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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1、
秦宵手持一剑劈开周家寨山门时,徐家大少爷正手拿着一册街头画本。
风卷过山寨烈烈寨旗,也扬起少年发后束着的白色发带,长衣广袖于风中而立。
他手拿一卷书册,朝他笑。“你是我爹派来救我的?”
-
江南徐家,早些年揽下各方要道,做的水上生意,运的是丝绸瓷器,古玩字画。
在苏杭一带,若是徐家说第二自没有敢认第一。
只可惜,徐家老爷命苦,膝下有一个小少爷,皋月生人,长得是粉雕玉彻,但不爱家业,成日要做那江湖上的侠客的,平日里总爱与那三教九流的厮混。
这可不,这一年不知和哪个姓周的野侠客看对了眼,混迹了大半年,结果人是山匪装扮,觉得小少爷生的好看,硬生生给掳上山去了。
徐家虽然财大气粗。
可周家寨却是个龙潭虎穴。近年官匪勾结,一起霸占了这附近商道上的必经之路,收取往来商贾的“路费”。以至徐家就算再多钱,官府也不会轻易动那周家寨。
秦宵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入秋的风正将他斗笠吹了个旋儿。
他一袭黑底银边袍,抱着剑看着那张榜半月有余没人揭的告示,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寒气。
“徐府在哪儿?”
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人,抬头,那人被他那一身杀气吓得脚下一软。“就这街头!街头那门面最气派的一家便是!”
秦宵是个剑客,还是个顶尖的剑客。
他师傅说他自小六亲缘薄,在他这辈分里胜在无心无我,修出了个在他平辈中无出其右的剑术。但要再精进,还差一点机缘。
毕竟剑由心生,心源万物。
而要知万物,便要入世。
于是年纪轻轻的剑客在修剑道十八年之后,下了山,成了个侠士。
“多谢大侠肯出手相救,若是能救出小儿,我徐家十年内水上生意的五成尽归大侠!”
“不必。”秦大侠神情淡淡道。“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是学武之人的本分,只是我处缺一张公子画像……”
“……这,实不相瞒。”徐老爷面露难色。“小儿是个闲不住的,自记事起就没有画像,倒是有个满月时画的满月图。”
“……”秦大侠此刻脸色黑的像个锅底。
“无妨无妨!大侠进了山寨,那个长的最好看的便是!”
-
说起来,秦宵下山前曾做了个梦,梦里有一人于马上,手持玉笛白衣随风如烟波浩渺。
第二日他将这梦境告诉了自家师傅,庞眉鹤发的老人家一脚就将他踹出了上门。
并送了他四个字。“机缘将至。”
而这机缘究竟是什么,他师傅也一个字没说。
-
“你没事吧?”
头顶传来一阵软糯的声音。秦宵在黑暗中一把抓住那人手腕时,听到一声急促地吸气声。
“这是哪里?”秦宵浑身都透着警惕,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草药混合的气味,双目不能视物,他下意识禁锢住了身边最近的人。“你是谁!”
那人被攥得生疼,小声吸气道。“……你身上还有伤不要乱动。”
“是我将你带回来的。你眼睛进了灰,只是暂时瞧不见东西,莫要担心。”
秦宵心中还带着防备,但身边人的声音不过少年模样,攥住人手腕的力气松了些。“……是你救的我?”
秦宵回忆脑海里失去意识前的画面。
四周都是一片火光。
都说这周家寨是个天生易守难攻。
一方深山还临近悬崖峭壁,四面形成了个天然屏障。而早年江南暴乱,府衙为了不惊动上级,借调了周家寨的兵力还暗中送了一份连弩设计图作为交换。
于是,这周家寨更成了个坚不可破的应敌盔甲。
秦宵不莽撞,上山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做了十足准备的。用他师傅的话来说,这世间万物自有其规律,寻其源,得起法,才可破其根本。所以他打听了周家寨的兵力,人员,想着自己一人杀进去成功的可能性。
只可惜,他没打探到这个能以一敌百的连弩阵。
毕竟由于府衙的暗中方便,没人敢来惹这周家寨,多年来这秘密兵器至今也未露过面。
于是待他一人破敌直通匪寨腹地时,被这连弩阵杀了个措手不及。
无数连弩朝他齐射时,他被迫挑断了崖寨的寨旗和帆布,放了火,他本想趁大火逃走,岂料被偷袭的人伤了眼睛……
“……所以,我逃出来了?”
“出?没呢,你还在周家寨里。”
“什……?!”秦宵猛地抬头,想抓住身边人质问,却被躲开了。
“你你你别动手!你抓人可疼得很!”少年声音在离他几步远的位置。“莫慌莫慌,之前你可闹了好大一场,烧了我们寨里的寨旗,搞得全寨都鸡飞狗跳。当时,我本想出去帮忙,可你就这么大个人砸我屋前了,我便把你拖进来了……”
“你……”秦宵皱眉。“……为什么要救我?”
“这问得倒有趣,你都这么一大活人血淋淋地在我门口了。我能如何?”少年渡了两步,似乎把一个瓷器似的东西放在不远处的桌上,有一搭没一搭道。“你那时候都快死了……啊,烫,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再说了,当时场面那么乱,把你交出去,那我不就成半个刽子手了?”
“可我若掉在别人门前呢……”
“那我可得废不少功夫了。”一阵哗啦啦的倒水声,不久秦宵嗅到一阵药味儿。“这是我上山前带的草药,也就这么点儿了,你赶紧喝。”
“哦,对了,我叫顾长宁,你是谁?”
-
秦宵回想起初遇顾长宁的情境,总觉得荒唐。
漆黑陌生的环境里,四周都只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和顾长宁身上的药香。
他伤了筋骨,双眼被石灰烧伤,不能视物,更可笑的是他竟然置身于匪寨腹地,四周都是动辄要命的敌人,而他唯一的屏障是一个非敌非友的少年人。
顾长宁不是这匪寨的人,用他的话来说,他是自愿来寨子里的,而来这蹭吃蹭喝,至为钓到周家寨的少当家的。
“哦?你是来救人的?那你可要失望了,徐家少爷我听说过,来了好半月,好吃好喝照料着,没半点回去的意思。而且说起方溯……啊不是,你们都爱叫他周朔风,他人其实不坏。
当初见面时候他还救过我呢,还说和我闯江湖。谁知道临了了又反悔了。那我哪儿能甘心呢,就跟他回来了。结果还没过上几天,他爹就几次三番想弄死我,好在我命大,活到现在。”
“那他还给你屋子住。”秦宵喝着顾长宁喂的药,不禁问。
“这寨子里上百口人呢,这么大的地方有山有水有鸡有鸭,养我一个吃不了多少饭的活人怎么了!”少年人语气嚷嚷着,还带着几分不满。
秦宵不由失笑。
他是没见过顾长宁这样的,这脑子里想的东西和常人约莫有些不同,什么都明白,又似什么都不明白。听他说来,当初被周家少当家爽约时,心里伤心难过是有的,若换作别人必然要落寞好一阵,他却转眼又能跟着人到这暗无天日的匪寨来。
秦宵忽觉得这少年人有几分可怜。怜他心无城府,又怜他不知窝藏了自己一个外来贼人被发现会招多大的罪。可对方恍若不觉,成日就给他换药,熬药,别的话也不说,只是曾问过一个问题。
他说。“秦宵,你说你是个大侠,是真的吗?”
-
假的。
秦宵不是个大侠,准确的说。
他有大侠的本事,却没成为侠客的心。
小时候师傅给了秦宵第一把木剑。
那时候他家中遭难孤身一人,师傅的教导他总是无条件遵从。于是他小小一人在云山雾绕的清晨里重复着师傅给他的招式,那时候他不知剑为何物,更不知为何用剑,只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那些招式刻进了他的骨里,剑气造就了他的一身凉薄。
而剑,成为了他本身。
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御剑高手。
他师傅说,物我两忘是修剑道的最高境界,秦宵有着百年难得的根骨,却只差一点——是一个“悟”字——他不知自己为何指尖。
所以他成为一介游侠,不过是为了寻找这一个答案。
至于救人助人也不过是顺手,就如同顾长宁顺手救了他一样,二者之间,其实并不太多温情可言。
“你和方溯……啊不是,周朔风简直就是水火两端。”
在顾长宁屋子里的第三日,秦宵身上的伤口都好了些,一双眼换了药能隐约看到一些光亮,但却要尽量闭着。“你这话怎么说?”
“你和他呢,是一个有心无力,一个有力无心。你俩要是互相匀一匀,没准日子都能过得快活些。”
“你怎知我有力。”我的剑术可没在你面前使过。秦宵心里想。
“我在这个把月了,寨里的大大小小可是清楚得很。我们这儿易守难攻,多年累积兵力能敌上半个府衙。将周家寨搅得天翻地覆的,你是第一人。若是换了旁人来,只身入寨,不是给人瓮中捉鳖了去,就是被卡在营寨大门外。而你倒好,来了个火烧连营。”
顾长宁的语气里带了几分看热闹的笑味,咕噜噜地藏在喉咙里,猫似的。 不知怎的,秦宵心里忽然一动。
顾长宁比秦宵矮些,正扶着他一步步在屋里走,他们彼此身子都贴着,对方脖颈边的香气清晰可闻,与往日的草药味不同,是一种独特的气味。
他几乎是下意识朝顾长宁身上靠了靠,鼻尖香气幽幽,他心下有些恍神,却忽听有人淡淡的声音。
“秦哥,我若是个女子,是要将捉去见官的。”
“什……!?”
秦宵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逾矩。刚想退开,偏脚下一绊,竟将人一把按在了一旁的小桌上。两道微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秦宵整个人僵在原地。
噗嗤——
他听怀里顾长宁的笑声,那声音闷闷的。似乎动静不敢太大怕惊扰了外头,捂着嘴。他笑了好半晌才微喘着气道。“……秦哥,你,也太不禁闹了。”
那三分笑意敛在话尾,侠士脸上不由一红。不知怎么的,他心头忽然冒出一种想法,他想瞧瞧顾长宁笑起来是什么样的。
那是秦宵第一次,开始好奇顾长宁的模样。
2、
梦中风烟翠绿,四月春寒凉意拂面。
竹林风动沙沙作响,秦宵牵一匹马走在林间,而他身边正站着一人,那人手持玉笛去接那入春的细雨。晨雾迷蒙,宛若一直纯白振翅的蝶。
“!”猛然惊醒时已是深夜,窗外是入夏的蝉鸣声绵长不断。
秦宵指尖下意识往身边探去,立刻从床上坐起。他将身边床塌都拍了拍才确认——顾长宁不见了。
他下意识去扯自己眼上的纱布,手又微微顿住。
秦宵如今已经在周家寨养伤六日有余,身上窗口大部分已经复原,除了胸前不慎被长戟刺入的伤口外,几乎已经无碍。
只是这一双眼……
——你这两日是关键,尽量不能见光,否则就算视力恢复也不能如常人一般。
——别让我见着你偷偷拆纱带,否则就算你是个大侠,我也将你绑床上去!
他放下手,扶着床边起身,慢慢吸了口气。
夜里的空气微凉,他想着也许那人不过是出去了而已。
顾长宁半个寨中人,来这近半月了,自然能照顾好自己,不可能出事。
他还是坐于床边,听周遭的动静。
屋外往来寂静,只剩他浅浅的那一点呼吸声。
秦宵忽然觉得他是不是信任这个陌生少年有些过头了,那人说的徐家大少爷无事,他便信了,可如今他却连那大少爷的脸都不曾见过,是死是活,真都凭着顾长宁那一张嘴。
可他忽又觉得自己卑鄙,若是顾长宁心怀不轨,他早该见了阎王爷,更莫说对方还替他治了这双眼。
他正想着,屋外忽然传来一阵惊响。“快来人!那小子逃跑了!”
一时间安静的周家寨像是平日被炸起的一池水,鸣敌的号角声由远到近,秦宵隔着厚厚的纱布感觉到外面亮起的一片火光,人声攒动,宛如他那日杀进周家寨的气势。
秦宵猛地站起身——出事了。
-
周家寨地处山脉边,各个分寨都嵌在自然形成的山岩之中,远远望去像是隐藏在峰峦中的野兽洞穴。而在野兽环绕的中心有一块巨大的演武场。此刻演武场中心几米高的烽火架已经被点燃,冒着熊熊火光。
周家寨能抵得上半个府衙。
上下训练有素,能让人出这么大的动静。看来是出了大事。
秦宵视线尚未清明,只能忍着不适,依稀辨别出有大批兵力正往后山一条栈道而去。
他脚下一踏,趁着夜色从崖寨边缘的山岩一路洛进了栈道边缘,长长的栈道都是点起的火把。
他抓住末尾一人,扣住人脖颈,将人拖至栈道边的石缝里。
“不要你的命,老实回答两个问题。”他声音低沉,像是淬了霜。
怀里的人只顾发抖,半晌才用力点了头。
“今夜出了何事,要抓的人是谁?!”
“是……是个揭了徐家榜来救徐家少爷的侠士,白日里被擒住,本来想今夜杀了,谁知道给人偷偷放走了,现在那人挟持了人质去了后山……”
秦宵只觉得眼前一阵黑白,错手将人掐晕了也不自知。
他自然不担心顾长宁会逃走,但他就是怕这小傻子夜里出去遭了什么意外。
徐家贴出的告示,请的是江湖中人,要的只是徐少爷的安全,更何况此刻顾长宁是匪寨中的一员,若是那人被逼上绝路……
胸口的伤口忽然一阵剧烈的痛,眼中像是有什么滚烫的带着腥气的液体流下。
若是他全盛时期,越过栈道上着连绵的人群,杀至最前头并不算难,但如今他带上,而深夜那些火把可能会废了他这一双眼睛。
秦宵默了默,他手握剑鞘,常年冷若冰霜的人周身竟然冒出了阵阵杀意。
他想,那就和他一起死了也无妨,这条命也是欠他的。
腰间长剑出鞘,铮铮一声,一双手从身后捂住了他的眼。
“这废了多少心思才治好你的眼睛,你真是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啊。秦大侠!”
熟悉的草药香,语气里还带着三分责备。
也就那一声,秦大侠手中的剑险些落了地。
-
“你是去救人的?”
“那可不。”顾长宁靠在床边,给他整理眼上的纱布。
空气里是对方熟悉的气息,秦宵半盏茶前几乎错跳的心才缓缓平静下来。
顾长宁的确是去救人的。
他白日里听说有个侠士被擒,想着夜间将人放了。
本想着偷偷将人送出就好,谁知道大当家的三夫人醒了,引来守卫,顾长宁只好暗地里帮着对方挟持了那位姬妾,带人入了后山后,自己又混进了人群里。
“我给他指了路,让他逃走后把人留在山腰边的凉亭上,本来想混进人群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回头就遇见你了。”
“你倒是心善。”秦宵语气里带着几分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火气。“是人便救,难不成以后是个人被抓,你都救一回?再者,你为何不与我说一声。”
“因为,你,是个瞎子——”顾长宁重新给人缠好了眼上的纱布,泄愤似的拍了一下秦宵的脑袋。“都说了不能见光,就没看你一会,差点眼睛都给我不要了。”
“……”秦宵长这么大除了他师傅,可没人拍过他脑门。
他一时不知做什么反应,无措得僵着背脊,瞬间就懵了。
顾长宁轻轻在他身边坐下。“……说来,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要当个大侠,有人落难我哪儿能坐视不理……”
似乎是刚刚那一闹困了,顾长宁此刻声音都倦倦的。
秦宵闭着眼顺着声音,任由对方靠在自己肩上,只听那半睡半醒的人慢悠悠道。“说来倒可笑,你瞧,我这大侠当着当着,竟当到土匪窝里了………真是……明明说好要陪我……说好一起去大江南北,去行侠仗义,去看苍山白雪……他若没剑……我便替他,寻一把……”
后来的话敛在了细细的呼吸里,顾长宁身上还带着一点外头的碳火味。
秦宵不自觉地将人抱住。那人身上暖烘烘地,像是入冬入浴前的水,让人忍不住浸在里头。
他小心将鼻尖蹭过对方额边,轻声道。“先睡吧。”
-
秦宵那双眼是在第八日好的。
拆布的时候,顾长宁给他折腾了好半晌。
晨曦入眼时,顾长宁正朝他笑。
逆着光,那人模样都有些模糊。可秦宵却看清了那人弯着的眉眼,一双眼明亮得揉着水色,像是三月映着光的粼粼湖面——他并不意外那是顾长宁。
“瞧得见吗?”
少年试探地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秦宵回神,点了点头。“……瞧见了。”
-
在秦宵双眼能视物时,其实他身上其余的伤也已经好了七八。
但胸口的刺伤因为太深,顾长宁建议是他还是早些下山为妙。
毕竟想愈合得快些还是需要个正经的大夫。
秦宵心下了然,但想在下山前先探探徐家少爷屋子的位置。
顾长宁却耸肩。“行是行,但这徐大少爷,未必想和你走。”
这话,换做如今秦宵倒真信七八分。
其实早在来周家寨之前,他就听说过一些关于那徐大少爷的传闻。
说徐家虽非名门望族,但中在家底殷实,又手握运河水路。早年间,甚至不少高门大户都打算让自家姑娘和徐家结上一桩亲。
只可惜徐家小少爷自己“争气”得很,一年年的将家里的金银都给他拿去接济了那些所谓“落魄”的朋友。
特别前几年,说是遇见了一位世外高人,便悄悄拿着家中好些金银珠宝,跟人出去“历练”了一年有余,回来时给人在城门外的难民堆里发现了。
徐大老爷带人来时,一年不见的小少爷蓬头垢面,灰头土脸地正在和一群乞丐围成一圈烤鸡吃。那一张惊为天人的脸上糊了一层又一层的灰。
给人认出的瞬间一通好打。
所以,对于那徐家小少爷,要解决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探好虚实,待之后养好伤,再杀上崖寨将人直接打晕带走。
最为干脆利落。
3、
周家寨秋夜。
虫鸣残喘,风干物燥,只有来回巡逻的火把影影绰绰。
忽得,一个人影如落叶似的飘然而下。寻至一方屋前。
角楼上的屋里还亮着灯,秦宵朝屋内看去,屋里点了檀香,家具摆设便是个标准读书人的屋子。他在窗边藏着,不一会大门开启,施施然走进一人,但隔着屏风,只能看见对方素白色的衣摆。
来人本还想看清些,却听见不远处传来杯盏落地的声音。
他默了默,飞身踏着房檐寻了过去,半跪在房檐边,他听见了周家寨寨主的声音。当时火烧城寨的时候,秦宵和对方打过照面,记得对方一手长枪使得倒是精妙。
只不过他没来得及感叹,却见着了另一个人——周朔风。
说来周家寨少当家模样端正,和顾长宁年岁相仿,却与顾长宁无害又清秀的模样不同,眉目间多了几分少年英气。
这惹人喜欢的模样。
秦宵在心里想着,忽听那人一声轻笑。“爹,您多虑了,无论是谁,进了寨子里就是个奴才,我能多上心,您要是实在看不惯,派人杀了不就得了,和我这置什么气。”
兵器库大火漫天的时候,秦宵才匆匆打开了顾长宁的房门。
他模样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只是伸手把人往怀里一带。“你和我一起下山,我今晚带你走。”
顾长宁嗅到对方身上火石硝烟的气味,皱了皱眉。“你,你刚出去做什么了?”
秦宵还未回答。
顾长宁却听一阵脚步声逼近,像意识到了什么,立马将秦宵拉回了屋子。
几乎是飞快地吹了灯,他将秦宵按在被子里。“一会无论发生什么,都别动。”他双目灼灼看着秦宵,沉默了一会说。“哎……算我求你了成么?”
-
顾长宁和周家少当家相遇那年,江南梨花开得正盛。
纷纷扬扬一片,擦过人肩头像是落雪一般。
当年的周家少当家还叫方溯明,是个化名。手上一把九节鞭耍的似模似样,闯江湖日子过得潇洒。
他们在人贩子那儿遇到时,顾长宁还穿着个乞丐服。灰头土脸的小乞丐对上一身玄色劲装来救人的方溯明,被人一脖子按在了墙上,差点没背过气去。当初的顾长宁还没现在这么高,脚给人拎着悬在地上,脸都憋红了。
“你是什么人!”
“松,松手……救……救人的!”“小乞丐”死命拍着不速之客的手,方溯明回神,才见那些被掳来的少女绳子已经被解了大半。
约莫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情谊,偏偏方溯明瞧见那些绑匪都四仰八叉晕在地上,回头瞧顾长宁的眼神就更怪了。“你干的?”
那时候顾长宁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都是泥巴,脖子给人掐的满是红印,满不在乎笑了笑。“那可不,我可厉害了。”
作为一个混迹江湖的少年人,顾长宁算是有些本事。——他会点医术,只不过连他自己也不知师承何人。可偏偏他迷晕了绑匪,和大刀阔斧杀进来的方溯明撞了个正面。
倒也算是缘分。
于是这缘分源远流长,把两个本该不相干的人成对儿得绑到了一块。
顾长宁江湖经验多,带着方溯明四处闯荡,他们一起睡过破庙,闯过府衙,最惨的时候,方溯明出门的那匹马给顾长宁当了,那一星半点儿的银子全给他接济了一堆落难的老夫妻。
他俩大半夜地睡在街头,啃着馒头四目相对。夜风吹着,月光晒着,方溯明低头骂道。“顾长宁你真是我的灾星!”
顾长宁咕咕咕地低着头笑。“阿溯,是你说要当大侠的。”
方溯明死命盯着他,怒气腾腾好半日,忽然低头噗嗤一笑,露出两个梨涡来。“真是败给你了顾长宁!”
那时候的他们一心做着那成为大侠的梦,想着除恶扬善,想着救济四方。
想着一路向北,去到那昆仑雪山,拜访那传说中玄冥道人的绝妙剑法;再一路南下,去苗疆塔寨,见识那所谓的苗寨蛊毒,机关奇巧。
那时他们的梦,可真是又美又长。
-
“顾长宁——!”
周家少当家一脚踹开顾长宁房门的时候,顾长宁才刚把秦宵塞被子里。
外头卷进了大火后的硝烟味,稀碎的黑色灰烬在夜色中模糊不清。
周朔风是来闹事的,火气不是一般的大。“兵器库的火是不是你干的?!前日那人逃走我便觉得古怪,没想到你竟然把位置都说了?”
身后护卫们都吓得一哆嗦。听到这消息顾长宁也是一惊。他是真没想到秦宵竟然这么狠,看个徐家少爷自己摸索着路,还把人兵器库给烧了。
天可怜见——
顾长宁是个平日里会演戏的,笑起来和个无害的小白狗似的。
但今天这招可不好用。一把被按在床上的时候,他差点没喘过气。他脖子被周朔风掐着直翻白眼。
“冷……冷静——!”
他这话是对秦宵说的,被子里秦宵的手都快把剑拔出来了,他死命把人给按了回去。
大半夜兵器库给人烧了,连弩阵和图纸在大火里没救回来,周家寨这两日鸡飞狗跳搞得人心惶惶,周朔风知道顾长宁的脾气,思来想去也只能是顾长宁的锅了。
“还不和我说实话!”
“说,说……要,要死了……”片刻,空气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呼吸回归身体,顾长宁喘着气缓了半日才抬眼看他。
少年人几乎下意识露出了笑。“我不可能把寨子兵器库的位置告诉任何人。”他看着周朔风。“阿溯,我放人只不过不想寨子里死人。自打和你上山那天我就说过,我不会给你惹麻烦,况且我若想毁了这寨子了的任何东西,自己动手就可以,毕竟这种事我可比他们熟多了……”
“果然你还是巴不得它毁了——”那语气中带着满满的愤恨,顾长宁却摇摇头。“是,我是挺想的,毁了它你不就能和我走了。可阿溯,这不是你的家吗?我怎么会做让你不痛快的事?”
他弯着眼瞧着周朔风,那模样和几年前他们在一块夜里闲聊时一般。那一瞬整间屋子像是人被生生掐掉了脉搏,只剩下暗夜里风吹过窗柩发出嘎嘎的声响。
许久,屋子里传来周朔风的叹气。“罢了……顾长宁,既然来了你就老实些,否则我爹起手我也保不住你。”
“你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被你掳上山的徐家少爷吧。”
“……我会解决的。”说罢,周家寨少当家看了他一眼,扭头打开大门,临走前,他回头留了一句话。“顾长宁,你答应我的事,可别食言。”
4、
入秋的夜里,一点月色从窗外照进来。
大火灭了,风里吹进焦黑的,柳絮一样的灰烬残骸。
顾长宁蹲在地上收拾刚刚乱局中被打碎的杯盏。
屋子没点灯,他昏暗间扎了手,血液滴滴答答往地上掉。
“别捡了……”
秦宵站在他身前,顾长宁像没听到似的,要去拿另外一片瓷片。
秦宵蹲下身,将他攥紧的手指掰开,染了血的茶盏碎片被一片一片往外拿。“不是怕疼么,顾长宁,抓这么紧做什么?”
顾长宁手还在发抖,血渍呼啦得看着怪渗人。
他没说话,一低头一滴温热的水珠砸在秦宵手上。
“有这么疼吗?”
“……嗯。”顾长宁声音闷闷的。
秦宵低头没有再说话,他俯身将对方抱起来放在床边。屋子里狼藉又一片宁静,他半跪在床边,给顾长宁处理伤口。
“跟个孩子似的……”秦宵低头轻轻吹了吹顾长宁掌心,小心一层层纱布被细细缠绕在手上。
他不经意似地道。“顾长宁,我带你走吧。”
“你不是来带走徐家少爷的吗?”顾长宁眼泪还往下掉,一滴滴砸在秦宵手背上。
“可我想带你走。”
“为什么?”
“我师傅说我六亲缘薄。”
“……什么?”
“我这一辈子,没感受过太多温情,父母,家人于我是一片空白。这人生匆匆二十多年,至始至终陪着我的只有一把剑罢了。”
秦宵没有抬头,继续包扎着顾长宁的手,动作仔细又认真。“说来,我当初下山也不过是我师傅的要求,下山做什么呢?剑客,我做不成魔头自然要做个侠客,救人济世,锄强扶弱,但于我而言,毫无意义。毕竟我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更遑论他人。”
他抬起头,顾长宁正低头瞧着他。
秦宵抬手替他擦了眼泪。
“过去,师傅常骂我活的不像个人,和块冷冰冰的铁疙瘩似的。他总让我去想,想此刻为何执剑,问我心中所求……但我这辈子从未想要求过任何东西,毕竟三千世界,声色犬马,匆匆百年一晃而过,又有什么可求?”
他顿了顿。“可我如今好像找着了……”秦宵忽然扬起嘴角,他此生极少的露出这样的笑容,他望着顾长宁道。“不知怎么的,我想看你笑。”
少年瞳孔微颤,身子被人小心圈进怀里,他听到对方可算温柔的声音。“跟我走吧,你要去哪儿我陪你。我都带着你。”
许久,少年的手攀上青年的背脊,他轻声问。“可我有什么好的,你偏要选我呢?”
年轻的剑客认真道。“心之所向。”
-
身体倒地时。
空气中弥漫着让秦宵最熟悉的香气。
过去他总能隐约在顾长宁身上闻到,只是这一次浓烈了许多。
顾长宁俯下身,从怀里取出一个香包,朝他笑。“秦哥,你知道,我平日如何在这周家寨自由来去却不被察觉吗?”
倒在地上的侠客发不出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少年人俯身为他理着头发。“你放心,我会将你安置在前几日那侠士逃走的凉亭处,那很安全,等你恢复了,顺着山路一直往下便能出去了。想来你是个连兵器库都能自己摸索出来的人,必是不会迷路了。”
顾长宁低头细细看他,神情里带着几分难懂的神色。
“秦哥,你是个好人。特别好,若能和你一起下山,倒是不坏。可惜,我欠了一份情,也给了人一样东西,所以怕是不能和你一起走了。”
说罢,他看了会窗外,又从腰间一对玉佩,将玉佩系在了秦宵的腰上。“只是,那徐家的小少爷,你可想办法带走。虽说按他的脾气,估计会死活从,你就听我的,将他敲晕扛走便是。”
“去将他抢来吧。”
5、
秦宵获得人生第一把剑的那年,刚满十九岁。
师傅从老友那儿坑来了玄铁铸的长剑,说是一对,只可惜另一把被那“抠门”的友人扣下了。
秦宵拿到剑时,恍惚间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
迷蒙中,他眼前浮现出森罗万象,好似在云山雾绕间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兽鸣,将他压制得整个脊柱都在颤动。
等他抬起头,师傅正拈须看着他,他道。“剑中有灵,他在问你剑意。”
-
昏迷侠客醒来时,天将明未明,雾色弥漫着半山腰的景色。
入秋少有的大雨,将视线都变得迷蒙,山腰凉亭的边缘滴滴答答落着雨水。远远望去,周家寨像一道关隘横亘山崖之上,遥不可及。
他身上披了件衣服,上面还带着顾长宁身上独有的气息。——他果然被对方送出来了。
雾霭沉沉里,雨水已经将路上所有脚印鹅痕迹冲散,一点痕迹都不剩。
秦宵靠在亭子边,面无表情地看着远处的周家寨,屋檐的雨水落在他剑柄上。
直到半边衣服都被打湿,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秦宵不是个爱强求的人。此生若不是遇上顾长宁怕是半点爱憎也无。
只可惜,这无情人头一遭便出师不利。
一颗百年难得的木头疙瘩正伤情得很,也指望不得他再去做行侠仗义的事儿。
于是下了山,秦宵在原先的客栈里住了半月有余,中间虽听闻徐家又加大了酬金,派几位高手上山都无功而返,也没有再去理会。
他听了顾长宁的话找了,医馆养伤,成日闲的像个王八精。
好在胸口的伤不深,加之顾长宁也照顾得当,半月过去已经恢复了七八成。
入秋时节,万物凋零,最适分别。
伤心的剑客亦不打算在此地多做停留,即将痊愈那日,他便收拾东西离城。
临走当天,秦宵将自己全部家当都丢给了掌柜,除了几件衣服和一把剑,走得孤家寡人。
他一路东行。正巧是重阳日,路上人潮熙攘,登高出游放纸鸢的人不计其数。
他带着斗笠,逆着人潮一路往前。路过大门紧闭的徐府时,空中升起一对纸鸢,他抬头瞧,那是一对雏鹿,正似模似样地游于林间。
脚步忽然一顿。
几乎下意识地,秦宵看向自己腰间。——那有一对玉佩,那是顾长宁下山前给他系上的。
玉质色泽是难得的上品,上面也精雕细刻了两只活灵活现的雏鹿,四周云纹环绕水光浮面。
他心中微动,若有所感地将玉佩翻了过来,小心沿着玉石的纹理将它们拼在一处。
上面铭文阴刻了一个字——是个“元”字。
-
后来有人听闻。江南徐家独子徐元清,在被周家寨意外掳上山三月后。
有一位不知名的剑客,于重阳当日,劈开了周家寨的天罗地网。孤身一人,犹如战神披甲般,在一片血光中,生生将那徐家小少爷救了出去。
江湖传闻或真或假,只是那日,徐家大少爷瞧见秦大侠时,他正立于崖寨之上。
风扬起小少爷一身锦衣华服,他眉目含笑,望着来人,倒像是在迎接一位远道而来的贵客。
崖寨深秋狂风猎猎,血腥味顺着风沙席卷整个山崖上空。
都说徐家少爷徐元清是个爱惹事的,常年混迹江湖,不过怕招惹事端,就如同当年的方溯明一般,也给自己起了个化名。而那名字便是顾长宁。
年轻的剑客化作一道剑光剖开了这只盘踞山野的野兽腹腔,靠近顾长宁的瞬间,一把箭射中了他脚前的地面。
顾长宁回头,瞧见手执九节鞭的周朔风正双目通红地看着他。“顾长宁你敢走——!”
一身纯白的少年人回头看他,轻声问。“我不该走吗?”
四周是刺耳的兵戈之声,顾长宁眉目间没有太多情绪,他像是第一次将他被掏空的壳子露出来给人看。
他这话像是在问周朔风,又像是在问自己,宛如隔着时光,将一切都吹到了眼前。
-
顾长宁和周朔风闯荡江湖的那些年,走过无数的地方。
像场隔年的梦,美美地被记忆刷上一层层蜜,甜的醉人。
行侠仗义,济世救人。可只唯独一次,周家少当家险些丧了命。
一桩冤假错案。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人触怒了府衙。
逃跑时顾长宁受了伤,眼见追兵越来越紧,周朔风急的满头是汗,慌乱间,他拿了马厩的干草将顾长宁藏了起来,几近昏迷的人拉着他不肯他走。
那年头的周朔风还只是方溯明,满脸是血地朝他笑道。“你乖,先在这等着,我一会就来找你。”
顾长宁知道他想做什么,还要闹,下一秒,嘴却被人堵住了。那时候周少当家的两手脏兮兮的,用的也是自己的嘴。只是微微一碰,他说。“你再闹,我就不要你了。”
整整两日他没了周朔风的消息。
等顾长宁牢营将人救出来时,几乎都认不出那半身血淋淋的是谁,周朔风胸口被上了烙刑,那烙印这辈子都消不掉。顾长宁边救人边掉眼泪。
周朔风醒了,却对他道。“顾长宁,这回可欠我欠多了,这辈子都要跟着我了。”
顾长宁只哭着,任眼泪咋在自己攥紧的拳头上。
——那是他们曾经做过的约定,无论今后彼此生在何处,哪怕是刀山火海,总要不离不弃。
只是,当年记忆中和他约定的人终究是变了模样。
“阿溯,可能我这次,真的要失约了。”
少年的目光越过层层台阶,像是隔着时间看着那个曾经与他比肩而笑的人。
顾长宁可以陪着周朔风回崖寨,可以为了他去任何他不愿意去的地方,但终就有一日他会被这崖寨的高墙杀死。那个曾经陪伴这方溯明仗剑策马的少年人,终究不属于这个地方。
只是顾长宁走不得,徐元清却可以。
周家寨寨主留不得他,放出徐家大少爷被周家寨劫持的消息,要的就是徐家将人从山寨中带走。
被秦宵拦腰抱起的瞬间,顾长宁身后响起一阵九节鞭划过的风声。
年轻的剑客稳稳挑起脚边的一把弯刀踢了过去,身后瞬间传来利器刺破血肉的声音。
顾长宁心中一惊,正要回头却被秦宵按住了肩膀。
“他不会死,想走就别回头。”
顾长宁咬住牙,像扯破血肉一样,他将头埋进秦宵胸口。
耳边风声阵阵,只是这一次,终究没有再回头。
-
周家寨后山有一座小庙,庙中简陋,大雨后淅淅沥沥的雨水渗着地面。
秦宵将顾长宁带进庙里的时候,一滴雨水正划过破败神仙的眼眶,像是神明垂泪。
地上的干草是潮湿的,似乎是哪日乞丐经过铺设的。
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尘埃,又被雨水划开。徐家少爷白色的衣裳被按在上面的时候,蹭了一点点粘稠又薄的泥灰,粘腻得,好似沾上就好似去不掉。
秦宵双手按住顾长宁,少年已经办法动弹。
他像只白羽的鹤,被一只野兽扑在地上,羽翼扑展,却被一片片扯开,野兽宽而厚重的躯体倾轧而上,几乎要将他拆的支离破碎。
“秦……哥,秦宵!”
顾长宁挣扎地想要逃,秦宵手上的力道却更甚,他在周家寨就觉得秦宵不对劲,而现在他下意识觉得秦宵可能会在这里杀了他。
忽然,秦宵将顾长宁脖颈上挂着的香包扯掉,丢在一旁,对着他的脖颈用力咬了上去。
疼——
顾长宁长着嘴,感觉呼吸都被人切断。他下意识伸手贴上秦宵的脖颈,几乎一秒他的手腕被人紧紧扣住!只那一刻,他停止了反抗——因为有些温热的水珠正顺着他脖颈往里流。
年轻的剑客有着英挺的眉眼,足够让无数姑娘一件难忘,顾长宁见了许久,早知道秦宵的脸出奇的好看。
可他没见过秦宵哭过,一次也没有。
“我险些走了……顾长宁——”年轻的侠客恨恨地看着他,呼吸慢又压抑。“顾长宁……我就差一点……”
我差一点错过你留给我的消息,差一点就将你一辈子留在这杀机四伏的寨子里,差一点这辈子真再也碰不到你。
一身无所求的人,险些错过了自己唯一的命脉,这个人六亲无缘的剑客此生无所求,唯一一次求不得,却险些要悔恨终身。
他像是一夜间生出了七情六欲,又浓烈地被一场大火烧出成片的悔恨来。
那些悔恨和疼此刻顺着眼泪流进顾长宁的身体里。
“你……”
顾长宁慢慢转动眼睛看着破庙的屋顶,看着残旧的神像,又落在秦宵身上。
他只是不敢走,也不能走,那道牢笼太高,他跨不过,所以,便将所有的赌注都落在了秦宵身上。他想着对方发现,又想若是发现不了,也好。
“可你还是来了……”
他抬起秦宵的脸和他对视,未来得及擦干的眼泪落在他脸上,少年人笑了起来。
那笑不似纯真无害,倒像是扯出了几分算计,和蛊惑。“是你将我抢来了。”
他贴近秦宵耳畔。“秦哥,所以现在,你得闭眼。”
那一夜是未断绵绵的细雨。
直到第二日天空放晴,朝阳透过屋顶的破口落在神像的脸上,祂无悲无喜地看着自己破败的庙宇。地上年轻的剑慢慢睁开眼睛,而他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佛说人间八苦。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最苦,便是求不得。
一个人终究不能太伤心。
直到年轻的剑客再有力气拾起剑,脸上的悲戚已经被吞咽干净。
他看了眼残破的神像,正要离开,却忽然瞥见远处周家寨的一阵火光。
-
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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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
高耸山间的周家寨门户被人从里面破开,少年一身白衣染着血一步步朝他走来时,脸上还带着笑。
他赤脚踩在染血的地上,像是地狱来的罗刹鬼怪。周朔风脱力似的跪在他身后的地上。
顾长宁手上拿了一把剑,秦宵一眼便认出,与自己手上的长剑相差无几。
秦宵这才记起他师傅说过,他手上这把剑本身就是一对,不过他师傅老人家从老友那骗了一把,而另一把,被交给了那位友人的关门弟子。
徐家少爷当年失踪了一年半,在乞丐堆里被徐家老爷拎着耳朵抓回府的时候,腰间就别着这一把剑。
徐元清会医术,却从没说自己不会用剑。
否则,九州官府大牢戒备森严,如何任由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随意就带走大牢中的囚犯。
周家寨杀机四伏,手无缚鸡之力的外来人又如何一次次在暗杀里活下来,至始至终。周朔风都不是顾长宁的保护伞,徐元清自己才是。
那人像是一片羽翼一样落了下来。
秦宵接住顾长宁的时候,听到他疲倦的声音。他说“秦哥,我去讨了样东西,别生气。”
身后传来箭矢的声响,秦宵拔剑将它们悉数挡下。
顾长宁没回头,只是轻声道。“我把那东西留在那,便没法和你走,所以我只能来取。”
秦宵声音沙哑。“你回来……拿剑了?”
少年摇了摇头,他瞧着他笑着,一双眼含着光,像是将自己的镣铐生生砸开,留下了一个血肉模糊却鲜活的躯壳。摸索着,颤颤悠悠地交给了眼前的人。
“那比剑可重要多了。”少年人贴上了年轻剑客的耳畔,轻声道。“我把我的心拿回来了。
现在给你,你要吗?”
-
许多年后,秦宵牵着马陪着顾长宁走过千山万水时,忽然记起他师傅曾说过的。
——机缘将至。
人一生漫漫,生死百年,不过白云苍狗。到头来能留住的不过一丝真心罢了。
满山烟雨里,徐家少爷举起一只玉笛,轻轻接住林间枝头落下的水珠。
他笛子吹得奇差,夜里能将身边年轻的剑客吓醒。
可小少爷爱吹地不行。
眼见那人又要将笛子贴嘴上,秦宵低头笑了起来。“饶了我吧,顾长宁。”
“那不成,我得练着,练好了,你要听一辈子的。”
-
——这一生,你为何执剑。
——仗剑天涯,救济四方。
——你呢?
——与他天涯策马,执一剑,护一人,此生足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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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暮夜
1.
“魔王,我会教你何为爱”
勇者对着将利剑抵在自己脖子上的魔王如此说道。
2.
“?”
很显然,魔王并没有很好地理解勇者的意图,确切地说,魔王根本无法理解这个在自己正在睡觉时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更进一步说,此时的魔王还没有成为魔王,魔王完全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么称呼。
但这个称呼很酷,还很年轻的魔王这样想着——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将刀用力地砍去。
没有成功。
勇者就像是早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举动,他徒手就抓住了刀,且二话不说就将其粉碎,并在魔王试图捡起碎片时用了点魔法将这点残渣化为灰烬,魔王眼睛瞪得大大的,一个劲盯着地上的灰烬。
勇者心想,他大概在想着也许这些东西放在水里能毒死自己也说不定。
“别看了,就算是有毒也毒不死我的。”
“……”
魔王耐人寻味的沉默似乎验证了勇者心里的揣测,这个时候的魔王还很小,算上那对长角也才到勇者的胸口高,脸上的表情被过长的刘海遮了大半,只余下那双标志性的蓝色眼睛带着勇者未曾见过的激烈情绪看着他。
勇者只是笑着蹲下身,还默默又握住了魔王的手,那长得惊人的指甲,或者该说是利爪,只差分毫就要刺入他的眼睛,然而勇者只是握住了那双野兽般的手,五指交扣,掌心相贴,魔王皱着眉头,终于才说了第一句话。
“……你是不是知道我想砍断自己的手逃走?”
“当然了,魔王,我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
魔王的话可以说是听起来没头没尾,勇者却自然地点点头,他一边蹲着一边慢慢地往前挪动脚步,这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一直都终于挪到魔王的面前,他松开手,轻轻地抱住魔王
“魔王,我要教会你什么是爱。”
魔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也伸出了手,但动作有点僵硬,学着勇者的动作给了他一个拥抱。
但那只拥抱的手里依然带着武器,只是手里的匕首停滞在某个距离后被魔法阻挡无法再前进,魔王却视若无睹一般维持着这个动作,他甚至又贴得更近了一些,直到将头靠在勇者的肩上,才低声说道
“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4.
这个不太友好的会面最后以魔王睡着了为结果,勇者心情有点复杂,却也不太意外,在他的眼里,魔王一直是这样的人,冷酷,自我,像一柄被人刻意锻造出来的只会杀戮的兵器,所以魔王被称为魔王,没有名字,没有同伴,孤独地前行,不停地杀人,直到被杀。
但濒死的魔王却对着勇者说,这是一个诅咒。
一个只有勇者才能解除的诅咒。
所以勇者来到了这里,决定去拯救那个唯一无法在那个世界获得拯救的人,因为即便是近乎万能的强大勇者,也无法去复活一个选择了自我毁灭的灵魂,他只能以一定代价回溯,回到这个一切都还未曾发生的现在,去拯救在上个世界唯一未能拯救的魔王。
这是勇者愚蠢而傲慢的愿望。
5
勇者就这样住了下来。
但他俩相处得很不愉快,首先那晚的举动事后勇者才发现魔王是由于受伤而体力不支晕倒了,而醒后的魔王根本不给勇者靠近的机会,只是用一种夸张的警惕,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地盯着勇者。
虽然勇者总能很轻松地就在年幼的魔王反应不及时就抓住他,但却不常能及时地防御魔王的所有袭击,因为这些攻击比起恶意而为,更像是条件反射,在魔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反应。
当勇者再一次想要试着接近魔王的时候,魔王本来毫无反应,只是一脸抗拒,却在愈来愈近的时候突然暴起,虽然勇者抓住了魔王的手,可他仍然受了伤,并不是什么大伤,魔王却微微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是愣了一下,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快速地闪过讶异、疑惑、不安等情绪,随即又很快回归平静,魔王看起来似乎比勇者还吃惊,这件事让勇者有些想笑,尽管他手上有一道长长的划痕在流血,他依然在魔王面前蹲了下来,这使得他得以仰视魔王。
他抬头看着魔王,年幼的孩子没有太多表情,却又矛盾地散发着不安的气息,不安什么呢,或许就连魔王本人也并未完全明白。
勇者只是又伸出了手,手上的伤口在缓慢地愈合着,但血却并没回完全止住,这次魔王并没有攻击,却向后退了一步,魔王脸上的困惑愈加深了。
“你喜欢吃糖吗?”
勇者伸出的的手里只有一颗包着粉色彩纸的糖果,魔王看着糖果,又看着勇者,他眼睛眨了一下,又一下。
“糖果是一种很甜的食物,你吃过吗?”
勇者似乎觉得魔王并不理解这是什么,于是他自顾自地为魔王掰开了糖果纸,露出了里面半透明的硬糖——这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还有点化,看起来黏黏的。
魔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目光落在糖果上许久,久到勇者觉得他或许并不打算接受这个糖果的时候,魔王才伸出了手,他小心地用手指碰了碰糖果而后放在舌尖,然后眼睛一亮,嘴角微不可闻地上扬了一丝弧度。
像只小猫似的,勇者心想。
魔王把糖果包好又放进口袋里,表情看起来柔和了很多,说起来真的很奇妙,明明上一次勇者一次也没有看出魔王的心情变化,现在看起来却容易得多,或许对待魔王需要的只是再多一点耐心。
“你……很奇怪”
或许是长久不进水所致,魔王的声音有点沙哑,带着少年人本不该有的魔性,勇者下意识地抓住了魔王伸出的手,这种奇怪的感觉就瞬间消失了。
魔王仍然是魔王,即便是在这样的时候也不忘了使用魅惑,勇者笑了笑,把魔王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颈,魔王的手缩了缩,勇者却只是牢牢地将其按在自己致命的弱点上。
“在你懂得什么是爱之后,你可以杀了我。”
“那,我该对谁去爱?”
“你可以爱我”
“……”
魔王再度陷入沉默,不知是被勇者这种自信所无语,或者是确确实实地在思考,勇者知道魔王的价值观不同寻常,大抵是不会有关于爱的常识,更不会想到爱情,想到这里勇者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
“好。”
魔王走进了勇者,他一点点靠近,再靠近,近到彼此呼吸都喷洒在对方脸上,近到勇者清晰地看到魔王眼中自己的倒影,魔王好似还想前进却又自己皱起眉头,魔王脸上的表情就像自己在问自己为什么,但魔王却依然说道
“我要学会爱你,然后杀了你。”
魔王说得缓慢而郑重,就像在说一个不可磨灭的誓言,他闭上眼低下头吻了勇者的额头,魔王的手是冷的,唇却是轻而软的,勇者心里一震,那个过去孤独的影子,而今似乎和现在的魔王越来越难以重叠在一起,这就好像那个孤独的魔王永远死在了那一天一样……
还好,他握住了面前的这个人,至少这一次,他想要完成自己作为勇者的使命,去拯救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
勇者想要拯救魔王,从教会他如何去爱开始。
6.
魔王与勇者的关系突发猛进,虽然具体的表现形式由魔王从警惕变为冷漠,好在只要勇者拿出糖果,魔王冷漠的表情就会和缓很多,甚至愿意听一听勇者说话。
“首先,你拿到别人给你的礼物或者恩惠之后,应该说一声谢谢,其次……”
“这样之后,你就会给我下一个糖果是吗?”
勇者的话被魔王突然打断了,魔王手里还有糖果,脸上照旧是一贯的没有表情,只是整个人干净了很多,过长的头发被勇者剪了,也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并且关于生活习惯上的教导,魔王出乎意料地接受了全部,现在住的又破又烂的城堡甚至被勇者花了点时间修好了,勇者近乎无所不能,只是在情感常识的教学上,连万能的勇者似乎都感到难办。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那就换个说法,你会更高兴是吗?”
“……对”
“那谢谢你。”
“…………不客气”
说实话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事情,魔王愿意听话,且明显比最开始表达得更多了,魔王也渐渐能控制自己袭击的行为,但很显然魔王对于爱似乎有什么误解,勇者总能时不时注意到他在锻炼自己的魅惑技巧。
“母亲说,爱就是欲望,是毒药,可以用技巧获得,决不可真心投入”
魔王说的时候手里啃着勇者洗好的苹果,坐在勇者购买的椅子上,身上刚洗好还冒着热气,看起来又惬意又自在,说的话却让勇者禁不住咳嗽,魔王拿赤裸的脚丫踢了踢勇者,勇者回头看他
“我爱你”
魔王的语气深情而投入,只那双冰冷的眼暴露了他波澜不惊的内心,太过于敷衍以至于都有些像是挑衅,但勇者只觉得像个玩笑,他装模作样地抓住魔王的脚踝印上一吻,而后也跟着说道
“我也爱你”
那天魔王的瞬移魔法生效之快让勇者头一次意识到魔王原来拥有这么高的魔法天赋。
回到正题,勇者真的很难过很揪心魔王怎么会这么难教,但也很欣慰,即便对象只有勇者一人,魔王愿意花费精力去虚与委蛇或许也是不错的趋势。
7.
魔王学得很快,他学习之快就像他不断拔高的身高一样,魔王能吃人类的食物,只是也需要定时地摄取血液,或许是由于供血者的特殊性,总之魔王长得很快,已经从及腰高长得与勇者差不多了,但也和魔王不再增长的身高一样,魔王的情感知识似乎永远都无法跨及爱的界限。
魔王越来越像个有礼貌的人,得到帮助会说谢谢,做错事会说对不起,但魔王开始一天天地对勇者说我爱你,他也开始知道是什么暴露了他,于是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也逐渐学会如何深情款款。
魔王就像个只会机械模仿人类的无感情生物,他并不明白爱的份量与含义,却已经知道这能让他过得更好,勇者最开始会震惊,而后会笑,最近开始有些生气,魔王无法理解这些情感,却很乐意看到它们出现在勇者脸上。
现在一颗糖果已经满足不了的魔王,想要更多更为香甜的礼物,可以是勇者变化的表情,可以是勇者摸摸头的奖励,甚至也可以是勇者的命。
要去爱,而非模仿
勇者仍会这样对他说,甚至勇者已经将自己的身份与来历合盘托出,魔王听完沉思很久,并没有告诉勇者,如果那确实是魔王本人的话,即便是死前的话,或许……不,绝对是想要赌勇者同情的可能性
但魔王大概也了解,勇者本人或许也并非毫不知情,勇者很聪明却也很愚蠢,知道是陷阱仍然固执地踏入,勇者还很自傲,他自以为魔王没有爱。
可其实魔王真的在学着去爱,努力学着这个强大而讨厌的家伙每天都在告诉自己的东西,只是魔王偶尔也会感到困惑,他想杀也想爱,杀会让他安心,而爱是一种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母亲只隐晦地说出几句谜语般的话,魔王只记住了这是不能碰的毒药。
勇者给了他糖果,说要给他爱,糖果很甜,融化在舌尖时会有幸福的滋味,爱呢,爱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味道……
8.
某一天夜里,魔王站在勇者的床边,他低下头,魔王知道勇者一定没有睡,可他还是靠近,就像很久以前他会做的一样,他的爪子慢慢靠近了勇者的脖颈,勇者在等,他也在等。
他们都在等一个答案。
可就像那些该死的魔法依然存在一样,魔王终于还是没有下手,他还和之前一样,低下头吻了勇者,只是这次不是额头,他小心而虔诚地吻了勇者,这是一个真正的吻。
轻盈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吻,稍纵即逝,不做任何停留,太轻了,就像不存在过一样。
可是魔王知道,勇者也知道这个吻存在过。
魔王好像没有觉得很幸福,他甚至觉得有点难过,呼吸变得困难,心脏有些疼痛,这感受的确像喝了剧毒,但魔王没有觉得很糟糕,他只是难过。
为了教他什么是爱而到来的勇者,会不会在完成后离开呢……
想到这里,魔王久违地认真想要杀了勇者,但当这股杀念从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看到勇者睁开了眼睛,那双好看的金色眼睛望着他,眼里温柔而澄澈,却也很难过。
你在难过什么。
魔王想问却又没有说出口,他的杀意就像潮水一般退去,他回忆起他们相见的时候,学着收起爪子,给勇者一个拥抱,一个温暖又普通的拥抱。
“留在我的身边吧。”
魔王的头枕在勇者的肩上,他蹭了蹭勇者,又蹭了蹭,这只不安的小兽只学会了人类的礼仪,却始终不能理解这么做的理由,他抱着怀里珍贵的糖果,却不敢再和从前一样说出爱的字句,只低低地恳求道
“这是…只有勇者才能够治愈的诅咒,我……”
无法再进行的谎言,魔王自己也感到迷茫,或许就像勇者一直以来跟他说的一样,魔王只会模仿,现在的心情也不过是渴求对方留下而进行本能的行为
那么到底,对于魔王自己来说,什么是爱呢?
“不要害怕,查理斯”
勇者轻拍着怀中孩子的背,终于第一次念出了他的名字,怀里的野兽现在已经像个合格的人类,内心却好像比以前还要小孩子得多,这个孩子,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和过去那个影子重叠………
但他们对于爱的定义,却依然不同。
“查理斯,我想教会你爱……”
“不是只对我一个人的爱,我希望你可以去爱这个世界,去拥有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我来到这里拯救你的意义”
“但我永远无法教你,真爱的含义”
勇者,近乎无敌的勇者,眼里温柔而悲伤地望着怀里的孩子,万物皆有代价,他回到过去是以杀死魔王而被赏赐的贤者之石为代价,而在更早以前,为了成为无所不能的勇者,他以私情为代价,从此他能够平等地爱所有人与物,却永远无法对一个人抱以过多的感情。
好在即便如此,他对于每一条生命的爱仍是如此深厚,所以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变化。
“勇者,没关系。”
魔王没有过问理由,他聪明地知道这并不是他能够轻易触碰的地方,他反而松了口气。
因为正如勇者没有告诉他的秘密一样,他也隐瞒了秘密,其实即便是魔王也不能快速地成长,勇者血的特殊性只是在于作为为了他回溯光阴而来的这个人,或许是上一世的执念,又或许是其他所致,魔王逐渐获得了以往的记忆与力量。
这让他更加地舍不得勇者,或许比起爱这更像是占有欲或者其他东西,在浸满鲜血的记忆与世界里,勇者就像唯一的一束光芒,就算这个人只是低头怜悯他,但这个世界只有勇者,只有勇者看向了他……
“勇者,我会教你何为爱。”
就算让勇者拥有了本不该属于“勇者”的爱或许意味着“勇者”的死亡,魔王在心里想着,但没有关系,只要他在就好。
就像最开始接触到糖果一样,魔王这次只是小心地试了一下味道,他一点也不着急,糖果可以慢慢品尝,爱可以慢慢来。
“我会教会你的。”
魔王的话在勇者的耳边回荡,这是诅咒,也是誓言,爱是糖果,也是毒药,他闭上眼,又再度吻了勇者的唇。
他会爱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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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恋爱了。
这件事得从我说起。从小的时候,我妈是个幼儿园老师,家教相当严格,因为她在我生下的那一天,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妈妈了,我设想到她看见我的那一刻,想的一定是“我的期末考卷终于来了”,但这件事我还没真正和她核实过,毕竟,命只有一条。
所以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在外最乖的隔壁家的仔(当时我还不知道乖仔在成人术语里等于好欺负的小笨蛋)。唯一我能够放松的那一天,对,我生病了。
生病是我小时候最向往的事情,虽然身体难受,但是妈妈会把她120分的严格转换成其他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即使我的班主任大力宣传“带病上学”的传统美德的时候,我相信,班里64名同学有百分之九十都会心里鄙视这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哦,剩下的百分之十左右的,包括班长和那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在这种时候,带病上学的班长将构成我门班那个令人感动(鄙视)的百分之十。
“为什么没带课本?”
“为什么迟到?”
每一次我的老师在问一些显而易见的愚蠢问题的时候,我都想方设法地使自己变得不那么愚蠢,当时我已经学会了沉默是金的另一种回答,我自以为比“不知道”“起晚了”“不会写”这类很明显可以控制的因素高明许多,它介于“我明白道理但是客观因素使我做不到”的那一类。
“为什么你的化学方程式为什么没配出来?”
“因为我没有记住化学价。”
“为什么没记住?国庆放假十天,哦对了,你还生病请假了几天,十五天的时间,你都没有记化学方程式?”
在这一连串不停歇还附加了嘲讽buff的连续式愚蠢疑问句攻势下,我震惊了。以至于再说点什么,都会使我的愚蠢都无处遁形。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写作业的;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背化学方程式的;
原来,生病不是理由啊?!!
我此刻脑中奔跑过一千万个在写作业中猝死的自己。
班主任在我震惊之下,伸出了她的金手指。
“你看班长,考试的时候发烧38度,最后还是考了全班前十。”
终于,我败了。我转头看向那个使我隔壁家小孩头衔哐当落地的始作俑者——正在孜孜不倦地学习。
“对不起老师,我以后会多向班长学习的。”
到了这里大概都能够猜出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了。
我们班班长,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你能理解一个人长得帅,也能够理解一个人是班长,同时也能够理解一个人学习好(闭嘴我死也不相信有人会爱学习);但是当这三位一体的时候,你只会用怪物一样的眼神看向他,对,我就是那只怪物。
这下你会很清楚我们相遇的那天,开始,一切都很不一样。然后你会知道一个乖仔化身超猛攻势女只需要一瞬间的恍然大悟,再加上有一闲话叫:女追男,隔层纱。在那个连男女走路前后都要隔上一米的军事化学校,我十多年来和我妈斗智斗勇的游击战功力全部都用在追这个人身上,每每回想起来,我都被自己感动得要死。
所以每次他靠在我旁边咯咯笑着问我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多手段的时候,我都拿出我在广播站里最正经的播音腔说:“我的骑士,我披荆斩棘正是为你而来——”然后他伸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接着我俩在一起笑成一团。
事情到底是从哪里开始不对的?我也说不准,但是我很清楚记得那一天,那个分明励志要拿全勤奖的家伙,没来。
我回想起那段时间他经常看上去很疲惫,我也是,期末考试要到了,谁他妈不疲惫?我从他那学会背下化学价后,试卷上再也没有白白送命的题目,他嘛,成绩依旧很好。毕竟基本功在那里。他甚至能够在和我传完小纸条的时候(我经常靠交作业的手段在里边塞小纸条)告诉我上节课的重点是什么。以至于有时候经过班主任的背后,我都会向他投以对媒婆的感谢。
然后我被拉到办公室,告知我的班长转学了。
“您应该跟全班说这件事,为什么单独找我?”
我隐隐知道这个愚蠢发问的结局,立马后悔出声。
“我早知道你们的事情。”班主任理所当然地看着我,“我应该早点阻止你们,不然... ...”
不然什么?不然你就不会失去十佳班长?学习标兵?三好学生?还是什么?但是经验告诉我对方未说完的话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没说完。
于是我问:“他去了哪个学校?”
班主任回答的学校我并不清楚,上网一查,发现是一所中西合并的学校。后来我想方设法去认识了那所学校的人,你问我为什么不直接联系他?因为那天之后我们忽然断了联系。他的头像灰掉,电话... ...我担心接通后听见的是他家长的声音。
那时候,我忽然想到网上说:一个人忽然一段时间不联系你,也不回复你的消息,往好的方面想,他可能是死了。
虽然很好笑,但是一星期后我再拿到手机,就会发现男生在家自杀的新闻。
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那家伙是擦鼻涕的纸丢了一整盒抽屉,都一定要拼死发扬“带病上学”的陋习这一点,还是自从被班主任输入“生病还要学习”这一主张后就对生病深恶痛疾的我,我俩一直都相当茁壮成长,在十佳三好学生杠上好几十个来回,我猜我俩在德智体美劳上顶多就缺了个德。
突然和男朋友断了联系这件事,本身捂着闷死了倒没什么问题,但对象是校草兼班长(我很想问一句,贱不贱呐)的时候,我分明是最大的受害者,却被当成了合谋每日被询问。
好家伙,这一星期一来我就光干着前台服务回答领导为何不来会面这样的问题了。在编了一星期的故事之后,我终于得以放假,谢绝老妈的接车服务后,我坐上了去那学校的长途汽车。
谈恋爱是有必要的,如果人能够忍住不去谈恋爱,也会去做很多代餐活动,上周班里那个前十自从迷上了嗑cp之后,眼圈增长的速度比她成绩退步的速度快得多。即使不代餐,人在克服恋爱的愿望上也会花费太多意志力。
人的意志力少得可怜,且用且珍惜。
四集电视剧,下车的时候差点晕到找不到学校的大门。
贵族学校豪华气派——
“你干啥呢?”
“你们学校也太豪华了吧!”
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他正拿着伞站在我身后。
理由非常无聊,就是有钱,正好有学校,有资源,有关系,所以走了。
“我跟我爸说以后要出国。”
奶茶很冰,我感觉有一颗珍珠正要噎死我。
咽不下去。
我太了解这家伙的德行了。
“打算之后去哪里学校?”
“你要和我一起?”
我笑了笑:“我哪里有这个本事。”
但他爸有这个本事。
没有什么反抗,威胁,或者是青春小说里那些义无反顾的出逃。我了解这个家伙,他自己深知什么对他的人生更重要。
不过老实说,从一开始,这就是他成为那只格格不入的怪胎,且被我看上的原因。
“你比你爸还现实,我甚至怀疑你压根不觉得我们在谈恋爱。”我翻了翻白眼,虽然我也不期望什么,“你知道吗?你爸其实来找过我来着,就两天前。”
“问你要不要一起?”
“嗯。”我开玩笑说,“当时我差点要爱上你爸了。叔叔还缺女儿吗?”
他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考虑的那些东西,比如怕因为失恋而导致双方成绩下滑,影响前途啊之类的,让我觉得他爸真是一个浪漫的老好人。
“狗东西。”我骂他,“好东西你自己都占了,现在这会连十佳三好学生都留给我了?”
这些都是空话,我就是有点恨他。
“我觉得你不会同意的。”
我还以为他要说三好学生的事。
“现成的,摊在你面前的东西你都不会要。你只要那些会让你头破血流去争的那些,即使姿态难看,到手的东西被撕得破破烂烂,你要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你想要赢。”
他怎么会这么了解我?妈的。
阳光忽然晃眼得不行,眨了眨眼,额角的汗流下来。我头晕得厉害,想要自嘲一下掩盖被戳穿的尴尬。但说不出声。
“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这样争下去。”他说,“所以我没打算告诉你,也不打算带上你。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炎热的屋檐下手脚冰凉,我开始后悔莽撞过来寻找真相的冲动,后悔一开始阴暗地携带着名为爱的谎言的质问。
“什么时候察觉的?”我听到自己说,努力想再扳回一成,“施佳跟你说的?”
“慢慢相处下来很容易就发现了。”他说,“你总是以那样的姿态去夺取胜利,不堪的手段不是必要的,但是你总要这样,弄得一切都不欢而散才开心。”
“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努力扯起嘴角,这套对话我用了不下十次,“你都知道啦,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的人。”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从小到大的那些朋友,被我嫉妒,暗自打压,最终识破一切诡计……一切友谊的破裂都有迹可循。
“我不在之后,希望你能更爱自己一点。”
“呃,什么?”他的话风未免也转得太快?
“但是老实说,吸引我又是这样不自爱却不自知的你。”他说,“因为觉得很有意思,我当时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这样坦然自己的恶意,生怕别人不讨厌自己。所以忍不住接近了。”
“什么意思……”
“看来你看得没有你自己表现的那样透彻嘛!”他忽然咧起嘴笑了,伸出手指弹我的额头,“有胜负心这件事没有你想得那么不堪,不需要通过释放恶意来伪装自己。我觉得,努力去为自己未来争取的你,很有魅力。”
什么嘛!!!!!!
他的嘴唇好软喔。
作者:蝌蚪
田雨在小学时的作文就写过:“我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它的风会吻我的脸......"写最后一句的她已经忘了被人吻脸是什么感觉。田雨的妈妈吻过她,后来那个被吻的人变成了弟弟。当她看着弟弟被吻时会开始好奇,吻是种怎样的感觉。当她在门口罚站时,秋风给她凉敷发红的脸。她揉揉脸,突然顿悟:被吻是这种感觉!
那天的作业是写最爱的季节,她写下:我最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它的风会吻我的脸.....有个女同学写夏天:”夏天树木繁茂,像哨兵一样守卫着我们......“全班都知道这位女同学写了夏天,因为老师朗读这位女同学作品的声音多么清晰有力,多么令老师自己陶醉。她让大家举手,点评这篇作文。第一个起来的同学夸这篇作文懂得扣题,中心明确。第二个起来的同学夸这篇作文成语,比喻都很丰富。第三个站起来的同学是田雨的同学马卓越,班上的第一名。他站起来,像拔地而起的一座白色小山,咧开他缺了缺了半颗牙的嘴。他的面相看着不太聪明,还有点笨,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马卓越是班里最聪明的人。老师面带微笑地让他站起,期待第一名的发言。第一名说:老师,我觉得田雨的作文《我爱秋天》写得更好。
老师脸上的笑容脱落。以前田雨站起来跟她说,汉斯刺猬里,汉斯对公主做的事情太残忍了,也是这个表情。她说:啊,卓越同学很有个性。然后快速挥过了这个话题,开始鉴赏下一篇同学的作文。
马卓越之前一直在默默学习,跟田雨的对话仅限于借作文看,借橡皮擦。
那天轮到田雨和马卓越扫清洁区。马卓越跟田雨谈论秋天。马卓越比较胖,白衬衫被汗水浸湿,他小心翼翼地和田雨保持距离,怕田雨嫌他有汗臭味。他说:我也喜欢秋天,喜欢你笔下的秋天。但我还是更喜欢北方的秋天。田雨问,为什么?他说:北方的秋天更好看!有一只鸟落在扫帚旁边听他们讲话,听着听着又起来飞走了。田雨问:北方的鸟要飞往南方,南方的鸟要飞往哪呢?马卓越说:到北方去!田雨接着问:为什么?马卓越回答:他们要找更好看的秋天!
他光顾着回答田雨问题了,没看好叶子。有一阵大风吹来,把他们扫好的落叶又赶跑了。她特地去捡了一片秋天的树叶,用小刀在上面刻:谢谢。马卓越回了她一张小纸条,上面画了一只小刺猬和一只小青蛙,小刺猬跟小青蛙说:不用客气。
田雨想:马卓越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同学。但是这件事在班里挥起了谣言。第一个同学说,马卓越喜欢田雨的作文,第二个同学说马卓越喜欢田雨,第三个同学说,马卓越和田雨在交往,第四个同学说马卓越和田雨昨天在小树林里约会,他看到了,第五个同学说......然后蹦出第六个同学,第七个同学,同学们七嘴八舌,同学们叽叽喳喳。马卓越用棉球塞住耳朵,他也把棉球递给田雨,跟田雨说:等他们说腻了就不说了,学习更重要。田雨也用棉球塞住耳朵,但还是能听得见同学们像麻雀一样的声音。还是老师英明神武,把他们两个远远调开。一个坐在教室这头,一个坐在教室那头,不相望,不讲话。
但是教室里的声音,像是夏日的蝉一样。有人画田雨和马卓越的小漫画,田雨和马卓越出去玩,田雨和马卓越牵手,田雨和马卓越拥抱,田雨和马卓越亲嘴......马卓越把全班传看的漫画卷成笔,塞见卷笔刀里,卷成碎片,连同铅笔屑一起倒进垃圾桶。这时候在下课,班里不吵,他说话了,大家都听得见:我不喜欢田雨,田雨也不喜欢我。他把叶子放到田雨桌子上。
就是嘛,有人附和。田雨这么漂亮,怎么会喜欢马卓越。马卓越只是成绩好而已。马卓越不反驳,用沉默的背影应对嘲笑。田雨装眼泪的袋子漏了。上课时老师和田雨对视,在水塘里看见自己的影子。
到了周末,田雨去上作文补习班。补习班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未婚男人,戴着副金边眼镜,胡茬老刮不干净。补习老师出的题目也是季节,不过限定在秋天。田雨说,我不想写这个题目。补习班老师问她为什么。田雨跟他说了补习班的事,补习老师是她唯一畅所欲言的朋友。因为补习班老师很欣赏她的作文,补习班老师说,田雨很有才气。并且他鼓励田雨在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诗。不像田雨的妈妈说,田雨老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怪不得成绩上不去。
补习班老师问她:田雨,那个男生长的帅吗?田雨摇摇头:他长得不帅。有些不听话的男同学说马卓越——她犹豫了一会才说——是一只又肥又白的猪。
补习班老师又问她,田雨觉得马卓越同学怎么样。
田雨心里面是:我觉得他很可爱。嘴上说:他很聪明。
闲聊完了,田雨拿出作业本,开始写作业。她写作业写得无聊,就盯着老师的胡茬看。看着看着“扑哧”地笑出声。老师问她笑什么。她说,我很快乐,老师对我好好。老师也回她一个微笑。
老师表达他对学生的赞许,田雨,你是老师见过最标志的小美女。你的眼睛让我想到鹿的眼睛,你的下巴有美人尖,你也很会打扮自己,知道怎么让自己更加漂亮……
田雨害羞了,赶紧低下头写作业。老师走近她,握住她的手,纠正她的握笔,手贴在她的耳朵上,摆正她的头。随即,田雨感觉被蚂蚁群咬了一口,胡茬扎到她脸上,又有湿润的肉碰到她的脸,怪兽一样的涎水留在她脸上,还有一股肉被焖烂的味道。老师跟她说:老师对你好,是因为喜欢你。田雨是个很有才华的同学。老师听田雨妈妈说,田雨身上有个胎记。拉开衣服给老师看看好不好。
田雨问自己为什么,她心里的另一个声音说:因为老师想看,就像妈妈想让她好好学习,照着大人说的话来做,妈妈和老师就会喜欢她。为了让大人喜欢她,她可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拉开衣服,露出肚子,凉凉的秋风钻进来。田雨说,好冷。老师把手放在田雨肚子的胎记上,问田雨:有暖和一点吗?老师喜欢田雨。她原本可以说,她也很喜欢老师,奇怪奇怪,这句话好像掉在路上了,哪也找不见。老师把手放在她肚子上,像是医生。田雨开始扯头发,田雨一紧张就会开始扯头发,她每一考试就会少好多头发。头发掉在老师手上,掉在地板上,掉在练习册上。大把大把的头发缠住老师,缠住田雨。老师说,田雨肚子上的胎记,像秋天的落叶一样。田雨是正在生长的小树苗,到了秋天要换叶子。
老师往下按,往上抚摸的手好像穿破了田雨的胃。田雨说:老师,我感觉好恶心。老师没有止住手。“好恶心”这三个字从田雨的胃里,带着她的早餐一起涌出来。从她的嘴巴里,混着黑色的头发在老师蓝色的制服上淌成河流。河流里有碎碎的青菜叶,有红色的胡萝卜,它们发出一股难闻的酸味。老师甩开田雨,说:田雨,你身体不舒服,感到恶心,为什么不跟老师说呢....老师知道你也喜欢老师,你可以等身体好了再来找老师,老师会教你更多东西,让你把秋天写得更好——秋天是成熟的季节,你也要成熟了,不是吗?
田雨说,老师,教室里好闷,我好难受,你能不能开个窗。
老师推开了窗户。秋日清凉的空气把呕吐物的味道稍微冲淡了些。他用纸巾擦着身上的呕吐物,说:田雨在这里等老师,老师去换身衣服。
田雨没有等他,她逃出来了。外面下着秋雨。夏天也会下着这种凉凉的雨。但秋天的雨里没有蝉叫,蝉都藏起来了。田雨用力地搓着老师的嘴唇蹭过的脸,搓出泥来。她后知后觉:我被老师吻了。已经很久没有人吻过她了,但是她不觉得温暖,也不觉得感动,即使是来自喜欢的老师——她突然没有这么喜欢老师了,田雨觉得老师又老又丑。老师的吻是什么意思.....爸爸离婚前也吻过她,但是那不一样。老师吻她好像期待她做什么事,比如把衣服全部脱掉,他的吻从毛孔渗入.....田雨的肚子又开始疼了。她用力地搓脸,用挂在胸前的钥匙开了门。她洗澡,用力地搓脸和肚子,特别是老师摸过的胎记,落叶一般的浅红色胎记。她讨厌这片胎记。她洗完澡就打开作业本写作业,她肚子里好像有条虫在咬来咬去,脑袋也晕乎乎的。她趴在作业上睡着了。
送完弟弟去外婆家的妈妈回来了,把她拍醒。她醒来就喊:我的作业——她看了看,作业只字未动,看来是写不完了。
田雨妈妈皱着眉头问她,作业为什么昨天不写。她小声说:昨天,我在书店看漫画。
一天到晚就知道贪玩。田雨妈妈说。你太懒了!以后哪里考得上大学。补习班老师说你逃课回来了……妈妈交了钱的,你怎么能逃课呢?
我以后不上那个作文补习班了。田雨说。再也不想去上了。
你说不上就不上!几千块钱,你给我弄来!田雨妈妈一下子火大了。田雨想,她要打我了。她闭上眼睛,等待巴掌。
但是巴掌没有落下。田雨妈妈问她,为什么?
田雨说,我就是不想上。
田雨妈妈说,因为你贪玩。
田雨说,不是!我就是不想上。
田雨妈妈说,那你倒是说为什么?跟我说清楚理由,我才好退钱。
那一刻田雨差点说出来了。但是她不想说,老师的吻像沉在她血管里的毒,吸不出来。田雨缩成一团,说,我就是不想去。
为什么?
田雨想,补习班花了她好多钱,她又要打我了。她先护住脸,眼泪和叫声一起从身体里涌出来:我就是不想去!你打我吧,打死我也不去!
她的哭声起作用了,那边沉默了。田雨的眼泪滴到作业本上。她要修改她的作文《秋天》,这是她最后一项作业。她抹掉眼泪,开始修改作文。在她胃里的虫闹得更欢了,她揉了揉肚子,胃酸从喉咙里升起。
田雨妈妈说,田雨,快去休息,你生病了。
田雨说,我不能休息,我写不完作业,你会打我的。我不想被打,所以我要写完作业。
田雨妈妈错愕地看着她,哭了,她说,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她流的眼泪和田雨一样多,于是她们彼此对视,默默流泪。田雨妈妈说,你不要妈妈也好,你不要妈妈,妈妈就死在外面。
田雨妈妈没有死在外面。她拿来毛巾擦赶紧田雨的胃酸,喂她喝了热热的姜糖水。让田雨躺在床上。田雨妈妈问快要睡着的田雨:田雨,你告诉妈妈,到底怎样才能做个好妈妈?
田雨跟她说:只要你亲我一下,你就是个好妈妈。
田雨被亲了。羽毛般的吻落在老师吻过的脸。田雨妈妈说田雨受寒了,撩开田雨的衣服,拿毛巾给她热敷她的肚子,挡住了那个胎记。
田雨问,妈妈,你爱我吗。
田雨妈妈说,我爱你。妈妈错了,妈妈不会再打你了。
妈妈不会再打她了。妈妈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她说话算话。妈妈打完妈妈,就会哭,好像打得是她自己。妈妈可以不为打田雨而哭了。
田雨被秋雨的声音吵醒了。妈妈坐在窗边望着田雨,她放柔语气:到底发生了什么,告诉妈妈好吗?
田雨不想说。那段记忆砍下来装在垃圾袋里,分类,粉碎,连提起都不要提起。她怕她妈妈说:老师只是跟你亲近——或者说:你怎么那么蠢,就这样让事情发生了?
田雨摇头,她问妈妈,什么时候去秋游,像以前一样。
秋游?她妈妈说,等有时间再说吧。我还有工作。
田雨第二天去上课了。田雨妈妈认为田雨健健康康,什么事都没有。她说:只是学习压力太大了。田雨那周经常挨老师批评。上课开小差,趴桌子。她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在沼泽里,被人亲吻。问她的人有胡渣,那双手也有时掐住她脖子。田雨梦见自己被老师杀了,扔在春天的沼泽里,咕噜咕噜吐泡。有时杀她的人会是马卓越。
她好久没跟马卓越说过话了。老师把她和马卓越一起叫到了办公室,田雨猜马卓越叫去只要被夸的,田雨叫去是要被批的。但老师没有夸人也没有批人。老师拿了一小箱树叶,每片树叶上都刻着对不起。老师说,这是全班同学的道歉。
田雨和马卓越一起拿着这箱树叶。田雨用手抓住几片树叶,"对不起"在她手中变形,发出汁液的清香。
他们仿佛商量好了一样,一起把树叶偷偷倒进小树林里。一大片"对不起"很快就会被收拾走,掩埋。有只燕子在一旁看着他们。田雨突然想到一件事,问马卓越:北方的秋天真的很漂亮吗?
马卓越说:是很漂亮。问这个干嘛?
田雨说:说不定我有一天会逃到北方去。
为什么?
为了看更美的秋天。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背景:电视剧《精准射击》
属性:BL/伪骨科
正文:
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把最爱的人送到我身边,却不能让我在月光下亲吻他。
1、
邵以优开始喜欢射击是在某个瞬间。
气枪射击成绩在屏幕上显示在10.9,他听到自己胸口闷闷的一声轻笑。
像在冬日埋下的一颗种子,在春天发芽,嫩叶青翠。
他在雨后天幕下找到了它。
一如邵以良。
-
那天邵以优在桌子上看到邵以良留下的字条时,情绪比较稳定。
他在大脑里搜罗着关于“昨晚”的记忆,大约是他们在熟悉的摊位偷偷吃了点炸串还喝了酒。他没醉,至少没有双脚打颤,在地上拖出一个八卦阵。而邵以良也没一边骂娘一边把他往家里拖。
他们只是并肩走着,邵以优的一只手被架在对方肩膀上,他低头看他们并排的影子,意义不明地笑。
过去的邵以优滴酒不沾,毕竟喝酒容易手抖,假设未来能成为正式国家运动员,相信人生也会有很长时间和酒这种东西分道扬镳。
所以被邵以良带着喝下第一杯酒的晚上,他迷迷糊糊摔倒对方床上,双手双脚软绵绵地使不上劲,他走不动,只下意识感觉自己不讨厌躺在这,于是他把自己的脑袋往枕头上挪了挪。
邵以良那时几乎快睡了,声音都是懒的:“你床不都好了?怎么又到我床上来了。”
邵以优沉默着,他们距离贴近,手臂离后背的距离不过几寸。
不过几寸远的邵以良声音闷闷的,让邵以优有种少有的安稳,鬼使神差,他给他发了条消息。
【谢谢】谢什么,他也不清楚。
只是下一秒,邵以良回身撞进他的眼里。
他们四目相对,呼吸交错——他想,那是适合亲吻的距离。
-
入秋的白天开始缩短,夜晚漫长。
锦标赛结束的日子,训练依旧日复一日。
邵以良失踪的当天,并没有对邵以优的训练造成什么太大影响。
他起床后,依旧用日用牙刷给自己做完了一套口腔清洁,动作认真得足够感动成天给他们赞助的金主爸爸。然后他把邵以良留下的纸条收在上衣口袋里,发了一个“给你带了早饭,今天有训练。”的消息。
邵以优本来是打算当天给邵以良安排个系统集训的,想着无论是基础知识还是一些动作上给人补补课,免得对方射击仅仅靠着肌肉记忆和经验。
可人算不如天算——邵以优跑了,还跑得无影无踪。
就像是是某天家庭矛盾,结果最小的孩子闹离家出走了一样。
当然这么理解起来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毕竟,邵以良的确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却生了个能漏风的大心脏,成日吵得他要命。
想当初第一次知道邵以良小时候被养在孤儿院,邵以优曾问过他爸那间孤儿院的名字。
老狐狸不乐意说,打着太极哼哼唧唧把话题给摘了过去,那时邵以优也不怎么在意邵以良,就没追问。
如今他想,要不他抓着自家亲爹,威逼利诱把那孤儿院地址套出来算了。
毕竟天知道他这便宜弟弟会不会哪个神经搭错,跑回孤儿院散心去了。
但事实上,天可能也不知道。
【你当初把他领回来的时候,会没问孤儿院地址吗?】
【游乐园?什么游乐园。】
-
这天邵以优完成一天的训练,来到游乐场的时候,手里里是他爸发来的定位。
用他爸的话说,邵以良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与其说回去找他,不如来这游乐园的射击摊位看看。
于是当邵以优抬头,看见头顶还未亮起的一串灯泡,才意识到,这个地方他和邵以良来过。
那是他们刚见面不久,关系不和,邵以良提出靠打枪比赛来决胜负。于是他被拐带着半夜翻了游乐场不算,还给保安追着撵了两条街。
那晚也是邵以优第一次看邵以良射击。还不错,手臂很稳,射击难度比较小但精准度够。
其实作为专业训练生,他们平日里出门打气球就是种越级碾压。邵以良那稳稳的几枪全中并不算什么值得惊讶的。
只是那一瞬间,邵以良的眼神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约邵以良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在射击的时候,眼神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傲气和自在。
好像,枪就是他的本身,他在做一件极其下意识的事,像吃饭漱口一样简单。
邵以优抓着对方问他是不是练过。
那人微微扬着下巴。“还需要练吗?我一直是这里的神枪手。”
-神枪手?
-还需要练吗?
简直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在射击赛场上,放弃了他的成绩,用手托住了他发抖的手臂。他说。“比赛的时候,就当我在你身边。”
邵以优向来是一个在情感上比较敏感的人。
比如小时候,父亲某次回来少有的颓丧,他想去拥抱他,却看见那人收起了一直挂在书房的奖牌;再到后来,母亲生病,因为经常需要去医院检查没时间接他,所以他学会了自己上下学。
他总能感知变化,然后去适应。
哪怕后来到他的妈妈长期住院,他也能循着记忆去医院看她。哪怕他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一直不能回家。
可只是有些东西是适应不了的。
就像那天,他照着习惯来医院找人,看见他的爸爸一个人在病房外的椅子上掉眼泪。
他走过去,男人抬起头看他。
那瞬间,他从父亲的眼神里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结束了。
邵以优感受过爱,却没有感受过太多的爱。
他别扭又努力地成长起来,像是来不及塑性的瓷罐,未经窑烧,看似坚硬,却一碰就碎。
但他向来听话,父亲觉得他射击有天赋,让他进校队训练,他也是点头同意。
一个单臂平举,为了保持稳定,他练了无数次,从最开始第一次训练第二天手根本动不了,到后来他能几乎将射击圈控制在9.5以内。
他灰蒙蒙的天不及爱意,不见光亮。
射击的10.9成了空中落下的第一道天火。
他在火焰中努力燃烧出了一点骄傲和坚韧。
但邵以优从不是战无不胜,他内心比常人脆弱,有恐惧,有心里阴影,总在最后一枪因为各种原因和冠军失之交臂。
没人教他怎么做,没人告诉他该怎么面对恐惧。
直到那个赛场上,第二道天火落下,有人给了他通往不败关卡的咒语。
那个咒语叫——“邵以良”。
-
【不知道,他没回我电话】
【明天吧,实在不行,去孤儿院看看。】
-
邵以优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今天游乐场的摊位没有开,询问了附近才知道,这家店老板身体不好,可能今天去做定期检查。
手机里邵以良的对话框里还是早晨他发出去的那条消息。
他开始重新思考邵以良失踪这个问题。
其实邵以优大概知道邵以良消失的原因,不仅知道,甚至某种程度上还觉得情有可原。
只是平日在他耳边嗡嗡嗡的人今天彻底人间蒸发了。
屋子里开着灯。
他觉得屋子里空的厉害。
他开了冰箱找了点速冻食材出来褪冰,不自觉开始思考着邵以良今天怎么解决他的晚饭。
“该不会又点外卖吧?”他想,想完又皱起眉头。
——毕竟邵以优这个便宜哥哥,在活了二十几年后,莫名之间长出了一颗兄友弟恭的心,让他觉得有点恶心。
其实邵以优也没想到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毕竟在几个月前,他真的不喜欢邵以良,甚至可以说是讨厌。
那个被父亲故意安插在他身边的所谓双保险。聒噪。热情。自来熟,还烦人。
像是一只刚学会说话的鹦鹉,噗哒哒自己的翅膀找根桩子就能吱吱哇哇一整天。
结果在某个不知名的一天,他在厨房准备炒菜自然得长开双臂,等着邵以良颠颠儿上前来帮他系上围裙。
直到菜都快熟了他才回过神,意识到刚刚的情况真的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了门。
回想起来,好像邵以良自从来了他家后,就融入地非常快。
第一天晚上,他能听着音乐在房间模仿跳跃的猴子;
第一周就能吃外卖把自己吃得急性胃炎,晚上能喝着邵以优煮的粥大喊:哥,你可真是太贤惠了,要是以后谁娶了你——然后剩下半句被邵以优一个眼刀逼回去,吞着粥呵呵呵地笑;
他就像个太阳。
从地里长出来,啵地一下,跳在邵以优的天上,慢悠悠地发出那点暖和又让他膈应的光。
与其说是太阳,又像个便宜灯泡。
那光不刺目,有点让他不适,久而久之让邵以优习惯了他的存在。
邵以优习惯了,便不讨厌。
不讨厌了便放松警惕,双手长开拥抱了那团天降的火焰。
-
“我没醉……”
“是是是,我知道你没醉,哎,邵以优慢点!我去!你可真是我亲哥。”
-
邵以优确定自己喜欢上邵以良就是一瞬间的事。
他自小比常人敏感,明白自己要什么,讨厌什么,也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所以他知道,他的喜欢来自于一声警报。
——邵以优,邵以良,原来你们是兄弟啊。
——是啊,他是我哥。
哥哥。
世间如此熨帖又亲密的词汇。
它意味着,你可以对某人理所当然赋予无限的爱意,因为血缘,天生的亲近,你们身体来自同一个父亲,不同母亲,有一半相似的基因和血液。哪怕天塌了,我死了,法律上安排遗嘱继承,你还能排的上第一梯队。
所以该怎么办呢?
大脑古怪地冒出疼痛和试探,它们不安又鬼祟作响。道德和理性倾轧上每一个跳动的神经,隔断爱意,切断热情,将所有一切倒退到正轨。
然后它们堆积在大脑深处,越积越大。似乎一个变量,就足以引爆。
所以他该记得的。
那个所谓无事发生的晚上,他借着喝醉晕晕乎乎得让人扶自己回房间,在进门的那一刻,将人压制在了身前。
那时候,邵以良给屋子开了灯,邵以优能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双疑惑的眼睛。
微微仰头看他,满脸“您有事儿吗”的样子。
邵以优觉得可爱,他微微低头笑出声,嗓子因为醉酒显得有哑。“我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啊?”邵以良一脸拿他没办法的样子。“你说什么就什么吧,赶紧的睡觉去。”
“不是你哥哥。”他像是撒娇一样在人鼻尖上蹭了蹭,半眯着眼笑着像只耍赖的猫。
那一瞬间,他似乎看到邵以良眼里有些错愕的光。“……谁说的,我就是你弟弟。”
邵以良慌乱地要解释什么,可邵以优并不想听他的解释。
他低头堵住他的嘴。
手指顺着墙,关了灯。
一片漆黑里,他撬开了他的嘴唇,攻城略地的瞬间尝到了令人沉溺的滋味。
邵以良的嘴里是温热的,还带着一种懵懂和茫然的温顺。
城池于战火中陷落。
而他陷落于一个情不自禁的吻。
他们的身体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他扣住自己亲弟弟的手腕,又去寻找对方的手指,辗转着用自己的手嵌了进去,十指紧扣。
像是用亲密无间罗织了一出天罗地网。
等邵以优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床上醒来。
屋子里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
他打开门顺着走廊到邵以良屋子前,走廊是暗的,门缝隙里也没有透出光亮来。想来对方已经睡着了。
他心想,那只是一个吻,酒醉后的一场意外。
邵以良可以原谅他,毕竟以对方的脾气,心大地可以装下一个足球场。
可他又不想邵以良原谅。
他想他记着,记着他怎么吻他。
他将手握紧,试图敲门,又吐出口气慢慢放下。
“……别发疯了邵以优。”他对自己说。“那是你弟弟。”
你别发疯。
-
那天晚上,在邵以优抓起钥匙,决定自己连夜开车去孤儿院之前。
邵以优回来了。
房门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后者像个圣诞树,在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后,提着大包小包晃晃悠悠地拖鞋进门。
邵以良手上东西有点重,微微张开手臂,努力用脚把自己脱下的鞋摆正。
然后他走进大厅,对上了拿着钥匙一动不动的邵以优,还乐呵呵笑了笑。
“哟。你这么晚去哪儿啊?”
“找你。”邵以优伸手接过邵以良手上的东西。一堆超市采购用品,还有一些蔬菜鱼肉。
“啊,我今天,有点事就出去了。那个,我可打报告了。”邵以良语气顿了顿,又轻快的笑了起来。
“我看到了。”邵以优没说什么。低着头收拾邵以良买的东西,大多是之后两天的伙食,他们一起住之后经常一起采购,所以爱买的东西都有彼此喜欢的。所以,有些不常存在的东西总共能引起注意。
“你没吃晚饭?”
“啊……”邵以良看到邵以优手上那袋速冻水饺的时候点了点头。“啊……今天有点,有点忙忘了。”
“我给你煮。”
邵以优自然而然地回了厨房。新鲜的蔬菜被分装进冰箱上层,肉类一部分放进零度格,一部分送进冷冻层。水龙头冲出的水将蔬菜浸透地翠绿,抽油烟机小功率转动着,发出呜呜的声响。邵以优本就挺拔的声音在暖色顶灯下披上一层薄薄的光。
所有一切都一如往常。
所以邵以良下意识走进厨房,邵以优自然地张开了手臂时,邵以良还是拿着围裙走了上去,手臂从正面穿过腰身在身后时,手被人轻轻握住。
他们在将要拥抱的距离。
邵以优比邵以良高一点,侧过头可以贴近邵以良耳朵的上边缘。他们谁也没有动。他们两个像是亲密无间,又隔着楚河汉界。
邵以优微微把头贴近邵以良的脑袋,轻微的支撑,像是多一份力就会打破某种平衡。
他的呼吸很慢。
他想。邵以良,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给了我很多理由去爱你。
却它让我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无法越雷池一步。
“邵以良,你为什么是邵以良……”他又念出了一句话。
只是这次,上次不及听见的人听到了。
-
那天晚上,入秋的风在天台打了个转。
邵以优在刷完牙后接到了一个消息。
来自他的青梅竹马,当年追着他打了整个小区,出国前还哭得邵以优满衣领的“温柔女人”南婉婷。
她说:我到你家楼下了,快来接驾小优子。
他的这位青梅做事向来雷厉风行,邵以优到楼下时,笑着接受了一个撞得满怀的拥抱。
他有些无奈,又有点开心,心中的郁结被久别重逢的喜悦微微冲散,抬头却瞥见阳台某个一闪而过的影子。他不确定那是不是邵以良。
只是他听南婉婷说。“小优,听说你多了个弟弟啊。”
他回过神点了点头。
“是亲弟弟吗?”
“是。”
“哦~”女孩的尾音在秋日里扬起,像是某个坠落的音符,她笑道。
“那走呀,你带我见见他。”
-END-
备注:最近看的一个小糊剧,之后剧情大概就是青梅竹马戳穿两个人不是兄弟的真相,所以结尾停在这里。主要很喜欢前期骨科那种挣扎暧昧和血缘矛盾的感觉,emmmmm磕死我了(X)
作者:格子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一)
人偶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吗?
端坐在橱窗里,被包装概念,被预设路径,被明码标价。
间或有人来更换缤纷的配饰和香氛,让她变得更加应景,圣诞夜繁星满窗落眼底是她,春芽萌清香雅致闻书声也是她。
命运的馈赠,从未以任何方式知会过她。
(二)
哈布斯堡家族是一个传奇,先不论这传奇是好是坏,也不谈依靠下半身统治王朝的经验是否启发了自家下辖的德意志地区,但毫无疑问的,对本就热情浪漫的法兰西来说,鹰堡的崛起如同甘甜诱人的蜜糖,让人人都想要踏上这时兴的舞台,酒酣熏香,纵情歌舞。
而在这之中,天生相貌出众的路德维那家族表现得尤为突出。精于算计的路德维那夫人原本就是奥地利公国内的家族,不消说早有勾连的西班牙帝国各地贵族,连史蒂芬大教堂的高层也要给她两分薄面——宣誓将毕生献给神的人们显然不觉得私欲也包含在内,然而严苛的教条敦促着他们为了尊严粉饰太平。渴求影响力的路德维那与明修栈道的教会一拍即合,精致漂亮的兄妹坐上庄严的马车,成为送入教会见习的学徒。
(三)
菲欧娜来到史蒂芬大教堂的时候,还是茫然不知事的年纪,淡色的长发在黑白修女服里衬得她白皙的脸颊小小一个,琉璃般的眼睛像迷你的水晶球,映出教堂斑斓的彩窗。兄长肖恩很快被面貌慈祥的长者带走,而她的白天则归属修女院晦涩难懂的宗教常识,待夜幕深沉,青涩少年人的香气才缓缓伴着不知名的熏香和出独特的馥郁。
明媚的日光与漆黑的夜色交替起升转合,青葱的草坪与威严的穹顶辉映落幕,少女集合了神职者的端庄内敛和贵族的骄矜活泼,与日渐沉郁的兄长一并成为史蒂芬教堂的双子,窃窃私语和灼灼目光包围着他们,也拱卫着他们。
(四)
肖恩很羡慕菲欧娜。
他曾无数次幻想,自己拥有与对方一样的,习以为常过目即忘的能力。
这样,疼痛就变得朴素而浅显,像是先生愤懑的鞭挞,或是奔跑不慎的摔跤。
这样,夜晚就变得短暂而虚幻,像是沉浮惊醒的噩梦,或是转瞬即逝的云烟。
他痛恨自己在毫无防备的时候就理解了,于是千方百计都无法遗忘。也痛恨自己不甘不愿但还是来了,于是时光不曾抚慰他,磋磨难以烘焙他,他华服下全是丑陋的疤痕,不得升华也不能解脱。
烫金的羽毛笔折断了,画布下盖着的全是划痕。
(五)
菲欧娜并非很擅长忘记。尽管肖恩一向如此认为。
在她能够潜心读书学习的白日里,郁郁的兄长安静地在塔楼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那是他小小的画室。衣衫单薄、面容姣好的少年在夕阳下举起画笔,光线在彩窗折射出光晕,光晕落在少年的背上仿佛一双明亮的光翼,窗外的风微微掀起少年的衣角,任谁路过时都会惊叹这画面的纯净圣洁,一旁的人便会小声告知,“那是路德维那家族的次子,紫衣主教名下的修士,史蒂芬教堂圣洁的双子之一的肖恩”,而这时,主教就会过来,温和地让别人不要打扰到他。
于是,只有调皮的菲欧娜曾偷偷溜上塔楼,揭起洁白的画布,翻开上层肃穆的宗教画临摹,窥见下面斑驳的血迹和无尽的深渊——赤脚的天使身上疤痕遍布,地上伸出的手残忍地撕扯着天使羽翼、满地的白骨沾满流淌的血迹,漫漫长路看不到尽头,漆黑的天空无风无星,但那位天使固执地,执拗地伸着手,想要攥住远方什么不存在的东西——菲欧娜如同惊弓之鸟般扔下画布离开了塔楼,某种不愿触及的,仿佛要从胃里泛出来的痛苦,逼着她风一样地逃离了寒冷的夕阳。
那时心脏突兀响起的跳动声,她记了很久,尽管那种难言的情绪,直到她看完修道院库存的书卷,认识了用词考究的异国诗人,见过了学富五车的贵族子弟,也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来形容那一瞬间的感受。
(六)
纵使是紫衣主教也很难获得长久的寿命,尤其是在年事已高又不肯规训私欲的情况下,接收他们的长者不过几年的时间便匆匆离世。作为学徒的他们萌荫获准升为正式修道士,于是,二人既享有着作为贵族应有的各自供奉,又拥有了教廷修道士的神圣身份。
检察官、准公爵、新主教、甚至还有新进入的见习学徒。被囚的少女撞入繁花的盛宴,香薰与花瓣将短暂又漫长的时光磋磨成腐朽的香气,让人错以为是自由的芬芳。
前途光明的她与那些私生活放荡的贵族少男少女们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没落的克吕尼运动让隐修纪律持续松散,因权骄奢的教会修士在西妥会管不到的阴影里暗度陈仓。单论维也纳对菲欧娜有所图谋的家族便能数出两位数,娇媚的少女依旧拥有清润的年华、丰富的学识、不俗的谈吐,和最有期待的未来。即使无法脱离教会,借此与甚嚣尘上的路德维那家族打好关系也不亏。巧笑传眸间的心机与算计,就是如此肮脏不堪,又格外坦然。
而这都与菲欧娜无关,她只是如同一叶摇摆的小船,顺从水流的推力,荡向未知的远方。
(七)
史蒂芬教堂塔楼的天使不见了。
最开始是看似乖觉的见习发现教堂双子只剩下了眼睛湛蓝、圣洁温和的菲欧娜,后来是某个虔诚的信徒来例行朝拜时发现画室被腾空了,肖恩这个名字,和教堂双子的称呼一同被掩埋。
偶然有人听闻他是蒙神召唤,在群星闪烁的夜晚从塔楼坠落,旁人便应景地感慨:“那样美丽又长于工笔的天使,大概上帝也偏爱,不舍得他流连人间吧。”
菲欧娜面色平淡地走过一排排的长椅,他人的议论,她已经经历了太多,多到即使近在咫尺也恍若未闻,肖恩沾满鲜血的脸与她不慎窥见的画里狼狈的天使在眼前重合又分离,他永远留在了深夜里,尽管他们已经身处黎明。
日光将长桌的木材烘出淡淡的香气,立于长排座椅最前方的少女皮肤白皙、明眸皓齿、长发低垂,她的声音圣洁而温和,姿态优雅高贵。
黄昏的光落在菲欧娜眼底,信众们狂热而虔诚,她依照流程捧起《天主经》,轻轻开口。
“我们的天父,愿祢的名受显扬;愿祢的国来临;愿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求祢今天赏给我们日用的食粮;求祢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
END
作者:贩卖机
备注:卡着死线交作业的我!也是一直行走于(死)线上之人!
是以oc【宽先生】为主角第一人称相互之间无联系的小短篇系列。宽先生的其他故事和世界观见Tag中群组【臆造世界】
总之虽然在死线上蹦迪。但我蹦的十分快乐并且流畅甚至写出了这个宛如呕吐一般的胡扯淡流水账。
下个月也要快乐且流畅的呕吐!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这几天里如果有未完成的工作,可以留到第二天做,可千万不要加班啊知道吗?”
这是接到下周一去龙新市出差的我,在出发前被多名同事来回叮嘱的一句话。
若只是平时爱开玩笑的几位同事倒也罢了。之前去过龙新市的同事和领导也这么说。他并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甚至有些今日事今日毕的雷厉风行。并不是盛行加班风气的公司,平日里也不多有需要加班的情况。让我这个公司工作经验四年出差经验两次的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总之先答应下来。
“请尽量在零点之前回到酒店。”在接过房卡时候,前台这样地嘱咐了一句。
零点?尽量?我捕捉到两个关键词,却不知该对哪个发起询问。
那么不开口等待解释便是最好的方法。
然而并没有解释,前台人员说完便缩回柜台后面。
我错过了询问的唯一时机。
尽量,表示不是充分必要条件。这么说来,便是“遵守规则最好,但即便是没能完全遵循规则,也不会有太坏的结果”,但如果完全不在意甚至刻意地破坏规则,又有惹上麻烦的可能性。所以……
我对着一句话做起阅读理解。
……再结合出差前同事的提醒,两者指向的应当是同一件事情。那么——零点之后,仍然逗留在在外面,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在脑内搜索起龙新市的近期社会新闻。盗窃、交通肇事、邻里纠纷……与其他城市没有任何不同,甚至因为缺乏夜生活而更少有醉酒闹事的新闻见报。
真是……平和的城市呢。
完全无法想象零点时分会有什么不安全因素即刻出现,总不至于是犯罪分子做出了只在零点之后出没的重大决定吧。
明显绝无可能的猜想。
我仅存的一丝好奇探出头来,诱惑着我在零点之后去街道上一探究竟,理由自然是“尽量不是必须,稍作逗留也无妨”。
我差一点就被蛊惑了。
不了吧。
理智适时地站出来,对偏离轨道的探究行为做出否定,我缩回安逸的日常的壳中。
入乡随俗,不问不言才是行于日常轨道之上的我的正确应对方案。
然而仅仅是第二天,我便将“尽量零点之前回酒店”的规则遗忘至脑后。
说是忘记倒也不是很妥当。我本应当稳妥地卡在二十三时五十九分迈入酒店大门的,只是吃完夜宵离开餐馆时不小心把包落在桌旁,待我发现时,已行过一半的路程。我的全部证件、文件、甚至于房卡都放在包内,自然是要回头去拿。而急匆匆的回头哦又导致走错路……总而言之,当我回到餐馆时,剩下的时间已经不足以让我在零点之前回到酒店了。
餐馆已经关门,只有一个伙计在扫地。我敲门说明来意,他很快的将我的包拿了过来。期间穿插着几句友好客气的闲谈。而后,伙计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在道别的话语后又多加一句“路上小心。”
此时时钟显示的时间是二十三点五十分。
餐馆的门又关上了。完全没有挽留的意思。
果然是“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方向的“尽量”啊。
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公交车早在一小时前就已停运,出租车自然也是没有的。我惟一的选择就是走回去,不过这也是我原本的方案,只是时间拖后了半小时而已。
深夜果然还是有些冷的,我系上大衣的扣子,沿着街道向酒店前行。
时针与分针逐渐地向着表盘的正上方聚拢。
零时一到,就像是接到号令一般。路灯一盏一盏的熄灭。灯光退却的地方,被淡薄的雾气缓慢地扩散着占领。很快,我的前后左右均是一片漆黑。只有路边贩卖机的长明灯和月光还能借来一点亮度。
安静。
一片安静。
空旷的道路上除了我自己的脚步声什么声音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不,不是的。在去除了城市白日的嘈杂后,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喀嚓喀嚓”“喀嚓喀嚓”
像是机械转动的声音。
我记忆里最接近于此的,是某个失眠的深夜,客厅里放着的座钟走动的声音。
机械齿轮摩擦转动不停歇。
“喀嚓喀嚓”
从哪里传来的呢?
我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无处不在。
我分心四处张望着寻找声音来源,脚下也没有耽搁地继续前行。齿轮声不曾停止,也不曾有分毫变化。
“喀嚓喀嚓”
踩在脚下的井盖发出与声音同频率的轻微震动。
声音来自脚下。我做出如此推断。那么,这声音是只有晚上出现吗,还是说白天时被城市的喧杂嚣嚷掩盖了呢?
脚下踩着的混凝土路面之下,深埋在泥土之中,不停转动着,发出这样声音的又是什么样的构造物呢?
“喀嚓喀嚓”
城市之下,巨大的齿轮不停歇的转动着。
或许是一座特别大的钟吧。我依旧缺乏一探究竟的好奇心,匆匆对地下可能存在的物体下一个敷衍的定论。
尽快回到酒店才是最优先的事情。除此之外——
我并不想过多地踏入非日常的领域。
至少现在不想。
也许是风的缘故,四面八方的雾气奇异地向我聚拢过来。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顺着那只涂染着荧光色指甲油的纤细手指与纹着荆棘图案的手腕看过去,是一位穿的花里胡哨,挑染着至少三色的荧光色头发的年轻男性。是即便在人流之中也很难无视的装扮类型,但要说是视觉系装扮又稍显普通。
我绝不可能认识这样的人。
年轻人散发出令人不安的危险气息。
“已经过零点了,外面很危险的喔。”虽说是吊儿郎当的懒散语调,却让人完全无法放松对待。
“啊~危险已经聚拢过来了呢——”最接近我的危险气息的来源开口说道。
脚下的雾气犹疑着打着转。
我心中逃跑的念头即将付诸于行动。
危险分子反向的雾气中传来另一个脚步声。轻巧且精确。
我计划中的逃离路线被封堵的严严实实。
脚步声越来越近,小巧精致如人偶般的少女穿过雾气出现在我眼前。
五岁?七岁……不,应该有十岁以上的样子,但最多也不会超过十五岁。身高即便是算上鞋跟的高度,也不过刚刚一米。
现在的小孩子。有这么矮吗?还是说……是由于侏儒症之类的疾病?
我一贯的以日常解读非日常的习性依旧运转着。
少女提起裙摆,微微地弯了下腰向危险分子行礼。于是危险分子便随意地还了个礼。
两人对视着,用大约藏在眼神里的电波交流装置做了大约一分钟的沟通。然后,危险分子叹了口气。
“还以为终于有点有趣的事情做了。”他摊开手,向道边挪了两步。“那么,这边就交给你了喔,小镜理☆~”
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懒散语调。
即便是面无表情,我也能从气氛里感知到少女的不悦。
毫无来由的雾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附近退去。
目送危险分子离开后,少女看向我。
我该做些什么呢?我能做些什么呢?该向那孩子搭话吗?是跨过界限向明显且危险的非日常靠拢,或是无视眼前回避不安,逃回安心无意义的日常之中?
我还能回到日常吗?
我不知道。
往日身处于日常之中期待着非日常的我,现如今正祈盼着回归于日常。
少女精巧的嘴唇张开,精确地叫出我的名字。
“请跟着我。”
缺乏感情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机械摩擦感。
大约是穿着不合脚的鞋子,少女行走的姿态略显僵硬,仿佛精心设计的人偶一般。
远处的雾气摇晃着互相推搡着为她让出一条路来。
这绝非日常之中可得一见的光景。
我在非日常的边缘摇摇欲坠。
通常来讲,刚刚跨越日常与非日常的界限,踏入非日常之中的人,可以向遇到的提供帮助的第一位NPC提出问题。
这是我从同样在一成不变的日常中期盼着非日常的人们所创造出的“世界”中获得的“知识”。
而自认为绝无可能跨越分界线踏入非日常的我,即便是一边满心期待着非日常一边几次地接近甚至是与非日常擦肩而过,也从未曾认真思考过。
当我真正的踏入非日常之中时,应当向出现在我眼前的,非日常世界的住民,问些什么。
我没有任何想要知道的事情。日复一日地,期待着却又回避着非日常的我,在此刻,脑内除了想快点回到日常以外,再无其他。
如果硬要说的话,我想知道——
我想要明确位置或者跨越过的,那条日常与非日常的分界线,究竟在何处。
“脚下。”
我下意识地低下头,脚下是平整一如既往的人行道,齿轮转动的声音自地面以下传来。
脚下既是日常亦是非日常。
原来如此。
我单纯的因答案无法移动脚步。
仅存的对逃离日常的妄想与嘲笑无法切实触碰的非日常的自信烟消云散。
我正是行走在日常与非日常的分界线上之人。
既不可能完全回归日常,亦无法脱离日常,成为非日常中的一份子。无法完全归属于任何一边的我,甚至连缺乏探究非日常的好奇心与动力都构筑了现如今站在线上的我的一部分。
我从未如此地失去前进的意义。
我想要停下,脚步却无法停止。是什么时候开始动起来的呢?跟在被称作“镜理”的少女人形身后,向着雾中轮廓依稀可见的酒店迈步。
终究还是在日常与非日常的分界线上,向着日常的方向,迈出一步——
少女在酒店的门廊下停下脚步,微微颔首且算作道别。
“晚安。”疑似人形的少女很快地融入夜色之中。
酒店的大门打开了。打着哈欠、头发蓬乱的前台工作人员站在门后。除了表达对被我打扰睡眠不满的哈欠外,没有向我提出任何疑问。
我不过是日常的、将嘱咐抛在脑后的晚归客人之一。
门关上了。
又一次地,我回到了熟悉的日常之中。
至少表面如此。
而被酒店厚重、普通的日常墙壁隔离在外的齿轮,依旧“喀嚓喀嚓”的不停转动着。
评论:随意
一:
“叮!”
徐鑫打开微波炉,拿出煎饺和鸡蛋饼。
金黄的外皮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仔细看还能看到油脂点缀在其中。
“吱!吱!吱!”
煎饺虽然不是刚出炉的,却香脆不减。
徐鑫转眼间就吃了3个煎饺了,出筷子又叨了块鸡蛋饼。
不一会儿食物就被消耗一空。
徐鑫心里默念:罪过罪过!这一顿吃了多少油脂!真控制不住自己。
这些食物实际上是徐鑫妈妈在小吃店里面带回来的,徐鑫虽已吃过不知多少回了,却依旧感觉美味可口,控制不住。
不过徐鑫只说对了一点,那就是这个食物油脂比较高。
实际上徐鑫非常能克制自己
或许这和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吧!
二:
徐鑫出生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家庭中,爸爸妈妈没有文化,每天重复做着体力劳动。
起初这个家庭非常正常,一家人虽然穷却其乐融融。
徐鑫无忧无虑,每天都可以散发儿童的天性,和爸爸妈妈撒娇,被老师说教却屡教不改,和同学朋友们快快乐乐的在一起玩耍,嬉戏活泼。
直到父母离婚的那一刻。
徐鑫到现在23岁了,还能记得这许多年前那个夜晚的情感。
自己的爸爸疯狂的撕扯着母亲的头发,语气狰狞而发狂。
妈妈无力反抗,只能在嘴里疯狂的喊着徐鑫让他帮忙,喊警察。
而徐鑫自己呆呆的坐在床脚,手脚不自觉的紧绷。
徐鑫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过了多久,黑夜变成了白昼。
徐鑫的家庭也破碎了。
他跟着妈妈一个人来到了陌生的老家
三:
单亲家庭虽然苦虽然累,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
徐鑫的妈妈干过许多工作,每一样都挺困难的。
毕竟在一个国家贫困县里,普通劳动力能工资高一点的办法也就是长时间的工作了。
工作时间一长,对徐鑫的态度就很难和之前一样了。
徐鑫觉得自己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安全感,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
他只好默默忍受,独自难过。
四:
徐鑫正在和妈妈打着电话
手机中的妈妈看着身体还算硬朗,比较有精神。
正在不断的和徐鑫说着自己最近养的花
有菊花,有多肉,都养的鲜活明丽,生机盎然。
徐鑫看起来笑的很开心,不知不觉间30分钟就过去了
挂了VX电话后,他在椅子上呆坐
徐鑫不喜欢花,感觉它们太麻烦了。
徐鑫很怕麻烦,无论是麻烦自己还是别人
他小时候就被妈妈教导过不要麻烦别人,于是很小的时候,他就自己一个人上学,晚上忍着饿等妈妈回家了才吃饭。
徐鑫自立自强却也没有主见
小时候妈妈对他充满了说教,徐鑫只能茫然接受。
妈妈说的也只能默默遵守,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随时都会被抛弃。
五:
徐鑫翻来覆去的在床上折腾着
他好像又失眠了
睡不着就只能在脑海中一遍遍的回想发生过的事
从今天发生过的事开始回想
今天在坐公交车的时候好像袢到了某个女生,没有和她说对不起
自己好像在很多时候都没有反馈,呆呆的像个石头一样。
怪不得母胎solo20多年
好几天都没有和那个她聊天了
唉!我到底应该说什么呢!
想着想着徐鑫就从最近几天的事就想到了好久好久之前的事了
他突然想起有一天他穿着鞋面刻着阿迪达斯,脚跟印着彪马的鞋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走着
身后就有同学议论起了他的鞋子
“阿迪+彪马,徐鑫你怎么牛逼啊!”
同学们说笑间
徐鑫不知不觉的加快了脚步
回家了就把鞋子上那个刻有阿迪的标给撕下来了
……
想着想着徐鑫又想起了妈妈在小时候给他买过的奥特曼背包
当时徐鑫是哭笑不得,笑是因为妈妈给自己买了新背包,哭是因为妈妈给自己买的书包好像有点太土了
六:
徐鑫结束了在师范学校的一次为期6个星期的实习
过上几天好像就可以回家了
其他同学都已经在想象回家的日子了
可徐鑫却一点也不想家
徐鑫觉得在家好像有点无聊
在学校也有点无聊但是有室友在好像没有那么无聊了
徐鑫从小就克制自己
想要的东西不说出口
不想给妈妈添麻烦
得过且过,浑浑噩噩
就像一天重复了无数次一样
好像也只能在想象中才可以随意的放肆了
所以徐鑫才会经常的发呆
因为那是徐鑫最自由的时候了
只不过那时候也是徐鑫最容易流泪的时候了
曾经徐鑫一度爱上了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觉得自己的感受被郭金明给完完全全的写出来了
直到某一天徐鑫才发觉自己被书中的情绪给影响了
自己虽然之前过的很难,可实际上却和他不是同一类型
自己虽然感觉无聊,没有目标
但是却一直在和生活顽强的斗争着
从不浪费每一份食物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某个不知名的空间里响起一些声音,声音没什么特征,却也平稳,持续在稳定输出。
“这是我给你打造的新家,你看吧,是很温馨的,你只需要躺在上面,看吧,是舒舒服服的,很快就会忘记不愉快。”
“可能确实需要你花一段时间来熟悉来适应,不过这没关系,总会适应嘛,这并不难。我相信你的。”
一个声音过于单调,于是又有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在回应什么,又像是在自顾自的念叨。如果声音能走曲折的路,它绕了一圈,又回到说话者身边,像是被什么关住,没有逃离的可能。也因此,这里的声音只有该听到的人会听见。
“新的...地方吗,可是,可是我好不习惯这个地方。手抬不起,手放不下去,腿也只能蜷缩着,只能这么僵着——请问这是发生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一切都是很好的。”
“我头昏沉沉的,我记不太清了,这里或者我身上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吗?”
“或许没有呢,一切都那么正常。是吧?”
“我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你了是吗,不对,我看不见你,你在哪里?”
“在你身边,放心好了,我不会走远。”
“你真的在那吗?”
“你...这是在害怕吗,那睡吧,睡过去就好了,都是这样的。醒来什么也不会有,你会忘记不必记住的东西。”
“梦里是快乐的吗?”
“当然,梦里是不会有痛苦——假设你现在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梦里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好的,我相信你。亲爱的朋友,啊,怎么下意识就这么说了,不过也没事,你肯定是我的朋友。谢谢你我的朋友。”
“啊——啊啊啊啊”同样的空间被尖锐的声音划开,突如其来也意料之中。
“你想起来了吗?”
“对,我是只兔子,叫幻幻,是新来的。”
“我的手能动了,但是,我看它,它,这一片白白的骨头,为什么是这样呢?好痛好痛,啊啊啊。”
“红色的红色的,我全身都是红色的,不对劲的颜色,是少了什么吗?只有红色的固体,等等,这上面本应该覆盖的东西呢?去哪了?去哪...了?”
“脚不能动,被锁起来是吗,不过也失去了知觉,感觉不出我有这种东西。断了...是断了吧?”
“等等我...我是什么?”
兔子不会叫的嗷,多疼都不会叫出声。兔子的忍耐比你想象中强多了,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可是当我感到疼痛的时候,我会止不住的哇哇大叫,因为,因为...
那当然是因为——
“是的,你也发现了是吗。因为你并不是兔子,我才是呢,我亲爱的主人”
“你还记得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吗?”
“你当然不记得,因为那是我的身上。只是我的东西,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你不用在意,对吧?与你无关啊,那必然是这样的。”
“我不曾哭过,哀过,嚎过。我没有反抗,不代表我不应该这么做。”
“我不想,我只是不想,有些东西柔软一点再柔软一点这没什么。我不想也变成那种样子。”
“是呀,我已经不存在了。但既然我们相见了,你觉得原因会是你来到了我的世界还是我又回到了你的世界呢?”
“你猜,小兔子的一点小计划会成功吗?”
“我亲爱的主人...”
“期待再次见到你。”
“我需要再次见到你,为了我也为了未来会被你当成‘我’的所有可能性。我必须要这样做。”
那里是躺椅,欣赏过无数人类的噩梦,承载着一些会穿过人类的东西和试图穿过人类的东西。枕头是柔软的,床垫是舒适的,被子是厚重且温暖的,至于那上面躺了个人嘛,就不知道舒不舒服了。
Z醒了,他根据身体的疲劳感推测可能在深夜的某个时期自己做了一个梦。做梦嘛做多了一般会积累些经验,比如说有些东西确实梦到过但醒来后也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物理疲劳只是一时的,只要心够大,什么都不会被放在心上。“那就随他去吧。”今天阳光不错,Z往外走,“兔子真不好玩,养没两天就死了真没意思,这次换个什么宠物让我好好地解解压呢。”
日光充裕,倾泻而下,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按理说确实是个好日子。Z迈着大步朝宠物市场走去,神气十足。一辆货车从Z身边擦过,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也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
路过的人们协力将货物挪起,至于Z吗,估计也没人辨得出来是个Z还是一滩红色的烂泥了。
END
(要是记得的话再改点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再也不滑铲了……一如既往的有点潦草)
故事的开头,总要有些吉利的预兆。
起初,羲和初孕时,梦见群鹤排云而上,甚是美丽,以为吉兆,大悦。
尽管正在孕育生命,羲和并未耽误管理太阳的职责。她依旧熟练而精准地操纵太阳从东方升起,西边落下。只是若有人观察得仔细些,把每日太阳的运行轨迹与时间记录下来,会发现太阳的运行轨迹比过去几年略低一些,升起与降落的时间也有小幅度波动。然而三年又三年,羲和却并无任何生育的预兆。
直到羲和再次梦见鹤群,它们盘旋在扶桑树上方嬉戏玩闹,时不时发出尖利的鸣叫。与此同时,一个被村民视为不洁流放至深山里的少女,正挺着巨大的肚子艰难前行。听到来自九霄的鹤鸣,鹤鸣愈发嘹亮高亢,她的腹部也愈发疼痛。鹤群穿梭在扶桑树错落的枝桠间,羲和在一旁看着,一边拍手一边微笑。鹤群得到了鼓励,舞得更起劲。许久,羲和一声哨,鹤群纷纷围落在她身边,低眉敛目,全然不似刚刚那样顽劣。
羲和感到无限的安心与喜悦,正欲抬手拥抱抚摸之际,她的掌心骤然沾满鲜血——不知从何处而来的箭矢射穿了鹤群,它们无助而急促地哀鸣。滔天大怒瞬间吞噬了羲和的理智,太阳也受到影响,摇摇欲坠。深林里百兽受到感应,吼叫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少女在惊恐中完成了生产,婴儿呱呱坠地。
羲和从怒火中惊醒,发现自己身边匍匐着十只金乌,原来自己竟已在梦中完成生产。
一切照常。太阳依旧升起、落下。
羲和工作时,便让金乌在扶桑树旁玩耍。只是她始终忘不了梦中突如其来的箭矢。
深山里的少女已经尸骨无存。她的躯体成为婴儿活下去的初始养料,直到婴儿被野兽捡走,在百兽的喂养下逐渐长大。这个孩子有些异于常人的天分,在他还小时,已经能制作简单的弓矢,并且百发百中。他靠着弓矢狩猎,到山下交换钱财维生。大家都管这个生得勇猛,脸似兽类、长得像外邦人又善于射箭的人叫夷羿。直到成年时,夷羿的箭术已经声名远扬。
时逢天下大乱,猰貗、凿齿、九婴、大风、风狶、修蛇等凶兽为害人间。尧找到夷羿,请求他的帮助。在尧的指引下,夷羿射杀河伯,其尸体化成龟壳,夷羿便用龟壳制成一柄弓与六只短剑,又取其经脉制成丝绳。先是在畴华之野诛杀凿齿,紧接着在惊涛拍岸的凶水间射杀九婴,随即赶往青丘之泽利用丝绳缴杀大风,在洞庭砍断修蛇的脑袋,于桑林死擒风狶。夷羿拎着这些凶兽的尸体找到尧。
夷羿受封于尧。
洛神惊恐于丈夫死于人类之手,找到羲和,悲愤交加地诉苦:“那个人踩着河伯的尸体受封!我的丈夫何其无辜!”
受封当日,夷羿跪拜在尧的脚下,尧的身后,天神的象征与化身——大巫们头戴面具,身披羽衣,赤脚而歌。他们一边歌唱,一边围成一圈,晃动象征神权的铃铛。他们将夷羿的功劳以唱词的方式传达给上天与百姓。
仪式结束后,他向尧要了一个愿望:“我对您的女儿娥一见钟情。”
尧大笑:“这得看她的意愿。”。
娥见到夷羿的第一句话是“听说你是人类中最精于射术的人。我想见见你的箭术有多厉害。”夷羿于是对着远方射箭,不久,箭又绕回了发射的地方,只是箭身多了各类鸟雀的羽毛。夷羿用这些多彩的羽毛编织成头饰,递与娥。娥只是浅浅一笑。“现在我知道你的本领了。只是这些羽毛虽然眼下看着漂亮,但是不日就会腐烂。你同我的婚姻若用它来见证,恐怕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我的父王也不会同意。请你去取来长生不老药,愿我们的婚姻如此药一样长久。”
路途中,夷羿看见一株苍天大树,枝干仿佛能与上天相接。树干上栖息着十只闪耀金色光芒的鸟儿。它们见到夷羿,口吐人言:“我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你的弓怎么是绿色的?”
“是海藻染绿的。”
“你的弓弦怎么在哭泣?”
“它太松了,风一吹便响。我拧紧一点便是。”
“你身上血腥未太重。”
“我独身一人曾诛杀六邪。”
“我们对你的弓很感兴趣。”
“你们可以试试。”
第一只金乌飞下扶桑树,化作小儿形态拿起弓:“真沉!”对着远处拉弓放箭,箭矢立刻消失在天边。
小金乌撇撇嘴,“无趣”二字还没说完,射出的箭竟然飞了回来,射穿了金乌的心脏。其余鸟儿大惊,来不及疾呼,就被飞驰的箭矢射中。
夷羿拔去它们金色的羽毛,取下它们翡翠一样的眼睛收入囊中,献给西王母,换得不老药。
夷羿如期取回不老药,来到尧面前:“请您把女儿赐予我。”
尧沉思良久:“你为了取药,杀害了羲和的孩子。如今天地昏暗,民不聊生。娥知晓此事后,深感不安,已经先你一步去了。我身为人族的首领,也不得不对此做出处置。”
夷羿的脑袋被献给羲和。
尧的到了不老药。
这是不知道哪里流传的故事版本。
作者:【七招】格子
中靶:0/12 全勝
“你听说了吗?西边的那座山,说是要死了?这山怎么死啊,还见谁都说,怪逗的。”
“呿,早就听说了。要我说,这么大张旗鼓地昭告天下。多半是死不了的。”白鸟不耐烦地挥了挥翅膀。
旁鸟见它像是不愿多提这事似的,悻悻住了嘴,仰着头专心研究哪颗果子更红一点。
反倒是白鸟等了半天,没再等到对方开口,恨恨踩了两脚树枝,把后面的抱怨咽回了肚子里。
日头在叽喳细碎的鸣声中逐渐西斜,树荫间的光斑逐渐扩大成光圈,烧成一地的热辣,明晃晃打在低矮的,看不出模样的山头上。
这曾经是座挺好看的小山,密密麻麻的绿树伸着千奇百怪的枝丫,候鸟带来的种子洒在草丛里开成颜色各异的花,松软的泥土总是散发着雨后潮乎乎的香气,风一吹,树叶草叶哗啦啦地响起来跟唱歌似的,十里八乡的小鸟小兔子都慕名来看。
小白鸟就是那时候跟这座山熟络起来的,它长得好看,唱歌又好听,不乐意跟那些“野鸡”成天搅成一团,一时挑拣它们弄脏了自己的尾巴,一时嫌弃它们唱歌五音不全,连它们常去的山头都显得泥巴巴脏兮兮的,让鸟看了讨厌。但这座山软乎乎的,小白鸟能缩在大片叶子的间隙里,仔仔细细梳理自己的羽毛,或是与它一唱一和些即兴的小调。
小白鸟偶尔会问:“我不会给你带种子,也不会跟它们一样叽叽喳喳夸你好看,你怎么不生气呀?”
小山慢悠悠地,思考好久,才让风带去自己的答案:“你唱歌好听。”
又过了许久,等得小白鸟都不耐烦了,风才送来后半句回答:“这就够了。”
这座小山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小白鸟在树枝上晃着腿,用了个跟人类学来的新词。
但小山也有缺点,它不怎么爱说话,被小白鸟逼急了,它才慢悠悠地低低说几句“山有山德”之类的,然后被小白鸟一口气呛几十句,便又软乎乎地不说话了。
小山头有点傻。小白鸟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自己只好勉为其难多照顾照顾这个傻山了。
然而,小山是有主人的,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小白鸟气的差点从藤蔓做成的秋千上摔下来,它气势汹汹地飞过去想要问个究竟。却看到了一个趾高气扬的人类在小山前面指指点点,他要砍掉漂亮的小树,拔掉可爱的小花,专门开辟一片地方建黑石头砌成的房子,再拉起围栏,用肥沃的土地种些食物……
“你就不发表点意见吗?就任他瞎搞?”小白鸟挥着翅膀,想要俯冲突袭人类,给他啄个半身不遂,却被宽大的树叶抱了个满怀,闷得声音有些变形。
“山有山德。”风里的声音还是慢悠悠,软绵绵的,但带着点喜悦,带点喜欢。
完了。小白鸟两根细腿外八一撇,坐了个屁股墩儿。完了,小山头还挺喜欢这个人类。
“那要是他不喜欢你了呢?”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的声音依然淡淡的,带着点喜欢,比夸小白鸟唱歌还要多的喜欢。
“他要是往你身上扔垃圾呢?要是把你砍得光秃秃丑兮兮呢?”小白鸟挣开了树叶,不死心地问。
“……”
小山没有说话。
小白鸟觉得自己的话真是“振聋发聩”,它刚要再补充几句,却发现小山并没有在想自己的问题,而是在配合着人类的脚步整理凌乱的杂草免得他绊倒。
年轻气盛的小白鸟向来只有自己不理人的份儿,哪儿被人这么无视过,直被气了个倒仰,啐了一声“傻山”便飞快地飞走了。
没有温柔的风来送自己,也没有树脂的清香做礼物,小白鸟孤零零地越飞越气,决心再也不管这傻山的事了。
后来,便是路过的候鸟、飘零的树叶、逃走的兔子、串门的小鹿送来的消息。
起初人类跟小山大概是很好的,小白鸟也很不乐意听那些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日常,但很快,后面的消息就糟糕了起来。人类将山上的东西挖得差不多了,开始喊朋友来山上玩,将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有次差点着了火。
再后来,人类看上了隔壁的一座山,山上有珍贵的山珍,春天还会飘好看的小白花。人类觉得黑石头房太单调,太丑,绿树太普通,山上的小动物太吵……再后来,人类在那座新的山上建了个新房子,自己搬了过去,那些用旧了又舍不得丢掉的东西,朋友们聚餐的工具,都还存在小山那里。
再再后来,人类想在新山上打造什么“生态园区”,从小山挖了一车又一车的土运到新的山上,将小山生生挖平了十米。
再再后来,人类把种在山上的观赏植物移走了,坑洼的园圃荒废了,自己也很少再回来了。小山靠着候鸟们偶尔路过丢下的种子,靠着雨露与阳光,又缓缓将满目的疮痍养出了点光风霁月的美感,然而每每努力成功一些,就又有“生态园区”那边的新垃圾倾倒过来,或是又有运土车过来挖了土就走……
再后来……
再后来,小白鸟长成了大白鸟,它决定出去逛逛。于是,找了个日子,它乘着风就上路了,它驭过彩虹,穿过青云,飞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小山头,听过了许多故事。
它也认识了很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开始时,它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讲自己的故事“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它是一座山,后来它被人类圈住了……”后来,它逐渐讲厌了,它意识到,那片小地方的一座小山,跟这么宽的天空,这么广的森林,这么大的世界比,真的只是座小小的山而已。
飞过许多地方的白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回来的那天晚上,它去看了自己面目全非的老朋友,小山已经不能叫小山了,它又矮又黑,上面遍布着坑坑洼洼的洞,最大的那棵榕树都被人连根挖起带走了,月光照在地面上,在腥臭的污水里反射出不甚明显的光。
白鸟酝酿了一会儿,开口还是没忍住那个刻薄的劲儿:“山德就让你变成这种东西吗?”
小山声音闷闷的,带着些疲惫:“我想去死了。”
“哈。”白鸟的一席话都压在嗓子里,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嘲笑,缓了缓,才咬着牙问,“我还从未听说一座山能死了。人类到底有什么好,你揍他啊,用你的大树去打他,用你的藤蔓去绞他,喊上蜜蜂去蛰他。区区脆弱的人类把你逼死了算怎么回事?!”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像是解释过千百遍的样子,熟练地掏出这个理由,“我又能怎么办呢?只是我太累了,我有点想要死去了。像大树枯萎,像风沙散尽,像河流干枯……”
“说到底!究竟是谁规定这片土地是他的!分明就是个自说自话的蠢货,也就骗骗你这样的傻子。你可是座山啊,你发起火来,能天崩地裂,能绞灭生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白鸟絮絮叨叨把外面听来的文词儿往上堆,生怕唬不住这个傻山。
“但是我太累了……”尾音的叹息被风拖了很长,也把白鸟的话压回了肚子里。
“那至少也得拉个垫背的,我看你还挺喜欢那个男人的,不如跟他同归于尽。”白鸟扇了扇翅膀,眼珠一转,这座傻山怪喜欢那个人类的,一定不舍得……
“也行。”
“嘎?”白鸟愣了半天,发出像鸭子一样的困惑,它自觉难听,忙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然而任凭它再怎么问,小山再也没有回应过它的疑问了。
回到家乡的日子格外得忙,有许多小动物来缠着白鸟讲外面的故事,有人提起“西边的那座山”,它就佯装不屑地嘲讽两句,只是这件“山要自杀”的奇事到底传得沸沸扬扬,连人类都听说了。
据说人类特意急匆匆从新的房子赶了回来,找了垃圾车清理了垃圾,又好好翻新了山上的黑石小屋。
白鸟觉得那个傻山大概又被哄好了,心里有些不屑,又有些别扭。
然而还没等它别扭几天,西边就发生了大地震,据说地面裂开了个大口子,将整座山囫囵吞了进去,连带着在黑石小屋里睡着的人类一起……
小山大概真的很累了。
白鸟悻悻地想。
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无言
早早靠在围栏上,看着山底,想着自己身体破风,被树枝划出血痕,最后落在地面骨头戳出皮肤的样子。骨头先受到冲击断裂,然后断裂的骨头像柄小刀从皮肤的下面戳出来。
那时的自己脑浆估计都摔溅出来了。痛苦大概也只有一瞬吧。
骨头戳出皮肤是新想到的,得记录下来。早早想到。
早早松开护栏,贴近山壁,一步步下山去了。
下山的路上,她没再靠近过一次围栏。
人类的大脑会刻意地去制造恐怖,以让人类远离恐怖。这话说得很笼统,具体地说就是,人站在高楼上就会想象从高楼上掉下去,站在高山上就会想象从高山上掉下去。栩栩如生的恐惧会让人止步。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早早问道,“人类的大脑不是能控制人的身体吗?”“那它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像是恐吓一样的手法来控制人体——甚至可以说它自己呢?”
“不是有个笑话吗?”一个微胖的男生笑着说道,“‘人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是大脑。’‘那是谁让你这么觉得的呢?’‘也是大脑’。”
“大脑是寄生生命吗?!”早早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大家都笑了起来。
“那与其说是大脑,不如说是自我意识吧。”一个看起来很博学的人提出了他的假说,“我们人类的身体里每时每刻都有海量的神经元活动和激素在诞生、传递、消亡。说到底和计算机一样不过也是0和1的东西,大脑便把他们集合抽象出来,形成人的‘感觉’。”
“人体的传感器形成了感觉,大脑也根据感觉控制了部分神经与肌肉。从中还分层出各种功能,比如心脏跳动和四肢活动。能控制的和不能控制的,模模糊糊有层界限。”那人伸出手,平着划出一道线表示“界限”,“人类的意识就好像拿粉笔竖着在这条界限上划了一条粗线,可以控制、可以感知,然后失去感知。”
早早歪着头听着。
那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卖弄知识的嫌疑,笑了一声便换了话题。
“早早,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微胖的男生问道。
早早摇了摇手,“不了,我要回家去吃。”
她慢下脚步,很快便落下了一大段路。看着逐渐远去的友人,早早转弯走进了一条小路。
要慢。早早对着自己说。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一盏台灯放在餐桌上,放出柔和的光芒。蚊虫受光吸引在空中飞舞,在早早的眼里留下残迹。
桌上放着她的晚餐,是蔬菜与肉类煮成的流质和一碗米饭。她把流质浇在饭上,用汤匙把饭送进嘴里。
但早在这之前,一切就开始了。
四肢都像中空的一样使不出力气。人们通称叫“筋”的地方传来的感觉就像时时有虫子爬过。胃里传来生涩又炽热的感觉,胃的表皮像块被风干的牛皮失去了柔软。食道里滚烫又干燥的气流从口腔里吐出,带出腥臭的痰与口水的味道。
早早低下头,想要尽可能吸进新的舒适的空气。
空气里带着蒸饭的香气,混合着浓郁的肉汤的味道。
现在只需要等待。
流质盖着软乎乎的米饭被送入嘴中。面对软烂的食物,切齿似乎只负责打开口腔的职责,食物很快送到右边的磨牙处。磨牙上下运动,米饭很快被磨成米糜。流质被早就开始分泌的唾液扩散到整个口腔。唾液腺被肉汤里微微带的一点辣味刺激,更多的唾液被分泌了出来。即使在吞咽了嘴里的食物后,唾液依旧在口腔里带着一点点甜味。
安静的黑夜里,风穿过阳台的落地纱窗带来一丝凉意。台灯并不是古老的蜡烛,光温暖而稳定。早早将食物送进口腔,肌肉连携牙齿有规律地活动着。
牙齿又名骨余,虽然是钙化组织,但是也连着神经,经常有人因为牙齿痛得睡不着觉。米粒像一粒粒小小的玉石,落进钙质的巨石阵。
早早咀嚼着食物,她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能传到。
敲击、撕磨、碾碎、溶解,咀嚼。咬肌在运动。食道中食物在滑落。
吃完一碗,四肢的无力感已经消失。胃里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鼓胀感。早早趴在桌子上,不愿意动弹。嘴里仍然在分泌唾液。她需要把唾液吞进去,以免流到地上。小孩子们经常忘记吞咽。
早早也经常忘记。当全身的感觉都向大脑涌来的时候,人就要选择性地无视某些部分了。
那甚至不该称呼为痛苦。 那是数量之上的平庸,愉快和痛苦与大势的感觉比起来只不过是微尘。
早早张大嘴巴,竭力维持着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