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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今年的最后一天,他又一次忘记了自己的密码。
这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是第十一次,也许都不是第一百零一次了。看着电脑上输入密码的框闪出红色,他抓耳挠腮,这个不对,这个也不对,能回想起来一试的可能都穷尽了——明明是天天用的邮箱,密码到底是啥来着?
“想起来了没有?你看你,被手机验证码和系统钥匙串惯坏了吧。”
出声嘲讽的这个毒妇是小时候住他对门的发小,现在正靠做游戏实况和科普视频搞自媒体。为了摆脱从小学开始一直持续的孽缘,他们甚至故意相互隐瞒自己的高考志愿、工作意向,然而想不到还是考去了同一个地方,留在了同一座城市。新历跨年夜将至,他被她叫到家里一起吃饭,顺便,顺带,顺手,来帮忙拍点素材。年终实在太忙,他神智不清地拖着半条命搭上地铁,刚到她家,就发现手机丢路上了。
他们打了好几个电话,愣是一点回应也没有,排除了有人刚好捡到的可能性。“我先把号码冻结了”,他说,“连干十几天好不容易放天假,谁有那个精力找。”
“能查找定位吗?”
“我身上没别的设备了,跟你用的又不是一个牌子。”
“那别管了,先挂失完你那号码跟网银什么的,吃个饭,明天再说。”
明天再说!多么有诱惑力的词汇。他借着她的手机电脑先把账户都冻住了,忽然觉得一阵舒爽,好像除了今晚的饭,什么广告诈骗垃圾任务都不再跟他有联系。打个边炉,拍点视频素材,找个(往年好看的)节目定点播放,假装现在是零几年的某个年夜,看看电视聊聊天,自在、惬意!——除了丢了笔大钱。
“我觉得此刻的我已经超脱信息时代之外了。”
她看了眼自己瘫在沙发上喝冰汽水的发小,说:“滚,这儿没钱包养你。”
懒散了好一阵,他觉得自己已经心满意足了。手机,账号,那是什么?然而没过一会,死去的记忆突然袭击他的大脑,吓得他立刻从沙发上弹射起来。
“卧槽!!!!”
“干啥呀你?吓我一跳。”
“还有个邮件没回!”
“啊??”
于是此刻,两个人对着登不上去的邮箱界面,束手无策。申请密码找回需要手机验证码,然而现在手机号用不了了,只能通过问答人工审核。他甚至忘了自己设过什么密保问题,秉承着无论过了多久本人还得是本人的视死如归的决心,他义无反顾地按下了鼠标等待审讯。第一个问题很快就弹了出来。
我的本命是?
我的……本命,是?
换吧,换一个。
我二老婆的生日是?
卧槽啊你个中二病小子沙卵二次元猥琐宅男哥这都给自己设的什么问题,这个邮箱从学生时代就开始一直用过来别说大本命二老婆三姑四舅了七十二家房客都不知道换了多少轮了谁还记得这几个消失的故人究竟是谁,何况还有个对你黑历史无所不知的吊丝长舌妇在旁边把你尴尬的场面尽收眼底,不对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本来就忘了大半天了现在回不了邮件该怎么办哪到时候开会又要被削了,我都已经把手机丢了怎么了连个破财消灾的作用都起不到了吗,虽然我不知道这是在对谁说话但是能不能回答我我的密码到底是啥啊!
“这不简单吗,你大概啥时候注册的,上qq看一下你那时头像是谁呗。”
“有道理……不对我qq号给冻结了。”
“那不急,我翻翻你空间看看。”
“太羞耻早封存了。”
“那你穷举一下!”
“有次数……”
“……”
“节哀吧,明天我陪你找手机定位去,你别把钥匙也丢了。”
经历了刚刚的混乱,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两人都只坐下来默默喝着饮料。没有手机刷的沉默太乏味,没过多久,他又开始向空气中发射语句:“你不剪视频吗?”
“剪完了。”
“这么快?”
“都是预制菜,连发送都定好时了,谁想放假忙。”
她把电视音量调小,打开一个茶叶罐,往桌上倒了把鸠占鹊巢的瓜子。
“你还记得吗?我刚有第一台智能手机那会,可沉迷设密码了。我家那个台式电脑,爸妈只准我用访客号,没机会设密码,把我憋坏了。我一拿到手机,数字密码、手势密码,设了一大通,不仅要设锁屏密码,还要给qq、相册、备忘录这些软件单独上密码,当时觉得自己就是数码精英,自己的设备是世上最安全的。怕自己忘了,我还记在我密码本的倒数第二页,简直严丝合缝,滴水不漏,是吧,数码精英?”
“什么数码精英!你倒是还来找我炫耀,说这下任何人都入侵不了你的隐私空间了。”
“结果你没用几分钟就打开了。”
“因为你蠢到告诉我你记在密码本上了。先不说密码本就边缘那八个按键四位密码,迟早都能试出来,你当时没有观察过小卖部卖的货吗?密码贴在背后,不是1258,就是2578、3458、3568,用不了几遍就能试出来。你不甘心得差点哭出来,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我就翻出《冒险小虎队》,说你可以用上面的方法在你本子上再加密一次。”
“你那原来是在安慰我!”
“我不太会笑,偶尔试笑一次,是表现得有点阴险了哈。”
“后来账号密码逐渐多起来了,我也学精了,每个都设不同的密码,防止像你这样的扒到我其中一个密码,一切全完蛋。记下来也不记全了,只写点提示让自己知道,我又觉得我是最安全的了。”
“是挺安全的,看到你本子上写的‘qq:大本命,微博:二本命,知乎:卡密,豆瓣:最可爱的小天使’,任何人都会失去破译的欲望。而且你忘了,还有记住密码这个东西。”
“记住密码了那么久,等到要用的时候完全想不起来人是谁,大小写怎么分配的,名字和生日年龄身高体重怎么穿插,还是只好点忘记密码了。”
“想不到你直到现在设的还是那些蠢问题!”她大笑起来。
“那还不是因为好久都没改过了!知道excel能加密之后,我就把密码都存在电脑表格里,以防你这样的小人乱翻我的纸质文件;后来有指纹锁的电脑手机也流行起来了,电脑浏览器和手机系统都有自带储存密码的功能,需要一个个敲密码的地方更少了。”
眼看饮料要见底了,她点了根烟。
“你这是在上香吗?”
“没存货了,剩下半瓶你喝了吧。”
“想想你还上学不抽烟的时候,那时候就算还有要经常输入密码的机会,输入密码的动作也成肌肉记忆了,离开键盘图像形成的习惯性输入,就跟失去了本能反应一样。这时候大脑再参与进来,那部分的记忆早就不知道被压哪里去了,大脑说忘记了,身体就傻乎乎信了,真是一点主见都没有!一到这我就知道,这次是彻底想不起来了。”
“这就是你后来换电脑的时候坚持要换带指纹锁的原因?”
“那不是。我找你求救,你启动我的电脑就进了一个高级界面,用命令提示符篡改我的密码,欺负我当时不懂,还要嘲讽我一句,‘不就——是123456吗,这——也能想不起来’?我当时就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肯定一定保证坚决再也不给你机会碰我电脑了。”
“没用的倔强别留那么多,从结果来看,我是不是帮你解决问题了嘛!”
他满脸鄙夷地往沙发另一头瞟了一眼,见她已经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了,就毫不留情地瞄准敌方头部大力甩出一个抱枕。可怜的抱枕在沙发两头甩过去甩过来有十几会,直到屋主人起身说要去漱个口才停下。
她回到客厅,发现自己倒霉的朋友一个人蜷缩在沙发上发呆。
“你太无懈可击了,虽然你的东西总是丢得乱成一锅粥,也难以融入家庭学校和职场,还喜欢对朋友天天犯贱,但是……你就没有哪怕一次,丢过密码吗?”
她感觉内心有个鸡汤短视频ai配音响起,说当您的多年老友看起来像个脆弱的小鸡、丢了孩子的母亲、空巢的老麻雀的时候,作为朋友应该及时安慰,给予情绪价值,比如这时候就应该说,“别伤心,每个人都难免有几次会忘记密码的”。
“貌似……还真没有。”
显而易见,由于她的说话速度过于快,当她意识到自己说出去什么已经来不及了。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贱得让人很安心。刚刚一瞬间我突然有点犯恶心,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刷视频学来的三招教你安慰朋友包教包会台词。”
“好吧,我其实是想说,你可以按照被盗造成的伤害把自己的密码分几个等级,比如普通级、重要级、私密级,普通级就是小技能,重要级就是大技能,私密级就是大招;大招级的密码是核心,要用来管理你的一众小技能级密码,比如知乎豆瓣什么的…”
她少见地没有犯贱挖苦,而是认真输出了一大通。
“然后——你知道吗,所有密码,都通向一个最核心的术式,而你只需要简单地记住这句话!”
她甚至兴奋起来了。
“比如我的术式是‘向天再借五百年’,你会怎么设置小技能咒语?”
“好的老师,那应该是XTZJWBN。”
“错、错、错!在当下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这只能是小小小技能级别,属于刚获得的全部等级都是1的武器打出的伤害!最简单的,我们可以写成xtzj500Year;如果想升文字乘区,可以升级成FromTZJ500Nian;如果还想提升数字乘区,就再升级成xtzBORROW497+3y;如果还要卷符号乘区,还可以把运算复杂化成XSKYbr2^9-12Y;或者另辟蹊径,设成500×365d,然而——乘号其实是小写字母x,具有迷惑性!这时候你肯定要问了: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做这些呢?——因为这其实是结构性的工作,属于磨刀不误砍柴工!你想想,浏览器天然联网,很多漏洞非常容易被黑客远程利用,所以平时使用基于浏览器的插件密码管理器也要小心;而桌面端密码管理器几乎都将加密的数据库存储在电脑硬盘,由于没有严格的沙盒保护,恶意软件读取这些文件其实也不难。所以,给你的大招级账户设置唯一的、无规则的、高强度主密码非常重要,同时还要防范恶意软件通过扫描内存数据等方式窃取……”
她自信地昂起头来叽里呱啦喋喋不休自以为循序渐进引人入胜地解说着,定睛一看,才发现她那不成器的发小早就睡得七仰八叉了。
“没出息!”
她翻了个白眼,又给自己点了根烟,看着音量无限近似哑剧的节目,等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仔细想了想,哪怕自己刚刚才长篇大论了一通,其实也很久没有感受到密码的存在了。她开始走神,她突然想到一个绝佳的选题,她打开备忘录赶紧记下来……她甚至没注意到电视屏幕上倒数的时针即将指向整点。
她睡得正香的倒霉损友迷迷糊糊醒了,对她说了句新年快乐,就跟她小时候被欺负替她还手,父母加班请她去对门吃饭,职场精神压力太大鼓励她辞职,起步期赚不到钱帮她跟亲戚朋友说话的时候一样准时。
“诶,话说回来,你不是说你一次密码都没丢过吗?”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挪到她电脑前,取消了记住密码和自动填充选项,摆出一个比裸辞还干净的输入框,请她过去验证那句大话的真假。
“这不小菜一碟吗,你在小看我呢!”
她啪嗒啪嗒输入了一串字符,噔一下,输入框红了。
“哟!”
“别吵,三次机会、三次机会!”
噔一下,输入框又红了。
“哟呵!”
幸运的是,第三次,她终于输对了自己的密码。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写点段子)
刘某是个工作三年的快递员,平日一上班就喜欢开着小说软件听电子书,他为人不够老实,送货上门时,还喜欢透过猫眼偷窥收件人家里的情况。
若是家里有人,他会悄悄离去。
若是没有……他则会尝试登堂入室,干点不道德的勾当。
介于他负责的小区向来鱼龙混杂,他又善于掩饰,因此从未被人抓住马脚,甚至新年一过,公司分了一处新的小区给他。
那地方叫做“翠云湾”。
这日,刘某负责将一部手机,送至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他上门前打了电话,得知收件人和家人都在家后,收起心里的小算盘,准备拍好视频验完条形码就走人。
那知,收件人突然拉住他说:“我这儿有部旧手机你要不要?”
有了新手机,想把旧的处理掉很正常,但刘某没见过把旧手机送给陌生人的,面上有些迟疑。
“你放心,我的手机很好使,以前的数据也都处理掉了。你放心用。”收件人说。
刘某担心的不是这个,不过转念一想,不能正经用,当个小说播放器还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拿去卖钱。
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刘某送个快递反而收获了一部手机。
白捡东西,总叫人心情愉快。刘某下班后,一到家便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摆弄——
他试图恢复手机数据。
可惜,那收件的老头处理得很干净,他恢复了半天毛都没见着,只好放下“通过旧手机窃取前任机主隐私”的念头,下载了一个小说阅读软件,在主页选了本玄幻修真的男主文,开始播放。
伴随AI男声一板一眼的阅读声,他煮了两包泡面,往里面放菜放酱放香肠,拌了个鸡蛋,煮好上桌,正要吃呢,AI音突然卡了一下,再出声时,变成一个嗓音清亮的童音:“好香啊……”
正经人会在主角大战世家老头儿的时候夹杂一句“好香”吗?刘某认为不会,因此立刻远离了手机,问:“你是谁?你干嘛?”
“叔叔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手机很配合,“我家住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叔叔,你能送我回家吗?”
翠云湾?那不是旧手机的来处吗?
刘某不想把这件事跟灵异事件挂钩,但谁家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了,还能用儿童音,精准说出上一任的住处啊!
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他没敢细问,连忙答应了宝瓶的请求。
宝瓶道了句“谢谢叔叔”便没了动静,两秒钟后电子书恢复播放。可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继续听书啊!
他顾不上吃面,连忙带着手机下楼。
只是他的电动车停在公司充电,金亭小区这破地方打不着滴滴,地铁也早停运了,他更不敢带着灵异手机徒步十公里,所以只好想着明天一定送宝瓶回翠云湾。
刘某一晚上没敢睡,不到六点便迫不及待起床下楼,骑着他的电动车赶往翠云湾小区。
六点钟,天微微亮。
刘某顶着朦胧的晨光,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没找着4栋12-4号。
怎么回事?
他惊疑不定,怎么其他楼都有12-4,偏偏4栋没有?他越想越害怕,这时宝瓶又突然说:“叔叔,你帮我找到家了吗?”
他连忙敷衍,“在找在找,你等等。”
他没听宝瓶的回答,在4号楼上上下下又跑了一遍,终于找到了12-4……此时已不能称它为住宅,大门不见了变成了墙壁,门口的私人物品都被清走,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刘某呆若木鸡,傻傻的站着。
“嘎吱——”
开门的声音。
楼道左侧的住户,一大妈挎着塑料篮出门买菜,瞧见刘某傻站在12-4门口,默不作声远离了他。但刘某像碰见救星似的冲上前:“这家人、这家……”
他语无伦次。
住户大妈再次拉开了距离,“上个月,这家人把门堵上就搬走了,小伙子你来这干什么?”
“我、我送它回来……”他掏出宝瓶展示给对方,大脑却一片混乱,搬走了?那他昨天碰到的人是?
住户定睛一看:“手机!?唉哟你送它回来干嘛?这家的小孙孙,就是路上玩手机不看路,被车撞没的!”
正巧电梯门开了,大妈立刻闪进去:“我先走了,小伙子你赶紧找地方把它处理掉吧。”
“哦好好好,”刘某胡乱应着,心里乱糟糟的一片。
“叔叔,你会扔掉我吗?”
等人离开,宝瓶突然开口说话。不知怎的,刘某觉得它的声音阴恻恻的,心里越发惶恐:“呃不会不会……”
“不会就好,你说过你要送我回家的。”
“这里、这里不就是你家吗?”刘某哭丧着脸道。
“不哦。”宝瓶用天真可爱的语气说:“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这里不是。”
“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我的妈妈喜欢网购,叔叔你只要找到小区里快递最多的那一家就好了。”
刘某听了觉得不靠谱,哪有谁快递多就认谁是亲妈的道理。但宝瓶的声音听上去可怜兮兮的,他也不想跟一只鬼长期相处,忙不迭地同意了。
刘某在翠云湾送了一阵子快递,知道小区里成天网购的人家住在哪,他把宝瓶塞进一只快递箱,连同其他快递一并拿到了11栋23-1门口。
放好快递,给收件人打了电话,他一身轻松地离开。
晚上,收件人下班回家。
她在门口拆了半天快递,从零食快递里拆出一只旧手机来。她以为这是商家不小心落下的东西,但联系客服,客服失踪了半小时后回答她说,这是回馈客户的奖励。
虽然不明白奖励为什么是只旧手机,但有东西比没东西好,于是她收下手机,准备拿去营业厅换个按键款的。
她的妈妈住在4栋12-1号,4号的对门。前阵子对门出了点事,妈妈受到惊吓,好久没敢用手机联络,可光凭座机、亲自登门传递信息的效率实在太慢。
所以她想,既然妈妈用不了智能机,那就买个老年机给妈妈好了。
夜深了,收件人躲在被子里玩手机。
不知为何,她总能听见客厅传来手机铃声——她披了件衣服走到外面,客厅没人,只有那部旧手机在茶几上发光。
紧接着,她听到一个清脆可爱的童声说:“姐姐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
“我家住在梧桐路金亭小区3栋22号,姐姐,你能送我回家吗?”
*****
删掉了不协调的“00”部分,增加了结尾,将整个故事重新闭环ʕ ◦`꒳´◦ʔ
——修改于2026.04.03
我站在舞台中央,司仪高高举起我的手臂,而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沉重的水晶奖杯。现在我抬起脸的时候能够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之前领队杨城教给我去念的获奖感言:首先感谢我的队友,感谢所有一起走过的兄弟们,然后是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粉丝们。因为有了你们,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一路风雨中走来,亚洲第一枪神TiS终于站在了世界最高舞台的顶点,手握全世界电子竞技选手仰望的最后荣誉。
我想我应该是流下了眼泪,赛前最后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杨城叼着烟问我:“你会哭么?”
“哭什么?”
“获奖的时候,流一下眼泪,传奇老将最后的完美落幕,比较戏剧化一点。”杨城说。
“看情况吧。”我说,“我试试看。”
我想那滴眼泪应该是流下来了,敏锐的高强度神经网络让我可以体验到泪水在眼眶中凝聚的感觉,但这只是被气氛所感染,我的内心十分宁静。嘈杂的世界此刻像是被隔绝在外,司仪的声音像是被放慢了无数倍,让我可以无限久远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
2011年,那年我第一次遇到杨城,在上海的“火山”网吧。那个时候我十七岁,辍学,离家出走去打FPS电子竞技,就是我妈口中的“打枪游戏”。我的天赋很好,反应速度比一般人快,而且喜欢下苦功,钻研一些小技巧,看地图,研究战术,那个时候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用脑子打游戏。
那个时候我的ID是TianShan,我的名字,余天山的拼音。
那个时候,杨城的ID是Vol_YC,Volcano是火山网吧养的网吧战队,在当地的射击游戏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我是队里的替补,杨城是带我进队的大哥,简单地说,我是他罩的。杨城一直对我期望很高,他枪法很好,是队伍的队长,但是这支队伍一直打不出去,只能参加一些线下的小比赛。
杨城那年二十二岁,正是一个电子竞技选手的黄金年龄。他废寝忘食地苦练,但是队友始终不能让他满意,几位队伍里的老人要么态度不端正,用他的话来说,不思进取,没有一颗冠军的心,只是想混口饭吃,打打游戏而已;要么就是没有天赋,始终练不出来。我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了Vol战队的正式队员。
一年后,Vol战队解散了。
平心而论,我的加入让Vol战队有了一些起色,最关键的一场线下赛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了决赛。对手是外地赶来参赛的一只线下队,有点名气,但这是我们的主场。在打比赛之前,杨城在作战会议上特意提醒我们,让我们注意对面的两个主力输出手。
关起门来后,杨城说,“那两个人有问题。”
我们心领神会。
“有问题”的意思,就是开了挂。
在电子竞技游戏中,开挂作弊是最为人所不齿的行径。但任何电子竞技也没有能够杜绝过开挂这一现象的存在,只要这款游戏的比赛有利可图,利益的驱动就能够让各种“高科技选手”出现在舞台上。低等级的作弊,比如暴力自瞄、透视等等,很容易被系统检测出来,但随着游戏开发方逐步升级反作弊系统,更多的隐蔽作弊手段开始涌现。
“他们的鼠标有问题。”杨城抖了根烟出来,深深吸了一口。
“查不出来?”我问。
“查不出来,他们不肯换设备。”杨城摇摇头,“主办不想让我们搞事情,意思就是让我们就这么打,裁判会多看着他们一点。”
刚开局的时候,我感觉还好,对面给我们的压力并不大。杨城和我的发挥都很稳定, 队友压力有点大,动作有点变形,死的次数有点多,但杨城和我那天的状态真的太好了,用他的话说,我和他都是大赛型选手,压力越大的时候,发挥越好。随着击杀次数的不断上升,我们的积分已经压过了对面一倍。
“妈的,打得爽!搞死他们!!”
这种小型线下比赛其实是很乱的,现场都是我们的粉丝,到处都是污言秽语。精神状态高昂的队友打得忘形,一边狂骂一边团体冲锋,把对面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面五个人中,那个队长突然站了起来,指了指我们,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在一片狂嘘声中坐了回去。
“妈的。”杨城突然一甩鼠标,眼前的屏幕开始重放死亡录像,“他们要开搞了!”
话音刚落,我屏幕一黑,也死了。
我和杨城相继阵亡,剩下就只有崩盘了。
“小心点。”短暂的中场休息时间里,杨城有些烦躁地点了点桌面,我们都嗅到了不好的预感,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除了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外没什么事可干。我们知道他们要开挂,但我们无能为力。
就在那个手势之后,对面给我们的压力骤然增大。我们几乎露头就死,毫无还手之力,哪怕五个冲一个,也会被对面换走两个以上。局面瞬间逆转,完全没办法打,兵败如山倒。我和杨城左右支拙,左冲右突,试过各种战术。用预判雷、用狙蹲、用诱饵……什么战术都没用。战术是在双方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用的,但哪怕你机关算尽,如果对面一枪都不空,见面就带走,什么战术都没用。
对面给我们留了点面子,最后比分80:20,我们输得很惨。
现在想起来,这并不是导致Vol解散的主要原因。
真正最后让我们解散的,是两个月后一次踢馆比赛。有外面的战队来火山网吧踢馆,打钱,一把一千块,一共五局。这个战队我们之前线上打过,实力相当一般,我和杨城的实力稳稳地压制他们的主力,这次送钱上门,我们都想从他们身上找点自信。
进去游戏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如坠冰窖,他们也开了挂,而且全程都开着。
我们被剃了光头,精彩无比地被杀得一干二净。
“你们来我们地盘上找事情!”老四性情最烈,操着椅子就扑了过去,被人拦了下来。
“输不起就别打啊!”
我和杨城没有参与群殴,都坐在原地没动,我们都想赢,我们都有着作为高手的自信,想有一天走上真正的职业舞台,去堂堂正正地比赛,战斗,用自己的技术、智力、勇气和拼搏去换取我们应得的荣誉。但我现在觉得累了,我觉得我的苦练、我的天赋,那些日日夜夜坐在屏幕前一次次练枪,每天三千个爆头,枯燥无味的反复锻炼,试图找到固定的肌肉记忆,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地图上游荡……都毫无意义。
那个队最后被踢出了网吧,比赛无疾而终。这帮人太狂了,毕竟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想处理几个低级鼠标挂不用证据,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
夜里,我们整队人在烧烤摊上喝酒,老四突然哭了,嚎啕大哭。我们都哭了。
第二天,Vol战队解散了。
我回去念了半年书,最难的是一开始,请求父母原谅的时候。一开始熬过去,后面就逐渐好了一些。
半年后,杨城打了我的手机。
“你还在坚持每天练枪么?”
我在坚持。
“还想打职业么?”
我没说话。
“我有一个深圳的职业战队试训机会,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挂断电话后,我想了很久。
第三天,我来到了深圳,一个月后,我成为了PG_TiS。
白金俱乐部,或者说Platinum-Gamer俱乐部,是一家历史很久的电子竞技俱乐部。我领到自己队服的时候,杨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
半个月后,我第一次上场比赛,作为替补。队内的自由人PG_DDD因为身体不适而被换下场,我在赛前四个小时的时候被领队通知即将上场打比赛。
当时的领队叫方海,大家都叫海哥。海哥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里面有三片颜色不一样的药片。
“这是什么?”我心中一沉。
“药。”海哥拍拍杨城的肩膀,“你给他解释吧,我去隔壁。”
“快吃吧。”杨城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比赛前四个小时服用。用来治多动症的,能集中注意力。”
“这……这不违规?!”我觉得手心里都是汗。
“职业俱乐部几乎每家都有。而且这不犯规,打擦边球而已。”杨城淡淡地看着我,“公司会搞一个你的病历证明,日后哪怕被曝光也没关系。”
“但……我不能用自己实力去打么?!”
“人人都有实力,对面吃药,你不吃,你拿什么打,拿头打?”杨城抱着手看着我,“不要说什么尊严、荣誉了,兄弟,我们先养家糊口吧。”
看我还不死心,杨城叹了口气,掏了烟出来,坐到我床上。
“你这半年没放下练枪,我就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重新走上职业道路。”杨城吐了个烟圈,“当年那么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你坚持不抽烟,喝酒的时候只喝一杯,还劝我也不抽烟,不喝酒。我就知道你是个比我有野心的人。抽烟喝酒会缩短职业寿命,破坏你最细小的神经系统。但你觉得,光凭苦练,你能走上世界最巅峰么?”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像是A皇、O皇这种天生神力还要一天练十二个小时的妖怪,你有信心跟他们拼天赋?跟他们拼努力?”杨城的声音越来越响,“电子竞技,胜者为皇。赢,才是最重要的。输家,别人大不了说你一句,喔,有些天赋,很努力,打得很拼,但有个球用?你只可能输,作为王者的陪衬而已。我要赢,我们都要赢。你没有百万里挑一的天赋,就不要想赢得干干净净!药就放在这里,四个小时后,我要看到能够Carry全场,打爆对面的新人王TiS,而不是出道就退役的废物!我实话跟你说,DDD这个团队毒瘤很快就要滚蛋,你如果顶不上,我们就找其它新人,好好把握住机会。”
后来我知道,这三种药片是安定、利他林和莫达非尼。这是我最早吃的“兴奋剂”,很快,我们就不用这三种药,而是用了更先进的药。
但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走上职业舞台时的那种感受。当我走出后台,司仪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并没有为我过多欢呼。我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这是我作为战队替补的首次登台亮相,他们都在期待我的新秀一战,我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握住鼠标的时候,浑身的燥热一下子平息了。
“你是大赛型选手。”坐在我身边的杨城说,“好好打。”
打完后,我去厕所吐了。不是因为羞愧感,而是因为药的副作用。我头晕目眩地坐在隔间的地上,外面来上厕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都在称颂我的ID,但我却恶心欲死。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明明快要晕过去了,但是你的头脑却脱离了你的控制,依然顽强地保持着病态的活跃和神智,想晕晕不过去。
比赛时喝了太多水,吐出来的都是清色的液体。
在我职业生涯最巅峰的时候,网上有人给我写传,把这一场比赛称为明日之星第一次的锋芒毕露,“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第一次踏上职业赛场的新人顶住了所有人的质疑和压力,为观众奉献了一场无可挑剔的比赛,日后的亚洲第一枪神TiS在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而每当我想起这场比赛,我只能想到那种干呕的感觉。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是一个“传奇”,那么这个故事的起点其实还要再往前推。如果后来有一天我想写一本自传,我想这个“亚洲第一枪神”的故事不是在职业赛场上开始,甚至也不是在火山网吧开始,而是把时间轴再往前推……
从2015年开始,国内小部分大型比赛开始有尿检项目。查出来一些知名选手有问题,但是俱乐部和主办方协商后都把事情压下来了。PG俱乐部也紧急停用了这三种药,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替代品。
哪怕是一个队,我们也不是人人都吃药的。有几个队友不知道我们吃药,吃药的都是我和几个“天才”级的主力。而当时我们几个主力喜欢开玩笑,每次看到谁谁谁在比赛的时候喝水,就说他“吃药了”,这已经变成我们一个调侃的段子。因为吃了药之后,很容易口渴,水喝多了又想去上厕所,然而比赛的时候上厕所特别容易耽误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强忍着不去喝水。
开始尿检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身体已经在长时间服药后逐渐产生了一些耐药性,药的效果越来越差,有的时候眼前还会出现一些幻觉和幻听。我跟杨城说了,杨城说他也有一样的状况,但我的症状比他要严重一些。
“这是好事。”杨城说,“这证明你的身体对药物的感应性比我更强,这些药对你的效果更好。”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用成绩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之前那十年的电子竞技选手,是最苦的一代。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听说那些前辈们曾经睡在网吧,一个人颠沛流离,在逆境中顽强地成长,直到成为蜚声于世界的虚拟世界之王。这些励志故事,从十几年前的第一代亚洲枪神开始,火箭男孩孟阳,然后是称霸天下的人皇李晓峰……这些过去的影子为今天日益发达的电子竞技娱乐项目做好了铺垫。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成熟,电子竞技选手拥有了一种相当完善的职业道路。杨城就老是跟我说,等到他年纪大了,打不动了,没办法跟年轻人拼枪的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退役,然后转行去做直播艺人,给电竞产品代言,就像是现在许多没打出什么名头来就迅速退役的职业选手一样。现在很多职业选手仅仅是来职业圈里镀个金,让自己有更多资本来争取粉丝而已。
自媒体时代,杨城说,我们真是赶上好年头了。
九个月后,杨城和我带领PG俱乐部拿下第三个全国比赛冠军后第二天,杨城没有出现在训练室里。
方海让我们先自己练习,打Bot。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杨城空过一天的练习。一天不练,职业选手的反应速度就会衰退,任何电竞职业选手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都需要长时间的持续练习,以保证自己高度完成的神经反射和肌肉记忆不退化。
晚上,方海说杨城身体不适,需要静养,并点名替补Vivi暂时顶替杨城的位置。我给杨城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方海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出去说话。
“杨城吃了几天新药,出了些问题。”昏暗的走廊灯光下,海哥点了根烟,看不清眼神,“这个新药是我们从欧洲那边搞来的,目前可以说是国内领先,药检绝对查不出来。杨城这个过敏体质我们没意料到,理论上来说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就这么巧被我们撞上。”
“他吃了几天新药?”我的一些疑惑得到了解答,决赛的时候杨城的状态比之前更好,在这之前,我的表现一直比他更出色一些,但是决赛的时候,杨城简直完全超越了当前的竞技水平。从“一流”变成了“超一流”的职业选手。
在职业级比赛中,所有选手可以说都是万里挑一的杰出电子竞技运动员,哪怕有差距,也差得不多。
然而就是有一些能够在职业赛场上依然占据统治级地位的恐怖选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这种现象级的选手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是极少数,杨城不是,我也不是。杨城说,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突然开窍,或许也能够摸到现象级选手的边。
而那天,杨城的表现有如神助,短短时间内完全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统治力,把对面切得毫无抵抗之力。我当时只觉得他或许是运气来了,现在再看,果然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意思。
“老杨一直很有压力。你也知道,你真的很优秀。他一直害怕压不住你。”海哥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从杨城倒下的那一刻起,公司和俱乐部就把队伍的重心转向了我,我即将成为队伍里的一哥,“这次新药到了之后,他说他想先试试。效果真的棒,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我们无法保证新药是不是和以前你们服用的药起了一些化学反应,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继续用以前的药,安全起见。”海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似乎用了点力,“新药,我们会安排Vivi去吃。我们损失不起你。”
我站在走廊里,想了很久。
我后来去看杨城,他正在看比赛录像。我注意到那是他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录像,他转过头来看见我,立刻关了屏幕。
“我手抖。”杨城大笑,“每次一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手就止不住地抖,看来是没办法直播打游戏,靠卖肉松饼过日子了,靠!天意弄人啊!想混日子都混不了!”
“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比如教练,或者电子竞技解说。有俱乐部的人脉在。”我替他想主意。
“公司愿意养着我,先从教练开始好了。我还是留在PG吧,毕竟有一些感情。”杨城露出洁白的牙齿,有些苦涩地笑道。
真实理由是,杨城知道俱乐部给选手提供违禁药物的内情,双方保持着和谐的默契。
“你打算吃那种新药么?”杨城最后问我。
“那药叫什么名字?”
“代号是‘FH-3’。”
后来,我们把这种药叫“发寒三”,一个是因为字母的引申,一个是因为吃完起效的时候,全身从脊椎骨开始,会有一种过电一般的冰寒感。
吃发寒三的感觉很奇妙,在这之前我从未吃过这种药。
以前的药是提升你注意力的,简单地说,就是药效发作的时候,我做事时候的精神集中程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外界的干扰完全被隔离,连续一两个小时的比赛,我能够全场保持最高程度的精神集中,绝不会开小差,而且情绪冷静,稳,脑子非常清楚,思维敏捷,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最夸张的一次,我体感上只过了一瞬间,比赛就已经打完了。整场比赛我发挥优异,十分carry,但是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恍神”的功夫,就打完了。哪怕我能够回忆起比赛中的所有细节,但主观上我依然觉得“怎么会这么快?!打完了?!”。
这种短时间里精神高强度集中的后果就是,药效过去之后,第二天人的精神会很差。俱乐部的医生说每次吃药要间隔三天以上,不然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但是比赛赛程可不会根据我们的服药时间而定,所以连续服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时候实在感觉有点撑不住,就只能暂时停药,状态大滑坡,全场梦游,被对面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只能靠下一次比赛的出众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声誉。
而发寒三的效果和之前的药物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
发寒三完全改变了我的感官,它好像设好了一个开关,当我在精神集中的时候,我能够打开这个开关,然后——时间就变慢了。我看到的一切都像是慢速运动,就像是电影里的子弹时间一样,我的思维速度能够以十倍速度运转,屏幕上绚丽的光影一下子变成了慢动作,让我能够有余裕缓缓拉枪瞄准。
我现在可算是知道杨城那天是怎么连续打出那种神经枪了。
“感觉怎么样?”我第一次用FH3打完比赛下来后,杨城笑着问我。
我夸张地抖了抖手给他看,我们两个一起大笑。
海哥说,发寒三是欧洲那边哪个制药公司给军队搞出来的特种兴奋剂,有一些流通到了黑市里。公司神通广大,连这种玩意儿都能搞来,的确是有点手段。按海哥的话来说,发寒三只是把人体本身具备的功能开发出来了。
“就是Zone,你听说过乔丹的‘领域’没有?”海哥在烧烤摊上做了个投篮的手势。
我听说过。甚至我状态最好的时候,也有几次短暂经历过那种状态。这是在具备强大实力的竞技选手身上出现过的一些传说,当精神极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感会变慢,思维清晰明了,在那短短片刻,这些选手能够突破自身实力的桎梏,短暂地主宰整个比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一个人进入Zone的时候,竞技场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他。
FH-3调节了服用者的神经系统,而后遗症……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的下场会比杨城还惨,杨城吃了一周药之后出现了不适应,而他的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目前的医学还没有能够治疗这种神经伤害的可能。在我服用发寒三一个月后,公司找人带我去秘密检查了一下身体,最后报告出来了,我的耐受力非常强,目前神经还没有受到明显损害。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知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只是这些问题还没有影响到我打比赛。从烧烤摊上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天边的云霞正在变幻出奇异的色彩,翻卷、闪烁,就像是出了问题的显示器一样。我安静地低下头,告诉自己这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是亚洲最顶尖的电竞选手。
我和杨城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他有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怜悯,又像是羡慕。但他毕竟还是从那场挫折中走了出来,而我,开始带领PG俱乐部走向世界的巅峰。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被公认是国内最好的FPS选手,人称枪神TiS,或者Ti皇,天下第一稳。曾经的A皇、O皇都已经被我超越,在一对一的单挑中,我对国内任何FPS选手都具备明显优势。哪怕偶有失手,在总体的对决数据上,我都遥遥领先。
有很多人质疑我开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当年被鼠标挂虐的青涩年华。我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很简单,谁质疑,我就跟谁SOLO。设备可以全部由对方提供,公平,公开,在线直播,摄像头对准手部,谁不服就打到服为止。很多人都以为作弊的方式就是作弊软件,或者加了料的外设,真正高端的外挂,在我的血液里流淌。
药检程序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慢于顶尖药物的研发速度,我进入了我竞技生涯的黄金年华。
接下来三年,我基本统治了国内FPS赛事的所有重要奖项,以恐怖的反应速度、奇稳的手、以及清晰缜密的战术思路称霸全国。唯一阻碍我成为全球最强竞技选手的,就是FPS传统强队的几支欧美队伍。PG主要在国内打线下比赛,线上比赛没有线下赛有说服力,而跟欧美战队打线上赛,Ping值(PC对网络服务器发送数据到接收到服务器反馈数据的时间)会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哪怕是跟同在亚洲的韩国战队打线上,150Ping也会让我很不舒服。正常人可能Ping过200才会有一些感觉,职业选手通常100ping以上打就会感觉有点不顺,而我,只有在打线下赛,局域网的时候才有最好发挥水平。
而目前统治欧美的,是声名赫赫的瑞典IronFist战队。IF的六名主力选手全部是现象级的超一流职业玩家,哪怕是我率领PG去美国打线下邀请赛的时候,也难敌IF的六个怪物。在战术室里看过他们比赛的Demo后,我怀疑——仅仅是怀疑——这六人都在比赛中服用了跟发寒三类似的神经药物。在这方面作弊,欧美职业圈可比国内的职业圈要有经验得多了。
在我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金拿回家后,我和家人的关系就和解了。现在我每次比赛,父母都会看。我母亲还经常跟人说,我是打枪游戏的全国冠军,拿过某某某某奖杯之类的。逢年过节回老家吃饭,还会有亲戚问我能不能把他的喜欢打游戏的小孩培养一下,试一试职业圈。
我总是说,这碗饭吃起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看到他们怀疑的笑容和暧昧的眼神,“你多帮衬点”之类的,我就觉得很累。过完年就匆匆赶回俱乐部,一天不训练,总觉得心里不安稳。
有一天,杨城问我还记不记得当初在那个小比赛上,把我们虐了的那支开挂队。我说记得。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队名了,但是那场比赛我还记得,包括我当年笨拙的走位和青涩的枪法,以及对面粗暴直接的战术。我还记得坐在我左边的老三一拳砸在鼠标上,和那个割喉的手势。
杨城跟我说,他一时兴起去找了一下那支队伍的资料。那个队后来去外地比赛,开挂打比赛,得罪了当地的大哥,据说队长手筋被打断了。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杨城叼着烟说,如果他们能撑到今天这个业界的繁荣期,就没必要为了那点小钱开挂了。
我赞同杨城,那支队伍如果活到今天,恐怕也有机会走上正规职业化的道路,赚到真正的大钱。以前那个时候,职业战队都不好混,我听说有的比赛,打到决赛的时候双方队伍私下说好,不管谁赢,奖金都平分。
这些第一代的电竞人,就这样野蛮地生长着。杨城给我说了一件旧事,最开始组建战队联盟的那一年,有个战队的负责人找过老板他们,建议全联盟统一口径,所有比赛奖金都抽30%!。(MISSING)不过很多战队都回绝了。
开始那几年,奖金只有十几万块钱,俱乐部意思意思抽10%!,(MISSING)然后是队员平分。俱乐部有工资,但不高,加上比赛奖金,其实收入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多。后来比赛越来越大型,赞助商越来越多,比赛奖金也涨到了上百万,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收入的大头已经是代言费用。从电脑外设到零食饮料,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我们的队服上也多了各种花花绿绿的LOGO。
钱是越来越多,但除了给家里买房子之外,我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被朋友怂恿着买了一辆跑车,但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只能放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干脆借给朋友泡妞去了。
我其实不敢自己开车,因为我的幻觉越来越严重了。我自己去医院,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给我开了一堆药。走回来的路上我就把药全部扔进了河里,我知道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FH-5的效果。
是的,我们现在用的药已经更新到了第五代。
我现在无欲无求,唯一在想的,就是我什么时候成为世界第一。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
有的时候我和老板,公司高层一起吃饭。老板说,现在电竞业如此繁荣,枪法和成绩已经不是第一位了。我问他第一位的是什么,老板说,第一位的是偶像化。
我表示不解。
“偶像化,就是打造出能够吸引粉丝的选手。你具体是什么人,没关系,不要紧。粉丝认为你是什么人就行了。”老板拍我的肩膀,“你就是PG的头号明星,PG的第一枪神,定海神针。你的卖点就是,强,就是天下无敌的超一流高手,每个俱乐部总要捧一个超一流出来的。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不参加活动,你看Vivi,人称PG第一萌,人气多高啊,哪怕枪没有你刚,但他为俱乐部带来的效益呢?比你还高。”
“做生意呀,不好意思,我是个生意人,话说得直了点,但Ti神,你是无可或缺的。”老板抱了我一下,“都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我们全力和你打造出的这个Ti神传奇,win-win,双赢。”
我举起酒杯,和以前一样,只有浅浅的一小口。
二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已经是领队很长时间的杨城跟我说,PG俱乐部已经报名了官方举办的世界枪神邀请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听清,因为我只听见缓慢的拖曳长音。杨城说话像是慢动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我进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神经系统的时间紊乱越来越频繁,“子弹时间”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我想我离彻底疯狂已经不远了。
“还有几天?”我听见自己问。
他说了一个日期。
“我离成为世界第一的日子,只剩这么几天了。”我说。
二十九岁,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职业来说都是青春年华,而只有在竞技领域,高强度的竞技领域,二十九岁已经迈入暮年了。这对于竞技选手来说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神经反射速度会不可避免地衰退。二十九岁的PG_TiS还能保持鼎盛的竞技状态,是一个奇迹。
当年的队友大部分都已经退役,连Vivi也在不久前退役,作为功勋老将去直播平台成为了一名颇有人气的播主。
队伍里的老东西,只剩了领队杨城和我。
前不久,老板跟我长时间地恳谈了一次。我知道,我也马上要退役了,我已经在队伍里的老大位置盘踞太久,甚至外面都有人叫我队霸了。PG_Goust,小枪神,主狙击位,幽灵枪神,势头很猛,足以在我退役后取代我的位置,带领俱乐部继续征战。
这小子吃起药来比我当年还狠。
年轻人要上位就得玩命,我总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跟我一样狠,对自己狠。为了枪神的名号,不惜把自己的明天作为代价。当然了,付出了健康、理智,换来声誉、金钱……或许有很多人会选择吧。
“还差一点。”队内SOLO的时候,我跟他说,“还差一点。”
我还是能赢他,所以我还是老大。但他技术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吃药的情况下,我稍微胜出一线。
“你对药的适应性更好。”杨城叼着烟说,“而且你是大赛型选手,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你真的是大赛型选手。”
IronFist有六个妖怪,而这六个妖怪里,最妖怪的是他们的队长,瑞典人BillyBat,人称BB。BB绝对属于“天生神力”,鼠标DPI高得匪夷所思,打比赛的时候晃得天旋地转,正常人看一会儿他的主视角就会头晕,动态视力和瞄准强度都是非人类级的。
睡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西雅图机场。在梦境中我和BB一对一单挑,我没有了药物的支持,他就那样走过来,我疯狂点击鼠标,但枪口左右狂跳,每一发子弹都错开了。
“射击游戏……”我喃喃自语。
杨城坐在我旁边,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射击游戏本质上,只是看你操纵鼠标移动的速度和精度,实际上就跟快速点击屏幕上一个目标点是一个意思,不是么?”我说。
“你这是想写一本枪神奥义,讲述FPS游戏的返璞归真是不是啊?”杨城站起来从架子上搬下行李,“当然不是啦,FPS游戏元素还是很多的,从卡马克和罗梅罗两位祖师爷开始,这么几十年发展下来,我觉得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玩法和游戏性已经非常成熟复杂了……”
PG_TiS,今年二十九岁,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娱乐生活,没有物质上的追求,没有女朋友,甚至没有亲密的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一个目标:成为世界第一。
世界枪神邀请赛分团队赛和个人赛。PG俱乐部全体现役主力到齐,面对IF的六个妖怪,我依然觉得不稳当。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研究了超过二十个小时PG俱乐部的比赛录像,分析他们的个人习惯和出现过的失误,制定针对性的战术。我猜IF也在做一样的事。
事实就是,唯一有能力和IF抗衡的,就是有我坐镇的PG,我们是欧美联赛的霸主和亚洲线下赛的霸主。
团队赛开始之前,我们被告知了一件事。这次的药检会分外严格,WADA(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小组驻扎在赛场,每一次比赛前都要进行检查,赛后还要随机进行尿检。
“不慌,没事。看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杨城很简单地说。
我哑然失笑,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的赞助商之一。每个选手桌上都会摆着一瓶赞助商的清新口香糖,我们面前的口香糖里,红色是药。口服,五分钟后起效,持续时间六个小时。
“尿检呢?”
“我们会处理。”杨城把手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安心,好好打,不会有问题的。去赢就是了。”
团队赛就像是梦一样飘过去了,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简单地说,IF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压力。我们赢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赛后我找到了杨城。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杨城反问。
“IF不正常。怎么会这么弱的?”我握住他的衣领,强硬得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怎么不说是我们太强?”杨城再一次反问。
“放屁!你眼力还在,就说今天这帮人出现了多少次失误?该压的时候不压,不该压的时候一个个上来送。枪法还在,怎么一个个打得成这幅狗样了?!”
杨城笑了起来,和当年一样拍拍我的肩膀,叹道:“他们比我们会做生意呀。我就说两个字,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是‘博’,第二个字是……”
“别说了!!”我咆哮道,“去他妈的IF,跟我们打的时候吃外围,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杨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打到一半的时候传来消息,十几家外围博彩网站,关于这一局的胜负,在关闭投注窗口前三分钟,突然出现一边倒的碾压投注。据说三分钟里的投注超过了两千万。赔率突然平衡了很多。”
我说了句脏话。我真的没想到这种屁事会发生在IF和我们身上。
我真的没想到。
“讲道理,这种事谁能说的清呢?谁能说他们打假赛了?其实说不定只是其中一两个赌狗受人指使,打的时候只出三分力……哇,兄弟,兄弟,到底我们赢了比赛,你不要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
我感觉到巨大的失落感正在向我压来,药物后遗症应该还没有出现才对。
“振作一下!还有个人赛。”杨城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BB是IF的选手代表,你是PG的选手代表……这次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堂堂正正拿下世界第一枪神的名号。”
“堂堂正正个屁。”我无力地说,眼前又出现了斑斓的环境,体感时间的延长再度出现了,世界仿佛静止了,团体赛中吃药的后遗症,我知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个人赛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说,我得连续两天服用FH-5。
在这段延长的时间里,我的肢体还在缓缓动作,唯一以“常速”运作的只有思考。每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就会找一段回忆,把自己沉浸进去。或许是感应到自己还能站在舞台上的时日无多,我在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回忆了我竞技生涯中的许多高光时刻,然而涌现出的却是一段段痛苦黑暗的回忆。这本自传是只写给自己看的,没有任何读者能够看到这本书。
我想我最后是昏睡了过去。
FH-5彻底改变了我的体感时间,我绝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像是那个童话故事中代表生命的毛线团一样,被“唰”地一下抽走了。我吃饭、睡觉、训练、走路、和人交谈……明明我每一刻都在“正常”地与外界交互,但这些时间在我的主观体验上都飞速地掠过,好像是按下了快进的电影。
而延长的时间反而是那些电光石火般的瞬间,在比赛的时候,我跳起来,把枪缓缓从右手拉到左边的甬道,静谧地瞄准敌人的头颅,清脆地按下鼠标左键。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比赛里的时间比我整个人生都漫长,现实里的人际关系,我的成长,我的过去……都逐渐地麻痹,淡漠了,而当我孤单地行走在比赛场地里,在监听耳机里等待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恍然间觉得自己会在这里永生。
个人赛中,我和BB在两个分区,毫无悬念地,我和BillyBat终于在决赛中会面。
赛前,我和BB在休息室里见了一面。
“你觉得我们输了么?”我听得懂BB的英文,他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团体赛的时候我想,我们没有尽全力。个人赛,你想较量一下么?”
“加油。”我说,“好好打。”
“你最长时间持续多久?”BB问,“你曾经陷入过多久的时间迷宫?”
我抬起头看着BillyBat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我经常在镜子里看见。
有一点火焰,在我的心里点燃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在我心中生长,如果我和他都吃了FH-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决斗会是公平的。在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手。
“很长。”我说,“我想在彻底迷失前,跟你打一场。”
“说实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BB的笑容下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对我而言,有意义。”我说。
我想,如果后来的人们评价这一场决斗,会用怎样的语气呢?这场决斗必然会铭刻在电子竞技的里程碑上,光荣,或是耻辱。在我一生中,还未有如此痛快的战斗。
这一场决斗一共二十一局,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能力,将自己的反射神经和智能调整到最巅峰。无论是我还是BB,见面的一瞬间,生死就已经分出。只要一瞬间。BB比我之前所遇到过的所有敌人都更强,更具压迫感。
四年零六个月之前,我在连续两场比赛中分别对阵国内曾经的王者O皇和A皇。那两场比赛是我个人战史中的经典杰作,名不虚传的超一流高手,他们给我的压迫感让我超越自己的局限,发挥出更强悍的竞技水平,力克强敌。那种激烈的对抗让我全身心地飞跃,只有击败这样的强敌,我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而BB带给我的压迫感,前所未见。
他把我逼到了死角,让我挖掘自身经验和能力的极限,而我的发挥也让他愈发强劲,单从精彩的程度上来说,这或许是电竞FPS历史上最经典的一次战斗了。BB每次领先,我都能在下一局里扳回来。直到第二十一局,我们的分数是10:10,平局。
现在,只剩一次机会了。
走出桥洞的一瞬间,静步的我和BB同时发现了对方。比赛现场的观众们,我想,此刻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但下一秒钟,尖叫将传遍会场。
BB占据高点,我在低点。
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完了。我们游戏内指针速度一样,但是以我鼠标的DPI,我需要把鼠标抬起八厘米左右才能击中BB,但是BB鼠标DPI更高,是我的八倍,他只需要一厘米。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哪怕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无法改变。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用400DPI玩游戏,而十四年来练成的肌肉记忆,让我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毫厘之差,但在我和BB这个水平的较量中,已经足以分出生死。
枪响后,倒在地上的是BillyBat。
我赢了。
这个时候,沉闷的尖叫声才传到我耳中。房间里依然很安静,但是玻璃房的隔音玻璃微微颤抖,让我知道外面的声浪有多么巨大。
我抬头看向对面玻璃房里的BillyBat,他坐在自己的电竞椅上,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还保持着握着鼠标,全神贯注看着屏幕的姿势。
我想,我现在脸上应该露出了一个和BillyBat一样的笑容。
我知道,我也会迎来这一天。
当我用最后的理性支撑自己走出玻璃房,捧起奖杯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时刻来临了。我感谢了一会儿上天的仁慈,让我在意识消失之前最后触摸到了水晶的奖杯,真的很沉重,上面雕刻着“枪神”的英文。我抬起脸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时间越来越慢,我已经听不懂司仪在说些什么了。逐渐陷入静谧。现在我理解BillyBat了,当我把奖杯握在手里的时候,我理解了BillyBat,他说的话,他最后让了我一枪的原因。
现在,我是世界第一的枪神,而我的自传也将以此终结。
就像是伊藤润二漫画里,那个一梦千年的病人一样,我也要陷入片刻的永恒了。体感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拉长,在无限凝固的时间里,我有漫长的时间去再读一遍我的自传。
是的,故事不是从火山网吧开始。
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下午,我在叔叔家里,看见他玩一款游戏,古老的雷神之锤。他把我抱到膝盖上,让我握住鼠标,那天下午,我看见了新的世界。
“枪神”的故事,从那里开始。
作者:伯欢
大学毕业时的短篇习作
作者:贩卖机
备注:是我最喜欢的没头没尾小故事环节。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那是两个月以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刚结束上一间公寓的租赁,打算在公司附近找一间合适的房子。
在看过几套不是那么合适的房子后,我看中了一间位于老城区内,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老小区里的房子。
倒不是说这间房子有多么完美,多么符合我的居住需求,只是它距公司仅半小时的通勤条件吸引了我。当然,低廉的租金确实在其中占据了较为主要的原因。而这处房产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建造年代久远,楼层的隔音效果极差,几乎是不用出门就能听遍四邻八舍的八卦程度。公共设施也十分陈旧,水管漏水之类都是家常便饭。只有楼道的声控灯敏感的令人安心,即便是极小的声音也能使灯光亮起。
当然房子位于没有电梯的五层也是个令人退却的因素。只不过这些都不及工作日能多睡一小时的美好前景,自然也是可以靠着租金便宜自我克服一下的。
我很快地将它租了下来。
老实说,除了每天需要爬五层楼的不方便之外,这里的其他方面都非常令我满意。如果长久的在这里租住下去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逐渐地考虑起将来的事情。
***
由于临时加班的缘故,我睡的有些晚。在半睡半醒之间,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些声音,那是模糊但尖锐刺耳的刮擦声,令人不得安眠。时间是一点三十四分,为了确认准确的时间,我看过一眼手机。
这声音持续了约有一个小时的样子,直到我在这些声音的折磨中再次睡着。
这是昨晚发生的事情。
无论如何,这并不是我在繁忙的工作日应该介意的事情。随着一天工作的开始,我很快地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直到半夜时分。
没错,几乎是在与昨天的同一时间。我醒了过来。
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方向。从与卧室隔着一堵墙的公共楼梯间坚定的传来。带着些许恼火,我仔细的辨认着声音的来源。
那是指甲划过栏杆,刮擦门板,划过墙壁,扣挠玻璃的声音。在安静的深夜里,刺激着我的神经,格外刺耳。
我终究还是怕了起来。
我整个人都缩进被子,脑内开始不自觉的回放些本市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和各种各样的都市传说,直到在害怕中不知不觉的睡着。清早醒来,我甚至比通宵还要疲倦。
一早出门时,我特意留意了下门口和楼道。墙面平整,一点曾经被指甲用力刮擦过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难道……接连两天的声音都是在做梦吗?
我努力的给自己找着借口。
只是心中的惴惴不安完全无法消除。
这一夜,声音也在深夜一点三十四分准时的出现。仿佛要用指甲挖穿墙壁般的刮擦声一下一下地刺激着我的耳膜。
又是翻来覆去的一夜。
一周过去了。那声音每夜都准时出现,毫无停止的意思。
也许今晚就没有了呢?
但现实并不会顺从我的愿望。
又一个与深夜中刮擦声相伴的星期过去了。
即便是我网购了隔音效果极佳的耳塞,带上耳机大声播放音乐。每晚的同一时刻,指甲刮擦墙壁的声音依旧会充斥我的耳膜。
然后又是完全相同的一个星期。
终于,在被骚扰到极致后,我鼓足勇气,爬下床来,挪开挡住卧室房门的椅子。跌跌撞撞地摸黑走过客厅,用力地拍了拍房门。
手机在我紧张到颤抖的手中捏的硌手。
“砰砰!”
外面的声音一瞬间停了下来,黑夜安静的可怕。我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奇怪的是,本应非常敏感的楼道感应灯没有亮起来。
安静只持续了大约一分钟不到的样子。那声音又回来了,而且很明显地,就在我的门外。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叫出声,也没有逃走。
事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大约是习惯了的缘故,偶尔的我也有一两天不会在半夜因为那个声音醒过来。
直到有一天,我被不同的以往的,极大的声响惊醒。
那是仿佛将桌椅家具全部掀翻在地、一切瓶瓶罐罐统统打碎,掺杂着嘈杂的低声啜泣与笑声的奇特声音。
我犹豫了很久才下了去门口猫眼看看的决心。楼道的声控灯这次是亮着的。我被恐惧拽停住的脑子此时竟然还转出一个“原来声控灯修好了”的念头。
邻居的门敞开着。说实话,我对邻居的了解仅有偶尔起夜时隔壁亮着的灯,这扇门也从未在我眼前敞开过。门内的空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和装饰。
我从未见过我的邻居,我又想起这一点。虽然这在现在的上班族中是很常见的事情。
从不当回事的小细节这一刻开始变成巨大的黑暗影子。
无数的想法,或者说可能性在我脑海里不断飞着冲撞,我无法捕捉具体。
最后抱着手机蜷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出门。邻居的门依旧关着。
我又开始怀疑晚上所见的一切。
我的脚尖踢到了一点东西。
那是一小节磨秃的。带着血迹和艳红色指甲油的指甲。
这天晚上。我睡的很好,什么都没有听到。
自此之后又过了一周,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我至今为止也不能明白,那时在楼道里刮擦墙壁的,究竟是什么。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我觉得自己的腔体有些胀,但是里面现在没有半分水分,全部都是干燥的空气。我不确定我是否应该对于这种现象感到不安。毕竟我作为放在实验室里的玻璃水箱,不爱交流几乎是天性。
我已经被放在一楼的柜子里有一个礼拜了,今天上午那些闹腾的学生们拉开柜子门,我见到了久违的灯光。他们两人一组地抬水箱上楼梯,等下要在二楼做生态实验。
“小田他们骑电瓶车去湖边取水样去了,马上就回来。我们可以先去领碎石子,藻和水葫芦。”搬着前头的学生说到
“还有菖蒲呢。不过今个把植物插在泡沫浮板上就算完了。再就是过几天观察和测定了。看来马上就能结束,你想好中午吃什么了吗?”后面的学生说。
“酸菜鱼怎么样?今天是我的酸菜鱼日。”“好啊!”
我被搬到实验台上,台子上摆着试管架和烧杯们。紧接着被放入了恰好能铺满底部的石子,几大桶湖水,还有那些刚才说的绿油油的植物们。我能感到我的体内现在充满了活力: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微小生物在进行着可爱的代谢过程;藻舒展开半透明的丝带,散发着清新的腥气。我觉得我也在鲜活地呼吸了。
学生门陆陆续续地离开了。二楼的窗口下的绿植叶上的阳光一寸寸移开,白天进入了黄昏,然后又入夜。我无比熟悉这样的夜晚。一切安静,只有日夜不停的仪器发出轻微的响动,有时是用作微生物培养的摇床,有时候是抽真空冷凝吸唆的声音。
忽然间,我感觉到我盛起的水中咕噜噜地冒出了一串气泡。简直就像动物肠胃消化不良的症状。好像有什么在轻缓地搅动着水体,动作宛如嫩青藤尖握住木支架。在一个破裂的气泡中出现了红色的虚影,红得让我晃神。我紧张兮兮地环视四周,看是不是哪个仪器跳动报错的灯光,但是似乎一切正常。
那一缕红影慢慢扩大,在水葫芦的叶片和几团藻中上下游动,穿梭。红绿相错,积水空明,静影成璧,煞是好看。它的每一次律动都灵活有力,这种节奏使我我突然想起来前半个月的事情。
也是同样的实验课,三五个同学围成一组,一组共用一个水箱,水箱里放入了三五条金鱼。金鱼们开始是装在打结的塑料袋里的,从挨挨挤挤的空间进入了比较开阔的水箱,它们焕发活力,在水下舞动着破碎的尾巴。学生们穿着袖口有松紧带的白色实验服,戴着浅蓝色的口罩,在角落的操作台称量好了一些粉末,然后倒入水箱之中。
粉末立即溶解在水中,金鱼的动作开始变得迟缓。五分钟后,学生往里面加入了更多的粉末,有一条黑金鱼往上翻肚皮了。
只剩下一条红金鱼仍然是在翩翩地起舞。它有意识到自己的同伴们都纷纷中毒死去了吗?它有意识到自己终究是要步它们是后尘的吗?它不会说话,我也不知道它的想法。鱼的眼睛没有眼皮,直愣愣又亮晶晶的,就像廉价的透明塑料片,我也从中读不出它是否有痛苦和绝望。
……这么过去几分钟,红金鱼也死了。
当下的情景,是否是那时的复现?我按捺着激动,静静地观察着体内这一神奇的画面。那红色确实地凝结出半透明的鱼影,罗扇一般的尾裙舒展开来,就像一点随风而动的红烛。那真是鱼的幽灵啊!
我听说有含着怨恨或者不甘死去的生灵会变成幽灵,徘徊在丧命的地点不肯升天离去。可是它的动作倒是轻松,美丽,像是自顾玩耍的天真孩童。好像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那是不是七秒之后,就会把不幸当作默认的事实坦然接受下来,然后快乐地跳起舞来?
红金鱼在夜晚的舞蹈一连跳了七天。第八天我从深夜等到凌晨却依旧没有它的影子,于是我知道它离开了。
了解到它再也不会出现,我感觉有些寂寞。从未有别的水箱说话,我也不知道它们是否能说话——我甚至不知道它们是否和我一样,有着想法!我会不会也是无端死去生物的幽灵,只是在漫长的时间中遗忘了自己停留的目的?又或者只是作为水箱,大家懒得开口,生性冷漠,不爱关心他事。
我羡慕起红金鱼,期望自己巨大的方块身体能够如它一般轻盈地舞蹈。
舞蹈毕竟也是一种交流的方式!
作者:【九招】高以讕
中靶:林樹、巫念桃、星雲、凰、伊西多、格子、海稼軒、蜂銀、漢尼
勝負結果:敗
L:除夕快乐。
收到L的微信消息时我在酒店的三十一楼,窗外的烟花一朵接一朵缤纷地自杀。顶楼有人在放礼炮,数不清多少响,细微的震感顺着钢筋往下淌,对面的房间传来合唱似的齐声倒数间杂碰杯声。十、九、八……我推开窗,水蒸气凝华而成的洁白尸体在我眼前忽忽悠悠地掉下去。这种毫不掩饰的寒冷勾起我一种生疏的、近乎想象般的怀念。倒计时归零。口袋里的手机闪烁一下,映亮我的脸。
我:你也除夕快乐。
刚刚你又跑到哪去了?猪肝色的爸爸抛出的问题也是猪肝色。道路漆黑、笔直、空旷,离开了三年的家乡,身体在车子里依然默诵着每一个转弯,这不是凭借意识可以阻止的事。翅膀硬了,连家都不知道回了。爸爸将烟吐到窗外,烟头红光在禁燃区的告示牌上一闪而过。我养条狗都好过养你。
行了,大过年的,妈妈打断他。驾驶座上的中年男人哼了一声闭上嘴。你爸这人就这样,他还给你打包了你最爱吃的凉拌海蜇。但是我不爱吃凉拌海蜇。只是因为他们在第一次问我的时候我迟疑了一秒,就永远错失了说讨厌的机会。我笑了笑,没事的,妈。我已经长大了。我就当他喝醉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心脏的背面循环播放着一个小女孩的哭声,我假装自己什么也没听见。车里再没人说话,我的手指在手机上划来划去,看到L又给我发了消息,这让我有一点意外,因为在今晚之前我们已经三年没有联系了。我还看到大学室友在朋友圈发了她的潜水照片,定位显示泰国,阳光碧水金色沙滩,照片里她大笑着露出健康整齐的牙齿。通知栏里未回复消息夹在一堆无营养推送中间。
L:你最近忙吗?后天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你就不能和一些有出息的人去玩吗?妈妈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件大衣递给我。和L在一起会让你感觉自己很好吗?大衣的款式早就过时了,我还是从妈妈手中接过来。妈妈你不也一样吗?三年前我没能如愿考到南方而是滑档到离家最近的大学,你的表情当时看起来也有一种隐秘的快慰,我都记得的,当然这句话没有说出口。然后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L的脸,他墨水笔尖一样黑、一样亮的瞳孔柔和地戳我的心,我忽然就觉得明天就可以再次见到L,这一切都没有关系。微笑得太难看了,妈妈指着镜子里的我纠正。笑的时候脸颊要对称。
我:当然好啊。我随时可以。
春节档影院乌泱泱挤满人。L比我先到,点了两桶爆米花,他把其中一桶递给我的时候我瞄了一眼他的指尖,和以前一样修剪成干净圆润的椭圆形,他整个人也变化不大,裹着羽绒服依旧显得单薄瘦长,半垂的眼睛没有望向我。于是我放心下来,不时用余光扫他的侧脸,他左眼外眼角处的痣还钉在那里,和三年前一模一样。影厅灯光次第暗下,黑暗没过我和L的瞬间,我产生一种自己其实是在和三年前的L一起看电影的错觉。这个错觉本身比长达两个半小时却索然无味的电影体验更让我觉得值得。电影结束后我把爆米花桶留在座椅扶手上,L也是。从出口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我问L觉得电影好看吗?如果他回答好看的话我也会因为电影开场前的短暂错觉原谅他,将提问说出口之前我就这样下定了决心。在我们前面有一个小孩蹦蹦跳跳地说妈妈那个英雄好帅呀,他妈妈牵着他的手,刚刚电影播放的时候她的手机屏幕一直保持亮起的状态。
L:嗯——有点后悔。太无聊、太浪费时间了。怎么里面的人,无论主角配角,都是白痴呢。
我笑起来,小孩的妈妈回头看我一眼,拉着儿子加快了脚步。我猛然惊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畅快地笑了。我永远不会告诉L我如何迷恋他说白痴这个词时有点拖长的尾音,在这绝大多数人骂脏话会直接用傻X的地方他吐出白痴两个字时柔和的嗓音总能将他与周围环境巧妙地间隔。高中一年级时我第一次和L对话,校运会上班级短跑接力选手凯旋,同学们欢呼着朝胜利者们涌去,班级座位席上只剩下我和L。你怎么不去?我问L,L偏偏头,因为感觉很白痴啊,我不想去。你不也没去吗。那天天气晴朗酷热,整个世界有如高温下的金色硬糖一般融化,滴落在L洁白的校服衬衫上,我的舌头在紧闭的口腔里尝到无与伦比的甘甜滋味。那时候L是我斜前桌,望向黑板时如果他稍微偏一下头,我就可以看见L左眼下悬坠的痣。和L最后一次对话是高中的毕业典礼上,为了和他道别我和全班所有人都道了一次别,他眯起眼睛微笑着对我说来日方长、祝你前程似锦,锦的声音拖得有一点久,他说话总是这样,像不舍得把白白最后一个字吐出去送给对方似的。那一天也是万里无云的晴天。那一天我也没告诉他我很喜欢听他这样讲话。后来我听说L高考滑档滑得很厉害,又回去复读了一年。毕业后我一次也没有回过高中,高中同学也都不再联系了。
我:太好了,我也觉得这部电影很无聊。有机会的话,下次再一起看一部有趣的电影吧。
L微笑了一下,帮我推开门帘,冷气将他的指尖咬得通红。你什么时候返校呢?我随口提问,从影院出来的人豆子一样向四处滚走,我跟着L沿着街道慢慢步行,辨认出现在的方向是去往江边的方向。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后来考到哪里、现在在学什么专业、在哪座城市。你原来也说过想要考到南方的吧?L的成绩原本就比我好,很多老师都曾惋惜地说如果他妈妈没有逼他必须选理科的话,他的成绩在文科里一定可以出类拔萃的。高二时他有一篇作文被选为佳作全校印发传阅,具体内容我已经忘记,只记得他的字迹如他本人一般清秀、颀长,像生长在方格里被风吹抚着些微向同一个方向倾斜的苇草。刚刚问题问出口的时候我就后悔了,因为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想听到那个大概率发生的答案。
我现在还在复读啊,L说。黑暗从天空尽头泼下来,路边的灯一瞬间唰地全部亮起。复读一年、休学一年、再复读一年,这样的三年。L轻轻地笑着,你们远走高飞以后,我被卡在这里了,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将尾音咬得像柔和发光的、正在慢慢死去的流星。我妈说考不上六百分就不许我上大学,第一年差三分,第二年差六十二分,上一次差了五十八分。我已经不觉得自己能考上大学了,南方应该也不会去了,因为一中不收复读生,我妈把我调到十三中她自己教的班,我现在连学也不怎么去上了。所以,L望着我的脸,只要你想的话,哪天来找我看电影都可以的。给我发消息就好。
我呆在那里。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嗫嚅着道歉,感觉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无限缩小,但我竟然在那份歉疚收敛的极点找到一丝狂喜,这令我自己都感到可耻。L也不幸福、也没有去南方、也不喜欢刚刚的电影。这种擅自将他人的感受偷来与自身共振而生发的恶毒喜悦令我想要跳进不远处波纹如鳞如刀的江水,但是又没有让我惭愧到真的这样做。沉默里我们继续往前走着,影子被灯光碾长又揉短,循环往复。道路好像丢失了尽头一样长。我跟着L的脚步,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
没关系。L笑起来,一团白气从他嘴巴里呼出,他仰头望着天空的时候眼角的痣就像一粒尚未蒸发殆尽的黑色的眼泪。说起来你要回家吗?我按亮手机屏幕,已经过了和爸妈约定好的回家时间,未接来电有十几通,都是妈妈打来的,我暗自庆幸自己提前设置了静音。不,让我们继续吧,我说。随便去哪里都可以,走吧。
我们沿着江边一直走,逐渐将主城区抛在身后,走向新开发区。天已经彻底黑下来,路边人越来越少,L的脚步很轻快,我得稍微加紧脚步才能跟上他。最开始我以为L又带我去了一家电影院,招牌没有通电,黯淡地隐没在黑暗里,得靠近了才能发现原来是XX影院,走得更近后我看见遍布灰尘的玻璃门上面贴着吉屋出租的告示。新开发区。政府投的钱还是都打了水漂,就算把一中迁过来也没用,根本没有人肯来。L熟练地拽掉门上的铁链,细长的金属哗啦啦地枯死在我们脚下,我注意到整扇门上只有那个门把手铮亮。不止新城,这里能走的人都走了,就像你一样,L回头朝我笑了一下。只剩下没能离开的留在这里。霓虹色的强光混着富有节奏的音乐呼啸着从他身后涌来一霎淹没我眼睛与口鼻,我闭上眼向前又迈一步,进入那扇门。
烟味比塑料灯球乱转的光束和喊麦的音乐都更浓烈,开始的几秒钟我几乎不能呼吸。屋子里的人看起来同我和L差不多大,围着几张台球桌,一张桌子上摆着几打酒瓶,半满半空,有强爽、雪花、哈尔滨,并不是爸爸在酒店里喝的牌子。一个女孩朝L走过来,她的脸上搽着浓妆,极瘦、极苍白、脚步极轻飘,看起来甚至比我还年幼。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我们都已经开始了。她把手臂勾过L的脖子,L俯身与她接吻。整间屋子沤烂成一颗腐坏的心脏而我站定在原地,光和音乐无休无止地旋转、旋转、旋转。你会打台球吗?有人走过来问我。我不会。从来没打过。我轻声回答,声音刚刚走出嘴唇就被背景喊麦声压死了。那人摇摇头走开。我发现自己认出了那个和L接吻的女孩是谁。
我和L在一中读书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个传言,主要内容是关于一个三年级的女生,据说我们读高一时她就已经在一中复读了两年。一中作为市里最好的高中是不收复读生的,但女生的父亲在政府里有某种关系,反正女孩就继续待在一中,但是她并不想读书,也不能离开,随着困在这里的时间越来越长,她逐渐变成一个异类,像玻璃试管里应该被剔除却又剔除不掉的杂质。体育课上她在操场上走的时候女生们会当成她不存在一样眼神和脚步都绕开她,男生们会低声窃笑着打量她身体。你女朋友,滚啦傻X、是你女朋友。她上周末和那谁的男友搞了吧?公交车。我的高中班长对着她的背影恨恨冷哼一声,就是谁都能和她睡觉的意思,表子配狗天长地久,我才不伤心。她的朋友在一旁安慰她,我在她们身后偷偷捡着被风吹来的只言片语,没留神和那个女孩撞了下肩膀。她向我道歉的时候声音轻得像鬼魂的呓语,我只来得及记住她那双嵌在苍白脸颊上的黑眼睛,现在它们在L的注视下一眨不眨地望着我。欢迎光临。她笑得美丽天真,和我印象里一模一样,我惊异地发现她几乎一点没变,如果从我高一第一次见到她开始算的话,那就是六年时间没能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了。一霎时我忽地意识到裹覆在我身上的时间是多么地粘腻、厚重,在女孩几乎能被飞转的霓虹光直接打穿的轻盈面前,我自惭形秽于这种笨拙,好像是否任凭时间在我身上前进是我可以决定的事。
女孩伸出手。她的手掌也很小,像小孩子似的,长而弯曲的美甲向掌心的方向翘起,掌心躺着几枚白色的药片。
女孩:你吃吗?
我后退了两步。你别把人家吓到了,L挡下女孩向我伸过来的手。修剪良好的椭圆形像竖着排列的眼睛望着我,一种出于好心的、拒绝的注视。女孩耸耸肩,哎,我拿错了。我想给她啤酒的。她伸出另一只手,摇晃着啤酒罐,我忘了已经喝完了。算了。她偏着头时的姿势像在表演一个熟稔的镜头,霓虹色光从管线密布的天花板汹涌而下,冲刷着她的脸。那你吃吧。
女孩把手掌覆在L的嘴唇上,我看见L的嘴角温驯地裂开,我想象着他的舌头舔着女孩的手心将白色药片一粒一粒卷入喉咙,在对方手心留下一片小小的温热,略潮湿的痒。即使是现在L整个人依旧被一种一以贯之的、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温柔笼罩着。我终于再也受不了这种烂俗的情节了。我确信不同的电影曾经用一百万种方式捕捉过这一幕,再多一次就太多了。太无聊、太浪费时间了。我想起L的话:怎么里面的人,无论主角配角,都是白痴呢。比影院里毫无营养的两个半小时更糟糕的是这甚至不是一部英雄主义电影,烂俗的文艺片比烂俗的商业片更让人不能原谅。我转身要走,女孩随手将啤酒罐一丢,一跳就飞到我身边,漂染过度的长发拂过我的脸,离我这么近时我才看到藏在她眼底、被天真掩盖得很好的妩媚。她的身体朝我倾斜似要给我一个拥抱,我将她推开,向门外走去。
她是……L从房间里追出来。外面的寒冷空气澄澈又严酷,皮肤下的毛细血管乍然收缩,冻雪凝固融化,黏在人鞋底。我打断L的话,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也在一中上过学。其实她怀孕了,L说。我停下脚步。所以,嗯,你能不能借我三千块打胎?
因为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表情,所以我笑了。我回过头,重新仔细地打量L那张恳切的脸,他左眼角的痣仍然钉在那里,像拆下一副挂画后钉子在白墙上留下的空洞。我看了又看,终于明白眼前的L并不是三年前的L,他只是L而已。失望之情嚎叫着撕咬我的心。怀孕的人可以抽烟喝酒吗?我问。
L愣了一下,反正是要打掉的……求你了,没有三千块的话,两千也好、一千五也好。今天刚过初一,压岁钱应该有的吧?实在不行一千也行,拜托。
我闭上眼睛。他会骗你。刚刚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女孩凑在我耳边这样说。L哀求着喊我的名字,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条被冻伤的狗。再睁开眼睛时他仍然是那副恳求的表情,我真的很讨厌他这样,因为对我来说他这样的表情太陌生了。在心里,我暗地希望他永远不要改变。现在我只想对他那张漂亮苍白的脸尖叫,为什么你变成现在这样?为什么你要设计这么做作的情节来说一个谎言?我宁可你直白而优越地骗我,谎话说越多就越容易被识破,你怎么会不懂。你不是也很讨厌烂片吗?但是我只是定在原地没有发出声音。L在一旁自顾自可怜巴巴地唠叨着,帮帮忙好不好,被我妈发现的话,她真的会杀了我。
我: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给所有人发了消息,只有你回复了。L垂下眼睛。三年前,如果讲台上老师把他点起来提问而他回答不上来,他也会这样垂下眼。如果他作业忘记写又抽查到他他也会这样垂下眼。如果他说谎他也会这样垂下眼。我忽然感觉很冷,很饿,在电影院吃完爆米花晚上就再没有吃东西。好吧,我说,我借给你一千五,你要给我打欠条。现在你陪我走回去吧。等我到家就把钱转给你。
你知道,班里的同学一直说你性格很冷淡。我和L并排往回散步,我特意挑没有脚印的雪地走,踏上去的一瞬会有踩碎一层薄壳的感觉。去年班长的葬礼,在北方读书的同学里只有你没有参加,他们说你和她考上的是同一所大学,最不应该不回来。但是,我明白你不是那样的人,你真的很……好。我没接话,L有点勉强地笑了一下,总之,谢谢你答应帮我。
高中班长。我的心里模模糊糊地浮现出一张脸,随即而来的是宿舍楼下红蓝光交替闪烁的警灯和救护车的尖啸。我们的确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但专业不同,她考入的是分数线最高的专业,住在我隔壁的宿舍楼,上大学以后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有一天我在校园论坛上无意间浏览到她的名字。据说她是连续通宵准备期末考猝死在最后一科期末考试的凌晨,那天她本来应该参加一场九点钟的考试,学校封锁了消息,论坛上的帖子先是被限制传播,接着很快消失了。印象里高中时她就很擅长拼命,坚持每天五点半第一个坐到教室里自习,明明不善于短跑却还是参加了4×100米女子短跑接力赛,获得冠军时全班同学簇拥过去挨个和她拥抱。当然比起这些我对她有一些更鲜明的印象,高中宿舍里她盛气凌人的脸,她对我说傻X时嘴唇的形状,她逆着光的轮廓。体育课上你是不是和那个表子说话了,傻X?你不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吗?你是在瞧不起我吗?因为这件事我被安排负责了三年的宿舍卫生,六点早自习前要将二十几块瓷砖大小的地面打扫干净根本赶不及吃早饭,胃变得越来越坏。后来我假装没看到她家人用她的微信号给我发的葬礼时间。不用谢,我笑了一下,这样回答。
我们又沉默着走了一会。江水靠近岸边的地方泛着一点路灯光的碎末,远处则是一片粼粼的漆黑。不远处就是公交车站,除了我和L外一个人都没有,亮起的公交站牌孤零零地矗立在黑暗里。
L: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好的自杀时间。
我:是啊。其实后来我总是想,如果十八岁那年和你一起死掉就好了。
高三一模我考了和高考一样烂的分数。数学最后三道大题都没来得及答,语文阅读的单选错了五个。晚自习时我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胳膊里,听班长和朋友们大笑说这次考试的题目多么简单。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桌子,我抬起头,是L。我们一起跳楼吧,他半个身子转过来,笑眯眯地对我递上一个亲密的、诱人的邀请,日光灯管下浅白色校服散射着柔和的辉光,那颗痣完美得像神明的眼泪。L平时并不会主动找我说话。除了这一次外,整个高中我们的交谈也仅仅局限于运动会和毕业典礼上的两次。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沉浸在后悔的心情里,为什么当时没有立刻答应L呢?反复拉扯影片的进度条循环播放在少女少男牵着手登上楼顶的那几帧,下一个镜头里死变成鲜艳的红油漆泼满一楼的窗子,我在荧幕外昏暗的床帘里安静哭完一包又一包纸巾。当时一中的天台还没有封锁,三模结束后市里一所初中的一群男生违反校规在天台打闹有人不慎坠楼,一中才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在天台和每一扇窗户外都焊上了栏杆。后来我总是想如果那个晚上我和L一起死掉就好了。死在最痛苦美丽的十八岁,想必世界也不会怪罪我们,时间只能我们身上无可奈何地停止前进,宣告它的失败。高考考砸的时候,志愿滑档的时候,拒绝将过年在外兼职赚的钱打给家里被骂白眼狼的时候,在酒店三十一楼推开窗子的时候。但是,如果十八岁时没能接受心爱之人递来的死亡邀请,之后再自杀就太迟了,只会显得自己像一个滑稽又可怜的白痴,我才不要那样。可是当时我犹豫了一下。比起其他发生的所有事,我唯独不能原谅在那时犹豫了几秒的十八岁的自己。晚自习开始的铃声打响,L转回身子。
等一下,你说什么?L猛地刹住脚步,一整个漫长的晚上他只有现在惊愕的表情显得最自然。我立刻反应过来反问,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后的48路夜班。过年期间他们六点半就收车,现在已经快十点钟了。我们只能走回去。或者你要打车的话我就不送你了。我愣住,都走到这里了,就走回去吧……他点点头。可怕的寂寞趁我不备给我的肚子狠狠来了一拳,我的胃更加厉害地抽痛起来。
现在你决定了毕业要做什么了吗?回去的路上L像是没话找话一样和我聊天,尽管我宁可他保持沉默。普通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找工作,真是明确又合理的人生……真好。说来也怪,三年前我也觉得自己一定会和大家一起这样走下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已经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就连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都没有了,明明在一中的时候无比确信就是它困住了自己。他的笑容里掺了一点意味不明的哀伤,你以后也不打算回来的吧?要在读大学的城市继续工作吗?
大概吧,我回答。我没有告诉L的是在考上大学的第二年就读专业就被教育部撤销了,能离开的同学们都陆陆续续转出,我的成绩不够,成了留在这个专业的最后一届学生。当年填报志愿时和爸妈大吵一架只一心想着绝不填报他们选的专业,说到底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擅长的只有将自己切割整齐放在早六晚十一的格子里安静地摆好,忍住胃痛不发出声音,假装自己和所有人一样,不会时不时想如果自己在十八岁去死。大三实习面试时,作为hr的同校学姐在面试结束叹一口气,对我们说别来这个行业,其实她们自己也要被裁了。快跑。她没告诉我们跑到哪。其实哪个专业都一样,即使是爸妈当初极力推荐的专业,或者高中班长考上的当年分数最高的专业,也都早不像我们刚刚考上一中时听说的那样风光了,我们没有地方可去。有时候我想,高考毕业应该听爸妈的话的,也许那样我还可以顺理成章地把我人生的痛苦和失败都推卸成他们的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反过来。但我不想告诉L这些。即使在心里对着三年前的L说了一百万次果然还是应该和你一起死在十八岁,面对眼前的L我只是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不会回来了。
我们在距离我家小区还有一个路口处分别。祝你前程似锦,还有,别忘了给我转账啊。L挥挥手,瘦削的身影隐没在黑暗里。怎么在最后还要设计这么乱七八糟的台词。他真的没有成为一个好演员的天分,看着L的背影,我在心底偷偷地、苦涩地笑了。
在我身上,有一种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是什么、就被夺走并且摧折的东西,因为根本没有机会想清楚,所以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大学室友在一次寝室聚餐后对我说,你太扫兴了,下次我们不想和你一起出去玩了,作为大学所在城市的本地人她连排挤都显得坦率,我只能说好。其实我也搞不清楚她们在看前三十分钟就把结局暗示得明明白白的烂片时到底为什么真心实意地哭作一团,我只能在一边尴尬地咬着吸管吸我的可乐。大学老师在职业教育课上说,你们要找到自己人生的passion,如果热爱自己的工作,那每一天都可以过得幸福。但,幸福对我来说很陌生,就像一个教科书上一笔带过的非考点,如果闭卷考默写,我一定回答不出它的名词解释。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想去哪里,只模糊地知道我不想要什么、想要从哪里逃离,而就算这些要求被世界拒绝我也会沉默着接受,这就是我在整个人生里被悉心教导的全部美德。在内心深处,我真正想要的是连自己也知道绝无可能实现的东西。在十八岁的毕业典礼上、L祝我前程似锦的一瞬我就明白了这一点,与此同时,我也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会继续忍耐这些,继续活着。
回到家,爸爸把盛着凉拌海蜇的盘子擦着我的脸摔在墙上,妈妈边哭边扇我耳光像在拍打旧大衣上的霉。你干脆永远别回家,死在外面好了。说得好像不是他们逼我过年一定要回家一样。次日我买好机票,登上飞机前,我把微信余额里的三千块都给L转了过去,他很快给我发来欠条,欠条上他的字迹和我印象里他那篇优秀作文上一样的隽秀、倾斜,我盯着照片里L手写的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看了一会,轻轻地笑了。我拉黑删除了L的微信。飞机起飞。
飞机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时间回溯到很久之前,久到我还是放学后不必去补习班,可以写完作业就看电视,坚信自己长大后一定可以通过努力获得幸福的年纪。年幼的我踩着厚厚的白雪来到江边玩耍,看见年龄相仿的L腰际以下一半身体冻在江水里,另一半身体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校服衬衫,他抬头望着天,我随着他的视线向天上看去,那里除了灰色的云层什么都没有,较薄的云层被躲在其后的太阳镶上黯淡的银边。我将视线收拢在L身上,他苍白的脸颊上那颗痣如此醒目,我的心脏里似乎有什么被撬开,融化,汩汩流淌起来。春天就快来了,我用手围成喇叭状对江心的他喊话,再坚持一下,等冰层化开你就可以得救的!隔着白色冰冻的江面L温柔地笑了。不会的,等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就会被淹死。他说话的时候有雪花飘进他嘴里,我藏在牙齿后面的舌尖上,也一闪而过细微的寒意。
在梦里,我就知道那是一个梦。因为家乡的江水在冬天并不会结冻。在我所乘坐离开家乡的航班那洁白而坚硬的机翼下方的空气里,慢慢地、无可辩驳地蔓延开一个注定降临的春天。
内含对《奈亚拉托提普的面具》剧透 ,如果你看过我先前写的240期的《钟表的秘密心脏》就会发现这两篇文章之间存在很有趣的关联
而从此以后黑暗,粘稠的烂泥般的,如同沼泽里缓缓上涨的水位包裹了他,几乎冻结了埃利亚斯。他的眼球变成了全身上下唯一能转动的器官,于是他往视线边缘看去,越过两个世界之间的夹缝,望着奈亚拉托提普。盛夏密林里的雨化作严冬干燥的一片雪花,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他没写出过什么像样的文章,而明天即将拉开窗帘。奈亚拉托提普睁着眼回望向他,祂只有两只眼睛在看他。
有一些二十世纪初的狂人会说:”我们需要把文字写在剧本上,打字机里,报纸上。“但他们实际上把自己的文字写在了床单上,墙壁上,如果他们可以像蜘蛛一样爬行,生出覆盖着肉膜的双翼,他们就会把文字刻在天空透明的玻璃盖上,一边喃喃自语,亵渎着神灵,或是向神们祈祷。本质上这两种行为并不独立,它们就像妻子和丈夫一样,被锁在一起。这就是埃利亚斯坐在酒店的床的一角,望着迪兰.托马斯的鬼魂时心里想的。回过神来时,他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洒满了墨水。
已故诗人最广为流传的一首诗自己渗进了他衣服的纤维里,埃利亚斯再次转动仅剩的两颗眼球,发现黑暗在什么时候已经消退了,410号房间再次充斥着苍白的日光灯管的光,像雪洒下来后反射出的那种,泛着灰色的荧光。没有人会想,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画面。当然也没有人会问他。在这样的灯光下墨水变得温热,像被炙烤着,逐渐显出因为氧化而发黑的深红,于是他意识到是自己的肠子流了出来,伴随着无望的灵感。奈亚拉托提普捧起他的脸,随后将那颗头连根拔起,装点在神即将完成的皮囊上。至此神完全取代了他,无论是从肉体还是存在上,祂全部的眼睛凝望着他。
作家做了一个这样的怪梦,距离他从自己的家里慌忙逃出来已经过了半个月,天气预报在他习惯性刷着推特时弹出来说近期纽约会下雪。那时埃隆马斯克还没有收购它,因此被困在正方形图标里的蓝色小鸟也还没有飞走。上一场雪的时候他在自己的公寓门口发现了一个隐秘的记号,那时他就想到了死。
当天他就从自己的家里逃走了,没有和任何人提起,甚至包括房东。如今他坐在酒店的桌前,笔记本电脑打开摆在那里,只写了第一段,文档上留下大片大片的空白,就像窗外不知何时落满了屋顶和大街的积雪。他试着用笔在纸上写作,结果发现握笔的手抖得很厉害,好像忘记了如何写字。塑料笔杆被冷汗打湿后变得格外光滑,难以抓住,最后从他紧握的手中掉到了地上。而等到埃利亚斯再回过神去看纸上时,那上面已经写满了荒诞可笑的疯话,字迹纠缠打结,活像被掐住脖子的人挣扎扭动过的痕迹。他再也没有力气去写作了,嘈杂的思绪充斥着他的脑子,阻碍了正常的思考,现在他只想从强迫思维里脱身出来,喘口气,或许深呼吸一次。但神祇的名讳像苍蝇一样挥之不去,盘旋在脑海里。
蛆虫之父,混沌的油脂低落在地板上,这是一个小小的文字游戏,却充满了恶意的幽默感。他穿越了大半个世界,却停留在了纽约这座狭小的牢笼中,神奇的是,无论你选择如何面对已知的命运,当它来到的时候,你仍然像个婴儿一样无措。作家想,你必须永远地写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或是世界的尽头,这样才能赋予你的生命以价值,如果什么都不留下,那就是白活一趟,直到最后被抹去存在过的痕迹。有些事情蛰伏已久了,但作家还没有察觉。他从床底下把圆珠笔捡回来,重新摊开一笔记本——这个词最原始的,还未被数码时代污染时的含义,这让他觉得好受了一些。这次他写得很稳当,就好像有什么牵着他的手,附着在他的身上,写下了第一句蓝色的话:“从坟墓的另一边向你们致意。”
然后是第二句、第三句,直到“我不指望你们能帮我写完我的故事......”最后,他撕下这一页,揉成一团,在掌心里握了很久,然后开始哭泣。最后他把那封信展开,在桌上摊平,最后一次望向角落里那个神,祂已经融化了,从门缝中流淌出去。
迪兰.托马斯的鬼魂醉醺醺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
当天际终于隐隐泛起了一丝荧光绿,小罗杰斯才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已经没了动静的上铺告诉他黛拉早就带着满满一箱货物出发了,今天她的主战场不在市中心的集市,而是换成了更远的南面的外来商品市场。
很早的时候她就叨念着要狠狠宰雨城那群人傻钱多的商人一笔,好为她的搬家小金库再多一点库存。小罗杰斯曾偷偷往里面塞了一点补助,哪知道隔天就被黛拉塞回来,附带一顿骂。
小罗杰斯没有他妹妹那么远大的理想,对他来说绿岛就是个完美的城市,这里城墙高大,远离荒野,气候宜居,城内甚至还有苍翠的植物,最主要的是,这里是他的故乡。他和黛拉在此出生,又在此长大,他们不用远迁就能生活在天堂中。
只可惜黛拉的心被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雨城夺走了,甚至都算不上一面之缘。那时他们只是在雨城的城外,确切说是雨城的山外。彩色的玻璃镶嵌在山崖上,小罗杰斯看见那些贵妇们穿着长裙在窗子前走过,金发盘得优雅,羽扇半遮面。他没有细看,那时他正在和雨城的商人砍价,但是他确定,黛拉决对是看清楚了。
但是雨城的入门券那么贵,他不吃不喝卖一辈子绿草团子也不一定付得起。小罗杰斯只醉心于城中心那幢翠色别墅,宽敞的大厅足够他和黛拉张开双臂也碰不到彼此,还会有足够的房间,尽管两者相比他也分不清哪一个更加昂贵。
黛拉吃剩的面包还在桌上,显然她把里面的豆子挖走了,只剩乏味的外壳给小罗杰斯。这无所谓,小罗杰斯安慰自己,反正他也不喜欢吃甜的。
今天的绿城天气明显没前几天那么好,只走了几步他便感觉衣物黏腻地贴
在身上,天空也是阴沉的深绿色而不是寻常的荧光绿。等到他到了商业区摆好了摊子,周遭甚至飘荡起了雾气,他不得不隔一段时间就擦拭一遍自己的货物。绿岛的降水总是和夏日一同到来,而听说在更遥远的雨城,那里终年落雨不停。小罗杰斯暗暗又给雨城减了一分。
但是绿岛的运作不会因为这点事停滞。雾气中人影幢幢,早集正式开始。
三小时后小罗杰斯蹲在自己的摊位前打哈欠,托腮看着那些讨价还价的人们,他卖了几个从外地收来的徽章之后凑足了今天的饭钱,于是便没了吆喝的兴致。客人还在陆续赶来,雾气中晃动的人影乍一看上去有些可怖,因此最初没人注意到那个小小的影子。
雾气中走出一个矮小的身影,走近了小罗杰斯才看清那是个戴着古怪面具、身材宛若孩童的人。一开始他只是站在人群中,抬着头仿佛是在观察商品。然后那人开始在商贩们面前转来转去,每到一处摊点前,那里就会陷入一种战栗的死寂。按理说商人不会拒绝上门的生意,但是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
他和他们都不一样,绿岛的人不会背着沾着干涸血迹的长枪,还套着带有新鲜野兽抓痕的防水斗篷,据说北方的种族都是这幅打扮,然而北方的荒原就像北方的民族一样凶恶剽悍。在这之前小罗杰斯见过最凶恶的武器也不过是猎人们的弓箭。绿岛的一切都是平和的,包括周边的荒野,这里孕育不出残暴的野兽,取而代之的是在丛林中悠然行走的素食者。
他在摊位前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迈向了小罗杰斯的摊子。小罗杰斯刚扯出一抹笑,就见那个孩子递过来一张纸条。
“你知道庇护所在哪里吗?”
小罗杰斯接过那张皱巴巴的纸,纸张十分破旧,折痕处都被磨花了,边角还沾着深褐色的污痕。上面的字迹虽然一笔一划,却是歪歪扭扭,左突右撞。
“你是在说旅社吗?”孩子无声地摇头。
“那是防空洞吗?”绿岛地下的确有类似的巨大空洞,先祖们留下的失传工艺的产物,从一个点下去就有四通八达的通道通往绿岛各地,甚至还可以去到城外。孩子指了指纸条的背面,小罗杰斯把纸张翻转过来。
“很牢固,但无人可进入的房子——”他一字一字念出声,但是印象中并没有这种地方,如果有这种房子,早就被人破开了,绿岛是个繁荣的交通枢纽,土地和房屋是这里最不可能没落下去的资源,“抱歉。”
对此孩子只是垂下了头,认真在他的小摊子上挑挑拣拣,小罗杰斯这才能仔细观察他。孩子顶着古怪的白色山羊头面具,表面看上去粗糙又坚硬,仿佛是用石膏粗粗打制成,两支弯刀般的尖角从面具顶端向后弯曲。然而最让他恐惧的是那双眼睛,原本应该是眼睛的空洞处是深邃的黑暗,任何人都无法看透面具主人的心思。
要么这是顶级掠食者,要么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猎物,两者唯一的共性就是出于某种目的而掩盖起了自己的情绪。小罗杰斯曾从猎人那里听到过,城外荒原上那些游荡的大个子,不管是吃素的还是少见的肉食者,都是长着湿润明亮的眼睛,它们看向你时,你分不清那底下究竟是恐惧还是愤怒。
他突然发现孩子斗篷兜帽的地方鼓鼓的,还有规律地轻微起伏着,好像里面藏了什么小动物。就在他想仔细再看一眼时,叮叮的敲击声换回了他的神智,孩子已经选好了一堆东西,正手拿钱袋催促他快点结账。
小罗杰斯飞快地点着商品:“三个绿麻团子,十五个麻草团子,一块洗手巾,三根蜡烛,一共五十安可,需要包装吗,加包装五十二。”
对面的孩子浑身一震,钱袋也是狠狠一晃,黑洞洞的眼窝直直对上小罗杰斯的眼神。小罗杰斯盯着对方的钱袋,随时准备着客人抢走商品就把他抓回来。
孩子这才像反应过来似的,急急忙忙从袋子里掏出一把钱币,哗啦一声堆到小罗杰斯的手中,然后抱起东西匆匆跑走。
小罗杰斯看着他丢下的六十安可,惊觉自己还没有给他包装。
收摊时他在公园看见了那个孩子。他坐在长椅上晃着腿,面具半掀起来,露出下半张小脸咬着手里的团子。原先窝在他帽子里的生物此时也靠着他,小罗杰斯看清了那是个长着怪异翅膀的猫一般的生物。
“嗨。”他走过去,孩子抬头看向他,他腿上毛茸茸的小生物依然在大口大口啃着食物,眼下那些商品全堆在他身边。小罗杰斯下意识数了一下,少了三个麻草团子。
“你给了六十,我还没给你包装。”他从货筐里翻出小布袋,示意孩子把东西装进去。收拾完他也坐在长椅的另一端,孩子抱着小动物悄无声息地往一边挪了挪。
“你说的庇护所我没听过,但是你描述的地方我知道。”
这下连那个小生物也一起抬头,两者一齐盯得他背上发毛,生生把他准备要小费的话给吓了回去。
“城中心有个巨大的温室,据说里面有为了某些远道而来的旅人建立的落脚点,但是那里的门没有人能打开。我不知道那地方是不是你要找的,但是按照描述应该只有那里了。”
孩子从长椅上跳下,扯着他的衣角示意他带自己去。
温室中依然有人在劳作。
这里的围墙玻璃是用很久以前的失传工艺打造的,据说强度甚至能超过雨城的玻璃,于是这里被当作是最后的避难所,政府定下一系列政策,来照顾温室和其中的作物。只要有水、阳光和空气,温室就能自给自足。
温室的正中是一座玻璃高塔,从外面看到的温室尖顶就是塔的顶端,透过玻璃能看清螺旋状的阶梯环绕着正中的黑色铁棺材。那个巨大冰冷的盒子伫立在地面上,顶端用黑色的绳索和塔顶相连,棺材的盖子不是一整块,而是两块堆成的铁板拼接在一起。小罗杰斯曾经问遍了所有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祖先会把棺材竖起来,还要用一根绳子吊住。
“就是这里。”
偶尔有劳作的人回头看向他们,然后又投入进手上的工作。铁门看上去和铁棺材是相同的材质,相同的色泽和坚不可摧,所有祖先留下的失传工艺都是高级玩意儿,一眼看去就和他们使用的寻常铁器不同。小罗杰斯偷瞄了一眼孩子背上的银白长枪,暗自好奇它是不是也来自某些失传工艺。
下一秒小罗杰斯看见孩子的手心冒出了些许黑色的物质,像液体又像某种生物柔软的肢体,扭动着逐渐变大,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物质生长开来,然后啪地一声拍在那扇门上。
而那扇自他有记忆以来就一直沉寂的大门,终于有了动静。伴随着门上出现红色的不明字符,整个温室都在剧烈地晃动,巨大的震动引得人们纷纷回头看向这里,在沉重的轰鸣和人们惊恐的目光中,紧锁的大门终于打开,漆黑的棺材对着他们敞开胸膛。
孩子肩上的小生物发出一声欢呼,孩子转过身,对他深深鞠了一躬。
“你……究竟是谁?”
孩子拔出长枪,在一旁的泥土上,歪歪扭扭地写下“碎片”两个字。
“‘碎片’?”
他点头,然后慢慢走进铁棺材,棺盖随着他的走近缓缓向两侧滑开。在那个铁盒子上升后,那扇大门,又在万众瞩目中缓缓合上,如果不是一直停靠在地面上的棺材消失了,没人知道它曾打开过。
小罗杰斯抱着背着剩下的货物和今天的收获,赶在下雨前回到家中。
甫一进门,看着地面上乱七八糟的鞋子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任命般地把货筐先放好,他把买好的面包和今天剩下的几个绿草团子放在桌上。
“黛拉,来吃饭?”
房间里咚咚咚响几声,他的小妹妹黛拉这才晃晃悠悠地从里面出来,早上梳的整齐的红发此时被揉得一团乱,衣服也是皱成一团。
“雨城的商人又给你难堪了?”小罗杰斯给妹妹盛了碗汤,悄悄多给她加了几个蘑菇,“睡觉就换睡衣,下次我陪你去吧。”
黛拉盯着汤碗,半晌没有抬头。
“怎么了?又是维拉那家伙抢你生意了?”
黛拉摇摇头,这才小声说:“哥,雨城那些人……还有南方那些人,今天根本没来。”
碎片在房间内醒来,身边毛茸茸的小崽儿还沉浸在梦中,整个身子滚在被子外。
他环顾四周,他的银白长枪还靠在床头,他一伸手便能够到,它看起来是这个屋子里最贵重的东西了。除此以外,房间里只有两张床和一张小桌子,烛台挂在床边上,蜡烛立在上面,却没有被燃烧过的迹象。
窗户外面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水底砸在玻璃上,模糊了外面的景色。
雨水意味着附近有巨大的水源,他在贝洛斯的时候只见过零星的几场雨水,而贝洛斯注定也长不出高大的绿色植物。如今他越往南走雨水就越丰沛。他的路线没错,雨城就在前方。
作者:【十三招】吹吃
mode:随意
他迟到了。年迈的奥黛丽·辛格窝在自己的位置里,这位满头白发,脸上遍布皱纹,心思比年纪更加深远的老人思索着。但他会来的,就和当初一样。
她花了很久才编织完想象中那块色彩斑斓的围巾,回过神时才发觉菜肴早已上齐,刀叉碰撞声掺杂在其他家族成员的对话与咀嚼间,但成不了像样的节奏,更别说一首歌了。
老奥黛丽不经意往四周一瞥,不禁感叹如今的人们不再重视聚会场所的装饰,横梁上不再挂着干花、槲寄生和大蒜,旗帜、挂毯和帷幔全都成了某人的私藏,欠缺保养的长桌盖着颜色古怪的桌布,似乎只有桌布上千篇一律的食物仍留在过往。
不,记忆永远都不会蒙骗她——烤乳猪端上来时嘴里的苹果被人咬了一口,葡萄酒里掺了水,甜品不见踪影。
她用勺子里搅动着碗里的炖菜,没有半点胃口。
所以……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些被藏起来的故事和韵律呢?
奥黛丽想起他的话,她觉得这绝非偶然,因为就在此时,安娜·辛格匆匆穿过仆人,风风火火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时还十分粗鲁地用桌布擦了擦手,将一头散乱的如火红发撩到脑后。
“你去哪了,安娜?”
“只是和我的一个情人在厨房私会!”她年轻漂亮,有种妆容无法掩盖的狂野,嗓音大得出奇,答道,“老祖母,你吃得也太少了,来,这桌菜可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吃饱了。先告诉我,他长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嘴巴又尖又长,眼睛又黑又大,还有一对狗耳朵,和他很像。”
她边吃边说,比起她所说的那位情人,她吃起东西来更像一条饥饿的野狗,就和十年前奥黛丽的大儿子道格·辛格在森林深处找到这个女孩时一样,不过当时她吃的是生肉和骨头。那时的安娜比现在还要疯言疯语,总是学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向她示爱的道格咬得血肉模糊。
奥黛丽到现在仍然没搞清他们之间的情感到底是爱情还是同样的疯狂,安娜最终接受了道格,但没能接受他们恋情的仓促结束。在两人许诺共伴终生的誓言后不久,道格便死于一种怪病,死后全身长满了漆黑的硬毛,葬礼前尸体还不翼而飞。
自那之后,她的情人似乎到处都是。
奥黛丽毫无波澜地问她:“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可是他没有来见我。”
奥黛丽回忆着过去几年里的每一次询问——他们全都没有再来,连一句告别都没有留下,每一个都是如此。
“我的幸运女神也没来。”一个声音沙哑的男声从安娜对面传来,语气里满是颓然与戏谑,“也许他们一起私奔了。”
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随即追来:“马洛里!”
一头深棕卷发,眼窝深陷的中年男人耸了耸肩,然后低下头摆弄着放在盘子里的鸡骨头,猪皮和油渍。他身旁那位身材娇小,样貌平常的夫人指着他的鼻子开始絮叨起来。
骂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代替丈夫向安娜道歉,未等后者回应,又转头指点起年轻的小埃德·辛格该怎么得体进餐。
奥黛丽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她的名字:艾米莉·丹瑟,她娘家在遥远的北方,几乎在帝国的另一边。他们夫妻俩从来没同外人说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一个总寡言少语,一个则死守严防。
她翻出那段记忆——马洛里·辛格是她小儿子马利·辛格的第二个儿子,从小便是个眼高手低,又舍不得力气去努力的孩子,他满脑子想着如何在一夜间飞黄腾达,比如拯救一位沉睡的公主,战胜一头巨龙,挖出秘密宝藏,或者三者同时发生。
他在十四岁成年礼结束那天离家出走,留下的纸条写着他幼稚的理想,拯救公主、战胜巨龙和挖出宝藏。十年后他回了家,邋遢得像个流浪汉,却牵着一位浑身珠宝的女人_。
奥黛丽还记得他们的婚礼,奢华无比,盛大到让人以为是一位王子娶了一位公主。
自那之后,马洛里很少离开家,奥黛丽甚至再没见他同其他人夸夸其谈。
“不要!”埃德大喊一声,他跳下椅子,发狂般地钻进桌底。
艾米莉没有追上去,她扭过头偷偷擦去眼角的泪水,转头再去同丈夫说些乱七八糟的闲话。
奥黛丽不用弯腰都能看出那个孩子选择的路线,先是左边的达布尔姐妹发出和声般的尖叫,她们总是看上同一样东西,爱上同一个人,也常常做出相同的反应,于是两人一齐抱紧可怜的约翰·辛格,让这个优柔寡断的男人即幸福又痛苦。
接着是醉到趴在桌面上的亨利,他哼哼了两声,然后用力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上砸。咣当一声,没想到那酒杯从地上弹起,撞上墙壁,在空中划过一圈,不可思议地正好落在亨利面前,里面的酒水一滴未洒。他再次举起酒杯狂饮,尽兴后将酒杯重重砸在桌上,美酒依旧半分不少。
而坐在最靠后,永远沉稳安静的瑞德俯下身子,似乎对底下的埃德说了些什么,接着把位置让了出来。
这时老人意识到埃德其实是想找斯达尔·斯莫尔。他是个古怪的孩子,光从看就能明白,他有着一头发白的金发,眼睛宛若世间最纯洁的蓝宝石,模样俊秀到难以分辨性别,与周遭棕黑的人群格格不入。
以前奥黛丽还会将他远方表亲的身份用来当作原因,可自从他的双亲在两年前的瘟疫去世后,她就对斯达尔的真实身世越来越感兴趣了。她歪着头,仔细在纷乱中寻找出两个孩子的对话:
埃德说:“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斯达尔说:“别卖关子,给我讲讲。”
“我梦见我在一片没有尽头的草原,到处都是飘在空中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有一个太阳、月亮和一堆星星。我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城堡,于是到处乱逛,可是天空突然变暗了!”
“我猜是因为你醒了。”
“才不是,别打断我。”埃德清了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我抬起头,发现是一只超级超级大的黑鸟,翅膀遮住半边天,边飞还边唱歌。”
“什么歌?”
“我不记不清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歌词里面好像说了我们俩的名字!还说什么迟早会来!”
斯达尔思索了一会,问道:“嗯,我觉得这是个预兆。”
“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据说好像什么命运之类的玩意有关系。至少我爸妈以前是这么说的,预兆将会指引未来。”
“为什么不说明白点,大人就喜欢说话不说全。”
“说不定……那只大鸟真的会来。”
埃德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那这栋房子会被撞烂的!”
“也许它会魔法,可以变成小鸟,或者变成人类的模样呢。”
两个孩子把头转向紧闭的大门,现实似乎正如童言所述,奥黛丽听见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咚咚咚,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宴会似乎毫无变化,可孩子与老人不约而同一起紧张起来,是梦中的黑色巨鸟真的前来,还是那位迟到的宾客终于来到?
嘎吱——门被重重推开,来人并非上述两者,而是一位年轻英俊,有着辛格家特有的鹰钩鼻和棕黑短发,面色格外沉重的埃索·辛格。
他径直坐在斯莫尔旁边一直空着的座位。他怎么没带上那个女孩?奥黛丽尝了口已经凉透了的炖菜,汤里过重的香料味让她想起玛丽·乔伊斯。她总是抹着浓妆,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和她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一样,错误且拒绝承认错误。
奥黛丽觉得玛丽人生中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与埃索相爱,他是个务实能干的好小伙,人缘很好,还有一大笔从父母那继承的遗产。而现在这位前途大好的年轻人哭丧着脸,一眼就能看出受了什么挫折。
又有急促且轻快的脚步声传来,埃德心怀希望地回头,而奥黛丽嗤之以鼻,那个蠢女人纠缠不休,只会给这个好小伙带来麻烦。
门再一次被推开,正如奥黛丽预料,玛丽满脸通红的出现在众人眼前。不过老人微微张着嘴,因她身后紧随之人而惊讶,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双眼好似夏日的蓝湖柏,一对俏皮的小胡子,身着无比华丽的深绿色大衣,披肩还绣着一只奇异显眼的黑色鸟儿。
埃索几乎是从座位上跳起来,他青筋暴跳,抢在玛丽开口前朝那位不速之客吼道:“你是谁?你跟着玛丽想做什么!”
他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歌唱般给予回应:“我在赶路时遇到了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想她一定很爱您,即使被魔鬼迷惑,她也在呼唤您的名字。”
“埃索……”
“为了解救这位小姐,我与魔鬼打赌,赌您即使看见我和她一起出现时,是否会先怀疑爱人移情别恋。我想是我赌对了。”
“什,什么……我……”未等埃索意识到这是个误会之前,玛丽冲上前,猛地投入爱人怀中,与其深情对望。目睹如此戏剧场面的其他宾客自然没有放过凑热闹的机会,男人欢呼,女人惊叹,仆人们交头接耳。
对于辛格家族的大多数成员而言,此人并非神秘来客,他曾出席每个人的过去,有许多名字,而身份始终只有一个——他是个吟游诗人。
时光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奥黛丽细细数着他脸上的皱纹,与十年,三十年前完全一致。他那充满魅力的微笑也没有丝毫变化,让许多女人,包括奥黛丽都无法移开视线。他走起路来无比自信,充满节奏,将所有嘈杂混乱的声响变成伴奏与和声。
两个孩子紧盯着诗人,一个希望他给予通向未来的启示,一个则紧盯着那只衣服上的黑鸟刺绣,然后他们同时发现,刺绣忽然出现在了大衣的口袋上,接着扑扇丝线织就的翅膀,又飞到诗人胸前,朝他们两个眨了眨宝石点缀而成的小眼睛。
“你看见了吗!?”
“我没瞎!”
诗人同经过的每个人交谈,就好像与所有人相熟,知道每个人的故事。约翰向他吐露烦恼,于是他鼓励这个年轻人做出最终的决定。约翰深呼吸一口气,说自己实际上同时爱着两个人,达布尔姐妹同时惊讶地看着他,同时显露出赏识与爱意,然后同时搂在一起,在一道刺眼的光芒中合二为一。
他经过酣睡的亨利时,说自己可不能口干着和老朋友聊天,于是举起对方的酒杯仰头畅饮。诗人将酒杯放在桌上时,里面已空无一物,脸上却毫无醉意。
他来到心灰意冷的艾米莉与忧郁的马洛里旁,与妻子打招呼,指着丈夫手指玩弄着的食物与油污,煞有其事地赞扬道:“夫人,您的丈夫简直就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如果可以的话,能把这幅作品送给我吗?”
艾米莉脸色顿时好了起来,说:“先生,这可是他的处女作,不能随便给人。”
“而且!”马洛里打断了妻子的话,没有抬头,话语里满是自豪与沾沾自喜,“我还没完成呢。”
诗人面带遗憾地离开了这对前途光明的夫妻,视线与奥黛丽相对。真是不可思议,她发现自己明明已经老得动弹不得,却和当初那个小女孩一样激动,无法忍受等待。
他来到老人身旁,俯下身子,小声说了句:“抱歉,尊贵的夫人,请稍等一下。”
安娜警惕地盯着绕过奥黛丽来到自己身前的诗人,龇牙咧嘴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只鸟,羽毛很黑,喙又尖又长。”
“我站在一根很长很长的枝条上,看着你爱上他,他离开你。”
“你呱呱叫,净说废话。”
“实际上,我和他聊了很多次。”诗人笑了笑,补充道,“他非常害怕你会讨厌他现在的样子。”
“我才不会。”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花了很久时间才想明白。他就在门外,去找他吧,这次他再也不会爽约了。”
安娜立刻站起身,推开桌椅,抓着裙子往爱人的方向奔去,古旧的大门再一次被粗暴的推开与关上,发出摇摇欲坠但是又充满期待的声响。
他来了,终于来了,奥黛丽心想,心满意足地伸出手,接受他无可挑剔的吻手礼。
很久很久以前,在奥黛丽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陷入无穷无尽的梦境,她在那些迷幻奇异的世界四处旅行。家人误以为小奥黛丽已经死去,在即将被葬入大地时,他及时出现救了她一命。
即使到了现在,奥黛丽也丝毫不明白他是如何走进自己的梦中,与自己相会。
他说明来意,奥黛丽的家人希望女孩能够醒来。奥黛丽记得当时自己那副嚣张跋扈的表情,还说了很多孩子不该说的话。
诗人离开了,但没有放弃,他很快又回来,在她每一次冒险开始前和每一次冒险后出现。诗人并不同她讲大道理,只要她乐意,他甚至连半句话都不会说。
但他每一次都会唱歌,带着不同的乐器,鲁特琴、竖琴、手鼓、长笛……唱着不同的歌,情歌、史诗、小调、悲歌……
奥黛丽每次忍不住问他歌曲的名字,他就回答这是外面的歌,每首都让她忍不住摇晃身子,跟着轻声哼唱,甚至是动情落泪。
在她最后的冒险结束后,诗人为她唱了首足以终生铭记的歌曲,她迷上了那首歌,欣喜若狂地问他这首歌是谁写的。
答案出乎她所料,他说:“这是一首外面的歌,是一位年轻男孩献给他深爱与迷恋,却陷入永眠的女孩。”
诗人没有多说半句,很快奥黛丽睁开了眼睛,在周围簇拥而上的家人外,年轻的巴德尔·辛格站在人群外,有些拘谨和害羞,但确实是她的一生挚爱。
“我猜,你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歌,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的乐器?”
诗人摸了摸下巴,自信地说道:“看看你的家人们吧,我觉得他们是一支非常棒的合奏团。”
老人侧耳倾听,他所言非虚,所有的话语、脚步、笑声、吞咽声、咀嚼声,甚至连刀叉碰撞声,以及手臂摩擦布料的摩挲声都如此和谐一致,正准备演奏起一首欢乐热闹的曲子。
诗人清了清嗓子,在众人瞩目之下,开始歌唱。
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求知,笑语
第一次遇到诗人的景象极其滑稽。那天我进城去打猎(就是在各个废墟里面搜刮物资),刚刚逃脱螃蟹(我们对智能机械的简称)的追杀,躲在一块公交站牌后面喘气,就听到背后响起人声。
“嗨,愿意听我唱首歌吗?”
我原地弹起三尺高,转过身去,看到一个人……不,简直看到了一个杂货铺:一边肩上挂着几乎拖到地的收纳袋,连同衣服裤子上的九九八十一个口袋里放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玩意,我认出螺丝刀套装、耳机、铅笔、胡椒盐、口琴;同一个肩头上还有一条带子,斜挎到另一边的腰间,下面挂着,呃,仔细辨认的话还是能看出来,那堆光污染风格配色的破烂其实是一把吉他。
这一切都太过诡异,以至于我非常失礼地戳了一下他的胸口——真实的布料和骨骼触感。我的手比躲螃蟹还要迅速地缩回来,心里大叫:这踏马的居然不是全息投影!
诗人可能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表现得云淡风轻:“哈哈,还没自我介绍,如你所见,如假包换,我是个活人,主业是修理工,副业是吉他手。”
说着他在吉他弦上随手一扫,横七竖八的音色蹦跳着冲出来。
我小小的脑袋装满了大大的问号,看着这个和外星人一样的吉他手,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打招呼方式:“你想要什么?”
他顿时露出一个闪亮的笑容:“我想要你听我唱一首歌。”
这太不常规:在我们这些流亡者中,从来都是你想要什么,你能给我什么,我们达成合议就交换,达不成就各自走人。想要我听他唱歌?这也能算是交换吗?
不知道如何应对时,我又滑向了那句说过千百遍的话:“那你能给我什么?”
“意思是你同意了?”诗人再次不按常理出牌。“我能给你什么……”他在那堆口袋里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块木头,“这个怎么样?巴西木,有水就能活,很好养的。”
我很想问他有没有实用一点的,最后还是摁住了自己的舌头,毕竟我其实什么也没给他。
他看出我态度犹豫,立刻巧妙又坚决地把那块光秃秃的圆木塞到我手里,然后清清嗓子,摆开架势,唱了一首听起来甜得发腻的情歌——我听到好几次“love”这个字眼。曲毕,他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久久没动,直到我终于反应过来,象征性地拍了几下手,他才鞠躬行礼,右手划出的圆弧足有包山吞海之势。
太尴尬了,我恨不得原地消失。但是诗人不愧是诗人,仍然风度翩翩:“感谢!能有听众真是太好了。我身上这些东西确实还要用,只能送你这个了。”他指指我怀里那截木头——刚刚为了鼓掌,我把它揣到了右手臂弯里,就像怀抱婴儿的姿势。
“这真能活吗?”我问。
“当然。不如这样,我们做个约定吧,它发芽的那天,你到城里来一次,我再送你点别的。今天实在是仓促,不好意思。”
我心里吐槽:要是这个东西是死的,我难道就再也不来了?
这话当然也没有说出口。我们友好地告别后,我又在城里待了一阵,接近天黑时才回到城外的据点。
狗狗们围过来,我一件件取出包裹里的物资,最后目光还是落在那截巴西木上。丢了它?还是像诗人说的那样养起来?
这时我才意识到,这次无厘头的相遇似乎唤醒了一点点我作为文明人的精神追求。犹豫只能说明我心里其实是愿意留下它的——好吧,我一向是个遵从内心指引的人。
我找到一个塑料盒盖子,浅浅地倒一层水在里面,把木头放了进去。
是的,这个据点除了我没有别的人类,只有三条狗(分别叫大狗、二狗和小狗),位置离河不远,水倒是不难获取,可能这也是我愿意养一截木头的原因。
很多天如往常一样过去,只多了一件事:我时不时会看看那截木头,给它换水。它不动如山,毫无发芽的迹象,虽然也不腐朽。我一度怀疑那是某种仿生材料,想要抠一块下来检查,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担心它破口之后会坏、会死。
终于在过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发现木头的一侧出现了叶芽。真是新鲜得让人叹息的绿色啊,我想。同时我还想到,有几天没去城里了。
我必须承认,这趟旅途目的不纯,因为我再次光顾了上回遇到诗人的那个公交车站。按理来说,物资不会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刷新,所以我们这些流亡者的经验都是不走重复的路。好在诗人没有让我失望:仍然是在那个站牌背后,他独自调着弦。
我试图打招呼,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学着他清了清嗓子。他抬头看到我,似乎很惊讶,以至于半天说不出话来。
“嗯……那个巴西木,它发芽了。”我没想到居然是要我先说话。
“噢。”看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应该是不认识我了。也是,萍水相逢而已,唱歌的人本来也不可能记得他的每个听众。
道理我明白,但心里还是会有点不爽,于是语气也硬了一点:“你不是说要送我点别的吗?”
他有点夸张地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对对,是这样。其实我很早就准备好了,就是有点忘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口袋里掏掏掏,掏出一个罐子:“这个。”
我看了一眼,差点晕过去。罐子上写着三个字:缓释肥。
诗人看到我的眼神,不解地问:“难道你不种地吗?”
我无言了。谁种地用这个啊!
但我还是收下了。好吧,都说了,我是个遵从本心的人。
这次诗人没有主动给我唱歌,我猜是因为他的吉他坏了,调了很久也没有调好。我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你一直都待在城里吗?”
“是啊。”他理所当然。
“那你——呃,你吃什么、住哪呢?”
“这个嘛,我自有办法。”
“为什么不出去?”
“因为……因为我有必须完成的事情。”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突然变得很严肃,之前那股轻佻浮夸之气消失无踪。我心里好奇,但也没有追问,好像已经预感到即便问了他也只会开个玩笑搪塞过去。
那罐缓释肥后来还是被我用上了。大概又养了两个月,巴西木生根之后,我把它栽到了土里。它长得很快,说不定我确实有点种植天赋。那些叶子油亮,边缘带着随机的美妙卷曲,我开始觉得如果能终老于这样一棵树下,人生也算美满。唯一一点小小的遗憾是,它似乎很难分出新枝,最初的两个芽点发出的枝条越长越大,甚至都长出了花序,但也始终只有两枝而已。
在它开花的那一天——很久之后的一天,久到我已经记不清日子——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公交车站。这一次我没有再遇到诗人,大概是因为上次没有约好。
然而当我回到据点时,却看到他坐在门口的那棵树下,大狗和二狗对着他狂吠不止。我冲过去把狗安抚下来,然后立即明白为什么他们如此激动:诗人的身上传来浓重的血腥味。
我想把他抬起来,却被他拒绝了。他问:“能听我说说话吗?”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非常俗套的故事:他的爱人在多年前的机械暴乱中死去了,他仍然活着,只是为了能够亲手复仇。终于在昨天,他完成了夙愿,但也受了重伤。
我知道肯定救不了他,于是提出要不要把他的琴修好。他笑起来:“你们真的很像。”
我反应过来:“所以你是因为这个,才要给我唱歌的?”
“不然呢?我像那种随便的人吗?”
我撇撇嘴:“很像。”
“杀死一台机器可是很麻烦的,要做的准备工作很多,哪有那么清闲,见到个人就唱首歌?”
“那我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怎么还在那里?”
他闭上眼睛,很愉快地说:“因为我觉得你说不定会回来。我那时候其实还没有下定决心,你知道吧,事情都需要一个契机。我第一次见到你之后就在想,我们能再见一次的概率简直就像奇迹一样,如果这个奇迹都能发生,那台机器应该也不是杀不死的。不过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又来了。我当时……认错人了。”
我的胸口涌起一阵酸涩的情绪:“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回去,你就不会去找死了。”
“人终有一死。”他颇不同意,“而且其实我早就应该死了,那时候如果死的是我,这世上痛苦的总量会少很多。我现在死得其所。”
后来他果然死了。临死前他说:“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
我难过得快说不出话了:“你闭嘴吧,第一天我就发现了,那个肥料罐有问题。”
他笑得颤抖,胸腔发出可怕的声音。他说:“对不起,没有提前告诉你。作为回报,我的一切财产都归你了,不过尸体要赶快处理掉,我不想发烂发臭。”
他停了一下,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因为疼痛,然后补道:“至少不想在你的面前。”
我说:“你又认错人了。”
他摇摇头,没再说话。
我把他埋在在那棵巴西木下面,它正在开花,香气浓郁。曾经长出的两根新枝已经很粗了,我在上面刻了两行字:
为了杀死机器而活着和死去的人
让人不再像机器一样活着的人
(复健太难了……流泪……一定不要停笔啊!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观前说明:本文为漫画《电锯人》世界观下的二创oc作品
玛瑙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狮子王阳时的场景,那时他十八岁。不得不说这个小子长得与他罕见的姓氏描绘的一样,一头乱蓬蓬的金发,两撮杂毛如兽耳一般反翘出来,一条麻花辫自丛生的短发之中伸出,圈在脖子上。玛瑙伸手把它取下,长度大概能到他的脊椎。
名为阳的少年并没有向她展现攻击性或防御性,他顺着她的动作抬头,望向她的眼睛:“原来宝生财阀的大小姐真的有一对双色的眼睛,上面是红玛瑙,下面是白玉石,跟传闻中的一样诶~”
玛瑙已经在心里给他打了个呆子的标签。她眯眼笑,把那对融合了双色宝石般的虹膜收进眼皮的缝隙里:“狮子王先生的实证精神很强啊,看够了吗?组队搭档的课题是不是要给您排到后面去呢?”
“啊,你们京都人讲话都这样吗?早知道我就上东京去了。”
“哎呀,看来小小京都府已是容纳不下您的才干了。”
面前的少年也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我说呀,尊贵的宝生大小姐,斗胆一问,为什么要选择小生做您的搭档呢?”
空气安静了几秒。
“天知道,因为你头脑简单?从今天起你就是京都公安对魔特异课的人了。你有契约的恶魔对吧?”她把待办条目像连珠炮一样抛出去,“证件自己收好,薪水和奖金咨询总务,明天准时参加巡逻,记得穿制服。介于你的契约内容特殊,为了公安的秩序着想,今后需要与我同行同住,宝生家会为你安排地方。还有问题吗?”
“收到,长官大人~”
“还有,叫我玛瑙。”
“玛瑙——”
“啊?”
玛瑙放下咖啡,平静地看着他。这已经是阳今天早晨起来第三次在镜子面前观察自己的脖子了。她叹了口气:“找你的项链吗?你有一条貌似很重要的项链,是你妈生前留给你的,昨天和沼泽恶魔交手的时候丢了。另外今天休假。”
“咦?噢……我妈还有给过我项链啊。太好了,我从昨天开始一直觉得脖子少了点什么,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哎,玛瑙,那项链是什么样的?我们去买个新的吧。”
“一条编织的细皮绳,上面挂着一小块打火石。”
“唉!这种项链也买不到吧。”
“是啊,便宜的地摊货。手工费比较昂贵就是了。”
“毕竟是我妈亲手做的嘛。嗯,是吧?”玛瑙没有回答他,她不关心这究竟是他死去的母亲父亲还是妹妹里的谁做的项链,他就天南海北地回忆自己脑海里尚存的东西,没心没肺地一股脑倒出来,“不过玛瑙,原来你是魔人?所以才会有双色的眼睛啊!还有那对弯弯的金色的角、尖尖的耳朵……这么酷的事情,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
玛瑙忍住了对他动刀的冲动。
“哦,亏你还记得这事?照你昨天的消耗来看,还以为你早忘了呢。”
“玛瑙,你是为了救我才魔人化的吧?不然你可以自己脱身的。”
“啊够了,火焰恶魔真是个讲情义的好心人啊,为了契约主人的知情权,对我丝毫不通融呢。”
“公安机关是不是也不知道?”
“是啊,这下被你抢先拔得头筹了。揭开大财阀的丑恶勾当,手握宝生玛瑙大人背后身份真相的心情如何?”
“说什么呢!我这条命是玛瑙你救回来的,这事我一定守口如瓶。”
“凭那家伙的恶趣味程度,他准会让你把这承诺忘了。”
“我会拼尽全力记住的,我要把玛瑙不是魔人这句话写下来贴在床头天天看。”
呆子,玛瑙心想。
与他合作的这两年里,阳已经跻身成为京都公安对魔课里最有潜力的新人。他出身于冲绳的一个小渔村,十五岁那年被大火烧毁了家乡,他在灾难中收服了火焰的恶魔,往后的三年里一直作为民间恶魔猎人行动,身世的传说也如影随形地流传着。传说他曾经是当地最有潜力的年轻猎魔人,传说那一晚为了收服火焰恶魔,村人把力量合聚起来托付给了他,让他成为所有人的希望。真正的故事连他自己也再无从知晓。火焰恶魔给了他燃烧自身而不受伤的能力,还让他得以操控火变成任何形状的武器。他的战斗素质非常好,从身手上来说,是个老练的猎手;社交能力也很不错,性格开朗外向,对谁都是自来熟的样子,虽然除了玛瑙从来不叫他人的名字,因为总是会反复忘记。火焰恶魔从他身上取走的“燃料”是按次计费的,因此身体的部位行不通,必须是可以增殖的。
于是他把他随着年岁不断增长的记忆,全权交由火焰恶魔挑选和处置。每次使用火的力量,火焰恶魔都会从他脑海中随机删除等价的记忆。老实说他现在早就忘了父母和妹妹的样子,也忘了究竟为什么会戴着那个项链。
“没想到你还是个估值专家。怎么样,本小姐的记忆部分值多少啊?”
“你才让人意想不到,现在居然装作人类的样子窝囊地活着。”
“和你一样,被契约束缚住了呗。喂,要是叫他发现了,就把那段记忆删了,好处少不了你的。”
“不愧是贪婪恶魔,张口闭口都是好处。我好奇,宝生家给了你多少好处?”
“呵,”玛瑙看了一眼睡得昏天黑地的搭档,对着眼前这团鬼火笑了,“那些金银财宝和家族权力我已经腻味了,但他们向我供奉了一个有趣的灵魂。”
“那会是一份优质的燃料。”
“可惜,她的存在已经被家族抹除了。她的价值现在全部为我所用。”
“你那可不是惋惜的表情,贪婪。”
“无礼者,我现在的名字叫做玛瑙。”
久违地做了梦,玛瑙起身,发现阳正抱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记事本和纸页,蹲在她的床边。
“没人教过你常识吗?”
“也许呢,我忘了。”
阳把那叠东西放在地上,玛瑙伸手去翻。记事本和纸页夹杂着叠在一起,各种样式的都有,被主人勉强按照说得通的逻辑顺序由上至下排在了一起,每一个本子都有至少超过二分之一的空白没有填满,有的只写了几页。所有的记录都是断断续续的碎片,一点一点拼凑出眼前这个看似没心没肺的搭档。
“事先说明,我可不是什么福尔摩斯。”
“魔人的话,比我们要活得更久吧?我啊,因为总是忘掉重要的事情,所以才想要记下来。可是,连想要记下来这件事也总是忘记,所以很麻烦啊。”
“我有什么好处?”
“所有我能做的事。”
“就算没有这些,你不还是一样好好地活着。说实在的,这些对你有多少作用,值得你给我留下一个这样的把柄?”
“我不知道……我翻遍了整个房间,这是我能找的所有了,大部分连记下来过这件事都已经被我忘掉了,”他叹了一口气,趴在床沿上,脑后的长发胡乱地散在肩上,“可是,我还是会恐惧啊。即使过去了这么久,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记忆在从脑海里消失,我还是没能放下对遗忘的恐惧。恐惧我在慢慢遗忘别人,更恐惧别人也在慢慢遗忘我。玛瑙,假如从别人的记忆里删除一个存在是如此轻松的事,我要怎样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我早该知道的,人类就是这样,”玛瑙百无聊赖地靠在床边,“好吧,我会每天提醒你。”
“我希望这些可以由你来保管,由你来记住。”
“行了行了,知道了……等等。”
“——哈?你说什么?”
面前的人并不是开玩笑的表情。
“看完这些……我希望玛瑙告诉我,我究竟是、我应该是个怎样的人?”
“呵,首先我会剔除里面所有会给我造成损失的记录,然后新增一大堆对我有利的条款,指使你给我当牛做马。”
“那就说明玛瑙认为我该成为这样的人。”
“切!”玛瑙转过身去,“我是个有原则的恶魔。与一个人真实的欲望相悖的果实会很难吃,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是很高的。”
“玛瑙可以看出我真实的欲望吗?”他的眼睛凑近了。那双眼有点像猫科动物,长着一对竖瞳,狩猎和好奇的时候会向外扩张开,变得圆圆的,反而像在卖可怜了。
“我能准确感知的只有你欲望力量的强弱,至于它是什么,你自己越清楚,我才能看得越清楚。”
他似乎丝毫没有因为这个回答而失望,又继续凑近:“那它有多大?”
玛瑙翻了个白眼。
“很大,简直爆表了。”
“啊哈哈,”他忍不住笑了出来,“你那是什么?大阪人一样的用词?你的骄傲呢?”
“骄傲个头啊,咱可是恶魔,听过的口音老多了。”
“所以,玛瑙……”
他掏出一盒巧克力放在床头柜上,看了看肩侧散落下来的长发。后者一把将他的头发扯过去,缠绕在手指上分成好几股。
“到底你是人类还是我是人类?仔细看好了,我只教一遍。”
之前也发生过不少次这样的事情。有时任务结束后,阳说要用加辣的拉面这次没有失去任何记忆而庆祝,却在拿起筷子的时候忘了该怎么握住。玛瑙在店员莫名其妙的目光下给他要了个叉子。有时清晨被玛瑙扯着辫子从床上揪下来,却对着牙刷牙膏和镜子发呆。玛瑙掐着他的下巴把牙刷塞进他的嘴里。还有时他试图用体温融化冰箱里的生肉,然后发动力量生火把它烤熟。玛瑙赶来时被响个不停的烟雾警报器淋了个正着。更危险一点的情况是箭在弦上的时候阳差点忘了怎么用他随身的佩刀格挡,还好有肌肉记忆和条件反射的帮助,让他捡回了性命。对常规作战方式的遗忘让他更频繁地依赖使用火焰的力量,这让玛瑙和火焰恶魔大吵了一架。
离开了战斗的阳就像一个在逐渐退化的孩子,总是需要反复学习相同的东西。而比学会生活、学会战斗更难的就是认识他自己。技能是客观的,人对人的印象是主观的。多么愚蠢的做法,把自己的形状交给他人锻打。人类中有着最高尚与智慧的精神,也有着最贪婪与自私的欲望。人类把人力当作一项资源。只要资源的分配之间有了可操作的空间,权力就诞生了。她曾经在这棵树上吞噬过无数肥美的果实。她与人类做交易,以金银财宝为媒介,吸收他人的贪欲,使诱人的奇珍化为可怖的武器,从而结束那些可怜虫的生命。
他的内心蓬勃着未知的味道,像一处未经开采的墓穴,记忆的缺失却阻碍了他探明的道路。他的火种总有一天会在洞穴之外燃尽。凭借着美食家的预感,玛瑙可以下注,那会是一种鲜美而令人心潮澎湃的味道。
玛瑙接下了他那装在一个箩筐里的人生碎片。
“好啊,我有条件。我会帮你积累记忆的样本,协助你去弄清楚你究竟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相对的,你要在这一生的时限里去实现,死后要把它上供给我,让我来终结你的生命。”
“一言为定。”
“你没有什么条件要谈的吗?”
“这样就足够了。”
玛瑙突然想起了东京的同僚们常说的,能在这一行长久干下去的人,头脑里基本都缺了根筋。
那之后,玛瑙订购了款式统一的纸页和资料夹,定期给他分配纸张资源,每隔几天就去收集写好的备忘录,一次又一次填上他不断被删除的空白。与之相对的,他对战斗任务的悟性越来越好,很快就成了公安对魔课和宝生家族里玛瑙派势力的最趁手的一把利刃。有人说他是被宝生小姐赏识的天才,也有人为他的天赋被权势利用而惋惜,他生来是一个该成为主角和中心的人。那些人每一个看上去都比他自己更懂得怎样活成狮子王阳。
玛瑙曾在一个躲在临时藏身所里苟延残喘的晚上问了他一个问题。
“喂,你有听说过‘珠玉’这个名字吗?”
他摇摇头,她听起来不像是询问的语气。宝生珠玉,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因为体弱多病而被家族雪藏。时任家主宝生岩寿将她作为一个纯粹而优质的少女出售给贪婪的恶魔。她毫不意外这些人对自己的血亲抱着兔死狗烹的心态,她关心的不是这些,事实上一个“纯净”少女的灵魂或身体对她来说不值什么价码。她推开那扇门,看见珠玉站在房间里,将自己作为宝生家的千金未来应有的财富与权力尽数交付给她。
“她背着自己的家族,像托孤一样把遗物交接给我。很有意思吧?只要我照着她的嘱托去做,以我对人类欲望的嗅觉,很快就能站稳自己的位置。一个足不出户的病秧子能有这样的谋虑。拥有这样的财富和地位对于一个以美食为爱好的恶魔来说是极大的便利。”
“欸——你不是说你早就腻味了这些吗?”
“希望你是故意向我透露你那个时候醒着,这至少证明你还没有笨到家。”
“我懂,就算喝腻了也不能没有水,对吧?”
“总之,我钻进了她的身体里。她在镜子里看着我的眼睛,给我取名为玛瑙——在玛瑙的名号彻底盖过宝生家族之前,我都要用她给我取的名字代替她活下去。”
“她干脆让你叫珠玉不就好了?”
“不行,抹除珠玉的存在是玛瑙重生的条件。况且她不想用家族赋予自己的名字。她用契约让我成为了这具身体的生命和野心的延续。”
“所以你们现在算是共生?”
“她的意志早就已经死了。我吞噬了她所有的记忆,只是对于恶魔来说,理解另一个人类的记忆需要过程。”
“也许等到你彻底理解她的记忆那一天,你们就能真正作为‘玛瑙’共生了。”
“你和她很像。她也希望我让这具身体成为它真正应该去成为的人。如果她还活着,你们也许能聊的来吧。”
“玛瑙。”
“嗯?”
“我好嫉妒啊,明明现在我才是你的搭档。”
“为什么要嫉妒一个被抹除的人?你也想让我作为新的母体,吞噬你的记忆,代替你活下去吗?我可没那么闲。以你的身份,能有什么好条件开给我?”
“不,我不打算把活下去这种难办的事情交给别人代劳,那也太不负责了。不过,如果我的答案需要靠你的帮助来供养,那我们是不是就是家人?”
“恶魔不需要有家人。”
“哈哈,拜托啦。其实我到现在还是一直不太适应脖子空空的感觉。”
“那就把你的辫子盘上去。”
“我会付钱的,玛瑙给我挑个项链好不好?”
“我的品味可是很严格的,就算是天文数字你也不能拒绝。”
“放心啦,那我会杀一辈子的恶魔攒钱的。凭我现在的本事,说不定再过十年,不,五年……嗯,或许三年?我的本事就已经价值天文数字了呢。”
半个月后,阳收到了来自玛瑙的礼物。他把一个定制的精致铆钉项圈拿在手里,比对着眼前少女模样的魔人上下观察了一会,直到对面的人不耐烦地叉腰,皱起眉。
“有什么问题吗?这种颈饰在你们人类的文化里,就是象征着从属的关系吧?”
她原本想看他被激怒的样子,他却坦然地戴上了。
“喂,玛瑙,买一颗你耳坠上的宝石需要多少钱?”
“哦?这就准备开始向我上供了?需要我向你传授一下我的喜好吗?”
“我想买一颗,挂在这上面。”他低头摸了摸项圈上的锁扣。
“是吗,看来在玛瑙大人的熏陶下,你那朴素的品味现在也有所提升。”
“只要我还有一天还在用火焰的力量,就有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忘记你吧?”
“本小姐早已和那个顽劣的恶魔交涉过。”
“假如有一天,我已经没有其他燃料可以失去了呢?”
玛瑙沉默了。
“到那个时候,只要看到了你的耳坠上挂着一样的宝石,我也许就会再一次无条件地信任你。”
“切,你还真是容易被利用的性格啊。”
“你比我更擅长把我的力量利用在最恰当的位置。”
“我想要永远记住你,玛瑙,你也要永远记住我。我保证,我一定会让你尝到冠绝这个世界上所有欲望的味道。”
“那当然了。到时候你可千万不能被其他家伙给杀死,我要你永远记住这个。”
*玛瑙与阳的人物原型来源于作者对金牛座和狮子座的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