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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夏获无
评论:随意
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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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潮湿的黑暗。
“地下洞穴里的生物视力往往不太好。”库洛斯在离我几米远的黑暗里不带温度地叙述,“视觉器官会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灵敏的触觉、嗅觉...有些生物甚至能进化出更为奇特的感知方式,比如蝙蝠。”他停顿下来,确认着从不可视的空间里折返的回音,接着说:“有趣的点在于,当我们身处同样的黑暗,视觉以外的感官也会变得更灵敏。”
我做着深呼吸,没有打断他,一种陈腐的湿气进入我的鼻腔,转化后的电信号在大脑皮层四处冲撞。
库洛斯注意着我的举动,缓缓补充:“被可悲的躯体限制的,不完全的进化本能。”他把目光聚焦在我的侧脸上,“可为什么一定要去感知外界呢?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环境,绝对无光,没有声音,空气里没有你能捕捉的气味分子,没有重力,你漂浮在这片混沌的中央。”库洛斯轻笑了两声,他意识到我们目前的处境和他的假设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但他还是继续着讲述:“所有的感知都没有用武之地,你只能模糊地感觉到‘你自己’。现在,问你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还要去感知?”
没有等待我的回答,库洛斯兴奋地乘上这股思绪一路狂飙,他的语速稍微加快了一些:“事实是,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至少算是简陋版:实验者被关在一个隔音处理过的黑暗房间,失去了绝大部分感知,他们基本都没能撑过24小时,有些人痛哭流涕,有些人自我伤害,坚持最久的一个人在一片黑暗里居然开始自慰...”
“你该提升下黄色笑话方面的品味了,库洛斯。”一个陌生的男声打断了他。我花了几秒来接受这个毫无活力的声音属于我自己,并听到库洛斯不满地反驳:“这相当合理,用原始的性快感来确认自我肯定有效,没准他还产生了一点点谵妄症状。”他又停顿了一下,恶趣味地笑了笑:“没准我就是你的妄想产物——一个有点神经质的话痨,用来当作孤独探索地下洞穴的同伴再好不过。来,试着回答一下你带有性意味的妄想给自己提的问题:当你什么也感知不到时,为什么还要感知外界?”
“首先,放弃你那套狭隘的,所谓‘万物尺度’的理念,去意识到你什么都不算,我也什么都不算。”我斟酌了一下词句,“来让我们把自己当作某个作家伏案时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计算机运行报错时产生的一些冗余。”
“然后呢?这个假设无法回答问题。”
“如果你认知到自己的无关紧要,你就失去了感知外界的必要性,恐惧——这个驱使你不断确认自我的动力已经消失了。”
“像某种狡辩。”
“是的,像某种狡辩。”我不自觉地笑了两声,“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地下洞穴的生物选择了进化视觉之外的感知器官,而不是想办法进化出一个能发光的器官?”我摸索着打开头盔探照灯的开关,微弱的光芒驱散了几米范围里的黑暗,一片粗糙无生机的灰黑岩壁映入眼帘。确认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后,我关上灯节约电量,在黑暗里继续自己的阐述:“我的猜想是,生物太自以为是了。一个相隔几十万千米的恒星的辐射被认作理所应当的给予,所以当生物处于黑暗中,就只想着回去有光的地方。不会想着自己发光,因为觉得不被允许。”
“你在以一种宗教化的口吻描述自己的想法。”
“本身这就挺有宗教意味的,最开始的燃烧,剧烈的氧化反应,放出的光和热被当作上天的赐予;圣经创世,神的第一句话是‘要有光。’;普罗米修斯盗火,也是对生火行为是否不被允许的猜疑和惶恐。”我摩挲着粗糙的岩壁,“我们都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创造一个符号去信仰,创作一种规则去遵守,创造一套体系去解释。”
库洛斯隔着黑暗反复打量我,“虚无而悲观。”
“当你被吊在一根绳子上,以一个自己无法掌握的速度被送进一个深度未知的地下洞穴,去遭受一种不被记载过的审判,你很难不悲观。”我叹了一口气,和他对视,“现在,共犯先生,让我们再聊点什么,路上实在太无聊了。”
“可我觉得已经没什么可以聊的话题了。”库洛斯不再说话,于是世界只剩下绳子摩擦岩壁的声响——规律的机械重复。
可能十分钟,又或许一小时,我触到了地面,支持力把我从半梦半醒的朦胧中唤醒。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解开了绳结,试图对抗地心引力站起身来,但双腿只传来麻木的蚁噬感,只好作罢。
吹着某部经典电影里的口哨小调,我背靠岩壁坐下来,和一双陌生的眼睛对视。
“你有点紧张。”眼睛说。
“确实有点,短时间难以行动的事实让我感到焦躁。”我轻轻捏了捏大腿,仍旧只有迟钝的感觉,“你听过我刚吹的口哨吗?”
那双眼睛眨了眨,显示出适度的疑惑:“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一些别的问题。”
“可惜了,那是部好片,血浆四溅,配乐经典,导演实在有趣。”
眼睛又眨了眨,带着迟疑说:“你可以叫我达达,在你还没下来的时候,库洛斯跟我聊了一小会儿。”他停顿了一下来选择措辞,“我想在后面一段路上我们可以成为同伴。”
“所以说你真的也杀了人。”我笑了笑,“和你名字很相称,无意义的挑衅性。”
达达的轮廓在黑暗里逐渐清晰起来,他宽阔的肩背显示出一种无所适从的氛围,我耐心等待他斟酌词句。
“请原谅,我不是很理解你的一些话,可能是因为年龄差距...你也杀了人?”
“当然,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杀人犯。”
我看向达达的眼睛,他有些窘迫地想避免和我继续对视:“那个...能问问你杀了谁吗?”
“我不记得了。”
“怎么会?你明明杀了人。”
“没有意义——只要来到这里,你的一切身份就都不再重要,你在这里,在这片黑暗中只作为杀人犯存在。”我稍微放缓语速等待他理解我说的话,“只有杀人这一行为定义了杀人犯,杀的是罪犯或总统都不重要,我们都只是杀人行为的结果。”
一小段沉默。
“可我记得我杀了谁,”达达不无痛苦地说,“我杀了我儿子。”
他闭上眼睛。
“我不介意听听经过。”
“最开始是他哭着找我说‘爸爸,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我听说了之后,却反过来骂他‘都是因为你太软弱,给我坚强点。’我是知道那些小孩的,根本不会自我控制,找一些理由就开始施暴,只要遇上不好惹的人就会收敛。”
“后来某一天,学校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时他却已经盖上了白布。”达达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他略微停顿,接着说:“第二天我去了学校,那栋教学楼有七层,站在楼底想看见天台的拦网要把头很努力的后仰。我试着想找到他着陆的地方,但什么痕迹都没有,地面处处相同,连血也看不到。我又去到他的班上,二年四班,我一个个抓住那些初中生问是谁平时欺负我儿子,都没人回答我——全是一模一样的眼神,拼命闪躲。我最后被保安拖出校门,我蹲在那个门口,想等到放学,但被赶来的警察带回警署,和前一天同样的一个女人接待我,她甚至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斯人已逝,生者如斯。’”
“晚上我躺在床上,就想起那天他找我说被人欺负时我的严厉来,到底哪里做错了?这种事我真的能解决吗?”
“我又想起那些对我儿子施暴的小孩来,都是谁?他们一定也会像我儿子一样,被冷眼相待,被群体排斥——‘看,就是他们害死了人。’他们回家和父母忏悔时,哭诉时,也会想起我的儿子的脸吗?他们也是杀人犯,但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父亲,他跪在地上。
“对,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罪人不被法律惩罚,那我该怎么办?对法律无法制裁的人视而不见,和对法律无法保护的人见死不救不是没两样吗?”
“实际上——法律在相当多时候都是苍白无力的。”我回答,“仅从法律来看太狭隘了,背负罪本身就是罪人的惩罚。”
“他说的没错。”库洛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来,加入对话,“有趣的是,霸凌的产生根本无法避免,这种行为是一个人在人格成长未完成的状态下必定要经过的伤害冲动和自我保护的发散,受害者只是被卷入了这种机制而已。”他嗤笑一声,接着说:“我们甚至不能说这种机制是错误的,只能从有人受伤的结果出发去谴责加害者,如果谴责的发起者同样不够成熟,这种谴责也会变成和霸凌同质的行为,甚至更加恶劣。”
库洛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生物进化得来的本能才会有的醍醐味。”
“你们对别人的伤痛都是这种态度?”达达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还是那句话,在这里你只是杀人犯。”我慢慢站起身,“杀人犯该做的只有接受审判,所以我们该走了。”
“我顺着岩壁走了一段路,完全没什么变化。”
“那就远离岩壁走,我有点受够这种粗糙的无机质了。”我打开探照灯,借着灯光摸索,两人跟在我身后。
大约走了几十分钟,地面逐渐变得规整。我放慢脚步,面前是一段向下的阶梯,有风从下方吹来,带着一种腐朽的气味。“这是什么?”库洛斯提出疑问,我没有回答,开始沿着阶梯逐渐向下。
一时间只留有回响的脚步声。
我感到一种过渡,似乎正脱离地下洞穴,前往一个不在此处的目的地。在不断的下行中,我的名字似乎被完全剥离,一种完满到来,我进入一个无象征的世界。
我看到光,不自然的、电灯的冷光。
这是一个地铁站。
“我似乎出现了某种幻觉,你看到了什么?”库洛斯猜疑地提问。
“不是幻觉,这里是一个地铁站。”一个地铁站,我在心里再次重复,并生出一种确信。
一个小孩坐在等候的长椅上,我走过去,和他并肩坐下。
“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小男孩问。
“恐怕我也没法给你答案。”我回答。
“没关系,外面很黑,我很害怕,但这里不黑,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小男孩冲我笑了笑。
“你是一个人吗?你的父母呢?”路上一直没有开口的达达问小男孩。
“我不记得了。”小男孩露出回忆的神情,“但我还记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莫斯。”他又笑了,给人一种很爱笑的印象。
“你在这里的时候有车来过吗?”我问他。
“有的,还有一些其他人来过,和你一样的人,他们坐上那列车离开了。”小男孩笑着冲我眨眨眼。
“我们是来接受审判的。”我这样说。
他惊奇地睁大眼睛,说:“你指望一个小孩能给你什么审判?你犯了什么错吗?”
我稍微纠结了一下措辞,但最终还是直接说:“我们都杀了人。”我注意到达达不满地皱起眉头。
“可我也没什么可以惩罚你的呀。”小男孩挠挠头。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谁知道呢,坐那趟地下铁吧,在路上自己想想?”他不确定地说。
大地传来规律的震颤,隧道里亮起列车的头灯。
“待在这里什么变化都不会有哦?”他眨眨眼。
列车到站了,车门缓缓开启。
“去吧,乘上那列车!”他喊道。
我站起身来,向车门走去。
一定有某种终点站等着我,我是如此确信。
车门在我身后合上,加速度和惯性撕扯,我握紧了把手。
地下湖里的苔藓亮起某种荧光,照亮了洞穴中一个孤独的身影,那个身影蜷缩着,哭泣起来。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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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皇帝往摇钱树一个劲的游去,终于在马良的所画的风浪之中溺亡,《神笔马良》的故事就传开了。但是,马良后来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大家都不清楚。有的说:他回到自己的家乡河南,和那些种地的伙伴在一起。有的说:他到处流浪,专门给许多穷苦的人们画画。”
富有感情的旁白声音结束了,画面中缓缓地升起职员表。我转头问身边的古装男孩子:“然后呢?”
“然后?没有然后了。”
“那你为什么到了这里来了呢?是来给我这个穷苦人画画了?”
马良摇了摇头。
“也是,故事里说你不会让人不劳而获。”说到底,我也不觉得这个穿着长衫自称是“神笔马良”的人真的是童话故事里的角色,他也许是一个骗子,也许是一个疯子,也可能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
“我画不出来,”马良双手一摊,长衫的袖子一甩,他的模样只有十几岁,这样一甩袖子,似乎把他整个人都要甩起来了,有些好笑,他继续说:“我没有笔。”
“你的笔呢?”
“我的笔,被我扔了。”
“那算了,走吧,动画也陪你看完了,你记得家里地址吗,我送你回家。”
“我的家几百年前就已经没了。我原本就是个孤儿,帮人放羊,居无定所。”
“……那我只能送你去警局了。走吧。”我拿起外套手机,准备穿鞋。那个马良却一动不动。
“我想找到我的笔。”
“……如果门口文具店有卖的话,我可以送你一支。”如果送一支笔就能送走这个莫名出现在家里的小孩,那还是值得的,为了防止他狮子大开口我赶紧加了一句,“不能超过五毛钱。”
那孩子摇了摇头。
“……那我只能叫警察叔叔来了。”
“给我钱。”
我一时无语,现在的骗子这么直白吗?当他说出钱的那瞬间,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一下子确定成了小骗子。我立刻掏出手机要报警。
“等等!等等,你看这个。”只见他有些着急起来,拿起电脑鼠标,开始操作起来。
我将信将疑凑过去看,只见他在电脑上用画图和鼠标开始作画。鼠标灵动,上下左右疯狂晃动,不一会儿,一只栩栩如生的手机就展现在了我面前。
“你不是要钱吗?我没见过你们的钱,你给我看,我才能画。”
这画的确实牛逼。如果我把这幅画放到网上说是鼠绘大佬画的,无非两个结果,一个被转爆,一个是被人怀疑是照片PS赚流量被骂死。要不是我看着他画的,我肯定也觉得十几岁鼠绘大触是骗人的,我是搞直播的,见过不少这种低龄大触,全是骗人的。我头一次见到真货。
这下我有点半信半疑了,有这个水平,也没必要骗人嘛,去直播画画肯定也能拿不少打赏,而且他画得超快,这种技术世间少有啊。我脑海中一下子充斥着我当他的直播经济人,四六分账,我赚得盆满钵满的情景。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确实是“神笔马良”,画出来的是钱。
我正做着美梦,他摇了摇我的手臂:“我帮你画钱。”
我顿时觉得梦已经不远了,摸出钱包,掏出了一张一元的纸币给他。
他又动了动鼠标,刷刷刷画完了。那纸币也栩栩如生,不但如此,他画的还是看上去凹凸有致的3D作画。我乍一看真的以为有张纸币躺在屏幕上,我忍不住惊叹起来。开始遗憾这孩子怎么不是我家的摇钱树,我是说,怎么不是我儿子呢。
“你如果能帮我找到我的神笔,我画出来的东西就能变成真的。”
嚯,那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这小孩虽然不是个骗子,倒可能真的是个疯子。
疯了更好,疯了正好来帮我做直播。甚至可以二七分账。
而现在,只要随便陪他找找,就算找不到、他不听话再送警局也不会耽误很久,我又没事情做,最近做的几个网红内部互相抢粉丝掐起来了,上层说是我的锅,把我辞了。
“那你说说,要我怎么做。”
“这要从皇帝死之后说起。”那小孩一脸深沉,开始给我讲故事。
“皇帝死后,人们都慕名而来找我画画。有很多人想要钱,但是知道皇帝故事之后,他们都不敢再问我要钱。我给要饿死的人们画食物,给要冻死的人画棉衣火炉,但是这并不能让他们活下去,他们还是饿肚子、挨冻,什么都没有改变。这让我很沮丧。”
我想也是,就像我一样,穷的结症不在于没钱,在于没有摇钱树。现在摇钱树有了,就能活了。
“然后我就想,我应该画些别的东西,我像杀死皇帝一样,把让人饿肚子、缺衣服的人都画死。我当时已经很有名了,那些坏人都喜欢找我画画,我是指那官老爷,黑老大还有皇帝——下一个皇帝很快即位了。他们都觉得自己不会成为“先帝”,但是他们最后都成了“先帝”。我的名声更大了。那些人开始怕我,我就很难再接近他们,不但如此,我还发现我画死一个坏人,就又会有下一个坏人接替,什么都没改变。
我怎么想也想不通,我就不画了,我把笔扔了。
直到碰到个先生,说要我去读书,读了书就懂了。我就去读书。我看到有人说什么生产力,什么生产关系,什么上层建筑。我也不懂。我理解了一个事,所有人都有神笔,那就没有人会饿肚子了。”
他的话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一把子捂住了他的嘴:“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
他摇了摇头:“我得找到我的笔。我还得让每个人都会画画。”
没有人问你为什么要找笔。我想。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讲那么多。
不过要骗疯子总是也要装疯的。我又想。
于是我说:“我不知道怎么找笔,但是我知道怎么让你教人画画。”
我下载软件,打开平台,教他直播。他对电脑倒也颇为熟悉,只是大约以前不知道直播这事。
有观众与他互动,他倒也颇为高兴。
他便真的住了下来,开始直播。
日子很是辛苦,我想方设法帮他办了身份证,和直播平台沟通,忙里忙外,辛苦好久,他不知道为什么总长不高,脸也总是那样,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神笔马良”。害的我后来还得想办法证明他已经成年,好在搞了些假证也就搞定了,有了钱之后,这些都不是问题。
而他就只是每天坐在家里直播。他播得很认真,认真教人如何画画,无论观众问什么问题,他都会耐心地回答,但是他大概没什么主播才能,而且教学枯燥,很快观众又没了兴趣,只有几个真心学画的留了下来。
等他年龄大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少年的模样,但是“天才少年”的标签已经不能用了。不过好在他已经在绘画界有了名气,我就开始给他卖画。
我拿了钱回来,他总是很高兴。
“我知道你能帮我找到神笔。”他总是很高兴地看着我,“你看,我的画又变成真正的东西了。”
【完】
作者: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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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萧瑟,吹得邱千手中纸灯笼明灭。
医生说邱雪撑不住了。
她回忆起对方说话时的神态和语气,惋惜,就像很多年前,亲戚们围绕着她和邱雪时一样。但她却没有什么真情实感,躺在棺木里的不可能是几小时前笑容满面说“去去就回”的父母,就像也不应该接下来是邱雪。
再年幼些,那天柏油马路要被烈日融化,她站在唯一树荫下躲凉,其他的梧桐木不知道为何都长得磕碜,绿叶零星。老道士蹒跚而来,对她左右打量,嘴中啧啧称奇。
“噢哟,小姑娘,”他眉毛极长,开口便携得抖三抖,倒在和蔼可亲中带上两分好笑,“我看你年纪轻轻,竟好大一颗天煞孤星!”
蝉声叫也叫,邱千只想,邱雪去买水怎么这么久,她们说好买完就快点回家,这么热的时节,半步也不能在外停留。
没人理睬自己,老道士半点不着恼,伸手往兜里掏下,就是哗啦一串琳琅满目护符铃铛,“你瞧一瞧看一看,这些可都是开过光的真家伙!我度有缘人,五块五给你俩,便宜吧?”
一丝风也没有,邱千擦去额上渗出汗珠,背上汗涔涔却没办法,新裙子黏住皮肤,老道士丁零当啷晃动饰品,喋喋不休更平添烦躁。
“三块,不能再多了。”她已攥住口袋里的三枚硬币,做好即使对方拒绝、也要把这些钱塞进那双布满皱纹的手里。
只要他快点走,就当打发讨饭了。
“哎,三块三块,三途河畔待,”老道士摇头晃脑,抖着手解绳结,“你现在想让我走,以后要把我求。”邱千看不过眼,抢来三下五除二扯落两个仿玉佩。
“年轻人,急躁。”老道士长吁短叹离开。
“拿那琉璃盏,花纸青鸟、灯笼引归魂,去蓬莱——去蓬莱,求仙丹,续命长明作灯幡……”邱千听他边走口中咿呀唱,直到杳杳听不清词,调子仍婉转缥缈。
何必卖零碎招摇撞骗呢?他去街头唱曲怕不是能赚更多。邱千哂然。
“邱千,你怎么等在这,”邱雪拎塑料袋小跑,“我找你好久!”她摸出的矿泉瓶沁水冒雾,直往邱千脸上贴,“凉快吧?还有雪糕呢。”
“这条路的树真奇怪,都不带长叶子。”邱雪挥舞空袋,试图制造风扇效果,嘴里咕哝。
“我买了对玉佩。”邱千把刚才破财消灾的挂饰递给妹妹,“不要就扔掉。”
“哎呀,长得还像小酒杯,”邱雪笑,食指牵挂饰旋转,眼眸追随、如两条小鱼游动,“挺好看,不许丢!”停下动作,她拿小拇指一勾线圈,“而且——还要分你一个!”
邱雪真是,永远对什么都很有兴趣。邱千被快乐感染,顺势把琉璃盏别在包扣。
寒冬腊月深夜,邱千孤身一人,去找那条路上的梧桐。
蓬莱?她根本不相信这东西,但邱雪将死——人死如灯灭,那她宁可信其有,这世上神鬼不就为此刻存留。纸灯笼是网上现找的教程草率糊就,用家中彩笔乱画色块,“青鸟”怕是明眼人都看不出有个鸟样。
但时间紧迫,她没空再找商家下订单,去搞外形精巧的花纸青鸟灯笼了。
幸亏那棵树打眼,这么冷也不曾落光叶,还有一半挂在枝头,被月色烛火照出几丝诡谲。
夜风萧瑟,吹得邱千手中纸灯笼明灭。
“嚯,小姑娘,你来啦。”
声音从头顶传来,邱千抬首,老道士眼皮耷拉,歪嘴打哈欠。
“蓬莱呢?给我仙丹和长明灯。”邱千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啊呀,蓬莱——”老道士嘿嘿一笑,“蓬莱就是此地啊,青鸟衔来琉璃盏,高处梧桐有凤来。”他侧身,斜倚靠在主干上,摊手道:“你要求,那就得给钱。”
“多少钱?”邱千此时冷静下来,说不定老道士是几年如一日等在这骗人,她不过恰巧够倒霉撞枪口上。她审慎道:“我只能给我有的。”
“长明灯,几年命换几年命。”老道士长吁短叹,邱千听出几分你真不懂行意思。
回到家的邱千觉得自己像个傻子,这种一听就不靠谱的许诺她还要下。
倒是医生说邱雪脱离了生命危险,大概率能活。这种事情是奇迹,得好好研究写论文发表!他那夸张的神态和语气宛如还在邱千眼前。
这样看她把挂件和灯给老道士,黑灯瞎火走过那条路、冻得瑟瑟发抖,似乎也值得庆幸了。
就是邱雪好像不太高兴。
明明是好事,她为什么要哭呢?
作者:北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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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两侧拥挤的目光,倾盆大雨浇湿了短衫。长而弯曲的小路直通山上,一座隆起的小丘盖满了长草。回家吗?再等等。厌恶和鄙夷令人挪不开眼,密密麻麻如芒刺背。逃命一样往家跑,网状的运动鞋湿个通透。
回来了?怎么又不打伞!看不见路?哈,快进来,喝碗姜汤。从单开门的冰箱里取出两颗新鲜姜头。一定要喝。被风吹了感冒。六边形网格地砖,头悬的老式灯泡被分成一个一个小块,左手一个贴着烧鸡花样的微波炉,它对面是个四方大个儿洗衣机。让她歇歇,我做给你。微蓝的亮光照得房间通明。窗户没开,碗橱原封不动关着。没吃过我做的吧。不锈钢盆盛满了水,两颗生姜清澈地翻滚。我哪儿也不去,现在可有时间天天晚上陪着。脸腮上两团红晕,头发剩了两缕,右手两根长毛搭被子一样盖在头顶,光洁的高额亮得晃眼。回来以后不找他们,他们也不来,就在家陪着你奶奶。看电视!还能做什么。高耸的颧骨托着黑镜框,笑起来露出被中华熏黄的假牙,口气中一股冰凉的、呛人的香味。双手从盆子里拿出来,用掌跟推眼镜,十根手指耷拉着,白里透红向下滴水。红糖20克,生姜4片,葱白3段。我那些同学倒是想来,但来了看谁。嗨,跟你说话多切了一片。多吃点姜,尤其是夏天。现在没人打扰,我可开心了。你躲开点儿上屋里坐着,别站灶台跟前儿。
怎么哭了?不想去啊。来,过来,让我好好瞧瞧。你瘦了。问我好不好?哈,我肯定没变。精神矍铄,身体倍儿棒。就是戴了这口假牙吃不出味。对,一直穿着这件,奶奶给做的,暖和。带拉链的姜黄色套头毛衣,拉片是个圆环儿,工装蓝的围裙上沾满了面粉。现在的模样真好。碗橱上三个馒头、一条糖醋鱼、三块炸茄饼、一碟凉拌菜。一双筷子,香菜三分。别哭啊。什么事这么伤心?上气不接下气的。别跪地上,太凉了膝盖受不了。是累啦?去沙发睡会儿,姜汤煮好了我叫你。什么都记不住?没关系,书就该多看两遍。还是因为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能力?好,不笑不笑。我有那么多学生也及不上你一个。呦呦轻点轻点,我腰不行。老啦。
触感很柔软,脸碰脸暖烘烘的,腮侧鼓鼓囊囊塞了棉花,脖颈的皮肤下饱胀着塞满稻草。你终于找到喜欢的啦?好,这不容易,比我强。路不好走,但要往前,别回头。怕什么,我算过啦。嚎啕的嘴角向下撇,微蓝的光里听不见声。只是我再也帮不了你啦。
哎呀我的锅!真笨,煮姜汤也能糊锅。老啦,老啦……砂锅开始冒泡,浓黑的汤撞到碗边儿过渡成泛光的深红。喝完汤就该走了。
长而弯曲的小路狭窄得仅够一双脚,三人并排,却整整齐齐走出一条两米宽的大路。白色衣衫,黑色短发,垂头,无人交谈,一个模子刻出来,向着前头不知道什么地方浩浩荡荡地走。队伍很长,长到看不到尽头,也望不到尾巴。倾斜着,拐了弯,不拒绝什么人离去,不拒绝什么人归来。
不过还有话。湛蓝的眼眸调皮地眨了眨,两个脑袋跟着队伍缓缓挪动,又凑在一起像是合伙密谋什么。我有个心愿,帮我找个上有群山下有楼梯的地方。找到之后呢?眼眸浑浊但依然在笑。你可以踮脚向前看,也可以摇摇晃晃找个地方歇着。不必走那么快。虽然队伍不会等,但可以随时加入。被无数人簇拥着往前,交握的手分离了:理所应当,没有拒绝,只有顺从,只有向前。
我忘记有没有告别了。
碧绿的绒草踩上去像雨后的苔藓,柔软不滑,极舒服。两个人既不回头,也不呼唤,分道扬镳向着两个方向去了。隆起的小丘长草不尽,打理的人跟不上新生的速度:风化、侵蚀、恣意生长。源源不断的人加入长队,路过一个又一个小丘,不闻旁人的事,一门心思盯着脚下的路。往前的始终往前,留下的始终留下。
就这么看着。交叉着手搁在身前。看着。
就这么走着。摇晃着手垂在身侧。走着。
我还想照老年间的规矩,再喊喊:
“四角儿的跟夫,本家赏钱一百二十吊!”
“一百二十吊!”
宿草春风,纸钱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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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他活着,是梦里的我早就深信不疑的事实。很长时间我搞不明白,究竟是我送他走,还是他送我走?梦里时又是我召他归来,还是他召我归去?
【网站没有字体设置,文又不适合用引号。我不喜欢拘泥于常规。所以随意看吧】
作者:贩卖机
那是发生在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个除了学校,对一切都分外感兴趣的小学生。嗯……硬要说的话,就是那种连路上的石子都得研究半天的小孩子吧。
那时我去学校所走的,是一条在居民区中绕来绕去的小路。比起走出小区,规规矩矩沿着柏油马路一直走,这条小路实际是要绕远一些的。但由于几乎没有什么车辆,周围又有许多小伙伴居住,可以结伴在道路上毫无顾忌地玩耍。我便一直经由这条路来回。
那条路经过一大片空旷的荒地。虽然以现在成年人的角度去看,恐怕不过是块只有足球场大小,一眼便能看完的杂草地罢了。但在小学时代的我眼里,大约有一整个公园那么大的面积。
在我对童年时代所剩不多的记忆中,一间荒废的铁皮屋,半截红砖墙,还有齐腰深的杂草中的各种昆虫,是我消磨时间的好去处。
我想那应该是春天开始不久的事情,草还没有长到可以掩盖地面的长度。那一天,在砖墙下,杂草之中,我发现了一个手提箱。那个箱子很新,外壳是银白色的,看上去与电视剧里的劫匪交易时会用来装纸钞的箱子一摸一样。它在太阳下反射着银色的光,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被它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不由得停了下来。
毫无缘由地,我有一种想要触碰它,想将它打开的冲动。
我在手提箱前蹲下身子,手慢慢地伸向它,就在这时——
“嘭、嘭、嘭”手提箱中传来三声短促的敲击声。
我吓了一跳,手指僵直地停在仅仅一个指尖的距离。
“咚。咚。咚”又是三次敲击声,不过这次的间隔略长。
手提箱里有什么东西在敲打着箱体,对未知的好奇使我兴奋起来,但同时也让我对这个箱子产生了一些害怕的情绪。
万一——那箱子里面的东西跳出来攻击我怎么办?
我默默地与手提箱对峙。
“嘭、嘭、嘭”仿佛是察觉到我的迟疑,箱中之物再次敲击起箱壁。
“喂——你在那里做什么?快走了!”这份沉默很快就被不远处小伙伴的招呼化解了。
“来了,来了!”我赶忙小跑着离开。
但我的好奇心并不会因此停止,第二天经过荒地,我鬼使神差般地走向前一天发现手提箱的位置,那个箱子还在。
我停了下来。箱子仿佛察觉到有人在旁边一般地,动了一下。
对,没错,它,动了。似乎是内容物急着从手提箱内逃脱出来一样的,动了。
而后,箱内传出急切的拍击声和抓挠声。
那东西急切的想要从箱子里出来,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抓挠箱壁的声响越来越急切,越来越用力,甚至像极了指甲刮在黑板上的声音,刺耳而令人恐惧。我心生退意,再一次地,从它的面前,逃跑了。
之后的几天,我都选择走无趣的大路,只为避开那个奇怪的手提箱。
直到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心不在焉的走在放学路上。天空阴沉的厉害,似乎快要下雨了。正当我边走边想着无关紧要的小事的时候,我的脚边传来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哭声与怪异的笑声。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不觉中又走到了那片荒地,而那些奇怪的声响,正是从我脚边的手提箱中发出来的。
我再一次的燃起了打开它的冲动。
这冲动不断地催促着我,我从地上捡起一根小树枝,慢慢地、慢慢地向手提箱伸去。
我屏住呼吸,树枝的尖端一点一点地接近手提箱,各种各样的声音从手提箱中一齐发出来,机器轰鸣声、蜂鸣声、尖叫声、咆哮声、笑声……它仿佛为即将被打开而雀跃不已。而在这嘈杂声中,我紧张的仿佛听得到自己的心跳。
树枝更加的靠近了。
“喀嚓!”
与闪电同时发出的突如其来的惊雷使我丢下了手中的树枝。手提箱突然沉默了,它安静地看着我,我看着它,那种无法退散的莫名其妙的冲动促使着我再次伸出手去,“喀嚓!”又是一声雷鸣,伴随着这一声雷,黄豆般大小的雨点哔哩啪啦地砸向地面,同时也砸掉了我打开箱子的冲动。
我顶着狂风暴雨跑回了家,身后是依旧不断的雷声和细密不绝的雨。
这场雨一直下,直到第二天。那一天是周末,窗外的雨已经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
不知为何,我居然迫切的想知道手提箱在雨中怎样了,于是我随便编了一个什么理由,跑出门去。
手提箱还在原地,只是已经在一夜的风雨中完全湿透,变得破破烂烂。周围一圈的草与它的外壳都仿佛被烧过一般的焦黑。手提箱打开着,里面空空如也,除了存留的雨水之外什么都没有。
备注:就这样吧。电脑卡的我不想写备注。
_(:3」∠)_虽然说真的只是个普通的都市怪谈。但是似乎由于最近在听一些up讲鬼故事的缘故不知不觉写了个这种风格的玩意。
_(:3」∠)_写到一半感觉。啊。好像有种放了个【期待许久的东西结果打开之后啥玩意都没有】的核的感觉。
_(:3」∠)_但真的一开始没有这样的意图啦。
_(:3」∠)_只是普通的怪谈故事啦总之。
_(:3」∠)_这个月也在艰难努力的不咕咕。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你不觉得这画得像……”
“烤鱼?”
“烤鳗鱼。”
“……”目光微顿转向胞弟,“看来我还是不够了解你。”
“我觉得你已经够了解我了,姐。”胞弟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起码你还能猜到是海洋生物。”
“……”
不,我只是饿了。
“好了,你的艺术课作业进度如何?”我看了眼手表,又望了眼窗外天色,提醒他,“我们该去餐厅了。”
“好的。”胞弟查看完笔记和相册,麻溜收起相机,随后架起胳膊,非常自觉的当女士扶手。
我没有拒绝,毕竟每次他献殷勤的时候,都是有求于我的。
等上了车,没了旁人,我故意没有搭理他,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情让我想到小时候的一些趣事——不过,这些不适合在晚餐前讲,留着下次再说。
大概是这件事真的很重要,胞弟踌躇许久,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姐,你最近……”他一边殷勤地将我手包拿走,一边搭话,“零花钱多吗?”
哦?借钱?
我有些意外,我可不觉得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够他造的——即便是脑子不清楚的花了90买白月光,剩下的也足够他再买10个。
“借钱?”
“额,是的。”我不知道胞弟这是羞愧还是什么,耳朵尖都红了。
“理由是什么?”我伸手又将自己手包拿了回来,点着包里的几张卡,思索它们的密码。“这个月才过去几天,你就都花完了?”
主要是我也没见他买什么东西啊!
“啊,其实也没干什么,就是……总之,姐你先借我点,下个月我肯定还你!”
看他低着头支支吾吾的样子,我脑袋里瞬间绷紧了弦。见不到实物,还花钱如流水,借钱的时候态度还如此急切,这配置,不觉得很眼熟吗?
下一秒,我“咔”得合上手包,没什么表情实则心里又愤又恨。
“你应该还记得薛家的儿子吧?哦,就是小时候来过家里的那个长得像女孩子的。”
待司机停车,我慢条斯理地下车,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裙摆等胞弟这个蠢货下车。
“前些日子因为玩花的进去了,薛家找人托四爷爷把人捞出来,被四爷爷拒绝了……”
还没等我说完,胞弟就急忙打断,“姐,你误会了。”他还怕我不信,赶紧掏出手机上银行给我看余额。
嗯,还有5个,花得的确不多——个鬼啊!
一个月零花钱100多,他是如何做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花出去95的!!
这是拌饭吃了吗?
“我没有乱花钱!是,是……”面对我审视的目光,他再次憋红了脸,一直磨蹭到餐桌坐下才再次开口。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生,我们……那啥,嗯,就是那啥了反正是。”
其实听到这里,我的内心已经毫无波动,安静得坐着等瓜。
我就想看看这蠢货还能说出什么让我震惊的事情。
“我们认识的时候她还有3天结婚,之后她跟未婚夫退婚,现在打算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让服务员把酒换成茶,没有给胞弟一个多余眼神,等着他继续说。
“就昨天,她问我能不能结婚。”
“噗——”
“咳咳咳!”听到这个消息,我差点被茶呛死,哦不,也许是被这个蠢货给气死的。
“然后你答应了!?”我几乎都能察觉到自己声音开始失真。
“那倒是没有。姐,我不傻好吧。”胞弟还很无语地看了我一眼,顺手递给我餐巾。“我找人查过了,那个女生不适合跟我结婚。”
“那你要钱干什么?”
“这不是……毕竟人家为了我,都退婚了,不但彩礼没留下,嫁妆还赔进去了,我又不会跟她结婚,就想着,想着……”
“补偿一下是吧?”
“对。”
补偿女生我倒是没什么意见,能用钱解决后续麻烦,何乐不为?但这么听下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于是我给闺蜜打了个电话,让她帮忙查一下那个女生,没想到对方一听到名字就直呼好家伙。
“你家那个小子真的是你亲弟弟吗?”闺蜜吐槽到,“到底怎么才能做到这么蠢的?”
好问题,我也想知道。
“那妹子跟工作室一个员工认识,听我员工说认识五六年了吧,跟她未婚夫也是谈了一年多才决定结婚的。”
嗯,听起来好像还挺正常。
“感情很好?”
闺蜜迟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
“其实问题根本就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她未婚夫不行。”
“妹子是跟你弟弟那啥以后,觉得跟未婚夫凑合不下去了,才退婚的。”
“……”
谢谢,我现在已经不想吃饭了。
深吸一口气,一个眼刀扎在胞弟身上,我口气多少有些不客气,“你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闺蜜在电话那头接梗,“那妹子其实也有问题,她不能生。”
“这一年背着她未婚夫在外面乱搞,流了几次,早就不行了。这次想跟你弟弟结婚,恐怕是想坑冤大头。”
呵,想得的确挺好。
无论胞弟答不答应结婚,以这蠢货的性子,那女生的确是不亏的。答应结婚,以后就是江家的媳妇,没意外就算离婚也能带走个一两千;不结婚那么就是现场拿钱,而且说不定胞弟会连藏娇的金屋一起送给对方。
反正住过外人的房子他都不会再去第二次了。
“嗯,头是挺大的,还铁。”冷笑两声挂断电话,我挑眉望向对面一脸震惊的胞弟。
“这跟我知道的不一样!”
“你找谁查的她?”
“老王家的……草?不会吧?”说着说着,他忽然想起来了。
“呵,那你怕是忘了老王家嫖娼进去的事儿了。”而且这事上上次聚会四爷爷刚说过。
“脑子不用可以捐给需要的人。”
“嗯,你姐姐说的对。”就在我想要继续怼愚弟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身侧响起。“hello,好久不见。”
“也许这个话题有些不合时宜,不过还是希望兔子小姐能听一下。”
我给了狸猫先生一个有话快说的眼神,别妨碍我骂人输出。
“我身体很好,也不缺钱。”他将一直攥在手里的东西展开,漂亮的钻石在灯光下炫彩夺目,“所以,我们结婚吧。”
“……”
我皮笑肉不笑的收下戒指,抬手指向对面胞弟,“先揍他一顿,我再考虑给你答案。”
“遵命。”
“顺便说,我零花钱很多,但就是不借给你。”
很好,今夜只有胞弟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本来打算摸一个活动主题搞事,然后发现没有以春秋作为主意象,那就算了。但是这么写真的很有趣。
蟪蛄春秋
庄子在倚靠着桌子做梦的时候,梦到一只蟪蛄走到他面前曲起前肢,像人一样拜了拜,开口说道:“我听闻您的《逍遥游》道理十分深厚,但为什么要用我们的生命来举例子呢?因为我们生命短暂而嘲笑我们,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庄子直立起上身坐着,说道:“并不是这样的呀!”
“虫子的生命短暂,难道野草的生命就不短暂了吗?野草的生命短暂,难道牛羊的生命就不短暂了吗?牛羊的生命短暂,那人的生命也是一样的。我们头顶青蓝色的天空;千万年来没有变更过颜色;我们脚下坚实的大地,千万年来没有变换过形状。即使有,那对于我来说也太久太久了。我的生命是如此短暂,身体如此脆弱,在天地面前,我们是并没有区别的。你现在与我对话,依赖的是你所具有的智识,我只不过也是一样的罢了!”
蟪蛄说:“既然这样,那在您眼中,什么样算是最高境界呢?我愿意详细地了解它。”
庄子说:“完美对于人而言也是难以追求的啊!人的心灵不是干净的,思维不是坦荡的;人的心思在与外界交流时就像战火一样动荡,又像是风吹过树林那样难以止息。当面对财产是会显出渴求,面对艰难时却又退避。这样的人,怎么才能得到完美呢!”
蟪蛄说:“难道现世的生物就一定要被围困在这样的迷茫之中吗?”
庄子说:“并不是,真正的完美也是有可能达到的。既然人生的所有困顿都是因自身的渴求而起,那若是没有这样的渴求,不就可以与自然相和了吗!人只有抛却了自己,才会靠近真正的‘道’啊!但即使舍弃自己也只是接近道心,距离达到明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太阳东升西落,水流向低处流,你我从鼻吸气,以口呼气,这是为什么呢?没有人能解答它们,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让这些东西遵循规律的主宰一样,这就是道。它没有一个具体的形状可以参考,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增长也没有损耗。寿命的长短只不过是数字的比较,而在你我眼中再大的数字,在天地面前只不过也是一瞬间罢了。”
“啊!天地之间又哪里有一个判定的标准呢?人所制定的标准都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谁能说你就是错的,我就是对的呢?人们之所以会产生差别,只不过是由自身发出的情感而已;而这种情感刚刚升起就马上消失了;在这种情感消失后,下一种情感又会立刻升起,人就是这样被困在自身之中的啊。以前的喜爱会变成之后的厌恶,以前的厌恶会变成之后的喜爱;又是如何为它们定义的呢?所谓的正确果真存在吗?所谓的错误果真存在吗?相似的事物聚集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它们有这种天性罢了!而这种相似和差异果真存在吗?”
“万物死亡的过程都是一样的,万物新生的过程也都是一样的,一个物体死亡的过程正是另一个物体新生的过程;或许在道心之中,万物的生与死根本就没什么不同啊!喜怒是同一个本源,生死也是同一个本源;当你领会这一层精神的时候,你便证实到了道境界,而这才是恢复道心的第一步啊。”
蟪蛄十分惊讶,问道:“生与死怎么会是同样的事情呢!死去之后,身体会化为泥土。”
庄子说:“确实是这样的。但在泥土中会生长出新的菌丝,你怎么能说你的死亡不是它们的新生呢?而且你本来就由泥土中出生,死亡只不过是回到了你来的地方而已。我也是一样的啊!彭祖看我们不过是夭折的小孩,但天地面前八百岁的彭祖也是夭折的孩子罢了!一味的追求身体的长生有什么用呢,认识到道之本心才是更重要的事情啊。”
“真正的大道是没有名讳的,如果一定要把它说得清楚,那也就失去了道的本质;如果在听到’道’的道理之后还在思考这是否是道,那也就无法去贴近道心啊!真正的圣人,在面对利益时没有获取它的心思,在面对害处时没有躲避它的心思,在面对事物时没有必须得到它的心思,也没有等到最后再去拿它的心思。对当下的心念不管是明明白白还是稀里糊涂都不去管他,只有心里真正达到无所谓的时候,才算是有了道心的成就了。既然已经明白了道心,那即使在春天出生,又在同一年的秋天死去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呀。”
蟪蛄听完,高兴地对庄子拜了拜,转身蹦跳着离开了。
Vol.210「背叛」《背叛》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电视剧睡魔同人,噩梦成真续)
巨大的帐篷装载着梦想、音乐和喧闹,在数百人环绕的场地中央,身着鲜艳服装的艺人们正在卖力的表演。和普通的马戏团不同,这里主打的都是怪胎,所谓的PT的怪奇秀已经火遍了整个美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涌入到这座巨大的帐篷里,等待欣赏一场无与伦比的奇幻梦境。
PT•巴纳姆像往常一样站在自己的瞭望台上——一个位于观众席后高处的小台子,俯视着今天的观众,他们的痴迷、尖叫与疯狂让他十分满意,这意味着这些人回去后会积极的宣传这里的表演,带来更多的观众和更多的钞票。
脚下传来打火机清脆的咔哒声,他低头看向身后的隐藏楼梯,发现有个穿着亚麻色贴身西装的金发年轻人正靠在上面懒洋洋的吸烟。在光线不算明亮的帐篷里,他依然带着漆黑的墨镜,镜框完全遮住了眼睛。在周身素淡的色彩中,那副墨镜就像两个漆黑的深洞,引人注意。
“怎么,表演不够吸引你吗?”作为一个十分关心自己商品的老板,巴纳姆总是乐于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听到他的提问,那个年轻人似乎吃了一惊,猛地抬头,微微张开了嘴巴,薄唇下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啊,我没想到这里有人,只是想抽支烟。”他晃动了一下夹着烟的手臂,咧嘴笑了笑。
“来吧,这里的视野更好。”巴纳姆招了招手,不知道为啥,他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这里,你才能看清空中飞人的飞跃动作。”
年轻人从善如流的跨上了最后几阶台阶,他伸出了右手,友好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柯林斯。”
“巴纳姆。”马戏团主人带着一种自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认出你了,外面到处都是你的海报。还有那些报纸,总是有你的照片还有你的马戏团。”
“第一次来?”巴纳姆满意于对方的反应,得意的挑了挑眉,“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节目吗?”
柯林斯依然挂着轻松的笑容,手指点了点下方:“这里是第一次,不过我以前看过你的博物馆,那可真是杰作。不少人从那边出来后,回家做了几晚的噩梦。”
“也包括你?”巴纳斯笑了,位于百老汇街头的怪胎秀博物馆已经烧毁多年,眼前的年轻人当年去的时候恐怕还是个孩子。
柯林斯笑的更厉害了:“我可爱死那些梦了。”
“喜欢噩梦?那可真是特别的爱好。”
“彼此彼此,你喜欢的这些……特殊的人士,也是另人印象深刻。”柯林斯靠近了点,像是在说一个秘密。“我特别喜欢那些身体结构特殊的,暹罗兄弟,三个乳房的女人,侏儒将军……”
“那可说不上是爱好,我只是提供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这些特别的人,在社会上很难谋生,而大家对看到一些特别的事物总是饱含热情。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驱使着我们不断去发掘那些新奇的、陌生的、怪诞的事物,来刺激我们的头脑,愉悦我们的身心。”
柯林斯点头附和:“确实如此。更何况,他们会给你带来大量的金钱和名气。”
巴纳姆摆了摆手:“我更愿意称之为一种互惠的关系。”
“不错的尝试,双赢的局面。”柯林斯自言自语道,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跳台。鼓点密集的落下,把气氛烘托的愈发热烈,穿着紧身亮片礼服的女孩,顶着一头氤氲的粉色头发从高台上轻盈的跃下,双手握住单杠,荡向帐篷的另一边。
她的搭档从另外一侧也荡了过来,伸长了双手准备接住飞来的同伴。然而千百次训练的成果在这一次出了意外,女孩的手并没能稳稳的落入男性搭档的手中。在众人的惊呼中,年长的杂耍艺人猛地往下一坠,仅靠脚掌钩住了自己的杆子,成功的抓住了即将坠落地面的女孩的一只手,把她从摔死的境地拉了回来。
观众们看到这有惊无险的一幕都大为激动,疯狂的鼓起了掌,以为这是最新的安排。然而身为马戏团老板的巴纳姆可明白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勉强维持着自己的风度和柯林斯告别:“看样子我得去后台看看,你得一个人享受接下来的节目了。”
“当然没问题。”柯林斯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气,慵懒的挥手告别。“我听说前两天你们的缩骨专家失踪了,好像到现在都没找到。我可喜欢他的节目了,本来应该在空中飞人后面的,对吗?”
巴纳姆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转了回来:“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啊,那家伙失踪前还预支了我半年的报酬,我怀疑他是看上那个女人跑了。”
“不,他没有跑。”柯林斯十分肯定的回答,“他的尸体装在一个行李箱里,今天下午在长岛的海滩被人发现了。”
巴纳姆往前走了两步,几乎和柯林斯脸对脸了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眼前的人。
“你的消息确实很灵通啊,请问来找我有什么事?”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要还看不出对方有目的而来,他就白混这么多年了。
“只是来谈谈。”柯林斯喷了一点烟雾在对方脸上,满意的看到那张自负的脸上一闪而过的恼怒。
“那这里可不是什么适合谈话的地方,要不来我的办公室?”巴纳姆试探的问道,双手展开,似乎是邀请,又似乎是戒备。柯林斯的身后,隔着细细的金属栏杆,就是直达地板快速通道。轻轻一推,就可以让他坠落十几米,摔得肝脑涂地。
“为什么不呢?”柯林斯似乎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杀意,而是轻松的耸了耸肩,贴身擦过了巴纳姆的身边,走向了楼梯。
办公室距离帐篷有点距离,是个小型的帐篷。从这里可以清楚的听到观众的欢呼和惊叫,但沉沉的夜色把发光的帐篷包裹的像一个远方的梦,虚幻而飘渺。
巴纳姆从容的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借着倒酒的功夫,把枪揣进了怀里。他得搞清楚面前年轻人的身份,再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置他。到了他这种地位,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可别想从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
“威士忌?”他把酒杯递了过去,柯林斯毫不怀疑的接住,把酒杯在鼻子下面晃了晃,品味了一下酒浆散发的香气。
“所以,你花了5刀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我们团员的不幸遭遇吗?”巴纳姆靠在自己的书桌上,抿了一口酒,开门见山。
柯林斯举起酒杯,让灯光可以透过酒杯里的液体照射到自己的墨镜上,那些浓度不同的液体在酒精中扭曲成不易觉察的暗流,只有在光线下才能分辨出即将完全融合的药物。
“我只是好奇,你团里以前失踪的那些团员是不是也装在什么箱子里,沉在某处水底。”他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觉得麻醉剂对酒的味道影响不大,所以干脆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琥珀色液体。
“好奇心可是会杀死猫的……你是什么人,私家侦探?警察?”巴纳姆看着对方毫无知觉的喝下了可以让大象昏倒的麻醉剂,心里放松了不少,随意的问道。
“你可以把我当作某个寻找合伙人的创业者,我喜欢你兜售恐惧和猎奇的方法,我也喜欢你做事的风格还有你的影响力。”柯林斯摇了摇头,像是不胜酒力似的,扶住了一旁的椅子。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缺少一个合伙人呢?”巴纳姆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继续诱导对方谈话,拖延时间。
柯林斯扶着椅子缓缓的坐了下来,从西装里掏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他握住匕首,轻轻的指向马戏团长,用含糊的声音回答:“因为你的马戏团少一个飞刀手,像我这么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