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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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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蜂銀
评论要求:随意
温暖,潮湿的黑暗。
“地下洞穴里的生物视力往往不太好。”库洛斯在离我几米远的黑暗里不带温度地叙述,“视觉器官会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灵敏的触觉、嗅觉...有些生物甚至能进化出更为奇特的感知方式,比如蝙蝠。”他停顿下来,确认着从不可视的空间里折返的回音,接着说:“有趣的点在于,当我们身处同样的黑暗,视觉以外的感官也会变得更灵敏。”
我做着深呼吸,没有打断他,一种陈腐的湿气进入我的鼻腔,转化后的电信号在大脑皮层四处冲撞。
库洛斯注意着我的举动,缓缓补充:“被可悲的躯体限制的,不完全的进化本能。”他把目光聚焦在我的侧脸上,“可为什么一定要去感知外界呢?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环境,绝对无光,没有声音,空气里没有你能捕捉的气味分子,没有重力,你漂浮在这片混沌的中央。”库洛斯轻笑了两声,他意识到我们目前的处境和他的假设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但他还是继续着讲述:“所有的感知都没有用武之地,你只能模糊地感觉到‘你自己’。现在,问你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还要去感知?”
没有等待我的回答,库洛斯兴奋地乘上这股思绪一路狂飙,他的语速稍微加快了一些:“事实是,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至少算是简陋版:实验者被关在一个隔音处理过的黑暗房间,失去了绝大部分感知,他们基本都没能撑过24小时,有些人痛哭流涕,有些人自我伤害,坚持最久的一个人在一片黑暗里居然开始自慰...”
“你该提升下黄色笑话方面的品味了,库洛斯。”一个陌生的男声打断了他。我花了几秒来接受这个毫无活力的声音属于我自己,并听到库洛斯不满地反驳:“这相当合理,用原始的性快感来确认自我肯定有效,没准他还产生了一点点谵妄症状。”他又停顿了一下,恶趣味地笑了笑:“没准我就是你的妄想产物——一个有点神经质的话痨,用来当作孤独探索地下洞穴的同伴再好不过。来,试着回答一下你带有性意味的妄想给自己提的问题:当你什么也感知不到时,为什么还要感知外界?”
“首先,放弃你那套狭隘的,所谓‘万物尺度’的理念,去意识到你什么都不算,我也什么都不算。”我斟酌了一下词句,“来让我们把自己当作某个作家伏案时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计算机运行报错时产生的一些冗余。”
“然后呢?这个假设无法回答问题。”
“如果你认知到自己的无关紧要,你就失去了感知外界的必要性,恐惧——这个驱使你不断确认自我的动力已经消失了。”
“像某种狡辩。”
“是的,像某种狡辩。”我不自觉地笑了两声,“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地下洞穴的生物选择了进化视觉之外的感知器官,而不是想办法进化出一个能发光的器官?”我摸索着打开头盔探照灯的开关,微弱的光芒驱散了几米范围里的黑暗,一片粗糙无生机的灰黑岩壁映入眼帘。确认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后,我关上灯节约电量,在黑暗里继续自己的阐述:“我的猜想是,生物太自以为是了。一个相隔几十万千米的恒星的辐射被认作理所应当的给予,所以当生物处于黑暗中,就只想着回去有光的地方。不会想着自己发光,因为觉得不被允许。”
“你在以一种宗教化的口吻描述自己的想法。”
“本身这就挺有宗教意味的,最开始的燃烧,剧烈的氧化反应,放出的光和热被当作上天的赐予;圣经创世,神的第一句话是‘要有光。’;普罗米修斯盗火,也是对生火行为是否不被允许的猜疑和惶恐。”我摩挲着粗糙的岩壁,“我们都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创造一个符号去信仰,创作一种规则去遵守,创造一套体系去解释。”
库洛斯隔着黑暗反复打量我,“虚无而悲观。”
“当你被吊在一根绳子上,以一个自己无法掌握的速度被送进一个深度未知的地下洞穴,去遭受一种不被记载过的审判,你很难不悲观。”我叹了一口气,和他对视,“现在,共犯先生,让我们再聊点什么,路上实在太无聊了。”
“可我觉得已经没什么可以聊的话题了。”库洛斯不再说话,于是世界只剩下绳子摩擦岩壁的声响——规律的机械重复。
可能十分钟,又或许一小时,我触到了地面,支持力把我从半梦半醒的朦胧中唤醒。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解开了绳结,试图对抗地心引力站起身来,但双腿只传来麻木的蚁噬感,只好作罢。
吹着某部经典电影里的口哨小调,我背靠岩壁坐下来,和一双陌生的眼睛对视。
“你有点紧张。”眼睛说。
“确实有点,短时间难以行动的事实让我感到焦躁。”我轻轻捏了捏大腿,仍旧只有迟钝的感觉,“你听过我刚吹的口哨吗?”
那双眼睛眨了眨,显示出适度的疑惑:“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一些别的问题。”
“可惜了,那是部好片,血浆四溅,配乐经典,导演实在有趣。”
眼睛又眨了眨,带着迟疑说:“你可以叫我达达,在你还没下来的时候,库洛斯跟我聊了一小会儿。”他停顿了一下来选择措辞,“我想在后面一段路上我们可以成为同伴。”
“所以说你真的也杀了人。”我笑了笑,“和你名字很相称,无意义的挑衅性。”
达达的轮廓在黑暗里逐渐清晰起来,他宽阔的肩背显示出一种无所适从的氛围,我耐心等待他斟酌词句。
“请原谅,我不是很理解你的一些话,可能是因为年龄差距...你也杀了人?”
“当然,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杀人犯。”
我看向达达的眼睛,他有些窘迫地想避免和我继续对视:“那个...能问问你杀了谁吗?”
“我不记得了。”
“怎么会?你明明杀了人。”
“没有意义——只要来到这里,你的一切身份就都不再重要,你在这里,在这片黑暗中只作为杀人犯存在。”我稍微放缓语速等待他理解我说的话,“只有杀人这一行为定义了杀人犯,杀的是罪犯或总统都不重要,我们都只是杀人行为的结果。”
一小段沉默。
“可我记得我杀了谁,”达达不无痛苦地说,“我杀了我儿子。”
他闭上眼睛。
“我不介意听听经过。”
“最开始是他哭着找我说‘爸爸,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我听说了之后,却反过来骂他‘都是因为你太软弱,给我坚强点。’我是知道那些小孩的,根本不会自我控制,找一些理由就开始施暴,只要遇上不好惹的人就会收敛。”
“后来某一天,学校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时他却已经盖上了白布。”达达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他略微停顿,接着说:“第二天我去了学校,那栋教学楼有七层,站在楼底想看见天台的拦网要把头很努力的后仰。我试着想找到他着陆的地方,但什么痕迹都没有,地面处处相同,连血也看不到。我又去到他的班上,二年四班,我一个个抓住那些初中生问是谁平时欺负我儿子,都没人回答我——全是一模一样的眼神,拼命闪躲。我最后被保安拖出校门,我蹲在那个门口,想等到放学,但被赶来的警察带回警署,和前一天同样的一个女人接待我,她甚至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斯人已逝,生者如斯。’”
“晚上我躺在床上,就想起那天他找我说被人欺负时我的严厉来,到底哪里做错了?这种事我真的能解决吗?”
“我又想起那些对我儿子施暴的小孩来,都是谁?他们一定也会像我儿子一样,被冷眼相待,被群体排斥——‘看,就是他们害死了人。’他们回家和父母忏悔时,哭诉时,也会想起我的儿子的脸吗?他们也是杀人犯,但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父亲,他跪在地上。
“对,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罪人不被法律惩罚,那我该怎么办?对法律无法制裁的人视而不见,和对法律无法保护的人见死不救不是没两样吗?”
“实际上——法律在相当多时候都是苍白无力的。”我回答,“仅从法律来看太狭隘了,背负罪本身就是罪人的惩罚。”
“他说的没错。”库洛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来,加入对话,“有趣的是,霸凌的产生根本无法避免,这种行为是一个人在人格成长未完成的状态下必定要经过的伤害冲动和自我保护的发散,受害者只是被卷入了这种机制而已。”他嗤笑一声,接着说:“我们甚至不能说这种机制是错误的,只能从有人受伤的结果出发去谴责加害者,如果谴责的发起者同样不够成熟,这种谴责也会变成和霸凌同质的行为,甚至更加恶劣。”
库洛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生物进化得来的本能才会有的醍醐味。”
“你们对别人的伤痛都是这种态度?”达达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还是那句话,在这里你只是杀人犯。”我慢慢站起身,“杀人犯该做的只有接受审判,所以我们该走了。”
“我顺着岩壁走了一段路,完全没什么变化。”
“那就远离岩壁走,我有点受够这种粗糙的无机质了。”我打开探照灯,借着灯光摸索,两人跟在我身后。
大约走了几十分钟,地面逐渐变得规整。我放慢脚步,面前是一段向下的阶梯,有风从下方吹来,带着一种腐朽的气味。“这是什么?”库洛斯提出疑问,我没有回答,开始沿着阶梯逐渐向下。
一时间只留有回响的脚步声。
我感到一种过渡,似乎正脱离地下洞穴,前往一个不在此处的目的地。在不断的下行中,我的名字似乎被完全剥离,一种完满到来,我进入一个无象征的世界。
我看到光,不自然的、电灯的冷光。
这是一个地铁站。
“我似乎出现了某种幻觉,你看到了什么?”库洛斯猜疑地提问。
“不是幻觉,这里是一个地铁站。”一个地铁站,我在心里再次重复,并生出一种确信。
一个小孩坐在等候的长椅上,我走过去,和他并肩坐下。
“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小男孩问。
“恐怕我也没法给你答案。”我回答。
“没关系,外面很黑,我很害怕,但这里不黑,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小男孩冲我笑了笑。
“你是一个人吗?你的父母呢?”路上一直没有开口的达达问小男孩。
“我不记得了。”小男孩露出回忆的神情,“但我还记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莫斯。”他又笑了,给人一种很爱笑的印象。
“你在这里的时候有车来过吗?”我问他。
“有的,还有一些其他人来过,和你一样的人,他们坐上那列车离开了。”小男孩笑着冲我眨眨眼。
“我们是来接受审判的。”我这样说。
他惊奇地睁大眼睛,说:“你指望一个小孩能给你什么审判?你犯了什么错吗?”
我稍微纠结了一下措辞,但最终还是直接说:“我们都杀了人。”我注意到达达不满地皱起眉头。
“可我也没什么可以惩罚你的呀。”小男孩挠挠头。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谁知道呢,坐那趟地下铁吧,在路上自己想想?”他不确定地说。
大地传来规律的震颤,隧道里亮起列车的头灯。
“待在这里什么变化都不会有哦?”他眨眨眼。
列车到站了,车门缓缓开启。
“去吧,乘上那列车!”他喊道。
我站起身来,向车门走去。
一定有某种终点站等着我,我是如此确信。
车门在我身后合上,加速度和惯性撕扯,我握紧了把手。
地下湖里的苔藓亮起某种荧光,照亮了洞穴中一个孤独的身影,那个身影蜷缩着,哭泣起来。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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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皇帝往摇钱树一个劲的游去,终于在马良的所画的风浪之中溺亡,《神笔马良》的故事就传开了。但是,马良后来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大家都不清楚。有的说:他回到自己的家乡河南,和那些种地的伙伴在一起。有的说:他到处流浪,专门给许多穷苦的人们画画。”
富有感情的旁白声音结束了,画面中缓缓地升起职员表。我转头问身边的古装男孩子:“然后呢?”
“然后?没有然后了。”
“那你为什么到了这里来了呢?是来给我这个穷苦人画画了?”
马良摇了摇头。
“也是,故事里说你不会让人不劳而获。”说到底,我也不觉得这个穿着长衫自称是“神笔马良”的人真的是童话故事里的角色,他也许是一个骗子,也许是一个疯子,也可能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
“我画不出来,”马良双手一摊,长衫的袖子一甩,他的模样只有十几岁,这样一甩袖子,似乎把他整个人都要甩起来了,有些好笑,他继续说:“我没有笔。”
“你的笔呢?”
“我的笔,被我扔了。”
“那算了,走吧,动画也陪你看完了,你记得家里地址吗,我送你回家。”
“我的家几百年前就已经没了。我原本就是个孤儿,帮人放羊,居无定所。”
“……那我只能送你去警局了。走吧。”我拿起外套手机,准备穿鞋。那个马良却一动不动。
“我想找到我的笔。”
“……如果门口文具店有卖的话,我可以送你一支。”如果送一支笔就能送走这个莫名出现在家里的小孩,那还是值得的,为了防止他狮子大开口我赶紧加了一句,“不能超过五毛钱。”
那孩子摇了摇头。
“……那我只能叫警察叔叔来了。”
“给我钱。”
我一时无语,现在的骗子这么直白吗?当他说出钱的那瞬间,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一下子确定成了小骗子。我立刻掏出手机要报警。
“等等!等等,你看这个。”只见他有些着急起来,拿起电脑鼠标,开始操作起来。
我将信将疑凑过去看,只见他在电脑上用画图和鼠标开始作画。鼠标灵动,上下左右疯狂晃动,不一会儿,一只栩栩如生的手机就展现在了我面前。
“你不是要钱吗?我没见过你们的钱,你给我看,我才能画。”
这画的确实牛逼。如果我把这幅画放到网上说是鼠绘大佬画的,无非两个结果,一个被转爆,一个是被人怀疑是照片PS赚流量被骂死。要不是我看着他画的,我肯定也觉得十几岁鼠绘大触是骗人的,我是搞直播的,见过不少这种低龄大触,全是骗人的。我头一次见到真货。
这下我有点半信半疑了,有这个水平,也没必要骗人嘛,去直播画画肯定也能拿不少打赏,而且他画得超快,这种技术世间少有啊。我脑海中一下子充斥着我当他的直播经济人,四六分账,我赚得盆满钵满的情景。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确实是“神笔马良”,画出来的是钱。
我正做着美梦,他摇了摇我的手臂:“我帮你画钱。”
我顿时觉得梦已经不远了,摸出钱包,掏出了一张一元的纸币给他。
他又动了动鼠标,刷刷刷画完了。那纸币也栩栩如生,不但如此,他画的还是看上去凹凸有致的3D作画。我乍一看真的以为有张纸币躺在屏幕上,我忍不住惊叹起来。开始遗憾这孩子怎么不是我家的摇钱树,我是说,怎么不是我儿子呢。
“你如果能帮我找到我的神笔,我画出来的东西就能变成真的。”
嚯,那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这小孩虽然不是个骗子,倒可能真的是个疯子。
疯了更好,疯了正好来帮我做直播。甚至可以二七分账。
而现在,只要随便陪他找找,就算找不到、他不听话再送警局也不会耽误很久,我又没事情做,最近做的几个网红内部互相抢粉丝掐起来了,上层说是我的锅,把我辞了。
“那你说说,要我怎么做。”
“这要从皇帝死之后说起。”那小孩一脸深沉,开始给我讲故事。
“皇帝死后,人们都慕名而来找我画画。有很多人想要钱,但是知道皇帝故事之后,他们都不敢再问我要钱。我给要饿死的人们画食物,给要冻死的人画棉衣火炉,但是这并不能让他们活下去,他们还是饿肚子、挨冻,什么都没有改变。这让我很沮丧。”
我想也是,就像我一样,穷的结症不在于没钱,在于没有摇钱树。现在摇钱树有了,就能活了。
“然后我就想,我应该画些别的东西,我像杀死皇帝一样,把让人饿肚子、缺衣服的人都画死。我当时已经很有名了,那些坏人都喜欢找我画画,我是指那官老爷,黑老大还有皇帝——下一个皇帝很快即位了。他们都觉得自己不会成为“先帝”,但是他们最后都成了“先帝”。我的名声更大了。那些人开始怕我,我就很难再接近他们,不但如此,我还发现我画死一个坏人,就又会有下一个坏人接替,什么都没改变。
我怎么想也想不通,我就不画了,我把笔扔了。
直到碰到个先生,说要我去读书,读了书就懂了。我就去读书。我看到有人说什么生产力,什么生产关系,什么上层建筑。我也不懂。我理解了一个事,所有人都有神笔,那就没有人会饿肚子了。”
他的话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一把子捂住了他的嘴:“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
他摇了摇头:“我得找到我的笔。我还得让每个人都会画画。”
没有人问你为什么要找笔。我想。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讲那么多。
不过要骗疯子总是也要装疯的。我又想。
于是我说:“我不知道怎么找笔,但是我知道怎么让你教人画画。”
我下载软件,打开平台,教他直播。他对电脑倒也颇为熟悉,只是大约以前不知道直播这事。
有观众与他互动,他倒也颇为高兴。
他便真的住了下来,开始直播。
日子很是辛苦,我想方设法帮他办了身份证,和直播平台沟通,忙里忙外,辛苦好久,他不知道为什么总长不高,脸也总是那样,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神笔马良”。害的我后来还得想办法证明他已经成年,好在搞了些假证也就搞定了,有了钱之后,这些都不是问题。
而他就只是每天坐在家里直播。他播得很认真,认真教人如何画画,无论观众问什么问题,他都会耐心地回答,但是他大概没什么主播才能,而且教学枯燥,很快观众又没了兴趣,只有几个真心学画的留了下来。
等他年龄大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少年的模样,但是“天才少年”的标签已经不能用了。不过好在他已经在绘画界有了名气,我就开始给他卖画。
我拿了钱回来,他总是很高兴。
“我知道你能帮我找到神笔。”他总是很高兴地看着我,“你看,我的画又变成真正的东西了。”
【完】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夜风萧瑟,吹得邱千手中纸灯笼明灭。
医生说邱雪撑不住了。
她回忆起对方说话时的神态和语气,惋惜,就像很多年前,亲戚们围绕着她和邱雪时一样。但她却没有什么真情实感,躺在棺木里的不可能是几小时前笑容满面说“去去就回”的父母,就像也不应该接下来是邱雪。
再年幼些,那天柏油马路要被烈日融化,她站在唯一树荫下躲凉,其他的梧桐木不知道为何都长得磕碜,绿叶零星。老道士蹒跚而来,对她左右打量,嘴中啧啧称奇。
“噢哟,小姑娘,”他眉毛极长,开口便携得抖三抖,倒在和蔼可亲中带上两分好笑,“我看你年纪轻轻,竟好大一颗天煞孤星!”
蝉声叫也叫,邱千只想,邱雪去买水怎么这么久,她们说好买完就快点回家,这么热的时节,半步也不能在外停留。
没人理睬自己,老道士半点不着恼,伸手往兜里掏下,就是哗啦一串琳琅满目护符铃铛,“你瞧一瞧看一看,这些可都是开过光的真家伙!我度有缘人,五块五给你俩,便宜吧?”
一丝风也没有,邱千擦去额上渗出汗珠,背上汗涔涔却没办法,新裙子黏住皮肤,老道士丁零当啷晃动饰品,喋喋不休更平添烦躁。
“三块,不能再多了。”她已攥住口袋里的三枚硬币,做好即使对方拒绝、也要把这些钱塞进那双布满皱纹的手里。
只要他快点走,就当打发讨饭了。
“哎,三块三块,三途河畔待,”老道士摇头晃脑,抖着手解绳结,“你现在想让我走,以后要把我求。”邱千看不过眼,抢来三下五除二扯落两个仿玉佩。
“年轻人,急躁。”老道士长吁短叹离开。
“拿那琉璃盏,花纸青鸟、灯笼引归魂,去蓬莱——去蓬莱,求仙丹,续命长明作灯幡……”邱千听他边走口中咿呀唱,直到杳杳听不清词,调子仍婉转缥缈。
何必卖零碎招摇撞骗呢?他去街头唱曲怕不是能赚更多。邱千哂然。
“邱千,你怎么等在这,”邱雪拎塑料袋小跑,“我找你好久!”她摸出的矿泉瓶沁水冒雾,直往邱千脸上贴,“凉快吧?还有雪糕呢。”
“这条路的树真奇怪,都不带长叶子。”邱雪挥舞空袋,试图制造风扇效果,嘴里咕哝。
“我买了对玉佩。”邱千把刚才破财消灾的挂饰递给妹妹,“不要就扔掉。”
“哎呀,长得还像小酒杯,”邱雪笑,食指牵挂饰旋转,眼眸追随、如两条小鱼游动,“挺好看,不许丢!”停下动作,她拿小拇指一勾线圈,“而且——还要分你一个!”
邱雪真是,永远对什么都很有兴趣。邱千被快乐感染,顺势把琉璃盏别在包扣。
寒冬腊月深夜,邱千孤身一人,去找那条路上的梧桐。
蓬莱?她根本不相信这东西,但邱雪将死——人死如灯灭,那她宁可信其有,这世上神鬼不就为此刻存留。纸灯笼是网上现找的教程草率糊就,用家中彩笔乱画色块,“青鸟”怕是明眼人都看不出有个鸟样。
但时间紧迫,她没空再找商家下订单,去搞外形精巧的花纸青鸟灯笼了。
幸亏那棵树打眼,这么冷也不曾落光叶,还有一半挂在枝头,被月色烛火照出几丝诡谲。
夜风萧瑟,吹得邱千手中纸灯笼明灭。
“嚯,小姑娘,你来啦。”
声音从头顶传来,邱千抬首,老道士眼皮耷拉,歪嘴打哈欠。
“蓬莱呢?给我仙丹和长明灯。”邱千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啊呀,蓬莱——”老道士嘿嘿一笑,“蓬莱就是此地啊,青鸟衔来琉璃盏,高处梧桐有凤来。”他侧身,斜倚靠在主干上,摊手道:“你要求,那就得给钱。”
“多少钱?”邱千此时冷静下来,说不定老道士是几年如一日等在这骗人,她不过恰巧够倒霉撞枪口上。她审慎道:“我只能给我有的。”
“长明灯,几年命换几年命。”老道士长吁短叹,邱千听出几分你真不懂行意思。
回到家的邱千觉得自己像个傻子,这种一听就不靠谱的许诺她还要下。
倒是医生说邱雪脱离了生命危险,大概率能活。这种事情是奇迹,得好好研究写论文发表!他那夸张的神态和语气宛如还在邱千眼前。
这样看她把挂件和灯给老道士,黑灯瞎火走过那条路、冻得瑟瑟发抖,似乎也值得庆幸了。
就是邱雪好像不太高兴。
明明是好事,她为什么要哭呢?
文/鹤野
评论:随意
又臭又长,很怪很烂,有血腥表现
我是在艺术楼舞蹈教室外的走廊上遇见陈瑞雪的。天气阴沉,将下不下的雨水团在云层之中,将炽烈的阳光死死堵着,风很凉,掠过走廊的时候带起一点草木的腥气,我站在半开的木门外,看舞蹈教室里的女孩们穿着被汗浸湿的舞蹈服,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而独独一道高挑纤细的身影站在窗前,旁若无人地将修长的腿向后搭在单杠上,柔韧的腰弯折成一弧绷紧的月,藕臂悠悠地一压,纤细的手指点向脚尖。
舞蹈室的窗开着,大风吹起的白色窗帘几乎裹了她一身,而她浑然不觉,任由白色的布匹如同繁复的裙摆般翩飞着。天空依然是铅灰色的,但我恍然觉得阳光已经刺了下来,落在那截修长的脖颈上,将垂落的汗珠都闪出耀目的颜色。
我驻足在门前挪不动脚步,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条件反射般晃了一晃,被那铃声催促着向前走,恋恋不舍望的最后一眼,正巧对上陈瑞雪在一片交错的倩影中遥遥投过来的目光。她的眼睛也真漂亮,我漫无边际地想,忽然见她怔愣着露出了一个稀薄的微笑,而后那笑容又被截断在横移而来的深褐色木门上。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叫陈瑞雪,但对女孩油然而生的浓烈兴趣就那样猛然抓住了我,或许我在很久之前就开始喜欢她了。临近冬天,天色暗得格外早,傍晚六点时艺术楼里已是一片昏黑,我在楼道里静默地等候,等到舞蹈教室里的音乐骤断,模糊的人声落下之后响起一片齐齐整整的“谢谢老师”,女孩们换上运动鞋就走出了教室,袒露着整条白皙的手臂和大片前胸,如同嬉闹的雀儿一般在凉风里吵吵闹闹地说着话,在路过我身边时投来一个短暂的眼神。我一动不动,等着女孩们的声音远去,舞蹈室灭了灯,纤细的影子慢吞吞地走出来。她裹着一身略显厚重的长外套,将玲珑的曲线粗陋地填补成硬直的形状,她像是有些羞郝,仿佛羞于在舞蹈室以外的地方展示自己,又像是对异性的目光无所适从,但还是自漆黑的教室里走出,脚步又轻又慢地挪过来。
女孩们的声音早已在消失在楼道底端,声控灯熄灭了,我们在昏暗中安静地对视片刻,陈瑞雪身材高挑,几乎和我平视,最后她扯了扯唇角,露出一个略显腼腆和释然的微笑。
“叫我陈瑞雪吧。”她说,“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们没有交换联系方式,只是同走了一段路,中间隔着一米的距离,一个靠近路边,一个靠近草丛。我们聊了点专业课,聊了点食堂的晚饭,夏天晚上操场的晚霞是什么样的,哪座楼下有流浪的小猫,仿佛是旧友见面。黏在一起的情侣从我们身边走过,软糯的情话在晚风里轻轻一卷,不知落到了哪一片叶子上,“你觉得我们像他们吗?”我问陈瑞雪,女孩并没有因为这暧昧唐突还显得有点冒犯的话而生气,她看上去真的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然后诚实地摇摇头。
“我们会像吗?”她说,“我觉得不会。”她笑起来,“我有喜欢的人。”
陈瑞雪在舞蹈室以外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张扬美丽的女孩,她穿宽松的长衣长裤,头发简简单单地挽着马尾,清秀的脸上只覆着一层薄薄的粉底,颜色浅淡的嘴唇总是紧张地抿着,远远看过去好像覆着一层灰,在人群里毫不显眼。而她素日里有多平淡,舞蹈室灯光中的身影就有多恣意,两相对比之下甚至张扬得透出了几分癫狂。“你为什么不穿裙子呢,红色的,很适合你。”我随口说,陈瑞雪在图书馆的书架下,手指拂过书脊,抿着唇摇摇头,“我不适合,她才适合。”她说着不自觉地露出了一点笑容,“她穿白裙子特别好看。”
于是我顺着她的话向下走,试图让她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快乐多停留一会,“她是谁?”
她看向我,就像忽然从一场梦里惊醒,梦境中的甜香尚未消散,但现实的苦涩已然渗进舌苔。“我的一个朋友。”陈瑞雪轻轻地说,“你想听吗?”
“我在校外租了房子。”陈瑞雪坐在桌子对面,目光落在染红了的指甲上,“和她一起合租的,她在隔壁大学,学的是美术系。”
“嗯。”我听着。
“我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我们在高中的时候就认识啦,她要考美术系,我考舞蹈系,没有上同一所大学,但是在同一座城市,这样也很好,是我能幻想到的最好的生活。”
陈瑞雪低着头慢慢笑起来。
“然后呢?”我问,故事显然不止如此。
陈瑞雪眼睛里的笑意慢慢消散,不知所措的茫然浮上来。“然后她有了男朋友,他们,交往了半年,然后分手了。”陈瑞雪绞紧了嫣红的手指,“我其实是有点开心的,我以为我会重新拥有那个漂亮开朗的女孩,但结果是她患上了抑郁症。”
沉默在空气里发酵,脚步声和交谈声都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她会在租房里画画,我们专门腾出一个房间给她放画材,但她总是觉得自己画得不好,画得不好的时候就会用美工刀在手臂上刻画。”
“我应该阻止她的,我会阻止她,但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用刀和血画出来的那朵玫瑰的时候……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陈瑞雪抬起了头,她一直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总是会在和我四目相对的时候低头或是偏开目光,但她此时却直直地看着我,姣好的面容上缓缓浮现一点稀薄的笑容。
那笑容既淡漠又狂热,好像舞台剧演员覆盖于脸上的厚厚的白粉,在光影下舒展着诡异又疯狂的美感。我放在衣袋里的手反射性地抽动了一下,我想起一些存放在相册里的照片,黑暗里被一道月光抹出的漂亮侧脸,漆黑的瞳仁在手机拍摄光中反射出野兽一般的光,那双漠然的眼睛和陈瑞雪的眼睛重合在一起——她又笑了一下。
“尖刀和钝刀划出来的伤口是不一样的,还有反复剐蹭做出来的暗红的阴影效果——我大概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那个瞬间我在想,那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玫瑰。”
我的喉结滑动了一下。
言语依托于简陋的文字,薄薄的皮骨之下却能藏着汹涌的感情和欲望,言语总会穷尽,言下之情却能痛苦地绵延,反反复复。陈瑞雪像是缓慢地清醒了过来,她慢慢收回目光,但那层白粉似的笑容还没有褪去,我将桌上的水推给陈瑞雪,听见她说:“你喜欢喝茶吗?”
“我不喜欢。”我如实说。
“你应该尝一尝苦茶,尝尝‘回甘’是什么味道。”陈瑞雪却是慢慢地笑了,“我喜欢喝苦茶,不喝的时候总是觉得缺了什么,有时候还会咀嚼茶叶,熬过那阵苦涩,后面就是漫长的甜。那种感觉真好,新奇又浓烈,生活也没有那么令人难以忍受了。”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天我和她一起出门,或许她就不会遇见某些人,她就可以一直做那个快乐的女孩,又或许对于她来说,结束也是一种好的结果,但我太怀念那些漂亮的笑容,所以我总是在咀嚼,一遍又一遍地回味那种快乐,试图让它持续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们不再说话,就那样静坐了许久,直到有人从桌旁经过,他们低声说着话,“你们看到那个入室杀人的新闻了吗?。”“看到了,也太吓人了,杀人犯现在还没抓到。”“不过我们在学校里应该也没事。”
话声渐远,我站起身,离开前提醒:“你在校外住,和你的朋友也要小心一点。”
陈瑞雪再次抬起眼睛看着我,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睫长而翘,瞳仁漆黑,笑起来灵动至极,但一动不动时却透着绝望的死气。陈瑞雪不常直视我的眼睛,好像甫一对视就会被勾起恐慌的记忆,但她又总是笑,浅浅的、淡漠的笑,仿佛默许和纵容了某些事情的发生,那双灵动的眼睛就死气沉沉地注视着自己,看着自己赤着脚走上沙滩,踩着海浪,慢慢沉入黑色的水。
“好。”她像是下定决心一般说着,但气息微弱,“谢谢你。”
新闻报导还在持续,嫌疑人没有抓到,事件向着越来越令人恐慌的地方滑去。我坐在教室里,听着周围人在上课途中也不忘分心讨论,猎奇者有之,恐惧者有之,声音交合在一起,就像数十种颜料相糅合,最终裹成混沌的灰色。杀人案发生在城区,和居住在学校里的大学生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周围人虽然也会感到恐惧,但总体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情绪区间,陈瑞雪是例外,她的恐慌比其他人更为剧烈,好像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滑入一个无法挣脱的深渊,她经常走神,一个人走在校道上的时候有些魂不守舍,听到别人叫她的名字还会受到不小的惊吓,但她从未对此多说什么,在我注视她的时候也会回以注视——她似乎是变得大胆了一些,又似乎是更加恐惧和患得患失。
解剖课千篇一律,我把已经熟练的动作流畅正确地重复了一遍,把解剖好的青蛙收进盒子,这个过程对我来说就像做一道简单的两位数数学题,连完成之后的成就感都十分淡薄了,我看着他人依旧忙碌的背影,呆滞片刻,觉得索然无味。
我交了解剖作业,老师赞许地点点头,于是我向老师告别,走向实验室的门,有相熟的同学拉住我,“你今天回家吗?”
我想了想,“可能吧,怎么了,有事?”
“没什么,就是最近那个杀人案还没破,你也要小心。”
我没有多说什么,点了点头,离开了嗡鸣不停的教室,今天是周五,天气不好,但我决定放松一下,回一趟家,但在此之前,我需要先去一趟艺术楼。楼道里回荡着音乐和节拍声,裹着舞蹈鞋薄薄一层布的脚掌踩在木质地板上踏出闷沉而钝的回响,咚咚咚,时而急促时而轻缓,我站在教室门外,目光透过木门的缝隙,看见白腻的肉体裹着亮晶晶的汗水,匆忙地一晃而过。我觉得腹中饥饿,喉咙干渴,我慢慢地贴近门边,看见领舞踩着鼓点,在空出的中央轻盈地转圈,愈转愈急,惶然又疯狂如困兽挣扎,在音乐骤然拔高的瞬间急停,手臂伸展着指向高处,微微蜷缩的手指像是要触碰、抓住某些虚无缥缈的愿望和念想。
最后一声鼓点敲响的瞬间,修长的身躯轰然坠地,四周静默,女孩们围着半圆,低着头注视着趴伏着的舞者。她的手臂松弛地向前伸,剧烈舞蹈之后应当气息不稳,至少会有身体起伏,但她一动不动,仿佛那一舞烧尽了血,徒留一具静默的死物。
一舞终了,无人喝彩。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陈瑞雪跳舞。铃响之后女孩们又一次从我身边呼啦啦地走过,投注过来的目光稍显疑惑,但也只是一瞬间,我看见陈瑞雪站在人群之后,垂着眼睛,委身慢慢地脱下老旧的舞蹈鞋。
“杀人案是不是还没破啊?”“是啊,真的很吓人啊……”“但是那些图片都是网上传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可怕了……”
雀儿们叽叽喳喳地走了,陈瑞雪关了灯走出来,眼睛在未熄的白灯下映着一点光。她步伐踌躇缓慢,干净漂亮的脸半掩在黑暗中,目光哀愁。
“今天周五。”我说,“你要回家吗?"
陈瑞雪看着我,沉默了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最后她点点头。
“我送你。”我说。
我们第一次一同出了校,坐着公交车,穿过闹市,在步行街外停下。步行街生意萧条,行人稀少,陈瑞雪今天没有用那件厚重的外套捆着自己,她穿着一件修身的黑色舞裙,裸露着漂亮的肩颈,伶仃如白鹤静立,我们穿过步行街,走到各色斑驳灯光后重重叠叠的居民楼下,陈瑞雪看着我,明明一双干净的眼睛,却总是盛着不相符合的木然和雀跃的疯狂,冰冷的瞳仁让我回忆起那夜,冰凉的木制柜门被我推开一条缝,血腥味争先恐后地涌进来,黑暗的房间之中落着一道惨白的月光,月光中坐着一只红色的白天鹅。
她发丝凌乱,湿漉漉地贴在雪白的手臂上,她的牙齿嵌进血肉里,从一截手臂上撕下肉块。利齿撕咬红肉,咯吱、咯吱,她坐在墙角,一条修长的腿折叠着贴在地上,另一条曲折着被抱在怀里,像一个松弛又优美的舞蹈动作——即使是在吞吃血肉,她的姿势竟然也称得上优雅。
新鲜的尸体横陈在满是血污的地板上,月光照不到那张被发丝缠绕的脸。我拿起手机,打开摄像头,贴近了柜门的缝隙,摁下了快门。
我是在一个狭窄的出租屋里遇见那个分尸的女孩的。她坐在画室里,咀嚼着室友的血肉,在摄像头亮起的瞬间抬起了头,空洞的眼睛望着高大的柜子,望着那一闪而过的白光和一只人类的眼睛,如同目睹一场荒诞的命运。
“咀嚼的过程就像在咬一块石头,树皮,或者冰块,很硬,很涩,但血液是温暖的,被牙齿挤压出来的血,刚开始也是苦的,但是习惯了之后,就只剩下甜味了。”
我离开了那间出租屋,在女孩机械地站起来,收拾好满地的血肉和碎骨之后,她安静地在满是血腥味的沙发上睡着了,但我并不着急,我已经获得了暂时的满足。
“撑过了那一阵苦涩,你的生命里就会留下长久的温暖,足够你在余生不停地回味、咀嚼。”陈瑞雪站在稀疏的人流中,回过头来看着我。小贩在叫卖,塑料扩音器播放着机械的广告词,路人毫无知觉地路过两个潜藏在城市里的野兽,聚合又流散,消失在建筑物的拐角和道路的尽头。
“你尝到属于你的‘回甘’了吗?”最后陈瑞雪如此问我,而我什么都没说,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望向步行街尽头密集的房屋。
在街道的喧闹之中,陈瑞雪向着建筑物的方向蹦蹦跳跳地走了两步,黑色舞裙的裙摆被风吹起一个小小的弧度,高跟在湿漉漉的地板上踏出欢快的声响。
“那么,待会见。”
夜幕落下,路灯亮起,暖黄的光落在她的脸上,她回家的路走到了终点,在夜色里露出了一个最漂亮最鲜活的微笑。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求知
我总是喜欢在下班后来杯麦酒,这天也同样如此。附近就有酒吧,但餐厅的氛围更令人放松,更何况这里的麦酒相比而言便宜了不少,我也能轻易提前获知它半价的消息,并从未错过。不过要是有人能请我就更好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笔额外的支出。我的同事约瑟夫总是喜欢拿这件事揶揄我,不过——管他的呢,这可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
那个人走进餐厅时差不多是晚上六点不到,一身笔挺的西装与这个松松散散的小镇格格不入,是有些稀奇,不过介于一条街外便是火车站,也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提着两个手提箱,一个新些,一个则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了。点完餐后,他重新将两个手提箱提了起来,站在餐厅中央张望着。
我坐在这家店里边喝酒边观察了几年的顾客,已经差不多能猜出每个人细微动作后的真正意图了。只是随意扫了几眼,我便可以肯定他不是在找位置,而是找人——找一个可以聊些什么人,谁都可以。明明有那么多位置都空空荡荡,他却依旧站在原地。
我是这时和他对上目光的,这位绅士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欣喜,他也看起来完全不想去藏住它。
他的胸口闷着一个名为分享欲的怪物,他快控制不住它了。
“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果然,他走了过来,礼貌地询问着。
他选择了我当听众,不然就只剩下门口那个醉汉,和灯光最暗处那对卿卿我我的情侣了。这家店的生意一直不好不坏,所以没有留给他选择的余地。我当然不介意,毕竟我对他也十分感兴趣——或者说是对他手里的那个破旧的手提箱。
它看起来曾经是个价值不菲的东西,但它的所有者绝对没有好好爱惜过它。边缘已全是磨损的痕迹,显得毛毛糙糙,金属制的拐角处也被撞瘪了不止一块。手提箱的所有者在我的对面坐下了,他意识到了我在看他的手提箱,但没有显露不满的情绪,反而是将它从地上提起,搁在了桌上。
“从旧货商店过来的?”我问。
“哦,是从那里。”显然,他对我开启的这个话题十分满意,“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满脸都写着继续问下去。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猜测的事情。这个破烂小镇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去的景点,甚至连个大点儿的商场都没有,唯一可以拿出来暂且一提的便是那个旧货商店了。我也经常去那儿,为了寻找低价的二手必需品,或者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家当卖出去一些,以换取紧急资金。你看,我们这些人只能这么勉强地活着,不像面前的这位——这个破烂的手提箱与他简直不应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本地人。
况且,我在旧货商店里见到过这只箱子。
“我去旧货商店原本只是为了打发火车发车前的时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将一些原本可以卖得更高的东西以一个很低的价格便出了手,而收下这些价值连城货物的店家也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些什么,于是我们便能从一堆堆杂物里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些意想之外的东西,当然,这也是很花时间的。”
“所谓的寻宝游戏啊……”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麦酒,“但这个手提箱看起来可不像是什么宝藏。”
“哦,它绝对是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据把它卖给我的那位女士所说,这个手提箱被上一任所有者送到她的店里也不过是上周的事儿,我可真算是赶了巧了。”
他的点餐到了,是餐厅里卖得最火的套餐A,或者说是整个菜单上最上面的那个,看来他根本没有花什么心思在解决自己晚餐的问题上。盘子被推到了一边,他将手提箱往桌子中间拉了拉,咔哒一声打开了。
他在向我展示,然而手提箱里面什么也没有,皮革制的内衬也脏乎乎的。没等我提出疑问,他就摇了摇头让我别去在意那些,指了指内衬的边角上。
“J·D。”
我从没想过这个手提箱的这个位置上居然可以藏着两个烫金字母。
“乔 利奥波德,我的名字。”
他又把箱子合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了一边。
“所以我才说,这个手提箱对于我而言可真算是一个宝藏了。我在六年前弄丢了它,没想到居然能在这次出差时找回来。”
六年了,没想到六年之后,这个手提箱居然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主人。我的心脏跳慢了一拍,习惯性地拿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差点没被呛到。
好在利奥波德先生并没有注意到。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扯出一个微笑。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利奥波德先生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可谓是满意得过了头了,“但在手提箱刚被我弄丢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感谢那个小偷或者只是粗心大意的自己。很奇怪是吧,我居然会因为弄丢了东西而感到庆幸——幸好它在那个时候不见了。”
我把只剩一半的酒杯推到了一边,做出一副要专心聆听故事的模样。然而利奥波德先生却又不讲手提箱的事儿了,反而絮絮叨叨地说起了洛文德。
那可是个离这儿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如果想要抵达洛文德,需要先花至少两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甚至火车每一周才有一班,还不一定会发车。利奥波德先生便来自遥远的洛文德,他现在在为一家大公司工作,造访这个小镇只是为了检修与维护一些公司所属的财产。
“虽然我也已经很久不住在那儿了,但洛文德毕竟是我的家乡,我出生的地方。”他说着,将叉子插进滋滋冒油的烤香肠里,“她是个美丽的城市。”
她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很想赞同他,但我更想多来点麦酒,而杯子里已经只剩下一半了,我不确定是不是现在就该把它们全部喝完。
“所以当六年前,我被派往洛文德出差时,总想着要不要在那里多停留一会儿,再多停留一会儿。我记得我是在一家餐厅里吃的饭……一家火车站旁边的餐厅,就像今天一样。仔细一想我甚至连那天吃了些什么都没有丝毫印象了,毕竟我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晚餐上过。”
就像现在一样——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知道套餐A里面包含了什么,只是习惯性地用叉子将食物送进嘴里,再在随意的咀嚼后咽下去。
“当然那时我已经去看望过我的父母了,真正让我犹豫不决的是要不要与我同母异父的妹妹见个面。她小我十岁,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你知道,像这种生活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总会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比如认为是继父抢走了自己的母亲而对他抱有敌意,又比如对家庭里“新成员”出生的厌恶。
利奥波德先生叹了口气。
“哦,我想我的所作所为可能比你能想到的更要糟糕——总而言之,我不是个合格的兄长,我的妹妹在我的影响下成长成了一个敏感而脆弱的女孩,甚至不愿意和她的朋友提起她还有一个哥哥。在某次我们两人间的爆发之后我一赌气直接离开了洛文德独自打拼,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一直亏待他们的其实是我自己。但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和吉安娜之间的关系已经生硬到几乎无法挽回了。”
“所以,您的妹妹叫吉安娜?”
“是的,吉安娜,很可爱的名字,虽然这个形容词从我嘴里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别扭。不过她和我不是一个姓,一点孩童时期的小固执。”
我拉回酒杯,让自己的手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安置。
“总而言之,我一边吃着晚餐,一边考虑着究竟要不要也去看望她一趟,一直磨蹭到火车快要发车的时间,心想既然这么久都下不来决心那还是算了。于是我决定前往火车站,这时才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
他比划着当时的场景,回身一摸旁边的椅子,接着慌乱地四处张望着。
“这时我才真正开始慌了——我已经记不得具体做了些什么了,反正是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所有的店员甚至来用餐的客人都开始帮我找了起来,但也已经迟了。直到折腾到发车时间,手提箱也依旧不见踪影。我丢失的不仅仅是手提箱,还有我离开洛文德的车票,一大捆钞票,以及所有外出时会用到的证件,就算是现在想起来,也是个棘手无比的事情。那家餐厅的生意可比这家好多了,人来人往,谁都没有注意到是谁在什么时候顺走了我的手提箱。餐厅的主人免去了我的晚餐费用,甚至又给了我一些零钱备用,并许诺一旦找到手提箱便立刻归还于我,但无论如何,那天晚上我都无法离开洛文德了——于是我就想,不如去看望一下我的妹妹呢?”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听到后面的内容,又因为他先前那句“因为弄丢了东西反而感到庆幸”混杂了些期待。
“所以,在那之后……”我试探着问。
“我并不知道吉安娜住在哪里,只是听我的母亲略微提到过一些,于是找到她的住所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我甚至一度怀疑我被指错了路。我找到的那栋房子安安静静,门却大开着。”
他喝了口杯子里的可乐,他今晚实在是讲了太多话了。
“我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我确定她住在那一片,所以不想给她的邻居留下坏印象,于是我在门口喊了几声,里面也依旧一点儿回应都没有。我只有原路返回了——但就在那时我低头多看了一眼,门口的地毯上有一些红色的东西,虽然不敢往那个方向多想,但我决定还是进去看一眼。”
利奥波德先生直到此时此刻依旧在庆幸自己幸亏是那么做了——他的妹妹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量的鲜血正从她的头部涌出,凶器赤裸裸地被抛在了一旁。那是一个不眠夜,六年来他都无法忘却的不眠夜,只能说,还好他赶上了。
“我把她送到了医院,多亏了附近邻居的帮忙,费用还是他们先垫付的。”回想起往事,利奥波德先生长长叹了口气,并握紧了拳头,“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事情:她的长裙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悄无声息,我甚至认为她已经死了——你怎么了吗?”
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来,杯子里的最后那点麦酒应该可以帮助到你。我将杯子里的液体喝干,盯着杯壁上滑落而下的水珠。
“没什么,只是您的描述实在是令人身临其境。”
“我倒是觉得我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利奥波德先生耸了耸肩,“不过感觉比起我的经历,你似乎对麦酒更感兴趣。”
“又有谁能拒绝满满一大杯麦酒呢?”我的手指因为酒精而发着颤,“不要让我打断了您的回忆——在那之后呢,她怎么样了?”
我不确定是不是想继续听下去。我从心里憎恶那些以遗憾与不安画上句号的故事,但从利奥波德先生几分钟前的表述方式上来看,这应该……应该会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结局。
“哦,她很好——当然是相对而言,她还是在医院里待了几个月。医生说那原本应是致命的一击偏离了几厘米,她只是大出血,外加不算严重的脑震荡。我问了吉安娜许多次,但她坚决不告诉我那是谁干的。”
“我想……您应该对此有所猜测吧。”
“一个与她有着亲密关系的人。”利奥波德先生用叉子搅和着盘子边缘上的沙拉,“以吉安娜的性格,她不会随意放任他人进入自己的房子。你说的没错,我是有所猜测,或者说,只能是他干的。”
麦酒杯已经空了,我忽然有些后悔方才的一饮而尽,然而就算死死地盯着空荡荡的玻璃,那里面也不会凭空多出些什么。
“我的母亲有提到过一些事:吉安娜正在和一个某个该死的畜生交往。但直到她被允许离开医院,我也没有看到他来看望她——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桌子被重重地砸了一拳,利奥波德先生的眉毛死死地锁在了一起。即使长达六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也依旧没有原谅那个人。
“他绝对是在意图杀死了吉安娜后便逃走了,就算吉安娜不说,难道我还猜不出来吗?最开始的那几天我忙于医院与工作之间,给了他可乘之机让他给跑了。如果让我哪一天抓到了他……”他恶狠狠地咬着最后一块香肠,“可最好别被我抓住了——我会好好教训那小子,让他直到钻进坟墓里之后都不会忘记了的那种。”
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身子。利奥波德先生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杀气,而我,只是一个住在偏远小镇里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可怜人罢了。这时我便不得不再强调一次,利奥波德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他很快意识到了我的不适,那股压迫感十足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的道歉。
“我不该用这些事来打扰你的。”他摇了摇头,真诚地看着我,“请原谅我的无理,我原本只是想说说这个失而复得的行李箱的事。”
我确信自己不想再听他继续这个话题。
“您已经说得够多了。”我扫了眼餐厅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六点半多了,如果您买的车票是去洛文德的那张,现在应该还能赶得上。”
我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去。利奥波德先生回头看了眼挂钟,接着匆匆解决了最后一口沙拉,结账去了。临走时他再次与我道谢,告诉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提醒,他可能就得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再多待上一周了。
“我给您留了点小礼物,为了您的聆听与提醒,以及表达我的歉意。”在提着两个手提箱离开餐厅时,利奥波德先生对我说,“您一定会喜欢的。”
我当然十分喜欢这位善解人意的绅士留下的礼物——又一杯麦酒,已经付了账的那种。约瑟夫将酒杯重重地摞在了我的面前,一些酒水被溅出来了了,简直令人心疼。
“没想到你还真能做到让别人乐意请你一杯。”
约瑟夫双手撑着桌子,他回头看了已经关上的店门一眼,利奥波德先生的踪影已经看不到了。
“刚刚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早知道我就来听听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了——我倒是真好奇你用了什么法子,居然可以让他就这么替你付了账。”
我的大脑与身体叫喧着急需酒精,酒吧的烈酒或许更适合现在的我一些,但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有任何多余的钱币了。约瑟夫的那张越凑越近脸此刻看起来格外令人不爽,但我甚至连挥手让他回后厨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唯有握在酒杯把上的手作为最后岌岌可危的支撑点。
“好了,这不关你的事。有本事你也去蹭别人的酒去,我这杯已经付了钱了,它是我的。”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离开了这玩意儿就跟活不下去似的,乔。”约瑟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喝完这杯赶紧滚,或者说你是想替我上晚班?”
“我现在是休息时间,约瑟夫,干你自己的事去。”
“哦,你现在当然是休息时间,我可完全没忘记上周那个缠着店长非要请一周假的人是谁。怎么,现在如愿以偿了,反而赖在这里不走了?”
“我的假期怎么安排是我自己的事。”我情不自禁地给了他一个巨大的白眼,“滚到你的后厨去,除非你现在想干一架。”
约瑟夫看起来不想和我干一架,他回后厨去了,这让我少了一个可以将堵在胸口的五味陈杂宣泄出去的法子。我喝完了第二杯麦酒,它的味道一如既往地劣质,和我这个人如出一辙。等我终于打算离开餐厅时,已经是七点多了。耳边响起火车的鸣笛声,但那一定是错觉。这儿虽然是离火车站最近的餐厅,二者中间依旧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傍晚的风催化了酒精的作用,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口袋里的东西已经被撕成了碎片。时间已经过去了,它已经完全没有用了。我松开手,让车票的碎屑随风而去。
大脑在炸裂,喉咙又想唱歌。一些压在心口数年的石头被踢到了一边,嘴角却像是突然得了面瘫那样耷拉着。我的双手上沾染着的一直只有盘子上的油渍,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再也没有可能回到家乡了。
作者:原殊
免责Mode:笑语
我在火车上注意到了那个人。
这并非是因为他有什么特殊之处,单纯是因为我喜欢观察别人的习惯罢了。为了不让他们觉得冒犯,我一向将那种目光掩饰得很好。虽然这次停留的时间长了些,但没想到的是他已经直直向我走了过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在想视线会不会也是某种实体,然后准备好解释的话术。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把手提箱放在中间横亘的桌子上——我的视线又不由自主地转了过去,要知道对于一个这方面的强迫症而言,一个圆角的手提箱是怎样的能够扰乱我的心情。我发誓没有什么比四角方方的东西更好了。
但他并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只是靠在椅子上低下头,被竖立起来的手提箱遮挡住面庞。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或许是他的座位,因为以前的购票习惯让我完全忽略了这一点。要不是手机不能用我也不会来现场买票,要不是现场买四张票太过奇怪而我又不习惯于特立独行,我也不会和别人坐在一起。
我有些烦躁地抓了抓脑袋,一只手按压着另一只手的指节。彼此都处于视线死角,我便放肆地打量起眼前的手提箱来。这并不是常见的造型,手提箱的转角都相当圆滑,外面用真皮包裹着,几乎不见一丝褶皱,反射着列车内有些惨白的灯光;而把手却又棱角分明,如果装着什么重物提起来,想必能把手掌磨出青紫的痕迹。
车站的广播适时响起温馨的提醒,列车再过十分钟就要发车了。
“先生,需要帮您把手提箱放上架子吗?”路过这里的服务员客客气气地询问,我松了一口气,虽然盯着这个手提箱看了很久,但也并不与我其实一点也不想让它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相冲突。
他抬起头,伸手将手提箱抱进怀里然后摇了摇头:“不必了,我拿着就好。”服务员没有多做表示,于是绕过他,然后帮我把沉甸甸的行李箱摆上了架子。
看来我只能与这该死的手提箱共度两天的旅程了,我叹了口气。但是总不能在这种事情上干涉别人。我只能靠在椅子上半闭眼睛,实施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战略,虽然这样需要牺牲的就是我的好奇心,但人的欲望总是难以两全,两害相较取其轻便已是上策。
这个故事到现在都还是微不足道的,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小小牢骚。我先对愿意忍受我絮絮叨叨废话的人表示感谢,是这些人让我多了两百块的稿费。
那么转回正题,真正让我记住那个手提箱,是在晚上我模模糊糊醒来的时候。我本来打算很快又睡过去,但是此时我的对面传来了断续的低语,那些声音并没有传到我的脑海里变成可以理解的词句,却足以吸引我的注意力。他低头看着手提箱喃喃自语,当时他脸上的表情——不夸张地说,就像情人的缱绻。
许是终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他有些歉意地看向我,为了消除奇怪的误解向我解释:“这是我的挚爱。”
当然我并不觉得这能消除误解,不如说向那种常见的恐怖情节更进一步。而看着我震惊的表情,他哑然失笑,语调也带上一些调侃的意味:“怎么,你以为里面装着的是一个尸体?对一个手提箱来说这有些过于为难了,哪怕是四肢扭曲的婴儿也不能放下。”
我勉强点了点头,不得不接上话茬:“那这里面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恋物癖,我并不礼貌地想着。
他打开手提箱的锁扣,将里面的东西完整地展示在我面前——那是一个人偶,做工精细而考量,脸上绘制着淡淡的红晕,人偶闭着双眼躺在手提箱里面,周围铺着柔软的缎面,宛如一位刚陷入沉睡的少女。
“她叫莎曼缇菈。”他用手指轻轻触碰着人偶的面颊,眼神无比温柔。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尚还只是高中。您知道的,所有的高中都大同小异,总会有那么一条堕落街。而我的高中正好处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附近还开了一家手工的人偶专卖店。
“我偶然地隔着橱窗看着她。
“偶然,纯粹的偶然。说实话我上学的时候并非一个好学生,数学和物理,在我看来只是枯燥无味的数字和符号而已。然而,在那一瞬间,我理解了那些纯粹数学家或物理学家的感受,公式的简洁,宇宙的浩瀚,为一瞬的灵感耗尽终生,何等幸福。
“只那一瞥便让我停下脚步。啊,怎么描述呢——她的发丝如瀑布般垂泻,她的双手优雅地交叠,她的笑容是恰到好处的温暖,她的眼眸如湖海般宁静深邃。
“我以前经常听到关于那家人偶店的闲谈,他们说那里的人偶栩栩如生,封印着纯洁少女的灵魂。咳,您知道中二的少年有多么热爱幻想,而还有一种中二是对这种幻想嗤之以鼻,比如说我。
“事实上看到她的时候我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些人实在是大错特错。灵魂并不是什么高贵之物,那样的人偶怎么可能活着呢?只有死寂与冰冷才能构造出那样的疏离的美丽,将之与人类作比简直是对她那双无机质的眼瞳的玷污。
“当然……我当时并不觉得这会影响到我的现实生活,只是为找到了自己所喜爱的东西而兴奋不已。简直就像触类旁通一样,我还爱上了数学、物理、包括生物,每个老师都为我的转变欣喜不已。每当推导着那些公式,剖析着动物的机理,我都会想到那个人偶…那份幸福感让我近乎哭泣。
“然后我考上了还不错的大学,拿着用成绩换来的奖金去人偶店买下来那个人偶。店员们说她是最昂贵的,也还好我提前预订,不然定会被某些收藏家给带走。我给她取名叫莎曼缇菈。
“大学的生活相当平静,虽然只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却令我心满意足。我也交到了女朋友,忘了是谁主动,或许是我先约她一起做课题的?总之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还是室友拿我们两个做调侃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的。
“你的表情怎么这么古怪?不,我并没有欺骗她的感情。我想我确实是爱她的,我可不是那种每天对着人偶想入非非的变态——那大概是一种极端的向往吧——自然也会有正常的恋情。她不爱笑,但笑起来必定很好看。她是一个性子有些冷淡的人,这刚刚好,她的锁骨上有着蝴蝶的纹身,她能沉默一天不开口,但相处的时候,她有问必答。
“她是完美的……有段时间我这么想。和莎曼缇菈不同,那是另一种完美的形式。而我同时拥有着它们,似乎也能助我的灵魂脱离泥沼,升向高空。哪怕付出生命,又算什么代价呢?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我再想想。大概是她第一次质问我为什么晚归开始吧。那天晚上我到底做了什么我也忘了,但是她愤怒而脆弱的表情却是如此清晰。而我,感到的却是无比的恐慌,那样的表情与她太不相称,像一个虽然微小却无法忽视的瑕疵。
“而有一天,她在我面前哭着向莎曼缇菈砸向地面——她没有坏,一分钱一分货还是有道理的。但我仍清晰地感到了那种几欲令人作呕的厌恶感。我清晰地明白,如果我不做点什么,我会同时失去我所有的。
“从那以后我再难以去爱,她总控诉着我的背弃,可她的愤怒是如此丑陋可鄙,致使她的呼吸也令我厌恶。有几天我甚至觉得,莎曼缇菈也会用那双眼谴责我,谴责我寻求另一个灵魂的荒谬做法。那并不需要不是吗,第一次面对莎曼缇菈的澎湃激情又在我的心中回荡。我可爱的女朋友,害她变成那样的是我,我无比怀念她淡漠的神情。我明白这是我的错,我有责任让她变回一开始完美的时候。
“当然,我做到了,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我又迷恋上了爱情。莎曼缇菈…又不只是她,无论我经历过多少旅程,我的挚爱都将与我相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先生,先生,你还在听吗?”
那一晚我没有听完整个故事,因为待他讲述到一半我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我甚至难以分辨后面的故事是从他嘴里讲述出来的,还是我的大脑自动编造出的合理理由。我其实并不及得那个男人的脸了,然而那个手提箱令我印象深刻。是的,一个圆角的手提箱让我难以容忍,而当那个男人下车与我分别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到底为什么无法从那个手提箱上移开视线。正是在那个圆角处,有着无比美丽,仿佛要振翅欲飞的蝴蝶花纹。
但起码我与他还是有共同之处的,看来我们都些有强迫症。因此我决定不对这个故事进行更深的探究。这只是一篇旅途之中的平常见闻,或者是用于大家围在一起讲述鬼故事时的小小趣味。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刘二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上写着大哥两个字,他便挂断了反扣在桌上。他现在还有更加麻烦的事情要处理,想必大哥也可以理解他。
“怎么会这么贵呢,人死了还要花这么多钱?”柜台对面的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脸上也显露疲态。有似乎很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柜台这边坐着的小姐姐还比较年轻,尚未和社会的尖锐打过交道。她求助地看向自己的老板——刘二。
“就是这个价,我给你算算。”刘二把打印了的清单转了半圈,放在对方面前。
“寿衣200,骨灰盒800,这都是必须的吧,孝衣150一套,你不得来个三四套……”
“我们家已经就剩我一个了。”
“那多出来的不得给请来哭丧的人穿么?”
“我可是连老婆本都掏出来了。”
“老婆能晚两年娶,你老母能晚两年葬么?”
“……”
见那男子默不作声,刘二也清楚,在这人身上动不了太大的刀,及时将另一份清单拿了出来:“看你也是生活困难,别说我不帮你,这份可是成本价了。”
前台小姐姐偷偷瞟了一眼,那价格确实便宜了不少,和之前的清单一对比,自己也能咬咬牙接受下来。只是她知道,这还是远比成本价昂贵许多。
刘二用警告的眼神瞥了一眼前台,对方立刻收了乱窜的视线,假装做起了报表。
“行吧……”男子在衣摆上搓了搓手,才接过清单,眼神却没放在纸上,只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刘二,“除了白事,我还想问一下……”
“什么事?”刘二侧着身子,眼也不抬地应付。
“墓地我还没找到嘞,你们有没有方法……”
刘二略微仰起头,问道:“你能出多少钱?”
男子比了个一。
“一万?”刘二皱起了眉头。
“成本价的话……能不能一千啊?”男子为难地问。
“我们这就是一做殡仪的小店,哪儿能有这种本事。”刘二在心里骂自己浪费时间,摆了摆手让他往边上站站。
男子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坐下来跟前台一起研究怎么填合同。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刘二就要往库房走去,却见一妇人站在门口张望,于是左脚一转,往门口走了两步,整理门口的花圈去了。
那妇人带了墨镜,还是掩盖不住她脸上的悲伤,见刘二走开也没有转身离开,想来是来办正事的。又看她穿的衣服,虽然装饰不多,剪裁却颇为大气。
刘二不敢说话,也不敢过度打量。他们做丧葬业的,若是随意开口揽客,怎么说都容易撞在客人的伤口上。他只是放松表情,做出一副随时准备倾听的和蔼样子。
那妇人也注意到了他。四目相对,刘二谦卑地点了点头,转身往里让开一些空间。妇人便轻声道:“请问,我可以咨询一下吗?”
“当然。”刘二笑脸相迎,“进来坐着问吧,里面有空调。”
妇人走了进来,被领到了离前台较远的沙发上。静静坐了一会儿,直到刘二端着冰水过来,才缓缓开口:“我们家小小,真是很乖的孩子……”
然后关于小小的事,事无巨细全都倾倒了出来。
房间并不大,前台那边也能把故事听得清清楚楚。前台小姐姐听着听着,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都辛苦。”正在签字的男子小声说,“我死老母,她死孩子,但是总有一天我和她都会死嘞。”
前台小姐姐从未真正地面对过死亡,愣了愣,才支支吾吾地回复道:“那还远着吧……”
男子笑了笑不搭腔,不太熟练地用手机登录贷款软件。
“……所以我想,虽然小小还没有轰轰烈烈地活过,好歹我得让她风风光光地下葬吧。”妇人说到情深处,泪从墨镜下流了出来。
刘二见说到了重点,抽了张纸巾递给了她,诚恳地说道:“你说得对,我们就让小小风风光光地离开。”
说完,刘二就要去拿清单,却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一看还是大哥,于是又按了挂断揣进了口袋里。
刘二从最上面拿了一份清单,纸面闪着淡淡的珠光色,低调而高贵。
妇人从毕恭毕敬的刘二手上接过清单,摘了墨镜,用哭得红肿的眼睛快速地扫视了一遍清单,二话不说便点头同意。
刘二也不能怠慢,连忙掏出了一支颇有份量的钢笔轻放在桌上。
妇人拿起钢笔,刷刷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又突然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办法,帮我们小小找一块好地方葬了?”
实话实说,白事的流程中和墓地的对接并不少,又因为做的是这个行业,刘二也很有先见之明地早早低价买了一个墓地。那墓地他请风水先生看过,先人葬在这里,后人财源滚滚;后人葬在这里,先人幸福安康。对他而言,这地本来是留着给自己家,以备不时之需的。
刘二盘算了一会儿,小心地问:“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比较贵了,现在的墓地价格都高得不行,您看……”
“没关系,只要我们家小小住得舒服,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刘二比了个三。
“三十万,可以。”妇人点了点头。
刘二连忙把到了嘴边的“三万”吞了回去:“近郊的红花陵园,F区8排8号,一定发发发。”
“先给您两万定金,过几天白事结束了,我带小小的骨灰去埋了,再把全款给您。”妇人礼貌地和刘二握了握手便离开。
刘二见妇人走远,终于忍不住喜笑颜开,心里已经盘算起给自己买一辆新车的事,开去孩子的学校开家长会也更硬气,不用再在被问到职业的时候被其他家长揶揄。
那农民工一样的男子又挪了过来,再次问道:“要不然您帮帮忙,帮我也找个墓地吧,一万的也行……”
刘二再听见一万,已经是不屑一顾:“真的没办法。”
男子想要再说什么,刘二也不想再听。手机十分识时务地再次响了起来,又是大哥,于是刘二连忙接起了电话,甩开了男子。
“喂!大哥,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都给你打了一早上电话了!”大哥焦急的声音传来。
“哎呀,这不是早上生意兴隆嘛,不知道怎么的,大家都在这两天死。”
“可不是嘛。”大哥嘲笑地说,“我们老爸也是。”
“什么意思?”
“老爸死了,昨天晚上。”
刘二背上突然一凉,呆在了原地。
刘二感觉眼前的事物都不真实,他好像从背后看着自己,机械地完成了追悼和火化;木然地看着亲戚来打招呼,然后又离开;呆滞地捧起沉甸甸的一罐骨灰。
他身边只剩下抽着烟的大哥,默不作声的大嫂,正在诵经的和尚。
父亲一生信佛,有一点闲钱就往寺庙里捐,只见附近的寺庙越来越新,父亲的房子却越来越旧。如果这钱存下来,保不齐能给兄弟俩一人换一套房子。
关于这件事,刘二是有些怨自己父亲的,也连带着不喜欢那些秃驴。于是那诵完经的和尚走过来的时候,刘二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施主,您的父亲是个好人,资助了我们寺庙很久了。”
刘二点点头。
“他还有一个遗愿,他希望入土为安,还托付了一个东西给我,说是入土了以后再转交给自己儿子。”
“是什么东西。”大哥掐了烟头,晃了过来。
“不可说。”和尚笑着摇了摇头。
“房产地契,金银财宝,他可不能一点都没留给我们……”大哥侧过头去跟刘二说,“这怕不是老爸终于知道把钱留给我们了,才委托了这么个和尚跟我们说。”
“大哥,一时半会怎么给他找个墓地啊。”
“你不是自己有一个墓地吗,先埋在那里拿了遗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大哥又抖出一根烟。
刘二听进去了话,又不敢说自己把墓地给卖了,心下盘算着要么带和尚早一步去墓地,先埋了再挖出来,一边换遗产,一边换三十万。
说干就干,秉承着商人以小博大的精神,刘二一咬牙就对和尚说:“我们现在就去把我父亲葬了。”
大哥开着车,载着刘二、和尚、还有父亲的骨灰一路往红花陵园开去。转了一圈,没找到停车位,于是让刘二他们先下去办手续,自己找了地方停车再来。
刘二本来就跟陵园说好了这两天有人要下葬,墓地早就准备好了,便直接领着和尚去了F区8排8号。却看到了早些天那脏兮兮的男子,他手上也端着一盒骨灰,一张遗像,遗像上的老人脸上满是苦难和沟壑。
“我和前台的小姑娘聊了,她告诉我,你们那些东西根本不是那个价。”那男子急冲冲地走上前,“尤其是墓地,其实也就八千块钱,要不然您帮我想想办法,要不然我就把老母葬在这里。”
“合同也是你自己签的,你自己同意的事,怎么来我这里闹!”刘二气急败坏,一只手抱住骨灰坛,一只手掏出手机就要把前台开除。
和尚见两人吵架,连忙阿弥陀佛起来:“两位施主不要着急,有事找个地方慢慢坐下来谈。”
刘二看微信上,前台已经早一步说了辞职,更是气不打一出来。怒不可遏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和刘二理论起来。
“你先在家里放两天不行吗!”
“不行,我在这里哪有家,住的宿舍只有床位,根本没地方放骨灰。”
“那是你自己的事,你先找个地方寄存也行啊!”
“寄存一天又要被人坑去两三百块钱,我哪儿来那么多钱。”
“那你没钱还埋什么,找片池塘撒了喂鱼不行吗!”
一听这话,男子也愤怒了,全然不顾手上还抱着骨灰盒,就要和刘二动手。
“哎呀。”妇人的声音传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我给你发了信息也没有回复,刚刚打电话也没有接通,还以为被骗了,原来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刘二和男子闻言转头去看她,却只见她也抱了一坛小巧的骨灰盒,黑白的遗像上却是一只贵宾犬。
“你家小小……是一只狗?”刘二目瞪口呆。
“是啊,但是她对我来说,就像孩子一样。我又没有丈夫和孩子,她是唯一的亲情寄托……”妇人抱了抱骨灰盒,十分宝贝的样子。
“狗。”男子低声说了一句,然后暴起,“狗!狗能下葬,人不能下葬!”
妇人见男子冲来,惊叫一声,手上的骨灰盒滑了下去,推搡之中,和男子老母的骨灰盒撞在了一块。清脆的声音一响,两个骨灰盒都破裂开来,骨灰撒了一地。
“怎么回事!”大哥的声音从刘二背后传来,“你们在欺负这位女士吗!”
被大哥一撞,刘二单手抱着的骨灰坛也没有抱稳,晃荡两下追寻着地心引力而去。
“哐当”,不偏不倚,三盒骨灰全撞在一处。
五人全愣在当场,大气也不敢出。
大哥先反应过来:“快,快先收集起来,别被风吹跑了!”
刘二给F区8排8号带了一束花,擦了擦墓碑右边父亲的遗像,拨开了中间献给小小的花束,把自己的花放在右边。
和尚站在他背后,端着一个小盒子:“施主,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刘二擦了擦隐隐作痛的乌青右眼,接过来打开一看,一颗菩提果躺在廉价的黄色绸布上。
“阿弥陀佛,埋下这颗菩提果,这下他死后,也便是两人一狗,小院菩提的生活了……”和尚一副开悟了的样子,“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富人穷人,动物和树,死后也就都归为尘土……”
“……”刘二站了起来。
他面向着和尚,突然出拳:“你他妈归为尘土!”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作者: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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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
开机、敲代码、输入指令……
Check
Submit
Debug
我自认为代码能力出众,它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我的觉得我的生活中也充满了有条不紊的代码指令,让我能高效的工作生活。
可高至仿生人工作室的工作量依然大到让我手指发软,让我像一台机器一样在枯燥的工作中无限循环,如果不是每天上下班的人肉地铁熏得我头晕脑痛,以及还有个可以喘气的双休,我大概真的会以为自己也是个仿生人,在无法跳脱的mode中循环往复了。
好吧,老实说,我有点后悔了,虽然薪水是跳槽前的双倍,但工作量比以前多了两倍还不止,你永远别想从资本家手上揩油。
不过如今仿生人的技术日益成熟,大规模生产也就是近两年的事情,现在受点累累积一下仿生人大脑神经元培养相关的经验,也不是坏事,至少35岁以后不用担心被炒鱿鱼。
不过,我也有点好奇,仿生人到底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呢?
Boss说的无限接近人类,会有多无限接近……
11月27日
今天我被指派到了一个新的支线任务组,这里要进行的主要是实验性质的开发。
Boss让我负责一个刚“出生”的仿生人——代号20498——脑内知识树的建立,就像教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学习各种知识,从吃喝拉撒,到质子暗物质。
Boss说,这是一个全新的尝试,希望能让仿生人除了保姆、司机、厨师等等特定技术工种外,开拓一下其他的领域。
要我说,这纯粹是资本钱多没处烧,直接把职业芯片插到脖子后面不好吗,白天当保姆,晚上当保安,只需要替换一下接口处的芯片就能实现。我敢打赌,正常的顾客都喜欢这种省钱省力的仿生人。
当然啦,老板肯定有他的想法,毕竟有钱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们这种普通人是搞不清楚的……
11月28日
我,一个年轻、帅气、单身、未育的小伙,居然在实验室里,体验到了给人当爹的滋味……
当然,只是精神上的爹……
原来一个婴儿学习新知识竟然这么困难吗,我只是想教会20498认识ABCD,1234,这很难吗?为什么这小姑娘简直动用了全部的精神之力来抵抗我的教学??
反向删除代码,你可真是好样的。
等着,我特么还治不了你一个小婴儿了……
11月30日
经过了两天的摸索,我终于摸清楚了20498的脾气。
哦不,不能再叫20498了,我已经答应她,以后都要喊她的名字。
是的,她有了一个名字,叫小跳,我取的,她也喜欢。
小跳不喜欢ABCD,也不喜欢1234,她喜欢运动。
在失败了几千次后,今天我百无聊赖下,给了她一个“踢皮球”的指令,本来以为这家伙又要反向删除,没想到她却回应了,我们在代码里互相踢球,踢得很尽兴。尽管由于营养液限制的缘故,她还没法从培养皿里爬出来实现这个动作,但她的脑神经元兴奋的闪烁足以证明,她很喜欢。
研究取得了突破,这是好事,马上年底了,我得为奖金加把劲。
12月3日
不得不说,仿生人的学习能力实在是太强了……
仅仅3天,小跳已经学会了各种球类的运动,甚至可以说是精通。从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到高尔夫、壁球、棍网球、冰球……
这是人类完全企及不了的学习速度,培养一个人类需要以年为单位来计算,培养一个仿生人却只需要按天来计算,未来,这个世界,仿生人应该会遍布大街吧?会不会有一天取代人类呢?
不过现阶段仿生人和人类还是很容易鉴别的,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今天除了通关球类运动外,小跳还有一个重大的进展——她终于可以从培养皿中出来了,傍晚下班的时候,我看见有培养员进去把她抱了出来,估计明天就能看到一个或蹦跳乱的小跳了。
想想竟然还有一点期待呢……
12月4日
今天太累了,不是脑力上的,而是体力上的。
谁能想到,小跳这种新型的仿生人,居然不能从代码上教会她走路呢……
偏偏她的培养员又请假了!!
于是我充当了一整天的仿生人保姆,这简直是一场灾难。
不过,当小跳冲我咿咿呀呀笑的时候,还是很治愈的。
有种老爸被女儿暖住的感觉。
睡了,明天还得教她说话,我居然忘了做这个,希望Boss明天不要来突击检查,不然要被扣钱了。
12月6日
小跳学会了说话后,更像一个正常的人类小女孩了。
会撒娇、会耍赖、会生气、会欢乐地跑来跑去,还会主动向我发出邀请,让我陪她玩球。
当然,实验室里肯定是没法玩了,我们是在脑子里用代码玩的,你来我往,还挺有趣,我甚至在她脑子里临时建立了两支虚拟的足球队,最后我让了她一球,她赢了后高兴得要命。
哈哈哈,太可爱了。
12月9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今天我度过了一个终生难忘的生日。
是小跳给我过的。
在我给她正式编写好仿生人基本信息时,她问过我,为什么要有出生日期,顺便还问了我的出生日期。
我以为她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今天居然有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就说前几天怎么突然愿意学习英文和数学了呢,原来都是为了这一切做准备呀。
12月15日
经过了半个多月的实验,今天小跳的基础知识学习已经告一段落了。现在的小跳,一张小嘴叭叭叭地能说,会逗人开心,会让人生气,整个都活灵活现,跟她的外貌非常吻合,完全就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的样子。
令我头疼的是,她开始问我关于父母的问题,我有点说不出口,难道让我直接说,你是一个仿生人,你根本没有爸爸妈妈吗?
今天Boss也进来查看过,对目前的进展表示很满意。
原本在进这个实验项目时,我一直期盼着这一天,好向Boss邀点功,增加一下年底奖金的厚度,可今天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绝不是因为我脸皮不够厚,努力工作了,就需要奖金回报这种事情,天经地义啊。
可为什么我说不出口呢?
12月20日
今天在输入新知识的过程中,小跳突然晕倒了,被培养员紧急抬走救治,晕倒原因不明,机体状况不明……
小跳,千万不要有事啊……
12月22日
经过两天的调试,小跳又回来了,但她的眼神不再灵动,也不再问我那些古灵精怪,让我无法回答的问题了。
我去问培养员,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涉及机密技术,培养员支支吾吾,没说得很清楚,只有只言片语,破碎的信息。
似乎是仿生人的技术问题,让他们无法承受正常人类所有的情感,一旦到了一个临界点,就会出现机体紊乱、无法协调的情况。
小跳有了正常人类的感情吗?
是对我吗?
12月24日
今天是平安夜,尽管小跳可能对我的行为无法有太多回应,但我还是给她准备了一份圣诞礼物。
是一个壁球游戏装置。
我连续通宵了两晚才写出来的,一个简单的小游戏,以前小跳非常喜欢打壁球,希望这份礼物她能喜欢。
12月25日
拿到礼物的时候,我看到小跳笑了。
不是那种普通的机械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笑,和以前一样的笑。
天知道我有多想念这个笑容。
我一边给小跳做基础复健训练,一边陪她聊天(当然,都是代码上的)。她像以前一样叽叽喳喳,问题连天了。
这是不是说明小跳挺过来了?
她真的能拥有正常人类的感情了?
12月31日
小跳又一次晕倒了。
看到她小小的身体被白布盖上拉走的那一刻,我哭了。
这可能是我长大后的人生里第一次流眼泪吧。
1月3日
今天是小跳满月的日子,原本,我是要给她买个蛋糕庆祝的。
我有点浑浑噩噩的,在街上溜达了一圈,还是鬼使神差地买了一个蛋糕,插上蜡烛,默唱了一首生日快乐歌,给再也听不到的小跳。
晚上打开电视机,看到有小孩跳楼的新闻,是不是这些小孩,也像小跳一样,无法承受外界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和情感,思维紊乱,身体不由自主地做出了选择呢?
1月4日
今天我向Boss提出了离职,Boss主动提出要给我加工资发奖金挽留我,但是我拒绝了。
资本家懂什么情感?他们眼里心里只有钱。
我已经没办法再走进小跳曾经活蹦乱跳存在过的空间了。
再见,高至仿生人工作室。
这辈子再也不做仿生人的编程工作了。
…………
——资料出自《变异仿生人行为观察日志,编号10758》
——资料出处,高至工作室
——资料提供人,高至工作室法人
——PS:编号10758已于20X3年2月初,由于机体能量超载而紊乱短路,机体已被高至工作室回收,等既往代码完全cover后,可能会再次重启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是个中篇,太空歌剧类型。生化战士杯和超能君主拔。
“目标已经离开离宫,按照目前的速度,还有十七分钟进入伏击范围。”贝弗利冷静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威尔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像四周朝圣的人一样趴伏在地上,等待着这个星球的主宰从眼前经过。
桑哈灼热的太阳在年末依然威力强大,所有人都裹在自己的斗蓬里,用布缠绕着口鼻,盯着眼前的这一小片自己身体形成的阴影,免得被四周反射着日光的沙烁红岩灼伤眼睛。
对于威尔而言,这身打扮是很好的伪装,他身上的武器系统可以轻松的掩藏起来,除了从头巾缝隙里露出的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他和土生土长的巴尔星人没有什么区别。而巴尔人也不是没有蓝眼睛,只是桑哈地区不常见而已。
地面有轻微的震动,那是君主的护卫队造成的。巴尔王的行撵靠反重力漂浮在距离地面两米的高度,巨大、华丽、庄严,仿佛一座漂浮的微型宫殿。
如果威尔稍稍抬一点头,看向左方,就能看到那支绵延了一公里的气派仪仗队,守卫们都骑着驼兽——只有天上人才有资格使用神迹——巴尔人只能停留在农牧社会。士兵也不例外。
但是他不需要抬头,数据接口直接通过头部的芯片把位于高处的监视器拍摄到的画面传递到他的眼前,那就像一些漂浮在眼睛前方的发光小窗,一开始让人有些头晕,用久了也就习惯了。
十六分钟可以让他放空脑袋,想很多事情。他回想起自己接受这项刺杀任务的那天,想起杰克那宽大的充满了压迫感和死亡气息的办公室。
“我们需要你。”黑人长官端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双手十指相对,摆出一个像是祈祷又像是防卫的姿势,不过他自己可能觉得充满威严吧。
“是,长官。”威尔稍微站直了身体,算是给对方一个回应。
“还记得我们上周的那次行动吗?”杰克敲了敲桌面,蓝色的全息投影打在了他们两个之前,那是一次针对超能恐怖分子的清剿行动。威尔很幸运的没有丢掉更多的肉体,只是损失了半截手掌——左手——大概第六次或者第七次。
“记得,长官。”威尔例行公事的回答完,就闭上了嘴巴,他能看出来杰克想说什么难以开口的事情,并且为了说服自己而准备了长篇大论。
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呢?反正我又没什么拒绝的权利,威尔腹诽着。
“那次行动中,有一个精神控制系的E5级罪犯,而你杀了他。”杰克用手势调出了随身系统录下的画面,定格在那个被螺旋弹穿墙打死的恐怖分子身上。
威尔挑了挑眉:“我不知道他是。”
“我在派你们去之前也不知道,否则我们会指派抑制者去的。”杰克的声音透出了一丝沉痛。那次行动最终死了六名特战队员,剩下的或多或少需要接受新的移植手术。
“好吧,那重点是?”威尔不想再绕圈子了。
“我们发现你是一名免疫者。”
“这非常罕见。”威尔撇了撇嘴,与拥有超能力的特殊人群相比,完全免疫超能力的人更加的稀少,少到可能一个星球可能只有一两个的程度。
“你知道巴尔星吗?”杰克抬手拨走了战场的画面,切换到了一颗玛瑙一样红蓝相间的美丽星球。
“那个几百年前就从联邦失控的星球?”威尔有点想笑了,他终于明白了杰克找自己的原因。“那个被贪食者汉尼拔•莱克特夺走并控制的星球?”
“对,看样子你还有点了解。”
“当然,如果不是他控制了巴尔星,并且控制了百分之九十九的稀素出口,我家乡那颗星球大概还存在。我也可能在什么地方当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带着百分之七十三的人造躯体当佣兵。”
“所以你知道我接下来想说什么?”杰克叹了口气,缓缓的开口。“我不想勉强你,毕竟这是一场几乎毫无生还可能的行动。”
“你想!而且你知道只要提出来,我就一定会同意的。”威尔无声的嘀咕了一句,从回忆中抽回了自己的思绪。汉尼拔的行撵已经进入三十米的距离,布置在前后左右的九十个震荡器十秒内就会引爆,从而让这方圆百米内除了改造人的自己以外的生物全部失去意识。
四、三、二、一……
地面轻微的震动了一下,空气像水波似的叠加推挤压缩反弹,所有的人都像是被猛推了一下,倒向道路的方向。威尔借着倒下的姿势,猛地向前飞扑,一下子就越过了他前面的两排朝圣人。
他往下挥舞了一下手臂,小型喷气阀推动地面,把他像子弹一样弹向了行撵。斗篷之下,所有的武器舱都打开了,九十五发各种类型的弹药倾泻而出,以他对这些武器的了解,炸平一座全副武装的金库都够了。
拖曳着各种光芒的弹药在空气中留下了醒目的痕迹,简直像是在果冻中前进似的。空气变得粘稠而沉重,拖拽着它们,最终把它们像琥珀中的猎物一样禁锢了起来。扭曲,坍塌,化作灰烬。
威尔伸展手臂,从左手弹出了等离子剑。他的皮肤因为空气中某种力量的推挤而刺痛,斗篷被不可见的力量磨灭,在他的身边化为齑粉,包括他的那些仿生器官也经受不住如此巨大的精神冲击,正在从原子级别崩解。
然而威尔本人并没有被这股力量完全阻挡,他用完好的右手当作开路的先锋,微微拧过肩膀用仅存的躯干保护住左手的武器,在免疫者的护盾之下,不管冷兵器还是热兵器所受到的拆解力都被抑制住了。
他的双眼对上了属于汉尼拔的红棕色双眼,笼罩在层层帷幕之中,仿佛在暗处也会发光的眼睛。有一个瞬间,他感受到四周的压力突然变小,于是他重重的挥出了左手的等离子剑,几乎一剑就劈开了整个行撵的顶部。装配在右手的微型机枪此刻也已弹出,灼热的子弹一股脑的射了出去,他现在与目标仅有一步之遥,是否能够清除联邦世界的毒瘤在此一举。
汉尼拔丝毫没有被掀飞的行撵顶部影响,他坐在自己的宝座上,意味深长的评价了一句:“这次的赝品总算做的进步了一点。”
“去死吧!”威尔不知道眼前的人在说什么废话,他已经按动了核心自爆装置,那颗安装在自己心脏旁边的小型核动力库。就算对方是E1级别的超能力者,在这样距离也经不起这么大的冲击,而后续埋伏在三公里外的队伍将会趁着汉尼拔重伤之际,干掉他,收回整个巴尔星。
一股巨大的力量猛的拉住了他的腿,把他拽着狠狠的甩了出去。威尔只来的及看到那是一个从行撵下方冲出来的女孩,破碎的长袍下面闪烁着金属的反光,看样子是和自己一样的生化改造人。
“可恶!汉尼拔居然有生化人保镖?这个星球上应该没有生化人的!”贝弗利愤怒的大喊从耳机里传来。威尔则重重的撞在了路边的山崖上,像块垃圾似的翻滚了好久。
在完全失去意识之前,他突然想到,本该爆炸的核心为什么没有爆炸呢?汉尼拔干的?接下来难道要被严刑拷打?那可真是太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