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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我被推荐向乌鸦老师学习,为此我得先做个眼部手术。说是眼部手术,因为要转变成四色视觉,神经和大脑都要做不小的改造。手术加上适应期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听前辈说,这半年脑子会持续地钝痛,像被塞了个铁块进去,睡眠时间会缩短到三小时,浑身的炎症持续不停。
更大型的手术要持续十年以上,期间经历更是能写一部《地狱体验》在母星上热销,我没什么好抱怨的。
一位妈妈牵着两个孩子,一边看着夕阳一边慢悠悠地走过。妈妈的手握得很紧,孩子像拽着绳子一样跳上跳下。我不知道怎么去看这一幕。或许半年后能看得更清楚。
妈妈对孩子的活泼毫无怨言,甚至连头也不回。但我想起我从前似乎被妈妈骂过。
“我手都要被你扯断啦!”她喊着,让我安静点。
然后她安静地离开了。
翌日,我拜访了乌鸦老师的实验室。这里比想象里还要有更多乌鸦。到处可见鸟类专用的实验仪器与显示器。显示器不断闪动,乌鸦在房间里飞行录入信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这家实验室正高效运行。
我进入会客室坐下,正四方眺望的同时,一个戴着乌鸦头套的人走了进来。他很是抱歉地微微躬身,头不停地点着。他的衣服像是黏在他的身上,裸露的皮肤有着亮闪闪的黏液。
“抱歉,这里的实验室不常来人。”他伸出手又缩回去,把黏液擦在头罩头罩人头罩的羽毛上。在他坐下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裤链没拉,甚至没有内裤遮挡的那物,忍不住笑出声来。
“所以你就是被推荐来的学生。”他抓了抓头,“人类学生我们没有经验。但人类是所有智慧物种里历史最为悠久,科研成果也是最丰富的,我希望能通过你人类丰富的精神世界有更深的了解.......”
“我将转变成四色视觉以了解世界。”我说。
眼前的头罩人在自己并不熟悉的身体里时,处处都是小动作,手不时抽动,头罩上也没有能看清东西的孔洞。
“啊,那你是鸟类文化爱好者吗?”
“可以算是,我今后也想不断转变视角。”我笑了笑,像开了个玩笑,“可能有一天也能从虾蛄的视角看呢。”
“虾蛄吗?是的,最近虾蛄那边的科学很让人着迷呢?”头罩人张开双臂,就像一只乌鸦,“那你有看过《树枝与羽毛》吗?”
“没有。那是?”
“那是鸟类的一部电影。非常好看。”他慢慢伸出手,比了个一。
回到家中,我打开灯,房间里杂乱无章地散乱着物品。我已经不知道如何去整理。躺上沙发,我揉着我酸痛的后背。那个实验室冷气开得太足,我的脊骨也被冻坏了。
闭上眼,我尽量放空自己。鸟是比较靠近人类的种族,也是因为当时的“提升”能力没有现在那么强大,很多地方都留下了人类设计的痕迹。新提升的虾蛄不仅继承了原物种的感官,文化精神喜怒也和人类相差甚远了。
我吐出一口气,手伸出去摸索。
抓到了,我看过去,那是我和我妈妈的合照。
相片里的两个人笑得都很开心,对着镜头比着V。老妈她笑得没了眼睛,半蹲下来,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把手贴在脸上,贼贼地笑着。
那天我们拿到了政府的补助,住进了新房。妈妈很开心,叫住了一同入住的邻居。
“朋友,我和我儿子想留下点纪念。”妈妈两手把相机递出去,又手把手教了那个姐姐好久相机该如何操作。
“yeah~”她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
“yeah!”
“能教出这样的孩子说明她自己也有责任吧!”
嘭——手砸在桌子上的声音,“他都报三次警了!回回都说他妈没了。”
“都TM在和他说过了,他妈是Ai,现在早上传了,人格都不落下。”
“那不就是没了嘛。”一个女声说笑着。
“回回说回回说。”
“你今年几岁了?”
“15岁。”
“你的妈妈,是属于人造婴儿计划的科学Ai,目的是为了抚养你度过幼年,按计划就是在15岁时回收的。”
“我妈妈去哪了?”
“你的妈妈是Ai,因此不存在她去哪里了的问题。她上传了,变成了不同的物种。”
“变成了别的物种?”
“嗯,完全不同的物种,什么都不同,信息处理量,文化,感情,什么都不同。”
“可我......”
“你认为她爱你?机器人也有机器人的爱,但那和你无关。”第一次,我从那个警官脸上看到讥笑的表情。
“你能理解乌鸦的黑色吗?”
警察局只去了三次。
或许那警察还在腹诽我分明是人造婴儿却问出宛如蠢人的问题。但我完全明白,没有任何疑问。
妈妈没有死,也没有消失,她变成了Ai。Ai能理解一切,人却无法理解她。她成了路上的计速器、智能路坎、一只虾蛄。她能看到世上一切颜色,能让庞杂的数据也仅仅有序。她的爱庞大宽阔,比一切都......
事后,我也去问过其他同是人造婴儿的朋友们。他们说他们的妈妈不会责骂他们,也不会留下一枚合影。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但是。
妈妈,明天我会成为一只乌鸦。
作者:安米的影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来不及改了,请原谅
***
“开慢点,多绕两圈。”漆黑的汽车里响起一道略显沉重的声音。“是!将军!”着军装的司机应道。
不断退后的街道渲染着雪白的色调,这是联邦城市最常见的颜色。将军望着窗外,白色流动着,他紧绷的表情仿佛轻松了几分。
不经意间,纯洁的白色之间开始混入许多不和谐的杂色,将军皱了皱眉头,那是一连串的帐篷。“那些是什么?”将军问道。“是流浪汉住的地方,将军。最近这种人越来越多了,联邦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议会的人到底在……”
“咳”将军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车子里又陷入了沉默。
联邦已经不如当年那样强盛了,并且与日俱下。
在联邦的边陲,叛军起义的消息传来了几次。虽然没有成功,但联邦十七个州的民众明白了议会的统治已经不是那么坚不可摧。东边的邻居虽然经历了一场动乱,但已经开始恢复过来。他们的防线不可能一触即溃,而即使联邦的将士真的能够摧枯拉朽,邻国广阔的国土也会让联邦的补给线变成所有参谋的噩梦。
这场战争只会联邦是通向地狱的单行道,希望他来得及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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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蠢货到底在想什么?”将军自言自语着,目光死死得钉在身前的态势图上,仿佛想用目光射穿它。作战命令已经下达了,议会中以极高的比例认定了开战是联邦唯一正确的道路。
多么讽刺,虽然他是反战派的一员,但人们依然认定他是联邦最锋利的剑,这是在无数次的胜利中证明的。
深吸一口气,他拿起电话。“通知各师长,我们要做战斗准备了”。也许一场闪电般的胜利能给联邦带来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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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声,脚步声,电话声,无数种声音闷在在作战室里发酵着。也许是缺乏睡眠的原因,这些杂乱的声音就像扎进脑袋的破片一样刺激着他的神经。将军靠在椅子上,今天之后,联邦会变成什么样呢?
副官急匆匆跑过来,打断了他的思绪。”将军,到计划时间了,请下令吧“。
将军有一点恍惚。他认识的,副官脸上的表情是对建功立业的向往,是对战争的渴望。这位年轻的将士真的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吗?
“按计划行动。”轻飘飘的声音点燃了整个房间,所有人都动了起来,这个名为指挥中心机器的齿轮开始转动。
战争开始了。
将军看向沙盘,他已经能够看到:1分钟后,炮弹就会砸在敌人的阵地上。10分钟后,联邦的空军就将撕开敌国的天空。30分钟后,他们的坦克就会冲过边境线。
但是他看不到这场战争的结束。
“愿联邦战无不胜。”,将军像是在鼓舞着身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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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联邦坦克躺在路边,炮台已经不见了,钢铁在燃烧着,像是一簇放大版的篝火。火焰晃动着,像是在努力将光与热洒向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联邦车辆。
将军放下望远镜。车辆与士兵,在道路上连成一条望不到边际的黑线。
天空轻易落入了联邦的掌握之中,但地面的推进陷入了僵局。敌人的意志远远超过了计算,在树林中,在沼泽里,在每一个城镇里,每前进一点,联邦的将士都要付出巨大代价。而哪怕在被占领的地区,游击队也让每时每刻的让联邦遭受着损耗。
但现在,敌人的首都就在眼前,只要这一战能够胜利,这些牺牲都将变为值得的,联邦能以此逼迫敌人签下停战协议,并会从这场战争中获取足够的利益,而这是它所急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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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纯白无瑕的的地面被各种毫无美感的工事堆满了。在这条甬道的最深处,将军捧着自己的配枪。士兵们来回穿梭着,搬运着各种弹药,并往工事上堆叠着沙袋或其他一切能找到的东西。
6个小时前,首都卫戍部队的通讯就已经断掉了。这场战争实质上已经结束了,以这个国家的战败,以他的战败。
也许当初未能攻占邻国的首都,战争就已经结束了。而现在,轮到敌军来包围联邦议会大楼了。在这个自己曾无数次想炸掉的地方,身旁这几百人就是最后的联邦军队了。
“将军,外面的人传来消息,半个小时后开始进攻。我们恐怕很难抵抗”。这位团长的声音停顿了一会。“我们...要不要考虑一下别的方式。”
只要从这里走出去,不费什么力气的举起双手,向外面那群家伙承认失败。一切就结束了,也许会收到审判,但也许能活下来,至少今天能活下来。
“让我一个人再想想”。将军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说完,他在阵地里里走动起来。
拦住一个正在搬箱子的士兵。“你今年多大了?”将军突然问道。
“阿?”士兵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报告长官,17岁“。
“新兵吗。”
“报告长官,我不是新兵,我已经干了一年多了,算老兵了。”
将军沉默了一会,没再说什么,只是怕了拍士兵的肩膀。他慢慢走向往更深处。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又像是突然轻松了下来。
几分钟后,甬道深处传来了一阵枪响。
作者:土木风
免责声明:随意
*叙事结构与部分叙述方式灵感来自凯勒《自身幸福的锻造者》
*建议现役社畜或曾当过社畜的老师观看,有愚蠢老板的观看体验更佳
盖瑞·查普曼是城中新来的聪慧人士,一颗冉冉升起的商业新星。此人青年才俊、仪表堂堂,浑身上下环绕着一圈盎格鲁-撒克逊的灵光,又生着一张伶俐的好嘴,来到这群普鲁士佬中间不消两月,就已风风光光地把一间家具商行开起来,房租都不需交。
企业家同僚们——按他的叫法——更惯用的称呼是各行各业的小店老板、小作坊主、小东家们——听他发表完那雄伟而不失条理的小小演说,没有不上赶着把自家生产的好东西给他过目,期盼与他强强联手、赚个盆满钵满的。在他们看来,那敏捷的才思与洋气的举止无一不是成功人士的证明,何况他说曾在伦敦开过商行,那地方没点能耐可立不住脚啊。如此他很快混得风生水起,狭小的会客室里常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哄笑,前几位企业家刚红光满面地出门去,下一拨宾客又来了。他回旋于这些人脉之间,过了几个月才猛然发觉:自己的店里还一件家具未曾卖出去呢。
说起城中这些家具店:早在查普曼来之前,这里曾掀起过一阵新式家具风潮,有的在桌面上饰一块波斯毛毯,有的照模照样地做出拿破仑一世皇宫里的沙发和圈椅,却绷上中国画样式的丝绸;另一些店主更有志向,干脆造出些鸡脚椅子、狮口床头之类彻头彻尾的新潮玩意。可惜大众的审美仍是粗鄙的,这些店接二连三地倒闭了,剩下的不过三家: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所出售的家具价格亲民、样式朴素,两家商品如出一辙,来自同一工厂;另有一家在城中心,已有近两百年历史。他们用料名贵、款式考究,桌椅边几无不镶珠嵌玉、典雅无比,无论是寻常人家还是小有富裕者,路过橱窗时都低头急步而过,生怕多看一眼就要收钱。如果有人胆敢细瞧底下的标价,那更是要吓一跟头了。这家店的主顾大多是城中巨富或贵族人家,另有一辆大厢马车,专门送货给几城之隔的宫廷。查普曼调查这些对手时,曾见那车停在他家门口,马儿的皮毛油光锃亮,鼻孔喷出的气都好似掺了金粉在里头。他当即下定决心,要以城中心这家为榜样,且要做得比他们还要新、还要好,独具特色,绝不做与另两家相同的模板货。城里人一定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桌椅板凳;而先前的新式家具,他指出,太注重外表上的创新,忽略了实用性。倘若谁能研制出外形美观之余,价格实惠、用途也便利的新式家具,定能引得市民争相抢购,其研发者成为本城家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家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房东听了他这席话,连连称是,当即免去他铺面的租金,答应待他生意兴隆再来分成,喜笑颜开地走了。话虽如此,对于这新式家具该怎么做,他也只算是稍有头绪。光是装修店面,他从英国带来的那笔薄财就已用去一半;为了尽快开业,还不得不从城外唯一那家工厂订了一批便宜家具过来,款式自然是与城东城西卖的一模一样。此时此刻,他看着那满当当的人脉记录本,再瞅一眼空旷得能赛马的售出入账册,愈发觉得当下就是该大干一番的时候。于是,趁家具厂的厂主前来拜访这位新主顾时,他先将工厂生产的桌椅沙发都大夸一通,又绘声绘色、慷慨激昂地把对房东说过的话再陈述一遍,接着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儿睨着人家,实则心里打鼓,瞅着人家的反应。
“好啊,好啊!”那年轻人一拍大腿叫道,“我看这事儿能成!你有什么想法?要什么样的桌子,椅子,还是柜子?怎样我都给你搞来——咱俩一块儿漂漂亮亮地把这事儿干起来,准叫我爸爸那老木头脑袋大吃一惊!”
这位青年企业家——与查普曼约摸一样年纪的——原来是厂主的独子。老厂主生了急病,临时把厂子交托给他来管,顺便叫这位公子哥提前熟悉生意上的事务。查普曼强压着心中的喜悦,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向他讲起自己的构想。“这主意还需完善,”他说,“但请您听后一定保密:它价值非凡,可不是人人都能来瓜分一笔的。”
您看——他讲,当今这世道对人的区分,没有比男女更鲜明的了。男人和女人不仅长得不一样、穿得不一样、想得不一样,每日的行程也都不一样。以读书为例,只有男人在劳碌一天之后,还有回家读书的意趣;妇女则是脑子空空,大字不识一个哟。而白天男人外出拼搏时,女人就端坐在家里,用丈夫赚钱买来的胭脂香粉往脸上涂抹,接着就悠哉游哉地对别的男子送起秋波来,或是出门与女伴一起游玩逛街去了。如此,书桌只有男人在晚上用,梳妆台则只有女人在白天用;无论是一天的什么时候,必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倘若能将二者合二为一,既腾出一张桌子的空位,价格也会比两张桌子要实惠得多。毕竟,以贵厂的产能,控制成本是不成问题的——单以上这些,就已使得青年厂主瞪大了双眼;待查普曼说到:等商行靠桌子有了名气,还能以同样的思路在沙发、座椅等一应家具上都搞上一通时,那双眼里已放出光来,一双手激动地搭上查普曼的肩膀。就这样,两位青年企业家一拍即合,约定之后再见一次面,正式把这事商谈一番。他们怀着相互的敬意,又闲谈了一两个钟头,临别时查普曼再三叮嘱对方别把事情讲出去,生怕这绝妙的主意传到竞争对手的耳朵里。他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回屋歇下,不断回味起方才的谈话,感到疲倦、满足又充实,仿佛已经干成一件大事。夜里睡觉时,还梦见有金子铸成的小精灵在会客室里跳舞呢。
过了三天光景,他新雇的打杂小伙卡尔终于捎来一张信笺,邀他去工厂一聚。为此他穿上最好的行头,专雇了一辆马车去城外,到那儿却吓了一跳:会客室里除那年轻厂主外,竟还坐了一个陌生人,已在很热烈地讨论他那想法了。
见他进门,两人一齐起身迎接,看上去互相十分熟悉,更是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厂主介绍说,这是他家合作十余年的木材场老板,此番前来是为商议桌子的用料种类和价格。那原木似粗壮的中年人连忙起来与查普曼握手,连声夸赞他年轻有为、视野广大,竟能构想出这样前途无量的企划;落座之后,又不顾他推拒,执意要为他倒上酒、点上雪茄,热情得好像这是自个儿家的客厅,查普曼则已跟他认识了十几年似的。真比本地这些蠢老板们厉害多喽——木材厂老板说,同时沉思似的吐烟凝视着天花板——唉,真好,年轻人!大地方来的年轻人!你们这生意可千万要带上我啊!我这人不善言辞、实诚、讲义气,这是出了名的;手中的木料又好又实惠,这也是出了名的。唉,真是见了面才知道世上竟有这么聪明的人!您别当这是恭维,要知道,我这人从不说假话,我们这些中年人脑子当真没有你们活络——先供料还是先结款,不过是说一声的事儿;千万要带上我啊!
听见最后这句话,查普曼终于确信:这是一位朴实的正人君子,值得结交的合作伙伴。三个新朋友当即凑在一块,商讨起这门生意的方方面面。他们首先就这读书化妆桌——或化妆书桌——的名称进行了一番辩论,对于两项功能谁前谁后,三人各执一词。年轻厂主认为其用于化妆的时间更长,应当放在主位;查普曼则认为读书才是真正高贵的功能,更浅薄的那一项无论如何都该是次要的。最后还是木材场老板一拍脑袋,定下“书妆桌”这一新词,既组合词义,又顺应谐音。三人为这天才的决定畅饮几杯,天就快黑了。他们醉醺醺、笑眯眯地出门去,约好明天老地方见。第二天,卡尔在城外奔波一趟,带着两份推迟会面的口信来到他的雇主屋前,发现查普曼自己也没起来床。他们直到这周末才再次聚在一起,决心要敲定桌子的设计。对此查普曼已有了些想法:首先,既然这一产品需要同时讨好男人与女人的审美,那么在外形上,是时候抛弃世纪初那些宫廷味儿的曲线,转而采用优雅的直角;每一条边都要无比地直,轮廓上不能有一点圆滑和坑洼在。这大胆新潮的设计应当成为后续本店所有家具的标杆。当顾客凑近端详那平直的桌腿与桌面,首先会闻见典雅的木头香气,其次惊叹于那不加涂饰的漂亮原木色泽;为此,出于对木材场所提供木料的认可,查普曼讲——他这周里可拒绝了一家油漆厂的邀请呢。瞧,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合作的!
对此另外两人点头称是。而在用途上,他接着说:它应当兼具置物和收纳的功能,尤以后一点为重要。鉴于它身兼二职,需要装下的东西自然是常规桌子的两倍,且取出时一定要方便,不能有任何阻碍。为实现这一需求,年轻厂主连忙说,可以打造两个立柜,辅以能够折叠的镜子,以及厂里独创的双桌面工艺,即:两层桌面用机械构造相连接,通过摇动手柄,能够灵活调整哪个在上头,哪个在下头。谁要用属于自己的那层,只要摇上摇下就可以了,不需费心去收纳桌上的陈设。另两位企业家对这技术啧啧称奇,当即敲定就这么办。他们很快请人画好设计图,传了几轮,看了几番,这个提提意见、那个来点儿灵感,改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干脆把绘图的工人叫来会客室坐了一下午,才终于敲定下来。
三位老板把手握了又握,各自深吸一口气,终于面对最重要的时刻,那心情比起等候妻子分娩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在过去半个月的相处里,查普曼已经用自身的才华与人品,充分获得了另外两人的敬意;因此,他们说定,木材与加工都不结费用,而是同店面的房租一样,待合作成功后一起分成,并签了合同。老实说,若不是查普曼有合作的决心,这便宜可轮不上他俩占呢!货款是死的,成品能卖出的钱可是无穷无尽的呀。三人对这结果颇为满意,暗自都觉得占了好处,高兴得痛饮了一整瓶威士忌,又去城中的饭馆大吃一顿,喝了不少啤酒。席间兴致最高涨的时候,查普曼突然问两位本地企业家:
“先生们,我刚来这座城市不久,还不甚熟悉——我想知道,咱们城里大概有多少户人家呢?”
“四百户。”年轻厂主说。
“四百户?哎呦,我刚搬来那年可没这么多人!”木料场老板惊叹道。
他马上又要扯起自己那些闲经历来,天知道这两周里因他这张嘴,一行人浪费了多少时间!查普曼赶紧为他续上一杯啤酒,接着说:
“四百户!——先生们,我提议:”
他举杯站起来,脸上容光焕发:
“我提议——我们该有这样的自信,即只要是看到我们产品的家庭,没有不买的道理——伦敦的商界流行这样一句谚语,一个人的财产与其野心是匹配的;有多大野心,就开拓多大的疆土——当然,谨慎仍是一种好品质;我就此建议,先生们,第一批‘书妆桌’的生产数量应当提升到两百张!”
桌上沉寂了半晌;之后,年轻厂主猛地一拍桌子,叫道:
“四百张!就这么定了!谁家若是不买,那是他们的损失。”
“我看你们就是胆子太小。为什么不把隔壁镇也算上?八百张正合适!”木料场老板打了个酒嗝,也喊道。
全饭店的人都扭头望过来,他们却丝毫不觉得尴尬或者丢脸什么的;要知道这些可不是路人,是未来的主顾,是要把金币银币高高兴兴地送到他们手里的人啊。查普曼却突然退缩了,好说歹说,终于劝动他们先定两百张为止。三位企业家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东倒西歪地分别由人送回家去了,不断感叹:多好的一桩合作,还有两个知己!这门生意可千万要好好干;要是如此的好机会和好友谊能被当作寻常事物来看待,世上就再没有所谓的幸运了。
不幸的是,命运常常先使人稍尝甜头,趁人飘飘然之际,就要抬起它的尖头皮鞋来踹你了。两百张桌子生产了一半时,三位伙伴像平常一样,约好在家具厂小聚。他们边喝边聊,开怀大笑,气氛比以往都热烈,因为书妆桌的巨幅海报刚贴出不到两周,就已来了两位顾客。要知道,按照查普曼在伦敦的经验,新产品的头三件往往是最难卖的;待到口碑三传三十,三十传三百,订单就要滚滚而来了。这任务转眼间可完成了三分之二呐!在这项成就上,三个人都有功劳,三位企业家缺一不可,这足值得碰十几次杯,互相恭维一个半钟头来庆祝。酒瓶很快见底了,年轻厂主站起身,暂别两位同样满面红光的朋友,要去拿他父亲珍藏的佳酿来。回来时,他竟空着双手,脸色煞白,方才的神气劲儿不见踪影。他畏畏缩缩地来桌边坐下,马上又弹起来,双手垂在身前互相捏着,眼神不安地瞟向门外,好似马上就要大祸临头,或者要让刽子手拉出去砍头了似的。
“怎么啦?”查普曼问,”坐下呀!”
“咱们喝得太多,你家那抠门老头不乐意啦?”木材场老板眯着眼打趣道。
“比那还差,”年轻厂主慌慌张张地说,“比那还差。”
话音未落,一旁的屋门上就传来嗵、嗵、嗵三声沉重的叩响;年轻人当即浑身一哆嗦,顶着一张视死如归的、解脱般的小脸跑去开门了。一个干巴巴的矮瘦老头儿跨进门来,先瞪了他儿子一眼;目光扫到木料场老板处时,老脸上绽出一个露齿微笑,点了点头;之后嘴角就撇下去,那刻薄的、傲慢的眼神死死地钉在查普曼身上,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个透。
这不是大病初愈的老厂主是谁?查普曼连忙站起身来,先恭喜他康复,又赞美起他家厂房之大、产品之好、他本人之精神矍铄、他儿子之年轻有为,话里话外不忘透露出这合作关系的成功与亲密。老厂主却只盯得他脊背发毛,待他说完才开口:
“看样子,就是您与我儿子签了合同咯?”
“那当然是。”查普曼回答。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这批桌子的成本太高,我们负担不起。这桩合作呢,就只好到此为止喽。您回头找见证人来把合同销了吧。”
这话在查普曼听来,真无异于五雷轰顶!他呆愣愣地瞪着老爷子,老半天才说:“可是,可是——您的担忧我可以理解,可无论是我们还是您儿子,在这件事上都已付出了许多...”
“我知道。哼,可不是许多!都记在工厂的账面上呢。”
“您不用担心成本的事;我们已渡过最难的一关,接下来涌来的订单必会让您大吃一惊的。”
“那么,我问您,这桌子开始售卖多久了呢?”
“令郎给出的样品半个月前到达店里。”
“卖出几张了呢?”
“一位客户在刚上架时便一眼看上,当即买走了,非常喜欢;另一位是颇有名望的议员,是为自家儿子购买的,临走还说要向邻里、同僚推荐一番呢...”
“两张!两张!您信不信,我抡动这老胳膊老腿,打一批白面儿桌子拉到集市上叫卖,都能卖个三五张出去?我的老天!半个月,两张!这生意我干不了,您找别人去吧。”
“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您经营这么多年,总该明白做生意急不得的道理吧。”
“是我讲得还不够清楚么?我说不干就是不干,您还赖在这干吗呢?若是好处不够,已经生产的那一百张破烂儿就当送您了,忙您的去吧!午安!”
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活像打发叫花子,他儿子像个鹌鹑似的窝在一旁,不敢吭声。查普曼只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梗着脖儿向外走去,心想之后再从长计议。他已打算好了:这点屈辱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别把老头儿惹毛了,合作泡不泡汤可不是一句话能说了算的。这种人半辈子都生产一样的东西,自然排斥新事物;只要把书妆桌的优越前景讲解明白,对方的态度定会大变样,谁讨好谁还不一定呢。
第二天他就再次来到家具厂,说是来解除合同,实则拎着精致的礼物,是直奔着老厂主去的哩。他围着人家绕来又转去,老头儿的烟斗还没拿出来,他火柴已经划着了;一句句漂亮话中间不时地提一提他这桌子的设计理念。每过一个钟头,他就掏出怀表发发牢骚,抱怨那见证人怎么还没到,天知道他压根还没联系人家呢!老厂主余怒未消,对他这一张笑脸却不好发火,只好任他跟着。这给了他很大的鼓舞,认定是他所讲的起了作用。第二天他故技重施,趁热打铁,又足足在工厂献了半天殷勤,老头的脸色却不及前一天好了,不到下午就撵他赶紧离开,别在这碍事。他提出继续合作这码事,老头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趾高气昂地走了。他心神不宁地在大街上瞎逛了一下午,感觉事态无可挽回,自己将要坠下万丈深渊似的。当晚他愣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着,很快调整好心态,决定放手一搏。第三天他不得不带见证人去,因为同样的伎俩使不了第三次了。他到工厂时,老厂主、小厂主与木料场老板已在会客室里聊开了。他听见里面觥筹交错、笑声连连,稍稍有了些信心;敲门,说明来意,向老厂主介绍见证人——老头儿只是点了点头,让他们落座。
纸笔都已摆在桌面上了。查普曼却慢吞吞地拿起笔又放下,清了清嗓子,再次问老厂主:
“我得向您确认一下,毕竟此事关乎我们两家的未来发展——您当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愿了么?”
“我说得还不够明白么?您死了这条心吧。”老头子不耐烦地回答。
“那么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查普曼深吸一口气,支支吾吾地说:
“照您这样做,应当算随意毁约,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您该给些补偿...”
“你说什么?”
“我说,您得给点补偿——不是指那一百张书妆桌,当然,那是您分内的,而是最起码应该把约定的第一批生产完...也就是说您至少应该做足两百张桌子,再加上运送的费用,以及因毁约产生的仓储租金...否则,对您这种行径,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向我结识的企业家同僚广而告之...”
话还未说完,老头已暴怒地跳起来:
“你给我滚!你这个蠢货!你这头驴!还规矩呢,不知羞耻的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玩意,你还想威胁我吗?一百张桌子喂不饱你的!我偏就把这合同撕了,你能怎么地吧!有把我烦透了的这两天功夫,不如上木匠铺自己学学打钉子,眼高手低的混帐蛋!圆白菜脑袋!脑壳里塞了刨花的东西,还自称企业家咧!给我滚!”
他抬起脚来去踹查普曼的屁股,后者一扭身躲开了,老头子气得弯着腰大喘起气来,把另外两人吓得够呛。查普曼也上前去扶,立刻又遭了一脚,不得不拔腿就跑,老头子咒骂着在后面追,嘴里仍喊着:“滚,给我滚!”
“爸爸,爸爸!”小厂主大叫着去拉他爹,头上当即挨了一巴掌,立马把嘴闭上了。木料场老板也上来拉人,可惜他早喝得东倒西歪,压根儿使不上力。查普曼就这样给踹出了会客室,愣是一路赶出工厂大门才算完,老厂主还故意当着他的面儿,把那铁栅栏门给锁上了。
“再让我看见你,非叫人来把你打个臭死,”老头警告说,“谁还不认得几个朋友似的!”
说完,他就气哼哼地上楼了。年轻厂主见状,立刻凑到栅栏门一侧,一脸歉疚地对查普曼说:
“真是对不住,我爸爸他就是这脾气,您别往心里去——这事儿怎能闹得这么让人难过呀。不管怎么样,那一百张桌子我都得雇车给你运过去,只是后面的恐怕无能为力啦。唉,可惜这门好生意,恐怕我是没办法跟你们一块走下去了——你们有需要的,一定要找我,我能帮就帮;千万别忘了我这个朋友啊。”
年轻人说着,几乎要抹泪了;查普曼也深受感动,两人隔着栅栏拥抱一下,又聊了几句,楼上就传来老头喊他儿子的声音,查普曼也拍拍方才追逐途中蹭的一身墙灰,怅然若失地回住处去了。
合同的见证人站在一旁,默默地看完这场闹剧,摇了摇头。
“说是圆白菜脑袋,真是有失偏颇啊。”
“怎么讲?”木料场老板迷迷瞪瞪地问。
“圆白菜通常知道自己是圆白菜,” 见证人说,又似乎觉得后半句不太妥,摆摆手咽回肚子里去。
话虽如此说着,这年轻英国脑瓜中的聪明才智,可是货真价实的。刚消沉了不到半天,查普曼就已想明白:只要货物与另一位伙伴还在,事情总归会有办法;再过两天,就遣卡尔把木料场老板请来,又在自己的小会客室里谈笑风生了。有此一遭,他们决定先按兵不动,待手中的一百张书妆桌很快售卖出去,再寻找新的厂商,凭销量来谈价格。谁料一周、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愣是没等来第三个顾客,连先前卖的两件也退了一个。
退货的妇人来势汹汹,连珠炮似地讲:首先,这双层桌面中间的空隙过窄,每次换桌面时,新摇上来的桌板总会将下层的东西推落个干干净净,不知打翻了多少瓶瓶罐罐。她将两层之间的距离调宽,桌下便又没地方放腿,只好抻直了胳膊够着去用。谁知不到两周,桌面之间的连轴又松脱了,上层桌面嘎吱作响、摇摇晃晃,只得靠墙安放;偏那摇杆又需要空间才能转动,因此每切换桌面时,又不得不将桌子搬出来些,换好再推回去。至于立柜太累赘、折叠镜子太沉重等小毛病,更是多得懒得说了。简而言之,单这一张桌子,竟使她折腾来折腾去,天天遭丈夫数落。倘若他们不肯把这玩意退了,她非要在店里闹起来不可。
查普曼赔着笑退给她钱,连声道歉,待人家走后却嗤之以鼻,只觉是她脑子愚笨,使用不周。他围着样桌左看右看,心里仍不踏实,改日便带上礼物前去拜访第二个买桌子的议员,询问使用体验。那位绅士和蔼又热情地引他进屋,来到他儿子的卧房——方方正正的书妆桌摆在地上的一众玩具中央,像被一群矮人拥簇着一样,那小孩正将两层桌面摇得上下翻飞,风车似的呼呼作响呢。
查普曼瞠目结舌地愣在原地,议员笑眯眯地对他讲:这孩子一向喜新厌旧,他曾买过许多昂贵的玩具,最终都在库房里落灰;像这样能使他连玩一个月而不减兴趣的,实在是很久没见过了。即使查普曼不来找他,他也要差人去家具行一趟,再订一张回来存着呢。他当场问查普曼要来记事本,约好送货时间,付了定钱;后者则全程瞪着俩傻眼,直到出门去才回过劲来。
他午饭都没吃,当即马不停蹄地回到店里,派遣卡尔出门进行调研——所谓调研,就是站在店门口拦下些有闲工夫说话的人——问问大众的购买意愿。结果是:卡尔问过的三十个人里,没有一人乐意买台书妆桌回家。其中二十个是种地的、给人做工的,或是拿微薄薪水的小职员,他们只要家里有张桌子就可以,不必将功能分那么讲究;另有两个穿金戴银,家中富裕,有专门的书房甚至化妆间,不需要这两张并作一张的抠搜玩意。剩下八个不穷也不富,单纯认为这设计蠢。查普曼瘫在椅子上,头晕眼花,缓了好一会才爬起来,急忙叫木料场老板前来议事。这位可靠伙伴很快到了,手里还拎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叫他尝尝,对眼前的危机还半点都没觉察呢。
“出毛病啦,”查普曼叫道,“出大毛病啦!”
两人先凑在样桌前研究半天,搬着椅子来回试验——说起来,这还是他俩头一回坐在自己造的桌子跟前呢——得出结论:书妆桌的设计确实从最开始就有大问题。他们怪起家具厂这所谓新技术,怪生产工艺太差,又怪年轻厂主对工人的设计成果未加筛选,毕竟他干这一行,对不合理的图纸理应能够甄别——所有人中,只有他们俩自个儿没有问题。至于市场定位上的失误,两人苦闷地喝起酒来,期间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查普曼的手指不住地敲起桌面,嘴里不时发出烦恼的啧啧声,像是陷入沉思;木料场老板则一口一口抿着酒,期望他在迷糊之前想出什么来。这使查普曼不禁生出些不满,毕竟除去“书妆桌”这无关紧要的名字外,那颗愚钝的木料脑袋可再没出过能用的主意。红酒喝完,很快到了晚餐时间,他们出门吃饭,又去了签合同那天的饭店。这天是休息日,周围用餐的客人多是一对对夫妇与订婚情侣,街上也有许多男女一起出游,有的亲密无比、腻腻歪歪,有的缺乏激情,看着像是两个异性熟人碰巧搭在一块儿了似的。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天,查普曼望着这些成双成对的人们,突然一激灵,两眼放光,将刀叉往桌上一撂,拿起外衣就叫侍者结账。
“什么事儿呀?着什么急?”木料场老板惊诧地问。
“您慢慢吃吧!”查普曼激动地穿上外套,转眼已快走到门口了,“我知道这困局该怎样解了——真是天才的主意——您等着吧!明天您就会知道,我们面对的是怎样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他一路急走回店里,交代卡尔今日不用锁门,紧接着把自己关进办公室,点起煤气灯,在屋里不住地转着圈,时而写写画画,完善起自己的构思。卡尔第二天一早来到店里,惊讶地发现雇主一夜未睡,却比前一天还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态度比以往和善许多,嘴角挂着压不下的微笑。他再次差遣卡尔叫木料场老板过来,他自己则搬来记账用的小黑板,搁在会客室里。他的合作伙伴刚踏进门,他就一跃而起,迫不及待地问他:
“您还记得城中心那家家具店吗?”
“当然记得,他们的高档木材也是从我这拿的货呐。”
“那正好!”他清了清嗓子:“您看——”
“昨天晚餐时,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饭店里用餐的,以及街上路过的夫妻里,往往是穿着朴素的更亲密;凡是丈夫挂着金表链、妻子撑着丝缎阳伞的,反而生分得像陌生人似的。这是上流社会长久以来的一大弊病,即:权力与地位越是高涨,丈夫回家的时间就越少,也越不乐意看见妻子的脸。上到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当然,这在我们英国更知名——下到昨天坐我们邻桌的夫妻,都不过是这么回事儿。从古至今,贵族女子都在哀怨丈夫与自己生分,我却从中看到:那生疏了的距离刚刚好能摆一张桌子在里头!”
他在黑板上画起小草图来。首先,要舍弃掉鸡肋的双层桌面,拆下其中一张桌板,并为一张能供两人同时阅读的书桌;折叠镜仍保留在女人那侧,于此同时,增加专门的书箱与化妆品收纳柜。只要在丈夫阅读的时间里,妻子也能够加入其中,他说,对于男人来讲,将会感到一种被理解、被陪伴的温情与自豪,对女人而言也创造了共处的机会;对我们而言,则解决了定价不上不下的问题:改版之后,不卖泥腿子,只卖有钱人。如能加入足够多的高档设计,辅以书妆桌优雅、方正的外观,再将“男女主人共处”这一概念全力推向上流社会,能够创造的效益简直不可想象。
木料场老板先是听得目瞪口呆,又直拍大腿,连声称妙,就差蹦起来了。两人信心高涨,再次觉得超过城中心的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就这么干,他们说,我有直觉,这事儿一定能成!唉,多天才的想法!可惜那老头子,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他拒之门外的可是真金白银呐!两位伙伴就这新方案详尽讨论一下午,决定改变策略,按俗话说:“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该把合作的希望都牵在一家工厂上,而应当广泛地拉人入伙,你出一点、我出一点,更高效也更保险。说干就干,他们回去各自准备礼物,翻阅自己的人脉联系册去了。
一周后,他们如约碰面,展示自己取得的成果。木料场老板带查普曼来到城中心,就在那家奢侈家具行的后身儿,竟藏了一家小小的木匠铺,铺面看起来已有年头,满地满桌都是工具、零件和锯下来的木屑。两个学徒穿着旧围裙,忙得热火朝天,细看却也井然有序,一个刨桌面、一个修椅腿,没人搞错什么东西。木料场老板讲:这位木匠虽不太有名,手艺却是一等一的好;外面那家店的家具,每被客人送回来修的时候,店老板收着高昂的维修费用,实际上扭头就把那些鎏着金、浮雕着飞禽走兽的沙发啊床头啊送到这家小店来,只需拿出比寻常修理多一点的钱,就能修得妥妥当当,珠子都不会掉一颗。
两人说话的当儿,木匠本人也从屋里出来了。他拍一拍满手的木屑,又在围裙上擦了擦,才走上前来,和查普曼实实在在地握了一下手。
“您好,”他问候道,“霍兹科普夫先生已向我介绍过您,呃...”之后却不知该说什么,眼神一个劲儿地往木料场老板那边撇。
“他一向话少,人却是一等一的靠谱。要不是我俩的父亲交好,我可请不动他呢。”木料场老板说,一边拍着木匠的肩膀,吓得后者浑身一震。
他们一块儿参观了木匠铺——一到这些工艺啊、样品啊,木匠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这件儿是哪位巨富委托制造的仿品,那件儿是新学来的榫卯样式,适宜平价家具,又轻又牢固——两人边听边看,为其精巧而啧啧称奇,又坐下谈了些具体事项,很快敲定:一百张书妆桌都拉来由木匠改造,仍是不收费用,待销售之后分成——最后这点自然是看在木料场老板的面子上谈成的。两人拉着木匠吃了午饭,各自回去歇息了一中午,很快就到查普曼露一手的时候了。
他带着木料场老板来到店里,刚跨过家具行的门槛,就已听见楼上的喧哗大笑声。待他打开会客室的门——嗬!里头竟已满当当地全是人,个个儿穿着体面、面色红润,见他们来了,纷纷起来迎接。查普曼来到他们中间,跟这个握手,向那个寒暄,跟条鱼扎进水里似的,游刃有余地一头扎进这笑声和问候声的湖泊里去了。
屋内的先生们,自然各个都有响亮的大名;可惜查普曼先生这脑子,唉,哪儿都灵光,唯独记不住这许多又长又怪的德语姓氏,只好照旧按行业来称呼。在场的有:皮革厂老板;珠宝店老板;绸布行老板;微缩陶瓷画老板;灯具老板以及各行各业的其他若干企业家们。他们应查普曼的邀请齐聚一堂,要听听这到底是怎样一门生意。
查普曼早已把之前的构思整理成文,打磨出一套激昂又流畅的说辞。他使唤卡尔搬来小黑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上流社会自古以来的一大弊病——...有钱丈夫与哀怨妻子...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要向上流社会贩卖这一概念:男女主人共处——顺便向各位初次前来的企业家介绍一下书妆桌沿用至今的设计理念:优雅新潮的直角、漂亮的原木色泽...超越城中心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
台下鸦雀无声;许多人都皱起眉头沉思着,这不由得使两个伙伴心中忐忑。屋那头却突然传来一声喝彩:
“好啊,讲得太好了!先生们,我可以确信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企划,因为查普曼先生所说的确是上流社会的一大事实——以我为例,我自己就常遭到妻子这种抱怨——观察如此细致的人,我认为,想出的点子也是不会差的。”
说话的是绸布行老板,他鼓掌时,有意把戴着宝石戒指的那只手放在上头,这使得坐在一旁的珠宝店老板瞥了它一眼,圆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屋里因那发言而爆发出一阵哄笑,气氛热络起来,于是他也跟着鼓起掌,问查普曼是否打算在桌上镶嵌珠宝。
“是的,那正是我邀请您过来的原因。谁不知道您对珍珠宝石的卓越品味呢?”查普曼说。他骄傲地向人介绍起这位朋友:这是省内最好的珠宝商,供应的珠宝品质极高、光彩熠熠,有那么几颗甚至镶在普鲁士国王的冠冕上呢。坐在周围的几位老板连忙起来和人家握手,称赞起他胸前那枚闪烁着火彩的欧珀胸针。珠宝店老板一一恭维回去,这样你夸夸我、我夸夸你,再有查普曼回旋其中,会客室里很快掀起一波波夸赞的浪潮,企业家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共处一室的竟是如此显赫的行业先锋们,虽从刚到时的闲聊就可窥见一点,但还是要详细了解后才知晓各自的厉害啊。
他们终于等到一个十足配得上自己身份的聚会,感到弥足珍贵,连带着对攒局的人和他的企划也多了些敬意,一边喝着木料场老板带来的酒,一边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书妆桌各个部分的设计。灯具老板认为,桌上可以固定两只煤油灯用于照明,外观设计成与桌子配套的样式,直接由他供货。查普曼刚把这主意记在本上,卖软垫和各类儿童用品的老板又提出,既然要创造夫妻空间,自然也该有孩子的位置——建议在桌旁安装一套可替换的儿童桌椅,分为从婴儿到半大小孩的各个型号,每一年龄段搭配不同文具配件。查普曼一拍大腿,认为这是个绝妙的点子,并补充:应当按男孩女孩分不同款式,男孩大气、女孩精致,那些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的家庭就会购买两张,带来双倍利润。大家点头称是;皮革厂老板,此前一直坐在会客室那头冷眼旁观,这会儿突然开口道:
“各位的思路都是对的,很有创意——但是,在我看来,当下的设计仍有一个点可以提升。”
“您请讲。”查普曼连忙说。
这位精明体面的中年人慢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问他:
“就说与桌子配套的座椅吧。如果单卖的话,一把打算卖多少钱呢?”
“三个金路易。”
“太便宜。”
“太便宜?”
“据我所知,城中心那家家具店里最普通的皮面座椅,都要七个金路易一把。下面说的这些都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最好认真听:只要是卖给有钱人的东西,就应该把派头和面子搞起来——三个金路易,啧啧。年轻人有创立家业的勇气,还是值得嘉奖的;只是要学习的还很多呐。以这桌子的尺寸,我看只能搁在客厅——如此,就更要无比气派,贵族人家才乐意买。我供给出这么多优质皮革,往往是最昂贵的那些卖得比中等价格的要好,同样的道理。记住了:要贵就该贵得彻彻底底才对。”
这一席话真令人茅塞顿开!查普曼眼前一亮,立刻邀请人家合伙,皮革厂老板却摆了摆手,说要再考虑考虑。他生性多疑,对这门生意的效益还有待观察。方才因担心成本而没能开口的老板们却一窝蜂地涌上来了,这个说自家能供应最美、最精细的陶瓷微雕画,那个说能为座椅与桌头绷上从中国海运而来的昂贵丝绸。不过两个钟头,这世上最庞大、最气派的桌子就已初具雏形,配备下午茶小边桌和镶金茶具,甚至附赠一瓶香水,用以增添优雅的檀香气味。一群人将酒杯碰了又碰,木料场老板又提出要带各位看看木匠铺,见一见本城最踏实的手艺人,金点子未来的实现者。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家具行出发,个个挺着胸脯、腆着肚皮,像一片满面红光的云似的飘到木匠铺去了,把狭小的店面挤得立不下一根桌腿,给木匠吓了个够呛。这可怜人局促地让人拍着肩膀,听着一句又一句的称赞与玩笑话,介绍样品时声音都哆嗦。最后一位老板的身影刚消失在拐角处,他就叫学徒闭店谢客,连今天剩下的几件活儿都不干了。
可怜的木匠尚不知道,他的清静日子已经到头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查普曼只忙三件事:拎着礼物到其他企业家的会客室里去;派卡尔邀请其他企业家到他的会客室里来;去木匠铺。他拜访的那些人,凡是初次认识的,他就把那套构思再讲一遍:贵族的弊病——贩卖概念给上流社会——优雅的直角——简而言之:成为龙头企业家指日可待。书妆桌的企划很快名震全城,企业家们口耳相传,查普曼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有即将花钱的顾客不知道。对于那些已经认识的企业家,他则以联络感情为主,今天送点茶叶,明天带一盒昂贵点心,几颗脑瓜凑在一起互相吹捧一番,离开时彼此都对这桩合作更满意。就连谨慎的皮革厂老板,在这样的攻势下也渐渐改变了主意——毕竟查普曼总是一副求知好学的态度,使他终于能履行梦寐以求的、教育年轻人的职责;并且脑子灵活,两人常常想到一块儿去。他终于同意入伙,只先出几块皮料用于打样,查普曼便照常马不停蹄地带着皮子往木匠铺去了。
这段时间,他的记录本上每多出一个新伙伴,木匠铺就要接待至少三次来访:一次是查普曼带新认识的老板来参观;一次是卡尔送来清单,告知需要添加的新功能、新配饰;一次是查普曼亲自过来验收成果。除此之外,每隔几天,查普曼又会带一众老板前来游览一通,对已经改好的书妆桌指手画脚地提些新意见。每一处改动都将要复刻到一百张桌子上去,他们说,因此必须格外审慎,严加筛选。有时,刚造好的马上又要拆掉;过上几天,补钉孔的木膏都干透了,又通知要重新装上。木匠被烦扰得苦不堪言,原先的工作全部抛下,一天到晚除折腾书妆桌外再干不了别的事。他曾就若干不合理的结构提过意见,却都被查普曼委婉地拒绝,要么就是表面上尊重他的意见,过了三天又来问他能不能做。后者打心眼里觉得,一个敲钉子、切木板的人懂什么生意呢?他对结构啊、工艺啊虽不太了解,但他知道:这桌上无论砍掉哪一部分,都代表一位合作伙伴的退出,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当木匠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请辞,说自己干不了这活儿——第二天,木料场老板便敲起他的店门。这大老粗回来前正拉着绸布行老板、珠宝店老板四处游玩,到铺子里时还穿着乡下度假时的衣服,一见到木匠就热情地上前拥抱,又是回想两人小时候,又是抹着眼泪追忆木匠的父亲——当天下午,查普曼就又遣卡尔送来修改清单,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很快,新版书妆桌就已初具规模,体量庞大,足以占据任何一家贵族客厅的正中央。它也十足配得那位置,处处都是最好的用料,贝母拉手、描金浮雕,奢侈的皮革软垫与丝绸饰面,方方正正的桌面、书箱、桌腿、化妆品收纳柜与旁边的下午茶桌、儿童边桌都饰以镶嵌珍珠的真金包角,在那化妆镜的最顶端还嵌着一幅无比精巧、栩栩如生的陶瓷微雕画,可以按客户需求来定制。自从有了它,查普曼每次来木匠门前,都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先在城中心家具店门口驻足一阵,细细端详橱窗里的陈设;再来到木匠铺的院子里,把书妆桌仔细看上一看;脸上挂起轻蔑又自豪的微笑,然后才进屋找木匠议事。这天,他照常走进院来,却猛地跳起,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草草冲屋里招呼一声,就一溜烟地跑回去了。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木匠铺,身后的卡尔搬着一箱茶叶。“这说来话长,”他神秘兮兮地对木匠说,“您只要把箱子改成能塞进立柜的尺寸就可以了。”
原来,托查普曼这张嘴的福,除去部分必要的零件与工艺是由他自己垫钱外,参与合伙的老板大多是与先前一样,只供货不结款,后面再来分成。他昨日动笔一算,这才发现:留给他与木料场老板的竟已所剩不多了。为此他火速联系了一位熟识的茶叶商,凭他那套理论拿下优惠的价格,将一箱茶叶作为桌子的附加品——反正桌上本就有下午茶的全套装备。凭这一点,价格还能够再往上调动不少,与茶叶成本之间的差额自然是由两人净赚。并且,有了这一招后,再拉多少人来合伙也不怕了。
如此,万事大吉;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产品,定要让人们啧啧惊叹,称奇道绝。新的巨幅海报与传单很快由人画好、印好,交由卡尔进行宣传工作。这小伙近几个月总被他差遣来、差遣去,来来回回地喊人传信,每天要为店铺开门、锁门、清点、算账,做日常打扫,有时还要随他拜访客户撑场面;现在又多了一桩差事:出门去贴海报、发传单。从此,每到烈阳正盛的中午时分,桥边、路灯下总能看见他递给人单子的身影。这样发了一星期,新款书妆桌的第一张订单仍未到来。查普曼于是气势汹汹地责问他:为什么不在人最多的下午出门?
“因为下午您会给我别的活儿。”卡尔回答。查普曼哑口无言,从此只好专门空出他的下午,让他带着传单到最繁华的街道去。又过了一周,销量仍是可怜的零蛋;查普曼路过中央大街的时候,看见卡尔在屋檐底下傻站着,只一个劲儿地往外伸出捏着传单的手,连推销语都不会说。他耐着性子教他,说了几句漂亮话做示范——第二天推销语是有了,来回来去不过他昨天讲的那几句,且记得颠三倒四的。查普曼勃然大怒,当即着手要招伶俐的伙计,看见人家要的工资,又心疼地捂紧了钱袋,只好摆摆手让卡尔接着干去了。
“都是宣发不力,可惜,唉,这年头机灵点的伙计可真难招啊!”他展示第一个月的销量时,唉声叹气地对企业家们说。
在座的老板们顿了一顿;随后,其中几位带头表示谅解。毕竟,谁手底下没几个笨员工呢?做事既要合老板心意,又要能为老板赚到钱,这两点要同时做到,不知有什么难的。大家纷纷附和,屋里的气氛却还是沉闷无比,仿佛已投入的所有成本正化作一块巨石悬在他们头上。直到绸布行老板说:要知道,城中心家具店都要半个月才开张一次——如此高贵而富有品味的大家伙,起初顾客少也是难免的事——并举杯吹嘘起自己的经历,关于高端客户如何难缠,一旦走了运,订单又是怎样如流水——查普曼又立刻接上:正是如此,新产品的头三件可是最难卖的啊!皮革厂老板之前说得对,只要品质过硬,销路一定是不用愁的;紧张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刚一个月呢,老板们一边碰杯一边说,一个月能看得出什么!做生意急不得呀。
话虽如此,当第二个没有销量的月份到来时,企业家们还是决心不再坐以待毙,焦急地寻思起办法来。既然有城中心家具店这一奢侈家具的典范,那么书妆桌所遇见的挫折就不能归于太贵、太上流,只可能是不够贴心、不够新颖。于是,这个说要给座椅增加多种可替换的垫子,因为城中心家具店有一款椅子就是如此,很受上流社会欢迎;那个说要增加一台留声机,附带用于安放它的小几;这种精巧机械刚在大洋彼岸发明出来,迟早走进千家万户,深受富有音乐品味的贵族喜爱...这两样都加上后,查普曼侧的利润再次变得微薄,他于是故技重施,谈来一位肉铺老板,为书妆桌附带上每月定额的香肠配送服务——毕竟在普鲁士,即便是富贵人家也要吃香肠的。这会儿室内养猫渐成潮流,他们又在桌旁增加了猫窝、猫食盆与猫水盆。对此,查普曼甚至想按公猫与母猫分不同款;可惜生产养猫用具的老板不愿与他赊账,便只好作罢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设计上的新点子也像蘑菇似的一个个往外冒;有趣的是,卖不出货的时间越长,老板们提出的主意就越天马行空,一个赛一个有创意,一个比一个有野心,好像他们正在规划的已不是什么凡间事物,而是影响地球运转的伟大构想;好像所有人都在为同一个玩意儿出主意,却不想看见它真正上市的那一天似的。到后来,点子的价值已由谈论它时所带来的乐趣与满足来决定了,即:能够换来多少吹捧;聊起它时大家怎样亢奋,脸有多红,喝了几杯酒。只可怜了两位干活的人,每冒出一个新点子,木匠就又少不了一通敲敲打打;待他改完,卡尔又要抽空把这一新卖点仔细抄写在几百张传单上,拿去大街上分发。每次卡尔来木匠铺传信,两人对上眼神,都要吓上一跳:好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已经要被日复一日无意义的、不适合的劳作磨灭掉生活的希望啦。
“您得告诉我,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有天,木匠终于忍不住了,拉住查普曼说。
“您为什么这样问?”查普曼诧异地说,“我们不是在做合伙生意吗?再说了,最近要改动的不是比先前少很多了吗?”
木匠一下子给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他是个手艺人,可也隐隐觉察出来:这样一款桌子是无论如何也卖不出去的。许多愚蠢的设计,他制作之前就已告知他们不可行,仍要装了又拆、拆了又装,专业的建议却一律不采纳。对他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折磨;它们就像摩擦麻绳的岩石一样,快要把他磨断了。他已经难以休息,连做梦都是在拆拆改改。可惜他这张笨嘴,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讲,只好涨红了脸,挤出些身体不适、要回乡修养之类的借口来。简而言之,他说,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不干,以及能不能先结出工钱...
查普曼板起脸来,先教给他做生意不能半途而废、随意毁约的道理,并搬出老厂主来当负面例子——见木匠不敢抬头了,又缓和下来,说等这一批修改告一段落再说。
“我们也不是强求的人,不会让您白干活的,”他说,“但是您要理解,这年头大家都不好过;您现在走呢,也给我们带来很大麻烦。——没准等您改完了,我们的资金流动起来,还能照说定的给您分成呢。”
木匠只能点头答应,回到拆拆装装的日常里去。过了两个月,查普曼终于宣称:书妆桌的改版已取得阶段性成就,邀请大家前去观摩。当企业家们再次像片云一样,腆着肚皮、说说笑笑地飘到木匠铺时,眼前的景象真叫所有人大吃一惊!一张庞然巨物矗立在院里,堪比一座金碧辉煌的奥林匹斯山,宙斯带着他的所有孩子住在上面都嫌宽敞;其上设施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可以说,包揽了一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只可惜缺了恭桶和厨房。在这张桌子容纳之下的两个大人和一两个小孩,能读书、能化妆、能玩耍、能抚摸爱猫,天黑了可以点起煤油灯,累了可以将座椅放倒休息,饿了可以使用镶金餐具吃蛋糕,渴了可以为自己泡上一壶红茶,连烧水用的小茶炉都已配齐了。拉开立柜,里面更是琳琅满目:香水、茶叶、香肠、书籍、蜡烛、灯油,折叠镜子,替换用的坐垫、备用零件,随时能够拆装的隔板、拉杆以及一干各种事物,整整齐齐地列在柜子里向它们的主人问好呢。是的,这一产品不仅功能繁多,其自身也解决了自己的许多问题:例如,那过于繁杂的配件和赠品刚刚好装满其自身的收纳,不必占用主人家的库房;桌边的猫食如果散发出腥气,刚好能用上附送的香水...
眼前这座壮丽的景观,就概念而言,已完美无缺了。若使用得当,它不仅能使它的男女主人共处,还能使丈夫在一整天里都找不到离开的理由。木匠紧张兮兮地站在一旁,见老板们对它叹为观止,啧啧称奇,暗暗松了口气。两个月来,他还能继续活着,全凭对自由的向往;这会儿,他已一天都忍不了了。他捏着手里的榔头柄,眼睛一个劲地瞟查普曼,意思是:既然大家都满意,那我可以撤了吧。
谁料查普曼却转过身向老板们那边,说:
“诸位先生——我们应当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因此,我想请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请畅所欲言;毕竟,像诸位这样的人物,现场听取您们意见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啊。”
话音刚落,场上顿时一片寂静,老板们当真摸着下巴思考起来,这使木匠感到一阵绝望。
“我觉得,”灯具老板说,“我就是觉得——桌子底下还有点单调。”
“我懂您的意思!”绸布行老板一跃而起:“若是在桌面底下绷上绸布,那么当主人弯下身去捡东西时,一抬头也能赏心悦目——这样改不需要拆桌腿吧?”他问木匠。
木匠的喉咙滚了滚,回答:
“要拆。”
“这么麻烦!那能改吗?”
他真想说不能;可他这手艺人的本能快过脑子,“能改”两个字稍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了。
“啊,既然如此,”木料场老板说,“我早看这桌腿有点长;这能顺带锯一锯吧。”
“...能...”
“那不如一起把包角换了。”珠宝店老板说,“从我的审美来看,包角用的金材略有一点——一点点——金黄了;当然,纯金是档次的体现,但过度的金黄色已经掩盖了珍珠的色泽...”
“这么说的话,陶瓷微雕画的镶边我倒嫌不够金黄呢。”
“那么就辛苦您换一下吧,施莱纳先生——过几天我叫人把重新打好的金材给您送来。”
木匠没有回话。他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半天才缓过劲来,求助似地看向查普曼。
“查普曼先生...”他哆哆嗦嗦地小声说,“您说好...”
“我曾说好待桌子销售出去,给施莱纳先生高于一般比例的分成;现在看来,先生们,确实是值得的。他是我们当中最辛苦的,虽不太跟得上时代,可就以方才那些好想法为例,若不是有他,还有谁能如此及时地让我们看到成果呢?”查普曼凑过来,一把搭上木匠的肩膀,“还有哪位藏着宝贵的建议,不愿让我们知道呀?”
“我有一个,”一直没说话的皮革厂老板突然开口道,“但它太新潮,只怕在座的各位难以接受。”
“瞧您说的——您虽然比我们更有经验,可创意也一点没少;您的新潮点子,我们都已受教过许多了。您直说吧。”
“这是一个概念上的想法。”皮革厂老板说。查普曼感到手臂底下木匠的身子一震。
“您起初的概念,叫什么来着?男女主人共处——在我看来——其实有点小了。不敢构想,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之一——在现在这一场合来看,更适合的概念不如叫:构建舒适温馨的家庭空间...”
“您的意思是,将感情价值扩大化,而把全家人都囊括在概念之中?真不愧是您啊,这图景真比原先大多了!”
“那是当然;产品上的改动我看不用太大,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好好商讨一番。首先,整体形状上需要变化...”
“啊...啊...”木匠瞪大了眼睛。
“哈!我有想法!”绸布行老板说,“既然是舒适空间,那么现在的长条形桌面可没半点空间的样子,要我看,应该改成更能将人围在里面的...”
“圆形或U形,我看合适。”珠宝行老板说。
“那岂不是相当于重做么?”
“送您一句老话,我们共勉:推翻重来才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啊,霍兹科普夫先生。”
“我觉得方才两位说的有道理;在我看来,这样的形状与原先的直角设计也不冲突,甚至能营造更加新潮的效果;但是,我还有一个新想法——”
“啊!”木匠大叫一声。
“配合新的桌面设计,将立柜改为圆弧形...”
“这样看,我有些玫瑰切割的宝石,大概正搭配;改天和金材一起送来吧。”
“...还有座椅...”
“...属于儿童的空间应当做得更宽敞,大多数富贵人家可不止一个孩子呢!至于猫窝...”
“我看要在游戏空间上做一些革新...”
“大人的娱乐设施还一件没有呢!”
“都很好,都很好,先生们——我全都记下了;虽然已说过许多遍,我还是要感叹:与诸位合作实在是荣幸啊!改日我就遣人把新的设计图送到各位府上,很快可以打造新的样品...”
“...您觉得怎么样?”查普曼这才想起这些好主意的实施者就站在他身边,扭过头来问道。
木匠——他把手中的榔头猛地往桌上一撂,发出一声惊人的巨响;往上看,那张脸已皱缩在一起,像一只干瘪了的酸橘子。他痛苦地双手捂脸,发出些尖锐的嘶嘶声,又突然松开,脚嗵嗵地跺了几下地,终于伸开双臂,大叫着奔出门去。老板们呆愣愣地看着他沿着中央大街奔跑,奔向城门外的旷野,身影在金色的麦田中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地平线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人!他就这脾气,大家别往心里去。”约摸过了半分钟,木料场老板终于开口道。
老板们哄笑起来。
“说起来,有家新来的木匠与我是故交,改天向诸位介绍一下啊。”珠宝店老板说。
他们再次聊得火热,又像云一样成群结队地飘出木匠铺,说说笑笑地去订好的饭店了。
一个星期后,企业家们挤在查普曼的会客室里,一个个面色凝重、一言不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小小的单据。
施莱纳木匠铺——抬头上写着。那是木匠的学徒刚送来的。既然他们的师傅已经发疯失踪了,合约自然也失效——那小伙说——那么,先前那么多工时应当按正常工钱来算。这账单一式两份,且已移交市政盖过章,无论如何是抵赖不了的。他将纸撂在桌上就走了,留老板们望着那一长串数字发呆,谁也不说话。屋里静寂了十分钟光景,又有人来敲门了。查普曼强颜欢笑,引进来一位戴着袖章、留八字胡的体面先生。
那人昂首阔步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主位上。“上午好——都是老熟人呀。”他面带微笑环顾四周,说。
“想必在场诸位都认得我,那么我便有话直说了——我们城里近日有项生意企划很出名;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尤其要做奢侈家具,说白一点,多赚富人的钱,这更是有利于我们市的整体商业发展...市长很重视...政策也支持...诸位都是有经验的生意人了,我想问问诸位,对奢侈品相关的税收条例,可曾有所了解吗?”
“我有了解。”珠宝店老板说。
“您不了解。”那人说。
他洋洋洒洒地解释了很多——本市法律规定,奢侈品的价格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要收取高额税款,其比例高得令人咋舌,无论是多好的一门生意,恐怕都要赔上全部利润——从未有人见过这一法条,也没有人听说过,但它确实存在,其效用的唯一证明是那只袖章,或者市长的私人印章也可以——简而言之,只需要一盖、一划,它也可以不存在,不过嘛,那就需要一点额外的东西...
那人说完,笑眯眯地走了,临走颇有礼貌地向屋里的人告别,却没人有心思回应他。老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片刻之后,皮革厂老板突然拍案而起,骂道:
“有件事我思量已久,还是决定向诸位讲一讲——那就是:你们这些人里,没一个人给我应有的尊重——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了了!首先是霍兹科普夫先生,每次倒酒您都将我的杯子倒满,没有人教过您那是不合礼仪的吗?再以及,查普曼先生——毋庸置疑的是,我是在场的企业家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您每次都安排我坐在现在这座位,让太阳晃着眼睛,是何居心呢?更别说坐在我旁边这两位,一直是挤来挤去——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愿和一群没有礼貌的人合作——再见!我再也不愿呼吸这里的空气了,我要到懂得尊重人的地方去。”
他大发一通脾气,垮着脸走了。其他老板见状,也纷纷找起借口来,这个突然想起有约要赴,那个托辞说腰疼。到最后,屋里只剩下查普曼与木料场老板。两人大眼瞪着小眼,查普曼颇为感动地去拍好朋友的肩膀,却没有回应,只听见一阵鼾声。原来这人是喝得太多,睁着眼睛睡着了。
查普曼愣在原地,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卡尔冷不丁地出现在身后,把一张纸递给他。那是又一张账单——他从英国带来的财产早已花完,送礼物、垫付材料与工艺的钱财都是从银行贷的,人家正催他还钱哩。
他突然怒上心头,一把将账单撕成两半,连着小伙一起推出门去。“滚!”他骂道,“蠢货,瘟东西,别再让我看见你!”
他这才发现,卡尔身上已背着行囊了。小伙子麻利地下楼,一溜烟地关门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你就是这样从他那儿辞职的?哈!可惜这蠢货,还做着发财梦呢!”
“就是这样。反正他现在跟我没关系了。”
“说起来,我父亲从事家具行业,倒知道一点后面的事。”
“怎么讲?”
“他们这生意,据说是继续做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张桌子搁在木匠那,不用可惜...起初是单拆出立柜来卖,只是既不好看,也没特色,干脆全部拆光,重新利用木料。钱是一点也没有了,成本也一缩再缩;他们老板来拜访我父亲时,说是一个铜币也出不来,还仍然把那设计理念挂在嘴边,什么优雅的直角,什么收纳...”
“最后做成了什么呢?”
“抽屉。”
“抽屉?”
“最普通的抽屉,原木色的。仍卖不出去,谁家还缺抽屉啊。据说后来很快倒闭,回伦敦去了。”
“就这么完了?”
“就这么完了。”
当天际终于隐隐泛起了一丝荧光绿,小罗杰斯才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已经没了动静的上铺告诉他黛拉早就带着满满一箱货物出发了,今天她的主战场不在市中心的集市,而是换成了更远的南面的外来商品市场。
很早的时候她就叨念着要狠狠宰雨城那群人傻钱多的商人一笔,好为她的搬家小金库再多一点库存。小罗杰斯曾偷偷往里面塞了一点补助,哪知道隔天就被黛拉塞回来,附带一顿骂。
小罗杰斯没有他妹妹那么远大的理想,对他来说绿岛就是个完美的城市,这里城墙高大,远离荒野,气候宜居,城内甚至还有苍翠的植物,最主要的是,这里是他的故乡。他和黛拉在此出生,又在此长大,他们不用远迁就能生活在天堂中。
只可惜黛拉的心被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雨城夺走了,甚至都算不上一面之缘。那时他们只是在雨城的城外,确切说是雨城的山外。彩色的玻璃镶嵌在山崖上,小罗杰斯看见那些贵妇们穿着长裙在窗子前走过,金发盘得优雅,羽扇半遮面。他没有细看,那时他正在和雨城的商人砍价,但是他确定,黛拉决对是看清楚了。
但是雨城的入门券那么贵,他不吃不喝卖一辈子绿草团子也不一定付得起。小罗杰斯只醉心于城中心那幢翠色别墅,宽敞的大厅足够他和黛拉张开双臂也碰不到彼此,还会有足够的房间,尽管两者相比他也分不清哪一个更加昂贵。
黛拉吃剩的面包还在桌上,显然她把里面的豆子挖走了,只剩乏味的外壳给小罗杰斯。这无所谓,小罗杰斯安慰自己,反正他也不喜欢吃甜的。
今天的绿城天气明显没前几天那么好,只走了几步他便感觉衣物黏腻地贴
在身上,天空也是阴沉的深绿色而不是寻常的荧光绿。等到他到了商业区摆好了摊子,周遭甚至飘荡起了雾气,他不得不隔一段时间就擦拭一遍自己的货物。绿岛的降水总是和夏日一同到来,而听说在更遥远的雨城,那里终年落雨不停。小罗杰斯暗暗又给雨城减了一分。
但是绿岛的运作不会因为这点事停滞。雾气中人影幢幢,早集正式开始。
三小时后小罗杰斯蹲在自己的摊位前打哈欠,托腮看着那些讨价还价的人们,他卖了几个从外地收来的徽章之后凑足了今天的饭钱,于是便没了吆喝的兴致。客人还在陆续赶来,雾气中晃动的人影乍一看上去有些可怖,因此最初没人注意到那个小小的影子。
雾气中走出一个矮小的身影,走近了小罗杰斯才看清那是个戴着古怪面具、身材宛若孩童的人。一开始他只是站在人群中,抬着头仿佛是在观察商品。然后那人开始在商贩们面前转来转去,每到一处摊点前,那里就会陷入一种战栗的死寂。按理说商人不会拒绝上门的生意,但是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
他和他们都不一样,绿岛的人不会背着沾着干涸血迹的长枪,还套着带有新鲜野兽抓痕的防水斗篷,据说北方的种族都是这幅打扮,然而北方的荒原就像北方的民族一样凶恶剽悍。在这之前小罗杰斯见过最凶恶的武器也不过是猎人们的弓箭。绿岛的一切都是平和的,包括周边的荒野,这里孕育不出残暴的野兽,取而代之的是在丛林中悠然行走的素食者。
他在摊位前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迈向了小罗杰斯的摊子。小罗杰斯刚扯出一抹笑,就见那个孩子递过来一张纸条。
“你知道庇护所在哪里吗?”
小罗杰斯接过那张皱巴巴的纸,纸张十分破旧,折痕处都被磨花了,边角还沾着深褐色的污痕。上面的字迹虽然一笔一划,却是歪歪扭扭,左突右撞。
“你是在说旅社吗?”孩子无声地摇头。
“那是防空洞吗?”绿岛地下的确有类似的巨大空洞,先祖们留下的失传工艺的产物,从一个点下去就有四通八达的通道通往绿岛各地,甚至还可以去到城外。孩子指了指纸条的背面,小罗杰斯把纸张翻转过来。
“很牢固,但无人可进入的房子——”他一字一字念出声,但是印象中并没有这种地方,如果有这种房子,早就被人破开了,绿岛是个繁荣的交通枢纽,土地和房屋是这里最不可能没落下去的资源,“抱歉。”
对此孩子只是垂下了头,认真在他的小摊子上挑挑拣拣,小罗杰斯这才能仔细观察他。孩子顶着古怪的白色山羊头面具,表面看上去粗糙又坚硬,仿佛是用石膏粗粗打制成,两支弯刀般的尖角从面具顶端向后弯曲。然而最让他恐惧的是那双眼睛,原本应该是眼睛的空洞处是深邃的黑暗,任何人都无法看透面具主人的心思。
要么这是顶级掠食者,要么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猎物,两者唯一的共性就是出于某种目的而掩盖起了自己的情绪。小罗杰斯曾从猎人那里听到过,城外荒原上那些游荡的大个子,不管是吃素的还是少见的肉食者,都是长着湿润明亮的眼睛,它们看向你时,你分不清那底下究竟是恐惧还是愤怒。
他突然发现孩子斗篷兜帽的地方鼓鼓的,还有规律地轻微起伏着,好像里面藏了什么小动物。就在他想仔细再看一眼时,叮叮的敲击声换回了他的神智,孩子已经选好了一堆东西,正手拿钱袋催促他快点结账。
小罗杰斯飞快地点着商品:“三个绿麻团子,十五个麻草团子,一块洗手巾,三根蜡烛,一共五十安可,需要包装吗,加包装五十二。”
对面的孩子浑身一震,钱袋也是狠狠一晃,黑洞洞的眼窝直直对上小罗杰斯的眼神。小罗杰斯盯着对方的钱袋,随时准备着客人抢走商品就把他抓回来。
孩子这才像反应过来似的,急急忙忙从袋子里掏出一把钱币,哗啦一声堆到小罗杰斯的手中,然后抱起东西匆匆跑走。
小罗杰斯看着他丢下的六十安可,惊觉自己还没有给他包装。
收摊时他在公园看见了那个孩子。他坐在长椅上晃着腿,面具半掀起来,露出下半张小脸咬着手里的团子。原先窝在他帽子里的生物此时也靠着他,小罗杰斯看清了那是个长着怪异翅膀的猫一般的生物。
“嗨。”他走过去,孩子抬头看向他,他腿上毛茸茸的小生物依然在大口大口啃着食物,眼下那些商品全堆在他身边。小罗杰斯下意识数了一下,少了三个麻草团子。
“你给了六十,我还没给你包装。”他从货筐里翻出小布袋,示意孩子把东西装进去。收拾完他也坐在长椅的另一端,孩子抱着小动物悄无声息地往一边挪了挪。
“你说的庇护所我没听过,但是你描述的地方我知道。”
这下连那个小生物也一起抬头,两者一齐盯得他背上发毛,生生把他准备要小费的话给吓了回去。
“城中心有个巨大的温室,据说里面有为了某些远道而来的旅人建立的落脚点,但是那里的门没有人能打开。我不知道那地方是不是你要找的,但是按照描述应该只有那里了。”
孩子从长椅上跳下,扯着他的衣角示意他带自己去。
温室中依然有人在劳作。
这里的围墙玻璃是用很久以前的失传工艺打造的,据说强度甚至能超过雨城的玻璃,于是这里被当作是最后的避难所,政府定下一系列政策,来照顾温室和其中的作物。只要有水、阳光和空气,温室就能自给自足。
温室的正中是一座玻璃高塔,从外面看到的温室尖顶就是塔的顶端,透过玻璃能看清螺旋状的阶梯环绕着正中的黑色铁棺材。那个巨大冰冷的盒子伫立在地面上,顶端用黑色的绳索和塔顶相连,棺材的盖子不是一整块,而是两块堆成的铁板拼接在一起。小罗杰斯曾经问遍了所有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祖先会把棺材竖起来,还要用一根绳子吊住。
“就是这里。”
偶尔有劳作的人回头看向他们,然后又投入进手上的工作。铁门看上去和铁棺材是相同的材质,相同的色泽和坚不可摧,所有祖先留下的失传工艺都是高级玩意儿,一眼看去就和他们使用的寻常铁器不同。小罗杰斯偷瞄了一眼孩子背上的银白长枪,暗自好奇它是不是也来自某些失传工艺。
下一秒小罗杰斯看见孩子的手心冒出了些许黑色的物质,像液体又像某种生物柔软的肢体,扭动着逐渐变大,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物质生长开来,然后啪地一声拍在那扇门上。
而那扇自他有记忆以来就一直沉寂的大门,终于有了动静。伴随着门上出现红色的不明字符,整个温室都在剧烈地晃动,巨大的震动引得人们纷纷回头看向这里,在沉重的轰鸣和人们惊恐的目光中,紧锁的大门终于打开,漆黑的棺材对着他们敞开胸膛。
孩子肩上的小生物发出一声欢呼,孩子转过身,对他深深鞠了一躬。
“你……究竟是谁?”
孩子拔出长枪,在一旁的泥土上,歪歪扭扭地写下“碎片”两个字。
“‘碎片’?”
他点头,然后慢慢走进铁棺材,棺盖随着他的走近缓缓向两侧滑开。在那个铁盒子上升后,那扇大门,又在万众瞩目中缓缓合上,如果不是一直停靠在地面上的棺材消失了,没人知道它曾打开过。
小罗杰斯抱着背着剩下的货物和今天的收获,赶在下雨前回到家中。
甫一进门,看着地面上乱七八糟的鞋子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任命般地把货筐先放好,他把买好的面包和今天剩下的几个绿草团子放在桌上。
“黛拉,来吃饭?”
房间里咚咚咚响几声,他的小妹妹黛拉这才晃晃悠悠地从里面出来,早上梳的整齐的红发此时被揉得一团乱,衣服也是皱成一团。
“雨城的商人又给你难堪了?”小罗杰斯给妹妹盛了碗汤,悄悄多给她加了几个蘑菇,“睡觉就换睡衣,下次我陪你去吧。”
黛拉盯着汤碗,半晌没有抬头。
“怎么了?又是维拉那家伙抢你生意了?”
黛拉摇摇头,这才小声说:“哥,雨城那些人……还有南方那些人,今天根本没来。”
碎片在房间内醒来,身边毛茸茸的小崽儿还沉浸在梦中,整个身子滚在被子外。
他环顾四周,他的银白长枪还靠在床头,他一伸手便能够到,它看起来是这个屋子里最贵重的东西了。除此以外,房间里只有两张床和一张小桌子,烛台挂在床边上,蜡烛立在上面,却没有被燃烧过的迹象。
窗户外面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水底砸在玻璃上,模糊了外面的景色。
雨水意味着附近有巨大的水源,他在贝洛斯的时候只见过零星的几场雨水,而贝洛斯注定也长不出高大的绿色植物。如今他越往南走雨水就越丰沛。他的路线没错,雨城就在前方。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作者:米琪雅
标题:渴鹿逐阳焰
感觉和关键词的关联非常微妙,总之是在思考这个主题的时候看到渴鹿阳焰这个典故突然灵机一动于是搓了。写完发现上一篇青莱往事已经是24年6月的文了,因为当时那篇好像很多人说读完不太懂,所以写了这篇十年后来让大家加倍不懂(×)不用看前作可以直接读,但如果读完愿意再看一下青莱往事链接是这里: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10281/
《说无垢称经》卷一:“是身如阳焰,从诸烦恼渴爱所生。”
《楞伽经》卷二:“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大智度论》卷六:“如焰者,以日光风动尘故,旷野中如野马,无智人初见谓为水。”
汪蕙真打量着整条小巷。
这间房子在这条堵死的巷道最里面左侧开了一扇门,金属防盗门的风格和巷口其他几扇门大相径庭。蕙真在等凌越设好探测仪的时候又观察了一下附近的几间房子,除了这一处,最靠近里侧的五间房子都没有居住的痕迹,老旧剥落的墙缘囤了厚厚的灰和隐约可见的蛛网。中心的其他人在调查这几户的搬迁记录。
她的视线往上走去。一只肥嘟嘟的戴胜晃悠悠地站在旁边巷道伸过来的老树枝条上,它有着棕黄色的身体,扇形的羽冠和黑白条纹的翅膀让它特别显眼。蕙真不由得唇角上扬,在她的老家青莱,她经常见到这种鸟,那时候和两位姐姐一起,观察过戴胜发出“咕咕咕”叫声的样子,头会微微低下,像喝水呛到一样抖动尾巴。
因为脑中出现了於容慧,她想起今天下飞机的时候看到容姐好像给她发了消息,当时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容姐自己最近在络禾市出差。
“怎么了?领域外有什么异常吗?”
凌越设好探测仪之后,原本一直抱着胳膊嚼着口香糖在看汪蕙真的举动,发现她似乎陷入了思考,便出声询问。
蕙真回头看了看凌越,凌越是中心的老员工了,她永远把头发理成板寸,加上她把身材锻炼得特别扎实,还喜欢面无表情地咀嚼口香糖,走哪儿看起来都是极不好惹的人,中心的大家都很喜欢和凌越出任务,有安全感。
蕙真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
“我看了一圈,只觉得大家陆续搬走了应该有点奇怪,但是我没有异常的感觉,什么也看不出来。”
凌越笑了一下,露出脸上浅浅的一个酒窝。
“那很好啊,观察员感觉一切正常,任务就好办一些。”
凌越把口香糖吐出来包在纸巾里,塞进了口袋。她俩一起举起左手,看一眼智能手表屏幕上的时间。
时间到了。
蕙真向凌越看了一眼征求许可,凌越点点头,于是蕙真走向前,轻轻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又敲了三下。
屋里此时没有人。屋主现在应该在公安局被中心其他人陪着调查。蕙真也不好说这时候有人来开门是好事,还是没人来开门是好事。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凌越从怀里掏出钥匙。
她们进门都是按照日常生活的状态来,所以钥匙塞进锁孔里的摩擦声,门被打开的吱嘎的动静,这些都原样呈现,即使她们可以让这一切发生得无声无息。
凌越先进了门,蕙真紧跟在后面要进门的时候,她歪着头看了一眼树枝上的戴胜。
那只胖嘟嘟的鸟扬了一下羽冠,飞走了。
於容慧很少去酒吧,她其实还挺爱喝酒的,只是觉得在酒吧喝酒,社交是必须体验的一环。她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不喜欢和陌生人聊天,故而只有感觉“今天好像可以”的时候,才会欣然答应朋友的邀请。
这家店的老板和李佳珥一见面就如多年未见般拥抱,然后叽叽喳喳聊起天——其实她俩每周都会见面。李佳珥见缝插针地给容慧介绍了竹Night Sips的老板小竹,一位近三十岁的女士,但是讲起话有朝气得像个大学生,让容慧不由得感叹她生命能量之旺盛。小竹对容慧的应对也非常妥帖,既不会过分亲密,也不让她感觉自己被冷落,容慧点了一杯烧酒兑乌龙茶,心里想李佳珥的好朋友除了自己之外,各个都和李佳珥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外面的天色看起来像是雨半下不下得样子,黏黏糊糊得讨厌极了。容慧一边喝酒,一边慢腾腾地吃小竹招待她的炸薯条和烤银杏,银杏带点微焦的苦香味,还滚了几粒细盐,配着刚沥好油的热烫薯条蘸着芥末蜂蜜酱,啜饮一口宽厚茶香包裹住辛辣烧酒的回味,她感觉这酒吃起来有中日美联欢感。有李佳珥在,她不用拿出全副武装的社交状态,小竹也不会让话掉在地上,三个人享受着不同步但都都很舒适的快乐,她只用在旁边认真吃薯条喝酒就好。
喝着喝着,眼睛就开始有重影,容慧心想哎呀,这下是不是要李佳珥送自己回去啊,然后她试着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盯着看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酒杯里有个人趴在杯口,笑盈盈地和自己对视。
李佳珥像是发现她有些不对,轻轻唤她,慧慧?
於容慧眼神呆呆地盯着酒杯,跟着一起唤,蕙蕙?
是我!十五岁的汪蕙仙自由自在地从烧酒杯里爬出来,像小狗一样高速地晃掉身上的水,从花生米大小变成十五岁少女应有的样子,悠然地坐在高脚圆凳上,大咧咧地伸了个懒腰。
於容慧于是抬头看向对面的酒柜,无数漂亮酒瓶透过映照出自己呆傻面庞的玻璃和自己相望,只有自己。
她有些无奈,心想,啊,难怪今天要来喝酒。
李佳珥用手推了推容慧的肩膀,小竹也有些关切地看过来。容慧转过身,对好友亲切地笑:“我没事儿……感觉我得回去了。”
汪蕙仙挽住於容慧的手,笑盈盈地看着李佳珥,李佳珥歪了歪头,对她说:“那行,路上小心,到家了跟我说一声哦。”
两个人一起出了门,门外的地面有些湿润,空中还飘着断续的雨丝,是和青莱有几分相似的,黏黏糊糊讨人厌的雨。於容慧按下伞柄处的开合键,黑色的伞面“唰”地张开,让头有点昏沉的容慧清醒了一些。她怀着复杂期待将雨伞举到头顶,伞面离开她视野的瞬间,那个小女孩走在她前面,蹦蹦跳跳,没有消失。
於容慧不明所以地叹了口气。
你还认为我是你的幻觉吗?汪蕙仙问这话好像纯粹出于好奇。
容慧心想,那不是当然吗。
汪蕙仙笑嘻嘻地在雨里继续往前走,那你能跟我这个幻觉往那边去吗。
容慧又想,幻觉得跟着本体走吧,我为什么想往那边去?
这下幻觉中的汪蕙仙也没回答她。於容慧也没指望她回答,她看着断续黏连的雨丝里,汪蕙仙背着手神气十足地往前走,就像小时候两人一起沿着青莱的斜坡回家,蕙仙永远在她的身前。
屋主最开始以为女儿离家出走了。她报案之后,警察初步侦查后怀疑屋主有精神问题,怀疑她女儿的失踪和她本身有关,但屋主除了叙述内容和事实有较大出入外,并没有更多证据指向她做了什么。之后这件事被特别事件应对中心采集并接管了。
汪蕙真是观察专员,凌越是二级行动工程师。这个名称可能是考虑到对亲属介绍工作性质的时候说起来比较好听吧。
凌越进门之后好像有点惊讶,她四处检查了一下屋内的设施,开灯,灯光没有闪烁,整个房子空间不算大,但各个角落都打理得很整齐,可以想见屋主花费了很多心思,尽量让自己和小孩生活得舒适。蕙真拉开厕所的门,看到门后用敲了两颗钉子,挂住一包小熊脸形状的围兜,围兜里塞了备用的纸巾、卫生巾和一本杂志,杂志页脚都翻得变形了。她不由得笑了一下,在厕所看东西不是好习惯,小心痔疮啊。
中心认为失踪事件和这条巷道本身有特别“源头”有关,中心不会使用“鬼”或者“灵异”这样的词,一般只说“异常”,这和中心自身也处在矛盾旋涡的处境是一致的,如果要用一个模糊的“信”与“不信”做区分,中心有五分之三的人属于不信的这一边。大家都认为“鬼”这样的词汇是和神秘感挂钩,且这个说法不严谨,他们更希望一切中心最终接管的事件最终走向是“走近科学”,而且尽可能实现数据化分析。
有意思的是蕙真曾经以为工程师都是“信”的这一侧,但后来和大家聊天才知道也有人“不信”。就像她以为“观察专员”都应该是不信这一侧,但是一想到自己,她又觉得这更像一种错位的诅咒,她比其他人都更愿意相信玄之又玄的东西,但是她的视野从来都无比平稳,所以她才能做这一行。
中心认为观测本身会对特殊事件的场所产生影响,所以有时候会派观察专员同行,因为工程师无法确认此时看到的一切是否是因为存在能看到的对象才进一步引发变化,如果用更容易理解的解释,那可以说观察专员基本都灵感极低,缺乏“视野”,但也会因此避免因“知晓”而遭受的伤害。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对特别事件的认知还很浅薄,观察专员并不会因为低敏而始终安全。所有的具体规则都在摸索中。
凌越除了最初进门时有点困惑,稍后就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她好像还想嚼口香糖,但因为在工作,她捏住自己的耳垂作为代替。她反复地在看厨房的水槽和地漏,还去卫生间看了一眼马桶。
“有什么问题吗?”蕙真小声地问,“在我眼里一切没有异常。”
凌越点点头:“有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在水槽里丢下一个东西,然后等了一会儿,又问,“你听到什么了吗?”
汪蕙真很认真地倾听了一会儿,摇摇头。
凌越点头,说,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随后她打开卫生间的门走了进去。
蕙真抬起头看向天花板角落的水痕,心想,这房子是不是有点漏雨啊。
於容慧见到汪蕙仙的次数并不多,至少没有多到让她觉得自己需要去看精神科的程度。她小时候回青莱偶尔会见到她,大部分时候是梦里,或者她觉得在梦里。其余的几次,也大多发生在精神压力比较大或者她认为自己神智不够清醒的时候,喝酒也是一个可能的诱因。
汪蕙仙一副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样子,送来一个半嗔半笑的眼风,容慧心里叹气得更大声了,心想幸好自己早早把自言自语的毛病改了,现在有什么都只在脑子里过一遍,不然多耽误事儿啊。然后她又想,蕙仙这个表情拟得真好,就算是幻觉,也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蕙仙刚失踪那几年,容慧和蕙真的关系还没有变化,两个人就算一年见不了几次,一起吃了汪姨的饭,又能亲热起来,直到汪姨终于还是给蕙仙申请了宣告死亡,容慧又讲了她曾经在梦里见到蕙仙的事情,蕙真就开始逐渐和她疏远。
这种疏远是一种很精密的远离,在外人甚至汪姨眼中,两个人还是能有说有笑地坐在一起看电视,但是一旦汪姨不在,容慧能很明确地感受到蕙真不太想见她,那种感情不是一种明确的憎恶或者鄙弃,它更混沌也更模糊。
容姐。蕙真这样叫她,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闪闪发亮。她比永远笑盈盈的蕙仙更鲜亮,更真实,也因此更加珍贵。
为什么只有你能看到姐姐。
如果是现在的容慧会笑着说“哦因为我有精神病”,即使她觉得这个回答可能会伤到蕙真,但那时候的容慧也还是二十出头,并没有像她曾经期待的那样,一过十八岁就自动变成什么都能娴熟应对的成年人,那时候的容慧只能嗫喏着想要握住对方的手,轻轻地喊:阿真……
汪蕙真从於容慧的世界里走出去,越走越远。
容慧感觉伞变得很重,快要握不住了一样。她脚下又一滑,整个人往前扑倒,正好被打开的伞罩住了头,她趴在地上等了一会儿,在地上刹车的手掌痛痛的,感觉出了血,周围安静得很,没有人走路经过,只有细碎的雨声,雨水好像要钻进鞋子里去,能感到棉袜的边缘开始变得湿冷。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多少痛苦……”她声音闷闷的,像被堵在嗓子眼里,好不容易钻出来,还发着抖,“明明我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是我……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就很讨厌你什么都只考虑自己!”
两个人小时候从来没有关系不好的时候,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她俩焦不离孟,曾经被班上讨人厌的男生起外号叫“双汇王中王”,但更嚣张更有勇气的永远是蕙仙,容慧反而是被连带着推到众人的视线中来。蕙仙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之后,容慧怅然若失的时候也会想,自己真的没有松了一口气吗?从这个如此耀眼如此明亮的人身边离开。
一双小小的脚走近她,出现在黑雨伞和地面的缝隙中。容慧感到有一双手穿过了雨伞的表面,在温柔地抚摸她的头。
为什么总要把自己想成一个很坏的人呢?你为什么不能接受自己其实很爱我?
感受着头顶毛茸茸的被安慰的触感,於容慧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蕙真在留意到那条河流的时候,正在走神。
她每天都在微信读书app上玩益智问答小游戏,今天有一道题说,以下哪种生物需要定期浮上水面呼吸,A儒艮,B海参。
她知道答案是A,但是脑中立刻浮现出大量海参奋力游上海面呼吸的样子,她不由得笑出了声。
所以真的有一条河流骤然冲破了房间所有的门,汪蕙真一下子站了起来,震撼地看到浑浊的水流迅速压住了她的膝盖,大腿,髋部,腰部……
这不可能。经过无数次训练的蕙真机械地在智能手表上按下通知键。她本来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用到这个。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异常”。但是这不可思议的洪流显然不应该是现实存在的现象。她被浑浊的洪水卷到天花板上的时候,她艰难地挺直脖子,试图在被溺死之前多往肺里积攒一点空气。
震撼之外的心情里,又多了一些欣喜和不以为然,大概是“夜路走多了还是能见鬼”。她一开始加入这个部门的时候多么期待自己能移动到工程师的那一边,因为这样她可以说服自己,她还可以再见到蕙仙。即使所有人都放弃了,她依然觉得,姐姐不可能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已经要放弃这个念头了,甚至觉得永远看不到那一侧也不错,这样她就永远不会遇到姐姐然后问她,为什么不来见我?
蕙真跌落到盘旋不休的水流中,她看到房间里所有的家具不知不觉变换了模样,她认得床头放的小小毛绒,她认得那块扁扁的电视屏幕,她认得那张摇摇晃晃的躺椅,那是她在青莱的家,那是她和姐姐曾经共同拥有的回忆。
姐姐?她感觉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她一遍一遍回想的,山洪爆发前她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样子。
蕙真努力向那个方向游去,用力地伸展手臂,腿也要顺着施力的方向,让身体朝前方运动。自从姐姐失踪之后,她每周都会去练习游泳,即使真遇到山洪会游泳恐怕也不能增加更多的生存概率,但这渐渐成为了她的习惯。
在她即将拽住前方那个模糊的影子。另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不可以。
——这是我的妹妹,你不能骗她过去。
就像是有人的手指温柔地遮住她的眼睛和耳朵,不真实的洪水和洪水中的影子连同那些熟悉的家具一并在眼前尽数融化,蕙真发现自己正站在沙发前,一只手往前伸去,而凌越正抱着一个昏睡的小女孩从卫生间里开门走出来。
蕙真猛地蹦跳起来。凌越微微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看着她。
“我我我……”她梳理了一下心情,“我看到了,异常!”
凌越先把怀里的孩子放到沙发上,然后按着蕙真的肩膀,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眼睛,考虑了一下,说:“好的,回去记得写报告。”
蕙真对这个反应有点失望,她不服气地问:“凌工刚才没看到吗?洪水,影子,不正常的家具。”
凌越摇摇头:“我看到的不是这些,而且我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周围也没有波动。”她像是看出来蕙真不太高兴,补充说:“观察者看到的很多时候不是异常,而且大部分报告事后调查也和工程师的波动数据对不上,我们一般觉得……”她像是自己也感觉这样说有点好笑,摇了摇头,“我们一般觉得,观察专员有时候会因为太想接触到另一侧而产生妄想。”
但是凌越又说:“但谁能说妄想的其实不是我们呢?有些事情别想太多。”
雨好像停了。
於容慧把伞收了起来,继续跟着蕙仙往前漫步。她们路上经过一位寸头的壮硕女士,对方面无表情地嚼着口香糖,和她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朝容慧看了一眼。
蕙仙突然指着前方示意容慧过来看,她绕过地面的积水走上前,听到了熟悉的鸟鸣。
那是一只胖胖的戴胜,快活地震动着漂亮的羽冠,像喝水打嗝一样连续三声地鸣叫着。听着戴胜的鸣叫,容慧觉得好像这些一直持续无法解决的事情,继续下去也没有什么,即使她要永远和蕙仙的幻想伴生,即使她和蕙真的关系永远不能修复,但是难道蕙仙还活着,这些问题就都不存在吗?她或许也要经过烦闷难解的年岁,然后在某个瞬间再和她或者她或者她和解。
她打开微信,发现蕙真还是没有回复她的消息,于是随意地将手机塞回到口袋,转身朝公交车站走去。蕙仙的幻影就像已经停了的雨水,只留下消不掉的痕迹,她已无影无踪。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是她的白月光。”
阴风阵阵乱葬岗,幽兰鬼火围成圈,每朵鬼火后都站着一个人,我是第一个。
“登仙之路上惊鸿一瞥,那时我主持升仙大会,手持金莲仙人之姿。”遥想当年,我也是仙界实力与美貌并存的第一美男,“然后我死了。”
“我是她的朱砂痣。”与我相貌有七分相似的青年垂首捋平并不存在的衣摆褶皱。“入宗门后,小师妹拜入师尊门下,作为大师兄我处处指点、多有维护,熬了几十年,终于坦诚心意,互诉衷肠。”
这小子我知道,我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天资卓越气度不凡,不看实力只看脸能排仙界第三。
“然后我死了。”是的,死在了告白后的下一瞬间。
“我是她的师尊。”童颜鹤发的男子苦涩微笑,眼底似乎有化不开的愁绪。
“我教导了她三百年,看着她从孩童长大。这三百年里,我失去了养育近千年的大徒弟,失去了精灵可爱的二徒弟,失去了沉稳可靠的三徒弟……我不能再失去她。”
他算是我的后辈,按理说应唤我一声师叔,曾经也是仙界顶尖的高手,不过看脸不如我。
“我护着她,给她法宝给她机缘,她想要天上的星星,我都能抢天机阁给她抓回来养着玩。”
“然后我死了。”死在将星星送给她的当晚。
“我是她的原配。”黑衣金靴的男子满目戾气,变成鬼以后更显气质阴郁。“当年我秘境遭暗算,重伤恢复原型,本以为阳寿将尽,没想到竟是遇到天命神女。”黑小子原型是蛟龙,缩小化是黑蛇,被她捡回去当灵宠养,养了十几年。
“伤势恢复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杀掉不自量力的癞蛤蟆。”
毕竟妖王眼里容不下沙子。
“我与妻子和和美美生活五百年,然后我死了。”
“我是她的好姐妹。”青色衣裙的少女在我们这些大老爷们中不显突兀,高挑身姿,明艳面容,很有我当年风范。
“我们是同批入的宗门,不过我比较有炼丹天赋,便去了丹峰。”少女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她那么娇弱却偏偏学了剑,隔三岔五地受伤,师门里除了废物大师兄外,谁都不待见她。我看不过去,便私下里接济。”
送丹药,送灵石,送灵宠,送机缘……但凡有的都分一半。
“然后我死了。”
“我是她的徒弟。”最后的少年顶着诸位前辈“关切”的目光,硬着头皮往下讲,“追师尊的人太多了,我作为小辈的,得替师尊挡那些烂桃花……”
“然后我也死了。”
少女白了少年一眼,“你那是自己作的。天才地宝灵丹妙药不加区分一股脑往嘴里塞,你不死谁死。”
少年反驳,“还不是你往师尊的丹药里下毒导致的!你不下毒,我不验毒,怎么会死?”
“这话不对,”妖王打断少年,“她那不是丹药中毒,是我下的血咒。我死后,要她日日心如刀绞。”
少年疑惑,“那为何会吐血呢?”
“那是她强行容纳不属于自己的机缘,遭受了反噬而已。”白发师尊闭目,情绪无丝毫波澜。
“什么机缘?”少年继续问。我知道他那表情是什么意思,就是突然接触到未知领域的知识,脑子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像个大傻子,很有意思。
“她杀了我,取走了我的灵龙骨。”朱砂痣苦笑,指了指自己有个大窟窿的胸口,“用手生掏的。”
“要是当初为师能早日发现……”白发师尊对着朱砂痣道歉,“你师弟和师妹也不会惨遭不幸了。”
“所以,”少年深吸一口气,盘清整件事情经过,“师尊她杀害自己大师兄抢夺仙骨,然后又如法炮制的杀害了其他师兄师姐,白发前辈本想借天机阁的手,不沾因果杀掉师尊,却被被妖王大人击杀。”他转头看向妖王,“然后您跟师尊结成道侣,一起生活五百年,那您又是怎么死的?”
妖王嗤笑,“她与我结合不过是为了镇压那块抢来的灵龙骨。蛟龙也是龙,我的内丹可是无价之宝,她的灵丹妙药。”
“杀人夺宝而已。”少女接话,“这事儿她干了也不是一两次了,熟门熟路呢。”
“您也是?”
少女又白了少年一眼,“你当她是如何炼化那仙骨和妖丹的。”
见事情捋得差不多了,我也实在按捺不住内心好奇,“你们到底喜欢她什么?”兴许是我与她的交集只有那一眼,对她的印象只是一个脏兮兮眼神还很凶恶的小孩儿,根本没觉得哪里有吸引力。
“让人有保护欲?”少女条件反射回答。
“责任所在吧。”朱砂痣点头。
“胸有城府。”白发师尊也找到了理由。
“温柔体贴。”这是妖王发言。
“实力强大!”这是少年的回答。
“所以前辈,您是怎么死的?”少女好奇。他们所有人都是因为那个女人而死,或被蒙骗或被利用,只有我跟她没有任何交集却仍旧死了。
但这事儿吧,说来好笑,好笑到我能再把自己笑死一次。
“其实我没死。”确切的说是没死透,还能复活。“因为接下来的剧情是——《我与死而复生的白月光HE了》。”
这是一个她爱我,而他们爱她的故事。
“看在咱们姑且算情敌的份上,”我笑着道,“我一定第一时间把她送下来,与大家团圆。”
到时候好好问清楚,她到底爱谁。
作者:高以谰
评论:随意
*已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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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身着一袭白裙端正地坐在窗前背光处,光滑馥白的瓷瓶在她臂弯安稳如睡婴。平淡的灰色空气纱一般笼罩她的脸、她的全身。一片静默里她的嘴唇动了动……这不仅仅是瓷瓶,她的声音轻柔、温和、坚定。她说:凭借它我可以逃脱死亡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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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位前辈,早早结婚但从不回家,据说他家里有个疯女儿,你不如去采访她吧。罗南的眼睛藏在金丝镜框后面,连瞥我一眼都不肯。他刚刚吃完一盘绿沙拉做晚饭,现在正在服用补剂,我注意到他皮肤保养得很好,很明显精油和其他种类的昂贵护肤品在他皮肤表面与侵蚀一切的岁月做了许多英勇斗争。二十一岁那年他曾经和我一起宿醉飙车将租来的车冲下山崖,那次我们都因骨折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我想,如果二十一岁的罗南发现自己后来成为了一个每天按时吃保健药物、精挑细选各种保险和理财产品的成功人士,他会气疯的。
…早就不写了。我嚼着一大口烧鸡腿肉,金色油滴溅上褶皱的白衬衫。写了也发表不了,写了也没用。我现在的人生目标是酗酒、磕药,以期早早在梦里魂归西天。生活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罗南。我望着他剃的干干净净的下巴有点嘲讽地笑起来。我和你不一样,你的房地产契和银行账户余额早晚会像藤壶一样爬满你灵魂再将它拖进地狱,现在的你甚至没法对你老板比个中指。天啊,罗南,我话语里全部的震惊和失望都是真心的。你怎么会变成如此软弱的人?
你个不识好歹的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傻逼,米克斯。难道你在等谁给你颁个“永不妥协”纪念奖杯奖励你矢志不渝贯彻自己年轻时的信条?罗南的声音里毫不克制地展露一种既同情又不屑的轻蔑,可我还能想起,想起它并非如此冷酷而是兴致高昂、充满热情的许多瞬间。我们早就不是二十一岁了,罗南说,答案就这么简单。要不是看在黛娜的面子上,我才不管你会不会饿死或者喝酒喝到吐血。
我沉默了一会,因为门齿要和鸡腿骨上的肉质纤维顽固分子努力搏斗,不知为什么上面一小簇肉有点血红,就像生的。我要点一瓶最贵的酒再打包一瓶。我将输得干干净净的鸡腿骨丢在瓷盘上。反正你请客。
过量的酒精和油脂会腐化你的内脏,罗南叹了口气,你是要有多迟钝,才会从来都感觉不到害怕?他收起装补剂的小瓶子,招手叫来服务员,就在那瞬间,我一不小心在银餐叉的背面瞥见自己扭曲变形到难以辨认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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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南总是会打点好一切,这让事情变得稍微简单。我敲了敲门,一个看起来长期劳累、心绪不宁的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身上有种让人怀疑下一秒她就要骤然倒地或者歇斯底里地尖叫的气质。米克斯先生,快请进吧。出乎意料地,我注意到即使疲惫不耐烦至此,她话音里也有一种残存的贵气。抱歉,真是打扰了,我迈进大门,整个走廊泛着一股冷肃的灰——当门在我身后合拢,最后一缕斜觑的光也随之被掐灭。
女人将我领进一扇门前,就在我要推门进入时,她叫住了我。我的女儿已经疯了,彻底没救了。她的声音既平淡又冷静,像是陈述某种公理。某种已经尘埃落定的事实。我不是来治疗她的,我连忙回答,害怕她误解了什么不切实际的期望,这只是一次采访而已,我会尽快完成,不给您和女儿添麻烦。不等她再回话,我用最快的速度推开门钻进屋里,门外脚步声迟疑着远去,我一回头,看见在窗前背光处端坐的女孩。
您好,米克斯先生。女孩说。她的神情平和、自然,除了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与她上半身一样长的鹅颈瓷瓶外与普通女孩别无二致。她的眉眼很像她妈妈,但是毫无疑问更轻松、更舒展、更美。嗨,我清了清嗓子。这时我才发现在我醉生梦死的岁月里曾经学过的采访技巧好像都从被酒精泡发的大脑里漏出去了。你为什么抱着那个瓷瓶?最后,我干脆直接询问她。
因为我想长生不死。女孩眉眼弯弯,笑了。
呃……必须承认,这个回答让我感到困惑。死亡和瓷瓶有什么关系?
只要瓷瓶不碎掉,我就不会死的。所以我会永远怀抱它,不会让它有任何闪失。我已经不去上学了,哪里都不去,我觉得那些在死亡面前都无足轻重,米克斯先生。我只想要永远怀抱这个瓷瓶,永远活着。
她这一番神神秘秘的话语彻底把我搞糊涂了。这个瓷瓶什么来头?为什么说瓷瓶不碎掉你就可以永远活着?何况,即使这是真的,你把它放家里一个安稳的角落不就行了,何必一直抱着它呢?
米克斯先生不会相信的。反正,您只想要一个故事而已。女孩仍然端坐着,眼睛眨呀眨,她皮肤那样白,简直和瓷瓶一个颜色,甚至看起来也一样冷,只是或许质地柔软一些。如果我把瓷瓶放在家里,妈妈会立刻将它打碎的。她恨我。她恨我没有死,死掉的是我弟弟。她太爱他了,太信任他了,那天她本来想让我去搬两个瓷瓶,可是我弟弟缠着她也要搬一个,于是妈妈就给了他一个。他失手将瓷瓶摔碎。如果是我打碎了瓷瓶,妈妈会直接杀了我,她之前亲口对我说过如果摔碎瓷瓶就会死——但是,她却笑眯眯地对弟弟说没关系,还递给他一支冰淇淋,甚至没有让他打扫碎片。弟弟拿着冰淇淋欢天喜地地跑出去,横穿马路时就出了车祸。我在那瞬间明白原来打碎瓷瓶就会死是真的。那么被宠爱的、从出生开始就一切顺遂的弟弟不也死掉了?那么,不打碎瓷瓶不就可以永远活着吗?从那时起我就什么也不做了。我下定决心不会让我的瓷瓶碎掉。米克斯先生,您也觉得这故事荒谬吗?女孩平静地笑着,光从她背后渗进来,我望着端着瓷瓶的女孩,她光滑的脸,她纤细的胳臂,她垂地的裙摆沾染了一点灰。这一切在我眼前组成一幅意义不明的油画。我一时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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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上一个故事。我想,这女孩根本也没疯。她只是和普通人认知不大一样,又有点莫名其妙的固执,仅此而已。也许这就叫疯了?我仔细想了想,还是拿不准。反正我觉得她没有。她身上没有那种歇斯底里的气质——要说她妈妈有,我还相信。当我从屋内出去的时候,她妈妈正在走廊尽头的窗边吸烟,烟雾缭绕下她侧脸的轮廓极美,一种尖锐的、憎恶一切的美丽。注意到我走近,她转过脸,旁若无人的美丽在褶皱里潮水一样褪去,裸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我女儿是不是说了她弟弟的事?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沙哑了,但仍然很好听。我点点头。她重重哼了一声。
疯子。是非不分的疯子。我上辈子真是欠了这一家的。我从未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但从某一天开始她就是疯了,什么都不肯做,哪里都不肯去,学也不上了,成天抱着个瓷瓶我拿她根本没办法。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的小儿子死了,大儿子离开了家,唯一的女儿发了疯,丈夫每个月寄回一张支票,和大儿子一样从不回来。米克斯先生,你能告诉我这一切是为什么吗?为什么这样的事发生在我家?发生在我身上?她狠狠将烟头掐灭,像是同时还在努力掐灭别的什么东西一样。我还是说不出话,脑神经对酒精的渴望倒是越来越强烈,我想找个借口溜掉,回去告诉罗南我写不了,让他失望了。反正我们都对彼此失望过不止一次,多一次也没关系。就在我打算脚底抹油的时候女人开口留我吃个午饭。免费的饭不吃白不吃,我偷偷瞟了一眼橱柜,还有几个酒杯呢。其实我想麻烦你去见见我大儿子,她递给我一支烟。我一去找他他就搬家,何况照顾这个女儿我已经够累了,还有一堆家务要做。了解一些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或许对你的采访也有帮助?她将我带到厨房餐桌上,摆了几盘熟食,倒了杯啤酒。我答应下来。她又露出了那种疲惫的笑,提高音量叫她女儿吃饭,这次她换了一种既压迫又严酷的语气,让我想起农夫赶鸡回鸡舍时会用的那种语气,在这种语气中她声音里仅存的贵气已经烟消云散了。我抿了一口酒,努力将这个讨厌的比喻从脑子里驱逐。
我来到女人给我的地址,比对着纸条上的门牌号。我得承认自己有点醉了。我大按喇叭,叫着女人给我的名字,迈可,迈可,小迈迈!好蠢的昵称。我正在心里偷笑,对面廉价公寓的百叶窗迅速开合,门被砰一声踢开,似乎伴随一声短促的女人惊叫。
够了!来人看起来正式二十岁上下,他继承了母亲那种有攻击性的美貌,将其升级一步成了足够支撑其傲慢的俊美。现在,他看起来对整个世界并不按照他的期望运作而非常生气,我还是想笑,因为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有这样的时候。因为我明白他不久以后就会对生活缴械投降,放弃怒火,成为普通人。而现在他全部的愤怒矛头都暂时调转回来,指向了我。我早说过我和那个疯人院一样的家一刀两断,怎么她又找人来!搬了三次家了还要我怎样!你快走吧!男孩咬着牙,好像很努力才忍住了一个滚字。他没有关门,我趁机往屋里偷看,地上有几个好像刚搬家还没来得及拆的箱子,几个家具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个破沙发,一个柜子,柜子上堆着几个风格各异的小花瓶。一个年轻的女孩怯生生地往外看——当她目光碰到我的目光时她哆嗦了一下,不小心将一个花瓶推倒在地上。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或许,是酒精让我的反应变得迟钝了,总之,有几件事好像同时发生一样——我的眼前忽然闪过黛娜年轻时的脸;迈可怒吼着向那女孩奔去大骂晦气;我的眼前闪过我和黛娜第一次拿到合租公寓的钥匙她微笑的脸;我扑过去抱住迈可;我的眼前闪过黛娜第一次在我面前流泪的、心碎的脸;你谁啊关你屁事你他妈有病吧迈可的拳头雨点一样朝我的脸砸下来我的鼻梁骨好痛;我的眼前闪过黛娜离开我时冷漠的脸。女孩还在尖叫。
疼痛的时候,一切好像都变得缓慢。我忽然想起好多事,太多了,它们多得甚至可以随着我鼻腔的血流溢出来。我的眼前闪过血沫一样的幻影,滚烫,脆弱,一文不值。我的眼前闪过罗南、黛娜和我的高中毕业舞会,灯光特别明亮、音乐震耳欲聋,我们一直跳舞,一直跳啊跳啊跳啊跳啊跳,那时我们都坚信自己和酒精都永远无需节制,我们都坚信希望和明天都不会有尽头,我们都坚信自己会永远活下去唱下去跳下去,我们无所畏惧,我们永生不死,我们会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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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承认其实我隐瞒了一些事。遗漏,删改,隐藏。记叙者的特权。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夺走许多其他的东西,真相,人们知道真相的权利,还有巴拉巴拉别的什么。如果我声称这是我后来被一些事情教会的,人们会说这是狡辩。你应当学习一些更高尚的东西,比如保持诚实。
但事实就是这样。二十一岁那年,我和罗南是学院里成绩最好的学生,我们决定做一件大事。我们收集线索,找到校长的情妇。我们顺藤摸瓜。我们查清了一些不应该被查清的腐败。我们感到胜利的血液在头脑里乱撞,我们动笔写了洋洋洒洒的详细的调查报告,我们将它们打印并分发。我们得到其他学生们的崇拜和赞美。我们被抓到校长办公室。我们被痛骂。我们被曾经为我们献上鲜花与掌声的人嘲笑、讽刺。我们被扫地出门,没拿到毕业证书。我和罗南把自己灌得烂醉,开车从高速路的护栏边上翻了下去,在空中的零点几秒我隐约听见罗南说我们永远不要恐惧我们永远不要投降,那短暂的片刻里我们好像长出翅膀、真正在飞。我没想到我能再睁开眼睛,当我再次醒来,黛娜告诉我罗南已经转院。我和黛娜短暂同居了一段时间,可是我找不到工作,很快她离开了我。当我再见到她,她挽着罗南的手臂,罗南将自己塞进昂贵的西服。
我知道这还是像狡辩,毕竟我的拳头曾经挥出去,打到过无辜的人。有段时间我拼命地踢呀打呀拽呀咬呀,像疯了一样。我对空气宣战,对黛娜宣战,对生活宣战,对自己宣战。你不能就这么把我全部相信的都夺走,我说,你没有那个权力,我绝不给你那个权力。那时候我早已不是二十一岁了。我开始酗酒。
我得说,当我抿了一口那女人递给我的酒时,我真的想只喝一杯的。但是我一不小心,真的是一不小心,又多喝了一杯。然后又多喝了一杯。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我看着女孩从屋里出来,怀抱着她的瓷瓶,我想起她逻辑漏洞百出的、令人费解的所谓信念。她抱着瓷瓶落座,她母亲一边亲手将饭菜喂到她嘴边,一边用最恶毒的话语辱骂她。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她们其实都不讨厌现状,在这种扭曲的境况里,她们都得到某种满足。女孩在辱骂里安静、乖巧地张开嘴,吞咽饭菜,她的喉管蠕动,如蛇腹缓行,瓷瓶和她胳臂之间由一根细细的深色阴影隔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我还是这么做了。我站起了身。
女人好像对我的行为并不惊诧。也许因为她自己做过同样的事,也许她看别人做过,也许她每时每刻都在幻想自己能够这样做。她收回喂饭的手,转过脸去,那个方向只有一堵空墙,既无窗子也无装饰。我伸手去夺女孩怀中的瓷瓶——我喝得有点多了,酒精在我脑血管里飞速奔流,发出让人同时联想到生命和死亡的声音——或许,我是想知道,她到底相信到什么程度。相信很重要。当你相信,你就赋予了事物伤害你的权力。要么承受伤害,要么放弃吧,我想这么说,但我只是踢倒女孩的椅子,尝试抢夺她的花瓶。女孩倒在冰冷的瓷砖上,双臂将花瓶裹得更紧,整个人蜷曲起来在阴影里像一只青灰色的虾子。女人仍没有转过脸,女孩抱着瓷瓶无法起身,一片狼藉里我没有道歉,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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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罗南打电话,说我写不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想象中失望,很平静。那就算了吧,罗南说。你还有别的事吗?
这样真的好吗?我问罗南,为了扳倒你公司里的竞争对手,你在利用我,这没什么。可是你同样利用文字,而你曾经对它们宣誓忠诚。你从来不愧疚吗?难道你从来不会做梦,梦到你的……我们的二十一岁?
罗南轻轻笑了,他好像在赶路,电话另一头不时传来杂音。米克斯,这就是你最大的问题,你总觉得别人想要从你身上夺走点什么,你总觉得你有什么东西值得被夺走。你总觉得你得对抗整个世界,但事实是,就是因为你一次一次宣战你才会一次一次输。为什么不想想这也许真的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这是构陷。我反驳,这是操弄文字,煽动舆论,揭露伤疤。
错,这是陈述事实,展示真相,你个无可救药的大白痴。但是无所谓,我已经赢了。他是卷铺盖走人的那个,我升迁了,我和黛娜要搬到别的城市去,我们不会再回来。再见,米克斯。别真的把自己喝死了,保重。罗南挂掉了电话。他没给我他新的地址。
我环视我的屋子,这里只有灰尘、失望和乱七八糟的空酒瓶,和我一样。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无比沉重,为了向这种感觉宣战我赶紧又开了一瓶酒——毫无预兆地,这一次当酒精淌过我的五脏六腑时它们忽然全都扭绞粘结在一次,凝成一把尖刀在我体内用力旋转,我头晕目眩,可一切仍然寂静无声。所有空酒瓶沉默地望着我。那场二十一岁时的坠崖此刻在我体内重新上演一次,而我依旧什么都抓不住,只有疼痛在膨胀,膨胀,膨胀,像要从我体内破土而出的小行星系。眼前泛白时我似乎看见端坐在光里的女孩——只要相信,她的嘴唇在动,她说,只要相信就好了。我捏紧酒瓶,手指骨节因为巨大的承力而泛白。不要碎掉,求你了,在一片平白的痛苦里,我如此对着空酒瓶祈祷。
END.
评论须知:无声
我泡在酒吧里的那段日子里听过不少酒鬼在醉酒后从嘴里吐出的疯话,无一例外,都是围绕着钞票、女人、权力、家庭打转。而在几杯波本下肚后,他们要么无端痛哭流涕,像个不小心丢了买糖钱的孩子,要么喋喋不休地向人倾诉不成段的句子,对着自己前方不知名的空气大骂一通,而后又突然开始忏悔曾经的过错。但偶尔还是会有些不一样的,曾经有个醉汉跌跌撞撞地爬到我坐的那张桌子面前,他仿佛领受神谕的古代哲人,张开酒臭味儿的嘴冲我说道:先生,你知道吗,雨其实构成了我们这座利爪之城的二分之一。接着便一头栽到在了桌子上,连带打翻了我面前放的那杯螺丝起子。
他说得没错,利爪市的一半确实是在雨里的,这并非一个富有文学色彩的比喻,而是所有人的确实感受——如果一半是雨水,那么至少还有一半是酒精,抑郁情绪和季节性的风湿关节炎。后三样东西都是因为前者而起,最终形成了一个不断下行、抵达死亡的漫长螺旋阶梯。与其通过走楼梯的方式,我倒宁可希望自己在哪天回家的路上被人在脑袋上狠狠敲一闷棍,然后装进麻袋里抛尸泰姆士河。
我第一次把上面的比喻当笑话讲出来是在某个和路易斯·c·海沃斯接头的日子——至少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是在交换情报,少部分则是在做成年人在觉得无聊时会一起做的事情,前者到最后往往会发展成后者,正如后者和前者拥有在本质上相同的出发点。
还是说回那个笑话吧,他没笑,而是用委婉的方式告诉我:干我们这一行的人大部分下场都是这样,要么沉到水的河里,要么沉到血的河里。我问他具体是什么意思,他卸掉那对螺钿袖扣,说这是他想出来的比喻,和我那个一样属于某种侵入型思维在头脑里留下的涟漪。死的人够多,或是你在他们身上开出的口子够多,血就能在尸体底下汇聚成一条等比例缩小的泰姆士河。“菲尔马,自你当私家侦探以来,你见过的死人究竟有多少,多到能凑齐八百万种死法吗?”
“差不多吧,或许差远了。”我回答道。然后在他的示意下靠近,用手解开那条缠在他脖子上的领带,丝绸质地,给了我的手指一个冰冷的蛇类绞杀,“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继续这样做——你在上床前想先抽根烟吗?”
“你指的是哪方面:现在的任务,还是指我们现在马上要做的?”他离我很近,半靠在枕头上,说话时能闻到隐藏在布料下的香水气味,像个宿醉的心理医生。“我们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菲尔马,至少我是目前为数不多还愿意站在你这边的人——这是你要的烟,还有打火机。”
“你更愿意听到哪个答案取决于我最终会说哪个答案。因为白厅的政客们会在我说不或者退出后拧断我的脖子,我的,而不是你的脖子,路易斯。你可以站在我的身边,也可以随时退出去,因为这一切和你根本没有关系,和我活着还是死了也没有关系。”烟盒里没有烟,三支安培瓶在里面闪闪发光,我颤抖着手拿出其中一支,只觉得它轻飘飘的,有着和实际不相符的重量,“它是什么?”我听到我的声音在问路易斯·海沃斯。
“「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以为我是在让你自裁吗,菲尔马,我想让你稍微感觉好受那么一点。你在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死,并且死得莫名其妙,像个还没开封就被酒保当械斗工具抡了出去的加利安诺。我曾经也这么想过,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除了我正在做的事和你说的那些白厅政客正在做的事。死就是这样的,你幻想它是把挂在你脑袋上的短剑,它就会停在那儿不动,直到某一天真的掉下来。点根烟吧,我陪你一起。”
我把那条领带扔在一旁,然后开始解自己的扣子,袖口上的扣子,衬衣的布料一路从皮肤往上滑,停在小臂的关节处,然后勒在皮肤上的是止血带,我什么都不想了,安静地看着安培瓶的脖子被路易斯用两次弹指断裂,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走出车站时,正下着暴雨。
我在背包里翻来找去,从底部把雨伞抽出来,再把包背在胸前拖着行李箱出站。
雨水砸在出站口的玻璃遮挡上,再汇成水流瀑布一般泻下,将行人的伞淋得东倒西歪。我站在出站口做足心理准备,才给微信上的那边发去消息,等了大约三分钟,雨幕中有一辆黑色轿车现出身形来,缓缓开到我面前停下。
驾驶座那边车门打开,先是一把同样纯黑的防风伞撑起,接着有人从车上下来,撑着伞破开暴雨走过来,向我伸出手,我下意识地握住这双粗糙的手,一边轻晃和这位一米八左右的男人互相上下打量。男人略微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地向我介绍自己,“你好,我是小凯的哥哥,叫我云就好。”
“你好,我是——”我顿了顿,“凯的朋友。”
男人点了下头,转过身去把后座的车门打开,我顺着从他的伞下钻过去,拿在手里的伞并未派上用场,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问我:“还有行李吗?”我摇摇头,接着他便把车门关上,绕了半圈回到驾驶座,带着一身湿气把伞扔在副驾。
轿车开始行驶。
“小凯的事…多谢。”雨水敲击车身的嘈杂之中,男人突然说。
我一时间不知作何回应,只好说:“我们其实也没做什么。”
“你能陪着他就很好了。”男人带着方向盘旋转大半圈,“其实家里的人都不准备请你过来,觉得是他胡闹,是我和他姐姐一直坚持,刚放开就让你跑这么远过来,麻烦你了。”
沉默。
陌生的一切,城市、雨水,轿车,在我的胸膛中苦涩地来回冲撞。我的喉咙失能,最后撕扯出一声叹息。
云行驶着他的车,又说:“我们一会儿先去他姐姐那里,他给你留了些东西。”
车开进一栋高级公寓的地下停车场,这时已经有一个女人在门禁前等着了,车停下后她抱着纸箱走过来,我打开车门,接过纸箱,又准备和她握手。
女人走上前来两步,轻轻拥抱了我一下。
“谢谢你能过来,凯凯他一定很高兴。”女人说完,退了两步,转身走回公寓去。
我有些发愣,转头看向云,他正叼着根烟,拿着烟盒向我递过来,我摇头拒绝,他才又说:“小凯…走了之后她状态一直都不好,谅解下吧。”
也是,作为外人我又何以理解血亲的感受,我抱着箱子迟疑地点了点头,询问:“那我们之后…?”
“看箱子里吧,小凯只说他准备的都在里面,我把你送到酒店。”云把烟随意扔在地上碾灭。
我抱着纸箱钻回车子里,云带着燃烟的气味坐进来,发动轿车。
引擎的震动随车身传来,我像是惊醒,突然问出一句:“我能去看看他吗?”
云像是惊讶,又像是抱歉地笑笑,“他不让我带你去。”
好吧,好吧。我说。后来我下车,和云告别,自己进到酒店的房间,打开纸箱。
纸箱里很空,除开一个dv机盒子,一个笔记本和一张明信片便再无他物。空气里余留着一些气味,像消毒水和灰尘,以及冬日的某种冰寒。常说每个家庭,都有日久天长里独属于每个家庭的气味。房子里的人自己已经闻不出了,可只要外来的人一走进这间房子,还是能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家庭的气味、气味下隐隐流动的日常生活 ,我想这就是了。
明信片正面是某处林地的某个午后,草地上有红紫的小花错落开着,翻过来上面用粗油性笔以玩笑般的字迹写着“送给你!!”两个叹号后接着一个不算好看的笑脸。
独处的我思绪总是活泛,此时我又想起小凯语音软件里的头像,是个差不多的笑脸,dv机暂时没电,我把盒里的充电器拿出来插上,又去翻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的纸张已经泛黄 ,开页是歪歪扭扭的名字——季袁凯,他的名字。凯字写得格外挣扎,横竖糊成一团,袁的撇捺也一顿一折。再翻页是一些小孩日常的记述,间或有稚嫩的插画。我翻页,看着他从三分钟热度的小学生活间断琐事记录到初中的一些碎片思绪,他的童年,他的梦想,他的生活。
到了笔记本的后三分之一,那些絮叨一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篇叫做火星人的简笔漫画,漫画里主角遇到从火星来到地球的外星人,两人一起经历外星人适应地球日常生活的种种,最终主角在火星与地球相遇时送别了异星朋友。
这篇漫画他向我提过,当时他还不是季袁凯,只是我网络游戏认识的“Kai”,我们在语音软件上是一个频道,在SNS上是一个群,在游戏里有时是一个公会,有时是一组小队。我们有时候看电影,有时候只是聊天。
漫画的最后一页,主角看向火星,大半涂黑的星空右下角,写着“完结?”
完结?
醒来时我正趴在酒店的床上,笔记本还翻开在尾页,摊在我的枕头旁。
一定是做了什么梦,我有着这样强烈的确信,但半分关于梦境的记忆也捕捉不到。我翻过身看着天花板,将要凌晨的天空泛蓝,光线细碎地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房间内。
对了,dv机!我一下起身来,走到桌旁把充电器扯掉,只希望过充不会让这年代久远的机器坏掉,按了下开机,屏幕缓缓亮起。
文件存档里只有一个录像,打开时是夜空的画面,在右下角还能看见窗户的边框,接着画幅里出现一根手指,指着模糊城市夜空里隐约可见的一颗橙红色星星。
“火星。”梦醒后的静谧之中,Kai指着它对我说。
两年,火星追上地球,我终于追上他。
Kai 2020/12/11 01:31
送别好吗?
Pppppeper 2020/12/11 01:32
送别不好吗?
Kai 2020/12/11 01:32
好在哪?
好在哪里呢。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
“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
“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
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