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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千
朱霞的小儿子在意外中出生了,受惊早产又加上她是高龄产妇,一切都很糟糕。更糟糕的是紧接着她就被简天隐秘地送到这座家乡小镇的公寓里,躲避虎视眈眈的对头。这里除了她和儿子,只有自小照顾她的保姆和丈夫心腹的手下保护他们的安全。
最开始的几天,朱霞的身体还很虚弱,总是在睡觉,而清醒的时候,就会念叨着她的儿子们。
“小少爷还在保温箱里,医生说还要观察两周。”
“他原本快足月了……他原本不需要一个人躺在那边生死未卜的。你知道如果我没有气昏头一个人跑出去……也许就不会发生意外……阿天说过好多次让我不要去找赤龙!但是我怎么可以不去呢……”如果她更加谨慎一点,不受仇家的挑衅,那么她也不会早产,也许等到足月的时候她的小儿子就该顺利地躺在她的身边,她能静静地看着他,他会用小手无意识地裹住她的手指,或者就他单纯地在睡觉,口水咕噜噜地冒泡。但是现在一切化为了泡影,她懊恼地躺在床上唠叨起来。
她的话一直很多,但不是这种阴沉又幽怨的唠叨,保姆想着。朱霞一直是人群里的最能炒热气氛的那一个,一朵花开一阵凉风都能让她高兴起来。就在一周前,她还高兴地为要出生的孩子挑选物品,现在的婴儿用品实在是太多了,保姆听着她细数着不同用品不同的设计,眼睛闪闪发亮,光是一个儿童爬行铺就有不同材质不同的功能,海绵的、泡沫的,带玩具的、送顶挂的。她一个个介绍过来,话不停,她的快乐总是能感染到人。
而此刻的朱霞倒是变得憔悴起来,目光无神,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我真是一个糟糕的母亲。”眼泪落在手上,保姆姨只能握着她的手安慰:“没事的,霞姐,没事的。小少爷的情况很好。”
“别骗我了……红姨……你们别骗我了……你们根本不能和医院联系,你根本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她越说情绪越是激动,有些喘不上气来,“他是不是已经死了你们都不告诉我!让我见见他……”保姆只能抱紧了她,希望能为她分担一些悲痛。
“小少爷在保温箱里,医生在照顾他,你知道我们这里没有设施,照顾不了他。”
保姆温柔地抚摸着她的长发,唤起了她的乳名:“你只是需要忍耐一下。”
“我什么时候能见他……两周?”她的眼中含着泪水和愁情。
“两周,医生说两周。”保姆看着她愁苦的眼睛忍不住保证道。
保姆抱着她轻轻安抚,就像是朱霞小时候一样。朱霞从小就是怕孤独的人,父母工作忙碌,经常只留下她们两人在家中。保姆以前也是这样陪在床边保证,等她睡醒,父母就会回到她的身边。不过这些回忆已经很久远了,小姑娘已经长大成人很多年,很少有这种软弱的时候了。此刻,在她眼前,记忆中的少女迅速地因为悲伤和自责衰老下去,失去了光彩。
她安抚着朱霞,犹豫着提议:“我让少爷来陪陪你好吗?”她指的自然不是刚出生的小少爷,而是这次一同被安排在这里的二少爷。原本保姆怕孩子年纪太小会吵到她休息,很少将少爷带到她的房间,但是此刻,保姆知道孩子才能她带来一丝慰籍。
果然朱霞的眼神立刻亮了起来,几乎就要翻身下床:“我想去见见小仁。”
保姆一时慌了,好说歹说把朱霞劝在床上。保姆亲自去把二少爷带到朱霞的房门前,她用巾帕擦了擦手,有些紧张。她为二少爷收拾收拾衣服和头发:“记住我说的了吗?要乖,不要让妈妈费心,也不要说另外两个少爷的事情 。不然妈妈该伤心了。”
算上刚出生的小少爷,简家一共有三个儿子。这位二少爷虽然只有五岁,但是一向乖巧又懂事,小小年纪还会给大他三岁的哥哥说教。“不能剩饭。”那糯糯软软的声音配上认真的模样甚是好玩。大少爷常故意和他抬杠:“不剩饭的话吃撑了怎么办?吃撑了对身体也不好吧。”他年纪小还想不明白太复杂的事情,只觉得不能剩饭是真理,不能吃撑也对,只能委屈地说不出话来,噙着泪又认真地重复着他的说教:“妈妈说不能剩饭。”大少爷就笑成一团,乖乖把剩饭吃光。二少爷才满意地破涕为笑。
二少爷年纪小,还不太明白母亲遇险垂危的事情,只知道突然有事搬来了这里,也不知道为什么保姆不让他提兄弟的事情,不过他自信自己聪明极了,大人交代的事情都能做好,他点点头,自作主张地转动房门,房间里所有的窗帘都合上了,密不透风,昏暗无光,他看到妈妈正倚靠在床上看着窗外——看着窗帘。他期待地看了看保姆。保姆点了点头,他便立刻奔过去贴住母亲。
“妈妈!”他亲昵地叫了一声又一声。朱霞捧着这张小脸,亲了一大口,又拉开些距离,上下观察:“我的小仁没事!太好了。有没有哪里受伤,留下伤口没有。哪里疼呀小仁?”她先迅速地查看要害,又仔细地观察了一遍。二少爷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皮嫩肤白,健健康康,甚至丝毫不见伤口。
朱霞看着欢喜,将他抱在怀里:“太好了。”
二少爷对母亲的激动有些疑惑,正想要推开妈妈,却看到保姆制止的眼神。于是他还是任由母亲抱住他,毕竟母亲的怀抱也让他很是安心。这几天他也不好过,哥哥爸爸都不在,这里只有他们四个。但是红姨忙着照顾妈妈,朱明叔叔忙着工作,而且朱明叔叔坏极了,也不允许他出门玩,也不许他去打扰妈妈,他每天只能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看视频玩游戏。
现在终于能见到妈妈了,不高兴的事情都立刻烟消云散,他也抱紧了妈妈:“妈妈,我有点想你了。我给你讲,我特别乖,学了新的歌。”
“好好,你快唱给我听听。”
儿子不知道哪里学来了一首歌颂妈妈的儿歌,唱着母亲是孩子的守护神,保护孩子免受风吹雨打,守护孩子一路成长。
11点朱明惯例地在屋内外检查了几遍,回到大厅。通常这个时候,红姨总在房间里看护少爷,照顾霞姐。但是今天,红姨还在客厅等他,见他来了,便用小巾帕擦着手站了起来:“明哥,要喝点什么吗?”
“不用了,红姨。”朱明礼貌地道谢,“有什么事吗?”霞姐对红姨很亲近,连带着会里的人都对红姨很尊敬。
“霞姐想要见小少爷,我觉得她不太好。如果能让她见到小少爷,也许会好一点……”
“这恐怕很难。”
“医生之前说小少爷两周可以从保温箱里出来,到时候能不能带小少爷来这里。”
“选龙头还要一个月,这一个月我们哪里都不能回去。”朱明耐下心给红姨讲道理:“你也知道赤龙的人袭击了大少爷和霞姐,现在让他们回去真的很危险。”
红姨沉默,朱明说的她都明白,但是她也不知道等“两周”这个定时炸弹炸开的时候,她该怎么办。她只能点点头与朱明道了晚安。
日子一天天过去,朱霞几乎肉眼可见地急躁起来。发脾气的次数也多了。她原本就是直率的人,有什么就会说。虽然她会忍耐着不在儿子面前发作,一旦儿子离开房间,她就忍不住朝红姨发火,任何小事都能点燃她的怒火。
涨奶和疼痛原本就让她烦躁,而保姆在她耳边叨叨唠唠着“你身体如何了?”“疼吗?”这种“无意义”的关心让她更加郁闷。
“别说了!烦死了!!”保姆会立刻噤声。但是再次为她端水送餐喂药的时候、看着她时而苍白又阴郁的脸色时候,保姆忍不住又会再问一句。
“我疼!我难受死了!躺在床上都闷坏了,但是又没气力起身!血一直在流,一直在流,湿漉漉的难受死了!!疼就算了,我扎自己一刀就不疼了!”她露出了自己的胳膊,上面是被她自己掐出来的痕迹,“但是这根本不是疼!不对,是疼!肚子又涨又重又恶心,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能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她总是大吼着结束话题,有时候也会哭起来。
一开始朱明听到房间里的吵闹还会来帮忙,但是朱霞只是大叫着“让这个臭男人滚开,说了多少次不要让男人进来!!”朱明第一次见到这个乱糟糟又歇斯底里的女人的时候有些不相信这是朱霞。霞姐是组里的大姐,他进组的时候霞姐已经不太出面,但是他听过很多霞姐的丰功伟绩,怎么一个人单枪匹马抢查到对方的货舱,怎么带着人去人家出千的场子打架。他和朱霞去过靶场,朱霞盯着靶子的眼神自信又凶狠,让初出茅庐的他感到惊悚,他相信那些丰功伟绩都不是“故事”。霞姐不但能打,长得也漂亮极了,总是爽朗地笑着,人总是对漂亮的异性很容易心生好感,而这份好感和憧憬此刻有些消散了。
但是他敬重简天和朱霞,而且竹剑会非常传统,拜关公,讲义气。朱明从接到任务开始就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保护着嫂嫂身陷敌营的关二爷,豪气顿生。他听着房间里的混乱吵闹,想着外面危机四伏,总得想想办法完成他的任务才是。
朱明的任务说简单也很简单,说困难也很困难。只要他们的藏身处没有被赤龙那派发现,那他们完全可以高枕无忧,但是一旦被发现,朱明一人显然是不足以保护这一家妇孺病弱,他要做的是及时地通知竹剑会和大哥。他每天盯着路上人来人往的人,生怕漏了哪个可疑人物,又绕着公寓转一圈又一圈,生怕漏了什么细节。
连续两周的精神高度集中,让他实在没了心思去多想些什么。他看着红姨的黑眼圈,也知道两个人都是煎熬。他趁着红姨做饭的档口,把她叫了出来。
“这是镇定剂,和霞姐的药一起给她吃。”他递了个一瓶药给红姨,他停顿了一下,犹豫着开口说,“当然如果能把霞姐的病根治,那一切都会更加顺利。”
朱明真是年轻人说话不经大脑,红姨一边洗菜,一边恼怒。如果一个人的病是说治好就能治好的,那世界上的人会少一半的烦恼,如果世上有这种能一下子治好病的方法,那她要先治治她的腰腿和失眠。然而世界上唯一快速有效的只有麻痹和欺骗,比如她的止痛药和这瓶镇定剂。
不过至少这让她和朱霞有一丝喘息。
小仁真的很乖巧懂事,他又是帮红姨开门,又是要给妈妈喂饭,一副很有担当的样子。虽然朱霞从不在他面前发火,但是他似乎能感受到朱霞的不快乐似的,时常安抚她。朱霞一瞬间觉得儿子真的长大了,和以前那个吵吵嚷嚷的儿子完全不一样,也比她小时候强多了。
不但如此他似乎也开始有了小心思,经常欲言又止的模样,追问起来,他又认真地摇摇头,不肯告诉母亲。她都不知道小孩子那么小就会有秘密了。
她问是不是想要玩具,是不是想出去玩,是不是想要零食,是不是想爸爸了,是不是要玩游戏,是不是有了喜欢的小女孩,她猜遍了一切,但是儿子就是不肯说。煞有介事地捂住嘴巴,皱着眉头,就像他一本正经的老爸。
朱霞一下子就笑了,也不再追问。
有了儿子的陪伴,朱霞的精神似乎平稳了下来,只是偶尔还是会做恶梦。
记忆像是得空帮她整理起了过往。她最近总是梦到自己年轻的时候在街头打架的场景。小混混打架的起因总是很无聊的,抢球场、嘴巴不干净、又或是单纯的故意挑衅看人不爽。她和身边的同伴们一起因为无聊的理由打得头破血流。
她也梦到自己真的给组里开始干“正事”的时候一个人蹲点抢货的事情。这种风险很高的事情原本不用她来做的,她父母都是组里的高层,她性格爽朗又长得漂亮,哪个男人愿意自己落于美女之后呢?但是她很倔强又自信自己的一身本事,冲在前头给组里做了不少事。她年轻时候就是众星捧月,出入相随的人众多,自己又身手好,她怕什么呢?
直到和丈夫简天结婚,生下简仁,为人母后,她才真正地停下手来。她发现了比满足她过剩的精力和自尊更有趣的事情——养孩子。小孩子实在是太有趣了,大的那个自以为是,小的那个一本正经。年纪到了,她就给他们讲三国演义,讲关公的故事,她也是听着这个故事长大的。然后教他们耍枪。简天反对他们舞刀弄枪的,她却觉得,混黑道的,小孩子总要会保护自己,她爸妈从小也是那么教的。
但是她今天又做了噩梦,梦到赤龙的人趁着她怀孕、不便行动的时候来偷袭她和简仁。儿子年纪那么小,却勇敢地扑在她身上帮她挡枪,他的手贴在朱霞的身上,渐渐变得冰凉。她想起来简天劝过自己很多次,他们年轻的时候仇人太多了,不要总是把孩子带在身边,但是她总是不舍得和孩子分开。
她猛然惊醒,确认儿子毫发无伤地躺在她身边才松了一口气,却又忍不住干呕起来。
保姆听到声响顶着黑眼圈闯了进来,着急地给她顺气倒水。
“红姨,你是不是一直趴在门上,我有一点动静你总是第一个到。”
“我巴不得趴在你门上,生怕你有什么事情!你这个小孩不识好歹。”红姨见她还能开玩笑,忍不住嗔怪道,又放下了心,朱霞的精神确实较之前好了很多。早产对她身体的影响也在渐渐好转。
“我觉得我过两天就可以下地练练了。”
“你的手还疼吗?”
“疼的。”朱霞动了动手腕不再说话。
“还是再多休息两天吧。这个我让朱明给你查了。”保姆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念了起来,“孕激素为了开骨盆顺产准备会刺激骨缝打开,在影响骨盆的同时,也会影响到了身体其他的关节。你的手痛就是这个这个孕激素导致的,过了这阵就好了。”
“大家都会这样吗?我上次生阿仁就没事。”
“每个人每次情况都不一样。很快就会过去的,你看之前你还涨奶,现在已经好了。”
朱霞点点头。如果说有什么幸运的事情,那就是她不是第一次生产,有不少经验,但是之前生产的时候一切似乎没有这次那么可恶又可怖,她只体会到当母亲的喜悦,而这一次她体会到了当母亲的痛苦。
“你快睡。”红姨催促着她入睡,她顺从地点点头。
朱霞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离天亮还有很久,这次她没有坐起来也没有发出声响,她只是转头看着熟睡不知事的儿子,又流下了眼泪。
她总是不想让儿子离开她的身边,但是小孩子自由的天性很难被束缚。虽然二少爷已经是乖巧内向那一类型的孩子,但是比起待在昏暗的房间里,他还是更喜欢到处跑来跑去。她教他下棋又教他打拳,但是她总是昏昏沉沉的,做到一半又没了力气,眼睁睁看着儿子跑出去,带着红姨回来照顾她。如此几次之后,她也不再强求。
二少爷还是很乖,总是来她房间给她唱歌,给她讲故事,朱霞总是抱紧儿子,直到儿子乖乖地说:妈妈这样我好难受,才舍得放手。
朱霞的手痛逐渐也好多了,朱霞有一次提起了想要拿一下枪。她以前就很喜欢打靶,她知道朱明有枪,想借来试试身手。
朱明把子弹撤空,给了她一把M1911,在她房间里装设了靶子,让她没事的时候可以练练举枪,但是她的手很快沉了下去,她发现自己实在是没有力气也没有精神练习,无力感逐渐笼罩着她。
红姨知道是药的原因,只能安慰她:“过段时间就好了,过段时间就好了。”朱霞隐隐约约知道已经过了很久了,但是房间的窗帘从来没有被拉开过,她又整日整日地在睡觉,让她逐渐丧失了时间的概念。
红姨照顾着她睡觉,乖巧的朱霞好哄很多,这让红姨松了一口气,只是偶尔有些对话让人不安。
有一次她说:“红姨,从小你就骗我,小时候父母陪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问:我睡着后你们会不会走?每次你们都跟我保证,绝对不会离开。但是每次我醒来,他们都不在了。”保姆从没想到朱霞的记忆中,小时候哄孩子的谎言竟然给她心里留下了那么深的印记,她以为那只是普通的、善意的谎言。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朱霞会突然提及这个,她心虚地想是不是朱霞察觉带到了下药的事情。
但是既然朱霞没有戳穿,那……这就像哄孩子睡觉一下,孩子一旦安静地睡着了,等到黎明到来一切都会好起来。
黎明很快就来了,孩子也会睡醒的。朱明带来了选举的结果,简天赢了,或者说,赤龙死了。
简天今晚就会来接他们,整个公寓里一下子就欢快了起来,红姨想把窗帘都拉起来——原本因为朱明想要隐藏房内的事情,从来不让拉开窗帘——却被朱明阻止了,毕竟赤龙才刚死,万一有些失去龙首的亡命之徒不管不顾就不好了。
确实,到最后一刻之前都不能松懈。
红姨快乐地告诉朱霞和二少爷,明天就要回去的事情。
朱霞瞪大了眼睛,问今天是几号。她的脑子有些无法思考,觉得遗忘了什么,然后她想起来了,两周早就已经过去,她小儿子的事情,再也没有下文。
她的小儿子怎么样了?但是她反应太慢了,没来得及问,红姨就已经离开房间去收拾了。毕竟她们马上就要回去了,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小仁跑了进来,有些高兴,他蹦蹦跳跳地给她看要送给爸爸、哥哥和弟弟的画。
噩梦猛然向朱霞袭来。算上刚出生的小少爷,简家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简仁,二儿子简风,小儿子简利。她看着简风有些不可置信,她的脑子还是昏昏沉沉的,但是她已经逐渐想明白了。
她一把抱住了正在炫耀的简风,呆呆地说:“对不起……”
这位二少爷只是急着推开妈妈:“妈妈,你快松开,我的画要皱了!”
她赶忙松开手,画果然被她揉皱了。二少爷看着他精心完成的大作,几乎要哭了出来,推开妈妈就跑开了。
她确实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简天的车停到公寓楼下的时候,妻子的身体,从天而降,血从她的身下一点点蔓延了开来。
***
备注:对不起这个月太忙写不完所以迅速结尾了!!!
想问问,对于主角心理变化的描述清晰吗?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本文为扭曲仙境jamikali同人文
一条土路,出发前记得用黑加仑灌满你的酒壶——【不期而遇】
在临近放学的时间突然下起了雨,jamil有点懊恼,因为他是没有带伞的。座位后面的女同学们在窸窸窣窣地讨论什么,随后她们当中的一个人像是被当成代表派了出来,大声喊jamil的名字。他只好转过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那女生的手指着窗外,”你在捻窗外的花,结果被雨水打了。被吓了一跳的样子很帅呢。“
她们这样说着又开始聚着脑袋嬉笑,jamil完全没听懂她们到底在高兴什么。
他便在不解中挨到了下课,那群女生——jamil现在怀疑她们只是为了取乐子而说点胡话,她们追逐打闹着跑出去了,到最后都没有一个好心人来告诉jamil她们到底为什么说那些话,真是过分。jamil也收拾了书包往教室外走,外面的雨已经下得有一点规模了,倒没有大到能给人洗个澡的程度,如果要描述的话,正适合拿去煮汤,就是这样大的一场雨。
这样的天气适合打起一把水蓝色的伞,躲在下头忧郁的阴影里拿出随身听放潮湿的歌。不过jamil手上不仅没有伞也没有随身听,能起挡雨作用的只有卫衣自带的兜帽。兜帽是暗红色的,jamil拉上兜帽挤入打伞的学生之中,从上往下看,他就像一条有点呆板的鱼,在雨水拍打的池子中避开了路上所有的浮萍往前走。
他一路走到学校旁边的车站。jamil的书包里有一个硬币,他可以用这个硬币来坐公交车,也可以到附近的便利店借一下公用电话打给老爸说“我没带雨伞”。不过家里人不一定有空来接他,而且,咳,怎么看都是“下雨天戴着湿漉漉的兜帽沉默地回家”比较酷吧?有时候青春期的儿子一言不发地淋了场雨并不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而是因为他觉得那样更加帅气哦。这样想jamil就有点想去便利店买泡泡糖来嚼着等车,可惜jamil只有一个硬币。
一个硬币可以用来乘车、打电话、买泡泡糖、和kalim玩猜正反游戏,两个硬币可以买一条水手巾、租公共雨伞、在网上下载一首喜欢的歌,三个硬币可以送潮湿的衣物去洗衣店,五个硬币可以进旁边的电玩店躲雨,十个硬币可以买一把雨伞,二十个硬币可以打车。
车站上方挂着的电视广播正在放今日新闻,jamil抬起头看向屏幕,男主持人神情严肃地念诵稿子,其后方则是在播放类似于现场播报的视频。
“……近日受到台风的影响,未来几日将多地连续数日出现中大降雨,居民出行前注意查看天气预报……“
jamil要坐的车是特快专线,从学校门口出发绕过大半个城镇直达居民区,其中会路过asim公园。这班车是几年前新增的,只有在初中放学的日子开放。它快速便捷的特性让jamil节省了不少回asim家的时间,听说这班车是某个大人物在背后推动建立的,其目的是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在休息日更早地见到他的朋友。至于这班车到底有多快呢——它还没有到站,来接jamil的专车就到车站了。
jamil并没有认出来那辆黑色长轿车是来接自己的,直到它在车站前停下,贴了防窥膜的车窗慢悠悠地降下来。在车窗被摇下的过程中jamil想里面坐着的人的发型有点像kalim,这个人的眉眼也像kalim,他的表情也像kalim,原来里面坐着的人就是kalim。
“下雨了。”kalim边说边从里面递出来一把伞,“我就坐车来接你了。”
周围的学生便一齐看过来,jamil在万众瞩目下放弃他原本斜倚的广告墙走向kalim坐着的车。雨天的阴郁心情突然就一扫而空了,jamil其实有点尴尬,毕竟有这么多人在看着他,kalim拿着雨伞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jamil把那伞带手一起推回去:“你直接开门让我上车不就好了吗?”
“噢,我想你说不定会需要用伞——”
kalim从里面打开车门。然后,也许是习惯性的动作吧,jamil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kalim在推开车门后从里面钻了出来,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和jamil不同的是kalim可没有戴兜帽,这下真的需要打伞了,jamil只好又去拿kalim手中的那把伞。伞是新型的设计,打开时需要从顶端用力按一下,kalim生怕jamil不会似的,积极地伸手想帮助他打开雨伞。伞身上本来有有点湿,一通折腾后两个人都被雨水扫了一脸。
原来你这样着急地想见我。jamil忽然想。
我为什么要这样麻烦地打伞呢,直接教这家伙坐回去不就好了吗?jamil又想。
作者:眠春山
CP:创造营4rps 于洋X赞多
男人酩酊大醉,把皱巴巴的诊断书胡乱撕碎。从租屋被殴打出来,丢了酒吧弹琴的工作,妻离子散,他扶着街墙流浪。自觉到尽头,他反而豁然轻松,在萧索的街道,潇洒吹起悠扬口哨。他记不清上次吹口哨是多少年前,但如今不同,他自由了。贫困潦倒,起码酒精壮胆,至少此刻他无拘无束,一身轻无,他痴癫发笑,深信世上再无事物,可令他牵挂,恐惧。
他醉得踉跄,竟分辨不出口哨声中,渗透了古怪、壮大的铁锈摩擦声,像金属蹭地,自他身后响起……
“嘿,赞多……”
赞多差点没连人带沙发翻过去。
前头一阵哄笑,“赞多,太早了!恐怖的这会还没开始。”
赞多稳住身形,做无事发生状。电影开头一段他因为晚来,前情提要还没消化完毕,就被陡然惊悚的背景乐兜头盖脑瘆一激灵,还没缓过劲,AK幽暗中的一嗓门,吓得他险些长腿一蹬窜飞出去。亏得于洋拽住他后腰带,边把他扒拉回来,边忙不迭地跟坐前面的学员们打哈哈糊弄。
“赞多你何苦呢,实在来不了这个咱下次一起来看别的。就咱四人,不笑话你哈,实在忍不住笑也保证不大声。”
赞多拿抱枕抽打前面AK的背,不敢大打出手互相折腾,只好小声抱怨嚷了一声,又往旁边于洋看了一眼。见于洋双眼含笑,颇有揶揄地看自己,他欲言又止,半晌缩回了懒人沙发里充当鸵鸟。
于洋好奇,刚赞多的确是胆战心惊,还心不在焉,却在向他这边看过来一会后,奇妙地显出些放松,甚至愿意勉强多看屏幕几眼了。刚才他以为赞多会拉着他问问前情提要,结果赞多也没任何这个意图,叫他闹不清赞多对这电影有无意趣了。转念想,头皮发麻吱哇乱叫还要看下去,观恐怖片的人类通症之一罢,于洋了然顿悟,把目光收回前方珍贵影像。
毕竟,换电影福利的豆,营中货币也,每一枚都要用在刀刃上。时值春节,众人身囚岛上,心赛猛虎下山,对自由刺激和消费主义的欲望暴涨。爱情片看了酸,贺岁片看了涩,纯动作的腻慌,太经典都看过的略。历经几百回合激战,一张张电影卡牌剔除后,最顶上,赫然一张剧情恐怖片。试问有什么比欢天喜地过年、却苦于无法回家时,聚众看加倍身陷水深火热的角色,要来得更活泼的。于是结伴浩浩荡荡,携巨款向电影放映间去,中途顺带拐走一个窝在走廊窗隙弹唱的于洋。
于洋随波逐流,选了最后一排通道,最靠里角落的懒人沙发滑瘫下。倒是没想到这片子,重点部分前的剧情铺垫漫长细腻,他看得投入,后面陆续有人进来也没留神,直到某种奇异感觉降临,他抬头向右边看去,恰好看见赞多困难地躬低身型,向他这边小心挪来。赞多跟这排坐的人一一轻声致歉,力图不挡他们视线,虽然没多成功。于洋拍拍身边位置,敞开胸怀手臂,做了“过来”的口型。也不知他有无看见,但赞多是直截了当往他身边来,走到末,没留神脚步绊了一下,险些撞趴上于洋,他紧急拿手肘抵住墙壁,把于洋困在双臂间。于洋第一时间伸手去扶,见他无事,又险些笑出声,圈住赞多的后腰,他便松软坍塌,一轱辘缩滚到他身旁了。有莫名的一阵,他们的注意力都没在电影上,赞多恍惚回神后,才问他:“放什么电影?”于洋这时也后知后觉,有些不好意思,说了电影名。赞多肉眼可见地僵硬,下意识往出口方向望去,可他右边靠外侧的张腾等人早已脱了鞋,无数长腿猛一伸,挡住他求生欲之路,还向他热情递来罐装爆米花,“赞多来点?”
见赞多一脸挣扎,于洋笑,他一时也没预料赞多对放映内容没心理建设,兴许是看到宿舍自己人都在,便过来了。他对赞多一字一顿说:“这个,不怕,有我。”顺带塞了他一个抱枕聊以慰藉。
很快他发现“不怕”说早了。第一幕Jump Scare时,这个一米八的大高个连人带枕撞上他,在旁人看来,像枚炮弹扎到于洋侧肩。于洋起初没有防备,还在端详怪物造型,被赞多撞得差点连带懒人沙发翻车,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就是一揽,就地搂肩控制,一把把这肇事司机抱个满怀,琢磨被赞多一股脑挨一下,看个3D速度与激情的话怕是还挺有实感。伴随阴森音效逐渐大放送,赞多像个斗牛在他怀里拱动,发出语意不详的惧声,惹来前排人们被逗乐的笑,恐怖氛围反而被冲散不少。于洋喷笑的热气直喷在他耳根,赞多捂住嘴,侧头嗔了一眼于洋。于洋捏捏他肩膀,笑着哄他放松。抱住他的那一刻,他下意识想,赞多身体原来有这么柔软的。
这话很没有道理,但赞多在离得远看去时,通常只能看见无坚不摧,很难第一时间意识到他有稍显细长的脖颈,和一点包裹在身形下的矛盾软弱。荧幕上渐入佳境,于洋一手把这大团蜷缩得越来越紧的、热乎乎暖烘烘搂得更近,一边揉揉赞多搁在肩窝的脑袋,挪了个互相更慰贴的位,在他毛茸乱发遮挡下,竭力瞅上几眼怪物姐姐的艳容。大抵是于洋自幼豹胆,心宽体胖,摸恐怖箱泰然自若如履平地,也或许是赞多活热热的厚重四月天在怀,把试图钻到他心里的妖魔鬼怪烫飞七八成,叫他如何也记不起来害怕,只想象镜头机位,叹有穿帮之嫌。他正茫茫然琢磨镜头艺术,手上却不听使唤,有一下没一下,顺溜赞多圆滚滚的后脑勺。据于洋日后招供表示,那样子的赞多,老招人疼了,按看见蹭过来的猫狗必将上手的定律,他纯属本能反应。此君模样理直气壮,妄顾AK搓着满胳膊鸡皮疙瘩大叫。
他有像小孩一样的发质,于洋寻思。说起来,他究竟为了啥进来看这个片子?他当时抬起头去,便见赞多已是往他这边来了,房间昏蒙影绰,他看见他的神色,似有一丝惶惑,不安。放映室拢共就这么几十号人,他却有一瞬像掉进茫茫大海,在打捞自己。
如果刚才赞多还是可控范围,在角色与观众热情脸对脸互动后,现在的赞多堪称惊慌失措。他是真害怕了,喉咙溢出细尖呜嘤,吓得“不行、恐怖”连串往外蹦母语,手脚并用,慌不择路往后挪,中途一度险些滑倒,颤抖堪比风中漏筛被摁在电门上,把于洋高瘦身板委委屈屈挤贴上墙壁。于洋身体动作先于大脑行动,把赞多同抱枕连抓带薅进胸前,他僵直的后背抵着于洋胸口,被于洋下颚抵住脑袋,被关在他胳膊长腿辖区里,再掐个抱枕当盾牌。干嘛呀干嘛呀,没见过猛汉害怕是怎么地?于洋一个巴掌把个别看热闹的脑袋隔空拍了回去。
电影过半,满场人不少骇得三两抱团,他俩倒也不算太突兀。赞多低垂着头,力图钻通抱枕,于洋手掌握住他肩膀,他的线条棱角和硬骨都挺硌人,因紧张而满涨于洋一手潮热。整片后颈,到宽阔却偏薄的肩胛,细细发颤,柔软发尾微微濡湿分缕,冷汗划过他苍白脖颈。他深靠、窝在他怀里,于洋不得不更岔开脚,把他从头到尾收裹住,这样颇费劲,于洋轻推他拨转一圈,重新圈抱到怀里,让他脑袋枕在自己肩窝上,赞多自觉把双腿往他后腰一搁,把头往于洋胸口一埋,咚地闷没了声,一动不动。荧幕上乌七抹黑血肉翻飞,倒给了他们黑暗的掩护。
我陪你出去吧?于洋在他耳根边用气音问,他抖了抖,把耳朵往于洋的鬓角上压扁乱蹭。他的高度敏感,对荧幕上的一举一动,悉数生发出难以自抑、切身沉浸感,只或多或少的区别。血肉,惨叫,惊声,蜂涌到面前,极暗环境似封闭的巢壳,全方位哺育蠢动虫卵,发酵腥气和恶意,尖锐和轰压自四面八方来。而阴影里伸出一双手,平和,稳定,把他包容过去,人的温热自他后背泅来。一瞬间,那些刺耳惊笑声如潮水消退,只留下这双拥他的手臂,鲜明的厚重。
被吓哭了可还行?于洋眯眼,回想赞多抬眼看他时,眼里的湿润。它幽邃,闪烁,像潜涌着生机蓬勃、盈亮的暗河。待于洋想细看去,投影仪陡然一亮,他眼中摄人心魂的漩涡,熄灭在光象与嘈杂里。
***
后来他们405果真大手一挥,一掷千豆,包了放映间,呼朋唤伴,点了个舞乐爱情片。只是到那会,大家心绪不似起初,多忙碌心焦,爱情片受众也不广,最后观者无多。
空调悠悠运作,冷气嗡嗡,仿佛水族馆里寒凉包围。人们呆在一个静谧的箱庭里,缄默沉浸。刘彰几乎快睡过去,下滑的吱嘎响动传来,他多少有点舍命陪赞多的意味,晚上被demo榨干元气,电影没有歌舞的环节里,基本歪着脖子犯昏沉。而力丸从松懈,到一派正色,眼看掉进了汲取编舞精华的旺盛钻研欲。
黑暗中,荧幕微光闪烁,映亮赞多凝神的侧脸,在他鼻侧投下影绰幽光,反射盈盈水迹。他眼睑到颧骨浮现软红,双手合十,做祈祷状,抵在唇上,唇到下颚连带他指节轮廓,难以自已地轻颤。他兀自被放逐到遥远的过去时空,在同自己无关的爱愁中孤泣。于洋一手撑着脸,歪着身体,陷在适合梦寐的软椅中,身体微妙的姿势和方向,有意无意便朝向了赞多,他便也顺水推舟,不动声色看他。
于洋明白,赞多的视域,越过了常人通常自我设防的线,世上的怖惧和情爱,皆如涟漪圈缩,不容抗拒,被动地收纳入他内里。那么丰厚的感情,盈满的泪水,慷慨得足以荡开去,渗润四面八方,分给与他有关无关,爱他憎他的人。他高度的敏感与触知,也似涟漪,向世间扩散、回荡。待旋及回来他自身上,却不剩下多少垂怜。他是足够恩惠的,像他名字,平等散播情热与浪漫的献礼。像从年轻的白日梦里跳出,落在做梦人眼前,一身轻盈。
故事里,有情人为赴梦各奔东西,赞多也身陷他们处境,看起来有些遥远了,像他所在的时空凝结,永固在只有他才懂的经历,困在片里那座情深爱炽的城中漂流去了。泪水划过他脸庞,落进空气,似坠入水箱中,汇入涌潮。他柔软敞开,又似同他隔了道墙壁。令于洋想起从前,路过花鸟市五彩斑斓的巨大水族箱,金鱼隔着玻璃,吻他指腹,他为不能及这美丽生灵纤细感知的世界,而怅惘的刹那。
看恐怖片那时,他擦他的眼泪,揉他头发,把他圈抱在怀里,大方而透明。而今,他迟疑。个中区别迟来地造访了他。影片上女主姣好红唇开阖,慢条斯理,吐出瑰丽水泡,渗染箱中水流情暧的浑浊。他只顾看赞多的侧脸,浑浊模糊了赞多的眉目,勾勒出,他陌生的情态与孤悲。
世间许多事,假如在意识到,反应过来前,就能及时制止,暴风狂澜的蝴蝶效应,便无暇诞生。只是这样的克制,超乎人类极限。无论他们置身于什么时空,什么交集,也不曾属于过他向赞多伸手的一刻。
于洋回过神来,手指已揩上赞多眼角。赞多转过头来,眨眨眼睛。水痕是凉的,他脸颊的温热传来,像他又重新和世界再次连接了。
他往于洋掌心轻轻挨去,乱发与脸颊柔蹭,在他掌中阖上双眼。
***
赞多从不肯被动站在命运风暴的风眼。
他在潜意识的水域里。举目环顾,风消雾散,他先于任何人,甚至先于他自我,醒觉他正身处属于他的命运涡流,且只由一人引起。
那个人,在昏暗环绕的座席,没有瘫靠,是难得坐起身来。荧幕中的受难主角轻哼口哨,悠扬寂寥。于洋双手交握,放在膝盖,向前倾俯身体,微驼着背,看着电影里,那个天地之大无处可去,形销骨立,犹带欢愉的男人。投影机光束张弛舒放,凝结空气中细微尘埃,投射前方幕墙,他温俊的侧脸在光束下若隐若现。
光影纷扰中,虽然他面无表情,看不分明,但赞多意识到,于洋在哭。他像身处在湖中心的黑礁,自脚下起始,虚空中荡开圈圈涟漪,向外扩散,细微地抵达赞多脚边。
赞多拨开人潮,踏入那片岑寂的湖水,一心径直,向他身边涉去。
完
*在糖花截稿的第二天早上,写完了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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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食症是一种极易被浪漫化的病症。有太多缺乏浪漫细胞的人,但我从没见过谁听见这个病名时不露出“哇哦”的表情。虽说它的病征与病名这单纯的描述并不完全一致——我费口舌反复说这个又能怎样。
谁在看见半透明餐盒里盛装的花瓣时——即使面露一点怜悯,对于食物选择范围过于狭窄这一点,但他们心底里无论如何都会觉得,只能食用花朵是件沾着浪漫露珠的事情吧。打开盒盖时需要小心,即使没有塞入太多而压缩,掀开太快带起的风都会让已洗净的食物/美的一大象征飞出,纷纷散落。
花尝起来是什么味道?我的意思是说,你尝到的应该和普通人不一样吧。虽然我也没有尝过。
“你最好不要尝,”我说,微眯冷淡礼貌的笑眼,“万一尝了,隐藏的缺陷基因被激发,一口就迷上它,从今往后就只能像我这样了。”我握一握自己的手腕示意,皮肤缺乏血色,骨节分明。偏食终究会导致的营养不足。“它是你能想象到的最舒适的味道。”
你尝过纸吗?一般人也不会情急吃纸团。想象带香水气息的浅粉色信纸吧,气味和纸张表面都粗糙硌人。植物那种天然劣质的味道,沾在舌面上撕不掉。
在空间的另一侧,有人问她:能拍照吗?“你想拍什么角度?”她答。她手里拿着一支新鲜红艳的花,长枝上的刺肯定已去除。与她的眼她的指甲一样,衬得她一切白更加白。永远不是无力的苍白,是耀眼的,相机叫了又叫,摄影师忍不住连连赞美。知道她完全习惯,不会为此所动,配合镜头角度改变曲线弧度,恰如其分将脸歪一歪。
我知道她,太多人谈论她,谈论她的材质、形体与色彩,究竟是不是人造。这儿肯定是,那儿不确定。谈论那些手段若如此精致,必价格不菲;再说她的短裙与耳坠;她一定是不露名的谁家豢养的作品。一句比一句鄙夷。我只听不说话。我不在任何人身上找这种优越感。
那位摄影师看见我,见我塞下两片粉色花瓣,面前还剩下半盒。能拍我吗,他过来问我,说保护身份,会隐去我的脸。我的脸不重要。我们的照片大概会被投喂给截然不同的社群:人们会看几眼,有十秒受震动,半分钟发出感叹;然后就像我们周围的人,转头去看别的,考虑自我,忘掉我们。
那究竟是枝什么花?没有人会怀疑,只会浅层深思,辨识那玫瑰的品种、昂贵程度。
你在吃的是什么花?每餐购买一整盒新鲜玫瑰,可是很大一笔开销。难不成是便宜的冒牌玫瑰?天呐,他们将我的不发声只进食当作默认,为自己的一切猜想惊叹,嘲笑。我无意评判,只能说,相似的事情我见过太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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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终于走开后,我本以为她也一起离开了。她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即使她是从原地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隔着这么远,我都能闻见你优越感溢出的气味。”她说。手里拨着玫瑰的最外侧花瓣。这真不算一句好的搭讪开场。她倾身,趴在餐桌上看我,我的餐盒里还剩下一朵半的量。
“玫瑰和月季是同一种东西啊。”一手撑脸颊,她说。但我看她的笑容,发现她并不是在讽刺我,而是在表达从共犯感中获取的愉悦。
“那可不能这么说。你能把所有情歌中花的名字替换掉么?”我回以讽刺。他人和我都看不见我的内心想法。
“我知道,我知道。”她胭红的指甲掰下一片花瓣,递给我。“尝尝。这可是,”我想她可能要说我日常食物的廉价,她的陪衬的尊贵。“我自己种的。”
在僵持的半分钟间,她的手指抵着我的唇。如果达不到目标,她就会耐心地等,在最近的地方,准备好突破口随时的降临。如果达到目标,她就迅速将已得的成功经验活用,重复,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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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她非常喜欢亲手喂食饥饿的小动物。
“你对我有什么看法呢?”
她喜欢纤细又生机茁壮的东西。她喜欢摸我的肋骨,黑色的指甲按在苍白的皮肤上,感受骨骼上那层覆皮柔软的反作用力。用力按压,感受脉搏。“就像蝴蝶……我不该提那纤弱短命的动物?”
小时候,白色小粉蝶很好捉。活着的、扑腾着到处洒粉的,我将它塞进自己肮脏小孩的口里。
“我没有产生什么看法的能力。我选择食物都是按别人的标准。天知道我多讨厌,别人的标准与食物。我有多讨厌花朵。”
“花有什么招人讨厌的?”她故作委屈。
“蟹膏有什么招人讨厌的?他人还不是在得知那是动物体内的什么物质后,表示‘真恶心我再也不吃了’。非要替换就替换好了,用一种盛开的繁衍器官示爱,换一换手里握着的肢体好了,说真的吗,什么是爱?不,我讨厌不是因为这个。”
“可是它不美吗?大自然孕育出的如此鲜艳的色彩,还有香气。”
我吃过一整片草坪、一整盘的银杏叶。
“对,我就是讨厌花香,它对我而言堪比抓挠黑板。不,我不觉得鲜艳有什么美的。我只会想起培育出的过于繁复而沉重的花朵,甚至抬不起头,被自己压垂在地。现今一切演化都按人类的喜好定向发展。人爱养所谓纯种而娇弱的宠物伴侣。所有品种介绍上都要注明:需小心宠养,多发这几类遗传病。折耳的猫,头骨被选育得变形、挤压致畸头脑的狗,身材被缩得太小、生育成为灾难的微型便携宠物。野生动物的种群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因缺乏多样性,很可能被一场疫病全部击垮。人制造许许多多离开人就活不了的东西。那算是美?”
我曾经将一座盆景分成一段段吃下去。米粒一样的叶丛,骨一样的树枝。
“想不到你是个自然主义者。”她有点苦涩地说。
“不。我不在乎这一切。”我的声音和脸一样淡然。“已经没有什么不被人类影响,眼见所有事物都是有意刻就。什么品种不是被选育而成?绿色天然毫无意义。非要苛刻辨别,宝钻、鲜花和甜点都是利益的谎言,那人们还要怎么爱——编造爱情故事呢?我说了,我不会辨识美。”
成年时,我家人送我一条钻石项链。后来它被我咽下。小颗钻石本身像一枚融化到太小的硬糖,银色细链堆挤,艰难滑下喉咙。
这些我都有告诉她。毕竟花食症连个不正确的百科词条都没有。
“你不在乎。你真是漂亮。”她还是会惊叹的,毕竟她不是我。她叉起双手,“但就不能说一句看法吗?比方说,会有人说,我是——动物园里踱来踱去的,一只白孔雀。”
“你为什么要记住那种人的评判?你明知道是那种人。两点,首先:和许多已灭绝的夸张鸟类一样,孔雀只有雄性才能被人称美,雌性仿佛另一种生物,奇怪了,这玩意怎么和孔雀关在一个笼子里转悠。”
她喷笑的样子毫无修饰。就像抖动的花枝……就像。
“其次,人真是喜欢白色,白不过是病态。——我是说,只是对许多野生动物而言。不提伴随的异常体质,除了雪地,白都对生存不利。白色的孩子会被逐出种群。然后没等到死,人类捡到它、开始可怜它,把垃圾当作耀眼的珍宝供起来。人多么喜欢当救世主。”
“这一切在你看来都没有意义。”她说,指她被别人喜爱的那一切。
“是的。不过我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呢?我只是道听途说,毫不专家,也不去咨询确认。我当众开了口,一定会被谁指出错误,嘲笑致死。但无论如何,我就是这样认识世界的怪胎。哎呀。还要多亏了人喜欢花、有产业养花,我才不会饿死。人真是救世主,纵使我多么讨厌那一切。”
“我倒是不讨厌,”她说,“你真可爱。”
“我已经懒得对此表示疑问了。”
“我其实只是想听你怎么看我。”
她捧起我的脸,近距离望我的眼。要从中挖掘出我对她迷恋之深。
“我说了我没有看法。你其实想听俗气的比喻?”我声音有点抖。
“用你喜爱的东西比喻一下?”
“我没有喜爱的东西。”
“哎呀。那就,说说俗气的比喻吧。”她眨眨眼。我有睫毛扫动的触感。也可能是发丝全洒在了处于下方的我脸上。
那当然,那当然……
一朵白玫瑰。
可是,花实际上对我而言,有太多意义。她眨眨眼,就会对号入座。我没想表达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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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人迟早会放弃长久持有的那一切。”她说。
“可能还会很久,但已经比过去快太多了;但还不够。但你,”她深情对我说,“在我看来,对我而言,你已经站在那里了。”
她今天没有涂指甲,没携带可能有毒的物质。即使如此,洁净朴素的她也……
说实在,我过于不擅长看人了。“你觉得我能称美么?”她逼近地问。
“对你,我也需要一直重复么?我的眼看不见美。”
“是的,我知道。你的眼,你的脑辨识不出美。”她抓住我的双手,又抓住我的眼,“但你的胃,你的消化腺无比清楚。你与众不同的DNA,是真理的准则。你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美食家——毁灭者。毁灭多么美!而我们最常见的毁灭,就是进食。”
我不能描述我眼中的她,我触及的她。那会让读者对她有个具体的印象,但我在那些地方,顶多用些喻词,永远不准确的、被听惯的东西,我没有自己的感觉。所以我只能说我的一份构想:她像原始的茫然的理智,将一只畸形动物、一株色彩不同的植物当作神灵跪拜。将花瓣,将祭品塞进我嘴里,知道我一定会从中获得饱足,而她也获得她追求的极致。但说到底,我有多了解她。作为被虚构架立起来的神,就算我吃掉一个灵魂,也尝不到她是什么味道。
如她所愿。我诚意地吃光了盘中最后一片花瓣,一缕头发。一截指尖,一根锐刺。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
声音在脑海里疯狂盘旋,绝望像野草一样淹没了我。
可是为什么不想活了的人,没有杀死自己,却杀死了别人?
我很惶恐,因为我现在是在杀人凶手的身上,很荒谬的灵魂转移,躺在面前的血泊是“我”的尸体,而我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答应做实验的时候,我只是单纯不想活而已,所以当对方和我商量作为新项目的实验体、但是会因此丢失性命的时候,我大喜过望、不假思索,立刻提起墨水笔,在那张白纸黑字的协议上签了字。
“本人自愿参与,对于发生的任何后果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痛苦自负全责。”
可是我还活着这件事又怎么说???
我活着,但是我死了。这和不少诗歌里说的一点不一样,死而复生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何况还是在一个决心要消亡于此、和世界再也不产生联系的家伙。
浑浑噩噩地,我拿起桌面上污渍已经全凝固成为铁锈色的手巾,一遍遍机械擦着双手。太脏了,我丁点没有准备就这样成为一个“凶手”,警察会来抓我吗?还有多久来抓我?谁会相信我的辩驳?
“人不是我杀的,我是被杀的那个人。”我喃喃自语,演练供词,又觉得荒谬,冷汗从头顶一滴滴冒出来,还有莫名其妙的泪水,此时我的双手开始发抖,它们也和手巾一样慢慢变成铁锈红。
这个颜色好像是我家门口的院墙,爬山虎,夏天的时候轻轻松松往上,足状的根攀附在每一条砖缝。比起植物它们更像动物,比起动物它们也是被关在明亮窗户里的我,唯一的朋友。
我总是和爬山虎说话。父亲、母亲,他们觉得我在未来必然是出人头地、光鲜亮丽,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再不济也会是工程师,娶妻生子,然后如他们一般购置房屋和轿车,滴滴答答,早出晚归开在柏油马路上。滴滴答答,时间和年纪稀里糊涂长大,然后把孩子关在某一间屋子里,和着山一样的课本练习以及期望。
女佣每周来一次,大扫除,鸡毛掸子欻欻掸去灰尘,我爱看她们松快干活的样子,无忧无虑哼着歌把碗碟挤上洗涤剂,流水冲洗,然后用布抹去残余水迹。母亲总是把我赶到别的地方去,让我不要打扰别人,明明我既不走动也不言语。
当然,如果女佣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母亲会扬起脑袋,发出像被掐住脖子的鸡一样尖锐的声音,噢~孩子,要知道别人是如此辛苦,所以你得好好学习,知道吗?
我看着女佣诧异眼神,脸总是迅速发烫,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我像是现在一样擦不干净手,拼命无意义地互相揉搓指头,又像是现在一样,痛苦总是在脑海里大声盘旋。
我喊不出痛苦,我只能蹲下身子,假装自己腹痛。
母亲从来不怀疑,母亲只是说你真是没用。
我点燃桌子左侧的油灯,一页页翻遗留下的实验笔记,上面的内容却半点没进脑子里,我的耳朵留意着外面所有的声音,大风袭来,吹得百叶窗稀里哗啦,潮湿的泥土气息,漏出的天空阴沉,云压得很低,一会怕是要下雨。要不要关窗?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被警察抓去枪毙这件事我突然不在意了。既然同样是死,虽然我要死两次,但那又有什么区别?被抓走和判刑,然后吃枪子,这不也是解脱的好办法吗。虽然听上去可怖,也仅仅因为我从来没有违法经历,所以作为一贯良民惶恐而已。
我把手巾、油灯、笔记通通推到一边,两手交叉搁在椅背上枕住头,又用力一蹬桌子,木椅腿划过地板、发出刺耳的叫声,然后我把脚也一并交叉,搁在桌面上——这是我从前很想做但没敢做的动作。他们已经离谱到在房间装上监控,我甚至怀疑要是条件允许,他们甚至要在我脑袋里也装一个、好随时监控思想。一旦我有什么母亲认为有失礼数的行为,她就会冲进我的房间,劈头盖脸怒骂一顿。我看着窗外明亮的爬山虎,我没有想着成为树叶,我想着自己变成一条毒蛇,顺着枝繁叶茂爬上围墙,游进那些我恨的人的房间。
我恨我的父母,并不是恨他们为什么要生我。
我只是恨他们像风一样,带着泥土的香气,却不下雨。
我在死之前也要下雨。
柒
凌虚觉得很疼,他逆转经脉的代价使得他全身的真气几乎散了,经脉扭曲堵塞。这样的伤,不是养不好,但是却确实非常严重。他现在只觉得疼,疼到想要将身上所有的骨头都挖出来。起初他还想忍住,后来终究呻吟出声来。他竭力想睁开眼睛,却没有一丁点力气,这样剧烈的疼痛抽干了他所有的精力,让他连动一根手指都做不到 。
恍惚中感觉有什么东西覆在他的额上,微微的暖意从额上缓缓至下,游走在他的穴脉之中,虽细微却柔和,好像整个人泡在了温水之中,似乎缓解了一部分痛苦。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疼痛轻了许多,浑身暖融融的令他昏昏欲睡,他渐渐松懈下来,隐隐听到一声低低的叹息。声音那么熟悉。好像有什么人拉起了他的右手,十指交缠,轻轻地握住了他。这种填充指缝的感觉,他不曾感受过,也从未尝试过,只是莫名地有些安心。连最后一丝警戒也去了,终究昏昏睡去。
凌虚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尝试着动了动身,几乎每动一下就好像全身被利刃割裂一般,他右手攀住床边的石壁空隙,借力一点一点的挪动身子,那样剧烈的疼痛,几乎每使一点力气就要缓一口气,等他坐起身来已经是汗如雨下。他休息了一会儿,开始打量四周,这是一间简陋的石室,
两边石墙上点着油灯,不远处一块大石上有个水囊、一个小皮兜,还有他身上原本罩着的一件外袍,除此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他拿起外袍看了一眼,心中不由苦笑。天下玄色的袍子这么多,可他就觉得这应该是萧霆那一件。他几乎能想象萧霆凶巴巴气鼓鼓却又将袍子盖在他身上的样子。他有点不知道如何面对萧霆的苦恼,却又有种莫名的感动。
人总是在脆弱的时候会因为一点点温暖而感激涕零。
“袍子看再久,也长不出一个我来。”只听见萧霆的声音响起。凌虚循声望去,见萧霆身着素色中衣,下摆扎在裤子里,两边的袖子也挽了起来,两手各提一只洗剖干净的野兔,随意束起的发散落些细微的发丝留在额前,有种帅气的落拓,“你就庆幸吧,幸亏这夏季满林子都是乱跑的野兔子,虽然不如秋季的肥,总比冬天什么都没得吃好。我早就想好了,你看这是我特意寻到的一间古墓室,要是你救不活,连挖土埋你的功夫都省了。”
凌虚只是笑,他轻轻地说:“谢谢你来救我。”
“不谢,我是来收尸的。甚至觉得此间主人孤单的可怜,有你这俊俏的道长作伴极为不错。说不定哪,她还嫌你老。”萧霆熟练地从皮兜里找出点盐,均匀的抹在兔肉上,然后又起身在角落里拾掇拾掇几把干柴开始生火,“也别管什么素不素的了,先吃饱才有力气继续跑。”
凌虚只是静静看着萧霆动作,良久才道:“那些人训练有素,你…”
“省点心吧。”萧霆打断了凌虚,“现在躺着的是你,活蹦乱跳的是我,与其担心我,不如想想你的伤多久才好的了。我可没有那么多闲情逸致照顾你一个大男人。还有啊,我是嫌杀兔子会溅血弄脏衣服才顺便丢在那里的,你别乱摸来摸去,这身衣服花了我好几两银子做的,可贵了。”
凌虚听着萧霆这满口闹别扭的讽刺,不由失笑,他张了张口,可看着浑身是刺的萧霆,又默默地闭上了嘴。萧霆似乎还觉得不解气,愤愤地看了凌虚一眼,然后挑衅似的抽出凌虚的月影剑,把兔子插了上去,然后架到了柴火上。凌虚不由得在心里跟月影默念抱歉抱歉委屈委屈。
等到兔肉烤好,萧霆又凶巴巴地嫌弃凌虚手脏此处无水,然后将兔肉撕下来一点一点地往凌虚嘴里送。兔肉酥而不腻,还带着点奇异的香草清气,可口至极。吃罢兔肉,萧霆还弄了一些花露,又喂了凌虚一些。
凌虚知道萧霆有气,可是凶巴巴心疼的样子又让他觉得心暖。这种奇怪的情绪好像涓涓细流从心底流淌开来,卷起微微涟漪,连日的阴霾似乎也散开了不少。他忍不住注视着低头替他换药的萧霆,见他鬓角薄汗淋淋,忍不住伸手去擦,他向来有些洁癖,可是指下湿意让他生不出半点不适,甚至莫名生出些心疼来。他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但萧霆想必是一直不曾休息过。
萧霆给凌虚这样的动作弄得一愣,耳根竟微微发红。他佯装着皱眉,粗声道:“干嘛,乘机占少爷我便宜?”
凌虚也是被自己吓了一跳,他那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却才发现这样子有多暧昧。他沉默了半晌半晌,才犹豫着解释:“你…你出汗了。”
“你不也出汗了,这能有多稀奇。”萧霆瞥了他一眼,“我忙了一天一宿,连出个汗都不准吗?”
凌虚哑然。
见凌虚被自己的玩笑话弄得沉默,倒教萧霆不知道怎么继续了。他尴尬了一会儿,才沉声道:“谁跟你扯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啊,静守心神,我替你再疏通一次经脉。”
“不可,你的修为会因此受损。”凌虚阻止道。
萧霆瞥了他一眼,冷哼道:“天天守着你这个老男人在坟墓里,我修为才受损。”他不由分说盘腿坐在凌虚对面,“快点把这烂摊子收拾了才好赶你走,本少爷说了不想再见到你。”
萧霆说罢运气周身,整个人好似被温润的金芒笼罩,表情祥慈肃穆。他汇气于掌贯于凌虚体内,温和煦热的真气游走于四肢百骸。凌虚轻轻闭眼,心神似乎从未如此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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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露水犹在,微暖的阳光轻柔洒下,镀上一层薄薄的金晕。耳边鸟叫蝉鸣,鼻间似有花香。
萧霆走着走着,只觉得脚底有些难受。他趁空瞥了一眼,鞋底不知道什么时候磨了一个口子,露出来的皮肉早教碎石划伤,污泥混合着血迹看起来有些丑陋。
不知道为什么,他并不觉得疼。他抬头见前面那个身影似乎又远了些,忙匆匆几步,极力跟上,却不料踩中一块滚动的石块,整个人就跌在地上。他只觉得焦急,生怕跟丢了那个人,伸手抓住前面的草,以此借力想要站起身来。草边划过手心,有些凉意。
却有手轻轻按住他的肩,柔声道:“别动。”他只听见撕拉的撕布条的声音,就看到有一双手拿着一根柔软的布条,细心温柔地将他手上被茅草划伤的伤口包裹起来。这双手修长白皙,阳光衬得手背好似有细碎的金光。指腹那样柔软,轻轻划过他的手心,好像心脏被什么搔动了一下。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动了动,忍不住想要抓住那只手。
那人背光而立,看不清面容。只觉得声音好像最轻薄柔软的绒羽笼住了他,教人觉得安稳。那人说:“来,我背你。”说着便蹲下身来。
他轻轻环住那个人的脖颈,心中竟生出一丝别样的情绪,既紧张又安心。他将脸贴在那人背上,听那胸腔骨骼中传来的心跳声,那样沉稳有力,如同亘古之遥传来的鼓声,令他虔诚得几乎落泪。渐渐地他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伴随着那人的心跳声,那无法形容的情感密密麻麻交织在全身血液之中翻涌滚动,竟生出一点点冷意。忍不住想要再贴近那人一点,去汲取那人散发的温暖。
他克制不住地收紧胳膊,紧紧地搂住面前那个人。那个人只是温温柔柔地轻笑,还拍了拍他的手背,他说,阿霆,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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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霆倏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漆黑,坑坑洼洼的石顶在夜色之中朦胧若现。凌虚沉睡的呼吸徜徉在他耳畔。他慢慢地坐起身来,胸腔中蓬勃浓烈的情绪还在翻腾不息,几乎无法抽离。
这样的梦他做了七年,从徐州到锦州,从锦州到幽州。他既厌恶又渴望着的这个梦境,是他暮霭沉沉的人生之中唯一的一点亮光。那一年,他划伤了手脚,凌虚见他不便行动便干脆将他背到了清山观附近。他并没有像梦中那样渴求地搂住凌虚,反而尴尬得不知如何放置手脚。他紧张而小心地搭着凌虚的肩膀以防晃晃悠悠地掉下去。凌虚看出了他的紧张不安,还温声安慰他,问他疼不疼,给他说自己的师弟,说太玄城有趣的事情。从没有人这样细致温柔地照顾他,让他觉得温暖安心。从凌虚背下下来的时候竟然有些不舍,他忍不住再次确认,凌虚是否一定会去清山观找他,凌虚那样肯定的说会。眼神认真得让人不容置疑。
但凌虚没来!
他等了那么久,从初夏到第二年开春,他每天都在等凌虚的消息,可是没有。他想,凌虚一定是被什么给耽搁了,可是连个口信都没有。清山观离太玄城太远太远,他一点消息都打听不到。他想,近一点说不定就能知道凌虚的消息了。他那样执着地北上,却病倒在徐州,没有人照顾没有人搭理,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想,死了也好,至少就不会这么艰难地活着了。恍惚中他又梦见了凌虚,梦见自己紧紧地搂住凌虚的脖子,耳边是凌虚的声音,鼻间是凌虚的气息。那一点点温暖的片刻在梦中无限无限地放大,几乎成为他赖以生存下去的希望。他挣扎着醒来,胸腔里全是对凌虚的思念,对那份温暖的渴望。他不想死也不能死,他几乎是爬出了房间,紧紧地抓住小二的裤脚,将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小二看在钱的份上才没把他当做要死的人丢出去,叫来了郎中,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他活得那么艰难,但至少有那么一点点美好的东西在等着他。
病好以后,他几乎身无分文,但没关系,他露宿郊外,寻山洞栖身,有时候运气好可以抓到鱼打到兔子,不行的话有野果,再不然饿一两天也能挺住。人只要想活着,就没有活不成的。他每晚都在做梦,梦见那个场景,那条似乎永远都走不完的路。曾经有人说,如果你频繁地梦见那个人,那么一定是那个人也想起了你。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他宁愿相信凌虚也是记得他的,只不过,只不过不能够来见他罢了。
晓来梦思君,应是君相忆。
再后来,他被袖云教的人抓去了教中,每日每夜都要担心着能不能见到第二天的日出,可他想活着,那么渴求的想要活下去。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呕吐不止,那浓烈的血腥味让他觉得永远都洗不干净,可是他要活着,他不想死也不敢死。再后来,他每天都要杀很多人,有想杀他的,也有他的同伴。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也感觉不到难过,只是麻木的行尸走肉一般想要活下去。他如一头困兽,挣扎在铺天盖地的密网之中,见不到出路。他甚至想永远留在梦境里,梦境有多美好,这个世界就有多肮脏。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想要活着,像不要命那样想要活着,既矛盾又诡异。他挣扎在死尸与野兽之中,直到被教主容空注意。容空虽然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不死,可就好像找到了最有意思的玩具。他问萧霆,你想不想出去,你想不想去外面看看。
萧霆没有回答。他怕容空发现他的秘密,他怕容空毁了他这最后的一丝光明。
最后呢,萧霆成为了容空最得力的左膀右臂,然后,在某一天,某个树林,看到了凌虚。
凌虚正背着一个蓝衣少年,缓步走过,笑的那样开心。两个人的笑声几乎笼罩了整个树林,也捏碎了他心中最后那么一点点亮光。
萧霆忍不住扭头对身旁的手下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只是轻轻地说:“真好。”
凌虚,你做的,真好。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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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澈总是太善良,他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净土。即使是最穷困潦倒之人,亦值得拥有尊严。
闲暇间,他常望着门前那棵歪脖子树沉吟:“愿天佑苍生,愿魂归各宿。”
我不清楚他此前经历过什么。若不是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谁会想到一个御医世家的子弟会亲自跑到贫穷落后的山沟沟里,走进四面漏风的茅屋,为被疾病所困的穷人免费看诊,配药,甚至亲手服侍他们……呵,开什么玩笑,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是白日做梦。
“扶贫济困”、“救济苍生”,他总爱将这些挂在嘴边,也这样做了。
我尚且记得那年,与他初识不久。我两结伴同行,偶然路过一个小村庄,途中听闻他的一位独居的老年患者逝去后,长年不见的儿子将老屋贱卖给了别人。新主人那日刚好搬家。他便借着帮忙的由头,跟新主人进了老屋。
屋里头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除开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之外,就像是老人家还住在这一样。
他站在那个被岁月侵蚀得不成样子的老屋里,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些被新主人随意翻动的遗物上,眉头微微蹙起,眼中满是忧伤,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喉头鼓动着,将不舍深深咽入肚中。
新主人对那些遗物并不感兴趣,他随意地翻动着,口中还念叨着:“哟吼!没想到这老头还蛮整洁的呵。”他的目光在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上徘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值钱的东西。“还有几个破瓷器,应该挺值钱。”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然后开始将这些他认为无用的东西随意丢弃。
宋澈急忙抬手阻拦,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兄台。这些老物什你若不要的话,我能不能拿走一些?”
“行啊。随便拿。反正我也打算丢掉了。”新主人随口回道。
“那就多谢了。”宋澈礼貌回道。
他小心翼翼地拾起一个从梳妆柜里被扔出来的小木匣,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那并不是个什么名贵的木匣,甚至称不上好看。他低着头,指腹轻而缓地拂过木匣的表面,捧着手心仔细摩挲。
他带走了老人珍藏的小木匣——他已经听老人家如数家珍般,说起里面的每一件物什的故事听了不下百次。尽管岁月已经抹去了他大部分的记忆,唯独这小木匣里装着的记忆,随着木匣的每次闭合,被隔离在时间之河外,永远保持着最初的模样……
他后来同我说,他看着老人家的遗物,有些恍惚——那被父亲常挂在嘴边称赞的儿子,连父亲的遗物都没整理,就将老屋随意贱卖出去了。
他还记得,那位老人曾经多么珍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每当夜深人静,老人总会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小木匣,一件件地抚摸着,眼中闪烁着对往昔岁月的怀念。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还有那些瓷器,每一样都是老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是他与这个世界剩下的,唯一的联系。他不想老人家再一次被遗弃。
彼时我安静坐在他面前听完了这个故事,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宋清泽,天下苍生有数不尽的苦,你这般的良善之辈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点点头,“可医者当仁心,清泽自无影。”
良善之辈啊,良善之辈。
作者:不落虚
“你在想什么?”一道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过神过来,脸上挂着优雅得体的微笑回答道:“我只是还在回忆这个任务的事情经过罢了,我觉得还是有些奇怪。”
“不用想这么多,我们去老地方喝一杯?”来人嬉笑着搭上他的肩膀,带着他往前走,“我亲爱的挚友,你总是想这么多,有什么事大可交给上面处理,在意这么多你总归得不到一点好。”
他,不,应该说以撒只是紧了紧执行局统一发放的深棕色大衣,轻轻松松挣开了以西结的手臂,站在了原地:“今天失陪,我去复盘经过了,毕竟……”说到这他推了推眼镜:“报告书不都是我来写的吗,白话王子?”
被点名的“白话王子”本人举起双手,无奈妥协道:“明白了,明天见。”
就这样,二人分别之后,以撒绕过几个转角,终于站在了一栋居民楼前。他从大衣内侧掏出一张白色的卡,放在感应门上贴了一下,“咔哒”一声,他推开门踏上了楼梯。这是一栋老式居民楼了,墙角随处可见的不明斑点,褪色的各样宣传单,生锈的楼梯扶手……这栋楼无一不在告诉着人们它的年龄——或者说走向尽头的寿命。
以撒推开了顶楼的小门,夜色悄然降临,几丝若有若无的风略过他的衣角,但他不为所动。仿佛是在等他的情人前来赴约,因为他的嘴角总是挂着一丝向上的弧度。
不过这地方也不是什么约会的好地方,更像是单独来会见什么人的。
“来了?”以撒没转过身,他掸了掸袖子上不知何时沾上的白灰。
他身边多了个人。
来人直接递上一个盒子,神情满不在乎道:“注意使用。”他似乎是还不放心什么似的又添了一句:“你……能处理好吧?”
以撒闻言,嘴角的弧度又大了点:“你觉得有谁会见过我呢?凡见过我的脸的,他们都已经去见那所信仰的主了。”
“你……真是个疯子啊。”他也不会再多说什么,便转过身迅速下了楼梯,哒哒哒的脚步声渐远了。
以撒在楼顶站了片刻后,也下了楼。一步一步,空荡的楼梯间只有他自己的脚步声,回音久久不散。
八楼、七楼、六楼,他推开白色的门,踏入了六楼。入门便是柔软的红棕色地毯,把他的脚步声全数吸纳。他眼神掠过每一扇门旁边锈迹斑斑的号码牌,终于停在了一扇红色的门前。
“叩叩”两声,以撒安静地站在门前等待着。也许是主人没在家,半天没有人来开门,于是他又敲了敲门,依旧是无人应答。
于是他很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
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他提着公文包,手上早有准备的戴上了一副黑手套,脚上也套好了袋子。以撒轻轻地把公文包放在门边,开始认真打量这个他才离开两个小时又折返回来的地方。
客厅桌上的茶已经没了热气,书还夹在其中一页反扣在沙发上,满地的小汽车和颜色鲜亮的积木说明这家有一个孩子。而厨房,案板上还有切了一半的洋葱。仿佛是主人家有急事匆匆离开,事后还会回来一般。
这个幸福美满的一家三口,已经送入黑色的尸袋送去冷冻库保存了。
不过他可对这些不感兴趣,以撒径直走向主卧,门半开着,推开门也只是个平常的房间。墙上贴着的墙纸已经有些泛黄了,上面还有各种用蜡笔画的图案。他打量着这些图案,走到了靠近衣柜的角落。
得在监查科的人赶到前做完,他这样想着从袖口处拿出了一把手术刀,沿着墙下的缝隙,一点点揭开了墙纸。随着墙纸之下的东西显露出来,这家人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原因也随之浮现。
“啊,这可……真是惊人啊。”以撒站起身来拍了拍手,面对着墙上的东西轻声感慨道。
“恩莱斯·格尔,你为什么会来这呢?”他呢喃着:“原来会变得这样,都是你啊。”
这家人在私自供奉邪神眷属,以求……以撒捏着报告的一页皱了下眉,那页的其中一栏写着“不明”。他很奇怪,既然已经供奉了眷属又不索求,那么是为了什么呢?
以撒又翻了翻那薄薄的几页纸,所谓人类丰富多彩的一生,最终落到纸上的不过是这几页吧?
“曾于克罗斯特修道院工作三年,后因自身原因辞去在修道院的工作,随后去往阿克罗镇……”这家男主人履历上的寥寥几笔说明不了什么,但是他从这一段经历中读出了别的东西,也许那就是关键。
以撒将现场都一一还原,拎起放在玄关的公文包轻轻阖上了门。
那已经不是这些人能处理的了,以撒迅速离开了这。
巷子里,一个浑身散发着酒臭的醉汉还拎着一小瓶劣质酒,走路歪歪斜斜的还几度贴到了墙上。回家……还有个碍事的麻烦等着,不甚清醒的大脑在酒精的催发下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死了就好了。
他一把推开家门——
原本老老实实坐在餐桌旁等待他归来的懦弱妻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晚上好,拉贝洛尔先生。鉴于时间限制请原谅我的开门见山,请问……你的‘天赋’是什么呢,你是怎么做到的呢?”以撒看着眼前这个醉汉在听了之后站直了身子,嘴里还嘟囔着什么。
“你、你谁啊?!为什么会在我家!啊……那个女人去哪了?她……什么时候扒、扒上了你这么个人?”醉汉似乎没什么变化,他清醒了点后开始咒骂空气。
“很抱歉,但是你现在必须要说。”以撒站起来眯了眯眼:“那个女人已经离开这了,你没什么好掩饰的。”他抬眼看向眼神清明的“醉汉”,嗤笑一声:“醒了?”
“你是谁。”拉贝洛尔,不,恩莱斯·格尔后退至门边,伺机离开。
“你很清楚不过不,不过……”以撒好笑着打量这男人一身的装扮,开口就是一句嘲讽:“你很喜欢这个‘新衣服’啊。”他完全是以一个放松的姿态靠在椅背上,“那么,你能说说为什么吗?”
“区区人类,你又懂了什么关于那位至高无上的?吾主终会带来福音赐予祂所能给的,庇佑于所信仰祂的!”说到这里恩莱斯越发激动,他面上出现了某些人类不能做到的东西,他的脸突然扭曲起来,流露出一种完全分辨不出是喜是怒的神情。他那古怪的说辞再结合他可怖的表情,让人忍不住远离。接着,他的体内传来了如同气囊爆炸一般的猛烈冲击,接着泛起了好似切开过期几年的红鲱鱼时产生的粘稠恶心感觉,然后涌起了一股仿佛同时打开一千座坟墓般的恶臭,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声响,恩莱斯·格尔就这样从这里消失了。
有什么从以撒的眼里流了出来。他用手一沾,入目的便是手上的一片红。事情好像有点脱离控制的意思了,不过……还在范围内 。他站起身推开门走了出去。
剧烈的喘息回荡在黑巷上空,恩莱斯当时来不及多想便匆忙调动了残余的“天赋”,那一刻,他的潜意识就一直在报警,面前的男人很危险。
“哈……”恩莱斯四下张望,发觉前后没人之后准备走出去。
从天而降。
“您这样的冷漠真是让我的工作不太好做啊先生,我只是想向您询问几个问题罢了,为什么要那么匆忙离开呢?”以撒试图扣住恩莱斯的肩膀,但是几次扑空,这使他有些烦躁了起来 。
时间在那一刻停顿了。以撒眼里的猩红还未完全消散,恩莱斯的双膝重重嵌入了大地之中。以撒好脾气地在浑身发抖的男人面前蹲下,甚至称得上一句“和风细雨”地问道:“你是怎么让那个男人奉身的,还带上那对母子的‘感灵’?现在请一五一十说出来。”以撒直直盯着男人混浊的双眼,等他说出口。
但恩莱斯还在止不住地颤抖,冷汗争先恐后冒出。他知道了以撒是什么人,或者说,是“祂”,他意识到他已经惹到某些东西了。
没有人再见过恩莱斯·格尔,他连同他的“妻子”一起,从这个世界蒸发了。
“怎么这次就这么快解决了?不是说有东西在背后捣鬼吗?”以西结用胳膊肘捅捅以撒:“什么时候那群人办事效率这么高了?换新上司了?”以撒闻言也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他手里还拿着几份需要他签字确认的文件,这下往办公室走去。
百叶窗遮得严严实实,房间的隔音效果也很不错。以撒坐会自己的位置,拉开了抽屉里的一个小夹层。
黑色文件加执行局特殊的印章,这说明了这是一份绝密文件。打开后,却只是一份资料罢了。
那是以撒的资料,上面事无巨细将所有细节都如实报告,包括执行局存在于世的根本——天赋。有些人生来与他人不同,他们总是会表现得很奇怪,执行局就是收容这些人的地方,控制,并加以利用。
姓名:以利·以撒
……
……
天赋:机密
描述:无,但是使用完无一幸存者——除了他自己。
评价:危险,但可控,建议多加看管。
补充:于“958爆炸事件”中丧生,死因不明。合理怀疑是某种“天赋”造成的,未收录且进行调查中。
……
以撒笑了笑,也只是笑了笑。
求知
碎碎念:其实大砍了很多东西,一动笔就会说废话的习惯还没矫正过来,写的时候总是担心是不是会跑题(笑)
你见惯一切粗鲁的注脚。生活仍在篡改
从爱洛斯失语症到油尽灯枯
我们仍在说话,却说自己得了绝症
作者:江橼
正文:
一
“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
“即便那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只要是对社会有利、对人类有利、对世界有利的,我们就要坚持。”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
没有灯光,只靠月光照明的屋子里,一名少女缓缓将面前刚写好的内容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
完成这一动作后,她起身,来到窗边。抬头凝望夜空中硕大的月轮,思索今日大海的浪潮是否能越过要塞石壁。
“长官,”身着军装的女子推门而入,“已集结完毕。”
少女轻轻嗯了一声,转身向外走去。下属替她披好那在这个时代稍显华丽的外衣,整理好领口佩戴的宝石。
“走吧。”
身为潮汐要塞的首席秘书长,少女虽然看上去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但她确确实实已经年纪很大了——起码身体已经成年。
在光与声音无法到达的虚空之中,轮回数次的灵魂,早已不再年轻。
她踏着坚实脚步,沿着石阶,走上那本属于另一个人的舞台。只是那位大人今天也没有什么登场表演的兴趣。
待她站定,要塞腹内空地上密密麻麻站满的人们不约而同镇臂高呼。
少女没有压制他们,而是用比他们更高昂、更坚定的声音嘶喊——
“嚎叫吧,海滨之狼!”
“圈养的铁笼已经打开,勇士们,我们不必再压抑,不必再委曲求全;拿出武器,亮出利爪,让住在玻璃高塔的那群蠢货看清楚,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
她的声音蔓延至要塞每个角落,她的话语让众人热血沸腾。他们一边揉搓着发麻的头皮,一边兴奋嚎叫。
“干掉神明,主宰世界!”
“世界是属于人类的!”
“去死吧,蠢货教会!”
“……”
她闭上眼,享受这一时刻。
其背后是因为冲击石壁而跃然半空的浪潮,面前是热血沸腾、能够为人类未来献出生命的勇士,耳边是海浪与嚎叫混合的交响乐——这是她这辈子听过最美妙的乐曲。
“革命的号角已然吹响。”
人类即将向神明发出第二次冲锋。
二
“神明创造世界。”
“当世界还是一片混沌,神说要有光,于是光明驱散了黑暗。”
“但当黑暗彻底消失,无知的人类才后知后觉,平衡与适度才能造就生命与和平。”
“……”
穿着神袍的黑肤男子将怀里抱着的孩子放回地面,他整理了一下被压皱的衣摆,发现捋不平整后便放弃了。
“神父,”孩子落地后转身再次抱住他的膝盖,“那为什么我们的城市要叫无光之城呢?”
教典说黑暗必不可少,但光明也是平衡的重要一环,这名字起得,怎么琢磨都不太贴合教义啊。
沐浴在温暖阳光下的神父轻笑,抬手刮了刮小孩儿鼻梁,解释说:“这是先祖遗留的祝福。”
“人类天生就是偏心的,比起血缘他们更注重利益,比起遥不可及的未来,他们更在乎眼前当下;说不上是为了一己私利,还是全人类共同的期望,人类先祖驱散了黑暗。”
“那曾是一番光荣战绩,人类首次战胜了神明,向世界宣誓了主权。”
“但他们忘了,万事万物都是讲究平衡的。”
黑暗与光明,那是维持世界永续的两大神明,是世界构造的基础,无论缺少哪一个世界都会崩塌。
一如预言所说,末日降临了。
“神爱世人,祂不愿看自己的爱子受苦,于是祂封印了自己。”
“光明在潘多拉的魔盒中沉睡,平衡得以暂且维持,人类活了下来。”
“所以先祖创建了这座城,并将其命名为‘无光’,便是希望黑暗再次回归。”
围坐一团的孩子们不由发出感叹,趴在膝盖上那个眨了眨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奶声奶气地问道,“那,神什么时候能再次醒来?”
“盒子那么小,睡觉不舒服的!”
神父听完,揉乱了小孩儿的头发。
“早晚有一天会醒来的。”
只不过,不是现在。
在神明应该苏醒的那天到来之前,米德加德教会将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光明沉睡下去,维持现有的秩序与平衡。
三
“万事万物都有其存在规律,但这规律并非来自神明。”
“那是世界的法则,是物理,是化学,是所有能用不可再分割的原子解释的东西。人类既然能发现它,能运用它,那这证明了什么?证明世界属于人类啊。”
“看,那便是几千年前的古人类智慧结晶,先祖们正是用它湮灭了神明。”
“……”
站在这如同古书中所描述的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你很难想象,面前那用钢铁打造的、充满科技美感的机器,曾是杀戮神明的武器。
你也根本想象不到,这仿佛农耕时代的画面,竟是这片大陆上科学技术最为发达的地域。
“你听说过‘诺亚方舟’吗?”穿着工装的年轻人点了一下手环,覆盖整块区域的智能AI应召而出,翻开书卷向来访者展示古人类的精彩历史。
“据说那是神明毁灭世界时,保存人类火种的船。”年轻人将后面两字抹去,接着说,“这里便取用了前半做名字。不过我们没有做成容量有限的船,而是庇佑了这片土地。”
“欢迎来到诺亚之庭——你也可以叫它桃花源。”
这里是人类的地盘,是不允许神明踏足的庭院。这里有科技,有历史,有知识,有未来;唯独没有神明的位置。
在神想要杀死人类毁灭世界的时候,祂就已经不配再踏足这美丽的星球。
“所以说神明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我们自己就可以活得很好。”年轻人对现状十分满意,他们既没有受到更多来自高维神明的污染,也没有因为少了一个神而惊慌失措。每日按部就班地修复历史,学习古人类智慧,探索未来发展道路,哪一个不比信奉神明有意思?
再说了,神明能让农作物亩产百万吗?神明能让地下水再生吗?还是说祂能让经济动物有丝分裂无性繁殖——哦不,等等,这个还真能做到。
就像来自地底的核辐射会让人基因异变一样,来自高纬度的神明坠落地面,自然也会造成污染。这便又讲到如今人类种族的划分了。
人类、眷属与怪物。
这便是神明给予世界的礼物。
“我们等待着,等待着‘界一’的苏醒。”
等它再次杀死神明,等人类再次征服天空。
四
“人之所以为被称为‘人’,是因为我们有好奇心。”
“因为好奇所以探索,我们探索规律,探索宇宙,探索高维未知,只为了找寻真理——确切的说,是寻找人类能够确立的新秩序。”
“科技主宰世界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在历史前进的浪潮中,‘神明’是新秩序的标杆。”
“……”
被称为旧日之都的历史废墟中,穿着西服的人们汇聚一堂。他们绕着长桌坐了一圈,有的把玩着手中稀奇物件,有的都弄着不知姓名种族的生物,还有的以纸掩面呼呼大睡。
坐在首位的男子并不在乎手下众人都在干什么,场面一度诡异地如同其背后被抓裂的壁画。
神子与其门徒,在吃最后的晚餐。
“听说应许之地的神要醒了?”
“这有啥好惊奇的,又不是醒了一两次了,哪次不都被教会又封印回去。”
“那是以前,以前教会还有潮汐要塞帮忙,现在海滨之狼都叛变了,你还指望教会那群酒囊饭袋能搞得定光明之神?”
同伴一听,你要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当即挺直腰板,加入话题。“那咱这次帮谁?”上次光明苏醒,他们帮了教会,上上次还是帮了教会,要说米德加德教会能维持这么久的平衡,有他迭代者一份不可磨灭的功劳哩!
“帮谁,那要看‘奇点’的完成进度。”
如此说着,众人纷纷将目光集中到主座的男子身上。慵懒得靠在椅背上的男子,似有感应一般睁开眼,交叠双腿。
他说:“‘奇点’还未完成,姑且先帮教会压一压。”
他反正一点儿都不在乎双神和人类的战争究竟谁是最后赢家,他在乎的只有一点,那便是自己的探知欲。
探索人类立于神明之上的可能,探索构建世界的新秩序。
就在这栋破落到露出钢筋混凝土的建筑中,就在他们聚会的脚下,一尊巨大的、伴随呼吸脉搏闪烁诡异光芒的卵,即将孵化。
那是用无数信徒的鲜血和肉体堆砌而成的新神,是人类创造高维生物的重大实验成果。
对,这只是一个实验。
也许明天,也许后天,甚至可能就在今夜,这被命名为“奇点”的生物便可能成型诞生;但也许,他们要等数百年才能见到新神降临。
“所有落后的、不合时宜的,都应当退出历史舞台。”
世界属于新的神明,世界应有新的秩序;那是进化的车轮,是时代的潮流,既然不可逆,那边逐浪前行,先一步去窥探那让人心动的未来。
五
“存在即合理。”
“既然神明和人类都存在,那他们必然也是自然循环的一部分。就像海水蒸发,雨滴坠落,能量恒等,自然转化一样,他们肯定也有自己的循环节。”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那只能归结为循环节出了问题。”
“……”
穿着黑色长袍的人们四散于世界各个角落,他们有的在无光之城穿梭于街头巷尾,有的在潮汐要塞里挥洒汗水,有的在旧日之都与同伴侃天侃地,还有的正在诺亚之庭跟别人讨价还价。
他们是隐藏于黑夜的幽灵,虽然目的不纯,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却是维持各地联系的重要纽带。
“梦想?”
如果你这样问,可能这群戴着乌鸦面具的黑衣人会回答你——
“希望世界不再有怪物,不再有污染,一切都恢复正常。”
他们向往能够在图书馆里一杯咖啡过一天的生活,向往在草原上与动物一起奔跑的生活,向往四季规律太阳东升西落的生活,向往能够在海边戏水吃海鲜的生活。
“如果自然能够重新循环起来,是不是我们就能自由来往于荒原?”
“我是不是能养一只猫?”
“我想吃深海带鱼。”
“我想安稳地睡一觉。”
“我不想再有前世的记忆了,让我忘了前男友吧,求求了!”
那么,如何才能结束末日,让一切都恢复正常呢?
答案就是修复自然循环节。
既然无法获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而且说不定就算找到了也没什么用处,那么干脆一刀切好了!让人类、神明与怪物一起全部回归大自然的拥抱,这不就完美解决一切问题啦!
“说实在的,人类和神明哪一个都无所谓,我甚至不在乎自己到底是眷属还是怪物,我只想安静地睡一觉。”
只要没有呓语,即便是在睡梦中死去也好啊。
太阳就应该东升西落,潮汐就应该起起落落,日夜交替自然循环;上古时代还有冰河世纪呢,现在也应该有沉眠时代。
“沉睡吧,当曦光再次照耀大地,我们将迎来新时代。”
毁灭一切生命,让世界重归混沌。
待苔藓再次爬上石头,待海洋再次孕育生命,待世界重启。
“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
“即便那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只要是对社会有利、对人类有利、对世界有利的,我们就要坚持。”
“即便成为刽子手。”
评论要求:笑语
Ps企划剧情,切勿深究,有问题都是汉尼的(不是)。
薛晴带着方礼七拐八拐,停在一个广场旁边,周围还有几个同样穿着黑衣服的人等在那里。不多时,一辆破破烂烂的几近报废的十五座面包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薛晴拉着方礼的胳膊,挤进了倒数第二排两个相邻的座位,车上的几个乘客看到薛晴,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其中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打趣道:“呦呵,厉害啊。前脚才和蝴蝶牵上线,后脚就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啊。”
薛晴翻了个白眼,没搭理那人。
那人不死心,将头转向方礼:“你小子,看着人模狗样的,干什么的?”
“别搭理他。”薛晴厌恶地说。
“呦呦呦,还护起短来了!”这人继续发难,“小子,有种别躲在女人身后,大大方方跟爷报上名来。”见方礼和薛晴都不理他,他拉长声音暧昧地说,“该不会……是个吃女人软饭的小白脸吧!”
周围几个人脸上或多或少都露出了不悦的表情,累了一天,大家都想利用在车上的时间短暂的休息一下,这大黄牙一直喋喋不休,让人厌烦。前排一个刚上来的人嗤笑一声:“你说人家是小白脸,怎么不说你老婆干嘛的啊!”
这话像是往热油锅里点了一滴水,众人都快活了起来。
“是啊是啊,你倒是说说你老婆干嘛的啊!”
“说别人吃软饭,你当时病的要死,是谁养家还供孩子上学的啊!”
“哎呦喂,听说当时你老婆腰都直不起来,说是什么职业病!”
大黄牙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你们都别说了!再说,我动手了啊!”
“切……”众人哼了一声,各自坐回座位上,有的闭目养神,有的就呆呆地盯着窗外。方礼看去,那个大黄牙缩在椅子上,专心的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一个铁环,眼圈泛红。
“别理他。”薛晴凑在方礼耳边小声说,“他也不容易,前几年大病了一场,两个孩子学习又好,她老婆那段时间瞒着孩子出去卖,才维持着家。他病好了以后觉得自己对不起老婆,也不让人提这事,大家一般也不说……”
“大病医疗保险呢?”方礼问道。
“谁会给你买啊。”薛晴又翻了个白眼,“包养你那个老男人的公司或许乐意给他买,甚至捎带手给你买,但是,我们?”她轻哼了一声,“谁管我们啊。”
“所以你爸妈希望你能有个稳定的职业。”方礼忍不住说教。
“我跟你说,你见了教主就不会这么想了。稳定的职业算什么,到时候我就成超人啦。”薛晴眉飞色舞起来。
面包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停在一栋破败不堪的烂尾楼门口。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四周隐约能看到树影摇动。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边缘了,应该位于城市的西南方向,和袁刚之死的意思案发现场似乎不远。
方礼提高警觉,环顾四周。远处的山上,有个光点,好像是摩托车的灯光。似乎察觉到了方礼的视线,摩托车的车光闪了两下。
周炎是和曹明接上头了吗?他怎么拿到这辆摩托车的?方礼撇了下嘴,转身跟着人群走入了这栋烂尾楼。
人群顺着没有扶手的混凝土楼梯向上走去,走到二层的时候,薛晴捅了方礼一下:“哎,你就跟着他们走吧,我得去找‘蝴蝶’了。”
“蝴蝶?”方礼问道,内心猜测可能是什么小头目的名字。
“你见了就知道了,他可显眼了,长得也挺漂亮的。”薛晴顿了一下,偷看了方礼一眼,“当然我更喜欢你这样的,他呀,有点娘娘腔。”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转身离开了。
方礼跟着人群慢慢移动到三层。大家走得都很慢,生怕不小心把别人挤下去。这个建筑看上去像是什么办公楼,盖了五层,中间有个大中庭。人们环绕着中庭站着,有些大胆的人坐在楼板的边缘,两条腿在空中晃悠着。方礼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站在后排,靠着一棵混凝土柱子。
“唉,来一根?”刚刚那个满口黄牙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手里拿着跟劣质卷烟,“给你赔不是,刚刚是我话说过了。”
“没事。”方礼接过烟,叼在嘴里,“借个火?”
那男人摸遍身体,也没找到个打火机,还是后面一个人将火递了过去。
“出事后,就不抽了,没那闲钱。”这男人自嘲的笑笑,“后来有钱了。瘾没了。”
方礼胡乱的点点头,狠狠地吸了一口。劣质的烟草味烧得他肺里生疼,但他还是假装自己很享受。
关键字:甬道
作者:魇
评论:笑语
七年前,我在一家二线城市的漫画工作室打工。彼时的作品是半月更,所以一个月还能踏踏实实歇上四天左右。在那几日,我们这帮助理通常都窝在工作室提供的员工宿舍里,画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干脆用聊天打发时间。
小李也是我们其中的一员,她是个刚毕业不久的本科生,负责给主笔描线。最初我对小李的印象其实并不太好,她总冷着张脸,我去修正她画面上的错误时,她也表现得极为冷淡。后来相处得多了,才发现她其实人不错,之前种种大约只是因为初入社会的笨拙。
那次宿舍聊天时,小李已经跟我们很熟了,虽不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但也不至于一直冷着脸。我记得那天大家都不想画画,于是便一起凑在宿舍的客厅里,玩起了国王游戏。小李输了,我是国王,于是我让她讲一件后悔的事。
小李沉默地看着我,在我以为她要拒绝时——虽然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开口了。
“你们都知道,我能看见点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小李说,“那件让我后悔的事跟这个有关。”
所有人——包括我在内,都把目光挪到了她脸上,小李狠狠地吸了口气,又开了口,“其实我也不能时时刻刻都看到,看事的人说,我的阴阳眼很低级,受到的限制很多。简单地讲,就是只能在阴气重的时候看到怨气极大的鬼。人很多,穷凶极恶的人却罕见,鬼也一样。我活了二十多年,其实也只见过不到十次鬼,那次就是其中之一。”
“我初三的时候,因为喜欢看漫画,成绩掉了很多。我妈非常生气,她不是那种很懂科学教育的家长,只会打骂。很不巧的是,我也不是一个被打被骂就会乖乖听话的孩子,就算表面上服了软,暗地里肯定还是我行我素。
那天晚上,我到家就开始吃饭,准备吃完就出门,赶在晚自习之前去趟租书屋,去还昨天借的书,再借一本晚上要看的。我正吃着,突然看到我妈拿着我书包里的漫画,满脸怒容冲到我身边。
‘这是啥!’我妈尖叫着,把漫画书拍在桌上,碗里的粥都溅出来了。
‘你翻我书包!’我也尖叫。她之前是管我管得很严,但不会翻我书包的,也不会动我的日记本,要不然我怎么可能把漫画放在书包里带回来呢。
我妈像一头斗牛一样喘着粗气,‘你初三了。’她喊着,‘你都初三了!’
‘我又不是考不上高中!’我也喊,‘老师都说了,我肯定能保市重点!’
我妈不喊了,她抓起漫画书,跑向厨房。我急忙跟上去,看到我妈点燃了天然气灶,把漫画书凑了上去。
我没出声,轻手轻脚凑过去,猛地把漫画书抢到怀里,然后跑出了家门。我忘了当时是怎么想的了,只是很生气,非常生气。我妈自然是赔得起那本漫画的,实际上,我家不算穷,存款把那家租书屋盘下来都是够的,但是当时我怎么可能能考虑到这一层。我只想着那是我租的书,我妈要烧的不是书,那是我的脸。
我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在租书屋门口了。我吸了口气,推门走进去,对老板说:‘还书。’
老板拿起书简单翻了翻,然后开始记账,又问我还租不租,这部的下一本已经到货了。我刚想回答,却听店门一响,我妈的尖叫声接踵而至:‘她都初三了,你还租给她漫画,你是不是人,有没有点良心!’
租书店老板一楞,看看我,又看看我妈,‘阿姨,你们自家的事儿,就不要到我的店里吵好吧?我开门做生意的,又不知道顾客什么身份。’
我妈像是被老板又勾起了脾气,她开始拍隔着两个人的桌子,继续尖叫。我无地自容,幸好现在店里除了我们三个没有别人,但这家店以后我肯定是来不得了。我开始哭,越哭越凶,最后变成了嚎啕。我妈一直没有看我,老板也站起来,两人对骂得有来有回。我绝望地看着这两个成年人,最后一咬牙,拉开店门,冲了出去。
都这样了,我肯定是不会去学校的,也肯定不会回家。我家在小县城,稍微一跑就到了偏僻的地方。我在狭窄的甬道里慢慢地走,时不时抽噎一声,只想着世界快点毁灭吧,陨石外星人超能力反派哪个降临都行。天很快就黑了,我看着不远的灯光和很远的星星,觉得有点冷,但一切都无所谓了,我是绝对不会回头的。
又过了一阵,我听到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那声音……居然是那个租书店的老板。他肯定是不知道我的名字的,应该是我妈告诉他了。他也来找我了?我不是已经付过租书的钱了吗?还是说,他想问我赔偿损失?
我躲了起来——事到如今我无比感谢当时这个下意识的举动——偷偷地观察着,一个人影向我这边靠过来,周围影影绰绰的,像被很多团雾包裹着。我不敢动,只是屏息凝神观察,那人越靠越近,最后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个被三个鬼魂围着的,租书店老板。
那些鬼魂看起来都不像成年人,各个七窍流血、面目狰狞,正在奋力撕咬和捶打着租书店老板,但明显活人毫无察觉。我被吓呆了,就算给爷爷上坟,就算路过车祸现场,我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鬼,还是这么多面目可怖的鬼。我想提醒租书店老板注意,但我很怕,怕到完全无法动弹,给我看过事儿的阴阳先生说过,人能看到鬼,鬼就能感到被注视,然后就极有可能去攻击能看到它们的人。书店老板越走越远,他周围的鬼魂也跟着飘走了。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哆哆嗦嗦地从藏身的地方钻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里。
我妈居然在家,她骂了我一通,我不记得她骂了什么,只是洗了把脸,赶紧掏出作业来写。之后直到中考,我都在两耳不闻窗外事地认真学习,我妈见我改了,也就再也没提过那晚的事。考上高中之后,我爸工作调动,全家都去了别的省。那个老板最后怎样了,我完全不清楚。”
小李说完,向后倒在了沙发上,看着天花板。我拍拍她的胳膊,安慰她这也不是她的错,任何人见到那副阵仗都会被吓破胆的,老板也不知道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那终归是别人的因果,凭她的能力也做不了什么。大家也零零散散地出言附和,小李终于缓了过来,对大家露出一个很勉强的笑。
一旁一直没出声的小郭忽然打断了大家,说:“小李,你家那时是不是在D市?你初三,是不是200X年?”
小李茫然地点点头,小郭想了想,回宿舍拿了笔记本电脑,敲了一会儿键盘,把屏幕转过来给小李看。“你说的那个租书店老板,是不是他?”
我凑过去,看到了屏幕上的搜索结果——杜某,男,二十七岁……借用开租书屋之便,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并将其杀害……经审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小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那个难看的微笑还凝固在嘴角,她忽然打了个嗝,接着冲向了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