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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舞台中央,司仪高高举起我的手臂,而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沉重的水晶奖杯。现在我抬起脸的时候能够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之前领队杨城教给我去念的获奖感言:首先感谢我的队友,感谢所有一起走过的兄弟们,然后是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粉丝们。因为有了你们,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一路风雨中走来,亚洲第一枪神TiS终于站在了世界最高舞台的顶点,手握全世界电子竞技选手仰望的最后荣誉。
我想我应该是流下了眼泪,赛前最后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杨城叼着烟问我:“你会哭么?”
“哭什么?”
“获奖的时候,流一下眼泪,传奇老将最后的完美落幕,比较戏剧化一点。”杨城说。
“看情况吧。”我说,“我试试看。”
我想那滴眼泪应该是流下来了,敏锐的高强度神经网络让我可以体验到泪水在眼眶中凝聚的感觉,但这只是被气氛所感染,我的内心十分宁静。嘈杂的世界此刻像是被隔绝在外,司仪的声音像是被放慢了无数倍,让我可以无限久远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
2011年,那年我第一次遇到杨城,在上海的“火山”网吧。那个时候我十七岁,辍学,离家出走去打FPS电子竞技,就是我妈口中的“打枪游戏”。我的天赋很好,反应速度比一般人快,而且喜欢下苦功,钻研一些小技巧,看地图,研究战术,那个时候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用脑子打游戏。
那个时候我的ID是TianShan,我的名字,余天山的拼音。
那个时候,杨城的ID是Vol_YC,Volcano是火山网吧养的网吧战队,在当地的射击游戏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我是队里的替补,杨城是带我进队的大哥,简单地说,我是他罩的。杨城一直对我期望很高,他枪法很好,是队伍的队长,但是这支队伍一直打不出去,只能参加一些线下的小比赛。
杨城那年二十二岁,正是一个电子竞技选手的黄金年龄。他废寝忘食地苦练,但是队友始终不能让他满意,几位队伍里的老人要么态度不端正,用他的话来说,不思进取,没有一颗冠军的心,只是想混口饭吃,打打游戏而已;要么就是没有天赋,始终练不出来。我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了Vol战队的正式队员。
一年后,Vol战队解散了。
平心而论,我的加入让Vol战队有了一些起色,最关键的一场线下赛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了决赛。对手是外地赶来参赛的一只线下队,有点名气,但这是我们的主场。在打比赛之前,杨城在作战会议上特意提醒我们,让我们注意对面的两个主力输出手。
关起门来后,杨城说,“那两个人有问题。”
我们心领神会。
“有问题”的意思,就是开了挂。
在电子竞技游戏中,开挂作弊是最为人所不齿的行径。但任何电子竞技也没有能够杜绝过开挂这一现象的存在,只要这款游戏的比赛有利可图,利益的驱动就能够让各种“高科技选手”出现在舞台上。低等级的作弊,比如暴力自瞄、透视等等,很容易被系统检测出来,但随着游戏开发方逐步升级反作弊系统,更多的隐蔽作弊手段开始涌现。
“他们的鼠标有问题。”杨城抖了根烟出来,深深吸了一口。
“查不出来?”我问。
“查不出来,他们不肯换设备。”杨城摇摇头,“主办不想让我们搞事情,意思就是让我们就这么打,裁判会多看着他们一点。”
刚开局的时候,我感觉还好,对面给我们的压力并不大。杨城和我的发挥都很稳定, 队友压力有点大,动作有点变形,死的次数有点多,但杨城和我那天的状态真的太好了,用他的话说,我和他都是大赛型选手,压力越大的时候,发挥越好。随着击杀次数的不断上升,我们的积分已经压过了对面一倍。
“妈的,打得爽!搞死他们!!”
这种小型线下比赛其实是很乱的,现场都是我们的粉丝,到处都是污言秽语。精神状态高昂的队友打得忘形,一边狂骂一边团体冲锋,把对面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面五个人中,那个队长突然站了起来,指了指我们,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在一片狂嘘声中坐了回去。
“妈的。”杨城突然一甩鼠标,眼前的屏幕开始重放死亡录像,“他们要开搞了!”
话音刚落,我屏幕一黑,也死了。
我和杨城相继阵亡,剩下就只有崩盘了。
“小心点。”短暂的中场休息时间里,杨城有些烦躁地点了点桌面,我们都嗅到了不好的预感,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除了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外没什么事可干。我们知道他们要开挂,但我们无能为力。
就在那个手势之后,对面给我们的压力骤然增大。我们几乎露头就死,毫无还手之力,哪怕五个冲一个,也会被对面换走两个以上。局面瞬间逆转,完全没办法打,兵败如山倒。我和杨城左右支拙,左冲右突,试过各种战术。用预判雷、用狙蹲、用诱饵……什么战术都没用。战术是在双方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用的,但哪怕你机关算尽,如果对面一枪都不空,见面就带走,什么战术都没用。
对面给我们留了点面子,最后比分80:20,我们输得很惨。
现在想起来,这并不是导致Vol解散的主要原因。
真正最后让我们解散的,是两个月后一次踢馆比赛。有外面的战队来火山网吧踢馆,打钱,一把一千块,一共五局。这个战队我们之前线上打过,实力相当一般,我和杨城的实力稳稳地压制他们的主力,这次送钱上门,我们都想从他们身上找点自信。
进去游戏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如坠冰窖,他们也开了挂,而且全程都开着。
我们被剃了光头,精彩无比地被杀得一干二净。
“你们来我们地盘上找事情!”老四性情最烈,操着椅子就扑了过去,被人拦了下来。
“输不起就别打啊!”
我和杨城没有参与群殴,都坐在原地没动,我们都想赢,我们都有着作为高手的自信,想有一天走上真正的职业舞台,去堂堂正正地比赛,战斗,用自己的技术、智力、勇气和拼搏去换取我们应得的荣誉。但我现在觉得累了,我觉得我的苦练、我的天赋,那些日日夜夜坐在屏幕前一次次练枪,每天三千个爆头,枯燥无味的反复锻炼,试图找到固定的肌肉记忆,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地图上游荡……都毫无意义。
那个队最后被踢出了网吧,比赛无疾而终。这帮人太狂了,毕竟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想处理几个低级鼠标挂不用证据,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
夜里,我们整队人在烧烤摊上喝酒,老四突然哭了,嚎啕大哭。我们都哭了。
第二天,Vol战队解散了。
我回去念了半年书,最难的是一开始,请求父母原谅的时候。一开始熬过去,后面就逐渐好了一些。
半年后,杨城打了我的手机。
“你还在坚持每天练枪么?”
我在坚持。
“还想打职业么?”
我没说话。
“我有一个深圳的职业战队试训机会,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挂断电话后,我想了很久。
第三天,我来到了深圳,一个月后,我成为了PG_TiS。
白金俱乐部,或者说Platinum-Gamer俱乐部,是一家历史很久的电子竞技俱乐部。我领到自己队服的时候,杨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
半个月后,我第一次上场比赛,作为替补。队内的自由人PG_DDD因为身体不适而被换下场,我在赛前四个小时的时候被领队通知即将上场打比赛。
当时的领队叫方海,大家都叫海哥。海哥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里面有三片颜色不一样的药片。
“这是什么?”我心中一沉。
“药。”海哥拍拍杨城的肩膀,“你给他解释吧,我去隔壁。”
“快吃吧。”杨城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比赛前四个小时服用。用来治多动症的,能集中注意力。”
“这……这不违规?!”我觉得手心里都是汗。
“职业俱乐部几乎每家都有。而且这不犯规,打擦边球而已。”杨城淡淡地看着我,“公司会搞一个你的病历证明,日后哪怕被曝光也没关系。”
“但……我不能用自己实力去打么?!”
“人人都有实力,对面吃药,你不吃,你拿什么打,拿头打?”杨城抱着手看着我,“不要说什么尊严、荣誉了,兄弟,我们先养家糊口吧。”
看我还不死心,杨城叹了口气,掏了烟出来,坐到我床上。
“你这半年没放下练枪,我就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重新走上职业道路。”杨城吐了个烟圈,“当年那么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你坚持不抽烟,喝酒的时候只喝一杯,还劝我也不抽烟,不喝酒。我就知道你是个比我有野心的人。抽烟喝酒会缩短职业寿命,破坏你最细小的神经系统。但你觉得,光凭苦练,你能走上世界最巅峰么?”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像是A皇、O皇这种天生神力还要一天练十二个小时的妖怪,你有信心跟他们拼天赋?跟他们拼努力?”杨城的声音越来越响,“电子竞技,胜者为皇。赢,才是最重要的。输家,别人大不了说你一句,喔,有些天赋,很努力,打得很拼,但有个球用?你只可能输,作为王者的陪衬而已。我要赢,我们都要赢。你没有百万里挑一的天赋,就不要想赢得干干净净!药就放在这里,四个小时后,我要看到能够Carry全场,打爆对面的新人王TiS,而不是出道就退役的废物!我实话跟你说,DDD这个团队毒瘤很快就要滚蛋,你如果顶不上,我们就找其它新人,好好把握住机会。”
后来我知道,这三种药片是安定、利他林和莫达非尼。这是我最早吃的“兴奋剂”,很快,我们就不用这三种药,而是用了更先进的药。
但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走上职业舞台时的那种感受。当我走出后台,司仪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并没有为我过多欢呼。我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这是我作为战队替补的首次登台亮相,他们都在期待我的新秀一战,我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握住鼠标的时候,浑身的燥热一下子平息了。
“你是大赛型选手。”坐在我身边的杨城说,“好好打。”
打完后,我去厕所吐了。不是因为羞愧感,而是因为药的副作用。我头晕目眩地坐在隔间的地上,外面来上厕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都在称颂我的ID,但我却恶心欲死。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明明快要晕过去了,但是你的头脑却脱离了你的控制,依然顽强地保持着病态的活跃和神智,想晕晕不过去。
比赛时喝了太多水,吐出来的都是清色的液体。
在我职业生涯最巅峰的时候,网上有人给我写传,把这一场比赛称为明日之星第一次的锋芒毕露,“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第一次踏上职业赛场的新人顶住了所有人的质疑和压力,为观众奉献了一场无可挑剔的比赛,日后的亚洲第一枪神TiS在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而每当我想起这场比赛,我只能想到那种干呕的感觉。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是一个“传奇”,那么这个故事的起点其实还要再往前推。如果后来有一天我想写一本自传,我想这个“亚洲第一枪神”的故事不是在职业赛场上开始,甚至也不是在火山网吧开始,而是把时间轴再往前推……
从2015年开始,国内小部分大型比赛开始有尿检项目。查出来一些知名选手有问题,但是俱乐部和主办方协商后都把事情压下来了。PG俱乐部也紧急停用了这三种药,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替代品。
哪怕是一个队,我们也不是人人都吃药的。有几个队友不知道我们吃药,吃药的都是我和几个“天才”级的主力。而当时我们几个主力喜欢开玩笑,每次看到谁谁谁在比赛的时候喝水,就说他“吃药了”,这已经变成我们一个调侃的段子。因为吃了药之后,很容易口渴,水喝多了又想去上厕所,然而比赛的时候上厕所特别容易耽误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强忍着不去喝水。
开始尿检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身体已经在长时间服药后逐渐产生了一些耐药性,药的效果越来越差,有的时候眼前还会出现一些幻觉和幻听。我跟杨城说了,杨城说他也有一样的状况,但我的症状比他要严重一些。
“这是好事。”杨城说,“这证明你的身体对药物的感应性比我更强,这些药对你的效果更好。”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用成绩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之前那十年的电子竞技选手,是最苦的一代。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听说那些前辈们曾经睡在网吧,一个人颠沛流离,在逆境中顽强地成长,直到成为蜚声于世界的虚拟世界之王。这些励志故事,从十几年前的第一代亚洲枪神开始,火箭男孩孟阳,然后是称霸天下的人皇李晓峰……这些过去的影子为今天日益发达的电子竞技娱乐项目做好了铺垫。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成熟,电子竞技选手拥有了一种相当完善的职业道路。杨城就老是跟我说,等到他年纪大了,打不动了,没办法跟年轻人拼枪的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退役,然后转行去做直播艺人,给电竞产品代言,就像是现在许多没打出什么名头来就迅速退役的职业选手一样。现在很多职业选手仅仅是来职业圈里镀个金,让自己有更多资本来争取粉丝而已。
自媒体时代,杨城说,我们真是赶上好年头了。
九个月后,杨城和我带领PG俱乐部拿下第三个全国比赛冠军后第二天,杨城没有出现在训练室里。
方海让我们先自己练习,打Bot。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杨城空过一天的练习。一天不练,职业选手的反应速度就会衰退,任何电竞职业选手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都需要长时间的持续练习,以保证自己高度完成的神经反射和肌肉记忆不退化。
晚上,方海说杨城身体不适,需要静养,并点名替补Vivi暂时顶替杨城的位置。我给杨城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方海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出去说话。
“杨城吃了几天新药,出了些问题。”昏暗的走廊灯光下,海哥点了根烟,看不清眼神,“这个新药是我们从欧洲那边搞来的,目前可以说是国内领先,药检绝对查不出来。杨城这个过敏体质我们没意料到,理论上来说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就这么巧被我们撞上。”
“他吃了几天新药?”我的一些疑惑得到了解答,决赛的时候杨城的状态比之前更好,在这之前,我的表现一直比他更出色一些,但是决赛的时候,杨城简直完全超越了当前的竞技水平。从“一流”变成了“超一流”的职业选手。
在职业级比赛中,所有选手可以说都是万里挑一的杰出电子竞技运动员,哪怕有差距,也差得不多。
然而就是有一些能够在职业赛场上依然占据统治级地位的恐怖选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这种现象级的选手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是极少数,杨城不是,我也不是。杨城说,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突然开窍,或许也能够摸到现象级选手的边。
而那天,杨城的表现有如神助,短短时间内完全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统治力,把对面切得毫无抵抗之力。我当时只觉得他或许是运气来了,现在再看,果然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意思。
“老杨一直很有压力。你也知道,你真的很优秀。他一直害怕压不住你。”海哥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从杨城倒下的那一刻起,公司和俱乐部就把队伍的重心转向了我,我即将成为队伍里的一哥,“这次新药到了之后,他说他想先试试。效果真的棒,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我们无法保证新药是不是和以前你们服用的药起了一些化学反应,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继续用以前的药,安全起见。”海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似乎用了点力,“新药,我们会安排Vivi去吃。我们损失不起你。”
我站在走廊里,想了很久。
我后来去看杨城,他正在看比赛录像。我注意到那是他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录像,他转过头来看见我,立刻关了屏幕。
“我手抖。”杨城大笑,“每次一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手就止不住地抖,看来是没办法直播打游戏,靠卖肉松饼过日子了,靠!天意弄人啊!想混日子都混不了!”
“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比如教练,或者电子竞技解说。有俱乐部的人脉在。”我替他想主意。
“公司愿意养着我,先从教练开始好了。我还是留在PG吧,毕竟有一些感情。”杨城露出洁白的牙齿,有些苦涩地笑道。
真实理由是,杨城知道俱乐部给选手提供违禁药物的内情,双方保持着和谐的默契。
“你打算吃那种新药么?”杨城最后问我。
“那药叫什么名字?”
“代号是‘FH-3’。”
后来,我们把这种药叫“发寒三”,一个是因为字母的引申,一个是因为吃完起效的时候,全身从脊椎骨开始,会有一种过电一般的冰寒感。
吃发寒三的感觉很奇妙,在这之前我从未吃过这种药。
以前的药是提升你注意力的,简单地说,就是药效发作的时候,我做事时候的精神集中程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外界的干扰完全被隔离,连续一两个小时的比赛,我能够全场保持最高程度的精神集中,绝不会开小差,而且情绪冷静,稳,脑子非常清楚,思维敏捷,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最夸张的一次,我体感上只过了一瞬间,比赛就已经打完了。整场比赛我发挥优异,十分carry,但是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恍神”的功夫,就打完了。哪怕我能够回忆起比赛中的所有细节,但主观上我依然觉得“怎么会这么快?!打完了?!”。
这种短时间里精神高强度集中的后果就是,药效过去之后,第二天人的精神会很差。俱乐部的医生说每次吃药要间隔三天以上,不然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但是比赛赛程可不会根据我们的服药时间而定,所以连续服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时候实在感觉有点撑不住,就只能暂时停药,状态大滑坡,全场梦游,被对面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只能靠下一次比赛的出众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声誉。
而发寒三的效果和之前的药物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
发寒三完全改变了我的感官,它好像设好了一个开关,当我在精神集中的时候,我能够打开这个开关,然后——时间就变慢了。我看到的一切都像是慢速运动,就像是电影里的子弹时间一样,我的思维速度能够以十倍速度运转,屏幕上绚丽的光影一下子变成了慢动作,让我能够有余裕缓缓拉枪瞄准。
我现在可算是知道杨城那天是怎么连续打出那种神经枪了。
“感觉怎么样?”我第一次用FH3打完比赛下来后,杨城笑着问我。
我夸张地抖了抖手给他看,我们两个一起大笑。
海哥说,发寒三是欧洲那边哪个制药公司给军队搞出来的特种兴奋剂,有一些流通到了黑市里。公司神通广大,连这种玩意儿都能搞来,的确是有点手段。按海哥的话来说,发寒三只是把人体本身具备的功能开发出来了。
“就是Zone,你听说过乔丹的‘领域’没有?”海哥在烧烤摊上做了个投篮的手势。
我听说过。甚至我状态最好的时候,也有几次短暂经历过那种状态。这是在具备强大实力的竞技选手身上出现过的一些传说,当精神极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感会变慢,思维清晰明了,在那短短片刻,这些选手能够突破自身实力的桎梏,短暂地主宰整个比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一个人进入Zone的时候,竞技场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他。
FH-3调节了服用者的神经系统,而后遗症……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的下场会比杨城还惨,杨城吃了一周药之后出现了不适应,而他的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目前的医学还没有能够治疗这种神经伤害的可能。在我服用发寒三一个月后,公司找人带我去秘密检查了一下身体,最后报告出来了,我的耐受力非常强,目前神经还没有受到明显损害。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知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只是这些问题还没有影响到我打比赛。从烧烤摊上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天边的云霞正在变幻出奇异的色彩,翻卷、闪烁,就像是出了问题的显示器一样。我安静地低下头,告诉自己这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是亚洲最顶尖的电竞选手。
我和杨城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他有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怜悯,又像是羡慕。但他毕竟还是从那场挫折中走了出来,而我,开始带领PG俱乐部走向世界的巅峰。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被公认是国内最好的FPS选手,人称枪神TiS,或者Ti皇,天下第一稳。曾经的A皇、O皇都已经被我超越,在一对一的单挑中,我对国内任何FPS选手都具备明显优势。哪怕偶有失手,在总体的对决数据上,我都遥遥领先。
有很多人质疑我开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当年被鼠标挂虐的青涩年华。我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很简单,谁质疑,我就跟谁SOLO。设备可以全部由对方提供,公平,公开,在线直播,摄像头对准手部,谁不服就打到服为止。很多人都以为作弊的方式就是作弊软件,或者加了料的外设,真正高端的外挂,在我的血液里流淌。
药检程序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慢于顶尖药物的研发速度,我进入了我竞技生涯的黄金年华。
接下来三年,我基本统治了国内FPS赛事的所有重要奖项,以恐怖的反应速度、奇稳的手、以及清晰缜密的战术思路称霸全国。唯一阻碍我成为全球最强竞技选手的,就是FPS传统强队的几支欧美队伍。PG主要在国内打线下比赛,线上比赛没有线下赛有说服力,而跟欧美战队打线上赛,Ping值(PC对网络服务器发送数据到接收到服务器反馈数据的时间)会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哪怕是跟同在亚洲的韩国战队打线上,150Ping也会让我很不舒服。正常人可能Ping过200才会有一些感觉,职业选手通常100ping以上打就会感觉有点不顺,而我,只有在打线下赛,局域网的时候才有最好发挥水平。
而目前统治欧美的,是声名赫赫的瑞典IronFist战队。IF的六名主力选手全部是现象级的超一流职业玩家,哪怕是我率领PG去美国打线下邀请赛的时候,也难敌IF的六个怪物。在战术室里看过他们比赛的Demo后,我怀疑——仅仅是怀疑——这六人都在比赛中服用了跟发寒三类似的神经药物。在这方面作弊,欧美职业圈可比国内的职业圈要有经验得多了。
在我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金拿回家后,我和家人的关系就和解了。现在我每次比赛,父母都会看。我母亲还经常跟人说,我是打枪游戏的全国冠军,拿过某某某某奖杯之类的。逢年过节回老家吃饭,还会有亲戚问我能不能把他的喜欢打游戏的小孩培养一下,试一试职业圈。
我总是说,这碗饭吃起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看到他们怀疑的笑容和暧昧的眼神,“你多帮衬点”之类的,我就觉得很累。过完年就匆匆赶回俱乐部,一天不训练,总觉得心里不安稳。
有一天,杨城问我还记不记得当初在那个小比赛上,把我们虐了的那支开挂队。我说记得。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队名了,但是那场比赛我还记得,包括我当年笨拙的走位和青涩的枪法,以及对面粗暴直接的战术。我还记得坐在我左边的老三一拳砸在鼠标上,和那个割喉的手势。
杨城跟我说,他一时兴起去找了一下那支队伍的资料。那个队后来去外地比赛,开挂打比赛,得罪了当地的大哥,据说队长手筋被打断了。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杨城叼着烟说,如果他们能撑到今天这个业界的繁荣期,就没必要为了那点小钱开挂了。
我赞同杨城,那支队伍如果活到今天,恐怕也有机会走上正规职业化的道路,赚到真正的大钱。以前那个时候,职业战队都不好混,我听说有的比赛,打到决赛的时候双方队伍私下说好,不管谁赢,奖金都平分。
这些第一代的电竞人,就这样野蛮地生长着。杨城给我说了一件旧事,最开始组建战队联盟的那一年,有个战队的负责人找过老板他们,建议全联盟统一口径,所有比赛奖金都抽30%!。(MISSING)不过很多战队都回绝了。
开始那几年,奖金只有十几万块钱,俱乐部意思意思抽10%!,(MISSING)然后是队员平分。俱乐部有工资,但不高,加上比赛奖金,其实收入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多。后来比赛越来越大型,赞助商越来越多,比赛奖金也涨到了上百万,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收入的大头已经是代言费用。从电脑外设到零食饮料,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我们的队服上也多了各种花花绿绿的LOGO。
钱是越来越多,但除了给家里买房子之外,我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被朋友怂恿着买了一辆跑车,但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只能放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干脆借给朋友泡妞去了。
我其实不敢自己开车,因为我的幻觉越来越严重了。我自己去医院,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给我开了一堆药。走回来的路上我就把药全部扔进了河里,我知道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FH-5的效果。
是的,我们现在用的药已经更新到了第五代。
我现在无欲无求,唯一在想的,就是我什么时候成为世界第一。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
有的时候我和老板,公司高层一起吃饭。老板说,现在电竞业如此繁荣,枪法和成绩已经不是第一位了。我问他第一位的是什么,老板说,第一位的是偶像化。
我表示不解。
“偶像化,就是打造出能够吸引粉丝的选手。你具体是什么人,没关系,不要紧。粉丝认为你是什么人就行了。”老板拍我的肩膀,“你就是PG的头号明星,PG的第一枪神,定海神针。你的卖点就是,强,就是天下无敌的超一流高手,每个俱乐部总要捧一个超一流出来的。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不参加活动,你看Vivi,人称PG第一萌,人气多高啊,哪怕枪没有你刚,但他为俱乐部带来的效益呢?比你还高。”
“做生意呀,不好意思,我是个生意人,话说得直了点,但Ti神,你是无可或缺的。”老板抱了我一下,“都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我们全力和你打造出的这个Ti神传奇,win-win,双赢。”
我举起酒杯,和以前一样,只有浅浅的一小口。
二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已经是领队很长时间的杨城跟我说,PG俱乐部已经报名了官方举办的世界枪神邀请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听清,因为我只听见缓慢的拖曳长音。杨城说话像是慢动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我进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神经系统的时间紊乱越来越频繁,“子弹时间”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我想我离彻底疯狂已经不远了。
“还有几天?”我听见自己问。
他说了一个日期。
“我离成为世界第一的日子,只剩这么几天了。”我说。
二十九岁,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职业来说都是青春年华,而只有在竞技领域,高强度的竞技领域,二十九岁已经迈入暮年了。这对于竞技选手来说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神经反射速度会不可避免地衰退。二十九岁的PG_TiS还能保持鼎盛的竞技状态,是一个奇迹。
当年的队友大部分都已经退役,连Vivi也在不久前退役,作为功勋老将去直播平台成为了一名颇有人气的播主。
队伍里的老东西,只剩了领队杨城和我。
前不久,老板跟我长时间地恳谈了一次。我知道,我也马上要退役了,我已经在队伍里的老大位置盘踞太久,甚至外面都有人叫我队霸了。PG_Goust,小枪神,主狙击位,幽灵枪神,势头很猛,足以在我退役后取代我的位置,带领俱乐部继续征战。
这小子吃起药来比我当年还狠。
年轻人要上位就得玩命,我总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跟我一样狠,对自己狠。为了枪神的名号,不惜把自己的明天作为代价。当然了,付出了健康、理智,换来声誉、金钱……或许有很多人会选择吧。
“还差一点。”队内SOLO的时候,我跟他说,“还差一点。”
我还是能赢他,所以我还是老大。但他技术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吃药的情况下,我稍微胜出一线。
“你对药的适应性更好。”杨城叼着烟说,“而且你是大赛型选手,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你真的是大赛型选手。”
IronFist有六个妖怪,而这六个妖怪里,最妖怪的是他们的队长,瑞典人BillyBat,人称BB。BB绝对属于“天生神力”,鼠标DPI高得匪夷所思,打比赛的时候晃得天旋地转,正常人看一会儿他的主视角就会头晕,动态视力和瞄准强度都是非人类级的。
睡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西雅图机场。在梦境中我和BB一对一单挑,我没有了药物的支持,他就那样走过来,我疯狂点击鼠标,但枪口左右狂跳,每一发子弹都错开了。
“射击游戏……”我喃喃自语。
杨城坐在我旁边,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射击游戏本质上,只是看你操纵鼠标移动的速度和精度,实际上就跟快速点击屏幕上一个目标点是一个意思,不是么?”我说。
“你这是想写一本枪神奥义,讲述FPS游戏的返璞归真是不是啊?”杨城站起来从架子上搬下行李,“当然不是啦,FPS游戏元素还是很多的,从卡马克和罗梅罗两位祖师爷开始,这么几十年发展下来,我觉得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玩法和游戏性已经非常成熟复杂了……”
PG_TiS,今年二十九岁,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娱乐生活,没有物质上的追求,没有女朋友,甚至没有亲密的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一个目标:成为世界第一。
世界枪神邀请赛分团队赛和个人赛。PG俱乐部全体现役主力到齐,面对IF的六个妖怪,我依然觉得不稳当。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研究了超过二十个小时PG俱乐部的比赛录像,分析他们的个人习惯和出现过的失误,制定针对性的战术。我猜IF也在做一样的事。
事实就是,唯一有能力和IF抗衡的,就是有我坐镇的PG,我们是欧美联赛的霸主和亚洲线下赛的霸主。
团队赛开始之前,我们被告知了一件事。这次的药检会分外严格,WADA(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小组驻扎在赛场,每一次比赛前都要进行检查,赛后还要随机进行尿检。
“不慌,没事。看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杨城很简单地说。
我哑然失笑,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的赞助商之一。每个选手桌上都会摆着一瓶赞助商的清新口香糖,我们面前的口香糖里,红色是药。口服,五分钟后起效,持续时间六个小时。
“尿检呢?”
“我们会处理。”杨城把手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安心,好好打,不会有问题的。去赢就是了。”
团队赛就像是梦一样飘过去了,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简单地说,IF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压力。我们赢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赛后我找到了杨城。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杨城反问。
“IF不正常。怎么会这么弱的?”我握住他的衣领,强硬得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怎么不说是我们太强?”杨城再一次反问。
“放屁!你眼力还在,就说今天这帮人出现了多少次失误?该压的时候不压,不该压的时候一个个上来送。枪法还在,怎么一个个打得成这幅狗样了?!”
杨城笑了起来,和当年一样拍拍我的肩膀,叹道:“他们比我们会做生意呀。我就说两个字,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是‘博’,第二个字是……”
“别说了!!”我咆哮道,“去他妈的IF,跟我们打的时候吃外围,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杨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打到一半的时候传来消息,十几家外围博彩网站,关于这一局的胜负,在关闭投注窗口前三分钟,突然出现一边倒的碾压投注。据说三分钟里的投注超过了两千万。赔率突然平衡了很多。”
我说了句脏话。我真的没想到这种屁事会发生在IF和我们身上。
我真的没想到。
“讲道理,这种事谁能说的清呢?谁能说他们打假赛了?其实说不定只是其中一两个赌狗受人指使,打的时候只出三分力……哇,兄弟,兄弟,到底我们赢了比赛,你不要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
我感觉到巨大的失落感正在向我压来,药物后遗症应该还没有出现才对。
“振作一下!还有个人赛。”杨城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BB是IF的选手代表,你是PG的选手代表……这次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堂堂正正拿下世界第一枪神的名号。”
“堂堂正正个屁。”我无力地说,眼前又出现了斑斓的环境,体感时间的延长再度出现了,世界仿佛静止了,团体赛中吃药的后遗症,我知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个人赛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说,我得连续两天服用FH-5。
在这段延长的时间里,我的肢体还在缓缓动作,唯一以“常速”运作的只有思考。每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就会找一段回忆,把自己沉浸进去。或许是感应到自己还能站在舞台上的时日无多,我在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回忆了我竞技生涯中的许多高光时刻,然而涌现出的却是一段段痛苦黑暗的回忆。这本自传是只写给自己看的,没有任何读者能够看到这本书。
我想我最后是昏睡了过去。
FH-5彻底改变了我的体感时间,我绝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像是那个童话故事中代表生命的毛线团一样,被“唰”地一下抽走了。我吃饭、睡觉、训练、走路、和人交谈……明明我每一刻都在“正常”地与外界交互,但这些时间在我的主观体验上都飞速地掠过,好像是按下了快进的电影。
而延长的时间反而是那些电光石火般的瞬间,在比赛的时候,我跳起来,把枪缓缓从右手拉到左边的甬道,静谧地瞄准敌人的头颅,清脆地按下鼠标左键。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比赛里的时间比我整个人生都漫长,现实里的人际关系,我的成长,我的过去……都逐渐地麻痹,淡漠了,而当我孤单地行走在比赛场地里,在监听耳机里等待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恍然间觉得自己会在这里永生。
个人赛中,我和BB在两个分区,毫无悬念地,我和BillyBat终于在决赛中会面。
赛前,我和BB在休息室里见了一面。
“你觉得我们输了么?”我听得懂BB的英文,他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团体赛的时候我想,我们没有尽全力。个人赛,你想较量一下么?”
“加油。”我说,“好好打。”
“你最长时间持续多久?”BB问,“你曾经陷入过多久的时间迷宫?”
我抬起头看着BillyBat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我经常在镜子里看见。
有一点火焰,在我的心里点燃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在我心中生长,如果我和他都吃了FH-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决斗会是公平的。在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手。
“很长。”我说,“我想在彻底迷失前,跟你打一场。”
“说实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BB的笑容下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对我而言,有意义。”我说。
我想,如果后来的人们评价这一场决斗,会用怎样的语气呢?这场决斗必然会铭刻在电子竞技的里程碑上,光荣,或是耻辱。在我一生中,还未有如此痛快的战斗。
这一场决斗一共二十一局,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能力,将自己的反射神经和智能调整到最巅峰。无论是我还是BB,见面的一瞬间,生死就已经分出。只要一瞬间。BB比我之前所遇到过的所有敌人都更强,更具压迫感。
四年零六个月之前,我在连续两场比赛中分别对阵国内曾经的王者O皇和A皇。那两场比赛是我个人战史中的经典杰作,名不虚传的超一流高手,他们给我的压迫感让我超越自己的局限,发挥出更强悍的竞技水平,力克强敌。那种激烈的对抗让我全身心地飞跃,只有击败这样的强敌,我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而BB带给我的压迫感,前所未见。
他把我逼到了死角,让我挖掘自身经验和能力的极限,而我的发挥也让他愈发强劲,单从精彩的程度上来说,这或许是电竞FPS历史上最经典的一次战斗了。BB每次领先,我都能在下一局里扳回来。直到第二十一局,我们的分数是10:10,平局。
现在,只剩一次机会了。
走出桥洞的一瞬间,静步的我和BB同时发现了对方。比赛现场的观众们,我想,此刻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但下一秒钟,尖叫将传遍会场。
BB占据高点,我在低点。
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完了。我们游戏内指针速度一样,但是以我鼠标的DPI,我需要把鼠标抬起八厘米左右才能击中BB,但是BB鼠标DPI更高,是我的八倍,他只需要一厘米。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哪怕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无法改变。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用400DPI玩游戏,而十四年来练成的肌肉记忆,让我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毫厘之差,但在我和BB这个水平的较量中,已经足以分出生死。
枪响后,倒在地上的是BillyBat。
我赢了。
这个时候,沉闷的尖叫声才传到我耳中。房间里依然很安静,但是玻璃房的隔音玻璃微微颤抖,让我知道外面的声浪有多么巨大。
我抬头看向对面玻璃房里的BillyBat,他坐在自己的电竞椅上,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还保持着握着鼠标,全神贯注看着屏幕的姿势。
我想,我现在脸上应该露出了一个和BillyBat一样的笑容。
我知道,我也会迎来这一天。
当我用最后的理性支撑自己走出玻璃房,捧起奖杯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时刻来临了。我感谢了一会儿上天的仁慈,让我在意识消失之前最后触摸到了水晶的奖杯,真的很沉重,上面雕刻着“枪神”的英文。我抬起脸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时间越来越慢,我已经听不懂司仪在说些什么了。逐渐陷入静谧。现在我理解BillyBat了,当我把奖杯握在手里的时候,我理解了BillyBat,他说的话,他最后让了我一枪的原因。
现在,我是世界第一的枪神,而我的自传也将以此终结。
就像是伊藤润二漫画里,那个一梦千年的病人一样,我也要陷入片刻的永恒了。体感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拉长,在无限凝固的时间里,我有漫长的时间去再读一遍我的自传。
是的,故事不是从火山网吧开始。
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下午,我在叔叔家里,看见他玩一款游戏,古老的雷神之锤。他把我抱到膝盖上,让我握住鼠标,那天下午,我看见了新的世界。
“枪神”的故事,从那里开始。
作者:伯欢
大学毕业时的短篇习作
作者:贩卖机
备注:是我最喜欢的没头没尾小故事环节。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那是两个月以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刚结束上一间公寓的租赁,打算在公司附近找一间合适的房子。
在看过几套不是那么合适的房子后,我看中了一间位于老城区内,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老小区里的房子。
倒不是说这间房子有多么完美,多么符合我的居住需求,只是它距公司仅半小时的通勤条件吸引了我。当然,低廉的租金确实在其中占据了较为主要的原因。而这处房产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建造年代久远,楼层的隔音效果极差,几乎是不用出门就能听遍四邻八舍的八卦程度。公共设施也十分陈旧,水管漏水之类都是家常便饭。只有楼道的声控灯敏感的令人安心,即便是极小的声音也能使灯光亮起。
当然房子位于没有电梯的五层也是个令人退却的因素。只不过这些都不及工作日能多睡一小时的美好前景,自然也是可以靠着租金便宜自我克服一下的。
我很快地将它租了下来。
老实说,除了每天需要爬五层楼的不方便之外,这里的其他方面都非常令我满意。如果长久的在这里租住下去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逐渐地考虑起将来的事情。
***
由于临时加班的缘故,我睡的有些晚。在半睡半醒之间,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些声音,那是模糊但尖锐刺耳的刮擦声,令人不得安眠。时间是一点三十四分,为了确认准确的时间,我看过一眼手机。
这声音持续了约有一个小时的样子,直到我在这些声音的折磨中再次睡着。
这是昨晚发生的事情。
无论如何,这并不是我在繁忙的工作日应该介意的事情。随着一天工作的开始,我很快地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直到半夜时分。
没错,几乎是在与昨天的同一时间。我醒了过来。
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方向。从与卧室隔着一堵墙的公共楼梯间坚定的传来。带着些许恼火,我仔细的辨认着声音的来源。
那是指甲划过栏杆,刮擦门板,划过墙壁,扣挠玻璃的声音。在安静的深夜里,刺激着我的神经,格外刺耳。
我终究还是怕了起来。
我整个人都缩进被子,脑内开始不自觉的回放些本市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和各种各样的都市传说,直到在害怕中不知不觉的睡着。清早醒来,我甚至比通宵还要疲倦。
一早出门时,我特意留意了下门口和楼道。墙面平整,一点曾经被指甲用力刮擦过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难道……接连两天的声音都是在做梦吗?
我努力的给自己找着借口。
只是心中的惴惴不安完全无法消除。
这一夜,声音也在深夜一点三十四分准时的出现。仿佛要用指甲挖穿墙壁般的刮擦声一下一下地刺激着我的耳膜。
又是翻来覆去的一夜。
一周过去了。那声音每夜都准时出现,毫无停止的意思。
也许今晚就没有了呢?
但现实并不会顺从我的愿望。
又一个与深夜中刮擦声相伴的星期过去了。
即便是我网购了隔音效果极佳的耳塞,带上耳机大声播放音乐。每晚的同一时刻,指甲刮擦墙壁的声音依旧会充斥我的耳膜。
然后又是完全相同的一个星期。
终于,在被骚扰到极致后,我鼓足勇气,爬下床来,挪开挡住卧室房门的椅子。跌跌撞撞地摸黑走过客厅,用力地拍了拍房门。
手机在我紧张到颤抖的手中捏的硌手。
“砰砰!”
外面的声音一瞬间停了下来,黑夜安静的可怕。我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奇怪的是,本应非常敏感的楼道感应灯没有亮起来。
安静只持续了大约一分钟不到的样子。那声音又回来了,而且很明显地,就在我的门外。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叫出声,也没有逃走。
事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大约是习惯了的缘故,偶尔的我也有一两天不会在半夜因为那个声音醒过来。
直到有一天,我被不同的以往的,极大的声响惊醒。
那是仿佛将桌椅家具全部掀翻在地、一切瓶瓶罐罐统统打碎,掺杂着嘈杂的低声啜泣与笑声的奇特声音。
我犹豫了很久才下了去门口猫眼看看的决心。楼道的声控灯这次是亮着的。我被恐惧拽停住的脑子此时竟然还转出一个“原来声控灯修好了”的念头。
邻居的门敞开着。说实话,我对邻居的了解仅有偶尔起夜时隔壁亮着的灯,这扇门也从未在我眼前敞开过。门内的空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和装饰。
我从未见过我的邻居,我又想起这一点。虽然这在现在的上班族中是很常见的事情。
从不当回事的小细节这一刻开始变成巨大的黑暗影子。
无数的想法,或者说可能性在我脑海里不断飞着冲撞,我无法捕捉具体。
最后抱着手机蜷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出门。邻居的门依旧关着。
我又开始怀疑晚上所见的一切。
我的脚尖踢到了一点东西。
那是一小节磨秃的。带着血迹和艳红色指甲油的指甲。
这天晚上。我睡的很好,什么都没有听到。
自此之后又过了一周,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我至今为止也不能明白,那时在楼道里刮擦墙壁的,究竟是什么。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我把自己的爱人堆成了肥料。
好像有些骇人听闻,不过这在现在已经是很正常的遗体处理方式了。之所以没有普及是因为很大一部分人还是会在意伦理观念,况且吃掉亲人的尸体养育出来的植物,怎么想都有些奇怪,我是这么猜测的。
不过这正是我选择这种方式的理由,即使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也要达成。毕竟骨灰没法拌饭,对吧?即使是我也无法保证那种东西入口不会当场吐出来,相较而言蔬菜可是甘甜可口的多。
抱歉抱歉,多少有点地狱笑话了。我是说,这是我找到的唯一可以食用掉我亲爱的她的合法合理途径。
举行葬礼,把遗体交给相关公司,还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那几天我跑前跑后把城市里曾经从未接触过的领域转了个遍。说忙也不忙,被分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等候时间里还能刷个手机,就是朋友和远房亲戚发过来的问候消息让我感到无比厌烦。每天入睡的速度也极快,即使那个时期我大脑空白的时间比曾经度过的半辈子都要多。
对了,还有在把她交出去的时候心里突然空落落的,但我疲惫到无法细想,只能告诉自己她还会以另一种形式回来。
冲击带来的麻痹感终将退去,等待着我的是绵长的苦痛。她不在身边的那两个月无比漫长,两分钟的狭小时间足够我从看似身心健康的普通社畜崩解成一小团烤蜜薯时滴落在烤箱底部的蓬松油亮的黑色污渍。不过随着她回家日期的临近,坠入深渊的我终于打起精神爬回现实:我要为她准备最为舒适的床铺!擦拭干净落灰的农具,我重新打理起后院来。
她说:看啊,那是上好的迷迭香!
我们的工作都不是很紧张,但还是费了很大力气才调出一个重叠假期,用来弥补拖延了很久的蜜月旅行。旅行地点是普罗旺斯,可能有些老套,但我们都没去过,所以还是期待满满。不过旅行过程可没有那么浪漫,说是兵荒马乱也不为过。
到达的第一天两个人都兴奋极了,把旅途的疲惫伴随着行李丢入旅馆,我们捞起钱包就冲入临近街道开始体验异域风情。街头小吃?买点尝尝。超市?进去逛逛(然后提着一大包零食出来)。工艺品店?当然要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的小玩意。等到两人都累了饿了,我们选择了一家连店面看上去都很有食欲的餐厅,进去大快朵颐了一顿口感十分新奇(好像混杂了多种香料)的多汁香肠盛宴。等着下一道菜上桌时她表情明媚的对我说:“你精力充沛的就像变回了大一新生!”我也不甘示弱:“那么你就是日本JK!”餐桌上充满了愉快的气息,我们都相信这将会是一次很棒的旅行,并对明天计划去参观的薰衣草庄园充满了期待。
但当天晚上我们就开始上吐下泻,我先开始,然后是她。当我们两个终于把消化道里的东西都排得一干二净时,虚弱地摊在床上的我们连对视的力气都没有了。
“网上说是水土不服……”
“香肠的味道好恶心……再也不想吃了……”
胃肠道的抗议持续了一天半,等到面带菜色两股颤颤的我们再一次站在街道上,内心却莫名对这异国他乡的景色萌生起一丝亲切感来。
我发现自己躺在田地里睡着了。夜色已然降临,比天空更为深邃的营养土松软又散发着芳香。蜷起身子,嗅闻着营养土气息的我感到无比安心,这是几个月以来我睡得最好的一次。我把脸埋入黑色的土壤中——埋入她的碎屑中,嫉妒着现在就能与她合二为一的后院土地。
哈哈,现在的我和疯了差不多吧。
怎么办呢?我喃喃着问她。
怎么办呢……
……
……
好累。
像在母亲的怀抱里一般,我闭起双眼,任由全身心的疲劳把我吞没,任由独自一人面对这样嘈杂庞大世界的恐惧、夜晚的寒冷、被留下的怨气、无处释放的多余的爱…… 等等等等,混杂在一起的灰黑色的情感,像咖啡浓缩液一样从我的身体里安静又缓慢的流淌下来。
第二天早上我因为着凉拉了几次肚子。
不是吧,怎么这样啊。再一次匆忙赶向厕所时,我看着那片田地的目光已经带上了几分怨念。
她的运气一直很好,就连死去的时间也恰到好处。
不不,这并不是期望着她死去的意思,只是看到那些可爱的小幼苗在逐渐回暖的气温中散发蓬勃生机的样子,谁都会这样想。有时也有菜粉蝶在幼苗上方翻飞,景色是很好看,但一想到它们可能窥视着我可爱的蔬菜们我就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之前为了防止鸟儿来挖种子,我根据查到的资料手工制作了简易防鸟器。制作方法很简单,在田地两侧各竖起两根木棍,用绳子连接顶端,再系上几根绳子将天空划分成切好的炸猪排样,最后把反着光的银色塑料条带间隔系在绳子上就完成了。我有时会坐在后院平台上看着那一小片田地发呆,在微风的吹拂下那里就像是一小片波光粼粼的透明海洋,发出着“哗啦啦”的细小声响。
而有时的有时,恍惚间我看到她就在田地里。第一次我以为是错觉,因为一晃神的功夫她就不在了。但随后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她十分自在,光着脚在田地里走来走去(细心地避开了幼苗),满心欢喜和期待地看着那些小小的绿色生长。她的眼神中充满了爱意,与偶尔被我撞到的看向我时的眼神相比多了几分柔和的母性。
“它一定是在爱和呵护中生长的,好羡慕啊……”
诶?
这句话就像叹息一样从她的嘴里溜出来。我眼前的她正蹲在地上专心拨弄着一丛长势旺盛的迷迭香。那一大丛植物很有弹性,一看就是在阳光和海风下茁壮成长的健康孩子。
四周是无边无际的葡萄田,有情调的法国人在他的红屋顶房子旁种下了很多开花植物和香草,让人忍不住驻足观赏。我们就是远远被那些花朵吸引来的,像是蜜蜂。
她回过头仰望着我,声音比刚才大了些:“你有过想变成植物的时候吗?”
好像小狗啊,可爱。“小时候想变成树。”
“为什么?”
“不用考虑太多事情,寿命也很长,不觉得很轻松吗?”
“嗯……确实。想得太多有时候很痛苦。”
好像是因为这个动作很别扭,她最终还是放弃了看着我说话,重新回到了蹲成一团的状态。
“我有时候会觉得能变成蔬菜就好了——”
“蔬菜?那不会被吃掉吗?”
“能被幸福的吃掉也不错啊~ 还有蔬菜从播种到出售都能得到种植者的关心爱护,不觉得很幸福吗?每一天都被挂念着,爱着。”她淡淡的笑着,语气飘飘忽忽,就像在怀念着什么,“种下后就连天气都会影响心情,遇到各种麻烦都会想办法克服……就像是麻烦但可爱的孩子。还有……”
“还有?”
“我很喜欢你吃饭的样子,如果能被你幸福的吃掉也不错。什么的~”
她的语气忽然悦动起来,看向我的目光里充满了狡黠。
我用双手捂住了脸部,我不想再看了。
亦幻亦真的现实中,雨声淅淅沥沥,包围着我。好寂寞,好寂寞,就像这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蜷缩着的我和无穷无尽的雨。镜头拉远再拉远,我小的像是米虫,我小的像是芝麻,我消失在这永恒下雨的大的可怕的白色世界。这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只剩下雨。
我并不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
我抽搐着,就像濒死的猫。
我只是为了吃掉你,大口大口的吃掉你。我只是想和你融为一体,我只是想……
这只是我的私欲。
我知道我病了,幻觉幻视与茁壮成长的卷心菜辣椒胡萝卜一起柔和但不可抗拒地膨胀开来,就像一场粉红色的梦。我没有去看医生。
收获的那天没什么特别,我像往常一样做了两菜一汤,只是那天没有给她上供。新鲜采摘的蔬菜果然好吃,和超市里卖的比起来多了一丝鲜甜,我吃得也比平常更多了一些。不过接下来一段时间我的饭菜也就是这几种了,这可能也是自己种菜唯一的弊端吧。
刷完碗,看过电视,洗澡洗漱,回到熟悉的被窝准备进入新的一天。时间永远流动,生活还要继续,但有什么在今天终于要结束了。
在明天等待着我的将是什么呢?陷入梦乡前我随意又有些虔诚的想着,①幻觉统统消失,我终于回归了正常;②醒来后我看到了她的幽灵,我们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③一如往常,就像昨天和今天,最无聊的结局。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躺在堆肥容器里的她。木屑、稻草、苜蓿草组成了最松软暖和的床铺,马鞭草、迷迭香、满天星、月见草,我们取她和我最喜欢的园艺植物三两枝置于她的周围和身上。疲惫的我俯视着她,迷迷糊糊地想着:
好饿啊。
那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对她产生食欲。
end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你好,作为一个天使却对人类过敏,这给我的工作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和难度。
在这个星球上,最多的生物就是你们人类,自然最多的死亡也同样。
像是微生物或者说一些你们讨厌的昆虫,或许数量上并不比人类少,但是存在感却相对稀薄。
我走在街道上,穿过甲乙丙丁熙熙攘攘的灵魂,就像鲶鱼在沙丁鱼群里游泳,或许你们会感到乍然一惊获得启示,或者痛哭流涕后悔前尘。但是最终谁都会走向被引渡的时候,就像我总要走向天堂汇报工作情况。
为什么你的业绩又是这么不堪入目?我的搭档前搭档和前前搭档无一不问过这句话。众所周知,每个摆烂的员工都会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工作狂同事,以覆盖因为其人落下的内容。但升迁不会找到他们,更不会找到我,毕竟在引渡人类的时候,我过敏严重。
你们对花过敏会打喷嚏,对猫毛狗毛过敏会起疹子,很不幸,我的症状是掉毛。
天使为什么非得那么大的翅膀?我一边扇动翅膀,一边洁白长羽稀里哗啦往下飘。人类的灵魂大张嘴巴,为死后初见的神迹赞叹,殊不知这只是我的疾病表现。
于是我对搭档说,不行啊,再干几票我就要飞不起来了。走地天使,那还叫天使吗?
那当然,神的意志会与你同在。搭档很无情地回答。
你见过神吗?我摸着斑斑驳驳的大翅膀子,很是肉痛,对搭档的虔诚感到困惑。
对方稀里哗啦摇动着本子,那上面是本月引渡的灵魂数量,会随工作而不断自动增减。这难道不就是神的证明?他语气里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的自然。
是的,神说要引渡灵魂,而我们就是跑腿打工仔,至于什么恩泽从来没见过,只有报业绩时殿堂上光辉灿烂,扎得我眼睛生疼啥也看不清。
如果说有什么印象深刻,大概是曾经遇到过一个羽毛过敏的灵魂。
传闻在人死的时候会有天使来接引,伴随圣光同圣乐,他们有巨大的双翼,就像神一样拥抱所有尚带遗憾的灵魂。
阿嚏!……确实很遗憾,你可以不掉毛嘛,阿嚏!我真的过敏。那个灵魂一手捂口鼻,一手立起拒绝我靠近。
可是这样您就死不掉了啊?我感到有些困扰,就像为工作困扰一样。
之前是很期待去世,毕竟为这刻实在等待太久。他表情很痛苦,我只好又往后倒退几步。比之前更早,就在想如果真的有天使,到底该怎么面对了。
这点我倒是和他惺惺相惜,毕竟难兄难弟,如果这世界上没有过敏该多美好。
因为羽毛过敏,我花好大力气推广自己制作的合成羽毛制品,等它们变成爆款,我就不至于在大街上对男女士们的装饰大打喷嚏。他颓唐抽出手帕濞两把鼻子,虽然躯壳已然离去,但灵魂的记忆却在被引渡前都不会消失,这也多少算是种惯性。
是的,后来您就获得了和平奖,毕竟为世界的动物保护做出了宏伟的贡献。这份无私对于我们天堂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我抽出搭档给的笔记,开始念接引台词。
等等,可是你没听到那只是因为过敏吗?他的五官再次痛苦扭曲,天堂都是像你这样的天使吧,我真的会死的——虽然已经死了。
但是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啊,您不相信神吗?我抬头,有些诧异又在情理之中,确实有不少预定被引渡的灵魂压根只是听说我们工作体系的存在而毫不感兴趣。
他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长叹一口气,转而问,就非得要上天堂吗?
呃,也可以下地狱,但流程会有点复杂,或者你想一直游荡也行,申请又简单点。我在脑内努力搜刮现有规定,所以说我们这个活的意义到底在哪,其实完全无所谓吧。
他又长叹了一口气,所以你们天使都掉毛吗。
不,只是我过敏比较严重。我有些羞愧。
过敏?他抬头,我面带职业微笑,洁白长羽在风中翻飞,扑朔迷离折射彩色光晕。
是的,人类过敏。
算了。他沉默后道,所以天堂也是那样的吗?
是啊,是那样的。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但又怕回答不是,还要被询问更多详细解释,估计也答不出来,而且对这个病症来说业绩太难了,有一个是一个吧。
我想,我们都是那样的吧。我合上手上的引渡词,抖抖已经所剩无几的翅膀。
【一】
那是二皇子三周岁的第二天。
为皇家嫡子的周岁庆典忙碌了数日,宫里上下都颇有些倦怠,再加上除了比他大两岁的同胞兄长,未来野心勃勃的皇子们最大的也尚在襁褓中嗷嗷待哺——那时的后宫对于年幼的二皇子,还是安全的、可以摆脱随从任意走动的地方。
于是小小的皇子独自漫步御花园,发现了一只跌落的雏鸟。
他看着头顶不算太高的树丫,将毛茸茸的鸟儿往兜帽里一放,扎起衣摆便开始往上爬——然而爬上这看起来不算高的树,对于年仅三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力有未逮——刚爬到三分之二的高度,二皇子就陷入了上下两难的僵局。
头上是遥不可及的树丫,脚下是离得老远的地面,坚强地忍耐半晌后,小皇子终于伴着雏鸟的叽喳,嗷嗷哭起来。
然后,二皇子第一次见到了那只白鹿。
银白的细软毛皮,温柔澄澈的眼。不知来处的白鹿凌空而立,让惶然的孩子骑上了自己温软的背。
它载着二皇子将那小小的雏鸟送回了巢,又把这小小的孩子送回了他金碧辉煌的巢——小皇子睁眼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他急急唤了宫人去寻那白鹿,却被人们笑着告知,这不过,是个祥瑞的梦罢了。
宫人为小小的皇子换下凌乱的衣衫,一片碎叶落下,被他小心藏进袖里。
他不再辩驳,心里却知道,白鹿是真的来过。
【二】
大皇子十岁那年,父皇给了所有皇子一人一名暗卫。
分给二皇子的,是个身量娇小的姑娘。
二皇子一脸茫然地看向母后,却发现母后的表情比自己还要茫然惶惑。
他顶着一言难尽的表情看向父皇,却发现父皇看过来的眼神,比自己还要一言难尽。
正犹豫要不要提醒父母男女授受不亲,却见那姑娘抬起头,水灵温软的大眼睛,澄澈得仿佛潺潺流动的水。
看着那双杏眼,半大的孩子心里仿佛漾开了浅浅的涟漪,他张了张嘴,最终却没再多言。
于是二皇子八岁那年,身边多了个女婢。
宫里上下都叫她“白鹿”,说是皇子殿下金口玉言定的名。
【三】
白鹿面容姣好,却沉默少言。
吃食衣妆她都不甚在意,人情往来间也少有笑颜。
唯有每日午后,和二皇子对坐案前,谈起诗书史话、礼乐仁义,她才话多起来。
二皇子每每被她指点训诫,都暗想父皇是不是以暗卫之名,送过来了一位女夫子。但白鹿说的大道理,大都很有道理,那双温软的杏眼仿佛有什么魔力,能引着人平心静气、悉心向学。
八岁到十五岁,二皇子和白鹿谈完了四书五经,论完了史话战策。
十五元服,建府独居的第二日午后,白鹿淡然讲起了帝王圣训,已非稚子的二皇子只错愕了一刹那,便了然地端正了神色。
时隔七年,他方才懂得了当初母后眼里的惶惑和父皇眼里的一言难尽——只是难免好奇,这样重要的决定,为何会选中了当时年仅八岁的自己。
【四】
皇子们日渐长大,父皇母后日渐体衰。
就像所有的帝位更迭一般,宫闱内外,渐渐不再太平。
天下触手可及,江山一步之遥。
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化身虎狼,而同胞的兄长性格懦弱,虽未受封太子,他作为嫡长子却依然成为众矢之的,终日如坐针毡。
为了守护懦弱的兄长,为了母后安适无忧的晚年,为了白鹿数年如一日的辛勤教导,当然,也为了作为皇子便绝不会欠缺的野心——二皇子带着几分身不由己,也入了这天下最尊贵的名利场。
木秀于林,他权谋周旋,亲手将弟弟们的羽翼一一折去。
风必摧之,最终送他一支冷箭的,却是一向软弱示人的同胞兄长。
那支箭来得那样突兀迅猛,而他对这自幼一起长大的哥哥,从未设防。
二皇子有些惊愕、有些气恼,但最后挂上嘴角的,却是无奈苦笑。
他本性不喜杀伐争斗,却为了至亲违了本心。但最后要他性命的,却是他心心念念要护在身后的兄长。
这人生岂不是,就像个笑话么?
寒光一闪,剑尖挑开箭尖。
二皇子错愕看向身边娇小的白鹿,他的女夫子眉眼含霜雪,再不复往日春水般温软。
她做了他数年的夫子,时间太长,长得他几乎忘了,她最初是以暗卫的身份来到他身旁。
【五】
大皇子似乎一开始便打定了主意,此局不可善了,只能鱼死网破。
宫闱深深,上百近卫围追堵截,二皇子身边有的,却不过一个白鹿——这似乎,是一场毫无悬念的追杀。
偌大的宫廷,日常往来其间的皇子都不见得熟络,白鹿领着二皇子躲闪其间,却熟稔得仿佛是在自家庭院。明刀暗箭难躲难防,白鹿却似乎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二皇子看着身边朝夕相伴的女子,她的武艺竟丝毫不逊色于斐然文采,白鹿周身浴血,大多却是来自旁人——可惜旁人,终是太多了些。
退无可退之时,二皇子慨然叹道:“你教我为君之道,杀伐果断,我心里却总是顾及血脉亲缘。如今方知没有坐上那个位置,想要慈悲都是不能。可惜功败垂成,还连累了你。”
一身斑驳的女子眉眼一弯,竟是微微笑起来。她说:“为君之道,始于立志。气魂寰宇,刚柔并济,渡众生,平天下,方为志——君既立志,上位可及。”
二皇子看着润泽的白光渐渐覆过女子浅笑的脸,光幕消散后现出的,是犀角、狮身、龙背、熊爪、鱼鳞、牛尾。
他看着那双熟悉万分的澄净杏眼,暗想当初年幼的自己,怎么才能把眼前的祥瑞异兽认作了几乎毫不相似的白鹿儿。
攀上背脊,雪白的皮毛如记忆中一般温软。
二皇子再不担忧什么了,他记得他的夫子曾经一脸认真地讲授:甪端者,异兽也,日行万八千里,明达方外之事。
【六】
没人知道二皇子是怎样从重重包围中脱困,只知道大皇子功败垂成,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皇兄,”二皇子站着,看向跪在下方的兄长,“那万人之上的至尊之位,真能抵得上手足至亲自小的情分?”
“情分?”大皇子仓皇笑起来,直笑得眼角带泪,“祥瑞异兽入你梦中,最好的暗卫入你府中,我身为嫡子长子,风雨摧折无人维护,父皇与母后待我,何曾有过半点情分?”
“那我呢?”已经长成大人的小小皇子,静静看着他唯一的兄长,直到那个眼里写满权欲的陌生男人,重新露出熟悉的软弱表情,默默错开脸去。
二皇子垂下眼,忽然就笑了。
【七】
尘埃落定的时候,二殿下已然成了陛下。
宫廷内外回溯这一段皇权之争,却意外发现诸位皇子虽羽翼折损,却都安然活着,连对新帝下了杀手的大皇子,也在登基大典后循例封了亲王。
“还是这么软和的性子,”杏眼澄澈的女夫子看着宝座之上的帝王,颇为无奈,“几年教导加上夺位之争,竟也没把你磨出一副硬心肠。”
“夫子有言,为君者以仁治国,恩威并著,朕谨记之。”高高在上的天子仿佛是被自己的话提醒一般略作思索,悠悠接续——“却不知朕对夫子,有何恩可施?”
娇小的女夫子端正了神色,合拢双手,一揖到地:
“惟愿四海波静,千里风同。兵藏武库,马入华山。海晏河清,文修武偃。四海昇平,圣主垂衣。”
【八】
甪端者,犀角、狮身、龙背、熊爪、鱼鳞、牛尾。
日行万八千里,又晓四夷之语,明达方外幽远之事,明君圣主在位,则奉书而至。
——Vol.154[鹿]
Vol.237【密码】归乡
作者:【十二招】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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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本文为游戏【憎恶之西】中NPC苏西xPC弗洛伦丝的同人,存在有关【憎恶之西】及续作【憎恶阴霾】的部分内容剧透,有关NPC的身世经历存在致死量捏造内容,若能确认接受存在如下内容,请继续:↓
summary:苏西过得很好。
当弗洛伦丝再一次回到这片熟悉的土地的时候,这里已经完全变成了她所陌生的样子:昂贵的高楼拔地而起,鳞次栉比犹如茂盛的钢铁森林,走在路上的行人精神萎靡,神色匆匆,唯有洛杉矶的天色仍然阴沉而潮湿,令她感到一丝怀念般的熟悉。
一切都变得迥然不同,她甚至无从问起弗里斯科在哪儿,只好先找了个旅馆避雨,结果迎面而来的报纸糊了她一脸,带着雨水和尘土的腥味叫她难以把脸从油墨味的灾难里挣脱出来。无奈之下,她只好摸索着墙壁到一间门里,她想说侍者劳驾麻烦把她脸上的报纸取下来,可不知哪儿来的文化让对方只是冷冷地告诉她:洗手间在右手边。
哪个左手边?弗洛伦丝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知道,只好摸着墙壁一边走一边找门把手,好在没有碰上控诉她是变态的尖叫声,也没有直冲脸上砸过来的高跟鞋——这儿确实是卫生间没错。她花了十分钟才把脸上的报纸拿下来,镜子里倒映出的脸仍然和这里的五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她盯着自己的眼睛,往上看的时候,“夜莺餐馆”四个字像是灯泡一样在镜子的顶端闪烁,造型和颜色都令她奇怪得有些咋舌。
“哦,不,劳驾……”
她走出去,敲了敲在前台大厅闲聊的两位女性的桌子。她们看上去相当年轻,于是也理所当然地把弗洛伦丝当成同龄人。可一听到她过时的口气和用词,她们便一齐哄笑出声:
“天哪,你是邮票后面的胶水吗?怎么讲话这么硬邦邦的!”其中一位放下杯子,转过身正对着弗洛伦丝,“我的奶奶都不这么讲话了。你听起来像她会念叨的那种西部英雄。”
“呃……”弗洛伦丝抓了抓头发,又看了看对方没有戴帽子的头顶,只好把头上的帽子也摘下来——看来这时候已经没有进旅馆必须要带帽子的习俗了。“好吧,我是来问点事情的……呃,那个……”
“别告诉我你是来问路的。”另一个女孩咧嘴笑道,她身上纹着弗洛伦丝看不懂的符号——大概是什么时下流行的装饰。“因为我们也只是来旅游的!所以根本不熟悉这里!”
“呃……”
“嘿!别告诉我你真的是来问路的!”
“我是想找个人。”弗洛伦丝终于没辙,“你们知道苏西吗?苏西·科克伦。”
“苏西·科克伦?”两个女孩对视一眼,“我们不知道什么苏西·科克伦!但是我们知道科克伦牧场。”
“如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地方的话,”她说,“就在大洋城东北边八十多公里的地方吧。有时候我们会去那儿玩农家乐。”
“或者当童子军。”另一个女孩咯咯笑了起来。
“从这儿门口左转三百米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去那里看看有没有到那边的公交。”
“或者你也可以跟我们去玩儿会。”有纹身的女孩笑嘻嘻地邀请道,“大洋城现在都成个破烂地方了!所以我们搞来了她的小白脸的四轮,准备周末绕圈兜风嗨一把先!”
弗洛伦丝既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们说的名词是什么,但对方知道苏西在哪里并且愿意带她一程,她还是半推半就地跟那两个女孩上了叫做汽车的载具。宽敞的车内散发着金属、机油以及青苔的潮湿气味,弗洛伦丝已经对这种不好闻的东西习以为常了。于是她顺从地跟着她们坐进去,然后照着对方的样子系上那个叫做安全带的东西。还没等她来得及问什么时候出发,坐在驾驶座的女孩已经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以一种横冲直撞的气势在没过多久就下起来了的大雨里冲了出去。
内脏都要被甩出去了——这是弗洛伦丝唯一的想法。她本想说如果这玩意儿和火车一个样,她就在车上打个盹,可显然前面的两个女孩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她们一边尖叫一边大笑,副驾驶位的女孩还时不时回过头来嘲笑弗洛伦丝,说她简直就像是没坐过车的老古董一样脸色苍白地散了架。
“噢……呕……上帝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还是开慢点吧!”
开到外围的卵石路时,速度果真慢了下来——但弗洛伦丝觉得这不是因为她们听了话,而是这条路实在难走。速度慢下来了以后,她终于有闲心去看窗外的风景了,这条她们正在驶过的公路沿海,石栏外就是高耸的悬崖和低矮的灌木,海鸥的鸣叫声不绝于耳,夹杂在渐小的雨声里居然显得不那么违和。
“你要开窗不?”
前面的女孩忽然把车窗放下来,弗洛伦丝被吓了一大跳,连忙后退好几米。
“我们到了!”
急刹车的嘎吱声刺耳,以至于弗洛伦丝差点以为自己要成了个聋子。她手忙脚乱地解开安全带走下车,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高耸的谷仓,大门上挂着硕大的招牌:科克伦牧场。
“你就自己进去吧。”女孩说,“就说是来帮工或者做童子军的,我想她们没可能会拦你。”
“再不济,你就说你是乞丐。”另一个女孩说,“我想那位以好心出名的苏珊女士绝不会忍心把你赶出门外的。相信我。”
“好了,就到这里吧,我们走吧。”
“Bye~”
汽车乘着灰色的咸涩云雾远去了,弗洛伦丝看着它消失在视线里,才转过身去走向大门,摇了摇门前的牛铃。
“来了……!”
穿着围裙的妇女急急忙忙从谷仓后面出来。“请问您是……”
“我找苏西·科克伦。”
“苏西·科克伦?”对方有些疑惑,“奶奶已经去世了,葬礼就在去年……您是她的朋友吗?”
虽然对于这个消息早有预想,但亲耳听到的冲击仍然让弗洛伦丝沉默了许久才点了点头。穿着围裙的妇女有些手足无措,最终还是打开了大门。
“您要是有什么想说的话,先请进来再说吧。”
她领着弗洛伦丝穿过农场,入眼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成群的羊和鸡正在草垛与牧羊犬们的中间悠闲地漫步,而后是被耕好的田野,奶牛克星、夏甲花和龙舌兰错落有致地排列在肥沃的土壤上,散发着即将成熟的气息,最后是一栋富有田园气息的双层小屋,看起来刚刚翻新过的油漆仍然在房屋的外沿闪烁着漂亮的光泽。小屋的旁边是水槽,屋檐下的角落里依稀能见到几盆被照顾得很好的仙人掌。
打开门,门内的装潢简洁而温馨,燃烧的火光在壁炉的炉膛里止不住地跃动,夹杂着淡淡的草木灰味和黄油的气息,她请弗洛伦丝在壁炉前的小沙发坐下,随后给她倒了杯香草茶,温热的馨香与屋内的色调如出一辙,也让她感到熟悉而陌生。
“我叫苏珊,”妇女在她面前坐下,往茶几上摆了一盘曲奇,“您是奶奶的朋友?还是熟人?”
“我……”她抿了一口茶,略带苦涩的香味在舌尖漫开,“我叫弗洛伦丝·贾斯汀·希科克。”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苏珊错愕了几秒,又重复了一遍。“您真的……您真的叫这个名字?”
“是的,我……”
“请等我一下。”
她迅速起身,哒哒哒地踩着木制楼梯上了二楼,弗洛伦丝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手上的茶杯渐渐冷了下来。直到她将那杯茶喝完的时候,苏珊才气喘吁吁地从楼上下来,重新坐回她的面前。
“希科克小姐,我……我真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说……”她低声道,气息仍然因为急匆匆的步履有些不稳,“我……奶奶她,一直都很记得你。我记得她小时候一直跟我说,你和她的冒险故事……她……她说,如果你能回来的话,就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她递出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而弗洛伦丝知道这是什么——早在她和苏西旅行的时候,苏西就有在晚上扎营之后,靠在帐篷旁边写日记的习惯。尽管这个不善言辞的女性表达仇恨的方式是在枪托下划下刀痕,但她仍然为自己人性的部分留下了那一角空白之地,以确保自己不会因为沉浸在复仇的杀戮中而丢失理智。弗洛伦丝虽然对日记上的内容很好奇,但她从来没有得到过苏西的允许。那名年轻的寡妇只会在她试图凑到边上一窥其内容的时候默默合上笔记,然后将食指敲在她的脑门上。
“滚。”
言简意赅。弗洛伦丝刚想继续翻下去,却发现笔记本的后面上了锁,锁的上面是四位数的密码,令她不由得想起来她们曾经在路上碰见过的保险箱。彼时她还没有学会撬锁,于是只能跟那些铁皮盒子大眼瞪小眼,直到她用坏一个撬棍,苏西就捂着嘴,站在一旁看她替撬棍哀悼的样子努力装出一副严肃的面孔捧场,但无奈还是忍不住笑。而现在,这种程度的锁对她而言早就不算什么了,她从口袋里取出一根针,绕过条条框框的密码,径自从锁孔直接将笔记本的封皮撬开,泛黄的内页带着陈旧的气息,熟悉的霉味先于纸上的文字进入可被识别的感官中,令她恍惚了半秒。
【我知道你能打开这一面的。那时候我已经死了,所以我说什么都阻拦不了你的——我知道你就是这样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小鬼。
以及,别打算用什么死灵法术来复活我。好不容易歇会,你可别打扰我休息。】
“什么啊……”弗洛伦丝一边笑,一边无奈地想。仿佛苏西什么都知道一样,仿佛她就还在这里在用纸笔和她对话。她合上笔记本,先向苏珊道了谢。
“不客气,毕竟这是奶奶跟我说过的。”苏珊摆了摆手,“能帮到您就好。”
“谢谢……苏西,我是说,你的奶奶,她……她从前过得怎么样?”
弗洛伦丝早已习惯独自一人——很多时候,她告诉自己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离开这里的这五十年间,她总是会做一个梦。梦里仍是那样的夜,西部的夜晚寒冷而寂静,广袤的荒漠上常常连一株仙人掌的影子也见不到,她靠在帐篷边上,旁边是在篝火边擦拭着步枪的苏西。苏西很少和她闲聊,有时和她说话常常也佐以各种各样的酒:威士忌、伏特加、琴酒……只有它们的苦涩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共同话题,苏西无意向她透露自己的过去:丈夫、女儿和儿子如何在奶牛归乡里死去。她也无法告诉苏西她曾经怎样和小丑们度过了一段又一段旅程,她不是不能理解——向别人袒露自己的伤口是一件多么需要勇气的事情,也许她需要用一生才能做好准备。
或许她们能够拥有的交汇只有这个夜晚,两个孤寂而沉默的心只有在这个时刻无限接近她们彼此本身。
而现在,时隔多年,她终于得以问出那个本该在西部的夜晚之中问出的问题。
“苏西……”
苏珊沉思了一会儿,随后微笑起来,血缘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五十年后弗洛伦丝仍然能从她的后代的脸上窥见她过去的影子,何其相似。
“苏西她,过得很好。”
十王街老街区古玩巷子内有一家三层的古玩店,名字叫做望雾亭在整条古玩巷子里显得格格不入,常年敞开散发寒气的大门,明明无比显眼却毫无客人,偶尔有机车轰鸣一响而过,除了进去过的客人没人知道这家店到底卖些什么。
随着活蹦乱跳的两个人回到店里,似乎驱散了不少阴寒气息。
被叫做海哥的望海并不在店里,望恩把背着的裹尸袋放在中堂之后拿着柚子叶拍打在自己身上,他不知道这到底有什么用,但是小森说过他体质要这么做就乖乖听话。
“怎么办?海哥不在欸,难道这次的交接要我们自己去了吗?”
“传消息的是道术联盟那边,这次问题偏向人类这边,志怪局没有插手的理由……”
望晚森握着拳抵着下巴思考了好一会,蹲下去拉开裹尸袋看了眼逐渐回复理智的老张叔,狰狞的尸体安静了下来,布满血丝漆黑的眼白好像变淡了一些。
“大叔能理解现在的状态吗?”
呆滞的尸体瞪着眼睛摇了摇头。
“你已经死了哦。”
望晚森清澈的声音在夜里昏暗的店铺中更让人感觉到冷冽,望恩搓了搓手臂打了个喷嚏,得到了少女瞪过来凶巴巴的眼神。
「你又惹小森生气了……」
抱着手臂被嫌弃的望恩像小狗一样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还没说什么就被轻飘飘的东西拍在了肩膀上,与此同时还有不知道哪里响起来幽幽的声音。
“哇啊啊!!!!!!”
即使在这个家住了好几年望恩也没有习惯在晚上看到这家里最不可思议的“生物”——会动的纸扎人。
站在他背后的纸扎人是远比望恩和望晚森还先到这个家的家属鬼物,俩小孩不知道纸扎人原名叫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鬼,只知道望海把它当弟弟一样照顾,给了望雾亭三楼的阁楼做了栖身之地。
差点被弹射起来的笨蛋撞凹了的纸扎人捂着身上的竹子,闷声闷气地说着:“小鬼你还这样迟早有一天不是你被吓死就是我被送去维修。”
“呜呜,纸哥你不要在大家干完活的时候突然出现好吗!!!真的很吓人啊!!!”
「笨,又菜又爱逞能,你看小森多镇定。」
被点到的望晚森完全不想理一人一鬼,还在认真和地上的尸鬼解释。
“大叔你还有自己的记忆吗?”
“不……不、记得……了……”
意识恢复了一些但是完全无法记住发生了什么事的老张沙哑地说。
“那我和你解释一下吧,这里是望雾亭,偶尔会接一些生死两边无法界定的伤害事件协助处理,这一次接到了道术联盟的委托来抓你原因是……”
望晚森拿出平板电脑翻着道术联盟发来的档案,看了眼档案上一家三口幸福的照片开始念:“张栋林,男,52岁,死因为裁员后跳楼自杀。按理来说你应该会在12小时内被鬼差带去地府,但是不明原因让你成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尸鬼’,你在自己家和平常感觉一样度过了3天,一开始你的妻儿以为是幻觉,但是由于你还‘活着’这件事足够让她们安心,所以没有意识到危险。”
被朱砂线捆住的张栋林好像想起了什么一样,它难以置信地挣扎起来,似乎是想要望晚森住口。
望晚森顿了顿,银红异色的眼睛看了眼挣扎万分但是毫无眼泪的张栋林,继续念着后续的报告:“但是受鬼气影响,你无法控制情绪,缺失记忆,对活人的生气展现出渴望……你,咬伤了自己16岁刚上高中的儿子。”
“不是!不是我!我没有!”
“你有。”望晚森的声音无比冷漠,“你的儿子张涛现在在道术联盟的医院化解身上的尸气,如果不能熬过去的话他就会……”
“不会!我儿子不会死!我明明不会死啊,我只是听那个人说……那个人说能保护我,给我看了跳楼也不会死,说我用这个去威胁公司我就不会被开了!”
张栋林在地上扭动起来,本来平复的状态开始狰狞起来,肌肉诡异地膨胀起来被朱砂线死死勒住流出腐绿色恶臭的液体。
“骗子!都是骗子!!我要杀了你们!”
「你们俩搞得定吗?店里阴气很重说不定会有变故哦。」
纸扎人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已经轻轻飘到通往二楼的楼梯上,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拿出武器的两个小家伙。
“望恩,等下要是张栋林挣脱了你就从背后用力气压制他,绝对不能被牙齿和指甲划到。”
“嗯!”掏出匕首的望恩乖乖绕到背后,绿色的眼睛笑眯眯看着望晚森,“小森你也注意安全!”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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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亲友家OC写的同人
抵达第23号站点时外面正下着大雪,梅林.斯图尔特的脸被遮挡在斗篷的阴影下,中午的时候他曾短暂停下来,把自己的头发塞进兜帽里,但现在那些头发像毛细血管一样露出来,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的镜片在刚才的打斗中掉了一个,因此他几乎是依靠嗅觉保持平衡的。那个长得和他相似的孩子牵着他的手,领着他往哨站的方向走,沿路留下一道血痕,血液几乎是在渗透进积雪的那一刻就冻结了,所以即使是远处的血迹也是鲜红色的。呼啸而过的风闻起来有一股凛冽的气息,混杂着枯木和冻土的气味。这两个人就这样迎着夹杂着雪花和冰渣的大风,向这座曾经的哨站走去。
23号站点的门锁在几乎永不停歇的大雪中生锈,掉落了,因此推开这扇门不需要什么聪明手段,只需要用力推就行,斯图尔特在推门的时候心想自己的肌肉应该断裂了几束,但神经末梢坏死了,他感觉不到痛。转身把门合上的时候他看见了一路走来自己洒下的鲜血,模糊的视野中只有一道鲜红的痕迹,像用刀子在皮肤上划开一道新鲜的伤口,于是雪地血流不止,在失血造成的幻象里斯图尔特总有种雪地因疼痛而抽搐的错觉,尽管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在忍不住发抖。
他把整个身体都靠了上去,才勉强关上这扇锈死的大门,这耗尽了他最后一点力气,斯图尔特靠着门板倒下去,瘫坐在门前。被他带来的孩子只听见布料撕裂的声音,渗出的血浸透了他的衣物,又和门板冻结在一起,死死粘在上面。孩子看见门上挂着布条,亮晶晶的结冰血块,再看看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走过去安慰他。
于是孩子歪着脑袋,仔细端详着这个将生命再次交还给他的男人,确认斯图尔特还有呼吸后他试探着走上前去,蹲下来,才发现对方左边的眼球已经脱落了,挂在没有镜片的眼镜框里,把眼镜向左扯下去一点。斯图尔特没有力气再把头抬起来了,只好用仅剩的右眼往上翻,充血的眼白留在阴影里,玫红色的眼珠则对上孩子的视线。退行的生命像水一样从他脸上蒸发,斯图尔特的皮肤肉眼可见的干燥,开裂,但没有血渗出来,他枯草一样的长发则染成了暗红色,与血块纠结在一起,恐怕只能剪掉而再也没法梳开了。
“艾尔梅德......”他呼唤着孩子,声音微不可闻,像苍蝇在嗡嗡地飞,绕着他的灵魂转了一圈又一圈。后者伸出手去想碰一下他的脸,却被他以一种垂死挣扎的疯狂力道握住了手腕,艾尔梅德甚至可以听见屋外呼啸的寒风下自己骨头发出的响声,孩子只感觉很疼,本能地把手往回缩,斯图尔特却借着这股力道试图把上半身往前伸,最后还是被死死粘在了门板上。艾尔梅德只见那张残缺的脸上因为临终的痛苦和恐惧抽搐着,最后扭曲成了一个夸张的笑。斯图尔特不断咳嗽着,吐出喉咙里的淤血,那些发黑的凝胶状物体,顺着下巴流进领子里。
“你恐怕要.......”一阵令人窒息的干涩笑声里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咳嗽,斯图尔特好不容易才续上他的话,"在这里关一段日子了。哦,是我挡住了门吗?哈哈,那就吃我的尸体吧,这样你就能出——"
他的遗言被打断了,只剩下一阵呜咽,艾尔梅德毫不客气地咬断了他的喉咙,斯图尔特在死前只来得及把手在冷空气中挥动了一下,似乎想要抓住他远去的生命。在他的大动脉里还剩下一些没有冻结也没有干涸结块的血液,顺着孩子的乳牙流进嘴里,并不滚烫,但好歹还是温热的,艾尔梅德吮吸着父亲的伤口,把这当作饥荒中的最后一餐来享用,又像雪地里跪在地上,吮吸母兽乳房的幼崽。
很快他就没法从斯图尔特的喉咙里吮吸更多血液了,这种天气里人的身体死得比闷热的日子里更快,腐烂本身就是生命的一环,当一具身体被它的主人遗弃,而蛆虫还未接管它,将死亡变得温暖而甜蜜时,剩下的就只有冰冷的死亡。于是艾尔梅德用力从自己的牙印处咬下去,却发现自己咬得太深了,没法将脖子里遍布管道的血肉一口咬下来,只好先吐出来,在伤口的断面处舔舐了几下。
从舌尖传来铁锈的味道,尖锐且酸涩,他小口地啃着父亲留下的血肉,食物在肠胃中蠕动带来的饱腹感驱散了一些寒意。他从斯图尔特身上起身,却发现尸体的手还紧紧攥着他的手腕,不愿意松开。于是艾尔梅德咬断了那几根不放的手指,一边嚼着一边探索起这个废弃的哨站,墙上有一个漆黑的壁炉,他能在旁边找到一盒还能用的火柴,然后在阁楼上找到了一堆木头。外面有很多枯树枝能让他捡,但斯图尔特的尸体已经和门以及身下的地板冻结在了一起,他推不动。
毕竟艾尔梅德还是个孩子,因此他能抱得动的木头也很有限,只能来回上下楼梯,门口那具尸体全都看在眼里,但尸体只是尸体而已。艾尔梅德点燃了壁炉,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可以将一簇火苗燃成一场火灾,但炉火只是静静地燃烧着,偶尔窜出来烧焦了几根他的头发。艾尔梅德往后挪了挪,然后把两只手伸过去烤火,他的两只手被冻得有些发红,现在正慢慢恢复知觉,变得柔软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在炉火前坐了多久,直到他的手举得有些酸痛,才把手放下来,揉搓自己被吹得干燥,粗糙的脸颊,如今他的脸颊有些发烫,伴随着火星爆裂开来,火焰噼啪作响的声音,这些让他感到久违的安心。他不知道为什么斯图尔特要带他离开实验室,来到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但炉火还亮着,这就够了,不像他的父亲,这个孩子是很容易满足的。
火焰暗下去的时候艾尔梅德听见背后传来些许响动,随后融化了的血腥味开始在密闭空间里弥漫开来,在炙烤下也变得温暖。他没有去理会,直到他想起来该上楼去添一些柴火了,才从地上站起来。天色逐渐暗淡了下来,他从视角的余光看见斯图尔特的身体瘫在地上,原先结冰的死血把尸体和空间紧紧冻在一起,现在它们都融化了,在地面上蔓延开来,扩散成一片血泊。艾尔梅德去取木材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踩了过去,于是整个哨站里就布满了孩子的血脚印。先前所咽下去的食物已经被消化完了,饥饿与不安又一次回来找他,而充满了空气的血腥味则把这种感觉从肠胃扩张到了肺部。艾尔梅德往炉子里又塞了几根木头,火焰又一次窜了起来,闪烁着,把屋里照得比先前还要亮堂。
他走到尸体面前,踩过血液时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那具尸体如今顺势滑倒在地上,仰面躺着,仅剩的那颗眼珠变得很浑浊,远远看过去和充血的眼白连在一起,显现出生肉一样的粉红色。艾尔梅德扯住尸体的双脚,用两只手把它拖到了火炉旁,然后在一边坐下。由于血液的润滑,这件事做起来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费力,斯图尔特此时竖着躺在他身边,在火光的映射下,那些血水反射出温暖的光斑。艾尔梅德和尸体并排在血泊里躺下,侧过脑袋看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仍然维持着临死前的神情。他顺手把脱落在外面的眼球扯下来,对着火光仔细看了一会,发现离开了整张脸以后,眼睛便不再能显露任何神色了。
咬开最外层坚韧的巩膜之后,凝胶状的内容物就流了出来,却没有什么味道,不带有一丝甜味。他试着去摘下父亲的眼镜戴上,镜框十分滑腻,而且太大了,总是从他的脸上掉下去,他也就没有继续尝试,而是继续把脑袋凑进尸体的颈窝里啃着,将气管、静脉和血管混着为数不多的肉嚼碎了再咽下去。毕竟他是个孩子,还不是一头肉食动物,颈椎对他来说就像一千块的拼图一样是个难题,所以他舔干净骨头缝里的肉以后就把脖子放在了一边。斯图尔特的脑袋支在一根孤零零的颈椎上,每一秒都有折断的迹象,但艾尔梅德每次去看时它还好好待在原位上,连表情都没变过。
这天晚上艾尔梅德头一次感到安心,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是听着火光噼啪作响,以及屋外刮过的呜呜风声,一边哼着歌,他只记得其中一小段旋律,那是在斯图尔特过去心情好的时候教给他的,如今他也哼着这首歌沿着匕首的伤口撕开斯图尔特的腹腔。他把手伸进尸体的衣服下面,摸到了其中一道伤口,任何再用另一只手撑开,直到可以塞进孩子的一个拳头,他把手伸进去,忍着寒冷在里面翻搅,发出隐晦且粘稠的水声。没过多久,他在里面摸到一块光滑的内脏,想抓住它往外扯时却发现他开的口子太小了,只好先把手抽回来,这时孩子的小臂都已经被染红了,他只能遗憾地吮吸着手指上的血,一边在尸体的衣物里摸索着什么。
很快他就在里面找到了一把匕首,在橙红色的火光里闪闪发亮。他先割开了斯图尔特腹部的衣服,随后用它小心地割开最表层的皮肤、脂肪和肌肉,沿着伤口一刀一刀划开,最后才取出了他先前找到的那块内脏,它表面覆盖着一层光滑的薄膜,呈现出深红色。艾尔梅德先是从尖端开始咬下,它不像脖子里的软管那样坚韧,也没有那么有弹性,反而在咬破最表层的薄膜后品尝出某种绵密的质感。他用牙齿将薄膜撕下来,同样咽下肚去,内脏在口腔里被不停翻搅、咀嚼着,唾液间滋生出一股腥甜的味道。很快他就吃完了这块内脏,而且发现自己吃得有点太多了,那些腥甜的生肉堵在喉咙里,让他有一种反胃的感觉。但他还是忍下了这股冲动,用力咽了几下,毕竟这是他在几英里内唯一的食物。
剩下的时间里他除了往壁炉里添些柴火以外,就是坐在炉火旁,出神地看着跳动的半透明火焰,看它时而跃起时而落下,又或是蹦出几颗火花。斯图尔特被搁置在一边,衣角被火燎了几下,但没有点燃,只是变得焦黑,发出难闻的气味,闻起来有点像实验室里挥发的药剂,再加上烧瓶里沸腾的东西,斯图尔特经常挑出浮在上面的泡沫,然后把塞子塞回去。他努力回忆着这些,却忍不住犯困,不停眨着眼,或许是今天实在是太累了,艾尔梅德枕着尸体干瘪的腹部睡着了,这是他能找到最柔软的地方。
屋外的风刮了一夜,在天色刚亮时逐渐停息,转为不那么锋利和干燥的微风。艾尔梅德醒来时壁炉里的火炭还是热的,正闪烁着红色的光,像正在呼吸一般。他枕着的尸体已经僵硬了,但他仍然感觉有一双温暖的手抱着他,将他从梦中唤醒,他打了个哈欠睁开眼,正对上了一双玫红色的眼睛。
正蹲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表情木然,正仔细打量着孩子的脸,随后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用温水打湿后将他满脸的血渍擦干净,随后将他抱了起来,艾尔梅德才得以从高出看到尸体的全貌,它如今冷冰冰的仰面躺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死死盯着他,残缺的身体血肉模糊,像被咬了好几口后丢弃的奶酪,活人的怀抱是如此温暖,艾尔梅德想,自己或许不再需要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作伴了。
作者:【十一招】星雲
中靶:林樹、格子
勝負結果:大勝
博伦是一位超级英雄。如果你读过超人、蝙蝠侠或者蜘蛛侠的故事,那么对他所担任的角色一定不会陌生。是的,博伦也拥有超能力、紧身衣、秘密马甲,和永远在捣乱的超级反派对手——但不在今天。因为这是圣诞节,生活如意的反派今天正在心怀愧疚地陪伴家人并偷偷询问妻子“孩子现在几年级”;而生活不如意的反派们……呃,他们会拿出一罐啤酒一边哭一边听Lonely Halloween…等等节日好像对不上?算了,就是那个意思,你肯定能懂的。
博伦上次和自己的恋人约会还是在上次,准确来说是一个月之前——还在热恋期呢两个人就因为工作原因冷处理上了。博伦又敲下一句废话,心里止不住的哀叹:是谁圣诞节还要上班呢,好难猜啊。
博伦的表面身份是一个记者,这并没有抄袭了那两个S开头man结尾的知名超级英雄,嗯,绝对没有——退一万步讲,除了调查记者以外还有谁能随便出入第一现场还不会被警察抓起来呢。
警察自己?拜托这不好笑。
这并非一个好工作,你只需看博伦在圣诞节的下午两点还坐在办公室里面对只写了402字的文档发呆就知道了。
博伦不是自愿加班的,但是他的新闻稿已经拖了太久,再不搞定他一定会被主编做成表。众所周知,一个人想要提前完成任务的时候总会遇到无数更急的死线,例如:有人想要提前写完假面活动文结果遇到了学校的加课&实验&考试绝命暴击。当然博伦已经毕业很多年了,但是超级英雄遇到的事并不比神秘东方大学生少,可能是因为年前冲业绩吧,博伦在三天处理了一次人为火灾、一次超级反派作乱(详见《魔磁侠》单行本第13期)、三次大型交通事故、五次银行抢劫、若干小偷扒手以及数不清的爬上树下不来的猫——温馨提示,养猫家庭一定要做好封窗工作防止主子出逃哦——这就是为什么他现在必须在同事陆续收拾工位准备下班的时候依然苦大仇深地盯着电脑。
不过在办公室写稿至少比和超级反派斗争好得多,前者只折磨他到下班,这样博伦就能赶去市中心梅尔大厦的顶楼旋转餐厅和自己的新确定关系两个月的男朋友度过浪漫的圣诞约会——男朋友不知道他还在当超级英雄,并对于他接连错过三次约会非常生气。博伦查了一下男朋友预订的餐厅,被这可怕的价格和排单吓得差点扔掉手机!买不起单已经很让博伦愧疚了,更别提放鸽子。如果圣诞节这么重要的节日还错过的话他的恋爱一定会完蛋!一定
动力这不就来了吗!如果他写的够快,还能在赶到餐厅之前先赶回家换一套衣服呢。
当然,有聪明的人此刻已经看了一眼标题,随即开始为博伦默哀。博伦不懂,但是博伦还在努力敲字!快一千字了吧?加油啊!
忙着码字的博伦并没有注意到电脑左下角显示的信号已经变成了叉号。
直到他的电脑突然蓝屏了。
博伦呆了一秒钟——我是不是没点保存来着。
Wait!我没点保存啊!!!
电脑!泥补药似啊!不能在这里倒下,我的祖宗!振作一点!救命啊!来人啊!护驾啊——
很快他就不用哀嚎了,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突然所有的电脑都重启了,接着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头戴骷髅面具,穿着白大褂,一身看上去就价格不菲的高科技作战产品的男人。
靠,圣诞节的业绩居然是你来冲的吗?黑博士你毁我新闻稿我和你没完!
介绍一下,黑博士是博伦作为魔磁侠时最强大最狡猾永远不会被抓住也从未洗白生命不息搞事不止天下反派众多他一人独占期刊一半的宿敌。
尽管黑博士现在还在对着镜头大放厥词而且并没有发现他的声卡和麦克风接触不良导致声音滋滋带电如同低质remix的DJ。
“魔磁侠?我知道你在看。你以为我会让你这么安分的度过这次新年吗。看这是什么?”
黑博士展示了手上的物品,但是对焦却给到了背景:天花板破了个大洞的博物馆和堆在角落不省人事的保安。
“呃,不对,怎么回事,我得拿远点……”现在对上了,黑博士手里拿着一尊漂亮的金猫雕塑,上面镶嵌着熠熠生辉的绿玛瑙和红宝石。“我真想不到你们就把这个宝贝随便塞在这种无人问津的破地方(警报声响起)我**,怎么来的这么快。总之!奇迹法师,这是我给你的战书——尽管来找我吧——”
黑博士用钩抓枪跳上天花板,眨眼间把赶来的警卫甩在身后扬长而去。
不仅狠狠把城市警力的脸皮踩在脚下还为此黑掉全市的联网电子屏幕导致博伦的文稿没保存不对这不重要(其实还是挺重要的,博伦允许自己为文稿心碎五秒)。太坏了啊黑博士,是时候让魔磁侠登场了!
文稿已经死不见尸就代表没人知道博伦有没有写完稿件等于博伦可以将错过死线一事推给黑博士而他不用写了!这很好了,现在就下班!
博伦立刻以旋风姿态飞出办公室并迅速找了一个一个无人小巷换上制服(由他的舅舅制作,非常好用)——魔磁侠(Magic Magnet)上线!
这里我们有必要趁着魔磁侠闪亮登场并在群众欢呼下飞远的时间里介绍一下,博伦身体素质和五感确实被提高到了略微超出人类极限的地步,但他主要的超能力概括起来是“吸与斥”,他可以赋予大概自己半径10m内的物品某个“极性”,利用同斥异吸的原理达成许多不可能,比如高速飞行和隔空移动物品。至于魔磁侠能移动多重的物品,他和舅舅用液压机测试过,这个上限得看物品自己的强度。
啊,刚好在介绍完毕时,魔磁侠正好也降落在了市中心博物馆,黑博士是个经典的表演型人格,他总是抑制不住地表现自己,包括为魔磁侠留下一些线索——他说自己这样也照样会赢——尽管在前七次出场他都因为这坏习惯失败了并且丝毫没有改的意思。
这次也毫不意外,但是抬头,再看看标题,如何打败黑博士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吗?大概吧。反正肯定没有*那么*重要。
让我省略一些东西,比如魔磁侠如何找到黑博士藏在丢失宝物位置下的谜语纸条并解出谜底是MO-MO游乐场;又比如说他如何在发现黑博士对过山车动手脚之后惊险救下一车人,如此我们就可以免去解释为什么他现在站在一对小情侣身后排队,极远处是已经登上缆车开始观光并准备在终点站山顶烟花广场下车的黑博士。
“那个我真的很急……”
“急也不能插队。”小情侣中的男士撇了撇嘴,转头又对着女朋友喜笑颜开地挖了一勺柠檬味冰淇淋,“宝宝吃这个~啊~”
“但是黑博士他……”
“别人插队了就可以学吗?”女士小心地接受了冰淇淋,含含糊糊地补充道,“自己可不能违反规定。亲爱的,好好吃,你也尝尝我的。”
“这只是个游乐园……”魔磁侠绝望地看着女士举起巧克力味的冰淇淋投喂男友——以及在他们身后起码两位数的排队人士,这也在你的计划之中吗黑博士,好可怕啊!
为什么他要在这里和黑博士打架而不是和男友一起坐在顶层餐厅欣赏日落呢。
说到这,现在几点了,应该来得及——吧?
在太阳终于下山的时候魔磁侠也终于赶到了烟花广场,拦截到了正在改装烟花发射器的黑博士。
“已经晚了,妈妈。”黑博士把金猫雕像小心翼翼地放入一个小空间内锁上。
“不要叫我妈妈!”
——MaMa是一个魔磁侠本人非常想要删除的外号。
“你就关心这个?不关心关心我做的能量放大装置和改造射波器可以提取金猫雕像的魔法能量,把除我以外的全球人类变成猫咪吗?”黑博士摊手。
“那挺好……不对!!!即使猫咪很可爱,可有些人是猫毛过敏!你怎么能一点都不在乎他们。”魔磁侠十分,非常,超级,喜欢猫咪。
“因为我是反派啊。”黑博士回答,“我真不懂为什么要和你废话。不过反正我已经设定好倒计时了。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除我以外全世界的人类,包括你,都会变成猫。”
“我不会让你得逞的!”魔磁侠大喊道。
“尽管来试试!”黑博士亮出武器。
这是一段很复杂的打戏,写出来可能会让大家泛晕,新闻直升机正在直播,大家可以在24小时之后搜索他们的实况解说录像。至于现在我们只能简略写些乒乒乓乓的枪林弹雨、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和噼里啪啦呱唧哐当的混乱战斗:黑博士向魔磁侠发射网罩!魔磁侠弹射躲开后吸引手边的烟花射向黑博士!不好,黑博士用量子护盾抵挡!等等,这只是障眼法魔磁侠的真正目的是去破坏发射装置哦不黑博士用机械触手缠住了他天哪魔磁侠用斥力脱身可惜黑博士借机把他弹远了没事魔磁侠立刻重整旗鼓再度出发……
真是眼花缭乱,当然最终还是以英雄极限击碎能量放大装置的玻璃罩子成功夺走了金猫雕像结束,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精彩绝伦的对局啊!
魔磁侠:“你失败了,黑博士,金猫我会交还给博物馆并且协助保护好它,而你休想再拿它作恶。”
黑博士:“我就知道我不该留那张提示字条!”
魔磁侠:“……总之在我逮捕你之前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要做的吗比如烟雾弹钩抓枪之类的…”
——黑博士最喜欢用这两种方式逃跑。
哪知道这位高瘦冷漠的覆面男子竟突然原地蹲下,“我不想跑了,你知道我的一生有多不容易吗!像你这样光辉的英雄怎么会知道我的难处……”
“你是在倾诉内心吗?”魔磁侠震惊地倒吸一口气。
“在我小的时候,我的父母并不关心我……”
“等等,这是,童年回忆?!”
“…我明明做的那么好可是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爱我…”
“我们的期刊要完结了吗为什么你的话听着这么像洗白啊接下来你是不是要失去什么……”
“那是我的第一个作品!而他们就这样扔了它,在失去它之后我决定不再忍让……”
魔磁侠靠近他坐下,“听着,bro,虽然你的起源比我的还老套,但是我不会嫌弃你的,要知道每个人都可以从此刻开始变成好人,而你做的只是需要勇敢承担责任去自首………”
“……魔磁侠。”黑博士抬起头。
“怎么了?”
“我刚刚说的全是假的。”他突然诡异地笑起来,“也许有一点真吧,但是90%是假的。我已经受够了被你一次次搅乱计划,现在该让你也尝尝了。”
新年的钟声在他们身后响起,欢庆和浪漫的氛围弥漫在整座城市,除了这个没有烟花只有一对宿敌的烟花广场。
“上个月你在阻止我攻击卫星的时候无意间透露过你谈恋爱了,我不知道那是谁,但众所周知,圣诞节是个约会的好日子……”
魔磁侠的脸色变了,现在几点了?刚刚那个是什么声音,新年的?圣诞节过了?就在刚刚?节日结束了?约会呢,在顶层餐厅苦等的男朋友呢!
——完全失败了,约会计划!
“据我所知你还挺忙的吧,想必对恋人肯定也是经常忽视吧!咋这么坏呢居然连圣诞节都要错过吗!”黑博士邪恶地大笑起来,“现在就算你是闪电侠都来不及啦!”
“不要提具体姓名我们没有版权——”魔磁侠的声音逐渐远去,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时候想起来自己会飞了,刚刚在缆车的时候是失忆啦?
黑博士躺倒在一地零件碎片上,满脑子只有报仇的快乐。
哈哈,让魔磁侠尝尝迟到约会的滋味,真爽,不像我,这个时候就应该在……
等等。
黑博士坐起来,他好像忘了很多很多东西,比如他花高价和提前一个月预订的ins排名第一的情侣必去约会餐厅的座位、家里准备的《真爱至上》和圣诞礼物,还有时间。
淦!该死的魔磁侠都怪你!!!
不对,魔磁侠你别走啊!能不能捎我一下!!!
——空中哪还有身着炫酷蓝红制服的影子。
博伦——现在是博伦了,只刚来得及换下制服,不顾自己的仪表以不暴露身份的方式一路冲到了梅尔大厦。可惜为时已晚,除了陆陆续续离场的情侣,哪还有男朋友的影子。
真是悲从中来啊,博伦心比文档清空时还碎,沉地如水泥入海一样深,他可怜的爱情也许是告吹了吧。
博伦拖着沉重的步伐,迈过大厦前漂亮的圣诞树,迈过一对对甜蜜的情侣和一扇扇亮着暖色灯光的房子,默默地回到了自己可怜巴巴的廉租公寓。
我的人生就是一摊烂泥,博伦打开冰箱取出冰淇淋——一看见这个他就想起傍晚那对拦路的情侣,更伤心了!
就在他准备裹着冰冷的被子吃着冰淇淋看一晚上肥皂剧的时候,门突然被敲响了。
不…不会吧!
博伦冲过去,从来没有这么快,他打开门,男朋友身着的西装还带着跑动时的褶皱,他的额角还带着一些汗珠,左手抱着一捧花束,右手举着一盘碟片。
“嘿,抱歉我来晚……”
博伦尖叫着抱住他,打断了接下来的话。
——有时候超级英雄的后盾只是包容他的家人。
————end————
彩蛋:
“所以,杰伊,你准备了什么电影?”
“嗯,《真爱至上》,你喜欢吗?”
“我爱死它了!”
“呼,那就好……”
“抱歉杰伊我错过了晚餐……顶层餐厅的食物一定非常不错吧?”
“呃呃,可能……嗯,对,很美味!”
“哦……”
作者:【十二招】蘿蔔
中靶:伊西多
勝負結果:大勝
本作品同時獲得本屆人氣投票第二名(並列)。
我的祖母从小是“主菜”,她肝脏的苦味恰到好处,因此被保留到28岁。我的母亲是“配菜”,我尝过一小块她的肠子,又脆又弹,她凭借这份美味,把我抚养到12岁。我本来是不够格的,玛利亚才是能当上“甜点”的人选。可她紧紧拉着我的手说,她怕疼,很怕很怕。我吻了她的脸颊,她的泪水好咸啊,有一股惊惧的后味,我最不喜欢的味道。第二天,我主动替她去了“厨房”门口,用祖母传下来的餐刀,拉开了肚子和胸膛。主厨凯瑟琳看上了我的心,她割下一小块,抿了抿,说甜度刚刚好,当场给我贴了标,“3年 欢食节特供”,我生命的保质期便到19岁啦。
我保持了家族的荣耀,人人都为我高兴。一开始我也很幸福,我以为玛利亚终于能笑了。昨天庆典上,我又见着了她。她正和好心的琳跳舞,穿了绿色的缎面裙,灯光把裙子衬得好像罗勒的新芽。我在餐台上,看她的舒展和跃动,直到她面向我。我见到了玛利亚的脸,立刻传来几声贵客的惨叫,所有挤在我心脏制成的糕点上的奶油,都被碎块们的有力一跳给震掉了,洒在昂贵的礼服上。玛利亚的正脸,憔悴,枯萎,她一小时前一定还在哭。
回到“冰箱”的路上,我想着玛利亚发红的眼角。欢食节过去,所有“食材”们都可以获得一整天的探视机会。我对自己说,别想啦,玛利亚准会来看我,到时候我问问她到底怎么了,再不济就讲些她喜欢的摸不着头脑的笑话。住我隔壁抽屉的茉莉说,她好羡慕我。她上菜的部位是双手,明天没法给妹妹倒牛奶了。“我妹妹喝牛奶总喝成小花猫,嘴边一圈奶泡。”茉莉咯咯地笑,笑声像餐勺在叮叮当当,“我不打算叫她来,我都没法抱她。”后半夜,躺在隔板上的我被一阵潮湿惹醒,我尝了尝流在地面上的水,思念是那样浓,我难受得跟着哭起来。
天蒙蒙亮,玛利亚的口信来了,“晚上八点一刻”,我有些失望。失望便是我的早餐,味道像未熟的柿子,惹得我消化不良。我大喝几口清水,好让它能溶解在我的胃里。我翻出了母亲生前给我做的遮阳帽,上面缝着金灿灿的太阳花。我打算先上街看看,守卫按规定没有拦我,将监视用的“哨子”放在我肩上后,真诚地祝我节后快乐。
欢食节后的都城是寂静的,人人都醉梦于昨日的狂欢中,撑大的肚皮是一艘艘巨轮,载着未消化的食物通往迷离惝恍。在杂乱的街上游荡的,基本上都是食材们。黛拉蹲下身子去捡掉在泥土里的金带,那是市长念祝词时飘下来的,货真价实的金子。黛拉跟我一样是甜品,八根手指都做了饼干,她贿赂了帮厨,给她剩下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刚好可以当夹子。罗斯和秋各剩了一条腿,她们有一句没一句,不着调地唱着《为了祖国!为了美食!》,在街上搀扶着散步。我跟上了她们,随即达成约定,看见一条没有收起来的吊人彩带,我们就“呦呵”一声。我们三个是哑着嗓子回来的。
我的午餐是郁闷,像直接咽了一口肉桂粉。玛利亚的第二个口信来了,“晚上十点一刻”。她是不想见我吗?紧张的我扯下了缝在帽檐上的太阳花花瓣,咬了一大口,毛茸茸的触感梗着我的脖子。我无心出门,待在我的抽屉里,听着厨房传来的吱吱嗡嗡声。哪怕是欢食节后,厨房还是要工作的。前几天,来了几位补足节后空虚的邻国姑娘,她们还不知道主厨工作时需要安静,偶尔发出松脆的尖叫和绵软的哭声。我猜明天的早点试吃有糖渍舌头,切成软糖状的小块,尝一口,蜜一般的甜直冲脑门,两三秒后,剩下一阵呛鼻子的不甘。
十点一刻,玛利亚还是没来。我的晚餐便是愤怒,狂热的辛辣快把我的嗓子毒哑了。她是在怕我吗?就像那天她赶到厨房,当着开膛的我的面呕出了一地的红褐?那天,惊惧发麻的味道直冲我的鼻腔,我失去了整整三天的嗅觉。是我一年前误解了她的意思吗?是我抢走了她作为甜品的光荣,没让她幸福吗?我的疑惑咕咕冒泡。我眼睛发光般盯着抽屉的门。
离十二点就差一刻,她来了。可我认不出我最熟悉的玛利亚。她扎着头发,穿着粗布衣裳,面容好像被烧焦了。她眼睛里的墨绿色,原本是布丁塔上最璀璨的点缀,现在却像狼眼睛上的反光。
“玛利亚?”我的嗓音沙沙,好像被粗盐腌制过。我简直又惊又喜,哀怨和懊悔一下子被冲得像清汤一样淡。她默不作声地坐在我身边,拆开了带来布囊的一角。
我直直地坐着,感觉空空的胸膛像流着一场血的瀑布。我不敢看她,只得磨着我的喉咙,讲打好腹稿的笑话:“玛利亚。见到你我真高兴!我可以把我肚子里的太阳花吐出来了。”
玛利亚顿了顿,直直转过身来。她的眼睛像一场幽火。她伸手,手指放在我的胸膛上:
“你的心都被吃干净了,还能感觉得到真正的快乐吗?”
我说不出话来,仿佛我的舌头被挑走糖腌了。玛利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转了回去。接着,一颗淡绿色的透明晶球举到了我面前。
“这是什么?”
“葡萄,你以前最想吃的葡萄。”
我尝了葡萄,它吃起来发涩,像未熟的柿子。我一口咽下,像肉桂一样闷,它在我喉咙里腻住,死死掐住了我的嗓音,惹得嗓子毛茸茸地发刺。最后,是一股盐霜味,来自玛利亚的眼泪,可我没尝出恐惧。
玛利亚继续剥葡萄,我发不出声音,一口一口地吃着。葡萄渐渐带上了我眼泪的味道。发涩,发咸,带着一股惊惧,我最讨厌的味道。
我再也吃不下了。玛利亚站到我的面前,俯下身来,轻轻吻了吻的额头,那么轻,就像罗勒叶,就像太阳花瓣。然后,她从一大堆葡萄中,翻出了一把弯折的金属。
它不是餐台上装饰用的金子,也不是用来做餐盘的银子。十二点一到,我尝到了它带来的浓烈胶糊味,闪动的光比厨房的炉子还要激烈。
到20岁那天,我吃掉了这把名为“手枪”的异国物品,它的味道是如此刺激,一点也不像我记忆中的玛利亚。子弹在我胃里咯咯作响,我忽然想起那个吻。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其垓
勇者已经战斗了超过半日,前勇者的力量似乎仍是深不见底。六支手臂挥动大刀连番劈斩,地面尽是刀痕,早已找不出一块完整的青砖。
幸或不幸,将魔王封印在了自己体内后,前勇者的神智变得一团糟,现在的他只是无情的战斗机器,机械地重复着自己曾擅长的一招一式。这些招式对勇者而言再熟悉不过,因为面前这位曾经亦师亦友的人在勇者面前早已演习过无数次。只是再熟悉的招式,六支手臂一起出招,也仍令勇者难以招架,只能在刀光的缝隙中左右腾挪闪躲,再见缝插针地进行攻击。
刀光一道接着一道闪过,勇者每踏出一步之前都要思考下五招是否会冲着他踏出的位置而来,每次挥舞长剑都要留神下一刀究竟是要格挡还是闪避。虽然勇者拥有无穷的体力,但精神的消耗比想象中更为折磨。
终于,勇者出现了疏忽,被前勇者一刀从右肩斩裂至左胯。随着生命力飞快地消逝,勇者的身躯化作灰烬,随风消散。
其极
“又死了……”电视机前的勇者把手柄扔在沙发上,身体重重地向后靠去。这个BOSS他已经打了两天了。“要不你降个难度吧。”靠在沙发旁边的勇美刷着手机,头也不抬的说到。“不降,只有完成最高难度的试炼,才对得起我心目中的神作!”“可是老哥一天打不过去,就要多占一天电视机,我都没法看综艺了。”“下一把一定过!”“昨天你也是这么说的……”
滴滴滴!滴滴滴!刺耳的声音从二人的腕表上传来。
“勇美。”勇太坐起身,用严肃的表情看着勇美。
“知道了,老哥。”勇美收起手机,一收刚才的慵懒,眼神变得认真起来。
“变身传送,协议启动!”
“变身传送,协议启动!”
兄妹二人按下腕表上的开关,腕表传来一阵光芒,笼罩了兄妹二人。四射的光芒稍后消失,兄妹二人的身影以不在屋里。
此时,城市的另一头。
“其他人不想死的就给我趴下!”
“你,还有你,给我快点!赶紧把钻石都装进这个袋子里!”
几个穿着奇怪连帽紧身衣的人在珠宝店里打劫,手里的猎枪挥来挥去,像是在炫耀新玩具的小孩子。
门外停了一圈警车,警车围起一圈空地,中间坐着一个人——不,那里有三个人,两个躺在地上的警察,和一个坐在二人身上的魁梧巨汉。两位警察嘴角流着血,身上脸上伤痕累累,尽是被徒手殴打的痕迹。他们不断尝试挣扎,但巨汉岿然不动。
巨汉静静地坐着,手上的金属指虎反射出太阳的光芒。附近充斥各种声音:警车后警察的喊话声,身下伤者的呻吟声,屋内怪衣人们吆喝的人声,人质们的抽泣声。巨汉只是静静地坐着,双目紧闭,仿佛在瀑布下修行的僧人,身边发生的一切都跟他无关。
“来了吗……”巨汉的声音沉如铁锭,他缓缓睁开双眼站起身来。与此同时空地旁边出现了从天而降的六道光芒。
“如火般烧尽罪恶!”
“如水般冲刷邪念!”
“如光般照亮幽暗!”
“如夜般带来安宁!”
“如大地般守护和平!”
“如星光般带来希望!”
“惊雷霹雳!”
“一扫百快!”
“六如战队!”
“参见!”
六位身形各异的人,身着统一的战斗服,出现在了现场。
“太好了,是六如战队!”
“你们两个,再坚持一下!”
黑衣战士靠近红衣战士,悄悄说到:“好久不见啊,勇者,勇美。”
“哈哈,像这样见面的机会还是少一点比……”
轰!
巨响打断了二人的交谈。
“真让人好等啊,六如战队……”巨汉用拳力在地上砸出一个深坑,青砖的碎片飞溅的到处都是。此刻巨汉面目狰狞,头上青筋暴起,完全看不出之前沉静的模样。“上次失败,这次我可要好好奉还啊!”
其那由他
▀█▄挥了挥触喙,眼前的画面暂停了下来,它需要休息休息联觉中枢。异星考古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信息传递体系与自己不同的文明,简直是一种折磨。▀█▄正在负责的这个文明并不是最难理解的,至少比先前某个依赖气味进行表达的文明要直观的多。
时间,时间。每一分一秒都如此宝贵,正因为如此,该休息的时候就应该好好休息,因为只有休息好了才能让自己的联觉中枢保持清醒,不会错过任何一丝可疑的线索。远航艇孤独地漂浮在太空中,周围只有无尽的黑暗和远处的点点星光。▀█▄不止一次感到寂寞,不止一次怀疑自己的探寻是否是有意义的。它曾和其他的伙伴私下连喙时也感受到了类似的情绪,作为领袖的它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排解同伴的不安,但当它独处时这种感受深刻地冲击着它的心灵。
时间,时间。将时间用于感伤是一件无比奢侈的事情。它们中的一部分负责维持宇宙的逸散处于递归推延状态,剩下的由▀█▄带领,去全银河寻找任何关于▄-▄的线索——它们放出纠缠声纳,在天文波中寻找目标,构建假性坍塌通道,前往目的地,放出侵入式监听机网络信息资产,再从信息资产中寻找任何符合▄-▄定义的内容,逐一确认——虽然有很多技术和技巧,但是到这里只能亲自逐一确认,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无间的精神拷问。
▀█▄躺在架上,静静入眠,远航艇发出低沉的维持噪音,在漆黑寒冷的宇宙空间中传不出去一点,仿佛宇宙间发生的一切都跟这里无关。
其正
“所以宝宝也该睡觉了,好不好。”
“嗯,妈妈晚安……”
凯莱布给女儿盖好驼绒毯,悄悄走出帐篷外。不远处篝火摇曳,她拿出一个乳瓜,用小刀切开,一边咀嚼汁水,一边清点驼队的数量——5头骆驼实在称不上什么驼队,凯莱布清点它们也只是为了得到一点安心。
凯莱布把瓜皮喂到最小那头骆驼的嘴里,抓起地上的沙子擦了擦手和小刀。小刀的刀柄上刻着“优素福”这个名字,这让她的思绪短暂地回到了从前:庭院里慈祥的父亲靠在躺椅上轻轻摇着,温柔的母亲熟稔地编排着地毯的织线,孩子们在葡萄藤架下玩耍,凯莱布从玉盘里拿起一枚沙枣塞进自己的嘴里,那味道比蜜还甜……
凯莱布,凯莱布……
她把小刀收进刀鞘中,在她决定替死去的丈夫接管驼队的那一刻,优素福就已经在这世界上不存在了,活着的只有凯莱布。凯莱布是勇士的名字,她的丈夫也曾如勇士一般保护了她,如今她选择成为一名勇士,为了死去的丈夫,更为了活着的女儿。
月牙微垂,篝火孤独地漂浮在戈壁滩中,周围只有无尽的黑暗和远处的点点星光。凯莱布在篝火旁守到了天泛起蒙蒙亮。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拦腰,拿着水桶走向不远处的河道。忽然她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看到河道旁边躺着一具尸体,背后插着三支箭矢。
——他是谁?他什么时候过来的?昨天扎营的时候明明没有这个人!
恐惧打破了清晨的寂静,凯莱布忽然觉得身边的每块石头之下都暗藏着杀机,她丢下水桶,急忙跑向帐篷。
其阿僧祇
勇者在河道边复活。
他仔细回忆着死前的情景。魔王挥刀向他砍来,长时间的战斗消磨了他的意志,须臾的疏忽让他的躲闪出现了失误,死于魔王的重劈之下。
勇者开始思考——他本来只是一个石匠家里的孩子,手上握执的应该是凿子和石锤,但命运让这个他成为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勇者,并给予了他永生的诅咒。如今他的生命里已全数充斥着拯救世界的责任,如果说有什么是真正属于他自己而不是勇者或命运的,那只有小时候父亲留下的教诲:当你不知道如何处理面前的原石时,先仔细思考,石头有充分的时间等着你。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乳瓜,用小刀切开,一边咀嚼汁水,一边思考如何能战胜魔王。
魔王的强大,母庸置疑。
自己的弱小,母庸置疑。
要变得更强大。
要变得更强大才行。
但是……
但是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剑士了。
那么……
那么,抛弃剑。
那么,抛弃自己。
勇者用了八年,再次回到了魔王面前。
魔王对勇者发出嗤笑:“瞧瞧你的样子!抛弃了自己的宝剑,换成了魔族的大刀,还把自己变成了六只手臂的怪物……勇者啊,你确实变强了,但你以为这样就能打败我了吗!”
勇者说:“我已经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我的弟子,就算我注定无法打败你,你也一定会败在他们的手上。”
魔王冷哼一声,从宝座站起身来,踏裂青砖飞跃而至,又一次开始了宿敌之间的命运对决。
其穰
一阵风吹过,勇者和魔王对决的海报从破损的玻璃门上飘落在街道上。这间房屋本来是个书店,而如今这里只剩下残垣断壁,空无一人。
商店街的清理工作正在低效而稳定地推进。
“休息一下吧,大地。”戴着安全帽的络腮胡中年人对身边的人说到。
“呼……把这片弄完我就休息……”
“别把自己累坏了,我们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才行呀。”
“我没关系的。前辈你先去休息吧。”
名为大地的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安全帽下戴着一幅用胶布粘起来的黑框眼镜。
距离最终决战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不管是堕魔党还是六如战队都没有再出现过。堕魔党的干部和首脑被消灭后,手下的喽啰四散而逃,要么自首,要么躲在哪里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而六如战队,二人战死,一人因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还有三人行踪不明——如果这三人还活着的话,应该也跟堕魔党手下的喽啰一样,躲在哪里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吧。
当时为了摧毁天魔博士的死光引擎,勇者和勇美二人燃烧生命使用了合体必杀,猛烈的冲击波夷平了爆心周围两百公里的范围。
大地加入救援队后拼了命地投入救援工作,甚至好几次因为体力透支而虚脱。他没法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来,就会想起那个孩子。
“六如战队……不是……会拯救我们的……英雄吗……为什么……”那个孩子被卷入爆炸,留下了这样的遗言,死在了大地的怀中。
如果当时自己能更有用,早一步阻止死光引擎……
如果当时自己能更有用,守护住勇者和勇美……
如果当时自己能更有用,拯救遇难的人们……
……
大地吃力地搬起一块钢筋混凝土,将它放在了推车上。
旁边的工友们在闲聊里咒骂六如战队和堕魔党。
帐篷里有护士打着绷带给烧伤的病人换药。
自己的弱小,母庸置疑。
其不可思议
学生们的宿舍是一间破败的水泥屋。子覃从宿舍里走出来,夹着书本来到学堂,开始了一天的早课。
“瑱耳。”
“在。”
“背《元素经》。”
“是。《元素经》。一主族曰,氢锂纳钾铷铯钫。二主族曰,铍镁钙锶钡镭……”
夫子拿着戒尺,坐在上席,开始抽学生进行早课的背诵。
《元素经》是最基本的经文,夫子说世界上一切万物都是元素经构成的,但什么是什么构成的,夫子们之间的说法也各不相同。
“子覃。”
“在。”
“背《三动律》。”
“是。《三动律》。其一曰,物静则不以己动,物动则不以己静。是为惯性。其二曰……”
书院的一天分早课,日课,午课,末课。早课夫子会抽每个人背诵讲过的经律,日课会讲新的经律,午课会留给学生们辩经,夫子会在末课上对今日的辩经进行点评解惑。早课是每个学生最紧张的时候,如果背不上来就要被记一小过,小过一月一消,但若一月内累计三次小过,则转并记一大过,大过记满三次则会被逐出书院。书院不是人人都能进的,别说夫子和学生,哪怕是书院的书童伙夫,出门都会被高看一眼。而一旦有人被逐出书院,便是祖业家门的大晦,街上的乞丐都骂得几句,这样的人往后也只能独自躲在哪里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子覃是这间书院里的良才,背经律背得又快又牢,辩经也说得头头是道。今日的午课夫子让学生们自由背诵,随后把子覃几人叫到了上厅。上厅是书院里最神秘的地方,子覃知道夫子把学生叫到这里一般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准备推举被叫到的学生成为下一批乡秀了。
长长的流云纹水泥阶梯通向上厅,里面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四周的架子上堆放着各种经律书本。子覃扫了两眼,左边的架子都是平日所讲的经律,右边的架子则是夫子有时会提到但不用习诵的上级经律。
夫子开口了:“你们几个是书院里最好的学生,这次乡评我打算推举你们成为乡秀。”
学生们齐声回到:“夫子栽培之恩,学生没齿难忘。”
夫子说:“去你们右手边的架子上,每人寻得一本经律,不得多,不得少,也不得重。寻好了来找我。”说罢,夫子走入上厅深处,从磨咖壶里倒了一杯咖啡,躺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
想要通过乡评成为乡秀,需要做到百闻十会一通明。百闻讲的是至少会背诵百部经律,十会指考官会出笔试题,题目贯通十部基本经律的要义,学生需要答得上来才行,而一通明是说至少要逐字逐句完全吃透一部上级经律。右侧书架里的书本全部都是上级经律,它们从易到难又分为地、人、天三个等级,乡评只要通明地级就够了,偶尔也有学生选择通明人级经律,他们要么是急于求仕的穿越者,要么是十年难得一见的大才子,要么就是家里上下都打点通了的豪绅子弟。至于天级经律,那是只有通过了殿试,成为大学士后,才有资格研读的经律。
子覃一个书架一个书架看过去,土石,草木,金铁,乐律,色绘,伦理……他本想选择一部码理或格数的经律,但机会难得,不妨再多看两眼。他拿起一本《伤疮要略》翻了几页,里面夹着的书签不小心掉在了书架下面。当子覃把手伸进书架底下时,意外的碰到了别的东西,他趴在地上仔细看了看,是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书架之下的书本。
这本书很奇怪,装帧是经律的制式,但封面上并未标注所属科纲与难度评级。子覃拿着书去问夫子这部经律是何来历,夫子皱着眉头翻了翻说他也不知道,也许是之前的哪一位夫子留下来的东西。既然没有记录在案,想必不是什么官制典籍,子覃自己看着处理便好。
子覃在宿舍里翻阅这部经律,越看越啧啧称奇。这部经律没有名字,只在写名字的地方画着“▄-▄”这个怪异的符号。书里除了涂黑散佚的文字较多之外,所记之事与其他经律大不相同,时而是志异故事,时而是数理公式,世上怎还有这种用数理公式来讲解志异故事的书本,妙极,妙极!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已是月升日落之时。子覃坚持就着烛光又读了一阵,但终究是败给了眼痛,只好吹灭蜡烛,上床就寝。子覃双目虽紧闭,但心里仍是管不住的兴奋与好奇。
其恒河沙
“妈妈也早点睡,好不好。”
“嗯,希希晚安……”
米琪给女儿盖好驼绒毯,悄悄走出卧室外。客厅的电脑屏幕闪烁荧光,她从冰箱里拿出鸭脖,用牙签插了一个送到嘴里,一边品味舌尖的辣味,一边确认后台数据——米琪的MCN现在只有5个账号,数据也还未到起量阶段,只是哪怕多涨一个粉丝,都能多让她感受到一份安心。
黄子闻到了鸭脖的味道,两只前爪趴到了陆米琪的腿上眼巴巴的讨食,米琪拍了拍它的脑袋,跟它说这是鸭脖,你不能吃,骨头会卡到嗓子的。黄子似懂非懂,怏怏地趴在了脚下。米琪用抽纸擦了擦嘴,辛辣是属于她家乡的味道,小时候父亲总会把新出锅卤货在冰箱里冰一份,剩下的再卖给客人,母亲风风火火的在前厅和厨房里跑来跑去,指挥着服务员去擦桌子上菜,附近的孩子们都会来米琪家做作业,因为米琪的成绩最好,又愿意给别人抄答案,孟晓宇会偷偷给米琪带辣条,米琪的父母从不让米琪吃这个……
孟晓宇,孟晓宇……
米琪微微叹了口气,离婚三年了,她和孟晓宇也都适应了新的生活,开始了人生的新阶段。只是米琪会觉得愧对女儿希希,没有办法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希希懂事的令人心疼,有一次学校里有同学嘲笑她没有爸爸,她说哪又怎样,虽然爸爸妈妈不在一起了,但是我爸爸爱我,我妈妈也爱我,你连这个都不懂,你才是可怜虫。米琪摇了摇头,从摩卡壶里倒了一杯咖啡,现在没有时间感慨,为了希希,她必须化身成为一个三头六臂的不死战士。
月牙微垂,星光阑珊,小区里米琪家的灯光亮了个通宵。看到窗外天泛起蒙蒙亮,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去厨房准备给女儿的早餐。忽然她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看到客厅垃圾桶扔着一个避孕套的包装。
——米琪上次在家里使用这个,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不安打破了清晨的寂静,米琪开始尝试回忆自己上次喝断片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她把垃圾袋打包放在门口,拿起手机蹑手蹑脚回到了卧室。
当天际终于隐隐泛起了一丝荧光绿,小罗杰斯才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已经没了动静的上铺告诉他黛拉早就带着满满一箱货物出发了,今天她的主战场不在市中心的集市,而是换成了更远的南面的外来商品市场。
很早的时候她就叨念着要狠狠宰雨城那群人傻钱多的商人一笔,好为她的搬家小金库再多一点库存。小罗杰斯曾偷偷往里面塞了一点补助,哪知道隔天就被黛拉塞回来,附带一顿骂。
小罗杰斯没有他妹妹那么远大的理想,对他来说绿岛就是个完美的城市,这里城墙高大,远离荒野,气候宜居,城内甚至还有苍翠的植物,最主要的是,这里是他的故乡。他和黛拉在此出生,又在此长大,他们不用远迁就能生活在天堂中。
只可惜黛拉的心被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雨城夺走了,甚至都算不上一面之缘。那时他们只是在雨城的城外,确切说是雨城的山外。彩色的玻璃镶嵌在山崖上,小罗杰斯看见那些贵妇们穿着长裙在窗子前走过,金发盘得优雅,羽扇半遮面。他没有细看,那时他正在和雨城的商人砍价,但是他确定,黛拉决对是看清楚了。
但是雨城的入门券那么贵,他不吃不喝卖一辈子绿草团子也不一定付得起。小罗杰斯只醉心于城中心那幢翠色别墅,宽敞的大厅足够他和黛拉张开双臂也碰不到彼此,还会有足够的房间,尽管两者相比他也分不清哪一个更加昂贵。
黛拉吃剩的面包还在桌上,显然她把里面的豆子挖走了,只剩乏味的外壳给小罗杰斯。这无所谓,小罗杰斯安慰自己,反正他也不喜欢吃甜的。
今天的绿城天气明显没前几天那么好,只走了几步他便感觉衣物黏腻地贴
在身上,天空也是阴沉的深绿色而不是寻常的荧光绿。等到他到了商业区摆好了摊子,周遭甚至飘荡起了雾气,他不得不隔一段时间就擦拭一遍自己的货物。绿岛的降水总是和夏日一同到来,而听说在更遥远的雨城,那里终年落雨不停。小罗杰斯暗暗又给雨城减了一分。
但是绿岛的运作不会因为这点事停滞。雾气中人影幢幢,早集正式开始。
三小时后小罗杰斯蹲在自己的摊位前打哈欠,托腮看着那些讨价还价的人们,他卖了几个从外地收来的徽章之后凑足了今天的饭钱,于是便没了吆喝的兴致。客人还在陆续赶来,雾气中晃动的人影乍一看上去有些可怖,因此最初没人注意到那个小小的影子。
雾气中走出一个矮小的身影,走近了小罗杰斯才看清那是个戴着古怪面具、身材宛若孩童的人。一开始他只是站在人群中,抬着头仿佛是在观察商品。然后那人开始在商贩们面前转来转去,每到一处摊点前,那里就会陷入一种战栗的死寂。按理说商人不会拒绝上门的生意,但是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
他和他们都不一样,绿岛的人不会背着沾着干涸血迹的长枪,还套着带有新鲜野兽抓痕的防水斗篷,据说北方的种族都是这幅打扮,然而北方的荒原就像北方的民族一样凶恶剽悍。在这之前小罗杰斯见过最凶恶的武器也不过是猎人们的弓箭。绿岛的一切都是平和的,包括周边的荒野,这里孕育不出残暴的野兽,取而代之的是在丛林中悠然行走的素食者。
他在摊位前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迈向了小罗杰斯的摊子。小罗杰斯刚扯出一抹笑,就见那个孩子递过来一张纸条。
“你知道庇护所在哪里吗?”
小罗杰斯接过那张皱巴巴的纸,纸张十分破旧,折痕处都被磨花了,边角还沾着深褐色的污痕。上面的字迹虽然一笔一划,却是歪歪扭扭,左突右撞。
“你是在说旅社吗?”孩子无声地摇头。
“那是防空洞吗?”绿岛地下的确有类似的巨大空洞,先祖们留下的失传工艺的产物,从一个点下去就有四通八达的通道通往绿岛各地,甚至还可以去到城外。孩子指了指纸条的背面,小罗杰斯把纸张翻转过来。
“很牢固,但无人可进入的房子——”他一字一字念出声,但是印象中并没有这种地方,如果有这种房子,早就被人破开了,绿岛是个繁荣的交通枢纽,土地和房屋是这里最不可能没落下去的资源,“抱歉。”
对此孩子只是垂下了头,认真在他的小摊子上挑挑拣拣,小罗杰斯这才能仔细观察他。孩子顶着古怪的白色山羊头面具,表面看上去粗糙又坚硬,仿佛是用石膏粗粗打制成,两支弯刀般的尖角从面具顶端向后弯曲。然而最让他恐惧的是那双眼睛,原本应该是眼睛的空洞处是深邃的黑暗,任何人都无法看透面具主人的心思。
要么这是顶级掠食者,要么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猎物,两者唯一的共性就是出于某种目的而掩盖起了自己的情绪。小罗杰斯曾从猎人那里听到过,城外荒原上那些游荡的大个子,不管是吃素的还是少见的肉食者,都是长着湿润明亮的眼睛,它们看向你时,你分不清那底下究竟是恐惧还是愤怒。
他突然发现孩子斗篷兜帽的地方鼓鼓的,还有规律地轻微起伏着,好像里面藏了什么小动物。就在他想仔细再看一眼时,叮叮的敲击声换回了他的神智,孩子已经选好了一堆东西,正手拿钱袋催促他快点结账。
小罗杰斯飞快地点着商品:“三个绿麻团子,十五个麻草团子,一块洗手巾,三根蜡烛,一共五十安可,需要包装吗,加包装五十二。”
对面的孩子浑身一震,钱袋也是狠狠一晃,黑洞洞的眼窝直直对上小罗杰斯的眼神。小罗杰斯盯着对方的钱袋,随时准备着客人抢走商品就把他抓回来。
孩子这才像反应过来似的,急急忙忙从袋子里掏出一把钱币,哗啦一声堆到小罗杰斯的手中,然后抱起东西匆匆跑走。
小罗杰斯看着他丢下的六十安可,惊觉自己还没有给他包装。
收摊时他在公园看见了那个孩子。他坐在长椅上晃着腿,面具半掀起来,露出下半张小脸咬着手里的团子。原先窝在他帽子里的生物此时也靠着他,小罗杰斯看清了那是个长着怪异翅膀的猫一般的生物。
“嗨。”他走过去,孩子抬头看向他,他腿上毛茸茸的小生物依然在大口大口啃着食物,眼下那些商品全堆在他身边。小罗杰斯下意识数了一下,少了三个麻草团子。
“你给了六十,我还没给你包装。”他从货筐里翻出小布袋,示意孩子把东西装进去。收拾完他也坐在长椅的另一端,孩子抱着小动物悄无声息地往一边挪了挪。
“你说的庇护所我没听过,但是你描述的地方我知道。”
这下连那个小生物也一起抬头,两者一齐盯得他背上发毛,生生把他准备要小费的话给吓了回去。
“城中心有个巨大的温室,据说里面有为了某些远道而来的旅人建立的落脚点,但是那里的门没有人能打开。我不知道那地方是不是你要找的,但是按照描述应该只有那里了。”
孩子从长椅上跳下,扯着他的衣角示意他带自己去。
温室中依然有人在劳作。
这里的围墙玻璃是用很久以前的失传工艺打造的,据说强度甚至能超过雨城的玻璃,于是这里被当作是最后的避难所,政府定下一系列政策,来照顾温室和其中的作物。只要有水、阳光和空气,温室就能自给自足。
温室的正中是一座玻璃高塔,从外面看到的温室尖顶就是塔的顶端,透过玻璃能看清螺旋状的阶梯环绕着正中的黑色铁棺材。那个巨大冰冷的盒子伫立在地面上,顶端用黑色的绳索和塔顶相连,棺材的盖子不是一整块,而是两块堆成的铁板拼接在一起。小罗杰斯曾经问遍了所有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祖先会把棺材竖起来,还要用一根绳子吊住。
“就是这里。”
偶尔有劳作的人回头看向他们,然后又投入进手上的工作。铁门看上去和铁棺材是相同的材质,相同的色泽和坚不可摧,所有祖先留下的失传工艺都是高级玩意儿,一眼看去就和他们使用的寻常铁器不同。小罗杰斯偷瞄了一眼孩子背上的银白长枪,暗自好奇它是不是也来自某些失传工艺。
下一秒小罗杰斯看见孩子的手心冒出了些许黑色的物质,像液体又像某种生物柔软的肢体,扭动着逐渐变大,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物质生长开来,然后啪地一声拍在那扇门上。
而那扇自他有记忆以来就一直沉寂的大门,终于有了动静。伴随着门上出现红色的不明字符,整个温室都在剧烈地晃动,巨大的震动引得人们纷纷回头看向这里,在沉重的轰鸣和人们惊恐的目光中,紧锁的大门终于打开,漆黑的棺材对着他们敞开胸膛。
孩子肩上的小生物发出一声欢呼,孩子转过身,对他深深鞠了一躬。
“你……究竟是谁?”
孩子拔出长枪,在一旁的泥土上,歪歪扭扭地写下“碎片”两个字。
“‘碎片’?”
他点头,然后慢慢走进铁棺材,棺盖随着他的走近缓缓向两侧滑开。在那个铁盒子上升后,那扇大门,又在万众瞩目中缓缓合上,如果不是一直停靠在地面上的棺材消失了,没人知道它曾打开过。
小罗杰斯抱着背着剩下的货物和今天的收获,赶在下雨前回到家中。
甫一进门,看着地面上乱七八糟的鞋子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任命般地把货筐先放好,他把买好的面包和今天剩下的几个绿草团子放在桌上。
“黛拉,来吃饭?”
房间里咚咚咚响几声,他的小妹妹黛拉这才晃晃悠悠地从里面出来,早上梳的整齐的红发此时被揉得一团乱,衣服也是皱成一团。
“雨城的商人又给你难堪了?”小罗杰斯给妹妹盛了碗汤,悄悄多给她加了几个蘑菇,“睡觉就换睡衣,下次我陪你去吧。”
黛拉盯着汤碗,半晌没有抬头。
“怎么了?又是维拉那家伙抢你生意了?”
黛拉摇摇头,这才小声说:“哥,雨城那些人……还有南方那些人,今天根本没来。”
碎片在房间内醒来,身边毛茸茸的小崽儿还沉浸在梦中,整个身子滚在被子外。
他环顾四周,他的银白长枪还靠在床头,他一伸手便能够到,它看起来是这个屋子里最贵重的东西了。除此以外,房间里只有两张床和一张小桌子,烛台挂在床边上,蜡烛立在上面,却没有被燃烧过的迹象。
窗户外面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水底砸在玻璃上,模糊了外面的景色。
雨水意味着附近有巨大的水源,他在贝洛斯的时候只见过零星的几场雨水,而贝洛斯注定也长不出高大的绿色植物。如今他越往南走雨水就越丰沛。他的路线没错,雨城就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