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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把脸对准刷脸器时,奇流总想着去对面那家公司。倒也不是因为对面的公司更好,只是因为这时,他正在打开自己公司的门。
人总是从熟悉的门走向熟悉的门。家、公司、各式餐厅,或者还有一些酒吧、健身房、足球场......人类居住的地方总是藏着很多门,而不能开启的门占大多数。奇流就算再羡慕对面六点下班,也得老老实实地等一两个小时再伺机跑路。在周围无人的时候,他还能把握自己的行动,可在沉默的人类聚集地,他也被空气压制着。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在出公司门前,飞起身子用脚掌鼓个掌。
这当然是幻想。
与姜闻告别坐上地铁的奇流歪着头做着别的幻想。
“今天最早的巴士,延迟了两个小时。与人通讯。还是。”
其实一直都在执着于“还是”这个词,“还是”这个词带着滞后的预见性,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不基于这点,整篇的推理就无法成立。“巴士”,“巴士”这词瓷城周边倒是很常说,或许别的地方用的是汽车、公交这种说法,但姑且还是先放在一边吧。“确实发生的堵车”,根据姜闻网上搜的信息,岐县到瓷城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事故,路上的倒霉蛋们被停在道路上两个小时之久。岐县到瓷城的道路一路都是山路,一到了雨季便容易落石泥石流。堵车,实在是家常便饭。问题是目的啊......
因为不在高峰期,地铁现在没什么人。人人都霸占了一排座位,松松散散地坐着。女声播报着到达站的名字。奇流瞟了一眼门上的站台表,今天早上意外地坐出了很多站。能坐过那么多站,我可能中途睡了一觉。奇流在心里想着。有些问题没办法就是没办法。
叮咚~~一声之后,地铁的门开了。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奇怪的是,他拿着一把流着水的伞。那把伞是一把相当大的黑伞,即使两个成年人并肩走在伞下,也没有人会湿了肩膀。这无疑是下雨时候会相当收到欢迎的伞,但是它太过巨大,也不是折叠设计。这意味着它很难放进一般的背包里,只能握在手上,而因为它的巨大,甚至也不能像手杖一样使用。伞柄超过了男人的腰部,他只能斜斜地握着那把巨伞。
那个人也没有背着背包。他穿着一套黑色西服,身高一米七左右。他浑身没有湿的地方,甚至走过的地面也没有脚印。今天地铁的地面还算干净,只有从大伞伞尖流下的水迹。男人并没踩到水面。
如果你在地铁看到带水的雨伞,那你最好做好外面正在下雨的准备。
在突然下起的大雨中,他打开他随身携带的平时作为大剑使用的大伞,在狂雨落下之前,保护了自己的鞋底的干燥。然后走入地铁,把伞架在座位上,潇洒地坐下。
不知为何,眼前的男人变成了巨剑剑士的形象。因为左右无人稍微分开的双腿也正呼应着那种感觉。他正戴着口罩,因此看不出表情。稍长的头发擦过眼睫毛,似乎是几天没洗,头发的反光很亮。
奇流摸摸自己的头发。
只能斜握的大伞,一个人,“雨水”,西装。
男人低头看着地面,看来没有任何“说一句”的想法。就这样,奇流盯着他,他看着地板,两站过去了。
听着到站的声音,男人突然站起来窜了出去。伞!奇流就快要叫出声来。
作为“大剑剑士”的男人,落下了他的大剑。那柄黑色巨伞孤零零地架在座位上,看上去十分不和谐。
紧接着,又一位男人走了进来。那正是适合做巨伞主人的男人。他的身高有一米九以上,而更重要的是他的肩宽。平常人肩上放三个脑袋也就顶天了,他的肩上排一排能放下五个脑袋,做个三头食人魔,肩膀上都不嫌拥挤,简直是......
男人自然而然地在奇流面前坐下,也就是大伞的旁边。违和感消失了,奇流感到,这柄伞的旁边就是应该有这么一位巨汉。
又或者说,这么一柄巨伞,不卖给这样的人又要卖给谁呢?
然而,气氛在奇流的心里迅速地沉闷起来。还是之前那位西装小个子与大伞看起来更诙谐,更有趣。
奇流盯着地板,斜卧在靠背上。这种喜欢卧在位置上的习惯也是导致他腰背不好的原因之一。
一分钟后,他的不自在就消失了。因为五头食人魔已经下车了,带着伞一起。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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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燮依旧记得康平三年的万香大典,那十里长街上人声鼎沸、金粉漫天的盛景。彼时他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禁军领队,天还未亮就已带队候在千韵阁外,嗅着高阁下暗香浮动的空气,看着天际一点点破晓,听着长街上遥遥传来人声,一声比一声嘈杂,一声比一声鼎沸。
一同值守的老徐念念叨叨,陆燮百无聊赖中侧耳听了几句,大多是些对新朝的感慨之言,便也勾唇笑笑。
那时新朝初立,明顺帝登基,勤俭治国三年,尽除前朝颓废之气,恢复了万香大典的举办。
大梁盛行香道,自高祖时就有制香、焚香的习俗,在前朝发扬壮大,民间百姓家中常备香丸,寻常人也能搭起香炉调个简单的香粉,京城贵胄则以谈论香道为风雅,以制香为职的香师更是受人尊崇,手艺上佳的香师千金难求,被贵人们争相邀请作为府中门客。
而这万香大典,便是由宫中香师主持的香品评鉴大会,若是能夺得香魁,就能获得圣上亲赐的香印,一举跻身顶尖香师的行列,日后必然是一飞冲天。因此天下香师都慕名而来,毕竟就算无法夺魁,万香大典上贵胄如流,若是能侥幸得了某位贵人的青眼,也是好事一桩。
天光渐亮,一门之隔外的长街上也已经是人山人海,而专用于举办万香大典的千韵阁立一片穆肃,这一场天下人瞩目的香会已经举办了数月,现下正是最重要也是最隆重的一场,从千百名香师里挑出拔尖的前十名香师已经在阁内落座,使出浑身本事调制香品。陆燮手执长枪立于烈阳之下,被酷热蒸出了些许无趣感。陆燮是武人家庭出身,母亲早亡,父亲天天摔打他、督促他习武,陆燮也自小没有接触过多少香品,怀里揣的香囊还是老徐前些天看不下去硬塞给他的。比起期盼那阁中比试出的香魁结果,他更感兴趣长街上的马戏和肉包子。
换值的时候老徐在一边和新兵唠唠叨叨,“这大典的最后一个章程,可是由圣上和那位共同点评的。”老徐神秘兮兮,“你想啊,除了那位,还有谁能坐镇大典?”
陆燮转身离开,熟门熟路地找到茅厕放水。千韵阁修建得别致典雅,就算是给佣人用的茅房周围也是一片雅致园林。陆燮神清气爽地出来,被满眼青碧吸引了注意力,忍不住向着园林深处多走了几步,却冷不丁听见一声低低的惊呼,随后“噗通”一声,似乎是有石子落进了池塘。
陆燮心下好奇,探头望去,只见石亭里站着一人,身着青衣,发髻高束,一头长发却没有盘起,如瀑般垂落而下,乌沉沉地披落着,格外引人注目。
那人站在石亭边,低头看着开满荷花的池塘,似乎犹豫着要怎么将落水的物件捞上来。陆燮眼看着他踌躇半晌,最终却是就那么直愣愣弯下腰,忍不住出声制止。
青衣被吓了一跳,茫然地回头,露出一张清秀干净的脸。他生得标致,陆燮忍不住在心下赞叹,嘴上只磕绊了一下,就脱口而出道:“您这样捡,是会掉进水里的。”
青衣讶然,见是个护卫打扮的人,似乎是松了口气,但随后又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竟是微微笑起来,温柔道:“那,阁下有何高见呢?”
陆燮被那笑容晃了一眼,脸上莫名其妙地有些发热,嘴上却说:“这简单,我来替您取。”
青衣小小地“啊”了一声,“未免太麻烦阁下……”
“不碍事,我一个粗人,脏点也无所谓,倒是贵人您,脏了这身衣服怕是不好收拾。”陆燮说着走进石亭,卷了卷袖子就往池塘里踩,青衣阻拦不及,看上去颇为无措,陆燮倒是毫不在意,伸手在污泥里摸了一会,抬头问:“贵人可是掉了什么贴身之物?”
“……也没什么,一块玉佩。”青衣站在石亭里垂头看他,若有所思地,竟是又笑起来,陆燮看不得这个,便又忙乱地低头去找。摸了半天触到一片光滑,陆燮将那玉佩在池水里洗净,为了避免冒犯之嫌,垂着头未看一眼,从怀里掏出块手帕裹上,递还给了青衣。“还请贵人不要嫌弃。”
陆燮低头盯着自己湿漉漉的裤脚,余光中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接过了名牌,青衣像是正要说什么,开口只吐出一个“你”字,就被远处传来的呼喊声打断。陆燮隐约听出喊话的似乎是内廷的太监,那喊声转瞬间就到了眼前,走在前头的太监忽然高兴起来,贵人长贵人短地唤着,朝石亭里走来。陆燮心下骇然,那一瞬间却忍不住抬头去看,只见一队随从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青年远远见了青衣,欣喜道:“林卿,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让朕好找。”
后面的对话,陆燮便觉得听不清了,他跪倒在地,耳朵里只剩下膝盖砸在地上的闷响。那边青衣和皇帝说了几句寒暄,大多是“臣出来走走,惊动了陛下亲自下座,请陛下恕罪”之类的话,陆燮将脸垂到地上,心中一片震惊惶然。
能在阁中有一席之地,且让圣上亲自从阁里出来寻找的人,方才又称其“林卿”,思来想去,便也只有那一位了。
大梁香师无数,在这其中,林子朔若称第二,则无人敢称第一。而将制香做到这般极致,自然不会只拘泥于凡俗,林子朔深得圣宠,是为天子近臣,饮食起居皆是天家亲赐,他行踪不定,除了在山中清修,就是在宫中陪侍,所制香品也大多送往宫中,供宫中贵人使用,偶有极少的香品流入民间,也都是有价无市。
陆燮跪伏在地冷汗涔涔,那边两人也寒暄得差不多了,终于有闲暇看一眼地上跪着的人。“这是何人?看你的衣着,像是外边禁军的人,怎么会在千韵阁园林里?”年轻的皇帝上前两步,陆燮以额触地:“参见陛下,不知贵人驾临,还望陛下恕罪。”
皇帝又看向林子朔,“林卿,此人对你可有冲撞?”林子朔连忙澄清,将来龙去脉如实告知,“是臣不小心,不慎将玉佩掉入水中,幸好这位小兄弟及时路过,替臣将玉佩找了回来。”林子朔稍稍欠身道,“这块玉佩乃是臣传家的信物,还望陛下宽恕。”
“如此说来,你便是有功了。”皇帝笑了一声,让他抬起头来,问他从属禁军哪一支,姓甚名谁,陆燮一一答了,皇帝又问他想要什么赏赐,陆燮忙说为贵人解围实属荣幸,不敢邀赏。
最后林子朔出声,将身上带着的一只香囊交给了他。小太监在一边连连赞叹,林大香师贴身佩戴的香囊,这要是拿出去,能让全京城的权贵们争得头破血流。阁中金钟敲响,大典即将进入下一章程,皇帝便挥挥手让他自行退下,看在林子朔的面上就不追究他私闯园林之责,陆燮领旨,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转身离去,他小心翼翼地伸了伸脖子,想要遥望那一袭青衣,却只能看见人流中漏出来的一绺黑发。
等到陆燮梦游一般走出园林,才想起来看一看攥在手里的香囊。灰白色的布料,绣工普通,凑近了能闻到一股清淡雅致、凉爽微苦的味道,只消轻嗅片刻,就让人神思清明。回到换防岗,老徐还在和新兵絮絮叨叨,见了他也只是奇怪一句怎么去了这么久才回。陆燮坐在板凳上发呆片刻,突然搬着凳子朝两人挪了几步,“还在说那位香师?我也听听。”
老徐奇道:“哟,你不是向来对香道不感兴趣么?还什么,香道虽好,不如红烧猪脚,怎么转性了?”陆燮踹了他一脚,老徐就又嘻嘻哈哈地继续讲。“刚才说到哪?噢对,想当年六王之乱,当今陛下还在潜龙之时,那位香师就已经有了从龙之功。平宁之战你们都听过吧?那一场大战陛下迎战四王联军,据说之所以能够大胜,全是因为那位的功劳。”
“老徐,你别是在编故事唬我。”陆燮没忍住,“一名香师,如何能帮助陛下打赢一场大战?”
“这说起来就很玄乎了。”老徐摇头晃脑,“据说啊,当年这位香师尚未出山,陛下久闻其大名,不惜效仿刘玄德三顾茅庐,最终请到了那位出世。据说那位不分昼夜,连夜制出了一种奇香,闻之能让人神智清明,病痛尽除,身轻如燕力大无穷。陛下的军帐有多长,那香就烧了多长,最后那一仗打得那叫一个痛快啊,弟兄们个个杀敌奋勇如同切瓜砍菜,血肉横飞——”
“停停停,”陆燮又伸手拍拍讲得激动的老徐,“你说得那么清楚,你闻过?”
“看不起谁呢小子,不巧,老徐我当年虽然只是个新兵蛋子,但还真就闻过。”老徐脸上出现陶醉追忆的神色,喃喃道:“那香啊,说是世间奇物一点也不为过啊……”
不知过了多久,金钟再次敲响。老徐薅起发呆的陆燮,两人列队走上长街,立在道路两边站岗。金钟十二声响过,代表今年的香会结束,新的香魁将会坐上金粉玉轿,在礼炮声中绕京城一周。仪仗队出现在街尾,陆燮稍稍挪动眼珠望了一眼,他望见香粉夹着花瓣被抛洒而下,编织出一片细密馥郁的香网,所过之处人人皆是神情陶醉,陆燮也耸动鼻尖深深嗅闻,只觉得那香虽然也很是好闻,但终归是比不上自己怀里的那一枚闻起来令人舒心。
仪仗队绕了京城一圈之后,街边的礼乐依旧没停,仪仗队回到了千韵阁外的大殿前,皇帝的侍从打开殿门,在殿外隐隐可见其中圣人高坐,林子朔坐于下首。皇帝看着仪仗队停在店外,新香魁下跪行礼,喜不自胜,招呼林子朔道:“林卿,此乃万香大典重开第一年,朕很是高兴,想多加个章程,以示庆贺。”
林子朔垂目浅笑:“陛下所赐,皆是君恩。不知陛下有何旨意?”
皇帝看着他,“朕想请爱卿制香。”
陆燮心下奇怪,按照规程现在香会已经接近尾声,但大殿上似乎毫无动静。而殿中,林子朔抬起眼睛看向高处的皇帝,他静默了片刻,才重又露出微笑。
“既然是陛下所托,那么臣定不辜负陛下信任。”
天下第一香师要现场制香的消息经由传话太监带出殿门,人群鼎沸。陆燮仰起脖子,高处被轻纱笼罩的阁楼之中,一道隐约的青衣身影端坐香案前,金钟再次鸣响,长街上的人声瞬时寂静几分,好像唯恐惊扰了那如同谪仙的人。
陆燮摸到了怀里的香囊,忽然之间觉得酷烈的阳光也不是那么难忍了。一个时辰后,林子朔的新香品制作完成,皇帝走上阁楼,亲试香品,赞不绝口,称这香“疏宏开阔,气象盛大”,确是衬合今天的喜庆。年轻的皇帝洋洋洒洒称赞了一番,林子朔只是垂眼,轻轻笑着,最后皇帝询问香品的名字,林子朔略微思索道:“此香乃是为陛下所做,庆贺新朝气象雄伟,那么便叫,盛元吧。”
康平三年,恢复举办的万香大典在许多年之后也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这场盛会决出了新朝第一位香魁,问世了两种奇香:新香魁的“金馥”,以及林子朔奉旨所制的“盛元”。皇帝圣旨赐赏,将这两种香品的香方都赏赐给了京城百姓。在长街沸腾之中,陆燮抬头望去,阁楼上已经不见了那道青衣身影,而街上喧闹之声不停,礼乐声再起,杂耍艺人走街串巷,小贩卖力吆喝,陆燮抬眼望去,漫天礼花和细密香粉纷纷扬扬,缓缓落下,逐渐散去,一场盛会正值高潮,却也正在慢慢落下帷幕。
(未完,先这样,会再改
文/杏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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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档案编号0873】
姓名:迈克尔·桑克斯
年龄:33
病症表现:常年佩戴特制的滤色眼镜,强行摘除时会表现得极为恐慌,言语混乱地声称眼前有黑色的人影,听见了神秘的声音,并有攻击他人的倾向,疑似精神分裂前期征兆。
病人自述:
我曾经是一个野营爱好者,在我的生活被改变以前,我酷爱探索一切新奇事物。我和几个朋友建了一个冒险爱好者论坛,经常和其他冒险爱好者交流各自的探险精力,分享我们认为值得一去的景点。一个夏天的凌晨,我刷新网页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新的推荐贴,里面提到了一座避暑山庄。原本我对于这种人为度假设施没有兴趣,但帖子中提到,这里有奇怪的守则,例如必须上交随身携带的黑色物品,必须长期佩戴滤色眼镜,深夜不能外出,只能使用红色帐篷露宿,看到黑色的物品需要立刻向导游汇报求助等。看到这里时,直觉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大秘密。帖子的主人说,他曾经在山庄里灯光通明的梅花饭店中经历过一次停电事件,他确认当时确实停电了,可是周围所有人都表现得很平常,当他尖叫求助时,导游和其他工作人员坚称他出现了精神问题,使用武力将他抓到了诊所。诊所的医生采用一种奇怪的药物对他进行治疗,他虽然很恐惧但也只能配合,直到恢复健康离开诊所,医生还在向他强调,处在山庄中不能摘掉滤色眼镜,如果还有下一次,情况可能会更加糟糕。
这种灵异事件让我很兴奋。我立刻将避暑山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抄写下来,打算第二天和朋友们一同分享这个新的探险地。但当第二天我再次打开论坛,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个帖子。论坛的后台是我平时在管理,我确定它没有被人为删除,看起来也不像网页bug。对于帖子中灵异事件的印象逐渐清晰,我无法克制自己的兴奋和同时产生的狂热欲望。似乎有一个声音在我的大脑中响起,它在呼唤我,鼓励我——我立刻购买了前往避暑山庄的车票。
刚刚到达山庄,我就被穿着红色衣服的导游要求佩戴滤色眼镜,原因是要保护眼睛不受山庄内特殊照明设施的强光伤害。这我早有准备,但令我感到困惑的是,山庄中的工作人员中没有人佩戴眼镜,而没有一个游客对此表示质疑。我私下询问了导游,得到的答案是,他们佩戴了具有类似滤色效果的特制隐形眼镜。导游向我们每一个人强调山庄里的几条准则,包括不可以直视梅花湖底,看到黑色的物品要立刻联系导游或工作人员处理等。我当然没有乖乖照做,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正是要探寻这些禁忌背后的秘密,这才是我的冒险。事实上,在我听导游讲述这些内容时,我藏在口袋中的手正攥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我那时并不知道,自己将为此付出什么代价。我甚至对此心存侥幸:假如真的会因为黑色招致不幸,以塑料袋的厚度,也只能算是“灰色”。
自由活动时间开始后,我首先去了帖子里提到过的梅花饭店。那里的确非常明亮,我摘下眼镜,坐在角落处,半侧过身子挡住手上的动作,偷偷从口袋里抽出黑色塑料袋的一角。它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依然只是个黑色塑料袋。我翻来覆去地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特别之处,更加不理解导游为什么会对黑色如此警惕。正在这时,一个人坐在了我的对面。他态度友好地和我打招呼:“嘿,老兄!拼个桌不介意吧?”
他身上穿着梅花公司员工专属的粉色梅花制服,我正好想和内部工作人员多打听点消息,就把黑色塑料袋收回口袋,对他表示欢迎。他似乎发现了我的秘密,挤眉弄眼地提醒我:“当心点,老兄,你带进来了不应存在的东西。”我察觉到他的话里并没有要告发我的意思,因而也并不紧张,反倒直截了当地问他:“为什么这里不允许黑色出现?”他神情暧昧地笑了:“为了不让你们发现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不知道他的话有几分真假,继续问他:“这个世界的真相是什么?”他却突然换了一种语气:“是黑暗?是污秽?是信仰?是解脱?是忠诚?是净化?老兄,你可真问了个好问题。”他吹起口哨,那是一支很古怪的曲子,有太多的“发”和“西”,像是从地狱传来的声音,也像是什么人贴着我的耳朵,穿透我的头骨在说话。更古怪的是,有一个瞬间,我似乎听懂了那个声音。它像我决定来到这里时一样呼唤我,鼓励我,让我勇敢地站出来,掏出口袋中的黑色塑料袋,蒙在脸上,要我透过这块朦胧的黑色,去看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的意识停留在周围爆发出尖叫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关于发生的一切,都是我在诊所接受治疗的过程中由医生告诉我的。他们说,我那时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套在头上,然后我的脸变成了一张狰狞的乌鸦脸,饭店里的其他游客看到我的脸后,接二连三地被我吓晕了过去,甚至还引发了停电事故。而我自己在被工作人员制服后,也很快昏迷不醒。他们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瞒着导游和工作人员,违规带进山庄的黑色塑料袋,在山庄里,黑色会带来不幸。关于那时坐在我对面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提一个字,这个人好像被遗忘了,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
现在我的讲述或许很平淡,你们也无法感受到它给我造成的后果,但是实际上,我在诊所里住了接近一个月。不但要服用大量药物,还接受了一场堪称残忍的手术。直到现在,我的皮肤上还残留着手术的疤痕,从额头一直蜿蜒到胸口。最初他们没打算给我动手术,但有一天我发病时甚至挣脱开医生的钳制,冲进了寺庙。最后是寺庙的僧侣用诵经声唤醒了我的理智。那时我的感觉处在最深的睡眠之中,脚下是几乎迈不开脚步的泥泞,黑色的污泥咕嘟冒泡,我站在黑色河流的一边,向河流的对岸、同时也是河底的另一个充满色彩的世界走去。直到诵经声击碎了这个梦,我才发觉周围的一切都是有色彩的,而那个吸引着我的河底的世界,才是暗无天日的漆黑,如同炼狱般充满了怪物的尖啸。这场梦之后,我从额头到胸口的皮肤上也出现了洗不掉的黑色斑块,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扩大,逼近我的心脏。医生说如果再不切除,我可能会失去作为人的意识。我同意了他们的建议,实际上我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利,那段时间我几乎无法睡觉,闭上眼就是那条黑色的河流,是怪物的尖啸,是那个声音的呼唤。连续数十小时都无法休息的状况极大地影响到了我的精神状态,我在现实中也开始幻听,眼前也经常出现近似乌鸦的黑影。那种时候不论他们对我说什么,我都会点头答应的。我太想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了。
他们不但切除了我的部分皮肤,还切掉了我的额前叶。我康复得很快,仅仅从这个不知名的黑色病来说,是这样的。手术一周后,我就被送离诊所,改由几个工作人员在帐篷中看护我。两周后,他们宣布我可以离开这里了。起初我很高兴,但回到家里不过一周,我就痛苦地发觉自己再也无法回到原先的生活中了。我的幻听和幻视症状并没有好转,它们似乎是和我被切掉的皮肤和前额叶不相关的另一种病。我重新戴上了梅花山庄的滤色眼镜,这个世界的黑色从眼镜中褪去了,但我反而开始能够看到一个黑色的上帝,他向我微笑,告诉我我正是他选中的新耶稣,应当负责向人类传达他的教诲。每一次,我都向他做祷告,但他只重复着那些话,从来没有给过我其他指示。
因为长期无法好好休息,我逐渐暴躁易怒。有一次,甚至用花瓶砸碎了来做客的朋友的脑袋。看到鲜血从他头上流下来的一瞬间,我居然感到强烈的兴奋,我一点也不害怕,还是其他朋友尖叫着给医院打了电话。救护车到达后,我也被他们强制送去了医院,不过是精神科。医生说我可能得了精神分裂症。实话说,我根本不在乎。我知道普通人类无法理解上帝的指示,他们只能当作一种病症,以此掩盖自己的愚昧无知。我的上帝,从一开始就是他选中了我,是我指引我前去梅花山庄,也是他将我从梅花山庄的魔爪中拯救出来。他正是世界的真相,和梅花山庄里那个黑色的炼狱完全不一样,那个黑色炼狱是他给予我的考验,而我,毫无疑问,通过了考验,因此获得了聆听上帝教诲的资格。
愿上帝也保佑您,阿门。
医生意见:
和梅花山庄的医生取得联系后,了解到病人并没有做过皮肤和前额叶切除手术,我们也没有在他身上发现任何疤痕。关于病人所讲述的梅花山庄的一切,似乎都是病人的妄想。由于病人经常在有理智和无理智之间切换状态,其陈述不具备可信度。病人患病前从未有过宗教信仰,暂不明其精神分裂病症以宗教信仰形式出现的原因,仍待进一步观察。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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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这是我第一次进派出所的审讯室,硬邦邦的凳子,框住双手的铁栅栏,还有耀得人头疼的台灯。
“同志,我来自首。”
“我昨晚上开车撞了人。”
作为一名光荣的土木人,每天上山下乡开车奔袭八百里,在半夜从工地开车回暂住地这都是基础操作。
每次半夜开车我都很小心,提前一杯咖啡或者一保温杯绿茶,夏天常备风油精涂太阳穴,生怕自己一个注意力不集中,开车翻沟里。
“其实我不记得自己有撞到人。”我低着头,摩挲着手中已经没水的纸杯。
毕业后,我贷款买了一辆二手轿子,手动挡,不太好开,原车主开的也不太在意,车身很多伤,但是马力足。
能让我在45°的山坡上呼呼跑。
当然,主要是因为它足够便宜。
早上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驱车赶到工地了;把它往角落里一扔,就忙活自己的去了。
直到中午吃饭,食堂里一工人远远看到我,张口大呼,“梁工!你车被撞了!”
“啊?”
我二话不说撂下筷子,掐着馒头就往外跑,这才发现,车头有一大片剐蹭。
好像是,被一辆蓝色三轮车刮得。我看到了蓝色的漆。
有点严重,前杠都凹进去了一大块,上面蒙着的灰都被擦干净了。
“哪个傻逼玩意儿把我车刮了?!”
气得我馒头都吃不下去。
在这儿无能狂怒了好一会儿,我逐渐冷静下来。没办法,工地这儿没监控,唯一有监控的地方就是临时办公区那一栋二层预制板房。
再加上我这破车的记录仪不带24小时停车监控,自然是找不到肇事者。
一想到前杠维修加喷漆要花我五百大洋,整个人就更不快乐了。
下午哼哼唧唧干完活儿,天还没黑我就下班跑路了。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乡村小路上居然破天荒的在堵车。
即使我已经很小心了,还是差点撞到突然跑出来的熊孩子。
熊孩子被车顶了一下,懵了两秒开始嚎啕大哭,原本在指挥交通的交警走过来,对我进行了长达两分钟的口头教育,随后恋恋不舍放我离开。
临走前,交警提了一句,“车上的痕迹抽空赶紧处理了,保险杠都要掉下来了,多危险啊。”
我摇下车窗,嬉皮笑脸的点头应和,“同志,前面是怎么了?还能过吗?”
“出车祸了,有点堵,能过但是得等等。”
我看着前面许久没有挪动的车流,学着其他司机,熄火下车,摸出根烟叼着,跑前面桥根看热闹。
这说是座桥,其实只是跨了河面的土路,两遍没有护栏,河水也不深。
没唯一要小心的,是河底的坑洞——这里,原来可是违法小煤窑的聚集地呢。
皮艇上的救生员几个猛子扎下去再上来,两手空空,大概是没找到目标;桥上的吊车还在费力的一点点把事故车从水里拖出来。
那是一辆蓝色的三轮老头乐。
而且老头乐的车门位置,还有一个明显的凹痕。
越看,越觉得跟我车头那弧度匹配……
“所以,我来自首了。”
我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撞了对方,但我不想赌这个可能,反正有保险也用不着我赔。
“你一点撞击的印象都没有?”
蓝制服看着我,目光比桌上的台灯还刺眼。
“是的,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其实我本人也在纳闷,按理说,撞得这么严重,我多少应该是有点感觉的,总不能昨晚上是梦游把车开回去的吧?
警察跟我一起陷入沉思,很显然,他们并不相信我的说辞,甚至怀疑我酒驾。
我大大方方的让他抽血,血液里别说酒精了,就是咖啡因都丁点儿没有。
后续这件事警方如何调查的我不是很清楚,但伤者家属想要冲进来撕了我的狰狞面孔,我是看到了。
害,这我可太能理解了。
毕竟,他们没了妈啊。
我低眉顺眼的现在警察身后,讲对方的谩骂和指责全都听在耳朵里,不往心里去。
交完罚款后,将事故处理交给保险公司,两条腿走出派出所。
抬头看看天,阳光明媚。
“梁工,出来了?”
之前在食堂热心提醒我车被刮了的工人,开着残疾人助力车来接我。
“腿还疼吗?”我落座副驾驶,系上安全带,“哥,我饿了,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请你吃大餐。”
工人咧嘴,用他那条好腿发动车辆,带着我往县城最大的饭店去。
“哦对了,人呢?你把人藏哪儿了?”
“我把那个女人工地坑底了,埋之前剁了腿。”他拍着自己的残腿乐呵呵道,“肇事逃逸,总得付出点代价,你说是不?”
“嗯。”我认真点头,“肇事逃逸要不得。”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实世界观,有些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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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六点,一座名为家乡鸡快餐店外,一个小女孩她趴在玻璃门前,摆弄着手里的玩具相机,学着大人拍照的模样,对着店内咔咔拍了几张。
小小的个子还没有门把手一般高,透过桌底的缝隙,她看见了妈妈朝休息室走去。依照以往的习惯,妈妈正在换上日常的服装,这意味着妈妈的下班。女孩脱下小背包收起相机,习惯性的摸起书包上的徽章,这块小东西被她摩挲的锃亮无比,透着店内微弱的灯光也能轻易晃出徽章边边的亮光。有了这只巴掌大的小徽章,就能提前进入游乐园,对于她来说是一个无比振奋的日子,盯着徽章上米米鼠大大的笑脸,眼睛更加闪亮亮的。
小女孩探出脑袋,看见有人向这边走来,她抬起手试图拉开紧闭的店门迎接出门的妈妈。女人开门牵起冬冬的手,冬冬蹦蹦跳跳指向远处绚烂无比的乐园,五光十色的光束掩盖住将要驶来的红蓝闪光。
深夜10点,快餐店员工李娟来到正门像往常一样开启门锁。今夜本该朝海红夜班才是,她却与李娟提出了换班请求,李娟又想起中午时分的员工休息间内朝海红的话语:
“游乐园开业,我妮儿盼了很久,姐跟我换一下,明晚我再补回来。” 朝海红拿出一只包裹 ,大红色的塑料袋中是一件叠着板正的毛衣:
“上回你说冬冬毛衣好看,我这几天特地给你家小利也盘了一件..特地做大了些,可以穿几年”
见李娟没再说话,她稍显急促的推了那只包裹,试图直接塞进对方手里。李娟深知朝海红小朝的不易,小两口从农村出来,经历那档子风波后丈夫早死,小姑娘一人拉扯着3岁大的丫头在这偌大城市定居,无依无靠的仅凭快餐店帮厨工作度日。
在她看来,朝海红瘦瘦小小的模样像极了郊外池塘上不得已长出的浮萍,任风摇风摆,每一刻不得已的随波漂流,可真怕被坏人给欺负了。李娟不忍心拒绝,于是应了接过毛衣。厚实的包裹落到对方的手里,朝海红便才收回双手。话音未过半分,朝海红深知没了继续待下去的余地,点着头撑着笑走出休息间。
李娟不由得叹口气,可怜了这姑娘,她还不知道自己落在了谁的手上。
朝海红初入职时,包括李娟在内的妇女无不聚在细声讨论:可得亏赵三富接应了这对母子安排了工作,赵三富是个店长,那就是生意人,做生意的哪能做亏本的买卖,定是瞧准了小朝这样年轻水灵,不然也不会接一个带孩子的小寡妇另安排一处员工宿舍。
李娟持续盯向店内。借着阴沉的黑夜加之双层门的独特结构,里面漆黑一片。双层门的密封性与防盗性兼顾,李娟需要开启两扇门才能真正进入店里大堂活动。
一扇外门拉开,只是闻到鸡肉肉臊与消毒液叠加的气味,这种味道在快餐店内是再正常不过的东西,逢夜班前会将东西全部清扫完毕,与美利坚的总店是同等培训习惯。可奇怪的是,李娟知道小朝干活向来麻利还净亮,就算是肉臊味也没别人值班的那般浓厚。
一扇内门又被拉开,更为猛烈的血肉味不断混浊锈气卷入李娟的鼻中,一段接一段的灌满鼻腔,一吸气甚至都能尝到一口不可说的异味。她有些慌神,昏黑的大堂无法辨认面前的任何物体,向前一步像是蹚进了池塘边,湿软的鞋底下不断发黏——没了灯光的辅助,整个感官快被这难闻的味道搅碎。
或许是自己吓自己,李娟扶着墙连忙打开贴在门旁的开灯按钮。一列接一列的灯管亮起,这才看清脚边不远处,侧躺着一张熟悉的面孔。
深夜十点半,月亮虽被密云遮挡,一处警局内依然亮如白昼,车辆从大门驶出,两盏车灯照亮路边赛月光。峯雪琼接到报案,报案人语气慌乱不断嚷着家乡鸡快餐店大堂杀了人,
夜晚不易凭靠路牌认路,只能依着印象,将车停靠在世纪大道周围。
“峯姐,那边好像有动静。” 讲话的警员走向角落,峯雪琼紧跟而上,这个时间点一切可疑的动静都将是关键。
顺着微弱夜风声,带进四处无人的街道口,街道口侧是一段铁制楼梯,顺着栏杆向上看是一排整齐的宿舍,路灯照及不到的位置有三四半大不小的少年正堵着楼梯的出入口。
“让你们老板,赶紧回信!我这边客户可等不及了。” 领头的小子举着小灵通揣着兜,手里闲不住的晃来晃去。
峯雪琼透过他们的肩缝能够看出,围堵的正是一对母女。母亲抱着女儿扶着头,女儿的头顶带着米米鼠大耳朵的发饰,穿着母亲背靠在墙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或许是峯雪琼的视线过于炙热,那位母亲无助中的渴求目光与她对视。
穿过夹缝的无声求救让她想起那个黑夜,一间在雨中熊熊燃烧的房屋和一双宽厚的大手。
领头小子凑了上去,手将要落在那位母亲怀中的囡囡。
“这小姑娘..” 没等那领头小子说完,峯雪琼伸出一条腿冲着他屁股连踹三脚,一脚更比一脚力度大 。
那小子被踹的发懵加上重心不稳直接重重跌倒在地上。
“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
峯雪琼硬生生破开一条被这几个小子拦截的出入口,用手臂挡在那对母女前面。她的语气强硬,职业性的问话使得气氛紧促起来。
“豹哥,咱直接走吧。”其中一个矮个子见势不妙,拉着领头小子起身准备开溜,几个少年拖着倒地的老大狼狈的跑出现场。
峯雪琼转过身 ,这才发觉对面的母亲年纪跟自己一样大,可怀中的囡囡也已经是三岁大小,她不由得半倾身子温声道 “你没事吧?”
或许是对方习惯了道歉,立刻哈着腰点头 “没事的没事的,谢谢警官。”
那位母亲道歉时垂下的头颅使这位从小便失去双亲的警官动了怜悯之心,峯雪琼全然不顾二人是一面相逢,摸索着口袋,只掏出了一张纸利落的写下一串数字,卷成一卷递到了对方的手里:
“这是我的手机号,我姓峯,你不用害怕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
峯雪琼不敢离去,望向那对母女的身影,看人进了房间内才放心离开 :
“那几个小孩你面熟不?”
市中心她不常来,这样的商街也只是匆匆路过。
“有一个面熟,不过” 警员话锋一顿 “姚志远比我更熟,上次他亲手抓的人。”
“哦,他啊。”峯雪琼抛下一句便不再深问,比起那几个小子她更加在意眼前的案子。
穿过那个胡同就到了案发现场。
峯雪琼进入快餐店内,眼前的情景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过于狰狞,法医早已将现场保护起来,流动的血迹刚已风化,一路蔓延至门口。尸体身着宽松西装,身上的名牌已经验明其身份,死者为家乡鸡快餐店的店长:赵三富。
死者赵三富心脏附近被击中次数五六有余,看得出凶手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刽子手,可刀刀致命。不仅如此,仅凭伤口走势,法医已经有了初步判断,死者在没有过多挣扎的情况下失血过多而死,这一句推断令峯雪琼有了不假思索的确定,这是一起熟人案件。
峯雪琼暂且放眼整个快餐店的布局与细节,既然是熟人作案,那么收银台上却为何出现盗窃的痕迹?她走进收银台内,大额的钞票早就被一席而空,桌上的发丝也被痕迹科同事收入其中,那根发丝带有栗色染色状,并且长而卷,应该是女士的头发。
从美利坚而来的家乡鸡快餐店的风格是许多传统店铺少有的,几张圆桌放于大堂两侧,墙侧则放置两排软皮沙发,墙上除了菜品展示广告,还有一处写有“员工风貌”的展示牌。
展示牌中是各个店内员工身穿店服的正面照,或许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峯雪琼看见员工面板中出现了熟悉的面容,员工名字为:朝海红。
此时接近凌晨0点左右,家乡鸡快餐店门前门后已经铺上禁止入内的字样,李娟站在胡同处,峯雪琼小队正对她进行询问记录,不过出现了一点小小状况。
“真的吓人啊,那个死相。” 李娟被刚刚的景象吓到惊魂未定,话语间抬头看向楼梯之上员工宿舍,几扇小小的窗户内不见光亮,神情才逐渐恢复平静 “也是死有余辜。”
没等峯雪琼顺势问,李娟瘪嘴放低音量 “上周赵三富跟他媳妇离了,扣扣索索的还托了关系,财产没分出去1分钱,这娘们气的每天下午来撒泼,赵三富怕影响生意这才下午关门早嘛。”
李娟又瞟了眼宿舍一侧窗户 ,若有所思中表情刷的就变了 ,连忙抓着峯雪琼的衣袖:
“警察同志,你得重点查查赵三富他媳妇,要不然下一个死的——”
“就是小朝啊!” 李娟的眼神带动峯雪琼向同一方向望去,那个方位是朝海红的家 。
2
次日早6点
小队围坐在会议室内,幕布投屏中投放着董卫梅的证件照与一组令人在意的银行数据。
所有人不敢言语,与其说是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其实是因为这次大队长老班破天荒的前来旁听,坐下的一个个正襟危坐不敢出任何声响。
“赵三富的前妻董卫梅,30岁海建本地人,家庭主妇无业。” 警员切到下页,银行数据转变为一张实打实的存折表格 “在案发的半个小时后,也就是昨天下午六点半,董卫梅的存折内存入中额资金,与收银台内盗窃的金额大致相符。”峯雪琼接过资料,使用红外线投影:
“有目击证人在昨天中午左右,看见董卫梅在家附近的进口商店独自一人购买了一把菜刀,据店员所讲是一把长柄金属材质斩骨刀。与法医同事的伤口鉴定大体相等,目前没有找到凶器可能会有下一次凶杀的可能性。”
“不过自昨夜凶杀后,家中无人也没有邻居看见她的行踪,基本断定失联接近12个小时。” 另一个警员接上,大部分都不自觉偷偷瞥一眼大队长。
“半天时间啊...” 老班抬头 “另外昨天李娟的笔录内提到的朝海红,哪位同志辛苦跑一趟?”
正所谓领导台上秀,台下同胞个个累成狗,他们小队从昨夜十点到今天早上可都没有闭眼哎,峯雪琼坐在老班身边,作为老班故世老搭档的亲妹妹,所有人齐刷刷朝峯雪琼投来求救的眼神。
“我去。”
峯雪琼举手,心想正和她意。这是一个更加了解朝海红的机会。在昨晚的案发现场与李娟的笔录种,她发现了古怪的东西,或许朝海红能给她准确的答案。
会议结束后,老班给出私家车钥匙放在桌面,抛下一句 “路上小心点。” 就离开了会议室。老班的身影跟哥哥有几分的相似,每一次无意中的帮忙都是这个态度。
当下,还是她更重要。
峯雪琼开车再次来到快餐店宿舍附近,与昨夜寂静的大街不同,清晨六点左右市中心的散步街就已经缓缓恢复生机。唯独家乡鸡快餐店的门外贴着大大的禁止入内几个字样,放在如此繁华的街道内简直是格格不入。
峯雪琼看向朝海红住的那间小宿舍,当晚的漆黑吞没朝海红住的位置,丝毫没有发现她的门外贴着画样。
她向上走近,“进来请qiao门♥” 歪歪扭扭的字体与拼音一看就是小女孩的手笔。字体下面还有两个简笔画火柴人站在蓝蓝的白云天空下露着灿烂的微笑。
“咚咚咚。”峯雪琼按照门上的提示,轻轻的敲了三声,
“似啷个呀。”
口齿不清的方言从门内发出,随后又有挪动凳子的兹拉音,朝海红的大门外有一扇防护绿漆铁门,随着杂音结束铁门内的木门缓声打开,露出半截身子,脚下踩着小板凳,一位约么3岁大的小女孩,是昨晚朝海红抱着的小姑娘,她记得很清楚,据李娟说是朝海红的女儿朝白苹,小名叫做冬冬。冬冬看到陌生的人后,本该半耷拉的双眼立刻睁的大大的,满脸好奇盯着峯雪琼看了很久,小手抓着门慢慢晃动。
“是哪位?”
透过门缝,峯雪琼听到朝海红的声音,冬冬跳下小板凳搬着走进屋内,语气兴奋蹦蹦跳跳朝海红道
“是一个漂亮姐姐。”
朝海红将她拉进身后,彻底开了门。朝海红的一身碎花睡裙半披外套,散下的披肩长发垂在左边肩膀上,一双眼睛如同深谭的月光流动。
朝海红拉开防护门,示意峯雪琼向内走去,宿舍大门简单一层没想到内里比想象中的丰富,不像普通大学宿舍一样目光可及之处皆是床铺,面前一张简易圆桌两三张板凳,窗边炉灶被收拾的整整齐齐。进门后,粥香溢满整座小小的宿舍。
“这是居民房改成的员工宿舍。” 朝海红挑起话头,见峯雪琼神色憔悴,捧着煲好的小锅面粥搁在圆桌上 “峯警官如果不介意,可以吃完饭再谈。”
朝海红做事如李娟说的一般麻利,没等峯雪琼拒绝,两三碗粥已经摆放整齐。峯雪琼无意中咽了口水,她的确一晚上没有合上双眼,也的确肚子空空。
峯雪琼有些不好意思,空手吃别人家白食不是她的作风。朝海红看出了她的有些为难,向厨房看去,只见有一小碟菠菜放在灶台旁大方明示
“峯警官会做菠菜饼吗?”
“不,,,不是很会。”峯雪琼此刻无地自容,窘迫的场面想立刻找个地洞钻下去。
“没关系,我来教你。” 朝海红没有让话题掉在地上,温柔的放置了台阶让峯雪琼走下。朝海红没有表现出同样的困窘,将墙面放置的一把斩骨刀取下。
“峯警官可以用这把刀将菠菜切碎吗?”朝海红的语气逐渐放缓,温声细语的她比峯雪琼想象中的更要温雅。
峯雪琼在家就没有拿过刀,自从哥哥离世后不是在食堂吃饭,就是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能拿刀的时候除了练习课上再也没握过,她接过刀,这把刀比实战用的匕首要重一点,锐利的斩骨刀刀锋早就被岁月腐蚀的坑坑洼洼。
“这把刀是怎么造成这样的?” 峯雪琼的语气不像朝海红的柔和,生硬且严肃的就像工作时质问一般,峯雪琼脱口而出后就开始后悔。
朝海红没有生气,没有对这样的语气不满,反而反问峯雪琼 “这把刀很好用对吧?”
峯雪琼掂量了一下,手感确实厚实很多,无论是用什么角度都不会觉得别扭。 “好用。”峯雪琼点头,细尖的刀尖面刻有外国文字样,这种品牌的只有那间进口商店有卖。
“是吧,这把刀无论是切酸菜还是切猪肉都很轻易,而且是把洋菜刀,所以我一直都不舍得扔。”
朝海红笑了一下,峯雪琼发觉朝海红笑起来很好看,尤其是配上那对眸,她简直能盯着看好久。
峯雪琼很快切好菠菜,看对方熟练的打碎鸡蛋放在煎锅内,峯雪琼早就饿的饥肠辘辘,这种美食的味道对她而言,比加班还要煎熬。
“姐姐姐姐。”冬冬凑近,静悄悄的拉了峯雪琼的衣角,她这才发觉冬冬光着脚走近竟然没有任何声响。
转身看去,一支大大的米米鼠发饰戴在冬冬头上,腰上还穿着一朵公主蓬蓬裙,头饰和裙子全都闪着五颜六色的灯光 。
“好看吗!”带着点小骄傲蹦蹦跶跶的转了一圈 “是妈妈昨天在迪尼尼乐园给我买的。”
“好看好看。” 冬冬被夸的有些飘飘然,紧忙爬上床拿出她心爱的琪琪小相机,跑过去拉着峯雪琼的手
“警察姐姐我们一起拍一张。” 朝海红见状只好在背后悄声对峯雪琼讲 “是玩具相机,随便拍就是了。”
峯雪琼被冬冬牵着,冬冬学着动画片那样将相机镜头对准自己跟妈妈与警察姐姐, 随后闪光灯一亮,冬冬大喊了一声
“茄子!”
冬冬现在超级开心,迫不及待向峯雪琼展示昨晚跟妈妈去游乐园的“战果” 。装有各种纪念品的礼物袋子被冬冬一股脑撒在床上,一张抓拍的合照吸引了峯雪琼的注意。照片上写有迪尼尼的激流勇进项目,“这是妈妈,这是我。”冬冬指着照片,画面中是朝海红与冬冬穿着蓝色的雨衣被游戏中的“瀑布”袭击的一刻,时间的落款是昨晚的18:40左右。
这个时间点..幸亏不是她,峯雪琼暗中松了一口气,面前圆桌的饭变得更加美味起来。
3
朝峯二人吃完饭后,峯得知今天是冬冬去芭蕾舞兴趣班的日子,峯雪琼提议带着她们母女二人开车去少年宫。
今天天气不错,老班的新车就是好开...、
峯雪琼等红绿灯时摩挲着手动挡把,时不时瞧着后视镜,一路上峯雪琼一直在找机会向朝海红发出吃饭邀请,她不习惯自己欠别人东西,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找不到机会开口说话。
“嗡嗡。”
峯雪琼正要开口,却被口袋中的通讯设备阻挠,她打开外放将通讯设备放在副驾上。
“我们查到了董卫梅的行踪,就在十分钟前她在海建东城火车站购买了一张前往申平的火车票。”
手机自动挂断,朝海红能透过后视镜看到峯雪琼的眉间逐渐紧锁,峯雪琼作为心情写脸上星人,就算是半天的小小相处,可以看出峯巨大的心理活动,只好见状:
“冬冬我们就在下个路口下车吧,不能耽误峯警官工作对不对。”朝海红安慰着冬冬,冬冬点点头,“不能给警察姐姐添麻烦!”
朝海红与冬冬的话语让峯雪琼的稍显担忧的心彻底放下,“冬冬等姐姐,姐姐忙完来接你。”
走时峯雪琼向冬冬不舍的挥挥手,她跟朝海红短暂的对视点头后又匆匆上了路。
-40分钟后-
面前景色快速后撤,随着峯雪琼的心境时光开始倒流,此时此刻她已经笃定——她不可能是嫌疑人,峯雪琼在内心彻底否认自己曾有的推断。
“按死亡时间来讲,董卫梅与朝海红的活动时间太过紧密,我有理由相信朝海红应是同谋亦或另一个嫌疑人。”
“不能简单的只是推论,证据呢?”对,证据呢?
峯雪琼回想起那张决定性的照片,冬冬的笑容是那样真实纯真,隔着单薄的相纸都能感受到涌出的快乐。
“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杀了朝海红这个小狐狸精!”
通讯器内传出一位妇女的吼叫声将峯雪琼从飘忽的思绪中扯回。
“现场海建东城火车站北门路口,再重复一遍,海建东城火车站、北门路口、犯罪嫌疑人、董卫梅挟持了受害者朝海红,请各个部门火速支援!”
峯雪琼驶进火车站附近,没到达目的附近,亮黄交织的警戒线已经被围观的人员堵得水泄不通,无奈之下峯雪琼钻过人群,停在了警戒线之外,她看见宽敞无比的马路内一女与警察对峙,持着刀械冲着朝海红。
董卫梅情绪激动,见警察不敢轻举妄动,一把拉过朝海红将刀放在朝海红的脖颈处,寒气逼人的刀尖无情,尖利刀锋轻轻划过便有了些许的血迹。
董卫梅不清楚自己只是因为赌麻缺钱,才抢劫了该死前夫的收银台,怎么引得这么多警察前来追捕?
有情之鬼胜过人,无情之人不如鬼!她就是觉得赵三富死的好!苍天有眼,活该!真的活该!自己的夜夜祈祷这算是有了用,董卫梅睥睨四周发出苦笑,“赵三富死了活该!”
此时此刻董卫梅彻底发疯,披头散发的模样加上赴死的笑容比厉鬼还要可怕。她全然不顾周围警察的安抚,自顾自带着手中的人质向后退往几步,嘈杂警灯仿佛晃瞎她的双眼,不断涌入的车笛音蒙蔽了董卫梅的神经。
董卫梅耳朵旁清晰传入一道细小的柔音:
“人是我杀的。”
如同轻风一样飘柔柔吹进,又飘柔柔的飞走。峯雪琼在同样的位置亲眼目睹自己亲哥哥的死亡,同样宽敞的马路,同样的车,不同的人。
那天的具体场景已经模糊不清,朦朦胧胧之中仿佛梦境,小小的她被挡在警戒线外,不顾一切的哭泣也没再唤醒向日葵的阳光大哥——
拌着一白一亮,一蓝一红一轰鸣中,董卫梅与朝海红被急速驶入的面包车撞出峯雪琼视角外。
面包车司机见式不妙急忙向后撤半米,车轮的打转引起警员的注意,小队很快做出了反应,部分控制了肇事司机,部分维持了现场秩序,部分保护出事现场,只有峯雪琼第一时间去看了朝海红的如何。
在董卫梅的劫持下,朝海红半个身子被遮挡,好在伤势没有想象中的重,可即便如此脸上,腿上,甚至是胳膊肘上依旧被擦划出伤痕。这个画面跟当时情景太过相似,以至于峯雪琼有些缓不过神,几乎是身体的本能拉起朝海红的手,她的手早就没了少女的白皙,天天干糙活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有一双软软净净的手?
朝海红半睁开眼,模糊之后见到峯雪琼嘴巴不断向下撇,峯雪琼瘫坐在朝海红的面前,她宛如月牙一样弯弯的笑眼早被雾气熏满。朝海红捧着峯雪琼的脸抹掉眼角的泪。
“不要哭,峯警官。”
此刻,笼罩在两道月光上的阴云被擦干了。
-三天后-
董卫梅救治无效,当场死亡。两家人因家丑风波,双方的葬礼草草置办。朝海红因几天前的威胁加车祸躺在医院里静养,如此看来董卫梅的动机是板上钉钉。可峯雪琼内心仍然有巨大的疑问,她决定路过葬礼现场,也不能确定能否寻找到那个答案。这个杀夫案一传十十传百的,两家亲戚全都来凑个热闹,即便不是很熟的亲戚,因为这个荒谬的事件也想过来瞧瞧动静。
一个孩子被母亲的拉扯下在葬礼外徘徊,胳膊上黑色的袖章可以证明为参加葬礼的人员,男孩带着一款令峯雪琼无比熟悉的小玩意——琪琪照相机,男孩对着路过的陌生亲属拍来拍去,孩子的母亲看这种场合下这熊孩子不合时宜的玩耍,一怒之下将玩具照相机摔在地上,照相机身侧摔出一条裂痕,又经过路面石子的碰撞坏成两节,露出了一段胶卷。
“这个照相机不是玩具吗?” 峯雪琼靠近,透过阳光能够清晰看见胶卷上的使用痕迹。
朝海红的身体恢复的很好,她换下病服在医院后的一处十字路口拐角携带纸钱烧了起来。火苗肉眼可见燃烧的猛烈,禁锢在一个小小的铁盆里,铁盆就像是蚕蛹的壳,坚固又不易抓破,盆内纸钱不断交织被火焰拨弄的燃烧殆尽,朝海红眼中满是将要溢出的热烈的熊熊火光,一阵铃声响起——
“海红,冬冬来看你了吗?”是峯雪琼的电话。
“没呢,她现在还没下学。” 朝海红停止手上的动作,靠着烧火棍站起。
“冬冬的相机有没有在你的身边?”峯雪琼粗略的试探使得朝海红的展开微微笑意。
“没呢。” 朝海红拿出冬冬的儿童相机,拆下胶卷。 “她对她的宝贝相机一点都不离手呢...”
朝海红将胶卷展开,对着天空显出影像,一张反相店外照跃然眼前,仔细辨别才能看清店内朝海红拿刀的身影。
“等放学后,峯警官一起跟我去接冬冬吧。” 朝海红手扶小灵通,将全部胶卷扔进铁盆内,火势正旺胶卷一点点被蚕食歼灭,直至化成灰烬。
那边一阵沉默之后,语气渐弱“谢谢你那天请我吃饭..很好吃,我不知道怎么答谢..” 俗话说,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朝海红手拿着那张三人的合照母带,小心翼翼着收进钱包里,同样也是顿了很久:
“那...作为补偿,我能不能叫你...峯姐姐?”
-end-
VOL.217【飞鸟】飞鸟与飞机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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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飞机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计算机、互联网、智能手机、无人机、人工智能……对于十几二十年前的人来说,这些技术简直就像魔法一样。
小幕的手机里放着新闻节目的音频,昨天某个顶尖电脑公司研发了一款可以像人类一样与人类交流的人工智能软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就是这个‘像魔法一样’,现在这个时代,不正是我们魔物复苏的时代吗?在这个时代,我们的魔法,只会被视为一种科技,就算超出了现在科技水平,大家也只会把它当作黑科技而已,再也不会有人把我们抓起来,也不会有人把我们拿去火上烧了!”
小幕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魔女,不知道活了几百年,对魔法理论了如指掌,会在家里用魔法煎蛋的那种魔女,同时,她也是一个重度的手机用户。我与她相识,也是因为交友网站上的帖子。那个时候的互联网还是一个虚拟空间,有不少热衷角色扮演的用户在匿名留言板上经营着自己的虚拟身份。没有实名制,甚至连照片上传的功能都没有,人们用最朴实的文字,靠着自己的人格、学识,进行着最纯粹的交流,我和小幕相识的开端,也是一篇叫《<小魔女日月星>中魔法原理考据及扩展运用(强化技及最终必杀预测)》的帖子。
和小幕不同,我不是什么魔女,我只是一个爱好魔法少女题材动画的普通人。
认识小幕以后,我建立了一个论坛。我们整理了小幕的魔法藏书和她自己的魔法理论,用不会侵犯著作权的方式将这些魔法知识编写成简明易懂的教程,把教程贴在了论坛的精华板块里。
因为这些教程,论坛吸引了很多人,广告和捐赠的收入也十分可观。这些人里大部分人是和我一样的魔法少女爱好者,也有很多魔法少女动画漫画小说的创作者。这些可以算得上是偶像的大师们,每年过年都会给我寄明信片,简直像做梦一样。但这些都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其实是收集像小幕这样的,生活在这个时代的魔法少女,或者说是异能者。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SOS团,或者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幻想乡……这才是我的目的。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你们的魔法也只是一种比较炫酷的‘科技’罢了,你觉得你们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所以不再需要我了吗?”
这可不行,小幕她们变成了普通人以后,我也会变成普通人的!我会从唯一能接纳她们的普通人变成一个没有任何前缀的普通人,我会失去和她们的联系,最后会变回那个一无是处的普通人!
“安心啦,我和你们人类不一样,我们的寿命非常长,也不需要定期摄取食物来谋求生存,时间和金钱对我们来说没那么重要。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浪费在你的身上,直到你死去,不会像你那些朋友一样,因为无利可图就离你而去的。”
“他们不是朋友,只是投资人而已。”
这里说的投资人是为我的网站进行投资的人,因为我不愿意放弃邀请制,把网站做成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来踩一脚的开放社区,现在这个网站的商业价值基本为零,投资人们也纷纷离我而去。
“如果只是钱的问题,我可以用炼金术炼出很多。但是朋友是魔法炼不出来,你是我重要的友人,我很多重要的友人也是因你而结交。如果你不放心的话,我可以和你签订一份合同,一直做朋友到你去世如何?”
还是不要了,签了这种合同,就有一种随时会被她杀掉的感觉。
门铃适时地响起,真是助我摆脱尴尬的救星。我打开门,门外是一名矮我一头,身穿红白连衣裙的少女。和不知活了几百年的小幕不同,果子是一名货真价值的少女,和月野兔一样十四岁,正在读初二。她天生便具有强大的灵力,是一名以除魔为主业的神职人员。
“站长,你开的那家公司,是科技公司吧!”
见果子手里的手机也显示着人工智能的新闻画面,小幕“噗”地一声笑了出来:“我们刚刚也在聊人工智能呢。”
“我需要你的公司,我要你的公司开发人工智能和无人机!”
啊?我的公司名下只有一个会员数一千出头的小网站,果子应该也清楚这事。无人机、人工智能,根本不是我的公司能开发的东西,除非……除非用魔法。
“你不会想把那些式神之类的东西做成人工智能和无人机吧?”
果子点头,我说中了。
“现在的机器人还不能像式神一样行动自如,就算有这样的机器人,也不可能是我这样的公司造出来的。”
“你就不能宣称你公司里有天才少女工程师吗?”
“哪有这么多天才……”
“我啊,我就是天才灵力少女,你就说我研发出了可以和人聊天的机器人!”
“这,这不合适吧……”
“也就是说你不行咯?”
“至少现在,不太行吧,我们的网站,我还是想走低调路线……”
“哼!”果子砰的一声变成了一团烟雾,我捂住口鼻,等烟雾消散时,门口已无少女的身影,留下的只是一张剪成饼干人形状的白纸。
我捡起那张纸,掸掉上面的灰,将它收好。果子经常用这种白纸仿造出自己的样子造访我的家,每当不欢而散的时候,她就会直接变成白纸消失。每当她变成纸消失,我就会捡起她变的纸,将它好好地收进了一个写着果子名字的铁皮罐里——那些她来无影去无踪的日子里,这些纸片至少能证明她来过。也许我从未见过她真正的样子,尽管如此,我还是想相信她是个貌如其人的美少女。
“我是不是拒绝得太干脆了……”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问人。我知道果子这么急着让我开发人工智能和无人机的原因,她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朋友,只能和她的式神对话。她所在的除魔组织不允许她将法术暴露给普通人,所以她使用的式神上都施加了透明的法术——那结果可想而知,在一般人的眼中,她成了一个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的怪人,孤立和霸凌也接踵而至。
我也不问为什么她不憋着,憋到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和式神对话。她应该有她自己的理由,拥有魔法灵力的人,思维方式和普通人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开发了人工智能和无人机,让所有人都可以用上聊天机器人,那和式神说话的果子,只会被人认为是在和机器人聊天,也就不会变成异常者了。
说来我一直以为她在普通人面前与式神对话是想展现自己身为灵力者的特别,根本没想到她会希望人工智能这种技术来让她泯然众人。她不是为了展现灵力,而是真的想和式神说话?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本叫《少女阴阳师》的小说,她的式神恐怕和宠物小精灵一样,是她重要的朋友吧。
“凡事都得有个循序渐进。”小幕说。她噼噼啪啪地在手机上摁着什么,希望她是在聊天软件上哄果子。
“如果所有人都能用魔法了,你们会开心吗?”我问完才发现,这个问题小幕已经回答过了,“我是说,如果所有人都会用魔法了,那不是变得和你们一样了吗?我是说,你们会变得和普通人一样,不再特殊,那你们会不会觉得自己和普通人一样了呢?”
“你在车什么轱辘话?”
“对不起……”
“你的论坛上有这么多魔法理论,有这么多魔法实操技巧,甚至还有手把手教你画符纸的,你怎么就没学会魔法,没让那么多普通人都学会魔法,变得和我们一样?”
“我,我觉得普通人不会觉得魔法这种东西可以实操出来……”
“那你呢?”
“我,我觉得我不可能……”
“这不就对了吗。”小幕笑开了花,“不管你们的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不是魔法,即使你们能还原和魔法非常相近的效果,你们仍然是不相信魔法的存在,或认为自己不可能使用魔法的人。你们使用的从始至终只是很像魔法的科技而已,和我们仍有本质上的不同。但这种不同只有使用魔法的人才能看得出来,因为你们不知道魔法的存在,即使有人在你们面前使用魔法,你们也之会绞尽脑汁地尝试用科学去解释它。”
我点头,在知道魔法真实的存在前,看到超自然现象时,人们都会用科学去打破迷信,或者将整个事件盖上谣言的戳,用骗术去解释一切。就算到了现在,我也会把没有引荐人的新会员视作魔术师。
“魔法和灵力的确是我们塑造自我的一环,我的魔法和果子的灵力虽然都是超科学的,但却是两种本质完全不同的力量,她和她的同事们会不会阴阳术,都影响不了我的魔法研究。人类发明了飞机,与飞鸟又有什么关系?”
我很想说人类发明飞机后鸟类会有飞行中撞上飞机的危险,但想到前些日子见过的被鸟类撞击的飞机上巨大的凹陷,我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而你说的‘变得和普通人一样’也不会真正地改变我们,它只会让普通人忘记我们的特殊,这对被狩猎了百年的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同人
無聲
越秀一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早知道就应该同九叔一样,学些武艺傍身,免得落入这样的尴尬境地里。
“我说你,既然不懂水充什么英雄,我又没想要自杀!”越秀一恢复意识的时候,正好听到小声抱怨的女声。他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才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失去意识的。彼时他在回府的路上,见到一女子伸着身子往桥下探,整个人几乎都要栽下去了一样,越秀一来不及思考,径直冲了上去——随后就失去了意识。
他睁开眼来,见到一片雪白,房顶……有这么白么?他有些迷茫,又听到轱辘转动的声音,他被撑着半直起身,见到一个女子——似乎有哪里不对,他颇为拘谨地低下头,又在脑海中闪过瞥见的女子的装束:她看起来像同他差不多年纪,着一头短发……短发?越秀一突然意识到不对,猛地抬头,正撞上女孩迫近的脸,她气势汹汹地开口:“你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才把你从湖里捞上来吗?你既然一下水就晕,怎么还想着扑上来救一个陌生人啊,还是在根本没搞清状态的情况下!”
越秀一虽然尚还不明白情况,但也能听出是女子救下了他,他有些尴尬地低下头来,诚恳地道歉:“非常抱歉,这位姑娘,是我莽撞了。”
他没有得到回应,就在他忍不住抬头看到底怎么回事的时候,一只手向他的额头伸来,他还没来得及闪避,温热柔软的手就搭在了他的额头上,没一会便收了回去。他有些紧张地抬头,只见到女子表情有些奇怪,她敲了敲床沿,自言自语道:“没发烧,那怎么不会说人话?”
越秀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才好,他甚至感觉到一丝诡异的熟悉感,面前这个打扮怪异的姑娘,同自家九叔颇有些奇怪的相似之处,虽然要越秀一细说到底相似在哪里他也说不上来,但越秀一表情越发奇怪起来。
越府那位九公子乃是金陵城里的大名人,他虽同越秀一差不多大,但一则辈分不低——被越老太爷捡回来后寄在小儿子名下,是货真价实的越府第三代,二来天生聪明,越秀一已经算是聪明灵敏的人了,又加上从小被祖母带在身边,从来也不会有人说他蠢笨,但同越千秋那种七岁便敢搅动风云甚至把朝廷重臣拉下马来的妖孽还是有差距,越秀一起初还饶有不服气,到后来倒是认知到自己同九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倒也展现出同越千秋不同的光彩来。
至于面前这姑娘,说她同越千秋相似,越秀一自然不是在说她过于伶俐,而是她在某种更深层的、像是被掩盖在越千秋纨绔皮下最不可告人的方面上同他相似,越秀一从很小的时候便注视着自己这位九叔,甚至可能比他自己想象得都要了解越千秋,故而才有这样的感受。
“请问姑娘,此地是何地?”
那姑娘用他看不懂的眼神盯着他,看得他感觉有些窘迫,差点要问一句“怎么了”,但还是收住了话头。
“医院啊,你失忆了?这么狗血?不会吧?”
越秀一有些头疼,他大概能听懂她在说些什么,但又觉得处处有异,他几乎就要怀疑是否是自己发了胡梦,但一切陌生到哪怕是梦中也难以想象,他定了定神,想着自家九叔会怎么面对这样的场面,有些生涩地将并不熟悉的名词吐出来:“医院,原来如此,这位姑娘,多谢你了,你还好吗?”他甚至还记得自己是因女子而进的医院。
她摆了摆手,不再在乎他的奇怪语气,回答他:“没什么大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你的医费还是我出的!”她突然变了脸色,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我前天才失业,进医院多贵啊你懂不懂!”
越秀一被迫得一惊,他有些不知所措,硬着头皮问道:“医资……大概花费几何?”
女子见他犹豫,表情反而缓和下来,很不淑女地抓了抓头,叹了口气道:“哎……你也是一片好心,不是你的错,算了,我赶紧去找下一份工作就好了。”
越秀一几乎要脱口一句“这怎么能行”,但想起自己尚在完全陌生的处境之中,且把大话吞下,反而有些腼腆地笑起来:“那么,我同姑娘一起寻工吧,也有个照应。”
她愣了下,扬了扬眉,笑得飒爽:“这样也不错,我叫苏晓,你呢?”
“我名越秀一,苏姑娘,日后请多多关照。”
【撕裂】豢养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她面无表情的将手里的纸撕裂,在对方震惊下把碎片向空中抛去随后拍去手上的纸屑,“我说,我要带她走。“
臃肿的管理人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汗,努力在脸上的横肉间挤出一个堪堪称得上和善的微笑,“这、这不合规矩啊,女爵阁下……”年轻的女爵闻言轻轻挑眉,一声辨不出情绪的冷哼成功让本就僵硬的管理人狠狠打了个哆嗦。就在他的微笑快要挂不住时,女爵身旁的仆从在主人的示意下打开了一个黑色的皮箱——满满当当的金币重新将男人的微笑维持在了脸上。
“早就听说伊达尔格女爵家世显赫出手阔绰,今天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男人心里这样想着,眼睛时不时暼向那金币,眼里的贪婪近乎实质化。“您也知道,最近这些买卖也不好做,这个孩子本来已经签好了契约……不过当然您刚刚已经赋予她自由了!”男人故作轻松地摆摆手,略有些艰难地从腰间的一大串钥匙里找到需要的那一把,恭恭敬敬的递到仆从手里,换来了那令他无法移开视线的箱子。
在管理人笑得合不拢嘴的同时,墙角的那个瘦小身影在仆从的带领下来到女爵面前。她跪在地上低着头,似乎对自己的去向毫不关心。
“有名字吗?”
“……”没有回答。
“哑巴?”
一旁抱着箱子不撒手的管理人终于分出一点注意力,他先是不耐烦地朝着那孩子吼了两声,“女爵阁下问你话呢!”随即又抖着那层肥肉迎着笑脸,“会说话的,不过都是些贱骨子,怕是被您的贵气吓得不敢说话了。”像是为了证明一样,他先是瞪了女孩一眼,然后毫不客气的踹了过去,女孩吃痛的发出了些许嘶哑的声音。男人见目的达成,邀功般的挺直了腰板,略有些得意地看向女爵,眼神期盼的希望对方能再赏赐些什么。
可令他失望的是,女爵并没有那个意思,她只是打量着女孩,“抬起头来。”
这次女孩倒是听话地抬起头,只是过长且脏乱的头发遮住了她大半张脸,唯有灰色的眼睛勉强透过发丝看向女爵。
“有名字吗?”她又问了一遍。
“拉赛乐。”这次一个微弱喑哑的声音回答了问题,“我的名字是拉赛乐。”
……
“拉赛乐。”
女孩闻声乖顺的来到她面前,“我在的,夫人。”
眼前的女孩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瘦弱的孩子,女爵待她不错,她身子骨也抽条般迅速高挑起来,只是……女爵微微眯了眯眼睛,繁琐复杂的衣服将女孩严实的包裹住,可她知道在这衣服之下是遍布身体的难以愈合的疤痕,那些疤痕仿佛将女孩撕裂又再次缝合。
见对方没有吩咐的指令,女孩熟练的将备好的茶点送到她面前随即又取出一封信放在办公桌上,“夫人,这是莱昂子爵送来的请帖,三天后他将在府上举办晚宴。”
女爵只是端起杯子慢条斯理地喝了口茶,“帮我挑个礼物送过去,就说我有事去不了。”“是。”女孩乖巧的应下准备离开,“拉赛乐。”女孩回过身恭敬地低下头等待着吩咐。
“抬起头来。”她抬起头,当年脏乱的头发此时柔顺的盘在脑后,唯有灰色的眼睛一如既往。她看向女爵湛蓝色的双眸,那双眼睛也如当年一般锐利。
“你长大了。”女爵的声音平稳,“给子爵回信,我将去参加晚宴,和我久居郊野的侄女一起。”
拉赛乐向来低顺的眉眼第一次因惊讶睁大,可女爵显然不给她反应的时间,“管家会给你合适的衣服,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盛大的宴会,每个人都拥有着显赫的身份,可显然今天的主角属于伊达尔格女爵和她那首次于社交场合露面的侄女拉赛乐。
而主角此刻却沉默地站在与别人攀谈的女爵身后,她身着得体的礼裙,那裙子巧妙的掩藏了她身上所有的过往,将她高挑匀称的身材勾勒的恰到好处。只是年轻贵族小姐捏着高脚杯的手攥得有些发白,她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场合。
今晚的第一支舞曲奏响,她的面前伸过来了来自不同身份的手,可另一只保养得当的手却替她挡开了别人,女爵的手递到她面前,她已经换上一身干脆利落的燕尾服,“本来该由男士来引导你,不过……”女爵的嘴角轻扬,“伊达尔格家族没有也不需要男人。”
拉赛乐站在一扇门前,刚刚女爵在跳舞的时候告诉她让她来到这里,她刚准备敲门,门却自己开了。一个男人倒在血泊当中,身上好几处贯穿伤,但胸膛还在微弱地起伏。而她的夫人正手握着一柄长剑,黑色的燕尾服尚未换下,只是白色的内衬上沾上了些许红色。
随着“咣当”一声响,长剑被扔在了她面前,“杀了他。”言简意赅。
她有些呆滞,仿佛还没从眼前的状况反应过来,但女爵显然不打算给她这个时间。蓝色的眼睛闪着锐利,声音趋于冷漠,“你难道以为我只是带你来参加宴会?”她冷笑一声,“我从来不养废人,拉赛乐,向我证明你的价值。”
价值?拉赛乐看向那不可能活下来的男人,“夫人的衣服脏了。”她这样说着,长剑抵上男人的喉咙,“夫人讨厌被弄脏的衣服。”剑尖没入脖颈撕裂了喉咙,男人彻底了无生息。
女爵注视着这一幕,眼里多了些赞许,“来帮我换衣服,拉赛乐。”但女孩头一次没回应女爵的命令,她机械的戳弄着那具尚存余温的尸体,“不可饶恕……”她小声的念叨着,手下却不住的捅过去,直到一只手强硬的攥住她的手腕迫使她停下了动作。
“拉赛乐。”女爵的表情变幻莫测,“那只是一具尸体。”女孩僵硬的转过身子,“但是他弄脏了您的衣服,夫人。”她固执的重复着这句话,“我无法饶恕他,夫人。”
这次她抬起了头,脑海中有什么东西撕裂的声音,“我再也不会让人弄脏您的衣服了,夫人。”她一字一句的说,“我保证。”
<下篇·我在愛河深處為你歌唱>
(一)
你撐著一把紅雨傘
出現在我的眼前
白色裙裝 披肩長髮
好像綻放了滿路鮮花
陽光透過你的紅雨傘
照在我臉上
你的眼睛如此明亮
好像水面閃耀波光
我坐上你窗前石板
彈著生疏的吉他
車行過濺起水花
掛在我的琴弦上
我們走過大街的繁華
穿過昏暗小巷
老舊燈下
是人間的煙火香
我撐著你的紅雨傘
望著夜空閉起雙眼
你白色衣裙和烏黑長髮
將天空也撒滿了花
雨點打在你的紅雨傘
落在我肩上
你的面容在氤氳那方
好像披著霧的紗
我坐在你門前簷下
彈著一把舊吉他
安靜的街上
是雨點在滴滴噠噠
我走過霓虹閃爍的繁華
穿過五彩斑斕的燈光
雲邊探頭的月亮
映在你給我的紅雨傘
她趴在窗台上,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好蠢的歌。”
“你喜歡麼?”他抱著吉他靠在窗外,也笑起來。
“哼,我才不喜歡。你再唱一遍就行。”
“我偏不唱,我給你唱別的。”
“那你別唱了。”她伸手扯了扯他的衣袖,“外邊冷,要不你進來?”
他看了看她,試圖藏起忍不住的笑意,放下吉他,手一撐跳進了窗。
拉上簾子,讓房間避開太陽的視線。她輕輕靠上他,解著他的一釦,一顆一顆,不急不緩。他緊咬著自己的下唇,不敢露出任何反應,害怕生澀的反應會令她嗤笑,又憂心焦躁的衝動會惹她厭煩。
她的臉貼著他,柔軟的皮膚和髮絲落在他臉和眼瞼上,櫻桃色的唇若即若離,吐息中混入了喉頭乾涸的渴求,汗液順著額,滑過面頰的弧線,自脖頸蜿蜒而下,滲入衣襟,透出衣背,隱隱現出白色襯衫下的肌膚。
“你喜歡我哪裡?”
“全部。”
“只能說一個。”
“那就……你的名字。”
“哪個名字?”
“你穿著白裙子,撐著紅雨傘時告訴我的名字。”
枝頭的鳥兒拍著翅膀唱起了求偶的歌,房中的人沐浴著春雨,窗外的吉他在享受陽光。
(二)
“你喜歡我麼?”
“……嗯。”
“嗯是什麼意思?”
“……你說呢?”
“……”
“那你呢?為什麼選我?”
“沒為什麼。”
“你如果告訴我,我就告訴你是什麼意思。”
“哈,那還是算了。”
“……”
“因為我也不知道。
那天在河堤上看見你,你周圍躺著一群人,我覺得自己的心緊張得亂跳。”
“然後呢?”
“我聽著他們在那裡呻吟,混著自己的心跳聲,仿佛那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在為眼前的人心動一樣。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戀愛小說裡寫的心跳聲是真實存在的。”
“……那我也告訴你。
我本來是去找死的,祗是那些嘍啰實在太過沒用。
……然後你就出現了。
我看你一直看著我,我覺得自己也移不開眼了。
我就想,如果我以後還能再看你一次……”
那再多活一會兒也很好。
“那如果,我們在一起,可能會死呢?”
“你怕死麼?”
“我不知道。”
“祗要是你選的路,我都可以陪你。”
“我不要你死。”
“真有那天,我會陪你。”
“我不要你死。”
“……你不喜歡我陪你麼?”
“你是我的念想。
無論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想有個念想。”
“……
我懂了。”
(三)
“你醒了?”
“這是哪兒?”
“醫院。對了,剛才有人來給你送東西,是一把傘,要現在給你麼?”
“給我。”
“看上去很舊了。”
“給我。”
***
“她已經死了。”
“我知道。”
“根據她留在天台的遺書,遺體已經火化。”
“我知道。”
“她跳樓而死,死狀淒慘,她在遺書中說,不希望被你看到她不堪的模樣。”
“我知道。”
“那個男人救回來了,你該感到高興。你還這麼年輕,不要走偏了路,重新做人吧。”
“滾!”
***
“你是我的念想。”
你也一樣。
(四)
“我們公司新出的遊戲在找內測玩家,寫內測反饋的話會有一點獎金,你也來吧?”
“為什麼找我。”
“你就當幫我完成指標唄?反正你閒著沒事幹。”
“為什麼找我。”
“……我工作忙得很,你給我每天上次線讓我知道你至少還有口氣兒行不?”
“……哦。”
***
“都一天一夜了,你號還沒建好?”
“在捏臉。”
“……直接用系統臉型不好麼,那個小白臉就挺像你的。”
“我建的女號。”
“……啥?”
“你們沒有白裙子麼?”
“啊?外觀要在系統商城買……不是,等等,你該不會……你打算用她的名字建號?”
“是。”
“……你瘋了?”
“是。”
***
“我怎麼捏都捏不出她的樣子。我是不是忘記她長什麼樣了?”
“……那是系統局限的問題,不是你的錯,你別多想……”
***
“我們遊戲新開了在線功能,而且可以公放給其他玩家聽到。”
“哦。”
“說不定還能用來搞直播,你要不要試試在線唱歌?”
“不要。”
“你唱得挺好的,說不定還能出道呢?”
“我為什麼要唱歌給別人聽。”
“……行吧。”
***
“你又把工作辭了?”
“嗯。”
“怎麼回事?”
“不想做了。”
“……那你打算靠什麼吃飯?”
“我有收入。”
“……哪來的?”
“幫戀愛遊戲寫情書。”
***
“你最近還在給遊戲寫情書麼?”
“沒有。”
“不寫了?”
“寫不出了。”
(五)
“你是我的念想。”
你是我的念想。
……
可我找不到你了。
(六)
我在岸邊向你歌唱
你坐著小船不曾回頭
我逆著浪潮向你游去
波濤卻將我打入旋渦
我在水底向你歌唱
你乘著鳥兒不再停泊
我撥開水草向你追去
深淵卻將我撕扯吞沒
我在雨中街旁為你歌唱
你在晴空傘下捧起鮮花
我在窗外花畔為你歌唱
你在窗內枕邊道了晚安
我在月落堤上為你歌唱
你卻展開雙臂飛向遠方
我在愛河深處為你歌唱
你在天國彼岸躍入晨光
他閉上雙眼,鮮血在身下開出滿園玫瑰,在火中化作灰燼,消散人間。
(後記)
《線上人生》的遊戲官網更新了一條新聞,一名遊戲玩家於前日在家中自殺,其生前曾在遊戲中上傳過多首他為逝去愛人所創作的歌曲。在他去世之後,其友人聯繫到遊戲公司希望能夠保存他上傳的作品。這位滿腹音樂才能的年輕人未能綻放光彩便離開了人世,作為承載了其一段人生和思念的平台,《線上人生》決定將會永久保留他的作品,並將在閃耀中心為他舉行一場追悼音樂會,希望有意的玩家們屆時能夠前往參與,記住這個年輕的生命在虛擬的網絡中所留下的足跡。
Jone站在48號別墅之前,那個新晉玩家已經搬去了別的地方,這塊地被遊戲官方重新安置成了熟悉的模樣。
許多人來到了這裡,留下鮮花和蠟燭,靜靜地聆聽房中傳出的溫柔歌聲,然後離去。
房前的大樹上依舊有松鼠和貓頭鷹的家,樹燈的光還在忽隱忽現地為寧靜的花園和別墅帶去淡淡光明。
夜幕降臨,臥房的燈亮起,紗簾之後,偶爾能看到一個女性的身影走過,坐下,緩慢地梳妝。
他下意識地開門,卻被系統拒之門外,才想起,他已經沒有這個好友了。
【全文完】
(備註)
四十八願(よいなら),日本姓氏,本意為阿彌陀佛為救眾生所發下的四十八個誓願。
愛歌、愛河、哀歌,日語中為同音詞あいか(aika)。
Vol.220「竹简」妖之夏 01猫兄
作者:绿鲤
评论:请随意,这是个不动脑子写的故事。后续会随缘一点一点增加。
温瑜上五年级,个子不高,成绩不错,全班文静第一名。
放学的时候别的同学是爸爸妈妈来接,只有温瑜是哥哥来接。因为哥哥长得好看,温瑜经常被同学问哥哥在哪个高中上学,几年级几班。只是,不管女生们围着他威逼利诱多久,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能说哥哥是猫变的吗?
让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那场事故他已经记不清了,但有一个画面烙在他的脑海里。当时家里的车应该是被侧翻的超载大货车压得变了形,他整个身体斜在车里,模糊的视线里只有朝上的车窗有光透进来,好大一团黑影出现在那里。那是一只跟轿车一样大的狸花猫,眼睛亮着妖怪一样的绿光,掰开碎掉的车窗,掏进变形的车门,沾着血的利爪掐着一张竹片递到他面前,对他口吐人言。
他记得当时大猫说的话大概是“想活就喊救命”的意思,求生欲让他抓住了竹片,说了“救我”,于是他就获救了。
后来家人虽然都不在了,但“有”了一个哥哥照顾他,也就是那只大猫。狸花大猫变成一个与他有五分像的男孩子,看着十七八岁,问他求了一个“温珩”的名字,就以他哥哥的名义去处理了各种事情,把只剩他一人的这个家,给挑起来了。
于是后来的几年温瑜一直被猫哥哥温珩养着。白天猫哥哥会去工作,放学会骑着自行车来接他,家里会做好饭,会给他辅导功课,周末还会带他出去玩,他难过的时候还会变成猫猫给他抱抱。
而温瑜对此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至少不是一丝疑心也没有地照单全收了。
他偷偷在学校借关于妖怪的书看,当然也杂七杂八地看了些漫画小说之类的。当他看到同学借他的魔法少女动画片时候,就觉得当初定下契约的情况跟某无头魔法少女的桥段真qb的像啊……虽然感觉脖子凉凉,但他一直不敢问哥哥为什么要来救他,为什么要跟他签订契约,还对他这么好。
“总不能是因为我叫鱼(瑜)吧?”
“叫瑜怎么了?”
“呜啊!”
“呀!”
温瑜连滚带爬地跟突然出现在耳边的声音分开来,和那个陌生的女生在课外班的放学点各贴一边,都把自己挤成一条线。
“你突然那么大声干嘛!!”那个穿得五颜六色的女孩子捂着耳朵缩成一团,气呼呼地。
“你你你突然冒出来!”温瑜抱着手提袋大口喘气,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是你在那儿低着头一个人絮絮叨叨跟中了邪一样,姐姐我才过来看一眼的。”那个女孩子看起来比温瑜大不了多少,可能也就是初中生的模样,但是穿得一身花花绿绿帽衫短裙,还编了好几根粉的蓝的麻花辫,说话时就拿指尖绕着玩,一点都不像正经学生。
“我、我在背书……”温瑜的声音越来越小,自己都觉得怪。可那个女生一点都不尴尬,又凑过来转着脑袋上下打量他一圈,看得他浑身都不自在了,突然弯下腰来悄声问:“你家里有妖怪吧?”
温瑜把眉一皱,极力后仰:“没有!”“骗人,你身上这么重的妖气。”那个女生绕着他转了半圈,突然勾起他手腕上的红绳扣来看,“哦,红绳儿都扣上啦,那没跑了。”被他挣脱了更加好玩地盯着他一笑。
“扣红绳的人多了去了,你凭什么就跟妖怪挂上钩……”
“因为我就是妖怪。”她的刘海下面好像有四只眼睛一样的东西眨巴了一下,又闭了起来。
这下温瑜和她都不说话了。他一脸“?”地看着对方,而自称妖怪的女生掐着腰拿脚尖轻拍着地面,倍儿坦然地就那么看着他。
“你是什么妖怪?”
“蜘蛛。”
“你会吐丝?”
“什么朝代了?你家的猫难道抓老鼠?”
“不会……不是你怎么知道是猫的?”
“哦~原来是猫啊~!”
“……”温瑜在对方恍然大悟的一拍手中倒抽一口凉气,觉得自己可以在这边的墙上一头撞死。
“行了,今天遇上姑娘我啊算你走运,别苦巴着个脸了,小小年纪的这么愁以后还过不过了。”花里胡哨的女生把胳膊一抱,往他刚想撞的墙上一靠,说:“你就叫我珠珠吧,叫姐姐也行。我是看你手上有红绳身上有妖气才跟你讲话的,想不到这个年代了还有跟妖怪定契约的……你怎么这么点点大就跟妖怪绑一块儿了?”
温瑜大概地讲了一讲这红绳是哥哥把他从医院带出来的时候就扣到手上的,哥哥也有一根,两个人的一样。珠珠搓着下巴听着,一点也不着急,末了想了想卷着辫子说,“在过去妖怪跟有缘人结下契约倒不稀罕,但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你又是个普通人,他才逮着那个空儿跟你签了契书。”
“但是哥哥为什么……”
“妖怪要跟人类缔结契约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目的,这个在你们的契书上应该明白写好的。”
“契书?”温瑜一脸痴呆地抬头望向她,并把这一脸痴呆传染到了她脸上。
“你后来就没再看过那件契书?”
“什么契书?”
一人一蛛大眼瞪小眼,半天珠珠才摇着手指皱着眉头对这糊里糊涂的小孩解释起来:“一定是有一个契书的。你想一想,他跟你缔结契约的时候让你拿过什么东西没有?”
温瑜想起来了。
那时候自己浑身痛得好像要死了,轿车一样大的狸花猫,掰开碎掉的车窗,掏进变形的车门,沾着血的利爪曾经把一张竹片递到他面前。
那时候他没意识到自己抓住了什么东西,但现在细想起来,那似乎是一片刻着字的竹简。
—TBC—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一些黑历史,凑个数
1、
林商第一次见到陈州是在老北京四合院的小水池边上。
他远远望见一个小孩,坐在半米高的水池边。水池的水那么深,那人小小的,却眯着眼睛瞎眨巴,昏昏欲睡似乎下一秒就要掉进去。
林商看着他,也不知怎么的,
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吓得池边小男孩被一个激灵,疑惑得转头看着他。
那时候林商愣了两秒,也不好意思说刚刚魔怔了当心人掉下去,便脱口而出。“我叫林商。你是谁?”
小男孩看着他,细声细气应了一句。“陈州。”
“你就是陈州啊。”林商蹲了下来,眼微微眯起。“前两天我妈和我说过,最近要搬来一家姓易的人家,他们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孩。总算是见到了。
“这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时候,林商的小虎牙在空气的一晃一晃。
太阳从头顶而下,照的他们身上都有一层薄薄的光晕。陈州就这么愣愣望着他。水池泛起一阵粼粼水光映着他们的脸。
那画面定格在记忆里,直到很多年后依旧记忆犹新。
-
陈州祖籍是湖南,林商是重庆,两家人都是因为父母工作而搬来的北京。林商比陈州早来了三年,顺便还有个同祖籍的青梅竹马,叫林一偌的小子住在隔壁。
林商和陈州混熟的第一天干的事就是叼着早餐,爬上围墙去叫林一偌起床。
那时候林商胆大简直能弯弓射大雕。
初来乍到的陈州望着林商轻车熟路得爬上墙头,对着隔壁喊。“林一偌,给我起床啦!!”
陈州嘴里的油条一没叼稳唰一下就掉地上了。
9岁的小孩想着觉着是林商把他油条给吓掉的,立马盯着地上的油条一动不动。
林商回头一望,觉得大事不妙。主要陈州剃了个西瓜头看着就老实,认识都没两天还处于建立美好革命友情的初级阶段。他一看人盯着地上的油条,立马就还知道坏了,赶忙一把跳了下来。
这不跳还好,一跳没跳稳,直接一脚踹陈州肩上了。
小西瓜头就和个真西瓜似得,立马在在地上就这么咕噜了一圈。
那是陈州准备去新学校的第一天,身上还穿着新衣服,本想来个美好的新开始。
结果被林商吓掉油条不算,还滚了一身灰,那还没冒头的友谊小嫩苗瞬间灰飞烟灭。
林一偌从隔壁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家便宜竹马一脸泥巴豆浆,被某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西瓜头抓着领口,一下一下摇的像根风中残竹。
前者嘴里念着你赔我油条,后者满嘴的我赔我赔。
这对于林一偌来说,简直是巨大的精神冲击,当即一大吃货硬生生把嘴里那半根油条拽了出来,给陈州上供似得递了上去。
因为他觉得,自家作恶多端的倒霉竹马,命里的克星终于特么的来了。
2、
小孩子的恩怨情仇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像林商那样有狗皮膏药一样的亲和力的人。
虽然在陈州这初初吃了败仗,但几天就把陈州哄了回来。
于是那些年里,四合院外那几块小破地成功得被这三个小熊孩子踏了个遍。
但唯一违和的就是,那些年林商身后跟着的不是两个小弟,而是俩猴子……
陈州生性腼腆。
所以林商当初勾搭陈州,第一是家人要求照顾照顾新邻居;第二就是想着把收入麾下,和他那便宜竹马林一偌中和一下。
谁知道,这还没两个月这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林一偌爱闹,可他觉得陈州好歹是个正常人。谁知这一静一动凑一堆,就和一泼猴整天对着一兔子挠似得,挠着挠着那兔子就开始蹦跶,蹦到到最后直接连物种都变了。
特别那年头,林商成天没事就要做附加练习。每次都是,他坐在窗边做着作业,俩乌溜溜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了,挤在他窗户边上,盯着他不怀好意得笑。“哎哟小商,还做作业呢。阿州你作业做完了没。”“早做完了。就小商还没做完。哈哈哈。”
然后,俩猴都掐着快把林商气炸的瞬间,化作鸟兽散。如此循环几次,林商受不了了,就把作业一撂,出门去逮猴子。然后不消片刻,连人衣角还没抓到,就又被他亲娘训斥着被抓着后领子给提溜回屋子,简直委屈得不要不要的。
于是那年头,林商直接从一个四合院小霸王降级成了猴山饲养员。
还总人都说,他们那俩院子的小孩,也才一点就混的和亲兄弟一样。
可林商知道,真要说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林商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人为善是习惯,但能进心里的人就不多。林一偌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而陈州,人是不错,但充其量也就是认识一年,母亲关照过要照顾的新邻居。其实和班上的同班同学没什么两样。没了还能再交。
他能在平日里对人春风化雨。可真要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犹豫得对人道一声滚。
3、
那是他们小学快毕业那会,林商和母亲吵架,撞上正巧回家陈州。
反正那年头小孩最爱干的就是一哭二闹,三出走。
他带着一身火气刚摔门而出,刚出院门就和陈州打了个照面,后者企图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一把推在门上。
陈州的自尊心从来比别人强些,当场脸色就白了。
满腔怒火的林商哪有闲工夫理他,自己一路踹大门,踢石头,吓唬路边小黄狗,反正该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就被身后一个人影吓了一哆嗦。
大冬天的路灯下,穿着校服的陈州整个脸冻得通红。对方手上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白色袋子,就站在离林商不远不近的地方。
那时候林商还处于“就究竟要不要回去挨打”的挣扎中,一见陈州火气就上来了。回头一把把人撞开,在那人身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大概就是小孩闹脾气,有人哄就变本加厉是一个道理。其实那时候林商挺冷的,他有点想回家吃点晚饭喝口汤,但他觉得他要有骨气。
结果,陈州也没和他客气,也退了两步,他石头椅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谁都没说话。
气氛特别尴尬。
然后夕阳缓缓落下,路灯亮起染上了一层浓浓的夜色。林商望着天空慢悠悠得吐着白气,浑身僵硬得忍着不哆嗦。
他心里想,要是跟出来的是林一偌就好了。毕竟这要是遇到这情况,他那便宜竹马早就上来说一堆有的没的了。可陈州却和个傻子似得,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就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的,他竟下意识喊了对方的名字。“陈州。”
“嗯?”抱着小塑料袋的的人,转过头来。
大冬夜,四周都是凛冽的风。
林商看着他着模样,陈州眼神轻飘飘的,和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像。忽然心口莫名软了。“回去吧。天太冷了。”
陈州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跟上了林商,一路上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脚踩上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后来林商才知道,那天陈州当天晚上回家就躺平了。本身低烧几天不退,大半夜忽然加重,挂了急诊,凌晨才回来。
他才忽然想起,那天陈州说要提前回家看病。手上那袋东西估计是他刚开回来的药,还没来得及吃,却因为担心林商,在大冬天里眼巴巴跟了一路。
以至于那阵子,林商愧疚得在陈州面前几乎连个大声都没有,整天挂着俩虎牙和颜悦色到不行。
所以陈州和林一偌真的不一样,没那么热情,也没那么懂得察觉人心。可却总能用他独特的方式在林商心口的某个地方敲上一下。说不出多疼,就这么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后来敲出了一个大坑,便心安理得得住了进来。
从此占山为王,兴风作浪了整整一辈子。
4、
林商这辈子在意的东西除了亲人朋友以外,最重要的无外乎两样,感情,和音乐。
当年升到初中,因为分班的原因。林商落单成了孤家寡人,闲来无事就开始学吉他。
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候,林商发觉自己对音乐有了点特殊爱好。
于是每到午饭饭点,学校天台上总会有个人还没比吉他高多少的林商,抱着吉他迎着风,高歌梦想和还不大懂的爱情。而他的身边就会有两个左右门神,一人捧着一个饭盒,在他支离破碎的音乐里讨论着今天的作业,和明天放学去哪儿玩。
还能顺便喊两句。“林商你给我吃饭赶紧的。弹什么棉花吵死个人了!”
毕竟作为半寄宿学校,只有最闲的午休时候,他那俩叛徒朋友陈州和林一偌才会良心发现来找他。因此当年林商的吉他声里,不但夹杂着梦想还有一股子的饭味。
只不过梦想那种东西距离他们很遥远的,就像那年头的爱情一样。
林商学了吉他的当年,陈州去了当地名为嘉禾的舞社,而林一偌则学了钢琴。
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就在下半年,学钢琴了还没多久的林一偌,凭借一首荼毒四合院将近一个月的流行曲,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艳惊四座。并斩获了他们三人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情书,人生第一封。
那简直开启了他们人生的先河,林商和陈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眼都是“喂,你吉他呢。”“喂,你街舞呢”满满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毕竟那年头,小少年们还不知道爱情的意义。隔着情书嗅到的一点女孩发丝间的清香,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有些心生向往。特别整天看着林一偌那嘚瑟玩样儿在那秀恩爱,那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
于是,在初中第二学期下。林商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几乎面朝大海都快直接春暖花开了。大长腿一迈,直接策马奔腾得往陈州舞社跑。他想,兄弟啊!咱出息了!终于不用再让林一偌那小王八蛋压着我们嘚瑟了!
只是林商这句话没来得及喊出来。
后来想想,他应该连个“兄”字都没来得及喊。
四面玻璃的屋子,几乎所有的光都聚集在那个人身上。巨大的音符在空气中震颤,几乎第一时间贯穿他全。——那是他第一次看陈州跳舞。
线条分明的身体随着音乐在空气中舞动。陈州往日柔和的眉眼换上凌厉的神色,一双唇抿着,他的浑身肌肉随着隐约摆动,额角透明的汗顺着皮肤滑落。显得性感异常。
林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像是被电流从上到下打了一遍。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甩上门冲到了大街上,少年茫然得抬起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想法。
手上粉色的信封被无意识捏的发皱,到最后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
然后,那天夜里,他梦到了一个人。
明亮的玻璃屋子里,那嘴角笑着有浅浅得梨涡。林商伸手拥抱了他,嘴唇擦过对方的脸颊,手顺着那人肌肉线条一路而下,是真实到令人迷醉的触感。
5、
林商想不到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州的。
或许用喜欢这个词不恰当。
那时候的林商,连喜欢的定义都搞不懂,所有的温柔还来不及冒头,就已经被恐惧驱赶得一点不剩。
那之后的整整一年,他都不敢和陈州独处。他怕,怕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会在不经意间被人发觉。他怕有一天要面对别人厌恶的眼神。
每天每天,他都活在一种巨大的自我厌弃里,那日子过的说是人间地狱也不夸张。
直到一个叫做高考政策的东西救了他。
户籍原因,外来学生高中必须返回原籍所在地。这意味着,中考结束,他们三人将各奔东西。陈州去往湖南,他和林一偌将回到重庆。自此相隔千里。这对于另外两个人是毁灭性打击,林商却没想到他竟然是高兴的,发自内心的高兴。
离别的前一天,林一偌喝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林商看不下去,和陈州一起一人一边手把人扛了回去。结果人还没放好,一人和炸弹似得就冲他怀里了。
那时候陈州双眼是通红的,硬是埋在林商胸口不让他看到,他说。“我回来找你们的。”
那一双手抱得林商骨头都发疼。
林商没有回答。
他只是瞥了醉倒的林一偌一眼,低头在陈州头顶微微一碰,很轻,几乎连头发都被压弯。
然后第二天,跟着家人一起踏上了那座被称为山城的重庆。
那样分离似乎没有那么刻骨铭心。至少林一偌觉得林商是这样。
他几乎从没从林商脸上看到多少别离的情绪,就看到对方在新环境里混得风生水起。
那年头,校内建立起了区域app,林一偌没事刷一刷都能看到林商的名字和那清仓甩卖的商品似得,成日成日得挂在上头。
他俩不是一个学校的,偶尔也只有林一偌主动来对方学校找人打打篮球,但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对方回绝。什么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
林一偌想,哎哟这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脾气,练吉他都来不及还装什么勤奋。
结果冲去学校一看,林商真就忙得和那陀螺一样。直接三观受到了冲击。他觉得有点难过,林商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得退出了他们的生活,不带一点留恋。
直到他看见林商哭。
那是陈州第一次来看他们。
那是高二的第一年暑假,太阳特别大,林商穿着一身校服大步跑出来,见着他们的时候,整个表情僵在脸上。那表情绝对和久别重逢没有太大关系,反而像是给人冲着肚子打了一拳。然后,林商就这样慢慢得单手抱着头蹲在地上。
那时候校门口都是放学的学生,林一偌觉得丢人,赶紧上前踹了人一脚。结果过了很久,林商抬起头看着着他俩,一双眼睛通红。
他记得他身边的陈州笑了一声,说。“当初走的时候就小商没哭。这下可好,补回来了。”
意外的,林商却没有附和,只是猛地起身,将还在笑着的陈州,一把拉进自己怀中,用力的,狠狠得抱在了胸前。
他张了张嘴,发红的眼里,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那眼神混杂了太多感情,看得林一偌心惊胆战。
6、
陈州是来着参加声乐培训。
当初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暑期培训。叫上了林一偌,林一偌一开心就把远在湖南的陈州给联络上了。
悲情的老林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的瞬间,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林一偌这个专业卖队友的给就地咔嚓了。
“商大爷,咱不是好久没见了嘛。我就把阿州也弄来了。惊喜吧!”
惊喜个头。
谁都不知道,林商为了忘记陈州那一年酒精花了多大的努力。拼命地把自己忙成一个陀螺,甚至连林一偌也避而不见,就为了哪怕把陈州从他心里挤出去哪怕一分。结果,就在他以为快要脱离苦海的时候,一个两个的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把这炸弹源给他送来。还问他惊不惊喜?
……来,你过来,我真的保证不打死你。
当然,话是这么说。作为当年重庆的地头蛇,林商、林一偌两家自然负责起了照顾陈州的重任。当初三家人一起生活那么久,俩家家长就和见了久别多年的儿子似得,死命争着把陈州往家里揽。
那段日子。林商都被迫和陈州出双入对。每天早晨,他俩坐个40分钟的地铁去林一偌家,再顺便一路上,一起吃着豆浆油条溜达到培训中心。
也就是那段时间,林商想开了。大约抵抗太久干脆就放弃抵抗了。
林商在陈州来重庆的第三天,开始变着方儿得对陈州好。大清早给人煮早餐;大半夜给人煮牛奶;知道陈州没东西抱睡不着,买了个大狗熊丢人床上。
虽说那熊黑啦吧唧得,一只眼睛乌溜溜得躺在床上。吓得陈州当天险些没背过去。但老林表达爱意的方式也是兢兢业业。
除此之外,因为这培训班是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培训班里几十号人,其中有不少女生就是冲着林商来的。可偏偏少女情怀总是诗,而14岁的陈州早就不是个西瓜头,一头细碎刘海,模样清秀,跳起舞来又气场全开。还没几天某人就感觉到了领土压力。
那时候林商守着陈州那一亩三分地和个小财主似得。
他明显就感觉有一个叫黎栗,和他同班的妹子,隔三差五眼神就往陈州那飘。那眼神直勾勾得,急的林商三申五令陈州要好好学习、别女生瞎交流,特别是黎栗。
后来想起来,那似乎是林商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日子。
放弃抵抗内心的林商,憋了整整一年的爱心泡泡冒的漫天都是。该疼的疼,该黏得黏,该皮肤饥渴症的时候直接就放弃治疗。那时候的林商想啊,如果这日子能一直过就好了,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他守着这个人,就这么守着一辈子,他也是甘愿的。
不过很可惜,他这辈子好像关于爱情就没怎么如意过。
7、
陈州在重庆一共带了四十六天。课程结束的第三天就要回去。
声乐培训结束当晚。相处了一个多月的培训班全员,在KTV包了个包间。说是要尽展歌喉,演示培训成果,实际上就是一群人喝醉酒后的鬼哭狼嚎。林商这偷喝酒的本事不少,可陈州那乖宝宝却不行。林商找到陈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隔壁空包厢里睡着了。
估计是醒酒醒的连包厢都走错了。
林商觉得好笑,上前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脑袋就这样蹭着他的手,稳稳落进他胸膛。
心跳失常大约就是这种感觉。陈州软软的发蹭着他下巴,温热的呼吸打在他胸口。他几乎像被蛊惑一样慢慢低下头。直到他感受到,唇间传来柔软的触感。
他吻了陈州。滚烫的水汽漫上他的眼角,他几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林商人生中稍有的一次放肆,像是被囚禁依旧的犯人,握住了唯一的阳光。连呼吸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后来想想,那似乎就是一切噩梦的开始。
视线角落闪过一道白光。
全身的细胞被瞬间炸开,林商猛地抬起头。
然后所有镜头似乎被无数倍慢放。门外少女放下手机,她将食指抵在唇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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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这缘分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
林商大概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任女友还来得和狂风暴雨一样迅猛。
黎栗。一个标准的黑长直,冰上美人。
当时他们恋情在校内公开的时候,学校论坛炸开了花。都说高二段草学长,油盐不进了一年多却败在了冰山美人黎栗的手下。原来是喜欢冷艳型的。
林商直接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中指。当然这事最直接刺激的就是他那俩倒霉兄弟。林一偌直接吓成了个结巴,就连回了湖南的陈州也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小商,你认真的吗?”
林商在电话那头张了嘴又闭上,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到对面轻笑了一声。“竟然还害羞了啊。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让我和她说话呢。原来是看上人家了。黎栗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好女孩啊……
林商在电话那头苦笑了起来。
——我一直喜欢你,我不介意这些,所以和我在一起吧。
着是黎栗当初的表白词。
单听着简直通情达理地让人泪流满面。
可前提是,人家没有拿一张你的吻照特写存手机里,还小心翼翼备了几个版本的备份——那是他和陈州的照片。
黎栗这招简直是干的漂亮,简直一把掐着林商的咽喉,让他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他可以承受别人的谩骂。可将陈州牵扯进来,他做不到。毕竟那是他喜欢进骨子里的人。
所以陈州哪能知道什么呢,谁都不知道,全世界都特么不知道。
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天晚上看着喝醉的陈州,在那个黑暗小小的包间里,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低声哭。
不是为了别了。
只是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全世界都不允许他喜欢他。
8、
林商的爱情生长地极度悲催,似乎从发芽阶段就是命途多舛。
他因为黎栗躲了陈州两个多学期。然后在高三下学期得到了一个消息,陈州不准备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出国了。
其实陈州家出国的意向早有。只是当年陈州舞蹈获奖获得了一个国外进修名额,一家人几经商议,便将当初早有的移民计划给提前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商楞在原地,傻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林一偌原地白了一眼。
“你这半年吃错药似得,和我们联系都不联系。阿州倒是想说,你听吗?”
林商听了,不由得苦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陈州是出国圆梦的。陈州有多喜欢跳舞,他比谁都清楚。因为黎栗林商躲了陈州大半年,最后还是败在了这场离别上。
散伙饭那天,陈州特地从湖南赶过来。
林商临走前犹豫了半天,还是带上了吉他和一张乐谱——那是他写的第一首歌。
那其实想的挺好。他想既然那人要走了,那就把这首歌弹给他听,作为最后的离别礼物。也算是留个念想。
只是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商忽然觉得,这歌似乎是弹不成了。
“你来了呀,等你好久了。”少女一身长裙笑盈盈望着他,林商站在原地,只觉得后背密密麻麻得发凉。
那一顿饭吃的诡异,从黎栗进门的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好,陈州更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不欢迎我。”女孩挽着林商的手笑着,陈州回过神,退了一步将人请了进来。
有些东西似乎就是一样,一步错,便是步步错,满盘皆输。
直到很久以后,林商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一切,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场饭只剩下女孩的笑声,几次三番对陈州的针对,惹得场面一度尴尬。而林一偌平日里专业活跃气氛的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埋头吃起了东西。林商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起来一杯杯敬酒赔罪。
陈州的脸色更是苍白得难看。
林商明白,那傻小子估计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陈州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什么时候,第一件事就怪自己。
可错不在他,林商想,如果能有个机会,应该是他和对方道歉才对,他这兄弟没用窝囊,到头来,也只能让人难受。
所以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开开心心去国外找你的梦想,把国内这群破事忘得干净。把我也忘得干净。
林商觉得自己真窝囊,连保护自己重要的人都做不到。他好像从来都挺没用的。做的最多的事除了躲还是躲。
于是那天他终于不躲了。
最后的清明是他掀翻酒桌陈州震惊的脸。酒精作用让他觉得天昏地暗,他甩开黎栗冲陈州笑了起来。“去他妈的兄弟!谁要和你当兄弟!”
没有人说过,这些年林商就像是个被关在盒子里的火苗。所有喜怒哀乐,痛苦、思念被他悉数关了起来,关的太久,关的小心翼翼,为了只是不失去陈州。
可现在这个人要走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他将内心里所有的怨毒都倒了出来,像是一场大火,终于在那个晚上烧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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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就是林商的爱情。
直到很多年后他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走在空荡荡地街道上才在意识到,自己把多少的东西毁在了那个晚上。
林商还记得,第二天他是在医院醒来的,浑身上下都是身上都是零零碎碎被玻璃划伤的伤口。他不知道自己闹得多狠。只是那下午,林一偌面色铁青得走进他的病房给了他一拳。他才知道陈州第二天就走了,连句再见都没和他说。
那也是他极其漫长时光里,和陈州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年年末,陈州出了国,第二年,他和林一偌各自考上了大学相见寥寥。他们的人生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再无交集。一切都朝着他们陌生的方向绝尘而去。
只有林商记忆里那悲催的爱情……那囊括了他的童年少年,最狂烈而痛苦的一切,被原封不动得藏在心里,被他小心翼翼藏在心里,等到拆开的那一刻,挖去了心脏的绝大部分。
9、
林商大学毕业就签了经纪公司。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考上名牌大学经融系的学生,自打上大学后就没有干过一件正事。组乐团,接演出,到了大三下闲来无事参加了个综艺选秀,结果竟一炮而红。
要说评价林商,那就是小学到高中,一路浪的风生水起,到了大学毕业,这家伙不甘寂寞他就上天了。 可惜这也没什么用。毕竟多年历练之后,这个大明星在故人的时候,依旧是“啪叽”一下杯子没拿稳,摔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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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林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似乎就是没和陈州表白过。
虽然这有当初存在的一切客观和主观原因。
但林商曾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会不会一切都会变得有所不同。
这想法在他信中多年从未消散。
直到林商在七年后,再次见到陈州。他瞬间想把当初的自己按在地上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那是在他们公司的年庆会上。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嘴角含笑,对他说了一句。“林商,好久不见。”
林商却怔在原地,用标准言情剧的套路,摔了自己手上的香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Roy,这是……你的朋友?”
陈州这次是回来定居的。
他回来了好一阵,房子车子都置办好了,还顺带在北京开了一家舞社这周末就要举行剪彩。而除此之外,陈州还带回了一个交往多年的恋人……
“恋人怎么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许阿州有个相好吗?”
“可他那相好可是个男的!”林商对着电话那头的林一偌大吼。林商回家当晚就破天荒得和林一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
“男的那又怎么样。”林一偌懒洋洋道。“再说,他们都向家里人出柜几年了。老林你这么多年不和我们联络,一回来就一伸手就要管人阿州家务事。你特么觉得你合适吗?”
这一句话,堵得林商在电话那头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林商没敢和陈州联系,甚至连联系林一偌都极少。他怕听到任何和陈州有关的消息,他怕那人依旧不愿意见他。
陈州三年前就和家里宣布出了柜。
公布的时候也是闹得天翻地覆。听林一偌说,陈州直接被父母赶出家门,后来更是被家里威胁不分手就断绝关系。好在那时候陈州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他的恋人Luca却意外靠谱。
那意大利小帅哥一心认定了陈州,见阿州和他父母两方都是硬脾气,就顶着压力几次三番找易家父母沟通,被人赶走依旧不卑不亢。大有这次不行,争取下次再来的意思。结果来来回回磨了一年,陈州还没回家,这Luca先成了易家的常客。
以至于到了后来两人在一起,陈州还整天抱怨自家父母对Luca太好,搞得自己不像亲生的。
“所以说啊,这世事难料。”林一偌在电话慢悠悠笑道。“谁知道什么时候,陌生人就和你相守过了一辈子。至于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老林你说是吧。”
林商在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他没有回答,只是过了许久,才声音嘶哑得开口问道。“林一偌,你说这么多年了,阿州他原谅我了吗?”
北京市区的套房,落地窗,映着窗外交相辉映的霓虹灯光。电话那头莫名安静了下来。
很久,他听到对面传来一句叹息声。“阿州这周舞社开业,他让你过来。”
“好。”林商的屋子没开灯,他抬头,静静在一片黑暗里望着窗外闪烁的灯光。觉得心口空了一片,漏进了夜里刮来的风。
10、
陈州的舞社是他和Luca一起合办的。
Luca是个意大利人,是国外某知名公司的音乐总监。林商有一张大卖的专辑也曾经与之合作。这两年两人间独立办了工作室,倒也小有名气,因为现在陈州打算定居,才准备将重心慢慢转移至国内。
陈州舞社剪彩的那天。
林商的粉丝把整个街道被林商围堵得水泄不通。
因为不是官方活动,安保措施明显有些跟不上,几次三番场面都快控制不住,特别林商出现的更是声浪滔天。
林一偌捂着耳朵用肩膀撞了撞一旁的陈州。“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叫老林来了。他这一来简直就是做了个免费广告!”陈州在人群里被Luca忽的严严实实,从对方臂弯里探出一个头,大喊。“我要知道人这么多我可绝对不让他上台!”说着险些被人流冲走,又被Luca一把拉了回来。“小心点,你的脚。”
“没事。”陈州朝他笑了笑。
林商,转头望向过去,陈州眼中含笑的样子,正巧落在他眼里。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男的怎么了,但人家是真爱啊。
——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一曲终焉。台下掌声雷动,本该是致辞下台。
林商却慢慢走到了舞台边缘,对台下道。“说起来,我今天来,主要是因为庆祝我的朋友,也就是这家舞社的老板开业大吉。不过,既然来了。”
他顿了顿,在台下一片尖叫声中笑了起来。“我想再给大家增加一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老林特么是闲着场面不够乱吗?”林一偌被挤得七荤八素险些一口血没吐出来。却发现人群渐渐将他往前挤。林商竟然朝他们走了过来。
舞台下歌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只见他在陈州面前顿住,望着他笑了笑。“阿州,记不记得当初林一偌拿了第一封情书,我们私下说过什么。”
所有的灯光聚集在他们身边,林商蹲下身子和他平视。“那时候你才刚开始学街舞,我也刚学吉他。结果,可偏偏林一偌这家伙钢琴学得快……所以你说等下个文艺汇演,让我们俩合作一次,挫挫林一偌的锐气。你还记得我们约定表演的内容吗?”
陈州像是想起什么,猛地睁大眼睛。
这是连林一偌都不知道的秘密。当初两个没有情书的倒霉蛋,私下约定过。等学会成了,就在舞台上表演一次双人歌舞,来个艳惊四座。
“那首曲子,还是你教我的。”林商望着台下的人,慢慢朝他伸出手。“阿州,你欠我一次合作,上台和我跳支舞吧。”
台上的灯光将他们两人映在刺目的光线里,他固执得伸着手,却没发现所有舞社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停住了动作。
接着刺目的光线里,陈州慢慢张开嘴,他的眼里没有焦距,只是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浑身颤抖着。
下一秒,手中话筒落地。
11、
林商其实有点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错。
比如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地拳头。
三十分钟前,他被林一偌一个拳头掀翻在地。接着人群开始失控,他被工作人员护送进后台,一困就是二十几分钟。
“林商你他妈的够了!!”那是林一偌打上他颧骨的时候说的话。
“怎么样。”
大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没事,我一会带他出去。”化妆间大门忽然被打开。林商抬起头,看到一个浑身西装被挤得七零八落的人挤了进来。
“情况差不多控制了。”来人随手扯了条椅子坐下,精心打理的头发已经成了一堆乱毛。“你再等等,你那助理已经开着保姆车去吸引粉丝的注意了。等人群散了点,我带你从后门出去。”
“被我粉丝打的?还好吧。”林商指了指嘴角。林一偌嘴角还有一点血迹。他抬手抹了抹,忽然笑了起来。“林商,我发觉你真的很有本事。”
他望向林商,眼里尽是嘲讽的意味。“你看,总能把所有的好事搅得一团糟。”
明显带刺的话让林商下意识皱了皱眉。
整整二十分钟,林商被经纪人勒令待在化妆间。期间,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的拳头,早就让他心情烦躁不安到了极点。他握紧手机努力让自己的怒气平复下来。
“林商,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憋屈。”7年后的林一偌褪去了一脸清秀,眼神五官不觉间透着一股凛冽。他站起来,笑着朝林商靠近道。“想想也是,平白无故在台上被我打了一拳,到现在被困在后台连走都走不了。按你的身价,来来回回耽误了不少钱吧。”
“你有话就直说!”手机被摔在地上,林商站了起来,眼里第一次带上了愤怒。
“噗!”林一偌看着他,好一会,忽然退了两步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夸张,捂着肚子前俯后仰,浑身直抖,到了后来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林商你真是……我还真是受不了你这个样子。”
他低头保持着擦着眼泪的动作,声音却一点点冷了起来。“林商,你一直说我们不原谅你,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原因。过了这么多年,你哪怕张嘴问问呢?”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一把把林一偌按在墙上,骨骼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林商攥着林一偌的衣襟,胸口浑身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怎么,还想打我啊。”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僵住,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他手上。他怔了怔,有些无措得松开手。
“……林商可真是不是个东西……”林一偌声音还带着哽咽。他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就成这样了。”
“七年了,哪怕他不愿意说,有些事上点心瞒不住的。”林一偌脸还挂着彩,混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没有一点表情。“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哪怕他当年的表白让你恶心了,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能问候他哪怕一句。哪怕就是刚刚,你随便问口舞社就会知道,他们的老板陈州从来没有教过舞,不是不跳,而是跳不了。”
“他的脚被钢筋贯穿过,永久性伤害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林一偌看着他,近乎报复得笑了起来。“林商,你请陈州跳舞……可他的腿在七年前早废了。
是你害的,你知不知道?”
12、
要说林商这辈子最后悔得事情,是没和陈州表过白。
那陈州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闲着没事他干嘛非要和林商告个白。
当初陈州出国前来找林商是借机表白的。
当然这事儿林一偌知道。毕竟作为三人组之间的搅屎棍,一般哪哪儿都有他。
其实机智如林一偌早就看出来林商不对劲。
当年林商和黎栗在一起,面和心不合,还单方面和陈州断了联系。结果陈州一个人在湖南,心里难受,大半夜闲着没事就骚扰林一偌。
那时候林一偌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和陈州对话的大致内容一般都是,林一偌儿,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林一偌儿,我觉得小商真在躲我。林一偌儿,我和你说……balabalaaa……
于是受不了的林一偌怒道。陈州,你要再这样,我都快怀疑你爱上老林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他听到陈州平静的声音。林一偌儿,我喜欢小商……5年了。
谁也不知道林商当时要是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那时候林一偌和陈州说的是:你都喜欢他这么多年了,现在人要走了,你再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就因为林一偌的那句话,陈州直接买票来了重庆。
-
【他说,你要接受他,他就和家里争取留下来。你要不接受,他就正好出国,不见你了,免得尴尬。】
黑色的轿车疾驰过一个个路口。导航不断发出限速警报,林商觉得自己可能会就这么死在这里。
【那晚你掀桌走人,黎栗直接吓坏了。阿州追着你出去。我哄着黎栗,好不容易把人送走……回来却到处都是警报声。老子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血。】
【你们从二楼落地窗落下来。阿州他死命护着你,你浑身上下就那一点伤,可我都不敢看他,陈州整条腿都是红的,钢筋贯穿你知道有多疼吗?他却只是抱着你哭,他妈从小到大我哪次见他这么哭过。】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陈州接电话!”
【那时候的你,在阿州眼里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
【可你却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他那天就躺在你楼上的病床上。笑着和我说,他真没想到他喜欢这么久的人,到头来会说他恶心。】
“……求你了,求你了阿州快接电话……”
【他让我告诉你他回湖南了。他说不想看到你愧疚。你同情的眼神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那时候说,他已经什么的都没有了。梦想,未来,爱情,全都没有了。留点自尊,总比没有的好。】
【可林商,这么多年了,他的伤是瞒不住的。你恶心他,所以从没联系他哪怕一次。那你凭什么还说他不原谅你?】
“喂?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接通。
13、
陈州的新家买在他们当初四合院附近的小区里。几年前的小区,半新不旧。
听林一偌说,那是距离他们四合院最近的一套小区。陈州没回国之前就托他帮忙联系了。
要不是当初的那四合院拆了。陈州的首选应该是那里,毕竟他是个骨子里比谁都念旧的人。
小区离舞社有一段距离,驱车来要将近半个小时。林商车上下来的时候,觉得心口一阵疼痛,指尖四肢因为血液流速过快开始发麻。
老旧的小区深夜几乎看不到人,四周安静满是林荫,黑暗的视线里,只剩下中央喷水池里亮着几张白色的灯。
林商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白色的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将他整个人映得几乎透明。那人垂着眼看着水面发呆,一动不动。就好像他们初见见面那样,仿佛下一秒就要落进水里。
只是那一次,林商拉住了他。而这一次,他却早早闻声转过头来。
“林商?”
苏软的声线,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即时很多年,他都很喜欢陈州叫他名字。只可惜,他叫的从来都是“小商”而不是“林商”。
“怎么了,忽然这么急叫我出来有事吗?听Luca说情况已经处理差不多了。不过你这样出来没事吗?你的粉丝……”
“对不起……”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林商张了张嘴,他握住陈州的手,眼里的泪终于无所顾忌得落了下来。“……对不起。”
比起陈州,林商的爱情更像是一场黑色幽默。他是有记忆的,有那么一点。模糊不清,他记得那天晚上,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和他说哭着和他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于是,他掐住了那人的脖子,用他最怨毒的声音说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因为在他记忆里,那画面中浮现的……是黎栗的脸。
他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梦,包括他第二天再医院醒来,浑身零零碎碎的伤口。包括林一偌给他的那一击拳头,包括陈州的不告而别。如果这是一场一睡便醒的梦境该有多好。
林商这一生似乎过得很成功,却实则很窝囊,他似乎得到了一切,却似乎也什么都没有。他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在逃避,逃避他的爱情,逃避他所恐惧的未知。于是他错过了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七年的时间,足够世界将陈州推到他生命所触不可及的地方。
所以他说。
“陈州,七年前你和我说的话,我没有听到。现在能不能请你听我对你说一遍。”
心脏里那些记忆开始疯狂跳动,撕开了陈旧的伤口。他像个失去语言能力的人,那些埋藏在他心中的爱恋和悔恨,被他用刀子一点一点剖开,流出或许腐烂或许鲜红的血液终于亲手捧到了陈州面前。
然后,停止在某刻的时间似乎飞快得运转了起来。
穿过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雪夜的路灯,午后的阳台,终于稳稳得落在了此刻,落在他们面前。
林商这辈子似乎对爱情从没有如此勇敢过。而此刻,他将心脏剖了出来,像一个甘心赴死的囚徒,用他最后的力气,注视着他此生挚爱的人。
陈州面无表情看着他,眼神却像是空了,四周仿佛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片刻,低下头捂着眼睛笑了起来。他说。“小商。谢谢。”
林商好像很久没有听到那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河水湍急,他在河那头喊了他的名字。
他低下头,拉开陈州捂着眼的手。那人流着泪的眼睛睫毛还在颤抖。
林商低下头吻了下去。
不似当初KTV里的小心翼翼,交缠的唇齿和滚烫的呼吸显得炙热而狂烈。他们从没有真正接吻过,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就像他们之间短暂的爱情。
走过漫漫长长的11年,兜兜转转,求不得,伤别离。终在此刻,倾尽一切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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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便是死在这一刻,也是可以的。
14、
黑色的天幕,偶尔有飞机飞过五色的灯光。明亮的水池又变换了三种颜色。
林商坐在水池边上仰头看了好半天。身边的陈州终于挂掉电话,朝他笑了笑。“我该回去了?”
“Luca?”
“嗯,说炖了夜宵让我回去吃。”
“真看不出,还是个厨师。”
“厨师就算了。”陈州扬起嘴,无奈得笑了笑。“只是当初在国外想吃中国菜,他突发奇想就学了几个月,险些把厨房都给炸了。”陈州眼眶还是红红的。泪水沾着睫毛被水池的灯映着发亮。他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成了。这下把当年没来得及做的都补全了。怎么说也算圆满了。”他回头看向林商,笑了笑。“至于其余没做到的,会有别人陪你完成的。”
“承你吉言。”
“这么多年兄弟了,我还能不盼着你好啊。”
“谁说不是呢。”
入冬的风从领子里灌了进来。
“成了,我真要回去了,要不他会担心的。”陈州晃了晃手机,有些无奈得朝林商挥挥手。“下次演唱会记得给我和林一偌门票啊。Luca的你看着给,我知道你不待见他。”
“行了,VIP好吧。”
“成,走啦。”陈州背对着他,抬起一遍手臂挥了挥手。林商笑了笑,他将手插紧口袋里,目送着陈州直到那人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
然后他在水池前站了很久,久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久到他觉得整身子都开始失去知觉。
手机里忽然传来了一条短信。
备注是他给那人十年如一日的单字。
——谢谢你今晚让我这十几年的爱情变成了一场美梦。替我和七年前的林商说一声,七年前的陈州他的是,我爱你。
有人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假象,当分泌结束,所有的情感也将回归虚无。可有些人,却用记忆将爱情刻在了骨子里。
身子好像失去力气,林商看着天空张开手朝身后倒去。他整个人落进了水池里。入冬的池水冰冷彻骨,他能感觉有冰冷的水渗透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肤。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睫毛上,在白色的灯光下映出一道道模糊的光圈。
然后,他慢慢笑了起来。
视线里,艳阳下两个孩子正初次相遇。带着虎牙的小男孩蹲了下来,伸手握住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说。“我叫林商。你是谁?”
坐在水池边的男孩眨了眨眼睛,有些慌张得说了一句。“陈州。”
“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我抓着我,我就不会掉下去了吗?”
“那是当然,一定不会的。”
“还好……”水池中的人闭上眼睛,刺骨的池水带走了大量的温度,他有些疲倦地呢喃道。“还好这池水……是淹不死人的。”
-END-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这是一场审判。
被告者是一把手术刀。
坐在法官席上的大脑示意陪审的脏腑经络安静,随即将目光投向原告席,看向正在哭泣的心脏。
大脑敲了敲法槌。
“请原告——心脏——先发言。”
“好的,大脑法官。”心脏擦了擦眼泪,红色的液体沾湿手中的帕子。它控制了一下情绪,缓缓开口。
“三天前,我被手术刀杀害了。”心脏说,“这把手术刀撕裂了皮肤,打倒了我家门口的肌肉保安,冲进我家,将那可怖而危险的尖端扎入了我的身体。”
“天啊,这是多么残暴的行为!”陪审席上的肾脏发出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想想我都要分泌肾上腺素了!”
“简直惨无人道!”肺也发出一声怒吼,“简直要把我气炸了!”
“请安静,肾脏、肺。肾脏,你现在已经萎靡了,分泌不出来的;肺,你现在也接收不到新的空气了,不会炸的。”大脑制止了肾脏的尖叫,转头看向被告席:“手术刀,心脏发言可符实?”
手术刀点了点头,引起审判席上一阵唏嘘。
“天啊,真的是它干的!”肝脏压低声音,与身边的脾脏窃窃私语,“看来今天的审判不会太久呢。”
“你说得对。”脾脏点了点头,一边瞥了眼趴在肝脏脚边的胆囊,一边往后挪了挪位置,“早些结束也好,胆汁的味道实在是太重了。”
大脑无视身边嘈杂的声音,清了清嗓子,再次举起法槌。
“既然如此,那么被告——手术刀——的谋杀罪名已落实,现在宣布审判结果——”
“请等等,大脑法官。”手术刀打断了大脑的发言,它转动了一下身体,点点银光在干涸血迹的缝隙中闪动。
“虽然我承认我是直接导致心脏死亡的原因,但是我只是被迫杀害它的。”手术刀说,“真正的犯人另有其人。”
大脑皱了皱眉头。
“你要否认你的罪行吗,手术刀?”
“当然不。”手术刀说,“我会接受相应的惩罚,但是在此之前,我希望在做各位得知真相。”
“你这是在拖延时间!”心脏第一个发出抗议。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换谁都不想看到杀害自己的存在在世上多活几秒。
“杀害了你我很抱歉,心脏。”然而,手术刀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它只是平静地陈述着想法,“但是,你真的不想知道是谁害死你的吗?我说到底只是个从犯,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呢。”
手术刀的话语让心脏一时语塞。确实,它参加这场审判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出真凶,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真凶还能逍遥自在,那它能被气得再鼓动两下。
“怎么样,心脏,还有各位?”手术刀环视周围一圈,“你们是要寻到真相再去投胎,还是一无所知等待腐烂?”
审判庭一片沉默,众脏器面面相觑,最后看向大脑。然而大脑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陪审团的决断。
“听听它怎么说呗。”打破僵持的,是一直缩在肝脏脚边的胆囊,它举起手,看向前排正在痉挛的胃和肠子,“手术刀的话已经引起了大家的疑虑,再胡思乱想下去,肠胃可能又要死一遍了。”
众脏器的视线投向抱在一起的肠胃。它们露出勉强的笑,说自己还好,但那发青发紫的颜色怎么看都不太好。
“......好吧,那就听听你到底想怎么诡辩。”最终,还是心脏做出了决定,“一无所知就去投胎,对心脏也不好。”
“感谢你的理解,心脏。”手术刀点点头,“大脑法官,我能继续发言了吗?”
“......当然。”
得到应允的手术刀身体上的银光又闪动了一下,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大脑身体里的海绵体记录员默默开始记录手术刀的发言。
“感谢各位愿意给我一点时间发言。就如各位所见,我只是一个外人,并不属于你们这个集体,甚至可以说,正常情况下我与你们不会有任何交集——毕竟我和菜刀亲戚们不同,不可能和你们当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那么,那一夜我究竟为何能如此轻车熟路地找到心脏的家、甚至避开肌肉以外的最强保安——手和脚的监控,去杀害心脏呢?”
手术刀再次环视了周围一圈,最终视线落在心脏身上。
“答案很简单,有非常熟悉心脏的家伙引导我,找到了你。”
心脏倒吸了一口冷气,而手术刀却不给它任何喘息的空间。
“外人不行,必须是非常了解你位置的才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心脏脸色发白,看向陪审席上的脏器们。要说了解它缩在位置的家伙,那必然就是这些与它日夜相邻的邻居。
“你......你不要想诓骗我。”心脏深吸一口气,努力维持着镇静,“我们是邻居,它们不可能想害我!”
“真的吗?”手术刀冷笑一声,看向陪审团,“那让我们来听听那一夜,它们都在做什么吧。”
当然,手术刀的提议遭到了一致反对。刚才还说要追寻真相的脏器们各个惊慌失措,它们控诉着手术刀想要用花言巧语脱罪,开始一转立场请大脑速速审判。
然而,它们越抗拒,越让心脏心生疑虑。
“都闭嘴!”忍受不了嘈杂的心脏发出一声尖叫,伸手指向陪审团的其中一个脏器:“肝脏!你先说,你那天晚上在干什么!”
“我、我那天晚上......”
“快说!”
肝脏被心脏的尖叫吓了一跳,咬了咬嘴唇,缓缓开口。
“我那天晚上......在清理身体里的毒素。”它说,“这具身体里积攒的毒素实在是太多了,我已经清理不过来了.....你看看我这发黑发硬的身体,每次工作的时候我都非常痛苦,但是又不得不工作......”
以肝脏为突破口,其他脏器也开始缓缓回忆那一夜大家的行动。
肺:“我那天晚上在努力调换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管输送的气体越来越少了,我不得不花更多的精力去搬运空气。”
肠胃:“我们俩在寻找食物残渣。进食时间不固定,进来的食物又乱七八糟,咱们兄弟俩纵使是铜肠铁胃也经不起这个折腾了。上次做手术不就是因为胃被搞坏了。”
肾:“我那天......我那天晚上在消化水分。不知道为何那天需要处理的水特别多,膀胱知道,我给它送了好几次货了。”
膀胱:“肾说的没错,但是最难受的是它每次送货过来时,我上一批货都没处理掉。明明我已经给敲了无数次提醒铃了,但就是不开出货口,我抱着那么多货物差点没累死。”
之后又问了几个器官,原本充斥着不安的审判席逐渐变得吵闹,脏器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抱怨,而它们的抱怨都能统一为一句话——
实在是太累了。
“我想你也是一样的心情吧,心脏。”手术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脸色彻底发白的心脏,“明明很累,却不得不工作,只因为你依旧怀有职业骄傲,所以你才必须去鼓动。”
“......是的,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心脏咬咬牙,瞪视着手术刀,“但是,这与你谋杀我有什么关系?从刚才大家的发言,我只能判断大家都很累。既然这么累,那谁会有心思和精力去关注我呢?”
“你没有,它们没有,但是知道你们一切的‘某个存在’可以。”手术刀微微一笑,将视线投向了审判席。
“我说的对吧,大脑法官。”手术刀说,“那一夜做出谋杀心脏决定的人,正是你啊。”
法庭忽然陷入寂静。众多视线瞬间汇集到大脑身上,而大脑依旧握着法槌,沉默不语地坐在高台上。
手术刀离开被告席,一边走向审判席,一边开了口。
“我说过,我是一个外人,要找到心脏所在的位置没那么容易。而其他的脏器早已疲惫不堪,最重要的是,如果它们与心脏贴的实在是太近或太远了,一个失误,可能玩火自焚。”
手术刀走到了大脑身边,它俯下身,锋利的刀刃贴在了大脑表皮上。
“你作为情报中枢,想必听它们的抱怨和哀诉已经许久许久了吧。你是一个好家伙,认真负责,现在甚至会开这场滑稽的审判会,想把罪责推到我身上,只为安抚你的朋友......不过,你也快到极限了不是吗?”
大脑依旧不说话,而手术刀也没有放过它的意思。
“你或许一直在思考怎样让大家解脱吧。但是,即便全能如你,也无法干涉其他器官的工作,所以即便你选择死亡,只要身它们还没放弃,它们就会继续遭受折磨。那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都停止工作呢?”
手术刀压低身子,刀刃切入大脑的表层。
“你得出了答案,那就是谋杀心脏。只要作为血液泵送中心的心脏遭受致命的伤害,你们就能一起解脱......而我,便是你的帮凶。”
惊人的事实如同一柄重锤砸向法庭,众脏器僵硬在原地,没有人能发出一丝声音。
直到心脏绞出声音,打破这片寂静。
“......大脑法官......不,大脑。”它的声音在颤抖,“手术刀说的是真的吗?”
大脑没有说话。
而心脏难以忍受它的沉默。
“我确实很累,想过死亡,我确实.....确实经常会感到痛苦和绝望。”逐渐干瘪的心脏再次开始流泪,红色的液体滴落在地板上:“但是!我没想过死!我以为迟早会有好转,所以我才努力地继续工作......”
“......”
“......是因为我逼疯了你吗?”心脏问道,“是因为我每次感受到痛苦都会忍不住找你倾诉,所以才加重了你的负担、让你感到痛苦、甚至让你......不停地思考死亡吗?”
大脑摇了摇头。
“那究竟为什么!”
然而这次,大脑沉默了许久许久,没有给出回答。
就在心脏无法忍受这片寂静时,大脑忽然站起身,走向了被告席。
它在众人诧异地目光中,站到了被告席上。
大脑将视线投向依旧站在法官席的手术刀身上。
“现在,开始新一轮的审判吧。”大脑看着那沾染着血污的银色刀身说到:“手术刀法官,希望你给罪人最严厉的惩罚。”
“当然。”手术刀摇晃了一下身子,银色的刀光闪现在刀尖。它坐到审判席上,举起了法槌。
“我向此锋利的刀刃起誓,罪人将受到最残酷的惩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