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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我放下手机,拉开房间门时,金玲正在隔壁厨房的水槽里洗菜。
“电话打完啦?那来帮我切个菜吧。”
我没精神地应了一声,她没有像往常安慰其他朋友那样说“叹气会更伤心”这种如今小红书上早已泛滥的日剧式的台词,只是自顾自备起了配料。我顺着她的动作加入这场准备,两个人沉默地做着手上的事,食材代替话语完成轮回制的你来我往。让我庆幸的是,许久未见,我们一起做饭的默契还是能撑得起这一段无声的交流。
她在我来时已买好菜了。尽管我现在有着比儿时放学后还要多的时间——作为应届生裸辞大军的一员——她也依旧没有叫我出来一起买菜,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听到她教师编上岸的好消息,也许是如今的网购送货上门太方便了,也许只是想给我一个空间好好休息。我来时急匆匆放在几袋菜旁边的快递盒子也沉默地躺在冰凉的瓷砖地上。
“所以,那是她送你的礼物?一会要拆吗?”她递过来削好皮的土豆。
“嗯。蒜好了。”
我用刀将蒜末撇到一边。不知有多久没和他人一起备菜做饭了,心里意外地平静,我原以为我会有更多一点的情绪——毕竟是在情人节这样的日子。当初也是自己执意搬出家里的房子,要给自己找一个门锁完好的私人空间,要让异地的女友来广州时,两人不再躲躲藏藏、惊慌失措。为了省钱交房租,只好又像多年以前那样自己做饭吃。一个人对付远没有两个人备菜来得精致,大碗小碗都在桌上排开,一般拿个鸡蛋壳调点汁,余下的蔬菜配料全靠一把剪刀直接下锅,连多洗个碗的功夫都没有,就直接就着锅吃了。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年后还有时间?”
“看了你的朋友圈,去年年底离职了。”
“是啊,各方面都适应不过来。还是像你一样早点上岸好。”
“别说了,英语老师的赛道早都已经卷死了,我弟还要上学,为了这个熬三五年,不知道家里答不答应呢。”
我们又不说话了。她的头发长了不少,已经能撇在肩头绑一个辫子了。以前还留短发的时候,她的发梢总被厨房里的水汽蒸得粘在脖子上,歪歪曲曲的。南方城市的初春,空气中只剩下些残留的冷意,路上许多地方都换上了轻飘飘的粉色装饰,与六运小区本身老旧的面貌多少显得不太搭配。然而,六运小区,这个极有韧性的地方,她早就习惯了,习惯包容慢悠悠的老居民,包容来去匆匆的过客,包容日和夜两种模式的交替运转,她没有别的手段了——尽管这些年来她已经改变了许多,她仍无力挽留,她只好习惯。
我的老家是个湘南的小县城,一眼就能望到头,许多店铺的棚子大摇大摆侵占着马路的空间,摩托车往往是更便捷的交通工具。金玲曾说过想体验一把坐着摩托逛夜市的感觉,我倒是能理解这想法。那时的六运小区远没有现在“文明”,违章扩建的夜宵摊把大电视绑在栏杆上,给那些半夜下班来喝酒的人不知疲倦地放着邓紫棋陈奕迅,就连隔着窗躺在床上的我都听得倒背如流了。那时候总是盼着夏天快点来,再不济回南天也行,总之要有个关窗开空调的理由,街上炒粉炒田螺的味道、邓紫棋的歌声、喝酒划拳的嘈杂声、城管巡查的吵闹声,才能不再不打折扣地顺着窗飘进来。也许住在上面的居民在一遍遍投诉里都想过,与其隔着窗户饱受折磨,倒不如干脆当享受快活的那个。
隔窗听的事自然会觉得有趣,置身其中又是完全不同了。我那靠着打牌挣下两个孩子学费的姑姑带我逛过几回夜市,开着她大红色的摩托,在吵吵嚷嚷的人群里见缝插针地过。时髦点的年轻姑娘穿着裙子,坐在摩托车后座上两条腿被人群挤来挤去,丝袜刮破、蘸上孜然粉烧烤酱都是常有的事。那天晚上吃完东西,我又忍不住去洗了个头发,突然想念起我爸的小轿车了。
“臭姐姐!有人来了都不叫我!”
写完作业从房间里冲出来的弟弟里又闹又跳,很快打断了我的思绪。她说这家伙是人来疯,看来我们之间的宁静是要到此为止了。她无视了这阵噪音有一会,弟弟还厨房门口上蹿下跳,不知道是要进来帮忙还是添乱。她叹了口气,拿出一个小砧板和瓷水果刀,叫我想办法陪他玩玩,我顺手接过,捏起一根胡萝卜走了出去。
“来,看姐姐给你切几个形状!”
“我要吃这个爱心!”
“不要啦,那是你姐点名要的。一会这个星星给你吃。”
弟弟跑开后,我收拾着剩下的碎渣。她推门出来,问:“你们刚刚聊得怎样?”
“聊了一会……聊不下去了。”
“哎呀,两个人总有不合的时候。那你们和好了吗?”
“分了。”
咕嘴、咕嘟,咖喱块熔在土豆上缓缓地冒泡。
“那就别想那么多了,先开饭。吃顿饭就好了。”
水汽在揭开锅盖的一刻液化成可视的雾气,每一滴水都裹着浓郁的辛香扩散,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暖意。红的胡萝卜、绿的西兰花、黄的玉米粒,再捞上鲜嫩的鸡肉块混着洒进锅作点缀,明艳温暖的色泽像奶奶外婆织的老式毛衣。
“真是好久没这样了。”我感叹。
她说随时欢迎我来蹭饭。即使如此,我还是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立场的窘迫。开门看见我时,她的脸上确实露出了意外的表情。毕竟当天早上我才说要来——提前告诉她会又怎么样呢?她早已习惯我许多次的心血来潮,习惯我不声不响地消失,习惯我们有时毫无联系,有时亲如密友。我说,方便我在你家打个电话吗?我家里住满了亲戚。她打开自己房间的门,见我进去了,就关上门离开。
初春,有些冷意的室内空气中,混杂着香味的腾腾热气萦绕着餐桌。我看着她搭在肩上的辫子,有时真讨厌她如此精通习惯。不过扎起头发来,低头时谁都能看到脸上的表情了。弟弟迫不及待地在菜里寻找我切来哄他的星形萝卜片,她看着我去拆开带来的快递。
“盒子蛋糕?那得放冰箱,不然要化了。”
“你吃吗?”
“我们吃完饭分了吧。”不等她回答,我就看懂了她游离的视线。很久没见了,我们彼此陌生了许多,但有些习惯是改不掉的。金玲,住在隔壁楼的小学同学,爱好是做饭。我们在小学附近的托管中心初识:那时我是个新来的,她已经待了好一段时间了,身边总是站着一个同班跳拉丁舞的女孩,她妈妈是个很厉害的舞蹈老师,全班同学都知道那个阿姨是个大美女。我喜欢安静,不关心这些八卦,在同龄人的欢声笑语中亦步亦趋地捱过了几星期,已经忍无可忍地闹着要走。父母一面向老师道歉,一面向我开出自己学会做饭吃的条件。或许他们没想到,我是个即使垫着椅子才能够着灶台,也要自力更生的倔强小孩。
就是那时,一片嘈杂的几秒钟里,她的视线好像停在了我身上。
那是在认为我特别吗,还是在惊讶我的胆大?反正也搞不清了。
我好像从小就对自己一个人过好生活很平静。出租屋里的设施年久失修,浴室里除了地漏是堵的,其他东西都在漏。房东走马观花管了个表面功夫,原本凑合着能用,偏偏在上次女友来时积弊全面爆发,门缝墙缝全都渗出水来。我们没有办法,只好一人用纸巾抹布吸墙缝的水,一人在里面拿垃圾铲铲水倒掉。铲到一半,她停了下来,突兀地说自己本来还带了吉他过来。
两人又沉默了。我边清理边想起自己上中学时,家里厕所水管突然爆开,我冷静地找胶带封上去,关水阀开关,打电话告诉我爸,接着找人来看着修。还有一次家里电闸突然起火,烧得整个房子都是烟,我下意识要拍照打电话给我妈和物业。检查了一下家里灭火器过期了,我又打电话找楼下居委会邻居帮忙,恰好还拦住了路过上楼的大叔借。普通话都讲不好的热心的大叔立刻搬来自己家的灭火器,控制了火势。我家客厅空调就在电闸上面,最后墙跟壳子都黑了,也没烧坏到里面去。
每次爸妈都问我,有没有害怕?我说有点,怕水表跑了,怕东西坏了,还好都没事,他们两次都说我长大了,实际上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没怎么害怕过了。生日请同学来家玩,我提前用好几个午休把家里布置好,当天晚上爸妈都在加班,同学在厨房做饭不小心把开关搞错,油烟机板子掉锅上着火了,我一样冰冷地把它装回去,道歉忘教他们怎么用了。初中外公还在时,常因疾病三天两头走失踪,几次放学回家看到爸妈在桌上压了点钱就回老家找人了,旁边的便签条写着照顾好自己。后来我一看到条子,就习惯静静地开始做饭、洗衣服、写作业、搞卫生,半夜坐在客厅发呆,也不知道他们几天才能找到人回来。
上一次恐惧,上一次因孤独感到不适,是多久以前了?后来有男性朋友因会做饭打扫夸我贤惠,女性朋友因会安装维修夸我有男友力,我也只能听出这类赞美词里对干活的人隐隐的胁迫。毕竟我不是为了收获这些形象,只是因为父母常年加班,连换个灯泡都能再三忘记,家里实在没人干活,才慢慢学会的。
巧合之下,我们的父亲认识了。经常加班的两家大人总把我们丢在一起,称为互相照应。她从她父亲背后探出身子来,又短又齐的头发贴住小巧的鹅蛋脸,像只歪头的小蘑菇。我拉着她到我的房间里玩玩具,问她喜欢玩什么。
“真羡慕你的房间,墙是蓝色的,蚊帐上还印着草莓,好漂亮。”
“谢谢你!下次有机会我也去你家玩,看看你的房间吧?”
“对不起,我爸爸妈妈不太喜欢别人来自己家……”
“没事,没关系!我们欢迎你来我家玩!”
“不说这个了,听说……你也会做饭?你喜欢吃什么?我们可以一起做……”
于是,很久以前的平日里,我们常常放学后在我家做好吃的,有菜也有点心。我跟着她去菜市场里她家常光顾的店,拎上她精心挑选的食材,站在阴凉一侧等候。我认为辛苦的事,她却笑得灿烂;即使偶尔露出有些气馁的神态,笑容也会在下一秒爬回她的脸颊。尽管爱做饭,她的身材却很细瘦,性格也怕生,只是那头小蘑菇一样的短发衬得她依旧阳光又有活力。蒸饭炒菜的时候,天气炎热的时候,只需要一点水汽,她细软的发梢就会沾湿,粘在脸颊上,粘在脖子上,像画里的太阳晕出来的光。
“你为什么想要留这种短头发?”
我刚问完就后悔了,其实我们都知道,那只是最常见的学生蘑菇头,上中学以后有好多学校还会要求强制剪的。
“妈妈说这样方便洗。你看,现在出汗了,等下回去一下子就洗完了。”
她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真正开始亲近我:一两年的朝夕相处,她在我这尝试了很多新体验,我也陪她度过了无需在托管中心等父母下班的一大段时光。那时她最爱的是和我一起打4399里的双人游戏,因为在家很少有电脑留给她玩的机会;还喜欢一起用玩具在我房间摆出一条街来过家家。广州当然不缺玩具,电子产品尚未普及到小孩的年代,货架上琳琅满目的玩具就是最好的安慰剂。我喜欢搭建家具类的,她也一样喜欢,我们就在房间里各自安“家”。等到校门口的小卖部开始卖巴掌大小的电子宠物机了,爸妈总怀疑我会躲在被窝里偷偷玩,哪知道一掀起被子来,我却在里面打着电筒看书。自那以后,我的房间门锁就一直坏着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没有自己的房间,睡觉的床在走廊里。第一次把我偷偷请去她家的出租屋时,她的神经格外敏感,生怕爸妈提早回家碰见我。在他们家买了房子搬离出租屋之后,我才第一次被叔叔阿姨留下来吃饭。我们住的六街上,两栋八层的矮楼背靠着背,中间隔着逼仄的天井连在一起。大城市中心地段的老破小要价奇高,租金自然也不便宜,这才有了许多像她家房东这样,用格挡把一户房子一分为二分开租的房子——确实便宜不少,我家隔壁也是这个样式的,里面住的人总隔几个月就换一批,基本都是年轻人,或者家不在本地的单身汉。毕竟很快就要走,也不会像一样许多业主一样会彼此寒暄两句。
第二次偷偷去出租屋玩的下午,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得我们跳起来。叔叔阿姨回来了?我心惊胆战地想,这样不行,她会挨骂的,还不如说都是我的错呢!她猫着身子去门口看了一眼,对我比了个“嘘——”,接着熟练地把家里的灯全关了,牵着我的手躲去房间深处的角落,她爸妈的床脚。
“大概是收租的,忍一下吧……一下就好,很快就不用忍了!”
我们并排蹲在大床的床脚,肩靠着肩。还没有到做饭的时间,房间里也偷偷开了空调,她的发梢很干燥,近看有些碎碎的,并不像印象里那般齐整。我与她一起玩了这么久,却要在这种时候才能意识到她短短的、长出来的小碎发梢。我默默看着她,她静静盯着房子里唯一一扇窗的外面……回过神来,我已经紧紧抱住了她好一会。
“别担心啦,我又没有难过。等我搬去跟你对着窗的房间,晚上就能隔着窗户悄悄聊天了。”
我们都没有等到那一天。
她本就没有把我看作她最要好的朋友,又与我初中时分了班,高中时分了校,大学后更是形同陌路。再见时弟弟早从襁褓里走下来,变成要她天天催着做作业、接送课外班的烦心小孩。我不清楚当她兴奋得又蹦又跳,说新房子就在天井对面,她的新房间还跟我房间对窗的时候,叔叔阿姨是否已经计划要生下她弟弟。至少,她现在的家里有一间弟弟出生时爷爷奶奶来住过的房间。我只记得悄悄跟我说家里要买房子的那天,她开心得连小蘑菇都散开来,飞在天上成了蒲公英。比起“终于要有自己的家了”,她更喜悦“终于要有自己的房间了”。
初中时,她们家搬去了另一栋楼,另一套更大的、装了电梯的房子。她留给我的,是那时流行写的同学录上,静默的一句“可能我们以后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意外自己并没有感到开心,平静得就像这是件理应平静接受的事实。也许从那时开始,我们就互相装作揣测错了彼此。她还是一样细瘦,性格却已完全不像当初那个偷偷好奇着、向往着什么的小女孩。年龄长大了,也逐渐要有个女孩子样了。每次遇到她,我的头发一年年剪短,她的头发一年年蓄长,又分成几股拧成好看的辫子形状,用皮筋捆住。外面几月一换的店铺确实带来了许多没见过的新东西,却比不过待在家里来得安稳。在我不知不觉间,她已不再想尝试踏出家的边界,变得乐于面对生活中繁琐的一切,只是沉默地接受,像一个包容的“母亲”。那我今后的角色该往什么方向走呢?不,我是因为无所谓才配合她的举动,因为不想受牵连才帮她出声抗议,甚至不会在她选择其他人时吵闹着比谁才是“最好的朋友”。我其实从没在意过“最好的朋友”这个头衔,甚至“朋友”。
我又一次屈服于了自己一如既往平静的内心。
我们蹲着躲在床脚,让我回忆起了上一次恐惧,上一次因为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而害怕的时候。那还是我小学低年级时一个人在家,老家正年轻的街溜子堂哥跑来广州躲县警,没人跟我提前招呼,哐哐的敲门声响了十几二十分钟不见停。我很希望看看外面的情况,却想起来搬凳子有声,会让外面听见,于是连猫眼都不敢看,吓得蹑手蹑脚缩在爸妈床下瑟缩着,边打电话边静悄悄哭了起来——那正是一个孩子独自守着陌生世界里的钢筋盒子的惊恐与无助。爷爷奶奶待不惯大城市,尤其是广州这样又湿又闷热的大城市,早早就回老家去了。家里多出来一间客房,于是总有很多来广州找机会、暂住的亲戚。小学时堂哥打工半个月带了个女人回家,初中时表叔煲汤用不惯城里的厨房把锅底烧焦了,高中时堂姐嫌我做饭不够辣自己下厨结果看不出菜的生熟,亲戚重油重盐炒得家里一地油让我不得不用上清洁剂,好像都没有什么,没什么值得惊恐、值得愤怒、值得崩溃,情绪稳定就是小孩对上班族父母来说含金量最高的好品质。学会成熟地处理一切,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高效省力的。
直到大学寒假,亲戚下来借住治病,我跟爸妈轮着做了几天饭她都胃口缺缺,不是说米饭没有米香味,就是总嫌蔬菜水分不够不新鲜。我好不容易约上朋友时间出去一次,回家前礼貌性问她晚上要买点什么菜。在她连粥都吞不下几口,我也连鸡汤都炖得不能让她满意的前提下,她却还要跟我说想喝鱼汤那一刻,我只能崩溃地打电话问我爸,你今天能不能不加班,回来煮个鱼汤?
太多应该产生的悲伤和恐惧,太多应该表达的愤怒,都被我以节省精力、避免冲突为目的人为地忽略了。情绪找不到出口,甚至开始无法正常产生的时候,空洞和无助时来席卷我,而我最后只能把它们消化成发疯文案或者逻辑笑话表达掉,因为我擅长冷幽默讲笑话,不擅长应对人情往来和吵架冲突。父母亲戚时常因为我缺乏人情礼节责怪我冷漠,就连如今的我也没有适应过来,到了社交场合连半句场面话也憋不出来,只能默默地随着大流敬酒喝酒,默默地被你一句我一句调侃。跌跌撞撞进了家门,横膈膜胀痛得快要裂开,蹲在洗手间吐了好一阵,我盯着从胃袋里挤出来的固液混合物在水坑中晕开,一朵朵蘑菇云,就像小时候我和金玲都爱做的蛋花汤。也许正是因为南方不盛行酒桌文化,当我终于有力气站起来去洗把脸了,一照镜子,皮肤已经红肿到了手臂——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有酒精过敏。
被吐得空空的胃突然叫了起来,我又给自己煮了碗蛋花汤,第一口就把自己苦出了眼泪。吐过一次的喉咙吃什么都是苦的。
“哎呀——热乎乎的菜!这种凉凉的天气,让人想喝一杯暖暖的咖啡啊……”她把搭在肩前的辫子甩到后面去,收拾着厨房里的锅盆,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我平时不太敢喝咖啡,喝了就一整晚睡不着,就算再需要熬夜的时候也不敢。我也想体会体会那种精致白领一样的感觉,虽然他们过得也根本没那么好。”
“我好像没有这样睡不着过……可能咖啡因对我没效。”
“你一直就睡得晚,以后要早点睡觉!”
“反正现在没活干了,虽然已经失眠好多年了,我努力吧。”
“我偶尔也有睡不着的时候,偶尔啦!我懂的,但还是要积极点好。”
“你们俩都不爱睡觉!”弟弟不知何时出现在门边,模仿着大人一样呵斥,“晚上了还要偷偷自己玩!”
我把他带到端好菜的餐桌上,碗碟的最中间放着那锅刚煮好的土豆炖肉。我拿起筷子搅一搅,土豆已经从爽脆变得软烂,就趁机夹上一口,想要堵住他的嘴。可热气一直往外冒,我又怕烫着了他,只好粗暴地吹了吹,勉强扬起一个笑脸,向他喊:“快吃,小心烫嘴!”
我回头看她忙上忙下的身影,好像她根本没听到这些动静,或是听到也早就习以为常了。我们还结伴走在去我家路上的时候,听我分享各种趣事的时候,长大后又忘了她生日的时候,她说:“不送礼物也没有关系,只要能偶尔跟我玩玩就好。”
因为无所谓、因为不想受牵连……那此时我的无名火又该如何解释?无论心如何冰凉,开火做饭时仍会稳定飘出热腾腾的蒸气,她被家里灶旁的水熏着,湿湿的,捏下去一个坑,便软软地维持那样的形状了。也许是因为短短的发梢粘在脖子上让人痒,扎起来就粘不住了。我退在一旁的拉门边安静站着,看着她身边弥漫着的热气,看不到那装饰画里的光晕般扭在脸颊和脖子上的形状了。现在想来,我才是那个在她的老旧小区里来去如风,租住着小小的一隅,极尽挥舞着自己新潮个性的过客。
没过多少时候她就忘记了我的存在。等她终于准备来享受美食时,才发现我还立在原地。
“哎呀,都让你等这么久了!怎么不先吃呢?”
“想再等你一下。”
“胡说,你之前放假了都没有来找我玩,认识这么久不容易,我们以后要像妈妈辈、奶奶辈的老朋友一样,两家人互相蹭饭;还要边打着毛衣边聊孩子们的趣事呢!”
我们明知道这是场面话。
“孩子们就算啦,我大概也当不成什么妈妈,别说奶奶了。”
“你……以后还能喜欢得上男人吗?”
“不清楚。”
“那你依然会喜欢女生喽。”
“咖啡还是可以请你的。等我下次来给你带吧,暖暖的冒着热气的,特别香。”
实际上我们的妈妈不熟,可以说完全不是一路人,只是爸爸如今还算互相认识。准备分别时,她给了我一袋精致的伴手礼。惭愧的是,久别重逢,我依旧像从前那样随意,也依旧那样绝望地不通人情礼节,并没有准备任何上门礼。那时我悲哀地意识到,原来我们的距离已远到了这种程度。她一直把我送到电梯边,挥手笑说那变成老阿姨了也要一起玩,目送着我下楼。
我却默认,此刻开始,我们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就像我们终将不再是学生,她也不会再剪回小蘑菇一样的学生头。
作者:【十二招】板栗
雨下得很快,站在屋檐下的时候,DIB对此一无所知。DIB的一部分碰着水里的面包屑,面包屑正在溶解,好像水底有鱼在啃。
DIB掉进面包屑里,以浑身的热情,钻到孔中的空气。DIB是奶酪里的老鼠,狼狈地在街上逃窜。
水流推动DIB。DIB必须心惊胆战,由于无法自己控制路程,必须眼看着危险擦身而过,这里的危险主要是指1行人的大脚、吵架的唾沫、随时可能背被抛下的物品、行窃时眼神不在路上、三十岁开始投入唱跳的民谣歌手、蓝皮书,蓝皮书,这很著名,它因为众多头衔而北大被泛大众知晓,人可以被刺自己的名声吗?DIB没有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否则DIB会知道“人是天造地设的反叛者,反叛者怎么可能幸福”。
DIB受够了面包屑的生活,在作者权力意志的命令下,DIB开始遥远地回想,为什么变成了这样?(主语在哪里?主语在那被删去的泄气里)噢,是骤雨,DIB想起来,骤雨真的骤吗?只是·结果·的感觉罢了。就像DIB不知道天气,在屋檐下的家伙永远不知道天气,直到DIB低头看见消融的面包屑,面包是粮食做成的粮食,面包屑,是二创(注:“创”这个字眼太受低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粮食的边角料,DIB为这样的联想,想到失意的命运,每一个群落都有边角料成员,DIB难以判断自己是不是。或许又是滥情,一切的艺术创作皆源自滥情,唯有过分的尝试与逾越,才可能感受到新域的波动,生机,想要触碰生机,必须超越界限。不,并非超越,跨越界限,无畏地离开原点,一切的酣畅都是这样发生。渗入碑中的爱液充满故事感,得到镜头催化,就叫高级的电影感,得到酒精催化,折成物理清洁。物理由于其脱离形而上学的唯一性在众多学科中脱颖而出,数学由于其皈依形而上学的滞后性被放在镜子里瞻仰。
当DIB开始这样的思考,已经不是一个普通词语可以涵盖的了,这时候,我们必须借助神秘学,必须用骤雨解释面包屑。和大多数(或者说所有事物)一样,面包屑在数目上并不处在劣势,但往往不受重视,这和骤雨是一样的,水分子在星球上循环,形态发生变化,关心它们的只有闲,由此可见闲是创世的动力,自找麻烦、解决麻烦,某种程度上,数学(乃至科学)干的就是这个工作,甚至于说,工作也是创造出来的。这样,我们从捏造的DIB延伸出面包屑与骤雨的关联,又强行上升到整个宇宙,用现代的自嘲说法,这是自嬷,不必恐惧网络用语,就像骤雨不是骤雨,网络语言也从来不是单薄的结果,没有一个字眼有权被判定厚度的比较,失权的尽头就是超能,由此可见尼采死得其所。宅男哥畅想一个生殖统治的世界,这是滥情,这样想,这些人是天生的艺术家,因为他们将一个面理解得偏狭了,于是误解了统治,也误解了生殖,本质主义会批评其误解了自身吗?洞悉本质主义之本质的人会给出答案。
希望我们的DIB不是宅男哥。尽管DIB是捏造的不明物,宅男哥同样是捏造得来,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经典文学形象,经过捏造,它们不再属于任何人,站在文学空间供人意淫,意淫者将此与喜爱的感情划上等号,这世上不存在活体人可以像意淫者与文学形象那样进步,正如这世上不存在宅男哥,活体人不够美,不够脱离,捏得到的就是中性的,尊重中性就没有意淫空间。希望我们的DIB不是宅男哥,意即我将个人偏激的思想投射在这一形象上的能量,可以超过全社会男权的恶意与女权的对抗,反扑的力量是美的,我永远无法超越,或许这是群体性中唯一可供意淫的美。DIB是像面包屑一样随手碰一下、掉下来的东西。DIB是什么?源于乱码,不止乱码。这是本文的广告词。
回到面包屑,DIB在这世上漂流,作者修订了这一形象,封闭其部分感官,现在,即使与“危险”(定义:足以危害“存在”(定义:与前文摸得着对应,在本文中可以详细指向“看见”)的事物)擦肩而过,DIB也没有任何反应,试想这是否色情?这太色了,因为DIB走向了人世的反面,绝对的寂静,死,这是另一种投射、滥情,小朋友们学会了吗?我是健康文手,按斤称两给文字/文章卖钱,很难说我在现实与在文本哪里的存在更贵。
请计算并回答本文题。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它看着我。就像在注视我。
可它甚至没有眼睛。我是说,它连近似于“眼睛”的外形特征都没有。它表面覆盖着平滑的钢铁和半透明材质的薄膜,即便装有摄像头,大概也嵌入到铁皮的缝隙之中了。
它在看我。开机之后,它的上半部分轻微移动了,发出金属滞涩的噪响。它躯体中央的孔洞——也许那就是它的“眼珠”——亮了一下。
我绕着它转了一圈。没有说明书,没有充电线,什么也没有。它就这么孤独地摆在客厅中央,落满灰尘。
“这玩意也是遗物吗……”我自言自语。
它动了,又发出金属生锈声。“你干嘛把我开起来?”它说。
“我草。”我说。
它还在看我。
“我也没想到还能开机。我以为早没电了……之类的……”
它的身体弯折了些,离地面更近,像生物疲惫或垂头丧气的模样。它似乎并不很想理我。
“你是机器人哦?”我竟然在对机器人说话。
“对。”它听起来挺有耐心。
“我妹妹造的你?”
它身体里传出运作声,我猜它在转动摄像头看我:“可以说是吧。”
“好神奇。”我蹲下来看它,听起来它的眼珠子再次跟着我移动了,“有人在操纵你吗?”
“没有。我能自主活动。”
“真的假的?”
它没回答。
“我妹妹走前,”我这句话说得不怎么自在,“把你关掉的吗?”
“不。”它说。
“你话好少。”
“因为我很郁闷。”它说。
“机器人也会郁闷吗?”我被逗笑了。
“我是有自我意识的机器人。你不了解,我原谅你。但请你之后对我尊重点。”
“有自我意识的机器人。”
“你来做什么?”它直白地问,好像它是这屋子的主人。
“帮她收拾一下这里。打扫卫生,整理东西,看看她有没有留下什么,看看屋子以后能怎么利用……”
“我想也是。”它说,“书房里有很多资料,其中一部分可以整理出来发表,但比较凌乱,我建议你暂时不去动它们。其它房间的书和纸也都扔到书房去吧。冰箱里的东西应该都臭了。扫把在卧室门后,拖把和抹布在卫生间。我确实没电了,请你拉开窗帘,把我挪到晒得到太阳的地方——我身上有太阳能面板——然后帮我擦一擦灰。”
好像有点荒谬,但我照做了。家里的状况跟它说的无甚差别。它靠着窗边晒太阳,仍然是那幅垂头丧气的样子。毕竟它是个在充电的机器人,而不是什么享受阳光的生物。
“你充完电会不会跳起来统治人类啊?”我一边拖地一边跟它说话。
“不会。我的程序里有人类道德和法律。”
“哦。”我说。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她,我妹妹,跟你提过我吗?”
“她跟我说了所有她能想起来的过去。”
“那你认识我咯?”
“严格来说,我只是‘知道’你,算不上认识你。”
“在我来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你呢。”
“是啊。你们没那么亲密。她也明白,你们对她在做的事情不太感兴趣。”
“你在讽刺我吗?”
“我在陈述事实,你觉得讽刺是因为事实很讽刺。”它说,它的语气始终没有起伏,毕竟它是个机器人,“但她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我也没有。她还挺喜欢你的。”
“呃。”从她的遗物口中听到这番话,令人感觉既怪异又温馨。“谢谢。”我说。
我把洗过的冰箱夹层板晒在机器人身边,把剩下的厨房调味料跟馊掉的蔬菜肉蛋一起扔进垃圾桶。
“你平常在帮她做家务吗?”我问机器人,“打扫卫生,煮饭,买东西,……?”
“是的。”它说,“她有时候也自己做,不过我做得更多一些。买东西她通常自己去买,或者叫外卖和快递。我的外形不太方便。”噢,对,它这样走出去一定很引人注意。
“那为什么她不把你设计得……更像人类一点?”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外形。在我拥有实体之前,我就有自我意识了。我不觉得我应该长得像人类,或者像人类喜欢的任何一种东西。我不需要那样。”
“她把你设计出来是,”我思考着措辞,“想要陪伴吗?或者是需要有人照顾她?”
“你可能还是没有理解,”机器人平静地说,“我是有自我意识的存在。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家政机器人。我为她工作,因为我想减轻她的压力,我愿意帮她,我爱她。她把我创造出来,也不是为了什么具体的需求,她只是把我创造出来了。”
它进行这番宣言时,我正把啷当作响的垃圾袋甩出门外。我站直了,由于低血压而头晕目眩,盯着视野中模糊的黑雾发了好几秒呆。
“啊。啊。”我转过头看它,“我妹妹是你的造物主吗?”
它沐浴在太阳里。“是我的朋友,我倾向于这样说。”它回答。
Vol.239 「珠宝」 绯色晨奔
月光在彩绘玻璃窗上淌出银蓝色溪流,艾琳将红宝石吊坠塞进披风夹层时,索菲亚的银线腰封已经横在门框中央。烛光在她身后拉长成一道金色的栅栏,将整个房间切割成明暗交错的囚笼。
“你宁愿要画匠的赝品,也不要费拉拉公爵的真金玺戒?”索菲亚点燃墙上的烛台,火光爬上她的锁骨,绣着夜莺的裙摆扫过门槛,碾碎了几片凋零的玫瑰花瓣,“那位画匠甚至分不清青金石和琉璃。”
庭院里喷泉在黑暗中汩汩作响,艾琳将吊坠扣向胸口,感受着丝绸衬裙下传来的急促心跳:“这是洛伦佐用二十幅肖像画换来的鸽血红,”她想她的画家此刻应该正将画箱装上马车,“不是赝品。”
索菲亚忽然抓住披风边缘将艾琳拉近,银线刺绣勒进掌心:“上周从翡翠河捞起的尸体,右手还攥着褪色的情诗。”
“而你的右手,”艾琳扯断披风系带,后背贴上冰凉的玻璃,“正攥着我的绞索。”断裂的金线在空中飘散如蛛丝,红宝石吊坠从夹层里跌落,滚过拼花地砖。
艾琳弯腰拾起吊坠,宝石的棱角刺破掌心。索菲亚逼近一步握住艾琳的手腕,指尖陷入对方跳动的脉搏,珍珠袖扣在月光下泛着冷光。"真正的红宝石该镶嵌在真金的玺戒上,而不是别在粗麻画布。"羊皮婚约书从她袖口滑落,金雀花纹章磕在红宝石表面,溅起细碎的血色光斑。“至少费拉拉公爵能给你一座镶满镜子的宫殿……”
“你嗅过松节油混着鸢尾根的味道吗?”艾琳突兀的打断了索菲亚未尽的话,带着橙花水苦涩香气的鼻息拂过她的唇齿,“那比水晶宫的琥珀麝香更接近天堂。”
索菲亚收紧手指,艾琳的腕骨在她掌心发烫。“你以为私奔就是自由?”她握着艾琳的手将吊坠举到烛光下,红光在她的眼底跳动,“自由就是那在荆棘上歌唱的鸟儿,只能在歌谣里存在。”
挣脱索菲亚的手,艾琳压低激动颤抖的声音:“那荆棘上的鸟至少还能歌唱,而我们的歌声,早被纹章和婚约书闷死在襁褓里。”
“你疯了,”索菲亚双手捧起艾琳的脸颊,蕾丝手套抚过她颤抖的脖颈,“费拉拉家的聘礼车队明日破晓就到,别为了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画匠……”
“疯的是这个用金丝编织牢笼的世界!”艾琳猛地推开索菲亚,后者踉跄几步,飞扬的发丝与夜莺的刺绣纠缠不清,“洛伦佐会教我辨认每一颗星星的名字,给我讲述它们运行的规律,而不是像你们一样,只会用星座占卜婚期。”
钟楼传来第四声嗡鸣,惊飞了栖息在滴水兽上的夜鸮,羊皮纸卷滚进壁炉,金雀花纹章在余烬中蜷曲成焦黑的蝶。
索菲亚稳住身形,“东侧廊桥第三根石柱,”她突然说,手指擦过艾琳的耳垂,取下一枚珍珠耳坠,声音里带着艾琳从未听过的疲惫,“去年暴雨冲垮了守卫亭的基座。”
艾琳愣在原地,感觉耳垂残留的温度像一团未熄的火:“你……”她刚开口,就被索菲亚打断。
“别说出来。”索菲亚的手指在艾琳发间停留片刻,像是在抚摸一只即将飞走的蝴蝶,“有些话,说出来就会变成诅咒。”
艾琳错身绕过索菲亚,徒留她捧住一抹月光:“索菲,还记得去年春天那只撞进彩窗的云雀吗?”
“它翅尖的金粉落在你发间,像上帝撒错的祝福。”索菲亚的声音轻得像叹息,她看着艾琳奔向螺旋楼梯,将耳坠按在唇间,珍珠在齿列间泛出贝壳内壁的光泽,“现在,你要带着整个春天的花粉私奔了。”
艾琳攥着吊坠奔向栅栏时,洛伦佐的马车正撞碎月光,松木画箱在车架后摇晃如摇篮。
“艾琳·维纳迪斯!”索菲亚的呼喊惊起沉睡的玫瑰,她半个身子探出石雕栏杆,晨露在她发间织出蛛网般的银丝。“你会冻死在翡翠河的水雾里!”
艾琳将吊坠挂在车帘金穗上,红宝石在晨光中燃烧如血。“那就告诉公爵,”她抓住洛伦佐递来的手,染血的掌心相互交叠,“我的血永远比他的金玺戒更烫!”
马车驶入晨雾深处,车辙印在露水未干的草地上延伸。索菲亚站在露台上,晨光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摊开掌心,那里还残留着艾琳耳垂的温度,和一枚沾着晨露的玫瑰刺。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我走上了上世纪有名的螺旋台阶。它围绕着一座直上直下的电梯,天井直落的阳光把空中的灰尘照得闪亮,向四周望去,排列的是一家家商铺,能透过灰蒙蒙的玻璃墙面看见它们内里的装修,大多数的家具都已经被搬走,大多数的墙纸都玩笑似的被撕得不成样子,到处都是燃烧后的痕迹。
我回想起第一层茂密的树木以及环绕台阶仿佛溶于自然的防雨布搭成的帐篷。之前,似乎有段时间这里也曾被没钱没势的难民占领。只是现在已经见不到了。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昨天?
耳边仿佛传来导弹发射的呼啸声。
越往高处走,所见的人类活动痕迹就越少。灰尘积压在地板和未能搬走的沉重桌椅上。没有风,它们就是永恒不变的玻璃景观。窗门禁闭,看不见任何打开的迹象。
我来到顶楼,这里的空气也有一股厚重的尘埃的味道。地上的灰已经黏住,用脚碾也不见分离。我踮起脚,似乎再高十五厘米就有清醒的空气。
用来满足,我这个过时的落后的奇葩的“古迹”爱好者的妄想。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城区倒了一大半。我见过他们的规划设计图。按照时间排列,一层层叠加的立体地图是我在图书馆里最喜欢的东西。只需要滑动,就能看到建筑在几十年里变化。我喜欢调快时间,然后跳舞似的躲避那些新长出来的建筑。我记得住这个城市每一个变化。
甚至我记得它最后也其实没有现在看起来那么拥挤,只是楼房的倒塌让它乱成一团。这些建筑甚至衍生到了天边。
我把脸抵着玻璃幕墙,模仿我在电视剧里看见的人们。他们看的倒是夜景居多,只是时至今日也没什么夜景好看了。外面黏着灰尘,世界一副破落的样子。
我或许就是喜欢这份破落,才喜欢上了这段历史。相比可以在虚拟世界自由体验的更古老的历史,真实地分布在这个世界上,由人类所制造的垃圾堆,或许更符合我的审美。
天上的云悠悠飘荡,一如几万年前。
我双脚起跳,蹬在墙上,反身攀向高处,双臂用力把自己拉了上上去。上面是个方块型的建筑,以前似乎会用来作为小型展览的场地。现在并不开门,我也懒得破门而入,只是一味爬向高处。
我站在最高处,张开双臂,这里总算是风原本的味道了。我仿佛被自由的风填满,在这块一米见方的地方摇摇晃晃地跳起“舞”来。
与其说“舞”,倒不如说我的小小游戏。
“高楼窜起来啦!”我脚尖一点,移开原来的位置,仿佛有座高楼突然拔地而起。
“小心!”我不断移动,因为这时有着满地的建筑“生长”出来。我就好像地上有无数钉子,急忙躲避着。
城市延伸,我也与其一同延伸。哪里又被开发了,哪里又有拆迁了。一百年的历史在我的身边匆匆变化。
终于到结束的时候,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躺了下去。我的腿垂在外面晃动着。
已经没有任何人了。我想着。从这里往外探索十公里,五十公里,都不会有人存在。这里是拾荒者们最先存在的地方。而他们也在一两年前在此销声匿迹。
作为一个城市,它已经到了死的时候。我聆听着风声,这不是它的呼吸,这是它死后的肿胀。
“咚”“咚”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那是旧制式的导弹在摧毁旧日的城市。
“还城为林”,或许是为了消耗那些多而无用的古老导弹,人选择把它们倾射向过去自己曾生存的城市。城市庞大的尸体横亘在大地上,虽然受到自然消解,但那毕竟还是太慢。
连续的震动从大地上传来,离我越来越近。
我缓慢的爬起身,带来巨大破坏的导弹在我的视线里也不过是几个线条。
它们弯出好看的形状,然后“咚”地砸在地上,爆出些许火花,仅此而已。
连串的灰雾从地面腾起。这几十年,说实话这些地方早就被植物占领了。只是专家说,炸了后几年就能长得更茂密。
眼中有些绿油油的建筑也在爆炸声中轰然倒塌。震波不仅把树干炸断炸飞,也把种子炸到了很远的地方。
或许诺贝尔会感到高兴,人有天会以这种形式参与到生命的繁衍中。
直下传来了震动。有导弹打到这里了。
我站在最高处,站得笔挺。导弹还在飞来,摇晃越来越剧烈。
承重的柱子被炸断了。整个建筑开始向一侧倾斜。
螺旋的楼梯被楼房撞断,落向地面。中间的电梯间却非常坚韧,随着楼房一同倒向一头。
我蹲下。楼房托着我朝地面撞去。
又是几枚飞弹飞来。从中段,高段分别进行打击,终于让建筑断成三截,砸入地面。
一切都结束了。
导弹洗地持续了两天。
我在地底听着连续不断的震动。在第三天爬出地面。
城市的形状已经不再。它现在更像一座巨型土堆。
城市已经不在了。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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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弄着写的,不用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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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兄啊,说不定我上辈子跟如今的你差不多。”
陆时六举着一只酒杯,笑吟吟地往对面送了一送。
岳明夷看着陆时六脸上浮出了一层和瞳色如出一辙的粉,将自己和对方的两只酒杯砰出清脆的声响,只是开口说:“何出此言?”
“我见过我上辈子的儿子。……啊,但也不算是亲生的吧,多多少少他得管我叫句爹。”陆时六托着腮,白色的发丝在酒杯映出一层不甚清楚的倒影,“我上辈子是药宗的宗主——药宗嘛……你懂得,手里端着一碗绿,身上也得穿着一身绿。那小子有个代行宗主的名头,所以我上辈子应该穿的跟他差不太多。”
语罢,陆时六就将手指搭在了对方的披肩上——又被不动声色地抽了去。
“你看,就像这种绿色。”陆时六倒是不太在意对方的动作,不让摸就不摸,他继续抿了口嘴里的酒,“身上再搭些玉……大概就像是岳兄穿的这一身。”
“陆兄这话就有失偏颇了。”岳明夷摇了摇头,捋了捋自己身上的狐狸皮草,“不过只是穿着相似,又怎能成得上差不多?”
“哎——还真有些别的缘由。”陆时六看着对方身上穿着红色羽毛的珠链,目光最后又落在了对方同样红的刺眼的眼睛上。
“唔……我总感觉岳兄像是很累似的。心思很重,虽然穿着一身清雅的绿,身上却像是背了千金的担子,无论如何都放不下来。”陆时六眨了眨眼,“那小子也差不多吧……医修都是这样,太平盛世都算不上清闲,一出事就更是跑的最急,要的最紧的人。”
“你我都是剑修,自然也懂得摒除杂念有利修行的道理……不妨跟我谈谈?在下或许也能帮岳兄一二。”
窗外的桃花和杏花开得正盛,风一吹,花瓣如同像雨一样的下。
岳明夷轻笑了一声,但那笑声中怎么着也不是轻松的意味,反而冷得人耳朵疼。
“陆兄……在你看来,那些或许是杂念,不利修行。但对我而言,却是我修行的执念。”
陆时六的身影映在岳明夷的红瞳之中,那双眼睛像是染了血,总是燃烧着不明不白的执念与憎恨。
“我自然懂得,身为修士,修炼如何能心怀杂念?我又何曾不知,唯有问心无愧,才能屹立山头。”
“但在剑修之前,我更是一名将军。”岳明夷只是喝着酒,“我问心有愧,所以才感到痛苦。”
“……嗯。”
对从小就在剑宗长大的陆时六来说,这确实个陌生的话题。
对他而言,那些未曾修行过的百姓就像是浮光掠影。他的人生太长了,对凡人那短短数十年的寿命几乎没有实感。往往只是一次闭关,人间就换了模样。
所幸他不是执着于此的性子。这点好,也不好。他只记得桃花饼和糖葫芦的甜味,却很难尝到这背后的人间百味。
即使是一个朝代的兴衰,于他而言似乎也没什么影响。只是每次下山的时候,会兴致勃勃地去铺子换一身新的制式,摸着料子感慨两句衣服上变的花样,也就没有更多的了。
“你看上去不懂,也罢,这本身是一件好事。”岳明夷见对方出神,也不曾多言,只是一味地抿着酒,“我听说你们那方世界,修士不怎么插手凡间的事物,这是好事。修仙之人本就不应掺入这些事中。”
“可岳兄所修功法不是以战证道?”陆时六来了兴致,看着对方道,“岳兄对剑道的心思我倒是能理解一二,但对你来说,以武证道,不是打的仗越多越好吗?”
“咔。”
岳明夷的酒杯发出了一声脆响,他面色如常,就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换了只新的。
陆时六瞪着眼睛看着洒出的酒液被他一挥袖扬走,有些不知所措地开口:“啊……这,是我多嘴了。”
“无妨。”岳明夷给自己的酒杯续上新酒,“我不怪你。”
“你没有到过边关,自然不懂。”他只是说,“倘若这天下的事,全都是如练剑一般,只要愿意花时间便能日益精进的就好了。”
“……这世上多的是求而不得的事,多的是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的事,多的是最不应该死的人却死了的事……而比这更多的,是只能眼睁睁看着的事。”
岳明夷的语气听上去很重,陆时六听不懂。
“陆兄,我问你,你修行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维护着天道和苍生!”
“……是吗,你看,这就是我们的不同了。拯救苍生,是我儿时才有的宏愿。随着年岁渐长,一路走到现在,这宏图伟志早就被我抛到身后了。”岳明夷开口,“如今,我只是希望能少死些人,能让边关的百姓少饿死些人,能让归墟卫的将士们少战死些人……仅此而已。”
作者:【十二招】忘簫
中靶:德蔚
勝負結果:大勝
1月1日 晴
窗外热闹的人群终于散了,虽然客厅还遗留着派对后的一片狼藉,但我仍然决定先坐在书桌前,写下新年的日记。
我完全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明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小婉还笑着从厨房端出提前烤好的蛋糕和大家一起分享。可是不过十几分钟,朋友们走光以后,小婉就扶着头直喊头疼。现在她背对着我侧躺在床上,无声无息的,怎么叫也不理我。
是我做错什么了吗?她可能是不喜欢我送她的耳环?或者我不该叫朋友一起来跨年,她期待的是两个人的跨年夜?还是我没有买到慕兰卡限定的新年蛋糕?哦,或许是我没有及时收拾乱成一片的客厅?
不得不说我现在也觉得喊朋友来家里跨年是个糟糕的决定了。我完全没有想到,派对之后的房间会这么难打扫,之前的都是小婉在打扫,也难怪她会生气。
还有糟糕的供热公司和物业,进来前我看了眼室内温度,居然只有16度,卖房子的时候可是说冬天室内最低不会低过20度。
给小婉加了层毛毯,但她还是不肯理我,即使我已经把客厅收拾好了。不过算了,也许她是累了,晚安吧……
1月2日 阴
小婉还是不舒服。
早饭没吃,午饭勉强喂她吃了碗粥,问她哪里不舒服也不回答,或许小婉是生病了。
上午的时候物业来敲门,说是整栋楼的供暖系统出了问题,供热公司正在检修,但不确定什么时候能修好。该死。真怀疑供热公司想把我们冻死在家里。好在还有不知道哪年的电暖气,还能用。
实在太冷了,即使我现在裹着羽绒,坐在这里写日记也是颤颤巍巍的,难怪小婉不想从被子里出来。
还好现在还是假期。
1月3日 雪
气温更低了。
物业在群里发道歉信息,说是供暖的问题还没有找到,但是给我们免除了一部分电费。垃圾。好吧好吧,总算还有电暖气是吧?
今天醒来就没有拉开窗帘,不过看消息外面下雪了,糟糕的天气,糟糕的心情。小婉还躺在旁边,我又帮她加了一层被子,好消息是没有再听她喊头疼了。
我也不想起床,于是把记日记的本子拿到了床边,没有桌子写起来是有些费事。之前好像在商场里看到过带滑轮的床边桌,或许可以买一个,小婉喜欢画画,到时候生了孩子也可以直接在床上画。
我听见敲门声了,应该是汤面的外送,这温度实在太需要热腾腾的食物了,小婉没什么意见,但我们谁也不想从被子里出去。感谢外送。
1月4日 暴雪
假期结束了,本来今天该去上班的,但是昨天半夜下起了暴雪,公司通知全部居家办公。
拉开窗帘看了看,窗户结了冰花,外面白茫茫一片挺好看的,连空气中都是大朵大朵的雪花飞舞,众生平等,挺好。只有该死的供暖,今天物业连消息都不发了。
不过不得不说人的适应能力就是强啊,昨天冷的连被子也不想出,今天我居然还能坐在桌子前办公。小婉还在被子里躺着,也是,雪太大了,她上班的商场不开门,她当然可以安然躺着了。
该死的。去到厨房才发现,昨天倒掉的汤面已经和垃圾桶里其他的一起凝固成一团了,看起来十分糟糕。但要在这个天气出门丢垃圾,难以想象。今天的外送完全没有送货员接单,幸好冰箱里还有冻起来的肉,煮了碗肉菜粥,总不至于在家里饿死。
小婉好像病的有点严重了,勉强喂下去几口粥。摸摸她手脚冰凉的,给她塞了两个暖水袋,没忍住念叨了好久,好好吃饭才有力气好起来啊。
希望明天是个晴天。
1月5日 大雪
雪还没停,也看不出来变小,不过电视说今天是大雪,那总该是比昨天小了些吧。
楼上邻居在住户群里投诉,说新风系统送进来的空气有股臭味。虽然好像我没有闻到,但我也决定暂时把新风系统关掉,送风管道毕竟是一体的,小婉还病着,呼吸进糟糕的空气病情加重怎么办?
物业又在找借口了,天气问题、路况问题,总之就是现在解决不了,等到有人问供暖的时候就只会装死。
见鬼!
这鬼天气怎么还能突然停电的?!我已经把家里所有的被子都拿出来裹在我们身上了!
1月7日 晴
雪终于停了。
打电话给公司和小婉的上司都请了几天假,小婉还没好,今天难得睡的安详,还是再休息几天吧。
物业也发了通知,在用了一天应急发电之后,电路和供暖终于都修好了。拉开窗帘看到窗户上厚厚的冰花融化成水,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不算太吵。
厨房的垃圾在暖和起来之后开始变臭,来送外送的人怎么也不肯帮忙丢掉。想给差评,但是看了看小婉仿佛要晕染在晨光里的睡容,算了,毕竟小婉那么善良。
临睡前看到邻居又在群里投诉新风系统了,还不止一个人,物业只说在检查,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问题。
1月8日 晴
群里没有物业的回复,邻居在威胁物业要报警。
外送员再次拒绝了帮忙把垃圾带下楼扔掉,虽然我也可以自己去,但小婉的脸色很不好,我一刻也不想离开。
小婉又没有吃东西,真让人担心。有人敲门说是警察,邻居居然还真报警了啊,该死的物业要糟糕了,
……end……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欢迎来到全民辩论电台,今日为大家带来的辩论主题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吗”。与过往节目相同,本节目设置“选手+听众”双重辩论赛区,听众可根据想法在正方或反方区域留言评论,获赞数将作为票数计入对应阵营,辩论结果按阵营得票数决定。
现在,我台将播放线下辩论赛现场局部录音供听众参考。正方的论点为“落日和夕阳不是同一件事”,反方的论点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录音将从正方发言开始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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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
我方认为,落日与夕阳不是同一件事。首先从字面来看,“落日”指的是名为太阳的物体在一天中的某种运行状态,因此落日是一个在特定时间点内的动态过程。反观“夕阳”一词,夕代表的是一个准确的时间点,而阳指的是事物,两者组合后形成的是一个客观的、静态的片段,与“落日”展示的动态轨迹正好相反。两种状态正好互斥的词语,又怎么能说是同一件事呢?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主持人:
接下来有请反方一辩发言。
反方一辩:
我方认为,两者是同一件事。让我们以刚才正方的发言为基础,来重新审视“落日”与“夕阳”这两个词。从正方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两者都是指名为太阳的事物在特定时间点内的同一种特殊状态。我们判断一件事是否有关联,只看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既然都是太阳的相同状态,自然指的就是同一件事。至于这件事是静态还是动态,与这两个词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有何关系?
主持人:
请正方二辩发言。
正方二辩:
我方认为反方一辩有诡辩嫌疑。评判事物是否有关联,不能只从局部判断,而是应当全面判断。否则按照反方说法,你我都是相同物种的生命,但我难道能说我是你祖宗吗?
主持人:
正方二辩,请围绕论点展开辩论,否则将剥夺你发言资格。
正方二辩:
不好意思,请允许我收回不恰当的比喻。总而言之,局部的判断必然会偏离事物的本质,如果忽略了事物的运动状态,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朝日和夕阳是同一个东西,然而这明显偏离了语言的准确性,是极为不妥当的。因此我方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并非同一件事。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主持人:
请反方二辩发言。
反方二辩:
首先请让我指出正方二辩说辞中的明显逻辑矛盾。朝日与夕阳不能归为同一件事的理由,是因为“朝夕”二字指的是不同的时间状态,在改变了对照因素的情况下去讨论本次论题,纯属牛头不对马嘴。我们在描述一件事情时,通常会从时间地点人物或事物三个要素出发,这三个要素构成了事物的本质。我方始终强调,看问题一定要从本质出发,而不是被其他辅助元素干扰。落日与夕阳二词,时间要素上均指下午五点至七点这段期间,地点上都位于天空,而参与物自然是太阳这唯一事物。三要素已齐全,判断两者为同一件事,并无任何不妥。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主持人:
请正方三辩发言。
正方三辩:
好的。从刚才几轮对话来看,反方队友始终围绕着时间地点参与者三要素开展辩论,甚至说到了什么事物本质之类的话题。这看起来很有说服力,但却忽略了汉语的特殊性。在汉语中,有时候一个字就能同时集合反方重视的三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字与字的组合甚至可以视为一句话。
首先我们看落日这个词,“落”是动词,描述了物体从上自下的运动状态,可以说它具备了空间要素,与此同时,事物不可能在静止的环境中运动,运动必然伴随时间流逝,因此它同时具备了时间要素。再看“日”这个字,这个字狭义上指的是太阳这个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的事物,但广义上它却可以用来描述“以太阳变化规律为周期的某种时间状态”,此时它又具备了时间要素。在此情况下,落日这个词具备了两个时间要素、一个空间要素、一个参与者要素。再看夕阳这个词,“夕”具备的就是时间要素,而“阳”也只能指参与者要素,夕阳二字组合后,具备的只有时间和参与者两个要素,却缺少了空间要素。按照反方说法,事物的本质联系与三要素分不开,此时双方明显要素不对等,又怎能视为一体?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请反方队友发言。
反方三辩:
既然正方队友谈及语言的特殊性,那我方也借此机会,论述我方观点。语言为什么产生?为的就是让交谈双方能够在有限的时间中取得共识,而只要能让人在交谈过程中立刻联想到对应的事物,那么词语说到底也就只是个代称。打个比方,现在各位正方队友具有辩论赛选手的身份,所以喊道一辩二辩之类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指代谁,但与此同时,你们各自的姓名依旧有效,当喊到名字时,也能立刻对应到本人。这说明什么?说明语言上的变化可能与交谈者的情绪、身处的环境有关,但绝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
在此情况下,我们再看论题。正方队友咬文嚼字试图证明落日与夕阳在词性上不同,但你们可发现,首先这两个词的共同参与者——太阳——已经具备了两种描述,也就是“日”和“阳”。日、阳均是太阳的代称,但提到落日与夕阳时,并不影响人们迅速联想到相同的事物。这难道不足以证明,这两个不同的代称词语,并不影响事物本质吗?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
接下来请正方四辩进行第一轮辩论的总结。
正方四辩:
好的主持人。我方坚决认为,评判两个事物是否有关联,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其身处的环境、本身的状态、以及形成的结果等方面。我方刚才从事物的客观状态、词语的用词规律上进行了论述,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指的并非同一件事,谢谢。
主持人:
请反方四辩进行第一轮辩论总结。
反方四辩:
我方始终认为,做任何事情均应透过现象看本质,而非受到过多因素干扰。本期论题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吗”,我们就应当围绕提及这两个词时是否能指向同一件事来进行判断。我方通过判断事物本质的要素以及接收信息者的正常反应进行论述,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就是一件事,谢谢。
主持人:
第一轮辩论到此结束,此时进入中场投票时间,请现场旁听者按照要求进行投票,双方辩手可返回休息区休息,等待第二轮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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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录音播放到此结束。不知面对此论题,各位听众有何想法?各位是支持正方观点,认为落日与夕阳并非同一件事,还是支持反方观点,认为两者说的就是同一件事呢?欢迎各位有兴趣的听众在阵营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论点,听众投票期结束后,将有工作人员按照规则进行计票,决定最终的辩论结果。
那么,感谢各位听众倾听,让我们下期再见!
END
评论要求:随意
她有一头红发,这可是天大的罪过。
如果对她心存爱意,又是另一个天大的罪过。
他在心里想,约翰啊约翰,可不要被这个女巫诱惑了,也许只是某种巫术罢了。
心念至此,他放下了手里的草叉,急急忙忙的向教堂跑去。路过小镇广场时,约翰瞧见神父还有那些伦敦来的大人物在监督审判台和火柴堆的建成,因此教堂中只剩下一些仆役在打扫。
“我刚打扫完,你进来干什么?”年轻的仆役皱起眉头。
“我来悔改罢。”
约翰走到雕像下,仰视那神圣的面容,随后下跪低头,诚心祈祷着。
第一百二十下心跳后,爱意未减。
好吧好吧,也许并非巫术,只是单纯的作为约翰的罪过罢。
但话又说回来,上帝并未降下罪罚,一定是默许了。
心念至此,约翰浅褐色的瞳孔瞄向了神像右侧地下室的入口,眨了眨。
“我要去看那位女巫。”约翰对年轻的仆役说道。
“想看就去看,我又不收邀请函。”仆役拿着扫把,对约翰留下的灰尘虎视眈眈。
约翰尝试推了推门。
“门打不开!”他向专心打扫的仆役喊道。
“用力踹!门坏了!”
约翰是听话的老实庄稼汉,当即尝试了一下,只见整扇木门向后飞去,摔进了阴影之中。
“那扇门好像更坏了!”约翰喊道。
“那得算你头上!”
约翰张张嘴,想说些什么,过了半响才发声:“好吧……”
还是正事要紧。
约翰心事重重的走入了地下室,这里并非专门的监牢,小小采光井的照明微弱,奢侈的点上蜡烛提供了更多的光线,这里还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箱子还有一束挂在墙上的百里香,红发的女人握着半块面包,错愕的看着闯入者。
到了这约翰才想起来,这里可是仆役的卧室。
怪不得他今天脾气这么差。
“你是来干嘛的?”
红发的女巫说话了,她的声音真好听。
该说什么呢?约翰走到这里,全靠上帝的默许。也许除了默许,还有一些神妙而难知的指引。
“感谢上帝,上帝让我来找你了。”约翰虔诚的说道。
约翰感觉上帝竖起了大拇指。
“所以你是来杀我的?”女巫握紧了面包,碎屑落在了她的麻衣上。
约翰搜了搜自己的腰包,掏出了红色的胡萝卜。这原本是他用来讨好镇长的小马的,是他试图晋升为镇长马夫的小小贿赂,但现在有了更需要讨好的人。
“这与你的红发相适配。”
约翰保证,是上帝让他说这些情话的,因为在此之前,他贫瘠的大脑里从未有过任何诗意的表达。
“……”女巫迟疑片刻,接住了递来的胡萝卜。
“谢谢?”她的声音有些疑惑。
“你有什么农活需要帮忙吗?”
这是约翰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求爱技巧,送礼再加上帮忙做农活,足以表明爱意。他的哥哥托马斯就是这样和大嫂勾搭上的。
“我的农田还有一些药材需要浇水和施肥,但它们很娇贵,你处理不来。”
“我可以学。”
对爱人要有对上帝一般尽心尽意,约翰是知晓这件事。
女巫看着眼前庄稼汉,叹了一口气。
“你想要什么?”
“上帝说我可以喜欢你。”
有上帝作为后盾,约翰也大胆起来了。
“上帝不是要将我绑起来烧死吗?”
“上帝没有这么对我说……”
约翰细心地察觉到对方语气中的不满,于是又掏了掏腰包。
“要再来一根胡萝卜吗?”
女巫结下了第二根胡萝卜。
“就在日出那座小丘后,我的田地就在那里,后面是一个小林子,顺着牵牛花走到尽头,就是我的家。”
“就快冬天了,牵牛花枯萎了怎么办?”
“它会一直盛开。”
女巫没有解释更多,而是继续说道:“在我房前有一口井,可以用来浇水。门口右侧有一个小壶,如果没被打碎的话,里面应该装了一些猫粪、槲寄生和鸟羽的混合物,你要用它来施肥。如果用完了,就要去再收集起来,存在罐子里发酵两个满月之夜。”
约翰细心听着。
“日出的小丘后是你的农田,进入森林顺着牵牛花就能见到你的家,家门前有一口井,可以用来浇水。门右侧的小壶装了一些猫粪、槲寄生和鸟羽的混合肥料。如果用完了,就要去再收集起来,存在罐子里发酵两个满月之夜。我都记住了。”
女巫看着约翰,面色古怪。
“我不久后就会回去……拜托你了……谢谢。”
约翰笑了起来,挥手告别,正好在楼梯上撞见神父、大人物。
“这门是怎么回事?”神父疑惑问道。
“这门坏了。”约翰老实说道。
“女巫呢?你把女巫怎么了?”大人物挥了挥手,身后的骑士应手势而动,“把这人抓起来。”
“稍等稍等,先确认一下情况再来不迟。”神父急忙阻拦。
待骑士确认女巫还在地下室后,约翰还是被押在教堂不许离开,直到夜晚,又随着队伍一起来到了小镇广场,见证女巫的审判。
她被绑在木桩上,瞧见了约翰,很快便转开了视线。也许是被绑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她脸色通红,左看看、右看看,就是不愿意再看约翰一眼。
约翰心想。日出的小丘后是你的农田,进入森林顺着牵牛花就能见到你的家,家门前有一口井,可以用来浇水。门右侧的小壶装了一些猫粪、槲寄生和鸟羽的混合肥料。如果用完了,就要去再收集起来,存在罐子里发酵两个满月之夜。我都记住了。
伦敦来的大人物点起来火,她在火中燃烧,红发变得更加鲜艳,深吸了一口气,装模作样的干嚎了两声,视线不由地转向了约翰,火光下的脸庞更红了,像是要滴出血一样。
到了这种程度,她抿着嘴,干脆闭上眼睛,什么也不管了。
“怎么叫了两声就不叫了?”大人物有些疑惑,这和他过去的见证不太一样。
“哈哈,也许是被上帝折服了吧。”神父回答道。
火势越来越大,镇民稀稀拉拉地鼓起了掌。这场审判要持续到日出,小孩子需要早休息,有些镇民便带着孩子回去了,剩下的人也对中央的火堆兴致缺缺,开始掏出玉米一颗颗的磕了起来,聊聊家常。
直到太阳升起,火焰熄灭,焦黑的人形冒起袅袅白烟。
“这场正义的审判,已然完成!”
大人物宣布完后,队伍就解散了,约翰趁机向太阳跑去。
日出的小丘后,是她的农田。森林的牵牛花尽头,是她的家。
浇水、施肥,数个日夜。除了日常的农活外,他总会来到这里,神父有时瞧见了也只会让他外人来时悄悄的去,不要暴露。
有天,在他舀起一勺猫粪、槲寄生和鸟羽时,她的房门打开了。
“你真的记住了啊。”
她歪着头,红发在阳光下像燃烧了一样,绿色的瞳孔打量约翰。
“这辈子都忘不掉了。”
他笑着回答。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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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面
孩提时,我对于星空有着一种近乎痴迷的喜爱。繁星吸引着我,当我将目光投向夜空时,我感到一种无以言表的愉悦与满足。但在我十岁那年,父亲为我购置了一台天文爱好者用的望远镜,当我真正看到行星时,那种狂热的喜爱就像泡沫破灭一般突然消失了,甚至给我一种梦醒感。于是望远镜逐渐搁置,出于兴趣购买的天文书籍和记下的笔记也在后来的一次搬家时全部遗失。
我从未想过在这么多年后的现在,星空会以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姿态再次吸引住我的目光——危险、恐怖,而且迷人。
一切要从那次会面说起,但在此之前,我想先简单记述一下我目前为止的人生,再由此写到整个事件的始末。这多少可以增加这篇记述的可信度,且我迫切地感到留下记录的必要性,达摩克里斯头上的利剑现在也悬在我的头顶,一种不可知的终局正等待着我。
我出生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小镇,母亲在镇上的学校教授数学,父亲则是警局的局长。在我出生时,父亲为我起了个相当大众的名字——杰克,母亲后来这样向我描述他当时的表情:“眼里闪着复杂的光,嘴角悄悄咧出一点弧度。”年幼的我尚难以想象,直到我的弟弟泰勒出生时,我才亲眼见到父亲那自豪的神情。
父母对我们寄予厚望,他们期望我能成为一个工程师或者律师,对于泰勒,他们则希望他能当一个医生。我们都接受了能接受的最好教育,并先后进入不同的大学深造。
毕业后,我去到华盛顿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华盛顿的三年里见识了人间百态。几乎是同时,我逐渐发现了自己在写作上的才能,一些杂志的编辑都对我的文章赞不绝口。后来借着一次旅游专栏连载的机会,我辞去了工作旅居各地,记录自己的见闻。
就在这样的生活刚持续一年的时候,父亲寄来了一封信,在信里他先是关心了我的现状,接着不无担忧地向我问起泰勒的状况。他表示已有段时间没有收到泰勒的信,拍去的电报也只有很简短的回应。
我与泰勒一直维持着一定频率的书信来往,在知晓状况后,我在回信里用温和的措辞表示泰勒并无大碍,且我近日就会到达密歇根,会和他聊聊。在寄出此信后,我给泰勒拍了一份电报,表示因工作原因会在五天后到密歇根,约他见上一面。
当时我只觉得泰勒有了一些年轻人的烦恼,身为兄长的我应该能为他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谁也不会料到这次会面会让我们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和泰勒见面的那天,密歇根正带着满地红叶缓缓进入晚秋,我和他约在离大学不远的一个咖啡馆见面。泰勒比我后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进了店里,径直走到我对面坐下。我打量了一阵没见的弟弟:一头金发乱糟糟的,满眼血丝。他有些神经质地左右望望,又向前微微俯身,把重心压在支撑在桌面的手上。面对着疲惫不安的泰勒,我不知该作何表情,只好先示意侍者上了一杯热的浓咖啡,看着他小口啜饮。
我放下咖啡杯后略微整理思绪,开始了兄弟之间的交谈。谈话相当长,先是我们两方的近况,然后聊到学习医学的经历,最后还谈到了旅行作家的工作——这一部分相当有趣。兄弟之间的默契让我们都选择先闭口不谈会面的真正原因,这次长谈从午后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
泰勒的疲惫并没简单地被几杯咖啡驱走,在共进晚餐后,他提出要回宿舍休息。密歇根秋日的晚风带着冷意,我俩走在已经没什么人的街道上,不由自主地裹紧身上的大衣。盘算着差不多是时候,我尽量以轻松的口吻提起父亲的来信,委婉地表达了家人对于他的关心和担忧。
泰勒又往他的大衣里缩了缩——接着稍微探出头来,并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紧张,他望着夜空中的半轮明月,仿佛有些迷茫地低语:“不,哥哥,我只是…”
一段足够长的停顿,泰勒显然仔细地斟酌了用词,他转向我,以相当诚恳的语气略微颤抖着说:“我只是看到了群星,仅此而已。”
启示
离开安娜堡前我按照计划驾车去了一趟上半岛的森林,拍摄要随文章一起寄去的红叶照片。我绕着苏必利尔湖边的公路驱车,一路欣赏赤黄相间的森林,泰勒的那句话仍然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不可抑制地想起自己的童年,当我看着星空时,到底是被什么所吸引?我和泰勒看到的是同一片星空吗?
拍摄完照片,夜晚来临,我坐在升起的篝火旁发,不远处是我支起的廉价露营帐篷。或许是一种突发奇想,更准确地形容的话,一种想法从我脑中的虚无诞生了。我架起相机想要拍摄星空的照片——就像我小时曾无数次做过的那样。我记得那晚上没有月亮,群星悬于天际,和我无声对视。
我想起那些幼稚的星空观察笔记,这让我吃惊,原本已经模糊在记忆之中的只言片语不断在脑中回旋,每个词句都那样清晰。众多的碎片中,我捕捉到最多次的是一个词:冷星。这绝不是我当时能从任何书籍中学到的古怪词汇,我甚至怀疑这是凭空生造的。但当我慢慢默念时,我感到一种链接,我在一头,群星之中的某一颗在另一头。
言语难以形容这种……启示(我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词汇了),一种截然不容的价值观从我此前的人生的废墟里现出身形来——仿佛在我所有认知崩塌之前它就屹立在那里了。我清晰地感知到一个真正的、原初的世界,一个远比我现在所在的世界更大的完满自然。语言在这个自然面前是那样苍白,我站在可悲的现实这端,隔着世间无数横行的无意义的规则眺望对岸这个过于完整的自然(我甚至觉得用完满这个形容词去形容祂是一种侮辱)。我看到站在对岸的另一个我,他转向我,呢喃着:
“自然是无声的,自然悲痛不已。”*
我像溺水的人终于把头抬出水面那样大口呼吸,我的心跳格外有力,我握紧拳头,不修边幅的生活之中留下的指甲嵌入掌中,疼痛伴随着欢愉刺穿了我。
我下意识地反复低声吟诵着我无法理解的诗句,一种原始的狂喜充斥在心间,仿佛我正要升入空中,去向那群星之间。但一声巨响突然传来,几乎同时,大地也开始猛烈地摇晃,我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回现实的泥沼之中。
链接中断了,启示如同破掉的泡沫一般无影无踪,我起身来环顾四周,只感觉做了一场十分真实的梦。我想过循着巨响传来的方向探去,看看是什么样的巨兽用践踏打断了这次神圣的启示,但一种生物本能的恐惧阻止了我。行尸走肉一般,我回到帐篷,在痛哭流涕中入眠。
那晚也是我重复梦境的开始,梦里我独自站在广袤的平坦大地上,无言地注视星空。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整理行李,驱车回安娜堡找泰勒。路上我已无心欣赏美景,昨晚的一切在脑中清晰地反复重演。一种分裂在这样的循环中诞生了,又或说,我再次看到了那个站在对岸的我自己,我们是如此同一,却又这般异化——做一个减法的话,我俩之间的差就是一小块碎片,是那个完满自然转化为现在的这个现实的过程之中没能被表达的碎片。我清晰地意识到这不可知的碎片的存在,并对我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的事实感到恐惧。
租来的车被我开出了能力范围内的最高速,从苏必利尔湖回到安娜堡时,时针分针恰好一起指向十二。我在汽车旅馆停好车后徒步走到泰勒的宿舍敲门,期望着泰勒恰好正在屋里(运气不错,他确实在)。在等待那个熟悉的拖沓脚步来到门前开门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某种背景音在我敲门后突然停止了,且这种感觉在泰勒隔门询问来者时得到证实——在他的话语背后藏着一种诡异频率的低鸣,清晰地透过门板传到我的耳中。
泰勒在知晓是我之后打开了门,他探出头来,似乎本想说些什么,但在打量我两眼之后,他保持了沉默,缓缓把门拉开更多的角度,邀请我进屋。我在他有些旧的沙发椅上坐下,弹簧生涩地发出噪音。泰勒为我泡了一杯咖啡,接着拖了一把椅子在我面前坐下。
我们两人都怔怔地看着咖啡的热气不断腾起并消散,谁也没有说话。过了好长一会儿,泰勒打破沉默,他兴奋地说:“你也看过了群星。”我清了清嗓子,开口询问泰勒群星到底是什么。那种低鸣再次响了起来,时刻强调着自己的存在,我集中注意力,想仔细听听,但在我不再说话后,低鸣就消失了,这让我意识到一个可怖的事实——低鸣不止来源于泰勒,也来源于我,我与泰勒已在某种程度上趋同。
在我提问之后,泰勒再次表现得有些神经质,他似乎维持着某种思考状态,这让他接下来的讲述显得缺乏逻辑。在讲述的过程中,泰勒有时会突然看向身后,有时则低头盯着地板。我不时地开口应和泰勒,隐藏在我们两人的言语背后的低鸣越来越清晰且有目的性。在某个时刻前后,一系列无声的信息集合在我脑中炸开,我又一次模糊地看见了祂,原初的自然;我看见我和泰勒在对岸的本身;我还看见了冷星,那颗群星之间的无光行星。当我迫切地想看见更多时,昨晚降临的那个不可视的巨兽突然出现了,我仿佛再次躺在林中空地之上,许多模糊的人影围绕着我,他们哭泣着,用低鸣朗诵难懂的诗篇。
我突然理解了这种语言——没错,低鸣是一种语言,是神的语言,与之相比,我所知的任何其他语言都是一种过剩和压抑。*我试图用这种语言和泰勒交流,本来颇为生涩的对话开始流畅起来,我们一边用人的语言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一边用神的语言探讨更为严肃的话题。泰勒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或许这才该是我们这种人的常态),我尽量有条理地引导着对话,靠着还算正常的逻辑,从泰勒的低鸣之中拼凑出部分令人胆寒的真相,也正是这部分真相,宿命般引领着我们和那个可怖的医院相遇。
* 皆出自 瓦尔特 本雅明 《论语言本身及人的语言》
作者:阿氪
评论mode:无声
为了参加竞赛我实在是没办法再写篇新的了,炒了个大冷饭,不好意思再要评论,可以看个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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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找不到我的家乡,我出生的地方。那里永远地面泥泞,狂风呼啸,人们住在树上。
你也永远不会再找到那个地方。人们要从树上下来,鞋子深深陷入泥巴里,上面覆盖着一层腐烂的树叶。有一条细细的小路,艰难穿行在树木粗壮的根系之间,从天上你也什么都看不见。人们会站在树枝上看着扎喇巴出去。这小路只不过是扎喇巴踩出的步径,一直通向森林的边缘,外面是黑色的荒漠,空气里弥漫着草木燃烧后粗砺的气息,枯黄的草茎从灰黑的灰烬中长出来。那时候我一直认为扎喇巴是他的名字,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扎喇巴”原来说的是诗人。他带着死猴子出去换东西回来,猴子是我们猎死的。森林里和我们一样住在树上的,最常见也不过是猴子。一个晚上,我点燃蜡烛时,就看见一个黑影躺在我拿干草铺来的床上,那就是一只猴子,头上长长的一条黑色的形体,那是它向上伸着的手臂。那一晚我没有任何想法地睡在床的边缘,第二天起来它已经不在,生活就是这样。我们为什么猎杀它们呢,我们每日沉默,连扎喇巴也忘记了语言,我们也只是睡在树上的一群猴子。
我们一群猴子的猴王是我的祖父,所有人里只有他还剩一杆猎枪去猎猴子。他的猎枪是三十年前的八九式步枪,在我记忆中就已经是要散架的样子,护木和枪管用布条绑在一起,火药和子弹是外面换回来的。他会坐在我们那棵大树最粗大的树枝上,打到的猴子就从树上掉下去。扎喇巴扯着那只死猴子的手臂提起来扛在肩上,那只死猴子就好像他的背包,头上的弹孔汩汩流血。那只死猴子手臂伸出的样子和那个晚上的黑影重叠在一起,我坚定到武断地希望它们不是同一只。每天我们除了开枪已经不会产生更多的声音,这样我们就能够独立于世界之外,直到我的祖母盯着那条步径延伸的方向,扯动她已经衰老的声带,说:“有人要来了。”
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不是因为要来的那个人,而是因为很久都没有再听到别人说话。祖父扛起步枪就指向那个方向,下意识地骂了一声“狗日的”,他总喜欢这么骂,打死一只猴子他就骂一声。但是我现在知道他当时是无望的,无论是谁来,那支步枪都谁也不能保卫。沉默让人的听力变得敏锐,马上就听到在一棵大树后面传来的簌簌的声音,那是鞋子拨开树叶。一个男人骑在马上,一身的泥巴。衣着不太整齐,只是一种灰黑,四处有红黑的结块,现在我知道那是军服褪色后展现的样子。他的旁边跟着一个女人,也许是他的妻子,扶着马的笼头。那马是怎样过来的呢?我不得而知。后面跟着的一大群,应该是他的孩子们,在那马的身后排成一排。每个人步态都不太自然,走近后才能看见,他们每个人的右肩膀都不正常地向后移位。孩子那样多,简直让人怀疑他们根本就不是他和那个女人的孩子。孩子和女人看着比那个男人要干净得多,可为什么是他坐在马上呢?我不得而知。那男人抬起头,和枪口就那样对上了眼,他从马上翻身下来,朝着祖父大喊着,“这里也是我的家啊!”
于是祖父把枪收起来,男人一个呼哨,马儿就向前奔去。它怎么避开大树呢?我不得而知,我们不知道的事情那样多,生活就是这样。
男人和女人停下来,祖父就阴沉着脸将工具从我们的木屋里扔下去。他扔得很小心,因为那些孩子们——看着也就十几岁吧——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走着,连绵不断,像一条长长的爬虫。两个稍大的留下来,捡起祖父扔下去的斧子和刨刀。过了不久一棵树就轰然倒下,一棵又一棵,一个小木屋就奇迹一样建起来,建在地上。孩子们仍然在沉默地走着,右边肩膀不正常地向后移位。他们是什么时候走完的?没有人知道,因为从白天到黑夜,你从上面往下看,都只能看见沉默地前进的孩子们,当时比我大个几岁吧。祖父指着其中一个孩子信誓旦旦地对祖母说,他已经三四次看到了同一个人,他们只不过是在绕圈。祖母不说话,只是看着每一个走过去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这声音是祖母的,但是却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我怎么知道他们究竟是不是独一无二的呢?在我看来每个人好像都长得一样。
就这样,那个男人,那个女人,还有他们的两个孩子——也许在那个队列里还有他更多的孩子,或许所有小孩都是他的孩子——就住在地上,十分新奇。
这不是唯一一件新奇的事。
打这家人搬进来开始,这里就全是怪事。太阳下山的时候,那个父亲就会拿出一个奇怪的,圆形的空心木头桩子,拿手指扫着几个连接着桩子两端的线,那线似乎很坚硬,因为即使那男人如此用力地扫来扫去,那线也并不像弓弦——没有猎枪的人用它猎猴子——那么容易弯曲。后来我摸过那个东西,没有拨动它的弦。他们那时候就大声地说话,四个人一起喊什么,但是并不能好好地说话,因为他们的音调居然上下浮动……啊,唱歌!我想起来,那就是唱歌吧,一种奢侈品,就好像酒,扎喇巴从外面带进来的那种将祖父的脸弄得像猴王那样红的东西。后来我到处寻找那种神奇的粘稠液体,却总是尝不出那种味道——我后来喝掉了祖父剩下的酒,天旋地转——最后在扎喇巴走出森林会遇到的那片黑色荒漠里找到了一户农家,他们用装在桶中,表面飘着树叶的酒找到了我一直以来苦苦追寻的东西,漂浮在火一样辛辣味中塑料颗粒带来的阵阵令人呕吐的气息。他们也喝那酒,然后歌唱得越发卖力,大多数词语我根本没听过。十年后我在街头到处都能看到,于是学到几个词:“自由”“斗争”“解放”,说出来感觉像是树叶被风吹过带来的沙沙声,连绵不绝,多么好的语言课。
祖父更加沉默,他们唱歌的时候他就在猎猴子的树枝上坐着,有时候喃喃地跟着念词。那个男人看见祖父,也不管他,让祖父大为光火。
晚上的哭声也变得尖锐起来。我多么相信,在那几个特殊的,用一种我不知道的方式组合起来的日子里,他们总会成群结队地回到这里哭泣。那是你约瑟夫叔叔,祖母在这种晚上举着蜡烛坐在我的床边,那时候距离这男人过来还有无限长时间,祖父也那么壮实,那把枪至少还有个托。他在大街上被棍子打死,她如此说,声音单调机械。那是你那塔娅姑姑,她怀着你的兄弟,但是只拿到一个人的配给,所以就那样饿死。为什么不吃猴子肉呢,我当时如此想,但是毕竟还是没能问出来,原因我现在才知道,事情就是这样。那是你安德烈爸爸,他在树上被一枚子弹打穿脑袋死掉了,那是你玛丽亚妈妈,她在树上患了热病死掉了……子弹!啊,意思就是说他也会像猴子被祖父吃掉一样被别人吃掉。我用手指头敲着头上那块相对而言软软的凹陷,现在我要用太阳穴去指代,想象着那种可以穿过我用手指头感受到的那种无坚不摧的力量,就像大树被砍倒时不巧呆在树下的那只猴子那样的感觉。大街就好像支撑着我的家的粗壮的树枝,你从这里能走到另一棵树,生活就是这样。祖父这时候就会拿点什么东西从窗户那里掷出去,于是树底当啷一声,哭声应声而止,原来灵魂也会被砸到。第二天我们睁开眼,太阳出来,就不再有那哭声。男人带着黑眼圈,用一根锄头扒开泥巴,然后把种子撒下去,种子就是果子里那些东西。而在那里,它们什么都没长出来,没有变成新的树。树冠是多而且密的,底下没有多少光线。某一个下午太阳向西去,天空又变红,那个男人顺着树爬上我家,坐在沉默的祖父旁边,今天他们没有大声的说话,也许是因为昨天晚上的哭声那么尖。
“怎么回事呢?”祖父盯着森林那边,旁边摆着酒。
“败了。”
“狗日的。”
那男人粗野地笑起来,伸手就拿祖父身旁的酒,他是唯一一个能拿祖父的酒的人。
“十三年前也是这样的。”
“十三年前可不是这样的。”
“是啊,没有你们,就没有逃兵,十五前就不是这样的。”
“你也是逃兵。”
“我们是撤退,不是逃跑。”
“拉波西亚人永远不撤退。”
那种粗野的笑声又回来了。那男人不再说什么十三年前十三年后,随意地拿着两根小树枝来回打磨着。
“没有哈波维亚了。”
“狗日的!”
“现在都叫布鲁罗斯,整个布鲁罗斯被帝国统一了,现在外面得叫总督大人。”
“戈沃比加和哈波维亚也是?”
“也是。”
“狗日的!”祖父差点把那瓶酒扔下去。“哈波维亚那群狗娘养的外国种也能和拉波西亚平起平坐了?”
“败了就是败了,就是这样的。”
“你是哪边的人?”
“哈波维亚。”
“狗日的!”
祖父当时的样子就好像要一脚把那男人踹下去,但是他毕竟没有这么做,那把破步枪打一颗子弹都能把他累够呛。而我?我在大树的另一边对着一只路过的猴子尿尿。那只猴子一阵慌乱之后果断地尿了回来。
“是哪里人重要吗?我们都是布鲁罗斯人。”
“是拉波西亚人,有必要就能住树上。”
“但是首先我是一个人!人有尊严,人不能像猴子一样,住在树上!”
哦,尊严!听起来像唱歌!尊严是什么呢?我当时觉得那像是我脚下的那棵树的脚下所覆盖着的那种混着石头的泥巴。没有泥巴就没有树,没有了树——啊,我们就要住到地上去!
在那之后那男人不再说话,太阳完全落了下去之后哭声就要起来,那时候他爬下去,我当然就回家,身上还有猴尿。那天晚上哭声又起来的时候天昏地暗,从地上传来一声木头落地的巨响,第二天所有人醒来时,发现我们的屋顶不知怎的在地上摔个粉碎,那天大雨滂沱。
我们很快找到了新的地方,因为人在莫名其妙地消失。直到扎喇巴也消失的时候,我们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个大问题,因为想要换点东西首先要能出去,其次能比划,很明显剩下的几个人已经无法做到同时这两点。扎喇巴消失后太阳升起五次,祖父居然开了口,把那男人叫到树上去,指着天边问那男人他是不是眼花了。那男人并不傻,因为就连我也看见那天边有一条细细的黑线,不规则地颤动着。
“鼠潮。”
不用祖父说,我已经知道我要做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住树上。我们要朝着森林深处游荡,直到鼠潮退去,没有人知道它什么时候退却,而没有后退的人都被鼠潮吞噬,连骨头它们都想办法吞掉。鼠潮那么高,压在底下的老鼠会被压死,但是到最后鼠潮无物可吃,总是吃那些被压死的同类。男人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祖父。
“你们之前是不是经历过?”
“的确。”
“什么时候?”
“十年前、九年前、七年前、五年前、两年前。”
男人好像明白了什么,但是并没有马上下树,远处的鼠潮在蠕动。
“收拾收拾东西上树吧,什么都剩不下的。”
哭声骤起,晚上还没来。
男人沉默地下了树,在那之后他再没有上来,没有人再去在乎男人,因为每个人都在想办法离开他们生活了两年的地方。所有人对着一个用树枝随便搭起来的五角星沉默地跪下,我看着那个星星,意识到自己如此熟悉那个图像隐含的含义,那东西现在我们叫信仰,但是有一根树枝弯弯曲曲,让人发笑。
星星拜完了、木板拆掉了,剩下的钉子毕竟是好东西,用一个少一个,收起来了。所有人一副准备好要走的样子,没有人再想起扎喇巴。那时候祖母往下看了看,男人一家人的屋子没有声音,没有影子闪动,没有准备着去死或者去活的人。祖父思考半天最终还是下了树,现在我想起来我当时应该意识到他在我记忆中第一次下树,我想起来他当时应该意识到这一点。他狠狠一跤陷进泥巴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他去了又回来,好像太阳升起一次那么漫长。什么都没有发现,但是他拿着一个哗啦啦响着的东西,那应该就是一本书,我现在经常见。他爬上树就快多了,好似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所有人的眼神在鼠潮和祖父之间跳动,距离鼠潮来到这里太阳还能再升起三次,每个人都学会看着鼠潮计算时间。鼠潮还在蠕动。
祖父用一种近乎狂热的喜悦打开了那本书,大声念了出来,他的语言在那时回来了。
“斯坦尼斯瓦夫·阿赫涅耶维奇·舒尔金斯基!狗日的!”
“瓦西里·伊万诺维奇·马尔哈!狗日的!”
“彼得·斯捷潘诺维奇·阿梅耶夫!狗日的!”
他一个一个念着,那应该是名字吧,我没有名字。每个名字后面都大骂一句。翻动的纸张那么脆,翻过一页就那样破碎,要不是背面的黑色印记透过纸面,背面是否写着东西我们根本不得而知,而现在纸张那样破碎,背面写着什么我们也再也不能知道,生活就是这样。所有人围着祖父沉默着,他们知道即使离开的人也站在这里,这树枝也不会就那样断掉,而没有祖父下令,没有人敢在枪眼底下乱动。他在那一个一个念着,声音那样狂躁,带着狂喜。太阳落下,今晚没有哭声,仍然无人敢动。我看着一个人从地面上缓缓漂浮起来,没有人敢指出来。他来到我面前,没有人敢打招呼。那个人的脑袋也碎了,面目模糊,但我近乎武断地相信那就是我的安德烈爸爸,因为他的头那么像那个头脑破碎的猴子。在伴随着恐惧、愉快、不安和喜悦的愤怒中,我想起我的安德烈爸爸居然那么残忍,不能把我早日带去他的那个世界,不让我与号哭的亲人相见。于是我猛的睁开眼,泪流满面,外面正是白天,距离鼠潮来这里太阳还能再升起两次。
没有人敢尝试最后一刻千钧一发的逃脱,相信的凑巧往往让人失望。月亮升起来时我们将号哭的约瑟夫叔叔和那塔娅姑姑扔在身后,没有人再记得背后的那个男人,啊,他的所有的孩子,和他都不是一个姓氏,那前进的无头无尾的浪潮,每一个孩子和他都没有任何关系,机缘巧合的失败构成的家庭就那么失散了。
再次回到原来的地方已经是两年后,鼠潮来了又退,我也学会如何辨别鼠潮到来的时间。约瑟夫叔叔和那塔娅姑姑,安德烈爸爸与玛丽亚妈妈再也没有来过,安宁也永远抛弃了我们。祖母染了热病,像玛丽亚妈妈那样死去了,祖父再回来的时候双手已经很难攀住树枝,枪没了子弹和火药,在祖母染热病那时候丢到火里当柴添了。老人死了大半,但森林却没变。森林总是这样,鼠潮退去了就重新长回来。我现在才知道一棵树长到我们家那个高度要花上上百年,森林是怎样在鼠潮的冲击下一次又一次复原的我们已经无力去追寻,生活就是这样。
在死寂的疲劳中我总是会想起那拨弄着弦大声吼着的男人,他那毫无关系的同伴就坐在他旁边,看不见他们的表情。那塔娅姑姑和约瑟夫叔叔又跟着我们回来了,但是我再也没梦见安德烈爸爸,也不再向自己追问为什么我没有梦到玛丽亚妈妈。
在祖父终于老到只能靠我去猎猴子的那个晚上,狂风再次呼啸起来。家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扔,连钉子都已经全部锈掉了,所谓的房屋不过是木板搭起来的棚子。当约瑟夫叔叔和那塔娅姑姑的哭声在森林中游荡到撼动了树冠时,地上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摇动的树冠将祖父甩到地上,当我下到地上时,他已经是喘不过气的状态,但是狂笑着,享受着他弥留的时刻。就在这时候,那首歌在四处响了起来。
“自由的呼喊传遍四方,
我们的人民团结为解放!
誓要与那侵略者时刻斗争,
直到恢复我们光荣的家乡!”
那薄雾般的声响渐渐高起来,四处回想着,身后响起笃笃的马蹄声。那个男人又回来了,右手搭在嘴边吹着口哨,那就是我们每日听到的狂风呼啸,那就是我的叔叔姑姑,我的兄弟,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祖父祖母的哭号!他的军服仍然脏污并且褪色,已经变成了一片灰黑,但是他的口哨我绝不会听错,那就是每日我们提心吊胆时候他们的语言,他们的呼唤。我们这群猴子他们也要带出这片森林!
“岂能无视人民在血海中哭泣,
放任屠刀落在他们头上!
岂能无视那‘总督’高踞府邸,
将我们的兄弟送进屠场!”
孩子们在背后和着唱,每个人的右肩都向后移位,凹陷刚好放下一支步枪。每个孩子除了歌唱就是沉默,但是步伐整齐,每个人看起来都一样。
“让我们前进,亲爱的朋友们!
让我们紧紧抓住对方的手臂,
步伐一致!
我们可以失败,
但绝不会投降!”
在那滚滚前进的人流里,我看见了扎喇巴,那是我到现在唯一记得的人了。
“我们的语言都汇作一句话:
直到彻底的胜利!”
“直到彻底的胜利!”祖父用尽最后的气力,终于转过身来向着那男人呼喊起来,骨头破碎后的血肉在地上痛苦地滚动着。当那男人走过我和祖父时,他突然间抓住了男人的马镫。猛然的平衡变化让那匹马绊了一下,差点倒在泥巴中,等到男人稳住自己的马时,祖父终于安详地断了气。
男人回过头来看着我,那马也随着他转过身来,地上那样暗,我看不清他的脸。
我已经不再有什么可以留下,但我已经没什么可以旁观,于是走入他那歌唱着的队列中。
如今,我不能再找到我的家乡,但狂风仍在森林中呼啸。那是约瑟夫叔叔、那塔娅姑姑、安德烈爸爸、玛丽亚妈妈的哭喊。随着那狂风刮过一棵又一棵巨树,那是祖父坐在树枝上,手里仍然拿着那只三十年前的八九式步枪。随着他枪口的准星,那是无数用枪指着同一个方向的士兵,那是扎喇巴在守护他的家乡。我们学会了像抵抗鼠潮一样前进后退,如有必要就重新回到森林。人可以上树,但是人有尊严,绝不至于一辈子活在树上。我们可以撤退、逃跑、回到树上重新成为一群猴子,但我们将永久寻求着一个新的时代,让我们能够走下大树成为新世界的直立人。
直到彻底的胜利为止,狂风将永远在灰黑的荒野和灰暗的森林里呼啸,在那里,枯黄的草正从灰烬里挣扎而出。
Vol.244【污染】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我哥死了,被装在十毫升装的防护瓶,和三位队友一起。我哥,一米八几的高个,现在居然可以揣兜里。把他们捧起来的那刻,我恍惚得想吐。
徐队给我派了任务,要我带哥和队友出发,做投放任务。队长像往常一样少话,嘱咐完三点事项和路线,就让我走了。我驶远,回头看了一眼狭长的基地。生者和死者没什么不同,都是被装在某个森严的容器里,这样想,不知道是“我哥的死生都一个样”,还是“我活着宛如死亡”哪一个念头宽慰了我。
我打算不走最近距离的污染地,而是去趟海湾区,我们以前老家那儿。习俗因为代价高昂而不断衰落。我仍认为灵魂应该送到家乡的风里,哪怕风已浑浊,肉体无法归根。开车的时候,我注意力老忍不住在兜内,差点撞上一座小废墟。“有的污染物会保留些许心智,对外界环境作出反应,切记,它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胞。”徐队的嘱咐对我来说反作用更大,我太希望我的口袋里突然有点小动静。平时能冷静猎杀他人变成的污染物,换成自己的亲人友人,人人心里有一个坎。徐队说过,当我过了这个坎,我就够格当小队的新队长了。我不想太早当上新队长,看来我哥和我的前辈们很希望,因为他们一动不动,仿佛向我保证,他们已是最低级的污染物,最安全的实验品。
晚上睡车里,我做梦了,梦里,我在吃绿舌头,绿舌头透亮亮的,清晰得很,我哥的脸却糊得像有百十只雪糕融化在上头,黏黏地滚动着。
我问他:“哥,如果二十四小时以后,就要去死,我们该去做什么?”
我发自内心地问他,十四岁的我鼻炎不好,考试不好,爸爸妈妈也不好,死对年幼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锄地锄出金龟子的幼虫,我会呆呆地看很久,看它们晶莹剔透地蠕动,挣扎,再以“害虫”的判断来上一锄头。上初中的我,对任何命,对我自己的命也是这个态度,命被暴晒在泥地里,我站着观赏它,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锄头。
我哥正正面面瞧了我一眼,他的脸还是糊糊涂涂。他给了我一个脑瓜,软得像一滴奶油滴在我的额头上:“川儿,你嫌我抢了你想吃的冰点,想咒我死是不?”他转身摸了摸他的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大堆钱,我接过钱,钱在我手里融化,黑黢黢的一坨。“如果今天要去死的话,咱们就小卖部把冰柜里的冰点都买来吃了吧。四支四支地买!别一下子买太多,容易化了!”
我出门买雪糕,结果买了个世界末日回来。世界末日有四种口味,是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和黑巧克力味的。四根雪糕直直吃到我的胃里,把我的胃冻成了防护瓶。
我惊醒了,下意识摸了摸我的口袋,污染物还在。回忆了一下梦,主要是想回忆好久没吃到的绿舌头和我哥。梦里我哥怎么会是雪糕脸?我思索了一阵,突然又觉得,他好像本来就是一张雪糕脸。或者因为他太喜欢雪糕,所以他本来就是一只雪糕?“污染物母体完全吸收个体前,个体存于世界的概念会逐渐消解,最后,哪怕是至亲者的记忆里也不会存在生者的身影。”徐队的嘱咐扎了一下我,我反应过来,连忙开车。也许在我的认知里,不需两天,我口袋里的就只是一瓶污染物了,我没有送污染物落叶归根的必要,我想送的是我哥。
海湾区沿途的风景就像是炸毁的焦糖工厂,黑色的粘液搅着浓稠的浪花。房子是海,车道是滩,冒泡的树木是贝壳。我的投放任务很简单,找片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把防护瓶丢下去,它会被污染吸入,撑得越久,就越能定位到母体的位置。这就是我们收集队友的尸骸,看着他们转化,不给予他们安宁归宿的原因。我掏出了瓶子,十毫升黑色液体,是我已经想不起名字,想不起容貌的哥和队友们,他们的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抛出。
“最后,执行任务时,要凝视瓶子。”
终于做到这一步,我理解了徐队的忠告,瓶子一下子被污染物吞噬,记忆像死去的海绵般萎缩,爆裂时又翻起浮沫,我锄出了金龟子幼虫,但没砸下锄头,雪糕不是黑巧克力味的,最好吃的雪糕是快融化的雪碧味的——什么人剩了半袋给我来着?
我好像送了几位重要的人回到故乡的家,海的怀抱里,仿佛回到数亿年前只有大海的星球。我不会记得他们了,因为我们无可救药的相遇本就应该在数万亿年前,或者数万亿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