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舞舞纸
MODE:无声
长发公主的故事(2)
莴苣是女巫抢来的女儿。
那时候女巫还没靠魔法生发水发达,她没有种植园,只有一片菜地。她所研制出的药水,最多只能让植物的叶片和果实变得更大更厚,还不能让人的头发又浓又密,但靠着这种药水,女巫还是种了一片茁壮、翠绿、远远地就能闻到甜美的味道的蔬菜和果实。
这些长势喜人的蔬菜和之后的魔法生发水一样,都是供给皇室和贵族的。但蔬菜长得再好也是蔬菜,培育蔬菜的药水也不是什么独家秘方,任何一个学过基础魔药学的人都能配出一模一样的药水,女巫能靠卖菜为生无非是别人不屑用魔药知识来种菜而已。
莴苣的父亲,是当地一个贵族的采购员,他看到女巫的蔬菜,馋得不得了,一日,他在贵族的采购量外,多摘了一颗莴苣回家,他让妻子将它料理了,两人美美地吃了一顿。女巫的蔬菜是那么美味,自那一顿后,莴苣的父母便心心念念地想再吃一次。一天,莴苣的父亲忍不住诱惑,又向女巫的蔬菜伸出了手。但这次他没那么幸运,他刚摘下一颗莴苣,就被女巫抓住了现行。
“求求你饶过我,我偷这些蔬菜都是为了我的老婆,她已经坏了六个月的身孕,就要生孩子了,她非常非常非常想吃您的蔬菜,因为您的蔬菜实在太太太好吃了,为了我的妻子,还有未来的孩子,我才会来偷您的蔬菜的!”
莴苣父亲的话,女巫一个字都没信。
她说莴苣的父亲是小偷,小偷的孩子以后也一定会变成小偷。
于是她“大发慈悲”地将莴苣——也就是莴苣父亲说的那个未来的孩子——抢到了自己的手里。
---
魔发高塔杀人事件(2)
女巫的高塔有七层。
第七层是起居室。这是唯一能照进太阳光的一间房间,也是最有生活气息的一间房间,这里有窗户、桌椅、床铺、橱柜、壁炉,是一间供两个人生活的温暖房间。
第六层是盥洗室。这里还能从楼梯口投进一点光,但要照亮房间,就需要点灯了。
第五层是书房。这里就完全漆黑一片了,第五层和第六层间有一扇铁门,必须要钥匙才能打开。
那个与左膀打斗并被左膀制服的人,便一直躲藏在铁门前的黑暗中。
左膀压着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嫌疑人,回到了阳光下。右臂一脸悠闲地靠坐在窗边的安乐椅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漂亮的小册子。
“我们在下面死斗,你却在上面躺着看闲书吗?”警长见到这幅光景,自然是没有好气。
“但是我可能知道了这个人是谁耶。”右臂指着被押送上来的人说,“他是邻国的王子,这些日子一直爬着头发进出这座塔,而且在与这位去世的小姐拍拖耶。”
“什么?”
“什么?”
“这是这位小姐的日记,在她的枕头里找到的。”右臂挥着手上的小册子说。
“邻国?我们有什么邻国?那个常年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的邻国?”
“那不是敌国吗?”
“而且那个国家没有王子只有公主,公主还要来我们这里和亲。”
“他是准备到我国来娶妻的王子。日记里是这样说的。然后他对这位小姐一见钟情,与她私定了终生。”
“私定终生?他想拐骗人口不成?”
“拐骗人口估计不行。”右臂翻着日记,日记里记载的大部分是所谓的王子对日记主人说的情话,他好不容易,才从堆满了星星月亮玫瑰宝石的字句中找到了有用的部分,“她无法离开这座塔,因为这座塔没有梯子,唯一的出入的途径,只有她从窗上挂下的长发。就像一个人不能把自己举起来一样,她也不能顺着自己的头发爬下去。”
“真是蠢材,她怎么不能顺着自己的头发爬下去?只要把辫子的尾巴系在窗上,然后把辫子扔到窗外,抓着尾巴一步步向下爬,不就能尾巴朝上头朝下地下塔了吗?”
“如果那样爬下了塔,她的头皮就会连着她的头发被绑在窗里,即使她能爬到地面,也无法离开窗下。”
“你也和她一样蠢,她带把剪刀,或者让王子带把剪刀,‘咔嚓’一剪,不就行了?”
“嗯……王子的骚话里,有一大半在称赞她的头发。‘万一我剪了头发,王子就不再爱我,这可怎么办?’这是她日记里的原话。她可能不是很敢剪断自己的头发。”
“然后呢?”
“王子很体恤她的想法,就和她约好了,每当巫婆不在的时候,王子就通过发辫进入塔内,然后与她开展一段牛郎织女般的约会。”
“骗色的骗子!”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他不但是最大的嫌疑人,而且,是骗色的现行犯。”
/融雪的时候才是最冷的时候
作者:讷
mode:随意
*«银魂»高杉晋助×坂田银时cp向,读前请注意。
高杉晋助昏沉地挣开眼皮时,一瞬间还以为脸上冷如冰丝的寒意是从梦里刮出来的。他眨了两下眼,模糊的视线逐渐清明,他看清原来是没关严的窗户漏开一条小缝,料峭的寒风就是从那里缕缕吹入的。
他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个噩梦,但具体内容已经记不清楚。额头依然滚烫一片,受着风吹也没有丝毫舒缓的感觉,被吹到的地方反而冷得一阵一阵发麻。高杉晋助勉力坐起身来,向床尾探身,他从那道细细的缝隙中瞥了一眼窗外,冰凉的空气娓娓向屋内渗透着,嗅在鼻间竟有一种清透的感觉,外面起了薄薄的雾,近旁的树林与远处的景象因而都笼着如镜花水月般浅淡的朦胧,似乎他热度未退的头脑所见到的世界也还没有从梦里完全醒来。他只这样模糊一瞥,便紧紧关上了窗。
高杉的这场重感冒来势汹汹,从毫不留情的高烧中便可见一斑。他今早睁开眼时浑身疲软无力,摸上额头后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去村塾的,高杉勉强说服了关系相近的家丁过去一趟代为请假,就被按回床上休息。他草草喝了药,蒙上被子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如果不是被窗缝透出的冷风冽到,或许一时半会还不会醒。
今天不能去村塾上学,高杉的心情虽然谈不上像其他孩子那样雀跃欢呼,但也的确没有平常情况下会出现的低沉。事实上,他在心底明白,自己几乎是隐隐地松了一口气。高杉平躺在床上,没有闭上双眼。只是毫无目的地望向天花板,他的眼前便浮现出那个时候银时的神情。银时垂着眼,他的脸侧和嘴唇旁蹭上薄薄的雪末,被体温煨得微微融化,闪烁着不易察觉的细微反光。他捧着高杉的手,向那只手的手心轻轻呵出一口热气。那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前情提要还要从几天前说起。他们在村塾练习的间隙,一位同学兴高采烈地谈论起他在集市上看见的东西,还拿出零食来分给大家。那似乎是离这里有一定距离的某个大城镇的集市,是他生日时父母带他去的。他描述的事物中,有一样是水晶球。里面封着可爱的摆件,摇晃时便会纷纷飘起彩色碎屑,这也是他的生日礼物。但或许是他拿出来的时机太不凑巧,高杉和银时正在旁边为了一点什么小事争执,一不小心就撞过来把它跌碎了。
这就是他们在昨天起了个大早,赶到隔壁小镇的原因。银时不知如何打探了一番,信誓旦旦地说那里的集市绝对也有那种水晶球。天气开始回暖,融雪的时节体感温度反而更冷,他和高杉刚出门时还在为要在大冷天出远门而互相拌嘴,到后面已经因为跋涉而出了一层薄汗。他们过去时集市还正热闹,成功买到水晶球后,两人在那里吃了一顿才往回走。
他们出发的时候因为怕赶不上而急匆匆的,现在往回走便悠闲了许多。银时一边走,一边从怀里摸出装水晶球的小盒打开来看。
“别又弄碎了。”高杉在旁边提醒。
“那次只是意外啦,我才没有这么不小心。”银时不满地说着,把水晶球取在手中对光看着,“武太郎也真是的,干嘛买这么脆弱的东西……”
“人家叫武之郎。”高杉说,他眯起眼睛,伸手握住银时的手腕。
“做什么?”银时动作一顿,有些夸张地转头看过来。
“上面是不是有点脏?”高杉指向银时手中的水晶球。底部的地方确实有黑色的圆点,像是污渍的样子。
银时也仔细看了看,随后扯起袖子擦了几下。“不是吧,那个阿婆看着明明慈眉善目的,怎么能这样?”他哀嚎起来,“这下子武三郎不是又要生气了?”
“人家叫武之郎!没办法,回去拿水擦擦看吧。”高杉这么说着,忽然注意到银时的目光顿住了。银时抬手指指后面,胸有成竹地一笑。高杉转头看去,原来是一道小河。
“那不就有水?去那里洗洗好了。”
“现在冰还没化完吧?”
“肯定已经很薄了,随便捡个石头一砸就开了。”
他们一边说,一边往河边走去。的确能看出冰面已经有些许融化的迹象,银时果真在旁边找了块石头,在上面一磕,碎掉的浮冰下露出缓缓流动的河水。高杉踏了踏河边的积雪,找了个地方蹲下身来,就听见旁边的银时一声低呼。
“……掉进去了。”银时干巴巴地说着。还浮着微小碎冰的河面上正泛着浅浅的涟漪。高杉不假思索,立刻将手伸入了水中。开始化冰的早春河水冷得几乎令人吃惊,高杉觉得自己的指尖到手臂都被毫不留情的寒冷狠狠刺痛了。河水比预料的要深,他尽力探着手指,几乎整只手臂都伸了进去,在水流中摸索着。
“你做什么?”一旁的银时似乎呆了一下,随后扑上来想把高杉从河水边拉开。他的身子在旁边还覆着些许积雪的灌木上狠狠蹭了一下,脸颊和肩膀都沾上了雪末。银时的手心紧紧按在高杉挽起袖子后露出的小臂上,手心的热度与河水的冰冷形成了几乎不可思议的对比,让高杉有一瞬间的恍神。
高杉用另一只手有些不耐烦地阻挡住他。他的指尖终于擦过了某个浑圆的东西,随后伸过去一把抓住了它。高杉深吸一口气,把手湿淋淋地从河里抽了出来,他的掌心握着那个不慎掉落进去的水晶球。
“这次可要放好了。”他说着,把那个水晶球投入银时脚边的木盒中。银时没有管它,而是一把抓过了高杉的右手。因为在冰水中浸泡的缘故,这只手冻得有些发乌,还轻微地发着抖。
“你是笨蛋吗?反正一开始的已经被弄碎了,改天再买一个不就好了?”银时用自己的袖子擦着上面的水,“虽说笨蛋不会感冒,高杉君不会真的信这句谚语了吧?”
高杉本来脸色一黑,手臂一挺便想伸手给银时来上一拳。他忽然顿住了。银时握着,似乎还嫌不够,他思考了一下,捧起他那只冰冷的手,往他的手心呵了口气。
那点热度呵在冻得有些发僵的手心,先是一阵一阵发麻,随后才后知后觉地感到热度。高杉猝然抬起眼,他发现银时垂眼盯着他的手心,嘴角紧紧抿成一线。在他的唇侧,他的脸颊边还留着刚刚蹭上的白雪。如同糖粉一样轻盈,闪烁着像水晶球中的碎屑般亮晶晶的细光。高杉看着那层薄雪,一时间有些呆住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伸过手指,指腹擦过银时的嘴唇边缘,将那些雪完全擦去了。
那时候,银时的温度和嘴唇柔软的触感,似乎还留在手指上。高杉捻了捻指腹,依然用双眼盯着天花板。他擦去那点雪沫时心底忽然明了的些许异样的感觉,在他们二人的目光碰到一起的时候,银时一定也感觉到了。他掩饰般地提起手背,将银时脸上的雪全都擦去了。银时一言不发地解下围巾,遮在了他完全湿掉的那半边袖子上。他们在回村塾的路上没有说话,回去之后也只有最低限度的几句交流而已——是银时要高杉去换下湿衣服时发生的。从昨天开始,高杉就在不断思考着这个下午的瞬间。在这一切发生之后,在第二天,他应该怎么和银时打招呼呢?他应该和银时说什么呢?但是,这场重感冒隔在中间,将高杉与他所思考的情形隔开了。高杉躺在床上,忽然意识到,他想知道的,是银时会怎么面对他——在那之后,银时会和他说什么呢?
高杉这么想着,迷迷糊糊又合上了眼皮。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又陷入睡眠的,不过这次没有做梦。他缩在被子里,听到细小的雪拍打在窗户上的声音。这个时节了还会落雪吗?他模糊地想着,又听到啪嗒一声轻响。接着又是一声。这不是雪花的声音,高杉突然明白过来。他睁开眼,彻底清醒过来,坐起身挨到床角,一把拉开了窗户。微凉的空气迎接了他,在不远处的院墙上趴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银时的目光直盯着这边,鼻尖冻得红红的,手上还握着一个雪团,见他打开窗户,露出一个笑来。
“小少爷,逃课的感觉怎么样?”银时随手扔掉雪团,压着声音向这边喊道。
高杉忽然觉得胸口一轻。他抬起眼,明净如琉璃的蓝天里映着一道袅袅的炊烟,远处的河水冰面在阳光下闪烁着清澈的光芒,屋檐下融化的雪水点点滴滴落着,一切都无比澄澈,如同刚从水晶球里捧出来的一般。
洛克初级魔法学院的大礼堂是由一座旧的演讲厅改建的,是一个靠背长椅吱嘎作响的地方。
当我走进这里的时候已经临近开场了,虽然是正午,但大礼堂里面却昏暗得很,墙壁两边的长灯并未起到什么作用,不过对在场所有人来说,光线昏暗不是什么大事。“微光粼粼。”我低声念诵咒语,戴着拉菲精铁指环的右手微微一热,几点萤火飘散而出,与其他人的照明魔法一起照亮大礼堂。
很快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甫一坐定,大礼堂就再度陷入黑暗。“哦。”身边响起一个好听的女声,“您好,您压到我的长袍了。”我赶忙半起身并道歉。正当我准备询问对方名字时,几道绚烂的火光在大礼堂最前方炸裂,它们在半空中交织穿梭,形成一个巨大的展示框。然后如同几十台织布机一同工作般,一张暗褐色的城堡照片显现出来。
“各位好!”一个瘦长的身影在火光旁站定,“谁能告诉我这是哪里?”
我条件反射般举手。
“很好。”讲台上的身影打了个响指,我感到周围的环境一阵变换,如同置身在打碎的万花筒里,虽然只有短短一瞬,但我仍然感觉到头晕目眩,等我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讲台上,台下几百双眼睛看着我。
“这位同学,请你告诉我,这是哪里。”我循声望去,果然是他把我唤上讲台,此人脊背虽然佝偻一些,但依然高大,加之瘦长的体型,实在像是一株扭曲的巨树。我定定神,再次偷瞄了一下图片,红砂岩的墙面,正方形塔座,还有拉菲精铁制成的尖顶。“呃,是的,是洛克……是我们洛克魔法学院的主城堡。三五三年,第一任院长建成。”
“哇哦。”没露面的瘦长身影回答,“功课做得不错,认识它的建筑师。”这是对我的肯定,我看着台下人交头接耳,内心忍不住活泛起来。
“这位同学不错,下去吧。”正如我无所知的上台一样,响指后我在一瞬间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过,借由火光我发现,他似乎一直在——抠自己屁股?
“——综上所述,这座奇妙的古堡。就是你们今后五年学习生活的地方。我知道你们羽翼未丰,甚至可以说,天赋平平。但就像我们的第一任院长那样——”讲台上的声音明显弱了一下,“抱歉,就像院长那样,相信这里会成为启蒙之地。让这里成为流通知识的海洋。”
这段时间内,我一直为我自己的不敬感到羞愧,我似乎玷污了自己脑海中魔法师的形象,可我又忍不住地把这个人,这个手上戴着纯净黄宝石戒指的洛克魔法学院院长和一个抠屁股的不知廉耻的形象结合起来。甚至我每次想到“屁股”这个词,都会觉得是对身上的长袍,以及手上的指环的亵渎。
这应该是一次成功的新生入学典礼,讲台上的画面化作烟花从窗户飞出,墙壁上的长灯也亮了起来。四周响起学生热烈的掌声。我有些失魂落魄的坐在座位上配合着鼓掌。
讲台上的院长坐在一张长桌后面,轻轻晃动着自己的身体,显得极为放松,我再次为自己的龌龊感到羞愧,却发现院长身子有些微微倾斜。这个动作是如此令我熟悉,我仿佛回到那个逼仄的、汗味熏人的小酒馆,我的魔法启蒙老师——保罗先生,搂着酒馆的厨娘,翘起一半身子,“噗——”放了个屁。
“噗。”
是真的有这个声音吗,还是我实在是太紧张了而产生的幻听?讲台上的院长依然神情自若,学生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举手发言,只有我想着消失在这张椅子下面。
就像院长说的那样,我在魔法上的天赋可谓是普通,一个普通的照明术都要练习好久,我无法去往大的,好一些的魔法学校,但洛克学院以它的兼容并蓄著称,就像院长说的那样,这里是一片知识的海洋。而且毕业后总能找到一份工作,保罗先生就是这么和我说的。
此时院长正在回答一个小男孩的问题,“是的,约翰,我们的低年级多得是像你这样的、冥想不达标的孩子,但没有关系,洛克魔法学院有专业的老师以及高效的冥想法。”
说着,院长鼓励性的拍拍那孩子的肩膀,“这里是知识的海洋。”
“那么,让我们用校训来结束这一次愉快的典礼。”我看到院长回到讲台上,将右手置于胸前,黄宝石反射着四周长灯的光。“拯救一潭死水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它连通海洋!”
终于到了这个时刻。
虽然已经无数次重复这个流程,但每一次,都会让我感觉到由衷的欣喜和紧张。
我的屁股又有些痒,想蹭树。这就是我的想法,如今我已经可以直视这些旁人看起来肮脏的想法,为了获得更多,总要舍弃一些,这很划算——尤其是舍弃羞耻心。
这里有太多死水等着我去拯救,我愿意用我的力量浇灌他们,为此我不得不沾染他们本人的一点习惯或是癖好,这很公平。
联通吧,联通吧。
“拯救一潭死水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它连通海洋!”
我跟着周围的人一同喊出校训,霎时间,我感觉到我仿佛蒙受天使的召唤,初凝的纯净的光带着魔力源源不断地涌入,这力量让我感到酸涩,但万事都有代价。
酸涩感越堆越重,它顽固地盘踞在身体末端,渐渐的,一阵钻进骨子里的痒让我不由自主地伸手向下。
“拯救一潭死水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它连通海洋!”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我开始挠屁股。
或者大家也在挠。
作者:余轻舟
阅前须知:本文涉及coc模组《死者顿足舞》,并且可能含有微量关于该模组的剧透。出场角色基本均为作者和同桌的模组相关原创pc。当然,未曾游玩过原作模组也大概率不影响观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冬夜的风裹挟着霜雪掠过街道。蓝色天堂酒吧门口,新挂上的五彩灯饰在雾气中晃动,投射出红绿参半的光影。弗朗西斯科·莫兰将他那辆精心保养的黑色汽车稳当地停在路边,当他打开车门,独属于十二月的冷空气迎面扑上他的脸,吹得副驾驶位上摆放着的花束都颤抖了几下。莫兰匆匆地关上车门,他当然不希望那些尚且保持着鲜活姿态的玫瑰花被过低的气温逼出一副奄奄一息的死相——至少也要撑过今晚。
酒吧里比平时还要热闹,这是节日的功劳;酒吧里比平时寂寞不少,这也是节日的功劳。圣诞节总是要与家人朋友一起度过的,除非你很不幸地孤苦伶仃,只身一人。当莫兰踏进酒吧大门时,连负责检查的安保人员都比平时少了两位。自乐池传来的爵士乐倒是比以往还热情几分,期间穿插着几段由经典圣诞曲目即兴改编的旋律,也许连乐手都想以此填补今夜宾客稀少的空缺。
没走几步莫兰便注意到正前方圆桌旁的两张熟面孔。身陷中年与谢顶危机的侦探一如既往地挥舞着酒杯高谈阔论,而坐在他身旁的年轻作家则相当配合地点着头。年长的医生脚步不自觉放慢几分。当然,与老熟人会面确实是他此行的原因之一,但也许在潜意识里他没那么想被这些过分年轻又过分”精力旺盛“的同伴认出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实很少给他规避的机会。
“哦,医生!晚上好!”安布罗侦探转向莫兰的方向,高举手中的玻璃杯,杯中金黄色的酒液几乎就要倾倒而出,“圣诞快乐!平安夜要吃平安果啊!哦,苹果,哦,医生……这会让你感到难办吗?”
“不至于,感谢关心。”莫兰没给侦探更多借题发挥的机会,他挨着二人坐下,点上一杯与往常无异的酒。正值班的服务员看起来有点眼熟:当这个黑人小伙路过圆桌旁时,总是扭过头刻意回避视线的交汇。
无论如何,气氛还不错。安布罗的醉话有一搭没一搭,和乐曲声交叠在一起倒是很好的背景音。闲谈的话题无非就那几样,平平常常——也许先前的事件不能算平常,但对纽约这座步履匆匆的大都市而言,几具不太安分的死尸能引起的轰动还不如当红女歌星的绯闻八卦,生活就是这样——直到作家文森也有了几分醉意,开始将怪奇小说的情节与现实混为一谈。莫兰本是这么认为的,但安布罗的回应紧随其后。
“对,就是殡仪馆旁的那片公墓。”安布罗用力晃了晃酒杯,“有人说看到鬼了!或者所谓的地缚灵,一些类似的玩意……说有黑影在墓碑之间晃来晃去,还听见哭声呢。”
莫兰握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
“这事传得还挺开,听说目击者不少。“文森接过话头,“以前我当然不信这些,不过经历过那件事之后……你知道的,偶尔也会多想几分。作为小说素材倒是很有价值……”
”说不准呢。“莫兰仍保持着社交专用的礼貌微笑,”不然这样的传言是怎么兴起的?“
酒精会将时间流逝的痕迹拉扯成弯弯绕绕的麦芽糖。当侦探把自己喝成一团瘫软在桌面边缘的海绵时,莫兰站起身来重新披上了大衣。爵士乐仍在继续,但乐手们明显疲乏了不少,演奏出的音调也有些打蔫。当乐曲的尾音随着莫兰的脚步飘出蓝色天堂的大门外时,它们几乎立刻就被凌冽的空气消了声,仅剩的一点余韵也被厚重的黑色车门挡在了外头。
——————————————————————————————————
一路上,莫兰总时不时瞥一眼安静地躺倒在副驾上的花束,所幸直到抵达目的地也未曾有一片花瓣在路途的颠簸中黯然飘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预兆。
风更冷了。
莫兰将汽车停在公墓不远处的空地上,然后小心地将花束拿起、捏在手中。昏黄的路灯为白玫瑰的花瓣笼罩出一层暖色来,但除此之外,目力所及的一切都是雾蒙蒙的黑。低矮的围栏另一端,更加低矮的墓碑从人造光消失的边缘起向更晦暗的远处极有规律地生长,看不到尽头。莫兰略微低下头去,把下半张脸埋进围巾与衣领圈出的温暖里,而后迈步向公墓深处、仅有月亮的光线能够踏访的地方走去。他的皮鞋底在略显稀疏的草地皮上擦出沙沙声。
一种隐秘的、不切实际的期待驱使着他加快步伐。十几分钟前的酒吧里,同伴们无心的话语在此刻生出一种异样的既视感来。是的,他听见了。某种古怪而模糊的呻吟声自人眼难以辨别的遥远方位传来,短暂微弱得好像一场黑暗与寒冷造就的幻听。但出于种种原因,莫兰相当信任自己的感官。
于是,像是要印证他的自信一样,呻吟声再度响起,并且逐渐清晰可闻起来,直到最终转化成某种由远及近的、饱含悲痛之意的哭号。莫兰仍向前走着,但有什么也在向他靠近。借着从云层之后透过的月光,莫兰隐约看到,在目力所及的远处,某块墓碑旁边,一团小小的黑影舒展开来,而后拖曳着诡异的哭号与摩擦声,朝他的方向靠近。
莫兰屏住呼吸,微微眯起眼睛,紧握住花束的手心渗出汗意。那座墓碑正是他原本的目的地。当他再度向前迈步时,鞋尖刮过某块不平整的草皮,发出突兀的声响。那黑影顿了一下,然后以更快的速度移动起来,直到——
月光透过云层的间隙洒在了前方。一只体型瘦削、毛发凌乱的黑猫将尾巴在空中甩出一个优雅的弧线,它的双眼在月色下映出一抹幽绿。莫兰愣住了,而黑猫抬头望向他,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哑的叫声。凄厉却单调,像一段走调的哀歌。随后,它伸了伸爪子,掉头向另一个方向奔去了。
紧攥着玫瑰花的医生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掌心被花茎的棘刺扎出难以忽视的痛感。莫兰走到先前的那块墓碑旁,借着月光确认上面的文字——尽管他早就对那姓名与时间再熟悉不过——然后自嘲地轻笑起来。
“挺戏剧性的一个圣诞节。是吧?”
莫兰将花束放到墓碑前,层叠的花瓣将文字半掩住:戴安娜·莫兰,1877-1900。就在这片刻的功夫里,野猫那瘆人的叫声似乎又从远处飘荡过来了,但这次莫兰没有回头。
“不好意思,我也将那些毫无根据的传闻当了真。“莫兰把手揣进口袋里,”有点荒唐,但我毕竟在不久前见证了死人复活一类的事,所以……原谅我吧。”
没有人应答,当然不会有。莫兰将帽子压低了些,扫开墓碑顶上积下的一层薄雪,便转过身离开了。
“等到明年平安夜我再来看你,亲爱的。”
银白色的月光将他的影子拖得很长,直到最终融入公墓昏沉的寂静里。
(本回在自序後,第一回前)
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拆禾字可得八、千二字。〕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此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故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數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有數千。園內分為五方,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園東倚靠花神山,山上立花神廟,山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郢雪獻藝之地;園西所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花海樹,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園南坊巷錯立,乃是禾園門客所寓之處;園北另設內園,乃主人家之所居,便是園中僕從亦無有入內伺候過的,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一大富大貴之人,故皆稱其為禾老爺,便是有知道其中分曉的,也向不說破。
這位禾老爺自詡戲癡,平生所好,祗一「戲」字,倚仗著許多錢財,使個萬花樓晝夜笙歌不絕,又從不設門禁,欲觀藝尋色者,皆可任意進出,聽戲狹遊;賞賓眾眾,京中伶人自也願在此登台露臉,藉以廣傳名聲,抬高身價,所謂各取其圖者是也。
本書所道諸戲,皆於此禾園上演,而又以萬花樓為多,故以為題,眾位看官且當台上事般,付之一笑罷了。
正所謂:
嬉笑怒罵皆是戲,古今春秋盡為虛。
祗將書中人分為數種:
一曰夢中人,楊柳岸、林文清等諸子也;
一曰戲中人,賀喜官、朱鳳生、莫言琴等諸優伶也;
一曰畫中人,□□□、□□□等諸妓也;
一曰世中人,所謂芸芸眾生者也。
此書不附繡像,個中腳色之面貌,似真是幻,請諸屈尊賞讀者莫要深究。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此書相關。
落筆人拜上
創作者自我階段性總結問卷
問卷製作:雷七郎(特別鳴謝群友甄栩瑶對本問卷提出的改進意見)
填寫人:雷七郎
創作身份:畫手|寫手
一,自我階段性總結
1.1,請先簡要地總結自己過去一年的創作歷程,比如完成了哪些作品。
A:完全沒記憶……直接證明了我浪費了一整年啥正經事都沒幹。
唯一能想起的祗有我花了至少2.5W+買書。
1.2,如果你有做過創作計劃,那麼這個計劃在上一年的完成度如何?不在計劃內的作品又有多少?
A:沒有,如果我哪天做了什麼計劃,那說明我祗是想要做一個計劃而已。
為了參CP29的OC展於是搞了一些原本沒想要搞的圖,但是認真說起來《燕京萬花樓遺事》小說我一開始就沒打算配任何圖(包括立繪),完全是為了參OC展才開始搞,結果搞到現在成了畫更多而小說本身沒更幾回的情況……更操蛋的是大部分畫作還都是彩色人物立繪,根本自身最喜歡畫的黑白插圖完全沒關係。
1.3,你對自己過去一年的創作行為和成果是否滿意?
如果滿意,說說具體滿意的地方;如果不滿意,具體說說不滿意的地方,以及你認為自己能力上,原本可以達成的目標。
A:見上,我完全不知道我過去一整年除了花錢還幹過啥。
在有目標(備戰OC展)的時候我還是比較勤奮的,但是一但沒有目標(29延期你懂的),我就繼續擺爛了,從這點上來說我跟往年完全沒區別。
1.4,根據1.3問,你沒有做到以你的能力原本可以做到的創作成果,請分析造成這個結果的主要原因。
A:又懶又爛唄。
主要是懶。
1.5,根據自己上一年完成的作品,分析自己在創作方向上是否有所變化?在哪些方面有所進步或突破,哪些方面仍有較大的欠缺甚至退步?
A:方向上沒太大變化。但我覺得明顯自己是退步了,立繪畫多了感覺腦子裡面基本失去構圖能力,而且因為囿於“不能太跳脫”的想法久了,甚至忘記了怎麼安排人物動態(立繪)。需要畫一些別的系列來轉換思維,然而正如前面說的,沒活動沒動力。
寫文方面也是,自從開始寫萬花樓腦子就陷入一種“怎麼才能維持封建文人思想和語感(尤其是語感)”的境地,不敢碰其它(本來也沒能力碰),然後就失去了寫其它文的能力,覺得這樣不行,於是開始有意識地寫一些世界觀設計作調劑,結果很自然地就失去了對明清白話文本來就不熟悉的語感。
不過詩和偽詞偽曲去年還是有一點點成果的,雖然屬於現學現賣而且現學還沒學清楚整到最後才發現詞的押韻是分平仄並且一般來說平仄不能互押(我說詞林正韻沒事幹分個平韻仄韻幹嘛呢,我真是個傻逼),不過三首偽曲牌我個人還是比較喜歡的(這人也就這點水平了,不過反正我也沒設定這個四海孤帆主人是什麼大文學家,所以無所謂啦)。
1.6,根據1.3問,分析自己在各方面有所進步或止步不前、甚至退步的自身原因。
A:就是懶啊。
因為懶所以爛。
古人安排這兩個字是諧音真是有先見之明。
1.7,根據1.3和1.4問,思考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如果想要繼續保持進步,或改善自己的欠缺之處,你認為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努力?你列出的這些努力方向,是否是你能夠堅持做到的?
A:祗要勤勞就行。
但我做不到。
沒活動沒動力。
畢竟祗是給自己看的話,我靠腦補就能滿足了(懶的原因找到了)。
YY才是我的精神食糧。
2,自我認知
2.1,回顧自己過去一年的創作(尤其是非長篇連載類作品),是否有特定的創作方向或主題?這個方向/主題是在進行創作前就決定好的,還是無意識的個別創作在完成之後整合形成的?
2.2,根據2.1問,這種創作方式是否是你近幾年內習慣使用的創作方式?如果不是,那麼改用這種創作方式之後,對你的創作成果有什麼影響(比如對作品的完成度、創作靈感、思想性、完成作品的效率等等方面,積極或負面的影響)?
A:兩個一起答。
1,沒有。
或者說,記憶裡幾乎沒搞過不屬於連載系列的東西。
(翻了一下2022文件夾,這個幾乎可以刪了)
2,連載的話,主要就是《燕京萬花樓遺事》系列,從第一次參CP的OC展開始,這個系列的創作目標就變了,從純小說變成了搭配繪畫的系列(因為參展要求有視覺展示),於是繡像、插圖、小說外文字(比如詩詞曲,文案等等)等的創作目標也被加入進來。
優點大概是作為一個系列作品,它的展示變得因多面而顯得豐富,但缺點也因此而生。
一是我更多地將時間放在繪畫上,畢竟對我來說畫畫確實比寫文要容易一些,而且很多完全不會出現在小說中的人事物(比如「造像風流原列仙譜」)也被我納入了創作計劃(如果這也能算計劃的話,畢竟我也確實做了一個供參考的人物列表……),於是我放在小說本身上精力就被分掉了很多(舒適區,你懂的……);
二是我小說的本意,尤其是主角楊柳岸,我其實並不打算描繪他的具體形象(就算不畫立繪我也不打算在小說裡具體描繪他的外貌),所以一開始畫他的立繪我其實並不太情願,但是因為參展需要人物立繪,而他作為小說的敘事主角,我就想當然地把他推出去了,現在想起來,其實我完全可以不畫「夢中人」,而祗畫「戲中人(優伶)」和「畫中人(妓女)」啊……不過事已至此也沒辦法了。這也是我決定畫立繪的時候,在序言裡面寫“本書不附繡像,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本書有關”的原因。
至於影響,正如前面我說的,有活動我才有動力(這人大概命中缺死線),有死線的時候我還是比較勤勞的,創作更新排版啥的,然後一宣佈延期,我就地癱倒。
這到底算正面還是負面影響實在很難確定,畢竟如果沒有活動死線(無論是參OC展還是當年還能玩P站的時候打PF),我真的可能一整年0產能。
2.3,你在創作的時候(或是對自己的創作),是否有作為目標或標桿的對象(無論哪個方面,無論是作者或作品)?
2.4,根據2.3問,簡單敘述這個對象在具體的哪些方面,成為你的創作目標或標桿,以及為什麼會讓你產生以其為目標/標桿的想法。
2.5,根據2.3和2.4問,請簡單敘述這個對象對你自身實際創作行為時的影響。當你以其為方向或目標進行創作時,你獲得了哪些創作經驗(包括創作實踐行為、思考方向等等,包括積極的和負面的經驗)?
A:2.3~2.5一起答。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其實比較難回答,雖然我在設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腦中其實是有答案的,那就是柳永和老舍的《茶館》。但是無論是柳永還是《茶館》,都不是,也不會成為我刻意模仿或學習的目標。
柳永的問題比較複雜,先說《茶館》,我個人非常喜歡《茶館》,一方面大概也有對過去那個年代的探索興趣,而最重要的是老舍先生那種,用一個小小的場景,將世間百態都娓娓道來的作風。而這種作風本身就是我非常喜歡,或者說是嚮往的作風,也是我心目中“如果我能寫出這樣的作品,那我就成了”的唯一一種風格(雖然世界上偉大的作品很多,但我並不會有這種“如果我能我就”的感受)。(之所以特指《茶館》而不說老舍,是因為老舍作品我看過的其實沒幾部,《正紅旗下》我還祗看過北京曲劇版,而祗有《茶館》我把電影話劇北京曲劇都看過好幾遍,還特地買了老舍原劇本看(順說,原劇本中沒有被實際演出所使用的,以小丁寶流淚老叫花子唱詞安慰她的那個結尾我也很喜歡)。
對我個人來說,在創作故事時我更傾向於一種“平視”的,“不帶明確褒貶和道德審判”的視角(雖然萬花樓裡我為了讓它更像明清文人寫的東西(也有其它原因,下詳),往裡插了不少作者的評論在正文裡,而使我的這種“理想創作傾向”無法達成,但這不會影響我將之作為一種理想狀態)。所以這也是《茶館》吸引我的原因。(有人形容老舍先生是“以憐憫精神哀其不幸”,但我個人不太認可這個帶有明顯自上而下視角的“憐憫”一詞,我更傾向於使用“悲憫”。)
至於柳永,我對柳永的喜好其實更主要是對他這個人的興趣,而不是他的作品。真要說宋詞,我其實更偏向所謂的豪放派作品(雖然我對蘇軾感情複雜不過真要論起來我對他的作品可能喜歡的數量還比柳永要多一點),何況我對傳到如今早已成為“句讀不葺之詩”的詞本來就興趣不大,而更喜歡句式工整的絕句和律詩。
我因為一些因緣際會開始研究柳永(也不能算研究吧,該說是找各種柳永的研究來看),然後對他這個人,以及流傳至今的柳永形象產生更多興趣,然後才誕生了《燕京萬花樓遺事》中的敘事主角楊柳岸。如果有看過被我廢棄的最初版序章(還是引來著,忘了),就會發現,最開始設置的敘事主角(品花客,沒錯最開始主角是連名字都沒有祗有一個號的人),他的設定跟最後定稿下來的主角楊柳岸是有很大不同的,楊柳岸實在是比品花客要正經很多。當然這不代表楊柳岸就是柳永或者代表柳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事實上楊柳岸可能比我淺薄地研究過一番之後對柳永形象的定位還要更正經一點,而柳永在我心目中要比楊柳岸更加不羈和瀟灑一些),但我產生認真塑造這個敘事主角(相比最開始他祗是一個代表視角的代號而言),確實跟我研究柳永有直接關係。
在我看的柳永相關研究中,有一個觀點我覺得對我塑造人物很重要,那就是曾大興在《柳永和他的詞》中說的,白居易、柳永、關漢卿、馮夢龍四人,他們既是中國文學由貴族化向平民化發展大進程中的四座里程碑,同時也是詩詞曲小說四種文體各自的代表人物。所以「白居易(唐詩)→柳永(宋詞)→關漢卿(元曲)→馮夢龍(明小說)→“楊柳岸”(清戲曲)」這個脈絡,確實成為我塑造“楊柳岸”的內層邏輯之一(能不能做到另說,實在不行設定湊唄OTZ)。尤其是從柳永開始的發展歷史,畢竟詩終究是一種雅正文學,而從詞開始,才是民間文學類別(注意我說的是文體)的不斷更新和發展(雖然詩最早應該也是來源於民間(至少是來源之一),但畢竟過了千年,它的主體已經變成身為社會上層的文人士大夫文學了)。也是因為這個內層邏輯,我才會安排小說中的楊柳岸與林文清談柳詞(相關劇情還有一段,尚未進入正文而已),毫無疑問,這也完全違背了我“平視”和“不帶明確褒貶和道德審判”的敘述理想(何況那還祗是通過我個人的淺薄見識寫出來的觀點)。
當然,我不會因為所謂的“違背初衷”就強行改變一些東西,畢竟比起所謂“初衷”或“理念”,我其實是更“活在當下”的人。因此雖然搞一些文評之類的段落並不符合我的“理想”,但是這是符合“楊柳岸”定位的,也是我之所以要塑造一個“楊柳岸”,而不是最開始祗作為純粹敘事工具的“品花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就是說,按現在靜下來仔細思考的結果,我塑造“楊柳岸”這個敘事主角,從一開始就是帶著私心和目的的,而不是為了單純的喜愛或興趣。這或許也解釋了一向以YY自家OC為精神食糧的我,卻從來不會將“楊柳岸”作為YY對象,我的大腦廚房也無法對他形成YY,仿佛一種對敵方施加的debuff完全免疫的被動(我試過好幾次然而全都以失敗告終,我對他甚至提不起一點XP值)。
2.6,根據2.5問,你的目標給你所帶來的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居多?
如果負面影響居多,請嘗試思考和分析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是目標本身就不適合你個人的創作方向和創作性格,還是你在嘗試靠近目標時所作的努力和實踐是不適合的?
如果正面的影響居多,也請試著思考非正面的那部分影響,以及你自身與正面影響相關的創作實踐,是繼續按照之前的步調進行,還是可以有所改變。
如果你還沒有從那些目標身上獲得能夠總結出來的經驗,你認為主要是什麼原因?
A:我個人認為主要是正面的,一是如前所說,對人物創作的啟發,二是對我個人,產生了更多閱讀研究文獻等等的興趣和動力,這對個人的知識儲備和創作當然都是好事。
所以我沒有改變這種步調的想法,我自己本身也是比較隨性子的人。
2.7,根據2.1~2.6問,你認為自己在接下來一年的創作實踐中,應該做出哪些努力或嘗試?
A:主要是解決懶的問題吧,這個不解決說啥都沒用。
雖然我覺得不太可能解決,我的組成除了水就是懶了。
3,自我反省
3.1,回顧總結自己目前為止(或一段時期內,比如一年)和正在進行的創作,你是否遇到了難以突破的瓶頸或無法走出的創作困境等難題?
3.2,請嘗試思考和反省形成這種瓶頸或困境的自身原因。
3.3,根據3.2問,如果要解決這些造成自身創作難題的原因,你認為你可以、或應該做出哪些努力?你提出的這些方案,你都能做到麼?
3.4,如果你完全沒有遇到過創作瓶頸、困境和難題,請思考一下沒有遇到的原因或經驗。
A:這整個問題都沒什麼好回答的,因為還是那個字——懶。
4,自我展望
4.1,對自己可見未來內(比如一年)的創作方向和目標,你有什麼想法或計劃?
4.2,你對接下來一年自己的創作是否有什麼特定的目標(數量、質量,或題材等各方面)?
A:一是CP29的OC展繼續準備《燕京萬花樓遺事》的展品(這個月底還有主題展的截稿日,而我又打算推到重來了……感覺根本來不及),因為開放了(繼續每天辱罵這個ZC一百次),所以29應該不會再延期了,希望到時候展示冊的內容能更豐富一點(當然,全指望圖了,畢竟,現場觀眾人也不看文,問題是你不看就不看吧,直接留言說你把文字部分全跳了有必要麼,所以我冊子2.0版就增加了小說的部分,現在繼續做的是2.0plus)。
二是【神國】系列也想畫點新的,可以的話也想爭取一下OC展名額(雖然這次神仙打架入選可能不大了)。
目前的目標就是到CP29前(也就是四月),之後的等之後在說吧,誰知道到時候又是什麼情況(能不能活過下半年都不知道呢你說是吧)。
4.3,這個目標是否是你目前能力範圍內可以達成的?你定下的這個創作目標,與你目前的創作能力是一個怎樣的比例關係(比如按照目前的能力可以輕鬆完成,或需要更加努力完成,或不太可能完成但是作為一個目標可以成為自己的創作動力等)?
A:CP29的OC企劃沒問題,畢竟本來就準備好了,祗是因為活動推遲而打算往裡面增加內容罷了。月底的主題展比較懸,實在趕不及也沒辦法。
5,這個自我總結問卷發出來後,你是否希望能夠獲得讀者或其他作者的建議,或是產生相應的交流?是的話請簡單敘述你的想法。
A:給我的文誠意求評。
畫就不用了我不喜歡別人對我的畫多嘴。
vol.238【面包屑】陨落的太阳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
观前提示:偏中古的西幻世界观,高魔设定。所有宗教,国家,革命均为捏造,无现实原型。
祝观看愉快。
————正文————
“伟大天神塞利路高居于天穹,拥有一只全知之眼昼夜不息,俯瞰众生,将所有的善恶之行收入眼底,直到灵魂穿过已死的躯壳,来到祂的面前。
虔诚者洗去污浊,与天神共同生活在这天外的乐园。作恶者被驱逐,永远有云上的雷电,水下的漩涡,空中的飓风追逐着,直到他所受之痛苦抵过他造成的痛苦之时,才得以解脱。”——《圣言警世》
卫教的圣叶尼亚裁判所位于萨曼第二帝国的首都,在所有的裁判所中,它是最大、最古老、最权威的,信仰与正义是这座肃穆的灰白建筑无形的明珠。
十年前,我看过一次公开庭审,审判长坐在高台,记录员在他前方,长长的卷轴会随着审判的进行渐渐堆到地上。审议员坐在侧面,聆听每一条证词,讨论商定判决结果,递交给审判长。审议员们自然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他们读遍典籍,熟知法律,信仰虔诚,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塞利路的塑像就在他们身后,犯人站在中心,抬头必然会看见天神塞利路塑像上冷峻的眼。
当惩戒被敲定,围观群众往往会爆发出欢呼,“万岁公正,感恩天神塞利路!”
这时,作为神圣的卫教的一员,我也感到骄傲。当然,卫道夜间巡逻队和裁判所之间的差距就好比路边的野雀和天上的老鹰——都有一双翅膀,但实在是天差地别。
我对这份工作说不上喜欢,它报酬并不丰厚,胜在包吃包住。只是比不上十年前,那时候还没有孔克赛尔,也没有打仗,普通人看见巡逻队可是要低头让道以示尊重的。
那个反贼先是掀起叛乱,直到整个敕科珀被他收入囊中。萨曼没有关注他国内事,不曾想没过几年,他竟将贪婪的魔爪伸向萨曼。彼时铂金神帝溘然长逝,谣言四起,人心动荡,孔克赛尔落井下石,将整个大陆拖入战火,谁也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邪术,蛊惑无数人为他卖命。
首都坐落后方,不停地收到前线退败退败再退败的信息,自信变成怀疑变成绝望,但在这危急时刻,卫教还是守住了防线,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没有再让孔克赛尔的军队前进一步。尽管人们不再对着巡逻队敬礼。
队长在大醉的时候经常抱怨孔克赛尔,因为他给萨曼,给卫教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动摇了无数人的信仰,那是个货真价实的魔头。
就在一个月前,魔头落马了。卫道军团假意接受敌军的求和,避开正面作战,智取敌首,轻松抓获了因自大而孤身前来的孔克赛尔。
这是官方版本,另有一个非常匪夷所思的谣言,却好像更为民众所信:卫道军团根本挡不住孔克赛尔,只能不断使用焦土屠城战略拖延他的进攻,孔克赛尔代表联合军队为了保护那些城市放弃了大好的进攻机会,僵持一年后,孔克赛尔主动提出议和。卫道军团于是提出只要他不带军队自己赴会就同意。所谓的智取其实就是胜之不武的胁迫和偷袭。
如此毫无根据又离谱的谣言是谁传出来的?
还未等卫教找到真凶,这些企图颠倒黑白替罪犯孔克赛尔的言论就已在抨击下消散。这是一场伟大的胜仗,容不得半点诬陷。
当然,对我以及绝大部分首都人来说,战争离我们实在太遥远,对杀戮的恐惧已经随着前报里日益增长的数字渐渐贬值。曾经我也热血沸腾着,想着为神圣卫教献出力量,但当战时足够久,它甚至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至少我尚未感到孔克赛尔被捕带来的影响,甚至由于氛围太过火热,城里发生了不少闹事案件,平添了许多工作量。
孔克赛尔与我无关,我一直如此认为。
可围绕着他的审判与死亡,一片长久不散的疑云却将我笼罩,好奇、遗憾和惊骇,最终构成了我挥之不去的梦魇。
让我从头开始吧,我的好友在醉酒走夜路不小心扭到了脚,而他恰好是裁判所的一位站岗卫士。
“真是活该,怪不得酗酒要列入禁令!要是裁判所知道你因为这种原因旷工,你就别想继续干下去了!”我抓着他的衣领摇晃,“你干脆淹死在酒槽里算了!”
我听他可怜兮兮地赌咒发誓,相信天神塞利路能看见他此刻的虔诚,可惜时间不会倒流。我也不可能看着一位老实人因此丢掉工作。
“没有下次!”我警告道。
“仁慈的天神塞利路想必会原谅你的,这叫做善意的谎言。”朋友给我递过他的头盔,试图给我点安慰。
就这样,我扮成了一个卫士,着急忙慌地在大清早进入了向往已久的圣叶尼亚裁判所。一路上,我根本提不起半分心思去观赏裁判所的内部,只觉得路过的人在看我,他们是否认出来了?窗外的鸟在打量我,尖锐的鸣叫使我心烦意乱。而穹顶上绘着的塞利路更是注视着伪装下的我,无所遁形。
我大概是凭着意志才一路镇静地走到了我的岗位。其他卫士也站在了各自的角落,距离拉远后,我总算能稍松一口气,随后悄悄观察四周。
这是哪里?我从没有听说过圣叶尼亚裁判所内有这样一个房间。
有人走进来,我差点惊叫出声。这是我人生几十年来头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陪审团大人们。
卫教偏爱素白的服饰,但陪审团代表律法和惩戒,所以身着黑袍,只在领子和袖口点缀了些许浅色纹饰。
也许冒名顶替并不是完全的坏事,我忍不住这样想到。
“今日,我们将进行一场绝无仅有的讨论。”首席坐在主位,只刚开口,众人便安静下来,“有关于孔克赛尔,这位狡诈阴险的恶徒终于落网。”
侍者早就已经为他们手边的高脚玻璃杯里斟上了白葡萄酒,在灯光映衬下,浅金的液体在酒杯里缓缓摇晃,就像是另一片流动的光。
“正式开始讨论这位罪人的结局之前,先为我们卫教又一次挺过危机,拘捕孔克赛尔是一次壮举,值得我们为此庆祝。感恩天神塞利路!”他举起酒杯,笑容溶解了脸上的严肃。
众人也跟着举杯,“感恩天神塞利路!”
这竟是一场关于审判的讨论!我稍微向前看起,暗暗祈祷自己伸脖子的动作不会太显眼。
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这个假冒卫士的小动作,大人们正在相互恭维和称颂。
因为我听不懂那些引经据典的话,这个环节显得太晦涩,使我有些头晕。所幸这样的客套并未持续太久,很快大家便进入了正题:孔克赛尔该定什么罪?该受到怎样的刑罚?
“火刑!必须是火刑,这个恶魔的化身,除却烈焰,还有任何事物可以抵消他的罪恶吗?”金发背头的大人激动地敲了下桌子,几乎震动了邻座的酒杯。
“你忘了孔克赛尔自己就是最擅长用火的法师了吗?不行,火刑的隐患太大了。”系着蓝色领巾的大人摇头,“必须是溺刑,关在笼子里丢进护城河,这是最保险的手法。”
“您太想当然了,普莱西阁下。”另一人举手否决,“孔克赛尔的人有多神出鬼没大家都了解,溺刑也许能控制住他自己,但谁敢保证他消失在我们视线的那几秒钟,不会有人冒险来营救?”
“那就一个桶来装水,摆在广场中间。”有人立刻想到了解决方法。
“等等,溺刑向来只是给那些异教的巫女用的。他吞下了我们三个盟国,还有西南部的基奥和潘卡地区,这么一个侵略者,只用巫女的标准处置他?这太不合适了。”又是一人提出意见。
“那还是绞刑吧,起码让他在死前说不出任何遗言。波德阁下,您觉得呢?”蓝领巾,也就是普莱西大人示意着自己身边的人。
“说不出遗言?那不够吧?既然要震慑他那些狂热者。就该打破他的形象才对。不如就用对待帝国叛贼的方法,鞭刑三日之后拉上断头台!让他那些拥护者好好听听他的惨叫。”波德大人优雅地叠着餐巾,如此回应。
“这个魔鬼,反贼头子,穷兵黩武的战争疯子。完全合适,波德阁下果真高见。”
“不不,孔克赛尔如果是反贼,那就得交给他的祖国敕科珀。那野鸡国早就是孔克赛尔带出来那批贱民和杂种的天下了,这个名头不能用,难道你想在给敕科珀发难开战的理由吗?”
“不是反贼也可以砍头吧,他难道没攻打那些国家吗?至少得让他受苦啊!”
“那些国家的人已经被他那什么联合政府的鬼话洗脑成傻子了。把孔克赛尔当成救世神呢!”
“呀!你在说什么啊!这世上只有一个伟大的天神塞利路!”
……
孔克赛尔,到底何许人也。五花八门的刑罚从我耳边划过,进了脑子里的却是这人的累累罪行。脑中忍不住浮现这个问题:他花言巧语蛊惑无数民众,是长着蛇那般灵活的舌头吗?他野蛮入侵邻国,举国的防御被他轻松撕裂,难道他手握百万不死不灭所向披靡的魔法骷髅大军?他率人夜袭爆破军队指挥部,只身拖住驱魔卫士团甚至全身而退,这难道不是只有力大无穷的石巨人才能做到吗?他自大自狂,妄言世上无神,这能说明他是个疯子吗?他走过地方就会燃起战火,即使卫教收回了一部分被他夺走的领土,却怎么也镇压不完叛乱,甚至在孔克赛尔未曾到来的地方也有人高呼他的名字纵火焚烧教堂,他是人,还是某种灾厄的具象化,亦或者他就是战争的象征?
这样一个人,他真的存在吗?真的会被抓捕吗?他长什么样?是否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会流血会痛?恶魔给了他什么庇佑,他又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些问题会成为拖我陷入深渊的爪子,而对孔克赛尔的好奇,会令我后悔终身。
讨论已经进行了有一会儿了,有时陪审团会偏离主题,一起唾骂孔克赛尔的恶行,一些大人的封地被他入侵,建筑和田地都被他分给流民笼络人心;一些大人的亲人就遭他毒手,被他和那些不知感恩的奴仆吊死在城堡门前;其他大人一边哀叹着安抚,一边也抱怨着孔克赛尔的行经误导了人民,让他们背弃帝国甚至背弃卫教。
每当这时候,话并不多,大部分时候只是在摇头或点头的首席会轻咳一声,要求大家回到正题。
这一讨论就是不知道几个小时,这个房间内没有窗户,我只能通过饥饿和干渴来推测,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而且我还忘了吃早饭。当然,侍者已经在恰当的时候为陪审团摆上了精致的餐点和供大人们自取的小面包。
首席同意后众人便优雅地动起刀叉,食品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子里,实在是折磨。
首席放下刀叉地一刻,诸位大人也随之停下进食,侍者无声地开始收拾餐具,而解决了肚子的问题后,陪审团又开始讨论起孔克赛尔。
“那个自大的小子,再怎么厉害也好,还不是就要死在我们手里了!”说到激动处,最开始那位金发背头的大人一挥手不小心打落了装着面包的篮子。新鲜而松软的面包滚落一地,撒下一片面包屑,在场各位不带恶意地笑起来,“琉特阁下,您也太冒失了,即使再怎么激动也别忘了礼仪啊。”
琉特尴尬地一笑,抬脚任由侍者趴下清理散落的面包屑。
最终还是首席开口,“无碍,琉特阁下,我们都知晓你的喜悦,毕竟孔克赛尔这个心头大患即将解决,感到轻松也是正常的。”
气氛并未因此冷下来,讨论依然在继续,而我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还是只能看着在光洁的地板上甚至没沾上灰尘的面包被随意地当做垃圾扔掉,那一地的面包屑和滚落的面包反复在我脑中回旋。再坚持一下吧,我默念着,就快结束了。
确实,这场讨论已经持续了太久,连我都意识到,孔克赛尔是个太庞杂纷乱的命题,没有任何一种已知的罪名能概括这个撬动世界的男人。自然,单一的刑罚也不能成为他的终结。
陪审团最终敲定了方案,它听起来就令我胆寒。
首先,孔克赛尔会被铐上脚镣,在行刑卫兵的监督下从监狱一步步穿过整个北城区,市民能够看着他一直走到处刑广场,不能休息,甚至不能抬头。
接着,在广场上,他将被捆住示众三天,在白天,刽子手会用烧红的刀子,一刀一刀剜下肉来,高温会立刻烧焦伤口,以免他因为流血而提早死去。况且,昼夜看守的卫兵也会时刻留意他的情况,保证孔克赛尔活过三天。
最终,绞刑架会结束这折磨,但死亡并非是终止,他的头颅会被砍下,悬挂在广场的旗杆上,作为一个长久的警告。也许等到这残骸腐烂至众人再也不会将其与那个传说中的孔克赛尔联系起来时,才会被放下。
“我会传达给审判长的,相信他一定也会满意这份决议。”首席满意地评价。
孔克赛尔的命运将在一个月后画上句号。
当说到最后一句时,众人站起来举杯相碰,相互寒暄了几句,便陆续离席。那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昭示了这一次站岗的结束。我手脚冰凉,饥肠辘辘,全身僵硬,低头跟着队伍离开了这个神秘的房间。大人们说到如何凌迟孔克赛尔时的神情太过兴奋,那笑容甚至有些狰狞,我感到害怕,以至于不敢去细思一个月后的处刑广场上会是什么光景。孔克赛尔罪大恶极,陪审团的决议应当是公正的才对。只是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饥饿带来的绞痛就打断了思绪。
入夜,我在夜间巡逻时,忍不住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事先说明我不是想为孔克赛尔辩解,只是有那么一瞬间,我怜悯他,这残酷的折磨,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经历过。这样做,真的会消解他的罪恶,使他的灵魂安息吗?
第二天,第三天,我没有再进去过那个房间,甚至没有找到它在哪,站岗时间也没有那天如此长久。我偷偷告诉朋友那天我的见闻,他听得啧啧称奇,当我复述完毕孔克赛尔的未来时,我俩同时打了个冷战。
“仁慈的天神塞利路啊……”他没有做出任何评价,只是捂住嘴如此感叹。
三天后,朋友勉强可以长时间站立了,我也得以从冒名顶替中解脱,重新获得了白天休息的权利,日子又恢复了往常般平静。我一闲下来,脑子里就浮现出那天的疑问,孔克赛尔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四处询问,得到的回答却大同小异:坏人,魔头。
他长什么样?
黑发红眼,就像恶魔一样。据说他手持一条着火的长鞭,会将敌人活活抽死。
那他多高?年龄多大?是什么性格?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我追问道。
于是,对方卡壳了,我这才意识到哪怕战争持续了十年,孔克赛尔依然是一团谜。
几周后,在闲聊时,朋友突然神神秘秘地问我,“你很好奇吗?对那个孔克赛尔。”
我吓了一跳,“你说这个做什么!”
“问你自己呀,不是你天天缠着我们聊那个家伙嘛。回答嘛,你真的很好奇?”
“对,那又怎么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丝羞愧,但却不知道这情感从何而来。
“你别那么激动,我是打算谢谢你前几天帮我来着。”他凑到我耳边低声说,“你想亲眼见见他吗?”
我的回答是推开了他的脑袋一下儿站起来。
“你疯了吗!”我喊道,心脏狂跳着,甚至有些眩晕。
朋友委屈地挠头,“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嘛。”
我又坐下了,抚着胸口喘了两口气,“你先别管我愿不愿意,说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我朋友的朋友是默艾监狱的狱卒,只要我想,就可以穿过泪河上的吊桥,去那见到被关押的孔克赛尔。
实际上,我预感我的行为就像是站在悬崖前,思考要不要一跃而下,孔克赛尔与我无关,不是吗?我没有必要去了解他,也不需要产生那该死的好奇。在心里,一个恐惧的嗓音说:一旦知道了,会不会再也回不去?
但你不好奇吗?朋友的声音仿佛远在天边,是的,我好奇得要命。孔克赛尔已经干扰了我太多,见他一面,能终结这一切吗。
思想回到现实,朋友不满地问道,“你到底去不去呀,他可是没几天就要死了。”
“去。”我机械地回答,“我想去看看他。”
默艾监狱关押的并非全是死刑犯,也有一些终身监禁劳役的囚犯,尽管人数不多,但每日也总有些人会走上吊桥,越过犯人曾看过的静静流淌的泪河。
即使犯了错,有些人也比其他囚犯更幸运,能拥有为之祈祷的家人。
我不是这其中的任何一个。朋友的朋友是个面相十分精明的狱卒,我跟着他光明正大地穿过一层层的监狱,一路向下。
“孔克赛尔,那家伙也是个怪人。不祈祷,不忏悔,也不抱怨,成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要不是每天送餐时他会说句谢谢,我们还以为他是哑巴呢。”他回忆着,“上面对他也很特殊,为了防止他烧了监狱连牢房都是改造过的水牢。结果呢,又怕他死在牢里没法拉出去处刑,本来快没到嘴,现在改得不伦不类——啊,我们到了。”
我被冻得忍不住呵气搓手,不止因为地下,更是因为眼前的一池冰水。隔着牢门,我低头就能看见一个男人在侧边的一张湿漉漉的木床上躺着,手脚上的镣铐连着铁索,与墙体相连。冰水从墙上一个只有拳头大的洞口里流出,整个房间昏暗而狭窄,只有流水的哗哗声在回响。
狱卒指了指牢门上半部分的小窗,“剩下的时间留给你咯。这儿冷死了,我就在外边等你。放心好了,这么多天他从没想着逃跑。喂!孔克赛尔!醒醒,有人来见你。”
狱卒将油灯递给我,用铁棍敲了敲窗栏杆便走了。
而我则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个男人缓慢地坐起来,抬起头望向我。
世人描述的恶魔往往相貌丑陋,身材畸形,以及有一双赤红的眼睛,这些代表了愤怒、鲜血和战火,孔克赛尔在众人眼中也是如此,而今天,我可以很笃定地反驳他们,不是这样的。
这个男人有着敕科珀索瑞人的一切特征,棕色的皮肤,油亮而卷曲的黑发参杂了些许银白,眉毛微微上挑,鼻梁高挺,成熟、英俊而凌厉,在他望向我时,我看见的是一双暗玫红色的眼睛,在微弱的灯光下甚至呈现一种柔和的粉色质感。
“你好,我认识你吗?”他的声音有些虚弱,但十分清晰,自然也没有海妖般蛊惑人心的动听。
“不,不。”我捂着嘴小声回答,“我只是…想看看你。”
“啊,我明白了。”他稍微勾唇笑了一下,“看得清楚吗?”
“清,清楚的!”我胡乱点头。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闭上眼不再发话,显然是没有什么主动开口的欲望。
我开始为一时冲动来到这感到后悔了,只是看一眼,尴尬地沉默下去,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以自己曾见过的那些人为参考,以为他也会迫不及待地阐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替他身上那些罪行寻找理由,一个人知道自己要死了,怎么会如此无动于衷。
“那个,孔克赛尔……”
“嗯哼。”他点头,“什么事?”
“你…你知道他们给你的处罚吗?不,不觉得那太痛苦了吗……”
他突然来了劲翻身下床,涉入及腰的冰水里也只皱了皱眉,随后拖着脚镣走过来,撑墙仰起头。孔克赛尔很高,却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巨人,甚至有些消瘦——这是牢狱给他留下的印记。我们之间的距离甚至不到两米。
“我知道啊,我也出席了那场庭审——以被审判者的身份。你不在吗?”他语气轻松地说,“哦,我想起来了,那场庭审没有公开。我头疼的要死不想说话,他们就直接跳过了这个环节开始念诵我的罪名和处刑。没有观众,自然也不需要卖力表演,不是吗?”
他顿了顿,继续回答,“你问我如何觉得,实话实说,我没什么想法。我现在这情况并不比死了好多少,这是事实。”
终于打开了某个宣泄的口子,疑问接着疑问自口中倾倒而出。
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犯下那些错到底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不行善?为什么要制造痛苦和战乱?这样的结局就是你想要的吗?为什么你如此不在意,即使全知之眼就在凝望你,也不肯悔过吗?”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这叫我怎么回答嘛。”他轻声抱怨道,语气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意思,“全知之眼?哦,塞利路是吧。”
他抬头看着四周墙壁上的眼型纹饰,“那只是画上去的而已。”
“呃!不要这样直呼天神的名讳,这不礼貌。”我下意识地纠正道。
孔克赛尔指了指自己,“在说我吗?我以为你知道的,我是无神论者。”
我一时噎住了,是呀,这个人是个固执的疯子,甚至拒绝天神塞利路的感召,光是这点,好像就足以解决我前面那些问题了。
“只是因为不相信天神,就要做出这些可怕的罪行吗。”我低落地感叹,心中不由得开始向天神告罪,我竟为见这样的人溜进监狱。
“不,这是你搞错了因果。”孔克赛尔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做那些事并非出于对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的否定,这也太荒谬了。”
“那你究竟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做了什么,你说说看?”
“率众叛乱、杀人纵火、打家劫舍、入侵我们的国家还蛊惑人心……”
“有人和你说过我的军队是什么样的吗?”
“……穷凶极恶的流氓、土匪和暴民。”大概是他的态度太过平静,我便大着胆子说出我所听闻的全部,“是杀人取乐的扭曲疯子。”
“他们其实几乎都是农民,甚至在这之前是农奴,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替主人一直干到死为止。敕科珀有着全大陆肥沃的土地,可占了全国将近九成人口的农奴,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却死于饥饿、劳累和鞭挞。”孔克赛尔缓缓说道,“你说,如果不是有人让这些可怜人活不下去了,他们又怎么会被我蛊惑呢?”
“你,可是,你怎么能这样欺骗那些人,让他们为你的一己私欲去拼杀送死……”
“你认为这些人,什么样的谎言可以蛊惑他们?”
“当然是,许诺给他们土地、食物、自由和不必被打骂的生活……咦?你,你……”
“我做到了吗。”他追问道。
我开始语塞,开始头晕,一些极其怪异的情绪几乎要让我呕吐,因为我意识到了在那些恐怖的罪恶之后,真相已经揭开了一角。
“我,我不知道……你的国家,你还不是可以随便撒谎。”我心虚地反驳。
“如果我做到了,那这就不能叫做谎言。这就是我蛊惑人心的方法。”他说,“这叫做承诺。我杀死那些贵族,那些贪婪地盘踞在土地上,啃食农奴的血肉的蛀虫——土地、食物、自由,有尊严的生活。为我而死,是他们自愿给我的回报。而我能让他们的亲人后代,不再向任何人或者神下跪。”
“那也是你们自己国家的事情,萨曼又做错了什么?”
“难道萨曼没有奴隶吗?”
“可是那也不会是像你说的那样……”
“萨曼的那些农民,要给你们的皇帝和神交上多少税?他们又饿死了多少?你住在城里,肯定也见过那些工人吧,那些织布的女工为什么穿不上她们亲手纺出的布?在火晶矿洞里几乎被烤晕的工人为什么在冬天用不起煤?贵族们享用这他们带来的一切——例如餐桌上的面包、炉火里的煤炭,萨曼什么也没做错,只是他放任了一些我不能坐视不管的事情。
“当然我还是杀死了那些贵族,可我没有屠杀任何一个无辜的人民。我对敕科珀是怎么样的,对基奥和潘卡就是怎么样的,不存在丝毫的偏颇。我可以保证在联合政府里,曾被忽视的人民的呼喊可以被听见,正义会声张,这不是入侵,这是解放。”
“这些,这些并不是绝对的啊!并不是非要残杀才能解决,为什么不去教导、劝告那些人诚实地劳动,而是要以血还血。”我企图找到一些逻辑上的漏洞,尽管这听上去像是强词夺理。
“有人这么干过。”孔克赛尔笑了,“比如编撰《安提亚百科全书》的人,他们把世界上所有的道理都摆出来了,不论是历史的教训还是劳动的方法。结局是什么样,你不会不知道吧?”
百科全书在18年前因为亵渎神明和污蔑皇室被列入禁书,所有的抄本都被销毁,编撰者全部被通缉,任何私藏百科全书的行为将被视作叛国论罪。这个政策在一开始遭受了无数人的反对,可那些声音最终还是消失了。他们妥协了,没有百科全书,人们一样可以生活,和之前似乎也没相差多少。
“萨曼不是唯一一个企图消灭百科全书的国家,一开始我也只是纯粹的反对禁令,我不想让我的子民们失去他们唯一一个可以了解这个世界的手段。我试过了情愿、抗议、甚至是游行——我没记错的话萨曼当时也发生过一样的事。最后也是差不多的,我等到的只有一条通知,叫我去领罚认罪。而我已经向我的子民保证过不会退让,这就是一切的开端。萨曼只是运气好,在当时没有出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但我还是来了。”
他暗玫红色的眼睛在油灯的映照下闪闪发光,终于显示出了一些决然,“只可惜我没能做到更好。”
“什么是……更好?”
“那样的话,你会过得好一点。”他沉默了片刻,“意思是,像你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挣扎而活的每个人,一切被压迫,被欺骗,被天生的血缘阶级禁锢的人,如果我做得更好,我能让你和他们都获得自由。”
“我不需要…我本来就过得很好……你明明就快死了,还在说什么大话。”这段对话要结束了,我有这个预感,尽管如此,我却不愿意接受。
“每个人都会死的。”孔克赛尔不再撑着墙,笑容显得有些狡黠,“不过,杀死我,就是结束了吗?”
“什么?!”我抓住窗栏喊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孔克赛尔已经慢吞吞地坐回了床板上,水顺着他脚踝上的镣铐滑落,他揉着额头,“在索瑞,我们有着这样一个传说。”
——伟大的勇士,一名英武的少年,他叫康克拉斯亚耳,他驯服了酷热的太阳、怒吼的江流与吝啬的土地,使它们为人服务,他是秋日、丰收和反抗的象征。被不甘心的神算计而死之前,他大声宣告着:
我不会真的死亡,我的血肉和精神灌注在每一粒麦穗中,变成面包喂养我的人民,每一个人都会继承我的意志。只要他们还在,我就会在火焰里走出来,继续我的战斗。是的,即使只剩了一粒面包屑被鸟儿衔去,我永远会复活!
“说到底只是一个故事而已,毕竟死者不会复活,至多变成幽灵。”孔克赛尔评价道,“但我很认同一点——
“你们杀了我,却永远不可能杀死自由的意志,我的精神,我的灵魂,永远活在人们点燃的每一团火焰中,直到一切的不公都被焚尽。这不是诅咒,你瞧好吧……”
我逃跑了,失魂落魄地拾级而上,直到下午温暖的阳光驱散了黑暗,狱卒正站在门口,“完事啦?还有什么想见的人嘛。”
我摇摇头,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我要走了。就这样,谢谢你们——”
穿过吊桥,跨越泪河,我不知道我在躲什么,直到回到家,家人的询问和吵闹才让我的灵魂回归体内,也总算可以暂时忘记孔克赛尔最后的话语。
我试图说服自己,他肯定在骗我,但是为什么呢?他要死了,骗我有什么意义?可如果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卫教残杀的不就是一位救世主了?不,这绝不可能,裁判所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肉体死去的一刻,灵魂就分离了,天神塞利路会公正地对待每个人。如果他在说谎,那一切都会很容易。但假设,有那么一丝可能,孔克赛尔说的是真的,天神塞利路又会如何对待这个不曾献给祂一丝一毫信仰的灵魂?是让他也去往乐园,还是依照不敬之罪将他放逐。
问题并不因我与孔克赛尔的会面减少,我下意识地拒绝去思考,就这样三天转瞬即逝,孔克赛尔的行刑日到了。
由于繁重的工作和逃避孔克赛尔的心理,我并没有去亲自观看他的处刑。我只是不断地听闻,这场处刑简直是卫教的耻辱——我曾说过自己感受不到孔克赛尔被抓后生活的变化,事实证明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陪审团出这酷刑是为了彻底粉碎人们追随孔克赛尔的幻想,可现实给了他们一记重拳。
从孔克赛尔走上吊桥后,人们便疯了:负责维持秩序的卫兵根本拦不住一遍一遍冲击的人们,他们不畏刀剑也要前进的原因,只是为了搀扶因为镣铐而行动艰难的孔克赛尔。
确实有人向着队伍斥责,却不是对着孔克赛尔,而是他身边的卫兵。豺狼、帮凶这种词汇不断地砸过去,直到鲜血溅上了道路,游行才得以继续。裁判所已经不敢再让孔克赛尔继续走了,临时叫来了囚车,草率地结束了这段示众。
到了处刑广场,才是一场长达三天的噩梦,不管对谁而言都是如此。
据说孔克赛尔几乎没有惨叫,只在刀子落到身上时才会哼两声。于是刽子手以为他快要昏厥了,便停下动作,结果这个男人突然睁开眼,开始大放厥词,“为什么停下呀!我受的折磨还不如被你们残害的那些无辜之人的百分之一呢?”
即使全身都血肉模糊,他也没有放过没一丝机会向处刑台下的民众呼喊,“不要替我流泪呀,兄弟姐妹们,未来只会是你们的呀!”
第二天,裁判所才缓缓意识到,他们应该事先割掉他的舌头。于是他们试图亡羊补牢,没想到这却几乎引爆了人群。刀尖还只是刚割开嘴角,辱骂和残叶烂果不断向刽子手袭来,人们把律法和信仰踩在了脚下。卫兵拘走了一批又一批人,男女老少,去了又来,直到日落才堪堪消停。
入夜后也没有好多少,当夜就有将近十多人试图爬上处刑台,整夜没合眼的绝不止孔克赛尔一人。
第三天,刽子手询问孔克赛尔是否认罪,对他有造成了如此多人被捕有所愧疚。孔克赛尔却沙哑地笑了,嘴角的伤口也淌下血来。
他是最后一句话是:“不认罪,不愧疚,他们都是英雄。”
在当天午夜,在众多火把的簇拥下,孔克赛尔的尸体从绞刑架上放下来,头颅被砍下,如太阳陨落,残躯则被斩断焚烧。正如最开始他们计划的那样,那颗头颅悬挂在最高的旗杆上,往来的每个人都能看见。
卫兵密密麻麻地站在周围,将每个忍不住发出呜咽的人带走——由于这几天的疯狂,为这个魔头哭泣也被禁止。
第四天,孔克赛尔的头颅展示了一整日,期间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只有监狱的钟声响了彻日,泪河上不断走过的,都是因孔克赛尔而来此的囚犯。
这四天里我没有去过处刑广场,一次都没有,孔克赛尔死了,我感到世界都变得虚幻了。他死了?就这样结束了?
在众人都已沉沉睡去的时候,我正结束了每夜的巡逻,来到了处刑广场,钟声预示着这已经是第五天的清晨。这也是我这几天来第一次前往这里。守备依然森严,我远远地可以看见那卷曲的黑发、他嘴角的伤痕、以及为了禁锢魔力纹上的墨黑花纹,只有那双暗玫红色的眼睛却再也无法窥见了。
我想着那天和孔克赛尔见面,他的话语,心中开始忍不住发虚,死者是不会复活的,幽灵也是不存在的。我默念着后退,还不小心撞上了一个黑白杂色头发的男子。我道歉的话语他好像没有听见,只是凝望着旗杆,说出了一句我不懂,现在却觉得宛若征兆的话语。
“快了,就快了,孔克赛尔,你将归来。”
我当时被吓了一跳,可我想要追问时,这个男人却一眨眼混入了人群消失不见。
这个男人真的存在吗?还是我的幻觉?我不禁自我怀疑。
第五日的后半夜,我照旧在夜巡。有一段路线在处刑广场的不远处,有个巷道会直通广场。我每次途径时望去总能影影绰绰看见一些人。
而这一次,是火光来迎接。
烈焰在广场上沸腾,灼热伴随着尖叫席卷而来,我在远处赶紧跑来,从那条巷道里,我看见一个不可能的身影,手持一条燃着火焰的长鞭,红色披风的边角有灼烧的痕迹,卷曲的黑发中夹杂着银丝,金色麦穗形状的头冠在火光下闪闪发光。
在冲天的火光里,他在旗杆的最高点,摘下了罪人的头颅,随后一跃而下,灵巧地如一阵风,火焰并未伤他分毫。
那个身影朝着我面前的巷道跑来,卫兵将他拦住,可这个鬼影闪身略过,竟没有人能触及他的衣角,他从巷道里冲出来,火焰紧随其后,将这黑夜照的亮如白昼,在这一刻,我看见了一双再熟悉不过的暗玫红色的眼睛啊!全世界只有他会有!
一个愤怒的,永远不灭的火焰,游荡在大陆上!陨落的太阳又复生了!即使是神明也不能使之屈服的……
“这不是诅咒,你瞧好吧,这是……”
孔克赛尔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最终竟借我之口喊出:
“这是预言啊!是幽灵…是孔克赛尔的幽灵来了!!!”
————end————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
作者:米琪雅
标题: “为了番茄红酒炖牛肋条”
评论随意
我没做过,下次会做做看,菜谱来自隔壁群友发的视频。
应该很好吃吧!!!!
这次想要写很可爱很惬意的一篇,感觉还不错><
卡莉用叉子戳在两个硕大的番茄上,饱满的番茄果肉从切好的刀口处拥挤地露出来,她看着它们在灶台上被快速地炙烤,外皮遇热皱缩的状态让她满意,与此同时,卡莉敏锐地察觉丰盈的鲜味物质散逸在小小的厨房。
她将叉子放到托盘上打算给番茄去皮,有一道银白的电芒从她的视网膜上轻盈地穿过。轻微的目眩。又来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三天前切洋葱,当时卡莉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感到脑中一轻。她和三天前一样熟练地伸出左手往下方抓去,拖来让人安心的高脚凳。卡莉把屁股挪到柔软有弹性的布艺凳面,然后一脚踩在底部的踏板上,让高脚凳和自己的身体形成舒适的支撑状态。上次阿丽娅回来絮絮叨叨地让她一定要在厨房放一个。只要感到不太舒服就拖出来坐一会儿。阿丽娅看来真的很怕自己这个壮如牛的老妈因为做番茄炖菜而猝死在家里。
卡莉意识到自己正一边休息,一边对着烤了一半的番茄咧嘴大笑。她对女儿的心情和女儿对她的心情固然不同,但大多时候可以互换理解:不在身边的时候会有几分想念,再一起超过三天就在心里互相诅咒。两个女人都跟狮子一样喜欢有自己泾渭分明的领域,不过,心情好的时候想到对方,心情会更好。这应该还算母女关系和睦。
烤过的番茄在托盘上流出汁水,卡莉伸手给它去皮。她有点急躁地把番茄皮丢到水槽里,随后将番茄切块。旁边煎过肉的深锅里,切碎的洋葱和胡萝卜正发出滋滋的声音,她小声地吟唱了一句咒文,锅铲自己跳进来开始搅拌,等洋葱也变成半透明的褐黄色,她就把番茄一起加进去,就像在炖什么魔药。
卡莉在做魔药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她对下厨很有兴趣。她做饭的时候每一条皱纹都会严肃地收紧而显得虔诚。番茄丁洋葱丁和胡萝卜逐渐混合之后,她往深锅里咕嘟咕嘟地倒进去半瓶红酒,正好是上周的午餐会上请大家喝过的剩下的那半瓶。她手随意地抓了一把燃烧粉,红酒立刻在锅子里跳跃出漂亮的玫红色火焰,酒香气和之前的番茄鲜味二度融合。
煎出漂亮颜色的牛肋条已经等待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前置工作统统结束后,它和浓郁的蔬菜酱汤以及两三种卡莉看心情添加的香草一起放进了深锅。她会把这口深锅盖好盖子,丢进和女儿一个年纪的烤箱里,接下来的三小时她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而不用一直盯着灶台。
封盖之前,卡莉用勺子刮了一点汤汁品尝,嘴巴微张,露出有点疑惑的表情。她很确信自己这次放的调味料和过去几十年放的没有什么区别,她不是那种所有调料都精确称量的严谨厨师,但是她向来对自己拿捏“适量”的直觉很有自信。可是这次尝起来需要补盐,这不是什么好的信号。要么是她的手开始失去控量的肌肉记忆,要么是她的舌头开始失去对细微风味的觉察。有一种不太愉快的心情在她的胸腔里发酵,但她随后耸了耸肩,往锅里又加了一些岩盐,同时把错乱的心情像扔掉番茄皮一样扔出去。她上上次和女儿争吵的时候也对类似的事发表过高见。“这不是病,阿丽娅。你老妈不需要去诊所排两小时队然后被问了一大堆问题再给一些无关痛痒的小药丸,那些药丸还不一定有薇薇安随便做的草药汤有用。”她在女儿甩门而出前讲完最后半句,“我只是老了,人都会有这一天。”
二十岁的卡莉做这道菜的时候不会因为目眩而坐在高脚凳上。不,她思考了一下,二十岁的卡莉甚至不会用烤番茄的方式去皮,她选择把这些直接搅碎在汤汁里,她年轻的时候一切以方便为第一考虑,番茄皮只当是给这道菜丰富口感层次,直到她后来吃了其他人去皮之后的酱汁,才不得不承认多这个步骤确实提升了整道菜给人的幸福。
她曾经用过削皮刀,后来是开水烫一下,最后确定火烤一下的方式最快且最香。她以前自己就能吃完做的这满满一锅,现在却要和自己的四个好友一起慢慢聊天共享一整个午餐,如果一不小心贪嘴多吃了两口,晚上肚子就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口腔会泛点甜腻的嗝气,如果吃了口气重的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味道会更难言。睡觉也不再像年轻时头贴枕头就立刻入眠了,曾经不论是在潮湿的冰洞里还是夜风吹拂的草原上,她只要合上眼睛,梦神就会殷勤地将她拥入怀中,但现在的夜晚她要戴好老花镜对着夜灯看一个多小时的书,像熬鹰一样让身体自己感到疲惫,爬上轻柔又有支撑力的床时,大脑才能得到相对平稳的休憩,如果晚上喝多了水,半夜还会爬起来两次。她清晨苏醒的速度和时间看起来和年轻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她依然可以天光刚亮就睁开眼睛,但二十岁的卡莉能在五分钟内跳起来完成清晨洗漱,现在的卡莉要五分钟时间来意识到自己真的醒了,她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从身体上半悬,在睡梦中转过身盯着自己的身体,思考她才六十八岁,怎么就这么多不太对劲的地方,一不小心哪里没对上,就难以严丝合缝地贴合回去。
薇薇安给她派发过自己的药剂,据说经常喝可以改善睡眠。康妮说喝起来像过期的红茶,薇薇安很受伤地表示“我是洛尼亚城最优秀的药剂女巫!”卡莉从来都不介意喝她给的任何东西,反正如果有什么不对的症状,她保证让薇薇安自己也受一遍,凯瑟琳则是那种你说不上来她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的类型,她们几个心里都知道薇薇安的确是最优秀的药剂女巫,但那已经四十年过去啦,朋友们。她们四个人四十年前就喜欢每周三的时候相会在一起,提前一周决定在狂野的啤酒喝到饱吧台彻夜狂欢,或者在新开的大胃王挑战赛上共度佳节,不论是洛尼亚城最红最潮流的融合菜系小酒馆还是需要熟人预定穿过曲里拐弯巷子才能吃到的百年私房老店,她们都曾在那里共度一个快乐的半天。这习惯保留到她们都老了的现在,曾经有别的人加入,也有别的人离开,最后还剩了她们四个。每周三,雷打不动,和老朋友的小别重逢。
上周三,在饱食之后有些昏昏欲睡的午后,凯瑟琳小口吃完焦糖布丁,轻声宣布自己不一定参加下周的午餐会。卡莉猛地抬起头,把注意力从一直没剥开的坚果壳移到凯瑟琳的脸上,这位优雅的女士今天带了银色的面纱,她饱含魔力的面纹在面纱后面发出莹润的光。凯瑟琳伸出左手,像从餐桌上舀起一勺蛤蜊汤一样轻柔地在空气中采撷了丝丝缕缕的某种物质,她将它注入一枚棕色的小烧杯里,让其余三个人谨慎地嗅闻。
薇薇安皱起了眉毛,“卓达鸟群的腥气。”她很肯定地下了判断。康妮走到阳台看往天空的最南端,没有任何邪恶禽潮的痕迹。“还在远方,但一周内会到洛尼亚城,你们知道的。”凯瑟琳将手中的烧杯轻巧地在翻扣在桌面上,当她手移开,那里已经空无一物,“我还没有退休,如果魔潮下周会按照路线来到这座城堡,我周三只能等战斗结束后领鸟肉三明治。”其余三个人一起发出哎呦的叹气声。平心而论洛尼亚城为战士们提供的食物并不差,但再不差的东西吃了几十年不变也会让人受不了,何况那天可是周三啊,大家本来决定各自带一份自己的拿手好菜一起度过悠闲的午后。
“我会带番茄红酒炖牛肋条过来,这可不能少了你。”卡莉终于剥开了坚果壳,她小心地咀嚼并咽下之后,才讲出这句话,“阿丽娅每次都抱怨自己怎么不是吃这道菜最多的人。”凯瑟琳在面纱后面露出笑容,“感谢你的热情邀请,我的朋友。我尽力而为。”她为自己的酒杯添了一些红酒,补充道,“希望下周三的时候,大家都身体健康。”
身体健康是一句没有人不爱听的好话,尤其是大家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之后,在她们足够年轻足够狂妄的时候,大家并不在意健康,只在意能不能在战斗中活下去(甚至很多人也不在意能不能活下去),而现在,健康和活下去已经直接关联。她们都有了逐渐浑浊的眼球,散发出微妙老人气味的皮肤,以及阴雨天总会痛痒得让人心烦的某几根骨头,这种情况下,听几句身体健康的好话,至少让人心情舒畅。
卡莉花了三个小时把自己卧室做了大扫除,她换了红花纹的床单,那个颜色让她想起自己放在烤箱里慢炖的红酒酱汤汁,这道菜炖好之后要冷置一晚上,让酱汁的味道更全面地入侵到牛肋条里,这样吃的时候才会软烂又有一点嚼劲,她们四个居然没有人牙不好,或许真要感谢薇薇安一直派发的药汤。她迟疑地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感谢自己从小维持刷牙的好习惯。她打开锅盖品尝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她探头看向窗外的天空,最遥远的南端,在几乎察觉不到的地方,有隐隐的红色鸟群挥舞着不详的羽翼朝洛尼亚城袭来。
卡莉看了看锅里颜色非常完美的牛肋条,只要一想到明天她们一起吃这么美味的东西,她就不得不咽两次口水。“你如果不来,我可不会给你多留一口,你这个非要返聘回去给洛尼亚城打工的老女人。”她低声暗骂了一句凯瑟琳,然后她将锅盖盖好放回去,围裙也有条不紊地解下来挂好。她站在自己的穿衣镜前,把袖子挽起来,尝试着用肘部在空中画圆,观察着自己已经有所衰老的肌肉线条,她尝试着像在军队时那样拉伸和调整自己的每一个部位,感受今天的自己有没有比昨天更好一些。
很不幸,她只能感觉自己和昨天差不多,可能更糟,她还保持着年轻时候训练的习惯,但是她老啦,她在身体最强壮的时候技艺平平,而现在她虽然有了熟练的技巧,身体却逐渐衰退,不管她怎么努力地爱护身体,她非常清楚自己是一只即将飞往终焉之山的鸟,此刻仍灼热燃烧的生命火焰,谁也不知熄灭会在何时来临。年轻的时候以为死亡的到来是一个瞬间的事情,是战斗的时候被人一箭穿心,或者被恶毒的魔法正中脑门,啪!火光就此化为青烟。四十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死亡不是那样轻易到来的客人,她能在每日的光影里感受到她,死亡就像自己亲爱的姐妹,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咀嚼,每一场有梦或无梦的酣眠,都在向她走得更近。二十岁的时候一年是如此漫长,让她急不可耐,而六十八岁的时候一年只占自己生命的六十八分之一,它便显得短暂且混沌,她只得贪婪地紧紧抓住。那么好吃的番茄红酒炖牛肋条,她不能容许居然会有一种可能指向大家无法共同分享。
卡莉微微昂起下巴,对着镜子露出霸道的笑容。“是的!大人!我会用生命保护这个国家。”她重复着刚从军的时候立下的誓言,“而我现在,至少可以保护和朋友们一起相聚的快乐。”
她把头发牢牢扎好,打开了卧室里的一扇通往地下的隐藏门,她知道里面放着什么,包括她已经去世的丈夫的衣柜,两人过去收藏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她顺手拿起女儿八岁的时候送给自己的祝福手环套了一下,然后发出“啧”的一声,套不进去,她早该知道。卡莉把那个朴素得过分的箱子一把掀开,里面是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时候还在穿的轻甲:她心里有数,这个尺码考虑了一些放量,她现在应该还穿得上;还有每年都会送去保养一遍的武器:一把很大的重弓和一把寒光凛冽的宝剑;还有她那把康妮眼馋很久的无声马笛。她含在口中轻吹了一声,很快,她就听到花园里传来了熟悉的动静,那只全身由白骨组成的马在她的花园里不耐烦地小跑了起来,或许还踢坏她两盆花。
第二天的午餐会,四个人全部准时出现,无人缺席,只不过凯瑟琳用黑色的布条盖住了眼睛,康妮的左手绑了绷带,薇薇安的肤色比平常显得更苍白了一些,卡莉则一直按住自己的腰。
她给挚友们端上垫着滑嫩土豆泥的牛肋条,熬煮浓缩过的红酒酱被她装在长嘴小壶里,每人往自己的盘子上淋了一些,诱人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房间。大家一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感受这股香味,然后一起因为牵动了伤口龇牙咧嘴起来。没有人谈论昨晚各自去做了什么,但很明显本应今天袭来的卓达鸟魔潮危机被解决了。
“这才是周三该过的日子。”卡莉哼哼唧唧地吃着裹了酱汁和土豆泥的牛肋条,一边懒懒地靠在了舒适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才有点气馁地补了一句,“下次再多炖一小时,薇薇安,有没有对牙齿好的汤剂?”
作者:【十二招】板栗
冯择日咬着花瓣,心想春天了,风一条条抽下来,花瓣就不时掉他脸上,冯择日抚摸自己和防滑纸差不多嫩滑的脸蛋,咬花瓣,在上班路上忽而放歌。“今朝——我们——分别。”事实是他记不住歌词,只能套经典的毕业曲的壳子乱编。既没有今朝,也没有我们和分别。太烦了……冯择日提紧腰背,一脚擦向地砖,防滑鞋底哀嚎一声,传来火辣辣的幻觉。冯择日叼着棒棒糖,身后有人喊也听不见。“嗨。”人打招呼又经过他,冯择日叼着棒棒糖,有时隔很久慢悠悠回了句“嗨”,被后来人误以为他热情。
滑滑板吧,快一点,不会有后来人,连经过的人也不会有。冯择日把花瓣吞下去,一开始风调雨顺,他举起双臂,觉得自己是世界冠军,他发出猿猴一般的叫声!他玩花样!他的滑板颠倒,耐磨的轮子扎扎实实落地,他是最快的,是风之子啊。
冯择日眯起眼享受一切,远离无知的干扰。他唱音乐剧,唱小众波兰语,还有悲惨世界,还哼什么俄罗斯作曲家的交响乐的调子,文明的精华由他玩弄,朋友们。冯择日停下来,想看地标的箭头?他下了滑板,滑板,与花瓣谐音,这是缘分吧,他和王说就是在滑板和花风里相遇的,他扬起几乎怀念的脸,做出印象中表达温馨含义的照片里小猫小狗会在阳光下做出的五官排列,最重要的是唇形与鼻尖,很好,他闭着眼也感到发挥优良。冯择日幸福地睁开眼,发现世界变了,土路不只土路,车道不止车道,他看见限速标和摄像头,看见计算的差错。下雨了,货车碾过的湿泥冲刷了他并重塑了他。冯择日如此高傲地坐下来,悉数星球自传,发现他的确没有少活一天。
这时王说经过那个巷口,带着懦弱的刀锋,冯择日笑了,心想,救救我吧。
拍入狱照时王说想起冯择日的坦诚,这个人只会坦诚,没有撒谎的本能,偏又是个本能动物。王说随上头的人——谁?只要在他头上,就是上头的人。——的命令转身,摆拍,他站直了,指望看起来帅气一点。“是挺帅的。”他想象中的未来恋人指着照片,温温柔柔发出赞叹。王说,梦想成为完美的人。他的人生不是被冯择日摧毁的,尽管他的亲人对入狱一事表达了无比的愤概。王说是个懂事的,知道他继承了别人的生命大厦,于是在出生之前就老化了,在没资本加固的时候裂纹渐丰,个性似的成了标记,他终于舍不得加固了。王说心想我要拆了重建,他开泥头车要冲过去搞爆破,多么痴缠软弱的逻辑,他带着一定不会做到的心知肚明加速,减速,快熄火时被告倒了,他发现自己从不拥有大厦,作为一个一穷二白的人,他开始唱旧日的歌。讲心里话,王说不希望被误会,尤其是唱歌相关的事,他不通过唱歌怀旧。人打开胸腔就容易开心点,仅此而已。他唱那几首歌,是他只会唱那几首。
王说和冯择日像对暗号一样唱歌,唱得丧心病狂,唱成九罐中药都医不回来的绝世绝情人,唱得吐血,隔着墙啊桥啊马路啊和小虫子细菌们,听着就蠢,王说从小被人说蠢,冯择日忍不了,“蠢”字令他回想起脸上棕色的泥,像画上去的。的确,生活的囚犯脸上带着纪律钢印。冯择日指着逮捕令上由于警官失误放上的入狱照,说,“挺帅的。”
他打着伞,压得低,雨打不到他了,泥打不到他了,他掩盖面孔匆匆行过。他在酒馆手冲,那间房让他第一次听见王说唱歌,让他无可挽回的委屈抓住尚且忍受的指教。
毕业照上冯择日张大嘴,他最开朗,最高贱,王说凝视这种湿过一次后留下无耻水痕的照片,给冯择日的脸来了个圈,和他的唇形一样,充满祝福,“草*先*的!”记得冯择日是这么说的。冯择日拖着他拍照,王说的外套掉在假的草皮上,“拍拖啦”他笑嘻嘻开玩笑。王说局促地与他合影,后来得知文件不知何故受损,无法修复,除非支付一定金额。冯择日闭着眼,但王说知道他在唱歌,在出租屋,王说穷得受不了,哼起自己从冯择日那里学来的表达方式,快饿死了,他出狱前似乎有一段相当不错的艺术履历,这让牢狱生活给他的光辉不仅不暗淡,反而带来崇拜与猎奇、距离感、疏离感、尊重,脱离现代生活的他没有回归艺术圈,事实上他忘怀了一切闭合物,非要漏个缝才安心,冬天也是,冷死也要留门。
最重要的时刻是打开智能手机,讯息铺天盖地,王说陌生地走进熟悉的学校论坛,冯择日的私密照和王说圈起的毕业照在论坛热议贴并列,冯择日闭着眼,王说就看见了他头脸的狼狈,他无法责怪冯择日,这个观测对象、这个病体流离失所后与病神唯一的链接,冯择日表现出不可思议的迟钝,完全不知晓命运对他的憎恨。所以他才能应邀见到王说时浅薄疑问道:“你为什么不怪我?”
王说微笑、微笑,与阴郁皮囊不符的微笑,简直明媚,召唤冯择日羞愧起自己对此的一无所知,冯择日移开眼,耸肩说随便吧。
夜晚冯择日做梦,梦到的内容他忘光了,他疲惫地醒,睁开眼,眼前是黑的,物品刻意的黑,是什么东西拦住了他的双眼,是旧相片。冯择日的视力迷失了,带他进入幻觉,他回到春天,白色、粉色、柔嫩的花瓣在他脚下,他向森林、向树神走去,绿云裹挟他,简洁大方,冯择日也就简洁大方地被绿云带走了,绿渐隐,雾升起来,缭绕和封锁他,但留了条缝,冯择日心想,迎接我的,不是泥就行!他大步走去,穿越——白色的明光,王说站在树下,挥舞双臂,张大嘴却支支吾吾发不出音节,因为他的口腔被花瓣塞满,一片片、哦不,一团团樱花从他口中飞出,冯择日吃下其中一片,也就是收下这位口吃病人的礼物。
他想起了教王说唱歌的原因,哪怕他从未教他唱歌。
“来吧,我还可以……”
他用鼻子感受到破风的斧子,接着是用脸迎接皮开肉绽,大厦塌了。
作者:【十二招】亡狗
中靶:無
勝負結果:全勝
我曾经听人说,作家能忍受一切,这就等同说人能忍受一切。毫无疑问,这是站不住脚的说法——我就对一些无聊又可笑的事情感到无法忍受。但没过多久,我就开始写作了。
我认识她是在我开始写作六年前,这也就是说,那时我大概还算是个孩子。我不想提到她的名字,所以我们就叫她J吧。人在回忆起过去时总是伤感的,因为记忆总是美好的,就像那些打折的生活必需品一样让人欲罢不能。J是个转校生,干净、干练,个子不高。她转过来的那天天气很差,阴影盖在她的面孔上,我费了很大力也没有看清。
一整个学期我都没有找到机会和J聊天,当然我想说的不是没有机会,是想说:我是个很内向的人。那时的我告诉自己,这很正常,很多人直到毕业也认不清班上的同学。要是这样想下去的话,那故事就只好到这里打住了,终于在暑假的时候,我找到了J的联系方式。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一味的发些表情包,好像自己是个幽默风趣的人。好在她是个温柔的女孩子,我们就这样产生了第一次联系。
那天晚上我不能成眠,脑子里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手机的提示音再次响起。我想到,我们的聊天话题中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但我却对此感到兴奋。我起身打开了露台的门,夏夜轻柔的晚风在我周身拂过,夜空蓝的发黑,巨大的星星正在闪烁。我看着月色下的小镇,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发生变化,有什么伟大的事情正在发生。
新学期开始的时候,我们已经在网络上聊成了好朋友。再一次见到J时,她微笑着向我摆手问好,我却像做错了事一样躲开了。我不知道她会怎样想,我不知道她摆出了什么样的表情。当然这只是一次失败的尝试,谁都会有紧张的时候,我告诉自己。J对我那样的行为感到生气,我只好鼓起勇气向她道歉。她没有真的要责怪我,脸上使劲挤出来的怒气很快便消散了。
J对我说,你这人可真麻烦。我回击道,哪有你麻烦。她先是佯做威严的样子瞪了我一下,随后站起来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嘿嘿,总之皆大欢喜啦。
在那之后,我度过了我人生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我们逐渐变得无话不谈,不能谈话时候就偷偷传小纸条,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班上的大家都变得对此习以为常,默契到我和她之间好像有了一条专门运输纸条的传送带。
可惜一切都有结束的那一天,人总是要与校园分别。考试那天下了一场雨,但不是那种滴在脸上像流了眼泪的雨,是那种让一切都变得飘渺的蒙蒙细雨。J站在考场门口等我。
我没带伞,我们一起走吧。J说。
我答应了她,心脏却震得让我发慌。伞不大,我只好露出半个身子好让她别被雨淋着。
你离近点不就好了,J说。我问你,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清楚,也许做个作家吧,再不济也当个语文老师。
马老师很喜欢你呢。
那当然了,我语文成绩一直很好。那你呢,你准备干什么?
不知道,总之是要搞钱吧,我想要尽早从家里独立。
我不知道该回答什么,我们就这样沉默着一起走着,努力感受这最后的时光。
突然,她抓住了我的手,问我,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我不知道。我回答。我看到什么东西从她脸上流了下去,忙又把伞往她那边靠了靠。
傻瓜,笨蛋,胆小鬼!她喊着,从包里掏出了一把伞,跑到了马路对面。我看着她跑到一辆车旁边,我看着她最后一次望向我的样子,我看着她的嘴跳动着,对我说出了一句我永远无法听到的话。
我到了家,疯了似的打开手机,我告诉她我想再见到她,我有话要对她说。
她没有回复我的消息,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J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几年,在我正为能享受春节假期的几日蜗居而感到沾沾自喜的时候,有人按响了我家的门铃。夜已经深了,我还醒着,但敲门声还是吓了我一跳。我的熟人不多,几乎全都事业有成离开了这个小县城,没有发生特殊情况的话,不会有人来找我。当我开门的时候那里站着两个女生,尽管已经有了很大变化,我还是一眼认出其中一个正是阔别多年的J。旁边的女生则看起来有些腼腆。
J笑着说:我是J。我说,我知道。说着让出身子让她们进来。两人正在进行某种“寻根旅行“,她们打算互相走过各自曾生活的地方,在这之后马上去往北京。我高中毕业后还没回来过呢,J说,毕了业之后我父母很快就搬回老家了。我家很大,于是留了她们在这里过夜,好去赶早上的火车。J向我答谢了几句,另一个女生却还是显得有些不自在,打来了之后就没有说过几句话。我询问要不要弄些吃的,在另一个女生在我的屋子转悠时,J进了厨房和我一起准备夜宵。
最近在做些什么,J问我。一些没什么意义的事,我回答。没有成为作家吗?也差不多吧,也是些舞文弄墨的事情。你在做什么,我问。和之前想的一样,在赚钱,她回答。我们这样有一嘴没一嘴地聊着,不知所以。饭菜做好的时候,她像曾经那样张开了嘴,我也下意识地给她夹了一口尝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呢,你做的东西总是那么咸,她说。很快她意识到了什么,向我举起手,说,抱歉,手有些脏,懒得洗手才……
把饭菜端上餐桌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女生的情绪明显缓和了不少,我知趣地回避到了阁楼。月光洒在我的身上,我听着楼下传来的声音,怎么也感受不到困意。
后来声音慢慢消失了,屋子里静得可怕。我披上了一件加绒睡衣,打开了露台的大门。风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冷,低温凝结了水汽,让一切显得那么清晰,我听到一阵脚步声从楼梯上传了过来,J跨过被我丢得遍地的书,也上了露台。她靠在栏杆上,静静地看着我。
你女朋友睡了吗,先开口的是我,几乎在同时,我意识到我说出了一句很怪异的话。
夜色笼罩在J的脸上,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感受到她正死死地看着我。
“我喜欢……她。我喜欢她。”
“能看得出来,我觉得你们俩很配。”我想了很久才回答出来。
她迟疑了一下,我看到她好像摇了摇头。
“你那时想说的话是什么?”她走近了一步。
“什么时候?”我问她。
“那天晚上。”
“不记得了,也许是想问你,你还会回来吗?”我回答。
她再一次向我靠近,露台的灯光照亮了她的面孔,她对我说:“你还真是能忍呢,真不知道能说你什么。算啦,就这样吧,总之我明天就要走了。”
在她头顶上,我看到那颗名为北极星的星星仍不知疲倦地闪烁着,仿佛一切还在六年前的那个夏夜。
我尽量让自己不动声色,尽量让自己的目光落在远方。但一股我再也无法忍受的力量撑开了我的双唇,我说:“也许我该开始写作了。”
她也许还在看着我,我不敢看她是什么表情。后来,她笑了,我也笑了。我感到我的视野逐渐模糊,只能听到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地上。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
橡树叶出生在一个秋天,红艳的叶色顺着枝丫燃向了天际,又在一片夜色中落入寂寂。仿佛预言了红色的血会染红他的黑色长发,连同他的人生一起。
与大部分异族相比,精灵的待遇应该算好一点,与人类相近的外貌让他们有资格被选为侍从,而不是去暗无天日的矿场做苦工或是在生死难料的战场上充当炮灰。
然而这个“一点”真的只是一点点而已,沉重的税负和各式的苛待依旧如影随形,死亡和恐惧依旧无所不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只要异族都是低等的,可以折辱、可以屠杀,他们与半兽人、矮人并无区别……
父母用村前唯一火红的橡树为他命名,那是泛黄的暮色秋风里唯一一抹亮色,他是他们灰暗人生中唯一能看到的火光。这样的期望对于一个新的生命也许太过沉重,然而在这个残忍又无所寄托的世界里,他的存在就足以是一种慰藉。橡树叶发出一声啼哭,普通得像任何一个精灵一样。
橡树叶离开在一个冬天,刺目的鲜血将皑皑的雪染成红色的冰,又在漫天纷飞的纯白掩盖下归于宁静。好像注定了所有的恨都将被埋葬于坚硬的铠甲下,连同他的爱一起。
精灵的视力很好,好到他在山上能看到冲天的火光,好到他从远处能看到蜿蜒不绝的血迹,好到他透过茫茫的雪能看清人类贵族丑陋的脸。
橡树叶的视力很差,差到他看不清脚下的山路,差到他看不见遮挡前路的树杈,差到他看不到遍地丛生的荆棘杂草。
山路坎坷泥泞寸步难行,树杈勾住了他黑色的长发,杂草绊住了他踉跄的脚步,荆棘划破了他的皮肤,血在寒风中飞快地凝结,像一道无声的泪滴。
他不敢出声,他见过那些以异族的恐惧为乐的士兵,他们会聚成一圈,让异族在其中逃窜,或是骑马追击他们,像追逐林间的鹿,追到了就把他们拴在马后,拖行到他们力竭而死。
他只能祈祷,祈祷他们傲慢到根本不记得村子里有多少异族,祈祷他们被屠杀和鲜血的满足蒙蔽了感官,祈祷他们注意不到自己逃离发出的声响。
祈祷脚下的路,通向的并非死亡。
橡树叶归来在一个春天,怒放的花将万物的生机唤醒,却唤不醒死去的灵魂。好像把他和那些死亡永远留在那个无情的雪地里。
叛逃的人类战士,他的挚友死在贵族的游戏中,只因为那是个异族;神秘的人类法师,为了没有继承权的皇子,煽动异族反抗军对抗大王子;异教的精灵信徒,寄托于虚无的神明,献祭同族的生命换取希望……他看着他们,像看着满地怒放的花,在异族的土地里深深扎根下去,狠狠蓬勃绽放。然而他知道,扎得再深,他们也触摸不到那些深埋在雪地下的红冰。只有他知道,那些红冰带着伤痕和废墟一点点爬上他的发尾,染红他的发梢,将墨色的黑变成放肆的红。
橡树叶站在春天的花海中,在缤纷的颜色里是唯一深色的橡树,他红色的长发开始成为异族依赖的旗帜,成为他们拉拢的对象,成为最特殊的一位精灵,大家嘴里的“那个精灵”。
橡树叶获胜在一个夏天,滔天的火将所有的爱恨都焚尽,又在整片大地上蔓延。好像那个秋天,那对夫妇希冀的火苗终于顽强地盛放,迸发出蓬勃的热度将一切都变成薪柴,攀上旌旗,攀上刀尖,攀上城墙。最终攀上天光,犹如他出生时候的那片黄昏的天光,等待着的却不再是寂寂的黑夜,而是终于带着黎明的色彩。他终于明白,所有人都能救异族,但没有人能救异族。他们有着自己的目的和私心,终究会结成绊住异族的网,他们不愿意异族太弱,也不愿意异族太强。
所以他只能汲取他们的力量,借助他们的手,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把他们抛下。橡树叶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望着下方烈日般连绵的火,在火中哭嚎的士兵,一如那些亡魂的哭泣,在死亡前崩溃的贵族,一如寒风吹动树杈的呼啸。
那片火红的橡树林,那是他最初的起点,也是他最终的归宿。是他名字的来源,也是他无数次梦回的地方。
他走向那片火红的橡树林,走向自己的胜利,和用生命许下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