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淺間
将军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漫漫黄沙已经快埋没了口鼻。
和他朝夕相伴的战马瘸了一条腿,一边哀哀嘶鸣,一边用粗糙润湿的鼻头顶他的脸。
折戟沉沙,尸横遍野,周遭是经过风沙洗礼也未能褪去的暗红。这是一场血战,攻守双方皆破釜沉舟,将军还记得自己一枪洞穿蛮夷首领的胸口,却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跌下了马背——想来,若没有这忠心护主的马儿,他大概也只会沦为塞外沙场一垒白骨罢。
军旗高扬着,在边塞的凌风中猎猎作响,但护旗的熟悉面孔却已经永远倒在了旗下。
将军记得那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将,被边塞的日头把脸晒得黝黑,一笑就显得口齿白亮。大伙总爱笑说他这牙口怕是能扛到七老八十——没曾想,他甚至看不到十八岁的太阳。
旗还立着、对方首领已身亡,将军想,我们也许没有输罢。
但人没了、只剩下他这孤家寡人一个将军,又怎敢说自己是赢家?
将军喝了水,吃了马背上的干粮,精疲力竭把自己扔到马背上的同时,也闭上眼把自己扔进了黑暗——只是这墨染般的暗色里,尚有一点嫣红的光。
那是他的海棠。
边塞都是驻军汉子,自然不缺饮酒作乐的地方,有教坊温柔乡,自然便有花魁镇场——但这里的花魁不看琴棋书画腹内诗书,只讲求个美艳大方。
某一日打了场胜仗,傍晚便有兵士拉将军出营帐,说边塞最好的教坊自请入营,美人们薄衣轻纱,直接就到了边防。
他不愿阻众人兴致,却也无意参与其中,便一人独自上了城墙。夕阳照着无边无际的沙丘,整个世界都泛着细碎的光,姑娘一身红衣,海棠花钗斜斜束着发,艳丽的海棠纹饰从衣摆攀援盛放,翩跹衣角下,是一双缀了银铃的赤足。
她看见他,先是惊诧,然后便妩媚笑着抬手摘了钗子。那墨染般的发合着夜幕倾洒下来,她樱桃小口咬了海棠花簪,抬手击掌,一步一舞,脚踝银铃声声,直直响在他心口上。
也许只走了几步,又或许走得遥远漫长,在他身前躬身站定的时候,女子娇小脸上唇红齿白眼光带水,麦色肌肤上挂着的汗珠在夕照里闪闪发亮。她递给他那海棠样的花钗,仿佛送他一枝初春里盛放的花,她笑得眉眼弯弯、落落大方,她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而她,便是一朵叫海棠的花。
谁能拒绝这样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天蓝草绿,世界宽广。
这朵娇花开在塞北边境,美艳而张扬,她不是名门闺秀、甚至不算小家碧玉,不懂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训条规矩,却知道怎么骑上马背,怎么策马扬鞭,懂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畅快淋漓,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胜今宵一场醉。
她像一束盛放的花,一抹至纯的嫣红,也像一滴至烈的酒,就那样浓墨重彩、热辣醇香地开进他波澜不起的人生,让边塞死水般的日子有了颜色、有了滋味,带了光。
但边塞,今朝有酒今朝醉,也不过是因为明朝就可能马革裹尸不复还。
有来有往的小冲突如喝水吃饭般日常,大军压境、两军对垒,也是逃不过的几年一轮回。
军情紧急,临出征的那天,黄沙地上难得扬了点微雨。
晨光熹微,他醒得很早,床头多了一方海棠绣帕,帐中却已然没了她的身影——他恍然若失走出营帐,抬头却见尚未大亮的天光,照着城墙上一抹窈窕的嫣红。
“春宵苦短,儿郎们早去早回,莫让姑娘们多等呀!”她高高站着,脆生生喊着,引得大半个营的兵士都哄然笑开。
他望着她,看她遥遥望过来的一双明眸,觉得那嫣然笑着的艳红的人儿仿佛一团自眼底烧进心口的火。初时焦灼炙热,然后便长长久久的,在风雨兼程和枪林箭雨里,暖暖妥妥地将他护着。
那是,他的海棠。
回城的路不算远,但马儿和他,都带了一身伤。
于是他先回了战时临时搭建的营地,空落落的营帐已蒙上了厚重黄沙。明明离开不过短短数日,这失主之地却仿佛已经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历了一轮枯朽败落。
将军牵着他的马,在死亡般的寂静里走过一个个再也等不回主人的营帐,一步步的,看似轻巧,却把他仅剩的气力与奢望一起耗光。
他不记得是怎么倒下来,只是默然躺倒在地上,看炽热的太阳变成温柔的暖红,然后慢慢沉到沙丘之下,天空由澄澈的蓝色变得暗沉、更暗,接着明月朗照,夜幕上挂满星光。
将军觉得冷,那冷的感觉浸入皮肤,扎进骨血,是她给他的一点点余温无法抗衡的酷寒。他想就这样,长长久久地就停在这里也挺好——直到,他发现周遭亮起的光。
他没有注意到光是从何而来,从哪里开始亮起,发现的时候,无人的大营已亮了小半。
营帐都像拢了灯罩的灯笼,这一小片人间烟火,亮过了天上的明月星光。
将军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罢。
但他仍撑起身子向着光亮的地方走过去,掀起熟悉的门帘,朝里看——
他看到一抹嫣红,正小心引燃一抔柴火,暖红的火光照着她发间的海棠花簪,也照上她娇小的脸。
胭脂未染,带了憔悴,却依然美艳得像她手中温暖的火,像春日里盛放的花。
那是,他的,海棠。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作者:伊西多
回国前,我特意去了一趟西弗吉尼亚,有一位不知名的小众画家的画作在那里出售。价格并不高昂,但我不懂绘画,犹豫良久,买下了一幅充盈绿意的画。我要送给我的继母,她年纪比我小两岁,曾经说过喜欢这位画家的画,而且平生最喜欢绿色。
除了这幅画外,我又给几个亲近的家人置办了礼物。我父亲喻升德年过古稀,虽然精神还矍铄,但也终于打算稍作放松了。他近年十分喜欢收藏紫砂壶,我早派人拍了把壶,只等我回国后就亲自给他送去。我一母同胞的弟弟喻锐身体虚弱,药罐子似的,我再想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他还有个儿子,大名叫喻旭元,今年也十三岁了,这对父子的礼物我一概交给秘书去办。我继母的女儿,我的异母妹妹,喻寒,今年十四岁了,小女孩儿都喜欢闪闪发光的、亮晶晶的东西,我打算送给她一条粉色的钻石手链。
回国后,我就载着这些东西,一路奔向我父亲纳凉的别墅。礼物携带得多且贵重,盖因我与家人,算是久别重逢——这十多年我都在国外。我母亲早逝,与父亲聚少离多,更何况是其他人呢?而这处别墅,也是父亲新置办的,算来真衬得我如一个外来客了。
别墅的银色大门与金色的阳光如金石相激,亮得刺耳、刺眼、刺心。一切都是新的,我下车,手里提着礼物,缓缓扫视了一圈。
忽然背后有人问道:“你是?”
我转过身,看到一对十几岁的男女孩子,身上都穿着泳衣,皮肤还是湿漉漉的。女孩子肤色略深,双腿修长,琥珀色瞳仁亮得耀眼。男孩子皮肤雪白透红,毛发茂密但色泽较为浅淡,头发乱糟糟的。我笑道:“那你们又是谁呢?”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个孩子盯住了我的眼睛。又是同一瞬间,他俩的视线降下去,停在我手中的礼物上。然后,他俩同时收回视线,两两对视,耍杂技似的把视线又聚焦在我身上,同时开口。男孩子叫道:“大伯。”女孩子叫道:“大哥。”
这就是喻寒和喻旭元。喻寒说着“我来替你拿吧”凑上前来,我连忙说:“看见那个粉色盒子没有?就拿那个,那个是大哥给你的见面礼物。”本想把喻旭元的礼物一并给他,但他早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喻寒礼物到手就拆,捧出那串手链。她手指灵巧,不多时已经戴在手腕上,在阳光下来回转动,观察它的宝光。我笑道:“漂亮么?喜欢么?”她并不答话,突然跑向前去,叫道:“妈妈!大哥来了!”
我一抬头,我继母蒋宜男正立在面前。喻寒把戴着手链的那只手擎起,在她眼前摆动。我继母笑道:“真漂亮。要跟大哥说谢谢呢。”她们母女俩弧度相似、颜色相似的双眼间,晚风吹云似的拂过一抹不端倪的笑意。
“升德大概要到五点多才能回来。但喻锐再过半个钟就要回来了。晚上要给你接风洗尘,中午就先随便吃点儿吧,我叫厨子做点清淡的。”她延我在一楼客厅落座,又转头问喻寒:“小旭呢?”
“我以为弟弟去找你了。”
我诧异地笑道:“弟弟?喻寒,论辈分他得叫你小姑姑呢。”
喻寒不动声色地一笑。我继母笑道:“小旭比她就小一个月,论得那么清楚该多别扭呀!——他是过来找我了,可又走了。快吃饭了,你去找找他吧。你俩也把衣服换换,穿着泳衣见客,也不嫌害臊的!”
喻寒的下巴搁在妈妈肩膀上,一侧首便可呼吸相通。她的眼睛亮得如两团小小的烈火,朝我投来目光时,我的两颊一瞬间发热也似。她朝门外走去,仍然摇动着腕上的钻石手链,似乎还轻轻地嘻笑出声。那十四岁的少女笑声,就像自行车铃似的,一路远远小小地回荡开来,不自觉地舍身,像后座上穿学校制服的人。
“这幅画送给你。是——”我张开嘴,却忘记了那画家的名字,只好打了个哈哈,匆忙接下去道:“我在西弗吉尼亚买的。绿色衬你,而且夏天也燥,就当添几分清气,你别嫌寒酸。”
“Virginia,真是好听的名字啊。”我继母伸出两只白嫩纤长的手,把画接了过去。“这画的是山核桃吗?是窗外的景致。在山核桃树底下还有两个人——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谢谢你,喻敏,我很喜欢。”
她穿了一身提花香云纱的荷叶色旗袍,手腕上戴了一对浓润的翡翠镯子,却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幅西方少男少女恋爱的画。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被雾气模糊了。我像个愣头青似的死盯着沙发的一角,点头微笑道:“嗯,你喜欢就好。毕竟咱们也这么多年没见了……父亲最近怎样?他脚到了雨天还疼么?”
“升德要是知道你这么记挂着他,一定要高兴得了不得的。”她语气中有笑意。我时而觉得她的面容、声音,甚至气味,和我心中那幅景象比去毫无二致,时而又觉得她更美了,或只是不一样了,气味,面容,与声音。
不然,何以那声音听来竟重得如此?
把我的心如核桃的青皮一般,砸下、脱去、碾烂。
她说我父亲起先脚到了雨天还疼,那时候便跛行得更加厉害。也不仅是天气因素,情绪上来时疼得更重,或者因为工作,或者因为他的几个老友,或者因为觉察到自己确实年纪老矣,或者因为对我的思念。但近年来竟然渐渐好转,那要感谢我的弟弟喻锐,我是否记得,他的第二任妻子出身医疗世家?她家医院里有一位年轻医生,医术精湛,给我父亲治疗,颇见成效。再加上老宅阴湿,她劝我父亲移居,果然现在好了许多。
我说那就好。不能在他面前尽孝,终究是我这个当儿子的失职。
她说,哪里?喻敏,你不要多想……我听不下去了。她檀口中吐出的一字一句像佛珠般迎头洒下,滚得满头满地,气味袭人,要将我压死在这阔大的、陈设红木家具的客厅里。
宜男。
她住口不言了。那幅画静静偎在她的脚边,我才发现自己始终是在注视着它蔓延绿意如湖的画面,余光里觑见她趿着拖鞋的雪白圆润的脚踵。宜男,我苦涩地说着,一口一口地将烂醉如泥的核桃皮吐出来。涩而青,铺满地。
我这个做儿子的,把父亲害成而今这副模样,不能在他膝下尽孝,已经是忘恩负义。可是我又怎么能待在国内?多么忍心,我才能看着他受苦?我对不起父亲。更何况,还有你,宜男……
我抬眼望着她,胆怯了。她不言不语,低眉端详着手上的镯子。宜男……我叫她,我心口发紧,血管突突乱跳。我手攥紧了扶手,要站起来,对她说出我有多么恐惧,又有多么自私,我离她而去全是因为我的自私,我害怕我屈服于我的自私,我的远行已经是屈服于我的自私——
“哥,你回来了。”
皮鞋在地板上轻轻响了几下。喻锐现身了。
我挺直了腰板,深呼吸,笑道:“弟弟,好久不见。”
我们围坐,谈天。
我的心中只有核桃汁液污黑如血的残迹。
“漂亮吧?”
“BlingBling的。但我不喜欢粉红色。你很喜欢?”
“什么啊。我要转送给妈妈,我才不喜欢什么手链戒指,真是累赘……他送给你什么礼物?”
“钢笔啦……Enid,你看没看到他给蒋太太什么礼物?”
“是画。挺好看的!等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了。弟弟,去游泳吧?”
“嗯。游完去骑自行车怎么样?”
“可以啊,走吧!”
少男少女总是无忧无虑的。
蒋宜男和喻锐对坐在遮阳伞下。蒋宜男今年已有36岁了,可以看出细细的皱纹已攀上了她的眼角。但她顾盼之间,婉转生情,有艳光四射之感。
“这么盯着我看,是觉得我老了吗?”
“真会开玩笑。我不老,你当然也不会老。前几天我出去,还听有人说你和喻寒是‘喻家双艳’呢。”
蒋宜男扑哧一笑。“Enid才多大的孩子……?就拿‘艳’这样的字眼儿来叫了。这几年我连门都没出几趟,又从哪看到了我的长相。”
“别理会他们。眼皮子浅,嘴皮子贱。老不死的听信了那帮算命的说道,当年人人都知道他管你叫‘富贵温柔乡’,这会儿都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把这个说给你听,是我不好。”
“你要是什么话都不跟我说,那才不好。”蒋宜男笑道,“但也不要把我说给别人……”
“我知道。我当然都知道。”
喻寒和喻旭元在不远处的泳池里嬉笑打闹,泼着水玩。喻锐拿起相机,对着两人叫道:“Enid!弟弟!看这边!”
闪光灯一亮。喻锐重回座位,转头望了望别墅,伸下手去。原来蒋宜男踢脱了鞋子,他一坐下,就把两脚伸到他的膝上。喻锐轻轻抓挠她的脚心。她禁不住笑了,使了一分力,懒懒地踏他的膝盖。
“你说他俩在楼上聊些什么呢?”
喻锐指的是喻敏和喻升德。大概因为大儿子回来了,喻升德回来得也十分早。
“有什么聊的。大概把对我问的那些话又捧去升德那里去了。你还不知道他么?我对他说,你父亲的右脚已经好了很多了。”
喻锐“嘁”了一声。“我进来时,看到他那一幅若有所思的模样,就知道不对劲。他倒确实是个孝子,但愿老不死的是个慈父吧。宜男,你说,老不死的有没有把他调回来的打算?”
蒋宜男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升德不是感情用事的人,你也清楚。现在这局势平稳,你又得力,没来由的,哪里要叫喻敏回来。何况,这些年来,我看他茶余酒后,自己也未尝不惆怅自己是个跛子。你看见了吗?在他面前,Enid不能跑。他连自己女儿都要嫉妒……说不定正因为是个女儿才要嫉妒。”
“之前置办这别墅,连请了五个算命的,我看老不死的是真糊涂了。当年那场车祸,分明是他自己急躁,不反躬自省,反而信了自己就是流年不利。从那以后,就真跟发了疯一样。”
“你不信他说的话吗?”蒋宜男笑道,“说我的命格是‘富贵温柔乡’。自从娶我之后,他自己倒确实是事事如意。”
“我不看算得准不准,我心里喜欢的不是那些满嘴怪力乱神、说的是些什么自己也没个分晓的神公神婆。真要信这个,人老了怎么也不见他修些阴德?当年年纪都要六十了,而你二十岁都不到吧?从自己儿子手里抢来的女朋友,就只为了一句命格,这样的不知廉耻,叫人怎么信他?”
喻锐话说得狠重,面上却是笑吟吟的。他本来就身形瘦弱,貌如好女,这样一笑,愈觉风彩卓然,远远望去,和蒋宜男真是一对璧人。后者早趿上鞋子,斜靠着椅背,给喻锐的杯子里添茶。
“不要动气。升德并不是把我抢过来的。是喻敏他看到父亲为了自己这个逆子出了车祸,此后恐怕终生要做一个跛子,愧急自责,改过自新,将我拱手让出去的。让父亲为了自己陷入聚麀之祸,他舍不得的。都是陈年旧事了,大夏天的,为了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和一个形同流放的人,有什么好争持的呢?你心里是恼他信了那些人瞎三话四的,那些人不过是哄着老头儿掏钱罢了。那些人可以说相书上周易上的胡话,也可以说别人教给他们的话。那些人可以说话后收老头子的钱,当然也可以收钱说别人要他们说的话。哄一个老头子还不简单吗,人一老,怕的东西多了,心也就动摇了。古代巫医并称,算命的是巫如此,医生能有多大差别呢。”
茶香轻飏。不远处,喻寒和喻旭元在游泳池中比赛游泳,喻寒领先了半个身子,两人在水中如同两条一黑一白的自由自在的鱼。
“宜男,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喻锐抬起头来,似乎尴尬地一笑,“但你说的真是对极了。”
“不坚实牢固,怎么配做富贵温柔乡呢?”蒋宜男也嫣然一笑。
“事不宜迟,不过且让我好好想一想具体动作。现在,先再给他俩拍上几张吧。”说着,喻锐手拿相机起身,忽地“哎”了一声:“这是什么?”
他从游泳池边拾起那串粉色的钻石手链。
“是喻敏给Enid带的礼物。Enid不喜欢钻石,也不喜欢手链。我看,多半还是得我来带。”
“他倒真喜欢送这些自作多情的礼物。他给你送了什么?”
“一幅画。画的是山核桃,一片的绿色很美丽。但那画的作者,我十几年前喜欢过一段时间,现在却并没有多少感觉了。”
“核桃?”那粗枝大叶的树。喻锐知道喻敏和蒋宜男之间的旧事,因此也并没有如何惊讶自顾自找寻抓拍两个孩子的角度去了。
两个孩子在夏天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游泳。喻寒贴着喻旭元的背飞快地游过去,喻旭元跃出水面,笑起来。他俩又玩了大概半个小时,觉得累了,这才从泳池里出来,脱去泳衣,换上背心短裤,推着自行车出去。
他们看到喻敏和喻升德从别墅里出来,身边还跟着喻锐和蒋宜男。喻寒想起对自己喜爱运动不满的父亲,他“一动不如一静”的言论,便说道:“我们先等等吧。我不想叫爸爸看见。”
喻旭元应声停住了脚步,他低声说:“大伯这是要走?他不在这里住吗?我以为爷爷要留下他。”
“他把爸爸惹得不开心了?”
“看脸色,爷爷是挺严肃的……”
两人等了许久,都不见喻升德回去,很不耐烦。总算看见喻升德转过身,由蒋宜男搀扶回别墅,觉得很是高兴,不再看只身走向轿车的喻敏,只是一路把自行车推到阶前。
“弟弟,Enid。你们这是要出去骑自行车?要多久?”喻锐站在台阶上问。
“打算骑到湖那边再回来。”
“又要比赛?好吧。还有,Enid,你不要那串手链了?就那么丢在游泳池边,被你妈妈捡走了哦。”
“无所谓啦!妈妈想要我就送给妈妈……二哥,你说完了吗?我和弟弟要走了!”
“好吧好吧……”喻锐笑着,和儿子击了个掌。
夏日黄昏,晚风迎面吹来,两个孩子蹬着车子,飞快地骑了出去。喻锐微微眯起双眼,望着他们,又转过头。喻升德右足跛行,年老体弱,此时还在上楼梯,他那一头白发如芦花般在晚风中轻轻摆动,显出旁边的丽人是何等绿鬓朱容的娇妍。丽人忽然回头,似乎不经意地溜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若无其事,但他却看得分明,她发髻上插的步摇,摇晃得十分剧烈。是在笑吗?
喻寒和喻旭元蹬着车子,冲出门外,一路超过喻敏慢慢挪动的轿车,疾冲而去,喻敏只听见他俩爽朗的笑声。笑声,笑声,年轻人的笑声若有实体,怕是如老年人的白发一般难数吧?他仍旧慢慢地驾驶着汽车,任窗外晚风如绫如纱地掠过。被捣碎了的心慢慢地生长了,在这朦胧淡蓝的天空下,在他空荡的胸腔里,血浆碎末浮沉,心如海浪,羡鸥鸟偕飞。
END
备注:算是好久没写文的复健吧?未经修改,以后可能会改动一下的。灵感来自诗经的《君子偕老》。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阿千
天临路商业街以一家高档热闹的“国贸商场”为始一路连到另一头的住宅区,一路上各式店家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每逢周末总是人头攒动热闹极了。沿着天临路一直走到了中段才逐渐冷清,不再见那些阔气出名的大店,多是些一米多宽的小户了。门店虽小,但是纵深很深,天临路商业街虽然热闹,但是毕竟不如市中心的商业区,也吸引不来那么多的大店,后来这一块人流量少的铺子就划成了小门店租出去。这里也多是个体经营的小店为主,一些服饰店、干洗店、水果店、照相打印店。从那些富丽堂皇又热闹非常的大商场出来,到了这里多了一些生活气息,常来的客人也是周围邻居街坊的常客,没客人的时候店主们多在门口闲聊。
“小齐,回来啦!这两天去哪儿啦。”常美玉正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隔壁甜点铺的王雄聊天,远远看见一个穿着夹克身材匀称的年轻人骑着车飞了过来。
自行车的车铃叮叮作响,伴着年轻人有活力的声音:“美玉姨,我前两天工作出差去了!”齐锋车一拐,在一旁的店门口停了下来。
“今天过来玩呀。”
“今天有事找聂哥,下次来找您。”
齐峰从小住在这片,和店主们都很熟悉,只是今天他好像没有功夫闲聊,他一把拿起车篮子里的小包,三步并两步跨进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铺。天临路中段的小店装潢大多比较随意,多是玻璃门窗加上贴纸招牌。但是这家有点与众不同,中式雕花双开式的木门显得颇为古朴典雅,门口也没有挂招牌或是广告语,暗沉的木门乍一看会淹没在红红绿绿的橱窗中。
一进店,齐锋就看到狭长的店铺尽头,一身唐装长袍的店主捧着杯子坐在太师椅上喝茶。店主聂旻看上去是一名三十左右的青年,一头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有些男女莫辩,他和这间木质大门的小铺一样,和周边的烟火气格格不入类似。
“聂哥,裴哥,好久不见!”他风风火火往里走,和店主以及站在右手侧玻璃柜台后面的裴黔打着招呼。玻璃柜里有各式各样的东西,让人一时看不出这家店是买卖什么的,有旧式的照相机,粗糙的木雕,暗沉的玉石,也有锈了的金属物件,像是单片镜,眼镜链等等,不一而足。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这些东西一看就是旧物了。这里像是一家二手商店。
店主聂旻点了点头示意没有回应,裴黔倒是热络地招呼了起来:“小齐,出差怎么样了?”
“发生了件大事!我们本来是去培训的,结果有个女孩子东西被偷了!”齐锋的火急火燎地走到店主的桌边把手机往店主面前一凑,那是一张古玉的照片,那玉形似凤鸟,一头穿着红绳。那玉看上去颇为润泽,水头也好,确实看上去是块老玉。“这就是那姑娘被偷的玉,从小戴着的。聂哥,你懂古董,帮忙看看,值不值钱。”
“人家从小戴的玉,恐怕不是钱能衡量的。”裴黔是店里唯一的店员,看着二十五六的样子,倒是没有像店主一样穿得古色古香,普通的衬衫长裤,笑咪咪的样子,儒雅随和,他听到齐峰的话,搭腔道。
“确实,而且就算不为了钱,我们警队丢了东西总要争找回来吧!偷东西偷到警察头上来了,太贼胆包天了。”
“这件事你们没有立案调查吗?告诉我们没关系吗?”裴黔有些疑惑。虽然齐峰一直话很多,但是他也机敏,不该说的绝不会多嘴一句。这事听上去警队内部很重视,他又怎么会口无遮拦?
“人姑娘人美心善,后来看大家都忙就说身外物丢了就算了不追究,但是我觉得不妥,想帮帮忙。你想一小姑娘,23岁刚毕业来我们这,就掉了宝贝,人家懂事说算了,难道我们就真的不帮?这不显得我们这个大集体冷漠嘛!”
“这玉看不清。”聂旻看了一眼照片就撇开了眼睛,并不去搭腔。
“这个照片算很清楚了,我这个手机可是259PPI的!”他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是今年诺基亚的新款,刚上市不久,价格不低。他煞有介事地翻开屏幕,将屏幕旋转了90度,“你看,还能旋转机身,侧边有拍照键,这样就变成手持摄像机一样了!200W像素,拍照可好了,专业的!”他又把屏幕转了一圈。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实物丢了,勉强看看吧。我就是想确认这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作怪就好。”
“你是人民警察,怎么还信这个。”
“聂哥这里不是旧货多嘛,这种老东西可都有灵气,神神鬼鬼的谁说得准呢,我从小长到大,在聂哥店里亲眼见过无数回了!人不能迷信,也不能迷不信啊!如果知道有神鬼破案思路也不一样对吧!我来先排除一个错误答案嘛!”
裴黔看向老板,而聂老板闭上了眼摇摇头一副齐峰孺子不可教的样子,他那又直又长的黑发靠在椅背上也轻轻晃动。
“你们也帮我想想,能是谁拿的。”齐峰坐到一旁另一张太师椅上,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们这次集训在郊外的梧桐山上,梧桐山上有座灭度寺,寺不大,注册僧侣只有四五个,但是在宗教界颇为有名,传闻这里的梧桐山是凤凰涅槃重生的所在,因此很多高僧临终前都选择来此处圆寂焚化。而齐峰这个女同事是个孤儿,叫吴桐生,是被人抛弃在梧桐山上,当时身上就戴着这块古玉。那玉酷似凤凰。她天生有六指,在右手的小指旁还有一节没有骨头也没有功能的拇指。孤儿院的人都猜测是因此被抛弃的,有人就想出法子安慰她,说她这是凤凰托生,鸟的翅膀上不就有个勾吗,这多出来的拇指就是证据。当然这都是人家的安慰话了,年纪大了也就不信了。
“讲重点。”聂老板习惯了他讲起来总是过分夸张,眼见齐峰越讲越远,冷冷地截住了他的话头。齐峰连声答应着往下讲。
警队时常去梧桐山上集训,男警员就借住在灭度寺的屋子里,女警员们不方便住在寺里,就安排在寺外另一处房子。那房子在后山的另一个山峰上,和男警员住的地方也隔了一道悬崖,只有一座吊桥相连。吴桐生睡前却发现包里的玉不见了。就像裴黔说的,那玉是吴桐生从小戴的,还可能是她身世唯一的线索,哪怕不贵,她也急坏了。几个姑娘找了一晚上也没有找到。
“你说一块玉怎么可能凭空消失了呢?所以我就疑心这玉有些神神道道的。”
“这山上虽然是灭度寺的地界,但是也不能保证没人溜进去不是吗?谁偷了都不好说。为什么要疑心是鬼神。”裴黔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撑着头,颇有兴趣地说着,“所以是什么让你们觉得这玉丢了十分不可思议呢?”
“我们认为外来人行窃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行李和玉都放在一起,如果是来盗窃的小偷,为什么不拿财物,单单拿块玉呢?当然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是我们认为可能性较低。那天听到小吴讲玉的事情的人可能性更大,我数数啊,算上小吴三个女同事,算上我三个我们单位的男的,再加上主持修心禅师和修德禅师,一共8个人知道玉的事情,也看到小吴把玉放在哪儿了。”
“后来那天晚上吊桥正好断了,女舍那边副峰非常陡,只有桥能过去。而且当时只有三个女同事在那边,这么看来是不是那三个女同事嫌疑最大?但是她们一直在一起,没有人有机会去拿走玉。我们十点熄灯,她们三人九点半准备去澡堂洗漱的时候都看到玉在行李这里,三人一起去的,回来的时候大概九点四十五分,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玉没了,所以我才说这事有点怪异。”
“破不了案就怪鬼神,你倒是很能干。”聂旻发表了听到现在的第一句评论。
“三人洗漱的时候一直都在一起?”裴黔随即又问了一句。
“澡堂有隔间,但是三个人说一直在聊天,间隔时间怎么都不够出去回来一趟,还不留下水渍吧?更关键的是因为桥断了,她们三人离不开那山头,而且后来几个人把那山头翻了个遍,就算偷了玉也没地方藏,所以实在是不像她们干的。”
“我倒是觉得可能性还挺多的,比如说拿了玉之后扔下了山崖不就找不到了吗?”
“裴哥,你这就犯了新本格推理的毛病!过于注重诡计而不考虑现实性。”
“什么是新本格推理?”
“就是说,虽然把玉扔了也能说得通,但是既然好不容易拿了玉又何必要扔掉呢,虽然极端个例是有可能的,但是除非有非常明确的线索,或者在其他情况都被证明不可行之后我们才会考虑这些极端个例。”
裴黔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想自己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想了一会儿,他又抬头问道:“有道理,那么桥断了又是怎么回事?”
“哦,这事也挺巧的,我们是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桥断了的,但是有证据证明前一晚桥就断了。我这两天不是整天嘚瑟我这新手机到处拍照嘛,”齐峰倒是有些自知之明,“我拍到了桥断了的时候。”齐峰把手机里的照片翻找了起来,好一阵才找到了他说的照片,看来照片存量确实不少。裴黔也放下抹布,走出柜台去尽头的准备室里洗了洗手,又过来看他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竹竿似的青年和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的合照,他们坐在户外的石桌椅上正在掰手腕,后面还坐着一个和尚打扮的清瘦中年人,双手相对插在僧袍的长袖中,微笑着看着另外两人。“这是吕队长和范哥,我们三个住在一起。后面那是主持,我们基本上每年都会去山上特训,吕队和主持挺熟的。他们两个年龄相近,二十年前吕队刚当上警察的时候好像主持还是个刚毕业的和尚。修心大师佛教专业毕业的!我之前都不知道和尚还要上大学的……”
“说重点。”眼看他又要扯开,聂旻适时打断了他。
齐峰于是指了指照片:“看这里,虽然因为是晚上不是那么清楚,但是这里能看到桥只剩下木头桩子了,峡谷之间漆黑一片,这是大概9点的时候拍的。”他又往前翻了几页,“这张照片是大概8点的时候拍的,能隐隐约约看到峡谷之间不是漆黑一片的,而是有颜色的桥面。所以桥是8-9点的某个时候断的,而玉不见的时间是九点半到九点四十五之间,所以应该其他人似乎没有作案的可能性。”
“桥是不是人为弄坏的?”
“这就不清楚了。”齐峰又开始翻他的照片,“女生们困在那头没有食物,我们必须快点让她们回来,所以第二天发现桥断了之后我们都在忙着找人修桥,山上山下跑了好几回,吊桥的旧桩被挖掉了,我也没注意。但是我知道,是从我们这边断的。哦而且因为我们当时还不知道玉的事情,急着救人所以进出那边宿舍不知道要保护现场,等知道的时候脚印指纹都乱了,不然说不定还能找些线索。”齐峰翻出了工人们帮忙搭建临时吊桥的照片,那山谷并不宽,看上去只有三、四米。
“这还真是多灾多难啊,还好人没事。”
“是啊,还好建桥的同志们熟练,一根铁索嗖得一下就打到了那一头,快速铺上钢板,临时桥就搭好了。”
“说实话,小齐给的线索太少了。就算桥断了,像搭桥的工人那样也可以打铁索绳子过去,又或者,说得夸张一点,这个峡谷大概只有四米,男性的话,会撑杆跳的说不定也能跳过去。我知道你要说我‘不现实’,但是你没有证据去证明这些‘不现实’,凭空想是想不出结果的吧。”
“这两个想法不错,裴哥你有想法,我可以去帮忙找证据嘛!只要找不到打洞的哼唧和撑杆的痕迹应该可以说明这两种想法不对吧?”
“是的,但是现在开始搜证恐怕有点晚了。”
“唉,裴哥说得对,主要没立案,没办法去搜证……”
“物品价值不够立案。而且你是片警,就算真的立案也不归你部门管。”聂旻看着齐峰慢慢翻着照片头也不抬。
“玉石这种物品价值嘛一向浮动很大对不对?这也是我想找聂哥看看玉的目的之一嘛。聂哥你不是国家注册的珠宝鉴定师吗?你看能不能出个估价啥的。”
“鉴定不是估价。”聂旻突然转口,“照片往前翻一下。”
“聂哥你要看什么?”齐峰听话地往前翻起了照片。都是他在山上的时候与同事的合照、灭度寺的庙宇佛像和山林景色。
“停一下。”
“哦,这是正殿的释迦摩尼佛。”灭度寺虽然小,但是因为其在宗教界的地位高,香火一直很盛。香火足够,自然庙宇也建得雄伟宽阔,约有五米高的大雄宝殿中供奉的是佛陀释迦摩尼。缘于灭度寺与佛祖涅槃的传说有所关联,灭度寺大雄宝殿中的佛像并不像大多数庙宇一样是宝相威严的正坐着的佛陀,而是躺下的佛陀。佛陀向右侧偃卧,左足置右足上,这是传说中佛陀涅槃时候的场景。佛像两侧还有围坐着聆听佛陀最后的教诲的各位弟子们,黄色、红色、黑色的帷幔在外侧装饰,一直从屋顶拖到地上,上书经文,显得肃穆又慈爱。
“这和案子有关吗?”
“谁知道。”聂旻似乎想通了什么,嗤笑了一声,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大概是有了什么想法,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讲讲除了三个女的以外,其他人的行动轨迹。”
“九点半到十点那段时间吗?”
“从天暗下来开始。”
“我想想……我们吃好晚饭大概是5点半,庙里开饭早。灭度寺的斋菜太好吃了……明明没有任何荤腥但是超级鲜美!如果素菜都是那样的,那让我整天吃素也不是不行!”
聂旻一只手托着茶杯,另一只手在太师椅的扶手上敲打了两下。
“好好,我不扯开。我们吃好饭都在大堂里面休息扯淡,然后6点开始长跑了大概一小时,七点就解散了,那天是第一天,还在调整所以训练量不大。解散之后就回宿舍整理,吕队自己一个人一间,我和范哥一间,七点半吕队来查寝,完了他就去女生那边查。大概八点前回来了,然后就自由活动,我们三个一直在屋外打牌,就是你刚才看到的8点的照片。”他又翻了几张照片出来展示,8点-9点期间常有照片,多是吕队和范哥在打牌的照片,间或有些房子外景。房子外形十分古朴,是青瓦的屋顶,白色的墙,墙边还堆了些木柴稻秆,上面盖着黑布。大约是寺庙节俭,只有门口一盏白炽灯。昏黄的灯光下,那白墙和黑布都泛着光,那柴堆看上去有点像一堆黄色的稻子。裴黔花了一会儿才辨认出这是什么。
“牌技不错,能空下手拍那么多照。”
“那当然,我可是斗地主桥牌升级麻将样样精通。可惜只有三个人,只能打个‘争上游’。那还不是我最擅长的领域。”
“后来修心大师来了正好凑了四人?”
“哦,修心大师啊……没有,出家人怎么会和我们一起赌博呢!虽然我们也不玩钱,但是反正说是这种有胜负的都不玩,说胜负心也是贪欲。什么什么的。”齐峰又翻了翻照片,8点40的照片拍到了修心大师,“他大概8点半之后来的。本来吃好饭,吕队就想找大师聊天,他们认识很久了嘛,但是寺里要做晚课,所以晚课结束他就过来了。”
“晚课几点结束的。”
“哦,好像7点半结束的,还敲鼓了。”
“那这一小时他去哪里了?”
“这个就不清楚了。人家是主持诶!不需要也要工作的吧!”
“他去过桥那边?”
“哦,去过。寺里被褥好像缺几件,等到晚上才送到女生那边,主持本来就要来找吕队,所以顺道自己送了。”
“那么巧,他是最后一个过去的人,然后他回来后桥就断了?”
“聂哥你怀疑修心大师?但是就算是他八点半搞断了桥,那个时候玉也没失窃啊。还不是绕回要解决犯人是怎么过悬崖的问题上。”
“我有个想法,需要你去找找证据。”
“嗯?所以他是怎么过去的?是像裴哥说的那种?锁链?撑杆跳?”齐峰看聂旻已经有答案的样子,眼睛一亮,急着追问,“我觉得有道理,他去桥那边的时候如果带根绳子绑在那头,回来的时候再绑在这头,就能从绳索上过去了!完全可行!不对啊,他要偷玉为什么弄断桥那么麻烦?我懂了一定是为了搞不在场证明!他特地来找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看断桥,证明自己桥断了之后过不去。”齐峰觉得自己说得合理极了不住地点头。
“你先继续讲。”
“聂哥我说的对不对?”
“先讲完。”
“好吧……修心大师看我们打了一会儿牌,后来吕队就和他单独聊天去了,肯定是九点之后。我和范哥也就准备洗漱去了。我从澡堂出来,吕队已经回来了也拿着东西进澡堂,那个时候应该九点半不到,因为当时范哥还说了‘难得第一天没任务,结果才九点半我们都要上床了。’之类的话。之后我们就睡了。那应该也不可能是范哥,我俩一个屋,十点前我们肯定都在屋里。”
“你们这张照片里为什么在掰手腕,不是在打牌吗?”
“哈哈哈,这个我跟你讲是这样的,我们打牌,吕队怕修心大师无聊就和他闲扯,修心大师就提起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打牌,很难克制俗欲什么的。范哥嘴贱就说,吕队还年轻过啊?吕队不服啊,两个人杠上了,结果就放下牌比掰手腕。这么一想,修心大师怕不是故意引我拍照。所以聂哥我说得对不对!是不是就是修心大师做的?”
“修德大师呢?”聂旻还是没有理他。
“我饭后就没见到他了,不清楚他去过哪里。”他停顿了一下立刻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你快说修心大师的事情。”
“所以你是觉得修心大师能爬过三、四米的绳索?你们队里有几个人可以?”聂旻阴阳怪气地质疑道。齐峰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管是绳索还是撑杆跳没有一定的训练都不可行。三四米确实很短,但是要通过绳索攀爬过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修心大师的细瘦身材不像是能爬过悬崖上的缆绳的人。
“我们民警没有这方面的训练,我和范哥倒是可以试试看……特警肯定可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知道自己的推断过于不现实。
“好吧,那聂哥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现在看来修心的嫌疑最大不是吗?你直接去问问他。”聂旻看了看手里的茶,茶已经凉了,他把茶倒进了水盂,裴黔在一旁帮他重新倒上热茶。
“我直接问他肯定不会告诉我啊!”
“不,你要这么问他,他一定会告诉你。”许久不说话的裴黔微笑着开口了,“你问他——”
“你们怎么都猜到了!!!!”齐峰发出了哀嚎
过了一个周末,夕阳斜下,每到傍晚闭店前,裴黔都会将柜台重新清扫一遍。他站在玻璃柜台后,一边擦拭一边想起了上周齐峰说的失窃案,“小齐是不是该来了,不知道我们猜的对不对。”
“猜错猜对都没意义吧。”聂旻还是坐在店里头的太师椅上,穿着不变的长袍,喝着茶。
“为什么这么说?”
“推理需要事实依据,推理小说作者可以向你保证他所写的是‘真实’,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能给你保证真实性。齐峰那小子说了那么多,他能保证他们谈论玉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偷听?能保证那三个女的说九点半玉还在没有偏差?更别说,那些他自己当时没能注意到的事情,他提都不会提一嘴。根据他的陈述来推测原委本身就没有意义。你说的‘扔下悬崖论’不是没可能。监守自盗也说不定。”
“好好,你说没有意义那就是没有意义。”
“有话直说。”
“不知道是谁那天兴致勃勃想了半天怎么过桥,盯着照片看得茶都凉了。”
“……”
“裴哥!”齐峰人未到音先至,他连喊了几声,走了进来。
“先是好消息!你们猜对了,修心大师果然有六指,我才知道原来六指是遗传的。他也真的是吴桐生她生父,所以想拿走玉。方法和你们讲的一样,九点的时候桥根本没断,他拿黑色的布遮住的桥,天太黑,灯又少,我们看不清,照片……照片毕竟……也有局限嘛……我这个已经很清晰了。总之、黑色的帷幔混在给女生的被褥里大家都没注意。因为我们去山上集训很多次了,他也很清楚我们的作息,所以九点半估摸对方在洗漱就又过去拿玉……他想太多了,搞得那么复杂,其实桐生没追究之后,除了我根本没人查。”
“坏消息呢?”裴黔问道。
“……父女相认是不可能的了,他现在的地位是不愿意和桐生相认了。被人知道大师有个私生女……唉……还有玉也找不到了。他拿到玉就扔到山谷底下去了。”
裴黔似乎早有料到,也叹了一口气。
“算了,这样的老爸不要也罢,到时候发现真相也不过是痛苦而已,而且我怕桐生知道真范儿惹来麻烦,你知道修心大师和政府里人关系都很好。但是我又觉得我好像没有资格替桐生做决定……我不知道……”
“你还想找玉吗?”聂旻突然发话。
“什么?扔下山崖了还能找到吗?”
“我是问你的想法。”
“……想!当然想!”
“明天来拿。”
“聂哥!你找到了?你怎么找到的?怎么回事?”
“等一下,”裴黔提高了音量,露出了严肃的表情,“小齐,你再仔细思考一下,真的要玉吗?那玉应该和修心大师关系很大,虽然我们目前不知道这玉到底有什么联系,但是若非如此,修心大师也不会冒险去偷玉。如果吴桐生拿回了玉,那么可能某一天她就会通过那玉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你真的希望她知道吗?她现在生活也不错吧,真的有必要让她知道生父是谁吗?”
“……”齐峰抿着嘴不再说话,他原本总是笑着的弯眉难得搅在了一起,这确实,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
“你慢慢想吧,东西放在我这里,你想要了就来拿。”聂旻‘笃’地放下了茶杯,转身慢慢踱步进了后堂。门外齐峰正傻楞地大喊着“你怎么找到的玉!”但是他充耳不闻。
后堂的拐角有个楼梯,和他的店风格一样是木质的,他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上了楼梯,呼吸声伴随着他的脚步,他一身暗红色的衣服仿佛融进了暗红色的红木楼中。他闭上眼睛,一手掐起了字诀,待他睁眼之时,他已身处一处山谷中,他的一头长发,被山谷的风轻轻带起。他看了看脚下,正踩着一块凤鸟形状的玉,玉的一端穿着红绳。
聂旻回来的时候,齐峰已经走了,只有裴黔在店里等他。聂旻把装着玉的盒子递给了裴黔,裴黔把那盒子打开,陈列到了玻璃柜中。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江橼
评论要求:笑语
正文:
一
【滋滋——】
“尊敬的地联主席您好,”机械生命体J正了正自己有些跑偏的脑壳,再次正对镜头,“我是J。现在正按照既定指令录制本次勘探活动。”
“时间2239年4月1日。”摄像机紧跟着它离开休息室,漫步于舰船走廊,但并没有拍到与J打招呼的几人。“科研舰船已经驶入半人马座β,今天开始探索本星系。”
虽然这只是J探索的第二个星系,但它已经能够熟练掌握工作。穿过走廊和数不清的房间,来到舰桥指挥室,抓住操纵杆,操纵舰船驶向第一个目视星球。
“这是一颗死寂星球,没有生命反应。”它打开舰载扫描仪记录星球上的数据。“地下存在矿石,但可开采价值不大。”一切少于一百亿单位的能源都不能算多——这是它的创造者所录入的标准。
J并不理解这个基数代表什么,它只知道这点东西养不活母星同胞。
半人马座β星系里并没有多少星球,毕竟它只是一个离太阳系第二近的小星系。J按照程序一一探索了星系内的所有小星球,并在记录报告中给出了开发价值“低”的评语。
“探索完毕,即将进入下一星系轨道。”
它点击屏幕,选中探索任务中的第三个未知星系,然后悠哉起身,来到窗边享受努力工作后应得的空闲。
舰船外,是一望无际的星河,群星闪耀,星尘梦幻。
若是此时舰船内还有醒着的人类,他们只是偶尔歪歪头不小心瞥到窗外的话,那他们一定会感叹——太美了。
一如曾经人类第一次离开地球,第一次从太空俯瞰,第一次近距离面对太阳和月亮;在感叹自身渺小的同时,为星河之大而感慨万分。
“那是半人马座β的核心星球。”J作为机械生命体没有人类那些复杂感情系统,所以此时它只是在尽职尽责地向摄像机记录自己所看到的。
一颗巨大、处在成熟期的、雪白色恒星正散发着不真实的光辉;如果要J来形容,它可能会选宗教书本里的“天使”。
但很可惜,J不会去形容。它只是冷漠地让摄像机多拍两张8K照片存档,以免到时候返回母星被创造者叨叨没带纪念品。
“以上就是本次勘探的全部内容。”它双手抓住摄像机,用解脱的语调说道,“我们下次再见。”
二
【滋滋滋——】
“尊敬的地联主席您好,”还是J,此时它正披着不知道从哪个人类船员那里淘来的睡袍,坐在指挥室内,“我是J。现在正按照既定指令录制本次勘探活动。”
“时间——”它低头看一眼仪表盘,“2300年1月1日,新年快乐。”
“科研船已经驶入柯林星系,预计三个小时以后会驶入第一颗星球轨道。”说着,它扯了扯有些滑肩的睡袍,“这将是我主持探索的第十一个星系,我很期待。”
随后J一直保持着录像,直到它探索到本星系的第三颗星球。
“母星在上,看我发现了什么!宜居星球,是一颗与地球相仿的宜居星球!”尽管那颗星球看上去比地球要小得多,周围还有小行星带,但它的各项数据都无一例外的显示,它有氧气有水有生命体,可能再过几亿年,它便会成为第二个地球。
“这是我离开母星的一百年里,最开心的一件事。”
作为诞生在地球的机械生命体,在记忆芯片没有满载的情况下,它还是能够像人类一样缅怀过去的,而且远比人类要记得更清楚扎实。
“还有一个星系,科研船ISS哆啦便巡航过半,进入返航路线。”机械生命体明明没有表情,但影像中却能看出它的心情愉悦,“我们,要回家了。”
三
【滋——滋——】
“尊敬的地联主席您好,”摄像机打开了,但里面没有人像,只是一片正在正常运转的仪表设备,“我是J。现在正按照既定指令录制本次勘探活动。”
“时间2377年9月25日。”J的声音仍旧在摄像机旁边。“非常抱歉不能出现在镜头里,因为现在舰船能源短缺,为了能够维持到返回母星,我不得不让主机体进入休眠。”
“现在我们已经驶入仙女座δ,进入轨道,本次探索活动开始。”
“为了节省能源,本次记录将采用纯拍摄方式。”
“请您享受星河最纯粹的魅力。”
声音断开的瞬间,一直对准窗外的镜头拍摄到了一架毁损的舰船。科研船缓缓停下,伸出机械臂,从其舰桥指挥室位置掏出一黑匣子,郑重其事地收回到船舱。
上面印刷的徽章中还有一截清楚的,正是橄榄枝。
四
【滋——】
“尊、尊敬的、地联主席滋——您好……”
画面没有成功开启,拍摄者似乎也料到了这种情况,但并没有打算修好这满屏雪花。
“我、我是J。”
“本次为非、非勘探活动、记录……”
它的声音磕磕绊绊,机械而僵硬,就好像其创造者花大价钱安装的人格模拟系统被完全摘除了一样。
“科研船ISS、哆啦、能源不足,无法、返、返航母星……”
虽然后面J还说了好几句话,但因为能源枯竭,舰船归于沉寂,并没有记录下来。J的意识因为主系统关闭而被弹出,返回本体。
装备室内,它从玻璃柜中醒来,轻轻推开已经合不拢的柜门,赤脚落地。它活动了一下脚趾,觉得钢铁地面比以往更加冰凉。
但这对机械生命体来说无关痛痒,它只是觉得这种情况下人类船员可能并不想从被窝中醒来——毕竟记录中说,他们冬天都起不来床的。
J顺手从装备室的椅子上拿起那件已经分辨不出原本颜色的睡袍,披在身上,随后闲庭漫步般走出舱室。
即便停摆后舰船内一片漆黑,但J走路又不靠视觉,反倒是觉得这种景色格外新奇。印象中,自己好像从未离开过光——这样说有些奇怪,自己明明是拥有记忆芯片的机械,却还要用模棱两可的形容词。
穿过走廊,它停在舰船中间位置的一间舱室门口,用蛮力掰开门,走了进去。
舱室内,停放着两千七百个长眠仓。这里是人类船员的沉眠之地。
即使已经踏入星河,人类的寿命也没有增长太多,比起能够不眠不休工作好几百年的机械和异种,他们区区百年的寿命不过是群星眨眼间的功夫。
J缓缓走过最前一排,在最后一个仓位前坐下。
“抱歉舰长,我没能完成任务。”
航行没能满两百年,没能探索完全部星系,没能将资料带回母星。它大概是世界上最失败的机器人。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是探索完星系后联系工程船建造的那一座座星系哨站,指引后来者前进的方向,让他们不至于在广袤无垠的星河中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只是此时无论它做的好与不好,都不会有人出声夸奖它骂它了,J也不再出声,它就这样坐着,直到最后的那点能源消耗殆尽。
五
“科研船的一生从诞生起,便再无返航。”
“即使归心似箭,也要留在星河,为人类建立星辰大海中的灯塔。”
2200年1月1日,地联主席站在台子上,凝望着远方那数不清的钢铁猛兽。
他背对着被橄榄枝包围的银河系旗帜发问:“你们,后悔自己的选择吗?”
《Pysche》第二章 裂缝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正文:
宿舍走廊上全是吵吵闹闹准备搬家的声音,第二批实验志愿者今天入住宿舍。今早时零的演讲颇有效果,有不少学生受到了学生会的鼓舞,谈着要为世界战斗。青春的好处一在于无限的精力和热情,谁在年轻的时候不会想过自己的与众不同,不会想着自己能“拯救世界”呢?授勋仪式让“成为英雄”这件事情看上去近在咫尺,只有一个礼堂的距离。
当然也有少数吵闹着要回家的,只是在这片无私又热血的氛围中,他们不敢发表意见,更何况这是在太平洋偏远的小岛上,离开的交通工具都被学生会限制住了。也由于这个实验是世界政府的最高机密,短时间内都不允许与外界联络,哪怕学生们反悔想要退出,也必须等到初步的作战计划成功了,才可以离开,他们甚至屏蔽了岛与外界的通讯信号,只有用经过允许的波段和设备才能通讯。
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是看着消息发不出去的手机,卡尔无奈地把脑袋砸到了米拉上锁的寝室门上。亚摩斯倒是很有兴趣地一直看着她。卡尔不想和亚摩斯讲话,但是她也实在忍不住了:“你为什么我走到哪里都要跟着啊!”
“你不是在授勋仪式上面身体不舒服吗?副会长担心你出事让我来照顾你嘛。”
“……说的好像你真的是来照顾我,不是来监视我的。”
“你也不笨嘛,我还以为你完全不会动脑呢。虽然作为副会长也有很多立场上的问题,但是她确实也很担心你的身体哦。”
“我不需要你们关心!说到底,你可以进女生宿舍吗?副会长真的关心我不可以找个女学生来跟着我吗?”
“没错,说到底,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一个女声唐突地插入了他们的对话。他们两人的面前站着两个女生,开口质询的女生穿着繁琐的满是金属饰品风格的夹克,就像是视觉乐队的成员。而她一旁的那个金发美女一下子就能抓住人的眼球,金发美女叫格蕾丝·金,家里是家世显赫的王公贵族,父母都是超能力者,其本身却没有获得超能力——大部分超能力者结合的孩子都是超能力者,格蕾丝的情况很特殊,这反而让她颇有些名气。
“亚摩斯,这里是女生宿舍,不是非常欢迎男士。”格蕾丝的语气礼貌而克制地补充到。
“这是副会长的指令,我那么~喜欢副会长,也许没有时零弟弟对会长那么痴迷,但是我也不会拒绝她的请求。何况,你知道,现在这个情况下,校规也不那么作数了。”
“我会去和副会长反映这件事,但是在那之前,我认为还是遵守旧校规比较好,”格蕾丝向亚摩斯行了个礼,侧头示意艾斯,“艾斯,拜托你了。”
她话音刚落下,那个穿着金属夹克的高瘦女生艾斯微微动了动她的手,无形中有股巨大的力量把亚摩斯抓起,扔出了窗外,只有亚摩斯夸张的喊叫声传回了宿舍楼。
“扔在海里了。但是亚摩斯的能力在岛上非常好用,要快。”
卡尔还在幸灾乐祸亚摩斯的遭遇,只见格蕾丝一脚踏上了一旁不知道是谁整理衣物的大箱子,站到了高处:“亲爱的同学们!请听我讲一讲我的亲身经历。学会生在撒谎,我将告诉你们这场实验究竟发生了什么。请听我讲一下我们的真实经历!”
格蕾丝的家世和美貌一直让她在学校里就些人望,加之她一上来就发出了极具话题性的发言,立刻吸引了很多学生。
“我们第一批实验者都是来自普通科A班的学生们,我们被学生会绑架,一无所知地经历了惨绝人寰的实验!我所在的实验小组有五个学生,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而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们都被蒙在鼓里,我们是被强迫的!”
“不但如此,这不光光是第一批参与实验的学生的事情,也关乎我们每一个普通科学生。就我所知最后一组实验者,死亡率还在80%以上!学生会不敢告诉你们真正的死亡率,所以表彰会上他们闭口不谈!学生会以及研究员们目前并不知道如何安全地将普通人转化成超能力者。他们给你们的保证的,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我们不反抗、不拒绝,我们这里80%的学生都会消失!你们的生命、同伴的生命不应该交给这些谎言!”
整个宿舍楼层都陷入了一瞬间的寂静,随即陷入了争吵。
“政府为什么要骗我们!”“你的证据呢!”“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我们世界被入侵吗!”“我就知道这很奇怪,突然来了什么军队!这太不正常了!”“我要回去!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各种各样的声音络绎不绝,冲击性的事实原本就让人混乱。格蕾丝继续说:“请相信我,我是一个从普通人成功转化的超能力者,没有任何理由在这件事情上说谎!更何况,原本让未成年的学生参加这种计划就是无人道的!超能力者并不是战争的兵器——”
“格蕾丝!”格蕾丝的话还没说完,艾斯猛然冲上前去整个人将她覆盖住,巨大的轰隆的响声在耳边响起,粗壮的藤曼缠住了刚才格蕾丝站过的箱子,木箱随之粉碎,里面的衣物都杂乱地散落开来。在一旁的卡尔也被波及,她护着身体滚到一旁。走廊里的惊呼此起彼伏。
“所、以、说。副会长的决定总是很明智的,你看到了吧,卡尔?”亚摩斯满身湿漉漉的,发丝淌着水,对着卡尔笑。他身后是臭着脸的时零,他们沿着藤蔓铺成的道路从窗口走了进来,时零还扶着副会手长,副会长小心翼翼地弯下腰钻进窗户,稳稳地走在藤蔓上。
卡尔依然找不到任何除了“美丽”以外的词语来形容副会长,格雷斯·金也十分美丽,她动作干脆利落,言辞犀利,她的美带着侵略性,就像是夜空中炸开的金灿灿的烟火。而副会长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就连微笑的弧度都是完美的。
“格蕾丝。”副会长微笑着开口,她只要人一出现,所有人的目光都忍不住落在她的身上,走廊里立刻安静了下来。
“斯考特副会长。”格蕾丝整了整衣物和副会长行了礼,随即面向其他学生继续说道:“学生会对我的攻击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在说谎!请各位仔细考虑是不是要成为超能力者,与我们一起反抗这种荒谬的实验!”
“我们确实撒了谎。”
新来的学生们的声音此起彼伏,正在混乱的人们期待这些“有能力”的学生会给一个令人安心的解释或者保证,然而副会长只是加深了人群的不安。只是时零已经举刀护在了她面前。锋利的刀让人群安静了下来——只有亚摩斯的口哨声有些嘲讽。
“但是到了这一刻、就像时零会长在表彰会说的,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为了保护这个世界献出生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鼓起勇气选择80%死亡率的方案,所以我们只能撒谎。但是如果我们不如此做,那么人类的死亡率就是100%!敌人是另一个世界的未知生物,我们必须抓住任何胜利的机会!”
“你们在骗学生们去送死!”
“格蕾丝,我理解你的焦虑和困扰,没有一个……一个高中生、包括我,会想着过两天就会上战场,但是在世界之壁的裂缝再次破裂的时刻、我也会成为一名战士,因为这是为了人类的胜利、世界的胜利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并不恐惧死亡!我也早就……但是那也应该是自愿、自觉的选择,而不是谎言!我们需要的是坦诚!”
“我们的谎言是无奈之举。我可以向政府申请一次作战记录的公开会,让大家亲眼看看异世界的入侵者。让大家理解世界的危机到底多么迫在眉睫。我们确实没有选择。”
“是你们没有给过大家选择的机会。超能力者更是一早就被抬上了绞刑架,是世界政府和所有人制造的绞刑架!”艾斯抢过话头。
“格蕾丝、艾斯,我和你一样恐惧,但是人类的光辉不就是用勇气战胜恐惧吗?”
格蕾丝深吸了一口气:“我的发言不是因为恐惧!你们的实验已经让所有实验者在鬼门关走过一遭,活下来的人都战胜了恐惧。反而是你,你是天生的超能力者,站在高处颐指气使让人战胜恐惧的时候真的明白其他人的痛苦吗?更别说,你们自相矛盾的说辞,在超能力者军人也很难战胜入侵者的情况下,让我们这种临时拼凑的高中生超能力者作为战力?我们从这种方案里看不到任何可行性!如果这个计划是有意义的也许我不会阻止,但是现在看来这就是没有意义的敢死队!”
格蕾丝的平稳而沉静的声音就像是一盆水浇灭了一部分学生的热情。冷静下来想想,无论如何,选择学生进行实验都是不合理的。讨论、怀疑和吵闹声逐渐响起。
“抱歉,学校收到的是政府和研究所的指令,学生会也是被困在岛上的一份子,我们别无选择。”副会长摇了摇头。
她的话音刚落,时零踏出一步将他燃烧着火焰的剑向格蕾丝砍去。卡尔看惯了时零的动作,她的身体快思考一步抓紧了离她最近的格蕾丝的手,大喊道:“死斗。”
就像之前一样,她的能力带起了狂风,将除了格蕾丝和她以外的人吹了出去。火焰打在她的狂风卷起的防护罩上,被弹落开来向人群飞去,火势更胜。人群惊叫着躲了开来,一半的学生都是还没有进行实验的普通人,他们惊叫着躲进了房间。
“艾斯!我无法使用能力!先帮忙灭火!”格蕾丝向隔离罩外面的艾斯大喊了起来,防护罩将她们两人隔离开来。艾斯一边骂一边爬了起来,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重击在卡尔的防护罩上:“你和副会长是一起的吗!把格蕾丝放出来!快解除能力!”但是只是一瞬间的分心,她的身体就被亚摩斯控制的巨大藤蔓缠住,她用一股隐形的力量不停地扯断藤蔓,但是已经晚了一步,藤蔓从窗口一拥而入,疯长延展,将整个楼层包括防护罩都紧紧包裹住,只要卡尔一解除能力,藤蔓就会立刻攻击身处其中的卡尔和格蕾丝。
无路可逃。
“算了,艾斯……”
“可恶!”艾斯被绑住全身无处使力,只能瞪着副会长。
植物笼罩的风墙中只有卡尔和格蕾丝两人,格蕾丝环顾了一下四周,叹了一口气:“解除能力吧,卡尔小姐。”
卡尔没有动。
“卡尔小姐?”
“如果我解除了能力,那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我不会输给亚摩斯的,只要等亚摩斯力气用尽就可以走!”
“……没用的。”格蕾丝摇了摇头,“很快学生会的人都会到场,就算你能等到亚摩斯‘新芽’的力量耗尽,还会有时零他们。别浪费力气了。而且……艾斯在他们手里。”
“卡尔小姐,”亚摩斯学着格蕾丝的口吻,嘲讽的声音透过植物围牢穿过来,“用用你的脑子吧,艾斯还活着只是因为我大发慈悲不是吗?”
卡尔沉默了一会儿,终于是无奈地解除了能力,没了风墙的阻挠,藤蔓一下子收缩起来,将她们二人捆住。
“将她们关到仓库里,麻烦你了,亚摩斯。”
喧嚣过后,宿舍楼的地板和墙壁上只留下了巨大的裂缝。
【第二章完】
--------------------------------
没有什么意思的小剧场:
卡尔:这女人(格蕾丝)好像喀秋莎
艾斯:喀秋莎 听不懂 但是一定很美吧
卡尔:喀秋莎就是这个【展示喀秋莎火箭炮】
艾斯:……不简单的女人……
作者:月溪明
评论,笑语/求知
“芎芎,你作业写完了吗?明天就要去学校了。”尹母伸手阻止刚吃完饭的尹芎准备收拾着碗筷的动作,为了打发他随口问道。
尹芎答道:“早就写完了,妈,碗我来洗吧,又不多。”
“不行不行,你都高三了,写完作业去复习老师讲过的东西,碗不用你操心,高考考个好分数就行了。”
尹芎一脸无奈地被尹母推到自己卧室。看着被尹母轻轻带上的房门他想了想,掏出书包里带回来的笔记本和教辅书,简单浏览了一遍,把书往脸上一盖,向后倒在床上,嘴里嘟嘟囔囔:“这些知识我已经全记住了,不需要看了呀,等下周的月考考完,老妈应该就不会总是唠叨着让我看书了吧。”
尹芎的成绩原本只能说是中等偏上,每天都在为了提高成绩而努力,但是一个月前,一切都变了,成绩不再是他所忧心的事,因为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所有的知识和解题方法,可他却开始为另一件事担忧。
大概一个月前,国内开始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病症,感染病症的人只能以鲜血为食,一天要吸食至少四千毫升的血液,也就是说,感染者每活着一天,就必须要以一个人的绝大多数鲜血为代价。这些感染者也被称为嗜血者。
这样的代价无疑是高昂的,所以每一个嗜血者都是潜藏的犯罪分子。更可怕的是,他们比一般的犯罪分子要更有危险性——嗜血者的身体素质会得到加强,不管是速度、力量、柔韧性、记忆力、反应速度还是感觉灵敏度,都要比未感染者强上将近一倍。
正因为如此,这段时间社会上总是会出现很多普通人被嗜血者吸血致死的新闻。
尹芎拿开盖在头上的书,从旁边的床头柜上摸过手机,毫不意外地在头条新闻上看到了又有人死于嗜血者的进食的新闻。
唉。他叹了一口气,抬起左手,透过张开的指缝看天花板上的壁灯。
这新闻又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兄弟易思,刚开学才一周,他就突然旷课,直到看到新闻,尹芎才知道易思一家遭到了嗜血者的毒手。
“但我明明有能力保护他的啊。”他的左手一下紧握成拳,青筋暴起。
尹芎其实也感染了这种病症,但他的嗜血欲望并不算很强,大概相当于冬天想要赖床的程度,可以被自主意识所压制。但他所获得的增幅却比报道上的那些嗜血者更强。比如,他可以隔着五百米的距离闻到其他嗜血族的气味。
那是一种血腥味与腐臭味并存的味道,带着腐朽与衰颓的气息。但其他嗜血族貌似并不能闻到尹芎的味道,或者说,尹芎并没有像普通嗜血族一样,有着在嗜血族看来非常明显的气味。
易思出事的时候尹芎还在学校宿舍,他当然是不知道有嗜血族会袭击易思的,但他始终觉得,如果自己经过的地方多一点,遇到嗜血族不要退缩,是不是就能减少嗜血族袭击普通人的事件?至少,至少不要让这样的灾难落到自己的家人身上。
国内嗜血族伤人的事件层出不穷,但国外却没有出现这样的事件,或者说,国外并没有嗜血族的存在,相反,国外出现了超级英雄,他们拥有着各种超能力,比如释放火焰、控制寒冰、影响重力、控制声波,能力神奇又强大。超级英雄们跟尹芎以前看过的电影中英雄们一样,维持着城市的治安,打击着犯罪行为。
国内没有超级英雄,却有嗜血族的肆虐。尹芎想,如果夏国没有超级英雄,那就让他这个同样发生了变异的人来充当家人的超级英雄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从住校转为走读,希望能够至少护住家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他希望能够保护更多的人。因此,他除了白天的上学活动外,还为自己安排了特殊的夜晚活动。
到了晚上,一家人全部洗漱完,进了各自的卧室睡觉。
在某个时刻,尹芎突然睁开眼睛,他先是倾听着隔壁房间的动静,等听到了父母平稳的呼吸声后,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轻轻落地,从衣柜角落里翻出黑色卫衣、黑色裤子、黑色鸭舌帽和黑色口罩换上。
尹芎再次确认隔壁的呼吸声依旧平稳后,他悄悄打开卧室防盗窗上的小门,熟练地翻了出去,从外面关上窗,然后借助建筑楼外的各种突起爬到了楼顶。
尹芎灵活地穿梭于高高低低的建筑之间,动作之流畅、速度之快,足以让任何跑酷高手都感到汗颜。他的前进路线也很规律,以他的家为中心,向外螺旋形扩散。
突然,他鼻尖微动,脸上露出些许的厌恶和凝重。他停下脚步,在原地朝四周吸了吸鼻子,判断出了味道的来源,然后迅速朝那个方向冲过去。
几分钟后,他寻着气味,看到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消失在某栋居民楼入口处,于是加快速度跑到那栋居民楼附近,从某一层的一间尚未被购买、没有安装防盗窗的房子窗口处抄近路进入居民楼。
他就地一滚,卸去冲击力后立马起身来到楼道口,仔细倾听着楼道里动静,以分辨那个不速之客的位置。
伴随着轰的一声,尹芎立刻确定了那人的位置,从楼梯间迅速赶到,看见声音传来的地方,有一间房子的防盗门被暴力破开,从房子里传来凄厉的女声。
尹芎暗道一声不好,连忙冲了进去。只见客厅内站着一个穿着牛仔外套的高个子,体型瘦削,手里却抱着一个披头散发,以一种不正常的姿势扭曲着昏迷的女性。
尹芎冲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高个子张着嘴,露出尖锐的利齿,朝女性裸露的脖颈咬下。
“住手!”尹芎大喝,从袖口滑出一把蝴蝶刀,手腕甩动间露出刀刃,直直地刺向高个子。
高个子被着突如其来的攻击打乱了计划,察觉到这一击的危险性,于是放弃原本的计划,拎着那个女性往尹芎刀尖上撞。
尹芎逼不得已,甩动手腕收起刀刃,改为用手去阻挡。而那高个子突然松开手,把那女性往尹芎方向一推,自己趁着尹芎视线被阻挡的片刻越过他从门口逃出。
尹芎只得伸手接住她,以免让这昏迷的人直接砸在地上,将她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紧随其后冲了出去。
他一边保持着冲刺的速度,一遍从口袋里掏出插着从二手商那里买来的二手电话卡,拨打了警察局的号码,等接通后,他用刻意压低的声音说:“地址xx路xx街xx小区几零几,大门被破坏,户主昏迷,记得呼叫救护车。”
尹芎讲这句话重复了三遍后,不管电话那头的反应,径直挂断了电话,跟随着那人的味道往楼顶跑去。
尹芎速度很快,即使中间发生了这样的插曲,他也在高个子上到天台的时候赶上了他。
高个子感受到背后因极速奔跑产生的气流与风声,内心十分震惊:“我明明没有在他身上闻到同类的味道,为什么他可以拥有这么强的身体素质?”
尹芎可不管高个子在想什么,眼看着就要赶上高个子了,他用力蹬着地面,借助反作用力向前一扑,蝴蝶刀舞动间露出锋利的刀刃,径直扎向高个子的背部。
高个子此时已经一脚跨上天台,顾不得形象,就地一个翻滚避开尹芎的攻击,滚了好几圈才站起来。他大声对尹芎喊道:“这位,我们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攻击我?”
尹芎一击落空,跟着踏上了天台,他并不回答高个子的话,而是沉默着展开暴风骤雨般的攻击。
高个子左支右绌,勉强抵抗着尹芎的进攻,嘴却没有停下:“这位,你攻击我,是因为我是嗜血族吧,可你既然知道我是嗜血族,那也应该知道,如果不吸血,我们是没办法活下去的,这一切只是为了生存,难道我要因为我的饮食习惯,就遭到这样的制裁吗?”
看着尹芎并没有回答的意思,高个子换了一个角度继续道:“这位朋友,我猜你也是嗜血族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身上没有那种气味,而且身体素质比我的要更强,但是我们是同类啊,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行为……”
听到这里,始终沉默着的尹芎突然加大了攻击的力度和速度:“我和你们不一样,你这个杀人犯!”
“哟,是个小毛孩,也是,看这身板也不像个成年人,小孩子就是受不了气,这可是我的机会。”尹芎反驳得太过激动,忘记压着自己的嗓音,被高个子一下就听出来了跟脚,看着尹芎因为自己的那句话出现了明显的情绪波动,攻击开始急躁冒进,高个子顿觉压力减轻了不少。他暗自窃喜,一边加强着对尹芎的言语刺激,一边悄悄寻找脱身的机会。
连续的猛攻大幅消耗了尹芎的体力,即使他是变异程度更高级的嗜血族,体力也逐渐开始有些不支。高个子瞅准机会,趁着尹芎某次用力过猛,一时间招式用老难以回转的空隙,从尹芎的攻势中脱身而出,忙不迭地往天台边缘跑,还不忘抛下一句话继续刺激尹芎:“小朋友,我们后会有期。”
尹芎这才意识到自己中了高个子的激将,暗自懊悔的同时,他收回攻势,略微缓了一会就迈步追上去,此时高个子才刚跑到天台边缘,正准备翻墙跳到临近的高楼天台上。
尹芎刚跑两步,突然双眉皱起。他放弃了继续追赶高个子的行为,强行扭过身体扑进了天台通往楼下的门,然后右手在地上一撑,双脚轻轻落地,靠在了墙壁后面。
他悄悄调整了一下站位,使得自己能够看到天台上的景象。只见那个原本快要逃脱的高个子似乎是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掐住了脖子,被拎到了半空中,在那里,有一男一女悬浮在半空中。
那男子看上去大约三十岁,棕发碧眼,相貌英俊,穿着考究笔挺的西装,看上去像是在赴一场宴会。他身材高大,手部肌肉将西装的袖子撑得满满当当,但他的腿部却过分纤细,显得空荡荡。女子浓妆艳抹,画着烈焰红唇和眼线,红色大波浪长发与驼色长风衣被风微微吹起,显露出V领上衣下的雪白肌肤以及若隐若现的波涛汹涌。
西装男子俯视着死命挣扎的高个子,用自己的母语开口道:“这就是夏国的嗜血者?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根本不能跟我们超能者相提并论。”语气有些不屑。
红发女子亲昵地靠在西装男子怀里,闻言不禁笑道:“史密斯,即使在利箭国,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们一样拥有超越凡人的能力,更何况是在夏国这个没有超能者,只有低贱的、邪恶的嗜血者的低等国度呢?”
西装男子史密斯不置可否,高个子却发怒了,他听得懂这个语言。
他腰部猛地用力,以掐住自己脖子的未知力量为支点,双脚使劲往上蹬,朝两人的头部踹去,力道之大,在短短半米的距离竟带起一阵劲风。
史密斯猝防不及,有些慌神,空中的两人突然往下坠落了一截,又急急地定在了空中,险之又险地躲过了高个子的突然袭击。
史密斯吓得嘴唇有些发白,而后勃然大怒,右手用力一挥,高个子的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以一种极快的速度砸在了天台上,好巧不巧,终点与尹芎的藏身之处仅有一墙之隔。
哗的一声,墙壁倒塌,把高个子埋在砖石下,而墙后的尹芎早早地向楼下移动,没有被波及到。
史密斯带着红发女子降低了高度,对着她说:“索菲娅,对付这么邪恶的嗜血者,一定不能留手,你来把他彻底消灭吧。”
因为刚才的遭遇而花容失色的红发女子咬牙切齿地点头:“你把这些东西挪开,让我来净化他。”
史密斯挥挥手,倒塌的砖石被凭空挪开,高个子却不见踪影。
两人一愣,但随即又看到了通往下方的楼梯,在月光的照耀下,楼梯上的碎石和几滴鲜血清晰可见。
“好狡猾的嗜血者,他一定是躲到下面的居民楼,想要跟其他夏国人在一起,让我们找不到他。”史密斯道。
索菲娅面色有些犹豫,之前高个子突如其来的攻击让她心有余悸,而在楼道这么狭小的地方,不利于两人的能力施展。
她想了想,开口道:“史密斯,如果我们下楼去追击那个邪恶的嗜血者,很可能被他埋伏,这样太危险了,我们必须想个办法把他逼出来。”
史密斯点头赞同,他环顾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沉思片刻,而后露出阴森的笑容:“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居民楼里,捂着腹部弯着腰的高个子与尹芎相对而立,高个子冷冷地看着尹芎,道:“小朋友,没想到你还在这里,咳咳。”他突然捂嘴咳嗽,楼梯间内昏暗的光线也不影响尹芎看到高个子指缝间渗出的血液。
尹芎同样冷冷地看着高个子:“那当然,我还没把你送去西天呢。”话未落音,尹芎突然前冲,展开蝴蝶刀朝高个子攻去。
高个子也并未掉以轻心,几乎是同时,他抬手招架,跟尹芎过了几个来回,但没过几回合,在饥饿和伤痛的双重作用下,高个子体力不支,动作变形被尹芎一腿扫到了墙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高个子从墙上砸到地上,剧烈咳嗽,尹芎上前两步,俯视着高个子:“你今天还挺倒霉的,不仅遇到了我,还遇到了利箭国的超级英雄,要不是他们打伤了你,我还没那么容易把你击败。”
“呵,超级英雄,也只有你这种天真的小孩子才会相信超级英雄的鬼话。”高个子啐了一声,一脸冷笑。
尹芎眉毛皱起:“你什么意思,如果你是指他们刚才说的话,确实,他们的话说得非常难听,但这可能是利箭国的宣传有问题,从行为看,那两位超级英雄是来对付你们这样肆意杀人的嗜血族,保护我们国家的普通民众的。”
“那可不见得……”高个子的话说了一半,突然看到尹芎面色一变,直接抛下他冲向楼梯间的窗户。高个子一脸不解,但随后一声剧烈的爆炸声让他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两人往下看去,只见这栋居民楼的底层开始升腾起熊熊烈火,伴随浓烈的烟雾向上方的楼层蔓延,速度极快。惊呼声和求救声此起彼伏,整栋居民楼顿时沸腾,陷入了一片混乱。
“这……”高个子愣住了,“这是,发生火灾了?”
尹芎皱眉,他正准备说点什么,夜空中突然划过了一道火亮,如黑夜中点燃的火柴一划而过,落在了大楼的中部某处。
尹芎瞪大了眼睛,远超常人的视觉告诉他,这道火光的起点是半空中的某处,而那里,有一男一女浮空而立,姿态洒脱。
高个子露出讥讽的笑容:“小朋友,这就是你说的保护人民的超级英雄吗?保护的可真好啊。”作为嗜血者,他获得的增幅虽然没有尹芎大,但是也足以让他看清楚这一切。
尹芎紧紧抿着嘴,他不知道为什么一向是拯救人民的超级英雄会做这样伤害人们的事,他的脑子有些空白,浑浑噩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很快,他就被各处传来的惨叫声和呼救声唤醒,他皱着眉,通过电话告知了火警此地发生火灾的消息。
“你现在打算做什么,继续消灭我这个邪恶的嗜血者,还是去帮助你的超级英雄一起杀人放火?”高个子并未趁机攻击尹芎,而是等他报完火警之后抛出了一个问题。
尹芎闭了闭眼,然后定定地看着高个子,沉声道:“我会去找他们问个清楚,没工夫顾你,你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趁乱杀人,否则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说罢,他一手撑在栏杆上,借力一跃,径直从窗户跳了出去。
高个子呵了一声,看着尹芎的背影,低低地说:“怎么能让你一个小孩子单独去面对,再怎么说我也是……”后半截话语声音低不可闻,随着他一起跃下的动作消散无声。
尹芎和高个子所处的楼层本就比较高,两人从窗户一跃而下,在空中划过一道流畅的抛物线,迅速接近着浮在空中的两个超能者。
史密斯和索菲娅的身体素质并没有像嗜血者一样被强化,甚至如果只看单纯的身体素质,他们甚至不如很多身体健康、坚持运动的普通人,大楼燃起的火焰与漆黑的夜色反差极为明显,十分影响他们的观察,但尹芎和高个子接近他们时带来的疾风让两人迅速了解到有人在以极快的速度接近自己。
“终于出来了吗?”史密斯冷笑一声,朝尹芎和高个子的方向一挥手,两人顿时感觉周围的空气变得粘稠万分,明明是在半空中,却有种沉入水里的窒息感,呼吸也变得十分艰难,而且速度也迅速削弱。
“我没有恶意,但是,两位不是超级英雄吗,为什么要放火焚烧无辜的普通人?”尹芎挣扎着问出自己的疑惑,当然用的是对方的语言。
“为了消灭邪恶的嗜血者,必要的牺牲是值得的,我们不能放任任何一个嗜血者逃脱。而且,你跟那个嗜血者一起出现,想必是他的同伙吧,去死吧,嗜血者。”史密斯冷漠道。
“不,我不是嗜血者……”尹芎连忙辩解,但话还没说完,他便感觉空气变得更为粘稠,每次呼吸就像呛水一般,以他的肺部功能,都无法抵抗这样浓稠的空气,他已经说不出话来。
“就要这样死在这里吗?”尹芎心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身处半空无处借力,他似乎只能等死了。但就在这时,一股大力击中他的后背,让他整个人朝前方——也就是两个超级英雄的位置飞去。是高个子。
高个子因为起步较晚,本来是落后于尹芎的,但是由于史密斯的减速,他与尹芎的位置慢慢接近。感受到浓密空气的影响,高个子没多犹豫,调整姿势,双脚用力踹在了尹芎的背部,两人迅速朝两个方向倒飞,摆脱了史密斯对他们的限制。
尹芎猝不及防被踹了一脚,喉头一甜,差点喷出一口血,但是看着在视野里不断放大的史密斯和索菲娅,他一下就明白了高个子此举的用意。蝴蝶刀迅速甩动,露出刀刃,他对着靠在史密斯怀里、近在咫尺的索菲娅狠狠刺去。
“啊,去死啊!”索菲娅和史密斯都没料到对方还能这样摆脱限制,慌乱之下,索菲娅爆发出一朵足有篮球大的红色火焰,对着面前的尹芎就是一推。
自从觉醒了超能力后,他们对付任何“罪犯”都是轻松写意,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像样的抵抗,即使对方拥有枪支弹药,但面对防不胜防的超能力,仍然无法做出什么有效的反击。也无怪他们如此慌乱,毕竟这算是他们首次遇到能够反击的敌人。
尹芎被火焰突脸,本能地想要躲避,但是这样靠近对方的时机并不容易出现,耳中还能听到后方着火大楼里人们的惨叫声和呼救声,尹芎强忍住自己的恐惧,只是在电光火石之间抬起左手挡在脸前,右手仍旧坚定地刺了下去。
火焰灼烧着他的皮肤,剧痛让这个一个月前还平平无奇的高中生想要躲避,想要求生,但内心因为梦想中的超级英雄的残暴行为而燃起的怒火却让他克制住了本能的冲动,手中蝴蝶刀平稳的刺出。
就在刀刃即将刺进索菲娅心脏时,尹芎却感觉到有一股力道从下方而来,撞在了自己手臂上,而且发力点距离手臂十分近,即使提前感知到了,也只能确保蝴蝶刀不被击飞,但攻击的轨迹还是发生了些许偏移,尹芎只能感觉到刀刃划破了皮肤,飞溅的血液喷出,但是出血量较少,伴随着近距离的女性高分贝的尖锐叫声:“你这该死的嗜血者!”
闻着新鲜的血液,尹芎的喉头不自觉滚动了一下,突然浮现的嗜血渴望让他有点愣神,下一秒,他的腹部被猛烈冲击,整个人毫无防备地被震得倒飞而出。
尹芎回过神来,靠着强悍的身体素质稳稳落地,然后在地上滚了几圈来扑灭身上的火焰。这时候他才感受到身上的疼痛,抬起左臂一看,皮肤已是焦黑一片。
“嘶,好痛,好痒。”尹芎忍不住抓了两下,焦黑的表皮脱落,露出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愈合的红色血肉,与此同时,饥饿感一下涌了上来。
他抬头一看,索菲娅的确没被那一刀杀死,但是刀刃划在了她的脸上,留下一道自左下起一直延伸到鼻梁、还在渗血的伤口。索菲娅非常气愤地在跟史密斯争吵,但却没有离开史密斯太远。他们的争吵很快平息,然后一同把目光放在了地面上,搜寻着什么。
高个子捂着腹部走了过来:“抱歉,刚才事出从急,我只能想到那个办法让我们脱困,没想到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尹芎摆摆手:“我理解,感谢你的帮助,不然我可能真的就死在那里了。不过,你怎么还没走?”
“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都没走,我怎么可能提前离开呢?”他抬头看着天上的超级英雄,自嘲一笑:“这两个所谓的超级英雄已经严重危害到社会安定了,别看我现在这样,我好歹也是,也是……”
“也是什么?”
“也是一个夏国人,好了,你个小朋友没事不要七想八想。”高个子拍了一下尹芎的脑袋,内心轻叹一口气。成为嗜血者之后,他再也没有底气说出那个身份了。
尹芎佯装生气地拍掉他的手“我可不是小朋友了,我都十七岁了!”
天空上的两个超能者完全看不到被击飞的两个嗜血者的踪迹,他们飞得太高,加上现在旁边的大楼熊熊燃烧着,使得周围没有光亮的地方显得越发黑暗,而且尹芎和高个子穿的衣服都是深色,在这样的环境里隐藏简直如鱼得水。
史密斯找得有些不耐烦了,带着索菲娅降低飞行的高度,然后手一挥,一个不断挣扎的人被无形力量携带着撞碎玻璃飞到了面前,他直接喊道:“嗜血者,你们如果再不出来的话,他可就因你们而死了。”
被挟持的男人喉咙里发出呜咽,脑袋和后背被玻璃划出一道道血痕,鲜血滴落,他表情惊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听不懂史密斯说的话,他只知道自己受了伤,被未知的力量固定在离地面几十米高的半空中。
尹芎和高个子双双把视线转向那里,眼里都浮现出了愤怒的情绪。
“先一起解决掉那两个超级英雄,再谈论我俩的事怎么样。”高个子提议道。
“好。”
史密斯等了一分钟,还没有看到两人,转头喊了一声索菲娅。索菲娅被毁容,疼痛之余,内心充满着被低贱嗜血者伤到的羞辱感,她对那个拿着蝴蝶刀的年轻嗜血者憎恨无比,想要用火焰让他发出生不如死的惨叫。
她想发泄自己的愤怒,但不敢对史密斯发泄,嗜血者又躲着不出来,她就只能将怒火全部发泄到那个被挟持的男子身上。
她没有受伤的半边脸露出了残忍的表情,手上点燃一簇小小的、橙色的火焰,轻轻靠近那个男子,然后跟史密斯一起欣赏着男子的惨叫和挣扎。当然,史密斯贴心地在两人和男子之间做了一层降噪措施,不然就太吵了。
尹芎和高个子正在靠近空中的两人,看到索菲娅如此行径,腾地一下血液直冲脑门,他顺手抓过路边的共享电动车上的头盔,用力一扔,头盔呼啸着冲向索菲娅。“给我住手啊!”
史密斯早早就留意到呼啸而来的头盔,不慌不忙地控制被挟持的男子一个平移,撞上了头盔,砰的一声,脑浆四溅,男子结束了他的痛苦,归于永远的宁静。
“果然是嗜血者,手段如此残忍,看来必须把你尽快消灭才行。”史密斯说着大义凛然的话语,声音在空气的帮助下远远传播。
尹芎肺都要气炸了,这就是他崇拜的超级英雄吗?无耻又残忍,口口声声说消除邪恶,自己的行为却更残暴。“你,你有种就冲我来啊!”
“我给你这个机会,过来找我们吧。”说完,史密斯就带着索菲娅落在了附近一栋未着火的居民楼楼顶。
落地的时候,索菲娅熟练地抱着史密斯,让他坐在自己大腿上,自己坐在地上,两人靠着墙,呼吸都有些急促,头上渗出汗珠。
超能力的使用不是没有代价的,代价就是使用者的体力,刚才的一番对峙时间不长,也就二十来分钟,但他们一直都在使用能力,原本就不怎么样的体力让他们不得不休息一下。
让尹芎他们过来找自己,一方面是因为己方的体力不支需要休息,另一方面,他们飞行在半空中,完全看不到两个嗜血者的位置,这样就只能被动防御,或者对普通人下手来逼出他们。但这样耗时过长,对己方很不利,而且容易出现变数,还不如直接快刀斩乱麻,迅速杀死两个嗜血者,然后好好回去修养。
另一边,高个子抓住尹芎的肩膀,沉声说:“你冷静一点,冲动并没有办法干掉他们。我们需要保持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出获胜的方法。”
“可他们”尹芎留下痛苦的泪水,哽咽道:“是我害死了那个大叔,是我害死了被困在火焰里的人们,我不配拯救其他人,我只会害死他们。”
高个子一拳打在尹芎胸膛上,低喝道:“愚蠢,你现在在这里哭有什么用,事情已经发生,你与其悲伤,不如把这些情绪化为力量去杀死那两个始作俑者!有悲伤的时间,怎么不想想如何把那两个飞在天上的鸟人打下来!”
尹芎被打得后退了几步,胸口上焦黑的表皮皴裂脱落,露出白皙的新生皮肤,他喃喃自语:“对,我不能哭,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他抹去眼泪,回忆了一遍之前发生的事,握紧拳头的同时,他有了新发现:“高个,咳咳,不是,这位大叔,我发现那两个超级英雄的身体素质比较一般。”
高个子暗自道:“这小子虽然冲动稚嫩了一点,但能力确实强啊,我怎么以前没听说嗜血者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
表面仍不动声色地说:“理由?”
尹芎回忆道:“当时我在半空被减速,觉得空气变得粘稠,让我呼吸困难,这应该是叫史密斯的那个男性超级英雄的能力,可以改变空气的稀薄程度。”
“这我也有所猜测,然后呢?”
“然后我发现,当时限制住我,以及后来挟持那个大叔的时候,史密斯的脸色不太好,喘气幅度变大。同理,那个叫做索菲娅的女性超级英雄刚才在释放火焰的时候,也是一副比较劳累的样子。所以我猜,他们用能力是需要消耗体力的。跟我们交战了好几次之后,他们的体力应该有大幅度的下降,所以才让我们去找他们,因为他们需要休息了。”
尹芎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回顾了一下自己的思路,然后继续开口道:“而且我发现,刚才他们抓住那个大叔之后等了一分钟,视线一直在往下看,似乎是在找我们,但最终他们选择了折磨大叔来逼我们出来,说明他们之前没有找到我们。同样的距离,我却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每一丝细微的动作,听见他们的对话,说明他们的身体素质并没有我们强,据我这段时间的观察,应该就与一个未感染的普通人是一样的水准。”
高个子在内心默默吐槽:“普通嗜血者也没有你这么强的身体素质啊,同样的距离,我只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但没办法看清他们的细微动作,说话声我听得也不太清楚的。”
“嗯,你分析得很不错,观察力很强,不过我有一点补充,既然你说他们身体素质不是特别好,现在他们选择在楼顶等我们,一方面确实可能是趁机休息一下,但另一方面,我们如果上去了,他们就能看到我们,从而更好地对我们发动攻击,也就是说,我们上去之后,只有可能更加危险。”
尹芎和高个子爬上居民楼跟史密斯和索菲娅正面对决,高个子为了救尹芎死亡,尹芎在极度愤怒和悲痛之下,爆发身体力量杀死了索菲娅。
但是因为力量爆发过度,能量消耗过大,本能的嗜血感压过了理智,导致尹芎吸干了好几个人的血液。
史密斯并没有打扰尹芎的进食,一方面是为了尽力恢复一点体力(之前的战斗力史密斯虽然没死也没受太大伤,但是能力使用频繁,体力消耗太大),另一方面,他怕打扰尹芎进食会让尹芎来攻击自己。
进食后,尹芎恢复了神智,看着周围干瘪的尸体,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之前做了什么,讽刺的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充满力量。
史密斯趁机进一步打击失魂落魄的尹芎,说他之前还说自己不是嗜血者,现在终于忍不住暴露本性了。
尹芎确实被打击到了,但是消防员赶到,开始救火救人,让尹芎意识到这一切灾难都是这两人超级英雄带来的,自己嗜血本能发作确实有违自己的正义,但是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他必须先干掉史密斯才能对得起高个子的牺牲,才能为死于火灾和超级英雄之手的大叔报仇。
尹芎重新振作,一番缠斗以后成功杀掉了史密斯。
史密斯死的时候,看着大楼的火光,把天幕渲染出了非常好看的颜色,他下意识微微抬起了双手,旋即意识到自己手中已经没有相机,他轻叹一声,带着对相机的回忆进入了永恒的静默。
杀掉史密斯后,尹芎怅然若失地在天台蹲着,觉得今晚的经历就像一场大梦。但他很快抖擞精神,悄悄进入着火的大楼,暗中协助消防员们救人。
大楼下来了两个人,他们交谈间透露了一个月前全球的人类开始了进化,但进化有两种方向,一种是身体素质大幅提升,一种是身体素质不变甚至略有下降,但拥有特殊能力。前者只出现夏国、樱花国等东亚国家,后者只出现西欧和美洲等西方国家。前者出现的概率比后者高很多,但是也会出现一种半进化状态,即身体素质提升,伴随着只能以人血为食的副作用。
(实在写不完了,只能大纲遁保命了┭┮﹏┭┮)
作者:贩卖机
他的室友胆子很小。
这是他在合租第五天的晚上发现的。
那天半夜,他突然醒来的时候,室友的房间亮着灯。出于好奇,他特意留意了一下,室友房间里的灯光一直亮到早上。
这让他对电费稍许有些担心。
那么,事情又是从哪里开始的呢?
首先,这是他在学校里待的最后一个学期。而他早就受够了校内差劲的宿舍环境,再加上附近的施工让宿舍经常停电断水。为了在毕业前获得一个良好的住宿体验,他决定在校外找一间出租屋住。
当然,一个人付整间屋子的租金令人心疼,经中介介绍,他认识了一个有着相似理由搬出来的室友。室友与他同校,同年级,不同系。
听说是同校还有些为难。但又听说是完全无交集可能的人又痛快答应。
专业似乎是什么历史文学一类相关,据说是在做什么民间传说相关的课题。
这点倒也与他相似,都是为了在论文里做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论点而拼命的人。
他与室友都不是话多的人,生活习惯爱好课表也完全不同,又都忙着各自的作业,平日里完全没有交流。
这倒是令他稍稍有些安心,若是遇上个天天抓着他聊天的自来熟,他反而要难办了。
他要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赶出一个实验,在他的预期里,这个数据将会是让他的论文在一众水货中脱颖而出的关键。
于是借着室友不关灯的习惯,他便顺理成章的留心起室友的作息。室友大约是在与论文拼命的样子,一天中的大多数时间都不在出租屋,想必是去图书馆什么的地方了,只回来进行必要的睡眠。就算回来,人也是门一关,灯亮到天亮。
主卧的门开着,室友顶着一对刚通过宵的黑眼圈看着他。
“你觉得……你信鬼吗?”这是搬进这间屋子的一个月里,室友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作为一个未来的心理学者,他敏锐的感觉出室友的犹豫。
“嗯。嗯?啊……”
他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室友像是本来就没有期待他的答案。关门,上锁。
半夜似乎听到室友在喊叫些什么。而当他早上起床的时候,室友已经出门了。垃圾桶里有镜子的碎片。而室友的门上,正挂着一个新的小镜子。
什么情况?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分给这件事。他的论文还缺少一个数据,他全心地忙着那个实验。
之后的几天,他总是在半夜半梦半醒之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些有声音。这让他睡眠不足,白天在课上打起瞌睡。
这样下去可不行,他决定在室友门上贴张纸条提醒他一下。
于是,半夜里的声音便消停了几日。
几日后,他回到出租屋,大门敞开着,从室友紧闭着的房门里传来一阵烧什么东西的气味。
失火了?他推了一把室友的门,门锁着。房间里传来咳嗽的声音。很明显,室友在里面。
他用力的敲门,没有回应。该不该把门打开冲进去?他有些犹豫,怕好不容易进行到现在的实验功亏一篑。
“你在干什么?再不开门我报警了?”他的手机并不在身上。
门开了。室友堵在门口,浓重的烟雾从室友身后飘过来。
室友的黑眼圈更浓厚了。
“没着火,不用报警。”门又关上了。
在门关上之前,他努力地从烟雾中分辨出地上一大叠正在燃烧的纸钱和烧焦的娃娃。
这不还是在点火吗?他打开自己房间与客厅的窗,好让烟雾尽快散出去。
这个时候,他倒是考虑了一下是否提前结束实验,并且搬回宿舍。不过这念头很快就被未完成的独一无二的论文压回去了。
毕竟那个研究数据,有可能获得一个不大不小的奖项。
第二天,他在垃圾箱里发现一个烧焦、剪碎的娃娃残骸。这并不令他感到意外。
晚上,他刚回到出租屋,就看到室友一脸焦躁地在客厅里踱步。看到他回来,急不可耐的抓住他问“垃圾,垃圾你是不是没倒!”
是不小心把重要的东西与垃圾一同扔进去了?
“啊……我早上顺手扔掉了。”
“你倒过了?”
室友焦急的啃着指甲。
“是不小心把什么放进垃圾袋了吗?用不用帮你去垃圾站找?”
“不用。”
室友说完,便回去自己的房间,咣的一声甩上门,又很快的出来,扔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垃圾桶里。
又是那个烧焦的娃娃。
第二天,他回来的很晚。也没有急着回房间,先是敲了室友的门。
“回来的时候这个娃娃在门口,我就拿进来了。对不起被我踩了一脚。”室友没有出声,虽然他知道室友在就在房间内。
他把娃娃轻轻摆在室友房门口。
几天之后,他再次晚归。室友蜷缩着睡在沙发上。而那个带着各种损坏过的痕迹的娃娃,就靠在室友腿上。
他拍醒室友,示意室友回屋去睡。室友坐起来,看到娃娃,发声喊推开他,逃进房间。
他敲门问室友娃娃还要不要,回应他的只有室友歇斯底里的喊声。
接下来的几日,室友似乎都没有踏出过房门一步。
他打算提前结束租约,搬回宿舍。
收拾行李之前,他打算告诉室友自己的决定。但无论怎么敲门,室友也不回应。他只能隔着门将自己要搬走的事情告诉室友。
并不知道室友有没有听到,他说完后便回房间准备收拾一下。
他正在关门,室友的手挡住门,通红的眼睛里布满血丝。他害怕,想逃。室友死死地按住门。盯着他。
他的手在抖,不能让室友进入自己的房间。尤其是不能让室友发现他房间里那些与室友当初买的一模一样的五六个廉价的娃娃。
室友突然跪下,大哭着磕起头来。“我错了,我对不住你。我不知道他会先找上我。”室友抱着他的腿,痛哭。他害怕极了,用尽一切办法甩开室友。锁上房间门头也不回的逃了出去。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都没有再回到那间出租屋。直到室友的同学的同学的同学找到他。
“他……怎么了。”“好像压力太大精神出问题了,”同学指了指脑壳,“已经送去医院了。”他张了张嘴,终究是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接过室友那份转交多手的房租,回到出租屋。
他的毕业论文实验完成了。数据比他期望的要更好一些。是好事情,他却兴奋不起来。
之后,为了整理室友的东西,他与室友的同学一起进了室友的房间。发现室友的论文主题是关于流传已久的诅咒他人方法来由发展。
房间的门又自顾自的打开了。
实验完成。
备注:充满了发烧中的胡言乱语。居然赶上了真是不可思议。我再也不卡死线了。
其实就是俩人互相拿对方做实验的故事。灵感来自一个短小怪谈。国外网站网友写的。大概是讲丈夫装神弄鬼吓死老婆快乐迎娶小三的故事。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某个不知名的空间里响起一些声音,声音没什么特征,却也平稳,持续在稳定输出。
“这是我给你打造的新家,你看吧,是很温馨的,你只需要躺在上面,看吧,是舒舒服服的,很快就会忘记不愉快。”
“可能确实需要你花一段时间来熟悉来适应,不过这没关系,总会适应嘛,这并不难。我相信你的。”
一个声音过于单调,于是又有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在回应什么,又像是在自顾自的念叨。如果声音能走曲折的路,它绕了一圈,又回到说话者身边,像是被什么关住,没有逃离的可能。也因此,这里的声音只有该听到的人会听见。
“新的...地方吗,可是,可是我好不习惯这个地方。手抬不起,手放不下去,腿也只能蜷缩着,只能这么僵着——请问这是发生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一切都是很好的。”
“我头昏沉沉的,我记不太清了,这里或者我身上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吗?”
“或许没有呢,一切都那么正常。是吧?”
“我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你了是吗,不对,我看不见你,你在哪里?”
“在你身边,放心好了,我不会走远。”
“你真的在那吗?”
“你...这是在害怕吗,那睡吧,睡过去就好了,都是这样的。醒来什么也不会有,你会忘记不必记住的东西。”
“梦里是快乐的吗?”
“当然,梦里是不会有痛苦——假设你现在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梦里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好的,我相信你。亲爱的朋友,啊,怎么下意识就这么说了,不过也没事,你肯定是我的朋友。谢谢你我的朋友。”
“啊——啊啊啊啊”同样的空间被尖锐的声音划开,突如其来也意料之中。
“你想起来了吗?”
“对,我是只兔子,叫幻幻,是新来的。”
“我的手能动了,但是,我看它,它,这一片白白的骨头,为什么是这样呢?好痛好痛,啊啊啊。”
“红色的红色的,我全身都是红色的,不对劲的颜色,是少了什么吗?只有红色的固体,等等,这上面本应该覆盖的东西呢?去哪了?去哪...了?”
“脚不能动,被锁起来是吗,不过也失去了知觉,感觉不出我有这种东西。断了...是断了吧?”
“等等我...我是什么?”
兔子不会叫的嗷,多疼都不会叫出声。兔子的忍耐比你想象中强多了,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可是当我感到疼痛的时候,我会止不住的哇哇大叫,因为,因为...
那当然是因为——
“是的,你也发现了是吗。因为你并不是兔子,我才是呢,我亲爱的主人”
“你还记得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吗?”
“你当然不记得,因为那是我的身上。只是我的东西,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你不用在意,对吧?与你无关啊,那必然是这样的。”
“我不曾哭过,哀过,嚎过。我没有反抗,不代表我不应该这么做。”
“我不想,我只是不想,有些东西柔软一点再柔软一点这没什么。我不想也变成那种样子。”
“是呀,我已经不存在了。但既然我们相见了,你觉得原因会是你来到了我的世界还是我又回到了你的世界呢?”
“你猜,小兔子的一点小计划会成功吗?”
“我亲爱的主人...”
“期待再次见到你。”
“我需要再次见到你,为了我也为了未来会被你当成‘我’的所有可能性。我必须要这样做。”
那里是躺椅,欣赏过无数人类的噩梦,承载着一些会穿过人类的东西和试图穿过人类的东西。枕头是柔软的,床垫是舒适的,被子是厚重且温暖的,至于那上面躺了个人嘛,就不知道舒不舒服了。
Z醒了,他根据身体的疲劳感推测可能在深夜的某个时期自己做了一个梦。做梦嘛做多了一般会积累些经验,比如说有些东西确实梦到过但醒来后也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物理疲劳只是一时的,只要心够大,什么都不会被放在心上。“那就随他去吧。”今天阳光不错,Z往外走,“兔子真不好玩,养没两天就死了真没意思,这次换个什么宠物让我好好地解解压呢。”
日光充裕,倾泻而下,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按理说确实是个好日子。Z迈着大步朝宠物市场走去,神气十足。一辆货车从Z身边擦过,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也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
路过的人们协力将货物挪起,至于Z吗,估计也没人辨得出来是个Z还是一滩红色的烂泥了。
END
(要是记得的话再改点
Vol.204「动力」《春分失踪案》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随意
背景:春分时刻世界上消失了一批NPC。(世界设定:https://m.weibo.cn/2816892483/4747983838513018)
《春分失踪案》
(一)读报时间
胧目的一天从读报开始。虽然现在手机阅读已经可以满足了解时事的需要,但胧目还是订了两份报纸。
要说报纸的好处,首先就是对眼睛好。胧目患有先天性的高度近视,连血亲的样子都没看清,就被丢在了孤儿院门口,误打误撞进了圆鱼舟的世界。他从小就戴着一副又厚又重的眼镜,走平路都会绊跤,收养他的阿婆很善良,但却有老一辈人特有的古板和固执,她禁止他看电视,也禁止他玩电子游戏机,动不动就用“眼睛会瞎掉”吓唬他,而傻傻的小胧目也没有对阿婆有多怀疑,直到现在他都是个不来电话绝不看手机的电子屏幕恐惧症患者。
先是《摸鱼日报》。这是一份综合性报纸,记录了圆鱼舟每天大大小小的事。胧目扫了眼报纸头版,上面用几百张张证件照拼出了一个白底黑字的问号,最大的新闻标题是“春分日悬赏令:骇人听闻的失踪案”。他又草草扫了一眼其他遍布在头版的小标题——《摸鱼日报》会根据新闻重要程度安排字号,将新闻标题在头版全部列出来,扫一遍头版就可以知道前一天所有的新闻——“昼夜交锋反转:战况变化”“失踪在春分的人们”“营业执照法案提上议程”“冒充失踪人员行骗,反诈APP立功”“北国风光旅游路线开通,人血馒头好吃吗?”……事关他的侦探事务所,胧目在“营业执照法案”上划了个圈,然后打开了报纸内页。
“2022年3月20日,23点33分15秒,是春季90天的中分点,古称仲春之月。从此刻开始,昼与夜的交锋历经漫漫严冬,白昼终于占据上风。从此刻开始,春暖花开,冰雪消融。但是在圆鱼舟的世界里,却发生了一件孩人听闻的事件。在秒针划过春分日的那一刻,圆鱼舟内随机失踪了一群NPC。经圆鱼舟世界管理员的调查,发现这些NPC全部出现在了一座北方的小镇中。小镇常年被冰雪覆盖,镇中广场上有漂亮的冰灯和缎带花,雪人随处可见,夜晚的时候,常有北极光飘散在空中。这些NPC好像忘记了……”
(全文:https://m.weibo.cn/2816892483/4749455527511869)
这是一个圆鱼舟管理员发布的有偿悬赏,而且寻找失踪人士的工作很适合侦探来做。这则专业对口的新闻理应让胧目两眼放光,但今天的他只是草草扫了眼内容,就把目光放到了营业执照法案上。
毕竟这则新闻已经一字不变地刊登了七天。胧目的记忆力本来就好,现在他甚至可以把它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看完《摸鱼日报》,胧目打开了另一份报纸《圆周鱼》。和《摸鱼日报》这种正经官方媒体不同,《圆周鱼》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份山寨报纸。它只是一个民间留言板,上面会不经考证地汇总各种各样的求助信息和招聘信息,在有稳定收入前,胧目就靠着《圆周鱼》度日,现在他手头宽裕了一点,也开始看交友和广告版了。
因为发生了大规模失踪事件,《圆周鱼》的求助版面几乎被寻人启事占满,黑白报纸上一张张的黑白照片让人的心情跌落到谷底。胧目短暂地记住了这些人脸,合上报纸,开始执行今天的工作日程。
(二)富婆朋友
如果不按收入占比来划分主副业的话,胧目的主业是侦探,副业是陪富婆聊天。
每个礼拜的礼拜天,胧目都会驱自行车前往宁宁和车厘的樱桃庄园参加她们的茶会,协助两位兔小姐了解人类社会的生活。
会客室里准备了成人使用的沙发,矮桌也用垫脚垫高了。房屋的主人很在乎客人的感受,她们自己是只有一米高的卡通兔子,但为了让胧目坐得舒服,特意把会客室的家具换成了人类的尺寸。她们自己站在一把垫满靠垫的安乐摇椅上,她们有两个头,比一般的卡通兔子要宽很多,人类尺寸的摇椅对她们来说也是正好的。
穿着一身蕾丝绸裙的毛绒卡通兔摇晃着她脖子上的两个脑袋,给胧目倒上一杯红茶,切上一块蛋糕。左边头顶戴着礼貌的脑袋是宁宁,右边耳朵上扎着缎带的脑袋是车厘,据宁宁所说,她们因为太过要好,整天贴贴贴成了一副四只手的身体,现在她们也过着整天贴贴的快乐生活。
别看这两只兔子各自顶着一张乐呵呵傻乎乎的脸,她们掌握着大宗樱桃生意,手下养着成百上千的兔子果农,可以在大宅躺着过日子,是当之无愧的富婆。她们现在的兔生乐趣就是听人类世界的故事、和侦探玩解谜游戏,而胧目就是她们找来陪她们玩的人类侦探,同时也是她们的朋友。
“胧先生,这段时间的报纸我们已经看过了,想和你聊聊春分的大规模失踪案。”
宁宁虽然有钱,但她对一介平民的胧目没有丝毫优越傲慢,她能毫不掩饰地表达自己的赞美和钦佩、肯定他人的价值,这也是胧目愿意与这两位兔小姐深交的主要原因。
“我想知道昼夜大战是什么。讲昼夜大战!”
相比宁宁,车厘就不那么乖巧,她没有那么礼貌,也从不讲什么礼仪,经常拆宁宁和胧目的台,但这种孩子气的表现也确实让胧目放松不少。
“我觉得呢,我们可以一个个来说——”胧目推了推眼镜,拿出早上看过的《摸鱼日报》,翻到春分失踪案那页正准备开讲,结果车厘一声充满怨念的“嗯?”让他迅速将报纸翻了个面,“我们先讲昼夜大战,先讲昼夜交锋可以吗?”
车厘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宁宁的脸上也笑开了花。
(三)昼夜交锋
“这个世界的一天,基本可以分成白天和黑夜两部分。昼夜交替间的黄昏和黎明,则分别被划入白天和黑夜。昼夜交替的原因是地球的自转,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叫地球的球体,地球本身不会发光,地球上的光都来自于太阳。地球绕着太阳公转,只会有一面对着太阳,对着太阳的一面是白天,背着太阳的一面是黑夜,同时地球自己也会自转,从而导致白天和黑夜的交替。我这样说你们能明白吗?”
地球的公转和自转是胧目小学时学过的内容,但他现在已经长大了,只能靠着记忆把书本上的内容复述一遍,至于能不能教会两位生长环境和自己完全不同,可能还是异世界来的兔小姐,胧目还真没什么把握。
“这些我们知道的。”宁宁呵呵地笑着。
“这些上网查一下就知道了吧,不需要再说一遍啦!”车厘往嘴里丢了一颗去核的樱桃,“我问的是昼夜大战。”
其实昼夜大战——准确说是昼夜交锋——也可以在网上看到,胧目腹诽了一句,但人家兔小姐毕竟是出钱请他来讲人类世界的,他还是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昼夜大战就是有两支从几百年前就一直敌对到现在的敌对势力,一支是信仰白天的昼势力,一支是信仰黑夜的夜势力,他们分别能从白天和黑夜中获得生命能量,并为人类最早的先祖是诞生于白天还是黑夜的问题打了起来,他们坚信人类的起源来自于自己的信仰,并认为对方在篡改历史,所以一直想消灭对方。即使进入了现代社会,这两者的对抗也未结束,哪怕是现在。”
“嗯?说是‘大战’‘交锋’,实际上只是两拨人在打架吗?”车厘觉得有点无聊,又抓了一把去核樱桃塞进嘴里,“而且他们打了几百年,那么久?”
“现在很难发生大规模战争了,但上古时代有很多惨烈的战斗,昼势力用太阳能炸弹炸平一座城市,夜势力就用黑洞吸机吞噬另一座城市,每次战争都伴随着无数牺牲。”
“太阳能炸弹……黑洞吸机……这都是些什么啊?”这些怪异但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名字让宁宁都皱起了眉头。
“因为这些信徒不但能从白天和黑夜中获取生命力,还能利用这份力量发展技术制造武器,他们的居住地也因此繁荣过。不过这些都是上古时代的遗产了,昼夜势力的居住地因为战争被毁坏,进入文明社会后,可以和他们抗衡的对手也多了起来。现在他们自称掌握着上古时代的武器,但哪边都不敢轻举妄动,姑且算是和平的。”
“这类似于现代社会的核威慑吗?”
“是的,至少大规模战争不会发生,但不同信仰的人遇见以后还是会发生争斗,每年都有很多暴力事件与昼夜交锋有关,分属两个敌对阵营就是天然的犯罪动机。”
“搞不懂,既然昼夜大战已经是古代的事了,为什么现代的人还要因为这个打起来?就算信仰不同,他们也都是人类吧?”车厘哼了一声,用棉花娃娃一样的小拳拳击打掌心,胧目觉得这拳如果打在身上,可能还挺舒服的。
“而且古时的信仰,经过大规模战争的洗礼,双方都应该有所反思。为什么现在的人还这么激进呢?”
“人的想法是很难捉摸的,这不是找一个人类聊聊天就能搞清楚的问题。不同人之间的差异可是比人和兔子间的差异还要大,敌对势力的人,不要说和平相处了,哪怕不表现出敌意,也会被自己势力的人排挤。”胧目端起车厘吃空的樱桃碗,拎起壶往里倒了大半碗茶,看水温不烫,便一口闷下,“不过据我所知,昼夜势力的划分不是按喜欢白天而是黑夜,而是按照出身。昼夜势力的人天生就能吸收白天或黑夜的力量,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在哪边势力的家庭出生,就天然地具有这种势力的能力,激进的家庭教育会培育出激进的后代,所以这种作风也就流传下来了。
“之前还有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一个不属于任何势力的小贩,平时也只做一些童叟无欺的小本生意,一天他卖了一个饼给黑夜势力的人,他当时并不知道那个人是黑夜势力的,这时候突然有个白天势力的人出来,和小贩说那个客人是黑夜势力的坏人,不但不让小贩卖饼给那个客人,还要小贩和他一起数落那个人,小贩不属于任何势力,觉得那个白天势力的人无理取闹,没有理他,任何白天势力的人就攻击了那个小贩,黑夜势力的人也生气了起来,攻击了那个白天势力的人,最后三个人都受了重伤。这可不是远古时代的事情,就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
“太阳能炸弹:一口气释放大量热量,能轻松炸平一座城市。阳光射线:发出灼热的光线,可以用来狩猎,点燃易燃物。太阳灯:发出较为微弱的光线,可以照明,可以驱逐野兽,是安全光。虹色迷彩:利用光折射原理,为自身提供保护色,隐藏身形,可以用以躲避敌人。奇迹暖暖:散发热量,形成适宜生活的温度环境,可以保持体温,不受严寒侵袭。光合作用:将光能转化为生物质能,提供维持生命的能量,可以替代进食,可以减肥……这个好像打游戏哦。”
不知何时,车厘已经掏出一部智能手机,在上面查起了昼夜势力获得的能力,宁宁也凑了过去,看到车厘浏览的是一个“白昼神教”招募信徒的网站。上面说只要诚心信仰白昼,就能修炼这些白昼系的超能力,还给每个绝招起了名字,写了简介。
接着车厘又搜索了黑夜势力,搜索结果的第一条是一则“暗夜教会”的广告,里面的内容和“白昼神教”的内容差不多,除了内容是夜势力以外,网站上还有很多身着黑色修女服的修女照片。
“目目看过吗?”车厘将手机屏幕对准胧目的脸。
“快拿开快拿开,眼睛会瞎的!”害怕电子屏幕的胧目手忙脚乱地放下茶碗,用手遮住眼睛。
(四)昼夜平分
“昼夜势力的力量分别来自于白天和黑夜——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他们获得的力量多寡和昼夜时长有关。”一阵电子屏幕骚乱后,宁宁拿起了胧目带来的报纸,“昼夜交锋反转发生在春分,是因为春分日以后地球会从昼长夜短变成昼短夜长,这之后昼夜交锋会从夜势力有利转变为昼势力有利?”
“嗯,如果是远古时期,是这样的。”胧目喝了口续杯的红茶,用叉子插了块刚出炉的肉桂苹果派,“不过现在嘛,之前也说过了,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两个势力都不敢轻举妄动,只有小部分激进的信徒会发生小规模争斗。其实他们也很清楚昼夜长短不同的问题,在昼长夜短的时候夜势力不敢挑拨昼势力,昼短夜长的时候昼势力不敢挑拨夜势力。劣势的一方在平时都会刻意躲避优势的一方,实际上他们在平时很少打架,最为混乱的日子反而是——”
“春分和秋分。”一人两兔异口同声地说道。
“春分和秋分是昼夜势力暴力犯罪最频繁的时点。每年这个时候,圆鱼舟的警力都会因为大量的超能力战斗还有浑水摸鱼的一般犯罪发生瘫痪,毕竟对那些激进的狂信徒来说,春秋分就是他们的午时三刻。”胧目抬头见到车厘拧成一团的脸,连忙咳嗽了几声,“咳,其实对普通人来说昼夜大战也没那么可怕啦,他们能用超能力识别各自的阵营,不会对普通人出手,而且造成的破坏只是多,虽然会让警察忙不过来,但不会真的造成很大的伤亡。而且上周春分的时候你们不是约了我来聊天吗,你们平时也没有出门的习惯,所以我也没有提醒。”
一阵沉默后,胧目再次为自己没有提醒两位异邦兔的安全一事道歉。宁宁笑呵呵地原谅了他还反过来叮嘱胧目要注意安全,车厘则挥动小拳头说她根本不怕人类的战斗。
“每年的春分和秋分,要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出门,我记住了。”宁宁拿出一支笔在台历的对应日期上划了圈,车厘也拿出手机做了待办。
“那这次的大规模失踪案会和昼夜交锋有关吗?”绑架案件也是犯罪的一种,车厘自然而然地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了一起,“我看新闻上说失踪的人被困在了同一天,到春分的时点以后,时间就会倒退到一天以前。你们人类是以昼夜交替一次作为一天的依据的吧,如果用那些操纵光线温度的超能力,是不是能让时间倒流呢?如果他们用那些超能力或者黑科技制造了一台能超越光速的机器,然后把失踪的人带到22号——”
“不可能。”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圆住民而言是常识中的常识,胧目条件反射地打断了车厘,“圆鱼舟严禁使用私自使用时光机。”
胧目被车厘用手机砸中了脸。
“如果不使用时光机的话,是不是有别的方法改变时间?”宁宁放下笔,小手抵住下巴思考了起来,“如果他们有操作光线的能力,不说时间倒流这种事,控制昼夜变化,保持昼夜均分,控制温度让一个城镇的自然状态保持在春分那天,应该做得到吧。这七天以来,我们的时间都是正常流动,没有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改变的不是整个世界的时间,只是那个地方把每天都变成了3月20号的样子,调整昼夜时长,拒绝日历翻页,这样应该是可行的吧。”
“不过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用耳朵捡回了手机的车厘也托起了下巴。
“还要选在3月20日春分这天,一直保持在这天的话,昼夜交锋不一直都是最激烈的时候吗,但是新闻上的写法,他们在一座北方小镇过着相亲相爱的生活,这和他们选择的日子完全相悖了。”宁宁想不通的时候就会用手摩挲自己的脸,现在她就在用她毛绒绒的手摩挲毛绒绒的脸,“而且,他们这样做,算是绕过了这个世界的规则吗?‘严禁私自使用时光机’,没有定义时光机是什么,也没有说明使用时光机的方法,如果‘时光机’是书桌抽屉的形状,使用抽屉也算使用‘时光机’吗?私自又是什么程度的私自,多少人表决同意才不算私自?或者说什么人同意才不算私自?而且规则只说了‘严禁’,并没有说私自使用的后果,如果私自使用时光机只是罚款一百元的话,即使规则上说‘严禁’,也会有人为了收益超过一百元的事使用时光机的。”
“话是没错。”胧目揉着被手机砸到的脸,还好鼻梁没有断,“不过这个世界的管理员定下的规则,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挑战它。因为没人知道后果,也没人知道违反规则的代价自己是否能支付得起。”
“那这真是太可惜了,在我们世界,九月有中秋节,是要赏月的。”车厘也叉了一块苹果派,“还有好吃的月饼。”
“那可千万不要误视了月亮,我不想失去你们。”这句话胧目是真心实意的。
“我们也不想失去你。”宁宁也是真心实意的。
“哼我才无所谓呢。”车厘不是真心实意的。
(五)春分悬赏
“胧先生,我有一个想法,我想参加这个‘春分悬赏’。”一阵闲聊以后,桌上的点心和红茶都被扫得差不多了,今天的聊天也接近了尾声,“我不是人类,不方便参加这样的活动,能否请您代为参加呢?而且您今天下午和我们聊了不少,没有您我不会得出这个结论。”
“可以,不过我不会独占功劳的。”胧目吃饱喝足,心情好得很。
“我也有功劳,我也有功劳。”车厘乐呵呵地蹭着宁宁。
“我认为,春分日的失踪和昼夜交锋有关。”说着宁宁摊开了报纸,翻到了《春分日悬赏令:骇人听闻的失踪案》一页,“就像我前面说的。这起失踪案是昼夜势力的人用他们的超能力引发的,不过目的不是斗争,而是为了远离斗争。
“昼夜势力的人经过百年的交锋,现在应该有相当的人对战争感到厌烦了。但是因为他们的家庭、他们的信仰、他们的能力——特别是能够分辨昼夜势力的人的能力——让他们无法握手言和。即使个别的人希望友好相处,在家庭和社群的压力下,他们也无法友好,甚至连不表现出敌意都做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愿意友好相处的人们,决定远离现在居住的地方,到一个可以无视势力信仰的地方共同生活。
“报道上说的是‘圆鱼舟内随机失踪了一群NPC’,就是这个原因。如果消失的都是昼势力或者夜势力的人,那报道就会把这件事和昼夜大战联系起来,‘随机’说明了失踪的人并不属于单一人群,有昼势力、夜势力,也会有普通人,所以报道没有把这件事和昼夜大战联系起来。
“至于普通人和昼夜势力的人一起移民,应该是被夹在昼夜势力中的普通人,就像胧先生之前说的那个平等地做两边生意的卖饼人,也有可能是希望昼夜和平相处的昼夜势力的人的朋友,他们也想和昼夜势力的人一起去往那个和平的世界。
“然后他们就用了我之前说的那种方法,一起前往了北方的小镇。选择北方小镇可能是因为北方的气候条件相对恶劣,人烟相对稀少,也不容易被同族发现吧。当然,对于掌握了昼夜力量的人来说,北方的环境根本算不上什么就是了。
“至于为什么选在春分日的2022年3月20日23点33分15秒,我想这是因为这天是昼夜交锋的反转日:一是昼夜势力的人都忙着争斗,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些背叛者聚集在一起;二是这天超自然的暴力事件频发,警力不足,他们的计划需要避开圆鱼舟的管理者,所以挑在了一年里最混乱的两天之一。
“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圆鱼舟的规则——圆鱼舟虽然有禁止私自使用时光机的规定,但是这条规定太过抽象了。首先是时光机是什么,是不是所有能够进行时间操作的机器都是时光机?那么能够让一个小镇呈现出时间停滞效果的技术,会不会被判定为时光机?其次是何为私自,尽管做出这个移民决定的人是移民者全体,但是对于他们各自的势力,他们无疑是私自叛逃的背叛者,对圆鱼舟的管理人而言,他们的行为也没有经过批准,不然管理者就不会发出这份悬赏令了。最后,是他们不知道使用时光机的后果,不知道使用时光机的代价,也就不能冒险被人抓到,对于一般人类来说,一说管理秩序,就会想到警察,他们挑在春分日,是因为这天因为昼夜交锋,警力最为紧张,他们可能认为这天警察没有管他们的精力,即使他们的行为触犯了私自使用时光机的禁忌,也极有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冒着被使用时光机的风险也要不断重复地过着3月20日这一天,我想这是一种诚意。如果昼夜不等,那小镇中的双方势力就会失衡,尽管移民者都自称和平主义者,但也不能保证他们之中没有间谍。而且保持昼夜均等,也可以形成一种威慑——如果他们被一边势力的人发现,可以立刻在一个昼夜均等的状态下召唤另一边势力的人,这种行为尽管会扩大伤亡,但也能让两边不敢轻举妄动。”
“总之,昼夜势力的和平主义者和渴望和平的普通人一起在春分日移民到了北国,用超能力制造了春分的昼夜循环,现在他们能够放下信仰的枷锁,相亲相爱,亲密无间,应该是好事吧。如果有人想要回来的话,离开那个小镇就行,刻意去‘解开魔咒’,可能没有那种必要。”
宁宁说完自己的推论,看向胧目和自己脑袋边的宁宁。他们正埋头在报纸里,疯狂地寻找着什么。
宁宁也不好意思打扰他们,目光转到了车厘摊在桌面的手机上,上面是一则新闻,是去年夏天八月的一则小摊贩斗殴事件新闻,屏幕正中的是一张受害人照片。
“目目,你找到了吗?”车厘正盯着《摸鱼日报》头版的失踪者照片拼成的问号,脸拧成一团,对对手机,又对对报纸。
“嗯……嗯……嗯?”胧目则对着《圆周鱼》的寻人启事页,他眼睛本来就不好,这种长时间盯着不同人像的工作对他来说痛苦异常。
“不行……照片太小了……我对不清……”半小时后,车厘投降了,带着宁宁瘫倒在摇椅上。
“我也……不行了……眼睛要瞎了。”胧目也几乎同时摊倒在沙发上。
毫无收获的两人懊恼地捶打着靠垫,就好像镜子内外的像一样。
“我不管,目目,你要把宁宁的话拿去悬赏。”车厘拿起手机,关掉上面的录音按钮,然后把录音塞进语音转换软件,转成了文字,“今天晚上就截止了,你快拿去发给《摸鱼日报》。”
“好的好的,刚刚那番话要是只有我们听到的话,是全世界的损失。”这会胧目连电子屏幕都不怕了,接过车厘的手机,编辑起了邮件。
“我也只是猜想——而且这番话如果被公开的话,会不会打扰他们的生活?会不会让人发现他们用时光机的事情,给他们带去危险,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时光机我倒不担心,圆鱼舟的管理员可以随时调阅圆鱼舟日志,如果他们的行为属于私自使用时光机的话,他们现在已经受到惩罚了。”胧目用不怎么熟练的手法编辑着邮件,时不时闭上眼睛避免眼睛瞎掉,“至于打扰生活,现在没有任何消息透露他们去了哪里,知道他们在北国小镇的也只有圆鱼舟管理员,只要管理员不说,是不会有人靠宁宁的推理找到他们的。而且我们把这个猜想告诉管理员,也是对移民过去的人好,他们生活在一个秘密小镇里,为了不让秘密公开,可能会禁止移民离开。如果人们把这件事告诉管理员,也是给想中途退出的人一种选择。”
嫌胧目的动作太慢,车厘抢过自己的手机,噼里啪啦一顿操作,把邮件发了出去。而胧目则发出了“白瞎了”的悲鸣。
傍晚,胧目踏上了回家的自行车。因为吃得太饱,他决定骑车回家以后再去慢跑。昼夜交界处的天空泛着暖色的霞光,想到了那些可能生活在这片霞光中的人们,胧目嘴角微微上扬。
评论要求:差评
典县的第一富豪钱老板死了
死于疯狗病
据说死前怕水,极其护食,死后口吐白沫,四肢乱颤,见人就旺(唉!不对死了怎么旺旺叫啊,瞎扯淡,瞎扯淡啊!)
现在全县的人都在疯传钱老板,因为平日里不做好事所以遭报应了。
这下可带动附近寺庙的生意了,每天香火钱不断,狠狠的赚了一笔。
“唉!钱老板死时啊!嘴巴一直流口水,双眼发红,神情疯癫,真的是像一个大妖怪一样”
等豆腐脑的一个老头信誓旦旦的说到,旁边的吃瓜群众听的津津有味。
“说不定就和钱老板前些年猎杀的那头小白虎有关,那是虎神下凡啊!”路人乙加入了讨论。
“哼!我觉得啊这肯定是和2公子有关,这下钱府就被他掌控了”路人甲也加入了讨论。
钱老板的死为他们枯燥乏味的工作生活掀起了一阵波澜。
徐鑫坐在摊子旁,面无表情,边喝豆腐脑边听他们的讨论。
“好家伙,好家伙!这个钱老板刚死没多久,现在城里全都知道了,传的可真快啊!”徐鑫心中暗想,不由的回想起了前几天的情景。
前几天就和今日一样,徐鑫来到豆腐脑店,点上一碗辣豆腐脑+两根油条。
这个豆腐脑只要2文钱,并且碗装的满满当当浇着秘制汤汁,一勺辣椒油,半个香菇。
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徐鑫每次喝完了后更是浑身暖和啊!
正当他慢慢悠悠的吃着时
一个身材魁梧,满脸横毛的捕快找到了他。
“唉!徐哥,队长有要紧事,别吃了快上班啊!”
说完拉着徐鑫的手飞奔衙门(诡计多端的o)
徐鑫只能匆匆忙忙的站起,留下那还未解决完的豆腐脑。
到底是捕快,还是多年的老捕,不敢说打架牛逼,但是论跑步的速度,那可就太拿手了,连衙门的马有时候发挥不好都追不上啊!
毕竟人在江湖飘,想要不挨刀,就要一个字——快(不过也不是要处处快的!)
一进衙门,一片安静。捕快们站的整整齐齐,就差几个了。
徐鑫只能老老实实的走到队里,静待发落。(很无聊)
一会儿县令来了,又小又瘦,干干巴巴,我们私底下都唤他叫小老头。
据说前几天刚刚纳了第七房小妾,那小妾徐鑫见过,屁股圆滚滚的肯定好生养。
只是不知道老不死的还有没有那个能力了!
“咳咳!我们典城的钱多多,今天死在了家中,有家属说怀疑有人暗中谋杀!你们今天给我去看看,不要随意泄露这次的案情,以免出现什么状况!”
“知道了吗?”
“知道了!”徐鑫跟着大部队一起喊了一下,心里想着怎样更好的摸鱼。
队长让我们穿上便衣去钱府一探究竟,而小老头县令回到自己房间,一大箱的白银白花花的铺在床上,不知是哪位少爷送的。
钱家是典城的首富,宅子修的是富贵非凡,大气磅礴。
七进七出的院子,没有个熟人带路,非迷路不可。
徐鑫看着这镶金的钱府二字,眼中透露出羡慕的表情。身旁的队友们也大多痴迷不已,就算每天经过钱府,也不免例外。
队长满脸严肃眼神中又有一丝激动,大手一挥,走向钱府。
此时钱府可是见不到半点哀伤
仆人们忙来忙去,在把一个巨大的珊瑚抬进书房。
据说这是北海的红珊,珍贵异常。
远处还传来阵阵的戏声
这,这,这
你们当家的刚死就这么happy不好吧!
水落石出,还水落石出,这tm自己开门见山了好吧!
跟钱府说明情况,在等待了一会儿就见到了现如今的首富——钱多多的二儿子钱满满。
钱家共有三子,钱大大,钱满满,钱惯惯。大儿子钱多多前几年在外谈生意时,被强盗杀了。二儿子传闻和父亲不和,小儿子最得喜爱,只是才15岁,还未成年。
钱满满和钱多多一样,肥头大耳,满脸是油,10跟手指上插满了戒指。脖子上还带了一根特别粗的链子,(乖乖,估计得有3斤,戴着不嫌重吗)
队长的眼神在链子上多看了几眼
钱满满热情的款待了我们,本想着先查案子的,但盛情难却先去典城第一餐厅——醉仙楼吃了一顿。
鲍鱼泡米饭,海参吃一根扔一根,龙虾肉比我拳头还大。
一顿饭下来徐鑫发现钱满满的大项链没了,而队长心情高涨,毕竟中途和钱满满一起去上了一趟厕所。
吃完了我们还去怡春院快活快活了一下,一人3个小姐姐,快乐似神仙。
啊!
姐姐的腿不是腿,是夺命三郎的弯刀。
有人询问队长这样会不会太过了一点
队长却一脸严肃,说这就是在查案子,我怀疑钱老板生前到了这个地方,所以啊,我们是来询问情况的。
完美,这和我想的一模一样。
要不是我们要回去给县令复命,那还有心思去想案子的事啊!
反正与自己无关,只要和之前一样把钱按时给小老头县令送去就可以了。
看着快到下班时间了,我们才在队长的带领下回到了衙门。
队长在路上随意抓了一个乞丐,把他的嘴巴堵上,准备上交。
我们对此见怪不怪了,大家伙都非常清楚,如果你没有实力那么就别赛脸。
我们普通的人,根本就没有权利去要求什么水落石出。
没有主角命,去干主角事,只能横尸街头。
徐鑫现如今的愿望只是能多买点地,回头当个小地主啊!
感觉写的平平淡淡,毫无特色。
自己脑袋现在是空空荡荡,唉!
作者:【六招】落水(已轉牢頭)
中靶:6/9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巫念桃、蜂銀、夜雨、月溪明
在山的那一头有一条河,河水的尽头有一片海,海的那一边是一个荒漠,荒漠之中有一个湖泊,湖泊深处有一个洞穴,洞穴与一条地下暗河相连通,暗河流向了一个峡谷,峡谷的终点处,就是那座传说之中的鸟人山。
鸟人山上有鸟人,很多鸟人,这是鸟人的故乡,也是鸟人的埋骨地,更重要的是,这是每一个鸟人一生中必须经历一次的试炼场,他们需要从山地振翅而起,一路攀升,直到飞跃鸟人山上最高的鸟喙峰为止,才算是得到了天空的认可。
得到认可的鸟人将迎来真正的生命意义上的蜕变,而不被认可的鸟人,只是披着翅膀和羽毛的人而已。
所以啊溜的愿望,就是找到这座山,去飞,让人像鸟一样飞,让鸟人成为真正的鸟人。
谁能想到这么一找,就找了整整二十年。
“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茂林站在啊溜的肩膀上,用他一贯尖锐的嗓音说道。“你还能想到哪个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反正我是想不到了。”
“找不到也要找。”啊溜坐在树荫下,无奈地拍了拍在他肩膀上缩成了一小团的茂林,用略作安慰的姿态说着不容置疑的话。“想不到,也得想。”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最后一个鸟人,不论他是做鸟人还是人,都没有区别的,也没有去区别的意义了,不是吗?”茂林反问道。
“不,有意义的,一定有意义的。”
啊溜休息够了,就站起身,再次启程。
鸟人不见了,很久很久以前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些从未得到承认的鸟人们还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怀揣着“耻辱”跑到人类世界生活的鸟人们也没有逃脱消逝的命运,最后的最后,这世上只留下了一个独苗。
但至少在人生的前半段,他还是快乐的。
“你还有很多时间。”在很多年前开始,茂林的羽毛就在逐渐脱落了,他扇了扇自己有些斑秃的翅膀,竭力在啊溜的肩膀上保持着平衡。“而我没有了,我已经老了,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你明白吗?”
“我明白。”啊溜停了下来,看了一眼茂林,再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可我停不下来,我停不下来了。”
“你看看我,你仔细看看。”茂林张开翅膀,鼓起了自己身上的所有羽毛,朝啊溜质问道。“当初你说你要找鸟人山,我说好,我陪你,但我已经陪了二十年了,你的人生还有几个二十年?三个,四个?我呢?我只有这一个!”
“我……”啊溜张着嘴,半晌也说不出一句话,最终还是摇着头,倔强地继续向前走了。“你可以走,我不拦你。”
一阵振翅的声音和热风一起吹到了啊溜的侧脸,茂林不发一语地飞走了。
但在三天后,他还是再一次地回到了啊溜的肩膀。
两人都没有说什么,仿佛之前的冲突从未发生过。
高地,平原,丘陵,低谷,洞窟;河流,沼泽,湖泊,海洋,冰川;荒漠,雨林,湿地,森林,草原。
他们走过了一个个不同的地形,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在不同的时间里走动,奔跑,驾车,乘坐飞机,划船。
一路朝着那个不存在地图上的地点前进,远离,迷失,偏转着。
在茂林已经衰老到几乎无力再举起翅膀的时候,在他的羽毛几乎已经脱落到无法再支撑飞行的时候,他们找到了那座另一头有河流的山,顺着河流抵达了尽头的海洋,飘过海洋找到了那一个荒漠,在荒漠中遇到了那一个湖泊,在湖泊中潜入了那个洞穴,在洞穴中摸索到了那条暗河,从暗河中漂流到了那个峡谷,并在峡谷的尽头找到了自己的终点。
鸟人山。
“那就是鸟喙峰吗?”茂林用不再清脆的沙哑声音问道。“一点都不像啊。”
“我觉得挺像的。”啊溜扫了一眼茂林灰扑扑的短喙,难得打趣道。“只是不像你的。”
“但我飞不动了。”茂林仰视着远处的山峰,虚弱地说道。
“关你屁事?”啊溜再次瞥了茂林一眼,随后再次看向鸟喙峰,脸上满是干劲和满足。“是我要飞,我带着你飞。”
攀登早已不是什么难事,相对于他们已经走过的路,相对于他们已经消化的时光,这座山峰仿若平地一般。
但不可避免的,越是接近目标,疑虑就越是像气泡般浮上水面。
当啊溜的双脚踩上鸟喙峰最顶端的岩石上的时候,看着从未如此开阔的天空,看着从未如此渺小的大地,他的双脚开始了不受控制的颤抖。
“怕了?”茂林讥讽道。
啊溜难得地没有还嘴,他皱着眉,紧紧地盯着自己脚下的近乎垂直的悬崖,是的,他怕了,但他还是慢慢地张开了自己的双手。
他没有翅膀。
但他将要飞翔。
人类可以飞翔吗?
显然是不能的,所以啊溜摔了下去,快速且果决地摔了下去。
他张着双手,任由自己朝着鸟喙峰微微张开的中间摔落,狂风吹拂着他紧闭的脸颊,他几乎睁不开双眼,不断逼近的大地也让他心生恐惧,但他依然强迫着自己睁开眼,注视着大地的临近。
他在等,在等天空的回应与认可,在等着蜕变,以及蜕变后的振翅而起。
可这份等待未免也太久了,即使对比他已经用掉的二十几年,也依然太久了,一个早已盘旋在他心底却始终被他刻意忽视的念头变得强烈了起来。
传说,是真的吗?
不同于摔落的另一种恐慌出现了,逼迫着他调整了自己的姿态,他背对着地面,像拥抱天空一般坠下,也就在他转过身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画面。
茂林的身体蜷曲着,快速地向着大地旋转着坠落,他的身体迅速地生长着,新生的皮肤与羽毛不断生出又不断脱落,似乎在短短的几秒钟里就已经度过了十数年的生长,这些脱落的羽毛与皮肤像是一朵盛开在天空中的花朵,围绕着茂林的身体,同步地旋转着,下坠着。
盛开着。
哗。
茂林张开了双翅,张开了不再浑浊的双眼,张开了修长而明亮的长喙。
一声无比嘹亮的啼鸣声,在两座鸟喙峰中回荡。
飞跃了鸟喙峰,茂林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鸟人。
他煽动着自己巨大的双翅,俯冲而下,在啊溜坠落地面之前,抱着他划过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并再次回到了鸟喙峰的顶端。
两人并肩站立着,沉默着注视与一分钟前同而不同的风景。
“你想过吗?做一个鸟人,像我一样。”
“没有,鸟人挺好的,但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想帮你实现你的愿望,也想亲眼看看这个地方,仅此而已。”
“可你比我还要急迫,好像是你要变,而不是我。”
“因为我还有好几个二十年,而你没有。”
茂林笑了,啊溜也笑了。
在两人的笑声中,茂林再次张开了翅膀,向着天空飞去了。
虽然他得到了认可,获得了新生,但这个新生依然是短暂的,他的寿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增长,实际上,就在他们俩站在这里欣赏风景的片刻时间里,他的羽毛已经开始了再一次的脱落。
他要飞,要用自己全新的姿态,用自己渴望了多年的姿态,完成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次的飞翔。
啊溜坐了下来,仰着头看着,看着天空中的那条优美的弧线,弧线上不断有羽毛脱落着,像是一朵花,在一边绽放,一边死亡。
鸟人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鸟人山,去飞越,去得到认可,才有成为真正的鸟人的资格。
对于人类来说,这种麻烦的过程从来都不需要,也不重要。
人就是人,不论善恶,贫穷或富裕,低贱或是高尚,或者如此种种,始终是人,也必然是人。
何必去做一只鸟?
作者: 尘聆
评论要求: 无言
【表】
七月的傍晚,炎热正被暮色回收,拥挤道路上的士司机们在进行换班。
从后视镜看眼穿着严实的乘客,诺亚打算快点将对方送达目的地然后回家——虽然那个空屋仅有一只黑猫等着喂食。
但这个少年说的地址是这带有名的别墅区,按理说不至于沦落到要打出租,有点奇怪。
别墅区希腊式大门渐近,警卫摆出手势阻止,诺亚长舒口气,驱车停下。
“为什么停车?”
“啊?目的地到了。”诺亚满头雾水,确认小区的名字。
“继续开。”少年岿然不动,神情如国王巡视领土般悠然自得。
“对不起,”诺亚对有些不耐烦的警卫歉意笑,转头对少年晓之以理,“这位客人,我一会还要去换班,再耽搁下去就迟到太久。”
“那么,你载我去换班。” 天空是蓝紫色叠变,透过车窗落在少年的脸上晦暗不明。
无奈地重新起步,诺亚向换班点开去。
——今日比平日晚,猫估计已经饿坏。
幸好公交刚好驶来,他上车到后门边拉住扶手,发现身边赫然站着少年乘客。
“你怎么?”他吃惊。
“我决定跟你回家。”少年对他笑,虎牙隐隐一现,带着丝狡黠。
“可是我们素不相识?”
“我叫艾梅洛,请问先生你的名字?”
“诺亚。”他下意识就回答了对方用过于官方语调念出的问句。
“那么我们现在认识了。”
不是,你忽然决定要光顾我家,正常人都不会同意的。诺亚感觉到一阵头疼。
他注视着少年,名唤艾梅洛的少年也回视他。
诺亚脑中组织的委婉拒绝混乱起来,放弃继续劝说。
大概是因为少年看着他的眼神太像那只黑猫。
诺亚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在亲戚家辗转暂住。
亲戚都是贫苦的人,给他一口饭吃已是不容易,至于供养上学,是不可能的事。
早早就离开学校,先是帮某个出租车司机的亲戚顶班,好在从来没出过什么岔子,还往往因为面相讨喜收到更多的小费。
于是诺亚成年后也干起这行,等稍有经济能力便租了套小房,独自居住。
“毕竟不能总是麻烦各位亲戚啊,他们本来就生活艰难。”诺亚笑着抚摸着黑猫道。
黑猫是诺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捡到的。
诺亚在归家途中努力顶着伞,却在路过某个街角时听到微弱的猫叫。素来善心的他自然驻足,不过本来只是想把猫抱到个比较温暖干燥的地方,却在伸手的时候看到黑猫被闪电照亮的眼睛,鬼使神差抱回家。
那眼神里充斥着百无聊赖。
“所以说我为什么会忽然读懂猫的眼神,真是很奇怪。”诺亚有一搭没一搭地揉着猫油光水滑的黑色皮毛,“就像我现在觉得你能听懂我的话一样。”
从把猫捡回来之后,诺亚变得总爱在睡前和猫说一说每日所见所闻。
虽然有的时候猫不为所动,但有的时候猫却真的宛如通晓人言,在谈及快乐时会跟着抖一抖胡子,谈及烦恼时会把尾巴搭到他的小臂上敲打,就像在安慰他似的。
对诺亚来说,猫超过宠物,更像家人。
他已经永远失去了的家人。
“咔!”打开屋外破旧的锁,诺亚侧身让艾梅洛进门。
“地方有点小,随意坐吧。”诺亚说完举目四望,最后发现猫绕着艾梅洛脚边打转。
少年蹲下身,伸手摸了摸黑猫的下巴,猫眯起眼发出惬意的呼噜声。
竟然出乎意料地相处地不错。诺亚震惊地看着艾梅洛道:“没想到猫还挺喜欢你的。说实话它有时候真的嚣张得让我害怕,也许你们有缘。”说完诺亚自己颇觉得尴尬地摸鼻尖。
“嗯,说不准。”艾梅洛也眯起眼,很给面子的接话道。
没想到这个富家子弟还挺平易近人,并不像第一印象那般嚣张。
诺亚摆手,“我得赶紧做饭还要喂猫,你先自便吧。”
在厨房流理台前熟练处理着食材,他忽然想到和少年的相遇是在酒吧街。
奇怪,一个高中生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吧街。
【黑匣子】
艾梅洛睁开眼,发现自己依然躺在巨大而柔软的床上。
昨夜的一切仿佛一个梦境。
比如他变成了一只黑猫,在慑人的风雨里缩成一团,寒冷、饥饿、无依无靠。
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对于人来说尚能克服的困境对于动物来说竟然如此艰难。
艰难到他以为会就此迎来死亡。
他起身拉开窗帘,铺天盖地的融融阳光洒进室内,然而他却并未感受到暖意——这碍眼的落地窗。
他又坐回床上,摇响一边的铃铛,佣人拿来他的早餐和衣物。
“父亲和母亲回来过?”
“回少爷,没有。”
“有我哥哥的消息?”
“回少爷,没有。”
低眉顺目的佣人站在三米开外,千篇一律作答,像无数个早晨的复制品。
昨夜那个人的怀抱,真是温暖。
艾梅洛吃着精致早餐,脑海里漫无边际升起这样想法。
【表】
“咦,你竟然也喜欢这道菜。”
“抱歉,”诺亚发现和艾梅洛一块自己总爱大惊小怪,“猫也挺喜欢吃的。”
艾梅洛看向黑猫餐盘里剩下的那种蔬菜,对诺亚挑了挑眉,青年颇有些无所适从地拨弄下头发,补充道:“有时候。”
诺亚还发现和艾梅洛一块自己总十分尴尬,可能因为他下意识莫名会把少年和黑猫联系到一起。幸好人类的思想他人不能入侵,不然实在是太过唐突。
尽管确信艾梅洛不会读心术,诺亚仍止不住心虚。
“这种菜挺贵的。”艾梅洛慢条斯理地叉起菜,这是他家食谱上经常出现的,只不过诺亚的烹调方式相比高级厨师实在过于简陋。
“是的,所以一周基本只能出现一次,”诺亚的脸上是显而易见的心疼,“它还经常嫌弃不吃——明明第一次那么开心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去猜一只猫的想法吧。”
“对了,我想到个问题,你当时为什么会在酒吧街?”
看艾梅洛快吃完,诺亚递过张纸巾,一边问。
【黑匣子】
看着面前巨大的桌脚,艾梅洛挑眉。
那个夜晚并非巧合,而是命运玩笑的必然。
他发现在入睡后偶尔会到猫身上。时间并不固定,不过基本在傍晚或半夜。
上次他踢翻食盆跳上饭桌用起餐来,倒是没被责罚,也不知道之后如何。
结果他惊讶地发现这次晚饭他竟然能直接上桌,而且有一碟是上次在市场他盯了很久的蔬菜——他很喜欢这种菜,虽然那回是因为初次见到其烹调前的样子所以看得出神。
这家伙还真是宠这只猫啊。艾梅洛愉悦地吃起那碟菜。
用餐完后他被那人抱起来,放到腿上。
艾梅洛强行把身上炸起的毛一一压下去,虽然已经历过好多次这样的情形,但作为人的部分还是无法适应。
毕竟他一直很不喜欢被人接近,就连从小伴随长大的仆人也要站在三米外才让他舒服。
然而当温暖的手落在他的头顶,轻轻抚摸着,艾梅洛却很快眯起了眼。
“我今天路过一家新开的甜品店,忽然很想我的母亲。那飘出的香气,像极了她曾给我做的牛角面包。”
艾梅洛想起自己的母亲,屈指可数的见面,别说烘焙,连共用晚餐都是奢侈。她总是辅助父亲奔忙,去攫取更多的利益。
“她会把第一个给我,然后剩下的分给我的朋友,”那人的语调里满是怀念,“我是街区最大的孩子,与其说朋友他们更像我的弟弟妹妹。”
“后来我父母意外身亡,我也搬离了那个街区。”那人的声音有些低落。
看来我们也算勉强同病相怜,艾梅洛于是把尾巴放到对方的手臂上,权当安慰了。
“不过亲戚们都很好,而我总会和旧日伙伴们相遇,互相打招呼,毕竟我是个出租车司机啊!”那人却笑起来,语气恢复了欢快。
可是再回不到从前,难道不会觉得无比悲伤?艾梅洛抬头看向对方,对其的乐观不解。
青年表情温柔,似乎读懂他的问题,道:“生活,总是该向前看并不断走着的。”
“我今天发现一个很不错的去处!”
“理查街,是条有名的酒吧街。”艾梅洛投去谴责的目光。
“不不不,我决不是打算从此酗酒!”那人慌张地摆着手。
艾梅洛抖着胡子,觉得有点好笑,为什么会有人如此在意一只猫的想法。
“我只是发现在快换班的时间去那儿很好,基本能接上最后一单,而且那里的人给小费总是十分大方……大概有这么多。”对方向他比了个数字。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更大方。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你爱吃的那种蔬菜上桌的时间缩短到一周一次。”
其实他早在家中几乎吃厌高级厨师做那种菜,只不过没有替代品。奇怪的是,这个人虽然烹调口感平庸,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艾梅洛怀疑可能猫的味蕾和人不同。
“不过你为什么有时候吃得很开心有时候直接不动呢?”
因为人是人,猫是猫啊。艾梅洛啼笑皆非。
【表】
“你做的这种菜很好吃。”艾梅洛没有回答问题,他接过纸巾抹了下嘴,天知道他第一次用不是丝绸的东西碰脸。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对诺亚道:“给你的小费。”
接过来瞟一眼,诺亚再次违背刚立下的“决不能大惊小怪”的誓言,慌张摆手道:“不行,我决不能收下!”
“那么,就当之后的食宿费吧。”黑发的少年双手交叉搁着下巴望向他,百无聊赖被兴致勃勃覆盖。
诺亚再次鬼使神差地接下了那张支票,然后听到艾梅洛道:“生活,总是该不断更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