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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间
发现彩虹的时间是周末的上午8点,不算早,也不晚。
三个室友里两个学渣还赖在床上,一个学霸早就去了图书馆,成绩中等的她含着一嘴的泡沫,站在旧旧的洗手池前洗漱。
咬着牙刷不经意看一眼窗台,室友种的薄荷后是雨后初晴的天空,一道七彩的虹光在窗棂里划出八分之一个圆,仿佛彩虹正从薄荷初发的新叶间生长出来。
她猛灌了一口水,“噗”一声吐掉,来不及换下拖鞋便急急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破单反,出门一路向着天台跑——她想这会是她给他的,一成不变的蓝天或灰暗的云层之外难得的惊喜,她想得脚步急切、嘴角上挑,一口气爬完了平时要喘息很久才能跑完的楼梯——然后终于跑到顶楼却发现,通往天台的小门上挂了一把小小的锁。
她呼哧呼哧喘出一串粗气,背靠着锈迹斑斑的小门,缓缓蹲下身。
想笑自己像个傻瓜,嘴一咧,却忍不住先哭了。
她和他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但直到同乘上去同一所中学的校车,生活得如此接近的两个人才终于有了交集。
一开始是在等车的时候互相留意,然后发展到会笑着点点头打个招呼。后来某一天他发现她在看他挺喜欢的书,就此聊上了天。然后某一天她睡过头,拉着书包肩带一路狂冲,本来以为铁定赶不上了药丸药丸,到的时候却发现他扒着校车门,正拼命冲着她招手……
忘带钥匙或碰到没带伞的暴雨天,她会去他家小坐;寒暑假结束之前他总会到她的书房“赶工”;被放养的大小长假他们会约好在某一方的家里看碟拼饭赶作业;两家父母很快也互相熟识起来,变成了傍晚散步碰到都会打个招呼的朋友……
他是她的邻居和同好。
然后随着时光流逝,逐渐变成发小和挚交。
虽然同在一个中学但并不同班,高一下期分班他选理她选文,连教学楼都不再一样。
距离看似一步之遥,但总是触及不到,所以直到高二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被好朋友拉去大礼堂前排围观的她,才第一次见到他在人前的样子——
那只是小地方一所不知名高中的礼堂,舞台不大,灯光的颜色很俗,音响设备都很老旧了,报幕的时候杂音“滋滋”响个不停。
台下的观众多是学校初高中各班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边聊天边分享着一两块钱一袋的零食。可当台上穿着白体恤牛仔裤的男生,手拿着话筒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原本热闹散乱的礼堂,仿佛被人按下静音般一瞬间鸦雀无声。
温润的声线在讲年少的爱,无所寄托的恋慕被少年唱成了摇曳人心脏的歌,没有华丽的技巧或者夸张的动作,台上的人却仿佛汇聚了全世界的光。
她站在台下仰望着台上的他,耳畔是他清澈的声线,和自己心脏砰砰的搏动声。
然后,他成了她喜欢的人。
后来的生活和之前别无二致,他们依然只有每个清晨一起等车的固定交集。
唯一的不同只是她不再能很自然地拍他的肩膀,却开始小心翼翼装作理直气壮若无其事地拉他的袖口——
“哎你们语文课讲到哪里了?”
“哎你这次月考准备得怎么样?”
“哎你看了XXX的《XXXXXX》没?我昨天一口气看到X点根本停不下来啊!”
“哎你们家这次国庆要出去玩么?”
……
第1367个“哎”的尾音上扬,甚至有点夸张到变调。
发声之后她沉默了好几秒,才强颜欢笑着补上下句——“你居然去XX音乐学院么?我还以为……你肯定会去X大的艺术系呢……”
然后毕业季过去,她在高中开学那天早早去到校车站台。
车来了,车开走了。
车上不再有她的位置,已经去X市报道的他当然,也不会在这里。
她当然有他的QQ。
能看到他更新动态、整理相册,也能看到他和朋友在说说下插科打诨。
偶尔的,她也会假装不经意地说些什么。
他会回她的每一条留言,只要她找他聊天他就会立马出现。
但,他从来没有主动问过她一声“在么”。
明明从未拥有,她却时刻活在总有一天会永远完全失去他的恐惧中——直到有一天,他评论她拍下的一张晴空,说:“真美,我好喜欢你拍的天空。”
她断章取义地看着那四个字激动了一整夜,抱着自己便宜淘来的二手单反,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开始每周给他发一次她拍的天空,然后,两个人就此打开话匣,仿佛又一次,有了固定、长久的交集。
直到蜷缩在小小的通往天台的门前。
面对那把明明只是小小一把、她却无可奈何的门锁。
又一次失败在最最接近胜利的地方,她忽然觉得,好累了。
她发现她可能已经厌倦了,每天望着天空,期待能找到一点不一样的亮点。
更厌倦了,那么卑微的,拼命想要和他保持着一点点联系,却根本连一句擦边的话也说不出口的自己。
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是闹铃。
然后她想起来今天是周末,她的闹钟设置也不是这样的声音。
嗓子有点哑,她一边咳着一边拿出手机,却被显示屏上的名字震得头皮发麻。
手指先于脑子动作地按了接听键,男生温润的声音,带着点忐忑,又仿佛有点小开心。
“我现在,嗯……在你们寝室楼门口……嗯,今天有彩虹呢,你要出来,拍一拍么?”
- END -
评论要求:无
委托人坐在椅子上,两脚晾在空中,眼睛望向了窗外。
"我有一件家传的宝物,如果你们找到它,卖出得利的十分之一可以作为报酬……"
她语气里有点不自信,让牧师也有些不自信起来了。虽说他魅力高,因此被推举出来谈判,但优柔寡断是他的缺点,无法做出决定,本质上只能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战士敲了两下桌子,这是加价的暗号。
"……非常抱歉……现在还不确定你说的宝物的价格,十分之一,可能好不足以支撑我们行动的成本。"牧师笑着说着,看向了自己的行李箱。牧师的心中其实有些不愿,毕竟委托人可是相当的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打好关系。
战士看出了牧师的小心思,但也不好当面说,便翻起了白眼。
委托人咽了咽口水,主要是被白眼吓到了,立刻补充道:"我能保证你们不会空手而归……那是我们家族在开拓这片土地时,从北方精灵手上……交易……不……夺来的红淞宝钻。"
精灵……战士忍不住向后看了看,那位游侠队友和魔法师一起坐在他们身后的椅子上,此前并没有和委托人特别说明他们的身份。
"宝贝,怎么会呢?这世上没什么宝物能比得上你……"
游侠轻佻地抚住魔法师的脖颈,细润无声地轻吻了一口。照理说背上没长眼睛是看不见的,怎耐战士有力敏双休,还掌握着少量的盗贼技巧,无可奈何地通过声音发觉了。
该死的办公室恋爱。
战士垂下眼,按住了额头,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在委托人还在为战士的神情有些惊慌时,没有得到下一步指示的牧师终于下定决心,自作主张起来。
"没问题,就交给我们吧!"
"荒废的前代领主宅邸,受仍在世的黑女巫诅咒,存在大量的亡灵生物和异空间陷阱。过去曾有地区的圣骑士试图解咒,最终和自己的随从一起消失其中,音讯全无。"牧师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顿了顿,补充道:"也是由于圣骑士失踪,此地的教堂荒废了,引致异端与异教盛行。"
"没事的宝贝,我会保护你的宝贝。"
"小笨蛋,你又没有幽灵抗性,先等我帮你上一个保护咒吧。"
"哎!"战士喊了一声。
"哎!"战士又喊了一声。
"哎!"战士最后喊了一声。
"没事的领导,我们在商量对策呢领导。"游侠冲战士眨眨眼,战士不由得握紧了斧柄。
"这样也行吧,我需要站阵中支撑神圣护盾,后方的防御就只能交给游侠了,身处后卫方便总览全局也可以接应前方。"
"是的呀。"游侠拍了拍腰间的双剑,自从开始谈恋爱后,他说话就会有一种奇怪的腔调。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过去常常不说话装酷,参与作战会议时也只是假装听懂地点头,字数最多的话是"我的双剑会划破长夜,带来曙光"之类的中二发言。
三十岁的精灵,其实也只是小孩而已。
牧师一直在想,魔法师算不算是恋童癖?毕竟她也已经是三十岁的成熟人类女性了。
石像鬼的身体碎裂,轰然倒塌,后花园上空的锁链也随之断裂,一副沉重的躯体掉了下来。
"你们终于来了。"
圣骑士满脸污垢与胡茬,眼中精光不减,即便盔甲蒙尘也难掩神圣光芒,牧师颔首行礼致意,战士见此情形,忍不住咕哝了两句"怎么这么帅啊",语气里除了羡慕还有几分嫉妒。
牧师察觉到了,自从队里有人开始谈恋爱后,战士就变得异常敏感,他也并非喜欢着他或她,只是心理失衡,也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那两位“突然两边关系变得比他更紧密”的朋友们。
这种莫名其妙的占有欲,牧师倒也并非无法理解。
“你们终结了此地的诅咒,我会向总教会申请一笔报酬……”
牧师并没有时间听圣骑士唠唠叨叨,只留下喜笑颜开的战士扭着屁股搓着手和圣骑士商讨报酬的多少。游侠哼哼唧唧地向魔法师展示自己膝盖的擦伤。无人在意的她拿起钥匙,插入了花园掉线之后的孔中,打开了密道的大门,这里就摆着此行的目的,红淞宝钻。
密道长而窄,终点的门后,这枚来自精灵一族的宝钻自顾生辉。牧师伸手将要取下宝钻,一丝阴影攀上了她的肩膀。
“这是我的宝物。”委托人轻声说道。
“原本就会交给你的。”牧师被胸前的银色匕首闪眼,不由得眨了眨眼。
“但这是红淞宝钻,蕴藏着强大的魔力……你们真的舍得给我吗?当初不管我怎么哀求,领主也不愿意让我看它一眼,就算被诅咒了,也想把秘密留到地狱里。”
哇喔,经典反转。
对于这样的情节,牧师在书里看过无数遍,接下来的剧情无非是反转再反转,最后好人得到了胜利,亦或是好人没有得到胜利,无论正还是反,故事都被讲透了。
于是,在黑女巫难以置信的目光中,牧师拉开了横在胸口的匕首,旁若无人地打开了随身的行李箱,里面是一个又一个人偶。与此同时,黑女巫连话也说不出口,四肢便萎缩成细木枝,像木桶一样倒在地上。异变没有就此停止,她精致的脸庞与小巧的身躯不断塌陷、碎裂,紧缩成一个鸡蛋大小的事物。
“真可爱啊。”
牧师捡起地上的人偶,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
“这才是,我的宝物。”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海洋,她的屋子是一缸海洋。空气嗡动,家具轻轻漂浮,四处漫游。海水吞噬了光线,昏暗。听不见任何声音,仅有——温和的、湿冷的——水流。海水托举着,也挤压着;包裹着,也控扼着,海水带来轻盈也带来眩晕。她的手脚是那样轻,她的呼吸是那样沉重。她只是漂浮,跟众多家具一块儿,不可预兆地彼此相撞。
开锁和落锁的动静。手掌覆盖她的脸颊。她下沉了。
“你吃过药没有?”手掌问。林岑思考了会儿这句话的含义,说:“没。”嗓子很干,真奇怪,她明明正在海中。她的腋窝底下塞进一支冰凉的玩意,她瑟缩了。
“你家有药吗?”
“在抽屉里。”
“床边那个抽屉?”
林岑回忆着。
“冰箱旁边。”她最终说。
厨房灯亮了起来,随之有翻找和电器运作的声音。脚步声来来回回,中途路过林岑,宣布体温计上的数字。
“抱歉,小云,”林岑晕乎乎地说,林云困惑地看她,“该我照顾你的。”
“别那样说。”林云了然地拍拍她的手,“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照顾我呢。把药吃了睡一觉,我去给你煮粥。”
粥是鱼片粥,林岑猜到了。鱼粥是发烧的惯例。在她们还很小的时候,母亲总会给发烧的孩子煮鱼粥。林岑躺在沙发里,厨房传来锅碗的响动。她幻觉自己回到五岁,回到那幢真正充盈海风的房子,棉被中母亲的味道令人安心,鱼粥的热度将通过鼻腔和食道流入她的血液之中。她很快睡着了。
梦里,林云在杀鱼。
梦里的林云只有十岁出头。女孩的头发胡乱扎着,露出如刀片般薄薄的背部,领口带晒痕。林岑记得很清楚。她的妹妹如此细长,而刀嵌进砧板的声音如此响亮,仿佛死鱼尖叫。她们的刀有点钝,总想不起来要磨,林云只得奋力敲打鱼鳃。也许是梦里的事物过于浮夸,林云杀起鱼来血腥极了。湿滑的鱼在她手中跳着,她砍向它的鳃,它滑开了,那刀便没有砍透,留下倾斜而深刻的刀伤。鱼用力拍打尾巴,血从它的鳃中泼散渗出,染红按板上残余的海水和林云带茧的小手。林云险些没摁住它。她双手迅猛,又是一刀,鱼头终于砍下,鱼尾仍在颤抖。剖开鱼柔软的肚子,伸手进去将内脏血糊糊地掏出,清洗它,尽管它的血和内脏并不肮脏。
林岑当然杀过无数条鱼,她教会了她的妹妹,她的妹妹也就学着她杀了无数条鱼。看着活物死掉总归不是件愉快的事,在杀鱼之前,她们往往先将鱼敲晕,好让鱼和人都不必直面死亡。然而梦境总是不讲道理。
林岑闻到鱼的腥味,和海风的咸味。天色渐晚,潮水退却。海潮纠缠着海滩,在沙间留下小坑,在人腿间留下盐粒。她手中还有渔网的重量。她的母亲有一条小小的渔船。林云转过头来,潮湿凌乱的额发下生着圆圆的杏眼,神情平和。她的眼睛总是认真而温柔的。后来林岑离家乡越来越远,而林云留在那里,好像她生来就该在那里似的。林云就像更为年轻的她们的母亲。
林岑走近她。她站在她身后,将下颌搁在她锋利的肩上。她的手掌抚摸她的手臂,湿黏的水渍爬上林岑的手,爬满林岑全身。她湿透地惊醒,挣动了一下,像鱼从砧板上跳起来。
她的城市不靠海。外头下着雨,已经下了许多天。傍晚,人们跑动得很快,如同退潮时逃窜的鱼群。人们在水气中大口呼吸。
林云挨着沙发坐在地毯上,后脑跟林岑的腹部靠得很近。她弓着背,也睡着了,没有被林岑吵醒。厨房灯仍然亮着,在她的眼睑下投出一层疲乏。林岑伸手将她脸前的头发拨开,她的嘴唇随之嗫动了。
“妈妈。”林云在梦中低声说。
关键词:假面舞会
CP:无
背景:公主喜欢跳舞,于是国王每年都会为她举办宫廷舞会。
属性:有恋童情节,但恋童者受到了惩罚
文体:小说
标题:《舞会》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热爱舞蹈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各个手脚纤长,脚尖一掂,便能化身一只只翻飞的蝴蝶。
这个国家的人开始学舞蹈,是因为公主喜欢舞蹈。不过不要误会,公主喜欢舞蹈不代表她喜欢跳舞,她从来不下舞池,她喜欢的是看别人跳舞。
为了讨公主欢心,国王要求全国的人开始学跳舞,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了女儿他什么命令都能下。
全国的人都苦心学舞,只为能够在每年的宫廷舞会上得到公主青睐。宫廷舞会从公主六岁一直办到现在,已经办了十年。
前六年,得到公主赞誉的都是同一名青年。这名青年在有宫廷舞会前就是一名舞蹈家,据说他会走路的时候就开始学舞,出色的天赋和刻苦的练习让他在一群只会摆姿势的人里脱颖而出。国王也觉得他跳得很好,给了他很多钱,并经常让他进宫跳舞给公主看。国王一直认为他只是个生产舞蹈的工匠,和厨房的厨师、花园的园艺师一样,只是一个得到主人偏爱的佣人,直到公主长到适合婚嫁的年龄,他才发现这个舞蹈家,居然想勾引自己的女儿。
那是一个满月的夜晚,国王路过公主的房间,听到房里有声音。
“舞蹈家,为什么你是舞蹈家呢?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马上就要结婚,嫁到邻国,我们会再也见不了面的。”
“噢我的公主,你不要难过,你一落泪,我的心中就一阵痛楚。你放心,我会在你走之前得到这个国家,如果我成了国王,就能把你留在身边,你再也不会被嫁到国外了。”
国王听到这话,当然是气得半死。他立刻叫上卫兵,将舞蹈家抓了起来。国王抽出宝剑,就要砍掉舞蹈家的头,突然公主冲了出来,将国王死死抱住。
“舞蹈家死了的话,我也不活了!这样你就没有女儿可以嫁给邻国,会爆发战争的!”
公主哭着求国王,最后国王没有办法,只好放走了舞蹈家。但他在哄公主睡着后,马上又派人抓住了舞蹈家,将他的头砍了下来。
那之后,公主再也没有露出笑容,一句话都没有再对国王说过。
“还有两年,就可以把她嫁出去了。”王后远远地看着公主,无奈地对国王说,“还好她只是生闷气,没有要死要活。”
“邻国的关系有很多方法,我不能牺牲女儿的幸福。”国王摇了摇头,“我们国家,会跳舞的人不是还有很多吗?”
国王决定照常举行第七年的宫廷舞会。国王找到了一个人在窗边发呆的公主,也不管公主有没有在听:“今年的舞会,我允许你的舞蹈家参加。只要你找得到他,舞会时间你们可以在一起。”
国王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之后公主变快乐了很多,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等着宫廷舞会的那天和舞蹈家重逢,时间转眼而去,很快就到了舞会的那天。
国王一声令下,舞者们排成阵列进入舞厅。公主伏上楼台的栏杆,想在人群中找到她的舞蹈家。
“天……”公主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这些舞者怎么变成了这样?”
所有的舞者全部戴上了厚厚的头罩,梳着一样的发型,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手长脚长,看上去就像一块大小形状一模一样的巧克力砖。
“你的舞匠是跳得最好的那个?”国王轻笑一声,“过会他们跳起舞,你就会认出你的舞蹈家对吗?”
公主点点头。她的舞蹈家是跳得最好的,但随着舞者一个个上台起舞,公主的笑容再次凝固了。
为什么他们都跳得和舞蹈家一模一样?
“他们为了你刻苦训练了七年,每个人都按照你的喜好刻苦练习。不过你认得出你的舞蹈家对不对,他是独一无二的天才,任何人都无法模仿超越,对不对?”
公主焦急地看着每一个上台的舞者,他们都和她的舞蹈家一样优秀。她发现她丢失了最爱的舞蹈家,她的舞蹈家埋没在了人群中,被一群模仿者活埋了。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流下。公主发现了,她喜欢的不是跳舞,而是舞蹈家。但国王不允许舞者摘下他们的头罩,只允许公主靠舞姿找出她的舞蹈家。
那年公主没有选出她最喜欢的舞蹈家,国王也没有给任何舞蹈家奖赏。之后三年,也是一样,只是公主失去了对舞蹈的兴趣,开始只是提前离席,后来连面都不出了。
后来就没有宫廷舞会了,人们发现即使学习了跳舞也不能得到王家的重视,学舞蹈的人也少了。幸好他们被舞蹈训练出的肌肉和灵敏不会背叛他们。他们把舞蹈变成武术,和邻国一起推翻了这个腐朽的国家。
文:舞舞舞舞舞舞舞
备注:瞎写了一点东西,最后提到的舞蹈是巴西的卡波拉战舞,是一种伪装成舞蹈的武术,当时的奴隶想要反抗,但是不能公开练武,所以把武术伪装成舞蹈,积攒力量。
免责mode:随意
关键字:微醺 评论:笑语 作者:喵哩
人,在什么情况下想喝酒呢?
陆野翻过锈铁门时,裤腿勾住爬山虎扯出清脆的裂帛声。他单脚点地稳住滑板,怀里那瓶偷渡出来的香槟在正午阳光下闪着危险的碎光。这是从老爸周年庆礼物里顺的战利品,酒标上烫金法文像条不安分的火舌。
“嗨,反正我现在就挺想的!”他舔了舔嘴唇,尝到了汗水的微微咸味。“解放啦!”他对着空荡荡的植物园大喊,回声惊起三只灰斑鸠。十二点十七分的阳光把玻璃温室切成钻石棱面,那些上世纪遗留的铸铁花架上,野蔷薇正以暴动姿态燃烧整个夏天。
少年盘腿坐在喷泉池沿,瑞士军刀扎进软木塞的瞬间,仿佛听见了遥远香槟区某个酒窖发出叹息。但随即他的刀就被小巧的木头牢牢卡住,并未如他所设想的一样轻松的拔出。他努力的摇晃着刀刃,试图回忆父亲平时潇洒的做派。
最终,大力出奇迹。小小的木塞终于不敌少年急迫的挖掘,连带着一点破碎的瓶口滚落在地。气泡裹着金色酒液喷涌而出,撒的陆野满手都是。他一边哎呀呀的叫着,一边赶快凑上嘴去,把洒出来的液体舔了干净。
手忙脚乱了一阵后,他终于可以像模像样的敬自己一杯了。
“敬该死的高考!敬坐牢一样的高三!”仰头灌下第一口,跳跃的气泡像百支小箭射穿味蕾,然后在胃里炸开一朵燃烧的向日葵。他忍不住哈出一口气,做了一个鬼脸。
第二口下肚时,滑板轮子开始自动发热。陆野踩着板从玫瑰拱门俯冲而下,风把衬衫鼓成海盗旗。酸涩酒液在口腔跳踢踏舞,他忽然尝出风的滋味——柠檬和不知名的花香,还有点点蜂蜜的味道。破碎的彩绘玻璃窗在他身侧飞速倒退,每一片都映出不同角度的发光少年。
“第三口!”他在倒挂的紫藤花架下刹车,倒转酒瓶对着喉咙浇灌。气泡顺着食道逆流而上,在鼻腔炸成烟花。眼前的景象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一切变得更加鲜艳,更加清晰。水珠折射出七种蓝色,穿过树叶洒下的阳光仿佛成片的金色丝线,甚至能看清三米外那只凤蝶翅膀上的磷粉矩阵。
香槟瓶见底时,陆野发现自己正在和喷泉池的大理石海豚跳舞。湿透的球鞋踩出完美弧线,气泡从毛孔里渗出,在皮肤表面结成水晶铠甲。他对着海豚布满裂痕的眼眶举杯:“你知道不考试多么快乐的吗?”没等回答便笑倒在漂浮着花瓣的池水里,激起了大片的水花。
他仰面躺在浅浅的池水里,感觉整个人都漂浮了起来。水的托力,把他推向高处,越来越高,仿佛身体轻的像一片云朵,里面充满了让人快乐的气体。
黄昏来临时,少年开始接收植物的脑电波。橡树在抱怨年轮太挤,蒲公英在密谋占领世界,而那丛疯长的野薄荷正用根系发送摩斯密码。他把耳朵贴在地面,听见土壤深处传来气泡上升的咕噜声——整个地球都是瓶等待开启的香槟。
他瘫在地上,仿佛每一个细胞都被暖洋洋的液体泡酥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这么躺着,看浮云流动,闻草木芬芳,听虫鸣鸟啼更加的惬意。温柔的倦意仿佛一层薄纱笼了上来,他在不知不觉中潜入香甜的梦境,皮卡丘和奥特曼在学校的广场对射电波,班主任扛着投影仪,头上插着两根粉笔,像个蜗牛一样在四百米跑道一圈圈的跑步。所有的试卷和书本变成了雪花,在天上飞啊飞啊,然后被晚霞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当第一个保安的手电筒刺破黑暗时,少年被惊醒,发出呢喃的声音,用手挡住那刺眼的光。月光沿着树脊流淌,他身下压扁的草木仿佛在呼应的散发出荧光。香槟残余的酒精在血管里弹奏爵士钢琴,每个细胞都在尖叫着生长痛。
“小孩!你在这里干什么?”保安的脸隐没在黑暗里,语气却透着几分不善。
陆野霍的翻身爬了起来,摇晃了一下依然晕乎乎的脑袋。他捡起了地上的滑板,跳了上去,笑着滑向最黑的路口,树枝树叶刮擦脸庞手臂的灼痛如此真实,仿佛他在逃离一场异世界的追杀。
他感觉自己像闪电侠一样穿过花园,在保安的喊声中越跑越快。滑板轮子碾过碎月光,身后爆开的野蔷薇花瓣如同追踪导弹。
他抑制不住的大笑着,为自己偷喝了整个夏天而开心不已。
文:汉尼
关键词:柳暗花明
文体:小说
标题:《“我是你爸爸。”》
0、
父亲从他的宫殿中跌落,巨大的尸体倒在他的城市之上。
他的子民正踩着他的身体,要爬上他的王座。
1、
他不知道自己该称呼它作父亲,还是母亲,但是它看起来很不在乎这一点,只是懒趴趴地趴在自己的王座上,用漆黑的触手勾着一朵云在玩。
“要不你就叫我爸爸吧,听上去霸气一点。”它用触手小心捧着他,浑身深红色的眼睛一齐注视着他。他看着那些没有瞳仁的眼睛中自己的倒影——一小团没有形状的黑影,上面两只红色的小点应该是他的眼睛。
在它伟岸的身躯面前,他就仿佛一粒尘埃那般渺小。
“啊,你还应该有一个名字。”低沉浑厚的声音从父亲身体的各处发出来,震得他有些头晕,察觉到他不适的父亲用触手尖安抚着他,“‘加塔’,就叫加塔吧,我的孩子。”
“来,叫爸爸。”有几只眼睛弯了起来。
这是他的爸爸从人类那里染来的毛病,他的父亲,他们中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却和其他上位者不同,对地面上那些直立行走的生物充满了兴趣。父亲总是喜欢用触手捧着他,带他行走在地上,巨大的身躯之下是无数扭动的触手。人们看不见他们,父亲弯了长颈,垂下蛇一般长满眼睛的脑袋,几乎要贴到一个人的脸上。
“看,这是我们的同胞。”
父亲用人们听不见的低沉声音欢乐地宣布,触手四散开去,绕上每一个经过的人类,就像它们绕上他的身子一样。他看着那些人旋即面露苦色,脸色铁青,有一些甚至当场倒地不起。
2、
光之神把父亲教训了一顿,明亮的圆球在黑暗的宫殿里发出刺眼的白光,照亮了宫殿的每一个角落,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的黑暗都会被驱逐,除了父亲。它就是黑暗本身,光似乎贴着它的身体绕开了,于是在铺满光明的大殿中,一滩黑暗与一团光明奇异地对峙着。
“#¥@%#¥……¥%……”尖锐刺耳的声音传过来,和父亲的低沉声音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他依然能听出来其中的音节在飞速地切换。他缩在柱子后面,看着父亲垂下它高傲的头颅,满身的眼睛都闭了起来,只留下额头上那八只红色的,不住地点点点。
最后光之神似乎是骂累了,语速和音量都渐渐消下去,连刺目的白光也转为温和,相同的语句从父亲的身体里飘出,接着光之神的亮度和音调再一次冲破了宫殿大顶。他看着父亲几乎要在那光芒中化成一滩黑水。
光之神慢悠悠地飘走了,父亲哗啦又化成一滩水,挥舞着触手把自己拉上宽大的王座,顺手还从旁边捞了一只金杯抱着玩。他一点一点蹭过去,被父亲一把捞进怀里一起抱着。
“就是嫉妒我有崽,哼!”他被父亲团吧团吧圆了塞进金杯,万幸他也是没有形体的体质,不然按照地上生物那种非得骨折了。期间有眷族前来汇报,他连金杯一起被放到一旁的柜子上,接着父亲刷拉一下从一滩水变成一堆肉,蛇一般的脑袋上冒出一圈尖尖的像是王冠的东西,一条触手顺手卷起一直放在王座旁的长矛。
他扒着金杯边缘,探出个小脑袋悄悄看着。
“大祭司。”他们如此称呼父亲。
3、
自从出生开始,他便鲜少离开宫殿,多数时候是因为父亲不让。父亲在这里的时候他在宫殿里随意玩耍,反正只要他玩累了喊一句“爸爸”,漆黑的触手立即就会从四面八方蹿出裹着他,把他拉回王座上父亲的怀抱。
如果父亲不在,加塔多半是被放在王座上,身边堆满了父亲从人类那里搜刮来的小玩意儿。有时候这个时间他会听到父亲在唱歌,和光之神的歌声混杂在一起,还有无数细小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更多时候则是在漫长的黑暗之后,他看着父亲抱着更多人类的小玩意儿回来,满身的眼睛都弯成月牙。
它对人类的爱,甚至多过对他的眷族的爱。加塔窝在父亲的触手中这么想着。
父亲停留在山丘间,尽管他的体型已经远超那些山丘的大小,加塔被他很好地护在怀里,只露出眼睛小心看出去。
远方的地面上传来混乱的声音,加塔从那中间辨别出很多:马的嘶鸣,人的惨叫,金属的撞击,肉体被撕裂的声音。他不再是当初懵懂无知的初生幼崽,他当然知道这是战争,每时每刻都会在地上上演的戏码,肉体带来的副作用之一。
“仔细看,加塔,看那些死去的人们。”父亲的触手捧着他,将他拉进战场。
加塔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脖子断了一半的男人,瞪大的眼睛死死盯着加塔,吓得他哆嗦了一下,马上他又意识到那只是一具普通的尸体,脸瞳孔都涣散了。然后从那双涣散的眼睛中,加塔看见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黑影钻出来——不成型的红眼阴影。那个阴影发出小声的啜泣,接着加塔身后伸过一只触手,小心将那只哭泣的灵魂抱起。
它的哭声逐渐小下去,更多的哭嚎在战场上响起。加塔抬头,眼前是大片升腾而起的黑色和白色灵魂。
“这就是我们。”他听见父亲的嗓音在群山中回响。
4、
那天回去加塔就噩梦不断,梦里是那个男人涣散的双眼,以及自鲜血中诞生的同胞,然而更让他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会做梦。
“很久以前我还会做梦。”睡不着的间隙,父亲抱着他四处行走,触手在地板上悄无声息地蠕动,如同人类的长袍那样拖在身后。他趴在父亲怀里小声哭,浑身针刺一般的疼痛让他颤抖。他说不准到底是什么让他哭泣,是疼痛还是难过,难过自己在父亲那里不是独特的。
“别哭,别哭,去看月亮好不好。”
父亲走出宫殿,游过它漆黑又寂静的千柱之城,浮上海面,无数触手虬结在一起化作巨大的翅膀。黑色的神明振翅,吹走了挡住月亮的云层。月光在顷刻间撒下,海浪打出一地碎银。鲸群在遥远地地方游过,高亢的鸣叫回响在海面上。
“光之神就住在那上面。”大祭司为加塔指了一个方向。
“月亮上?”
“不,在更高的地方。”大祭司抬头,鲜红的眼中倒映出月光,“他们称那里为千帆之城,每当集会的时候,你会在云上看见无数白色的风帆向着光之神的王座驶去,在它的光辉中熠熠闪光。”
“为什么我们不住在地上?”
“因为我们的同胞承受不起任何的光明。”
我们究竟是什么?”
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疑问。
“我一直在等你问这个问题。”大祭司叹了一口气,“苦难,泪水,绝望,愤怒……所有这些不怎么好的东西搅和在一起的外壳,还有一个被毒害的灵魂,多数时候他们喊我们恶魔,所有你知道的那些负面的东西,都是我们。”
“我也是如此?”
“你是独一无二的,加塔。”
大祭司回到王座上,搂着他的孩子,现在加塔已经不是最初那小小一团了,他已经到了一人高的大小,却还是习惯性趴成一团,赖在父亲的触手间。
大祭司身体蠕动了几下,几只眼睛稍稍挪开了些,从那块空隙中夸嚓吐出一柄长矛:“你从这里来。”
加塔歪头看他。
“我的力量滋养了你,让原本是死物的长矛有了灵魂。”大祭司卷起长矛,示意加塔接过,“实际上死物无法生出一个完整的灵魂,所以我将你取出,放进体内孕育。”
“妈妈?”
“叫爸爸。”大祭司一触手拍在加塔身上,团状的黑影液体般地晃了晃,伸出一根小触手揉揉被拍的地方,“抬头。”
加塔疑惑但是顺从地抬头,然而宫殿的穹顶依然是一片漆黑。
“仔细看,穿过黑暗,仔细看穹顶。”
加塔眯着眼睛,首先入眼的是无数颤抖的小红点,如同星辰一般密密麻麻布满了大顶,当他再仔细看去的时候,才惊觉那是无数紧密排布的茧,里面是那一天在人类身上升腾而起的黑色灵魂。
大祭司的触手拂过每一只哭喊的灵魂,些许黑雾从那些灵魂中飘荡到大祭司的身上,而那灵魂也不再颤动,“过多的黑暗会让灵魂痛苦,到了一定程度灵魂就会消散,无法再次回到肉体获得救赎,所以这就是我们的使命。”
“使命?”
“加塔,我的孩子,你生于我的神之矛中,注定带着弑神和净化同胞的使命。”
“不要!”他听见自己在尖叫,但是那声音太小了,如同幼猫的叫声,连面前的黑暗都穿不透,“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这是传统。”温暖的黑暗裹挟上来,“我们无法进入肉身,亦无法获得救赎,唯一的解脱只有死亡。审判日你将会成为新的大祭司,杀死旧神,迎接新神。”
6、
“听你爸跟你胡扯了?”
光之神架着巨大的风帆飘到他身边,示意他上来。加塔垂头丧气地拖着自己往上面一趴。
千帆之城和位于海底的千柱之城是完全不同的风景,更明亮,也更加热闹,洁白的灵魂们唱着歌晃晃悠悠地飘过。
“毕竟这种事情他也不是没干过。”光之神飘过来,光芒落在加塔身上,带着些许令人心安的重量,“他也杀死了他的父亲,才坐上了现在的位子。”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这就是传统。”光之神伸出一道光柱去拥抱一只飘过来的灵魂,“没有什么是永恒的,除了死亡,审判日你要连我和你爸一起杀死,不然光和暗会摧毁一切。”
“会有别的办法。”
“很久以前他还不是大祭司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7、
加塔已经长得很大了,有一头鲸鱼那么大。
如今父亲已经限制不了他的活动范围了,他可以肆意在地面和天空之间穿梭,夜晚睡不着时他浮上海面,看不见云也看不见月光,更没有鲸歌了。
父亲在海中沉睡,连同他的宫殿、他的城市、和他被苦痛折磨的同胞们一起,加塔能感受到来自体内那种针扎一般的疼痛。长久以来他对此习以为常,他已经开始接手部分的净化事物,然而黑色的同胞越来越多,获得救赎的却越来越少。
加塔察觉到“审判日”要到来了。
光之神也许久未曾出现过了。父亲大多数时间都在宫殿里沉睡,他不再外出,也不再唱歌,加塔每次见到他,都只看见他昏昏沉沉地趴在王座上,触手懒洋洋地铺开。
父亲在虚弱,而那些原本被它苦苦压制的黑暗正在蔓延,被它吸进体内的黑暗无时无刻不在摧残它的灵魂。偶尔父亲也会在宫殿中行走,驼着“背”,垂着脑袋,仿佛一个老人。加塔背着他穿过空无一物的绿色海水,带他去看人类的玻璃高塔,无数漆黑的灵魂哀嚎着从那里面升腾而起,加塔已经很久没见过白色的灵魂了。
大祭司抬头,发出喜悦的吼叫,如同群山震颤。
8、
变故发生的时候加塔正在宫殿里净化,光之神尖锐的鸣叫突然就穿透了海水直刺他的灵魂。身旁的大祭司痛苦地缩成一团,所有眼睛痛苦地紧闭,触手绞在一起。
加塔冲出海面,撞击黑色的天空,几乎和海岸边奇形怪状的圆形机器撞了个满怀,那后面是狂热的人群。机器发出刺耳的蜂鸣,加塔突然没了力气,又栽回水中。
海水中的隆隆声让他惊恐,他看见海底有一团漆黑的阴影正在上升,那是千柱之城,还有他父亲的宫殿。
蜂鸣声更大了,和大祭司的低吼混合在一起。
加塔想起一些事,那场战争,那个男人,还有那个和自己如出一辙的黑色灵魂。
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的灵魂和他并无两样。
那么是不是他们也被赋予了弑神的使命。
9、
加塔伏在父亲的尸体上,无力挣扎,他们还在染着海腥味的城市上。黑色宫殿之门已经打开,柔软温暖的白光从云层中撒下,在宫殿前的阶梯上撒下一地银白。疯癫的人们一拥而上,有人被踩下去,有人爬上去,更多的人在白光中惨叫着化作灰烬,没有灵魂从那些尸体中升起,惊惧的灵魂被困在肉体中,细小的哀嚎回荡在加塔耳边。
黑色的灵魂洪流从宫殿中涌出,被痛苦折磨许久却得不到救赎的灵魂终于陷入疯狂,黑色的洪水倾泻而出吞噬整个事件。
再过不久,这些黑色的灵魂将会遍布整个世界,所有的灵魂都将变质,陷入深渊与黑暗,最后无可挽回地变成怪物,或是永久地消散。
审判日降临了。
END
免责mode:笑语
作者:【十二招】隱刀
中靶:伊西多、蜂銀、漢尼、
勝負結果:險勝
我再无归处了。我毫无悔意,这都是我咎由自取,只是想到自己命不久矣,不甘便如潮水般在心底翻涌,但这命运终究是我自己的抉择,怨不得旁人。叔叔已经给了我充足的时间,他本可以早点采取行动,然而逃跑从来不是我的作风,即便此刻四面楚歌,我也无法背叛我的爱人和我的罪恶,像个懦夫一样逃离——就算想逃,我又能逃向何处呢?我再无心安之所了。
我正在弹奏一首咏叹调,至于作曲者是谁,我从不关心,甚至有可能根本不知其名。传说中令人闻风丧胆、暴戾乖张、夺人性命如探囊取物的吸血鬼啊,此刻正静静闭着双眼,躺在沙发上聆听我的演奏。尽管我早该习惯了,但难以言喻的快慰还是在我心间悄然滋生。我移开视线,从琴键上向外望去,铁钟楼高高地矗立在矢车菊广场上,不会很久,这座赫尔赫斯的灵魂之塔将会敲响新年的第一声钟鸣。
我实在无法像伊丽莎白一样沉浸在音乐里,我只是机械地演奏,全凭我的肌肉记忆。死亡的气息越来越近,我并不抗拒它,但头脑依旧不受控制地反复思索着是否还有一线生机,若真的无力回天,我也希望能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点存在的痕迹。——或许我已经留下了?一则关于人类男子爱上吸血鬼后不得好死的寓言式传说。那些家伙一定会津津乐道于把我描述成十恶不赦的恶魔,让这个故事在人们口中代代相传,就如他们曾对伊丽莎白所做的那样,仅因恐惧就要将罪名加之于人,接着在孩子问起时,宽慰他们故事里的人都是不存在的,只是传说罢了。想到此处,一股无名之火便从心中燃起,我愤恨地砸了一下琴键,随后一把抽开凳子,猛然起身。伊丽莎白睁开了眼睛。她在观察我,就像她一贯喜欢做的,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猎物,看我从一端踱步到另一端,审视我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种神情。我侧过头去迎接她的视线。她总是保持着清冷的笑意,没有一丝波动,我认为这是过长的生命——过长的寂寞带给了她某种别样的平静,让她不像我这般疯癫和焦灼。但我也曾见过她落泪......就在前不久,在圣诞节前夜。我把猎物带到了城堡,试图证明自己的能力,希望她会因这份功绩赐予我成为她同族的恩赏。但伊丽莎白却哭了,我对她的泪水感到困惑。当我正欲追问她时,她眉宇间透露的不满与怫郁使我意识到自己多么唐突和僭越,只好讪讪离开。
我镇下方才的怒火,对着伊丽莎白莞尔一笑,俯下身去亲吻她的脸颊。她的睫毛好像轻轻扇动了一下,接着我听到她说,她饿了,语调云淡风轻,仿佛世间再无危机,一切风波都将与我们无关。她扣住我的手腕,把我按在沙发上;我没有挣扎,任她支配——我知道那锐痛之后便是一阵直冲云霄的快感,强烈而纯粹。电流沿着脊柱爬满全身,灵魂陷入虚无,只剩无尽的欢愉将我紧紧包围,我服用过的一切药物都无法与这样的、这样的......相匹敌......
是的,除了血液。真正的血液。
我长叹一口气。
这或许就是答案吗?这难道就是我爱上伊丽莎白的开始吗?一种病态的依赖,一种对毒品的痴迷?从遇见她的那一刻起,这个疑问就一直在我心头若隐若现。我愈发感到精神恍惚,胸腔里压着某种难以释怀的情绪,好比艰难地卸下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其残存的重量却又时不时刺痛我的神经。我在静谧中感受到她的气息,温热而又带着丝丝缕缕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神秘;我们的心跳节拍交错响起,宛如一首诡谲的复调乐章。血液带着我生命的温度缓缓流进她的咽喉,随着时间的流逝,快感慢慢消散,我逐渐找回了些许清醒。当伊丽莎白将她的犬齿从我的血管中抽离,我将彻底从这种无法言说的致幻感中醒来,最后留下一份如同被退潮海水浸湿了的泥沙一般的,隐隐的眷恋。
我听闻吸血鬼真正的食物是人类的灵魂,而血液只是他们用于品尝灵魂的媒介。若真是如此,那么每一次让伊丽莎白饮下我的鲜血,都无异于是在生死边缘徘徊......我享受这场以生命为筹码的豪赌。而伊丽莎白,你爱我吗?因为这份爱,所以你从不真正吸干我的生命、吞食我的灵魂?你是猎手,我是猎物。猎手对猎物动了真情,听起来是多么荒诞不经,理智告诉我这简直难以置信,可如果抛开这层捕猎关系,我们之间又有什么本质区别?我们外形相似,说着同一种语言,在讲英语时会带着相同的口音,就连爱好和秉性都如此契合,仿佛彼此相遇是早已注定。我怎会不幻想你也爱着我呢?可你的行为却始终让人捉摸不透。你独自在这座孤堡中生活了那么久,无法踏出此地一步去寻觅食物,忍受了如此漫长的饥饿,与我相逢后,你却既没有抽干我的血,也婉拒将我变为你的同类。你到底想要什么?我实在无法猜测。你就像一个舍不得吃糖的小孩,饿的时候剥开糖纸舔两口,再小心翼翼地把糖重新包好塞回去。叔叔曾告诉我,那只名唤伊丽莎白的吸血鬼已被世人诅咒,再也无法吞咽人类的灵魂。这果真不是传说吗?——不,我不想继续深究了......或许叔叔也是会出错的。猎手爱上猎物,未免太过可笑。
伊丽莎白用手抹去嘴角残留的血迹,冰凉的瞳孔微微泛着红光。我凝视她的眼睛,朦胧间好像能听见外面行军的声响。他们身披黑袍,肩背枪械与十字架,神色焦急而决绝,为将我们这些祸害斩杀殆尽而风尘仆仆地赶来。我早就知道,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像地基不稳的大厦般在地震中轰然倒塌......我对伊丽莎白说了声抱歉,因为一切祸端的根源都是我。若非我的出现,她仍能在这座古堡中平静地生活,尽管孤独,但至少安全。——我为何要咬死瓦伦蒂娜?我根本不应当回家,根本不该在那一桌子红莓果酱前见到她。统一日那晚摔门而出后,我就该彻底扮演一个离家出走者的角色,而不是一时冲动冒出回家看看的念头。即便我以最快的速度处理了瓦伦蒂娜的尸体,警方还是叩响了城堡的大门,前来查询失踪人口的下落。全都是我的错,她那时只是不想对我多加指责才一言不发。即便没有牵连伊丽莎白,杀了谁我都不该杀瓦伦蒂娜......我怎么能杀了瓦伦蒂娜?
不过,回想起来,瓦伦蒂娜那温热而浓郁的血液,带着一种甜咸交织的味道,顺着喉咙流入身体。牙齿刺破皮肤所带来的真实感让我仿佛久旱逢甘霖,干涸的灵魂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兴奋......
我的思绪又一次飘远了,伊丽莎白方才说了什么?可能是在驳回我的道歉吧。她向来对这类言辞颇为抵触。在她眼中,道歉的话语不过是软弱与怯懦的表现,我又总是习惯性地把歉意挂在嘴边。新年的第一声钟鸣忽然于此刻悠悠响起,圣诞后残留在钟楼上的彩带和彩灯也随着钟声轻轻颤动。一切臆想的、自欺欺人的宁静都被打破了。不,不!我预备了这么些天的冷静全都跑哪去了?我承认这些日子里我一直心急如焚,但至少我从未在外表上流露出半分不安。我一直拼命告诉自己要冷静,要镇定,无数次在心里演练着如何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尽全力克制着内心的焦虑,不让它表露分毫。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从容,可现在的我却显得如此慌乱,甚至不经任何思考便抓住她的衣袖——伊莎,请把我变成吸血鬼吧,至少在最后一刻,我想变得和你一样;或者在你的獠牙下死去也好,那便是我的幸福。窸窣声越来越清晰,我在恐惧中向眼前的吸血鬼发出了最后的哀求。我太了解我的叔叔了,从小他便将我视如己出,和老赫尔曼相比,他才更像我的父亲.......一旦让他看到我还是人类的模样,他定会不留余力地将我救下,把所有的罪名都推到伊丽莎白身上。如此一来,我该如何面对我的余生?钟声再一次从远方传来,她显然已经无暇多想,果决地咬破自己的手腕,将她温凉的血液喂入我的口中。我忽然感到一阵炙热,紧接着又是股火烧一般的寒冷。这种蜕变带来的痛苦与陌生感让我呼吸困难。我的脑海中乍然闯入叔叔送给我的那只银怀表、陪了我半辈子的物什,十岁生日时它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还记得那天叔叔的笑容:能用一辈子,对付吸血鬼比大蒜好使。他郑重其事地把这枚银表拍在我的掌心,将混了枪油的圣膏油擦在表盖上,眼神像在看自己改装过的老猎枪。我原以为我能把它完整地带进坟墓里,可它不仅在统一日那晚裂了,之后还被我扔了。唉,十年了,怀表的缝隙里渗进过雨水、啤酒沫、还有我在埋葬不小心被我掐死的宠物鸟时沾上的泥土,早已不再精准地转动,我也从不指望它能告诉我准确的时间,但在遇见伊丽莎白之前,我还是一直习惯将它随身携带......毫无意义,若这只怀表还在我身上,我不敢想象我将会如何。
——第三声钟鸣。猎人团抵达了我们的城堡,我亲爱的叔叔站在最前列,神情坚毅,目光如炬。城堡的大门大方地向他们敞开,于是他们举起猎枪,毫不客气迈步向前。他们的脚步声混杂着从钟楼方向传来的庆祝新年的喧闹,我忽然有些失神。教会的走狗很快来到了我面前,此刻我已不再需要伊丽莎白的血液。我的叔叔,那个一直待我如子的班叔叔,你是否曾经想象过我们之间会有这么一天?命运真是讽刺又残酷,我害死了你的女儿,如果你能把我杀了为她复仇真是再公平不过——但我还是不甘心!要是没有遇见伊丽莎白我何至于沦落到这般田地?怪我爱上她,怪你把瓦伦蒂娜养育得如此美味,连死去了也是一具艳丽的尸体。会觊觎她只是人之常情,凭什么我就要搭上一条性命?我的叔叔注视着满嘴是血的我,神色中透露出一种无法言说的凝重和悲凉,深沉得让人心悸。我的灵魂好像被撕成了两半,那触目惊心的眼神像刀一样剜着我的心,刺得我浑身发抖......不如干脆让班一起死吧?他不用背负痛苦,而我还能苟活于世,不仅如此,我心中如影随形的愧疚也会随之减轻......杀了你,不管怎么看对我们双方都好。我的脸色逐渐阴沉下来。此时响起了第七声钟鸣——赫尔曼,别愣着,他已经不是人类了!我听见一名年轻的猎人这样叫喊。身体比大脑更快做出反应,回过神来时我的牙齿已经咬穿了他的喉咙。血溅满了我的脸,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到一秒钟就成了厨余垃圾。
钟鸣八声,清脆而冷漠。伊丽莎白安静地站在一旁,既不离开,也不对我施以援手;那群人也好像看不见伊丽莎白似的,将我团团围住,只把枪口对准我的脑袋和心脏。叔叔真的是个老辣的猎人,我始终无法捕捉到他的弱点,甚至连一点因犹豫而错失良机的余地都没有。我一度以为过去叔叔讲的那些传奇经历只是他编造的故事,父亲也告诉我们他是个衷于幻想的疯子,于是我从未把它们放在心上。母亲和贝拉对叔叔表示同情,而我则因他的精神失常颇为感动:我以为我们之间有着相似的灵魂。不曾想那些看似荒诞不经的传说竟真的会在现实中上演,原来他的的确确是个货真价实的吸血鬼猎人。
第十次响起钟声时,有三个人命丧我口,但我也身中五发银弹,剧痛犹如炽热的烙铁猛烫肌肤,每一处伤口都在疯狂灼烧我的神经。脱力的我被几个残兵败将死死按住,叔叔把枪扔到一边,从腰包里掏出麻绳,将我的双手牢牢捆在身后。不......我不能就这样被终结......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我凭本能挣扎着,不停呼唤她的名字;意识逐渐飘远,模糊之中好像听见第十一声钟鸣悠悠荡荡。叔叔的手停留在我的肩膀上,我能感受到他在发颤:愿上帝宽恕你的灵魂......也宽恕我。那些夜晚又浮现于我的脑海,叔叔坐在壁炉前讲述起吸血鬼的传说,烟斗明明灭灭,被他反复叙述的经历混杂在柴火的哔剥声里......从眼角滑落的泪水冲淡脸上快要凝固的鲜血,胸腔的闷响不知是出于绝望还是悲伤。
钟鸣十二声,新年伊始。猎人没有因为我丧失了反抗能力就放过我。他们把我抬到古堡背后的悬崖,将我和他们带来的十字架绑在一起。我在这里得以窥得赫尔赫斯镇的全貌,广场上灯火通明,熙熙攘攘挤满了蚂蚁大小的欢庆的人们,烟火爆裂宛如天上繁星。有一瞬间,我竟觉得我像耶稣基督——如果圣诞节是在纪念耶稣降世,那新年为何不能是在庆贺我的新生?啊,是吗,新生......只不过我的手被捆在了竖桩后面,而不是被钉在横板上。山风呼啸得越来越猛烈,把雷电和暴雨也一同吹来。这雨好像只追着我下,敲砸地面的声音宛如油锅中正烹煎我的尸体,而那撕开夜幕的闪电便是灶眼里窜出的火舌。埋在我身躯中的银弹不断刺激着我的感官,疼痛使我昏厥而寒冷又叫我清醒,我一阵一阵地窒息,心脏好像在体外跳动。恐惧,紧张,虚无,疯狂,野兽,皮革,香烟,弃婴,酗酒,毒品,进化论,严刑拷打,贫富差距,▇▇主义,药物成瘾,旗帜,革命,吞枪,蛛网,恶魔,地狱,灵魂——血......雨不知是何时停歇的,头脑混乱如麻,喉咙干的像沙漠,胃里空到发疼。整个躯体都像在发生病变,连世界都好像在震颤。我想回家,可我的家在哪?我深深叹一口气。致贝拉:我确信我将会给你留下了一件最好的新年礼物——我的死亡。令你耻辱的“哥哥”。我抬起头数天上的星星,祈求太阳早点升起结束我的痛苦。天空好广阔,我感觉自己要被宇宙吸收了。海洋将我覆盖,熔岩将我吞噬,大地将我掩埋——泪腺分泌出液体,大脑缺氧,一股股撕心裂肺的眩晕感不断袭来,我想嘶吼,但我发不出声音。心绞痛,剧烈的心绞痛。
远处的地平线被悄然露出的曙光轻轻染红——那一刻,我竟发现疼痛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肉体以战粟的方式对死亡发出抗议,全身上下的细胞都在呼喊与尖叫,直直地向我额头冲去。腐朽的感觉、腐烂的感觉、一切都被逐渐剥夺的感觉、生命流逝的感觉。我惧怕这种除了死亡以外别无所有的结局,我从未真正感受过太阳的仁慈......那是伊丽莎白吗?她站在露台上远远地凝望着我,身上笼罩着一层朦胧的光晕,似乎是想和我一同迎接这毁灭的朝阳。我多么希望你能转身躲进阴影里,远离这一切的终焉,可为何我的心中却突如其来地升起一丝安宁?四周的空气是安静的,我和你一起坐在堤坝上看海,聆听大海的呼吸;海浪层层叠叠地涌来,白色与蓝色界限分明。我靠在你的肩头阖上眼睛,听你娓娓道来《海的女儿》的故事;你眺望大海,而我用余光偷偷看你。散发着湿气的音乐在你的唇齿间飘荡,空气流动的咸涩回声紧贴着我的耳廓钻进颅骨。吸血鬼不存在?怎么会不存在呢,明明这个世界里只有你和我是真实的。
风携带着灰烬的味道。人鱼在白日下化为泡沫,我在黎明中见到燃烧的蓝天。
《初恋》(一)
作者:阿萦
2012年4月12日 周四 晴
出息了,我的哥。
乖哥乖了12年,老母亲从未想过会因为他打架、早恋被老师传唤。但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妈妈也只能感叹:孩子大了,思春期了。
但是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好的,采信乖哥的说法。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复盘一下吧。
下午四点不到,我接到了乖哥班主任汪老师的电话,说他跟别的班同学打架了。没人受伤,但是情况有点复杂,汪老师叫我最好去一趟学校。
手上没有紧急工作,我果断调休,打车赶往学校。
到校已是半个多小时之后,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校园里秩序井然。我直奔汪老师办公室。
汪老师灵魂拷问三连:许廷在家有没有反常的表现?许廷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李敬的同学?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敬的同学?
三个否定的答案让我答自闭了……搞的我“老妈失格”一样。
汪老师像是更加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下午许廷和隔壁吴老师班一个叫李敬的女同学打起来了。
女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在汪老师告诉我孩子们自己解释说是切磋跆拳道。
嗨,多大事儿啊。
汪老师不这么想。她说李敬已经在考黑带了,比许廷厉害很多,许廷几乎是单方面挨打。
可是可是,许廷也没受伤啊,没受伤有啥要紧的呢?弱者不能挑战强者了吗?男生不能挑战女生吗?
汪老师的重磅炸弹来了。她说:这学期有传言说许廷在“追”李敬。
啊这……我脑子里当时弹幕一样飘过“思春期”。
我是不反对早恋啦,但是乖哥被打说明女生不愿意啊。可以早恋不可以伤害女生啊哥哥!
跟汪老师又聊了两句期中考试和跆拳道啥的就放学了,我去教室接许廷。
乖哥月底也要13周岁了,但是还没发育的他身高刚刚一米五,在妈妈眼里还是个宝宝啊!竟然思春期了,妈妈竟然有些失落。
乖哥见到我就是一个肯定句:“汪红霞给你打电话了。”
乖哥叹了口气:“回家再说。”
OK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有个很漂亮的短发女生过来,当着我的面跟乖哥说:“你还差的远呢。”然后看着我点了下头(很有我们总经理的范儿),很随意地说了句“阿姨好”,转身走掉了。
太帅了吧也!
而且有点面善?
她就是那个痛打乖哥的女侠吗?!妈妈好喜欢她哦!
幸好教学楼两边都有楼梯,乖哥拽着我袖子扭头就往另一边走去了。
我还以为乖哥会跟我分享一下少男心事啥的,结果他只是跟我问了汪老师说了啥。没劲。
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我去支持早恋派哦。
乖:跟你支不支持没关系,就是没早恋!
啧。
对了,放学时候那个まだまだだね的女生就是李敬吗?
乖:嗯。
我是不是见过她?
乖:见过也不奇怪,她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
这才是真的炸弹!我想起来了,乖哥就是因为李敬才去学跆拳道的!!!
而且!而且我想起来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需要求证!等我翻一下早年日记和相簿!!!
2007年8月15日 周三 早上下过暴雨但是下午晴
气死我了!!!许植木你踏马的想离婚就直说!!!
绝了,这个傻逼居然自己去买菜让乖哥一个人在儿童乐园里玩了两个多小时???
妈的,你儿子才8岁你心里没数啊?!
男人带孩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乖哥也是绝了,竟然跟我说:也有别的小朋友自己在儿童乐园玩啊。
妈妈气疯了!!!
冷静多了。记一下乖哥口述的“奇遇”吧。
下午三点,乖哥书法班下课,提出想去儿童乐园玩,爸爸同意了。傻逼爸爸觉得开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去自己去儿童乐园玩点免费设施没啥问题,就让乖哥自己去了。并且父子俩约定,玩一会儿就出来,爸爸在门口等你。
约莫半小时后,乖哥和一个个头差不多的小孩一起出来,站在门口跟爸爸说找到了小伙伴,想多玩一会儿。
爸爸同意了,爸爸说:“行,那你们注意安全好好相处,爸爸买完菜来接你。”然后爸爸就把乖哥自己丢在儿童乐园了。(男人带孩子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爸爸买完菜再回儿童乐园,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乖哥就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地跑出来跟爸爸回家了。
乖哥说,他今天交到一个新朋友,一小的,跟他同年级,在学跆拳道,叫李敬,木子李,尊敬的敬。他不想写大字了,他也想学跆拳道。
要不下学期让他两个都学着吧,哪个更感兴趣再坚持学哪个。
最后再骂一句“傻逼许植木”!
TBC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欢迎来到全民辩论电台,今日为大家带来的辩论主题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吗”。与过往节目相同,本节目设置“选手+听众”双重辩论赛区,听众可根据想法在正方或反方区域留言评论,获赞数将作为票数计入对应阵营,辩论结果按阵营得票数决定。
现在,我台将播放线下辩论赛现场局部录音供听众参考。正方的论点为“落日和夕阳不是同一件事”,反方的论点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录音将从正方发言开始播放。
————————————
正方一辩:
我方认为,落日与夕阳不是同一件事。首先从字面来看,“落日”指的是名为太阳的物体在一天中的某种运行状态,因此落日是一个在特定时间点内的动态过程。反观“夕阳”一词,夕代表的是一个准确的时间点,而阳指的是事物,两者组合后形成的是一个客观的、静态的片段,与“落日”展示的动态轨迹正好相反。两种状态正好互斥的词语,又怎么能说是同一件事呢?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主持人:
接下来有请反方一辩发言。
反方一辩:
我方认为,两者是同一件事。让我们以刚才正方的发言为基础,来重新审视“落日”与“夕阳”这两个词。从正方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两者都是指名为太阳的事物在特定时间点内的同一种特殊状态。我们判断一件事是否有关联,只看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既然都是太阳的相同状态,自然指的就是同一件事。至于这件事是静态还是动态,与这两个词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有何关系?
主持人:
请正方二辩发言。
正方二辩:
我方认为反方一辩有诡辩嫌疑。评判事物是否有关联,不能只从局部判断,而是应当全面判断。否则按照反方说法,你我都是相同物种的生命,但我难道能说我是你祖宗吗?
主持人:
正方二辩,请围绕论点展开辩论,否则将剥夺你发言资格。
正方二辩:
不好意思,请允许我收回不恰当的比喻。总而言之,局部的判断必然会偏离事物的本质,如果忽略了事物的运动状态,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朝日和夕阳是同一个东西,然而这明显偏离了语言的准确性,是极为不妥当的。因此我方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并非同一件事。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主持人:
请反方二辩发言。
反方二辩:
首先请让我指出正方二辩说辞中的明显逻辑矛盾。朝日与夕阳不能归为同一件事的理由,是因为“朝夕”二字指的是不同的时间状态,在改变了对照因素的情况下去讨论本次论题,纯属牛头不对马嘴。我们在描述一件事情时,通常会从时间地点人物或事物三个要素出发,这三个要素构成了事物的本质。我方始终强调,看问题一定要从本质出发,而不是被其他辅助元素干扰。落日与夕阳二词,时间要素上均指下午五点至七点这段期间,地点上都位于天空,而参与物自然是太阳这唯一事物。三要素已齐全,判断两者为同一件事,并无任何不妥。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主持人:
请正方三辩发言。
正方三辩:
好的。从刚才几轮对话来看,反方队友始终围绕着时间地点参与者三要素开展辩论,甚至说到了什么事物本质之类的话题。这看起来很有说服力,但却忽略了汉语的特殊性。在汉语中,有时候一个字就能同时集合反方重视的三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字与字的组合甚至可以视为一句话。
首先我们看落日这个词,“落”是动词,描述了物体从上自下的运动状态,可以说它具备了空间要素,与此同时,事物不可能在静止的环境中运动,运动必然伴随时间流逝,因此它同时具备了时间要素。再看“日”这个字,这个字狭义上指的是太阳这个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的事物,但广义上它却可以用来描述“以太阳变化规律为周期的某种时间状态”,此时它又具备了时间要素。在此情况下,落日这个词具备了两个时间要素、一个空间要素、一个参与者要素。再看夕阳这个词,“夕”具备的就是时间要素,而“阳”也只能指参与者要素,夕阳二字组合后,具备的只有时间和参与者两个要素,却缺少了空间要素。按照反方说法,事物的本质联系与三要素分不开,此时双方明显要素不对等,又怎能视为一体?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请反方队友发言。
反方三辩:
既然正方队友谈及语言的特殊性,那我方也借此机会,论述我方观点。语言为什么产生?为的就是让交谈双方能够在有限的时间中取得共识,而只要能让人在交谈过程中立刻联想到对应的事物,那么词语说到底也就只是个代称。打个比方,现在各位正方队友具有辩论赛选手的身份,所以喊道一辩二辩之类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指代谁,但与此同时,你们各自的姓名依旧有效,当喊到名字时,也能立刻对应到本人。这说明什么?说明语言上的变化可能与交谈者的情绪、身处的环境有关,但绝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
在此情况下,我们再看论题。正方队友咬文嚼字试图证明落日与夕阳在词性上不同,但你们可发现,首先这两个词的共同参与者——太阳——已经具备了两种描述,也就是“日”和“阳”。日、阳均是太阳的代称,但提到落日与夕阳时,并不影响人们迅速联想到相同的事物。这难道不足以证明,这两个不同的代称词语,并不影响事物本质吗?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
接下来请正方四辩进行第一轮辩论的总结。
正方四辩:
好的主持人。我方坚决认为,评判两个事物是否有关联,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其身处的环境、本身的状态、以及形成的结果等方面。我方刚才从事物的客观状态、词语的用词规律上进行了论述,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指的并非同一件事,谢谢。
主持人:
请反方四辩进行第一轮辩论总结。
反方四辩:
我方始终认为,做任何事情均应透过现象看本质,而非受到过多因素干扰。本期论题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吗”,我们就应当围绕提及这两个词时是否能指向同一件事来进行判断。我方通过判断事物本质的要素以及接收信息者的正常反应进行论述,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就是一件事,谢谢。
主持人:
第一轮辩论到此结束,此时进入中场投票时间,请现场旁听者按照要求进行投票,双方辩手可返回休息区休息,等待第二轮辩论。
————————————
由于时间关系,录音播放到此结束。不知面对此论题,各位听众有何想法?各位是支持正方观点,认为落日与夕阳并非同一件事,还是支持反方观点,认为两者说的就是同一件事呢?欢迎各位有兴趣的听众在阵营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论点,听众投票期结束后,将有工作人员按照规则进行计票,决定最终的辩论结果。
那么,感谢各位听众倾听,让我们下期再见!
END
作者:遠夜
1.
活了近三十年,我从未想过这种天马行空的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
鸟儿啼叫的清晨,将我从美梦中唤醒的不是手机闹铃,而是妈妈的叫喊……简直令人怀念得仿佛重回十年前。
自正式踏入社会以来,我很久没再享受过曾经永不缺席的‘专属晨起服务’,只得每晚睡前检查一遍闹铃是否开着,以免第二天呼呼睡到日上三竿。社会的毒打让喜欢埋进被窝继续睡的我逐渐学会了强迫自己挣扎着起身,到底一时的痛苦总比尴尬地向领导请假来得好。
伴随着妈妈声音的还有房间陡然变亮的光线——她喜欢用开灯的方式来阻止我赖床,简单而有效的手段。
穿透眼皮的亮度令人生厌,我依靠身体的肌肉记忆从床铺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凉凉的洗脸水和毛巾的擦拭让困顿飞走大半,清醒过来已经再次坐在床边准备穿衣上班,流程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是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唔……上班?’
眼前的景象和大脑发出的指令产生微妙的违和,令我的动作迟疑半晌。
躺在椅背上的服装由大片的蓝色和小块的白色组成,上衣和长裤还是款式相同的套装,作为私服而言十分罕见。椅子上摆着的并非平时为避免地铁安检用的斜挎小包,竟是塞在壁橱里好久没碰过的大容量双肩背包。
扎实的体积和重视功能性的纯黑款式使其有如一块陨石,突兀地落在我房间的凳子上。陨石降落的余波似乎让近在咫尺的我遭受了不可想象的冲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小青?小青?动作快点,别迟到。”
妈妈的催促如遥远的呼喊将我漂游的魂灵唤回,然而回魂之后则是彻彻底底的脑浆炸裂。
我非常确信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平平无奇,关于昨天的记忆也不过日日相同的一整天疲劳工作。没见过鬼、没碰过脏东西,更没吃过来路不明的食物,就连点的外卖都是大品牌连锁炸鸡。除了错估胃口买得有点多之外,找不出任何能导致当下情况的特殊事件。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管多么荒谬,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我这?我……?’
难以置信的情感在脑海里盘旋刮起十几级台风,‘呼——呼——’地将里头吹得风雨飘零。我唰地站起来跑去照衣橱门上的镜子,镜中模样倒映入眼中的一刹那,顿时天旋地转。
短发一夜之间留成能扎起马尾辫的长度,面容稚嫩得我油然升起一股错乱的陌生感。朝房间周围仔细一打量,尽管大致上仍旧是床、衣橱、书桌的搭配,摆放位置和书桌的款式却有所不同。去年春节刚换的电脑不翼而飞,早就卖掉的过时笔记本倒还摆在桌面。
被淘汰掉的指针闹钟滴答滴答地向前迈进,而在我眼中,它却切切实实地后退了无数日月。
“小青?”妈妈应该是没听到我的回复,所以不放心地过来瞧了瞧情况,“都几点了,快换衣服。”
“呃,去、初中……?”
高中的校服是黑色,而小学的校服则是红色,所以我判断这套蓝白制服是初中的春季校服。虽然答案正确,妈妈还是朝我翻了个白眼,望向我的眼神十分诡异:“不然你想去哪里,睡糊涂了吧。真没发烧?”
尴尬地躲过要来摸我额头的手,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妈妈的样貌也变得年轻了一些。这显然不是我们娘俩擦了什么神仙水,也不是有人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给整容拉皮。
默默脱下睡衣,换上阔别数年的初中校服,我心想:‘这哪是睡糊涂,我整个人生都糊涂了啊妈。’
近乎崩溃地背上塞进十几本书的沉重双肩包,走出小区的我赶鸭子上架般地迎着春风上了路,整个人都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我可能是傻了,也可能只是在做一个极度真实的清醒梦。
尽管脑海里各种猜测不断,脚下却一步也没停地往外走,眼睛胡乱地打量周围的景致,不知该用熟悉还是陌生来形容这些原本应当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街道。两边的商铺均倒退回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时的商家招牌还各具特色,不像改造后宛如丧葬一条龙的黑白相间统一款式。
堵塞的排水口倒一如既往地堵着,饭店的厨余用水一日日地倾倒在它上面,凝结出一层黑色的油腻质地。每天两次经过时我都会刻意避开,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习惯远离饭店门口的脚步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一些可贵的真实与归属感,蹦起来的心脏也踏实一些。
走到路口,左边是通向公司的地铁,右边是前往学校的方向。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面对此景,脚扭向了右边,事情逐渐脱出控制,但又合情合理地发展着。
抬头望天,无限感慨——天还是那片天,我却好像不是我了。
‘这真是……爷青回。’
重返青春年代。
许多人长大后都会想再一次回到年少时期,或是完成回忆中的遗憾,或是再次体验年少轻狂的快乐时光。不管它实际上快不快乐,反正大多数都在滤镜的加持下显得无忧无虑、阳光明媚。
大把的文字作品都喜欢用重生来作为题材,再加上时不时会听到有人感叹‘想回到过去’,回到年轻时仿佛变成所有成年人共通的渴望。这样说来,回到少年时期是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咯?
或许吧,可前提是我得不被这重力加速度的馅饼给砸个头破血流才行。
“唉。”
3.
又有谁能想到,我竟用迟到来开启了重回少年期的第一天。
虽说出门的时间并没有特别晚,然而问题在于我,一名已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下子真的想不出当初就读的初中在哪儿了!尽管隐隐约约记得个方向,可路口那么多,短时间还真不确定要往哪儿拐。
最后豁出脸皮逮住几个人问路,不敢去想他们被一名学生询问学校怎么走时的心理活动,我攥住背包带子闭起眼睛道个谢就匆匆走人。问着问着也渐渐回忆起了路线,总算是平安到达了校门口。
正当我松一口气,要走进教学楼时,门口值日的老师把我叫住:“哎,你是哪个班级的学生,红领巾怎么没带?”
“啊?”我顿时愣了,“红领巾?”
这么一提,我终于想起来低年级的学生确实还有要带红领巾的规定。离开校园太多年,这种细节我早就想不起来了,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变回初中生的社畜慌忙之间还要记得随手拿走桌上不起眼的红色‘咸菜干’。
在模糊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我应该没有因为忘带红领巾而被记下名字。
‘莫非这项成就要在今天被打破?别吧……’
成就不成就的暂且不提,首先没有任何一名正常的学生会喜欢在学校的大门口被老师抓住。而且我在短短几秒内又想到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时候的我读初几?在哪个班?
别说初中,我连高中就读的几班都不太记得了。
还能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时刻吗?
我一点也不怀疑,假如我说忘了自己是哪个班,百分百会被值日的老师判断为不服管教、态度恶劣的坏学生。莫名其妙的大锅就这样扣在头上还百口莫辩,万万没想到我‘重生’回来做的第一件事竟是给从前的自己降低风评,简直无话可说。
为了避免姑且算作优点的品德优良被降级,我顶着值日老师逐渐不和善的眼神开始头脑风暴。逮个同学借一根?然而周围并没有其他迟到的学生,校门前空荡荡,只剩老师、我和门卫大叔。去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一根?可以是可以,但我不确定书包里有没有钱,而且一来一去岂不得迟到更久。
“我、我看下有没有备用的……”
讪讪地安抚老师的情绪,我决定先走一步绝不会出错的棋,它叫做翻书包。
书包是个好东西,即使没找到备用红领巾,也能从作业本封面的信息中得出我的学年和班级。好在‘我’一向喜欢有备无患,果然在书包的侧边袋子里发现了一根咸菜干。惊喜地将它系到领子下——令人讶异的是,许多年没碰到过这玩意的我居然一次性成功系了上去,真是有够刻骨铭心的打结手法。
得到值日老师的口头警告一次,我一边鞠着躬一边往教学楼逃跑,希望她别在我溜走之前想起来迟到的学生也要记录班级。
踏进教学楼……不,窥见教学楼内部的瞬间,油然而生的怀念感占据了大脑。
原本的记忆里,初中学校的样子已经非常模糊。毕竟小初高都长得差不太多,占地面积、规模和整体设施布局这几块,只要不是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基本没太大区别。我就读的一直是普通的公办学校,仅看建筑本身着实不具备独特的记忆点。偶尔回想起来,还经常把它们混作一团。
但当初中的教学楼重新出现在眼前时,我才惊觉其实一切都没有被忘记,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被翻找出来的时刻。
进来以前,我以为我会对初中的一切都很陌生,进来以后我却发觉自己对这里的所有位置都暗记在心。我的班级、饮水机、厕所、班主任和其他任何老师的办公室,甚至音乐课和美术课的专用教室都能靠着记忆大致找到,连地面的碎石纹路都那么熟悉。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日子,它们一直在梦中出现,像现在这般引我走入回味。
踏进班级的我毫无意外地被已经到场的班主任数落几句,低头挨训的同时也默默在想:‘幸好今天迟到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坐哪个座位。’
满当当的座位中只有一个空缺,那必然是‘我’该去的位置。
放下书包的第一时间确认了书本上写着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反应,没有人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封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瞧着也分外熟悉。书肚里塞满了各科课本和作业,课本靠左边,作业靠右边,中间留出来的缝隙放其他零碎杂物。
桌面上也不能一干二净,得堆叠至少四五本书,再横一只笔袋在前头。一瞧儿我就记起来,这摆放结构是为了默写的时候方便打小抄。不经意地扫一眼,木桌上还留着些没擦干净的铅笔印子,隐隐能看出是一串英文单词。
每一处都勾起回忆,每一处都充满了‘我’的气息。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迷上了当时热播的动画片,最喜欢在上课时开小差,用铅笔在木头桌上画画。和纸上不同的质感以及怎么擦都不会破的便捷叫我分外喜爱,每画满一次都要偷偷用手机拍下留存再‘清空画板’。
手摸上冰凉的桌面,还没有动笔,笔尖点在上头,又传回指尖的反馈便已在脑海中清晰地模拟出来。好几年没有画过画了,更别提是在木头桌子上画画。我很想念,非常地想念它。
拙劣的画作背后,是无可比拟的快乐和小小的自得。
‘能回来真好。’我想着。
回忆了一会儿,老师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所有人都立着书朗读,就我一个还慢吞吞。迟到的本社会人赶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书,翻了好半天才找到早读的页数跟着其他人念起古诗。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朗诵声。
称不上整齐,但对我而言已经久违到竟觉得新鲜的程度,更遑论我自身还是这集体中的一个。当年的‘我’怎么对待每日的早读,已然忘却。但现在的我非常投入,连印刷在纸上的墨、文字的字体、诗文页面所选的配图都散发着不一般的吸引力。
大学以前的班级是极其特殊的集团,特殊到这之后的人生再不会有相似的经历。
早操的铃声响起,到走廊排列整齐的队伍一同出发去操场。我一反常态急匆匆地抢在前头,因为只要早点站在大致的位置,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地找准各自的前后顺序,无需我再拼命猜测自己当时的站位。
宽阔的操场、褐色的泥土,还有数以千计穿着相同制服的学生。广播体操的动作我着实不记得,不过跟着周围的同学,倒也把整套体操做完了——虽然从头到尾都慢上几拍。
众所周知,大半的学生在做操的时候都和刚睡醒时一般懒洋洋,绝不会把动作做到位,放眼望去能在跳跃运动时真的小跳一下的都没几个。前排一些同学的手还缩在袖子管里,把好好的广播操给弄成了甩水袖。
就是这样一幅不具观赏性的早操场景,令身处其中的我尤为怀念。过去的珍贵回忆以此为基在脑海中扩散荡漾,一些尘封的卷轴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沉浸在梦回往昔的飘然体验中,一些都那么真实,又那么不真实。
如果这真的只是梦,希望它能晚些醒来。
4.
然而赤裸裸的现实很快就将我的自以为是击碎,让我彻底明白就算从成年人回到少年时代,我也不是故事的主角。
过去的回忆究竟加了几层滤镜?居然直接将苦的酸的变没了味,只留下一层糖霜和甜蜜香气欺骗众人。
“拿出默写本,开始默写。”
当语文老师打开她的课本说出这句话时,坐在第四排的我顿时头皮发麻。
默写?默什么写?什么默写?
昨天还在兢兢业业搬砖的我当然不知道今天默写的主题是什么,也理所当然地没有背诵过任何东西。
老师已经报了好几个古文中的字词,而我才刚刚在一堆长得一模一样的练习簿里找到语文专用默写本。空出好几格的位置,匆匆提起笔准备从下一个字词开始默写。可当台上传来的声音已重复完两遍,准备继续报接下来的内容时,我的本子上还只有一个个序号,字是半个都没填。
‘完了’二字深深刻在脑袋里,最后交了大半内容都空着的默写本上去。
如果是耳熟能详的古诗,那我大概还能勉强背个几句。但古文字词解释这项能力在离开高中之后根本没再使用过,当年倒背如流的古文字词解释附录……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还给了老师,差不多都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退化成小学生都不如的水平的,还有我的数理化。
面积公式、物理定理、化学反应式,和黑洞似的,除了一片混沌外什么都没能在我脑中留下痕迹。
学生时代的我曾不知人间疾苦地嘲笑过一些大学生、上班族的知识之浅薄,为他们竟连高中数学题都解不出、耳熟能详的古诗都背错的事实感到极端不解,却没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成了他们的一员,甚至还得以上班族的脑子来应对义务教育的学业。
这真是噩梦。
文科至少还能凭借母语能力,和到了大学也依然要学所以退步稍微缓慢一些的英语撑住,一到数理化课程,我直接全程低头翻看课本,根本不敢和任课老师有任何视线接触,生怕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重返青春的乐趣还没享受多少,先体验了一波被老师盯住的恐惧……不愧是‘美好’的初中生活。
到底曾经学过一遍,尽管大多忘却,依然还有点可怜的底子在。
这底子体现在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快速地理解,对新的名词和定义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约等于花费十几年做了充足的预习工作,是一般人消耗不起的时间和精力。趁着课间将理科教科书从头翻到今天讲课的页数大致瞧了一会儿,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庆幸起回到的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各科的知识点相较而言都比较简单,只要稍微用心复习就能赶上进度,没有想象中阅读天书的恐怖感觉。
‘谢天谢地,作业和考试有救了!’
或许家长担心孩子的成绩就如同此时的我担心‘我自己’的学业一样,心情从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与喜出望外中来回切换——当然,前者占据的比重显然更多。
长期的忧虑暂时消除,可短期的困难还和一块大石头似的堵在面前。
刚放松没多久,英文单词的默写又立刻把我打回原形。不经历一番就不会知道英语水平到底退化成了什么样,提交完默写簿的我又和霜打茄子一般萎靡下去。
“我的妈呀……要补的东西也太多了……”
带着一堆作业回家的我不禁哀嚎几句以发泄内心郁结,同时也忍不住感叹人类的大脑真的太会对过去的记忆进行美化,效果比未来的各种美颜相机还可怕。
走上社会后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常会怀念自己明媚忧伤的青春期,然而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年少时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丰富多彩,大部分不都还得被按头学习。
当年的‘我’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让人生永远停留在学生时代,每天都盘算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学习的苦海去传说中的大学摸鱼划水……到底在哪一天、哪一分钟开始,我竟然把这茬都给忘了?
‘……唉。’
稍微一思索便明白,造成不同时期的我自己互相羡慕的原因,就只有那一个,恐怕对所有存在类似情况的人而言,都一样。
痛苦时想逃避是人的本性。
遇到坎坷就想当个缩头乌龟,缩在厚厚的壳里,用不真实的美梦麻痹神经。那时的我是这样,现在的我也这样,所以才在学生时期梦想着根本轻松不到哪里去的成年人生活,又在步入社会碰壁以后怀念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快乐的少年时代。
不管如何,堆积在前路的大石头都不会因此消失,到最后还是要靠自身的力量把它推到边上。
“不想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写作业吧我。”
敲敲脑袋,唉声叹气地重温起学生时候的独有体验,心中一片郁闷。
5.
重返学生时代的第二天,我果不其然因为糟糕的默写成绩被两位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了一番。分数倒不是最差的,但老师们的批评对象多数不是成绩一贯差劲的学生,而是状态下滑得厉害的那群人。
虽然十分想反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苦衷,能默成这样算很不错了’,顾虑到说出来绝对会被建议去接受心理治疗,我只好默默把这口锅背上。
由于缺失了许多,我不得不把课间休息的几分钟也拿来翻课本。
我敢发誓,过去整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本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功过,奇异得连初中时的好友都投以疑惑的目光。好友小佳过来找我一起上厕所时见我竟在念书,十分震惊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没办法,最近被爸妈盯得紧。”
真实情况说不得,我抛了个万能的借口给好友。她理解地应了一声,我们挽着胳膊去卫生间进行释放活动。
和别人约好一起如厕也是许久都不曾再有过的经历了,这可能算是学生时代的特产?不管男女,上厕所总喜欢成群结队一块儿去,老师也喜欢调侃我们这些人是连体婴儿,缺了哪方就不能自由行动。
说起小佳,因紧张的学习进度而消退的怀念感再度涌出。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初中……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时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一起玩。我、小佳、小月三个人,或是去其中一人的家里做客,或是在学校附近逛街等等。其实地点就那些,却总也不厌倦。
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像电视里常见到的铁杆兄弟、知心姐妹。
初中毕业,各自进入不同的学校不久,小佳和小月断了联系。我虽然还和小佳有来往,但明显已不如初中时频繁且亲密。等念了大学,我们两个的聊天框再无动静。她发布在朋友圈的动态我都能看到,却从来没有点赞或评论过。
有时是一些化妆技术越来越好的自拍,有时是和她另外的朋友们出去玩,有时……是结婚证的图片。当看到这本鲜红到刺眼的小册子,看到照片中不认识的男性,我忽然意识到我和她的生活或许再也不会有重合的地方。
拿一个非主流年代十分流行的比喻,那就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相交过后只会渐行渐远。她没有搬家,我也没有,通讯号码依然留在双方的列表中,如果想要联络,每一个当下都可以轻松做到。
但……仿佛是最后的默契,我们像约好了似的,在某一天之后如劳燕般散去,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曾经的好友无声地说了再见。
略显稚嫩的圆圆脸蛋再度出现在眼前时,恍如隔世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确实如此,我应当说些什么的对象并不是此刻站在身侧的小佳,而是遥远未来中的她。
6.
我们三人礼拜五放学后要去快餐店写作业。
具体究竟是写作业还是吃喝玩乐有待商榷,反正我们聚在一起才是重点。
上一次的三人齐聚是什么时候?我记不得了,也许是高一,也许是高二,但不会是高三,这是我的记忆。对‘我’而言,根本不需要回忆,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儿。
升学的压力还未完全压在肩头,也暂时没有对人生另一半的需求。话题大多为最近电视里播放的影视和明星,又或者是明星的八卦,以及学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们吃什么?我去买。”
“下午茶A套餐。”
“……全家桶?”
当我说出那三个字时,小佳和小月纷纷对我投以惊疑的目光。后者更是叫道:“小青你疯了?一个人吃全家桶?”
“嘿嘿,开个玩笑。我也A套餐好了,加个圣代。”
“我就说,全家桶也太夸张了。”小佳附和道,两人的神情态度极其一致,都认真地觉得我的玩笑太夸大。
可非常冤枉的是,其实我没有开玩笑。
青春期的我确实可以一个人吃完全家桶,但这能力随着年纪的增加永远失落在了过去。恍然见到看板菜单上比未来便宜几十块的炸鸡全家桶,想到少年时自己的大胃口,我不由得动起心思,想再体验一回一人一桶的快乐。
但这念头很快打消了,毕竟我才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还是将机会留到下次更好。
小月收集完我和小佳的菜单便去柜台点单。星期五的下午快餐店里的食客比工作日更多,其中不乏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这家店就在初中旁边不远,学生组成了一部分的固定客源。
等待小月回来的时间里,我和小佳一起拿出作业——虽然今天的主题到后面可能完全变味,至少开头得做点正事。几页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很多,去掉空白的答题部分后剩下的部分并不算什么,在经历过高三的我的眼中只能算小意思。
经过几天的‘复习’,我大体掌握了目前为止的数学内容。做起题目来尽管不如当年的‘我’流畅迅速,总算达到了平均水平。不过快餐店这样的环境天生对做题存在干扰,所以我的速度有减慢。即便如此,我也在小月拿着托盘回来之前做完了一整道大题。往右边一瞥,小佳却已经咬着笔杆对着作业本皱眉发呆了。
至于为什么我清楚她是发呆而不是尚在思索,那是因为我十分了解小佳……特指初中时期的她。
“做不出来了?那就先空着吧。”
我善意地提醒她继续往下,小佳松开笔杆回应一声,接受了她的数学能力极其有限的事实。侧过身往点单处瞄了一眼,小月前头还有两三个人排着,估摸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于是干脆沉下心思专注做题,现在我多完成一点,周末就能更轻松些。
我的学生时代一直秉持这套理念,喜欢早点把作业做完,剩下的时间就能放肆玩耍。工作后患上的拖延症,仿佛随着重返青春也一并消失了。多亏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里题目都比较简单,在视线被端上来的快餐吸引住以前,一半的空白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填满。
“来了来了!这份你的,这份给你。”
当食物被呈上来,作业的优先级就下降了数个档次。刚出炉的薯条被倒在铺开的餐巾纸上方供所有人分享,旁边挤出的番茄酱增加了鲜艳的色泽和酸甜的滋味。这时的她们还不知道一种邪道食谱叫做薯条沾圣代,经典的红黄搭配总那么美味。
“我们下礼拜是不是有单元小测验啊?还有八百米练习。”小佳随口的问题令她对面的小月露出痛苦的表情,后者一脸拒绝,极度不想聊这两件事。
“别提小测验。”
“别提八百米。”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要求提出倒胃口话题的小佳切换频道——尤其是我,特别是我。
一道惊天霹雳在脑中炸开。
以为把课本复习一遍就能安全度过初中的我天真得像个傻子,竟然把学生生涯中折磨我最久伤我最深的体育测验给完全丢在脑后。不是小佳无心提及,我根本没想起来重回过去同时也意味着又要经历无数遍比死更痛苦的长跑。
“卧槽啊,你不提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我要死了。”
当然,哭天抢地并不影响进食,我抓起三根薯条一股脑塞进嘴里以表达欲哭无泪和悲愤。郁闷需要通过垃圾食品来缓解,直到若干年后我都还保存着这习惯。此刻真情实感的流露或许令我与少年时期的我贴近了不少,小佳的笑声于耳边自然地响起。
她成绩不好,但体育不错。这时候便反过来安慰我:“哈哈哈,反正不是正式的测验,慢慢吊在后面,没问题的。”
“道理我都懂。”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将后脑勺瘫软地枕于软垫,我找不到词汇来形容此时近乎崩溃的心情,“赶紧换个话题,我不想听到那三个字,求求。”
“好吧。那我们待会儿去旁边逛街还是直接回家呀?”
她近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留在这里做作业的选项,可能对小佳来说‘做作业’这三个字就是会导致胃口下降的恶心词汇。我很配合地没去问她‘作业怎么办’,而是根据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逛街。”
“现在回家太早了吧,再逛一会儿。”
讨厌学习的小月意见和我一致,我们愉快地忽略了来快餐店原本的目的,兴高采烈地聊着和学习无关的行程。同学兼好友之间的聊天内容事后回想起来大多都很无趣,有时候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说上几小时。
来自未来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给出回答,那只是因为面对面的闲聊与通过网路的文字对话具备了根本性的不同。网络上的对话受限于形式,内容几乎占了所有比重,但如果真人见面,那可衡量方面的不知要翻几倍。
她们的声音、她们的动作、她们的笑脸、环境营造的氛围、食物的香气……聊天的内容在这些因素下反倒成了点缀,因为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当时的喜悦快乐会在脑中储存起来,慢慢转变成对她们本人的喜欢与三人之间的友情。
越是频繁的聚会见面,越是会促成这一点。学生时代的感情培养就是如此单纯且没有干扰,即使爱好不同也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放到我所生活的未来这基本不可能,毕竟我懒得和没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多说一个字。
‘……啊。’
我察觉了一件事情,这令我忽然感到悲伤,但在目前的场景下又不得不压抑住不合气氛的情绪继续说说笑笑。
几年后、十几年后,我和小佳的渐行渐远原来是人生中无可改变的进程。无法和从前那样时常碰面积累起‘喜欢’,于是深厚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枯燥无趣的文字对话中消融成雪水,蒸发成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聊天框的茫然与不知所措最终如那快乐一般,变成僵硬的灰色融进了我对小佳的‘喜欢’,将缤纷的色彩化为黑白,让脑海中关于她的印象逐渐失真——又或者,失真的印象才是真正的‘真实’。
我和她们现在的亲密是现实,而我们未来的离散也是现实。
“你居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分手了?我和你说,上个礼拜……”
小佳谈起同学间的分分合合时更适合站在讲台上,有头有尾的故事及各种‘业内人士’才能获知的细节显得她十分专业。这些可有可无的消息,不说现在的我,估计当时的我听完没多久就被其他事情迭代覆盖不再记得,但是处于当下,我非常乐意去关注小佳言语间的激动和丰富的神情变化,乐意跟着她的思路将话中主角们的关系梳理成线串联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年龄也仿佛重返青春,就像那时的自己一样当了回优秀的观众。不仅在合适处给予恰到好处的反应,时不时还会追问,使得讲述者的热情高涨。两名初中生和一名伪初中生,有说有笑地在谈话中将买来的食物消灭干净,连番茄酱都没剩下。
我们背起书包到附近的文具店、精品店逛街消食,有别于网上购物的久违乐趣令我的心情异常高兴,傍晚分别时竟觉不舍。
至于作业——这就不提了,影响氛围。
放学后和关系近的同学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比记忆中更加美好,我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却同时清醒地知晓这份快乐终有尽头。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从未来回来了,我可以不遵循原有的轨迹,做些事情来改变我们的结局。’
就像许多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描绘的内容一般,通过我凭空多出的十几年人生谋求变革。不需要夸张的日入斗金,也不需要一下子飞越小康,只要一点极小的、相比起来完全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切都会大变样。
我们三个会一直保持联络,不落下任何一个。小佳结婚的消息,我和小月会是第一个知道的,说不定还要给她当伴娘。等她过几年生了孩子,我和小月会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
只要现在我能去做些事情,这就不再仅仅是回味过去时脑海中浮现的幻想。
“可是……我要做什么呢。”
我站在原地对自己发问。
我的思维为此转动,但如同生锈的机械般咔咔地运作了几下,动静不小,却没有得出像样的结果。翻来覆去的无非是毕业以后也要保持联系、多关心她们两个之间的争吵,之类的拢总念头。
空洞、虚无,并且最关键的是——‘我做不到’。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我做不到。
就像相较于成年人的见识和学习能力而言并不困难的课业,即使做不到门门满分,只要用心,理论上可以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我没有投入进去,直接放弃了为自己挣个好成绩以就读更优秀的学校这一条路。
假如我有重返青春的同伴,他可能会难以理解我的选择。
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有其他人明白我的怠惰和忧虑。
即使在初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以考上更好的高中和大学,我的学习能力就摆在这里。成年人的优势会随着自身的长大而消失,我知晓自己不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人,也没有特别好用的头脑,现在跑得越快,将来摔得越惨。
而小佳和小月……我不可能有那种耐心,也不可能有那种精力去维护我们毕业后的关系。
“啊,我是做不到的,哈哈。”
想通的我笑了出来,满含嘲讽。
7.
我本来以为,成年以后的自己早就改掉了一进文具店就喜欢胡乱买些好看文具的癖好,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仔细一想,我会产生错觉的原因大约只是成年以后不再像从前那般频繁地去街边文具店里到处看看,而网购又没有现场购物发现宝藏、感受商家陈列商品技术的惊喜,所以导致在文具上的不必要开支大幅度缩减。
和小佳、小月她们逛文具店时,我没忍住买了几样内页设计花里胡哨、实际功能难以言喻的本子,以及一套小星星的折纸素材。并非未来的我还对折纸抱有多大的兴趣,而是它给我留下过非常深刻的记忆,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因不常去探望老人而产生的愧疚感突然发作,便打算送外婆一个礼物,但又出于某种原因不好意思直接开口,于是偷偷将礼物放在外婆家里,不想却在临走时被外婆发现,只好再亲手带回来。
自始至终外婆都没有发现它其实是装载着孙辈不可言说的感情的礼物,在那之后也没得到过任何出自我手的礼物。外婆她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单方面地对孝顺长辈这件事复又生出浓重的阴影,不愿多说一句好话,不愿给老人一个惊喜。
这份礼物的原材料是一个一手可握的厚层玻璃瓶和几板不同颜色的长纸条。
叠完这瓶星星大约只花了我三十分钟的时间,将它们按照颜色有层次地放入玻璃瓶中,底层垫一束浅棕色的细线纸团,上边展开彩虹的色彩。呈现出来的作品不说有多么精致,至少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观赏性,并且‘手工制作’这层要素会让它的价值更加特殊。
于是我将装满星星的玻璃瓶放在包里,带到了外婆家,做出了和当年的我一模一样的行动。
或许它可以成为契机,我能借此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弥补曾经的遗憾。
由于两家离得很近,身为小辈的我偶尔会被妈妈使唤去外婆家跑腿。
我不擅长对长辈表达内心的情绪,看着外婆一年年花白的头发和下滑的身体状态,心中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些想法,但这些话从来不会说出来。在与长辈的相处中,我更多作为倾听者而存在。
听他们怀念过去,说起我的双亲年轻时的故事,或者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幼儿时期的自己。外婆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小时候的我曾对某些人大声说过‘不要说我妈妈坏话’,并以此来感叹妈妈生下我这个孩子真的很幸运。
但我不这么觉得。
尤其今天,重返少年时期的我再次被妈妈叫去外婆家,碍于场面不得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听外婆说话。又不知第几次地听到这件事时,内心依然充满陌生感。她口中的主角,那位勇敢的、直率的孩子形象生动地在我眼前出现,但却和我本人极度割裂。我几乎无法将外婆描绘的孝顺孩子与自己等同,听着关于我的童年琐碎,却像别人的故事。
有时候我想过是不是应该至少在亲人面前开朗体贴一些,时不时地过来探望,送点瓜果蔬菜,再在适时的机会讲几句大家都喜欢的吉祥话。可这些念头终究也只是念头,二十年间从未付诸过行动。
如果外婆口中的‘我’真的是我,那为什么我会失去了这种能力呢?
嘴唇张了又闭合,我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去告诉外公外婆,说我有件礼物想送给你们。它应当是件极为简单的小事,可在我面前却比升学考试更困难百倍。我甚至感觉气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但就是没能顺利发出声音。
等到外婆把旧事都念叨完,我都没能出声,就像哑了似的。
‘来不及了,还是偷偷拿出来放着吧。’我想着,打算重复当年的做法。
藏在背包里的折纸瓶趁着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放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我装作无事的样子,聆听完最后几句闲聊便打算离开,就和那时一样。在玄关穿好运动鞋,正要关上房门走人,出来送我的外婆却没让我舒舒服服回家,也和那时一样。
她说:“哎,这是不是你的落下的?别忘了带走。”
外婆好心拿起瓶子递给我,我接过玻璃瓶,强作微笑:“啊,对。外婆拜拜。”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忘却的羞耻和难堪顿时鲜明地涌上面颊,这感觉糟透了。我落荒而逃,心脏跳个不停,生怕被外婆看到羞红至极的面色。
老房子陡峭的楼梯和时有时无的扶手没能阻挡我急速下楼的步伐,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追赶。我冲出摇摇欲坠的老楼房,在地砖时有缺失翘起的路面快步行走,这速度快得异常,几乎要赶上奔跑。两旁的路人肯定会对我报以奇怪的目光,说不定还在心里琢磨这小孩子急急忙忙地要干什么。
约会迟到?赶红绿灯?他们或许会如此猜测,但绝对想不到真正的原因,痴傻到极致、愚蠢到极致的原因。
心中有一团鼓胀的气到处乱窜叫人难受极了,我想大喊,对着车水马龙的街大喊,对着无人识得我的世界大喊。可是我喊不出来,甚至连闷着嗓音无声地朝空气挥舞拳头,把没用的脑袋晃成稻草堆也做不到。
那一句‘这是送你们的礼物’,从过去到未来都不曾改变闷死在肚子里的命运,它注定了无法被我道出,而这瓶折纸星星也注定了要被退回。
开头、过程和结尾都和记忆中发生的这件事完全一致,找不到任何不同之处——或许唯一能找到的细微差别,就是成年后的我折星星的手艺生疏许多,瓶中星星一定没有当时来得好看。
幸好我家和外婆家很近,彻底控制不住自己之前,我先一步回到家里。
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做过卧倒在被子里,把全部声音都塞到棉花里的动作,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是电视剧里常用的夸张手法。如今才知道,苦于没方法发泄时,只能这样。
无处可去的玻璃瓶被寂寞地立在我房间的窗台上,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因沾满灰尘又占地方而丢弃。
我不想要这罐星星折纸和幼儿时的我一样成为外婆以后频繁提起的事迹,摆放在那里供人观赏。我无法从她的夸奖中得到高兴、喜悦等一切正面情绪,甚至会因此充满厌烦。对别人大喊着‘别说我妈妈坏话’的孩子会长成怯于袒露真情的乌龟,我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都是外婆想象中孝顺懂事的小辈。
害怕于达不到他们提高后的期望,于是选择了逃避。
少年时的我做不到的事,成年后的我依然做不到。那时候远去的朋友还是会远去,我能替那时的我办到的,似乎只有更加珍惜现在的相聚。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改变。
原来我根本无法去改变。
8.
“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地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分裂》。
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只承载了音乐播放功能的MP3或许在手机面前显得鸡肋,我却很喜欢。不被任何其他信息干扰,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音乐流出,而我闭眼。
少年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一首有些悲伤的情歌。直到后来无意中看见其他人对这首歌的点评,才知晓它竟是一首自己和过去自己的谈话,讲述长大后的自己带着那年考试失利的自己离开,脱离束缚走出阴影。
略带忧愁的气氛在加上歌词之后变得异常温柔,又充盈着释然和解脱感。
令我极端羡慕。
重返少年时代,我不得不再次认识到自己是名一事无成的普通人,或许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只顾着享受青春的美好,却一点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鼓足勇气踏出那一步。高不成低不就的学业成绩,我帮不上忙;未来将离散的好友,我留不住;只剩十余年不到寿命的长辈,我无法挽回,也未尽到应有的孝道。
走上社会的我是我,埋头学习的我也是我。我的内核不曾改变,总在改变前瑟缩,总自顾自地把自己关起来。有时我觉得这像诅咒,可下一秒又不由得思索起这是否仍旧是找来糊弄内心的崭新借口。
纠结到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么,究竟想做什么,就只呆立在那儿望着周围的人和事一次次擦肩而过,被时间的长河不断推着走。尽管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无力的,但我似乎更加羸弱几分。
结果我没有改变任何事情,带着十几年的多余记忆,如同少年时的我一般生活着。
和好友嬉笑打闹,拿着差不多的分数,当个长辈的沉默树洞。一切都没有改变,按部就班地向原本的轨迹骨碌骨碌地行驶。现在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重返’也同样如此,就像是把两个大致相同的球调换位置,既没用,又多此一举。
或许只有让不知世事时,什么都不惧怕的幼儿的我降临附身到之后的我身上,一团糟的当下才能出现新的方向。
可是我知道,她只活在那个时候。
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没了声息,仿佛不曾存在过。
9.
手机铃声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开启新一天的劳动。
“我出门了。”
难得向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妈妈打了声招呼,我离开家中。她没有回音,毕竟还在梦乡之中,房门也关着。
走出小区,路边的店铺有几间因无法在特殊时期里经营周转而倒闭,贴了好久的招租广告似乎无人理睬,仍旧是荒废的样子。这条街过去的模样虽不热闹,但也不像现在这样荒凉。街口不知换了几次东家的菜馆还在苦苦支撑,到了饭点才能见着几桌客人。
以为一成不变的景色其实潜移默化地换了几副面孔,真正驻足的只有日日走过这条街,从少时走到成人的我。
只有我,懦弱的我,以及一事无成的我。
END
免责:笑语
作者:凰
评论:笑语
有一天傍晚,我们都在教室里等着拖堂的数学老师下课。日光灯在阴雨天里早早地被点亮,电风扇摇摇摆摆地旋转着,和灯管一起发出低沉的嗡鸣声,让本就潮湿闷热的空气更加令人昏昏欲睡。
我努力撑起双向奔赴的上下眼睑,不停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在老周头——不好意思我们总爱这么称呼其实刚到五十岁的数学老师——催眠一样的讲课声里保持清醒,在不知多少次失败后终于放弃了徒劳的尝试,自暴自弃地用左手托着腮,右手抓着笔,低头假装自己在一边听讲一边记笔记,然后就这样成全了两对被迫分离的眼睑。
上过学的人大概都知道,课堂上的那种睡意根本不需要酝酿就会毫无预兆地把你带离现实世界。一旦你闭上眼那一切都完了,你就只能等待着铃声或是突然响起的点名声,又或者从胳膊上滑下去的脑袋把自己从睡梦中惊醒,然后发觉自己像宿醉似的完全断片了,而猛地抬起头就能看到讲台上盯着你的老师,以及分针转动了不过一大格的时钟。
抱歉,说这么多并不是因为我嘴碎……好吧可能确实有一点儿,但我只是想表达出那天那个时候我有多困,然后在这种对比之下凸显出安也的纸条和另一样“东西”来得有多么突然——或是惊吓。
所以事情是这样的,简单来说,我在拖堂的最后一节数学课上打瞌睡时,刚要彻底失去意识,一种毛毛的触感就同时从我撑着脑袋的胳膊肘和交叉在一起随意伸着的脚踝上传来了。人即将进入睡眠时,身体的感知怎么会变得如此敏锐呢?我立马就抖了一下,飞快地分开还没能靠在一起柔情蜜意多久的眼睑,差点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一脚踢上前座的椅子腿。
“寂静”的教室被铁制的椅腿刮擦水泥地面的刺耳声响打破了,我在还没聚焦的视线中看到起码有六个人也猛地抖了一下,条件反射坐直了,紧接着讲台上的老周头把目光投了过来,皱起了眉毛。
然而在他开口说什么之前,一声响亮的“汪”让所有人都愣住了。我慢慢地、像一个被预设好行动的机器似地低下头,看见我的脚边、紧挨着桌子,正蹲坐着一只黑色的小土狗,而它身后拖着两条湿漉漉的梅花形状的爪印,从一旁的教室后门径直延伸到了这里。
“有只小狗!”我听见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就像是要回应这句话,狗骄傲地扬起小小的脑袋,又格外响亮地叫了一声,末端卷曲的尾巴开始兴奋地摇起来,毛茸茸的,一下一下打在我的小腿上。
于是清醒的和不清醒的人都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误入教室的这只小狗身上,反正只要不被拖堂困着,做些什么其他的事,都是令人振奋的。因而许多人都开始盯着狗,谈论起它从何而来、在这样的下雨天跑到外面会不会淋得透湿、但是毛这么黑根本看不清湿了没有啊、要不要去找下它的主人等等,然而这突发的事件让我们都忘记了,不管有多少人分了神,有一个人是绝对不会被这种事扰乱的。
在课堂纪律就快彻底乱作一团之前,老周头发话了,声如洪钟地让所有人安静,跟着敲了敲讲台,说我们继续把这题讲完,下课了再去管什么狗和主人。教室里响起几声哀叹,跟着就又恢复了只有嗡鸣声和讲课声的状态,但坐在最后一排的好处就是,我能看出大半的人都已经没法专心听讲了。
狗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它小小的脑袋根本无法理解这些人类和他们正在做的事,自然也不会觉得自己遭到了冷落,只是依旧慢慢摇着尾巴,吐着舌头喘气,转动脑袋看一眼黑板,看一眼某个人,又转过来看一眼我。我在看见那双黑宝石般晶亮的狗狗眼的瞬间,就以此生从未有过的反应力和令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自制力拉回了视线,紧紧盯着黑板像要把上面的方程式刻进大脑皮层里。只不过还是晚了,只跟我对视了零点一秒的小狗积极地转过身,面对着我坐下了,接着就开始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一边吐舌头,一边继续摇那条毛茸茸的黑色卷尾巴。
这简直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当时我心想。有一只小狗就在你脚边期待地看着你,而你却不能弯腰伸手去摸摸它,因为这绝对会引起又一阵骚动,还有讲台上射过来的两道“激光”——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痛苦呢?
备受折磨之下,我只能再次假装自己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课本上,低着头正打算写点什么笔记之类的东西应付完这“最后”一道题的时间,却在这时看见了本子前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条。那应该就是刚才和狗尾巴同时扫过我皮肤的东西,我摸过这张纸条打开再打开,足足翻了四五次才看见上面写的内容。
「假如每个人死的时候都会有守护天使来接自己,你觉得你的守护天使会是什么样子?」
我迷茫了一瞬,大脑还没能很好地理解现在的状况,只好揉揉眼睛又看了一遍,认出这是来自同桌安也的笔迹。为什么要在快下课要突然传这么张纸条给我?这莫名其妙的问题又是怎么回事?我完全想不通,但既然这是安也,事情也就没那么匪夷所思了,毕竟她就是这样的,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做些人们超出预料的事。
想到这里,我悄悄斜过眼睛瞄了眼身边的安也。从我昏昏欲睡时开始,她就一直端坐在那里,很明显是在专心听讲的样子,现在也是一样,她正用握着笔的那只手托着脸,眼帘低垂着盯着笔记——我的笔记本?
用力眨了眨眼,我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安也并没有在看自己的笔记,她的视线从眼角延伸过来,落到了我的本子上……不对,好像要再斜一些,是我的桌子边缘?还是不对,等等——
我突然间低头,一下就明白了安也在看些什么。蹲坐在我脚边的狗不知何时已经不再盯着我看了,而是吐着舌头歪头与安也对视着,时不时转动一下脑袋,看上去对这个用眼角看自己的女孩也很有兴趣的样子。
淡淡的无奈感在心头升起,我认输般在纸条上写下几个字。
「狗的样子吧」
纸条被推到安也手边,她终于收回了目光,在打开纸条看见上面的留言后微笑起来,转了下笔刷刷写上回复,然后递给了我。
「那死也不是很可怕了嘛,有小狗来接你诶!」
安也在纸条上这样写道。不知为何,看见了这句话的我也笑了起来,跟着提笔在后面又写上一行字。
「是的,所以不要怕死」
我放下笔,刚想照着折痕叠起纸条,忽然间又被狗尾巴扫过小腿,于是不自觉低下头再次与那双温顺的、晶亮的黑眼睛相遇。狗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个奇怪的女孩不再盯着自己了,也不知道离自己最近的这个人为什么又飞快地看了自己就立马转过头了,更不知道为什么这里有许多人,却没有一个愿意过来摸摸它。
狗是不会知道的,但它也不会问,只是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等待着。我憋回笑容,在把纸条传给安也之前在上面添上了另一行字。
「因为还可以摸小狗。」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3. 齐安托托与无价之宝
梅莉唤醒齐安托托的动作非常讲究。首先,要敞开齐安托托的房门,让烤面包和煎培根的香气,充满他的房间;其次,要用轻柔的声音在齐安托托的耳边呼唤,告诉他早餐已经做好,趁热享用味道最好,切记嗓音不能太尖锐,语气不能太强硬,要用棉花糖一样的嗓音让少爷产生食欲,让食欲推动少爷起床,千万不能让少爷觉得女仆在催促、命令他;拉窗帘必须在少爷动身之后,动作必须缓慢,先拉起厚窗帘,让被薄窗帘过滤过的阳光,轻轻洒在少爷的床上,如果少爷把头缩进被子里,再干净利落地扯开薄窗帘吗,用窗帘挂扣的“唰啦”声给少爷提个醒的同时,让阳光穿透被褥;如果少爷仍不起来,才可以伸手去摇,要根据被子凸起的形状准确找到少爷的肩部,四指并拢扶在肩上,轻轻地摇,一边摇一边恳求少爷享用早餐,直到少爷起床为止。
恩就不一样了,他直接大刺刺地摇晃齐安托托,让齐安托托的骨骼和坚硬的石板床充分摩擦,让齐安托托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暴跳如雷,“咣”的一声,满口袋宝石的齐安托托抱着一袋宝石从床上滚下,震天响地的哀嚎在洞穴中响起,叫醒少爷的任务便顺利完成了。
齐安托托醒是醒了,但他全身没有一块不疼的地方,动一下下就大喊大叫。恩看着满地打滚的托托,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快拉我起来!”
“没,没什么,就是托托你打滚的样子好好笑哦。”
恩拉着托托的手,想把他拉起来,但他只拉了托托的手,没有管托托的脚下,托托脚一滑,一屁股扎在了一块刚刚从口袋里溜出的大宝石上,哀嚎再次响彻在洞窟里。
托托终于坐稳在石板床上,他生气地质问恩为何如此待他,恩一点歉意都没有,反而让托托练习从地上爬起来的方法。为了防止语言描述的匮乏,恩还亲自做了示范,他模仿托托的样子,躺倒在地上,然后腿一缩,腰一使劲,连手都没用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齐安托托烦躁地摆了摆手,让恩说重点,他已经被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托托,收煤的来了,你不是说想见他们吗?”
一听收煤的,托托一个激灵,急忙起身,踉踉跄跄一瘸一拐又一鼓作气地往窟外冲去。但没冲几步,托托便想起自己不曾认路,只能回头,向恩勾了勾指头,好不容易笑停的恩又哈哈大笑起来。
托托抱着宝石趴着恩的背上,试图记下来去的道路。恩是一个好用的向导和驼具,但是他实在太无礼了,和他在一起托托总要被气得血压升高,如果能记下道路,托托就可以自己指路,不再需要恩开口了。
洞窟的道路羊肠九曲,恩背着托托健步如飞,开始托托还能记得岔路是走左还是右,但岔路一多,托托便记不清了,他的眼里只有左边上萤石、右边石壁上的萤石一块块向身后飞去,但其他的他一点都不记得了,只有身上的乌青隐隐作痛。
“托托,我们要到了。”
托托当然知道他们要到了,从某块萤石开始,空气里就充满了油腻的臭味。这就是老师说的污染,由于人类的贪婪,不断挖取煤矿导致的环境破坏。托托一直以为这些污染是他经营煤矿的父亲造成的,现在他才知道这都是地底人干的。托托想起自己对父亲不合理的顶撞,羞愧万分,如果他回到地上,一定要和父亲说对不起,然后做一个好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把这些地底的人全部开除,换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人来生产煤炭,比方说梅莉和梅莉的妈妈。
突然,托托的眼前明亮了起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大洞窟,洞窟的墙上地上天花板上都镶满了萤石,把洞窟里每一个角落照得亮亮的。
整个洞窟就好像一只大蜘蛛一样,洞窟的圆周上有七八条隧道,每条都伸向不同的方向,洞里时不时有地底人背着大框,将一筐筐煤送到洞的中央。
洞中央趴着一个锥形的大篮,背着煤的地底人将煤倒进锥里,扫进锥的最里面,然后捡起锥边堆砌的厨房垃圾里的一根面包、一块炸鸡腿,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然后又把几条面包几块肉,还有几个烂苹果丢进自己的背筐里,背着背筐往他来的洞窟回去。
他走开后,托托才发现锥框边上站了一头戴带面罩手持铃铛的人,虽然他穿得臃肿,包住了自己身上每一寸皮肤,但托托认识放毒面罩,那是地上人才能拥有的文明利器。
托托从恩身上一跃而下,跑到那面罩人前,面罩人就看到个小孩,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到别处玩去。
“我是齐安托托,你们齐安大老板的独生子!你让我回去地上,我就让我爸爸给你很多钱!”
说完托托摘下自己的蒙面布,给这个面罩人看他的脸。但面罩人根本不认识托托,只是迷惑地摇了摇头。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钱,把我送到地上。”说完托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宝石,从里面挑出一枚形状大小最不好看的,拿给面罩人。
面罩人看到宝石,才有了兴致。
“你觉得这块宝石值得我送你上去?我不送你上去,你只能一辈子呆在下面。但是我放地底的人上去,就会丢饭碗,还会赔一大笔钱。”
“我会和爸爸说,不会让你赔钱的。”
“我要怎么相信你是齐安老爷的儿子呢?你看起来很穷,明明手里这么大把宝石,却只给我一小块,这么小气的人,可不像齐安老爷的儿子。”
“小气?我小气?”齐安家大少爷,居然被人说小气,托托气得头上冒烟,但他又想上去,不能太得罪这个面罩人,“我要给你多少才能算我不小气?”
“你觉得要给多少?”
“一颗宝石不够,两颗总行了吧?”
“哈哈哈,你给我几颗都一样,和你家的钱比起来几颗宝石算什么?”
“那,那……”托托急得把口袋里的宝石全拿了出来,“这些可以吗?”
“不行。”
被面罩人干脆地拒绝,齐安托托急得跺脚,跺着跺着,就哭了。
见托托被人欺负,恩瞪了这面罩人一眼,平时这面罩人对他们发号施令就算了,现在居然连地上来的新朋友都欺负,“不许欺负托托!托托昨天才掉到地下,身上什么都没有,这些破石头还是从我家捡的,你觉得是垃圾,对托托来说是他最宝贵的东西了!如果你要煤,托托上去以后我给你挖煤,要多少都给你,如果你只想为难托托,那你太烂了!”
骂完了面罩人,他伸出双手将托托轻轻抱住:“托托,不要哭,就算他不让你上去,你还是可以留在这的,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新家,我们都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家人的。”
恩说得诚恳,但是却被托托反手推开。托托只想回家,他才不想留在这里!
“让我上去,你可以把我拿去卖给我爸,他有钱,你要多少他就给你多少!”
歇斯底里的少爷、不知所措的霉工,终于,面罩人忍不住了。他“噗”地一声笑了起来,因为太好笑,他笑了好久。
其实托托掏出那枚小宝石的时候,面罩人就笃定他是齐安老爷的儿子了。毕竟齐安老爷是有名的铁公鸡,有其父必有其子。对这种铁公鸡,如果绑了他儿子换钱,不要说钱了,他有命活就不错了。
“你有比宝石更珍贵的东西,但你不知道。”面罩人朝托托哼笑了一声,随后转向恩,“你说的这些破石头,是和他手上一样的?我说的不是萤石,是这种不会发光的彩色石头。”
“对,都是托托从我家拿的,是我们挖煤挖出的破石头,你们不要,我们都堆在家里,如果你要我都可以给你!”
“好,看在你情义的面上,我可以收下你家里的‘破石头’,送这少爷上去。”说完,面罩人叫住往来的煤工,招呼他们全部去恩家里搬石头,“如果你们家里也有,你们家的我也要。搬来这样石头的人今天可以不挖煤,面包鸡块可以随便吃,烟也随便抽!”
说完,面罩人坐进锥形的篮子,挥了挥手里的铃,篮子缓缓上升,彻底没了踪影。过了许久,面罩人乘着篮子回到了大家面前,和他一起装来篮子里放下来的,还有半篮子的白面包和烤肉块,它们冒着烘热的香气,酥软松脆,是地底人从未尝过的新鲜食物。
人们一窝蜂地去搬家里的“破石头”,换到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吞下,抽烟的人每交一篮石头,就能换一根烟,再交一篮石头,就能得到一个火。
这天洞窟里就像过节一样,用一筐垃圾就能换好吃得要死的食物,还能换成烟,过去可从来没有这样的好事。
宝石一筐筐地往地上送,托托几次想爬进锥形筐,和宝石一起上去,但面罩人晃了晃手里的铃,告诉他在铃声不对的时候上去会被送进碎石机,变成一堆碎肉以后被人做成炸肉饼。
托托一听,忙打消了念头,乖乖干等。等面罩人同意送他上去时,地底人已经吃饱喝足惬意踩在萤石地板上跳着即兴的舞蹈。托托估摸了一下送到地上的宝石数量,要堆满这个洞窟应该没问题。
托托有点心疼,恩他们居然把这些宝石拱手让人!现在他口袋里的碎宝石无论是尺寸、形状、大小、色泽,都比不过地底人送来的新宝石。宝石只是副产物,宝石矿才是无价之宝,难怪面罩人说自己不知道什么东西珍贵,现在他现在已经彻底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