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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二招】洛瑶
备注: oc属性,一个人在重走他朋友走过的路上发生的小事。
mode:求知
Summary:清晨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有点冰凉,也有点温和。安格对这样的好天气照单全收。他收拾行装,推开门去,就此走入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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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醒了。有一个声音说。
我醒了,但我之前睡过了吗?我不记得了。说实话,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在什么地方醒过来的,但这个声音太熟悉了。
所以我醒过来了。睁开眼睛,我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他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我。他看上去已经有些陌生了,皮肤晒得有些黑,眉眼很明显得成熟了好几岁。他留了长发,似乎没有在特别认真地打理,卷曲的头发垂落在胸口和额前,微微挡住了那双更加陌生的灰色眼睛。
我说你是真实的吗,还是说我在做梦?
他说,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觉得我在做梦。但我没法把这句话说出来。如果是梦的话,那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如果不是梦,那我希望是。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态。我其实很清楚他不可能还活着,而我拒绝去找推定一切的证据——这样的话,他可以在我心里一直流浪下去。但与此同时,我希望他真的在哪里流浪,最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这样我就永远有一个可以追下去的目标了。
这是不是最开始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这是梦。我说道。我其实有点惊讶自己如此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判断,但是——也用不着歇斯底里,是吗?真相一直在我的胸口呼之欲出,我只是说服自己没必要去理会。不管他在哪里,他真实存在或不存在,都不影响我现在在做的事情和即将要做的事情。这是很多人教给我的,包括他。
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坐起来,然后轻轻给他一个拥抱。当我决定做这些时,我感到一丝由衷的放松。这是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但是我很高兴能见到你。我说道。
然后他的笑声就和记忆里一样畅快,这点一直没有变。他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这样吧,我们出去走走,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听你的。我摸了摸他留下来的长发,还有那身看上去很轻便,但也风尘仆仆的便装袍子。来到这里的他是什么时候的他呢?我设想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蓄着一个大多数时候会被简单扎成一个低马尾的、微卷的长发。他寻找一家又一家便宜的旅店,向冒险队推荐自己的经验。没有地方住的时候,他也许会随便找个地方就躺下去,然后在黎明到来时拍拍他的灰袍子,继续去找一个愿意让流浪者接手的工作。
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问,我只是说,你的眼睛怎么变成灰色的了?
这个吗?也许因为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吧。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道。然后他拉住了我的手,我几乎没有感受到一丝重力,就这样轻飘飘地被他牵着,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的方向,他像飞一般把我带离到床下。
走吧,走吧。他说。
走吧,那就走吧。这间出租屋的确是我记忆中最后租住的地方,但他带我来到门前,轻轻一推,我发现门外的景象不是。门外是一片辽阔的原野,绿色在其中散漫地疯长,自由而清新的风毫无阻拦地扑上面颊,我能看到远处波光凌凌的湖水,和湖面上那些插入云层间的绵延山脉。
这是哪儿?我问他。
你不喜欢去的地方!他轻松地说道,随后他毫无预兆地跑动起来。我很难控制自己不学着他的步伐,于是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他的长发被温柔的风托起,我从没见过这个景象,如果不算这次,就算在梦里也没有过。我都有点后悔自己不留个长发试试了。
他一直跑,直到带我来到了一处小山坡。我回过头,之前出来的那间屋子已经几乎要看不见了,而向下看,叫不出名字的羊类矫健地从湖边飞驰而去。
我说,你就告诉我吧,这里是那儿呀?
苍劲的风声模糊了他的模样,他在我身边大声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让你看看,我去过最好的地方!
我看不出这里为什么是最好的地方,在我去过的所有地方中这里远谈不上最好,虽然对我来说哪里都差不多。但是算了,也许他有自己的标准,而且我确实不会怎么往无人区走——他为什么这么喜欢?
可是鬼使神差得,我说出口的话是,我想去湖边看看。
他吃吃地笑了一声,灰色眼睛看上去无比明亮。他回答说好啊,我带你去,语气绝对很开心。我们拉着手往湖边走去,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我感受到他微凉的温度,就和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但是身体却如此轻盈,像一只羽毛,稍微不注意就随风飞走了。我不由自主地抓得很紧,有那么一瞬间,我不太理解眼前发生的事情。
你不是真实的,这里也不是,对吧。我问他。
他反过头,脚步放缓,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他说,你觉得呢?
我来不及回答,因为似乎就这一瞬间,我们已经到湖边了。那些羊——我想应该是羚羊——并不害怕我们。它们的小眼睛好奇地朝这里试探,而有几只的确非常勇敢,走过来用脑袋拱了拱我空着的那只手,短而粗粝的毛发摸上去像小狗。
没有人打扰你们,真好。我喃喃着说。
羚羊抬起头看我,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认同的赞许和狡黠的神色。狡黠的…神色?
我没有反应过来,它突然发力向前,脑袋戳中我的腹部。我是不是应该庆幸它们的角是往脑袋后面长的?但总之,我就这样被推入湖中,软泥溅在身侧,冰凉的湖水漫过耳畔,我的思绪被水的流动所包裹,来自宇宙的空响在脑海中回荡,我着急地想站起来,却只是抓到一把湿软的水草。他呢?我只听到一串朗声的大笑。他会为没有救我后悔的。
但遗憾的是,就算这样也没有随我的愿。他突然也跪下来,将自己浸入湖中,我从水里抬起头的第一刻看到的是他清亮的灰色眼睛。他从湖泥里找到我无知无措的双手,握住,坚定不移地看着我。我很不巧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这里也挺不错的吧?他说。
我没有回答,作为替代的是另一个缀满淤泥和湖水的拥抱。我真的不想承认自己做过这么蠢的事,但是好吧,反正他说是在梦里。我没有特别想你。我说。
他终于不笑了,静静地看着我。
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个梦,我希望美梦成真。就像我知道你已经不在了,但我希望你活着。我说道,这里真的很漂亮,我不想忘记。
遗忘也不代表未曾经历过。他说道,天黑之前,我都在这里。
遗忘本身也并不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这个世界,总有些人要陆陆续续忘掉一些东西,所以会有人将旅途记录下来,然后才有人循着记录将那些被忘掉的事情重新刻进记忆体。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就是如此,所以他进入了我的梦里。
时间的感知就此变得非常微弱,也许是主观上做所有事都变得漫长。在那个似梦非梦的世界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都是文字记录不下来的、他所见的过去。就像我说的,我没有特别想他,但是跟着他的旅途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我足以珍藏的经历。
然后安格醒了。睁开眼睛,他在自己的出租屋里。屋外人声鼎沸,是清晨的市井巷里。草原、雪山、羚羊、湖水……有什么东西在他脑海中逐渐消退,连同一双陌生的、也熟悉的灰色眼睛。那是什么?
他无从判断自己究竟遗忘了什么东西,但是没有关系。安格向来不在意住在脑子里的住户们,如果有需要的那天,他们会自动跑出来向他邀功的。而现在,他决定要去做自己的事情。
清晨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有点冰凉,也有点温和。安格对这样的好天气照单全收。他收拾行装,推开门去,就此走入人海。
fin.
作者:【十三招】吹吃
mode:随意
他迟到了。年迈的奥黛丽·辛格窝在自己的位置里,这位满头白发,脸上遍布皱纹,心思比年纪更加深远的老人思索着。但他会来的,就和当初一样。
她花了很久才编织完想象中那块色彩斑斓的围巾,回过神时才发觉菜肴早已上齐,刀叉碰撞声掺杂在其他家族成员的对话与咀嚼间,但成不了像样的节奏,更别说一首歌了。
老奥黛丽不经意往四周一瞥,不禁感叹如今的人们不再重视聚会场所的装饰,横梁上不再挂着干花、槲寄生和大蒜,旗帜、挂毯和帷幔全都成了某人的私藏,欠缺保养的长桌盖着颜色古怪的桌布,似乎只有桌布上千篇一律的食物仍留在过往。
不,记忆永远都不会蒙骗她——烤乳猪端上来时嘴里的苹果被人咬了一口,葡萄酒里掺了水,甜品不见踪影。
她用勺子里搅动着碗里的炖菜,没有半点胃口。
所以……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些被藏起来的故事和韵律呢?
奥黛丽想起他的话,她觉得这绝非偶然,因为就在此时,安娜·辛格匆匆穿过仆人,风风火火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时还十分粗鲁地用桌布擦了擦手,将一头散乱的如火红发撩到脑后。
“你去哪了,安娜?”
“只是和我的一个情人在厨房私会!”她年轻漂亮,有种妆容无法掩盖的狂野,嗓音大得出奇,答道,“老祖母,你吃得也太少了,来,这桌菜可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吃饱了。先告诉我,他长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嘴巴又尖又长,眼睛又黑又大,还有一对狗耳朵,和他很像。”
她边吃边说,比起她所说的那位情人,她吃起东西来更像一条饥饿的野狗,就和十年前奥黛丽的大儿子道格·辛格在森林深处找到这个女孩时一样,不过当时她吃的是生肉和骨头。那时的安娜比现在还要疯言疯语,总是学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向她示爱的道格咬得血肉模糊。
奥黛丽到现在仍然没搞清他们之间的情感到底是爱情还是同样的疯狂,安娜最终接受了道格,但没能接受他们恋情的仓促结束。在两人许诺共伴终生的誓言后不久,道格便死于一种怪病,死后全身长满了漆黑的硬毛,葬礼前尸体还不翼而飞。
自那之后,她的情人似乎到处都是。
奥黛丽毫无波澜地问她:“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可是他没有来见我。”
奥黛丽回忆着过去几年里的每一次询问——他们全都没有再来,连一句告别都没有留下,每一个都是如此。
“我的幸运女神也没来。”一个声音沙哑的男声从安娜对面传来,语气里满是颓然与戏谑,“也许他们一起私奔了。”
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随即追来:“马洛里!”
一头深棕卷发,眼窝深陷的中年男人耸了耸肩,然后低下头摆弄着放在盘子里的鸡骨头,猪皮和油渍。他身旁那位身材娇小,样貌平常的夫人指着他的鼻子开始絮叨起来。
骂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代替丈夫向安娜道歉,未等后者回应,又转头指点起年轻的小埃德·辛格该怎么得体进餐。
奥黛丽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她的名字:艾米莉·丹瑟,她娘家在遥远的北方,几乎在帝国的另一边。他们夫妻俩从来没同外人说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一个总寡言少语,一个则死守严防。
她翻出那段记忆——马洛里·辛格是她小儿子马利·辛格的第二个儿子,从小便是个眼高手低,又舍不得力气去努力的孩子,他满脑子想着如何在一夜间飞黄腾达,比如拯救一位沉睡的公主,战胜一头巨龙,挖出秘密宝藏,或者三者同时发生。
他在十四岁成年礼结束那天离家出走,留下的纸条写着他幼稚的理想,拯救公主、战胜巨龙和挖出宝藏。十年后他回了家,邋遢得像个流浪汉,却牵着一位浑身珠宝的女人_。
奥黛丽还记得他们的婚礼,奢华无比,盛大到让人以为是一位王子娶了一位公主。
自那之后,马洛里很少离开家,奥黛丽甚至再没见他同其他人夸夸其谈。
“不要!”埃德大喊一声,他跳下椅子,发狂般地钻进桌底。
艾米莉没有追上去,她扭过头偷偷擦去眼角的泪水,转头再去同丈夫说些乱七八糟的闲话。
奥黛丽不用弯腰都能看出那个孩子选择的路线,先是左边的达布尔姐妹发出和声般的尖叫,她们总是看上同一样东西,爱上同一个人,也常常做出相同的反应,于是两人一齐抱紧可怜的约翰·辛格,让这个优柔寡断的男人即幸福又痛苦。
接着是醉到趴在桌面上的亨利,他哼哼了两声,然后用力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上砸。咣当一声,没想到那酒杯从地上弹起,撞上墙壁,在空中划过一圈,不可思议地正好落在亨利面前,里面的酒水一滴未洒。他再次举起酒杯狂饮,尽兴后将酒杯重重砸在桌上,美酒依旧半分不少。
而坐在最靠后,永远沉稳安静的瑞德俯下身子,似乎对底下的埃德说了些什么,接着把位置让了出来。
这时老人意识到埃德其实是想找斯达尔·斯莫尔。他是个古怪的孩子,光从看就能明白,他有着一头发白的金发,眼睛宛若世间最纯洁的蓝宝石,模样俊秀到难以分辨性别,与周遭棕黑的人群格格不入。
以前奥黛丽还会将他远方表亲的身份用来当作原因,可自从他的双亲在两年前的瘟疫去世后,她就对斯达尔的真实身世越来越感兴趣了。她歪着头,仔细在纷乱中寻找出两个孩子的对话:
埃德说:“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斯达尔说:“别卖关子,给我讲讲。”
“我梦见我在一片没有尽头的草原,到处都是飘在空中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有一个太阳、月亮和一堆星星。我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城堡,于是到处乱逛,可是天空突然变暗了!”
“我猜是因为你醒了。”
“才不是,别打断我。”埃德清了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我抬起头,发现是一只超级超级大的黑鸟,翅膀遮住半边天,边飞还边唱歌。”
“什么歌?”
“我不记不清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歌词里面好像说了我们俩的名字!还说什么迟早会来!”
斯达尔思索了一会,问道:“嗯,我觉得这是个预兆。”
“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据说好像什么命运之类的玩意有关系。至少我爸妈以前是这么说的,预兆将会指引未来。”
“为什么不说明白点,大人就喜欢说话不说全。”
“说不定……那只大鸟真的会来。”
埃德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那这栋房子会被撞烂的!”
“也许它会魔法,可以变成小鸟,或者变成人类的模样呢。”
两个孩子把头转向紧闭的大门,现实似乎正如童言所述,奥黛丽听见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咚咚咚,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宴会似乎毫无变化,可孩子与老人不约而同一起紧张起来,是梦中的黑色巨鸟真的前来,还是那位迟到的宾客终于来到?
嘎吱——门被重重推开,来人并非上述两者,而是一位年轻英俊,有着辛格家特有的鹰钩鼻和棕黑短发,面色格外沉重的埃索·辛格。
他径直坐在斯莫尔旁边一直空着的座位。他怎么没带上那个女孩?奥黛丽尝了口已经凉透了的炖菜,汤里过重的香料味让她想起玛丽·乔伊斯。她总是抹着浓妆,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和她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一样,错误且拒绝承认错误。
奥黛丽觉得玛丽人生中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与埃索相爱,他是个务实能干的好小伙,人缘很好,还有一大笔从父母那继承的遗产。而现在这位前途大好的年轻人哭丧着脸,一眼就能看出受了什么挫折。
又有急促且轻快的脚步声传来,埃德心怀希望地回头,而奥黛丽嗤之以鼻,那个蠢女人纠缠不休,只会给这个好小伙带来麻烦。
门再一次被推开,正如奥黛丽预料,玛丽满脸通红的出现在众人眼前。不过老人微微张着嘴,因她身后紧随之人而惊讶,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双眼好似夏日的蓝湖柏,一对俏皮的小胡子,身着无比华丽的深绿色大衣,披肩还绣着一只奇异显眼的黑色鸟儿。
埃索几乎是从座位上跳起来,他青筋暴跳,抢在玛丽开口前朝那位不速之客吼道:“你是谁?你跟着玛丽想做什么!”
他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歌唱般给予回应:“我在赶路时遇到了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想她一定很爱您,即使被魔鬼迷惑,她也在呼唤您的名字。”
“埃索……”
“为了解救这位小姐,我与魔鬼打赌,赌您即使看见我和她一起出现时,是否会先怀疑爱人移情别恋。我想是我赌对了。”
“什,什么……我……”未等埃索意识到这是个误会之前,玛丽冲上前,猛地投入爱人怀中,与其深情对望。目睹如此戏剧场面的其他宾客自然没有放过凑热闹的机会,男人欢呼,女人惊叹,仆人们交头接耳。
对于辛格家族的大多数成员而言,此人并非神秘来客,他曾出席每个人的过去,有许多名字,而身份始终只有一个——他是个吟游诗人。
时光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奥黛丽细细数着他脸上的皱纹,与十年,三十年前完全一致。他那充满魅力的微笑也没有丝毫变化,让许多女人,包括奥黛丽都无法移开视线。他走起路来无比自信,充满节奏,将所有嘈杂混乱的声响变成伴奏与和声。
两个孩子紧盯着诗人,一个希望他给予通向未来的启示,一个则紧盯着那只衣服上的黑鸟刺绣,然后他们同时发现,刺绣忽然出现在了大衣的口袋上,接着扑扇丝线织就的翅膀,又飞到诗人胸前,朝他们两个眨了眨宝石点缀而成的小眼睛。
“你看见了吗!?”
“我没瞎!”
诗人同经过的每个人交谈,就好像与所有人相熟,知道每个人的故事。约翰向他吐露烦恼,于是他鼓励这个年轻人做出最终的决定。约翰深呼吸一口气,说自己实际上同时爱着两个人,达布尔姐妹同时惊讶地看着他,同时显露出赏识与爱意,然后同时搂在一起,在一道刺眼的光芒中合二为一。
他经过酣睡的亨利时,说自己可不能口干着和老朋友聊天,于是举起对方的酒杯仰头畅饮。诗人将酒杯放在桌上时,里面已空无一物,脸上却毫无醉意。
他来到心灰意冷的艾米莉与忧郁的马洛里旁,与妻子打招呼,指着丈夫手指玩弄着的食物与油污,煞有其事地赞扬道:“夫人,您的丈夫简直就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如果可以的话,能把这幅作品送给我吗?”
艾米莉脸色顿时好了起来,说:“先生,这可是他的处女作,不能随便给人。”
“而且!”马洛里打断了妻子的话,没有抬头,话语里满是自豪与沾沾自喜,“我还没完成呢。”
诗人面带遗憾地离开了这对前途光明的夫妻,视线与奥黛丽相对。真是不可思议,她发现自己明明已经老得动弹不得,却和当初那个小女孩一样激动,无法忍受等待。
他来到老人身旁,俯下身子,小声说了句:“抱歉,尊贵的夫人,请稍等一下。”
安娜警惕地盯着绕过奥黛丽来到自己身前的诗人,龇牙咧嘴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只鸟,羽毛很黑,喙又尖又长。”
“我站在一根很长很长的枝条上,看着你爱上他,他离开你。”
“你呱呱叫,净说废话。”
“实际上,我和他聊了很多次。”诗人笑了笑,补充道,“他非常害怕你会讨厌他现在的样子。”
“我才不会。”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花了很久时间才想明白。他就在门外,去找他吧,这次他再也不会爽约了。”
安娜立刻站起身,推开桌椅,抓着裙子往爱人的方向奔去,古旧的大门再一次被粗暴的推开与关上,发出摇摇欲坠但是又充满期待的声响。
他来了,终于来了,奥黛丽心想,心满意足地伸出手,接受他无可挑剔的吻手礼。
很久很久以前,在奥黛丽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陷入无穷无尽的梦境,她在那些迷幻奇异的世界四处旅行。家人误以为小奥黛丽已经死去,在即将被葬入大地时,他及时出现救了她一命。
即使到了现在,奥黛丽也丝毫不明白他是如何走进自己的梦中,与自己相会。
他说明来意,奥黛丽的家人希望女孩能够醒来。奥黛丽记得当时自己那副嚣张跋扈的表情,还说了很多孩子不该说的话。
诗人离开了,但没有放弃,他很快又回来,在她每一次冒险开始前和每一次冒险后出现。诗人并不同她讲大道理,只要她乐意,他甚至连半句话都不会说。
但他每一次都会唱歌,带着不同的乐器,鲁特琴、竖琴、手鼓、长笛……唱着不同的歌,情歌、史诗、小调、悲歌……
奥黛丽每次忍不住问他歌曲的名字,他就回答这是外面的歌,每首都让她忍不住摇晃身子,跟着轻声哼唱,甚至是动情落泪。
在她最后的冒险结束后,诗人为她唱了首足以终生铭记的歌曲,她迷上了那首歌,欣喜若狂地问他这首歌是谁写的。
答案出乎她所料,他说:“这是一首外面的歌,是一位年轻男孩献给他深爱与迷恋,却陷入永眠的女孩。”
诗人没有多说半句,很快奥黛丽睁开了眼睛,在周围簇拥而上的家人外,年轻的巴德尔·辛格站在人群外,有些拘谨和害羞,但确实是她的一生挚爱。
“我猜,你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歌,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的乐器?”
诗人摸了摸下巴,自信地说道:“看看你的家人们吧,我觉得他们是一支非常棒的合奏团。”
老人侧耳倾听,他所言非虚,所有的话语、脚步、笑声、吞咽声、咀嚼声,甚至连刀叉碰撞声,以及手臂摩擦布料的摩挲声都如此和谐一致,正准备演奏起一首欢乐热闹的曲子。
诗人清了清嗓子,在众人瞩目之下,开始歌唱。
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01
众所周知,猫是不会说人话的。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
对,小猫咪是不会说话的,但非碳基的会。
乖巧蹲坐于公园长凳上的小橘猫,一边甩着尾巴一边望向我,开口喵道,“不然你觉得自己为什么忽然能听懂动物说话了呢?”
“可能是因为没睡醒吧。”
三点睡六点起,骨灰盒子长方体。
估计再这样熬两天,我就可以跟家里的蟑螂聊人生梦想了。
我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大脑有些宕机,“那么,解释一下,为什么另一个时间里的我……会出现在这里。”
小橘猫借着洗脸的动作掩盖抽搐表情,有气无力地喵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有人睡觉都能穿越。”
我:“……说点靠谱的。”
02
为了方便称呼,我暂且把小橘猫称呼为橘座——毕竟这是猫化的自己,名字总要霸气点——再之后,我俩用半小时时间把“一觉醒来变成猫”这件事从头到尾理顺了一遍。
“大概再有一个小时左右,”橘座甩着尾巴,看了眼电脑锁屏时间,“你就会接到导员的电话,让你去艺术楼帮艺术生们连一下电子设备。”
兴许是物种决定习性,橘座喵了没一会儿就开始舔爪子洗脸,又如此耽误了两分钟后,这才接着往下讲。
“然后在工艺美术展区,靠近墙角的位置,捡到一颗钻石。”
“对,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听完,我捏着下巴思考,“可是,这跟睡觉有什么关系呢?”
橘座无语地抽了我一尾巴,伸手把陶艺课做的杯子从桌子上推了下去。“听我说完喵!”
我有惊无险的接住杯子,然后态度卑微,洗耳恭听——说起来,我原来是这样的性格吗??大概可能是种族改变的缘故吧?
“就在我捡起那颗钻石大量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敲了闷棍,这不就……睡了嘛。”
“……这叫晕。”
橘座亮出了没有修剪过的爪子。
我:“小猫咪说的都对。”
03
总而言之,就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在艺术楼帮忙时被人敲晕后穿越成了一只猫,然后不知为什么出现在了几个小时以前的自己身边,且还神奇的能够跨物种对话。
鉴于宿舍里不能养猫,而橘座也想变回人类,于是我俩一拍即合,决定想办法找到破局之法。
而破局的第一步,就是拒绝导员的任务分配。
一个小时后,在我硬气的挂断导员电话拒不去艺术楼帮忙后,一人一猫愉快的往床上这么一躺——“砰!”
是脑袋撞墙上的声音。
好听吗?好听就是好脑袋。
我记不清自己是昏过去还是疼得一瞬间大脑空白而导致的短暂失忆,等我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正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身旁还有一放大化的自己……对,我变成了猫。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世界的我?”
我点头,示意大号的自己他理解对了。
“……所以,拒绝帮忙是没用的,重要的是要规避‘昏迷’。”又是半个小时,我盯着满脸傻气的自己,有种想要磨爪子的冲动。
为了不给自己的帅脸留下遗憾,我用洗脸舔爪子来掩盖不合时宜的动作,顺便也给他两分钟开动小脑筋思考对策。
“要不还是按照原本剧情,去帮忙,然后找到钻石,再然后想办法规避闷棍?”
这也正是我想说的。
一猫一人一拍即合,于是一个小时后我们抵达了艺术楼三楼展厅。
大号的自己提着工具箱,另一只手夹着电脑,而我则站在他的脖子上,在炎热的夏天充当保暖围脖。
反正,小猫咪不觉得热。
“哇,大狗,你哪来的猫啊!”刚进展厅大门,就看到好几个一样是被抓来打工的同学,男生们还矜持一点,克制住了撸毛茸茸的欲望,但女生们就毫无忌讳,上手就把我抓走了。
“呼噜呼噜——”
我躺在女生柔软冰凉的大腿上,一本满足。
变成小猫咪其实也有好处的嘛!
就在我沉迷吸小姐姐无法自拔的时候,比人类更加灵敏的听觉忽然捕捉到了物品掉落的声音。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掉了,但是直觉告诉我,那是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我循着那一瞬的响动,往墙角走去。
“橘座,你过来干啥?”从梯子上下来的大号自己摘掉手套,弯腰想要把我抱起来,就这时突然看到了墙角那亮晶晶的东西。
“钻石?”大号自己伸手捡起,“是谁展品上掉下来的?”
钻石!
一瞬间理智回笼,我没顾得上收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衣服爬到肩头探出脑袋——我看清了,那是有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子,他正举着不知道从哪里拆下来的画框,照着我的脑袋砸下来。
04
我以为再次醒来,我还会是可爱的小猫咪,需要再一次尝试无伤通关,却不想这次居然恢复成了人形。
而苏醒后的我,手里正捏着一颗钻石。
“你醒了?”
我揉着胀痛的额角,有些分辨不出来是谁在说话。
“hi,这儿呢!低头。”
我顺着声音看去,看到了手里闪烁着瑰丽光芒的钻石,这真的是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我一定是昨天睡太晚了……”不然不可能在能听懂小猫咪说话之后,又听懂了矿物说话。
果然人过了20岁就不能熬夜了,熬夜伤身啊。
“这一点我十分赞同。”钻石颇为认可地评价道,“不过,我的确会说话。因为我就是你——准确来说是几周目后的你。”
“能不能说点我能听懂的?”
“嗯……可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耐着性子忍着头痛,让它赶紧说。
“那好吧,其实就是你接下来会被一只小猫咪攻击,然后脑袋装在墙上晕过去,再醒来,就会变成我现在这个样子了。”
话音刚落,我就见一只橘猫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然后一爪子将我脑袋怼到了墙上……
05
“啧,看我说什么来着……”
再次睁开眼,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大号的自己抬手扔到了墙角。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摇摇晃晃起身,扯下墙上还没粘牢固的画框,一副想要把我砸碎的模样。
可问题是……钻石的莫氏硬度是10,只有钻石才能打晕钻石啊!
作者:米琪雅
标题: 温柔火
是一个写好大纲之后放置了两三年没写的稿,看到乐园这个主题词感觉脑中有个东西被触发了于是把它完善了!依然是想要尽量留白的同时呈现更多信息量的尝试,想要让很多事情发生但是又足够让人理解发生了什么,虽然看起来好像是科幻!但那一天只是很温柔的很温柔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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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即使城市都已死去化作废墟,他依然喜欢这里。
左锐阳抬头看看爬满铁线莲的天花板,大片大片的紫花开得恣肆。他掌心的解锁器发出细微的震动,顺时针一拧,锁头温顺地松了齿。这道老旧的门在被推开的同时发出吱的一声,虽然轻微,在一片寂静里也显得刺耳。
他的防护面罩不知哪里有点奇怪,覆盖到脖颈部位的装置摩得他皮肤一阵刺痛。他按捺住想要卸下来挠一挠的冲动,平静地等了两息。
屋内寂然无声。
他将枪口向下压,谨慎地走了进去。
这栋楼目测是办公楼,他刚才走上来的时候就留意到,连着好几层都是已经打碎的玻璃门,估计前辈们早已搜罗过一遍,按理不会再找到什么新东西。
左锐阳走到巨大落地窗框前,谨慎地看向窗外的风景。
有条不紊的街道,鳞次栉比的大楼。这里和那些发展几十年的老城区不同,是按照当时最合理的优秀规划,经过数年论证研讨才定稿开始建设的,没有突兀且不顺心的巷道,也没有以往城建遗留的负累,这座城市用最快的速度落成,野心勃勃地想要引入更多的人才和金钱,所有的建筑看起来都充满自信和力量,简洁果断,没有后路。
左锐阳点了一根烟。他本来想把面罩取下来,但最后他没有,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支烟在他指尖燃尽。那点儿烟雾在空气中成形又飘散,他的目光顺着烟气在窗外停滞的马路上走了一路,然后他默默转身。
梁晖的消息同时传了过来。
——阿左,这里有信号。
左锐阳左手按住通讯器,娴熟地打字。
——好的,我就来。
a
等到左锐阳进店的时候梁晖已经吃上了,他叫的红汤馄饨,撒了一把新鲜白芝麻,远远看到那一碗红油就感觉香气顺着牙根要灌进去,催生出馋涎。老板娘看到人进来立马就把之前已经舀出来的虾仁小馄饨往他们那桌一端,紧赶着去招呼其他进来的客人了。
“叫你来都快二十分钟了,怎么迟这么久?” 梁晖自己被烫得不停抽气,还要分出半根舌头数落左锐阳,“再不来把你这份也吃了。”
左锐阳头熟稔地一歪,躲过梁晖筷子粗暴起落迸射的油花。他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一边掰着筷子一边轻轻哼着歌,虽然听起来有些跑调。
梁晖抬起眼睛瞥了他一眼,好奇地套他的话。“怎么怎么?是老师安排你带一下新来的转学生?”
“嗯。是个女生。”他简单地陈述了一下,将滚烫的小馄饨轻轻咬开,热辣的鲜香混合麻油的香味在他口里一塌糊涂地搅和。
梁晖在他对面发出嗤笑。
左锐阳认识梁晖的时机是初二换班。
他初一下学期考试成绩花样跳水,被无情的教育系统精确地从尖子班踢进混子班,当然,系统是不会承认分班上有这种考虑。这事让父母在砸锅摔碗吵架时拿来说嘴的话题又多了一个,只是他已经不是躲在阴影里嚎哭得喘不上气的小男孩,知道这套没用,等争吵的分贝up到受不了的程度,他就揣着钥匙出门。
青春期小孩不扛饿,左锐阳站在摊子前面目光呆滞地看着摊主卖出去五个,在兜里摸不出钥匙之外的东西,只能狂吸油脂的香气,鸡蛋在铁板上滋啦的声音和肚子的轰鸣互相应和。
梁晖是那个掏钱请他吃了一个手抓饼的家伙。
头发不合校规地留得过长,特意抓出耍帅的造型,直直盯过来的样子像是挑衅,仔细看眼角又带有笑容的弧度。这人带着善意请左锐阳吃饭,问出来的话却讨厌:从高级班下来的人都这么呆的吗?学习学傻了?左锐阳这才察觉这家伙是今天班级里草草扫过的五十二个新同学里的一个,面对对方有点好奇的笑,左锐阳很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
到期中考试,两人的称呼已经从装模作样的“左同学”“梁同学”变成互相恶心彼此的“阿左”和“娘(梁)子”。左锐阳做事情一板一眼,在旁人看来确实有股呆气,但是他深谙自我保护的中庸之道,再加上梁晖积极地给别人散发着“这人我罩着”的信息,他安然无恙地度过了换班的磕磕碰碰,偶尔还能考得更好一点让老师抱有点希望。
他们一起直升了同校高中,成绩不好不坏,努努力能考个大学,不努力老师也不太管。
高一下学期,随着那碗红油馄饨,他们磨合稳定的生活里闯进了那个人。
若干年后回想起这一开端,左锐阳总是能想起那碗红油馄饨,记忆真是混乱的载体,她从未在这一段剧情中登场,却一无所知地和这碗馄饨绑在一起。他后来和她谈及此事,得到的是对方摇摇晃晃的笑容,像映在水里的太阳,他想再看清一些,又随水波荡到不知哪里去。
他总觉得她就坐在他们吃馄饨的小店里,可能就在斜后方的一张小桌,安静地等着老板娘给她上菜。少年气的短发如果配合她的笑容,爽朗又平易近人。但板起脸时比班主任还吓人,被她凉凉地看两眼,会有点担心自己后脖子的安危。
她是詹旻尔。
B
梁晖靠在天台的墙上,反复拨弄着手里的采集器。
阳光肆意地洒落在周围,在病毒肆虐后的这个世界里,阳光比任何其他的东西都更振奋人心。从楼梯走出来的瞬间,左锐阳已经习惯了阴暗视野的眼睛会不由自主地眯起来。如此充足的阳光,让人很想自由地呼吸。
左锐阳轻手轻脚地走到梁晖身边,对方显然早就发现他了,却非要等他过来再凶狠地对他展开迟钝的攻击,两个人不做声地抱在一起互相试图把对方掀倒在地,身上的装备发出不堪重负且没眼看的吱嘎声,仿佛在提醒“夭寿啦!不要命啦!有感染生物在附近你们就死定了!”
两人相持了四五分钟,没有任何一方占得显著上风。二人气喘吁吁地躺在衰朽的天台地板上,一起发出了出发到现在第一声畅快的笑。
“所以这次也解错了?”左锐阳看着梁晖手里的信号采集器。
梁晖点点头,手臂无意识地朝上方扬起,像是对虚空中的某个人投降。
“詹,旻,尔。”他颇有点咬牙切齿地念出这个名字,“怎么都这时候了还有心思整这种东西啊!居然还这么难!”
左锐阳看了一眼今天的收获,向挚友伸出手,“走,回去整理一下。”
之前检索到的信号是以前的外出小组留下的标记点。
但,并不是他们想寻找的东西。
梁晖在左锐阳来之前已经把对应资讯输入给堡垒,堡垒会根据他们回传的信息分配对应的点数。后续如果要扩大堡垒防护区,这些信息都将有其价值。
有太阳的时候感染生物的行动力会变弱,所以白天的探索集中在清理区域寻找物资上面,现在已经是病毒爆发的第十年,已经稳定的据点听说已经能恢复生产自给自足,但左锐阳和梁晖都不打算一直呆在堡垒里,他们是最早在堡垒外开始进行清扫探索工作的小组成员,所以即使在情势好转的现在,他们依然愿意去冒险。
他们本次的任务时间是两周,申报来这里探索除了换点数,还有一个原因,这是他们解码出来的某个坐标的位置。
三年前,堡垒向全世界传讯宣布第一个清洁区建好了。庆贺的晚会上,左锐阳一眼看见了她。
她的脸和学生时代并无差别,头发理得很短,腰背挺得很直,坐在那里的身体线条像是随时可以暴起,下一秒可以是攻击可以是逃跑。梁晖正准备挥手打招呼,手却停了一下,左锐阳看到她侧过身体,露出了右边的脸庞。
那残酷的伤痕让两人的脚步同时顿住,她出现的时候左锐阳错觉回到了高中,而这伤让他骤然意识到,这个重逢的瞬间,和自己无数次想要沉湎回顾的少年时代决然不同。
好久不见。
詹旻尔笑着先向他们挥动了手臂,她站在那里,好像拥有某种改变空气质感的魔法,让光在穿过她周遭的时候变得清透。高中混熟之后,梁晖说她好像大喝一口之后汽水后,瓶子上端的那一截空气,感觉是空的,又好像是甜的。
左锐阳下意识地想要向前伸手触碰她无神的右眼眼窝,即使知道这行为莽撞无礼。
她和左锐阳以及梁晖的视线依次相交,好像洞察了他们一切的想法,她露出潇洒的笑容。
“我在世界各地留下了加密信息。”她眉眼弯弯地跟左锐阳和梁晖说,“我知道活着就很艰难了,做这种事好像在胡闹,但是如果有余力的话,去找找看吧。”
b
左锐阳看起来一板一眼,做事情循规蹈矩,不了解他的人会把他当做古板无聊的前优等生,四班活跃红人梁晖的小跟班。
但他并不迟钝。
左锐阳坐在图书馆通往二楼的螺旋台阶上,腿上摊放着一本推理小说,套着生物练习册的封皮。这里是监管老师的视野盲区,听说会有情窦初开的小情侣在这里亲昵的拥抱接吻。
他其实看不进推理小说,边阅读边思考会让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飞翔到数光年之外的异次元角落,那里有悬泉飞瀑濛濛清光微风徐来落英缤纷,唯独不会和他阅读的内容有任何关联。左锐阳小时候最爱这样放空大脑,父母开始吵架后,他就只能通过读书来寻求这种超凡的休憩。
“左锐阳。”
詹旻尔提着帆布袋站在台阶下方看着他。
左锐阳早就发现她了,但是他在神游,而且因为某些原因,他不太想和她讲话,所以继续神游。
詹旻尔笑笑,往台阶迈了两步,距离一拉近,左锐阳就不能再假装没听到,他“唰”地合上书站起身,确保自己占有身高上的优势,不至于对上视线就被对方看得心慌意乱。
“你最近都没和梁晖说话,是生气我们在做那个课外项目吗?”她一上来就单刀直入地挑破这件事,让左锐阳预备好的敷衍话术统统失效,他张了张嘴,有些泄气,又不想点头表示同意,只是把目光移开。
左锐阳在四班是可以考到班级第一的,只是他觉得努力考到这个位置没有意义,既然家里没有人会为这件事开心,那努力学习也只是尝试一下的作态。但不妨碍老师们依然觉得他是值得培养的,所以詹旻尔转学来之后,老师安排左锐阳来带她熟悉班里的情况。
詹旻尔是很容易交上朋友的性格,没有人会讨厌她,左锐阳只是花了一天的时间带她熟悉了一下学校的明面暗面的角落,适当分享了一些校园八卦,第三天,她身边已经不缺聊天的朋友。她头发很短,看着爽朗大方,平常却最爱穿裙子,所以绝不会被错认成男孩子。左锐阳从第一天见她就在想,这个人身上有种很奇妙的有冲突感的气质。
那种气质,他不讨厌,就像第一次见到梁晖那样,让他松弛,让他可以在对方面前露出不太寻常的真实。
他享受这种有点特殊的接触,可是当他发现梁晖的固定娱乐从和自己一起打球,轮流去对方家里(左锐阳要确定自己家里没人才能邀请)打游戏,以及周末找个地方看电影之外,突然又多了一个和詹旻尔跑课外项目,左锐阳必须承认,他不喜欢这种改动。
“一起来做嘛。”她把一份地图递过来,“我们去看了几个合适的地点,你一定会喜欢的。”左锐阳大感惊讶,心想对方居然直接跳过解释的环节改为邀请入伙,想起来梁晖评价上一届威名赫赫的学生会学姐为了达成目的可以“足够无耻”,他觉得詹旻尔也有类似的特质。
他脑中盘桓了三秒钟如何恶狠狠地羞辱式的拒绝对方的邀请,张嘴吐出来的话是:“好。”
一讲完,就看到从来不进图书馆的梁晖蹑手蹑脚地从另一个角落蹿进来,冲着他讨好地笑了笑,从宽大的校服里掏出两听可乐。
他们没有在图书馆当场喝和解可乐。疑心大起过来查看的监管老师当场抓获不良行为,他俩被双双赶出阅读室。詹旻尔自在地在一旁翻阅蝴蝶标本写真册,好像和这两人的闹剧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那年花了两个月一起完成了这个左锐阳觉得很无聊的定向越野赛的筹划,包括每个打卡地点的选择,谜题的设计,三个人一起绞尽脑汁要让解谜能解出来又不会太容易,还要给所有参赛选手足够的线索来发现隐藏信息。左锐阳本以为一定无人参与,结果愿意花钱报名来找罪受的“冒险者”数量比他的认知多很多。
定向越野赛收掉的那天,詹旻尔颇有点懊恼地说:“结果还是有谜题没有被发现啊。”左锐阳和梁晖假惺惺地安慰她两句,收获一边一个不轻不重的肘击,但少女被人解开苦心设计的谜题而露出的笑颜,那光景长久地映射在左锐阳的心中。
所以他知道,梁晖也知道,她就是喜欢这一套。
C
詹旻尔留下的加密信息并不是海市蜃楼。
在日渐稳固的堡垒内网,也有少数人讨论这个奇妙的解谜,她失踪之前,已经陆续公开了五组信息码,有11个点位已被人采集并公开。
大部分是一个物资箱配一小段音频。音频会以今天的日期时间作为开场,随后是她的堡垒编号ID,她有时候是分享一段最近发生的事,有时候是念一首自己喜欢的诗,还有的时候她会轻声唱一段歌。这在一开始似乎只是她为了稳定自己的精神做出的尝试,像一本跟全世界公开播放的日记,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倾听。
左锐阳和梁晖找到过六段信息。他相信梁晖和他一样,无数次地重复听过詹旻尔的声音,听她说“这里是詹旻尔,谢谢你找到这段信息”,左锐阳会把手放在胸口逐渐握紧,感觉像在共谋着分享同一个私密的梦。
左锐阳和梁晖不是一开始就在一个小组里的。
混乱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要应对什么,恐慌的爆发比病毒的爆发说不好谁更致命。左锐阳现在回忆起那段最艰难的日子,也得承认命运给了他太多机会,任何一次选择稍有迟疑,他就会化作迟缓前进没有神志的感染生物。
两人在安全掩体内相见的时候久久地拥抱在一起,久到梁晖最后要装作不在乎地擦掉眼泪再把左锐阳推开,不可思议的感激与劫后余生的茫然相重叠,从那之后两人就没有再分开过。梁晖开玩笑和他说如果自己感染了,希望左锐阳送他走。但左锐阳相信,梁晖一定会第一时间自杀,他的自尊不允许自己竟然会变成被感染的怪物。
不过,谁又知道呢,面对生死的大恐惧,情感脆弱如同枯干的落叶,会被轻易碾碎成沫。左锐阳自己有无数次想要从永无止境的恐惧里解脱,感染生物大概率没有意志,只是被病毒驱动着活动,那么没有意志的自己,即使非常丑陋,是否也不再为怨憎苦难所折磨呢?左锐阳相信这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思考方向。
和詹旻尔短暂的重逢让他回忆起自己不能说不快乐的高中。可这对他现在的生活没有帮助。所以他依然重复着探索与休息的固有生活模式,在这永无止境的重复中,再一次让他提起精神去探索那些加密信息的,是詹旻尔失踪的消息。
这也许说明人类就是不到失去就不明白其价值的生物,如果他从来没有与她重逢,他绯色的少年时代的记忆只会在他深度睡眠的梦里偶尔浮现一丝,可如果他明明知道曾经她与他们一样挨过了病毒与混乱,却在情势逐渐平稳越来越好的当下消失在荒野,那种说不出的痛苦只会更加尖锐。
寻找詹旻尔的加密信息变成了一种新的执念,仿佛只要多找到一些,她还活在人世的希望就会无端放大,那道声音就会在胸膛里反复回响,永不褪色。
左锐阳接到梁晖的信息赶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一边自我开解这里距离清洁区不远,已经很难遇到有威胁性的感染生物,一边苦笑着心想之前以为算错的坐标,居然只是找错了解码方式。
今天白天的天气非常好,阳光普照,不知是哪层楼的玻璃制品阴差阳错地引燃了布料,梁晖背对着他站在熊熊燃烧的大楼前,影子在他身后画出厚重的黝黑。
梁晖手中的采集器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今天是……”
“我是堡垒无界限医生成员,ID……”
中间的一段因为介质损毁,完全听不出在说什么,隐隐约约识别出来的声音似乎是柴陵郁禅师的那首示圆阇梨偈。
“我有明……颗,久……劳关锁,今朝……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左锐阳和梁晖没有交换眼神,但他们彼此知道他们想起了什么。左锐阳只觉得这剧烈燃烧的火焰好温暖。那跳跃的光,让他想起他们三人在阳台观看到划破天空的巨大彩焰,每个人都隐隐觉得有什么天翻地覆的事情发生了,而他们却在庆幸那一夜,有彼此心知肚明的事情没有讲出口。每个人都想要往前一步或退后一步,将错就错想要讲出的心事,最终熄灭在互相凝望的视线中。
那是对他们三人来说平淡无奇的一日,和曾经相伴的三年里每一个日夜一样。但对千疮百孔的世界来说,那是一切悲剧的开幕。
“这里是詹旻尔,谢谢你找到这段信息。”
c
他们顺利考上同一所大学的几率比小行星撞地球的概率要高很多。
这两件事情相继发生了。
左锐阳,梁晖和詹旻尔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们那不太平衡却又非常稳固的关系,没有因为高考而骤然终结,反而像是知道一旦到了大学,这种感情会加速变质成互相都不想面对的更深的牵扯,所以三个人在大学相见,都觉得那只是高中延续的一点尾音。
他们在ktv唱歌,詹旻尔滴酒不沾,但梁晖喝了很多瓶。左锐阳很早就意识到他们三个人熟稔地共同行动,带给他的除了炽热到有些飘然的快乐外,还同时带来难以形容的微苦,他一边苦思冥想有没有合适的理由逐渐回避和他俩的共处,一边又觉得和任何一边切断都会让他心灵上大受打击。
“你们知道吗?今天晚上,那颗被报道了一年多的小行星会擦过地球。我们这里可以看得到。”
苦思冥想的结果是选择一个感觉比较安全的话题开启讨论。
全世界都知道那颗直径50m的小行星很高概率会撞击地球,提前一年,相关媒体就纷纷预告这件事,也对坠落地点做了预测和应对,因为考虑到直径大小带来的冲击,并没有人对此抱有很悲观的心态,过去的一百年这种事情并不是没发生过。
人员伤亡,财产受损,这些都是可能发生的,但政府部门也乐观地认为损失会在可控范围内。
如果所有人提前知道这颗小行星带来了什么,世界会因此改变吗?左锐阳觉得一定有无数人考虑过这件事,即使知道“如果”是最虚无的妄想演练。
詹旻尔家楼顶有个视野很好的天台,提到今晚可以看到仿佛盛大彗星一样的景象,三人还是决定结伴去看看。三个人里有两个人带着醉意摇摇晃晃地往前走,而一点酒没喝的那个人眼睛亮如星火。嘈杂的街道上,疾驰而过的机动车的发动机声让人有些烦躁,好在没什么人大煞风景地狂按喇叭。白天的夏日还带有闷闷的潮湿,入夜却因为小风吹拂显得凉爽。
左锐阳路上讲了自己父母终于离婚,还分别和他表述自己为了孩子多年的隐忍辛苦,梁晖讲了抚养自己多年的奶奶今年住院了,他要经常去陪护,好在老人家身体还好,感觉再过段时间能恢复,詹旻尔则提到自己名义上的父亲突然告诉她其实她是领养的,只是这件事她早就知道了。大人似乎觉得过了十八岁,孩子们就一瞬间成长为什么都能接受的样子,左锐阳想,那为什么自己还是和高中一样,面对三个人同步向前的风景,依然做不出任何选择。
左锐阳很想说自己不知道原因。但他觉得自己知道,恐怕梁晖也知道,詹旻尔也知道。
大家在阳台上看到那颗随后为人类的命运画下转折号的小行星,它划破天际的彩焰如此迷人温柔,而左锐阳用余光看向自己两位挚友的脸,这一夜的辉光会在他心中永久留影,不仅仅是因为这一夜后,原以为不会给世界带来任何改变的小行星给地球带来了邪恶的病毒,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最终没有讲出口的某些话语被他咀嚼再三,吞吃入腹。这一夜的所有纠结,挣扎,也许最终会湮灭为不值一提的青春里的一件小事。
本该如此。
可是应该倾听的二人或许早已接收到没有人想要戳破的幻影背后的真心。而三人以为可以这样在平静夏夜晚风中度过的日常,就此天翻地覆。
只有此时此刻,彼时彼刻,那照亮整个天际的坠星尾焰,只是一道让人惊艳的温柔的火。
詹旻尔的加密信息在梁晖手中的采集器里逐渐变成了听不清的沙沙声,那声音与他们当年醉意中相聊的声音重叠,他看到梁晖和詹旻尔十八岁的脸,大家带着不说破的笑容,靠在天台的栏杆上凝视天空,詹旻尔断断续续地念着: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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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最后一天,他又一次忘记了自己的密码。
这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是第十一次,也许都不是第一百零一次了。看着电脑上输入密码的框闪出红色,他抓耳挠腮,这个不对,这个也不对,能回想起来一试的可能都穷尽了——明明是天天用的邮箱,密码到底是啥来着?
“想起来了没有?你看你,被手机验证码和系统钥匙串惯坏了吧。”
出声嘲讽的这个毒妇是小时候住他对门的发小,现在正靠做游戏实况和科普视频搞自媒体。为了摆脱从小学开始一直持续的孽缘,他们甚至故意相互隐瞒自己的高考志愿、工作意向,然而想不到还是考去了同一个地方,留在了同一座城市。新历跨年夜将至,他被她叫到家里一起吃饭,顺便,顺带,顺手,来帮忙拍点素材。年终实在太忙,他神智不清地拖着半条命搭上地铁,刚到她家,就发现手机丢路上了。
他们打了好几个电话,愣是一点回应也没有,排除了有人刚好捡到的可能性。“我先把号码冻结了”,他说,“连干十几天好不容易放天假,谁有那个精力找。”
“能查找定位吗?”
“我身上没别的设备了,跟你用的又不是一个牌子。”
“那别管了,先挂失完你那号码跟网银什么的,吃个饭,明天再说。”
明天再说!多么有诱惑力的词汇。他借着她的手机电脑先把账户都冻住了,忽然觉得一阵舒爽,好像除了今晚的饭,什么广告诈骗垃圾任务都不再跟他有联系。打个边炉,拍点视频素材,找个(往年好看的)节目定点播放,假装现在是零几年的某个年夜,看看电视聊聊天,自在、惬意!——除了丢了笔大钱。
“我觉得此刻的我已经超脱信息时代之外了。”
她看了眼自己瘫在沙发上喝冰汽水的发小,说:“滚,这儿没钱包养你。”
懒散了好一阵,他觉得自己已经心满意足了。手机,账号,那是什么?然而没过一会,死去的记忆突然袭击他的大脑,吓得他立刻从沙发上弹射起来。
“卧槽!!!!”
“干啥呀你?吓我一跳。”
“还有个邮件没回!”
“啊??”
于是此刻,两个人对着登不上去的邮箱界面,束手无策。申请密码找回需要手机验证码,然而现在手机号用不了了,只能通过问答人工审核。他甚至忘了自己设过什么密保问题,秉承着无论过了多久本人还得是本人的视死如归的决心,他义无反顾地按下了鼠标等待审讯。第一个问题很快就弹了出来。
我的本命是?
我的……本命,是?
换吧,换一个。
我二老婆的生日是?
卧槽啊你个中二病小子沙卵二次元猥琐宅男哥这都给自己设的什么问题,这个邮箱从学生时代就开始一直用过来别说大本命二老婆三姑四舅了七十二家房客都不知道换了多少轮了谁还记得这几个消失的故人究竟是谁,何况还有个对你黑历史无所不知的吊丝长舌妇在旁边把你尴尬的场面尽收眼底,不对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本来就忘了大半天了现在回不了邮件该怎么办哪到时候开会又要被削了,我都已经把手机丢了怎么了连个破财消灾的作用都起不到了吗,虽然我不知道这是在对谁说话但是能不能回答我我的密码到底是啥啊!
“这不简单吗,你大概啥时候注册的,上qq看一下你那时头像是谁呗。”
“有道理……不对我qq号给冻结了。”
“那不急,我翻翻你空间看看。”
“太羞耻早封存了。”
“那你穷举一下!”
“有次数……”
“……”
“节哀吧,明天我陪你找手机定位去,你别把钥匙也丢了。”
经历了刚刚的混乱,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两人都只坐下来默默喝着饮料。没有手机刷的沉默太乏味,没过多久,他又开始向空气中发射语句:“你不剪视频吗?”
“剪完了。”
“这么快?”
“都是预制菜,连发送都定好时了,谁想放假忙。”
她把电视音量调小,打开一个茶叶罐,往桌上倒了把鸠占鹊巢的瓜子。
“你还记得吗?我刚有第一台智能手机那会,可沉迷设密码了。我家那个台式电脑,爸妈只准我用访客号,没机会设密码,把我憋坏了。我一拿到手机,数字密码、手势密码,设了一大通,不仅要设锁屏密码,还要给qq、相册、备忘录这些软件单独上密码,当时觉得自己就是数码精英,自己的设备是世上最安全的。怕自己忘了,我还记在我密码本的倒数第二页,简直严丝合缝,滴水不漏,是吧,数码精英?”
“什么数码精英!你倒是还来找我炫耀,说这下任何人都入侵不了你的隐私空间了。”
“结果你没用几分钟就打开了。”
“因为你蠢到告诉我你记在密码本上了。先不说密码本就边缘那八个按键四位密码,迟早都能试出来,你当时没有观察过小卖部卖的货吗?密码贴在背后,不是1258,就是2578、3458、3568,用不了几遍就能试出来。你不甘心得差点哭出来,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我就翻出《冒险小虎队》,说你可以用上面的方法在你本子上再加密一次。”
“你那原来是在安慰我!”
“我不太会笑,偶尔试笑一次,是表现得有点阴险了哈。”
“后来账号密码逐渐多起来了,我也学精了,每个都设不同的密码,防止像你这样的扒到我其中一个密码,一切全完蛋。记下来也不记全了,只写点提示让自己知道,我又觉得我是最安全的了。”
“是挺安全的,看到你本子上写的‘qq:大本命,微博:二本命,知乎:卡密,豆瓣:最可爱的小天使’,任何人都会失去破译的欲望。而且你忘了,还有记住密码这个东西。”
“记住密码了那么久,等到要用的时候完全想不起来人是谁,大小写怎么分配的,名字和生日年龄身高体重怎么穿插,还是只好点忘记密码了。”
“想不到你直到现在设的还是那些蠢问题!”她大笑起来。
“那还不是因为好久都没改过了!知道excel能加密之后,我就把密码都存在电脑表格里,以防你这样的小人乱翻我的纸质文件;后来有指纹锁的电脑手机也流行起来了,电脑浏览器和手机系统都有自带储存密码的功能,需要一个个敲密码的地方更少了。”
眼看饮料要见底了,她点了根烟。
“你这是在上香吗?”
“没存货了,剩下半瓶你喝了吧。”
“想想你还上学不抽烟的时候,那时候就算还有要经常输入密码的机会,输入密码的动作也成肌肉记忆了,离开键盘图像形成的习惯性输入,就跟失去了本能反应一样。这时候大脑再参与进来,那部分的记忆早就不知道被压哪里去了,大脑说忘记了,身体就傻乎乎信了,真是一点主见都没有!一到这我就知道,这次是彻底想不起来了。”
“这就是你后来换电脑的时候坚持要换带指纹锁的原因?”
“那不是。我找你求救,你启动我的电脑就进了一个高级界面,用命令提示符篡改我的密码,欺负我当时不懂,还要嘲讽我一句,‘不就——是123456吗,这——也能想不起来’?我当时就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肯定一定保证坚决再也不给你机会碰我电脑了。”
“没用的倔强别留那么多,从结果来看,我是不是帮你解决问题了嘛!”
他满脸鄙夷地往沙发另一头瞟了一眼,见她已经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了,就毫不留情地瞄准敌方头部大力甩出一个抱枕。可怜的抱枕在沙发两头甩过去甩过来有十几会,直到屋主人起身说要去漱个口才停下。
她回到客厅,发现自己倒霉的朋友一个人蜷缩在沙发上发呆。
“你太无懈可击了,虽然你的东西总是丢得乱成一锅粥,也难以融入家庭学校和职场,还喜欢对朋友天天犯贱,但是……你就没有哪怕一次,丢过密码吗?”
她感觉内心有个鸡汤短视频ai配音响起,说当您的多年老友看起来像个脆弱的小鸡、丢了孩子的母亲、空巢的老麻雀的时候,作为朋友应该及时安慰,给予情绪价值,比如这时候就应该说,“别伤心,每个人都难免有几次会忘记密码的”。
“貌似……还真没有。”
显而易见,由于她的说话速度过于快,当她意识到自己说出去什么已经来不及了。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贱得让人很安心。刚刚一瞬间我突然有点犯恶心,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刷视频学来的三招教你安慰朋友包教包会台词。”
“好吧,我其实是想说,你可以按照被盗造成的伤害把自己的密码分几个等级,比如普通级、重要级、私密级,普通级就是小技能,重要级就是大技能,私密级就是大招;大招级的密码是核心,要用来管理你的一众小技能级密码,比如知乎豆瓣什么的…”
她少见地没有犯贱挖苦,而是认真输出了一大通。
“然后——你知道吗,所有密码,都通向一个最核心的术式,而你只需要简单地记住这句话!”
她甚至兴奋起来了。
“比如我的术式是‘向天再借五百年’,你会怎么设置小技能咒语?”
“好的老师,那应该是XTZJWBN。”
“错、错、错!在当下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这只能是小小小技能级别,属于刚获得的全部等级都是1的武器打出的伤害!最简单的,我们可以写成xtzj500Year;如果想升文字乘区,可以升级成FromTZJ500Nian;如果还想提升数字乘区,就再升级成xtzBORROW497+3y;如果还要卷符号乘区,还可以把运算复杂化成XSKYbr2^9-12Y;或者另辟蹊径,设成500×365d,然而——乘号其实是小写字母x,具有迷惑性!这时候你肯定要问了: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做这些呢?——因为这其实是结构性的工作,属于磨刀不误砍柴工!你想想,浏览器天然联网,很多漏洞非常容易被黑客远程利用,所以平时使用基于浏览器的插件密码管理器也要小心;而桌面端密码管理器几乎都将加密的数据库存储在电脑硬盘,由于没有严格的沙盒保护,恶意软件读取这些文件其实也不难。所以,给你的大招级账户设置唯一的、无规则的、高强度主密码非常重要,同时还要防范恶意软件通过扫描内存数据等方式窃取……”
她自信地昂起头来叽里呱啦喋喋不休自以为循序渐进引人入胜地解说着,定睛一看,才发现她那不成器的发小早就睡得七仰八叉了。
“没出息!”
她翻了个白眼,又给自己点了根烟,看着音量无限近似哑剧的节目,等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仔细想了想,哪怕自己刚刚才长篇大论了一通,其实也很久没有感受到密码的存在了。她开始走神,她突然想到一个绝佳的选题,她打开备忘录赶紧记下来……她甚至没注意到电视屏幕上倒数的时针即将指向整点。
她睡得正香的倒霉损友迷迷糊糊醒了,对她说了句新年快乐,就跟她小时候被欺负替她还手,父母加班请她去对门吃饭,职场精神压力太大鼓励她辞职,起步期赚不到钱帮她跟亲戚朋友说话的时候一样准时。
“诶,话说回来,你不是说你一次密码都没丢过吗?”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挪到她电脑前,取消了记住密码和自动填充选项,摆出一个比裸辞还干净的输入框,请她过去验证那句大话的真假。
“这不小菜一碟吗,你在小看我呢!”
她啪嗒啪嗒输入了一串字符,噔一下,输入框红了。
“哟!”
“别吵,三次机会、三次机会!”
噔一下,输入框又红了。
“哟呵!”
幸运的是,第三次,她终于输对了自己的密码。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一切起于微小的问题。
他站在船头,看着碎金铺撒在爱琴海面。浆手们把浆横在膝盖上,微风吹不动船帆,船在海上漂着。
他转过身,眼前围了一群安静却一脸愤怒怒意的人们。他一个一个仔细看过他们的脸。
“你可曾记得往日种种。”他喃喃道。
浆手站起来,握着浆靠近他。人群站在他三米外,无言地堵住他的去路。
“往日种种......”
他扫过每个人,即使是人群之后,他总能通过一部分的身体认出那是谁。
他对他们了解颇深。
“如果我们一直是对的,那么错的就是你。”人群后有人短暂而快速地说道。
那不是理性的思考方式,他想。
他还是没能在人群中见到那个人。
“往日......”
他拾阶而上,两侧墨绿的橄榄树反射着金光。台上那个人快活地微笑着。他穿着灰白色的亚麻长袍,微卷的头发早已花白,声音洪亮而清晰:
“希帕索斯,我的朋友!”
名为希帕索斯的男人张开手抱住了他。他瘦高的身体刻意地低下来,嗅着那人脖子边上的味道。他紧紧地抱住他,仿佛多年未见的老友,又似分离多年的夫妇。
他有时会在心里埋怨他自己的身高,如果再矮点,或许就能更加清晰地感受他的热量。
“毕达哥拉斯,好久不见了。”
他笑了,“一星期不见了吧,我的朋友。”
他俏皮地眨了眨眼,“你又带了什么新发现来吗?”
希帕索斯随着毕达哥拉斯走进庭院,眼前是工整的一切,墙上的纹饰无不一丝不苟。这是他这位老友的习惯,他也喜欢这点。
“万物皆数,朋友。”他曾拉住他的手,划过一个一个地方,“这是一,这是二,万物都是成比例的,他们都在复制着自己。”
“世界的秘密就在眼前。”
那段时间快活极了。他们对着一棵树都能说上一整天,一片树叶落下来,他们也能细数树叶的纹路。世界褪去了原来的颜色、形状,而是化作了更神秘的一些东西。那是一、二,以及无穷无尽的比例。他们觉得自己可以诠释一切。
“只需要指出它,聪明的人就会明白。”他们以隐秘的方法召集着同好。
只要能体会一次,整个世界就会是另一个模样。
阳光穿过窗户,在地上工整地划成一个方形。希帕索斯望向毕达哥拉斯,两个人默契地微笑起来。
连阳光也要尊敬他们,连太阳也要屈服于世界的秘密。
那一天他们在一起聊了很久,很多时候都是希帕索斯在说,他讨论着最近测算的数据,并不多,但足以让他和毕达哥拉斯领悟到背后的东西。
他们都很开心,甚至亲密地躺在了一起。希帕索斯看着毕达哥拉斯的眼睛,觉得从未如此炎热过。
阳光,哦,那束阳光。
他几乎不想离去。毕达哥拉斯俏皮的眼睛总能将最隐秘的情感传递。而他阴鹜的不讨喜的甚至让人害怕的眼睛,也在他的注视下变得柔和。
但他终于还是离去了。
走之前,他望着毕达哥拉斯的窗口,阳光投下的影子正好是个方形。
一,与一,边长完全相等的方形,在它们不相临的两点之间划一条线,它是什么比例的呢?
连希帕索斯自己都觉得意外,他居然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结那么久。或许是那毕达哥拉斯的窗口时常进入他的梦中,或许是太阳神的惩罚,或许是他总是多情,微笑待人......
我要成为他的唯一。希帕索斯空洞地眼神望着砖墙。他的脑中划着一个又一个边长相等的方块。
如果这是一,如果这是一......
“我要告诉你一个幽灵,毕达哥拉斯。”
一个月后,当毕达哥拉斯再次见到他。他已显得有些枯槁。
“一个幽灵。”他眼窝中透出阴沉的光芒。
“我们都知道c的平方等于b的平方与c的平方之和对吗?”希帕索斯用树枝在地上划出一个方形,然后划出一道对角线。
“对啊,这是我们一起发现的。”
“如果这里b和c都是一,那么c等于这个数对吗?”
“但这个数,他不是成比例的。”
毕达哥拉斯沉默了。
“错了。”希帕索斯的眼中留下泪来,“他们两个都是偶数。”
“可我已经约分完了,他们还是偶数!”希帕索斯的泪沾湿了地面。
“这,这不可能。一定是你算错了。一定是你不对!”毕达哥拉斯愤愤地把地上的图抹去。
“你算一下就知道了,你......”
“我不会算的。”毕达格拉斯扭过头去,“那已经不是完美的世界了。”
他到底理解了我的意思了吗?
希帕索斯望着人群。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往日......
“正确的世界就一定美丽吗?毕达哥拉斯。”
“可我无法生活在不完美的世界。如果世界不是那么美丽的样子,我会死的。”
希帕索斯望着他的侧脸。他的表情宁静而沉稳。
如果没有你,我也会死的。
“你还有何话可说?!”有人喊到,“你这个恶魔!”
“我再无话可说。”他低下头,“请速速动手。”
爱琴海面金光闪闪。希帕索斯在恍惚中又想起毕达哥斯拉窗台下的那一抹金色。
还有他灰白的亚麻长袍。
水底看见太阳,他闭上眼睛。
一场无聊的打戏,斟酌观看
作者:诸子百
备注:随意评价
放学路上人来人往,眼见校门口稀稀拉拉的人少了,银杏的树叶又重新盖了层浅浅的黄,有的叶卷起小风漫进路旁小巷,落在不少人的脚下。
巷口内三五学生聚在一起,他们没来得及脱掉校服,迫不及待的向眼前的女生展示他们这里良好优秀的学校作风。一人拿着手机,堵住了女生后退的去路,另外几人默契的围在女生身前,很经意的挡掉逃跑的前路。
“嗨美女,加个微信。”
领头的黄毛咧着大黄嘴,他勾唇一笑眯着眼,自信的亮起手机中的二维码。
“你是带派哥对吧..”女生怯生生的靠在墙上,眼睛却闪过笑意。
黄毛听到这话心情十分美妙,左看右看脸上浮现出喜出望外的神情,开心的猛拍旁边兄弟的脑袋瓜,激动的笑了几声随后才问
“小美女,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莫非...”
“嗯..”女生点点头,略有含羞的捏了耳前的几撮小头发。几个兄弟见罢立即起哄,黄毛看女生的神情也顿时松懈下来,边乐边推了推兄弟,漏出了前路的口子。
“带派哥谁不知道。”女生又言,接着脱掉身上的书包扔到墙根,不动声色继续道:“乐逍遥的下线,对吧。”
乐逍遥的名字一出,让黄毛哥开始发懵。其他兄弟听到这个名字也愣在原地,黄毛哥顿了几秒意识到不对,立即收起笑容。
“你他妈是条——”黄毛哥半句话没吐出口,女生将面前的黄毛带派哥拍到墙上,带派哥的半条命差点嵌进墙上。
“是条子!”
“是条子!”
其他兄弟终于反应过来感到大事不妙。几个兄弟乌泱乌泱的扑了上来,想要钳制住面前这个伪装成女学生的所谓条子姐。
条子姐单手弹开其中一人意要抓握的小臂,反手挡住另一人袭来的掌心,几名兄弟被突如其来的反击慌了神,这根本不像普通女生能有的力道,因为如针扎一样震进手臂内隐隐作麻,不得不放弃攻击,如此一来短暂腾出一臂距离。
仅仅一招一式吓得他们不敢贸然进攻,可就这一个敌人,俗话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他们同样也不会撤退。局面即将僵持下去之时,他们背面传出黄毛哥的声音。
“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不是普通人。”
奇怪的是只闻起音不见其人,与此同时风向猛然骤变,地上银杏落叶被小而有形的龙卷刮起,橙黄的落叶作为天然的避障挡在橙黄的头发面前,视力不好的乍一看哪知道龙卷后面还站着带派黄毛男。
几个兄弟看到龙卷呼呼吹,哪怕吹乱他们的头发,吹得迷了他们的眼也在大声欢呼:
“大哥这特殊能力又使出来了,哈!你完蛋了。”
特殊能力?女生看了龙卷后的带派哥一眼,又看了看手腕的手表。警察没说这几个小孩有超能力,难怪他有资格来。
黄毛哥身负墙伤仍能咧开嘴角,可见他对自己的超能力十分自信。他抬起双臂,龙卷随之再次变大,他挥出双臂,龙卷随之朝前方奔来。
黄黄的大龙卷吹起女生的秀发,令这些高中小孩们心动不已,黄毛哥正逼近,兴许是他操作不熟练,这股龙卷风就像洗衣机的甩干桶,起初呜呜转的凶猛,不过半分钟立马散成悠悠慢风,叶子相继散开,一只拳头从银杏叶中突的刺来。
等黄毛哥看清对方面庞躲闪早已来不及了。这哪是什么令人心动的大妹子,这是令人心悸的大汉子。
“你,你!”黄毛的嘴压根挤不出半个字眼,因为眼前一次又一次攻来拳头比他将才形成的小龙卷更要威猛,这个架势看呆了旁边他的兄弟们。
“我刚才亲眼看见了,他也有超能力!”
兄弟的这句话来的稍晚许多。黄毛哥试图以拳对拳,眼前的大汉在他眼皮子底下竟裹了一层水罩,水罩如橡皮泥般随捏随变换。他的拳头划在空中,水罩缩小与他的拳头擦肩而过。
对方转过身并将单手拦在黄毛哥的腰部,而对方的另一只手顺着黄毛这根枝干攀其向上。哪知道这个人力大如牛,再次将黄毛哥拍在墙上。
其他人吓得眼睛都直了,这个大汉下盘太稳显然是个练家子,他们心里明白像他们这种未成年十个都不是他的对手,慌乱之际急急忙忙迈进小车棚,跨上9号小电动想要驶出巷口。
眼看这群小孩匆匆骑出路口,收手的他却没有要追的意思。他蹲下守在黄毛哥旁边,掏出手机,把黄毛哥半昏半迷的大脸拍了进去,接着发送成功。
“司空干得不错。”
他的手机冒出声响,原来早在进巷子前他就已经打开了通话。而在电话那边,有人正悄无声息的盯着车队去往地段的监控伺机而动着。
在车队出路口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一辆黑色的摩托在监控画面中疾驰而过紧追其后。
“切到东边商铺监控,跟紧他们。”五个监控大屏幕前的人指挥着,说罢下意识不忘提醒:“任天畴你老实跟紧就行,别出什么幺蛾子。”
而通讯器那头传来爽朗的回应,“我的车技林队你放心。”
可说实在的,正是这句话便就不让人省心。此话必出不到五分钟就会出事。兴许是不良学生们常年躲交警锻炼而来的敏锐力,电动车队似乎察觉到两米开外的黑色摩托,出了巷口没有多长时间,车队默契的冲向y字大路口处。
这条街道本就在娱乐街区附近,大路口边很快堆满了其余电动车。摩托跟的并不算近,在密密麻麻的车流下却被堵的越来越远。远远看去,车队有条不紊的组为两队散到相反的方向。任天畴立刻意识到这是这群混小子习惯用的甩人阴招。
任天畴头偏向一方,他通过自己的嗅觉感受到西向路冒着小吃的香气,而东向路截然相反,只有几缕趁着即将落日的东风飘近,那肯定是进入郊外的方向。
红绿灯亮起,部分车流通往西行,黑色摩托却拦腰截断踏出车流之外,骑进东向人行道内。他加大油门冲上道旁台阶。
他的猜测并不空穴来风,他观察到东方向的树更为密实。摩托粗暴的落到平台处,簇拥在树丛内的广场空无一人。这是一座位于郊外附近的小型的森林公园,簌簌的银杏树叶铺在车轮下,他没有心情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因为他早已失去视觉功能,再也看不见脚下遍地澄黄的颜色。好在上帝关上一道窗,凿了脑袋上的心门..特殊能力就是好用。
不过此刻并不是感悲伤秋的时候,任天畴透过公园入口的方向,敏锐嗅到几辆电动车马上与他擦肩而过。“过去好几坨电子烟的味。”
任天畴搓搓鼻子表达不满。
他一歪车把车头朝向入口位置跃出,黑色的大型摩托被其暴力的方式强行腾飞,沉重的他架着机体带着甩到马路上。
突如其来的响声让小混混们同时回头,那辆摩托俨然一头漆黑的野兽,气势汹汹的夹在他们车屁股后面。
“我去,你丫的谁啊!”前面小混混忍不住嚷嚷。其他人也纷纷打量同时聚到一起,又是那套人海战术,堵住了前路与黑色摩托僵持着。
黑色摩托本正闷声的发动,猛的加速直接撞向车尾,这个力道不磕脑袋不翻车刚刚好,充满着挑衅意味。任天畴的回应瞬间点燃他们的怒火。几个电动车后撤夹紧摩托,其中一人指着任天畴的头盔嚣张至极。
“有种跟我们去仓库碰碰!”
仓库,是他们的基地。通讯器那头捕捉到了这个字眼。林队看向电脑屏幕他察觉得到了什么,同操作电脑的小王警官说着,“查一下这附近警察执法仪的定位。”
屏幕中落到了片小范围的荒野附近,小王心领神会立马切到该位置最近的摄像头之上。
屏幕画面一转,有辆车早已停在附近,有个人影已经半只脚迈进了所谓仓库的大门内,随后彻底消失在监控视野之中。
滋滋..
人影消失不到1秒,林队的通讯器内有股频道贸然上线,通讯器那头,隐隐约约能听见钢管叮叮当当的声响,并且时不时有年轻男子的声音冒出。
那个男子说着:“喂,方哥你来干什么?我们哥几个这几天又没打架,乖得很!”
“你们几个既然叫我一声哥,我就不藏着噎着。”通讯器那头有了脚步的声线,空旷的场地之中踩踏泥沙的响动异常明显。而对方悄无声息的打开执法记录仪,第六个屏幕画面挤进大屏之内。
眼前的场景令林队有些意外,仓库确实是仓库,几个高中生同样没有脱掉校服,人人拿着钢管时不时的把玩。这群孩子对群殴这件事异常的充满信心。
“是否要支援?”林队其实并不想打草惊蛇,可又怕对方招架不住,话落不久对面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柳金叶你们带派干的什么事,以为我不知道?”记录仪的主人说话音量很大,强忍着吼在讲话。
林队一眼看出小王警官满脸的不解,说着并翻动手中的文件,
“他们那边未成年犯罪案件很多,这样说话那群小孩才能听得进去。”
这是陈清屿检察官递交上来的资料,金野与带派二人的名字正罗列在报告文书之中。而其中大部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负责人,是一个叫方时势的警官。
“方哥,我们几个就是放学后聊聊,这也能挨着你们工作?”屏幕中染红毛的领头笑了笑,只字不提将才方时势的质问。接着两手空空揣着兜,晃晃悠悠走下废车顶。
“你知道吗我见识过带派哥的超能力。”柳金叶答非所问道,伸出手指不断打转,“他会变出小龙卷,这能力真够带派。”
这段发言并没引起方时势的兴趣,屏幕中的镜头轻轻摇晃了一下,方时势明显后退了一步。随着身体的扭转,镜头不断左摇才看清边角上同样堆满了废弃的车辆,车辆的窗户都被拆的七零八落,前车盖裸露在外,几根刹车管插在油箱内格外扎眼。很明显,把群小孩把废车当武器库,而整座仓库就是他们的游乐场。
见方时势不说话,柳金叶滔滔不绝,骄傲的继续他惊世骇俗的演讲,“世界上有超能力很神奇吧,这个世界上要有一个可怜的警察叔叔要倒霉咯。”
太丢人了...
方时势听到真的真的很想闭麦,这孩子叽里咕噜在说什么呢,执法仪后面可是有大领导在听。他一时没忍住,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要不这样,你们要么招跟我乖乖回去,要么一群人都上行不行?”
柳金叶身旁的少年看了看手机后,跟他凑耳言语了一番,几个少年听到消息后,各个掂着手里的铁管下了废车顶,各个眼里闪过接到命令的期待。
以往的开战总是那么猝不及防,所有人迅速抓住着即将进入硝烟的微妙气氛。一根铁质的管子硬生生朝镜头劈砍而来,执法记录仪中突然剧烈晃动,回应过去的是一串清脆的弹响。
原来是方时势抄起钢管格挡住了镜头外的所有进攻,镜头向右转去,屏幕上两根铁管交叉下劈,接连打掉不知多少少年手中的武器,噼里啪啦的让人分辨不清。
然而一条白色的弧线突然拱进方时势视线,刺向他胸口的位置。方时势连续后撤,屏幕之上尚未看清来者的面庞,天旋地转下记录仪被这道弧线拍飞,掉在废车废墟内彻底不见了踪影。
这颗黑色的小玩意掉进去的那一刻,白色人影才出了真身。
“他叫9r,是乐逍遥雇的超能力少年杀手。”
杀手?他是少年杀手?
站起来比柳金叶还要高两个头的白毛男?
是少年杀手?
“你确定这是9r?”
柳金叶同样发出致命疑问。
“如假包换,上头派我来的。”白毛男打包票,无比坚定的语气和眼神十分令人信服,“我会用超能力跟他打。”
提到这个词,柳金叶兴致勃勃。
“好,你就用超能力跟他打。”他挥挥手让兄弟跟着自己爬回废墟上,将空阔的前方位置让给这个人。
方时势没有放下棍子,他下意识的打量对方,无论身材气质与否,方时势的职业素养告诉他,绝不能松开悬在脑子里的弦,对方言语不一,不敢说一百的不对劲,至少有一千的不对劲。
方时势皱眉,这个想法让他开了接近3秒的神游,谁知对方借着空挡猛然甩来一只勾腿,毫不犹豫的冲方时势的脑门踢去。方时势急忙低身,对方脚掌刚好撩过他的头顶,方时势手中的两根铁管趁机架住对方小腿,试图控制对方动作让其暂时无法动弹。
令方时势想不到的是,对方的力气大的堪比成人,不,比正常成年男性的下肢力量还要强壮一倍。对方腰扭带动全身,那只单腿没带一丝拖泥带水的挣脱双管的控制。
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对方用脚尖挑起一根铁管抛向方时势,他刚好接过这第三根铁管的。对方见势转身一串垫步转向方时势的侧面,不断拉进二人之间的距离...
眼见氛围不断升温!方时势将两根水管首尾攥在手中并为一根耍出花样,第三根在眼花缭乱的刀花下伺机等待可乘之机,而对方的笑容溢显,双方僵持不下,马上进入白热化阶段。
滴滴滴滴滴—————!!!
仓库外,彼伏的喇叭声打破了难得的气氛。喇叭声中夹杂着发动机低沉的轰鸣闯进了仓库内部。
除了几辆小电动车外,还有一辆黑色的摩托火力全开,正撞向废车废墟上,废墟上恰恰站着吃瓜看戏的柳金叶他们。
“我靠,都撤都撤!!”柳金叶震惊,黑色摩托以肉眼可见的飞快速度撞向废墟,这哪顾得上看什么王牌对王牌,一旦摩托车撞上来,所有人都得跟着陪葬,还是保住小命要紧!
谁知摩托车在废车废墟前恰好停住,所有人大气都没敢出,一个急转弯后摩托安然无恙的停下。
“你丫的谁啊,差点出人命你知不知道!”惊魂未定的柳金叶指着黑色摩托车主的鼻子破口大骂。过了一会,车主才从座位上下来,他摸摸索索身上的口袋拿出一个同款颜色的卡套。
“我叫任天畴 是个警察。”
他随后看向背后,指了指手拿三根铁管和空手的白毛哥,“哦对, 他俩也是。”
在柳金叶的“啊?”声中,仓库里的所有不良落了网。
不过,柳金叶的嘴比其他兄弟的嘴还要硬一些。哪怕林队亲临下场坐他对面,柳金叶没有一丝波澜,并百般聊赖的坐在审讯室内。
“上周五放学后你在干什么?”一句普通的讯问让他抬起了头,像是在发呆像是在回味,他悠悠的回复着好不相关的答案:“银杏叶落了,我要约她去散步。”
林队被雷到无言,全场警官无言。
就在这时,柳金叶身后悬着的音响突兀响起方时势的声音: “咳咳,你女朋友是隔壁实验一中尖子的张芝芝对吧,她刚好来了电话。”
一阵嘈杂的语音播放出现在音响里:
“劝人吸毒天打雷劈,柳金叶我们分手吧。”
说完无情挂断,音响中只剩忙音。
“不———!”
他的那群弟兄哪知道大哥交代的那么快,柳金叶瞬间破防,那句分手彻底击溃他的心理防线,不到五分钟内连哭带抱头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全盘托出了上线交代的任务以及他们的目的。
那份依旧无尽的悲伤藏在卖兄弟的笔录之中,兄弟们此起彼伏的骂声跟着银杏树叶一起飘进了他的心中,心中,心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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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克又一次看到,莉迪亚独自一人守在礼堂大门前。同行的姐妹们已经先行进入礼堂,母亲,他们伟大的父,以及他们尊贵的客人早已在其中等候多时,莉迪亚是唯一一个不被允许进入的女孩。
尼尔克从没见过她参加姐妹们的那些活动,祈祷,圣餐,劳动……至少那些公开的活动,尼尔克从未见过。然而她又行走在她们中间,她们穿过回廊时,她们登上高塔时,她们在广场休憩时,尼尔克总能看到莉迪亚走在当中。姐妹们对此不多语,母亲也从不过问,尼尔克猜测大概那是母亲的意思。
尼尔克对此没有意见,不敢有意见,也不知道从哪里提出意见。他来这里的时间太少,他的年龄又太小,只知道虽然他地位卑微,但母亲和莉迪亚却待他不错,如今他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了,他有记忆开始就在这里生活着。
他看见莉迪亚向他招手:“尼尔克。”
尼尔克不自觉地扔下打扫工具走过去。莉迪亚高了他一头,他的视角只能看到她垂下来的金发。
母亲对姐妹们的着装要求很严格,但是尼尔克印象里莉迪亚似乎从不遵守那些,在女孩们还在将头发梳到脑后,用发带束得一丝不苟的时候,莉迪亚只是轻飘飘地在发尾的地方系上那么几圈。这几乎就是摆设,因为还不到中午,她的金发就已经全部散在肩头。
院里的规定堪称是五花八门又繁琐至极,违反了规定就要受罚,母亲虽然温柔,但是对于违反规则的孩子却从不心慈手软,连尼尔克自己都被母亲惩罚过。即使是他这样大的孩子,也隐约意识到了有些要求并不合理。
然而他从未见过莉迪亚受到惩罚,至少是跟他一样的惩罚。除了莉迪亚的每个女孩都遭受过母亲的严厉管教,每一次都足够她们崩溃至少三天。只有莉迪亚始终游离在她们之外,母亲对她的犯规熟视无睹。
但是这不符合逻辑,院里的规定向来如此,于是他笃定,莉迪亚一定是在遭受某种更可怕的刑罚,比方说被孤立,被驱逐,被放逐于所有重要的场合之外。
“你在想什么,尼尔克。”莉迪亚把他唤回到现实。
他望着莉迪亚的蓝眼睛,慌张地试图为自己辩解:他不想待在这里;这里不是好地方;母亲的要求太奇怪了;有些规矩根本就不合理……
他想和莉迪亚一起走。
莉迪亚看着他慌张的样子,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没事,尼尔克,我没事。”
尼尔克几乎要笃定,莉迪亚也许就是因为这些才被母亲驱逐出了那些重要的活动。他想到现在其他人都在礼堂中,也许这就是他们逃走的机会。
但是一切终究只是他的妄想。礼堂的大门忽然洞开,尼尔克尚未来得及看清来人,就被莉迪亚捂住双眼。耳边传来的沉重脚步声让他联想到来拜访的几位贵客:一位衣着华丽,另外几位就和他一样穿着粗布的衣服。
“改日我会再来商议。”这个声线属于那个尊贵的男人。
“尼尔克,别睁眼。”莉迪亚小声说。直到脚步远去,她依然不肯让他睁开双眼,只是拉着他一味地奔跑。
那天的事情尼尔克已经记不清了,但是他还记得最后他被莉迪亚送回房间,女孩轻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告诉他这只是一场梦,又匆匆离去。
“莉迪亚。”被女孩们围坐在中间的那位女士对她微笑,尚来不及换下被血浸染的外袍。
“妈妈。”她跨过地上那一滩献血走上去。簇拥在周围的女孩为她让开一条路。
“好孩子,尼尔克的状态如何了。”
“很顺利。”莉迪亚也露出和母亲一样的微笑,“他很顺从。”
“还不够。”女人抚摸她的金发,“还不够,莉迪亚,你得成为他的偶像。”
“就像你对父做的那样?”莉迪亚瞥了一眼地毯上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已经寻得他的救赎,他的恩赐,现在回天上了。”女人拥她入怀,“你们的下一位父很快要从人群归来。”
评论:随意
每个人都会在童年时期遇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但是有些人当下就能立刻反应过来,那些留下一生阴影的无疑属于这个类型;大多数孩子并不具备这样的思考能力,或者没有人给他们解释那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们并不总是大人贸然做出的决定。有时候,妈妈在洗碗时失手打破一个杯子,有时候,在熄灯之后一片漆黑的房间里,独自一人的你会听到外面传来声音压得低低的争吵,有时候,爸爸极其突然地做出搬家的决定,没有留出时间和邻居告别。
当然,单元楼里的邻居情谊并不总是像过去那样浓厚,因为不同家庭的生活习惯总是有些时差,导致许多人长年累月地不会和邻居碰面。拿我来说吧,从妈妈那里听说,楼上的住户已经换过三个。我记得小时候碰到过其中一家的孩子,那时候与其一同行动的还有一只黑白相间体型很小的神经兮兮的花狗,我一直以为是童话故事里那种微缩奶牛。我和那个孩子擦身而过的时候打了招呼,然后,得到的回应是一个简单的音节,就是这样。所以,我不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时候搬走的。可是篮球大概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运动,总之,我晚上睡觉总是能听见篮球砸在地上的声音,所以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或许也只是因为我有些神经衰弱,因为就在最近,我还在半夜听见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打开的声音,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是风吹树叶哗啦作响。
做小孩的好处就在这里,坏处也就在这里。好处是你总能从大人那里得到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比如半夜听到楼上弹珠落地的声音并不是闹鬼,而是钢筋变形(或者是风吹过缝隙的声音?我忘记了),黑暗里发光或者闪着白点让你感觉在移动的东西也不是真的在动,而是出于视觉疲劳。坏处呢,大概就是发生了多大的事都要上学。除非长了有传染性的水痘,或者发了烧没有力气动弹,如果只是心理上抗拒去学校的话,那就是厌学情绪在作怪,绝对不能放纵,否则就很难回到校园了。
不过,虽然不去学校这件事总是会让我感到雀跃,但我也并不特别讨厌学校。在上学的路上有很多新鲜的东西,比如春天到中途总是下雨,一下雨就会跑出来好多蜗牛,拖着长长的粘液,留下白色的蜗牛卵。我一个人上学的时候总是在路上一直磨蹭,让妈妈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提前那么久出门呢?学校是不能提前到的。听说是有一次一个精神病人在午休时间闯入小学教室伤人,留下了这样的先例,从此学校就害怕摊上这样的责任,干脆派老师在校门口值日,以及在主要路线上进行巡查,禁止提前到校了。其实我那时就觉得很不解,这只是会让小学生想方设法不被老师抓到而已。
我有一次就是在途中躲着巡逻的老师,摸到了一个小巷子里。下过雨之后,水沟边的青苔长得格外茂盛,两边的土砖房里传出来一股灰尘混杂着潮湿衣服的味道,以及酒缸里传出来的带着热量的甜蜜蜜的酒糟气味。青石上也长了薄薄的一层苔藓,还有压实的土地,鞋子踩上去可以隐约感觉到夜里留下的凉意。如果光着脚,大概会更凉吧,还会有些湿润。现在大人管这种行为叫接地气,听说有益于健康。我奶奶在村里也很喜欢光脚走路,她踩过蚂蚁,避开鸡鸭留下的粪便,宽大粗糙的脚掌和地面一接触就发出扑扑的声音。
当时,身后响起青草被压过的声音,有人朝我走过来了。起初细不可闻,然后在附近的一个草丛旁边停下。是一个瘦小的女孩,我以为她年纪很小,后来才知道她和我在一个年级。她穿着一套被淘汰了的春季校服,拿着一个红色的气球,说:
“这个气球送给你,你能和我一起玩吗?”
我接过气球点了点头,她很高兴,说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气球上还有白色的印刷字体,现在想来应该是附近药房开业的时候在街上发放的,这并不是现在那种透明气球或者是拿一根塑料棒缠住然后拿在手上把玩的款式,就是最普通的气球,里面注入的是空气,放手之后并不会飞到天上。要想让它飘起来,就得施加一定的动力,但这也是它的好玩之处。我们对气球拳打脚踢,相互传球,不知疲倦地玩了二十分钟,直到全身的衣服都被汗牢牢地粘在背上,才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别人管她叫小林,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姓还是名字。对于小孩来说,玩伴叫什么并不重要。我们以这个地方为据点,玩一些小孩都爱玩的游戏,比如把一片树叶放在蜗牛的前进方向,直到它自己慢慢地爬上来,然后将树叶扔进一个附近捡到的矿泉水瓶,制成一个简易的生态瓶。或者是在附近摘些新鲜的叶子和花瓣,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把它们叠在一起整整齐齐地撕碎,有时候用另一块干净的石头把它们碾压出带颜色的汁液,有时候直接扔到空中,这叫天女散花。
有一次,在我们玩耍的间隙,我感觉到旁边的屋子里有其他人的视线。但是就像开始我说过的,感觉到黑暗里有东西或许只是一种错觉,就像我小时候站在花洒下洗头总是不敢闭眼,即使洗脸的时候要闭上眼睛也总是马上就睁开了,因为有心眼不好的大孩子告诉我浴室里有不干净的东西,闭上眼睛那东西就会朝你靠近。这些土砖房的采光实在太差了,要不然,也不会生出那么多的苔藓,以至于室内的地面也变成了青色。
曾有人建议我在矿泉水瓶盖上扎几个小孔通风,否则蜗牛可能要憋死在里面。有许多生物都离不开氧气,我当时并不清楚蜗牛需不需要,但如果不通风,人就会很快地发酵,然后,如果时间足够久,或许会砰的一声爆开,融化成一滩肉泥。这里,在巷子里有穿堂风,虽然我并不清楚它能否穿过那些门窗紧闭的屋子,但是暗无天日的屋里的确很凉爽。在某天中午小林和我去上学的时候,我出于好奇心留在后面,小林的脚步声在前方越来越弱,我便蹑手蹑脚地走到厅子门口,然后探头往里看。
一个老头坐在那里,似乎是刚从假寐中睁开眼睛,或者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盯着外面看。我听说这附近住着一个年纪很大的哑巴,不知道是不是他。
我急急忙忙地赔礼,但他没有太大的反应,过了一会,我听到他喉咙里有咳痰的声音,接着,他像一个烧开的水壶那样叫了起来。
他是个聋子。
我转身跑起来,惊慌到差点绊一跤,然后一边跑向小林,一边时不时回头确认。那人没有追上来,他似乎就是被那团黑乎乎的阴影吞在肚子里了。那之后,我没敢再随便走到别人家去。不过,随着我和小林熟悉了一些,我开始问她要不要去我住的地方玩。
以往都是我到路口去等小林,如果她多走一段的话,我就可以向她展示一些收藏品。比如说,一只不知道是妈妈的哪个朋友送的半闭眼睛的猫头鹰玩偶,它的嘴巴和眼睛都是坚硬的塑料材质,理论上长着羽毛的地方也毛茸茸的。还有一个小鼓,并不能像乐队里那种家伙一样发出种类丰富的声响。还有更换罩子就可以照射出不同图案的红外线笔。奶奶用印有仙鹤图案的布手绢包买菜用的零钱,我也莫名其妙有了不少手帕可以玩。我喜欢把手帕蒙在鼓面上,有些时候布面会改变物品的音色。后来我看过一本小说,女主角误入灶台当中的帝国,遇到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他被灶神当作儿子接了进去。我忘了男孩的母亲是不是被灶神接到了那边的世界,似乎早早地去世了。男孩的皮肤很黑,有一把木梳子,蒙上绿色的丝绸就可以呜呜地吹出动听的曲调。虽然,我在桃木梳子上面蒙上黄色的化纤布,什么也没吹出来。
夏天的时候,我们更喜欢呆在小巷子里,把五毛钱的饮料冻成的冰块掰成两半分着吃。巨大的冰块把脸冻僵了,但是由于融化的汁水很黏,只能暂且忍耐一会,要说话的时候,就会发出呜呜的声音。
话虽如此,我和小林没有一起度过几个夏天。小林只愿意走到路口。或许她怕我奶奶,她看起来很凶吗?不是的。不过,奶奶生气的时候很可怕,尽管她从来没对我发过火。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同班女生无缘无故用扇子打我的手,很疼。我回家的时候提起这件事,奶奶在路上拦下她,然后捉住她的手,用捆废纸板的塑料绳子抽了几下,啪!我觉得没有扇骨打人那么疼,不过她再也没有找过我的麻烦。我没有勉强小林,于是提出要不要去她家里玩。那个地方只是她中午歇脚用的,她的家里一定还有比气球更好玩的东西。
那时候,我已经忘了之前被吓了一跳,决定不随便进入别人家里这件事了。
去小林的家里不能算随便。天气冷的时候,我们还系同一条围巾。虽然是奶奶房间里的旧围巾,但是很暖和。是黑白格子的图案,也许是受其影响,就像喜欢那把沉重但结实的黑色大伞一样,我长大之后也一直喜欢黑白灰和格子图案的围巾。
小林只是摇着头,拒绝了我的提议。无论我怎样追问原因,她都只是抿紧了嘴,一遍又一遍地摇头。小林还叫我不要跟班上的同学走。我有时会跟着他们走过巷子,走过田埂,在副食店停留一会,从谈话的间隙里探听一点班里的情报。
我和小林一样,在班里没有朋友。并不是完全没有人和我说话,但放学之后,莫名其妙变成了我自己走。交朋友需要花钱,如果不能掏出钱买一点吃的东西,就没有加入谈话的资格。除了周六和奶奶卖废品拿的五毛钱,以及偶尔在路上捡到的硬币之外,我没有钱。听到同学的谈话之前,我从未想过原来小孩子可以有零花钱。
另外,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朋友。是请客吃糖,还是一起说别人的坏话呢?还是像这样接过小林的气球,然后一起玩呢?我不禁开始想象有人把我和随便什么人用一根草串在一起。所谓朋友,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小林为什么叫我不要和班上的同学一起走呢?我没空考虑这个问题。升了一级之后,我换到了新的班里,但班主任没有变。打扫卫生时我莫名其妙地踩到了靠在柱子边的拖把,被木棍打中眼睛,眼前闪过好长一段时间的紫色放射灯。我想我大概穿越到哥哥放的TVB光碟里了。有一段时间,班上很流行养蚕,老师会把蚕种送给表现好的同学当奖励。当时,在很多商店外面也会捎带着卖,买得多还可以附赠桑叶。我知道在路边长着一种叶子带有绒毛的矮个子树,可以做桑叶的替代品。把叶子折断,就会有牛奶一般的汁液流出来。还可以喂油麦菜,但是如果不晒干,蚕就会因为其中过多的水分而死去,真是一种脆弱的小动物。我有时会把白白胖胖的蚕放在手上把玩,有一次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说了些惹人生气的话,我很激动,啪的一声把手拍在桌上,忘记了之前还在手掌上玩蚕。
后来逐渐流行往奶茶里加爆珠,但我不喜欢。
有时候我会拿到几个气球,刚吹起来还保留着一丝弹性,越大就越容易戳破。上次过后我的蚕所剩无几,刚好班里办接龙大赛,就一个劲儿地抢答,连前桌也转过来偷偷地帮我。前桌平时上课很爱说话,不知道一向很偏袒我的老师是不是不满意我和坏孩子玩,不再搭理我,说再这样就把我请出去。我悻悻地收敛了些,这坏孩子的身份一时间还真不习惯,但也没有更多的感受。可是看到小林之后,心里竟莫名升起一阵愤怒——小林笑嘻嘻地拿着一包拖肥,要和我一起吃。小林是坏孩子吗?我们每天都无视校规,早早地到学校附近逗留玩耍。我和小林一起当了很久的坏孩子,把心都玩野了。
“这个礼拜,我不和你一起走了。”我说。
“你要干什么?”小林的脸干干的,被风吹得有点粗糙。没有人给她擦脸。
“我要画手抄报。我还借了好多书没有看完。”
“我和你一起画!”小林天真地说。
“那你上学就晚了!”
“我本来就是早到呀!”
“反正就是不行。”
“但是我想和你一起走。”小林很执拗。
“我看你没有朋友才和你一起的。你都不让我去你家玩!”天啊!我不是想要说这句话的啊!
小林手里的冰冻拖肥化了一半,手指头被冻得红红的,眼睛也有点发红。她捏着那袋拖肥走了。
巡查变得更频繁了。或许在一个我不知道在哪的城市,又发生了些什么。我中午不睡觉,每天下午打瞌睡,然后被罚站。吃完午饭我就看租书屋借回来的小说,这个点去书店也会被逮到,因为店门口都是玻璃,能看到里面,除非缩在深处的楼梯间里,那里只有一丁点微弱的光线,我的近视就是每天傍晚在那里写作业写出来的。
下午去学校的时候我还有点提心吊胆,现在想来可能是我这人天生神经质。用大人的话来说,胆子很小,可能三魂七魄里缺了点什么。那个年代路上真的有不少精神病人,或者说看着精神不正常的人。他们一般都在流浪。多数人穿着反季节的深色衣服,上面的破洞多得让最先锋最懂时尚的设计师也自愧不如。冬天很少看到这种人,而其他季节他们总是一言不发地在翻垃圾桶。现在没有再见过这样的人了。有天早上,上学路上我见到一个很凶的女人站在没开的店门口,旁边铺着一床破棉被。她短短的头发打结成一缕一缕的,一边挥舞一把头部尖尖的雨伞一边大叫:谁敢碰我我就杀了谁!
那时我并不懂为什么流浪的女人会这么凶狠。
我只是害怕她一时兴起把我捅个穿心凉,所以早早地走开了。下午上学我又想起这事,在小巷里一边低着头一边走,然后撞到了障碍物。因为有点弹性,所以肯定不是墙,也不是电线杆子。是个人。
他嘿嘿一笑,用手摸了摸我的脸,那手有点粗糙,但是热热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运动夹克,剪着短短的寸头,下巴上有点胡茬。我对这张脸并不陌生。他是经常在这一带转悠的傻子,走路有点跛。好在是傻子,不是疯子。傻子和疯子的区别主要在于攻击性。不过在那一瞬间,我还是吓得浑身僵住,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宛如被手电筒照到的蝙蝠,差一点儿就要倒挂着栽下来。
“爸!”我听到了小林的声音,她把我一把推开,同时用力地拉住了那人。我差点摔了个屁股蹲,手掌压在别人随手丢的生鸭胗上,很臭:“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怕他碰到你,把你吓着。但他不打人。我妈才会,她还总是突然骂我。”小林一点都没嫌弃我手脏,跑过来拉我。
“所以你不让我去你家玩吗?”
“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小林紧张地打量了一下周围,“先去吧,我爸等下会自己回家。”
“我上次说的话不是真心的……对不起。”我算了一下,已经超过一个礼拜,可以和小林说话了。其实应该再早点的。难道她每天都跟着我吗?她是怎么算到时间的?小林戴着一块很旧的手表,表带上的线头都跑出来了。
“我看到你和她们走了,你和她们一起,就为了蹭零食,真贱!下次你就继续跟她们走呗!要不然就跟你哥哥姐姐,反正你有那么多人!”真没想到小林会说这种话!
“你这个……”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一个最新学到的方言词。那词汇很恶毒,其实用在这里并不准确,只是为了卖弄新词。
小林快哭了。她走得很快,我慢吞吞地走在后面,和她拉开一段距离。进了学校,走到校园中心的大树下面,她忽然转过身来跟我说:“不要一个人走了。”
那之后我没再和小林说过话。首先,我们错开了上学的时间。其次,就算在学校里碰面,也装作不认识。最后,回家的时候我总是和其他人结伴,当时学校有这种制度。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小林一开始叫我不要和同学一起走,最后又叫我不要一个人走。
上学的时候我并不能总是找到同伴。小林说得对,我并不比她更讨人喜欢。有时候走在路上我会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像在被人盯着看。因为很害怕,所以我不再图方便抄小路,而是一直沿着车多人多的大路走。一年后我搬了家,离学校更远,那种感觉也消失了。也许是在更早之前。我听说小林转学了,她没有告诉我。
很快就到了最后一次期末考试,然后是去学校拿报告册。那天早上天很蓝,我背着洗过之后亮丽如新的书包去学校,途中经过一个路口,等到绿灯才通过。
突然,我又有奇怪的感觉。我听到凄厉的刹车声,回头刚好看到有辆轿车迎面撞上一辆摩托,后座的人戴着头盔飞出去一段距离,脑袋着地。骑摩托的人下来抱起她晃了晃(当时我想大喊:这样只会加重伤势呀!),那人了无生气,没怎么动弹。应该只是昏过去了。那人身形很瘦小,让我想到小林。不过小林早就不在这里生活了。他们家好像遇到了一些麻烦的事情,有人在找小林的妈妈。小林的爷爷奶奶不堪其骚扰,搬到了外地。那些人似乎还不甘心,在街上贴了寻人启事。
总之,那天,天空呈现一种异常的蓝色,阳光把一切都照成了金色。天气很热。我们已经没有暑假作业了,打扫完卫生有些无所事事。接着,不知道是谁折了纸飞机开始玩,然后教室里就全是纸飞机了。有些折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很想教给小林。试着回想小林的事,却发现有好多已经记不太清。每天在课上打瞌睡的时候,我以为这样的时光看不到尽头,事实上它却短暂如石中火,一如我和小林的友谊。
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我正在校门口吃早饭,店里的酱汁放得很多,肠粉泡得令人一言难尽。我想到读过的小说。在这中间,还发生过可怕得多的事,以至于小林的爸爸的眼神现在想来甚至算得上是温情。我不想回忆了。死掉的蚕和抓到过的蜗牛好像都堵在我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我知道,被灶神接到厨房里的国度然后郁郁而终,也许是另一件事的隐晦写法。我明白了小林身上的疤痕,也许不只是她的妈妈忽然发作的产物。
我出生之后,家人拿着我的八字去算命,说命里缺木,又刚好轮到字辈,给了我一个双木林。后来妈妈觉得不太像女孩的名字,就改掉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其实我差一点成为小林。有人代替我成为了小林。
注:以前读过一篇Reddit怪谈,叫《朋友》。很喜欢,受到启发,所以这次写了这篇。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
“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
“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
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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