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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间(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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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虽然诗词歌赋里都把它和阳春挂在一起,但实际体感温度也就约大于0。
但和冬天的不同倒是非常明显,比如傍晚时候忽然暗下来的天空,呼吸间水汽渐渐变得浓重,一晃神,不知不觉地就落下来细密的雨,雨声微弱、细碎、绵长,很快便成为难以被意识察觉的白噪音。
放学的下课铃已经响过了很久很久,讲台上的英语老师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E中高三学生独占的志远楼,林檎正坐在三楼靠窗的位置,无聊地撑着手肘看向对面的志远楼。
那个小个子的女生,依然抱着膝盖坐在青石垒的台阶上。
E中高一高二的学生放学很少拖堂,下课铃刚响,志远楼大门里就有男生弹射而出,之后就是人潮汹涌的大部队,再然后是负责打扫的值日生们三两个打闹着往外走——女生出来的时候连这波人都已经散了挺久,也因此在拖堂时间里心不在焉的林檎,飘忽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在了她身上。
是个纤细的小姑娘,连红白的运动校服都撑不起来的小骨架,背着个粉白花的新书包,脑后高高束了个单马尾。
她出来的时候雨还只是零星一两点,结果踟蹰间,就落成了细细密密的雨帘——擦在脸上觉着只是些微的凉,却不知不觉的,就会把整个人都沾湿。
这种情势下就应该果断开跑、到家洗澡,是在犹豫什么呢?
林檎一边疑惑想着,一边身子微微往后躺倒,脊背贴上椅背,那里挂着书包,而书包里除了高三必备的厚重资料外,还有一把折叠伞。
并不是会特意关注天气的那种人,但即将迎来高考的毕业生,万万不能和感冒发烧沾上关系,于是无论季节天气,林檎的包里永远背着这把伞——虽然很少用上,但毕竟只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重量。
看着台阶上的女生,再看看台上的英语老师,林檎近乎玩笑地想着:如果下课了她还在那里,我就把伞给她好了。
然后鬼使神差的,台上的英语老师抬手看了看表,随后突如其来地就放了学。
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利落起身往外走,林檎却下意识走得有些磨蹭。等到拖着脚走出教学楼,青石的台阶已经空荡荡,先是下意识松了口气,再抬头看看细密的雨帘,却又莫名焦躁起来。
雨比之前竟又大了一些,这可真是个、不会选时机的家伙。
伞撑开不过只是个暗色的圆,雨天顶在头上,就成了一片安适的天。
伞面上传来的声响渐大渐急,林檎撑着伞走在路上,脚步间的水声也渐渐变得急切。直到眼里一晃而过,校内花坛凉亭里眼熟的粉白花书包,林檎才身形一顿,停下脚步。
草木掩映的间隙里能看到红白运动服包裹的小小身子,运动服的质地不太能看出干湿,但高高的单马尾已经湿成了紧扎的一束。
唉,都已经下决心淋了雨跑到这里,又何必停下来呢?
E中算市内条件不错的高中,学校里有敞阔的塑胶操场,也有安静的图书馆阅览室。花坛常年只作为道旁装点,聊胜于无的凉亭自然也少有人来。小径日常就苔痕遍布,被雨一淋更湿滑不稳,林檎隔着花叶看向少女,半晌还是叹着气,一步步小心挪过去——走进凉亭飞檐下的那一瞬,世间仿佛只剩相对而立的两个人。
在雨天里代表安适的大伞被收拢起来,林檎甩甩水,单手把它递给娇小的少女:“你用这个吧,有伞,就不怕淋雨了。”
小小的女生埋着头,不说话,也不动。
“都是同学,不用客气,用完你明天还我就行。也不用担心我啊,我没问题的,我比你可结实多了。”林檎笑着,仿佛是想和少女对比那样走近一步,面前一直低垂着脑袋的女生,却猛地抬起了头——细碎的刘海,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熟悉的脸孔让被雨沾湿的世界渐渐沉入朦胧,林檎看着对面的女生,她眉眼弯弯地笑着。
有声音,没有经过耳郭却响在脑中:
“要再勇敢一点吧。”
“就算错过最好的时机也没关系呀。”
“已经到了这一步,就不要再停下来了。”
“你已经是,能够去保护什么,也可以勇敢去面对什么的人了,对吧?”
林檎睁开眼睛。
细密的雨声隔窗响在耳间。
她起身洗漱,细碎的刘海用夹子别在头顶。
镜子里的少女一双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吃过早饭她背起粉白花的书包准备出门,包里厚重如砖块的教辅资料间,夹着一封昨晚写好的,告白的信。
封面上的名字,是她喜欢了整整两年,却还有两个月就要迎来分别的人。
出门之前女生伸手撕掉桌上的台历,代表3月31日的纸片被揉成小小一团扔进垃圾桶。
今天是,四月一日。
是她能想到的,告白最好的时机。
END
潭州是一个有趣的地方。
有趣在于这是一个有名的放逐之地。
却不知道萧霆为何来此。
与萧霆相见的第六日,凌虚与萧霆坐在临湘城的一家铺子里。铺子的老板一边翻着账本,一边小心地用眼神瞟着他们两个。
这么几年过去了,萧霆越来越像凌虚,尤其是皱眉的样子。但与凌虚不同的是,凌虚让人觉得平和可亲,而萧霆却让人有些寒意。
即使那样相似的样貌 ,但熟知他们的人绝不会将两人认错。甚至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
凌虚端着茶,瞥了一眼装模作样擦剑的萧霆,开口道:“你来之前,说路上与我说,路上说到此处再说,如今到了此处,你可想好了准备到何处说?”
萧霆闻言笑嘻嘻地将剑放下,道:“我倒并不是有心要瞒你,只不过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开口。索性就不开口了。”
凌虚叹气道:“你至少要告诉我,我们来此处是要做什么?”
萧霆神色微收,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哑然,半晌才道:“若我现在扭身就走,还来不来得及。”
萧霆摇头道:“不行不行,有人说要道歉,自然要有些诚意。”
凌虚皱眉道:“但你这般不明不白地将我拖来,总得给我一个说法才是。”
萧霆竖起两只手指,赌咒立誓:“我保证,明天之前,一定让你知道为何来此处。”
凌虚皱眉苦笑,道:“我总觉得我应该生气,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好意思生气。”
萧霆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因为我叫你来,自然是正事。只不过,我们到的早了些。”
凌虚扬眉道:“早了些?”
萧霆道:“叫我来的人只说六月二十一到临湘城肖字铺子来,却未曾说明何事。”他解释道,“既然受人之托,自然忠人之事。”
凌虚心中觉得奇怪,隐隐觉得不详,却又找不到头绪。他张了张口,却又没说出什么。
萧霆知晓凌虚想问自己的事情,但凌虚不问,自然乐得装聋作哑。却开口道:“你此次去清山观,莫不是想要找我?”
凌虚摇头。
“我就知道你不会是善心大发想起我。”萧霆生出些好奇神色,道,“你的事情我也听闻过一些,所以更是好奇,什么事情竟叫你下山来。”
“清山观继任大典。”凌虚道,他顿了顿,又解释道,“我知道你不会回去,虽然也曾叫人打听过,但,他们找不到你。”
萧霆微微一怔,道:“你叫人找过我?”
凌虚点点头,道:“他们说你去了锦州,后来便找不到了。”
萧霆眼底浮现些复杂的神情,却又装作低头喝茶,避过了凌虚的视线。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新观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凌虚道:“似乎是老观主新收的弟子,我原先不曾见过。”
萧霆笑道:“你觉得新观主怎么样?”
凌虚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道:“风度怡然,谦和有礼,据说道法也极为精深。倒也当得起清山观的新观主。”
“竟然可以得你这般称赞,有机会可要好好见识一番。”萧霆含笑注视了凌虚一眼,道:“那么,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
凌虚迟疑了一会儿,沉声道:“我不知道。”
萧霆惊异道:“为何。”
凌虚正准备开口,却听见门外一阵骚乱,就见着有好几个人连滚带爬进来。那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武士短打,腰上扎一条红巾,像是什么帮派的成员。
只听见他们几个边惨叫着“妖怪”“妖怪”边在地上翻滚,不一会儿身上竟冒出白烟,整个人迅速干瘪下去,化作一堆白灰。一时间铺子里惊声大作,老板伙计都跑了个干净。
萧霆从椅子上一跃而去,便欲朝着那几堆尘灰而去,凌虚却一把扯住他,右手掐诀,一道青光击中其中一堆残灰,只见一道黑芒飞速窜出,便朝着凌虚面门袭来。凌虚面色沉着,左掌提于面门轻挡,就见着那道黑芒停于凌虚掌心前一寸之处。
“小心!”只听见凌虚一声低喝,那剩余的残灰之中又暴起几道黑芒直击凌虚萧霆两人而去。
萧霆右手一震,抬手抽出长剑,只见剑芒一闪,那几道黑芒均被斩落在地,瞬间化为埜粉,消逝不见。凌虚瞥见萧霆这剑招,瞳孔微缩,却扬手一抓,将面前那黑芒禁锢于掌心真气球之中。
萧霆凝神一看,却是一只黑色的蝴蝶,全身墨黑,不掺一点杂色。若是在夜色之中,恐怕无人能够分辨。他惊疑道:“这,这是什么东西。”
凌虚看了萧霆一眼,道:“这是妖气所化。”说着右手微微用力,便将蝴蝶掐灭于手心.
萧霆闻言眯起眼道:“妖气,这地方怎么会有妖气所化的蝴蝶呢?”
凌虚目光扫过萧霆的右手,却又将目光移回那几堆残灰上,开口道:“你来此处,是否与此事有关?”
萧霆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如何说起。若说有关,但他仍旧未曾得到任何消息,若说无关,这刚刚到了肖字铺子,便发现了妖蝶杀人。
凌虚见萧霆不说话,也不再追问,只是皱眉道:“既然这家铺子的人都跑光了,多呆无益,倒不如去查查这几个人是在哪里招惹的妖气。”说罢便朝着门外走去。
萧霆警觉地环视铺子一周,未曾发觉异样的迹象,只得提剑跟上凌虚。
“我见闯进来的那几个人穿着一致,恐怕是什么门派之人,你可曾知道些讯息?“凌虚边走边侧头问萧霆。
萧霆知道凌虚生出些疑虑出来,却咬紧牙关不松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却没有再问什么。
两人在临湘城中转了几个时辰,也不曾发现什么有用的讯息,只知道这几个人从城东郊外而来,并不是临湘本地之人。
凌虚见天色已晚,便提议先休息,第二天再往郊外查探。
等各自回房,萧霆才从怀中掏出一封密笺。密笺在两人到达肖字铺子的时候,他已经从桌面下方的暗格中摸到了,只不过实在未曾料到会出现妖蝶。
他打开密笺,见上面道:七月初七,华灯之会。
潭州地处中南,气候潮湿。雨下起来总是细细密密的。天气若是凉爽,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可若炎热,浇上这要大不大的水汽,闷热得令人烦燥。
萧霆与凌虚在临湘东郊走了几个时辰,只觉得口腔肺部全是这潮湿闷热得水汽,凌虚还好,萧霆却有些心烦起来。他从腰间抽出水囊,一口气灌了大半,然后寻了棵树,便欲席地而坐。
凌虚微微皱眉,阻拦道:“这草地太湿,湿热侵身,却容易生病。”
萧霆满不在乎道:“淋几天雨都没事,怎么会怕这一点湿?”
凌虚见萧霆坚持,便不再阻拦。他见萧霆情绪有些不稳,也不多打扰,提剑四处走动,找寻其他线索痕迹。
那几名被妖气侵蚀的人,在进城之前毫无异色,但城中并无妖气,只有可能在城外沾染,而在城内被什么引发。
凌虚仔细回想昨日被自己禁锢的那一缕黑色妖气,恶而不凶,不曾沾染血煞之气,至少在那几个人之前,这妖气的主人不曾杀过人。但黑色妖气又为极恶,什么样的妖才会如此邪恶却又不靠血气滋养成型。
凌虚忽然想起清山观主曾经跟他提过的一件事。
人死若不气散,若地处阴煞,则易成僵尸。但僵尸成型极难,而若地势极凶极恶,则数十年便可出黑僵。黑僵之上为飞僵,飞僵可成旱魃。
旱魃若出,赤地千里。
但僵尸虽凶恶却只会散发尸气,不会有妖气。
凌虚心中一紧,直觉此事古怪,一时之间难以想象个中真相。正想得出神,突然感觉有人靠近,一回身却是萧霆。
萧霆见着凌虚回身,道:“我在那边等了许久,也见不到你回来。难道,你有发现?”
凌虚摇摇头,道:“此事透着蹊跷,我一时也想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什么样的妖才会极恶而不凶。”凌虚见萧霆不是很明白的样子,开口解释道,“这世间万物有灵,若开了神智便能成精。甚至有些无意识的东西,若是沾染过久的人气,也会生出意识故而生怪。”
凌虚道:“妖修炼比人更难,人百年求道,而妖千年化人就是这个意思。修炼一事本就靠机缘,而也有夺取生灵的邪恶之法。邪恶之法修炼的速度极快,修为一日千里。但有灵智的被剥夺了生命则会生出怨气,附着于修炼者身上,这怨气日积月累便聚成煞气。越邪恶则越凶煞,血气也越盛。一般来说,极邪恶的东西一定伴随着凶煞之气。”
“你的意思是这妖气极为邪恶,但又没有杀过人?”萧霆道。
“至少不是靠剥夺生灵来修炼。”凌虚点头道:“这就是奇怪之处,不过有位前辈曾跟我提过僵尸一事,此事给了我启发。”
“僵尸?怎么说?”萧霆不由大奇。
凌虚解释道:“僵尸一般是因为人胸腔中有气未散,又遭遇刺激导致尸变。但地势越阴,则生成僵尸的可能性越大。若地处极阴极恶的凶险之地,甚至能孕出千年飞僵。”
萧霆似有所悟:“你的意思是,此妖很可能是吸收了阴厉之气,所以妖气邪恶而不凶。”
凌虚闻言奇怪地看了一眼萧霆,却道:“的确如此,只不过这种极阴极凶的地方,照理说不可能在潭州。”
萧霆不解道:“为何?”
凌虚思索了一会儿,解释道:“虽然我不擅长于观山望水,也知晓一点,能酝酿这般邪恶妖气的地方,地脉已经被彻底污染,方圆千里当一片穷山恶水,而此处,没有任何异常。”
萧霆道:“既然此妖原先不曾伤人,此次说不定是那几人不小心沾染到。我倒觉得不必担心。”
凌虚苦笑道:“这妖气太过邪恶,身具此种妖气之物,早已没有清晰明辨的能力,而且它所过之处,将会污染所经过的任何东西,水,兽,草木,引得那一片生灵发狂入恶,你觉得我是否应该担心?”
萧霆脸色微微发白:“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东西。”
凌虚摇头:“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猜测,临湘东郊没有被污染的生灵,所以我还不能确定。而且你我两人在此处转了几个时辰,没有找到丝毫妖气,要么此妖已经离去,要么它能够收敛自如。”
若是收放自如,只表示这妖更为可怕。一时间两人陷入了沉默。
“多想也是无益,只不过我奇怪的是这几个人为何会在临湘城中发作。”半晌,凌虚又道。
“这样想来就更奇怪了。”萧霆道,“你我寻出城来,只因为这几人从东郊而来,城中又没有异样之处。若这妖气收发自如,那几人岂不更有可能是在城中沾染的妖气?”
凌虚闻言又看了萧霆一眼,沉吟了一会儿,才慢慢道:“你忘了,昨日你我打听到的却是这几人一路从东城门直往肖字铺子,在铺门口突然发作的。”
萧霆先是不解,突然脸色难看起来,道:“凌虚,你有什么事自可以直说,又何必说不痛快!”
凌虚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
萧霆怒极反笑:“这几人一路直往肖字铺子而来,正好我又对你说有人叫我等在肖字铺子,你便联想到这几人说不定是来寻我,而昨日你便问我我是否认识这几人,我却否认了。你既然怀疑我,又何必梗在心中,不愿痛痛快快说出来!”
凌虚见着萧霆发怒,却也不急,只是慢慢解释道:“我并无如此想法。你既然叫我来帮忙,又拖我来肖字铺子,便是不怕我知晓你与何人见面。所以你若与这几人认识,自不必瞒我。你说不认识,我信你。”
萧霆怒气未解,道:“那你这番话又是什么意思!“
凌虚淡淡一笑:“你既然教我坦然那我便问了,你拉我来潭州,是有事求助,还是找理由拖住我。”
萧霆闻言身子一震,脸色微微一白,忍不住将视线移开,语气也变得微弱起来:“你为何这么问?”
“我虽与你不过见过两次,但我看你一向好强,能解决之事绝不会求我帮忙,解决不了的事,恐怕也不会求我帮忙。”凌虚淡淡道:“何况你若非请我不可,那自然是逼不得已,但看你一路怡然自得,倒也不像什么麻烦事。”
萧霆越发不自在,咬牙切齿道:“你既然知道,又为何不说不问?”
凌虚微微一笑,道:“我并不确定。但是你说此事要到肖字铺子等消息,可发生了妖化一事,你一是震惊,说明这妖化之事不在你预料之中,二来我出去寻线索,你头也不回跟与我,之后也不曾再提肖字铺子,若是真等消息,怎么会消息也不等便离开那处。要么你已经拿到消息,要么就是原本就没有消息。”
萧霆闻言脸色越发难看,半晌才道:“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明辨是非,不将我与那妖怪看作一伙!”
凌虚忍不住叹气:“我不是这个意思。”
萧霆闻言抬头注视凌虚:“是,我是故意拖着你!现在你可以回你的太玄派去了!”
凌虚道:“妖化一事还不清楚,我还不能回去。”顿了一顿,又道,“其实……”凌虚还是没说下去。他不知道如何用语言去安抚一个人。
萧霆闻言颓然地叹了口气,道:“真滑稽,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凌虚道:“我从未这样认为。”
萧霆道:“你真不会安慰人。我几乎觉得,你当年说请客谢我替你解释这一番话是你说的最好的谎言了。”他见凌虚似乎要开口,却打断道:“我人生前二十多年,对我不好的人太多,对我好的人又太少。你算一个,她也算一个。”
凌虚不知道为什么便想起了当年那个小姑娘。
“她比我大一两岁,是个性格有点坏的大家小姐,虽然凶巴巴的,却很善良,也不会因为我穷而看轻我。她为我画像,还偶尔资助我,又顾及我的面子绞尽脑汁撒谎。在此之前,很少有人对我这么好。后来她找我要我带她离开,我知道她不过是一时之气,她只不过是对她父亲的反抗,她其实比我想的更明白。所以我给她留言,让她放弃,她也知道我的意思。”萧霆缓缓道,“但我舍不得那幅画,那是唯一证明这个世上曾经有人在乎过我对我好的证明。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了。可是,突然有一个人说拿我当朋友,还细心替我考虑。”
凌虚闻言心微微一紧。
“可是那个人失约了。”萧霆定定地看着凌虚,“从那时起,我就当他死了!我下定决心,既然他如此惘顾一个人的信任,那我一定要他后悔!”
“可是…”萧霆忽然淡淡一笑,笑意里夹杂些痛苦与无奈,“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下定了决心,可是那人一说对不起,我就怎么都不忍心责怪,怎么样都怪不起来了。你说,那个人是不是很可恶!”
“我不甘心,真不甘心,明明想好要这个人也尝尝被人欺骗的滋味,结果就是不忍心看到他失望的样子。”萧霆叹气道,“你听见我一句话便愿意与我去潭州,那一刻,我突然为欺骗你感到后悔。我知道你不确定我对你是怨恨还是什么,可你却愿意信我。”
“你明明疑惑我的修为,疑惑我为何知道你是太玄掌门,疑惑我如何得知你在江州,但你一句都不问。”萧霆道,“凌虚啊凌虚,明明错的人是你,你却让我觉得我错。”
“我真想讨厌你!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萧霆轻轻舒出一口气,道,“算了。”
良久,凌虚才道:“这么多地方,你为何偏偏选中潭州?”
萧霆淡淡一笑,透着淡淡的落寞:“潭州,是我娘的家乡。她曾在七月的集会上与我爹相识,她希望我有机会一定要来一次。我只是,不想自己一个人来罢了。”
凌虚闻言忍不住笑道:“今日才二十二,你准备用什么理由将我拖到七月?”
萧霆一惊,看向凌虚似乎不明白他的意思。
“妖化之事比较麻烦,看来我不得不在此多停留数日了。”凌虚说得认真,眼神却有点游离不定,“这妖物极为厉害,恐怕还得你留下帮忙不可。”
“你手下几百太玄弟子,又何须我来帮忙。”萧霆心中微喜,却故作推脱。
凌虚看了一眼萧霆,仍是一脸诚恳:“此处离太玄太远,他们赶过来也需要一些时日,只得劳烦大侠多多担待了。”
“勉强,勉强勉强吧。”萧霆沉吟了一会儿,才‘斟酌’着同意了。
夜色幽深,乌云蔽月。
街道上隐隐传来更夫敲更的声音。
一下,两下,三下。
萧霆缓缓坐起身来,眼睛在夜色之中亮得吓人。
他床前单膝跪着一名黑衣男子,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萧霆轻轻开口:“你倒是很准时。”
“属下不敢迟到。不知尊上计划可还顺利?”黑衣人的声音很哑,似乎极力隐藏着自己的身份。
“凌虚?”萧霆缓缓勾起一抹恶意的笑容,“我想,他应该是信了吧。”九分真一分假,将自己最深处的情绪都扒出来给人看,怎么不信呢?
可是真疼啊。将隐秘的恨重新翻出来,还要装作放弃的样子。真疼。
黑衣人道,“他若是信了,此事便成了一半。”
“我倒希望襄州不要坏事,否则教主可就又要不高兴了。”萧霆冷冷道,“教主是不是已经出关了?”
“是!”黑衣人道。
“那你也替我给教主带个消息吧。有些事还是未雨绸缪得好。”说着萧霆将一样东西扔给了黑衣人。
黑衣人将东西往怀中一放,行了一礼,整个人往后一退,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过了许久,萧霆起身下床,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冷水。那股冷意从喉头一直在贯彻到胸腔。
“凌虚……”
月亮缓缓从云雾后探出身来,月华倾泻,映出萧霆赤着的上身。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从腰间一直盘至右肩,青黑色的纹身透着浓重的死气,显得狰狞而邪恶。
作者:江橼
“命石”——这个世界的核心。
所有人出生时他们的额头都会浮现一颗独一无二的石头,有的人是天蓝色钻石,有的人是石英色和田玉,还有的人是翠绿色翡翠。
虽然神明没有给世界魔法,但祂赋予了另一项馈赠——命运。
是的,这颗石头之所以叫“命石”,正是因为它代表着每个人的命运,代表着世界的命运。
“我觉得吧,这本书纯粹扯淡。”R躺在柔软却陈旧的沙发上,晃着腿点着脚,眼神从那本刚拆封的八卦杂志上挪开。
D坐在桌边,处理着白日里没做完的工作,不走心的抽空捧场。“讲了什么?”
“说,命石之间是存在联系的,天蓝色钻石会吸引石英色和田玉,但和田玉必须要远离钻石,不然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D听完后敷衍的嗯了一声,并没有把这种命石匹配的娱乐文章放在心里。
“那我可得离你远点儿。”她说着,合上了笔记本。
“搞完了?”R爬起来,走向冰箱。
“搞完了。”D搜了搜眉心,接过对方递来的饮料,并没有看是什么便一口闷了。
下一秒——“噗!”
“卧槽,你拿的什么?”低头一看,蛇草水。
“你的最爱?”R无声地笑着,一点点把自己手中的冰糖雪梨喝个一干二净。
“屁。”
“看样子,你的确得离我远点儿。”
不然下场会非常凄惨。
R和D相识有十年了,从中二少年到犯二青年,两人相伴走过了人生最轻狂的时代。
但如今,却不可遏制地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正如她们的命石那般,钻石和玉,天差地别。
但两人其实没有什么感觉,即使是现在命运的岔路上,对分别这件事,她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采购进度如何?”D穿着工装,从办公室里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巨大无比的扳手。
R顺手抄起桌上的文件,盯着电脑头也不回地把东西递给对方,并没有察觉那扳手距离自己狗头只有不到两公分。
“目前有2家公司报价,但价格还是偏高,我想办法压一压吧。”她眼睛里闪着算计的光芒,嘴边挂上笑容,“真当我们都是傻子吗,什么都敢漫天要价?”
D是相信对方本事的,从小她就深有体会,R那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别太过分了。”她拿走文件的同时不忘提醒对方,别忘了自己的目的。
R不耐烦地赶人,嘴上敷衍应承。
“放心,我有数。”
D心想,你有个屁数。
事实证明,她们不愧是认识了十年的老朋友,R心里想干什么,D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解决供应商虚高报价的办法就是抬出了一家虚构的第三方,用极低的价格不断给供应商施压,迫使他们改变报价。
办公室里,R翘着二郎腿,靠在椅背上,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举着座机话筒。
“高总,真不是我唬你,人家报价只要3,你们都报到5了,这怎么想都不可能买您家的东西啊!”
“哎不好意思王总,刚才跟其他供应商通话来着。哦哦,您问那个单子啊,现在最低价是3,公司急着采购,不压价了,八成就从那买了……”
“啊?改报价?这不合规矩吧高总?”
“不是我不帮您王总,您也知道,咱都是二轮报价出结果的,您二轮给了几,不用我多说吧。”
“那行吧,就这一次啊,改好了赶紧把报价单发给我,邮件别抄送采购了啊。”
“哎哟,太客气了您也,也不是互惠互利的事儿吗,用不着这么大的包。”
……
“搞定了?”D正好从茶水间回来,手里拿了两瓶酸奶,隔着隔板扔给R。
放下电话,R嗦一口酸奶,感觉人都活过来了。
“搞定了。”
她是谁?这点小事都搞不好那不如从桥上跳下去死了算了。
“今晚,就都结束了。”
明明应该是如释重负的场面,但二人却露出了更加慎重的神色。越是最后关头,越不能放松警惕。
商场如此,生活也是如此。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会不会比你更加积极。
深夜,空荡的公司里只有D的办公室亮着灯,她翻阅着此前从R哪里拿到的资料,电脑屏幕停留在采购批准的页面。
零点一过,采购合同正式生效。
价值2千万的生产线将在半个月后进驻生产车间。
但也正是同一天,R正式从公司离职,连这单采购的奖金都没有要,拿着半个月工资潇洒走人。
D的指尖划过那写满了笔记的文件。
“我大概,就是被这样的你所吸引的。”
有本事又干脆,不为无所谓的事情留恋,像是一台精密机器,但却又充满了惊喜,你永远也不知道她的内里有什么,永远也看不透猜不透。
她喜欢这种纯粹的理性,喜欢一切合乎逻辑的东西,但不喜欢意外。
“石英色和田玉会被天蓝色钻石所吸引……这东西写的也不算全然胡扯。”起码,她中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庆祝计划成功的时候,冷不丁收到了来自R的转账。
“这是讲好的回扣。”
五百万。
这便是D允许R离开公司的条件。如果她能在一单采购中吃到五百万的回扣,那么她就允许对方离开。
离开自己,去往更加精彩的世界。
截止目前,一切都如她所想。
只花一千五百万就拿下了市场价三千万的设备,虽然失去了自己的老朋友,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算什么损失。
目的达到了。
R的目的也达到了。
她没有问客户要回自己的私人手机,也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询问对方,自己是否可以离开。
客户点头摆手,放任已经失去价值的工具人离开。
随后,R坐上了回市里的出租车。
“不好意思师傅,能麻烦先去趟公安局吗?我手机丢了。”
昏暗的车厢里,她手中捏着一闪烁红点的纽扣,脸上没有丝毫丢了东西的窘迫。
“你是得离我远点儿。”
因为这会连累你——即便你并非完全无辜。
商场如战场,任何一家做大做强的企业背后都会有无数觊觎者。他们有的伺机而动,想要一口吞下大象;有的细心谋划,想要一举翻身成功。
R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只不过她的目的,是摆脱那吸血的黑心公司,远走高飞,去往那精彩纷呈的世界。
“不要把钻石放在盒子里,它应当成为饰品。因为光能让它更加绚烂多彩。”
“你囚禁她太久了。”
“是的。所以,现在换我被囚禁了。”
D面对穿制服的人没有丝毫意外,她从容不迫地伸出双手,任由他们为自己佩戴玫瑰金镣铐。
“我是该远离她。”
不靠近就不会被吸引,不相识就不会受伤。可是她无法拒绝命运的指引。
“命石”是这个世界的核心,它是神明替生灵书写的,名为命运的剧本。
前往高原的飞机上,一名旅客突兀地出现在R的身边。
“hi美女,我感受到了命运的召唤,请问我能坐在你旁边吗?”
R闻言抬头,问他,“你什么命石?”
翠绿色翡翠。
R快速低头看一眼手中的最新八卦杂志。
“天蓝色钻石最应该远离的是翠绿色翡翠。”
“卧槽……”
“你不要过来啊!!!!!!!!”
作者:遠夜
燕子啊
让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
没想到,与她再见的日子竟如此突然地来了。
荧幕里的她有些陌生。
无论是一身华贵如公主般的盛装,还是那一张抹了浓妆的脸,都和他记忆中的姑娘不像同一人物。他坐在电视前仔细地寻找,总算从微笑时的习惯和没有彻底消除的细微口音中寻到了一丝丝从前的记忆。
那时他们只是这座小城里极为普通的少年少女,因为就读同个班级和相同的爱好玩到了一起。不过男生有男生的话题,女生有女生的小团体,即使是朋友,他们俩大多时候也都是和同性朋友一块儿行动。
放学后的集体活动,男生们跨班级、跨年级集齐十多个人,不是去踢球就是去拍球。而女生的活动就文静得多,一边逛街一边聊天,三两地在学校周边区域游走。明明都是逛过几十几百遍的地方了也依然兴致勃勃,总能在同一家店内差不多的商品里挑拣出有些喜欢的小物件买回去。
刚熟悉起来的那会儿,他们的交流仅限于学校内,仅限于同桌在下课、开小差时的只言片语。他在纸条上告诉她最近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而她则保证回家之后会找来听听看。
他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可她一定是一名优秀的听众。每一次推荐的歌曲,她都如约在当天听完,并在第二天将感想说给他。有时是旋律很动听,有时是歌词写得动人,也有时候她会率直地表明这首歌可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虽然最后这种情况会让他稍有失落,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被别人喜欢总是叫人难受。但情绪经过沉淀,脱离最开始的状态之后他反而觉得欣喜,因为她每回的评价都不是简单地敷衍两句,她确实认真地去了解过,然后选择实话实说。
数次之后,他逐渐从这些足够真实的评论里感知到了她的偏好,从此再没推荐过被她评为不合心意的歌曲。抒情的、温柔的,他发现这类歌曲总会得到不错的评价,一如他对她的印象,一名毫不起眼的安静女孩。
如果不是同桌,他们可能根本不会有一周超过五句话的交流。如果不是同桌,他完全不会想把刚省吃俭用买下的磁带借给她。同桌真的是非常特别的存在不是吗?它将两名原本毫无交集的同龄人凑到一起,诞生出别样的情谊。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但他得承认,她和其他的女同学……有一点点不一样,一点点。
*
“上个学期尽让你推荐歌,我这里也有不少歌想分享给你。但是你要保证不能因此嘲笑我的品味,不然我就再也不听你给的歌了,知道不?”
看到她在纸条上写的话,他暗自点头,决定不管收到的是多土的广场舞曲目或者口水歌也不嘲笑她——但不嘲笑归不嘲笑,要是真的不好听,他仍会如实将感受传达给她。他对此很有自信,她绝对能分辨出于内心的真实评价与恶劣嘲笑之间的区别,这是花费了一整个学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
随后,他便在纸条上见到了她钟爱的歌曲……《拾彩贝》。
此时此刻,他十分庆幸他们俩的对话不是即时的面对面交谈,而是麻烦的纸条聊天室。不然的话,她大概要见到他莫名、不解、迷惑、尴尬的无言蠢样。
算得是爱听音乐的他被标题整得很纳闷,虽然这似乎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但又好像哪里不太对劲。流行曲目喜欢取的歌名无非就是那些东西,六七成和爱情有关。拾彩贝这样的题目,尽管不能说和恋爱完全没关系,但怎么看都更像是一首儿歌。
与小学午休时悬在教室左上角落的电视机里放映的动画歌曲异曲同工,他的脑海里已然顺理成章地将采蘑菇的小姑娘换上适合赶海的服饰,弯腰去捡被潮水留在沙滩上的贝壳。欢快的前奏过后是红色加粗楷体的大号标题坐落于屏幕中央,紧接着清脆的儿童女声与简单易懂且段落重复率极高的歌词组合在一起,这首儿歌便完成了。
他不否认有部分儿歌是挺好听的……但,有特意推荐的必要么?
“这是首儿歌?”
“唔……你回去听了就知道啦。”
问题被打了回来。瞧她眼睛都笑没了的模样,他极其肯定这歌有点猫腻。
他会购买喜爱的歌手制作的专辑磁带,不过迫于经济原因和便捷程度,更多地还是在网上搜索在线试听。然而在盗版音源遍地走的如今,他居然没能搜索到多少关于《拾彩贝》的条目,它作为国语歌实在冷门。
于是,他点开搜索出来的几乎唯一的试听链接,开始聆听她的喜好。
*
第二天,他看向她的眼神都不对了。
“你昨天给我听的那是什么?”
刚放下书包还没拿出课本抄作业,他就忍不住直接开口询问。着实等不到打响上课铃再传纸条了,天知道昨天晚上听那首歌的四分钟有多煎熬,演唱者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借由音响在他家里回荡……他永远忘不了爸妈投向自己的古怪视线。
“什么是什么,就是首歌呗。”她纤细的手上转着一只花里胡哨的笔,课本平摊在桌面,内容正是待会儿要默写的诗文。做完的作业叠放在书桌的右上角,方便每天都要抄作业的同桌随意借取。“你听完了?”
“谢谢,我宁愿没听完。现在我家那两位都觉得自己孩子被怪东西附身了,你说要怎么解决吧。”
“哈哈你也太夸张,哪有这么严重。虽然小孩子听美声作品不常见,但你撇开那种在整个班级面前声情并茂朗读课文的尴尬,带好耳机仔细品味品味呢。《拾彩贝》是首好歌,我可喜欢听了,真不是作弄你。”
他当然知道她没在开玩笑,他这是在质疑她的品味!
“不是,你多大年纪,怎么听起美声了?我爷奶估计都不爱听,春晚一播这类歌唱节目直接调成静音唠家常。”说起这首歌的不好,他可有太多能讲,“不说这歌手唱得听着费劲,像一口大气吸不上来似的,那歌词哎哟……还‘围着红兜兜’,儿歌都没这么直白,没把我臊死。”
其实这会儿的他尽管看似是个老乐迷,却根本没有多少乐理知识,对歌的评价全都出自完全主观的感受。美声唱法的科学性、演唱家声乐技巧的好坏、共鸣如何,甚至连高音质量的优劣都听不出来。再加上对美声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的偏见,以及这年龄段的少年一开闸就愈演愈烈的嘴炮行为,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对着她数落了好久她喜欢的东西。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若非系统学习过声乐,一般人很难对美声作品进行有内容的点评,欣赏也是同理。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今夜无人入眠》,但是这首歌的难度、各位男高音歌唱家不同版本的优缺点,了解的人凤毛麟角……不敏锐的听众甚至连某些歌手的倒嗓期都察觉不到,‘听个热闹’正是最恰当的形容。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插过一句话,只偏着头听,手上的笔在指间转过了二三十个来回,笔帽上垂下的挂饰随着笔身摇晃,发出汀汀的轻响。班主任进来主持早会之前的班级格外吵闹,但在叽叽喳喳的麻雀群里,她是特别的一只,安静不多嘴的姿态正如他对她的印象无二。
看上去她像是虚心听取了他的种种点评,可不知为何,他倒心虚起来了。
但这时期的少年,还有一个十分共同的特点——嘴硬又爱面子。
兄弟之间暂且不提,在异性面前承认自己错了,那可是天大的事,是涉及到‘尊严’的严肃抉择。尽管隐约察觉到自己说得有些过分,却不愿让对方发觉,想维持住自己的形象。
一顿过火的批评结束,她没讲话,他也没讲话。她没看他,也似乎没在看桌上的课本,视线不知道停留在哪里,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前一秒还心虚着的他顿时有一点小情绪,因为她看起来没有认真听他的评价,竟然在开小差。
怀着所谓‘虽然我不想你太在意我说的这些,但我也不愿意你真的没有在意’的矛盾心情,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喂,想什么呢?我刚才说的话听见了吗?”
这时,她的眼神里才有了他的影子、一些遗憾与少许失望。那神情仿佛比张口道歉还能折损他的腰杆子,只一眼就将他强撑起的气势击垮。
“叮铃铃——”
班主任准时地踩着震耳欲聋的打铃声走到教室的讲台前,而这位老资历的中年女教师,每天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清点作业,统计缺交人数。
“……糟了!”
大难当头的他无暇去细细体会她的心情,因为今天早上光顾着数落那首歌的不是,他东缺西漏的作业还一个空都没填……交与不交,早死与晚死的区别。
抄作业大王的滑铁卢十分彻底。班主任教授的语文课一结束,他就被通知去办公室报到,接受其他勤奋批改作业的任课老师一顿批评了。
在她面前能说上一早晨不停,到了老师跟头和闷葫芦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像根木头一样杵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角。不敢看老师,也不敢看自己那本被写了‘空白’加两个大大问号的作业本,心里充满悔恨。
而这还远不是结束,这一天上交了几门课的作业,类似的场景就复刻了几次,甚至还被班主任在午会中当着全班的面通报批评,可谓颜面扫地。忧心于是否会发展到通知家长的他,这下着实是没心思再和同桌的她传纸条。平时玩得不错的哥们一到课间休息就来他旁边,锤了一记他的肩膀,玩笑地问他今天怎么马失前蹄。
几人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便促狭道:“还不是和同、学聊得太开心——”
话中揶揄之意尤为醒目,显然是注意到了他和她较为频繁的互动与‘热烈’的聊天情况。其余的青涩面孔上也露出如出一辙的暧昧笑容,并未因话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就坐在边上而有所收敛。
“喔——那是应该忘了抄作业。没事没事,哥几个都懂,这波一换一不亏!”
男生打趣起男生来可不比燃起了八卦之心的女孩子弱,而且他们的言语中更有性别原因产生的优越与攻击性。如果有最起码的良知和羞耻心,处于这样的漩涡之中必然叫人非常不适……即使他们是‘好哥们’。
他都难受得不行,她又能舒服到哪儿去?
“行了行了,赶紧去放水,要憋死了。”
推搡着一众哥们走出离开位子走出教室,虽然调侃依然不停歇,但至少在上课之前肯定波及不到她。不在她跟前,他心里好受不止一星半点,那些过火言论的威力顿时下降大半,传到耳朵里根本不痛不痒。
——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在其他人面前被嘲笑太丢面子吧,他想。
最后班主任止步于口头批评,并未将这件事捅给他的爸妈,直叫他松了口气。可要说高兴,也着实高兴不起来。一面略有些怨怼她竟不提醒自己补作业,一面又担心她还在介意哥们的玩笑……和他的恶评。
对这两件事,他有心道歉。然而第二天一到学校看到一如既往在温书的她,这份心思又沉了下去。
一度闭上的嘴,想要再次张开可不容易。他内心挣扎数秒,终是吸取昨日的教训,先默默地从她的桌角伸手拿走一沓本册,按照顺序抄写起来。手上奋笔疾书,脑袋里想的却是该怎么打破尴尬沉默的氛围,顺利地将那句对不起说出口。
应该先为无偿借他作业的善举道谢吗?可是这么长时间的借阅行为下来,除了第一次有过几句感恩外,接下去每一天都拿得顺理成章。双方对此早就形成默契,现在再口头道谢也太古怪。
再用推荐歌的话题……?不,暂时别提歌曲。一天过去了,说不定她已经忘记那些令人不快的评语,没必要让她回忆起他咄咄逼人的模样。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直到顺手把作业还回去的那一刻,他都没想到合适的开场白——还是传纸条算了。
纸上聊天室永远不会背叛他,不管是多尴尬的话题,一落到无声的纸上就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只在纸条上道歉好像不太正式,但……本来也不需要多郑重,他觉得让她知晓自己的态度更加重要。
早读和早操的间隙,他反反复复地打了一遍又一遍腹稿。从和她传小纸条开始,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思考该如何写好笔下的句子,仔细到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想做到无可挑剔。
终于他觉得简单直白的开场最有效,并急急忙忙冲到座位,在第一节课的铃声刚响起的时候就撕下一页纸沙沙地将精炼出的语言写好,抖着脚等待任课老师在开始讲课,这样他就能趁着老师转侧身的不注意将纸团丢出轻巧的弧线,稳稳落到隔壁的桌上。类似的动作已在过去的学期里上演无数次,即使不去细想,行云流水般的投掷场景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已经预备好把攥在手中的小纸团扔出去,手臂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然后他看见了班主任抱着课本进来,然后他又看见两三名不认识的中年男女跟着走进来,直接走到教室的最后方,在紧靠墙壁的空椅子上坐下。
当学生当了近十年,如果他还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那这些年可能是白活的。他再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会挑这种时机发作,更何况除了爱抄作业外他自诩也不算坏学生。
“最近几天会有人随机到班级里听课,大家知道一下,和平时一样表现就好。”
听到班主任说出这话后,他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怎么偏偏凑在这时候来视察。但他没办法推迟领导们的到来,只得无言地将手中的小纸团放进有些掉漆的金属笔盒里,继续等待下一个时机。
这一等,时间就毫不留情地溜过他们之间的走道,把笔盒的盖子扣得严实,不可说的心绪被封存在内,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
如果可以预知到未来,他或许会放弃当初缩头乌龟似的窝囊决定,鼓起勇气把那句该说的话用自己的嘴清清楚楚地讲出来。
可是没有人能预知未来,至少他不能。
一念之差,现实就会变得如此不同,有些事就会变得如此难以挽回,谁能知道呢?世事无常,迁徙的候鸟难道就一定会再飞回来么?旅途中存在太多的变数,多得能将习以为常的轨迹转变至另一个方向。
叫他陌生,令他手足无措的另一种轨迹。
*
炎热的夏天来了。
天气再热,也挡不住青春少年们对户外运动的渴求。不用上学的漫长暑假,他和哥们一起踢了不少场足球。和他们一起踢球的都是附近初高中无所事事的男生,尽管挑了太阳没那么烈的下午,几场结束也都和淋过暴雨似的全身湿透。
带了女朋友来的人生赢家会和妹子再去其他地方约会,而他这样的,和哥们打完招呼就干脆地各回各家。踢球的场地离他家有点距离,要搭二十分钟一班的公交才能到。骑单车倒也可以,不过实在是懒得自己蹬回家。最近没有特别中意的磁带要买,他没必要费这些功夫省丁点儿钱。
每到雨季和酷暑,他总要觉得公交站的遮雨棚真是个良心的公共设施。躲在阴影下的时候尽管仍旧很热,心理上还是凉快不少。偶尔有一辆私家车从路上驶过,也有大热天依旧坚持蹬二轮三轮的人,甩着汗让轮子动起来。
还没有公交车的影子。
二十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说不定有些急性子的人就是不愿意在这儿浪费无谓的等待时间,于是选择了其他不省力出行方式。他愿意等,倒不是他有耐心,而是对他来说等车的时间可算不上无谓。
上蹿下跳好说歹说才从爹妈手里拿到的随身听,这不就用上了?路途中挤出来的‘闲暇’,最适合用音乐填补。甚至可以说他接受在热浪里踢球的邀约,其中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他能在路上听音乐。
公交车的班次间隔长并不是问题,就算它迟到也没关系,因为他有享受等候时光的绝妙办法。
随着歌曲切换,候车的人也多了一点。
最早到的他站起来,将候车座位让给一名老人,得到她一句感谢,不错的心情变得更好了。正巧耳机里播放的歌是气势高扬的类型,激昂的行进仿佛成了他的角色曲,下巴抬起的角度让汗水顺着颈部笔直地流下去,红彤彤的天际和厚重的云彩像是在给他的英雄事迹降下充满喝彩的帷幕——他平时绝不是容易想入非非的人,只不过音乐在烘托氛围上实在有不少加成。
歌曲进入高潮,鼓点节奏愈发激烈,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微微晃动,等待着人声加入之后的爆发。
“哟,刚踢球回来?”
浑身一激灵,他条件反射地按下暂停键,生生将音乐停留在切入副歌的前一秒。侧头看去,这熟悉的声音果然是她。惊讶之余,还有几分被突发意外袭击的不知所措。
“哦,嗯。”他顿了半晌,“你也出去玩?”
“没,出来上课的。”她回答,“真是巧了,你坐哪个车?”
他报上车号,她点点头:“果然和我不是一班,怪不得之前没遇到过。”
“那你是哪个车?”他接着回问,听到答复后心道确实是巧了。她那辆车的班次间隔短一点,再加上比赛结束的时间每次都不固定,兴致来了踢到晚饭饭点也不罕见,两人要碰上可不容易。
耳机还在挂在耳朵里没来得及拿下来,等他想到应该取下耳机和同学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都没有话了。取或不取好像都不正确,手僵在裤兜里动弹不得。他不想过早结束和她难得的偶遇,即使这气氛尴尬到让他呼吸困难。
可是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聊?……音乐?
——算了。
放弃曾经兴致勃勃谈论过的话题,只需要脑海中闪过一些幻灯片记忆的区区一瞬,他就像被下了封口咒,不得在她面前主动吐露任何有关音乐的只言片语。要知道,英雄也并不十全十美。被捏住弱点,英雄和狗熊的身份转变往往不会很复杂。
暂停的音乐暗示故事进行到尾声时的重要转折,巨大的红幕布之下,正做着告别动作的主角被债主找上门,以极不符合英雄的姿势灰溜溜地逃遁远方。当然、当然,他不是什劳子英雄,他欠她的东西大概也没那么价值连城。只不过欠了太久,利滚利后逐渐变成了他无法面对的一座大山。
不知该看哪儿的眼睛偷偷往边上飞快地瞧了一下,她正注视着公交车将会驶来的方向,根本没有关注他,仿佛之前的几句寒暄仅仅是最起码的礼貌,她根本没想和他聊些什么,也没真的关心他家住哪个方向。
心重重地落下,落到水平以下。
他看见候鸟掠过海面,他看见雨滴打湿羽翼。他看见候鸟逐渐靠近,他看见自己和雨滴一起坠入大海。
“我说你、”
“对不起。”
他是后开口的,却抢在她前头把话说完了。快速但清晰的三个字堵得她一愣,脸上浮现出明晃晃的疑惑:“……什么?”
“对不起。”鼓起所有勇气说出第一遍后,接下去的无数遍就异常容易了,“你推荐的那首歌,我说得有点过分。其实它没我当初评价的那么糟糕,真的。”
“啊……”她显然很惊讶同桌了大半年的同学竟然一直对那件事耿耿于怀,也没意料到会在这里听到一句道歉,顿时不晓得要如何反应。但是被他的郑重所感染,她也不由得思索起较为正式的回答:“其实我在一定程度上预计到了你的评价,选那首歌当作推荐的第一首曲子也有点缺少考量,应该先让你接触更通俗一点的曲子才对……不过你竟然提高了《拾彩贝》的评价,我还以为你不会想再听它的。”
“后来偷偷听过。演唱我还是不喜欢,但曲子其实不错,有些像带点忧郁的儿歌。”
承认它的好,对现在的他来说简单得信手拈来。
她笑了笑,却不像他听到自己喜欢的歌被夸赞时一般表现,没有就这首曲目继续深入讲述创作的背景、喜欢它的理由等等,她与他的不同如此明显,脸上收不住的笑容引他的视线无限停留。
公交车开走了。他先到的车站,却是她先上车离去。
二十分钟一班的公车今天也没有遵守时间,按照自己的步调不紧不慢地迟到了五分钟。虽然他一般不在意多等几分钟,但今天他得好好感谢它至少没在他们俩谈话之际不合时宜地出现。
车内冷气很足,吹得他头脑恍惚。
终于把那句话说了出来……光是这点,今天的收获就已盆满钵满。然而看似完美的偶遇中仍有一点让他遗憾——竟没有和她聊除此以外的东西。现在就好像他们之间的死结被疏通,留下两根毫无瓜葛的线头。
作为过错方的他应该主动再拾起线,打成漂亮的蝴蝶结。可他被解开死结的激动冲昏脑筋,完全没能让他们俩的关系延续下去。自座位重排后,‘同桌’关系不复存在,他和她随之没了大半说话的机会,更被抹杀了传纸条的空间。
这下他便发觉,原来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里上课的同学,居然能毫无交集到这种地步。一周五个白天的共同生活,甚至连一句话、一个眼神的对视都没有。他从未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普遍存在,因为他从未如此渴望过与一名同龄的女孩子回到有说有笑的时光。
*
头脑简单的他最近总是在琢磨。
之前琢磨该怎么向她道歉,现在琢磨该怎么继续和她说上话。他们还是领座的时候,他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还要为这种顺手为之的小事而烦恼。简单的脑子得出的方案也是简单的,就像他近半个学期的失落煎熬得靠偶然际会解决,他为当下的困局冥思苦想出的办法……是傻等。
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究竟哪几天上课,只好尽可能多往外跑,从球场早退一段时间,又多在车站等一段时间,切切期盼着能重复上一回的偶然。
偶然不可复制,但执着的努力或许能有回报。
等待的时间对他来说并不痛苦,毕竟他还有随身听里的音乐陪伴。他买了新的磁带,要是碰见了,又能推荐她去听一听这张横扫排行榜的专辑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歌曲。如果她感兴趣,他肚子里也存了不少从网上收集来的消息与自己的听后感分享。
关于流行乐的话题,她不是唯一能一起讨论的人选。他哥们大都听点儿,真聊起来也挺热火朝天的。但她就是特别,他就是更想告诉她现在又多了哪几首好听有趣的歌。
很想告诉她,非常想告诉她。
所以当十几次的等候终有结果时,他摘下耳机,主动向她打招呼:“唷,刚下课?”
“对。你又去踢球了?这么热的天,你们兴致真高。要不是要上课,我都不想出门。”有了第一回,再在车站碰面的时候她并不惊讶,瞧了眼前同桌满身的汗,她自然地走到他旁边说起话来。比起他一会儿局促一会儿自来熟的模式切换,她一直都如现在这般从容,同学间的交际聊天也本应如此。
“还行吧。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意思,不如出来踢几场。”他不打算就踢球的话题多加赘述,吸取上次的经验,趁着公交车还没到赶紧把随身听拿给她看,“这张专辑你听了没?很不错的。”
她伸头一瞧,果然摇了摇头。
之前也是这样,尽管她对他的推荐曲来者不拒,自己却不怎么了解当下最流行的音乐。考虑到那仅有的一首由她推荐的歌是什么样的风格,他顿时理解了她的脱节。回首远眺,长长的马路尽头没有公交车冒头的迹象,她稍微想了想便接过随身听当场听了起来。
他颇为紧张地看她使用自己的物件,不由自主地忐忑。心里痒得厉害,可是没法子抓挠。紧紧盯着似乎太奇怪,于是他控制住视线,只时不时地往那边瞥去一眼——她的身体跟随音乐打着节拍,面上神情瞧不出多大波澜,但至少不像是极讨厌正在播放的音乐。
就在她闭上眼听曲子的时候,巴士缓缓停靠在车站,车门打开,走下来几个人又走进去几个人。他一咯噔,马上去看公交的号……还真就是她要乘的那一辆!
眼珠不停地在她和公车之间转动,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将她从他的音乐世界中带离,巴士便又载着乘客开走了。关上车门的声音、车辆发动的声音……它们被耳机内传出的音乐完全遮盖过去,直到那长方形都瞧不见影儿了,她都没发觉自己错过了一班车。
“这名歌手的作品以前你是不是也推荐过?风格完全不一样了,不过咬字方面还是很有特色,很新奇。”
听完一曲的她摘下耳机,又回头瞧了眼没有公车身影的马路,确定还得等一会儿之后继续谈论起对这首歌的种种想法,甚至还准备切到下一曲目继续听。时隔许久再体验到她认真的评论,怀念与庆幸涌上心扉的同时,他为方才的不作为感到一丝慌乱心虚。
如果不说,她大约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可就像那句哽在喉间足足半个学期的道歉,他始终会记得他为了她能听完这首歌,‘故意’没提醒她去赶车的自私。莫名地,他不愿将如此污点留在他们的交往中。
但道出自身的卑劣行径总需要莫大的勇气,他心不在焉地听她讲了好些时候,直至她把随身听塞到他手里,她在夏天依然泛凉的手指碰到他灼热的手掌时,陷入内心挣扎中的他才因这过大的温度差异而回过神。
“车来了,你快走吧。”
没戴耳机的她这回听见了公车的响动,一瞧是前同桌要坐的那部,她善意地提醒貌似还没发觉的等车人,像是比他还担心会赶不上。然而他却抬头瞧了瞧正在上人的公交,竟无动于衷地又将视线转回来,丁点挪动位置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她纳闷了,不解地轻推前同桌的后肩:“这位同学,你再不扯开步子,车可要开走了。”
正如她所说,公车真的在话音刚落没过三秒的时点关门走人,此刻整个车站只剩下他俩还在等车。面面相觑的情况没有发生,因为做贼心虚的他根本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汗津津的手死死捏住平时宝贝不已的随身听,他……他其实无从回避。
“我,呃,我等下一班车。”
首先要张开嘴,首先起码要将声音发出来。他知道她一定会问‘为什么’,但他并不打算回答,因为听了接下去的道歉,凭她的聪敏必然能顺势解开疑惑。这会直接将他的小心思赤裸裸地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任她观赏,羞耻心又在极力阻止他,可是相比起来,他更不想再度回到半个学期前的状态。
“那个啊,我和你说一件事你别生气哦。”不自觉地吞咽口水,方才一直在做听众的他反倒感到十分口渴。她微微侧头,黝黑的眼睛里染上好奇。
“其实刚才你等的公交来过一班……但是我想让你把歌完整听完,所以没提醒你。”
“啊……”她发出明悟的感叹,随即又问,“就这件事吗?”
观她神情,像是觉得他有些小题大做。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没去提醒而已,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或许连过失都算不上。她听完后并不觉得有多生气恼火,无所谓道:“没关系,我也等下一班车好了。”
车站变得很安静。
最能打发时间的随身听无人使用,她探头望向道路远处,他期盼着那里空无一物。载她离开的车一定会先到,但他只祈求它能来得晚一些。
“随身听你现在用么?不用的话我再听一首?”仿佛觉得单纯的等待颇为无趣,她主动将他的物件要了过来,面朝公路继续听他喜欢的歌曲。他有任何不给的理由么?显然没有。
他不知道她现在听的是哪一首。从余光瞥见的肢体有规律地摇晃,少女纤细的食指随着音乐轻轻敲打随身听的外壳,像是他心跳的节奏,又好像比那慢一些。在学校里见不到的画面,第二次在他眼前展现。
尽管想多看一些,可要是车来了,他这次一定不会再故意让她错过。一半注意分给她,一半注意分给车,倒也不算无趣。
可惜……十分钟的短暂超乎他想象。
不过眨眼功夫,她要等的车就来了。时间就像被不知名的怪物吃掉了似的,两班公交仿佛是列车上相连的两节车厢,一节才从他们眼前开走,后一节马上便到。
“车来了。”
怕她因为音乐听不到他讲话,他还蜻蜓点水地拍了她一下。然而她却好似在表演模仿秀,像他前几分钟一样抬眼一瞧,确认来的公交是自己等的车之后又没了动静。他还想再提醒几句,但是被她摆手的动作制止,眼睁睁地望着那辆巴士第二次远去。
——她在做什么?她为什么这样做?
各种各样的猜测一下子涌现,搅得大脑快要停止运转。平时话多又不爱动脑的男生正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疾驰,两片嘴唇和缝上了似的一个小口子也打不开,倒是空空如也的脑袋里散乱地飞舞着千奇百怪的念头。
他没有问,她也没有回答。
两部班次不同的公车不知来了多少辆又走了多少,即使在白昼更长的夏天,天也已经快要彻底变黑。他自己倒还好,但她比平常晚这么久回家,不会被家里人责备吗?抱着这样的担忧,起初不愿她离开的他这会儿反而成了催促她早点回家的角色。
“你……还不准备回家吗?”
“等一下,马上就听完了。”
果真,大约三分钟左右,她就自己摘下耳机,把东西还给它的主人。她看上去并不怎么担心时间的问题,神色依旧显得从容。
“它快没电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你回家……这张专辑的确很不错,不少编曲都十分有趣。更多的内容现在大概来不及说,我们下次碰见的时候再细聊吧。”她从候车的座位上站起,街边的路灯已然微亮,等候的公车适时地乘着夜风停在她面前。
他握住随身听,着急地向她喊道:“那你下一次是什么时候上课?”
她已握住公车门旁的扶手,听到他的询问,转头微笑:“明天。”
*
明天,在还未结束的暑假里,他们尚有几十个明天。
她本来就几乎每天都会出去上课,而他的父母则对自家孩子日日出去野的行为早已习惯,男孩子多出去玩总比一直闷在家里好,仅在差点没赶上晚饭的个别日子说教两句,其余时间都放得很宽松。
当然,他并不是天天都出去踢球。有球踢的时候那是正好,没有人邀约的时候他也会装成和同学一块儿踢球的模样,其实是去车站等她下课。
他们俩仿佛重新回到了还是同桌的时刻,他向她推荐喜欢的歌,她听完告诉他自己的感受。偶尔也会说两句音乐之外的话题,但并不多。
几次下来,他终于觉得他们的关系回暖到可以聊一些他原本不太敢聊的话题时,他第一个便问:“你很喜欢那样的歌吗,就你推荐给我的那种。我周围……都没什么人听那一类的歌,你是怎么接触上的?”
“哦,没什么,因为我家里有人是学声乐的,我姑且也算半个。”
“半个?”
“半个。真正决定以后就走声乐这条路的孩子现在都已经在上音乐学院附中了,我只不过在课外学,读的还是普通高中。虽然比半路出家的好一点……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要不要参加艺考。”
这话题他很陌生,是完全不了解的领域。对于像他这样的普通学生来说,艺考是极其遥远的东西。他们这小地方,大家几乎都牟足了劲儿念书,完全没想过要额外付出金钱和精力去走不一样的路。
“那你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去呗。反正你功课也很好,不管怎样都不会差。”他对此的观念与父母的教育方针如出一辙。尽管家庭并未富裕到哪里去,可他自幼生活的环境却异常宽松,说是整天闲散度日也不为过。他对未来的打算也很简单,随大流读书,随大流工作。尽管并不清楚究竟要从事什么行业,但他从未操心过这件事,觉得往后总归能找到份活儿干。
面对鼓励的话语,她摇摇头:“我还要再想想。”
“哦。”
以单字结束话题,他有点不得劲。
他们俩并不是无话不谈的绝交,至少他认为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存在太多没法聊的事情,关于她未来的进路似乎就是其中之一。他深知这一点,但在真正面对戛然而止的对话时仍旧心有不甘——为什么他不能是倾诉的对象?是因为他不懂什么声乐,还是他看起来不可靠?他承认,这些事或许更容易和闺蜜一类的同性好友或者见多识广的长辈深入探讨,但……
转折之后的念想,他打住了。
“那下次,你也推荐点你喜欢的歌给我吧,就和上回一样。”他故作轻松道,“多给我听一点,说不得哪天我就开窍,懂得欣赏高雅艺术了呢?”
“这可不是高雅。不过……好吧,我再想想挑什么给你听。”
中间的停顿着实让他心惊了一回,差点以为她要因为上回的失败结果而彻底放弃向他推荐歌曲。瞧她上挑的细眉,他总觉得自己这是被小小捉弄了一番,但印象中的前同桌又不大像是会这样做的人,搞得他一时有些糊涂。
但是——算了!小细节略过不提,最重要的是她答应了!
“那还用想,当然要先挑你最喜欢的。”
这对他来说是根本不需要多想的结论,但她始终有一层顾虑。她从不轻易给同学推荐自己喜欢的歌,也几乎没告诉过他们自己其实在学声乐。校内的大小才艺汇演上,她绝不主动提出参加表演,即使规定了每个人都得准备节目,她都会避过唱歌去和其他人一块儿表演小品。
他是她第一个不太成功的尝试。
“……既然你这样说的话,那我现在就可以推荐给你。”她说道,“歌名叫《燕子》,有很多个版本。”
“我要听哪一版?”
“都可以。它是首民歌,有学院派的唱法,也有流行、民谣的唱法,或许会比《拾彩贝》更容易入耳。”
点点头,将这件事记在心中。
《燕子》作为歌曲的名称可比《拾彩贝》正常多了,只听名字,说是流行歌他也不会有怀疑。
于是回家吃完饭,他马上上网搜索,跳出来的版本果真如她所言非常多。上下翻了半天,好不容易选出一个点开听,结果竟恰好选中一首纯音乐——但左右不过四分钟,听了便听了。
他记得前次的教训,戴上耳机后才敢点击播放。
钢琴和像是箫的音色一开头便演奏出忧伤孤独的气氛,而这也是整首歌曲基调。之后加入的各种配器并未显得拥挤嘈杂,始终让这首旋律伤感的曲子保持着它本来的样子。
说是民歌,他还以为会是热火朝天的喜庆氛围。就像偶尔在电视里见到的那些不管布景还是着装都红艳艳的表演,演唱者穿着一身红红的地方服饰,满面笑容地用足以穿透屏幕的明亮尖嗓唱着朴实无华的歌词。
但这份宁静又忧愁的氛围,确实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往常推荐歌曲时,她也偏爱这一卦的。
收拾好心情,他找了个确定有演唱的版本……因为填在歌手一栏的名字连他都瞧着熟悉,显然是哪位经常出现在荧幕中的大佬级人物。
前奏响起,那比纯音乐版本更寂寥的星点音符配合着似带有眷恋之情的清幽女声,一首名为《燕子》,而在讲述所爱之人的追忆歌曲展现在他面前。歌词果真极为简单,但却莫名让他心绪浮动。
“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他坐在电脑桌前,耳朵挂着耳机。听着伤感的民歌,看着描绘恋人模样的歌词,脑海里无端地浮现她的模样。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这就是在写她的样子吧?一定是这样的,他想,不然怎么能解释偏偏只有她笑起来的画像既快又准地出现。
一定是这样没错。
像是发现天大的秘密,他的心跳陡然加速。幸好反复在耳边播放的歌曲它淡淡的冷清和忧愁缓和了躁动的内心,恢复正常后的他摘下耳机,决定保守好这份秘密不让她知晓。
忘了按下暂停,歌声仍从耳机内传出细微的声音。
“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
燕子,燕子。
他梦见燕子飞进家中,在窗台的屋檐下停留。
于是他日日趴在窗台边看着那只燕子,期待她能在这里筑起巢与他一块儿生活,让他知晓即使会飞去遥远的地方,她也不会忘记家在哪里,不会忘记这儿还有他在等她回来。
睁开眼时,她坐在旁边等候他对《燕子》的评价。
周围十分僻静,这里是距离车站不远的一处少有人经过的儿童游乐处。因为设施都已陈旧生锈,平时也没多少孩子喜欢在近处就有小公园的情况下来这里玩耍。阵地从车站换到这块儿还是前几回的事,主要公交车站总有人来来往往,作为聊天听音乐的地方不太合适。
在石头长椅上垫了几张纸,她倒也不介意地坐下了。他没带这些,正想着要不要随手掸掸灰尘将就时,她就在旁边的座位也铺上纸,铺完了还朝他笑。
“燕子、”
他其实想说谢谢,可不知为何是这两个字脱口而出。观她明亮的眼珠里还有期盼,他便索性直奔主题:“燕子很好听,我也很喜欢。”
首先让她知晓他的心意,其次再将他的念想细细道来。
所幸他当年推荐歌曲时长篇大论的功力犹在,即便不懂专业性的东西,倒也被他掰扯出好长一串感想。他这回点评的时候没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直在偷摸地瞧看她的反应。
总归都是夸赞,不可能再叫她难堪。但假使有机会,他还是想让自己在她的眼中可以更有品味、更值得讨论更深的东西一点儿。
“你还听了纯音乐版的呀,真没想到。”最喜欢的歌得到同样的认可,她肉眼可见地轻松许多,“其实我本来也没指望你会喜欢它,你看,你听的歌都比较前卫。像《燕子》这样的歌,不像是你们钟意的类型。”
他可听不得这种话,立马反驳道:“怎么会?它本质不还是首情歌么,情歌现在多流行,大家都会喜欢的。”
这时他倒忘了,前一首《拾彩贝》硬要说,也有点情歌的色彩。况且她推荐的两首歌曲在特定的领域也完全不冷门,只不过在周围都和声乐无关的普通高中里,几乎找不到能放下成见欣赏的同好罢了。
她的成熟远胜于他,很多时候不愿与他计较,只附和着:“是啊,至少你很喜欢。我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认真的回馈,有些理解你以前为什么老喜欢让我写感想了,这真的很令人高兴。”
被夸得忽然词穷的他不自在地摸着后脑勺,有点自得但又不敢表现出来,怕她觉得他是个得了点夸就飘飘然的轻骨头。于是僵硬地清清嗓子,为转移心思说起别的事:“说起来,你暑假里一直在念的课外班是不是就是去学唱歌?什么女高音之类的,经常在春晚里见到的那种。”
要说刻板,这还就是教科书般的刻板印象,然而他又没说错,大众接触美声最常见的途径就是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她心里无奈地自嘲,面上不嫌麻烦地解释:“差不多,我也学美声,只不过将来继续学的话可能更想要学民族美声。”
“有什么区别……?”不懂行的他迷惑地发问。
“简单来说,就是更本土化、更容易被接受的唱法吧。我也解释不清楚,你去听对应的作品可能会比干巴巴地听我解释有用。”她又是一笑,带着些害羞,也带着些失意,“虽然我是这样想的,但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可能我还是会继续走正统的美声道路,也可能我会直接放弃声乐。”
——聊起未来这等人生大事,他可不迷糊了。
记得上回的戛然而止,他紧接着提出自己的想法,打算牢牢抓住这次机会:“为什么?我看你不像是不喜欢学声乐,难道是一边念书一边学太辛苦了吗?”
“辛苦……也谈不上吧。”放眼远眺,她的眼神里仿若有深深的叹息,“我就是有点迷茫。不知道唱歌是我真心喜欢的事情,还是单单只因为家庭渊源才迷迷糊糊地学到现在……最近老师也总说我没找到感觉。”
虽然神情依然平平淡淡的,但他眼中的她有一张写满了难过与惆怅的面容。作为前同桌、作为朋友、作为……抱有某种秘而不宣的心思之人,他见不得她这样。
然而实在对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他努力地想办法,最终迟疑了一会儿建议道:“要不你唱歌给我听听?像《燕子》,既然已经有这么多版本,那你也可以有自己的版本吧!唱自己喜欢的歌总比枯燥的上课练歌开心点,正好也给不太懂的我演示一下那两种风格的区别……你觉得呢?”
她惊讶地瞧了他一眼,似是没想到他竟然对她的歌声有兴趣。
这一眼,叫他无端紧张起来。心里又是忧她拒绝,又是怕她曲解了自己的意思,赶忙补充几句:“就在这里唱,就唱给我听。反正我也听不懂那些专业的东西,你唱得再差劲也不用担心。”
讲完这句,他发现自己这怎么越描越黑,还没开唱呢就好像认定了她的表现会有点糟糕似的。还打算再找点好听的话亡羊补牢一番,然而宕机的大脑实在运转不起来,只得在她的沉默中讪讪道:“不愿意没事,我就是给你提供个思路。这歌你也不必非得唱给我听对不,你平时聊得来的朋友,或者直接唱给自己听也很好。”
“唱给自己听?”
“对,难道你没有情不自禁地哼起歌过吗?”他顿时有股哼几首的冲动,但一想起身边这位是专业学音乐的大佬,便立刻歇了心思,不搞那种班门弄斧的笑话。得到她的回应,又是自己了解一二的领域,合上的话匣子再次被打开:“你家里有没有复读机?有的话就更好了,还能把自己唱的歌录下来听,很好玩的。因为音质差,就算唱得不好也会被杂音掩盖过去,一不小心就会产生‘原来我唱得挺有水平’的错觉……啊,对你来说可能不是错觉。”
大约是真心觉得复读机在这方面十分好用,他滔滔不绝地继续讲了很长时间,到后来根本都没在聊她的烦恼,完全变成了单方面的复读机使用感受讲座。
她也如往常一样安静地听着,同时暗暗叹息——他真的只是个喜欢听歌的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说的消遣其实都是她用来练习的法子。录下歌声,一遍遍地听,一遍遍地纠正其中的错误与不足。录音设备早就被深深刻上了勤学苦练的印记,再难用它来放松心情。
……但可能也只有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才能不在意她演唱的瑕疵,不在意她在专业领域里拙劣的技术。
日渐西山,距离他们惯常分别的时刻很近了。
他说了半天的话,她只可有可无地嗯了几声,像是对此并没有多大兴趣。略感挫败的同时,他暗中责怪自己又没控制好度。
“……要不,今天就到这为止?”
寄希望于日期变更来刷新自身的状态和当下不怎么热络的气氛,他提出了回家。
“回去之前,你听我唱几句。”她拉住刚要起身的他,“要是觉得不好听就直说,我不想强迫你听自己不喜欢的玩意。”
极度惊喜之下,他倒没察觉她对自身演唱的贬低,只顾着掩盖快要咧到嘴角的兴奋,伪装平静道:“好啊,那唱什么?”
“就唱《燕子》。”
*
燕子啊
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燕子啊
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只记得听完那几句轻声哼唱的自己和着了魔似的,脑海中再也想不起其他旋律。什么新专辑,什么流行乐都忘得一干二净,耳朵里、脑袋里、心里只剩下她不加修饰的低吟。
那几句歌词来来回回地飘荡,却总也飘不出去,留在他的魂里。像只燕子,像极了他梦里的燕子。
“我真是……不中用!”他狠狠地骂自己。
因为在盖上毯子准备睡觉之后,他终于回忆起临别时发生的事。像是害羞又像是试探,草草哼唱几句,从第一个音出来到结束连一分钟都没到。他在发愣,而她静默了几秒没有等到他的评价,便主动道了一句再见,自己离开了。
不应当是这样的。
他们俩都要在那车站里等公交,有什么必要在这里分别呢?可是等傻不拉几的他总算舍得拔起腿的时候,车站早就没了她的身影。
——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仅仅十分钟的间隔,却足够把两人分开。当然,他还没傻到要和电视剧里的男生一样用两条肉做的腿去追钢筋铁骨的交通工具。
所以他只是让那一分钟不到的歌声回响了一遍又一遍,百遍千遍地重复。
可他这样喜欢她的歌声,结果竟没能让她知道。
一人躺在床上睁着眼,夏夜的蝉鸣穿过紧闭的玻璃窗侵入他的房间,但到底没有成功侵入早已被某样东西占满的他。脑子里不自觉地回味和她同坐一张长椅时的每一秒,而不够仔细的他马后炮地从自己揉碎嚼烂的行为中,读出了她的动摇不安。
是的,是的,她本来就不爱在人前展示才艺也不是自来熟的性格,那段浅尝辄止的歌唱必然包含了诸多勇气与思索。他就该立马鼓掌,把手掌心都拍得通红,大声叫出好听二字,最好响得能把路过的鸟震个趔趄——然而他的表现却是无言,却是沉默。
她那时是怎样的心情?她是不是对他彻底失望了?
一想到后者的可能性,他就恨不得叉死记忆中的那只傻狍子。
整宿没合上眼,大考前一天他都没这样过。
草草地吃过饭,戴上耳机点开各式版本的《燕子》继续听起来,但左听右听,没寻到比她更入耳的。百无聊赖地盯着桌上的闹钟,看最长的那根细针慢悠悠地转一圈,再慢悠悠地转一圈。
一秒像一小时,一分钟像一个世纪。
坐不住,等不及。实在等不到时间恰好流逝到平时出门的那会儿,他换好衣服,给老爸留了句话就匆匆地出门了。一开始是快走,渐渐地小跑起来,最后竟直接拔腿狂奔。
他跑到车站,大汗淋漓地乘到两人碰头的那一站下车,又换乘了平时根本不会坐的公交。这是她回家时坐的车,她曾说过要坐七站,于是他便坐了七站。下车之后的地方是他不曾探索过的板块,砖缝里的一根杂草都长着陌生的脸庞。
粗粗望去,几个方向都有民居,他顿时迷失方向,困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一站的候车亭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出门时心急,没把随身听也带上,现在只好傻不愣登地站着。
“……我到底在干嘛?”
下车了也不走,等在车站却不是等车。很难说今天的他和昨天的他比起来哪个更傻一点,还是恋爱中的人都像这样,本就不聪明的脑瓜要变得更笨几分。分明不知道她住哪儿,就敢一个人往陌生的地方跑。分明也清楚她今天没课,就和懵圈了似的往外面冲——他这是要干嘛呢,自个儿都看不下去了。
回去吧,回去算了,不回去还要在这做什么?尽管心里充满回家的念头,身体却十分老实地一点儿没动。他搞不懂自己到底在期待着什么,没有随身听相伴的等候极其无聊,而且根本看不到尽头。
她又不是到点就会来的巴士,哪有杵在这儿干等就能把她等来的道理。他心里门儿清,可就是不愿意走。
夜里刚下过雨,现在非但没半点凉爽,还闷得他喘不过气。
像是被许多层棉被压着的感受,以及莫名的心焦让他的呼吸变得异常艰难。
“你怎么在这?”
他被吓了一大跳,甚至以为自己在高温天气里狂奔的傻子行为让他中暑,然后产生了幻觉。不然要怎么解释,他竟然听到了她的声音呢?就像第一次在车站偶遇时那般,她又从他旁边窜了出来。
那么突然,他没做好任何心理准备。
“怎么不说话?”她疑惑地上下打量忽然跑到她家附近的前同桌,瞧他闭口不言的模样和满身的汗,又想到前一会儿在马路对面就瞥见到了这具熟悉的身影,福至心灵道:“……难道是特意来找我的?不会吧?”
被她这样一说,承认成了件困难的事。无论如何,一声招呼也不打就冲过来确实不好,但他真的没有坏心思。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将最重要的话先说完:“你昨天唱得很好听,真的,我觉得很好听。他们都没你唱得好,你可以多唱一点,我愿意听。”
“就这件事?我看得出来,你不必特地跑过来。况且你应该也不知道我住哪儿吧,真是……不晓得该说你什么好。”她瞬间失笑,“但是谢谢了,下次我会准备完整一点的歌。”
“好!”
他眼睛顿时亮了,决口不提自己的蠢事,只激动地高喊:“就要《燕子》,我觉得这首就可以!”
明明是她最喜欢的歌,这番发言弄得《燕子》是他一生挚爱似的。
也没追根溯源,她笑着答应了唯一听众的请求,挥别这位意外的访客,提着购物袋走了。
等她彻底离开,他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出门买东西经过了车站。和外出上课时不同,她的衣着更加居家休闲,简简单单的短袖和中裤和清清爽爽的黑辫子——又见着了不一样的她。
什么自责,什么自嘲早就没个踪影,回家路上他窃喜到不能自已,车窗上映出的大男孩一脸碰着大喜事似的满面红光。
回家之后老爸瞧见他这模样,直打趣道:“哟,这是赢球赢爽了。”
他也不反驳,就趾高气昂地走来走去让老爸误解。平日里老爱凑在电脑前的小伙子,今天出去一趟和中邪了似的在不大的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老爸正纳闷好好一小伙子怎么成这样了,细心的老妈两眼一扫,呵呵一笑:“平时踢球你见他这样?分明是处对象了。”
这一句话可踩着了猫尾巴,他顿时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正经辩解:“处什么对象,妈你别乱讲。”
老妈提了提嘴角,没和从自己肚皮里出来的小崽子一般计较,转头继续看电视剧。
两人都没就此追问,惊吓总算平息。
脱离炸毛状态的他偷偷深呼吸了几口平心静气,只觉得家里这空气吃进去也格外甜蜜。
*
她唱了《燕子》。
他特意下载了伴奏,在她要唱的时候外放。
随身听原本的用途是接耳机听,额外附赠的外放功能实在不怎么样,音质杂得和信号不好的广播频道似的。但他没觉得不满,因为越是杂乱的伴奏,越承托出她歌声的清澈。
他从她的歌声里看见了蔚蓝的天空,看见了飞过的燕子,看见了望着燕子的自己。
后来她唱了许多其他的歌,也唱过真正用上了美声唱法的歌曲——事实证明,他的确不会鉴赏这样的作品,只不过因为是她唱的,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声音都极为悦耳。
美声和民族美声的区别,她仔细给他讲过,也分别给他唱过。当时他像是懂了,可回去后便又忘了个干净,还糊里糊涂的。不过反正她唱什么歌都好听,她用什么腔唱歌都好听,也就没必要去计较这么多。
仿佛看透了他对这些的不上心,她后来也不再赘述,甚至不提这些名词,只一味地唱自己喜欢的和他喜欢的歌。
*
暑假的最后几日,天天跑到外头和她聊天的他没了平时听歌的放松心情。毕竟直到她关心起他的作业情况时,他才想起竟还有暑假作业这种东西存在。
他还什么都没说,她就已经从他尴尬和茫然交错的神情上看出了答案。
“我就知道。”她毫不意外,“之后几天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免得你作业都写不完,又要挨老师批评。”
“这不行!”一听到不见面,他条件反射地先张嘴拒绝。怎么能不见面呢?这可不行,他思索着。但作业也确实不能不写,不说正确率,至少得全都糊上装样子。要如何才能既和她见了面,又能把作业写完呢?
没过多久,他恍然大悟,跳起来恳求身边的好学生:“作业你一定写完了对吧?拜托借我抄抄,拜托拜托!”
——果然是这样的展开。
她无奈地应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借他抄,倒没什么可犹豫的。
“知道了,明天还是这里,我把作业带给你。开学还给我就行,别弄丢。”知晓他算不得心细,她着重强调了后半句。他恳求的模样实在逗趣,她得费好大工夫才摆出正经神色不破功。
得到肯定回复的他喜笑颜开,颇有些得寸进尺地说道:“那为了防止我把你的作业弄丢,我们就每天在这抄吧。我不带回家,这下你该放心了。反正找你借的只有做题的那些,其他的作文和抄写我自个儿解决。”
记得初中学过篇古文,里头有句话叫作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觉得非常符合他当下的表现。
“别过分,真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你在这里写作业,但我在这里做什么呢,发呆么?乖乖拿作业去抄,别耽误我的时间,知道不。”
他真想回一句不知道,而他们俩日渐交好的关系也促使他逾越的调侃:“我哪点心思,你说给我听听?”
空气忽然凝滞,她抿紧嘴唇一语不发。他暗道糟糕,不该脑子一热回了那句话。不说他们还不是那种关系,言辞间也有点不太正经。只是看朋友和他妹子的亲密举动看得多了,他们的对话总不由自主地闯进他的脑海,然后将其中主角换个脸庞。
但他与她,和他们并不一样。
“你……刚才的话就当没听到。我明天来拿作业,保证不给你弄丢。”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自信能将她的东西保存得当,却因为挂记着前一句错误发言显得尤为气短。
她低低嗯了一声,这天他们不欢而散。他真想再多说几句来弥补过失,可是一接触到她垂首思索的模样就惧怕了起来。他怕她思索出来的答案,不是自己想听的那个,害怕这段不算长的暑期时光会成为幻梦般的体验,一到上学便又回到之前毫无相干的状态。
他心里藏了那么多想问的,都因为惶恐而无法道出。
第三天,惴惴不安的他一早就到了两人的秘密基地等待。
有课要上的她自然不可能提早抵达,即使他提前来了也只是一个人待着而已。但他现在焦躁不安的样子到哪里都没法安定下来,与其在家被爹妈发觉不对劲刨根问底,倒不如来这儿清净点。
他想了很多与她有关的事。
比如开学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和暑假一样频繁见面,座位没在附近的他们俩要是在学校里的接触变多,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和碎嘴。她绝对不喜欢这样,所以他得忍耐。如此一合计,或许一周也没法和她好好说上话——毕竟他还不清楚她愿不愿意将两人的奇怪关系继续维持下去。
或许他真的很笨,绞尽脑汁地思考到她出现的时候都没能把其中关节想明白。
她来之后什么都没说,从包里将一叠作业交给他,人也还站着,竟像是交付完这些就打算离开的样子。一股什么东西将要从身体里离去的恐惧倏地袭上心头,他急切地说道:“昨天的事,你别生气。以后不会再这样了,我保证。”
她瞧了他好半晌,才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没生气。”
——骗人。他心想,她分明是生气了的。看她的眉眼,就是生气的样子,但他不敢拆穿。
“你没生气。”于是他昧着良心附和,小心试探道,“那我们还是好好的。”
一群鸽子飞过,落下一片阴影。他听见了许多双翅膀的拍击声叠加在一起,却没听到她的回答。他甚至觉得有点儿委屈,难道只因为一句话的不当,他们就要变成如此岌岌可危的关系么?难道他在她的眼中,就是这样不值一提的角色吗?
他会这么想也无可厚非,他确实琢磨不透她的心思,也读不懂她的眼神里包含了什么。在分别的时间里,她也想了很多,并且想得比他更多。可这些事他不会知道,毕竟她从未提起过,也不舍得提起。
“我不问了,你别不理我。”终归还是他在对峙中先认输,落寞的模样与近乎祈求的姿态令她于心不忍,毕竟从头到尾他非但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还帮助了她许多。对这样一位益友,她本不该用如此态度对待……可谁让他的身份并不仅仅只是位益友呢。
他们俩看似单纯的复杂关系苦恼了她不少日子,终于,她还是做下了决定。
“我们……”她停顿下来,克制地瞧他一眼。那人满脸的紧张惊惧,像是对她将要说的话有所预测,怕极了她当面将事情说清楚。
“我们……还是现在这样。上学的日子不行,周末我偶尔会有空,你愿意的话还能找我。但一周最多只有一次,具体得到时候再商量。”
不在预期捏的峰回路转让他顿时没能将神情转变过来,他呆愣了一会儿,像是给自己做足缓冲,不敢置信地发问:“真的?”
“真的。”她终于又笑起来,恢复成他熟悉的样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况且没你在旁边,我唱歌给谁听呢。我不喜欢没有观众的舞台,你可要负责给我热场鼓劲。每回我都认真地准备我的表演,所以你也不能偷懒,知道不。”
“那肯定的!你看我什么时候偷过懒,放一百个心吧!”唯有这点他敢打十足的包票。
“以后看你表现。”
极难得说了句俏皮话,差点让他健康的心脏瞬间患上跳动不规律的病。她本人显然也不常对别人这样,稍有些害臊地微红了脸颊。多此一举地将好好背在身后的双肩包提了提,见今日要办的事情已办完,她颇不自在地说:“那我们就回家吧,你得快点回去把作业补起来,不然来不及的。”
他应了一声,尽管心里还高兴着,本来也说好今个儿只拿作业,却觉得缺了什么似的浑身难受。小心地投去一个眼神,见她正要转身,他连忙叫停:“唉,等等!”
“还有什么事?”
“我说你,反正都来了……不如唱首歌再走吧。”他强迫自己咧开嘴笑,使劲地傻笑,好在她瞧过来的时候能维持住不动摇。
“我以为今天只是来借你作业的?”
听到要求她倒没有多生气,无可奈何的心情中未尝没几分被喜爱的欢欣。只是——该怎么说呢?以前她并不在意向他表露出喜怒哀乐,不喜欢的曲子会直接说不喜欢,喜欢的也不会吝惜夸奖之词。但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想把这些情绪藏起来不让他发觉,包括刚才的挣扎,包括刚才的喜悦。
不愿展露任何,只想他将她唱歌的样子牢牢记住。
“唱一首歌也就几分钟,我保证就听一首歌,听完就走。毕竟这么多天过来我都养成习惯了,不听你唱几句总觉得难受。”
既然如此,她也没必要故作扭捏:“要听哪首?从以前唱过的那些里头挑一个吧。”
这还需要考虑么?他毫不犹豫将那首歌的名字道出,甚至脑子里还未想好,嘴巴就已经张开。
“我要听你的《燕子》!”
她最喜欢的歌,也是最近唱得最多的歌。
熟练到无需准备便能直接进入歌曲的情绪,将一种思念浸入音节,唱起他们二人都为之沉迷的歌谣。
按照约定,她只唱了这一首歌。他也遵守诺言,听完后惯例地拍手,拍完手便是和她一块儿去车站等车。那么多次的《燕子》,那么多次的感想,她有时也真佩服他,居然能对同一个人在差不多时间内演唱的同一首作品做出十数次不同内容的评价。要说每回他对她讲的那些话其实也都不短,平常也没见他语文拿过多高的分数。
不解与惊讶之余,留给她最多的自然还是欢喜。
自己是喜欢唱歌的,她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回家仔细斟酌每个词的唱法,气口开在哪里更合适。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在他面前提起对未来的迷茫,不会犹豫着是否该放弃声乐的路。
她是喜欢的,她自然是喜欢的。
见他捧着一摞作业回家,她不由失笑。明明是来拿作业的,可他竟连个包都忘记带了。
这样粗心的人,居然能无数次对她的歌声说出细腻至极的评语,直说进她的心里,挠出浅的,可又消不去的痕迹。
*
谢天谢地,经过他连日挑灯夜读,暑假作业总算在开学前补完了。
抄写的过程中有多少次因见到她的字,耳边就响起她的歌声暂且不论,因为这计较起来可能花一天也数不清。
她的作业,完璧归赵;开学后的第一次约见,十分顺利。
没能和她聚在一块儿的这十多天里始终悬着的心,成功在真切地听见她唱歌时安稳落下。作为‘许久’未见的纪念,他又点了《燕子》。他听不腻,她倒也唱不腻。都这么多次了,她从没拒绝过演唱这首歌的请求,仿佛只要他想听,她就能一直唱到海枯石烂似的。
“燕子啊……”
每当她唱出开头的这句词时,他也在心中念叨:燕子啊……你是我的,我是你的,燕子啊。
开学后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再和放假时一般多了,但唱下来的歌林林总总至少得有几十首,有他本来就熟悉的,也有他完全陌生的,其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唱的那首《燕子》。他也一直不吝惜言辞,将自己对这首歌、对她所演唱的这首歌的喜爱反复表达,不管再听几次都还是会有一腔热意用上心头,更有表达不完的言语要诉说。
她每次听了都会笑,眉毛弯起,充盈着笑意的眼亮得惊人。
他能感觉到她的演唱从一开始的好,到后来的越来越自如。全身心地投入进去,素来安静的模样都变得活泼许多。作为捧场的听众,他乐于见到她的改变,也更加注意要在每一次的夸赞中给出不同的感想,免得像是在敷衍。
和专业教授声乐的老师相比,他的那点感想与评价实在外行,但她每回都听得认真,亮晶晶的眼眸专注地盯着他,叫他都快不好意思开口说话。
大家都说高中学习紧张,有时候很痛苦,可他倒不这么觉得。甚至要是接下来的人生能一直都在念书也挺好,他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可他到底也不是真的傻狍子。高中只有三年,他心里明白他们或许总会迎来个结束,只不过关于未来改变的话题他不愿过早提起。这期间他们几乎没怎么聊过其他事,只是一个人唱,一个人听,再说说关于演唱和歌曲的很多事,对学校里的生活都聊得极少。
不过有一回,她曾问过他的进路。她问:“你以后会做什么?会想学音乐么?还是和其他班的许多人一样准备考上外边的大学,念出来后到大地方闯荡?”
“我……”他根本没考虑过太多,怕实话实说让自己的形象变低,但想了想更不愿说谎,于是换了种说法道,“我虽然喜欢听歌,也买了很多专辑,但是真的学音乐那肯定不可能。去外边么……说不好,可能还是会因为放不下家里选择留在本地。”
她没笑话他没志气,也没表露出多少认同,只像随口问了一句,并不在意答案。他当时还暗暗松了口气,再说话时已将话题岔到别的地方去。如今想来或许追问下去才好,至少能让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不留遗憾地道别。
就在这次问话之后一年,他们如期毕业了。
*
“你要去国外?”他惊得一下子起立,“什么时候决定的?为什么之前都没听你说过?”
“一年前决定的,大概就在给你唱歌后不久。”她望着天空,有一群鸟儿飞过的痕迹,“我父母现在也在国外,我要去和他们生活,然后在国外学习声乐……专业地,不像以前只在课外学。”
终于想到该问问她未来的打算时,他们的高中生活已经不剩下多少尾巴了。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俩之间的相处会延续到大学,再延续到那以后的很多年。他眼中的未来并不清晰,但总体的感觉与过往差不离。假如他和她能认识得更早些,也一定会如现在这般相处,差别大约只在时间的早晚。
一尘不变的生活给了他贫瘠的想象力,再也预测不出别人跳脱于随波逐流的日常中的特别行为。是,她本就在放弃与继续学之间犹豫。这些日子里,他亲身见证了她的变化与进步,最该察觉到她的心意。但沉浸在快乐中的男孩疏漏了,将他们终将分别的可能性抛在脑后,只看着眼前的幸福。
隐约中,他模糊地感觉到她会在声乐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毕竟她是这样喜欢唱歌。可他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路就要在她起飞时宣告终结。
学音乐也不必非要去遥远的外地,不必非要去国外——他的内心自欺欺人了短短一秒,便败下阵来。因为他也清楚地明白,如果要追求更好,那绝对不能留在这块小地方。
他如此舍不得她离开,但他又如此无法开口留她下来。
消息来得太突然,他失去言语,坐在他身边的女孩也沉默了。他们之间明明只有一步的距离,却显得如此遥远。
“你……”
几次张口都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他才拼凑出正常的语句:“你什么时候走,还回来吗?”
问得仿若祈求,如果她转头,就能看见他眼中的不舍与哀求。可是她没有转头,视线也没在他身上,远远地望着没有他的方向,她留下残忍的现实:“一周后吧。太远的未来我也说不清,但要是没有意外,除了偶尔探亲,我可能不会回来了……你应该知道的,咱们这里没有让我工作的土壤。”
她又与他聊起了人生未来的话题,可这回,他并不想听。
找不到可再说的言语,他消沉着、惶恐着、痛苦着……他离开了这里,先她一步。在他背身离去的同时,她终于也站起来,让他的背影填满湿润的双眼。
谁都没有一句挽留,谁都没有一句祝福。就像是他们俩一直以来的相处,平平淡淡地开始了,然后又平平淡淡地结束了。她不会再回来,她也知道根在此心无大志的他不会背井离乡。
其实他真的应该说点什么,比如以后要永远记得他,永远记得有一位她的听众在小地方等待她回来唱歌。
但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和她三年的相处里大多扮演着妥协弱势方的他终于在最后硬气了一回,尽管他本人并不想要这种机会。他有少年的自尊,也晓得事理。何苦回来?何必回来?
既然选了这条路,那就好好地走下去。要只瞧着前头,别老是回头张望——离开之后,他在心里对她说出这番话。
最终,他仍是不知道她究竟要乘那天的哪一班飞机,也仍是不知道她家的具体位置。他的身体好几次想冲出去,再冲到她家附近的车站,等待一个偶遇的奇迹,然后将心里未言明的情思与不舍全都道尽。
即便这些言语无法将她挽留,至少也能留下深深怀念的回忆,让他们之间有个忧伤但完整的故事。
然而他的理智难得发挥了作用,把自己强行绑在家里,拒绝所有邀约,一步也不出门,就连给父母代跑腿的要求都被以各种理由推拒。他怕家里的那扇门一打开,他就忍不住想冲出去,怕自己一踩到外面的地,两脚就不由自主地将他带到那里。
他怕,他怕,他怕了无数东西,这会儿倒唯独不那么怕缺憾永存。也许更深处的内心还天真地想着她以后能为了这份缺憾回来,以为可以在很远的未来中,像奇迹似的将缺憾补成圆满。也许他什么都没想,只是被折磨得无力动作、心生逃避。
一周之后,载她离去的飞机也留下了痕迹,就如这日从他们上方掠过的鸟儿一般,悄无声息地远去。
他没见到她第二面,也没去机场。但是他见到那一长条的云,见到那远看就和只小白鸟一样的载具,就知道只唱歌给他一人听的小歌唱家前去寻找更广阔的舞台了。
被丢下的听众趴在阳台窗口,晴朗的天气里天空如粉刷般蔚蓝,更显得那条白线突出醒目。他呆呆地仰头,仰得脖子酸,望到两眼生疼。
燕子……燕子在哪儿?你要去哪儿?
问了无数遍,可没有人能回答。他知道答案,不愿去想,因为一想就难受得厉害。但无论他想不想,事实总摆在那里。两人常聚的那方舞台回归它萧条儿童游乐设施的原本模样,即使他再去那垫着纸的长椅一端坐上一下午,也只不过徒增伤感。
抬起头望着天,不管晴朗阴雨,总有鸟儿飞过。有时他希望那是燕子,有时他希望不是。无论如何,看得多了,他便逐渐明白……明白他追不上。
他的身体追不上,他的心也追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燕子飞走了,飞回自己远方的巢。
*
荧幕里的画面还在动,她的身姿和声音如此鲜明。
已经忘了有几年不见,因为在记忆里她总是和他一块儿的。
可长大后的她和他记忆里的她太不一样,只有那笑脸,让他捡回一点儿熟悉。
他握着遥控器,继续看了下去。
屏幕里,主持人问她参赛选曲和用意,她接过麦克风,眉毛弯弯,双眼明亮:“我选了一首我非常喜欢,也对我非常有意义的歌曲……”
她又讲了些关于这首歌的琐事,是他完全没听过的内容,十分陌生。
“那么,让我们揭晓这首歌的名字!”
主持人和她纷纷望向镜头,就像是在与电视机前的他,以及其他许多观众对视。他不自觉地前倾身体,调大了音量,要将接下去的内容听个真切。
“——《我心永爱》”
铿锵的前奏响起,又陡然没了声音。
他把电视静声,将遥控器丢在一边,取下了倚在墙边的木吉他抱在怀里。回忆着时至今日依然熟悉的歌词与旋律,他拨动琴弦,自己轻轻地唱了起来。
低沉的男性嗓音与忧郁的旋律很相配,但却与电视里正播放的画面充满违和。她在那一头就着管弦乐队现场演奏的伴奏放声歌唱,一举一动都与他所知的极为不同。想必歌声……也不会是他熟悉的模样。
可他不想忘了她的歌声。
于是就着自己弹拨的简单伴奏,和着记忆中她坐在他身边时的低吟,继续唱,继续唱。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
燕子啊……”
*
评论:随意
备注:其实是燕子这首歌的印象文,但不知为何写到最后脑子里全是我心永爱的调调……
作者:阿列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中秋夜。
那时候的皇帝是那个很有名的唐明皇,不过这个故事跟杨贵妃没有什么关系——至少关系不大。众所周知,除了喜欢美人这个绝大多数皇帝都具有的爱好之外,唐明皇也很喜欢道士。今天的故事里就有这么一位术法精妙的道长,他的名字,或许你也曾经听说过,叫做叶净能。
举凡帝王的身边,自然少不了辅佐他的臣子。有安邦济世的能吏,当然也有那种不怎么能安邦济世,却偏巧有别的能投帝王欢心法子的人。倘若称他们为弄臣,未免太不礼貌了些:毕竟当朝圣上总是,或者说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多半总认为自己应该是,贤明正确的,必不可能被区区臣下愚弄;然而他们除了帝王的喜爱之外,好像又确乎没有什么值得史官大书特书的功绩。如此说来,称他们为宠臣,大概算不得过分失礼。
闲话不提,言归正传。故事的开场恰巧是在八月十五那一天的晚上,那时候虽然还没有月饼可吃,不过登高赏月已经是一项在不愁吃喝的人们之间风靡的活动了。整个国家里最不需要忧愁吃喝的那个人带着他大约也不怎么需要忧愁吃喝的宠臣和随从,热热闹闹前呼后拥地在皇宫附近选了一个风景正好的山头,月亮饱满而又明净地洒下银光,样子好看极了。于是皇帝指着月亮问叶净能:“你瞧这月亮,离着那般远。道长素来能掐会算,算得出月亮上是怎样的光景不能?”
净能本来笼着手站在一边看他们的热闹,离皇帝有那么不近不远的两尺,衬着背后的一棵松树,极有那种方外高人的气质。闻言他慢吞吞地开口。
“哎,哎,陛下。”他说,摇了摇头,“月亮好看,看看就算了,莫拿手指去指它。民间有说法,拿手指点着月亮,明天是要掉耳朵的。”
皇帝讪讪地把手指收了回来,但看上去好像不大高兴的样子。
“哪里来的这些胡说。”他清了清嗓子,“朕可是一国之君,真龙天子,普通小民指不得,如何朕指不得?——莫要岔开话题,方才说的是月亮上的光景,道长到底能不能算出个所以然来?”
净能站直身子,瞥皇帝一眼,把笼在袖子里的两手拿出来摆了摆。
“莫急,莫急。能自然是能的,只不过嘛……”他把话音拖长,皇帝便一时忘了刚才的不大高兴,一门心思只想听他讲下去,“只不过我说了也没什么劲,不如带陛下去月宫一游,您亲自看看如何?”
皇帝瞪大了眼睛:“怎么去?”
“陛下自己自然去不了,和臣一块儿去,又有什么难的呢?”
皇帝喜出望外:“当真?”
“当真。真得不能再真了,陛下可是九五至尊,只要开口,哪怕是假的也能给您翻成真的。”
皇帝大略是没听见净能咕哝的后半句话,又或是他实在太高兴了,听了也没放在心上。但他毕竟是个皇帝,总要有些皇帝的架势,于是他假装庄重地思考了一下,问:“那我能带上侍从吗?”
净能甩了甩拂尘,也假装慎重地答复他:“这个就不能了。陛下您想啊,登山赏月,这还算是凡人的地界;倘若要到月宫去赏看,那可算是仙人的地盘。陛下在凡人的地界是最尊贵的,因此才能得了仙缘。侍从不过一介凡人,他们要也能有这资格,那可不掉……咳,那可不乱套了嘛?”
皇帝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想了想,又问了一句:“那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去见仙人呢?”
“衣服?”净能愣了愣,“那就……穿白锦绵衣吧。”
“为什么是白锦绵衣?”
“因为月宫里都是水晶楼殿,寒气逼人,恐怕陛下受凉。”
“非得是白锦?”
净能便笑答:“陛下怎么还和臣杠上了?白锦也行,赤锦也行,青黄白黑都行。陛下要什么给什么,可不就是我们这些臣下的活儿呗。”
一面说着,他一面漫不经心地挥了一下拂尘。只见漫天的银光仿佛在拂尘的指引下瞬间聚拢,众人眼前一花,再睁眼时就看见一道仿佛白光砌就的台阶从面前一路伸向天空,一直伸到了遥远的月亮上。
侍从们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皇帝则飞快地在侍从的帮助下换上白锦绵衣,胡乱挥了挥手,便急匆匆地跟着净能踏上了登月的阶梯。
皇帝刚在那发光的阶梯上才走了几步,四顾左右,却已经到了一处陌生的楼殿面前。回头看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阶梯,只见地面一片云雾缭绕,仿佛真的身在云端似的。净能施施然朝面前的大门走去,向站在那里的白衣白甲,仿佛卫兵样貌的人行了一礼,说:“大唐的君王到访仙宫,还请放行。”
那卫兵觑着眼把净能自上而下打量了一番,随后让出一道路来:“人间帝王,准许入内。”
皇帝便点点头,抬脚正打算往门里去,卫兵猛地大喝一声,把他拦住:“你是何人!不许擅闯仙宫!”
皇帝吓了一跳,指着自己说:“方才不是说过了吗,朕是大唐的君王。”
卫兵把手中持着的长戟往地上用力一顿:“大唐的君王是方才那位报的名号,你却是什么东西!”
皇帝从他生下来开始还从来没被这么呵斥过,一时说不出话来。净能连忙赶过来替他打圆场:“哎仙君,仙君,他才是大唐的君王,在下乃会稽山修道人叶净能,不过是陛下的马前卒而已……”
卫兵狐疑地把目光在净能与皇帝之间来回移动,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移开长戟,放他们二人进门。进门之后还能听见卫兵在身后用他们能听见的声音嘟囔:“人间的帝王可是愈来愈没用了,连报个名号这样的事,都还要雇个人来做。”
皇帝正打算回过身去发脾气,却被净能着急忙慌地拖走了:“陛下,陛下,莫和他置气。仙人自有仙人的法度,和凡间毕竟是不同的……权当他脑子不清瞎胡说,您先来瞧这殿阁,这可比他好看多了。”
那楼殿台阁确实好看。不愧是仙境,一应梁架檐柱、门窗户帘,处处的布置都与皇帝看惯了的人间建筑不同。皇帝顿时就忘了那个卫兵对他的冒犯,好奇地四处张望起来。
只见这月中的宫阁巍峨,高楼林立,竟是全用水晶雕成,饰以玛瑙、琉璃等七宝珍石。透过剔透的水晶墙面和窗门,楼中行走坐卧的神人仙娥一应清晰可见。皇帝啧啧称奇,走到近处细看,用手摸了摸精雕细琢、镶嵌宝石的栏杆,叹道:“这样华丽的水晶楼宇,美则美矣,只是都这般无遮无拦的,仙人们住着竟不觉着别扭吗?”
净能站在台阶高处笑了笑:“仙人么,本就是七窍玲珑心,看得透一切,原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只有凡人的百般心思总要避着人,这里遮掩一句,那里私藏一念,总以为旁人窥探不见,故而安全无虞。其实缩头乌龟与水晶楼宇,到底是哪个更安全一些呢?”
皇帝觉得他在打机锋,随口道:“我猜是乌龟。”
净能也不问他理由,也不作答,只笑着伸手指了指殿内,说:“陛下来看,殿中正开宴呐。”
水晶铺地、玛瑙为砖的大殿之中确实正在举办一场宴会。正殿四周摆满几案,诸多仙人觥筹交错、笑语如潮,虽然陈设与人间迥异,这个热闹的气氛瞧起来倒像是与凡人无差的样子。殿中丝竹萦耳,有许多身着白色华裳的仙女在正中蹁跹起舞。皇帝素来是喜好乐舞的,这仙乐听了一耳朵便走不动路,站在那里如痴如醉地听,两手轻轻地打着节拍。
净能觉得有些好笑似的拽了拽皇帝的袖子:“陛下可以坐下听曲,不妨的。不过仙馔寒性大,凡人耐受不住,还是不吃为宜。”
皇帝分了一半的心思嗯嗯几声,随净能在殿侧的一张空席上落座。周围的仙人对于旁边忽然来了个陌生人毫不惊异,却也并不打招呼,只照旧饮酒喧笑,观望殿中舞蹈。却有另外几个衣饰华丽的仙娥捧着水晶盘,盘中盛着各色见所未见的果菜,前来殷勤布让。
净能道了谢,将果菜留在面前盘中只看不吃,皇帝也依他的样子行事。仙娥也不多劝,含笑为他俩面前的酒杯中斟满乳白色的酒液,便告辞离去。皇帝便悄悄伏在净能耳边,低语道:“果然传闻广寒仙子个个花容月貌,殿中舞蹈的女仙且不论,连斟酒布菜的侍女都这般容色,也不知道……”
他还没来得及把这句话说完,忽然就见整座大殿的笑语和乐声忽然停滞,所有仙人和仙娥的目光都向他投了过来,神态里从鄙夷到怒目而视,有些甚至已经直接骂了起来。皇帝不知所措地看向净能,只见净能面露无奈地把皇帝拉起来,低着头从满堂的骂声里灰溜溜地窜了出去。
好在似乎也并没有仙人追出来。大殿外有一棵高大得凡间无法想象的巨木,样子似乎是桂树,然而树叶是发光的银色,花则是云朵般的纯白。两人便在这棵巨木底下喘口气,皇帝向净能抱怨道:“这些仙人是怎么回事?好生无礼!”
净能叹口气:“可不是陛下您先对仙娥动了些,咳,心思……”
“我只夸了她们美貌!”
“陛下呀,这水晶宫殿,可是藏不住人心的……”
皇帝一时语塞,半晌之后,泄愤似地捶了一下树干,震落一阵素白的花雨。大概是这一茬插曲败坏了他游玩的心思,皇帝推说在月宫待得有些冷了,要净能摆驾回宫。净能也不推辞,拂尘一抖,化出两朵彩云,托着他与皇帝从月宫返回人间。
来时的路却比去时要稍远几分,皇帝乘着祥云叫金秋的夜风一吹,倒是恢复了一点好心情。他问净能祥云行到了哪里,净能便把云慢下来,指着下方夜深人静的街巷说,这是潞州城。皇帝瞧了几眼自己治下的国土,城垣规整,秩序井然,顿时又志得意满,觉得在人间做帝王好过在天上受气。
“只不过那仙乐的确是好的。”皇帝带了些遗憾说道,“倘能经常听到就好了,旁的也没什么有意思的。”
净能袖着手,不怎么上心地说:“既然如此,陛下不如自己试演一曲,随后教习乐工,那也不是不能经常听到。”
皇帝兴奋地拍了一下手:“妙啊!只不过我没带常用的玉笛来……”
净能挑挑眉毛,把手向云里指了指,那只帝王平日常用的,缀了块玉牌的笛子便落进了皇帝手中。
“不愧是仙师。”皇帝心满意足地接过笛子,回想着方才在月宫里听见的旋律,就这么吹了起来。一曲终了,他哈哈大笑地停下来,问净能:“如何?比那仙乐也分毫不差吧?”
净能拱了拱手:“以陛下的音律修养,自然是分毫不差。”
皇帝却把眼睛一瞪:“哎,错了。朕把第二节还有第四节改了改,还有最后那一段可没听上,明明是朕依着这曲调自编的。”
净能仍是泰然自若,丝毫不乱:“臣只是个修道人,于音律只是听个囫囵,囫囵算来,那确实是分毫不差的。”
皇帝心情正好,也懒得和他计较对错。“我打算给这支曲子起名叫‘霓裳羽衣曲’,对,就像那跳舞的仙娥穿的羽衣一样!”他兴冲冲地说着。一时兴起,他从袖子里摸出几个金钱,望空就往下方的潞州城里撒个精光,随后支使净能架云回宫去了不提。
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不是因为它还有一个小小的尾声:大概十来天之后,皇帝的属下喜出望外地前来报告,说中秋节那一天,在潞州城发生了祥瑞,半夜里有祥云绕空,天乐临城,半夜醒来听着的人在街上拾到了金钱,此必国运昌隆之吉兆。
皇帝听着那小官伏在地上欢喜得声音都在打颤地汇报,控制不住地大笑起来,群臣便面面相觑,推让了一个最德高望重的老宰相战战兢兢地上去问原因。皇帝笑得直打嗝,一五一十地把中秋节那天他与叶净能前往月宫一游的事讲给了群臣听——当然省去了因为肖想仙娥而被赶出来的部分。群臣大松了一口气,齐声高赞陛下得神仙眷顾,自三皇五帝周秦以来世所未见,总之就是天上有地下无的意思。皇帝听着山呼万岁的声音很是受用,得意洋洋地让太史官把这一段写进《唐录》里。
也就成为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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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材来源,主要是敦煌变文《叶净能诗》和《天宝遗事诸宫调》,再糅(改)和(编)了一些香艳(?)民间传说的细节在里面,所以我也不清楚这个算不算二创……写得很仓促并且已经大幅偏离我的原计划,但出于各种个人原因已经来不及改了,就,就当普通地听了个不太好听的故事吧……_(:з」∠)_
要求:无声
一些滑铲,下次再改!
“我只是为了成为一位香妓才来到哈文纳的。”
哈文纳是地上的乐园,这个国度人人向往又唾弃的存在。
“那里满是堕落之人”、“那里不会有任何义人的存在”……从小到大,奇奇在长辈中听过无数故事,哈文纳总隐没在故事的背后,成为主角向上行走时的深渊之影,虎视眈眈地凝视着屠龙的勇者、拯救世界的英雄、纯洁无暇的公主,只要他们一时不查,就会被黑暗吞没,堕入地狱里。但被禁止阅读的书册里,又写满了称颂哈文纳的词汇:“那是天堂和现实之间的存在”、“那是无处可去的人的乌托邦”。
奇奇对哈文纳的好奇是从小就有的,那些被禁止的领域让她无法抑制地想要靠近想要探寻,但真正让她决定来到哈文纳的,是“香妓”。
点燃蒿草、软语安抚、再通过逼近死亡的窒息让人陷入昏迷,得到短暂的宝贵的睡眠,这就是香妓的工作。即使在哈文纳,香妓也几乎是最底层最被人唾弃的存在,在这个充斥着欲望和快乐的城邦里,香妓必不可少,却被所有人、甚至包括其本身所憎恶。
是的、这样的肮脏的污秽的无可救药的东西,正是我想要触碰到的生活和无法抗拒的未来啊!书中的形容像是迷宫里的绳索,将被困锁住的无望的她牵引着来到此处,来到这个属于她的命运般的彼岸。
“奇奇……”露奇奥拉听着奇奇的回答,沉默了一会,又笑了起来,“不过,不管怎么样,奇奇都会是我重要的朋友。”
“……谢谢你,露奇奥拉。”奇奇垂眼,没有直视露奇奥拉。
“要听我唱歌吗?”
“欸?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你好像有些不开心?”
“没有啦,我只是在想,露奇奥拉完全是个孩子呢。”
“又来了,奇奇!”
“露奇奥拉,真的不后悔吗?没有离开哈文纳。”
“不后悔哦,我只是想和奇奇在一起!”
“不怕被我染上蒿草的味道吗?”
“如果是奇奇的话,蒿草的味道也不是那么难闻呢!”
“露奇奥拉呀……”奇奇叹了口气,轻轻笑着抱了抱面前的少女,“今晚很晚啦,露奇奥拉要回去休息吗?”
还是不习惯啊,露奇奥拉闻到淡淡的蒿草的香气,这样想,也许自己要更习惯一点才行,毕竟,那是自己最重要的朋友所喜爱着的东西。
“……不需要噢。”露奇奥拉感觉有什么轻飘飘的声音擦过自己的耳边,她没有抓住,被飘进来的雪花落在耳尖,冷得她忍不住摇了摇头,把轻飘飘的声音遗落在白雪的间隙里。
“那,下次我们去哪呢,奇奇?”还不等奇奇接话,她先开口,“我们去湖边吧!”
奇奇愣了一下,笑着回复她:“嗯!”
接下来,是齐卡奇娜的时间。
实际上,齐卡奇娜这段日子过得并不太好,虽然旧置屋倒闭后她不用再被女将剥削,但她自己新开的置屋也很难称得上一切顺意。以前她除去几位常客外,客人通常是被大置屋吸引而来的散客。而今,她的几位老主顾大都离开了哈文纳,临渡往人间一行,而齐卡奇娜并不太会招揽客人(这也有她的练习时间实在是太短这一原因),又加上她在之前并没有存下多少钱的缘故,导致她盘下的店面的位置也在香艾街不起眼的角落,门庭冷落也是必然之理。
齐卡奇娜掀开置屋门口标志着开业的门帘,不期然愣了一下,很快又调整好了表情,语气轻快地打招呼:“晚上好,吉列,我以为你离开哈文纳了。”
“奇奇……”隐藏在黑夜里的高个子被呼唤后才犹豫地走近她,他习惯性地驼着背,表情不安,像下一刻就要继续躲进黑暗里一样。
虽然他想要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但在少女面前他还是明显高出一截,奇奇仰头,看向他:“吉列,有什么事么?”
“之前的事情……真的非常对不起!”吉列后退一步,深深地弯下了腰。
奇奇轻轻侧过身,避开了吉列的动作,她面上没有什么表情,淡淡地说:“这件事在之前不是就已经说过了吗?你不必来道歉。”
“即使如此,我还是希望对你道歉,因为……因为……因为奇奇对我而言真的很重要!”深深弯着腰的高大男性声音甚至都哽咽起来,“对不起……真的非常对不起,我伤害到你了。”
奇奇叹了口气,轻声说:“你没有伤害到我——或者说,伤害到我的并不是你,你不必要道歉。……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我就先进去了。”
吉列抬起头来:“奇奇……我想要、我还想要留在你的身边,你还缺一个男众,不是吗?”说到后头,他眼睛闪闪亮,身子也直起来。
齐卡奇娜深深地看着他,吉列想要压抑住快跳出来的心脏,但还是觉得难以抗拒她的目光。她开口:“不过你也看到了,我最近手头很紧,不能给你想要的那些地位金钱和名誉。”说完,她转身向屋内走去。
“实在是非常感谢!”
也许是吉列的到来让平静的湖面再度泛起波澜,在同一个夜晚,齐卡奇娜迎来了一位熟悉又陌生的客人——那是属于堕落之地的神父,引导她进入乐园的存在。
“神父大人。”少女的声音仍然像初见那般纯白无垢,但她的身体早已经染上蒿草的香气,少女啊,你为何不用为自己而忏悔?
神父恍惚了一阵,终于说出已经压抑多时的那句话:“我已经……很久都……睡不着了……”
他看到少女微微笑起来,对他说:“那么,要不要买我一夜?”
点燃蒿草,让屋内充满蒿草的香气,蒿草燃起的轻烟晃了晃,固执地缠绕在昏暗的小屋内,神父深呼一口气,让肺腔内充满了这股飘然又堕落的香味,他几乎贪婪地屏息了片刻,听到齐卡奇娜的轻笑声,也微笑起来。
“呐,神父大人,请让我帮您脱掉您的外套。”齐卡奇娜以他几乎没有感受到但又无法抗拒的手段解开了他的外套扣子,接下来要脱掉外套,叠在一旁。她的动作安静又流畅,在蒿草的香气中迷幻得叫人沉醉。
“我的神在注视着我……”
“即使嫉妒、傲慢、堕落也一视同仁地爱着我。”齐卡奇娜轻声接话,她拉过男人的身体,让他靠近自己。
男人的身体僵硬,像是所有初次尝试涉入河流的人一样,他的身体紧绷着。齐卡奇娜温柔地用自己的怀抱接纳了冰冷的尸体:“要更暖和一点吗?靠在这里吧,你的一切都会被接纳,不是吗?”
她轻轻抚上男人的双眼,柔和的热度从眼前传递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男人的呼吸不自觉放缓起来,齐卡奇娜身体内透出蒿草的香气,她自己也成为了燃烧的蒿草,温和却无孔不入地缠绕在男人的身体上,将一切都染上迷离的气息。
齐卡奇娜冷静地看着男人被拉入混沌之中,她的手轻轻扫过男人的身体,又移到他的喉管处,引诱般地触碰又掠过。男人的身体逐渐习惯这一切,枕在她腿上的头颅也愈发沉重,是此时了,齐卡奇娜这样想着。就这样……就这样被推进黑暗之中吧,她狠狠按住男人的气管,一直叫他彻底昏死过去。欢迎来到梦的乐园,神父大人,她无声地开口。这位漆黑的天使终于破开蛹,被神所接纳,他们是彼此的见证者。
整夜,蒿草都在燃烧着,一直到天色将白,屋内的艾香微微淡去的时候,神父才终于醒了过来。
“接下来的漫长的白日啊,该要如何度过呢?”
“是这样啊,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要好好想想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清白无垢的少女啊,你后悔过吗?”
“神父大人啊,您后悔了吗?”
二者道别,谁也没有回答最后的问题。
“奇奇……”吉列喃喃自语。
“你还要留在这里吗?”
“啊……!奇奇!”吉列被突然而至的奇奇吓了一跳,他仔细地想了想,认真地回复道,“我也许的确不应该在此,但现在的我只希望留在这里。”
“当你想离开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告诉我。”
又是夜,月亮初升,歌小屋的月亮落在奇奇身边:“奇奇,今夜有空了吗?”
“是啊,露奇奥拉,我想你了。”
“我也好想奇奇啊!”露奇奥拉轻快地给了奇奇一个拥抱,拉着奇奇说,“奇奇,像我们上次约定的那样,要去湖边吗?”
“露奇奥拉,你做好准备了吗?”
“是啊,奇奇,我想要更加、更加地了解你。”
奇奇更紧地握住露奇奥拉的手,闭了闭眼,又笑着看向她:“好噢,露奇奥拉。”
皎皎明月挂在天幕之上,照亮了两位少女前进的道路,不知道为何,两人几乎都没有多说什么。奇奇是因为某种无法说清楚的理由而感到紧张,而露奇奥拉是因为什么,她并不知道。无言的道路上,只有月亮注视着两位少女。
“露奇奥拉,你还要继续么?”
“奇奇,别忘了,我的鼻炎已经治好了,我知道我要去哪,远远不只是这。”露奇奥拉奇异而天真地笑着摇了摇头。
“……露奇奥拉,我原以为……”奇奇沉默了一会,咽下了那句话,“只有你,我不想要……”
她的话被露奇奥拉打断:“我不属于哈文纳是吗?可是,如果是奇奇的话,我愿意的。奇奇,再往前走吧,走到我们该去到的地方。”
蒿草的清香愈发浓郁起来,新发的绿叶点缀在干枝上,摇晃着擦过她们的发间。两位少女的手紧握着向前走,直到被蒿草的影子深深遮住,只留下交缠的一切。
Vol.197「偕老」《距离》
作者:暮夜
cp:与君盟 晨风x姬滕玉
1.
我从小就知道,晨风总觉得我和他不一样。
可以前我心大,从不觉得这又什么,再说看着爱烦恼又总皱着眉头的晨风那副小小年纪又苦大仇深的模样,我总是忍不住咯咯笑,笑着笑着我就倒晨风身上,晨风也从不推开我,只会似恼非恼地叫小姐。
那语气是很宠溺的,饶是我从来不喜欢他叫我小姐,我也不在这时与他闹脾气,我还要继续挂他身上,假作生气地让他喊我小名,晨风明明是个倔性子,却总在我这很容易松口,我现在还记得年幼的我圈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背后,听他心跳如雷却又假装平静地喊我阿玉。
那时我没有戳穿他,只是看着晨风红透的耳朵偷偷地笑。
年少时的我也像普通女孩子一样喜欢看些情爱小说,那时我总觉得这就是小说照进现实后爱情的模样,晨风就会是相伴我一生的人。
2.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或许晨风不这么想。
3.
其实晨风是我父亲带回来的孩子,但这个家里没有人拿他当仆人,毕竟也没什么活人,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晨风,我,一些我总也认不住脸的来来往往的仆人。
我母亲早亡,家里兄长早已独立不在家住,宠爱我的父亲又忙,为了让我有个伴,父亲带来了晨风。
其实最开始我没那么喜欢晨风,那时我总感觉,怎么,我的阿黄死了,难道一个晨风就能代替它了吗?
所以我和晨风赌气,我躲在树上叫他找不着我,这方圆百里我没什么玩伴,就只有脑子很好使的夷光陪我,他总能找到我在哪,久而久之我虽样样不行,但唯独上蹿下跳的能力堪称一绝。
然后我就看着晨风到处跑,到处跑,他真是个死心眼儿,抬个头就能看到的事他偏一点也不抬头,就硬着头皮找,还找了一下午,叫我下去不是,不下去又不是,我又不是真存心要耍他!
或许是心有灵犀,晨风真抬了头,一眼就望见了我,我也远远地回望他,看着他那澄澈的眼睛,没有一点埋怨和愤怒,晨风找我时一直喊我的名字,此时却突然安静下来。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双眼睛忽地就掉下眼泪。
那是我第一次看晨风哭。
4.
后来的事提了好像还让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赶快就跳下树了,晨风还想接住我,他其实不必操这没必要的心,我小时候可野着呢!
结果他还没接好,最后我俩一个左手骨折一个右脚扭伤。
5.
事后我被父亲禁足在家,夷光只打了电话嘘寒问暖,末了还告诉我他要搬家,但那时我无瑕顾及此事,晨风和我都受了伤,但晨风每天待在我床前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像个小媳妇,看得我又气又觉得担心。
我当时真是又坏又淘气,我跟晨风说“晨风,你害惨我啦,你可要对我负责呀。”
晨风自然不敢不应,他就从来不对我往坏了想,后来我也想过或许不是他真觉得我好,只是他不敢。
然后我继续说“晨风,晨风,以后你做我老婆吧,小说里的负责都是这么一回事。”
晨风说,“我不行。”
“我要你行你就得行!”
晨风没有说话,他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就默默红了脸,直到他好半晌才嗯了一声我才想到放手,但我也没马上放,我突然发现晨风长得很好看,是越看越顺眼的好看,他又红着脸,我便凑近了瞧,越凑越近,越凑越近,近到我差点要亲到他,结果晨风害羞地跳起来跑掉了
后来我一度觉得很遗憾,再大点羞耻心远大于好奇心,便再也没这么干过,但一些简单的肢体接触也还是有的,所以我至今一厢情愿地以为我们两情相悦。
6.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才发现晨风或许不喜欢我,又或许应该说,是不敢喜欢我。
我高中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我有些自暴自弃,那时晨风已经比我高一截,但我揪着晨风的领子质问他,“你到底是不是因为同情我才和我在一起?”
晨风没说话,我以往就喜欢他这副乖巧样,现在恨死他这不作为,我往下拽着他的领子逼他与我对视,“怎么,你是心虚不敢说话吗?是因为这该死的千金大小姐现在没了爸,被赶出家门连条狗都不如,你很喜欢看我这落魄的模样吗?”
“我没有……阿玉”晨风看着我,那澄澈的眼睛叫我有些刺痛,我下意识地想撇过头,但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阿玉,我………”
“晨风,你是在害怕吗?”
我明明本来很生气,那一刻心却忽然冷了下来,我感到失望透顶,但看着他那张我无数次幻想未来相伴的脸,我又觉得有一丝丝不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开始颤抖,但我也感到害怕,就连现在这亲密的距离都是被我强逼,我怕我松了手,从今往后我再也走不近他了。
晨风,我的好晨风,此时此刻他终于主动地把自己的手搭在我的手上,真是奇怪,这一刻本该是我难过心碎,他却率先流了眼泪,他哽咽着说
“阿玉,我也喜欢你,可我怕……”
我一向是个心急的人,这一句喜欢已经足够,剩下的话我再也不想听,我用尽全力补足了儿时遗憾的距离,用吻堵住了他退却的话语,他的眼泪掉在我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我突然想,原来听到这句话真的已经足够了。
7.
那一刻我好像才突然能体会一些他的害怕,那些我过去的,其实没有跟他说过却擅自觉得他懂的幻想,我从未想过我们究竟要依靠什么去维系乃至实现这些梦,就凭两个什么也没有又什么也不会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吗?
但就算如此,我也依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有困难我便迎难而上,有晨风我便有勇气与希望。
但晨风会思虑更多,他会在意他只不过是寄人篱下又有什么资格与我一起,他会在意我是那样骄傲快活的女孩,怎么愿意陪他去一同吃苦,他会在意他可能永远也不能给予我他所希望给予我的幸福。
晨风,我亲爱的晨风,我与你一同长大,我还曾想过要与你一同变老,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呢?
可那时的我还是会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想到,晨风,你原来和我真的不一样。
8.
再后来的事我已经有些模糊了,我记不清我们究竟是如何分别,也记不清我们后来又是怎样相处,只是我不再闹脾气,他也不必再被逼迫。
高中毕业不久我收拾行李准备出国,临走时想了很久还是给他发了短信,只有三个词,对不起,谢谢,再见。
至于晨风回了吗,又回的是什么呢,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终究还是耍了最后一次性子,我站在机场回头望,手里握着都是我以前的电话卡,我知道我在期待什么。
还好,晨风,终究是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备注:【求知】
与君盟是个乙游,原著这条线对比其他线的各方面描写就稍显薄弱,再加上背景也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当个原创看应该也没啥事,结尾怕误会说一下,阿玉的期待就是晨风不会来。
解脱
凌晨两点,焕真打开门,门厅里漆黑一片。合租的室友没有给他留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回房间,瘫倒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睡下。脑子烧得像是火一般热,他感觉嗡嗡的,胀痛,白天思考得太多,他现在感觉脑子像是结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就这样大概过了两分钟,焕真觉得自己即将睡着的时候,他听见些微风声。一开始以为是窗外在刮风,过了一会儿,他朦胧地意识到那风声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电风扇——十月份了,哪有开电风扇的——而是像是巨大的事物在斗室内旋转。
他莫名地无法入睡,于是去敲室友罗成的门。
敲过两下后,罗成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在黑夜里,罗成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猫。焕真越过他的肩膀,看见房间里似乎空无一物。
“什么事?”
“……睡不着。”焕真叹了口气,疑心自己听错了,“我觉得你好像还没睡。怎么过了凌晨2点还醒着?”
灯亮了,罗成伸手,把焕真邀入屋内。
罗成成为焕真的合租室友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两人照面不超过十五次,每次见面的时候会点头。两人在同样一个合租的微信群里,偶尔会提出倾倒垃圾的事情。焕真并不关心罗成的工作,但他心里大概有数。罗成是个瑜伽教练,有时会在客厅里做瑜伽,当罗成在客厅里读书的时候,焕真瞥见过他手边的书,不仅是瑜伽,道家、佛门的书都有,有时还有些英文资料。
“所以,那不是我的错觉。”焕真坐在罗成的床上,看着他摆弄看起来很专业的录音设备和监听耳机,他问了罗成这东西的价格,数字让他有些咋舌,“刚才确实是你发出的声音。”
“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打扰到你。”罗成有些腼腆地笑,“我进行了一个礼拜的测试。今天晚上才刚找到一些门道。如果打扰到了你……我会想些办法。”
根据罗成的自述,他是一个实修家。而焕真问他具体修炼的是什么时,罗成露出困扰的表情,最后告诉他,自己修行的是“蜕变和解脱”。罗成说,古今中外各种修行,目的大都是超越形骸,将生命晋化去更高的层面。为此,他已有十几年的实修经验,并采集拜访了国内外多种修验传承。
“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比以前要方便很多。”罗成打开笔记本电脑,给焕真看他在国外时曾经参与的研究,“我们在脑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了托马斯·梅青格倒向佛教修行的理念,以及荣格对吕祖《太乙金华宗旨》的研究,那本有名的《金花的秘密》。在德国时我们检查了不同流派的功法在进入深度冥想、禅定和观想时的脑区活动和身体机能,而我后来结合自己的实修经验,想要摸索出一条新颖、可靠、快速出功的实证修行道路。”
“而这就是我找到的道路。”罗成让焕真看他的音频文件夹,“这是‘我外真我’的意识调节音频。我这些天就在录这个。”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焕真一直在思考罗成给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他在公司的新媒体营销部门做内容策划,上班时间找他的人不多。在填表之余,他搜索了一些冥想、修行的神秘学内容,内容大部分指向正念冥想、心理治疗、调节精神和身体等内容。他想起昨晚罗成教了他一些快速入眠的小技巧。
午休时焕真在工位上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深思”,下午工作时,他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下班回家后,焕真开始向罗成学习“蜕变和解脱”。
罗成自研的“蜕变和解脱”,其最特殊的关要是借助现代录音设备。罗成说古人得需要内部的精神修行到很高层次后,才能深入集体无意识;但现代的脑科学和认知科学已经有了一些方法,可以让一个没有基础的人非常快速地进入那种精神状态。
“关键是一种浑然的忘我。而这种忘我,则可以通过一种直觉性的‘我非我’的认知,去剥开‘我执’。然后这种错位,就可以激活你的灵性。”罗成让焕真录下自己的声音,“而直觉性的‘我非我’,其捷径就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总结了最有效率的自我催眠、把握修行秘奥的台本,而这需要此刻的你、修行的你共同完成。”
焕真随罗成录下三种声音:自己低声诵读秘本的声音、自己在修行时的呼吸声和自己按照一定节奏吹动一个金属铃的声音,然后罗成把三条音轨合成了一个音频文件,传给焕真。让他在自己修行时用耳机听。效果显著,当晚焕真就有了微微的感应。罗成给他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大概一个月,罗成说,他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在遇到罗成前,焕真觉得自己是个等待着裁员的公司边缘人。公司很大,是做保健品的。焕真的工作主要是观察市场数据和思考怎么去做广告投放方案。产品本身的功能很暧昧,罗成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挑选受众群体喜欢的词,减肥、美容、健康、调理、打倒亚健康、原生态天然材料等等。领导认为产品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正在做出行动”。
“他们放松了,精神和身体就会变好。”领导对每个新来的雇员解释,并提供了详实的调查数据,表明服用了这种天然无害的保健品后,顾客的身心幸福指数有了明显的上升,“效果其实取决于他们花了钱之后很安心。而我们就是为他们制造这种安心感的人。我们通过让他们感觉良好,而让他们真的状态良好。”
焕真认为自己的才能主要在于理解和贴近消费者的内心,他制作的文案总是最好、最有趣也最令人舒适的。焕真很擅长细致地为每一款子产品去做客户调研,他有着极高的耐心去一个个打电话,询问服用后的疗效,他认同领导的观点,并把这种回访也当做是一种自己提供的产品。在跟随罗成修行之后,罗成告诉他,焕真其实已经进入了亚健康状态。
“你上班的时候需要付出太多的精神能量。”某晚罗成指导他进一步修行的时候说,“消耗了神意,却又不能快速补充,就会变得像漏水的桶一样。等水漏到底了,人也就垮了。古时候的人对心神消耗不大,所以修行起来积累也快;现代人心神消耗多,也没有很多靠自然休息来补充的时间,所以修行有成的人很少。”
一个月后,焕真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某天午休的时候,领导拍醒正在探索心外之境的焕真,把他带去小会议室,跟他说他已经是小组长了,会有一次提前半年的调薪。
夜里,焕真问了罗成一个问题:罗成现在修炼到了什么水平?
罗成笑了笑,邀请他一起入静。这一次,罗成让焕真戴上他的耳机。
在甚深定境中,罗成(他在意识界里是一个炽热的符号/一团光聚成的人)告诉焕真,自己之前有积累,进境快,现在比焕真高了大概四到五个境界。他带领焕真来到的是集体无意识的甚深部,这里可以看到的是流动聚散的意识形态符号和世界的更稀薄(或者更真实)的边界,罗成讲了很多关于语言边界、纯粹灵性的解构和建构、许多只能通过他心通来传达的概念而无法落于文字。
焕真看到的甚深部是弥漫着迷雾的树林,和罗成游荡在这片树林里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纯粹的喜悦,但离开罗成时则又感觉到迷失于其中的惶恐。罗成告诉他,在天顶之外有着诸多的星体,那些是历史上的大修行者,或者说他们在无意识的世界里留下的痕迹。“那些是洞”,罗成幽密地低语嗡鸣,“那是他们离开世界时留下的洞”。
与罗成深入意识界后,焕真时常感觉到他已经不再认识自己曾经感觉到亲密的罗成了。他为自己的好友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些失落地意识到罗成离他越来越远。他要上班,所以很难关注到罗成的近况。罗成似乎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睡觉,只是整天整夜地戴着耳机冥想。现在焕真去请教他问题,罗成也会解答,但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焕真感觉自己的好友的目光越过自己,在看一个很遥远的,不属于这里的地方。
有天下午,领导又把焕真叫进办公室,问他最近是不是在回访电话里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焕真才发现自己因为过度思念着罗成和修行,把很多客户也当作了自己的朋友。他听了一会儿自己的回访录音,在电话里,自己深长地呼吸,和客户聊着最近的梦境,和万事万物的表象下所流动的符号、符号下涌动的无明。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喜欢你。”领导缓缓地说,“有不少人打电话到我们部门来咨询你。”
“这是到了这个阶段的自然现象。”焕真说,“他们会自然地被我吸引。”
领导盯着焕真,有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道:“你很适合销售部门,有领导对你很感兴趣,想让你去主导一个新的品牌。”
那天晚上,焕真自己独力进入了那片树林,罗成已经在那里等待许久。
“祝贺你。”焕真对自己的朋友传达发自内心的,淡淡的喜悦,“我见证这一切。”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对他说。我有预感,天空上很冷。
“我也一起吗?”焕真问。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刻,焕真想起了一切过去。他的家庭,正在老去的父亲母亲,曾经等待和被等待着的许多人。他的爱和被遗弃的爱。他已成就的一切和尚未成就的一切。所有观念符号赠与他的重量,他低头看见自己的双脚沉重地踏在地上。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轻轻地震动,温柔地飞向天空。树林中的雾气短暂地退开,让焕真看见了晴朗、明亮的语言的边界,那寒冷的世界之外。一轮新的灵光越过天壳,前往时间、存在、被认知之外的未知地。
那晚过后,罗成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他的身体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也没有人问过是否这里曾有一个名叫罗成的人。有人说那天夜里夜空裂开了几分钟,幽暗的星空里有一张通向世界深处的巨口。
四个月后,公司的产品线上推出了一款新颖的产品:“蜕变与解脱”音波瑜伽课程。
焕真从罗成的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足够多的资料,在整理后推出了这一款为商务人士定制的高端保健产品。它从人类古老的修验智慧中起源,并结合了现代心理研究、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尖端技术,再度发现了荣格、瑜伽、超心理学的诸多秘奥,重新阐述和吸收了四禅八定、脉轮理论和中国内丹术的最精华部分,一对一地为你量身打造训练学习课程。最不能错过的是,现在购买不仅有五折优惠,还可以分期十四个月付款。
佘三有一个理想,初中毕业以后,去家对面的工厂打工。
小学五年级时,他被一个梳着三七分头油油的叔叔带进工厂参观。徐徐打开的铁栅栏门,一眼望不到头的厂房,各种精密的庞然大物运作的声音……他眼巴巴地看着黑色的机器吐出一张纸,小学四年半的知识告诉他,白纸上列出了一个名叫王二喜的辞职员工,未发的工资剩余两千。
两千?那可是个大数目!
三七分叔叔撩撩头发捡起那张纸,看了几眼,随后在飞扬的碎纸里咧着嘴嘿嘿地笑着,干燥起皮的嘴唇正下方露出了一颗银色的门牙:“哎,小朋友,喜欢叔叔的工厂吗?”
“喜欢!喜欢!”
三七分叔叔指向那些轰隆运作的机器,弯下腰摸摸佘山的头发:“长大了要不要到叔叔这里工作,这儿可以给你留个位置,等你毕业了呢,就来我这儿工作。”
“啊……”母亲离开家已经半年了。佘山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时她只叫自己要好好读书考个大学,那时他没有说出一个字。如果家里不是那么穷……母亲会不会不再躺在床上哭了呢?
“好啊!”
“我们这可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你看看这么些机器运到这都是为了国家做贡献。不过,你看!既然都是我未来的员工,那小朋友要先帮我一个忙!”
佘山盯着这个叔叔窄而小的眼睛,视线往下移看到的却是一张聒噪不停的嘴霸占了整张脸,鼻子被不断飞溅出唾液的嘴挤开。
他闭上眼睛摇摇头,回忆起那张白纸上的数字:“有什么事?告诉我,我一定可以帮到老板。”
佘山觉得上学毫无意义有很多个瞬间,最初的那一个可能是在他的课本被初中最漂亮的英语老师扔在地上用一双亮的反光的黑皮鞋反复踩,其他同学视而不见的那一刻起。
他盯着凉晶晶的反光,英语老师的嘲讽和同学们的奚落被他推得越来越远。等待声音消失,他抬头仰望着那张脸,还记得英语老师上任的第一节课点名时笑着喊出他的名字:“余余山?”
他红着脸喊出声“老师我叫余佘山。”在哄堂大笑的潮水中没有人能听清那微弱的蚊鸣。无论是那时还是这时,他都站在课桌后,膝盖窝是后桌的不断向前顶的板凳,佘山摇摇欲坠,几欲坐下,他可以感觉几十个目光汇集在一处,如同聚光灯一般将他照亮,他不敢直视那些眼神。
他害怕从他们眼睛中看到母亲的眼睛。
他永远记得母亲对自己厌恶的眼神,直勾勾地瞪着他,仿佛从他的灵魂背后揪出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他几次假装天真地问外婆,他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从没去过爷爷奶奶家,也没有见过一次爸爸。
外婆只是抱着水杯别过头去不看他,指使他去做这做那。
因此四年级的他也只是别过头去不看母亲的离开的背影。泪水止不住地淌下。佘山弯着腰,呆呆地看着水泥地上的一颗颗黑色的泪痕。
或许,那一瞬间他在想,或许外婆也曾经眼睁睁地看着眼泪滴进滚烫的开水中,与它们化为一体。
他拿着那张纸在暴雨中奔跑,门口的保安打开了大门,直径带着他进了办公室。
“哈哈哈哈,你做的真好。”刘老板仔细端详着那张被雨水打得斑驳一片的纸,满意地塞进抽屉里,“你外婆说了什么吗?”
“没有,她得了老花眼。我告诉她,这是学校的通知,要家长签字。”佘山抱着双臂蹲在地上打了一个寒颤。
“很好很好,你回去吧。明天是不是还要上学?”他握住佘山的手臂,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一张红色的纸币,“辛苦了小同志,犒劳一下你。”
那处工厂还没有出现时那块地是隔壁家的两块鱼塘。在佘山的某一个暑假,鱼塘被抽干了水,露出了黑色的大窟窿。卖掉池塘,卖掉田地,那户人匆匆地搬走了。
挖掘机、推土机……一堆不知名的机器将鱼塘团团围住。他们不是想填上窟窿,而是推倒它。他们把窟窿挖得又大又深,漏出它丑陋的骨骼……
开学之后,佘山兴高采烈地招呼同学来自己家玩,不是来他的房间,不是来看他家门口的小河,也不是来他家的柿子树偷果子,而是来看家门口刚完工的工厂。他想着半夜悄悄溜进刚完工的工厂探险。好在并没有人响应他。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空空的石子路上伴随着男人痛苦的嘶吼,王二喜手被机器搅断的消息随着千万丝线传到各家各户,却仅限于吃完早饭后闲人们的胡乱讨论。
孩子们嘴巴里嚼着早饭早早地被家长赶去学校,站在教室打扫卫生的佘山只知道三年后有一个疯子在工厂的保安室吊死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门口的水塘逐渐干涸,工厂像一个不停生长的怪物倾轧到田间,吞并了一块又一块稻田。
余佘山换了一双新鞋走出家门。毕业典礼已经开始了,他想象着学校的旗子缓缓升起,校长开始冗长而无用的演讲。家长站在孩子的旁边欣喜地看着他们走上台领取毕业证,他的同班同学们带着毕业证有说有笑地离开学校,在饭桌上一起举杯庆祝他们三年的友谊。
好在他的目的地并不算远,或许能在发出毕业证之前回到学校。
“您是余还土的儿子吗?请进。按照规定我们要先对您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谢谢。”
1(转译记录)
或许你无法想象,每一个清晨睁开双眼,望向明镜一般的光洁的天花板并不是我一天倒计时的开始,实际上白天的所有时间都令我难以忍耐,时钟指针响声下的每一分钟都像是脊背上有蚂蚁在啃咬。我无时无刻不在等待夜晚降临,那时我可以躺在我白色的床上,观赏房间的蓝白的灯带一片一片熄灭——独属于我的晚霞。感受着慢慢变得漆黑的房间,我注视着自己一寸一寸融入那片黑暗中。
然后我从梦中醒来。
我认为自己穿着像是一个真正的邮递员——深绿色的短袖外套和看起来已经磨损的水洗牛仔裤子,戴着一顶像零食罐倒扣在头顶、略显滑稽的邮递员帽子。不过我从未在梦中低头寻找自己袖口的金属扣和被墙蹭得黑一片白一片的裤脚,也从未照过镜子,但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我的样子。
睁开眼睛,一个森林环绕着我。我的脚下仿佛有一块岛屿,而那些绿意是汪洋。我睁开眼睛,仿佛电脑缓慢地开机,每个零件蒸腾着开始运转。我看向右边,那个小巧的邮箱一如既往存在于岛屿上。它外漆的鹅黄有别于梦境所有的颜色,让人想到爱或是毛茸茸的小鸡仔。它伫立在这片草丛上。
“啾啾,啾啾”那是邮箱上娇小白色的机械鸟提示我来了一封邮件。那声音比起真正的鸟还差很多,但在这空旷无物的森林中,听到也算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弯曲每一个指节,轻轻地打开这个信箱,尝试着不让那声金属的吱呀声吵醒安静卧在黑色空间中薄薄的一封明信片。
我缓缓拿起它。这是一张浅蓝色的纸。背面印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正面反面都没有写一个字。我抚摸着略显粗糙的纸面,将它放在我的心脏处。
我看见了她。
2(转译记录)
忘记了告诉你们,重新自我介绍一下:
我是一个邮递员,沉睡的人们是我的信件,我将这些柔软的人们送入梦境。
我看见了那个沉睡着的男孩的轮廓,他握着鼠标睡倒在还未息屏的电脑旁。我总是看不清这些人的脸,但只要我站在他们的床边,将那张明信片偷偷摸摸地塞到他们的枕下。沉睡的人们开始扭动嘟囔,打呼噜的人突然停下,那张明信片隔着软乎乎的枕头把他们拉入深渊一样的梦境。
但这还不够,好奇心作祟,我总是会偷看这些信件的内容,只要我在送出它们前,把那纸片贴在我的心窝上,我便能先睹为快。
那个男孩坐在喧嚣夏日的教室里,刺眼的阳光在桌角反射,梦是轰隆而纷杂的。 他低头望向自己空白的试卷,老师站在黑板后伺机而动。身旁同学的桌角与地面的声音、笔芯的摩擦的声音、翻试卷的声音、他人的呼吸声与自己的呼吸声在此变得尤为刺耳。
他绞尽脑汁,全身都在用力,座椅随着他紧绷的身体抖动着。可是梦中的时间犹如生日贺卡上的机关,转动时像一只停不下来的马达发出重复刺耳的声音,卡壳时怎么拍打都没有反应……时间的转瞬即逝,单调的重复了几十万次的下课铃如期而至。
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一定被困在这个梦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了吧,如同一个青春的影子粘在他的一生每一个惊醒的清晨。我看着椅子上禁闭双眼的男孩额头上落下的汗珠在月光下熠熠生辉。将那张明信片压在鼠标下面,闭上眼睛回到了梦中。
我突然想起上周的那个和青春有关的故事,那是我第一次开始偷看“信件”的内容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他乌黑的头发紧贴着湿润未干的米色枕套,我对着那张灰色的明信片上印出的紫色风信子发起呆。鬼使神差之下,我将它环住贴紧了我的胸口——
黑发男人和女人坐在一起喝酒。明明已经说再见了,却聚在一起对着酒馆的烤鸡肉发呆,一起仰头痛饮啤酒。这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屋子的门口,却忘记钥匙在哪。翻遍了所有口袋,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尴尬地看向女人,似乎在期盼她能解救他。女人却只顾着继续喝酒,丝毫不在意男人窸窸窣窣的声音。
“老板,这还有房间吗?”男人看向头发和胡须一样光溜的老板。
老板摇了摇头,放下洗碗巾,随手指向对面的房间:“那间房间有两张床,如果里面另外一个房客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救急一个晚上。”
男人看着桌上醉入梦中的女人,留恋不舍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或许这对于拥有过爱的人来讲这是一个婉转的故事,但它对于我,像是一个从未体验过感情的人硬被塞进了多愁善感的躯体中一样怪异。那确实是一个奇妙的体验,我不再只是一个执行任务的邮递员,我成了一个偷窃秘密梦境的小偷,每一个晚上徜徉在一串又一串梦境中无法自拔。
3(转译记录)
我又一次陷入沉睡,但这次是被迫的。
昏沉中博士们围绕着手术台上的我议论纷纷,但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射一些药物,直至我终于昏过去了。
于是我又一次醒来。站在鹅黄的邮箱边,等待新的信件。距离第一次一次偷窥“信件”已经过了数不清的日期了。到达我手中的信件像雪花一样多,它们好像都是些痛苦悲伤的梦。我不明白,在世界上生存的人都那么辛苦吗?还是他们只是把痛苦留到梦里,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喘上一口气呢?
“啾啾”
没有心情辨别颜色和材质,我下意识拿起明信片贴上胸口,却没有意识到一切有些不妙,一下被拉入梦中。
小小的女孩淹没在一堆亲戚中,她看着妈妈被那些奇怪的医生带去,她呆站在人山人海的医院,一回头,一个认识的人都不见了。她随着人群在各个科室流转,突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鳄鱼医生握住了她的手臂,女孩喊着妈妈,用力挣扎着,眼看就要脱离医生时,四五个戴着面具的人围住了她。
鳄鱼指着她的脸吼道:“就是他,快抓回去!”接着,无数个人扑上来,她被拖走了,只能闻到消毒水的味道和门口标牌上刻的字——精神科。
一瓶又一瓶药灌进了她的身体里……
博士A (电话)
嘟嘟嘟
“天哪!啊啊啊啊啊啊小吴我终于破解了一点点他们的大脑皮层发射信号转译的文字”
“在实验室待了这么长时间终于有一点成果了!”
“好,我马上发邮件给你!这是他们两最新的转译,旧的记录我还需要慢慢调整设备才能够发表出来!”
4
我真的是邮递员吗(怀疑)
我有点不想再送信给这些人了
但是一封又一封信送到我手上,我又拆开
像一个滚轮一样
我被迫读到了最后一封
把好多人交织在一起的信
两个修改过基因的缺陷人被宣告脑死亡
身体将被机器维持生存状态作为研究对象
它的收件人是曾经收到过邮件的所有人
一个女孩手握着冰冷的哥哥
文:鹤野
评论:无
“你有什么问题吗?”男人坐在桌子后,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我想寻找真相。”陈陶站在门边,他衣衫单薄,身形瘦弱,脸色苍白得像是囫囵画着五官的白纸。他的手用力地抓着门,仿佛任何一根手指松懈一瞬就会倒下去。
他挂在门上,吃力地、为难地发问:“我可以进来吗?”陈陶吞咽着口水,干巴巴地补充道:“……老师。”
“当然可以,请进。”男人放下杯子,但没有起身,他看着陈陶走进来,站在桌子前,惨白的办公室里空空荡荡,四面过于干净的墙挤压着房间中央的桌子,陈陶站在桌子前面,站在男人的目光中,突兀得就像扎进白纸的黑色图钉。
沉默延续了几秒,陈陶问:“我可以坐下吗?我有点头晕。”
男人说:“你当然可以坐下。”他指着墙边突兀出现的凳子说:“你要的东西就在那里。”
于是陈陶把凳子从墙边拖过来,凳子腿在瓷砖地板上抓出刺耳声响。他坐下,然后抬起眼睛和男人对视,后者问:“你叫什么名字?”
“……陈陶。”
“陈陶,你好,你叫我张老师就行了。”张老师从一边的书堆里抓出一个笔记本,又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黑色钢笔:“你刚才说,你想寻找真相,什么真相?”
“我想知道苏理是怎么死的。”陈陶说得很平静,沉重的死从他苍白干裂的嘴唇里流畅地掉出来,就好像这个句子早已在他唇齿边雕琢了无数遍——他像是无动于衷,但他垂下了目光,注视着桌子上摊开的笔记本,眼睛里空空荡荡。
张老师神色平静,他既没有露出严肃又为难的表情,说话也不显得磕磕绊绊、顾左右而言他,他只是转了转手腕,用钢笔轻轻地敲着桌子,“苏理有心脏病,一个人待在宿舍的时候病发,等到室友发现时已经晚了。”
“我记得他那天没有去上晚修,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
“苏理经常旷课不上晚修,老师们都习惯了,况且你们现在是初三冲刺阶段,应该好好复习。”张老师语气淡淡的,“陈陶,你也要注意,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就不要想太多了,你应该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学习。”
“但是我觉得很不安,如果这不是个意外?”陈陶揪紧了衣角,颤抖着嘴唇说:“如果是有人故意把他锁在宿舍呢……”
张老师看了他一会,坐正了身子,神情逐渐严肃起来:“好吧,小陈同学。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你知道些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件事情呢?”
“或许是因为……我们曾经是朋友。”陈陶低着头,任由字句脱口而出,就好像这个答案在他喉咙里滚了无数次。
“我理解你的难过,但那又如何?医生都无法让他起死回生,朋友更不能。”张老师停顿了一下:“陈陶,你成绩好,受欢迎,家庭环境也不错,你的未来一片光明。”他看着陈陶语重心长地说,“你和苏理是不一样的,你不需要这么在意别人的生死。”
陈陶不说话了,唇齿间的字句像是突然卡住,他微微瞪着眼睛,颤抖着嘴唇像是饱受心灵的谴责,他单薄的衬衣盖在嶙峋的骨架上,在冷风里毫无生气地摇动。他未说出的话语仿佛鱼刺卡在狭窄的喉口,让他想要咳嗽,想要呕吐。
张老师放缓了语气,轻轻将他从深渊里往上拔:“我这样说是有点刻薄,但我也是为你好,陈陶,你不能总是沉浸在这种痛苦的情绪中,让本不是你的过错惩罚你。”男人双手交叉,循循善诱:“我知道你很难过,你的朋友、你的家长都在担心你,你得向前看。”
陈陶低着头,突然打断了张老师的话:“他们也是这么说的。”他像是在自言自语,“爸爸和妈妈,老师和同学,你们都这么说。”
“爸爸妈妈告诉我,我只要专注学习,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我的同学告诉我,我是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愿意和我做朋友。我想要的东西,爸妈都会给我,我想做的事情,我的朋友们都会陪我一起做。”
“我好像,什么都能得到。”
陈陶抬起头,看着张老师。
“可是苏理,只是因为他有心脏病,因为他永远只穿同一双鞋,他就是坏学生吗?”他迷茫又困惑地发问,像是问他自己又像是在问眼前的男人:“为什么他是坏学生?为什么他们说,我不应该和苏理说话呢?”
他的眼睛里空空荡荡:“张老师,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说不会再让苏理来打扰我,这是什么意思?”
“张老师,张老师,”陈陶看着男人,眼神近乎哀求,“你能不能告诉我?”
陈陶死死盯着男人,却连他眼睛中的情绪都看不清楚,张老师的脸在一片死寂中逐渐扁平、模糊,如同一个被橡皮擦擦去的铅笔画,逐渐破碎了融进惨白的墙。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一大群人呼啦啦地冲进来,一对夫妻被簇拥着围住了他,陈陶听见他们在呼喊:“儿子?儿子?你怎么又开始胡言乱语了,没事了,爸爸妈妈来了——”
陈陶紧绷的身体放松了下来,得到了父母安慰的少年轻松了不少,那种恐惧的、颤抖的姿态从他的骨骼里消失了,他像是大梦初醒一般,茫然地看着办公室惨白的墙一点点崩碎,他在扭曲的影像中被白色的床单捧起来,眼睁睁地看着空间翻转,直到那床单将他轻轻地放在病床上。
这里不是办公室,是一间设施齐全的病房。
“张老师呢?”他坐起来茫然四顾,寻找那个坐在桌子后的模糊身影,父母皱起眉头,担心地说:“哪有什么张老师?儿子,你是不是做梦了?”
原来是梦。他恍惚地点点头,原来是梦。他释然地笑了笑,感到一阵飘飘然的轻松,盘旋着脑海中的古怪情绪在父母到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消散不见了,沉重的压力突然从他身上移开,似乎让过于突然的轻松感也成为了一种微妙的负担。
“没事了,儿子,你好好休息,病好了之后就带你去旅游。”女人怜惜地摸着他的头发,男人用宽厚的手掌拍着他的背,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围着病床忙来忙去,陈陶安静地吞咽母亲喂来的鸡汤,最后乖乖躺下任由父亲替他盖好被子。医生退了出去,而父母也要继续投身到忙碌的工作中,陈陶看着他们满是不舍的脸,古怪的字句又一点一点拼凑在舌尖,他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那句话,如同明知故犯的瘾君子。
“可是真相是什么呢?”
“真相?”父母脸上露出疑惑之色,这对夫妻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古怪的眼神,最后又让自己的眼角眉梢强硬地挂起温和与轻快,像是安抚一般轻飘飘地说:
“真相重要吗?”
作者:【五招】江櫞
中靶:1/10 大勝
巴瓏(首狙)
•夜半
中都乃王朝核心,住在这儿的达官显贵数不胜数,不夸张得说,站在戏鸢楼上往下扔一金豆子,砸到的十个人里有五个都是皇亲国戚——往上数三代多少都跟先帝沾亲带故。
传到第九代皇帝这里,倒是只有一位封号王爷了。
“八月初六,定王薨。”
一身黑红劲装的付家辉捏着这手感甚好的纸片,皱起了眉头。
定王,取安定一义,是当朝天子平蛮夷之乱、稳皇家威仪功绩的代名词。先帝不仁荒淫无度,虽子嗣众多但活到成年的只有老三和老九两个;弘治三十一年冬,大雪,蛮夷违反诸侯条约掠夺了王朝边境三城,并拒绝朝贡;九王爷见不得百姓受苦,亲自披挂,将那蛮夷杀了个片甲不留,不过三月有余,边境已然恢复了平静。
也正是这开春时节,佞臣谗言九王爷功高盖主,这是想逼先帝立储,三王爷争权更是暗地里派出手下刺杀九王爷于凯旋途中——
但九王爷民心所归,真龙护体逃过一劫,反手领兵逼宫,扬了自家父皇的寝宫,坐在了那黄金打造的御座上。
九王爷——现在应该称之为皇帝陛下——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未想追究三王爷残害同胞之罪,但三王爷心中有愧无颜面对昔日兄弟,便自缢于王府院内。
陛下含泪厚葬兄长,将那早就想好的称号封给了自己的亲侄子——三王爷嫡子张淇海——也就是如今的定王爷。
当然,以上全都是九王爷登基后自己改的史记,至于真相如何,且是被上一代史官带去了阴曹地府吧。
嘈杂夏夜,定王府内,张淇海斜靠在案边,伴着明亮烛光看话本子,梁上忽传来一道沙哑人声。
“皇帝要杀您,”
此事仿佛早已料到,张淇海没有丝毫意外,平静地问道,“定下何时?”
“八月初六,祭祖大典前。”
“嗯,那本王可得好好谢谢皇叔,选了个不错的日子。”说着,他抬手捻一页纸,继续读穷酸书生赶考路上夜宿荒林与女妖艳遇的故事。
天家无情,张淇海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这种你死我活的场面哪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趣?
“王爷,”正看得入迷呢,敲门声响起,“还未就寝?”那人声音清透悦耳仿佛自成曲调,但话里透出一股无奈。也不等主人应允,便挑开门锁踏入屋内。
入目,穿着亵衣的定王爷正匍匐于床榻,往被子里塞话本。
“咳咳,阿辉你还没睡呢?”他一秒坐正,微笑着摆出王爷威仪,只是背后双手小动作不断。
来人正是一刻钟前还在其他人家房顶夜游的付家辉,这会儿他同样一身亵衣,只是外面多披了件斗篷,仿佛已经睡过一觉儿。
付家辉看看王爷再看看床,看看主子过于明媚的笑颜再看看被子里露出来的话本,闭目深呼吸。
“王爷,一个时辰前您就该睡了。”那会儿还是他亲口说自己今天要早点休息的。“明日游湖,您是不打算去了吗?”
虽然定王爷正值年轻,本该在朝堂上发光发热为王朝尽一份力的,但无奈他自小不爱读书,更不堪习武;夫子让他读四书,他跑去画鹌鹑;将军让他扎马步,他跑去弹古琴;可真让他去画画弹琴了,又滑不溜地跑去茶楼听书看戏,拿着全王府的口粮捧伶人。
最后还是陛下看不过眼去,差禁卫将小侄子绑回府好生看着。皇后心软,那么小一孩子不能出门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该多寂寞啊!于是请旨于陛下,从清白人家那里找了个年纪相仿的小子送进来。
张淇海是王爷,他可以不学无术,付家辉不行。
张淇海不爱读书,他就给小王爷读话本;张淇海不爱习武,他就练成一身武艺保小王爷平安;张淇海想要画画,他就给小王爷镇纸研墨。
刨除掉出身差距,俩人跟同胞兄弟并无不同,甚至于比他皇叔宫里的皇子公主更加亲近。
二人相伴这么多年了,付家辉又不是那愚钝的,怎会看不清自家小王爷的性子?故意熬到这个时辰,怕就是想找借口推了明天五公主的邀约。
但能平安活到成年的张淇海又岂是能轻易让人看透的?
他是想要推了游湖,但更重要的,是试探一番付家辉的态度——毕竟,他可是皇叔埋在自己身边最深的一颗刺啊。
“泛舟游湖好生无趣。”张淇海说道。
付家辉了然,虽然小王爷跟陛下的关系很好,但跟那几个同辈却不行,两边凑一起不上演全武行都是礼仪师傅教得好。
但他一个做下人的,有些话可说不得。
“即便要推,理由也有很多,您万不可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他妥协道,“明日一早属下便去向五公主赔礼,您现在可以休息了吗?”他挪几步来到烛边,浅色的眸子无奈地注视着对方。
与其让小王爷自己折腾,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放心。
目光相接,张淇海心头微动,肚子里花花肠子转了好几圈,面上只笑颜更灿。
有意思,往日严于律己且严以待人的小侍卫居然妥协了?
付家辉见自家主子终于安稳地躺好,闭上了眼眸,这才熄灭蜡烛,退出屋子。
待他走远,先前向张淇海汇报的沙哑人声,再一次从梁上传来。
“殿下,付家辉,要防。”
那可是接了狗皇帝刺杀令的暗桩杀手啊!
黑暗之中,没了笑脸的张淇海未睁眼,悠然回答:“防,自然要防。但本王有些别的想法。”
通过刚才付家辉那意外妥协的态度判断,杀掉自己这件事,他有些抵触——当然,张淇海并不是自信地说打了十几年的感情牌,能够敌过皇命,可以让付家辉手下留情不杀自己。
只是抵触命令的原因,让他颇为好奇。
屋内沉静许久,张淇海忽又开口吩咐,“明日在沉香楼候着,祭祖大典本王也得给皇叔送点礼才是。”说着,语气渐冷。
这些年了光收礼可不行,他怎么也得给皇叔回点。
“遵命。”
打发了手下,又知晓了自己准确的被刺时间,张淇海今晚意外地睡得很踏实,可以说是自付家辉入府以后,睡得最踏实的一回。
他甚至还做了个一场梦,梦见金碧辉煌的寝宫一隅,有一寒铁打造地精致鸟笼,说鸟笼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它里面关的可不是宠物,而是个人。
那人双手戴着镣铐吊于笼顶,平日里顺滑的长发束于颅顶,带着暧昧地杂乱感,恣意垂落在泛着微红的肌肤上,每一缕发丝都紧紧抓住张淇海的目光,让他喉咙干涩。
梦里他伸出手,穿过笼子缝隙,轻抚那人脸颊,修长的手指掠过长出了胡茬的下巴,然后一路下滑到喉结——
骤然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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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这么久终于接到任务的付家辉此时正窝在床上,背靠墙角,毫无睡意。
从记事起他就是皇帝的暗桩,学会说的第一个字不是“爹”、“娘”而是“是”。
皇命不可违,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他本以为自己应该对接受命令杀掉张淇海坦然处之——毕竟这么多年他都是为这一件事而活的——可不知为何,今夜收到命令的那一刻,他觉得很难受。
“王爷是个好人……”
排除皇亲贵胄那固有的骄横外,张淇海的确是个好人。他会在偷偷跑出去看灯会的时候帮走散的平民小姑娘找爹娘,会因为跟将军府家的小子逛花楼忘了时间而买糖葫芦回来给自己赔罪,会指使自己去暴打听戏时偶然撞见的小偷混混……
付家辉无声低喃,越是想起这些事,越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手指有点发麻,胸口还闷闷的,仿佛中毒一般连带呼吸都略有痛感。
“……是愧疚吧?”
杀掉一个好人,那肯定会感到不舒服——虽然这是他杀手生涯的第一单生意。
他迟疑地给出答案,好像、大概只有这个词是符合题意的。
再或者用市集上货郎的话来说,“这么多年了,就是养条狗都有感情了。”
他想,可能这两条多少都沾点边,愧疚和不舍大概都有,分不清哪个比重更大,更重要。
“嘿,男子汉大丈夫这么优柔寡断做什么!”想了半天整不明白这些复杂的东西,付家辉索性来个一刀切。
反正小王爷必须要死,自己一定要动手,那就不必想这么多。
“既良心不安就想办法补偿。”他也不过是求自己心安。
刑部对待死刑犯,不也是在行刑前给吃顿好的安慰一下嘛!
大不了,明天起他不对小王爷那么苛刻就是了。
心下有了决断,付家辉也收敛了心思,“哐当”一声躺下,进入梦乡。
•隅中
祭祖大典不只是皇家盛事,更是民间大事。
大典开始前七日,便开放都城,以供各国往来贸易;前三日,取消宵禁开放夜市;有翻山越岭而来的商贾,有横跨江河的戏班,他们带着闻所未闻的瑰丽故事相聚于此,歌颂天子丰功伟绩。
中都有十万百姓,这会儿大概有一半多都聚集在此,赶牛车拉木材的,街边摆摊卖吃食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挂着文墨猜字谜的……各式各样好不热闹。
张淇海既然已经找理由推辞了无聊的游湖,这会儿自是换一身衣服跑来西市凑热闹。端看这场景一眼,付家辉就知道自家小王爷打的什么主意。
他一贯是喜欢热闹的,就算有王爷的身份拘着,也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往人多的地方钻。
张淇海出门时用的借口是淘点好东西,在祭祖大典上献给自家皇叔,但付家辉晓得,这人就是想出去玩。要是搁以前,他肯定又要搬出早已设计好的套话,板起脸来对小王爷进行一番说教,好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从而让他“出于自己的意志”而玩的更加放肆。
但今日,这些废话他却不想再说了。
反正再过三日小王爷就得去跟老王爷见面了,多此一举不值当。
付家辉再次深呼吸,眼神复杂地望着面前气质独特的青年,接下了话头,“那公子可有想好买些什么?”
这番倒是出乎张淇海意料,他不动声色地别过头,上了轿子,隔着帘子跟小侍卫聊天,“皇……叔叔喜好字画,可大师的笔墨就那么多,怕是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买下。”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为难的神色,即便这都是他的胡扯。
他根本不知道自家皇叔喜欢什么物件,更甚于他觉得比起那无用的、没点文化底蕴根本看不懂的书画辞赋,他那皇叔更喜欢冷冰冰的铁刀。
嘴上这么说,礼还是要送的,不过早已经准备好了。
等轿子到了坊市街口,张淇海下轿,便打发轿夫去一旁候着,自己带着两名拿东西的小厮跟贴身侍卫付家辉扬长而去。
张淇海心态敷衍,他看东西如走马观花,与其说是在挑礼物,不如说是在找时机甩开付家辉好去沉香楼密谋大事;但他也知道,作为自己的贴身侍卫,跟丢了主子那可是大失职。
他一边想着法子,一边扫过周边摊贩,付家辉就跟在他身后,大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时刻注意主子需求,剩下一点好奇心瞄着四周新奇物件。
成人之前付家辉还经常跟——哦不,应该说是追赶——偷偷翘课跑出来玩的小王爷逛坊市,那时候两人可好打发了,冬天就一人一根糖葫芦,夏天就一人一碗去火凉茶,太阳西斜就回府。
哪像现在,糖人都激不起他的兴趣了。
张淇海余光瞥了一眼跟在侧后方的付家辉,观察着对方神态,忽然心生一计。
他未停脚步,抬手指向前方不算太远的一家玉器商铺,“阿辉,你说玉石如何?”
付家辉一愣,旋即认真思索一番,回道:“公子不妨前去一探,若是有合适的,再好不过。”他话未说满,毕竟他也不知道天子喜不喜欢玉器,但听小王爷的语气又颇为心动,便说两句废话给递了梯子。
果然,张淇海听了面上露出笑容,顺台阶而下,“那便去看看。”
说话间,他悄悄伸出手,小指勾住付家辉的手指,微微用力往自己这边拉了拉。
付家辉一僵,倒是没直接抽回手,抬头望向自家小王爷,满目疑惑。
这是要干什么?
然而张淇海这么多年了增长的不只是心机、野心和学识,脸皮也厚了不少。顶着充满探究的目光,他愣是权当没看见,压根儿没把自己的小动作放心上。不过该有的解释,他还是补充了两句。
“人多,容易走散。”
说完,更是得寸进尺地攥住了付家辉整个手掌。
那一瞬间付家辉直觉得自己铁一般冰冷坚强的心,跳了起来。针扎一般急切地想要挣脱,但服从的天性战胜了本能,这是他的主子——起码在天子命令以外是——他不能拒绝主子的命令。
几个呼吸后,付家辉再次用昨晚思考出来的理论说服自己。
算了,反正距离八月初六也没几天,小王爷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于是他既没认同也为反驳,任由小王爷牵着自己穿行于人海。
试探得到想要的结果,有了牵手成功的好开头,张淇海更是愈发没了分寸。他带着付家辉进了玉器店,大手一挥让掌柜的吧所有新款玉佩都拿出来瞧瞧。
其实两人都是不佩戴玉佩的,这习惯吧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张淇海小时候特别皮,因着自家皇叔满心都是想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不计成本地往他面前送;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当朝天子又图个青史留名,于是就绕了许多弯路,变着法儿的把张淇海往外骗。
最开始张淇海也是年纪小,着了道,每每上当都翘掉夫子的课,翻墙出去找乐子。那时候小娃娃的他并不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完全交由侍女打理,各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佩饰自然全都拉满。
这就导致他翻墙的时候,不是被墙头蹭掉了这个物什,就是那些东西搅合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付家辉便是循着这些,每次都轻松而快速地抓到他。
自那以后张淇海就再不佩戴任何饰品了,即便王府库房里各式各样的玉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放在角落里落灰,都不看一眼的。
自家主子都不戴,作为贴身侍卫的付家辉自然也不佩戴,当然,更多的理由是那些东西对他施展功夫而言是累赘。
但此时,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感兴趣的张淇海却是一反常态地挑了起来。
付家辉也只是疑惑了一瞬,将目的解释为给皇帝挑礼物,也就不觉奇怪了。
虽说是突发奇想,可这些精巧的玩意儿看多了真的有些上瘾。还真让张淇海看中了一对儿——对,没错,这玉佩竟是成对儿的。
“公子好眼力!”店掌柜一见面前气质斐然的公子目光有了停留,当即拿出看家本事,将那块墨色玉佩递到张淇海手中,自己则隔着精巧的匣子展示搭配的另一块冰晶玉佩。
“这是安大师新作,您手中这块‘黑豹’,是这一对儿玉佩的主佩,是高官厚禄之相!”说完,掌柜又将手中的白玉往前递了递,“这冰晶白玉则是‘冰鹤’,乃富贵长寿之相,送与心上人可谓不二之选。”
除去店掌柜说的这些,张淇海看重的倒是其他一点——这两玉佩跟自己和小侍卫可真像啊。
一个隐忍、危险、伪装温顺,一个抗争、高洁、委曲求全。
这让他不禁再次畅想,若自己不是皇室,若他不是暗桩,两人就做平凡兄弟该多好啊。
“付钱。”张淇海没再多问,抬手招来小厮处理买卖,自己则伸手取出那冰晶玉佩,转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系在了身旁走神的付家辉腰间。
“公子,这可是不得!”
怎么什么东西都往他身上戴啊!这可是给女子的!
“这戴上挺好看的。”他一派“这是本王赐予你的,给本王好生戴着”的语气,随后又拿起墨色玉佩戴于自己腰间。
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刚刚店掌柜最后所强调的那句话一样。
“公子……”付家辉试图做最后挣扎。
反观张淇海一副不解神色,“如何?”
“这不妥……”这是未来王妃才能戴的啊!
“有何不妥?”张淇海不傻,怎会猜不出付家辉心里所想,但他就是不搭话。
付家辉急的头上都冒汗了,卡在嗓子眼的话就是说不出来。
见对方憋不出下文,张淇海也不再等,再次牵住付家辉的手,带人往外走。“阿辉,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于是,在付家辉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之后的半个时辰里,他在经历了被自家小王爷各种喂食的“折磨”后,终于在对方更加过分的举动中丧失理智了。
说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危险事件,不过是一群孩童玩耍起来没注意周围,直挺挺往自己身上撞来而已。付家辉早就知道身后有小孩冲撞,可他根本不在乎,被撞一下又不会多疼,索性躲都没躲,但张淇海就不一样了,他就是小心了一些。
眼看着小孩儿要撞上来的时候,他打手一揽,握着付家辉紧致的腰,将其带入自己怀中。
完事儿还语气亲昵地询问,“有没有受伤?”
要不是当时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导致他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怕是付家辉能爆发意外的语言天赋,连自家主子都怼。
受伤?这是在质疑他的武艺吗?
但这时候的付家辉脑子一片空白,除了砰砰乱跳的心以及仿佛要烧起来的指尖再无其他。
“阿辉?”
没有得到回答的张淇海再次出声询问,唤回了付家辉的理智。他克制自己身体的本能反应,轻轻逃离小王爷身边,撂下一句“属下去买您爱吃的云糕,马上回来”便跑了。
无暇多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立刻、马上离开张淇海身边。
小王爷不会武功追不上,只得在后面扯着嗓子吆喝,说自己在沉香楼等他。
等人影走远后,张淇海骤然改变了全身气势。
一瞬间从平易近人的富家子弟,转变成了生人勿进的贵公子。
此时西市行人愈发多了起来,因为要替主子采买物件,两名小厮早早地就落在了后面,但想着主子身边还有侍卫付家辉在,便未曾多心。这会儿身旁没了眼线,张淇海也不再耽误时间,径直前往沉香楼。
隐秘的房间内,早早候着的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多数是在聊之前张淇海布下的命令。
他们男女老少各有千秋,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他们都认为张淇海,才应该是王朝的正统继承人——而不是那凭借杀父弑兄抢夺皇权的九王爷。
“今日主子与暗桩这番亲近,恐怕会传入那位的耳中。”白发老者捻着兰花指,取一块糕点送入口中。
旁边同伴嗤笑接话,“早就说了,兄弟们暗地里把那个付家辉干掉便是,岂会有如今这些麻烦?”
“主子想要的人,你敢杀?”有好事的故意挑起事端,“你要是敢在主子面前说这个,恐怕今儿我们就得先给你收尸了。”
“怎么说不得!”那人还犟,“要是真探明那人与主子异心,杀他怕是都用不到我。”
或许,比起一刀毙命,那时候的付家辉更希望不要落入张淇海手中才好。
“诸位,聊得可好?”
没有任何征兆,张淇海出现于房内,落座主位。
•人定
付家辉长这么大还从未如此失态,怎么说也接受了好几年王府礼仪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出把主子抛在原地的行为。
但此时他也旅顺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说是愧疚吧,的确有,说是不舍吧,也有,但这远远不够,这些距离填满整颗心还差得远哩。
“啊——想不明白,我到底怎么了?”
他是一个杀手,他冷酷无情没有心,如果皇帝下令,他甚至能对襁褓中的婴儿痛下杀手——本应该是这样的。
在七岁被送到定王府做眼线之前,他就是被这样教育养大的。
但是从见到小王爷那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付家辉一个人蹲在无名巷子的角落里,死死摁住自己脑袋,试图将脑海里不停浮现的小王爷的笑脸驱逐出去,最后,他一熟悉的呼唤,打断了他的自我折磨。
“你在做什么?”
抬头,只见一只黑色的乌鸦蹲在墙上,在这脑袋俯视自己。
“买云糕。”付家辉瞬间收敛心神,语气和态度都变得强硬。他没有急着起身,而是用余光注视着那只鸟,眉头不禁皱起。
“省省吧,我今天不是来找你打架的。”那鸟再次穿出人声嗤笑道,“上头那位见你如今与小王爷相处甚好,打算再助把力。”
不说还好,这话一出付家辉耳朵都竖起来了,心里的异样变了个味儿,继续不动声色地追问,“如何?”
“后日小王爷要上山,拜帝庙。那位的意思是,这山就不用上了,意思意思就行。”
大家都暗地里接头这么多回了,付家辉猜谜语人的谜底也非常熟练,对方这意思是皇帝打算在上山的路上就找机会干掉小王爷,连八月初六祭祖大典都不用参加了。
见付家辉沉默,黑鸟临走又补充道,“当然,人还是得你亲自动手。”下不了手的暗桩,就是废人,没必要留。
说完,扑棱翅膀飞向远方。
等黑鸟离开,付家辉缓缓起身,刚刚还一通乱跳的心已然平静,甚至有些平静的可怕。仿佛再多动一下,脚下的冰面便会支离破碎。
“呼……”他抬起头,呼出一口气,“我得赶紧回去,王爷还等在沉香楼等我。”说着,他行尸走肉般离开巷子,买了云糕朝沉香楼飞奔而去。
等他到的时候,小王爷已经喝完一壶茶,听完半折戏,正缠着乐师弹琵琶。
“回来了,阿辉?”张淇海海靠在太师椅上,仰着头看他,伸手讨要云糕。
随后一行人又在沉香楼消磨时光到夜市开放,又去外面逛了一圈,这才钵满盆满地返回王府。翌日小王爷再无力气外出游荡,在府内躺着纳凉,央着付家辉在花园舞剑,懒散过完一日。
终于,时间来到八月初五,祭祖大典前日。
一大早定王府的奴仆便忙碌起来,虽说行囊什么的提前好几日就已经在打理了,今日不过是将一些不重要但随身要用的准备好,就能准时送自家主子上轿出门,但他们仍旧不敢有丝毫懈怠。
捧绫罗绸缎的,端香炉玉碟的,盛吃食糕点的,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半个主人公的定王爷张淇海,自然也是一早就被侍女从床上拖起来,攒发,换衣,佩饰,熏香……连带着时常跟在他身后的侍卫付家辉也没放过。
这大概是付家辉人生中第二次穿这么隆重的衣裳,上一次还是在小王爷成人那日。
墨色的束口劲装,一对银质护腕,袍子上还绣有代表福寿康健的松鹤,青丝束于颅顶,雄姿英发。如若不说他是家臣,恐怕会被误认成将军家的公子。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他刚走出房门,迎面撞上同样刚刚打扮好的张淇海,两人同时抬眸,倒是付家辉在半道看到了对方腰间的玉佩。
迟疑片刻,他返回房内,自己将放于枕下的冰晶白玉戴好了。
这成对儿的东西,就要成对儿戴才是,不然小王爷自己戴多尴尬啊。付家辉这样想着,默默夸自己一句,真是王朝第一好侍卫。
“阿辉这番打扮真好看。”面对付家辉,张淇海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到熟悉的对话,倒是让付家辉找回了一些从容,他抿抿嘴角回应道,“王爷惯会说笑,倒是您如此这番出门去,定要让青巷的美人们带花送果。”
张淇海顺着他的说法幻想一番,胳膊上不免起一层鸡皮疙瘩,识趣的不再搭话。
此去拜帝庙一路付家辉拒绝了小王爷的同程要求,倔强的骑马随行;他时刻紧绷,生怕一个失察让皇帝派来的援兵刺杀得手——正如皇帝所说,人,必须他亲自动手。
随行的奴仆和侍卫都觉得付家辉认真过头了,这拜帝庙也不过是出了中都城,往外二三里,再爬一个时辰的山路而已,还在天子脚下,能出什么事呢?
若是这心声让付家辉听见,怕是要耻笑,就是因为在天子脚下才更要担心啊!
反观张淇海则安稳地呆在轿内,享受着顶棚带来的阴凉,吃着诸侯上供的水果,时不时看看窗外天景,算着手下上场的时间。
说来也巧,这张淇海不愧是跟当朝天子有血缘关系,二人连搞事时机的选择都如此一致。祭祖大典前日,皇帝想要制造一起蛮夷复仇、蓄谋刺杀定王爷的热点,以此来除掉皇室血脉的正统继承人,一如当年他利用蛮夷弑兄杀父夺位一样;而张淇海则是用自己做筹码,伪造意外遇袭的热点,以此来暴露中都治安的不可靠性,将压力给到自家皇叔头上,帮这本就不稳定的国内外局势再晃上一晃。
午时将至,两拨不同势力的杀手不约而同从山中各处倾巢而出!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刺杀定王爷。
付家辉见势不妙,拔剑便冲!他的唯一目标便是守住小王爷的轿子,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但双拳难敌四手,再加上来“刺杀”的意外翻了一番,更是难以招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眼看着箭矢就要刺进轿子——
被人拖住的付家辉心下一急,强硬变招,拼着胳膊硬挨一刀的代价摆脱刺客,冲向轿子,一把抱住无处可去的小王爷躲闪开来。
许是察觉了计划有变,在张淇海无法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的得意下属无奈急中生智,差人伪装成王朝禁军将定王府一行救下。
此番举动,张淇海的计划算是毁了大半,一来暴露了自己有暗藏人手一事,二来是不利于接下来的行宫刺杀计划。
不过他现在无暇顾及这些,满目都是付家辉流下的血。
“你受伤了?”他被付家辉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完完全全护住,他的手只是随意搭在了付家辉肩头,便摸了一手血。
“快,传御医!!”
“无事,王爷。”付家辉赶紧放开小王爷,坐起身上上下下将面前的人打量一番,见并无损伤,这才放心下来,“只是小伤,王爷不必挂怀。”他本就是贴身侍卫,存在的意义便是替自家主子续命,受伤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但这在张淇海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就连梦里他都舍不得让这人受一丁点儿伤,而这群、这群歹徒却拿刀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
“莫要多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配合大夫治伤。”见随行御医颤巍巍赶来,张淇海起身,沾血的手在袖子里攥紧又松开,再次攥紧,终于稳定心神开始主持大局。
他虽装作纨绔,却不是扮做傻子,指使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一番忙乱之后,入夜时分定王府一行还是抵达了半山腰的避暑山庄。
按照惯例,他们将在这里住一晚,然后明日一早上山顶,在帝庙等天子参拜。
因着护主有功,付家辉当晚不必当值。张淇海也借着这个好机会召见了自己的下属,一番赏罚之后,定下了新的弑君计划。
“主子,这可有些冒进了。”下属听完略感不安。自家王爷这计划,都已经不是暗杀、刺杀了,过于光明正大了。
“有何不可?”张淇海现在越想越觉得此前自己过于保守,什么都想要准备完美再行动。瞒骗暗桩,营造假像,暗地经营,神不知鬼不觉地让皇帝死于梦中……
现在看来,其实夺回皇位的时机早已成熟。
在场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久也没憋出个一二三,便顺了主子的令,各自散去做决战前的最后准备。
旁的都走光之后,张淇海一个人来到窗前,望着天上月光,再次攥紧了莫名颤抖的手。
他在害怕。
他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付家辉不在身边的情景,甚至连将其囚禁在自己身边的决定都有些摇摇欲坠。
自己真的想要这样的结局吗?
不再自由的鹤,还是它原来的模样吗?
张淇海闭上眼,脑海里闪过的全都是付家辉充满活力的身影,他在习武,他在舞剑,他在追偷偷逃跑的自己……他不适合呆在华贵的牢笼中。
正如那展翅欲飞的仙鹤不应困于一掌之间。
等到月色高悬,睡不着的张淇海行至别院,背靠着付家辉卧房的门滑坐在地。
他想,这会儿付家辉应该是睡了。
“阿辉,我时常回想,如果我不是王爷,你不是暗桩,咱俩只是一对普通兄弟该多好。”他声音不大,更像是喃喃自语,“想科举我们就一起去私塾读书,想从军就一起去校场习武,喜欢银钱还可以学着当掌柜、货郎。”
“不必每日生活在殚精竭虑之中,不必每日醒来都先摸摸脑袋是否还在脖子上。”
他又想起二人放肆的童年,叹息着长大后不如以前的亲近。说起来,二人不再亲切还是张淇海自己先开的头。
当然,他不是忽然开窍了,发觉了主子跟下人的身份差距,而是他察觉自己对付家辉异样的感情。
这种感觉无法言说,只是每每想起对方,心里就觉得满足,酸甜难耐。
“你也知道,我喜欢热闹,尤其喜欢灯会,那仿若误入星空的感觉让我沉醉。但我更喜欢跟你一起去的灯会,那时的我,仿佛拥有了整片星空。”
话音刚落,背后大门忽然打开,晃得他一个踉跄,差点跌个底朝天。
探头,是付家辉。
“咳咳……你没睡啊?”他还以为趁着药劲儿早该睡了。
付家辉抿着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给了对方一个眼神,让他跟上。张淇海也不问,尴尬地笑了笑自己爬起来,掸掸衣服上的灰便跟了上去。
付家辉腰间挎剑先行于前,张淇海手无寸铁坠在后面,两人如此一路无话,顶着月光便走到了山顶帝庙。
霜雪一般的月光照耀下,庙宇都生出光晕。
就在张淇海心里略有紧张和不安,想要开口说点什么打破这难受的气氛时,只见眼前寒光闪过——他送给付家辉的那把剑,竟是压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恐怕,自己今晚就要魂归九泉……了?
他正想着等到了下面怎么跟自家父亲打招呼,就试着有水珠落在了脸颊上。
睁眼,是付家辉难得落泪的场景。
“大老爷们的说话能不能直白点?”他双手握剑,下一秒就能要了小王爷的命,但他下不去手,“属……我才读了几天书?能把话本念完整就不错了,你还给我整些、整些云里雾里的!”
“张淇海,你是不是喜欢我?”
付家辉是个武人,虽然是个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但这并不代表他读书就很好。方才张淇海在自己房门外嘀哩咕噜那么一堆,他也就听懂了最后一句,却还有些不敢确定。
而此情此景下的张淇海早就已经无暇去听付家辉在说什么了,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刃,探身向前,即便被划伤鲜血直流也未曾停下。
“我……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感觉跟你说的是不是一样,就是、就是,如果你死了,我大概——”
“唔!”
张淇海双手捧着付家辉的脸,终于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贪婪了几分柔软之后,他笑着回答,“是的,就是喜欢。”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
无论如何,付家辉就是喜欢自己。
“……可是我要杀你。”他是暗桩,是皇帝豢养的走狗,是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这样的身份,让他如何能相信张淇海所言?
可张淇海并不在乎,因为今日之后,那个命令付家辉杀掉自己的皇帝,将不复存在。
月亮藏于云后,漆黑之中,中都城的火光和钟声更为醒目和刺耳。
“陛下驾崩了!”
本身帝庙就离着都城不远,王宫的呼喊声自是在深夜更为清晰。看来,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你……”付家辉一时怔住,花了好一会儿才理顺清楚当下状况。“你杀了皇帝?”
“对。”张淇海重新躺回地上,用袖子擦了擦脖颈上的血迹,“皇叔的大太监是我父亲留下的眼线,要刺杀皇叔,其实并不难。”
他等的,其实是自己的羽翼丰满。
“那镇关将军也是你的人?”不然无法解释为何此时中都未乱,猜也知道肯定有人镇压住了禁军。而在他印象里能与张淇海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镇关将军府的公子了。
“没错。”张淇海甚至懒得解释自己是怎么搭上这条线的。
“……这么说,你一直在耍我?”顺着线索一路向下,付家辉不难得出真相。成年后的疏远,流连烟花之地的放肆,故意惹恼自己的行为,全都是眼前这认为了支开自己偷偷密谋的举动。
“咳,倒也不能这么说。”张淇海死不承认,开玩笑,这要是承认了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这是我表达心意的方式——不那么成熟的方式。”
不用多说,付家辉此时已是杀心渐起。这人耍了自己十几年,尤其最近几日格外过分,牵手、搂腰、亲吻……虽不能说是假的,但一想到这种前提条件下自己说出的那番不知羞的话,他就觉得整个人都仿佛被架在了火上烤!
付家辉用力握了握了剑柄,最后还是没舍得一剑刺死张淇海。他抬起胳膊,照着对方胸口实打实来了一拳,权当泄愤。
张淇海也不气,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险些吐血,还笑出了声音。
“咳咳咳,如此好日子,辉哥可不要失手把寡人打死了啊——”
“还知道叫辉哥?”付家辉咬着牙,又给了他一拳。
不过这次,却是根本没用力。
“再叫一声就饶了你。”
“辉哥!”
“嗯。再叫一次。”
“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