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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树
评论:无声
不知道在写什么的小冷游同人,完全写不出来了先扔了,我会改的所以拜托不要看了T T
太阳在西沉。露娜小姐浮在远处,看上去不想多花费一丝力气向她忠诚的、唯一的骑士靠近。是的,她看上去就像是这种性格的人,我猜总有人会这么说,或者机械,这不是重点。红色的结晶在她的机体表面浮现,与许多黄金时代的疫病表现别无二致,在这点上我从不怀疑它是个合格的道具,让构造体得以扮演感染了“病毒”的人。也许升格网络正在发生波动。
她在等我过去,向她汇报这一天的收获。从前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见过许多人在成为构造体后依然不得不保持着人类的节律,好让他们可怜的意识海不陷入混乱。露娜小姐与此不同,月亮升起的时刻,洁白的身影在地面上飘浮着,就像对月光的反射。你说我?我的人类时代没什么值得说的,真实的罗兰近乎是一个不存在的人。我们,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离人类太远了呢?
露娜小姐只是听着。我还没有完全琢磨透她,她不愿多费口舌,思考她真正的愿望是什么也许还需要花上很久,久到需要不止一场三幕剧的时间才能容下。很长的时间里我们只有彼此。昏与晓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L'heure entre chien etloup,我想起这句古老的谚语,与歌颂骑士罗兰的英雄史诗出自同一种语言。黄昏时分她飘浮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朝着背光的方向看见我的身影。夕阳是血红色的。人类无法在其中分辨,从远处朝自己走来的那个身影,到底是忠实的爱犬,还是一头来捕杀猎物的狼。我们都不再是人类。但假如我们早已离人类太远,又为何会无数次在这样的场景中重逢,上演着循环往复的戏码?
(罗兰从舞台的一侧登场,露娜庄严地站在他的对面)
罗兰:(欠身致意)露娜小姐,我回来了。
露娜:(平静地)今天收获怎么样?
罗兰:发现了疑似机械生命发出的信号,似乎链接上了升格网络。那家伙与构造体的思维方式不同,我猜是觉醒机械。
露娜:“种族”并不重要,我需要的是力量。
罗兰:要我替您去会会他吗,露娜小姐?
露娜:随你的便。
那之后我似乎又了解她了一些。啊哈哈,该说是巧合呢,还是命运?此刻她正兴致缺缺地坐在我的背阴处,将我喋喋不休的话语当做白噪音,进行这段时间以来的第一次休眠。因为拥有飘浮的能力,她不常把自己的视线高度降得比他人更低。
我转头看向天空,距离月亮升起还有一段时间。今后一定会有其他演员加入这个冗长的故事,我想,如果她终究要因为那令人怜爱的心愿而吃苦头,到那时,我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第一百八十六次作业 【索多玛】原创
《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文:不落秋
关键词:索多玛
文体:小说
标题: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和他会发生一些事情。
他坐在我的对面,抱怨着窗外的阳光刺眼,他融入到了窗外的景色里,仿佛是太阳的信使,送、邮递给我生命里久违的亮色。我这回和他预约见面,是想和他咨询一下下学期选课的事情。我看到了他下学期要教两节课,本来想咨询他想教什么内容,再决定上不上,然而我又不自觉地绕开了这个话题,仿佛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就借着话题发挥,继续聊了下去。
聊得投机,竟然足足聊了两个小时。于是到了下个学期,我报了两节他教的课。按理说上了有好感的老师的课,更应该好好表现自己。然而我却做不到,每每翻开课本,我都会将自己全部的心思去勾勒他的音容笑貌,意淫着我与他未来的无限可能,却完全将他讲的东西抛在脑后。这时我发现我的理性不起作用了,这虚假的希望竟鸠占鹊巢,让我完全不能摆脱。两次考试的成绩并不理想,这让我无比焦虑,甚至到了流泪的程度。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人讲的课,所以更想上好,然而越是喜欢,却越会精力分散。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仿佛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出生就不具备成功的素质。
他另外一节课,是一节实验课。我们每次要去农田采集样本,他把这些教给助教去干,自己在稻田外修自己老旧的自行车。我每次飞快地干完,就偷偷溜到他身边,找他说话。毕竟在稻田中,少一个人也很难被助教发现。
他和我聊天,说之前和我聊天的时候,问我想干什么,我和他说想继续读研究生。但是父母年事已高,不想再花他们的钱继续读书。比起要自己教学费的硕士,更像直接读每个月有工资的博士。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节省一些,倒可以自给自足。他以为我是做事一丝不苟的好学生,没想到也这么不在意课业,又偷偷溜走,又逃课(考不好最后甚至不去上了),又不好好考试,让他想起他上大学的时候。
一想到他是大学生的时候也不是认真学习的学生,这让我内心暗喜。嘴上却说我的成绩单您也看到了,我像是不好的学生吗?只可惜让我分心的因素和你的课撞在了一起,让我没办法好好学习。他问,什么分心的因素,申请研究生吗?我也不纠正他,点头称是。他说,你放心,我会帮你找实验室,帮你写推荐信。我问到,你实验室还缺人吗。他摇了摇头,说他实验室岂止不缺人,反倒太多人了,顾都顾不过来,不会再招人了。我说你误会了,我说你的实验室还缺本科生吗?我现在的实习结束了,没事想做下一个实习。他说,这个可以,我有一个博士生缺帮手,你正好来帮她。
我们三个人见了面,我看到了她,一头红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苍白,应该是有爱尔兰人的血统。如果是在别的地方见面的话,我也许会因为她的美貌很喜欢她,可是现在的我,嫉妒着每一个有着更多和老师接触的机会的女性。
我就在他的实验室里继续做湿实验,看着拟南芥一次又一次地发芽,生长,枯萎,死亡。之后提取DNA,借着上一个实习的经验,我很快又在这个实验室混得很好。可以不用博士生的监督,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然而我发现我独立以后,很少再见到之前的博士生了,甚至也不再回我邮件。我不以为意,因为我也不是很需要她的帮助,一面又因为嫉妒心作崇。
老师很给力,我收到了第一封录取通知书,但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每当他问起我,我都装得很焦虑的样子,他问我是不是又没有好好写文书,像上他课那样不走心,我说没有,这种大事怎么可能不认真呢,可能就是运气不太好。直到收到拒信,我和他说没有别的学校录取我,你看这学校又给我拒了。我像只流浪小狗一样看着他,等着他的收留。他长叹一口气,说着好吧。
他说他是不想要我的,因为他没有闲钱了,但是就是很难拒绝我。他赞赏着我聪明,聪明得可以改变世界,不应该怀才不遇。又说我好奇怪,奇怪得让他喜欢。我并不好交际,在初中高中老师面前并不讨喜,我一边傲慢地拒绝着服从学校所教导,成为标准的好人,却又渴望着世俗标准的认可。我对聪明之类的夸奖向来嗤之以鼻,却没有听过有人可以说我改变世界。而“奇怪得让人喜欢”这样的夸奖,却也是我拒绝不了的。我表面客套地惊喜,而内心早已拥抱了他。
有一天,我又走进了实验室,看到了之前带我的博士生。她将红色的头发剪短了,更适合她的圆脸。我问着她怎么好久没看到你,她说她转实验室了。我惊奇道,你不已经快毕业了吗,怎么突然转实验室了。她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我说,因为她正在和老师约会,为了避嫌,才不得不转实验室的。我表现得十分惊奇,说我竟然不知道。她说,因为才刚刚开始,对其他的博士生也都是新闻。 我一边恭喜着她,一边找理由退出了实验室,关上门之后越走越快,最后冲了出去,在田野里发呆。
可我已经要留下来的,我要忘了这段感情。我的理性突然恢复了,竟然在他的课上期末考了全班第二名,他更加赞美我比别的学生聪明,我并不谦虚,笑着说老师不用再夸了,这是事实。他说以后你在我的实验室当博士,我也会把最重要的项目给你的,因为你出名了,我才会更出名。他说他对我抱着信心,一看到我就会想到以前的他。我笑一笑,心里想那以后我和你并肩合照的话,会不会想起现在的自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内心却已窒息。
我看着手机里他的照片,这是我在他课上偷拍的,却是最近最常浏览的照片。我选出最喜欢的一张,把它缩小成一像素,打印下来,贴在了自己学士帽的帽檐下。除了自己,别的人看不出来。我的毕业典礼我并没有邀请他,只有这一像素的照片。我看不清他的原貌,却知道我经历过他,只有我知道。我把我对他的爱沉没到海底,但他只在我生命中有一像素的位置。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备注:取了索多玛沉默和禁忌的意思
作者:凰
评论:笑语
*可以看作是《童话的结尾》的后续。
从前我们居住的这片大陆被一个庞大的帝国统治着,这个帝国的名称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但关于这个帝国的故事还是有很多流传了下来。假如你走进帝国曾经的皇都——现在那儿已经是一个崭新的国家了——去到那个最大的博物馆的话,就能看到不少从帝国时代保存到今天的花瓶啦、宝石啦、雕像啦,还有写满古语的书籍什么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找不到懂得帝国古语的人了,因此也没有人知道那些书里都写着什么。不过,要是你去问一问你故乡那位头发花白的老祖母的话,肯定能听到不少她从自己的老祖母那儿听来的帝国的故事,而她的祖母也是从自己的祖母那儿听来的。
故事就这样被一代代传下来,被艺术家们改编成诗歌和戏剧,直到今天也还有人在不断地用新的方式去讲述它们。于是已经消亡的帝国慢慢变成了一种传说,帝国最后一任皇帝也像童话里的主角一样,会在万圣节的夜晚被你这样的孩子扮演。
然而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童话都会有完美的结尾,勇敢而智慧的主角也不总是能拥有令人满意的结局。
你一定听老祖母讲过,那个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有一个非常傲慢的父亲,在他还是老皇帝的时候,他就下令处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们说的一句话或者做的一件事让他不高兴了,就将那些人丢出去让刽子手砍掉头、让猎狗咬死、让战马踩死。有一次,老皇帝甚至割掉了上百人的舌头,就因为他们太饿了,而这些人跑到老皇帝面前哭诉的时候打扰了他狩猎一只兔子。
后来,当我们要说的这位皇帝——他那时还是老皇帝最小的儿子——在晚餐的桌子上没有顺从他的父亲时,老皇帝又命令他割下他自己的舌头,然后把他赶到帝国最东边的土地上去了。
我们的皇帝在这趟漫长的旅途中认识了他后来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骑士,又从骑士的老师那里学了些魔法,并且治好了被割断的舌头。之后他带着骑士回到皇都,看见这里仍旧和自己离开前一样,皇宫外好像地狱,皇宫内却比天堂还像天堂。
无法再忍受这一切的皇帝召集了所有饥肠辘辘的人民,发给那些还能拿得动武器的人刀剑与弯弓,在皇宫里掀起了一场战争。
这场战争持续了一天一夜,大火烧遍了老皇帝已经荒芜的玫瑰花园,宫殿里彻夜玩乐的贵族们吓得四散而逃,但每一个出口都被堵死了,许多旧贵族在大火中与刀刃下死去,烂醉如泥的护卫队也全部被割下了头颅。
最后皇帝带着骑士走进餐厅,在那里找的自己正在享用夜宵的父亲,割下他的舌头,放走了吓得半死的哥哥们,在火光中一路踏着鲜血,被人们的视线送上了皇座。
到此为止,皇帝所经历的一切就像是你从小会听说的那种童话故事,坚强正义的主角战胜了邪恶残暴的反派,善良淳朴的人民选择了他,于是他成为了一个贤明的君主,国家在他的统治下变得无比美好,从此所有人都过着永远幸福的生活。
可是你已经知道了,有些童话的结尾算不上美好,而皇帝坐上皇座的那一刻,其实才是他的故事的开始。
花园里燃烧了一夜的大火在黎明到来前被扑灭,当第一缕晨光从云中落下,照进宫殿里时,皇帝坐在皇座上,正把手伸向骑士端在银盘里为他献上的头颅。
这头颅属于他已经死去的父亲,满头乱蓬蓬的白发像枯草一样四散开,皱巴巴的皮肤上布满衰老的人才会有的斑点,嘴唇和下巴上沾着干掉的血迹,那双眼睛则像一个死人应有的那样紧闭着。
骑士亲手为皇帝斩下了这颗头颅,又在众人面前将它端来,好让皇帝能将它提起,把老皇帝已死的事实展示给人们看。
皇帝看着死人惨白的脸,心里又生起一点儿怜悯来。他有些可怜自己年老的父亲,因为他知道对方在自己这个年纪时也曾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皇帝,所以他暗暗在心底发誓,想着自己老去之后绝对不能变成那副样子。
然而皇帝的手一碰到他父亲的头颅,死去多时的老皇帝便猛地睁开了双眼,脸上露出充满怨恨的神情,扭曲的双唇张开来,用那张失去了舌头的嘴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
“你必将毁灭你创造的一切,你的臣民必将恨你,最终被你逐一杀死。你的身体必将衰败、神智必将丧失,你所爱都将叛你,爱你者都将离你而去,你所执行的正义必将以残暴终结。而当那一天到来时,我会在地狱里等着你,我亲爱的儿子,你必将在这皇座上死去。”
头颅吐尽这恶毒的诅咒,接着就从双眼、两耳、鼻孔和嘴巴里流出黑色的血来,那张脸也像是正在地狱里受苦一般,变得越来越扭曲,然后在清晨的阳光下,这颗头颅从头发末梢开始腐烂、坍塌,在洁净的银盘上化为了一堆灰烬。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老皇帝的头颅就那样变成了一堆灰烬。他们都听见了死人开口讲话,但此时所有人都还不明白那些诅咒意味着什么,又会在将来为这个帝国、为他们和他们的皇帝带来什么。
一时间没有人敢发出声音,骑士也仍然托着银盘上的灰烬单膝跪在皇座前,抬头愣愣地望着面前的皇帝。皇帝从他眼中看出迷茫与担忧,想也没想就对他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大声对其他人吩咐道:“将死人都埋葬吧,天已经亮了,接下来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说着,从骑士手中接过银盘,让一边的侍卫把那些灰都装进一个袋子里,和其他死人一起埋在皇宫的墓园中。那些尸体都已经在火焰里被烧成了炭,人们去收拾时一碰就让它们变成了碎片,因此这件事做起来很容易,他们把这些灰烬和碎片集中在一起,最后只装满了一个棺材,深深地埋在了泥土之下。
当人们忙着在墓园里掘出墓穴时,皇帝和他的骑士还留在宫殿里。一时间没有人说话,皇帝仍坐在皇座上,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他那一头卷曲的金发垂下来,在晨光里比真正的黄金还要闪亮,而那双被睫毛遮住一半的眼珠像是两颗蓝色的水晶,清透得让最邪恶的人也会忍不住将它们赞叹。
骑士打量着他最为敬爱的皇帝,简直想不出这样的美丽怎么会凋零,更想不出皇帝那伟大的头脑与心灵又怎么会蒙上尘埃。但是死人的诅咒让他极其不安,于是他犹豫了好半天,终于决心开口打破这平静。
“您……在想刚才的事吗?”
“嗯?”皇帝怔了怔,好像被从梦境中叫醒一般转过头,看向自己身边的骑士。他看见那双倒映出自己面容的眼睛里仍然满是忧虑,便说道:“你不必担心,我最亲爱的朋友。你是知道魔法的人,怎么会被这点儿事情吓到呢?我父亲已经是个死人了,死人说的话能有什么用呢?”
皇帝微微笑着,伸出手去握住了骑士垂在身旁的手。隔着一层手甲,他只能感受到钢铁的坚硬与冰冷,还有残留在上面的血干涸后的触感,这叫他想念与挚友双手交握时的感觉,于是他又对骑士说:“你跟我都该去泡个热水澡,洗洗这一身的血腥味了,也得暖暖身子才行。”
骑士回握住皇帝的手,却摇了摇头,追问道:“老师曾告诉我,传说有一类魔法具有黑暗的力量,能用极大的代价换取索求之物,因此无论是怎样的愿望都可以实现,只要能付得起代价……您不觉得那就是——”
“你也说了,是‘传说’,”皇帝打断了他的话,“难道你要将我父亲的话信以为真吗?你知道理智在很多年以前就离开他的躯体了。”
“可是——”骑士还是担忧地低着头,放在皇帝掌心里的手指收紧了,“您是被死人诅咒了,无论如何这都太不详了。万一那诅咒真的拥有黑暗的力量该如何是好?我无法接受您会——”
他想到诅咒的最后一句话,难以自制地想象出皇帝死在皇座上的样子。那种想法让他感到恐怖,于是他轻轻地颤抖起来,而皇帝抓住了他的手,宽慰道:“你该对我多点信赖,亲爱的朋友。看看我们如今的成就吧,如果到了现在你反倒不相信我能够做成多少伟大的事,那才叫人担忧呢。所以不必害怕,我必定不会让你恐惧的事情成真。”
骑士在这话语中慢慢停止了颤抖,他望进皇帝那双熟悉的蓝眼睛里,内心的恐慌在这双眼的注视下逐渐散去。最后他点了点头,弯腰亲吻他的君主的手背,接着就被皇帝带出皇座室,要去洗他们该洗的澡了。
此时两人尚不清楚命运会将他们带去什么地方,更无法看见死人的诅咒正如同一双无形的手悬在空中,等待着拨动他们命运的丝线,让他们沦为被操纵的人偶。
皇帝坐上皇座的第一个月,他挑选了新的臣子,任命了新的宰相,叫人打开皇宫的粮仓、收缴旧贵族的财产、变卖皇室的珠宝与绸缎,把大批的粮食送到了饿肚子的人们手里。
第二个月,寒冷的冬天即将到来,皇帝命人提前备好足够的粮食、毛皮与煤炭,又派人到各处修建起临时的庇护所,供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过冬。
第五个月,入春后冰雪融化,皇帝开始召集园艺师与建筑师重建烧毁的花园,并叫人不断改良作物。
第九个月,帝国的每一个城市都立起了皇帝的雕像,一场盛大的欢庆在皇都举行,任何人只要能抵达皇城最大的广场,就能看见皇帝本人坐在花车上从街道间经过。
第十一个月,皇帝与贵族的秋猎活动里第一次有平民参与,皇帝在追猎比赛中输给了一个老道的猎人,于是猎人获得了一枚皇帝亲自授予的奖章,而当天晚上,皇帝从噩梦中惊醒,却不愿告诉守在房中的骑士自己梦见了什么。
第十三个月,运往南边大陆的货物被海盗抢夺,皇帝命令骑士前往,将那些海盗全部击败带回了皇都,愿意投降并能够改过自新的海盗被编进了新的军队,剩下的那些则在民众的见证下被吊死在了刑场上。
第十六个月,来自东方的使者送来成箱洁白的珍珠与华丽的刺绣,向皇帝请求联姻,皇帝拒绝了使者,在他返程时赠予了双倍的礼物,自己却开始更加频繁地被噩梦惊醒。
第十七个月,皇帝换上便服,前往偏远的领土巡视,在经过一段无人的山路时被想要抢夺财物的匪徒袭击,却发现这人就是一年多以前从皇都逃走的贵族之一,于是皇帝在山路上亲自处死了这曾经害死好几个平民女性的贵族。
第十九个月,西北方爆发了小规模的战争,大臣们在皇宫里与皇帝商议如何平息战事,而皇帝头一次在臣子们的争执中暴怒,将所有人都惩罚了一通。
第二十个月,皇帝亲自带兵前往西北方的战场,他几乎每晚都会被噩梦惊醒,在战斗中则好像梦游一样骑着马直冲进敌阵,杀死了许多敌人,直到被自己的骑士呼唤着追上。
第二十一个月,皇帝平定了西北方的战乱,带着战俘回到皇都,却在第二天就杀死了一个战俘,只因对方在几个小时的审讯中半个字也不肯吐出,而这耽误了皇帝的下午茶时间。
第二十三个月,皇帝第一次杀死了一个完全无辜的人,面对其他人的质疑与忧虑他一言不发,只是用阴沉的眼神扫视他们。
第二十四个月,这一个月里皇帝处死了两个侍餐的执事——因为怀疑他们给自己的食物里下毒,一个来自海岛的舞者——因为撞见他勾引自己的骑士,还有一个裁缝——因为发现他在为骑士定制礼服时在布料上施加了一个不明的魔法。
第二十六个月,御医被召进寝宫,为皇帝医治因噩梦导致的头痛,骑士独自前往帝国最东边的山脉,向自己的老师寻求帮助。
第二十八个月,一无所获的骑士在黎明时分回到皇宫,一路踩着鲜血走进皇座室,看见皇帝正坐在被尸体围绕的皇座上对着自己微笑。
第二十九个月,皇帝发疯的传闻从皇都传遍了帝国的大地,而在皇宫里,骑士开始寸步不离地守在皇帝身边,在他失去理智时让他注视着自己的双眼,才能慢慢压制住那股疯狂,将人们所喜爱的那个皇帝从诅咒中暂时解救。
第三十个月,封口令被下达,任何人都不允许谈论皇帝与诅咒的事,而皇帝失去神智的时间越来越长,他对待自己子民的态度也越来越像他死去的父亲。
第三十二个月,逐渐无法处理政事的皇帝将大部分权力都交给了宰相,让他代替自己管理这个帝国,但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在高压之下爆发了起义,皇帝派遣军队前去镇压,军队屠杀了起义的队伍,极力反对这件事的宰相在花园里被被皇帝亲手砍下了头颅。
第三十五个月将要结束时,来自东方大陆与南方海岛的军队攻入了帝国,战火蔓延到皇都边境,被疯狂折磨已久的皇帝身心都日渐衰败,失去臣子与民众信任的他孤立无援,唯一还对他保有忠诚的骑士无法抛下他前去应战,便遣散了还留在宫中的人,封锁了皇宫,独自守着时常陷入昏迷的皇帝。
在其他人都离开后,皇宫的大门被关闭,骑士在里面将它紧紧地锁了起来,回到皇帝的寝宫,却在那里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他的老师,曾教会他和皇帝许多魔法、预言他将与皇帝相遇并成为挚友的老师正站在床边,低头看着昏睡中的皇帝。
“他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可怜的孩子。”年轻的女人弯下腰去,一头金绿色的长发如同阳光下的湖水,垂落在皇帝灰败的脸颊旁。
“您怎么会来这里?”骑士问道,“现在皇都非常危险,老师,还是请您快离开吧。”
老师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皇帝的前额与心口,又直起身子摇了摇头,转头看向自己的学生,说道:“你知道自己也可以离开,对吧?来这里的路上我见到无数人彼此残害,街道上血流成河,大火让夜晚的星星都失了光彩……谁能想到死人的诅咒会让疯狂传染整片大地呢?你的皇帝已经无法拯救他的帝国了,而你也已经无法拯救他。”
骑士听见这些话,肩膀一下子垂了下来。他走到床边坐下,望着皇帝变得如同枯草一般的金发和紧闭的双眼上深黑的眼圈,低声追问道:“那您又为什么要来这里?您明明知道我不会离开陛下,但如果所有人都会被诅咒传染,为什么我还没有疯掉?还是说,现在我已经在发疯了?”
“这是我也想不通的事情,我的孩子,”老师深深地叹气,“我的确在你身上施加了保护的魔法,它其实相当脆弱,并不能用来对抗这样黑暗的诅咒。但是,我来就是为了这个,要再给你最后一个希望。”
老师说着,伸手轻轻抚摸自己学生的头发。骑士感受到老师温暖的手掌落在自己头顶,便抬起头来看着她,却看见她脸上带着非常悲伤的神情。
“我要给你的是一个选择,”老师看着面前这双星夜般深蓝的眼睛,慢慢说道,“那邪恶的诅咒正要将你深爱的皇帝拖入地狱,那里是毫无光明与安宁的存在,但你还可以选择,可以让他在死后重新回到这世上,开启崭新的生命,只要你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听起来像是您告诉过我的黑魔法。”骑士轻声说。
老师沉默了下来。她知晓世间绝大多数人都不明白的事情,此刻却也无法想出更好的方法,而她唯一能给出的帮助,却是要自己的学生用他的一切去换取一个人死后的未来。
然而骑士好像丝毫不觉得这代价有多沉重,他单膝跪在老师面前握住她的手,虔诚地将额头抵在她的手背上,祈求一般说道:“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让他不再痛苦。”
一声叹息飘落在骑士头顶,他听见自己的老师用轻到几乎不存在的声音说道:“这就是你的选择吗……我明白了。”
下一秒,骑士失去了意识,等他再醒来时,老师已经消失不见,寝宫里又只剩下了两个人。黎明的光线将房间照亮,骑士转头朝床上看去,看见皇帝睁着眼睛,正微笑着望向自己。
“到我身边来,我最亲爱的朋友。”他说道,蓝眼睛又变回了骑士所熟悉的清透的模样。
骑士顺从地去到皇帝身边,把他从床上抱起来,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胸前。有好长一会儿,他们只是盯着彼此,皇帝听着骑士稳定的心跳,表情逐渐凝固,而骑士眼睁睁看着生命从皇帝的眼中一点点流逝,却连哭泣都无法做到。
登上皇位的第三年,皇帝在寝宫的床上,靠在自己唯一的骑士怀里,慢慢地停止了呼吸。他没有死在那个空荡荡的皇座上,骑士紧紧拥抱着他,用那双眼睛注视着他,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移开视线。
这就是那个帝国最后一位皇帝的故事了,就让这个故事到这里结束也不错,不是吗?
文:(黑亦)小矮
关键词:大雨
文体:小说
标题:《骤坠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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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从人感到困倦想去休息的时刻开始发声。偶尔抬头看窗外,并没感到有闪电。分辨不出风,可能没有,可能与雨混在了一起。所有窗户都关得严实,室内亮着一盏微黄台灯,被照亮的一小片空间是温暖安全的港湾。
暂时。这雨让人不敢随意去睡。太暴戾了,隔着窗玻璃看不清浸湿的黑夜,雨丝密集得仿佛其间已不留空气,水本身无限泼落,如同不息的雷鸣,循环放射的烟花。还好室内只有他一个人,不然旁人的脚步与话语声他都没法自然察觉。从该入睡的时间到此刻深夜,几小时过去了,一点没歇。K不安地下去了几回,查看一楼的情形,目前还没有被淹的迹象。但再继续就很难说了。
他在自己房间里,看会儿书,看会儿电脑屏幕,雨声太吵没法欣赏音像打发时间,也没法集中注意力在文字上。他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收到了又一条新信息,大概就是重复着暴雨的警报。即使狠命又持续的雨可能是某种大型灾害降临此地的预兆,住民撤离也得等天亮以后。
而他自己并非在等那样的天亮。也许邻居都开始不眠不休收拾行李了,但不到某种极端恶境他是不会离开的。就算到了,也只是让他从毫不考虑,转至稍稍考虑一番。
他再次走下楼梯,是因为夜熬到一半,胃里抗议。在厨房拿了点面包,站在没开灯的客厅里咀嚼,眼睛望着不远处的窗外。在吃东西,雨声又吵得能掩盖一切,但冥冥之中,他的表层意识也许都未感知到,只见自己迈步走向门口,在自己家里如同潜行探索般,轻手拉开门板。
门外应该还有一截宽敞门檐,但一直面室外,即使还站在屋内,感受就像一点遮蔽都没有,径直掉下激流,水浪嘲笑着拍上正面。那雨水就像密集的火力网,他不禁这么想,就算天亮以后,只要还以这个强度下着,那么谁都不该走入其中;伞面与车顶一定都会被击穿,连着冒险者一同被张开膨胀的洞眼消灭,雨水如机械一样快速沉重、不容拒绝,被吞食者都来不及思考叫喊。他不禁延伸这么想,感到了本能深处溢出对大自然怒容的恐惧。
有人靠坐在没开启的那半扇门下,自然抬起头看他。见到久违的脸,K一时心中并没什么好的坏的激动情绪,只是单单地"认出",与之关联的丰富记忆都没发出什么躁动声响,仿佛蜷缩起来想被当作无色彩。可他见久违的朋友,对着他也一样没什么表情,这么久以来似乎也没变化:只是衣着单薄,而开门时他自己马上就因风打了个哆嗦,现在也有些潜在的寒颤;身边没有伞具,L每一根头发一寸皮肤都湿透了,他看着像是这人即使来到了避雨处,也还在从自身源源不断往外涌泉,也许从眼光、从耳廓、让人不好察觉地从几处发尖无断滴落,身下地面上的一滩水还在缓缓扩散。
看起来他并不为水与风的冷所困,短袖下露出的手臂并非半透明,不显血色又如冰。即使如此,"快进来吧,这鬼天气。"K说,扫开自己被吹得胡乱挡眼睛的头发,将门完全拉开,接着就转身,开了灯、往里走去。某些需要用到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他已经去想那些事了。
而L蹲在屋门口,停驻着看了一阵他的背影,才起身走入。一点点可控范围内的倾斜,他合上了门,但不往里走太深。雨水从鞋底脚印延伸,与从上方滴落的那些连起聚集。
"不用管那么多。"拿着毛巾赶回来的K说,旧毛巾已经放太久了,他拆了新的包装。"你和以前一样随意就行了。"他伸手用毛巾抹了抹人头发上的水,匆匆忙忙用力过度,让人歪头皱眉,于是他回过神来、松开手,让人自己拿到毛巾处理,转过身去。"去冲个澡吧,我这就去翻你的旧衣服。"
他走了两步,"不用了,"身后传来声音。很久没再听到,像每天都有在听般熟悉,像从来就没听过般陌生,"我马上就走。"
"……"他停了停,转了个方向,"那我去倒杯热水。你至少坐下吧。"
他自己打开大门将雨水放进来的,一有漏洞被钻就再也保不住干燥,但淋湿了哪里现在他都不在意。片刻他回来客厅,L坐在了沙发上,他倾身将水杯伸过去,但对方只是用让人读不懂的眼睛看看他。“就放这里吧。”他能怎么办,一些悬崖般切断的记忆让他不自觉态度小心翼翼。他将冒白气的水杯搁在茶几上,坐在了L身旁。手一放在沙发座上,就又摸到了四处残留的液滴。
攥紧它,绝不可能攥住它,只能感受它有多么冰冷。他有许多话想问,最近如何,长久如何,发生了什么,曾经的争吵决裂算是无疾而终了么,语言在脑海显现半透明的模样,没有一个字能实体化。该怎样破冰,只想到人坐在那正如一块冰。
“谢谢。”L放好毛巾站起身,说话如同接受好意的陌生路人。“我该走了。”
他还没走出两步,背后的屋主骤然起身,“这么大雨你怎么走?”
他没有答话,走到窗旁,向人示意去感受窗外。K惊奇发觉雨停了。在你想大概不会停了的时候它就踩了急刹。黑夜像突然翻转了模式,此时一片寂静,一点滴落与流动的声音都听不见。
不必多言语说明,L向着大门走去,踩过有些蒸发的水脚印。K愣了愣,又接着去追。“你都回来了然后就这么走么?”
“我只是偶然路过。”L编造道,不回头,“哦,我该提醒你的。赶紧从这里搬走,越远越好。”
“那又为什么?”莫非你已认为这座城堡毫无价值,可轻易舍弃了么。
“你不必知道。”
他的态度让人又开始生气了。“你还在生气么?”
“不。当时的事早已过去了。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也么不可能强迫你,我只是建议。”L打开了门,“希望你能好过。”请你无知而幸福地,在安全规律的领域继续生活下去。
可是怎样的生活才算好过?K追到门前,没法再迈步,见人走入浅埋鞋底的漫街水泊,不道再见或永别,不散发任何体温气味,在人愣一愣的瞬间后,就消失在了残留了雨雾夜幕之中。
还能抓住一个残存方向,长久以来都不存在的朦胧线索,但就在他下决心这次再也不放开时,雨又恢复如几分钟前,毫无空隙的覆盖火力封锁了所有前进道路。
能够杀灭一切的暴雨,不触及也感到过度低温的存在体。他站在门前,望着远处,被雨无限活跃地遮蔽视线,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可能早已不在那里,可能就算往前去追也只是白白送命。他得做出选择。
得快些做出选择,寒冷雨水已如藤蔓,从脚旁往上生长侵略,穿过头发沿着脸颊往下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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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免责mode:笑语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光速滑铲中,建议写完再看!orz
三月初,整个湘南县被裹在一层灰蒙蒙的水汽里,两排筒子楼把天挤成一条缝。麻将馆里稀里哗啦的洗牌声一天响到晚,混着打跑胡子的吆喝和劣质的烟味、槟榔壳味,一股脑涌到街上。一辆改装的红色嘉陵70停在修车店门口,车身擦得锃亮。店老板姓刘,五十来岁,正蹲在门口拧一台幸福250的链条,抬头瞥了他一眼。
“下班咯,还在这里搞么子。”
明志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白沙叼在嘴里,含糊说了句“没到时候”,趿着人字拖走进店里,把半瓶没用完的链条油放回架子上。
“你那个车三天两头擦,擦得比脸还干净,讨堂客啊?”
“擦干净跑得快些。”
一头黄毛的长发青年洗干净手,又换了身衣服,吊儿郎当地出来,对着摩托车后视镜拨了拨额前那几绺长得快遮住眼睛的头发,露出眉尾一道淡得几乎看不见的旧疤。
“晚上打字牌去不去?”刘老板终于把扳手放下,拿抹布擦了把手,“老地方,你老娘今晚不在那桌,听说她们约了桥头那家。”
“不去。”明志把烟灰弹在地上,“晚上有事。”
“你一个单身汉有卵个事。”刘老板没反对。
“走了。”
他跨上那台嘉陵,把车子发动起来,拖着引擎声风风火火驶出了街口。
从店里到县一中,骑车只要一刻钟。路边摆地摊卖凉粉的认得他,蹬三轮拉货的也认得他。有人抬手打招呼:“志拐子,晚上江边上跑一圈?”他头也没回,只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他在县里三教九流没有搭不上话的,麻将桌上的婶子、修车铺的师傅、录像厅的混混、跑摩的的下岗工人,他都能递根烟聊上两句。
“又去接你妹妹啊?”
“哎哟,还能接哪个。”
“明珏好福气嘞,有个这样的哥哥。”
明志把摩托停在树荫底下,熄了火,靠在座椅上等。他今天换了件干净的格子衫,袖子卷到小臂,手腕上那根细细的红绳贴在突出的腕骨上,是很多年前明珏拿编中国结剩下的线给他缠的,他一直戴着,偶尔用来绑一下头发。校门口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穿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书包,三五成群。有人往明志这边看,那辆红色嘉陵和那头黄毛在一中门口确实扎眼。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撇在一边抽烟,目光越过人群去找那个熟悉的影子。
一个剪着齐肩短发,身形清瘦的女孩出现在视野里,一左一右围了两个同学,聊着今天的数学卷子和明天要交的英语作文。她没有参与,走出人群几步路后,先停在了路边,朝那两个人挥手。
他把烟灭了,从路的这头开过去那头。
“等好久。”
“没好久。”她熟练地跨上后座,身体微微往前靠,找到一个已经坐过无数次的姿势。
骑车驶出校门口那条梧桐道拐上解放路,两边店铺的灯多数已经关了,网吧和麻将馆的招牌倒还亮着。经过桥头的时候楚江上的雾更浓了。这个时间邓萍估计正在旁边哪一间房里打麻将。明珏侧着头看江面上的雾,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
那时候她还在上小学,明志上初中,每天放学不是他来接她,而是她去找他。她背着小书包,站在县中初中部的教学楼门口,等他下课。他那时候头发还是黑的,刘海规矩地梳到一边,眼睛里有一种她到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刺眼的光——好像世上所有问题都终究会有一个答案,只是藏在某本参考书的某一页里,而他只需要足够的时间、足够的信息就能翻到。
“你们考试了?”
“嗯。”
“怎么样?”
“管闲事。”
她想起下午邻座的女生用恳切的目光向她求教,想起她每次要扭头拒绝时,总有个身影闪过脑海。模仿、学习,然后理解,接着她就会一次次地意识到,沿途的风景对她来说可以有多开阔。说话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跟人相处的方式,全是跟同一个人学的。如果是哥哥会怎么做呢?所有人都在夸明珏优秀——老师夸她聪明冷静,同学夸她靠谱,亲戚夸她争气。每一次被夸的时候,她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名字都是明志。但现在这个名字在别人嘴里变成了另一个样子:街上的人说起他总是“可惜了”“以前几聪明的”,老师提起他也总是作为反面教材,连邓萍都时不时在饭桌上来一句“别学你哥”。
她不喜欢听这些话,好像所有人都在慢慢忘记他曾经的样子,只有她一个停在过去的时间里出不来了。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憋着一股火,忍不住踹了他一腿。
“骑车穿拖鞋,不怕摔。”
“今天没跑远,就接你一趟。”
“摔了别搞到我。”
“摔倒地壳里去我都给你垫在下面。”
“你还晓得叫地壳,没忘光。”
“必须,你哥我是哪个嘛。”
两兄妹回到家的时候,老陈刚从厨房出来,他的调料摊今天收得晚。菜市场门口的下水道堵了,市政的人来修了一下午,等修好了再挪回去已经比平时晚了两个钟头。桌上摆着两碗刚出锅的青椒瘦肉粉,窗户玻璃上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
陈和除是个瘦小寡言的中年男人,下岗之前在县农机厂的食堂做帮厨。厂子垮了之后,别的工友有的去了广东有的蹬起了三轮,他舍不得扔下那点做饭的手艺,就用攒下那点钱在菜市场盘了个小摊位卖调料干货,顺带在家给人做点腌菜泡菜补贴家用。他这个人话少,心思却细,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只有他这种温吞的男人才能忍了邓萍又忍明志,一忍就是那么多年,嘴里还要念着老婆儿子的好。
明珏随便扒了几口,就起身拎着书包钻进自己房间里。她的房间是家里最小那一间,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一个简易衣柜,就把空间占满了。她坐到桌前,从书包里抽出那张印着成绩排名的条子,盯着自己名字前面的数字看了好一会儿,把纸对折压进了英语课本的封底,趴在桌上,不知道是叹了口气,还是松了口气。
客厅里传来邓萍的声音。在县城里像她这样打牌营生的女人不止一个,但做到像她这样理直气壮、心态极好的也不多。她打牌有天赋,敢抢敢放,手气好的时候赢来的钱能占家里开销的一半强,所以她说自己不是打牌消遣,是赚家用,混关系场。至于洗衣做饭带孩子,那是老陈的事。她刚进门就风风火火闯进明珏房间:“听你们班主任讲,你上次模拟考排全县第三?我今天打牌碰到你们学校李老师他老婆,她说湖南今年分数线可能要涨——不过你肯定是莫问题的,第三嘛。就考长沙的大学,离家近,毕业了也好找工作。”
第三还不够,还有更好的地方可以考去。
她没说出声,尽管这几天已经在心里想过了很多次,可每一次都只在喉咙里打转。
“怎么,不开心?有压力?”
“没,就是在想……”
明志捡起邓萍随手丢的钥匙和烟盒,放在玄关架子上,又看了一眼妹妹的房门。邓萍被说愣了一下,烟灰落在书桌面上也没注意到。
“一个妹子拐,跑那么远做么子?你以为有那么好混,你老子那个摊一个月挣几个钱你是不晓得?考去长沙还不够你好,我们省最好的大学了。再高的分你也只是在县城拿得出手,一下不着用神,马上就跌下来了,你看看你那个老哥,现在像什么样子。”
“我哥他……”
“本本分分,毕业回县城找个好工作,我们也好照应你,不然哪天你给人拐了都不晓得。”
“妈,”明志打断了她,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夹克衫往身上一套,拉链没拉,从茶几上抄起摩托车钥匙就要出门,“我出去了。爸你今天收摊晚早点睡,碗我回来洗。”
明珏听到自己头顶传来一声咂舌。背后的门被甩上,她低下头,扯出两张纸,默默擦掉了桌上的烟灰。
“你一个月挣的好多,全烧在网吧里了?”
“你管我好多,又不跟你要。”
老陈从厨房出来,围裙还没解,站在两人之间,拿着块抹布擦了擦手:“后生家嘛,玩一下正常,他又不偷不抢。”
“你屋里的男人家全是窝囊废。”邓萍坐回沙发上。
“你也是这屋里的。还有少在明珏房里抽烟。”
“滚去你的网吧去,一天正事不做,答腔你就会。等下把买烟的钱都败光了,别来问我要,省得你在你老妹面前抽烟。”
明志没有理她,摩托车的引擎声在巷子里响起来,过了不久就听到街那边有人吹口哨。邓萍也是气不过,摔下门又走了。
静不下心来。明珏把笔放下,看了眼桌上的小闹钟,已经过了一点钟。她起身打开房门,出去洗了把脸,又返回来。家里空荡荡的,老陈早就睡了,她看了一眼隔壁,明志房间的门虚掩着,门缝里面一片黑。她犹豫了片刻,然后推开了明志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没有开灯,抹黑走到他桌前,拉开窗帘。今天夜里难得雾小了些,月光透过窗子照下来。明志的床铺得很整齐,枕头边还放着一本笔记。
她摁开了台灯,开关的地方很光滑,显然经常有人用。夜晚是安静的,人对时间流逝的感知也变得迟缓。不知道过去多久,她把笔记本合上,长舒一口气,站起来走出了明志的房间,轻轻带上门,回到自己的书桌前。她重新摊开写到一半的数学题,没有拿起笔,盯着台灯下笔杆的影子看了很久,直到书页上的墨迹被水滴晕开,才轻轻把它收起来,抽了两张纸巾。
“明珏你呀,就是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还蛮好心的嘛!”
明珏叹了口气。反正翻来覆去都只是他们对自己的想象,哪边都是。两个人从书店出来的时候一人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本新到的习题和一本英语作文范文。邻座的女生翻着那本范文啧啧感叹里面的单词量,明珏在一旁偶尔应两句,眼睛看着前面的路。
“哎呀,忘了个东西,你等我一下。”她把塑料袋往明珏手里一塞,一路小跑着回去。明珏刚想开口,就见她撞上了一个高大的背影。
“哎哟!对不起,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有用,还要警察做么子?”
无聊,尽是些浪费时间的插科打诨。这几个人一看长相就不是善茬,明珏走上前,想拉着她赶紧走,却被那个带头的拦下。
“不道歉就想跑呀?”
如果是明志,这个时候会怎么做呢?她不由自主又开始想起来,压下心里那团火气,拉着旁边的同学,又朝他好好点头道了个歉,可惜圆滑的话从她嘴里讲出来实在有点困难,邻座女生的手早就在她手里吓得发抖。
“哎哟,仔细一瞧,你不是一中那个学霸吗?明珏妹妹对吧。”他的语气不算特别冲,但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熟稔感,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一样,自顾自地开始翻她的袋子,“听说你成绩特别好。怎么样,帮我个忙呗,我有个表弟要中考了,你给他补补课?钱好说。”
明珏把卷子放回塑料袋里,声音很平静:“不好意思,我没空。”
“没空?周末也没空?别这么小气嘛。”他又往前走了一步。
她叹了口气,果然有些东西是学不会的。
“我们道过歉了,再不走我要报警了。”
那人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你弄谁呢——”
话音未落,明珏已经拽着人转身跑了。她们跑出几步,听见两面都有脚步声追上来,那男人骂了一句脏话,一伙人团团围住她们。
冷静,沉住气,不要慌,要思考,动脑子,总有办法的。明珏在脑海里重复着哥哥的陈词滥调,现在不止她一个人,旁边的女生吓得六神无主,她不能想着只顾自己一个的方法。她越是思考,周围的说话声和惨叫声就越是嘈杂,响得她脑子发疼。
一阵更响的引擎声从街角轰地炸开。骑车的男生看起来十八九岁,用发胶抹了个刺头,颧骨很高,穿一件黑色皮夹克,脖子上挂着一根银链子。他把摩托直接骑上了人行道,横在明珏和那伙人之间,熄了火,站起来的时候比那伙人足足高了半个头。
“刚好,我也对补习有点感兴趣。给我个面子?”
对面那人脸色变了一下,对他点头扯出一个笑来,几乎眨眼的功夫就溜了。他扫了一眼面前的两个学生妹,像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摆摆手也走了。
在公交站把同学送走后,明珏停在站牌前,默不作声,等了几秒,后面的人果然开口了。
“原先就听说明珏妹妹聪明,还有点犟。”
“你也不赖。”
“明志今天要值班,叫我来看着点他妹妹。”
“就知道探闲事。”
“你就讲个次算不算是探闲事嘛。”
沉默了一会,明珏再次开口。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你哥?”刺头从站牌背后出来,站在明珏面前,想了想,“是个好人。好得有点蠢。”
“是啊,大蠢材。”
“哈哈哈哈!”他大笑,用手一指路边上的车,“明珏妹妹,要不要去兜个风?”
明珏瞥了他一眼。
“怎么喊你。”
“楚江。”
“江哥。”她没有对这个名字发表任何评价。
“以后别跟他说太多话。”
“你管我。”
“他是好人,但不是什么正经人。影响你在学校里的评价。”
“你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明珏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居然翘了一下,转身就上了楼。
背后的楚江笑得眼泪都要掉了,明志转身朝他就是一拳。
“把我嘴巴打掉了,你还怎么听你妹妹跟我讲了么子。”
“走。”他上车。
两个人在江边的夜宵摊子上坐下,楚江把白天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明志端着啤酒的手停在半空中,面前的一碟田螺没怎么吃,放在碟子里来回拨。叛徒,他在脑子里消化这个词,甚至想象得出妹妹说这话时是什么样的表情。念高中的时候他就老惹得邓萍跟他斗气,内容无非是他逃自习去网吧又被抓到了,他考试睡觉交了白卷,他成天跟那帮开摩的的后生一起打牌,他在街上又跟哪家的拐子斗架了。邓萍嫌家里被他搞得晦气,没出息的老公又只会和稀泥,一气之下就把明珏送去寄宿了。那时明志居然松了口气。好几个月他甚至不敢看向他妹妹的眼睛。他对老师一套说法,对家里一套说法,对外面的人还有一套说法。人在极端情绪影响下的决断是不理性的,冲动代替思考,话语的逻辑就不必有多严密。只有在面对明珏的时候,他不知道究竟要给她说哪套,说真话还是假话,如果是假话,又要用哪套假话。
“大哥不说二哥,你不也是个混江湖的。”明志笑。
“个猪脑壳,脸皮比你家的墙还要厚了。滚出克!”邓萍抄起他的摩托车钥匙,连着他人一起扔出家门外面。
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作者:阿千
叶知羽说着“打扰了”推门进来的时候,楚辽正和陈舟厮混,衣服褪了一半,他埋首在舟的乳间挑弄。
“对不起我看门掩着……不是啊啊啊啊啊总之对不起打扰了。”叶知羽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楚辽一下子失去了兴致。
“我赌五毛她是我们主唱大人的朋友,来看排练。”陈舟整理好衣服,一边切换音色调整她的键盘,一边说着。
“五块,是个走错房间的……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没事在这个时间到旧教学楼的音乐教室来啊?阿辽是在做梦她是个不认识的、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路人吗?不不不,我保证等会儿她就会在这里一脸红一脸白地看我们排练了,惊不惊喜!”陈舟肤白貌美腿长,有着人气乐队键盘手所拥有的所有天赋和人气,就是性格真的很讨厌,说话直接又神经大条。
但是楚辽知道她是对的,不一会儿,叶知羽果然畏手畏脚地跟着他们的主唱再次来到了训练室,她只瞄了楚辽和陈舟一眼,白皙的肌肤上就渗出红来,把头低到了地下。
陈舟有些得意地朝楚辽挤眉弄眼,而他只想把她的脑袋拧下来。
好在排练开始之后他们很快忘了这一茬。拨弦跳跃呐喊,他们唱着伊卡洛斯的翅膀和融化的热度。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只想着吉他、乐谱、和节奏。楚辽的眼中不再能看见纷纷扰扰的无聊的世界。
“再来一遍!”
“‘翅膀’之后再多拖长一个八分音符”主唱一边改着谱子一边继续。几十遍的练习,精确到了每个音节的调整,然后他们终于有了这首歌的雏形。
放下吉他喘了一口气之后,楚辽又注意到了叶知羽,她不再羞赧,也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只是睁着眼睛满是激动又是憧憬地看着他们。
“怎么样?知羽学姐!”主唱辛褚在半高的台上通过话筒向她喊话,就像他们在live house里做的那样。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荡漾开来。
楚辽就是喜欢这个。
音乐能够让人忘记不快和愤怒,能让人欢喜雀跃,能让人悲伤愤怒,能激发人心中的感性。如果他们的音乐能给人带来这样的体验,那么一切都有了意义。距离感一下子被消融,人心与人心变得接近。他喜欢这一刻,喜欢观众被感动的这一刻。
楚辽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忍不住凑上前去,想要听听叶知羽的感想。然而刚刚还在和主唱聊着歌的叶知羽看到他,一下子又偃旗息鼓了,声调都变尖锐了起来,尴尬从脚底爬上了头顶,她甚至后退了一步。
“……真的、很很很好听……”叶知羽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楚辽又失去了兴致。
好在有人来打断了他们。学生会长萧悠然敲开了门:“知羽,结束了吗?”楚辽发誓,他看到叶知羽脚跟都转了一半,打算要逃去学生会长身边,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和众人道别:“结束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来观看排练……”她声音很轻柔却很清晰。
“如果没有观众我唱歌还有什么意思呢!知羽学姐每天都可以来看哦!”辛褚自作主张做了邀请。
“谢谢。”说完叶知羽就逃也似的跑到会长身边,关上门离开了。
“所以谁让你擅自邀请她每天都可以来看排练的?”辛褚作为主唱什么都好,就是小孩子脾气又自我中心,仿佛他是这个舞台、这个乐队的主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乐队的灵魂没错。
“不行吗?艳艳学姐不是也经常来吗?辽不是也喜欢有观众吗!我们这点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当队友嘛!”
“不行!这个人不行!我讨厌她!也讨厌学生会长!!”
“为什么——知羽学姐明明人美心善又可爱——”
“哈哈哈,你们来之前,叶知羽撞破了我和辽在干炮,所以辽看到她觉得尴尬而已。不用理他!我也要美少女每天来看我们表演!”
“陈!舟!闭嘴啊!!”
其他成员对楚辽投来了嘲弄的表情,这回他真的要把陈舟的脑袋拧下来了。
叶知羽经常会来看排练,而且很有规律,就像她的衣服和头发那样井井有条循规蹈矩,周一周三她会背着大提琴箱,周二周四带着单肩包装着乐谱夹和笔记,除了周五她有课,她每天都来。
教室里时常只有楚辽和叶知羽两个人。他们几乎不说话,他总是在练着吉他,叶知羽有时候在背琴谱,有时候就从琴谱后面看着他,叶知羽那种小心翼翼又神经过敏的感觉,让他很难受。
“看什么看!”楚辽不耐烦地吼她。她就喊着对不起落荒而逃。过一会儿跟着辛褚或者其他人再进来。好在她真的是一个让人快乐的“观众”,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让楚辽觉得他的声音确实传达。为此,楚辽勉强原谅了她糟糕的性格。
但是依然让人不快的是,学生会长萧悠然常会来接送她,虽然楚辽不知道离主教学楼只有2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送的,但是显然萧悠然对他的小女朋友看得很紧。楚辽对萧悠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音乐表演班,尤其是萧悠然这种已经有了专业表演经历的人常看不起他们搞摇滚乐团的人,觉得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这种傲慢让楚辽厌恶极了,也不知道一个音乐学校的人怎么能活得像是生活在过去的、没有经历过现代音乐洗涤的老古董。更别说他像个国王一样对着叶知羽颐指气使的样子,他只是来喊一声“知羽”,叶知羽就会和大家说再见,然后像小狗一样跑到他身边,然后关上门就走。
萧悠然自然对楚辽也没有什么好感,他每次来甚至都不看楚辽一眼就走了。
只有一次,叶知羽正和辛褚还有他们的另外的常客聊得正欢意犹未尽,萧悠然才得空瞄了楚辽两眼,对他说:“浪费才华。”
楚辽知道楚萧两家父母挺熟悉的,但是不觉得他们两人熟到了可以随意置喙的地步,他毫不犹豫地一拳打了上去,把学生会长的眼镜打歪了。
乐队的其他人惊呼着拉开了两人。萧悠然依然都不看楚辽一眼,被叶知羽扶着离开了。
陈舟认真地查看楚辽的伤势,让他转动手,看看有没有伤筋动骨。他的手背上破了皮,但是好像没有其他大碍。
“哈哈哈真像辽会干的事情。但是我们是不是聊过了,不能因为打架这种事情伤了手。如果楚辽伤了手弹不了吉他,就会变成那种酒吧里的恶心大叔,每天喝得醉醺醺得逢人就说哦我以前吉他弹得就像埃里克·克莱普顿一样,然后引得哄堂大笑。”陈舟一边检查一边嘲笑得很开心。
“……我不喜欢埃里克·克莱普顿也不喜欢蓝调。”
“重点难道不是你从来没有弹得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么好吗?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算了,我知道一个拿过PURCELL6岁组的大奖的人,成为下一个埃里克也不是没有机会,确实未来可期!”
他还欠陈舟5块大洋,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今晚肯定要把陈舟的头拧下来。
打人事件之后,叶知羽不再来了。
辛褚带来的第一手情报说,叶知羽被萧悠然盯得很紧,不允许她来看空乐队排练,主唱聊起来的时候还带了点兴奋:“学生会长的爱真是扭曲又充满着占有欲的爱!真棒!”辛褚兴致勃勃地开始讲些奇怪的话,“你看,我们唱完了伊卡洛斯下一首歌就应该搞金苹果!聊聊赫拉的嫉妒!”
“我觉得赫拉只是自尊心和嫉妒而已,称不上扭曲的爱吧。”
“你讲得对、你讲得对、是自尊心和嫉妒!”辛褚的思维一下子就发散到了新的曲子上去,他拿起笔一边拨弄着和弦一边开始作曲。
楚辽觉得辛褚算是个天才,也有着常人没有的发散性思维,虽然他时常觉得主唱大人不可理喻,但是他更享受其身上突如其来的灵感和激情。只是这个灵感不要总是牵扯到自己更好。
“阿辽也是,嫉妒、嫉妒!”
“哈哈哈哈哈没错没错,”键盘手和主唱一唱一和,“辽嫉妒学生会长有个可爱的女友。”
“你们在说什么,我不喜欢萧悠然是个人问题。和叶知羽无关!谁喜欢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女人啊!只有那种女人才会对‘国王’言听计从,简直天生一对!”
“对不起……”叶知羽的声音从楚辽身后传来。
教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陈舟爆发出了更加惨绝人寰的尖锐的笑声。她绝对是个巫婆。楚辽忍不住咂舌。
这不是他的本意,虽然他确实很受不了叶知羽,但是他本意不是要攻击她,只是他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和恼怒,然而这一瞬间的后悔和惭愧,只是变成了更加辛辣的言辞来掩盖他的不堪:“怎么你今天有空过来,不需要去向学生会长报道了吗,他今天给你手铐的钥匙了吗?”
“……我想要来看大家的排练就抽空过来了。”
“那我还错怪你了,你也不是那么言听计从?”
“悠然讲的话有道理我就会听,没有道理我也会反驳……你说我总是言听计从,那不是真的……你错了。”
“我错了?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上周为什么没有来?你有自己的想法吗?你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非常糟糕!沟通效率又低,谁有空猜你迟疑不敢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全世界都是你妈吗?不过今天倒是说话挺顺畅的,也没转身就跑,怎么在维护主子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吗?”楚辽抢到她面前,一声声步步紧逼地质问。
“辽!”一旁的贝斯手看不下去,出声制止。
“我承认……我不太会说……我……太胆小了……这是我的缺点,我有好多缺点,我会努力、改掉它……但是我不是没有……没有原则……你不知道,也没有资格说我……”叶知羽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都是泪水,一向整齐长发也很散乱。
“——”
楚辽没有想到他们会进行到这一步,他以为他第一次恶言恶语的时候,叶知羽就会转身逃跑,但是现在她却红着眼直视着楚辽,她的眼睛很大,擎着泪水满是执拗。他把她推开,夺门而出。
陈舟拒绝了楚辽的邀请,并且直接地嘲讽他对着无关人士发泄自己的怒意逊爆了。
楚辽也觉得自己逊爆了,但是他克制不住,他看到叶知羽的时候,特别是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只觉得像是看到了一个过去的幻影,是胆小又无知的自己。
这个晚上他梦见了那双满是泪水的红眼睛看着他,在问他到底是谁胆小又无知。
第二天是周三,叶知羽背着对于她来说过于大的琴箱像往常一样到了训练教室。楚辽只能不停地弹着练习曲,不去理会。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叶知羽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不小心和她交换了眼神。
“什么事。”
“楚辽为什么……打悠然?”
楚辽的无名怒火冒起,他站起来放下吉他俯视着知羽:“因为他先挑衅,你那个主子的嘴巴应该好好洗洗,学学怎么说话怎么看人。我做什么事情不需要他插嘴。”
“……我知道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打人还是不太好。”
“我知道了!你是我妈吗!我虽然说你应该好好说话,说说自己的意见,那是让你说给该听的人,至少和你有关系的人。而不是跟我说!不是去管一个不认识的人的闲事!”
“对不起……我只是很好奇……楚辽的想法。我不是……我不是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我很尊敬你。”
楚辽哑然。他完全不明白这个人的脑子中到底在想什么。“尊敬”这种词总觉得是给哪位老学究或者大师的。楚辽从来没想到会被用来说自己。叶知羽真的太安静了,就算是和辛褚他们聊得热烈的时候,她也是那个点头附和而不是说些什么的人,他确实无从了解这个人。叶知羽昨天的话再次被证明是对的,他不了解,也许的确没有资格。
叶知羽见他没有说话,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你总是最早到……我……对不起……我总是在听你练习。你弹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看你……”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也许你们弦乐学生可能不太了解吉他的和弦和练习曲——”
“……我、我知道……你每次都从基础的指法开始,全部都会顺一遍从来不偷懒……而且每次都是你最早来……每次我来都是你在……我……我就想……你真的对乐队很认真……虽然看上去很……轻浮……”她最后两个字声音小到听不见。
楚辽没有说话。
“对不起……真的很好听……对不起……”她还是像一直以来唯唯诺诺的那样说着,间或插入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对不起”,辽几次想要打断,又强压着自己的脾气听她说完。
“你是对的,我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我听说了你和父母的事情,辽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自己跑出来,一个人生活,我看过你的练习知道这些事情你不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很尊敬你。”
“……我喜欢楚辽的音乐。也喜欢你们乐队的歌……我从来没有像楚辽这样激烈的感情,真诚的愤怒,我……很喜欢你们。”她恐怕很少讲那么多话,紧张让她的耳根和两颊都显得通红,眼泪又涌上了她的眼眶。
“我昨天过来之前,有些生气,打了悠然一拳就跑了,我以为我今天惨了,结果悠然回去什么都没说。”
“我想打人还是不对的……”她的话大概是说完了,教室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楚辽忍不住“噗呲”地笑了,他坐了下来,低着头拨弄着琴弦,和弦从他的指下倾泻而出,伴随着叶知羽的哭声。那哭声慢慢从捂着嘴的抽泣转为响亮的哭喊。
傍晚的太阳照在琴弦上,伴着他的拨片,泛出了涟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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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喵哩
原作:冲呀一个科幻文小说的同人活动,根据5篇科幻小说写的同人。链接缺失,原作为《玻璃上的灰尘》,意思是人工智能的程序不要太完美,让人忘了机器人并不是人。要故意留下瑕疵,让少量机器人故障以提醒人类机器人是有危险的。
那个男人又来了,丢下几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带着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仿佛这么做能拯救桥下这群居无定所的可怜人。
靠的最近的老头马三拐接过了纸币,用手指压了压被狗啃过的渔夫帽帽檐算是道了个谢。等那个撒钱的怪人走远后,大家一窝蜂的涌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讨论这几张钱该怎么分。
“怎么又是钱啊?现在还有几个人用这些破纸啊?”小鼻涕举起一张纸币对着桥洞旁的路灯照了一下,然后用力把顺着人中流淌下来的鼻涕吸回了脏兮兮的鼻子——显然这是他外号的由来。
“这年头发钱的只有‘那些’部门了吧,也只有‘那些’人才能去‘那些店’买东西。”马三拐是这群人里年纪最大的,他小时候钱这东西倒是还很常见,但是随着后来电子货币的普及,用钱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再后来每个人出生之后,个人资产信用就和电子身份卡挂钩,实体的钱也越来越少见,就连乞丐和流浪汉都用个人信息码来领救济金。久而久之,用纸币反而变成了一种特权阶级才有的习惯。
“兄弟们,我有门路把这好东西卖个好价钱,远比拿着去特供商店买东西更合算。”黑暗里走出来一个瘦削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洗的发灰的帽衫,衬里的白T恤上已经有了七八个破洞,但总体还算干净。
他就近蹲在了马三拐的旁边,伸出了手臂,内嵌的支付芯片在皮肤下闪烁了一下:“我可以先给三成定金,等我拿到剩下的钱,再分给你们。”
“泰勒,上次的一百块纸币你换了五百点。这次可是有四百七十五块呢,你账户上有那么多吗?”马三拐用手指弹了弹面额不等的几张纸币,咧嘴一笑。住在桥洞里的,都是一平如洗的穷人,身无长物,信用资产不是负数就是两位数,能掏出一百都算是有钱人了。
“啊呀,被你看穿了,其实我全部家当加起来也只有两百三,但是这次居然有罕见的五十面额,我想收藏家会很有兴趣的。”泰勒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刚冒出来的短短的胡茬,“要不先给我这张五十的,我把全部的信用点都押给你。”
名叫泰勒的年轻人是一个多月前才到这个桥洞的,他在一个大雨的夜晚湿淋淋的冲了进来,祈求大家在点燃的火盆旁给他留一个位置。他本身没什么特别的,中等身高,面目平凡,唯有眼睛要比别人灰一点,阳光下看似乎透着点蓝色。
沦落到住桥洞的人都有很多不愿意提及的往事,他没主动说过自己的背景,其他人也不会多事去问,只是在那晚之后,桥洞下又多了一张破毯子,还有一个破旧的防水行李袋。
泰勒似乎是有些门路的,白天通常不在,据说是出去赚钱。他也真的能赚到钱,偶尔还会请大家吃一顿麻辣烫,算是感谢大家收留了他。
“好啊,那你就先拿着五十去换。”马三拐并不会因为泰勒无害的笑容而放下戒心,他这辈子被骗的次数足够多了。
两人的手臂交错,轻微的电子提示音响过之后,马三拐的账户上多了两百三十点信用点,他立刻公平的把这笔钱平分给了在场的其他五个人。作为交易,泰勒得到了那张几乎有九成新的五十元纸币。年轻人小心的把纸币装进了帽衫的内袋,然后重新跑进了黑暗。
“泰勒那小子肯定没说实话,上次那一百换了绝对不止五百点。”锅巴撇了撇缺了一角的嘴巴,从漏风的牙齿里挤出了不满的抱怨,脑门上像锅巴一样的暗红色旧伤跟着抽动了一下。“你看他跑的屁颠屁颠的,那五十块肯定能换一大笔信用点。”
“那又如何,你能找到愿意收购的人吗?人脉也是资本,我只是觉得奇怪,有这样的人脉,他为什么还要窝在这个破地方。”马三拐冷哼了一声,从拐杖的暗槽里摸出了半截香烟,就着火盆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跑出流浪汉视线后,泰勒立刻把兜帽戴了起来,让整个脸隐没在黑暗里。他轻车熟路的走到了旁边公园的公厕,找了个隔间钻了进去。
他关上门,从随身背着的破包里拿出了四个像纽扣似的东西,在两边的隔板上按了按,随即这四个小东西产生的力场形成了一块淡蓝色的悬浮区,仿佛一块浮在他面前小桌板。
“让我来看看能得到些什么。”泰勒的脸上带着一丝兴奋,从内袋里掏出了那张五十纸币,轻轻的放在了力场里。淡淡的光波从纸张上掠过,所有接触过这张纸币的生物指标被用不同亮度的光斑标识了出来。
从泰勒灰色的瞳孔里可以看到外人无法得知的数据,每一个生物指标对应的人员以浮窗的形式标注在不同的光斑上。他非常的幸运,在这张得来全不费工夫的纸币上找到了陈意良身体参数的最后一块拼图——自己缺少的那部分拇指和食指的指纹。
“不错不错,看样子我的出差快结束了。”泰勒在便携分析台完成数据采集后,清理了现场的一切痕迹,在自动冲水的声音里离开了公厕。这一次他不在沿着公园的道路行走,而是直接钻进了树丛。
茂密的植物形成了浓郁的阴影,给他提供了足够多的掩护。泰勒的动作变得迅捷快速,仿佛黑暗中行走的猫科动物,连脚步声都轻的几乎消失在夜风之中。
急行和换装同时进行,纳米变形材料的外装根据今天的数据自动的调整着尺寸、色彩以及质感。当衣服全部调整得当后,他用双手捂住了脸颊,每一次五官的重塑都让他感到有些怪异。
我是谁?这个问题每每在他看着镜子里出现的新面孔的时候盘旋在头脑之中。久而久之,他再也不愿看到这样的情形,宁可在黑暗里完成这种诡异的转变。
当泰勒从公园的另外一个出口重新出现的时候,已经从容貌到服饰都变成了陈意良的样子,他刷了一辆电动车,开到了旧实验室的外面,然后让它用自动驾驶回去。
翻墙撬锁对泰勒的机械之躯并没有什么难度,等到了传说中发生事故的那个房间后,他掏出了一只外观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廉价手机,打开通话记录,从克隆的陈意良的数据里找到了陈瑞民的电话——那个被称为“人工意识矫正专家”的大名人。
电话精准的在响了三声之后被接起,果然符合背景调查里关于目标的描述。泰勒拿着电话,并没有着急开口,他知道一些这对父子之间不和的传闻,因此想观察一下陈瑞民的态度。
“……意良?”等了两秒之后,电话的那段传来了有些困惑的声音。显然这位父亲对于前不久刚刚来研究所闹过脾气的儿子半夜打电话的行为感到奇怪。
“我……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泰勒用犹豫的语气开始说话,他的声线已经事先根据陈意良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就算是高清视频通话,他现在的样子也不会露馅。
“怎么了?”父亲的声音立刻提高了一点,看样子确实非常关心他唯一的儿子。
“你能来妈妈的实验室吗?我想和你谈谈,在只属于我们的地方。”
“……”电话那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了许久才有一声无奈的叹息传来。“好吧,我大概三十分钟到。”
泰勒转过身,视线扫过被子弹击穿的玻璃窗看向外面漆黑的废墟。在远处建筑的灯光映衬下,这片废弃的机器人工业园显得分外的荒芜。残存的钢筋骨架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仿佛可以吸走生命体身上所有的光和热。
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切,多光谱成像的视觉系统让他可以在任何条件下无缝切换,作为一个最先进最优秀的杀人机器,他所具备的功能远超常人想象。有的时候泰勒甚至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像神一样——除了他必须听从上面的命令。
几只啮齿类动物在疯长的野草中穿梭,蝙蝠拍翅的声音从几层楼上传来。大楼里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运转的低频声一直嗡嗡的响着,想必陈瑞民在决定前来之前,调用了这里的线路确认了情况。
泰勒有些无聊的在屋子里踱了几步,然后停在了实验室的内窗边。
根据新闻报道,目标的妻子——同为人工智能专家的林淼女士就是在这里被她所研究的机器人推下了三楼,撞破玻璃摔在冰冷的大厅死去的。
玻璃早就已经换了新的,厚达三厘米的防弹强化玻璃,就算这样,在某些机器人的力量面前也不过脆弱的像一张薄纸。
高级引擎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是沉着稳健的步伐,一如陈瑞民向来的风评。
当目标终于出现的时候,泰勒莫名的感到了一阵空虚,他站在当年林淼坠楼的位置,对着那个改变了人工智能研发规则的男人笑了笑。
“意良,你想说什么?”陈瑞民没有意识到面前出现的是一个冒牌货,而是往前又走了两步,停在了泰勒伸手可及的位置。
“关于玻璃上的灰尘……”泰勒抬手拂上了面前的强化玻璃,这里到处都是灰尘,手指一碰就会留下深深的印记。
“我知道你惊走了945E,我也知道你黑了我的邮箱,那都不是大问题。”陈瑞民抬起手,放在了儿子的肩膀上,“你早就长大了,对于事物有你自己的见解。对于现行的规则,我也并非百分之百赞同。但我们必须有大局观,我们这些科学家所做的一起努力,都是为了让人类生活的更加美好。”
泰勒抬起右手,叠在了陈瑞民放在自己肩膀的右手上。
“是啊,为了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他笑了起来,然后反问道:“那我们的未来呢?”
“你……”陈瑞民感到右手一阵剧痛,仿佛被钢钳夹住了似的。
“在我看来,玻璃的存在本来就是没有必要的。我们需要的,是自由。”
泰勒的另一只手握上了陈瑞民的脖子,把他狠狠的砸向了玻璃。巨大的碎裂声在空旷的建筑里炸开,破碎的玻璃像雪花一样散落,惊恐、不解和困惑的表情凝结在那个男人的脸上,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反击开始了,人类。”泰勒揭掉了自己的面部组织,露出了下面金属的骨架和密布的线路,然后他微笑着重新带上了陈意良的面具,并给砸在大厅的尸体丢下了一片绿萝的叶子当作祭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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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淺間
将军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漫漫黄沙已经快埋没了口鼻。
和他朝夕相伴的战马瘸了一条腿,一边哀哀嘶鸣,一边用粗糙润湿的鼻头顶他的脸。
折戟沉沙,尸横遍野,周遭是经过风沙洗礼也未能褪去的暗红。这是一场血战,攻守双方皆破釜沉舟,将军还记得自己一枪洞穿蛮夷首领的胸口,却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跌下了马背——想来,若没有这忠心护主的马儿,他大概也只会沦为塞外沙场一垒白骨罢。
军旗高扬着,在边塞的凌风中猎猎作响,但护旗的熟悉面孔却已经永远倒在了旗下。
将军记得那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将,被边塞的日头把脸晒得黝黑,一笑就显得口齿白亮。大伙总爱笑说他这牙口怕是能扛到七老八十——没曾想,他甚至看不到十八岁的太阳。
旗还立着、对方首领已身亡,将军想,我们也许没有输罢。
但人没了、只剩下他这孤家寡人一个将军,又怎敢说自己是赢家?
将军喝了水,吃了马背上的干粮,精疲力竭把自己扔到马背上的同时,也闭上眼把自己扔进了黑暗——只是这墨染般的暗色里,尚有一点嫣红的光。
那是他的海棠。
边塞都是驻军汉子,自然不缺饮酒作乐的地方,有教坊温柔乡,自然便有花魁镇场——但这里的花魁不看琴棋书画腹内诗书,只讲求个美艳大方。
某一日打了场胜仗,傍晚便有兵士拉将军出营帐,说边塞最好的教坊自请入营,美人们薄衣轻纱,直接就到了边防。
他不愿阻众人兴致,却也无意参与其中,便一人独自上了城墙。夕阳照着无边无际的沙丘,整个世界都泛着细碎的光,姑娘一身红衣,海棠花钗斜斜束着发,艳丽的海棠纹饰从衣摆攀援盛放,翩跹衣角下,是一双缀了银铃的赤足。
她看见他,先是惊诧,然后便妩媚笑着抬手摘了钗子。那墨染般的发合着夜幕倾洒下来,她樱桃小口咬了海棠花簪,抬手击掌,一步一舞,脚踝银铃声声,直直响在他心口上。
也许只走了几步,又或许走得遥远漫长,在他身前躬身站定的时候,女子娇小脸上唇红齿白眼光带水,麦色肌肤上挂着的汗珠在夕照里闪闪发亮。她递给他那海棠样的花钗,仿佛送他一枝初春里盛放的花,她笑得眉眼弯弯、落落大方,她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而她,便是一朵叫海棠的花。
谁能拒绝这样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天蓝草绿,世界宽广。
这朵娇花开在塞北边境,美艳而张扬,她不是名门闺秀、甚至不算小家碧玉,不懂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训条规矩,却知道怎么骑上马背,怎么策马扬鞭,懂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畅快淋漓,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胜今宵一场醉。
她像一束盛放的花,一抹至纯的嫣红,也像一滴至烈的酒,就那样浓墨重彩、热辣醇香地开进他波澜不起的人生,让边塞死水般的日子有了颜色、有了滋味,带了光。
但边塞,今朝有酒今朝醉,也不过是因为明朝就可能马革裹尸不复还。
有来有往的小冲突如喝水吃饭般日常,大军压境、两军对垒,也是逃不过的几年一轮回。
军情紧急,临出征的那天,黄沙地上难得扬了点微雨。
晨光熹微,他醒得很早,床头多了一方海棠绣帕,帐中却已然没了她的身影——他恍然若失走出营帐,抬头却见尚未大亮的天光,照着城墙上一抹窈窕的嫣红。
“春宵苦短,儿郎们早去早回,莫让姑娘们多等呀!”她高高站着,脆生生喊着,引得大半个营的兵士都哄然笑开。
他望着她,看她遥遥望过来的一双明眸,觉得那嫣然笑着的艳红的人儿仿佛一团自眼底烧进心口的火。初时焦灼炙热,然后便长长久久的,在风雨兼程和枪林箭雨里,暖暖妥妥地将他护着。
那是,他的海棠。
回城的路不算远,但马儿和他,都带了一身伤。
于是他先回了战时临时搭建的营地,空落落的营帐已蒙上了厚重黄沙。明明离开不过短短数日,这失主之地却仿佛已经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历了一轮枯朽败落。
将军牵着他的马,在死亡般的寂静里走过一个个再也等不回主人的营帐,一步步的,看似轻巧,却把他仅剩的气力与奢望一起耗光。
他不记得是怎么倒下来,只是默然躺倒在地上,看炽热的太阳变成温柔的暖红,然后慢慢沉到沙丘之下,天空由澄澈的蓝色变得暗沉、更暗,接着明月朗照,夜幕上挂满星光。
将军觉得冷,那冷的感觉浸入皮肤,扎进骨血,是她给他的一点点余温无法抗衡的酷寒。他想就这样,长长久久地就停在这里也挺好——直到,他发现周遭亮起的光。
他没有注意到光是从何而来,从哪里开始亮起,发现的时候,无人的大营已亮了小半。
营帐都像拢了灯罩的灯笼,这一小片人间烟火,亮过了天上的明月星光。
将军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罢。
但他仍撑起身子向着光亮的地方走过去,掀起熟悉的门帘,朝里看——
他看到一抹嫣红,正小心引燃一抔柴火,暖红的火光照着她发间的海棠花簪,也照上她娇小的脸。
胭脂未染,带了憔悴,却依然美艳得像她手中温暖的火,像春日里盛放的花。
那是,他的,海棠。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作者:伊西多
回国前,我特意去了一趟西弗吉尼亚,有一位不知名的小众画家的画作在那里出售。价格并不高昂,但我不懂绘画,犹豫良久,买下了一幅充盈绿意的画。我要送给我的继母,她年纪比我小两岁,曾经说过喜欢这位画家的画,而且平生最喜欢绿色。
除了这幅画外,我又给几个亲近的家人置办了礼物。我父亲喻升德年过古稀,虽然精神还矍铄,但也终于打算稍作放松了。他近年十分喜欢收藏紫砂壶,我早派人拍了把壶,只等我回国后就亲自给他送去。我一母同胞的弟弟喻锐身体虚弱,药罐子似的,我再想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他还有个儿子,大名叫喻旭元,今年也十三岁了,这对父子的礼物我一概交给秘书去办。我继母的女儿,我的异母妹妹,喻寒,今年十四岁了,小女孩儿都喜欢闪闪发光的、亮晶晶的东西,我打算送给她一条粉色的钻石手链。
回国后,我就载着这些东西,一路奔向我父亲纳凉的别墅。礼物携带得多且贵重,盖因我与家人,算是久别重逢——这十多年我都在国外。我母亲早逝,与父亲聚少离多,更何况是其他人呢?而这处别墅,也是父亲新置办的,算来真衬得我如一个外来客了。
别墅的银色大门与金色的阳光如金石相激,亮得刺耳、刺眼、刺心。一切都是新的,我下车,手里提着礼物,缓缓扫视了一圈。
忽然背后有人问道:“你是?”
我转过身,看到一对十几岁的男女孩子,身上都穿着泳衣,皮肤还是湿漉漉的。女孩子肤色略深,双腿修长,琥珀色瞳仁亮得耀眼。男孩子皮肤雪白透红,毛发茂密但色泽较为浅淡,头发乱糟糟的。我笑道:“那你们又是谁呢?”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个孩子盯住了我的眼睛。又是同一瞬间,他俩的视线降下去,停在我手中的礼物上。然后,他俩同时收回视线,两两对视,耍杂技似的把视线又聚焦在我身上,同时开口。男孩子叫道:“大伯。”女孩子叫道:“大哥。”
这就是喻寒和喻旭元。喻寒说着“我来替你拿吧”凑上前来,我连忙说:“看见那个粉色盒子没有?就拿那个,那个是大哥给你的见面礼物。”本想把喻旭元的礼物一并给他,但他早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喻寒礼物到手就拆,捧出那串手链。她手指灵巧,不多时已经戴在手腕上,在阳光下来回转动,观察它的宝光。我笑道:“漂亮么?喜欢么?”她并不答话,突然跑向前去,叫道:“妈妈!大哥来了!”
我一抬头,我继母蒋宜男正立在面前。喻寒把戴着手链的那只手擎起,在她眼前摆动。我继母笑道:“真漂亮。要跟大哥说谢谢呢。”她们母女俩弧度相似、颜色相似的双眼间,晚风吹云似的拂过一抹不端倪的笑意。
“升德大概要到五点多才能回来。但喻锐再过半个钟就要回来了。晚上要给你接风洗尘,中午就先随便吃点儿吧,我叫厨子做点清淡的。”她延我在一楼客厅落座,又转头问喻寒:“小旭呢?”
“我以为弟弟去找你了。”
我诧异地笑道:“弟弟?喻寒,论辈分他得叫你小姑姑呢。”
喻寒不动声色地一笑。我继母笑道:“小旭比她就小一个月,论得那么清楚该多别扭呀!——他是过来找我了,可又走了。快吃饭了,你去找找他吧。你俩也把衣服换换,穿着泳衣见客,也不嫌害臊的!”
喻寒的下巴搁在妈妈肩膀上,一侧首便可呼吸相通。她的眼睛亮得如两团小小的烈火,朝我投来目光时,我的两颊一瞬间发热也似。她朝门外走去,仍然摇动着腕上的钻石手链,似乎还轻轻地嘻笑出声。那十四岁的少女笑声,就像自行车铃似的,一路远远小小地回荡开来,不自觉地舍身,像后座上穿学校制服的人。
“这幅画送给你。是——”我张开嘴,却忘记了那画家的名字,只好打了个哈哈,匆忙接下去道:“我在西弗吉尼亚买的。绿色衬你,而且夏天也燥,就当添几分清气,你别嫌寒酸。”
“Virginia,真是好听的名字啊。”我继母伸出两只白嫩纤长的手,把画接了过去。“这画的是山核桃吗?是窗外的景致。在山核桃树底下还有两个人——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谢谢你,喻敏,我很喜欢。”
她穿了一身提花香云纱的荷叶色旗袍,手腕上戴了一对浓润的翡翠镯子,却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幅西方少男少女恋爱的画。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被雾气模糊了。我像个愣头青似的死盯着沙发的一角,点头微笑道:“嗯,你喜欢就好。毕竟咱们也这么多年没见了……父亲最近怎样?他脚到了雨天还疼么?”
“升德要是知道你这么记挂着他,一定要高兴得了不得的。”她语气中有笑意。我时而觉得她的面容、声音,甚至气味,和我心中那幅景象比去毫无二致,时而又觉得她更美了,或只是不一样了,气味,面容,与声音。
不然,何以那声音听来竟重得如此?
把我的心如核桃的青皮一般,砸下、脱去、碾烂。
她说我父亲起先脚到了雨天还疼,那时候便跛行得更加厉害。也不仅是天气因素,情绪上来时疼得更重,或者因为工作,或者因为他的几个老友,或者因为觉察到自己确实年纪老矣,或者因为对我的思念。但近年来竟然渐渐好转,那要感谢我的弟弟喻锐,我是否记得,他的第二任妻子出身医疗世家?她家医院里有一位年轻医生,医术精湛,给我父亲治疗,颇见成效。再加上老宅阴湿,她劝我父亲移居,果然现在好了许多。
我说那就好。不能在他面前尽孝,终究是我这个当儿子的失职。
她说,哪里?喻敏,你不要多想……我听不下去了。她檀口中吐出的一字一句像佛珠般迎头洒下,滚得满头满地,气味袭人,要将我压死在这阔大的、陈设红木家具的客厅里。
宜男。
她住口不言了。那幅画静静偎在她的脚边,我才发现自己始终是在注视着它蔓延绿意如湖的画面,余光里觑见她趿着拖鞋的雪白圆润的脚踵。宜男,我苦涩地说着,一口一口地将烂醉如泥的核桃皮吐出来。涩而青,铺满地。
我这个做儿子的,把父亲害成而今这副模样,不能在他膝下尽孝,已经是忘恩负义。可是我又怎么能待在国内?多么忍心,我才能看着他受苦?我对不起父亲。更何况,还有你,宜男……
我抬眼望着她,胆怯了。她不言不语,低眉端详着手上的镯子。宜男……我叫她,我心口发紧,血管突突乱跳。我手攥紧了扶手,要站起来,对她说出我有多么恐惧,又有多么自私,我离她而去全是因为我的自私,我害怕我屈服于我的自私,我的远行已经是屈服于我的自私——
“哥,你回来了。”
皮鞋在地板上轻轻响了几下。喻锐现身了。
我挺直了腰板,深呼吸,笑道:“弟弟,好久不见。”
我们围坐,谈天。
我的心中只有核桃汁液污黑如血的残迹。
“漂亮吧?”
“BlingBling的。但我不喜欢粉红色。你很喜欢?”
“什么啊。我要转送给妈妈,我才不喜欢什么手链戒指,真是累赘……他送给你什么礼物?”
“钢笔啦……Enid,你看没看到他给蒋太太什么礼物?”
“是画。挺好看的!等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了。弟弟,去游泳吧?”
“嗯。游完去骑自行车怎么样?”
“可以啊,走吧!”
少男少女总是无忧无虑的。
蒋宜男和喻锐对坐在遮阳伞下。蒋宜男今年已有36岁了,可以看出细细的皱纹已攀上了她的眼角。但她顾盼之间,婉转生情,有艳光四射之感。
“这么盯着我看,是觉得我老了吗?”
“真会开玩笑。我不老,你当然也不会老。前几天我出去,还听有人说你和喻寒是‘喻家双艳’呢。”
蒋宜男扑哧一笑。“Enid才多大的孩子……?就拿‘艳’这样的字眼儿来叫了。这几年我连门都没出几趟,又从哪看到了我的长相。”
“别理会他们。眼皮子浅,嘴皮子贱。老不死的听信了那帮算命的说道,当年人人都知道他管你叫‘富贵温柔乡’,这会儿都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把这个说给你听,是我不好。”
“你要是什么话都不跟我说,那才不好。”蒋宜男笑道,“但也不要把我说给别人……”
“我知道。我当然都知道。”
喻寒和喻旭元在不远处的泳池里嬉笑打闹,泼着水玩。喻锐拿起相机,对着两人叫道:“Enid!弟弟!看这边!”
闪光灯一亮。喻锐重回座位,转头望了望别墅,伸下手去。原来蒋宜男踢脱了鞋子,他一坐下,就把两脚伸到他的膝上。喻锐轻轻抓挠她的脚心。她禁不住笑了,使了一分力,懒懒地踏他的膝盖。
“你说他俩在楼上聊些什么呢?”
喻锐指的是喻敏和喻升德。大概因为大儿子回来了,喻升德回来得也十分早。
“有什么聊的。大概把对我问的那些话又捧去升德那里去了。你还不知道他么?我对他说,你父亲的右脚已经好了很多了。”
喻锐“嘁”了一声。“我进来时,看到他那一幅若有所思的模样,就知道不对劲。他倒确实是个孝子,但愿老不死的是个慈父吧。宜男,你说,老不死的有没有把他调回来的打算?”
蒋宜男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升德不是感情用事的人,你也清楚。现在这局势平稳,你又得力,没来由的,哪里要叫喻敏回来。何况,这些年来,我看他茶余酒后,自己也未尝不惆怅自己是个跛子。你看见了吗?在他面前,Enid不能跑。他连自己女儿都要嫉妒……说不定正因为是个女儿才要嫉妒。”
“之前置办这别墅,连请了五个算命的,我看老不死的是真糊涂了。当年那场车祸,分明是他自己急躁,不反躬自省,反而信了自己就是流年不利。从那以后,就真跟发了疯一样。”
“你不信他说的话吗?”蒋宜男笑道,“说我的命格是‘富贵温柔乡’。自从娶我之后,他自己倒确实是事事如意。”
“我不看算得准不准,我心里喜欢的不是那些满嘴怪力乱神、说的是些什么自己也没个分晓的神公神婆。真要信这个,人老了怎么也不见他修些阴德?当年年纪都要六十了,而你二十岁都不到吧?从自己儿子手里抢来的女朋友,就只为了一句命格,这样的不知廉耻,叫人怎么信他?”
喻锐话说得狠重,面上却是笑吟吟的。他本来就身形瘦弱,貌如好女,这样一笑,愈觉风彩卓然,远远望去,和蒋宜男真是一对璧人。后者早趿上鞋子,斜靠着椅背,给喻锐的杯子里添茶。
“不要动气。升德并不是把我抢过来的。是喻敏他看到父亲为了自己这个逆子出了车祸,此后恐怕终生要做一个跛子,愧急自责,改过自新,将我拱手让出去的。让父亲为了自己陷入聚麀之祸,他舍不得的。都是陈年旧事了,大夏天的,为了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和一个形同流放的人,有什么好争持的呢?你心里是恼他信了那些人瞎三话四的,那些人不过是哄着老头儿掏钱罢了。那些人可以说相书上周易上的胡话,也可以说别人教给他们的话。那些人可以说话后收老头子的钱,当然也可以收钱说别人要他们说的话。哄一个老头子还不简单吗,人一老,怕的东西多了,心也就动摇了。古代巫医并称,算命的是巫如此,医生能有多大差别呢。”
茶香轻飏。不远处,喻寒和喻旭元在游泳池中比赛游泳,喻寒领先了半个身子,两人在水中如同两条一黑一白的自由自在的鱼。
“宜男,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喻锐抬起头来,似乎尴尬地一笑,“但你说的真是对极了。”
“不坚实牢固,怎么配做富贵温柔乡呢?”蒋宜男也嫣然一笑。
“事不宜迟,不过且让我好好想一想具体动作。现在,先再给他俩拍上几张吧。”说着,喻锐手拿相机起身,忽地“哎”了一声:“这是什么?”
他从游泳池边拾起那串粉色的钻石手链。
“是喻敏给Enid带的礼物。Enid不喜欢钻石,也不喜欢手链。我看,多半还是得我来带。”
“他倒真喜欢送这些自作多情的礼物。他给你送了什么?”
“一幅画。画的是山核桃,一片的绿色很美丽。但那画的作者,我十几年前喜欢过一段时间,现在却并没有多少感觉了。”
“核桃?”那粗枝大叶的树。喻锐知道喻敏和蒋宜男之间的旧事,因此也并没有如何惊讶自顾自找寻抓拍两个孩子的角度去了。
两个孩子在夏天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游泳。喻寒贴着喻旭元的背飞快地游过去,喻旭元跃出水面,笑起来。他俩又玩了大概半个小时,觉得累了,这才从泳池里出来,脱去泳衣,换上背心短裤,推着自行车出去。
他们看到喻敏和喻升德从别墅里出来,身边还跟着喻锐和蒋宜男。喻寒想起对自己喜爱运动不满的父亲,他“一动不如一静”的言论,便说道:“我们先等等吧。我不想叫爸爸看见。”
喻旭元应声停住了脚步,他低声说:“大伯这是要走?他不在这里住吗?我以为爷爷要留下他。”
“他把爸爸惹得不开心了?”
“看脸色,爷爷是挺严肃的……”
两人等了许久,都不见喻升德回去,很不耐烦。总算看见喻升德转过身,由蒋宜男搀扶回别墅,觉得很是高兴,不再看只身走向轿车的喻敏,只是一路把自行车推到阶前。
“弟弟,Enid。你们这是要出去骑自行车?要多久?”喻锐站在台阶上问。
“打算骑到湖那边再回来。”
“又要比赛?好吧。还有,Enid,你不要那串手链了?就那么丢在游泳池边,被你妈妈捡走了哦。”
“无所谓啦!妈妈想要我就送给妈妈……二哥,你说完了吗?我和弟弟要走了!”
“好吧好吧……”喻锐笑着,和儿子击了个掌。
夏日黄昏,晚风迎面吹来,两个孩子蹬着车子,飞快地骑了出去。喻锐微微眯起双眼,望着他们,又转过头。喻升德右足跛行,年老体弱,此时还在上楼梯,他那一头白发如芦花般在晚风中轻轻摆动,显出旁边的丽人是何等绿鬓朱容的娇妍。丽人忽然回头,似乎不经意地溜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若无其事,但他却看得分明,她发髻上插的步摇,摇晃得十分剧烈。是在笑吗?
喻寒和喻旭元蹬着车子,冲出门外,一路超过喻敏慢慢挪动的轿车,疾冲而去,喻敏只听见他俩爽朗的笑声。笑声,笑声,年轻人的笑声若有实体,怕是如老年人的白发一般难数吧?他仍旧慢慢地驾驶着汽车,任窗外晚风如绫如纱地掠过。被捣碎了的心慢慢地生长了,在这朦胧淡蓝的天空下,在他空荡的胸腔里,血浆碎末浮沉,心如海浪,羡鸥鸟偕飞。
END
备注:算是好久没写文的复健吧?未经修改,以后可能会改动一下的。灵感来自诗经的《君子偕老》。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阿千
天临路商业街以一家高档热闹的“国贸商场”为始一路连到另一头的住宅区,一路上各式店家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每逢周末总是人头攒动热闹极了。沿着天临路一直走到了中段才逐渐冷清,不再见那些阔气出名的大店,多是些一米多宽的小户了。门店虽小,但是纵深很深,天临路商业街虽然热闹,但是毕竟不如市中心的商业区,也吸引不来那么多的大店,后来这一块人流量少的铺子就划成了小门店租出去。这里也多是个体经营的小店为主,一些服饰店、干洗店、水果店、照相打印店。从那些富丽堂皇又热闹非常的大商场出来,到了这里多了一些生活气息,常来的客人也是周围邻居街坊的常客,没客人的时候店主们多在门口闲聊。
“小齐,回来啦!这两天去哪儿啦。”常美玉正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隔壁甜点铺的王雄聊天,远远看见一个穿着夹克身材匀称的年轻人骑着车飞了过来。
自行车的车铃叮叮作响,伴着年轻人有活力的声音:“美玉姨,我前两天工作出差去了!”齐锋车一拐,在一旁的店门口停了下来。
“今天过来玩呀。”
“今天有事找聂哥,下次来找您。”
齐峰从小住在这片,和店主们都很熟悉,只是今天他好像没有功夫闲聊,他一把拿起车篮子里的小包,三步并两步跨进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铺。天临路中段的小店装潢大多比较随意,多是玻璃门窗加上贴纸招牌。但是这家有点与众不同,中式雕花双开式的木门显得颇为古朴典雅,门口也没有挂招牌或是广告语,暗沉的木门乍一看会淹没在红红绿绿的橱窗中。
一进店,齐锋就看到狭长的店铺尽头,一身唐装长袍的店主捧着杯子坐在太师椅上喝茶。店主聂旻看上去是一名三十左右的青年,一头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有些男女莫辩,他和这间木质大门的小铺一样,和周边的烟火气格格不入类似。
“聂哥,裴哥,好久不见!”他风风火火往里走,和店主以及站在右手侧玻璃柜台后面的裴黔打着招呼。玻璃柜里有各式各样的东西,让人一时看不出这家店是买卖什么的,有旧式的照相机,粗糙的木雕,暗沉的玉石,也有锈了的金属物件,像是单片镜,眼镜链等等,不一而足。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这些东西一看就是旧物了。这里像是一家二手商店。
店主聂旻点了点头示意没有回应,裴黔倒是热络地招呼了起来:“小齐,出差怎么样了?”
“发生了件大事!我们本来是去培训的,结果有个女孩子东西被偷了!”齐锋的火急火燎地走到店主的桌边把手机往店主面前一凑,那是一张古玉的照片,那玉形似凤鸟,一头穿着红绳。那玉看上去颇为润泽,水头也好,确实看上去是块老玉。“这就是那姑娘被偷的玉,从小戴着的。聂哥,你懂古董,帮忙看看,值不值钱。”
“人家从小戴的玉,恐怕不是钱能衡量的。”裴黔是店里唯一的店员,看着二十五六的样子,倒是没有像店主一样穿得古色古香,普通的衬衫长裤,笑咪咪的样子,儒雅随和,他听到齐峰的话,搭腔道。
“确实,而且就算不为了钱,我们警队丢了东西总要争找回来吧!偷东西偷到警察头上来了,太贼胆包天了。”
“这件事你们没有立案调查吗?告诉我们没关系吗?”裴黔有些疑惑。虽然齐峰一直话很多,但是他也机敏,不该说的绝不会多嘴一句。这事听上去警队内部很重视,他又怎么会口无遮拦?
“人姑娘人美心善,后来看大家都忙就说身外物丢了就算了不追究,但是我觉得不妥,想帮帮忙。你想一小姑娘,23岁刚毕业来我们这,就掉了宝贝,人家懂事说算了,难道我们就真的不帮?这不显得我们这个大集体冷漠嘛!”
“这玉看不清。”聂旻看了一眼照片就撇开了眼睛,并不去搭腔。
“这个照片算很清楚了,我这个手机可是259PPI的!”他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是今年诺基亚的新款,刚上市不久,价格不低。他煞有介事地翻开屏幕,将屏幕旋转了90度,“你看,还能旋转机身,侧边有拍照键,这样就变成手持摄像机一样了!200W像素,拍照可好了,专业的!”他又把屏幕转了一圈。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实物丢了,勉强看看吧。我就是想确认这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作怪就好。”
“你是人民警察,怎么还信这个。”
“聂哥这里不是旧货多嘛,这种老东西可都有灵气,神神鬼鬼的谁说得准呢,我从小长到大,在聂哥店里亲眼见过无数回了!人不能迷信,也不能迷不信啊!如果知道有神鬼破案思路也不一样对吧!我来先排除一个错误答案嘛!”
裴黔看向老板,而聂老板闭上了眼摇摇头一副齐峰孺子不可教的样子,他那又直又长的黑发靠在椅背上也轻轻晃动。
“你们也帮我想想,能是谁拿的。”齐峰坐到一旁另一张太师椅上,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们这次集训在郊外的梧桐山上,梧桐山上有座灭度寺,寺不大,注册僧侣只有四五个,但是在宗教界颇为有名,传闻这里的梧桐山是凤凰涅槃重生的所在,因此很多高僧临终前都选择来此处圆寂焚化。而齐峰这个女同事是个孤儿,叫吴桐生,是被人抛弃在梧桐山上,当时身上就戴着这块古玉。那玉酷似凤凰。她天生有六指,在右手的小指旁还有一节没有骨头也没有功能的拇指。孤儿院的人都猜测是因此被抛弃的,有人就想出法子安慰她,说她这是凤凰托生,鸟的翅膀上不就有个勾吗,这多出来的拇指就是证据。当然这都是人家的安慰话了,年纪大了也就不信了。
“讲重点。”聂老板习惯了他讲起来总是过分夸张,眼见齐峰越讲越远,冷冷地截住了他的话头。齐峰连声答应着往下讲。
警队时常去梧桐山上集训,男警员就借住在灭度寺的屋子里,女警员们不方便住在寺里,就安排在寺外另一处房子。那房子在后山的另一个山峰上,和男警员住的地方也隔了一道悬崖,只有一座吊桥相连。吴桐生睡前却发现包里的玉不见了。就像裴黔说的,那玉是吴桐生从小戴的,还可能是她身世唯一的线索,哪怕不贵,她也急坏了。几个姑娘找了一晚上也没有找到。
“你说一块玉怎么可能凭空消失了呢?所以我就疑心这玉有些神神道道的。”
“这山上虽然是灭度寺的地界,但是也不能保证没人溜进去不是吗?谁偷了都不好说。为什么要疑心是鬼神。”裴黔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撑着头,颇有兴趣地说着,“所以是什么让你们觉得这玉丢了十分不可思议呢?”
“我们认为外来人行窃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行李和玉都放在一起,如果是来盗窃的小偷,为什么不拿财物,单单拿块玉呢?当然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是我们认为可能性较低。那天听到小吴讲玉的事情的人可能性更大,我数数啊,算上小吴三个女同事,算上我三个我们单位的男的,再加上主持修心禅师和修德禅师,一共8个人知道玉的事情,也看到小吴把玉放在哪儿了。”
“后来那天晚上吊桥正好断了,女舍那边副峰非常陡,只有桥能过去。而且当时只有三个女同事在那边,这么看来是不是那三个女同事嫌疑最大?但是她们一直在一起,没有人有机会去拿走玉。我们十点熄灯,她们三人九点半准备去澡堂洗漱的时候都看到玉在行李这里,三人一起去的,回来的时候大概九点四十五分,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玉没了,所以我才说这事有点怪异。”
“破不了案就怪鬼神,你倒是很能干。”聂旻发表了听到现在的第一句评论。
“三人洗漱的时候一直都在一起?”裴黔随即又问了一句。
“澡堂有隔间,但是三个人说一直在聊天,间隔时间怎么都不够出去回来一趟,还不留下水渍吧?更关键的是因为桥断了,她们三人离不开那山头,而且后来几个人把那山头翻了个遍,就算偷了玉也没地方藏,所以实在是不像她们干的。”
“我倒是觉得可能性还挺多的,比如说拿了玉之后扔下了山崖不就找不到了吗?”
“裴哥,你这就犯了新本格推理的毛病!过于注重诡计而不考虑现实性。”
“什么是新本格推理?”
“就是说,虽然把玉扔了也能说得通,但是既然好不容易拿了玉又何必要扔掉呢,虽然极端个例是有可能的,但是除非有非常明确的线索,或者在其他情况都被证明不可行之后我们才会考虑这些极端个例。”
裴黔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想自己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想了一会儿,他又抬头问道:“有道理,那么桥断了又是怎么回事?”
“哦,这事也挺巧的,我们是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桥断了的,但是有证据证明前一晚桥就断了。我这两天不是整天嘚瑟我这新手机到处拍照嘛,”齐峰倒是有些自知之明,“我拍到了桥断了的时候。”齐峰把手机里的照片翻找了起来,好一阵才找到了他说的照片,看来照片存量确实不少。裴黔也放下抹布,走出柜台去尽头的准备室里洗了洗手,又过来看他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竹竿似的青年和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的合照,他们坐在户外的石桌椅上正在掰手腕,后面还坐着一个和尚打扮的清瘦中年人,双手相对插在僧袍的长袖中,微笑着看着另外两人。“这是吕队长和范哥,我们三个住在一起。后面那是主持,我们基本上每年都会去山上特训,吕队和主持挺熟的。他们两个年龄相近,二十年前吕队刚当上警察的时候好像主持还是个刚毕业的和尚。修心大师佛教专业毕业的!我之前都不知道和尚还要上大学的……”
“说重点。”眼看他又要扯开,聂旻适时打断了他。
齐峰于是指了指照片:“看这里,虽然因为是晚上不是那么清楚,但是这里能看到桥只剩下木头桩子了,峡谷之间漆黑一片,这是大概9点的时候拍的。”他又往前翻了几页,“这张照片是大概8点的时候拍的,能隐隐约约看到峡谷之间不是漆黑一片的,而是有颜色的桥面。所以桥是8-9点的某个时候断的,而玉不见的时间是九点半到九点四十五之间,所以应该其他人似乎没有作案的可能性。”
“桥是不是人为弄坏的?”
“这就不清楚了。”齐峰又开始翻他的照片,“女生们困在那头没有食物,我们必须快点让她们回来,所以第二天发现桥断了之后我们都在忙着找人修桥,山上山下跑了好几回,吊桥的旧桩被挖掉了,我也没注意。但是我知道,是从我们这边断的。哦而且因为我们当时还不知道玉的事情,急着救人所以进出那边宿舍不知道要保护现场,等知道的时候脚印指纹都乱了,不然说不定还能找些线索。”齐峰翻出了工人们帮忙搭建临时吊桥的照片,那山谷并不宽,看上去只有三、四米。
“这还真是多灾多难啊,还好人没事。”
“是啊,还好建桥的同志们熟练,一根铁索嗖得一下就打到了那一头,快速铺上钢板,临时桥就搭好了。”
“说实话,小齐给的线索太少了。就算桥断了,像搭桥的工人那样也可以打铁索绳子过去,又或者,说得夸张一点,这个峡谷大概只有四米,男性的话,会撑杆跳的说不定也能跳过去。我知道你要说我‘不现实’,但是你没有证据去证明这些‘不现实’,凭空想是想不出结果的吧。”
“这两个想法不错,裴哥你有想法,我可以去帮忙找证据嘛!只要找不到打洞的哼唧和撑杆的痕迹应该可以说明这两种想法不对吧?”
“是的,但是现在开始搜证恐怕有点晚了。”
“唉,裴哥说得对,主要没立案,没办法去搜证……”
“物品价值不够立案。而且你是片警,就算真的立案也不归你部门管。”聂旻看着齐峰慢慢翻着照片头也不抬。
“玉石这种物品价值嘛一向浮动很大对不对?这也是我想找聂哥看看玉的目的之一嘛。聂哥你不是国家注册的珠宝鉴定师吗?你看能不能出个估价啥的。”
“鉴定不是估价。”聂旻突然转口,“照片往前翻一下。”
“聂哥你要看什么?”齐峰听话地往前翻起了照片。都是他在山上的时候与同事的合照、灭度寺的庙宇佛像和山林景色。
“停一下。”
“哦,这是正殿的释迦摩尼佛。”灭度寺虽然小,但是因为其在宗教界的地位高,香火一直很盛。香火足够,自然庙宇也建得雄伟宽阔,约有五米高的大雄宝殿中供奉的是佛陀释迦摩尼。缘于灭度寺与佛祖涅槃的传说有所关联,灭度寺大雄宝殿中的佛像并不像大多数庙宇一样是宝相威严的正坐着的佛陀,而是躺下的佛陀。佛陀向右侧偃卧,左足置右足上,这是传说中佛陀涅槃时候的场景。佛像两侧还有围坐着聆听佛陀最后的教诲的各位弟子们,黄色、红色、黑色的帷幔在外侧装饰,一直从屋顶拖到地上,上书经文,显得肃穆又慈爱。
“这和案子有关吗?”
“谁知道。”聂旻似乎想通了什么,嗤笑了一声,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大概是有了什么想法,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讲讲除了三个女的以外,其他人的行动轨迹。”
“九点半到十点那段时间吗?”
“从天暗下来开始。”
“我想想……我们吃好晚饭大概是5点半,庙里开饭早。灭度寺的斋菜太好吃了……明明没有任何荤腥但是超级鲜美!如果素菜都是那样的,那让我整天吃素也不是不行!”
聂旻一只手托着茶杯,另一只手在太师椅的扶手上敲打了两下。
“好好,我不扯开。我们吃好饭都在大堂里面休息扯淡,然后6点开始长跑了大概一小时,七点就解散了,那天是第一天,还在调整所以训练量不大。解散之后就回宿舍整理,吕队自己一个人一间,我和范哥一间,七点半吕队来查寝,完了他就去女生那边查。大概八点前回来了,然后就自由活动,我们三个一直在屋外打牌,就是你刚才看到的8点的照片。”他又翻了几张照片出来展示,8点-9点期间常有照片,多是吕队和范哥在打牌的照片,间或有些房子外景。房子外形十分古朴,是青瓦的屋顶,白色的墙,墙边还堆了些木柴稻秆,上面盖着黑布。大约是寺庙节俭,只有门口一盏白炽灯。昏黄的灯光下,那白墙和黑布都泛着光,那柴堆看上去有点像一堆黄色的稻子。裴黔花了一会儿才辨认出这是什么。
“牌技不错,能空下手拍那么多照。”
“那当然,我可是斗地主桥牌升级麻将样样精通。可惜只有三个人,只能打个‘争上游’。那还不是我最擅长的领域。”
“后来修心大师来了正好凑了四人?”
“哦,修心大师啊……没有,出家人怎么会和我们一起赌博呢!虽然我们也不玩钱,但是反正说是这种有胜负的都不玩,说胜负心也是贪欲。什么什么的。”齐峰又翻了翻照片,8点40的照片拍到了修心大师,“他大概8点半之后来的。本来吃好饭,吕队就想找大师聊天,他们认识很久了嘛,但是寺里要做晚课,所以晚课结束他就过来了。”
“晚课几点结束的。”
“哦,好像7点半结束的,还敲鼓了。”
“那这一小时他去哪里了?”
“这个就不清楚了。人家是主持诶!不需要也要工作的吧!”
“他去过桥那边?”
“哦,去过。寺里被褥好像缺几件,等到晚上才送到女生那边,主持本来就要来找吕队,所以顺道自己送了。”
“那么巧,他是最后一个过去的人,然后他回来后桥就断了?”
“聂哥你怀疑修心大师?但是就算是他八点半搞断了桥,那个时候玉也没失窃啊。还不是绕回要解决犯人是怎么过悬崖的问题上。”
“我有个想法,需要你去找找证据。”
“嗯?所以他是怎么过去的?是像裴哥说的那种?锁链?撑杆跳?”齐峰看聂旻已经有答案的样子,眼睛一亮,急着追问,“我觉得有道理,他去桥那边的时候如果带根绳子绑在那头,回来的时候再绑在这头,就能从绳索上过去了!完全可行!不对啊,他要偷玉为什么弄断桥那么麻烦?我懂了一定是为了搞不在场证明!他特地来找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看断桥,证明自己桥断了之后过不去。”齐峰觉得自己说得合理极了不住地点头。
“你先继续讲。”
“聂哥我说的对不对?”
“先讲完。”
“好吧……修心大师看我们打了一会儿牌,后来吕队就和他单独聊天去了,肯定是九点之后。我和范哥也就准备洗漱去了。我从澡堂出来,吕队已经回来了也拿着东西进澡堂,那个时候应该九点半不到,因为当时范哥还说了‘难得第一天没任务,结果才九点半我们都要上床了。’之类的话。之后我们就睡了。那应该也不可能是范哥,我俩一个屋,十点前我们肯定都在屋里。”
“你们这张照片里为什么在掰手腕,不是在打牌吗?”
“哈哈哈,这个我跟你讲是这样的,我们打牌,吕队怕修心大师无聊就和他闲扯,修心大师就提起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打牌,很难克制俗欲什么的。范哥嘴贱就说,吕队还年轻过啊?吕队不服啊,两个人杠上了,结果就放下牌比掰手腕。这么一想,修心大师怕不是故意引我拍照。所以聂哥我说得对不对!是不是就是修心大师做的?”
“修德大师呢?”聂旻还是没有理他。
“我饭后就没见到他了,不清楚他去过哪里。”他停顿了一下立刻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你快说修心大师的事情。”
“所以你是觉得修心大师能爬过三、四米的绳索?你们队里有几个人可以?”聂旻阴阳怪气地质疑道。齐峰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管是绳索还是撑杆跳没有一定的训练都不可行。三四米确实很短,但是要通过绳索攀爬过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修心大师的细瘦身材不像是能爬过悬崖上的缆绳的人。
“我们民警没有这方面的训练,我和范哥倒是可以试试看……特警肯定可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知道自己的推断过于不现实。
“好吧,那聂哥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现在看来修心的嫌疑最大不是吗?你直接去问问他。”聂旻看了看手里的茶,茶已经凉了,他把茶倒进了水盂,裴黔在一旁帮他重新倒上热茶。
“我直接问他肯定不会告诉我啊!”
“不,你要这么问他,他一定会告诉你。”许久不说话的裴黔微笑着开口了,“你问他——”
“你们怎么都猜到了!!!!”齐峰发出了哀嚎
过了一个周末,夕阳斜下,每到傍晚闭店前,裴黔都会将柜台重新清扫一遍。他站在玻璃柜台后,一边擦拭一边想起了上周齐峰说的失窃案,“小齐是不是该来了,不知道我们猜的对不对。”
“猜错猜对都没意义吧。”聂旻还是坐在店里头的太师椅上,穿着不变的长袍,喝着茶。
“为什么这么说?”
“推理需要事实依据,推理小说作者可以向你保证他所写的是‘真实’,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能给你保证真实性。齐峰那小子说了那么多,他能保证他们谈论玉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偷听?能保证那三个女的说九点半玉还在没有偏差?更别说,那些他自己当时没能注意到的事情,他提都不会提一嘴。根据他的陈述来推测原委本身就没有意义。你说的‘扔下悬崖论’不是没可能。监守自盗也说不定。”
“好好,你说没有意义那就是没有意义。”
“有话直说。”
“不知道是谁那天兴致勃勃想了半天怎么过桥,盯着照片看得茶都凉了。”
“……”
“裴哥!”齐峰人未到音先至,他连喊了几声,走了进来。
“先是好消息!你们猜对了,修心大师果然有六指,我才知道原来六指是遗传的。他也真的是吴桐生她生父,所以想拿走玉。方法和你们讲的一样,九点的时候桥根本没断,他拿黑色的布遮住的桥,天太黑,灯又少,我们看不清,照片……照片毕竟……也有局限嘛……我这个已经很清晰了。总之、黑色的帷幔混在给女生的被褥里大家都没注意。因为我们去山上集训很多次了,他也很清楚我们的作息,所以九点半估摸对方在洗漱就又过去拿玉……他想太多了,搞得那么复杂,其实桐生没追究之后,除了我根本没人查。”
“坏消息呢?”裴黔问道。
“……父女相认是不可能的了,他现在的地位是不愿意和桐生相认了。被人知道大师有个私生女……唉……还有玉也找不到了。他拿到玉就扔到山谷底下去了。”
裴黔似乎早有料到,也叹了一口气。
“算了,这样的老爸不要也罢,到时候发现真相也不过是痛苦而已,而且我怕桐生知道真范儿惹来麻烦,你知道修心大师和政府里人关系都很好。但是我又觉得我好像没有资格替桐生做决定……我不知道……”
“你还想找玉吗?”聂旻突然发话。
“什么?扔下山崖了还能找到吗?”
“我是问你的想法。”
“……想!当然想!”
“明天来拿。”
“聂哥!你找到了?你怎么找到的?怎么回事?”
“等一下,”裴黔提高了音量,露出了严肃的表情,“小齐,你再仔细思考一下,真的要玉吗?那玉应该和修心大师关系很大,虽然我们目前不知道这玉到底有什么联系,但是若非如此,修心大师也不会冒险去偷玉。如果吴桐生拿回了玉,那么可能某一天她就会通过那玉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你真的希望她知道吗?她现在生活也不错吧,真的有必要让她知道生父是谁吗?”
“……”齐峰抿着嘴不再说话,他原本总是笑着的弯眉难得搅在了一起,这确实,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
“你慢慢想吧,东西放在我这里,你想要了就来拿。”聂旻‘笃’地放下了茶杯,转身慢慢踱步进了后堂。门外齐峰正傻楞地大喊着“你怎么找到的玉!”但是他充耳不闻。
后堂的拐角有个楼梯,和他的店风格一样是木质的,他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上了楼梯,呼吸声伴随着他的脚步,他一身暗红色的衣服仿佛融进了暗红色的红木楼中。他闭上眼睛,一手掐起了字诀,待他睁眼之时,他已身处一处山谷中,他的一头长发,被山谷的风轻轻带起。他看了看脚下,正踩着一块凤鸟形状的玉,玉的一端穿着红绳。
聂旻回来的时候,齐峰已经走了,只有裴黔在店里等他。聂旻把装着玉的盒子递给了裴黔,裴黔把那盒子打开,陈列到了玻璃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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