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vol.230【午睡】仲夏雨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司九终于下班时,仲夏的天很不给面子地下起了大雨,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警局门口,计算打电话叫司柳给他送伞的可能性。
当司九不抱希望地拨出哥哥的号码却无人接听时,心头的大石头就彻底落地——咚一声把自己给砸死了。
要么在执勤,要么在巡逻。总之指望司柳是不成的了。
雨水从檐篷上飞泻,几乎形成了一块雨幕。司九看了眼脚边桶里同事的雨伞,略微有些心动。
结果他门口徘徊了十分钟,愣是没有往里迈出一步。天人交战,天胜了,司九不想和人社交的心情超过了不想淋雨。
最后司九还是如罗丹的代表作一样在大门口沉思——要不算了,虽然他本来就推迟了下班时间,但家里也没有人,再去办公室坐一下午得了,万一有人电瓶车被偷了,网恋被诈骗了,小孩走丢了呢?技侦科的事总是不会少的。
雨滴砸在地上,司九感觉脚尖似乎被浸湿了。他退到门边上,雨云遮住了光线,让本该酷热的午后变得昏暗却清凉。
这让司九郁闷的心情变好了些。他望着大雨有些出神,灵魂似乎飘飘荡荡地游在雨云里,直到一道光在他眼前出现,亮晃晃地,让他眯起眼来。
那是车灯——远光,近光,又是远光,近光。熟悉的车身,这安静的提醒,司九感到自己心头蒙着的雨雾被几下抹去。他几乎是跳下台阶,几步到了车边往驾驶位的窗户看去。
但是比他更快的是一把亮黄色的雨伞,从车门里探出来,撑开。一只手扯着司九的衣袖把他拉进雨伞下,司九先是一把抱住了伞下的陆柒,再才是哼哼唧唧地松手,飞快地钻进了后座。
陆柒收起伞,把车门关上,又回到了驾驶座,他取下眼镜摸出眼镜布擦干水渍,重新戴上,转头就看见司九的脸在他边上。
“怎么了,和个小孩一样。”他有些好笑道。
“你不是今天要值全天班吗?”司九问,“不管那群小孩?”
“同事后天有事情,就和我换了下班。本来快到家了,看见下雨就想着你没带伞呢。”陆柒反问道,“吃过午饭了吗?”
“吃了食堂,要是知道你会回来,我就不吃了……”司九努力地挤在两前座之间那个狭小空间里。
陆柒拉下安全带扣好,转头把司九按回后座,“你也系好安全带,真不怕你哥查你啊?”
司九轻哼了一声,往他脸上啃去,陆柒一偏头,只让他蹭着了边,像个轻盈的吻。
“马上。”司九说着,又黏糊糊地贴过来,这次不用牙了,只是像小动物一样蹭着,直到又被陆柒按回去,才磨叽地系上安全带。
“这么粘人。我当时怎么没发现呢?”陆柒发动了车。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司九回答,“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好啊,那我要上315举报你。”陆柒笑了一声。
雨势依然很大,雨刷还没到底,刚刮过的地方又被点点水痕覆上了。司九一开始还看着路,渐渐地视线凝在了陆柒的侧脸上不动了。
陆柒睨了他一眼,“你……”
司九没听见他的话,只看见了他带笑的唇一张一闭。半晌回过神来,才揉了揉眼,“什么?”
“我说,今天别用功了,陪我睡一会?”
司九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会闲着,总是在看些专业书籍,或者琢磨开锁的技巧。有时候陆柒夜班回家,还会看见抱着书睡姿不端的司九。
明明已经是快30的人了,还是会在睡前护着台灯不让陆柒关,嘴里还叫着再看一会儿就看一会儿五分钟后就睡真的相信我。明明有个医生男友,却还是不愿意养成良好作息,结果就是被当成小朋友一样管教。
司九没有吱声,不知道想了什么,隔了几分钟才回答,“我不想去床上,我们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怎么样?”
“当然可以啊。”陆柒说着,拐了个弯。
家里那个沙发很大,看上去有种华而不实感,但躺起来确实舒服。不过司九平时不爱躺在那上面,那是司柳爱待的地方。
陆柒停下等红绿灯,心里想着到时候要从房间抱一条空调毯出来。
“要到了。”司九突然肯定地说。
“嗯?啊,真的呢。”陆柒看了眼红绿灯的读秒,“你居然真的有在看路吗?我还以为你光盯着我看了呢。”
“我没有看路,只是这个拐弯的感觉很熟悉。”司九纠正道。
绿灯亮了,陆柒轻踩油门驶过路口,“所以你确实一直在看我?”
“……也没有。”
“你肯定一直在看我。”
司九放弃了嘴硬——他干脆不说话了。
五分钟后,他们到了,陆柒不顾司九的反对,坚持要先绕一圈小区里看看有没有车位,最后还是停在了小区外。
司九迟了一会儿才推开车门,陆柒已经撑着伞在外面等了。
“不打伞吗?”他问。
“和你一起走。”司九说着钻到了伞下。
陆柒把伞换到右手,稍微抬高了一点适应司九的视线。两个人就这样挤挤挨挨地走回小区。
坐上电梯时司九看了眼表,下午一点。
打开家门的下一秒,司九已经风似的刮过玄关,沉进沙发不动了。陆柒觉得好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今天真的很困吗?”
司九侧过脸,只露了一只眼睛,额头前那撮白发正好翘出来。
“我知道为什么司柳喜欢躺沙发了。”他闷闷地回答。
陆柒揉乱了他的头发,回房间去抱毯子。司九的视线追着他直到被门挡住,才脸朝下地埋进沙发,腾出一只手整理头发。
就在他拨弄了一半时,迎头被毯子盖住了。
陆柒摘下眼镜,把外套叠好放在一边——他春夏秋冬都是一件外套加内搭的配法,好像冷热变化于他不存在似的。司九就不一样了,夏天只穿短袖制服衬衫,下班后还要把领口扣子偷偷解开一颗。
在司九手忙脚乱地把自己从法兰绒毯子里解救出来时,陆柒已经打开了空调,还把蚊香点着放在了角落。等到司九露头后,他已经掀开毯子钻了进去。
沙发很大没错,但也不足以让两个大男人肩并肩躺着,司九像条不安分的鱼一样拱来拱去,最后干脆伸手捞过陆柒抱在怀里。今天陆柒穿的衣服比较宽松,司九可以很轻松地手伸进去,从下到上环住,享受肌肤相贴的感觉。
他们是情侣,但所做过的最接近欲念,却又最无关欲念的举动,就是这样的拥抱。
陆柒调整了一下姿势,转过身看着司九,他的爱人,长了一副凌厉的眉眼,此刻却因为困倦显得十分柔和。急促雨声和空调运作时的嗡嗡声渐渐融成了夏日午后独有的催眠音。只不久,司九就已经困得几乎睁不开眼。但他突发奇想地强撑着,凑到陆柒耳边问,“陆医生……你当时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出去呢。”
陆柒其实也感到了浅浅的睡意,他努力回想了一下,“我们第二回见面的那次?”
司九点头。
“我那个时候还不敢相信你是警察……第一次见面,我看见这个——”他搓了搓司九额前极具特色的小撮白发,“还以为你是,嗯……哪里的小混混呢。”
“我不是一开始说了我是警察嘛……”司九的声音渐弱下去,好一会才迷迷糊糊地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不同意和我出去。”
“哪有人第二次见面就约会的……”
“可我第一次……”司九后面的话已经不成语句了,只剩下几个含含糊糊的音节。
“第一次什么?”
司九勉强哼了一声。
陆柒凝神听,只感觉到绵长的呼吸撒在耳畔。
其实第二次见面,司九一把抓住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跟踪狂时,就已经在陆柒心里烙下除不去的印记,他拒绝,是因为不想表现出失态——谁能想到那时候,他每次呼吸时都会回想起司九从阴影里抬头一笑,路灯的光线洒在他身上的模样。那凌厉的眉眼突然间,像是在那荆棘从中随意一瞥,看见了数不清正开放的淡紫花叶一样。
陆柒看着刚刚睡着的司九,不见平时的严肃,只有抿起时仿佛在微笑的唇,与微微颤动的睫毛。
渐渐地,眼前变得模糊,思维也迟缓下来,陆柒几乎是无意识地模仿司九的呼吸频率,眼睛慢慢闭上,陷入安静的沉眠。
雨势变小了一些,瓢泼的狂野渐渐温和下来,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两人的呼吸声交织着,一如他们最普通的每一天一样交织。
不知过了多久,门锁咔咔响了,司柳人还没进门,声音已经先一步挤进来。
“哇今天外面雨好大啊我执勤险些看不清……”他看见沙发上交叠的两人,立刻闭上了嘴,刚摸上电灯开关的手也放了下来。
司九在梦中微微皱眉,动了一下,又被陆柒抱紧了,两人都没有醒来。
司柳放轻动作,小心翼翼地从他们身边走过,瞟了一眼两人的表情。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原来是在午睡啊……”
——end——
*猜你并不想知道,但是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陆柒后来在抗洪救灾中意外去世。而司九在他死后不久因公殉职。
作者:土木风
免责声明:随意
*叙事结构与部分叙述方式灵感来自凯勒《自身幸福的锻造者》
*建议现役社畜或曾当过社畜的老师观看,有愚蠢老板的观看体验更佳
盖瑞·查普曼是城中新来的聪慧人士,一颗冉冉升起的商业新星。此人青年才俊、仪表堂堂,浑身上下环绕着一圈盎格鲁-撒克逊的灵光,又生着一张伶俐的好嘴,来到这群普鲁士佬中间不消两月,就已风风光光地把一间家具商行开起来,房租都不需交。
企业家同僚们——按他的叫法——更惯用的称呼是各行各业的小店老板、小作坊主、小东家们——听他发表完那雄伟而不失条理的小小演说,没有不上赶着把自家生产的好东西给他过目,期盼与他强强联手、赚个盆满钵满的。在他们看来,那敏捷的才思与洋气的举止无一不是成功人士的证明,何况他说曾在伦敦开过商行,那地方没点能耐可立不住脚啊。如此他很快混得风生水起,狭小的会客室里常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哄笑,前几位企业家刚红光满面地出门去,下一拨宾客又来了。他回旋于这些人脉之间,过了几个月才猛然发觉:自己的店里还一件家具未曾卖出去呢。
说起城中这些家具店:早在查普曼来之前,这里曾掀起过一阵新式家具风潮,有的在桌面上饰一块波斯毛毯,有的照模照样地做出拿破仑一世皇宫里的沙发和圈椅,却绷上中国画样式的丝绸;另一些店主更有志向,干脆造出些鸡脚椅子、狮口床头之类彻头彻尾的新潮玩意。可惜大众的审美仍是粗鄙的,这些店接二连三地倒闭了,剩下的不过三家: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所出售的家具价格亲民、样式朴素,两家商品如出一辙,来自同一工厂;另有一家在城中心,已有近两百年历史。他们用料名贵、款式考究,桌椅边几无不镶珠嵌玉、典雅无比,无论是寻常人家还是小有富裕者,路过橱窗时都低头急步而过,生怕多看一眼就要收钱。如果有人胆敢细瞧底下的标价,那更是要吓一跟头了。这家店的主顾大多是城中巨富或贵族人家,另有一辆大厢马车,专门送货给几城之隔的宫廷。查普曼调查这些对手时,曾见那车停在他家门口,马儿的皮毛油光锃亮,鼻孔喷出的气都好似掺了金粉在里头。他当即下定决心,要以城中心这家为榜样,且要做得比他们还要新、还要好,独具特色,绝不做与另两家相同的模板货。城里人一定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桌椅板凳;而先前的新式家具,他指出,太注重外表上的创新,忽略了实用性。倘若谁能研制出外形美观之余,价格实惠、用途也便利的新式家具,定能引得市民争相抢购,其研发者成为本城家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家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房东听了他这席话,连连称是,当即免去他铺面的租金,答应待他生意兴隆再来分成,喜笑颜开地走了。话虽如此,对于这新式家具该怎么做,他也只算是稍有头绪。光是装修店面,他从英国带来的那笔薄财就已用去一半;为了尽快开业,还不得不从城外唯一那家工厂订了一批便宜家具过来,款式自然是与城东城西卖的一模一样。此时此刻,他看着那满当当的人脉记录本,再瞅一眼空旷得能赛马的售出入账册,愈发觉得当下就是该大干一番的时候。于是,趁家具厂的厂主前来拜访这位新主顾时,他先将工厂生产的桌椅沙发都大夸一通,又绘声绘色、慷慨激昂地把对房东说过的话再陈述一遍,接着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儿睨着人家,实则心里打鼓,瞅着人家的反应。
“好啊,好啊!”那年轻人一拍大腿叫道,“我看这事儿能成!你有什么想法?要什么样的桌子,椅子,还是柜子?怎样我都给你搞来——咱俩一块儿漂漂亮亮地把这事儿干起来,准叫我爸爸那老木头脑袋大吃一惊!”
这位青年企业家——与查普曼约摸一样年纪的——原来是厂主的独子。老厂主生了急病,临时把厂子交托给他来管,顺便叫这位公子哥提前熟悉生意上的事务。查普曼强压着心中的喜悦,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向他讲起自己的构想。“这主意还需完善,”他说,“但请您听后一定保密:它价值非凡,可不是人人都能来瓜分一笔的。”
您看——他讲,当今这世道对人的区分,没有比男女更鲜明的了。男人和女人不仅长得不一样、穿得不一样、想得不一样,每日的行程也都不一样。以读书为例,只有男人在劳碌一天之后,还有回家读书的意趣;妇女则是脑子空空,大字不识一个哟。而白天男人外出拼搏时,女人就端坐在家里,用丈夫赚钱买来的胭脂香粉往脸上涂抹,接着就悠哉游哉地对别的男子送起秋波来,或是出门与女伴一起游玩逛街去了。如此,书桌只有男人在晚上用,梳妆台则只有女人在白天用;无论是一天的什么时候,必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倘若能将二者合二为一,既腾出一张桌子的空位,价格也会比两张桌子要实惠得多。毕竟,以贵厂的产能,控制成本是不成问题的——单以上这些,就已使得青年厂主瞪大了双眼;待查普曼说到:等商行靠桌子有了名气,还能以同样的思路在沙发、座椅等一应家具上都搞上一通时,那双眼里已放出光来,一双手激动地搭上查普曼的肩膀。就这样,两位青年企业家一拍即合,约定之后再见一次面,正式把这事商谈一番。他们怀着相互的敬意,又闲谈了一两个钟头,临别时查普曼再三叮嘱对方别把事情讲出去,生怕这绝妙的主意传到竞争对手的耳朵里。他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回屋歇下,不断回味起方才的谈话,感到疲倦、满足又充实,仿佛已经干成一件大事。夜里睡觉时,还梦见有金子铸成的小精灵在会客室里跳舞呢。
过了三天光景,他新雇的打杂小伙卡尔终于捎来一张信笺,邀他去工厂一聚。为此他穿上最好的行头,专雇了一辆马车去城外,到那儿却吓了一跳:会客室里除那年轻厂主外,竟还坐了一个陌生人,已在很热烈地讨论他那想法了。
见他进门,两人一齐起身迎接,看上去互相十分熟悉,更是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厂主介绍说,这是他家合作十余年的木材场老板,此番前来是为商议桌子的用料种类和价格。那原木似粗壮的中年人连忙起来与查普曼握手,连声夸赞他年轻有为、视野广大,竟能构想出这样前途无量的企划;落座之后,又不顾他推拒,执意要为他倒上酒、点上雪茄,热情得好像这是自个儿家的客厅,查普曼则已跟他认识了十几年似的。真比本地这些蠢老板们厉害多喽——木材厂老板说,同时沉思似的吐烟凝视着天花板——唉,真好,年轻人!大地方来的年轻人!你们这生意可千万要带上我啊!我这人不善言辞、实诚、讲义气,这是出了名的;手中的木料又好又实惠,这也是出了名的。唉,真是见了面才知道世上竟有这么聪明的人!您别当这是恭维,要知道,我这人从不说假话,我们这些中年人脑子当真没有你们活络——先供料还是先结款,不过是说一声的事儿;千万要带上我啊!
听见最后这句话,查普曼终于确信:这是一位朴实的正人君子,值得结交的合作伙伴。三个新朋友当即凑在一块,商讨起这门生意的方方面面。他们首先就这读书化妆桌——或化妆书桌——的名称进行了一番辩论,对于两项功能谁前谁后,三人各执一词。年轻厂主认为其用于化妆的时间更长,应当放在主位;查普曼则认为读书才是真正高贵的功能,更浅薄的那一项无论如何都该是次要的。最后还是木材场老板一拍脑袋,定下“书妆桌”这一新词,既组合词义,又顺应谐音。三人为这天才的决定畅饮几杯,天就快黑了。他们醉醺醺、笑眯眯地出门去,约好明天老地方见。第二天,卡尔在城外奔波一趟,带着两份推迟会面的口信来到他的雇主屋前,发现查普曼自己也没起来床。他们直到这周末才再次聚在一起,决心要敲定桌子的设计。对此查普曼已有了些想法:首先,既然这一产品需要同时讨好男人与女人的审美,那么在外形上,是时候抛弃世纪初那些宫廷味儿的曲线,转而采用优雅的直角;每一条边都要无比地直,轮廓上不能有一点圆滑和坑洼在。这大胆新潮的设计应当成为后续本店所有家具的标杆。当顾客凑近端详那平直的桌腿与桌面,首先会闻见典雅的木头香气,其次惊叹于那不加涂饰的漂亮原木色泽;为此,出于对木材场所提供木料的认可,查普曼讲——他这周里可拒绝了一家油漆厂的邀请呢。瞧,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合作的!
对此另外两人点头称是。而在用途上,他接着说:它应当兼具置物和收纳的功能,尤以后一点为重要。鉴于它身兼二职,需要装下的东西自然是常规桌子的两倍,且取出时一定要方便,不能有任何阻碍。为实现这一需求,年轻厂主连忙说,可以打造两个立柜,辅以能够折叠的镜子,以及厂里独创的双桌面工艺,即:两层桌面用机械构造相连接,通过摇动手柄,能够灵活调整哪个在上头,哪个在下头。谁要用属于自己的那层,只要摇上摇下就可以了,不需费心去收纳桌上的陈设。另两位企业家对这技术啧啧称奇,当即敲定就这么办。他们很快请人画好设计图,传了几轮,看了几番,这个提提意见、那个来点儿灵感,改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干脆把绘图的工人叫来会客室坐了一下午,才终于敲定下来。
三位老板把手握了又握,各自深吸一口气,终于面对最重要的时刻,那心情比起等候妻子分娩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在过去半个月的相处里,查普曼已经用自身的才华与人品,充分获得了另外两人的敬意;因此,他们说定,木材与加工都不结费用,而是同店面的房租一样,待合作成功后一起分成,并签了合同。老实说,若不是查普曼有合作的决心,这便宜可轮不上他俩占呢!货款是死的,成品能卖出的钱可是无穷无尽的呀。三人对这结果颇为满意,暗自都觉得占了好处,高兴得痛饮了一整瓶威士忌,又去城中的饭馆大吃一顿,喝了不少啤酒。席间兴致最高涨的时候,查普曼突然问两位本地企业家:
“先生们,我刚来这座城市不久,还不甚熟悉——我想知道,咱们城里大概有多少户人家呢?”
“四百户。”年轻厂主说。
“四百户?哎呦,我刚搬来那年可没这么多人!”木料场老板惊叹道。
他马上又要扯起自己那些闲经历来,天知道这两周里因他这张嘴,一行人浪费了多少时间!查普曼赶紧为他续上一杯啤酒,接着说:
“四百户!——先生们,我提议:”
他举杯站起来,脸上容光焕发:
“我提议——我们该有这样的自信,即只要是看到我们产品的家庭,没有不买的道理——伦敦的商界流行这样一句谚语,一个人的财产与其野心是匹配的;有多大野心,就开拓多大的疆土——当然,谨慎仍是一种好品质;我就此建议,先生们,第一批‘书妆桌’的生产数量应当提升到两百张!”
桌上沉寂了半晌;之后,年轻厂主猛地一拍桌子,叫道:
“四百张!就这么定了!谁家若是不买,那是他们的损失。”
“我看你们就是胆子太小。为什么不把隔壁镇也算上?八百张正合适!”木料场老板打了个酒嗝,也喊道。
全饭店的人都扭头望过来,他们却丝毫不觉得尴尬或者丢脸什么的;要知道这些可不是路人,是未来的主顾,是要把金币银币高高兴兴地送到他们手里的人啊。查普曼却突然退缩了,好说歹说,终于劝动他们先定两百张为止。三位企业家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东倒西歪地分别由人送回家去了,不断感叹:多好的一桩合作,还有两个知己!这门生意可千万要好好干;要是如此的好机会和好友谊能被当作寻常事物来看待,世上就再没有所谓的幸运了。
不幸的是,命运常常先使人稍尝甜头,趁人飘飘然之际,就要抬起它的尖头皮鞋来踹你了。两百张桌子生产了一半时,三位伙伴像平常一样,约好在家具厂小聚。他们边喝边聊,开怀大笑,气氛比以往都热烈,因为书妆桌的巨幅海报刚贴出不到两周,就已来了两位顾客。要知道,按照查普曼在伦敦的经验,新产品的头三件往往是最难卖的;待到口碑三传三十,三十传三百,订单就要滚滚而来了。这任务转眼间可完成了三分之二呐!在这项成就上,三个人都有功劳,三位企业家缺一不可,这足值得碰十几次杯,互相恭维一个半钟头来庆祝。酒瓶很快见底了,年轻厂主站起身,暂别两位同样满面红光的朋友,要去拿他父亲珍藏的佳酿来。回来时,他竟空着双手,脸色煞白,方才的神气劲儿不见踪影。他畏畏缩缩地来桌边坐下,马上又弹起来,双手垂在身前互相捏着,眼神不安地瞟向门外,好似马上就要大祸临头,或者要让刽子手拉出去砍头了似的。
“怎么啦?”查普曼问,”坐下呀!”
“咱们喝得太多,你家那抠门老头不乐意啦?”木材场老板眯着眼打趣道。
“比那还差,”年轻厂主慌慌张张地说,“比那还差。”
话音未落,一旁的屋门上就传来嗵、嗵、嗵三声沉重的叩响;年轻人当即浑身一哆嗦,顶着一张视死如归的、解脱般的小脸跑去开门了。一个干巴巴的矮瘦老头儿跨进门来,先瞪了他儿子一眼;目光扫到木料场老板处时,老脸上绽出一个露齿微笑,点了点头;之后嘴角就撇下去,那刻薄的、傲慢的眼神死死地钉在查普曼身上,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个透。
这不是大病初愈的老厂主是谁?查普曼连忙站起身来,先恭喜他康复,又赞美起他家厂房之大、产品之好、他本人之精神矍铄、他儿子之年轻有为,话里话外不忘透露出这合作关系的成功与亲密。老厂主却只盯得他脊背发毛,待他说完才开口:
“看样子,就是您与我儿子签了合同咯?”
“那当然是。”查普曼回答。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这批桌子的成本太高,我们负担不起。这桩合作呢,就只好到此为止喽。您回头找见证人来把合同销了吧。”
这话在查普曼听来,真无异于五雷轰顶!他呆愣愣地瞪着老爷子,老半天才说:“可是,可是——您的担忧我可以理解,可无论是我们还是您儿子,在这件事上都已付出了许多...”
“我知道。哼,可不是许多!都记在工厂的账面上呢。”
“您不用担心成本的事;我们已渡过最难的一关,接下来涌来的订单必会让您大吃一惊的。”
“那么,我问您,这桌子开始售卖多久了呢?”
“令郎给出的样品半个月前到达店里。”
“卖出几张了呢?”
“一位客户在刚上架时便一眼看上,当即买走了,非常喜欢;另一位是颇有名望的议员,是为自家儿子购买的,临走还说要向邻里、同僚推荐一番呢...”
“两张!两张!您信不信,我抡动这老胳膊老腿,打一批白面儿桌子拉到集市上叫卖,都能卖个三五张出去?我的老天!半个月,两张!这生意我干不了,您找别人去吧。”
“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您经营这么多年,总该明白做生意急不得的道理吧。”
“是我讲得还不够清楚么?我说不干就是不干,您还赖在这干吗呢?若是好处不够,已经生产的那一百张破烂儿就当送您了,忙您的去吧!午安!”
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活像打发叫花子,他儿子像个鹌鹑似的窝在一旁,不敢吭声。查普曼只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梗着脖儿向外走去,心想之后再从长计议。他已打算好了:这点屈辱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别把老头儿惹毛了,合作泡不泡汤可不是一句话能说了算的。这种人半辈子都生产一样的东西,自然排斥新事物;只要把书妆桌的优越前景讲解明白,对方的态度定会大变样,谁讨好谁还不一定呢。
第二天他就再次来到家具厂,说是来解除合同,实则拎着精致的礼物,是直奔着老厂主去的哩。他围着人家绕来又转去,老头儿的烟斗还没拿出来,他火柴已经划着了;一句句漂亮话中间不时地提一提他这桌子的设计理念。每过一个钟头,他就掏出怀表发发牢骚,抱怨那见证人怎么还没到,天知道他压根还没联系人家呢!老厂主余怒未消,对他这一张笑脸却不好发火,只好任他跟着。这给了他很大的鼓舞,认定是他所讲的起了作用。第二天他故技重施,趁热打铁,又足足在工厂献了半天殷勤,老头的脸色却不及前一天好了,不到下午就撵他赶紧离开,别在这碍事。他提出继续合作这码事,老头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趾高气昂地走了。他心神不宁地在大街上瞎逛了一下午,感觉事态无可挽回,自己将要坠下万丈深渊似的。当晚他愣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着,很快调整好心态,决定放手一搏。第三天他不得不带见证人去,因为同样的伎俩使不了第三次了。他到工厂时,老厂主、小厂主与木料场老板已在会客室里聊开了。他听见里面觥筹交错、笑声连连,稍稍有了些信心;敲门,说明来意,向老厂主介绍见证人——老头儿只是点了点头,让他们落座。
纸笔都已摆在桌面上了。查普曼却慢吞吞地拿起笔又放下,清了清嗓子,再次问老厂主:
“我得向您确认一下,毕竟此事关乎我们两家的未来发展——您当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愿了么?”
“我说得还不够明白么?您死了这条心吧。”老头子不耐烦地回答。
“那么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查普曼深吸一口气,支支吾吾地说:
“照您这样做,应当算随意毁约,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您该给些补偿...”
“你说什么?”
“我说,您得给点补偿——不是指那一百张书妆桌,当然,那是您分内的,而是最起码应该把约定的第一批生产完...也就是说您至少应该做足两百张桌子,再加上运送的费用,以及因毁约产生的仓储租金...否则,对您这种行径,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向我结识的企业家同僚广而告之...”
话还未说完,老头已暴怒地跳起来:
“你给我滚!你这个蠢货!你这头驴!还规矩呢,不知羞耻的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玩意,你还想威胁我吗?一百张桌子喂不饱你的!我偏就把这合同撕了,你能怎么地吧!有把我烦透了的这两天功夫,不如上木匠铺自己学学打钉子,眼高手低的混帐蛋!圆白菜脑袋!脑壳里塞了刨花的东西,还自称企业家咧!给我滚!”
他抬起脚来去踹查普曼的屁股,后者一扭身躲开了,老头子气得弯着腰大喘起气来,把另外两人吓得够呛。查普曼也上前去扶,立刻又遭了一脚,不得不拔腿就跑,老头子咒骂着在后面追,嘴里仍喊着:“滚,给我滚!”
“爸爸,爸爸!”小厂主大叫着去拉他爹,头上当即挨了一巴掌,立马把嘴闭上了。木料场老板也上来拉人,可惜他早喝得东倒西歪,压根儿使不上力。查普曼就这样给踹出了会客室,愣是一路赶出工厂大门才算完,老厂主还故意当着他的面儿,把那铁栅栏门给锁上了。
“再让我看见你,非叫人来把你打个臭死,”老头警告说,“谁还不认得几个朋友似的!”
说完,他就气哼哼地上楼了。年轻厂主见状,立刻凑到栅栏门一侧,一脸歉疚地对查普曼说:
“真是对不住,我爸爸他就是这脾气,您别往心里去——这事儿怎能闹得这么让人难过呀。不管怎么样,那一百张桌子我都得雇车给你运过去,只是后面的恐怕无能为力啦。唉,可惜这门好生意,恐怕我是没办法跟你们一块走下去了——你们有需要的,一定要找我,我能帮就帮;千万别忘了我这个朋友啊。”
年轻人说着,几乎要抹泪了;查普曼也深受感动,两人隔着栅栏拥抱一下,又聊了几句,楼上就传来老头喊他儿子的声音,查普曼也拍拍方才追逐途中蹭的一身墙灰,怅然若失地回住处去了。
合同的见证人站在一旁,默默地看完这场闹剧,摇了摇头。
“说是圆白菜脑袋,真是有失偏颇啊。”
“怎么讲?”木料场老板迷迷瞪瞪地问。
“圆白菜通常知道自己是圆白菜,” 见证人说,又似乎觉得后半句不太妥,摆摆手咽回肚子里去。
话虽如此说着,这年轻英国脑瓜中的聪明才智,可是货真价实的。刚消沉了不到半天,查普曼就已想明白:只要货物与另一位伙伴还在,事情总归会有办法;再过两天,就遣卡尔把木料场老板请来,又在自己的小会客室里谈笑风生了。有此一遭,他们决定先按兵不动,待手中的一百张书妆桌很快售卖出去,再寻找新的厂商,凭销量来谈价格。谁料一周、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愣是没等来第三个顾客,连先前卖的两件也退了一个。
退货的妇人来势汹汹,连珠炮似地讲:首先,这双层桌面中间的空隙过窄,每次换桌面时,新摇上来的桌板总会将下层的东西推落个干干净净,不知打翻了多少瓶瓶罐罐。她将两层之间的距离调宽,桌下便又没地方放腿,只好抻直了胳膊够着去用。谁知不到两周,桌面之间的连轴又松脱了,上层桌面嘎吱作响、摇摇晃晃,只得靠墙安放;偏那摇杆又需要空间才能转动,因此每切换桌面时,又不得不将桌子搬出来些,换好再推回去。至于立柜太累赘、折叠镜子太沉重等小毛病,更是多得懒得说了。简而言之,单这一张桌子,竟使她折腾来折腾去,天天遭丈夫数落。倘若他们不肯把这玩意退了,她非要在店里闹起来不可。
查普曼赔着笑退给她钱,连声道歉,待人家走后却嗤之以鼻,只觉是她脑子愚笨,使用不周。他围着样桌左看右看,心里仍不踏实,改日便带上礼物前去拜访第二个买桌子的议员,询问使用体验。那位绅士和蔼又热情地引他进屋,来到他儿子的卧房——方方正正的书妆桌摆在地上的一众玩具中央,像被一群矮人拥簇着一样,那小孩正将两层桌面摇得上下翻飞,风车似的呼呼作响呢。
查普曼瞠目结舌地愣在原地,议员笑眯眯地对他讲:这孩子一向喜新厌旧,他曾买过许多昂贵的玩具,最终都在库房里落灰;像这样能使他连玩一个月而不减兴趣的,实在是很久没见过了。即使查普曼不来找他,他也要差人去家具行一趟,再订一张回来存着呢。他当场问查普曼要来记事本,约好送货时间,付了定钱;后者则全程瞪着俩傻眼,直到出门去才回过劲来。
他午饭都没吃,当即马不停蹄地回到店里,派遣卡尔出门进行调研——所谓调研,就是站在店门口拦下些有闲工夫说话的人——问问大众的购买意愿。结果是:卡尔问过的三十个人里,没有一人乐意买台书妆桌回家。其中二十个是种地的、给人做工的,或是拿微薄薪水的小职员,他们只要家里有张桌子就可以,不必将功能分那么讲究;另有两个穿金戴银,家中富裕,有专门的书房甚至化妆间,不需要这两张并作一张的抠搜玩意。剩下八个不穷也不富,单纯认为这设计蠢。查普曼瘫在椅子上,头晕眼花,缓了好一会才爬起来,急忙叫木料场老板前来议事。这位可靠伙伴很快到了,手里还拎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叫他尝尝,对眼前的危机还半点都没觉察呢。
“出毛病啦,”查普曼叫道,“出大毛病啦!”
两人先凑在样桌前研究半天,搬着椅子来回试验——说起来,这还是他俩头一回坐在自己造的桌子跟前呢——得出结论:书妆桌的设计确实从最开始就有大问题。他们怪起家具厂这所谓新技术,怪生产工艺太差,又怪年轻厂主对工人的设计成果未加筛选,毕竟他干这一行,对不合理的图纸理应能够甄别——所有人中,只有他们俩自个儿没有问题。至于市场定位上的失误,两人苦闷地喝起酒来,期间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查普曼的手指不住地敲起桌面,嘴里不时发出烦恼的啧啧声,像是陷入沉思;木料场老板则一口一口抿着酒,期望他在迷糊之前想出什么来。这使查普曼不禁生出些不满,毕竟除去“书妆桌”这无关紧要的名字外,那颗愚钝的木料脑袋可再没出过能用的主意。红酒喝完,很快到了晚餐时间,他们出门吃饭,又去了签合同那天的饭店。这天是休息日,周围用餐的客人多是一对对夫妇与订婚情侣,街上也有许多男女一起出游,有的亲密无比、腻腻歪歪,有的缺乏激情,看着像是两个异性熟人碰巧搭在一块儿了似的。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天,查普曼望着这些成双成对的人们,突然一激灵,两眼放光,将刀叉往桌上一撂,拿起外衣就叫侍者结账。
“什么事儿呀?着什么急?”木料场老板惊诧地问。
“您慢慢吃吧!”查普曼激动地穿上外套,转眼已快走到门口了,“我知道这困局该怎样解了——真是天才的主意——您等着吧!明天您就会知道,我们面对的是怎样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他一路急走回店里,交代卡尔今日不用锁门,紧接着把自己关进办公室,点起煤气灯,在屋里不住地转着圈,时而写写画画,完善起自己的构思。卡尔第二天一早来到店里,惊讶地发现雇主一夜未睡,却比前一天还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态度比以往和善许多,嘴角挂着压不下的微笑。他再次差遣卡尔叫木料场老板过来,他自己则搬来记账用的小黑板,搁在会客室里。他的合作伙伴刚踏进门,他就一跃而起,迫不及待地问他:
“您还记得城中心那家家具店吗?”
“当然记得,他们的高档木材也是从我这拿的货呐。”
“那正好!”他清了清嗓子:“您看——”
“昨天晚餐时,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饭店里用餐的,以及街上路过的夫妻里,往往是穿着朴素的更亲密;凡是丈夫挂着金表链、妻子撑着丝缎阳伞的,反而生分得像陌生人似的。这是上流社会长久以来的一大弊病,即:权力与地位越是高涨,丈夫回家的时间就越少,也越不乐意看见妻子的脸。上到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当然,这在我们英国更知名——下到昨天坐我们邻桌的夫妻,都不过是这么回事儿。从古至今,贵族女子都在哀怨丈夫与自己生分,我却从中看到:那生疏了的距离刚刚好能摆一张桌子在里头!”
他在黑板上画起小草图来。首先,要舍弃掉鸡肋的双层桌面,拆下其中一张桌板,并为一张能供两人同时阅读的书桌;折叠镜仍保留在女人那侧,于此同时,增加专门的书箱与化妆品收纳柜。只要在丈夫阅读的时间里,妻子也能够加入其中,他说,对于男人来讲,将会感到一种被理解、被陪伴的温情与自豪,对女人而言也创造了共处的机会;对我们而言,则解决了定价不上不下的问题:改版之后,不卖泥腿子,只卖有钱人。如能加入足够多的高档设计,辅以书妆桌优雅、方正的外观,再将“男女主人共处”这一概念全力推向上流社会,能够创造的效益简直不可想象。
木料场老板先是听得目瞪口呆,又直拍大腿,连声称妙,就差蹦起来了。两人信心高涨,再次觉得超过城中心的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就这么干,他们说,我有直觉,这事儿一定能成!唉,多天才的想法!可惜那老头子,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他拒之门外的可是真金白银呐!两位伙伴就这新方案详尽讨论一下午,决定改变策略,按俗话说:“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该把合作的希望都牵在一家工厂上,而应当广泛地拉人入伙,你出一点、我出一点,更高效也更保险。说干就干,他们回去各自准备礼物,翻阅自己的人脉联系册去了。
一周后,他们如约碰面,展示自己取得的成果。木料场老板带查普曼来到城中心,就在那家奢侈家具行的后身儿,竟藏了一家小小的木匠铺,铺面看起来已有年头,满地满桌都是工具、零件和锯下来的木屑。两个学徒穿着旧围裙,忙得热火朝天,细看却也井然有序,一个刨桌面、一个修椅腿,没人搞错什么东西。木料场老板讲:这位木匠虽不太有名,手艺却是一等一的好;外面那家店的家具,每被客人送回来修的时候,店老板收着高昂的维修费用,实际上扭头就把那些鎏着金、浮雕着飞禽走兽的沙发啊床头啊送到这家小店来,只需拿出比寻常修理多一点的钱,就能修得妥妥当当,珠子都不会掉一颗。
两人说话的当儿,木匠本人也从屋里出来了。他拍一拍满手的木屑,又在围裙上擦了擦,才走上前来,和查普曼实实在在地握了一下手。
“您好,”他问候道,“霍兹科普夫先生已向我介绍过您,呃...”之后却不知该说什么,眼神一个劲儿地往木料场老板那边撇。
“他一向话少,人却是一等一的靠谱。要不是我俩的父亲交好,我可请不动他呢。”木料场老板说,一边拍着木匠的肩膀,吓得后者浑身一震。
他们一块儿参观了木匠铺——一到这些工艺啊、样品啊,木匠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这件儿是哪位巨富委托制造的仿品,那件儿是新学来的榫卯样式,适宜平价家具,又轻又牢固——两人边听边看,为其精巧而啧啧称奇,又坐下谈了些具体事项,很快敲定:一百张书妆桌都拉来由木匠改造,仍是不收费用,待销售之后分成——最后这点自然是看在木料场老板的面子上谈成的。两人拉着木匠吃了午饭,各自回去歇息了一中午,很快就到查普曼露一手的时候了。
他带着木料场老板来到店里,刚跨过家具行的门槛,就已听见楼上的喧哗大笑声。待他打开会客室的门——嗬!里头竟已满当当地全是人,个个儿穿着体面、面色红润,见他们来了,纷纷起来迎接。查普曼来到他们中间,跟这个握手,向那个寒暄,跟条鱼扎进水里似的,游刃有余地一头扎进这笑声和问候声的湖泊里去了。
屋内的先生们,自然各个都有响亮的大名;可惜查普曼先生这脑子,唉,哪儿都灵光,唯独记不住这许多又长又怪的德语姓氏,只好照旧按行业来称呼。在场的有:皮革厂老板;珠宝店老板;绸布行老板;微缩陶瓷画老板;灯具老板以及各行各业的其他若干企业家们。他们应查普曼的邀请齐聚一堂,要听听这到底是怎样一门生意。
查普曼早已把之前的构思整理成文,打磨出一套激昂又流畅的说辞。他使唤卡尔搬来小黑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上流社会自古以来的一大弊病——...有钱丈夫与哀怨妻子...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要向上流社会贩卖这一概念:男女主人共处——顺便向各位初次前来的企业家介绍一下书妆桌沿用至今的设计理念:优雅新潮的直角、漂亮的原木色泽...超越城中心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
台下鸦雀无声;许多人都皱起眉头沉思着,这不由得使两个伙伴心中忐忑。屋那头却突然传来一声喝彩:
“好啊,讲得太好了!先生们,我可以确信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企划,因为查普曼先生所说的确是上流社会的一大事实——以我为例,我自己就常遭到妻子这种抱怨——观察如此细致的人,我认为,想出的点子也是不会差的。”
说话的是绸布行老板,他鼓掌时,有意把戴着宝石戒指的那只手放在上头,这使得坐在一旁的珠宝店老板瞥了它一眼,圆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屋里因那发言而爆发出一阵哄笑,气氛热络起来,于是他也跟着鼓起掌,问查普曼是否打算在桌上镶嵌珠宝。
“是的,那正是我邀请您过来的原因。谁不知道您对珍珠宝石的卓越品味呢?”查普曼说。他骄傲地向人介绍起这位朋友:这是省内最好的珠宝商,供应的珠宝品质极高、光彩熠熠,有那么几颗甚至镶在普鲁士国王的冠冕上呢。坐在周围的几位老板连忙起来和人家握手,称赞起他胸前那枚闪烁着火彩的欧珀胸针。珠宝店老板一一恭维回去,这样你夸夸我、我夸夸你,再有查普曼回旋其中,会客室里很快掀起一波波夸赞的浪潮,企业家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共处一室的竟是如此显赫的行业先锋们,虽从刚到时的闲聊就可窥见一点,但还是要详细了解后才知晓各自的厉害啊。
他们终于等到一个十足配得上自己身份的聚会,感到弥足珍贵,连带着对攒局的人和他的企划也多了些敬意,一边喝着木料场老板带来的酒,一边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书妆桌各个部分的设计。灯具老板认为,桌上可以固定两只煤油灯用于照明,外观设计成与桌子配套的样式,直接由他供货。查普曼刚把这主意记在本上,卖软垫和各类儿童用品的老板又提出,既然要创造夫妻空间,自然也该有孩子的位置——建议在桌旁安装一套可替换的儿童桌椅,分为从婴儿到半大小孩的各个型号,每一年龄段搭配不同文具配件。查普曼一拍大腿,认为这是个绝妙的点子,并补充:应当按男孩女孩分不同款式,男孩大气、女孩精致,那些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的家庭就会购买两张,带来双倍利润。大家点头称是;皮革厂老板,此前一直坐在会客室那头冷眼旁观,这会儿突然开口道:
“各位的思路都是对的,很有创意——但是,在我看来,当下的设计仍有一个点可以提升。”
“您请讲。”查普曼连忙说。
这位精明体面的中年人慢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问他:
“就说与桌子配套的座椅吧。如果单卖的话,一把打算卖多少钱呢?”
“三个金路易。”
“太便宜。”
“太便宜?”
“据我所知,城中心那家家具店里最普通的皮面座椅,都要七个金路易一把。下面说的这些都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最好认真听:只要是卖给有钱人的东西,就应该把派头和面子搞起来——三个金路易,啧啧。年轻人有创立家业的勇气,还是值得嘉奖的;只是要学习的还很多呐。以这桌子的尺寸,我看只能搁在客厅——如此,就更要无比气派,贵族人家才乐意买。我供给出这么多优质皮革,往往是最昂贵的那些卖得比中等价格的要好,同样的道理。记住了:要贵就该贵得彻彻底底才对。”
这一席话真令人茅塞顿开!查普曼眼前一亮,立刻邀请人家合伙,皮革厂老板却摆了摆手,说要再考虑考虑。他生性多疑,对这门生意的效益还有待观察。方才因担心成本而没能开口的老板们却一窝蜂地涌上来了,这个说自家能供应最美、最精细的陶瓷微雕画,那个说能为座椅与桌头绷上从中国海运而来的昂贵丝绸。不过两个钟头,这世上最庞大、最气派的桌子就已初具雏形,配备下午茶小边桌和镶金茶具,甚至附赠一瓶香水,用以增添优雅的檀香气味。一群人将酒杯碰了又碰,木料场老板又提出要带各位看看木匠铺,见一见本城最踏实的手艺人,金点子未来的实现者。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家具行出发,个个挺着胸脯、腆着肚皮,像一片满面红光的云似的飘到木匠铺去了,把狭小的店面挤得立不下一根桌腿,给木匠吓了个够呛。这可怜人局促地让人拍着肩膀,听着一句又一句的称赞与玩笑话,介绍样品时声音都哆嗦。最后一位老板的身影刚消失在拐角处,他就叫学徒闭店谢客,连今天剩下的几件活儿都不干了。
可怜的木匠尚不知道,他的清静日子已经到头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查普曼只忙三件事:拎着礼物到其他企业家的会客室里去;派卡尔邀请其他企业家到他的会客室里来;去木匠铺。他拜访的那些人,凡是初次认识的,他就把那套构思再讲一遍:贵族的弊病——贩卖概念给上流社会——优雅的直角——简而言之:成为龙头企业家指日可待。书妆桌的企划很快名震全城,企业家们口耳相传,查普曼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有即将花钱的顾客不知道。对于那些已经认识的企业家,他则以联络感情为主,今天送点茶叶,明天带一盒昂贵点心,几颗脑瓜凑在一起互相吹捧一番,离开时彼此都对这桩合作更满意。就连谨慎的皮革厂老板,在这样的攻势下也渐渐改变了主意——毕竟查普曼总是一副求知好学的态度,使他终于能履行梦寐以求的、教育年轻人的职责;并且脑子灵活,两人常常想到一块儿去。他终于同意入伙,只先出几块皮料用于打样,查普曼便照常马不停蹄地带着皮子往木匠铺去了。
这段时间,他的记录本上每多出一个新伙伴,木匠铺就要接待至少三次来访:一次是查普曼带新认识的老板来参观;一次是卡尔送来清单,告知需要添加的新功能、新配饰;一次是查普曼亲自过来验收成果。除此之外,每隔几天,查普曼又会带一众老板前来游览一通,对已经改好的书妆桌指手画脚地提些新意见。每一处改动都将要复刻到一百张桌子上去,他们说,因此必须格外审慎,严加筛选。有时,刚造好的马上又要拆掉;过上几天,补钉孔的木膏都干透了,又通知要重新装上。木匠被烦扰得苦不堪言,原先的工作全部抛下,一天到晚除折腾书妆桌外再干不了别的事。他曾就若干不合理的结构提过意见,却都被查普曼委婉地拒绝,要么就是表面上尊重他的意见,过了三天又来问他能不能做。后者打心眼里觉得,一个敲钉子、切木板的人懂什么生意呢?他对结构啊、工艺啊虽不太了解,但他知道:这桌上无论砍掉哪一部分,都代表一位合作伙伴的退出,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当木匠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请辞,说自己干不了这活儿——第二天,木料场老板便敲起他的店门。这大老粗回来前正拉着绸布行老板、珠宝店老板四处游玩,到铺子里时还穿着乡下度假时的衣服,一见到木匠就热情地上前拥抱,又是回想两人小时候,又是抹着眼泪追忆木匠的父亲——当天下午,查普曼就又遣卡尔送来修改清单,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很快,新版书妆桌就已初具规模,体量庞大,足以占据任何一家贵族客厅的正中央。它也十足配得那位置,处处都是最好的用料,贝母拉手、描金浮雕,奢侈的皮革软垫与丝绸饰面,方方正正的桌面、书箱、桌腿、化妆品收纳柜与旁边的下午茶桌、儿童边桌都饰以镶嵌珍珠的真金包角,在那化妆镜的最顶端还嵌着一幅无比精巧、栩栩如生的陶瓷微雕画,可以按客户需求来定制。自从有了它,查普曼每次来木匠门前,都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先在城中心家具店门口驻足一阵,细细端详橱窗里的陈设;再来到木匠铺的院子里,把书妆桌仔细看上一看;脸上挂起轻蔑又自豪的微笑,然后才进屋找木匠议事。这天,他照常走进院来,却猛地跳起,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草草冲屋里招呼一声,就一溜烟地跑回去了。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木匠铺,身后的卡尔搬着一箱茶叶。“这说来话长,”他神秘兮兮地对木匠说,“您只要把箱子改成能塞进立柜的尺寸就可以了。”
原来,托查普曼这张嘴的福,除去部分必要的零件与工艺是由他自己垫钱外,参与合伙的老板大多是与先前一样,只供货不结款,后面再来分成。他昨日动笔一算,这才发现:留给他与木料场老板的竟已所剩不多了。为此他火速联系了一位熟识的茶叶商,凭他那套理论拿下优惠的价格,将一箱茶叶作为桌子的附加品——反正桌上本就有下午茶的全套装备。凭这一点,价格还能够再往上调动不少,与茶叶成本之间的差额自然是由两人净赚。并且,有了这一招后,再拉多少人来合伙也不怕了。
如此,万事大吉;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产品,定要让人们啧啧惊叹,称奇道绝。新的巨幅海报与传单很快由人画好、印好,交由卡尔进行宣传工作。这小伙近几个月总被他差遣来、差遣去,来来回回地喊人传信,每天要为店铺开门、锁门、清点、算账,做日常打扫,有时还要随他拜访客户撑场面;现在又多了一桩差事:出门去贴海报、发传单。从此,每到烈阳正盛的中午时分,桥边、路灯下总能看见他递给人单子的身影。这样发了一星期,新款书妆桌的第一张订单仍未到来。查普曼于是气势汹汹地责问他:为什么不在人最多的下午出门?
“因为下午您会给我别的活儿。”卡尔回答。查普曼哑口无言,从此只好专门空出他的下午,让他带着传单到最繁华的街道去。又过了一周,销量仍是可怜的零蛋;查普曼路过中央大街的时候,看见卡尔在屋檐底下傻站着,只一个劲儿地往外伸出捏着传单的手,连推销语都不会说。他耐着性子教他,说了几句漂亮话做示范——第二天推销语是有了,来回来去不过他昨天讲的那几句,且记得颠三倒四的。查普曼勃然大怒,当即着手要招伶俐的伙计,看见人家要的工资,又心疼地捂紧了钱袋,只好摆摆手让卡尔接着干去了。
“都是宣发不力,可惜,唉,这年头机灵点的伙计可真难招啊!”他展示第一个月的销量时,唉声叹气地对企业家们说。
在座的老板们顿了一顿;随后,其中几位带头表示谅解。毕竟,谁手底下没几个笨员工呢?做事既要合老板心意,又要能为老板赚到钱,这两点要同时做到,不知有什么难的。大家纷纷附和,屋里的气氛却还是沉闷无比,仿佛已投入的所有成本正化作一块巨石悬在他们头上。直到绸布行老板说:要知道,城中心家具店都要半个月才开张一次——如此高贵而富有品味的大家伙,起初顾客少也是难免的事——并举杯吹嘘起自己的经历,关于高端客户如何难缠,一旦走了运,订单又是怎样如流水——查普曼又立刻接上:正是如此,新产品的头三件可是最难卖的啊!皮革厂老板之前说得对,只要品质过硬,销路一定是不用愁的;紧张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刚一个月呢,老板们一边碰杯一边说,一个月能看得出什么!做生意急不得呀。
话虽如此,当第二个没有销量的月份到来时,企业家们还是决心不再坐以待毙,焦急地寻思起办法来。既然有城中心家具店这一奢侈家具的典范,那么书妆桌所遇见的挫折就不能归于太贵、太上流,只可能是不够贴心、不够新颖。于是,这个说要给座椅增加多种可替换的垫子,因为城中心家具店有一款椅子就是如此,很受上流社会欢迎;那个说要增加一台留声机,附带用于安放它的小几;这种精巧机械刚在大洋彼岸发明出来,迟早走进千家万户,深受富有音乐品味的贵族喜爱...这两样都加上后,查普曼侧的利润再次变得微薄,他于是故技重施,谈来一位肉铺老板,为书妆桌附带上每月定额的香肠配送服务——毕竟在普鲁士,即便是富贵人家也要吃香肠的。这会儿室内养猫渐成潮流,他们又在桌旁增加了猫窝、猫食盆与猫水盆。对此,查普曼甚至想按公猫与母猫分不同款;可惜生产养猫用具的老板不愿与他赊账,便只好作罢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设计上的新点子也像蘑菇似的一个个往外冒;有趣的是,卖不出货的时间越长,老板们提出的主意就越天马行空,一个赛一个有创意,一个比一个有野心,好像他们正在规划的已不是什么凡间事物,而是影响地球运转的伟大构想;好像所有人都在为同一个玩意儿出主意,却不想看见它真正上市的那一天似的。到后来,点子的价值已由谈论它时所带来的乐趣与满足来决定了,即:能够换来多少吹捧;聊起它时大家怎样亢奋,脸有多红,喝了几杯酒。只可怜了两位干活的人,每冒出一个新点子,木匠就又少不了一通敲敲打打;待他改完,卡尔又要抽空把这一新卖点仔细抄写在几百张传单上,拿去大街上分发。每次卡尔来木匠铺传信,两人对上眼神,都要吓上一跳:好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已经要被日复一日无意义的、不适合的劳作磨灭掉生活的希望啦。
“您得告诉我,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有天,木匠终于忍不住了,拉住查普曼说。
“您为什么这样问?”查普曼诧异地说,“我们不是在做合伙生意吗?再说了,最近要改动的不是比先前少很多了吗?”
木匠一下子给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他是个手艺人,可也隐隐觉察出来:这样一款桌子是无论如何也卖不出去的。许多愚蠢的设计,他制作之前就已告知他们不可行,仍要装了又拆、拆了又装,专业的建议却一律不采纳。对他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折磨;它们就像摩擦麻绳的岩石一样,快要把他磨断了。他已经难以休息,连做梦都是在拆拆改改。可惜他这张笨嘴,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讲,只好涨红了脸,挤出些身体不适、要回乡修养之类的借口来。简而言之,他说,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不干,以及能不能先结出工钱...
查普曼板起脸来,先教给他做生意不能半途而废、随意毁约的道理,并搬出老厂主来当负面例子——见木匠不敢抬头了,又缓和下来,说等这一批修改告一段落再说。
“我们也不是强求的人,不会让您白干活的,”他说,“但是您要理解,这年头大家都不好过;您现在走呢,也给我们带来很大麻烦。——没准等您改完了,我们的资金流动起来,还能照说定的给您分成呢。”
木匠只能点头答应,回到拆拆装装的日常里去。过了两个月,查普曼终于宣称:书妆桌的改版已取得阶段性成就,邀请大家前去观摩。当企业家们再次像片云一样,腆着肚皮、说说笑笑地飘到木匠铺时,眼前的景象真叫所有人大吃一惊!一张庞然巨物矗立在院里,堪比一座金碧辉煌的奥林匹斯山,宙斯带着他的所有孩子住在上面都嫌宽敞;其上设施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可以说,包揽了一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只可惜缺了恭桶和厨房。在这张桌子容纳之下的两个大人和一两个小孩,能读书、能化妆、能玩耍、能抚摸爱猫,天黑了可以点起煤油灯,累了可以将座椅放倒休息,饿了可以使用镶金餐具吃蛋糕,渴了可以为自己泡上一壶红茶,连烧水用的小茶炉都已配齐了。拉开立柜,里面更是琳琅满目:香水、茶叶、香肠、书籍、蜡烛、灯油,折叠镜子,替换用的坐垫、备用零件,随时能够拆装的隔板、拉杆以及一干各种事物,整整齐齐地列在柜子里向它们的主人问好呢。是的,这一产品不仅功能繁多,其自身也解决了自己的许多问题:例如,那过于繁杂的配件和赠品刚刚好装满其自身的收纳,不必占用主人家的库房;桌边的猫食如果散发出腥气,刚好能用上附送的香水...
眼前这座壮丽的景观,就概念而言,已完美无缺了。若使用得当,它不仅能使它的男女主人共处,还能使丈夫在一整天里都找不到离开的理由。木匠紧张兮兮地站在一旁,见老板们对它叹为观止,啧啧称奇,暗暗松了口气。两个月来,他还能继续活着,全凭对自由的向往;这会儿,他已一天都忍不了了。他捏着手里的榔头柄,眼睛一个劲地瞟查普曼,意思是:既然大家都满意,那我可以撤了吧。
谁料查普曼却转过身向老板们那边,说:
“诸位先生——我们应当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因此,我想请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请畅所欲言;毕竟,像诸位这样的人物,现场听取您们意见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啊。”
话音刚落,场上顿时一片寂静,老板们当真摸着下巴思考起来,这使木匠感到一阵绝望。
“我觉得,”灯具老板说,“我就是觉得——桌子底下还有点单调。”
“我懂您的意思!”绸布行老板一跃而起:“若是在桌面底下绷上绸布,那么当主人弯下身去捡东西时,一抬头也能赏心悦目——这样改不需要拆桌腿吧?”他问木匠。
木匠的喉咙滚了滚,回答:
“要拆。”
“这么麻烦!那能改吗?”
他真想说不能;可他这手艺人的本能快过脑子,“能改”两个字稍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了。
“啊,既然如此,”木料场老板说,“我早看这桌腿有点长;这能顺带锯一锯吧。”
“...能...”
“那不如一起把包角换了。”珠宝店老板说,“从我的审美来看,包角用的金材略有一点——一点点——金黄了;当然,纯金是档次的体现,但过度的金黄色已经掩盖了珍珠的色泽...”
“这么说的话,陶瓷微雕画的镶边我倒嫌不够金黄呢。”
“那么就辛苦您换一下吧,施莱纳先生——过几天我叫人把重新打好的金材给您送来。”
木匠没有回话。他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半天才缓过劲来,求助似地看向查普曼。
“查普曼先生...”他哆哆嗦嗦地小声说,“您说好...”
“我曾说好待桌子销售出去,给施莱纳先生高于一般比例的分成;现在看来,先生们,确实是值得的。他是我们当中最辛苦的,虽不太跟得上时代,可就以方才那些好想法为例,若不是有他,还有谁能如此及时地让我们看到成果呢?”查普曼凑过来,一把搭上木匠的肩膀,“还有哪位藏着宝贵的建议,不愿让我们知道呀?”
“我有一个,”一直没说话的皮革厂老板突然开口道,“但它太新潮,只怕在座的各位难以接受。”
“瞧您说的——您虽然比我们更有经验,可创意也一点没少;您的新潮点子,我们都已受教过许多了。您直说吧。”
“这是一个概念上的想法。”皮革厂老板说。查普曼感到手臂底下木匠的身子一震。
“您起初的概念,叫什么来着?男女主人共处——在我看来——其实有点小了。不敢构想,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之一——在现在这一场合来看,更适合的概念不如叫:构建舒适温馨的家庭空间...”
“您的意思是,将感情价值扩大化,而把全家人都囊括在概念之中?真不愧是您啊,这图景真比原先大多了!”
“那是当然;产品上的改动我看不用太大,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好好商讨一番。首先,整体形状上需要变化...”
“啊...啊...”木匠瞪大了眼睛。
“哈!我有想法!”绸布行老板说,“既然是舒适空间,那么现在的长条形桌面可没半点空间的样子,要我看,应该改成更能将人围在里面的...”
“圆形或U形,我看合适。”珠宝行老板说。
“那岂不是相当于重做么?”
“送您一句老话,我们共勉:推翻重来才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啊,霍兹科普夫先生。”
“我觉得方才两位说的有道理;在我看来,这样的形状与原先的直角设计也不冲突,甚至能营造更加新潮的效果;但是,我还有一个新想法——”
“啊!”木匠大叫一声。
“配合新的桌面设计,将立柜改为圆弧形...”
“这样看,我有些玫瑰切割的宝石,大概正搭配;改天和金材一起送来吧。”
“...还有座椅...”
“...属于儿童的空间应当做得更宽敞,大多数富贵人家可不止一个孩子呢!至于猫窝...”
“我看要在游戏空间上做一些革新...”
“大人的娱乐设施还一件没有呢!”
“都很好,都很好,先生们——我全都记下了;虽然已说过许多遍,我还是要感叹:与诸位合作实在是荣幸啊!改日我就遣人把新的设计图送到各位府上,很快可以打造新的样品...”
“...您觉得怎么样?”查普曼这才想起这些好主意的实施者就站在他身边,扭过头来问道。
木匠——他把手中的榔头猛地往桌上一撂,发出一声惊人的巨响;往上看,那张脸已皱缩在一起,像一只干瘪了的酸橘子。他痛苦地双手捂脸,发出些尖锐的嘶嘶声,又突然松开,脚嗵嗵地跺了几下地,终于伸开双臂,大叫着奔出门去。老板们呆愣愣地看着他沿着中央大街奔跑,奔向城门外的旷野,身影在金色的麦田中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地平线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人!他就这脾气,大家别往心里去。”约摸过了半分钟,木料场老板终于开口道。
老板们哄笑起来。
“说起来,有家新来的木匠与我是故交,改天向诸位介绍一下啊。”珠宝店老板说。
他们再次聊得火热,又像云一样成群结队地飘出木匠铺,说说笑笑地去订好的饭店了。
一个星期后,企业家们挤在查普曼的会客室里,一个个面色凝重、一言不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小小的单据。
施莱纳木匠铺——抬头上写着。那是木匠的学徒刚送来的。既然他们的师傅已经发疯失踪了,合约自然也失效——那小伙说——那么,先前那么多工时应当按正常工钱来算。这账单一式两份,且已移交市政盖过章,无论如何是抵赖不了的。他将纸撂在桌上就走了,留老板们望着那一长串数字发呆,谁也不说话。屋里静寂了十分钟光景,又有人来敲门了。查普曼强颜欢笑,引进来一位戴着袖章、留八字胡的体面先生。
那人昂首阔步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主位上。“上午好——都是老熟人呀。”他面带微笑环顾四周,说。
“想必在场诸位都认得我,那么我便有话直说了——我们城里近日有项生意企划很出名;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尤其要做奢侈家具,说白一点,多赚富人的钱,这更是有利于我们市的整体商业发展...市长很重视...政策也支持...诸位都是有经验的生意人了,我想问问诸位,对奢侈品相关的税收条例,可曾有所了解吗?”
“我有了解。”珠宝店老板说。
“您不了解。”那人说。
他洋洋洒洒地解释了很多——本市法律规定,奢侈品的价格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要收取高额税款,其比例高得令人咋舌,无论是多好的一门生意,恐怕都要赔上全部利润——从未有人见过这一法条,也没有人听说过,但它确实存在,其效用的唯一证明是那只袖章,或者市长的私人印章也可以——简而言之,只需要一盖、一划,它也可以不存在,不过嘛,那就需要一点额外的东西...
那人说完,笑眯眯地走了,临走颇有礼貌地向屋里的人告别,却没人有心思回应他。老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片刻之后,皮革厂老板突然拍案而起,骂道:
“有件事我思量已久,还是决定向诸位讲一讲——那就是:你们这些人里,没一个人给我应有的尊重——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了了!首先是霍兹科普夫先生,每次倒酒您都将我的杯子倒满,没有人教过您那是不合礼仪的吗?再以及,查普曼先生——毋庸置疑的是,我是在场的企业家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您每次都安排我坐在现在这座位,让太阳晃着眼睛,是何居心呢?更别说坐在我旁边这两位,一直是挤来挤去——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愿和一群没有礼貌的人合作——再见!我再也不愿呼吸这里的空气了,我要到懂得尊重人的地方去。”
他大发一通脾气,垮着脸走了。其他老板见状,也纷纷找起借口来,这个突然想起有约要赴,那个托辞说腰疼。到最后,屋里只剩下查普曼与木料场老板。两人大眼瞪着小眼,查普曼颇为感动地去拍好朋友的肩膀,却没有回应,只听见一阵鼾声。原来这人是喝得太多,睁着眼睛睡着了。
查普曼愣在原地,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卡尔冷不丁地出现在身后,把一张纸递给他。那是又一张账单——他从英国带来的财产早已花完,送礼物、垫付材料与工艺的钱财都是从银行贷的,人家正催他还钱哩。
他突然怒上心头,一把将账单撕成两半,连着小伙一起推出门去。“滚!”他骂道,“蠢货,瘟东西,别再让我看见你!”
他这才发现,卡尔身上已背着行囊了。小伙子麻利地下楼,一溜烟地关门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你就是这样从他那儿辞职的?哈!可惜这蠢货,还做着发财梦呢!”
“就是这样。反正他现在跟我没关系了。”
“说起来,我父亲从事家具行业,倒知道一点后面的事。”
“怎么讲?”
“他们这生意,据说是继续做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张桌子搁在木匠那,不用可惜...起初是单拆出立柜来卖,只是既不好看,也没特色,干脆全部拆光,重新利用木料。钱是一点也没有了,成本也一缩再缩;他们老板来拜访我父亲时,说是一个铜币也出不来,还仍然把那设计理念挂在嘴边,什么优雅的直角,什么收纳...”
“最后做成了什么呢?”
“抽屉。”
“抽屉?”
“最普通的抽屉,原木色的。仍卖不出去,谁家还缺抽屉啊。据说后来很快倒闭,回伦敦去了。”
“就这么完了?”
“就这么完了。”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包含部分未提及的oc设定,按照独立故事看也ok!】
今年年初,我到柏林出差,顺便造访一位旧相识: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伯爵,即已故的冯·埃格洛夫斯坦将军的独子。此前的行程安排得过于紧凑,一路上已许久未修整过仪容,因此我打定主意,到柏林后先找一家理发店,叫人打理一下头发和胡须,接着再挨个去见该见的人,处理些应尽的事务。
我在旅馆旁就近选了一家发廊,装修典雅,招牌簇新。正因如此,当我走进其中,发现店内一个顾客也没有时,也没觉得太意外。“我虽然刚开店,还没积攒起什么名声,可已经实打实地练了很多年手艺,请您试试吧!”那理发师招呼我。
我告诉他:要将发尾修短些,两侧鬓边的头发也削薄一点。此外,还要把胡须修剪整齐。他连连答应,殷勤地替我摘下眼罩,又打好洗头的温水。待我湿着头发落座后,他问我:“您的头发要剪到多长呢?”
“衣领以上。”我说。
“要留那么长呀?”理发师说,“现在不是流行短发么?到耳朵上方那种。干净利落,衬得您更有男子气概。”
我懒得与他解释,便说:“我习惯留更长的头发。”
类似的问题他又问了两到三遍,我已心有不耐,好在他开始工作后还算安静。他手持木梳和剪刀在我脑后忙活,我也放松下来,心中思索起其他事。他剪得很慢,半天都没有什么变化。如此过了一阵,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文员打扮的年轻人跨步进来,上下端详了我几眼,叫道:“冯·阿森海姆先生!”
“您有什么事吗?”我问。
“您的助手说您在这里。约阿希姆先生叫我来找您,来取——呃,票据,还有某某清单,某某文书,很多东西——他临时有急事,过一会就得赶去码头,非得把这些带到船上不可。”
约阿希姆是我在柏林的代理人,此次出差原本也是要来与他处理工作的。“请您回到旅馆,再去找我的助手,”我说,“就说是我允许的,要看文件。他知道放在哪里。”
小伙子点点头,一溜烟地跑走了。与此同时,理发师终于挪了位置,开始修剪我的鬓角。他将头发分成很多小绺,对着发尾挑挑拣拣地修剪着,像修剪盆栽似的,不断有碎发落下来。好像足够短了,何时打薄呢?在我发问之前,年轻人就已再次推门而入。“有张票据找不到,冯·阿森海姆先生,”他说,“抱歉再次打扰,可您的助手也忘了搁在哪儿...”
我告诉他票据的位置,他很快又回来,说另一份文件不见踪影,文书缺少印章,等等等等...我只好叫他稍等片刻,等我理完发再带他取,毕竟现在这副模样实在出不得门。他在沙发上等着,焦躁不安地看着怀表,过一会便说来不及了,跳起来又要往旅馆去。我干脆叫他拿来纸笔,把每件东西的所在都写给他,让他照着去找。——“您头发真多呀!”理发师这时冷不丁地说,他手持推剪,不知道正在忙什么——待到年轻人胁下夹着所需的所有文件向我道谢,理发师这边也已经大功告成。他用皮带打磨着修面用的刀片,好像不太敢看我的眼睛。
我望向镜子。首先,胡须的形状很不对劲,比我原有的要窄很多。我向他借来木梳,将头发像往常一样梳背过去,问题更大了。如他所说,我的头发的确长得过于茂密,与此同时,又被他剪得太短。如今,它完全炸开了。发丝堆积在耳朵后面,经他修剪变得极其圆润,活像半朵蒲公英。
我没有生气。发火是不必要的。我指着鬓角对他说:“这里麻烦再削薄些。”
他拿来剪刀,结果只是不断将轮廓修得更规整,换言之,更圆。“我的意思是,从里面打薄掉一部分头发,做不到吗?”我说。
“没办法修,已经没办法了,太短了...倒也可以修,但那就不是同一个发型了。”理发师颤颤巍巍地答。
我干脆自己从桌上拿来打薄用的剪刀,对准鬓角就是两下。的确好了点,但我也很快明白:再修下去,就会变成他说的所谓“流行短发”,不仅不适合我,在再度留长的过程中也迟早会长成现在这样,倒不如保持原状划算些。
“打上发蜡就好了,”理发师在一旁不住地嘟哝着,“您这个发型太少见,我没剪过这种...您的头发太多,发质也不一样...现在都流行短发...等我为您再为您修修胡子,我已经想好怎么改了...最后再打上发蜡,效果您到时候再瞧...”
我烦得要命,只想快走,最终只能给他一半工钱了事。我将帽檐下压,遮住上半张脸与蓬乱的头发,到日用品店去买了一罐发油,还有女人画眉用的色粉和眉刷。回到旅店,我的第一件事便是对着镜子,将胡子全部刮干净。这张脸上一次全露出来已是三五年前的事,我望着它,竟感到不太习惯。所幸约阿希姆不在,好几样事务都办不成,我也至少有两三天的功夫不必见人,足使胡茬重新长出来。倘若颜色不够深,涂一点色粉便是,我曾见妻子用过这种东西。至于发油,果不其然,我将旅途中原本带的一小罐全部用完了,也没能将膨胀的鬓角收进去。镜子里的那个图形,围在我脑袋上半圈的那团深棕色的物体,令我不断想起各式各样的比喻:扫帚,圆形毛刷,皮球,中国式的丝绸圆扇,某位动植物爱好者曾向我介绍过的、澳洲一种会开伞的蜥蜴。当我把眼罩戴上,看着就像是一位不修边幅的年轻海盗。此人的理发技术还不如军中的勤务兵,越细看问题就越多,我从看得见的那一侧转过身去,才发现后脑勺也鼓鼓囊囊,好似蘑菇的伞盖。更多的发油只能使它板结,造出许多张牙舞爪的尖端,而不能让它服帖。再折腾下去,等我回到家时,赫密尔德就要问我:“爸爸,你为什么要把一只蟹壳顶在脑袋上?”
发怒没有任何用处,我再次告诫自己。我把无需亲自到场的事都托给助手去办,不太重要的则推掉了。接下来便只剩那个邀约,那场早在出发前就已确定好的拜访,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他父亲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且我也迫于行程而推掉过他很多次邀请,这下不得不见了。正在我为此发愁之际,一张意料之外的信笺被递送到我手里,来自我在军队的前上司与同事,安塞尔姆·罗高。他曾一度住在柏林,后来搬去南方,如今要回来办点事,邀请我明天见面一叙。天知道他是从哪儿打听到我在这里。
第二天,我按紧帽子,以尽量端庄的仪态走进他的住处。“小威利来了!”他一见我便热情地叫道,明知我从未喜爱过这个称呼。
我没有应答,只是盯着他。他于是改口道:
“好了,威姆。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我讲述了自己在理发店的遭遇。安塞尔姆听着,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或者说是嘲笑还差不多。他准备在柏林住上一个月,为此雇了人在屋内打扫,噪声很大,害得我不得不将一些窘迫之处多说两遍。待他笑够了,我们一起吃了些点心,聊了聊近几年的经历,双方遇见的离奇事也都不算少。接近黄昏,我正准备告别时,他却一下子变了神色,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说:
“说起来,我倒认得一位挺厉害的柏林理发师,就住在这附近。他能把你的头发恢复原样也说不定。”
“那是不可能的,”我说,“已经太短了。”
“可据我所知,他正是擅长这个。他有一双巧手,能通过修剪头发的——那什么——层次?来使其显得更长,形状更优美。先前我的头发剪毁了,也是找他修好的。我敢说,全柏林的理发师加起来也顶不了他一个。不如我们先去找他问问,等把你的脑瓜修剪得漂漂亮亮的,再一块去吃晚饭,如何?”
安塞尔姆说这些的时候,眼神不住地乱飘,有时又过于集中地盯着我,像是在打什么主意。今天谈天时他也是这样,不断往院外瞄。共事的几年间,我太熟悉他的这种眼神了。然而,尽管心怀疑虑,我还是跟他一起出了门,一则是看他想干什么,另一方面,这副发型再差也不过如此了。理发师的家离得很近,只需穿过街对面的一条小巷,便能看见那处院落,花园内杂草丛生,似乎许久没人打理,房屋门口也看不见任何招牌。
“哎哟,我的鞋带开了!”行至院门口时,安塞尔姆突然蹲下,说,“你先去敲门吧,说是来理发的就行。”
我狐疑地走上前去,拉响门铃。若是换作别人,换作荒郊野外,我几乎要以为这是劫杀的前奏。“您好,您现在还给人理发吗?”我问道。
“我刚到家,你为什么不白天到店里去?”门里传来一个老头的声音,没好气地答道。
就说你有急事——安塞尔姆冲我对口型道。我于是说:“我今天才听说您的名字,并且今晚与人有约,实在想快些把头发剪好。”——我的确不想以这副尊容走进餐馆——“如果您有时间,我愿意多付钱。”
木门开了一条缝,一只眼睛警惕地将我打量一番。我顺势摘下帽子。“是谁把您剪成这样的?”老头说,“进来吧。”
话音未落,身后的安塞尔姆突然像只豹子似地猛扑上来,把我挤到一边,双手与膝盖死死地卡住门缝,一把将门拽得大开。“老东西,快还我钱来!”他大喝一声。
那老头一见是他,拔腿就跑,两人就在屋内绕着桌椅互相追逐。“我可眼看着你从我屋前经过,”安塞尔姆边追边喊,“哈,我可知道你刚到家!原以为要盯你一个月的,没想到第一天就让我逮着了!你怎么不说话了?你赌钱的时候可想过今天?你个老王八蛋,眼看着我搬走了就敢回柏林住,你以为跟在我屁股后面搬家,我就不会回过头来咬你一口?快把钱还我,否则你跑到哪我就跟到哪去,非把你这身老皮扒下来当裤衩穿!快点!”
老头既是大骂又是求饶,最后找准机会,从窗子里跳出去跑了。安塞尔姆紧随其后,翻过窗户时,冲我眨了眨眼。
“晚饭下回再约吧!”他喊道,接着一溜烟追出去了。
几天后,安塞尔姆来信,感谢我为他提供的帮助。他虽没能把钱全要回来,但好歹暴打了那老赖一顿,并且一连狠狠地恐吓了他好几日。他邀请我到全柏林最好的饭店之一用晚餐,由他请客,我当然没有理会他。
让我忧心的仍然是即将到来的会面,平日里长得太快的头发到这时却只嫌变化太少。我每天都至少要多洗一次头发,再重新上发油,寻找有无补救的办法。见面前的两天,年轻的冯·埃洛夫斯坦伯爵突然来信,询问能否不在他家见面,想改在公园会合。我松了口气,因为在室外起码可以不必脱帽。
当天的天气实际算不上好。风很大,我出门后才发觉这远比前几天冷得多。我到达公园时,看见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正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他穿了一件带斗篷的灰色长大衣,裁剪相当讲究,衬得身形挺拔、修长,气度不凡。然而,他也把帽檐压得很低低的。我们碰面,互相问好,随后沿着河岸漫步,聊些先前在通信中未竟的话题。上次当面见到他时,他还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少年,到如今变化已相当大,但这变化并不令人觉得突兀,倒好像他天生就应当向这个方向生长一样,无论是外部教育还是承袭爵位,在最初的迷惑消去后都难以篡改其本质。他的仪态倒远比当年要舒展得多,每个动作都张弛有度,彬彬有礼,这都是他父亲费尽心思培育出来的。只是每当狂风掠过,他也总会和我一样,忙不迭地按住帽子。
我们从军旅生涯聊到家庭旧事,由文学聊到博物,一直紧贴着河岸边走,直到不得不拐入市区,脸颊已被风吹得麻木。我们漫步到一家咖啡馆门口,理夏德对我说:
“如果您感觉冷的话,我们可以到咖啡馆去,喝杯热咖啡、热红酒什么的。您想去吗?”
“我还好,不算太冷,”我说,“您呢?”
“我也还好。”
又过了一会,转角处冒出一家书店。我于是说:
“若是外面风太大了,我们可以去书店避一避,这儿或许有我之前信中所说的那本文集。您觉得如何?”
“请见谅,我心思太乱,读不进去书。最近实在有太多琐事。”理夏德说。
“没关系,我也差不多。”
我们一路逛到下午,到后来,两人都已不禁放慢脚步。我几乎是靠着意志力在御寒,他也差不多。这场散步总归是要有一个终点的。我们来到一家饭店门口,终于一拍即合,上楼去,现场订了一间包厢。门帘拉上的那一刻,我摘下帽子,尽量表现得不动声色。尽管早有准备,他那一头金发的现状还是令我吃了一惊!前额的头发又短又炸,堪堪地用用发油梳上去,其中一些已经倔强地向前翘起,仿如一丛稻草;后脑勺甚至剪得比我还要短,一层层头发堆叠起来,像是用前面那种稻草屯成的草垛,与全身上下的考究穿着一点也不相配。我盯着他,他也盯着我。从他望向我的眼神里,能看出他也受到了同样的震撼。
“说回刚才的话题...”我说。
“您打算竞选议员,对吧?”理夏德立马接上。
“是的。然而,进入政界也意味着要花许多时间在无谓的礼仪与客套上,尤其他们当中许多人其实是我们的上一代,其对于虚礼的执着相信您已见识过了。”
“说起这个,”理夏德说,“我父亲倒不算最热衷于研究礼仪的那一类,然而他的确让我们遵守一些现成的规则。例如面见客人之前要先理发、修整好外表,按场合和对方身份来挑选衣服,诸如此类。”
“是啊,看得出来。我祖父家也曾有类似的规定。”
半晌的沉默。之后我忍不住问:
“您这两天去过某旅馆附近么?”
“不,”年轻的伯爵咧起嘴角,扯出一个有点腼腆的微笑,“是市政厅左边那一家。”
我们两个互相看着,终于大笑起来。
作者:【十二招】痛土豆
MODE:笑语/求知
手記封面如此寫道:可視。
...
漫季 112
在白樺中那個人教會書寫黑色的文字。佈滿她的文字,現在想到理應開始實踐這件事,即整理思緒,那時正經過似乎從未變化的樹林,枝條在月光下簌簌聳動,衣服上落滿了白雪。最開始是那把漆黑如血的獵槍對準了她,抱著往茅叢中放空彈的希望,按了扳機。她一言不發。唯識論大概是認識此処的唯一方法,有記載。知道自己該說話了,知道等人該說話了。
115
不想隱藏自己的所在。這大衣在雪地中很突兀,能看出來,但它們依然是一體。她的手放在額頭上,直往下劃,到嘴部為止。她拿出一支飛羽,一段黑藤,一條結繩,一塊肉。然後就離開了。
116
行走幾乎不會結束。胃在刺痛。
...
289
這是一間草屋,不知道它的建造者是誰,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但要是讀到這句話,在此處歇息將不比野外更安全。它就這樣停下了。
310
拿回來。鹿的血、羊的血與猿猴的血,將其加以統一,適用於荒野的書法。進食然後進食然後進食。餘下的,保留一些,大部分依然在這裡。在成串的風鈴間,撞擊出癔病的嗥鳴。
...
642
喉嚨像被剝离,如同使政治權利失效。遊蕩於漫點之外的不止一個。視象及多倍母逐漸轉為混合物,開始頻繁進入純黑的地域,生身抹去而世界明滅之間,未有所稱呼。萬靈的潮漲猶如昏聵的月光,而號叫竟那般熾熱,明亮好似湖的背面。
...
豐季 578
在雪山上迸發出長刀的閃光。但是那裡沒有任何人。想起初次與她見面時握著的那把刀,比如尖利的枝椏,比如硬潤的果實。此後再沒見過它,它們去了哪裡?它們都褪色了。在攀升,越过云梢,黑色的太空,黑阳与黑河。這是昨夜發生的事,靜聽火的天啟時,那燃起的活火隱去。極大的影響之中,寫有名字。
572
從地下挖出一把骨制的門加伐,未加涂漆,不染泥沙,光潔如新。
...
437
無法忘記蔓生的造句。在多藻的水地有灰鼠出沒,看見他們又厚又長的眼睛。臉令其懼怖,舌令其惡厭,體令其哀慟。
396
然後來到一個終極的完善的牢不可破的想像,顯聖的河床劃定交流的界限,在崇高的博大的永不消亡的波紋推移前前後後,感召的長汀指出塗色的邊緣,而野蠻的遊蕩的徘徊不定的他人則頷首,佈告恒久的深遠的自意志在廣袤無垠的河邊。你控訴諸星辰的无衡,於是説謔談罷、攪渾罷,把他們都獻祭。確保準備好白晝的殘續,然後告知:此人蓬鬆的罪孽不必被摧垮,化為匕針的才華如雨般垂下,那傢肥沃的真實不啻於害蟲的同謀,美麗的碼數就仿佛倒海般洶湧。
...
333
祂領著有角的魚翻越群山,祂頭頂穩定的三角,祂口述沿途的經過,祂穿著黑衣好似水在彼岸。新生的牧人不通讖文,將笛琴獻敬還未出殼,熟路的走者拉動帷綫,以手足請拜所剩無多。
...
127
所受的苦待,所得的佳勉,現如今都變作掩面時的白氣,自指與指的黏連処噴灑,以為遭了襲擾或責難,衹是不語,他們並不猙獰。誰會懂得他們導授的?見過他,明瞭涼寒的道義,然後評批他,告訴願意的緊集未必有形。難以形容。
...
環季 453
在純白的寂靜里回到了故鄉。火車的軋嚮自地底下鑽出,整個國度在灰色的煙霧中不斷顫抖。背後就是混凝土厰房,多年來加以修葺後依舊昏暗無常。這些龐大的建築遮擋一部分磐石,紗質的幕布背面,有風使它飄動。河依然在這裡,徐徐流動,沒有冰期。行道旁的雪泥如牆壁般發黑,夜之黑河,濃稠的水漿在攪動中不斷氾濫,直到浸濕膝蓋,其間寬厚的波動包裹著傷口。已經不記得何時留下。那年屋室尚未瓦解,到處都是濃灰的煤煙,在身上的氣味散去之前,就已經沾惹閉死的門房。然而眾人浸泡在水中,隨垢印的減淡望向下游,閉上眼後血行汩汩,渾身如若在黑中沉浮。繼續進行,鞋底打磨在柏油路上,穿過住區与牢房,穿過歪斜的橋樑。
429
雪正在融化。彙聚入不息的河中。
...——————
附言:停笔停阅读一月有余的复健,各方面都显得十分生疏,语气、表达欲乃至思维的凝滞...就如在这个冬天书写时冻僵的手指。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
“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
“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
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米琪雅
标题:渴鹿逐阳焰
感觉和关键词的关联非常微妙,总之是在思考这个主题的时候看到渴鹿阳焰这个典故突然灵机一动于是搓了。写完发现上一篇青莱往事已经是24年6月的文了,因为当时那篇好像很多人说读完不太懂,所以写了这篇十年后来让大家加倍不懂(×)不用看前作可以直接读,但如果读完愿意再看一下青莱往事链接是这里: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10281/
《说无垢称经》卷一:“是身如阳焰,从诸烦恼渴爱所生。”
《楞伽经》卷二:“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大智度论》卷六:“如焰者,以日光风动尘故,旷野中如野马,无智人初见谓为水。”
汪蕙真打量着整条小巷。
这间房子在这条堵死的巷道最里面左侧开了一扇门,金属防盗门的风格和巷口其他几扇门大相径庭。蕙真在等凌越设好探测仪的时候又观察了一下附近的几间房子,除了这一处,最靠近里侧的五间房子都没有居住的痕迹,老旧剥落的墙缘囤了厚厚的灰和隐约可见的蛛网。中心的其他人在调查这几户的搬迁记录。
她的视线往上走去。一只肥嘟嘟的戴胜晃悠悠地站在旁边巷道伸过来的老树枝条上,它有着棕黄色的身体,扇形的羽冠和黑白条纹的翅膀让它特别显眼。蕙真不由得唇角上扬,在她的老家青莱,她经常见到这种鸟,那时候和两位姐姐一起,观察过戴胜发出“咕咕咕”叫声的样子,头会微微低下,像喝水呛到一样抖动尾巴。
因为脑中出现了於容慧,她想起今天下飞机的时候看到容姐好像给她发了消息,当时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容姐自己最近在络禾市出差。
“怎么了?领域外有什么异常吗?”
凌越设好探测仪之后,原本一直抱着胳膊嚼着口香糖在看汪蕙真的举动,发现她似乎陷入了思考,便出声询问。
蕙真回头看了看凌越,凌越是中心的老员工了,她永远把头发理成板寸,加上她把身材锻炼得特别扎实,还喜欢面无表情地咀嚼口香糖,走哪儿看起来都是极不好惹的人,中心的大家都很喜欢和凌越出任务,有安全感。
蕙真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
“我看了一圈,只觉得大家陆续搬走了应该有点奇怪,但是我没有异常的感觉,什么也看不出来。”
凌越笑了一下,露出脸上浅浅的一个酒窝。
“那很好啊,观察员感觉一切正常,任务就好办一些。”
凌越把口香糖吐出来包在纸巾里,塞进了口袋。她俩一起举起左手,看一眼智能手表屏幕上的时间。
时间到了。
蕙真向凌越看了一眼征求许可,凌越点点头,于是蕙真走向前,轻轻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又敲了三下。
屋里此时没有人。屋主现在应该在公安局被中心其他人陪着调查。蕙真也不好说这时候有人来开门是好事,还是没人来开门是好事。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凌越从怀里掏出钥匙。
她们进门都是按照日常生活的状态来,所以钥匙塞进锁孔里的摩擦声,门被打开的吱嘎的动静,这些都原样呈现,即使她们可以让这一切发生得无声无息。
凌越先进了门,蕙真紧跟在后面要进门的时候,她歪着头看了一眼树枝上的戴胜。
那只胖嘟嘟的鸟扬了一下羽冠,飞走了。
於容慧很少去酒吧,她其实还挺爱喝酒的,只是觉得在酒吧喝酒,社交是必须体验的一环。她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不喜欢和陌生人聊天,故而只有感觉“今天好像可以”的时候,才会欣然答应朋友的邀请。
这家店的老板和李佳珥一见面就如多年未见般拥抱,然后叽叽喳喳聊起天——其实她俩每周都会见面。李佳珥见缝插针地给容慧介绍了竹Night Sips的老板小竹,一位近三十岁的女士,但是讲起话有朝气得像个大学生,让容慧不由得感叹她生命能量之旺盛。小竹对容慧的应对也非常妥帖,既不会过分亲密,也不让她感觉自己被冷落,容慧点了一杯烧酒兑乌龙茶,心里想李佳珥的好朋友除了自己之外,各个都和李佳珥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外面的天色看起来像是雨半下不下得样子,黏黏糊糊得讨厌极了。容慧一边喝酒,一边慢腾腾地吃小竹招待她的炸薯条和烤银杏,银杏带点微焦的苦香味,还滚了几粒细盐,配着刚沥好油的热烫薯条蘸着芥末蜂蜜酱,啜饮一口宽厚茶香包裹住辛辣烧酒的回味,她感觉这酒吃起来有中日美联欢感。有李佳珥在,她不用拿出全副武装的社交状态,小竹也不会让话掉在地上,三个人享受着不同步但都都很舒适的快乐,她只用在旁边认真吃薯条喝酒就好。
喝着喝着,眼睛就开始有重影,容慧心想哎呀,这下是不是要李佳珥送自己回去啊,然后她试着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盯着看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酒杯里有个人趴在杯口,笑盈盈地和自己对视。
李佳珥像是发现她有些不对,轻轻唤她,慧慧?
於容慧眼神呆呆地盯着酒杯,跟着一起唤,蕙蕙?
是我!十五岁的汪蕙仙自由自在地从烧酒杯里爬出来,像小狗一样高速地晃掉身上的水,从花生米大小变成十五岁少女应有的样子,悠然地坐在高脚圆凳上,大咧咧地伸了个懒腰。
於容慧于是抬头看向对面的酒柜,无数漂亮酒瓶透过映照出自己呆傻面庞的玻璃和自己相望,只有自己。
她有些无奈,心想,啊,难怪今天要来喝酒。
李佳珥用手推了推容慧的肩膀,小竹也有些关切地看过来。容慧转过身,对好友亲切地笑:“我没事儿……感觉我得回去了。”
汪蕙仙挽住於容慧的手,笑盈盈地看着李佳珥,李佳珥歪了歪头,对她说:“那行,路上小心,到家了跟我说一声哦。”
两个人一起出了门,门外的地面有些湿润,空中还飘着断续的雨丝,是和青莱有几分相似的,黏黏糊糊讨人厌的雨。於容慧按下伞柄处的开合键,黑色的伞面“唰”地张开,让头有点昏沉的容慧清醒了一些。她怀着复杂期待将雨伞举到头顶,伞面离开她视野的瞬间,那个小女孩走在她前面,蹦蹦跳跳,没有消失。
於容慧不明所以地叹了口气。
你还认为我是你的幻觉吗?汪蕙仙问这话好像纯粹出于好奇。
容慧心想,那不是当然吗。
汪蕙仙笑嘻嘻地在雨里继续往前走,那你能跟我这个幻觉往那边去吗。
容慧又想,幻觉得跟着本体走吧,我为什么想往那边去?
这下幻觉中的汪蕙仙也没回答她。於容慧也没指望她回答,她看着断续黏连的雨丝里,汪蕙仙背着手神气十足地往前走,就像小时候两人一起沿着青莱的斜坡回家,蕙仙永远在她的身前。
屋主最开始以为女儿离家出走了。她报案之后,警察初步侦查后怀疑屋主有精神问题,怀疑她女儿的失踪和她本身有关,但屋主除了叙述内容和事实有较大出入外,并没有更多证据指向她做了什么。之后这件事被特别事件应对中心采集并接管了。
汪蕙真是观察专员,凌越是二级行动工程师。这个名称可能是考虑到对亲属介绍工作性质的时候说起来比较好听吧。
凌越进门之后好像有点惊讶,她四处检查了一下屋内的设施,开灯,灯光没有闪烁,整个房子空间不算大,但各个角落都打理得很整齐,可以想见屋主花费了很多心思,尽量让自己和小孩生活得舒适。蕙真拉开厕所的门,看到门后用敲了两颗钉子,挂住一包小熊脸形状的围兜,围兜里塞了备用的纸巾、卫生巾和一本杂志,杂志页脚都翻得变形了。她不由得笑了一下,在厕所看东西不是好习惯,小心痔疮啊。
中心认为失踪事件和这条巷道本身有特别“源头”有关,中心不会使用“鬼”或者“灵异”这样的词,一般只说“异常”,这和中心自身也处在矛盾旋涡的处境是一致的,如果要用一个模糊的“信”与“不信”做区分,中心有五分之三的人属于不信的这一边。大家都认为“鬼”这样的词汇是和神秘感挂钩,且这个说法不严谨,他们更希望一切中心最终接管的事件最终走向是“走近科学”,而且尽可能实现数据化分析。
有意思的是蕙真曾经以为工程师都是“信”的这一侧,但后来和大家聊天才知道也有人“不信”。就像她以为“观察专员”都应该是不信这一侧,但是一想到自己,她又觉得这更像一种错位的诅咒,她比其他人都更愿意相信玄之又玄的东西,但是她的视野从来都无比平稳,所以她才能做这一行。
中心认为观测本身会对特殊事件的场所产生影响,所以有时候会派观察专员同行,因为工程师无法确认此时看到的一切是否是因为存在能看到的对象才进一步引发变化,如果用更容易理解的解释,那可以说观察专员基本都灵感极低,缺乏“视野”,但也会因此避免因“知晓”而遭受的伤害。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对特别事件的认知还很浅薄,观察专员并不会因为低敏而始终安全。所有的具体规则都在摸索中。
凌越除了最初进门时有点困惑,稍后就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她好像还想嚼口香糖,但因为在工作,她捏住自己的耳垂作为代替。她反复地在看厨房的水槽和地漏,还去卫生间看了一眼马桶。
“有什么问题吗?”蕙真小声地问,“在我眼里一切没有异常。”
凌越点点头:“有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在水槽里丢下一个东西,然后等了一会儿,又问,“你听到什么了吗?”
汪蕙真很认真地倾听了一会儿,摇摇头。
凌越点头,说,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随后她打开卫生间的门走了进去。
蕙真抬起头看向天花板角落的水痕,心想,这房子是不是有点漏雨啊。
於容慧见到汪蕙仙的次数并不多,至少没有多到让她觉得自己需要去看精神科的程度。她小时候回青莱偶尔会见到她,大部分时候是梦里,或者她觉得在梦里。其余的几次,也大多发生在精神压力比较大或者她认为自己神智不够清醒的时候,喝酒也是一个可能的诱因。
汪蕙仙一副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样子,送来一个半嗔半笑的眼风,容慧心里叹气得更大声了,心想幸好自己早早把自言自语的毛病改了,现在有什么都只在脑子里过一遍,不然多耽误事儿啊。然后她又想,蕙仙这个表情拟得真好,就算是幻觉,也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蕙仙刚失踪那几年,容慧和蕙真的关系还没有变化,两个人就算一年见不了几次,一起吃了汪姨的饭,又能亲热起来,直到汪姨终于还是给蕙仙申请了宣告死亡,容慧又讲了她曾经在梦里见到蕙仙的事情,蕙真就开始逐渐和她疏远。
这种疏远是一种很精密的远离,在外人甚至汪姨眼中,两个人还是能有说有笑地坐在一起看电视,但是一旦汪姨不在,容慧能很明确地感受到蕙真不太想见她,那种感情不是一种明确的憎恶或者鄙弃,它更混沌也更模糊。
容姐。蕙真这样叫她,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闪闪发亮。她比永远笑盈盈的蕙仙更鲜亮,更真实,也因此更加珍贵。
为什么只有你能看到姐姐。
如果是现在的容慧会笑着说“哦因为我有精神病”,即使她觉得这个回答可能会伤到蕙真,但那时候的容慧也还是二十出头,并没有像她曾经期待的那样,一过十八岁就自动变成什么都能娴熟应对的成年人,那时候的容慧只能嗫喏着想要握住对方的手,轻轻地喊:阿真……
汪蕙真从於容慧的世界里走出去,越走越远。
容慧感觉伞变得很重,快要握不住了一样。她脚下又一滑,整个人往前扑倒,正好被打开的伞罩住了头,她趴在地上等了一会儿,在地上刹车的手掌痛痛的,感觉出了血,周围安静得很,没有人走路经过,只有细碎的雨声,雨水好像要钻进鞋子里去,能感到棉袜的边缘开始变得湿冷。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多少痛苦……”她声音闷闷的,像被堵在嗓子眼里,好不容易钻出来,还发着抖,“明明我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是我……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就很讨厌你什么都只考虑自己!”
两个人小时候从来没有关系不好的时候,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她俩焦不离孟,曾经被班上讨人厌的男生起外号叫“双汇王中王”,但更嚣张更有勇气的永远是蕙仙,容慧反而是被连带着推到众人的视线中来。蕙仙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之后,容慧怅然若失的时候也会想,自己真的没有松了一口气吗?从这个如此耀眼如此明亮的人身边离开。
一双小小的脚走近她,出现在黑雨伞和地面的缝隙中。容慧感到有一双手穿过了雨伞的表面,在温柔地抚摸她的头。
为什么总要把自己想成一个很坏的人呢?你为什么不能接受自己其实很爱我?
感受着头顶毛茸茸的被安慰的触感,於容慧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蕙真在留意到那条河流的时候,正在走神。
她每天都在微信读书app上玩益智问答小游戏,今天有一道题说,以下哪种生物需要定期浮上水面呼吸,A儒艮,B海参。
她知道答案是A,但是脑中立刻浮现出大量海参奋力游上海面呼吸的样子,她不由得笑出了声。
所以真的有一条河流骤然冲破了房间所有的门,汪蕙真一下子站了起来,震撼地看到浑浊的水流迅速压住了她的膝盖,大腿,髋部,腰部……
这不可能。经过无数次训练的蕙真机械地在智能手表上按下通知键。她本来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用到这个。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异常”。但是这不可思议的洪流显然不应该是现实存在的现象。她被浑浊的洪水卷到天花板上的时候,她艰难地挺直脖子,试图在被溺死之前多往肺里积攒一点空气。
震撼之外的心情里,又多了一些欣喜和不以为然,大概是“夜路走多了还是能见鬼”。她一开始加入这个部门的时候多么期待自己能移动到工程师的那一边,因为这样她可以说服自己,她还可以再见到蕙仙。即使所有人都放弃了,她依然觉得,姐姐不可能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已经要放弃这个念头了,甚至觉得永远看不到那一侧也不错,这样她就永远不会遇到姐姐然后问她,为什么不来见我?
蕙真跌落到盘旋不休的水流中,她看到房间里所有的家具不知不觉变换了模样,她认得床头放的小小毛绒,她认得那块扁扁的电视屏幕,她认得那张摇摇晃晃的躺椅,那是她在青莱的家,那是她和姐姐曾经共同拥有的回忆。
姐姐?她感觉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她一遍一遍回想的,山洪爆发前她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样子。
蕙真努力向那个方向游去,用力地伸展手臂,腿也要顺着施力的方向,让身体朝前方运动。自从姐姐失踪之后,她每周都会去练习游泳,即使真遇到山洪会游泳恐怕也不能增加更多的生存概率,但这渐渐成为了她的习惯。
在她即将拽住前方那个模糊的影子。另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不可以。
——这是我的妹妹,你不能骗她过去。
就像是有人的手指温柔地遮住她的眼睛和耳朵,不真实的洪水和洪水中的影子连同那些熟悉的家具一并在眼前尽数融化,蕙真发现自己正站在沙发前,一只手往前伸去,而凌越正抱着一个昏睡的小女孩从卫生间里开门走出来。
蕙真猛地蹦跳起来。凌越微微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看着她。
“我我我……”她梳理了一下心情,“我看到了,异常!”
凌越先把怀里的孩子放到沙发上,然后按着蕙真的肩膀,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眼睛,考虑了一下,说:“好的,回去记得写报告。”
蕙真对这个反应有点失望,她不服气地问:“凌工刚才没看到吗?洪水,影子,不正常的家具。”
凌越摇摇头:“我看到的不是这些,而且我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周围也没有波动。”她像是看出来蕙真不太高兴,补充说:“观察者看到的很多时候不是异常,而且大部分报告事后调查也和工程师的波动数据对不上,我们一般觉得……”她像是自己也感觉这样说有点好笑,摇了摇头,“我们一般觉得,观察专员有时候会因为太想接触到另一侧而产生妄想。”
但是凌越又说:“但谁能说妄想的其实不是我们呢?有些事情别想太多。”
雨好像停了。
於容慧把伞收了起来,继续跟着蕙仙往前漫步。她们路上经过一位寸头的壮硕女士,对方面无表情地嚼着口香糖,和她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朝容慧看了一眼。
蕙仙突然指着前方示意容慧过来看,她绕过地面的积水走上前,听到了熟悉的鸟鸣。
那是一只胖胖的戴胜,快活地震动着漂亮的羽冠,像喝水打嗝一样连续三声地鸣叫着。听着戴胜的鸣叫,容慧觉得好像这些一直持续无法解决的事情,继续下去也没有什么,即使她要永远和蕙仙的幻想伴生,即使她和蕙真的关系永远不能修复,但是难道蕙仙还活着,这些问题就都不存在吗?她或许也要经过烦闷难解的年岁,然后在某个瞬间再和她或者她或者她和解。
她打开微信,发现蕙真还是没有回复她的消息,于是随意地将手机塞回到口袋,转身朝公交车站走去。蕙仙的幻影就像已经停了的雨水,只留下消不掉的痕迹,她已无影无踪。
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01
众所周知,猫是不会说人话的。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
对,小猫咪是不会说话的,但非碳基的会。
乖巧蹲坐于公园长凳上的小橘猫,一边甩着尾巴一边望向我,开口喵道,“不然你觉得自己为什么忽然能听懂动物说话了呢?”
“可能是因为没睡醒吧。”
三点睡六点起,骨灰盒子长方体。
估计再这样熬两天,我就可以跟家里的蟑螂聊人生梦想了。
我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大脑有些宕机,“那么,解释一下,为什么另一个时间里的我……会出现在这里。”
小橘猫借着洗脸的动作掩盖抽搐表情,有气无力地喵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有人睡觉都能穿越。”
我:“……说点靠谱的。”
02
为了方便称呼,我暂且把小橘猫称呼为橘座——毕竟这是猫化的自己,名字总要霸气点——再之后,我俩用半小时时间把“一觉醒来变成猫”这件事从头到尾理顺了一遍。
“大概再有一个小时左右,”橘座甩着尾巴,看了眼电脑锁屏时间,“你就会接到导员的电话,让你去艺术楼帮艺术生们连一下电子设备。”
兴许是物种决定习性,橘座喵了没一会儿就开始舔爪子洗脸,又如此耽误了两分钟后,这才接着往下讲。
“然后在工艺美术展区,靠近墙角的位置,捡到一颗钻石。”
“对,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听完,我捏着下巴思考,“可是,这跟睡觉有什么关系呢?”
橘座无语地抽了我一尾巴,伸手把陶艺课做的杯子从桌子上推了下去。“听我说完喵!”
我有惊无险的接住杯子,然后态度卑微,洗耳恭听——说起来,我原来是这样的性格吗??大概可能是种族改变的缘故吧?
“就在我捡起那颗钻石大量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敲了闷棍,这不就……睡了嘛。”
“……这叫晕。”
橘座亮出了没有修剪过的爪子。
我:“小猫咪说的都对。”
03
总而言之,就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在艺术楼帮忙时被人敲晕后穿越成了一只猫,然后不知为什么出现在了几个小时以前的自己身边,且还神奇的能够跨物种对话。
鉴于宿舍里不能养猫,而橘座也想变回人类,于是我俩一拍即合,决定想办法找到破局之法。
而破局的第一步,就是拒绝导员的任务分配。
一个小时后,在我硬气的挂断导员电话拒不去艺术楼帮忙后,一人一猫愉快的往床上这么一躺——“砰!”
是脑袋撞墙上的声音。
好听吗?好听就是好脑袋。
我记不清自己是昏过去还是疼得一瞬间大脑空白而导致的短暂失忆,等我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正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身旁还有一放大化的自己……对,我变成了猫。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世界的我?”
我点头,示意大号的自己他理解对了。
“……所以,拒绝帮忙是没用的,重要的是要规避‘昏迷’。”又是半个小时,我盯着满脸傻气的自己,有种想要磨爪子的冲动。
为了不给自己的帅脸留下遗憾,我用洗脸舔爪子来掩盖不合时宜的动作,顺便也给他两分钟开动小脑筋思考对策。
“要不还是按照原本剧情,去帮忙,然后找到钻石,再然后想办法规避闷棍?”
这也正是我想说的。
一猫一人一拍即合,于是一个小时后我们抵达了艺术楼三楼展厅。
大号的自己提着工具箱,另一只手夹着电脑,而我则站在他的脖子上,在炎热的夏天充当保暖围脖。
反正,小猫咪不觉得热。
“哇,大狗,你哪来的猫啊!”刚进展厅大门,就看到好几个一样是被抓来打工的同学,男生们还矜持一点,克制住了撸毛茸茸的欲望,但女生们就毫无忌讳,上手就把我抓走了。
“呼噜呼噜——”
我躺在女生柔软冰凉的大腿上,一本满足。
变成小猫咪其实也有好处的嘛!
就在我沉迷吸小姐姐无法自拔的时候,比人类更加灵敏的听觉忽然捕捉到了物品掉落的声音。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掉了,但是直觉告诉我,那是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我循着那一瞬的响动,往墙角走去。
“橘座,你过来干啥?”从梯子上下来的大号自己摘掉手套,弯腰想要把我抱起来,就这时突然看到了墙角那亮晶晶的东西。
“钻石?”大号自己伸手捡起,“是谁展品上掉下来的?”
钻石!
一瞬间理智回笼,我没顾得上收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衣服爬到肩头探出脑袋——我看清了,那是有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子,他正举着不知道从哪里拆下来的画框,照着我的脑袋砸下来。
04
我以为再次醒来,我还会是可爱的小猫咪,需要再一次尝试无伤通关,却不想这次居然恢复成了人形。
而苏醒后的我,手里正捏着一颗钻石。
“你醒了?”
我揉着胀痛的额角,有些分辨不出来是谁在说话。
“hi,这儿呢!低头。”
我顺着声音看去,看到了手里闪烁着瑰丽光芒的钻石,这真的是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我一定是昨天睡太晚了……”不然不可能在能听懂小猫咪说话之后,又听懂了矿物说话。
果然人过了20岁就不能熬夜了,熬夜伤身啊。
“这一点我十分赞同。”钻石颇为认可地评价道,“不过,我的确会说话。因为我就是你——准确来说是几周目后的你。”
“能不能说点我能听懂的?”
“嗯……可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耐着性子忍着头痛,让它赶紧说。
“那好吧,其实就是你接下来会被一只小猫咪攻击,然后脑袋装在墙上晕过去,再醒来,就会变成我现在这个样子了。”
话音刚落,我就见一只橘猫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然后一爪子将我脑袋怼到了墙上……
05
“啧,看我说什么来着……”
再次睁开眼,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大号的自己抬手扔到了墙角。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摇摇晃晃起身,扯下墙上还没粘牢固的画框,一副想要把我砸碎的模样。
可问题是……钻石的莫氏硬度是10,只有钻石才能打晕钻石啊!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
“叮——”
望雾亭的门口发出一声清脆的铃声,阴森可怖的冰冷气息传进了店里,一瞬间驱走了秋日浮躁的热度,就连博古架上的小东西们也停止了骚动一个个安静的像是普通的木盒一样。
“稀客呀鬼王大人。”望海托着茶杯笑着向走进店里的正装男人打招呼,“收敛点气息吧,这些小家伙都很安分的。”
“别这样和我说话。”男人皱了皱眉,不喜欢这种又调笑又疏远的称呼。
他看了眼架子上各异的木盒子之后收敛了缠绕自己的鬼气像个普通上班族一样抽出椅子坐到了望海的面前,自然而然拿起桌上摆放的另一杯茶喝,看着茶几中间的三枚钱币心里想什么稀客这不是已经算到了他要来了吗。
“嗯?不有趣吗?望恩偶尔也会老板大人小森大人这么叫的。”
“那小子不是揶揄你们吗,你这都不管?”
望海笑了笑没回答真的这个问题,有些事情比起他来做让小森去会更适合。反而是自己这个老友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露出了不少当父亲的气质,防别的男人防得不得了,收养的孩子也会指指点点好几回。
望海拿起茶壶给空了的茶杯又添上了碧绿的茶水问他:“阿真这次休假几天?”
“嗯……三天吧,老师给了点休息的时间,鬼吏部都轮休,给我也休三天。”
真抖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指尖一弹一簇细小的幽兰鬼火就把香烟点燃了,深吸一口后慵懒地把手搭在椅背上吐着烟。
“那这几天住家里吗?小森会很开心的,前提是你不要被她发现你又在抽烟了。”
“明明你也有烟……”似乎是想到小姑娘仰着头对他龇牙咧嘴的样子了,真果断猛吸了几口抽掉了一半之后抬手让掌心冒出鬼火来把烟头烧到灰都不剩。
“你也知道那是‘引子’,来下棋吗?”望海笑眯眯端着黑白棋盒,丝毫没给鬼王拒绝的机会。
“我又不会这种东西。”真皱了皱眉毛,一边拒绝一边熟练配合他在桌上放下了棋盘。
“小森和望恩都不会陪我玩这个,纸扎人也不方便,只有盛先生和小七偶尔会,但是你知道的,盛先生更喜欢象棋。”
骨节分明修长的手指夹着黑子落在星上,望海优哉游哉和像初学者一样的臭棋篓子一子一句闲谈着。
白子落在另一端的星上,真这个鬼实在是不喜欢这些需要静坐的东西,他更喜欢干净利落地解决事情,更喜欢忙碌起来。
他抬眼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望海,那人垂着眼饶有兴趣地笑着,实在是分不清到底是笑他臭棋篓子还是单纯有人陪着下棋很开心。
就像是望海很小的时候问他和白无常要书看,豆芽一样看着就活不长的小家伙抱着快有他一半大的地府历史看能一动不动看一天,那时候的“小海”面无表情对白无常说:“小七姐姐,我很开心。”
谁分得清啊。
望海的棋艺并不高超,如果真要说的话就是能去公园和街边下棋的老爷爷们绞杀成一片,前提是不会被围着的老爷爷作弊。
他只是很放松这种时候,不用看店,不用计算,不用去额外完成那些委托,轮回的几百年来他没试图在下棋这件事上让自己成长到稳赢的情况,偏爱这种和初心者或者纯粹不感兴趣略知一二的臭棋篓子博弈的感觉。
眼睫微微颤动着,他一览棋局,和真在聊着人间与地府的闲杂事时棋盘上已经铺了半壁黑白。
白子盘踞一隅,真按着太阳穴焦灼发育着,而望海执的黑子形势一片大好,吞噬时吃掉了不少目数的白子,宛若黑龙盘旋在棋局之中,毫无漏洞。
“真恶劣。”白子朝着荒地进发试图找到一条全新的出路。
“多谢夸奖,只有这时候才能‘回报’一下你这么多世的‘照顾’啊。”
几句话的瞬间白子转头就走,放弃了原本占据的地盘挣扎逃出黑子的围绕,结果在笑意下被分来的黑子如利刃一样截断气口。
一大片白子在这一刻被漂亮如暖玉的手提起,又如落雨般被丢回棋盒里。
棋局瞬间清空,浅棕色的棋盘上是蜿蜒的黑色城池和寥寥几颗白星。
“你!”
“嗯?”
真深呼吸了几次,压制住了自己的不爽,好不容易找了条路结果又被这小子算计进陷阱里,即使几百年来下过无数盘棋上过无数次当也还是不能让这位以凶戾出名的鬼王习惯。
“不玩了。”
“阿真认输了?”
“……”他侧过脸去不看这位挚友,被戏耍的感觉让真一度想放弃这几百年照顾的感情和这假笑的小子绝交。
“阿真不说话了,没想到鬼王会这么输不起……”
“唉,你别装了,说吧,这次是什么要求?”
望海知道他能明白,他们也有这个默契,笑着的脸变得严肃认真起来,他睁开眼睛看着真说:“阿真,今年中元我需要你的刀。”
“好。”
他不会问,也不需要问,就像望海会相信他的每次处决只是为了修正错误一样,他也相信望海不会用人身去驱使鬼气作恶,借刀而已,他们都熟悉。
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