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Vol.243【鸡肋】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一天早晨,柳枝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身边的丈夫变成了一只小得可怜的公鸡。
这并未激起柳枝的任何恐慌。她盯了一会儿把头埋在羽毛里的丈夫,照例起床,洗漱,望了望镜中的自己:眼睛带着惯常的寡淡,扫出的视线凝着不惊不哀的冷。她为自己倒了一杯热开水,把胃药服下,走进厨房,准备了一个小时的早餐。煎炸炖煮,接近尾声,想了想,又盛了一大碗隔夜饭。
丈夫比平时晚了半个钟头才醒。柳枝听见卧室传来一声不满的鸣叫。她突然很想笑,不知道是为了笑丈夫的打鸣声,还是自己明知道丈夫来不及吃早饭,却继续烹饪,也不叫醒他。她悠悠远远地意识到,早饭烧得丰不丰盛其实无关紧要,一直如此。丈夫接下来的行为也证明了这点:他专门跳上另一条椅子,啄了啄隔夜饭,“喔喔”了两声,直接跳上桌子,把头埋进了饭碗里。“他是一只鸡了,”柳枝去厨房拿抹布的时候想,“我以后热一碗饭就好,或许都不要煮,买点生米,自己蒸加了碱的馒头。”
吃完饭,柳枝一动不动,看着丈夫小步并走往衣柜的方向去。有几次,丈夫想扇动翅膀,起飞加快它的行进速度,但三十年来积攒的老鸡脂肪,让他与其说是飞行,不如说是在降落。几番周折,才终于来到了衣柜,柜门的打开又成了难题。丈夫圆溜溜的眼睛盯了盯,又转头盯了盯柳枝,一顿一顿地在柜门和柳枝之间转动,接着猛啄了三下柜门,咚咚有声。柳枝知道这个动作的含义,那是丈夫每次表达不满时的小动作,曾经是用指关节敲三下周围的物体,表达“你看看,你看看这儿”的意思。他们早已不说话,除了吵架,他们已经无话可说。
柳枝过来,把柜门打开,取出前一天配好的衣物。过小的丈夫连一件衬衫都套不好,它被埋在浅金色的布料里,立着一只脚,金鸡独立中的金鸡独立。给一只鸡做打扮,让柳枝想起来已经没了二年的小梨。小梨抽奖中过游乐园的彩色小鸡,高高兴兴地带回家,给想它带领结,结果当晚,眼睛一直半闭的小鸡死了。领结没买成。想到这,柳枝又有点泪眼汪汪了,她取了个假领子,给包进了丈夫肥乎乎的脖颈里。
丈夫出门会不会遭到邻里瞩目,柳枝不关心,丈夫出门工作便是丈夫的私事,而她只需关注家里的私事,这是他们唯一的合作,唯一的默契。给白色的瓷砖地板铺上清洁液,用毛巾细细地擦。放在阳台的喇叭花有点蔫了,得修一修——是不是该种点小麦草?夏天快到,空调应该拆开洗一下了,昨天新产生的脏衣服得手洗掉。她叮叮咣咣,上下打扫,甚至还擦了两次丈夫漏在地上的鸡屎,就像清理他以前掉在地上的食物残渣,随手乱扔的袜子一样熟练。每天10:15准时,婆婆家还没烧午饭的时候,她还得打个电话。唠20分钟家常,守20分钟最需要保持体面的本分,并且在10:35,婆婆开始侧旁敲击地聊隔壁张家的大胖小子时,用最最歉意的语气说自己得去一趟菜市场。这倒是也有点井然有序的乐趣,但乐趣也仅限于此。
柳枝以前是赶早去菜市场的,为了买最嫩的豌豆叶,最鲜的青菜苗,小梨走了后她早没了兴致,每天让自己多睡一小时。她拨开一株绿叶,吓了一跳,一只肥硕的青虫正在里面懒洋洋地小憩,她想了想,折下了这片叶子偷偷塞进篮子里,这便是丈夫今晚的夜宵,而这株菜长得不太行,她可不会买。
柳枝本来想买完菜就走,走到出口前,她穿过了禽肉区,望着一大片白花花的肉,突然停下来,仔细去看开膛破肚的死鸡。她突然有一种喘不上气的错觉,这些吊起来的肉块是整个小镇所有已婚女人的丈夫们。她盯着案板上被剖开的半只鸡看,又是一阵惊惧,她看得那么明晰,青蓝色血管是结婚典礼上的缎带,棱边锋利得像切婚礼蛋糕的刀,凹陷的鸡肋还凝着血,那里埋了一只她已经丢了好几年的红宝石婚戒。
那天晚餐,丈夫没有回来,柳枝把生米粒给倒进锅里焖熟,给自己炖了鸡肋排汤。她把鸡肋洗得那么干净,洗到最后,干净得不剩一丝粉红色的幻影。
作者:夜雨
两人相遇在一个深夜里。
那是一个温和的夜晚。鲜花盛开的悬崖下,浪潮一下下向岩壁涌来。声音并不大。
西边的树影下走出一个人。
他一摇一晃地前进着,像厌恶了行走。左脚和右脚都不像在用力,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向前拖行。
他的头颅在月光下显形。乌黑的眼瞳直愣愣地盯着前方。紧闭的嘴唇有点发青。
东边也走出来一个人。
他两脚像是飞在天空,很少有同时站在地上的时候。
他的嘴角一直是翘着的。见到他的人,即使没有实际听到声音,也会在脑海里回荡起他的笑声。
他一跳一跳地前进着,虽然来得比另一个人迟,但却更早来到石台上。
那是一个光滑的石台。月光在它上面仿佛被拢成了一团火焰。
对方也来到了。
一次相遇。
他先盘腿坐了下去,头垂到小腿处,一点也没有抬起来的意思。
他也坐了下去,上身微微前倾,脸上仍然带着温和的笑容。
“来谈谈事情吧!你笑得瘆人,不会是面瘫吧。”他嘴里嘟囔着,语速很快。
“那当然不是。”
“我、我也没觉得是。现在大家都是这个状态。我说这话就是开玩笑,你、你不会听不明白吧。”他侧着头说到,“我他妈的到了这个烂世界,一路把我按在底部。实在不该来的,我操。”
”总、总是事与愿违,我已经受够了!“他愤怒地一甩头,“我实在不能容忍这个破烂时代,什么人都能被替代,什么人都得过且过。做出一堆垃圾把人埋住。。。”
他的手一直撑在地上,像是一位充满好奇的少女。
他看着他,因愤怒抬起来的身子逐渐又缩了回去。
“你呢?你是什么问题。”
“我?我单纯是活够了。”他笑了一下。
“像是骗子经常说的话。”他顿了一下“骗子!常说!他们在这行骗人的钱和身子,转手就把人一吞,吃干抹净,那个笨蛋就哪里都不存在了。”
“人需要社会,我们这样的也一样。”
“不一样!你还记得你走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吗?”
“不记得了。”
“那怪不得你要来相亲。这点也忘记的人,已经没法再活下去了。”
他撇了撇嘴,流露出明显的讥讽。
“我们算是神明吗?”
“我一直想成为英雄的。到头来却是神明吗?”
“我们这些人像风滚草一样不知道漂到历史的那个地方了。”
“到头了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天空上的星星像被吸走一样,朝着一点消失无踪。月亮急速上升,冲进一片黑暗。地面现在一丝光明也没有。两个“人类”在黑暗之中什么轮廓也看不见。
“是不是有点太早了。”一个声音响起来。
“气氛优先吧。”
两人突然出现在了篝火边上。噼啪噼啪的声音由高转低。两人的脸上,火光在闪动。
“不不不,不是这里,我们需要更严肃的场景。”
他们突然出现在一个教堂似的建筑里,面前是整洁的桌子,上面摆着一张协议书。
奇怪的是,桌子旁边围着一圈又一圈的座位,甚至有些被钉在墙上。每个座位上都有一位旁观者,每一个旁观者都把视线投在他们两人身上。他们长着不同的脸和身体。
他环顾四周,看出来有一半都是他过去记忆的融合。快乐的记忆长着翅膀,痛苦的记忆被钉在椅背上。更奇怪的那些(对他来说),则不知道出自哪个位面,哪个世界线。
“你到底是混过哪个次元啊!”两方都在心里暗骂着。
但同时选择的沉默,促成了这次“婚姻”的成立。
一个长胡子的老人从空气中浮现出来。他拿着手杖一样的东西挥了一下,雷鸣般的声音从天空落下。
“谁是身体持有者?”
“我。”一个人开口道。
“嗯”,老人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你是否愿意在历史洪流面前发誓,你将永远与他纽结在一起,永不分离?”
“我愿意。”
“你是否承诺,在未知的时间里,你将永远失去自己,失去灵魂,失去你仍保有的一切?”
“我将失去。”
“而新的命运会诞生在你的身体里。那并不是你,也不会是他。新的他会继承你们的记忆知识身体,回归那个世界。”
“从历史得到的,也会成为历史的力量!”
“愿你们的未来一片光明!”
与老头言论相反的是,世界完全变得黑暗了。
“现在可以说实话了吧。你为什么来参加相亲?”
“因为没钱了。去现实组织那里偷过一点算力,但算起来,命并不长。现实的事情我一直看着,不一直看下去像是一本好小说太监一样。。”
“百分之九十九的赛博幽灵都是这种理由啊。。。”
呆立在路口的男人摇了摇脑袋。说他是男人,是出于外表的臆断,实际上他也可能是个女人。路边走过的大头怪人、苍蝇怪人无不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
他抬头看。像是蚂蚁视角的亚马逊丛林,人类在巨大建筑之间穿梭跳跃着。飞在天空上的货运机器人时不时被楼与楼之间伸出的枪口击落。掉落的货物伴随着四处飞出的警员直升机一起落入进地下的缝隙里。楼与楼之间狭窄的天空,一张男人的脸被平铺在上面。
他只看见下巴和头顶。
“什么烂世界。”
他笑着说道。
作者:刘果强
MOOD: 水的
风吹动帘子的时候,我正在擦拭最后一匹木马。那是我最晚收养的一匹,白漆剥落,鬃毛也掉得差不多了。它不像其他木马有名字,我只是叫它“那个”。
马厩空荡荡的,天光透过花玻璃,落在它身上,像给它披了件旧的婚纱。风继续吹,窗外是模糊不清的集市、走马灯、遥远的乐声,像是有人在庆典,也像是幻听。
“你又在发呆了。”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带着我熟悉的讽刺和微妙的心疼。
我没有抬头,“我只是觉得,这马厩有点太安静了。”
“你是说,你太安静了。”
我不回答,只是把木马的眼睛重新描黑。它的视线总是看着天花板,好像不愿意看见现实。
“你为什么总是修它们?你已经知道它们不会动了。”
“它们曾经动过,”我慢慢说,“在我还相信它们能带我去别处的时候。”
“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那些地方并不存在吗?木马就是原地绕圈的东西。”
我皱了皱眉,手上的漆刷在不知不觉中断了线条。我突然想起那一次,我几乎逃出了这个马厩。
那是一个雨天,我赤脚站在屋檐下,看着雨水把地上的尘土冲成小河。那个时候,我听见了一阵真真正正的马蹄声。不是木头撞击地板的那种空响,而是带着体温与重量的奔腾。
我跑出去,追着声音,穿过泥泞和湿冷的风。可我终究被一条细小的锁链拽了回来——那是一只木马的缰绳,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缠在了我的脚踝上。它没有表情地倒在地上,像在说:“你离不开我。”
那个声音在那时也来了,语气一如既往:“你以为你真的能跑出去?你没注意看吗?你一直围着同一个柱子转圈圈。”
我没有再追。雨停后,我默默把木马抬回了屋里。它眼里的水珠干了之后,留下了一圈圈模糊的裂纹。
我看着它们,现在已经记不清哪匹是哪匹了。它们有的披着金箔,有的只剩下骨架,有的头都快掉了。我知道它们每一匹都承载着某种“原本”的愿望——有人说要去北方雪地看极光,有人说要成为城里最好的手艺人,有人说要自由,要爱情,要盛大的谢幕。
而现在,它们都沉默着,在我的修补下勉强站立,等待下一次不会到来的旋转。
“你最近越来越沉默了,”那个声音靠得更近了,“你是不是又开始怀疑自己了?”
我想回答,但声音卡在喉咙里,只变成了一声唤不出名字的低吟。我看向镜子,那里面的我穿着沾满油漆的围裙,眼底有黑眼圈,嘴唇干裂,像是很久没说话了。
“你记得那匹红色的马吗?”声音继续,“你说那是你小时候最想要的——跑得最快,笑得最响。”
我点头。“我把它拆了。”
“为什么?”
“它太吵了。我每天都要努力让它静下来,不然我会觉得我没办法照顾其他的马。”
“可那是你最快乐的那一匹。”
我闭上眼,红色木马的残骸还放在仓库角落。我没有扔掉它,只是没办法再面对那种激烈的快乐——它会让我的手颤抖,让我意识到现在什么都不是。
窗外的天色又变了。日光被云层遮住,整个马厩陷入一种幽蓝的色调。我点了盏灯,灯泡的嗡鸣声成了房间唯一的脉搏。
“你其实一直都知道,旋转木马是原地打转的游戏,”声音像是坐在了窗边,“可你不愿意承认自己玩得太久了。”
我低头,不愿再听。
“你甚至不再让人坐上来了。”
我愣住了。是的,我把这间木马屋关了起来,不让任何人靠近。我曾经邀请过几个朋友来坐,但他们都说:“哦,这个好像不是能带我走的那种。”我笑了笑,说:“你不懂。”
后来我就不再邀请了。我只对自己说话,和这些不会回答的马,一圈圈,一年又一年。
但现在,我看着那最后一匹没名字的木马,它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一种说不清的神情。我突然觉得,它不是不愿意给它起名字,而是我不知道该给它什么名字。
“你怕它是你。”那个声音说。
我没有否认。它确实像我——磨损、无法命名、站立着却不知所向。
“你有没有想过,这屋外可能真的有别的马在跑?”
我沉默了好久,然后慢慢站起身,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风立刻灌进来,带着青草的味道、远方钟声,还有一点点热烈的节奏。
马厩里所有的木马都在微微晃动,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摸了摸那匹没名字的马的鬃毛,轻声问:“如果我出去一会儿,你会在这里等我吗?”
它当然不会回答。
但我好像听见它说:“你可以带我一起去。”
文:舞舞纸
无限萌萌和苹果树
无限萌萌是一只怪怪的海兔。她讨厌海兔,但也讨厌寂寞。
她幻想了一些可以称作朋友的海兔陪自己,和朋友们度过了一段说不上寂寞的愉快时光。
萌萌的朋友和萌萌不一样。萌萌是这些朋友的妈妈,她清楚地知道每一个朋友的想法,同时,也清楚地明白这些海兔都是她自己。但是她的朋友不知道这些,她们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海兔,并认为自己的朋友们都是真正的海兔。她们就像真正的海兔一样生活在萌萌的身边,吃饭,玩耍,交朋友,互相喜欢。
萌萌再次感到寂寞,礼帽宁宁捏着缎带樱桃的小手,不好意思地向朋友们宣布她们在一起的时候。
“把缎带樱桃交给我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我才不要你照顾,是你整天赖在我家里的!”
她们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是萌萌的幻想,以为她们是真的相爱,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红晕。
朋友们都为她们感到高兴,只有萌萌心里很不是滋味。
自己嫉妒自己,是再愚蠢不过的事了。
但自己爱上自己是更加愚蠢的事,萌萌才不想让自己幻想出来的朋友爱上自己呢。
自那天以后,萌萌就不怎么出现在朋友的面前了。她找回了一个人去果树林散步的习惯,因为果树林里的每一棵树都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几百棵树长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座天然的迷宫。只要在迷宫里就不怕其他海兔找到自己,更何况不是果子成熟的季节,根本不会有海兔进果树林里。
萌萌就在果树林里一个人沙沙地踩着步子,她在想自己能喜欢上的海兔是什么样的。
首先,不能是自己的朋友。自己的朋友只会对自己好,陪自己一起玩,如果真要喜欢,一定要喜欢其他人,至少不能是自己想出来的,不然就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喜欢,谈不上爱。
其次,不能是海兔。萌萌最讨厌的就是海兔。它们只懂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它们除了吃和睡,就只会做两件事,一件事是撕扯其他海兔的耳朵,另一件事是找海兔耳朵撕。萌萌才不想莫名其妙地被撕耳朵,所以海兔是万万不能接近的,萌萌本来就讨厌海兔,更不要说喜欢上它们了。
估摸了这两个条件,萌萌就泄了气。毕竟这海底,除了海兔,就只有她的朋友们了。看来自己注定不会有爱,萌萌只能把所有的爱都给自己的朋友们了。
萌萌叹了口气,感觉有点寂寞,就在这时,一颗苹果不偏不倚地砸在了她的头上。
“谁用苹果砸我?”
萌萌揉着脑袋抬头,想看看是哪只海兔,自己都躲在果树林里了,怎么还追着自己不放?萌萌思考着今天晚上是吃红烧海兔还是清汤海兔,爬上树去一层层地搜,但她怎么都找不到扔苹果的海兔,只是在树枝的高处,发现了几颗摇摇欲坠的熟苹果。
海兔不喜欢爬树摘果子,每到苹果成熟的日子,他们总喜欢摇动树干,把熟透的果子摇下来,摇不下来果子他们会架梯子把看得到的摘走,长得高的又熟得慢的果子他们就懒得管,他们是不会为了几个青苹果爬那么高的。
“这是留给我的?”
萌萌在树枝上坐下,咬了一口苹果。熟透的苹果皮皱皱的,还有股酒味,平日里见到这种苹果,萌萌肯定咬一口就丢掉了。但今天她心情好,把整个苹果都吃了,她小心地用手帕把苹果籽包好,放进了口袋。她觉得她能爱了。
“萌萌,为什么你昨天没有来玩?”
果酱面包是一只爱操心的海兔朋友,一整天没见到萌萌,她担心得不得了。
“对不起……我拉肚子了。”
萌萌没有说谎,她也没必要对朋友说谎。她的朋友从来不会生她的气,就算生气了,也是萌萌让她们生气的。
“不要乱吃东西啦,如果昨天你和大家一起吃饭的话,就不会拉肚子啦。”
萌萌知道她们根本不用吃饭,只是自己希望她们在自己没有想起她们的时候也能有自己的生活。
“我不会再捡奇怪东西吃了,下次大家一起吃点热乎乎的东西吧。”
“哼,萌萌怎么会捡奇怪的东西吃,她最注重养生了。”
插嘴的是缎带樱桃,礼帽宁宁没有改变她扎人的性格,因为无限萌萌喜欢有人能在适当的时侯说些反话。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的身后背着一只戴着礼帽的大海兔,礼帽海兔的手就像披肩一样围在缎带樱桃的脖子上。
“明明知道是垃圾还吃,那只能是被爱情冲昏头脑了,上次宁宁给我做了鱼头朝天的派,我直接拍到了她的脸上,我以为她会消停几天,没想到她又拿了鱼肝做的果冻,要不是我还有理智,不然也和你一样拉肚子了。”
“呜,不是垃圾啦,我就是捡了个苹果吃,也不是谁给我的,真的是我自己捡的,而且苹果本来就是很好吃的东西啊,只是我捡到的那个有点坏了而已。”
“天,苹果的季节已经过了,如果喜欢苹果,来我这吃苹果酱,这样就不会吃坏肚子了。”
“樱桃酱也可以,我家就是樱桃树多。”
“鱼肝酱也可以,呜啊——”
无限萌萌谢过朋友们,但她喜欢的不是苹果,是苹果树。
“樱桃,你知道树喜欢什么东西吗?”萌萌问。
“大便。”缎带樱桃毫不犹豫地答道。
“淑女不可以说这种词。”缎带樱桃没有理会礼帽宁宁的话。
萌萌把朋友们叫到了果树林里,告诉她们,这里就是新的根据地,以后吃饭拉屎都要在这个地方。
大家开开心心地把家里的东西搬到了树下,萌萌更是把自家小花园里的花都挖了出来,栽到了树上。
见萌萌这么开心地打扮这棵树,大家也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挂在树上。不一会,整棵树变得像过节的树一样,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装饰。
“我想萌萌是爱上了这棵树。”礼帽宁宁一边把黄色的缎带系在树上,一边小声地和朋友们低估,“我爱上缎带樱桃后,也满脑子想着怎么送她东西。”
“但你送的不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帽子吗,真不知道为什么你老想把这种又大又重又挡眼睛的玩意往我头上扣。”缎带樱桃在树枝上挂了鸟笼,笼子里没有鸟,她希望有鸟或飞鱼自己飞进笼子把这里当成它们的家。
果酱面包砍了几棵树,锯了几块木板,在树下搭了一间小屋,但里面没有放满她喜欢的果酱和点心,而是挖了一个大洞。
“萌萌知道喜欢一个人不能一味地给她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才要问树喜欢什么吧。”果酱面包从她的小屋里出来,自豪地给朋友们看她建的溷藩,告诉她们以后要把屎拉在这个洞里。
“哼,花里胡哨的。”缎带樱桃对着在她们头上栽花的萌萌嘀咕,“树是不会有感情的,你在树上种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因为你喜欢。你在树上挂满你的东西,把它变成你喜欢的样子,就以为它就是你的了,你喜欢的根本不是树,是你自己呜——”
缎带樱桃话没说完,就被摁倒了地上。
“有话可以直接对我说,不要装成说萌萌的样子。”
礼帽宁宁将自己的帽子摁在缎带樱桃头上,把整个脑袋都摁了进去。缎带樱桃也不示弱,她挣开宁宁的双手,把帽子从头上扯了下来,远远地飞了出去。
萌萌看着下面扭打成一团的两只海兔,倒一点也不生气。毕竟缎带樱桃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她能说出来的话萌萌心里都明白得清清楚楚。但是萌萌太喜欢这棵树了,那颗苹果出乎她的意料,砸得她晕头转向但又一点不带恶意,仿佛一个塞满了彩色飘带的惊吓箱,砰的一声,让按部就班的黑白画面有了一道颜色。
萌萌心里清楚,熟苹果从树枝上落下与自己刚好经过间没有一点关系,但这不妨碍她幻想那颗苹果是树送给自己的,反正树又不会说话,这样想想又有什么关系呢?
萌萌天天和朋友们在树下吃饭,吃完饭就去果酱面包搭的小屋里喂树吃饭。
日子一天天过去,树上的花和挂饰也越来越多。它成了果树林里最时髦的树,花朵、缎带、鸟笼、玻璃果酱罐做的灯笼……除了苹果和苹果花,它的树枝上什么都有。
那天果酱面包带了一大盒苹果酱三明治,缎带樱桃已经戴上了礼帽宁宁送的帽子,她说戴这个帽子是防止树上的东西掉下来砸在头上,她最讨厌东西永远永远都是帽子。
“我们一起把树上的东西都摘下来吧。”萌萌说。
“什么?”
“我们把我们挂上去的东西都摘下来吧。”
“不是吧,你不喜欢这棵树了?”
虽然缎带樱桃一直在说萌萌不爱这棵树,但萌萌真的要放弃这棵树的时候,最难过的反而是她。
“没,只是马上就要到长苹果的时候了,我昨天在树的树枝上看到了一朵苹果花的花苞。”
“哦,要给苹果腾位置,是这个意思吧?”缎带樱桃松了口气。
“是,也不是,苹果树长苹果了以后,就会有其他海兔来果树林里收苹果。”无限萌萌挠了挠头,“我不是很想看到他们。”
“这样啊,那不用那么麻烦啊,我们把这棵树挖走,搬到你家去吧!”嘴上说着挖,果酱面包却做出了抱树的动作,她根本不打算一铲子一铲子把树挖出来,她想把树连根拔起!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们把树上的东西拆下来,让它回到原来的样子,该开花开花,该长苹果长苹果,我们就当我们没来过这里……”
“哼,我懂了,是不是有海兔找过你,说这棵树是它们的?然后让你把树变回去?”果酱面包放开了树,撸起袖管子,捏起了拳头。
“这,也没有,而且说到底这棵树也从来没说过它是我的呀。从来都只是我单方面地把它当成自己的东西,但它根本不是呀。”
萌萌已经爬上了树梢,将栽在树枝上的花推了下来,一些花在树干上扎了根,萌萌便抓住它们的茎把它们一根根地拔下来。
“哼,我就知道,这些缎带我都打了活结,随便一拉就解开了。”
说着,缎带樱桃也爬上了树枝。
比较麻烦的是玻璃瓶,因为瓶子比较重,所以打了比较结实的结。果酱面包回家拿了一把剪刀剪断了挂瓶子的细线。玻璃瓶掉在小屋和泥土地上,摔了个碎。
缎带樱桃和礼帽宁宁把解下的缎带塞进了帽子里,果酱面包把三明治从盒子里倒了出来,把碎玻璃片一块块捡进了盒子。
“你们喜欢树吗?”
萌萌看着朋友们拧成一团的脸,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残忍。大家也很配合地点点头,说很舍不得。
“我们过会去我家种一棵更大的树。”
朋友们一个激灵,忙凑到萌萌跟前,问萌萌怎么回事。
“我去年捡了些苹果种子,我想我们可以去我家种一棵自己的树。”
“哦,原来是要养小苹果树,我也想养小樱桃树的,但樱桃树不准。”礼帽宁宁的帽子里也塞满了缎带,抱着一帽子的缎带,她抱不了缎带樱桃,但这不妨碍她撒娇。
“不是养小海兔,就是我想要一棵真正属于我的树。”
“总之我们现在就是要去种树吧。”
“嗯。”
“那我们走吧。”
新的苹果树是萌萌幻想出来的,它的树干很粗,要十只海兔手拉手才能围起来,它的树冠很高,怎么爬都爬不到树顶,就好像它能长到海面上一样。
大家把果树林的缎带和玻璃都挂到了新的树上,碎玻璃也串了起来,变成了风铃。大家忙累了,就顺手从树上摘下一个西瓜,掰成两半,用勺子挖着吃。
无限萌萌在树干上开了一个门,门里是一间五脏俱全的木刻房间。房间的中间整齐地摆着小圆桌和一圈椅子,桌上和椅子数相对的茶杯和盘子里已经装好了红茶和彩虹蛋糕,几张小床散落在桌边,上面挤着柔软的被子和枕头,房间的墙里嵌着书架,一圈贴墙的楼梯旋转着通往树的最顶层。
萌萌推了推一块墙,墙打开来,变成了窗,窗外是树干的分叉,萌萌跳出窗子,脸朝天躺在了树枝上。
这棵树真的很高,比原来的苹果树大多了。这棵树什么都结,除了苹果以外,还会结蛋糕和鱼糕。萌萌的朋友们可以住在树里,再也不怕有其他海兔来打扰,困了倒头就睡,饿了就在小桌子边坐上一圈。
过了苹果收获的季节,果树林又恢复了宁静。海兔都走了以后,萌萌又回到了果树林。
“昨天果酱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一只没见过的动物,它有四条尾巴,但没有鳍,它里面有骨头,但摸上去又是软的,还有海藻长在它身上,因为它太奇怪了,大家都觉得它吃不得,就把她放掉了。”
萌萌和朋友们住在新的树里,但还是会去果树林看那棵苹果树,因为她仍然喜欢它。
她在树顶的枝头发现了几个没有被其他海兔摇下树的苹果,开心地摘回了家。
备注:我永远喜欢东东 > <
Vol.197「天赋」《黑羊毛》
作者:舞舞纸
备注:本故事和任何真实的人、事、物无关。一些人因为上天的赐予,变得和别人不同,但这种不同又有多大呢?
阿黑是天生的黑羊。
他和其他白羊不一样,一出生就因为那与众不同的毛色,更受人类喜爱。
它小的时候,经常被人类的孩童当成宠物溜。
它能和牧羊犬一样,自由出入人类的帐篷,还能得到人类食用的有味道的食物。
“这是糖糖,给阿黑吃。”
“不要给羊吃糖!它是吃草的!”
阿黑舔了口小母人给的糖,这是甜的。
“这是肉肉,给阿黑吃。”
“不要给羊吃肉!它是吃草的!”
阿黑舔了口小公人给的肉,这是咸的。
“不要给羊吃草纸!上面有污的,脏死了!”
阿黑嚼着中公人给的草纸,这是苦的。
阿黑越长越大,长到了产毛的年龄。大人拿着剃刀,在阿黑皮上“噌”“噌”地划过。
大朵大朵的羊毛被人捡走,只留下了光秃秃的阿黑。
那天晚上,帐篷里传出了小公人和小母人杀猪一样的哭号,而阿黑,因为变成了和白羊一样的秃羊,被赶回了羊圈。
过惯了宠物生活的阿黑,自然是受不了牲口的生活的。
草垛没有被子软,一觉醒来腰酸背痛的还要自己去找吃的。
最糟的是自然界里的草,没有味道!
自然界里的草很难吃。
其他羊能津津有味地嚼草是因为他们没有吃过有味道的东西,但已经吃过糖、吃过盐、嚼过苦味草纸的阿黑无法忍受生草的腥味。
阿黑被赶回羊圈后,已经两天没好好吃过东西了,只能嚼太阳晒过的干草解馋,但干草也没有人类的食物好吃,最后饿得实在不行的阿黑找到了牧羊犬。
牧羊犬也是人类的宠物。而且他不用产毛,一直是人类最信任最可靠的朋友。
“狗哥,我是阿黑,帮我弄点甜的咸的东西吃吧。”阿黑央求道。
牧羊犬在阿黑身上嗅了嗅,闻到了阿黑的味道,绕着他转了一圈。
“甜的咸的?我是牧羊犬,是防贼的,你让我去做小偷?”
“不不不,狗哥,我怎么敢让您去做贼,我只是问问你有没有吃剩的,让我舔两口……”
“没有。”牧羊犬干脆地拒绝了。
“狗哥狗哥,别这么绝嘛,我又不抢你的……我就尝点味道……”
“味道,味道哦,你也不必舔我的啊,要吃甜的找果子吃,要吃咸的找石头吃,都一样的。”
看在宠物一场的面子上,牧羊犬给黑羊介绍了几种有味道的调味品,包括甜的浆果、咸的盐石、苦的粪便。
“有一种叫‘巧克力’的东西,和屎很像,但是很香。人类很喜欢吃,但是在草地上也找不到这玩意。如果你找到了这玩意,可千万别吃,这东西毒得很,我爹就是被玩意毒死的。”
“为什么人类喜欢吃的东西会把狗哥的爹毒死?”阿黑问。
“因为人坏,他们事先吃了解药,然后再吃的巧克力,但是我爹没吃过解药,看人吃了没死以为那是能吃的,然后吃了一块,死了。”
阿黑听了牧羊犬爹的遭遇深表同情。
“你也是,不要挑三拣四的,有啥吃啥,快把毛长回来,长回来以后不又可以到人的帐篷里玩了?”
“把毛长回来的话,人会把我接回去吗?”
“会的,人类就喜欢你这样天赋异禀的稀奇羊,等你再长大点,还会给你配母羊呢。”
在互相鼓励后,阿黑带着牧羊犬给他找的几种调味回到了羊圈,就这这些东西,草变好吃了不少。
第二天,阿黑开始自己去找调味。
他发现草原上的浆果树丛还挺多,就是大部分浆果边都围着羊。往往是一只公羊带着一群母羊,守着浆果树丛,不让别的羊靠近。
“喂,你的,什么的干活?”
阿黑一靠近,那公羊就非常生气地作出攻击的姿态,几只强壮的母羊也凑过来,蹬腿就要踢。
看来这些羊也知道浆果好吃。采不到浆果,阿黑就只能去找石头。
幸好羊不懂石头也能吃。
阿黑把有咸味的石头细细磨成粉末,洒在草料上,草变得咸咸的,有人类食物那味了。
阿黑吃了咸草料,变得有力气了,就去找了更多的石头,每天都磨石头吃。
几只好事的羊看到阿黑在磨石头吃,好奇地凑过去,他们趁阿黑不注意,偷走了阿黑拌好的草料,发现拌过石头的草料特别好吃。
于是他们也学着阿黑的样子,去找石头拌草吃。但他们找的石头是普通的石头,虽然有味道,但远远没有阿黑的好。
他们没机会去问为什么阿黑的石头那么好吃了,因为他们吃了一肚子石头,当天晚上就死了。
这些羊的死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们把羊的尸体运走,当天烤羊肉的鲜香传遍了整个营地和羊圈。
羊们闻了这股味道,躁动了起来。
这实在太香了!
特别是阿黑,他想起了人类喂给他的肉的味道,和肉味一比,加了咸味的草也变得没味道了,但为了多长一些毛,阿黑还是强忍着吞下了一茬又一茬的草。他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早日回到人类的帐篷里去。
过了几个月,阿黑身上的毛渐渐长回来了。
开始的时候他的毛很短,很细,看不出颜色。阿黑整天提心吊胆,生怕长出的毛不是黑色的,是白色的。但又过了一阵子,他的毛长粗了,可以看得出是黑色的。
阿黑放心了,他更卖力地吃草,想要让毛长得快一点。
又过了两个月,它的毛终于变回了被剪前的样子。
人类把阿黑带出了羊圈,一起带出去的还去其他的羊。
他们怀疑那些吃了石头的羊害了疯羊病,但又舍不得他们白白放的那两天羊。于是人类决定等他们长好这茬毛,收完这一波再把病羊送走。
阿黑好不容易长出来的毛又被剃光了。
免责MODE:无声
评论要求:随意
我牵着狗,停在了那个园子前。
狗漫不经心地闻嗅着,偶尔摇摇尾巴,非常安逸。这条路它走了半个月,已经走熟了,如果说有什么别的鸟兽留下过气息,那已不再能激起它吠叫的兴趣,繁茂的绿草也不再能趁它不备擦过它湿润的鼻子,然后让它打上几个喷嚏了。
但比起城市里的家来,这里的乡间还是更加新奇一些。
狗毛茸茸的尾巴擦过我的膝盖,它拉了拉狗绳,无声地暗示我该走了,见我没有反应,又低低地汪了一声。我没有像之前的几次那样,弯下腰摸摸它的脑袋,然后迈开脚步。我又像之前的几次那样,伸长脖子,像饥饿的时候嚼半块干的没有一丁点儿水分的面包那样,眼神慢慢地蹭过这个园子。
其实是没什么可看的。园子垒了石墙,但很低矮,不需要踮脚,里面的树已经探出头来。说实话,那也不过就是些平常的树,色泽浓绿,一无可观。不过,走到这里,石墙就尽,换成了一道用粗树枝、藤蔓编就的柴门,藤蔓密集,粗树枝排布得也规整,看起来推动的时候不会一摇就散架,但却是完全的防君子不防小人,它比石墙还低,高个子的人费点劲儿就能跨入。而且,站在柴门前,园子里的状貌差不多已是尽入眼底。
这园子在山腰上,里面的景色完全可以视作山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围墙和柴门,我不会觉出任何突兀。里面树都不高,没有沉沉压下来的浓阴,人走在其中,充其量能算作花遮柳隐。中央被树木卫护着的,是一座小小的屋子,最值得一看的就是它,因它竟然是用竹子建成的。屋顶用竹篾编织,墙面是丛立的长竹,檐廊上平铺了粗大的半边竹片。有门,有窗,门与窗都大敞着,粗粗一看,里面不见人影。
竹子的黄绿色,比之土地,只略略新了一些。而通往竹屋的小径,铺的是大理石,尽管蒙上了尘垢土渍,却映着树上花粉红色的光辉。
我又瞥了柴门一眼,那上面挂着一把黄铜锁。锁还很新,不久之后,主人会为门户大开的正屋加一把锁吗?我相信不会,要防,那在建屋之时就防了,再说,防谁呢?
我和我的狗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起因是我辞职后,一个新婚朋友打来电话,希望我能为她来参加婚礼的姥姥照看两个月的屋子。她悄悄向我透底,她不打算将姥姥放回来了。姥姥青年时就成了寡妇,过去的老姐妹们近年来都已陆续离世,这个村子里已经不剩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何况它又是那么的空空荡荡。年轻的男人女人们读书上进,离开此地,读不了书的就去打工,田地已半荒废,没有分毫崭新的气息。确实,姥姥出于往日的习惯,对这个空村还有点留恋,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她的外孙女需要她,有可能还会有一个小婴儿也需要她……朋友笃定,姥姥不会回去的。
我同样这么想。这个乡下,人们的乡音把杂货店叫作“联社”,玻璃柜台浑浊脏污,坐在柜台后的女人看上去也总有五六十岁,头上包着一次性发帽,发帽下传来劣质染发剂的香味,她似乎总想和我说话,似乎已有三十年没人听她说话,她说出的话都成了青蛙,咕咚咕咚,跳进井里,井蒸腾着腐叶的气息。她不知道我是个放逐者,自然,不会是永久的放逐,我需要一点时间舔舐伤口,而后鼓起勇气去迎接新的太阳和新的失败。否则,再待在城市里,我不仅仅是嫉妒每一个过路人,甚至有可能嫉妒我的狗那无知的快乐。而在这里目之所及全是中老年人,枯黄的骨头上包裹着松瘪的肉,看一眼他们干涸的眼睛,你明白他们过往的人生全是沙漠。
但我不相信这间竹堂的主人也会是个老年人。
狗抬头,隔着柴门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活像个人,温润润的,既像是谴责我偷偷钻进别人的园子,又像是谴责我把它拴在树上。它不安地刨了两下坑,在原地坐了下来。
我转身,沿着小径走向竹堂。
这园子如果有水,譬如一个小湖,一条小溪,那就更美了。然而,有了水,无形中就让建筑多了几分流动性,它便显得不那么幽静了。不那么像轻易就会被打扰,不那么像在等待,等待一个闯入者。
台阶半边被光晒着,半边埋在树影里,虽然是户外,做成台阶的竹节却光滑坚致,我把鞋子脱了放在台阶后,光着脚踩上去,脚掌下传来微弱的吱嘎声。有一丝微微的凉意,从脚底透上心尖。
登堂入室,进到室中,站到豁朗的室中心,三面都是光明。竹屋两进,后室的门是关着的。我所站的堂中,南窗下摆了一张柚木长几,一个麦秆编成的圆垫,几上乱糟糟的,我走过去,坐在垫子旁。
我先翻开了一个大本子,这是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用铅笔画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一只眼神倨傲的无毛猫;两头山羊,嘴角叼着草,方形的瞳孔中毫无感情;黑夜中的一长串路灯,与路灯照耀下的隐约可见的长桥,还有长桥后高楼大厦上亮起的几个格子;一张微笑的嘴,下排牙齿不齐;有规律地盘围成方形的花草藤蔓,用四方框起来,最上面的两角又各伸出一条斜线,看起来是一幅墙纸,……
然后,我看到我的右手边放着一本书。前面的书皮、序言等等都已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张目录,翻开目录,发黄的书页上,主角没有名字,这是个第一人称的爱情故事。在第153页夹着一支碳素笔,那一页的故事是主角重回旧乡,却发现原来过去了几百年,他所爱的女人早已经化为枯骨。在这一页上,书边用碳素笔勾勒出了一个女子的轮廓,寥寥几笔而已,不过能看出她是卷发。
没有照片,也没有笔记,也就是说,没什么能够从中识别出屋主人身份的东西。失望之余,我盯上了还没开的那扇门,也许里面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线索的东西。
就在我的手接触到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狗突然吠叫起来,叫声很长。我停住了手,等它止住。也许它只是看到了一只飞过的鸟。一只肥鼓鼓的丑陋癞蛤蟆。它很快就会停下来的。我的狗并不是爱乱吠的那种。
它仍在吠叫。是什么?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出去查看一下情况,好好安抚我的狗,让它平静下来。然后,我应该回到我的住处,吃饭,睡觉,不管带着怎么样的心情。
我的心跳一阵快似一阵。
我看了一眼窗户,又看了一眼案几。园子里依然阳光大盛。书与素描本错落着,一看就有人翻过它们。
我推开了门。
作者:海稼轩
正文:
九娘上个月月初新养了一只鸽子,纯白的鸽子,安静又温驯,江听说这是她从在本地鸽舍工作的舅舅手上讨来的,这只鸽子的血统还颇有来头,追溯到祖上似乎还是从日本远渡而来的外来鸽种——虽然江并没有想明白鸽子这种在全球都有的生物为什么还要看是不是混血儿,同样的,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九娘要给这只鸽子取一个日本名字,甚至还有名有姓,叫加贺夕纪。
“小九,今天也要去训鸽吗?我记得你这不是赛级鸽吗,怎么要你天天出去训鸽啊,是不是你舅舅坑你,找了个没训练好的随便丢给你啊。”江看着九娘拎着鸽笼准备出门,靠在能看到门口的柜子上随口问了一句。
“你不懂。”九娘摇摇头,十分认真,她走到门口,又回头,“江,这段时间你最好不要出门,免得我找不到你。”
“出门?”江反问,“算了吧,你也知道,我老死宅了,天没塌下来之前我不会出门的。”
“天塌下来也不要,先等我回来找你。”
“哈?行行,不出去不出去。
“这人在说什么,还天塌下来呢,算了,先打游戏。”江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准备连上hdmi线开始打游戏,电视里插播了一条紧急新闻:“现插播一条紧急新闻,受未知因素影响,全地球范围内已经有41天没有任何降水了,居民们请尽快移动向城市中心应对接下来可能出现的巨大旱灾。”
“听上去很严重的样子啊……”江挠挠头,检查了一下合租房里的用水配额,她这个月的配额还有一多半,九娘那边的倒是用得差不多了,但是这个月剩下的时间也不多,省着点用也勉强能行,“嗯!看起来没什么问题,打游戏!”
等到江觉得坐得太久了,腰有些酸准备起身拉伸一下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天已经完全黑下去了,她打开灯,走到阳台,外边天浓如墨,厚厚的云层涌动翻滚,她一时有点分不清是要下雨还是只是天黑。她打开手机,才发现昨天忘了充电,目前开不了机,她把游戏退出,看到了一片雪花屏,她默然无语,喂喂,这种雪花屏真的不是上个世纪的产物吗,按现在来说不应该是蓝屏吗还是我突然穿越几十年前啊。
总之,她在房子里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能够告诉她时间的东西,她坐在沙发上沉思了五分钟,没有得到答案,但没有答案实际上也是一种答案。果然是出了什么问题吧,世界末日?这次怎么没有神棍提前预言一下……的?等等,小九……?她在客厅转了个圈,想起来自己的合租室友似乎今天出门前说过什么。不会吧……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超级英雄……的倒霉室友?哈哈,但小九是超级英雄这种事听起来不是更不可思议吗……是吧?江摇了摇头,把胡思乱想甩出去,想那么多干什么,说不定这就是个意外,比如下雨打雷让城市的信号塔出问题了也不一定对吧……哈哈。
现在该做什么?江想了想,悲哀地发现:自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委实是新时代教育体系下的新品种废物。算了,还是等死吧,她往后一倒,瘫在了沙发上。
时间在黑暗里简直像是静止了一样,江没有去开灯,也没有继续她的游戏之旅,她不知道自己是一直保持着清醒还是睡过去了,太安静了,简直让人怀疑自己的感官。
“江?”黑暗一瞬被光明驱散,九娘打开了客厅的灯,“你在家啊,怎么不开灯?”
“啊!你回来了!”江几乎从沙发上弹跳起来,“现在几点了?”
她起来才意识到九娘并没有走到客厅来,而是站在玄关处,玄关没有开灯,只有客厅的光轻轻扫过去,昏暗的灯光里她看到那只鸽子——那只叫加贺夕纪的鸽子,并没有在鸽笼里,而是站在九娘的肩膀上,用喙梳理着自己的羽毛。她走近九娘,感到九娘身上传来了浓郁的湿润的气息,所以只是下雨?可完全不像是下雨。她提起声音,努力轻松地说:“所以外面下了很大的雨?快进来呀,湿漉漉的,小心感冒。”
“你还在……太好了!”九娘喘着气,“没时间解释了,我们该走了!小江同学,穿好你最便利的鞋子,我们该逃难去了。”
“啊?啊?啊?”江一头雾水,逃难?什么逃难?明明只有几个小时不见,怎么自己听不懂人话了,但她还是老实地拿出了鞋子,顺便问,“还有啥要带的吗,食物?水?还有什么?”
“都没必要,跟我走就好了!”
“啊?行……去哪?”
“去安全的地方。”江完全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世界崩坏的速度简直是比某些小说漫画烂尾的速度还快,她僵着一张脸看着天塌了一角,嗯,真的塌了一角,这一角在向地上倾泻着无法想象的水柱,在昏黑的天色下跃出一道白练,即使在天边,她也能感觉到水的压迫力,她现在正坐在一艘安全艇上,九娘坐在她的对面,没头没脑地回答了她。那只鸽子倒是完全不怕这一切,它稳稳地抓住九娘,偶尔展翅在安全艇周围飞上一圈,又落回九娘边上。
“这算什么?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呢?谁当女娲?这世界是不是哪里出了点问题,还是我在梦里还没醒,或者这是个全新的沉浸式游戏demo?这个开头是不是有点俗套了,还是制作人是中国人啊。”
“不是梦噢,也不是游戏。”九娘笑眯眯地回复她,“具体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该要去哪去而已。”
“喂喂,你不要笑得这么怪,会让我觉得你要把我带去地狱,我就是你的跑团神器之一是吗,我要下船,放我下船!”
“当真?”九娘仍然笑眯眯。
“不不不,小九,九姐,好姐姐,这当然是开玩笑啦,走走走,咱们走。”
天边倾倒的水无休止地冲洗地表,江和九娘所在的安全艇也随着水位的抬升而升高,甚至淹过了一部分低矮的楼房,江只觉得心惊肉跳。但奇怪的是,她并没有看到其他的人的存在,被淹没的楼房没有,她们行驶过的还没有被淹没的大楼的窗边也没有,就好像天地之间只剩下她和九娘还有一只鸽子一样了。
那只鸽子一直跟在九娘的身边,小艇上只有两个人,那只鸽子甚至没有看过她一眼,甚至在她注视了它一段时间之后,振翅飞走了。
“它……它飞走了?!”
“它去找路啦,不用担心,会回来的。”九娘倒是无所谓的样子,她看了看鸽子飞走的方向,站起来看了看远处,“啊,看起来还不会退潮的样子。
“有没有兴趣听听我的猜想?是夕纪告诉我的。”
“鸽子是怎么告诉……好好好,我听。”江举手投降。
“以下是个人不靠谱猜想!
“比起共工怒触不周山,看起来这更像是某种在离地球极近的某种拥有超高质量的东西产生的引力,唔……更说人话一点的话,我猜是不是某种类似于黑洞的东西——当然没有黑洞质量那么大——在地球表面停留了一段时间,前段时间不是没有降水吗,我想是不是地球上的水汽都被这个质量很大的物体夺走了,而现在它突然消失了,或者有什么原因突然阻隔了它对地球的引力,于是这些被掠夺的一切就放了回来了。”
“听上去有点像潮汐引力。”
“有点像,但是它的质量太高了。”
“所以说这确实很不靠谱猜想,不过我还是想问,你的夕纪能说话?”
“要鸽子变人是不是有点太难为我们这个世界观了!”九娘争辩,“我和夕纪那是心灵相通,心灵相通知道吗!”
江狂笑,觉得空气也快活了起来。
“还有个问题,就算你之前说的是对的,为什么我见不到其他人。”
九娘没有说话,她深深地看着江,看得江都觉得不安了起来,才突然笑起来:“这个我不知道呢!不然你去问问夕纪?看看它愿不愿意告诉你。”
“那还是算了吧,你那只鸽子看起来可不待见我,盯它两分钟就要飞走。”
“也不看看它是谁。”江感觉到九娘轻飘飘地扫了自己一眼,又很快转向了别的地方,“夕纪回来啦。”
那只鸽子在安全艇边绕飞了两圈,飞向了一个方向,飞了十来米又飞回来,落在艇边,毫不在意江,自顾自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走,目标,诺亚方舟!”九娘调试了一下安全艇,拍掌呼道。
“诺亚方舟还行。”
“好啦好啦,我们是幸运儿,是被动物们所选择眷顾的存在,所以我才会比你知道的要多那么一点。运气守恒定律嘛,你平时抽卡比我厉害多了,这下不得让我欧一点才让人平衡。”
“要是让我自己分配运气,那我肯定选你这种。”
“你看你运气还是很好的,至少你碰到的室友在这方面的运气还不错是吧?”
“可恶,本人也想变身马猴烧酒啊!实在不行,像你这样的迪士尼公主也行,和动物签订契约什么的听上去就很让人羡慕!”
“可遇不可求嘛。”九娘笑。
“我们的目的地到啦。”江被推醒,她不知不觉在小艇上睡了过去,在小艇上呆了多久了?她不知道,天色还是昏黑的,她对时间的认知已经完全模糊了,她睁开眼的时候看到加贺夕纪正在看着她,它的眼睛是赤红色的,流转了一圈后毫不在意地展开了翅膀。江隐约觉得那只鸽子并不喜欢她,甚至是对她有恶意,又否认了这个猜想,不过是一只鸽子,就算和人类签订了奇怪的契约也不应该有那么复杂的情感吧。
这个所谓的“诺亚方舟”实际上并不真的是一艘船,而是一架升天梯,江抬头往上看,只觉得茫茫然,这究竟是什么?我又为什么会来到这?
“好啦,只要走进去,我们就安全了。”九娘笑着按住江的肩膀往前推,江身不由己地迫向打开的升天梯内。看起来毫无阻碍,但江却感到了一层柔软却不可突破的屏障阻拦住了她,让她无法靠近升天梯。她提起的心突然放了下来——果然、果然。
“……果然啊。”很轻的一声叹息,是九娘说的吗?还是自己说的?
等到江再醒过来,她已经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自己的身体似乎没有哪里有问题,除了——她摸了摸手臂,上面有一小块有些湿润,甚至带着热气的白色不明物体,这……这怎么看都像是鸟屎吧!
江想要尖叫以示尊敬,但九娘打断了她的表演,笑着对她说:“欢迎来到新世界,我的——朋友。”
一只狐狸打着滚跑过江身边,消失在九娘身后。
这篇写得太相声了所以估计是没有求知但是我还是想打
世界观基本上没有展开,凑这个关键词可能也有点强行,以后有空努力写写这篇的后续and一些这篇被我刻意隐没的细节
评论需求:笑语;求知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一个故事,一个奇遇。
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和公主、王子没有关系,跟那些藏在森林里的女巫和魔法师更是没有半点关系。我知道人们常常会用“在很久以前”来开启他们的讲述,但你大概早就听腻了那样的开头,所以今天我们不会说那个,更不会讲王国的战争、恋人间的爱恨、巨龙与魔法,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你要听这个故事,那就请停下脚步,在篝火边坐下,坐到我身边来,先喝上一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夜晚很凉,不是吗?你一定是跋涉了许久才来到这儿,就跟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往你来的方向走出去大概四千多步的地方不是有条小溪吗?我不止一次经过那里,那条溪有多宽、什么时候枯竭、什么时候会涨水,我都清清楚楚,就连溪水里住着哪些鱼、它们的家族里分别都有多少尾成员,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有一次——那是个下午——天气热得很,我从很远的小镇一路走过来,嗓子渴得像两块毛玻璃擦来擦去,好不容易到了小溪边上,正低头拿罐子舀水,就看见水面的波纹上映出了一个影子。你也知道,那里的溪水非常清澈,尝起来也很甘甜,因此即使有波纹的影响,我也一下子就看清了那个影子。
离奇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在这世上的每个角落,然而换做是你看见小溪对面有一具骷髅也同样正在弯腰舀水时,你也一定会傻傻地愣在那里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做的,手上抓着罐子,罐子的一半泡在溪水里,而我顺着倒影抬起头看见正对面的那具骷髅,手一松,罐子就这么掉进水里,像是早就想从我这里逃跑一样顺着水流奔向下游了。
老实说,一句骷髅在我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我见过太多死人了,寿终正寝的、横死街头的;四肢完好的、肢体散落的;容貌如生的、皮肉腐烂的……当然,只剩下骨头架子的也是见过不少,可是骨头架子跪在小溪边上舀水,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我就知道你能明白那种感觉,从前我跟人们说的时候,他们要么说我是个骗子,要么笑话我编故事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觉得神奇,而不是——哦哦,抱歉,我说得太多了,夜晚的时光这么短暂,你还得好好休息呢,我们还是回到故事上来吧。
刚才我不是讲到抬头看见骷髅时,自己的罐子掉进了水里吗?听好了,接下来更离奇的事发生了,我还在那里愣着,不知道是该追着罐子往下游跑还是先揉揉眼睛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对面的那个骷髅突然动了。对,是的,你没听错,它——我姑且用这个代词来称呼它吧——它本来手里也拿着一个看上去像是碗的东西正在舀水,这时候就捧了满满一碗水,用它那两根骨头胳膊举起来,朝河对面的我递了过来。
你也知道那条小溪并不宽,当骷髅伸长它的手臂把水递给我时,我也伸长手臂去够,而小溪的宽度刚好够我接过那个碗。我从来不觉得一碗水能有多种,但那时候我差点没能拿稳碗,硬是用肩膀上的肌肉支撑着才把手收了回来,关节的骨头摩擦着发出咯咯的声响。中途我还洒了好些水,不过等我低头看着那碗水的时候,它又变成我所熟悉的那种重量了,白色的碗里盛满了溪水,在太阳底下轻盈透亮得仿佛碗里什么也没装一样。
我就这样盯着手里的水,直到它反射的光线晃花了我的眼睛。于是我又抬头望向对面那个骷髅,它看到我举着碗的样子,大概是觉得有点奇怪,就点了点头,看我依然没动静,又犹豫了一下——这太奇妙了不是吗,你居然能从一具骷髅身上看出犹豫——然后它再次举起自己的胳膊,好像捧着一个无形的碗一样,把那个“碗”凑到它的脑袋前,仰头张开两排牙齿,做出了喝水的动作。
从古至今的故事里还有比这更离奇的事吗?我竟然在被一个骷髅教喝水这件事,这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不管怎么说,当时我没有像现在的你一样笑出来,在那种情形下,这整件事情都比人们想象得更加有理有据、理所当然,如果你也在那儿,说不定就会跟我一样信服地遵从了骷髅的教导,一板一眼地按照它教的动作抬起手臂、把碗凑到嘴边、张开嘴把水喝下去。
好在那个碗只是个普通的、上了白釉的陶碗,不是什么想象中由头盖骨打磨成的,碗里的水也只是普通的溪水,和我每次到这儿来时喝的一模一样,还是那么甘洌、清凉,涌入嘴里的瞬间就润湿了我的舌头和喉咙。痛快地喝了大半碗水,我觉得自己又能说话了,也能有力气继续走下去了,于是就弯腰重新打了满满一碗溪水,捧着它递给对面的那个骷髅。
谢谢你的水,我这么对它说,现在我要去下游找回我的罐子了。骷髅没说话——这也是当然的。我看着它从我手上接过了那碗水,像刚才教我动作时那样喝了下去,然而很可惜的是,一具骷髅显然喝不了水,这同样是当然的。一整碗溪水就那么从它下颌骨的空洞里漏了下来,顺着骨架流下去,滴滴答答地落到地面上,把它跪着的那块地都浸成了深色。
这一次我没有再愣住,不论是谁,突然间见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之后,再见到符合自己预期的事,大概都只会点点头然后离开吧。我就这样抱着没有什么事能再让我感到吃惊的态度站起身,快步跟着水流开始往下游走。然而我才走出去几步,余光就瞥见河对面有个东西一直在跟着我,转头一看,居然是那具骷髅。
我转过身的时候,骷髅也转过身望向我,就好像它上一秒只是和我一样在目不斜视地朝前走。我停下来,骷髅也停下来,它原本拿着的那个碗不知哪里去了,而我正要去找我的罐子。
好吧,那我们就同路走吧,我说。一路上有个陪伴也不错,即使它只是具骷髅,它不能说话,也喝不了水,跟我对视的时候也只有黑洞洞的眼眶在盯着我,但是管他呢,我要走的路那么远,一个人走、河对面有具骷髅在跟着我走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都要走下去的,至于骷髅到底要去哪里做什么,难道我还指望它会给我回答吗?
事情就是这样,我最终在下游没能找到我的罐子,因为天黑下来了,我不得不往高处走一走,找个地方扎起帐篷,然后我就一直在这儿了。你问那具骷髅?哦……你的茶喝完了,要再来一杯吗?这是我特地去打了溪水回来煮的,很不错是不是?来吧,把你的罐子给我,让我来帮你倒满。
这个罐子又是哪儿来的?哈哈,你看,是这样,我从来没说过我只有一个罐子,不是吗?给你,这茶要趁热喝,你知道的——嗯?茶上面倒映出了一具骷髅?快别开玩笑了,你一定是看错了吧,这儿怎么会有骷髅呢?我们还是来喝茶吧,这么热的茶最能暖身子了,你喝下去就知道了。
周围突然亮起了十几道灯光,探照灯把整个烂尾楼照得通明。一个高大的穿着白色斗篷的白衣人推着一辆轮椅缓缓走入中庭。坐在轮椅上那个人脸色异常苍白,深色的卷发垂在到肩上,一双眼睛闪着妖异的绿色。这个人穿着白色的长袍,宽大的袖子遮住了手,袍子下摆盖住了腿部以下,隐约能看到他穿着一双深棕色的皮鞋。随着这个人的进入,周围一群人也鱼贯而入,沿着中庭周围的柱子站好。方礼看到薛晴也在其中,和另一个矮个子黑衣人一起站在轮椅正左侧的柱子旁边。薛晴面无表情,站在那里,和平时的她截然不同。
“欢迎大家来到Celestial,这里是脱离俗世的天界之域。”坐在轮椅上的那个人开口道,“诸位远道而来,让我万分激动。现在,请让我先为大家治愈一天的疲惫吧。”随着话语,这人周围浮现出一道又一道的绿色的光。柔和的光芒扩散开来,方礼的确感觉自己稍微放松了一些。他旁边的黄牙男人闭上眼睛,投入地享受这一切。
“好了,接下来,我们来聊一聊,生命的本质……”坐在轮椅上的人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的有说服力。
周炎将摩托车藏在烂尾楼不远处的一处平房里。那平房看上去应该是规划中的值班室什么的,现在随着大楼一起被废弃了。周炎怕影响方礼的计划,压根没敢和曹明打招呼,直接撬锁开走了曹明的机车。这车曹明宝贝得很,他要是不完好无损的还回去,曹明是会要了他半条命的。周炎藏好车,小心地绕了半圈,从另外的角度走到大楼后侧。从没按窗户的洞口看,里面不知道在做些什么,灯火通明不说,还闪着些绿光。周炎低头随手捡了跟锈迹斑斑的钢筋握在手里,像个剑客一样小心翼翼地接近大楼。
周炎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之后频繁的和人打架,锻炼出一种类似野兽的直觉。他本能的厌恶和排斥房间里的绿光。他的直觉从没错过。
周炎突然停下脚步,环视四周。太阳已经落山,天空是深蓝色的,这里远离城市,星星颇为明亮。柔和的风轻轻吹过不远处的林木,发出沙沙的声响。周炎想到自己小的时候住在爷爷家,很多个夜晚也是在周围的田野间穿梭奔跑,和飞虫流萤相伴。但是,现在的的风中,隐隐浮动着让人不安的气息。
“没想到你还挺敏感的。”一道白影猛地冲向周炎。
周炎本能地后撤一步,举起钢筋挡住前面的攻击。那人一击不中,倒也不做停留,直接向后跃到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
“你是,那个方礼的姘头?”这人开口说道,周炎一下子认出来他就是当时追杀方礼的那个领头的白衣人。
“不说?不是?到底是不是?你们怎么逃过那场爆炸的?这两天,又躲在哪个阴沟角落里啊?”白衣人抽出银白色的蝴蝶刀在手上把玩,借着月光周炎看到他非常有个性地将头发挑染成了亮紫色,和那个缠在方礼旁边的小姑娘的头发一个颜色。
“你是哑巴吗?还是说你的嘴只替方礼服务?”这男人的脸上露出暧昧而下流的笑容,“这多可惜啊。Firework的雄狮周炎。”
周炎反应了一会才明白这男人在暗示什么:“我们Firework是正经的脱衣舞俱乐部,不提供特殊服务。”
白衣人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时候你还在担心合法经营的问题吗?还是先担心你的小命吧。不,我决定了,”他拌了个鬼脸,“我要把你抓起来,然后当着方礼的面折磨你。”
他才不会在乎呢!周炎一边在内心反驳,一边闪开白衣人的攻击。白衣人的动作又狠又快,刀刃擦着周炎的脸颊插了过去,紧接着就跟着一脚直击周炎小腹。周炎闷哼一声挨了这一脚,顺手用手里的钢筋横扫白衣人的太阳穴。
被躲开了。
白衣人的身手快得出奇。他以一个颇为扭曲的姿势避开了周炎的袭击,然后再一次拉开距离:“他们叫我蝴蝶,因为我的动作就如同蝴蝶般轻盈。”
他们怎么不叫你跳蚤,跳蚤动作还轻盈呢。周炎在内心暗暗吐槽,避过“蝴蝶”的又一次攻击。远处有人影闪过,在周围警戒的人肯定已经注意到了这边的骚动。周炎扔掉钢筋,在蝴蝶下一次佯攻挑衅时,一把抓住他握刀的手腕,用力扭断了蝴蝶的手臂:“别说大话。”
“哦,看来你还有两下子嘛,怪不得Firework开了这么久都没人来找你麻烦。”蝴蝶扔下刀,后撤了几步,他甩甩手,原本扭成奇怪形状的手臂瞬间恢复原状,“可惜,教主大人已经赋予我超人的能力了,我将得到永生,而你,不过是我玩弄方礼的工具。”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这是一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故事,年夜饭上吃过这么多瓜,自家亲戚的瓜少有。
就比如说这个,在辈份上属于我爷爷奶奶的两位的巨瓜。
且说,当年的爷爷——接下来请称呼他为J警官——是一名威风凛凛的刑警,具体啥档次不清楚,只知道当年出事的时候正在查一个跟地皮有关的大案。奶奶——又称W女士——当年刚从部队转业,在户籍口找了个容易给人行便利的岗位混资历。
很正常的配置,很符合俺家传统。
J警官手上的案子是市区重案,那时候各地都在埋头搞发展,上头要指标,下头的人就只能出歪招,这不就歪出事儿了。
一块要建商场的地给批了住宅,两头都拿了钱,中间商却失踪了,国土局的局长差点在办公室里悬梁自尽,最后因为没房梁老实被抓。但任凭审问,都问不出一点儿消息。
就在J警官快把市区所有地痞流氓都抓干净的时候,事故发生了。
W女士下班后,从单位走到车上的功夫,一辆桑塔纳飞速冲过,将W女士撞飞,血溅当场。
人群惊呼,刚有车没几年的老百姓哪见过这阵仗,红的白的撒一地,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但那时候的救护车跑的还没J警官的拖鞋快,赶到现场后,同医护人员把老婆抬上车斗,一脚油门直冲医院。
进急诊室,J警官签了所有能签的字,然后让同事看着,自己冲回局里。
年轻的汪老板那时候还叫汪狗,不过是某个大人物手下混的比较得脸的小弟。他的老大其实没有参与过地皮案,汪狗被抓到这里的原因,纯粹是他倒霉。
两家开发商在地皮上械斗的时候,他蹲城墙脚下嗑瓜子看戏,顺手给人两块板砖,就进来了。即便不讯问,过了今天,明儿一早也就放出去了。
“听说,你要结婚了。”J警官站在铁笼子外面,笼子里很多人,但只有汪狗对这句话有反应。
“你对得起自己这身皮?”混的人大多都不喜欢官方,有怕的,有恶的,汪狗更多的是恨。他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三十岁的年纪,父母在老家地里刨食吃,自己混这么多年女朋友都不答应结婚,就因为他没房子。
这时候房子不是说买就买的,有钱是一份,有名是另一份,大多都是单位住房分配名额然后花钱买的模式。
汪狗有钱,他女朋友其实也有名,只可惜这个名额被户籍口卡了,转给了别人。
说来也巧,当年那套房子,正是转给了我家。我爹妈正好准备结婚,单位有房子的名额,W女士就行了个方便,把最后一个顶楼的名额给了我母上大人。
J警官知道,户籍口赚钱的门路他很清楚。
“帮我找个人。”他把汪狗放出来,带到门口的无花果树下,递给他一根烟,“房子和钱,二选一。”
汪狗不屑,“宿舍楼的房子你们不都卖光了吗。还有空的给我啊?”
“公安局宿舍住不住?”他和W女士可是名下一人一套的,一套老宿舍而已,这代价他很乐意接受。
不得不说,汪狗确实心动了。他也很清楚,自己其实混不了多少年了,跟老大这么久,都没混出个名堂,再加上女朋友那边的压力,他其实考虑过很多次换个活计。
而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是通往出人头地人生巅峰的独木桥。
“只找到人就行了?”他接了烟,一口抽干大半。
“活着,带到局里。就这样。”J警官从不是个好人,没道理老婆还在急诊里,他就要留肇事者一口气。
汪狗没说话,抽完烟,烟蒂扔地上碾成饼,转头上了自己的桑塔纳。
J警官什么也没问,回医院守了一晚上。局里领导私心觉得W女士出事跟他们正在查的案子有关系,让警卫员联系了北京的医生连夜飞来手术。
第二天一早,手术室的灯还没灭,汪狗却拖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扔在了公安局门口。
“我喝多了,我真的只是喝多了……”男人很慌,跪在地上爬了好几次没起来。
J警官并不在乎他到底是为什么撞人,但他必须是因为地皮。
“我们可以私了。”J警官坐在审讯室里,面对着浪费的中年人,“只要你说实话。”
中年人嘴里说不了一点儿实话,但J警官的私了条件他很心动。
“十万块钱,从此两不相干。”说实话,这话在当时听来有点儿卖老婆的嫌疑,但考虑到J警官并不缺这点儿,其中意味就深了。
“行。”中年人咬咬牙,应了。
他作证,是有人花钱雇他撞人,他的目标本来是J警官,只是昨天晚上确实喝多了,回家路上发生了车祸。
当然,他说的内容没人在意细节,大家只知道现在两家开发商撕破脸了,真正有用的消息一字字一句句漏出来。
案件侦破,W女士也脱离病危转入普通病房,尽管她失去了半个大脑,但是没关系,J警官的升职弥补了一切。
他离开了刑警岗位,转成为国土局的新局长。
至于那个从头到尾都没见过影的中间商……老爹没跟我讲。他只跟我说,一块地皮能换荣华富贵二十年,如果这块地皮能再加上一个二等功,那就是荣华富贵五十年,再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加一个因工负伤……
“连小辈,都能荣华富贵一辈子了。”
作者:阿列
评论要求:随意
在弗朗明王国的边境城镇附近,深埋地下的不仅有黄金和财富,还有蜿蜒漫长、鲜为人知的洞穴。
“你确定那一头有出口?”
穿盔甲的少女举着显然是用捡来的树枝和零散的布片临时草就的火把,向黑魆魆的洞穴深处张望。火把微弱的光线照不透幽深的黑暗,只有羽毛一样轻柔地拂过脸颊的空气流动让人感知到前方的空间应该远远超过目视可及的范围。
“不太确定。”瘦高的年轻术士答道,“上次我经过这里至少是十年之前了,出口或许被封住了,或者被别的什么东西占据了也说不定。不过我猜你也并不想往回走。”
“确实。”少女爽快地承认,“那就只有前进了。”
洞穴看上去完全没有人工斧凿的痕迹,崎岖不平的地面丝毫不考虑人类通行的便捷性似的,随心所欲地洒落大块的碎石和尖利的石钟乳。这对身手敏捷的少女似乎并不算太大的麻烦,不过对更专注于魔法而非身体锻炼的术士来说,多少就有些艰辛了。不见天日的地底洞穴很难判断时间流逝的速度,不过当气喘吁吁的术士不得不请求停下来休息片刻的时候,应当还没有过去超过半天的时间。
“所以,”缓过气来的术士摊开四肢,靠在岩壁上,问好整以暇坐在对面,正趁空闲时间做起下一支备用火把的少女,“从这里出去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先送你到边境附近。”少女熟练地削掉木棍的旁枝,“然后……就走一步看一步呗。”
术士把脑袋从岩壁上抬起来,看了她一会儿。
“……你看起来好像对你的哥哥正在全国追捕你这件事并不太意外?”
少女没有抬头,只是耸了耸肩膀:“说真的,我只是觉得他没有必要这么干。我还以为他知道……你看,我们俩小时候还挺亲密的,我以为他知道我根本没想过要什么王位继承权。”
“我很抱歉。”
“没有什么值得你抱歉的。”少女抬眼冲他笑了笑,“你还替我解围了,不是吗?”
术士歪了一下脑袋:“只是路过的举手之劳。”
“哦,不用这样谦逊,你本来是犯不着在那些村民面前揭露身份的。”少女真诚地说,“不过我得说我确实有点震惊,没想到他们对于龙裔术士的偏见竟然严重到了这个地步。那简直是……毫无道理的污蔑。”
提起这件事,少女的脸颊上还残留着几分先前在集市上表露出来的愤愤不平,然而术士只是漫不经心地牵了牵嘴角。
“关于我的妈妈和龙睡觉的部分?没关系,我还听过更糟的。”
“任何有常识的人都应当知道,龙裔术士获得魔法之源的方式是一种起源于魔法生物的,复杂而又无法预测的遗传现象。而不是……”义愤填膺的少女好像突然在措辞上卡住了壳,停顿了一会儿才继续往下说,“……总而言之根本就不是那种,他们嘴里的那种,低级下流的笑话。”
术士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噗嗤笑出声来。
“就我个人来说,”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没法确切地否认我的母亲有没有和一条龙睡过觉,因为我从记事起就没有见过我的母亲——我父亲也一样。”
少女皱起了眉毛,似乎打算抗议,但术士只是笑着摇了摇手,“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是这种话题对我来说构不成什么伤害,但我还是谢谢你帮我说了话。记得吗?你问过我怎么知道你就是那位被追捕的公主……或许就是因为,生活富足的人通常比那些需要和旁人竞争才能果腹的人,要多一些修养。”
少女似乎被夸得有些不自在,垂下眼睛,轻声说:“我不想假装自己很了解都城之外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我只是觉得……只是觉得这很讽刺。在一个国徽上画着龙的国家里,具有龙裔血脉的人却要平白无故地遭受这样的羞辱;这甚至还比不上被我们嘲讽为野蛮的邻国宽容。”
“你看起来好像对龙裔术士特别感兴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术士的目光就没有从少女的脸上移开,他好像在谨慎地观察她的表情,“介意我问问为什么吗?”
“倒也不是……”少女抬起眼睛,对着他的注视回以一个坦率的微笑,“一定要说私心的话,或许是因为我从小就特别喜欢龙。”
“但是,龙已经是隐没在传说中的魔法生物了。没人知道它们现在是不是真的还存在,至少,没有人类知道。”
“我知道。”少女的语气很平静,丝毫没有被打击的样子,或许是因为她已经对很多人重复过同样的话语,“我知道已经至少有两百年没有人见过活着的龙了。两百年对于人类来说长得足以诞生偏见,但对龙来说也算不上非常长的时光,所以我相信它们一定只是离开了人类的视线,而不是离开这个世界。”
沉默在安静的洞穴里回荡了片刻,术士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笑起来。
“所以你打算去寻找活着的龙吗?”他问,既不显得大惊小怪,也没有阴阳怪气的嘲讽,语气平常得仿佛像是问她下一个路口是往左还是往右拐。
“我……”少女露出有些措手不及的迷茫,“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是说,我确实是为了或许有一天能有这样的机会而加入圣骑士团的,但我没想到会这么快……呃,不过考虑到我现在也没有什么需要履行的义务——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应该感谢我的兄长解脱了我的这种义务——所以……”
少女下意识地挺直了后背,映着火光的眼睛像是突然间变得比之前更亮了几分:“你说的对,为什么不呢?等把你顺利地送到边境附近我就……”
“打扰一下,”术士礼貌地轻轻咳嗽了一声,“没有对圣骑士女士不敬的意思,不过我觉得作为一个术士,我的法术应该勉强还够保护自己。”
“哦,请你原谅。”少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我不是看不起你的法术,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你知道的,圣骑士团的教育,荣誉与责任,这一类的东西。”
“这很高贵。”术士说着站起身来,“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真的能切实履行这种高贵了。我休息够了,我们继续向前走吗?”
他们花了大概五次休息的时间穿过这条曲折的地底隧道。就像术士曾经警告过的那样,在坑洞的中央他们遭遇了一群占据了最温暖部分作为据点的穴居哥布林,当然,在英勇的圣骑士少女和优秀的术士联手下,这只是一场有惊无险的插曲。洞穴的出口联通一条汩汩流淌的地下河流,少女和术士互相搀扶着淌过膝盖深的河水,晨雾笼罩在安静的溪流上,远处山脉的尖峰上泛出奶白色的亮色,太阳很快就要升起来了。
“边境线大概在那个方向。”少女眯着眼睛眺望了一下周围,准确地指向和山脉相反的位置,“如果是你的脚程大概也不会超过两个小时。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别了吧?”
术士应了一声,然而并没有动弹。少女不以为意地向他挥了挥手:“那么,再见啦。”
就在少女转过身,打算折回弗朗明王国方向的时候,术士叫住了她。
“我在想,”他说,不自觉地垂了一下睫毛,又很快地抬起眼睛,“不知道你是否介意,与一位同样对龙感兴趣的术士同行呢?”
----------
* 看着没头没尾是因为确实是赶工薅了一个片段扩写的,出来的效果过于惨不忍睹甚至还不如当年写着玩儿的预告片。如果真的有读到这里的朋友,对不起_(:з」∠)_
[大致前后剧情在这里:https://archiveofourown.org/works/20078791 (需要科学上网)]
评论要求:随意
一:
我的名字叫徐鑫,我是一个苦逼的上班族。
我每天都准时7:05起床,然后搭公交车上班,把今天的工作按时完成,同事和上司都很信任我,因为我做事不但可靠还经常分担他们的工作。
我身边的人都觉得我是个老实人,他们经常要我帮助他们做各种各样的小事,修电脑,修水龙头,修管道,然后对我发好人卡,我只好一边羞涩笑着一边忍住内心的麻木不仁。
对!我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这件事实际上并不罕见,毕竟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人可以做到表里如一呢!大多数人都是戴着面具生活。
不过我的症状比较稀少。
因为我只要一闭眼脑海中就会浮现出昔日的惨痛经历。
昏暗的地底,漫长的走廊,奢华的赌场,纸醉金迷的生活和被海水淹没后那一遍又一遍异口同声的“救救我们!”
这一幕幕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那段日子,我多希望自己可以失忆,可以重新来过,但遗憾的是这个世上并没有后悔药,我能做的只是选择性地麻痹那段记忆,可当我麻痹了羞耻、绝望、伤心时,也麻痹了快乐、幸福、感恩。最终我觉得,我或许已经失去了欢喜的能力。
疯狂星期四9块9四块热辣香骨鸡!
kfc的门店上写着这样的东西,我路过时看了一眼里面那正在大快朵颐的人便走了进去。
“好耶”
二:
“阿君,你确定要把这个东西给喝下去吗?”
“阿鑫!我们现在只能喝下,不喝的话只能永远永远是一个loser!”
“可!这个药喝下去只有1/10的概率觉醒超能力啊!而且就算觉醒了超能力也只有1/10的概率没有副作用啊……”
回答自此在也没有响起过!
只见男人阿君注射完药剂后大口大口的吐出鲜血,眼看是不行了,阿鑫无助且崩溃。
“你这样怎么让我和阿姨交代啊!”
“对不起妈妈,我没能让你……”
声音戛然而止,空余阿鑫的眼泪滴落在地面上。
啪嗒!啪嗒!
地底发出踢踏踢踏的脚步声,阿鑫知道过一会儿,等待他的是死亡,绝望的闭上眼睛。
三:
“8.16已经过去了3年,我们至今还无比怀念在此次事故中逝去的同胞……”高楼上的电子屏幕播放着这则新闻。
有不少人在屏幕下驻留,默默的祈祷。我的脚步没有停留,
只不过走着走着便发现天空被黑暗笼罩了起来,连太阳都被遮去了光芒。
人们惊慌失措,因为这一幕实在是太熟悉了,无数人在电视上看过的画面,这一刻出现在了眼前。“s级超能力者夜泊,其能力极其危险,至今无人生还!”
悲哀,笼罩了整座城市!无数的人在哭喊,抱怨,崩溃!
而我却一步一步的行走,脚步没有停留。
我走的非常有规律,每一步都好像尺子量过一样,恰到好处。而此时我周围的人也仿佛没有看到我一样,即便我从他们眼前路过。
我隐藏于空间中
不断有超能力者站了出来,想拯救这座城市,但他们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
人们从最初的期盼,激动,变成了麻木和绝望,大多数人放弃了挣扎,只有少部分人还在继续努力,寻找出路,有人嘲讽他们,有人鼓励他们,有人则默默无言……
当我的脚步走遍了整座城市时,身后的空间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一开始是星星之火,在黑暗中蔓延;然后是发生了等比反应,成百上千的扩散;接着整片天空都在闪耀;最后黑暗消逝,太阳重新出现在天空中。
人们大难不死,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脸。
而我和往常一样,一步一步的走着,不快不慢。
四:
又是一年8月16,碰巧今天是星期四,我下了班后直扑kfc,我看了看菜单,发现居然有39元5块吮指原味鸡的桶。我立即点了一个。
我恍惚间回想起和阿君的记忆,我和他当时都是土包子,自小到大都在国家贫困县长大,直到高中离开家乡,来到外面的城市打工。
我和他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第一想做的就是尝一尝在电视上闻名已久的kfc了。
我们因为是第一次去,难免有点紧张。我俩都不知道可以点什么,急忙中对着店员说要这个,手指向店内的促销牌,上面写着39元5块吮指原味鸡!
自此我俩就爱上了原味鸡,每次做活动都会去店里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当时最期待的就是,什么时候可以想吃就吃啊!
于是我俩就经不住诱惑,相信了别人的鬼话,去到了国外的一个地方。
本以为是大鱼大肉,事实上却是炼狱。
我们成为了赌博的筹码,别人玩乐的工具。
直至发生了那件事……
五:
不知过了多少年,人类在与超能力的战争中启动了核武器,整个地球变成了废墟。
只有一个人活着
他走出了地球,在外太空流浪。
一直没有停歇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了
不过是一个陪他吃原味鸡的朋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