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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因为急性肠炎,我错过了夏令营的第一天。第二天一早,爸妈开车把痊愈的我送到了班车点,就匆匆去赶飞机了。我本来不想去这个夏令营,在家看VCD玩电脑多舒服,但我不得不来,因为爸妈要去南方看爷爷,不放心留我一个人待好几天,也不愿我闷在家里天天对着电脑。
等了半小时左右,夏令营老师带着我和另外三四个同样晚到一天的人上了班车。车程要两个半小时,我掏出书包里的随身听开始打发时间。不妙的是按下开关后,耳机里传来变速到0.5倍速的歌声——我忘买电池了,我本来想今天上车前去附近小卖铺买一板五号电池,结果把这事给忘的一干二净。
两个小时无事可做,这太可怕了。我看向我的邻座,是一个长得还挺眉清目秀的男生,他友善地向我点了点头。
他看了看我的包,说:“不听歌了?”
我摇了摇头,说:“没电了。”
他说:“哦……哎,你是哪个学校的?”
我说:“我二中,你呢?”
他说:“我西北私立的。”说完笑了笑。
我说:“哦,西北私立啊,我有个同学去了西北私立,叫张荃,胖胖的,你认识么?”
他抬头想了想,说:“张荃……张荃……没印象,几班的?”
我想了想,说:“具体哪个班我不太清楚,就胖胖的,头发有点卷……”
张荃是我编的名字,因为我根本没有同学在西北私立。主要吧,中学生交友需要一点破冰小技巧,只要能盘出那么一丁点关系,那咱俩就算朋友了,而且万一对面不是个善茬,也能显得自己哪都有人,有面子,不好欺负。省略20分钟垃圾话,我跟这个叫李枫的男生算是有点熟了,反正他应该也觉得尬聊总比干坐着好,而且打群架追女孩篮球漫画游戏新概念周杰伦,初中男生总归能有可以聊到一起去的东西。
我说:“还得坐两个小时,无聊死了。”
李枫凑了过来,指指窗外说:“来玩个小游戏。你看那个奥迪,车牌号94M16,把这几个数加起来就是20,它有4个数字,这样平均每位就是5,你能明白吗?”
我笑着说:“我去,数学高手。”
他又指另外一个车说:“0102C,这个就拉不平。”
“0111。”我接到。
他点了点头,说:“如果能刚好拉平,就直接报拉平的数字,如果拉不平,就报多出来的余数,报错了就算输。”
“7余2。”我指了指驶过的一辆A98P6。
“6余……不对,7。”车牌号是79199。
“嘿嘿,你说了6,我领先一分。”
高速公路上时不时就会有从旁边车道驶过的车辆,我和他不亦乐乎地玩起了这个简单的速算游戏。我们越玩越兴奋,报数的声音也越报越大,终于吸引了前后排的其他学生加入了我们,后来甚至连夏令营老师也玩了起来。
仔细想想,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变得……算了,我先讲下去吧。
班车到了。这个山脚小镇我和爸妈来过几次,镇中心最高的楼有三层,一层是饭店和台球厅,二楼三楼是给城里来玩的游客住的客房。我们到的时候夏令营正要开始第二天的行程,去一个附近山里的湖边。
夏令营里没有我认识的人,他们应该也已经自我介绍过一轮了,这样我,李枫还有其他几个晚到的就自然凑在了一起。进山的路上,我们又开始报车牌号算数,其他人看我们玩的这么开心,也三三两两加入了我们。
这游戏有那么好玩吗?当然没有,但是知道了规则之后,一旦看到车牌和电话号码这种一串数字,就忍不住会开始心算。我们甚至发明了各种技巧:凑十法、中间值法、平移法、凑多数乘法、奇偶匹配法……应该说这就是一种气氛吧,当身边的朋友都在讨论什么事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想要加入进去,就算不想加入进去,思绪也会往那个方向发散。至少——这里我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词,就只有“至少”了——到这里为止,都是我能理解并接受的程度。
我们玩挺high。我忘了是怎么开始的,不到二十个人的队伍里开始玩起了指东西喊话。
我们前面的一个短发女生指向路旁的一颗松树,喊到:“松树!”
队伍里其他人也跟着一起大喊:“松树!”
短发女生后面是李枫,他指着地面大喊:“路!”
所有人跟着一起喊:“路!”
轮到我,我指着路边一个大石头喊:“石头!”
所有人一起喊:“石头!”
我后面是一个矮个子眼镜男生,他指着天上喊:“太阳!”
所有人:“太阳!”
轮到队首的老师:“山!”
“山!”
……
这比算车牌号幼稚多了!连小学生都会觉得无聊吧!但我们还是玩得乐此不疲。连走带玩一路到了湖边。(我对山水自然风光没什么感觉,当然如果要说漂亮不漂亮,那肯定是漂亮的。)夏令营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些当地的常见物种和民俗传说,我们听得津津有味。中午在景点吃了饭,下午开始往回走。一路上没有人再提起任何路途小游戏,就算有车从我们身边擦身而过,我们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去报车牌算出来的数。一个人也没有,无比自然而顺理成章。
第二天上午我们坐车前往夏令营的下一站。
奇怪的是,今天路过的车牌号都非常特别,像什么A22Y2啊,什么6K55C啊,这让昨天的小游戏都没得玩。
“你看外面的电线。”今天换李枫坐在靠窗的位置。我看过去,高速公路旁的电线杆拉着电线顺着公路延伸,电线一段一段被抻成了反拱形。
李枫接着说:“蹦床玩过吧?”说完他往车窗上哈了一口气,画了一个向上拱起的弧线。我一下子明白了,我说:“把这个弧线看成一个跳跃的轨迹,如果能刚好从这段电线的最低点,跳到下一段电线的最低点,就记一分。”李枫开心的点了点头说:“对对对对,你也画一个,我跳过去就说‘咚’,你跳过去就说‘嗙’。”
我们在车厢里开始咚咚嗙嗙,渐渐全车都开始跟我们一起咚咚嗙嗙。路面不太平整,我们咚咚嗙嗙一下,随着车辆的晃动,外面的电线就好像真的跳动了一下——或许不仅是看起来,而是真的就跳动了一下?
第二天的活动跟第一天相似,我们下了车后来到了一个牧场,老师和牧民跟我们讲解了牛马的知识和习性,每个人轮流骑马——这当然是有趣的体验,不过我更想说的是后面的事情。
在牧场过了一夜,第三天我们直接从牧场开回市里的。那天风很大,路上所有的电线都被风吹得上下晃动,经过的车辆车牌号还是很特殊。
李枫说:“你们看外面,有车,有房子,有电线杆。咱们用枪来打这些东西,一个房子1分,一个变压器3分,一个车2分。”
我们伸出拇指和食指对准窗外,瞄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内容物开枪。然而很快,我发现这个游戏太复杂了,得频繁算分。于是李枫提出了一个新的玩法:我们把火力集中起来打一个东西。
“掐个表,一分钟,之后一起打车左边过来的第二个变压器。”李枫让我来计时,我因这种亲密信任而感到光荣。所有人陷入沉默,全神贯注听我读秒。
一分钟后第二个变压器如约出现,车厢里集体向它开枪,然后变压器爆炸了。我是说,变压器真的爆炸了,先是猛地爆出强烈的白光,然后冒出了黑烟和火花。没有人觉得有任何问题,整个车厢里发出“喔喔喔!”的欢呼声。
“再等一分钟,打第一个黑色的车!”
集体发射。目标的车胎冒出一股青烟,车辆以夸张的惯性甩出了路边,停在了戈壁滩上。
“喔喔喔!”
打房子,墙塌了。
“喔喔喔!”
又打变压器,又一个变压器爆炸了。
“喔喔喔!”
打石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因为大家瞄准的石头不太一样。
李枫拍了两下手掌,说:“没关系,我们重新来,这次我们打一个不会看岔的目标,大家集中精神。来,重新倒计时。”
“喔喔喔!”
我们的车辆向市区行进,一路上有一头牛、三头羊、十几颗树、十几栋房屋、一个无人的加油站、两辆大巴车、一个卡车的残骸、不计其数的树木和变压器发生损毁。我们只负责在安全的位置狂欢。
我们在市里下了车,老师简单讲了两句告别的客套话就散了,之后我们各自坐车回家。到家后我打开书包,一下子看到了没电的随身听,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的身上离开了,我变回了本来的我,这种感觉说不上是一种轻松感还是沉重感,身心没有任何的不适,只是先前好像被遮蔽的什么此刻睡醒了。
我怎么一路都没买电池?夏令营的其他同学他们都叫什么?为什么都没有跟他们交换qq号和电话?为什么没有问李枫他的qq号是什么?说到底,一路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刻的我并没有对那些事感到特别在意,只是快速把东西收拾好,赶紧出门去网吧打魔力宝贝,都好几天没玩了。但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开始越来越对那几天的经历感到困惑,我决定去寻找一些蛛丝马迹。而那时的网络尚未发展到十几年后四通八达的程度,本地的报纸也只会关注市里和本省的大事,像某个偏远路段停止供电,或者路上发生几起车祸这种新闻,根本找不到踪影。八月底的某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又拨通了夏令营的联系电话,电话是旅行社接的,他们告诉我因为马上要开学,旅行社的所有夏令营活动也在几天前结束了,夏令营的老师都是他们临时找的,现在应该也都返回了原工作单位。旅行社这边只留了家长的联系电话,也根本分不清谁是哪期的家长,更详细的情况可能只有带团老师手里会有。我问他们要来了带团老师的联系电话,拨打过去发现已经欠费停机。
开学后,我开始到处跟同学打听他们有没有同学在西北私立,三问两问结果只有一个不太熟的同学有认识的人在那里(西北私立在城区另一个方向靠外侧稍远的位置,也不是什么重点学校,周围没有人去那边上学也很正常),我让他帮忙打听打听有没有一个叫李枫的人,他想了想问我找他有什么事。
之前开始打听的时候,身边的几个哥们问我为什么要找那个叫李枫的人,是要打他吗,还是怎么了。我把夏令营那几天的遭遇跟他们简单说了说,虽然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不算优秀,也不会把一件平平无奇的事情说的很有趣,但是该说的部分我都告知无遗。所有人听完沉默了一会儿,说:
“然后呢?”
我猛地愣住了。周围人的脸上一半是困惑,一半是期待。
我尝试把刚才说过的重点加上下划线:“我们一车人,一起指变压器,一起开枪,变压器就爆炸了,指车开枪,车就抛锚了……”
然后呢?
“我怎么没听懂……”“我也没听懂。”
我像是在语音聊天室里上麦的时候忽然被房管禁言了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我也开始搞不懂了。
“这是什么故事吗?”有个人问。
我“反正……总之就是要找西北私立有个叫李枫的男生……”
然后呢?
后来再跟别的同学打听的时候,我就只说找人,具体为什么就别问了。而此刻这个不太熟的同学也许能切实地做些什么,为此我有必要进一步哪怕稍微进一步跟他说点什么才行。我看向他,仿佛看到了那种一度曾禁言过我的困惑和期待。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比较安静的男生,成绩也是一般般,只有安排值日生的时候才会跟他说上两句话。这里若简单找些理由来搪塞他,他应该也不是那种会刨根问底的人,但更关键的是,然后呢。
他看着我迟疑半晌,也没有要放弃打探的意思。
我说:“算了。”
再之后,我再也没寻找过那个夏令营中我有印象的人,也没有再去留意过相关新闻和消息,更没有前往我印象中发生不可思议事情的路段和地区。第一是我懒得折腾(真的),第二是我不知道我要找什么,该怎么找,第三是如果我找到了什么——然后呢?
这就是个没头没尾的故事,没有惊心动魄,也没有国色天香,甚至没有趣。我也再没有跟别人讲过。在我的记忆中这些事情都曾真实发生过,但——
算了。
作者:阿苔
评论:无声
其他:自家oc的同人,写的很烂,没有任何人应该遭罪看这个。
雪落纷纷,相当数量的小动物们都躲入巢穴中,沉入了甜美又沉静的梦乡。在居民性格鲜明迥异的红心王国,这可是一年中少有的“安分”时刻……特别是在他们的王蛮横任性到臭名昭著的情况下。
黑兔栾映又打了个哈欠。身为红心国王的贴身侍卫,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冬眠是在多少年以前了。即便如此,身体本能仍顽强抗拒着后天习惯,整个冬日他都昏昏沉沉困得要命,且严重程度随着气温的下降成倍递增。王曾看不下去这幅不成规矩的样子,甚至不惜脱掉自己仿佛出生就粘在身上的毛领披风,令扑克士兵将大厅烧热了好几个度。但最后他还是恨铁不成钢的发现这不如直接揪住身边人因困倦垂下来的长兔子耳朵向一边扯效率高。
“陛下,您叫我?”推开大殿门,冬日的城堡大厅较往日冷清许多……不,等等,怎么连半张扑克士兵都看不到呢?王座上也没有那个显眼华丽的红色影子。黑兔加快脚步向王座处走去,一路寻找着国王的身影,“陛下?”
接着被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量抓住毛绒尾巴强硬的拽到了柱子后面。
“穿上这个。”命令的语气,声音响起的同时怀中被塞入了一整套红白相间的华贵服饰。抬头望向那张与自己别无二致的漂亮面容,血色双瞳颇有威严的微眯着,唇角勾起一个不知是看热闹还是嘲讽的弧度。只穿着白衬衫里衣的红心国王胡斐放开栾映被抓的生疼的兔尾巴,再次发令:
“有不知好歹的垃圾要来袭击我。换上我的衣服坐上王座,今天你来扮演红心国王。”
斜靠着真皮椅背的黑兔栾映打了个哈欠。他强打着精神听取动物们的觐见,又时不时跑神偷偷打量着“侍奉”在椅侧的胡斐。真正的红心国王正穿着栾映那套深紫的侍者服在他平日的专属位置上站得笔直,垂着眸子不知在想些什么。于是栾映悄悄瞥向了陛下的头顶,一双兔耳呈V字形高高竖起,用兔族的身体语言告知来者自己并不好惹。又借住眨眼掩饰着望向陛下翘起的蓬松兔尾……‘真是一只优秀且骄傲的兔子,想必没有人能拒绝这幅身体。’被胡斐衣服上馨香诱人气味包围的原黑兔迷迷糊糊的想着,‘不知陛下有没有嗅到我的……’
手臂上传来的刺痛令栾映一个激灵坐直了,同时也拯救了向不可言说的深渊不断下滑的龌龊思想和身体反应。
“先下去吧。”栾映挥挥手制止了“砰”的跪倒在地大喊饶命的狮子大臣,乖乖侧头将耳朵凑向弯腰似是要向自己汇报情况的紫衣侍从。
“别以为我不知道。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挖下来喂狗,再把你满是废料的脑袋砍下来做垒球。”
刻意压低放慢的威胁带着丝丝气音,蛇一样爬上黑兔的身体缠上他的脖子。栾映打了个寒颤,顶着大臣们的视线忍耐着快要被拧掉块肉的剧痛,心里却突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实在抱歉,陛下。”
栾映态度诚恳的低声认错,耳边人不屑的哼了一声,又重重拧了他一下,才直起腰回到原来的状态。胳膊一定青紫了一大块,栾映心想。
但今天也一定会是愉快的一天。
从王座上站起身,栾映用轻蔑的目光缓缓扫过群臣,满意的看到众臣无一不因自己颤抖。“接下来是本王的休息时间,谁敢靠近,就砍了他的头。”说罢转身看向胡斐,“栾映与我一起。”
紫衣侍从的眼睛危险的眯起,与栾映对视着,像是在问他要搞什么名堂。但最终他还是温顺的垂下眼,将手置于胸口行了个标准的绅士礼,“……遵命。”一如黑兔从来的样子。
于是“红心国王”快乐的牵起“黑兔”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自己前所未有顺服的陛下消失在了众人视线的尽头。
冬日的温室宛如白雪汪洋中的绿色孤岛。蓝雪花与各色蔷薇盛开在每个适合它们的角落,位于中央缠满了紫藤萝的白色花亭少了几分华丽却更显柔和与绚烂,是当之无愧的温室之眼。栾映与胡斐熟门熟路的绕过石砖铺成的小径来到紫藤萝的下方,这是他们平日里开茶会的地方。
“把我单独带到你这兔子窝里,是觉得两人更易抵御袭击?”
“这可是最令我骄傲的作品。”栾映得意洋洋的夸耀着,自己先在石凳上坐下了,“陛下身旁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动袭击,和倾心于陛下的我待在一起毫无疑问是最安全的。况且我也在温室的周围设置了探查结界。”
“不过现在……不为我上茶吗?陛下。”
胡斐没说话,只是沉着一张脸瞪着栾映。
“您、您看,要是让其他人看到我们在这里干坐着,不会觉得奇怪吗?”
“我把您带过来已经省了您不少麻烦了,只用勉强做做样子。不像在其他人面前处理事务,您不仅要端茶倒水记录文书和那些奸臣周旋还要……”
胡斐打断了栾映的话,“我早该把他们都杀了,然后让你去负责所有的事。”
“……陛下,我还想多陪陪您呢。”这回轮到栾映苦着一张脸了。
“其他敢这么和我说话的都死了。”看着栾映苦恼的样子胡斐的心情好了不少,竟真的走到旁边的推车前准备起了茶具。栾映的视线随着他修长的身影来来回回,不久后又被他的黑尾巴吸引了。他抑制住一个哈欠,思绪又开始跑远:平时陛下看自己也是这种感觉吗?
“不过守在温室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如果被敌人包围我们该怎样突破?”
“陛下,您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狡兔三窟?”困倦的栾映笑得懒洋洋的,他用食指敲了敲大理石桌面,“这里有密道。虽然建造它的最初目的只是为我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冬眠场所。”
“您没有冬眠过吧?解决叛乱后,请允许臣下邀请您好好睡上一觉。”
“兔子的脑子里果然都是废料。”茶盘被重重放在了桌子上,震的茶具哗啦响着,栾映颇有些心疼的看着。也就在这时,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伸到了他的面前,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来。四目相对,相似的红瞳闪烁着醉人的酒红色光芒。
“也好,最近正好无聊。”
(太烂了写不下去了就这样吧………………)
作者:【十一招】二九
免责声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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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成粉红色的座椅上,孤零零的手机响起铃声。
手术刀的刀刃停下来。戴着塑胶手套的右手将手术刀放到白布上,左手习惯性地从白布底下握住刀刃,顺着血迹擦过一遍。杜啧了一声,剥下手套,迅速地团成一团放在刀边。
手机还在响。她看到来电显示:梅原太一。
她呼出一口气,环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大抵也不会有。夕阳从她头顶上彩虹色的幕布上滤下来,照得她身边其他的旋转茶杯透出小时候搪瓷存钱罐曾经闪耀过的神秘光亮。
粉色的旋转茶杯,和沿着中线剖开的大脑颇为相像。
她接起电话。
“怎么了?梅原。”她嘴边泛起讽刺的笑。“我没死。谁跟你说我死了?两个小孩?呵,是那对小兔崽子。我早知道她们偷偷看着我,一定有什么打算。行了,现在你知道我活着了,我就挂了。你说什么?想知道床底下蜡像的事?
“好吧——终于还是到了我要讲这故事的一天。小兔崽子们也在?那你把免提开开,也让她们听着吧。
“那尊蜡像的确是我,但可不是我定做的——我没有自恋到这个地步。定做它的人是我的未婚夫。是的,我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夫,这事实在当下说出来,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如果有人为你定做了一尊等身的蜡像,你会怎么想,梅原?我知道你会怎么想:你会想,绝不会有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的。这就是我们俩的共同语言:我们都很固执地认为不会有人看见自己。而等到有人真把注意力倾注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你猜会怎么样?”
杜望向远方。夕阳慢悠悠地落下来,卡在两只曾是摩天轮厢体的锈方块之间。
她说:
“你会认为那就是爱。”
“从来没人正眼瞧过我。当我直视他们的时候,我看到的永远是他们微微倾斜的眼白。我的父母、我的姐姐——他们与我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仍然能在面对我时准确地移开视线。只有发传单的人会注视我;但把传单塞到我手里之后,他们就会径直看我身后的人——仿佛我是透明的一样。
“你问为什么,梅原?是啊——为什么呢?我从记事开始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太丑吗?照理来说,以平均意义的审美来估量,比我丑的大有人在;但反而足够丑了,也能吸引视线。那么我的错,必然是在于太平均了:既不丑也不美,无法给人留下任何印象,因此也没有驻足观看的价值。不光是我的脸、我的身体,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如此!只是为了填满人间而存在的,连可悲也称不上的肉块。”
杜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单手把玩着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被刀刃从中间劈开,只露出半片虹膜和眼白,从刀片对面的世界里冷冷地朝外看。
“我也曾经尝试过变得特别:没有什么成效。我试过努力读书,考过班上的前几名;但第一总是考不到的。试过竞选学生会干部,但从来都是落选。我加入过电影鉴赏社团,但也不过是坐在活动室的角落,注视着大屏幕上与我毫无关系的生活罢了;除了与其他人坐得近一些,又和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电视有什么差别呢?
“我一度以为我的人生就注定是这样无可救药的了:不会死,不至于想死,但也不过是活着。直到那个人出现,才非常彻底地改变了局面。
“你该猜到了:那人就是我的未婚夫。
“他是第一个正眼看我的人……如果对别的人说,这多荒谬啊!光是被正眼瞧着,就足以让我感到兴奋和得意了。我知道你是能理解的,梅原。还有小崽子们,你们也是知道的!尽管你们会正眼看彼此——这足够让六年前的我感到嫉妒了;但除了彼此以外,你们谁也没有。”
杜终于放下了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从她视线中消失了;她转而望向她对面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是漆黑的,和她的眼睛一样。
“他不仅是正眼瞧我:他很喜欢我,尤其喜欢我的双手。从第一次约会到交往、订婚,他始终把我的手当成宝贝,每次见面都仔细地端详、抚摸。他带我去做美甲,给我买了无数的戒指、手链,其中还有定制的。
“我喜欢他吗?无疑是喜欢的。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因此我无比感激他,总想着怎么报答他。我认为我被救赎了。我认为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就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折了;我不再是填空用的边角料,而是值得被仔细端详的、一个很特别的人了;尽管当他抓住我的手、饱含深情地细数它的美丽之处——具体到关节和血管的名称,因为我们都是医学生——我根本无法理解他在说什么;在我看来,那就是一双普通的、平均的手。但既然他珍视它们,那它们就有了勉强抓住电车扶手以外的、独特的存在理由。
“于是他变本加厉地爱我。他为我定做了一尊蜡像的时候,我并不感到害怕,只知道高兴;因为在我看来,那一定是出于爱的。
“一切轰然崩塌在某天:那天我从学校回家,看见他跨坐在蜡像身上,用手术刀从它手上切下手指。
“他对我哭诉、忏悔:他绝不会真的切我的手指……但他是多么想这么干呀!他实在无法抑止自己的欲望,于是只能定做一尊蜡像来做我的替代品……假如我的手指切下来又能重新长出来,那该多好呀!他就能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们切下,一次又一次地重新爱我……
“你们听了都会害怕,是不是?可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愤怒,愤怒到了极点。
“因为他对切下来的手指那么珍重:捧在手心、用嘴唇去吻,小心翼翼地揣进胸前口袋;而剩余的身体,他可以穿着鞋去踩。我仍然只是肉块——一双他所迷恋的手的基座而已。
“我如此恨他,以至于非杀死他不可。我已经开始做杀人计划;可我无可救药的命运就连‘杀了他’这样简单的愿望也不许我实现。那件事以后一周,他没回家;过了24小时,我报警;再过24小时,有人打电话告诉我,他遭遇车祸不治身亡,而且尸体已经火化了。没有人想到要和我这个未婚妻商量商量——尽管我地板上还躺着被他割去了全部手指的、我的蜡像。
“——这就是我和床底下蜡像的故事。”
杜很突兀地笑起来。她的笑声和手术刀刃一般尖利。
“梅原。你这是把你的乌鸦军团派过来了吗?”
一群乌鸦落在她周围的栏杆上,很规整地一字排开。
“杜老师,”梅原在她耳边问她,“那您让我处理的那些手指……”
“那些?当然是我未婚夫的手指了。”
“那怎么可能?”梅原问,“明明有远不止十根……”
“你不知道吗?”杜说。
“死掉的手指,是会重新长出来的啊。”
TBC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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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一位伟大的王靠军队与魔法征服了整个大陆。西到罗塔恩尼亚,东到鹿国,北到赫特林安,南到彩云王朝,都是他王国的一部分。
王老了,要选出自己的接班人。
公主是王最聪慧的孩子,从丰收祭时该在第几颗星星升起时摆放羊头,到苏克萨地区黍米治疗病害的方法,她全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人们称呼她为“星空的猫头鹰”。
公主对大主教说:“我排行第一,继承权最高,但走入权力的舞台正中央并非我的本意。我本只想做王国中真正领导人民的存在,但如果我的弟弟继承了王位,我会马上被许配给某个边陲地区的贵族,远远离开王国中心。我会成为一个政治工具,成为一枚棋子。这当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现在我不得不争。主教大人,您不会忘记是我帮助您在教理辩论上击败了对手才登上了现在的位子吧,现在是您回报我的时候了。”
二王子是王最勇敢的孩子,王打下的领土中有三分之一是二王子冲锋陷阵的功劳,他的英勇故事在酒馆里被吟游诗人和冒险者传颂。人们称呼他为“大陆的雄狮”。
二王子对大将军说:“兄弟,我知道我的姐姐能带来繁荣,我的弟弟能带来稳定,但如果失去了和平,哪还有什么繁荣和稳定可言。你我虽然不是亲生兄弟,但这些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远比真正的兄弟还要亲密,而这一切都源于当初我在父王的面前为你据理力争,让父王赦免了你的死罪,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三王子是王最深不可测的孩子,王在外征战四方,全靠三王子在宫廷里维持各个利益方的平衡才能免除后顾之忧,不管是身前灯下还是千里之外,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人们称呼他为“王都的猎隼”。
三王子对丞相说:“父王还在的时候,他对我信任,我对他忠诚。但是我的姐姐和哥哥未必有父王的胸襟和眼光。如果他们继承了王位,必然会对我产生猜忌,而猜忌是权力牢笼里最致命的毒药,那么只有我成为了王,才能免于让自己死于这种毒药。我不用对你多说什么吧,总之,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王威严地坐在王座上,老态溢于言表,只有双目依然炯烁。
“今天只有我们几个人,一个一个说吧。”王的声音低沉。
丞相上前,说:“吾王万岁。公主、二王子、三王子,这三位都是优秀的王国栋梁,今日王国的繁荣昌盛少不了三位大人做出的贡献,今后如果想要王国长治久安,三位同样缺一不可。然而王只能有一个,其他两位只能成为辅佐王的左膀右臂。虽然老臣相信无论传位给谁,都会将王国治理妥当,但若加以试炼,一定能选出真正适合成为王的人。”
王说:“你说说看,需要什么样的试练。”
丞相说:“王应当有洞察人心的才能,如此才能选能任贤,发挥每个臣子最大的价值。老臣提议让所有臣子和贵族投票,得票最多的那位,应该就是最得人心者。”
王身后的三王子轻轻抚摸着左手的扳指,丞相知道这是对他提议的肯定。王若有所思,把目光投向大将军。
大将军上前,说:“吾王万岁。我是个粗人,治国的道理我不懂,我就懂一个事情:一位合格的王,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有人破坏我们的城镇,杀戮我们的人民。如今在王国里仍有不少妄图造反的宵小之辈,我提议给三位大人每人一支部队,一年后以战功来选出谁才有资格当王。”
王身后的二王子碰了碰佩剑的绑带,这是他和大将军之间表示一切顺利的暗号。王不置可否,把目光投向大主教。
大主教上前,说:“吾王万岁。苏神的魔法造就了王国,这是不争的事实,吾王是苏神忠实的仆人,神也认可了吾王,向吾王授予了魔法之力,由此,王国才能拥有如此辽阔的领土与年年丰盈的收成。能否取悦侍奉神,决定了苏神的光辉能否一直普照整个王国,我提议将王位的资格留给苏神最青睐的人。”
王身后的公主闭上眼睛威威颔首,大主教领会到了她的谢意。王不动声色,看向身旁。
王说:“你呢,你又有什么看法?”
所有人目光的交汇处,王身边的弄臣正在对着铜镜整理自己的胡须辫。王突然跟他说话,把他吓了一跳。
“吾吾吾吾王万岁!我我我我我的看法我我的看法是……让三三三三三位大人一一一起当王,然后……对,然后让他们三人成成成成成成亲!”
荒谬!放肆!哪怕是弄臣也绝不能说出如此亵渎常伦的笑话!众人的愤怒和指责如暴风雨般地——并没有袭来。
丞相见三王子没有任何表示,于是慢悠悠地说:“不妥不妥。但……又非完全不妥……”
大将军见二王子陷入沉思,于是慢悠悠地说:“王,弄臣的话可不能当真。不过这个办法好像……”
大主教见公主似乎在想些什么,于是慢悠悠地说:“虽然苏神的神谕确实说过,大地上可以存在一些三者结合的特例……”
王在王座上笑了两声,然后猛地垂下了头,溘然长逝。
次日,王宫发布诏书,王已被苏神召回天上的永乐境,王的三位优秀的子女将会共同治理国家。
弄臣收拾好自己的细软,领取了俸禄,辞别了王都,骑着他的小毛驴向北而行。他一路走走停停,碰到喜欢的城镇就多待一阵子,遇见有趣的伙伴就跟他们同行一段路。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三国王在出门打猎的时候死于非命。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二国王被大主教下毒暗杀,第三国王其实没有死,死的是他的替身。再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很久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其实是死于难产,孩子是她和大将军的。后来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和大将军联合处死了第三国王,因为其实这个第三国王才是替身,号称是第二国王的人在边陲地区召集义勇军……
弄臣终于走到了赫特林安北边的海岸,怒号的海风卷着冰雪打在他的脸庞,如今他的面容经历过风霜雪雨,再也看不出当年弄臣那般滑稽而精致的模样,任谁看见都会说这是一位土生土长的赫特萨克勇士。勇士在风雪中走向海岬的尽头,那里矗立着一个无名十字架。他单膝跪地,将右手虎口放在喉结上,行了一个古老的赫特萨克礼,他对十字架默默说到:“厄拉神在上。父亲,母亲,你们的仇人已经死了,现在他的王国也摇摇欲坠。当年你们托梦给我,我虽不相信一句荒谬的戏言就能播下毁灭的种子,但我还是照做了,结果居然也成功了,这是为什么?”
一只渡鸦飞来,落在了十字架的顶端。在赫特林安传说里,厄拉神是通过把渡鸦汇聚在一起而现身的,每只渡鸦都是厄拉神的分身之一。
渡鸦说话了:“素吐克之子,当年你所说的并非戏言,乃是咒语。苏有魔法,我也有,而且我的魔法更加古老,更为玄妙。你的父亲当年救过我的分身,这个魔法是我对他的回报。”
勇士问到:“尊贵的厄拉神,我没有任何冒犯之意,但如果您真的想要回报我的父亲,为何不在我父亲即将遇害时拯救他的性命,为何不在开战当初击退来袭的军队,为何不帮助我们的战士踏平敌人的国土?”
渡鸦大怒,说:“若我如此做,你又如何回报我?你听好,我的魔法需要特殊的条件才能生效,那就是目标必须具备一种素质——‘贪得无厌’!”
说完,渡鸦气地嘎嘎叫着飞上了天空,盘旋了两圈飞走了。鸟粪从天上落下,砸在勇士面前的雪地上,砸出一个形状扭曲的坑。
作者: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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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从小就被教导,如果想得到些什么,就需要付出代价。这大概是没有太多明确的语言指导的,但身体会记得。偷吃了桌上的糖果,就会被踹一脚;偷看了弟弟的画报,就会被推得后背撞到墙上;偷玩了母亲的蛤蜊油,就会被掐大腿内侧。这先甜后苦的顺序从未被颠倒过,她做事或者不做都可能挨打,但挨了打,却不见有好处。大人们对此也有说法,他们说“你只是做了你该做的”,便不配得到什么好处,但做错了,就必须要被惩罚,即使没有人告诉她应该如何做才是对的,大概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吧。
李丽就这么长大了,读完了小学,读完了初中,甚至读完了高中。她成绩并不好,听了同学的话,想去读大专,但父亲给了她一个耳光,让她跟同村的王三瘸结婚。
李丽和王三瘸办了酒席,李家第二年盖起了二层自建房,房间一下子多了好多,一间放着弟弟小时候玩过的弹簧青蛙,一间放母亲陪嫁时带的花被面,还有一间父亲坚持不肯扔掉的木工活用具。李家人放啊放,总是放不满,于是只能空了几间。但没有一间房是留给李丽的,连她之前落在家里的两包卫生巾都被扔掉了。
同一年年底,李丽有了女儿。王家人看起来脸色不大好,但毕竟是头胎,人家也没多说,只说养好了下一个应该就能带把。月子里的鸡蛋很香,但李丽有些糊涂,这究竟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李丽看着女儿长大,却没再等来女儿的弟弟,甚至没有妹妹。王三瘸在床上只是应付几下就翻身去睡,李丽偷偷问了婆婆,却被骂了一通,说她伺候不好自己的男人,好不要脸。于是李丽学着化妆,买了大码的蕾丝内衣,学着网上那些短视频里的女人凹出各种造型,这下王三瘸连看都不看她了。过了一周,王三瘸说要去城里打工,从此便只有过年时才会回家。
好在王三瘸还是给钱的,李丽便只拿着钱去买菜来烧饭,剩的钱买些小鸡仔。她喜欢小鸡仔,嫩黄嫩黄的,吃饱了就随便叫两声,声音细细的。母鸡能下蛋,公鸡能吃肉,养鸡总是不赔本的买卖。于是又到年底,王三瘸回家,李丽也用养鸡赚的钱买了两部新手机,夫妻俩一人一台。
李丽挨了王三瘸一个耳光,她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好久才能爬起来。客厅里只剩下小声抽泣的女儿,冬日斜着晒进窗子的阳光照亮了两个女人脸颊边上细碎的绒毛。李丽依着茶几坐起来,看女儿小心翼翼地靠近,伸手来擦她的眼泪。她想起之前母亲被父亲打倒在地时,自己也这样小心翼翼地做过同样的事,但母亲揪着她的手腕,掐她的胳膊内侧。李丽叹了口气,揪着女儿的手腕,把女儿揽到自己怀里,用女儿的头发擦了擦脸。
李丽想,我有弟弟,我的女儿又没有弟弟,她在哭,已经很难受了,就不要让她再难受了吧。
正月过了,王三瘸走了,带着李丽买的新手机。婆婆私下里警告李丽不要再跳脱,显得自己会赚钱一样,下次再买东西给丈夫,要说是用自己省下的钱,说是娘家补贴的更合适。李丽点点头,她开始鼓捣新手机,新的东西真好,不仅能接电话打电话,还看视频,打视频电话。娘家自然没人会陪她聊天,李丽就用新手机录视频发在网上,方便自己在晚上翻出来再看有阳光照着的景色。她录花花草草,录自己养的小鸡,录女儿在升起的太阳下追着蜻蜓跑。一开始这些东西没人看,但过了几个月,李丽收到了视频平台打来的钱,说是她被平台的鼓励计划选中,有了分红。李丽拿着钱买了更多的小鸡仔,给女儿买了小零食。母女俩在后院鸡笼边偷偷地吃,然后一起轻轻地笑。
李丽更不明白了,她这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拍视频本来就是干活时顺便的,就像女儿捉蚂蚱喂鸡一样,怎么还能赚到钱呢?好在她现在说话也有人听,视频的评论区里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有建议她离婚去开养鸡场的,有建议她去争一份嫁妆的,有建议她既然老公不在家还按月给钱就安守现状的,还有男人发来照片问能不能发展恋情。李丽看了一眼那个人的长相,真丑,她想,王三瘸已经很丑了,婚外恋再谈个丑的就更不划算了,她把这个人拉黑,这大概就是她的拍视频赚钱后要付出的代价。
又过年了,王三瘸回家了,夫妻俩在床上还是没能亲热多久,但李丽不太在乎了。她只是想着让年快点过去,然后恢复到丈夫不在家时的生活,在那样的日子里她和女儿都会有隐秘的快乐。女儿没有弟弟也很好,等女儿长大了,也只生一个女儿,她去给女儿带孩子,一家女人都在阳光下面一边笑一边唱歌。
年过完了,王三瘸却没法出门,村口拦上了栅栏,出门时也要盖住口鼻。
家里不多的存款渐渐干涸,王三瘸的开销却越来越大,他要喝酒,一开始是晚饭时喝一罐啤酒,后来中午也要喝,最后一天三餐都要喝,酒也从啤酒变成了白酒。李丽不想拍他,但她现在无法出门,也只能拍一拍丈夫的醉相。那几期视频的播放量不高,大概丈夫作为视频封面实在不够吸引人,评论区有人骂男人好吃懒做,有人哀叹现在日子不好过,有人持续建议李丽不如离婚算了。
李丽又挨打了,王三瘸刷到了她发的视频,看到了评论区。做丈夫的脸都被女人丢尽了,这值得一顿好打。李丽哭着说,拍视频也有钱可赚,如今王三瘸不能出去打工,也总不让出门卖鸡蛋鸡肉,再断了这条来钱的路,以后家里吃饭都成问题。王三瘸把酒瓶砸在李丽的头上,骂她,就你会赚钱是不是?
王三瘸睡着了,女儿走到李丽边上,给母亲挑出头发里的玻璃渣,把手机递给李丽,告诉她,都录下来了。
这期视频发布不久,就被平台转为了“自己可见”,私信提醒李丽,这样的视频违反公序良俗。李丽又不明白了,既然这样的行为发生时,没人说它违反公序良俗,为什么把它录下来发出去,就违反了?她为了补上一期凑数,录了一个杀鸡的过程,那鸡扑腾得厉害,但被她牢牢按住,割了脖子放了血——血要打码的,这个亏李丽吃过了。评论区都说她干活利索,李丽终于高兴了几分。
又过了几周,王三瘸打李丽的次数越来越多。李丽若不是时时能看到女儿,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又回到了小时候,无论如何都要挨打。她也很奇怪,这本该是她适应的,但此刻她却不高兴了,只想着也把巴掌糊到那男人的脸上去,让他也尝尝痛的滋味。
于是在王三瘸又把李丽推倒在地时,李丽爬起来,摸起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捅进了王三瘸的身体里。那手感居然跟杀鸡时也没多大差别,原来人和鸡都是肉做的。
派出所来了人,抬走了王三瘸,带走了李丽。女儿在哭,紧紧地攥着李丽的手机。
法律援助律师找到李丽,提出可以为她做无罪辩护,现在的情况好多了,她这种举动可以当做防卫过当处理。李丽不太懂,但她接受所有的结果,反正无论她做或者不做事,做得对或者错,都要付出代价,那照单全收就好。于是最终李丽被判了过失杀人,两年刑期,缓期执行。
李丽剪了短发,假装自己进了监狱,可脑袋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舒服得她几乎要飘起来。她带着女儿搬了出去,住在同村一个寡居老太太家的仓库里。她们还在养鸡,还在拍视频,虽然偶尔会碰到王家和娘家人,但他们似乎都看不见李丽和她女儿。李丽也不知道她这样生活算不算她有悔改之意,因为除了换了一个住处,似乎也没改变什么。这样的结果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她感觉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她可以和女儿一起笑,寡居老太有时也会加入进来,三个人一起,笑得窗框上的灰都被震落了。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我不再喝珍奶是因為就算不喝珍奶也可以活下去,我是很好滿足的人。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不知道算什麼類型的東西,那就說隨筆好了。
我拿便宜的烈性酒狠狠地灌自己早就不是第一天了,每次手頭稍微寬裕一些,我就會很大手大腳好像刷別人卡一樣,抱著很多泡沫箱回住的地方去。因為奶茶也是賣二十三十多一點錢,幾口就喝完了,所以我選擇用二三十塊錢買二十三十盎司、一分錢一分貨的大瓶酒回來。當我站在超商門口,看著跟我差不多大的男男女女貪婪地吸杯子裡的珍奶的時候,我總是控制不住地去想,煮得剛剛好的黑糖珍珠QQ彈彈,嚼起來會很讓人開心——據說人肌肉裡的筋膜還有腸黏膜,整一顆的眼球,也是會一樣柔軟有彈性,上口會有些黏膩。那以後,我喝醉了就會晃晃悠悠地到超商門口茶飲店不遠的地方去站著抽紅塔山的香煙,或者不抽。有時候我也會去買一杯,來止住酒後的嘔吐衝動。結果某一天我就意外在喝珍奶的時候想明白了一件事情,當我把沒喝完的半杯珍奶掉在地上摔漏出去一片珍奶小河的時刻,我突然就想到:我這輩子都不要對著翻掉的珍奶大哭。
那以後我就不再喝珍奶了,因為我絕對不要再對著地上的珍奶罵罵咧咧了。我不再喝珍奶是因為就算不喝珍奶也可以活下去,我是很好滿足的人。我如此確信著,已經打翻過一次珍奶,接下來就會再有無數杯珍奶會在未來被打翻。想改變這一切就只要不再喝珍奶就好了。
每個晚上我隔著閉上了的眼皮輕輕揉疲勞的、突出的眼睛的時候,總是覺得心裡很累。現在外面賣的珍奶用不用優惠券都那麼貴,我的肋間神經——或者可能其實是是我的肝臟,喝不喝酒都會那麼痛,任憑廣告牌上面的珍奶和鮮乳茶被描繪得如何動人,優惠酬賓力度多麼大,我都不樂意再喝一口。而在茶飲店排隊等待取走飲品的人群發出說笑聲之時,我就快快離開,講實話,我怕得不行。
Vol.237「美梦成真」《别让等待》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日过正午,惠中搬来一条小凳子,坐到大院前的台阶上。
在她面前,一大片开阔的场地被矮墙圈起来,当做操场使用。那些代表距离、高度和跑道的白线已经被时间侵蚀。如今在那略显斑驳的水泥地上落满了桂花香,这些散落的花瓣来自更远的一片树林,整片树林都是桂花树组成的,在这个季节,它们快速地绽放花朵,施放花香,然后用那些细小的花瓣笼罩整片院落。
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坐在庭院里,一边织毛衣,一边晒太阳,享受一整年难得的时光。算来已有二十一年了。
这时候的太阳最是舒适,照在身上暖融融的。或许是午饭吃得急了,惠中感到肚子有些闹腾,她很是不雅地伸长脖子打了个嗝,然后放了个屁。这很不雅,很难堪,但她早已过了为此脸羞的年纪,过了为此厌恶的年纪,甚至过了为此苦恼的年纪,年纪一大这身子就不听话,就不像是自己的身体了。她只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织她的毛衣。
这座庭院,乃至整座设施中寄存着的那股寂静,就像一段长长的旋律,从很久远之前开始不断循环往复,这是一段很久远的旋律,虽然还比不上惠中的年龄,但也足够将老妇人的呼吸声、织毛衣时织针碰撞的声音一并,化入一片宁静之中。
不过旋律也有起承转折,在每一段循环之中,都会有热烈的高潮段落。今天就是那一天,能够看到这座大院从渺无人迹到热闹非凡,有许多人从四面八方回到这座院子,就像回家一样。前前后后有四五十人,年龄大多是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的青壮年。
这座院子就像充了气的气球一样,快速膨胀热烈起来。每个人进来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老人家问好
“老妈子,我回来了。”
“杨妈妈,我们来看您了。”
“杨妈,最近身体可好?”
……
平时照顾老妇人的几名仆人只在这几天不必上班,一切事务都由回家的孩子包揽。每个人在问候过老人后便在各个房子间忙活起来,每个人的房间都留作原样,虽然因空置而沾染灰尘,但向来收拾妥当,只要稍作打扫便可入住。更多的人则在准备晚餐布置,长大后众人奔向四方,也把各地的饮食带了回来,谁来做个什么样的菜,为了这样难得的长脸机会争论不休。
也有想偷闲的人,就坐到老人身边,一边陪老人聊天,一边装模作样地在那里干活。
惠中早已停下手中的针线活,眼睛来回巡视。十几年前孩子们就不许她自己干活,那之后她就养成了新的习惯,观察每一个孩子如今的模样,把自己记忆里那些还年幼的面孔拿出来一一对照,其中的回味与自豪只有她自己知道。
一顿热腾的晚餐过后,众人照顾老人身体,虽然接下来要开同窗会,却也不愿意打扰老人,老人家从前还有精力和每个人谈论几句近况,近年来已是支撑不住,因此计划结伴到镇上去。几个细心的的孩子留下来伺候老人到床上,待老人浅浅睡去,才起身离开。
……
上了年纪的人睡得早,睡得浅,起得早,等到惠中醒来时,月正当空,她探寻得向窗户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人大概三十几岁,悄无声息的摸进屋子,此时捧着本泛黄的笔记,对着月光细声念道:
……和纳托的战争结束以后,长景几人都留在军队里,我独自还乡,可村子早就烧没了,邻近的城镇也都毁了。后来政府宣布重建计划,我决定拿出退伍的钱,开一家孤儿院。那时候,多得是没人看管照顾的孩童……
惠中轻声说道;“我做了个梦……”
窗户前的那人听到声响,立马转身凑到床边,跪下半身去瞧。
惠中接着说:“……我做了个梦,梦到孩子们回来看我了。他们都变了样子,但都很出色。我让孩子们排好队,像以前一样报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数到十九的时候数不下去了,因为十九号他又没回来。然后我睁开眼,就看到了我的十九号。文贞啊文贞,偏偏你和别人不一样,一定要大晚上来看我,还偷看我的日记。”
文贞小声叫屈起来:“哪里是‘又没回来’,去年,前年,我可都是来看你了。”
“那更之前呢,大家都是每年回来看我,就你还要我费心去请。”
文贞脸上露出苦笑,“要是被人看到,少不得要起冲突,喜庆的日子里,还是不要自寻晦气。”
似乎看出了老人家脸上的不以为然,文贞连忙续道,“小时候我都无法理解,除了您,周围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对我充满敌视;勋哥几个虽然相互不对付,针对我的时候行动又统一起来,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一致对外。你说那时候刚打完仗,您干嘛收留我这个纳托孩子。”
“难道放着不管,看你饿死吗。”老妇人没好气的念叨着,然后开始怀念从前,“我小时候,家里很穷。越是穷的农家,越是忙碌操劳,每年只有那么几天时间,只有在那几天,父亲再忙也愿意带我们出去,一家人就坐在一颗大大的桂花树下,那是村子里最大的一棵树。我们坐在树荫下,外公就给我们讲故事,然后我们装满满两篮子的桂花带回家。后来纳托的战争打过来,桂花树被砍倒,连同村子一起烧了个精光。”“难道我不恨吗?可烧我家乡的是穷凶极恶的兵匪,不是我在路边捡的孩子。这家幼儿园每接纳一个孩子,我就在外面空地上种一颗桂花树,每个孩子都有,你也有。”
“我知道,我知道。”
“我也没多少年好活了,就希望你能每年回来看看我,报个平安。”
“不要说什么死的活的,不吉利……”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该知道许多顾忌都是细枝末节。我只盼你年年都来,若是能和别人一样从正门进来,就更棒了。”
“我知道了,不要还像哄小孩一样……”
老妇人脸上露出欣慰满意的笑容,文贞不禁想到:过去有一个梦,它曾经破碎,又得以重铸,而今在这里实现。他说道:“下次您在梦里点名的时候可千万记得,十九号喊的是‘到’。”
END
写于2024.12.31
(写出来和之前构想的完全不同,本来是想整点深仇大恨的,可写着写着却觉得别扭,难顶难顶。)
余曾逢一友自京來,此人知余自幼喜戲,嘗言道:
前朝時京郊有一禾園,乃京中一極富貴之人所造,最盛時據說有近萬畝之地。園中山巒迭起,湖波流蕩,四時郁翠蔥榮,繁花不凋,其間廊橋亭室,舞榭歌台星羅交錯,更有勤僕賢婢,名優美伶侍奉在旁,正所謂世間美色盡收此間。又有一萬花樓最可稱一方勝景,雕樑畫棟,飛甍彩壁,盡以諸奇花異草作飾。晝唱書內事,夜吟曲中情,耳不聞俗間聲,身不染凡世塵。時之優伶莫不以萬花郢雪為榮。所謂上拜佛爺,下敬禾老,皆京師梨園之大事也。
余聞之心生嚮往,奈何適逢世末風雲激變,帝業傾翻,如今天下終歸一統,局勢稍安,余嘗往舊都探訪,卻不過餘些殘垣斷壁,枯草頑石尚在。四面荒蕪,天地如孤,惟見一老道人偶來灑掃,方存了些人氣罷了。
祗可歎:
化外八千舍,人間享樂天,
謝拙鐘鼓磬,絕世苟安閒。
卻恨風雲慘,魂銷淚黯然,
漂蘋無定處,浮華豈得全?
憶昔年繁華盛景,皆雲散煙消,物破人亡,回想余淪喪之故土,不禁悲從中來,涕淚心傷。偶知城外尚有知禾園舊事者,遂冒昧拜訪,又客居舊都數載,收得早年書刊報紙物什若干,終得描其輪廓。今將諸聞收敘整理,成就《燕京萬花樓遺事》一書,以存後人。
某國未知年 四海孤帆老人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这个世界的规则只有一条——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有下一句。
我蜷缩在衣柜里,看着父亲用扳手殴打母亲,任由迸溅而出的血透过门缝溅到脸上,再等它冷却变色。
我知道这是懦弱的表现,但我更明白,如果我不懦弱,那等待我的只有死路一条。
只可惜这样的沉默并没有带给我梦想中平和的生活,反而让两个弟弟有样学样的也拿起了扳手。
“不要打她。”全身都被布料遮盖住的母亲跪在我面前,挡住那接踵而来的拳打脚踢,“她可以挣钱,不要打。”
我不会读心术,听不到母亲面纱下无声的话语,但我并不恨她——即便我身处泥沼,被无数恶心的家伙摁在地上索取,我也从不曾恨她。
因为我得活下去。
“你很有意思。”
黄皮肤的外国青年是我精挑细选的目标,他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收入和固定资产,是会被当地人定义为“不能惹”的类型。
“明明是个商品。”他饶有兴趣的盯着我,眼神清明,我知道他不是真的想来消费的嫖客。
他只是被人拉来捧场的。
“我想与您做个交易。”
“我为什么要跟你做生意?”青年推了推面上的眼镜,语气冷淡许多。
“这里只有您和您的兄弟两名华裔,我想您需要我。”这其实算趁人之危。
青年并不是独身一人来国外闯荡的,他有兄弟一起,还是接手家业。不过这儿的头头才不在乎人情关系,青年家里人的面子不好使,他那兄弟最近被警察以盗窃罪抓走,正等着青年拿大笔赎金来接人。
这是风俗店里近期最热门的话题。
青年兴许是来了兴趣,问我怎么说。
“我可以给您省钱。我的恩客里有警察局……”
“仅仅是省钱吗?美女,这筹码不够。”
“……”好吧我承认,这些黄皮肤的外国人是有些疯狂在身上的。“您想要多大的筹码?”
“一换一吧。”青年没有喝酒,他自己从口袋里拿出一罐果汁递给我,“我会去交赎金带走我兄弟,因为这不会给我的国家添麻烦,但我看不惯那些烂橘子。”
我知道这个抹脖子的手势是什么意思。
“都是我来做吗?”
“我们会帮你。”青年替我打开拉环,示意我尝一口,“作为报酬,我们可以帮你改头换面。我觉得你不是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衣不蔽体,苟延残喘。
“合作愉快。”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仰头灌了一口果汁。
别说,真挺好喝的,就是这方块字我不认识。应该是外国特产吧。
没有合同的合作就这样达成了,第二天青年赎回兄弟,然后将目标照片展示给我。
“高官的儿子,我兄弟的赎金基本都进了他爹口袋。”青年斜靠在床头,提了一下眼镜,“我的国家有句古话叫‘父债子偿’,他爹吃我的拿我的,作为儿子付一下利息也是应当的。”
我没敢吱声,只是一味点头。
再后来,青年点我出台去富人区的商场,偶遇了那名纨绔子弟。
一次次的相遇,一次次的引诱,鱼上钩了。
纨绔子弟点我出台的那天,我们都知道时机到了。
“我会在酒店等你。”青年换上纨绔子弟开房常去酒店的保洁衣服,脸上抹了深色粉底,带上假发完全就是本地青年模样。
这就是所谓的亚洲邪术吧。
“杀掉他之后,我会假扮成他开车离开。”他指着旁边跷二郎腿的兄弟说,“他会在另一边等你。”
我点头如捣蒜。
“我记得你会修车?”
“会。”其实我修车技术比我父亲和弟弟们好多了。
“等我到了以后,搞一下。咱得把车毁了。”
我懂他的意思,这种豪车不好直接处理,无论是沉湖还是火烧都会留下痕迹。立足现实,送废铁厂尽快销毁才是正路。
青年点头,继续说,“我跟老乡对过,那边有埋人的地方,不过这个你不用管了,我们来处理,你把后面的戏演好就行。”
当晚,我在青年的辅助下杀了人。
说实话,还没有幼年期父亲殴打母亲的画面惊悚。
随后我换上青年带来的保洁衣服,把纨绔子弟的尸体装进保洁车带走,青年的兄弟在后门没有监控的地方停车等待。
他把我送回风俗店后离开,第二天我按照原定计划前往汇合点把纨绔子弟豪车的刹车卸了,眼看着青年加速跳车,再把撞坏的车大卸八块分批送去不同的废铁厂。
他把拿回来的钱递给我,让我去收拾一下。
“新生活新形象,你这样子可不像个小子。”他比划了一下我的头发。
好吧,我也挺讨厌这头发的。青年那种短短的就很好看。
我拿着钱去了外地,买身衣服,换个发型,再搞个增高鞋,努力让自己变成另一个人。或许这是我头一次觉得,这个国家黑户合法存在挺好的。
听青年说,他们国家如果没有身份证明,连电话都用不了,更别说出门去另一个城市了。
哦天呢,那太可怕了。
直到一个月后,我再一次收到青年的短信,他问我,想不想要礼物。
我说想要,但是不能要钱。
于是青年让我回去,见家人最后一面——也只是见到了母亲和最小的弟弟。
好消息,他们并没有认出我。
“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一家破烂修车店。
“喜欢,非常感谢。”
但我有钱,能够全部翻新一遍。
“喜欢就好,这是封口费。”青年笑着,再次推了推眼镜,“你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
我狠狠点头。
笑死,我不过是个柔弱的女孩子,为了活下去将自己卖身魔鬼罢了。
至于已经死去的祭品,谁在乎呢。
作者:不死乡
mode:求知,笑语
维达尔梦见过一场雨。
他依稀记得,拥抱是温暖的。温暖到血液淌进自己的衣领,搭着对方手臂的肩膀因为中弹而痛到麻木。最后从一片漆黑的大路走到诊所那段记忆,自己也几乎完全忘记了。
在黑暗中,他恍惚间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格外漫长的梦。梦里有他的整个童年时期,教堂后面青葱的草地上开出的小花,悠扬的钟声回荡在晴朗的蓝天下,明亮教室内温习的读书声,冬日午后被窝里面的温暖,父母呼唤过的他的姓名,记忆里平安夜那天的晚餐……这一切的一切都溶解在那个梦里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下着雨。雨滴声点点滴落在窗台上,风中窗户间隙中吹进来,吹动隔开床铺间的白帘,带来丝丝清爽的寒气。他看得见月光从外面照进来,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坐在窗户旁边,而不是床上,对方似乎是还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清醒。于是维达尔选择了装睡,就像是小时候为了躲在被窝里面再看一章节的书,而偷偷对父母做过的那样。尽管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他还是像那个时候那样放缓了呼吸,拉长了频率。在黑暗里睁着眼,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对方似乎是想打开窗户抽烟,可窗户缝隙里面透出来的冷风足够让人清楚地感受到外面的温度。那肯定很冷,维达尔想。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为了抽烟选择冻死自己,如果是对一个陌生人,那维达尔还会有心情感慨一句:哇哦,那也太黑手党了。可是他不觉得对方应该这么对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做了,他毕竟在装睡,也只能在心里吐槽一句:喂,这也太不黑手党了。
好在是对方那么做,最后也只是压着门把手推开房门出去了,关上门的声音在安静的室内清晰可闻,外面雨势渐挺停,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想什么,但是鉴于明天不用带伤上班的情况,他决定借着不多的落雨声再先睡一会。
或许这么多年的经历就像是做梦一样。每天活在上班下班和加班里的维达尔自己都觉得,自己上班上得就像是做梦一样。以至于在抽烟喝酒应该是平常的黑手党里面,维达尔眼一闭选择了烟酒不沾,起码在上班期间他是不会喝酒的,他如是说。他可不想在熬夜少食的情况下哪天因为烟酒这种东西猝死在了路边,那也太难看了。
[我感觉到我还在呼吸。]
维达尔在笔记本上写着,他坐在室外的长椅上。细雨飘落,打湿了他的头发,他也没管,只是匆匆写在笔记本上后,目光就看向港口,稀疏的路灯光线下,照不出道路上的几个人影。
他哧哧地笑,莫名得态度就像是一个黑手党那样,在墨拉亚这里似乎所有人都沾染上了那么一些喜怒无常,就连维达尔也自觉没能逃过。他写,[我觉得我还能看见明天的太阳,如果还能看见明天的夕阳的话,肯定会感觉很好。如果我在今天晚上死去,那么我就会在今天晚上死去,然后或许就会有人来顶替我的位置,这个世界也依旧在正常运转,不会有任何卡壳,多么完美的世界。]
他拎着酒瓶,在河岸边走,没喝上一口酒,也不想学行为艺术,把酒倒进臭水沟。于是他就这样拎着酒瓶,带着湿漉漉的一身雨水走回了夜总会,把瓶子随便往哪个桌上一放,等待不知道是谁把它捡走。
维达尔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一个温暖的家庭,很多在意他的家人,温热的三餐和一个安稳的家。这就是他想要的全部东西。以至于诺伯特在对他伸出手的时候,他没有拒绝那个男人。尽管对方看起来似乎跟温暖沾不上边,但是维达尔还是觉得,或许有这样一个人在的话,自己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庭重组要更快呢。起码自己应该很快能得到非常多的兄弟,吃饭的时候不需要是一个人什么的。
于是他如愿以偿了。
但是这一切都应该结束了。维达尔自知自己的话多到难以言喻,可面对这件事情,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应该大吵大闹地质问对方然后说自己干不下去了?还是应该留下一封信之后干脆利落地消失在某个夜晚?这简直就是两种极端,前者维达尔甚至会怀疑诺伯特会想毙了自己,当然后者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种怀疑的根本原因是维达尔再清楚不过:他在怀疑,怀疑诺伯特在怀疑自己。多伤人的词。他觉得他们之间的信任已经出现了裂缝,对方或许早就不想好好听他说话了,那么距离他们无法成为一家人这件事情也就不远了。
毕竟自己不会跟兰斯离开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之间并没有信任,就像是兰斯没吃一口他的蛋糕那样,他也没喝一口兰斯的茶。那个时候维达尔便明白,自己不会和兰斯成为家人,就算是对方其实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没有信任的情况下,什么关系也该到头了。
他本来也不想去思考那么多的。太多悲观的想法不断地出现,以至于在这件事情上,维达尔也觉得自己坐不住了。他非常想从这里逃走,无论是逃去哪里。
好在是跟卡尔还有伊利斯还有拉万他们出去的时候,自己出了点小岔子。啪叽一下摔倒了,差点自己都觉得自己要爬不起来了的程度。
像尸体一样。太方便了。他觉得如果自己能一直像尸体一样的话,或许所有人都能在他面前畅所欲言了,那他也不需要再去辛苦地套话,也不需要装作任何样子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能被塞进兰斯的办公桌又或者是沙发下面,能听到更多事情的话,或许也可以。
然后被人像抬尸体抬回了诺伯特家里。那个时候他突然希望自己成为真正的尸体或者是继续头疼下去,比起来面对,他更希望能逃避,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见到诺伯特了。
尤其是对方看起来又疲惫又愧疚的时候,他也跟着有些心软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要完蛋了。或许自己不应该在这种事情还想着自己,或许对方本来就像是从前那样把难啃的工作又放心交给了自己呢……?但是维达尔一句话也不敢多问,他宁可把自己所见所闻的每一个细节告诉对方,直到对方让自己闭嘴为止。
他或许并不擅长撒谎。起码他即使是面对兰斯那家伙,也几乎没怎么骗过兰斯什么。不过这次,他打算撒个小小的谎言,他不想吃枪子,那样太痛了,他也不想逃走的时候显得就像是落水狗一样,于是在想到了比较折中的办法,比如说请假什么的。说实话,他不觉得对方一天的假期都不会给自己放,那也实在是太刻薄了。
但是给自己放假两年什么的……维达尔也不知道该想什么,也许他这次滚蛋正好让诺伯特如愿以偿,免去了自己这个心腹大患;也许是对方真的想让自己好好休息一下。也许呢……维达尔哪里知道什么。
他还有很多非常糟糕的问题想问对方。但是维达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那太伤感情了。而一句话都能卡在嗓子里面说不出来的样子也根本不像他,根本不像他对诺伯特。明明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好瞒着对方的,但是到了这种时候把什么都瞒下来了。
诺伯特说,[记得回来]
那他还能怎么说呢。
他选择什么也不说,他仿佛听见雨又落了下来,只是不知道这次会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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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翚走进房间的时候,Jade已经等在那里了。房间当然是郑翚开的,她只是随便订了一家,没细看环境陈设,此时此刻,她看到这就是个普通的房间,除了墙壁是蓝色的,窗帘是深酒红,这两种颜色一衬,把这屋子里一切,特别是那妓女,都衬得廉价伧俗。
Jade坐在床前一张靠背椅子上,头靠着膝盖,看她。两个女人彼此细看。Jade长了张吉娃娃似的小短脸,嘴唇微凸,涂得鲜红,露出两颗兔牙。金发是染的,瞳孔的蓝灰色倒货真价实。她身形圆钝娇小,胸分量惊人,看不出是真是假。真丝蕾丝白睡裙堆在大腿根,被粉红色的脚踵踩住。郑翚,是纯黄种人,当然;头发黑亮且直,垂到屁股,黑西装黑色长裤,裤脚露出高跟鞋极其尖细的尖头。在亚洲人里她算掉进人堆找不见的脸,只有异国的人才觉得那眼窝、鼻梁的柔和有几分美感。
“对不起,”Jade跳下椅子,走过来握住郑翚的手,接过皮包放在桌上,整套动作颇似一只松鼠。“所有顾客我都接待,但之前服务过的女客不多,但你放心,她们给我的评价比男客还高。我们是……”
她轻轻挠挠郑翚的手心。她的声音低沉,吐字模糊,想来是要故意营造出多情缠绵的听感,但郑翚听着就稍稍吃力。郑翚摇摇头,说:“不用着急。你来之前洗过澡了吧?”
“当然了。”
“那先到床上去,把衣服脱掉,让我接触一下你。”
酒店的床低矮,坐在床边扭手扭脚,最后,郑翚靠在床头,女孩坐在她张开的腿间,头抵在她的肩上。她慢慢地试探着,先是捏了捏Jade的上臂,然后是小臂,手掌。过程中,Jade不断发出小小的气声,好像郑翚真对她做了些什么。手腕圆白丰腴,捏起来手感尤其好,上面还盛开了一枝彩线勾勒的马蹄莲,只是线条洇散,大概是瘦的时候纹的,胖了后就被撑开了。
郑翚揉捏女孩的脖子。用手掌包裹住,轻轻挤压,手指下血管搏动。她没有碰胸口又或者什么地方,她从来没触碰过一个女孩。这是头一回。她依然不能够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
“亲爱的,”她贴在Jade的耳边,朝妓女的耳孔里吹气,连带小耳坠子都摇晃起来,“你以前有和亚洲人在一起过吗?”
Jade点点头,在郑翚怀里小小腾挪了一下,是出于怕痒的闪躲。“有过几个。亚裔,或者是像你一样的。”
“他们怎样?”
“不错,他们都不错。”女孩翻过身,凑上来要亲吻郑翚的嘴唇,郑翚马上推开她。“……先把口红擦掉吧。”
屋子里的气氛一时间沉寂了,直到Jade擦掉口红,重新回到床上,她俩接吻的时候,气氛才又流动起来。Jade吻的方式,是很外国式的,唇舌都利用很多,几乎让郑翚厌倦了,似乎女孩和男孩没什么区别。接下来到了脱衣服的阶段,感觉还是一样的,她支起两条腿,让女孩用熟练得无趣的舌头竭力取悦她。除了大腿夹住的,是长长的金发,而不是短得刺人的发茬,有些还有胡子。脏辫也并好不到哪里去,黑皮肤的情人们牙齿很容易磕到她,虽然过度刺激并非那么不愉快。昨天中午,她让一个韩裔把她推到桌子上。郑翚一般不会选择亚洲人,但她喜欢那个人的放肆。Jade的身上没有放肆。或许,事情应该反过来,由郑翚来取悦Jade。可是她并不想。
床头柜上,电话突然响起来。是明杰。郑翚让Jade先停一下,帮自己拿来耳机。如果直接接听,或许会让Jade听到他的声音。
“对不起。”他开宗明义道,“我不知道我妈给你打的那个电话……”
他用中文说,她也用中文回答道:“你知道又能怎样呢?难道要她给我道歉吗?”
他噎住了,不说话。如果面对面,他一定又要怔怔地望她后面的墙,仿佛是在课堂上被老师问住了的学生。其实全然不是那回事。他从小到大,到现在,在课堂上从来都是对答如流。好像她问的问题比量子力学还高深。他在他妈面前是不是这样?他把她俩区隔开,谨慎小心,俨然奥利奥饼干中的奶油夹心。她最讨厌奥利奥,甜得腻味,苦得平凡。
Jade的牙齿也磕到了她。是故意的。她紧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喘息声。Jade一直往里吃进去,像虫子钻进无花果里,她隐隐颤抖,竭力听他还说些什么。
“我们等当面说吧。”仿佛那会有些改变。“画展怎么样?”
“不错。”郑翚平平地说。画展是人体展,在她双腿之间盘踞。“你要不要我给你拍几张照片?”
“不,不用了。你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胡话。他不知道他看过这个展,比她还熟稔,要不是他,她也看不上。“这个周末,你来我这里吧,好吗?甜心。”
郑翚的下腹有什么东西沉重地坠着。子宫充血,又或者什么。紧绷着,高扬着,在最高点倏然绽放开,她的意识有片刻陷入了混沌。她对那边喃喃:“嗯,好的。晚安。”晚安。也许你在那里看另一场画展,甜心。
她随手把耳机扔到床头柜上。Jade柔若无骨地贴上来,被郑翚推开。她不愿意品尝自己的味道。片刻之后女孩从卫生间漱完口出来,和她分享了一个生冷的自来水味吻。吻着吻着,她翻身,把女孩压在床上,鉴定了一下胸的真假。接着,出乎郑翚的意料,她察觉到Jade湿哒哒的,像一摊高温下的史莱姆。婊子真情,客人假意,这太不好意思。所以,郑翚也着力奉承了Jade一番,身临其境地听着那些小声音,戛然而止的,连绵不绝的,软绵绵的,高亢的,好像Jade是把任她演奏的乐器。她只用了手指。在这方面郑翚只有过和自己的经验,好在结果还可以。
完事后两人都去上了厕所,在一起洗了澡。起先并没怎么动手动脚,Jade自告奋勇帮郑翚洗了头发,堪称爱惜地给洗发水打泡泡,把泡沫抹到长发上。后来冲洗干净泡沫,她跪在郑翚搭上浴缸两侧的腿间,再度俯身下去,白背弓起,点点深浅不一的雀斑好似蛙卵,郑翚双手不由得抓紧浴缸的时候,朦胧动荡热气蒸腾,蛙卵都成了蝌蚪摇曳。湿漉漉的金发是水草,舌头是鱼尾,郑翚成了心不甘情不愿的礁石,Jade是条倒置的人鱼。
郑翚先从浴室出来,关上灯,不管Jade还在那里涂什么。两次高潮让她身与心都很累,情欲落幕后反扑的恶心更为剧烈。不好说这份恶心是为了什么,是因为Jade卖身,还是因为Jade是女人。但她竟意外睡得很熟,Jade什么时候从浴室出来,什么时候上床,她都无知无觉。第二天早上她醒过来,枕在Jade的手臂上,手里还扪着Jade的一边胸。她把Jade留在那里,自己进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Jade却已经起来了,貌似还很清醒,笑着问:“要再来一次吗?”
“不,不用了。”
明杰没给她发消息,倒是有一个白人——yellow fever最严重的那种——想约她出去。拥抱过女体后,郑翚此刻非常需要一个男人。正犹豫间,洗手间开了门。放下手机时Jade恰好走到她身后,问:“我来帮你梳头怎么样?因为你早上不想搞。”郑翚忽觉得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自己总觉得买卖不划算,即使花的不是她的钱。她暗笑自己,明杰并没求婚,她当什么主妇?
Jade的动作很稳,很轻柔。好像郑翚这头长发是她所宝爱的,慢慢从头顶通到下背部,全程没有一下拉扯感。很多男人都爱她这头长发,但大多数不会给她梳头,会给她梳的,手也没有这么细致。她最讨厌他们的手拉扯她的头发,有一次为了这个,半夜和一个男人大吵一架,把他的手机从四楼扔了下去,他冲下楼捡手机时,她趁机走了,一边按楼层一边气得发抖——那人后来也并没找她要钱。但她却想要拉扯Jade的金发。想要掐Jade的脖子。逞欲。她厌恶卖身的女人,她让她以为自己有权力。
Jade放下梳子,又笑着说:“让我给你化个妆,怎么样?我学过一段时间,在化妆品专柜做过柜员。”
“我脸色看起来不好吗?”
“不是的!我只是……有一段时间没给别人化过妆了。我有点想念那种感觉。”
郑翚微微后仰,点了点头。她让Jade给她的脸上粉底,定妆,描眉,拿出一盘眼影,一色的哑光,灰粉紫色调,在她眼睛上戳涂。唇膏里加了细闪,由手指转移到嘴唇上。一般而言,欧美人给亚洲人化妆,很少化得漂亮的,但是郑翚不太在意好看与否,既然Jade是好意。而且她的手温柔而娴熟,她的目光很专注。
效果实际上很好。并不是什么太浓的妆,只是让她的脸亮了一度,眼线细细的,不压眼睛,睫毛膏把眼皮抬起,让目光更有情些,嘴唇有种化工的多汁可口,在初晨灯光下粼粼闪烁。郑翚对着镜子左右端详,对站在一旁的Jade说:“谢谢你,我不怎么化妆,不过这真的很漂亮。”
“你喜欢就好。”Jade一笑,转身去收拾东西,“给别人化妆让我觉得很好,大约就像……擦洗士兵的盔甲一样。不过都是美丽的盔甲。”
郑翚穿戴整齐出门时,Jade冲她送了个飞吻,大约是例行程序。在门口,郑翚的角度可以把Jade领口里面看得一览无余。她没道别。既然擦了唇膏,她干脆也没吃早饭,径直回明杰那里去。天气很好,一色的蓝空,太阳还看不见,但不吝送来明朗。
直到回到明杰的住处,看到了明杰,她才从Jade的氛围里脱离出来。明杰还没起来,半靠在床头刷着手机,她走过去,他翻身起来吻她,不是在嘴唇上,而是在太阳穴上,嵌合进那弧度里。
“你化妆了?”他略带惊讶地问。
她看着他。希望他能看出点什么,因为她是从来不化妆的。或许希望他看出来这妆容的相似之处。最好大吵一架然后跟她提分手。那样他认输了,等于他妈也输了,因为她儿子的临阵脱逃。
“好美。”他喃喃,凑过来吻她闪亮的嘴唇。
fin.
备注:感觉我确实有点太喜欢加颜色或者……描写某个状态啥的了?最近词不达意是常态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