母。我正要与阿欢搭话,阿欢却抢先与一位刚从水果店走出的穿着短褂的中年女人讲起话来。
“刘阿姨,我下个月要回山西啦!”阿欢笑眯眯地说。
接下来的话我没有听清,也许是听清但随即遗忘了。女人走后,我问阿欢,“你要回山西?”
“对啊,本想晚点跟你说的。”我从她的神情里感受到一丝怯懦。
“还回来吗?”
“这个嘛,天知道哦。”她仰起头。城市的天空失去了原本的颜色。
随后的两分钟里我们没有进行任何对话。我想我大概是生气了,为什么这样重要的决定现在才告诉我?一对情侣牵着一条宠物狗经过,那是一条黑白色的边牧。我的视线跟着那条边牧移动了几秒钟,最后停留在一伙儿青年人身上。三男一女,男生中有两个瘦的,一个胖的,不知道讲了什么快乐的事,女生正在哈哈大笑。
对阿欢而言,我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我的身份与这条商业街上的一百个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的相识不过是一天夜里她忽然从马路边跳进非机动车道,差点被我撞到而已。我们每次见面大多凭借天意和运气,遇见了便一起坐会儿。
这座城市有一千二百万人。
“那里你有很多朋友吗?”我问阿欢。
“我有一些朋友,而且我会交更多的朋友。”阿欢笃定地说。
我们并肩坐着,眼前停放的电动车有来有往,可总数依旧越来越少。从两排变作一排,从亲密变作稀落。晚风中带着凉意,不久前的盛夏仿佛只是一场错觉。
我与阿欢距离太远了,感受不到她身体的热量。我们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点。
我们用不同的方式对抗孤独。
阿欢离开后,我的出行习惯发生了一点变化。我会尽量避开行人众多的街区,刻意挑选罕有人迹的路线。我有时选择的路线,会经过一处无人问津的小公园。由于限电政策,本应遥远相望的路灯成了摆设,公园里漆黑一片。这时能看到的唯一光源是公园对面的电子宣传栏,蓝汪汪的,令我想起坐在阿欢身边望见的店铺招牌。
我与所有人保持距离,这样一千二百万人口对我而言只是遥不可及的数字。而阿欢选择以比山峰还要雄伟的决心去了解和接纳每一个人,与他们联合成一簇花团,一只蚁球。但那太松散了,我想,在你离开后,他们会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遗忘你。
我尽情抨击着阿欢的异见,因为她不再能反驳我。她距离我有一千一百五十七千米,哪怕是光,也要在这条路上耗费零点零零三八秒。
一个人距离另外一个人,一颗心距离另外一颗心。并非特指阿欢与我,这样的距离会产生在每一个人身上,这座城市的一千二百万人,这颗星球的七十四亿七千二百三十六万九千二百八十五个人。
《传说》
作者:綠鯉
我的妻子,洛丝佩,弗拉斯韦特当今的女王陛下,是一位受到国民爱戴的贤明君主。身为丈夫的我是她政务的协助者,也负责处理家庭事务以及贵族间的关系。王家的婚姻时常带着权力交易的意味,但我们的关系似乎不太受影响。或许这跟我不那么高贵的出身有关,我的家族也并未从中谋得什么特别的好处。而我的女王陛下会在任何场合挽着我的手,也不介意在旁人眼前与我亲密地交谈。
如今在王都,人们会说,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伉俪情深,很是般配。但其实,直到半年前,甚至直到现在,街头巷尾与她有最多爱情传说的都不是我。
四年前,当时的陛下举办舞会庆祝洛丝佩公主的二十六岁生日,并为她挑选一位合适的夫婿。全国的适龄男子都可以参加,入选的条件也从贵族子弟放宽到了有功的军士与各领域的人才。即使家族的名号并不怎么响亮,作为爵子的我也在征召范围之内。时隔多年再次来到王都的我骑着马走在街上,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说“这下罗伦特该回来了吧?”
“他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一次也没回过王都。”
“他再不回来,公主的年纪也等不了了。”
“说不定,公主这是在逼他现身呢。”
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跟随父亲来到王都庆贺军士们大捷凯旋时,就听说过赫尔南侯爵的长子罗伦特。他银发金眸,气度不凡,沉稳而优雅,魔法与剑术一样高明,是王都最受欢迎的贵族公子。父亲告诉我,由于伯爵夫人与王后是密友,罗伦特与洛丝佩一同长大,在童年几乎形影不离。避暑出游都一定要乘同一辆马车,直到长大了需要避嫌才分开。人人都说,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长大之后一定会结为连理。
我觐见国王陛下时第一次与他们两人照面。当时十三岁的洛丝佩殿下穿着一身淡金色的刺绣长裙,端坐在父母亲的身侧。在她斜一步的对面,身着蓝色朝服、腰佩刺剑的少年就是罗伦特。我对他们最初的记忆就是在庄严的朝堂里,高处大窗泻入的阳光披落在他们身上,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他们的面容,朦胧如同壁画上的天使。
公主作为东道主引领我们这些来自各封地的贵族子弟游览城堡时,罗伦特因为居住在王都,从小出入王宫,会与她一起向我们介绍宫中的种种。我觉得一直看着公主太过冒犯,目光便时常停留在他身上,想着“我也想成为他那样”,明明只相差两岁,他却能获得我全部的钦佩与憧憬。
连我也觉得,他们俩就是应该在一起的。
记得那年海曼伯爵的公子在舞会上与公主跳舞回来,说公主殿下只用一舞的时间便令他坠入了爱河,而在舞曲结束后自然地接过公主的手的罗伦特就像把他从水里硬拔起来的蛮横渔夫。那腔调和动作都过于戏剧,令我忍俊不禁。
似乎正是得益于他的表演,在一旁的我也收到了洛丝佩的示意,获准邀请她跳舞。水晶灯下,她像绣在她裙摆的百合一般,在舞会大厅中四处盛开。那时候我不敢细看洛丝佩的容貌,只依稀记得她很美。
回到北方封地后我时常会想起那天她叩在地面的丝绸舞鞋,在层层的裙摆下一隐一现,像翻飞于花丛的蝴蝶。
但她不属于我们任何人,每一舞结束,她都会回到罗伦特的身边。
等我再次收到关于她的消息,已经是寒灾时。十六岁那年的冬天来得极其猛烈又格外漫长,王都一直到四月还覆盖着厚厚积雪。南方村庄有许多人畜冻死,柴火和存粮也面临告罄的危险。全国上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野兽下山吃人的事件,以及冰雪魔兽袭击城镇的报告。
我家的封地位于北方森林,有着长久对抗寒冷的经验,父亲和掌握一定魔法的我留在封地主持防灾的事宜,以防万一。而两位哥哥带着多名顾问与一支骑士队伍在陛下的授意下被派往南方,去帮助其他的领主处理魔物。
当时还是公主的洛丝佩也给我写了信,询问我寒冷时期粮食的储存方法及分配制度;不同种类怪物的特性和弱点;防治低温时容易扩散的疫病的方法;还有解冻后如何尽快地恢复耕种、确保接下来不会有太严重的饥荒,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她让我尽可能说得详细一些,好帮助她的父亲一起保护弗拉斯韦特的人们。
我觉得她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有王冠继承人的气魄了,只是囿于尚且年轻缺乏经验,但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的臣民。
我们的通信如同那个漫长冬天降落的雪片,到开春之后就慢慢融化消失。话题从应对灾难的方法和灾后的恢复,少许地蔓延到了各自生活中的事,然后戛然而止。我的署名永远是“你忠诚的臣仆奥多利”,而她则是“你真挚的洛丝佩”。我把她的信都放在一个专门的盒子里收好,当然,我也不会觉得这样就算是我在她眼中比较特别了。
赫尔南侯爵的封地位于南方,也在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打击下陷入了不妙的境地。在侯爵亲自带领军队迎战,以惨重的代价击溃冻气魔兽之后,罗伦特也离开王都前往那里顶上他父亲的位置。加上治理灾害造成的后续问题,有多年都没有回到王都。
我感觉得出来,有许多事情洛丝佩是替他问的。
所以在三年后,当我收到她的信,问罗伦特有没有出现在我的领地时,我十分诧异。也是到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处理完了寒灾之后,罗伦特突然放弃了继承人的位置、舍弃了姓氏、离开了家族和王都,奔向了市井和旷野,再无消息。
至今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大家包括我们俩在内。
我们只知道,他们恰好到了适合婚嫁的年纪,一起为国家奔走、拯救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也验过了真情。明明鲜花已再次铺满王都的大街与郊外的原野,弗拉斯韦特已经复苏,正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而罗伦特却在人们见证了他俩像所有的童话那样应该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妻白头偕老的时候,离开了。
他在远离王都的地方作为雇佣兵和冒险家开始有了名声,自那之后再没回过家。而关于他的冒险传说越来越多,越来越引人入胜,在他离开王都之前他就是弗拉斯韦特的英雄了,在那以后他的脚步遍布整个大陆,传颂他的地方越来越多。诗人们更加愿意用长篇的诗歌来讲述他的历险与魅力,当然还有他与公主未能开花结果的爱情。
洛丝佩没有管那些诗歌,也没有提过婚姻之事,依然明媚优雅,做她热爱人民的公主殿下,直到她的年纪也快要到再不结婚就会有失王室体面的程度。
侯爵常觉得亏欠了她,却也不知道他的长子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都写过许多的信询问那个男人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离开,但每一封都石沉大海。到后来,她也不再寻找罗伦特了,而人们都说,她还在等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先前的陛下终于宣布要在庆祝公主生日的同时举办一场为她挑选夫婿的舞会,她自己也同意了。
在寒灾时有功的我的家族也受到了邀请,印有她百合印章的信封送来时,父亲看了我一眼,便把这项殊荣给了我,为我准备礼服和马匹,让我前往王都应征。
出发前我想再给她写一封信,展开信纸又不知该如何落笔,整整七年未有通信,再见应该说什么好呢?我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裙边的百合刺绣与蝴蝶一般翻飞在地面的舞鞋,如今她已经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王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是一名成年女性了,她会留长发还是短发?长到多高了?她还喜欢淡金色吗?她会认出我吗?
“我真挚的洛丝佩”,在那时的我来说,这个称呼只要想一想都会惶恐得脸上发烫。
当我想及信使说不定还没有我的马快,那封语无伦次的书信便又被封存起来。
毕竟,我总要去见她的,无论结果如何。
那年的春夏,弗拉斯韦特又变成鲜花的海洋,到处张灯结彩,挂起缤纷的吊旗来庆祝这一盛事——众人所爱戴的公主殿下就要结婚了。
那一次我骑马走在王都的街头,人们都说条件如此设置就是在等那个人出现,可是在所有的审定程序和预选中他都没有露面。我对罗伦特的感情是如此复杂。他是我们所有年轻贵族子弟的榜样,我也曾经憧憬着他来磨炼自己。我认同他与洛丝佩的故事是一段佳话,如果只有一个人能配得上洛丝佩,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罗伦特,可他却离开了她。我嫉恨他,轻易放弃了我们努力追求的一切,又知道这份嫉恨没有任何道理。
那些笃定的传说与猜测和这种情感一起伴随着我慢慢踏上了走向她的阶梯,那么多的候选男士中我并不是资质最好的,我们当中没有人比罗伦特离开前优秀,何况我比她还小一岁。而当我踏过铺地的长毯来到她面前,她的衣裙上依旧绣着淡金色的百合,留着寒灾时剪的利落短发,端庄地微笑着注视着我,向我递出一只手,像对每一位前来谒见她的应征者一样。
我低头吻她的手背,看见温柔的阳光洒落在她身上,就像一层轻纱从她的肩头披落,朦胧如同记忆之中。
只是这一次她的身边没有那位令人难忘的少年了。
舞会开在王宫前的广场上,直到最后一支舞都跳完,他都没有出现。而人们都在等他,他们都相信只要那个人来了,公主的夫婿便别无二选。但他没有来,一直没有来。
等终于到了公主从求婚者中挑选一个的时候,洛丝佩拿着花束在我们的面前端立,微微歪着脑袋,像是在思考问题,也像是在等待。
那时人群忽然开始骚动,一个男人悄然出现在开始退开的人群中,抱着双臂靠在花柱边望着我们所站立的舞台。银发金眸,身姿挺拔,从衬衫中露出的手臂上多了几条疤痕,下巴上也蓄起了胡须,但依然英俊非凡。
即使隔着那么远我也认得出来,那是罗伦特,十年过去了,他终于在洛丝佩决定终身的这一天回到了王都。
认出他的人群开始骚动,人们劝他上前的声音脸舞台上都听见,连侍女也顺着喧闹声拼命示意公主看那边,甚至于周围的其他求婚者也显出惊讶和欣喜的神色。队列中的我蓦地升起了一股焦灼的惶然,看向洛丝佩。而她深吸一口气,随着女仆的目光望向舞台下。
时隔多年他们两人终于隔着人海看到对方第一眼。
在他们目光交汇的一瞬,台下的人群安静下来,就像挤压的气球一般,屏息等待着一个好消息,一场爆发。
罗伦特向她抬了抬帽檐微笑致礼。她也报以微笑,而忽然后轻移脚步,捧着花束走向了我。
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心跳得分外沉重,以至于世界都变得一片安静。
“我忠诚的奥多利?”
“是,殿下。”
“叫我的名字吧,你真挚的——”
后来就如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那样,公主的婚事就这么定下,新郎不是人们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期待的罗伦特,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我。
而罗伦特本人在那个夜晚消失在为结局哑然的人海里,无人知晓他最后去了哪里。
现在她成为了弗拉斯韦特的女王陛下,同时也是我的妻子,我真挚的洛丝佩。
街头仍然有人说:女王陛下选择了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丈夫,其实是为了报复罗伦特不告而别那么多年,特意气他呢!但是这回洛丝佩下令去管了。
时至今日我依然惊讶于我是如何胜过与她感情那么深厚、曾经一起长大、又在成长中患难与共的人,怎么打败那些传说的。虽然我并不敢直接去问,这显得我对她不够信任,而我的妻子只是笑着说,“我忠诚的奥多利,你的表情藏不住一点心事。”
“因为你不是传说。”
【完】
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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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船结构设定部分参考星际迷航系列)
“坐标已经调试好了。请站到传送台上,亨特少尉。”
詹姆斯·亨特,这位充满热血的年轻军官,泰然地系好引爆装置的背带,迈上传送台。他高昂着头颅,雪白的灯光打在他的帽檐上,使半张脸没入阴影,鼻梁与脸侧的轮廓无比鲜明,刚毅得如一座雕塑。
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无人机一落地就会瘫痪,星舰搭载的能量束和鱼雷也难以击穿这座无人基地的防护罩。半个太阳时之内,它所发出的信号就会激活对方预先埋伏好的阵列,使附近的几处人类殖民地顷刻间化为乌有。简而言之,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必须要有牺牲。
“这是我迄今为止做过最值得的事,我绝不后悔,”亨特说,“请帮我把遗言传给在地球的家人...”
传送室一片死寂。所有人,无论是否与他熟识,都在脸上或心里为他垂泪,连视频通讯中的舰长也红了眼眶。然而,传送台的操作人员之一,刚刚调岗到这里的多里安·弗莱下士,他没有哭。他崇敬而艳羡地望着台上的这位英雄,感到自己的血液也一起沸腾着,就像传闻中不作任何防护而走进太空里那样。与大多数舰员相同,这位新人曾接受过多年的学院教育,听说过许多英勇事迹,同时广泛地赏阅过从21世纪前到现在的各种戏剧、诗歌、小说和音像,他精神上所摄取过的所有东西都让他憧憬着即将发生的事情:那光荣的、凄美的、英雄式的死亡,如超新星爆炸般转瞬即逝,留下绚烂的遗迹,又使肉眼直视它者每每想起都感到无尽的痛苦。鉴于他自身的平凡,他自己站在台上的机会十分渺茫,因而面前的一切于他而言可以算是此生仅见一次的奇观,一眼也不能错过。
我们的下士焦躁地等待着,不时地环视传送室,以期记住所有细节。室内很暗,稍微有点冷;一位舰桥军官立在门边,正再次确认行动方案,亨特与他对话,不时点头,其余人则安静地听着。舷窗外,星空一望无际,基地渺远地漂浮在广袤的星海之中,像一只发光的浮游生物。这即是舰船能够发起传送而不被其干扰的极限距离。很快,亨特就要到那里去了。按照计划,他们将用鱼雷攻击防护罩,利用冲击瞬间产生的能量波动将人传送进去,之后全靠亨特自己,在无法与舰上联络的情况下,用最原始的机械装置直接引爆基地的供能核心。装置有定时功能,但定时是没有意义的:传送系统无法隔着护罩定位他,而爆炸的冲击波将会使整座设施四分五裂,在哪个角落都不可能逃脱。烈焰会汽化他的皮肉,即使他暂时存活下来,也很快会在太空中冻僵,永远飘荡在残骸之间。可以说,正因亨特这样的人才有足以完成这次行动的胆识,他才注定要死去,并且几乎是在动手的瞬间就死去,星海中的火光将会是全舰成员与整个人类历史对他的最后印象。
如此的死,弗莱想,足使他变成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如此的死能够消弭一切缺陷与无能,消弭一切错误的选择,能够让从未感谢过你活着时所做之事的人来感谢你的死亡,将你与庸庸碌碌的大众彻底区隔开来,并且无论如何是美丽的。哪个渴望得到认可的孩童没有幻想过自己在战斗中负伤,为了保护别人献出生命,在他人的泪眼中安静而庄严地咽下最后一口气呢?所以,此刻的弗莱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亨特,如欣赏一出戏剧般欣赏着那坚毅而自知其命运的神情,那冷静自若的嗓音,那身笔挺的军官制服,那即将比以往更加挺拔地走向毁灭的背脊,连带着周遭人的悲伤也一同贪婪地收入眼里。直到舰桥那边传来指令,他才终于收回心思,准备工作。洁白的核子鱼雷从舷侧的发射口弹出,渺小而迅速地在星空中游动着,像一粒灰尘或一个细胞,尾部闪着一星光亮。
“就是现在!”负责监测的船员大喊道——传送台上亨特的身影随即开始发光,与此同时,亨特扬起一个微笑,对口型说:
“再见。”
他逐渐趋于透明,然后消失。所有人都不禁屏住呼吸,但事情发生得并没有那么迅速。静默。长时间的静默。简直静得令人心悸。所有人都觉得在这段时间里,自己也应该为他做点什么。于是很快,从传送室的角落里传来一个声音,微小而忐忑: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就是,”这位同事磕磕巴巴地说,“我不知道有没有用——刚才,核子鱼雷真的把护罩炸出漏洞了,对吧?那么,呃,那么假如是更大的冲击——”
假如是像计划中的爆炸那样大的冲击——防护罩会失效,或最次也会损失绝大部分供能——如果在这个瞬间定位亨特,将他传送回来,只要足够及时,他是否会有生还的可能呢?
一个救命稻草似的点子。视频通讯里的舰长立刻肯定了这个提议,毕竟试试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传送室里立刻活跃起来,弗莱也自告奋勇地提出要操纵定位面板。第一股能量波动出现了,十分微弱,是亨特发出的信号。按照约定,他引爆了一处舱室,表示他已到达计划地点。接下来的两分钟长得几乎难以忍受。数值剧变的那一刹那,弗莱一拍屏幕,大叫着:
“我找到他了!”
那猜想的确是对的。防护罩消失了,而在一通手忙脚乱的操作下,传送台上,一个人影开始凝聚成形。但是,天哪!看看传送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人,或者说已经能用“东西”来形容。一只焦黑枯槁的生物现身在传送台的灯光底下,身上还燃着火,在他成形的同时,辐射警报器发出了刺耳的尖叫。显然,他从未想过自己能活着,因此也从未尝试过躲避爆炸冲击。他的腹部凹陷,一侧的胳膊与腿已经消失了,被冲击波连根扯断,甚至看不清断面在哪,因为他全身上下的皮肤都宛若烧过的树皮,碳化、龟裂,露出下方熔融的血肉,还有些部位已经露出骨头。他瘫倒在地上,后背比正面完好一些,也只是多了几片黏连在皮肉上的军服布料。现在距离他传送走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时间仿佛暂停了,在令人天旋地转的血腥味与蛋白质烧焦的臭味中,一些人去拿灭火器,还有人在通讯里大声喊医生。那个人影,或者说,亨特,终于开始活动,一切便又比方才更加骇人。他难以置信地用还没瞎的一只眼望向自己残缺的肢体——弗莱这时才看清原来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之后,他试图尖叫,却只能发出风箱一样嘶哑的吼声,口鼻里都涌出带血的泡沫。很快他开始吐出更多血,大口大口地吐,发出响亮而可怖的呕吐声响,量多得惊人,很快积成一小滩,中间夹杂着焦糊的组织碎片。冲击波已经把他的内脏都破坏了,曾经精壮的肚皮里现在装着的不过是一滩血汤。他在剧痛中翻滚、抽搐,佝偻着背,皮肤剥落在地上,留下一片片的血印子,刚刚呕出来的血也被抹得到处都是。那状似焦炭的皮肤下就像海绵一样挤出血液。他黑黢黢的脸上布满泪痕。他几乎是在地上爬行。
医生赶来,第一眼就知道无力回天。两位护士按住他,另一位给他注射了大量的镇静剂。那种挣扎逐渐微弱下来,花了远远比他离开舰船更久的时间。而当他完全陷入沉默,呼吸和心跳就也跟着一并沉寂了。
他们把他抬上担架,送往医务室,因为舰上没有专门的停尸间。他平静地躺着,蓝眼睛安详地半闭,好像在生命离开之后,原本的他才真正回到身体里。传送室一片混乱,到处都是血污。有人吓晕过去,还有几位同事捂着嘴,泣不成声。弗莱——他两眼发黑,尽力咽了几次口水,还是弯折下身子,吐了一地。他从未想过在光荣地死与普通地活之间夹着的竟是这样恐怖而尊严全失的东西。
他呕吐个不停,也被医生一同带走,不得不和死去的长官待在一起。离开传送室时,他抬头望了一眼舷窗。无人基地的爆炸仍在继续,火焰灿烂,仿若一颗迷你恒星,银白的金属碎屑如飞鸟般环绕在四周,远比他想象的还要美丽。
半仙
全村人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看见半仙都是在村口的广场上,这不是什么吉利的征兆,因为村民们习惯了在那里开个小摊,没有人愿意一边为了一捆葱的价格扯皮一边感受被两双眼睛注视的感觉,尤其是两双外来人的眼睛,且更尤其是配上半仙那青灰的、肿胀的,像是刚从水底捞上来的那个样貌,让人担心下一刻他的身体要从内部爆裂开来,连着旁边他自己带着的大箱子也要震颤两下,而那个大箱子与其说是箱子,不如说是一口棺材,让人害怕哪天冷不丁打开了,另一双属于死人的眼睛就要直直地朝向你,所以,村民们最开始并不把半仙叫做半仙,只是以为他是个亲人死后发了疯的陌生人,然后就换了个地方交流货物,把这个疯子当作是这世界之外的什么不能言说的东西,所以也应该当它不存在,好避免因为仅仅看了这死人一样的样貌而惹上厄运,因此没有人知道半仙到底住什么地方,吃什么东西,他只是一天到晚地坐在他出现的地方,耐心地等待着有足够大胆的人揭穿他半仙的身份,那个人就是我,全村里唯一一个游手好闲,所以对任何事物都已经提不起兴趣,以至于把这种“不吉利”不屑一顾,恨不得踩踏两脚的混混,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半仙,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踩他两脚,只是怕他跳起来和我拼命,我并不是没玩过别人的坟,真正的死人就不会反抗了,但我对他也没有一点兴趣,一个怪异的算命先生并不比别的事情新奇多少,但村里的其他人就逐渐感起兴趣了,即使这个村里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吃喝拉撒睡,以至于所有人的一生从东头的接生房到西头的坟场,一生下来也就移动个堪堪五十米,他们也不遗余力地想从半仙这里套出一两句话来,好给他们一个某某岁时可以发财的好彩头,年轻人们问着半仙他们什么时候有机会出村,好从老人家那种没完没了的对于过去的怀念下逃离出来,老人们问着半仙那些已经死了的亲人们有没有什么话好托付给他们,好继续用对过去没完没了的怀念困住那些年轻人们,只是这些年轻人里没有我,我只想知道半仙有没有什么故弄玄虚之外的神通,但出人意料的是,半仙就像连我的这种想法也算了出来,他那泡发了的脸仰了起来,连带着那箱子里的眼神也一起射过来,让我以为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代替他淹死了,以至于惊动了他穿过水面一样的夜色看过来,所以我承认了自己那点龌龊的小伎俩,挑衅一样对着他的眼神看回去,惊恐地看着对面的那团黑影突然间变高了,仿佛他甚至不用漂浮的神功,只用两条腿就能把我揪回去,而他旁边的那个箱子,像应和着他的暴怒一样摇动起来,直到他拿着什么长长的东西敲在上面,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声响,这箱子才安静下来,我也随着这箱子一起顺服了,第二天就买了点好瓜果去道歉,半仙的面容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叫人猜不透他的想法, 但毕竟不像昨天一样蓄积着暴起的态势,只是往这箱子上一指,说,这是个死人,但他咧嘴一笑,说,他也还活着,于是拿起那条长长的东西,我昨天看得不清楚,今天才发现像是个戒尺,像是昨天一样抽在箱子旁,然后,这箱子像是长了脚一样跳了起来,随即而来的就是一阵剧烈的晃动,你凑近听,他还能说话的,半仙说话好像只有气呼出来,这正是其他村民唯恐避之不及,恨不得少问两个问题的声音,但我出奇胆大,凑近了听,只是感受到一阵嘈杂,不像是人的语言,但却让我笃定了这里面真的有一个死人,哪怕一个活人,跟着半仙在这里待了这么些天,恐怕也已经是死了吧,你想学的话,我教给你啊,半仙说着像是要笑,只感到冷冷的气息从他那里吹过来,但我笃定了就要找出这样的神通,反倒直着腰应了声好,第二天一大早,就向着肚子里猛灌了几碗烧酒,又来到了半仙的地界,那里早就围了个水泄不通,所有人都想知道这个死而复生的可怜虫到底怎么个情况,几个没成熟到可以感受到害怕的小屁孩甚至想揭开那个箱子,最胆大的那个甚至已经碰到箱子的盖子了,半仙也毫不在意,只是像一团没有知觉的肉块一样坐在那里,这却把那帮小孩吓住了,他们原以为这个所谓的“死人复生”只是和这个半仙一样半真半假的东西,只要把这真身摆出来他就要承认自己江湖骗子的事实,现在却只能把自己的手吸在上面,好像被里面的尸体扯住了手指,过了半晌才想起来这是自己的手,晚上就发了狂,将自己的手指一根一根活活拔了下来,我就是这个时候正式开始向半仙拜师,毕竟在这等奇事之后,怎样的好话都已经不能抵抗半仙这股玩弄生死的伟力了,村里人自然恨不得连房子都挖了搬到别处去,也就没有人打扰我们两个,我就很自然地先从半仙的这种下降头的方式开始学起,那时我才知道半仙并没有什么多余的仪式,并不像村里那些神神叨叨的神婆一样还要做出各种动作,拿来各种法器,对于半仙来说,他只用动个念头,一切就自然而然地发生,反倒像他一直在压抑着不把这村子连根拔起的念头,我则不敢保证自己不能有这样的念头,所以我的学习相当缓慢,足够让我认识半仙,和他那生死颠倒的习惯,他给箱子,或者棺材,供饭的双手,指节像是香肠的结节,给自己的则是从其他坟头拿来的贡品,这是我依了他的要求带来的,所以,我疑心,这坐在外面的半仙并不是真正的正体,真正的半仙说不定就是这棺材里靠着神力活着的人,这外头坐着的反而是他仆役一样的伥鬼,那你也可以看,半仙听我这么一说,动都不动,这箱子没上锁,我却是福至心灵,梗着脖子,得意洋洋,我说我要是学到了你最后这套秘法,连看都不需要看,半仙仍然动都不动,像是突然在那一刻真的活不了了,成了一块肉做的石头,我无论怎么喊叫,他也没有一点反应,第二天,他就从一直坐着的地方消失了,只留下那个大箱子,像半仙一样端坐在那里,有人说半仙这是被箱子里的活尸扼死了,有人说半仙这箱子里本来就装着个孤儿,只有我知道半仙的威名绝无作假,在半仙消失后我就仿佛茅塞顿开,简直可以呼作小半仙了,所以我把这箱子推着,直到一个僻静地方,没有任何人希望和这个不祥的东西有任何交集,但我毫不在乎那种可能让我自己拔了手指的法术,这法术属于我,可拉到了地方,我才想起来,在半仙的所有法术里,我唯独没能学到他死人复生的做法,但我猜既然半仙有这种动动念头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本事,这种法术也没什么难的,我就坐在这箱子旁喃喃念咒,从半仙所教授的开始,一直到全村所有人的祖宗和任何一个我认识的人身上有的没的的下流事情,直到最后我实在是一筹莫展,甚至真的从河里捞了个不知淹了多久的死者上来,我觉得这是半仙冥冥之中给我的恩赐,于是我把它拖到箱子旁边,亲眼看着里面空无一物,把它放了进去,然后把那套不敬的东西又念了一遍,一举一动都不是为了把这个仪式做对,但我分明感受到那种眼神又从箱子里迸射出来,这实在是出人意料,让我不得不感叹就算是半仙的神力也就不过如此,只可惜这村里的人已经没了能力知道这本事的真正含义,于是我拉着这箱子,现在是棺材,走啊走,走到了我自觉没人再认识我的地方,把这箱子放在一边,坐了下来,正就在那个村子的村口处,这回我不打算像半仙那么暴戾,只是把这真正的,淹死鬼的胡言乱语,当作是这村民们过世亲人的某些说法,像模像样地告诉他们,他们就会喜笑颜开,将钞票塞到我的手里,把我的裤袋塞得满满的,偶尔这个箱子不太安分,我也拿戒尺装模作样地敲几下,戒尺的边缘很快地就磕出了大大小小的坑,半仙算什么东西呢,我一边点着钱一边想着,半仙要是学学我的智慧,恐怕早就发财发到天上啦,我天南海北都走遍,已经忘记了自己从何而来,到最后甚至连这可怜的淹死鬼都已经没有了一点同情,你想学的话,我教给你啊,我喃喃自语着,把这箱子的盖子打开了,于是,作为所有亵渎最后的惩罚,穿越积水一般的夜色最后映入我的眼帘的是一张青灰的肿胀的像是刚从水底捞上来的半仙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