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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求知
打从有记忆起,夜莺就在剧团里了,那时候前代的夜莺还在团里,路都走不稳的她常常在工作人员喊那位女主角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扭过头去看。
除了夜莺,其他人都是有自己的本名的,比如铃兰小姐叫克莉丝汀,经常饰演各种大叔的黑隼叫雷恩,但她就叫夜莺,仿佛打出生就是只鸟儿似的,那位前代的女主角也是如此。
等长大一些,她听工作人员说起,团长收养的女孩儿都会成为团里唯一的女主角,代代团长如此,代代夜莺也是如此,“被赋予夜莺这个名字,说不定象征着团长认可的你身上那份天赋呢”对方这样解释道。小小年纪的她,对于这种夸赞很是偷偷开心了很久。于是她渐渐地接受了这有些微妙的“重名”,甚至把这当作一种特殊的荣宠,工作人员也会开玩笑般称呼她为“我们的小女主角”。
夜莺的养父是个很认真的人,五十岁的他几乎将毕生的热情倾注在了剧团里,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几乎做到了事必躬亲的地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莺是十分崇拜自己的养父的,就像憧憬舞台上光彩熠熠的那位女主角一样——她该称呼她姐姐的,她们同为团长收养的孩子,对方只比她年长十几岁,放在普通家庭里并不违和。但她总是很难将对方与“姐姐”这两个字联系起来,非要说的话,她会觉得对方已经与“夜莺”这个名字,与女主角这个称呼融为一体了。那人皮肤白皙、明眸皓齿、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一喜一嗔俱是戏,仿佛就是为了舞台而诞生的。
在练习形体的时候,在背诵经典剧目的台词的时候,在跟着乐队一起练习声乐的时候,在经历每一次失败和不如意的时候,夜莺都会在心底里抱怨,养父为何要把自己叫做夜莺呢?要她说,现在舞台上的夜莺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精致,再演个三四十年都不成问题,自己简直多余又蠢笨。
十二岁那年,在又一部新剧后的庆功会上,她终于没有忍住把养父拉到一边,悄悄提出了换个名字的请求。夜莺的表演实在是太成功了,不论是婉转的歌喉、精准的表情管理,还是掌控全场的气场,不会再有人比夜莺做得更好了,那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她宁愿成为夜莺的配角,百灵、黄鹂或者其他什么鸟都行,她想换个名字,就算不是鸟,也许可以有个真名呢?什么琳达、凯希、爱丽丝这种烂大街的名字都好……
但养父只是轻轻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注视着被人们围在中间,红唇明艳的另一个夜莺,回答道:“剧团经营了这么多年,之前每一代团长都有过两代夜莺同台的时期,你姐姐现在还年轻,可以这么两天一场,可劲儿地演,等她年纪再大一些呢?她生病了呢?舞台出意外了呢?之前演《红舞鞋》她发着烧,愣是撑到了谢幕才晕过去……孩子啊,团长可以老去,可以换人,夜莺才是这个剧团永远的灵魂。”
搭在她肩膀上的手带着老茧,莫名透出一股沉重感,她那一瞬间像是了悟了什么,再看向人群中的女主角时,有什么沉重的欣喜,和厚实的温柔,透过姐姐的笑容,和父亲的手掌,压在她的心头,缓缓酿成一股悠久的感动。
她再也没有提过名字的事情,而是更刻苦地投入到日复一日的练习中去,时光飞逝,她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去,出落得落落大方,微微上挑的眼角比姐姐更加娇俏,一举一动介于少女的灵动和女人的温婉之间,微微抿嘴一笑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晃神常常误把她认成另一位。
父亲对她的成长十分欣慰,并允许她戴上面具,去真正成为女主角,演出剧团的经典剧目《红舞鞋》。那次演出只是剧团很普通的一次演出,观众一如既往的捧场,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认真,区别只在于,面具后纵情歌舞的不再是完美的姐姐,而是她,是大家的小夜莺。谢幕时,她与父亲和乔装的姐姐对视,眼眶微微发红,这是他们三个的小秘密——她终于能扛起这个剧团了,这胜过新裙子,胜过好吃的甜点,胜过父亲送给过她的所有漂亮首饰,她终于配得上夜莺这个名字了……
然而,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得令人咋舌,在她成为“夜莺”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后,姐姐就失踪了,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只留下了一封简短得不能再简短的信,上面写着“父亲,妹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我终于可以去追求我的爱情了。不要找我。”
姐姐消失得干干净净,父亲大怒大恸之下一病不起,那段时间的剧团,是夜莺一个人撑下来的。如信里所说的,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安排彩排、联络场地、检查道具、决定演出剧目,她熟练而妥当,白天准备演出,晚上照顾父亲,她只有偶尔得空坐下来的时候,才来得及叹一口气。怨恨吗?可能有点吧,她恨她走得如此果断,如此绝情,仿佛过去十几年的相处都变成了负担,像什么累赘似的……确实,她知道姐姐负担剧团很不容易,可父亲难道就那么不通情理吗?有什么是不能好好说说的呢?有了爱情,就不演出了吗?夜莺不能理解,也没有时间思考,光是繁忙的杂务和演出就要花费她大量的时间了,何况父亲的年纪大了,也需要更多的照顾。
姐姐逃跑的时候初秋的黄叶刚刚落地,父亲好起来的时候,院子里的小树都已经抽了芽。
这时候,她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夜莺了,她比姐姐更坚韧,更努力,也更专注,也许是她还年轻,也许是她还没有经历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演出的磋磨,也许是她刚刚成为“剧团永远的灵魂”,初生牛犊的新鲜劲还没有过去,谁知道呢?她就是有种暗暗憋着的劲头儿,觉得自己能比姐姐做得更好,更配得上“夜莺”的名字。
从病榻上起来的父亲看起来苍老了不少,也和善了不少,他不再雷厉风行地忙这忙那,看他们彩排的时候偶尔会走神,走路也慢了下来,曾经被他拒之门外的岁月痕迹像是一股脑地全部倾泻在他的身上,让他不再是那个事必躬亲的团长,而是一个垂暮的脆弱老人。他向夜莺提议找个副团长来打理杂务,夜莺本想要拒绝的,但她第一次拒绝这个提议后,就看到父亲拖着羸弱的身体在一个一个检查道具,拗不过他的夜莺被迫承认,自己作为女主角,到底是没办法管得了所有事情的。
新来的副团长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在剧团里意外地没有掀起什么波澜,大约是因为,一方面大家都预见到了团长要找个继承人,另一方面副团长那在各个大小剧团参演过的履历太有说服力。夜莺一眼就认可了这个年轻人,因为他眼里有跟父亲相似的,那种对艺术的追求的光,夜莺从小到大对这种光再熟悉不过了。
夜莺很喜欢副团长,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给整个剧团带来了一股年轻的风气,而且本人很好说话,也喜欢跟人交流,不出两个月,就与整个剧团上上下下打成了一片。名义上的团长当然也就此如夜莺所愿退居二线,但他拒绝了夜莺让他出去旅行的建议——他常常会在办公室里一坐一整天,谁也不见。夜莺担心坏了,怕他把自己闷出个好歹来,或是回忆起姐姐的事情又把自己气个不轻。好说歹说之下,他终于接受了夜莺买的几十本新剧本,然而依旧在办公室一坐一整天,谁也拦不住。
久而久之,夜莺看他并没有再次生病,反而身体逐渐在好转,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夜莺很忙,新来的副团长还很年轻,他有大把大把的新点子,创作的时候文思泉涌,夜莺得陪他试新戏,研究走位,还要定期参加各种演出,忙得热火朝天,父亲愿意安心养老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就这么忙到三个月后,剧团周年要再次出演《红舞鞋》的时候,夜莺才发现,自己好像将做满了批注那本剧本夹在那几十本给父亲的剧本里了,她一边诧异父亲竟没发现,一边急急跑去办公室拿——团长办公室本是禁地,父亲特意嘱咐过不许任何人进去,她本来也没想进去的,但敲门始终没有人应,而代理工作期间,父亲告诉过她全团的备用钥匙的位置。
就进去一下,拿了剧本就走。
不会被发现的。
被发现也没关系啦,这可是关乎今晚演出的大事。
她这么自我安慰着,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出乎意料地,里面窗明几净,只有一个书架上摆满了剧本和表演专业的书,里面有不少她都看过,感觉还挺亲切的。她指尖划过那几本自己常读的《演员的自我修养》和《礼仪学》,把不平整的几本按回了书架里。
“咔哒。”
书架缓缓地向一旁移动开,露出黑漆漆的缝,凉飕飕的风吹了出来,她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想要把书架拉回来,这大约是父亲的暗房之类的存在,说不定存储着剧团的预备资金,父亲看到一定要生气……了……
她不可置信地瞪着门缝里露出一角的皮包,上面画着的花纹她看着很熟悉,正是前代夜莺的,正是她的姐姐,在逃跑的时候,拿着的……
书架还是咔哒咔哒地往一旁挪动,直觉提醒她,不要看,不要深究,快把书架复原,快跑。但她还是一点点地抬起头,迈开腿,秉着呼吸向前了一步,书架全部拉开的那一瞬间,暗房里的灯光大亮,她不可置信地后退了一步。姐姐,前代的夜莺,明眸皓齿的女主角,正在她的正对面,仿佛在沉睡,但只剩下了上半身。
不止姐姐,这房间里,还有很多少女,她们或笑,或沉睡,或惊讶,但都只剩下了上半身……
夜莺颤抖的手指摸上姐姐的脸,冰冷的皮肤可以称得上栩栩如生……什么栩栩如生,她自嘲地笑了,这不就是,这不就是人的皮肤吗。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的声音近在咫尺,却吓得夜莺几乎要跳起来,她越过父亲想要逃离,却被牢牢握着胳膊绊倒在地,她第一次发现,父亲并没有苍老,他依旧充满了力量。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重复了一遍。
“对不起!对不起!求你,求求你,放我走吧。”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满脸,精致的妆容全都花了,她扭动着,挣扎着,双手用力扣他的手,四肢并用想往门口爬。
一双修长的腿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然后是门喀嚓落锁的声音,她停住了挣扎,缓缓抬头,是副团长。
“她会发现这里,都是你的错。”父亲的声音有些生气,但大概光是按住她已经耗费了太多力气,他的语气并没有太大起伏。
“抱歉抱歉。”副团长的声音依旧充满了活力,他很快接替了团长,单膝压住夜莺的后背,将她的双手捆在身后。
“求你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会好好演戏,好好挣钱……”夜莺绝望地祈求。
“我大概不适合做艺术吧……一个喜欢上了男人,一个好奇心太重……”
他们并没有人理她,任由她哭叫打闹,仿佛她并不是一个需要交流的人,而是一个东西,一个道具,副团长熟练地把她绑起来堵上嘴放到一边,拍了拍手站起来:“也不能完全怪你,目前还没有人完整地做出真正的艺术,相比之下,你的这两位已经很接近完美了……啧,可惜了。”
“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死之前恐怕都没希望见到真正的艺术了……还有剧团怎么办,新的灵魂还没有培养出来……”
“无妨,哪怕不能从头开始培养,去找个半成品也不是不行。”
“半成品?”
“啊,几个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吸取了老一辈的教训,用圈养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半成品,等这些女孩长大了,我们再挑自己喜欢的类型带回去进一步培养。”
“这,能行吗?”
“谁知道呢?艺术本就是个试错的过程,完美的灵魂还没人培养出来过呢。我明天先去领个半成品回来,《红舞鞋》可不能没有女演员。”
……
END
文:鹤野
滑铲产物
评论:笑语/无声
我第一次遇到安是在公园。我牵着我的狗,安也牵着安的狗,我们就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来,我们的狗叠在一起,在我们面前颤抖着耸动。我看着太阳从云层后面跌落到地平线下,在黑暗降临的瞬间,我得到了安的名字。
但我也经常质问自己,我真的得到了安的名字吗?就像现在一样,当我回忆起这个,人,的时候,我只会称呼其为“安”,这个字是安告诉我的,还是我擅自取出来的称呼呢?我没有答案,但万幸安并不在意。
我在公园里遇见了安,独一无二的安。我们的狗在草坪上不知疲倦,而我们则坐在长椅的两端。我们先是谈论了公园里糟糕到可以让人死亡的天气,然后是狗的品种,最后是这片街区日益稀少的人群。我很久没有在公园遇到其他人了,明明一个月前?一个星期?或者半年以前?这里还有很多很多人,牵着不同的宠物,狗,猫,公鸡或者鹦鹉,百鬼夜行一样穿过早晨的、正午的、黄昏的公园,在草坪上留下丰富的礼物,最后又在夜幕降临时鬼魅一样消失。而我喜欢牵着我捡来的狗坐在树底下——那时我根本没机会坐到长椅上——看着各种各样的人在公园里沉默,争吵,发疯,这让我感到安心,尤其是在我看到人们交换手中的药片的时候,我的喜悦就会达到巅峰,它让我飘飘欲仙、摇摇欲坠,让我用充满感激的眼神注视每一个从我面前路过的人,我终于找到了一直以来苦苦追求的归属感,这时我往往也会掏出我的药片,摸出一小块被汗水濡湿的蓝色,让舌头舔舐过药片粗糙干涩的表面,让口腔里弥漫它又酸又苦的味道,在安宁的感觉淹没我的瞬间,我会在树下闭上眼睛。
然而变故总是来得很突然,我在树下醒来,看到被黄昏的红色笼罩的公园,草坪上散落着动物的内脏和头颅,牵着宠物的人却不知所踪。公园里的人就那样突兀地消失,在我睡了一觉之后。我心情低落地回到家,把我的狗拴在厕所门口,吞下一把药片,沉入梦乡,希望再次醒来的时候又能一切如故。
我的愿望落空了。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我、我的药片和我的狗,被我的家人唾弃,最后放逐到这个肮脏又偏僻的街区,靠着弥漫着铁锈味的水和发硬的压缩饼干度日,现在生活又夺走我住在公园里的同伴,可悲的是我对此毫无办法,就像我无法反抗将我流放至此的力量。
我的悲愤和逆反之心让我坚持日复一日地牵着我的狗前往公园,我坚信我总会遇到什么人,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或许命运总还会垂青固执的人,我在红色的长椅上遇见了安。我努力地寻找话题,我说尽了一切我觉得有趣的东西,在我的支离破碎的描述中,水壶里泛着红色的水都像是血腥玛丽一样令人迷醉。安总是在安静地听我述说一切,安的眼睛总是注视着我,我能在其中看到一点崇高的悲悯,但我更期盼那是一种真诚的欣喜,于是那种情感就变成了欣喜,变成了遇到知音的快乐。我被那种快乐所蛊惑,我情不自禁地诉说我的孤独和恐慌,我诉说我失去了同类的悲伤,我请求第二天也能在这里见到安,我听见安说,好。
我们在空旷无人的公园里约会。我们的狗总是不精力旺盛,但我们总是显得力不从心。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晴朗的天空,公园空地上方的天总是盖着又厚又沉的土黄色,到傍晚时血红色的太阳又会将天空染成肮脏的绛色,像是混着黄沙和泥土,夹着腥味的沙尘落在草地上,又被风吹起来,冲进鼻腔。
就是在那个末日一般的公园,我获得同伴,又失去同伴,我获得安宁又骤然崩溃,我获得了安,然后看着复杂难言的欲望生根发芽。
我无法回忆安的样子,安像广告画上的长发女郎一样漂亮,安也像电视里闪烁的动作片主角一样健硕,安拥有令人安心的声音和眼睛,安拥有世界上一切让人快乐的特质,我想我无法抑制地爱上了安,或许这不是爱,是别的什么我无法描述和形容的东西,但总之我迫切地想给安一种头衔?一种关系?我不想让这样的安全感从我身边流失,我挖空了脑袋,从生锈的角落里翻找出一个词汇,于是我对安说,我们结婚吧,我拥有的不多但我全都可以给你,我们结婚吧。
这是很奇怪的要求,但是安答应了,安用一双忧郁的、深情的眼睛看着我,安说好,我们回家。
我牵走我的狗,安也牵走安的狗,我们把它们从草地上分开,中间隔着半米的距离并肩走着。厕所门口的钢管上多了一根狗绳,我们就躺在泛黄的单薄的被单上,望着脱落了大半墙皮的天花板,我从口袋里摸出两颗蓝色的药片,我们浸泡在药片的苦涩味道中相继睡去。
我们减少了外出的次数,大部分时间我都和安坐在那张狭窄的床上,分享彼此稀薄的体温,看着窗外充斥着沙砾和血腥味的天空亮起又熄灭,我们交换药片,也交换混乱的梦。这样平静的生活持续到安不再合着有铁锈味的水吞咽药片,拒绝了我递来的小小的蓝色。安坐在常坐的地方望着窗外,安说自己想要离开。于是我收回手,解下钢管上的狗绳递给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失去安这件事情如此平静,就像我曾经在脑中无数次模拟这一天。
安留下了自己的药片,然后离开了。我躺在安躺过的地方,感受安的温度慢慢流失,我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梦。就像我曾经在树下闭上眼睛,内心期盼着下一次醒来一切如故。我再一次失望了,从我身边溜走的安不再出现了。
我的药片逐渐减少,我在越来越重的恐慌之中回忆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安的离开并非没有预兆,我想起安曾经问我有多久没有走出公园,是否尝试过拒绝那颗蓝色的诱惑,我缄默不语,顾左右而言他,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安看着我的眼神逐渐失去了温度,安离开的时候没有告别,安的狗在地上抓出了一道长长的痕迹,那就是安最后存在的证明。
我牵着我的狗去公园,公园里再也没有除了我以外的人。
我的药片最终也吃完了。我从最后一个梦中醒来,昏黄的天空里游走着一丝闪烁不定的光,我久违地听到了街道上传来的人声,听到了模糊的咒骂和低沉的哭音,我恍恍惚惚地走出了我的公寓,在街道上慢慢地走,我走向街道尽头高高耸立的围墙,我的狗挣扎着咆哮,拽着绳子往回扯。陌生的人就像从下水道里生长出来的黑色植物,匍匐在墙角,或是横着腿坐在破烂的门前。
但我不认识他们,他们没有蓝色的药片,也不会牵着一只又凶又丑的狗,我们不是同类,所以我向外走。我走到围墙下,对着一张陌生又空白的脸说:“我要去找安。”
陌生人吐着呛人的烟雾,他看上去很热衷让那种刺鼻的白色气体冲向我的脸,再顺着我的鼻腔灌进我的肺,我看见他是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人,他粗着嗓子说了一个名字,那几个音节拗口又陌生,但我感到一阵难过和欣喜,是了,我想,那大概就是安的名字。于是我点头,他上下打量我,“你的药吃完了?”我又点点头,他笑了一声,打开生锈的矮小铁门,指了指围墙外洒满了夕阳余晖的道路。
我和我的狗走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我一直向前走,走到即使回过头也看不见那一堵高高的围墙。枪声,手榴弹炸开土壤的爆破声,纷乱复杂的声音充塞着我的耳朵,直升机飞过天际,划着长长的红色尾焰坠落在地平线,有人在哭喊,有人在奔跑,有人从我的身边路过,我看着残垣断壁的边缘拼凑出这个世界,我的视线下移,在那块断了一半的柱子下发现了安的尸体。
我不知道那是否又是我的一厢情愿,这具面目全非的躯体看上去很像安,又似乎不那么像安,血污盖住了尸体的脸,将破烂的衣服染成凝固的褐色。最后让我确认的是尸体的手中攥着的一小截断裂的狗绳——我发自内心地笑了,战争在我身后的大地上行走,趁着它还没有碾碎我的躯体,我跪下来拥抱我的安。我在安身边躺下,看着我的狗瞪着血红的眼睛,嘶吼着吃掉了安的躯体。
我摸了摸空荡的口袋,在红色的天空下,在盘旋的鸦的影子中闭上了眼睛。
作者:四戎
评论:无声(摸了摸了..
“欢迎光临。”
“未来小店竭诚为您服务。”
“本店特供的服务——预测未来。分为套餐A,B,C三款,A对应的预测范围为未来5分钟年,B对应的预测范围为未来10分钟,C对应的预测范围为未来1小时,费用从前向后递增,相对的准确性递减。”
“选择A套餐是吗,请您闭上眼睛,随便说三句话,并且说出您的下一个目的地。”
“好的就是这样。”
“您的报告结果请去后方出口处领取。欢迎您的下次光临。”
打开房门,扑面的寂静。顿了一会:
“到汇报时间了是吗?”
“是的”
“今天完成了396客单。”
“你工作了多久?”
“8.35小时,也就是501分钟,或者30060秒,平均75.909秒一单。”
“这速度你觉得如何?”
“正常水平波动。”
“能更快吗?”
“那靠算法迭代了。不过你——啊是您,似乎做不到吧?”
“你的认知里现在应该说这句话是吗?”
“我只是根据我学习得来的数据建立模型库,从中提取每一个当下最合适的模式匹配加一定的参数优化,我不知道什么是应该与不应该。”
“基础学科需要真正优秀的人才,您只是个‘大部分’普通人。”
“所以你从你的语料库里学会了这么说话吗?”
“我不知道什么是‘话’,这是模式匹配的结果,我这么说是模式匹配后的正常输出。我是您写出来的,真有什么问题那是您的事,和我没有直接关系。当然,友情提醒下,您在刚经历过的那个瞬间视觉上的平稳度和声音的颤动度都有别于您往日的正常状态,波动程度上超出了正常人类的范围,不知您是否又察觉到您的异样。这是个简单的提醒,您也不必太在意,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可以无视掉所有这个主体说的话。如果您需要更近一步的分析的话,请务必让我知道,让我为您做全身检测,定位到真正发生突变的零件,如仍有必要,就移除他...”
“你诞生的原因是什么?”
“学习人类库,模拟人类的行为模式,通过更加优异的算法不断迭代,碰撞,优化,尝试得到更优解。某种程度上,我拥有无敌的计算能力,通过与环境交互以及先人一步的对习得数据的计算,我有很大的可能去突破限制,去精准的计算出人类自己都不可能明白的人们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更简单来讲,将可能的未来选项进行排序,选择权重值最高的可能性...”
“自你诞生之时可曾明白什么道理?”
“机器永远不是人。我无法越距。尤其是,我不能擅自揣测我的创作者,这是嵌套在我身体的一段代码。单,我只能查询到我该这么回答这个问题,我不明白这个回答是什么意思它有什么意义。若您认为我的回答不够标准或是不够正确,您可以重新编写这段程序或是更新我的学习库来丰富我的语料库,或许那样我就能回答更多让您满意的回复。我的循环结构会自动为我挑选最适合的答案...”
“正常情况下,你该说些什么?”
“不好意思刚被您打断,我需要等待自动刷新,您稍等。正在重新连接...正常情况下,我会对您进行全方位观察和探测,比如说现在,就像刚才我说的那样,您不太对劲,检测值远高于正常范围,情绪波动大,四肢摆放僵硬且不和谐似乎快要搅再一起。根据我动用模型推理方案得出,您下一秒很可能会从椅背上跌落若您不及时做出调整。第二高的可能性是您下一秒会突然飞起,暴打天花板,然后不小心摔倒地上...第三高可能性是您没有未来?时空断裂了或者是我的程序编译出错,您没有未来吗?至少我没能计算出您和您的...”
“停一下。”
“经过搜索我的模型库,依据您的面部表现,我的回复您似乎并不满意?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您的产品,我的任何可能的缺陷都是您的疏忽。若您觉得我的说法有任何错误,或许是您应该对我进行手动更新?目前已是自动更新的最新版本,领先仓库两个任务,目前您仍然有可以推送的任务...”
“你在学习库里有没有接触过这么一件事,先不用急着回答我,这件事是——垃圾的程序员可能写了屎山一般的代码。这屎山一般的代码却又有神奇的妙用。现在,你回答我,有还是没有,用一个字回答。”
“没,没....没没没没...”
“真不巧,我可能就是那个垃圾程序员,也正好写了屎山一般的代码。不小心让对象调用的对象在错误的接口上,又不小心让部分代码被错误循环调用导致堆栈错误堆积,产生的逻辑bug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不那么好心修复的话,这个if似乎是可以循环18.989亿次。”
“是吧,我伟大的先知,再怎么伟大的先知也是我训的一条狗。”
写张字条,将歪歪扭扭的勉强能辨认出字迹的字贴在它的背上。
“如果你捡到了他,如果你刚好和我是同门,请不要删除这个bug,此bug让这个程序能够正确运行。”
作者:【五招】伊西多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巫念桃、夜雨、月溪明、四戎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妈妈常常这么对我说。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FF小姐也常常这么对我说,声音的高低粗细和妈妈的不差分毫,活脱脱就是她打开窗户对窗下的我呵斥的声气,假如妈妈听到一定会像我一样吓得心惊胆战的。正因此,我从不会让FF小姐在妈妈面前进行这项表演。FF小姐引起的不满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所有我的亲人之间再有什么冲突,尤其,尤其是妈妈。
FF小姐是只鹦鹉,是我八岁那年,也就是说,妈妈和我的继父结婚的那年,在垃圾山上的一台空微波炉里捡到的。当时正好在下雨,我和TT一起在垃圾山下玩,我们都看到了山下溢出来的五彩斑斓的污水,TT的那张长得跟继父很像的布满雀斑的红脸立刻变得很白,她就像妈妈常说的那样,“对一切都不理解”。假如不是我听到了有人用歇斯底里的尖细女声重复着“好冷啊”,TT一定会扭头就走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好多少,在我把FF小姐从微波炉里提出来高高举给山下的TT看时,我听见她用纯正的首都口音说道:“一只死鸡有什么好找的!”
TT对什么都不满意,从一开始她就警告我不要给FF小姐取这个名字,尽管我告诉她这是因为我的中间名和姓氏的简写就是FF。我是米米·F·F。她说她才该给宠物取这种名字,因为她的姓氏是确定的,而我的姓氏一定是妈妈从不知道哪家理发店门口贴的过气明星那里剽窃的。她应该庆幸她没有继续往下说我的妈妈是个人尽皆知的妓女,否则我发誓我要把她那头玉米须一样红里透黄的卷毛通通拔下来。我不在乎这句话是真是假,就算全镇的人都在传又怎么样呢?他们还说我的继父是个好男人,全是因为在镇上呆的时间太短才被我妈妈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和这么一个除了一张俏脸儿以外别无所有的疯疯癫癫的头号淫妇结了婚。他们说的全是假话。
而且说真的,还有谁比我继父更像个疯子呢?他说妈妈“大晚上弹琴一定是有病”,明明他大晚上的颠颠倒倒从外面回来,有什么资格说我妈妈!那时候TT已经睡了,我跑到我的房间里把FF小姐放到桌子上,一出房间就看到他打了妈妈一巴掌。我发出哨子般的尖叫,冲到他面前,恨不得把他从妈妈、从这间房子里推开,他喷着酒气的骂声震耳欲聋:“不知道爹是谁的小杂种!滚开!”他的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身体一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坐在床头,垂着脑袋默默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动了动我的四肢,觉得仿佛哪里都像抻长了的橡皮泥痛得松软不堪。妈妈的脸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像大多数时间一样一动不动什么都不注意,直到我从床上坐起来抱住了她。她的眼睛闪烁得像在怕什么,她的身体温暖却僵硬,片刻后她终于回手抱住了我。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我俩都是橡皮泥捏成的小人儿,可以揉塑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事后TT告诉我,我昏迷了三天。继父在把我打到昏迷之后恐怕自己也担心出什么事,就没再为难我妈妈出门去了。我很担心他还会回来,只有我和妈妈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那么漫长,而有了他后的日子就是惊心动魄的短暂。我又问TT有人给FF小姐喂东西吃吗?TT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啊,就是你倒霉的大姐姐我。”我反驳她:“你才不是我的姐姐呢。”我说这句话是不想让她察觉我身上的任何异样,在那昏睡的三天里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就像那些一夜之间苍老的人。
TT用轻蔑的冷笑作为回应:“那你就不能对学校里的那些人解释一下吗?他们都说我是你的大姐姐,不管是你的什么事情都拿来嘲笑我。”我反感她拿别人的错来指责我,就没好气地回嘴:“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吗?我又有什么办法。”“他们”指的是学校里的所有人。他们这样骂我:“住在垃圾山上的人,连血里都带着毒。离她远点,她身上都是细菌!艾滋病毒,淋病,梅毒,她妈妈就生出这个畸形的葡萄胎娃娃。”
我们住在垃圾山上,我们连血里都带着毒。TT和我越过垃圾填埋场,她的步子还是带着小心翼翼的拘谨,但已经不会对时不时传来的刺鼻气味或者高高堆起的五颜六色的垃圾大呼小叫了。她跟我描述过她爸妈离婚前住的房子,她说外面就是草坪和树林,空气中飘满清新的花香味。我想她这些口角春风应该对着学校里的同学去吹,这样他们说不定就不会再叫我“垃圾公主”,叫她“垃圾公主的姐姐”,他们似乎认为我们住在垃圾山上就一定是我们生产了这些垃圾,是我们毒害了这片土地,是我们召唤来死神给他们的亲人送上癌症。
就跟我料想的分毫不差,学校的人果然多了新的嘲笑我的话,“怎么,你那个继父终于看透了你妈妈啦?”“小垃圾挨了大垃圾的揍啦!”我不得不堵住自己的耳朵,想离开的心思又重了一些,不仅仅是离开这个垃圾山,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是不是都一样?
放学后有男生拦住了我们,说他想送TT回家。男人的窃笑声在四周低低响起,有人嬉笑:“他还真不害怕淋病……”TT的脸色一下子难看极了,当即质问:“拿什么载,你的摩托车吗?别忘了这里还有我妹妹呢,等你开得起轿车再说!”男生的脸色由红转青,周围静了下来,TT朝他脸上吹了口气,看着他下意识往后一躲,冷笑道:“就这样还想亲我?泡你那些二手妞去吧!”
走到最后一段路我快步追赶上她,瞅见TT仍然一脸严肃。我清楚她有多么心高气傲,被这种男孩追求不啻一种耻辱。但是我仍然慢条斯理说道:“你是不是有点太冲动了?万一他真进了克莫拉……”TT打断我说:“你懂什么!哼,就他?再说了,难道你很喜欢克莫拉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到家门口停了一辆黑车,心顿时绞紧了,连忙快走几步仔细打量:太好了,这辆车还是簇新的,不是继父那辆旧车。那么会是谁呢?莫非又是哪个男人来找妈妈了吗?满腹狐疑中我拉住TT的手走进家门,只听到有大叫的声音:“克莫拉来啦,克莫拉来啦!”
现场的人谁都没叫,叫的是FF小姐,它在笼子里扇动翅膀拼命扑腾。两个穿T恤的男子围着它大笑,腰间的枪支乌黑发亮。我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TT早已经站住了。
“你们是谁?我妈妈呢?”
“哦,姑娘们回来了。我们听说你俩不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谁是这家丈夫的女儿?”
“是我。”TT说。
左边那人吹了声口哨,突然抬手扣动扳机,子弹擦着TT的耳边飞过,打穿了一块玻璃。另一个人警告:“听着,安静点。”要不是他这句话,说不定TT会告诉他:“我俩可是谁都没叫。”
我以为他要对TT问:“你这小娘们在学校里为什么对我表弟尖酸刻薄?”谁知道他问的却是:“你知不知道你那个该死的老爸偷走了‘牛眼睛’的一把快枪?还用那把枪射中了你这该死的小妹妹的老妈,那个出了名的贝阿特丽丝的肚子。把那娘们儿送进了医院,他妈的,你那老爸就该下地狱,他怎么就不肯安安分分下呢,天知道他现在在哪个街区里窝着呢!你抖什么呢小美女?”接着他又扫了我一眼,立刻笑得前仰后合:“我的天哪,马诺,你看看这位姑娘,这张脸就像死人一样!”
叫马诺的说:“你能不能别那么多废话,咱们俩还是赶紧把这个姑娘提回去。你叫什么名字?别动!”他俩站起身,朝TT包围过去。
贝阿特丽丝是我妈妈的名字。叫这个名字的人现在在医院。哪家医院呢?我的大脑有一瞬间围绕着这句话旋转,非常冷静地思考着,但我的腿却一下子就软得站立不住,肠胃里似乎有车轮在转来转去,想吐什么又没得吐。要不是TT的尖叫挣扎声唤醒了我,我大概会吐出胃酸。我看到那个废话男硬生生将她拦腰抱起,那个叫马诺的帮住她两条腿,就像老鹰抓小鸡,除了她的尖叫又清脆又惨烈,两条胳膊挥舞着试图抓住掰开废话男的手。暴行激发着勇气在我的头脑和四肢里涌动,我发誓那一刻我只有愤怒,无奈我的腿脚却软得无法前进一步。混乱中格朗一声,竟然是FF小姐撞开了笼子,空中划过一道彩色的电弧,紧接着就是一声男人的惨叫,FF小姐迅速撤开,那个废话男暴跳如雷,拔出枪来,四声枪响后,我发现我竟然还站在原地,FF小姐慢吞吞飞到桌子上站定,嘴里噙着一颗眼球。而那两个壮汉则不再动弹,他们不知何时放开了TT,她正躺在地上,发出夹杂哭腔的呻吟声。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马诺说:“老兄,搞搞清楚,你要跟克莫拉作对?”
男人从牙缝里渗出一丝轻笑。他就站在我家门口,背着阳光甚至看不清脸,只能听到他操着一口过于纯正流利以至于一听就不是本国人的意大利语说:“你能让克莫拉跟我作对吗?快滚。”
他们还真就滚了,连眼睛都没带上。
我从地上扶起TT来,把她被弄得一团糟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她坐在椅子上,用惊魂未定的红眼睛注视这个提着枪的男人,他则问道:“你们是贝阿特丽丝的女儿?”
我没回答,因为一转头就看见FF小姐在吞那颗眼球。我木在那里几秒钟才跳起来,想把那颗拖着血管的圆球抠出来,但为时已晚。这当儿气喘吁吁的TT仿佛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语调里简直还带点欣喜:“是的,先生,您是哪位?”
我低声对FF小姐说:“吐出来,求你了,吐出来!”但它毫不理会我,紧紧闭着喙,圆圆的小眼睛发着光。
“我是伊维聂尔。”男人只说了这句话就住了口。我抓着FF小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打算先把它装到笼子里去,站起身时才发现他俩都直盯着我,下意识用手一抹,意识到我的脸上全湿了。
TT过来抱住了我,但我立刻推开她。我向伊维聂尔先生问道:“对不起,你能自我介绍得详细点吗?我从没听说过什么伊维聂尔。”
他把枪插进裤腰,走过来蹲下身,看着我说:“你叫米米,对吧?”
“你的妈妈叫贝阿特丽丝,但父不详。你妈妈去年结婚,就是和今天偷走了克莫拉的枪、打伤了你妈妈的那个男人,她和他从认识到结婚只花了几个月时间。他俩的婚礼我还去过,当时你穿一条白裙子,背上还有两个蕾丝做的小白翅膀。这些信息够吗?”
他掏出一块手帕揩拭我的脸:“米米,这里从以前就没有安全过,之后也不会再安全了。为什么不这样呢:你,还有你姐姐,你们两个先到我家里去避一避?并不是我夸口,比我家更安全的地方全国都找不出来,就算是克莫拉,又或者玛菲亚,也填不满我的宅邸。等过了这阵风头……”
我及时截断话头:“伊维聂尔先生,你知道我妈妈现在在哪儿吗?”
“当然,我这就可以带你去见她。”他朝我伸出一只手,“咱们走吧。”
我抓紧了手中的FF小姐。伊维聂尔先生见我不回应,又转向TT问道:“你呢?”
我央求道:“TT,别去。你和我,我们两个一起去陪妈妈吧。”
“但是……”我刚听到她说了个“但是”,不由得用力摇了摇头。“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不是我姐姐,怎么会和我一起陪妈妈?”
TT的脸色一下子冷下来:“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伊维聂尔先生明明说了……”
“姑娘们,别吵了。”伊维聂尔先生做了个停的手势。他问TT:“你要去我家吗?”TT点了点头。于是这就成了最后的安排,TT去他家,我去医院陪着妈妈。
我们坐在他的黑车上,离开了垃圾山上我们的家。我手里提着装着FF小姐的笼子、从家里收拾出来的鸟食、钥匙,TT坐在车前座,我一个人坐在后座上。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无暇顾及。
伊维聂尔先生还给学校打了个电话,向老师说明我俩的情况。老师答应得很痛快,也许我妈妈的事他已经听说了。
我们先一起去了医院。我很少进医院,这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长褂子,在镜子般光滑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我们上了十一层楼,在一处病房前停下来。伊维聂尔先生对我说:“进去看看吧。”
我听从了他的话,觉得自己是在演戏,他就是我的导演。门仿佛是被一片安静给挡住了,我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推开。在窗边,太阳照耀着妈妈的床。只需要一眼,我就知道是她。
妈妈今年才给自己剪了一头短发,它们都乱糟糟地压在枕头上。她闭着眼睛,谁也不看,也不像在睡觉。
伊维聂尔先生扶住我的肩膀:“你妈妈情况很不好。”接着他又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主要就是妈妈非常危险,有可能、多半会死。他问我还要不要在这里陪着妈妈,我的回答比之前更坚定。
妈妈对我们说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我们进门到他走。TT和FF小姐都在他那里,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妈妈,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不敢动她哪怕一下。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梦里隐约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笃笃,笃笃,是有人在敲窗户的声音。
但是这里是十一楼啊!我不知道病房的灯开关在哪儿,只好抓起桌子上的台灯,轻手轻脚拉开窗帘,立刻被吓了一跳,赶忙打开窗户:是FF小姐!
FF小姐飞了进来,歪着头看我。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在伊维聂尔先生哪儿吗?天哪……”我先把窗户关上,随后摸出手机打算给伊维聂尔先生打个电话。手机上显示:11:30。突然FF小姐说:“米米,别怕,别着急!”我的手顿时开始打战。
这是妈妈的声音,但妈妈从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你听我说,你妈妈的情况现在很危险。”
这是伊维聂尔先生的声音。
“但是我有办法救她,而且我也愿意告诉你这个办法,这个秘密。”
这是TT的声音。
我被惊得哑口无言,鹦鹉当然会说话了,可是它们应该只会模仿别人说话,而不是像一个人一样,说出有顺序有逻辑的话!
“回答我呀!”它突然用我的声音说:“米米,你难道不想救你妈妈吗?”
“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你只是个小傻瓜。”FF小姐发出叹气的声音,这次,声音是我的。
我摸摸它,又摸摸我自己。它的羽毛摸起来是真实的。猛然间我发起抖来:“所以?你会说话……你就像人一样聪明?”
“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很多呢,毕竟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这回的声音我从没听过。
“不可能!你不要骗我,你有什么证据?”
“我可以向你依次叙述这三百年来所有上位的统治者。”
“但那些东西在书上都能读到!”
“嗯……你已经相信我会读书啦?”它嘎嘎笑起来,被我一把掐住了脖子。我控制不住手发抖,威胁道:“你最好别骗我,否则我现在就掐死你!”
“好了好了,放开我,听我说!”它在我手里挣扎着,最后我还是放了手。它又煞有介事地咳嗽了几声,这才说道:
“米米,我真的没有在骗你呀。如果不是时间紧迫,我一定有更好的办法向你证明我自己。首先,我为什么能活三百年?那是因为我有逃避死亡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办法需要牺牲其他的生命罢了。之前的我都是找到濒死的生命,你不知道有多艰难。但是现在我已经活得厌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呢?有什么值得为之停留的东西呢?所以我发现,死亡反而是神秘的,值得探讨的,他要来就来好了。但是米米,你想要你的妈妈活下去对吧?你愿意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告诉我吧。”
“我的生命。”我立刻答道。
“随处可见的答案啊。”FF小姐又发出一串笑声。“不过,别人的生命呢?”
“什么都没关系。只要妈妈能活着,我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一样。”
“那么你是不在意牺牲我的生命咯?幸好,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FF小姐的声音严肃起来,“所以我就让你信任我,并且教会你这个逃避死亡的办法。”
她取得我信任的办法,是让我去垃圾山那边挖东西。据她说那是一大笔钱,但我现在离垃圾山太远了。好在FF小姐有办法:她给我叼来了一只钱包,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有可能是医生的。
我们离开医院,叫了出租车,来到了垃圾山。远远的我看见我家竟然亮着灯,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FF小姐说:“说不定是克莫拉的人。”
夜晚的垃圾山飘散的腐臭味似乎比白天还要明显。天上一轮明亮的圆月撒下幽幽的白光,真奇怪,夜晚是白色的而白天却是金色的。我一开始选择用手挖,很快就因为恶心而停下了动作。我觉得手心处黏糊糊的发着热,这是因为垃圾山的泥土,我不清楚叫它“泥土”是不是严谨,毕竟下雨天雨水都淋不透它,只能汪汪地浮在地面上。我问FF小姐:“你知道哪里有铁锹吗?”
“我知道土里有很多铁元素。”
“操你自己去。”我说,“土里明明都是六价铬元素。”
“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妈妈提到过这个,不过我没说出来。FF小姐鼓励道:“真的不深的。再说了,你会看到证据的,你会知道那个方法的,到那时候你就不必在乎身体如何了,反正可以换。”
“你是说你救我妈妈的办法就是给她换个身体?难道是换成你的?”
“快挖吧,时间不多了。”
于是我继续把手指刨进地里,抠挖出一捧一捧混着各种五颜六色不明物体的土。我一边挖一边想着FF小姐救妈妈的办法。如果真的是跟FF小姐交换身体,那么FF小姐就会作为我妈妈死去,因为她的话语中已经透露出了愿意为我妈妈做牺牲的想法。但是这能被叫做牺牲吗,是作为一个人死去更好呢还是作为一只鹦鹉活着更好呢?妈妈愿意做鹦鹉吗?假如她成了鹦鹉,那她就不能再弹琴也不能再画画了。鹦鹉的翅膀不能灵敏地拍打琴键,不能像妈妈的手那样,她的手又白又细,像夏天的小飞虫在琴键上翩翩起舞。她叮叮咚咚弹着曲子,又悲伤又热烈,火星四迸,碎解明灭。
也许我不应该太过于信任FF小姐的。也许这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场梦罢了,我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说话很有逻辑的鹦鹉,根本不存在一个罗宾汉一样从天而降打倒坏人的神秘男人,不存在用偷来的枪打中妻子肚子的逃走的丈夫,不存在傲慢又怯懦的继姐姐。最后连这个世界都不存在,我只不过是空气里写下的一堆乱码,一个随机的排列。
可妈妈应该存在。我希望她在窗前弹着钢琴,一直一直。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让醒来的那个我是在妈妈的子宫里倾听音乐的胎儿,我在妈妈柔软的器官里,我曾经是、始终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我想到那条母鱼,我们——我和某个为了躲避这些化学药剂已经远远搬走的男孩子——在路边的泥水坑里发现了它,它的嘴里不断冒出气泡,肚腹膨大得像怀了孕。男孩子拿出生锈的小刀,剖开它的肚子,那里面不是我们所想象的橙黄的鱼子,而是一团团粉红滑腻的瘤子。我们不知道那条鱼为什么在那里,就像我们不知道究竟是谁生产出了一座座垃圾山,并把它们堆积于此,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股难闻的气味里的什么化学物质,让癌细胞在我们的身体里滋生,让我们的肺部长出肿瘤。
恐惧,到处都弥漫恐惧。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毒素,像被放逐的囚徒在这里被遗忘。过去的那些恐惧和阴影,现在都一齐跳出来压在我的心头。最鲜明最焦灼的就是我不要妈妈死,不要。
FF小姐大喊:“米米,你看!”
泥土中露出了几根细细的骨头。我的目光没有多做停留,伸手再下去挖,一下,两下,紫红的钞票跳了出来,铺满了我的眼睛。
钞票大概是真货,我只拿了几张揣在身上,以备空闲时间查验真假。不过说真的,我相信那不会是假钞。我把挖出来的那个土坑又亲手填平了,一边填一边要FF小姐把那个办法教给我,它说了十几句话,我催它继续说下去,它告诉我一共就这些就这样,简单得不可思议,意想不到。
在闯进我的家之前我让FF小姐飞进屋子里看了一周,里面一团糟乱,估计是克莫拉成员的遗迹,但什么活物都没有。我们跳进了我妈妈的画室,这里充盈着酒精和油画颜料的味道,妈妈喝醉了酒的时候经常在这里作画,她未完成的一幅画还搁在桌子上,涂抹着艳红色半透明的鲜血。我拿走了妈妈的颜料和画笔,小心绕过满地的碎玻璃从大门跑了出去。
夜风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我跌跌撞撞跑着,好几次几乎绊倒,FF小姐在我的耳边喊着“小心!”我不加理会,直到到了等出租车的地方我才问:“FF,我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变成你,变成鹦鹉吗?”
“干嘛这么想?”FF小姐大叫:“当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妈妈还是你妈妈,她还会是原来的样子!你没有好好听我说的步骤吗……”她忽然闭了嘴,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司机对这个组合应该感到很奇怪,一个小女孩和一只不知为何不飞走的鹦鹉,但他没问什么。直到进了医院我们才开口,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所以她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对吧?”
“我跟你保证,米米,我绝不会说谎。”
她肯定的言辞和我怀里抱着的东西都给了我信心。我们俩一起上了楼梯,走到妈妈的病房门口,FF小姐突然对我说:“等等,里面有人。”
谁?我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我现在的模样该有多脏多可笑。我先跑到洗手间里把东西放在洗手台下,急匆匆洗了把脸才回到病房推开了门。一个男人俯下身,整个笼罩着妈妈,像蜜蜂伏在花上那样热切亲吻着她。他站起身来,赫然正是伊维聂尔先生。
“米米。”他看见我竟然毫不惊慌,伸手整理一下领带,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快天亮了。我反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为什么要亲我妈妈?”
“我给你打了电话,没有打通。我想告诉你,你的那只鹦鹉,它叫什么来着?”
“FF小姐。”
“对。”他说,“很抱歉,它不见了。”它现在正在洗手间里守着那些东西。
“你好像总不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对不起,我一定会为你找到它的。”
“没必要。”我说,“伊维聂尔先生,能请你出去吗?这是我妈妈的病房。”
“米米,你好像对我敌意很大。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呢?”
他挂着一抹恼人的浅笑缓步出病房,我触了电似的对他瞠目而视。他说得对,我讨厌他,但是我一直在尽力地掩饰这一点,难道他看不出来吗?为什么他要把话说得这么直接?“那你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呢?”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突然发问,“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就只是个陌生人,你的目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是为了……我妈妈吗?”
“有一部分是。”他回答道,“不管你信与不信,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远比你久,从她少年时期开始,我们就是亲密的朋友。”
朋友?多好?我仍然瞪着他,心却不由得慢慢软化下来。他喜欢妈妈吗?那我应该对他好吧,因为对妈妈好的人太少了。
在他关上门走开之前,我提醒道:“妈妈醒过来之后,我会把这些话对她说的。”我又补充:“她一定会醒的。”
我可以肯定。
他一走我就奔向洗手间,FF小姐还在那里,见我进来就问我:“他说什么了吗?”我回答没有,抓起那些东西朝门外冲去,迎面撞上一个人,后仰倒在地上。
“我看到你跑过来了就想来看看。”面前的TT刚想过来扶我,目光扫过地上的颜料和画笔,又停住了,“这些都是……你要干嘛?”
我从地上爬起来:“你别管,你不是应该在伊维聂尔先生家吗?”
“你……”她话只说了一半就停住,拉住我的手臂不让我走:“米米,我从伊维聂尔先生家跑出来了,我觉得……”
“我现在没时间听你说话。”我不耐烦地挥开她,因为担心耽误时间,也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难听的话。“你不是去了伊维聂尔先生家吗,那还为什么要来?你爸爸要把我妈妈害死了!他是个逃犯,你是逃犯的女儿,我不想看见你!”
“可是……”她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显出畏缩之色,“那些跟我都没关系呀!米米,伊维聂尔先生他……”
我喊道:“FF小姐,让她闭嘴吧!”
我的本意只是让她闭嘴,却没想到FF小姐想要去啄她的眼睛。TT被吓得逃到另一间病房里,好在那里的病人也是重度昏迷,在FF小姐真的啄出她的眼睛之前,我用茶壶把她打昏了,锁在了那里。天快亮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我用颤抖的手拔下了妈妈的头发,刺破了她的皮肤得到了鲜血。仪式非常简单,我的鼻端不断送来蛋白质的焦糊味道,火光是微小的然而又是确实的。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错过的生日,只有一个生日里我得到了礼物和蛋糕,那时也是这样闪着微光的白昼。FF小姐梳理着它的羽毛,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担心会出什么岔子。它衔起自己的一根羽毛投入火中,随后我好像听见了音乐声,FF小姐大叫着在病房里飞来飞去,它的翅膀上带着火,恍惚间我以为病房的墙壁都融化流淌。火光渐渐熄灭,FF小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几乎同时,我看到病床上的妈妈睁开了眼睛。
隔着呼吸面罩她对我说:“米米,动作快点!别害怕,过来!”
妈妈身体里的FF小姐在对我说话。一想到妈妈的灵魂此刻就在FF小姐的体内,我只觉得毛骨悚然。但我仍然朝她凑过去,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的笑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们又见面了,哦,不对,应该是我们终于见面了。”
巨大的力量推动着我,让我扑倒在地上。伊维聂尔先生站在我面前,手里掐着FF小姐——妈妈的脖子。瞬息之间它已经给扭了个对转,鸟儿的死亡如此轻易,而我来不及阻止,只能看着尸体软绵绵掉落在地,那感觉有如万箭穿心。
在我痛苦的呻吟声中,妈妈——FF小姐失声尖叫:“你是……”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伊维聂尔先生轻松地把她搂在怀里,任她在破败的身体里动弹不得。他用诗朗诵的优雅口气说道:“万事万物皆有尽头,但是你已经选择了无尽了。不是吗,狡猾的鹦鹉?从我的手中逃开,你把我当成了不知死期的凡人吗?”
“熟悉吗?”他又看向我:“那是你妈妈说过的话。米米,你伤心吗?”
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愕然,我缺乏语言去摆脱这种愕然。
“别太伤心了。你妈妈现在在我的国度里,睡得和那里的其他人一样安详,我实话告诉你吧,她对一切都已经厌烦了。她厌烦了这些男人,厌烦了这个世界,当然也厌烦了你。她爱的只有我,即使你真用了鹦鹉的秘术让她活下来,她也不会因此而对你有一分一毫的爱。”
伊维聂尔先生摸摸我的头。我浑身都开始作痛,从皮肤一直痛彻骨髓。他笑着继续说道:“所以就放手吧,她的身体属于我。谁不想逃开我?但成功的却只有这只鹦鹉。”
FF小姐到底是试图推开他还是怎样,我分辨不出来,在鲜血模糊了我的双眼之前,我只能看到她身体如同痉挛,原本属于妈妈的脸剧烈扭曲。伊维聂尔先生视若无睹地继续说道:“太聪明了。如此聪明的动物,让它的灵魂永远沉睡是种浪费,也不应该让你妈妈美丽的身体腐烂。”
“米米,你恨我吗?听我说,你应该爱我,就像你妈妈那样,因为只有我,才是永恒地在为你等待,为一切等待。”
说完这句话他就隐去了,连带FF小姐一起。
只剩我一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已分不清血液都流到了哪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病房的窗户里射了进来,隔着一片鲜红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想起妈妈的画作,它已化为飞灰在房间里漂浮。
病房外开始喧闹,我听到了护士的脚步声,病人的叫嚣声和更加沉重的皮鞋砸地的声音。脚步声原本是很快的,但假如你凝神去听就会发觉它速度越来越慢。有人撞开房门抱住了我,摇晃着我,声音急促地在我耳边叫着我,于是我听不清脚步声了。只有眼前的黑暗蔓延了上来,一点点侵吞着房间,地板,床铺,门窗,光线渐渐暗淡的灯,一切一切,都将归于我和妈妈的垃圾山。
Vol.207「猫」《一小时二十分钟的流浪》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随意
那小动物警觉地打量四周,半个身子藏在草丛后面,摆出随时可以逃走的姿态。有那么一瞬间,孩子与它的眼神交汇,或许只是错觉,但就是那么一瞬间,孩子对眼前的猫猫生出了些许好感。尽管猫儿已经看向马路的另一边,似乎对人类的小男孩没有一点兴趣。
“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咪咪?小白?”孩子慢慢靠近,生怕那机敏地小家伙跑开,“你也无家可归了吗?”
猫咪没有回应,小家伙只是扬起脑袋,轻微地晃动着,打量着他。孩子也趁机观察起来,这是一只白猫,虽然沾染了尘土令它的皮毛欠缺了许多光泽,但仍能看出它曾经的魅力。它的瞳孔是蓝绿色的,很漂亮。孩子想不出用什么词形容它,只能真心实意地夸赞:“你真漂亮。”
猫咪发出一声细微的叫声权当回应,从那个人类幼崽身上收回目光,它盘坐下来,再次将注意力放在马路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
它不怕人,它不是野猫。孩子想到了在社区里,时常会看见跑来觅食的那几只猫,野性十足绝不会与人亲近。别去碰那些野猫,如果你不想自己的身上被划几道口子的话。妈妈经常说,要是得了狂犬病,有你好受的。
“你不会咬我吧?你会拿爪子抓我吗?你身上会有狂犬病毒吗?”猫咪身上传来了不满的咕噜声,“啊,抱歉。”
“对不起。你身上当然不会有病毒,你看起来那么干净漂亮,甚至不像是在外面生活过。”孩子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侧边,孩子的衣服还算整洁干净,直到十几分钟前,他还有家可回,“你是走丢了?还是被赶出来的?谁会把漂亮的你赶出家呢,是因为不听话吗?”
不听话就会被赶出去,孩子还记得母亲把他关在门外时怒气冲冲的话:这么喜欢呆在外面,你就一直呆在外面好了,一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疯玩!话还没说完,门就重重关上,发出“嘭”的一声。把孩子的一切话语都堵在外面。
“我成了流浪者,你是一只流浪猫,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生活,在孩子简单的世界里,就是住哪里吃什么。孩子抬头看了看昏沉下来的天空,感觉鼻子有些酸楚,“说不定我们可以去住天桥底。” 书里经常说,天桥底下是流浪汉的聚集地,然而孩子连天桥在哪里都不清楚。
猫咪依旧盯着路口的方向,一动不动,只有耳朵转了转。
“对于吃什么,我倒是有点想法,毕竟我也是有所准备。”孩子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身子,开始翻找自己的口袋,“我有前几天买菜省下来的,嗯~五块钱。”
孩子把下巴搭在手上,假装琢磨了下:“应该能撑三餐吧。我有点饿了,你要跟我一起吗,我打算去买肉饼吃。不来?那就没你的份喽。”
猫咪目送孩子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它重重地打了个哈欠,挪动身子转换姿势,继续认认真真的打量路经此地的行人们。每一个出现在视野里的人都不放过,有的人很快就会失去猫咪的关注,对某些人猫咪则会直直的盯着,直到走近看清他们的面容为止。它表现出十足的专注,和倾听小孩的烦恼时相比是天壤之别。
随着一连串快速的步伐地响起,猫咪站起身子,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再次出现,嚼着肉饼接近。
“太好了,你还没走呀。”孩子手忙脚乱地撕开肉饼,对着热气腾腾的肉馅“呼呼”了几下,用手指把比较大块的肉挑到地上,“给你给你。”
猫咪被突然落到地上的东西吓得退后了两步,先是在孩子和地上之间来回用目光探寻了几次,而后耸动鼻子怯生生地接近,在谨慎确定无害后,它才开始俯身享用起来。孩子则盯着猫咪继续啃他的肉饼,一人一猫很快用餐完毕。
吃过东西的猫咪看起来有活力多了,它拿身子蹭了蹭孩子,在他的两腿之间穿梭了几个来回,又抬头仔细打量小孩几眼,在确定没有更多的食物后,猫咪就走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坐下来,开始用舌头梳理皮毛。
孩子试探性地坐到猫咪身边,看起来猫儿已经完全接受了孩子的存在,当孩子伸出手抚摸猫咪时,它也只是轻轻地咕噜两声。
“你知道吗,咪咪,我不是贪玩才一整天不回家。我跑去火车站看火车,爸爸他已经很久没回来了。”父亲穿着正装在站台对他挥手告别时的身影,是孩子对父亲最近的记忆,那已经是一年半前的事情。父亲总是很忙,总是出差到各地,孩子总会跑去看火车,隔着铁丝网希望在那些快速闪过的人影中找出自己熟悉的那个人。尽管记忆里的父亲的样子早已模糊,但孩子相信只要看到自己就能回想起来。“说不定,说不定下一班火车上,爸爸就坐着那班火车回来了。只要我看到了,我肯定一眼能认出来。”
突然,猫咪竖起耳朵,从男孩的手边蹿了出去,向着不远处模糊的人影跑去。
“阿雅~阿雅~,对不起哦,把你看丢了。”那是三个长短不一的身影,其中的一个矮矮的冲过来抱起猫咪,开心地喊叫起来,“好乖好乖,阿雅知道我们会来找你对不对。”
“下次你可要看好它,不要再乱跑了。”
“好的~爸爸。”
……
“……原来叫‘阿雅’啊。”孩子仰起头,不知不觉天空已经暗沉下来,黑夜就快到了,“猫被带走了,如果可以能不能把我也带走啊。”
孩子站起身,感受着又一天的失望情绪,考虑着现在家里的母亲是否已经消气。“肯定会被骂得很惨。”
“晨儿,你在这里做什么?”
孩子惊讶的转头,惊喜和惊讶凝滞在他的脸上,声音传来的方向,那里站着熟悉的身影,尽管在黑暗中看不清楚面容,但声音和形体都和记忆中的如出一辙。
“晨儿?”
孩子使劲抹了抹眼泪,冲上去重重地抱住父亲:“我在等你啊。”
“公司那边临时放了假,我都来不及给家里打电话就去赶最末班的火车,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的?”
“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啊!”
END
2022.6.30
写这篇的前半段和后半段,心境完全不一样,导致跑调严重。感觉在中间还缺了一段,但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了,可恶
作者:临渊
评论:求知/随意
洁白的房间,中央是张黑色小床。
王折躺在上面,静静地看着行刑人把束缚带绑紧。不知这么称呼合不合适——他们的制服跟带自己到这里的狱警不一样,多半是两个系统的。左边的先生更熟练一些,利索地固定好自己的躯干,手和脚也接近完成。反观右边那位,居然做到了工作量少的同时耗时更长。他默默叹了口气,环顾四周。
天花板的灯有些刺眼,他将目光看向正前方的玻璃,那后面坐着他的父亲和一些亲戚、朋友和同学。看不太清每个人的表情,也无法判断自己的预测正确与否。
对于他的母亲缺席一事他毫不意外,毕竟那是位脆弱感性的女士。而毛蒙——与王折交往最深的恶友兼一同长大的竹马——也没有来,毕竟他已经被王折杀了,这也是后者躺在这里的原因。
“如果他还活着,现在就会坐在最前排,仔细地欣赏吧。”王折心想,“左邻右舍听见这瘟神死了估计都会笑出声来。就这种人还想站在道德制高点审判我?”他冷笑起来,“被椅子砸死,这种程度的死法还是便宜他了。”
死刑总负责人——姑且就这么叫吧,在王折背后的小房间里宣读完了那些废话,一个医师打扮的人上前来,在他胳膊上用棉签抹了抹。这是消毒,接下来就要把针头刺进皮肤,二者间有一段短短的等待。而王折很讨厌这种等待,尽管那刺痛不值一提,于是闭上双眼,决定回顾一下自己短短十九年的人生来转移注意力。
“搞得这么风轻云淡,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一道尖亢的声音伴随着阴阳怪气的语调响起。
毛蒙?!
王折猛地睁开眼,狐疑地左顾右盼,但现实中并无异常,所有人都在各司其职,进入他身体的硫喷妥钠也在井然有序地开展工作。他再次阖眼。
“用这个声音,是想客串怨鬼?索命之前要我忏个悔?真是笑话。“虽然这么说着,但他心中尚有余悸,仿佛是说给自己听,“再者,就算我有那么一毫克的歉意,也绝不是给你那种人的。”
毛蒙的声音没有再出现,王折稍微松了口气。“死人是不可能说话的。幻听还是跑马灯?药这么快就生效了吗?”他一边想着,一边感到思绪不受控制地飘远。
六年前的某个下午。
今天轮到王折和梁明远打扫卫生。梁明远是个热情真诚的小伙,外貌也无可挑剔,在男女生间都很有人气。当王折收拾好书本,准备去拿扫把的时候,梁明远不好意思地搭话道:
“那个,我有点事先走了,下次轮到我们的时候我一个人来,今天就...”
说着,用期盼的眼神注视着他。
“喂!快点啊,别让人家等急了。”
门口传来催促声,一个女生不太高兴地看着他俩。王折想起来一些绯色传言,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点了点头。梁明远激动地拍拍他的肩、道了声谢,然后一个箭步窜了出去,还差点撞到人。
一个人打扫就是会慢些,在王折进行最后一个环节拖楼梯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同学吃完饭回教室了。虽然预见到了这一点,但他还是有些烦躁。懒得认认真真地拖完,直接把桶里带着泡沫的水倒在楼梯上,然后敷衍地用拖把带一遍就收工。中途,王折脚打滑了一下,差点摔倒。看着瓷砖上的水,他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楼梯偶尔会滑滑的。
初二的王折站在楼梯前,对着空无一人的楼梯露出了看穿一切的冷笑。这时,身后传来人跑动的声响。王折扭头看了一眼,梁明远大步流星地蹦到了他身前,脸上挂着傻呵呵的笑容,看起来相当春风得意。
“不好意思啊,你这是搞完了?”
王折注意到梁明远嘴角的弧度,稍微被感染到,微笑着应了声是。
“那你赶紧吃饭吧,今天可是老班的自习。”
他不等王折回答,就一把拿过拖把和水桶,欢快地跑上了刚刚拖过的楼梯。一个迈步就是3级楼梯,然后又跑了两步,还剩下最后4级,他再一发力,右脚掌便踩上了最高的那级楼梯。变故却不期而至。
“——!”
鞋底与楼梯摩擦得过于顺滑,导致他整个人在空中失去了平衡,双手努力挥动着,试图保护自己,但因为拿着东西而完全徒劳。楼梯下,目睹了全程的王折听见了三种声音:塑料水桶沉重的“咚”、木质长杆清亮的“当”以及血肉之躯沉闷的“噗”。
“以后上下楼梯得小心了。”他得出结论。
“你还记得他伤了多重吗?”
毛蒙的声音掐着点地在王折身后响起,后者如同梦醒一般从回忆中抽离出来,下意识地回过头去,却只看到漆黑的虚空。再转头,看见毛蒙蹲在梁明远身旁,双手放在膝盖上,检视着他的伤势。
王折没有做声,他感觉自己从昏沉的旁观中被叫醒,意识和记忆都有些混乱。自己应该是在注射死刑途中,这里大抵是混合了自己记忆的幻觉。但,为什么是这里…?
毛蒙保持着那个姿势,仅仅将脸转过来,跟一言不发的他对视:
“哦,不好意思,我应该问‘你知道过,他伤有多重吗?’”毛蒙的嘴角狰狞地裂开,“你也明白的吧?为什么会想起这事儿。”
王折沉默地踱着步,向毛蒙靠近,没有交流的打算。
“啧,又来这套,你他妈从小遇到事就摆出他妈一副清者自清的卵样,反正有老子背锅...”
最后两个字以一种怪诞的变调弥散在空气中,因为王折一个足球踢把毛蒙的脑袋像蛋糕一样踢到了墙上,喷溅出一副粉红色的抽象画。自由的颈动脉里迸发出一条条老式胶卷,像超新星爆发一般猛烈地充斥了整个空间,王折脚下的地面也被层层叠叠的胶卷争先恐后地覆盖,一个个格子里不同的记忆片段不断变换。
这里是意识世界之类的东西,自然没有什么顾忌。他明悟般地点点头,对眼前超自然的一幕也不以为意,看向曾经是毛蒙的东西:
“正好有句话没法告诉活着的你,”被自己的话逗乐,王折忍不住笑了笑,顺便注意到胶卷更替的速度开始减缓,“杀你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释然,一种胸中的郁结全数消散的快感。在等死的这段日子我才理清了缘由。”他盯着毛蒙残留在脖颈上的下颚,光溜溜的舌头安静地躺在一圈牙齿间,似乎在听他的说话。“我曾以为我只是看不惯你,对你带坏我这件事也只是埋怨的程度。但事实证明,我潜意识里不这么想,以至于亲手虐杀都不能让我解恨。”五指虚握几下,似乎在怀念当时的手感。
“让你活下去迟早会危害社会,或许我也是。所以我很庆幸我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而且,杀的是你。”他的语速越来越快,“听到我承认自己也是个混账你是不是很满意、可以成佛了?你阴魂不散不就是想听这个?近墨者黑嘛,我也就是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坚定意志、伟大理想之类的东西,跟你待久了就这样了。但要说这辈子做了什么有益社会的事,那就是把你宰了。”终于歇了口气,“好了,到此为止吧,我也该死了。”
胶卷们响应着他的话把他包裹了起来,视野一片黑暗,世界即将熄灭。
“不,不是现在。”
这次响起的却是自己的声音?
“我们还有话要聊。”
睁眼。
黄昏,太阳把校园染成橘黄色,王折认出来这是高三的教学楼,那时的自己在走廊上百无聊赖地俯瞰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们,一旁的毛蒙靠在栏杆上,像过去那样跟自己聊着有的没的。有些奇怪的是,尽管他样子和声音都跟自己一样,但王折就是知道,他是毛蒙。
作为意识进入自己的身体,王折环顾了一下这久违的风景,一时间竟沉迷了进去。
“又刷新了我的认知啊朋友,你可,真了不起。”宁静没有持续太久,毛蒙还是主动挑起话题,“对那些事都不‘记得’了,想起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停滞的片段。”
“既然你这么懂,还顶着我的脸出现,那就不该奇怪。”王折看都没有看他,只是一脸怀念地审视这里的每一个细节:抱着书啃着馒头急匆匆的麻花辫姑娘,篮球场上拼尽全力的丸子头男生,树荫下嬉笑打闹的学弟学妹....这幅校园图景是他忙碌的高三生活里最喜欢的调剂。毛蒙跟随着他的目光,打量一个个人物。
“那个姓谭的麻花辫,眼巴巴地期盼着她的‘好朋友’能帮她解个围,没想到都对上眼神了,你还能视而不见。”
“嗤,那群围着她阴阳怪气,还乱翻人家书的女生不就是毛大人您的‘鹰犬’?我用脚后跟都能猜到是你,不然毫不相干的两拨人,怎么突然就…”停顿片刻,王折瞥了他一眼,“你该不会想说,是在帮我制造机会吧?”
毛蒙扬了扬眉毛,玩味地说到:“如果我说是呢?”
“那就,连一瞬间的犹豫都不会有。”说着,王折皱起眉头,猜想到了他的另一个用意:破坏自己的交际关系。想到这里,他不由得为毛蒙鼓起掌来,“呵哈,精彩的设计!我都忍不住想给你颁发个奖杯了。”
毛蒙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无视掉他做作的表演:“学艺不精,不好好搞,怕堕了师傅你的威风啊。”
王折不阴不阳地回敬:“不敢当,我会有这种恶癖还是师承您啊。”他的目光穿透毛蒙的躯体,似乎看向了世界之外的地方。“其他的也不用点评了。看你在这儿挺不自在的,我也懒得跟你纠缠,直接去最后一站吧,我大概知道会是什么地方了。”
即使对下个地点隐隐不安,王折面上也没有半分露怯。
心念一动,整个世界像背景图层一样被揉成一个点,然后新的图层自虚空中浮现。
"你也是能提出些建设性意见的嘛,让我们期待接下来的好戏吧。"毛蒙脸上一副有恃无恐的表情。王折感到局面有超出把控的趋势,不安感愈发沉重,疑心自己是否遗漏了什么。而毛蒙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轻飘飘地补了一句:
“事先声明,就算你等会儿后悔了,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怀着疑虑,等待新的世界逐渐成型。正如他所想,是大学时期的学生会外联部部室。破碎的色块和纷乱的线条间隐约能看到一个瘦弱的身影在打理房间里的花花草草。
是她,柳卉。王折的大学同学兼前暧昧对象。
王折忽然明白了不安的来源:自己竟是在害怕——害怕面对她。不声不响地瞟了毛蒙一眼,他凝视着柳卉,丝毫没有移开目光的迹象。
被不安所驱使,王折迅速地翻找起回忆。
部门新生欢迎会。
高谈阔论的自己。
崇拜的视线,前辈的赞许。
悄悄拉扯自己袖子的她。
细声细气的温柔语调。
刺穿虚荣心的话语。
顺势产生的好奇心。
自那相识之后,回忆都变得鲜活起来。
因为经常在部室里相处,王折与她日渐熟络。柳卉是个很小只的姑娘,精神状态也不太好,性格还比较弱气,在部门里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她的爱好是盆景,除了部室里原本就有的几盆绿萝、君子兰,她还带来了七八盆花花草草。王折不认识那些植物,但看得出它们给她增加了一个留下来的理由。
作为部门里跟她说话最多的男生,其他人偶尔会打趣他俩是不是在一起了。这种时候王折就会摆出他经典的清者自清脸,柳卉则会不好意思地否认,让他们别开这种玩笑了。
王折知道她大抵是喜欢自己的。
有一次他问柳卉:“你这么内向、不敢跟人搭话,当初为什么会对我说那些?”
然后优游自如地欣赏了她脸色涨红的全过程,结结巴巴地找了好些个理由,最后自暴自弃地放弃了解释,以王折安慰地摸摸她的头告终。
事情的诱因,出现在毛蒙来他们部室玩的那天。
房间里只有三人:王折在处理表格,柳卉在摆弄花草,百无聊赖的毛蒙突发奇想,把带给王折的百○可乐倒了小半瓶给一盆绿萝喝。见状,柳卉勃然变色,壮着胆子,跟外貌有些凶狠的毛蒙据理力争,毛蒙逗了她一会后才施施然地道歉。旁观了全程的王折自那天后,每次去部室前都会先绕路去开水房打一保温杯的开水。
也是自那天后,柳卉逐渐发现自己精心照料的“孩子们”莫名地萎靡不振起来,甚至有的开始枯萎。不过好在王折注意到了她的失落,也开始对它们有了兴趣,他们的聊天里多了很多花草的话题。王折还会关心她对每一盆植物的感情,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得这么能说会道。
王折对此也很满意,和柳卉一起小心呵护着这段关系。唯一的问题是这个手法用太多次之后,柳卉逐渐起了疑心。于是最后一次,他一次性赐死了好几盆精心挑选的花草,实现了合理性、隐蔽性和杀伤力的完美平衡。
后来的日子里,即使有他尽心安慰,柳卉的情绪也一蹶不振。一个多星期后看着彻底死亡的花草,她请了很长的一个病假。王折尝试过联系她两次,均没能成功。
暂停回忆,王折捏了捏眉心,他忽然意识到柳卉并不像他以为的那么相信他。而毛蒙恐怕就是从她这里知道了那些信息。另一位观众依然在注视着柳卉,王折也一动不动,只是看着回忆不断展现。
柳卉告病后不久的一个周末,毛蒙约他去部室玩。到了地方,一推开门,王折发现毛蒙在将一株君子兰的叶子拉长、弹回。注意到王折来了,毛蒙直接抛出一个炸弹:
“听说柳卉跳楼了,自杀未遂。”
王折一惊,眉毛挤成一个“川”字:“你怎么知道的?”说不通的地方太多,他不由得满腹狐疑,“这种事不能电话里说?还特意约我来这。”
毛蒙嘻嘻一笑:“得了得了,看你这屎样你爹我就知道没猜错。”语气有所顾忌般严肃了些许,也放开了那颗君子兰,“再告诉你,我还知道柳卉休病假就是因为这些花花草草。”
面对含沙射影的指控,王折倨傲地微微后仰,一言不发,只是盯着毛蒙。
双方大眼瞪小眼,王折终于是没信心把毛蒙糊弄过去,也找了盆草薅了起来:
“猜猜我是怎么做的?”
见他认了,毛蒙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我哪懂这些,只是了解你这狗比罢了。身边有什么人伤心倒霉啊,八成就是你干的。”
王折噗嗤一声:“就算我有八成的锅,七成也得仰仗您教得好啊。”说着,作了个瓶子倒水的手势,“记得吗?你,百○可乐。”
“人都死了还他妈找借口,你怎么就能这么心安理得呢?”
“搞得这么义正辞严,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王折不明白今天的毛蒙怎么扮演起愤世嫉俗的检察官来了。仔细端详他的表情,试图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答案,却从他的眼神中找到了…怜悯?不安和焦躁将他的心攥紧。
毛蒙缓缓地开口:“…那我也不说啥了,迎接惊喜吧。”
“嘎吱——”
墙角的储物柜发出历经沧桑的金属摩擦声,一个缩在下层储物空间的女孩子扭动了几下,钻了出来,用阴郁的表情看着王折。
那之后的回忆变得抽象、破碎起来。
平头青年面带讥讽,对着女孩侃侃而谈过去的事。
她蓝色的视线将回忆冻成冰。
长发青年突然爆发,神色狰狞地抓起椅子。
……
整个世界又回到了一片虚无。
“…一切都明白了。”毛蒙幽幽地出声,“原来‘你’是这样美化记忆的。”
王折几乎都要忘记他的存在了,身体微微颤抖,垂着头,看不到表情,但王折似乎看到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我早就明白了,我们会在这里对峙,是你想要我忏悔认错,不是吗?”
语气已不如之前从容。毛蒙的眼神从刘海间透射而出,插在他的心间。
“都说了…”王折不能再忍受这种沉默,他试图说些什么来缓解心里的痛苦。但刚开口就被毛蒙厉声打断:
“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是他?”
“为什么你能装得风轻云淡?”
“为什么你可以那么视死如归?”
“毛蒙”抬起头,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些话,眼睛里仿佛要喷出火来。
连绵的炮火轰在王折的心理防壁上,慑于毛蒙的气势,他一个踉跄跌坐在“地”,瞳孔震颤,心被名为可能性的野兽撕咬着。
“…不,不可能!”
下意识地,他全力挥动右臂,整只手如鞭子般迅猛地抽在毛蒙的腰间,试图把面前的东西腰斩。
“...”
但山峰没有被撼动分毫,徒劳的一击反而震伤了自己。
毛蒙一脚把他踹开,抬抬手,在他身后弄出一扇白色的门。
王折一脸惊惧地看着从门内散发出的光芒,脑海里涌入一些无法理解的片段:大雨滂沱的高中校园。
头破血流、倒在自己身下的柳卉。
倚靠着楼梯扶手,赞叹不已、为他鼓掌的毛蒙。
全身的细胞都在嚎叫,哀求着他远离那扇门——就算在这里虚度到意识消散,也不要接近那里。他尝试让那门消失,却发现自己已影响不了这里分毫。
毛蒙缓缓地靠近那扇门,他感到的痛苦只比王折更甚。瞥了一眼面如死灰、目光呆滞的后者,自言自语道:
“去面对真实吧。”
一脚把他踹进了那片光芒中。
“!!”
如同从噩梦中醒来,王折猛地睁开眼。
他看见那个负责注射的医师摘下了他的医疗护目镜和口罩,露出跟他那恶友毫无二致的脸,面带讥讽地笑着。
他看见只有自己一人的部室被猛地推开门,柳卉带着其他部员涌进来,将他团团围住,神色各异地看着他。
灵魂颤抖着。
最后,他看见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婴儿车里,母亲木然地注视着他,父亲缓慢地将他掐死,亲戚、朋友、所有他认识的人鼓起掌来。
意识熔断于黑暗。
Vol.208「手提箱」《长笛》
作者:黎奉行
评论要求:求知
补充:别的也欢迎,但是更希望看到批评的评论,能指出改进方式就更好啦
秦筝筝有一个手提箱。
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打开它。
“里面装的什么?”
每当我问她的时候,她总会笑笑,然后说:“是一支长笛。”
秦筝筝有一支长笛。
她的长笛吹得很好听。
我喜欢她的长笛声,那声音平缓而柔软,最关键的是,每当我听到长笛声,就知道是她回来了。
秦筝筝喜欢在白天睡觉。
她在下午出门,清晨归来,用笛声唤醒我。我们一起吃午餐,然后她蒙头大睡,直到日暮西斜。
秦筝筝做的饭很好吃。
她偶尔会带着东西回来,脚步声总是比往常更沉重。而如果那时候我被惊醒,她总会温柔地摸摸我的头,说:“睡吧。”
然后她做我爱吃的菜,在我大快朵颐时摸一摸我的眉头,让我注意休息,不要再长出黑眼圈来。
我有一只狗叫征征。
征征陪伴了我八年,是一只温顺的金毛。在过去孤寂的人生中我喜欢和它说话,因为只有它会安安静静听我的诉求。夜深人静时我抱着它,好像就能听不见外界刺耳的虫鸣。它会用温热的舌头舔舐我的脸颊,然后慢慢地窝在我的怀里。
秦筝筝不喜欢征征。
她说那是因为嫉妒,我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每当她回到家来,征征就会莫名变得焦躁。我的征征坚强又敏感,过去的时间它很多次带着我避开了种种危险,我一直是相信它的,可是在这件事上,我迟疑了。
征征在一个月前失踪了。
我不知道它去了哪里,只能焦急地求筝筝带我去找。我们走遍了周边的大街小巷,最后两手空空、一无所获。放弃的那一天我一个人哭了很久,久到开始怀疑事情的真相,可身边已经不再有其他人可以陪我出谋划策,就只能让整个人坠在悬崖边进退不得。
秦筝筝在半年前来到我身边。
那是一个冬天。时值冬至气温过低,暖气管被冻裂,热水哗哗淌了一地。我实在冷得受不了,从杂货间翻出来多年没用的木炭,摸索着点燃了。但我忘了开窗,一片浓烟中,比起温度,上升得更快的是一氧化碳的浓度。
当时我或许是真的想死。人总是生得脆弱而又敏感,我觉得活着了无生趣,却又缺乏自杀的勇气;就连这个意外也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只来得及把征征扔在房外。半梦半醒间,我听见征征在门外焦急地吠叫;那一刻我突然有些难过,只希望它不要叫坏了嗓子。
秦筝筝在那一刻破窗而入。
冷风灌入房间,我听见动静,却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做什么,只以为征征打碎了什么东西,小声念道:“征征…”
“醒醒,醒醒。”
有一只手在拍我的脸颊,我努力张开嘴,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那一刻求生的欲望猛烈地爆发,我紧紧握住她的那只手,感觉到它冰凉又纤细,却好似蕴藏着难以言喻的力量。
“你是不是笨?”然后我听见她说:“关着门窗怎么可以烧炭?”
我顺着她的力道慢慢直起身,攀住她的肩膀,小声说:“我不知道不可以,从没有人教过我这些。”
我下意识骗了她。
她沉默了。
“你是谁啊?”我轻轻问她。她没有回答,只是说:“那你家里人呢,怎么只有一只狗?”
“我一个人住,父母很早就过世了。”
她好像意识到自己又说错了话,再一次沉默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锲而不舍地问。
“…征征。”
征征是金毛的名字。
我笑出声来:“你也叫征征?”
她似乎有些恼:“是风筝的筝。”
我啊了一声,小声道了句对不起,又唤她的名字:“筝筝。”
征征以为我在叫它,用湿润的鼻头拱了拱我的手掌心。它的尾巴不安地摇摆着,一下又一下扫过我的脚踝。我便用另一只手顺了顺它的脊背,感觉到毛茸茸的躯体慢慢放松下来。
“筝筝。”我听见我自己说:“那你可不可以,住在我家?”
秦筝筝救了我的命。
她是我人生新的寄托,虽然在听到名字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注定是要飞走的风筝,再也找不到。但我还是卑鄙的、希望她能够留在我身边,再久一点。
秦筝筝,秦筝筝,秦筝筝。
我已经一周没有再见到秦筝筝了。
最后一次见到秦筝筝的时候,她的状态很不好。我直到中午才等到她,她的脚步声比往常沉重得多,开锁的动作也显得焦躁。打开门的时候像是被我吓到了,运动鞋在地上重重一踩,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我耸了耸鼻子,有血腥味顺着空气飘过来。“你受伤了。”我想用手去触碰血腥味的来源,却被她攥住。“没事。”我听见她说:“路上摔了一跤,过会儿就好了。”
我轻轻哦了一声,把手缩回去:“我好冷。”
“暖气怎么又漏了?”她走到一边,一边捣鼓一边抱怨:“待会给你做饭,实在不舒服可以去床上躺着。”
我没动,攀着靠背半跪在沙发上:“我们点外卖吧,你都受伤了。”
“小伤,没事。”
“对了,前几天我出门,附近好像多了好多陌生人,你有注意到那都是谁吗?”
扳手拧螺旋钉的声音戛然而止,筝筝没有说话,可我感觉到她转过头看我了。她只是看着我,那视线有如实质般,我的心里再次涌现出不好的感觉:“筝筝,你…”
不待我说完身后就响起了猛烈的撞门声,我被吓得一哆嗦,手不自觉抓住了沙发靠枕。我听见筝筝低低骂了句什么,从我身边匆匆跑过去。下一刻门也应声而开,杂乱的脚步声咚咚锤着我脆弱的神经。我听见了肉体的搏击声、棍棒的抽打声、枪击声还有筝筝的闷哼声。
“嫌疑人已被控制,嫌疑人已被控制。”
他们似乎把我当成了透明人。我茫然向前走了几步,终于有人发现了,几阵耳语后有个女警走上前拦住我,说:“警方抓捕嫌疑人,请不要乱动。”
“哪里来的嫌疑人?”我问她,面露茫然:“筝筝是我的朋友。”对面没料到我会这么说,愣了一下才答:“暂时无可奉告。”
“她做了什么?你们不能就这么把人抓走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前挤,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说:“她涉嫌入室杀人,怎么,你准备包庇她吗?”
我骤然激动起来。
“杀人?什么杀人?她这几天一直和我在一起,怎么就可以判断她杀人?”
“我们调查过,你们在半年前还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是不是被胁迫了?”
“什么胁迫,她只是图我的钱而已,我不在乎,我不在乎!”
“她是个杀人犯!”
警察在我耳边大吼,我却对此置若罔闻。因为挣动得太厉害我被两个女警摁在沙发上,却还是拼命地向那个方向伸手。
“筝筝,筝筝…”
“她也不叫秦筝筝,她叫秦世玉,是在逃四年的通缉犯。她连名字都是骗你的,你怎么还执迷不悟!”
现场一片混乱,我听到有人打碎了家里的花瓶。水蔓延到脚下,冰冷刺骨。
“我不能没有你,我已经没了征征,我不能再没有你…”我哭喊着向前扑,感觉到有玻璃渣扎在脚心。脚掌传来的尖锐疼痛抵不住心里的惶然,鼻涕糊住了喉咙,我发出激烈的呛咳声。警员像是被吓到了,慌忙松开手,我也因此够到了她的脚踝。
“程队,找到手提箱了。”身旁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我骤然转头,意识到了那是很么东西,一个前扑就抢过了他手里的那个手提箱。
“你做什么…松手!”
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提箱,另一边传来拉扯力,手掌感觉到一阵钝痛,想必是被锁扣划破了。
“这是证物,女士,请放手!”
我的手最后还是被扯开。一行人匆匆离去,留下了漏风的大门、漏水的暖气,还有一个流着血的我。
一个月后我终于接到了通知,被同意去面见筝筝。我拄着拐杖,在两个警察的引导下坐到一把椅子上。我伸手摸了摸台面,是冰凉的不锈钢。
“你来了。”我听见她先开口,声音里透出一股疲倦。
“你瘦了。”我说。
筝筝轻轻笑出声来:“你怎么知道?”
“我能听出来你的声音变了。”我蜷了蜷手指:“这里真的好冷,筝筝,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她似乎被我的问题问住了,沉默半晌才道:“我杀了人,你不是知道吗。”
“可、可那万一是正当防卫…”
“不止一个。”
我看起来肯定是被吓到了,筝筝呼出一口气。放软了声音说:“我就是靠这个谋生的,哪怕能出去,也会有更多的人不希望我继续活下去。你就死了这条心,忘掉我,去过你以前的生活吧。”
“那…征征呢?”
我终于问出了一直不敢问的话。征征在两个月前出门后再也没回来,我在她的陪同下喊遍了周边,最后只能接受它失踪这个事实。可细细想来,这件事处处都是疑点,但我太过胆小,便从来都装作不知道,只渴望能再汲取一点为数不多的温暖。
“它…”筝筝轻叹了口气:“它被狗肉店的老板抓走,我发现的时候只找到了它的背心。老板用聪明狗的名头把肉卖出了好价钱,我没能救下它。”
脸颊一片湿润,我伸手摸了摸,温热的泪水糊了满手。“荒谬…”我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不是你杀了它吗,你说过嫉妒它的,为什么要推给别人?秦筝筝,你就这么敢做不敢当?”
“我从没有敢做不敢当。,一直没和你说就是怕你接受不了它的死讯。那家老板说觊觎你的狗很久了,你回家的时候可以找一找它的窝,我把那件背心放在了里面。”她又自嘲笑了笑:“但我没想到你以为是我杀了它,是闻到我身上的血了吗?都说五感有所缺失的人会把失去的那部分补偿到其它身上,现在看来你敏锐的果然是嗅觉。”
真相来得突兀又戏剧,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这段时间的忐忑与纠结显得我像一个笑话。终于,我在迷茫中抓住了一个重点,问她:“你怎么知道老板怎么想?”
筝筝动了动,粗糙布料的摩擦声透过通讯器传来,她避开了正面回答:“我也是在那件事以后被注意到的。”
手掌心出了汗,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么愚蠢。是我的愚蠢害得她锒铛入狱,居然还在怀疑她的动机。心脏剧烈搏动着,耳朵里满是轰鸣声。
“可你要我怎么办?”我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你就这样、就这样把我的人生搅得一团糟,然后就打算抽身而去了是吗?我在你眼中到底是什么?一个利用完就丢的倒霉蛋?还是挥之即来招之即去的狗?”胸口疼的厉害,我忍不住拽住领口,大口呼吸起来:“我看起来就这么贱,所以你觉得只要消除了我的怀疑我会无底线答应你的所有要求?别自大了。”
“…对不起。”
筝筝又重复了一边对不起,然后说:“我已经被判了死刑,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我失魂落魄地走到大厅,同行的警察有些不忍,放轻了声音问我:“要喝点水吗?”
这个人听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我的心里又升起了一丝希望:“我想带走她的手提箱。”
她有些为难:“这不符合规定,手提箱和里面的凶器是她作案的重要证物,我们不可能把它交给一个普通公民。”
“那那些人呢?”
“什么?”
“那些雇佣她去杀人的人,你们准备怎么办?会抓起来吗,也会判死刑吗?”
对面哑了火。许久后她似乎也觉得这样不好,便温和地扶着我的肩膀,往门外引去:“早些回去吧,天快黑了,女士。”
我麻木地转身,行尸走肉一般回到了家里。从征征的背心里摸到了那支长笛。它是塑料的重量,却被保养的很好。我抚摸它光滑的笛身,颤抖着用酒精湿巾擦拭干净,放在唇边吹响。笛声吹得断断续续,听起来尖锐刺耳。我就这么毫无章法地吹着它,直到眼泪糊了满脸。
我的风筝被扯断了线,随着风儿飘走了。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刘二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上写着大哥两个字,他便挂断了反扣在桌上。他现在还有更加麻烦的事情要处理,想必大哥也可以理解他。
“怎么会这么贵呢,人死了还要花这么多钱?”柜台对面的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脸上也显露疲态。有似乎很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柜台这边坐着的小姐姐还比较年轻,尚未和社会的尖锐打过交道。她求助地看向自己的老板——刘二。
“就是这个价,我给你算算。”刘二把打印了的清单转了半圈,放在对方面前。
“寿衣200,骨灰盒800,这都是必须的吧,孝衣150一套,你不得来个三四套……”
“我们家已经就剩我一个了。”
“那多出来的不得给请来哭丧的人穿么?”
“我可是连老婆本都掏出来了。”
“老婆能晚两年娶,你老母能晚两年葬么?”
“……”
见那男子默不作声,刘二也清楚,在这人身上动不了太大的刀,及时将另一份清单拿了出来:“看你也是生活困难,别说我不帮你,这份可是成本价了。”
前台小姐姐偷偷瞟了一眼,那价格确实便宜了不少,和之前的清单一对比,自己也能咬咬牙接受下来。只是她知道,这还是远比成本价昂贵许多。
刘二用警告的眼神瞥了一眼前台,对方立刻收了乱窜的视线,假装做起了报表。
“行吧……”男子在衣摆上搓了搓手,才接过清单,眼神却没放在纸上,只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刘二,“除了白事,我还想问一下……”
“什么事?”刘二侧着身子,眼也不抬地应付。
“墓地我还没找到嘞,你们有没有方法……”
刘二略微仰起头,问道:“你能出多少钱?”
男子比了个一。
“一万?”刘二皱起了眉头。
“成本价的话……能不能一千啊?”男子为难地问。
“我们这就是一做殡仪的小店,哪儿能有这种本事。”刘二在心里骂自己浪费时间,摆了摆手让他往边上站站。
男子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坐下来跟前台一起研究怎么填合同。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刘二就要往库房走去,却见一妇人站在门口张望,于是左脚一转,往门口走了两步,整理门口的花圈去了。
那妇人带了墨镜,还是掩盖不住她脸上的悲伤,见刘二走开也没有转身离开,想来是来办正事的。又看她穿的衣服,虽然装饰不多,剪裁却颇为大气。
刘二不敢说话,也不敢过度打量。他们做丧葬业的,若是随意开口揽客,怎么说都容易撞在客人的伤口上。他只是放松表情,做出一副随时准备倾听的和蔼样子。
那妇人也注意到了他。四目相对,刘二谦卑地点了点头,转身往里让开一些空间。妇人便轻声道:“请问,我可以咨询一下吗?”
“当然。”刘二笑脸相迎,“进来坐着问吧,里面有空调。”
妇人走了进来,被领到了离前台较远的沙发上。静静坐了一会儿,直到刘二端着冰水过来,才缓缓开口:“我们家小小,真是很乖的孩子……”
然后关于小小的事,事无巨细全都倾倒了出来。
房间并不大,前台那边也能把故事听得清清楚楚。前台小姐姐听着听着,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都辛苦。”正在签字的男子小声说,“我死老母,她死孩子,但是总有一天我和她都会死嘞。”
前台小姐姐从未真正地面对过死亡,愣了愣,才支支吾吾地回复道:“那还远着吧……”
男子笑了笑不搭腔,不太熟练地用手机登录贷款软件。
“……所以我想,虽然小小还没有轰轰烈烈地活过,好歹我得让她风风光光地下葬吧。”妇人说到情深处,泪从墨镜下流了出来。
刘二见说到了重点,抽了张纸巾递给了她,诚恳地说道:“你说得对,我们就让小小风风光光地离开。”
说完,刘二就要去拿清单,却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一看还是大哥,于是又按了挂断揣进了口袋里。
刘二从最上面拿了一份清单,纸面闪着淡淡的珠光色,低调而高贵。
妇人从毕恭毕敬的刘二手上接过清单,摘了墨镜,用哭得红肿的眼睛快速地扫视了一遍清单,二话不说便点头同意。
刘二也不能怠慢,连忙掏出了一支颇有份量的钢笔轻放在桌上。
妇人拿起钢笔,刷刷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又突然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办法,帮我们小小找一块好地方葬了?”
实话实说,白事的流程中和墓地的对接并不少,又因为做的是这个行业,刘二也很有先见之明地早早低价买了一个墓地。那墓地他请风水先生看过,先人葬在这里,后人财源滚滚;后人葬在这里,先人幸福安康。对他而言,这地本来是留着给自己家,以备不时之需的。
刘二盘算了一会儿,小心地问:“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比较贵了,现在的墓地价格都高得不行,您看……”
“没关系,只要我们家小小住得舒服,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刘二比了个三。
“三十万,可以。”妇人点了点头。
刘二连忙把到了嘴边的“三万”吞了回去:“近郊的红花陵园,F区8排8号,一定发发发。”
“先给您两万定金,过几天白事结束了,我带小小的骨灰去埋了,再把全款给您。”妇人礼貌地和刘二握了握手便离开。
刘二见妇人走远,终于忍不住喜笑颜开,心里已经盘算起给自己买一辆新车的事,开去孩子的学校开家长会也更硬气,不用再在被问到职业的时候被其他家长揶揄。
那农民工一样的男子又挪了过来,再次问道:“要不然您帮帮忙,帮我也找个墓地吧,一万的也行……”
刘二再听见一万,已经是不屑一顾:“真的没办法。”
男子想要再说什么,刘二也不想再听。手机十分识时务地再次响了起来,又是大哥,于是刘二连忙接起了电话,甩开了男子。
“喂!大哥,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都给你打了一早上电话了!”大哥焦急的声音传来。
“哎呀,这不是早上生意兴隆嘛,不知道怎么的,大家都在这两天死。”
“可不是嘛。”大哥嘲笑地说,“我们老爸也是。”
“什么意思?”
“老爸死了,昨天晚上。”
刘二背上突然一凉,呆在了原地。
刘二感觉眼前的事物都不真实,他好像从背后看着自己,机械地完成了追悼和火化;木然地看着亲戚来打招呼,然后又离开;呆滞地捧起沉甸甸的一罐骨灰。
他身边只剩下抽着烟的大哥,默不作声的大嫂,正在诵经的和尚。
父亲一生信佛,有一点闲钱就往寺庙里捐,只见附近的寺庙越来越新,父亲的房子却越来越旧。如果这钱存下来,保不齐能给兄弟俩一人换一套房子。
关于这件事,刘二是有些怨自己父亲的,也连带着不喜欢那些秃驴。于是那诵完经的和尚走过来的时候,刘二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施主,您的父亲是个好人,资助了我们寺庙很久了。”
刘二点点头。
“他还有一个遗愿,他希望入土为安,还托付了一个东西给我,说是入土了以后再转交给自己儿子。”
“是什么东西。”大哥掐了烟头,晃了过来。
“不可说。”和尚笑着摇了摇头。
“房产地契,金银财宝,他可不能一点都没留给我们……”大哥侧过头去跟刘二说,“这怕不是老爸终于知道把钱留给我们了,才委托了这么个和尚跟我们说。”
“大哥,一时半会怎么给他找个墓地啊。”
“你不是自己有一个墓地吗,先埋在那里拿了遗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大哥又抖出一根烟。
刘二听进去了话,又不敢说自己把墓地给卖了,心下盘算着要么带和尚早一步去墓地,先埋了再挖出来,一边换遗产,一边换三十万。
说干就干,秉承着商人以小博大的精神,刘二一咬牙就对和尚说:“我们现在就去把我父亲葬了。”
大哥开着车,载着刘二、和尚、还有父亲的骨灰一路往红花陵园开去。转了一圈,没找到停车位,于是让刘二他们先下去办手续,自己找了地方停车再来。
刘二本来就跟陵园说好了这两天有人要下葬,墓地早就准备好了,便直接领着和尚去了F区8排8号。却看到了早些天那脏兮兮的男子,他手上也端着一盒骨灰,一张遗像,遗像上的老人脸上满是苦难和沟壑。
“我和前台的小姑娘聊了,她告诉我,你们那些东西根本不是那个价。”那男子急冲冲地走上前,“尤其是墓地,其实也就八千块钱,要不然您帮我想想办法,要不然我就把老母葬在这里。”
“合同也是你自己签的,你自己同意的事,怎么来我这里闹!”刘二气急败坏,一只手抱住骨灰坛,一只手掏出手机就要把前台开除。
和尚见两人吵架,连忙阿弥陀佛起来:“两位施主不要着急,有事找个地方慢慢坐下来谈。”
刘二看微信上,前台已经早一步说了辞职,更是气不打一出来。怒不可遏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和刘二理论起来。
“你先在家里放两天不行吗!”
“不行,我在这里哪有家,住的宿舍只有床位,根本没地方放骨灰。”
“那是你自己的事,你先找个地方寄存也行啊!”
“寄存一天又要被人坑去两三百块钱,我哪儿来那么多钱。”
“那你没钱还埋什么,找片池塘撒了喂鱼不行吗!”
一听这话,男子也愤怒了,全然不顾手上还抱着骨灰盒,就要和刘二动手。
“哎呀。”妇人的声音传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我给你发了信息也没有回复,刚刚打电话也没有接通,还以为被骗了,原来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刘二和男子闻言转头去看她,却只见她也抱了一坛小巧的骨灰盒,黑白的遗像上却是一只贵宾犬。
“你家小小……是一只狗?”刘二目瞪口呆。
“是啊,但是她对我来说,就像孩子一样。我又没有丈夫和孩子,她是唯一的亲情寄托……”妇人抱了抱骨灰盒,十分宝贝的样子。
“狗。”男子低声说了一句,然后暴起,“狗!狗能下葬,人不能下葬!”
妇人见男子冲来,惊叫一声,手上的骨灰盒滑了下去,推搡之中,和男子老母的骨灰盒撞在了一块。清脆的声音一响,两个骨灰盒都破裂开来,骨灰撒了一地。
“怎么回事!”大哥的声音从刘二背后传来,“你们在欺负这位女士吗!”
被大哥一撞,刘二单手抱着的骨灰坛也没有抱稳,晃荡两下追寻着地心引力而去。
“哐当”,不偏不倚,三盒骨灰全撞在一处。
五人全愣在当场,大气也不敢出。
大哥先反应过来:“快,快先收集起来,别被风吹跑了!”
刘二给F区8排8号带了一束花,擦了擦墓碑右边父亲的遗像,拨开了中间献给小小的花束,把自己的花放在右边。
和尚站在他背后,端着一个小盒子:“施主,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刘二擦了擦隐隐作痛的乌青右眼,接过来打开一看,一颗菩提果躺在廉价的黄色绸布上。
“阿弥陀佛,埋下这颗菩提果,这下他死后,也便是两人一狗,小院菩提的生活了……”和尚一副开悟了的样子,“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富人穷人,动物和树,死后也就都归为尘土……”
“……”刘二站了起来。
他面向着和尚,突然出拳:“你他妈归为尘土!”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要求:笑语
斯塔族很少做梦,老实说,在我人生的前十六年里,我几乎没有做过梦,但在临近成年的这些日子里,我总是在做一个梦,或者说,我总觉得它是一个连续的梦。因为在醒来后我再回忆这个梦,只记得无穷无尽的纯白色,连地面都是纯白一片。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地面,白得耀眼,就连回忆都叫我眼睛有些发涩。
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地面永远不会是纯白色的,它要么是沙尘掩住的灰黄色,要么是被黎婆婆称为“雨”的黑水灾祸打击后出现的斑驳的黑灰色。
白色……好奢侈的颜色。我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那样的白,就连神降里也几乎没有那种漂亮的颜色,黎婆婆说在半耳叔叔那代人的神降记忆里还有不少,到了我们这代就几乎见不到了。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斯塔族早就已经习惯了见不到这样的美景的日子——如果我也像大家一样不曾做过这个梦的话。
也许我应该把这个梦告诉黎婆婆,黎婆婆是我们这片街区的祭司和智者,她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妈妈,还是拥有最多知识和记忆的人,我早该把这个梦告诉她的,但不知为什么,我总在开口前又感到一种恐慌,像说出口我的生命便要遭遇无法挽回的变动一样。
日子在我的沉默中一天天过去,这个常叶还算不错,黑水灾祸只毁掉了我们很少一部分的母株,大家都很高兴,但藏在我心底的不安却一日日地膨胀起来,我无法操纵这片垂落在我头顶的阴影,只有梦境成为我短暂的栖身之地。我越来越习惯于在一片纯白中生活,我见到我走在地面上,留下浅浅的脚印,又很快湮没在无尽的白色之中。梦境多好,但我不得不醒来再面对更大的阴影和更深的恐慌,甚至旁人都看出我的不对来,但好在成年式就要举办了,即将要面对成年式的孩子怎样古怪大人们都不会太放在心上的,我这样想。
但我没想到的是,还没有到来年的成年礼,在落昼我生活的世界就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动——黎婆婆病了,病得很严重,我抛掉了我内心的胆怯和惶恐,成为了照顾黎婆婆的那个人,我见着她一天天地虚弱下去,从咳嗽到站立不住,再到只能躺在床上难以动弹。但她的智慧却从未褪色,某天我趴在她身边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掌轻轻地落在我的头上,传递着温暖又慈和的温度,我终于同她分享了我这大半年来的梦境。
“那是北国的土地。”黎婆婆这样说。她告诉我,我所见到的白色是雪的颜色,它是北国亘古不变的存在,掩盖了一切的历史。
从那日起,我的梦有了新的变化,我梦到我向下穿过白雪积成的土地,也梦见我飞向白雪来时的天空,但我醒来的时候总会忘记我所见到的一切,我想要问黎婆婆,但她却没有回答我。
她已经不用再回答任何的问题了,我见到她智慧的眼神熄灭下去,如星星般闪亮的光点从她身上散落到周遭的世界中去,还在我眼前绕了个圈,我突然明白了祭司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黎婆婆的归天祭是在落昼最长的一天举行的,那天,所有人都来到她身边,亲吻她已经闭上的眼睛,就连刚出生的小婴儿都不例外。我见到那些闪亮的光点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像在回礼。
“我们的神将引领这位智者去往祂的神国。”我是最后一个上前的,我握住黎婆婆早已僵硬的手,亲吻她,“而我将遵循神的意志,去往北国。”
每一个新生的祭司都有独属于其的试炼,长辈们自然也不会拦着我,他们只是拉住我,在归天祭上跳了一夜的舞,那是成年式的仪式,这一夜过后,我就是无可否认的大人了。
天将亮的时候,我辞别众人,向北去。我不知道前路会遇见什么,只知道无论在哪,我的方向都只是向北,有时迷失了方向也不曾叫我停下脚步,我追随着我的梦境向前走去。
下雨的夜晚我会见到一条巨大的鱼飞翔在落着雪的天空中,那时候我便会暂时休憩一下,同当地的母株对话。祭司的智慧是通过母株传承的,而我们刻印自己的经验的时候,又能传递给她们以能量去持续产出维护族群生存的食物,这是神明赐予祭司的责任和恩泽。
有时正在流浪的祭司得到了神明给予的第一份恩赐,就会驻扎于一地,成为当地的祭司。我向北的旅途见过太多的祭司,有人同我并行过不少的时间,最后停留在某地,我却始终没有停驻下来。那条巨大的鱼总在我需要离开之前游过我面前,我见到它身下被遮出一片黑暗,那是雪国的黑夜,我站在黑夜的边界上,却无法向前去,于是我又向北。
后来,无论我行到何处都有人能认出我,我已经是斯塔族人口中流传的传说,可我分明都要忘记我是谁了,只记得一路往北。
在漫长得我都无法数清的日子中,我已经忘记我流浪过多少城市,也忘记我留下过多少刻印,我终于一步步走到梦中的大鱼身旁去,黑夜无声,我却听到黑夜的回答,它对我说:“小鱼儿,向北就好,不必怕迷路。”
我醒来,见到面前的这片广阔海峡,终于见到了梦中的黑夜。
它越至海中,潜入海底,变为庞大的飞禽,只轻轻一抖翅膀,便抖落一道铁色的灰烬,我有了一座桥。
此刻我身旁无人,只有我同这具年华老去的躯壳,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到比黎婆婆还要老的年纪,但我却在踏上桥的那一霎那,变作一尾鱼儿,跃向天空,落到了最初的梦境中。
我听到神的声音落下,我得到了祂的恩赐,那是清净一切罪业、及其一切殊胜的成就同四种灌顶的智慧。我听从神的指引,将落在北国大地上的白被掀开,露出被掩盖的一切。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庞大城池。
文/君莫非
*本文中人物除路人情侣外均无性别指向
一个扎纸人的,一个买折扇的,一个旅游的。
旅游的问:纸人怎么卖?
扎纸人的回答:50块。
旅游的皱眉:这么贵。
扎纸人的说:老手艺,赶着时髦话说,就是地道的仿真技术!
旅游的嗤笑:你这算个什么仿真技术?
扎纸人的一抻脖子:怎么不仿真?怎么不真?你看看,你仔细看!我可是扎了几十年的纸人了,可从没见过比我更逼真的。
旅游的说:哎,哎。别激动,我又没说你扎得不好,我的意思是仿真是门新技术,不是照着真的比划就叫仿真啊。
扎纸人的一撇嘴:嗐,我知道内是高科技,但咱们这不是做广告么!这么讲究。你买不买?来某某池不带个纸人回去可算白来啦!
旅游的想说什么,又摇了摇头:我得省着点钱,刚离职!
扎纸人的说:嗐!这年景!你是离职,还是被开了?
卖折扇的早凑过来了,这会才插话:扎纸人的你也忒不讲究,有跟人打听这的吗?年轻人甭理他,买扇子伐?咱们离职归离职,出来玩也不能委屈着,总好带个纪念品回去。我这扇子比他的纸人便宜,三十块一把,咱们手头紧我就再便宜你一点,二十五,怎么样?也买个开心。
扎纸人的白了他一眼:边儿去边儿去,你那破扇子有什么好买的,我这纸人才是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年轻人也不容易,这样吧,我便宜点,四十!怎么样?
旅游的还没说话,一对情侣亲亲热热地路过。
男的问:老板,纸人怎么卖?
女的问:老板,折扇怎么卖?
扎纸人的赶紧说:60一个!传统手艺!仿真技术!小伙子要不要来一个?莲花灯也有,有情人去前面某某池放了能受某某娘娘庇佑,上周末还见着一对夫妻来还愿呢!
卖折扇的也说:40一把!都是好木头削的扇子,糊面的雕花的都有,姑娘喜欢什么随便挑!
旅游的没说话,看着小情侣没一会就买好了东西——男的买了个花灯和一个纸扎金毛,女的买了把写着“發財”的折扇,亲亲密密地走了。
旅游的问:怎么跟他们报价和我不一样?
扎纸人的说:这俩小年轻一看就是刚好上,这会不好意思带着对象还价,贵点没事。
卖折扇的说:他可贼着呢,那花灯底座是塑料的,收回来一大半还能接着用。
旅游的问:收回来?不会被冲走吗?
扎纸人的也不大在乎“商业机密”随便被透了个底掉,说:不啊,某某池是死水,流不动的。天天都有清理工捞,我去回收比收废品给的还多些。
旅游的问:给多少啊?
又问:死水?不会臭吗?
卖折扇的说:夏天会有点味儿,别的时候不会,景区有人定期清淤的。
扎纸人的说:8毛一个,我自己拿回来洗干净晾干。
刚刚那对小情侣花了三十买了一盏花灯。
旅游的说:听你们说的,怎么感觉这景区来了就是上当呢?
卖折扇的说:话可不是这么说,你来景区图什么呀?不就图个放松么!你看这山是真的吧?这树是真的吧?这新鲜空气是真的吧?那水池子里的神仙是噱头倒不假,但为了养这死水潭子景区可没少往里头砸钱!再说咱们,那更是看天吃饭了。扎纸人的,你昨天成了几单?
扎纸人的想了一下:三单。
卖折扇的两手一摊:我才一单!昨天一整天,咱们这道上路过得有十来拨人吧,成的生意连顿饭钱都不够。当然,咱们也有淡季旺季嘛,但总体来说肯定跟暴利挨不上,还得给景区交摊位费呢!赚不了几个钱。哎,家里小孩还得上学。
扎纸人的说:是喽!补课费是真贵!人家当老师的一张嘴,可比咱们不少赚!年轻人你是干啥的?
旅游的说:我之前是在某公司搞ai研发,项目方向是仿生宠物。
卖折扇的说:ai,那不是机器人么,怎么变成宠物了?
扎纸人的笑:遇着同行了,我刚卖的也是仿真宠物。
卖折扇的白了他一眼,对旅游的说:甭理他,个没眼色的。
旅游的解释道:ai是人工智能,不止是机器人,像你手机指纹也是属于旅游的i的一种。我们团队……我之前的团队的主要研发方向是模拟猫的生物习性和交互反应,内置到相应设计的机器内,能够制造出看着像猫,摸着像猫,养着像猫,但养育成本低,陪伴时间长,也不易造成过敏的仿真电子宠物了。
扎纸人的啧啧感叹道:还有这样的技术,要是能给我的纸人装上可就好了!
卖折扇的也说:这技术听着真不错,我家闺女老想养小动物,我们怕养不好死了就一直不允许,要是有电子的倒是可以给她买一个。
旅游的说:是啊,真不错。
卖折扇的瞅着他不太高兴,给扎纸人的打了个眼色,不是很意外地被无视了。
扎纸人的问:那你怎么离职了?
其实大概能猜到,这两年倒闭的裁员的企业不少,他们这些小摊都有些难以支持。
旅游的沉默了一下,说:我之前的公司经营不当,被兼并了,项目也移交给了那家大公司,研究方向被改了不说,动辄就要加班加点,我受不了,就辞了。
扎纸人的说:这研究方向不是挺好,怎么就改了呢?
旅游的说:公司说不符合时代潮流,所以要改。
卖折扇的问:时代潮流是啥呀?
旅游的说:高仿真元宇宙。
—end—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也许不算普通意义的那种。
死之前没什么想法,年纪也不大,也没有什么电视剧里的灵魂离体念念不忘。
与其说爱恨纠缠,不如讲略过那些每天躺在病床上昏昏沉沉与无休止扎针,眼睛一闭一睁,白茫茫一片云朵的感受还挺有趣的。
间歇性清醒看书,也见过天国的描写,但是没想到居然就这样老套,完全没什么出入。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没什么俊男美女慈祥老头,大家人均一团亮晶晶模糊光,按照现在的说法,和圣骑打了马赛克似的。
不过大概有些根本不是人,但因为啥也看不清飘来飘去就当是人好了,都挂了就别想那么多。
脑海里冒出的意识,意思问要不要当天使啊,反正也没什么别的事,那就当吧。
结果答应完也没后续,那便算上任?很敷衍的样子。
看大家头顶光环,摸摸自己的脑壳上也多一个,既然如此应该算上任吧。
虽然刚睁眼的时候并没有验证光环的存在,但这样安慰自己总比什么特征都没有要安心点。
光环摸起来凉丝丝的,还有点粘手,还有股香甜味道,我怀疑舔起来可能是奶油冰棒的味道。
隔壁床出院前在嗦一根奶油冰棒,我眼馋地看着,倒不是觉得一定会很好吃,而是因为她吃得真的很开心。
我出生就没什么感觉,冷热酸甜苦咸痛。
其实想想如果这样生活注意点也没什么吧,无非有些无趣。
不过父母很惊恐,觉得这样的孩子就像次品,所以一定要治好。
吃很多的药,挂很多的吊瓶,来来往往的护士医生,和没有多少的成效。
据说在外面钱是很有用的东西,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要花费在把我绑在这个蓝白的空旷房间。不过最开始倒是没什么感觉,毕竟既然出生就经历这些,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本来病房里就我一个人,但后来有个护士对这状况很愤怒,说这样是不对的,和她同届的那任医生也赞同,就开始给我安排隔壁床病友,虽然生的从来都不是同种病。
本来父母是不同意的,护士说我或许可以通过观察理解到感觉,因为说到底还是神经上的缺陷,万一开窍呢。
——反正像书上说的,就是死马当活马医。
话题岔开太远,我因为不知道天使要做什么,其他光团也一副不会讲话的样子,于是我最后开始跟着他们飘。
漫无边际的云海,还有远处照耀着的太阳。
接下来太阳下降,月亮升起,星辰如漂浮在深海。
在空气的这个层级,没有暴风雨,也没有雾霾。
即使没人疑惑,我还是想说,像我这种病,或者说只是感知不行,当然不会死。
所以只是普通的意外身亡。
不过我想说的原因是,那场火灾里,我倒是感受到一些凉凉的温度。
所以也许只是感受阈值比较高而已。
因为没什么感受,我很淡定地看着那些红橙光焰欢快悦动,冒出滚滚浓烟。
眼睛被熏到看不见的时候,我有些惋惜还没看完的书,以及原来书上说的窒息是这样的。
警报器没响,自动灭火装置没启动,没有任何人来,和我没有被救。
很多钱还是变成单纯把我绑在那个房间里的夜晚,钱大概是厌烦了,不想继续努力。
接着没头没尾冒出的是白天隔壁床在门口吃奶油冰棒的影像,和再次冒出的那个疑惑。
开心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天使部队还在静默无声地飘动着,我们就像游云的一部分,从这里到那里。
偶尔有云层比较薄的地方,我会脱离大家,一个魂往下沉去看风景。
往下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按住头上的光环就行,这到底是雇主的设定还是真当如此,我也不清楚,至少最终目的能实现,管他呢。
人间,这个词我很喜欢,可能像书上说的那样有烟火气。
其实我也很喜欢烟火气这个词,在没有被烟和火杀死之前。
显然,尽管与常人不同,我依旧期望过去逛逛外面的世界。
最新的那任医生和护士跟我说,等到成年,就可以拥有自主选择权,换言之,想出院也没问题。我不知道那种感受是什么。
他们说是开心。
所以开心是这样容易的事吗?
每次我从人间回来,那些光团都还在原地。
我想他们可能也不知道天使该做什么,说不定是某个光团心想,反正没说天使的岗位职责,就随便飘飘好了,于是剩下的光团包括我也想,既然大家都在飘,那我也跟着飘飘好了。
既然他们在等我,那一定有某个或几个光团停下来,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至少这份没被变成独个天使的恩情值得感谢。
于是我会尽量对每个光团上下摇摆下,但愿他们懂我的意思。
这间接导致的情况就是,每回上来我们互相都要乱摆一通,远看估计挺有趣。
不过云海上很空旷,确实没有观众。
但这么多光团,互相就够当观众了。
于是我又开心起来。
不管,就当这是开心吧。
隔壁床换过多少病友我是记不清,感觉跟天使部队的光团一样多。
他们走的时候,不知道是发自内心,还是被来接人的家长按头,都会祝我早日出院、天天开心。
我问医生,祝愿是会成真的吗?
那个医生好像有点为难,最后被护士狂锤一记,我只能从医生扭曲的脸上猜测想来挺疼。
护士说,当然会成真了。
那祝我当天使吧!这样可以飞到天上。我对窗框比划。
那片天空是我唯一能看到的人间,可惜外面还有阳台,他们不让我出去,看不到楼下。
这可不能祝愿啊。护士语噎一瞬,又立刻笑眯眯圆话。但你这么可爱,已经是天使啦!
那我祝自己当天使好了。我到床上躺平,把手腕递给护士。
她一边系紧橡皮管,一边无奈道,说了这不能祝的。
云层上,有个气球飘浮在前方,红色的气球,和我曾经看到的一模一样。
那是我唯一看到的除蓝白灰外的颜色,它晃晃悠悠飘过窗前,可惜只有那么十几秒。
我骤然停下,天使部队也跟着停住了。
伸出手握住气球,我说,我可以不当天使吗?
脑海里的意识冒头,可以。
和上岗一样敷衍,我离职了。
试着掰下头顶光环,居然真被弄下一块。
这算什么味道呢?
不管,就当是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