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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鸦烟九(十三招)
评论:电波对话!没有剧情,没有起伏,没有意义。初次发文,请多关照!
她折一支新枝,放在我的窗台上。她指唤我去接水,而我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我说。”她用食指敲击窗沿,扬了扬眉。“树枝没水会死的。”
“但是。如果你把窗帘拉上。存在就会被蒙蔽,屏蔽。”
我站起,把窗帘拉上。“无关紧要的,如同不存在。”
“但是它是存在的,就在这帘幕之后。你看见了,用你的眼睛。你知我知,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存在与否,是一种语言游戏,一种逻辑定义。而心呢?我的心呢?”
“所谓眼见为实。”她叹气。“我看到了,连视网膜上的残影都还没有褪去。”
于是我开始质疑她的判断,我伸手去取遥控器,然后开了顶灯。
房间瞬时,被光线填满。
电的光线,人造的光线,如果你认为,那也是极为私密且自然的光。只要你认为的话。
“所以你打算逃避?”
我只是皱眉,然后放松额头。翻个身,裹回被子里去。
“你也知道我就是这样的人。”
那天,我们的午饭是果酱夹面包。
在拉上了窗帘的房间里,时间的感知变得怠慢且粘稠。透过窗帘似乎可以微微看到午时的阳光,但是不多。
如同幻觉梦一场。
果酱沾上她的脸颊。我拿着餐巾去擦。
她先是一愣,然后有些恼火地笑了。
今天我也活的非常成功。
“晚上吃什么?”我问。
她起身去看房间角落里的小冰箱的内容物。
“面包和果酱。”她说。
“好单调的饮食搭配!”我控诉。
“你可以出门去领。蛋奶蔬菜。”
“好冰冷的话语!总是要让我做这做那…”
“你得出去。”
“出门不过是一种概念而已。我的心不会被这些墙所束缚。我的灵魂是自由的,而灵魂决定在此处栖居。”
她翻一个大大的,悠长的白眼。“那你就去吃你的面包和果酱吧。”
“我的饮食也是有花样的。有时是面包和果酱。其他时候,是果酱搭面包。”
“如果要使用穷举法也需要大于2的食品数量吧。”
“草莓果酱。蓝莓果酱。巧克力酱。玉米沙拉酱。”
“你不厌烦就吃吧。”她顿了顿。“但是我是会厌烦的。”
我扭头不去看她,开始转起自己的拇指来。指甲尖端是凹凸的咬痕。它们相互交替着转了起来。
时光也是这样流转的。大拇指真好玩。
“要打游戏吗。”而后,我开始提议。
“不,我觉得我差不多要回去了。”她起身,提起了地上的包。
“这样啊。”
“你不出去吗。”
“…我出不去。”我勉强回答。
“你知道外面有盎然的春色。”
“而只要我努力想象。”我的脑子缓缓转动。“春天就可以降临到这间牢房来。”
“牢房。”
“牢屋。自愿或者非自愿,它也确实将我囚禁,但是只要我想。”
我抬起手。指尖和空气触碰的地方柔软起来。
空中翻转出想象的藤蔓和细小的春花。苹果花,梨花,杏花,桃花。螺旋状绽开。
小小的花瓣,而只要我想——
他们可以随机组合,穷举般出现。
连这也是安慰人心的弥天大谎。
“我害怕。害怕我将看到的。如果我抬头。”
“若你抬头…?”
“你所不愿看的,我所不愿想的。”
“而你不能停止你的想法,如同你阻止不了在铁轨上跑的火车。”
我抬头看她,她微微一笑。“这是你今天说的最温柔的话了。”
“我只是在肯定你的自我否定。”
“这或许并非是有毒的话语…?”
一朵想象的花瓣点在她的鼻头。她撅起嘴来,去吹。
她在那之后并没有回应。
我们在空虚的沉默中对望了许久。只要你仔细观察,或许这里的言语里存在着些许的爱怜。
而现在我必须掩上你的眼了!
“一旦出去就回不了头了。作为告别,和我拥抱吧。”我夸张的张起双臂。
“苦笑的好难看。”
“不来抱一个吗。”
“不,我连离别的话语都不想说。”还是那样谨言慎行。
“那么这就是再见了。握手。至少握个手吧。”我恳求。
“不…”她再次回绝我,目光扫上了门。
“你决心要走。”
“但这不是离别。你也是明白的。”她等我的回应。
“我不出去。”
“那也不是离别的借口。时间,季节,伤口会恢复…那么。”她拉开了门。
“那我走了。”她站在门框里回望。光太强了,我看不见她的脸。半开的门投下影子。门框之中撒了一地的光。
那光一点点缩减,直到拉成一条长长的,将我穿刺的线。她掩门而去…
在那之后,春天就消失了。再过了一段时间,屋子中的我也消失了。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放假还上e站吧()
正文:
“他们都是忠厚诚实的人……”
家乡的中学请安德鲁回那儿做演讲的时候,恰逢初春,天气还带几分寒意,皮草卖得非常好。过去的这个冬天里安德鲁的皮草被一个女明星穿上了身,同款在各大网站被哄抢一空,当然,他的生意不仰仗这一次广告,六年前,他的产品就已有很好的口碑了。当时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且单身。
现在他写演讲稿的时候,能听到菲欧娜在客厅里对Bucky柔声说话的声音。它叫Bucky因为菲欧娜喜欢《野性的呼唤》,而她却不像约翰·桑顿。她金发碧眼,竞选过啦啦队长,除此之外,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那类女孩,他俩的订婚让所有安德鲁的朋友都有几分意外。他们了解这个来自小镇的男人,刚刚来到大城市时,怀揣一点可能是祖母留下的妆奁,疯了似的搜寻一切报纸,直到今天他的书房里还堆有它们的遗迹。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也开始做工、泡妞,东一榔头西一锤,慢慢显露出头角和本性:原来也有打算,有报负;原来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随身携带圣经,有一次被临时退订,一个朋友去接他,就看到安德鲁在翻那本卷边的书,像只歪着头看东西的狗。
也因此他们拿这个劝他: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会理解你的信仰?她就缺乏那个注意力。她那个灵巧的小鼻子,充其量是想嗅一嗅纸币的芳香,名牌衣服鞋子,包包,手表,不过如此。安德鲁带菲欧娜去朋友聚会,一桌四十上下的男人和他们三十、四十不等的女眷,唯独菲欧娜夹在中间,安德鲁的朋友们面面相觑,有性子直的脸上已经带了尴尬之色。女眷们和她聊着天,询问她两人的初见。菲欧娜不在乎地把这些都说出来:她当时在餐馆做兼职,贪财的老板克扣她的加班费,她还病着,发着烧,最重的一次感冒,眼睛是红的,嗓子哑了,和老板大吵大闹。吵完了,还是没有要到钱,她哭了,泪眼朦胧地,一步撞到一个男人的怀里——也就是他。安德鲁,穿西装,头发剃得很短,将近四十的男人。
女眷们听着,微笑着,瞅瞅安德鲁,拿眼神彼此交流一通,心想,他多半确实是认真的。
他俩如今已经要结婚了。回家乡,不仅为了演讲,也为了看一看安德鲁的家,尽管它只是一具空壳。安德鲁母亲产后不久即离世,父亲大约是在他离开家乡几年后得病的,安德鲁没见过他最后一面,而且并不悔恨。
菲欧娜进来了,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一枚是白金钻戒,另一枚是黄金镶红宝石,样子古朴,色泽如血。当他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就感到一阵凉意,飔飔如雨。
“你不去睡觉吗,这么晚了?”她望一望他电脑上的稿子,眼睛落到末尾:感谢我的家乡,感谢父亲,感谢在我生命中偶遇的人。“最近好忙,要早点起床不是吗?”
“好。你先去睡吧,我去……”
“我知道你又要去夜祷。”她抢先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一去祷告,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菲欧娜。”安德鲁刚叫了一声,她忽然跳了起来:“简直是受罪!”
喊出这句话后她平静了一瞬间,站着,注视着安德鲁。他倒是处之泰然,连一点无奈也没表现出来,充其量有点困惑。他合上电脑,起身,眼神交汇间,菲欧娜又说:“我们快结婚了,安德鲁!我是跟你结的婚,我不是……”
她深呼吸:“随便吧!”她的心里已经在后悔自己发了这一次火,因为青少年的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她丢下他走向卧室,脱掉鹅黄色的家居服,倒在床上,不禁眼中泛泪。
有人从她后面贴过来。那人搂抱着她,低声说:“哦。对不起,菲欧娜。”
“你不是去夜祷了吗?”她听到对不起,眼泪流得更凶了,波动的液体模糊了一切,但却立刻回身抱住了他。
“不去了。”他说,“不会去了。”
“我只是不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之间不应该有别的。”她啜泣着说,而他紧紧抱着她的双肩,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气说:
“不,不会有别的了。”
入睡前安德鲁想到了父亲。想到了让父亲没几个月就撒手人寰的病。他并不悲伤,相反,在过去的岁月里他还痛恨这个男人,他小小的心灵里不解这个男人何以能表现出如此的老辣同时又兼具如此的冷漠。父亲和安德鲁一样信仰基督教,从没有落下过一次晚祷。安德鲁七岁那年,晚上贪玩错过了晚祷,父亲扯着安德鲁的耳朵,把他像个小兔子似的提溜了回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安德鲁跪倒在地,父亲蹲下身,劈头甩了他一耳光,让他对着基督反省自己的过错。那时候安德鲁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只想蜷缩起来。他想:为什么只有我没有母亲?
第二天一早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的手在雪里冻得通红,半边脸还肿着,理所当然地没打中什么。但父亲对此不发一言。父亲只是干脆利落地一枪,打中了一个什么,安德鲁吓了一跳,他的角度只能瞧见父亲端枪的手与那柄猎枪。父亲在看他,过了好一会安德鲁才意识到他是叫自己跑过去。他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他发现那是一头小鹿。父亲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敏捷地剖开鹿的肚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父亲叫安德鲁把手伸进去。安德鲁头皮发麻。鹿的腹腔中暖和得难以置信,挨挨挤挤的器官又软又滑,但他能感觉到血液正在一点点地冷下去,一点点变得黏涩,就像……机器停摆了。他一抬头,看到父亲的眼睛发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父亲低声说:怎么样?可以这样来取暖。
就在此刻,入睡前的安德鲁想到一个可能:父亲是在向安德鲁示好,或者说,表达无声的歉意。这个想法让他浑身发冷。而小安德鲁看着父亲的笑,突然感到他是那么陌生。他抽出手,把两只血手塞进雪中,默默忍住喉咙里的叫喊。
父亲是个鳏夫。如果安德鲁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形式上就又靠近了他一步。
但是,当安德鲁初次想到自己将会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想到这个不祥的预示。他心旷神怡,好像偷吃糖果,而又知道主人绝不会在意。
他关上车门,彷徨四顾。他首先看见灰白的天空,灰得就像简妮的围巾穗子。随后他看见一家旅店,就在森林边上,突兀矗立。
简妮从另一边下来,红色玛丽珍鞋顿时陷进泥里。“别动!”说着,他就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她打横抱起。他听到她的笑声,像泡泡一样,轻飘飘,晃悠悠,荡到天上去。这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裸露两条象牙雕就的细瘦手臂,躺在他的怀里,皮肉不能饰骨。
上帝保佑我,安德鲁在心里说道。他的靴子踩进雨后的烂泥里,每一步都像碾着青蛙,呱唧呱唧,惨叫不断。这里是村镇的边缘,或许曾经有不少旅行者自驾游经过?但如今这个季节,这个天气,也只有他们两个。他自己的选择。好逸恶劳是人类的恶习。
简妮的双眼比晴天还蓝。她的头发原先也像太阳,但如今剃光了,她从安德鲁的怀中跳下,就像一捆柴火,让人担心她会跌得七零八落:“谢谢。”
“别跟我说谢谢,简妮。”
她笑笑,踉跄一下站住。
在坡下,房屋鳞次栉比,看起来似乎都比这栋房子更光鲜些。他们两个牵着手走过去,发觉旅店内空空荡荡,只有柜台处站着一个妇人,在往手上涂蓝色的指甲油,看到他们来了,把小瓶子随手往旁边一放,问道:“要一间房吗?”
“对。”简妮说。她挎着个小黑皮包,此时就低着头在里面翻钱,一边又问:“多少一晚上?”
妇人的手放在柜台上,那是一双皮粗肉垮的红手,指甲油没涂好,更加不像个样子。她微微前俯,盯着简妮的皮包,于是恰好和简妮目光相撞。妇人偏头说:“你们什么时候走?”
“到早上。”
“到中午好了!”她提醒,“晚上下大雨,早起估计还不能干,你去哪里?”她说了钱数,简妮抽出几张钱币。蓝指甲把它们拈起来,放进抽屉里。
“我们不去哪里。在国内,随便走走。”跟在简妮背后的安德鲁这才说。他们两个上楼去,在楼梯上,他回转身,俯视老板娘。而光着头的女孩继续走,登登,登登,步子踩在步子上。
“她没问你的头发,这个女人倒还可以。”安德鲁有心要找点话说,他把箱子打开,里面只是简妮的东西。几瓶药,一把瑞士军刀,四件不同的衣服,两双鞋。他把其中一瓶药拿给简妮,看着她吃下去。
他直觉她身体不够好。
简妮吞进药,脸色并没有变好。她立刻拉开腰侧的拉链,深呼吸着仰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她问:“你为什么不上来?”
安德鲁立刻脱掉衣服——因为简妮不喜欢他衣服粗糙的质感——爬上了床,搂抱住她。她的皮肤白得像纸。她简直像在他怀里挣扎似的,调整了一会儿姿势。他贴着她的额头,闻见一股不知名的幽香,她仿佛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于是可以渐渐暖和起来,他就是如此地爱怜她。
她躺着,忽然说:“安德鲁,我可能真的怀孕了。”
他一下把她抱得更紧,然后立刻又松开。
“不。”他用气声说,“简妮,你太累太累了,你搞错自己的感觉了。”
“不可能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平静地说,“那是四个月前,我听说四个月肚子就会隆起。但,可能是之后的哪次。”
“但……我觉得不大可能。你在吃药啊。”
她握住他的手,将它引到她的裙子里。她的皮肤又滑又冷,在凸起的胯骨间,小腹平坦得可以毫无停顿地摩下掌去。
“不。”
“感觉到了吗?”
他俩同时说。她仰头看他,她的肌体是冰冷的火,在他手指上痛楚地灼烧。
他下楼去问老板娘要晚饭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涂指甲油。晚饭是面包和烧茄子,还有一碟子冷火腿。简妮基本什么都没吃。她非常艰难地吞下了一小块茄子,剩下的半点没动。他说:“简妮,你不是说你有可能怀孕了吗?那就吃一口吧,好吗——”
她说:“别管我。”她躺在红裙子里,两手交叠搁在小腹上,一动不动。安德鲁又尝试了一次:“简妮……”
她背过身去。
安德鲁把这些饭菜全都吃了。他下楼去还碟子,老板娘正支着两只手等待指甲油晾干。楼上的空气似乎与这里隔绝了,那里自成一体,凝固如糖块。而一到楼下他就听到雨声,老板娘说得没错,外面在下大雨,雨势滂沱,凉气从敞开的门一直冲到柜台边。
“要关上吗?”他问,老板娘摇摇头:“不必了,那就是风吹开的。”她低下头瞧瞧指甲,自言自语道:“晚上干得成吗……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安德鲁就行。”
“好巧啊,我叫安德瑞娅。你有姐妹吗?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希望他叫安德鲁。”她吹吹指甲。
他笑了,打量她的脸。她又接着说:“是,要是我有个兄弟,今晚他就会像你一样,守在这里,这就会是我们的店,不会是别人甩给我的负担。”
“负担?我以为这是你的店!不是吗?”
“是我丈夫的。”老板娘说,“然而他经常出门。也是像你们一样,在国内,随便走走,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他是做什么的?”
“什么也不做。”
两人都默然了。
安德鲁听到雨声,它混浊的、密密砸在地上的声音。雨冲刷一切,雨凌厉肆虐。他猜想楼上只有简妮一个人,只有她,卧在那片黑暗中。没有别人。她没有怀孕。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安德瑞娅开口了:“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她开车来我们那个镇,就这样。”
“我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可不像现在这样,连他的死活都不知道。”老板娘笑了笑。“但是那辆车是她的,这我倒没猜错。安德鲁,你愿意听我的告诫吗?”
“什么?”
“从她身边走开。离她远远的。安德鲁,你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老板娘没听到他的回应。但她听到了他的呼吸声,在雨中也突然变得清晰可闻。呼、吸、呼、吸、呼、吸。安德鲁张开嘴,有几秒钟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笑,不表示喜悦,只是为了不冷场。他说。但是她没让他说。他给了她信心,尽管是悲观的信心。“你不要怪我这么说,可她远非一个什么中产商人的女儿。”她快速吐出这句话,感受到一种捅破窗户纸的微小释然。
安德瑞娅懂得这些。她懂得皮包,裙装,鞋履,箱子。她懂得它们在商业上的价值,也懂得要培养或支持这种品味,乃至本身就是这种品味的发言者所代表的价值。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中产阶级,那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那种出身的女孩子总归谨守规矩。然而简妮,她身上全无优裕生活熏陶而就的懒与闲。而这要坏得多了。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正确。所有人都不能原谅逃避,虽然它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无可逃避的时候,那巨大的痛苦会把人给压倒。道德审判,这些话就不要说了,始乱终弃,固其宜也,自己就违反了道德规范,哪还有什么要求别人的道德规范的权利呢?但不只是道德。如果说是为了欲望,为了别的什么,那说不定反而可以得到原谅。她说得眉飞色舞,挥动着两只手,蓝幽幽的十点在黄灯下翻转腾挪。雨始终未停,它们,落在这一片星球表面,宇宙中是没有雨的,更加没有蓝色。
回去后他上了床。简妮脱得浑身光溜溜,像一摊丝线。安德鲁凑过去,热烘烘地抱住她。
他提心吊胆,预备她开口再提怀孕,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反而是他忍耐不住,开口了:“明天,我们去医院吧,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怀孕了。”
“不。”
“简妮,为什么?”
“我要死了。”
他半晌不能开言。她说:“我是认真的。”
然后,她莞尔一笑,说:“信上帝没用。我不想上天堂。”
“为什么要提上帝,这事情和他没半点关系。”
“我怀孕了。我要死了。安德鲁,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能生下来,那也无所谓了。安德鲁,你想要它吗?”
安德鲁回答不出任何话。简妮说:“雨还在下。安德鲁,你会想我吗?”
他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他摁亮一盏台灯,于是,窗外不息的暗雨,和床上睁大双眼的简妮都不见了。但他大脑却轰隆隆的,一团乱麻,根本想不到自己能做些什么。
为了简妮他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说是闹翻,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或许会是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出走。我要忘记这个人,安德鲁没说过类似的话,但他潜意识中是认同的。
但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把能做的都做尽了。
上帝保佑我。他想。这不是父亲的那个上帝。哦,父亲的上帝甚至不会让妈妈上天堂。父亲的上帝不会宽恕任何人。这是一个新的上帝。随后他又想道,我是个怯懦的人,因为,没有上帝,我似乎就做不成任何事情。
为此,上帝啊,请你怜悯我吧。
他两手交握,回忆起家中的小基督。他嘴里喃喃了一些祝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祈求些什么。
简妮就在他身后。她把手放在眼睛上,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很晚才醒。他有点分不清这是早上还是中午,看了看钟,心里一惊,原来已经十点了。简妮躺在他身边,他推推她,发觉她身体是热的,心定了几分,又叫道:“简妮?简妮?起床了。”
她没动。窗外天色仍是灰白的,从二楼看下去,底下的地照旧一派泥泞。安德鲁坐起来,找出那把瑞士军刀,开始修指甲。
他一直迁延到十二点钟才下楼去吃饭。但楼下没有人,老板娘不在那里。他喊了几声“安德瑞娅”,也没有人回应。
他心一慌,隐隐觉得出了什么事,立刻就去翻柜台。钱都在那里,简妮昨天给的。甚至指甲油也在那里,原来还有一瓶粉红色的。
“安德瑞娅!”他大喊。他又安慰自己,她可能是出去了。他去开门,门摇动不开,从外面锁住了。
安德鲁静下心,暗想:可能她突然有什么事情。她不久就会回来的。好像即使为了那几瓶指甲油她也会回来。
可是他上楼去,仍然忍不住对简妮说:“那个老板娘不见了,门也锁了!”为了安抚,又加上:“不过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有什么事情……”
简妮没理他。她没穿内裤和胸罩,披着红裙子,两条腿岔开,坐在床边,转头看着窗外。她的小腹折叠着凹进去,底下两边是凸起的骨头。安德鲁惊觉她竟然瘦成这样。
“简妮……”
“我想走了。”
“简妮,我们现在没法走。门锁上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要走了,安德鲁。”
她蹲下身,在箱子里翻衣服,挑出一件黑色男装,直接套在身上。安德鲁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简妮……简妮!你不是说你怀孕了吗?”
“我们可以去医院。她大概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可以去检查……我们可以结婚。”
他的脸腾地涨红了,他说:“简妮,你现在怎么能走?”
简妮没回答。
“简妮!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他想起安德瑞娅的话。她说他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简妮穿上内裤,套上一条西装短裤,趿上鞋子。安德鲁站起来把住她的手腕说:“不要去……底下锁住了!简妮,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
“我不是上帝。”简妮说,“而且,信上帝也没用。”
她提起箱子,往外走去。安德鲁只呆了一秒钟就跳起来,拦住她夺下箱子。他拉开箱子拉链在里面翻找,手不停发颤,抖抖索索地握住了那把瑞士军刀,刀刃出鞘,指向简妮:“你不能下去。底下没有人。待在这儿!”
简妮望望刀刃,又望望他。安德鲁咬紧了牙,她苍白的脸上突然扫过一丝微弱的笑意:“拜……”
他刺了下去。他听到大吼的回音——是男声。好像,是他自己的。他的心疾速搏动,他胸口作痛,胃里烧起了一把火。
她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后退一步,从刀刃上滑了下去,软绵绵地倒地。黑西装上洇湿一片黏腻的光。
安德鲁眼前黑了一瞬。他蹲下身,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及这个囚徒又是谁。这个囚徒向墙壁挥拳。
他解开她的西装。鲜血仍在涌流,从她白而平的胸脯上,一股,一股,歪斜着,汇入地板。
也许他是完全凭着习惯用刀剖开她的腹腔的。刀切开肉的感觉竟是如此顺滑,如此轻松。他大口呼吸,然后把手塞进她的肚子里。那里温热得像晚饭的汤。他的手摸到了一团圆而韧的肉块,抽搐一下,缩回了手,倒在地上痛哭、哽咽,像即将断气。
他泪眼朦胧,把她塞进箱子里,提着她下楼。闪烁的泪光里他一脚踩空,连人带箱子砸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检查箱子。它很结实并没坏,他又擦了两把泪,起身去推门。门推不开,当然,因为它被锁上了。他又把箱子拖上了楼。那把瑞士军刀在箱子里面,咣啷作响。
他不再哭了。他浑身无力。他把箱子勉强推进床底,浑身像发疟疾一样打摆子。他重重呼吸,推开窗子,爬到了窗台上。
这些事情有其时间顺序,但更像是倒着发生的。这就是安德鲁醒来时的感觉,他在倒着做梦,这个梦在将他带回过去,带回三十分钟前。
他们忘记关灯。没有下雨。红光映着白惨惨悬吊的窗帘。安德鲁没有夜祷。他的胸口发胀,喉咙作痛。他永远不会再有哪个人了。他永远不会……
简妮的声音说:“安德鲁,怎么啦?”安德鲁浑身一震。
菲欧娜睡眼迷蒙地看着他。是她……是她这迷茫的、缥缈的、把握不住的声音。
也许他看她的眼神过于惊诧,菲欧娜似乎要坐起来。他赶忙按住她。“没事儿,只是做了个梦。突然醒了而已。睡吧。”
她不疑有他,点点头,侧身睡去了。
他躺下来,大口喘着气。他的眼角溢流出泪水,内心又感到那压抑不住的饥饿和恐惧。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担心那必将发生的事。他只担心它不来。尽管它一定会来的,睡眠一定会来的,在钟表嚓嚓、嚓嚓的蠕动中,他总会这样,就像以前那样,睡下去。
fin.
备注:我怎么总是写杀人,可能我是愤青(你也配)
文/米琪雅
标题:森林无战事
评论:随意(简单地说就是作为战争机器诞生的少女和人类文明终结后的少女相遇的一年四季,不会吧不会只有我喜欢这个题材喜欢得要死吧!如果有人看过林外阳光炫目会发现是的这就是作者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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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细密的雨声压住了我的梦。睁眼的瞬间视网膜依然捕获了梦里的绮丽,那抹艳色与现实的青灰晨光融为一体,让人不知今夕何夕。
我吸了一口气,把挡在眼睛前的手拿开。
原本遮得严实的窗帘不知何时露出一隙,我坐起身,看向那个方向,嘴角不由微微翘起。她很有精神地坐在滴水的屋檐下,用木棍把蓄满了水而沉沉垂下的帆布用力往上捅,使得雨水顺着帆布的一角轰然流泻,发出“哗啦”的响声。
她的脸一半在阴影中,即便如此,依然能看到散乱的雨滴偶尔落到她的脸颊,顺着她有光泽的皮肤滑下。她的目光很专注,像是什么都没想,赤红色的眸子宝石一般在雨水中发亮。
真美丽。仿佛不是这个人间应有的造物。
我随后又想起,如果她所言非虚,那她确实不属于这里。
我披上一件薄外套,穿过幽暗的走廊前往厨房。少女灵巧的足音带着潮湿的混响从一侧噔噔噔传至走廊的尾端,她灵巧的目光像小狗一样粘过来,而清脆的问候声紧随其后:“早安啊,铃。我有帮你把铁炉烧起来哦。”
二月末的森林还充满了潮气,我的脚套进毛拖鞋里依然觉得湿冷,但坐在炉火旁边,听到木柴噼啪燃烧的声音,就会慢慢暖和起来。伽娜到现在也不会给自己准备早餐,她索性都交给我,我也乐得承担这一工作。她来了之后,与她带来的帮助相比,食物的消耗不足一提,以往每天睁眼之前就要安排好之后所有的工作,才能保证自己这一年平稳度过,现在居然可以有这样无所事事的休憩,奢侈得让我感到羞愧。
我从柜子里取出两枚野鸭蛋,把平底锅加热到微微冒烟,切了两条熏肉煎香,在滋啦滋啦的声音里将鸭蛋打进锅里,蛋液迅速在锅面上蔓延,然后凝固成诱人的形状。我朝厨房外看了一眼,伽娜乖乖地坐在餐桌旁边,连杯子都一并摆好了。我笑着摇摇头,从壁柜里取出茶叶,一只手端住餐盘,一只手提着茶叶罐走向她,她熟练地接过茶叶罐,把返潮的部分扔掉,捻出两搓放在彼此的杯子里,再毫不费劲地提起巨大的铁壶,沸腾的开水顺着壶嘴冲进杯子里,暴虐地榨出茶叶简单的风味。
我闻着茶叶的香气,试探着用热烫的饮品润滑干涩的喉咙。。
“伽娜……”还没想好自己要说什么,她的名字已经被我念出来。
少女嘴巴吃得鼓鼓囊囊的,嘴角还有没擦的油渍,她眨了眨眼睛,火红的瞳孔闪耀着光辉,像在催我赶紧把话说完。
我梦里的她从来没有这样无害而自在的时刻,她始终紧绷着,如同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在呛人的烟雾中狂妄地穿行,在激射的火光里冷酷地狙杀,而我如同误入他界的幽魂,只能无声地凝望着她,跟随着她,直到冲天的火光将我和她分开,我看到她飘扬的头发在烈焰里烧为灰烬,而她放肆地笑着,在嘲笑敌人的不自量力。
我不知这个梦在预示着什么,只有那股强烈的不安穿透不祥的梦境,此刻仍牢牢攫住我。
十分寒冷。
“你在那边一直在战斗吗?”我思考了一下,还是这样问了她。
她脸上的表情略微收敛了一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大部分时候是,不过,有时候和姐姐们在一起有休息的时候,偶尔还有些轻松的任务,指挥官还会给我们假期,我觉得不能说一直哦。”
我看着她的脸,咽下了原本想问的第二个问题。
“走吧,伽娜。”我匆匆吃完我的早饭,把两人的餐盘叠起来放进水槽,“今天要去检查陷阱和地标。”
毕竟,春天要到了。
我是在上个冬季的尾巴捡到伽娜的,那时候河水还没有解冻,她半个身子横在河道上,脸上的表情像是已经死去了。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服装,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发色,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她身上的衣服破损到只能勉强蔽体,有一只手臂看起来断开了,弯折成不正常的角度。按道理说,这样的冬季躺在冰封的河道上,她必然已经死了。
生活在森林里有时候要学会心肠狠一点,我本来可以当做没看到她,转身离开。但她出现的前一个月,我刚刚掩埋了我哥哥的尸体,我看着少女苍白的脸想,至少我可以为她挖一个小小的坟茔。
我脚步很轻地走过去,试图把她往岸上拖,在我手碰到她肩膀的瞬间,她睁开了眼睛,完好的那只手极快地试图扼住我的喉咙。而我也几乎本能地把身体往下侧压,避开她攻击的同时扣住她的手。
我俩在瞬息完成了无声的搏斗,极近地凝视着彼此的眼睛。
我第一次见到眼睛像红宝石一样明亮的人。
“你……”我还没说完,她眼睛里的神彩突然就散了,像是最后的挣扎耗光了她的能量,我能感受到她力量也随之松掉,但我不敢放松警惕,心里还在暗暗地骂自己:让你烂好心,这不是主动惹麻烦上身吗?
最后她被我拿绑野猪的绳子绑了三圈拖回去了。
我从那天开始就觉得她大概不是人类,即使是,应该也不是我知道的人类。
少女昏迷了三天之后醒来了。她醒来后很茫然,像是不知道自己是谁,但看到我就会露出警惕的表情,我懒得理她,而且她讲的话我也听不懂,我想她也听不懂我的话才对。只是总要给她解释一下现在的情况,我给她煮了一碗杂麦糊糊,自己比划着教她吃,她不肯吃,于是也随她。之后当着她的面演示怎样把盘子洗好收起来,给她看客居的房间,教她铺床,拍枕头,怎样正确地敲门,到夜晚了怎么点蜡烛,等等。
这一系列看起来没意义的举动好像起了一些作用,至少她没有再突如其来地袭击我。
她那只弯折的手臂被我找了布条绑起来,但我们友好相处的第二天,我就惊悚地看到她把那节手臂拆卸了,若无其事地对着阳光下看里面繁复的机关。我忙完白天的工作之后,把她带到我家的地下仓库,找出一盒积了超多灰尘的精密工具。
她很吃惊地摆弄那些现在已经不再有人使用的玩意儿,疑惑地看着我,我耸耸肩,心想,这些是文明断裂前的遗物,也许会有那么一两件派得上用场吧。
她似乎是先祖提到的那种超强的机器人,是机器人吗?机器人也要吃东西吗?我对她的来历有各种胡思乱想。我每天忙着检查陷阱,观察河道,清理厕所,检查囤积食物的状况,但忙这些事情的间隙,观察新来的同居者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
她学习能力很强,一开始还需要我教她,后来她只要观察我就会学会各种工具的使用,跟着我进了两次山林就知道这片生活区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有野兽出没。她很喜欢品尝东西的样子,至少我做的食物她都愿意试一试,但不吃东西似乎也不会死。她用我给的工具尝试修复了几次那只手臂之后,居然接了回去,好像机能也恢复得不错。
时间逐渐过去,清晨的太阳出现得越来越早,森林里开始有飘荡的飞絮和簌簌落下的花朵。春日里,她学会了我的语言。
“我叫伽娜。”她发出一个我觉得很奇特的发音,然后写给我看那几个字的样子。
机器人啊,机器人吧。名字都这么奇怪吗?我扬了扬眉毛,这样想。
“我叫铃。”我简单地和她交换了名字,两个人面对面发呆,像是一齐想到了刚见面的样子,我俩同时笑了起来,惊飞了来河水附近觅食的麻雀。
我带她到初次找到她的地方,河水已经解冻,但还有小块的浮冰撞击着往下游飘去,我指着这里对她说:“如果当时不是冬天,我就遇不到你了。”
她表情很莫名,像是很努力想要回忆什么,最后只能摇了摇头。
“我不记得怎么会来到这里……”她眉毛拧起来,表情有些孩子气的不开心,“我明明在掩护姐姐她们……”
姐姐们,指挥官,这样的字眼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但我就像第一次听到一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伽娜刚刚住下来的那段日子,她偶尔会做异常激烈的噩梦,她整个人缩在被子里滚来滚去,表情很痛苦,而有些破碎的名字就会从她的口中逃出来,像是不如此就会慢慢被她遗忘。
原来机器人也会做梦啊,我以为机器人只会执行命令就可以了。消亡的世代距离我已经是很遥远的传说,但我死去的父母和哥哥都曾为我描绘灾变之前人类可以有多么便利的生活和神奇的技术。我对所谓技术可以达到的高度有了新的认知。
春天是动物大量繁殖的季节,还会有很多野菜长出来,冬天吃了一冬天的腌菜和肉干,到了春天就可以吃些绿色的东西改善一下味觉,我带着伽娜去割野菜,如果在雨后,甚至能看到一些冒头的蘑菇,因为她是会吃东西的机器人,我不敢赌她能不能吃有毒的东西,所以都老老实实教她什么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她一样一样地记住了,可能过几天又一样一样地忘记了,但总算采回来的东西都能吃。我给她用榆钱和肉松还有面粉混在一起做了绿色的饼,她看着这个颜色犹豫半天,最后还是吃了,我才不管她挑不挑食,我自己喜欢这个味道,是万物复苏的香气,很好吃,一年也就这时候可以吃一两次。我俩一起捧着饼对坐,一起嚼饼嚼得嘴巴鼓鼓。
这个季节她开始积极地展现自己能干的一面,类似劈柴这样的活计她可以干得又快又好。也学会了每天起来先把开水烧好,把铁炉点燃让屋内的温度升起来,从解冻的河道里套网拖回来的鱼一只一只地处理干净,用盐腌好之后吊起来晾干,这样的食物可以存起来一直吃到冬天,我松了一口气,心想总算没有真的给自己捡个麻烦,看起来更像是捡了个小助手回来。
到了温度更高的夏天,森林里有些地方的果子开始被过路的鸟兽吃得一塌糊涂,导致经过时能闻到甜得有些烦腻的味道,即使换上了更轻便的衣服也总是不停地出汗,但因为要干活,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穿——但我心里怀疑,也许对伽娜说不穿也可以的话,她会干脆裸体。
到这时候之前嫌弃的野菜饼也没有了,但是可以在深一点的地方捡到味道有点发涩的浆果,我看她好奇地摘了一枚放紧嘴巴里,然后连连呸呸呸地吐出去,心一软就给她做了一罐果酱。
捡了一筐子的果子,把发青的都挑出去,每个洗干净用杵慢慢打成泥,一大碗的果肉,要用一大碗半的红糖来熬,才能去掉果子里的涩味,糖不够的话吃起来也会太酸,要用很小的火不停地煮到最后有点稠度的样子,再装到干净的容器里,密封好的话可以吃很久,但我看伽娜吃着吃着两眼放光的样子,猜测这罐果酱不会撑过这个季度,索性就让她放开了吃。
河里捞到的身体透明的河虾,用酒醉起来,可以配小樱桃萝卜一起当凉菜吃,我和伽娜在忙碌很久之后,可以在一个太阳不太大的午后,把脚泡在河里踩来踩去,能把烦闷的暑热消下去不少。
她这时候比春天话更多了起来,一大堆的问题围绕着我。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为什么?这里还有别人吗?为什么不搬走?其他人生活在哪里?大家都怎么生活?我耐心地一条一条给她解释。
我出生的时候就没怎么见过其他人了,我只见过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很小的时候还见过奶奶,应该还有其他人生活着,但肯定不在附近,比如家里那些红糖,是四年前哥哥走了三天路去另一个镇上和别人交换的。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战争吗?”她打断我问道。
我摇摇头。
“不知道,也许是战争,也许是因为气候变化,也许是因为小行星撞地球,总之,我成长的时代,人类已经到了生存的末期。”
我带她去看了父母和哥哥的墓地,爸爸妈妈是因为生病,哥哥则是因为被狼群袭击重伤,然后没有挺过来。这个时代的人类就是这么脆弱,我们每天都要努力地干活,从春天就要开始计算今年的劳作能不能让自己吃饱穿暖,有没有东西可以和其他人交换,这个环境下,哪有什么心情去思考文明断裂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伽娜听完这些之后凑到我身旁,轻轻地抱了抱我。
秋天的时候要开始屯冬天的木柴,我还要算着日子去集市,我需要一些棉布,还有新的鞋,伽娜把我们可以带过去交换的物资清点了又清点,像一个贪财的小地主一样,又是开心自己攒下来这么多家当,又是不开心马上要拿去和人交换。我笑着刮她的鼻子:“你是不是傻,这些腌好的肉和鱼再过两个冬天都吃不完,之后又可以吃到新鲜的肉,谁耐烦一直吃肉干,换点更有用的东西不好吗?”
她摇头晃脑,把最喜欢的玻璃罐头贴在脸上,眼睛眯成一条线。
我带她又去了底下仓库,这次开的是另外一个柜子,她已经看过我平常打猎会带的猎枪了,但这次还是惊讶我还有手枪,她摸着这些冷冰冰的武器,露出一点怀念的表情。
“我不会做子弹,所以这些枪支要省着用。平常猎枪的铅弹,也要去集市上换,秋天森林的危险也会上升,要更加谨慎小心。”
伽娜点点头,然后小声嘟囔:“其实我也有自己的枪,但是我一直没找到,可能来到这里的时候丢失了吧……”
我在她身后,却下意识地移开了目光。
伽娜的枪法非常好,春天开始我就教她使用猎枪,明明和她惯常使用的枪差距甚远,她却很快就能掌握到瞄准和设计的诀窍,只要给她设定好今日的目标,她就能完成得又快又好。这种敏锐让我时时回想起初见她的样子,让我觉得,她果然是为了战斗而被设计出来的机器人啊。
“严格来说也不是机器人,我们算是,算是,仿生人?虽然是被设计出来的身体,但是又要求尽可能接近人类,有很多听起来非常矛盾的设计要求,而且其实一开始也不是被设计出来上战场的,我们基地有很多女孩子都是二次就业呢,有人是快递员,有人是家政,还有人是……反正以前在别的地方打工来着。”
伽娜描述的那个世界实在是和我的认知相差甚远,文明断裂前的人类可以自大到这种程度,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人口暴增的同时又有余裕发明并使用接近人类的机器人这种事情,听起来有种非常邪恶的力量感。
我们拖着两大车的东西赶去了集市,四天之后回来,我和伽娜都累瘫在家睡了一天。第二天醒来,我指使着她去把菜园里的番茄和土豆黄瓜南瓜统统收下来,等她抱着一筐蔬菜回房间的时候,野鸡汤的清香已经弥漫开了。
我放了一些秋天的蘑菇,不停地把浮油舀出来,最后汤就变成非常清澈又很香的样子,本来会有些柴的野鸡肉也被炖烂了。我把土豆和大米一起焖成杂炊饭,两个人就在秋天安逸的阳光下大吃了一顿。
“真好啊!”她揉着肚子大声说道。
“要是姐姐们也能吃到就好了。”她揉着肚子小声说道。
我对伽娜的故事并没有那么好奇,但这一年里,断断续续我也听到了不少她和姐姐们的故事。她和那几个名字同样奇怪的姐姐一起训练,一起战斗,一起迷茫,一起振作,有人迷失去了另外的方向,有人是半道重新加入的朋友。她说着“自己思考不了太复杂的事情”,但是讲述着那些人的故事时,分明心里有很清晰的念头,她就算抓不住自己到底在困惑什么,却始终维持着一往无前的生命力。
如果她能再见到她们,一定还会露出和吃饱了饭一样愉快又明亮的笑容吧。
冬天的时候就不太出门了,冬天的森林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但我观察了一下伽娜活蹦乱跳的程度和身手灵活性,不得不承认这时候她比我还更有用一些。给她画了要出去巡逻的路线,注意检查几个陷阱,以及小心路上遇到饥饿的大型猛兽,带着她出去了三次之后就让她自己出门去查看了。把之前春天夏天秋天收集起来的各种蔬菜干肉干和酱罐头统统安排好,尽量让冬天的饮食吃得有营养又不会太厌倦,之前穿坏的衣服和鞋子该补的都补起来,把以前哥哥的被子换洗之后给她加了一层,睡前还可以烧一个暖和的汤婆婆用来暖好床铺。
那天在房间里烧了热水给她洗头发,她金粉色的长发在盆子里就像丝线一样,还有一撮耀眼的红色,我把皂角打湿,在她头发上画圈打出泡沫,她弓着腰,发出猫一样不耐烦的声音。
“哎呀,老实点。”我戳戳她肩膀。
她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闭着眼睛,闷闷地说:“我还是想去当时来的地方找找。”
我慢条斯理地给她换了水,把头发冲干净,然后用毛巾包住她的头发,让她直起身子。
“等春天吧,那时候更方便一些。”
她眼睛就亮了起来。
“真的?”
“嗯,去看看呗,我也想去看看。”
她说想去找找,但是找什么呢?
首先是她的枪,也想找当时到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关于第一个选项,是我把她的枪藏起来的。
那把枪支非常精密,我光是看到它的存在,就感觉到一股不寒而栗的恐惧,那是完全超过我掌控的力量,也是我不想了解的力量。我记得妈妈给我讲一些文明断裂前就存在的故事,那是怎么讲的呢?地上的人遇到了天上的神女,他想要留她在身旁,就藏起了她的衣服,让她没有办法再回到自己的世界。
大概就是这样的心情。我原来比我了解的更害怕孤独,在这方圆百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森林,我不想就这样活着,那个面色苍白的少女来自我不曾知晓的世界,却拥有这么强烈的活下去的欲望,那也许就是我想要而没有的东西,在我和她在寒冷的冬日里面面相觑的那个瞬间,我知道我希望她留在我身边。
就算那边的世界更需要你,就算你更喜欢你的姐姐们,能不能再陪我一些时间呢?
逃避现实的时候现实就会加速,那场春雨降落,春天就悄悄到了。往常森林的春天要更晚一些,可能到四月都还会有突然的降雪,可是进入三月却能感觉到温度明显有回升。
那场春雨之后,我带着伽娜去发现她的河道附近走了一圈。回来之后,我看到她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于是给她安排每天都可以来附近做调查。
她在这附近缓慢地进行着标记,像一个老道的猎人那样拓宽对这座森林的认知。我还像往常一样,给她准备早餐,午餐,还有晚餐,她不在的时候那些我重复了无数次的日常工作也一如既往地持续着。
“铃,看这里。”伽娜沿着那条河道来回跑了几圈,我猜她应该是根据地势推算了几次自己昏迷之前移动的方向,我轻轻叹了口气,跟着她走了过去。
我知道那个方向有什么东西。
森林深处有大量的遗迹,在爸爸妈妈和哥哥都还在的时候,我也曾经在这些奇妙的建筑附近徘徊,我知道这里有一座已经荒废大半的实验室,在我小的时候,我甚至记得里面有一些操作台,不小心按到某些按键,会有奇妙的界面发光。我知道这些,但我知道父母和哥哥都严禁我继续保持不该有的好奇心,因为不可控的好奇只会招致厄运。如果不知道按下去会发生什么,就不要按,生活固然会因此一成不变,但是还可以活着。
如果伽娜真的是如我所想那样,来自某个和这个世界背道而驰的另一个世界,那么她与那个实验室有什么神秘的联系,即使有,我觉得也不是我能猜测的。
我只是希望她能找到线索的日子晚一点而已。
当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对着明显已经启动的一座仪器自言自语,用的是我不了解的语言。我没有出声打扰她,只是静静站在旁边,怀念地看着这个我很久没有再来过的角落。甚至在我没察觉到的时候,我低声地哼起了歌,就像是在怀念已经回不去的童年时光,虽然单调,虽然劳累,但我还有家人,我还有可以抱着哭泣的对象,我还有在我生病时候照顾我的温暖的手,我还有絮絮叨叨关心我的声音,我还有那些微不足道的,微小的幸福。
要走了吗,到时间了吗?伽娜,你要找到回去的路了吗?
“铃!”她呼唤着我的名字,让我从纷乱的思绪里回过了神。
少女的眼睛闪闪发亮,笑容爽朗动人。这样明媚的艳丽,让我的眼睛突然涌上来雾气,让我看不清她的脸。
“嗯?”我尽量平静地抬起头。
“可能还需要测试一些数据……但果然,果然这里可以定位坐标,残留的能量块也够用……如果再给我一点时间把核心代码解出来的话,我可能可以……”一大串我听不明白的名词疯狂砸向我,我眨了眨眼睛,深呼吸一下。
“所以,你准备,什么时候?”
她露出漂亮的牙齿,用力地抱住我。
“我只要再做一些准备。”
一点犹豫都没有啊,没良心的小狗。我仰起头,无声地吐息,反手也用力抱住她。
从确定了目标之后,伽娜就变得动力十足,每日除了帮我完成基础的工作之外,每天都泡在那个实验室里,几乎晚上也不想回来睡觉。
然后在一个清爽的日子,她突然笑嘻嘻地回到这边的小屋,缠着我忙前忙后,去陷阱里摸出来一对小兔子,用弹弓去河边打了一只大野鹅,还采了一大筐的蒲公英、婆婆丁,自己拿开水烫了下,拌上油盐做成小菜。我故意板着脸看她忙着到处跑,终于没忍住还是笑了。
“怎么回事,干嘛跟邀功一样做这么多有的没的?”
她把洗菜时冻红的手往我兜里一揣,亲昵地凑上来。
“铃!我测出来正确的数值了。”
“好啊,恭喜你。”
“我要回去了哦。”
“嗯。”
“铃——”她突然抬起头,差点撞到我下巴。
“——我要借你的厨房和仓库用!”
我扬起了眉毛,若不是知道她那把枪我已经转移到我房间,我都要以为她发现我藏在仓库里了。不过她那么聪明,就算发现也很正常吧。
“只要别把厨房炸了,你要用就用吧。”我想不出她要用厨房做什么,但真炸了我也有第二个厨房,这不算是毫无底线地纵容她胡闹,吧。
我脸上挂着的淡淡笑容在转身之后就落了下来,我听到她叮铃哐当地在厨房里折腾着有的没的,几乎有种冲动提着她的枪去把实验室炸了。虽然清楚地知道这是无能又自私的想法,但肆无忌惮的恶意在我阴暗的内心里反复发酵,膨胀起来,又被我按压下去。
真这么做的话她一定会恨死我的。
她是多么想回到那边啊,就算那里有那么多痛苦,那么多不可控制的离别,永不止息的战斗,她还是想回到那边去,所以才会梦呓,才会茫然,因为那边才是她心心念念牵挂的地方,有那么多和她血肉相连,心意相通的人。
我只是在冬天把她从河里捞上来的普通路人而已。
她在这里的这一年,真的快乐过吗?我突然不敢再细想下去,我害怕再深究,最后只变成我一个人的一场空欢喜。
隔天的晚餐吃的是红豆年糕汤,甜甜软软的口感吃起来很容易腻,但伽娜明显很爱吃,她吃到最后把大碗整个捧起来,咕嘟咕嘟地喝完了最后的甜汤。
“铃!”她元气十足地叫我的名字。
“嗯。”我淡淡地回应她。
“铃。”她小声地念我的名字。
“嗯。”我小声地回应她。
“那么,我要走咯。”
我很想问她,能再陪我一年吗?或者再一个季度?甚至再一个月?但我张不开口,我害怕被拒绝,我也害怕这样问过之后,那么即使多得到这样的一段周期,我也依然会萌生更多的贪心,这只是自欺欺人。
“所以这一年,你有没有,你有没有……”
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一年,过得很快乐?
她凑过来,捧住我的脸庞。
“我是一定要回去的,铃,姐姐们在等着我呢。”她的眼睛像燃烧的太阳,熊熊燃烧的温度让我无法直视,“但是啊,铃,我呢。”
我看着她的嘴巴,听到她讲的话。
是我听不懂的语言啊,笨蛋!
伽娜的消失就跟她的到来一样迅速得不讲道理。
我没去送她,我受不了那个场景,不管她是怎么离开,是打开一扇门走进去就来到了另一边,还是五颜六色的光突然凭空出现在空气里画个圈,还是她在地上摆魔法阵然后咻的一下就消失,我对这些都毫无好奇。
我早上醒来,想着要做两个人的早饭,然后发现房间里的温度有点低,想起已经没有一个少女一大早起来帮我烧炉子了,所以也没必要做两人份的早饭了,然后又迅速地开始计算起囤积的粮食今年的消耗够不够,没有人的帮忙原定的工作要不要调证之类的事情,我自己也得感叹自己,是不是有点太冷情了啊。
没办法,人总要好好活下去嘛。我想笑着撇了撇嘴角,没撇动。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不知不觉眼泪就掉下来了。
怎么回事啊,铃,就这么怕寂寞吗?我想着她的口吻,想着她的脸凑过来对我说这样的话,然后眼泪就落得更凶了。
真是过分的人,不讲道理地来到我的身边,又不讲道理地离开我的生活,而我甚至连你到底在不在意这一切都不知道……
我打开她的房间,发现桌子上有一个盒子。
那是我们秋天去集市的时候换到的物资之一,当时我嫌弃这东西除了好看一无是处,但伽娜一直偷偷拽我的袖子,于是我和那个小气的摊主磨了很久,才用野猪油和猪肉干换了下来。
盒子里是一封信和一个神秘的心形的物品。
信上是她很烂的字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悄悄学会了文字,大概和她原本的文字差距很大,每个字都很难看。
“铃!你不要在我走之后就对着房间大哭特哭啊。”
——那也太浪费时间了体力了。
“其实我猜到你藏了我的枪,但我觉得你一定很害怕吧,所以最后也没有说破这件事……那把枪很厉害的,铃如果遇到很危险的时候,就记得带上哦,里面应该还有20发子弹的样子。”
——就算不带你的枪我也有足够的火力,不要瞎担心有的没的。
“你不要想那么多呀,我早就说过,我想不了太复杂的东西,所以也不知道铃一直在担心什么东西,但是,谢谢你把我带回家,铃的饭超好吃,铃对我也超级好,我如果在那边的世界遇到铃,也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我最喜欢铃了!那天对你说的话,就是我喜欢铃,我喜欢铃!”
“铃大概不知道,三月十四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哦,在我们那边的话,就是给喜欢的人回送巧克力的日子,叫白色情人节哦。明明铃也不知道这个日子,但铃给我做了一整年好好吃的东西哦,所以我也想回赠给铃我能做的好吃的东西,就请你尝尝看吧。”
“不要再哭啦,铃,我会一直记得这一年的,谢谢你,让我很轻松地过了这么充实的一年。以后就算再辛苦的时候,我都会记得,这里有铃这样的女孩,虽然不用面对战火,也要这么努力活下去。我只要还能想起这样的铃,就会充满力量。真的,最喜欢你了。”
什么啊,神神秘秘地借了厨房,只是想做巧克力吗。
我嫌弃地把那块歪歪扭扭丑丑的心形巧克力举到眼前,很用力地咬了一口。
好苦,超级苦,这孩子又忘了要放足够的砂糖吧,想要在森林里活下去,就要远离一些会很苦的东西,吃了苦就会获得幸福是不存在的,吃了苦只会更痛苦,会因为徒劳地想要在里面寻觅以为应该存在的甜味,最后一无所获地死掉。
所以伽娜,不要去吃会有苦味的东西,知道了吗?
红宝石瞳孔的少女点点头,而我眼前和她共度的四季的重量骤然集中在一点,让真实的世界也随之轰然破碎,无数晶莹的记忆的碎片箭矢一样地击中了我,我明明还在机械地咀嚼着,却有一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味道从舌头附近慢慢地扩散上来。原来这就是巧克力的味道,厚重,绵密,苦涩到有点讨厌,但是又慢慢让手脚暖和起来。
今天要去检查陷阱和地标,因为,春天又到了。
作者:筑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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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要求:笑语/求知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石英的国家里,有一位水晶公主,她拥有比全世界的水晶加起来都要多的美貌,她的心就像水晶一样剔透无暇,国家里的所有生灵都很爱她。
石英国中有一位太阳骑士,他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而正直。世界上最好的占卜师在他的出生的时刻说,他会成为最优秀的骑士,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认为。
水晶公主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位骑士要成为她的守护者,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这个人,成为了她的守护骑士。
他们在册封仪式上第一次见面,但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就得到了对方至高的信任,从他们在王座前许下承诺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永远纠缠在一起,什么也不能分开。
“公主,您要去哪里?”已经开始熟悉起来的声音从水晶公主身后传来,她知道那是她的骑士,没有回头,轻快地招手:“你来啦,来看看这个!”
太阳骑士笑起来,走上前来,落在水晶公主的侧后方,正身看向公主面前的东西,那是一卷地图册,他疑惑:“公主怎么突然看起了地图?”
这不仅是石英国的地图,还有石英国濒临的三处地域,水晶公主在羊皮卷上点了点,说道:“你忘了吗?快到我的试炼开启的时间了,不知道命运女神会指引我去往何方。”
“可……按照传统,您的试炼时间不应该是举行了成年礼后吗?”太阳骑士看着地图册,石英国与外界只有一处通路,另外三面都是不同的险地,传统规定所有的王室继承人都要跟随神之指引,去往三处险地之一得到属于他们的命运之馈赠,水晶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按理而言,她还有五年的时间可以同自己的守护骑士一同成长,直到得到月亮的启示,走向她的道路。
“兄长也并非是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启示的。”水晶公主顿了顿,看了一眼想要打断她的太阳骑士,继续说了下去,“我得到了启示,就在昨夜。”
太阳骑士咽下要说的话,正色向水晶公主行礼:“向您献上我的忠诚,无论是哪我都将与您同行。”
“谢谢你。”水晶公主微笑,“如果我要去三个地方呢?”
太阳骑士明显一惊,很快反应过来,再宣誓:“我会为您付出一切。”
这场提前了接近五年的试炼有太多不寻常之处,水晶公主并不是笨蛋,她清晰地感知到了来自未知的危险,但自从兄长踏上试炼之路一去不回后,她便已经没有可以后退的道路了。更何况,早在小时候,在兄长还在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期待着属于她的试炼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和属于她的伙伴要跨越千辛万苦,才能得到属于她的宝藏。因着兄长的缘故,她的试炼注定与所记载的所有记录不同,但她从来不曾想过要后退。
没有告知父母、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在王宫中消失了。
水晶公主要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玛瑙山。传说中,登上玛瑙山能得到神界遗留的武器,成为最强大的战士,但无数人都止步于平滑如镜的山壁,更无法找到登山的道路。
太阳骑士站在山壁下,抬头往上看去,山壁高耸入云,甚至像截断了天空,他用剑劈砍山壁,却连一道浅浅的印子都没有留下。但他没有气馁,站在原地劈砍了十天,在第十一天的早上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他的那一刻,山壁无声倾颓,出现了一条一人可过的小道,他转身对水晶公主说:“公主,请。”
水晶公主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手帕,打湿后走上前来,将他的脸从尘土之中拯救了出来。她抿嘴笑了起来,说道:“这样才是我的骑士,走吧,我们还得继续登山呢。”
太阳骑士怔住,他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跟在水晶公主身后,也走进了小道之中。在他走进小道之后,背后的光突然暗了下来,他往后一模,发现后路已经被封死了,只有不远处的一线光,他顾不得其他,慌忙看向水晶公主:“公主,要不让我在前面探路吧?”
水晶公主没有回头,她向前走去:“不必,我想这一段路途应该是没有危险的。更何况这里这么狭窄,你怎么上前?”
太阳骑士呼吸错乱了一瞬,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光,又收回来看向近处的道路,这条小道很平整,甚至连土石沙砾都不见影子,看起来出口并不遥远,但他们却走了很久,久到时间和距离都已经被模糊,太阳骑士无法再判断已经过去了多久,只有一直在远处的出口沉默地发出光亮等着两人上前。
“叮。”落下一滴水的声音打破了不变的一切,水晶公主加快了脚步向前,走了出去,太阳骑士跟在她身后,也上前去。
出口正对着一块立石,写着“推石上山”,不远处则是两颗大小不一的圆石,太阳骑士走过去试着推了推更大的那颗,石头微微震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推动。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各自选择了一块,背对着对方,开始全力推动它们。
坡道越来越陡,面前的石头也越来越沉重,再向前一步都困难,而前路的终点却仿佛遥遥无期,下一刻两人突然扑空,面前的大石消失不见,他们有些茫然地回头,却发现石头又重归了原处。
记不得他们到底尝试了多少遍,石头一次次地回到原点,一切努力都没有在山路上留下痕迹。太阳骑士按住想要再一次尝试的水晶公主的手,说道:“公主,停下来吧。”
看到水晶公主不再尝试,太阳骑士继续说道:“推石上山是我们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但公主您不能再停留在这里了,您还有新的目的地要去。”
水晶公主再看了看刻着字的立石,坚定了眼神,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在此停留了。”她的话刚说完,眼前画面变幻,她和太阳骑士又回到了山壁之下,她看向太阳骑士,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的骑士,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会一直停留在这里。”
“公主,我们走吧。”太阳骑士轻轻点头,向前走去。
玫瑰海美丽而危险,传说中海洋的深处有一座岛屿,女性上岛后便会成为海妖,去往深海中就会得到世间第一等的智慧,但成为海妖的人类几乎都迷失在了海妖的生命之中,再也不愿上岸。
太阳骑士看着成为了海妖的水晶公主,有些担心地递给她一个小封好口的小口袋,说道:“公主,接下来我无法与您同行,但我会在这等着您,当您感到危险时,请打开它,我相信您会回到岸上、回到您的国度的。”
水晶公主无法再吐出人类的语言,她接过小袋,轻轻地唱起歌,天空暗下来,夜晚被海妖的歌声唤醒,星光落在她的身上,与她一同潜进水中。
海洋是另一个世界,水晶公主顷刻间被海洋俘虏,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定了定神,握紧手中的布袋,向下潜去。
水晶公主看到了所有的历史,看到所有可能的未来,看到现在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已经忘记自己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祂同海妖们唱和,星星占据了所有的天空,太阳再也不用升起。
然后祂发现手中有一个小袋,似乎是从天地开始之初就在祂手中一样,不曾和祂分离过。祂打开小袋,在镜中看到了自己。祂突然明白,她是水晶公主。
“公主,您回来了。”太阳升起,站在海岸旁的太阳骑士向她行礼。
水晶公主笑了起来,走上海岸,再说出久违的人类的话语:“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考验在前方呢?”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沼的危险,此地有吞没无数生灵的传说,除了被引诱的那些存在,几乎没有任何活着的生命再敢踏入这里一步。
太阳骑士卸下盔甲放下大剑,换了一身布衣,同水晶公主一起踏入了这片沼泽之中。两人轮换寻找安全道路,一人被吞没下一刻又被同伴拉回坚实的安全地,他们并肩走进了这片不容生命踏入的沼泽的深处。
越向内行走,光线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此地像禁止光明一样,太阳骑士点燃一支火把,顷刻火苗便熄灭,两人更小心地向前,直到无论哪个方向都无法再向前一步时,他们已然身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公主,接下来该怎么走?已经没有前路了。”太阳骑士并不慌乱,他沉声说道,虽然面前一片漆黑,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水晶公主所处的方位。
“与其说没有前路……”水晶公主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伸手抱住太阳骑士,下令,“跳,不管是什么方向,向前跳。”
“公主!这……!”太阳骑士惊呼,但水晶公主迅速按住他的喉咙,他终于不再说话,抱紧怀里的公主,向前一跃。
湿泥迅速吃掉了两人,黑暗中什么波动都没有传出来,就像之前的在这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一样。水晶公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挤进两人之中,想要将她们分开,她用尽全力抱紧了自己的骑士,直到她终于能睁开双眼。
是水下,和玫瑰海的颜色又大有不同,周遭的环境呈幽青之色,水晶公主向上看去,越向上青色越深,最上面似乎根本就是黑色的,她看了一会便感觉头昏脑胀,再难以坚持下去,就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太阳骑士自然地扶住她,看向周围。这是一道向下的阶梯,他们向下走去,幽青的水中印照出金色的光辉,两人仔细看才发现阶梯的两侧是散落的珍宝黄金,而水中的金色便来自于这。水晶公主摇摇头向下走,太阳骑士再仔细看,一下有些毛骨悚然,在这些黄金更远处,是已经快要辨认不出的骨架,他更接近水晶公主,隐隐摆出保护的姿态。
但阶梯上似乎真的没有危险,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很快走到这条道路的最底端,在阶梯顶端常见的尸骸却根本见不到影子,周围堆满的是触手可及的不同的珍稀宝石,但两人眼中只看到尽头的小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王冠。
水晶公主双手端起王冠放到眼前平视它,它很美,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否认它的美丽,这样的美丽甚至可以说得上价值连城,她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将它戴上,太阳骑士轻轻遮住她的眼,牵扯她的手臂将王冠又放回台上。
在王冠再次和小台接触的一瞬,他们突然感受到向下的巨大的吸引力,太阳骑士用尽全力稳住自己和水晶公主,等到吸引力消失,他们已经站在树林之中,光线零散地穿过树叶洒在路上,这是琥珀沼的边缘。
“谢谢你,我差点就拿不到最重要的宝物了。”水晶公主笑着对太阳骑士说道。
“我什么都没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阳骑士沉默了一下,又开口问,“公主,您得到了什么吗?我们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
“我得到了真正的王冠。”水晶公主轻轻笑起来,她举起手,太阳骑士这才看到,她手掌上举着的一顶澄澈透明的水晶王冠,她踏出琥珀沼,站在光下,王冠闪烁,流光溢彩,仿佛有千变万化之能。
“好美。”太阳骑士忍不住赞叹,这顶王冠是那么契合水晶公主,像是神灵为她专门打造的一样,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现在的我拥有了足够的能力能统治这个国家了,我的骑士,请你一直在我的身边,守护我、陪伴我,与我共享这样的荣耀,你可愿意?”水晶公主戴上王冠,凝视着太阳骑士。
太阳骑士微微躬身,和她平视,笑起来:“我的公主,我属于您,无论前路将往何方,我都将与您同在,与您并行,这便是我的愿望。”
水晶公主回国后很快继承了王位,成为了石英国的新王,她见过所有过去和未来,得到超越一切黄金的智慧,拥有所有人的忠诚。她在星空之誓中得到的一切都让石英国越发繁荣起来,后来者在史书中记下了她的名字,也从来不曾忘记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同行的那位骑士,他们一生相敬相爱,带领石英国向前走。
作者:【七招】月溪明
中靶:0/10 全勝
二十年一度的升仙大会将在一个月后举办。
消息传出后,几乎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前往世界中心的羽化山的路。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修炼。即使在现在这个基础教育正在普及的时代,拥有仙缘的人依旧是凤毛麟角,更别说每二十年只能有一个修仙者能够成功羽化升仙。但是,如果能在升仙大会上沾染到一点升仙者的福气或者来自仙界的气息,万一自己家里也能出现一个升仙者呢?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升仙者,能够成为修仙者,就可以加入大家族,给自己家里带来好的改变,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抛开这些虚无缥缈的说法,其实去旁观升仙大会也是有实际的好处的。每当升仙大会结束,成功诞生升仙者的家族就会给在场的人分发一些好处或者优惠,比如让后代在该家族下属的学堂接受三年免费的基础教育,这样他们就能够脱离目不识丁的命运,从田野中脱离,去做一些相对更加轻松和高级,酬劳也更多一些的工作;又比如会被赏赐几十斤的肉食,可以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在升仙大会上,所有的大家族的族长都会到场,所以对于那些来自民间的修仙者而言,这也是一个推销自己、投靠大家族的绝佳机会。毕竟光具有仙缘,但是没有对应的物质条件和培养条件,也是无法将自身仙缘化作获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助力。
来自民间的众多修仙者摩拳擦掌,纷纷打听起十大家族的偏好,以此确定自己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准备,而其中,孟家被打听的次数最多。
要问为什么,因为近几十年的升仙大会上,孟家对于修仙者的需求量还挺大的,每一次都会放出大量的名额招募,所以比起另外那优中选优的九大家族,被孟家选中的机率无疑要大上很多。不过,也有人想反其道而行之,去搏一搏那九大家族的机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修仙者和仙种们精心准备的时候,十大家族里的孟家又是另一番景象。
孟家的议事大厅内灯火摇曳,孟家家主孟原坐于上首,姿态悠闲地喝着茶,在他的右下方是孟家的客卿,名为艾笛,此时他正双眼放空,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匆匆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个青年快步走进议事大厅,跪倒在两人面前:“家主、师傅,孟祥来了。”
孟原开口道:“起来吧。”孟祥应声站起,神情恭敬。
孟原放下茶杯,上下打量孟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向后靠着椅背,悠然地道:“孟祥,艾笛先生向我推荐了你,说他带的弟子里,你是最认真刻苦,也是最有天赋的那个,所以他推荐你代表孟家参加升仙大会。”
看着孟祥脸上浮现的激动,孟原顿了顿,继续道:“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的修为毕竟来自于艾笛的灌顶,还需要利用最后这个月继续加强熟练度,切不可放松。”
孟祥认真点头,迟疑片刻,问道:“家主,那我会不会竞争不过其他家族的修仙者,毕竟这修为不是我的。”
孟原语气轻松:“其他家族也是一样让小辈接收客卿的修为灌顶。养尊处优惯了,谁还愿意耐下性子修炼呢?”
孟祥了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
“好了,这段时间记得好好巩固修为,回去吧。”孟原挥手赶人。
孟祥行了一礼,恭敬转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在大厅阴影处坐着自己的师傅,心里不由得一惊,原来他和家主是当着师傅本人的面讨论用他的修为参加升仙大会。他又有些疑惑,师傅为什么愿意舍弃辛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呢?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敢问,抱着一肚子疑问离开议事大厅。
一个月转瞬即逝,升仙大会当天,羽化山周围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很多小商铺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想趁机赚上一笔。
羽化山并不算太高,也不险峻,但是它却通体洁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色彩。整座山浑如一体,密不可分。平时的羽化山都是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只有二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举办期间,迷雾才会暂时散开。以前有人动过邪念,想要挖下羽化山的山石卖钱,然而每个试图这么做的人都被天降雷霆劈成了焦炭,渐渐地,人们就息了这个念头。
羽化山上有一条从山脚笔直通向山顶的宽敞山梯,此时正当吉时,十大家族的人全都穿着庄重繁复的服饰,排着整齐的队伍,由家主领头,参加升仙大会的修仙者、其他家族直系成员、以及客卿们紧随其后,一步步走向位于山顶的巨大广场。
广场中央是一颗巨大的树木,树干和树枝是与山体一样晶莹的玉白,树叶却呈现斑驳的黑色,如果靠近,可以发现上面显示着浅淡却复杂的纹理。树上有一只黄金般璀璨的大鸟,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休息。
待所有人都抵达广场,围绕中央的白色巨树放射状站好,上一次出了升仙者的洪家的家主便上前一步,朗声说了一大段开场白,洋洋洒洒,慷慨激昂。末了,他沉默片刻,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状态,严肃低沉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恳请仙使大人降下神魂,主持升仙大会。”
话音刚落,黄金大鸟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露出蓝宝石般通透的眼眸,画龙点睛般一下鲜活起来。仙使轻展双翼,振翅围绕广场和羽化山盘旋三圈后,才轻巧地落回枝头,吐露出透着天道无情的声音:“各位修仙者,请展示自己的修为。”
每只队伍的第二人正是十大家族派出的修仙者,此时他们按照各大家族历代以来出现的修仙者的数量多少依,配合相应道具,依次展现自己的修为。
孟祥站在队伍里胡思乱想,担心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让家族蒙羞,以至于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家族修仙者的修为展示,突然听到家主的声音低低响起:“孟祥,做好准备,该你了。”
孟祥如梦初醒,慌乱抬头,发现排序第九的林家的修仙者正在下跪行礼准备退场。孟祥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心慌意乱,从后面的族人手中接过自己的道具,强装镇定地走到广场中央的巨树下,先是恭敬地下跪行礼,然后站起来,双眼注视着黄金大鸟:“仙使大人,我叫孟祥,我要展示的修为名为电堆。”
孟祥举起手中被打磨的非常通透的琉璃杯,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将琉璃杯放在其他族人搬过来的桌上,又拿出两个银白色金属条和一根银色金属丝:“我左手拿的是锡条,右手是银条,金属丝也是银质的,现在我将它们放入盐水里。”
说着,他将金属条轻轻放入琉璃杯中,并用金属丝连接二者,道:“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电堆构件,在这样的构成下,银丝上会产生电流,使得人体有麻痹之感。”
孟祥从族人手上接过一条蚯蚓,强忍着想把蚯蚓甩出去的冲动,将其与银丝接触,只见原本胡乱扭曲挣扎的蚯蚓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僵直,孟祥重复数次操作,无一例外。
“我的修为展示到此结束,感谢仙使大人的观看。”说完这句话,孟祥行礼退下,回到队伍中,立刻把蚯蚓扔得远远的,嫌恶地掏出手帕疯狂擦手。
黄金大鸟开始在各个家族摆放在树下、用于放置展示修为所用道具的桌子上空盘旋,数圈之后,大鸟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落于一张桌子的前方,孟祥望去,发现是孟家的桌子。
惊喜的情绪冲上心头,让他的脸上扬起出难以自制的笑容,就连一向深沉的家主孟原,表情也十分愉悦。
黄金大鸟发出宏大的声音:“本仙使宣布,参与此次升仙大会的修仙者中,修为成功获得升仙资格的修仙者是孟祥!”
说罢,他展翅飞回枝头,眼中蓝光暗淡下去,又恢复最初双眼紧闭的模样,显然是再次神魂离体,陷入休眠。
其他九大家族不甘退场,而孟家除了孟祥以外的人也全部退至羽化山下,只留孟祥一人独自站在了除了白色巨树和黄金大鸟外空无一物的广场上。
怀着紧张激动的情绪,孟祥注意到羽化山周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巨大的风压凭空产生,让自己的身体迅速拔高,飞往天空。
山下,所有人注视着这一幕,感慨着仙界的神奇,直到孟祥完全消失在天空尽头,这才各自忙活起来。十大家族开始招募新的仙种和修仙者,孟家的人还需要给山下围观的人们分发赏赐。羽化山重新被浓雾笼罩,等待着下一个二十年。
强烈的狂风中,孟祥感觉自己迅速上升,而后开始下降,急剧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恐慌,但他有感觉有一股柔和的力道托着自己的身体平稳地降落。脚踏实地后,孟祥睁开眼睛,脚下是一个跟之前的羽化山广场大小相近的白色平台,材质也与羽化山类似,呈现光滑的洁白。
他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传说中的仙界,只见周围是高耸的银白色墙体,顶端在头顶交汇成拱形,墙体向前一直延伸,形成长长的甬道。
脚下的平台突然向前移动,孟祥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这里可能只是一个中转站,甬道的另一头才是真正的仙界。
平台平稳地移动,载着他进入昏暗的甬道,不多时,眼前大亮,抵达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平整洁白,似乎是一处山崖,上方天空碧蓝,白云流动,放眼望向四周,只觉得颇有些一望无际。孟祥想,这应该就是仙界了吧。
身后传来沉重地脚步声,孟祥回头望去,一个巨大的身影朝自己走来,自己在的山崖只到对方的腰部。原来仙人都这么高大的吗?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要怎么样做?这个仙人是不是来引我入门的?孟祥心中闪过无数类似的念头,仿佛看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展开,门后就是未知但壮丽的景色。
那高大的人影很快到了山崖旁边,孟祥更加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跟自己一样黑发黑眼,不过服饰差别很大,而且自己只有他的手指大小。这应该是就是仙界的特殊吧,孟祥暗想。不过,仙人手上拿着的似乎是刀叉?刀叉形状的仙器吗?接下来,应该是要把我变成巨人,完成成仙的最后一步了吧。
巨大的金属叉子固定住孟祥的身体,另一边的刀刃轻巧地划开了他的衣服。孟祥先是不解,后来恍然:变大会撑破衣服,所以要先把原先的衣物去除。
身体骤然裸露于空气中,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半分未少。他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贴在了自己的脖颈处,巨大的的力道使得他的头颅轻巧地滚落到一旁,眼神中还残留着强烈的期待。
巨人用叉子将孟祥的身体送入口中,细细咀嚼后咽下,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放下刀叉,转身离开。悦耳的声音应激出现:“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本餐厅。”
作者:冬一
mode:随意
或许我们都是生活的余辜。
《父亲》
这晚的风是这样吹的,跟那晚的不一样。
左边的树向右摇头晃脑,右边的树朝左伸着胳膊抖着腿。我在它们中间凌乱了好一会,拦住左边的头发,右侧的又飞起来了。好不容易制止住两边的头发,本来迎面的风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背风,我一只手根本不够忙活。
好在快到了。
我看了眼身边的郑华,他的薄夹克被吹得像厚棉服。他的手依旧温热,我的手冰,他牵着我的手也许是我拽着他的手,往饭店里面走。
今晚是他的初中同学聚会,里面坐着有我的老师,有局里的领导,有企业家,当然也有他这样的小职工。
而我是他的女儿。
快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他先把我的手松了,拍了拍夹克上的褶皱,说:“走,进去吧。”
我应了声,还是等着他整理好衣服,带着我进去。
他低头收拾完,才发现我还在他身边,说了句“这有什么好怕的”就大步地往前走,到了第二个门前,拐了个弯进去了。还好我没有先走,他停在一号房边上,他不说谁能知道聚会是在二号房。
我听到前方爆发出热闹的声响,在退缩地犹豫之间,还是走了进去。
“谁啊在门口?”
“老董,不会是你吧?你什么时候找了个新小妹来?”
他们说着方言口音极重,我听不太懂,只是看见郑华瞪了后者一眼。
“说什么呢,这是我女儿。”
“哦!是郑华的女儿,我就说嘛,怎么这么漂亮!”
夸我漂亮的话开始多了,夸得最认真的是那位老板,可即便看起来真诚,我看出来是假。更何况郑华说过很多次,我丑得他都不想相认。但在这个时刻,郑华的嘴角咧到耳根,像是真的很开心,甚至满意地点了点头。
奇怪。他开心什么呢,像是因为别人夸我而开心,又不像是因为我而开心。
我为了他,乖巧地挨个打过招呼,才落了坐。在场的只有我一个小辈,他们聊得粗矿而奔放,我多数也无法听懂。偶尔他们为了照顾我,就会跟我聊我的母亲。
“你妈妈现在在哪上班?”
叔叔的普通话拙劣,明明是南方口音却像夹杂着大漠的尘土,是一嘴的烟味。我愣了下,正要回答说妈妈现在在工厂做工,郑华先替我说:“嗐,她能做什么,就在家里做家务了。”
叔叔怀疑地看了眼我爸,看向我,我点点头。
“奇怪,我前段时间不是听说她在上班吗?”
“她去上班也赚不到什么钱,”郑华摆摆手,“倒不如在家算了。”
叔叔不好接话,笑笑说:“确实,现在工作不好做。”
“哎呀,不是工作的问题,她就那个水平。你要像我们读过书的,那也不难找工作。”
正好有新菜端上来,郑华停住了话头,先给我夹了一口菜,“来,吃吧,多吃点。”
叔叔笑说:“你看你爸爸多疼你。”
我只是点头。
“很安静啊。”
“是,她不爱讲话。”郑华说,“身体也不好,前段时间很晚了,还去医院看病。”
是了,就是那个晚上。
我一路都在想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的风不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它只集中在那一个拐角。迎着面,很凛冽。
我发烧到三十九度,可能是肠胃炎引起的,一整天一直在呕吐。
为了等有一个人能回家带我去医院,我等到了晚上六点。冬天四点半夕阳就预备收尾了,六点天几乎已经大黑。我蹲在家门口一看见郑华我就哭了,我说我一整天给他给妈妈打了多少个电话,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前回来。我说我现在好疼,先带我去医院吧。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我一直在吐。
我说了很多话,在那一个晚上。
郑华听完后说:“你妈妈呢?”
饭局上他们又聊到另一个话题,好像是投资理财什么的,郑华没研究过插不上话,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就理理衣服,不太吃饭,只偶尔站起来给我夹两筷子菜。
他每站起来一次就会有目光看向我和他,郑华像没看到,只是一味地照顾我。
“郑华,你会这么疼你女儿啊?跟个宝贝一样,我看得都羡慕死了。”
我低头继续吃饭,这种话无关我的回答。
郑华乐呵呵地接话:“你这说什么,我的女儿我不疼谁疼?”
今晚只要有关我的话题,郑华一直在笑。只是那个晚上我捂着饿了一天、一吃就吐犯疼的胃,等到了七点,母亲下班。
郑华说:“饿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快去煮饭!”
他冷着脸,我连对母亲复述我怎么疼的力气都没有。
我蹲在家门口,院里拴着陪我长大的小狗,蹲在我的对面一直担忧地看向我,我也看向它,觉得这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它的孩子。可是它只是一直小狗,什么都做不了。
郑华在周围晃悠,他一直在等晚饭,于是从厨房晃悠出来看到大门口的我,再晃悠进厨房看我妈做得怎么样了。多转了几回合之后,他抱着胳膊,对我说:“你到底疼不疼?疼的话怎么连自己去医院都不会?”顿了下,他见我没说话,又说:“不会给我说中了在演戏,连话都不敢接,小小年纪拿生病骗人。”
他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他,看见他走之前眼里垂落的嘲讽。心比肚子更痛一点,我咬咬牙,我蹲在了厨房门口。
……
郑华加了块糖醋鱼到我碗里。
那晚母亲也煮了糖醋鱼,糖醋鱼煮起来久,要先炸鱼、调酱汁、再倒汁勾芡。完了再炒菜,买的是空心菜需要择菜,因为回来晚了,临时改成了炒包菜,母亲胃不好要炒得久一点,还要加水,炖得软烂。
郑华估计看见我就烦,又开始重复他之前的观点:“你是不是不想写作业,在这里故意这样子?”
我猜我的嘴唇都发白了,但是厨房门口的灯光不好,该是都隐在黑暗里了。
“我没有,是真的很疼。”
“那你自己不会去医院?”
“我没钱。”
“没钱有什么关系,你去了难道他还会不给你看病?”
我心说当然不会。就算去那种小诊所,先假装有钱让医生给我看完病,然后跟医生说我没钱的这种事情我也做不出来。
我到底还是想象了一下,我先想到了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遇见我的同学或者亲戚,他们有可能对我伸出援手。然后我开始想象我从家里出发,到这就想不下去了,太远了这一路,我连站起来都不愿意。
郑华还在说:“多大的人了,连医院都不会自己去。”
……
“那现在小妹妹身体好了吗?”一开始跟我搭话的叔叔问。
其实只是一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打个针,几天就好了,不过昨天我还在吃药。
当时母亲做完饭出来,看见我蹲在地上才发现我的异样,连忙就带我去了医院。其实她第一眼是看到生气的郑华,我知道。
我那会也很生气,母亲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吵架了。我跟郑华的思路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我没钱去医院,他固执地骂我不肯一个人去医院。但我确实没办法说出我并不缺人陪的话,我很缺。
母亲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穿太少了,”又捏一捏我的手,被吓了一跳,“发烧了?手怎么这么烫?”
她骂郑华:“你这都没发现?”
郑华摆摆手:“那你快带她去看吧,生病发烧也不知道自己去医院。”
我被她掺着站起来,我们家只有电动车,母亲第一次跟我说:“你抱住我,抱得紧一点。”
她没带我去找医生,敲了一个诊所的门,跟我说是她朋友,看我这个年龄段的病看得特别好。那个点诊所早就歇业,但还好诊所就是医生家,门后有人住着。
对方也是有点不耐烦的,或许是母亲在门口狂敲门,吵得他们有些不舒服。
“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啊?”
母亲的声音都带着点哭腔:“我小孩生病了,发烧得很厉害,帮我们看看吧。”
不像朋友,像求人。
“差不多都好了吧?”郑华回答,瞥了我一眼,“早就好了,就是感冒发烧,小孩子一下就好了。”
“嗯,好了,谢谢叔叔。”
“小妹妹好有礼貌。”
郑华借着这个当口问我:“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跟你以前的老师打招呼?”
“有。”
“他有没有说什么?”
这个问题让人无从回答,老师也问我好了算是说什么了吗?
“什么叫说什么?”
“有没有说你大变样?问问你现在学习什么的咯。”
我摇摇头。我去年才从老师那毕业,也不能变成什么样。
郑华开玩笑地说:“也不关心你一下。”
隔壁叔叔听完也笑了说:“这我可得告状啊,郑华你这叫什么,完美父亲说的是不是就是你,把你女儿当掌上明珠来宠。”
郑华温和地笑起来,倒真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完美父亲:“女儿都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这晚回家的时候风更大了,冬夜深重。郑华忙着跟老同学聊天,没牵我的手,我手插在兜里一直暖不起来。
我为了不尴尬吃得有点多,可能是天冷的原因,感觉胃在肚子里动得不舒服。
走了没多久,郑华和老同学告了别,母亲从后面开车追上来。
“你们俩怎么在这里?”
郑华说:“那不然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你怎么都没接?”母亲看了我一眼,“上车,害我还出来找你们找半天。”
郑华有点酸溜溜的:“你们俩坐车回家,我一个人还得在这里慢慢走。”
母亲没接话,把手伸到后面握了握我的手。
嘟囔,“也不懂多穿两件。”
回去后母亲和他大吵一架,我生病发烧那天没骂出来的架,却在我被郑华带去吃饭的时候爆发。
“女儿生病刚好,你就带她去你同学聚会。我胃不好你从来没关心过我就算了,她是你女儿,你这么多天过问也没过问过一次!”
其实我听过他们很多次争执,但那大多是压抑的、背对着我的,在深夜里以为我熟睡,却把我吵醒了的架。
这次不一样,有猛兽把蒙在他们俩身上的薄纱撕开,他们不再纠缠,却因为才看清彼此又不得不为曾经的自己咒骂。
那天母亲说郑华窝囊,这天母亲说郑华死要面子。
好像不止这么简单。
“小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娇弱,感冒两下子不就好了,吃药都吃了好几天了还能不好?去吃个饭有什么不能吃?”
“跟你说了几百遍,你女儿肠胃炎,饮食很重要!”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清楚郑华是否爱我,比如他连带我去医院这个责任都不肯承担,买药钱两百块他都没拿出来。可有时候他又会在高朋满座中做出让所有小孩羡慕的举动,会跟我说要买什么玩具就买,想吃的冰糖葫芦突然从一块钱涨到六块钱了,他也说我给你买,哪怕买完回家说了一整天的贵死了。
但我会觉得他好像有在努力要多爱我一点。比如我被母亲用家法虐得上跳下窜,他那天冷眼旁观了,下一次就会在母亲生气之前提前跑来告诉我抱着我躲起来,或者在母亲批评完我之后特地来我房间安慰我。比如他在餐桌上说我丑得不像他女儿,第二天就会在下班后给我带回漂亮的饰品和裙子,夸我像个公主。
就像他好像很富有,会在饭桌上说母亲挣不了多少钱,会给自己买上一两千的外套。可他也好像很贫穷,穷得我们家不得不靠母亲去工厂做苦力活补贴家用。母亲说,郑华赚得还不如她多。
我出门,蹲在门口,和我家大黄狗四目相对。
之后我终于想明白,我是他和这个世界假装的一场浪漫邂逅,不是真浪漫甚至也不能算是邂逅,却是真在假装。他们情投意合时,我是他们之间彼此共有的礼物;而当他们相看两厌了,我就是痛苦的具象化。
不过好在他依旧把我划分为他的,他的礼物,他的痛苦。于是他扮演,一个看似合格的父亲。
被生活绑架的人会做出怎样的呼救呢?
我旁观着他的两难,只能做出简单的目送。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一盏酒,倒映着天上的月亮。它突然颠倒,酒水流入发丝。握着杯盏的人,趴在有月光流淌的光滑石桌上睡着了。
翌日,天空阴沉,细密的雨丝降了下来。男人的衣服吸饱了雨水,又在褶皱处盛了几池。雨水蓄满,他才醒来。身边的酒坛也满了,雨滴在微微鼓起的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男人将手伸进酒坛,把酒和雨水的混合物泼在脸上,权当洗脸。他站起来拉直衣服,雨水涓涓流到地上。
雨中的远处有些朦胧。男人已经感受到一股寒意从身体里爬出来,再不升温烘干,怕是要感冒。男人四顾,想要找一个干燥点的地方,至少先把身上这件沉重的湿衣脱下来。幸运的是现在是夏天,气温不低。
男人往外走去,心里似乎已有了定计。风突然吹斜雨丝,也吹散了沉闷的雨气。闷热感一除,男人心情正喜,却听到背后的石桌传来几声人声。
“哇,这整整一坛的水酒!”
“浓淡就全看那人的酒量。”
他猛地一回头,却只看见,石桌、石凳与一坛雨水掺和的水酒罢了。
旧庙里,他褪去身上的衣服。庙虽小,五脏俱全。他很快拾缀出一堆柴火,生起火来。
把衣服展开,挂在简易的支架上。男人穿着亵衣,想起刚才的那坛水酒。想想也是恼人的事,昨晚愁绪郁结,半坛酒似乎也没能喝到。
那看来是一坛好酒了。男人回味着那声带着笑意的“浓淡全看那人酒量”,心中明白自己似乎遇见了妖精鬼怪,却也没感到一丝害怕。
墙上的火光突然舞动起来,似乎是狂风从正门窜了进来。他转身去关门,却看见自己的衣服正在凭空舞动。袖子飘转在空中,分明无处借力却又洋洋洒洒起起落落;腰肢更是被卷成纤细的女子模样,摆动之间,春柳也不能胜它的柔软;却也真有狂风,狂风正鼓起衣服的胸口。
男人大笑起来。那衣服心知自己吓不到人,两只袖子朝天一摆,风力一带,落入了火中。
火一下便被压灭,衣服因为太湿,倒是只被烧黑了一块。男人盯着这狼狈不堪的现场,想起来此地的轶事。
传说此地千年前还是海底,山海变易之际死了不少海底的龙子龙女。海民虽死,但陆地对他们来说毕竟新奇有趣,因此残魂萦绕千年不去。至今还有人能看见海水平地而出,虾蟹横街而过。
它们驾乘白浪从城里大道冲过,一路上,车马人都停下来不敢再移动半步。
当然这是第一次的时候,县志里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件事,当时的县令还将此视作吉兆上奏,只可惜被看作陈词滥调丢进了废纸堆里。这已是前朝的故事了。此后的当地人们已经知道这些鬼怪对人没有危害干涉的意图,就也当成当地的一种风景,顺便观赏一下外地人吓得屁滚尿流的好笑场景。
门外,稍小的雨毫无征兆的变大起来,雨幕密集得像是冬天早晨的浓雾。
他也是外地人,来到此地六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胜景。
雨帘后透出一道看不清楚的黑影。它在外面游曳着,黑影便在游曳之中忽大忽小,有时贴得近了,能看到如人一般大小的鳞片。
雨帘突然暴起,雨滴像真正的珠子一般,一瞬旋转着,飞溅着,停滞在男人的眼前。过于的急速,让快速飞出的“雨滴”只存在了一瞬,便被急速撕扯成小小一片雨膜。雨膜又在下一秒变成无形的水汽,扑在男人的脸上。水汽带着那种速度,像有生命一样往男人的皮肤里挤。
“酒我喝了,现在把水还给你喽!”
黑影停在寺庙的门前,那是一只巨大的眼睛。沉重的眼皮落下来,又是一阵飓风。
也不知是雾气被飓风吹散,还是它实在贴得太近。男人能看到它眼睛的颜色,那是正午海岸看得到的海天相接的两种蓝色。
男人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眼睛,仿佛是一道通往异世界的门。他神色恍惚,就快要踏进去。眼皮又一次落了下来。飓风轻柔地将他推开。
“怎么了,我可不是老虎,不招人类小弟的。”
男人站在门槛后,看着雾气在眼前翻涌,片片相叠的鳞片在他的前面,映射雾气和人影,快速驶过。
白雾贴着龙身运动,它们聚集在一起,几乎就是云团,在龙尾驶过后仍形成庞大的尾迹。
男人跨过门槛,发现天空早已是一片蔚蓝。拔地而起的重云的前方,闪耀着太阳彩光的龙已变成一道弯曲的细线。
正午的阳光正在照透这篇浓雾。什么雨啊风啊,都换以阳光和聒噪的蝉鸣。
男人披上焦黑的外衣,走出破庙。
太阳热得他眼睛都有些难受。
作者:烤鱼
评论:笑语
阿杉说,她有件事必须得告诉我。
我俩躺在床上,她枕着我的手臂,脚踝搭在我小腿上。电视里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声音开得很小,没人会特意去看,只是为了给这房间添点颜色。
所以是什么事?我问。她眨着眼睛,凑得很近,很是不好意思地扭捏了一阵子,才开口说:
“其实我晚上有一个坏习惯。”
她真狡猾,我想。在我们已经搬到一起住的当下,就算是她有什么坏习惯,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毕竟开始同居就意味着要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只等着听她坦白那个“坏习惯”,并且祈祷那是我容易接受的。
“什么坏习惯?”我问。
“只要我半夜醒来,就会忍不住起床找吃的。”阿杉说。
我笑了:“这算是什么坏习惯。”我确实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坏习惯”。在我贫瘠的想像里,多半是裸睡,打鼾,磨牙,梦游,抢被子,将我一脚踢下床之类的,其中裸睡和梦游最好不要组合在一起,否则会出岔子,半夜吃东西并不在其列。
我甚至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习惯,如果半夜醒来觉得饿了,就是应该吃东西。
“你不在意的话就最好了,我会尽量不吵醒你的。”阿杉松了口气,往我怀里凑了凑,我抱着她,手放在她软绵绵的小腹上,轻轻捏了一下。
“吵醒我也没关系,只是吃东西而已。”
“别捏,怪痒的。”阿杉也去捏我的肉,我们就这么闹了一阵子。十二点一过,我便关掉了卧室的灯,抱着阿杉柔软的手臂睡着了。
大多数时间,我的睡眠还不错,因此同居的开始几天,我没发现阿杉是否有在晚上吃过东西。她倒是主动提起,说她半夜起过床,但并没有惊醒我。
这不是什么值得我在意的事,于是我很快就把它忘到脑后。又过了几天,我因白天看的恐怖小说而难以入睡,只能闭着眼睛等待睡意来临。等了许久,睡意没来,躺在我身边的阿杉却动了。她起身下床,听声音是光脚踩在地板上,大概是为了不发出太大声音。
我睁开眼睛,只看得到模糊不清的身影在黑暗里移动。卧室的门被轻轻打开,留出仅足够一人通行的空间,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片刻后又响起一个很轻的声音,橘色的灯光从门缝里透出——她打开了冰箱。
我以为她要把里面的食物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但她却迟迟没有进行下一步。橘色的灯光一直亮着,她的影子反复裁剪那片光线,我听到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循环不断地响起,然后我意识到那是什么声音,并且必须去看一看。
我走向厨房。阿杉正在吃东西,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但又不完全与我想的相同。
她正在吃今晚的剩菜。我们做了满满一大锅咖喱,没有吃完,在冰箱里因低温变成半凝固的样子,现在它们粘在阿杉的手上,融化在阿杉的口中,而她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猛地关上了冰箱,在突如其来的一片黑暗里,她惊恐的眼神却那样清晰。
我有很多疑问,比如为什么不把菜热一热再吃,为什么不用筷子,而要直接用手抓着吃,但这些问题此刻都不重要,我只是叹了口气,把低着头不说话的阿杉拎到水池,给她洗手。
“你还饿吗?”我问她,“要不要我去热个饭?”
阿杉摇了摇头。
“那就回去睡?”
她又摇了摇头。
“对不起……”
“好了好了,没什么,”我抱了抱她,“不吃东西的话就回去睡吧。”
我们一同爬上了床,阿杉把头靠在我肩膀上,小声说:“我还以为你会怪我。”
“只是吃点东西而已。不过家里也有不少零食,冰箱里的东西太冷了,对身体不好。”
阿杉有一会儿没有说话,我以为她睡着了,翻了个身,打算入睡,却听到她的声音轻轻响起。
“只有冰箱里的东西才能让我感觉好一点。”
“为什么?”我转过身来揽着她。
阿杉叹了口气,摸着自己腹部的赘肉,缓缓解释道:
“以前爸妈觉得我需要减肥,不让我吃太多。我总是吃不饱,所以半夜趁他们都睡了,才能打开冰箱偷吃一点剩菜。我不敢拿筷子,也不敢用微波炉,怕声音太大把他们吵醒,久而久之,这就成了我的习惯,就算现在白天已经吃得很饱了,半夜也会觉得很饿,想去冰箱里拿点东西吃。”
“原来是这样啊。”
我点了点头,用力抱了抱她。阿杉感觉到的饥饿大概不是肉体上的饥饿,而是心灵上的,而我作为她的爱人,有义务帮她填饱肚子。
“没关系,以后你半夜再感到饿,不用顾虑我。可以用微波炉热吃的,也可以拿筷子。你还可以叫醒我,让我陪你一起吃。”
“真的?”
“真的。”
黑暗里我看到阿杉的眼睛,明亮而湿润。她用那样真切的目光注视着我,让我忍不住吻了她。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在半夜见过阿杉起床觅食,只是有时会发现冰箱里的食物少了一点。我问她有没有热过再吃,她说有,我也不会深究,我对她抱有信任。
就这样过了半年,某天我半夜从梦中醒来,正打算再度睡去,却发觉身旁的阿杉在看着我。见我醒了,她对我笑了一下,俯下身子,仔仔细细地吻我的嘴唇。
我还没完全清醒,只觉得一只脚仍在梦里。她总算肯放开我,我才稀里糊涂地抛出一个问句:“不去吃东西吗?”
“吃饱了。”
阿杉说着,转身继续睡了。
作者:原殊
免责Mode:无声
我第一个无师自通领会到的词语,叫做青黄不接。
在我所生长起来的小乡村里,建起一座小学和初中就已经是不得了的成就,幼儿园什么的自然是没有的。俗话说得好,大自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还小的时候,我就日复一日地站在庄稼地旁,撑着脸看大人们劳作。
说来奇怪,这座村庄其他时候看起来都很小,唯有在和劳作相关的事时格外得大。哪怕要购置简单的电器,想寻一个货物齐全些的杂货店都得跋涉不远的路途,但每到春分秋收,大人们井然有序地在田地上耕作,我就觉得,这片田地是多么广阔,仿佛可以放下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那时我觉得,这片天地之外,就有杂志和童话上烂漫的花田,广阔的大海,闪烁的霓虹灯,会咕噜噜冒泡的冰镇饮料和让人唇齿留香的松软蛋糕,但是大家都出不去。我们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牢牢束缚在这里,春天播下种子,秋天便能丰收,这简简单单而永无尽头的时间流逝,将风霜清晰地留在每个人的脊骨上。
曾经父母会把我放在那种高高的凳子上,大抵是不想要我到处乱跑,但有天不知怎么我竟莽撞地从上面跌了下来,幸运的是没磕到脑袋,只是膝盖被狠狠磨破了一层皮。我哇哇大哭,母亲急匆匆地跑过来,一边骂我一边帮我处理着伤口,我现在还记得她一边抹着眼泪,匆匆地把我往又往地上一放又回去了农田,只是这次位置离我近了些,还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从那以后高凳就被撤掉了,我也因为腿上的伤吸足了教训,一直很省心地乖乖待着,稍大一些便要和父母一同走入农田之中。我对这片土地怀有什么样的感情呢?在时令快要入秋的时候,农作物的颜色慢慢由青向黄转变,风一吹,麦浪起伏,麦穗摩擦着麦穗,恢弘中带着一种不容侵犯的肃穆,呼啸的风声自是一种混响,且将此绵延成一种永不断绝的余音。这样的场景大概是美的,从远处眺望的时候,黄色的麦浪成为人们赞颂的对象,它哺育生机,又壮阔无垠。但手持镰刀,赤脚在其中穿行时,那份广阔便化为深深的疲劳,大人们必须一寸寸地收割,没有任何宏观的尺度,只有日出、日落,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寂寥。
我曾对这片土地怀有深深的憎恶,我无时无刻不想逃离它,我不明白自己的父母为何可以如此的匍匐与顺从。有一年庄家歉收,我的父母为此日日长吁短叹,我望着那一片斑驳的青绿,稀稀落落得夹杂着代表成熟的鹅黄,竟对这片土地的不幸升起一种卑劣的欣喜。这样的心情一直到那个秋天过去,以前看起来一直很充裕的粮食竟也变得紧缺起来。我时常不懂那样高耸的谷堆能有什么作用,每天摆上餐桌的也只有那样几碗,我以为那是一种愚蠢的贪婪,所以才需要用无止境地劳累偿还。但是,拿一年的谷堆放地少见地松散,下一年初春便已几乎见了底,变成寒酸的扁平漏斗状。除了人,这些谷子还需要喂养鸡鸭,制成猪饲料,大多时候是等这些家畜长大了拿出去卖,偶尔也会变成家里难得的荤腥。家中谷子脱出的米都是糙米,算不得好吃,只是为了果腹而已。想来我的生活也甚少忍饥挨饿,所以在需要把大米按粒来算的那两个月,如果每顿还能有满满一碗饭,我想我愿意用一千个字去赞美它们的香甜。
我想我是幸运的,父母口中言及的饥荒似乎是离我甚远的事,我所遭遇的生活最残忍的背叛,也不过是过了两个月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但我当时的难过仍然可以剜痛我的心,土地在我眼里成了噬人的深渊。那时我已不是懵懂的幼童,我和父母一起播种过种子,在半年的时间,手掌因为并不光滑的麦秆磨得通红,腿上被叮得到处都是蚊子包,但还是只能一边哭一边继续。疲劳是如同呼吸一样自然的事,忙忙碌碌地也没有时间用来伤春悲秋。所以我难以理解,我所付出的汗水与辛劳,却被无情地抹消,土地没有给我应得的回报,我只能饿着肚子,还不得不为下一个秋天的丰收做出祈祷,继续投身于麦田之中。
鹅黄,娇嫩的鹅黄,我对这种颜色既恐惧又企盼。青黄不接,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一个词汇啊。那意味着努力的虚无,意味着下一年要更加发狠地劳作,意味着我贫瘠而苍白的童年,那些单调的、黑黑白白交替的日子,意味着近在眼前的希望与泡沫般的幻想。
直到现在,我也会在无法挣脱的梦境中守在农田里,看着庄稼的颜色随秋天到来而渐变,希冀着整齐划一的金黄色麦浪。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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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切都很顺利,飘荡的游魂几次和叶薇擦肩而过,都被她躲开。直到她来到整个房子灵力最为充沛的房间外,她才再次感受到现实的捉弄——或者自己的无能。
理论上最后的阵法穴位在走廊的尽头,但是这条只有一门宽的狭小走廊尽头只有一面平整的金属墙壁。叶薇一下子傻了。不管是灵场监测仪还是房型图都告诉她这面墙壁后面有一间房间,而且那里还是整个房子的灵场中心,她必须进去。
叶薇在刚来这里的头两个小时已经因为这间房子被改造得面目全非而吃尽苦头,之后她依靠鬼魂的游荡路径才重新确认了房间的布局,没想到还是有漏网之鱼。叶薇看了看监测仪,这间房间的灵场过于强大,甚至能覆盖掉鬼魂的灵场,之前她看到鬼魂在这里停留很久,下意识是认为鬼魂是从这条走廊进入了房间,然而很有可能鬼魂从来没有从这里进去过,房间的门根本开在别的位置。她回忆了一下鬼魂的游走路线,书房、卧室、客厅、走廊、实验室——却没有别的线索。
她现在究竟应该趁鬼魂还没过来,回到安全的房间重新计划一下,还是应该凭着记忆再去寻找房间的门口?监测仪的电量已经告急,鬼魂的尖啸由远及近,她没有多少时间她犹豫了一下把朱砂粉和检测仪放回包里。
强拆吧。
这面墙是金属材质的,她脑子里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凭空冒出什么延展性、导电传热、腐蚀、强度、硬度等等名词。
先从硬度测试开始,她的手指扫过放在侧面口袋里的一沓符咒,很快从中抽出了硬化符,抬手一扬,那符咒已经飘在空中。她从背包里抽出桃木剑,符咒就像是有了静电旋转着自动吸附上去,黑暗中,符咒上的朱砂荧荧有光。这张店长画的硬化符能使桃木剑的硬度到达金刚石的莫氏硬度。
她失忆之后在店里没什么事情做,把符咒性能都测试了一遍——把后院的井给炸了。店长给她搞来了电脑之后,她就给符咒强度效果建了模,让模型自己测算不同符咒的组合效果。
现在就是她验证她的实验理论的时候。
她举起桃木剑顺着墙壁砍了下去,金属发出尖锐的撞击声,在鬼魂持续不断的哭喊叫声中倒也不显得刺耳了。
她靠近观察,墙体有些微微发热又很快冷却。黑暗中她用手去抚摸墙面,那墙面竟然光滑如初。这面墙竟然和金刚石的硬度相当。
这间屋子那么古怪,不管发生什么叶薇也有心理准备。既然硬度不行,还可以试试金属的韧性,她立刻抽出了两张爆破符,又用护体符将自己与爆炸的冲击隔离开来。
虽然她已经捂紧耳朵,符咒炸开之后,她耳朵嗡嗡直响几乎什么都听不见了,走廊太小,她没有很好的避险位置,没有店长在,单纯护体符的力量显然不够为她减去爆炸的影响。
整个屋子都在摇晃,然而那面墙纹丝不动。叶薇又伸手去摸了摸。墙面的温度在经历了强烈爆炸的冲击下,竟然又迅速冷却了。她曾经用两张爆破符把别人屋子都炸塌了,但是这面墙能迅速卸去爆炸造成的内能、压力变化,快速散热。墙的材料显然不普通,墙后面那么巨大的灵场早该说明问题了。
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她伸手去拿神将符,这是她最后的杀招,能够召唤当值的神将,虽然神将可不会管孤魂野鬼的死活,比起超度,他们通常会直接让鬼魂飞魄散,但是她真的很希望这次除灵能够成功。
然而她的手却怎么也够不到符咒了。彻骨的阴冷侵入了她的体内——
爆炸造成的耳鸣让她失去了自己判断鬼魂距离的唯一方法,显然鬼魂听到这里的动静改变了行动轨迹,已经来到了这里。
这次鬼魂的声音紧贴着她的耳朵响起,鬼魂那已经变形的尖啸已经听不出到底在说些什么,就像是电视里巫婆桀桀的笑声,
到此为止,一切就结束了。她想笑,可惜阴气入体,让她动弹不得。
叶薇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如果她至少能当个合格的除灵师,也许她能告诉自己,自己活着也不是一无是处。可惜,显然她也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你听得到我心里在想什么吧……呃,妖怪小姐?”寄宿在她身体里的妖怪自然不会回答。
“我想,这具身体让给你,远比我自己留着有用得多。”
叶薇闭上眼,将意识交给虚无,她见过她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那个灵魂曾经从那样的厉鬼手下活下来,而她自己、却一无是处——
就在她想和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她听到了一个声音。耳鸣还没有完全好透,叶薇能听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喊着:“别放弃!”
一个道士打扮的青年伴着屋顶水泥哗啦啦地落在叶薇的面前,“他们都是骗你的!别随便就放弃了!”
叶薇呆然地看着他,动弹不得。
【TBC】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实在没想出来很有趣的内容,就是说这次我浅浅自嗨一下。
“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为止,请从渡口有序离开。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为止……”小光准时地广播,而我晃荡着绕博物馆一周,准备赶人。
我和小光——一位优雅的人工智能,一起运营着智人联盟航天历史博物馆。说是博物馆,其实是这颗星球的卫星,技术升级以后淘汰了又觉得可惜,于是公开招标邀人来改造。
我与小光一同竞标,我的方案是历史博物馆,小光则是想改成迷彩船在中央战争中偷袭对面。虽然大多数的评委都支持小光的方案,但是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我与小光的方案合二为一,变成了航天历史博物馆。
评委恨得牙痒痒,但是又没有别的竞标者,只能眼看着他们的武器变成了人文设施。
本来就是淡季,附近有能的人又大都去参加中央战争了。来的人不过一些老弱病残孕,或者停泊在下面等待装货无所事事的跑商人,想必今天也是连去充能站的钱都没有赚回来。
我确定了没有停泊着的飞船,便关了渡口。
“……”我听见广播传来微弱的声音,眼前的门正缓缓关上。
“我需要帮助。”广播中的声音逐渐清晰了起来。
“小光?”
“不是我。”小光平静的声音从广播中传出,“是从外界接收到的声音。”
我打开了墙上的操作面板,切换到了舰桥的远程控制,在雷达上定位到了一个红点。它在缓慢地移动,试图穿过正面战场,往这个星球前进。
“他们直接连上了我们的系统吗?”这说明他们轻易突破了小光的保护,我们的系统算力差距不小,我有些头皮发麻。
“不是系统连接……”小光读取了刚刚的记录,“他们向周围放出了电磁波,人人都能听到他们的求救。”
既然如此,就不是我们的事。我松了一口气,关上操作面板,向休息舱走去。
“已与对方建立通讯。”
“等等等等!”我脚步一顿,“小光你在做什么?”
“我们有义务对求助讯号回应。”
我有时候会有人类的优越感,以为我才应该掌控这个博物馆,总是忘记小光才是这里级别更高的那个。
不等我说什么,对方已经回复:“你好,我需要帮助。”
我默默转往舰桥方向。
“请告知具体情况,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小光询问对方。
“我醒来便被攻击包围了,请派遣救援队。”
“这么说你们不是军队的人,怎么会在那里出现?我们也没有用于救援的飞船,你们可以向我们发射逃生舱,港口会为你们打开。”我加入了对话。
“好的,我会召集乘客逃生。”
小光开始计算航线,对我们的位置进行调整。
“在这期间,请允许我向您介绍,我们的飞船是一艘航天历史博物馆……”我按着通讯按钮,打开了已经没有观众的博物馆,尽情地释放自己的表达欲,“很久很久以前,智人被困在一个叫做地球的行星上。”
“那就是我们来的地方。”对方突然说。
“哦……?”我一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那你们是千年前的古人啰?”
“确切地说是835年前。”小光告诉我,“我查了他们船的编号,是旧智人政府登记的逃离地球的飞船其中一艘。使用把智人冰冻起来储存,直到找到宜居星球解冻的传统方法。”
我瞬间来了兴趣,松开了通讯按钮:“小光,我们得把他们救下来。”
我见对方好一会儿没说话,主动请缨地介绍起这千年来的历史来:“那几年从地球中逃离的飞船数以千计,有的运气不错,真的找到了适宜居住的星球,各自发展,其中一支来到了我们脚下的星球,在这里壮大起来。”
“很高兴听见这个消息,这给了我们极大的希望。”对方终于回应。
我兴高采烈地继续说:“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下来的智人,花了数十年重整旗鼓,又花了数十年用已有的知识构建了航天系统,重新走向了太空……如果你们上了船,就能看到不少数据影像。”
我突然想到这大多是以古人们的智慧为基础,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希望没有让你们失望。”
“我想你们已经足够让人类骄傲了。”那边的声音也变得庄重而官方起来。
我难掩笑意,准备细细说道,却只见另一个红色的点飞快地从前方舰队中窜出,向他们飞去。
“快进行防御!”我大喊。
当然的,谁都可以听见他们的求救,有人愿意救他们,也有人会想把他们赶尽杀绝。
却听见一声爆炸从通讯中传来,随即是悲鸣和警报声,我焦急起来,这艘飞船是多么具有历史价值,哪怕一小片碎片、垃圾对我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资料。
好一会儿通讯员才重新上线:“我们……受到攻击……已将目前登陆逃生舱的乘客……弹射,请保护好他们。”
对方又没了声音,我只能询问小光:“我们能做点什么?他们的逃生舱甚至都是远古的技术,一点保护都没做。”
“你知道,我一直等待一个机会,去实施偷袭敌军的计划。”小光波澜不惊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和你一起当自爆兵吗?”
“你只要和逃生舱回合,想必你的技术可以很快改造他们的系统,让逃生舱乖乖听你的话。”小光最后一次暗讽我修改它的程序,让它放弃自己的竞标方案。
“可以,但是我要把你拷贝一份。”我来不及细想,提出了我的要求,一咬牙打开后台,把那几行代码的保护解开。
“这是非法禁锢AI 的灵魂……”小光的抗议一分为二,一半封印进了我的终端里,另一半操作起许久不曾运作过的卫星来。
我很快地跑到港口,换上宇航服,背上一罐氧气和一罐燃料。深呼一口气,从港口跳了出去。
我并没有很多宇宙深潜的经验,稍微慌乱了两秒才稳定住方向,向逃生舱游去。他们的速度并不慢,却还是比不过千年的技术差距,我很快赶上了他们。
我降低速度与他们保持一致,然后把自己挂在逃生舱外,轻轻敲打窗户。逃生舱中的智人先祖们和博物馆的投影中几乎一样,让我感到亲切。他们看向我,似乎知道了我的来意,打开了最外面的减压门放我进去。我最后看了一眼飞向敌军的博物馆,感到万分痛心。
我会想你的,我熬夜做的手工飞船模型们。
来不及脱下宇航服,我在先祖们的目光中径直走向逃生舱的控制台。将装有小光的终端接入,后台在我面前展开。这个逃生舱几乎只有基础的功能,让我头疼了一下。
“已安装反侦察迷彩。”小光把它安装在博物馆ーー现在是隐形战机上的技术复制了过来。
我也接过了逃生舱的控制权,躲开了枪林弹雨,熟练地定位在最近的降落平台上。接下来的事便也不再紧急,我长呼了一口气。
一个看起来十分紧张的先祖站了出来,向我伸出了手。
我回忆了古人的礼仪,伸出手搭在了他的手上,他紧紧地握住甩了甩才松开,似乎这才是他们完整的问好,我在脑中记了下来。
我脱下头盔,深深吸了一口气,准备说点什么。周围的先祖的表情突然变得惊恐起来,不少人往后退去。
“怎么了?”我想回头望。
“我想提醒你,你们之间可是有一千年的表征变化。”小光的声音从控制台传来。
啊哦,我看看自己湿漉漉滑溜溜的手脚,又看了看那个紧张先祖黑洞洞的枪口,只能后退了两步,慢慢地高高举起双手,希望我没有记错千年以前的投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