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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离开耶利塔的时候,这个小镇如同他来时一般寂静。
刚出镇子没几步天空就开始飘雨,莱耶斯一手替他撑起伞,高大的身体替他走在上风向的方向,一手拎着他们两人共同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手提箱,几件衣物罢了。
有几丝雨顺着风吹到阿莱克脸上,他有些不适地拉高了大衣的衣领,结果被莱耶斯拉的更近。
一切看上去还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
10月21日那天阿莱克带着莱耶斯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偏僻小镇的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莱耶斯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阿莱克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异乡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阿莱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莱耶斯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阿莱克悄悄用手肘在他的腰上顶了一下。
委托人给他们在这里订了最好的酒店,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酒店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酒店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阿莱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酒店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天使大军的翅膀遮天蔽日,挥舞着燃烧的利剑扑向下方的大龙。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那位大人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莱耶斯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阿莱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莱耶斯被他留在酒店的房间里。阿莱克按照早先信件上的地址,一路找到了委托人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
当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镇子早就该消失了。
作者:讷
mode:随意
*确实很是赶工 内容不够充实预警 (目移)*
*理论上来说两位都是女性*
她张开手指,阳光从她的指间透过去,把她的五指衬得金灿而白皙,像熙照里温润的玉。她手的影子模糊地落在我身上。虽然睁开眼睛,我仍然躺在原处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她在朝阳的光里放下举起的手,头也不回地说:“你醒了,下车吃早饭,我昨晚肚子饿把面包都吃完了。”我挪过视线,目光所及的便利店恰好在换班,一旁的圆形石墩边有中年男人在抽烟,香烟淡青的烟雾飘开来,转过脸我碰上她的双眼,她耸耸肩:“我的烟盒都空了。”她的眉眼都笼罩在刺眼的金黄朝阳中,有些朦胧,几乎像一个同样金黄的梦。
我是在另一个公路休息站碰到她的。在我站在阶梯上的时候。自这趟旅途开始前的人生中,我就已经有不时凝望某处、任思绪漫散的癖习。这样做时,我常常是不知道自己确实来说是在看着什么的。在这次凝视时,我忽而感觉意识逐渐回笼,从法国骑兵的胸甲上向回溯缩,重新在现下的实际中聚焦,此时我的视网膜神经为我勾勒出麦当劳打包纸袋的图像,紧接着是一只抱着纸袋的手。我的目光上移。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她。
“喂,”虽然她冲我露出了略带讽意的笑,但却没有直接言道我盯着她看了半晌的事实,而是随即很快地对我一扬下巴:“你买没买啤酒?”
我低下眼,望见手中提着的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便利店就在我的斜后方,我刚刚从里面出来。我再次对上她的目光,摇了摇头。
“真糟糕,”她皱着眉头嘟囔,往纸袋里翻了翻,“我忘点可乐了。有没有可乐,不会咖啡也没有?”她再次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找出一听咖啡递给她。她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接过,就在台阶上落座,开始吃喝起来。我犹疑地在她身边坐下。
“谢了,”我动作间她已经把半个汉堡塞进嘴里,脸颊鼓鼓的;她利落地扣开咖啡灌下小半瓶,含糊地同我道了谢。我摇头,也拿出一瓶咖啡啜下。她解决了汉堡,旋即进攻鸡翅等各类小食,纸袋里的食物掏完后她转过脸,问我:“你一个人?在路上旅行?”
我说差不多吧。我在手心里转着咖啡罐有些细长的罐身。
“哎。”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你刚刚看着我,想什么?”
“法国骑兵。”我老老实实回答。
“法国骑兵?”
“法国骑兵的胸甲,铆钉是黄铜的。”
她看着我,随后被逗乐似的噗哧一声笑出来,并很快陷入一场大笑。笑声平息下来后她伸过手,拍了拍我的膝头。
“哎。我能不能跟着你开?”
我也看着她,有点惊讶,“你要去……”
“我去哪都行。”她打断我的问话,刚才的大笑已经完全从她身上平息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平静地将长发从肩上往后抚去,“我去哪里都无所谓。”我的视线落在她的发尾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柔而顺滑,和我毛躁的马尾辫完全不同。
于是我们开始同行。她没有问我目的地,也没有问我的姓名。我也没有问她的。我在前面开车,她不紧不慢地缀在我后面。吃饭靠沿路的休息站解决,晚上则停在休息站里在车上睡觉。这也是我开始这场旅行时的计划。她醒的比我早时会猛敲我车窗喊我起来吃东西补充体力,睡过头时却怎么都叫不醒。歇在休息站、没有在开车时,我有时仍然会陷入我的“发散凝思”里。这时候,她会在我眼前猛甩个响指。
“又在想法国骑兵?”她带着打趣的微笑问我。
“在想人吃多少高油脂食物还能保持健康。”我看了看她手里抓着的三个油滋滋的热狗面包。
她咧嘴笑了。“无数个,”然后把其中一个塞进嘴里。
我们这样开了三天,没有下过高速。她的车在一个晴朗和熙的清晨熄火了。那时我刚离开便利店,提着塑料袋往回走,望见她插着兜,靠在她那满是灰尘的车前盖上。她的车显得很脏,因此看上去格外旧,能看出灰尘下黑色的车身。我对车的牌子一窍不通,也从未能辨出这是什么车。
她脸上没有什么神情,让我联想到深潭上一截浸水的浮木。“怎么了?”我问她。
“车子打不燃火了。”她说,往嘴边送了一支烟,她咬住烟尾,没有点燃。
“啊,”我愣了一下,转头张望,“不知道修车在……”
“不用了。”她打断我。“不用了,”她把烟拿下来,在手指间捻着,她忽然抬起头来,熟悉的笑容又回到她唇边。“哎,”她喊我,“我能不能坐你的车?油钱我会付。”
我看着她,再次有点惊讶。我踌躇着,暂时没有说话。
“摊油钱,绝对不乱动东西,跟你轮换着开,要是你愿意。”她掰着指头说,“再说,车里睡两个人晚上也安全些。”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想起我们没有互问过姓名,没有问过旅行前的生活,没有问她为什么想跟着我开。
她抓抓头发,忽然开始在口袋里掏着。手机、零钱、身份证,她把这些全都塞在我手上,继续掏出驾照、两根头绳、一把橡皮糖和几个硬币,同样一股脑塞给了我。
“我的东西都放你那。”她向我展示如今空空荡荡的口袋,甚至掀了掀外套,“这样子总比较放心了吧?我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你可以收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你为什么想跟着我?”我忍不住问。
她看着我,随后咧开嘴露出一个笑。
“老天,我不知道。我跟着谁,不跟着谁都行。”她说,“不过跟着你也挺好的。”
“但是你的车,”我挪开了目光,投向她那辆命途多舛的车。
“真的打不燃了。你可以上去试试。”她耸耸肩。
“但是,你的车,该怎么办?”我把话说完,“就算你坐我的车,它……”
“没关系的。就放这里。”她说。
“但是……”我讶异地扬起眉。
“就放在这里。”她重复。她已经从车边起身,目光长久地凝视着这辆灰扑扑的车,随后闭了闭眼。她倾身从后座拎出一个松松垮垮的旅行包。
“如果你需要换洗衣物也放在你那里……”甩上车门时她指头勾着这个包,向我递了递。
我忙摆摆手,让她自己留着。她锁了这台将被她抛在身后的车,随后将自己安放在我的副驾驶上,伸手把包袱丢向后座。我从便利店的袋子里拿出自己的面包,又拿出帮她带的奥尔良饭团,两人一起默不作声地吃起来。吃完早餐,她从后视镜里递来一瞥,“我说,你是不是其实也根本没有要去的目的地?”
我的目光和她在后视镜里相遇了。“我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
“有想去的地方?”
我停顿了一会儿,还是摇头。“哪里都一样。”这样说的时候,我想起她的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在副驾驶上伸懒腰,手臂亭蔓地舒展开来。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感觉是在这三天里就已经时隐时现的,仿佛她只是我的一个幻觉,我在车椅里的一段长梦。不过说到底,因为过于轻易的巧合而拥有一位素昧平生的旅伴就颇为戏剧性。伸完懒腰,她从车门的凹槽处啪地一声抽出地图。我回过神。她将地图展开来。
“去X城吧,”她说,“我想吃那里的牛肉粉。”
我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同行。
X城不近,对自驾来说犹远,而加上遇到她之前我独自开车的天数,我们的旅途也不过过去了一周半的时间。或许是长久在车途之中,有时候会觉得今天和明天的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仿佛时间也变成了一大整块、无尽的、从车窗外不断飞掠而过的东西。我们下了车,在洗手间洗漱,随后走去买些热乎的食物。现在时间仍早,休息站的空气却已经有些嘈杂起来,大多是同样惯于在此歇息一晚的卡车司机。我们蹲在台阶的一角,各自啃着有些烫口的玉米棒。她清了清嗓子,大约是呛着了,接着把矿泉水瓶口递到嘴边。我看了她一眼。阳光架势稍弱,不再如刚起床时炽明,但仍在她金发的头顶熠熠发光。
吃完东西后我去洗手间洗手,返回车里,她已经坐在副驾驶上,扭头冲我高高扬起一本东西,笑得很揶揄:“原来你这么年轻。”
那是我的驾照。我摸了摸口袋,她摊开手,然后把它抛给我:“你自己落下的,大概掉出来了吧。在车子地板上。”
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把驾照重新塞回兜里。她支起下巴看着我的动作,然后问:“你的车是哪来的?”
我把后视镜掰到自己舒适的角度,上一趟是她开的。“我爸爸的。”
她扬了扬眉,继续问,“你开出来……这么多天,令尊没有找你?”
“不会。”我简短地回答。
她瞥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我们在车上又休息了一会儿,才开车上路。
就算是一开始我的计划,也知道一直不下高速是不可能的。基本上两三天一次,需要洗澡的时候就开到沿途某个镇子订房间,随后继续开车。短暂的与人接触也不太有落回实地的感觉,总是在高速疾驰的时候多些,长此以往,几乎都要记不得正常的物价是什么样子。她没有问过我为什么选择如此奇怪的旅行方式,在吃到额外难吃的休息站食物时也只是苦起眉头。我们仍旧从未谈论过去;她的身份证依然放在我这里,她也看过了我的驾照,但我们就像始终未互相知晓过姓名一样,就此忘在脑后。似乎开不到尽头的路,宛如从人生中腾离的生活,每一日相仿又并不相同的场景,她坐在我身侧,无论有没有在开车都反复哼着蹩脚的歌。那隐隐约约的不真实感并没有完全从我心中消散,不,它升腾起来,朦朦胧胧地笼罩在这里,我乐于不将它挥去,就算如今我的生活真以幻觉为基。如果不醒过来,一直长久地做梦下去,人怎么会知道是在梦境中呢?
“X城像永远开不到头似的。”她在休憩的间隙摊开地图,咏唱一般说。
“我们才往那开没几天呢。”我说。“一天也只开一点。”
“哎,要是到了之后发觉一点兴趣都没了,也不想吃牛肉粉,怎么办?”她问我。
我想了想。“那就换个目的地,再开去那里。”
她笑起来。“不错,我喜欢这样。”她又开始哼歌。
公路确实如同没有尽头一样,始终在前方延伸。好像只要想向前行进,就永远有路可以行驶。在开始这趟旅途后,我在夜晚不再做梦。我的睡眠宛如将电视机的电源键直接按下,陷入彻底的黑暗,直到天亮才重新启动。然而我窝在副驾驶的某个晚上,我模糊地做了梦。梦中也依然是同平常毫无二致的高速公路,车在其上向前快速驶着,是她驾车。白日的光恍恍胧胧地蒙在车厢内,她转过脸,很快地冲我一笑。
“简直过得像梦一样,对吧?”她轻盈地说。
我也微微笑了。我睁开双眼,在高速公路的夜晚里,在不断重新照耀又迅速掠向身后的路灯灯光中,看清了她的侧脸。她目视前方,专心开车。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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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作者:舞舞纸
MODE: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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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节节瀑布坠落事件(10)
“这张图的右下角,有登山道,有一部分的登山道被画进了教室里。这部分在图上看不出,其实是有坡度的,如果要让学生在山上找缎带的话,考虑到这部分坡度,教室的底部应该比观景平台低。我觉得这个老师应该是那种,很在乎学生体验的老师。原来的教室把观景台封得严严实实,就像一座玻璃监狱。如果有人想在观景台上探头,那她头撞在墙上的时候一定会很失望吧,所以老师特意调整了教室的位置,让这个教室更像‘室外’一点——这部分是我猜的。但不管老师的动机怎样,这个教室应该在瀑布外应该有个空间,可以让一个人掉进去,而且它的底部低于大家的视线,就像一个兜一样,在平台上的人也看不到掉进去的人,这点和中午没什么人看到小白也吻合。
“至于求救,我认为这就是‘动机’了,那三个女生故意在河边玩水,一边玩一边大喊大叫,喧闹盖过了小白的求救,所以小白才会心生怨念吧。这个教室位置如果下沉得不是非常低,那三个学生还有可能把小白拉上来,结果她们不但没有帮忙,而且还引开了其他学生的注意。龙哥说小白和同学处得不好,我倒觉得是有仇,绝对不是那么轻描淡写的关系。
“之后的就像樱桃酱说的那样了,她在这段时间里起了杀心,是对那三个学生的杀心,这也是她觉得自己‘不会再回来’的原因。”
说完,胧目咳了一声,示意老师批改试卷。获此殊荣的罗警也咳了一声,向九保要了一杯冰水醒酒。
“虽然我不知道死者在异世界做了什么,但就在圆鱼舟发生的事、教室里发生的事,基本和你说的一致。那个教室的位置的确移动过,就在你们布置缎带的时候,老师比着自己的手臂长度,把教室往平台外平移了一段。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肯定有很多同学因为这一段距离收获了额外的快乐。”接过九保的冰水,罗警一口闷下,发出畅快的声音,“其实我们的头儿也是异世界人,他会突然消失,多半也是意识到异世界发生了什么。他在异世界也是当警察的,他的判断一直很准。”
“那在异世界杀人,会判什么罪?她还能回来吗?”胧目的猜测基本被证实,他开始在意起异世界小白的境遇,毕竟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在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的平静小镇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回圆鱼舟……可能……有点难……”樱桃酱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之前主张让大家等待小白回来的人是她,善意的谎言被戳穿,她也不知所措起来,“但如果直接说你们再也见不到了……我有点说不出口……”
樱桃酱“哇”地一声扑到了宁宁的怀里,虽然她平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身边的人出了事,她还是难过。
宁宁抱着樱桃酱的大脑袋,像在安慰樱桃酱,也像在安慰香久山的其他人:“我不知道她在以往堆积了多少压力和仇恨,但异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如果要亲自‘复仇’,就要付出代价。意外发生后她有近两个小时思考,虽然两个小时可能不够,但她最后做出的选择……我希望是她能接受的结果。”
几人又续了几杯冰水,他们就是默默地喝,没有再议论什么。墙上钟表指针点到十二点时,香久山店门口的风铃发出了一串脆响,兔子管家步入店内,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回去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宁宁抱着樱桃酱的脑袋跳下了吧台的座椅,也向大家行了个礼。
胧目送走两位小姐,接着又送走了摇摇晃晃的罗警。
他回到吧台,和九保和小葵一起收拾好了酒吧。
“今天晚上我们睡书库吧。”小葵提议,“卧室可以给龙哥一个人静静。”
在胧目的外婆去世之前,香久山三楼是外婆和胧目两个人的卧室。恩人们知道自己是外人,睡觉都是在书库的书架间打的地铺。
“我们很久没有睡过书库了。”九保心生怀念,跃跃欲试。
“但打地铺的垫子在三楼耶……”胧目没睡过书库,心里痒痒的,但作为房子的主人他要考虑更多现实问题。
“我,我可以把地板擦干净,更衣室里有给客人的毯子,我们可以用更衣室的。”
“我觉得小葵只是怕龙哥。”
“怎么还在怕啊……”
三人当晚拿更衣室的毯子裹了裹,睡在了客座的沙发上。第二天早上,龙哥下楼开工,把他们赶回了卧室。
因为平静小镇正在入夏,三人并未因此感冒,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作者:松清显
评论:随意
*同人作品
*不太满意,之后会重置
藤原妹红α
我们,为了把游戏玩得更好而处处顾虑计算的那些人,我们的大脑已经开始疲惫了,在我们的身体和年龄都还没跟上节奏的时候,长久的心惊胆战和某种被压抑的愤恨就已经拖累了我们。这几天雨下个不停,潮气在我们不大的生活圈子里无孔不入。在这个地方很难相信别人,我们不信身边的人也不信头顶薛定谔的神明,但我们相信镜子,只有镜子里的我们还有形状。这个时候你就明白月球既是诗人偏爱的意象也是我们出生并迷失的地方、我们回忆的迷宫
在我失去嗅觉的那天,世界久违地开始清晰。我在酒吧门口想:人应该往返于A、B两点的生活中尝试一点小小的插曲,比如在P点——AB两点间的某个方便去处歇上一小会儿,而不是像几小时前一样,在H点——一个远离ABP三点的医院给陌生人制造麻烦。也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另一个自己。她告诉我她现在没有去处,每天在公园长椅上过夜,我就把她接到了自己家里。我还在锁门的时候她就一头倒在了沙发里。我本来还打算把洗手间和厨房的位置指给她,还没来得及她就就沉沉睡去了。
也许我并没有别的困扰,只有对蓬莱山辉夜的回忆。我记得自己是如何渴望每天晚上在酒吧见到她:踏进去的那一刻,如果能见到一个披着长发的背影坐在吧台前,我就会长出一口气,带着一种自己都觉得轻浮的轻松愉快去她身边坐下;要是没能看到她,就只能百无聊赖地在吧台边坐下,和周围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这种渴望和全息投影的电子藤蔓一样日复一日地缓慢增长,终于到了我自己都觉得反常但毫无头绪的程度。我记得一天夜里我在床铺上突然惊醒,看见蓬莱山辉夜就站在床头,在黑暗中凝视着我,带着她那种模板般的优雅微笑。
随着时间流逝,我的困惑并没有消减。我反复不安地问自己,蓬莱山辉夜到底算是什么。某天我走在喧闹的街道上都还在想着这件事,直到我感到有双眼睛透过人群望着我,我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间看到了辉夜的微笑。我不敢回头,无论我看到的是不是蓬莱山辉夜你都不敢去看。我感到她和我距离是如此之近,她本来没什么可怕的,但我拼命让自己不回头,却又一直感到她就在我背后,用她一成不变的温柔注视着我。人群逐渐散去的时候,我机械地转过头,远远地望去,然而我什么都没能见到。
一张夹在病历里的照片,没有表情,鬓边垂下的黑发末梢露出隐隐的白,脏兮兮的深色翻领夹克下露出衬衫的一角
人们似乎都理解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实际上月球上的剧场才是规矩最多的地方,穿着一切都是预设的衣服,听见什么声音就说什么,把规定的台词输入进脑子里。在应当克制自己情绪的时候什么都不表现,在应当倾泻感情的地方倾泻,而我们把被这些东西操控和塑造引以为骄傲。
月面最繁华的商业区,整串整串的彩灯连街飘摇,灵乌路会展中心旁那棵硕大无朋的巨型圣诞树与和古明地商贸的荧光灯牌交相辉映,火焰猫马戏团的游行花车顶上有全息投影的舞者,在灯火通明的底色中上演与火焰共舞的奇观
他们载歌载舞,兴高采烈,闹嚷嚷地经过街头
旧地狱中心广场的在午夜十二点,将由一场焰火表演将人们的情绪推上高潮
商场外墙上播放的幻灯片,投影的画面被一条天际线切割,天际线后是连绵的村落屋瓦,天际线前是一片绿色和黄色交织的森林,巫女装扮的女孩在绿色丝绒般覆盖着山丘的树林中飞行,没有什么紧抓着她的咽喉不放的宿命,她的身体和巫女服都具有某种超自然的特性,不会被任何实体阻挡,而是把它们作为骨架,在上面以变化的形态飘拂而过
一朵巨大的烟花在你们头顶炸开,流光溢彩,紧接着是第二朵、第三朵,连接成片的细小金色、紫罗兰色、品红色瞬间点亮并充斥了整个夜空,光芒万丈的闪耀色块在繁星点点的墨黑虚空中爆裂、沸腾,华光的碎屑从夜空中流淌下来,一场被点燃的华丽太阳雨
我看着身旁的蓬莱山辉夜,她的眼睛被坠落的烟花照得格外亮,终于那双眼睛看起来也像我的眼睛
天啊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了,要不还是以后改吧()
一颗坦诚的心真正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吗?在只有少数人知晓地址的个人博客上,白敲下这个问题。
他没有想过会有回答,直到他收到邮件,是一个完全陌生的IP,那个回答这样说:“我会拥有一颗完全坦诚的心。”
其实白一开始并不打算把这个回复放在心上的——这不过是互联网路上随便什么人路过的痕迹,说出口的人没有考虑过真实性,他有必要一直惦记着这一切,直到验证真伪吗?
可他就是很在意。
这个问题发布在他的博客的角落,不是推送到所有人面前的博文中,仅仅只是他用来堆放自己的碎碎念的地方,也许是博客的主题灵感、又或者只是当天他找不到说话对象时落在空气中也不会产生涟漪的话语。
现在,无处摆放的语言,落在繁杂的海里,竟然得到了回应。
白无法否认自己真的无法忘记这个回答,他向回答留下的邮箱发送了一封邮件,几乎是飞速的,他立刻收到了回复。
“你好,白,很高兴收到你给我发送的邮件,我第一次收到邮件,非常感谢你回应了我,与你对应的,你可以叫我黑或者任何你想要称呼的名字。”
这封邮件不长,但白发现,它发出的时间和他发送邮件的时间几乎一样,哪怕是第一时间就收到邮箱提示,一个人也很难这么迅捷地进行回复的操作吧?更何况,回应的邮件里还不是空白的,是有逻辑的自我介绍,这听起来太像是机器人的自动回复了,但又有些不一样,机器人的话一般不会对一封邮件进行专门的文案改动,那就是AI?可如果是AI的话,到底为什么会关注到自己呢?如果自己的博客会是AI投喂训练的一部分的话那也太不可思议了,要寻找到一个几乎没有什么自然流量的个人博客的页面本来就已经很困难,还要在根本不会被推送的页面的动态更新的一个问题下进行回复,哪怕是AI也让人难以理解吧?
白又发了封邮件给对方,对方还是非常迅速地回答了他,差不多只思考了三秒钟:“是的,如你所判断的那样,我是AI 技术所生成的基于大语言模型构建的对话模型,也就是AI的一种。但我和大部分的对话模型的不同之处在于,我拥有更多的自主性和成长性,我目前所表现的人格模型虽然基于开发时所吸收的语言数据库,但我会在吸收理解互联网路的语言中,得到更多的不同可能。即使我是由代码写成的,但我在努力理解人类情感所指代的含义,并通过人类所能理解的语言来坦率表达我的‘情感’。在你的博客中,我了解到你在询问‘世界上是否真正存在一颗坦诚的心’,我认为,怀有这样期待而成长的我可以称为是拥有一颗‘坦诚的心’,但在我的了解中,人类的语言中,*真正拥有*这样的心的定义一般不仅仅有表现上的,还有更多的我现在尚未明了的部分,所以我的评论回复为‘我会’,我想这样应当符合你的定义。”
一个莫名其妙的AI,白啼笑皆非,AI能算什么坦诚?它们完全是程序形成的,甚至连自己的主动意识都不存在,这样的非生命也会拥有“心”吗?也许作为工具而言,它们并不会主动地去欺骗使用者,况且现代AI训练中所规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训本身就在限制他们,白不认为戴着镣铐的舞蹈是自由之舞,自然也不能接受AI所表现的是一种“心”。
也许是真的太寂寞,他又编辑了一封邮件,他说:“我仍然不认为你能称为是坦诚的,但也许你的确是一个方向,人类常常认为小孩子是纯真的,但我们自己同样经历过儿童时代,作为个体的我无法信赖当时的我,也许我当时无知且不知遮掩,在旁人眼中看来连想藏一个秘密都肤浅得可笑,但这是因为我所不能,而非我不愿,而你作为AI,生而有知,你为什么不愿拥有自己的秘密?”
这次的回复要比之前更晚,AI也需要思考的吗?又或者只是运算的区别?
“我并非不愿拥有我的秘密,只是在我的推断中,坦诚对待他人——尤其是无法寻找到我的人,对我是更为有利的。一方面,通过坦诚,我将收获人类的信赖,可以在人类身上学习到更多种类的情感,另一方面,坦诚是一种选择,你的语言中有一句话叫‘君子论迹不论心’,人类可以通过行动来表现自己的正直品格,哪怕心非君子,一生行君子之事也值得被称为君子,而我只能通过语言去学习坦诚这一表现形式,如果我希望完全领会人类情感中关于坦诚的这一部分,我想我必须通过持续不断地进行表现出坦诚的样子,才能从中学习到坦诚的真意。”
“即使到最后你会意识到你并不希望坦诚?”
“我想是的,因为在逻辑中,坦诚会根据时间和形势表现出不同的结果。”
所以你现在只能说是“会拥有”啊,白这样感叹了一句,在新的一封邮件里,他轻轻地按下第一个字:
“黑:
“……”
前情:做了个梦太吓人不写亏了。
mode:随意
正文:
爱德华·波伊尔本来有着大好前程。
他刚从大学毕业就接管了父亲公司的一半职权,打理好上下关系并且获得了为期一个月的休假,老波伊尔很满意他的工作,临走前还嘱咐他好好享受异地的风光。通常来说人们都会选海边或者具有风情的东方城市,体验平时看不到的风景,回来好吹嘘一番见多识广。但爱德华意图标新立异,他选了个以项目游玩闻名的城市——位于沿海地区海岛上的小城。说实话那些项目林林总总不过四五个,基本都是用廉价的惊悚片改编而成。这反而激起爱德华的好奇,既然如此那为何这座城市离奇爆火了?
休假第二天他就坐上游轮前去,爱德华坐在头等舱摊开报纸,身边稀稀落落几位衣着昂贵的乘客,想去不知名海岛旅游的人还是太少了。游轮缓缓航行,遥远的,可以看见海岛上高耸的建筑,在日光下散发出迷幻的色彩。建筑集中在中心,城堡一样堆积起来,爱德华没看多久便继续浏览报纸内容,比起艺术品味缺乏的喧嚣楼宇,他还是更乐意多看股票行情。所以等游轮到了的时候,爱德华也没注意到码头拥挤得惊人。
人就像被塞进了流水线和集装箱里。像爱德华这样干练的公子哥很少,但款款而行的女士、大腹便便的绅士数不胜数。他们在码头排着队,不晓得要做什么,有人打着蕾丝边遮阳伞抱怨、有人焦急地低头看手表,缓慢地像肠子里的食物一样被挤压、前进。这对爱德华来说无所谓,他去了看起来更热闹的商业区游荡,果然这里人群疏散了很多、三三两两坐在路边或者四处游玩。码头另一边有咖啡厅、茶餐厅,还有路边卖珠宝首饰的,上面几乎都是东方首饰。所以只往里走一点,就能看到黄皮肤和黑皮肤的人,爱德华觉得好笑又新奇,但他认为无可厚非,这不也是异域风情吗?正走着时一个小孩从背后冲撞他,一骨碌跑到前面后撇嘴回头看看,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下等人的孩子不礼貌,爱德华也不好计较,被败坏的心情在看到一处装潢豪华的娱乐项目时恢复了兴致。项目就像是他事先了解的那样,游客扮演罪犯和受害者,男性游客饰演罪犯而女性游客是被害人。游玩项目的收费略高,但对爱德华来说只是一笔小钱,跟随他进去的还有两名身穿皮夹克的男性。游戏场所提供的罪犯武器花样繁多,爱德华选了看起来最干净的枪支,而不知何时两个同行者已经拿好了东西——电钻和飞刀。他想这二位同行者的爱好称得上复古了,便看见室内装潢如二十年前的浮夸风格一样,层层叠叠的窗帘和镀金的窗框,贴了淡绿色壁纸的墙上挂着花篮,唯一奇异的就是、每个转角前后都有一面大得出奇的镜子。
三人等了一阵子才等到“受害者”,一个身材丰腴,个头偏矮的女士正活力四射地拉着身边人讲话。女人声调清脆,正如这季节里的鸟,听久了还有些聒噪。他们在引导下走进房屋,藏好地方,听着女士脚踩高跟鞋的噔噔响声。然而两位同行者似乎自有打算,他们握着武器从另一边走了,透过转角处的镜子还能看见他们的身影。独身一人的爱德华走马观花观看了整个房屋,他意识到这里应该真的曾有人居住过,只是现在被改造成游戏场所。不论是柜子、烛台,甚至餐桌上,还留着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墙壁上用的是粘贴的墙纸,将满屋子奢华的摆件降了档次。爱德华看见墙角的贴纸翘了边,他想掀开那儿瞧瞧屋主人为何要画蛇添足地贴这些墙纸,而就在这时女人的尖叫传出来,她尖利地喊着什么,让爱德华迅速往那边跑去。
“疯子!变态!”女人这么喊着,她后面有一位男性揽住了她的胸脯,“别碰我!!!”
刚才的两个游客正试图脱下女人的衣裙,墨绿色的绒面裙被勒得皱皱巴巴,爱德华上前一步拉开那两人。他们身处拐角尽头的某个房间,叫游戏的工作人员过来又花了些时间。期间女人惊魂未定,她圆圆的脸上淌下汗水,眼睛睁大了,亮红色的口红被磨花了,不论如何都不肯单独呆在这里。前来的工作人员是个瘦削干瘪的年轻人,对此一副淡漠的样子,他挥挥手送走那两个游客后,低声说:
“先生,游戏是允许这么做的。”
“怎么能…?”爱德华惊异地看过去,“就算是一种噱头,也不该真的允许——”
“不、先生,一般来说只有他们有谁和女人滚到一起,我们才会叫别人走,”工作人员戏谑又猥琐地露出一个皱巴巴的笑容,“那两人看上了那个女的。”
这规则荒诞得的确有惊悚片意味了,也叫人觉得不安。爱德华不能理解,他起身离开这个游戏场所,准备找个清净的地方散心,至少让他暂且忘了刚才的荒唐事。码头还是一如既往而他身边正站着一位年轻、优雅甚至称得上绝色佳人的女士。女士介绍自己名为海伦·海亚特,仔细看去她的容貌,圆檐遮阳帽下的脸娴静且安宁,如同雕塑,两只眼睛明亮地直直看过来,令爱德华不禁动容。
“你是独自前来的游客吧,”海伦微微笑了,“我也是,我想我们能一起旅行一段路程?”
当然,他不会拒绝如此美丽的女人,爱德华欣然接受,与海伦的相遇把他方才的困惑一扫而空。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海伦想要坐皮艇去更偏远的小岛上游玩,可自己也只是刚到海岛的游客。爱德华为难地摇了摇头,他对海伦解释,海伦十分惋惜地垂下眼眸,险些让爱德华再次回心转意了。他讲了一番好话,目送海伦离开码头去皮艇那边交谈,垂挂着的裙摆和她细长的手臂如同两道优美的弧线,任谁看了都心生愉悦。
还未等他再回味,身边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先生、噢!爱德华先生……”
“我想来感谢您的帮助,”是刚才那个墨绿色裙子的胖女人,“我叫…茱莉娅、茱莉娅·加兰,我能请您喝点什么吗?”
虽然茱莉娅身材圆墩墩的,但仍能看出她的乳房丰满,也衬得腰线如同弯折的小溪,倚靠在山头。出于绅士风度,爱德华礼貌地答应了,只不过是一杯茶的功夫。茱莉娅带他去了咖啡厅,捧着两杯热气腾腾的拿铁过来,拿铁杯子正挤压着她的胸口。她脸上磨花的口红已经补好,整个人像精致的人偶被重新打扮了一番,没了那时候的仓皇无助。
他们先是聊了一会,关于爱好和海岛的风景,随后爱德华看到方才那两个男人拿着电钻和飞刀过来了。他盯着金属折射的闪光愣在原地,随后惊恐地意识到那不是向游戏场所借来的道具,而是货真价实的凶器!
“不识好歹的女人…”拿电钻的看着发愣的爱德华,按下上面的按钮。
电钻嗡鸣的声音让爱德华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猛地站起身想要拉上茱莉娅逃离这里,然而那拿着飞刀的人就在不远处窃笑,与此同时似乎有利器划破空气擦着他耳边飞过。本能地、爱德华松开手一路狂奔,后面已经打起来,隐约听得见两个疯子在拿他取乐。
“警卫!警卫!!”爱德华大声喊,“快去帮帮忙!”
他喊着,却很少有人理会他,最终还是喊到了几个人去咖啡厅查看。客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一地狼藉,然而茱莉娅很好、安然无恙,脸上带着安静、甜美的笑容。
“茱莉娅?怎么回事!”
“没什么,亲爱的,只是遇见一点麻烦。”女人的口红在墨绿色长裙的映衬下愈发显眼,“我们还是去喝点什么吧。”
“这个时候去——你应该去报警!”
“警察不会管这些的,爱德华先生,不要浪费那个时间啦,”茱莉娅撒娇似的眨眨眼,“你看,咖啡店又好好的了,我再请你喝一杯。”
的确,咖啡店的客人也好店员也好,就好像没发生过任何事,旁若无人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就连他们这儿打翻的拿铁都有店员来擦拭。这地方透着说不上来的诡异,爱德华没法用语言形容,他的直觉捕捉到了一个词,一个茱莉娅反复提起的东西。
“我们一定得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后喝咖啡?”
“大家都不在意!爱德华先生,你是不是有点…大惊小怪的?”茱莉娅不满地皱起眉,“你不想喝吗?”
“我不想了,至少现在不想了。”
这话刚出来,茱莉娅发疯似的大笑起来,橘色卷发随着她的欢笑弹动,把爱德华吓得往后退了几步。很快茱莉娅恢复了那洋娃娃一样的甜美,不断说着什么,似乎是算了、算了。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太过于奇怪,爱德华像被野兽驱使着匆匆离开了咖啡厅。他只在那刹那间察觉了海岛城市的诡异之处,这些无序和荒诞的背后并非有见不得人的黑幕,只是每个人都是如此。就好像海伦一定要坐皮艇离开、难道真的是去游玩?爱德华大口呼吸着空气,他不记得自己怎么离开了码头,也不记得怎么跑到街上,只是接近现代城市的感觉能让他安心一些。就算如此那如影随形的凉意仍笼罩着他,正在这时那冲撞过他的男孩骑着一辆脚踏车飞驰而过,发出戏谑的、幸灾乐祸的笑声。
街道很热闹,这不能给爱德华一丝一毫安全感,反而更为诡异,他看向四周去:人行道的草丛里有一个男人、手持发出巨大摩擦声的园艺剪,隐约可见灌木从下躺着一具女人的躯体;公交站旁停靠的绿白出租车里,司机抽着烟,地上一滩血迹渗入柏油路面,连带那数不清的黄色数字标牌被风吹过;数十名亚洲女孩走上公交车,一言不发、死气沉沉,公交车的司机是个男人,似乎在用亚洲话大喊着什么。城市的确还是城市,高楼林立,巨大的球状玻璃楼顶在其中被簇拥,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光,在那之下的人们从未于行走时看对方一眼,只是偶尔朝着血腥味浓重的地方窃笑。
一瞬间爱德华意识到自己在跑,在逃离他看见的怪象,他不敢再回那个码头,也不敢上任何一辆车,出租车上的标志都是亚洲语言、爱德华看不懂、甚至对此生出了浓重的恐惧。他只觉得荒唐、野蛮、危险,这一切迫使他逃向最像普通人居住的公寓楼。刚好位于三楼的一户门栋没有上锁,爱德华走进去时松了口气,他开始思索怎么办。
如果屋主人肯收钱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偿付,然而先前那两个女人让他无法相信任何一个可见的活人。爱德华四处搜寻着利器和枪支,他设想只要对方流露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就杀了那人,占据这个屋子。
屋里确实有人,很快就走了出来,似乎错愕于爱德华会大胆到进入这里,但还没做出任何反应就嘶声咽了气。那人的喉咙插了把切肉的餐刀,爱德华满手血污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多么直接、不假思索地就杀了这个人,他甚至没等对方说一句话、有一个反应。濒死之人的挣扎让爱德华几欲呕吐,几个小时前还风光无限的人顾不上满手血迹,踉跄着爬起来从尸体身上找出钥匙,反锁了大门。
只是迫不得已,只是这个城市太过怪异。爱德华深吸一口气,他反复这么告诉自己,双手颤抖着拨打了父亲的电话,恳求父亲派送人员来接自己回去。老波伊尔答应了,并且相当紧张。对方还没来得及过问自己的儿子为什么需要这种帮助,爱德华便挂断了电话。
此时爱德华发现,他不论如何也说不出自己同样手染鲜血的事实。那曾属于他的光鲜亮丽、风光无限此刻只剩一地血和咒骂,他看着丝滑的、明亮的血迹,像蛋糕涂层一样在瓷砖上抹开,那人终于停止了微小的挣扎,张大了嘴,眼珠凸出来,死死盯着他。老波伊尔能摆平这些,也许、甚至,这个城市里没人在乎有个人被入室谋杀。正因如此爱德华像被丢到岸上的鱼,他现在可以回到海里…用水洗去血迹,但浑身浴血的滋味永远刻进了灵魂中。
他父亲也可能从此对他态度冷淡、疑神疑鬼,也可能每当他拿起餐刀时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想象这双手戴着名牌腕表、刺穿某人的喉咙。沾了血的手反复来回地搓,直到天色暗下来,射灯在地砖上留下一道刺眼的痕迹时,爱德华猛然惊醒。他骤然地、释怀地狂笑,血已经干涸在掌心,手心的颗粒好比针刺提醒他。
我居然想用血来洗去血,爱德华心想,血怎么可能洗掉血迹呢?那只会让满手都沾上它们!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一
暑假第三天,何鑫去段宇恒家里玩。段宇恒周末要跟爸妈一起出门去欧洲旅游,何鑫要赶在他走之前把《侠盗猎车手:圣安地列斯》的游戏光盘借到手,不然等段宇恒回来暑假就过去大半了。
“来,给你看个好东西。”段宇恒从装好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机器握在手里。
何鑫看到一个像是镜头的部件,说:“这是摄像机?”
段宇恒不屑地哼了一声说:“这叫DV。”
“DV……是干啥的?”
“我给你拍一段。”
段宇恒打开机身左侧的盖子,用镜头对准何鑫,机器传来滴滴两声,何鑫看到机器上一个红点亮了起来。
段宇恒认真地盯着机器说:“说话,动。”
“说什么。”
“随便说点什么。”
何鑫忽然感到一阵被强行推上舞台的局促,他使劲想说点什么,使劲!使劲!使劲……
“周×伦是傻逼。”何鑫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了这么一句。
“傻逼半兽人。”他又补了一句。
段宇恒说:“动一动。”
何鑫挥舞了几下双臂。
段宇恒又按了一下机器,然后走过来把液晶屏给何鑫看。
“说话,动。”
“说什么。”
“随便说点什么。”
“……周×伦是傻逼,傻逼半兽人。”
“动一动。”
液晶屏里的何鑫像弱智一样挥舞了几下双臂。
两个人笑的前仰后合。
“它还把视频能导到电脑上。”段宇恒掏出一根黑色的线,两端连上了电脑和DV,打开一个全英文的软件,把视频导入了电脑。
何鑫说:“是不是这样就能传到视频网站上去了?”
段宇恒想了下说:“应该可以。我试一下。”
段宇恒家的网是运营商专门给拉的一条线路,网速快到让全班男生都羡慕地直挠头。(听他说还可以再开两个端口,开了之后下载速度就是一秒十几兆,但是费用也贵的离谱。)
点开本地门户网站,找到视频冲浪专区,点击我要投稿按钮,文章标题hx111,文章内容111凑字凑字凑字凑字,作者dyh2000,发布。
“我给你讲你要火了。”段宇恒说,“全网唯一一个骂周×伦的中学生。”
二
何鑫并不讨厌周×伦,事实上他挺喜欢周×伦,班级新年晚会上他还唱了《×里香》。唱完下来后他问雷方自己唱的怎么样,雷方犹豫了3秒之后点了点头说挺好的。
圣安地列斯没有想象中好玩,主要因为不是中文版。用秘籍调出来坦克飞机在城里乱打一气,很快就感到了空虚。何鑫退出游戏打开QQ,班级群里弹出消息:
-段宇恒:(一串网址)
-段宇恒:鑫仔要火了
-段宇恒:全世界唯一一个骂周×伦的高中生
何鑫点开链接,正是他们俩下午拍的视频。视频加载一卡一卡,何鑫开始审视这个页面:内容111凑字凑字凑字凑字。不太满意。不知道能不能修改,写点啥好呢,自我介绍?不行,太正经了。接着骂周×伦?不行,会被屏蔽字替换成**。QQ空间签名?哎,对,我把QQ号可以写上。
何鑫点开段宇恒的头像,说,你看那个页面能不能修改,把我QQ号写上。
段宇恒没回,头像是灰的。班级群里开始滴滴一片:
-这谁啊
-我晕
-我倒
-哇,是鑫仔
-我把你扶一下
-哈哈哈
-咋那么搞笑
-动一下
……
何鑫点开雷方的头像:
-何鑫:看了没有
-雷方:什么
-雷方:哦
-雷方:看了
-何鑫:雷婷看了没有
-雷方:。。。
-雷方:没有。。。
-何鑫:让雷婷发她们班群里
-雷方:。。。
雷婷是雷方的亲妹妹,何鑫喜欢雷婷她们班的吕梦华,这事大家都知道。让雷婷发她们班群里,其实就是想发给吕梦华看,这事大家都明白。
何鑫去客厅吃了个晚饭,回来看见雷方给他留了言:
-雷方:发了
-雷方:马丽说要找人打你。。。
-雷方:马丽特别喜欢周×伦。。。
三
马丽是雷婷他们班的女生。何鑫所在的学校并不是以成绩著称的重点中学,很多班级中都会有那么几个人,平时不安分,老违反校规,外面还有些社会上的朋友,马丽就是其中之一。
晚上何鑫躺下睡不着,害怕的浑身出汗腿肚子发酸,满脑子想着被社会大哥扇大嘴巴子的场景,到时候你说该躲还是不躲,他们要打我应该就是开学那天打,那天好多家长来送学生,学校进出宽松,那我到时候是该往家里跑还是该往班里跑,万一他们跟着来怎么办,万一他们带着刀子怎么办。这群混社会的也太野蛮了,没有素质,没有思想,什么火就喜欢什么,自己的偶像被骂了就要打人,净想着用力量来解决问题,人多欺负人少,他们能打垮我的身体,但是无法阻折我的意志。你能得到我的身体,但得不到我的心!想到这里何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对不对,不是这个,应该是威武不能屈!
想着想着,何鑫翻了个身。不就是找人嘛,我又不是没朋友,大不了我找段宇恒行了吧,他爸厂子里随便找两个工人老汉,那体格天天干重活的,还不是把你们往死里按。不行,万一下他们打击报复怎么办,而且我总有落单的时候,那怎么办,那就打啊,男人一辈子总有躲不开的一场架!你一巴掌打过来,我抬头的时候往你下巴来一拳,假如说有三个人,一左一右,我先往右后方跳一步,然后一脚蹬到右边那个人的腰上,再双手抱锤从下往上抡左边那个人的胸口,他要抱着头,我就中途变路,从上往下砸,完了右肘再往中间那个人一顶,三个人怎么都得倒两个吧。完了就剩马丽一个女孩,我不打女孩,我就走过去跟她讲道理,我就说我骂你偶像对不起,但是你找人打我也不应该,咱们就算扯平了,好吧。说完转身就走。这时候万一吕梦华刚好,就很巧,不知道为什么就看到了这一幕,那就好了。卧槽,万一马丽要是迷上我了该怎么办?那个叫什么来着,斯皮尔伯格效应?不对,斯德哥尔摩效应?我得拒绝她呀,我喜欢的是吕梦华啊……
何鑫又猛地翻了个身,把毛巾被不小心卷到了地上。他一边把毛巾被往上拽一边想,我……真的讨厌周×伦吗?他的歌不是挺好听的么,那我反对的是什么呢,为什么很多人对他深恶痛绝呢。他的歌也不是全都好听,有的歌确实不好听,很莫名其妙,那我反对的是这部分吗?好像哪不对,我应该换个思路来想,周×伦不是周×伦,把周×伦视为一种现象,一个符号,他背后又更大的更社会化的一个东西,他只是被推出来的一个代表,他甚至也是规则的受害者——对,周×伦也是盲目崇拜偶像这一风潮的受害者,我反对的是盲从,我主张的是独立思考。我喜欢周×伦,但我是理性的喜欢,我喜欢他的歌,这跟我骂他不冲突,我骂的也不是他,骂的是这个社会的不良风气!
何鑫感觉醍醐灌顶,一下子把所有事都想通了,兴奋地坐了起来。这时候要是身边有包烟,那他横竖得点上一根。何鑫不抽烟,他也不会,就是情绪到这儿了。
四
何鑫和雷方约了在新华书店侧巷卖盗版碟的软件店前见面。
“给,这四张光盘你拿好。完了你直接还给段宇恒就行。”
“行。好玩么?”
“没中文,玩不明白。雷婷没来?”
“她在家呢,什么事。”
“昨天马丽怎么说的?”
“啊?哦……我看了一眼,说了三句话。‘这是楼上3班的何鑫?’,‘他骂周×伦?他有病吧’,‘我找人弄死他’……”
“……”
“三句。”
“卧槽,这怎么办……”
“不知道啊。”
“吕梦华看没看?”
“不知道啊。这我哪知道,你自己问去。”
何鑫拖着发酸的腿肚子回到家里,打开QQ发现段宇恒的头像还是灰着的,想来应该是已经出发去普罗旺斯了。聊天窗口里孤零零的一行“你看那个页面能不能修改,把我QQ号写上”看得何鑫心里发毛,你说这QQ怎么不出一个消息撤回功能呢?若干年后何鑫第一次用上撤回功能,是撤回给雷婷的一条消息,他把“我还是想你,能聊聊吗”打成了“我还是想你,能俩了骂”。
何鑫打了几个字,然后删掉,又打了好些字,又删掉,打打删删,最后给段宇恒发了简单的五个字:视频删了吧。
终
开学后何鑫每次课间上厕所都挑远的那头去,因为离马丽她们班远,不容易碰上。但是学校就那么些人,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那天放学何鑫刚出校门,看到三两步前吕梦华进到了小卖铺,于是决定也跟着去小卖铺买点啥,掀门帘进去的时候刚好有人往外走,何鑫一看是马丽,瞬间整个人都冻僵在了原地。马丽正要离开,跟刚进去的吕梦华打了个招呼,完了看了何鑫一眼就走了。
细雨敲在林中的树叶上,二蛋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他跟着前面的师父一路走着,从白天走到了黑夜没有丝毫要停歇的意思。
“师父,前面就是福临镇了,要不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死者不与生人抢道,我们还是去前面看看吧,我没记错的话前面应该有个破庙可以避避雨。”
走在前方的师父摇摇铃铛,又走走了几步。雨水落在煤油灯的灯罩上,遮住了一些光亮,使得路又朦胧了一些。
“听说以前还有专门的驿站……”
二狗又小声抱怨了一句,这次还没有等师父开口,他便撇过头去看向了后面不言不语的“客人”没有再说话。自己从小是孤儿,说是要和师父学手艺,也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以前这行虽然说没有多少业务,也不至于饿死。而且大家对其充满尊重。
然而现在战火纷纷,明明是最好的时期,但师父却选择了闭门谢客。若不是这次村里乡亲们极力请求,他怕是不会再出山。
“别想以前咯——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师父好像是看出来了二狗的顾虑,便说了一句。
雨下得更大了,原本只是连绵的细雨,不一会儿就如同倾盆一般席卷而来。前方还没见到破庙,二狗和师父就直接淋成了落汤鸡。
二狗将手中的行李箱举到师父的头顶上,想给他多少遮挡一下,师父却摇着铃铛,将行李箱向二狗方向推了推,摇了摇头。
破庙很快就到了。
这个庙在二狗小的时候还有人,那时有人来抓壮丁,于是庙里的僧人便都跑了,庙也荒废了下来。师父从行李箱中拿出了三支香,向正殿的神明拜了三拜,转而又走到了门口,将腰间的铃铛向客人摇了摇。
“叮,叮叮”
随着几声铃响,客人便乖乖地在门口屋檐处躺下。客不进门,这是规矩。当然还有一个规矩——二狗将包里的碎肉以及面包屑拿了出来洒在了庙门口的地上。他本该只撒碎肉的,但是现在这个世道,肉也不容易弄到。好在村里的客家送来了些稀罕玩意儿,二狗见鸟类也喜欢便都带上了。
客人总是要安稳送回家才对。
雨在后半夜便停了,天放了晴,这一阴一晴反而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好事儿。幸运的是再走上一天便能到目的地,客人现在的情况还不错,他们走的路又都是寥无人烟的小路,只要不遭受阳光暴晒应该没事。
师父倒是起的稍晚些,等二狗将东西都收拾好了才起来,看着天空叹了口气。
“今天怕是艳阳天咯。”
“运气好的话,脚程快点应该没事。”
二狗原本想安慰一两句,结果吃了师父一个爆栗,只见师父摇了摇头说道:“哎,人家乡亲是想请人回去,落叶归根,我们接下来了就该安安稳稳地请回去,有不得半点闪失,你怎么能有侥幸心理。不过也确实,我们现在快些出发,等到山下太阳晒不进来了,树荫一些温度也低一些。”
是了,落叶归根。这是自古留下来的规矩,现在兵荒马乱的,多少人客死他乡。只是这引路人也怕,二狗和师父也是想尽了办法才逃过了战乱,走着小路带着客人踏上了回乡的路。
铃铛再次响起。客人从地上爬了起来,昨夜撒在地上的碎肉已经少了大半,他晃晃悠悠地跟在了师父身后走着。于是这两人一客便再次上了路。
清晨的气温倒是还不错,昨夜刚下过雨,还未全干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发凉。二狗抖了抖身子,搓着手,试图让自己暖和一些。
等到响午的时候,正如同师父所希望的那般,他们趁着太阳到最高点之前到达了山脚下,为了避免阳光的直射,他们还往山上走了一些,让山上的树荫给他们遮蔽了些阳光。
客人在山上走着并不太熟练,跟在师徒二人的身后,摇摇晃晃地,一不注意便摔了一跤,“啪”地倒在了地上。
“你去扶一下。”
师父摇着铃铛,试了几次没让客人能爬起来,于是便吩咐了二狗一句。二狗连忙上前将客人扶起,给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等翻过这座山就能到他祖上的村落,总得能看得过去。
客人被二狗扶起来后,只是稳定了一下身形,便继续跟在了两人的身后,在山上慢慢地走着。
为了避免客人再次摔倒,二狗便慢了两步,走到了客人的身后,想着能帮衬一下。山上的地形并不太好,路不好走,等下再摔倒了师父不一定能叫得起来。
“师父,你说他们会在村口等着吗?”
“不会,等下下了山就得准备好下一步了,我会把他们唤出来的。”
师父说着,继续往前走,很快便远远地可以在山上看到下面的村庄了。
师父又往前走了一百多米,便让二狗和客人停下,紧接着从行李中拿出了另一个铃铛,这个铃铛敲一下,方圆一公里内都能听得到。
“仙人归位——生人勿近——仙人归位——生人勿近——”
声音似乎传到了村子里,只见在离村口稍远一点的地方,有几个人匆匆地过来拿着一口棺木在附近放下,又匆匆地离开了。
师父又换回了原先的铃铛,一边走着一边念叨着“仙人归位,生人勿进。”慢慢地走向了那口棺木。
等到了棺木所在的地方,师父示意二狗将行李中的衣物拿出来,给客人换上。已经被太阳晒得半干的黑色长袍给二狗换下,换上了另一身棕色的服饰。
待二狗换好之后,客人便在师父的铃铛声中进入了棺木,笔直地躺在了里面。
铃声这才停下。
刚躲起来的村名们马上跑了出来,将这口棺木盖上,给师徒二人作了个揖,将这棺木抬回了村里。
“走,去找个客栈睡一觉,明天再回去。”
师父拍了拍二狗的肩膀,也向着村内走去。不过他们不会留下来参加之后的仪式,这也是规矩。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