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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
作者:伯欢
散文
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无声
(自娱自乐,没啥阅读价值...)
想要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个好日子。那假如中途程序出错,我并无方式辨证它是个好日子呢?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瘫坐在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和我没关系。我有些一直以来需要去做的事情。上一次,是在酒吧里,心想醉了就好,谁知,灌了半天,我还是太清醒了,遂放弃;上上次,在荒芜无人区,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山,不巧,恐高意一燃起,身子一软,滑坐下去,短暂失忆;上上上次在海边,那天在涨潮,一波一波叠起来,冲上海滩去,越来越高,最后破碎成散开的浪花。潮过无痕,人记住了。觉得景太美,月太圆,想起回家便提起步子往回去。
从那后,我放弃了出门。我开始厌倦除我屋内的任何一处场所,尤其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一多我就慌张,人一多我就嫌自己丢人。每每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强迫自己进入冥想。自然的潮征服了海滩,建立了和谐关系,那我便让我大脑中的潮征服我,让我跟从它走。在它们用力的冲撞下,我摇摇晃晃,欲跌欲撞。那么,下次,下次会是哪一天呢?我期待着。
我起身,走回床边,躺了下去。潮水冲撞着我,任由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我直视着天花板,那里粘着我的全身镜。我撩起衣物,露出长长的缝合线——从右下腹部一直爬到左胸口。因增生而狰狞,一股恶心的气味涌上心头。幸好是躺着,不方便吐,想吐也出不来。
倒是,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伤口好看?那日出门,这伤口被他人无意间察觉。我能明显感觉到来人的迟钝与惊讶,但他的反应瞬间改变:他笑着对我说,不丑呀,我觉得很有...嗯力量感,没关系的。我懂,他其实在害怕;我懂,我的伤口真身如何。事实上,我有多丑陋,它就有多完美。是漂亮的,是无暇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轻而易举征服我的。磅礴的巨蛇长驱直入,人身是最美的猎物。不过——我想要我的伤口里长出黄金,让我的黄金插翅直飞。带上我一起。这可比我就这么傻傻躺在这有趣多了。
除了这,还有的,我的手腕。一条一条,密集,有那么点韵律与节奏。有很多口,会闹会笑不会哭。有一天我看见他们张开了眼睛——
也张开了嘴,灵活的舌头舔干净了刚出生的新鲜的血液。他们这般年少便学会了该如何朝夕相伴。我很欣慰。
不久后,那里爬出了一颗一颗的糖果,像鸽血红,是值得被收藏的宝贝。要是经受不住诱惑上前尝一口,会是甜的,是那种挂在记忆上的,被串起的甜美。
根据守恒原则,甜极发酸,酸则继续发酵。那么,甜则是恶臭。
甜到天旋地转。甜到过往也经不住地发抖——我坐在急速退后的过山车上,头有点晕。又是一波新的潮流。
你说"不要啊——"
你们都在说"不要啊——"
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在帮你拆定时炸弹啊。
我是在保护你们的。
我爱你们。
在我有记忆以来我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我对谁都是一脸笑嘻嘻的,不论初见抑或离别,很心安的感觉,也很舒适,适合交朋友。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她擅自评价道,我猜你不缺朋友。
我心想,说的倒挑不出错,你们有事相求,我次次竭力相助,不惜自毁不惜自我牺牲。当然,这些,这一切都和我是否善良毫无关联,这仅是因为我不在乎。
失去与得到,我毫不在意。
就像朋友还是敌人,我也无所谓。
我不爱什么东西,反正也没人亲近我。尤其是虚无那玩意,一脚踹开我,猛烈地撞击,妄想踹飞我。他如愿也行不如愿也好。我不受什么影响。他开心了就是我的毁灭,他做不到,就净折腾我。我也乐在其中:怎样都行,怎样都好,随意,无所谓,胡闹吧,沸腾吧。
虽然这样,在这,我还是想提几个人。
爱丽丝玛利姆,一个好姑娘。这些天里我终日紧闭屋门,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天地里,她担忧极了,在我屋外徘徊。
哦,忘了说,我虽然快瞎了,耳朵也不好使——意思是哪怕我视觉极差,听觉也半斤八两。我的感觉向来十分锐利,时间削不动,现在也如此。听起来像扯淡,但我确切感受了她的气息,气息在担心我,气息总是忍不住想要闯入我的屋中,但每次便半途而返。而那种波动的频率仅仅是因为想看看我,瞧瞧我,或者和我说上几句话吧。这次,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往我的窗口望了望,欲言又止,接着是走了。我反思了一下,我对不住她的确实,但我瘫坐在此,全身酸痛,已无力发出什么人能听见的声音,更不必提起身做点什么。也因此,便随她这么来这么去吧。
还有一位是我的童年旧交,雷恩先生。我现在坐的桌前放置着的音乐盒便是受赠于他。那时是我生日,他听闻我喜这些虚里玄乎的东西,便将此做为礼物赠予我。这分明是毫无重叠...我不懂,笑着收下了,在家摆着也行吧。盒面上的光点会在阳光下跳舞,也会有那么一刻我心雀跃。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没有想明白为何,为何会送,送来又是何意?关系好吗?关系...我不需要这种东西?印象里似乎就见过几面,只手可数,谈论的话题也无非是些毫无意义的生活垃圾。那么是为什么呢?会有特殊的含义吗,也说不准也就是和我一般生活太无趣找点乐子罢了。
音乐盒旁是我珍藏的刀,刀柄有花纹,起伏缠绕在会被握住的地方,硌着手。一把刻刀,早些年从拍卖会上竞得,平日里我便是用它来摧毁完整的结构体,供我闲来无事雕刻用,是我多年旧友。今日,我同样是希望我的旧友——它来结束这一切。我受够了,这早该结束了。刀锋闪着冷冽的光,仿佛有气丝连接在我身上,若有若无,却对上了交流的频率。它是我的刀,是我浑身上下携带着淬毒的“刺”,也是我的镜子——一晃而过的弯起嘴角微笑的魔鬼,露出了白惨惨的牙齿。我对此肃然起敬。
我举起刀,我又停住了。目光不争气,瞟到了什么。
等等,这是?这里怎么会有这件物品?我向来极简,若非生活必要之物,早见早扔之。除了些原主人非我,但却在我这安家的物品们,我不知如何处置,便放在那里规则地摆着。面上,我是个随便的人,实际上,这些物品的每一位原主人我都深深记着。我不知如何表达感谢,便收下了,存着,就当确实是有着那么点情谊吧。只是这件物品...我的确不知该从何开始忆起。
不可能的。我不会漏过每一件物品。是哪错乱了。想不起来...为什么?
我放下刀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无奈之下,潮流归于平静,我不愿再去想。就当是没有来头的不可名状的挑战吧,不问发起者,我会认真地去解开这个迷题。
不过也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真是麻烦啊,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竟会想,要不再多混蛋一天。莫名其妙,真是麻烦啊。我懂了,定是因今日并非是个好日子。
到此为止,我曾说过什么吗?记不得了。
总之,那时候,这时候,请你双倍祝福我。
下次,我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日子。
---END---
是之前[桁架]关键词的文,写了一部分,改了改拿来混更。
评论:无声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某个不知名的空间里响起一些声音,声音没什么特征,却也平稳,持续在稳定输出。
“这是我给你打造的新家,你看吧,是很温馨的,你只需要躺在上面,看吧,是舒舒服服的,很快就会忘记不愉快。”
“可能确实需要你花一段时间来熟悉来适应,不过这没关系,总会适应嘛,这并不难。我相信你的。”
一个声音过于单调,于是又有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在回应什么,又像是在自顾自的念叨。如果声音能走曲折的路,它绕了一圈,又回到说话者身边,像是被什么关住,没有逃离的可能。也因此,这里的声音只有该听到的人会听见。
“新的...地方吗,可是,可是我好不习惯这个地方。手抬不起,手放不下去,腿也只能蜷缩着,只能这么僵着——请问这是发生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一切都是很好的。”
“我头昏沉沉的,我记不太清了,这里或者我身上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吗?”
“或许没有呢,一切都那么正常。是吧?”
“我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你了是吗,不对,我看不见你,你在哪里?”
“在你身边,放心好了,我不会走远。”
“你真的在那吗?”
“你...这是在害怕吗,那睡吧,睡过去就好了,都是这样的。醒来什么也不会有,你会忘记不必记住的东西。”
“梦里是快乐的吗?”
“当然,梦里是不会有痛苦——假设你现在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梦里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好的,我相信你。亲爱的朋友,啊,怎么下意识就这么说了,不过也没事,你肯定是我的朋友。谢谢你我的朋友。”
“啊——啊啊啊啊”同样的空间被尖锐的声音划开,突如其来也意料之中。
“你想起来了吗?”
“对,我是只兔子,叫幻幻,是新来的。”
“我的手能动了,但是,我看它,它,这一片白白的骨头,为什么是这样呢?好痛好痛,啊啊啊。”
“红色的红色的,我全身都是红色的,不对劲的颜色,是少了什么吗?只有红色的固体,等等,这上面本应该覆盖的东西呢?去哪了?去哪...了?”
“脚不能动,被锁起来是吗,不过也失去了知觉,感觉不出我有这种东西。断了...是断了吧?”
“等等我...我是什么?”
兔子不会叫的嗷,多疼都不会叫出声。兔子的忍耐比你想象中强多了,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可是当我感到疼痛的时候,我会止不住的哇哇大叫,因为,因为...
那当然是因为——
“是的,你也发现了是吗。因为你并不是兔子,我才是呢,我亲爱的主人”
“你还记得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吗?”
“你当然不记得,因为那是我的身上。只是我的东西,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你不用在意,对吧?与你无关啊,那必然是这样的。”
“我不曾哭过,哀过,嚎过。我没有反抗,不代表我不应该这么做。”
“我不想,我只是不想,有些东西柔软一点再柔软一点这没什么。我不想也变成那种样子。”
“是呀,我已经不存在了。但既然我们相见了,你觉得原因会是你来到了我的世界还是我又回到了你的世界呢?”
“你猜,小兔子的一点小计划会成功吗?”
“我亲爱的主人...”
“期待再次见到你。”
“我需要再次见到你,为了我也为了未来会被你当成‘我’的所有可能性。我必须要这样做。”
那里是躺椅,欣赏过无数人类的噩梦,承载着一些会穿过人类的东西和试图穿过人类的东西。枕头是柔软的,床垫是舒适的,被子是厚重且温暖的,至于那上面躺了个人嘛,就不知道舒不舒服了。
Z醒了,他根据身体的疲劳感推测可能在深夜的某个时期自己做了一个梦。做梦嘛做多了一般会积累些经验,比如说有些东西确实梦到过但醒来后也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物理疲劳只是一时的,只要心够大,什么都不会被放在心上。“那就随他去吧。”今天阳光不错,Z往外走,“兔子真不好玩,养没两天就死了真没意思,这次换个什么宠物让我好好地解解压呢。”
日光充裕,倾泻而下,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按理说确实是个好日子。Z迈着大步朝宠物市场走去,神气十足。一辆货车从Z身边擦过,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也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
路过的人们协力将货物挪起,至于Z吗,估计也没人辨得出来是个Z还是一滩红色的烂泥了。
END
(要是记得的话再改点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再也不滑铲了……一如既往的有点潦草)
故事的开头,总要有些吉利的预兆。
起初,羲和初孕时,梦见群鹤排云而上,甚是美丽,以为吉兆,大悦。
尽管正在孕育生命,羲和并未耽误管理太阳的职责。她依旧熟练而精准地操纵太阳从东方升起,西边落下。只是若有人观察得仔细些,把每日太阳的运行轨迹与时间记录下来,会发现太阳的运行轨迹比过去几年略低一些,升起与降落的时间也有小幅度波动。然而三年又三年,羲和却并无任何生育的预兆。
直到羲和再次梦见鹤群,它们盘旋在扶桑树上方嬉戏玩闹,时不时发出尖利的鸣叫。与此同时,一个被村民视为不洁流放至深山里的少女,正挺着巨大的肚子艰难前行。听到来自九霄的鹤鸣,鹤鸣愈发嘹亮高亢,她的腹部也愈发疼痛。鹤群穿梭在扶桑树错落的枝桠间,羲和在一旁看着,一边拍手一边微笑。鹤群得到了鼓励,舞得更起劲。许久,羲和一声哨,鹤群纷纷围落在她身边,低眉敛目,全然不似刚刚那样顽劣。
羲和感到无限的安心与喜悦,正欲抬手拥抱抚摸之际,她的掌心骤然沾满鲜血——不知从何处而来的箭矢射穿了鹤群,它们无助而急促地哀鸣。滔天大怒瞬间吞噬了羲和的理智,太阳也受到影响,摇摇欲坠。深林里百兽受到感应,吼叫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少女在惊恐中完成了生产,婴儿呱呱坠地。
羲和从怒火中惊醒,发现自己身边匍匐着十只金乌,原来自己竟已在梦中完成生产。
一切照常。太阳依旧升起、落下。
羲和工作时,便让金乌在扶桑树旁玩耍。只是她始终忘不了梦中突如其来的箭矢。
深山里的少女已经尸骨无存。她的躯体成为婴儿活下去的初始养料,直到婴儿被野兽捡走,在百兽的喂养下逐渐长大。这个孩子有些异于常人的天分,在他还小时,已经能制作简单的弓矢,并且百发百中。他靠着弓矢狩猎,到山下交换钱财维生。大家都管这个生得勇猛,脸似兽类、长得像外邦人又善于射箭的人叫夷羿。直到成年时,夷羿的箭术已经声名远扬。
时逢天下大乱,猰貗、凿齿、九婴、大风、风狶、修蛇等凶兽为害人间。尧找到夷羿,请求他的帮助。在尧的指引下,夷羿射杀河伯,其尸体化成龟壳,夷羿便用龟壳制成一柄弓与六只短剑,又取其经脉制成丝绳。先是在畴华之野诛杀凿齿,紧接着在惊涛拍岸的凶水间射杀九婴,随即赶往青丘之泽利用丝绳缴杀大风,在洞庭砍断修蛇的脑袋,于桑林死擒风狶。夷羿拎着这些凶兽的尸体找到尧。
夷羿受封于尧。
洛神惊恐于丈夫死于人类之手,找到羲和,悲愤交加地诉苦:“那个人踩着河伯的尸体受封!我的丈夫何其无辜!”
受封当日,夷羿跪拜在尧的脚下,尧的身后,天神的象征与化身——大巫们头戴面具,身披羽衣,赤脚而歌。他们一边歌唱,一边围成一圈,晃动象征神权的铃铛。他们将夷羿的功劳以唱词的方式传达给上天与百姓。
仪式结束后,他向尧要了一个愿望:“我对您的女儿娥一见钟情。”
尧大笑:“这得看她的意愿。”。
娥见到夷羿的第一句话是“听说你是人类中最精于射术的人。我想见见你的箭术有多厉害。”夷羿于是对着远方射箭,不久,箭又绕回了发射的地方,只是箭身多了各类鸟雀的羽毛。夷羿用这些多彩的羽毛编织成头饰,递与娥。娥只是浅浅一笑。“现在我知道你的本领了。只是这些羽毛虽然眼下看着漂亮,但是不日就会腐烂。你同我的婚姻若用它来见证,恐怕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我的父王也不会同意。请你去取来长生不老药,愿我们的婚姻如此药一样长久。”
路途中,夷羿看见一株苍天大树,枝干仿佛能与上天相接。树干上栖息着十只闪耀金色光芒的鸟儿。它们见到夷羿,口吐人言:“我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你的弓怎么是绿色的?”
“是海藻染绿的。”
“你的弓弦怎么在哭泣?”
“它太松了,风一吹便响。我拧紧一点便是。”
“你身上血腥未太重。”
“我独身一人曾诛杀六邪。”
“我们对你的弓很感兴趣。”
“你们可以试试。”
第一只金乌飞下扶桑树,化作小儿形态拿起弓:“真沉!”对着远处拉弓放箭,箭矢立刻消失在天边。
小金乌撇撇嘴,“无趣”二字还没说完,射出的箭竟然飞了回来,射穿了金乌的心脏。其余鸟儿大惊,来不及疾呼,就被飞驰的箭矢射中。
夷羿拔去它们金色的羽毛,取下它们翡翠一样的眼睛收入囊中,献给西王母,换得不老药。
夷羿如期取回不老药,来到尧面前:“请您把女儿赐予我。”
尧沉思良久:“你为了取药,杀害了羲和的孩子。如今天地昏暗,民不聊生。娥知晓此事后,深感不安,已经先你一步去了。我身为人族的首领,也不得不对此做出处置。”
夷羿的脑袋被献给羲和。
尧的到了不老药。
这是不知道哪里流传的故事版本。
作者:【七招】格子
中靶:0/12 全勝
“你听说了吗?西边的那座山,说是要死了?这山怎么死啊,还见谁都说,怪逗的。”
“呿,早就听说了。要我说,这么大张旗鼓地昭告天下。多半是死不了的。”白鸟不耐烦地挥了挥翅膀。
旁鸟见它像是不愿多提这事似的,悻悻住了嘴,仰着头专心研究哪颗果子更红一点。
反倒是白鸟等了半天,没再等到对方开口,恨恨踩了两脚树枝,把后面的抱怨咽回了肚子里。
日头在叽喳细碎的鸣声中逐渐西斜,树荫间的光斑逐渐扩大成光圈,烧成一地的热辣,明晃晃打在低矮的,看不出模样的山头上。
这曾经是座挺好看的小山,密密麻麻的绿树伸着千奇百怪的枝丫,候鸟带来的种子洒在草丛里开成颜色各异的花,松软的泥土总是散发着雨后潮乎乎的香气,风一吹,树叶草叶哗啦啦地响起来跟唱歌似的,十里八乡的小鸟小兔子都慕名来看。
小白鸟就是那时候跟这座山熟络起来的,它长得好看,唱歌又好听,不乐意跟那些“野鸡”成天搅成一团,一时挑拣它们弄脏了自己的尾巴,一时嫌弃它们唱歌五音不全,连它们常去的山头都显得泥巴巴脏兮兮的,让鸟看了讨厌。但这座山软乎乎的,小白鸟能缩在大片叶子的间隙里,仔仔细细梳理自己的羽毛,或是与它一唱一和些即兴的小调。
小白鸟偶尔会问:“我不会给你带种子,也不会跟它们一样叽叽喳喳夸你好看,你怎么不生气呀?”
小山慢悠悠地,思考好久,才让风带去自己的答案:“你唱歌好听。”
又过了许久,等得小白鸟都不耐烦了,风才送来后半句回答:“这就够了。”
这座小山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小白鸟在树枝上晃着腿,用了个跟人类学来的新词。
但小山也有缺点,它不怎么爱说话,被小白鸟逼急了,它才慢悠悠地低低说几句“山有山德”之类的,然后被小白鸟一口气呛几十句,便又软乎乎地不说话了。
小山头有点傻。小白鸟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自己只好勉为其难多照顾照顾这个傻山了。
然而,小山是有主人的,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小白鸟气的差点从藤蔓做成的秋千上摔下来,它气势汹汹地飞过去想要问个究竟。却看到了一个趾高气扬的人类在小山前面指指点点,他要砍掉漂亮的小树,拔掉可爱的小花,专门开辟一片地方建黑石头砌成的房子,再拉起围栏,用肥沃的土地种些食物……
“你就不发表点意见吗?就任他瞎搞?”小白鸟挥着翅膀,想要俯冲突袭人类,给他啄个半身不遂,却被宽大的树叶抱了个满怀,闷得声音有些变形。
“山有山德。”风里的声音还是慢悠悠,软绵绵的,但带着点喜悦,带点喜欢。
完了。小白鸟两根细腿外八一撇,坐了个屁股墩儿。完了,小山头还挺喜欢这个人类。
“那要是他不喜欢你了呢?”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的声音依然淡淡的,带着点喜欢,比夸小白鸟唱歌还要多的喜欢。
“他要是往你身上扔垃圾呢?要是把你砍得光秃秃丑兮兮呢?”小白鸟挣开了树叶,不死心地问。
“……”
小山没有说话。
小白鸟觉得自己的话真是“振聋发聩”,它刚要再补充几句,却发现小山并没有在想自己的问题,而是在配合着人类的脚步整理凌乱的杂草免得他绊倒。
年轻气盛的小白鸟向来只有自己不理人的份儿,哪儿被人这么无视过,直被气了个倒仰,啐了一声“傻山”便飞快地飞走了。
没有温柔的风来送自己,也没有树脂的清香做礼物,小白鸟孤零零地越飞越气,决心再也不管这傻山的事了。
后来,便是路过的候鸟、飘零的树叶、逃走的兔子、串门的小鹿送来的消息。
起初人类跟小山大概是很好的,小白鸟也很不乐意听那些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日常,但很快,后面的消息就糟糕了起来。人类将山上的东西挖得差不多了,开始喊朋友来山上玩,将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有次差点着了火。
再后来,人类看上了隔壁的一座山,山上有珍贵的山珍,春天还会飘好看的小白花。人类觉得黑石头房太单调,太丑,绿树太普通,山上的小动物太吵……再后来,人类在那座新的山上建了个新房子,自己搬了过去,那些用旧了又舍不得丢掉的东西,朋友们聚餐的工具,都还存在小山那里。
再再后来,人类想在新山上打造什么“生态园区”,从小山挖了一车又一车的土运到新的山上,将小山生生挖平了十米。
再再后来,人类把种在山上的观赏植物移走了,坑洼的园圃荒废了,自己也很少再回来了。小山靠着候鸟们偶尔路过丢下的种子,靠着雨露与阳光,又缓缓将满目的疮痍养出了点光风霁月的美感,然而每每努力成功一些,就又有“生态园区”那边的新垃圾倾倒过来,或是又有运土车过来挖了土就走……
再后来……
再后来,小白鸟长成了大白鸟,它决定出去逛逛。于是,找了个日子,它乘着风就上路了,它驭过彩虹,穿过青云,飞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小山头,听过了许多故事。
它也认识了很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开始时,它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讲自己的故事“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它是一座山,后来它被人类圈住了……”后来,它逐渐讲厌了,它意识到,那片小地方的一座小山,跟这么宽的天空,这么广的森林,这么大的世界比,真的只是座小小的山而已。
飞过许多地方的白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回来的那天晚上,它去看了自己面目全非的老朋友,小山已经不能叫小山了,它又矮又黑,上面遍布着坑坑洼洼的洞,最大的那棵榕树都被人连根挖起带走了,月光照在地面上,在腥臭的污水里反射出不甚明显的光。
白鸟酝酿了一会儿,开口还是没忍住那个刻薄的劲儿:“山德就让你变成这种东西吗?”
小山声音闷闷的,带着些疲惫:“我想去死了。”
“哈。”白鸟的一席话都压在嗓子里,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嘲笑,缓了缓,才咬着牙问,“我还从未听说一座山能死了。人类到底有什么好,你揍他啊,用你的大树去打他,用你的藤蔓去绞他,喊上蜜蜂去蛰他。区区脆弱的人类把你逼死了算怎么回事?!”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像是解释过千百遍的样子,熟练地掏出这个理由,“我又能怎么办呢?只是我太累了,我有点想要死去了。像大树枯萎,像风沙散尽,像河流干枯……”
“说到底!究竟是谁规定这片土地是他的!分明就是个自说自话的蠢货,也就骗骗你这样的傻子。你可是座山啊,你发起火来,能天崩地裂,能绞灭生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白鸟絮絮叨叨把外面听来的文词儿往上堆,生怕唬不住这个傻山。
“但是我太累了……”尾音的叹息被风拖了很长,也把白鸟的话压回了肚子里。
“那至少也得拉个垫背的,我看你还挺喜欢那个男人的,不如跟他同归于尽。”白鸟扇了扇翅膀,眼珠一转,这座傻山怪喜欢那个人类的,一定不舍得……
“也行。”
“嘎?”白鸟愣了半天,发出像鸭子一样的困惑,它自觉难听,忙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然而任凭它再怎么问,小山再也没有回应过它的疑问了。
回到家乡的日子格外得忙,有许多小动物来缠着白鸟讲外面的故事,有人提起“西边的那座山”,它就佯装不屑地嘲讽两句,只是这件“山要自杀”的奇事到底传得沸沸扬扬,连人类都听说了。
据说人类特意急匆匆从新的房子赶了回来,找了垃圾车清理了垃圾,又好好翻新了山上的黑石小屋。
白鸟觉得那个傻山大概又被哄好了,心里有些不屑,又有些别扭。
然而还没等它别扭几天,西边就发生了大地震,据说地面裂开了个大口子,将整座山囫囵吞了进去,连带着在黑石小屋里睡着的人类一起……
小山大概真的很累了。
白鸟悻悻地想。
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无言
早早靠在围栏上,看着山底,想着自己身体破风,被树枝划出血痕,最后落在地面骨头戳出皮肤的样子。骨头先受到冲击断裂,然后断裂的骨头像柄小刀从皮肤的下面戳出来。
那时的自己脑浆估计都摔溅出来了。痛苦大概也只有一瞬吧。
骨头戳出皮肤是新想到的,得记录下来。早早想到。
早早松开护栏,贴近山壁,一步步下山去了。
下山的路上,她没再靠近过一次围栏。
人类的大脑会刻意地去制造恐怖,以让人类远离恐怖。这话说得很笼统,具体地说就是,人站在高楼上就会想象从高楼上掉下去,站在高山上就会想象从高山上掉下去。栩栩如生的恐惧会让人止步。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早早问道,“人类的大脑不是能控制人的身体吗?”“那它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像是恐吓一样的手法来控制人体——甚至可以说它自己呢?”
“不是有个笑话吗?”一个微胖的男生笑着说道,“‘人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是大脑。’‘那是谁让你这么觉得的呢?’‘也是大脑’。”
“大脑是寄生生命吗?!”早早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大家都笑了起来。
“那与其说是大脑,不如说是自我意识吧。”一个看起来很博学的人提出了他的假说,“我们人类的身体里每时每刻都有海量的神经元活动和激素在诞生、传递、消亡。说到底和计算机一样不过也是0和1的东西,大脑便把他们集合抽象出来,形成人的‘感觉’。”
“人体的传感器形成了感觉,大脑也根据感觉控制了部分神经与肌肉。从中还分层出各种功能,比如心脏跳动和四肢活动。能控制的和不能控制的,模模糊糊有层界限。”那人伸出手,平着划出一道线表示“界限”,“人类的意识就好像拿粉笔竖着在这条界限上划了一条粗线,可以控制、可以感知,然后失去感知。”
早早歪着头听着。
那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卖弄知识的嫌疑,笑了一声便换了话题。
“早早,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微胖的男生问道。
早早摇了摇手,“不了,我要回家去吃。”
她慢下脚步,很快便落下了一大段路。看着逐渐远去的友人,早早转弯走进了一条小路。
要慢。早早对着自己说。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一盏台灯放在餐桌上,放出柔和的光芒。蚊虫受光吸引在空中飞舞,在早早的眼里留下残迹。
桌上放着她的晚餐,是蔬菜与肉类煮成的流质和一碗米饭。她把流质浇在饭上,用汤匙把饭送进嘴里。
但早在这之前,一切就开始了。
四肢都像中空的一样使不出力气。人们通称叫“筋”的地方传来的感觉就像时时有虫子爬过。胃里传来生涩又炽热的感觉,胃的表皮像块被风干的牛皮失去了柔软。食道里滚烫又干燥的气流从口腔里吐出,带出腥臭的痰与口水的味道。
早早低下头,想要尽可能吸进新的舒适的空气。
空气里带着蒸饭的香气,混合着浓郁的肉汤的味道。
现在只需要等待。
流质盖着软乎乎的米饭被送入嘴中。面对软烂的食物,切齿似乎只负责打开口腔的职责,食物很快送到右边的磨牙处。磨牙上下运动,米饭很快被磨成米糜。流质被早就开始分泌的唾液扩散到整个口腔。唾液腺被肉汤里微微带的一点辣味刺激,更多的唾液被分泌了出来。即使在吞咽了嘴里的食物后,唾液依旧在口腔里带着一点点甜味。
安静的黑夜里,风穿过阳台的落地纱窗带来一丝凉意。台灯并不是古老的蜡烛,光温暖而稳定。早早将食物送进口腔,肌肉连携牙齿有规律地活动着。
牙齿又名骨余,虽然是钙化组织,但是也连着神经,经常有人因为牙齿痛得睡不着觉。米粒像一粒粒小小的玉石,落进钙质的巨石阵。
早早咀嚼着食物,她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能传到。
敲击、撕磨、碾碎、溶解,咀嚼。咬肌在运动。食道中食物在滑落。
吃完一碗,四肢的无力感已经消失。胃里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鼓胀感。早早趴在桌子上,不愿意动弹。嘴里仍然在分泌唾液。她需要把唾液吞进去,以免流到地上。小孩子们经常忘记吞咽。
早早也经常忘记。当全身的感觉都向大脑涌来的时候,人就要选择性地无视某些部分了。
那甚至不该称呼为痛苦。 那是数量之上的平庸,愉快和痛苦与大势的感觉比起来只不过是微尘。
早早张大嘴巴,竭力维持着呼吸。
文/君莫非
秋,秀才要进京赶明年的春闱,途经一山时已至正午,虽说秋阳不及夏日毒辣,但到底赶了半日的路程,已是饥渴交加,便在山径边寻了一老树稍作歇脚。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秀才吃饭喝水间,有秋风吹过,只觉药香扑鼻。他暗忖:此处生有野艾,怪道如此草木繁盛之地却无秋蚊烦扰,干脆就在此午歇,下午赶路也好添些精神。又想:我若折上两枝艾杆,之后赶路也能少受蚊蚁叮咬之苦。
秀才说干就干,顺着刚刚的风头找去,果见一片青青艾丛,虽然入秋后的艾蒿略显干萎,但胜在气味浓烈。秀才喜上眉梢,小心翼翼地从小径上探步走去。那艾丛看起来有好些年头,生了一大片,杆杆都有半人高,想来根扎得不浅。秀才从袖中掏出用以防身的短匕,不甚熟练地割了三、四杆艾,拢成一把正准备回头,余光却瞥见艾丛之中似乎有一石冢。
秀才纳罕道:此地野岭荒郊,这坟墓却不似小户人家修得起的,可又无人祭拜,野艾倒比坟头生得还高。又道:我既采艾时发现了此墓,想来也与墓主人有缘,不若稍作祭拜,虽无贡品纸钱,也算表了心意。
近了坟墓,才发现墓前的石碑经年风吹雨打,又无人修葺,早已风化得不成样子。只依稀辨认出几个字来。
“侠……安……身后……”秀才越念越奇怪,这碑上所刻不像是墓主人的名字,似乎是墓志铭?
不过想到自己只是偶然途径此地,又是个年久失修的荒冢,即使想打听也无从下手,秀才只得放弃好奇,朝墓主人做了三揖。
回到树下,秀才把方才割来的艾蒿略作修整,分段别进了自己的袖口和前襟,又把剩余的艾杆收入行囊,垫在脑后,就这么伴着浓烈的艾香陷入沉睡。
再睁眼时,秀才却浑身动弹不得,眼前也不再是睡时的景象。还未等他有所反应,就听见身边传来说话声。
“大哥,你说咱们好端端的在这种树干嘛?”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约莫十七八岁,衣衫显得有些旧了,但还算齐整。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就不大讲究了,头发乱七八糟地捆着,衣服也旧得发毛,古铜肤色,满脸胡茬,端是副土匪样貌,笑容满面地拍了秀才一巴掌,“明杰啊,你可听说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老话?这山道难走,等树长成了给路人歇歇脚,也算功德一件啊!”
秀才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附身在这树上了,不过听这土匪大哥所言,难不成他们种的就是自己中午休息的那棵?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那厢被叫做明杰的年轻人显然对他土匪大哥的说法不置可否,若有所思道,“倒是让寨子里的弟兄们来认一认,可以当个地标使。”
“到底是你小子脑袋灵光!”土匪大哥相当高兴,一巴掌重重拍在明杰的背上,拍得他神色一僵。
“走了明杰!让弟兄们来见见咱这新地标!”土匪大哥完全没注意年轻人脸色的变化,兴高采烈地钻进树丛,离开了秀才的视线。
明杰表情无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自言自语道:“大哥真是,一高兴就不知道收着点手劲,回去得找郎中要点红花擦擦。”
秀才听了,忍俊不禁,对着面前繁盛的草丛暗自思量:倘若这树真是我中午歇息时的那棵,这二位仁兄的年纪恐已逾百岁。想来是山精作怪,令我一睹前尘耳。只是不知我见到的那墓穴是哪位先人的?
正想着,只觉眼前一变,已是深秋时节,面前乌泱泱好大一群壮汉,围着一帮吓倒在地的百姓。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呐!我们乃江、江阴人士,受了水患才不得不想法子逃难,如今已是、身无分文了!实、实在拿不出什么财物孝敬大爷!求大爷们看在我等多灾多难的份上,就饶了我们的贱命吧!”
江阴水患?那似乎是前朝的事了。秀才在史书上读到过,那时前朝气数已尽,帝王昏聩,佞臣当道,两江地带恰逢水患,更是民不聊生。
秀才很快就在人群中辨认出他刚刚见过的二人,时间似乎过去了不止一年,最明显的便是少年身上的稚气褪去,多了几分沉静。
不过那位土匪大哥看起来倒是没怎么变,此时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位百姓哆哆嗦嗦的陈述,端是匪气冲天。
气氛有些沉重,秀才看出那群百姓的惴惴不安,而山匪们不少都分心看向沉默着的土匪大哥。
“明杰,寨里还有多少余粮?”土匪粗声问道。
“大哥,前两天抢的那帮贪官油水很足,寨里的余粮已经够弟兄们过冬了。”明杰早有准备,当即答道。
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
“能匀出来一点给乡亲们做干粮吗?”没想到土匪大哥说的话更是出人意料。
“这……”明杰沉吟了一会,“要是大伙紧巴点过的话,倒是能匀出三五日的口粮,只不过……”
他显然有些犹豫。
“那你带弟兄们先回去,把那部分口粮带过来。”土匪大哥倒是爽快得很,“咱们紧巴点就紧巴点吧,也不是没过过,指不定过两天又有肥羊呢!”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一众百姓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纷纷感激涕零。
明杰无奈,招呼一声便带着大半山匪离开了,只有寥寥几人站在山匪大哥身边防备意外。
“还不知大侠尊姓大名?”方才说话的那名百姓大着胆子问道。
“王寻恩,不过一介匹夫,还担不起大侠二字。”那土匪,不,王寻恩话虽这么说,不过看得出他很高兴,摸了摸胡茬道,“还请诸位乡亲在此稍作等待。天色也不早了,这条路在山里还算平坦,乡亲们若信得过,我叫几个弟兄来给大家守夜,今晚就在此地凑合一宿,明早再赶路。”百姓感激,自不待言。
秀才心道:此地竟有过如此绿林豪杰,可惜我自诩遍读群书,也不曾见过名叫王寻恩的侠士。惋惜间,眼前又是一变。
“钦差大人,就是这棵树,那群匪人的老巢应该是在那个方向。”秀才定睛一看,十分诧异,原来是上次和王寻恩说话的那名百姓带着大批官兵,往山路上走去。
这这这……秀才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恩将仇报之人,一时脑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无耻!
可惜他附身在树上,莫说骂一句,就是骂十句百句也不会有人听见,只有树叶刷刷地发出响声。
咦?此时无风,怎的树叶会响?
还不等秀才反应过来,一道又一道箭矢破空而来,官兵们不曾想会遭偷袭,一时间乱了阵脚,除去被流矢射中的,还有被自己人踩跌倒的,更有小人直接蹲下身子,试图用同僚的身体做盾。
箭雨之后,还不等剩余官兵们喘过气来,林中又炸起无数喊杀声,在山谷中有如万丈惊雷,震得众人脸色煞白,胆子小点的直接把兵器扔下,钻进道旁的树丛中跑了。为首被称作钦差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握刀的手抖得有如筛糠,方才给他指路的人更是不堪,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眼睛直瞪着,仿佛随时会晕过去一般。
这等软兵弱将哪里是常年刀口上营生的山匪对手?不多时,绿林好汉们纷纷从草丛中现身,三两下就把尚有抵抗之心的官兵撂倒,其余的人被缴了武器,赶猪似的集中在一处,还特意关照了一下那位钦差和指路之人,把他们带到了王寻恩的面前。
“哟,这不是上次那位大人么,咱们不过一面之缘,您竟然还亲自劳动给咱们弟兄送来这么多利器,真是慷慨啊,寻恩在此谢过了。”王寻恩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笑眯眯地朝那钦差一拱手,倒似真的是在谢他一般。
“你你你……”那钦差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一句:“大胆反贼!胆敢绑架朝廷钦差!你可知这是杀头的罪名么!”
“不劳钦差大人费心,我们大哥的脑袋有的是人惦记,您恐怕还得往后稍稍。”那位叫明杰的年轻人对此嗤之以鼻。
“哎,明杰,江湖的恩怨还是不要跟钦差大人多说了,浪费时间。”王寻恩一摆手,看向边上的另一位,“令夫人千金都还好吧?”
那小人以为王寻恩威胁他,吓得面无人色,尖着嗓子叫道:“侠士饶命,出卖你们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我卑鄙,我无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可您们大人大量,千万别去找我妻儿的麻烦,她们真的很敬重您!求求您了侠士!!”说着,还往前爬了两步,十分用力地给王寻恩磕起了头来。
王寻恩叹了口气,倒也没拦着他磕头。待他连磕了几十个响头,脑门一片青紫后才轻轻一踢,将那人撂倒:“为什么把官兵引来?”
那人从地上爬起,连灰都不敢拍又跪作一团,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钦差,道:“钦差大人贴了张告示……说近期要组织官兵剿匪……能提供线索的人就可以免除手续直接在山阳城落户……”咬了咬牙,又说:“这钦差坏得很!说什么灾年山阳余粮不足,要限制落户人口,手续费要整整十两银子!不落户的流民不许入城,也不许和城里人做买卖,他们,他们是想活活饿死咱们啊大侠!!”
“既然觉得他们坏,为什么还要帮他们呢?”王寻恩声音不是很大,脸上仍然带着笑,却把那人堵得脸色变了几变。
“有官府,管我们叫匪,没官府,管我们叫侠。人呐!”王寻恩似慨似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声吩咐:“把他们都赶下山去吧。”
秀才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分明是得胜归去,那身影却看不出喜悦,反而十分落寞。
眼前又是一变。
远处隐隐传来喊杀声,却听不太真切。
“大哥,咱们的人把山遭都探过啦,全被大批官兵堵着,闯不过去呀!这样下去……”
秀才一看,是一个山匪跟着王寻恩从山上走来,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我晓得,你不用说了。”王寻恩叹了口气,扶上了秀才附身的树干。
这树长了好些年,也有碗口粗了。
“其实大哥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放了那狗钦差?为什么又把明杰打发走了?”那山匪念念叨叨的,“这些年虽说也有不少新加入的弟兄,但到底比不上明杰呀!”
“是啊,都比不上明杰。”王寻恩笑了,“于明杰那孩子可不是池中之物,在咱们这小山寨当军师未免太屈才了。”
于明杰!秀才心头一震,这名字,不正是太祖开国时镇国将军的大名?
“唉,也是啊……要是明杰在,咱们也不至于被围死在山上。”山匪心有戚戚。
“行啦,别在这叽叽歪歪的跟个娘们似的。”王寻恩朝那山匪背上一拍,笑道:“谁说只有明杰有法子?我也有。走了,回山寨,吃完饭我跟大家宣布个事儿。”
这次的场景短得出奇,秀才本以为还有什么人要来时眼前景物又变了。
“霍大哥,是这儿吗?”一个身着武服的中年人站在秀才面前,侧身虚扶了一把身边的人,是个头发花白的瘸子。
“是啊,不用扶我,明杰。这段路我走过好些遍啦!”那位被称作霍大哥的老人拄着竹杖,脑袋朝秀才的方向一点:“你看那棵树,不就是大哥当年种的吗!”
于明杰顺着看了过来,打量了一会,笑了起来:“是了,好些年没见,这树也长这么大了。”
“就在这对面,咱们弟兄几个凑了点私房钱,给大哥盖了个衣冠冢。”老人说着有些哽咽,“大哥是为了我们才死的,为了我们才死的啊!”
于明杰手搭在老人的肩上,沉默了半晌才道:“大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老人叹了口气:“那些天,咱们山头被官兵围着,不是之前你带着打的那种酒囊饭袋,那是真正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兵痞子,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时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的闲兵,生生围了咱们一个月,一个月!又不是秋冬,寨里也没存那么多粮,我们省着省着,也眼瞧着粮食撑不了三天了。”
“那天大哥把我们都叫到大厅里,让王伯把剩下的饭菜全烧了,摆了一大桌,告诉我们下午有一场硬仗要打,吃饱了才有力气。可谁知道!”
霍姓老人说到这,泪流满面:“谁知道,大哥在自己的饭里下了毒啊!!”
于明杰一拳锤上树干,惊起了树梢理毛的雀儿。
“大哥说,让我们把他的脑袋交给那狗钦差,让我们全部投降,以后给人保镖护院也好,找块地种也罢,哪怕跟狗抢吃的!也比在山上耗死要强。”
“大哥,糊涂啊!!”
老人哭声嘶哑,在山里层层回响,恍若悲歌。
再睁眼时,秀才还是那个秀才,艾香呛鼻,把他从前尘中生生扯了回来。
他一伸手,摸到脸上满是冰凉的泪水。
秀才收拾好行囊,朝老树深深做了一揖,又凝视了艾丛良久,日头尚未西斜,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秀才走过的路上,不少人都捡到了一份没有署名的诗稿:
先人树木不求报
百年余荫蔽山郊
绿林豪杰今安在?
唯见荒冢漫青蒿
“大哥最后说,让我们不要在他的墓上写名字,一定要写点什么的话,就写‘侠者安求身后名’。”
全文完。
她专心致志地一粒粒抠掉镶在曲奇上的葡萄干,随后轻轻拍掉指尖的饼干渣,动作和我们高中那会在英语课偷吃零食时一模一样。
"有这么难吃吗,葡萄干。"我忍不住开口。
"那当然,葡萄干把奶油的回味全部破坏掉了,"她颇为遗憾地叹口气,"我一直希望它家出个不带葡萄干的版本。"
我看着她面前的餐巾纸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葡萄干,张开了嘴,又闭上。
她把那一小包葡萄干包好,扔进垃圾桶,然后开口:"我找你来,是想让你替我做个证。"
"啊?"我一头雾水,"我要怎么作证?鸟,你又惹什么事了?"
"什么都不用做,你就是个工具人,"鸟咯咯笑着,"听我说就好了。如果不是对着墙做自我陈述太像精神病,我也就不麻烦你跑这一趟了。当然啦,我也不介意你把这些事告诉其他人——某种意义上,越多人知道越好。"
"……行。"我根本没听懂,但我早就习惯了,鸟从小就是这样,我一直很难跟上她那些横冲直撞的思路。
她于是站起身,打开了所有的窗户。
"空调还开着呢!"我急急忙忙地起身要拦,"你搞什么啊?"
"哎呀,别管了,你总在这种小事上纠结。"
"那你觉得什么不是小事?"我没好气道。
从我认识鸟开始,我没见过她对任何事上心——我不是说,她毫无责任心,只是,她似乎真的对任何事都不甚在意,无论是功名利禄,还是什么梦想,感情一类的东西。她确实有想要争取的东西,但如果得不到,也就无所谓地一笑置之,遗憾什么的隔天就彻底抛到脑后了。毕竟,在她眼里,什么都只是小事而已。我有时候觉得她如名字一般,是只拴不住的,轻飘飘的鸟。
然而这次鸟却神神秘秘地对我一笑:"有的。有件事不是小事。"
"什么?"
"你把空调遥控器放下,别关空调,我就告诉你。"
我叹口气,随手把遥控器扔到一边。在她开口前,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鸟,作证……总要有个对象吧,你要作证给谁看?"
鸟没回答我,看了眼窗外,天空万里无云。
她自顾自地开口:"我先说那件不是小事的事吧。"
"从某天开始,我就意识到了一件事。"她有意无意地瞟着窗外,"千百年来人们所相信的一切,都只是人类自己自娱自乐的幻想。"
"啊?"
她不给我提问的机会: "其中最恐怖的,人类幻想的造物,就是希望,它是一切苦难的根源。一不小心,你就会被希望愚弄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丑,狼狈,可笑,毫无尊严。我不想输,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尽可能谨小慎微地活着。但是……人是很难抵抗本性里的东西的。很难说我是起了侥幸,还是坚持不住了———总之,现在我输了,这都是因为我没能抵抗住诱惑,打开了那只手提箱。"
"……鸟?"我惊慌地看着她,"你还好吗?"
"我很清醒,"她盯着我,"我知道你现在怀疑我是肝性脑病发作,但我很清楚还没到这一步,我的身体大概能坚持到下个月十五号,或者更早,这样推断的话,起码到这个月月底我还会是清醒的。 "
她这番话勉强打消了我按铃找医生的念头,我开始尝试着理解她的意思:"你是说,你会得肝癌,全是因为你打开了……呃,什么手提箱?"
她坦然地点点头:"也不全是这样。但如果我没打开那个手提箱,起码这个病不会来得这么快。别急,先听我说完。"
"从我意识到希望不存在开始,我就决定我不能像过去的所有人一样被玩弄。首先要抛弃的,就是欲望。当然,欲望还是存在的,在我的本性里,但我学会了压抑。我不会再为任何胜利感到快乐,同样的,也就不会为失败感到痛苦。打个比方,同样是遭遇事故骨折,你猜谁会更绝望,是向成为首席努力的舞蹈演员,还是一个普通人?如果那个希望不存在,即使伤害从头到尾没有改变,痛苦却应声消弭了。人虽然无法改变客观上意外的到来,却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态,从而让任何灾难在主观上不存在。包括死亡。所以这么多年来,我摒弃了对一切的欲望,因为我不想输,我实在是不想输。"
"输……输给谁?"
她一笑:"没谁。"
我难以置信地瞪着她。原谅我这么说,但,这对我这样一个现实市侩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荒唐了。我现在知道了她那副无所谓态度的真相,她为之放弃的,几乎是一个普通人构成"活着"的全部,那么剩下来的,让她如此坚持的东西是什么呢?
"手提箱。"我突然想起来,"那手提箱又是什么?"
"那是属于我的潘多拉魔盒。我把希望锁在里面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0.
所有命运的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她支付不起,因而将成死局。
1.
陈白走过殿前的长廊,宽大的玄色袍袖扫过庭前黄沙,寥寥的天光总不得见阴霾,也不叫人心里痛快。
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这雕栏玉砌亭台楼阁,从她的青丝穿过,在她的幼时拍遍,石纹中刻着掌纹,木纹里烙着体温,一片片留着欢笑与哀戚,仿佛将这偌大的城印成一片。
2.
远处的雩祭楼轮廓朦朦,她的曾祖母曾在那里艳艳起舞,引来丙午城最大的一场甘霖,然而被神祝福的命运并未永久青睐陈家,青睐丙午。
当然,这无碍于人们隐隐期盼着珠帘玉扇后的倩影再带来一次奇迹,往来行商,也要顺势拜上一拜。宁可信其有。
近处的凯旋台隐约能见几分红绸细节,她的母亲那样武艺高超的女子,在上面一气挑了十四位自诩的“高手”,最后无人敢应。
庭前空空如也,司恒广场上曾跪满了臣民,迎接新城主的诞生,上天怜她,还洒了两点阴云水痕,臣民山呼主上。
然而那点怜惜抵不过命运的干涸,如同渐渐枯竭的水源,和这座城。
3.
然而那些记忆结成丙午城,如同高楼上无声绽放的烟火,一道道划过星河,划过万家灯火,划过大漠夜色,将陈家和丙午城牢牢联系成一个整体,一个图腾,一种故乡。
那本是她留给自己孤独的狂欢,但阴差阳错,变成与异乡人雀跃的欢庆。
这就是丙午,有人洒脱离去了,有人不舍归来了,但无论如何,城在那里,城主在那里,一片黄沙的尽头叫故乡,是旧时代的绝唱。
她就是唱词本身。
活着是,死去也是。
4.
陈白站在凯旋台上,她的母亲曾经轻甲皮胄轻取十四人的地方,往前一步,高楼微凉看不清远方,退后一步,万丈深渊容不下一人。
她的面容整肃,对上面前那一双双眼睛。
怯懦的、动摇的、无助的,全都不在此间。
在此处的,是坚定的、执着的、甘愿抱着旧时代溺死的一群人。他们的背后就是这座城市,他们魂牵梦绕守卫的故土,他们的面前就是这座城末代的城主,他们誓血为盟效忠的主上,他们面对的,是出云无可匹敌的大军,是滚滚而来的新时代,他们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再失去了。
所以他们无惧生死。
5.
少女朗声开口:“出云大军,犯我丙午!”
“以大国之姿,侵我疆土,害我袍泽!”
“他们以为孤会胆怯!会将丙午拱手相让!他们错了!”
“也许有人会恐惧!孤与孤的勇士不会!”
“也许有人会退缩!孤与孤的将士不会!”
“冲杀吧!丙午的将士!”
“直至长矛折断,直至盾牌碎裂,挥剑杀敌,血染大地!”
“冲杀吧!丙午的勇士!”
少女举起右手,系在无名指上的腰带上挂了一枚指环:
“孤今日,以身许城,与尔等共进退!”
言毕,她挨个将杖尖与将士的武器相碰,发出击鸣声。这支沉默的队伍逐一高举武器,回应城主。
“为了丙午。杀!”
少女沉声,上龙,挥杖。
“为了丙午!杀!”
他们终于开口,杀声阵阵,今日,与城同死,以血荐丙午!
6.
胯下坐骑发出不堪重负的悲鸣,从天色微明到烈日炎炎,从满目烈火到疮痍遍地。
“主上在北,臣不可面南而亡。”
一个将军固执地站在原地,长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不肯屈膝,不肯低头,眼睛还望着丙午城,望着陈白的方向,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神采。
他们践行了誓约,故土在北,主上在北,即便遍体鳞伤,也将目光投向北处,英魂所归,英灵永存。
也许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姓名,没有人记得他们的执着,但这片大地流着他们的血,他们的呐喊,他们的不甘。是战士、是英雄,当之无愧的守护者。
“现在,该孤来陪众将士了!”少女坦然一笑,刀伤、箭伤、法伤,她仰面而下,朝着峡谷深处落去,如同她曾无数次从雩祭台瞭望那样,丙午城从她的眼前掠过。
她又听到亭台楼阁的烟火照亮整个丙午,如同被击碎的梦境斑斓破碎。
玄色带着血色坠落在深谷,像一只残破的玻璃蝴蝶。
今以吾血,祭丙午。
Fin.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你不觉得这画得像……”
“烤鱼?”
“烤鳗鱼。”
“……”目光微顿转向胞弟,“看来我还是不够了解你。”
“我觉得你已经够了解我了,姐。”胞弟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起码你还能猜到是海洋生物。”
“……”
不,我只是饿了。
“好了,你的艺术课作业进度如何?”我看了眼手表,又望了眼窗外天色,提醒他,“我们该去餐厅了。”
“好的。”胞弟查看完笔记和相册,麻溜收起相机,随后架起胳膊,非常自觉的当女士扶手。
我没有拒绝,毕竟每次他献殷勤的时候,都是有求于我的。
等上了车,没了旁人,我故意没有搭理他,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情让我想到小时候的一些趣事——不过,这些不适合在晚餐前讲,留着下次再说。
大概是这件事真的很重要,胞弟踌躇许久,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姐,你最近……”他一边殷勤地将我手包拿走,一边搭话,“零花钱多吗?”
哦?借钱?
我有些意外,我可不觉得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够他造的——即便是脑子不清楚的花了90买白月光,剩下的也足够他再买10个。
“借钱?”
“额,是的。”我不知道胞弟这是羞愧还是什么,耳朵尖都红了。
“理由是什么?”我伸手又将自己手包拿了回来,点着包里的几张卡,思索它们的密码。“这个月才过去几天,你就都花完了?”
主要是我也没见他买什么东西啊!
“啊,其实也没干什么,就是……总之,姐你先借我点,下个月我肯定还你!”
看他低着头支支吾吾的样子,我脑袋里瞬间绷紧了弦。见不到实物,还花钱如流水,借钱的时候态度还如此急切,这配置,不觉得很眼熟吗?
下一秒,我“咔”得合上手包,没什么表情实则心里又愤又恨。
“你应该还记得薛家的儿子吧?哦,就是小时候来过家里的那个长得像女孩子的。”
待司机停车,我慢条斯理地下车,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裙摆等胞弟这个蠢货下车。
“前些日子因为玩花的进去了,薛家找人托四爷爷把人捞出来,被四爷爷拒绝了……”
还没等我说完,胞弟就急忙打断,“姐,你误会了。”他还怕我不信,赶紧掏出手机上银行给我看余额。
嗯,还有5个,花得的确不多——个鬼啊!
一个月零花钱100多,他是如何做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花出去95的!!
这是拌饭吃了吗?
“我没有乱花钱!是,是……”面对我审视的目光,他再次憋红了脸,一直磨蹭到餐桌坐下才再次开口。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生,我们……那啥,嗯,就是那啥了反正是。”
其实听到这里,我的内心已经毫无波动,安静得坐着等瓜。
我就想看看这蠢货还能说出什么让我震惊的事情。
“我们认识的时候她还有3天结婚,之后她跟未婚夫退婚,现在打算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让服务员把酒换成茶,没有给胞弟一个多余眼神,等着他继续说。
“就昨天,她问我能不能结婚。”
“噗——”
“咳咳咳!”听到这个消息,我差点被茶呛死,哦不,也许是被这个蠢货给气死的。
“然后你答应了!?”我几乎都能察觉到自己声音开始失真。
“那倒是没有。姐,我不傻好吧。”胞弟还很无语地看了我一眼,顺手递给我餐巾。“我找人查过了,那个女生不适合跟我结婚。”
“那你要钱干什么?”
“这不是……毕竟人家为了我,都退婚了,不但彩礼没留下,嫁妆还赔进去了,我又不会跟她结婚,就想着,想着……”
“补偿一下是吧?”
“对。”
补偿女生我倒是没什么意见,能用钱解决后续麻烦,何乐不为?但这么听下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于是我给闺蜜打了个电话,让她帮忙查一下那个女生,没想到对方一听到名字就直呼好家伙。
“你家那个小子真的是你亲弟弟吗?”闺蜜吐槽到,“到底怎么才能做到这么蠢的?”
好问题,我也想知道。
“那妹子跟工作室一个员工认识,听我员工说认识五六年了吧,跟她未婚夫也是谈了一年多才决定结婚的。”
嗯,听起来好像还挺正常。
“感情很好?”
闺蜜迟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
“其实问题根本就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她未婚夫不行。”
“妹子是跟你弟弟那啥以后,觉得跟未婚夫凑合不下去了,才退婚的。”
“……”
谢谢,我现在已经不想吃饭了。
深吸一口气,一个眼刀扎在胞弟身上,我口气多少有些不客气,“你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闺蜜在电话那头接梗,“那妹子其实也有问题,她不能生。”
“这一年背着她未婚夫在外面乱搞,流了几次,早就不行了。这次想跟你弟弟结婚,恐怕是想坑冤大头。”
呵,想得的确挺好。
无论胞弟答不答应结婚,以这蠢货的性子,那女生的确是不亏的。答应结婚,以后就是江家的媳妇,没意外就算离婚也能带走个一两千;不结婚那么就是现场拿钱,而且说不定胞弟会连藏娇的金屋一起送给对方。
反正住过外人的房子他都不会再去第二次了。
“嗯,头是挺大的,还铁。”冷笑两声挂断电话,我挑眉望向对面一脸震惊的胞弟。
“这跟我知道的不一样!”
“你找谁查的她?”
“老王家的……草?不会吧?”说着说着,他忽然想起来了。
“呵,那你怕是忘了老王家嫖娼进去的事儿了。”而且这事上上次聚会四爷爷刚说过。
“脑子不用可以捐给需要的人。”
“嗯,你姐姐说的对。”就在我想要继续怼愚弟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身侧响起。“hello,好久不见。”
“也许这个话题有些不合时宜,不过还是希望兔子小姐能听一下。”
我给了狸猫先生一个有话快说的眼神,别妨碍我骂人输出。
“我身体很好,也不缺钱。”他将一直攥在手里的东西展开,漂亮的钻石在灯光下炫彩夺目,“所以,我们结婚吧。”
“……”
我皮笑肉不笑的收下戒指,抬手指向对面胞弟,“先揍他一顿,我再考虑给你答案。”
“遵命。”
“顺便说,我零花钱很多,但就是不借给你。”
很好,今夜只有胞弟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