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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顾子午一手捏着两张电影票,一手攥着一支包装好的栀子花,戳在电影院门口。他的头戴式辅助智能设备中,个人管家正在播报约会对象的行程。
“柳宓小姐现正在负一层等电梯。“
“电梯已启动,预计两分钟后到达。”
“电梯已到达,祝顾先生好运!切记,顾先生您从小跟随哈尔-A型学习人类情感表达,拥有一定缺陷。微笑时要放松眉毛前端,否则笑容会看起来显得虚假。”
顾子午的手心有点潮,他看到了柳宓,一个线下的柳宓——一个跟他记忆中朝夕相处的熟悉的赛博形象不完全一样的女孩。她不够娇小,皮肤也不够白,身后更没有背着巨大的猫包。更别提那条养在猫包里的金鱼,还有被金鱼吐出的、不停在她头顶盘旋一圈后发出轻微爆裂声后消失的七彩泡泡。顾子午努力地把两个形象粘合在一起,然后在他还没来得及适应那个他各取所长的柳宓时,女孩已经站在他面前,对他伸出手,又缩了回来。
“您好,请问是顾子午先生吗?”女孩问,“我是柳宓。”
“您好,我是顾子午。”顾子午笨拙地鞠了一躬,然后把花递给了女孩,看着她接下后捧在手中。
“这个开始非常好,看得出对方是一位举止得体的女士。”个人管家的信息插入了,“本场电影已开始检票。现在,示意她跟着你,走入电影院。”
顾子午领着柳宓走入放映厅,灯光暗下,影片开始播放。个人管家不时给他提前播放信息:
“男主角会在十秒钟后做出伤害女主角的事,请小声谴责他的行为。”
“重要配角会在下个桥段被迫伤害男主角,请表现出适当的愤慨情绪。”
“一分钟后是本片重要泪点,请马上预备纸巾递给柳女士。”
“柳女士有看完片尾字幕表示对电影创作者尊重的习惯,请默默等待。”
顾子午和柳宓站在影院出口,个人管家建议他呼应刚刚电影里一处重要的剧情,请柳宓去吃一家墨西哥风味餐厅。柳宓沉默了一阵,点点头,顺从地跟着走了。
个人管家持续给出建议,持续提醒顾子午要把食物咽下后才能开口,不小心喷出食物残渣要道歉,话题要止步于比讨论电影更深一点点,不要吃得太多……顾子午一一照办,但他觉得自己开始感到厌烦。
“我其实……”柳宓说着,忽然打住了话头,她又沉默了,然后摇摇头,“算了,没事。谢谢你,这家菜的味道很独特。”
“我也觉得这个时候感受这样的味道很有趣。”顾子午按照个人管家给出的提示说道,“很高兴你也有同样的想法。”
两个人结了账,在商场里漫步。个人管家开始结合这里新推送的赛博虚拟形象为顾子午继续话题。柳宓似乎越来越沉默,顾子午开始想自己是不是闭嘴比较好,他想咨询个人管家,但又不能在柳宓面前露怯。此刻个人管家推荐他请柳宓喝点饮品,他想这也算是个好主意。
他们向饮品店走去,忽然像踩掉了闸门,四周全部是黑暗。“停电了?”顾子午听到了柳宓的低呼。
“什么?”顾子午说,他迷迷糊糊的,但不敢继续迈步了。有只手握住了他的胳膊,有个温暖的东西靠在他身侧,
“我不怕黑,但我感觉你好像没见过停电。”顾子午听到柳宓说,“我是在乡下长大的,我们那边会限制用电量,所以经常会突然停电。”
“哦……”顾子午回应着,他用的这一代个人管家追求体积小放弃了传统电池,在周围没有接触充电时会在一小时内断电,而刚刚吃饭的地方没有接触充电设备,他又失去了在饮品店充电的机会。
人工管家已经自动停止了运行,顾子午一时无话可说。
“其实乡下的夜空也很好,星星非常亮,月亮也是。”柳宓说,“而且乡下的配套硬件不够发达,个人管家系统基本没法用……其实,我挺不习惯用那个东西的。”
“可是它们很好用。”顾子午说,“照着它们给出的建议做就好了。”
“它们很好用?”柳宓的声音有点怪异,“它们总叫我闭嘴,总叫我顺从,因为‘您好,按照这个做法,你就能成为受欢迎的女士’。”
顾子午笑出了声,柳宓学机器那个强调还真有点意思。
“很好笑是吧。”柳宓说,“主要是,我也不希望自己是个万人迷啊。”
“可是受欢迎毕竟是好事。”顾子午说,“就像我怕黑是坏事一样。”
“怕黑不是坏事,怕人像机器一样才不太好。”柳宓说,“我在这儿总是很怕,这儿的人笑起来都不自然……还好你不一样,你的笑容很真诚。”
“谢谢。”顾子午说,他有点心虚。“我是说,谢谢你不介意我怕黑。”
“有害怕的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柳宓说。“你怕黑,我不怕。我怕人像机器,你不像,这很好……我害怕起来可能会犯癫痫,搞不好有生命危险……哎呀真的憋死我了,刚刚我的个人管家一直不让我说话,甚至一开始不让我和你握手!幸亏它现在没电了……”
在女孩絮絮叨叨的声音中,四周突然又亮了,就像混沌被劈开。顾子午长出一口气,他面临的困难——找不到话题,恐惧,统统得到了解决,个人管家会马上上线。想到这里,顾子午露出了他最真心的笑容。
然后他看到柳宓盯着他的脸,尖叫一声,直挺挺地晕倒在地。
作者:落水
关键词:社畜区活动文
文体:小说
正文:
在市区中心的偏远位置,有一条多年前建成的美食街,有些窄且矮小的仿古建筑,稍微有点坑洼的全石板路,墙边路口仍残留着的过去游客们络绎不绝时留下的痕迹,以及现在蹲在门口抽烟望天的饭馆老板,一同把整条街衬得愈发的冷清。
就连食客走近,老板或者伙计们也都只是懒洋洋地做了个手势,嘴巴开合了几次,似乎说了几句揽客常用的话语,但并没有让人听到什么声音。
显然,他们是因为冷清而失去了热情,而不是因为失去热情才令这里变得冷清。
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
杨灭靖迈步走进这条街,对周围零星的招呼视若无睹,随意而散漫地在弯弯绕绕的小街上游荡着,他似乎在游荡着,却又似乎目标明确。
一路走到一家狗肉馆门前,他就停下了悠然的脚步。
走进馆子里,桌上还摆着似乎是上一桌客人留下的饭菜,老板娘围着围裙掀开厨房的帘子走了出来,围裙上沾染着些许鲜红的血迹,更多的已经了。
她本要去收拾桌子,不经意地抬头才见着站在门口的杨灭靖,连忙迎上来招呼他坐下。
她脸上带着些疲乏的笑,却也并不显得多么憔悴,把杨灭靖引进桌后迅速地抹了一遍桌子,随即掏出小本子来,站在一旁候着。
兴许是有些近视,她把本子抬得很高,几乎要贴到脸上去,缩着脖子准备记录的样子,像是一个等待老师布置作业的学生。
杨灭靖也没有看菜单,随意点了几道菜,老板娘就迅速离开了,顺带把之前一桌客人留下的碗碟一并收了回去。
随后厨房里就传出了炒菜的声音,杨灭靖微闭着眼端坐着,如雕像般杵在那里,街道外清冷的阳光经由地面漫照在他身上,为他打上了一层肃穆的光。
饭菜上桌的时候,老板娘站在他与门口之间,他身上的光被她阻挡,他这才深吸了口气,似活了过来一般睁开眼。
他吃得不快也不慢,途中又添了一次饭,把一桌的菜无论荤素都吃了个精光,当他吃到最后一点的时候,老板娘已经擦着手走出了厨房,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做了下来,单手托着腮。
似在看窗外,似在看他。
他吃罢回头,她对他微笑。
“味道你还喜欢吗?”
杨灭靖回头看向空空如也的餐盘,也笑了笑。
“喜欢,可惜不是我期待的味道。”
“那你期待什么味道?”老板娘挑了挑眉,他却不再答复,她于是环顾这件小店,已经无法再展露笑容。“在这样的小店里,你还能期待什么样的味道?”
“我熟悉的那种味道。”
说罢,杨灭靖掏出钱包站了起来,老板娘也跟着站了起来,却无法伸手去接他递过来的饭钱。
“你……果然是你。”
“可惜,你不是我想见那一个。”
杨灭靖把钱塞进老板娘的手里,老板娘瑟缩地退了半步,她看着他冷淡的双眼,终于不再挣扎,一如接受了某种令她沉重又令她放松的命运一般,接过了他给的饭钱。
杨灭靖信步走向门口,老板娘这才说出最后一句话。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的。”
他回过头,老板娘已经失神地靠在了墙上,他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
随后转头向小街之外走去。
从那天起,这家狗肉馆再未开过门。
这是另一个已经被世界遗忘的城市,它破败得像是被反复使用了多年,然后被随手扔在了柜子里积灰的牙刷,刷毛底部还充斥着经年累月中慢慢填塞起来难以清洗的牙膏。
杨灭靖坐在一列老旧的公交车上,车厢里甚至还有一个专供售票员的专座,但并没有什么售票员坐在那里,只是像其他地方的公交一般在驾驶员座位边上的地方留出了专门刷卡扫码的位置。
车停下后,杨灭靖漫步走下了车。
他的面前是一个老旧的小区,八栋同样制式的筒子楼紧紧地并列在一起,楼道里堆满了居民们暂时弃置的生活用品,或者成堆的可回收垃圾,或者一些难以搬动的大件物品。
整栋楼都散发着一股已经老去的气息。
并且它还在继续老去,杨灭靖站在楼下,默默地看着楼上某一间没有开灯的房间,随后迈步走了上去。
赵蒲稜在自己的家里来回走着,他走得很急,以至于平日里稍有些不便的腿脚,都显得顺畅了一些。
别扭且顺畅的快速交错被三声轻柔的敲门声打断,这两只脚以一个尴尬的姿势停了下来,时隔几秒后才缓缓放下,这下它终于开始以不规则的停顿与弧线向门边移动了。
“我还是我。”
坡脚的主人赵蒲稜连门都没开,与杨灭靖隔门相对。
“别挣扎了。”
坡脚开始不安地抖动了起来,似乎是主人的习惯,也可能只是一种本能,它渐渐不堪重负,身体的着力点换到了另一只脚上,这使得它虚浮着踩在地上,于是愈发加剧了抖动。
老旧且劳损的膝盖在这阵抖动中发出了只有他本人才能听到的摩擦声,似乎并不是从他的胫骨传向耳朵,而是自心灵而起,进而直击灵魂。
“之前的每个人都跟你说过一样的话了,对吧?”
“大概吧。”
赵蒲稜扶着自己不停颤抖的腿,慢慢地坐到了地上。
“是不是在你眼里,从前的我那么成功,现在失败了,我就不是我了?”
“现在的你是谁,与我无关。”
赵蒲稜捂住了自己的脸颊,双手的手指逐渐收紧,用力地抓着自己的脸,使其表面留下了一道道鲜明的抓痕,其中部分因为长期没有修剪的指甲而被划破了,近乎凝固的粘稠血液从中被挤压而出。
似乎如他所说,他不是他,这也并非他的脸。
门内只剩赵蒲稜痛苦地揉搓自己脸庞时嘴中偶尔的呜咽声,门外是沉默。
门打开时,沉默随即将呜咽打破。
在一阵阵如破布被扯碎般的撕扯声中,一个奖杯从放在门边的纸箱中滚落。
奖杯被雕刻成了自行车的形状,上面写着赵蒲稜的名字与名次。
在纸箱里还有他获奖时的照片,他站在奖台上捧着奖杯,笑得如阳光般灿烂。
他的灿烂,被一阵枯萎粘腻得近乎发黑的红色晕染。
这是杨灭靖的最后一站。
不同于他之前去过的几个地方,这一次等待着他到来的人过得很好。
无论生理还是心理上,看上去都很好的那种好。
如其他人一般,他早已知晓杨灭靖即将到来,但他并没有惶恐,也没有紧张,更没有丝毫的失态。
他隔着老远就亲手为杨灭靖打开了门,将他迎到了室内,为他慢条斯理地泡好了一杯茶,甚至在泡茶的期间为其亲自烘焙了一盘精致的茶点。
“有一种病,病人无法与其他人产生任何情感上的关联,甚至无法与自己最亲密的人产生共鸣,进而以为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被一个神秘的存在替换成了不相干的人。”
马利新把茶点放在桌上,从容落座。
“我没病。”
“我相信。”
马利新把茶点往杨灭靖的面前推了一点,盘子只移动了寸许,盛放在盘子上的点心却来不及停止,滚落在了杨灭靖面前。
“其他人不信,所以他们会怕你。”
“他们怕我,是因为他们真的被人换掉了。”杨灭靖把滚落的点心拾起,放回了盘中。“你不一样,你还在伪装,但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早在一年前,我和他们一样觉得你在开玩笑,你不会真的相信我们都被人换掉了,更谈不上替我们复仇,直到——第一个受害者死了。”
“他,以及他们,以及你,都不是受害者,我才是。”
“当然,你可以这么说。”马利新拿起了盘子,把上面的点心抖落,在点心下藏着的小刀露了出来。“在这一整年的时间里,我几乎都开始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了。”
“我想过你恐怕真的生了病。”
马利新握住了小刀。
“我想过那些家伙是否真的被掉了包。”
马利新拿着刀的手伸到了杨灭靖的面前。
“我也想过,要不要在你找上门的时候杀了你。”
马利新把刀柄转向杨灭靖,随后递到了对方的手里。
“但我发现,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基于一个谎言而已。”
“38个人,没有人会为了一个谎言去杀死这么多人。”
杨灭靖的目光镇定,马利新的神情惋惜。
“从第三个人莫名失踪开始,就没有人会再把你的话当成玩笑了,当第十个头像不再亮起的时候,再大的谎言,也该成真了。”
杨灭靖握住了手中的刀,正当他打算发力的时候,马利新反而抓住了他的手,以及他手中的刀。
“但谎言,终究是谎言!”
马利新的目光徒然锐利了起来,杨灭靖移开了自己的视线,转而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
“说到底,你和他们都一样,只是因为不肯直面事实而徒劳挣扎罢了。”
“不肯直面事实的,是你!”
“我……”
“所有人都以为老东作为群主,是第一个被你杀死的人,但是并非如此!”马利新没有让杨灭靖把自己的话说完。“你杀的第一个人,是小敏!”
“你喜欢她,她似乎也喜欢你,你不愿与她分隔两地,主动找上门,却发现这只是她在群里和你一起演的一场戏。”
“她被人调包了。”
“她当然被人调包了!因为她不爱你!”
“她爱我。”
“她当然爱你,一个死人可以对你产生任何感情,只要你愿意相信。”
马利新死死地盯着杨灭靖的双眼,杨灭靖则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试着去把眼皮抬起。
“你不惜杀死了群里的每一个人,只为了说服自己,她爱你,而那个不爱你的,被你杀死的人,只是一个被调包的替代品。”
杨灭靖终于抬起了双眼,他的神色没有半点波动,一如往常般冷静地看向情绪逐渐激动的马新利。
“你们的爱情,终究只是一个代价太大的谎言而已!”
“你说完了吗?”
马新利松开了他握紧的手,松快地坐下,同样恢复了他将杨灭靖迎进门时的亲切笑容。
“当然,我说完了。”
马新利摊开手。
“你可以杀死我,来弥补你的谎言,而我也可以戳破你的谎言。”
马新利淡然一笑。
“进而杀死你的爱情。”
备注:梗来自于群里的玩笑,虽然历时好几天,但是酒喝太多了,我感觉完成得还是很不到位。
没有层层渐入的节奏感,令我非常气馁。
我决定再写一篇别的,以资鼓励。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米琪雅
标题:夫人的遗物
五千字不到的一个短篇!我觉得完成度还挺好的诶嘿~
欢迎自由评论!!
阿音的脸隐在香薰逸散出的烟气里,显得陌生又熟悉,我低下身子为她掖好被子,恍惚听到一声低沉的笑。我抬起头,看到二十年前夫人的那张脸,似乎叠在阿音的脸上,那一夜惶惶不安在黑暗里的逃亡,又立刻回到我的脑海中。
“母亲,给我讲讲那个故事吧。”她小声地催促起来。我嗅到她周身缭绕的香气,感觉我和夫人的位置悄然置换,只是小小的我,似乎未能从那一夜就此逃离。
阿音是我的女儿。
她今日回家的时候,我正看着山坡的竹林出神。
这座宅邸坐在密林边缘,要顺着石板铺就的小路走上好一阵儿才到城镇。逢魔时刻,光压着沉沉的风坠下来,让人的影子长如细竹,被婆娑的竹叶裹成暧昧不清的样子。我总拼命留意去听竹林被风拨乱的喧嚣里,有没有不该错过的声音。有时候是鸟叫,有时候是狐鸣,更多是惊鹿受不住水的蓄积,竹筒的一头嗑在石头上发出闷闷的响动。
阿音也不喊我,静静地站在我旁边。我留意到她的时候,她也如我一样看着竹林发呆,但是被风一激,下意识地咳嗽起来。她穿着秀气可爱的八重樱和服,乍看如人偶娃娃一样美丽,眼睛亮得像被月亮洗过。她把手鞠球抱在怀里,露出一小节白皙的手腕,仿佛会在夜色里发着光。
“夫人……”带她回来的妇人跟在她后面喘着气,好像带阿音回来是负担很重的事情似的。
“辛苦了。”我一只手牵住阿音的手,让下人把阿音的手鞠球收好,准备领她回去吃晚饭。那妇人却十分冒犯地上前,用眼神示意我有重要的话要讲。
我沉默地往旁边错了两步,让下人先带阿音回去。正想转头,我好像看到阿音对我笑了笑,露出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婉转妩媚,再仔细一看,她还是和刚回来一样,面上十分平静,对我稍稍点头,用袖子掩住嘴巴,小声咳嗽着,往内屋里去了。
仆妇见阿音进了屋,立刻小声对我说:“夫人,今天阿音小姐一直在玩手鞠球。她……”妇人有些吞吞吐吐,我不悦地皱了下眉,她机敏地快速讲了下去,“我一直没留意她在看什么,后来绕到她前面才发现,她把养在荷花缸里的一条鱼丢在地上,看着它扑腾,然后在一旁静静地玩球。我发现的时候,那条鱼已经不再动了,阿音小姐让我把它丢进小溪里去。夫人您之前说让我留意一下阿音小姐,所以想着这事有必要告诉您。”
说完她就不再多话,恭敬地垂下头。
我眼前立刻出现阿音不做声地拍着手鞠球的样子,小小一团玉雪可爱的人,身旁是一条颇有生命力的鱼,在湿漉漉的石板地面上反反复复翻跳着,幻想着下一次起跳就能落到象征着生命的水池中。而她随着这节奏拍着球,既不动手捞它,也不远离它,而是一直看着它挣扎直至死去。
我笑了起来。
“我知道了,不是什么大事,辛苦了。”
妇人听完我的吩咐,脸色变了变,失望和狼狈交替在脸上闪过。但对我来说,这确实不是真正需要注意的,几岁的小孩子对生命没什么敬意,是什么很奇怪的事吗?
我听着竹林的喧动,心想,今晚阿音又会缠着我讲鹰野夫人的故事吧。
阿音从小就有不明原因的咳疾,我和丈夫都没有这个病,但大夫说这种病大多是遗传,可能我们祖辈有人得过,所以阿音才会生病。丈夫听过就问我,是你母亲得过的病吧,我便低下头默认。
我将阿音床前悬挂的那枚镂空香囊里填上香药点燃,不多时,渺渺的白色烟气伴着熟悉的香味发散出来。阿音用过晚饭不久就会困倦,但她总要拽着我袖子说:“母亲,给我讲讲那个故事吧。”
她用被子盖住嘴巴,似真似假地低低咳了两句,我觉得她这时流露出的小孩子的狡猾十分可爱,让我没办法拒绝。我就会点头道:“好,那就再讲一次。”
那是我小时候发生的事。
阿音现在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除了有治不好的咳疾,有时候表示没有同龄的朋友有点寂寞,我觉得她的生活非常幸福——而这参照的对象,正是我的生活。我出生的时候,正值此地战火纷飞,我从懵懂无知的幼儿逐渐成长为有所知觉的少女之际,每日都在忧心何处能觅得更多食物,会不会第二日就草草死于某地。
阿音已经很难想象饥饿和疲惫可以让人煎熬到何等地步,这座城池如今平静祥和,百工百业颇有生气,一切井然有序,但战火中,大家都惶然,家里屯的食物和金钱,轻而易举就会被邻人抢夺,如果没有付出生命也要夺回的气势和决心,那就只会一直被欺辱。
有一次我讲到这里,丈夫在门外听了头两句,大为惊讶,拉开纸门问到:“那时你生活竟然如此艰难吗,我听说鹰野家虽在战火中受到几次兵匪洗劫,总算还能保有一点体面。”我听到他这样搭话,挺直后背不予回答,他自觉没趣,又因打断故事被阿音气恼地瞪了一眼,讪讪地退出了房间。
终于有一日,听闻此地城要破了,我惊慌失措之余,被大人挟带着上了一辆车,那辆车被密实的芦苇和细柴形成的柴堆裹住,长车的后方有一处窄窄的门,我顺着爬进去,黑暗中隐约看到七八双同样惶惶不安的眼睛,大家似乎是要用这辆伪装的柴车,在城破之前通过一层层毫无理由的筛查,逃到隔壁城池去。
我就在这时候闻到了那股香气。它虽然带着浓重的药味,却不带着让人烦躁的病患的死气,反而让人心里无由地平静了一些。那是夫人惯用的香囊球,因为她一直有咳嗽的疾病,所以请人配了药,可以助她调养身体。
夫人看到我看她,就笑着朝我招手:“来我这里。”
我不做声地坐到她旁边,低着头去瞥她的衣服,她穿得相较于我想象中的样子要更朴素一些,是一身灰黑色的和服,在黑暗中,随着她抬手去调整香囊,有低调的银色丝线在袖口若隐若现,要近到像我离她这么近的程度,才能看清一点。
柴车缓缓地开动了,夫人平静的脸上也像是有一些紧张,但是察觉到我在看她,又改换为胸有成竹的笑容,我在一片黑暗的柴车里本应看不清她的脸,数次给阿音讲述这个故事时,也一遍遍怀疑,我是不是在记忆里把想象中的夫人的表情叠加在了一起,我时而觉得她有一张将死老人一样沉凝瘦长的脸,时而觉得她有着莹白如月的干净生动的脸,她的表情也在我脑海中含混成一团,但是我又说不出地觉得,这就是她。她腰带上挂着那枚缓缓燃烧释放着药香的镂空香囊,在柴车的车辕发出磕碰声响的时候,她会用袖子掩住口鼻,低沉喑哑地咳嗽一两声。
我每次讲到这里都会停下来,去调整一下香囊里的香药。而阿音就会问:“这就是鹰野夫人遗留的东西吗?”
我对她点点头。
在缭绕的烟气下,阿音可爱秀气的脸也变得有些妖冶起来,我看着她瘦弱的手臂支起身子,痴迷地看着香囊,想要听我继续讲下去的样子,心里就会微微一动。
我继续讲了下去。这个讲了一遍又一遍的故事。
柴车每次经过查验关卡的时候,车内的空气就会异常沉凝安静,车外役人骂骂咧咧的声音和车夫好声好气的陪笑轻而易举就会传进车厢,有时候车尾和车头的柴堆会被搬开查看,有一次,甚至有短刀刺了进来,我们都用力捂住了嘴巴,生怕不小心发出声音,那这一车人的性命恐怕都要交代在这里。
阿音也跟着我的故事捂住了嘴巴。
在经过了五次这样的盘查,车轮触碰地面的声音也变得更加有力的时候,我看到夫人似乎微微轻松了一些,她侧耳听了片刻,低声说:“已经出城了。”
这句话让车厢里的几人都小小地雀跃了一些,大家只待在下一个关隘前,约定好的地点下车,就可以离开痛苦,奔向更有希望的所在。
而这时候,我心里却有不安的惧意,有什么很不妙的感觉在我胸膛里蓄积,连夫人随身缭绕的香味都变得有些凛冽起来。明明车轮的声音还在正常地向前,可是,我好像听到了风在呼啸,不对,明明没有声音,周围寂静无声,可是,既然有车轮的声音,怎么会寂静无声,啊,不知什么时候起,车架已经停了下来。
我听到车夫极恐惧地大叫,随后是有尖锐的穿透皮肉的声音,再然后,沉重的脚步声朝这边一步步走来了。
我那时候满脑子只剩下逃跑的想法,但就像在野外遇到黑熊的小鹿,只知道僵直地坐在原地,像是在等待迟早要来的死亡,身体和大脑断了线,都不知道如何指挥自己的脚挪动两分。
夫人深深地吸了一口香囊的烟气,重重咳嗽了两下。
脚步声停下来了,随后,是一个不怀好意的男人的声音。
“什么啊,我还想谁有这等安排,原来是鹰野夫人啊。”
夫人笑着从脚下的柴堆里拔出了什么东西,握在手中,然后平和地示意其他人坐着别动。她明明在狭小的空间里只能弯折着身子,缓缓走出这座空气污浊的狭小柴车,行动却让我感觉如此优雅。她把柴车后方的草垛推开,就像这里只有她一人一样走了出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一无所知,因为我只能在车里发抖,心里汹涌着凄惨大喊: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但我明明心里溢满了狂乱的嘈杂情绪,身体还是忠实地把倾听到的声音反馈给了脑子,让它牢牢记住今晚发生的一切。我听到夫人似乎在车外压抑着咳嗽和对方说了一两句话,突然响起锐利的武器相碰的声音,金属摩擦出刺耳的声音,随后又是两三声沉闷的响声,世界又安静了下来。
当夫人手持着行灯出现在窄小的柴车入口处,我终于哭了出来。
“好了好了。”她的发髻完全散乱下来,半张脸隐没在黑暗中,“本来还想送各位到前面的坡地,现在是不行了,就在这里别过吧。”
没有人讲话,大家沉默地从车里爬出来,颤抖着给夫人磕头,然后离开,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不是她的话,现在自己应该已经是尸体了。
大家一旦离开,就像回到溪水里的鱼一样,倏然消失在沉沉黑夜里。这辆溅满血肉的柴车,孤独地停在原地。我抽泣着,缓缓从车里爬出来,跟着夫人,看着她咳嗽起来,然后倚靠在溪水旁的花树下,我低声地对她说:“母亲大人……”
这一夜后,鹰野夫人的生命就停留在了这株盛放的白色梨花下。
我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了,阿音每次听完,都露出有些不够满足的神色。她明明已经听了几十次这个故事,却还是想再听一次。
这让我想轻轻抱住她,细细看她的眼睛,要从中看出点什么。
她会问我:“母亲,鹰野夫人只留下了那枚香囊吗?”
我点点头,我带走了它,它是一枚极为精巧的镂空香囊,里面除了燃烧香料的空腔外,下一层还有一个密盒,里面有所填香药的方子和鹰野家的徽记。我靠这枚香囊,战后取回了鹰野家的小半产业,更多的,就不可避免地失散损毁于战火中了。
我将这枚香囊封存了很久,直到有了阿音,医生又诊出她胎里带出的咳疾,才又寻出来,让医生辩了方子,重新制了香药。
我低头想要催她入睡,才发现她不知何时已沉入梦乡,我看着阿音恬静的面庞,心里有奇妙的涟漪一层层荡起。
她竟然和夫人长得如此相似。
我伸手攥住那枚镂空香囊,任由灼热的烟气熏烫我的手掌。这持久的疼痛啊,和那个夜晚一模一样。
那一日,我对夫人哀哀抽泣着说:“母亲大人……”
她则笑着从高处不带情绪地凝视着我:“这是谁家的女儿,怎么贸然管我叫母亲呢?”
我伏下身子,浑身都在颤抖:“夫人,您需要一个女儿,不是吗?”我指着她身后空虚飘落的花瓣说:“如果小姐还在的话,您不希望她继承家业,拿回鹰野家的一切吗?”
她眯起眼睛看了我一眼,低低咳嗽起来。似乎自己已经想通了什么,不再问为什么我会穿着和她的女儿相似的衣服,明明我只是最微不足道的卑下的贱民。
“那孩子,没有逃出去啊……”夫人苦笑着,将按在腰腹间的手挪动了一下,大片黑红色的血液从她黑色的和服上缓慢地流到了地面,她无可奈何地摇头道:“这都是不重要的东西……比起活着……也罢!”她突然精神振作了一些,对我说:“把头抬起来吧,既然你想要,那么就给你。你手中那柄苦无,也不用再拿着了,我注定要死在这梨花树下。”
她完全彻底地看透了我。我那些卑劣、阴暗、无可抵赖的贪得无厌,在夫人的眼睛里被看得一清二楚。
你就背负着这样苦痛的遗留之物,用鹰野家的名字活下去吧。
她留下这样的祝福,或者说诅咒,在我的怀抱里用力地呼吸着,咳嗽着。在我的故事里,鹰野夫人像瞬间绽放飘散的花瓣一样离开了人世,但真正的死亡何曾宽悯地垂怜世人,即使她知晓生命将走到终点,生命本身也粗鄙地努力想要活下去。我用手压住她的伤口,感觉血液无法止住地从指隙间涌出,她的每一次咳嗽,每一次呼吸,都在我的手掌留下烧灼的刻痕,我就这样拥抱着她,一只手压住她的伤口,另一只手则死死攥住凶恶的武器。香囊里逸散出的香气如此浓烈,自此覆盖了我的全部人生。
如果有人看见,深夜摇荡的灯火旁,飘散的梨花花瓣下我们二人的身影,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女儿拥抱自己的母亲,但我和夫人都知道,我只是在等待她终于死去。
就像阿音沉默着拍手鞠球,看着翻跳在地面的小鱼逐渐死去。
作者:源源汪
前承:引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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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蓉眨了眨眼睛,困惑地反问道:“实在对不住,您方才说了什么?”
“来谢您的救命之恩。”门前站着个衣着颜色朴素但是料子一眼看上去就连魏蓉这个穷教书的都看得出来相当华贵的青年一脸平静地回答着。这理所当然的表情让魏蓉觉得是不是自己忘了什么时候在隔壁山里的小树林里救过什么小狐狸,人家现在修炼成精变身过来报恩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长得五官端正,虽说不上是貌比潘安,但细看久了确实叫人觉得怪好看的。不过气质相当清朗,不像是戏文里会魅惑人心的狐狸精。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她的胡思乱想。魏蓉盯着他的面容思索再三,并没有印象自己在何时替一个富家公子出过手——自己不过是一个穷教书的女先生,且先不论自己有没有救人于危难的这份高尚品德,就说自己身处的这个小村子一共就那么几户人家,今年最大的危险也就是东家的狗吓到了西家的鸡并追着它跑了三里路。难不成不是小狐狸,而是那天闯进自家院子的大公鸡吗?
魏蓉收回自己已经偏离了的想法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并再次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人,忍不住干笑道:“这位……少爷?您怕是认错人了吧。”
“不当如此。”那青年皱了皱眉头,他的眼神太过清明就连眼中一点点的困惑都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约六月之前,您曾将一重伤之人送去医馆,难道不是吗?”他说完环视了一下四周,指着院角的一处栅栏说道:“我记得这处缺口,木桩朽了,断了一半,六个月前就是这样的。”
魏蓉不由得尴尬了一下。这处破损不大不小,本来三五日就能修好。但是在这乡野村庄里,大家都互通底细,鸡鸣狗盗之事极少,自己一个教书的也不养鸡鸭过活,一处破损并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因此这栅栏坏了她也懒得去修,一日拖一日竟已经拖了六月有余,居然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点明了,叫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重伤之人?医馆?”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喃喃地重复了几遍那青年的话,忽然之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下,“等等……”
这个词似乎触发了魏蓉的什么记忆。她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些片段,再看面前的人的容貌,居然隐约间在那眼眉找到了一丝熟悉感。这时魏蓉是真的想起了什么,但是看着青年端正的面容又实在不敢确定,再次眯着眼睛盯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是那个欠我医馆钱跑了的大胡子……?”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稍稍有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眼角一下弯起了一个弧度,笑意立刻就爬上了眉梢。这一弯倒像是春色压弯了柳枝,叫看着他的魏蓉不由得心头一颤,反应慢了半拍。过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说得话有些不礼貌,连连摆手道起了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没有别的意思……”
“不必介怀,我当时确实狼狈。”似乎是因为照顾魏蓉的情绪,青年面上的笑已经褪去了,但是眼中却很难藏住东西,魏蓉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两分笑意,“当日事出紧急,不告而别。今日特来拜访,拜谢救命之恩。”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打被包好的什么东西,递给了魏蓉。
“不用这么客气……哎哟!”魏蓉刚想谦虚两句以表自己施恩不望报的高尚情操,却被塞进怀里的这个布包给搞懵了。她疑惑地看看青年,想也没想就径直打开了包着的布。于是一打银票就这么露了白,把毫无防备的魏蓉吓了一大跳。她反射性地把布料按了回去,似乎多露一份这一打银票就会不翼而飞了。她抱着包裹的手都抖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银票。”青年直白地回答。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银票!魏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我自然知道这是银票,我的意思是这一叠银票……是什么意思?”
青年眨了眨眼睛,似乎不太明白魏蓉的意思:“我来谢恩,这些自然是报酬了。”
魏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虽然刚刚打开包袱就瞧倒了一眼,但是这银票的面值却看得真切。这一张张的,面值可都不小,而且用手捏一捏这厚度,里头少说也得有一千两吧。虽说魏蓉为了给他结清医馆的钱确实花了两个月的工钱,着实让她肉疼了许久,但是从天而降的千两银子拿着也太烫手了,心里头实在不安。
当下她就立刻把东西塞回了青年手里头。
“这我要不得。”
“为何?”
“这报酬太重了,我不能收。”
“你救人性命于危难之时,我心怀感恩想要酬谢于你,不过是一些银票,怎么就收不得?”
这家伙一脸的不解让魏蓉真是有苦说不出。
老实说,面对着这上赶着来白送的银子,你要说她一点儿都不心动那绝对是假的。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啊,她一个穷教书的,不吃不喝干几年才能攒够这么多钱。但是拿着银票的时候,魏蓉脑子里总忍不住想到当时遇上这人时的场景,突然给这么多钱她心里实在是不踏实。
当时在河边见到他时,这人一身的血污,头发和胡子都结成了缕,也不知道几日没有清洗过了。他破烂脏污的衣衫上的裂痕一看就是刀剑割的,说不好就是被什么危险人物追杀而导致的,更搞不好他自己就是个危险人物。要是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也就罢了,要是个官府通缉的罪犯那就糟糕了——况且就算是个侠客,说到底也是个混黑的,也是个惹不起的主啊。
当日就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救他,生怕惹上什么大麻烦。但是后来围着这人转了八圈,还是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不想见死不救,于是将他背去了村上的小医馆里,拜托了大夫救治他。
尽管三日之后这人就不告而别连账都没付坑了自己五两银子,魏蓉确实心疼了,但是其实走后数日之后也没人再来找事儿,自己也着实松了一口气。
现在看他收拾得干净整洁,一身衣服的料子光用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能用的,而且一出手就这么阔绰,搞不好真是做什么不法生意的,之前那次也是被人追杀所致。这一叠钱不知来处,魏蓉捏着实在觉得烫手。
她这种小人物可惹不得这种人。
“您瞧,我不过是将您送去了医馆,真的救了您命的还是大夫。”魏蓉眼神飘忽,努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虽说我确实替您付了医馆的钱,但也就是出了个钱,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就算当日不是我在场,便是换个人也一定是一样的做法。”她说着瞧了一眼面前的人,见这人仍旧要将钱往自己这里推,于是立刻话锋一转:“若是真的过意不去,那将五两银子还我便是,多的我可不要。”
这话让那人的手顿了一下,面庞上立刻浮现出了清晰的困惑和为难。
“这不好……”
魏蓉未免他说出更多婉拒的话,即刻打断了他:“这样吧,我再加一两。您还我六两算是酬谢,多的我是真的再不能要了。”
那人面上的困惑愈浓,估计是没见过收白送的钱还讨价还价的。然而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再多做争论也显得过于刻意了,他轻轻地笑着叹了口气说道:“好罢。”于是招手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从他那里拿来了六两碎银,交到了魏蓉的手里。
“多谢多谢。”魏蓉诚惶诚恐地接过了银子,原本瘪瘪的荷包一下子就被装满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再抬头去看,刚巧撞上那人略显失落的眼神,这让魏蓉忽然又有点儿不是时候的心软。要说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呢,现在魏蓉看着青年这副表情,居然觉得自己刚刚的做法有点儿不上道。说到底那些担忧也都没什么根据,这再三地推拒了,等于是在人家的热情上连泼了三四盆凉水。细想想,是有点儿不识好歹了。
“哎……”魏蓉突然招呼了一声,“这钱我收着有愧,但人总是要吃饭的。要您还是觉得过意不去,请我吃顿便饭,这事儿就算了结了,您看如何?”
青年眼睛忽然亮了,立刻答道:“好。”这一瞬叫魏蓉看得又是惊讶又是好笑,居然这么一个小提议就让这青年人的情绪由低转高,还真是没有料到。
刚刚进来送碎银的随从早在马车旁候着了。青年带着魏蓉上了这架马车,随从就机敏地立刻扬起了鞭子,让马车动了起来。魏蓉也是第一次坐这样高级的座驾,又是软枕又是华饰,叫人忍不住感叹有钱人果真不愧是有钱人。刚欣赏完一圈,想起来忘了说去哪里吃更好,正准备说村口赵姐姐的小饭馆就很不错,便见那青年对着赶车的随从吩咐道:“去城中我常去的那家酒楼。”
“好叻,少爷!”随从的回答响亮又干脆。鞭子一甩,马车就飞奔了起来。魏蓉随着惯性向后靠了一下——已经多少年没坐过马车了,这车夫骤然一加速,她扶着车窗居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甚至连一句回绝的话都没说出口,魏蓉就要被马车带出村子了。
身边马车窗户上的帘子刚巧被风吹起来了,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就从外头一闪而过。
观前提醒:本篇背景参照《防风铃》,但与原作毫无关系,只是为了方便事件发生。(我与前情你死我活的每一个短篇)
背景概括:学生上不上课不重要,成绩高低也不重要。街上有帮派、街区间有领地划分。打架没人举报,虽然像超人一样但大家设定上都是普通人。
无奖竞猜:主角到底揍了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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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慢条斯理地从楼梯上走下,黄昏从玻璃窗户里洒下,落在他的肩头,也落在他红发上,凭空为他镀了一层金黄。
他打了个哈欠,摁开手机查看了一下时间:5:12。
很好,一觉从10:00 am睡到5:12 pm,完美跳过了一整天。他隐隐约约记得阳光正盛的时候,有数个声音来到他身边喊他,却并未得到清晰的回应:因为他睡迷糊了,完全不想起来,只将脑袋埋进臂弯,发出了几声呜咽就将人打发走了。
他原本只想睡个午觉,但事已至此——吃晚饭吧。
教学楼不高,走出楼道后,只要绕开雕像,就能畅通无阻地来到校门口。而此时,应当门可罗雀的校门口正走过几个混混。
“同学!现在还是不要去外面了!”有女孩拽住了他的衣袖,压低了声音说道。
但这位帅哥却没回应她的好意。帅哥短暂地顿了顿,轻轻拽出衣袖后拍了拍她的上臂,似乎是在宽慰她。
可惜没有那么温柔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忍不住哈欠了。
夏遥旭手掩口鼻打了个哈欠,又抹了抹眼角,把生理性眼泪擦走,仿佛没看到似那几个混混似的,悠然走出了校门,然后站在原地眼眸朦胧地思考着今天的晚饭。
他决定好了,今晚吃黄焖鸡米饭。记得顺着路走就有一间不错的店。
夏遥旭迈开脚步,双手揉了把脸,戴上蓝牙耳机悠闲地往目的地走去,全然没注意到身后跟着一条尾巴。
走了约莫数百米,双方先后转弯拐进了一条没多少人的街区,接着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尾巴们开始逼近他,面上都洋溢着叫人不安的笑意,手中有球棍也有中空的金属管,也许还有小刀,只是没亮出来。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被盯上的目标气定神闲,打出了第三个哈欠。
离开了大马路,夏遥旭左右看看,没瞥到监控,于是将手机和蓝牙耳机都放在了路边绿化带的外围,也不在意粘上灰尘和泥土,甚至还在半包围圈里将红绳手链解了下来搁在手机上方。
做完了这一切,他才耷拉着眉眼站起身来,插在衣兜里的手这才拿出来,却没摆出架势,而是擦了擦眼角因为打哈欠出现的眼泪。
“行了,也别提要求,不行不给不能不想不要。”夏遥旭先发制人,五个不把领头的棒球男说懵了好几秒,这人不出意料的恼火起来,棒球棍横扫,冲着他躯干打去。
青年往后一退,轻松避开这一扫,后脚落地的瞬间便摆好了架势,右手后拉,五指握拳,左脚一蹬,拳头便轰在棒球男脸上,鼻血飞溅,或许还有些许骨折声,他被打飞出去,撞倒了身后的三四个人。
混战就这么开始了。
尾巴很长,意味着对方人数众多。夏遥旭给他们起名叫做“乌合之众”。
睡意一扫而空,夏遥旭低头躲开一拳,一边思考着今晚什么时候睡觉,一边在起身时拽住这人的后领和手臂,借力将其掀了出去,砸在另一个袭击者身上。
他眼角余光瞥到一个色块,迅速伸手别开这人挥来的手臂,右手出拳砸在他腹部,连续两拳,疼痛让他动弹不得。
夏遥旭放任那人自己倒下,他来不及起身,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头颅左偏避开前方袭来的拳头,紧接着是第二拳,这次他擦到了些许鬓发。那人出拳无法收力,夏遥旭直接拽住他的短发,同时提膝狠撞其面部,在确认命中的下一瞬,迅速收腿收力,双手按在对方肩上猛然一推,自己便向后翻去。
灵巧的后滚翻刚好避开从侧面踢来的腿,夏遥旭十指撑地,右腿猛然后扫,一人便被扫倒在地,往他面部补上一拳,他立刻跳开远离三个人包围圈。
然而身后也站着数个人,他弯腰躲开一击,以左脚为支点旋身握拳揍在这人腹部,又是一拳上钩击中对方下巴,下一瞬便抬臂格挡了另一人的袭击,脚下步子一跨一错,脚后跟贴着对方的小腿使其失衡,继续一拳揍脸将其放倒。
身后有用力踏地的脚步声,夏遥旭已将重心体态都调整完毕,两步前冲、跳起、抬腿拧腰,一记鞭腿踹在一人的脑袋上,落地时顺势转身迅速调整自身姿态,却没想到地上爬起来的一人忽然从背后抱住了他的腰。
面对仅有几步距离的棒球棍,夏遥旭不退反进,忽然的一扯成功将右臂抽出,一下重击紧接着两下轻而迅捷的肘击将那人的意识彻底揍没。
此时棒球棍已经来到了最高点。夏遥旭身体左偏,干脆让身体直接失衡,侧身落地时用已昏迷的一人当缓冲垫,一个轻回弹便已经站起了身子。
高强度打了数人,夏遥旭也需要一些喘息的时间,脚下小跳一下,又后撤半步的,他已将呼吸平复,随后便是一记漂亮的后旋身抬腿踢击——脚后跟砸在袭击者的脸颊上,把他踹进了绿化带里。
到此刻为止,街区里站着的就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他夏遥旭,另一个则是短暂昏迷后苏醒的棒球男。
“乌合之众”们趴了一地,手上拿着的东西四处散落,有人呻吟有人沉默,或许还有浑水摸鱼装死的。无论如何,一群人被一个人打趴这个事实毋庸置疑。
夏遥旭甩甩双手,又理理衣领,还拍了拍后背和裤子,似乎很嫌弃上面粘上的血和灰。
虽然有些气喘,却不明显,他的胸膛起伏幅度也就是刚跑了个四百米的程度。除了揍人在拳头骨节上打出的皮外伤,他甚至没有被击中一下,现在慢条斯理整理自己的模样反而叫人觉得游刃有余。
“好玩儿吗?好玩儿吧。”
夏遥旭冲他笑了笑,居高临下地侧身看着他。这人长着一张校草的脸,嘴角和眼睛的弧度毫无温度却也好看,本人更是几百年没真心笑过了。
不过这些棒球男都不知道,他只是想抢个钱,顺便往那张好看的脸上揍几发,给这人添点青色或者紫色,却不曾想反被揍了一顿。自己带来的人也毫无用处,只能让这人手指关节上擦破点皮,还是对方揍人揍破的。
头发被攥住,棒球男顺应疼痛后仰脖子,听见这人清清嗓子,将自己的台词压低了声音说出来:
“把身上所有的钱的都叫出来,这次的事情就既往不咎。”
夏遥旭看着他战战兢兢地去摸钱包,满意地点了点头,忽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补充道:
“以后不许在这附近晃悠,否则我会再把你们揍一顿。
“下次就不是昏迷这么简单了,记住了?”
所有人——单指从昏迷和恍惚中醒来的——都点头如捣蒜,升不起丝毫反抗心。
一群人,昏迷的昏迷、后醒来的不敢起来、该趴着的趴着、装死的还在装死,总之,被搜走了全部身家之后,全都老老实实地目送这位铁板哼着歌离开,转身进了一家店面。这之后,他们才敢从地上起来,面面相觑、互相看着对方挂彩的脸,赶快离开这条街区。
这一天,夏遥旭不仅吃了一顿大份黄焖鸡,还额外点上了一顿烧烤夜宵。
就是应付家妹的盘问叫他汗流浃背。
耳朵也被拧的红了不止一星半点。
“哎呀…真的是天灾人祸。”夏遥旭一边乖乖交出双手,让妹妹给他上碘酒消毒包扎,一边唉声叹气摇头喊冤,“明明是见义勇为,却要被拎耳朵,我好冤啊。”
夏溦霖冷哼一声,绝不心软:“见义勇为个鬼,你就是没钱了想黑吃黑!”
夏遥旭一噎,目光游移:“……哎呀,论迹不论心嘛。”
“最重要的是!”夏溦霖白了他一眼,异常气愤地握拳砸在哥哥腹部——
“吃黄焖鸡不带我!你这叛徒!”
作者:雪咲(胜)
投票统计:1狙(伊西多)
他的心底里藏了一个人。藏了很久。
从学生时代一直藏到了工作多年。
很难说清这究竟自何时开始,何时他心里的友情成了“恋爱般的喜欢”,但在他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求助对象总是那个人的时候,在他遇到开心的事总是想第一个与那个人分享的时候,在他见不到对方会感到寂寞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事实。
如果这个人是个女孩子,那倒好办,直接向她告白就好了。无论成功与否,总也不至于后悔。
可偏偏,对方是个男生,和他同样性别,还是那种严谨又认真、开不得玩笑的性格。要是说出了口,告白失败事小,大概率从今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他明明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却唯独在这件事上小心翼翼。
他并不千方百计地试探对方对他的想法,亦不精心算计,只是一步一步、一点一点拉近两人的关系。
“T。”他总是那样熟稔地直接喊对方的名字,不加姓氏。从学生时代相识之初起便是如此。
从普通朋友到最亲密的挚友,他专注地享受每一寸共处的时光。
他们在春日的暖阳里一起赏樱,他状似不经意地拉起T的手,在成片的樱花树下奔跑。跑到开得最好的那一棵树下,他笑着问,看,这棵樱花开得这样好,像不像我们初遇时的那一棵?
T就微笑着回答他,是啊,很像。你也一样,认识这么多年,你一点都没有改变。
他知道,在T的眼里,这举动或许只是他天真直率的性格使然。
也许是好运的巧合,毕业后他们在同一个团队工作,成了最默契的搭档。
他们在子夜的星空下一起晚归。他细数着工作生活中的琐事,漫无边际地与T聊天,听对方叮嘱他“以后像这样早知道要晚归的日子,记得备上外套,小心不要着凉感冒。”
他笑说“你真是爱关心人”,然后在同路的最后一个路口与T互道晚安。
一年365天,他们恐怕有300天都要见上面,他却仍然觉得不够,时间还是太短。只要一两天不见,那就已经是“好久不见”。
连团队里的其他同伴们都会调笑他:“你是不是太黏着T了?”
“我们可是搭档!”他回答。
他知道这样不好,但总是忍不住再靠近一点。
想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应当是人之常情。
他也有一些略显大胆的算计,总是偷偷借着称赞来告诉对方,“我喜欢你。”
“你的内心温柔又强大,我很喜欢这样的品质。”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我喜欢你爱关心人的一面。”
“我喜欢你……”的全部模样。
他不厌其烦地说,那个人也渐渐习惯了听。当做是他有些过于夸张的称赞方式,对他回以感谢。
可那个人未必知道,他说的每一句喜欢,都是发自真心的告白。
他不介意对方不知道。
不如说,若是知道了,才叫他害怕。
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认认真真地说一次。在那个人的面前,不加修饰地、不加遮掩地,直白地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
他的目光飘向了日历。
那么就决定在那一天吧。
那一个无论说了什么话,都可以当作玩笑对待的日子。
虽然俗套,但却管用。
等到那一天,就是唯一的机会。
他唯一的,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宣告他的心情的机会。
“T——!我喜欢你!”
他打开休息室的门,在同伴们惊讶的目光中,向着他喜欢的人喊道。
看着那个人错愕的,甚至有些被吓到的表情,他心里竟也真的涌起了一股恶作剧得逞的快感。
“啊哈哈,骗你的,上当了?愚人节快乐!”
他朝T吐了吐舌头,像平时一样调皮地笑起来。
可T却已经迅速收拾好了刚才的表情,换上了一副略带惋惜的面容:“是吗?我原本想说其实我也喜欢你的。”
“诶?”
这下轮到他愣住了。
心跳敲击着胸口,速度越来越快,连带着耳膜里也传来了清晰的心跳声,鼓噪得让他担心会不会被周围人听到。
——不,不,或许都已经不是担心这个的时候了。脸颊的温度烧了起来,他猜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周围所有在场的同伴一定都已经看到了他这副丢人的模样。
他看到T忍不住笑了起来。不同于平时工作中那种职业化的笑,笑得那样真切又自然,他认识T那么多年,也很少见到T笑得那么开心的模样,几乎让他看得入了迷。
他喜欢的那个人,眼角几乎笑出了眼泪,好久才抬眼看向他,连声音里都染上了温柔的笑意。
“愚人节快乐,不是吗?那么我也喜欢你。”
然后他听到那个人,用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喊了他的名字。
END
作者:绿鲤
评论:【还没好】是个非常轻量的青春期酸甜百合故事,就图一乐,请读者也就评一乐吧。
BGM:《HALO HALO》
时年十七岁、正在读高中的一澈最近有一点烦恼。
某天的早晨刚回到教室,就发现课桌抽屉里多出了一封很漂亮的情书。
那两页纸的情书装在半透明的硫酸纸信封里,字体圆圆的有些可爱,闻起来有一股清爽的香气。
前座的姐妹瑞茉发现一澈在满头问号的时候伸头过来看了一眼,用一股沧桑的语气拖腔叹息:“哎呀——少女情怀总是诗啊——”
一澈为难地看着好闻的信纸:“她不会是把我当成男孩子了吧?”
“难说哦,姐当年就是被你的外貌迷惑了献祭了少女的第一次心动嘛。”
“诶……”
一澈,时年十七岁,正在读高中,个头比多数女孩子高一些,留着蓬松的短发,身形瘦长,远看像是一个模样清秀有点帅气的男孩子,但,货真价实的少女一名。比很多男孩子都好看的那种女孩子。
其实从入学第一年她就开始收到女孩子芳心错许送来的情书了,直到她因为这种可怜又可爱的误会出了名才停下,但每到入学季又会复发一段时间,刚入学的学妹们了解校园传说总是要一点时间的嘛。
一般来说收到这种情书,一澈会顺着信中的自我介绍去找到对方好好解释一下,说一句“谢谢你的喜欢,但我是女生哦”,然后事情基本就会在“对不起是我弄错了!”或者“呜呜如果你是男生就好了”当中结束了。
“应该……又是一年级的学妹吧?”
“没说班级吗?告诉姐姐名字,姐姐替你再去打听一下喽。”瑞茉转过来趴在椅背上,之后的流程她实在驾轻就熟。
“没有哦,连名字都没有。”
带着微闪的深蓝色墨水把藏不住的喜欢写了整整两页纸,却只字未提自己是谁,有何期望。一澈用一种清澈的愚蠢望向瑞茉:“怎么办?”
“怎么办?不办。”
“真的那么喜欢的话一定还会想办法联系你,不然也该知难而退了。再不济,早晚也会打听到你是女生的。咱们最后的目的不就是让对方断了念想吗?不处理的话,结果也是一样的。”瑞茉推推眼镜,一边说一边开始做课前准备。这种事她已经习惯了,她清澈而愚蠢的漂亮小王子虽然每次都很礼貌,但也并没有想跟那些女孩子交往的意思,那么从结果出发的话不处理也不失为一种办法。然后她就听见背后幽幽地响起一声:
“诶……可是我想见见她。”
哈?
时年十七岁,已经收到过三字开头数量的乌龙情书,拒绝了同等数量的少女芳心的一澈,想要见见这个没有写名字的女孩子。
在这封字体圆圆有点可爱、实际上白字连篇的情书里,对方没有称呼她为学长,甚至写错了她的名字,对她的描述却不像是一个会搞错她性别的人能了解的程度。比如第二页上写到“喜欢你写的故事和诗”——一澈偷偷看了一眼前座的瑞茉,这是连瑞茉都不知道的事。她记得自己唯一发布作品的地方
嘛……虽然被人了解到这个程度,好像也有一点点恐怖就是了。
时年十七岁,已经收到过三字开头数量的乌龙情书,拒绝了同等数量的少女芳心的一澈,觉得自己上钩了。
“嗯。我想见见她!”
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瑞茉都看见她一到教室就开始检查抽屉,看起来就像摇着尾巴等待零食的小狗一样——然后就像发现没有零食的小狗一样尾巴直down。
开了个分享会,讲述自己写作方面的一些经验。PPT发在群里了。
自由讨论时间,一个哲学厨同事问了一个问题:怎么去平衡创作时的酒神和日神。我说我可以同时维系两个人格,酒神的迷狂和日神的理性可以同时共存在我的意识里,看状态在五五开和七三开或者九一开。
然后反思梳理了一下自己的一些调和感性和理性的心路历程,写了一个短文试图阐述自己的体验。
创作中的迷狂、心流与理性的平衡。
在我比较艰难的那段时间里,我觉得我克制不住内心的狂乱,焦躁和盛怒。我觉得我的负面,过度感性的那一面像是要挣脱孱弱的躯壳,自我毁灭似的,而我理性和自制的那一面正在竭尽全力与它搏斗,试图将它制服,并且因为这种无明的缠斗而精疲力竭,做不了任何事。
在那段时间里我接触到了黑塞的《荒原狼》(非常感谢那位推荐了这本书的朋友),在这本书里黑塞非常明确地描绘出我们想象中的那个粗野、狂暴的破坏性的人格(如同SCP系列里波斯佬描绘的赤红之王),或许这个人格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被现代性所规训,而人类并非那么理性、那么彬彬有礼的动物,在我们内心深处对这种规训天然存在反动,而这种反动逐渐显现为我们内心的荒原狼。
而在《荒原狼》的结尾处,主人公通过一系列心灵体验获得了领悟,理解到自身的性格并非是人与狼的二元对立,而是千变万化,充满无限可驾驭的可能性。他理解到自己可以支配千万个面具,于是原本强盛的支配他身心的魔人,变成了他口袋里的一张面具,成为万花筒般的人的可能性的沧海一粟。
在故事中黑塞描绘出一种理想的心灵成就,不拘泥于形式和个性,却又可以随时调用各种个性的“我即是所有人”。通过佛教哲学式的“原本就不存在一个所谓的真我”来抵达“我成为千万人”的可能性。
在理解并感受这一面后,我个人就能够以“你无非是我无数个侧面之一”的觉悟来摄服原本不停闹腾的过度敏锐的感受性,控制自己的脾气,并持开放性态度地去进一步成为不一样的人,在原有的基础上选取一个相对理想的侧面进行发展。
回到创作中来,我可以熟练地切换于感受性极强的侧面和理性极强的侧面,也基于此等领悟。从实际的方法论上来说,我个人的工作方法是先求得感性的一面,即先用仪式去召唤出内心的酒神,让情绪化的那一面出场。
总得来说,这种仪式比较实用的是体力劳动(比如做家务)和洗澡,它实际上是隔绝你和外界资讯,强迫你集中注意力的一种手段。当你的身体在做一些机械重复的工作的时候,你的大脑实际上处于闲置状态,于是会自发性地倾向于开始思考、幻想和感受。纯粹的冥思也可以做到,但现代人自制力下降,并且各种信息平台令全世界的情报触手可及,所以“将自己与世界隔离”这件事变得很困难,需要用一些手段。
而具体在感性层面,当你集中之后,去重温你曾经接触过的感动,那些触发你感性的场景和情节,让你获得一些感性;同时我会以此类场景为模板去进行同质化的构造,一步步深入,类似的要素、类似的人物关系、类似的反转和类似的“感动”。将“感动”或者说“激情”提纯,抽去一切外部结构组成,思考其最核心的本质,寻找到那个让自己动心的“点”。
卓越的英雄主义、无可动摇的意志力、强烈的压倒一切的情感、宏大浩瀚的情景、难以忘怀的对比……我们从前的那么许多积累中那些最精华的、代代相承的那些不朽的、可以跨越时空引起所有人共鸣的伟大之物。
人的一切思考都基于自己的过往经验。
那些伟大的共鸣感觉,曾经深深吸引和打动过你,也同样可以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他人。你则有一种感觉,想要以一种情景、一种强烈的冲突去呈现它。于是你逐渐会触摸到你要的东西,用你手中的元素组合成一个戏剧结构,它呼唤着那些伟大的情绪和触动,你知道这就是你要表达和展现的东西。
你精疲力竭却又充满兴奋地把它记下来,把它的核心形式写下来,然后缓缓打磨和思考,如何呈现,如何更好地呈现,你的技艺是否足以驾驭,如果不能,去哪个文本那里做分析和学习。炽热的余温在那个构思中残留,你依然不时地被它所激活,通过模拟、感受和体验陷入一次次如痴如醉的迷狂,但你脑后的那个理性的,基于创作经验的判断在轻声细语地把住舵,提醒你要做出理性和合理的判断:你已经从炽海里找到了你要的东西,但它要变成坚锐沉重的无匹之物,你需要把它淬火,用冷而透彻的智识和手腕去把它在现实中固定下来。
创造故事在我看来确实像是一种铸造。那种炽热又醉人的感性,源头来自人内心强盛的生命力,而从你心里流出来的意念,又得通过冷静和理性的技艺来凝结成实体,在不断的锻打中抛去杂质和不必要的冗余结构,最后呈现出坚利而沉重的质地。你知道这是拿来杀人的,它得足够好,足够美,才能让人一见面就被捅个透心凉。
以上是那篇解答同事问题的短文。我们又接着这个话题聊了一会儿。
应该说,我的比较理想化的创作过程是感性为先。先有情绪到情景到故事到整理和思考和归纳主题再到修改。
另外,我写东西有一种进攻性,就我写一个故事的时候,下意识地会觉得这是一柄匕首,要拿去穿透读者。同事则说他写东西像是在构建一座堡垒。我分析了一下,说他写东西是“等一个有缘人”,我则是商业性的“我要用它把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捅穿”的感觉。同事写东西是从“哲学命题”或者说一个想要探讨的议题开始,我则是以一种情绪和冲动为开始。
后续一点很发散的随想:
我所提到的唤起酒神(感性和迷狂)的仪式,各种劳动、家务、运动,都是非常身体性的行为,似乎真的和古老的酒神仪式有共通之处。在身体的机械行为中,精神获得了某种自由。
会联想到我很喜欢的诗人王年喜,在煤矿中酝酿诗歌;以及Coolcate写紫雨幽蝶是在站岗的时候,以及村上春树的长跑癖好。
在村上春树的自传里,他认为运动对作家的脑部神经有益处,但从我们所讨论的角度来看,也是因为长跑的过程唤起了他感性中的强烈激情吧。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作者:源源汪
魏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在酒楼中了,但隐约觉得还带着些尚未散去的醉意。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环顾四周,视线所及都是些熟悉的东西,用自己还清醒的一部分脑子分析,自己应当是已回到了居所中了。
睡意中尚夹杂着些醉意,使得魏蓉一时间脑袋仍旧有些空白。她空在床上坐了半响才想起来,昨日有个家伙找上门来坚称自己救过他的命,是来报恩的。自己虽想推脱但是最终还是跟着这人去到城中酒楼吃酒。不料两人相谈甚欢,自己三番五盏下来居然喝醉了,竟是醉得连怎么回来也不记得了。
堪堪回想起来昨日种种,魏蓉整个人仍旧是有些发愣的。毕竟这番事情想来,多少有些不真切,听着倒七分像是戏文里唱的奇遇,哪像是她这样的人会遇到的事儿?
直到魏蓉整着自己的衣衫时摸到了怀里那六两银子,这才敢确定那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事。
现下想来,魏蓉才有些后怕起来——那锦衣公子才不过是见了一面的人,并不是什么知根知底的朋友亲人,怎么头一回就能在人前喝醉呢?万一被卖了也没处说理去——当然她此时的想法还是带着些酒气的。毕竟谁见过拐卖人口什么话都还没说,先给对方一打银票的?退一万步讲,拐骗一个村头的女先生,蒙头一棍就完事儿了,何必投入这么多呢?
但胡思乱想又哪管得了那么多?又瞎想了一阵,魏蓉才掏出怀里的碎银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心中暗忖,这沉甸甸的银子是挺真切的,摸着手感真好。要说这人穷久了,蓦地掉下几两银子来,比起担心到底还是愉快多了些。说不得还是有些美滋滋的。
至于那些胡七八糟的事情,不管怎样都已经发生。既然多想无益,那就不如不想。魏蓉这么在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便将那些事抛诸脑后了。
回头过两天,正好能去城里书斋买几本有趣的书。要说这村里头的学塾毕竟只是大家筹钱办起来的,并非官家学堂,不过就是用来教教孩子最基础的东西罢了。平日里头她也就是带着孩子读读《三字经》与《百家姓》,再多的也没有,不过是学习识字罢了,也不是冲着考功名去的。况且小孩子哪里受得住这日日的枯燥,倒不如买几本杂记同他们讲讲,权当是长些见识。
算来算去,除去这些,这六两银子剩下来的还够她吃好几顿大酒。也省得每回去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吃菜,还总被人家笑话抠门。
这一番思索的美景更是让魏蓉顾不上想昨晚种种,甚至日后花钱时都没想起锦云乐半分。而自那之后,她仍旧是照着往常的习惯,三日一去私塾地教人读书写字,一切似乎都如往常,毫无变化。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又是一个季度过去了。
魏蓉早将此事忘得干干净净。这六两银子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按照她的设想再加上日常花销,这么花下去也很快就没了。与那位锦云乐吃酒的一日也自就被当作是黄粱一梦,唯有拿着书本与孩子讲那杂记时还能忆起片刻罢。
只是谁能料到,突有一天,私塾的老夫子带了个孩子过来见魏蓉,说是有个姓锦的公子付了一大笔银子让先寄养在学塾里。老先生说完了还给了魏蓉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个公子给的,叫她多照看些。
魏蓉听完很是不明所以:“哪个锦公子?”
老夫子奇道:“那人叫做锦云乐,他说你俩相识……难不成竟是寻错了人?”
“锦云乐……”魏蓉又细细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才想起来究竟是谁,“不是,怪我怪我,是我记性不好。许久没见,一时没记起来罢了。”
这一番话反倒叫夫子起了疑心:“你们可确是相识?怎的瞧来并不相熟。别是……”这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但魏蓉听得出这没说出口的话。
这突如其来的,有个外人过来留了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叫人照看,本就不合礼数,原是看在是魏蓉熟人的份上才接收的。现在看到她这支支吾吾的样子,必是心生疑窦,怕是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魏蓉心中暗忖,她与这锦云乐虽然有过一次相谈,也甚是投缘,但是到底之后是没什么交集。这突然有事,只怕不仅紧急且也不是小事。若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恐也不会特来麻烦她。
既是大事,又与个孩子有关……
魏蓉不再多想,赶紧往回找补:“夫子莫多想,这人乃是个世外方人,不常与人来往,又鲜少有事托我,因此我一时没想到罢了。想来这次是有急事要走,才只与您留了口信。”
夫子犹豫了半响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如此最好。”
魏蓉从眼角余光中见到一个少年的身影藏在不远处的拐角后,正偷偷看向这里。只见夫子向那个少年招了手,示意让他过来。少年则愣了一愣,立刻用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才小跑着步过来。
夫子说道:“这就是那孩子。既然稍后讲堂就要开了,就由你领过去罢。”
“谢过先生。”魏蓉端端正正作了个揖。
待到夫子施施然走开,魏蓉才低头去看这少年。尽管他跑过来之前努力整理过了,但是一头黑毛还是乱糟糟的,大片的刘海几乎完全将眼睛遮没了,也不知这样他怎么看前路。这少年一直像是害羞似的低着头,魏蓉自然看不清他的长相。唯一能看清的就是他脑袋顶上一个大剌剌的发旋。他身上的衣服很新,但是略微有些不合身。魏蓉猜测是锦云乐给他买的,但是因为赶得急加上不了解孩子的身量,就随便抓了一件给他换上。
这少年局促地不断搓揉着衣袖,站在魏蓉身边一言不发,似乎对现在这样的状况很不安却又努力地不表现出来。
魏蓉想了想,蹲下来平视少年:“我叫魏蓉,是这家学塾的教书先生,以后也是你的老师了。你可以叫我先生,但是若是不想也可以不叫。”她作了个小揖,看上去怪好笑的,似乎是为了调和两人之间略显紧张的气氛,“你叫什么?能告诉先生吗?”
少年的脑袋稍稍抬起来了一些,魏嵘在那一堆杂乱的额发后看见了一双闪烁不安的眼睛。他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字词在他的口中形成,但是在脱出口的最后一瞬间又消散了。他只是无力地发出了一些不成词的声音来,然后沮丧地摇摇头。
魏蓉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是向少年伸出了手:“我带你去讲堂罢?”少年并没有对这句话做出什么回应,只是看起来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看着魏蓉伸出来的手和投过来的目光,紧张地搓了搓手指,却没有握住对方的手,反而犹豫再三后小心地拽住了她衣衫的一角。
魏蓉如有所思地看着少年,迈着既轻又慢的步子向讲学处的方向走去。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走到了讲堂。魏蓉本还想按照过往的习惯向学生介绍一下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没想到少年到了学堂后立刻往距离所有人最远的最后排角落处跑去坐下,一言不发地跪坐了——他习惯性低头弓背,显得像是缩成了一团。几个顽皮的学生马上投去了好奇的视线,见到他这样胆小瑟缩的奇怪样子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魏蓉站在讲堂前面全都看在眼里,却并未说什么,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按照原本的安排讲起了《三字经》。一堂课中,所有学生都心不在焉,时不时转头去看那个少年,却又害怕先生责骂不认真听课而不敢正大光明地盯着。而魏蓉心中也想着少年的事,十分心思有三分也在那孩子身上,讲堂中的小动作也便视作无物了。
课毕之后,她如同往常一般被孩子们缠住了讲故事。刚开讲,她向少年的方向瞥了一眼,正见到少年如蒙大赦般地跑出了屋子。魏蓉原是想着课后能与他细说,但转念一想这不过是第一日,少年看来本性敏感,交谈也并不急于一时,便并未理会,白让这一日过去了。
第二日她放了课,又准备去寻少年,谁知刚收拾停当就发现他早已没了踪影。往后第三日,第四日也是如此。魏蓉竟是连着数日都没能和他搭上一句话。
每日魏蓉往往要到开课时才能见到少年带着书本与笔墨急急地赶来,而结束之后他便立刻匆匆跑走。原本没将少年的事太过放在心上,这一番下来,倒反叫魏蓉上了心思,心说今日必要抓住这个小兔崽子好好说道说道。
待到这日结了课,魏蓉打定了主意要逮着这个少年。于是即便如同往常一般被几个学生缠住玩闹了许久才得以脱身,她却也并不着急回家。既然少年不愿见他,那自己便上前去。
她缓步向夫子的住所走去——为了方便管理学塾,夫子就住在学塾后不远处,只需穿过一片小林便能到达。而少年由夫子安排了住处,找他询问最合礼数。
她走到夫子的屋前,刚准备敲门,却正听见不远处的林子里有打闹的声音。因为此处的林中有时会有野鸟来此筑巢,有些顽皮的孩子会趁老夫子不注意时过来掏鸟窝,算作游戏之一。魏蓉想着许是几个家伙又不长教训,过来骚扰那些无辜的鸟儿了,于是大步走去准备将孩子赶走,免得又遭夫子责骂。
不过走近了之后,她却停下了脚步。因为距离林子边缘尚有两三步处,里头的动静也听得更清楚了。
“撕拉——”
那是书本被撕碎的声音。
魏蓉放轻了脚步,身子向前探去,透过稀疏的树枝看见了里头正在发生的事情。五个孩子正把那个少年围在了中间,领头的小女孩正在将少年的书一页一页地撕毁,其他孩子则是像是好玩似的用脚不轻不重地踢着少年。少年瑟瑟发抖地捂着自己的脑袋在地上缩成一团,根本连抬头都不敢。
那女孩儿又继续撕了两页,见少年没有反应,无趣地将书丢在了少年的身上:“什么啊,怎么连这样都不说话?难道真是个哑巴?”说着她走近了少年,用手指使劲地戳着少年的头顶,“你倒是说话呀,齐家哥哥明明说你说过话的。”
然而少年只发出了不成词的呜咽声,浑身都在发抖,像是见到了天敌的小动物一样。
“而且你遮遮掩掩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呀?跟我说说呀。”女孩满脸的好奇,既没有气恼也没有不满这样的负面情绪,只是单纯的好奇。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少年的手拉开,让他没有办法再低着头遮盖他的脸。
处在这样的情形下的少年变得惊慌极了。他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挣扎过,一时间几个孩子几乎按不住,差点滚成一团。男孩们抓着他的肩膀给了他脑袋一下才让少年停止了挣扎:“别动,我们又不是要干什么,就是想瞧瞧你的脸。”说着伸手抓住了少年的脑袋并把他一直遮住眼睛的额发往后捋去。少年害怕地几乎发不出声音,嘴微微张着颤抖着似乎要说什么,却只是发出像是受伤小兽一样喘息声,一双眼睛惊恐地盯着掀起他额发的男孩,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了。
那是一双异色的眸子。
左眼是与常人一样的深棕色瞳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右眼却是如同最纯净的湖水般透明的蓝色。阳光照进被泪水盈满了的眼中,那眼底的蓝色仿佛是真的湖水似的在潋滟。
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惊慌地松了手。
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并颤抖地叫道:
“妖、妖怪!!!”
离开耶利塔的时候,这个小镇如同他来时一般寂静。
刚出镇子没几步天空就开始飘雨,莱耶斯一手替他撑起伞,高大的身体替他走在上风向的方向,一手拎着他们两人共同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手提箱,几件衣物罢了。
有几丝雨顺着风吹到阿莱克脸上,他有些不适地拉高了大衣的衣领,结果被莱耶斯拉的更近。
一切看上去还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
10月21日那天阿莱克带着莱耶斯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偏僻小镇的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莱耶斯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阿莱克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异乡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阿莱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莱耶斯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阿莱克悄悄用手肘在他的腰上顶了一下。
委托人给他们在这里订了最好的酒店,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酒店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酒店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阿莱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酒店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天使大军的翅膀遮天蔽日,挥舞着燃烧的利剑扑向下方的大龙。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那位大人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莱耶斯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阿莱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莱耶斯被他留在酒店的房间里。阿莱克按照早先信件上的地址,一路找到了委托人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
当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镇子早就该消失了。
Vol.197「天赋」《囚笼》
作者:格子
威廉王大街上车水马龙,泰晤士河的水声淹没了心绪。帕里斯双手撑在栏杆上,眺望远方的伦敦。1890年代是最黄金的时代,蒸汽时代犹如夏季的热风,将浮躁的人心吹得甚嚣尘上,汽船的鸣笛繁荣了大海,铁道的撞击贯穿南北东西,群星璀璨与遍地污泥并存,贵族绅士们在前街喝下午茶,贫民窟的妓女在漏水的房间里接客。男人的放荡叫做多情,女人的欲求则是“精神病”……
船满载着货物从桥下驶过,荡起的水花清澈冰凉。
“你还是这么准时,帕里斯。”苍老的声音由远及近。
“李斯特老师的约,我自然不能迟到。”他叹了口气,摘下帽子握在胸前向对方行礼。
“那么,我的提议你考虑的如何了?”老人精神矍铄,拿着一根镶金的黑色手杖,看向他的眼神温和而慈爱,“学费那边我可以去交涉,学会那边有两个老家伙对你很感兴趣,你可以选择他们的方向继续深造……”
“对不起,老师。”他猛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抱歉地弯下腰去,用力咬了咬舌尖把眼泪憋回去。
“果然还是放弃了?”老人看着少年,笑得有些无可奈何。
“对不起。”他没有解释理由,只是再次道歉。
“选择了的路,就好好地走下去。不用跟我道歉……”老人顿了顿,没忍住再次开口,“照顾好自己啊帕里斯。如果,嗨,也没什么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了心意,还可以来学会找我。”
少年没有回答,依旧保持着欠身的姿势,抓着帽子的手指有些泛白。
老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少年缓缓蹲在桥上,用帽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
疏于打理的房子依旧能看出一星半点旧日的豪华,但里面的人早已腐烂成泥,男人的打骂声和女人的哭声混杂在一起,帕里斯急走了两步,一把将烂醉的男人拉起来甩到一旁:“你怎么又在撒酒疯!”
“哟,看看这是谁回来了?真把自己当这家的主人了?要不是这个贱人生不出儿子,你这个下面没把的假货能当我塞克里特家的长子这么多年?呵。现在管到我头上了,告诉你,只要老子一天没死,这家里就还是我说了算!”男人跌跌撞撞被甩开,撞倒了墙角的酒瓶,嘴里骂骂咧咧着老一套。
帕里斯扶起瑟缩的母亲,把她送去妹妹的房间,又摸了摸妹妹的头,替她们关好门,才走出来,站在醉的一塌糊涂的男人面前:“是,因为你没有儿子,所以我这个冒牌货以男人的身份活了十多年,跟那些少爷们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学习体术。所以现在我就能把你扔进泰晤士河里,横竖里面的浮尸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说不准你还能碰到妓女里的老相好呢。你要试试吗?”
“白眼狼!辛辛苦苦养你长大,就养了个白眼狼,我捡只猫养都比你强。”男人眼神恐惧了起来,把自己又往墙角塞了塞。
少年冷笑地直起身:“没错,你养了只白眼狼,而现在狼长大了,随时能咬断你的喉咙,我要是你,就识相一点,不要招惹这头狼。”
男人嘟嘟囔囔地缩在墙角不敢还嘴,过了一会儿响起了微微的鼾声,竟是自己睡着了。
少年叹了口气。
他是帕里斯·赛克利特,也是珀莉丝。
赛克利特家族扭曲的观点让即便是旁系远亲的他们也深受其害,为了那一点点可怜的继承权,被冠以赛克利特之姓的家庭,长女要伪装成男人养大,直到母亲生下儿子,长女就将所有的收获让渡给这位真正意义上的长子,自己则变回一无所有的待嫁少女,成为家族从始至终的牺牲品。
然而性别的错乱并不是结束,只是开始。因为生不出儿子,不得不忍耐着父亲的殴打和辱骂的母亲,软弱美好又不懂世事的妹妹,还有坐吃山空,却指望着有个儿子就能从本家继承财富的酒鬼父亲……混乱的家庭没有给少女停滞的时间,开拓的新风吹不进阴暗的房间,仓皇的人们沉湎于旧时代的遗沼,哪怕是熟悉的噩梦也比未知要让人安心。
帕里斯捂着胸口,重重喘了两口气。
她拒绝了恩师的举荐,放弃了心爱的学业,远离了亲近的同学,只是因为在某一天,她收到了一份邀约。
“能帮我们的只有彼此。”
那个高大的女人这样说道。
屋子里站着被剽窃论文,却因为是女性而不被相信的科学家助理,站着才情出众却只能作为某某公爵附庸存在的贵妇,站着塞克里特本家刚刚将继承权还给婴儿长子,留了长发的长女——说起来帕里斯还要喊她一声堂姐,还站着普通的家庭妇女、浓妆艳抹的站街妓女……
带她来的表姐告诉她,这场聚会的雏形,起源于那场恐怖又著名的连环杀人事件,在无能的警方迟迟无法抓住凶手的时候,有一些人悄悄地行动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走夜路的妓女,在狭窄的小巷里,每隔一段就能看到一盏昏暗的油灯挂在门前,为她们照亮回家的路,也表明着【如遇危险,可来求助】。
后来随着杀手的销声匿迹,这样的恐慌不再蔓延,但很多家还是保留了门前放煤油灯的习惯。
“我们联合,可以抵御恐惧。”
“我们联合,可以对抗霸凌。”
“我们联合,可以反击歧视。”
“我们联合,可以寻找公平。”
她们中有的人是长头发,有的人是短头发,有的人皮肤细腻光滑,有的人手心粗糙干裂,有人衣着华服,有人衣衫褴褛,但她们都握着彼此的手,在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那一瞬间,珀莉丝憋着泛红的眼眶,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经过她们的帮助,珀莉丝很快以帕里斯的身份与苏格兰场搭上了关系,她聪明、热情、观察细致,还有着同伴情报的帮助和跟着老师学到的丰富知识,很快便在案件和证人中游刃有余、得心应手起来。与之相对的,苏格兰场的消息被隐蔽地传递给伙伴,涉案的人被她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有嫌疑的人被她努力摘出漩涡。
每个人都说,珀莉丝小丫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她们感谢她的努力,称赞她的付出。
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帕里斯”存在的意义。
……
“亲爱的朋友,你在想什么?”对面的男人探头过来,异国的口音把她拉回了现实,她不动声色地收下对方塞来的鼓鼓囊囊的信封。
“不,没什么。迪奇先生。”她扬起职业性的笑容,与对方对视一眼。
迪奇·伊格纳缇伍兹,这当然不是对方的真名,放着手枪的腰包和来自西西里岛的信息昭示了他的出身,但一如帕里斯也并非自己的真名,这并不妨碍他们很快地熟络了起来,“帕里斯”欣然接下了对方的寻人委托——尽管“商人”并非商人,“侦探”也不是侦探,“生意”不是生意,“委托”也并非委托。大约又是豪门纠纷,外人见证之类的烂俗戏码,但横竖有人愿意出钱,而她乐意配合演戏。
这位意大利来的“商人”倒是热心的很,上午去拜访知情人士,下午去勘测失踪现场,碰上其他势力的械斗愣是从乱战中抢回一只高跟鞋说是线索。看得她心惊胆战,生怕一个不察给自己结账的委托人就丧命街道。
对方倒是毫不在意,还兴致勃勃地拖她去找那只鞋的定制店。
那天伦敦一如既往地充满了雾气,以至于她差点没认出贴了胡子增宽了脸型的对方,而穿着妹妹的一身裙装,束腰高跟的她更是在对方面前晃了三圈都没被认出来。
“塞克里特先,咳,小姐可真好看。”
虽然只是礼貌性的夸赞,仍然让她红了脸,低声抱怨裙子太重伪装太厚,这糟糕的天气让她热得很。
进了鞋店的两个人就自然地转换了姿态,她骄矜得仿佛挑剔的贵族少女,从缎面不够流行,到钻石过分浮夸,再到如果跟下等人一起定制,传出去怕是要成为笑柄,时不时还向迪奇撒娇,让他承认自己说得对。两个人一唱一和将负责接待的店员耍的团团转,不得已,对方只好告诉他们,那不够流行的款式,指向有名的高级色情俱乐部杜鹃,其中出入的贵族才是他们接受委托的原因。
得到了信息的她心满意足,而迪奇像是不过瘾般,对着店员提出了一大堆“高贵中透露着亲和”“华丽又不太浮夸”“简洁但不朴素”“高挑而又舒适”的要求,等对方愁眉苦脸地记下这一串要求后,两人才施施然离开。
二人相携出门,拐过街角后对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
奇怪透了。
这一周就在这样的鸡飞狗跳奔波结束,终于从杜鹃俱乐部将看似失踪实则离家出走的大少爷送回了宅邸,今天,他们的旅途也要结束了。
“帕里斯,我想,也许你可以跟我一起回意大利,到西西里去。”
伦敦桥依旧繁忙而热闹,金发的男人的邀约像是之前开过的所有玩笑一样漫不经心。
“你有适合那片土地的天赋。”
她不是不心动的。
就这样放下一切离开,到完全陌生的西西里岛去,到路途遥远的异国他乡去,到认可自己的人身边去,离开这个烂透了的家和伦敦……这是小时候梦里才会有的生活,这是自己一直渴望的、一直求而不得的生活……
……
“对不起。”
……
少女缓缓蹲在桥上,用帽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泰晤士河的水声清亮,长长的裙摆在风中摇啊摇。
迪奇离开的那天她没去码头,而是再一次换上裙装,站在伦敦桥上,看着一艘艘渡轮驶向远方。
她不知道哪艘船上载着那位自己不敢道别的“朋友”,自己忍痛放弃的未来。
他仿佛一场极易破碎的泡沫美梦,被海浪一卷,便远远飘去。
在汽笛的轰鸣声里,珀莉丝离开了伦敦桥。
繁复的长裙再次被压进箱底,昏黄的煤油灯在门前高高挂起……
他是天赋异禀的帕里斯,而她是被囚于帕里斯的珀莉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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