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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让你知道这两个人是谁,所以名字是缩写
今天是休息日,寄宿学校的学生们有的会在这一天回家,享受短暂且轻松的周末,但更多的学生会留在学校里。大多数学生都是因为家里不方便才寄宿的,比方说家的位置离学校太远,或者就算回家也见不到家人,以及就是不想回家还有无家可归的。总之,会在这一天回家的学生在这所学校里只是少部分人。
然后大多数学生也不会在休息日中一整天都呆在学校里,毕竟是难得的休闲时光,没法回家但跑出去玩玩还是没问题的。他们爱去的地点就那么几个:学校附近的商业街、小公园、书吧和咖啡馆,更有钱的会打车去市区。s是没钱的那一类。
他出门,前往公园。对于这个目的地他没有规划任何活动,只是一整天坐在寝室里未免会发霉。s听说在阳光下看书容易近视,所以他大概只会坐在那里晒晒太阳,用他的mp3听点歌。
s的mp3是他前年的生日礼物,他自己送给自己的。里面的歌早该换了,但他太久没回家,去网吧又要钱,偷用学校机房电脑倒是没问题,只是偷偷玩的那么点时间s更愿意用来了解世界。没关系,s就是喜欢听他下载的那几首老歌,哪怕每一首他都倒背如流。他一路走到公园,捏着他的mp3,公园里零零散散地坐着许多欢度周末的学生,s一边找空座位,一边解开他认真绑好的耳机线。他来的有点晚了,每一个座位上都有那么几个人,不过好在他很快就找到了他可以坐的位置。
l坐着的位置是一个桌椅组合,正放在树荫底下,零碎的阳光一晃一晃地照在她的头发上。她拿着笔和纸,看起来是在画画。s顿时想“为什么你一个人来了公园,却没有叫上我呢?”,然后他又想到自己也是一个人来到公园却没有叫上l,所以他俩谁都别说谁了。这个桌椅组合只有两把椅子,l坐了一把,s就只能在她对面坐下来。坐下来时那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睛像照到阳光的玻璃球那样闪了一下,又立刻垂下眼帘专心看她的画作了。
他们一个听歌,一个画画。两首歌过后s感受到一丝枯燥,他忽然地发觉他们俩在见面后没有说一句话。他的女朋友好像那张纸上有什么环球热点八卦新闻一样,在那一眼后就再没抬头看s了,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有打。不过说不定这一眼对视对于她而言就是打招呼,真有意思,他们才交往了七个月,就已经像结婚七年一样对对方无话可说了。
这样想就有点严重,s也没主动打招呼不是吗?不过他现在确实有些想聊天了,开口的话又找不到话题,他俩之间的对话一般是由l开始,又由l结束,也就是说在他们的聊天内容里通常女孩子才是主导的那一个,要让s来想的话,他甚至都想不到自己该说什么。他便转头,想看l的画,引起一些对方的注意。通常他只需要发出一点动静l就会开始讲个没完,一直烦到s不想搭理她。她最近有些成长了,具体表现为开始变得安静,s反而开始不习惯这种安静。
然后s越是想看那幅画的内容,就越是发现以他俩座位的位置根本没可能看到那张纸的正面。这个桌椅组合是镶在地上的,因此他也没法挪动椅子,只能站起来走到女孩身后才有机会看个清楚——那不就太明显了吗?!s可不想这么大费周章地提醒对方“我想和你有一场对话”,说到底他认为开启这个氛围应该是l做的事才对。
真是麻烦透了(其实没什么麻烦的,只是青春期的青少年就是这个样子,稍微有点不顺着他的想法走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和他作对)。他决心处理自己的处境,改变这个氛围,或者干脆离开它。s果断地选择“两个都试试”,他站起来往外走,并不留痕迹地注意着女孩的反应。
l一开始没什么反应,直到s想“如果她再不叫住我,我就重新考虑一下这段关系”时,她终于注意到自己对面的人不见了。谢天谢地,再拖一会儿她就要在公园里找几下才能找到s往哪走了。她喊出声:“你去哪儿?”
“去买点喝的。”s瓦声瓦气地回答她。
但他的声音本来就很低沉,最后的效果似乎没什么用处。l快步跟上来,毫无对于男朋友坏心情的察觉,她依然没说话,从她的表情来看此人目前的心情很好。l手里是空的,不知道那张画去哪儿了。看来s没机会看到他女朋友的最新大作到底是画了什么内容。鬼知道是什么内容,没人关心那个。
他们一路走到便利店,一路沉默。s可以确信这是他认识这个女孩以来度过的最平静的一段双人时间,曾经他很想要这样的时间,但当这样的时间降临时他突然又不想要了。
“买点什么?”老板对着他俩问。
“两瓶汽水。”l回答,她闲散地甩着手里的钱包挂饰,“我要白桃味的,你呢?你喝菠萝的吧?”
“我自己会挑我自己的。”s继续瓦声瓦气地说。
“哈,你现在要和我做切割。”她终于注意到了,“那你买你的,我买我的。”但依然没放在心上,至少从语气来看她没太在意这点小摩擦。
他们挑汽水,s故意挑了葡萄味的,其实芒果也行、苹果也行,除了菠萝都行。买完汽水后他们往回走,走向那个公园,除了那边外附近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了。初夏的太阳还不算烤人,只是照在身上未免有点晃眼,水泥路都被晒得金灿灿的,走在这里能闻到道路两侧的梧桐树味。沉默,依然是沉默。
“怎么了。”l终于,这一次是真的终于反应过来,“你生气了吗?”
s不想说话。
“你为什么生气?”她莫名其妙地问,语气困惑又意外。s没法回答说“因为你不和我说话,所以我生气了”,没人能说出这种话来,说到底这不应该是她自己能意识到的事情吗?他们在过去的二十分钟里只说了三句话,s不知道他能不能为这种事生气,但这肯定不正常!而且,而且她又不是第一次谈恋爱!
“你知道为什么。”s说。他认为l应该知道,她接下来会连续思考这件事三天并在第三天的中午想到原因,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在半小时后忘记这件事。s确信后者发生的概率是前者的九十九倍,天呐,现在他真的要重新考虑这段关系了。
“我知道为什么?”l疑惑地重复。
“你明知故问。”s强调。然后l就会回答“我不知道”,s便回答“那你慢慢想吧”,他会快速地走掉,他们俩就会这样分手了。
“好吧。”那女孩说,“对不起。”
l在s前侧方站住,她抬手,摸在s的右脸颊上:“你别生我气了。”
她知道s在因为什么生气——不可能,她根本不知道。但她还是这样做了。l右手挂着的腕饰贴在s的脸上,是凉的,有一点硌,他闻到女孩手腕点的精品店香水味。
l依然不知道s到底是在生什么气,但s也没法再生气了。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遭到了什么欺骗——你怎么会突然变成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我认识的你根本不会这样表现——但很难说s究竟有没有被这种欺骗取悦到。他从下颚发出一声轻嗯,偏了一点脸,距离把控在恰好女孩还能摸到他的脸。
“我想喝你的汽水。”l接着说。他俩交换喝对方的汽水,太阳依然晒,他们往公园那儿的老位置走回去。
——他成功了,而且远超预期。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笑语
本文又名《家人们捡个猫它想和我回家》《我草啊有传销》《流浪约克的花语是手慢无》《听说你最近养了条狗》《怎么反了啊没通知我啊》《当捞男是没有前途的》
本文与《陨落的太阳》《日之复焉》同一世界观,使用同样的观前提醒。
本文主角灵感来源《漂亮朋友》《红与黑》,但远不及两书的文学水平。请吃我这口安利求求了!
————正文————
【清历寂月四日
我还活着,这超乎我预期。但大概也活不久了,希望我还能填满这本子。这可是我用我最后的值钱玩意换的。
该死的翁巴老头肯定恨不得把我的脑袋砍了,但如果他早点看好自己的女儿,也不会人能趁虚而入。
我真是太傻了,幻想那些人会把我放在眼里,那样傲慢的、愚蠢的——】
“约克·鲁林!”外界的声音让他不慎在纸上划出一条难看的痕迹。
“呃……这儿。”红发的侞兰男人——约克·鲁林翻了个白眼,把手中巴掌大小的本子合上塞进挎包。
约克站起来,但脚踝的疼痛让他一个趔趄,脚镣早就被解开,但那锈迹斑斑的铁制品留下的挫伤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痊愈的。
但自己的名字催命般地在头上盘旋,点名者的耐心正在逐渐消耗,约克只得逼迫自己一瘸一拐地穿过拥挤的人群和杂物。
“嘿!鲁林!”被他挤开的几个士兵喊道。
呵,又来了。约克·鲁林决心再不回应他们半句,只是艰难地往前走。
“鲁林,再说一下你怎么钓上翁巴那死老头的宝贝女儿的?”
“她真会那样瞪着眼睛说我的心肝儿帅哥?”
“喂!你们上床了没有。”
“能和那么漂亮的姑娘睡上一次也值了……”
“唉?别走啊,你这人真没意思。”
约克把这些声音拋在身后,这是他仅剩的反抗方式——尊严早就在过去三个月的牢狱之灾中被磨成扎人的碎片,如果一个人对他挥拳,最好的应对方法不过是把另一边脸凑过去给他打。
这就对了,不论过得多糟糕,只要还活着……
“我看看,约克·鲁林,去先锋一队报道,晚上和他们走。”
“是……”约克下意识地应答,才反应过来他的去处,“等等?这,是不是哪搞错了。”
领队对他笑了一下,这种笑容约克见了许多次,最近的一次是他以为自己要被释放,却看见了领着他的狱卒这么笑着——嘲弄混合着怜悯,代表着这个人大概命不久矣。
“你被判以兵役代替死刑——薇拉娜拉小姐不忍心看你在她面前被吊死。”
他当时是怎么问的?“不,不,为什么!”
两个回答重叠起来,又一次在他耳边响起,“你不知道自己惹了谁吗?”
约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他也许得到了高贵的小姐一时的宠爱,却不足以让她的父亲放过自己。哪怕兵役只不过是慢性死亡的同义词,但那个恶毒的老头却仍等不及。
“不,求求你了,这一定是搞错了,我,我不能去'绝望先锋队',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约克已经顾不上什么上下级规矩了,他伸手想要抓住领队的衣摆,几乎跪倒在地上,“我不想死,我不想去那。”
领队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这种场景他看的早已不下千百遍,“晚了,鲁林,和我说是没用的。祝你好运——哦,不对,也许对你来说还是早死早解脱吧。”
他把衣摆从约克手中抢回来,转身离开了,“别想着逃,鲁林。”
【我从没想过,只是活着居然会如此艰难。】约克艰难地在几个人的缝隙里抽出自己的手,在本子上潦草又狠戾地划下字符,无光的车厢和抖动的手让这文字几乎无法阅读,但他早就顾不上了。隐隐的啜泣和沉痛的呻吟扎进他的耳朵,没人在乎他现在还忙着写东西的举动——要死的人怎么会在乎别人呢。
谁都知道,“绝望先锋队”里的人是活不到下一场仗的,对于这支只在战前组织的队伍,进攻的号角就是他们的死期,而属于他们的墓穴也只不过是战壕和坑洞。
【这就是我的生命的终结吗?为什么我会落得这种地步。我还不想死,我】
他写不下去了,手却仍攥着被抓皱了的本子,侞兰人特有的钩状指尖抠破了纸张,他想不出自己要做什么,能做什么,只有这个还属于自己,他悲惨、无用、短暂的一生,也将在这个可怜的小本子的几页纸里终结。
那天的后半夜,约克·鲁林来到了山鲁佐德郡北方对峙的战线。
那些潦草的铁丝围栏不过是起了一个象征作用,约克看向远方的城池和空气中隐隐在流转的紫红色光泽,那是防护罩,用来阻隔魔法攻击。在想办法破坏它之前,进攻方很难获得任何优势。
这类防护罩只有一个弱点:无法识别没有魔力的普通人,比如他约克。
整个普通兵团的任务就是不断的发起冲锋,想尽办法干扰和破坏为防护罩提供魔力的各装置阵点,为后续的主力建立一个临时通道,至于他们需要面对什么样可怕的反击——这不是该考虑的,为精锐牺牲就是他们的任务。至于先锋一队,或者按照大家的说法“绝望先锋队”,就是必须冲在牺牲最前线的敢死队。
令人窒息的死寂弥漫在这个夜晚,约克·鲁林摸着自己的本子,脑中盘旋着一个他曾想过,却从没有真正思考过的问题:在死前的最后一天,我想如何度过。
“我想活下去。”他只能想到这个回答。
约克魂不守舍地回到营地,先锋一队的所在地离主力有一段距离,看守也更严。人当然不想送死,但当蓄势待发的能铳抵在背后时,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往前冲。
他钻进自己的帐篷,同住的其他十一人挤挤挨挨在一块,几乎没处下脚,他们的面容模糊成了如出一辙的麻木和绝望。约克已经没有说任何话的力气,只是轻轻地踢一下躺倒的人,再把自己填进狭小的空位中,拿出了笔。
【清历寂月五日
尊敬的什么人都好,我叫约克·鲁林,来自弥尔翁巴郡亚弥尔区,如果你还有这个善心翻开这本日记,拜托你将它和我的尸体一起烧毁吧。】
比日光先进入帐篷的,是长官的怒吼,约克一夜未眠,但他不想起来,或者说他不想面对自己的命运。
早饭是一份能看得出料的稀汤和泡在汤里的面包,绝望先锋队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死刑犯和犯错的奴隶,这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丰盛的一餐了,这大概是对他们最大的怜悯——满打满算他们也就只能活上不到三天。约克食不知味地咽下面包,他左边的人一口未动便推开了碗,没几时便被他右边的人夺了去,一边哽咽着一边狠命塞进了肚子。
先锋一队的集结是开战前的最后一项准备,预备的进攻就在两天后的夜里,早饭完毕,约克排进队伍,领取了自己的装备——一件象征先锋的灰白短披风、作用有限的头盔和护甲、做工粗糙,装有长刺的能铳,以及一把匕首。
长官用冷硬的语气吼着,“看清楚了,在冲锋之前,拉开铳栓。对准敌人和魔晶装置开火,能铳的魔力足够在十秒内蓄满十发子弹,足够你们靠近敌人,然后给我豁出去打。你们这些人唯一能给所有人做点好事的最后机会,如果谁敢后退,我会让他死的更惨!”
稀稀拉拉地“遵命”响起,长官也并不在乎这群炮灰的态度。
约克曾经在书中看到过这种武器,但这是他第一次摸着铳身,这是根冰冷粗糙的铁管子,前段绑着刺刀,后段连接着一个简易的把手,上面镶嵌着一块红色浑浊的一次性火魔晶,周围绘制着最普通的蓄能和发射阵纹,蓄能开始后,魔晶中的魔力释放,再被金属压缩成珠子的大小,随后发射。约克扣上扳机,据说能铳在蓄能时会烫的如烙铁一般,牢牢地烙在人的掌心,以至于没有手套的士兵只能一直握着它,幸存者会在结束后连着血肉一起扯下来,更多的只会随着尸体下葬。
整个上午,他们听作战计划,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学着挥舞刺刀和匕首。午餐还是面包,搭配看不出原料的炖菜。下午依然是训练,晚餐和早餐则是没什么区别。
傍晚,先锋一队的营地依然死气沉沉,生命的倒计时嘀嗒作响,早上还在哭泣的人此刻也已停止,没人说话,没人互相交流,大家同样冰冷的手脚互相交叠,约克拿出自己的本子,盯着自己最后写下的话。
我甘心吗?
可我又能如何呢?
我不想死。
但我也活不成了。
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可我不想死。
这是不可能的。
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啊!
无言的帐篷里,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声呜咽。恐惧和悲痛忽而又回来了,这样的骚动并不止出现在一个帐篷,但对于约克,这悲痛之中似乎孕育了另一种东西。他摸了下自己写下的那行字,缓慢但坚定地,将那一页撕了下来。
哭声慢慢安静下来,最后只剩下了近乎于无的呼吸声。约克爬起来,不可避免地推动了身边的人。一双,也许不止一双眼睛看着他。约克和他们对上视线,悲伤?一样。惊恐?都有。不甘心?没人甘心,不是吗。唯独愤怒、决心、不明的炽热火焰——约克·鲁林比他们多了这些。
约克走出了帐篷,几处火炬带来了一点微光,他悄悄摸向武器架,借着阴影抓起了一把能铳,把膝盖顶在连接处狠命一折,一声脆响被火的噼啪声掩盖过去,约克抓起铳把藏衣服下小小的挎包里——和他的日记本一起,把铁管踢进架子底下,小心翼翼地摸出去,装作自然地走到了营地边一个戴着项链的站岗士兵面前。
士兵:“干什么去。”
“拉屎。”约克捂着肚子说。他看着那条项链,吊坠是没有花纹的一块暗色金属牌。
不是魔导装置,他想,幸好。
士兵皱了下眉,约克咬咬牙,膝盖一折,背弓得更低了,“大人,求你了……”
士兵翻了个白眼,“给我快点。”
他跟在约克身后,那怀疑的目光如芒在背。
他们走到营地边上——当然没那专门的地方,只是一处叶子比较多的野地。
约克背对着他借着解开裤子,拉开铳栓。
魔晶突然散发出微光,渐渐亮了起来,滚烫的灼热感从法阵的纹路出蔓延,约克不敢松手,更不敢痛呼,十秒,他默念着,这感觉像握住了一块燃烧的火炭,甚至是一团火,一团岩浆,不易察觉的白烟从他的手上冒出来。
士兵本来不愿意靠近这块全是排泄物的地方,但一丝疑心和不多的责任感还是促使他往约克那里走去。
“你好了没?”
约克颤抖着回答,“等,等下……”
“够久了,你在干什么!”士兵眉头皱的更紧了,他向前绕去,想看约克到底在干什么。
但等待他的是一团耀眼的的火光。
——管身的意义在于将一部分魔力压缩,并让它能朝某个特定的方向发射,没了管身,能铳当然还能用,只不过十次魔力子弹变成了一团只能朝前如半球扩散的魔力射线团。
约克是对准他的喉咙发射的,他不能让士兵叫出来。火光对着他的面门而去,眨眼间吞噬了他的上半身,他想要叫出来,但这魔力燃起的火焰甚至蔓延进来他嘴里,他扑倒在地,没看见约克将手上的铳托连着焦黑的皮肤扯了下来扔在地上,往林中逃去。
铳托上的魔晶自中心开裂,而那还没淌下的血已经被火焰烤干了。
他成功了,他逃走了!约克拼命地向前跑,看见斜坡就向下滑,跌倒就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哪里树丛多就往哪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唯一的想法就是离那越远越好!
他感觉不到痛,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这不重要,他活下来了!
活着,我还活着!约克发出抑制不住的笑,笑声被喘息分割成破碎的嚎叫。
他又一次绊到了树根,头朝下滚下去。这次摔得有点狠了,约克眼冒金星地站起来,晃晃头,终于停了下来。
一点对未知的恐惧冒出来,立刻又被他压回心底,这不是现在该想的。南边是敌方,北边是他刚刚逃出来的地方,问题是约克现在分不清东南西北。
约克拍拍头发上的枯叶,犹豫了片刻,随便挑了个偏僻的方向走去。
深夜的森林无光却不寂静,虫鸣鸟鸣交织着,至少比营地的哭声振奋人心。约克艰难地翻过灌丛和断枝,手上终于开始尖锐地痛,手指蜷缩着,动弹不得。
没事的,他告诉自己,没事的,只要再坚持一下,马上就能好了。
自由就在眼前,他几乎可以看到亮光了——亮光?!
约克急忙眯眼看去,在密林之处,似乎有一点亮光,而他很确定自己没有走回头路。权衡之下,他抬脚缓缓地靠近。
隐隐约约的亮光终于变得清晰,他意识到那是一个举着火把的人。
搜查者?来的这么快。约克的心脏被揪紧了。别激动,别出声,不管那是谁,自己应该没有被发现。
约克伏倒在地,缓慢地爬开,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个人——他按到了一块尖锐的石头,扎进了自己烫伤的手掌。
“呃…唔”约克捂住嘴,却来不及阻止那半声痛呼。完了,完了!他的心脏狂跳起来,为什么偏偏是这时候。
举着火把的人立刻转向了他的位置,微光慢慢扩大,约克的心也渐渐跌入谷底。
男人靠近了约克的藏身之处,仔细打量。约克早就屏住了呼吸,浑身僵硬。
男人四处照了照,似乎没找到他,怀疑地转了两圈。约克看见火光变暗,而脚步声慢慢小了。
他还不敢放松,直到森林重归黑暗,他才总算放下了手,呼出一口气。
“幸好……”约克闭上眼长舒一口气。
“你在这啊。”
约克的动作僵住了,他瞪大眼睛,隐藏在夜幕中,拎着熄灭的火把的长发男人从他身边探出头,月亮恰好从层云背后一闪而过,将他黑发中夹杂的白色发丝照的泛银。
约克·鲁林,卡壳了整整30秒。随后,树上的几只乌鸦被一声凄厉的惨叫惊飞了。
“别杀我!”约克哭喊起来。黑发男鬼立马捂住了他的嘴,绿松石色的眼睛紧盯着约克那盈满泪水的蓝眼睛。
“想死吗?继续喊啊。”他说。
约克拼命摇头。
“冷静了没有?”
点头点头。
“可以好好说话了吗?”
点头。
男鬼松开他的嘴,“你是什么人。”
“约,约克·鲁林,弥,弥尔翁巴郡步兵军团先锋一队……”
“那你现在这是?”
“我逃跑了。”约克讷讷道,“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原来是个逃兵。”男鬼的眼睛向下瞟,看着约克一塌糊涂的双手,“好了,跟我走。”
“去哪?”
男鬼扯出一个阴森的笑容,“带你见贼老大。”
约克很想跑,但他的腿软了。
【清历寂月六日
我还是没有搞明白发生了什么。那个鬼一样的男人自称萨特——我猜他大概是个混血的拉蛾人——他算是把我俘虏了?
可是真的有对俘虏这么好的人吗?他给我手上涂的那个药,起效快的不可思议(还有些疼,但我必须先写下来)!而且在翻看了我的包之后,他居然没有把我的日记本拿走,只是让我在这待着,还说让我给脚踝上也涂一下。
他的目的是什么?他说要让我见贼老大,所以他是个山贼?我看到了他的营地,这的人好像比绝望先锋队少。不过在这到底有什么人可抢呢?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山鲁佐德郡被围攻要完蛋了吧,这儿都是隔壁几个郡的军团。
对了,好消息,介于他给了我这么好用的药,我猜他应该不会杀我,太好了,我还活着!】
帐篷的帘子被拉开,约克正好写完了这一段,他看去,表情又一次凝固了。
错不了的,这头发,这宝石耳坠,这玫红眼睛,还有这腰间的牧鞭——哪怕他穿着不符合作风的朴素皮甲和草绿斗篷。
“山鲁佐德伯爵?!”约克扑通一下滑倒在地,他本以为今夜不会再被吓到了呢。
“啊?不,现在不是伯爵了。”康塞尔·山鲁佐德——或者按照他自己给自己取的新名字,孔克塞尔把他扶起来说,“你认识我?”
约克赶紧低下头,“不敢不敢不敢……只是曾经见过您……”
在他还是薇拉娜拉小姐的贴身男仆的时候,翁巴曾打过让他的宝贝女儿和山鲁佐德伯爵见面并订婚的主意——哪怕伯爵的出格和疯癫人尽皆知,约克·鲁林就是那时候远远地看见过他,被黄金饰品环绕的伯爵面无表情,眼神锐利,和此刻一模一样。
伯爵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约克胡思乱想着,他不是应该……应该,应该受书记官的传召去首都敕科浦黎特受罚,而他拒绝了,所以书记官要求周边包括弥尔翁巴在内的三郡围攻山鲁佐德郡,抓捕,前伯爵……
约克·鲁林终于反应过来了——贼老大,原来是反贼的意思。
孔克塞尔看着他脸色变了又变,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想起来了?萨特告诉我你是翁巴那来的逃兵,这没什么,敌人的逃兵就是我的盟友——反正你也没处可去了。”
约克小声地说,“山鲁佐德伯,伯爵大人……”
“都说了别叫这个名字了。我现在既不是山鲁佐德也不是伯爵,他们把我除名了,忘了吗?”
“那,怎么称呼……”
“孔克塞尔就好。”
“是,孔克塞尔大人……”
“不是,你,唉,算了。”孔克塞尔叹气,“你逃出来很不容易吧。”
约克犹豫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你可能永远不想回到那个地方,但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孔克塞尔在他对面坐下,“约克·鲁林是吧?我想知道,你怎么会进了绝望先锋队。”
约克干笑了几声,这事不论揭开几次对他来说是一样的折磨,“我睡了格罗陶·翁巴的小女儿。结果那傻妞露馅了。”
“哦,原来三个月前和薇拉娜拉在花园里面亲嘴儿亲到衣服脱了一半的那个男仆是你啊。”
“呃!”约克发出一声难堪的响声,“是啊,不然我怎么在这呢。”
“我不觉得你多想念她,所以为什么。”
“真爱。哈哈,开玩笑的。”约克讥讽道,“你觉得这可能吗?她养我就像养条狗,而我呢,如果她真的沉迷在这种感情中,对我不是最好的吗?只要她愿意带着我,迟早有一天我能通过她找到比男仆更好的位置。”
“你比其他吃软饭的人优秀的一点是能把它说的这么光明正大。”孔克塞尔托着下巴评价。
“孔克塞尔大人,您就非要挖苦我吗?”
“为什么非要是她呢。我不是说你的择偶或者说目标选择问题。我是说,为什么你非要去追求那个前程呢。如果你老老实实做个男仆,绝不会沦落至此。”孔克塞尔淡淡地问。
约克攥拳,他掌心的肉才刚长出来,又被指尖戳伤,“老老实实?你觉得我是自己想当个男仆吗?这世界上最不可能的事,就是我这样的人靠诚实就能改变命运。”
“我不怀疑你的生活经验。”孔克塞尔说,“但我有个问题——你恨她吗?”
“她做了她觉得最有情有义的决定,只是远不够让我活下来罢了。”约克耸肩,“就像所有无忧无虑同时又无知高傲的贵族小姐。事到如今我对她实在是没什么想法了。”
“那么,可以说,你所恨的另有其人?”
“当然了!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翁巴那头该死的猪!”
孔克塞尔微笑,蜡烛的暖光将他那暗玫红色的眼睛衬的如红碧玺般深沉,也如这宝石般诱人,“不,你说的不对,但这不重要。”
他开口道,“约克·鲁林,你想要砍下格罗陶·弥尔·翁巴的头吗?”
为什么我不想死呢,我这无用又卑微的生命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我的一生这么恶心又悲惨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想回忆,可即使如此我也不想放弃生命。为什么呢——约克在监狱里曾这么想过。
不可言说的情绪,如地震般摧毁了他心中的壁垒,露出其中血淋淋而不甘心结局的那个灵魂,是什么情绪呢?在他逃出营地前,他的思想像是被烈火吞噬,所有的一切都在此刻明了,并一齐尖叫着,是的,复仇!
是仇恨让他不肯安眠,仇恨让他活着,并且要活得远比仇人更久,“是的,我想!他必须付出代价,我要亲手砍下他的头!”
约克站起来,坚决地高声回答,“我要报仇!”
孔克塞尔,这个曾被众人议论,被贬为恶魔附身的疯子、反贼、前伯爵,终于放声大笑起来,向他伸手,“哈!我受够了坐以待毙,是时候让他们见识见识你的怒火了!”
约克轻喘着,紧紧回握他的手,像抓住了人生最后一次机会。
孔克塞尔拉着他走出帐篷,清晨的冷气冻的约克一个哆嗦,狂热也渐渐冷却,他被迷昏了的头脑清醒了一半——等等,一个被三郡围攻,众叛亲离的前伯爵,和这支连军队都算不上的队伍,以及明天就要开始的进攻。
他是不是被骗了?这绝无可能胜利啊!
“萨特,过来,我们得和约克确认最后的计划。约克,这是法拉文锡·萨特·山鲁佐德——我最重要的搭档。你所知道的关于军营的一切都要告诉他,知道了吗。”
约克僵硬地看着那个黑白杂色头发的萨特向他走来。
“我会一字不落地记下来。”萨特面无表情地说。
约克·鲁林,时至今日依然能回忆起那一天的场景,在从他这问了军营布置和各队伍配置之后,孔克塞尔和萨特便拿出了他们的计划书——原来这场偷袭是早有策划,他给出的信息补全了最后一块拼图。
你知道这种靠死亡的恐惧聚集起来的军队,最大的弱点是什么吗?孔克塞尔这么说,群龙无首——以及除了打仗以外的生路。
约克听着他的话,喉咙上下动了动,似乎预感到了接下来的一切。
和孔克塞尔同行的人肤色发色各异,大多面容年轻,所有人都带着一枚银色戒指造型的魔导,身着皮甲和涂着泥土树液的草绿披风,散入林子宛若一群迅捷的飞鸟,一下就消失在视野里。
孔克塞尔拉起斗篷的帽子戴上,遮住他过于显眼的耳坠魔导,随着那些绿鸟一起消失。只剩下萨特背着一个包裹来到他旁边。
“跟我来,我们有更重要的事。”
“你的魔导呢?”
“没有,不过那些孩子的魔导都是我做的。”萨特伸手,他的手指上空无一物,“如果你想要,回头我给你打一个。”
这诱惑太大了,约克脑子一热就点头了。
他们沿着一条新开辟出来的小路,一路向上,高大的树木逐渐变少,视野逐渐开阔起来,直到一处足有20多米的陡峭断崖阻拦在面前。
“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你来帮忙,对你应该不成问题吧。”萨特把包裹打开,拉出一捆长长的绳索和一副露指手套,“侞兰人的攀爪可不能只用来扎自己的手掌。”
“你就不怕我跑了吗?”约克踢掉自己的鞋子,接过绳子在自己腰背上绕了几圈戴上手套,挑眉笑道,“这对我可算不上什么。侞兰人学会了爬就学会了攀岩——倒是你,记得跟紧了。”
当接触到岩壁的时候,那尖尖的指爪就化身成最有力的楔子——当然侞兰人的脚上也有类似的趾爪——嵌入看似毫无缝隙的岩壁,约克娴熟地移动,像一只岩羊般向上攀,还能为身下的萨特寻找更好的落脚点。
萨特比想像的更有毅力,如果他坚持不住乱动,约克也许会费更大的功夫才能把他拽上去。但事实上这场攀登很快就抵达了终点。约克鲁林向四周看,他的身后是山鲁佐德郡,身前不远处则可以瞧见弥尔翁巴军团的营地。
孔克塞尔和他那群人倒是一点不见踪影。
萨特从包裹中继续拿出来一张叠着的纸和一大罐看起来亮闪闪的胶质液体。
“你知道什么所有的魔法该如何使用吗?不是靠魔导,而是魔阵——每个郡的防护罩就是这样形成的。”他铺开纸,上面绘制着一个巨大繁琐的阵图。
“同样为了防止这次行动不按照孔克塞尔的计划进行,我需要布置另一个魔阵。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地方我们上不去——当然了,艾克蒙也是侞兰人,可他太小了,没法带着我上来。”
——那个砖红色头发的男孩还和约克套过近乎,约克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满16岁。
萨特把罐子往他手里塞,打断了他的思考,“这是我调制的,用来保证魔力流通的凝胶,我开始画的时候,你就沿着痕迹均匀的倒上去,不要洒出来。”
“我从没有干过这种事……”没有一个男仆有资格去接触魔法,约克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
“没关系,我来教你啊。”萨特头也不抬地回答,“我是个很好的老师。”
约克平时第一次参与到魔阵绘制当中,这种事情离他极度遥远,魔法和他共存在同一个世界,却从没有机会来到他身边,直到今天。
他这种从奴隶中提拔出来的男仆,按照法律规定不能被传授任何魔法知识,约克小时候只能偷偷在半夜溜进那个书籍众多却落灰的藏书室,靠着昏暗的烛光去学习他被禁止接触的一切。
他无比渴求改变自己的身份,只是为了去了解去融入这个世界的规则,但规则却将他这样的人拒之门外,又以此为由将他们踩在脚下。
——直到现在,萨特说,“我来教你。”
我绝对不走了,约克想。
【清历寂月七日
天哪,我还是忘不了昨天发生的一切。那片火海居然只是孔克塞尔大人一个人做出来的?我站在山崖的位置都能看见那火柱升起,还有他那经过了放大的声音:
“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停止反抗放下武器!小心下一个就是你!”
我原本以为他会说什么,“投降不杀”之类的话呢。但萨特告诉我,他们和我一样根本不希望打架,一旦阻碍他们逃跑的人死了,队伍立刻就四散而逃了。孔克塞尔就这样带着不过二十多人,冲散了不知道多少个营地。他的目标明确,只有发号施令的人才会被袭击,加上声势浩大,不一会这几万人的营地就乱成了一锅粥。而瓮巴引以为傲的精锐法师部队,居然连水花都翻不起,只是一个照面,火柱就如巨龙似的把他们都吞掉了。我差点站不稳,萨特却在那带着一副骄傲的笑容说:“我的搭档厉害吧。”
“那是禁术吗?”我问他。
“不,那是魔鞭的威力。而他是目前唯一一个可以驯服魔鞭的人。”
“那个暴君之证,魔鞭'叱喝'?”
“是,不过他改了名字,触底必反,现在它叫'触反'。”
我只是听说过这个神秘宝物的传说,魔鞭不仅只有真正的暴君可以掌握,还会腐蚀人心,让使用者变得更加残暴,失去人性。但孔克塞尔并没有,要是如他所说是因为魔鞭已经被驯服,天哪,这个疯子要么意志坚定到常人远不及,要么就是比魔鞭更掌握恐惧的力量。
对于孔克塞尔,也许他在两者中都是佼佼者。
我猜我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我不仅不会死,还能有机会亲手干掉我的仇人,我可以改变我的命运——所有我这样的人的命运。我要把那些压在我们头上的啃食我们血肉的贵族寄生虫都杀光,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天哪,我可以改变世界,我甚至会青史留名,以后所有人都会记住我约克·鲁林。
我活着,而且远超预期。我的未来,将会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再达到的高度!】
约克·鲁林合上那小小的日记本。孔克塞尔站在外面,一天的战斗甚至没有留下除了擦伤以外的痕迹。
“欢迎你加入我们,约克·鲁林。”
是因为他啊,孔克塞尔。约克心想,我已经找到了荣耀所归之处,一切将向他俯首!
在十年后,人们提起约克·鲁林,说的就是那个革命军的“红狼”上将,一个没有任何魔力天赋可以凭借,却从未打出过败仗的天才,一个对敌人残酷无情的战争机器。
——一个再也不会有人能达到的高度。
————end————
文:讷
mode:随意
*《Hades》hyp/zag无差cp向,现代普通人类au,读前请注意。
(↑就算不知道原作应该也没有关系)
我做了一个梦!
修普诺斯轻快地说。他正在喝玻璃瓶里的柳橙汁,喝得很安静,橙汁在吸管中一闪一闪地被他啜进嘴里,看上去几乎是纯金色的液体。食堂太吵了,他们拿着午餐溜到草坪上,在树荫下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阳光透过密密的枝叶,看上去像是白亮的繁星。微风轻轻抚摇过整片草地。不远处不时传来其他人谈笑的声音。扎格列欧斯擦着嘴角沾上的沙拉酱,向修普诺斯那边靠了靠。
“刚才的课上你梦到的吗?”他说。
“不是啦,”修普诺斯说,“我昨天晚上梦到的。”他握着橙汁瓶,手在空中比划出弧度,“我梦到我死掉了。然后……我站在一根树枝上。周围很黑很黑,什么都看不见。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知道脚下的是一棵树的枝桠。”
玻璃瓶被树荫外的太阳碰出亮眼的反光。“于是我沿着树枝往前走去,心里隐隐觉得如果走到末尾,一切就终结了……不过我明明已经死了不是吗?我一直走啊走,这根枝桠好像没有尽头,难道它一直在长长吗?它是水平地往前生长,是越长越高还是逐渐低垂呢?黑暗太安静了,连我自己的脚步声都听不见。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得到答案。于是我停下来,在原地坐下,然后睡着了。”
修普诺斯结束了他的讲述。他心满意足地把吸管重新凑回嘴边,并拿起另一半三明治。
“嗯……”扎格列欧斯摸着下巴,“我应该先问‘这个梦的意思是什么’,还是先说所以你就这样在梦里睡着了?”
“对啊。其实躺在上面挺舒服的。”修普诺斯说。“要是忽略沉甸甸的感觉的话。感觉那里的黑暗好像一条浸透了水又沉又厚的棉被。”他回忆着,将橙汁喝尽。“如果死亡是那样的东西,怪不得如此沉重。还挺累人的嘛!”
第二天晚上,扎格列欧斯做了一个关于枝桠和死亡的梦。他梦到他也站在一根树枝上,就像修普诺斯所描述的那样。但是他不喜欢如影随形的黑暗,便沿着枝干往前跑去。他奋力地奔跑,不知道自己跑过了多少时间,某一个瞬间听见脚下的树枝传来断裂的声音。随后是似乎被无尽拉长的坠落感……他或许是掉入了另一种梦,梦见自己无数次地死去,又无数次地从一汪血红色的池水中起身,抖净身体奔赴下一场死亡。死亡的刹那无穷无尽,带来同样无穷无尽的、分明的痛楚。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中,他感到自己死去的瞬间是一种被穿透的疼痛,仿佛自己的胸口始终被一根枝桠穿过,未曾挣脱。
然而……每一次从死亡中醒来之后,他都看到修普诺斯。血池之外似乎是一片森严而沉暗的大厅,那景象透着悠远而古老的气氛,仿佛古希腊神明的居所。修普诺斯站在池水之前,睡眼惺忪,身上穿着上个月刚买的、他宣称他最喜欢的睡衣,显得鲜明又格格不入。他打着哈欠,有时候脖子上挂着耳机,有时候在吃他偏好的几颗水果,有时候抱着一大摞课堂笔记,始终陪伴着他的到来。于是,扎格列欧斯也泛起一阵困倦侵袭般的舒适。
他想起他们幼时发生的事。那时候他们的年纪都很小,某一个下午,修普诺斯和扎格列欧斯约好一起去摘苹果。他们沿小路溜进果园,拐至早就踩点好的苹果树下,用石头剪刀布决定了分工。修普诺斯爬上树将苹果扔下来,扎格列欧斯一个个捡好。那天没有风,天气还没有凉下来,两个人只摘了小小一兜就满身大汗。他们来得太早,苹果尚未全部熟透,有几个口感尚且酸涩,嚼得牙齿发软。中场休憩的时间扎格列欧斯坐在树下,他吃了一半就觉得吃不下去,抬头的时候发现修普诺斯在树上睡着了。他半倚着树干,手里还捧着一颗只咬了一口的苹果,毛绒绒的卷发因为忙活而变得蓬乱。扎格列欧斯屏住呼吸。他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尽量轻手轻脚地爬上苹果树,小心地挪上修普诺斯所在的那根树枝。修普诺斯没有醒。他注视着玩伴阖起的眼皮,轻轻往前伸手——
他听见树枝断裂的声音。
天旋地转。他看到修普诺斯猛然睁开双眼,那双眼睛近在咫尺,在阳光下映出不可思议的璀璨金色。他只来得及将修普诺斯拽过来,护住他的脑袋。修普诺斯几乎像是被重力推拥到他怀里的。他们疾速向下坠落,整个世界呼啸着在耳边凝成一点,翠绿的枝叶与澄蓝的天空晃荡拉长成无比明亮的色块,扎格列欧斯感到暗含惊惧、绵长的、而又无比轻盈的失重。这是他对死亡最接近的印象。
修普诺斯他想知道修普诺斯梦到枝桠是不是也是由于这次经历。扎格列欧斯从梦里醒来,为修普诺斯带了一瓶柳橙汁。上课的时候,他问修普诺斯记不记得之前从树上掉下来的事。修普诺斯点了点头。
“当然,”他说,“你不知道倪克斯多吓人。”
他们心有余辜地回忆了一会儿被家里人收拾的情形,不约而同地轻轻吸了一口冷气。他们当时没有死掉,完全是拜果园主人的井井有条所至。这棵苹果树下堆了厚厚几大编织袋被扫起的落叶,他们就掉在那上面。修普诺斯扭肿了脚,扎格列欧斯的小腿打了大半个月的石膏。扎格列欧斯掉转话头,给他讲了自己做的整个梦。
“噢,天呐。我们还挺心有灵犀的。”修普诺斯说,“不过你这个听上去比我吓人很多。”他轻轻摸了摸扎格列欧斯的胸口。“还好有我在那里给你带来慰藉。”
扎格列欧斯不禁笑起来。“你不应该穿睡衣的,”他说,“应该注意场合。”
“那我要穿一条很豪华的披风。”修普诺斯说,“不仅很有神明的庄严感,还可以当睡觉的小毯子盖。”
“我们不需要担心,”扎格列欧斯说,“凡人只能死一次。”
“肯定是因为教授最近一直讲《奥德赛》,我们上课听太多了。”修普诺斯很聪明地说,“希腊神就是这样神神叨叨的。”
他从桌肚里掏出一个滚圆的红苹果,用袖子擦了擦,递给扎格列欧斯:“吃吧!”
扎格列欧斯接过苹果,咬下汁水充盈的一口。他将手中熟红的果子递还给修普诺斯,后者在另一边清脆地也咬了一口。他们交递着吃掉这颗苹果,修普诺斯开始犯困,啃下的牙印越来越小。修普诺斯趴在桌上伴随着困意一下下眨着眼,午后的阳光穿过两人的间隙,落在桌上,令修普诺斯的睫毛映出缓慢扑闪的小小阴影。苹果顶端棕色的纤细枝柄没有摘净,红色的果皮随着啃咬留下裸露果肉的鹅黄色痕迹,沿着果柄旋转,逐渐汇聚。修普诺斯熟熟睡去,睫毛的阴影停成一点。扎格列欧斯将被他们啃尽的果核轻轻放在桌上。他感到生死也不过如此。
文:亡狗
也许读感有点神秘,不知道需不需要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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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声响了七下,夕阳透过五飞家狭窄的窗户,将整间屋子映得一片金黄。五飞站起身来,送走了预定来访的最后一批客人。房间里仍回荡着的古典音乐使忙碌了一天的他心生一丝倦意。他一股脑的摊在那脱了皮的沙发上,想着这几天得找时间把这老掉牙的东西换了去。
就在这时,一阵声音又从门口传来。五飞一边在心里盘算着预定来访客人还有什么遗漏,一边拖着疲惫的身躯过去应门。
来访者是一位五飞从未谋面的商人,他看起来平平无奇,匀称的身材配上了一张随处可见的脸。没认出对方的尴尬使五飞不由得怀疑起自己的记性来了。“五飞先生,很抱歉打扰到您的休息时间了。我本该提前同您打声招呼,可事情不好在电话里多讲,只得贸然来访,希望您能谅解。”五飞则刚好趁着他道歉的这个空挡,好好地观察了他一番,这才敢肯定自己同对方并不相识。“您是?”五飞问道。那人笑盈盈地掏出了一张名片:“鄙人原名志奇,道上的人都叫我一声‘锥子’。”
老张心中一紧,手上的动作也变得慌乱起来,他故作镇静地拣出一支烟来,下意识地放到鼻子前闻了起来。不久后,电话那头传来阵阵杂音,他赶忙把烟搭在烟灰缸上,从衣服兜里摸出了一支笔来,赶忙在准备好的纸片上记录下了电话中的信息:
---..//.-.-.-//.----//..---//.-.-.-//-..//.-.-.-//-//....//.//.-//-//.//.-.
看着纸上的暗号,他心中一紧——与以往不同,这是他收到的第一个接头暗号。他拼尽全力的让自己的脑子避开那些可怕的想法,但事与愿违,一股反胃感沿着食道冲了上来。
“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就同我一起凑活一下?拳击之外,我其实也很擅长烹饪。”五飞并没太在意来者的身份,与职业斗士留下的刻板印象不同,他向来是一个温文尔雅、热爱生活的人。夕阳的光逐渐暗淡,五飞便忙着在家中点起灯来,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让您见笑了,我们这里电力资源有些贫瘠,所以用得比较省。”锥子显得颇为震惊,眼前这位名震天下的拳击冠军居然用不起电,这件事传出去准会让陛下蒙羞。他看着五飞那彪悍壮硕的身体,再看看这破旧不堪的公寓,最终还是在心底升起了一份敬意。“我想您在这里一定很有名望。”锥子说。
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出了错,老张绞尽脑汁地回忆着近几次任务的种种细节。难道是在渔村的失手引起了殿下的不快?他在家中花瓶上那束行将凋谢的玫瑰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假若殿下愿意赏他片刻的慈悲,他或许还能趁着这机会逃到国外去。“您是一名新人类吧。不不不,您不必对我心生芥蒂,”锥子眼见五飞的表情刹那间变得凝重起来,赶忙解释道:“我是为了大世子殿下而来的。”就算五飞再怎么不关心实事,自然也是听说过大世子的美名的。在这世道里,有几个人敢为新人类发声?大世子激流勇进,他在政治领域宣传的改革政策令人激动。“若是殿下有什么需要我做的,我自然是在所不辞。”“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不过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现在正意气风发的你,若是做了殿下的门客,可就同失去了一切没什么两样了。”五飞早已把疲倦甩在了脑后:“个人事小,家国事大。我习武半生,常觉得自己的力气是用错了地方。我现在也不过是权贵一时兴起所看上的玩物罢了。”锥子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正斗志昂扬的五飞,心里暗自盘算了起来。“我知道我这样积极显得有些奇怪,可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又怎能甘愿屈居权贵手下、久做玩物。”毫无疑问,五飞自始至终都相信着大世子,他期待着殿下许诺给他们这些流离失所的人的新世界。“你……”锥子死死地盯住他的眼睛,“你当真愿意为殿下付出一切?”
多少人?老张自己也已经记不清了,多少年来,他对殿下的命令马首是瞻。变革注定需要牺牲,他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可岁月流逝,他所能看到的不公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少。还不是时候,殿下总是这样告诉他。自从那个漫长的夜晚过后,他闭上眼睛的时候总是能想起那些他素昧平生的人们。刀光血影,往往只在一息之间。但这一瞬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人的痛苦,他不敢去想这些。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术——他想起师父的教导。终于在此时此刻他明白了,他早已不再是人,而是变成了殿下扫清障碍的凶器。当然他也总有被磨钝的一天,那时自会有另一把尖刀指向自己,这就是殿下最喜欢的把戏。“为了新时代,我们不得不做出最卑劣、最龌龊的事情。这也都是他们逼得,既然那些达官显贵都没有尊重过规矩,那我们也自然没有义务陪他们过家家。你也不必在意后果,殿下自然会帮我们摆平。”锥子镇静地拣出一支烟来,夹在手上,作为他讲话的习惯性动作。“既然你有这个觉悟,那事情就好办了。”他用左手从风衣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信封,丢到了五飞面前,“打开信封,你的一切便都归殿下所有了。”
傍晚的酒吧显得有点冷清,酒吧的老板正忙着教育前两天刚捡回来的小混球,零星散布的几位客人都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老张又环视了一遍四周,依然没找到半点线索。“两杯吉姆雷特(Gimlet),老板。”一个青年靠了过来,他将酒杯递了过来,侧着脸微笑着看着老张。“我记得你就是从这杯酒开始的,对吗?”年轻人拿起酒杯轻轻抿了几口,“和你给人的印象很像。”老张听过他的声音,自然意识到了眼前的人正是自己的上级,他接过酒杯,却迟疑着要不要喝下去。“你动摇了?陛下最不放心的就是你,我希望你不会再辜负他的期望了。”老张怅然地望着酒杯,他又不可避免地想起了那个午后。五飞毫不犹豫地拆开了信封,他的目光一行行地扫过,神情却变得凝重起来。他尽可能的不动声色的环视着四周,寻找着可以使用的武器。初次行凶的紧张感使他有些反胃,这样的事他闻所未闻,但也已别无退路。五飞拿起叉子一把捅向锥子的左眼,鲜血从他的眼中迸发出来,他痛哭地捂着眼,拼了命的哀嚎着。这就是商人,五飞心里想着,是意志的软弱要了你的命。他从门后取来一段麻绳,漠然地将麻绳缠绕在了锥子的脖子上。锥子拼命地挣扎着,他用尽最后挣脱了束缚,一头钻进了厨房里。
老张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引得那青年为他拍手叫好。“好好好!五飞叔大气,那这任务我可就放心的交给您了。您放心,组织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只是需要些新鲜血液罢了。他与您相同,也是贫民出身的格斗冠军,这一趟就麻烦您了。”那青年为他留下了一封似曾相识的密信和一张面值相当可观的纸币后就扬长而去了。
老张到达信封上的地址时,太阳已经将要落山了。他听到屋内传来的钟声,又整理了一遍自己的行头,确保武器不会被对方发现。几乎是一瞬间,锥子便从厨房中提出来一把菜刀,他已经忘记了疼痛,把全身的力量都汇聚到右臂上,发了疯似的向五飞冲去。可他一个商人又哪里是五飞的对手,眨眼间,他的攻势就被化解。鲜红色的液体从餐厅一直飞溅到门口。他倒在五飞身前,抽搐着滚向了一边。
五飞怔怔地望着天花板。或许该给房子刷个漆了,他想。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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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新买的装备?”
“那可不!新款的录像可清楚了,动态也好抓,特别适合用来拍旅行volg.”
“你那旅行博主的号还运营着呢,不是说不赚钱要转行吗?”
“哎,有感情了。公司虽然给开了一个新号,但我还是喜欢这人间烟火。”
“拍美食怎么不算人间烟火哈哈哈哈!”
“那可真是只剩烟火了……”
我告别偶遇的友人,再次举起相机,走向今日拍摄的目的地。
现代化简约时尚的商务大楼,西装革履的精英们步伐快速果断,他们的双手被资料、电脑、昂贵饮品和打不完的电话占据。
而我穿着宽松的运动装站在其中格格不入。
“你好,”前台小哥面带微笑,“请问是姚青森小姐么?”
“你好你好。”我赶忙往前走,拿出我的工作证,“我是姚青森,今天预约来拍摄的。”这次视频是与这家制造业公司的商务合作,以“我们的一日三餐”为主题,在展现美食与生活的同时,宣扬合作公司。
这是很常见的商务合作,没有任何难度。
“已经核实,Admin的慧姐会来接您,请在等待区稍候。”
我没有打开录制,只是提前组装好了装备,不过我觉得现在可以录一小段了。我对着面前琳琅满目的零食台,眼里不争气地流出羡慕的口水。
呜呜呜,这就是大公司吗?等待区有免费的饮料、水果和小蛋糕,这是要抓住谁的心!
嗯,这也是美食的一种。
我如此说服自己,忠诚的记录下这一幕,顺便拿了一块提拉米苏。
你别说,还挺好吃,不那么甜。
“姚小姐?”
正在我吃得开心,一道清脆女声出现在身后,身着温婉连衣裙的美女姐姐温柔的笑着。我低头扫过她的工卡,Admin助理苏慧。
“苏助理你好,我是姚青森。”
“你好,不好意思来晚了。”她抬手示意我继续吃,转身去打了一杯咖啡,并在我目光示意下拿了一瓶可乐带回到桌前,随后她拉上了隔间的玻璃门。
嘶——你们大公司这每张圆桌旁边三面有毛玻璃,我还以为是什么设计师理念,原来是为了随地开会吗??
苏助理优雅落座,用手机打开一份PPT,推到我面前。
“如沟通,一会儿参与拍摄的员工是设备工艺部门的技术员于刚,应本人要求全名不要出现,用刚哥代替。”
我记下PPT中那名年轻人的长相,比划一个OK的手势。
“拍摄会一直持续到明天上午上班,你晚上需要住在于刚家,这一点员工也同意了,不过希望你晚上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他家孩子还不到两岁。”
我再次比划了一个OK。虽然我没娃,但是公司的姐姐们大多都有,天天听他们说都能想象到晚上哄娃睡觉有多难。
从晚上到刚哥家之后,我保证,连同我自己秒开静音。
“生产车间内除了限制区和产品特写外都已经申请了拍摄许可,不过一会儿进去之前你还得做一下安全培训并签署声明。”
我放下提拉米苏的勺子和空盘子,点头拍胸,表示我完全配合。
大公司嘛,规矩多,我懂。
而且这些在我出发前,公司同事就说过了,去了人家的地方,让干啥就干啥,反正比自己公司合规,放心。
苏助理把所有注意事项和合作细节全都讲完后,带着我再次回到前台,我扫码完成登记后,一名穿着反光马甲的师傅带着电脑来接我。
然后我又转移阵地,完成了一个大概十五分钟的简短安全培训后,终于被允许换装进入生产车间。
车间在大楼的背后,同属一个园区,但仅仅隔着一条园内道路,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一边是现代社会华丽的外在,一边是机械与人的交响乐。
嗯,这句我会写进视频文案。
“进门右手第一个办公室,找刚哥。”师傅没有废话,说完把我撩门口,转身就走。
他走的果断,我视频里的配乐也果断。小白菜地里黄和雪花飘飘二选一。
已经开启拍摄模式的我也完成了惜字如金到废话连篇的模式切换,送别师傅,我狗狗祟祟穿过大门,站在右手边第一个办公室门口。
“家人们谁懂啊,这种钢铁的压迫感。”我小声对着麦嘀咕,然后放大了一些音量,“你好,我来找刚哥。”
办公室内正埋头不知道干什么,但很忙的大哥姐姐们齐齐抬头看我,然后露出了然表情,冲着被货架挡住的更深处喊话。
“刚哥!有人找!”
刚哥应了一声,然后从货架中探出一个头。他见到相机,表情从茫然换到开心的笑,赶忙脱掉满是油污的手套上前与我握手。
“你好,我是刚哥,你就是逛吃逛吃吧!”
没错,开始打工后,请叫我网名。
“现在是上午十点,”他低头看一眼腕表,“托你的福,今天午饭我第一个去,现在还有一个小时,要不带你体验下我的工作?”
“那可太好了!我早就对你们公司感兴趣了。”我开始按照剧本念台词,从公司的业务到经营理念,再到员工关系等等,全方面宣传了一波合作公司。
就在我们对台词的时候,刚哥接到了一份紧急任务。这不在我们的剧本内容里,但属于可以记录的范围内。
刚哥的腕表并不只能显示时间,它还是接收工作信息的终端。三次滴声后,黄色的任务弹出。
“我现在需要去维修一台设备,有兴趣吗?”
“这能拍吗?”
“这个可以拍。”
“走。”
我俩一拍即合,刚哥重新戴上手套,带着我直奔任务区。
整洁干净的生产车间里,人来人往,并不是网络上常见的那种自动化非常高,一个车间几百台设备只有两三个员工操作的模样,这里还是有很多人的。
而且这里的人看起来更有活力一些。
刚哥维修的设备我不懂,这涉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但并不妨碍我说牛逼。
“真的家人们,如果你亲眼见过,人类打造出这一片钢铁丛林,又精准的找到每一个螺丝所在,你也会像我一样感叹。”
不过我文化水平不高,不怎么会夸,只会说牛逼。
随后我又跟在刚哥屁股后面干了很多活儿,终于到吃饭时间,来到了我的主场。
“听说咱食堂很好吃,真的假的?”
刚哥听完嘿嘿笑了两声,“好吃是真的好吃,但规定是不能浪费食物,挺让人难受的。”
“不能浪费那不是很正常?”开玩笑,现在吃播都要在旁边P一个“本次食物已全部吃完”,你一个辣么大的食堂还能不写上个不准浪费?
然而五分钟后,我和我的镜头对着桌子上的饭菜陷入沉默。
可恶,空气是如此安静。
“……三菜一汤一主食一水果,是,菜品不多……但你没说这打饭的师傅他不手抖啊!”
刚哥啃着大馒头,口齿不清道,“什么打饭师傅,那是我们食堂大厨!三星厨师证的大师傅!”他眼神示意我看刚才主食那边的姐姐,“那可是白案师傅,员工生日会的蛋糕也是她做的。她还会在过年的时候做面鱼呢。”
“还有那个舀粥的小哥,这是我们营养师,每天大厨做什么菜,都是他采买。大厨只能控制美味,而他负责营养均衡。”
“……”听完,我面目狰狞。“八块钱餐标,你们吃排骨、红烧肉、上海青、滑蛋虾仁、八宝粥……”
“停停停,又不是都能吃,这不是选择题嘛!”
可是你们主食管饱啊!!!
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才能吃完这么多啊!
这就是你们不让浪费粮食的原因吧!
最后,我在工友们热情帮忙解决掉主食的情况下,顺利吃完了所有的菜喝完了粥,还吃了一个拳头大的大桃子。
哦不是,我拳头没桃子大。
吃饱喝足返回工作岗位,下午的工作跟上午一样,不过在三点多的时候Admin的苏助理带人来分了一波下午茶。
东西不多,饮料、小点心和水果只能选一样。
我悄悄问刚哥,这是拍摄特典,还是平常都有。
没想到回答我的是其他师傅。“这是我们的员工福利,每天都有的!不过今天确实不太一样。”
苏助理跟上来解释,“平常只有一种,发什么大家就吃什么,今天因为你,特意增加了花样。”她笑着给我一个Wink,“下班的时候打包带走啊,算是给你的贿赂。”
我顿时捧住怦怦乱跳的心。
丸辣,老板,他们对我用美人计哎!
吃过下午茶,时间来到四点半。由于刚哥今天排的是早上七点半的班,所以在不加班的今天,他要带着我下班了。
“虽然我们加班不多,但我们都挺喜欢加班的。”坐上班车,刚哥特意带着我选了最前排,这样说话不会影响到在后排躺平休息的工友。
“加班有加班费,每天三小时就是一百五。”他掐着指头算,“不过我们有规定,每个月不能加班超多少小时,所以平均来说,有加班的月份,能多拿一倍的工资。就是加班餐不好吃,如果加班人数不多,食堂就不开门,我们只能吃泡面。”
“纯泡面?”
“加肠加蛋豪华版,还有小饼干。”
我不禁发出羡慕的声音,“我爱加班。”
班车师傅是老司机,开车很稳,让人昏昏欲睡,不过他的健谈冲销了这点。刚哥补觉的时候我跟师傅聊天,也算是丰富了视频内容。
“这公司挺好的。”师傅也挺喜欢给合作公司开车,“就是这个排班不稳定,每回都是临时决定。”当然,也有自己的小意见在里面。
絮絮叨叨一路,我们在五点半的时候下车,刚哥走到公交车站广告牌背后的停车区,取出了自己的小电驴。
“有头盔吗?”
我摇头。
他又从座椅下拿出一个粉色的,“我媳妇的,别嫌弃。”
开玩笑,我当然不嫌弃。只希望嫂子能理解我,为此我愿意晚上帮忙打扫家务。
“现在回家吗?”我坐上后座,用电脑包把自己跟刚哥隔开,以显得更像是同事。
刚哥完全不在意,毕竟他的工服上都是油污,他不觉得有人会想要跟脏衣服贴贴。
“先去买菜,我媳妇说晚上想吃烤鱼了,咱去买条鱼。”
虽然我是半路入的美食圈,但对美食那也是恶补过的。我一边在后座上念叨着各种口味风格烤鱼的作法,一边流口水。
刚哥说他自己研究的家庭版也好吃,让我期待一下。
我当然期待了,只是没想到这饭一时半会儿它吃不到嘴里。
“好了,鱼处理完了,等回来做。”他脱下围裙,从家里厨房的冰柜里取出好几个大铁盘,“这,是咱晚上要摆摊的东西。”
我看了一下,都是家常小点心和果酱,还有一锅面糊,刚哥说这是摊舒芙蕾用的。
“这全都是你自己做的?”我不禁惊呼,这么多,纯手作得多久啊。
“还有我媳妇和丈母娘丈母爹一起。”刚哥并不揽功,“我丈母娘做果酱那可是一绝,纯天然无添加,这里面最多的除了水果就是糖。”说完他顿了一下,“虽然糖吃多了也不是很健康……”
我打住他的找补。
我都要吃小蛋糕了,我还关心糖健不健康?只要没有添加剂,那就是好的!
兴许是近年地摊经济兴起,很多人都有搞这个做副业的打算,刚哥是那种想到就去做的人,家门口刚开了夜市,他就承包了一个摊位。
都不用开三轮,拖着露营车就能去。
他一边摆上卡式炉和烤盘,一边摆上小点心和果酱,做出来的舒芙蕾想要什么口味的,主打一个现点现杀,就算你想在舒芙蕾上淋草莓酱再加两块钙奶饼干都行。
虽然我不知道混搭舒芙蕾好不好吃,但我知道旁边的烤鱿鱼真香。
我站在摊位旁边,充当打包小工的角色,跟刚哥唠了跟客人唠,跟城管唠了跟周围摊主唠。我的相机里记录着他们的笑容和抱怨,也刻下了一缕缕人间炊烟。
晚上九点半,摆摊结束,回家吃烤鱼。
嫂子回来的很早,孩子也已经哄睡,她准备了两瓶啤酒和小菜,还有刚哥早准备好,就等开火烤的鱼。
我闻着烤鱼的麻辣鲜香与水果果香,感叹美食的伟大。
“这是我俩租的房子。”我们边吃边聊,嫂子前脚刚说完她跟刚哥的恋爱史,后脚就来到了现实,“本来是打算把我爸妈那个老破小卖了,然后贷款买个新房的,但居委会说老房子计划要拆,我们就没再卖。”
刚哥吃口鱼,接上话头,“这年头,还得是有个自己的家,才不会像野草一样没有根。”
其实野草有根,没根的是浮萍和苏培盛。
不过我理解刚哥他们的想法,为什么普通老板姓们会被称为草根,正是因为我们试图在这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长大存活。
可是混凝土是不长草的。
我们要活下去,就要用尽全力去打破阻碍。
刚哥是,生产车间的工友们是,厨房的大师傅们是,商务楼的苏助理也是,我也是。我们都是想要活下去的野草。
我低头看着手边还在录制的相机,我想,或许经营美食账号,也挺好的。
但这样的念头,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半的时候,让我亲手捏碎了。
“你的意思是,你十二点干完家务,洗漱睡觉,然后凌晨四点买晚上摆摊用的材料,再做一些半成品出来,最后六点半坐上班车去上班?”
我对着一盘丰盛的早餐面目狰狞。
即使你用完美荷包蛋贿赂我,我也不会松口的!
刚哥又给我加了一个有芝士、牛肉饼和牛油果的家庭版自制三明治,“快吃,要赶不上班车了。”
我含泪吞下美味早餐,然后再次坐上小电驴,坐上班车,一路昏迷到合作公司。
下车后,刚哥从同事手里接过今天公司发的早点零食,顺手塞给我。
“拍摄结束,早点回去休息。”他伸个懒腰,精神抖擞的买入车间大门,开始今天的工作。
我看着手里的橘子,嘴角压不住上扬。
“看,家人们,我说什么来着。”
“混凝土上长出来的野草,也能开花。橘子花就挺好看的。”
“走,我们再去食堂尝尝今天的早餐。”
说明:本文为《唤我无名》(剧版)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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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琴叶害怕在自己的公寓里醒来。从窗帘滤进来的曙光是蓝色的,投射在天花板的一角,像是水族馆昏暗的水色,透过玻璃会看到母亲的倒影。
那女人从前总是温柔地笑着,但黑漆漆的眼瞳里根本没有任何表情。总是穿着暗色衣服的女人,出现在校门口时也穿着黑色的裙子。仔细想来,她一定是某处的魔女吧。那身黑色的裙子像在哀悼着什么。
而被魔女按住的自己,就是有害的魔兽。一个人的夜晚,琴叶总是做着被亲生母亲侵犯的噩梦,一夜又一夜,醒来的时候泪水滴到地板上干涸成水渍,身边堆满大大小小的装着生活用品的蓝色垃圾袋,如暗室里随灯光舞动的水母群,寂静无声。
遇到爱的时候,琴叶也躺在垃圾堆里。她向爱伸出手。反正只是找个地方过夜而已。因为害怕夜晚,所以找个庇护所。表达感谢的方式就是陪收留自己的人睡一晚,天亮就走。明明很荒谬不是吗?身为凶恶的魔兽却害怕夜晚。不仅害怕夜晚,还害怕刮风下雨打雷,天底下再也没有这么逊的魔兽了。但宿命无法违抗,因为魔女已经施下禁锢凶兽的魔法。琴叶还没出生时,女人就想好了那个名字。
夜伽。桥立夜伽。桥立是女人的姓,而夜伽是女看护,也是陪睡女。
被爱问到时,琴叶下意识地避开了学生卡上写着的新名字。
“山鲁佐德。我的名字是山鲁佐德。”
“一千零一夜的那个?”
“骗你的啦,可以叫我千夜子。”
琴叶从小就想过很多次,为什么一千零一夜里没有人能立法阻止残暴的国王?没有人告诉山鲁佐德这场残酷的游戏何时结束,那些夜晚一定很漫长。
那晚向爱伸出手时,琴叶并未想到会有所不同。世次爱,世界的世,次世代的次,爱情的爱。法律系的女生,认真过头,烂好人,认为就算是同性,未经同意的性行为也是犯罪。在学校遇到的时候会打招呼,明明琴叶在学校的名声不怎么样。不会读空气,凑上去的时候还拒绝了,就这样把床留给她,自己在沙发打电动,却帮她把睡过一晚后缠上来的男生推开。
说实话琴叶一点也不喜欢和别人做,这只不过是那个女人教会她的、唯一能够表达好意的方式。没什么感觉,就像吃饭喝水,但也许是因为名字的诅咒,琴叶很擅长做这种事。因为和琴叶过夜很舒服,所以即使只睡一晚,也有人缠上来。做了一次就想要第二次,毕竟十岁生日那女人暴露本性后,就一直持续到法院下判决,被判入狱的原因甚至不是对琴叶的侵犯,而是对哥哥的暴力行为。
但爱并不是为了这个,似乎只是想要干涉别人的人生。既然如此,那就来猜猜我的名字,如何?猜对了,我们就是朋友,想干涉我也是可以的。琴叶提出。
爱气鼓鼓地接下了挑战。
在那之后发生了好多事。比如,像真正在交往的情侣一样出去约会,还有好多开心的事,但越是亲近,琴叶就越害怕。那天爱说去水族馆。十岁生日的时候,琴叶也被带去了水族馆。买了同一个玩偶。回来之后,女人送了她一束蓝色的玫瑰,那晚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那些散落的花瓣如鬼魅般缠上琴叶,她是血液中潜藏着凶兽基因的山鲁佐德,为了逃避夜晚而不知疲倦地向陌生人讲述捏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人生。
爱,名字里就带有爱的魔法。琴叶嫉妒这样的人生。琴叶从名字的叫法开始撕裂“爱”,感到害怕的时候从爱的身边逃开,遭遇魔女的时候又带走爱,索求爱。明明爱也喜欢我不是吗?琴叶失控地大吼,虽然压住了爱,却害怕到颤抖。是啊,自己和那女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才受到诅咒。天亮之前,琴叶就逃跑了。毕竟再过一会,公寓就会变成蓝色,一切就会变得像那个噩梦开始的夜晚。
爱消失了好几天,然后追了上来。
我知道你真正的名字了,水族馆见。
看到信息的时候,琴叶无声地笑了。该说是喜欢打只狼的人都很有耐心吗?从爱的嘴里听见了那个词。夜伽。无论你是琴叶也好,夜伽也好,我都喜欢。
也许名字的确是最简短的咒语,魔女的诅咒让琴叶变成了凶兽,而爱的呼唤听起来很像是枷锁解开的声音。噩梦结束了,天亮了,那一晚爱向自己伸出手来,浅色的衣服被风吹起被路灯照亮,那么像神话里的女祭司。
作者:栖鸦
评论:随意
免责声明:阿华这个人其实有很多可写的东西,但我有点难选,于是又将她的很多堆积在一起,让读者窥见她生活的一角,衷心希望大家能喜欢阿华,即使现在她已经年迈了,但她年轻时实在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阿华搬来这已有30多年了。
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呢?又搬了多少次呢?阿华靠在一张老式躺椅上,努力地回想着当年的事,试图从久远的记忆里,挖出一些当年的情感来,就像在沙滩上淘贝壳一样。至于淘到的贝壳是否美丽?倒也不那么重要了。
阳台上的阳光正好,阿华的孙女搬了张小马扎在躺椅旁边,肃着一张小脸听着阿华从前的那些故事,准备随时记录阿华的絮絮叨叨——这是老师布置的作业。于是小小史官就在这方小小的阳台上诞生了。小小的阳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纱,罩在阿华的全身,罩在躺椅上照在小孙女手里的本子上,也罩在了那只笔上。
于是沙沙声和絮絮叨叨说话的声音就在这方小天地里出现了。小区的栀子花也开了,从那根新枝上开放——那丛栀子花树是阿华每天都要去照料的,即使那并不是自家的树,也不是当年被打为有资倾向铲除的那一丛。
阿华第一次搬家,是随丈夫职位变动的时候。以她的条件,找到一个这样的丈夫也算是门当户对——丈夫是小学学历,但去部队里成了一名通讯员,思想正,肯吃苦,自制力强,还成了一个党员。入党申请书写的也漂亮——在那个没有豆师傅和d师傅的年代,除了一些最基本的框架外,一切都要自己手搓。能写出来就已经不错了,更何况是写得漂亮呢?再说,当了兵,有了固定的薪水,家里男丁也多——嗨呀,家庭条件也还算可以了!
可是阿华自身也不差。她长得漂亮——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杏眼和一张泼辣伶俐的嘴,还有她的一头长发,两根长长的粗壮的麻花辫垂下来,最长的时候可以到脚跟儿!阿华的成绩也好(虽然只上到初中,家里没钱供阿华读书,但在当地,这样的学历已经很高了),勉强能上学的时候,每门课都是全A。
阿华爱种花,不论是上山下乡的时候,在邮局做事的时候,还是在乡下放电影的时候。只要有土,有花种,有水,花就能活下去。经过阿华的手的花,就没有人不夸阿华种的花漂亮的。阿华的花几乎贯穿了她的前半生——阿华在放电影的时候,不懂放映机怎么用(比轻轻一点就可以放映的手机难多了),就对着书一点一点学,一点一点背,只用了一个晚上,放映机五大系统如何使用怎样收纳怎样清洗倒背如流。于是勤奋的阿华理所应当的又开始学起了制片的法子——不会画画?那就对着实物在纸上一点一点画。下笔手抖?那就逼着自己不抖。胶卷是很贵的,一点都不能浪费,那也好办——裁一小块纸,比成胶卷大小,一点一点画。
阿华补的第一张胶卷上的第一个物品,就是花。阿华最爱画的也是花,尤其爱画春天的新枝上的花苞。她说,这样很可爱。
在那之后呢?在那之后啊,阿华和他的军人丈夫结了婚,随军调动,在不同的地方干着不同的活计——在开放那会走街串巷地买着日用品,蹬着一辆自行车,穿过城市里的大街小巷。阿华是个直性子,刚到岗,她就因为这张嘴惹了老员工的不快。然而阿华很是要强,她并不愿意低头,于是她在没有老资历帮助的情况下,一晚上学完所有的收发常识。自她上岗后,经手的信件从没出过差错。她在塘里挖过菱角,在洞庭湖里捞过鱼,也跟着自己的丈夫一起,和天南地北的战友们谈天谈地,也去过北京,在拥挤的tian安门广场上见证过红旗的新旧交替。她曾因为栀子花树养的太好而被打为有资倾向,树也被连夜铲除,也曾因为花盆里的花养的太好,把花卖掉,还能吃一顿洞庭湖的全鱼宴。
连阿华自己都夸——我年轻的时候,可做过不少事呢!阿华从不自夸,她说的话,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阿华无论去了哪,都爱种花。
阿华爱读书,阿华读《水浒》熬了一天两夜,一气儿读完之后心满意足,偏偏那天还有工作,熬完也不补觉,接着侍弄她那写花花草草,然后吃早餐,正常上班。阿华讲这些的时候,眼里带着笑——当时还年轻,身体可真好,可是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阿华到了老来还是落下了一个眩晕的毛病。
阿华很爱书,更准确地说,阿华不喜欢那些轻视知识的人们。在小孙女向她抱怨的时候,她总是笑:“哪有没用的知识呢?真正等要用的时候你又嫌少了!”
阿华有个很争气的女儿,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工作第一天就给阿华买了一件新衣服。阿华也有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儿子生下来高烧不退,跑了三座医院不见好。好在第四家的时候医生给这孩子下了猛药,命是保住了。
可是这药是不是有损小孩的智商?阿华不知道,阿华只知道这孩子上学的时候笨笨傻傻的。不管在酒楼里能写英文菜单,能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教学生的女儿怎么教儿子,他的英语成绩也上不去。
可这小子到了家里就机灵。是啊,偷了阿华的郁金香戒指和金饰,偷了阿华丈夫的电话的小子怎么算不得机灵呢?
可是机灵的小子终于为他的机灵付出了代价。机灵的小子也有大男子主义,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对着女朋友吹牛,吹出了远高于自己的薪资,也吹出了女朋友对钱的渴望。可是小子的工资并没有那么多钱,没有根基总容易露馅,那怎么办呢?去赌,去喝,去偷,去借。实在是弄不到呢?去喝,喝到忘忧,喝到烂醉喝到七扭八歪,喝到双颊通红。
于是阿华的眼泪和头颅一起低下来了。当然,这机灵的小子也享受了好几顿阿华的巴掌。
可是机灵的小子也并非不孝顺,只是要强的阿华看不上小子的孝顺。也是,管好自己老老实实的就是最大的孝顺了!
机灵的小子终究还是和他的女朋友离了婚。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被丢给了小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女朋友的竹马从深圳回来了,带来了高新技术和更多的钱,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呢?
这就是孙女的出生故事了,现在,她正坐在藤椅旁边,听着阿华讲故事。
“奶奶奶奶!”小孙女童趣的声音响起,“你不是说,什么东西在你手里都养得活吗!为啥现在养啥死啥啊!”孙女想起养了一周就死掉的金鱼,养了一个月就死掉的多肉和养了两周,现在看着像要死的沙漠玫瑰,深深地怀疑阿华是哄她玩的,根本就没有把她当大人。
阿华笑着,摸着孙女的头:“我最讨厌骗人了,非必要我从不骗人。”说完,她好像要掩盖什么似的指着外面那丛栀子花树:“你看,那也算是我养的花,现在,已经有新枝了。”
作者:【十三招】吹吃
评论:随意
他是个不得了的家伙,不过我所说的不得了并非他事业有成,或是有着什么丰功伟业。自我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在我们第一次约会后,当我终于认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的时候,他居然对我说:我们两人的心在不同身体的不同区域,我想要越过界线,把它们放在一起。
我打趣他说的话有些吓人,他却显得非常认真,十分详细地说这件事对他来说有多么困难。
事实的确如此,他将自己的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或者说太过井井有条了。走进他的住处,你会发现地板上、墙壁上、每个房间的门上都用记号笔画着边界,在这些边界所构成的区域里都有着一个显眼的标识,待客区、娱乐区、休息区……每个标识底下挂着一堆纸张,规整表格里写着密密麻麻的物品明细。
他痴迷于将一切整理收纳起来,在睡前,他会从玄关开始,将每个区域的每个表格清点一遍。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参观我那小小的邋遢住所时,整个人都在微微抽搐,眼睛总是瞟向角落、天花板和其他房间,手脚不受控制地摆弄四散的杯子。
他一脸匪夷所思地说:“我好像来到了一个史前洞穴。”
我没多在意,打开了电视,笑着回答道:“是的,请来品鉴一下我刚找到的史前壁画吧。”
“是什么类型的?”
“嗯……就和史前文明一样,野蛮又血腥。”
电影很无聊,我昏昏欲睡,而他则直白表达了对影片的抗拒,从头到尾都闭着眼睛,捂住耳朵,不让一分一毫进入他的记忆里。最后,我们在沙发上一齐睡着了,他像躺在棺材的吸血鬼那样坐着睡觉,而我几乎整个上半身都挂在他的身上,幸好没有流口水。
你或许会好奇我们如此截然不同,为何能走到一起,实际上,我也一直好奇这是为何。
我们没有多少共同的爱好,聊天时也从不聊起自己的家人,不聊工作和人际关系,每次约会,比起去餐厅和逛街,我们更多是在难得的休息时间里外出散步。
我们在约定好的地方见面,然后只是往一个方向一直漫步。在明亮的街道上,各种车辆从我们身旁驶过,行人也匆匆而去,至于我们,有时会各戴一只耳机,听着共同的歌,什么话也不说,在沉默之中,踩着充满节奏的乐声走到陌生的路口,然后折返,或者找个新的方向继续走下去。
在这种时候,我好像能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那些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进去的店面、不会认识的人,不会走过的道路如此之近,却犹如相隔万里的奇异区域,属于别人,有着独特的记忆,随时都会变成另一个模样。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这点时,我不自觉抓住他的手,靠得很近,却始终心中不安。
我们不久后吵了一架,我很明白导致争吵的原因在于自己,但还是大声喊叫,歇斯底里,像个孩子一样争得面红耳赤。
至于他则侧过脸,只以最简单的话语回应我的攻击与疑问——我不该如此唐突,幼稚,打破我们之间的规矩与约定,闯过那道隐形的边界线。
于是我们不再往同一个方向行走,就这样分道扬镳,我忍着泪意像无头苍蝇那样四处乱转,周遭的一切嘈杂不堪,与我无关。我质问想象中的他,质问自己,那不过只是一个吻罢了。
一个可怕的想法就此滋生,不断成长,在我面前画出一条新的道路出来,我沿着臆想出的记号走过一个个路口,来到他的家门前。我用他给的钥匙打开门,满心想要摧毁他那个充满秩序,隐秘的小世界。
我来到那个他从未向我展示过的小房间面前,把门前的记号擦掉,随后推门而入。
我愣在原地,这地方与我每次经过时所想都不同,在他那规整的区域与区域之间,藏着一个随意、混乱、甚至可以说得上邋遢的狭小空间。我居然记得这里面的每样东西,在最中心有一个小柜子,柜子最上面摆着一个写了我名字的标牌,而每一个拉开的抽屉里,都摆满了我送给他的礼物,我们看过的每部电影,以及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的照片。
当然这一切都写在一堆表格里,我坐在地上读着那些表格里的备注,一时有些哭笑不得。也许我太过投入了,连他出现在我身后都没发现,他支支吾吾,似乎花了很长时间做决定,最后只是轻轻点了点我的肩。
我没有回头,而是往后退,直到退进他的怀里。
“这是个史前文明博物馆吗?”
“没错,我花了很多时间去……还原。”
他抱住我,像是还击般吻在脸上,说出最开始我告诉你的那句话。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灵感小短文,想写修罗场和感情戏,写完哩!撒花!)
你喜欢追逐鲜艳的花朵,直至下一朵花出现。
00.
你是一名自由撰稿人。
在X南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后,三月中旬,你准备返回s市筹备新书的签售活动。返程前夕,你遇到了童年的玩伴,他是你妈妈同事的孩子,也是你过去的邻居,你的同学,从小到大你们的关系一直很要好。因此,你请他小酌一杯,闲谈往事,无意间他提起你的前男友回国了。
他说,前男友正在找你,试图与你再续前缘。可你不想再见到前男友,甚至对他的出现感到厌烦。
你不会想念一朵充满谎言的花。
自从你知道他对你的追求,是他与家人打赌输了之后的大冒险,所谓的“爱”,不过是口头哄骗你的谎言,你就恨不得让他永远离开你的人生——
他以前做得很好,为什么不继续呢?
你谢过玩伴的提醒,决定在前男友滚蛋之前,不再跟任何与他有关的人联系,除非他死了。
01.
你回到s市。
你的编辑寄了一批明信片让你签名,表示这是签售会上发给书粉的小礼物——实体出版不景气的今日,每位购买实体书的读者都值得珍惜爱护,于是你认认真真地签完了八百张明信片,然后一边敷着膏药,一边和编辑沟通签售会的安排。
第一天的活动很简单,一小时对谈,中间穿插与读者的互动,很多很多的签名。
编辑说,通过统计,本次签售会大约有五百名读者为你而来,再加上临时起意的路人,八百张明信片应当绰绰有余,若有剩下的明信片,到时候发到网上搞抽奖。
你很信任你的编辑,全权由他安排。
聊完了工作,编辑跟你提起一个熟悉的名字,那算是你和你编辑的前辈兼学长,一个专门做类型小说的编辑,前年他因为生病不得不离开出版业,今年则以一条推书视频红遍网络。说起来,被带红的作品《十金雀》正好与你同一天签售,不过你的主场在上午,对方在下午。
你心里有点不舒服。
以你的经验看,下午到场的人会多一些,主办方的安排似乎看轻了你。不过,你第二天还有别的签售会,且那场一整天都属于你,再加上你的编辑借“待遇不公”为你争取到后续的宣传资源。
所以,你这次不计较了。
到了活动当天,不出你意外,上午来签售会的人不多。因此,你与冒雨前来的读者们签好名、合完影后,选择请留下的人在商场喝杯奶茶再转一转。
一转转到了下午。
商场里人渐渐多起来,你也见到了《十金雀》的作者燕来。
那是个面容清俊,如霜玉般优雅动人的男子,他的作品《十金雀》,则是个以唐朝诗人韦庄为主角的探案故事。
剧情嘛……就你的感觉来说,剧情很流畅,人物也有一定时髦值,别的没了。你不爱看悬疑/推理/探案小说,有死人的,更是深恶痛绝。
不过,你清楚每个人的阅读口味是不同的。你不喜欢的,不意味别人就讨厌。所以,当你在商场二楼往下望时,可以看到燕来跟前逐渐聚起一堆人。工作人员拿出金属栏杆,将乱糟糟的队伍规整好。
嗯……
你觉得排队的人们有点像贪吃蛇,燕来就是这条蛇唯一的克星。他每签完一本书,蛇就小一点,尽管有源源不断的新人加入,显得他的努力很无用,但谁说表面无用就是真的无用呢?
你一时兴起,带着你没走完的读者们买书(你请客),成为排队的一员。
燕来的签名手速很快,你大约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便排到了队伍的前端。
“你想签什么?”燕来问。
你抱着他的《十金雀》,却把你的书放到他手边。当他抬起头看向你时,你笑着说:“请祝我新书大卖吧,燕来老师。”
02.
签售会后,你与燕来成为了码字搭子。赶稿的时候一起约着拼字,偶尔分享一下身边的八卦,有时你会向他吐槽对你紧追不舍的前男友a某,他也会和你分享心事。
他说,他从小没什么朋友,十分向往性格开朗为人乐观友好的伙伴。
你开玩笑说,你完美符合他的要求,不过需要日码一千字续费。他被你逗笑了,说他一定好好码字,绝不会轻易和你疏远。
随着时间流逝,你们日渐亲密。
八月初,市作协发了文件要求年轻一代作者把握时代浪潮,将虚幻的故事与现实相结合,谱写更加动人心弦的篇章。
总之,要开会。
你和燕来都是s市人,因此约好开完会后,结伴出去觅食。燕来带你去了一家专门做东南亚菜的餐厅,据说这家店的咖喱鸡做得很地道——而你前些天正好在票圈发过“深更半夜被人放毒……馋鸡肉了[哭]”,配图是好几道菜的拼图,唯有中间那道咖喱鸡肉饭,被你画上红圈,重点标记。
不出意外,燕来点了鸡肉饭,还在你看向他的时候,调侃你那条朋友圈让他印象深刻——现在吃上鸡肉饭了,你开心吗?
你说你非常感动,感动得要流眼泪了。
原本,你只是说句俏皮话,但情绪这种东西实在难以捉摸,说到“流眼泪”时,熟悉的酸涩感在你眼底汇聚,紧接着泪水落下,你狼狈地转头用手遮住眼睛,又用另一只手摸索桌上的纸巾。
你摸到纸巾。
但纸巾另一端传来一阵拉力,随后有人轻轻碰了碰你,发现你没有拒绝,转而握紧你的手说:“念汐老师,不要哭啊。”
是燕来。
他的声音有一点点喑哑,令你生出一种陌生的熟悉感——就像你曾经听过很多次类似的音色,可天长日久,你不记得在哪里听过了。
熟悉感尚未摸到头绪,你又感觉到燕来牵起你的手,走到你身前,然后蹲下——“我可以碰碰你吗?”
他说着,身体却没有动。
你透过指缝,看到他认真地注视着你。当你对上他的目光时,像被其中蕴含的情愫烫到,忍不住逃避,又舍不得放弃。
“对不起。”你说。
他叹了一声,抬起手:“别这样说,念汐老师你拥抱我一下,可以吗?”
“……”你默默坐着,不好意思伸手。
“念汐老师?念汐?”
他试探着你,越靠越近。你在他即将碰到你前,抽出捏住纸巾的手,举至眼前,静静擦拭泪水。
“对不起啊燕来老师,我很奇怪吧。”你擦完眼泪后,再次道歉,“莫名其妙就哭了,好像怪人。”
他依然蹲在你跟前,被委婉拒绝了也没有不耐烦,语调温柔:“会流泪是件好事,因为眼泪,能够帮助人们将多余的压力和负面情绪排出体外……”
你轻轻点头,既没有肯定他说的,也没有继续埋怨自己,安安静静地享受大餐。
吃完饭,你们原本打算找地方继续拼字的。但是,燕来看你情绪不高,提议带你去商场的游戏城玩耍。
那是你们常去放松的地方。
这回,他主动拉你到最爱的射击游戏前,告诉你,通关游戏他有秘密告诉你——一个与你密切相关的秘密。
你被他所谓的秘密吊起了胃口。
经历两次“中道崩殂”,三次死亡,第六次你通关了游戏,要求燕来兑现承诺时,他难得有几分不自在。
“可以分开前说吗?我先送你回家。”
深夜,让一个非亲属的成年男性送你回家。这很微妙也很危险,你却同意了。
回去的路上,你们一直没有说话。
燕来专心开车,不时按导航的提示,变更道路。而你靠在窗边,望着外面掠过的风景,默默出神。
车开得很快,也很稳。车子在你家小区门口停下时,你的思绪还沉浸在遥远的上学时光,直到燕来喊了你的名字,你才反应过来:“抱歉,我现在就下车。”
“等一下,念汐老师。”
燕来叫住你,温和地说:“我的秘密还没有告诉老师。”
你回头看他。
黑漆漆的车厢里,一切情绪和变化都陷入混沌。燕来坐在这黑暗中,注视着你。
忽而,有道远光灯自后方射来,照亮了车厢,也点亮了他眼底的暗色,他轻声说:
“念汐老师,我的笔名、我的名字都叫燕来。但不是韦庄的《燕来》,而是霍燕来。”
他看着你说:“霍燕思的霍。”
03.
对你来说,霍燕思像一个摆脱不掉的噩梦。他曾经深入你生活的方方面面,于是在他抽身以后,你的记忆中仍留有他的幻影。
那幻影有着一样的容貌,一样的性格,会鼓励你尝试同样的冒险,但当你跃入同样的池水中时,他却不会救你。
救你的是别人。
一个把赌约告诉你的人。她告诉你,霍燕思会忘掉你,你也得学会放下。
溺水事件后,你意识到霍燕思已经彻彻底底离开你的生活,而你不想死在梦中,就必须忘掉、舍弃他。
可现在,噩梦追了上来。
“念汐老师,我之前并不知道霍燕思要找的人是你。”燕来向你解释,但你没法集中注意力听。
你意识到他的声音,其实和你的渣男前男友很像,黑暗中他的面部轮廓也与男友有几分相似。
为什么之前没发现?你叩问自己。
两个人有那么多共同点,你却没发现,你是……彻底忘了吗?你不知道该为这点发现快乐还是悲伤,因为哪怕你忘了霍燕思的样貌,你还记得他对什么样的食物过敏,喜欢什么样的颜色,他在你心头留下的痕迹,逐渐淡去,却始终不曾消失。
燕来将你的分心理解为害怕,再次安抚你:“念汐老师,我有个办法可以帮你摆脱霍燕思,你想听吗?”
你打起精神:“你说吧。”
他喊了你一声,像在确定你的存在,得到你的回应后,他接着说:“霍燕思……他认为是我造就了他父母之间的隔阂,是我破坏了他的家。”
燕来的声音有几分艰难:“只要和我在一起,他绝对、绝对不会再来骚扰你。他不会容许自己介入旁人的感情,变成他最厌恶的那种人。”
“你没必要这样。”
你回答他,“霍燕思虽然讨厌,但不需要你牺牲自己。”
“这不是牺牲!”
他高声道,随后声音转弱:“——是我利用你。霍燕思,是我父亲与叶明真女士的独生子,也是霍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现在,他拒绝了能为霍家增添助力的联姻,选择追求你……”
燕来抿了抿嘴唇,加快语速:
“作为霍家人,我改变不了他的想法,但可以请你成为我的恋人,直到他彻底放下你。”
霍燕来说的每一个字,你都能听懂,但组合到一起却让你感到十分荒谬。你气笑了,干脆告诉他——你可以自行解决,用不着他来多管闲事!
你想下车,可车门依然锁着。你开始后悔,刚才为什么要答应让他送你回家,现在好啦,成了人家“瓮中之鳖”。
“快放我下车。”你催促道。
燕来说:“念汐老师,我是认真的。”
“认真骗我?”
“不。我是真心喜欢你,念汐老师。”黑暗放大了他内心的缺陷,他不自觉的流露出真实情绪:“我比我哥哥更优秀,不是吗?”
他在问你,又或者透过你,问其他人。
你承认,你欣赏他年纪轻轻便取得一定成就,因此主动与他接触,交流感情,在跌过“霍燕思”这个大坑后,又一次接近名字带“燕”的人。
只是,你没想到两个“燕”,居然是一家子,都是霍家的。
04.
你认为人的生命周期与昆虫相似,尚未出世时为“卵”,呱呱坠地后为“幼虫”,上学期间汲取知识和营养为“破蛹”积蓄力量,毕业以后开始羽化,直至成“蝶”。
羽化是丑陋的,竭尽全力的。
但变成“蝴蝶”以后,一切都那么美好。过去在意的不再那么重要,人变得从容、体面,不会心心念念挽回失去的,或是努力争取某些人的认可。
在你看来,无论是执着于你的霍燕思、还是想要证明自己的霍燕来,他们仍在“羽化”,且挣扎的姿态很难看。
你再次拒绝霍燕来——你不想在这对兄弟之间黏黏糊糊,要断就断得干净。
你恢复了所有与霍燕思的联系方式,紧接着,你的手机就因为接收到大量的信息轰炸而反应迟缓。
两分钟后,你再次拿起手机。
你略过那高达317条的短信和1868条微信聊天记录,直接选择“一键清空”,然后编辑短信发给霍燕思。
霍燕思立刻追问你在哪里,你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报出一个你没去过但你的编辑非常熟悉的餐厅地址,约他在这里见面。
他立刻答应了,说好不见不散。
约好地址和时间后,你让他撤走监视你的人。你今天才知道,霍燕思在你身边安排了六名司机轮流跟着你。
霍燕来认出其中两人的身份,才将你与故事的主角联系到一起,进而有了今天这番对话。
这次霍燕思回复的速度慢了许多,等你再三催促他,他才回答一个“好的”。随即,他要求你赶紧回家,不要跟陌生人在同一辆车上待太久。
你没理他。
你调转手机,将成果展示给霍燕来看。他一眼就看到最底下的那句话,冷哼一声表示不满,接着逐句往上看。
看到餐厅的名字时,他忽然说:“这家店是叶明真女士的产业,约在这里,你不怕到时候跑不掉吗?”
你说,你相信明天不会有人关注到你。
霍燕来不明白你的自信从何而来,他试图劝你换个地点、或者干脆不要去。你毫不动摇,告诉他这是最好的时机,还有他该放你下车了。
你们没有说服彼此,最后他忧心忡忡地开车走了。
你目送他远去,转身进了小区。
05.
次日,你如约抵达餐厅。
霍燕思征用了餐厅为母亲预留的包厢,看到你时,他微笑着接近:“念汐,你终于来了。”
你道了声“好久不见”,然后与他保持距离。但霍燕思没有“他是你前男友”的自觉,自然而然地走到你身边。
你后退几步,来到门边。
“念汐……”霍燕思看到你远离,脸上露出受伤一样的表情。你避开他的目光:“我们已经分手了,霍燕思。”
“分手可以复合。”
他上前捉住你的手,紧紧握住:“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你说“不好”。
你们有一个充满谎言的开始,因他不告而别结束。在你的认知中,你与他早已两不相干,可他却认为你们还有可能。
“分手就是分手,别让我看不起你。”
你警告他,可他恍若未闻:“念汐,我调查了你过去的经历。你忘了我,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跟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走到一起……”
他高声大喊,甚至有些破音:“为什么偏偏和他在一起!是他勾引你对不对!?”
你没有被他的情绪干扰,平静道:“我约你见面,只想告诉你,我们早就结束了。你别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你们之间的恩怨与我无关。”
“我不接受!”
“一定是、一定是霍燕来给你洗脑了,你才会放弃我!他跟他那个不要脸的妈妈一样喜欢插足别人的感情!”
他口无遮拦,说了许多攻击霍燕来的话。你让他不要说下去。他却认为你在袒护霍燕来,转头控诉你。
一个不告而别的人说你“绝情”。
你反问他:“绝情的人是我,还是不告而别的你?”
那是你们刚大学毕业时的事。你和他在s市安了一个小窝,原本计划好等工作稳定就结婚,但有一日你下班归来,却发现门后的一切失去了另一半。
你开始做梦。
直到误入水中,被人救起。
霍燕思顿时语塞。
房间里静得听得清你俩呼吸声,你拿出镜子看了看自己的眼睛,没有泪光,妆容也没乱,你对他说:“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
说完这句话,你准备打道回府。
霍燕思在你背后问:“不能给我第二次机会吗?”
你的答案依然是“不能”。
于是,随着霍燕思拍了两下手,包厢门口出现两个黑衣保镖。他们拦住你的去路,像两座铁塔般高大沉默。
“……”
你看了看他们,又回头看了看霍燕思,冷静道:“你什么意思?”
“陪我说说话吧,念汐。”霍燕思收敛起外放的情绪,为你倒了杯饮料,“我们有一顿饭的时间。”
06.
霍燕思像一个殷勤且体贴的小工,他熟悉你的口味,不停为你布菜,时蔬、胭脂鱼、菌菇,还有你最喜爱的咖喱鸡肉。
甚至不止咖喱鸡,还有鸡肉蓉、辣子鸡丁、清炖鸡汤……
一连好几道菜都与“鸡”有关,将你的碗碟堆得满满的,也让你觉得自己不再是个人,而是某种油光水滑很擅长吃鸡的动物。
嗯……
你停下筷子。
你问他:“你想跟我聊什么。”
霍燕思继续为你布菜,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念汐,我们过去那样相爱,为什么你说放弃就放弃了。”
你坦言:“有人告诉我,你追求我是为了一个赌约。”
霍燕思想要解释,但你竖起食指示意他噤声:“霍燕思,我比你更明白‘被爱’的感觉——我的父母爱我,朋友爱我,读者们也爱着我。所以,你不必解释,没有必要。”
霍燕思红了眼眶,声音颤抖:“……那我们不可能了是吗?”
“是。”
你静静看着霍燕思,他泫然欲泣的样子很好看,像露水打湿的月季,柔弱美丽。
不过,你不会心软。
你问他:“我可以走了吗?”
他没有回答,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身后。你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霍燕来打发走包厢门口的保镖,请一位衣着光鲜、妆容得体的女士入内。
这位女士是霍燕思的妈妈。
你认识叶明真女士,也知道霍燕来是霍家的私生子。他们竟然一起出现,倒是意外。
叶女士同你打完招呼,就让霍燕来待在走廊盯着外人不要靠近,然后回头来,对霍燕思说:
“我想你已经充分意识到,你与顾小姐没有第二种可能了。”
叶明真女士的语调十分强硬,对霍燕思的态度也不像对待自己的孩子,更像对待下属。
霍燕思的情绪瞬间变得糟糕,立刻说他不会放弃追求你。你下意识觑了眼叶女士,见她不紧不慢道:
“现在的你,说了不算。”
“妈!”
霍燕思立刻着急了:“你和我爸也是分分合合好多次才结婚。为什么我不可以和念汐在一起!?”
霍燕思想不通叶女士阻止他的理由,但你知道——当年叶女士从水中救你起来,事后也是这样不紧不慢地对你说:
燕思和他爸爸一样,从小就不懂得珍惜,向来对得到的东西弃如敝履。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应当明白取舍的道理。
……
回忆与现实的声音重叠在一起,叶女士平缓的声音在包厢内回荡:
“上学时,你为了和顾念汐在一起放弃了出国留学的名额。和她一起后,你为了积累资历,主动抛弃她独自出国。如今学成归来,你又想她回到你身边——”
“你太贪心了。”
霍燕思静默几瞬,“……这跟你趁我不在的时候,告诉念汐,我和她的感情建立在谎言之上有关系吗?”
“你该感谢我。”叶女士说,“没有我,她会死在你们定情的湖泊里。”
你觉得这个回答由当事人亲自补充更为妥当:“叶女士救了我、开解我,帮助我摆脱你对我的影响。”
“我很感谢她,希望你也一样。”
说完这句话,你看到霍燕思渐渐停下动作。他从挣扎到沉默的过程,就像被一只手破开裂口的茧——
手的主人说,这就是羽化。
但他的表现只有痛苦。
……
你看着他,就像看着在水中挣扎的你自己。不过没关系的,很快他会像你一样醒悟,放下累赘,从容而体面。
你没再看下去,转身离开。
经过霍燕来身边时,他似乎想对你说什么,但你没有停下。
你感觉到他的目光像蚕丝,柔柔地缠绕着你。你顿了顿,然后推开餐厅的门——
门外的日光扑面而来,烧去了那些缠绕,也烧去了霍燕来的痕迹。
你想,你赏够了月季,向日葵也会是不错的选择。
评论要求: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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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的迷迭香开得正好,紫色的碎花缀在灰绿的叶子间,风一过,香气就浓一阵淡一阵地涌过来。
药医蹲在石阶前,把新剪的枝条一把一把摊开在竹匾里。阳光很好,晒得他的后背发烫,但手指的动作却比往常慢。他翻两下,停一停,目光从竹匾上抬起来,落在屋门口那把靠着的长剑上。
剑鞘上的皮革磨得发白,剑柄的缠绳是新换的,昨天傍晚那人坐在炉火边,就着昏黄的光一圈一圈绕紧,绕完了还递给他看:“怎么样?”
他说不错。
那人就笑了,把剑立在门边,说这把剑不知道是不是头一回换缠绳。
药医没接话。他低着头继续捣药。他记得那人刚醒过来的时候,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清,问他从哪里来,摇头;问他怎么摔下悬崖的,摇头。药医给他熬药,他就安安静静地喝;药医给他换绷带,他就一动不动地坐着。
那时候他身上全是伤。药医给他清理伤口的时候,数过他身上的旧疤。剑痕,箭痕,还有几处像是钝器砸出来的,歪歪扭扭地爬在脊背上。最深的一道在左肋,再偏半寸人就没了。
药医没问。他从来不问病人不想说的事。
后来那人能下床了,就开始帮着他干活。劈柴,挑水,晒药,捣臼。他学东西很快,药医教他认了几回迷迭香,他就记住了,说这个香气真好,闻着让人心里安定。
“迷迭香是记事的。”药医那天正在配药,头也没抬,“从前有人说,它能让记住的人忘不掉,让忘掉的人想起来。”
那人蹲在院子里,捏着一小截迷迭香,闻了闻,又闻了闻。
“那我现在闻着它,怎么什么也想不起来?”
药医停下动作,看了他一眼。
阳光打在那人侧脸上,眉眼间是一股很干净的困惑。药医觉得,想不起来,对他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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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匾里的药晒干了,收进陶罐里,新的枝条又剪回来。药医发现那人在夜里睡得并不安稳。有一回他半夜起来去院子里收药,路过那人住的偏屋,听见里头有动静。他推开门,借着月光看见那人坐在床沿上,一只手攥着根本不存在的剑柄,另一只手撑着床板,浑身都是汗。
“做噩梦了?”他走过去。
那人抬头看他,眼神好半天才聚上焦,慢慢松开手,说:“嗯,梦到有人倒在我面前。”
药医没说话,出去给他弄了副安神的药。
那人一直呆呆地坐着,坐到药医带着药回来。喝完,道了句谢,躺下去,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药医站在门口,月光从窗户落进来,照在那人背上。那些旧疤隔着被子看不见,但他知道它们在那里。
那天晚上他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各种草药的香气围着他不散。
他知道有一种药。
以迷迭香为引,配上另外几味醒神的药材,熬得浓浓的,灌下去,能把被砸坏、被淤血压住的记忆重新激出来。他给走失的猎人用过,给摔傻的小孩用过,也给一个被丈夫打得昏死过去的女人用过。
那个女人醒过来之后,哭着求他,说为什么要让她想起来。
药医从此再没有主动给人用过那副药。
可现在他又开始想了。
他想,那人的过去一定是苦的。那些旧疤,那些噩梦,那把剑,还有偶尔从那人嘴里冒出来的只言片语——什么“骑士团”,什么“效忠”,什么“不是今天”。那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它们就那样从他嘴里滑出来,像河底的石头,水浅的时候就露出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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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拖了一天,又拖了一天。
拖到那人的伤全好了,能一口气劈完三天的柴;拖到那人学会了他教的所有药草,能在院子里帮他把晒干的草药装进陶罐;拖到那人跟他的马都混熟了。
那天装完最后一罐,那人忽然说:“我好像应该走了。”
药医的手指顿了顿。
“不是我想走,”那人抬头看他,眼里有一种他自己都不明白的东西,“是有什么事情,我应该去做。”
药医看着他,半响才开口:“你恢复记忆了?”
“没有。”那人摇头,“但是——”
“但是你知道自己是谁了?”
那人又摇头,说不上来。但是就那样一直看着药医。
药医沉默了一会儿,转身进屋。
出来的时候,他手里端着一碗药汤。汤色发褐,浮着一层细碎的迷迭香叶子,热气袅袅地升起来。
他把碗递过去。
那人接过来,低头闻了闻:“这是……”
“能让你想起来的药。”药医看着他的眼睛,“你想好了的话”
那人捧着碗,碗底的热度烫着他的掌心。他看了药医很久,然后把碗凑到嘴边,一口气喝了下去。
他把空碗递给药医。手刚松开,整个人就像被猛然抽去了筋骨,膝盖重重地砸在石阶上。
他死死抱住头,身体开始剧烈地发抖,承受着某种超出负荷的剧痛。他咬紧了牙关,脖颈上的青筋根根暴起,因为过度用力,原本平缓的呼吸变得像破风箱一样粗重刺耳。
药医端着空碗站在那里,目光落在他满是冷汗的脊背上。那些沉寂了几个月的旧疤,此刻正随着他肌肉的痉挛而扭曲,像是在代替主人发出无声的嘶吼。药力如同烧红的铁水,正蛮横地冲开脑海中淤堵的血块,把那些他本该忘记的惨烈画面一股脑地砸还给他。
药医看见他攥着膝盖的手指关节泛白,指尖因为用力过度而微微渗血。
过了很久,很久。他脊背的战栗才慢慢停下来。
那人慢慢直起身,转过头来。
眼神变了。
那不再是这些日子以来那双干净的眼睛,而是一双见过血、见过火、见过太多人倒在自己面前的眼睛。那双眼睛看着药医,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
药医先开了口:“你想起来了。”
那人点头。
“你是个骑士。”
那人又点头。
“有人追杀你,你才摔下悬崖。”
那人再点头,嗓子发涩:“是敌国的人。我的任务……我护着的人……”
他没说完,但药医懂了。
院子里很静,草药的香气丝丝缕缕地飘着。
那人站起来,看着他,忽然笑了一下,笑得很苦:“你早就知道这药能让我想起来。”
药医没说话。
“你一直没给我喝。”
药医还是没说话。
“你也知道我会急着要走。”
药医低下头,看着手里那只空碗。碗底残留着一点褐色的药汁,迷迭香的碎屑粘在碗壁上。
“你在这里劈柴的时候笑,认药草的时候笑,夜里不做噩梦的时候,早上起来脸上也带着笑。”药医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你需要休息。”
风从院子里穿过去,草药的香气浓了一阵。
那人垂下眼睛,喉结动了动。他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最后他只是走上前,抬手按了按药医的肩膀。
那个动作很重,也很轻。
“我会回来的。”他说。
然后他转身,从门边拿起那把剑,推开院门,走了出去。
马蹄声在远处响起,渐行渐远。
药医站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竹匾里的草药已经晒干了,紫花碎碎的,灰绿的叶子卷起来,一碰就掉。
他蹲下身,把它们拢在一起,装进陶罐里。
屋子里还留着那些日子。墙角立着那人劈好的柴,水缸边搁着那人挑满的水桶,炉火边摆着那人坐过的矮凳。偏屋的门半开着,里头叠得整整齐齐的绷带还在床头放着。
药医把陶罐抱进屋,放在架子上。
架子上有一排陶罐,每一个都贴着签子,写着药草的名字。迷迭香的那一罐,他看了很久,最后伸手去摸了摸罐身。
罐子是凉的。
他忽然想起来,那人走的时候,说的是“我会回来的”,不是“我走了”。
他慢慢松开手,站在架子前面。
窗外的阳光斜进来,落在他身上,照得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mode:随意(那么这个故事的正文到这里就暂时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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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父亲与儿子同在一张床上,亲兄弟成为他们法律上的兄弟,无人关心自己窗外的女人。邪恶的时代。永恒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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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事情都能顺利地推进。冬季来临后,人们的活动范围变小。姜平没能找到机会与五月留下的那个女孩单独详谈。
开春时,那两个男孩已经基本能下地说话行走。河面也出现了一些新面孔。大多女孩到这个年纪就会被母亲带去河边,开始让她们学习干活。姜平却从没有这么做过。有时,打水的女人们见她把孩子留在家中,会委婉地提醒她在干活时把孩子带来。但姜平没有在意。她似乎没有考虑过这件事。毕竟圣殿最紧张的那几年,都没有让她在这种年纪成为学徒。这大概算一个小插曲。没有人在意这种小事,那只关系到姜平,和她的伴侣。
至少目前是这样。
姜平没有放弃过寻找独处的机会,这一天她在打水的半路折返回了营地。显然,“没人”的时机只有那么几个。有些想要做点什么的人和她的想法一样。
这时的营地静悄悄的。但姜平靠近屋子时却听到了里面轻微的响动。那不详的声音让她的脚步迟疑。她慢了下来,放轻动作靠近门口。当她把手搭到把手上时,她听见了女孩的尖叫声。姜平立刻打开门冲了进去。本来背对她的那人反应迅速,拔刀转身。他让开了被阻挡的视野,于是那衣衫不整的女孩和姜平的丈夫便暴露在了她的眼前。
大概再次之前,姜平已经想不出来有什么比背叛更加不能接受的事情了。
应当如何形容这件事呢。没睡醒的丈夫见到了那十分像他亡妻之人,便以为那是五月还魂。甚至,她们的面貌身形都如此之像。他无法抑制地想要与离他而去的妻子温存。
星期三看到了姜平。几乎没有迟疑地,他拿刀砍像了纠缠不分的另两人。奈登与他的女儿身体连接的地方被砍断了。
血洒了出来。
姜平终于忍不住尖叫了起来。这声音引得打水回来的人聚集在了首领屋子的门口。星期三侧身挡住了人群的视线。但这没什么用处,大家都看到了到处都是血的屋子。只听星期三说:“有人欲行不轨之事,正巧被我与姜平发现。我们已经惩治了那恶人。”
人群散去了。姜平也没有回来。她一直呆在河边。是啊,那么小的孩子什么都做不了。带在身边只是为了看护她们而已。她为什么先前没能想到呢。
第二天早上,打水的人群见到了她。女人们聚集在她身边,轻声安慰着她。一个年轻的姑娘在人群离去后留在了姜平身边。她轻声问姜平:“你想离开这里吗?”姜平看向了这个女孩。他们离开神殿前,这个女孩刚刚成为学徒,现在她长大了。姜平疑惑地问:“什么?”那女孩就好像她们还在神殿的样子,有些畏惧地向她小声解释:“埃文娜说,说,如果我们后悔跟他们走,就,就想办法找你。”姜平不置可否,这话让她笑了出来。笑声引得女孩肩膀缩了一下,她正以为自己会被拒绝时,姜平说:“好。明天把要走的人都叫来这里说计划。”
姜平在上回的高地上升起了火堆。果然,埃文娜如约出现在了洞口。见她慢慢地走进来,姜平站起问:“你昨天去哪里了?”埃文娜走到火堆附近回答:“你的屋子很乱,不能没人收拾。”姜平没有想到她还会提这件事,一巴掌扇在了挨文娜的脸上:“所以你从一开始就计划这件事。五月的孩子又做错了什么。”埃文娜转过被打偏的头,十分尽职地回答了这个反问句:“错在不该出生。”这话让她的另一侧脸又挨了一巴掌。但她用手接住了鼻血,继续说了下去:“不应该出生在这样一个地方。所有人包括她的父亲,把她和她的母亲当所有物。而本当保护她的其他那些母亲却没有办法。”
姜平沉默了半晌。她撕下一块布条递给埃文娜:“我们明天就走。你一起吗。”埃文娜一边把布条塞进鼻子一边回答:“不。我不走。”她们就这样一直看着火堆,就在双方都以为这个话题快要结束时,姜平很轻地问:“为什么?”“她们还有你。但那些后加入的人如何办。”埃文娜这样回答:“他们不会停下寻找财产的脚步。再向东一段路程,就要到我们出发的地方了。”
姜平知道,那神庙的队伍出发的地方。
这一天姜平第一次将她照看的孩子们都带去打水。但这一天回来的人却寥寥无几。姜平在寂静中走到空地上。在众人担忧的注视下,她喊来了星期三。奈登倒下后,星期三是人群的首领了。姜平如是说:“你们所做的一切我们都知道了。你们曾经有本事将我们的居所全都焚毁。那么,也一定有本事将那些化作鸟兽的人都找回来。”
果然,星期三愤怒地点燃了她。而她依照自己的愿望,变成一只乌鸦飞入天空。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这么多年,我老是滑铲,老是只写个开头,或者只是个设定,真是对不起大家)
(但同时,我也写了不少点子,或许不错)
只需一眼,周暗便理解了眼前的事物与它的意义,先是惊慌,之后便是许久未见的屈辱感爬遍他的全身。
不过,除了我现在还没人看见。周暗神情紧张地看向四周。
没有人?
不不不,在这个房间的隔壁,周暗能听到警官来回走动的皮鞋踏在木板上的声音。
到底要怎么办?周暗想着。
我不可能去处理它,是的,我只能等待它被发现。在那之前,我还有挽回的机会。
周暗把手伸向裤兜。
妈的,不是说你很强吗?来告诉我。
给我答案。
星期一的早上,警局内部的办公室,几个人正坐在工位上,边工作着边聊着天。
“现在还有人不用Ai助手吗?”办公室里某一处传来声音,“最近连犯人也人手一个Ai助手,倒是给我们办案降低了不少难度。”
“前几天张哥办的案子不就是这样吗?还想着找证据把证据链串一串,小李把Ai助手一翻连动机都有了,和看小说似的。”
“这帮子犯人也该学学信息技术。怎么都以为部署在自己电脑上就很安全似的。”
“不过周专家不就不用Ai吗?”
“周......周专家哪是凡人。”
“哈哈哈哈。”
笑声穿过门扉,传到周暗的耳朵里。
他的听力很好,所以经常会听到别人讨论他的声音。这倒也无所谓,只是常被人误会是偷听墙角的家伙。
“这就是侦探的职业病吧。”有人不带嘲讽地说出了这句话。不过正因为他不带嘲讽,对周暗来说就更难接受。
侦探,是活在悬疑小说里的职业。现实里的侦探,在刑侦技术完善后就沦为了找猫抓出轨的角色,更不要说在现在这个Ai遍地开花的信息时代了。
现在的人想要作案,就像走一段雨后的泥巴路回家,是不可能不留下痕迹的。
周暗轻轻地推开门,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哪知他一开门,聊天便停下来。
一种不知道存在还是不存在的尴尬气氛短暂浮现了一瞬。
“小周,过来一下。”
局长走来向他招了招手。他只好穿过安静的座位,向局长办公室走去。
一位卷发青年坐在位置上,抬起头,对他笑了笑,然后抓住了周暗的手。
“门推得太轻了。”他以恰到好处地低声说到。
周暗面无表情地甩开了他的手,然后在身后比了个中指。
“煞笔林耳。”他在心里想。
“小周,同事们都有和我说。”体型健硕的中年男人以极其不符合他形象地柔软声调说到,“你还没有Ai助手吧。”
“小周,你还年轻,不要去抵抗科技的潮流。也不要抵触这个。大家都有,大家也都没怎么样嘛。”
周暗缩着肩膀,他对这个局长总有一种弱势的感觉。不光是体型或是力量的对比,还有局长总是表现出像是父母的包容力和权威。
但同时也让他想要顶嘴。
“我没有抵触。我只是谦让。之前来Ai助手的时候,大家都想要。我只是让给他们。”周暗把手按在桌子上,来取得一些微不足道的“平等感”。
“我知道。”局长支起手臂,笑道:“但是你的朋友——林耳说,‘周暗他并不抵触Ai,但他过于自傲,自认为自己的判断要强于Ai。他觉得自己就是现代的福尔摩斯。’”
“他不抵触,他就是喜欢与ai对抗。”
“他是谁啊?他以为他是我妈吗?”周暗有些憋不住了,骂道。
“哈哈哈,反正他就是这么说的。”
“闲话少叙,现在听我说。”局长拿出一个圆柱形的机器,“这是一台ai模型。他训练出的模型是刻在芯片上的,因此相比别的ai模型运行要更快,但他不能升级,当然同时也少了一些被干扰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他的一些幻觉都是可复现的,这大大提高了他的可靠性。”
“你懂吗?他就像一个知道的很多,但是老是在同一个地方摔倒的书呆子。说不定过几天你就发现了他很大的局限性。他就得回去重练。”
“但现在你得和他一起。”
周暗瞪大了眼。
“他是你的兄弟。他也看了很多侦探故事。你可以叫他——”
“侦探。”
周暗靠在墙上,手里拿着刚从便利店买来的便宜奶味饮料。前方是一幢没什么人流的写字楼。前几年周暗看到不少人端着纸箱从里面出来。人走了很多,最后公司也不知道去哪发财了。
“靠,连警察工作都抢。”
周暗手伸进裤兜,把那个圆筒拿了出来。
周暗旋转着这个怪东西。他完全不理解ai为什么要做成这个形状。他在上面找着像是屏幕的东西,又或者是输入用的键盘,但都一无所获。
是的,周暗是个电子白痴。
他看到这个圆柱体外层是磨砂材质的透光的类似塑料的材质,然后中心有一个黑色的柱体。
黑色的东西一般来说害怕阳光。
他把“侦探”举起,对着太阳。
“侦探”,这个词在他心里回荡起。
你是“侦探”吗?
“侦探”在太阳下晕出阵阵彩光。
彩光里他看见他抱着纸箱走出大厦的场景......
这当然是种妄想。他嘿嘿一笑。
你这蠢物。周暗心头一动,不知是在骂它还是骂自己。
他把东西重新揣进裤兜,转身朝警局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