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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的名字叫徐鑫,我是一个苦逼的上班族。
我每天都准时7:05起床,然后搭公交车上班,把今天的工作按时完成,同事和上司都很信任我,因为我做事不但可靠还经常分担他们的工作。
我身边的人都觉得我是个老实人,他们经常要我帮助他们做各种各样的小事,修电脑,修水龙头,修管道,然后对我发好人卡,我只好一边羞涩笑着一边忍住内心的麻木不仁。
对!我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这件事实际上并不罕见,毕竟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人可以做到表里如一呢!大多数人都是戴着面具生活。
不过我的症状比较稀少。
因为我只要一闭眼脑海中就会浮现出昔日的惨痛经历。
昏暗的地底,漫长的走廊,奢华的赌场,纸醉金迷的生活和被海水淹没后那一遍又一遍异口同声的“救救我们!”
这一幕幕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那段日子,我多希望自己可以失忆,可以重新来过,但遗憾的是这个世上并没有后悔药,我能做的只是选择性地麻痹那段记忆,可当我麻痹了羞耻、绝望、伤心时,也麻痹了快乐、幸福、感恩。最终我觉得,我或许已经失去了欢喜的能力。
疯狂星期四9块9四块热辣香骨鸡!
kfc的门店上写着这样的东西,我路过时看了一眼里面那正在大快朵颐的人便走了进去。
“好耶”
二:
“阿君,你确定要把这个东西给喝下去吗?”
“阿鑫!我们现在只能喝下,不喝的话只能永远永远是一个loser!”
“可!这个药喝下去只有1/10的概率觉醒超能力啊!而且就算觉醒了超能力也只有1/10的概率没有副作用啊……”
回答自此在也没有响起过!
只见男人阿君注射完药剂后大口大口的吐出鲜血,眼看是不行了,阿鑫无助且崩溃。
“你这样怎么让我和阿姨交代啊!”
“对不起妈妈,我没能让你……”
声音戛然而止,空余阿鑫的眼泪滴落在地面上。
啪嗒!啪嗒!
地底发出踢踏踢踏的脚步声,阿鑫知道过一会儿,等待他的是死亡,绝望的闭上眼睛。
三:
“8.16已经过去了3年,我们至今还无比怀念在此次事故中逝去的同胞……”高楼上的电子屏幕播放着这则新闻。
有不少人在屏幕下驻留,默默的祈祷。我的脚步没有停留,
只不过走着走着便发现天空被黑暗笼罩了起来,连太阳都被遮去了光芒。
人们惊慌失措,因为这一幕实在是太熟悉了,无数人在电视上看过的画面,这一刻出现在了眼前。“s级超能力者夜泊,其能力极其危险,至今无人生还!”
悲哀,笼罩了整座城市!无数的人在哭喊,抱怨,崩溃!
而我却一步一步的行走,脚步没有停留。
我走的非常有规律,每一步都好像尺子量过一样,恰到好处。而此时我周围的人也仿佛没有看到我一样,即便我从他们眼前路过。
我隐藏于空间中
不断有超能力者站了出来,想拯救这座城市,但他们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
人们从最初的期盼,激动,变成了麻木和绝望,大多数人放弃了挣扎,只有少部分人还在继续努力,寻找出路,有人嘲讽他们,有人鼓励他们,有人则默默无言……
当我的脚步走遍了整座城市时,身后的空间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一开始是星星之火,在黑暗中蔓延;然后是发生了等比反应,成百上千的扩散;接着整片天空都在闪耀;最后黑暗消逝,太阳重新出现在天空中。
人们大难不死,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脸。
而我和往常一样,一步一步的走着,不快不慢。
四:
又是一年8月16,碰巧今天是星期四,我下了班后直扑kfc,我看了看菜单,发现居然有39元5块吮指原味鸡的桶。我立即点了一个。
我恍惚间回想起和阿君的记忆,我和他当时都是土包子,自小到大都在国家贫困县长大,直到高中离开家乡,来到外面的城市打工。
我和他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第一想做的就是尝一尝在电视上闻名已久的kfc了。
我们因为是第一次去,难免有点紧张。我俩都不知道可以点什么,急忙中对着店员说要这个,手指向店内的促销牌,上面写着39元5块吮指原味鸡!
自此我俩就爱上了原味鸡,每次做活动都会去店里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当时最期待的就是,什么时候可以想吃就吃啊!
于是我俩就经不住诱惑,相信了别人的鬼话,去到了国外的一个地方。
本以为是大鱼大肉,事实上却是炼狱。
我们成为了赌博的筹码,别人玩乐的工具。
直至发生了那件事……
五:
不知过了多少年,人类在与超能力的战争中启动了核武器,整个地球变成了废墟。
只有一个人活着
他走出了地球,在外太空流浪。
一直没有停歇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了
不过是一个陪他吃原味鸡的朋友罢了。
第一章
薄雾丝丝缕缕从草木之间升起,西垂的阳光无法照到的地方被笼进这样的轻纱之中,被对面山崖反射过来的一点夕阳染上了点绯色。
这条人迹罕至的山道,就算是正午也没多少人会经过,日暮时分平时就更不会有人的踪迹了。不规则的青石上爬满了苔藓,杂草和爬藤几乎遮住了一半的道路,路边偶尔有柴刀砍断的枝条,那是樵夫每次经过留下的痕迹,很快这些残枝断叶也会融于荒草之中。
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通常这是夜晚活动的小兽出没的时间,然而这一次从半人高的灌木里冒出来的是一只纸做的小人。圆圆的脑袋,简单的四肢,因为沾上了露水变得皱巴巴的,它用力的甩开缠在身上的细藤,却被扯掉了沾湿的半条腿,最后只能啪的一下跌在地上,颤颤巍巍拍打起地面,发出轻微的震动声。
“原来在这边……”片刻之后,一个青色的身影循着纸人的踪迹从荒草里钻了出来,一脚踩在了半掩的山道上,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他低下头把还在挣扎的纸人从地上轻轻捡起,掸了掸让它恢复成纸片的模样,然后揣进了怀里。“还好在天完全黑之前找到下山的路了,不然在这荒郊野外待上一晚,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
那是个十分俊朗的年轻人,一头漆黑的长发随意的束在脑后,额前一缕发丝被树枝勾了出来,轻飘飘的斜挂在飞扬入鬓的剑眉上。因为姿态气质十分从容,本该有些狼狈的形象却丝毫不见窘迫。
他完全站到了山路上,拍了拍身上粘的尘土树叶。除了一袭洗的有点发白的长衫,唯一的行李就是肩上挎着的小小布包。
“到底该向上还是向下啊?”年轻人看看山路延伸的方向,一边蜿蜒往上,但那边树木繁茂,不出十丈已经密的看不到天空。往下不远处似乎有一条溪流,紧贴在山路边,按理说沿着水源肯定可以找到住户。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猜想,粉紫色的雾霭深处突然亮起了一盏灯。小小的橘色的光团在山路的尽头忽隐忽现,让人一下子联想到温热的饭菜和暖洋洋的炉火。
年轻人立刻做出了决定,大步的走了起来,眼下虽然还能看清道路,但山里天黑的很快,要不了一刻钟,这里就会变的漆黑一团,各种野兽精怪出没。就算运气好没有被豺狼虎豹吃掉,掉下山崖,摔断腿也会死的很难看。
随着山路蜿蜒向下,四周的雾气也愈发的浓了,带着淡淡粉色的水雾从刚才看到的小溪上袅袅升起,在人走过时卷成若有似无的万种形态,隐约的香气在薄雾中浮动。年轻人嗅了嗅,轻轻皱眉摸了一下鼻子。
那不单纯是自然山泉的清爽味道,而是一种香甜但不腻人的花的味道。如果他没记错,应该是桃花。
果不其然,当他随着山路转过一个锐角,绕开挡住视线的巨大角岩,就立刻看到了香气的源头——一棵巨大的宛若山谷之主的桃花。
粗壮的树干几乎有三人合抱,遒劲的枝干舒展生长,覆盖了十几丈的空间。一间小屋就靠在桃树之下,一门一窗,刚才远处看到的灯光就是从这里透出来的。
此时已经是初夏,山下的桃树早早都挂上了拇指大小的毛桃,而这一棵因为长在深山阴癖之地,居然还在盛开。满树繁花,灿若星河,在清风吹拂之下,撒下万千朵花瓣,将四周的地面都铺成了深深浅浅的粉色。那条溪流更是变成了一条花毯,水汽和花香在这里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条色香味的洪流,让人一阵恍惚。
“这位公子?您是迷路了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年轻人从眼前美景中惊醒,这时他才发现小溪旁一块突出的青石上,坐着一位身着粉色衣衫的佳人,肤白胜雪,乌发如墨,黛眉似颦非颦。
她起身,拎起了原来浸在溪水中的酒瓶,微微侧过头,警惕的上下打量眼前闯入自己家的陌生人。
“冒昧打搅了……这位姑娘,我着急赶路,却在山中迷路,本想顺着溪流下山,却来到了这里。可否给我指个方向?我想去万家集。”年轻人并没有继续往前,原地作了一个揖,解释了起来。
“原来如此。小女子乃山中药农,熟悉山路,您现在的位置已经偏离大路三四里,今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越过前面的山岭,抵达万家集了。公子如果不嫌弃,可以在我这小屋暂住一晚,明早您带你回大路,给你指明方向。”
“不太方便吧?”年轻人还有些犹豫,他看向小屋,透过窗户,对屋内几乎一览无遗,只有简单的一塌一桌一椅,怎么看也是没法招待客人的样子。
“公子如不嫌弃,可以打个地铺,我有草垫若干,聊胜于无,总比这种天气露天睡在山里好点。”
“而且我有自酿好酒,最能驱寒。还是公子你……有什么顾虑?”见年轻人驻足不前,那人又补了一句。
“没有没有,既然姑娘不介意,我自然不会辜负姑娘一片美意。”年轻人轻快的山道上走了下去,一边走一边问道:“只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姑娘?”
“我姓桃,你可以叫我桃花。”桃花站在桃花树下,微笑着回答。“不知道公子怎么称呼?”
“这个么……你可以直接叫我晴明。”年轻人走到了桃花树下,同样微笑着回答。
作者:贩卖机
4月23日星期二,早7点35分。林檎收到了一封情书。
虽然这么说也并不是多么符合实际状况——毕竟那封用艳粉色便签纸写作的所谓情书上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但毕竟着落了喜欢二字,便让林檎权可以当做是情书对待了。
那么,首先要提出的,也是最重要的问题,这张情书是谁写的呢?
歪歪扭扭的字迹,似乎是为了掩盖真实字迹刻意用左手写而成。即便是遍阅过全班历史作业的课代表林檎也无法辨认。
那么至少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个人一定是特别熟悉的人。
林檎判断出的结论只有一句正确的废话。
首先,是排在第一位的嫌疑人。不是林檎最希望的,也不是她最先想到的人。
那是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所谓漫画主角黄金座位的普通男子高中生。是的,普通高中男生,除了座位之外没有一样能跟漫画主角扯得上关系。而在闺蜜桑歌的的八卦里,他的暗恋正是林檎。这源自于坐在最后一排的桑歌在某次上课走神时偶然看到他的目光正瞥向林檎的位置。这事情坐在前排的林檎毫不知晓,却被最后一排的闺蜜尽收眼底。于是桑歌本着八卦与好奇的必须满足的原则,很快地便将他日常的行动规律摸得一清二楚,一得空便偷偷地拿这事儿调侃林檎。只可惜直到现在,林檎与这位普通的同班男子高中生王玉的交集也只有催收历史作业而已。这不敢发声只偷偷塞张小纸条到也像是他会做出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便是目前嫌疑最大的一位犯罪嫌疑人了。
而排在嫌疑人第二顺位的,自然是林檎的好闺蜜桑歌了。以179的身高稳居最后一排的她,因爱凑热闹闲不住的性格而被评为本年级最不适合穿JK的JK。评选标准自然是无从知晓,不过想必桑歌一年级时顶着40℃的天气穿长袖运动校服的身影起到了相当大的决定性作用。
突然记起她每年的愚人节必定要整出一些新花样,于是林檎又一次的确认日期,4月23,不是什么特殊的日期,节庆日。按理说不至于,但也不排除她脑子一热突发奇想的可能性。
略过接下来懒得去猜的三号四号……N号嫌疑人,林檎直接考虑起嫌疑名单上最不可能犯案的一位。
那是林檎的暗恋对象,隔壁班的班长。不光长着一张好看的脸,每学期的成绩单也是一样的好看。弹的了吉他打的来篮球,自然是许多女子高中生的暗恋对象。对他的表白几乎每周都能在校表白墙上出现个两三次。甚至有过其他学校女生试图在校门口堵人未遂的传闻。
他喜欢的对象倒是早有各色传闻:同班的文艺委员,新来的年轻英语老师,舞蹈拿过国家级奖项学姐……每一个传闻都有声有色,但无论有多少版本,都绝不会有林檎这种普通的毫无过人之处连话都没有说过的隔壁班女生出场的机会。
只是白日发梦罢了。
但即便只是白日发梦,林檎也很乐意再多怀疑他一阵。
不过半分钟的神游天外,已经与未曾谋面的爱慕者在的海滩上度蜜月。
若是再多个一分钟怕是连孩子的孩子名字都要想好了。
她自然知道这事注定不可能会有下文,但想起来依旧是红了脸颊。
若一定要找出一点别人做不到的事情。那也是课上走神的速度无人能及吧。
桌洞里的手不自觉的摩挲着那张粉色的纸。“我喜欢你”默念着纸条上的文字,林檎顺手从桌洞里抓出矿泉水瓶贴在发热的脸颊上,右手倒是一直没耽误记录笔记。
也许这便是高中时代才会拥有的超能力吧。
才刚下课林檎就被桑歌抓到了。“走走走,去厕所不?”
“不会是你干的吧?”大约是又想起桑歌是嫌疑人之一,半个脑袋还躺在白日梦里没能回来的林檎突然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啊?什么是我?你又在想些什么啊?”自然地被用笔记本敲了一下脑袋。
林檎唰的一下红了脸。
“没事!”
实际上,无论实际犯案者是谁,缘由为何,都不及“被在意了”这个缘由的快乐。
不论在意着她的对象是谁,无论是带着怎样的缘由与目的,被人在意着,被喜欢着,被关注着都是值得暗自开心的好事情。
仿佛是细微的花苞与嫩芽的香气,不起眼的春天在身边悄悄舒展。
“你怎么了这是?”
“没事,我就是高兴~”林檎愉快地拎起包绕着桑歌转了个圈。
——END——
备注:很长丢在评论里吧就。
评论要求:笑语
1(转译记录)
或许你无法想象,每一个清晨睁开双眼,望向明镜一般的光洁的天花板并不是我一天倒计时的开始,实际上白天的所有时间都令我难以忍耐,时钟指针响声下的每一分钟都像是脊背上有蚂蚁在啃咬。我无时无刻不在等待夜晚降临,那时我可以躺在我白色的床上,观赏房间的蓝白的灯带一片一片熄灭——独属于我的晚霞。感受着慢慢变得漆黑的房间,我注视着自己一寸一寸融入那片黑暗中。
然后我从梦中醒来。
我认为自己穿着像是一个真正的邮递员——深绿色的短袖外套和看起来已经磨损的水洗牛仔裤子,戴着一顶像零食罐倒扣在头顶、略显滑稽的邮递员帽子。不过我从未在梦中低头寻找自己袖口的金属扣和被墙蹭得黑一片白一片的裤脚,也从未照过镜子,但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我的样子。
睁开眼睛,一个森林环绕着我。我的脚下仿佛有一块岛屿,而那些绿意是汪洋。我睁开眼睛,仿佛电脑缓慢地开机,每个零件蒸腾着开始运转。我看向右边,那个小巧的邮箱一如既往存在于岛屿上。它外漆的鹅黄有别于梦境所有的颜色,让人想到爱或是毛茸茸的小鸡仔。它伫立在这片草丛上。
“啾啾,啾啾”那是邮箱上娇小白色的机械鸟提示我来了一封邮件。那声音比起真正的鸟还差很多,但在这空旷无物的森林中,听到也算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弯曲每一个指节,轻轻地打开这个信箱,尝试着不让那声金属的吱呀声吵醒安静卧在黑色空间中薄薄的一封明信片。
我缓缓拿起它。这是一张浅蓝色的纸。背面印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正面反面都没有写一个字。我抚摸着略显粗糙的纸面,将它放在我的心脏处。
我看见了她。
2(转译记录)
忘记了告诉你们,重新自我介绍一下:
我是一个邮递员,沉睡的人们是我的信件,我将这些柔软的人们送入梦境。
我看见了那个沉睡着的男孩的轮廓,他握着鼠标睡倒在还未息屏的电脑旁。我总是看不清这些人的脸,但只要我站在他们的床边,将那张明信片偷偷摸摸地塞到他们的枕下。沉睡的人们开始扭动嘟囔,打呼噜的人突然停下,那张明信片隔着软乎乎的枕头把他们拉入深渊一样的梦境。
但这还不够,好奇心作祟,我总是会偷看这些信件的内容,只要我在送出它们前,把那纸片贴在我的心窝上,我便能先睹为快。
那个男孩坐在喧嚣夏日的教室里,刺眼的阳光在桌角反射,梦是轰隆而纷杂的。 他低头望向自己空白的试卷,老师站在黑板后伺机而动。身旁同学的桌角与地面的声音、笔芯的摩擦的声音、翻试卷的声音、他人的呼吸声与自己的呼吸声在此变得尤为刺耳。
他绞尽脑汁,全身都在用力,座椅随着他紧绷的身体抖动着。可是梦中的时间犹如生日贺卡上的机关,转动时像一只停不下来的马达发出重复刺耳的声音,卡壳时怎么拍打都没有反应……时间的转瞬即逝,单调的重复了几十万次的下课铃如期而至。
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一定被困在这个梦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了吧,如同一个青春的影子粘在他的一生每一个惊醒的清晨。我看着椅子上禁闭双眼的男孩额头上落下的汗珠在月光下熠熠生辉。将那张明信片压在鼠标下面,闭上眼睛回到了梦中。
我突然想起上周的那个和青春有关的故事,那是我第一次开始偷看“信件”的内容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他乌黑的头发紧贴着湿润未干的米色枕套,我对着那张灰色的明信片上印出的紫色风信子发起呆。鬼使神差之下,我将它环住贴紧了我的胸口——
黑发男人和女人坐在一起喝酒。明明已经说再见了,却聚在一起对着酒馆的烤鸡肉发呆,一起仰头痛饮啤酒。这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屋子的门口,却忘记钥匙在哪。翻遍了所有口袋,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尴尬地看向女人,似乎在期盼她能解救他。女人却只顾着继续喝酒,丝毫不在意男人窸窸窣窣的声音。
“老板,这还有房间吗?”男人看向头发和胡须一样光溜的老板。
老板摇了摇头,放下洗碗巾,随手指向对面的房间:“那间房间有两张床,如果里面另外一个房客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救急一个晚上。”
男人看着桌上醉入梦中的女人,留恋不舍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或许这对于拥有过爱的人来讲这是一个婉转的故事,但它对于我,像是一个从未体验过感情的人硬被塞进了多愁善感的躯体中一样怪异。那确实是一个奇妙的体验,我不再只是一个执行任务的邮递员,我成了一个偷窃秘密梦境的小偷,每一个晚上徜徉在一串又一串梦境中无法自拔。
3(转译记录)
我又一次陷入沉睡,但这次是被迫的。
昏沉中博士们围绕着手术台上的我议论纷纷,但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射一些药物,直至我终于昏过去了。
于是我又一次醒来。站在鹅黄的邮箱边,等待新的信件。距离第一次一次偷窥“信件”已经过了数不清的日期了。到达我手中的信件像雪花一样多,它们好像都是些痛苦悲伤的梦。我不明白,在世界上生存的人都那么辛苦吗?还是他们只是把痛苦留到梦里,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喘上一口气呢?
“啾啾”
没有心情辨别颜色和材质,我下意识拿起明信片贴上胸口,却没有意识到一切有些不妙,一下被拉入梦中。
小小的女孩淹没在一堆亲戚中,她看着妈妈被那些奇怪的医生带去,她呆站在人山人海的医院,一回头,一个认识的人都不见了。她随着人群在各个科室流转,突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鳄鱼医生握住了她的手臂,女孩喊着妈妈,用力挣扎着,眼看就要脱离医生时,四五个戴着面具的人围住了她。
鳄鱼指着她的脸吼道:“就是他,快抓回去!”接着,无数个人扑上来,她被拖走了,只能闻到消毒水的味道和门口标牌上刻的字——精神科。
一瓶又一瓶药灌进了她的身体里……
博士A (电话)
嘟嘟嘟
“天哪!啊啊啊啊啊啊小吴我终于破解了一点点他们的大脑皮层发射信号转译的文字”
“在实验室待了这么长时间终于有一点成果了!”
“好,我马上发邮件给你!这是他们两最新的转译,旧的记录我还需要慢慢调整设备才能够发表出来!”
4
我真的是邮递员吗(怀疑)
我有点不想再送信给这些人了
但是一封又一封信送到我手上,我又拆开
像一个滚轮一样
我被迫读到了最后一封
把好多人交织在一起的信
两个修改过基因的缺陷人被宣告脑死亡
身体将被机器维持生存状态作为研究对象
它的收件人是曾经收到过邮件的所有人
一个女孩手握着冰冷的哥哥
文:鹤野
评论:无
“你有什么问题吗?”男人坐在桌子后,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我想寻找真相。”陈陶站在门边,他衣衫单薄,身形瘦弱,脸色苍白得像是囫囵画着五官的白纸。他的手用力地抓着门,仿佛任何一根手指松懈一瞬就会倒下去。
他挂在门上,吃力地、为难地发问:“我可以进来吗?”陈陶吞咽着口水,干巴巴地补充道:“……老师。”
“当然可以,请进。”男人放下杯子,但没有起身,他看着陈陶走进来,站在桌子前,惨白的办公室里空空荡荡,四面过于干净的墙挤压着房间中央的桌子,陈陶站在桌子前面,站在男人的目光中,突兀得就像扎进白纸的黑色图钉。
沉默延续了几秒,陈陶问:“我可以坐下吗?我有点头晕。”
男人说:“你当然可以坐下。”他指着墙边突兀出现的凳子说:“你要的东西就在那里。”
于是陈陶把凳子从墙边拖过来,凳子腿在瓷砖地板上抓出刺耳声响。他坐下,然后抬起眼睛和男人对视,后者问:“你叫什么名字?”
“……陈陶。”
“陈陶,你好,你叫我张老师就行了。”张老师从一边的书堆里抓出一个笔记本,又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黑色钢笔:“你刚才说,你想寻找真相,什么真相?”
“我想知道苏理是怎么死的。”陈陶说得很平静,沉重的死从他苍白干裂的嘴唇里流畅地掉出来,就好像这个句子早已在他唇齿边雕琢了无数遍——他像是无动于衷,但他垂下了目光,注视着桌子上摊开的笔记本,眼睛里空空荡荡。
张老师神色平静,他既没有露出严肃又为难的表情,说话也不显得磕磕绊绊、顾左右而言他,他只是转了转手腕,用钢笔轻轻地敲着桌子,“苏理有心脏病,一个人待在宿舍的时候病发,等到室友发现时已经晚了。”
“我记得他那天没有去上晚修,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
“苏理经常旷课不上晚修,老师们都习惯了,况且你们现在是初三冲刺阶段,应该好好复习。”张老师语气淡淡的,“陈陶,你也要注意,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就不要想太多了,你应该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学习。”
“但是我觉得很不安,如果这不是个意外?”陈陶揪紧了衣角,颤抖着嘴唇说:“如果是有人故意把他锁在宿舍呢……”
张老师看了他一会,坐正了身子,神情逐渐严肃起来:“好吧,小陈同学。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你知道些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件事情呢?”
“或许是因为……我们曾经是朋友。”陈陶低着头,任由字句脱口而出,就好像这个答案在他喉咙里滚了无数次。
“我理解你的难过,但那又如何?医生都无法让他起死回生,朋友更不能。”张老师停顿了一下:“陈陶,你成绩好,受欢迎,家庭环境也不错,你的未来一片光明。”他看着陈陶语重心长地说,“你和苏理是不一样的,你不需要这么在意别人的生死。”
陈陶不说话了,唇齿间的字句像是突然卡住,他微微瞪着眼睛,颤抖着嘴唇像是饱受心灵的谴责,他单薄的衬衣盖在嶙峋的骨架上,在冷风里毫无生气地摇动。他未说出的话语仿佛鱼刺卡在狭窄的喉口,让他想要咳嗽,想要呕吐。
张老师放缓了语气,轻轻将他从深渊里往上拔:“我这样说是有点刻薄,但我也是为你好,陈陶,你不能总是沉浸在这种痛苦的情绪中,让本不是你的过错惩罚你。”男人双手交叉,循循善诱:“我知道你很难过,你的朋友、你的家长都在担心你,你得向前看。”
陈陶低着头,突然打断了张老师的话:“他们也是这么说的。”他像是在自言自语,“爸爸和妈妈,老师和同学,你们都这么说。”
“爸爸妈妈告诉我,我只要专注学习,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我的同学告诉我,我是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愿意和我做朋友。我想要的东西,爸妈都会给我,我想做的事情,我的朋友们都会陪我一起做。”
“我好像,什么都能得到。”
陈陶抬起头,看着张老师。
“可是苏理,只是因为他有心脏病,因为他永远只穿同一双鞋,他就是坏学生吗?”他迷茫又困惑地发问,像是问他自己又像是在问眼前的男人:“为什么他是坏学生?为什么他们说,我不应该和苏理说话呢?”
他的眼睛里空空荡荡:“张老师,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说不会再让苏理来打扰我,这是什么意思?”
“张老师,张老师,”陈陶看着男人,眼神近乎哀求,“你能不能告诉我?”
陈陶死死盯着男人,却连他眼睛中的情绪都看不清楚,张老师的脸在一片死寂中逐渐扁平、模糊,如同一个被橡皮擦擦去的铅笔画,逐渐破碎了融进惨白的墙。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一大群人呼啦啦地冲进来,一对夫妻被簇拥着围住了他,陈陶听见他们在呼喊:“儿子?儿子?你怎么又开始胡言乱语了,没事了,爸爸妈妈来了——”
陈陶紧绷的身体放松了下来,得到了父母安慰的少年轻松了不少,那种恐惧的、颤抖的姿态从他的骨骼里消失了,他像是大梦初醒一般,茫然地看着办公室惨白的墙一点点崩碎,他在扭曲的影像中被白色的床单捧起来,眼睁睁地看着空间翻转,直到那床单将他轻轻地放在病床上。
这里不是办公室,是一间设施齐全的病房。
“张老师呢?”他坐起来茫然四顾,寻找那个坐在桌子后的模糊身影,父母皱起眉头,担心地说:“哪有什么张老师?儿子,你是不是做梦了?”
原来是梦。他恍惚地点点头,原来是梦。他释然地笑了笑,感到一阵飘飘然的轻松,盘旋着脑海中的古怪情绪在父母到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消散不见了,沉重的压力突然从他身上移开,似乎让过于突然的轻松感也成为了一种微妙的负担。
“没事了,儿子,你好好休息,病好了之后就带你去旅游。”女人怜惜地摸着他的头发,男人用宽厚的手掌拍着他的背,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围着病床忙来忙去,陈陶安静地吞咽母亲喂来的鸡汤,最后乖乖躺下任由父亲替他盖好被子。医生退了出去,而父母也要继续投身到忙碌的工作中,陈陶看着他们满是不舍的脸,古怪的字句又一点一点拼凑在舌尖,他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那句话,如同明知故犯的瘾君子。
“可是真相是什么呢?”
“真相?”父母脸上露出疑惑之色,这对夫妻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古怪的眼神,最后又让自己的眼角眉梢强硬地挂起温和与轻快,像是安抚一般轻飘飘地说:
“真相重要吗?”
作者:【五招】江櫞
中靶:1/10 大勝
巴瓏(首狙)
•夜半
中都乃王朝核心,住在这儿的达官显贵数不胜数,不夸张得说,站在戏鸢楼上往下扔一金豆子,砸到的十个人里有五个都是皇亲国戚——往上数三代多少都跟先帝沾亲带故。
传到第九代皇帝这里,倒是只有一位封号王爷了。
“八月初六,定王薨。”
一身黑红劲装的付家辉捏着这手感甚好的纸片,皱起了眉头。
定王,取安定一义,是当朝天子平蛮夷之乱、稳皇家威仪功绩的代名词。先帝不仁荒淫无度,虽子嗣众多但活到成年的只有老三和老九两个;弘治三十一年冬,大雪,蛮夷违反诸侯条约掠夺了王朝边境三城,并拒绝朝贡;九王爷见不得百姓受苦,亲自披挂,将那蛮夷杀了个片甲不留,不过三月有余,边境已然恢复了平静。
也正是这开春时节,佞臣谗言九王爷功高盖主,这是想逼先帝立储,三王爷争权更是暗地里派出手下刺杀九王爷于凯旋途中——
但九王爷民心所归,真龙护体逃过一劫,反手领兵逼宫,扬了自家父皇的寝宫,坐在了那黄金打造的御座上。
九王爷——现在应该称之为皇帝陛下——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未想追究三王爷残害同胞之罪,但三王爷心中有愧无颜面对昔日兄弟,便自缢于王府院内。
陛下含泪厚葬兄长,将那早就想好的称号封给了自己的亲侄子——三王爷嫡子张淇海——也就是如今的定王爷。
当然,以上全都是九王爷登基后自己改的史记,至于真相如何,且是被上一代史官带去了阴曹地府吧。
嘈杂夏夜,定王府内,张淇海斜靠在案边,伴着明亮烛光看话本子,梁上忽传来一道沙哑人声。
“皇帝要杀您,”
此事仿佛早已料到,张淇海没有丝毫意外,平静地问道,“定下何时?”
“八月初六,祭祖大典前。”
“嗯,那本王可得好好谢谢皇叔,选了个不错的日子。”说着,他抬手捻一页纸,继续读穷酸书生赶考路上夜宿荒林与女妖艳遇的故事。
天家无情,张淇海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这种你死我活的场面哪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趣?
“王爷,”正看得入迷呢,敲门声响起,“还未就寝?”那人声音清透悦耳仿佛自成曲调,但话里透出一股无奈。也不等主人应允,便挑开门锁踏入屋内。
入目,穿着亵衣的定王爷正匍匐于床榻,往被子里塞话本。
“咳咳,阿辉你还没睡呢?”他一秒坐正,微笑着摆出王爷威仪,只是背后双手小动作不断。
来人正是一刻钟前还在其他人家房顶夜游的付家辉,这会儿他同样一身亵衣,只是外面多披了件斗篷,仿佛已经睡过一觉儿。
付家辉看看王爷再看看床,看看主子过于明媚的笑颜再看看被子里露出来的话本,闭目深呼吸。
“王爷,一个时辰前您就该睡了。”那会儿还是他亲口说自己今天要早点休息的。“明日游湖,您是不打算去了吗?”
虽然定王爷正值年轻,本该在朝堂上发光发热为王朝尽一份力的,但无奈他自小不爱读书,更不堪习武;夫子让他读四书,他跑去画鹌鹑;将军让他扎马步,他跑去弹古琴;可真让他去画画弹琴了,又滑不溜地跑去茶楼听书看戏,拿着全王府的口粮捧伶人。
最后还是陛下看不过眼去,差禁卫将小侄子绑回府好生看着。皇后心软,那么小一孩子不能出门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该多寂寞啊!于是请旨于陛下,从清白人家那里找了个年纪相仿的小子送进来。
张淇海是王爷,他可以不学无术,付家辉不行。
张淇海不爱读书,他就给小王爷读话本;张淇海不爱习武,他就练成一身武艺保小王爷平安;张淇海想要画画,他就给小王爷镇纸研墨。
刨除掉出身差距,俩人跟同胞兄弟并无不同,甚至于比他皇叔宫里的皇子公主更加亲近。
二人相伴这么多年了,付家辉又不是那愚钝的,怎会看不清自家小王爷的性子?故意熬到这个时辰,怕就是想找借口推了明天五公主的邀约。
但能平安活到成年的张淇海又岂是能轻易让人看透的?
他是想要推了游湖,但更重要的,是试探一番付家辉的态度——毕竟,他可是皇叔埋在自己身边最深的一颗刺啊。
“泛舟游湖好生无趣。”张淇海说道。
付家辉了然,虽然小王爷跟陛下的关系很好,但跟那几个同辈却不行,两边凑一起不上演全武行都是礼仪师傅教得好。
但他一个做下人的,有些话可说不得。
“即便要推,理由也有很多,您万不可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他妥协道,“明日一早属下便去向五公主赔礼,您现在可以休息了吗?”他挪几步来到烛边,浅色的眸子无奈地注视着对方。
与其让小王爷自己折腾,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放心。
目光相接,张淇海心头微动,肚子里花花肠子转了好几圈,面上只笑颜更灿。
有意思,往日严于律己且严以待人的小侍卫居然妥协了?
付家辉见自家主子终于安稳地躺好,闭上了眼眸,这才熄灭蜡烛,退出屋子。
待他走远,先前向张淇海汇报的沙哑人声,再一次从梁上传来。
“殿下,付家辉,要防。”
那可是接了狗皇帝刺杀令的暗桩杀手啊!
黑暗之中,没了笑脸的张淇海未睁眼,悠然回答:“防,自然要防。但本王有些别的想法。”
通过刚才付家辉那意外妥协的态度判断,杀掉自己这件事,他有些抵触——当然,张淇海并不是自信地说打了十几年的感情牌,能够敌过皇命,可以让付家辉手下留情不杀自己。
只是抵触命令的原因,让他颇为好奇。
屋内沉静许久,张淇海忽又开口吩咐,“明日在沉香楼候着,祭祖大典本王也得给皇叔送点礼才是。”说着,语气渐冷。
这些年了光收礼可不行,他怎么也得给皇叔回点。
“遵命。”
打发了手下,又知晓了自己准确的被刺时间,张淇海今晚意外地睡得很踏实,可以说是自付家辉入府以后,睡得最踏实的一回。
他甚至还做了个一场梦,梦见金碧辉煌的寝宫一隅,有一寒铁打造地精致鸟笼,说鸟笼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它里面关的可不是宠物,而是个人。
那人双手戴着镣铐吊于笼顶,平日里顺滑的长发束于颅顶,带着暧昧地杂乱感,恣意垂落在泛着微红的肌肤上,每一缕发丝都紧紧抓住张淇海的目光,让他喉咙干涩。
梦里他伸出手,穿过笼子缝隙,轻抚那人脸颊,修长的手指掠过长出了胡茬的下巴,然后一路下滑到喉结——
骤然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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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这么久终于接到任务的付家辉此时正窝在床上,背靠墙角,毫无睡意。
从记事起他就是皇帝的暗桩,学会说的第一个字不是“爹”、“娘”而是“是”。
皇命不可违,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他本以为自己应该对接受命令杀掉张淇海坦然处之——毕竟这么多年他都是为这一件事而活的——可不知为何,今夜收到命令的那一刻,他觉得很难受。
“王爷是个好人……”
排除皇亲贵胄那固有的骄横外,张淇海的确是个好人。他会在偷偷跑出去看灯会的时候帮走散的平民小姑娘找爹娘,会因为跟将军府家的小子逛花楼忘了时间而买糖葫芦回来给自己赔罪,会指使自己去暴打听戏时偶然撞见的小偷混混……
付家辉无声低喃,越是想起这些事,越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手指有点发麻,胸口还闷闷的,仿佛中毒一般连带呼吸都略有痛感。
“……是愧疚吧?”
杀掉一个好人,那肯定会感到不舒服——虽然这是他杀手生涯的第一单生意。
他迟疑地给出答案,好像、大概只有这个词是符合题意的。
再或者用市集上货郎的话来说,“这么多年了,就是养条狗都有感情了。”
他想,可能这两条多少都沾点边,愧疚和不舍大概都有,分不清哪个比重更大,更重要。
“嘿,男子汉大丈夫这么优柔寡断做什么!”想了半天整不明白这些复杂的东西,付家辉索性来个一刀切。
反正小王爷必须要死,自己一定要动手,那就不必想这么多。
“既良心不安就想办法补偿。”他也不过是求自己心安。
刑部对待死刑犯,不也是在行刑前给吃顿好的安慰一下嘛!
大不了,明天起他不对小王爷那么苛刻就是了。
心下有了决断,付家辉也收敛了心思,“哐当”一声躺下,进入梦乡。
•隅中
祭祖大典不只是皇家盛事,更是民间大事。
大典开始前七日,便开放都城,以供各国往来贸易;前三日,取消宵禁开放夜市;有翻山越岭而来的商贾,有横跨江河的戏班,他们带着闻所未闻的瑰丽故事相聚于此,歌颂天子丰功伟绩。
中都有十万百姓,这会儿大概有一半多都聚集在此,赶牛车拉木材的,街边摆摊卖吃食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挂着文墨猜字谜的……各式各样好不热闹。
张淇海既然已经找理由推辞了无聊的游湖,这会儿自是换一身衣服跑来西市凑热闹。端看这场景一眼,付家辉就知道自家小王爷打的什么主意。
他一贯是喜欢热闹的,就算有王爷的身份拘着,也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往人多的地方钻。
张淇海出门时用的借口是淘点好东西,在祭祖大典上献给自家皇叔,但付家辉晓得,这人就是想出去玩。要是搁以前,他肯定又要搬出早已设计好的套话,板起脸来对小王爷进行一番说教,好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从而让他“出于自己的意志”而玩的更加放肆。
但今日,这些废话他却不想再说了。
反正再过三日小王爷就得去跟老王爷见面了,多此一举不值当。
付家辉再次深呼吸,眼神复杂地望着面前气质独特的青年,接下了话头,“那公子可有想好买些什么?”
这番倒是出乎张淇海意料,他不动声色地别过头,上了轿子,隔着帘子跟小侍卫聊天,“皇……叔叔喜好字画,可大师的笔墨就那么多,怕是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买下。”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为难的神色,即便这都是他的胡扯。
他根本不知道自家皇叔喜欢什么物件,更甚于他觉得比起那无用的、没点文化底蕴根本看不懂的书画辞赋,他那皇叔更喜欢冷冰冰的铁刀。
嘴上这么说,礼还是要送的,不过早已经准备好了。
等轿子到了坊市街口,张淇海下轿,便打发轿夫去一旁候着,自己带着两名拿东西的小厮跟贴身侍卫付家辉扬长而去。
张淇海心态敷衍,他看东西如走马观花,与其说是在挑礼物,不如说是在找时机甩开付家辉好去沉香楼密谋大事;但他也知道,作为自己的贴身侍卫,跟丢了主子那可是大失职。
他一边想着法子,一边扫过周边摊贩,付家辉就跟在他身后,大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时刻注意主子需求,剩下一点好奇心瞄着四周新奇物件。
成人之前付家辉还经常跟——哦不,应该说是追赶——偷偷翘课跑出来玩的小王爷逛坊市,那时候两人可好打发了,冬天就一人一根糖葫芦,夏天就一人一碗去火凉茶,太阳西斜就回府。
哪像现在,糖人都激不起他的兴趣了。
张淇海余光瞥了一眼跟在侧后方的付家辉,观察着对方神态,忽然心生一计。
他未停脚步,抬手指向前方不算太远的一家玉器商铺,“阿辉,你说玉石如何?”
付家辉一愣,旋即认真思索一番,回道:“公子不妨前去一探,若是有合适的,再好不过。”他话未说满,毕竟他也不知道天子喜不喜欢玉器,但听小王爷的语气又颇为心动,便说两句废话给递了梯子。
果然,张淇海听了面上露出笑容,顺台阶而下,“那便去看看。”
说话间,他悄悄伸出手,小指勾住付家辉的手指,微微用力往自己这边拉了拉。
付家辉一僵,倒是没直接抽回手,抬头望向自家小王爷,满目疑惑。
这是要干什么?
然而张淇海这么多年了增长的不只是心机、野心和学识,脸皮也厚了不少。顶着充满探究的目光,他愣是权当没看见,压根儿没把自己的小动作放心上。不过该有的解释,他还是补充了两句。
“人多,容易走散。”
说完,更是得寸进尺地攥住了付家辉整个手掌。
那一瞬间付家辉直觉得自己铁一般冰冷坚强的心,跳了起来。针扎一般急切地想要挣脱,但服从的天性战胜了本能,这是他的主子——起码在天子命令以外是——他不能拒绝主子的命令。
几个呼吸后,付家辉再次用昨晚思考出来的理论说服自己。
算了,反正距离八月初六也没几天,小王爷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于是他既没认同也为反驳,任由小王爷牵着自己穿行于人海。
试探得到想要的结果,有了牵手成功的好开头,张淇海更是愈发没了分寸。他带着付家辉进了玉器店,大手一挥让掌柜的吧所有新款玉佩都拿出来瞧瞧。
其实两人都是不佩戴玉佩的,这习惯吧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张淇海小时候特别皮,因着自家皇叔满心都是想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不计成本地往他面前送;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当朝天子又图个青史留名,于是就绕了许多弯路,变着法儿的把张淇海往外骗。
最开始张淇海也是年纪小,着了道,每每上当都翘掉夫子的课,翻墙出去找乐子。那时候小娃娃的他并不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完全交由侍女打理,各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佩饰自然全都拉满。
这就导致他翻墙的时候,不是被墙头蹭掉了这个物什,就是那些东西搅合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付家辉便是循着这些,每次都轻松而快速地抓到他。
自那以后张淇海就再不佩戴任何饰品了,即便王府库房里各式各样的玉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放在角落里落灰,都不看一眼的。
自家主子都不戴,作为贴身侍卫的付家辉自然也不佩戴,当然,更多的理由是那些东西对他施展功夫而言是累赘。
但此时,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感兴趣的张淇海却是一反常态地挑了起来。
付家辉也只是疑惑了一瞬,将目的解释为给皇帝挑礼物,也就不觉奇怪了。
虽说是突发奇想,可这些精巧的玩意儿看多了真的有些上瘾。还真让张淇海看中了一对儿——对,没错,这玉佩竟是成对儿的。
“公子好眼力!”店掌柜一见面前气质斐然的公子目光有了停留,当即拿出看家本事,将那块墨色玉佩递到张淇海手中,自己则隔着精巧的匣子展示搭配的另一块冰晶玉佩。
“这是安大师新作,您手中这块‘黑豹’,是这一对儿玉佩的主佩,是高官厚禄之相!”说完,掌柜又将手中的白玉往前递了递,“这冰晶白玉则是‘冰鹤’,乃富贵长寿之相,送与心上人可谓不二之选。”
除去店掌柜说的这些,张淇海看重的倒是其他一点——这两玉佩跟自己和小侍卫可真像啊。
一个隐忍、危险、伪装温顺,一个抗争、高洁、委曲求全。
这让他不禁再次畅想,若自己不是皇室,若他不是暗桩,两人就做平凡兄弟该多好啊。
“付钱。”张淇海没再多问,抬手招来小厮处理买卖,自己则伸手取出那冰晶玉佩,转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系在了身旁走神的付家辉腰间。
“公子,这可是不得!”
怎么什么东西都往他身上戴啊!这可是给女子的!
“这戴上挺好看的。”他一派“这是本王赐予你的,给本王好生戴着”的语气,随后又拿起墨色玉佩戴于自己腰间。
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刚刚店掌柜最后所强调的那句话一样。
“公子……”付家辉试图做最后挣扎。
反观张淇海一副不解神色,“如何?”
“这不妥……”这是未来王妃才能戴的啊!
“有何不妥?”张淇海不傻,怎会猜不出付家辉心里所想,但他就是不搭话。
付家辉急的头上都冒汗了,卡在嗓子眼的话就是说不出来。
见对方憋不出下文,张淇海也不再等,再次牵住付家辉的手,带人往外走。“阿辉,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于是,在付家辉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之后的半个时辰里,他在经历了被自家小王爷各种喂食的“折磨”后,终于在对方更加过分的举动中丧失理智了。
说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危险事件,不过是一群孩童玩耍起来没注意周围,直挺挺往自己身上撞来而已。付家辉早就知道身后有小孩冲撞,可他根本不在乎,被撞一下又不会多疼,索性躲都没躲,但张淇海就不一样了,他就是小心了一些。
眼看着小孩儿要撞上来的时候,他打手一揽,握着付家辉紧致的腰,将其带入自己怀中。
完事儿还语气亲昵地询问,“有没有受伤?”
要不是当时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导致他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怕是付家辉能爆发意外的语言天赋,连自家主子都怼。
受伤?这是在质疑他的武艺吗?
但这时候的付家辉脑子一片空白,除了砰砰乱跳的心以及仿佛要烧起来的指尖再无其他。
“阿辉?”
没有得到回答的张淇海再次出声询问,唤回了付家辉的理智。他克制自己身体的本能反应,轻轻逃离小王爷身边,撂下一句“属下去买您爱吃的云糕,马上回来”便跑了。
无暇多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立刻、马上离开张淇海身边。
小王爷不会武功追不上,只得在后面扯着嗓子吆喝,说自己在沉香楼等他。
等人影走远后,张淇海骤然改变了全身气势。
一瞬间从平易近人的富家子弟,转变成了生人勿进的贵公子。
此时西市行人愈发多了起来,因为要替主子采买物件,两名小厮早早地就落在了后面,但想着主子身边还有侍卫付家辉在,便未曾多心。这会儿身旁没了眼线,张淇海也不再耽误时间,径直前往沉香楼。
隐秘的房间内,早早候着的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多数是在聊之前张淇海布下的命令。
他们男女老少各有千秋,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他们都认为张淇海,才应该是王朝的正统继承人——而不是那凭借杀父弑兄抢夺皇权的九王爷。
“今日主子与暗桩这番亲近,恐怕会传入那位的耳中。”白发老者捻着兰花指,取一块糕点送入口中。
旁边同伴嗤笑接话,“早就说了,兄弟们暗地里把那个付家辉干掉便是,岂会有如今这些麻烦?”
“主子想要的人,你敢杀?”有好事的故意挑起事端,“你要是敢在主子面前说这个,恐怕今儿我们就得先给你收尸了。”
“怎么说不得!”那人还犟,“要是真探明那人与主子异心,杀他怕是都用不到我。”
或许,比起一刀毙命,那时候的付家辉更希望不要落入张淇海手中才好。
“诸位,聊得可好?”
没有任何征兆,张淇海出现于房内,落座主位。
•人定
付家辉长这么大还从未如此失态,怎么说也接受了好几年王府礼仪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出把主子抛在原地的行为。
但此时他也旅顺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说是愧疚吧,的确有,说是不舍吧,也有,但这远远不够,这些距离填满整颗心还差得远哩。
“啊——想不明白,我到底怎么了?”
他是一个杀手,他冷酷无情没有心,如果皇帝下令,他甚至能对襁褓中的婴儿痛下杀手——本应该是这样的。
在七岁被送到定王府做眼线之前,他就是被这样教育养大的。
但是从见到小王爷那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付家辉一个人蹲在无名巷子的角落里,死死摁住自己脑袋,试图将脑海里不停浮现的小王爷的笑脸驱逐出去,最后,他一熟悉的呼唤,打断了他的自我折磨。
“你在做什么?”
抬头,只见一只黑色的乌鸦蹲在墙上,在这脑袋俯视自己。
“买云糕。”付家辉瞬间收敛心神,语气和态度都变得强硬。他没有急着起身,而是用余光注视着那只鸟,眉头不禁皱起。
“省省吧,我今天不是来找你打架的。”那鸟再次穿出人声嗤笑道,“上头那位见你如今与小王爷相处甚好,打算再助把力。”
不说还好,这话一出付家辉耳朵都竖起来了,心里的异样变了个味儿,继续不动声色地追问,“如何?”
“后日小王爷要上山,拜帝庙。那位的意思是,这山就不用上了,意思意思就行。”
大家都暗地里接头这么多回了,付家辉猜谜语人的谜底也非常熟练,对方这意思是皇帝打算在上山的路上就找机会干掉小王爷,连八月初六祭祖大典都不用参加了。
见付家辉沉默,黑鸟临走又补充道,“当然,人还是得你亲自动手。”下不了手的暗桩,就是废人,没必要留。
说完,扑棱翅膀飞向远方。
等黑鸟离开,付家辉缓缓起身,刚刚还一通乱跳的心已然平静,甚至有些平静的可怕。仿佛再多动一下,脚下的冰面便会支离破碎。
“呼……”他抬起头,呼出一口气,“我得赶紧回去,王爷还等在沉香楼等我。”说着,他行尸走肉般离开巷子,买了云糕朝沉香楼飞奔而去。
等他到的时候,小王爷已经喝完一壶茶,听完半折戏,正缠着乐师弹琵琶。
“回来了,阿辉?”张淇海海靠在太师椅上,仰着头看他,伸手讨要云糕。
随后一行人又在沉香楼消磨时光到夜市开放,又去外面逛了一圈,这才钵满盆满地返回王府。翌日小王爷再无力气外出游荡,在府内躺着纳凉,央着付家辉在花园舞剑,懒散过完一日。
终于,时间来到八月初五,祭祖大典前日。
一大早定王府的奴仆便忙碌起来,虽说行囊什么的提前好几日就已经在打理了,今日不过是将一些不重要但随身要用的准备好,就能准时送自家主子上轿出门,但他们仍旧不敢有丝毫懈怠。
捧绫罗绸缎的,端香炉玉碟的,盛吃食糕点的,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半个主人公的定王爷张淇海,自然也是一早就被侍女从床上拖起来,攒发,换衣,佩饰,熏香……连带着时常跟在他身后的侍卫付家辉也没放过。
这大概是付家辉人生中第二次穿这么隆重的衣裳,上一次还是在小王爷成人那日。
墨色的束口劲装,一对银质护腕,袍子上还绣有代表福寿康健的松鹤,青丝束于颅顶,雄姿英发。如若不说他是家臣,恐怕会被误认成将军家的公子。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他刚走出房门,迎面撞上同样刚刚打扮好的张淇海,两人同时抬眸,倒是付家辉在半道看到了对方腰间的玉佩。
迟疑片刻,他返回房内,自己将放于枕下的冰晶白玉戴好了。
这成对儿的东西,就要成对儿戴才是,不然小王爷自己戴多尴尬啊。付家辉这样想着,默默夸自己一句,真是王朝第一好侍卫。
“阿辉这番打扮真好看。”面对付家辉,张淇海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到熟悉的对话,倒是让付家辉找回了一些从容,他抿抿嘴角回应道,“王爷惯会说笑,倒是您如此这番出门去,定要让青巷的美人们带花送果。”
张淇海顺着他的说法幻想一番,胳膊上不免起一层鸡皮疙瘩,识趣的不再搭话。
此去拜帝庙一路付家辉拒绝了小王爷的同程要求,倔强的骑马随行;他时刻紧绷,生怕一个失察让皇帝派来的援兵刺杀得手——正如皇帝所说,人,必须他亲自动手。
随行的奴仆和侍卫都觉得付家辉认真过头了,这拜帝庙也不过是出了中都城,往外二三里,再爬一个时辰的山路而已,还在天子脚下,能出什么事呢?
若是这心声让付家辉听见,怕是要耻笑,就是因为在天子脚下才更要担心啊!
反观张淇海则安稳地呆在轿内,享受着顶棚带来的阴凉,吃着诸侯上供的水果,时不时看看窗外天景,算着手下上场的时间。
说来也巧,这张淇海不愧是跟当朝天子有血缘关系,二人连搞事时机的选择都如此一致。祭祖大典前日,皇帝想要制造一起蛮夷复仇、蓄谋刺杀定王爷的热点,以此来除掉皇室血脉的正统继承人,一如当年他利用蛮夷弑兄杀父夺位一样;而张淇海则是用自己做筹码,伪造意外遇袭的热点,以此来暴露中都治安的不可靠性,将压力给到自家皇叔头上,帮这本就不稳定的国内外局势再晃上一晃。
午时将至,两拨不同势力的杀手不约而同从山中各处倾巢而出!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刺杀定王爷。
付家辉见势不妙,拔剑便冲!他的唯一目标便是守住小王爷的轿子,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但双拳难敌四手,再加上来“刺杀”的意外翻了一番,更是难以招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眼看着箭矢就要刺进轿子——
被人拖住的付家辉心下一急,强硬变招,拼着胳膊硬挨一刀的代价摆脱刺客,冲向轿子,一把抱住无处可去的小王爷躲闪开来。
许是察觉了计划有变,在张淇海无法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的得意下属无奈急中生智,差人伪装成王朝禁军将定王府一行救下。
此番举动,张淇海的计划算是毁了大半,一来暴露了自己有暗藏人手一事,二来是不利于接下来的行宫刺杀计划。
不过他现在无暇顾及这些,满目都是付家辉流下的血。
“你受伤了?”他被付家辉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完完全全护住,他的手只是随意搭在了付家辉肩头,便摸了一手血。
“快,传御医!!”
“无事,王爷。”付家辉赶紧放开小王爷,坐起身上上下下将面前的人打量一番,见并无损伤,这才放心下来,“只是小伤,王爷不必挂怀。”他本就是贴身侍卫,存在的意义便是替自家主子续命,受伤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但这在张淇海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就连梦里他都舍不得让这人受一丁点儿伤,而这群、这群歹徒却拿刀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
“莫要多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配合大夫治伤。”见随行御医颤巍巍赶来,张淇海起身,沾血的手在袖子里攥紧又松开,再次攥紧,终于稳定心神开始主持大局。
他虽装作纨绔,却不是扮做傻子,指使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一番忙乱之后,入夜时分定王府一行还是抵达了半山腰的避暑山庄。
按照惯例,他们将在这里住一晚,然后明日一早上山顶,在帝庙等天子参拜。
因着护主有功,付家辉当晚不必当值。张淇海也借着这个好机会召见了自己的下属,一番赏罚之后,定下了新的弑君计划。
“主子,这可有些冒进了。”下属听完略感不安。自家王爷这计划,都已经不是暗杀、刺杀了,过于光明正大了。
“有何不可?”张淇海现在越想越觉得此前自己过于保守,什么都想要准备完美再行动。瞒骗暗桩,营造假像,暗地经营,神不知鬼不觉地让皇帝死于梦中……
现在看来,其实夺回皇位的时机早已成熟。
在场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久也没憋出个一二三,便顺了主子的令,各自散去做决战前的最后准备。
旁的都走光之后,张淇海一个人来到窗前,望着天上月光,再次攥紧了莫名颤抖的手。
他在害怕。
他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付家辉不在身边的情景,甚至连将其囚禁在自己身边的决定都有些摇摇欲坠。
自己真的想要这样的结局吗?
不再自由的鹤,还是它原来的模样吗?
张淇海闭上眼,脑海里闪过的全都是付家辉充满活力的身影,他在习武,他在舞剑,他在追偷偷逃跑的自己……他不适合呆在华贵的牢笼中。
正如那展翅欲飞的仙鹤不应困于一掌之间。
等到月色高悬,睡不着的张淇海行至别院,背靠着付家辉卧房的门滑坐在地。
他想,这会儿付家辉应该是睡了。
“阿辉,我时常回想,如果我不是王爷,你不是暗桩,咱俩只是一对普通兄弟该多好。”他声音不大,更像是喃喃自语,“想科举我们就一起去私塾读书,想从军就一起去校场习武,喜欢银钱还可以学着当掌柜、货郎。”
“不必每日生活在殚精竭虑之中,不必每日醒来都先摸摸脑袋是否还在脖子上。”
他又想起二人放肆的童年,叹息着长大后不如以前的亲近。说起来,二人不再亲切还是张淇海自己先开的头。
当然,他不是忽然开窍了,发觉了主子跟下人的身份差距,而是他察觉自己对付家辉异样的感情。
这种感觉无法言说,只是每每想起对方,心里就觉得满足,酸甜难耐。
“你也知道,我喜欢热闹,尤其喜欢灯会,那仿若误入星空的感觉让我沉醉。但我更喜欢跟你一起去的灯会,那时的我,仿佛拥有了整片星空。”
话音刚落,背后大门忽然打开,晃得他一个踉跄,差点跌个底朝天。
探头,是付家辉。
“咳咳……你没睡啊?”他还以为趁着药劲儿早该睡了。
付家辉抿着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给了对方一个眼神,让他跟上。张淇海也不问,尴尬地笑了笑自己爬起来,掸掸衣服上的灰便跟了上去。
付家辉腰间挎剑先行于前,张淇海手无寸铁坠在后面,两人如此一路无话,顶着月光便走到了山顶帝庙。
霜雪一般的月光照耀下,庙宇都生出光晕。
就在张淇海心里略有紧张和不安,想要开口说点什么打破这难受的气氛时,只见眼前寒光闪过——他送给付家辉的那把剑,竟是压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恐怕,自己今晚就要魂归九泉……了?
他正想着等到了下面怎么跟自家父亲打招呼,就试着有水珠落在了脸颊上。
睁眼,是付家辉难得落泪的场景。
“大老爷们的说话能不能直白点?”他双手握剑,下一秒就能要了小王爷的命,但他下不去手,“属……我才读了几天书?能把话本念完整就不错了,你还给我整些、整些云里雾里的!”
“张淇海,你是不是喜欢我?”
付家辉是个武人,虽然是个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但这并不代表他读书就很好。方才张淇海在自己房门外嘀哩咕噜那么一堆,他也就听懂了最后一句,却还有些不敢确定。
而此情此景下的张淇海早就已经无暇去听付家辉在说什么了,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刃,探身向前,即便被划伤鲜血直流也未曾停下。
“我……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感觉跟你说的是不是一样,就是、就是,如果你死了,我大概——”
“唔!”
张淇海双手捧着付家辉的脸,终于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贪婪了几分柔软之后,他笑着回答,“是的,就是喜欢。”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
无论如何,付家辉就是喜欢自己。
“……可是我要杀你。”他是暗桩,是皇帝豢养的走狗,是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这样的身份,让他如何能相信张淇海所言?
可张淇海并不在乎,因为今日之后,那个命令付家辉杀掉自己的皇帝,将不复存在。
月亮藏于云后,漆黑之中,中都城的火光和钟声更为醒目和刺耳。
“陛下驾崩了!”
本身帝庙就离着都城不远,王宫的呼喊声自是在深夜更为清晰。看来,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你……”付家辉一时怔住,花了好一会儿才理顺清楚当下状况。“你杀了皇帝?”
“对。”张淇海重新躺回地上,用袖子擦了擦脖颈上的血迹,“皇叔的大太监是我父亲留下的眼线,要刺杀皇叔,其实并不难。”
他等的,其实是自己的羽翼丰满。
“那镇关将军也是你的人?”不然无法解释为何此时中都未乱,猜也知道肯定有人镇压住了禁军。而在他印象里能与张淇海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镇关将军府的公子了。
“没错。”张淇海甚至懒得解释自己是怎么搭上这条线的。
“……这么说,你一直在耍我?”顺着线索一路向下,付家辉不难得出真相。成年后的疏远,流连烟花之地的放肆,故意惹恼自己的行为,全都是眼前这认为了支开自己偷偷密谋的举动。
“咳,倒也不能这么说。”张淇海死不承认,开玩笑,这要是承认了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这是我表达心意的方式——不那么成熟的方式。”
不用多说,付家辉此时已是杀心渐起。这人耍了自己十几年,尤其最近几日格外过分,牵手、搂腰、亲吻……虽不能说是假的,但一想到这种前提条件下自己说出的那番不知羞的话,他就觉得整个人都仿佛被架在了火上烤!
付家辉用力握了握了剑柄,最后还是没舍得一剑刺死张淇海。他抬起胳膊,照着对方胸口实打实来了一拳,权当泄愤。
张淇海也不气,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险些吐血,还笑出了声音。
“咳咳咳,如此好日子,辉哥可不要失手把寡人打死了啊——”
“还知道叫辉哥?”付家辉咬着牙,又给了他一拳。
不过这次,却是根本没用力。
“再叫一声就饶了你。”
“辉哥!”
“嗯。再叫一次。”
“辉哥——”
作者: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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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起的时候,我走在无人的荒漠中,头顶是万里茫茫星河,它们在各自的领地里散发着可以焚化一切的光和热,这些光和热在我的眼里汇聚,却也不过如初春的微风一般地薄凉罢了。
不见月亮,它大概已经落到地平线的那一头去了,天边还有些许余晖,大约是它照亮的,但我默默走了很久,也没判断出它究竟是在升起,还是在落下。
春风吹过的时候,我已来到沼泽,有蚊虫在盘旋着追随我,它们似乎在渴求我的血液,我的肉。水蛭,蜱虫,还有挤进我浮肿皮肤里的卵,好生忙碌,好生热闹,却好似与我无关。
前方好像有路,是干净的、悬在沼泽上方的石板路,蜿蜒曲折,不知通向何处。
我踏上了这条路,随意地走了一段,蓦然回首,发现干净的石板上已经沾满了泥泞的印记,看到它突兀的肮脏,我这才感觉到发自全身的瘙痒。
但伴随着瘙痒,我仍旧继续走了下去。
夏日的艳阳高照在大地上的时候,我正漂在一条河中,途径高原的时候,这条河水相当磅礴,裹挟着万吨泥沙一路从峡谷、山间倾泻而下,彼时我既不在水里,也不在水面上,我在水和空气的分界中,我在水和空气之外与泥沙相拥,水流声敲打出了震人心魄的节奏,我们伴着这节奏摇摆,晃动,来回旋转,时而飞跃,时而跌落。
此时我已经来到了平原上,水流缓慢,像是在悠然渡步,泥沙早已经沉淀在了漫长曲折的河道里,离我而去。曾经我脏污如河底腐烂的泥沙,可当我察觉身旁只有清水流过时,它们已替我完成了清洁,身上再没有半点肮脏的地方。
我就如此在水面上独自漂浮着,阳光热烈,地面上有灼灼热气在蒸腾,水面上,则有一层看不见的薄雾在徐徐发散,光线不断偏折,将我露在水面上的躯体烘烤得皮开肉绽,水面下的身体倒是安然无恙,只是略有些浮肿,膨胀。
河水仍在不断流淌,而我仍不知它将通向何方。
夏日将尽时,我已经来到了一片森林,之前的河水已经汇聚成了一片湖泊,湖泊之外再没有别的河流,大概是与某个暗河相连通,我尝试过去寻找这条暗河,但湖水太深,最终无果。
森林茂密,高耸的巨木仿若最繁华的闹市区,天空被切割成了斑驳的星星点点,飞鸟蛰虫鸣叫不止,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应当还有更多的动物在活动着,相比于之前的沼泽和荒漠,这里显然具有更加热烈的生命气息,但它太热烈了,以至于我已经无法继续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参与者。
这是一片青绿色的闹市高楼,就像我的生活还未发生如此剧变之前那般,我走在这样的地方,甚至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却又毫无疑问地只是一个无人察觉的过客,所以我并不关心这里的住客,而它们显然也并不关心我。
当文明还在的时候,我强忍着种种不适,凭着命要冲到那些聚满了人群的荒岛之中,无数次想要逃离,却又终究无法离去。
而现在,文明已经消散,荒岛们也都成为了真正的荒岛,里面也早已没有了半个还活着的他者,我终于逃出来了,而逃过了万水千山后,又想要再逃转回去。
这是为何?我不知。
只好继续行走,继续纠缠。
如此,秋风吹起时,我终于走出了这片丛林,秋风吹落时,我终于找到了一片废墟。
这曾是一个偏僻闲逸的村庄,田野早已长满了杂草,房屋也早已腐烂,崩塌,但仍可以看出些许曾经的模样。
就是这里了吧,我想。
我回过头,身后仍跟随着数十个如我一般行将就木的活尸,在我满世界游荡的时候,它们也同样地随意游荡着,偶尔就会有那么几个跟上来。
我曾想过它们是否和我一样,还在早已腐化成了泥浆的大脑里残留下哪怕一点点的神志,但尝试沟通几次后,我已经断了这个念想。
在我用这具干枯拙涩的身体试着生火的时候,它们就这么站在一旁,如从前一般用一种近似疑惑的神情看着我。
或许是错觉吧,若我不是这幅模样,我大概也不会从这种呆滞、破损乃至皮肉脱离的面容上解读出“疑惑”这种情绪,反而应该像那些幸运的人一样尖叫着逃开的吧。
不得不说,人类的文明自火焰中萌发,给它再高的赞誉也不为过,虽然它很难出现,至少对我来说很难,而当它真的出现的时候,我仿佛在这片火光中看到了一切。
面前已经破落的木屋在转瞬间就变成了一座篝火,它们似还有些许本能,向后退却了些许,我难得想要笑一下,可惜控制这个表情的肌肉已经在旅程中遗落了,只好转身,直面这片愈发汹涌的火光。
最后的秋风突然而至,木头燃烧得像是一阵雨,滴滴哒哒,毫无节律地、轻轻点点地散乱响起。
火光摇曳着,我也摇曳着。
凉爽的秋风托起我,托起风,又托起了火。
最终,秋风吹过,我融入了火。
我大概听到了一些嚎叫声,它们原来可以发出这样的声音,大概是在为我送行吧,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只觉得聒噪,扰了我听这阵风和火。
听?我为何要听?秋风已经吹过,我已化成了火,我为何还可以听?
火焰中的光景从纷繁变得晦暗,灰烬随风而去,或落在地面,我本该如这阵火一般,顺风而起,随风而尽。
我为何还在这里?
我在哪里?
啊,是了,我一直都在。
它们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他们没能杀死我,所以他们都死了,我也没能杀死我自己,所以我还一直活着。
我看见一座荒废的山村,它似乎刚刚经历了一阵猛烈的大火,空气中仍有木材、杂草、砖石,以及肉被焚烤的气味。
地上飘满了灰白色的灰尘,就像是一阵脏透的雪。
冬天的第一阵风来了,把这些灰尘卷起,露出了下方焦黑的残骸。
我看了它一眼,又再看了一眼,似乎有某种奇特的感觉浮现,但不知道究竟如何。
风又变大了一点点,啊,别催了,我知道……我应该是知道该上路的了。
我这就走。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陌上花发蝴蝶飞,江山犹是昔人非……
遗民几度垂垂老,游女长歌缓缓归哎,缓缓归。”
不知道从何处飘来一阵悦耳的歌声。唱的人喉清嗓嫩,让人不由得侧耳倾听。
就是在这一瞬间,那个黑衣包头的人瞅准了破绽,手腕疾抖,将廖如寄手中的刀打落在地。廖如寄一惊,黑衣人趁势攻了上来,恍神之中,已将廖如寄压倒在地。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黑衣人狞笑,廖如寄手腕被扭,颈上横刀,心里万分苦楚,道:“是我技不如人!我包裹里只有十两银子,你若想要,拿去好了!”
“果然是穷酸书生,没什么油水!”黑衣人拎起包裹,觉得不甚沉重,气得啐了他一口,忽然转嗔为喜,从廖如寄腰间拾起一块玉佩:“哟,这玩意儿倒是能卖几个钱……”
“那是我娘的遗物!”廖如寄凄惨地叫了一声,欲待挣扎,却怕着压得更紧的长刀,只得哀求:“好汉,你行行好吧……”
黑衣人冷笑,才要开口,忽然,有人发问:“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听声音正是刚才的歌者。两人同时望去,烈日下先看到一叶飘扬的紫裾,随后是贴在黄衫上的碧玉长笛。黑发结鬟,脸秀眉弯,十分端丽的一个少女。
“小娘子,行路在外,我劝你一句。”
廖如寄失声叫喊。长刀划过他的脖颈,血迹沾染刀锋,在日头下发亮,直指少女。
“少管闲事。”
她稍稍抬眉,脸色不愉。“这是闲事?那么这书生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你干嘛又去招惹人家,你不也是在多管阎王的闲事么?你管得,我管不得?”
“小娘子!”廖如寄见势不好,连忙叫道:“你还是少说几句,快逃命吧!歹人!你,你冲我来!”
黑衣人已冲向少女。廖如寄心一凉。脸上一热。
是热乎乎的血溅到了他脸上。黑衣人喉管被长笛刺入,双眼圆睁,嘴唇张合着却只能吐出带着腥味的气流,长刀颓然跌到地下。少女依然一身鲜艳夺目的紫裙黄衫。不动声色地抽出笛子,仿佛没听见黑衣人喉头咯吱咯吱的声音,细心在他衣服上拭净血迹。她斜溜了廖如寄一眼。
“书生,还不起来?”
“我……哦哦哦!”廖如寄连忙翻身坐起,心脏还疯狂地跳个不停,哆嗦着手撕下一块里衣包扎脖子。好在伤口不深,没什么性命之忧。他对着少女跪拜道:“多谢女侠救命之恩!小生廖如寄,这份恩情没齿难忘!”
“我叫莘瑶瑶。”她道,“不必跪拜,我救了你的命,要的不是大礼。要你的一样东西。”
“啊?可小生身无长物……包裹里倒是有十两银子……”
“现在的书生怎么越来越穷了。”莘瑶瑶喃喃。廖如寄听不真,问道:“莘女侠,你说什么?”
“没什么。但我不要你的银子。”
廖如寄在身上掏摸了半天,最后无奈地捧出那块玉佩:“小生身上只有这个了……”
他摊开手掌,日光下那块玉润得像一汪绿水。莘瑶瑶接过,挂在自己的腰间。她心中默念:“我的紫裙是跟那个姓邵的讨来的,黄衫的料子是李家的馈赠。玉笛是陈二郎,花簪是徐七娘。现在是这块玉佩,这是廖如寄。”
廖如寄巴巴地看着她。莘瑶瑶一抬头就看见他那双眼睛,又殷切又可怜,她都觉得有些不忍了。她拍了拍他伸出的手,道:“这就算是你的报恩了,只此抵过,咱们后会有期。”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多谢姑……莘姑娘!”廖如寄在她身后喊:“姑娘好走!”
莘瑶瑶拐了个弯就不见了。廖如寄垂下头,手摸着腰间,想起母亲,觉得心中又酸又痛。他一转眼看见了黑衣人的尸体,气不打一处来,走上去就是一脚,谁知用力过猛,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吃屎。他爬起来,坐在地上,埋着头,眼睛里一片干涸。
忽然有人在他肩膀上敲了一下,他回过头,地下赫然是他那块玉佩。抬起头,绿树中划过一片紫色的衣角。廖如寄连忙拾起那块玉佩,一边喊着“莘姑娘”一边追了过去,却只见榛莽中四顾茫茫。
大火连天,仿佛一直要烧到夜幕。熊熊火光中,烧灼的哔剥声不绝于耳,逃出来的人脸仿佛在流动。
莘瑶瑶大喊:“第七个!”她拖着瘫倒在地下的一个青年现身,几人爆发出哭嚎,奔了过去。莘瑶瑶接过一个中年妇人递过的黄金玫瑰簪,随手插在发上。她头上已新插了数支花钗,都因动作剧烈而颤摇不已。
那些人都围着地上的青年,没有人在意她,而莘瑶瑶也已拿到她需要的,便独自走开了。走不到三五步,突然迎面撞上了一个提着一桶水,气喘如牛跑过来的人。桶落到地上,水撒了一地,那人也不管,只是愣愣地看着莘瑶瑶,忽然大喊:“莘——”
莘瑶瑶立刻堵住他的嘴,呵道:“噤声!”她把他拉开,火光渐远,到了路口,停下来几乎要叹气。又是这个书生……她的心中已有预感。
“莘姑娘,你怎么在这?”
“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会在这?”
“我是路过,看见他们家着火了,就想去找口井……”他看着莘瑶瑶头上的花钗,道:“莘姑娘,你又是在见义勇为,是吧?”
他俩从路口处开始,找了酒家坐下,要了一壶白酒,一盘牛肉。对酌时莘瑶瑶不断地向他重复,自己并不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自己的所作所为,皆为求财。喝了几杯酒,她脸红耳热,手指不耐烦地揪扯着自己的衣服。
“这些,这些,都是别人的馈赠。”
“可是莘姑娘,你要的这些馈赠,跟你所施的恩情相比,那真是少之又少。更何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多豪迈的胸襟啊!”
廖如寄看着她又喝一杯酒,伸舌头道:“莘姑娘……”
“胸襟豪迈……”
莘瑶瑶又喝一杯酒。
“那也是有所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的是一腔热血,而我仗笛相助,却是为了你们的回报。你谬赞我了,你太像个书生了。”
“也许吧,但莘姑娘,你酒喝得太猛了!”廖如寄按住她的手。
莘瑶瑶哼笑。“你以为我醉了?”
“一般这么说的人都醉了。”廖如寄小声嘀咕,在莘瑶瑶看过来时赶忙说道:“不不不!只是天色太晚,我们该安歇了,莘姑娘,你住在哪里?”
莘瑶瑶没有回答。她眨着眼睛,又要去拿酒,廖如寄暗叫不好,赶紧将杯中的酒自己喝了,扶着莘瑶瑶来到自己的下处。
莘瑶瑶倒在床上,他就在桌子上趴着,酒力上来,也睡过去。
醒来时,廖如寄还以为是清晨,看到桌上昏暗的红烛才慢慢反应过来。莘瑶瑶和他对坐,倒了一碗酽茶在喝。
他忽地觉得不好意思。低声问道:“莘姑娘,你醒了?”一边打量她的脸色,一边慢慢从袖中掏出玉佩,推到莘瑶瑶面前。
“把你灌醉,真是抱歉!这是我的玉佩……那天你走后,我就后悔了。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玉佩虽然是我母亲的遗物,但我想,我母亲与我,原不需要这些外物来证明。既然你想要,我给,那是自然的事,我想我母亲要是知道你救了我的命,一定也不会吝惜她的玉佩的。”
莘瑶瑶捧着碗,大口喝着凉茶。她面无表情,放下碗,忽然问道:“那假如我跟你要别的呢?”
“姑娘所求,都可以。只要姑娘不是要我的命!”
“哈哈。”她这下真笑了几声,“书生,廖如寄,你猜对了,我还真就是要你的命。”莘瑶瑶站起身来,走到廖如寄面前。对方“啊?”的一声,颦眉蹙额,连连摆手,那样子看起来像要跑似的,却又强自按捺着,坐在原地。
莘瑶瑶拿长笛戳了戳他的眼皮:“闭眼。”她不欲看见他那双可怜的眼睛。“你为什么不跑呢?”
“姑娘武功高强,就如仙人一般,即使我想跑,又怎么跑得过呢?何况……我这条命是姑娘救的,唉!姑娘若是真想要,我似乎也不能不给……”
笛子离开了他的眼睛。他紧张地等待着痛苦。
却是轻轻的一个吻落在他的双唇。他惊讶睁眼,膝盖上就是一沉。莘瑶瑶坐在他的腿上,抱住他的脖颈。她吻技稔熟高超,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手按住肩膀推开她。
莘瑶瑶问道:“果真吗?还是你心里就觉得,我不会真的杀你呢?”
“我……”
他脸又红了。莘瑶瑶头埋在他的肩窝里,笑了。
我早就知道会这样。她想,从我不接受他玉佩的那一刻开始,有些事情就不言自明。
有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曾经也是没有接收的馈赠,因缘分纠葛而牵手的人,最后只落得仍是这样一介孤身,天上地下,生死永隔。不为别的,只为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
“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我的身份,不同于你。不同于凡人。”
“玉佩也是可以的。你自己。也是可以的。你要选择哪一种,都可以。”
他的眼光只动摇了片刻,就像无风之烛那样,又稳定了下来。他张口欲言,莘瑶瑶拿手指抵住他的嘴唇。
“现在先别说。”
她抱住他,脸靠在他胸前,回忆起上一次,上一个人。结局已定,总之是分离。但她嗅到他身上的酒气。
已经知道酒的味道,为何还要喝呢?已经知道荣名利禄一把火烧得干净,读再多书最后仍然是一个死。但有些事还是要做,如飞蛾扑火。
房中的红烛静静燃烧着,随即被人一口气吹灭。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电视剧睡魔同人)
夜幕降临,世界沉静下来,在靛蓝色的雾气中沉沉睡去,只有寥寥的人影还在这寒冷的秋夜奔波。凯瑟琳推开酒馆的门,裹紧了身上的披肩,带着一丝微醺投入外面沉沉的夜色。
今晚的生意不怎么样,她打算去主教广场碰碰运气,那边的路灯下是个不错的招揽位置,天越来越冷了,半夜停留在外面的人也越来越少,想要找到客户会变得更加困难。
一阵疾风穿过身侧的巷子,掀起了她薄薄的衣裙,让她狠狠的打了一个冷战。被薄云遮住的月亮此时露了半个出来,在湿冷的路面上投下她淡薄的影子。
嘎的一声怪响,什么鸟从她头顶掠过,黑影快的像箭一样穿过了她的身体。她惊恐的回头看了一眼,刚才出来的酒店已经淹没在雾气里,身后只留下一片暧昧的灰黑色轮廓。某种带着固定节奏的声音在雾里回响,像鼓点,像脚步,一点一点的逼近。
凯瑟琳忍不住环住了自己的手臂,上下摩擦,仿佛那样就能给自己足够的温暖和保护。她想起了最近的传闻,一个专门猎杀妓女的变态,一个彻头彻底的疯子。喜欢在黑夜里,把她这样的可怜人拖到冰冷的角落,砍上几十刀,撕成碎片。
恐惧在湿雾中翻腾,终于凝成了实体,他身着白衣却裹着死亡和阴影,手里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锋利匕首。
凯瑟琳尖叫了起来,掉头狂奔,她奋力的甩动胳膊,拎起裙子,用尽吃奶的力气狂奔。远方道路的尽头有一团模糊的灯光,可能是另一个酒吧还在营业的窗户里透出来的。她感觉到冰冷的吐息在脑后掠过,感觉到手臂和衣摆上拉扯的力量。
本就凹凸不平的道路,因为夜晚的露水变得又湿又滑,她廉价的皮鞋无法支撑这样的冲击发出不堪重负的撕裂声,她被绊倒了,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膝盖和手肘痛的近乎麻木,然而她顾不上一切,只能大喊救命。
四周都是高高的围墙,没有一扇窗户的灯光因为她的求救而点亮。一只冰冷的大手从后面狠狠的抓住了她的发髻,然后那道雪亮的刀光划过了她的咽喉,切断了她所有的哀嚎。
“凯特?”
凯瑟琳颤抖着张开双眼,温暖的火炉光芒立刻涌进了她的视线。她茫然的转动眼球,花了一会才找到抓住自己胳膊的人。
“马克……”她坐直了身体,用手指暧昧的摩擦了一下男招待的手指,露出一个自以为有点吸引力的笑容。
“你该走了,我们要关门了。”马克趁机捏了一把女人丰硕的臀部,然后眼神瞟了一下吧台。
老板的脸色不是很好,正在一个一个擦他的酒杯。整个店里已经一个客人都没有了,看样子最近的凶杀案对周围的店铺都有影响,今天还是周五。
凯瑟琳立刻站了起来,拢了拢鬓边的碎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回答:“好,明天见。”
她推开门,昏黄的火光在门前无力的铺开一小片扇形,扇形之外就是沉沉的雾和未知的黑暗。她想要回头,去恳求老板或者招待今天给自己在屋檐下留一个蜷缩的角落。如果在二十年前,那还是有很大的成功可能的,但现在……
凯瑟琳握紧双手,深吸了一口气,冲进了黑暗。她坚定的往主教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客人,她就没有第二天的饭钱,也没有今晚可以容身的地方。
用以充饥的劣酒在夜风的吹袭下,变成了胃里翻腾的酸汁,又化成细细的钩子,从后背直伸到脑子里搅拌,让她的脑袋针扎似的的疼。凯瑟琳加快步伐,这样可以让身子暖和一点,她忍不住用手压住自己的太阳穴,对抗从内而外的刺痛。前面的巷子出去就可以到宽阔的主教广场,那边就算是夜晚,也有不少人经过,特别是那些刚刚下了夜班,孤独寂寞的体力劳动者。
灯光就在眼前,她几乎已经在跑了,结果一个没留神和拐角另一边过来的人撞了一个满怀。对方是一个不高但很结实的男人,砰的一下把她直接弹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凯瑟琳痛呼出声,为自己的不走运而哀嚎。
“对不起,女士。你伤到那里了吗?”肇事者并没有逃离,而是蹲了下来,一边询问,一边试图搀扶她起来。
“哎,我的腰好疼,我的脚也好痛。”凯瑟琳快速的打量了对方一番,从他的衣着和口音判断出是个肥羊,立刻装腔作势的倒向了对方的怀里。
“是吗?你还能走动吗?我是个医生,从美国来的,我的临时落脚点就在前面不远处,要不你到我那边,我给你检查一下?”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的脚好痛,你得扶着我,才能起来。”凯瑟琳死死的抓住了对方强壮的胳膊,几乎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挂了上去。“我叫凯特,家住的挺远的,这么晚,我的脚又受伤了,没法自己回去。”
“塔布莱特,你可以叫我塔布莱特医生。”那个男人笑了笑,轻松的把凯瑟琳从地上架了起来,“毕竟是我撞上你的,当然应该由我来给你治疗,凯特女士。”
他细心伸出一只胳膊,揽住凯瑟琳,慢慢的走向广场的另一边。
在路灯的照耀下,靠着温暖的人体,凯瑟琳今晚恐慌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她看了一眼远处巡逻的警员,这里十五分钟就会有人巡视一次,因此比其他的地方安全不少。当然,警员看到她们这种人有时候也会咒骂、殴打或者驱赶,一切取决于他们当天的心情。
她靠在医生的身上,穿过了广场,前面是一条岔路,一边是两三层的石头建筑,另一边大多是平房。医生带她走向了高斯顿街,一小丛灌木在路口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绿化隔断,阻挡住了四周的视线,连路灯的光都几乎看不到了。
“来,这边有点不好走。”医生加大了手上的力量,几乎是抱着她脚不沾地的移动。
“您可真是太绅士了,到您家还有多远呢?”凯瑟琳忍不住笑了起来,仰头看向那位好心的医生,却看见雪亮的刀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冷酷的撕裂了自己的脖子。
尖叫被涌出的鲜血封印在了喉咙里,咕嘟咕嘟的气泡随着一股股粘腻的液体不断从伤口挤压出来,医生在凯瑟琳用手指捂住伤口之前又快速的划了两刀,彻底的夺去了猎物的生命。
凯瑟琳抽搐着,仰躺在石头路面上,涣散的瞳孔倒映着被乌云遮去大半的月亮。冰冷的月亮像被风吹散了一样变成了细沙,从天空散落,最后在医生的背后重新凝聚成一个人的模样。
他全身都是淡淡的奶油色,从帽子到鞋子,只有瘦削的脸上带着一副墨镜。即使看不到眼睛,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好奇和欣赏。他的手里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是刚才噩梦中梦到的那把。
“救我……”凯瑟琳最后弥留的意识向着噩梦祈祷。
“亲爱的,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是吗?”噩梦的化身往前走了两步,微微低头,带着三分冷漠一分嘲讽淡淡的笑了。“梦是警告,是预示,噩梦更是如此。”
“……”凯瑟琳无力再回答什么,死亡已经带走了她最后的吐息。
医生用十分专业的手法,迅速的割开了猎物的衣服,打开了腹腔。即使周围近乎黑暗,他也精准的摸到了肠子,并把那温热的器官从柔软的腹部扯了出来丢在了猎物的右胸上。浓烈的血腥味在四周蔓延,他舔了舔嘴巴,忍住自己嗜血的欲望。
那个倒梨形的器官——仅仅属于女人的特权的部分,现在安静躺在湿润的腹腔中,摸上去仿佛还带着生命的痕迹,他迅速的挥刀割下它,顺带还有一只肾脏。今晚他想品尝这个猎物,当然是以一种文明的方式,他可不是什么饮毛茹血的野人。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一个略带沙哑的男人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寂静。塔布莱特吓的一抖,手里的子宫和肾脏滚落,啪唧一声落在了猎物撕裂的围裙上。
他惊恐的转过身,发现了那个不知何时出现的瘦高男人。
那人背着手,微微的歪着头,虽然因为背光看不清脸,但却给人非常年轻英俊的印象。一身合体的浅色西服包裹着他修长但肌肉流畅的躯体,就那么慵懒的随意的站着,仿佛问的是下午茶配什么点心那么普通的问题。
塔布莱特握紧了手里的手术刀,寻找着一击毙命的机会。他可不想被人抓住,送进该死大牢里。
“医生,不用紧张。我可不是来抓你的,不过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停留,巡逻的警员可快要到了。”那人笑了笑,抬手指了指广场的东边。
“你到底是什么人?”塔布莱特用围裙的碎片包起今天的纪念品,警惕的缓慢的站了起来,确保冒出来的目击者一直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柯林斯,如果你一定想知道我的名字的话。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墨镜后的眉毛挑了挑,刻意加重了医生两个字,仿佛他知道塔布莱特的“医术”都是自学而来,从未经过正规学院的学习似的。
塔布莱特放弃询问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的全名的傻问题,自顾自的按照既定的路线撤离。果然那个自称为柯林斯的男人迈着大长腿,轻松悠闲的跟在了自己后面。
“你想要什么?”在被跟了半条街之后,他忍不住再次开口。远处已经传来刺耳的哨声,看样子那个肮脏的妓女已经被发现了。
“你动了我的猎物。”柯林斯轻快的回答,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细细长长的匕首,淡淡的月光照在上面,形成了一条狭长的反光,照亮了他帽子下漆黑的墨镜。
在这样的夜晚还戴帽子和墨镜?什么怪人?塔布莱特在脑中嘀咕着,他握住已经收回放进口带的手术刀,并且加快了步伐试图拉开两个人过于接近的距离。
“还有,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你要那么做?”柯林斯的声音随着夜风刷的一下就凑到了他的耳边,仿佛他从头到尾都黏在医生的身边似的,两个人现在亲密的仿佛喝完酒互相搀扶的醉鬼。柯林斯的手只是轻轻的按在了医生的左边口袋上,但医生却没办法让左手动弹一根手指。
恐慌从心脏深处浮起,冷汗瞬间浸透了塔布莱特的衬衫。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魔鬼?死神?妖怪?”他喉咙发紧,几乎是用气声在发问。
柯林斯靠的是那么近,几乎是脸贴脸,鼻子靠着鼻子。
“错误答案,亲爱的。我只是你心中一直存在的恐惧,你的小小噩梦,你知道迟早有一天必须要面对的命运。”
塔布莱特呼吸急促,瞳孔放大,在这么近的距离,他几乎被对方身上铁锈、乌木和灰烬交织而成的味道淹没了,而且也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对方英俊不凡的面容。他全身的都燥热了起来,作为一个见不得光的小秘密,从记事以来,他一直都觉得男人比女人更美丽更动人。而眼前这个,简直是诱惑和欲望的糅杂体,仅仅是被隔着墨镜的视线注视都可以让他射出来。
他舔了舔嘴唇,压低了声音:“你想要什么?”
柯林斯故意往后退了点,拉开了距离,让本来几乎碰触到一起的嘴唇残忍的分开。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你,这些天几乎代替我成为了很多人的梦魇,她们在梦里一直想着你,让我都有点嫉妒了。”
“我、我不知道。我并没想抢走她们的注意力,我只是想消灭那些肮脏的肉体。她们就不该存在,她们也不该生下那些同样肮脏的后代……”塔布莱特有点语无伦次的辩解着,深怕破坏自己在男神心目中的形象。
“不要这么说自己……”柯林斯突然靠近,用手指捏住了医生的下巴,然后轻轻的吻了下去。这个吻在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往上落在了眼皮上。塔布莱特感觉舌苔特有的触感在眼睑上舔舐,然后是吮吸,力量之大,让他有种对方想要吞下自己眼球的错觉。
正当他因为疼痛想要挣脱的时候,那股圈着他让他无法动弹的力量消失了,那个月光一样神秘又迷人的男人也消失了。
“主人……”柯林斯单膝跪在地上,伏下头颅,对突然降临真实世界并召唤自己的梦之王献上致意。
“你在做什么,柯林斯。”墨菲斯低沉的声音,毫无感情的询问着。
“您可以看到一切……”柯林斯抬起头,仰望着自己的创造者。他是一切梦的主宰,怎么可能不知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你想做什么?”梦境之王换了一个问题,抬手示意梦魇可以站起来了。
柯林斯缓缓的起身,歪着头思考了一下,手指抚过自己的眼角。过了片刻,才笑着回答道:“我有点想知道他眼里看到的一切,他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感受到的一切。”
他摘下墨镜,眨了眨眼睛,好奇的反问:“不可以吗?”六排洁白的牙齿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微微张开,期待着君主的回答。
然而墨菲斯只是站在那里,仿佛神游去了别的地方。等到柯林斯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才如同往常一样的训诫了一句:“你知道你的职责是什么。”接着就离开了。
金发的梦魇说不出那种感觉算什么。
失望?无聊?郁闷?
他对着已经空无一物的大街冷笑了一声,重新带上了墨镜。
“是的,主人,我知道我该做什么,并且我可以做到更好。”
作者:花生阁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架空民国,不要怕,或许可以当原创看。
边城的秋天凉得早,中秋的风已隐约有几分刀意,走了几里的路,脸上渐渐刮出生涩的痛,显仁抬起头,汗水顺着圆亮的颅顶蜿蜒流下,远方隐约可见县城模糊的影子,在秋日下亮得刺目。
显仁一身僧袍,没有法号,平日在水心寺只是抄抄佛经,做做杂活。方丈说他六根不净,佛缘未到,老实说,他也怕在这剃度平白连累寺里,上一家替他剃头的寺庙就是最好的例证。他这样刑满释放的政治犯,本就身份尴尬,去哪儿都不受待见,曾经乌泱泱围着他转的那些人,在他失势的那一刻都当他死了。他不懂什么手艺,唯有一手好字,一肚子不合时宜的墨水和过期的身份,若不是方丈佛心,将他捡了回去,他也早饿死了。
从每天变成每周,再到现在的每个月定时去县里报道,他很感恩,徒步去,徒步回,口干舌燥地向干部汇报这段时间他干了什么,去了哪里。他知道,那些人当他死了,但没死利索,说不准哪天斗法需要他诈尸,就会抬他名号出来干点什么。
说的内容翻来覆去都是那些,诚心悔悟,思想进步,吃斋念佛,与世无争。他们仍旧不放过他,走出了斗室,这无穷的天地依然是他的囚牢。他照例念着那些他们爱听的誓言,干裂发白的嘴唇一张一合,心思却跑远了。
城里铺天盖地的,全是雅仁的月历牌、广告和海报,想不看见都难。尤其是影院崭新的巨幅海报,令人转不开眼睛。海报上的雅仁俊眼修眉,深情款款,黑发用发蜡往后抿得齐齐整整,搂着当下最红的女星,摆出《乱世佳人》式的浪漫姿势。八年了,雅仁也三十多了吧,怎么不见老呢?好像还是当年那个混迹风月场所的摩登青年。显仁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皱纹,路上还被人叫了句“老师父”,他才四十出头啊。
他讶异雅仁怎么会红到这种地步,又觉得怎么会不红呢?雅仁向来只是缺个机会而已。一旦抓着机会,他是绝不会放手的,不管挡在面前的人是谁,他都不会放手。
显仁在海报下驻足,手心里的一毛铜元被他捏得发潮发热,今天是中秋,看电影的人不少,他混进去也许并不明显。他踌躇良久,问铁栅栏后的售票员要一张票,售票员瞟一眼他的光头和旧衣,用下巴点了点告示牌上的价位,他才发现,一场电影的身价竟然够买20斤大米,慌张得他立刻逃开。显仁为自己算得如此迅速感到羞愧,从前挥金如土,他心里是没有这种算式的,电影他也看不上,浅白粗俗,矫揉造作是他对电影的全部评价。
可雅仁最喜欢电影。
把那一长串套话讲完,趁对面的干部的头一点一点,半睡半醒的间隙,显仁赶紧把准备已久的真心话缝在话尾上暗渡陈仓:“上次我抄写的佛经,算算日子,是不是已经寄到上海了呀?”在北方异乡多年,他的口音却还是脱不了上海人的软意,执拗的对故乡的一点牵绊。
干部瞬间就醒了,他平时对显仁还算客气,现在却有点顾不得了:“大公子啊,你要还有点对我们这些人的顾念,就别提这茬了,我也是猪油蒙了心,居然答应帮你送,你这送的哪儿是佛经,是诅咒啊!”他站了起来来回踱步,手背在身后,很有些恨铁不成钢:“你这样思想很不端正,抄书就抄书,非要夹带私信,寄给那位干什么呢?”
很久没听到“大公子”这个称呼,显仁一时都没反应过来那叫的是自己,他都这把年纪了,在他们眼中还是“大公子”。他不再追问佛经和信的下落,没有意义。他早该想到,自己的东西不会不被检查,信西那帮人也不会让他的东西到雅仁身边的。
回到水心寺时,天已经黑了,寺庙偏僻,电路不稳定,寺僧们更习惯点煤油灯和蜡烛。就着这点微暗的火,显仁又开始抄经,很快他浑浊的眼里只剩下发黄纸张上浓黑的字迹。他不是受人监视的政治犯,也不是被各方眼睛垂涎的大公子,他是笔尖流泻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端方优雅。
雅仁的字迹和他完全不同,他嫌显仁死板,显仁笑他没有章法。雅仁在国外留洋多年,英文倒是写得漂亮,中文却惨不忍睹,那么大个人,写的字还和儿童一般。显仁暗暗下决心要把他那个幼稚笔法纠正过来,却猝不及撞上母亲新丧,没有空想这些了。
后来?后来更没有机会,那个曾经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弟弟,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很远的前面去了,走到海报里去了。
眼睛渐渐发胀,视野昏惨,近来越发不中用了,显仁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好像偏只有他老了。他认命地放下笔,从储物的箱子里小心翼翼摸出了一张脆黄的纸片。那上面写着一串数字,简单的数字都写得歪头歪脑,一看就是雅仁的手笔。
纸片夹在他离开上海的行李里,也不知道雅仁是怎么弄进来的,弟弟的办法总是比他多。显仁猜得到,那大概是弟弟的电话号码,可显仁从没打过,八年,一次都没有。
起初是不想打,那个时候他恨,他怨,他不想听见他的声音。再往后,他不敢打,太多意外了,可能雅仁早就换了电话号码,又或者这根本是个圈套。那个年月,电波要从电话局接线员转接,这得经过多少人的手和嘴?任谁往里面添点什么,他都承受不了。
他花了八年时间去想,也没想明白,雅仁为什么会给他这个号码?他有什么想听他说的吗?他想说的话,都在那批没日没夜抄写的佛经里,和夹带的那封信。
一声剧烈咳嗽从显仁的胸腔猛地蹿出,响亮得不像咳嗽,倒像是大笑。血一滴一滴,突兀地溅落在抄经的泥金笺上,落在纸面上升起边缘发毛的血月。
“哥,你看,月亮是红色的哦。”
“怕是凶兆吧。”
“哈哈哈哥你也太迷信了,那是月食呀。”
显仁从回忆中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的月,中秋月很圆,红色的,和纸上的如出一辙。
夜深,风大了起来,显仁冷得缩头缩脑,一点不见当年沪上大公子的风采,宽大的僧袍四处漏风,他紧裹着不当事的袍子踱出禅房。寺里的灯都熄了,只有他手里的蜡烛和天上的圆月亮着,引他去往方丈的屋子,那里有寺里唯一一台电话。据说那是信众为了方便和寺里联系,强行在方丈禅房装的,显仁观察研判了八年,终于确定那个电话不是用来引诱自己的。
方丈并不意外他的到来,显仁反倒意外老僧还没有睡下,他垂下目光喃喃,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今天中秋,这么晚了,接线员也许早就下班了,这么晚了,就算接通了,雅仁也可能又在百乐门跳舞,喝得酩酊大醉,卧倒在舞女的怀里,这么晚了,他根本不想接他的电话。方丈也不劝说,只管念他的经。
显仁等,等风把窗子摇得哐啷响,等他冷得瑟瑟发抖,脸上每一丝皱纹都仿佛要移位时,血月移到头顶,头从窗口探出去也看不见完整的形状,只见着一小半红。
电话接通了。声音从南到北跨过几万里,显仁总疑心会失真,可耳边响起雅仁的声音时,他心说,是他,毫无疑问。
雅仁问,是哪位呀。喝了那么多洋墨水,弟弟还和他一样不改上海腔调,懒洋洋软绵绵,咂摸起来却尝到一丝傲慢。显仁开口很冷静,冷静得不像他自己,他说:“你好吗?”
对面的人静默了几息,很快笑起来:“蛮好的呀,你怎么样?还好吗?”
怎么样?八年积攒的话,厚厚的佛经和满满的信纸都写不下,临到开口的时候,显仁却不知道该捡哪桩讲给弟弟听。怨恨,惘然,祈求,希冀,还是只是想听一听他说这句,还好吗?
显仁木着脸,像被月光冻住了表情,有条不紊地嘱咐他秋天到了,小心昼夜温差,注意保暖,听上去仿佛街上偶然相遇的邻里随口寒暄,可真要见了面,他知道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雅仁也配合他,说些不太相熟的人才爱扯的闲篇,间或提几句显仁的身体才最怕寒凉,不比他内火旺盛。
“多出去走走,别总窝在屋里,太阳再烈也晒不黑你,你肺不好,那边空气对你有好处的,上海啊,还是太污浊了,连大闸蟹都不是原来那个味道了。”
雅仁的语速有点快,话越说越多,关于大闸蟹如何辜负他的期望,他一面倒地倾诉,显仁只是静静听。雅仁真是聪明,这些罗里吧嗦的琐碎,监听的人都会不耐烦,也想不到他是在和政治犯哥哥说话。
“不好吃你还吃啊。”显仁顺口一接,没有意识到自己笑了。禅房里不知什么时候只剩下他打电话的声音,方丈阖着眼睛,梵音消失了。
“吃啊,再脏也得吃下去,”雅仁好像有所指,又似乎只是随口抱怨,“今天不是中秋嘛,怎么能不赏月,不吃蟹?”
中秋赏月吃蟹,是大部分上海人的传统,也是家里的固定节目,像他们这样的大家族,每年都要办中秋宴,为进他们家门吃上一口他们家的蟹,不知多少人打破头。
然而今年这个中秋,许多年的中秋,显仁都没有抬头看过月,低头吃过蟹。最后一次吃蟹是母亲丧期后的那个中秋。那时雅仁留洋回来奔丧,紧赶慢赶还是错过了母亲的下葬,登时就崩溃了。那是显仁第一次见弟弟哭得那么伤心,雅仁为母亲日日夜夜唱佛经,凄厉的诵念像厉鬼尖啸一样扰得全家不得安宁,没人拦得住他,最后是他自己呕出一口血倒下了,这场闹剧才算谢幕。显仁一度担心弟弟疯了,趁他病倒将他接回自己的小家。
家里多了个人,还是个只比显仁小八岁的男人,生活上自然多出许多麻烦。妻子向显仁抱怨,显仁说他们两兄弟都是孽债,和父亲关系奇差,母亲一走,少了她从中斡旋,父子关系更是日渐剑拔弩张。雅仁刚回来,连自己独立的住处都没有,他这个哥哥是有责任的。从那以后,妻子也不再说什么。
许是悲伤过度,雅仁很长一段时间病怏怏的,不见他从前胡作非为的活力。显仁知道他喜欢吃蟹,花大价钱早早买好活蟹自己养着,想着自己养好,等中秋一家人团聚时再吃。等啊等,月亮圆了,父亲却没有来他们的中秋宴,他和他扶正的新太太、喜爱的儿女们在里查饭店大办中秋宴,和各界名流推杯换盏,吃他们的螃蟹。
“你还记得伐?蟹八件,我从小就不会用,现在也是。不像你,把螃蟹拆吃入腹,还能把人家尸壳拼凑完整。”
吃个蟹这么讲究,听说还有人比赛谁吃得最好,拼得最完整,雅仁他是不懂的,在国外待了几年,他已经是一派洋人作风,对国人的种种都感到陌生。拼得再漂亮又如何?干的还不是劫掠吞吃的勾当?
姿态再好看,脏就是脏。
雅仁低头看着自己勾住电话线的手,屋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外红月的月光透进来,在他的指尖涂上一层薄红,像没洗干净的血迹,真脏呀。紧闭的门缝透出外面人群嬉闹的声音,像妖怪低语,密密匝匝。
“我看见你了。”显仁的声音忽然响起,吓了他一跳,雅仁猛地东张西望,并未在幽暗的房间里找到哥哥的身影,才恍然听见听筒里传来显仁的补充,“看见你的海报。”
“是吗?你那边也有呀?”雅仁只是笑,“怎么样,灵的伐?”
“灵……”显仁才说一个字,忽然哐啷一声挂断了电话,雅仁空空张着口,手里抓着再没有回音的听筒,他听见了,显仁挂断之前抽了一口短促尖利的气,很熟悉,那是哥哥肺病咳嗽起头的预兆。
半晌,有泪落了下来。
“谁啊,这么晚给你打电话?”房门忽然被人推开,进来的人是他的义父信西,似笑非笑地嗔怪,“大家都等着你呢。”
雅仁仰起脸,笑眯眯的,脸上不见半点泪痕,他握着听筒说没谁,一个老邻居中秋问候他。
义父喝多了,手在月光下好像煮熟的螯足,钳住他的手臂,不由分说将他拉了出去,转眼雅仁便被浓郁的脂粉和酒气吞没,听筒坠落,又扯着电话线吊悬在半空,被秋风吹得荡荡悠悠。
备注:这两位本来是日本人(但我不想写原来的背景),历史上因为皇位相争斗得你死我活(参见“保元之乱”)。显仁(崇德帝)落败后剃度出家想逃过一劫,但还是被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他抄写了很多佛经献给雅仁(后白河帝),但雅仁没有接受。
流行的说法是雅仁无情,认为显仁诅咒自己,但学者研究当时他根基不稳,养父信西大权在握,说几句谗言动些手段就断绝了他和显仁的联系。
而我认为,根据两兄弟在闹崩之前同居在一起的蜜月时光,虚构了这么个长途电话。他们都不想变成这样,但谁都身不由己。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温馨提示:故事背景为架空城市,与现代有差距。笑语
“这样吧”
他显得无比的窘迫,手似乎都是颤抖的,攥着裤兜里的两块钱,脑子紧张到发白,带有手汗味道的纸币被他挤压的不成样子。他低着头,从嘴缝里挤出这句
“微信付你5块,现金给你两块,,”
收银员不以为然铺展开那两张皱巴巴的一块钱,放进收银柜内。再细小的动作,在他耳里放大数十倍,变得更外聒噪刺耳,结账完毕夺过塑料袋,快步溜走。
超市外车水马龙,一摊单车东倒西歪在盲道旁,拦着来去之间路人步伐,令人讨厌。时不时传出的鸣笛声更为讨厌,本就在商业广场附近,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吵得他吃饭都没了兴致,尽管他的午饭只是一碗泡面。
他一屁股坐在商场门口不远处的拦路圆柱上,脚后放着一瓶x夫山泉和一只早就干瘪的粗布钱包,一手端起泡面,一手握住刀叉从尚有余热面碗中捞起一块火腿肠塞入嘴中。这是他来到城里的第一顿午饭,此外他在大巴车上颠簸了12个小时有余。一阵猛烈的热风吹得周旁单车吱呀乱叫,钱包里露出他的身份证,他叫赵寿光,是个农民。
他又不是傻子,他深知一碗泡面不足以填饱挨了半天饿的肚子,得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赵寿光抬眼瞧见俩工作人员模样的人抱着箱子朝后门走进。 箱子分量肉眼可见沉重,足足半人高两人长的木箱,两人一前一后着实不便。赵寿光算是个来事的人,跟着进去兴许能有个岗位上表现的机会,想到这里,赵寿光嘬了两口面汤喝尽,急忙用刀叉戳进包装甩进垃圾箱,抓起塑料袋往怀里送,快马加鞭小跑过去。
他一把扶住箱中央一侧,那二人发觉重量卸下,就知有人帮忙。好在赵寿光力气大加上180还算高的个子,在家里就经常被喊去搬运农产货箱。一来二去,肩头上扛个一二百斤也没有问题。
赵寿光一进门,就闻到了漫天弥漫的电路板刺鼻气味。随着前面的引导,拐过暗角后本有的喧闹声,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寂静,货箱的重量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沉重,他低着头,肩头依着货箱,这个视角些许不便只能看见脚下的路。脚下地面粗糙,丝毫不像想象中城市里大商场该有的样子,或许就这个市场是这个样子?应该是自己见识少了。
赵寿光试图说服自己。
可过了没几分钟,除却眼前视角的阻碍,周边溢出来的霉气也直灌脑门,实在呛眼,不得已他问:
“要送到哪啊,哥们?”
“快到了,再挺挺。” 前头回复,或许是视角原因,赵寿光轻瞥一眼,看到前头领路人若隐若现。
叮叮叮——
尽头回转几串铃铛音,空廊传响,一短二长,好似唤回什么似的。身侧另一人的脚步随着清脆叮铃声开始加快。紧接霉气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又是那股刺鼻气味。
没走几步,又听见前面 “哥们,就放旁边。”
咣当一声,货箱砸在桌子之上。赵寿光揉着肩膀扶着腰,箱子里的东西实在沉重,像是驮着一匹死驴,不,两匹。
还没等他歇过劲儿来,就目睹那俩人头也不回的走掉。
难不成城里人都是这个样子的?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他低着头总觉得有廉价的光感扑在脑袋顶上,抬眼一瞧,赫然挂着: 北方极乐数码维修 ,是一块LED的跑马灯广告牌,五颜六色的文字滚动在店铺之上,特别像村门口洗剪吹理发铺子里传出的光芒,那里太过时髦,自己从不敢去那个时尚的地方剪头发,总觉得那不是常人能进的店铺。
“北方极乐数码维修,手机、ipad、相机、电视等产品维修,联系电话:xxxxxxxxxx 马德祥 详情到店咨询~”
门口的喇叭传来不合时宜的棒读声,文案与跑马灯流动的文字无异。有气无力且绵转悠长的声音,加上塑料普通话跟五彩斑斓的迪斯科广告屏相得益彰。 赵寿光盯着牌子看着入神,店内传出与喇叭里同等声线的男子招呼赵寿光进去。
“谢了,那东西几难抬咯。”
赵寿光走进店内,杂七杂八不认识的零件横横竖竖且歪七扭八钉在墙上,墙角难得的洞洞板上挂着几排型号不一的手机壳,紧挨着两侧的玻璃展示柜内摆放着不少赵寿光不认识的电子产品。
能认识的也就是大到电脑显示器,小到一块电子表全被塞进了柜子里。赵寿光左顾右盼得出结论——这个店面比收破烂的还像收破烂。
赵寿光打量柜台坐着的男人,看不出具体年龄,不过他脚上的破烂人字拖就能看出它比自己入城的日子多,看来住在这个附近很多年了。
“马哥,你知道这附近的人才市场在哪里么?”赵寿光说话从不拐弯,直截了当没有半句废话。他急切的想要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站稳脚跟。
可马德祥的反应让他有些失望,只见这个马哥抬脚搭在另一只腿上,同样端详赵寿光,半眯的眼神上下扫视,兼职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来来回回观察一圈,甚至连赵寿光的头发丝儿都不放过,接着似笑非笑回道 :
“这年头谁还去人才市场找工作,都用手机下阿婆婆找工作。”
手机?赵寿光狐疑的拿出自己的小灵通递到了柜台里面 “什么..阿?阿婆婆?”
马哥别过头,在赵寿光没有发觉的角度轻轻砸吧一声,转过身抛出一句
“你这破手机下不了阿婆婆,用这个。”
马德祥弯下腰,翻箱倒柜抱出包裹严实的樟木箱。放到柜台的那一刻,赵寿光似乎迎面感受到来时的霉气。
“信你马哥不咯,500块钱买个额手机。” 马德祥打开木箱,拿出顶头的大面屏手机,整体透粉细细琢磨还不失大气,城里的手机就是不一样。
马德祥趁他眼睛看直的功夫,拿纸巾偷着蘸了柜台下钵盂中的水抹了把屏幕,熟练的擦掉遗留在上面的指纹,又道:“4GB+64GB,看你也又不怎么用手机,这点内存够用。”
又示意赵寿光凑近,抓住赵寿光的手腕让他亲手开机,瞬时机子上粘满他的指纹。
“9成新咧,你看这玫瑰金,大气。”
手机屏幕亮起,一对情侣的照片短暂出现在壁纸上,而后又随即消失不见。马德祥截住这个档口,用袖子蹭一把早就锃亮的屏幕,遮住了刚刚的异端,转移话题
“看你这小伙子长得蛮结实,这块区域缺个骑手,明天我带你去x团休息点见引荐引荐”
他掸掉赵寿光肩头的土,又道“要是没得钱再来北方极乐数码卸点货。”
他这么做,根本没有给赵寿光任何拒绝的机会,还逼迫式的塞了一把房间钥匙,说着要带他去隔壁看看房。突如其来的热情冲昏赵寿光的头脑。
他带着“新”二手机,拿着钥匙就进了那间房间。
他躺在12平米的房间内仰望天花板 ,黄白的一角阴出半边霉点——
原来大城市的房子比山村里的小平房还要破。
赵寿光感慨,翻过身对着墙面,那股味道隐隐传出。不过他有些习惯了,这种味道可比刚刚来时走过的狭小胡同香多了。
房间是马德祥介绍的,在数码市场的身后,那是一片老式楼群,他住的这栋不知道是哪个傻缺盖得,大门冲着别人家饭馆的后门胡同,剩饭残羹的味道实在是不好闻。
想到这里,赵寿光横竖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倒是想瞧瞧上一个租户留在这个小房间里什么新鲜的东西。
()
他蹲在电视橱前,看见柜内的几张破烂的港片碟子,倒是唤起了他小时候的回忆。村子偏远,又是在山村,所以除了一些老碟子和电线调频节目,看不到其他。
不过这次他从村里出来了,今天还遇到了贵人,如今住处也找到了,离安顿在大城市里也不远了,接着就能赚了钱,年底回家看望爷爷,然后...
正想的上头,就被突如其来的铃声无情戳破赵寿光将要铺开的打工之梦。
那是一串陌生的号码,手机被来电歌曲拍打着嗡嗡走向,震耳欲聋的音量令赵寿光苦不堪言。得亏他住的地方附近没有多少房客,就凭这样的声响,迟早第二天就被投诉到卷铺盖回家。
他接通电话 “喂?有事吗?” 对面无声,除却滋滋作响的电频声就没有其他。
他再次试探,“有人吗?” 说完后又是一片宁静,是一片将人声吞没的寂静。
赵寿光背后发冷,直觉告诉他这并不是一个友善的来电,于是挂断了电话。背上毛毛的触觉依旧没有散去,反而由上到下使得全身感受着阵阵的阴风。
这种感觉之前就有过,可身体的直觉阻止着他回想起当时的任何细节。脑子不断发白,像是收音机里无法接收到的频道,一直在模糊的断线。
那种令人心浮气躁的嗡嗡音再次出现,手机又一次的作响。赵寿光莫得勇气第二次接通,手机富有规律的振动声像是亡灵的哭泣溢满整个房间。
赵寿光受不了了,他必须要去找马德祥。
他住的地方离数码市场很近,这个怪手机让他忽略掉凌晨2点市场的后门还是敞开的,甚至轻而易举穿过扶梯登到了北方极乐数码的店铺门前。而且,马德祥也没有睡。
马德祥左右翻看,仿佛看不出任何毛病,敲敲手机后壳顾作犯难:
“这东西,你马哥可修不了。”
话语中,手机又冒出鬼铃声。赵寿光一急,不得不把手机音响堵住,忙问:
“那谁能修?”
手机被赵寿光死死的压在怀里,可该死的音量丝毫没有降低,反倒是像找到怨主样叫的更欢了。赵寿光的全部注意力放在这个手机上,趁此马德祥伏案写了一串东西,递给对方。尽管写的一言难尽,赵寿光还是在歪歪扭扭的字体中看出来一个地址:
“封都大街康淮44号——除鼠大队——陶解冰。”
作者:段涯
评论:无声
阿觉跪在我面前,神色决绝,不肯再看我一眼。
而我,则一眼望见我们的终局。
阿觉最早入我的眼,是我十一岁那年。
那年,我第一次杀人。
时日久远,我已忘却了事情的起因。只记得那是个一个瘦骨伶仃的小孩,还不到我肩高。我分明带了武器,却选择用石头一下一下砸死他。
起先他还在挣扎尖叫,慢慢地停止了一切动静。我机械地挥了不知道多少下石头,到这时终于回过神来,觉得胳膊有点酸。于是我丢下石头,取出贴身藏好的匕首,确保他死得不能再死。
我亲手杀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毫无实感地,慢慢用衣摆擦拭着刀刃。
阿觉就是在这时,突然出现在我背后的。他脸色惨白,低声喊我的名字。
那时,我记得他是我宫中的侍从,一时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杀了他——杀了吧,没有好处,我有些累了,不想再费力气;不杀吧……又担心他误我的事。
这样纠结着,便听到他低声道,殿下,快走,现在附近无人,过会可能会有人来。
我望着他,说,你真有意思。谁会怪我杀人不成?他们只怕我没胆子杀人。
他抬头看我一眼,惶惶不安,眼睛清澈而软弱,犹如一只未沾世俗的兽。
我心一软,却不肯承认自己心软,只当自己觉得这小孩有意思——可是有什么意思呢。现在想来,他不过是在一帮疯子里稍稍有些像正常人罢了。
……但也只有几分像。
我既然要觉得他有意思,吩咐人处理残局时,便把他调到身边做了近侍。
母亲知道了我杀人的事,十分高兴,在家宴上夸我有她“少时之风”。
少时之风,谁听了不说一句什么神经病一家子。
阿觉私下里劝我不要嗜杀。
我说你真可爱,这是我能决定的事情吗?
他看着我,眼里闪着无奈又悲哀的光。
如今回想起那一刻,我才慢慢品出来。他啊,居然是在可怜我呢。我出身尊贵,没吃过半点苦,却生性残暴,谋害无数人……他却觉得我可怜。
真傻呀。
但,更傻的是我。我啊,误以为他爱慕我。
我想,接受一个人的爱,总不会是错。因此越发纵容他,仍由他借着我的名头做事。我知道他背着我救人,却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自己不知道。
我想,只要他不曾害我……只要他不曾害我。
少年时,我不得已要亲手杀人,来向母亲证明我的“血性”。及至年长,为保全性命,又不得已参与权势争斗,挥刀向我所谓的“姐妹”。
所幸我也没有几个亲兄弟姐妹,杀的更多的是堂表亲戚。既然本就没有多少交情,也无所谓“人性”牵绊,我动手也就毫无顾忌。
阿觉大约是颇有不满的。他总是眸色沉沉地望着我,一言不发。想来是心知劝不动我,不再白费力气了。
我偶尔看见他的眼睛,再不复当初的清澈。却并不觉惋惜,也没有欣喜。只是无谓地接收了这一信息,正如我随波逐流地走向自己的终局。
我曾设想过,阿觉终有一日会背叛我,或许是因为他再也忍受不了我的——我们家族血脉的残暴,或许是对某位忠良心生不忍,执意要救他。我还想,若是后者,我让他一两回,偷梁换柱,任其活下去,也不是不可。
然而他爱上一名潜入我府中要刺杀我的刺客。
那刺客见事发边服毒自尽,然而我早已认出她是我姐姐的人。她没能杀死我,便乱不了大局。我……本不打算惩治阿觉的。
然而他拦在刺客的尸体前,满眼怨毒。
那一刻,我真是觉得有些悲凉了。
他爱上旁人也不是不行,为什么要爱上这么一个同我一样血腥的刺客?他看那刺客的眼神仿佛她是世间第一纯洁人。可是心性高洁之人会做刺客吗?再说了,我和姐姐也算是一丘之貉,谁又比谁干净了?
我命人把尸体拖下去喂狗,又把他关起来。
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亲自去看他最后一面。
他跪在地上,不肯看我。我以为自己早已凉透的心,居然又一分一分地凉下去。
身居高位,早已不再亲手杀人的我,赠与了他我最后的爱。
我亲手握着刀,杀死了他。我并不精于杀人之道,不知道捅了多少刀才杀死他。他竟然不躲不避,也没有如我猜想的一般眼带悲凉、或是怨恨地瞪我,眼睛望着不知何处……或许是九天之外吧。
来之前我想他要杀我该怎么办。他没有这么做,我却有些不知所措。
最终只能命人将他的尸体和先前的刺客丢在一处。
我起身,看了他最后一眼。
他仍睁着眼,只是眼底涣散一片,不复清澈,也无怨恨。
我想我今后恐怕会越发偏激了。
我只会死得比他们更凄凉。思及此处,倒觉得脚步有些轻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