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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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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发现,我被捆住了。
麻绳绑住身体双臂,双脚也被绑在一起。我无法动弹,眼睛和嘴巴也被有效封闭,只能像枚河虾似的蜷在地上,且放弃了挣扎。
我饿了。
目前所在的地方,硬质地板上铺了层薄垫,这层垫子不说材质上好,但用得妥帖,既考虑到恰当遮蔽裸露地板和减小脚步声响,又没有很强的存在感,可能是有钱人家的房间,但人流不多,应当是私间。
当我开始分析房间主人的来龙去脉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人悄声进了屋,他脚步极轻,但又不是刻意压轻,而是十分自然而然的节奏。他走进来,很快来到我跟前,大致走了十步。我决定装睡,保持着侧身着地一动不动的狼狈姿势。我感知到对方靠近,却一直不出声,也没有其他动作。我的肚子却在这时响了起来,“咕噜噜……”接着,我听到那人轻轻叹气,也可能是偷笑,然后他走了。
我松了口气,但马上又警觉起来,现在的处境可不允许我放任何心。
这时候,门又被推开了,这回脚步小些,也显得小心翼翼。这人走到我跟前,解开蒙住我嘴上布。我也不管什么情况,既然开了闸,自然要泄洪。
“这是哪儿?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绑我!你们要对我做什么?我肚子很饿,有没有饭吃!就算是犯人,也要吃饭吧!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你们绑着我到底有什么目的!不要以为你们能……”
“吃饭了,瑞少爷。”一个女声,清清冷冷的,截断了我的话。
“你是谁?”
对方没有回应,她扶我坐起,背靠墙壁。我的脚被捆着,坐着十分变扭。
“麻烦姑娘解开我脚上的绳子,不然坐不住。”
紧接着,我感觉到一口饭被递到我嘴边,我只能乖乖张开嘴吃饭。
话说回来,饭香、菜美。虽都是家常小菜,但味道适宜,且是刚出锅的,热腾腾的。要不是身体被捆绑,我甚至觉得这是座上宾的待遇了。多久没吃上这么好的饭,我不禁悲从中来。
“谢谢姑娘,这饭菜是姑娘做的吗?人间美味。这要是断头饭我也知足了,呸呸呸,瞎说!你们捆绑我,又给我吃这么好吃的饭,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气该谢还是该怕。姑娘你手艺这么好,人又体贴温柔,肯定也是个大美人,是否已有意中人?要不你解开我眼睛上的布,让我看看姑娘真容,将来有机会报答姑娘的一饭之恩呐。”
只有收拾碗筷然后沉默离开和关门的声音。
“姑娘你走啦?不急不急,姑娘你慢点。姑娘可否告知芳名?下一顿什么时候啊姑娘?”紧接着,门又被打开了,不知是否是刚才那位姑娘,这人回来只是重新蒙上我的嘴巴,然后离开了……
又只剩我一人,这让我更疑惑了。姑娘叫我“瑞少爷”,姑娘小心伺候吃饭的感觉确实像是丫鬟伺候少爷。而且饭菜如此恰当,他们怎会知道我的口味?那为何会绑缚你家少爷呢?
……该不会是,抓错人了?
我一个落魄绿林,怎会跟你豪门少爷长着相似的脸?天底下又有什么人是连家人长相都会认错呢?你们要抓回你家少爷,虽然不知道这少爷做了什么,着实犯了什么事儿?抓又必须抓,却又抓得如此隐秘,仿佛是隐瞒了所有人。而又不能亏待委屈了少爷……但是,无论如何,你一定知道,你家少爷肯定也不喜欢被这样五花大绑无法动弹。
如此这般,约莫过了三天,那美味饭菜,一天两顿,我心满意足。其间我也跟姑娘提过几次他们抓错人,但也无果。实际上我无法判断确切时间,随着时间过去,饥饿也会逐渐适应。只是无法放松睡觉,一点响动我就会醒来。意识朦胧中,我感觉有人解开了我眼睛上的布,我努力睁眼去适应,但黑暗中难以捕捉任何东西。只见一个人影近在眼前,有只手抚在我脸上。那手微凉,在我脸上轻轻摩挲,点点移动至耳朵。
“哥,你变了,可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还是你……”那人嘀咕着,慢慢靠近我,但我无法反抗,一定是饭菜有问题,难怪,我逐渐失了去意识。
醒来后,眼睛和嘴巴的布条均已除去,双脚也已松绑。终于可以站起来,可以走路了,虽然费力,我相信也不费我吹灰之力。双眼终于重见光明,我还无法适应过亮的光线,但房间内昏暗——这确实是个私间。陈设布置极其简洁,只有桌椅床柜,哦,也许,这也可能是个没怎么派上用场的客间。这些家具虽然简单,但看起来也都是上等货。
我才注意到有个男人坐在桌上喝茶。这人长相清秀,身姿挺拔,衣着不俗,看起来像是话本中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茶水倒在杯中,发出悦耳的声音。他倒了一杯,放在一侧,又倒了一杯给自己。然后回头对我眯着眼睛笑:“哥,请用茶。”然后喝了自己那杯。
“你们抓错人了。”我不能放过把话说清楚的机会,“我不是你哥,也不是什么少爷。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费了些力气,依旧没法站起身来,只能坐在墙角,好歹腿脚舒服了些,“快放了我!”
“你不会忘了吧。我们打了个赌,”男人站起来,慢慢走近,“当初我让你走,走得越远越好。然后我再去找你,一旦找到……你猜,我还会放手吗?”他俯下身来,靠近我的脸。
突然我觉得这人有点眼熟,这不是我的绿林好兄弟秦兄弟嘛!
“秦兄弟!是你啊,你这么个打扮,以为在唱戏呐。快快,给兄弟松绑!”我松了口气,原来这一切是兄弟在戏弄我,这玩笑开得有点大。“这阵仗够硬的,这一套行头,这个房子,得花不少钱呢吧。得我们兄弟干几票大的,才能攒回来了。话说回来,你们这是演的哪一出?怎的都不给兄弟透个底儿,怪吓人的。”
“哥,我知你爱读话本爱看戏,”他似乎听不进我的话,然后将我揽入他的怀中,“你猜,到底现在你在戏里还是我在戏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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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里有两种班:一个是我做的通勤,早八晚六;一个是倒班,晚七早五。这么上了四五年的班,有些人从来没碰过面。
我们办公室专做对外的财务,头头是个泼辣豪爽的女人,都叫金姐。办公室还有三四个姑娘做会计,都是精明跳脱的性子,很好相处,偶尔也嫌吵闹。厂里别的男同事都羡慕我在这办公室,我也不好说,每每只有苦笑搪塞。
金姐年纪不算大,但做事极为妥帖。不光是我们这些经她料理照顾的对她依赖,领导也重视金姐的本事,又是职称又是提干的,给金姐的名字下面挂了不少实实在在的荣誉。我们私下聊天,说是没点酸溜溜,那也不可能;但是自己确实也做不成金姐那样,又有什么好嫉妒人家。同办公室的小孟会计就讲过,她比金姐晚一年上班,本来心气高,专门去抢做招标的活,没想差点搞砸了;后面还得是领导把金姐换去救场。小孟会计去年结了婚,生了一个顽皮的女儿,现在与老公忙得灰头土脸,每天只等下班了。
这天我打好了几张单子,准备拿去找领导签字批示,刚站起来就听金姐喊我,让我顺路把什么材料一并带去。我一瞧,不过是个补填的报销单,往常是月末才用。我说今天怎么突然……金姐打断我,说领导要的。
我走去楼上签字。领导问我,今天还有什么急事要忙吗?我说单子签完暂时就没什么紧张的了。领导说,那先别下去了,跟着去小会议室开个临时会议,算是凑个人头。
小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我找了个最远的位子坐下,向旁边的二把手偷偷问是什么事?二把手看我一眼,把烟从嘴上移开,压低声音说,不是好事,本来这种会要每个办公室出人代表的,老头估计不好意思叫小金。我心想,是什么事还能不好意思叫金姐?
老头就是叫的领导,今年头发已经全白了。领导挟着他用惯的小号破笔记本进来,随手甩上门坐下。二把手从烟盒里挑出根中华,往领导面前一抛;领导笑骂了一句,捡起烟自己点上,开始念通告:某年某月某日几时许,我厂职工金xx于xx路某某足浴店消费600元……
在场几个年纪大的哈哈笑起来。我扭头看向二把手,这老技师也在笑,叼着的烟头扑扑地往下抖着灰。领导也在笑,说了句安静,又往下念:……用于店内女技师手淫服务,结账时xx路派出所进行扫黄打非排查行动,予金xx拘留x日,x元罚款……
我又看看二把手。二把手睨我一眼,我低声问金xx是谁?二把手也低声道,是倒班的,你不认识,但是是你们办公室小金的爸爸。
我吃了一惊。领导本来在叫二把手的外号,见我们正在说话,便收了笑意,说:叫他来是他们办公室都是小女孩,这小金呢,她也不好看。听听就行了,回去别乱讲。那小姑娘呢,也不好听,也不要给她们说。
二把手说,大家都有数的,不会乱说。
旁边两个工程师也跟着说,又不是好事,谁也不会多这个嘴的。
回办公室的路上撞见了做技术的小刘,嘴里还念叨着测试数据,一身油污。他刚做了爸爸,为了宝贝女儿,一改往日的偷懒耍滑,满心都是要赶紧挣个高级出来。
小刘见我是从四楼下来,好奇问了几句。我刚说了句领导找去开通告的小会,小刘就乐了,说是不是金老爷那事?我说你怎么知道。
小刘说,咱们厂里就这么多人,谁还不知道这个呀。你是不认识咱金老爷,明年就六十了,这老当益壮……
我也忍不住乐。小刘撇嘴,说,会计一办公室,老头特地喊你去,看来也是觉得难看,可不敢给那群小姑娘知道。你说这金老爷是怎么想的?
我说,金老爷好像还是金姐的父亲。
小刘叹道,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金姐。
我说,金姐上半年才得的提干呢,公示期还得几个月,还不稳当,也不知道会不会对她有影响的。
小刘说,我倒不是说金姐提干这事,你知不知道金姐要结婚了?
我愣了愣。小刘又说,金姐虽然说干活好,人长得也漂亮,到底三十多岁了,找到个老公不容易。你看金老爷这爹,不是给闺女找事吗?
我说,金姐知不知道这事?我记得金姐说她从家里搬出去住了。
小刘说,通告都贴在宣传栏里面,虽然谁也不看宣传窗,保不准金姐恰巧路过了扫一眼呢。再说了她亲爹蹲派出所好几天,她真能不知道?
我叹气,说金姐也是难,怎么有个这个爹。
小刘瞥我,说,金姐是倒霉,但是金老爷不也一样是倒霉吗?怎么就遇到扫黄打非了呢。你说这人背运那是真背,老司机开这么老多年破车,就这回翻船了。
我听着总觉得不像好话,但我嘴笨,一时也回不来什么话,只说自己还要回去打单子,就匆匆下楼了。
年关岁末,财务这会儿的活总是最多的。就是孩子还小的小孟会计,也不得不挤出时间跑来加班。我们几个未婚的觉她辛苦,好说歹说帮她分了活,劝她按点下班,说小孩还是要紧。
跟我们这群手忙脚乱的货色不同,金姐依然是那副游刃有余劈波斩浪的样子,手底下几叠凭证,照样有条不紊,甚至还得空给我们煮些花茶。小方会计边敲键盘边哀叹,说金姐你怎么还能这么高兴?金姐笑道忙过这一阵我可就要去休婚假了,你们讲我开不开心?
办公室里一片艳羡不满。金姐等我们声音小下去,又说:咱们都加油,我要了两个礼拜假的,婚礼还得回老家办;这一通的活得你们跟我一起加紧,不然下个月你们抓不到我来做扫尾了。
我问,金姐下个月都不在阿?
金姐说,怕什么,有事再给我打电话呗。
小方会计说,金姐少有这么长时间不在厂里,见不到金姐,心里还有点虚呢。
金姐乐了,说你们少在这给我架,我可两三年没休过年假了,下个月谁也不准喊我回来,求我也不行!
办公室里又是一阵嘻嘻哈哈。
金姐的婚礼办得低调,厂里谁也没去。只是突然来了位红光满面的师傅,长相很可亲,讲话十分客套,说是送金姐的喜糖来的。
我们道了谢。小孟会计活络,首先向那师傅说恭喜,叫他金师傅。我们转了个弯,也学着叫金师傅,跟他说恭喜。小孟会计跟他寒暄,说金师傅一向都是晚班,今天白天也不休息了,匆匆地来分喜糖?金师傅满脸喜气,说这是金姐特意交代了,要专门送来她办公室的,又说等金姐休假回来,要喊我们办公室一齐吃饭的,教我们一定腾出个周末来。我们连忙说好。
等金师傅一走,我们办公室便静下来,只有些各自打字或拆喜糖盒子的声音。倒是小孟会计出声惊喜道给我们的喜糖更多一件什么好东西,说要带回去给她女儿能吃。我说我不爱吃这些,这盒也给你家小妹呗?小孟会计道了谢,喜孜孜地走来拿去盒子。
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摊开一桌的发票凭证发呆。金师傅一进门就知他是金姐的父亲,两人都是周正的窄脸,鼻梁稍拱,脾气也是同出一辙的豪爽大方。金师傅头发只是花白,浓眉上有几根长寿毛,眼周皱纹却不多,炯炯有神的一副神气喜人的模样。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能去足浴店找嫖,弄出这么一套丢人的动静。我本以为出来这种通报,不论是金姐还是金师傅本人,断不会敢于使金师傅大张旗鼓地跑去厂里各处结交;未想金师傅会这么利落,替金姐往通勤的办公室跑来走去,身形姿态依旧笔直坦荡,仿佛事情从未发生过,或厂里人全不知道这事。
几天后,我跟小孟会计一同出外去办一件公事。路上我问小孟会计说金师傅,小孟会计却神秘一笑,说有什么奇怪的?老金到底没退休,班还是一样要上的;金姐也并没有辞职的意思,亲爹也换不了,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
我讷讷点头,只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我依然不是很能信服。我总以为金师傅或金姐身上会因此引发一些风暴,或者情绪出现什么突然爆发,但是都没有。也许他们是在装模作样地硬撑,也许是真的不当一回事;也许同事们其实都是些表面文书,金师傅的风流落地不过一件茶余饭后的男人间的笑话,谁也不会认真做个污点,戳去金师傅脸上难堪。也许他们并不觉得这事值得如何。真正怪异的大约只有我,偏替别人家的逸事耿耿于怀。
作者: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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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的小学生依依捡到了一个瓶子,放出了里面被困了几千年的精灵。精灵很感激,说可以满足依依的任何心愿。
依依不假思索地说:“我要每次考试都能考一百分。”
精灵不解:“你不要钱,权利,地位,却要考试能考一百分,这是为什么?”
依依摇了摇头,说道:“我必须得考一百分才行!上次考试,我只考了九十九分,被妈妈打了十下手心,她说我粗心大意,让我长长记性。昨天的考试,我错了好几道题,估计只能得九十分。我可不想被打一百下!”
精灵了然,拍拍胸脯保证道:“你放心,以后不管是什么考试,你只会考一百分,绝对不会得九十九分!”
第二天成绩公开,依依果然得了一百分!依依翻阅自己的卷子,明明有几道题她答错了,可是老师却在上面打了勾,一定是老师看错了!依依想了想,把答案改成正确的,兴高采烈地拿着卷子回家了。
“妈妈你看,这次我得了一百分!”依依献宝似的把卷子递给妈妈,妈妈顿时喜笑颜开,捧着依依的脸亲了两口:“依依真是好孩子,如果下次也能考一百分就好了!”
依依想到精灵的承诺,拍着胸脯保证道:“没问题!以后我每次都会考一百分!”
那之后依依,果然每次都考了一百分。她拿着全科满分的成绩单回家,爸爸妈妈高兴坏了,先是带她出去玩,又请她吃大餐,依依觉得,自己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可是好景不长,再一次,依依拿着一百分的试卷回家,却遭到了妈妈的冷脸相待。
“你从前考一百分也就算了,满分一百二十分的卷子,你竟然只考了一百分?你在班上的排名,都掉到二十名了!说!那二十分都丢在哪里了?最近是不是又偷懒了?平时究竟有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依依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通,心里委屈得要命。她哪里知道这次的考试还有二十分的附加题?她仔细看过了自己的卷子,实际上,她得了一百一十七分,只是因为那个一百分的愿望,老师判错了卷子,让她有苦说不出。
依依还得知了一个坏消息:如果她上了初中,所有的卷子都是一百二十分,高中则是一百五十分!如果她只能考一百分,不知道要挨多少打骂!
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流眼泪,从白天一直哭到晚上,把眼睛都哭肿了。精灵看她哭成这样,于心不忍,从瓶子里跳出来安慰她:“你别哭了,实在不行,我把你的愿望改一改吧。”
“愿望还可以改?”依依不哭了,看向精灵。精灵点点头说:“可以啊,说说你想换成什么样的愿望吧!”
依依于是说:“不管满分是多少分,每一次考试,我都要考满分!”
精灵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以后不管是什么考试,你都会考满分!”
又一次考试过后,依依拿着全科满分的试卷回了家。
但妈妈看到班级排名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第一名有这么多?”
成绩单上一到十名的小孩全是整齐划一的297分,依依和他们一起并列第一名,实际上排在第六位。她知道,排在她前面的孩子,是真的考了一百分,但因为她考了九十九分,满分就只有九十九分了。
还好妈妈不知道,仍然为自己家的孩子得了第一名而高兴。爸爸和妈妈带她出去玩,还请她吃大餐,依依觉得,自己又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了!
可是好景不长,依依虽然每次都能考满分,可那些不以分数评判的竞争,她就无能为力了。
“演讲比赛怎么只拿了三等奖?你整天就只想着玩,都不知道好好练习!李阿姨家的壮壮就得了一等奖,你怎么不向人家学习学习?”
“合唱班怎么没拿到优秀学员?我就说你没有音乐天赋,你还非得要参加!还不如跟刘阿姨家的乐乐一起去舞蹈班,你要是去了,现在连跳舞都会了!”
“说了多少次,要先跟长辈打招呼,不要等着长辈来招呼你!你看看,你表妹都比你懂事!”
依依不明白,明明自己已经得了满分,妈妈为什么还是对自己不满意?她找到精灵,问它愿望还能不能再改,她不仅仅要得满分,还要得第一,无论做什么,她都要做最好的!
精灵很为难:“我只能帮你试试看。”
于是依依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许多个第一。她第一个举手发言,第一个吃完午饭,上学第一个来,放学第一个走,她在演讲比赛里得了一等奖,但一等奖有六十人,没有人得到二等奖,她第一个被评上合唱班的优秀学员,像她这样的还有五十多个。这很显然不是依依想要的第一,也不是妈妈想要的。
“这些一等奖什么都证明不了,不像你张叔叔家的凡凡,人家数学竞赛可是得了金牌的!”
依依终于绝望地发现,无论在哪里,总有比她聪明,或者比她努力的小孩。只要妈妈还看着那些孩子,自己无论拿多少个满分,多少个第一,她都不会对自己满意。
她从晚上一直哭到白天,把纸巾都用光了。精灵看她哭成这样,于心不忍,从瓶子里跳出来安慰她:“你别哭了,实在不行,我再帮你一次吧。”
依依于是说:“我要妈妈再也挑不出我的毛病来,再也不拿我和别的孩子比,我要成为她心里最好的,最优秀的孩子,让她永永远远,永永远远都对我满意!”
精灵大惊失色:“等等,你真的要许下这个愿望吗?我感觉有点不妙……”
依依斩钉截铁地说:“这就是我唯一的愿望!”
三天后,在依依的葬礼上,依依的妈妈抱着依依的遗像,一边流泪,一边神情恍惚地念叨:“依依是全世界最好的孩子,她最听话,最懂事,最优秀,最努力,最认真,最善良,最可爱,最勇敢……门门考试都能得满分,一直都是第一名……”
与痛苦的女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依依遗像上的笑容,就像夏天的阳光一样,灿烂极了。
照片上的她,看起来真像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评论:随意,祝阅读愉快。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林柠拧开水龙头。水从她手中流过,从手腕一直流到手,手指、手指尖,一股股前赴后继的水流。流动,流动。
自她踏上这片广袤的土地,耳朵曾遇到各式各样此起彼伏的声音,大多是些和蔼的问候,偶尔也会听见些市侩的聒噪。不能怪她太容易被推销员盯上: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衣服也都是都市里潮牌新品的样式,这样一个女子丢到大漠荒烟的敦煌里去,是有些突兀的。
可林柠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融入当地色彩了,她郑重地将自己衣物的颜色都挑选为与敦煌文化相近的色彩,仿佛一位远道而来的信徒,心中虔诚无比。但真正双脚踏上此处尘沙时,才意识到在满目灰黑的背景色里,身上的红与绿有多刺目,好像她才是那个壁画里出尘入世,反弹琵琶自天而下的姑娘。
终于走到荒漠,风卷沙砾,无垠的沙漠在眼前徐徐展开。她蹲下捧起眼前一抔黄土,手掌抬起让它们和夕阳齐平,然后沙砾与眼泪就着残阳缓缓顺指缝溢落,直直砸向地面。
一
林柠从小学起路过报刊亭就走不动路,小说月刊、文学杂志、动漫画报……她总要翻一翻的,况且翻一翻又不要钱——老板娘还总是笑眯眯的,跟画报上的笑脸小人一个样,而笑着的大多都是好人吧——所以报刊亭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去处。她乐意站在亭子前,从报纸翻到杂志,再从期刊看到画报,直到姥姥很不好意思地对老板娘赔着笑脸叫她不要翻了,快拿一本书回家看才算为止。以前林柠是只看正文的,但最近她发现了边栏和底栏的乐趣,比如这次买回来的杂志,每页的底部都标了各种各样神奇的宣言:“喜欢科幻小说,偶尔打游戏,我的名字是xx,地址在……”xx是一个看上去不太像真名的昵称,类似的信息还有很多,虽然林柠没有真的计划马上就对其中某一个地址寄出信件,但还是很认真地一条条看过去,小小的脑袋里盘算着“这个和我兴趣一样,这个不太喜欢……”一直盘算到妈妈喊她吃晚饭。坐到餐桌上夹菜时,她看着手里的青菜,想起刚刚好像看到了不太认识的词:“敦煌”。
“它是什么呢?”将青菜放进嘴巴里的时候她还在想着,“也是青色的吗?”
二
兰伊和往常一样,午睡一睁眼就计划着看敦煌纪录片。
“急什么。”妈妈把拖鞋从床那头踢过来,“昨天舅舅给你买的书看了吗?”
“急什么。”兰伊学着她的口气慢慢下床,脚踢踏起拖鞋窜到沙发上之前不忘按开DVD。
“都要谢谢你舅舅,”妈妈还在絮叨,“过个生日给你买盘讲敦煌的纪录片,这下可好,迷得连书也不看了,天天都要盯着那个离你那么远的地方……”
“看看看,我看。”兰伊顺手从沙发上抽来一本封面画着大嘴小孩的杂志摊开反扣在腿上,应该是表妹上周来做客时落下的文学杂志。
电视上镜头切到美轮美奂的飞天壁画。
“哇……”兰伊和杂志封面的小孩一同张大了嘴。
噗嗤,妈妈乐了。
关掉电视以后兰伊举起反扣在大腿上的杂志,发现它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无聊,既是因为当期文章确实有一点趣味,另一个原因则是它底栏的小字。
如果真能交到朋友就好了——楼下又传来一对夫妻吵架和摔盘子的声音——呆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
三
“给你的信。谁寄给你的呀?”
兰伊妈妈到家时,发现女儿又在沙发上看那部敦煌的纪录片,她实在太爱那个驼铃声声,阳关三叠的大漠古城。“轻盈舞殿三千女,飘渺飞天十二台”的美,怎么看也看不够。
兰伊接过信封,很诧异的答自己也想不出会有谁给自己写信。打开以后才了然:是前一阵子投在杂志底栏的征友启事起了效果,来信者自称林柠,表示对兰伊寻找敦煌文化爱好者的交友启示很感兴趣。兰伊手指拂过薄薄的纸张,这轻轻一张纸,此刻竟突然贵重起来,就是别人要拿钱来换她也不给的。她感到一股暖意从心头源源不断地生出,客厅茶几上那盆稍稍干枯的花也入眼了起来,而且说不定浇浇水,过几天就能起死回生了呢?她飞奔到书房里去抓过信纸和笔,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而且是和她年纪极为相仿的人——是可以理解她对敦煌的热情与爱的。
寄过回信,兰伊望着墙上的时钟发呆。这座时钟是某个亲戚送的,兰伊特别喜欢钟座下方小猫头鹰摇摇晃晃的设计,过了许多年它还是一样可爱。盯着它看久了不免恍惚,如坠梦境一般,兰伊有种自己刚刚才从亲戚手里收下它的错觉,心中涌现出第一次在沙发这个角度望向小猫头鹰的喜悦。“吃饭喽——”兰伊猛地被喊醒,钟表表面已经掉了漆。
她虽是个孩子,这几年却尝尽了大人世界的苦楚:父母离婚,自己又疾病缠身,只得在家休养,整日里看不痛不痒的纪录片。至于为什么是纪录片,兰伊喜欢镜头语言的公允和旁白的平稳。四平八稳对生活来说太难得了,她愿意普通地活下去,假如身体给她机会的话。
但无论如何,时间总在平静而平等的流逝,兰伊渐渐和林柠聊了起来,信件准时出现在邮筒和信箱里,偶尔会比预计晚几天。等待是种甜蜜的折磨。
四
林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寄出了交友信,没想到对方回信很快,态度也很真诚,“如果有时间可以读一读边塞诗歌。”信里如此提议,林柠本就钟情文学,于是很乐意寻来读,加之她长期积累,理解能力自然不在话下,很快就可以和兰伊畅谈茫茫大漠里的羌笛胡笳了。
“这是我们的文化,”兰伊在信中坚定地写道,“你要记得,林柠。你要学习,你要感受,你要体悟,然后你会爱上她的,我保证。没有哪一种色彩比飞天更绚丽,也没有哪一个名字比敦煌更动人。即使她蒙千年之尘,即使她受时间之霜。”
林柠提出假期一起去敦煌,她已然对这浩荡回肠的文化屈腰折服。但很奇怪,兰伊拒绝了。“我的生活像一座巴米扬大佛。”她解释,也不管如此隐晦的暗示是否能被理解。病情再一次加重让普通生活的期望被现实击中,碎成飞舞在空中的尘埃——看似轻盈自由,受到重力后缓缓下沉——最终沉入废墟,无处可逃。出于安抚,兰伊邀请林柠来自己家里做客。希望到时候头发不要掉太多,她边写边想。“我买了你上次说卖空买不到的糖果哦,你想吃红色草莓味的,对不对?给你留着,都给你吃。”她忍不住孩子气地许下一个郑重的承诺,然后第一次等邮递员将信件拿走后才离开邮筒,期盼糖果的甜味儿能够给朋友带去些许慰藉。
五
林柠很久都没有收到信了,她等啊等,从初二等到初三。自从她开心地答允兰伊的邀请以后,接近半年,她什么都没有收到。一向宅在家里读书的小姑娘竟然跑去离家很远的邮政总局查询是不是有漏发给自己的信,连父母都觉得奇怪,而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是学业太忙了吗?林柠暗自揣测。初三起学业任务陡然加重,她一边写作业一边构思给兰伊的下一封回信,心不在焉的笔画爬满了作业本。
六
盛夏将光影交付给树叶,墙上的阴影随着树叶摇摆,晃出了夏天的邀请函。林柠大学毕业后彻底打扫了一遍屋子,发现一大捆当年青涩的来信。当时的自己没有时间和能力做的事,现在自然要帮她一一实现。抱着这样的信念,林柠站在这个稍显破落的老房子面前,微微犹豫着,抬脚迈进了门槛。
七
兰伊的妈妈其实不太理解为什么女儿特意叮嘱保管好这个小礼物盒子,说是有人来取,她就只好等着,等了许多年也没有人来,后来慢慢就成了等她自己。等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适应女儿的离去,适应漫长看不到尽头的夜晚与生活。最终她还是适应了清晨刺眼的阳光,多看几次天亮眼睛就习惯了。阳光投射进屋子的时候,桌子上的小礼物盒子就更显得神秘,里面会是什么呢?兰伊妈妈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这份诱惑,阳光将盒子晒得很暖,她轻手轻脚打开包装,好像再一次感受到了女儿的体温。她已做好打算,里面的物品无论价值再高她都会包装好,接着等它的主人。她思忖着,女儿如此看重它,应当是关于敦煌的东西,又或者会不会是贵重物品?
是一盒红色外包装,因为过期已经粘连在一起的黏腻糖果。妈妈有点疑惑。
八
从兰伊家离开后,林柠一阵目眩,她倚靠着楼梯栏杆,窗外的阳光在她眼前晃动,心口和眼睛一齐被刺痛。楼梯间阴凉,她却深感中暑一般的窒息感。打点好行李,林柠第二天即启程前往敦煌。
路程遥远,特别是气候干燥,对人体适应能力有一定挑战,但兰伊却越来越心安,整个人平静如一汪泉水,在热闹嘈杂的观光车里显得格格不入。数字观展时无数精美的壁画和塑像呈现在眼前,林柠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兰伊的文字第无数次浮现在她眼前:“你要记住:记住祖先的千里跋涉;记住文人墨客的笔墨飞扬;记住曾经无人问津的千年古刹;记住过去无人打扰的绝色壁画;你还要知道她们正在褪色,她们正在凋零,她们正在被时间吞噬。所以这才是我们记得的意义,如果我们不去传承,没有人帮我们传承;我们不有所作为,那么世界上没有民族将帮我们作为。”
在熙攘的人群中,林柠抬手悄悄擦掉眼泪,她想自己应当是完全明白了这些话中的含义。每个塑像的眼神都模糊了,却因此更加温柔。十年了,林柠喃喃道。从第一封信寄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十年对于敦煌来说,可能实在是太短了,但是对兰伊的想念,一定还会持续很久。
正是因着这样坚韧而无所穷尽的惦念,才让林柠今后走上讲台每一次讲授《莫高窟》这篇课文时总会说上一句:“中国最美的景色,在祖国西北的敦煌……”
emmm,滑铲产物,还没写完
作者:月溪明
评论:笑语
阳春三月,天气和煦,阳光暖洋洋地照在大地上,路上行人也不自觉放满了脚步,享受着闲适的空气。
几队全副武装的披甲士兵却步履匆匆,径直奔向各个城门,引得路人纷纷望去,有人好奇地问:‘‘咦,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什么军队出动了?”
周围人纷纷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晓,有一人想了想道:“城门口已经被封锁起来了,官爷们正在排查每一个出城的人,看这架势,说不定是什么东西失窃了。”
“嗨,我们管那么多干甚,那些大人们丢东西就丢东西吧,反正跟我们也没关系。”一人这么说,其余人纷纷点头,便不再关注这事。
人群散开,唯独一白衣青年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望向城门方向,喃喃自语道:“连傅叔都出动了,想必丢失的物品还挺重要,嗯,等会去城门口问问傅叔,至于现在,还是先去龚先生那里拿修复好的古画吧。”
白衣青年略微辨别方向后便继续前进,走了大约一刻钟后,他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店铺,却发现店铺大门并未打开。
白衣青年眉头微微皱起。不应该啊,现在已经巳时了,一般这时候龚先生早就在店里忙活修复工作了,今天怎么这时候还没开店?难道是去处理别的事情了?
虽然白走了一趟,但是白衣青年倒也没太在意,毕竟古画一时半会也不着急拿。白衣青年正准备转身离去,打算过几天再来取,余光无意中略过店门,却发现门似乎是虚掩着的。他心中一动,暗想道:龚先生不会是出意外了吧。于是连忙上前几步,轻轻推开木门。
门后的空间并不大,正对门的是一个木质柜台,平时柜台后坐着龚先生的学徒,负责招待上门的客人。柜台左侧另有一扇门,门后便是龚先生平时工作的地方,而此时,那扇紧闭的门却向外敞开,这不寻常的一幕让白衣青年心里生出一丝警惕。
白衣青年轻手轻脚靠近那扇门,侧耳听了一会,没听见任何动静。他小心翼翼往里看了一眼,发现门后并没有陷阱和埋伏,甚至没有人,于是才走了进去。
房间正中的大木桌上放着一张古画,正是白衣青年准备取的那副,古画原本缺损的地方已悉数精心补全,完全看不出破损的痕迹,足以见龚先生修补古画技艺之精妙。
目标就在眼前,白衣青年却没急着去拿。目光环顾四周,只见这间工作室内四处都是高大的木架,上面摆放着各种纸张、卷轴,物件繁多却不杂乱,可谓是乱中有序。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与往日唯一的区别在于今日工作室内没有人,要是一般人,肯定会觉得是自己大惊小怪了,说不定龚先生今天只是想偷个懒而已。
白衣青年的眉头却深深皱起,他来过这里好几次,对工作室内的情况非常熟悉,乍一看这里好像一切正常,但是对比自己的记忆,白衣青年发现工具不见了,一个以修补古画为生的手艺人工作室内,怎么可能没有修补工具?之所以看起来一切正常,是因为有人刻意将其他木架上的卷轴等物挪了一部分放到了空缺处。这样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可以说是很反常了。
审视完工作室的环境,白衣青年又将目光放在了桌上的古画上,只见古画描绘了一副美好的踏春景象,飞燕、绿树、青草、游人与远处若隐若现的高山,显得分外惬意,纤悉又精致的笔触透露出绘者高深的画功。
白衣青年右手撑在桌上,食指轻轻敲击桌面。太不对劲了,这幅画送来修补之前,他是看过的,原先的画面上可没有山,也就是说,这山,是龚先生画上去的。
作为一个优秀的古画修补师,龚先生绝不会做除了修补之外的事,那此时他在古画上的多此一举,是想告诉我什么呢?而且用的还是这么隐晦的方式。这一切都说明龚先生的处境并不好,说不定,这是在向我求助!
白衣青年理清了现在的状况,他先是询问周边店铺的人是否知道龚先生的去向,不出意外得到了否定答案。
“龚老头啊,这几天一直神神秘秘的,我们也很少看见他。”邻居这么说道。
白衣青年又问:“那龚先生最近有什么与往常不同的表现吗?比如说了些
什么特殊的话,做了什么特殊的事,又或者,身边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倒也没什么不一样啊……”邻居思索了一会儿,好像想起了什么:“最近有几个人上门找他,说是他以前的学徒,这次特意回来拜访他。但那些人看起来人高马大的,说话声音有点西域的口音,看起来也不像是会能耐下心修画的样子啊,真是人不可貌相。不过说起来,没想到龚老头竟然还有几个西域学徒,看来他以前去过不少地方嘛。”
西域?白衣青年本能嗅到了不对的气息。
虽然大棠这些年对外交流很频繁,京城内也有不少外族人往来和定居,但是
作者:贩卖机
备注:已于23.1.4日修改。并增加一个奇异而且无聊的结局。
评论要求:笑语
今天是我进入这个公司的第三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天。
我打算离职。
这并非一时冲动所做出的决定,而是权衡利弊之后所做出的最优决策。
以下请容我阐明一下理由。
首先,我所在的是一家城市周边旅游及景点文创开发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公司,规模倒是铺展的不小,约摸有十几个部门近百人的样子。只是我天生社恐,对于本部门以外的人际交流趋近于零,又懒于对工作之外的事物进行探索,导致我自入职到现在进四年时间,对工作范围之外的公司业务毫无了解罢了。
此为事件发生的必要前提条件。
不过,公司的工作强度、薪酬、人际关系等,并非是导致我决定立刻离职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就各方面来讲,公司的工作强度、通勤距离,以及薪酬数目,甚至在我的预期之上。
当然这并非是说公司做的无可挑剔,仅仅是平庸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罢了。
只是在当前的经济状况下,处于文旅行业的公司半数都在亏本裁员,此处毫无缩减规模的迹象,反而在开拓市场、招收新员工上产生了更强烈的兴趣。
从表面看来,这是绝对的好事情。
然而……
这其中存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同事——起码在我知道的范围内——都只会在这家公司待到四年。
是的,没错。自我进入公司以来的所有前辈,都是如此。普通的工作,加班,升职。然后在进入公司的第四个年头的某一天,突然离职。从此消失在我们这些人的生活范围内,再也没有消息。
公司不停的招新需求,恐怕大部分也来源于此。
而我在不知不觉之中,也即将到达入职的第四个年头,成为同事之中资历最老的员工。
我自然是害怕的。
自我发现这件事情以来,我便有意无意地在公司内部打听那些离职的老员工的去向,但无一例外的没有结果。
“他们都是主动离职的。”人事告诉我,但她并没有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联系方式留给我。
所有人都是去向不明。
公司照常运转。前辈依旧在离开,即便是在目前就业不景气的环境下,这个规律还是依然持续着。
不论是应届的学生。还是已有家室的中年人。无一例外的逃不过四年的坎。
我还记得与我关系最好的那个同事,同时也是我的前室友。他比我早一年进入公司,在工作上,也勉强算是个可以仰仗的前辈。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大约十个月前的一天,突然没有来上班。而等到下班回家后,我才发现他的所有行李都与他一同消失了。他连一张留言都没有的,就这样离开了。而他之前留下的所有联系方式,也已经全部失效。
“他昨天提的离职呀。”人事部的张姐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我“怎么?他没跟你说吗?”仿佛我的所有大惊小怪都是自找。
而导致我下决定离职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坐在我对面工位的同事。
一位在四年内完成了结婚生子重大人生进程,上有老下有小的本地人士。目前身上尚且背着房贷,还在给刚看中的车努力凑出首付,无论怎么看,他都没有辞职的可能性。
他是在上周突然辞职的。
与此前离开的其他人一样,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来上班了。
而在此之前,他还在兴冲冲的与我们讨论刚知道的公司为入职满四年的老员工准备的福利。
这很奇怪。
我无法相信他主动辞职的消息。
而就在昨晚,我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那是一连串乱码一样的文字与表情间杂的奇怪讯息。
这是什么?
我正待回复,他紧接着又发来一条新的讯息。这次是一张黑漆漆的照片,仅在边缘处能看到一点模糊的肉粉色。仿佛是什么巨物骇然大口的一部分。
我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比如那张公司作为对老员工奖励发放的内部价格旅游团券。我处于对即将获得的福利的好奇心,也打听过那个旅游团的事情。可惜在我能打听到的范围内,没有什么人对这个景点有过多的了解。最后我也只是知道那是在公司经营下的一个小众度假景点,地点偏僻,游玩人数寥寥。在旅游团的宣传页内,那地方倒是一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样子。我看着那个地方,却总感觉身上一阵寒意。
我倒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本市的某些怪谈。例如在郊外荒山上的某个山洞里吞噬生命的巨物,渴求祭品的远古邪祟,赠与人财物的仙人,操控市场的邪恶财阀……
如今这些传说,在我心中连成一线。即使是前同事在一小时后发来的“不好意思手机让孩子拿去玩了”的信息,也不可能使我冷静下来。
即使与他过去说话方式别无二致,我也无法认为这是他本人所发。
寒意遍布全身。
我决定尽快辞职。
至少在第四年到来之前,离开这家公司。
于是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我递交出了我的辞职报告。
对此,人事部门的同事丝毫没有感觉惊讶,那个陌生的同事只是点点头,把我的报告接过去,放在桌上。在这个新来的陌生同事背后,张姐的桌子上空空如也,她在半个月前离职了。
放下辞职信,我深呼了一口气。
“你等等,”我正打算离开,却被同事叫住“这个,我查了一下,你到昨天正好入职满四年,所以这个你得拿着。”
陌生的人事部同事期待地看着我,他手上拿着的,是公司发给四年老员工的福利旅游劵。
------以下是非常迷惑的结局分界线--------
“……谢谢。”
我只得接过来。沉重的石头重新压回心上。
第一次,从工位走向公司大门的路如此漫长。每一道不经意的目光似乎都在监视着我,每一句无意义的闲谈仿佛都是在讨论我。
“扑通、扑通”
心脏跳动的声音占据双耳。
我不知我是如何离开公司又是怎样走出写字楼,回过神来已经在大街上。
印刷精美的旅游券在手心被冷汗浸的湿透。该如何处理掉它呢?是小心地收藏起来,还是就地丢掉?
我绞尽脑汁,却想不出任何可行方案。
无论如何,我是绝不可能使用它的。
手指在大脑下令之前擅自行动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那份旅游券被我撕碎,塞进嘴里,咽下肚中。
这是我潜意识所认为的最保险的逃避方法。
接下来,我一不做二不休地把之前的联系方式统统丢掉。在吃下印刷品所造成的腹泻间隙里,完成了清空通讯录、换电话号码、搬家等一系列事情。
做完这一切,我与我的肠胃都感到无比轻松。
带着这份轻松,我走上商业街。突然,与某个熟悉的身影面对面。那是上个公司在我之前离职的那个本地老哥。
他一手提着婴幼儿奶粉一手抱着一大兜纸尿裤,表情与我一般的惊讶甚至带着些惊慌失措。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他离职的真实原因。——胡猜乱想导致的疑神疑鬼,跟我一样。他大概也同时明白了过来,我们面对面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而此刻,他刚一岁的好大儿正骑在他的脖子上。啃着他老父亲脑门上所剩不多的几缕头发。
作者:舞舞纸
节节节瀑布坠落事件(3)
三位同学和刑警消失后,剩下的警员对在场人员重新开始了询问。询问结束后,大家原地解散,胧目、龙哥和两位兔小姐也回到了香久山。
“欢迎光临,啊不对,欢迎回家。”
香久山酒吧已经开店了,木讷的九保一边擦着杯子一边打着招呼。吧台上还坐着酒吧的招待小葵,他画着浓妆,披着一头向日葵色的卷发,艳丽得就像一朵大丽花。他举起高脚杯向进店的家人们抬了下眉毛,然后寂寞地看向空无一人的卡座。
四个人仿佛行走的丧尸一般,趴倒在了空着的吧台上,九保给了四人每人一杯冰水,不安地看着他们。
喝完水,龙哥便回房休息了。目目和樱桃酱继续趴在桌上,一副动都懒得动的样子,只有宁宁顶着傻笑的脸,正襟危坐。
“你们……今天是去搞那个竹筒饭节了吧……”
九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从众人的沉默中隐约感觉察觉到些许不对劲,他本来想问和学生在一起是不是很开心,但从龙哥和胧目拧成一团的脸看,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
“竹筒饭……竹筒饭……对哦!我们的竹筒带回来了吗?”
胧目直直跳起,把大家都吓了一跳。宁宁忙拉住他,说空掉的竹筒都是可回收资源,已经让兔管家带去废品回收站了,至于其他的多余餐具、折叠桌椅、保温设备和收纳箱,也已经让管家搬回了她们的大宅。
“目目怎么了,一惊一乍的……你们要不要喝点什么,小兔子们都成年了吗?”
面对客人,小葵圆滑得像一只狐狸;面对家人,小葵亲切得就像亲姐。家人的朋友也是朋友,小葵大方地拿出钱包请客,宁宁笑着说水就可以,樱桃酱则是毫不客气地回答了“冰可乐”。
吸着冰镇的饮料,三人把今天白天发生的事告诉了九保和小葵。听到小白出事,九保和小葵都有点不知所措,虽然他们昼伏夜出,但对龙哥店里的情况多少都知道一点,他们表示了哀悼,然后询问起了事件的原委。
“警察说是意外,小白是失足跌落的。”
这是询问结束后、大家解散前警察的说辞。那时警察已经得到了空气教室内的监控,他们是根据监控得出的结论。
“那,那是怎样的意外呢?就像目目说的,但按照空气教室的布局图,瀑布边缘在教室外部,空气教室解除前,学生根本没有办法掉到教室外。小白从那个瀑布跌落应该是2点,她是在那个点正好发生了意外吗?但如果刚好在那个时点发生意外,她就没有时间把戒指戴到手上。那意外是发生在那之前吗?如果之前发生意外,2点才掉下瀑布的情况,就算她在河里摔倒,她也能很快爬起来。她是从瀑布上掉下去的,但是瀑布上的溪流并不深。哪怕她意外受伤,没有办法爬起来,在活动区域内大声呼救的话,也会有来救她的。”
九保只是看上去木讷,实际上很聪明,他说他考法律职业资格证只看了三个月的书,只是因为性格内向和一些身体原因,才没有继续从事律师的工作。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溪流包括在学生的活动范围内,饭后有很多学生都在溪边休息、游玩。当时没有人听到小白的呼救,也没人看到小白的身影。”
“这是学生给警察的证言,老师的也有。我接受完询问以后,就伪装成布偶混在杂物里,偷听警察问话。”说着,缎带樱桃酱掏出手机,打开语音备忘录,第一条备忘是一段长达六小时的录音,“虽然很多人都记得小白是工作人员,在开始的时候和我们在一起发饭,但其他的时间,只有几个人依稀记得小白和她那三个朋友,在活动开始后没多久的时候,一起往河边走去。”
胧目沉默地点点头,樱桃酱居然也有可靠的时候,他有点意外。
“我觉得那三个朋友很有问题。把小白叫走的也是她们吧,最后归队的也是她们,再后来失踪的也是她们。”
“这三个人是小白的朋友?”
“应该是,她们住在一起,是同一个社会抚养院的孤儿,也就是所谓的室友。”
“室友?室友可是最容易闹翻的。”小葵不屑地哼了一声,“因为一起生活所以必须保持表面的和睦,但小摩擦日积月累,爆发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小白她也是孤儿吗?”
“是,老师的证言里说小白和她的三个同学都是孤儿,班里来自这个抚养院的也只有她们四个,她们四个算是一个小团体。”
“但小白从来没和我们说起过这些……”
“那多半是关系不好,不愿提。”
“老师也说小白在她们之中有点格格不入。小白是四人组里最努力的,其他三个人的品行不是很好,平时经常翘课,不交作业,也不参加社会实践之类的。这次她们来节节节,是因为她们再拿不到学分就没法毕业了。不过呢,现在这个时代,也不会有人那么执着于努力,有了圆鱼舟和人形机,大部分人哪怕不学习不工作,都可以轻松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努力的人反而都成了笑话。”
“小白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那三个女生为什么叫她?”
“自由活动开始后没多久,那三个女生说找不到缎带,所以让小白帮她们找。”
“小白知道缎带藏在哪吗?”
“知道,她和我们一起藏的。”
“那个时候其他人都去找缎带了吗?”
“没,有人先在观景平台吃饭了,但因为要拿缎带换学分,所有人不管吃不吃饭都要找。”
“她们班有多少人?”
“总共有23个人,是女校,都是女生。”
“活动区域大概有一个操场大,而且有四分之一的面积的观景平台,再除去河道的面积,大家要互相撞见还挺容易的。她们都没人见到小白吗?有人去河边看过吗?”
“没见过,就连去过河边的人都没见过。这就是我奇怪的地方了,因为自由活动有2小时,很多人都在饭后去了河边。河边可以说一直有人,甚至还有不少人下水去玩,但是这些人都没有看到小白,也没有听到过小白的呼救声。”
“那那三个学生呢?”
“那三个倒是有人看到,她们就是下水玩的人,而且还向路过的学生泼水,玩得很疯,也有其他人被泼了以后下水和她们一起疯的。”
“玩得很疯,那是不是会一边玩一边大叫呢?”
“我们的确在凉亭听到了有人在大叫,是不是那三个学生不清楚,当时我们想着这是她们最后的集体活动,也觉得挺正常的。”
“嗯,我有一个想法,小白会不会因为意外跌倒在了河里,当场死亡。因为那三个学生和小白跌倒有关系,所以她们想要隐瞒这件事。她们把小白藏了起来,并在河道泼水转移大家的注意,到集合的时候,她们等所有人都离开,再把小白的尸体找出来,从瀑布上丢下,然后再返回平台,装作忘了集合时间的样子。这样和她们三个最后返回也对上号了。”
“这先不说这条河能不能死人,这条河你们也见过,只有小腿那么高,哪怕正面磕到脸,也不会在河里淹死。而且小白是2点掉下来的,这三个学生在那之前就回到了平台,单说2点把小白推下去这件事,她们可全都有不在场证明。”九保的假设胧目也想到过,因为活动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不是在竹林寻找缎带就是在平台享用午餐,很少有人会去注意河道发生了什么。
“那……水流?可以用水流把小白冲下去吗?来客山的瀑布还挺壮观的吧。”
“壮观是壮观,不过那不是用外星科技制造出来的吗?它的水流其实没那么急,只能冲走一些小物件。而且水流靠近瀑布的位置有几块石块排列成的石头桥,小白不可能通过漂流的方法穿过石桥跌落悬崖——而且就凭那条小河的水流和深度,根本不可能把一个人冲走。”
“唔,那这种可能怎么样?老师不是设置了空气教室吗?可不可以用空气教室的空气墙把尸体拦主,把尸体设置成一个空气墙消失后就会掉下瀑布的角度?这样2点教室解除,尸体就自己跌落瀑布了。”
“我也不是没有这样想过……不过藏匿尸体和重新把尸体拉出来丢下瀑布都不是简单的活,很容易被人发现。而且如果小白真的死于意外,那几个学生根本没有必要隐瞒,就算要隐瞒,也没有必要把小白重新拉出来,让她永远消失在山里才是最好的。”
“对哦,还有消失!”小葵打了个响指,“比起费尽心思藏匿尸体,为什么不直接让人消失呢?那三个学生最后就是消失的吧。听老师的反应,这好像比死亡还严重。啊,也对,再怎么说留个全尸也比尸骨无存要幸运。”说着,小葵抿了口酒杯中的液体。
“关于这点,我觉得应该给大家说明一下消失是什么。”礼帽宁宁说着,起身站在了吧台的座椅上,她转了个圈,就像那个老刑警一样,消失了。
“天天天,天哪!怎么会!”自己的酒吧要出人命了?九保的额头直冒冷汗。
“不是的,她只是‘下线’,也就是俗称的,嗯,怎么说怎么说,她只是,回到异世界了。”缎带樱桃酱淡定的喝了口可乐,但三位圆住民丝毫没有因此冷静下来。幸好没多久,宁宁就回来了。
“你们可以把我刚才的举动当成一种很多人都能用的魔法。”宁宁摘下她的礼帽,行了一个示意表演结束的礼,“一般情况下这样消失是正常的,但是学生在空气教室里消失,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情况。”
“因为……因为空气教室里学生不能擅自使用魔法吗?”见宁宁平安无事地回来,虚惊一场的胧目重新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是的,因为学生不能在教室里使用魔法,所以她们消失,那就是真的‘消失’。她们可能发生意外失去了意识,严重的可能是死亡。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大事,只是出了点小故障失去了和这个世界的联系。”
“希望是后者吧。老师那么激动,多半是因为小白的意外,精神绷太紧了。”缎带樱桃酱说着,在可乐里吹出一串泡泡。
“意外啊,小白她真的是‘意外’吗?”小葵将高脚杯里最后几滴液体倒入口中,也点了一罐冰可乐,“因为你们解散的时候警察没有逮捕任何人,所以谋杀和误杀基本可以排除。但自杀,我认为自杀不能这么简单地被排除掉。因为小白是未成年人,如果在学校活动中自杀的话,一定会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到时候对小白、对龙哥、对老师同学,对所有人都不好。”
“呲”,九保替贴满美甲的小葵打开易拉罐,小葵轻声说了句谢谢。
“小白有没有可能是自杀?”小葵问。
“这……不太可能吧,小白和龙哥那么好,龙哥还说他们约好毕业以后……”
“不不不,目目,这就是你的误区了。”小葵不耐烦地打断,“你守着楼上那个书库,是不是已经默认了‘钱包里有明天的电影票就一定不是自杀’?不是这样的。人类的心理是很复杂的。哪怕做好了再长远再美好的未来规划,在通往幸福的道路上遭遇打击,还是会一下崩溃的。我的问题是,在物理上,小白有没有可能清醒地在河边等到2点,然后从瀑布上跳下去?”
“这……”胧目沉默了一下,小声地说了声“有”。
“我的假设是这样的。小白在活动期间遭遇了某种打击,萌生了自杀的念头。至于具体是什么打击,我觉得和她手上的戒指有关。”说着,小葵露出忧郁的愁容,将吸管插入可乐,吸了一口,“你们都没看出来,小白喜欢龙哥吗?”
九保和胧目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樱桃酱哼了一声,答了句:“早就知道了。”
“男人,迟钝的男人。”小葵用指尖重重地点了下胧目的额头,“小白对龙哥有意思,还在店里用结婚戒指打掩护。这不算秘密,至少在店里的顾客看来,他们就是一对情侣——不,他们就是一对夫妻。但是他们的恋情是世间不能认可的。龙哥大小白这么多,就算小白不介意,龙哥和高中生交往,名誉肯定会受到影响。在店里的时候还好,小白穿着制服,可能只是看起来比较年轻的老板娘;但如果小白在学校曝光了和龙哥之间的关系,那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
“我认为,是她的同学曾经在香久山见过他们假扮夫妻的样子,本来她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今天小白把龙哥带来了学校。出于嫉妒也好,出于正义也好,我想应该是有人对小白进行了羞辱,也有可能是进行了威胁——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三个‘朋友’。她们不但对小白进行了言语上的羞辱,还在拉扯中扯断了小白挂在脖子上的项链,我记得小白的链子被拧成了一团,但两头都不是原配的搭扣吧。见到小白的戒指,她们对小白进行了更加严重的侮辱,可能还威胁说要向老师公开这段恋情,到时候小白可能遭受处分,龙哥和香久山也有会受到舆论的攻击,那样她之前不管和龙哥做了多美满的未来规划,全部,都会化为泡影。”
“那,那为什么她要把那枚戒指戴上呢?如果她不想让自己的龙哥的关系曝光,应该会直接把那枚戒指扔了,如果戴着那枚戒指跳崖,那不是更加坐实了她和龙哥的关系了吗?”
“啊——”小葵受不了地拖了一声长音,“不是这样的目目,我的意思是,小葵不是为了隐瞒恋情而死,她是认为自己和龙哥之间的关系已经瞒不住了,所以要以死明志——一切都是她的单恋,她要传达的意思是,她喜欢龙哥,但这是单恋,和龙哥没关系。这是比较温柔的假设,如果我和小白不熟的话,我会认为她摆烂了。‘反正已经瞒不住了,不如昭告天下吧,我就是喜欢龙哥,我就是想和他结婚,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这样龙哥的下半生就全部都是我的影子。’如果我不熟小白,如果男方不是龙哥的话,我一定会往这个方向猜的!”
“咚”的一声巨响,把大家吓了一大跳。
只见龙哥青着脸,拳头砸在墙上。他收起拳头,往腰上蹭蹭了,拖着步子,一步一步走向吧台。
空气突然凝固。大家都缄默不语。小葵被吓得脸色煞白,咬着吸管低下头去。
“不要管我,你们继续说啊。”龙哥在小葵身边坐下,向九保点了杯最贵的酒,“今天小葵请客,是不是啊?”
小葵小鸡啄米一般不住地点着头,但根本没有那个胆子抬头看龙哥一眼。
“龙,龙哥啊,你会喝酒吗?知道你要点的是什么吗?”香久山酒吧最贵的酒是九保的原创调酒,九保估摸了下那杯酒的酒精度数,小心翼翼地问龙哥。龙哥狠狠瞪了九保一眼,九保“噫”了一声,连滚带爬地躲进吧台忙活了起来。
整个酒吧,就只有九保调酒的叮咚声,所有人都在心里祈求一个契机,一个可以打破这可怕沉默的契机。
也许是祷告生效了,迎客风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小葵、胧目、九保三人仿佛见到救星一般,六眼放光,望向门口,异口同声地发出求救的信号:“欢迎光临——”
看清来人,他们的心中燃起了熊熊的希望——罗警员领着一群同事,拥进了酒吧。
小葵连忙起身,招呼客人入座。九保趁机打开收音机,播放起舒缓轻柔的音乐。罗警坐上小葵空出的位置,说他和同事好不容易忙完,为犒劳自己,到酒吧来消遣一下。
九保一边陪笑,一边为龙哥调出了一杯五颜六色的调酒,龙哥舔了一小口,露出痛苦的神色。
“不会喝就不要喝啦,这杯酒给我,九保你给龙哥拿杯冰水吧。”
说着罗警将龙哥的酒拿到自己的手里,一饮而尽。
“好,好的!呜——”九保喜极而泣,直接拿了一罐冰可乐,递给龙哥。
作为解围的谢礼,九保打算送罗警一杯他平常喝的鸡尾酒,但还没开口,就听到“扑通”一声——一口闷下那杯香久山最贵的原创调酒,罗警直接倒在了吧台的座位上,他肆无忌惮地打起呼噜,呼得震天响。
九保好不容易憋回去的眼泪终于溃堤,像面条一样流淌了下来。
Vol.215「暮月」《第三轮月》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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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寒冷的一天,客厅的钟敲到第六下时,我在二楼的书房听到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
作为深入简出,又在社会上没什么名气地位的人,几乎没有访客会来找我。这个不打招呼就径直走上二楼的人自然引起了我的警觉。只有一个人,我一边思考着来者的身份,一边在桌子前站起身,并把手探进抽屉里。
不过当洛加的在门前现身时,我的警惕就自然消散了。“洛加,你回来了!”我惊喜地喊道。
“是啊,回来了。我还能去哪儿呢?在乡下呆上一周也够我受的了。”洛加回答道。他穿着长袍式的呢绒大衣,拄着拐杖,另一只手夹着一卷东西,脸上的疲惫感比平时更重,我想他应该是今天才坐马车回城里。“你这陋室可算够脏够乱啦,灰尘又那么重。”他小心避过地上厚厚堆叠起来的一坨又一坨典籍。
“我在收集你之前信里提到的那些材料,这里很多都是我从库拉雷德教授那里借来的。”再次见到挚友的惊喜之后,忧虑再次爬上我的心头,“你回来的不是时候。”
“或许吧,但早晚得面对。难道我就永远不回来了?”洛加一瘸一拐的走到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随后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洛加的腿是在学生时代的一次游行运动中受的伤,之后就经不住站经不住走。大家都为他感到惋惜,洛加自己倒是把这个伤视作一个小小的荣誉。
“我说的不是那个。”我说。
“什么?!还有比听剧评更让剧作家揪心的事吗?”洛加故作惊讶地开了个玩笑,随后把自己夹在手臂下的那卷东西递过来,那是一卷报纸,“来吧,读吧,海斯廷斯。”
我无奈地接过报纸,洛加喜欢找人朗读别人写给他作品的评论,如果被评论的那个剧本风评不佳,那无论对他自己还是对朗读的那个人,都是一种折磨。
更重要的是,在洛加跑去乡下避风头的时候,我已经看过一遍,骂过一遍了。
“读吧,让我们来听听最富思想评论家们的见解。”洛加做了个请的手势,换来了我无可奈何的一声叹息。
“‘相较于这位作者过去最优秀的作品,本剧还有很大差距;相较于其曾写过的最荒唐的作品,本作称得上进步巨大。’近卫报,约瑟夫写的。他是在用你的《咬笔杆的人》里的句式……”
“我知道,我知道。我在《咬笔杆的人》里嘲讽他们来着。”洛加挠了挠自己的眉毛,“下一位下一位。”
“‘显然,过去的成就已经让欧内斯特·洛加忘乎所以,曾经才华横溢的表现让他变得傲慢自大,这部《人民之敌》完全是在蔑视在我们社会中占据重要分量的知识分子、军人以及……’这篇先锋报的评论是匿名投稿,这上面骂得很难听。”
洛加开始把自己的拐杖抖得“咚咚”响,熟悉他的就会明白这是他烦躁的表现。
“‘我们不能确定,作者对于自己剧作人物口中那些离经叛道的台词是否有足够的认识,把自己的才能用在撰写一部这样扭曲的作品上,这毫无疑问是一种可耻的浪费。我,以及广大的戏剧爱好者们依然相信,一位曾写出过《面具》那样杰出作品的剧作家,未来一定会用更优秀的作品扫除如今的阴霾和质疑,但我也必须提醒一句,任何‘期待’都是有限的……’,安东尼·罗斯福特。”我悄悄打量洛迦的脸色,注意他的脸看起来越发阴沉了,“我看读到这里也差不多了。”
“放心,海斯,我不会生气的,因为我已经发过火了。”
“你,你已经读过一遍了,还要我再读一遍?”
“我还想再听听,再想想。谢谢你,海斯,有人一起分担就好受多了。”洛加对评论总是很重视,尽管对于批评他并不喜欢。
“我早就提醒过你了,他们不会喜欢你的那个悲观消极的结局,还有那些过分直白的话语。”
“是,你是说过。”
“而且眼下还有一个更麻烦的问题。”
“什么问题?”洛加问。
“你在剧本里写了影射阿袄利人的事。”
“没错,我们国家在阿袄利做的事,就是一场野蛮的入侵。”
“昨天传来的消息,军队在阿袄利吃了败仗,要不了多久,战败的消息就会彻底传开。”
“打败仗和我有什么关系?”看起来洛加对吃败仗还有些高兴。
“还记得红鼻子的里克吗?他现在在政府机关里工作,他给我递的话:有人不喜欢你的反侵略反殖民的言论,更不喜欢你在剧本里的冷嘲热讽。而且你还打算写一部阿袄利题材的新剧。”
“我是打算写阿袄利人的故事,所以才让你去收集的材料,但是他们怎么知道的。”
“你是不是写信给军部的人要求取材,还和一些军人做了接触?”
“是有一个叫兰度的年轻人,跟我谈了很多在阿袄利发生的事,可惜后面就联系不上他了。”
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尽力摆出以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洛加,现在立刻回乡下去,或者随便去哪个国家避避风头。留在城里,他们会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你抓进去的。想想索兰老师!”
“索兰老师……”
无形的悲痛在我们之间蔓延开来,过去在奥兰的求学时光有多快乐,如今就有百倍千倍的沉重。索兰老师引导我们用不同的视角看待世界,帮我们摆脱古典主义僵硬落后的思维,将最先进的思潮教导给我们。然而多年之后再去探望时,却发现曾经的恩师已经被黑暗中的阴影遮蔽,从此天人永隔。
沉默持续了许久。
“海斯廷斯,你曾经说过,我的作品里,你最喜欢的是那部《第二轮月》。”
“……是。”
《第二轮月》是学生时代洛加写下的第一部剧本,尽管很稚嫩,但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和不羁的热情,当然也不缺少对当局大胆的批评。过去,我曾无比遗憾这部剧未能实际上演,只在少数几个人间传阅。现在,我只会庆幸没有因为这部剧毁了洛加的整个职业生涯。
洛加站起身,窗外最后一点橙红的光打在他身上:“索兰老师说过,不成熟的思想,不应该传播给民众,而有时候真理,也只能在合适它的时代传播。其实《第二轮月》,原著是索兰老师的未发表小说,名字是《月之符》,我是在老师的基础上,改编出来的。也是索兰老师,禁止我去尝试让《第二轮月》上演。”
“语言真的很无力啊,海斯廷斯,至少对于贪婪、唯利是图的人来说,语言打动不了他们,艺术不是他们的追求。你是不是比我更早发现了这一点呢,自从毕业以来,你一直担任我的助手,帮我收集、整理资料,但再也没有动笔写过一篇小说、一期剧本。”
“我不会离开的,我就呆在西风街178号的阁楼里,如果他们要来,就让他们来吧。”
“洛加!”我想痛骂洛加的愚蠢,指责他的狂妄,但洛加制止了我。
“我在乡下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奇异的人,他自称斯科特,曾经是阿袄利战场上的军官,他说……” 我看到他的眼里闪烁着泪光,“他说,阿袄利已经没有阿袄利人了。”
“而关于阿袄利人的剧本初稿,我其实已经写好了。只是看起来,它依然不适合在此时上演。”洛加从大衣底下取出一个油布包裹,把它放在桌子上,轻轻拍了拍,“拜托你了。”
一八二八年三月二十日,青年戏剧家洛加·瑞恩遭到秘密迫害。
此后,有“月之国”美称的摩罗第二联合王国继续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殖民侵略活动,一度称霸整个世界。
一八三六年,摩罗第二联合王国在与其他国家的遭受重大失败,失去了大部分殖民地,并承受着极其苛刻的战败条约。
一八四三年,年近四十岁的海斯廷斯在众多社会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在裘巴罗国家剧院上演著名戏剧《第三轮月》,讲述了最后一个阿袄利人的故事,并成功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转播,成为了联合王国爆发武装革命的契机
一八五零年,摩罗第三共和国成立。
“语言真的很无力啊,洛加。对于已经下定决心的人来说,任何挽留都打动不了。”年过五十海斯廷斯将泛黄的稿纸一张张抚平收好,连同自己的记述一并放入事先准备好的保险箱子中,这份手稿未来将会在裘巴罗宫殿中展出,“我不再写作,是因为我相信有人的语言更有力量,能够做得更好。但是你自己呢,你牺牲与否,又到底对今日的结果有什么影响呢?或许我这辈子都想不明白了吧。”
END
(暮月,有“傍晚的月亮”的意思,也可以指一季的末月,或者是三月份的意思。感觉上是个美丽的词,可惜我写的文这么沉重。。。可能是这个月看了不少历史和戏剧相关的东西吧。以后还是别那么沉重的文了,阿弥陀佛)
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流言是从港口穿出的,听闻的每一个人都信誓旦旦,保证他们都看到了英雄身边那位漂亮的精灵在找结实的大船:要结实的,起码受过三个魔法师加固祝福的大船,足够抵御海怪的攻击,也能抵挡利维坦掀起的巨浪。
他们伟大的英雄,独一无二的黑魔法师,要去奇迹海。
这事吓坏了一群人,谁都知道奇迹海是什么地方,所有奇迹都会陨落的地方,那里不存在任何希望,每隔数百年,那里就会诞生一只足够毁灭世界的灾兽。
这看上去只不过又是一次英雄临时兴起的送死之旅。
谣言传出前一个月。
“我觉得有些不太对。”
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黑魔法师,他们伟大的英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的小妖精刺客又烧糊了一锅浓汤,身为战士的矮人匆忙冲过来抢救。精灵弓箭手此刻正抱着他的竖琴在楼下的街道上放声高歌,年长的贤者兼白魔法师刚刚回了他们的魔法师协会,走之前骂骂咧咧说这次一定要把预言水晶球从会长手里弄过来。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只有他们的人类牧师和他一起坐在桌子前,熟练地用小刀刻木雕。
小妖精在哭嚎,矮人一边咒骂一边把食材哗哗倒掉,他默默望向牧师,牧师叹息一声,放下手里的木雕。
“那么你觉得哪里不对?”他语气轻柔,这个胡子拉碴头发成绺的男人展现出了不符外表的温和举止。
“……你看墙上我的画像。”
那画像就在他们的对面,画面有些抽象,但依然能根据剪影辨认出是个强壮的短发男人,举着大剑对抗面前举着魔杖的魔王。
“没什么不对。”牧师微笑,“这不是我们之前在飞铃谷和影龙战斗的画面吗?”
“我是个黑魔法师。”英雄干咳一声,“那个时候我拿的是法杖。”
“上次在鼠尾草平原你的大剑用得也挺好的,估计是被什么人看去后传开了。”牧师微笑。
“我是中长发。”
“一点小小的偏差无伤大雅。”
“我是北方高地人,我没这么矮,也没这么健壮。”
“北方高地人已经消失了一百多年了,幻想和现实有差距很正常。”
“……我四十多了,画像上那个人肯定没超过三十岁。”
“你的身手和二十岁的年轻人一样矫健。”
“……你从哪找来的画师。”
“那是我们的小精灵画的,你确定要找他算账吗?”
往后的两个星期,伟大的英雄无时无刻不在怀疑这一切,直到两个星期最后那天,他做出一个足够震惊全城的决定。
“我要去奇迹海。”
小妖精被他这话吓得打翻了一碗汤,带着一裙子汤渍扑过来,急得啊呜啊呜哭。
精灵把小妖精拎起来擦干净放回位子上,把最后一口水果塞进嘴里:“给我个理由?”
“……我听到那儿有某种巨大野兽的低语?”英雄想了想,“没准是新生的灾兽。”
“我们之前在那附近的绝望崖已经把最后一头巨兽解决了。”
“我听到了。”英雄强调,“再说奇迹海那种地方,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成吧。”
英雄独自驾驶着那艘大船出海了,背着一柄黑色大剑,扬起风帆,向着遥远的奇迹海域。精灵连夜给他写了一份操作守则,但是在他们第一次登船时,英雄就已经从船长口中记下了所有的操作方法。
自他的航行开始,那股低语便愈发清晰,甚至变成了清晰连贯的吼叫。
并非像外界猜测的那样,这个想法在他宣布前就已经在脑子里转了一个星期了。从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那天开始,那头野兽的声音就一直在他的脑海里隐隐回荡。虽然听不清,但是根据他对于兽语的了解程度,那里面应该不乏各色咒骂。
但是野兽理应不会有这种清晰的思维和连贯的语言能力,他猜测那也许是什么有了智力的灾兽。
航行一个星期后,英雄看到了飞龙崖,巨兽的低语也终于清晰起来。
这一刻英雄感觉仿佛回到了港口码头的工人中。天知道为什么这只生物会对那些人类的荤话和诅咒如此熟悉,仿佛他真的在那里待过一年以上。
以防万一,他打开了一个扩音魔法,然后用类似的兽语回骂了一句。
吼叫暂时消停下去,先是一句回骂,英雄确认那其中夹杂了自己的名字。接着那吼叫就变了调,变成了纯粹的警告和更脏的话。
如果会听他就不是英雄。他给风帆上了一个风魔法,加速向着奇迹海中心驶去。
期间那股吼叫一直在变调,从警告到怒骂,最后变成了恳求和撒泼打滚。如果他听不懂兽语,大概听起来这些并无区别。
现在他看清楚了,那只怪物的身影。那是个蜷缩在一方小小孤岛上的巨大白色生物,一身白色的容貌,只有两只黑乎乎的眼睛露在外面,连他身下的岛仿佛一个小到不合适的垫子。
“嘎呜——”巨兽对着船嘶吼,但是在英雄耳边这成了一句毫无力度的威胁,他一把把那把大剑甩到巨兽脸上。这东西和它的体格比最多只能算的上是一根木刺,但是怪物却伸出爪子稳稳接住。
“解释解释?”黑魔法师用扩音魔法喊,“这是你的东西吧。”
英雄去了奇迹海,然后就和很多童话故事里的那样,壮烈牺牲,以自己的身躯消灭了灾兽之源。
从此世上再也没了灾兽,也不再需要英雄。精灵抱着他的竖琴四处弹唱,牧师回到他的教会,矮人和小妖精天生坐不住便四处走动。
在无人知晓的原野上,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慢慢走着。
“下个城镇你别乱说话,说了我还得费劲清理记忆。”高个子的人对矮个子的人怒吼。
矮个子的人扯了扯兜帽,帽子下的黑眼睛无辜又明亮,他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从嗓子里挤出一声:“嘎呜。”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三月,京城。
本该是赏花的好时节——京城的桃花向来开得比寻常地方的要早些,每年早春都是粉白交映,从山腰的皇宫里一路缀到山脚的街道。文人雅士约在此时聚会做客,做些诗赋;商贾之流也纷纷乘船沿江入城找些买卖;乡试高中的读书子弟乘车或骑马,匆匆忙忙入京来会试;游人外使也踏着初青的草芽来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城。
每个人都行在春风里,每个人都有事情要做。人多,自然纷纷扰扰的事也就多,每年三月衙门都要多排三人一班巡街,南北镇抚司十四所也忙得不可开交,提上来的人在诏狱里一轮接一轮。
“除开今年。”高川坐在司里的木椅上看着外面豪雨滂沱,接着转头对新进来的犯人道:“今年撞上百年没见过的大雨,桃花刚开就被这雨打没了,你说可惜不可惜。”
犯人是个小和尚,负着枷站得笔直,没有理高川。
高川啧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理了下身上的飞鱼服,提刀绕着小和尚走了大半圈,停在小和尚的侧身。
这一站就是一炷香的时间,两人皆一句话不讲,也一点不动作,司内只听得见外面雨声作响。
雷光一闪,在这时,高川出刀了。
这是极快的一刀,若是换成寻常练家子来定然半点反应也不会有便被斩下首级,哪怕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来,也一定是手忙脚乱难以应对。出这一刀时,连窗外的雨声都似乎停了半息。
如此快的一刀,被半路伸出的一只女人样的手拈花一般轻轻停住。
雷声在此时才姗姗而来,沉闷地轰隆了一半就被一副尖细嗓子打断:“高百户这段日子功夫见长啊。”
高川收刀作揖,道:“见过曹公公。”
“你这功夫,但凡多懂些做人也早就千户了吧。”曹元从门外缓缓行进来,笑盈盈地对高川道。
高川没有抬头,也没有应话。
曹元也不在意,走到小和尚背后轻轻一抚,那重枷便解开来落在地上,一点声响也没有。
“这位小和尚你拿得好,那四个一同的人杀得也利落,倒免了我之后四处去辛苦寻,太子还有两个时辰弱冠礼,你就去街上赏花吧。”
高川又把头往低埋了埋,等到门外雨声重新响起才抬头,而曹元跟那小和尚早就不见了踪影。他舒一口气,走到窗边把闸着的木钮起开,冷风合着雨点拍进来,驱散了曹元身上带着的那股幽香和血腥味。高川重新坐在椅子上思索了一会儿,戴上斗笠便出门去。
雨很大,沟渠都已难发挥作用,水在青石铺的街道上积了一寸多,偶尔有细碎的桃花瓣在水面上打着旋漂流。高川踩着水眯眼辨认路途,拐来拐去在一个巷角截住了两个和他同样穿戴的人。
“高川,你不是抓了人在审?这时来找我们干什么?”二人其中一位问。
“杨七,我先问你,太子弱冠礼,千户是不是点了我们去?”
“你怎么知道?你回去之后我们在街上被千户交代的,还准备这里事办完回去叫上你。”
“夜里我抓的那小和尚后面跟了人。”高川把抓着刀的手换了换。
杨七顿了顿,奇怪地问:“那四个不是被你杀了吗?”
“是,但我审出来还有一个,扮作行商住在他们楼上的,三号房。千户人呢?往东边去了?”
“你问千户干什么?往西边巡过去了,现在估摸快到东门后。”
“好——”高川应了句,却被另外一人打断了:“高川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太子弱冠礼怎么了?”
“没什么,刘奕,现在得先去把那人找出来杀掉。”高川说着,转身想走,又被刘奕拉了一下,一个踉跄,也正在这时,高川用左手出刀了。
如果说先前的一刀是极快的,高川换手斩出的这一刀则是快中之快,连刃锋掠过的雨滴都似没有反应,这刀便已收回鞘中。而应着刀收进鞘中的铮鸣,另两人也出刀了,一刀斩向巷中的门后,另一刀则斩向高川的背脊。
刀锋入肉声和金铁相击声一同响起。
门后跌出一个被斩得半死的黑衣人来,高川的背后刺出的一剑也被荡开,那剑客抽身正欲退后,高川已是又斩出一刀。
直刀入鞘,人头落地。
高川稍等了一下,听到侧边房顶有一声闷响,才走到被斩下头的剑客尸旁,一边蹲下身搜尸一边道:“这人从我出门就一直跟着我了,想到你们两个应该跟我一个待遇,才过来找你们。”
刘奕这时侯开口道:“我们早就想动手了,就是屋顶那个不好处理。”
“可惜事关重大不能留手,”高川把尸体搜了遍,“跟我的这个什么东西都没带,脸应该是蒙过皮。”他捡起一旁的剑,打量了一下又道:“私铁打的剑,手艺不糙。”
“所以…太子弱冠礼真有问题?”杨七问。
“曹元把那练了黄氏心经的小和尚提走了,叫我去街上赏花。”高川道,“先散吧,各自去地方窝着,到时候我来找你们。”
杨七和刘奕没再讲话,各自找了个方向,消失在雨幕中。高川看着两人离开,又在原地等了盏茶功夫,才走出巷口。
雨更大了,厚重的雨幕笼着京城,街道上流水不断,携着碎花和鲜血绕着高川的脚脖淌过。
高川现在正在主街的尽头,往前是一百零八阶汉白玉的阶梯,再往上是皇宫朱红的大门。当值的巡街也怕了这大雨,不知道去哪里偷闲了,大约也是想着等闲不会有人顶着这大雨出门。
又或说,这个时段,这般天气,还呆在外面的人,都有问题。
有问题的高川站在京城繁华的尽头,面前的雨幕里逐渐行来一个有问题的黑衣刀客。
说是刀客,自然是为着来人身上的刀。黑衣刀客带了三把刀在腰间,两把佩在右侧,一把在左侧,都是环首刀,不长不短。刀鞘也和那人衣着一般漆黑,像蓄着必定刺眼的锋芒。
黑衣刀客在高川身前三尺站定,他上下打量了眼前的这身飞鱼服,道:“练得不错。”
一声铮鸣,水波荡漾,两人仍旧站在原地,只是都已经拔刀出鞘,皆是右手持刀,左侧身半步向前,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
“你是何人,来此何事。”高川开口,像是在盘问,语句间却没有半点问意。
“你还很聪明。”那男人回答。
又是一声铮鸣,但若是叫那八云寺练过耳的瞎住持来听,他一定会说这是三次交击,一切只因为太快了。
太快了,所以一般人听不出,也是太快了,所以一般人看不清。
黑衣刀客还站在原地,高川的右脚跟已经抵住了第一级台阶。
“早听闻我有一位未曾谋面的师弟进了镇抚司当狗,当时有几个师兄弟还说清理门户,看来他们确实都死了。”黑衣刀客收了刀,又道:“死得不冤。”
高川没有反应,他低着头,像是在数水面被斩成碎屑的花瓣。
“师弟你这么聪明,想必也知道你身后的那宫殿里在发生什么事,我又是来做什么的。”
“你是来杀黄家人的。”高川收刀入鞘,“你叫叶常,练的是慢刀,慢刀才能杀黄家人。”
叶常笑了笑,看着高川换手拿刀,再看着高川出刀,接着双手拔刀把高川的刀斩了回去。
“不够快,师弟,你的刀不够快,甚至没有师父的快。”
高川再收刀,他还是低着头,静静地看着淡红的流水。水面突然平静下来,像明镜,高川透过镜子看见叶常藏在黑纱之后那张平平无奇的脸。
一刀。
这一定是高川此生巅峰的一刀,在斩出这一刀的时候高川就如此确信。他从未斩出过这么快的一刀,快成一轮在此时的水面中倒映的明月,他此后也一定无法斩出这么快的一刀。
水流,雨幕,风,呼吸,时间…这一刀斩开了一切。
却没有斩开叶常的第三把刀。
高川的左手断了。
没有人能理解叶常的慢刀,那刀是如此缓慢而均匀,在轨迹上像天上的日轮一般速度地挪动,却恰好斩开了高川巅峰的快刀,顺带斩断了高川的手。
不,刀没有意图,刀只是坚决而缓慢地运动着,高川的刀和手只是恰好挡了它的道。
高川的左手握着刀落入水中,激起不大不小的水花。
雨接着下。
“所以你就是这么杀掉师父的。”
“师父也是黄家人,黄家的心经是无敌的功法,在它之前的功法都被它克制,在它之后的功法都是它的衍生。”
“但你的慢刀可以。”
“师父是奇才,他自创的快慢刀都是绝无仅有的能胜心经的功法,但他老了。我也是奇才,而我还年轻,所以他死了,我是这世上唯一会慢刀,且用到如此境界的人了。”叶常道:“你也不错,你刚才的那一刀也到这个境界了,奈何你遇上的是我。”
高川低下身,把自己左手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捡起半折的刀。
“师父只收孤儿,不论资质,对谁都倾囊相授,前后救了你我还有三十来人的命,只求最后能有人斩他,更有人能斩昏君。”高川道。
“我这不是斩了吗?”叶常微微笑着,“要不是你挡着路,现在大家事都办完了,你没准还能捡个千户当当。”
“我其实没什么天分,当年跟野狗抢食的时候被师父捡回去,师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就不用想学武功了。’,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高川说。
“我的快刀都是照猫画虎学的,同门有人笑我刀太慢,我就练挥刀,一遍之后是两遍,之后是三遍,练得越多,我的刀就越快。第三十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二遍的挥刀,是我把最后一个笑我刀慢的同门的刀斩断的那次挥刀。”
“后来师父教了他们修内的心法,我又打不过他们了,于是我接着挥刀,第一百六十七万三千九百七十七遍的挥刀,是我再一次把他们打服的那次挥刀。”
“再后来他们又学了双刀,学了三刀,出了山还有其他的门派,其他的武功,其他的心法,我还是只有挥刀,右手累了就换左手,都挥不动了就在心里挥刀,我是挥着刀活到现在的。”
“我在心里对着师父挥过刀,对着曹元挥过刀——是他叫你来的吧,我还对皇上挥过刀。”
“只有你,叶常,只有你我没有看过,但现在我看过了,也挥过刀了。”
“你也是黄家人吧,你的慢刀我见识了,只有黄家的心经能支持这么霸道的刀法。”
“不就是黄家心经吗,我对黄家人挥过的刀——算上就今天对着那扮和尚的不知道几皇子挥的刀和对你的三刀,一共是九千四百六十七万八千五百四十三刀。”
“师父要的是能斩昏君的刀,那我就要是能斩昏君的刀,现在的皇上跟太子,我看还不错。”
“至于你,叶常,你是个好刀客,但你不是把好刀。”
“请看着吧,这把刀的第一刀。”
高川收刀。
他出刀了吗?谁也不知道,看起来他确实没出刀,他只是把刀收回鞘里,没有别的动作,也没有任何东西被斩开。哪怕是在他对面的叶常看来,高川也没有出刀,没有声音,没有轨迹,没有任何痛楚和伤口。
但雨停了,而叶常死了。
叶常死得很突然,也很自然,没有什么征兆,也没什么表现,他还站着,还顶着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但他确实死了,闭着双眼,安详如一尊圆寂的活佛。
曹元看着放晴的天,又看了看眼前正在受礼的太子,再缓缓地退,退出大殿,退出宫门,退下阶梯,他看见那台阶前裹着飞鱼服袖子的断手。
雨水静静流淌,带着落花,带着血,流入京城的沟渠,汇进江,也许还会回到海。
作者:喵哩
速度与激情十 cross 海王 但丁x奥姆
但丁·雷耶斯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些特别——在父母和家庭医生特别指出来之前就知道。举例来说,他喜欢粉色、紫色,光滑的丝绸和漂亮柔软的一切东西。他还喜欢迪士尼,并且一直相信在浩瀚的大洋深处真的有小美人鱼!
当他的车被十吨重的金库拍飞出去的时候,世界重重的砸在了但丁的头上,仿佛一些桎梏随着破裂的皮肤一起碎了。他跳出了车外,眩晕着,看着南大西洋明媚的蓝天和碧海以尼特罗伊跨海大桥为界,在眼前旋转,然后被炽热又冰冷的海水紧紧拥抱。在疼痛和窒息双重夹击中,他失去了意识,唯一有印象的是水中那一抹逐渐靠近的身影。
苍白的皮肤,淡金色的长发,人的轮廓。
是美人鱼吗?
***
奥姆·马瑞斯被流放了——在上一次大战之后。他的流放地在南大西洋,靠着涅柔斯的领土。对于他这样一位被推翻的废王,各国头领可是争执了很久才做出一致的决定。
既不能关在亚特兰蒂斯,那里有太多的旧部,说不定哪天奥姆就造反了。也不能关在人鱼或者螃蟹国,毕竟都有着血仇,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暗杀了。海沟国和失落之国就更别提了,毕竟只是流放又不是死刑。政治拉扯了一番,最后还是听从了看似中立并且在大战中又站对了方向的涅柔斯的建议。
罪人被安置在靠近南美洲的一个无人小岛上,没有宫殿没有仆人没有任何他从出生就开始理所当然享有的东西。放逐……一个看似宽大的处置,留下了奥姆的生命,似乎那就足够了。
奥姆本人对于这个结果倒是接受良好,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守了那么久的亚特兰蒂斯要交给那个半血的野种就难受,看不到反而落得一个清净。而且说是放逐,也并没有人看着他,其实他是自由的,可以去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除了亚特兰蒂斯——他的家。
***
但丁躺在沙滩上,被太阳晒的热乎乎的沙子一点都不冷,他抬起手摸了摸一直突突突跳动的脑袋,那里疼的要命,仿佛有十个雅典娜等着锯开脑袋跳出来。他没敢贸然睁开双眼,而是先感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空气没有那么灼热了,太阳透过眼皮也只有黯淡的红色,海风轻柔的卷过自己的头发和衬衣,四周似乎什么人都没有,只有海浪的声音有节奏的拍打着沙滩。
于是他睁开双眼,并试图坐起来,这个尝试不太容易,毕竟谁在那种情况下落海都不会舒服到那里去。他一定大声的呻吟了,不过反正也没人,喊两句疼又怎样?
然后他就看到了坐在旁边岩石上的那个人,对上了一双北冰洋一样冷淡的碧蓝眼睛。倒不是他不想看清对方的长相,但那人留了一头比自己还要长的头发,眉毛胡子堆在一起,几乎完全遮掩了五官。
“你救了我吗?”但丁捂着脑袋,缓缓的起身,他发现自己的衬衣破了,现在就像是布条一样可笑的挂在肩膀上,不过显然坐在他面前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全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灰不溜秋的宽松长裤,而且老旧的仿佛下一秒就会风化。
他手下摸到滑滑腻腻的东西,抠了一下,那玩意直接啪嗒掉在了大腿上,看着像是一块暗红色的海带。热乎乎的血立刻又淌了出来,滴滴答答落了半边脸都是的。
“你果然不是他……”但丁听到了陌生的救命恩人的第一句话,十分的清冷好听,有歌唱家的潜质,就是语气里那种失望和鄙视简直溢于言表,仿佛在评价一条流浪狗似的。
不过那人还是站了起来,走近了,伸出手,递过来一条新的红色海带。
“贴上,止血的。”
奥姆翻了个白眼,忍不住暗自叹气,中午一时好奇捡回来的人类看上去傻傻的——这点和他那个半血哥哥倒也差不多,但是体质就差多了。一个纯种的人类,脆弱的肉体,这么点皮外伤,要是换做自己或者亚瑟,贴了愈合海带早就该长好了。
原本中午他只是听到了噪音好奇的去看看发生了什么——这并不表示他越来越关心人类了,也不表示他会经常偷窥人类的生活。
可他万万没想到,居然捡到了一个长着和亚瑟一模一样脸蛋的家伙,除了没有纹身,两个人身材都差不多。
从眼下的情况看,这个人类和亚瑟相差太远了,他已经决定明天一早就把人送回岸上去。
“我叫但丁,你是?”但丁听话的接过了海带,老老实实的贴到了伤口上。
奥姆推了他一把,命令道:“躺下。”
“是你救了我吗?这里是哪里?现在什么时候了?你有没有看到别的人?”但丁配合的倒了下去,嘴上却没闲着,问了一大堆的问题。
“我对你们的事情不太了解,但你要问桥上的情况,在你掉下来后不久战斗就停了,应该有一方被完全的歼灭了吧。”
但丁沉默了一会,他心中翻滚着不好的预感:“那你能帮我打个电话吗?我可以叫人来接我。”
奥姆垂眼看着他,怜悯的摇了摇头:“这里什么都没有,你要离开得等头上的伤口不再流血才行。等你好点,我会把你送回岸上,现在你再下水会死的。”
毕竟救人回来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捞的是个人类,差点就把但丁淹死了。要不是感受到人类因为窒息而产生的抽搐,及时的浮上水面换气,等他游回家,大概手里只会有一具溺毙的尸体。
“你是这里的渔民?巴西人?”但丁没纠结电话,毕竟这东西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但是眼前的人,一副标准北欧白人的皮囊,虽然造型邋遢了一点,但是言行举止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
“……”奥姆沉默了,他想不出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他是谁,他又算什么?
“……啊,算了算了,谁都有不想提及的过去,不提就不提了。”但丁看他愣在晚风里,半响都没反应,赶紧换了话题。“我饿了,有吃的吗?我也很渴。”
他努力的露出讨喜的笑容,据说这种阳光大男孩的表情很容易得到好感,虽然他的父亲一直不喜欢自己这么轻佻。
“……你喜欢吃什么?”奥姆对他的笑容攻击没什么反应,转身看向了大海。
“牛排,三分熟。鱼子酱,芝士焗龙虾,熔岩巧克力,牛油果冰激凌……”但丁立刻开始报菜单。
“鱼!”奥姆打断了他的自说自话,简明扼要的划定了范围。
“蓝旗金枪鱼刺身?”但丁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但是他真的很好奇如果自己提出一些小小的不合理的要求会得到什么反应。
“等着……”没想到冷淡的救命恩人居然没太大反应,丢下了一句话就噗通跳进了大西洋。
“……”这下轮到但丁无语了,他借着夕阳观察了一下所处的环境,触目所及都是乱石荒滩,十分低矮狭小的岛屿,四周看不到任何陆地的轮廓,这里不管是什么岛,都肯定距离里约十海里以上。
救命恩人跳进大海已经过去了十分钟,但丁越等越慌,捂着脑门上的海带站了起来,沿着一样的方向往海里走去,没两步脚下就有一个明显的断层,水深一下子就踩不到底了。他赶紧退了回来,面对着逐渐黑暗的大海,忍不住开口喊道:“喂!你在哪里?我不要吃鱼了,回来吧。”
没有人回应他,只有海浪和海风撕扯着他的头发和一缕缕的衬衣。
“哦,天呢,求你了,回来吧,经历了这一切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什么了。”他不顾形象的祈求着,以前在父亲的要求下强撑的各种硬汉标准被海水冲刷揉碎,声音里甚至带上了哭腔。
“哭什么!”哗啦一声水响,他的身后突然冒出了一个人,淡色的眉毛因为困惑和不耐烦拧在一起,刚才挡住了面孔的头发现在全部甩到了身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俊朗的罗马雕塑一样的轮廓。
神秘的海岛居民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冷冽,哪怕他才是比较矮的那个,哪怕他手里正提着一条半米长的金枪鱼。
“哦,我还以为你淹死了。”但丁破涕为笑,伸出手想要拥抱一下对方,却立刻被嫌弃的推到了一边,怀里还塞进了那条鱼。
“你叫什么啊?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喂’吧?”但丁讨好的又贴了回去,“而且一整条鱼怎么吃啊?你平时都直接啃吗?”
奥姆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从腰后抽出了一把用贝壳打磨的刀,啪的一下甩给了捡回来的这个大麻烦。“你怎么废话那么多?”
但丁立刻委屈的哭丧起脸:“我今天被仇人害的家破人亡,损失惨重,现在受着伤,流落在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荒岛。唯一的救星,不愿意告诉我名字和地方,还嫌弃我问题多。我真是太……太伤心了。”
他一边嘀咕,一边提着鱼走到了一块相对比较平坦的岩石上,开始试图切鱼。天晓得从出生开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他可从来没有处理过活鱼,这一刀下去,挣扎的鱼把满肚子的内脏和鲜血甩了他一身的。
火气上来,但丁也不切了,直接抓起了鱼身子,大口的咬了下去,像野兽那样撕咬吞咽。新鲜的鱼肉带着独特的鲜美甘甜,但也混合着浓烈的海水腥咸,他逼着自己一口一口的咽下去,仿佛那是自己仇人的血肉。
手里的鱼突然被人抢走了,那个沉默寡言的神秘人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鱼,捡起了刚才被但丁丢下的贝壳刀,利落的分割了起来,很快被切的干净漂亮的两块鱼肉堆放在了石头上,剩余的则被那人直接丢尽了大海。
“刚到这里的时候,我也不会切鱼。”那人切完了鱼,选了一个高一点的岩石,背对着但丁坐了下来,看着大海缓缓的开口。“小的就直接吞了,大的就随便啃啃,像你那样。”
但丁拿着鱼肉,走了过去,在旁边坐了下来,讨好的递了一半鱼肉过去。
“你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海难吗?等我联系上手下,会把我们都救回去的。”他承诺着,“你救了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是被流放到这里的,除了这里我没有地方去。”奥姆接过鱼肉,今天还没吃饭,但有的时候似乎也不饿,吃不吃无所谓。
“在这种地方?就你一个人?谁干的?”但丁大大的咬了一口鲜美的鱼肉,气愤的质问。“我要帮你报仇,干掉他,或者他们。”
虽然看不到神秘人的表情,但丁可以感觉到对方一定冷笑一下。
“你没那个本事。”
“你肯定不知道我是谁。”但丁并不气馁,眼下自己一副落魄的模样,确实没什么说服力。
“你也不知道我是谁。”奥姆淡淡的回答。他可以看出捡到的这个人身上蕴含的巨大力量,在人类里,这人也许确实有权有势背景深厚。
但,那又如何呢?
“那就告诉我么!我们还要这么面对面好久呢,我总不能叫你小美人鱼吧?”但丁转了转眼珠,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美人鱼?”奥姆忍不住皱眉,这个愚蠢的人类脑子里到底都是些啥?
“你在海里救了我,带着我这么大个人,游了那么远。”但丁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你住在大海中心的一个小岛上,这里什么都没有。你用几分钟就抓到一条深海鱼类,游的很快的鱼。”
奥姆抬起眉毛,有点诧异这个傻瓜居然真的推理出了一些东西。
“……所以,你一定是……”但丁坐直了身体,加重了语气,宣布自己的结论。“被坏女巫囚禁在小岛上的美人鱼!”
“噗。”奥姆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即立刻拉下了脸。“我是男的。”
“没有公人鱼怎么会有小美人鱼呢?你们也要繁殖的吧?你如果不告诉我名字,我就叫你美男鱼。”但丁皮厚的很,见救命恩人口气有了松动,立刻顺竿上,直接喊起了外号。
“奥姆。”奥姆轻轻的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这个人类无耻的很,胆子又大,人又呱噪,自己又不能把好不容易救回来的人丢回大西洋,为了接下来几个小时少听一些噪音,还不如说了名字算了。反正把人送回岸上以后,就再也不会往来了。
“奥姆。”但丁重复了一下这个不常见的名字,意识到对方并没有否认人鱼这个身份,心中渐渐的激动了起来。
“你真的是人鱼?”
“不是。”
“但你住在海里?”
“是。”
“你还说你不是人鱼?”
“我没有鱼尾巴!”
“你下水就会有的!女巫的药水把尾巴变没了。”
“也没有女巫……”奥姆觉得头更疼了,眼前仿佛是一个长着成年人外壳的三岁小孩,用一些童话书的知识点来反驳自己的人生。“童话里说的都是假的。”
“但你是真的。”但丁伸出手,小心的碰触了一下奥姆的手臂。很冰,比海水的温度还要低。“你很冷。”
奥姆看了看刚才人类摸到的地方,确实很烫。亚特兰蒂斯人体温比陆地人低,但眼前这家伙的体温明显高过头了,考虑到对方受了伤,他猜测到一种可能。
“你发烧了吗?”
但丁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并不比手的温度高到哪里去。“没有吧,我感觉还挺好的。”
“你需要电话是吗?”奥姆站了起来,他在观察人类世界的时候,看过那种东西,很多游艇上都有。
“对,要卫星电话,不然这里没有信号。”但丁开心了起来,遇到人鱼虽好,但是眼下离开这里,去查看一下父亲和仇人的情况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既然孤独的人鱼没有地方去,不如跟着自己一起回意大利好了。
“你等着。”奥姆吩咐了一句,就重新跳回了海里。那白色的身影一下子就没入了漆黑的海水,眨眼间就看不到了。
但丁捧着手里的鱼肉,想吃又觉得有些犯恶心,头渐渐的晕了起来,呼吸也似乎带着热气。他恍惚了一阵,突然被脸颊上的刺痛给惊醒。
奥姆拎着他的衣服,正在抽他的脸。见他醒了过来,奥姆脸上担忧的神情才褪去。
“你晕过去了。”他把一个长方形的东西放在了但丁的怀里。“这是电话。”
“嘿,我不会死的。我还要报仇,不会那么死的,你知道我的名字什么意思吗?就算穿越重重地狱我也会爬回来的。”但丁嘀咕着,打开了盒子,拨通了加密的号码。
“他们过来还要几个小时……”和手下确定好行程后,但丁脱力的摊在了石头上。他刚刚听到了父亲的死讯,那些人抢走了钱不够,还杀了他。
他捂着脸,旁若无人的哭泣了起来。
奥姆原本还担心他伤势恶化,结果那么大个壮汉,下一秒就哭的像个三岁的小孩。搞得从来没有安抚他人经验的他手足无措,亚特兰蒂斯人不流泪,因为海水会带走眼泪。但这并不表示亚特兰蒂斯人都是冷血的。在整个的成长环境中,他被要求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像这么放肆的表达自己的情绪是绝对不允许的。
哭泣,一种软弱的表现。
他第一次看到一个成年男性如此直率的表达着他的痛苦和哀伤,心中居然升起了淡淡的羡慕。
但丁嚎哭了很久,最后都打嗝了,他不得不抽噎着停下哭泣,免得被呛死。一大瓶运动饮料砰的一下落在了他的身旁,默默守在旁边的奥姆,黑着脸指了指瓶子说:“水。”
“谢谢。”但丁抽了抽鼻子,用袖子擦了一把脸,打开塑料瓶,一口气把里面的饮料喝了个干净。
“瓶子。”他刚喝完,奥姆就伸出手要回了瓶子。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塑料瓶捏成了小小的一团,塞进了装卫星电话的箱子。“你走的时候一起带走,不要丢在海里,会污染我们的世界。”
“好。”但丁乖乖的点头,海洋保护什么的他虽然曾今听过,但是面对一个真正的海底生物提及,却让他感到有点超现实。
他们就这么安静的坐了一会,直到听到远处螺旋桨轰鸣的声音。天色渐渐的变亮了,东方的天空隐现淡淡的紫晕,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和我一起走。”但丁伸出手,说出了心中决定的邀请。
“不。我是属于海洋的,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世界。”奥姆看着他的手,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可以帮你,至少让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但丁不想放弃,“你还是可以住在海里,我在世界各地都有房产,很多就在海边。如果你喜欢什么岛,我也可以为你买下来。”
奥姆轻轻的笑了:“我可是海洋领主,整个海洋都是我的。人类,不要太狂妄了,下一次你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站了起来,轻轻的跃入了海洋,头也不回的融入了靛蓝的海水。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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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中的一座城市,一把长矛立在地上,被几名士兵围了起来。长矛的尖头穿过一个人后背,绳子绑住人手人腿,前胸与脸朝着太阳。
那长矛非常长,可能只有巨人才能挥动。它与城市里最高的建筑齐高,比城墙还要高出一个城墙。
人们要使劲仰起头才能看见他——那个被穿胸挂在长矛上的人,要更仔细地去看,才能看到他头顶戴的帽子。
人们只顾交流。他们几人几人分开,聚在街头巷尾,吵闹、调笑、尖叫、怒骂。人声鼎沸,旅人额头有些出汗。
太阳在偏西的位置,但离地平线又太远。地面的每粒沙子都在发射细小的光柱。旅人觉得自己仿佛也被万矛穿身。
几米开外的地上有一盆热水。张开大腿的女人嘶吼着想要把孩子挤下来。接生妇拍手大喊,比女人更要大声。
旅人抚摸墙壁,沙粒淅淅索索滑落。那盆水或许也漂了一层沙子。孩子会在降生之初,就接触到沙子,然后放生大哭。接生婆会使劲拍打他,让他哭得更大声,最后累了,回到母亲的怀里。
这墙似乎就是由沙捏成的。旅人怎么搓,也只是把一层一层的沙粒搓落地面。
旅人捻指将黏在指纹里的沙粒去除。
裹着白布,掩盖着金甲的金面男性朝他走来。
“愚地四,战况如何?”厚重的声音从高台上落下。
被称为“愚地四”的旅人背朝高台。从他的视野望出去,被穿胸而过的人体正对着他。微微隆起的乳房被太阳照着,透着金色。顺着平整的小腹往下看,一根硕物垂在两腿之间。
光从门外洒进来。愚地四背朝高台,描述了其余世界的状态。
其他世界都在一一沦陷。不知从何处出现的不戴帽的蛮族,领导着他的机械军队,攻城拔寨,俨然是一副要统一人类世界的模样。
愚地四说完,高台处久久没有传回声音。
“我......听另一处说,那人会拘押所有的帽子是吗?”
“我也是这么见到的。”愚地四迅速回复。
“你可以离开了。”白袍金甲卫士说。
愚地四走到殿堂外的平台。此时已经入夜,地面对比白天变得格外安静。从高处俯视,地面就像一座迷宫。白天穿街过巷的人们现在各自融入了这座黑暗中的沙城。他们有各自的手段,这或许显现了他们的阶级高低。
白天没有和那位古城之王说的是,那位蛮族有时候打的根本不是一场战争。他精通各个帽子之国的弱点。随着他手握资源的增多,帽子之国的沦陷数量几乎是指数上升。
一颗金色的眼珠从长矛上身体的肚脐处长出来。肚皮翻折,盖在眼珠上而又睁开。肚脐眼真的长出了眼。
它注视着愚地四,代表着帽子的意志。一束金光射向愚地四的额头。他伸手挡住,握在手中。细沙似的光点沉入掌心。
“谢过。”他点点头。
回到地面,愚地四心情愉悦。
四处望去,平民歪着身子睡在墙根下。愚地四绕着圈子朝城外走去。没走几米或者绕过一个墙角就能看见几个人躺在地面上睡眠。白天的时候,他看见很多人后脑的头发和颈子都混着沙子,想来就是因为这个。
睡在墙根的人没有白天见过的穿着华贵的人。愚地四在绕着圈闲逛,也是想看看到底有谁在这个城市里。
快到城门了,黑黢黢的城门口像是魔域的入口。而他正待的地方则是座千年的死城。
他卧在沙城外一座稍高的沙丘上。沙丘躺起来很柔软,也被愚地四怀疑,它是否下一秒就要塌陷。他手里浮起刚从长矛上的帽子人得到的金色星点。它的光芒与其说是发出的,倒像是从几公里范围内吸引过来的。
因为愚地四看见了,几公里外沙城的情景。
沙城在坍塌。低矮的,似乎仅仅是为了构建迷宫的墙壁崩溃,沙粒倾泻而出,吞没了地面睡眠的人民。高耸的神庙也塌陷,沙粒瀑布一般流向地面。
城市,城市化为一锅浓汤。长矛似乎因为地基不稳开始摇晃,但又像一支搅拌棒,搅动沙与人。
在长矛摇晃的过程中,愚布四终于看到了它的脸。它只剩下一颗金色的眼球仍在发光。
沙涌沙起,沙浪此起彼伏,好像热汤上的气泡。起起落落的沙浪彼此交缠,逐渐像钢铁一样坚硬。钢筑似的绳索在空中陡然被一阵巨力扳弯,一支支编织起来。
沙城,从前也叫骆驼城。
一只骆驼卧在了沙漠中央。它迟缓地立起蹄子,站立。流动的沙粒做成它的皮,人类在其中流淌。
它迈开蹄子。天空星辰密布,银河横天流过。它正往银河下方走去。
没有里,也没有外,骆驼城正是这样一座城市。愚步四收回飘浮的金色星点,想到:这就是那顶帽子为所有人讲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