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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在自序後,第一回前)
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拆禾字可得八、千二字。〕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此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故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數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有數千。園內分為五方,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園東倚靠花神山,山上立花神廟,山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郢雪獻藝之地;園西所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花海樹,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園南坊巷錯立,乃是禾園門客所寓之處;園北另設內園,乃主人家之所居,便是園中僕從亦無有入內伺候過的,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一大富大貴之人,故皆稱其為禾老爺,便是有知道其中分曉的,也向不說破。
這位禾老爺自詡戲癡,平生所好,祗一「戲」字,倚仗著許多錢財,使個萬花樓晝夜笙歌不絕,又從不設門禁,欲觀藝尋色者,皆可任意進出,聽戲狹遊;賞賓眾眾,京中伶人自也願在此登台露臉,藉以廣傳名聲,抬高身價,所謂各取其圖者是也。
本書所道諸戲,皆於此禾園上演,而又以萬花樓為多,故以為題,眾位看官且當台上事般,付之一笑罷了。
正所謂:
嬉笑怒罵皆是戲,古今春秋盡為虛。
祗將書中人分為數種:
一曰夢中人,楊柳岸、林文清等諸子也;
一曰戲中人,賀喜官、朱鳳生、莫言琴等諸優伶也;
一曰畫中人,□□□、□□□等諸妓也;
一曰世中人,所謂芸芸眾生者也。
此書不附繡像,個中腳色之面貌,似真是幻,請諸屈尊賞讀者莫要深究。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此書相關。
落筆人拜上
作者:旬夜
1、
秦宵手持一剑劈开周家寨山门时,徐家大少爷正手拿着一册街头画本。
风卷过山寨烈烈寨旗,也扬起少年发后束着的白色发带,长衣广袖于风中而立。
他手拿一卷书册,朝他笑。“你是我爹派来救我的?”
-
江南徐家,早些年揽下各方要道,做的水上生意,运的是丝绸瓷器,古玩字画。
在苏杭一带,若是徐家说第二自没有敢认第一。
只可惜,徐家老爷命苦,膝下有一个小少爷,皋月生人,长得是粉雕玉彻,但不爱家业,成日要做那江湖上的侠客的,平日里总爱与那三教九流的厮混。
这可不,这一年不知和哪个姓周的野侠客看对了眼,混迹了大半年,结果人是山匪装扮,觉得小少爷生的好看,硬生生给掳上山去了。
徐家虽然财大气粗。
可周家寨却是个龙潭虎穴。近年官匪勾结,一起霸占了这附近商道上的必经之路,收取往来商贾的“路费”。以至徐家就算再多钱,官府也不会轻易动那周家寨。
秦宵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入秋的风正将他斗笠吹了个旋儿。
他一袭黑底银边袍,抱着剑看着那张榜半月有余没人揭的告示,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寒气。
“徐府在哪儿?”
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人,抬头,那人被他那一身杀气吓得脚下一软。“就这街头!街头那门面最气派的一家便是!”
秦宵是个剑客,还是个顶尖的剑客。
他师傅说他自小六亲缘薄,在他这辈分里胜在无心无我,修出了个在他平辈中无出其右的剑术。但要再精进,还差一点机缘。
毕竟剑由心生,心源万物。
而要知万物,便要入世。
于是年纪轻轻的剑客在修剑道十八年之后,下了山,成了个侠士。
“多谢大侠肯出手相救,若是能救出小儿,我徐家十年内水上生意的五成尽归大侠!”
“不必。”秦大侠神情淡淡道。“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是学武之人的本分,只是我处缺一张公子画像……”
“……这,实不相瞒。”徐老爷面露难色。“小儿是个闲不住的,自记事起就没有画像,倒是有个满月时画的满月图。”
“……”秦大侠此刻脸色黑的像个锅底。
“无妨无妨!大侠进了山寨,那个长的最好看的便是!”
-
说起来,秦宵下山前曾做了个梦,梦里有一人于马上,手持玉笛白衣随风如烟波浩渺。
第二日他将这梦境告诉了自家师傅,庞眉鹤发的老人家一脚就将他踹出了上门。
并送了他四个字。“机缘将至。”
而这机缘究竟是什么,他师傅也一个字没说。
-
“你没事吧?”
头顶传来一阵软糯的声音。秦宵在黑暗中一把抓住那人手腕时,听到一声急促地吸气声。
“这是哪里?”秦宵浑身都透着警惕,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草药混合的气味,双目不能视物,他下意识禁锢住了身边最近的人。“你是谁!”
那人被攥得生疼,小声吸气道。“……你身上还有伤不要乱动。”
“是我将你带回来的。你眼睛进了灰,只是暂时瞧不见东西,莫要担心。”
秦宵心中还带着防备,但身边人的声音不过少年模样,攥住人手腕的力气松了些。“……是你救的我?”
秦宵回忆脑海里失去意识前的画面。
四周都是一片火光。
都说这周家寨是个天生易守难攻。
一方深山还临近悬崖峭壁,四面形成了个天然屏障。而早年江南暴乱,府衙为了不惊动上级,借调了周家寨的兵力还暗中送了一份连弩设计图作为交换。
于是,这周家寨更成了个坚不可破的应敌盔甲。
秦宵不莽撞,上山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做了十足准备的。用他师傅的话来说,这世间万物自有其规律,寻其源,得起法,才可破其根本。所以他打听了周家寨的兵力,人员,想着自己一人杀进去成功的可能性。
只可惜,他没打探到这个能以一敌百的连弩阵。
毕竟由于府衙的暗中方便,没人敢来惹这周家寨,多年来这秘密兵器至今也未露过面。
于是待他一人破敌直通匪寨腹地时,被这连弩阵杀了个措手不及。
无数连弩朝他齐射时,他被迫挑断了崖寨的寨旗和帆布,放了火,他本想趁大火逃走,岂料被偷袭的人伤了眼睛……
“……所以,我逃出来了?”
“出?没呢,你还在周家寨里。”
“什……?!”秦宵猛地抬头,想抓住身边人质问,却被躲开了。
“你你你别动手!你抓人可疼得很!”少年声音在离他几步远的位置。“莫慌莫慌,之前你可闹了好大一场,烧了我们寨里的寨旗,搞得全寨都鸡飞狗跳。当时,我本想出去帮忙,可你就这么大个人砸我屋前了,我便把你拖进来了……”
“你……”秦宵皱眉。“……为什么要救我?”
“这问得倒有趣,你都这么一大活人血淋淋地在我门口了。我能如何?”少年渡了两步,似乎把一个瓷器似的东西放在不远处的桌上,有一搭没一搭道。“你那时候都快死了……啊,烫,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再说了,当时场面那么乱,把你交出去,那我不就成半个刽子手了?”
“可我若掉在别人门前呢……”
“那我可得废不少功夫了。”一阵哗啦啦的倒水声,不久秦宵嗅到一阵药味儿。“这是我上山前带的草药,也就这么点儿了,你赶紧喝。”
“哦,对了,我叫顾长宁,你是谁?”
-
秦宵回想起初遇顾长宁的情境,总觉得荒唐。
漆黑陌生的环境里,四周都只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和顾长宁身上的药香。
他伤了筋骨,双眼被石灰烧伤,不能视物,更可笑的是他竟然置身于匪寨腹地,四周都是动辄要命的敌人,而他唯一的屏障是一个非敌非友的少年人。
顾长宁不是这匪寨的人,用他的话来说,他是自愿来寨子里的,而来这蹭吃蹭喝,至为钓到周家寨的少当家的。
“哦?你是来救人的?那你可要失望了,徐家少爷我听说过,来了好半月,好吃好喝照料着,没半点回去的意思。而且说起方溯……啊不是,你们都爱叫他周朔风,他人其实不坏。
当初见面时候他还救过我呢,还说和我闯江湖。谁知道临了了又反悔了。那我哪儿能甘心呢,就跟他回来了。结果还没过上几天,他爹就几次三番想弄死我,好在我命大,活到现在。”
“那他还给你屋子住。”秦宵喝着顾长宁喂的药,不禁问。
“这寨子里上百口人呢,这么大的地方有山有水有鸡有鸭,养我一个吃不了多少饭的活人怎么了!”少年人语气嚷嚷着,还带着几分不满。
秦宵不由失笑。
他是没见过顾长宁这样的,这脑子里想的东西和常人约莫有些不同,什么都明白,又似什么都不明白。听他说来,当初被周家少当家爽约时,心里伤心难过是有的,若换作别人必然要落寞好一阵,他却转眼又能跟着人到这暗无天日的匪寨来。
秦宵忽觉得这少年人有几分可怜。怜他心无城府,又怜他不知窝藏了自己一个外来贼人被发现会招多大的罪。可对方恍若不觉,成日就给他换药,熬药,别的话也不说,只是曾问过一个问题。
他说。“秦宵,你说你是个大侠,是真的吗?”
-
假的。
秦宵不是个大侠,准确的说。
他有大侠的本事,却没成为侠客的心。
小时候师傅给了秦宵第一把木剑。
那时候他家中遭难孤身一人,师傅的教导他总是无条件遵从。于是他小小一人在云山雾绕的清晨里重复着师傅给他的招式,那时候他不知剑为何物,更不知为何用剑,只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那些招式刻进了他的骨里,剑气造就了他的一身凉薄。
而剑,成为了他本身。
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御剑高手。
他师傅说,物我两忘是修剑道的最高境界,秦宵有着百年难得的根骨,却只差一点——是一个“悟”字——他不知自己为何指尖。
所以他成为一介游侠,不过是为了寻找这一个答案。
至于救人助人也不过是顺手,就如同顾长宁顺手救了他一样,二者之间,其实并不太多温情可言。
“你和方溯……啊不是,周朔风简直就是水火两端。”
在顾长宁屋子里的第三日,秦宵身上的伤口都好了些,一双眼换了药能隐约看到一些光亮,但却要尽量闭着。“你这话怎么说?”
“你和他呢,是一个有心无力,一个有力无心。你俩要是互相匀一匀,没准日子都能过得快活些。”
“你怎知我有力。”我的剑术可没在你面前使过。秦宵心里想。
“我在这个把月了,寨里的大大小小可是清楚得很。我们这儿易守难攻,多年累积兵力能敌上半个府衙。将周家寨搅得天翻地覆的,你是第一人。若是换了旁人来,只身入寨,不是给人瓮中捉鳖了去,就是被卡在营寨大门外。而你倒好,来了个火烧连营。”
顾长宁的语气里带了几分看热闹的笑味,咕噜噜地藏在喉咙里,猫似的。 不知怎的,秦宵心里忽然一动。
顾长宁比秦宵矮些,正扶着他一步步在屋里走,他们彼此身子都贴着,对方脖颈边的香气清晰可闻,与往日的草药味不同,是一种独特的气味。
他几乎是下意识朝顾长宁身上靠了靠,鼻尖香气幽幽,他心下有些恍神,却忽听有人淡淡的声音。
“秦哥,我若是个女子,是要将捉去见官的。”
“什……!?”
秦宵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逾矩。刚想退开,偏脚下一绊,竟将人一把按在了一旁的小桌上。两道微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秦宵整个人僵在原地。
噗嗤——
他听怀里顾长宁的笑声,那声音闷闷的。似乎动静不敢太大怕惊扰了外头,捂着嘴。他笑了好半晌才微喘着气道。“……秦哥,你,也太不禁闹了。”
那三分笑意敛在话尾,侠士脸上不由一红。不知怎么的,他心头忽然冒出一种想法,他想瞧瞧顾长宁笑起来是什么样的。
那是秦宵第一次,开始好奇顾长宁的模样。
2、
梦中风烟翠绿,四月春寒凉意拂面。
竹林风动沙沙作响,秦宵牵一匹马走在林间,而他身边正站着一人,那人手持玉笛去接那入春的细雨。晨雾迷蒙,宛若一直纯白振翅的蝶。
“!”猛然惊醒时已是深夜,窗外是入夏的蝉鸣声绵长不断。
秦宵指尖下意识往身边探去,立刻从床上坐起。他将身边床塌都拍了拍才确认——顾长宁不见了。
他下意识去扯自己眼上的纱布,手又微微顿住。
秦宵如今已经在周家寨养伤六日有余,身上窗口大部分已经复原,除了胸前不慎被长戟刺入的伤口外,几乎已经无碍。
只是这一双眼……
——你这两日是关键,尽量不能见光,否则就算视力恢复也不能如常人一般。
——别让我见着你偷偷拆纱带,否则就算你是个大侠,我也将你绑床上去!
他放下手,扶着床边起身,慢慢吸了口气。
夜里的空气微凉,他想着也许那人不过是出去了而已。
顾长宁半个寨中人,来这近半月了,自然能照顾好自己,不可能出事。
他还是坐于床边,听周遭的动静。
屋外往来寂静,只剩他浅浅的那一点呼吸声。
秦宵忽然觉得他是不是信任这个陌生少年有些过头了,那人说的徐家大少爷无事,他便信了,可如今他却连那大少爷的脸都不曾见过,是死是活,真都凭着顾长宁那一张嘴。
可他忽又觉得自己卑鄙,若是顾长宁心怀不轨,他早该见了阎王爷,更莫说对方还替他治了这双眼。
他正想着,屋外忽然传来一阵惊响。“快来人!那小子逃跑了!”
一时间安静的周家寨像是平日被炸起的一池水,鸣敌的号角声由远到近,秦宵隔着厚厚的纱布感觉到外面亮起的一片火光,人声攒动,宛如他那日杀进周家寨的气势。
秦宵猛地站起身——出事了。
-
周家寨地处山脉边,各个分寨都嵌在自然形成的山岩之中,远远望去像是隐藏在峰峦中的野兽洞穴。而在野兽环绕的中心有一块巨大的演武场。此刻演武场中心几米高的烽火架已经被点燃,冒着熊熊火光。
周家寨能抵得上半个府衙。
上下训练有素,能让人出这么大的动静。看来是出了大事。
秦宵视线尚未清明,只能忍着不适,依稀辨别出有大批兵力正往后山一条栈道而去。
他脚下一踏,趁着夜色从崖寨边缘的山岩一路洛进了栈道边缘,长长的栈道都是点起的火把。
他抓住末尾一人,扣住人脖颈,将人拖至栈道边的石缝里。
“不要你的命,老实回答两个问题。”他声音低沉,像是淬了霜。
怀里的人只顾发抖,半晌才用力点了头。
“今夜出了何事,要抓的人是谁?!”
“是……是个揭了徐家榜来救徐家少爷的侠士,白日里被擒住,本来想今夜杀了,谁知道给人偷偷放走了,现在那人挟持了人质去了后山……”
秦宵只觉得眼前一阵黑白,错手将人掐晕了也不自知。
他自然不担心顾长宁会逃走,但他就是怕这小傻子夜里出去遭了什么意外。
徐家贴出的告示,请的是江湖中人,要的只是徐少爷的安全,更何况此刻顾长宁是匪寨中的一员,若是那人被逼上绝路……
胸口的伤口忽然一阵剧烈的痛,眼中像是有什么滚烫的带着腥气的液体流下。
若是他全盛时期,越过栈道上着连绵的人群,杀至最前头并不算难,但如今他带上,而深夜那些火把可能会废了他这一双眼睛。
秦宵默了默,他手握剑鞘,常年冷若冰霜的人周身竟然冒出了阵阵杀意。
他想,那就和他一起死了也无妨,这条命也是欠他的。
腰间长剑出鞘,铮铮一声,一双手从身后捂住了他的眼。
“这废了多少心思才治好你的眼睛,你真是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啊。秦大侠!”
熟悉的草药香,语气里还带着三分责备。
也就那一声,秦大侠手中的剑险些落了地。
-
“你是去救人的?”
“那可不。”顾长宁靠在床边,给他整理眼上的纱布。
空气里是对方熟悉的气息,秦宵半盏茶前几乎错跳的心才缓缓平静下来。
顾长宁的确是去救人的。
他白日里听说有个侠士被擒,想着夜间将人放了。
本想着偷偷将人送出就好,谁知道大当家的三夫人醒了,引来守卫,顾长宁只好暗地里帮着对方挟持了那位姬妾,带人入了后山后,自己又混进了人群里。
“我给他指了路,让他逃走后把人留在山腰边的凉亭上,本来想混进人群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回头就遇见你了。”
“你倒是心善。”秦宵语气里带着几分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火气。“是人便救,难不成以后是个人被抓,你都救一回?再者,你为何不与我说一声。”
“因为,你,是个瞎子——”顾长宁重新给人缠好了眼上的纱布,泄愤似的拍了一下秦宵的脑袋。“都说了不能见光,就没看你一会,差点眼睛都给我不要了。”
“……”秦宵长这么大除了他师傅,可没人拍过他脑门。
他一时不知做什么反应,无措得僵着背脊,瞬间就懵了。
顾长宁轻轻在他身边坐下。“……说来,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要当个大侠,有人落难我哪儿能坐视不理……”
似乎是刚刚那一闹困了,顾长宁此刻声音都倦倦的。
秦宵闭着眼顺着声音,任由对方靠在自己肩上,只听那半睡半醒的人慢悠悠道。“说来倒可笑,你瞧,我这大侠当着当着,竟当到土匪窝里了………真是……明明说好要陪我……说好一起去大江南北,去行侠仗义,去看苍山白雪……他若没剑……我便替他,寻一把……”
后来的话敛在了细细的呼吸里,顾长宁身上还带着一点外头的碳火味。
秦宵不自觉地将人抱住。那人身上暖烘烘地,像是入冬入浴前的水,让人忍不住浸在里头。
他小心将鼻尖蹭过对方额边,轻声道。“先睡吧。”
-
秦宵那双眼是在第八日好的。
拆布的时候,顾长宁给他折腾了好半晌。
晨曦入眼时,顾长宁正朝他笑。
逆着光,那人模样都有些模糊。可秦宵却看清了那人弯着的眉眼,一双眼明亮得揉着水色,像是三月映着光的粼粼湖面——他并不意外那是顾长宁。
“瞧得见吗?”
少年试探地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秦宵回神,点了点头。“……瞧见了。”
-
在秦宵双眼能视物时,其实他身上其余的伤也已经好了七八。
但胸口的刺伤因为太深,顾长宁建议是他还是早些下山为妙。
毕竟想愈合得快些还是需要个正经的大夫。
秦宵心下了然,但想在下山前先探探徐家少爷屋子的位置。
顾长宁却耸肩。“行是行,但这徐大少爷,未必想和你走。”
这话,换做如今秦宵倒真信七八分。
其实早在来周家寨之前,他就听说过一些关于那徐大少爷的传闻。
说徐家虽非名门望族,但中在家底殷实,又手握运河水路。早年间,甚至不少高门大户都打算让自家姑娘和徐家结上一桩亲。
只可惜徐家小少爷自己“争气”得很,一年年的将家里的金银都给他拿去接济了那些所谓“落魄”的朋友。
特别前几年,说是遇见了一位世外高人,便悄悄拿着家中好些金银珠宝,跟人出去“历练”了一年有余,回来时给人在城门外的难民堆里发现了。
徐大老爷带人来时,一年不见的小少爷蓬头垢面,灰头土脸地正在和一群乞丐围成一圈烤鸡吃。那一张惊为天人的脸上糊了一层又一层的灰。
给人认出的瞬间一通好打。
所以,对于那徐家小少爷,要解决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探好虚实,待之后养好伤,再杀上崖寨将人直接打晕带走。
最为干脆利落。
3、
周家寨秋夜。
虫鸣残喘,风干物燥,只有来回巡逻的火把影影绰绰。
忽得,一个人影如落叶似的飘然而下。寻至一方屋前。
角楼上的屋里还亮着灯,秦宵朝屋内看去,屋里点了檀香,家具摆设便是个标准读书人的屋子。他在窗边藏着,不一会大门开启,施施然走进一人,但隔着屏风,只能看见对方素白色的衣摆。
来人本还想看清些,却听见不远处传来杯盏落地的声音。
他默了默,飞身踏着房檐寻了过去,半跪在房檐边,他听见了周家寨寨主的声音。当时火烧城寨的时候,秦宵和对方打过照面,记得对方一手长枪使得倒是精妙。
只不过他没来得及感叹,却见着了另一个人——周朔风。
说来周家寨少当家模样端正,和顾长宁年岁相仿,却与顾长宁无害又清秀的模样不同,眉目间多了几分少年英气。
这惹人喜欢的模样。
秦宵在心里想着,忽听那人一声轻笑。“爹,您多虑了,无论是谁,进了寨子里就是个奴才,我能多上心,您要是实在看不惯,派人杀了不就得了,和我这置什么气。”
兵器库大火漫天的时候,秦宵才匆匆打开了顾长宁的房门。
他模样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只是伸手把人往怀里一带。“你和我一起下山,我今晚带你走。”
顾长宁嗅到对方身上火石硝烟的气味,皱了皱眉。“你,你刚出去做什么了?”
秦宵还未回答。
顾长宁却听一阵脚步声逼近,像意识到了什么,立马将秦宵拉回了屋子。
几乎是飞快地吹了灯,他将秦宵按在被子里。“一会无论发生什么,都别动。”他双目灼灼看着秦宵,沉默了一会说。“哎……算我求你了成么?”
-
顾长宁和周家少当家相遇那年,江南梨花开得正盛。
纷纷扬扬一片,擦过人肩头像是落雪一般。
当年的周家少当家还叫方溯明,是个化名。手上一把九节鞭耍的似模似样,闯江湖日子过得潇洒。
他们在人贩子那儿遇到时,顾长宁还穿着个乞丐服。灰头土脸的小乞丐对上一身玄色劲装来救人的方溯明,被人一脖子按在了墙上,差点没背过气去。当初的顾长宁还没现在这么高,脚给人拎着悬在地上,脸都憋红了。
“你是什么人!”
“松,松手……救……救人的!”“小乞丐”死命拍着不速之客的手,方溯明回神,才见那些被掳来的少女绳子已经被解了大半。
约莫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情谊,偏偏方溯明瞧见那些绑匪都四仰八叉晕在地上,回头瞧顾长宁的眼神就更怪了。“你干的?”
那时候顾长宁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都是泥巴,脖子给人掐的满是红印,满不在乎笑了笑。“那可不,我可厉害了。”
作为一个混迹江湖的少年人,顾长宁算是有些本事。——他会点医术,只不过连他自己也不知师承何人。可偏偏他迷晕了绑匪,和大刀阔斧杀进来的方溯明撞了个正面。
倒也算是缘分。
于是这缘分源远流长,把两个本该不相干的人成对儿得绑到了一块。
顾长宁江湖经验多,带着方溯明四处闯荡,他们一起睡过破庙,闯过府衙,最惨的时候,方溯明出门的那匹马给顾长宁当了,那一星半点儿的银子全给他接济了一堆落难的老夫妻。
他俩大半夜地睡在街头,啃着馒头四目相对。夜风吹着,月光晒着,方溯明低头骂道。“顾长宁你真是我的灾星!”
顾长宁咕咕咕地低着头笑。“阿溯,是你说要当大侠的。”
方溯明死命盯着他,怒气腾腾好半日,忽然低头噗嗤一笑,露出两个梨涡来。“真是败给你了顾长宁!”
那时候的他们一心做着那成为大侠的梦,想着除恶扬善,想着救济四方。
想着一路向北,去到那昆仑雪山,拜访那传说中玄冥道人的绝妙剑法;再一路南下,去苗疆塔寨,见识那所谓的苗寨蛊毒,机关奇巧。
那时他们的梦,可真是又美又长。
-
“顾长宁——!”
周家少当家一脚踹开顾长宁房门的时候,顾长宁才刚把秦宵塞被子里。
外头卷进了大火后的硝烟味,稀碎的黑色灰烬在夜色中模糊不清。
周朔风是来闹事的,火气不是一般的大。“兵器库的火是不是你干的?!前日那人逃走我便觉得古怪,没想到你竟然把位置都说了?”
身后护卫们都吓得一哆嗦。听到这消息顾长宁也是一惊。他是真没想到秦宵竟然这么狠,看个徐家少爷自己摸索着路,还把人兵器库给烧了。
天可怜见——
顾长宁是个平日里会演戏的,笑起来和个无害的小白狗似的。
但今天这招可不好用。一把被按在床上的时候,他差点没喘过气。他脖子被周朔风掐着直翻白眼。
“冷……冷静——!”
他这话是对秦宵说的,被子里秦宵的手都快把剑拔出来了,他死命把人给按了回去。
大半夜兵器库给人烧了,连弩阵和图纸在大火里没救回来,周家寨这两日鸡飞狗跳搞得人心惶惶,周朔风知道顾长宁的脾气,思来想去也只能是顾长宁的锅了。
“还不和我说实话!”
“说,说……要,要死了……”片刻,空气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呼吸回归身体,顾长宁喘着气缓了半日才抬眼看他。
少年人几乎下意识露出了笑。“我不可能把寨子兵器库的位置告诉任何人。”他看着周朔风。“阿溯,我放人只不过不想寨子里死人。自打和你上山那天我就说过,我不会给你惹麻烦,况且我若想毁了这寨子了的任何东西,自己动手就可以,毕竟这种事我可比他们熟多了……”
“果然你还是巴不得它毁了——”那语气中带着满满的愤恨,顾长宁却摇摇头。“是,我是挺想的,毁了它你不就能和我走了。可阿溯,这不是你的家吗?我怎么会做让你不痛快的事?”
他弯着眼瞧着周朔风,那模样和几年前他们在一块夜里闲聊时一般。那一瞬整间屋子像是人被生生掐掉了脉搏,只剩下暗夜里风吹过窗柩发出嘎嘎的声响。
许久,屋子里传来周朔风的叹气。“罢了……顾长宁,既然来了你就老实些,否则我爹起手我也保不住你。”
“你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被你掳上山的徐家少爷吧。”
“……我会解决的。”说罢,周家寨少当家看了他一眼,扭头打开大门,临走前,他回头留了一句话。“顾长宁,你答应我的事,可别食言。”
4、
入秋的夜里,一点月色从窗外照进来。
大火灭了,风里吹进焦黑的,柳絮一样的灰烬残骸。
顾长宁蹲在地上收拾刚刚乱局中被打碎的杯盏。
屋子没点灯,他昏暗间扎了手,血液滴滴答答往地上掉。
“别捡了……”
秦宵站在他身前,顾长宁像没听到似的,要去拿另外一片瓷片。
秦宵蹲下身,将他攥紧的手指掰开,染了血的茶盏碎片被一片一片往外拿。“不是怕疼么,顾长宁,抓这么紧做什么?”
顾长宁手还在发抖,血渍呼啦得看着怪渗人。
他没说话,一低头一滴温热的水珠砸在秦宵手上。
“有这么疼吗?”
“……嗯。”顾长宁声音闷闷的。
秦宵低头没有再说话,他俯身将对方抱起来放在床边。屋子里狼藉又一片宁静,他半跪在床边,给顾长宁处理伤口。
“跟个孩子似的……”秦宵低头轻轻吹了吹顾长宁掌心,小心一层层纱布被细细缠绕在手上。
他不经意似地道。“顾长宁,我带你走吧。”
“你不是来带走徐家少爷的吗?”顾长宁眼泪还往下掉,一滴滴砸在秦宵手背上。
“可我想带你走。”
“为什么?”
“我师傅说我六亲缘薄。”
“……什么?”
“我这一辈子,没感受过太多温情,父母,家人于我是一片空白。这人生匆匆二十多年,至始至终陪着我的只有一把剑罢了。”
秦宵没有抬头,继续包扎着顾长宁的手,动作仔细又认真。“说来,我当初下山也不过是我师傅的要求,下山做什么呢?剑客,我做不成魔头自然要做个侠客,救人济世,锄强扶弱,但于我而言,毫无意义。毕竟我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更遑论他人。”
他抬起头,顾长宁正低头瞧着他。
秦宵抬手替他擦了眼泪。
“过去,师傅常骂我活的不像个人,和块冷冰冰的铁疙瘩似的。他总让我去想,想此刻为何执剑,问我心中所求……但我这辈子从未想要求过任何东西,毕竟三千世界,声色犬马,匆匆百年一晃而过,又有什么可求?”
他顿了顿。“可我如今好像找着了……”秦宵忽然扬起嘴角,他此生极少的露出这样的笑容,他望着顾长宁道。“不知怎么的,我想看你笑。”
少年瞳孔微颤,身子被人小心圈进怀里,他听到对方可算温柔的声音。“跟我走吧,你要去哪儿我陪你。我都带着你。”
许久,少年的手攀上青年的背脊,他轻声问。“可我有什么好的,你偏要选我呢?”
年轻的剑客认真道。“心之所向。”
-
身体倒地时。
空气中弥漫着让秦宵最熟悉的香气。
过去他总能隐约在顾长宁身上闻到,只是这一次浓烈了许多。
顾长宁俯下身,从怀里取出一个香包,朝他笑。“秦哥,你知道,我平日如何在这周家寨自由来去却不被察觉吗?”
倒在地上的侠客发不出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少年人俯身为他理着头发。“你放心,我会将你安置在前几日那侠士逃走的凉亭处,那很安全,等你恢复了,顺着山路一直往下便能出去了。想来你是个连兵器库都能自己摸索出来的人,必是不会迷路了。”
顾长宁低头细细看他,神情里带着几分难懂的神色。
“秦哥,你是个好人。特别好,若能和你一起下山,倒是不坏。可惜,我欠了一份情,也给了人一样东西,所以怕是不能和你一起走了。”
说罢,他看了会窗外,又从腰间一对玉佩,将玉佩系在了秦宵的腰上。“只是,那徐家的小少爷,你可想办法带走。虽说按他的脾气,估计会死活从,你就听我的,将他敲晕扛走便是。”
“去将他抢来吧。”
5、
秦宵获得人生第一把剑的那年,刚满十九岁。
师傅从老友那儿坑来了玄铁铸的长剑,说是一对,只可惜另一把被那“抠门”的友人扣下了。
秦宵拿到剑时,恍惚间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
迷蒙中,他眼前浮现出森罗万象,好似在云山雾绕间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兽鸣,将他压制得整个脊柱都在颤动。
等他抬起头,师傅正拈须看着他,他道。“剑中有灵,他在问你剑意。”
-
昏迷侠客醒来时,天将明未明,雾色弥漫着半山腰的景色。
入秋少有的大雨,将视线都变得迷蒙,山腰凉亭的边缘滴滴答答落着雨水。远远望去,周家寨像一道关隘横亘山崖之上,遥不可及。
他身上披了件衣服,上面还带着顾长宁身上独有的气息。——他果然被对方送出来了。
雾霭沉沉里,雨水已经将路上所有脚印鹅痕迹冲散,一点痕迹都不剩。
秦宵靠在亭子边,面无表情地看着远处的周家寨,屋檐的雨水落在他剑柄上。
直到半边衣服都被打湿,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秦宵不是个爱强求的人。此生若不是遇上顾长宁怕是半点爱憎也无。
只可惜,这无情人头一遭便出师不利。
一颗百年难得的木头疙瘩正伤情得很,也指望不得他再去做行侠仗义的事儿。
于是下了山,秦宵在原先的客栈里住了半月有余,中间虽听闻徐家又加大了酬金,派几位高手上山都无功而返,也没有再去理会。
他听了顾长宁的话找了,医馆养伤,成日闲的像个王八精。
好在胸口的伤不深,加之顾长宁也照顾得当,半月过去已经恢复了七八成。
入秋时节,万物凋零,最适分别。
伤心的剑客亦不打算在此地多做停留,即将痊愈那日,他便收拾东西离城。
临走当天,秦宵将自己全部家当都丢给了掌柜,除了几件衣服和一把剑,走得孤家寡人。
他一路东行。正巧是重阳日,路上人潮熙攘,登高出游放纸鸢的人不计其数。
他带着斗笠,逆着人潮一路往前。路过大门紧闭的徐府时,空中升起一对纸鸢,他抬头瞧,那是一对雏鹿,正似模似样地游于林间。
脚步忽然一顿。
几乎下意识地,秦宵看向自己腰间。——那有一对玉佩,那是顾长宁下山前给他系上的。
玉质色泽是难得的上品,上面也精雕细刻了两只活灵活现的雏鹿,四周云纹环绕水光浮面。
他心中微动,若有所感地将玉佩翻了过来,小心沿着玉石的纹理将它们拼在一处。
上面铭文阴刻了一个字——是个“元”字。
-
后来有人听闻。江南徐家独子徐元清,在被周家寨意外掳上山三月后。
有一位不知名的剑客,于重阳当日,劈开了周家寨的天罗地网。孤身一人,犹如战神披甲般,在一片血光中,生生将那徐家小少爷救了出去。
江湖传闻或真或假,只是那日,徐家大少爷瞧见秦大侠时,他正立于崖寨之上。
风扬起小少爷一身锦衣华服,他眉目含笑,望着来人,倒像是在迎接一位远道而来的贵客。
崖寨深秋狂风猎猎,血腥味顺着风沙席卷整个山崖上空。
都说徐家少爷徐元清是个爱惹事的,常年混迹江湖,不过怕招惹事端,就如同当年的方溯明一般,也给自己起了个化名。而那名字便是顾长宁。
年轻的剑客化作一道剑光剖开了这只盘踞山野的野兽腹腔,靠近顾长宁的瞬间,一把箭射中了他脚前的地面。
顾长宁回头,瞧见手执九节鞭的周朔风正双目通红地看着他。“顾长宁你敢走——!”
一身纯白的少年人回头看他,轻声问。“我不该走吗?”
四周是刺耳的兵戈之声,顾长宁眉目间没有太多情绪,他像是第一次将他被掏空的壳子露出来给人看。
他这话像是在问周朔风,又像是在问自己,宛如隔着时光,将一切都吹到了眼前。
-
顾长宁和周朔风闯荡江湖的那些年,走过无数的地方。
像场隔年的梦,美美地被记忆刷上一层层蜜,甜的醉人。
行侠仗义,济世救人。可只唯独一次,周家少当家险些丧了命。
一桩冤假错案。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人触怒了府衙。
逃跑时顾长宁受了伤,眼见追兵越来越紧,周朔风急的满头是汗,慌乱间,他拿了马厩的干草将顾长宁藏了起来,几近昏迷的人拉着他不肯他走。
那年头的周朔风还只是方溯明,满脸是血地朝他笑道。“你乖,先在这等着,我一会就来找你。”
顾长宁知道他想做什么,还要闹,下一秒,嘴却被人堵住了。那时候周少当家的两手脏兮兮的,用的也是自己的嘴。只是微微一碰,他说。“你再闹,我就不要你了。”
整整两日他没了周朔风的消息。
等顾长宁牢营将人救出来时,几乎都认不出那半身血淋淋的是谁,周朔风胸口被上了烙刑,那烙印这辈子都消不掉。顾长宁边救人边掉眼泪。
周朔风醒了,却对他道。“顾长宁,这回可欠我欠多了,这辈子都要跟着我了。”
顾长宁只哭着,任眼泪咋在自己攥紧的拳头上。
——那是他们曾经做过的约定,无论今后彼此生在何处,哪怕是刀山火海,总要不离不弃。
只是,当年记忆中和他约定的人终究是变了模样。
“阿溯,可能我这次,真的要失约了。”
少年的目光越过层层台阶,像是隔着时间看着那个曾经与他比肩而笑的人。
顾长宁可以陪着周朔风回崖寨,可以为了他去任何他不愿意去的地方,但终就有一日他会被这崖寨的高墙杀死。那个曾经陪伴这方溯明仗剑策马的少年人,终究不属于这个地方。
只是顾长宁走不得,徐元清却可以。
周家寨寨主留不得他,放出徐家大少爷被周家寨劫持的消息,要的就是徐家将人从山寨中带走。
被秦宵拦腰抱起的瞬间,顾长宁身后响起一阵九节鞭划过的风声。
年轻的剑客稳稳挑起脚边的一把弯刀踢了过去,身后瞬间传来利器刺破血肉的声音。
顾长宁心中一惊,正要回头却被秦宵按住了肩膀。
“他不会死,想走就别回头。”
顾长宁咬住牙,像扯破血肉一样,他将头埋进秦宵胸口。
耳边风声阵阵,只是这一次,终究没有再回头。
-
周家寨后山有一座小庙,庙中简陋,大雨后淅淅沥沥的雨水渗着地面。
秦宵将顾长宁带进庙里的时候,一滴雨水正划过破败神仙的眼眶,像是神明垂泪。
地上的干草是潮湿的,似乎是哪日乞丐经过铺设的。
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尘埃,又被雨水划开。徐家少爷白色的衣裳被按在上面的时候,蹭了一点点粘稠又薄的泥灰,粘腻得,好似沾上就好似去不掉。
秦宵双手按住顾长宁,少年已经办法动弹。
他像只白羽的鹤,被一只野兽扑在地上,羽翼扑展,却被一片片扯开,野兽宽而厚重的躯体倾轧而上,几乎要将他拆的支离破碎。
“秦……哥,秦宵!”
顾长宁挣扎地想要逃,秦宵手上的力道却更甚,他在周家寨就觉得秦宵不对劲,而现在他下意识觉得秦宵可能会在这里杀了他。
忽然,秦宵将顾长宁脖颈上挂着的香包扯掉,丢在一旁,对着他的脖颈用力咬了上去。
疼——
顾长宁长着嘴,感觉呼吸都被人切断。他下意识伸手贴上秦宵的脖颈,几乎一秒他的手腕被人紧紧扣住!只那一刻,他停止了反抗——因为有些温热的水珠正顺着他脖颈往里流。
年轻的剑客有着英挺的眉眼,足够让无数姑娘一件难忘,顾长宁见了许久,早知道秦宵的脸出奇的好看。
可他没见过秦宵哭过,一次也没有。
“我险些走了……顾长宁——”年轻的侠客恨恨地看着他,呼吸慢又压抑。“顾长宁……我就差一点……”
我差一点错过你留给我的消息,差一点就将你一辈子留在这杀机四伏的寨子里,差一点这辈子真再也碰不到你。
一身无所求的人,险些错过了自己唯一的命脉,这个人六亲无缘的剑客此生无所求,唯一一次求不得,却险些要悔恨终身。
他像是一夜间生出了七情六欲,又浓烈地被一场大火烧出成片的悔恨来。
那些悔恨和疼此刻顺着眼泪流进顾长宁的身体里。
“你……”
顾长宁慢慢转动眼睛看着破庙的屋顶,看着残旧的神像,又落在秦宵身上。
他只是不敢走,也不能走,那道牢笼太高,他跨不过,所以,便将所有的赌注都落在了秦宵身上。他想着对方发现,又想若是发现不了,也好。
“可你还是来了……”
他抬起秦宵的脸和他对视,未来得及擦干的眼泪落在他脸上,少年人笑了起来。
那笑不似纯真无害,倒像是扯出了几分算计,和蛊惑。“是你将我抢来了。”
他贴近秦宵耳畔。“秦哥,所以现在,你得闭眼。”
那一夜是未断绵绵的细雨。
直到第二日天空放晴,朝阳透过屋顶的破口落在神像的脸上,祂无悲无喜地看着自己破败的庙宇。地上年轻的剑慢慢睁开眼睛,而他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佛说人间八苦。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最苦,便是求不得。
一个人终究不能太伤心。
直到年轻的剑客再有力气拾起剑,脸上的悲戚已经被吞咽干净。
他看了眼残破的神像,正要离开,却忽然瞥见远处周家寨的一阵火光。
-
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
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
高耸山间的周家寨门户被人从里面破开,少年一身白衣染着血一步步朝他走来时,脸上还带着笑。
他赤脚踩在染血的地上,像是地狱来的罗刹鬼怪。周朔风脱力似的跪在他身后的地上。
顾长宁手上拿了一把剑,秦宵一眼便认出,与自己手上的长剑相差无几。
秦宵这才记起他师傅说过,他手上这把剑本身就是一对,不过他师傅老人家从老友那骗了一把,而另一把,被交给了那位友人的关门弟子。
徐家少爷当年失踪了一年半,在乞丐堆里被徐家老爷拎着耳朵抓回府的时候,腰间就别着这一把剑。
徐元清会医术,却从没说自己不会用剑。
否则,九州官府大牢戒备森严,如何任由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随意就带走大牢中的囚犯。
周家寨杀机四伏,手无缚鸡之力的外来人又如何一次次在暗杀里活下来,至始至终。周朔风都不是顾长宁的保护伞,徐元清自己才是。
那人像是一片羽翼一样落了下来。
秦宵接住顾长宁的时候,听到他疲倦的声音。他说“秦哥,我去讨了样东西,别生气。”
身后传来箭矢的声响,秦宵拔剑将它们悉数挡下。
顾长宁没回头,只是轻声道。“我把那东西留在那,便没法和你走,所以我只能来取。”
秦宵声音沙哑。“你回来……拿剑了?”
少年摇了摇头,他瞧着他笑着,一双眼含着光,像是将自己的镣铐生生砸开,留下了一个血肉模糊却鲜活的躯壳。摸索着,颤颤悠悠地交给了眼前的人。
“那比剑可重要多了。”少年人贴上了年轻剑客的耳畔,轻声道。“我把我的心拿回来了。
现在给你,你要吗?”
-
许多年后,秦宵牵着马陪着顾长宁走过千山万水时,忽然记起他师傅曾说过的。
——机缘将至。
人一生漫漫,生死百年,不过白云苍狗。到头来能留住的不过一丝真心罢了。
满山烟雨里,徐家少爷举起一只玉笛,轻轻接住林间枝头落下的水珠。
他笛子吹得奇差,夜里能将身边年轻的剑客吓醒。
可小少爷爱吹地不行。
眼见那人又要将笛子贴嘴上,秦宵低头笑了起来。“饶了我吧,顾长宁。”
“那不成,我得练着,练好了,你要听一辈子的。”
-
——这一生,你为何执剑。
——仗剑天涯,救济四方。
——你呢?
——与他天涯策马,执一剑,护一人,此生足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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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暮夜
1.
“魔王,我会教你何为爱”
勇者对着将利剑抵在自己脖子上的魔王如此说道。
2.
“?”
很显然,魔王并没有很好地理解勇者的意图,确切地说,魔王根本无法理解这个在自己正在睡觉时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更进一步说,此时的魔王还没有成为魔王,魔王完全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么称呼。
但这个称呼很酷,还很年轻的魔王这样想着——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将刀用力地砍去。
没有成功。
勇者就像是早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举动,他徒手就抓住了刀,且二话不说就将其粉碎,并在魔王试图捡起碎片时用了点魔法将这点残渣化为灰烬,魔王眼睛瞪得大大的,一个劲盯着地上的灰烬。
勇者心想,他大概在想着也许这些东西放在水里能毒死自己也说不定。
“别看了,就算是有毒也毒不死我的。”
“……”
魔王耐人寻味的沉默似乎验证了勇者心里的揣测,这个时候的魔王还很小,算上那对长角也才到勇者的胸口高,脸上的表情被过长的刘海遮了大半,只余下那双标志性的蓝色眼睛带着勇者未曾见过的激烈情绪看着他。
勇者只是笑着蹲下身,还默默又握住了魔王的手,那长得惊人的指甲,或者该说是利爪,只差分毫就要刺入他的眼睛,然而勇者只是握住了那双野兽般的手,五指交扣,掌心相贴,魔王皱着眉头,终于才说了第一句话。
“……你是不是知道我想砍断自己的手逃走?”
“当然了,魔王,我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
魔王的话可以说是听起来没头没尾,勇者却自然地点点头,他一边蹲着一边慢慢地往前挪动脚步,这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一直都终于挪到魔王的面前,他松开手,轻轻地抱住魔王
“魔王,我要教会你什么是爱。”
魔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也伸出了手,但动作有点僵硬,学着勇者的动作给了他一个拥抱。
但那只拥抱的手里依然带着武器,只是手里的匕首停滞在某个距离后被魔法阻挡无法再前进,魔王却视若无睹一般维持着这个动作,他甚至又贴得更近了一些,直到将头靠在勇者的肩上,才低声说道
“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4.
这个不太友好的会面最后以魔王睡着了为结果,勇者心情有点复杂,却也不太意外,在他的眼里,魔王一直是这样的人,冷酷,自我,像一柄被人刻意锻造出来的只会杀戮的兵器,所以魔王被称为魔王,没有名字,没有同伴,孤独地前行,不停地杀人,直到被杀。
但濒死的魔王却对着勇者说,这是一个诅咒。
一个只有勇者才能解除的诅咒。
所以勇者来到了这里,决定去拯救那个唯一无法在那个世界获得拯救的人,因为即便是近乎万能的强大勇者,也无法去复活一个选择了自我毁灭的灵魂,他只能以一定代价回溯,回到这个一切都还未曾发生的现在,去拯救在上个世界唯一未能拯救的魔王。
这是勇者愚蠢而傲慢的愿望。
5
勇者就这样住了下来。
但他俩相处得很不愉快,首先那晚的举动事后勇者才发现魔王是由于受伤而体力不支晕倒了,而醒后的魔王根本不给勇者靠近的机会,只是用一种夸张的警惕,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地盯着勇者。
虽然勇者总能很轻松地就在年幼的魔王反应不及时就抓住他,但却不常能及时地防御魔王的所有袭击,因为这些攻击比起恶意而为,更像是条件反射,在魔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反应。
当勇者再一次想要试着接近魔王的时候,魔王本来毫无反应,只是一脸抗拒,却在愈来愈近的时候突然暴起,虽然勇者抓住了魔王的手,可他仍然受了伤,并不是什么大伤,魔王却微微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是愣了一下,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快速地闪过讶异、疑惑、不安等情绪,随即又很快回归平静,魔王看起来似乎比勇者还吃惊,这件事让勇者有些想笑,尽管他手上有一道长长的划痕在流血,他依然在魔王面前蹲了下来,这使得他得以仰视魔王。
他抬头看着魔王,年幼的孩子没有太多表情,却又矛盾地散发着不安的气息,不安什么呢,或许就连魔王本人也并未完全明白。
勇者只是又伸出了手,手上的伤口在缓慢地愈合着,但血却并没回完全止住,这次魔王并没有攻击,却向后退了一步,魔王脸上的困惑愈加深了。
“你喜欢吃糖吗?”
勇者伸出的的手里只有一颗包着粉色彩纸的糖果,魔王看着糖果,又看着勇者,他眼睛眨了一下,又一下。
“糖果是一种很甜的食物,你吃过吗?”
勇者似乎觉得魔王并不理解这是什么,于是他自顾自地为魔王掰开了糖果纸,露出了里面半透明的硬糖——这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还有点化,看起来黏黏的。
魔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目光落在糖果上许久,久到勇者觉得他或许并不打算接受这个糖果的时候,魔王才伸出了手,他小心地用手指碰了碰糖果而后放在舌尖,然后眼睛一亮,嘴角微不可闻地上扬了一丝弧度。
像只小猫似的,勇者心想。
魔王把糖果包好又放进口袋里,表情看起来柔和了很多,说起来真的很奇妙,明明上一次勇者一次也没有看出魔王的心情变化,现在看起来却容易得多,或许对待魔王需要的只是再多一点耐心。
“你……很奇怪”
或许是长久不进水所致,魔王的声音有点沙哑,带着少年人本不该有的魔性,勇者下意识地抓住了魔王伸出的手,这种奇怪的感觉就瞬间消失了。
魔王仍然是魔王,即便是在这样的时候也不忘了使用魅惑,勇者笑了笑,把魔王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颈,魔王的手缩了缩,勇者却只是牢牢地将其按在自己致命的弱点上。
“在你懂得什么是爱之后,你可以杀了我。”
“那,我该对谁去爱?”
“你可以爱我”
“……”
魔王再度陷入沉默,不知是被勇者这种自信所无语,或者是确确实实地在思考,勇者知道魔王的价值观不同寻常,大抵是不会有关于爱的常识,更不会想到爱情,想到这里勇者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
“好。”
魔王走进了勇者,他一点点靠近,再靠近,近到彼此呼吸都喷洒在对方脸上,近到勇者清晰地看到魔王眼中自己的倒影,魔王好似还想前进却又自己皱起眉头,魔王脸上的表情就像自己在问自己为什么,但魔王却依然说道
“我要学会爱你,然后杀了你。”
魔王说得缓慢而郑重,就像在说一个不可磨灭的誓言,他闭上眼低下头吻了勇者的额头,魔王的手是冷的,唇却是轻而软的,勇者心里一震,那个过去孤独的影子,而今似乎和现在的魔王越来越难以重叠在一起,这就好像那个孤独的魔王永远死在了那一天一样……
还好,他握住了面前的这个人,至少这一次,他想要完成自己作为勇者的使命,去拯救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
勇者想要拯救魔王,从教会他如何去爱开始。
6.
魔王与勇者的关系突发猛进,虽然具体的表现形式由魔王从警惕变为冷漠,好在只要勇者拿出糖果,魔王冷漠的表情就会和缓很多,甚至愿意听一听勇者说话。
“首先,你拿到别人给你的礼物或者恩惠之后,应该说一声谢谢,其次……”
“这样之后,你就会给我下一个糖果是吗?”
勇者的话被魔王突然打断了,魔王手里还有糖果,脸上照旧是一贯的没有表情,只是整个人干净了很多,过长的头发被勇者剪了,也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并且关于生活习惯上的教导,魔王出乎意料地接受了全部,现在住的又破又烂的城堡甚至被勇者花了点时间修好了,勇者近乎无所不能,只是在情感常识的教学上,连万能的勇者似乎都感到难办。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那就换个说法,你会更高兴是吗?”
“……对”
“那谢谢你。”
“…………不客气”
说实话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事情,魔王愿意听话,且明显比最开始表达得更多了,魔王也渐渐能控制自己袭击的行为,但很显然魔王对于爱似乎有什么误解,勇者总能时不时注意到他在锻炼自己的魅惑技巧。
“母亲说,爱就是欲望,是毒药,可以用技巧获得,决不可真心投入”
魔王说的时候手里啃着勇者洗好的苹果,坐在勇者购买的椅子上,身上刚洗好还冒着热气,看起来又惬意又自在,说的话却让勇者禁不住咳嗽,魔王拿赤裸的脚丫踢了踢勇者,勇者回头看他
“我爱你”
魔王的语气深情而投入,只那双冰冷的眼暴露了他波澜不惊的内心,太过于敷衍以至于都有些像是挑衅,但勇者只觉得像个玩笑,他装模作样地抓住魔王的脚踝印上一吻,而后也跟着说道
“我也爱你”
那天魔王的瞬移魔法生效之快让勇者头一次意识到魔王原来拥有这么高的魔法天赋。
回到正题,勇者真的很难过很揪心魔王怎么会这么难教,但也很欣慰,即便对象只有勇者一人,魔王愿意花费精力去虚与委蛇或许也是不错的趋势。
7.
魔王学得很快,他学习之快就像他不断拔高的身高一样,魔王能吃人类的食物,只是也需要定时地摄取血液,或许是由于供血者的特殊性,总之魔王长得很快,已经从及腰高长得与勇者差不多了,但也和魔王不再增长的身高一样,魔王的情感知识似乎永远都无法跨及爱的界限。
魔王越来越像个有礼貌的人,得到帮助会说谢谢,做错事会说对不起,但魔王开始一天天地对勇者说我爱你,他也开始知道是什么暴露了他,于是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也逐渐学会如何深情款款。
魔王就像个只会机械模仿人类的无感情生物,他并不明白爱的份量与含义,却已经知道这能让他过得更好,勇者最开始会震惊,而后会笑,最近开始有些生气,魔王无法理解这些情感,却很乐意看到它们出现在勇者脸上。
现在一颗糖果已经满足不了的魔王,想要更多更为香甜的礼物,可以是勇者变化的表情,可以是勇者摸摸头的奖励,甚至也可以是勇者的命。
要去爱,而非模仿
勇者仍会这样对他说,甚至勇者已经将自己的身份与来历合盘托出,魔王听完沉思很久,并没有告诉勇者,如果那确实是魔王本人的话,即便是死前的话,或许……不,绝对是想要赌勇者同情的可能性
但魔王大概也了解,勇者本人或许也并非毫不知情,勇者很聪明却也很愚蠢,知道是陷阱仍然固执地踏入,勇者还很自傲,他自以为魔王没有爱。
可其实魔王真的在学着去爱,努力学着这个强大而讨厌的家伙每天都在告诉自己的东西,只是魔王偶尔也会感到困惑,他想杀也想爱,杀会让他安心,而爱是一种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母亲只隐晦地说出几句谜语般的话,魔王只记住了这是不能碰的毒药。
勇者给了他糖果,说要给他爱,糖果很甜,融化在舌尖时会有幸福的滋味,爱呢,爱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味道……
8.
某一天夜里,魔王站在勇者的床边,他低下头,魔王知道勇者一定没有睡,可他还是靠近,就像很久以前他会做的一样,他的爪子慢慢靠近了勇者的脖颈,勇者在等,他也在等。
他们都在等一个答案。
可就像那些该死的魔法依然存在一样,魔王终于还是没有下手,他还和之前一样,低下头吻了勇者,只是这次不是额头,他小心而虔诚地吻了勇者,这是一个真正的吻。
轻盈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吻,稍纵即逝,不做任何停留,太轻了,就像不存在过一样。
可是魔王知道,勇者也知道这个吻存在过。
魔王好像没有觉得很幸福,他甚至觉得有点难过,呼吸变得困难,心脏有些疼痛,这感受的确像喝了剧毒,但魔王没有觉得很糟糕,他只是难过。
为了教他什么是爱而到来的勇者,会不会在完成后离开呢……
想到这里,魔王久违地认真想要杀了勇者,但当这股杀念从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看到勇者睁开了眼睛,那双好看的金色眼睛望着他,眼里温柔而澄澈,却也很难过。
你在难过什么。
魔王想问却又没有说出口,他的杀意就像潮水一般退去,他回忆起他们相见的时候,学着收起爪子,给勇者一个拥抱,一个温暖又普通的拥抱。
“留在我的身边吧。”
魔王的头枕在勇者的肩上,他蹭了蹭勇者,又蹭了蹭,这只不安的小兽只学会了人类的礼仪,却始终不能理解这么做的理由,他抱着怀里珍贵的糖果,却不敢再和从前一样说出爱的字句,只低低地恳求道
“这是…只有勇者才能够治愈的诅咒,我……”
无法再进行的谎言,魔王自己也感到迷茫,或许就像勇者一直以来跟他说的一样,魔王只会模仿,现在的心情也不过是渴求对方留下而进行本能的行为
那么到底,对于魔王自己来说,什么是爱呢?
“不要害怕,查理斯”
勇者轻拍着怀中孩子的背,终于第一次念出了他的名字,怀里的野兽现在已经像个合格的人类,内心却好像比以前还要小孩子得多,这个孩子,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和过去那个影子重叠………
但他们对于爱的定义,却依然不同。
“查理斯,我想教会你爱……”
“不是只对我一个人的爱,我希望你可以去爱这个世界,去拥有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我来到这里拯救你的意义”
“但我永远无法教你,真爱的含义”
勇者,近乎无敌的勇者,眼里温柔而悲伤地望着怀里的孩子,万物皆有代价,他回到过去是以杀死魔王而被赏赐的贤者之石为代价,而在更早以前,为了成为无所不能的勇者,他以私情为代价,从此他能够平等地爱所有人与物,却永远无法对一个人抱以过多的感情。
好在即便如此,他对于每一条生命的爱仍是如此深厚,所以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变化。
“勇者,没关系。”
魔王没有过问理由,他聪明地知道这并不是他能够轻易触碰的地方,他反而松了口气。
因为正如勇者没有告诉他的秘密一样,他也隐瞒了秘密,其实即便是魔王也不能快速地成长,勇者血的特殊性只是在于作为为了他回溯光阴而来的这个人,或许是上一世的执念,又或许是其他所致,魔王逐渐获得了以往的记忆与力量。
这让他更加地舍不得勇者,或许比起爱这更像是占有欲或者其他东西,在浸满鲜血的记忆与世界里,勇者就像唯一的一束光芒,就算这个人只是低头怜悯他,但这个世界只有勇者,只有勇者看向了他……
“勇者,我会教你何为爱。”
就算让勇者拥有了本不该属于“勇者”的爱或许意味着“勇者”的死亡,魔王在心里想着,但没有关系,只要他在就好。
就像最开始接触到糖果一样,魔王这次只是小心地试了一下味道,他一点也不着急,糖果可以慢慢品尝,爱可以慢慢来。
“我会教会你的。”
魔王的话在勇者的耳边回荡,这是诅咒,也是誓言,爱是糖果,也是毒药,他闭上眼,又再度吻了勇者的唇。
他会爱上他的。
評論需求:求知
我恋爱了。
这件事得从我说起。从小的时候,我妈是个幼儿园老师,家教相当严格,因为她在我生下的那一天,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妈妈了,我设想到她看见我的那一刻,想的一定是“我的期末考卷终于来了”,但这件事我还没真正和她核实过,毕竟,命只有一条。
所以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在外最乖的隔壁家的仔(当时我还不知道乖仔在成人术语里等于好欺负的小笨蛋)。唯一我能够放松的那一天,对,我生病了。
生病是我小时候最向往的事情,虽然身体难受,但是妈妈会把她120分的严格转换成其他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即使我的班主任大力宣传“带病上学”的传统美德的时候,我相信,班里64名同学有百分之九十都会心里鄙视这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哦,剩下的百分之十左右的,包括班长和那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在这种时候,带病上学的班长将构成我门班那个令人感动(鄙视)的百分之十。
“为什么没带课本?”
“为什么迟到?”
每一次我的老师在问一些显而易见的愚蠢问题的时候,我都想方设法地使自己变得不那么愚蠢,当时我已经学会了沉默是金的另一种回答,我自以为比“不知道”“起晚了”“不会写”这类很明显可以控制的因素高明许多,它介于“我明白道理但是客观因素使我做不到”的那一类。
“为什么你的化学方程式为什么没配出来?”
“因为我没有记住化学价。”
“为什么没记住?国庆放假十天,哦对了,你还生病请假了几天,十五天的时间,你都没有记化学方程式?”
在这一连串不停歇还附加了嘲讽buff的连续式愚蠢疑问句攻势下,我震惊了。以至于再说点什么,都会使我的愚蠢都无处遁形。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写作业的;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背化学方程式的;
原来,生病不是理由啊?!!
我此刻脑中奔跑过一千万个在写作业中猝死的自己。
班主任在我震惊之下,伸出了她的金手指。
“你看班长,考试的时候发烧38度,最后还是考了全班前十。”
终于,我败了。我转头看向那个使我隔壁家小孩头衔哐当落地的始作俑者——正在孜孜不倦地学习。
“对不起老师,我以后会多向班长学习的。”
到了这里大概都能够猜出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了。
我们班班长,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你能理解一个人长得帅,也能够理解一个人是班长,同时也能够理解一个人学习好(闭嘴我死也不相信有人会爱学习);但是当这三位一体的时候,你只会用怪物一样的眼神看向他,对,我就是那只怪物。
这下你会很清楚我们相遇的那天,开始,一切都很不一样。然后你会知道一个乖仔化身超猛攻势女只需要一瞬间的恍然大悟,再加上有一闲话叫:女追男,隔层纱。在那个连男女走路前后都要隔上一米的军事化学校,我十多年来和我妈斗智斗勇的游击战功力全部都用在追这个人身上,每每回想起来,我都被自己感动得要死。
所以每次他靠在我旁边咯咯笑着问我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多手段的时候,我都拿出我在广播站里最正经的播音腔说:“我的骑士,我披荆斩棘正是为你而来——”然后他伸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接着我俩在一起笑成一团。
事情到底是从哪里开始不对的?我也说不准,但是我很清楚记得那一天,那个分明励志要拿全勤奖的家伙,没来。
我回想起那段时间他经常看上去很疲惫,我也是,期末考试要到了,谁他妈不疲惫?我从他那学会背下化学价后,试卷上再也没有白白送命的题目,他嘛,成绩依旧很好。毕竟基本功在那里。他甚至能够在和我传完小纸条的时候(我经常靠交作业的手段在里边塞小纸条)告诉我上节课的重点是什么。以至于有时候经过班主任的背后,我都会向他投以对媒婆的感谢。
然后我被拉到办公室,告知我的班长转学了。
“您应该跟全班说这件事,为什么单独找我?”
我隐隐知道这个愚蠢发问的结局,立马后悔出声。
“我早知道你们的事情。”班主任理所当然地看着我,“我应该早点阻止你们,不然... ...”
不然什么?不然你就不会失去十佳班长?学习标兵?三好学生?还是什么?但是经验告诉我对方未说完的话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没说完。
于是我问:“他去了哪个学校?”
班主任回答的学校我并不清楚,上网一查,发现是一所中西合并的学校。后来我想方设法去认识了那所学校的人,你问我为什么不直接联系他?因为那天之后我们忽然断了联系。他的头像灰掉,电话... ...我担心接通后听见的是他家长的声音。
那时候,我忽然想到网上说:一个人忽然一段时间不联系你,也不回复你的消息,往好的方面想,他可能是死了。
虽然很好笑,但是一星期后我再拿到手机,就会发现男生在家自杀的新闻。
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那家伙是擦鼻涕的纸丢了一整盒抽屉,都一定要拼死发扬“带病上学”的陋习这一点,还是自从被班主任输入“生病还要学习”这一主张后就对生病深恶痛疾的我,我俩一直都相当茁壮成长,在十佳三好学生杠上好几十个来回,我猜我俩在德智体美劳上顶多就缺了个德。
突然和男朋友断了联系这件事,本身捂着闷死了倒没什么问题,但对象是校草兼班长(我很想问一句,贱不贱呐)的时候,我分明是最大的受害者,却被当成了合谋每日被询问。
好家伙,这一星期一来我就光干着前台服务回答领导为何不来会面这样的问题了。在编了一星期的故事之后,我终于得以放假,谢绝老妈的接车服务后,我坐上了去那学校的长途汽车。
谈恋爱是有必要的,如果人能够忍住不去谈恋爱,也会去做很多代餐活动,上周班里那个前十自从迷上了嗑cp之后,眼圈增长的速度比她成绩退步的速度快得多。即使不代餐,人在克服恋爱的愿望上也会花费太多意志力。
人的意志力少得可怜,且用且珍惜。
四集电视剧,下车的时候差点晕到找不到学校的大门。
贵族学校豪华气派——
“你干啥呢?”
“你们学校也太豪华了吧!”
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他正拿着伞站在我身后。
理由非常无聊,就是有钱,正好有学校,有资源,有关系,所以走了。
“我跟我爸说以后要出国。”
奶茶很冰,我感觉有一颗珍珠正要噎死我。
咽不下去。
我太了解这家伙的德行了。
“打算之后去哪里学校?”
“你要和我一起?”
我笑了笑:“我哪里有这个本事。”
但他爸有这个本事。
没有什么反抗,威胁,或者是青春小说里那些义无反顾的出逃。我了解这个家伙,他自己深知什么对他的人生更重要。
不过老实说,从一开始,这就是他成为那只格格不入的怪胎,且被我看上的原因。
“你比你爸还现实,我甚至怀疑你压根不觉得我们在谈恋爱。”我翻了翻白眼,虽然我也不期望什么,“你知道吗?你爸其实来找过我来着,就两天前。”
“问你要不要一起?”
“嗯。”我开玩笑说,“当时我差点要爱上你爸了。叔叔还缺女儿吗?”
他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考虑的那些东西,比如怕因为失恋而导致双方成绩下滑,影响前途啊之类的,让我觉得他爸真是一个浪漫的老好人。
“狗东西。”我骂他,“好东西你自己都占了,现在这会连十佳三好学生都留给我了?”
这些都是空话,我就是有点恨他。
“我觉得你不会同意的。”
我还以为他要说三好学生的事。
“现成的,摊在你面前的东西你都不会要。你只要那些会让你头破血流去争的那些,即使姿态难看,到手的东西被撕得破破烂烂,你要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你想要赢。”
他怎么会这么了解我?妈的。
阳光忽然晃眼得不行,眨了眨眼,额角的汗流下来。我头晕得厉害,想要自嘲一下掩盖被戳穿的尴尬。但说不出声。
“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这样争下去。”他说,“所以我没打算告诉你,也不打算带上你。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炎热的屋檐下手脚冰凉,我开始后悔莽撞过来寻找真相的冲动,后悔一开始阴暗地携带着名为爱的谎言的质问。
“什么时候察觉的?”我听到自己说,努力想再扳回一成,“施佳跟你说的?”
“慢慢相处下来很容易就发现了。”他说,“你总是以那样的姿态去夺取胜利,不堪的手段不是必要的,但是你总要这样,弄得一切都不欢而散才开心。”
“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努力扯起嘴角,这套对话我用了不下十次,“你都知道啦,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的人。”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从小到大的那些朋友,被我嫉妒,暗自打压,最终识破一切诡计……一切友谊的破裂都有迹可循。
“我不在之后,希望你能更爱自己一点。”
“呃,什么?”他的话风未免也转得太快?
“但是老实说,吸引我又是这样不自爱却不自知的你。”他说,“因为觉得很有意思,我当时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这样坦然自己的恶意,生怕别人不讨厌自己。所以忍不住接近了。”
“什么意思……”
“看来你看得没有你自己表现的那样透彻嘛!”他忽然咧起嘴笑了,伸出手指弹我的额头,“有胜负心这件事没有你想得那么不堪,不需要通过释放恶意来伪装自己。我觉得,努力去为自己未来争取的你,很有魅力。”
什么嘛!!!!!!
他的嘴唇好软喔。
作者:蝌蚪
田雨在小学时的作文就写过:“我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它的风会吻我的脸......"写最后一句的她已经忘了被人吻脸是什么感觉。田雨的妈妈吻过她,后来那个被吻的人变成了弟弟。当她看着弟弟被吻时会开始好奇,吻是种怎样的感觉。当她在门口罚站时,秋风给她凉敷发红的脸。她揉揉脸,突然顿悟:被吻是这种感觉!
那天的作业是写最爱的季节,她写下:我最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它的风会吻我的脸.....有个女同学写夏天:”夏天树木繁茂,像哨兵一样守卫着我们......“全班都知道这位女同学写了夏天,因为老师朗读这位女同学作品的声音多么清晰有力,多么令老师自己陶醉。她让大家举手,点评这篇作文。第一个起来的同学夸这篇作文懂得扣题,中心明确。第二个起来的同学夸这篇作文成语,比喻都很丰富。第三个站起来的同学是田雨的同学马卓越,班上的第一名。他站起来,像拔地而起的一座白色小山,咧开他缺了缺了半颗牙的嘴。他的面相看着不太聪明,还有点笨,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马卓越是班里最聪明的人。老师面带微笑地让他站起,期待第一名的发言。第一名说:老师,我觉得田雨的作文《我爱秋天》写得更好。
老师脸上的笑容脱落。以前田雨站起来跟她说,汉斯刺猬里,汉斯对公主做的事情太残忍了,也是这个表情。她说:啊,卓越同学很有个性。然后快速挥过了这个话题,开始鉴赏下一篇同学的作文。
马卓越之前一直在默默学习,跟田雨的对话仅限于借作文看,借橡皮擦。
那天轮到田雨和马卓越扫清洁区。马卓越跟田雨谈论秋天。马卓越比较胖,白衬衫被汗水浸湿,他小心翼翼地和田雨保持距离,怕田雨嫌他有汗臭味。他说:我也喜欢秋天,喜欢你笔下的秋天。但我还是更喜欢北方的秋天。田雨问,为什么?他说:北方的秋天更好看!有一只鸟落在扫帚旁边听他们讲话,听着听着又起来飞走了。田雨问:北方的鸟要飞往南方,南方的鸟要飞往哪呢?马卓越说:到北方去!田雨接着问:为什么?马卓越回答:他们要找更好看的秋天!
他光顾着回答田雨问题了,没看好叶子。有一阵大风吹来,把他们扫好的落叶又赶跑了。她特地去捡了一片秋天的树叶,用小刀在上面刻:谢谢。马卓越回了她一张小纸条,上面画了一只小刺猬和一只小青蛙,小刺猬跟小青蛙说:不用客气。
田雨想:马卓越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同学。但是这件事在班里挥起了谣言。第一个同学说,马卓越喜欢田雨的作文,第二个同学说马卓越喜欢田雨,第三个同学说,马卓越和田雨在交往,第四个同学说马卓越和田雨昨天在小树林里约会,他看到了,第五个同学说......然后蹦出第六个同学,第七个同学,同学们七嘴八舌,同学们叽叽喳喳。马卓越用棉球塞住耳朵,他也把棉球递给田雨,跟田雨说:等他们说腻了就不说了,学习更重要。田雨也用棉球塞住耳朵,但还是能听得见同学们像麻雀一样的声音。还是老师英明神武,把他们两个远远调开。一个坐在教室这头,一个坐在教室那头,不相望,不讲话。
但是教室里的声音,像是夏日的蝉一样。有人画田雨和马卓越的小漫画,田雨和马卓越出去玩,田雨和马卓越牵手,田雨和马卓越拥抱,田雨和马卓越亲嘴......马卓越把全班传看的漫画卷成笔,塞见卷笔刀里,卷成碎片,连同铅笔屑一起倒进垃圾桶。这时候在下课,班里不吵,他说话了,大家都听得见:我不喜欢田雨,田雨也不喜欢我。他把叶子放到田雨桌子上。
就是嘛,有人附和。田雨这么漂亮,怎么会喜欢马卓越。马卓越只是成绩好而已。马卓越不反驳,用沉默的背影应对嘲笑。田雨装眼泪的袋子漏了。上课时老师和田雨对视,在水塘里看见自己的影子。
到了周末,田雨去上作文补习班。补习班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未婚男人,戴着副金边眼镜,胡茬老刮不干净。补习老师出的题目也是季节,不过限定在秋天。田雨说,我不想写这个题目。补习班老师问她为什么。田雨跟他说了补习班的事,补习老师是她唯一畅所欲言的朋友。因为补习班老师很欣赏她的作文,补习班老师说,田雨很有才气。并且他鼓励田雨在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诗。不像田雨的妈妈说,田雨老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怪不得成绩上不去。
补习班老师问她:田雨,那个男生长的帅吗?田雨摇摇头:他长得不帅。有些不听话的男同学说马卓越——她犹豫了一会才说——是一只又肥又白的猪。
补习班老师又问她,田雨觉得马卓越同学怎么样。
田雨心里面是:我觉得他很可爱。嘴上说:他很聪明。
闲聊完了,田雨拿出作业本,开始写作业。她写作业写得无聊,就盯着老师的胡茬看。看着看着“扑哧”地笑出声。老师问她笑什么。她说,我很快乐,老师对我好好。老师也回她一个微笑。
老师表达他对学生的赞许,田雨,你是老师见过最标志的小美女。你的眼睛让我想到鹿的眼睛,你的下巴有美人尖,你也很会打扮自己,知道怎么让自己更加漂亮……
田雨害羞了,赶紧低下头写作业。老师走近她,握住她的手,纠正她的握笔,手贴在她的耳朵上,摆正她的头。随即,田雨感觉被蚂蚁群咬了一口,胡茬扎到她脸上,又有湿润的肉碰到她的脸,怪兽一样的涎水留在她脸上,还有一股肉被焖烂的味道。老师跟她说:老师对你好,是因为喜欢你。田雨是个很有才华的同学。老师听田雨妈妈说,田雨身上有个胎记。拉开衣服给老师看看好不好。
田雨问自己为什么,她心里的另一个声音说:因为老师想看,就像妈妈想让她好好学习,照着大人说的话来做,妈妈和老师就会喜欢她。为了让大人喜欢她,她可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拉开衣服,露出肚子,凉凉的秋风钻进来。田雨说,好冷。老师把手放在田雨肚子的胎记上,问田雨:有暖和一点吗?老师喜欢田雨。她原本可以说,她也很喜欢老师,奇怪奇怪,这句话好像掉在路上了,哪也找不见。老师把手放在她肚子上,像是医生。田雨开始扯头发,田雨一紧张就会开始扯头发,她每一考试就会少好多头发。头发掉在老师手上,掉在地板上,掉在练习册上。大把大把的头发缠住老师,缠住田雨。老师说,田雨肚子上的胎记,像秋天的落叶一样。田雨是正在生长的小树苗,到了秋天要换叶子。
老师往下按,往上抚摸的手好像穿破了田雨的胃。田雨说:老师,我感觉好恶心。老师没有止住手。“好恶心”这三个字从田雨的胃里,带着她的早餐一起涌出来。从她的嘴巴里,混着黑色的头发在老师蓝色的制服上淌成河流。河流里有碎碎的青菜叶,有红色的胡萝卜,它们发出一股难闻的酸味。老师甩开田雨,说:田雨,你身体不舒服,感到恶心,为什么不跟老师说呢....老师知道你也喜欢老师,你可以等身体好了再来找老师,老师会教你更多东西,让你把秋天写得更好——秋天是成熟的季节,你也要成熟了,不是吗?
田雨说,老师,教室里好闷,我好难受,你能不能开个窗。
老师推开了窗户。秋日清凉的空气把呕吐物的味道稍微冲淡了些。他用纸巾擦着身上的呕吐物,说:田雨在这里等老师,老师去换身衣服。
田雨没有等他,她逃出来了。外面下着秋雨。夏天也会下着这种凉凉的雨。但秋天的雨里没有蝉叫,蝉都藏起来了。田雨用力地搓着老师的嘴唇蹭过的脸,搓出泥来。她后知后觉:我被老师吻了。已经很久没有人吻过她了,但是她不觉得温暖,也不觉得感动,即使是来自喜欢的老师——她突然没有这么喜欢老师了,田雨觉得老师又老又丑。老师的吻是什么意思.....爸爸离婚前也吻过她,但是那不一样。老师吻她好像期待她做什么事,比如把衣服全部脱掉,他的吻从毛孔渗入.....田雨的肚子又开始疼了。她用力地搓脸,用挂在胸前的钥匙开了门。她洗澡,用力地搓脸和肚子,特别是老师摸过的胎记,落叶一般的浅红色胎记。她讨厌这片胎记。她洗完澡就打开作业本写作业,她肚子里好像有条虫在咬来咬去,脑袋也晕乎乎的。她趴在作业上睡着了。
送完弟弟去外婆家的妈妈回来了,把她拍醒。她醒来就喊:我的作业——她看了看,作业只字未动,看来是写不完了。
田雨妈妈皱着眉头问她,作业为什么昨天不写。她小声说:昨天,我在书店看漫画。
一天到晚就知道贪玩。田雨妈妈说。你太懒了!以后哪里考得上大学。补习班老师说你逃课回来了……妈妈交了钱的,你怎么能逃课呢?
我以后不上那个作文补习班了。田雨说。再也不想去上了。
你说不上就不上!几千块钱,你给我弄来!田雨妈妈一下子火大了。田雨想,她要打我了。她闭上眼睛,等待巴掌。
但是巴掌没有落下。田雨妈妈问她,为什么?
田雨说,我就是不想上。
田雨妈妈说,因为你贪玩。
田雨说,不是!我就是不想上。
田雨妈妈说,那你倒是说为什么?跟我说清楚理由,我才好退钱。
那一刻田雨差点说出来了。但是她不想说,老师的吻像沉在她血管里的毒,吸不出来。田雨缩成一团,说,我就是不想去。
为什么?
田雨想,补习班花了她好多钱,她又要打我了。她先护住脸,眼泪和叫声一起从身体里涌出来:我就是不想去!你打我吧,打死我也不去!
她的哭声起作用了,那边沉默了。田雨的眼泪滴到作业本上。她要修改她的作文《秋天》,这是她最后一项作业。她抹掉眼泪,开始修改作文。在她胃里的虫闹得更欢了,她揉了揉肚子,胃酸从喉咙里升起。
田雨妈妈说,田雨,快去休息,你生病了。
田雨说,我不能休息,我写不完作业,你会打我的。我不想被打,所以我要写完作业。
田雨妈妈错愕地看着她,哭了,她说,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她流的眼泪和田雨一样多,于是她们彼此对视,默默流泪。田雨妈妈说,你不要妈妈也好,你不要妈妈,妈妈就死在外面。
田雨妈妈没有死在外面。她拿来毛巾擦赶紧田雨的胃酸,喂她喝了热热的姜糖水。让田雨躺在床上。田雨妈妈问快要睡着的田雨:田雨,你告诉妈妈,到底怎样才能做个好妈妈?
田雨跟她说:只要你亲我一下,你就是个好妈妈。
田雨被亲了。羽毛般的吻落在老师吻过的脸。田雨妈妈说田雨受寒了,撩开田雨的衣服,拿毛巾给她热敷她的肚子,挡住了那个胎记。
田雨问,妈妈,你爱我吗。
田雨妈妈说,我爱你。妈妈错了,妈妈不会再打你了。
妈妈不会再打她了。妈妈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她说话算话。妈妈打完妈妈,就会哭,好像打得是她自己。妈妈可以不为打田雨而哭了。
田雨被秋雨的声音吵醒了。妈妈坐在窗边望着田雨,她放柔语气:到底发生了什么,告诉妈妈好吗?
田雨不想说。那段记忆砍下来装在垃圾袋里,分类,粉碎,连提起都不要提起。她怕她妈妈说:老师只是跟你亲近——或者说:你怎么那么蠢,就这样让事情发生了?
田雨摇头,她问妈妈,什么时候去秋游,像以前一样。
秋游?她妈妈说,等有时间再说吧。我还有工作。
田雨第二天去上课了。田雨妈妈认为田雨健健康康,什么事都没有。她说:只是学习压力太大了。田雨那周经常挨老师批评。上课开小差,趴桌子。她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在沼泽里,被人亲吻。问她的人有胡渣,那双手也有时掐住她脖子。田雨梦见自己被老师杀了,扔在春天的沼泽里,咕噜咕噜吐泡。有时杀她的人会是马卓越。
她好久没跟马卓越说过话了。老师把她和马卓越一起叫到了办公室,田雨猜马卓越叫去只要被夸的,田雨叫去是要被批的。但老师没有夸人也没有批人。老师拿了一小箱树叶,每片树叶上都刻着对不起。老师说,这是全班同学的道歉。
田雨和马卓越一起拿着这箱树叶。田雨用手抓住几片树叶,"对不起"在她手中变形,发出汁液的清香。
他们仿佛商量好了一样,一起把树叶偷偷倒进小树林里。一大片"对不起"很快就会被收拾走,掩埋。有只燕子在一旁看着他们。田雨突然想到一件事,问马卓越:北方的秋天真的很漂亮吗?
马卓越说:是很漂亮。问这个干嘛?
田雨说:说不定我有一天会逃到北方去。
为什么?
为了看更美的秋天。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背景:电视剧《精准射击》
属性:BL/伪骨科
正文:
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把最爱的人送到我身边,却不能让我在月光下亲吻他。
1、
邵以优开始喜欢射击是在某个瞬间。
气枪射击成绩在屏幕上显示在10.9,他听到自己胸口闷闷的一声轻笑。
像在冬日埋下的一颗种子,在春天发芽,嫩叶青翠。
他在雨后天幕下找到了它。
一如邵以良。
-
那天邵以优在桌子上看到邵以良留下的字条时,情绪比较稳定。
他在大脑里搜罗着关于“昨晚”的记忆,大约是他们在熟悉的摊位偷偷吃了点炸串还喝了酒。他没醉,至少没有双脚打颤,在地上拖出一个八卦阵。而邵以良也没一边骂娘一边把他往家里拖。
他们只是并肩走着,邵以优的一只手被架在对方肩膀上,他低头看他们并排的影子,意义不明地笑。
过去的邵以优滴酒不沾,毕竟喝酒容易手抖,假设未来能成为正式国家运动员,相信人生也会有很长时间和酒这种东西分道扬镳。
所以被邵以良带着喝下第一杯酒的晚上,他迷迷糊糊摔倒对方床上,双手双脚软绵绵地使不上劲,他走不动,只下意识感觉自己不讨厌躺在这,于是他把自己的脑袋往枕头上挪了挪。
邵以良那时几乎快睡了,声音都是懒的:“你床不都好了?怎么又到我床上来了。”
邵以优沉默着,他们距离贴近,手臂离后背的距离不过几寸。
不过几寸远的邵以良声音闷闷的,让邵以优有种少有的安稳,鬼使神差,他给他发了条消息。
【谢谢】谢什么,他也不清楚。
只是下一秒,邵以良回身撞进他的眼里。
他们四目相对,呼吸交错——他想,那是适合亲吻的距离。
-
入秋的白天开始缩短,夜晚漫长。
锦标赛结束的日子,训练依旧日复一日。
邵以良失踪的当天,并没有对邵以优的训练造成什么太大影响。
他起床后,依旧用日用牙刷给自己做完了一套口腔清洁,动作认真得足够感动成天给他们赞助的金主爸爸。然后他把邵以良留下的纸条收在上衣口袋里,发了一个“给你带了早饭,今天有训练。”的消息。
邵以优本来是打算当天给邵以良安排个系统集训的,想着无论是基础知识还是一些动作上给人补补课,免得对方射击仅仅靠着肌肉记忆和经验。
可人算不如天算——邵以优跑了,还跑得无影无踪。
就像是是某天家庭矛盾,结果最小的孩子闹离家出走了一样。
当然这么理解起来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毕竟,邵以良的确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却生了个能漏风的大心脏,成日吵得他要命。
想当初第一次知道邵以良小时候被养在孤儿院,邵以优曾问过他爸那间孤儿院的名字。
老狐狸不乐意说,打着太极哼哼唧唧把话题给摘了过去,那时邵以优也不怎么在意邵以良,就没追问。
如今他想,要不他抓着自家亲爹,威逼利诱把那孤儿院地址套出来算了。
毕竟天知道他这便宜弟弟会不会哪个神经搭错,跑回孤儿院散心去了。
但事实上,天可能也不知道。
【你当初把他领回来的时候,会没问孤儿院地址吗?】
【游乐园?什么游乐园。】
-
这天邵以优完成一天的训练,来到游乐场的时候,手里里是他爸发来的定位。
用他爸的话说,邵以良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与其说回去找他,不如来这游乐园的射击摊位看看。
于是当邵以优抬头,看见头顶还未亮起的一串灯泡,才意识到,这个地方他和邵以良来过。
那是他们刚见面不久,关系不和,邵以良提出靠打枪比赛来决胜负。于是他被拐带着半夜翻了游乐场不算,还给保安追着撵了两条街。
那晚也是邵以优第一次看邵以良射击。还不错,手臂很稳,射击难度比较小但精准度够。
其实作为专业训练生,他们平日里出门打气球就是种越级碾压。邵以良那稳稳的几枪全中并不算什么值得惊讶的。
只是那一瞬间,邵以良的眼神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约邵以良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在射击的时候,眼神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傲气和自在。
好像,枪就是他的本身,他在做一件极其下意识的事,像吃饭漱口一样简单。
邵以优抓着对方问他是不是练过。
那人微微扬着下巴。“还需要练吗?我一直是这里的神枪手。”
-神枪手?
-还需要练吗?
简直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在射击赛场上,放弃了他的成绩,用手托住了他发抖的手臂。他说。“比赛的时候,就当我在你身边。”
邵以优向来是一个在情感上比较敏感的人。
比如小时候,父亲某次回来少有的颓丧,他想去拥抱他,却看见那人收起了一直挂在书房的奖牌;再到后来,母亲生病,因为经常需要去医院检查没时间接他,所以他学会了自己上下学。
他总能感知变化,然后去适应。
哪怕后来到他的妈妈长期住院,他也能循着记忆去医院看她。哪怕他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一直不能回家。
可只是有些东西是适应不了的。
就像那天,他照着习惯来医院找人,看见他的爸爸一个人在病房外的椅子上掉眼泪。
他走过去,男人抬起头看他。
那瞬间,他从父亲的眼神里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结束了。
邵以优感受过爱,却没有感受过太多的爱。
他别扭又努力地成长起来,像是来不及塑性的瓷罐,未经窑烧,看似坚硬,却一碰就碎。
但他向来听话,父亲觉得他射击有天赋,让他进校队训练,他也是点头同意。
一个单臂平举,为了保持稳定,他练了无数次,从最开始第一次训练第二天手根本动不了,到后来他能几乎将射击圈控制在9.5以内。
他灰蒙蒙的天不及爱意,不见光亮。
射击的10.9成了空中落下的第一道天火。
他在火焰中努力燃烧出了一点骄傲和坚韧。
但邵以优从不是战无不胜,他内心比常人脆弱,有恐惧,有心里阴影,总在最后一枪因为各种原因和冠军失之交臂。
没人教他怎么做,没人告诉他该怎么面对恐惧。
直到那个赛场上,第二道天火落下,有人给了他通往不败关卡的咒语。
那个咒语叫——“邵以良”。
-
【不知道,他没回我电话】
【明天吧,实在不行,去孤儿院看看。】
-
邵以优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今天游乐场的摊位没有开,询问了附近才知道,这家店老板身体不好,可能今天去做定期检查。
手机里邵以良的对话框里还是早晨他发出去的那条消息。
他开始重新思考邵以良失踪这个问题。
其实邵以优大概知道邵以良消失的原因,不仅知道,甚至某种程度上还觉得情有可原。
只是平日在他耳边嗡嗡嗡的人今天彻底人间蒸发了。
屋子里开着灯。
他觉得屋子里空的厉害。
他开了冰箱找了点速冻食材出来褪冰,不自觉开始思考着邵以良今天怎么解决他的晚饭。
“该不会又点外卖吧?”他想,想完又皱起眉头。
——毕竟邵以优这个便宜哥哥,在活了二十几年后,莫名之间长出了一颗兄友弟恭的心,让他觉得有点恶心。
其实邵以优也没想到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毕竟在几个月前,他真的不喜欢邵以良,甚至可以说是讨厌。
那个被父亲故意安插在他身边的所谓双保险。聒噪。热情。自来熟,还烦人。
像是一只刚学会说话的鹦鹉,噗哒哒自己的翅膀找根桩子就能吱吱哇哇一整天。
结果在某个不知名的一天,他在厨房准备炒菜自然得长开双臂,等着邵以良颠颠儿上前来帮他系上围裙。
直到菜都快熟了他才回过神,意识到刚刚的情况真的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了门。
回想起来,好像邵以良自从来了他家后,就融入地非常快。
第一天晚上,他能听着音乐在房间模仿跳跃的猴子;
第一周就能吃外卖把自己吃得急性胃炎,晚上能喝着邵以优煮的粥大喊:哥,你可真是太贤惠了,要是以后谁娶了你——然后剩下半句被邵以优一个眼刀逼回去,吞着粥呵呵呵地笑;
他就像个太阳。
从地里长出来,啵地一下,跳在邵以优的天上,慢悠悠地发出那点暖和又让他膈应的光。
与其说是太阳,又像个便宜灯泡。
那光不刺目,有点让他不适,久而久之让邵以优习惯了他的存在。
邵以优习惯了,便不讨厌。
不讨厌了便放松警惕,双手长开拥抱了那团天降的火焰。
-
“我没醉……”
“是是是,我知道你没醉,哎,邵以优慢点!我去!你可真是我亲哥。”
-
邵以优确定自己喜欢上邵以良就是一瞬间的事。
他自小比常人敏感,明白自己要什么,讨厌什么,也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所以他知道,他的喜欢来自于一声警报。
——邵以优,邵以良,原来你们是兄弟啊。
——是啊,他是我哥。
哥哥。
世间如此熨帖又亲密的词汇。
它意味着,你可以对某人理所当然赋予无限的爱意,因为血缘,天生的亲近,你们身体来自同一个父亲,不同母亲,有一半相似的基因和血液。哪怕天塌了,我死了,法律上安排遗嘱继承,你还能排的上第一梯队。
所以该怎么办呢?
大脑古怪地冒出疼痛和试探,它们不安又鬼祟作响。道德和理性倾轧上每一个跳动的神经,隔断爱意,切断热情,将所有一切倒退到正轨。
然后它们堆积在大脑深处,越积越大。似乎一个变量,就足以引爆。
所以他该记得的。
那个所谓无事发生的晚上,他借着喝醉晕晕乎乎得让人扶自己回房间,在进门的那一刻,将人压制在了身前。
那时候,邵以良给屋子开了灯,邵以优能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双疑惑的眼睛。
微微仰头看他,满脸“您有事儿吗”的样子。
邵以优觉得可爱,他微微低头笑出声,嗓子因为醉酒显得有哑。“我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啊?”邵以良一脸拿他没办法的样子。“你说什么就什么吧,赶紧的睡觉去。”
“不是你哥哥。”他像是撒娇一样在人鼻尖上蹭了蹭,半眯着眼笑着像只耍赖的猫。
那一瞬间,他似乎看到邵以良眼里有些错愕的光。“……谁说的,我就是你弟弟。”
邵以良慌乱地要解释什么,可邵以优并不想听他的解释。
他低头堵住他的嘴。
手指顺着墙,关了灯。
一片漆黑里,他撬开了他的嘴唇,攻城略地的瞬间尝到了令人沉溺的滋味。
邵以良的嘴里是温热的,还带着一种懵懂和茫然的温顺。
城池于战火中陷落。
而他陷落于一个情不自禁的吻。
他们的身体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他扣住自己亲弟弟的手腕,又去寻找对方的手指,辗转着用自己的手嵌了进去,十指紧扣。
像是用亲密无间罗织了一出天罗地网。
等邵以优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床上醒来。
屋子里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
他打开门顺着走廊到邵以良屋子前,走廊是暗的,门缝隙里也没有透出光亮来。想来对方已经睡着了。
他心想,那只是一个吻,酒醉后的一场意外。
邵以良可以原谅他,毕竟以对方的脾气,心大地可以装下一个足球场。
可他又不想邵以良原谅。
他想他记着,记着他怎么吻他。
他将手握紧,试图敲门,又吐出口气慢慢放下。
“……别发疯了邵以优。”他对自己说。“那是你弟弟。”
你别发疯。
-
那天晚上,在邵以优抓起钥匙,决定自己连夜开车去孤儿院之前。
邵以优回来了。
房门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后者像个圣诞树,在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后,提着大包小包晃晃悠悠地拖鞋进门。
邵以良手上东西有点重,微微张开手臂,努力用脚把自己脱下的鞋摆正。
然后他走进大厅,对上了拿着钥匙一动不动的邵以优,还乐呵呵笑了笑。
“哟。你这么晚去哪儿啊?”
“找你。”邵以优伸手接过邵以良手上的东西。一堆超市采购用品,还有一些蔬菜鱼肉。
“啊,我今天,有点事就出去了。那个,我可打报告了。”邵以良语气顿了顿,又轻快的笑了起来。
“我看到了。”邵以优没说什么。低着头收拾邵以良买的东西,大多是之后两天的伙食,他们一起住之后经常一起采购,所以爱买的东西都有彼此喜欢的。所以,有些不常存在的东西总共能引起注意。
“你没吃晚饭?”
“啊……”邵以良看到邵以优手上那袋速冻水饺的时候点了点头。“啊……今天有点,有点忙忘了。”
“我给你煮。”
邵以优自然而然地回了厨房。新鲜的蔬菜被分装进冰箱上层,肉类一部分放进零度格,一部分送进冷冻层。水龙头冲出的水将蔬菜浸透地翠绿,抽油烟机小功率转动着,发出呜呜的声响。邵以优本就挺拔的声音在暖色顶灯下披上一层薄薄的光。
所有一切都一如往常。
所以邵以良下意识走进厨房,邵以优自然地张开了手臂时,邵以良还是拿着围裙走了上去,手臂从正面穿过腰身在身后时,手被人轻轻握住。
他们在将要拥抱的距离。
邵以优比邵以良高一点,侧过头可以贴近邵以良耳朵的上边缘。他们谁也没有动。他们两个像是亲密无间,又隔着楚河汉界。
邵以优微微把头贴近邵以良的脑袋,轻微的支撑,像是多一份力就会打破某种平衡。
他的呼吸很慢。
他想。邵以良,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给了我很多理由去爱你。
却它让我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无法越雷池一步。
“邵以良,你为什么是邵以良……”他又念出了一句话。
只是这次,上次不及听见的人听到了。
-
那天晚上,入秋的风在天台打了个转。
邵以优在刷完牙后接到了一个消息。
来自他的青梅竹马,当年追着他打了整个小区,出国前还哭得邵以优满衣领的“温柔女人”南婉婷。
她说:我到你家楼下了,快来接驾小优子。
他的这位青梅做事向来雷厉风行,邵以优到楼下时,笑着接受了一个撞得满怀的拥抱。
他有些无奈,又有点开心,心中的郁结被久别重逢的喜悦微微冲散,抬头却瞥见阳台某个一闪而过的影子。他不确定那是不是邵以良。
只是他听南婉婷说。“小优,听说你多了个弟弟啊。”
他回过神点了点头。
“是亲弟弟吗?”
“是。”
“哦~”女孩的尾音在秋日里扬起,像是某个坠落的音符,她笑道。
“那走呀,你带我见见他。”
-END-
备注:最近看的一个小糊剧,之后剧情大概就是青梅竹马戳穿两个人不是兄弟的真相,所以结尾停在这里。主要很喜欢前期骨科那种挣扎暧昧和血缘矛盾的感觉,emmmmm磕死我了(X)
Vol.200「赌徒」御膳
作者:舞舞纸
免责:随意
郑义气是御膳房里厨艺最差的人。他面色黝黑,膀大腰圆,皮糙肉厚,一点都不像个手艺人,一身素袍穿在身上只觉古怪,虽说人常不可貌相,但他的手艺就和他的面相一般粗。他只会耍刀,但刀工实在说不上好,不要说用冬瓜雕出龙凤,他连把萝卜切得一样薄都做不到,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削肉片的活。
郑义气能进御膳房,确是因他一门超人的功夫——他能面不改色地把人心从胸里完整地刨出来。
这听起来没什么。御膳房每天都杀肉,偶尔也会料理猴子,人和猴子差不多,都是一个脑袋两手两脚,怎么把心从猴子胸里刨出来,就怎么把心从人里刨出来,真正把人卡住的,是面不改色地把心从人里刨出来。
按理说,吃肉的不必在乎肉是怎么被杀的,为什么在杀人上就会对屠夫有如此奇怪的要求呢?这,都要从上上上上——不知上几任的国师说起。
那国师是三朝元老,仗着自己资历老,对皇帝指手画脚口无遮拦。他一肚子迂腐学问,只会照本宣科地念些仁善、王道、心性。这些也许游说得动先帝,但对现在的皇帝来说,只是一些越听越烦的废话。
“国师,你天天说心性,说仁道,但朕从未见过仁见过心,你告诉朕,什么是心,朕要去哪找心?”
那日,皇帝终于倦了,决定找个法子杀国师的头。
“心就是善,就是希望天下安居乐业。近朱者赤,殿下常与仁善者往来,受他人的仁爱,就会有望他人好的心,这就是仁善之心。”
这套说辞,先帝也许能欣然接受,但新皇帝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国师先诋毁皇帝没有仁心,又诋毁皇帝身边没有有仁心的人,诋毁后宫群臣犯了众怒,诋毁先帝太后更是罪无可赦。
这是他自己往坑里跳,皇帝都从索然无味变得喜笑颜开:“国师如此进言,想必也是仁善之人。朕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朕要近朱者赤,多和仁善之人交心。就从你开始,如何啊?”
这国师是老糊涂了,丝毫听不出皇帝的言外之意,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愿意为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皇帝听着高兴,命人把国师捆起来,要取他心。几个先帝的老臣见状,忙为国师说话,什么不杀能言官,不能任性妄为,劈头盖脸地向皇帝砸了一堆大不敬的句子,最后也被绑在了起来。
“朕要行仁道,近朱者赤,培养心性,所以要以形补形,朕要仁善者的心吃,仁善者,为仁善者说话的也是仁善者。朕以后每天都要吃一颗仁心,就要在这大殿上,亲眼看着庖丁解仁善者!”
小太监忙去御膳房传了御厨。那是杀鸡宰牛样样精通的御厨,杀肉放血都不会眨一下眼睛的手艺人,但他看到被绑在大殿柱上的国师,竟忘了自己的本分,迟迟下不去手。
“不忍杀仁善者的,同仁善者。”
于是这名御厨也被绑了起来。之后传来的御厨虽然将前一个御厨解了,但挖出的心只有半枚,手脚哆嗦得拿都拿不稳,他也被视为同党,绑了起来。
就这样,国师、大臣、御厨……这些人都被关进了死牢。朝堂上再也没有那些恼人的进言,皇帝的耳根终于得以清净,就是御膳房的人不断减少,餐食变得不那么好吃,又砍了几个人的脑袋。总管马上补了一批御厨,勉强让御膳房能每天做出饭来,但御膳房的厨子可安心不得——皇帝亲自监工,挖心厨子只要皱一下眉就会被绑起来,御膳房的厨子一个接着一个都进了大牢,这样下去所有的厨子都会死。横竖都是死,厨子们顶着欺君的大罪,托刑场的人荐了一名执凌迟的师傅,希望他能面不改色地挖出人心,断了这击鼓传花般的指名。
这名凌迟师傅就是郑义气。他行刑时面无表情,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嫉恶如仇。很多人都在背地里议论他是不是杀人犯或是同杀人犯一般的人,是不是疯子,不然处刑罪人,怎么能没有一点喜悦之情呢?
刽子手看不起他,刚巧御膳房来问人,于是顺理成章地把郑义气交了出去。凌迟师傅难教,但像郑义气这样的人,纵使手艺再好,有才无德也要不得。
郑义气虽然不会下厨,但他干活利落,还会耍凌迟的花。别人挖心是一刀插进胸里,撬开肋骨挖出一颗破碎的心来,郑义气是一刀刀将心前的肉骨剃开,最后那心完整,还会砰砰地跳。皇帝大喜过望,赏他了金银珠宝和官位,还给他在后宫找了间带花园的大宅,赐名“郑义轩”,片人的场子从大殿转到了郑义轩,牢里的人也被带到了郑义轩的食窖。皇帝一有闲情逸致,就带人到郑义轩的院子里,涮着火锅欣赏郑义气的手艺。
开始那些御厨是看不起郑义气的。郑义气杀过人,他的手脚是不干净的,起初他们不让他进御膳房,只让他在花园的角落里打地铺过夜。但渐渐地,他们也改变了对郑义气的偏见,认识到了郑义气身上的工匠精神,发觉了厨师这一行的本心。
厨子的职责只有让食客满意,不论食材是什么,都应以人为本。挖心杀头的恐惧会让他们皱眉手抖是因为他们学艺不精,他们的神情体态让皇帝不满就是严重的失职。这些厨子悟到了真理,一些对郑义气刮目相看,承认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精进自己的专业,希望有一天皇帝能看上自己的拿手好菜;还有一些也对郑义气刮目相看,佩服他的手艺更佩服他能洞察食客的需要,他们开始研究挖心的技艺,挖熟了猴子,又去当仵作、去当刽子手,尽管隔行如隔山,他们也愿意为了自己的食客从头修起;还有一些人就不那么上进了,他们知道自己得不到皇帝欢心,也不想自己努力,只得在宫中散播谣言,损郑义气的名誉,这些人是要不得的,好的御厨也不要看他们,只打发他们摘菜洗碗清理厨余,这让他们的谣言变得更加恶毒了。
郑义气搬到郑义轩后,就离御膳房远了。他仍是最红的御厨——因为他那手艺精进了十年,其他人从头学起是比不上他的。他从初一片到了十五,又从十五片到了初一,很快,食窖的存货就见底了。
不果断又愚蠢的人已经没有了;果断但愚蠢的人什么都察觉不到,就像往常一样过着日子;果断又聪明的人虽算得到有一票人会死,但他们知道自己受皇帝器重,尚且安全;聪明但不够果断的人会害怕,他们怕被发现留有仁善之心,一些人想打包袱逃出宫去,却被抓了现行,结果也成了食窖里的一员。
皇帝扫清了宫中的仁善者,打起了微服私访的算盘。先帝是个推崇仁政的人,他广建学堂,教仁义礼智信,还通过考试从民众中选出最讲道德的人,给他们做官。现在国内一定还有很多仁善心人,皇帝打算带上郑义气和亲信宠臣,一同游历全国各地。
听到皇帝打算微服私访,宫里剩下的人都为自己松了口气,但一想到自己在家乡的亲眷,那气又在卡嗓子眼里不出来了。宫中的事是不能随便流传到民间的,新皇帝没公开推行新政,百姓们会以为皇帝仍旧崇尚仁善者。万一自己的家眷为了讨好皇帝自称仁善者——留下来的聪明人清楚,自己置身事外的方法只有视而不见。但这事涉及亲族,总有几个以前果断又聪明的人,变得既不果断也不聪明了。
其中有一个靠仁善考试得到官位的人,他在学堂被灌了一脑袋的仁义道德,靠着毅力和胆量才苟活到现在。现在他知道天下的百姓要遭宫里的罪,变得更加坐立难安。
这时,他的耳朵里传进了毁谤郑义气的谣言。
“那个郑义气,其实是个好人。他根本下不了手杀人,他只是演戏。他给猪心灌了血,藏在人胸口,装作一刀刀片肉的样子,其实只是把猪心从口袋里掏出来而已。”
“那些被掏了心的人都活着,他们装死,因为皇帝只吃心不吃肉,没人关心他们的尸首去了哪里。”
“你不信?我可是亲眼看到的,那郑义气往人胸口切了好多好多刀,但那被切的人不但眼珠子会转,还会吭声呢,这不是诈死是什么?一定是诈死!”
“那可是杀人啊,还是一刀刀把人慢慢片了,杀人怎么可能这么冷静?一个人那么轻松就把人给片了,如果不是诈死,那就是没有人性,是禽兽,是畜生!”
这种谣言光听到就是罪过。其一,郑义气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片人,说他作假等于说皇帝眼瞎,腹诽皇帝是死罪;其二,他们用鄙夷不屑的口气议论郑义气是禽兽,等于毕恭毕敬地赞美那些仁善者是人,这是相当于仁善者的行径,该杀。
但那个靠仁善考试上位的人,被长期伪装的压力压垮,失了智。他把这谣言当成了自己和自己家乡父老的救命稻草,发了疯似的去抓。
“郑义轩的院子里不是有口井吗,每次片完人,他就会把尸体扔进去。其实,那里是密道。那些诈死的人被郑义气扔进井里以后就活了过来,他们通过密道,远离了京城,逍遥快活去了。”
那靠考试上位的人记下了这些谣言的内容,当晚便偷偷潜入郑义轩的院子,往井中连投了数枚石子。他细细分辨了石头的回声,对那谣言有了数。
第二天早朝时,他将此事禀告了皇帝。
皇帝听后自然是龙颜大怒。把御膳房里除了郑义气以外的人都抓了——这些人不是毁谤犯就是包庇犯,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朕是追求仁善的明君,你们在宫里传谣,理应拔了舌头,但是朕是明君,可以让你们在拔之前再说一句话,你们现在要说就说吧。”
面对皇帝最后的仁慈,二十个御厨里有十七个喊了冤。每喊一句冤,地上就多一根舌头,等皇帝发现他们好像有冤屈要陈的时候,那些喊冤的人都已没法说话了。
“陛下,这些人喊冤,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错。”那个靠考试上位的人说,“微臣认为,陛下应该去郑义轩看一下,如果事实不是传的那样,那我想这些去了舌头的人,命也可以拿去了。”
皇帝觉得他说得有理,便带着太监和群臣,起驾郑义轩去了。
皇帝驾到时郑义气正在削萝卜,但他削瓜果的技术还是差,萝卜皮和萝卜块奇形怪状地掉落在案板上,乌七八糟。不过皇帝没有怪罪他,见他一日不懈地磨练厨艺反而十分高兴,连礼都免了,只宠他继续削。
“陛下,那口井就在这里。”郑义轩的院子里只有一口井,因为井边围了一圈挂满香囊的木栅栏,十分显眼。皇帝下了轿子,随那考试上位者去了井边,栅栏里地方拥挤,只进去了两人,其他人都在外把守,一半人的眼睛盯着井边,另一半人的眼睛幸灾乐祸地打量着郑义气。
“这里怎么有口盖子啊?”皇帝问的是井上一顶大盖,那是皇帝嫌井里味重让人给盖上的,但刚听过那谣言,皇帝心里生疑,也开始怀疑这井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
“陛下,臣要移开这井盖,请站过来一点。”皇帝怕那井盖撩到自己,速速挪到了考试上位者的身边。
盖子打开的一刹,那是臭气熏天。不只是皇帝,花园里的大臣也被腐味熏到,忙用袖子遮住龇牙咧嘴的脸面,怕被当成仁善者送进食窖。而离那井近的两人,皇帝被熏得头晕眼花,只觉背后被人推了一把,头朝下坠进了无底深渊。
只有郑义气面不改色地削着萝卜。骚动时他手一抖又断了片,气急败坏地往那甜美多汁的萝卜上啃了一口。
史料称皇帝为彻查疑案,失足跌入井底,享年一十三岁。
郑义气目击了考试上位者在打开井盖时单手将皇帝提起投入井中的一幕,诚实地指认了。群臣认为这是谋大逆,按律应凌迟处死。郑义气回到刑场,这是他的第一份工。
郑义气虽然常在宫里片人肉,但刑场毕竟是不一样的环境,他许久不上工,上第一份工时居然失了手——第一刀就插进了考试上位者的心里。那考试上位者呜呼一声就断了气,堵得嫉恶如仇者们捶胸顿足。
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
“1971年,菲利普·津巴多主持了十分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津巴多教授结合从该实验到伊拉克监狱虐囚案三十多年来发现的社会现象,透彻解释“情境力量”对个人行为的影响……”
年轻的女教授带着略显老旧的黑框眼镜,一板一眼地读着讲义上的内容,丝毫不介意光线昏暗的教室里学生几乎都趴在桌上补眠。
“津巴多教授的实验对监狱的具体情境进行了非常详实的具现化,包括监狱的构造、人员的服装、狱卒的任务等……”
应声弹出的PPT上,几十副刻画监狱内乱象的插图照片依次播放,不知道谁悄悄把窗帘拉开了一点,透进来的日光格外刺眼,横插过投影机的淡光在白色幕布上落下几点光斑。
“……人类是社会动物,我们都处在日常生活,扮演着分属于自己的社会角色剧本,并在其规范与约束下,这也导致了,受到角色剧本引导的我们会不自觉作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恶行……”
捧着书的女老师似乎完全不介意台下的沉闷,推了推厚重的黑色圆框眼镜,继续按部就班播放PPT。直到清脆的铃声打断了冗长的讲述,她才止住声音合上书。而此时,昏昏欲睡的学生们纷纷回了神,沉闷的教室骤然充满热烈的人声,不知道谁手快地将遮光帘一拉,盛夏午后的阳光猛地跃过窗户与所有人亲切地打了个招呼,引发了几声女生的惊呼和男生的抱怨。
“困死了,下午第一节课就是让人想睡觉,尤其是这种凑学分的选修课。勇哥他们约了去唱K,下午学生半价,一起不?”梁鸣山的肩膀被室友大力拍了一把。
“啊,今天不了。有事。”他敷衍地摆了摆手,匆匆挎上单肩包,一步三级冲下了阶梯。
“王老师!等,等下!”
对方转过身来安静地等待他,直到梁鸣山气喘吁吁跑到她的面前,有点局促地站好,才开口询问:“怎么了?”
“关于这本书,《路西法效应》,对,有些问题想请教您。”
“你说。”
“呃。”他尴尬地眼神游离了起来,室友呼朋唤友的声音还在背后响起,时不时有人询问梁哥怎么不一起来。于是,没等他做出什么切实的回应,对方便体贴地再次开口:“到我办公室谈吧。”
被用作心理咨询室的办公室收拾得窗明几净,门口贴着王晴教授的名字,旁边的玻璃展柜上摆放着一排荣誉证书,几本参考书摆在案头,白色的外套挂在衣架上,角落里的加湿器安静地冒着白色的雾气。下了讲台,严肃刻板的女教授显得平易近人了不少,她随手将教材和水杯放在桌上,替梁鸣山拉开一把看起来很舒适的沙发椅,又颇为贴心地给他倒了杯水,才在另一个椅子上坐下:“现在可以说了。”
梁鸣山有些出神地看着王晴流畅自然地做完了这一切,才如梦初醒般回了神。他握紧手里的水杯,清了清嗓子:“啊,对,是的,王老师,关于刚刚讲的部分,有一些问题想要请教您。”
“您在课上说,受到角色剧本引导的我们会不自觉作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恶行,是这样吧?”
“没错。”
“也就是说,像津巴多教授所说的,一群佼佼者在特定角色剧本里也会变成暴力没有道德的人。”
“是的,津巴多教授是这个意思。”
“呃,那老师您觉得呢?”
“我对此保留意见。”
“保留……的意思是?”梁鸣山迟疑了一下,局促地喝了口水。
“没关系,你可以继续。”
“啊?噢,噢噢。那我继续说。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可以说,展现出暴力倾向也好,破坏秩序也好,主要是角色剧本的问题,而并不是演出剧本的人。您知道,被剧本要求的嘛。”他的身体稍微有些前倾,像是极度希望获得对方的肯定。
“你是说实验设计者的剧本有问题?”
“嗯,啊,啊啊不对。”梁鸣山的眼神错愕了一下,急忙解释,“不对不对,我的意思是,监狱的看守,这个角色就注定了需要暴力镇压反抗,需要维护秩序,所以扮演这一角色的时候,理应忠于职守,并非是参与实验的人想要暴力,是这样的吗?”
“嗯。”
王晴点了点头,这显著地鼓舞了梁鸣山,他的表达逐渐流畅了起来。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人是被角色剧本引导而不自觉干了坏事,还是因为自己想要做坏事而做坏事呢?你看,像实验里的那些扮演看守的学生,他们实际上是被要求镇压反抗、树立权威……巴拉巴拉,啊总之就是类似的要求吧,并且后面还说到,他们的心理受到了很大创伤,可以说也是受害者了吧。”梁鸣山舔了舔嘴唇,又喝了口水,才继续说下去。
“换到现实中,角色剧本大都已经被写好了,而大多数时候,人们扮演什么角色也并非自己的选择,简而言之,人不过是被外力推着在一个又一个剧本间切换的棋子罢了。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犯了什么错误,应该优先反思的是塑造了这样角色的社会,或者构造了这环境的周围人。去谴责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用,甚至他也是受害者。”
他像是害怕被打断一样,急匆匆地一口气说完了这些内容,然后才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松了口气向后靠在沙发椅背上。
“社会环境当然是有很大责任的,但人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王晴把手里的杯子放到了一边,推了推眼镜,“这个道理是不是有点太泛泛了?详细点来说,就像津巴多教授在书里所谈到的,优秀的美国女兵会对伊拉克战俘做出虐囚的性游戏,护士明知医生处方超剂量,却仍遵从指示开药。这些事情的背后显然有群体环境导致的去个人化、从众、屈从权威,但不可否认的,对自己的角色逐渐产生认同和不断进行自我辩护,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才是导致他们变本加厉,导致事态失控的必要原因。”
看着梁鸣山逐渐难看的脸色,王晴叹了口气。
“为自己拼命找理由并没有什么意义,我想这个话题我们之前就讨论过了。”
“我知道,我只是……只是想给自己个机会。”梁鸣山捂住了脸。
“事实上,你从来没有放弃过给自己机会,不给你机会的是对方。哪怕你能说服自己一千次,你也是受害者,你只是被环境和固有观念左右了,但你对她造成的创伤,说到底是你的责任,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没有逃避,我道歉了啊,我也反省了。有什么用呢?她又不愿意原谅我……”
“坦白来讲,不原谅你这件事,很难说是你受到的伤害更大还是她受到的更大。”
谈话一时间陷入了僵局,王晴并不急着继续讲下去,而是重新拿起了杯子。
漫长的宁静后,梁鸣山缓了口气,重新抬起头来:“所以,真的,真的没有办法让她回到我身边了吗?”
“那你不如也想一想,你想要回到你身边的,是打不还手、言听计从的她,还是惊弓之鸟、惶恐度日的她。”
嘈杂的蝉鸣在教学楼外响得此起彼伏,室内的冷气似乎为了抵抗猛烈的暑气猛地吹来一阵冷风,日头西斜透过明亮的窗户,照得椅背上一抹将散未散的暖黄。
作者:月隙
关键词:荒唐
备注:写的很烂呃呃呃
“费恩!”
门被骤然推开,撞在墙上沉沉地发出“咚”的一声。一片灰尘扬起来,慢慢落在渐渐冰凉的人体上。对面大楼的霓虹灯骤然亮起,照亮尸体的面容——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林熙棠焦急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慢慢转向墙角的阴影处,那里坐着一个人,一个眼神与死人没什么区别的人。
这个人从沙发上缓缓起身,落日的余烬落在他的面容上,却烫得林熙棠的眼前骤然模糊。
“……晚上好。”那人这样说着,一个字一个字从肺里挤出来。
“你杀了人。”
这句话趁着他不注意骤然从唇齿间溜出,可是没人在乎。
他扬起一个微笑,与往常并无分别,然后走上前去握住费恩的手———
林熙棠猛地颤抖了一下——这手,冰凉得同尸体无异——然后比握费恩更紧地攥住自己的衣角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
“费恩……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祂的笔尖顿了顿,嘴唇嚅喏几下,很快又埋下头写下几行字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林熙棠紧盯着对方,眼里的火苗直烧到心肺之间……
【祂又一次介入了。】
费恩挑起唇角有意做出一副无谓的表情,却一下子扯到嘴角的淤青——大抵是“搏斗”时留下的吧——不禁“嘶”了一声,
“我不过是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活着罢了,”他不等林熙棠反应便接着说道,“这么多年你难道没发现哪里不对劲吗?全无逻辑的事件、性情大变的同伴,还有、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记忆!”到最后他几乎是在咆哮了,“什么人?什么生命?我们只是几根线条拼凑出来的几何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读者有兴趣的留下,没兴趣的抹杀,这就是祂们、那些所谓的造物主每天都在重复重复重复重复的事!”
林熙棠猛地挥开不知为什么握住的费恩的手,牙关紧咬,过了十几秒才缓缓吐气,低不可闻地呻吟起来,
“你变了…疯了……彻底…………”
祂咬着笔杆,面上流露出几分苦恼。一旁地板上躺着几个从废纸篓里溢出的纸团。
费恩静静站在原地,侧耳聆听着铡刀吱吱嘎嘎悬在颈侧的声响
【果然如此!】
他站在天台边,微微笑了一声,意有所指,“你不信。那么……你觉得从这儿往下跳,人能不能活?”
林熙棠心下一抖,下意识往前迈步
“站在那儿!”
这是今天见面来费恩第二次失控。大楼的霓虹灯在他身后闪烁,各色的灯光倾斜下来,胡乱地涂抹了半张脸。他随着怒喝而圆睁的眼睛里近乎本能般流露出一丝紧张,但眼神却好像穿过林熙棠的身体进入了另一个空间。
腕表的指针一圈圈滴滴答答,霓虹灯颜色变幻交织出不同的图案,楼下小巷里传出虚拟游戏机的广告声……这些平常的甚至有些许嘈杂的声响在某个千分之一秒归于寂静,一切的一切只分黑白灰,鱼在太阳中跳舞,叶脉的爱情漂浮在电脑之外,尘埃的时间下压,夸克分解成窗沿……——各种各样的概念扭曲成挠不开的毛线球祂们正在重构,重新构造几根线条——代表着费恩和林熙棠所在的整个世界的线条——也只是几根线条罢了。
祂的笔尖在纸面略略停滞,洇出一个边缘毛毛刺刺的椭圆,却又喜悦地惊呼一声,纸上很快倾泻下一行行扭曲而战栗的字迹。
林熙棠怎么也想不明白,短短几天时间,费恩的“病”就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
【当真要进疗养院了吗……】
林熙棠有很多话想问,但最终只是长长地、认输似的吐出一口气
“……不管哪里,我都不会放弃你。”
十几年相处下来,费恩用脚趾都知道对方话语的未竟之意。
于是他突然开口道,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
他的语气太过平静,叫人分不清到底只是一句穷途末路的戏谑玩笑话还是另有什么深意。
他转身,张开双臂向地面扑去,重力急切地向下拉扯着……
——“砰”
“喂,您好,这里是林熙棠,请问有什么事吗?”
“……”
“喂,喂,您在说吗?”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嘟嘟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林熙棠盯着那个全然陌生的号码,缓缓攥紧了手机。
作者:月隙
“不用担心,手术会在虚拟场景结束之前完成。”
“虚拟场景吗……”少年摸了摸下巴,“是什么内容?”
“这个啊,是我们睾盛科技最新的研究成果。您将以某种身份前往百年前,观察真实的历史社会环境。”
“哈,不错嘛。”
……
【登入中……】
……
抬手拉动门环轻叩,
“哟,032号又是你啊?等着啊,这就来这就来……”
一个男人的面容出现在别墅门口是显示屏上,语调熟稔。
他这才开始观察视觉主体——蓝白相间的制服,手里拉着一个半人高的金属箱子,头上的帽子印着“睾盛科技”,胸前是编号“邮递032”——看来是睾盛的邮递员啊。
男人走到他面前,看着箱子不禁挑了挑眉
“B级货?”
“是的。”他听见视觉主体语调平淡的回答“需要为您展示吗?”
男人笑了一声,伸手拉开门,故作优雅地弯了弯腰,“请吧,亲爱的032号。”
032号微微点了点头,拉着箱子目不斜视地进了屋。
仿古巴洛克式的室内装修使得屋内光源并不怎么充足,悠长曲折的走廊上悬挂着狰狞的兽首,跃动的仿真烛光向地下投出一段模糊的光晕,猩红地毯蜿蜒向更深更暗之处。他下意识顿住脚步,投去好奇而恐惧的一瞥——然而,那片幽暗并不是寂静无声的——032号的制式长靴落在地毯上,踩出些许叽叽咕咕的水声,或许还有些粘滑又弹性极了的碎屑。
032号漫不经心地踢开或是青白或是紫红的工具残片,顺着廊桥绕过几个弯儿才有一张干净的桌子能让他完成展示商品的任务。右手使力一提,左手轻柔地托住金属箱的侧边,灵巧的手指熟稔地在密码锁上拨弄几下,随着微弱的“咔哒”一声,一丝玫红色的光从箱子的夹缝中射出来,落到桌腿旁有着天蓝色虹膜和细细红丝的眼睛上,给黯淡无光的眸子点上一层引诱魅惑之感。
“啪”
眼球中的汁水爆了一地,勉勉强强洗出一块粉红色来。男人难掩兴奋的往前踏了几步,“快快快,打开我瞧瞧——”
032号不为所动,垂着眼慢慢打开盖子——一张倾国倾城、雍容华贵的美人面,线条优美的脖颈,像蝴蝶翅膀般顺从展开的肩膀下是柔软而饱满的乳房和纤细柔韧的腰,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双臂和双腿——
是——人彘!
他悚然一惊,怒不可遏的同时不寒而栗。顿时手忙脚乱往后倒退……却是不能够——032号漠然地站在原地,甚至伸出手去,隔着一层类似橡胶的薄膜细细抚摸着B-37752的身体,至少在少年看来大概还能称之为躯体,而不是什么再常见不过的生活用品。
他的视线只能随着032号转移,故而在男人挥舞着大把消费点,豪横至极,一掷千金之后,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箱子在背后越来越远。
沉重华美的大门缓缓闭合,一如以往。
“滴滴滴——”
032号有些怠懒地叹气,却还是转身往睾盛科技的方向走。
他的思绪还停留在那栋昏暗的仿古别墅中,并没留意032号的动向,直到电梯门在面前缓缓打开——
——!!!
他猛地睁大眼睛,幽幽的绿光投在他的视网膜上,连带着现下并不存在的胃液也在一瞬间翻涌起来——那是……千千万万张泡在粘稠液体之中的面容,挺拔的鼻梁将透明薄膜微微顶起,显出近乎荒谬的安详无辜之感……
他眼看着032号伸手划破薄膜,液体涌入排水孔,优美的躯体被细心擦拭干净,按照做过成千上万遍的流程装进箱中……
……
……
他从长梦中慢慢苏醒,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医生护士背光的笑脸
“你醒了,手术很成功。”
它不知为何,下意识颤抖了一下,笑容尚未扬起便一眼看到床头上几个大字
——“香火延续计划专用”
“你、你们……对我做了什么?!!”
不等医护人员动手,富有经验的AI弹出几根皮带,轻而易举地制住它的全部动作。
“哦哦哦,冷静,孩子,冷静点——”
“我们都明白身份的改变不是一时能接受的,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另一个人接口道,“你也看到历史了吧,本来像你这样负责种族延续的孩子的命运。”
它动作一滞,虚拟场景中出现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猩红地毯上绵软而白皙的破碎皮肉、封存于箱中的雌性人彘、、千万张相似的脸沉在液体里,流转着幽幽的绿光……
它沉默下来,磨得圆钝的齿列用力咬住水润鲜艳的唇,
至少、至少……
……我、我比它们活得好。
“话说,这些容器到底是怎么挑选的啊?”
另一个声音松了松领带,心不在焉地回道:
“————”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预警一下,日常刷剧搞的BL向同人,纯磕CP产物
1、
我是汐颜儿,一个无尘宗前后百年无出其右的奇才。
第五代掌门人,无尘宗历史上的自仙魔大战后的一代转折,就是我。
当年师父把我捡回来的时候和我说。“汐儿,无尘宗以后就交给你了。”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
后来才知道她是半夜里梦到祖师和她托梦说我此生有贵人之力,平步青云,可将无尘宗带入仙门前列。
那给我师父一阵乐,第二天就捡到了我。
想来我们修仙之人也比较讲究天地之道,换句话,比较迷信。
当然,作为一个自小受到我师父重点关注长起来的天选之人,我的确在修行和功法上有不错的造诣。
入山门的第十年我就参加了仙山的宗门大会,作为无尘宗代表弟子之一,本人直接杀到了仙门榜的前十,一战成名。
后起之秀,仙姿佚貌,无尘宗汐颜儿。
说的就是我。
总之给我一顿夸,我挺高兴,但我师父更高兴。
她说,本来我都担心要灭门了,好歹祖师爷显灵。
我心里说,师父,没准你就是那个灵,我这么努力可不是为了我那个没见过面的祖师爷,我是为了你。
当然她那时候太激动了,我也没好意思说。
但说了也没用,她多少得骂我。
于是,在无尘宗的前四十年,我的生活除了修炼就是修炼,终于在某日境界突破进入金丹期。都说进入金丹才是真正踏入仙门。
我也因为许多年来出色的表现被评选为,仙山中的最强弟子之一。
当年我师父就表示,汐儿,你上次宗门大会杀上了前三,师父希望你这次争取第一。
我心想没问题。
后来我想,见鬼的没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
那年,我在上仙宗宗门大会上见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劫,楚烨。
都说郎才女貌情之切切,一见思君即难忘。
我估摸着我对楚烨并没有一见难忘这点在,主要是他给我打的。
那年的楚烨是一个多年在上仙宗寂寂无名的小弟子。
虽然是羽凌风仙尊收的亲传,但听过他的人简直少之又少。更何况宗门大会我年年参加,宗门榜前十的我都认得,就没他楚烨。
结果一看,果然,是个筑基。
根骨是不错,圣灵根让人眼前一亮。可惜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
可惜他上来就阴阳怪气叫我师姐,就像他家有个小师妹和他吃醋闹别扭,要给我这下个降头似的。
我心多宽广,我心想这乳臭未干的孩子,我让你感受一下人间疾苦好好敲打敲打,修仙可不是想象得那么简单的。少谈恋爱。
我,汐颜儿。心地善良,目下无尘,尊师重道。我被楚烨打出去了。
什么情况?!
我绝尘神剑都用上了,竟然被打飞出去了?为什么老娘都吐血了。这楚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是不是偷偷让人渡修为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楚烨不是被渡修为了,他是被封了修为。
元婴初期境界,他来打我一个金丹初期,我能赢才有鬼了。
羽凌风仙尊,您对我们这些仙山同盟是真的好啊!
其实想想,我那个时候就该知道,上仙宗轮回峰内俩男人他们不对劲。
——羽凌风给他徒弟解修为封禁的瞬间,身后的尾巴都快自豪得翘到天上去了。他楚烨更好,我还躺地上呢,脚尖一点就往人擂台上窜,他要了长尾巴,都能甩我脸上,而且肯定是九条狐狸尾巴!
狗男人,骚不死你!
但那时候我多天真,我从小大的在这万山仙门长大,一个两个都打不过我,一个两个就像愚蠢的萝卜。
而楚烨不是萝卜,他把我揍了一顿,揍得轻轻松松。
我不得不承认,我恋爱了。
我沉寂百年的那颗春心,萌动了,生根了,发芽了。
楚烨那时候也是一战成名,仙门里是个女弟子都要在私下偷偷讨论他。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楚烨和我一样,一样是被师父捡上山的,最开始的时候还因为天生没有灵根受尽排挤,也不知最近怎么的,获得了圣灵根,修为一夜之间突飞猛进。
后来我想,我师父捡到我做梦都能乐醒。
羽凌风捡到一个楚烨会不会连觉都不要睡了,半夜盯着楚烨的脸都能直接突破他的大乘境修为,明天就位列仙班。
反正我不知道,我半夜要是能看见楚烨睡觉的脸,我能乐得直接元婴初期。
但我看不到楚烨,只能偶尔找机会去上仙宗送送东西,汇报汇报情况。
知子莫若母,知徒莫若师。
我师父一下子就看出了我那点小心思,她说,楚烨很不错,未来的天之骄子。若是不出意外,可能会是仙门中最快问鼎天道的。
我若想与他结为道侣,就要有与之比肩的能力,荒废自身可不是正途。
我醍醐灌顶。
当天就开始苦修。
只是偶尔还是会找机会去上仙宗做事,然后假装迷路去轮回峰看一眼。
轮回峰花团锦簇,楼阁水榭里白衣翩翩的两个人蹲在地上点火,我躲在墙角听。
一代仙尊羽凌风捧着个烤地瓜叽里呱啦喊烫,丢到楚烨怀里,一个少年人跳起来,边抛边喊。“烫烫烫!”
羽凌风在旁边笑得东倒西歪。
我心想,两位是忘了避火咒了吗?
可回过神,我才意识到,我脸上的笑也没下来。
真好。
我想岁月静好终是好,人生得一心上人真是好。
我喜欢楚烨,也想有天能在他身边,看着他笑得这么肆无忌惮。
那曾经是我长长久久的梦想。
-
现在想来:狗男人,滚呐!!
-
其实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为了喜欢的人努力更是没有错。
那我究竟是错在了哪里呢?
在那十年里我是真没想通。
楚烨被当成魔族坠下无妄崖这件事整个仙宗仙山都知道。
那时候消息传到无尘宗的时候,我正在和师父练剑,天上乌拉拉飞了一群不知道哪儿来的冬燕。我的剑掉在地上,灵力逆行吐了一口血。
那天我师父给我疗伤。
疗完伤后起来摸我的头,她那天摸我的时候特别用力,让我差点让我眼泪掉下来。
她叹了口气,仙魔殊途。
接着就和我掰扯,她当年也有爱过一个人。
我说那人呢?
她说,那是个凡人,早早就死了。如今百年,怕是连骨头都不剩了。
我想,那楚烨是不是也连骨头也不剩了。
那是无妄崖,烈焰滔天的魔族封印之地,去了就是必死无疑。
结果我几天之后在无尘宗附近仙山路口见到了一个人——一个全须全尾的,身上就那一点伤口的楚烨。
我心想,这可真是见了鬼……啊不,这可真是太好了。
-
所以说,我汐颜儿有什么对不起他的。
他掉我无尘宗门口,我给捡回去疗伤了。
他说要无尘宗掌门之位,我和师父去商量了,当然我还真没想到我师父会答应。
在无尘宗继位这几年我兢兢业业,脏活累活都我干。
他楚烨想要拓宽势力,不方面见人,成天蜷缩在无尘宗那一亩三分地里。
我就一炮,他指哪儿我打哪儿。
他说少阳宗可以下手,我带了一群人御剑去了。
他说衍天宗表面结盟实则有异心,我又去了。但人搞阵法天衍的门口那千机阵给我脑门子转到晕,差点归西了他人才来。
现在想想他就是对我物尽其用。
可当年,当年我情窦初开懵懂无知,我哪里懂。
我就知道我命悬一线,看着他戴着一个面具一身黑袍从天而降大杀四方,我觉得,苍天啊,这个男人下颌线真好看。我迟早要给他说服了当我道侣。
当然,楚烨没给我当道侣。
就像我师父让他和我一起一明一暗接任无尘宗掌门一样,多少都是合作关系。
无尘宗式微,要的是振兴门派,而楚烨要的是杀回上仙宗报仇。
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想要报复羽凌风,既然他为了上仙宗能将他打下无妄崖,那他就让上仙宗灭门。
师父同我说,楚烨因为经历无妄崖的烈焰焚身,虽然被魔灵珠救了一命,但估计是百年内无法解开仙魔封印,这一百年,无尘宗可以利用他。
只是到时候,鸟尽弓藏,我可不能心软。
而我。当年那个单纯的我,表面上点了点头,心里想的是,阿烨命途多舛,如今满心仇恨情有可原,我会用我的温柔和爱感化他,我可以。
现在想来,我修的是大道无情,天地同寿。
又不是去佛家当菩萨,凭什么去做那割肉喂鹰这事儿?
可当初的我还是一头扎进去了。
那时楚烨是我的万丈红尘,是我的心魔,是我的情窦初开和风花雪月。
我心想千年万年我熬不死他,滴水穿石,母猪都能上树。
可我没想到,楚烨他是真厉害,他比我能熬啊。
牛,姓楚的。
你牛。
-
关于楚烨喜欢羽凌风这件事,我最开始是不知道的。
毕竟我那时候沉迷于楚烨的脸,不……是他的内在。
我只觉得他半生凄苦,唯一信任的人将他狠狠推下深渊,那一颗心里对他柔软得不行。
那些年我总想,在无尘宗的日子可不能亏待了他。
但我实在见他的时间不多。
白日里,楚烨排兵布阵,想着拓展无尘宗势力,到了夜里,他大多会去无尘阁的冰窖里疗伤。
因为坠了一次无妄崖,楚烨浑身的根骨都是重塑的魔骨,魔灵珠成了他半个灵核,而他的经络里还有当年碎裂的圣灵根,多少会有点反噬。
为了压抑这些反噬,无尘阁冰窖成了他的调息之地,有时候实在是严重了甚至会几天几夜出不来。
于是楚烨唯一的一点乐趣,就是疗伤结束后在无尘阁屋顶上喝点酒,或者是在他的书房里画画。而我的乐趣,就是提着两盅酒陪他在楼顶上看月亮,或者他画画的时候,站在一旁静静瞧着。
那是我那些年里最快活的时候。
只不过那时候,楚烨的画上大多画的是仙门山水,大片留白空空荡荡。偶尔才会有一两个人影。但从来没有画上面容。
现在想来,那人不是羽凌风还能是谁?
其实,真的去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思念一个人也是藏不住的。
就像楚烨第一眼就看出我钟情于他。
而他心中所想,又怎么能真半点不露痕迹。
但他就是个千年的王八,那是真的能憋。
当初和我在楼顶赏月喝酒的时候,半醉半醒说的什么,他恨羽凌风,羽凌风那就是个卑鄙小人,杀人不眨眼,当初为了得到上古仙根,还把他当诱饵,差点害得他葬身幽冥洞。
我听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后来一想,不对啊,大哥,圣灵根不是在你身上吗?
虽然现在烂了是烂了点,多少还能用啊。
况且他羽凌风拿了圣灵根,你还从他身上拔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不要相信男人的鬼话,特别是他醉酒男人的鬼话。
要不是我当年为了爱情我蒙了心窍,我能被他楚烨那些一点不走心还前后矛盾的混话给骗了吗?
我是谁,我是汐颜儿,我无尘宗最强弟子。
然后我还是被骗了。
最开始那两年我是真觉得楚烨恨羽凌风。
想想多合理,我要是有天成了魔族,我的师父亲手将我打下无妄崖,那我也是难过。只是我想我伤心欲绝,却不会想着报复,我想的是我让师父失望了,我该去死。
后来我才知道。
害怕和绝望是一瞬的,若是从未见过光明,投身黑暗,那死便是死了。
可在你坠落悬崖前,有人拉住你的手,说要救你。他却又在你交出心脏的时候,狠狠踩着你的心再将你重重推下去,那一刻,你便是恨的。
那种恨,是哪怕永坠修罗,化身厉鬼,也要爬上悬崖重生于世与他同归于尽。
而楚烨,正巧,是后者。
谁又知道楚烨曾重活过一世呢。
我不知道。
哪怕是他上仙宗高高在上的仙尊羽凌风也不知道。
-
楚烨在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捡了一只兔子。
那兔子白嫩嫩,毛茸茸,背边上还有两搓黑毛,看着像是两个对称的翅。
我当初和楚烨调侃,说着兔子是天上来的,那翅膀就是从天上落下凡尘的印记。
后者没说话,抱着兔子却笑了起来。
那时候我沉迷于他的美色,全然忘了,他对这只兔子好得有多古怪。
这兔子是他用仙气养着的。
他那破败不堪,时灵时不灵的圣灵根平日里没用,唯一那点属于仙道的灵力都给了这只兔子,为了的是让这兔子长得好点儿。
我心想你这仙魔之气对冲,再渡个两年,你死不死我不知道,这兔子多少是要成精。
而我后来才明白。
……奇怪,我为什么什么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呵。
他羽凌风当年就有只兔子。
而那兔子就是楚烨送的。
送的时候他还说那一句话是什么“你看,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所以,这个混蛋这些年养的哪里是兔子。
行。楚烨,楚大掌门,你够狠。
你有本事你杀上上仙宗把人抢回来啊,你在我面前搞什么深情。
哦,他好像真打算抢来着。
……
……
狗男人!
-
其实曾经的我也做过梦。
做过那一切尘埃落定。
我和楚烨神仙眷侣,看着无尘宗日渐兴盛,看着仙徒满门,他握着我的手,在无尘阁屋顶看着朝阳初升,夕阳西落。
那些年,楚烨待我也算得上好。
他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唯独对我,偶尔会笑。
一个陷入爱慕之情的女子,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对自己温言软语两句,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
自然是郎有情,妾有意。
只是无妄崖爬上来的这些年,魔灵珠在楚烨胸口留下了无数条刻痕,那都是蔓延的魔气被强行压制的结果。他的最终计划是利用禾古禁书,转化仙魔之气,为的是几年之后带着一身正统的仙气杀入仙门。
但我有些奇怪。
我怪他为什么从没打算开仙魔结界,哪怕这对于他复仇来说是最简单的方法——不必被魔灵珠折磨,也不必这么苦心孤诣,只要魔界封印一解除,那万年滔天的恨意裹挟着魔族大军,仙宗山门哪个能抵挡得住。
可他从没想尝试,一次也没有。
为此,我曾问过师父,问她楚烨莫不是多了点骨气,想着当初被仙宗以魔头之名打入悬崖,想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那时我被爱情蒙蔽头脑,心中十分动容,感叹着:阿烨果然是本性善良,不忍生灵涂炭吧。
我师父摸着我的脑袋,汐儿,我如今还不敢死,多少主要是放心不下你。
想来,我师父不愧是死过心上人的。她比我有经验。
-
楚烨在入无尘宗的第九年,突破合体期。
他作为一个魔族本不该拥有修为境界,但禾古禁书仙魔之气逆转,生生将他抬进合体期的大门。
天上隐隐雷鸣似远而近。
眼看就要开始劈他了。我师父用炼虚期的修为杠在无尘阁冰窖外,远远望着像一道密布着无尘宗心法经文的结界罩住了半个无尘宗的仙山。
师父自然是不愿意楚烨这么快死的。
只是她若是扛不住,多少会收手。但我不行,那一刻,无尘阁魔气肆虐,我将修为化作护身咒直接冲进了冰窖里。
我听师父在喊我,可我回不了头了。
血,满地都是。
楚烨身下的冰几乎都被他的血液布满,不知是凝结还是流动。
他像是被心魔扼住了,仙魔之气凝滞对抗,化作无数刀锋在剐他的身体。
那时候,我才是化神初期,扛不住天雷,但无尘宗的心法可以化像,那一刻我怕不是疯了,想的是进入他灵海里去化解他的心魔。
这本就是异想天开,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灵识相冲差点要了我的命,可那瞬间,我看见了楚烨全部的记忆。
看见了他的上辈子,看见他上辈子上仙门受人排挤,看见羽凌风用龙魂劫让他一念成魔,看到他亲手杀死羽凌风,看着他魂飞魄散,下一秒自己也灰飞烟灭。
然后某一刻,光照了进来。
——轮回峰的朝阳,不请自来肥硕的燕雀,像是性情大变却在上古幽冥洞死命护住他的羽凌风。终于在被关进地牢里,推门而入的一袭白衣。那是他命里的一道光,将他一手拉出炼狱,又在他心头放了一道劫。
那人对他说。“是仙是魔,不是一颗魔灵珠能决定的。”
他想问他:羽凌风,我能相信你吗?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刻能和楚烨贴的那么近,十年,我花了十年走不进他的心。而那一瞬间我能感受他的一切,感受他的心,可那却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
从那一瞬间开始,眼前全部的记忆里都是羽凌风的影子,纷纷扬扬像是一场春雨,浇熄了他心中焦褐地面上火焰,接着雨水汇聚缠缠绵绵,他仰面一倒溺死在那缠绵的温柔里。
不会错的呀。
怎么会错呢。
那是爱呀。
我想过他敬羽凌风,恨羽凌风,念羽凌风,却从没想过。
他原来爱他。
那瞬间我心绪激荡几近濒死,却还是下意识抓着一片他心中掉落的灵识。
学着羽凌风的声音,将一句话传了进去。
“阿烨,回家吧。”
终于头顶的天劫轰隆隆劈了下来,无尘阁里合体境的一道白光直冲天际,与雷劫想冲,灵力与天雷交汇炸裂燃烧,刹那间,宛若万千星辰顷刻落地。
三道天雷,一层境界。
生死不论。
等我回过神,火焰已灭,冰窖的冰被大火烧成温热的水流,怀里的人微微张开眼,似乎将我认错成了谁,抱着我说了句。“……别走。”
我在无尘宗,用楚烨和我的幻想给自己织了一个网。
网里有大梦三千,有郎情妾意。有我那一颗惴惴跳动的真心。
一日一日,我被那网束缚手脚,蒙住双眼。
终究,被楚烨的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楚烨他没骗我。
被羽凌风险些害死是真,他恨羽凌风也是真。
只不过害死他的是上一世的羽凌风,最恨的则是这一世的羽凌风。
那人给了他光,给了他温柔,给了他爱,和绵绵不绝的信任。却让他一朝踏空。
上一辈子他含恨而死,这一世,羽凌风住进他心里修补了那些伤口,再用最血淋淋的方式撕破,他终于受不住了,疼得死去活来。
若不是爱到了骨子里,哪里来的一朝成恨。
若不是长长久久延绵不息的爱恨交织,怎么能让一个人活得那么痛苦,却还是想活着。
楚烨是个疯子,我不如他疯。
那夜,楚烨抱着我一个劲得哭。
我也哭了,抱着他和他一起痛哭流涕,我哭我的心上人,他也哭他的心上人。但想来我倒比他强点儿,我的心上人被我抱在怀里,他的心上人在天上,那一轮明月,镜中花,这辈子都摸不到。
那瞬间我释然了,算了算了,都挺惨的。
谁也别恨谁。
-
但他还是个狗男人。
这点不容反驳。
-
之后的那几年,楚烨依旧在拓展版图。
上总线上设有,几乎有一半被他整肃过,要么达成联盟,要么被他安插了自身势力。
于是上仙宗送来宗门大会请帖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坐在掌门位上的人露出一丝笑。“去啊,为什么不去。”
现在回忆起来。
那天的宗门大会大概是我修仙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
一个个仙宗代表架都不打了,就楚烨关于是不是楚烨这个问题争论不休。你说是楚烨,但他身上没有魔气,你说他不是楚烨,却长得和人一样的脸。
我在一旁目光淡淡,手中长剑挽花,看着不远处一袭白衣翩然而下。
上仙宗仙尊羽凌风,真是许久不见。
然后楚烨慢步走到他面前,说“仙尊可认得我是谁?”
那时候我才发现,羽凌风是真的像兔子,一双眼睛红起来的时候看着人还惊慌失措。他说。“阿烨……”
那个烨字被他吞了一半,许久,转到仙门这边却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寒意。“都说这是阿烨啊,证据呢?”
那一刻,浩瀚仙力像是一座大山笼罩整个试炼台上空,霎时间几乎所有人都无法动弹,越境的威压从灵脉窜进,像是雷鸣穿透身体。
我心想,也就是您这大乘境能说这话,收了神通吧,谈恋爱不至于祸害大众啊。
-
当晚,楚烨扬着尾巴鸣金收兵。
我寻思着是不是宗门大会上羽凌风护了他,我看他走路没事还要跳两下。
然后他飞快就跳不起来了。
羽凌风来了。
楚烨想拦着不见人,可那是羽凌风啊,仙门之尊,我都拦不住,你楚烨让一群筑基练气的弟子去拦,我那一刻真怀疑楚烨是不是傻了。
结果,的确,这狗男人他是真傻了。
羽凌风风风火火冲进来说。“阿烨我有话和你说!”
他说。“滚。”
羽凌风说。“我不——!”
然后他们就僵持住了。
四周都是无尘宗拔刀围城一圈的弟子,谁也没敢动。他俩也没动。
大晚上的,鸡都睡了。
他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瞪有一盏茶吧大概。
眼见我一旁拿剑的小弟子脚都晃悠了。
那时,我站在羽凌风身侧,是羽凌风的视线死角,而楚烨却看得清。
我看了他一眼。
接着一剑朝羽凌风刺了过去,那一刻,楚烨像是终于能动了,我被打飞的瞬间,看到的是他揽着羽凌风的腰一把把人抱进怀里。
我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心骂道,狗男人感谢我吧!
老娘以后再管你老娘是狗!
-
而后,羽凌风被楚烨抓进了议事厅。
而我,擦了擦血去找了我师父。
我说,我想走了。我不想当掌门了。
我师父只是摸摸我的头。
师父曾和我说,贪嗔痴怨憎会,人间八苦,我得尝,尝过了,我才能扛起这山门。
这近百年,我修为扶摇直上,却未曾真正看过这人世间。我说师父,我想下山看看。
她掉了泪,说好。
我说,我去十年,这十年多多保重。
当晚,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楚烨来找了我。
他不知和羽凌风谈了什么,身上的魔气意外消减了许多。
他只是看着我,轻轻说了句。“多谢。”
我系着行李的手顿了顿,心想,还不算傻,也还算有良心。打我那掌最后收了力。
我想说,替我好好照顾师父,照顾山门。
看着他的眼睛却忽然落下泪来。
我想我不是不爱楚烨了,也不是比楚烨爱得浅。
我汐颜儿很好,我根骨奇佳,百年难得。
我只不过输在他楚烨不爱我。
他的爱和恨太深,从头到尾都给了一个人,多一份,都不能匀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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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我离开了山门。
在山门外,看见了鬼鬼祟祟的我们的仙门之尊,他好像是被楚烨赶出来了。
犹犹豫豫想着要不要再冲进去。
我想,怕也只有楚烨才看不出来这个羽凌风的不对劲。
也只有他们当局者迷才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问了声:“仙尊。”
后者拿着扇子朝我笑。“我就是看看,真不进去了。”
我笑了笑,指了指无尘阁的位置。“仙尊,山门进去直走,穿过议事厅和寒潭便是楚烨住的地方,那里有个书房,你可以去看看。”
“那有什么?”他问。
我说。“那儿有一个人的心。”
一颗惴惴不安,爱不自知的心,一颗看过一眼便知的,思之如狂的心。那里有满满的肖像,有人痛苦后的一笔一画,画的都是你。
羽凌风,楚烨的师父。
你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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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百年,我都在人间生活。
见过千山万水,也见过人声鼎沸。
只是关于仙门的事情我所知甚少,大都从师父的书信和一些传闻里听说。
听说,当年楚烨最终被羽凌风劝回了上仙宗。他选择承认自己魔族的身份,并放弃了圣灵根真正入了魔。他本就是魔族,想来圣灵根对他来说并无助益。
后来,仙门之尊羽凌风在仙门大会上力挽狂澜,说。“是仙如何,是魔如何,殊途同归,最后还不是要归于天道。”
说完还不忘揶揄两句。“也不知道谁当年一边同意我徒弟散尽魂力,一面将人打下悬崖。如此做派就是仙门正道所为了?我看比起我徒弟身为魔族,怕有些人才是真的魔吧。”
那是近百年争论不休的话题。
直到某日,魔尊楚烨和仙尊羽凌风合力开启仙魔封印,以仙魔之力攻创造了第四界。
自此魔族有了休养生息之所。
谁也没想过,仙魔封印被解开,生灵涂炭的局面却没有迎来。
那些沸腾的怨恨日日平息。
直到某日,我在人间,收到上仙宗送来的请柬。
红底金字,上书的楚烨和羽凌风两个名字排成一排。
耳边是千里传音。“下月初五,记得来哦!”
我指尖摸过纸面。想着一面是问鼎天道的仙尊,一面是掌管灵域的魔尊。
谁能想到这仙界魔界,兜兜转转成了一家。
只是,有这两位的坐镇。
想来这三界的魑魅魍魉,怕是这千年百年都得消停了。
-END-
作者:【八招】輕拍拍
中靶:12/12 失敗
暮夜(首狙)、巫念桃、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夜雨、四戎、販賣機、月溪明
李执目力极好,还隔着二百米就看见官道上横放的圆木栅栏。他极自然地从右手边下了野地,走出几米,脱下裤子撒尿。之后提起裤子,转到右边向回走。
小姐已经出城,约定在西南未名镇镇南绸缎庄见面。可现在官路上全是家丁,等自己自投罗网,只能翻山。市井流传西山有猛兽,常有游人旅客进山却再不曾出现,连尸体也罕少找见。如果不是猛兽,怎么会连尸体也不见?李执望着横在西南的连绵青山,心一横,又沿着路走了几百米,猛地折进一片茶田,顺着田埂向西山前进。
李执进了山,一路未遇麻烦,沿着药农和猎手踩出来的小路又行了半个时辰,直到四处枝叶密不透风,看不见任何山外的光景,才停下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等到气息喘匀,解下包裹,掏出一块烧饼和水袋。先喝了两口水,烧饼下肚,又站起来张望,可哪怕是用手抬起眼前的树枝,前面仍有千树万叶。他在林木和枝叶的缝里,勉强看见自己走过的官道,行人仍隐约可见,才发觉山上步行速度比平地上打了对折还不止。走路并不慢,可在山上总不能走直线,七拐八折,净是绕弯路和回头路。
树干上苔藓少的那面是南,李执背起包裹,结合官道位置辨清方向,找了条勉强通人的狭径钻了进去。他原本预想,沿官道再走五里就是驿站,租匹劣马,太阳落山前就能到未名镇。现在进了山,翻出去至少三天,之前也未做翻山的准备。他倒并不担心自己,而是担心小姐。分别前,自己叮嘱过她不要住客栈,小姐没带多少财物,凭她的本事足以自保。可三天没等来自己会和,保不齐心慌打听消息,露了行踪。
想这些也无用,李执按捺心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早抵达未名镇。他没怎么登过山,最多是偶尔陪小姐游山,可那走的是修出来的石台阶,没想到野路如此难行。虽然还未入夏,可地上仍铺满不知哪年的落叶,每一脚都不知深浅。他只好想方设法抓住手边的一切可抓握的东西,很快便不知抓了什么带刺灌木,扎出个口子。李执从怀里摸出一方手帕,凑到鼻尖嗅了嗅,犹豫片刻,绑到受伤的右手上。又扯碎一件旧衣服,给右手再包了几层。
这时候太阳甚至没有丝毫要落山的意思,可他觉得已然经过了足够漫长的跋涉。他放慢步子,砍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当拐杖。左手拄着拐杖,右手不敢用力,只好拿手指去抓身旁的树干。他感觉大腿有些僵硬,可能是刚进山时步伐太急,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五里,有五里吗?或者十里?肯定没有十里。李执又走了一段,翻过一道山脊,地面迅速下倾。他试着走了几米,发觉下山比上山还要费力,每走一步,双腿都要抖两下,于是找了处稍微平缓的石堆坐下休息。
没有风,也没有叶片碰撞。他这时才听见鸟鸣不止,此起彼伏,远近错落。先前大概是全部力气都用在赶路,一点声音也没听见,让他错以为这座山是死的。可这一路上,他确实没听见什么奇异的叫声,不由放松,猛兽应当确只是传言。可哪怕没有猛兽,翻出这座山也远比自己先前想的艰难。他吐了口气,阳光变成泛着红的金色,直着照进他的眼睛。他意识到太阳要落山了,才想到晚上要生火,于是一边下山,一边拾捡较干燥的树枝和有驱虫作用的植物。
李执清出一片较干净的空地,把火堆点起来,再用点燃的驱虫草把自己围在当中。干粮勉强够吃,但水不够,明天得找到水源。山里找水不难,明天应当顺着山谷走。一路上他没看见什么大型动物的痕迹,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但也可能是看见了没分辨出来,他远称不上山民猎户。天气不热,没有多少毒虫,见到最多的是爬行缓慢的马陆。他赶在天空完全暗下来之前,又在附近搜刮了一遍,把能烧的东西集中起来。山中的枯枝很潮湿,烧起来浓烟阵阵,有些呛人。
他正要把烧饼送进嘴里,忽然听见一阵扑棱声,有只鸟落在他面前,绕着火堆蹦蹦跳跳。这只鸟灰扑扑的,只有脑袋顶有撮绿毛,身子有自己拳头大小,喙很短,尾羽修长。李执有些奇怪,他见过的鸟类通常都畏火,还从没有主动凑到火堆边的,于是从衣服上捡了几粒饼渣扔过去。灰鸟也不怕人,一路低头啄食,几乎要跳到他身上了。
李执忽然冒出个念头,不如将这鸟捉来烤了,多少算个肉食。于是在右手上多放了些碎渣,打算趁灰鸟来啄时,一把将其捉住。他的右手还缠着手帕,能看见几点血迹,上面是几片焦黄的面渣。李执眼睛不眨地盯着灰鸟,可灰鸟转了转脑袋,呼啦张开翅膀飞走了。李执兴致全无,把右手上的食物倒进嘴里。等他吃完这块饼,又把剩下的几棵驱虫草扔进火堆里,得到一些聊胜于无的慰藉,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李执是被雷声惊醒的。山里风吹草动,他睡不踏实,半梦半醒。可这第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终于在短短的一瞬使他完全清醒。天光晦暗,云层并不厚实,但足够落雨。他不清楚具体的时辰,四周不至于不见五指,至少也是天快亮的时候,又或者早已过了天亮,只是积云把日光遮住了。
明火灭尽,剩下些粗壮树枝仍在阴燃。李执爬起来,双腿稍有些酸痛,但不碍事。他用身下垫着的包袱皮把东西收拾好,拄着树枝继续下山。得在雨水来临前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他想,但这全凭天意,天色阴沉,枝叶又密,他瞧不见何处有什么破庙破屋。他只希望赶在落雨前下到山谷,找到块大点的山石挡雨。他看不出这雨会下多大,要下起来才知道。右手的伤口早已不再出血,很快就能结痂,可他仍不敢太用力。
步行间,在没有云层的地方,天空一点点透出灰白的光来,四周的山景也逐渐明快。李执松了一口气,天仍是会亮的,看来这场雨不会很大。可无论多小的雨,山路都会变得更滑更危险。晚些再下雨吧,他不住祈祷,可第一滴雨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活着的、或是腐烂的树叶上,连绵响成一片。李执没有刻意放缓脚步,他想趁水还未浸透,抓紧时间抵达谷底。
“吱喳!”一道刺耳的噪声从右边脚下响起,把李执吓了一跳,左脚一滑,身体后仰,就要顺着坡一路摔下去。他反应过来,丢掉树枝,也顾不得手上的伤,碰到什么就抓什么,整个人翻了好几个圈,终于抱住一棵还算结实的樟树。他缓了一会儿,直到雨水把他的后背浇透,先动了动腿,双脚蹬实,才一寸一寸地把自己仰面翻过来,背后也不知是雨水还是冷汗。
李执下到山谷的时候,雨仍淅淅沥沥地下。他此刻满身泥泞,活像一头野猪。他打算这一天就顺着山谷走,哪怕雨停也不能再上山。由于降雨,谷地四处都有溪涧流淌,他把水袋里的水喝光,装满溪水,接着冒雨找寻柴火。没过太久,他发现一处可供躲雨的天然石檐,于是在那里点起一堆火。
柴火噼啪作响,过了好一会儿才烧起来。李执脱下衣物架在一旁,整个人凑近火堆。他先前在山坡摔倒之后,试图继续向下,但没下到十几米,就发现前方居然是一面陡峭崖壁,无路可走,若是不留意摔下去定然没命,只好手脚并用爬回另寻他路。于是他想起摔倒前听见的那道古怪噪声,究竟从何而来,是野兽么?不太像,那么是虫鸣还是鸟叫?他印象中没有什么蟋蟀或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随即想到昨晚遇见的那只灰鸟。可那声音用意是什么呢?单纯是巧合吗?
李执想不明白。他不觉得鸟类有多聪明,会说人话的八哥鸟也不过是学舌而已。正当此时,忽地又听见呼啦啦振翅,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收拢羽毛落在旁边,两粒小眼睛瞪着李执。李执伸了伸脖子,怎么看怎么像昨夜同一只鸟。这只灰鸟跟着我做什么,莫非它喜欢火?李执猜不出缘由,他又不是鸟,自然猜不到鸟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这鸟能如此亲近人,说不定通人性。若是通人性,那么定是来帮助自己的。李执一拍手,觉得自己想通了关键:灰鸟肯定是眼见雨天路滑,自己又走近悬崖,才出声提醒。于是满心欢喜,朝灰鸟握了握拳。又掏出块烧饼,掰成两半,将一半置于地面,示意灰鸟来吃。
饼刚放到地上,手尚未收回,灰鸟已经跃到饼上,不住啄食。李执愈发肯定这只鸟能懂人意,新鲜里带着敬畏。说书人的故事里,山野精怪常有些神通,不如问问雨何时停,再问哪条路容易走?他正要开口,灰鸟扑棱起翅膀,撞进细雨中不见踪影。
等到翻出山,见到小姐,把这件事说给她听,她肯定不信,李执舒了口气,脸上带着笑。天下那么多志怪异事,看来也不全是假的。他伸手摸摸晾着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于是打算再等一阵。滑倒造成的擦伤,当时并未察觉,安定下来反倒火辣辣地痛。过了小半时辰,李执正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动静,睁眼一看,那只灰鸟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个青皮果子。
李执伸出手掌,灰鸟居然松了口,果子落到手上。他用手指把果皮擦净,细细打量,这只果子圆滚滚的,拇指大小,有点像青枣。可现在不是枣树结果的时候。他不认得这是什么果实,于是望着灰鸟,灰鸟动动脑袋,像是在等他吃。
灰鸟一路帮我,这果实虽然从未见过,但它特意衔来给我,必然是山中珍果,吃下大有裨益,李执想,干脆地将果子送入口中,咬下一半。再看另一半,果核极小,黑色扁平如苹果籽,果肉却发红,溢出红色汁水。没什么味道,脆脆的,口感不错。李执稍有失望,吃掉另一半,吐出果核。
火堆灭了不知多久,连缕烟也没有。李执醒过来,看见柴火堆居然变得有小山一般高,吓了一跳。他想爬起来,可胳膊的感觉跟往常不同,扭头看见原本长着胳膊的地方竟然变成覆盖了灰色羽毛的一对翅膀。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站在火堆旁,像是在等他。那只灰鸟叫了一声,声音尖锐刺耳,但不再是噪声,李执忽然听懂了鸟语中的含义。
“想吃我,去死吧。”
灰鸟扇动翅膀飞走了。李执恐慌中连滚带爬来到溪水边,看见自己的倒影,已经变成了一只灰扑扑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