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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落虚
要求:随意
我是个保安,小区门口的。
我被解雇了,就在昨天。
但我又有了新工作。
“这是新来的小刘,以后就跟我们一起工作了,老范你等会带他熟悉熟悉。”一身烟味的黄牙秃顶大肚大叔用力按了按小刘的肩膀,“人家还是个小伙,你们老油条的注意点啊,我先走了。”
我是小刘,我现在跟着李叔上夜班,写字楼好高级,人来人往的但是一言不发,电梯里人挤人,他们来去匆匆手上拿不完的文件和电话......
“等等!”这天我依旧跟着值班,天色渐晚,大楼的人流量也少了许多,就在我要准备去休息室小坐一会儿的时候大门有个穿着黄色外衣戴着黄色头盔的人,是外卖员。
我停下脚步转过头走到他面前,向他委婉说明了规定是不让进的,我指了指大厅角落里的立柜:“你可以放那叫人来取。”
“谢谢啊。”外卖小哥似乎还有一单,脚步匆匆地放完外卖后边走边打了个电话,叫顾客下来取。夜色微凉,我塞了颗糖果在嘴里,很鲜艳的绿,有些晃眼但也可能是大厅的水晶吊灯撒在玻璃糖纸过于细碎。真的,我也不知道这种看上去就很高级的写字楼,为什么要放一个酒店里的水晶吊灯?是不是他们老板的审美有些怪?
算了,我也懒得多想,我也跟着外卖小哥往外走,也不想休息了,吹吹风吧。我看着他上了自己的电瓶车,挂在胸前防水袋里的手机明灭可见,他把头盔上的挡风面罩拉下来,准备前往下一个送餐地点。
我看着他在我面前死去,喇叭声和刹车还有浓烟。一声“快点叫救护车”划破这略显无聊的夜晚。很快报道就出来了,说是疲劳驾驶加上视角盲区才造成了这次悲剧的发生。
你说我?我算个目击证人,我跟着来调查的警察去了趟警察局做了个笔录,离开前我听见司机的家属哭喊着说他不是故意的,能不能签这个谅解书,没了那个司机他们一家天都要塌了。
好了不说那个司机了,我继续来说说我的工作。但是好像也没什么有趣的……两点一线,也许这个词一出来就能体现无聊了,我的生活就是这么平淡,什么都一般。
又是一天,我在闹铃中醒来,但是我一身冷汗……我好像梦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个成年人被噩梦吓成这样也蛮奇怪的,洗漱完我塞了颗糖果“咔嚓,咔擦”地嚼碎,那水果的清香蔓延在我嘴里,让我那被早晨不知名梦带来的低落情绪略微飞扬了起来。
楼下的早餐店还有个位置,我和往常一样要了两个包子和一碗牛腩面。徐大姐还是那么亲切,拌粉那点时间都能和客人聊两句,我嗦溜着碗里的面一边听着电视里的晨间新闻。
噢,是故意杀人啊,然后发现是精神病患者结果给扭送医院了,蛮可怜的。
大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得了个空,惋惜地叹了口气:“这被杀的人多无辜咯……啥医院啊还能给精神病逃出来了?”我没搭腔,干完碗底最后一点面就离开了。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一天的我都蛮丧的,也提不起兴致,到了晚上下班的九点就匆匆和其他人告别。晚上有点冷,这是我前一天看天气预报没预料到的,不过这地儿也就这样,冷热无常我也该早点习惯。我还在回想早上,我是做了个怎样的梦呢?遥想小时候做噩梦我都是哭叫着醒来,还会拼命挣扎,这么大了还是一个没记住的梦,怪勾人心的。我这今天一天都心情低落的,想必李叔他们也……真是抱歉。我想着打开了聊天群,发现他们都在群里聊天侃地十分欢乐,那两百多条未读的长长语音条看着还怪唬人的。那我就不破坏他们这开开心心的气氛吧……
这次醒来是一个美梦,我能感觉到。因为我的心情舒畅却身体上无疲惫,我早早的洗漱完打算先去旁边的小巷遛两圈。今天早上我没有吃药,但是我出门下楼梯的时候一个失神摔倒了,在摔倒的那一刹那,耳边传来一阵一阵的耳鸣我居然有些站不起来,就好像有什么炸弹在我耳边炸开一样,我这是怎么了?早晨的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今天蛮快乐的,晚上还和李叔他们一起出门吃顿烧烤,喝了两瓶酒,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开心,也许是早上早餐店的大姐知道我摔倒后给我塞了一个荷包蛋?又或许是午饭的时候,前台的行政给我说最近有兴趣的事情,又或许是和李叔一起帮助了一个在电梯里晕倒的人。当然,也可能是我没吃药。
今天晚上的酒喝的有点多,我塞了颗糖进了嘴里就当是解酒了。外面的风很凉,吹吹脑袋就醒了一大半。透完气后我回去我一个个打电话,将喝特别多的前辈们的家人来接,把他们都慢慢送走后,我自己一个人清醒了不少,一步一步的往家走。楼道的感应灯又坏了,这才修好没多久就又坏了,我打着手电筒一步步往楼梯上走,慢慢将钥匙插进锁孔 打开门。
屋里的空间不大,我按亮了门口的灯,客厅……应该勉勉强强算叫客厅吧,那隐约有一个人影,我按亮灯,有一个人背对着我,他的双脚悬空不是踩在地面旁边,是倒了一半的短凳。
有人上吊了,在我家。
可是,为什么那么像我自己。
我的手有些哆嗦,手又不知不觉探到了口袋里,给我自己塞了一颗糖。这颗糖不似之前那般甜蜜的味道,有些怪怪的。
我的身体有些沉重,我似乎意识到这些都是幻觉,都好像就是现实在我身边又不是在我身边,我尽力让自己清醒一点,看清眼前的一切,但是身体却不断叫嚣着它的疲惫。一切东西都在我眼前,扭曲、模糊、聚集、散开。在整个世界天旋地转。
今天是新的一天,收拾收拾垃圾,我该上班了。工程有点多,不过都在意料之内。再不收拾完就赶不上早餐店的牛腩面了。
作者:月溪明
评论需求:笑语(写的有点着急,逻辑可能不太清楚,求轻喷OTZ)
“好,今天卷子就讲到这里,剩下的放假回来再讲。”下课铃响起,任课老师潇洒离去,紧接着班主任无缝衔接走进教室,公布这次月考的排名,鼓励成绩有进步的学生,宣布假期注意事项并顺带留下了作业。
班主任一走,学生们也不忙着走了,顿时叽叽喳喳起来。
“易望这次又是班级第一,年级第二啊。”
“好强,易望每次都能甩开第二名几十分。”
“易姐,带我飞啊,我数学这次又只有四十多分。”
“加我一个加我一个,我英语真的写不出来,易姐带带我。”
位于人群中心的易望礼貌又得体地一一回应了大家的赞美和请求,收拾书包准备离开教室,这时有个女生靠过来说:“易望,我们一起回家吧。”
易望歉然道:“啊,抱歉,我已经跟南深约好了,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吧。”
女生并没有失望,反而两眼放光:“哇,你又跟男神一起回家啊。你们真的好配啊,郎才女貌,年纪第一和年级第二的绝美爱情!”
其他同学话题也瞬间转向,话题开始围绕易望和南深。
“易姐,这样撒狗粮可不太好啊。”
“你们这么腻歪,老师知道吗?”
“害,他们可都是成绩优秀的好学生,老师才不会管呢。”
“好了好了,别撒狗粮了,单身狗已经饱了。”
易望一直面带微笑,仿佛习惯了众人的打趣,收拾好东西便独自来到了教学楼下,南深——她的男朋友,全校公认的校草,成绩名列前茅的好学生——正站在楼下等她。
看到易望,南深脸上浮现出温暖的微笑,走上前轻轻牵过她的手,两人肩并肩手拉手走在回家的路上,背影如胶似漆,脸上都带着幸福和青春的笑容,容颜如画,任谁看了都得感叹一句:真是般配。
两人上了公交车,公交车走走停停,到达某一站时,两人下了车,易望的家就在附近不远处,南深还需要再转一趟车。
南深想送易望到她家小区门口,但被易望拒绝了:“你也早点回去吧,我都十八岁了,这么点距离不会有问题。”
南深没有再坚持,两人依依不舍地拥吻,良久分开,各回各家。
易望走在路上,突然听见有人好像在叫自己的名字,声音似乎有些犹豫,音量很低:“易望?”
易望回头,发现一个眼睛狭长,嘴唇较薄,染着亮绿色长发,看起来很不好惹的矮个女生强行拖着一个齐耳短发女生大步朝她走过来,那气势汹汹的样子,好像易望欠了她一百万似的。
似乎有点眼熟。易望想着,迟疑着礼貌问道:“请问你们是?”
矮个女生大步走了过来:“易望,你别以为装作不认识我们就能够没事了,我告诉你,今天要不把事情说清楚,你就别想走!”
被拉过来的短发女生不敢看易望,低着脑袋想要把矮个女生拉走:“何娴,我们走吧,易望现在也有自己的生活了,我们还是别打扰她了吧,再说,黑羊解散也不只是她的原因啊。”
短发女生力气还挺大,把何娴拉了个趔趄,后者有些气急败坏,甩开短发女生的手:“古梓嘉你放开我,我今天一定要问个清楚!”
她猛地上前几步,一把揪住易望的校服领子,迫使易望不得不低下头看着她:“易望你说,为什么你上高二之后突然就断绝了跟我们的联系?之前不是说要一起参加音乐节的吗,结果突然就不跟我们联系了,联系方式都删除了,你是想干嘛?你要真迫于家里的压力不想继续参加乐队,不能跟我们商量商量吗?”
何娴噼里啪啦连珠炮似的话直接把易望整懵了,她根据从何娴的话里提取到的关键信息——上高二之后——回想了一下,这才认出了她们的身份。
易望把何娴的手指一根根掰开,即使被何娴这样质问,她也保持着从容不迫地态度:“何娴,你还是这样冲动暴躁。”
她已经想起来了,自己和何娴、古梓嘉曾经组成了一个名为黑羊的乐队,自己是乐队主唱兼贝斯手,何娴是吉他手兼伴唱,古梓嘉是鼓手,那几年她们一起写歌练歌、一起参加各种比赛、演出和音乐节,虽然过程有很多的艰辛,但确实可以称得是一段美妙的时光。只是……
“你问我为什么不参加乐队的排练,因为,我们都长大了,不能再这样任性了。”
“可是望姐,之前我想退出乐队的时候,不是你一直鼓励我要坚持梦想的吗?明明,明明那件事发生的前一周,我们还一起吃烧烤,一起计划着舞台效果和歌曲改编……”
短发女生古梓嘉也鼓起勇气开口,但是声音越来越小。她感觉虽然易望只是静静听着她们讲话,并未插嘴和打断,可还是觉得现在的易望跟以前太不一样了。她本来就是不太敢与人争辩,有些内向的性格,不过在熟人面前会稍微放的开一些,但现在的易望太陌生了,陌生到似乎只是顶着易望的名字身份和外表,内在完全是另一个人了。
古梓嘉退出战斗,但是何娴可还没放弃,她口直心快地讥讽道:“所以你是抛弃了自己的梦想,选择向你自己曾经最厌恶的人生低头吗?易望,几年不见而已,你就变成了这个陌生的样子,简直让我不敢相信你跟以前那个为了参加音乐节不惜跟家里闹翻的易望是一个人。”
“人总是会变的。”易望仍然挂着淡淡的笑容。
何娴最讨厌的就是这副好学生嘴脸,虚伪又高高在上,仿佛悲悯世人的天使,对凡俗的一切抱有俯视般的同情,尤其是想到这样人以前竟然还是自己所钦佩的人,何娴就觉得烦得很。
她一拳砸在了易望的小腹,易望闷哼一声,不由得倒退几步,吓得古梓嘉脸色一变,连忙拖着何娴远离易望,嘴里不住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何娴她不是故意的,我们马上就走,马上就走。”
何娴不甘心地被拽走,只能愤愤抛下一句狠话:“我就当过去的易望已经死了,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古梓嘉小声说:“何娴你别说了,过了这么久我们才又见到望姐,就闹得这么不愉快,这样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了,你看看她现在那样有多气人,再说是她先背叛我们,先背叛梦想的!”何娴瞪着眼睛反驳。
古梓嘉呐呐无言,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方的易望,却突然丢下何娴向后跑去:“望姐你怎么了?”
何娴一头雾水地回头:“她怎么了?”看到易望跌坐在地上,双手紧紧捂住脑袋,身体筛糠似的颤抖,整个人缩成一团,而古梓嘉正满脸担忧地蹲在易望旁边。
何娴也走了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易望:“喂,你可别碰瓷啊,我,我刚才是不应该打你,但我没用多大力的。”她推了推易望,没收获任何回应,只能听见易望嘴里吐露出破碎的字词,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们,我们怎么办啊,望姐她,她不会出事啊?”古梓嘉六神无主,目光希冀地看着何娴。
何娴啧了一声,一时间也没什么好办法。她们以前跟人打架的时候确实把人打伤过,但是打伤之后又不归她们负责,完全没有处理相关事情的经验,再说,当时打架的时候易望还是那个带头的,怎么两年不见,身体素质退化成挨一拳就再起不能的程度了。
何娴的目光上下扫视着易望,看到从口袋中露出一角的手机,突然有了主意。
她掏出易望的手机,用易望的手解锁,打开通讯录,找到易望妈妈的号码拨了过去。
嘟嘟两声,电话接通,何娴语气有点不耐烦地通知:“你就是易望她妈吧,这家伙现在看起来状态不对,整个人缩在一起不停地抖,你快点过来把她接回家,她现在在……”何娴扫视了周围一圈,继续道:“在家和超市旁边。你快点过来,我还有事,不想等太久。”
没等对方说话,何娴就挂断了电话,然后双手环抱于胸前找了个台阶坐下,颇不耐烦地抖着腿。
古梓嘉把易望拖到路边,以免阻碍道路交通。这里人流量不大,但是路过的人都会用好奇探究的眼神望向她们仨,然后被何娴回以凶狠的目光。
易望的妈妈很快赶到家和超市,一眼看到了超市门口的三人——主要是何娴那一头亮绿色头发太显眼了。
她看着女儿自闭的样子,先用警惕的眼神打量了一下何娴和古梓嘉,然后才奔过去抱住易望,轻柔地一下一下安抚着易望:“闺女别怕,妈妈在这,别怕。”
何娴本身就不太喜欢这样的场合,而且刚才易望妈妈那一眼摆明了不信任她们俩,留在这里也只是自找没趣,于是拉着恨不得缩进地缝的古梓嘉想离开这里,却被易望妈妈拦住。
“干嘛?”何娴非常不耐烦地转过身,“有什么事快点说,我忙着呢。”
“我家闺女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之前去学校的时候还好好的。”易望妈妈虽然还在原地抱着自家女儿,但是质问的目光仍然投射了过来。
何娴回答地很坦荡:“为什么变成这样我也不清楚,我刚给她一拳的时候她还挺活蹦乱跳的。”
“什么,你竟然打了我女儿,万一她有个好歹,考不上好大学,你赔得起吗?”易望妈妈有些暴跳如雷,对着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的何娴和古梓嘉破口大骂。
古梓嘉被骂得瑟瑟发抖,何娴把古梓嘉护在身后,朝易望妈妈翻了个白眼:“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我说打她的时候她还没这样,等我准备走了她就突然倒地上了,你怎么不说她想碰瓷我啊。”
“我家望望成绩这么好,老师同学都喜欢她,你说她碰瓷你,谁信啊?倒是你,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学生,你们是社会上的混混吧,今天想对望望做什么?”
“呵,算了,跟你讲不清楚。”何娴不想跟易望妈妈纠缠下去,拉着古梓嘉就走,反正现在易望状态不明,谅她妈妈也不敢抛下她来追自己。
易望被妈妈带回家中,担心女儿的妈妈请了半天假留在家里照顾易望。
易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脑子里乱哄哄的,仿佛有着无数声音在她耳边炸开,身体因为过度紧张甚至有些痉挛。
“我就当过去的易望已经死了。”何娴的这句话一直回荡着,仿佛暮鼓晨钟般振聋发聩,让她恍惚间有种大梦初醒的感觉。
我到底,是怎么了?
兴许是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坐在了柔软的床上的缘故,易望颤抖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她倒在床上,侧头看着半开门的衣柜中放置的贝斯,觉得它真是熟悉又陌生。
我不是,想要追求音乐梦想的吗?
不,我要成为好学生。
我一直成绩都不好,妈妈一直反对我参加乐队,说就算乐队搞得再好又如何,成绩不好考不上好大学,以后只能去要饭,我对妈妈的言论不屑一顾,她的思想太落后了,总觉得人生只有读书工作结婚生子这一条路可选择。
妈妈很喜欢我,因为我成绩好,每次考试都是班级第一,而且很听她的话,从不让她操心。
我不喜欢跟同学打交道,我们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都是被考试驯服的奴隶,是教育流水线上的人偶,完全没有自己独特的灵魂,我看不起他们。
我被所有同学喜爱,我虽然成绩好,但平易近人,同学有难题我会很乐意解答,他们讲的话题我也很愿意听。
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易望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易望心中一片茫然,不自觉摸着胸口挂着的海蓝色水晶指环,温热的指环给冰冷的指尖带去一丝暖意。
“望望,菜做好了,快出来吃饭吧。”妈妈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易望在饭桌上看到了鱼头和胡萝卜,眉头一皱,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又生生憋了进去。
吃饭时妈妈看见易望光顾着扒白米饭,两个菜一点未动,便自然地夹了块鱼肉放进易望碗里:“望望,这可是特意给你做的鱼和胡萝卜,补脑护眼,你现在高三了,多吃点补充营养,这样才能学得更好啊。”
易望迅速把鱼肉又夹到了菜碗,烦躁地说:“我不是说了我不喜欢吃鱼肉和胡萝卜吗,你怎么还给我夹?”
妈妈理所当然地说:“之前不是吃得好好的吗,怎么又开始挑食了,我告诉你啊,我辛辛苦苦给你做的菜,你必须吃了。”
易望把碗重重地往桌上一砸:“我就不吃怎么样?”
妈妈直接拍桌子站了起来:“易望你是不是又想造反了,我还以为这两年你终于体会到妈妈的不容易,已经痛改前非了,没想到你又变成现在这种不听劝的样子。”
“我也没让你这样啊,你不觉得自己管得太多了吗?小到我写什么笔,用什么洗发水沐浴露,大到我穿什么衣服,吃什么菜,全都得
按照你的要求来,我难道没有一点自主能力吗?”易望直接跟她对吼。
“你给我滚出去!我辛辛苦苦请了半天假把你从路上带到家里,你就这样对我,滚!”
“滚就滚。你不是一直嫌弃我给你丢脸了吗,怎么,我这两年成绩突然变好让你脸上有光了,开始想要对我好了啊,大可不必,我这就走,不必您费心呢。”易望毫不犹豫推门离开。
现在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外面的气温一下降了下来,冷风吹得易望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样做是不对的,会让妈妈担心。
“她担心的是我吗,担心的是我离家出走会让她面子上过不去吧。”易望边嘟囔边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思考这两天要去哪里将就一下。
“要不,去找何娴她们凑合凑合算了,反正后天下午就得返校上课住学校了,应该没事。话说我应该还有她们的联系方式吧。”
总跟这些不好好学习的人混在一起,会让别人看不起的。
“不好好学习怎么了?难道世界上只有读书一条路吗?老祖宗还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呢。再说了,谁敢看不起我们?”
易望翻看着手机里的联系方式,没找到乐队成员的,又翻看QQ联系人,仍然没有。她皱起了眉:“不应该啊,我怎么会删掉她们的联系方式?不对,我为什么会退出黑羊?”
易望后知后觉想起来了很多事情,包括这两年她的状态,她做过的事。只看这两年的话,她毫无疑问是一个大众认知里的好学生,这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可问题是,她一直都不是这样的人啊。
她喜好音乐,厌恶学习,脾气很拗,说话很直,跟这两年表现出的好好学生、别人家孩子的形象完全不一样。
易望冷汗下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两年时间,她为什么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没有变成另外一个人,我只是变得更好了,这样才能得到大家喜欢。
“放屁,我为什么要改变自己让其他人喜欢我?”易望低吼一声,忽然意识到不对劲:“等等,为什么我会冒出一些奇怪的念头?”
哪有什么奇怪的念头,这些都是我内心的想法。
“这怎么可能是我内心的想法?我什么时候这样想过,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脑子里说话?”这诡异的情况让她心里毛毛的。
我就是我啊。
“这不是我,我不会这么想的,你给我闭嘴!”
为什么不继续保持优秀呢?以前的模样如此丑陋,只会让所有人心生厌恶,除了臭味相投的同伴,有哪一个人喜欢曾经的我吗?
“难道他们喜欢的是这两年不知道因为什么鬼原因出现的假象吗?而且我为什么要让别人喜欢,他们的喜欢会让我写出更好的歌还是会让我唱歌水平变得更好?”
如果人活着都没有一个人能够为其存在而感到愉悦,那这个人的存在就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要不要试试去问问家人、老师和同学,看看他们更喜欢哪样的我。
“去就去,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喜欢的你这个假象。”
易望知道妈妈肯定喜欢这两年的自己,干脆直接跳过这个选项,一个个打电话给老师和同学,但是得到的回复全都是喜欢作为好学生的自己。她还收到了某些同学的关心,问她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不然为什么会问出这样有些奇怪的问题。
大颗汗珠从脸颊两侧滑落,易望双腿有些发软,靠着墙壁撑住自己。怎么会这样?难道真实的自己真的没有一个人喜欢吗?所有人都喜爱好学生,喜爱乖巧听话的易望,而不是有棱有角、坚持梦想的自己?
不,应该,还有个人会喜欢真实的自己。颤抖的手指滑动着页面,点进了一个联系方式,是她的男友——南深。
在她变成这样之前,南深就已经是她的男友了,而且他也表达了对自己音乐梦想的支持,他一定,一定会给出不一样的答案的。
电话很快被接通,南深听了易望的问题,沉默了一会,如易望期望的那样给予了答案,末了他问道:“你是不是不太舒服,我来找你吧,你现在在哪?”
得到肯定答案的易望状态好了一些,她环顾四周,发现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南深家附近了,她告诉南深自己的位置。
南深的身影很快出现在易望面前,他如往常一样牵着易望的手,柔声道:“你要不要去我家住两晚,我们家有闲置的客房,而且还能带你见见我爸妈。”
易望今天经历了一番激烈的心里斗争,有些精疲力竭。对于这个唯一肯定真实易望,同时也是自己爱着的人,她也想从他身上汲取一些振作精神的力量,于是便答应了。
南深家比较富有,虽然早知道他们家是在小区内买了别墅,但这还是第一次到南深家,易望有些紧张。南深似乎察觉了易望的不安,握着她的手稍稍加了一分力,语调温和道:“别怕,有我在呢。”
易望轻轻嗯了一声。
别墅门口有路灯照明,即使是晚上也不觉昏暗,但是南深家里却漆黑无光,客厅的落地窗被厚厚的窗帘遮掩,随着大门的关闭,易望浸入了黑暗中。
“南深,”易望扯了扯南深的手:“你们家怎么没开灯,晚上好暗啊。”
易望没等到南深的回复,感觉紧握着自己的温暖手掌松了开来,四周寂静一片。她伸手四处摸索着灯光开关,喊道:“南深?南深?你在哪?”
没走两步,一股大力把易望拉了回去,黑暗中弹出两条有力的手臂,紧紧将易望局限在了狭小的范围。
猝不及防被拉回去,导致后脑勺磕在门上的易望惊呼一声:“你干什么?”抬眼却看到南深英俊温和的脸庞上,一双眼睛透着明亮的海蓝色光芒,就像,就像蓝水晶一般。四周似有冷风吹过,易望感觉周围的空气透着阴冷的寒意,鸡皮疙瘩爬上了手臂。
南深声音低沉:“易望,我真没想到,已经过了两年,你的自我意识竟然还能复苏,看来是转化还是有些缺陷,不过没关系,把这些阻碍消灭就行了,来,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苏醒自我意识的。”
易望不受控制地说出了放学路上遇到何娴和古梓嘉的事情,她双眼瞪大,才明白自己这两年的经历竟然是南深引起的。她本想重振旗鼓,没想到却是羊落虎口。
“哦,反应过来了吗?不过没关系,很快你就会忘记今天发生的小插曲,再次成为我主的预备信徒,符合他人的期望的完美。”
南深勾出易望脖子上的水晶指环,用易望的手紧紧握住,再用自己的手握住易望的手,额头靠着额头。交叠的指缝间绽放出海蓝光芒,易望脸上划过一道透明水痕,旋即消失不见。
PS.本来想的是易望是个孤僻自卑的人来着,所以最后她发现很多人都喜欢更好的自己才会那么大反应,但是写着写着忘记这个设定了,想起来的时候都快写完了,也懒得改了。
作者:月溪明
tag:笑语
(梦境情节记录强行套关键词的成品)
宿舍楼夜里出现鬼怪,害死了不少人。我和同事们费尽千辛万苦,冒着极大的危险收集了消灭鬼怪的所有道具——赤橙黄绿青蓝紫七个琉璃盏,只待时机一到,便可进行仪式,消灭鬼怪。琉璃盏易碎,所以收集到之后我们便安置在各自的宿舍。
今晚是施展仪式的时间。下班后,我和同事们朝着宿舍飞奔,但回宿舍的路却显得如此漫长,平时十分钟就能走完的路,我们狂奔了半小时才到了宿舍楼下。
鬼怪出现的时间就快要到了,我和同事奔跑在漆黑的走廊中,前往各自的宿舍准备开展灭鬼仪式。但是我的跑得太慢了,当鬼怪在宿舍楼出现时,我还没能跑到自己宿舍,而如果继续留在走廊,会被鬼怪瞬间杀死,逼不得已,我慌忙躲进了附近的一个宿舍内。
这个宿舍的主人这几天不在,幸运的是,门并没有锁,我赶在鬼怪转过拐角,来到我们这条走廊之前,推门进去。就在我推门进去的一瞬间,象征鬼怪的浓郁黑雾从这条走廊尽头涌出。
我把门关上,靠着门大口大口喘气,心脏砰砰直跳。鬼怪一般情况下只会在走廊徘徊,杀死每一个出现在它面前的人类,但是极少数时候会闯入宿舍。我想,门还没有从内反锁,保险起见,得找钥匙反锁一下。
我不敢开灯,借着月光用视线搜寻了一下屋子,发现床边放着原主人的一些衣物,而钥匙刚好就在衣服上。我一边用脚抵着门,一边身体向床探去,伸手去拿钥匙,然后把钥匙轻轻插进锁里,旋转着锁上门。门锁舌弹出的咔哒一声在寂静的走廊里清晰可闻,我的心跳也随着静止了一瞬。
我用手死死按着左胸,仿佛这样就能压抑住狂跳不止的心脏,然后把耳朵贴在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外面很是寂静,没有丝毫响动,看来这段时间鬼怪的横行让仍然住在这里的人们都知道,到了这个点不要留在走廊,要回到宿舍且不发出一丝声音才不会受到鬼怪的攻击。
又等了一会,外面仍旧没有响动,我的心暂时放了下来,想起今晚进行仪式的安排,我的琉璃盏还在在自己房间,我必须回到那里,才能进行仪式。但是这个宿舍与我的宿舍之间隔着两个宿舍,我又不能直接从走廊过去,万一遇到鬼怪就完了。我想了想,把目光放在了阳台上,能不能从阳台上翻过去呢?
想到就做,我悄悄往阳台移动,轻轻打开窗户,准备从阳台上翻过去。我的宿舍在六楼,阳台没有防盗网,理论上是可以过去的。
可就在我翻出阳台,准备想办法爬到隔壁宿舍的阳台时,我惊恐地发现浓郁的黑雾从下方涌出,披着破烂黑袍,兜帽出闪烁着苍白鬼火的鬼怪漂浮在我的面前,俯视着我,黑雾中,我的同事们的尸体浮浮沉沉,若隐若现。我感觉森森寒意从骨骼渗出,身体变得冰凉僵硬。
是我害死了他们,因为我没有及时到位,仪式没办法开展,他们就被鬼怪杀死了。
完了,这是我现在唯一的念头。
但我还有机会。
寻找琉璃盏的时候,我体内也慢慢积攒着一些特殊的能量,我莫名知道,这种能量拥有逆转时空的神奇效果。看到鬼怪的一瞬间,我知道自己肯定无法再脱身了,于是狠下心将体内的能量尽数爆发出来,在严重的扭曲感和晕眩感后,我发现自己回到了宿舍楼鬼怪事件即将出现的时候。
这一次,我不想连累任何人,于是按照之前的经验,收集了全部的琉璃盏。但现在还没到仪式开展的时间,于是我只能一边进行现有的生活,一边静候时机的到来。
举行仪式需要七个人手持琉璃盏,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主持仪式的人还有很大空缺,怎么办呢?如果现在跟同事说宿舍楼之后会出现鬼怪杀人,同事肯定会以为我是不是小说看多了疯掉了。我没有办法,只能先提心吊胆地继续着日常生活,等待着鬼怪出现后同事明白我说的话。
这一天,我跟同事们一起去外面吃烧烤,吃完之后,我们慢悠悠地散着步,消消食。穿过一条街道,我们路过了一个烧烤摊,附近有水果店和零食店。
同事说想去买点零食,我想了想自己已经所剩无几的零食储备,于是点点头,跟着同事往零食店走。
旁边的烧烤摊上,有几个人在谈天说地,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我可以较为清楚地听到她们聊天的内容。我本想加快脚步,礼貌回避,却突然停了下来。
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词,那是在我加入的书友群里最近讨论得很多的一个词。我的脑袋下意识一扭,瞥见某台手机上的页面,那画面与我前不久看到的群聊页面十分相似,我甚至还看到了我的聊天气泡!
我大为震惊,一时间傻在了原地。同事看我一动不动,拉了我一下,才把我从震惊中唤醒。我回忆了一下刚看到的界面,突然激动地甩开同事的手,冲到那台手机前,弯腰低头,用颤抖的声音询问手机前的人:“你是,你是华灯吗”
华灯是书友群的群主,在我加入书友群的一年多时间里给了我很多的鼓励,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刚刚我看到的聊天界面右侧是她的头像,我就是借此确认了她的身份。
对方略带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笑着承认了,我就非常激动跟她聊起天来,然后发现跟华灯一起吃烧烤的是书友群的其他成员。同事拉了我好几次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人虽然回去了,但我一直在群里说今天的偶遇,说着说着就扯到了没人主持仪式的困境,热心的群友纷纷说要帮我。
择日不如撞日,我们第二天就汇合,在宿舍楼举行了仪式。过了几天,本来只是来这个城市玩的群友离开了。而到了我记忆里鬼怪出现的时间,鬼怪也没有再出现,也不知道是本来就不会再出现了,还是仪式起了作用,不过无所谓了,现在我终于能够好好享受正常的生活了。
文/鹤野
评论:随意
又臭又长,很怪很烂,有血腥表现
我是在艺术楼舞蹈教室外的走廊上遇见陈瑞雪的。天气阴沉,将下不下的雨水团在云层之中,将炽烈的阳光死死堵着,风很凉,掠过走廊的时候带起一点草木的腥气,我站在半开的木门外,看舞蹈教室里的女孩们穿着被汗浸湿的舞蹈服,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而独独一道高挑纤细的身影站在窗前,旁若无人地将修长的腿向后搭在单杠上,柔韧的腰弯折成一弧绷紧的月,藕臂悠悠地一压,纤细的手指点向脚尖。
舞蹈室的窗开着,大风吹起的白色窗帘几乎裹了她一身,而她浑然不觉,任由白色的布匹如同繁复的裙摆般翩飞着。天空依然是铅灰色的,但我恍然觉得阳光已经刺了下来,落在那截修长的脖颈上,将垂落的汗珠都闪出耀目的颜色。
我驻足在门前挪不动脚步,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条件反射般晃了一晃,被那铃声催促着向前走,恋恋不舍望的最后一眼,正巧对上陈瑞雪在一片交错的倩影中遥遥投过来的目光。她的眼睛也真漂亮,我漫无边际地想,忽然见她怔愣着露出了一个稀薄的微笑,而后那笑容又被截断在横移而来的深褐色木门上。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叫陈瑞雪,但对女孩油然而生的浓烈兴趣就那样猛然抓住了我,或许我在很久之前就开始喜欢她了。临近冬天,天色暗得格外早,傍晚六点时艺术楼里已是一片昏黑,我在楼道里静默地等候,等到舞蹈教室里的音乐骤断,模糊的人声落下之后响起一片齐齐整整的“谢谢老师”,女孩们换上运动鞋就走出了教室,袒露着整条白皙的手臂和大片前胸,如同嬉闹的雀儿一般在凉风里吵吵闹闹地说着话,在路过我身边时投来一个短暂的眼神。我一动不动,等着女孩们的声音远去,舞蹈室灭了灯,纤细的影子慢吞吞地走出来。她裹着一身略显厚重的长外套,将玲珑的曲线粗陋地填补成硬直的形状,她像是有些羞郝,仿佛羞于在舞蹈室以外的地方展示自己,又像是对异性的目光无所适从,但还是自漆黑的教室里走出,脚步又轻又慢地挪过来。
女孩们的声音早已在消失在楼道底端,声控灯熄灭了,我们在昏暗中安静地对视片刻,陈瑞雪身材高挑,几乎和我平视,最后她扯了扯唇角,露出一个略显腼腆和释然的微笑。
“叫我陈瑞雪吧。”她说,“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们没有交换联系方式,只是同走了一段路,中间隔着一米的距离,一个靠近路边,一个靠近草丛。我们聊了点专业课,聊了点食堂的晚饭,夏天晚上操场的晚霞是什么样的,哪座楼下有流浪的小猫,仿佛是旧友见面。黏在一起的情侣从我们身边走过,软糯的情话在晚风里轻轻一卷,不知落到了哪一片叶子上,“你觉得我们像他们吗?”我问陈瑞雪,女孩并没有因为这暧昧唐突还显得有点冒犯的话而生气,她看上去真的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然后诚实地摇摇头。
“我们会像吗?”她说,“我觉得不会。”她笑起来,“我有喜欢的人。”
陈瑞雪在舞蹈室以外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张扬美丽的女孩,她穿宽松的长衣长裤,头发简简单单地挽着马尾,清秀的脸上只覆着一层薄薄的粉底,颜色浅淡的嘴唇总是紧张地抿着,远远看过去好像覆着一层灰,在人群里毫不显眼。而她素日里有多平淡,舞蹈室灯光中的身影就有多恣意,两相对比之下甚至张扬得透出了几分癫狂。“你为什么不穿裙子呢,红色的,很适合你。”我随口说,陈瑞雪在图书馆的书架下,手指拂过书脊,抿着唇摇摇头,“我不适合,她才适合。”她说着不自觉地露出了一点笑容,“她穿白裙子特别好看。”
于是我顺着她的话向下走,试图让她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快乐多停留一会,“她是谁?”
她看向我,就像忽然从一场梦里惊醒,梦境中的甜香尚未消散,但现实的苦涩已然渗进舌苔。“我的一个朋友。”陈瑞雪轻轻地说,“你想听吗?”
“我在校外租了房子。”陈瑞雪坐在桌子对面,目光落在染红了的指甲上,“和她一起合租的,她在隔壁大学,学的是美术系。”
“嗯。”我听着。
“我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我们在高中的时候就认识啦,她要考美术系,我考舞蹈系,没有上同一所大学,但是在同一座城市,这样也很好,是我能幻想到的最好的生活。”
陈瑞雪低着头慢慢笑起来。
“然后呢?”我问,故事显然不止如此。
陈瑞雪眼睛里的笑意慢慢消散,不知所措的茫然浮上来。“然后她有了男朋友,他们,交往了半年,然后分手了。”陈瑞雪绞紧了嫣红的手指,“我其实是有点开心的,我以为我会重新拥有那个漂亮开朗的女孩,但结果是她患上了抑郁症。”
沉默在空气里发酵,脚步声和交谈声都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她会在租房里画画,我们专门腾出一个房间给她放画材,但她总是觉得自己画得不好,画得不好的时候就会用美工刀在手臂上刻画。”
“我应该阻止她的,我会阻止她,但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用刀和血画出来的那朵玫瑰的时候……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陈瑞雪抬起了头,她一直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总是会在和我四目相对的时候低头或是偏开目光,但她此时却直直地看着我,姣好的面容上缓缓浮现一点稀薄的笑容。
那笑容既淡漠又狂热,好像舞台剧演员覆盖于脸上的厚厚的白粉,在光影下舒展着诡异又疯狂的美感。我放在衣袋里的手反射性地抽动了一下,我想起一些存放在相册里的照片,黑暗里被一道月光抹出的漂亮侧脸,漆黑的瞳仁在手机拍摄光中反射出野兽一般的光,那双漠然的眼睛和陈瑞雪的眼睛重合在一起——她又笑了一下。
“尖刀和钝刀划出来的伤口是不一样的,还有反复剐蹭做出来的暗红的阴影效果——我大概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那个瞬间我在想,那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玫瑰。”
我的喉结滑动了一下。
言语依托于简陋的文字,薄薄的皮骨之下却能藏着汹涌的感情和欲望,言语总会穷尽,言下之情却能痛苦地绵延,反反复复。陈瑞雪像是缓慢地清醒了过来,她慢慢收回目光,但那层白粉似的笑容还没有褪去,我将桌上的水推给陈瑞雪,听见她说:“你喜欢喝茶吗?”
“我不喜欢。”我如实说。
“你应该尝一尝苦茶,尝尝‘回甘’是什么味道。”陈瑞雪却是慢慢地笑了,“我喜欢喝苦茶,不喝的时候总是觉得缺了什么,有时候还会咀嚼茶叶,熬过那阵苦涩,后面就是漫长的甜。那种感觉真好,新奇又浓烈,生活也没有那么令人难以忍受了。”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天我和她一起出门,或许她就不会遇见某些人,她就可以一直做那个快乐的女孩,又或许对于她来说,结束也是一种好的结果,但我太怀念那些漂亮的笑容,所以我总是在咀嚼,一遍又一遍地回味那种快乐,试图让它持续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们不再说话,就那样静坐了许久,直到有人从桌旁经过,他们低声说着话,“你们看到那个入室杀人的新闻了吗?。”“看到了,也太吓人了,杀人犯现在还没抓到。”“不过我们在学校里应该也没事。”
话声渐远,我站起身,离开前提醒:“你在校外住,和你的朋友也要小心一点。”
陈瑞雪再次抬起眼睛看着我,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睫长而翘,瞳仁漆黑,笑起来灵动至极,但一动不动时却透着绝望的死气。陈瑞雪不常直视我的眼睛,好像甫一对视就会被勾起恐慌的记忆,但她又总是笑,浅浅的、淡漠的笑,仿佛默许和纵容了某些事情的发生,那双灵动的眼睛就死气沉沉地注视着自己,看着自己赤着脚走上沙滩,踩着海浪,慢慢沉入黑色的水。
“好。”她像是下定决心一般说着,但气息微弱,“谢谢你。”
新闻报导还在持续,嫌疑人没有抓到,事件向着越来越令人恐慌的地方滑去。我坐在教室里,听着周围人在上课途中也不忘分心讨论,猎奇者有之,恐惧者有之,声音交合在一起,就像数十种颜料相糅合,最终裹成混沌的灰色。杀人案发生在城区,和居住在学校里的大学生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周围人虽然也会感到恐惧,但总体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情绪区间,陈瑞雪是例外,她的恐慌比其他人更为剧烈,好像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滑入一个无法挣脱的深渊,她经常走神,一个人走在校道上的时候有些魂不守舍,听到别人叫她的名字还会受到不小的惊吓,但她从未对此多说什么,在我注视她的时候也会回以注视——她似乎是变得大胆了一些,又似乎是更加恐惧和患得患失。
解剖课千篇一律,我把已经熟练的动作流畅正确地重复了一遍,把解剖好的青蛙收进盒子,这个过程对我来说就像做一道简单的两位数数学题,连完成之后的成就感都十分淡薄了,我看着他人依旧忙碌的背影,呆滞片刻,觉得索然无味。
我交了解剖作业,老师赞许地点点头,于是我向老师告别,走向实验室的门,有相熟的同学拉住我,“你今天回家吗?”
我想了想,“可能吧,怎么了,有事?”
“没什么,就是最近那个杀人案还没破,你也要小心。”
我没有多说什么,点了点头,离开了嗡鸣不停的教室,今天是周五,天气不好,但我决定放松一下,回一趟家,但在此之前,我需要先去一趟艺术楼。楼道里回荡着音乐和节拍声,裹着舞蹈鞋薄薄一层布的脚掌踩在木质地板上踏出闷沉而钝的回响,咚咚咚,时而急促时而轻缓,我站在教室门外,目光透过木门的缝隙,看见白腻的肉体裹着亮晶晶的汗水,匆忙地一晃而过。我觉得腹中饥饿,喉咙干渴,我慢慢地贴近门边,看见领舞踩着鼓点,在空出的中央轻盈地转圈,愈转愈急,惶然又疯狂如困兽挣扎,在音乐骤然拔高的瞬间急停,手臂伸展着指向高处,微微蜷缩的手指像是要触碰、抓住某些虚无缥缈的愿望和念想。
最后一声鼓点敲响的瞬间,修长的身躯轰然坠地,四周静默,女孩们围着半圆,低着头注视着趴伏着的舞者。她的手臂松弛地向前伸,剧烈舞蹈之后应当气息不稳,至少会有身体起伏,但她一动不动,仿佛那一舞烧尽了血,徒留一具静默的死物。
一舞终了,无人喝彩。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陈瑞雪跳舞。铃响之后女孩们又一次从我身边呼啦啦地走过,投注过来的目光稍显疑惑,但也只是一瞬间,我看见陈瑞雪站在人群之后,垂着眼睛,委身慢慢地脱下老旧的舞蹈鞋。
“杀人案是不是还没破啊?”“是啊,真的很吓人啊……”“但是那些图片都是网上传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可怕了……”
雀儿们叽叽喳喳地走了,陈瑞雪关了灯走出来,眼睛在未熄的白灯下映着一点光。她步伐踌躇缓慢,干净漂亮的脸半掩在黑暗中,目光哀愁。
“今天周五。”我说,“你要回家吗?"
陈瑞雪看着我,沉默了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最后她点点头。
“我送你。”我说。
我们第一次一同出了校,坐着公交车,穿过闹市,在步行街外停下。步行街生意萧条,行人稀少,陈瑞雪今天没有用那件厚重的外套捆着自己,她穿着一件修身的黑色舞裙,裸露着漂亮的肩颈,伶仃如白鹤静立,我们穿过步行街,走到各色斑驳灯光后重重叠叠的居民楼下,陈瑞雪看着我,明明一双干净的眼睛,却总是盛着不相符合的木然和雀跃的疯狂,冰冷的瞳仁让我回忆起那夜,冰凉的木制柜门被我推开一条缝,血腥味争先恐后地涌进来,黑暗的房间之中落着一道惨白的月光,月光中坐着一只红色的白天鹅。
她发丝凌乱,湿漉漉地贴在雪白的手臂上,她的牙齿嵌进血肉里,从一截手臂上撕下肉块。利齿撕咬红肉,咯吱、咯吱,她坐在墙角,一条修长的腿折叠着贴在地上,另一条曲折着被抱在怀里,像一个松弛又优美的舞蹈动作——即使是在吞吃血肉,她的姿势竟然也称得上优雅。
新鲜的尸体横陈在满是血污的地板上,月光照不到那张被发丝缠绕的脸。我拿起手机,打开摄像头,贴近了柜门的缝隙,摁下了快门。
我是在一个狭窄的出租屋里遇见那个分尸的女孩的。她坐在画室里,咀嚼着室友的血肉,在摄像头亮起的瞬间抬起了头,空洞的眼睛望着高大的柜子,望着那一闪而过的白光和一只人类的眼睛,如同目睹一场荒诞的命运。
“咀嚼的过程就像在咬一块石头,树皮,或者冰块,很硬,很涩,但血液是温暖的,被牙齿挤压出来的血,刚开始也是苦的,但是习惯了之后,就只剩下甜味了。”
我离开了那间出租屋,在女孩机械地站起来,收拾好满地的血肉和碎骨之后,她安静地在满是血腥味的沙发上睡着了,但我并不着急,我已经获得了暂时的满足。
“撑过了那一阵苦涩,你的生命里就会留下长久的温暖,足够你在余生不停地回味、咀嚼。”陈瑞雪站在稀疏的人流中,回过头来看着我。小贩在叫卖,塑料扩音器播放着机械的广告词,路人毫无知觉地路过两个潜藏在城市里的野兽,聚合又流散,消失在建筑物的拐角和道路的尽头。
“你尝到属于你的‘回甘’了吗?”最后陈瑞雪如此问我,而我什么都没说,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望向步行街尽头密集的房屋。
在街道的喧闹之中,陈瑞雪向着建筑物的方向蹦蹦跳跳地走了两步,黑色舞裙的裙摆被风吹起一个小小的弧度,高跟在湿漉漉的地板上踏出欢快的声响。
“那么,待会见。”
夜幕落下,路灯亮起,暖黄的光落在她的脸上,她回家的路走到了终点,在夜色里露出了一个最漂亮最鲜活的微笑。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求知
我总是喜欢在下班后来杯麦酒,这天也同样如此。附近就有酒吧,但餐厅的氛围更令人放松,更何况这里的麦酒相比而言便宜了不少,我也能轻易提前获知它半价的消息,并从未错过。不过要是有人能请我就更好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笔额外的支出。我的同事约瑟夫总是喜欢拿这件事揶揄我,不过——管他的呢,这可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
那个人走进餐厅时差不多是晚上六点不到,一身笔挺的西装与这个松松散散的小镇格格不入,是有些稀奇,不过介于一条街外便是火车站,也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提着两个手提箱,一个新些,一个则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了。点完餐后,他重新将两个手提箱提了起来,站在餐厅中央张望着。
我坐在这家店里边喝酒边观察了几年的顾客,已经差不多能猜出每个人细微动作后的真正意图了。只是随意扫了几眼,我便可以肯定他不是在找位置,而是找人——找一个可以聊些什么人,谁都可以。明明有那么多位置都空空荡荡,他却依旧站在原地。
我是这时和他对上目光的,这位绅士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欣喜,他也看起来完全不想去藏住它。
他的胸口闷着一个名为分享欲的怪物,他快控制不住它了。
“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果然,他走了过来,礼貌地询问着。
他选择了我当听众,不然就只剩下门口那个醉汉,和灯光最暗处那对卿卿我我的情侣了。这家店的生意一直不好不坏,所以没有留给他选择的余地。我当然不介意,毕竟我对他也十分感兴趣——或者说是对他手里的那个破旧的手提箱。
它看起来曾经是个价值不菲的东西,但它的所有者绝对没有好好爱惜过它。边缘已全是磨损的痕迹,显得毛毛糙糙,金属制的拐角处也被撞瘪了不止一块。手提箱的所有者在我的对面坐下了,他意识到了我在看他的手提箱,但没有显露不满的情绪,反而是将它从地上提起,搁在了桌上。
“从旧货商店过来的?”我问。
“哦,是从那里。”显然,他对我开启的这个话题十分满意,“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满脸都写着继续问下去。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猜测的事情。这个破烂小镇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去的景点,甚至连个大点儿的商场都没有,唯一可以拿出来暂且一提的便是那个旧货商店了。我也经常去那儿,为了寻找低价的二手必需品,或者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家当卖出去一些,以换取紧急资金。你看,我们这些人只能这么勉强地活着,不像面前的这位——这个破烂的手提箱与他简直不应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本地人。
况且,我在旧货商店里见到过这只箱子。
“我去旧货商店原本只是为了打发火车发车前的时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将一些原本可以卖得更高的东西以一个很低的价格便出了手,而收下这些价值连城货物的店家也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些什么,于是我们便能从一堆堆杂物里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些意想之外的东西,当然,这也是很花时间的。”
“所谓的寻宝游戏啊……”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麦酒,“但这个手提箱看起来可不像是什么宝藏。”
“哦,它绝对是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据把它卖给我的那位女士所说,这个手提箱被上一任所有者送到她的店里也不过是上周的事儿,我可真算是赶了巧了。”
他的点餐到了,是餐厅里卖得最火的套餐A,或者说是整个菜单上最上面的那个,看来他根本没有花什么心思在解决自己晚餐的问题上。盘子被推到了一边,他将手提箱往桌子中间拉了拉,咔哒一声打开了。
他在向我展示,然而手提箱里面什么也没有,皮革制的内衬也脏乎乎的。没等我提出疑问,他就摇了摇头让我别去在意那些,指了指内衬的边角上。
“J·D。”
我从没想过这个手提箱的这个位置上居然可以藏着两个烫金字母。
“乔 利奥波德,我的名字。”
他又把箱子合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了一边。
“所以我才说,这个手提箱对于我而言可真算是一个宝藏了。我在六年前弄丢了它,没想到居然能在这次出差时找回来。”
六年了,没想到六年之后,这个手提箱居然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主人。我的心脏跳慢了一拍,习惯性地拿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差点没被呛到。
好在利奥波德先生并没有注意到。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扯出一个微笑。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利奥波德先生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可谓是满意得过了头了,“但在手提箱刚被我弄丢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感谢那个小偷或者只是粗心大意的自己。很奇怪是吧,我居然会因为弄丢了东西而感到庆幸——幸好它在那个时候不见了。”
我把只剩一半的酒杯推到了一边,做出一副要专心聆听故事的模样。然而利奥波德先生却又不讲手提箱的事儿了,反而絮絮叨叨地说起了洛文德。
那可是个离这儿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如果想要抵达洛文德,需要先花至少两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甚至火车每一周才有一班,还不一定会发车。利奥波德先生便来自遥远的洛文德,他现在在为一家大公司工作,造访这个小镇只是为了检修与维护一些公司所属的财产。
“虽然我也已经很久不住在那儿了,但洛文德毕竟是我的家乡,我出生的地方。”他说着,将叉子插进滋滋冒油的烤香肠里,“她是个美丽的城市。”
她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很想赞同他,但我更想多来点麦酒,而杯子里已经只剩下一半了,我不确定是不是现在就该把它们全部喝完。
“所以当六年前,我被派往洛文德出差时,总想着要不要在那里多停留一会儿,再多停留一会儿。我记得我是在一家餐厅里吃的饭……一家火车站旁边的餐厅,就像今天一样。仔细一想我甚至连那天吃了些什么都没有丝毫印象了,毕竟我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晚餐上过。”
就像现在一样——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知道套餐A里面包含了什么,只是习惯性地用叉子将食物送进嘴里,再在随意的咀嚼后咽下去。
“当然那时我已经去看望过我的父母了,真正让我犹豫不决的是要不要与我同母异父的妹妹见个面。她小我十岁,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你知道,像这种生活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总会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比如认为是继父抢走了自己的母亲而对他抱有敌意,又比如对家庭里“新成员”出生的厌恶。
利奥波德先生叹了口气。
“哦,我想我的所作所为可能比你能想到的更要糟糕——总而言之,我不是个合格的兄长,我的妹妹在我的影响下成长成了一个敏感而脆弱的女孩,甚至不愿意和她的朋友提起她还有一个哥哥。在某次我们两人间的爆发之后我一赌气直接离开了洛文德独自打拼,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一直亏待他们的其实是我自己。但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和吉安娜之间的关系已经生硬到几乎无法挽回了。”
“所以,您的妹妹叫吉安娜?”
“是的,吉安娜,很可爱的名字,虽然这个形容词从我嘴里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别扭。不过她和我不是一个姓,一点孩童时期的小固执。”
我拉回酒杯,让自己的手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安置。
“总而言之,我一边吃着晚餐,一边考虑着究竟要不要也去看望她一趟,一直磨蹭到火车快要发车的时间,心想既然这么久都下不来决心那还是算了。于是我决定前往火车站,这时才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
他比划着当时的场景,回身一摸旁边的椅子,接着慌乱地四处张望着。
“这时我才真正开始慌了——我已经记不得具体做了些什么了,反正是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所有的店员甚至来用餐的客人都开始帮我找了起来,但也已经迟了。直到折腾到发车时间,手提箱也依旧不见踪影。我丢失的不仅仅是手提箱,还有我离开洛文德的车票,一大捆钞票,以及所有外出时会用到的证件,就算是现在想起来,也是个棘手无比的事情。那家餐厅的生意可比这家好多了,人来人往,谁都没有注意到是谁在什么时候顺走了我的手提箱。餐厅的主人免去了我的晚餐费用,甚至又给了我一些零钱备用,并许诺一旦找到手提箱便立刻归还于我,但无论如何,那天晚上我都无法离开洛文德了——于是我就想,不如去看望一下我的妹妹呢?”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听到后面的内容,又因为他先前那句“因为弄丢了东西反而感到庆幸”混杂了些期待。
“所以,在那之后……”我试探着问。
“我并不知道吉安娜住在哪里,只是听我的母亲略微提到过一些,于是找到她的住所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我甚至一度怀疑我被指错了路。我找到的那栋房子安安静静,门却大开着。”
他喝了口杯子里的可乐,他今晚实在是讲了太多话了。
“我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我确定她住在那一片,所以不想给她的邻居留下坏印象,于是我在门口喊了几声,里面也依旧一点儿回应都没有。我只有原路返回了——但就在那时我低头多看了一眼,门口的地毯上有一些红色的东西,虽然不敢往那个方向多想,但我决定还是进去看一眼。”
利奥波德先生直到此时此刻依旧在庆幸自己幸亏是那么做了——他的妹妹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量的鲜血正从她的头部涌出,凶器赤裸裸地被抛在了一旁。那是一个不眠夜,六年来他都无法忘却的不眠夜,只能说,还好他赶上了。
“我把她送到了医院,多亏了附近邻居的帮忙,费用还是他们先垫付的。”回想起往事,利奥波德先生长长叹了口气,并握紧了拳头,“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事情:她的长裙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悄无声息,我甚至认为她已经死了——你怎么了吗?”
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来,杯子里的最后那点麦酒应该可以帮助到你。我将杯子里的液体喝干,盯着杯壁上滑落而下的水珠。
“没什么,只是您的描述实在是令人身临其境。”
“我倒是觉得我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利奥波德先生耸了耸肩,“不过感觉比起我的经历,你似乎对麦酒更感兴趣。”
“又有谁能拒绝满满一大杯麦酒呢?”我的手指因为酒精而发着颤,“不要让我打断了您的回忆——在那之后呢,她怎么样了?”
我不确定是不是想继续听下去。我从心里憎恶那些以遗憾与不安画上句号的故事,但从利奥波德先生几分钟前的表述方式上来看,这应该……应该会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结局。
“哦,她很好——当然是相对而言,她还是在医院里待了几个月。医生说那原本应是致命的一击偏离了几厘米,她只是大出血,外加不算严重的脑震荡。我问了吉安娜许多次,但她坚决不告诉我那是谁干的。”
“我想……您应该对此有所猜测吧。”
“一个与她有着亲密关系的人。”利奥波德先生用叉子搅和着盘子边缘上的沙拉,“以吉安娜的性格,她不会随意放任他人进入自己的房子。你说的没错,我是有所猜测,或者说,只能是他干的。”
麦酒杯已经空了,我忽然有些后悔方才的一饮而尽,然而就算死死地盯着空荡荡的玻璃,那里面也不会凭空多出些什么。
“我的母亲有提到过一些事:吉安娜正在和一个某个该死的畜生交往。但直到她被允许离开医院,我也没有看到他来看望她——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桌子被重重地砸了一拳,利奥波德先生的眉毛死死地锁在了一起。即使长达六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也依旧没有原谅那个人。
“他绝对是在意图杀死了吉安娜后便逃走了,就算吉安娜不说,难道我还猜不出来吗?最开始的那几天我忙于医院与工作之间,给了他可乘之机让他给跑了。如果让我哪一天抓到了他……”他恶狠狠地咬着最后一块香肠,“可最好别被我抓住了——我会好好教训那小子,让他直到钻进坟墓里之后都不会忘记了的那种。”
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身子。利奥波德先生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杀气,而我,只是一个住在偏远小镇里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可怜人罢了。这时我便不得不再强调一次,利奥波德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他很快意识到了我的不适,那股压迫感十足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的道歉。
“我不该用这些事来打扰你的。”他摇了摇头,真诚地看着我,“请原谅我的无理,我原本只是想说说这个失而复得的行李箱的事。”
我确信自己不想再听他继续这个话题。
“您已经说得够多了。”我扫了眼餐厅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六点半多了,如果您买的车票是去洛文德的那张,现在应该还能赶得上。”
我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去。利奥波德先生回头看了眼挂钟,接着匆匆解决了最后一口沙拉,结账去了。临走时他再次与我道谢,告诉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提醒,他可能就得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再多待上一周了。
“我给您留了点小礼物,为了您的聆听与提醒,以及表达我的歉意。”在提着两个手提箱离开餐厅时,利奥波德先生对我说,“您一定会喜欢的。”
我当然十分喜欢这位善解人意的绅士留下的礼物——又一杯麦酒,已经付了账的那种。约瑟夫将酒杯重重地摞在了我的面前,一些酒水被溅出来了了,简直令人心疼。
“没想到你还真能做到让别人乐意请你一杯。”
约瑟夫双手撑着桌子,他回头看了已经关上的店门一眼,利奥波德先生的踪影已经看不到了。
“刚刚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早知道我就来听听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了——我倒是真好奇你用了什么法子,居然可以让他就这么替你付了账。”
我的大脑与身体叫喧着急需酒精,酒吧的烈酒或许更适合现在的我一些,但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有任何多余的钱币了。约瑟夫的那张越凑越近脸此刻看起来格外令人不爽,但我甚至连挥手让他回后厨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唯有握在酒杯把上的手作为最后岌岌可危的支撑点。
“好了,这不关你的事。有本事你也去蹭别人的酒去,我这杯已经付了钱了,它是我的。”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离开了这玩意儿就跟活不下去似的,乔。”约瑟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喝完这杯赶紧滚,或者说你是想替我上晚班?”
“我现在是休息时间,约瑟夫,干你自己的事去。”
“哦,你现在当然是休息时间,我可完全没忘记上周那个缠着店长非要请一周假的人是谁。怎么,现在如愿以偿了,反而赖在这里不走了?”
“我的假期怎么安排是我自己的事。”我情不自禁地给了他一个巨大的白眼,“滚到你的后厨去,除非你现在想干一架。”
约瑟夫看起来不想和我干一架,他回后厨去了,这让我少了一个可以将堵在胸口的五味陈杂宣泄出去的法子。我喝完了第二杯麦酒,它的味道一如既往地劣质,和我这个人如出一辙。等我终于打算离开餐厅时,已经是七点多了。耳边响起火车的鸣笛声,但那一定是错觉。这儿虽然是离火车站最近的餐厅,二者中间依旧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傍晚的风催化了酒精的作用,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口袋里的东西已经被撕成了碎片。时间已经过去了,它已经完全没有用了。我松开手,让车票的碎屑随风而去。
大脑在炸裂,喉咙又想唱歌。一些压在心口数年的石头被踢到了一边,嘴角却像是突然得了面瘫那样耷拉着。我的双手上沾染着的一直只有盘子上的油渍,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再也没有可能回到家乡了。
作者:原殊
免责Mode:笑语
我在火车上注意到了那个人。
这并非是因为他有什么特殊之处,单纯是因为我喜欢观察别人的习惯罢了。为了不让他们觉得冒犯,我一向将那种目光掩饰得很好。虽然这次停留的时间长了些,但没想到的是他已经直直向我走了过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在想视线会不会也是某种实体,然后准备好解释的话术。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把手提箱放在中间横亘的桌子上——我的视线又不由自主地转了过去,要知道对于一个这方面的强迫症而言,一个圆角的手提箱是怎样的能够扰乱我的心情。我发誓没有什么比四角方方的东西更好了。
但他并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只是靠在椅子上低下头,被竖立起来的手提箱遮挡住面庞。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或许是他的座位,因为以前的购票习惯让我完全忽略了这一点。要不是手机不能用我也不会来现场买票,要不是现场买四张票太过奇怪而我又不习惯于特立独行,我也不会和别人坐在一起。
我有些烦躁地抓了抓脑袋,一只手按压着另一只手的指节。彼此都处于视线死角,我便放肆地打量起眼前的手提箱来。这并不是常见的造型,手提箱的转角都相当圆滑,外面用真皮包裹着,几乎不见一丝褶皱,反射着列车内有些惨白的灯光;而把手却又棱角分明,如果装着什么重物提起来,想必能把手掌磨出青紫的痕迹。
车站的广播适时响起温馨的提醒,列车再过十分钟就要发车了。
“先生,需要帮您把手提箱放上架子吗?”路过这里的服务员客客气气地询问,我松了一口气,虽然盯着这个手提箱看了很久,但也并不与我其实一点也不想让它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相冲突。
他抬起头,伸手将手提箱抱进怀里然后摇了摇头:“不必了,我拿着就好。”服务员没有多做表示,于是绕过他,然后帮我把沉甸甸的行李箱摆上了架子。
看来我只能与这该死的手提箱共度两天的旅程了,我叹了口气。但是总不能在这种事情上干涉别人。我只能靠在椅子上半闭眼睛,实施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战略,虽然这样需要牺牲的就是我的好奇心,但人的欲望总是难以两全,两害相较取其轻便已是上策。
这个故事到现在都还是微不足道的,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小小牢骚。我先对愿意忍受我絮絮叨叨废话的人表示感谢,是这些人让我多了两百块的稿费。
那么转回正题,真正让我记住那个手提箱,是在晚上我模模糊糊醒来的时候。我本来打算很快又睡过去,但是此时我的对面传来了断续的低语,那些声音并没有传到我的脑海里变成可以理解的词句,却足以吸引我的注意力。他低头看着手提箱喃喃自语,当时他脸上的表情——不夸张地说,就像情人的缱绻。
许是终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他有些歉意地看向我,为了消除奇怪的误解向我解释:“这是我的挚爱。”
当然我并不觉得这能消除误解,不如说向那种常见的恐怖情节更进一步。而看着我震惊的表情,他哑然失笑,语调也带上一些调侃的意味:“怎么,你以为里面装着的是一个尸体?对一个手提箱来说这有些过于为难了,哪怕是四肢扭曲的婴儿也不能放下。”
我勉强点了点头,不得不接上话茬:“那这里面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恋物癖,我并不礼貌地想着。
他打开手提箱的锁扣,将里面的东西完整地展示在我面前——那是一个人偶,做工精细而考量,脸上绘制着淡淡的红晕,人偶闭着双眼躺在手提箱里面,周围铺着柔软的缎面,宛如一位刚陷入沉睡的少女。
“她叫莎曼缇菈。”他用手指轻轻触碰着人偶的面颊,眼神无比温柔。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尚还只是高中。您知道的,所有的高中都大同小异,总会有那么一条堕落街。而我的高中正好处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附近还开了一家手工的人偶专卖店。
“我偶然地隔着橱窗看着她。
“偶然,纯粹的偶然。说实话我上学的时候并非一个好学生,数学和物理,在我看来只是枯燥无味的数字和符号而已。然而,在那一瞬间,我理解了那些纯粹数学家或物理学家的感受,公式的简洁,宇宙的浩瀚,为一瞬的灵感耗尽终生,何等幸福。
“只那一瞥便让我停下脚步。啊,怎么描述呢——她的发丝如瀑布般垂泻,她的双手优雅地交叠,她的笑容是恰到好处的温暖,她的眼眸如湖海般宁静深邃。
“我以前经常听到关于那家人偶店的闲谈,他们说那里的人偶栩栩如生,封印着纯洁少女的灵魂。咳,您知道中二的少年有多么热爱幻想,而还有一种中二是对这种幻想嗤之以鼻,比如说我。
“事实上看到她的时候我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些人实在是大错特错。灵魂并不是什么高贵之物,那样的人偶怎么可能活着呢?只有死寂与冰冷才能构造出那样的疏离的美丽,将之与人类作比简直是对她那双无机质的眼瞳的玷污。
“当然……我当时并不觉得这会影响到我的现实生活,只是为找到了自己所喜爱的东西而兴奋不已。简直就像触类旁通一样,我还爱上了数学、物理、包括生物,每个老师都为我的转变欣喜不已。每当推导着那些公式,剖析着动物的机理,我都会想到那个人偶…那份幸福感让我近乎哭泣。
“然后我考上了还不错的大学,拿着用成绩换来的奖金去人偶店买下来那个人偶。店员们说她是最昂贵的,也还好我提前预订,不然定会被某些收藏家给带走。我给她取名叫莎曼缇菈。
“大学的生活相当平静,虽然只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却令我心满意足。我也交到了女朋友,忘了是谁主动,或许是我先约她一起做课题的?总之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还是室友拿我们两个做调侃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的。
“你的表情怎么这么古怪?不,我并没有欺骗她的感情。我想我确实是爱她的,我可不是那种每天对着人偶想入非非的变态——那大概是一种极端的向往吧——自然也会有正常的恋情。她不爱笑,但笑起来必定很好看。她是一个性子有些冷淡的人,这刚刚好,她的锁骨上有着蝴蝶的纹身,她能沉默一天不开口,但相处的时候,她有问必答。
“她是完美的……有段时间我这么想。和莎曼缇菈不同,那是另一种完美的形式。而我同时拥有着它们,似乎也能助我的灵魂脱离泥沼,升向高空。哪怕付出生命,又算什么代价呢?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我再想想。大概是她第一次质问我为什么晚归开始吧。那天晚上我到底做了什么我也忘了,但是她愤怒而脆弱的表情却是如此清晰。而我,感到的却是无比的恐慌,那样的表情与她太不相称,像一个虽然微小却无法忽视的瑕疵。
“而有一天,她在我面前哭着向莎曼缇菈砸向地面——她没有坏,一分钱一分货还是有道理的。但我仍清晰地感到了那种几欲令人作呕的厌恶感。我清晰地明白,如果我不做点什么,我会同时失去我所有的。
“从那以后我再难以去爱,她总控诉着我的背弃,可她的愤怒是如此丑陋可鄙,致使她的呼吸也令我厌恶。有几天我甚至觉得,莎曼缇菈也会用那双眼谴责我,谴责我寻求另一个灵魂的荒谬做法。那并不需要不是吗,第一次面对莎曼缇菈的澎湃激情又在我的心中回荡。我可爱的女朋友,害她变成那样的是我,我无比怀念她淡漠的神情。我明白这是我的错,我有责任让她变回一开始完美的时候。
“当然,我做到了,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我又迷恋上了爱情。莎曼缇菈…又不只是她,无论我经历过多少旅程,我的挚爱都将与我相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先生,先生,你还在听吗?”
那一晚我没有听完整个故事,因为待他讲述到一半我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我甚至难以分辨后面的故事是从他嘴里讲述出来的,还是我的大脑自动编造出的合理理由。我其实并不及得那个男人的脸了,然而那个手提箱令我印象深刻。是的,一个圆角的手提箱让我难以容忍,而当那个男人下车与我分别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到底为什么无法从那个手提箱上移开视线。正是在那个圆角处,有着无比美丽,仿佛要振翅欲飞的蝴蝶花纹。
但起码我与他还是有共同之处的,看来我们都些有强迫症。因此我决定不对这个故事进行更深的探究。这只是一篇旅途之中的平常见闻,或者是用于大家围在一起讲述鬼故事时的小小趣味。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刘二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上写着大哥两个字,他便挂断了反扣在桌上。他现在还有更加麻烦的事情要处理,想必大哥也可以理解他。
“怎么会这么贵呢,人死了还要花这么多钱?”柜台对面的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脸上也显露疲态。有似乎很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柜台这边坐着的小姐姐还比较年轻,尚未和社会的尖锐打过交道。她求助地看向自己的老板——刘二。
“就是这个价,我给你算算。”刘二把打印了的清单转了半圈,放在对方面前。
“寿衣200,骨灰盒800,这都是必须的吧,孝衣150一套,你不得来个三四套……”
“我们家已经就剩我一个了。”
“那多出来的不得给请来哭丧的人穿么?”
“我可是连老婆本都掏出来了。”
“老婆能晚两年娶,你老母能晚两年葬么?”
“……”
见那男子默不作声,刘二也清楚,在这人身上动不了太大的刀,及时将另一份清单拿了出来:“看你也是生活困难,别说我不帮你,这份可是成本价了。”
前台小姐姐偷偷瞟了一眼,那价格确实便宜了不少,和之前的清单一对比,自己也能咬咬牙接受下来。只是她知道,这还是远比成本价昂贵许多。
刘二用警告的眼神瞥了一眼前台,对方立刻收了乱窜的视线,假装做起了报表。
“行吧……”男子在衣摆上搓了搓手,才接过清单,眼神却没放在纸上,只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刘二,“除了白事,我还想问一下……”
“什么事?”刘二侧着身子,眼也不抬地应付。
“墓地我还没找到嘞,你们有没有方法……”
刘二略微仰起头,问道:“你能出多少钱?”
男子比了个一。
“一万?”刘二皱起了眉头。
“成本价的话……能不能一千啊?”男子为难地问。
“我们这就是一做殡仪的小店,哪儿能有这种本事。”刘二在心里骂自己浪费时间,摆了摆手让他往边上站站。
男子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坐下来跟前台一起研究怎么填合同。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刘二就要往库房走去,却见一妇人站在门口张望,于是左脚一转,往门口走了两步,整理门口的花圈去了。
那妇人带了墨镜,还是掩盖不住她脸上的悲伤,见刘二走开也没有转身离开,想来是来办正事的。又看她穿的衣服,虽然装饰不多,剪裁却颇为大气。
刘二不敢说话,也不敢过度打量。他们做丧葬业的,若是随意开口揽客,怎么说都容易撞在客人的伤口上。他只是放松表情,做出一副随时准备倾听的和蔼样子。
那妇人也注意到了他。四目相对,刘二谦卑地点了点头,转身往里让开一些空间。妇人便轻声道:“请问,我可以咨询一下吗?”
“当然。”刘二笑脸相迎,“进来坐着问吧,里面有空调。”
妇人走了进来,被领到了离前台较远的沙发上。静静坐了一会儿,直到刘二端着冰水过来,才缓缓开口:“我们家小小,真是很乖的孩子……”
然后关于小小的事,事无巨细全都倾倒了出来。
房间并不大,前台那边也能把故事听得清清楚楚。前台小姐姐听着听着,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都辛苦。”正在签字的男子小声说,“我死老母,她死孩子,但是总有一天我和她都会死嘞。”
前台小姐姐从未真正地面对过死亡,愣了愣,才支支吾吾地回复道:“那还远着吧……”
男子笑了笑不搭腔,不太熟练地用手机登录贷款软件。
“……所以我想,虽然小小还没有轰轰烈烈地活过,好歹我得让她风风光光地下葬吧。”妇人说到情深处,泪从墨镜下流了出来。
刘二见说到了重点,抽了张纸巾递给了她,诚恳地说道:“你说得对,我们就让小小风风光光地离开。”
说完,刘二就要去拿清单,却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一看还是大哥,于是又按了挂断揣进了口袋里。
刘二从最上面拿了一份清单,纸面闪着淡淡的珠光色,低调而高贵。
妇人从毕恭毕敬的刘二手上接过清单,摘了墨镜,用哭得红肿的眼睛快速地扫视了一遍清单,二话不说便点头同意。
刘二也不能怠慢,连忙掏出了一支颇有份量的钢笔轻放在桌上。
妇人拿起钢笔,刷刷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又突然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办法,帮我们小小找一块好地方葬了?”
实话实说,白事的流程中和墓地的对接并不少,又因为做的是这个行业,刘二也很有先见之明地早早低价买了一个墓地。那墓地他请风水先生看过,先人葬在这里,后人财源滚滚;后人葬在这里,先人幸福安康。对他而言,这地本来是留着给自己家,以备不时之需的。
刘二盘算了一会儿,小心地问:“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比较贵了,现在的墓地价格都高得不行,您看……”
“没关系,只要我们家小小住得舒服,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刘二比了个三。
“三十万,可以。”妇人点了点头。
刘二连忙把到了嘴边的“三万”吞了回去:“近郊的红花陵园,F区8排8号,一定发发发。”
“先给您两万定金,过几天白事结束了,我带小小的骨灰去埋了,再把全款给您。”妇人礼貌地和刘二握了握手便离开。
刘二见妇人走远,终于忍不住喜笑颜开,心里已经盘算起给自己买一辆新车的事,开去孩子的学校开家长会也更硬气,不用再在被问到职业的时候被其他家长揶揄。
那农民工一样的男子又挪了过来,再次问道:“要不然您帮帮忙,帮我也找个墓地吧,一万的也行……”
刘二再听见一万,已经是不屑一顾:“真的没办法。”
男子想要再说什么,刘二也不想再听。手机十分识时务地再次响了起来,又是大哥,于是刘二连忙接起了电话,甩开了男子。
“喂!大哥,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都给你打了一早上电话了!”大哥焦急的声音传来。
“哎呀,这不是早上生意兴隆嘛,不知道怎么的,大家都在这两天死。”
“可不是嘛。”大哥嘲笑地说,“我们老爸也是。”
“什么意思?”
“老爸死了,昨天晚上。”
刘二背上突然一凉,呆在了原地。
刘二感觉眼前的事物都不真实,他好像从背后看着自己,机械地完成了追悼和火化;木然地看着亲戚来打招呼,然后又离开;呆滞地捧起沉甸甸的一罐骨灰。
他身边只剩下抽着烟的大哥,默不作声的大嫂,正在诵经的和尚。
父亲一生信佛,有一点闲钱就往寺庙里捐,只见附近的寺庙越来越新,父亲的房子却越来越旧。如果这钱存下来,保不齐能给兄弟俩一人换一套房子。
关于这件事,刘二是有些怨自己父亲的,也连带着不喜欢那些秃驴。于是那诵完经的和尚走过来的时候,刘二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施主,您的父亲是个好人,资助了我们寺庙很久了。”
刘二点点头。
“他还有一个遗愿,他希望入土为安,还托付了一个东西给我,说是入土了以后再转交给自己儿子。”
“是什么东西。”大哥掐了烟头,晃了过来。
“不可说。”和尚笑着摇了摇头。
“房产地契,金银财宝,他可不能一点都没留给我们……”大哥侧过头去跟刘二说,“这怕不是老爸终于知道把钱留给我们了,才委托了这么个和尚跟我们说。”
“大哥,一时半会怎么给他找个墓地啊。”
“你不是自己有一个墓地吗,先埋在那里拿了遗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大哥又抖出一根烟。
刘二听进去了话,又不敢说自己把墓地给卖了,心下盘算着要么带和尚早一步去墓地,先埋了再挖出来,一边换遗产,一边换三十万。
说干就干,秉承着商人以小博大的精神,刘二一咬牙就对和尚说:“我们现在就去把我父亲葬了。”
大哥开着车,载着刘二、和尚、还有父亲的骨灰一路往红花陵园开去。转了一圈,没找到停车位,于是让刘二他们先下去办手续,自己找了地方停车再来。
刘二本来就跟陵园说好了这两天有人要下葬,墓地早就准备好了,便直接领着和尚去了F区8排8号。却看到了早些天那脏兮兮的男子,他手上也端着一盒骨灰,一张遗像,遗像上的老人脸上满是苦难和沟壑。
“我和前台的小姑娘聊了,她告诉我,你们那些东西根本不是那个价。”那男子急冲冲地走上前,“尤其是墓地,其实也就八千块钱,要不然您帮我想想办法,要不然我就把老母葬在这里。”
“合同也是你自己签的,你自己同意的事,怎么来我这里闹!”刘二气急败坏,一只手抱住骨灰坛,一只手掏出手机就要把前台开除。
和尚见两人吵架,连忙阿弥陀佛起来:“两位施主不要着急,有事找个地方慢慢坐下来谈。”
刘二看微信上,前台已经早一步说了辞职,更是气不打一出来。怒不可遏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和刘二理论起来。
“你先在家里放两天不行吗!”
“不行,我在这里哪有家,住的宿舍只有床位,根本没地方放骨灰。”
“那是你自己的事,你先找个地方寄存也行啊!”
“寄存一天又要被人坑去两三百块钱,我哪儿来那么多钱。”
“那你没钱还埋什么,找片池塘撒了喂鱼不行吗!”
一听这话,男子也愤怒了,全然不顾手上还抱着骨灰盒,就要和刘二动手。
“哎呀。”妇人的声音传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我给你发了信息也没有回复,刚刚打电话也没有接通,还以为被骗了,原来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刘二和男子闻言转头去看她,却只见她也抱了一坛小巧的骨灰盒,黑白的遗像上却是一只贵宾犬。
“你家小小……是一只狗?”刘二目瞪口呆。
“是啊,但是她对我来说,就像孩子一样。我又没有丈夫和孩子,她是唯一的亲情寄托……”妇人抱了抱骨灰盒,十分宝贝的样子。
“狗。”男子低声说了一句,然后暴起,“狗!狗能下葬,人不能下葬!”
妇人见男子冲来,惊叫一声,手上的骨灰盒滑了下去,推搡之中,和男子老母的骨灰盒撞在了一块。清脆的声音一响,两个骨灰盒都破裂开来,骨灰撒了一地。
“怎么回事!”大哥的声音从刘二背后传来,“你们在欺负这位女士吗!”
被大哥一撞,刘二单手抱着的骨灰坛也没有抱稳,晃荡两下追寻着地心引力而去。
“哐当”,不偏不倚,三盒骨灰全撞在一处。
五人全愣在当场,大气也不敢出。
大哥先反应过来:“快,快先收集起来,别被风吹跑了!”
刘二给F区8排8号带了一束花,擦了擦墓碑右边父亲的遗像,拨开了中间献给小小的花束,把自己的花放在右边。
和尚站在他背后,端着一个小盒子:“施主,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刘二擦了擦隐隐作痛的乌青右眼,接过来打开一看,一颗菩提果躺在廉价的黄色绸布上。
“阿弥陀佛,埋下这颗菩提果,这下他死后,也便是两人一狗,小院菩提的生活了……”和尚一副开悟了的样子,“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富人穷人,动物和树,死后也就都归为尘土……”
“……”刘二站了起来。
他面向着和尚,突然出拳:“你他妈归为尘土!”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作者:陵子
评论:随意
七月半时家家户户都会买些纸烧。何玉梨家也买,但她家有个早夭的表亲,往往要买纸扎纸钱去送。
何玉梨长得娇小漂亮,本来应当是个活碰乱跳的毛躁丫头。不想脊柱出了些毛病,动过几回大手术,变得懒于动弹。她家表亲二十余岁不幸病去,家里老人请人看过,说是什么上天要收的“童男子”,年年烧纸都要带上一挂给他。何玉梨跟表兄幼时感情深厚,但她到底是个现实主义,觉得人活着才最大,对长辈行为不很配合。她爸妈骂她,说她身体也不够壮实,该做的都得跟着做,疼她的表兄也会在上头保佑她康健。
话是这样讲,何玉梨还是情愿去记着时间帮忙筹备的。她自己说从上了班之后,每年就该是她来记得一些大小事务,仿佛是突然做了大人。只她还是长得小,别人见她还当是学生,总想糊弄过去。
多数长辈是不让在七月半前后的晚上还出门的。何玉梨家也同样,但是恰巧她那天下班晚,托了顺路的同事开车捎她。何玉梨父亲打电话说在某家店里取纸扎等周末去化的,问她要不要也去店里,等取了一起回家;同事也是个小姑娘,好奇得很,哄着何玉梨要跟去看。
何爸虽然讲究,但不迂腐,并不觉得小姑娘跟来香烛店有什么四六。老板娘带着娃娃支了小桌板在吃饭,进来了谁,瞧都不瞧。
同事观察了许久何爸定的纸扎花篮之类,颇有些惊讶。她对何玉梨讲,没想到这种描画的薄纸也能这么栩栩如生的;何玉梨说,这毕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智慧。说完两人就笑。
做生意的都是一副笑脸,哪怕是香烛店老板,说话也是热情带笑的。老板对姑娘们讲,说送老人的时候,会扎大的纸人,脸上就画几笔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偏偏就能像活了一样。何爸瞥了眼老板,低声道别吓人,老板笑说现在小姑娘胆子可大呢。
何爸跟何玉梨取了东西要走。同事自己开车回家,说是离得不远,要带何爸一起。何爸推辞两句才跟着闺女坐到车里,抱歉说捎带这些东西本不好麻烦人家。同事笑说现在哪有这些忌讳,再者何玉梨自己也是未婚姑娘,她取得自己也取得,她俩加班出差夜里闲逛都是一样的,何爸就别当个事了。
同事车里的香氛是嵌永生花装饰的,甜香浓郁。何玉梨坐在副驾驶上专心去看那花。
同事瞥见,笑道:“你喜欢这个?”
何玉梨道:“好看的,真的一样。”
同事说:“买来没味儿,我找了胶贴在车载香氛上面的。”
何玉梨点点头:“好看。这是玫瑰花?香氛的味儿好像不是玫瑰的。”
同事说:“应该是栀子吧,我也记不得了。虽然挺好闻的,放车里总觉得太浓了。”
何爸说:“经常开开窗就好了,好闻的。”
同事也笑。
等周末过去,同事跟何玉梨聊天,问他家怎样去烧的纸。何玉梨想了想,说也就一切从简,放贡品,烧黄纸和纸扎,然后清扫周围,开一瓶酒浇到四周。
同事说:“你说因为你表兄去世了,所以家里准备的东西多。这是有什么讲究吗?”
何玉梨说:“我也不知道。老人说是地上烧的纸,到地下就是钱嘛,他走得早,就要多准备钱阿房子阿车子阿……这些东西。”
同事点点头:“是有这种讲法。”
何玉梨说:“我倒不是嫌麻烦。就是觉得,临走的时候因为病,这那忌口这那治疗的,想吃点什么东西,到底也没吃到。等这每年上坟的时候,我们家倒每回不忘地给他买。你说这样……有什么意思?”
同事眨眨眼睛,说:“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别生气,你家当时也说是绝症,怎么就,就连点吃的都不敢给吃呢……”
何玉梨笑道:“总觉得治好了就总有机会再吃到,治疗过程中还是会讲这样那样吃了不好。我前两年脊椎做手术也是,忌口可多了;我妈就哄我说等拆线了养好伤口了什么也能吃的。可我当时就想喝奶盖葡萄。”
同事也笑:“下午茶给你点奶盖葡萄?”
何玉梨摇摇头,说:“我早不爱喝那个了。”
这年七月半的月亮只圆不亮,吊在空里,好像一只半熟夹生的烧饼。等一大家子在酒店吃过晚饭,天已经擦黑了,何玉梨一家要急着开车回市里。
何爸先去发动车子。何玉梨想着白天上坟时候烧过的纸,总觉得最后的纸灰没熄透,提心吊胆的。她偷偷去跟何小叔讲,何小叔说不会,烧完的纸灰都拿水浇过了。
何小叔问何玉梨晚上吃得怎样,何玉梨说杂鱼和海鲜煲不爱吃,醉蟹钳不错但是只吃到两个,有个王八汤特别好。何小叔说,人家饭店里叫老鳖汤。何玉梨就跟小叔都笑起来。
何小叔说:“你前年说脊柱不好住院的时候,牛羊肉海鲜都不能吃,你爸就用鸡汤炖点鱼白肉给你吃。吃了两年,你倒是不爱吃鱼了。”
何玉梨说:“也怪你,我开刀的时候听我妈说只能吃鱼,我还指望你给我带个板烧鸡腿堡,你给我带也是鱼。这两年我吃鱼可吃够了。”
何小叔说:“当时你那医生说怕反胃消化不了,谁敢给你吃那炸的烤的。”
何玉梨说:“医生也说了能适量,适量就没问题。前年我一年都喝的那薄盐没油的汤,好不容易去年过年奶奶给剥了点花雕蟹,我刚吃了半只,还被我爸端走了。”
何小叔说:“注意点还是好的。你现在不是都好了,过了十月份蟹肥了,叔给你买大闸蟹,你天天来吃。”
何玉梨说:“离国庆节还好久呢。”
何小叔哄她:“唉呀,那叔给你买花雕蟹,过两天送你家里去。”
何玉梨说:“那你说话算话。”
何小叔说:“别的不敢说,吃个螃蟹,叔还能糊弄你。你就等过几天,我买好了给你打电话,我送不去,你就下班来我这吃呗。”
何玉梨笑了笑。她其实也并不是真正想吃蟹;七八月份,蟹都瘦的很,哪算好吃。她心里想着过一两天找个由头推给小叔,让小叔不要麻烦。何小叔自己爱吃,对侄子外甥们的口腹都上心得很,何玉梨他们但凡有个馋的都要偷偷找何小叔。除了何玉梨表兄在病床最后没吃到心心念念的炸鸡。
何玉梨找同事要永生花的链接。同事说是找了什么代购的,还问她说有好几种款式,不同颜色也有,不同用途也有,要放在哪里的?何玉梨说家里。
同事说,都知道永生花仿真仿得好,但没见实物,很少有乐意买的,都觉得不如买鲜花。
何玉梨说,鲜花不耐放。
同事说,鲜花有香味儿呀。
何玉梨说,毕竟是人工做的,能保持常开不败,也是它贵的道理。同事就笑,说你就是偷懒不想收拾枯掉的鲜花。何玉梨也笑,说你就愿意收拾呀?同事说,我也不愿意。
同事又说,这些东西做出来还得算替代品,但是又鲜艳,又持久,现在想要香味儿喷点香水都成。但有时候就是觉得还是鲜花好,还是觉得那些鲜花呀,鲜货呀,保质期短的,才能是好东西。
何玉梨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你要它长久了,它就不能新鲜,要他新鲜没添加剂了,就没法放。吃炸鸡也要是现炸的不能过夜呢,迟了点去吃,要不就散味儿,要不就是坏了。
同事说,你说炸鸡我想起来,就跟你想喝奶盖葡萄一样,有时候到那个时候就想吃什么东西,虽然说吃了也就那回事,吃不到就惦记。结果是过一阵儿再去找,却可吃可不吃了,没兴趣了。
何玉梨说,也许过了一阵儿想吃,也吃不到了呢。
同事说,对呀,晚一晚可能店都没了呢。
何玉梨笑了笑,说,你看这永生花的优势不就出来了,啥时候都能看到它开着,永远都好看,比人都活得长久。
同事笑道,你跟塑料比降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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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走进屋里时候,叶梓还没有醒。
叶梓是上周离的职,为此还生了场病。虽说看望病人这件事,一个下午甚至一个晚上都可以解决。“看”字本就短暂。但他还是挑了一个明媚的早晨,也许阳光对病人康复有利,想到这他轻声笑了笑,无论他来与不来,阳光一直存在,正如此刻躺在床上还没醒来的那个人一样。家里的狗一如既往摇着尾巴欢迎他的到来。
“还好吗?
“吃饭了吗?
“过得怎么样?”他揉揉它的头,顿了顿,又问:“她的腿好了吗?”
路过健身器材,李乐顺手将它们收好,折叠,整齐放进原本该放的柜子里。他对这个小屋已经了如指掌,在这个远离家乡,偌大而了无乡音的地方,小屋似乎成了他们精神上的寄托,远离人群的乌托邦。李乐常常来到这里,晴天的、阴雨天的、打雷天的窗户外面的景色,他全部了然于胸,再没有比这地方更熟捻的画面。但从来没有哪一天是像今天这样,心里带着忐忑而来,床上那个人的伤到底好的怎样了?小小的扭伤怎会这么久还不痊愈?明明是站在窗边,一眼就望得到辽阔的地平线。空气中带着清新气味的早晨,李乐却有些心烦意燥,顺带着觉得连呼吸都热了起来,早晨的凉意全然消失,反而带上了几分午后的闷热。
他收拾好带来的营养品,甩了甩手,轻车熟路来到厨房,准备给叶梓熬点粥喝。他绝不会承认是为了她的伤或是担心而熬,但是如果不是为了上述两个原因,似乎这粥也不会被他熬出来。那要怎么办呢?李乐边熬边摇头,似乎也并不想逃避自己为什么在进行这手上的动作。手下冒出的咕嘟咕嘟气泡,远远比打闹中所谓的自尊心或谁赢得上分重要。不过话是这样说,他还是将熬好的粥放在角落,决意不让叶梓一起床,就看到他担心的产物。
“咔哒”一声,卧室房门开了,看到熟悉的身影运作在客厅中,叶梓没有半点吃惊,仿佛这一切都是浑然天成的:他坐在她家里,而她打开房门,仿佛数以万计个日夜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任何不妥,与家人相处般自然而然。
“起来啦?吃饭。”
短暂的招呼过后,李乐将桌椅板凳拉开,扶着叶梓在迎光的位置上坐下,要让她被阳光笼罩着,自己倒无所谓了,随便找一个离他近的位置一坐,给她添了些饭菜与汤粥。只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早晨,平凡到令人出离幸福。所谓时间与生活,不过如此一荤一素,一餐一饭而已。
叶梓喝着碗里的粥,过了两三口才发觉不对劲,今天怎么想起来给我煮粥了?平淡但温暖的氛围助长了她想要调侃对方的心情,就算面前的人在被挑衅或炸毛,她都可以付之一笑,让吵吵闹闹融化于这个美好到让人失去时间观念的清晨。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李乐并没有如他预料中的生气,而是端起饭碗,用很认真的神情叫她多吃多养自己的身体。叶梓知道他是真的在担心,于是连忙低头多扒了几口粥,邀功似的说:“看!我吃完啦!”
“挺好。”对面的人突然莫名冷静的看着她的空碗。
“去把碗刷了呀?”
但李乐故作冷漠继续吃饭,不顾叶梓仿佛发出“咔咔”石化的声音,继续扫荡着盘子里的吃食。“怎么啦?”他继续装傻。
“你看看,”想逃却逃不过,叶梓开始摆道理。
“粥是不是你做的?”李乐点头。
“是不是你把粥盛到碗里的?”李乐继续点头。
“好!这碗就是该你刷!”叶梓巴掌一拍,伸出纤长的食指指向对方,手指在初晨,阳光的衬托下越发细长好看。
“好,那我问你,李乐淡淡开口,却不是故意的冷淡,那是面对猎物胸有成竹的镇定。
“这套盘子这套碗的所有人是谁?”叶梓一下愣在那里,趁着愣神的空隙,李乐握住他的手,顺着手掌的线条,摸向她的食指,向她胸前一弯。“是你。”李乐笑眼弯弯,“放那里吧,过来坐着。”
像是终于打闹结束的孩童,李乐摆出兄长的架势,挽起袖子进行餐后的整理。叶梓刚一起身,自动站入打下手的位置,便被喝停,“坐好别动。”
“怎么了?”叶梓又不甘心似的开口。
“仅限今天。”她听到李乐小声又嘟囔了一句,“快点好起来。”
“是,收到!”叶梓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但是瞳仁里的光仍然亮出了笑眯眼的那条缝隙,那是无论如何都遮挡不住的光芒。笑着笑着,叶梓想起来什么似的,她坐在凳子上,眼睛却盯着李乐的背影,即使看不到正脸,她也知道此刻他的脸上必是一副很温顺而可靠的神情,即使这个姿势怀抱并没有面对她,即使这个姿势通常意味着离去,但她就是安心,她想起人们说什么毫无理由的安心,才不是,她心想。我们所处的异域空气,我们所踏过的异邦尘土,甚至我们淋过的他乡雨水,他们进入下水道,蒸腾成空气,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证明。她歪了歪头,靠在椅背上,嘴角不自觉扬起一点弧度。时钟还在不停步的走。时间没有意义。
“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叶梓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语气带了一点哀怨,像深宫里的妇人。“怎么?”刷碗的手一顿。“没事,新入职那里不是很忙吗?”
李乐擦擦手上的水,两手撑到叶梓椅子旁,居高临下地与她对视。“粥好喝吗?”原本的聊天思路被打断,叶梓突然不知该说什么,只得愣愣的点头。
“那就足够了。”李乐松开手,单手轻扯掉围裙,又恢复到来时利落干脆的样子。他不想就这样仓促而表面的结束看望病号,于是又去附近的购物中心购置了些生活用品。
路过某座大厦时他抬头望天,建筑那么高,遮挡了一半天然光线,让匆忙的路人更觉透不过气,阴影笼罩住过往的每一个人。
但是我有我们。李乐提着沉沉的塑料袋就这么站在路口。手心不自觉握紧。
当我们一起走过。
Vol.202「荒唐」变成兔兔过大年
作者:舞舞纸
背景:好想吃兔兔。
免责:随意
我醒来以后发现我变成了可爱兔兔。
我应该是穿越到兔兔身上了。
我直起身来,发现这里不是泥土里的那种兔兔窝,而是一间木板搭成的宽敞明亮的大开间。
房间里堆满了散发着太阳气息的干草料,几只穿着围裙的可爱兔兔正在往开间正中铺着花边桌布的长桌上摆放胡萝卜或青菜形状的蛋糕,还有一只戴着领结的兔兔,拎着一只银色的壶,往一只只精巧的茶杯里注入热气腾腾的奶茶。
看来我不是穿越到真的兔兔身上了,我可能穿越到了类似“小马国”的地方,动物能够像人类一样建造建筑、料理食物、纺织衣料,可能还有一些审美趣味。
一只围裙兔兔扑腾地跳到领结兔兔跟前,生气地挥了两下小手,领结兔兔一惊,停下了动作,向围裙兔兔鞠了几个躬,然后收掉银壶和到了茶的杯子,急匆匆地走了。
“宝,你怎么会在这里?”
围裙兔兔的眼睛直盯着我,滴溜溜地转着,语言随着它眼中的闪光,直接在我的脑内响起。
我也想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一般死后穿越都是穿到满是美少女的异世界,我死后穿到兔兔国,是因为神知道我福瑞控?我连忙审视胯下,发现我没有被绝育,还好这里的兔兔没有宠物猫狗那样的风俗,一截小小的鸡鸡好好地长在我的胯下。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面前的围裙兔兔,不知道我该干什么,我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却发现我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眼睛看着我,尝试着往我的大脑中传递信息。”
围裙兔兔的声音又在我脑中响起。看来这个世界的兔兔不但会造房子,还研发了脑波交流的能力,我盯着围裙兔兔的脸,发现它的绒毛又白又软,鲜红的眼睛里仿佛闪烁着星星,小小的鼻子下是秀气的三瓣嘴,微微垂下的耳朵里粉色的耳蜗若隐若现。
“我想草你。”
不禁地,我的想法化作了回声,反射回了我的脑中。
围裙兔兔一惊,后退了两步,脸上浮出了错愕的申请,随后它羞涩地低下头,却又迷起双眼,羞涩地看着我:“好的呀。我们一起睡觉,一边跨年。”
然后围裙兔兔挠了挠后腿,一溜烟地跑开,继续去摆桌上的食物了。
我也不好意思闲着,绑着围裙兔兔端了几个盘子,围裙兔兔开心起来,蹭上我的身体,它的身体好温暖,我的身体也好像烧了起来,它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脑海:“不可以反悔哦。”
兔兔的新年和人类的新年很像。
兔兔们聚在一起吃好吃的,喝好喝的。因为兔兔是草食动物,所以它们的餐桌上没有肉,但是变成兔兔以后我的口味也变成了兔兔的形状,胡萝卜蛋糕固然好吃,鲜甜软糯的素鸡、香辣椒麻的豆腐也能满足我一个原肉食动物的口腹之欲。兔兔似乎没有酿造技术,它们以奶代酒觥筹交错,有甜奶茶和咸奶茶两种饮料,我喝了一半甜奶茶,把一半咸奶茶倒进甜奶茶的杯子里,用沾满辣椒油的筷子搅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骚动。最后我被兔兔逼着,喝光了那杯又甜又咸又辣的奶茶,它们把我的头摁在马桶里,让我充分体会到了马桶水的美味。
“呜呜,我好苦啊。”
我刷干净绒毛,爬上干草垛,钻进围裙兔兔的怀里大哭起来。
“别哭啦,马上就要新年啦,擦干眼泪,我们睡觉吧。”
能整个人埋在兔毛里,实在太幸福了。
新年的钟声“哐哐哐”地敲响,围裙兔兔用脑波对我说了声“新年好”。
“为什么兔子要用意念来对话呢?兔子明明会叫啊。”
糟糕,我不习惯这种意念对话的方式,把想的东西送到围裙兔兔的脑子里了。
“哦这个啊,奶奶曾经说过。”幸好围裙兔兔没有起疑,“以前的兔子是会叫的,但是突然有那么一代兔子,好像是被改良了基因,变得不会叫了。”
原来是基因层面的,我有点失望,睡觉的时候不叫不是失去了太多乐趣吗?
“兔子的叫声会引起人类的恻隐之心,阻碍科学进步。”围裙兔兔叼起了一根干草,好像一支事后烟,“人类科学家里有一些个体,尤其是大部分雌性个体,生来具有过剩的共情能力。如果兔子在做实验,或者在被宰杀的时候发出痛苦的声音,会阻碍实验的进展。”
“所以人类改造了我们的基因让我们不会叫?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因为人类本来就没有‘耳朵’。”围裙兔兔吸了口干草,“人类怎么可能有共情能力,本来我们就是为了实验制造出来的,现在来关心我们痛不痛苦、会不会叫,怎么可能?但是不管怎么说,对人类来说,可能产生共情对他们的种群来说是有害的,人类个体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劣等,必须找到方法来证明自己不会共情,至少不可能因为我们的叫声影响实验。”
“所以我们被改造得不会发出叫声了?”
“不但不会发出叫声,雌性人类还一不做二不休,善良地让我们拥有了用脑波传话的能力。毕竟这是涉及灵魂层面的很高级的技术,还停留在基因科学层面的雄性科学家根本无法涉足。这项成果足以证明她们在科学技术上的能力远超雄性人类。”
“但我们不是用脑波传话的吗,人类怎么证明我们在用脑波传话?我们的脑波他们又听不到。”
“是的,很多雄性人类不相信雌性人类掌握了这项技术。所以呢——”围裙兔兔又吸了口干草,露出一丝邪魅的笑容,“人类组织了一场场的观摩活动,把不信邪的人的灵魂提取出来,装进兔子的脑子里,让人类拥有兔子的身体,这样它们就能亲身体验脑波交流了。”
我脑子里闪现了一丝不祥的预感,连忙起身向屋外跑去。新年的焰火照亮了天空,不,外面本来就是亮的,是暖房灯!我贴在玻璃柜的里侧,绝望地看着玻璃柜外长长的队伍。队伍旁边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变成兔兔”“脑波奇旅”“童话世界”“变成兔兔过大年”云云。
我的身体正从一间拉着门帘的房间里蹦蹦跳跳地走出来。
那具身体里的灵魂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