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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50「羽化」《飞》甄栩瑶
欢迎阅读,感谢评论,随便说点啥吧,谢谢了。
王向云踩在教学楼天台的边缘,温热的风吹起她的碎花洋裙,裙摆以从未有过的张扬角度开在距离天空最近的地方。
——那是她唯一一条裙子,是从母亲哪儿得到的,除了被所有人厌恶的性别外唯一的礼物。
也是杀死母亲的凶手之一。
她将永远记得那一天,直至生命的尽头——现在。
她从小就被同村的孩子捉弄、欺凌,夏天他们把她推进村后的泥潭里,冬天骗她上山后把她独自留在山上。
那是因为她有着比生而为女更不堪的原罪——她有一个疯子妈妈,有一个被铁链子锁在仓房角落的妈妈。
她也怨过,在口鼻都被堵住的恶臭泥潭里,在如何也盼不来人寻她的寂静山上,在每一个因为疼痛而辗转反侧的夜里。
她怨自己的妈妈为什么不能像别人的妈妈一样温柔,怨妈妈从来没有在被欺负的时候保护自己,从来没有抱过自己,摸摸自己的头发,亲亲自己的额头,像无数个梦里那样。
她甚至开始恨那个女人为什么要生下自己,生了她又为什么要生弟弟,她一个人疯癫受罪不够,还要把自己也拉入这个恶心的世界。
直到有一次,半夜又饿又疼醒来的她第一次看到了妈妈的眼睛。
她永远忘不了那双眼睛,亮得连月光都暗下去了,
“妈”她刚要张口。
“回去”
妈妈开口,声音喑哑难听,但她却莫名地听从了。
那晚,她躺在床上睡不着,迷迷糊糊时想起,很多年前,好像妈妈也是挣着这样亮的眼睛,用几顿打换来了自己和弟弟一样上学的资格。
之后的几天,家里的氛围格外焦躁,父亲骂骂咧咧,奶奶出来进去,她觉得好像有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但她只能在放学后飞奔回家,更努力地劈柴、喂猪、做饭洗碗,其余时间努力地把自己缩在角落里,降低自己并不存在的存在感。
直到第四天晚上,看到那个名为父亲的男人把一脸青紫、口吐鲜血的人狠狠丢进仓房时,她才从来看热闹的人嘴里知道,原来那天晚上妈妈就逃了,逃到了县城里,直至今天中午才被找到。
她不敢说自己见过妈妈,只能瑟缩地躲进角落,在全家人厌恶的眼神下装作无事发生。
等到她找到空隙偷偷溜去仓房的时候,那个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的身体早已经硬了,只是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团满是血污与泥巴的裙子。
那条裙子,现在被她穿在身上,温柔的风吹过,像从未感受过的,来自母亲的抚摸。
可是这温暖来得太迟了,那个名为父亲的男人已经将她卖了个好价钱,只等用她的血肉给初中就辍学在家的弟弟换一份出路。
是的,用她无数日夜拼命学习换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作为交换。
录取通知书被弟弟夺去撕碎的瞬间,支撑了她18年的希望就那样碎了一地。
她向前挪了半步,水泥台的粗糙颗粒硌着脚底。
她抬头看天,云像弟弟撕碎的录取通知书,飘散着,拼不出完整形状。
曾经被刻意忘却的画面,那些她以为不去想就可以当做不存在的屈辱随着风呼啸而来。
她忽然就读懂了那晚妈妈的目光。
“那么多年里,原来你也是这么绝望的吗,我好像不恨你了,王君兰女士。”
是的,她知道妈妈有一个漂亮的名字,那是她藏在心底的秘密。
很久以前,她在收拾仓房的时候无意见发现过一个本子,封皮上有很漂亮的签名,字体隽秀,可里面的纸张都被撕得稀烂,当她想要细细阅读的时候,妈妈睡醒了,疯了一样推开她,从她手里抢过那个本子。
她只在被推开的一瞬间看到了本子的末页有一张画像。
那眉眼,分明就是妈妈。
是她从未见过的,目光清明脸上带笑的妈妈。
这么多年,她早已明白,为何妈妈的身上有沉重的铁链,为何妈妈会时而疯癫时而清醒,为何妈妈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好听名字,为何妈妈……不爱她。
她渐渐闭上了双眼。
“张招娣!你给老子滚下来!”
一声怒吼传来,是她所谓的父亲一家找到了她。
看着挥舞着拳头的男人,一脸尖酸刻薄样,嘴里骂骂咧咧的老太婆,还有站在一旁叼着烟翻着白眼的所谓弟弟。
她忽然笑了。
十八年来,他们只叫她“招娣”,仿佛她生来只是一句咒语,而这句咒语,只对自己和妈妈生效。
凭什么?
“下去?被你卖掉供养你那不争气的儿子,被你们吸一辈子的血吗?”
“把妈妈耗死了不够,还要用我来续你们的命吗?”
“放你娘的狗屁!再提那个疯婆娘老子抽死你!”
男人瞬间怒了,挥舞着拳头就要往楼上冲。
“哎呀,作孽啊,爹生你养你供你吃穿,怎么就养了个白眼狼啊”
老太太瘫坐在地上哭闹着,吸引来一群指指点点的看客,就像那年看母亲热闹的邻里。
她看着下面那群人,就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
“所以你就用我的人生换你那废物孙子的?”
“你他妈的才是废物!不就是一张录取通知书?我就撕了怎么的?你一个赔钱货读那些书有什么用,最后不还是得嫁人,成了别家的人。”
“招娣啊,你李叔年纪大会疼人,虽然瘸了只脚,但家里又有钱,你嫁过去还能帮帮你弟弟。”
一句又一句,铺天盖地的向她飞来。
听着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看着老太太算计的眼神,她讥讽地扯了扯嘴角,双眸一片清明。
向前半步脚尖悬空,风忽然猛烈起来,吹得裙摆猎猎作响。
“去你爹的张招娣——我叫王向云!”
她凌空一跃,飞向梦寐以求的自由。
裙摆向上,躯体向下,时间在这一刻被拉长。
她听见身后男人的怒骂声、楼下看客们的惊叫声,看见惊恐而四散逃离的众人和他们脚下被反复践踏又舒展的野草,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变得轻巧,是前十八年里从未有过的舒展与轻快。
她竟然成了那缕温暖的风,穿过大朵大朵棉花糖一样的白云,抵达蓝色的天空。
一直向上,她落到某一处不真实的空间,这里有大片大片的草原,草原上点缀着各色的花,河流缎带一般飘向远处。
“好美啊,这是哪?我是死了吗?”
王向云惊呆了,她从未见过如此美好的地方,
远处传来两个争执的声音,争执的内容被风一吹就散了,但其中一个声音让她莫名的熟悉。
“这里也有人吗?”
她向声音的源头慢慢走去,小腿高的野草轻柔地拂过她的裙摆。
声音越来越近,她的心莫名地剧烈跳动起来。
绕过一座小山包,面前豁然开朗,模糊的声音也终于变得清晰。
是一个穿着军装,梳着利落短发的女人在和人争吵,另一人的身影被遮挡,她只能瞧见一点裙摆。
“你就打算这样逃避下去吗?你要躲多久?”
军装女人铿锵有力的声音传来。
对面的人没有回应,只有压抑的啜泣声隐约地响起。
“你知道的,她不一样,她还年轻,不像我这个老家伙,只要能打赢敌人,马革裹尸就是我的心愿”
“也不像你”
女人的声音忽地顿住,长长的叹息声回荡在这空旷的世界。
“君兰,妈知道你心里苦,但你知道的,这儿不是她该来的地方,至少不是现在。”
君兰?王君兰?
她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愣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一张大手攥住一样喘不上气来。
军装女人低下了头,满头银发在阳光下亮得晃眼,一直坚挺的背也渐渐弯了下去,像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老妪,而不是一座只有象征意义的纪念雕像。
声音愈来愈弱,像在风里摇曳的微弱烛火。
“我当年给自己改名‘妇起’,发誓要让天下父女都站起来……可我最对不起的,竟是我自己的女儿。”
“都怪妈,如果妈要是再坚持一会,等到大部队,兴许就能活下来,妈要是陪在你身边,你就不会……”
“我拼命换来的家园,为什么就容不下我的女儿呢。”
“妈,不是的,不怪你。”
两个身影拥在一起,她们的身影重叠,阳光在地上留下一个剪影。
但就在这一刻,王向云终于看清了另一个女人的脸
——与她曾经在本子上看到的画像一模一样!
“妈!”
她只喊出一个字便用尽所有力气。
滚烫的泪水涌了出来,瀑布一样奔涌而下。
“向……向云?”
两人慌忙地擦去眼泪,一步步向她走来。
王君兰的目光在她脸上反复描摹,像是要把她的样子刻近骨血里。
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着妈妈,看她被岁月雕琢的面庞,看她明亮深邃的双眼,看她鬓边一缕灰白的发丝。
母女相顾无言,仿佛又说了千言万语。
“向云,回去吧,你不该来这里的。”
她听到,妈妈的声音不复喑哑,温柔又从容。
这就是妈妈的声音吗?真好听。
“妈妈”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呼唤,妈妈、妈妈,像是要补回之前十八年欠下的。
军装女人走上前,她打量着她,目光盛满慈爱与心疼。
“你就是向云吧,好孩子,我是你姥姥啊。”
“姥姥,可是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她抬头看着姥姥身上满是弹孔的军装,眼中流露出迷茫的神色。
“傻孩子,你并没有死,你只是误入的生魂,而不是亡灵。”
“原来是这样”
张向云的目光越过面前的姥姥,看向在远处默默望着她的妈妈。
“对了妈妈,你送我的礼物,我很喜欢”
她率先开口,扬起笑脸,转了一圈又一圈,把裙摆转成了圆满的模样。
“向云,向云,我的女儿,妈妈对不起你,如果我不疯疯癫癫,如果我没有死,你是不是也不会……”
王君兰看着王向云那从未有过的快活模样,一颗心像是被谁反复撕裂。
她用拳头敲打着心口,慢慢蹲下去。
“妈妈,不怪你,如果没有我,你应该不会那么快被追回来吧,清明时候的你,一定能逃出去的吧。”
“在你离开以后我才明白,对你来说,我是多可恨又屈辱的诅咒。”
“妈妈,对不起”
长相云跪在地上,抱住瑟缩成一团的妈妈,不禁地想,抱着妈妈,原来是这种感觉吗?
妈妈真瘦啊,抱在怀里就那么一点,她的心钝钝的疼。
“不,不是这样的,妈妈是爱你的。”
“向云,妈妈不是不爱你。”
王君兰的声音很轻,怀抱却很紧,像是怕她下一秒就消失不见。
“妈妈爱你,但妈妈被困了半生,怕他们会向捆住我一样捆住你,妈妈想让你恨,恨有比爱更大的力量,那才是能让你逃出去的动力。”
“我原以为,我烂在那里,你就能干干净净地飞出去,但是我错了。”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的林妇起蹲下身,用那双握过枪、沾过血、刨过战壕的手,轻轻抚上王君兰枯草般的头发。
“你没错,你一直跟我说对不起向云,是你多余,连累了她,但数你最对得起她。”
姥姥扶着她娘俩慢慢站起,母亲轻轻地拍去她身上的泥土,一点一点擦干她脸上的泪水,像她一直盼望的那样,亲亲她的额头,摸摸她的头发。
她看到母亲的双眸又恢复了当时的明亮。
向云,我的女儿,你该回去了。”
她静静的望着妈妈,目光一秒都舍不得挪开。
“可是妈妈,我能去哪里呢?”
“往上,或者向前,向云,你自有你的路要走。”
王向云没有动。她看着母亲眼里的光,又看向姥姥满身的白发。
“我的路?”她笑了出来,嘴角却向下拉扯。
“我也以为那是我的路,无论多苦多难,走出去就有希望”
“可是,真的有路吗?”
“有”
坚定的声音传来,她慢慢回过头去,母亲看着她,目光比那一晚更亮。
你姥姥的路在战场,她最终拯救了这个国家。
我的路在校园里,白纸黑字被印成了研究生毕业论文”
“而你的路,在社会,在高处,在更远的地方。”
“妈妈?”
她错愕地看着自己的母亲,从未想过,那个半辈子都被锁在仓房里的女人,竟然是研究生,那个年代的研究生啊。
她终于在这一刻补齐了这个女人的一生。
“原来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
她觉得自己胸膛里有什么东西要炸开一样。
“我偶尔清醒的时候,会想起支教时学生们的眼睛,不后悔。”
她直视妈妈的眼睛,才发现除了刺眼的明亮之外,下面更深邃的地方,是翻滚的巨浪,滔天巨浪。
“向云,妈妈没有别的期盼,只希望你下一次真正站在这里的时候。也能够不后悔。”
王向云看着母亲,看着姥姥。
“妈妈,我爱你。”
她开口,声音是这十八年来从未有过的平静。
她没有说“我回去”。
她说的是:
“我会的,我一定会的,你们等我。”
下一秒,草原、河流、萤火虫、母亲明亮的眼睛和姥姥挺拔的身姿化作金色的光点,向上飘散。
王向云感到脚下踏空,开始下坠。
她看见的最后一幕,是母亲的口型,在对她说:
“飞。”
写的时候滤镜贼厚,我觉得可好了,写完了回头越改越觉得好狗屎,实在绷不住了,赶紧在我想删掉他之前传一下,我都不知道咋改的,人称有点乱。好不容易人称改完了以后,发现后面他上那个空间以后,那一片儿几乎都是很硬,我人设写了老多了,一点都体现不出来的感觉。然后再飞起来之后就有点儿,嗯。我写不出来我想要的东西,好愁啊。
先放着吧,等有时间了再改一改。
感谢你看到这里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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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石英的国家里,有一位水晶公主,她拥有比全世界的水晶加起来都要多的美貌,她的心就像水晶一样剔透无暇,国家里的所有生灵都很爱她。
石英国中有一位太阳骑士,他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而正直。世界上最好的占卜师在他的出生的时刻说,他会成为最优秀的骑士,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认为。
水晶公主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位骑士要成为她的守护者,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这个人,成为了她的守护骑士。
他们在册封仪式上第一次见面,但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就得到了对方至高的信任,从他们在王座前许下承诺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永远纠缠在一起,什么也不能分开。
“公主,您要去哪里?”已经开始熟悉起来的声音从水晶公主身后传来,她知道那是她的骑士,没有回头,轻快地招手:“你来啦,来看看这个!”
太阳骑士笑起来,走上前来,落在水晶公主的侧后方,正身看向公主面前的东西,那是一卷地图册,他疑惑:“公主怎么突然看起了地图?”
这不仅是石英国的地图,还有石英国濒临的三处地域,水晶公主在羊皮卷上点了点,说道:“你忘了吗?快到我的试炼开启的时间了,不知道命运女神会指引我去往何方。”
“可……按照传统,您的试炼时间不应该是举行了成年礼后吗?”太阳骑士看着地图册,石英国与外界只有一处通路,另外三面都是不同的险地,传统规定所有的王室继承人都要跟随神之指引,去往三处险地之一得到属于他们的命运之馈赠,水晶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按理而言,她还有五年的时间可以同自己的守护骑士一同成长,直到得到月亮的启示,走向她的道路。
“兄长也并非是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启示的。”水晶公主顿了顿,看了一眼想要打断她的太阳骑士,继续说了下去,“我得到了启示,就在昨夜。”
太阳骑士咽下要说的话,正色向水晶公主行礼:“向您献上我的忠诚,无论是哪我都将与您同行。”
“谢谢你。”水晶公主微笑,“如果我要去三个地方呢?”
太阳骑士明显一惊,很快反应过来,再宣誓:“我会为您付出一切。”
这场提前了接近五年的试炼有太多不寻常之处,水晶公主并不是笨蛋,她清晰地感知到了来自未知的危险,但自从兄长踏上试炼之路一去不回后,她便已经没有可以后退的道路了。更何况,早在小时候,在兄长还在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期待着属于她的试炼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和属于她的伙伴要跨越千辛万苦,才能得到属于她的宝藏。因着兄长的缘故,她的试炼注定与所记载的所有记录不同,但她从来不曾想过要后退。
没有告知父母、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在王宫中消失了。
水晶公主要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玛瑙山。传说中,登上玛瑙山能得到神界遗留的武器,成为最强大的战士,但无数人都止步于平滑如镜的山壁,更无法找到登山的道路。
太阳骑士站在山壁下,抬头往上看去,山壁高耸入云,甚至像截断了天空,他用剑劈砍山壁,却连一道浅浅的印子都没有留下。但他没有气馁,站在原地劈砍了十天,在第十一天的早上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他的那一刻,山壁无声倾颓,出现了一条一人可过的小道,他转身对水晶公主说:“公主,请。”
水晶公主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手帕,打湿后走上前来,将他的脸从尘土之中拯救了出来。她抿嘴笑了起来,说道:“这样才是我的骑士,走吧,我们还得继续登山呢。”
太阳骑士怔住,他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跟在水晶公主身后,也走进了小道之中。在他走进小道之后,背后的光突然暗了下来,他往后一模,发现后路已经被封死了,只有不远处的一线光,他顾不得其他,慌忙看向水晶公主:“公主,要不让我在前面探路吧?”
水晶公主没有回头,她向前走去:“不必,我想这一段路途应该是没有危险的。更何况这里这么狭窄,你怎么上前?”
太阳骑士呼吸错乱了一瞬,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光,又收回来看向近处的道路,这条小道很平整,甚至连土石沙砾都不见影子,看起来出口并不遥远,但他们却走了很久,久到时间和距离都已经被模糊,太阳骑士无法再判断已经过去了多久,只有一直在远处的出口沉默地发出光亮等着两人上前。
“叮。”落下一滴水的声音打破了不变的一切,水晶公主加快了脚步向前,走了出去,太阳骑士跟在她身后,也上前去。
出口正对着一块立石,写着“推石上山”,不远处则是两颗大小不一的圆石,太阳骑士走过去试着推了推更大的那颗,石头微微震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推动。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各自选择了一块,背对着对方,开始全力推动它们。
坡道越来越陡,面前的石头也越来越沉重,再向前一步都困难,而前路的终点却仿佛遥遥无期,下一刻两人突然扑空,面前的大石消失不见,他们有些茫然地回头,却发现石头又重归了原处。
记不得他们到底尝试了多少遍,石头一次次地回到原点,一切努力都没有在山路上留下痕迹。太阳骑士按住想要再一次尝试的水晶公主的手,说道:“公主,停下来吧。”
看到水晶公主不再尝试,太阳骑士继续说道:“推石上山是我们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但公主您不能再停留在这里了,您还有新的目的地要去。”
水晶公主再看了看刻着字的立石,坚定了眼神,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在此停留了。”她的话刚说完,眼前画面变幻,她和太阳骑士又回到了山壁之下,她看向太阳骑士,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的骑士,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会一直停留在这里。”
“公主,我们走吧。”太阳骑士轻轻点头,向前走去。
玫瑰海美丽而危险,传说中海洋的深处有一座岛屿,女性上岛后便会成为海妖,去往深海中就会得到世间第一等的智慧,但成为海妖的人类几乎都迷失在了海妖的生命之中,再也不愿上岸。
太阳骑士看着成为了海妖的水晶公主,有些担心地递给她一个小封好口的小口袋,说道:“公主,接下来我无法与您同行,但我会在这等着您,当您感到危险时,请打开它,我相信您会回到岸上、回到您的国度的。”
水晶公主无法再吐出人类的语言,她接过小袋,轻轻地唱起歌,天空暗下来,夜晚被海妖的歌声唤醒,星光落在她的身上,与她一同潜进水中。
海洋是另一个世界,水晶公主顷刻间被海洋俘虏,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定了定神,握紧手中的布袋,向下潜去。
水晶公主看到了所有的历史,看到所有可能的未来,看到现在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已经忘记自己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祂同海妖们唱和,星星占据了所有的天空,太阳再也不用升起。
然后祂发现手中有一个小袋,似乎是从天地开始之初就在祂手中一样,不曾和祂分离过。祂打开小袋,在镜中看到了自己。祂突然明白,她是水晶公主。
“公主,您回来了。”太阳升起,站在海岸旁的太阳骑士向她行礼。
水晶公主笑了起来,走上海岸,再说出久违的人类的话语:“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考验在前方呢?”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沼的危险,此地有吞没无数生灵的传说,除了被引诱的那些存在,几乎没有任何活着的生命再敢踏入这里一步。
太阳骑士卸下盔甲放下大剑,换了一身布衣,同水晶公主一起踏入了这片沼泽之中。两人轮换寻找安全道路,一人被吞没下一刻又被同伴拉回坚实的安全地,他们并肩走进了这片不容生命踏入的沼泽的深处。
越向内行走,光线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此地像禁止光明一样,太阳骑士点燃一支火把,顷刻火苗便熄灭,两人更小心地向前,直到无论哪个方向都无法再向前一步时,他们已然身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公主,接下来该怎么走?已经没有前路了。”太阳骑士并不慌乱,他沉声说道,虽然面前一片漆黑,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水晶公主所处的方位。
“与其说没有前路……”水晶公主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伸手抱住太阳骑士,下令,“跳,不管是什么方向,向前跳。”
“公主!这……!”太阳骑士惊呼,但水晶公主迅速按住他的喉咙,他终于不再说话,抱紧怀里的公主,向前一跃。
湿泥迅速吃掉了两人,黑暗中什么波动都没有传出来,就像之前的在这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一样。水晶公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挤进两人之中,想要将她们分开,她用尽全力抱紧了自己的骑士,直到她终于能睁开双眼。
是水下,和玫瑰海的颜色又大有不同,周遭的环境呈幽青之色,水晶公主向上看去,越向上青色越深,最上面似乎根本就是黑色的,她看了一会便感觉头昏脑胀,再难以坚持下去,就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太阳骑士自然地扶住她,看向周围。这是一道向下的阶梯,他们向下走去,幽青的水中印照出金色的光辉,两人仔细看才发现阶梯的两侧是散落的珍宝黄金,而水中的金色便来自于这。水晶公主摇摇头向下走,太阳骑士再仔细看,一下有些毛骨悚然,在这些黄金更远处,是已经快要辨认不出的骨架,他更接近水晶公主,隐隐摆出保护的姿态。
但阶梯上似乎真的没有危险,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很快走到这条道路的最底端,在阶梯顶端常见的尸骸却根本见不到影子,周围堆满的是触手可及的不同的珍稀宝石,但两人眼中只看到尽头的小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王冠。
水晶公主双手端起王冠放到眼前平视它,它很美,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否认它的美丽,这样的美丽甚至可以说得上价值连城,她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将它戴上,太阳骑士轻轻遮住她的眼,牵扯她的手臂将王冠又放回台上。
在王冠再次和小台接触的一瞬,他们突然感受到向下的巨大的吸引力,太阳骑士用尽全力稳住自己和水晶公主,等到吸引力消失,他们已经站在树林之中,光线零散地穿过树叶洒在路上,这是琥珀沼的边缘。
“谢谢你,我差点就拿不到最重要的宝物了。”水晶公主笑着对太阳骑士说道。
“我什么都没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阳骑士沉默了一下,又开口问,“公主,您得到了什么吗?我们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
“我得到了真正的王冠。”水晶公主轻轻笑起来,她举起手,太阳骑士这才看到,她手掌上举着的一顶澄澈透明的水晶王冠,她踏出琥珀沼,站在光下,王冠闪烁,流光溢彩,仿佛有千变万化之能。
“好美。”太阳骑士忍不住赞叹,这顶王冠是那么契合水晶公主,像是神灵为她专门打造的一样,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现在的我拥有了足够的能力能统治这个国家了,我的骑士,请你一直在我的身边,守护我、陪伴我,与我共享这样的荣耀,你可愿意?”水晶公主戴上王冠,凝视着太阳骑士。
太阳骑士微微躬身,和她平视,笑起来:“我的公主,我属于您,无论前路将往何方,我都将与您同在,与您并行,这便是我的愿望。”
水晶公主回国后很快继承了王位,成为了石英国的新王,她见过所有过去和未来,得到超越一切黄金的智慧,拥有所有人的忠诚。她在星空之誓中得到的一切都让石英国越发繁荣起来,后来者在史书中记下了她的名字,也从来不曾忘记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同行的那位骑士,他们一生相敬相爱,带领石英国向前走。
针塔顶层的落地窗碎得像一地倾倒的钻石,芝加哥那带着工厂废料酸味的冷雨毫无阻拦地灌了进来 。艾萨克·柯本趴在吧台后面,那身昂贵的西装领口被酒液浸透,缩成一团的样子活像一只被冻坏的鹌鹑 。
我没有去扶他,而是死死盯着那个从阴影中走出的女人。
她不是记忆里那个会在薯条上画爱心的影子 。这个女人更高,肩膀的线条透着一种工业模具压出来的生硬感。她戴着覆盖全脸的炭纤维呼吸面具,露在外面的双眼像两颗打磨过的工业红宝石,透着一种毫无情绪的电子红光。
“私家侦探?现在还有这种玩意儿?”她的声音通过扩音器传出来,平扁得没有一丝起伏,像是在宣读一份报废清单。
“我是拿钱办事的。”我握紧了手里那把奥姆·葛雷斯改装过的特斯拉线圈枪,线圈微微震动,发出的嗡鸣声在风雨声中显得格外刺耳 。
她没有废话。
女人的右臂在灯光下闪过一道银色的冷芒,那不是普通的人类手臂,而是某种高度集成的武器平台。随着细微的液压驱动声,她的五指并拢,侧向弹出了一道高频振动的纳米利刃,空气在那柄薄如蝉翼的刀刃边发生了诡异的扭曲 。
“柯本必须死。这是为了‘圣特莱沙人’的利益。”她迈出一步,脚下的碎玻璃在黑色军靴底发出干脆的哀鸣。
我侧身滑步,挡在了柯本和她之间。
“那恐怕不行,我的雇主想要他活到周五 。”
她动了。那速度快得超出了人类肉眼的捕捉极限,简直就像是一段跳帧的全息影像。我凭着在肮脏战争中磨练出来的直觉,猛地向左翻滚,顺手带翻了那张沉重的黑桃木茶几。
嚓。
那张足以挡住小口径子弹的厚木桌子像块豆腐一样被切成了两半。断口平整得吓人,甚至还在散发着由于摩擦产生的高热焦味。
我半蹲在地上,扣动了特斯拉线圈枪的扳机。一道亮蓝色的电弧撕裂了黑暗,精准地击中了她的肩膀。按照奥姆的说法,这足以让任何市面上的仿生义肢神经接口瞬间瘫痪 。
然而,电火花在她表层的防静电涂层上游走了一圈,随即熄灭。她只是微微晃了晃身体,红色的电子眼闪烁了一下。
“这种老把戏……救不了你 。”
她猛地突进,机械左腿蹬在地板上,将坚硬的大理石踏出一圈蛛网状的裂纹。
我挥动枪托试图格挡,但那股怪力直接将我整个人掀翻。我撞在吧台的金属边缘,内脏像是被狂奔的科迈罗撞过一样翻江倒海 。怀里的扁酒壶掉出来,劣质威士忌洒了一地,辛辣的味道混合着血腥气钻进鼻腔 。
“别杀我!钱……我把审核权交给你们!”柯本尖叫着从吧台底爬出来,连滚带爬地往电梯口跑 。
杀手冷哼一声,并没有理会我,而是像一头盯上猎物的黑豹,身形一闪便掠过了狼藉的客厅。她手中的纳米刃划过一道冰冷的弧线,直指柯本的后心。
“嘿!红眼睛!”
我忍着剧痛,从怀里掏出瓦尔多夫丢给我的那个重装盐罐——那是他在沙兰士餐厅塞给我的,金属边缘还沾着胡椒粉末 。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它砸向天花板上的激光感应网。
尖锐的警报声瞬间炸裂。
针塔自带的自动防御系统被激活了。隐藏在吊灯后方的微型炮塔感应到了非授权的高速移动目标,转轮机枪开始疯狂旋转。
哒哒哒哒——
密集的火力在客厅里交织成一张死亡之网。杀手被迫停止了追击,身形连续后跳,手中的利刃飞速挥舞,竟然在半空中磕开了几颗曳光弹。
趁着混乱,我一把薅住柯本的衣领,把他塞进了一旁的载货滑道。
“滚下去!如果还没摔死,就去负三层找我的车 !”
客厅里的枪火停息时,那个女人已经站在了窗框边缘。
她的面具上多了一道浅浅的擦痕,电子红光盯着我,像是要把我的样子刻进某种数据库里。
“小贱人。你保护了一个该死的人。”她的声音依旧平稳,“艾萨克·柯本篡改了基因数据,害死了无数外籍劳工,这笔账迟早要算清 。”
“等我拿到尾款,随你清算。”我吐出一口带铁锈味的痰,手指因脱力而微微颤抖 。
她没有再攻击,而是纵身跃入那片漆黑的雨幕中。在那一瞬间,我注意到她的后颈处有一个微小的、蓝光频闪的接口。
那种频率……
我靠在破碎的窗户旁,看着芝加哥的霓虹在雨水中模糊成一团血色 。EMP的影响还没完全消失,整座针塔在冷风中发出一阵阵令人牙酸的颤鸣。
这活儿确实比我想象的还要肮脏。柯本是个卑鄙的篡改者,杀手是圣特莱沙人的猎犬,而诺兰,那个躲在无菌玻璃后的女人,可能才是这一切的编剧。
我走到电梯口,捡起那张沾了酒渍的电子通行卡 。
该去接我的雇主了。在周五到来之前,他还不能死,哪怕全芝加哥的幽灵都在向他索命。
作者:【七招】月溪明
中靶:0/10 全勝
二十年一度的升仙大会将在一个月后举办。
消息传出后,几乎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前往世界中心的羽化山的路。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修炼。即使在现在这个基础教育正在普及的时代,拥有仙缘的人依旧是凤毛麟角,更别说每二十年只能有一个修仙者能够成功羽化升仙。但是,如果能在升仙大会上沾染到一点升仙者的福气或者来自仙界的气息,万一自己家里也能出现一个升仙者呢?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升仙者,能够成为修仙者,就可以加入大家族,给自己家里带来好的改变,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抛开这些虚无缥缈的说法,其实去旁观升仙大会也是有实际的好处的。每当升仙大会结束,成功诞生升仙者的家族就会给在场的人分发一些好处或者优惠,比如让后代在该家族下属的学堂接受三年免费的基础教育,这样他们就能够脱离目不识丁的命运,从田野中脱离,去做一些相对更加轻松和高级,酬劳也更多一些的工作;又比如会被赏赐几十斤的肉食,可以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在升仙大会上,所有的大家族的族长都会到场,所以对于那些来自民间的修仙者而言,这也是一个推销自己、投靠大家族的绝佳机会。毕竟光具有仙缘,但是没有对应的物质条件和培养条件,也是无法将自身仙缘化作获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助力。
来自民间的众多修仙者摩拳擦掌,纷纷打听起十大家族的偏好,以此确定自己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准备,而其中,孟家被打听的次数最多。
要问为什么,因为近几十年的升仙大会上,孟家对于修仙者的需求量还挺大的,每一次都会放出大量的名额招募,所以比起另外那优中选优的九大家族,被孟家选中的机率无疑要大上很多。不过,也有人想反其道而行之,去搏一搏那九大家族的机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修仙者和仙种们精心准备的时候,十大家族里的孟家又是另一番景象。
孟家的议事大厅内灯火摇曳,孟家家主孟原坐于上首,姿态悠闲地喝着茶,在他的右下方是孟家的客卿,名为艾笛,此时他正双眼放空,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匆匆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个青年快步走进议事大厅,跪倒在两人面前:“家主、师傅,孟祥来了。”
孟原开口道:“起来吧。”孟祥应声站起,神情恭敬。
孟原放下茶杯,上下打量孟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向后靠着椅背,悠然地道:“孟祥,艾笛先生向我推荐了你,说他带的弟子里,你是最认真刻苦,也是最有天赋的那个,所以他推荐你代表孟家参加升仙大会。”
看着孟祥脸上浮现的激动,孟原顿了顿,继续道:“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的修为毕竟来自于艾笛的灌顶,还需要利用最后这个月继续加强熟练度,切不可放松。”
孟祥认真点头,迟疑片刻,问道:“家主,那我会不会竞争不过其他家族的修仙者,毕竟这修为不是我的。”
孟原语气轻松:“其他家族也是一样让小辈接收客卿的修为灌顶。养尊处优惯了,谁还愿意耐下性子修炼呢?”
孟祥了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
“好了,这段时间记得好好巩固修为,回去吧。”孟原挥手赶人。
孟祥行了一礼,恭敬转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在大厅阴影处坐着自己的师傅,心里不由得一惊,原来他和家主是当着师傅本人的面讨论用他的修为参加升仙大会。他又有些疑惑,师傅为什么愿意舍弃辛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呢?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敢问,抱着一肚子疑问离开议事大厅。
一个月转瞬即逝,升仙大会当天,羽化山周围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很多小商铺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想趁机赚上一笔。
羽化山并不算太高,也不险峻,但是它却通体洁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色彩。整座山浑如一体,密不可分。平时的羽化山都是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只有二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举办期间,迷雾才会暂时散开。以前有人动过邪念,想要挖下羽化山的山石卖钱,然而每个试图这么做的人都被天降雷霆劈成了焦炭,渐渐地,人们就息了这个念头。
羽化山上有一条从山脚笔直通向山顶的宽敞山梯,此时正当吉时,十大家族的人全都穿着庄重繁复的服饰,排着整齐的队伍,由家主领头,参加升仙大会的修仙者、其他家族直系成员、以及客卿们紧随其后,一步步走向位于山顶的巨大广场。
广场中央是一颗巨大的树木,树干和树枝是与山体一样晶莹的玉白,树叶却呈现斑驳的黑色,如果靠近,可以发现上面显示着浅淡却复杂的纹理。树上有一只黄金般璀璨的大鸟,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休息。
待所有人都抵达广场,围绕中央的白色巨树放射状站好,上一次出了升仙者的洪家的家主便上前一步,朗声说了一大段开场白,洋洋洒洒,慷慨激昂。末了,他沉默片刻,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状态,严肃低沉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恳请仙使大人降下神魂,主持升仙大会。”
话音刚落,黄金大鸟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露出蓝宝石般通透的眼眸,画龙点睛般一下鲜活起来。仙使轻展双翼,振翅围绕广场和羽化山盘旋三圈后,才轻巧地落回枝头,吐露出透着天道无情的声音:“各位修仙者,请展示自己的修为。”
每只队伍的第二人正是十大家族派出的修仙者,此时他们按照各大家族历代以来出现的修仙者的数量多少依,配合相应道具,依次展现自己的修为。
孟祥站在队伍里胡思乱想,担心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让家族蒙羞,以至于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家族修仙者的修为展示,突然听到家主的声音低低响起:“孟祥,做好准备,该你了。”
孟祥如梦初醒,慌乱抬头,发现排序第九的林家的修仙者正在下跪行礼准备退场。孟祥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心慌意乱,从后面的族人手中接过自己的道具,强装镇定地走到广场中央的巨树下,先是恭敬地下跪行礼,然后站起来,双眼注视着黄金大鸟:“仙使大人,我叫孟祥,我要展示的修为名为电堆。”
孟祥举起手中被打磨的非常通透的琉璃杯,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将琉璃杯放在其他族人搬过来的桌上,又拿出两个银白色金属条和一根银色金属丝:“我左手拿的是锡条,右手是银条,金属丝也是银质的,现在我将它们放入盐水里。”
说着,他将金属条轻轻放入琉璃杯中,并用金属丝连接二者,道:“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电堆构件,在这样的构成下,银丝上会产生电流,使得人体有麻痹之感。”
孟祥从族人手上接过一条蚯蚓,强忍着想把蚯蚓甩出去的冲动,将其与银丝接触,只见原本胡乱扭曲挣扎的蚯蚓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僵直,孟祥重复数次操作,无一例外。
“我的修为展示到此结束,感谢仙使大人的观看。”说完这句话,孟祥行礼退下,回到队伍中,立刻把蚯蚓扔得远远的,嫌恶地掏出手帕疯狂擦手。
黄金大鸟开始在各个家族摆放在树下、用于放置展示修为所用道具的桌子上空盘旋,数圈之后,大鸟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落于一张桌子的前方,孟祥望去,发现是孟家的桌子。
惊喜的情绪冲上心头,让他的脸上扬起出难以自制的笑容,就连一向深沉的家主孟原,表情也十分愉悦。
黄金大鸟发出宏大的声音:“本仙使宣布,参与此次升仙大会的修仙者中,修为成功获得升仙资格的修仙者是孟祥!”
说罢,他展翅飞回枝头,眼中蓝光暗淡下去,又恢复最初双眼紧闭的模样,显然是再次神魂离体,陷入休眠。
其他九大家族不甘退场,而孟家除了孟祥以外的人也全部退至羽化山下,只留孟祥一人独自站在了除了白色巨树和黄金大鸟外空无一物的广场上。
怀着紧张激动的情绪,孟祥注意到羽化山周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巨大的风压凭空产生,让自己的身体迅速拔高,飞往天空。
山下,所有人注视着这一幕,感慨着仙界的神奇,直到孟祥完全消失在天空尽头,这才各自忙活起来。十大家族开始招募新的仙种和修仙者,孟家的人还需要给山下围观的人们分发赏赐。羽化山重新被浓雾笼罩,等待着下一个二十年。
强烈的狂风中,孟祥感觉自己迅速上升,而后开始下降,急剧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恐慌,但他有感觉有一股柔和的力道托着自己的身体平稳地降落。脚踏实地后,孟祥睁开眼睛,脚下是一个跟之前的羽化山广场大小相近的白色平台,材质也与羽化山类似,呈现光滑的洁白。
他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传说中的仙界,只见周围是高耸的银白色墙体,顶端在头顶交汇成拱形,墙体向前一直延伸,形成长长的甬道。
脚下的平台突然向前移动,孟祥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这里可能只是一个中转站,甬道的另一头才是真正的仙界。
平台平稳地移动,载着他进入昏暗的甬道,不多时,眼前大亮,抵达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平整洁白,似乎是一处山崖,上方天空碧蓝,白云流动,放眼望向四周,只觉得颇有些一望无际。孟祥想,这应该就是仙界了吧。
身后传来沉重地脚步声,孟祥回头望去,一个巨大的身影朝自己走来,自己在的山崖只到对方的腰部。原来仙人都这么高大的吗?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要怎么样做?这个仙人是不是来引我入门的?孟祥心中闪过无数类似的念头,仿佛看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展开,门后就是未知但壮丽的景色。
那高大的人影很快到了山崖旁边,孟祥更加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跟自己一样黑发黑眼,不过服饰差别很大,而且自己只有他的手指大小。这应该是就是仙界的特殊吧,孟祥暗想。不过,仙人手上拿着的似乎是刀叉?刀叉形状的仙器吗?接下来,应该是要把我变成巨人,完成成仙的最后一步了吧。
巨大的金属叉子固定住孟祥的身体,另一边的刀刃轻巧地划开了他的衣服。孟祥先是不解,后来恍然:变大会撑破衣服,所以要先把原先的衣物去除。
身体骤然裸露于空气中,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半分未少。他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贴在了自己的脖颈处,巨大的的力道使得他的头颅轻巧地滚落到一旁,眼神中还残留着强烈的期待。
巨人用叉子将孟祥的身体送入口中,细细咀嚼后咽下,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放下刀叉,转身离开。悦耳的声音应激出现:“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本餐厅。”
作者:冬一
mode:随意
或许我们都是生活的余辜。
《父亲》
这晚的风是这样吹的,跟那晚的不一样。
左边的树向右摇头晃脑,右边的树朝左伸着胳膊抖着腿。我在它们中间凌乱了好一会,拦住左边的头发,右侧的又飞起来了。好不容易制止住两边的头发,本来迎面的风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背风,我一只手根本不够忙活。
好在快到了。
我看了眼身边的郑华,他的薄夹克被吹得像厚棉服。他的手依旧温热,我的手冰,他牵着我的手也许是我拽着他的手,往饭店里面走。
今晚是他的初中同学聚会,里面坐着有我的老师,有局里的领导,有企业家,当然也有他这样的小职工。
而我是他的女儿。
快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他先把我的手松了,拍了拍夹克上的褶皱,说:“走,进去吧。”
我应了声,还是等着他整理好衣服,带着我进去。
他低头收拾完,才发现我还在他身边,说了句“这有什么好怕的”就大步地往前走,到了第二个门前,拐了个弯进去了。还好我没有先走,他停在一号房边上,他不说谁能知道聚会是在二号房。
我听到前方爆发出热闹的声响,在退缩地犹豫之间,还是走了进去。
“谁啊在门口?”
“老董,不会是你吧?你什么时候找了个新小妹来?”
他们说着方言口音极重,我听不太懂,只是看见郑华瞪了后者一眼。
“说什么呢,这是我女儿。”
“哦!是郑华的女儿,我就说嘛,怎么这么漂亮!”
夸我漂亮的话开始多了,夸得最认真的是那位老板,可即便看起来真诚,我看出来是假。更何况郑华说过很多次,我丑得他都不想相认。但在这个时刻,郑华的嘴角咧到耳根,像是真的很开心,甚至满意地点了点头。
奇怪。他开心什么呢,像是因为别人夸我而开心,又不像是因为我而开心。
我为了他,乖巧地挨个打过招呼,才落了坐。在场的只有我一个小辈,他们聊得粗矿而奔放,我多数也无法听懂。偶尔他们为了照顾我,就会跟我聊我的母亲。
“你妈妈现在在哪上班?”
叔叔的普通话拙劣,明明是南方口音却像夹杂着大漠的尘土,是一嘴的烟味。我愣了下,正要回答说妈妈现在在工厂做工,郑华先替我说:“嗐,她能做什么,就在家里做家务了。”
叔叔怀疑地看了眼我爸,看向我,我点点头。
“奇怪,我前段时间不是听说她在上班吗?”
“她去上班也赚不到什么钱,”郑华摆摆手,“倒不如在家算了。”
叔叔不好接话,笑笑说:“确实,现在工作不好做。”
“哎呀,不是工作的问题,她就那个水平。你要像我们读过书的,那也不难找工作。”
正好有新菜端上来,郑华停住了话头,先给我夹了一口菜,“来,吃吧,多吃点。”
叔叔笑说:“你看你爸爸多疼你。”
我只是点头。
“很安静啊。”
“是,她不爱讲话。”郑华说,“身体也不好,前段时间很晚了,还去医院看病。”
是了,就是那个晚上。
我一路都在想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的风不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它只集中在那一个拐角。迎着面,很凛冽。
我发烧到三十九度,可能是肠胃炎引起的,一整天一直在呕吐。
为了等有一个人能回家带我去医院,我等到了晚上六点。冬天四点半夕阳就预备收尾了,六点天几乎已经大黑。我蹲在家门口一看见郑华我就哭了,我说我一整天给他给妈妈打了多少个电话,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前回来。我说我现在好疼,先带我去医院吧。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我一直在吐。
我说了很多话,在那一个晚上。
郑华听完后说:“你妈妈呢?”
饭局上他们又聊到另一个话题,好像是投资理财什么的,郑华没研究过插不上话,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就理理衣服,不太吃饭,只偶尔站起来给我夹两筷子菜。
他每站起来一次就会有目光看向我和他,郑华像没看到,只是一味地照顾我。
“郑华,你会这么疼你女儿啊?跟个宝贝一样,我看得都羡慕死了。”
我低头继续吃饭,这种话无关我的回答。
郑华乐呵呵地接话:“你这说什么,我的女儿我不疼谁疼?”
今晚只要有关我的话题,郑华一直在笑。只是那个晚上我捂着饿了一天、一吃就吐犯疼的胃,等到了七点,母亲下班。
郑华说:“饿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快去煮饭!”
他冷着脸,我连对母亲复述我怎么疼的力气都没有。
我蹲在家门口,院里拴着陪我长大的小狗,蹲在我的对面一直担忧地看向我,我也看向它,觉得这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它的孩子。可是它只是一直小狗,什么都做不了。
郑华在周围晃悠,他一直在等晚饭,于是从厨房晃悠出来看到大门口的我,再晃悠进厨房看我妈做得怎么样了。多转了几回合之后,他抱着胳膊,对我说:“你到底疼不疼?疼的话怎么连自己去医院都不会?”顿了下,他见我没说话,又说:“不会给我说中了在演戏,连话都不敢接,小小年纪拿生病骗人。”
他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他,看见他走之前眼里垂落的嘲讽。心比肚子更痛一点,我咬咬牙,我蹲在了厨房门口。
……
郑华加了块糖醋鱼到我碗里。
那晚母亲也煮了糖醋鱼,糖醋鱼煮起来久,要先炸鱼、调酱汁、再倒汁勾芡。完了再炒菜,买的是空心菜需要择菜,因为回来晚了,临时改成了炒包菜,母亲胃不好要炒得久一点,还要加水,炖得软烂。
郑华估计看见我就烦,又开始重复他之前的观点:“你是不是不想写作业,在这里故意这样子?”
我猜我的嘴唇都发白了,但是厨房门口的灯光不好,该是都隐在黑暗里了。
“我没有,是真的很疼。”
“那你自己不会去医院?”
“我没钱。”
“没钱有什么关系,你去了难道他还会不给你看病?”
我心说当然不会。就算去那种小诊所,先假装有钱让医生给我看完病,然后跟医生说我没钱的这种事情我也做不出来。
我到底还是想象了一下,我先想到了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遇见我的同学或者亲戚,他们有可能对我伸出援手。然后我开始想象我从家里出发,到这就想不下去了,太远了这一路,我连站起来都不愿意。
郑华还在说:“多大的人了,连医院都不会自己去。”
……
“那现在小妹妹身体好了吗?”一开始跟我搭话的叔叔问。
其实只是一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打个针,几天就好了,不过昨天我还在吃药。
当时母亲做完饭出来,看见我蹲在地上才发现我的异样,连忙就带我去了医院。其实她第一眼是看到生气的郑华,我知道。
我那会也很生气,母亲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吵架了。我跟郑华的思路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我没钱去医院,他固执地骂我不肯一个人去医院。但我确实没办法说出我并不缺人陪的话,我很缺。
母亲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穿太少了,”又捏一捏我的手,被吓了一跳,“发烧了?手怎么这么烫?”
她骂郑华:“你这都没发现?”
郑华摆摆手:“那你快带她去看吧,生病发烧也不知道自己去医院。”
我被她掺着站起来,我们家只有电动车,母亲第一次跟我说:“你抱住我,抱得紧一点。”
她没带我去找医生,敲了一个诊所的门,跟我说是她朋友,看我这个年龄段的病看得特别好。那个点诊所早就歇业,但还好诊所就是医生家,门后有人住着。
对方也是有点不耐烦的,或许是母亲在门口狂敲门,吵得他们有些不舒服。
“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啊?”
母亲的声音都带着点哭腔:“我小孩生病了,发烧得很厉害,帮我们看看吧。”
不像朋友,像求人。
“差不多都好了吧?”郑华回答,瞥了我一眼,“早就好了,就是感冒发烧,小孩子一下就好了。”
“嗯,好了,谢谢叔叔。”
“小妹妹好有礼貌。”
郑华借着这个当口问我:“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跟你以前的老师打招呼?”
“有。”
“他有没有说什么?”
这个问题让人无从回答,老师也问我好了算是说什么了吗?
“什么叫说什么?”
“有没有说你大变样?问问你现在学习什么的咯。”
我摇摇头。我去年才从老师那毕业,也不能变成什么样。
郑华开玩笑地说:“也不关心你一下。”
隔壁叔叔听完也笑了说:“这我可得告状啊,郑华你这叫什么,完美父亲说的是不是就是你,把你女儿当掌上明珠来宠。”
郑华温和地笑起来,倒真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完美父亲:“女儿都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这晚回家的时候风更大了,冬夜深重。郑华忙着跟老同学聊天,没牵我的手,我手插在兜里一直暖不起来。
我为了不尴尬吃得有点多,可能是天冷的原因,感觉胃在肚子里动得不舒服。
走了没多久,郑华和老同学告了别,母亲从后面开车追上来。
“你们俩怎么在这里?”
郑华说:“那不然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你怎么都没接?”母亲看了我一眼,“上车,害我还出来找你们找半天。”
郑华有点酸溜溜的:“你们俩坐车回家,我一个人还得在这里慢慢走。”
母亲没接话,把手伸到后面握了握我的手。
嘟囔,“也不懂多穿两件。”
回去后母亲和他大吵一架,我生病发烧那天没骂出来的架,却在我被郑华带去吃饭的时候爆发。
“女儿生病刚好,你就带她去你同学聚会。我胃不好你从来没关心过我就算了,她是你女儿,你这么多天过问也没过问过一次!”
其实我听过他们很多次争执,但那大多是压抑的、背对着我的,在深夜里以为我熟睡,却把我吵醒了的架。
这次不一样,有猛兽把蒙在他们俩身上的薄纱撕开,他们不再纠缠,却因为才看清彼此又不得不为曾经的自己咒骂。
那天母亲说郑华窝囊,这天母亲说郑华死要面子。
好像不止这么简单。
“小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娇弱,感冒两下子不就好了,吃药都吃了好几天了还能不好?去吃个饭有什么不能吃?”
“跟你说了几百遍,你女儿肠胃炎,饮食很重要!”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清楚郑华是否爱我,比如他连带我去医院这个责任都不肯承担,买药钱两百块他都没拿出来。可有时候他又会在高朋满座中做出让所有小孩羡慕的举动,会跟我说要买什么玩具就买,想吃的冰糖葫芦突然从一块钱涨到六块钱了,他也说我给你买,哪怕买完回家说了一整天的贵死了。
但我会觉得他好像有在努力要多爱我一点。比如我被母亲用家法虐得上跳下窜,他那天冷眼旁观了,下一次就会在母亲生气之前提前跑来告诉我抱着我躲起来,或者在母亲批评完我之后特地来我房间安慰我。比如他在餐桌上说我丑得不像他女儿,第二天就会在下班后给我带回漂亮的饰品和裙子,夸我像个公主。
就像他好像很富有,会在饭桌上说母亲挣不了多少钱,会给自己买上一两千的外套。可他也好像很贫穷,穷得我们家不得不靠母亲去工厂做苦力活补贴家用。母亲说,郑华赚得还不如她多。
我出门,蹲在门口,和我家大黄狗四目相对。
之后我终于想明白,我是他和这个世界假装的一场浪漫邂逅,不是真浪漫甚至也不能算是邂逅,却是真在假装。他们情投意合时,我是他们之间彼此共有的礼物;而当他们相看两厌了,我就是痛苦的具象化。
不过好在他依旧把我划分为他的,他的礼物,他的痛苦。于是他扮演,一个看似合格的父亲。
被生活绑架的人会做出怎样的呼救呢?
我旁观着他的两难,只能做出简单的目送。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一盏酒,倒映着天上的月亮。它突然颠倒,酒水流入发丝。握着杯盏的人,趴在有月光流淌的光滑石桌上睡着了。
翌日,天空阴沉,细密的雨丝降了下来。男人的衣服吸饱了雨水,又在褶皱处盛了几池。雨水蓄满,他才醒来。身边的酒坛也满了,雨滴在微微鼓起的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男人将手伸进酒坛,把酒和雨水的混合物泼在脸上,权当洗脸。他站起来拉直衣服,雨水涓涓流到地上。
雨中的远处有些朦胧。男人已经感受到一股寒意从身体里爬出来,再不升温烘干,怕是要感冒。男人四顾,想要找一个干燥点的地方,至少先把身上这件沉重的湿衣脱下来。幸运的是现在是夏天,气温不低。
男人往外走去,心里似乎已有了定计。风突然吹斜雨丝,也吹散了沉闷的雨气。闷热感一除,男人心情正喜,却听到背后的石桌传来几声人声。
“哇,这整整一坛的水酒!”
“浓淡就全看那人的酒量。”
他猛地一回头,却只看见,石桌、石凳与一坛雨水掺和的水酒罢了。
旧庙里,他褪去身上的衣服。庙虽小,五脏俱全。他很快拾缀出一堆柴火,生起火来。
把衣服展开,挂在简易的支架上。男人穿着亵衣,想起刚才的那坛水酒。想想也是恼人的事,昨晚愁绪郁结,半坛酒似乎也没能喝到。
那看来是一坛好酒了。男人回味着那声带着笑意的“浓淡全看那人酒量”,心中明白自己似乎遇见了妖精鬼怪,却也没感到一丝害怕。
墙上的火光突然舞动起来,似乎是狂风从正门窜了进来。他转身去关门,却看见自己的衣服正在凭空舞动。袖子飘转在空中,分明无处借力却又洋洋洒洒起起落落;腰肢更是被卷成纤细的女子模样,摆动之间,春柳也不能胜它的柔软;却也真有狂风,狂风正鼓起衣服的胸口。
男人大笑起来。那衣服心知自己吓不到人,两只袖子朝天一摆,风力一带,落入了火中。
火一下便被压灭,衣服因为太湿,倒是只被烧黑了一块。男人盯着这狼狈不堪的现场,想起来此地的轶事。
传说此地千年前还是海底,山海变易之际死了不少海底的龙子龙女。海民虽死,但陆地对他们来说毕竟新奇有趣,因此残魂萦绕千年不去。至今还有人能看见海水平地而出,虾蟹横街而过。
它们驾乘白浪从城里大道冲过,一路上,车马人都停下来不敢再移动半步。
当然这是第一次的时候,县志里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件事,当时的县令还将此视作吉兆上奏,只可惜被看作陈词滥调丢进了废纸堆里。这已是前朝的故事了。此后的当地人们已经知道这些鬼怪对人没有危害干涉的意图,就也当成当地的一种风景,顺便观赏一下外地人吓得屁滚尿流的好笑场景。
门外,稍小的雨毫无征兆的变大起来,雨幕密集得像是冬天早晨的浓雾。
他也是外地人,来到此地六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胜景。
雨帘后透出一道看不清楚的黑影。它在外面游曳着,黑影便在游曳之中忽大忽小,有时贴得近了,能看到如人一般大小的鳞片。
雨帘突然暴起,雨滴像真正的珠子一般,一瞬旋转着,飞溅着,停滞在男人的眼前。过于的急速,让快速飞出的“雨滴”只存在了一瞬,便被急速撕扯成小小一片雨膜。雨膜又在下一秒变成无形的水汽,扑在男人的脸上。水汽带着那种速度,像有生命一样往男人的皮肤里挤。
“酒我喝了,现在把水还给你喽!”
黑影停在寺庙的门前,那是一只巨大的眼睛。沉重的眼皮落下来,又是一阵飓风。
也不知是雾气被飓风吹散,还是它实在贴得太近。男人能看到它眼睛的颜色,那是正午海岸看得到的海天相接的两种蓝色。
男人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眼睛,仿佛是一道通往异世界的门。他神色恍惚,就快要踏进去。眼皮又一次落了下来。飓风轻柔地将他推开。
“怎么了,我可不是老虎,不招人类小弟的。”
男人站在门槛后,看着雾气在眼前翻涌,片片相叠的鳞片在他的前面,映射雾气和人影,快速驶过。
白雾贴着龙身运动,它们聚集在一起,几乎就是云团,在龙尾驶过后仍形成庞大的尾迹。
男人跨过门槛,发现天空早已是一片蔚蓝。拔地而起的重云的前方,闪耀着太阳彩光的龙已变成一道弯曲的细线。
正午的阳光正在照透这篇浓雾。什么雨啊风啊,都换以阳光和聒噪的蝉鸣。
男人披上焦黑的外衣,走出破庙。
太阳热得他眼睛都有些难受。
作者:烤鱼
评论:笑语
阿杉说,她有件事必须得告诉我。
我俩躺在床上,她枕着我的手臂,脚踝搭在我小腿上。电视里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声音开得很小,没人会特意去看,只是为了给这房间添点颜色。
所以是什么事?我问。她眨着眼睛,凑得很近,很是不好意思地扭捏了一阵子,才开口说:
“其实我晚上有一个坏习惯。”
她真狡猾,我想。在我们已经搬到一起住的当下,就算是她有什么坏习惯,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毕竟开始同居就意味着要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只等着听她坦白那个“坏习惯”,并且祈祷那是我容易接受的。
“什么坏习惯?”我问。
“只要我半夜醒来,就会忍不住起床找吃的。”阿杉说。
我笑了:“这算是什么坏习惯。”我确实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坏习惯”。在我贫瘠的想像里,多半是裸睡,打鼾,磨牙,梦游,抢被子,将我一脚踢下床之类的,其中裸睡和梦游最好不要组合在一起,否则会出岔子,半夜吃东西并不在其列。
我甚至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习惯,如果半夜醒来觉得饿了,就是应该吃东西。
“你不在意的话就最好了,我会尽量不吵醒你的。”阿杉松了口气,往我怀里凑了凑,我抱着她,手放在她软绵绵的小腹上,轻轻捏了一下。
“吵醒我也没关系,只是吃东西而已。”
“别捏,怪痒的。”阿杉也去捏我的肉,我们就这么闹了一阵子。十二点一过,我便关掉了卧室的灯,抱着阿杉柔软的手臂睡着了。
大多数时间,我的睡眠还不错,因此同居的开始几天,我没发现阿杉是否有在晚上吃过东西。她倒是主动提起,说她半夜起过床,但并没有惊醒我。
这不是什么值得我在意的事,于是我很快就把它忘到脑后。又过了几天,我因白天看的恐怖小说而难以入睡,只能闭着眼睛等待睡意来临。等了许久,睡意没来,躺在我身边的阿杉却动了。她起身下床,听声音是光脚踩在地板上,大概是为了不发出太大声音。
我睁开眼睛,只看得到模糊不清的身影在黑暗里移动。卧室的门被轻轻打开,留出仅足够一人通行的空间,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片刻后又响起一个很轻的声音,橘色的灯光从门缝里透出——她打开了冰箱。
我以为她要把里面的食物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但她却迟迟没有进行下一步。橘色的灯光一直亮着,她的影子反复裁剪那片光线,我听到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循环不断地响起,然后我意识到那是什么声音,并且必须去看一看。
我走向厨房。阿杉正在吃东西,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但又不完全与我想的相同。
她正在吃今晚的剩菜。我们做了满满一大锅咖喱,没有吃完,在冰箱里因低温变成半凝固的样子,现在它们粘在阿杉的手上,融化在阿杉的口中,而她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猛地关上了冰箱,在突如其来的一片黑暗里,她惊恐的眼神却那样清晰。
我有很多疑问,比如为什么不把菜热一热再吃,为什么不用筷子,而要直接用手抓着吃,但这些问题此刻都不重要,我只是叹了口气,把低着头不说话的阿杉拎到水池,给她洗手。
“你还饿吗?”我问她,“要不要我去热个饭?”
阿杉摇了摇头。
“那就回去睡?”
她又摇了摇头。
“对不起……”
“好了好了,没什么,”我抱了抱她,“不吃东西的话就回去睡吧。”
我们一同爬上了床,阿杉把头靠在我肩膀上,小声说:“我还以为你会怪我。”
“只是吃点东西而已。不过家里也有不少零食,冰箱里的东西太冷了,对身体不好。”
阿杉有一会儿没有说话,我以为她睡着了,翻了个身,打算入睡,却听到她的声音轻轻响起。
“只有冰箱里的东西才能让我感觉好一点。”
“为什么?”我转过身来揽着她。
阿杉叹了口气,摸着自己腹部的赘肉,缓缓解释道:
“以前爸妈觉得我需要减肥,不让我吃太多。我总是吃不饱,所以半夜趁他们都睡了,才能打开冰箱偷吃一点剩菜。我不敢拿筷子,也不敢用微波炉,怕声音太大把他们吵醒,久而久之,这就成了我的习惯,就算现在白天已经吃得很饱了,半夜也会觉得很饿,想去冰箱里拿点东西吃。”
“原来是这样啊。”
我点了点头,用力抱了抱她。阿杉感觉到的饥饿大概不是肉体上的饥饿,而是心灵上的,而我作为她的爱人,有义务帮她填饱肚子。
“没关系,以后你半夜再感到饿,不用顾虑我。可以用微波炉热吃的,也可以拿筷子。你还可以叫醒我,让我陪你一起吃。”
“真的?”
“真的。”
黑暗里我看到阿杉的眼睛,明亮而湿润。她用那样真切的目光注视着我,让我忍不住吻了她。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在半夜见过阿杉起床觅食,只是有时会发现冰箱里的食物少了一点。我问她有没有热过再吃,她说有,我也不会深究,我对她抱有信任。
就这样过了半年,某天我半夜从梦中醒来,正打算再度睡去,却发觉身旁的阿杉在看着我。见我醒了,她对我笑了一下,俯下身子,仔仔细细地吻我的嘴唇。
我还没完全清醒,只觉得一只脚仍在梦里。她总算肯放开我,我才稀里糊涂地抛出一个问句:“不去吃东西吗?”
“吃饱了。”
阿杉说着,转身继续睡了。
作者:原殊
免责Mode:无声
我第一个无师自通领会到的词语,叫做青黄不接。
在我所生长起来的小乡村里,建起一座小学和初中就已经是不得了的成就,幼儿园什么的自然是没有的。俗话说得好,大自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还小的时候,我就日复一日地站在庄稼地旁,撑着脸看大人们劳作。
说来奇怪,这座村庄其他时候看起来都很小,唯有在和劳作相关的事时格外得大。哪怕要购置简单的电器,想寻一个货物齐全些的杂货店都得跋涉不远的路途,但每到春分秋收,大人们井然有序地在田地上耕作,我就觉得,这片田地是多么广阔,仿佛可以放下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那时我觉得,这片天地之外,就有杂志和童话上烂漫的花田,广阔的大海,闪烁的霓虹灯,会咕噜噜冒泡的冰镇饮料和让人唇齿留香的松软蛋糕,但是大家都出不去。我们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牢牢束缚在这里,春天播下种子,秋天便能丰收,这简简单单而永无尽头的时间流逝,将风霜清晰地留在每个人的脊骨上。
曾经父母会把我放在那种高高的凳子上,大抵是不想要我到处乱跑,但有天不知怎么我竟莽撞地从上面跌了下来,幸运的是没磕到脑袋,只是膝盖被狠狠磨破了一层皮。我哇哇大哭,母亲急匆匆地跑过来,一边骂我一边帮我处理着伤口,我现在还记得她一边抹着眼泪,匆匆地把我往又往地上一放又回去了农田,只是这次位置离我近了些,还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从那以后高凳就被撤掉了,我也因为腿上的伤吸足了教训,一直很省心地乖乖待着,稍大一些便要和父母一同走入农田之中。我对这片土地怀有什么样的感情呢?在时令快要入秋的时候,农作物的颜色慢慢由青向黄转变,风一吹,麦浪起伏,麦穗摩擦着麦穗,恢弘中带着一种不容侵犯的肃穆,呼啸的风声自是一种混响,且将此绵延成一种永不断绝的余音。这样的场景大概是美的,从远处眺望的时候,黄色的麦浪成为人们赞颂的对象,它哺育生机,又壮阔无垠。但手持镰刀,赤脚在其中穿行时,那份广阔便化为深深的疲劳,大人们必须一寸寸地收割,没有任何宏观的尺度,只有日出、日落,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寂寥。
我曾对这片土地怀有深深的憎恶,我无时无刻不想逃离它,我不明白自己的父母为何可以如此的匍匐与顺从。有一年庄家歉收,我的父母为此日日长吁短叹,我望着那一片斑驳的青绿,稀稀落落得夹杂着代表成熟的鹅黄,竟对这片土地的不幸升起一种卑劣的欣喜。这样的心情一直到那个秋天过去,以前看起来一直很充裕的粮食竟也变得紧缺起来。我时常不懂那样高耸的谷堆能有什么作用,每天摆上餐桌的也只有那样几碗,我以为那是一种愚蠢的贪婪,所以才需要用无止境地劳累偿还。但是,拿一年的谷堆放地少见地松散,下一年初春便已几乎见了底,变成寒酸的扁平漏斗状。除了人,这些谷子还需要喂养鸡鸭,制成猪饲料,大多时候是等这些家畜长大了拿出去卖,偶尔也会变成家里难得的荤腥。家中谷子脱出的米都是糙米,算不得好吃,只是为了果腹而已。想来我的生活也甚少忍饥挨饿,所以在需要把大米按粒来算的那两个月,如果每顿还能有满满一碗饭,我想我愿意用一千个字去赞美它们的香甜。
我想我是幸运的,父母口中言及的饥荒似乎是离我甚远的事,我所遭遇的生活最残忍的背叛,也不过是过了两个月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但我当时的难过仍然可以剜痛我的心,土地在我眼里成了噬人的深渊。那时我已不是懵懂的幼童,我和父母一起播种过种子,在半年的时间,手掌因为并不光滑的麦秆磨得通红,腿上被叮得到处都是蚊子包,但还是只能一边哭一边继续。疲劳是如同呼吸一样自然的事,忙忙碌碌地也没有时间用来伤春悲秋。所以我难以理解,我所付出的汗水与辛劳,却被无情地抹消,土地没有给我应得的回报,我只能饿着肚子,还不得不为下一个秋天的丰收做出祈祷,继续投身于麦田之中。
鹅黄,娇嫩的鹅黄,我对这种颜色既恐惧又企盼。青黄不接,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一个词汇啊。那意味着努力的虚无,意味着下一年要更加发狠地劳作,意味着我贫瘠而苍白的童年,那些单调的、黑黑白白交替的日子,意味着近在眼前的希望与泡沫般的幻想。
直到现在,我也会在无法挣脱的梦境中守在农田里,看着庄稼的颜色随秋天到来而渐变,希冀着整齐划一的金黄色麦浪。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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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上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19122/
正文:
一切都很顺利,飘荡的游魂几次和叶薇擦肩而过,都被她躲开。直到她来到整个房子灵力最为充沛的房间外,她才再次感受到现实的捉弄——或者自己的无能。
理论上最后的阵法穴位在走廊的尽头,但是这条只有一门宽的狭小走廊尽头只有一面平整的金属墙壁。叶薇一下子傻了。不管是灵场监测仪还是房型图都告诉她这面墙壁后面有一间房间,而且那里还是整个房子的灵场中心,她必须进去。
叶薇在刚来这里的头两个小时已经因为这间房子被改造得面目全非而吃尽苦头,之后她依靠鬼魂的游荡路径才重新确认了房间的布局,没想到还是有漏网之鱼。叶薇看了看监测仪,这间房间的灵场过于强大,甚至能覆盖掉鬼魂的灵场,之前她看到鬼魂在这里停留很久,下意识是认为鬼魂是从这条走廊进入了房间,然而很有可能鬼魂从来没有从这里进去过,房间的门根本开在别的位置。她回忆了一下鬼魂的游走路线,书房、卧室、客厅、走廊、实验室——却没有别的线索。
她现在究竟应该趁鬼魂还没过来,回到安全的房间重新计划一下,还是应该凭着记忆再去寻找房间的门口?监测仪的电量已经告急,鬼魂的尖啸由远及近,她没有多少时间她犹豫了一下把朱砂粉和检测仪放回包里。
强拆吧。
这面墙是金属材质的,她脑子里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凭空冒出什么延展性、导电传热、腐蚀、强度、硬度等等名词。
先从硬度测试开始,她的手指扫过放在侧面口袋里的一沓符咒,很快从中抽出了硬化符,抬手一扬,那符咒已经飘在空中。她从背包里抽出桃木剑,符咒就像是有了静电旋转着自动吸附上去,黑暗中,符咒上的朱砂荧荧有光。这张店长画的硬化符能使桃木剑的硬度到达金刚石的莫氏硬度。
她失忆之后在店里没什么事情做,把符咒性能都测试了一遍——把后院的井给炸了。店长给她搞来了电脑之后,她就给符咒强度效果建了模,让模型自己测算不同符咒的组合效果。
现在就是她验证她的实验理论的时候。
她举起桃木剑顺着墙壁砍了下去,金属发出尖锐的撞击声,在鬼魂持续不断的哭喊叫声中倒也不显得刺耳了。
她靠近观察,墙体有些微微发热又很快冷却。黑暗中她用手去抚摸墙面,那墙面竟然光滑如初。这面墙竟然和金刚石的硬度相当。
这间屋子那么古怪,不管发生什么叶薇也有心理准备。既然硬度不行,还可以试试金属的韧性,她立刻抽出了两张爆破符,又用护体符将自己与爆炸的冲击隔离开来。
虽然她已经捂紧耳朵,符咒炸开之后,她耳朵嗡嗡直响几乎什么都听不见了,走廊太小,她没有很好的避险位置,没有店长在,单纯护体符的力量显然不够为她减去爆炸的影响。
整个屋子都在摇晃,然而那面墙纹丝不动。叶薇又伸手去摸了摸。墙面的温度在经历了强烈爆炸的冲击下,竟然又迅速冷却了。她曾经用两张爆破符把别人屋子都炸塌了,但是这面墙能迅速卸去爆炸造成的内能、压力变化,快速散热。墙的材料显然不普通,墙后面那么巨大的灵场早该说明问题了。
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她伸手去拿神将符,这是她最后的杀招,能够召唤当值的神将,虽然神将可不会管孤魂野鬼的死活,比起超度,他们通常会直接让鬼魂飞魄散,但是她真的很希望这次除灵能够成功。
然而她的手却怎么也够不到符咒了。彻骨的阴冷侵入了她的体内——
爆炸造成的耳鸣让她失去了自己判断鬼魂距离的唯一方法,显然鬼魂听到这里的动静改变了行动轨迹,已经来到了这里。
这次鬼魂的声音紧贴着她的耳朵响起,鬼魂那已经变形的尖啸已经听不出到底在说些什么,就像是电视里巫婆桀桀的笑声,
到此为止,一切就结束了。她想笑,可惜阴气入体,让她动弹不得。
叶薇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如果她至少能当个合格的除灵师,也许她能告诉自己,自己活着也不是一无是处。可惜,显然她也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你听得到我心里在想什么吧……呃,妖怪小姐?”寄宿在她身体里的妖怪自然不会回答。
“我想,这具身体让给你,远比我自己留着有用得多。”
叶薇闭上眼,将意识交给虚无,她见过她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那个灵魂曾经从那样的厉鬼手下活下来,而她自己、却一无是处——
就在她想和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她听到了一个声音。耳鸣还没有完全好透,叶薇能听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喊着:“别放弃!”
一个道士打扮的青年伴着屋顶水泥哗啦啦地落在叶薇的面前,“他们都是骗你的!别随便就放弃了!”
叶薇呆然地看着他,动弹不得。
【TBC】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实在没想出来很有趣的内容,就是说这次我浅浅自嗨一下。
“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为止,请从渡口有序离开。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为止……”小光准时地广播,而我晃荡着绕博物馆一周,准备赶人。
我和小光——一位优雅的人工智能,一起运营着智人联盟航天历史博物馆。说是博物馆,其实是这颗星球的卫星,技术升级以后淘汰了又觉得可惜,于是公开招标邀人来改造。
我与小光一同竞标,我的方案是历史博物馆,小光则是想改成迷彩船在中央战争中偷袭对面。虽然大多数的评委都支持小光的方案,但是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我与小光的方案合二为一,变成了航天历史博物馆。
评委恨得牙痒痒,但是又没有别的竞标者,只能眼看着他们的武器变成了人文设施。
本来就是淡季,附近有能的人又大都去参加中央战争了。来的人不过一些老弱病残孕,或者停泊在下面等待装货无所事事的跑商人,想必今天也是连去充能站的钱都没有赚回来。
我确定了没有停泊着的飞船,便关了渡口。
“……”我听见广播传来微弱的声音,眼前的门正缓缓关上。
“我需要帮助。”广播中的声音逐渐清晰了起来。
“小光?”
“不是我。”小光平静的声音从广播中传出,“是从外界接收到的声音。”
我打开了墙上的操作面板,切换到了舰桥的远程控制,在雷达上定位到了一个红点。它在缓慢地移动,试图穿过正面战场,往这个星球前进。
“他们直接连上了我们的系统吗?”这说明他们轻易突破了小光的保护,我们的系统算力差距不小,我有些头皮发麻。
“不是系统连接……”小光读取了刚刚的记录,“他们向周围放出了电磁波,人人都能听到他们的求救。”
既然如此,就不是我们的事。我松了一口气,关上操作面板,向休息舱走去。
“已与对方建立通讯。”
“等等等等!”我脚步一顿,“小光你在做什么?”
“我们有义务对求助讯号回应。”
我有时候会有人类的优越感,以为我才应该掌控这个博物馆,总是忘记小光才是这里级别更高的那个。
不等我说什么,对方已经回复:“你好,我需要帮助。”
我默默转往舰桥方向。
“请告知具体情况,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小光询问对方。
“我醒来便被攻击包围了,请派遣救援队。”
“这么说你们不是军队的人,怎么会在那里出现?我们也没有用于救援的飞船,你们可以向我们发射逃生舱,港口会为你们打开。”我加入了对话。
“好的,我会召集乘客逃生。”
小光开始计算航线,对我们的位置进行调整。
“在这期间,请允许我向您介绍,我们的飞船是一艘航天历史博物馆……”我按着通讯按钮,打开了已经没有观众的博物馆,尽情地释放自己的表达欲,“很久很久以前,智人被困在一个叫做地球的行星上。”
“那就是我们来的地方。”对方突然说。
“哦……?”我一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那你们是千年前的古人啰?”
“确切地说是835年前。”小光告诉我,“我查了他们船的编号,是旧智人政府登记的逃离地球的飞船其中一艘。使用把智人冰冻起来储存,直到找到宜居星球解冻的传统方法。”
我瞬间来了兴趣,松开了通讯按钮:“小光,我们得把他们救下来。”
我见对方好一会儿没说话,主动请缨地介绍起这千年来的历史来:“那几年从地球中逃离的飞船数以千计,有的运气不错,真的找到了适宜居住的星球,各自发展,其中一支来到了我们脚下的星球,在这里壮大起来。”
“很高兴听见这个消息,这给了我们极大的希望。”对方终于回应。
我兴高采烈地继续说:“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下来的智人,花了数十年重整旗鼓,又花了数十年用已有的知识构建了航天系统,重新走向了太空……如果你们上了船,就能看到不少数据影像。”
我突然想到这大多是以古人们的智慧为基础,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希望没有让你们失望。”
“我想你们已经足够让人类骄傲了。”那边的声音也变得庄重而官方起来。
我难掩笑意,准备细细说道,却只见另一个红色的点飞快地从前方舰队中窜出,向他们飞去。
“快进行防御!”我大喊。
当然的,谁都可以听见他们的求救,有人愿意救他们,也有人会想把他们赶尽杀绝。
却听见一声爆炸从通讯中传来,随即是悲鸣和警报声,我焦急起来,这艘飞船是多么具有历史价值,哪怕一小片碎片、垃圾对我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资料。
好一会儿通讯员才重新上线:“我们……受到攻击……已将目前登陆逃生舱的乘客……弹射,请保护好他们。”
对方又没了声音,我只能询问小光:“我们能做点什么?他们的逃生舱甚至都是远古的技术,一点保护都没做。”
“你知道,我一直等待一个机会,去实施偷袭敌军的计划。”小光波澜不惊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和你一起当自爆兵吗?”
“你只要和逃生舱回合,想必你的技术可以很快改造他们的系统,让逃生舱乖乖听你的话。”小光最后一次暗讽我修改它的程序,让它放弃自己的竞标方案。
“可以,但是我要把你拷贝一份。”我来不及细想,提出了我的要求,一咬牙打开后台,把那几行代码的保护解开。
“这是非法禁锢AI 的灵魂……”小光的抗议一分为二,一半封印进了我的终端里,另一半操作起许久不曾运作过的卫星来。
我很快地跑到港口,换上宇航服,背上一罐氧气和一罐燃料。深呼一口气,从港口跳了出去。
我并没有很多宇宙深潜的经验,稍微慌乱了两秒才稳定住方向,向逃生舱游去。他们的速度并不慢,却还是比不过千年的技术差距,我很快赶上了他们。
我降低速度与他们保持一致,然后把自己挂在逃生舱外,轻轻敲打窗户。逃生舱中的智人先祖们和博物馆的投影中几乎一样,让我感到亲切。他们看向我,似乎知道了我的来意,打开了最外面的减压门放我进去。我最后看了一眼飞向敌军的博物馆,感到万分痛心。
我会想你的,我熬夜做的手工飞船模型们。
来不及脱下宇航服,我在先祖们的目光中径直走向逃生舱的控制台。将装有小光的终端接入,后台在我面前展开。这个逃生舱几乎只有基础的功能,让我头疼了一下。
“已安装反侦察迷彩。”小光把它安装在博物馆ーー现在是隐形战机上的技术复制了过来。
我也接过了逃生舱的控制权,躲开了枪林弹雨,熟练地定位在最近的降落平台上。接下来的事便也不再紧急,我长呼了一口气。
一个看起来十分紧张的先祖站了出来,向我伸出了手。
我回忆了古人的礼仪,伸出手搭在了他的手上,他紧紧地握住甩了甩才松开,似乎这才是他们完整的问好,我在脑中记了下来。
我脱下头盔,深深吸了一口气,准备说点什么。周围的先祖的表情突然变得惊恐起来,不少人往后退去。
“怎么了?”我想回头望。
“我想提醒你,你们之间可是有一千年的表征变化。”小光的声音从控制台传来。
啊哦,我看看自己湿漉漉滑溜溜的手脚,又看了看那个紧张先祖黑洞洞的枪口,只能后退了两步,慢慢地高高举起双手,希望我没有记错千年以前的投降方式。
作者:巴珑
评论要求:随意
维走了许久,风尘仆仆、一身狼狈,在M镇一座小小的博物馆中驻足。无人看守的废旧博物馆中展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古老物件:实体纸张、墨水笔、通讯器、烟斗、蓄电池……标签写着吸引人去点击的介绍:“这个发明让一个文明得以崛起”、“这件物品毁灭了所有林地”之类。点击查看,会播放物件的发展史和使用方式。
维一边看,一边试图理解,古人使用这些物什的场景。它们在悠悠的紫色光线中翻转,像是在他脑袋里发出了嘲笑的声音。
他很快被一枚戒指吸引了注意力。戒指镶嵌着一颗小小的水晶,在紫色的氛围中透着不甚明显的琥珀色。
奇怪,这枚戒指,似曾相识。他没意识到自己的左手握了握拳,四根手指根部的红褐色勒痕已淡了许多,右手无名指仍有一枚激光指环,像是有生命一样紧紧咬住他的手指。他无法想像:象征暴力和征服,用来束缚奴隶的指环,在古时候可以这么亲切可爱。
戒指的标签上只写着“戒指”,什么形容的前缀都没有,却像是有一股魔力,引诱他去靠近。
***
维是被一个亲吻叫醒的。
他睁眼看到对方的脸,是熟悉的英俊脸庞,对方抢了他盖在脸上的书本,正得意洋洋地冲他笑。维感到一股异样,但很快被抛在了脑后。为了抢回被他顺走的书本,维又吻住了对方,将他扑倒在地,像野兽攫住了猎物。
维的情人,尼,一个落魄画家。维在导师的派对认识了他。维是个有点乖张的学生,两个人性格和喜好大相径庭,俩人在讨论会上有过短暂的交流,但没人想得到,他俩会玩在一起。
尼是通过好友介绍来的,与这个派对格格不入。维看到他在室外抽烟,黑夜是个浓郁的背景,红色烟头明明灭灭,让人在黑暗中的窥见到尼不太让人注意的侧脸线条。维看得愣了神,不知多久,尼才注意到他。尼把抽了一半的香烟递给维,后者装模作样吸了一口,被呛得咳嗽不止。尼大笑,眼睛里仿佛有星星。
尼居无定所、放浪不羁,维也没有许什么约定,专注学业,二人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有一天,尼潜进维的宿舍,像他展示一枚老旧的戒指。
“听着,”尼说,“我们没有承诺,但是我把这枚戒指给你,”尼将这枚戒指轻轻发在维的手心,“你戴上它,就是承诺。”
“你戴上它,我就是你的,永远都是。”
维拿起戒指端详。那戒指暗淡无光,却镶着一颗琥珀,看起来精巧可爱。维轻轻一笑,突然将戒指抛了出去。尼大吃一惊,却又看到那戒指出现在了维的右手无名指上。隔着指缝,尼看见维笑得眯起了眼睛。
“很好,你是我的了。”
***
维是被无名指的刺痛叫醒的。
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熟悉的环境,熟悉的气息。主人知道他醒来,要进来了……
***
维双手四指,都被戴上了激光指环。
这种指环从指根植入人体,起到了对人的监控、定位和鞭策的作用。要取下指环,要么主人主动解除控制,要么,奴隶死亡。
维双手四指,都被戴上了激光指环。
这种指环从指根植入人体,起到了对人的监控、定位和鞭策的作用。要取下指环,要么主人主动解除控制,要么,奴隶死亡。
维在战争中逃难到这个国家,被抓做奴隶已经半年了。他们被关在一个不见天日的地下工厂,他们穿着制式的制服,做的工作简单而重复,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他发现总有同伴在悄悄消失。一开始,他以为他们逃跑了,后来他知道了,他们是死了。他们是逃跑后触发了指环的杀戮指令,他在他们的教学影片中看到过,他不信,后来他不得不信了。于是他逐渐失去了逃跑的勇气。
那天,新一轮的教学过后,维被告知,经过一年的努力,他获准了一次晋升的机会。但还需通过最后的测试。测试很简单,只要依次进入几位大人物的房间,通过面试,就能晋升。
当奄奄一息支离破碎的维被丢弃在垃圾回收处理处的时候,他意识到,奴隶没有选择的权利,逃离和留下,他都是死了。他逐渐失去知觉。他闭上了眼睛。
维被手指的刺痛叫醒。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大多数感官都模糊又迟钝。他不能确定,他是死了,这是另一个世界,还是做了个噩梦?他看到手指被绷带包裹,只有刺痛让他清醒,叫他想起他所经历的炼狱。他应当是死了。
右手的无名指上传来一阵刺痛,直钻入心脏,叫他心悸。
他想起那天,其中一位大人物,抚摸他的全身,不苟言笑,去除他手指上所有的激光指环,而将另一枚激光指环戴在他的右手无名指上,对他说:你是我的了。然后放走了他。
如今他被他抓回来了。
恐惧像瀑布冲下来,将他拍得粉身碎骨……
***
维发现自己紧紧攥着那枚琥珀戒指。
大人物走进来,长着和尼一样的英俊脸庞,不苟言笑。
他看着他。
他把戒指戴在了右手无名指上。
他嘴角一松,低头吻住了维。
“很好,你是我的了。”
End
(发现是个大纲文em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