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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属性:BL/伪骨科
1、
她想她一辈子爱过几个人,父母,师父,楚烨,却多少忘了她自己。
-
无尘宗不算个名门大派,在众仙门中人脉单薄,在遇到她之前,她的师父静衡真人成日想着就是振兴门派。毕竟上仙八大仙宗里,只有她们这门派清一色的女弟子。
无尘宗,修的是个了无痕。
她师父捡到她的时候,她的父母刚走,灾荒年里将她抱在怀里,一个女娃没被卖掉,没被吃掉,咽下了父母留下最后一口吃的,乖乖躺在他们的尸体里。
静衡真人见到她时,小女娃瘦骨如柴,身上的根骨确是难得一见。她问:“你愿同我一起走?”
汐颜儿只是摇摇头。
她指了指身边的父母,又张着嘴指了指肚子。
她想呆在爹娘身边。那两具干巴巴冷冰冰的尸体是她的天地。
-
汐颜儿在七岁那年明白了死。
静衡真人花了小半月,让这个不愿开口的哑娃娃上了无尘宗。
终于又花了半年让她开了口。
小娃娃张嘴的第一句是一声哭,张着嘴嚎着,眼泪从通红的眼眶往下滚。
那一刻,她明白了天地有离分。
但汐颜儿却天生固执。
那是她的脾性,认定的东西就一个,一辈子固执的事就一个,除非死了。
除非没了。
就像她师父在她上仙门替她卜的那副卦象。
天雷无妄——顺之可得,强求无期。
可她没听。
_
汐颜儿在无尘宗的第二十年,从筑基期成功修炼至金丹初期。
用全门派的话来说,汐颜儿小师妹是真正的天之娇女,天生天养的水灵根,同无尘宗的万象剑法几乎相得益彰。
可汐颜儿不晓得。
她只觉得师父让她学,她就该会。
她没了父母,师父便是她的天。
那些年众仙门里出不出几个人物。
算起来,唯一能与之抗衡的怕只有上仙宗的萧五道,而那个白冼月白长老的入门弟子也还比她入仙门早了十来年。
她是甲子难逢的璞石。
静衡真人算来多少是捡了个宝。
于是,年里年去,汐颜儿风头日盛。
她面容姣美,加之天赋极高,一下子跃入成为了仙门十大弟子。
而且还是唯一一位女弟子。
修仙者大多也不是无欲无求,结个道侣度过着漫漫百年千年倒也不在少数。
她却无心于此。
在这浩浩仙门之间,唯一让她上过心的,除了她师父,就只剩下那位身居众仙门之首的第一仙尊——羽凌风。
汐颜儿还记得,她第一次宗门大会入了三甲,那位上仙宗仙尊在观席台上起身。他一袭白衫,衣袂烈烈,对上她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仰望着那个众人瞻仰的对象,只觉得那人身后的天地之间似乎升起一层薄薄的白光,像漆黑乌云中蕴藏的滚滚暗雷,但电闪雷鸣间中又透着天光乍破的大盛之势。
她师父后来告诉她,那便是大乘之境。
仅差一步便是天道。
仙门之尊羽凌风。
那时候汐颜儿想,如此厉害的人,他的传承之人将是如何。
后来,她才意识到,她当时电光火石的一丝心念,竟成了她一生的劫数。
-
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是在宗门大会的试剑台上。
十年一度的宗门比武,她作为无尘宗首席弟子出战。
擂台另一方,白衣少年执剑翩然而下,他眉目清俊,目光带着三分恣意,身形一退,朝她做了个请的姿势。
她想,原来,这就是羽仙尊的弟子。
根骨不错,假以时日也许会是个人才。
可惜,还不是她的对手。
那时,师父让她无论如何一定要稳入三甲,像这样境界平平的小弟子她自然没放在眼里。
谁知那人嘴却毒得很。“我师父说了,看着年纪比我大的,叫声师姐是应该的。”
想来他们修仙之人,若是入了筑基境寿命都是百年千年,谁还将年纪放在眼中。
可这人却像要故意提一嘴损她似的。
汐颜儿觉得可笑。
如何?这试剑台又不是姻缘地。
倒不知他那一嘴的醋味是哪儿来的?
她想着三招内将人压制,多少不要打伤丢出擂台便是。却没想到,摔在擂台上的会是她自己。
而那一刻,她心脉震痛,手心是麻的,像是仙气凝滞的迹象。
汐颜儿的师父静衡真人早已入化神境界,她们曾经过招时,她感受过那种境界压制,只不过,她师父疼她,从不忍使出全力。
那电光火石间。
白衣少年人居高临下看着她,道;“师姐,承让了。”
天空云雾消散,天光透过千丈高空落在楚烨身上,他逆着光周身一片朦胧又刺目的白,像是天幕狠狠朝她倾轧而下。
汐颜儿忽觉得喘不过气。
她想,这不可能。
她不相信眼前这个不过十来岁的少年人能有这样的实力。直到萧五道落败,高高的观战台上一道白光打下,擂台上白衣少年人浑身元婴境的修为溢散而开。
“元婴初期?楚烨竟是元婴初期的修为!”
四周一片喧哗。汐颜儿蓦得抬起头。
她望着高台上的仙门之首羽凌风。
与过去高高在上的凌厉气势不同,那日的羽凌风敛了修为,如同凡人一般散漫得摇着折扇,与其说像个仙人,不如说像个富贵人家的闲散公子。
只是他望着楚烨的目光带着种骄傲。
温润柔和的气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可眼中欣喜的目光确是真切的。
她还没得及惊讶。试剑台上的白衣少年人脚尖一点,他像一只归途的家雀,飞快得落在白衣仙人身边。
高高的观战台上,少年人像是一瞬间褪去了刚刚的剑拔弩张。
不同于对战汐颜儿时的傲气和尖锐,楚烨忽然笑了起来,眉目间尽是温柔和喜悦,还有一丝一闪而逝的讨好。就好像天地之间,只有他眼前这一个人。
她诧异得望着,看着那两个白衣飘然的人并肩而立,最后目光落在楚烨的眉眼间,她没移开目光,那一刻,她的心口像是被风吹了一个洞,呼啦啦得陷入了一地兵荒马乱。
楚烨。
她在心中默念了这个名字。
一时间,千回百转。
2、
汐颜儿没想过爱人。
就像在她上万宗仙山时也没想过自己有一日会修仙问道,甚至成为他人嘴里的最强弟子。
楚烨的出现,像是一片意外的叶落入她的心湖,涟漪阵阵。
她立身于波涛之外,看着自己沦陷。
她开始打听楚烨的过去。
她知道,原来楚烨也是孤儿,是和她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羽凌风从人间带来的。
除此之外,在他刚入山门的那些年,羽凌风对他不闻不问,他一个人长大受了不少的唾弃和谩骂。
她幻想着这个少年人独自在上仙宗成长的样子。
她开始学着心疼。
心口搅动得像是有些混乱的褶皱,无法抚平,搅得她心慌,只能难受得喘气。
她想,原来爱,是这么个意思。
她后来找着机会往上仙宗跑。
偶尔路过宗门,瞧见楚烨正和他师尊比试,白衣仙人一把折扇耍得好看,又不攻击,倒像兔子似的东躲西闪,气得他在后面喊;“羽凌风!你耍我吗!”
他眼里却在笑,阳光落在楚烨眼角眉梢,明朗又透彻。
她向来目下无尘,师父说无尘宗修的是无形无相,最高境界是以身为剑破万军。
师父让她求剑心,可她多年来剑心依旧无所答。
那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她的剑,是要用来护人的。
而她的剑心。在这里。
-
汐颜儿听说楚烨被推下无妄崖的时候,她手上还拿着《绝尘剑》的剑谱。
天边远远似乎轰隆隆响起一阵惊雷。
又可能只是她的幻觉。
楚烨,魔族。
一个带着魔灵珠试图破坏仙魔结界的魔种,被上仙宗仙尊羽凌风联合各长老合力打下无妄崖。
而上仙宗羽凌风大义灭亲清理门户,终救三界于危难之中。
一时间,那个在宗门大会一战成名的少年人,被说着是百年难遇的天纵奇才,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人人都在为他的死叫好。
可汐颜儿明明记得,村民找他求救时那人只身涉险的模样。
那样迫切诚然的样子,又怎么会是装出来的。
那日,汐颜儿只身去了上仙宗。
同在八大仙宗里,她一路而上无人阻拦。
只不过羽凌风不见客。
她不顾拦阻推门而入的时候,门里的人只是微微抬头看他。
那人怀里抱着一只兔子。
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候,愣了片刻,像是接收到了什么信息,目光悲伤了起来。“你是来问阿烨的……”
阿烨。
她想,他叫得真亲昵。
她望着羽凌风说了一句。“阿烨死了。”
她看见那人一时间惶然的神色,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兔子。
他张嘴似乎要说话,又说不出声,最后朝她笑了起来。
【……知道了】
他睁着眼,眼眶通红,像是他怀里的兔子一样手足无措。他又无声地说。
【我知道了。】
汐颜儿脑海又闪过少年人一跃而上飞向他所在观席台的样子,衣袂翻飞,宛若归雁。
她本想问羽凌风。
你不会心疼吗?
可那一刻,她忽然又觉得,不必再问了。
-
无尘宗多年从未有男子入内。而她汐颜儿不但带了一个男人,还带了一个灭世的魔头,简直可以称得上欺师灭祖、大逆不道。
汐颜儿从没想过自己会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
可将楚烨带回来的时候,她没有丝毫犹豫。
无尘宗离无妄崖的距离很远。
楚烨是如何逃出,并晕倒在这附近的,汐颜儿没有头绪。
她只是在确认楚烨气息后一颗心缓缓沉了下来。
她将楚烨带回无尘宗,小心将人藏起来,认真照顾他。一开始的楚烨很不配合,甚至对她恶语相向。
那个浑身是伤的少年人,周身像是冒出锐利的尖刺。他问她为什么救他。
为什么?
因为见过你恣意的样子,受万人拥戴的样子。所以不忍心。
我很庆幸你活着,却也希望,你好好活着。
哪怕我可能会被赶出门派。
汐颜儿天生的固执,她已经做好了被逐出师门的准备。
可她没想到,这件事,她的师父是同意的。
“无尘宗的宗主,谁说只能是一个人?”
楚烨养好伤站在剑冢正殿的时候,仰头看着匾额上的“道冠诸天”,说道。“你要的是门派兴盛,而有我在,我保证无尘宗会成为仙门第一宗。你不是当心天人五衰之后门派毁于你手吗?而我要的只有一样。”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只有一丝似笑非笑的邪气。
“我要上仙宗,灭门。”
3、
万宗仙山仙门十脉,当年仙魔大战,最后仅余八门。
无尘宗作为万宗仙山八大宗门之一,多年来人丁萧条青黄不接。
年纪轻轻的静衡真人当初临危受命,扛起了这风雨飘摇的门派。而汐颜儿是她多年来收的最有潜力的弟子。
静衡本身修为不高,也自知比不上其余掌门,为此,总是要让汐颜儿在宗门大会上争一争。
修仙门派面上一派祥和,多少心里的鬼主意咔咔作响。
想来当初仙魔大战两宗灭门,究其原因不是大战死伤,而是后两年的门派吞并。无尘宗是上仙宗的盟友,而今上仙宗如日中天,这个苟延残喘的门派,最忌惮的也是上仙宗。
今日敌,明日友,她和楚烨的目的竟然出奇的一致。
无尘宗在静衡真人执掌两百年后,将掌门之位传位给了自己的亲传弟子汐颜儿。这位年纪轻轻的女修一朝之间突破化神境。更有意思的是,无尘宗本次接任掌门的有两人,除了汐颜儿,另位则是当年仙魔大战中身受重伤,在无尘宗闭关百年的无尘长老。
没人知道这位长老的模样。
只有汐颜儿在无数个夜里,看着坐在城墙上的楚烨,一袭黑衣,抬头看着天一言不发。那时,他身上镀着银色的月光,还有时隐时现的魔气。好像要伸手去摘头顶上的那片月。
汐颜儿静静看着,想到画本里的那句诗——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她想。
那就是她的断肠人。
-
无尘长老与汐掌门统领无尘宗的那些年。
是仙门八宗最风云变幻的几年。
无尘宗杀伐果决。短短数载,仙山八宗下设共十九门,或战降,或被联合吞并。
一时间,无尘宗宗门日盛,大有直逼仙门之首上仙宗的架势。
当年的楚烨就像是放归山林的豹子,露出獠牙,于夜间暗伏一口口吞并着他需要的血肉。
他平时不露面,只必要时戴着半块面具出现在清剿的现场,一人则万夫莫开。
也是那时候汐颜儿才想通,为什么当年发现楚烨时,那人的伤并不重。更多的只是灵力混乱造成的昏迷。
魔灵珠救了他,让他在无妄崖的烈焰滔天里重塑了经络骨骼。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会留着圣灵根。
那一身仙骨,早该在无妄崖被废了才是。
那些年楚烨修为日进千里,经脉却像烧断的绳索一日日毁一日日重塑。
当初让他引以为傲的圣灵根如今就像一个团燎原的火星,在他魔气肆意的经脉里炸开每一寸经络。魔灵珠和他融合得越好,深夜里的反噬就来得更猛烈。
好在,还有一个汐颜儿。
无尘宗的心法大化无形,相生相合,可为人调节灵脉之气。
静衡真人曾对她说,楚烨身为魔族,阴差阳错易经洗髓有了圣灵根,如今被魔灵珠寄居,仙魔不容,身上两股力量相冲,稍有不慎就会爆体而亡。
若是楚烨将来企图打开仙魔封印,或者最后暴露招致门派杀戮,她只需为他调息时,让真气逆行,并将所有罪责推于他手,可当做清理门户。
到时候无尘宗还是无尘宗,众仙门不会为难她。
这位前掌门将一切事情都想得明白,却算漏了她的小弟子。
汐颜儿杀不了楚烨,她舍不得。
但她也的确相信,楚烨并不会祸世。
那个上仙宗里明媚的少年人,眼神里满满留恋世间,好像来人间就是为求一粒糖果,够甜了,便心满意足得如同倦鸟归巢。
而今,她想做他的那颗糖。
让他长久留恋这人间。
今日不行便明日,明日不行,还有长长久久的千年百年。
他们修仙之人,倒是能活得很。
4、
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楚烨捡了一只兔子。
一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兔子。
攻城略地那几年,楚烨有次着了道,本该被瓦解的奇琊山两大仙门暗中联手,合围之下,意外坠下悬崖。
汐颜儿带援兵下山救人时,浑身是血的人怀里抱着一只兔,而他一旁是同他半斤八两的母兔和一堆被啃烂的野兽尸首。
四周魔气肆虐。
那人和染血的幼兔一起,精疲力尽倒在杂乱的草丛里。
受伤的人将兔子小心翼翼揣在臂弯中。
他去了半条命,仙魔之气逆行,滚滚煞气让周遭树木都渐次枯萎。可他心口是用仙气包裹的小结界,里面纯白的灵力如雾气围绕,兔子动着它的三瓣嘴,他染血的眼角眉梢带着笑,像极了汐颜儿在上仙宗那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
无尘宗的那些年,但凡是入了门的弟子,都知道宗主最金贵他家的兔子。
草料要好了,住处要暖了,冬日不能有风,入了夏还要透气儿。
汐颜儿有时候觉得有趣。
楚烨这个杀伐果断的掌门人,在外头那些仙宗下部来看,就是个闻风丧胆的存在。
在兔子面前,他眉眼温柔得像是三月的山水。
也因为这只兔子,汐颜儿能时常坐在楚烨身边,兔子亲近她,楚烨抱着兔子在城墙上看月亮时,她也坐在他们身边看。
她问。“阿烨,你很喜欢郊郊?”
郊郊,那是她给这兔子起的名字,楚烨没有反对,他只说。“我以前有过一只兔子。”
“那后来呢。”
“被羽凌风烤了。”
-
羽凌风。
汐颜儿有时候也很难形容这个人。
她曾以为他仙姿卓然高不可攀,却见着他被楚烨一路追着打的样子,又觉得这个仙门之尊有些半拉不着调。
后来她以为羽凌风爱徒心切,却又听到他亲手将人打下无妄崖的消息。
但一面是三界太平,一面是身为魔族的徒弟,她似乎能理解羽凌风为什么这么选。
而这些年,她也没再听说羽凌风的消息,只知他在将楚烨清理门户后便宣布闭关。
关于羽凌风当年将楚烨推下悬崖的版本仙门中流传有百种。
汐颜儿并未见过。
楚烨也不愿说。
她只是偶尔提及羽凌风,从楚烨那字里行间里刻画出一个古怪的人。
蠢货,胆小鬼,阴毒小人,善心太过,像是两个极端,隐隐约约勾勒出两个身影。
想来,汐颜儿还是多少还是羡慕羽凌风的。
羡慕那个明媚恣意的少年人,曾将自己所有的敬佩,快意交给了他,一颗赤子之心,却又被他狠狠摔碎。
她曾为他不甘又为他委屈。甚至想,将来楚烨要是杀上上仙宗,她是拦还是不拦。
但那都是很遥远以后的事。
而现在,她坐在楚烨身边,看他一生黑衣融在夜色里,怀中的兔子纯白,像是在他心口点了一盏灯。
她只想这样的时间再长一点,再久一点。若是时间不再前行便好。
毕竟世间,也许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候了。
她一日日望着。
直到第九年,她的师父,静衡真人离世。
-
仙家如凡尘,若不能问鼎天道,千年百年也终究逃不过陨落的命运。
静衡真人散尽修为,为的是门派兴亡和传承,多少也算死得其所。
只是这位无尘宗前任掌门死去的消息并未外传,就和百年前无尘真人重伤在闭关其实早已身陨一样,都是不需要外界知道的秘密。
无尘宗依旧扶摇直上,一日千程。
那日汐颜儿站在大雨里,看着剑冢一道白光闪过,白虹贯日落于葬剑台,铿锵之声远远传来,想起师父为她渡了三百年真气后的那夜青丝变白发。
她在雨里站了很久,久到头顶的雨水被遮挡。楚烨撑伞站在她身后,目光看着葬剑台。那是他许久以来,第一次没叫她名字。
他说。“师姐,时候要到了。”
那时的楚烨周身遍布难以压制的魔气,胸前魔灵珠的侵蚀密布蛛网一样的黑色纹路。
与其说是魔,倒不如是纵行于世间的魑魅魍魉。
她忽然想起静衡真人给她传修为的那日,楚烨靠在剑冢外的走廊上,身上还有没好完的伤。他说。
“这化神境的修为你不收怎么统领宗门。放心,修为散尽罢了,我也试过,她多少还能活个十年。”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楚烨要散尽修为?
她的师傅是为了山门,为了千年基业,而楚烨是为了什么。
她想问,却又开不了口。
衡真人死去的后半年,楚烨加快了宗门扩张的速度。
山门十九门已有五门劝降,奇琊山两度战败正式归顺;八大宗门中少阳宗、衍天宗已达成联盟,连山宗是敌是友以利为凭,纵横整个仙门,几乎近半以上渗透了楚烨的势力。
可同时,魔灵珠的吞噬和圣灵根的反抗将他的经脉烧的七零八落,好在他身为魔族,血统纯正,一次次扛下来,一次次反噬也愈发来势汹汹。
是仙是魔,是黑是白,总要选一个。
若是不选,便是逆天而行,天道天劫应声而来。
楚烨最大一次反噬来得很快。
无尘长老的阁楼被汐掌门用结界牢牢封了起来。
魔气像是源源不断的潮汐在深夜的结界里翻滚,圣灵根的光如同一道航船的锚狠狠从黑气的中心炸开。
汐颜儿用尽浑身灵力压制住结界四周,无尘诀心法化作万千金色符咒大雨般落下。
楚烨的嘶吼声像是一只被困囚的野兽,被斩断骨骼,剥皮拆骨。
她心口震颤,万千思绪激荡。
她长衣广袖,红衣浩荡,浑身红光照亮了万宗仙山的半边天。静衡真人的化神境被她在一念之中跃至炼虚。
她真的怕楚烨死了,那一刻,无尘宗的大象无形被她烙印在心中,她真的化成了一把剑朝着楚烨心脉间最暴虐的一团影子劈了下去!
无尘宗的心法,目空一切,包容万象,讲究的是融和和相生。
她没告诉过楚烨,在为他调理灵脉的时候,那些炸裂的灵脉会让神识相通。
其实她隐约见过很多关于他的记忆。
画面遥远。
就像是一些残旧的碎片。
碎片里,有漆黑的囚室,有秋日的暖阳,又鲜血淋漓,又有草木如春。
每一次,她都看得不真切。
过去,那些朦朦胧胧的画面会让她感觉和楚烨更加贴近。
她总想着,如果有一天看清了,是不是就能走进楚烨的心里了?
而那一刻,她看清了。
楚烨所有的记忆像是无数碎片排列成天空中的星辰,痛苦,喜悦,悲伤,不甘全部布满她眼前的世界。她张开手。它们像羽毛一样一片一片落下来。
那是楚烨的灵海,有破烂不堪的焦和地面,和烟波浩渺的满满星辰。
一时间,万千华光融进汐颜儿的眉心。
她想。
原来……当年楚烨并不是被羽凌风推下悬崖的,他是为了他散尽了魂力,想着哪怕十年,五年也好,跟在他师父身边。
他原来已经重活了一世,这辈子只想干干净净,不怀恨意地,想这么好好活着。
因为这世间有羽凌风。
繁花盛景,朝暮荣枯,不敌这一个羽凌风。
可他还是选错了。
他被打落悬崖,那个联合仙门一起围剿他的人却牢牢抓着他的手,他想,有什么用呢。你不想我死,可这世界也不容我。你也骗我。
那一刻他想着死,掰开羽凌风的手往下坠。
无妄崖烈焰滔天,是所有仙者的埋骨之地,他的骨骼皮肉被一寸寸烧毁,最后烧进他的心口,烧到灵根,他忽然感觉疼了。那是他两辈子唯一得到的东西,于是那个天生魔族的怪物蜷紧了心口,将那个破损的圣灵根护在怀里。
万宗仙山真大,一眼望不到头。
他浑身是伤,魔灵珠一点点恢复他的皮肉骨骼。可他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呢。
去哪儿呢。无尘宗之后,便是上仙宗,那儿有个屋子,屋子里有个羽凌风。
那就去那儿吧。
“师父……”
-
无尘宗烈焰焚烧过的无尘阁,四周是将息未息的火苗,和层峦叠嶂的山峰。
月色透过屋顶破碎的抬梁落了下来,汐颜儿怀里抱着昏迷的人静静坐着,楚烨浑身是灵力冲撞后未及消散的伤口。
血液被烧焦后和火星子一起遍布一地的黑。
汐颜儿低头看他,发丝落在他苍白的脸上,此刻的楚烨闭着眼,熟睡得像一个孩子。她伸手,将他脸上被汗沾着的头发拨到一边。
怀中人睁了眼,不知将她认错了谁。他问她。“……为什么,不选我……”
一滴水忽然落了下来,砸在汐颜儿手背上。
不是不救,而是不选。
他从来知道那人不想杀他。他只是恨,恨那人为什么不信自己真的能为他散尽魂力,无妄崖太高了,也太疼了,重活一世本他以为可以走向好结局,却不想在三界面前,那个人还是没有选择他。
明明那人和他说不解开封印,他记着;让他不要屠万灵,他也记着。他不想他死,却又让他再无处容身。于是以魔族之身死死咬着一丝仙骨,筹谋多年,只是为了名正言顺再见一面。
楚烨嘴角的血顺着脖颈滑落,他用尽力气抓住眼前的人,将她拉近怀里,先是低低地呼吸,接着急促得无措得啜泣了起来。那是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哭,哭得像一个孩子。他问。“……你为什么不选我……师父,你为什么……不要我啊”
何处寂静地有风惊天而起。
她总以为还有百年千年,她可以慢慢等,可她发觉她可能永远等不到了。那一瞬间,她好像懂了眼前的人,懂他为什么一日复一日望着月亮。那月亮上有他的玉兔,有他的嫦娥,还有他的桂树团团。
他们心上都有一个心上人。
因为太过在意,太遥不可及,哪怕近在咫尺也不敢开口。
他的爱是他,他的恨也是他。
-
那夜,汐颜儿抱着浑身被冷汗浸透昏迷的人静静看着天空。
她又想到当年濒死的自己。
那时候她还叫小月儿。
她娘给了她今天的口粮,娘说不饿,她便吃了。
冬日的天真冷。
娘将她抱在怀里,和爹爹靠在一起。
她依偎着他们,饿着肚子,等着明天的下一个馒头。
可有些东西求不得,要不了得不到。
从一开始,就错了。
6、
十年一度的宗门大会,出了件大事。
当年落下无妄崖的魔种楚烨,摇身一变成了无尘宗的掌门参与了仙门大会。
仙山八宗,一团乱麻。
无尘宗所有人一口咬定,那楚烨早就死了,此刻的,便是百年前就在无尘宗重伤闭关的无尘长老。
他浑身一派正统真气,半年魔气没有。
而宗门八宗十九门多是楚烨埋下的势力,有近半掌门愿意为他作证。
想要去隐藏一件事,倒不如改了他,将他明目张胆放在阳光下。
如此谁都没见过无尘长老。
但谁也都见着了此刻的无尘长老。谁又能说他是当年死去的魔种楚烨呢。
那夜,万山仙宗剑拔弩张。
兵戈将起前,闭关近十年的上仙宗仙尊羽凌风忽然现身,目光扫过众人。“你们都说这是阿烨,好,现在谁去无妄崖跳一下能爬上来,我立马替你们将他杀了。”
他手中这扇轻摇,一双眼望向楚烨时,目光怔怔,却再说不出一句话。
楚烨回到无尘宗时,身上压抑的魔气反噬,几乎晕厥过去。
汐颜儿那天没有去救他。
她坐在过去楚烨常在的那个高台上,望着上仙宗一袭白影,飞鹤般落进魔气肆虐的无尘阁里。
她觉得楚烨这个师父真是厉害,究竟是差一步天道还是早把天道抓手上了,怎么什么事好像总能提前知道。
大乘境的仙力像一团月明晃晃照亮了半个山门。
先前还怒涛卷天的魔气顷刻风起云散。
都说无尘宗的心法包容万象,可真要救人,又有什么能敌得过大乘境的真气。
汐颜儿抬起头将楚烨只兔子抱在怀中,静静看着天上的漫漫星辰。
她想。
今夜
天上月落了凡尘。
终有人,得道成仙了。
-END-
评论要求:求知
一阵剧烈晃动以后,地宫坍塌了一段,向外走的路被堵死了。
“我们死定了。”希尔哭哭啼啼地说。“我刚刚看到瑞伊尔导师他们被埋住了。就在前面呜呜呜……”她瘫坐下来,非常伤心。传导电流的狂蛇软塌塌的趴在她身后,和他们一起等着腐烂。
“有谁能救救我吗?救命......”希尔双手捂着脸把头埋进膝盖,不停地抽泣着。
地宫里还有第二个人。
“吧嗒,吧嗒。”李阳走到她身边蹲下,不慌不忙地从背包里拿出来两块巧克力,拍了拍希尔的肩膀:“诺,先吃点东西吧。我看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希尔抬起哭花了的脸询问:“谁?谁会来救我们?”她撕开包裹巧克力的那层塑料纸,扔到一边。把板结的黑褐色硬块吃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泪眼婆娑地看着李阳。
李阳安慰她说:“你看。”他伸出右手指了指她屁股后面紧紧贴在墙边的那根黑乎乎又粗又笨的电线。
“跟着它找到休息室,我就有办法联络到外面。”
“怎么联络?”希尔的眼睛像在野外看见萤火虫一样亮了起来。
李阳把希尔从阴凉潮湿的地上拉起来,她的手湿腻腻的。李阳温暖润滑的大手握住它,让希尔微微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脸红。
“跟我来。”李阳说。他们沿着电线向隧道更深处走,挂在隧道两旁的灯火摇曳着翩翩起舞,在两人背后拉出一道道奇形怪状的影子。
“我们现在去休息室,地宫的大厅有工作组带来的电话机。它被安装在休息室里。”李阳开口给希尔打气。
“只要我们找到电话机,就能和留在外面的人通话!”希尔欢呼着说。
两人继续向前走,听到好消息,希尔明显变得精神起来,连走路的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可是好景不长,隧道两旁的灯光遗憾地闪烁了几个瞬间,坚定地、长久的熄灭了。黑暗变成一只巨大的怪兽将他们吞噬。周围安静的可怕,李阳听见希尔又开始抽鼻子。
“我们完了。”希儿说。“没有电、找到休息室也没用。外面的人听不到我们说话。”
“该怎么办……”
脚步停下,李阳没有说话。他把希尔拉进怀里,希尔抱住了他,一米六几的个子刚好头埋进他胸口。不一会儿,胸口的T恤变得湿哒哒的。
他思索了一会儿,心中有了定计。
“没事,说不定只是暂时性断电。”他用手掌摸了摸希尔柔软的头发。女孩依旧趴在他胸口。
“我的背包里有手电筒,我们应该沿着线缆继续走。”
“……”
李阳继续开口:“我们先去休息室找电话机,试试能不能用。电话机的电缆被外皮包裹的很厚,很结实,一般不会轻易损坏。等找到了电话机,我试着维修线路,我们还是能出去的。”
胸口有了动静,很微弱的声音:“你真的会维修吗?”
“我可不会维修……”李阳脑袋里闪过这个念头。但他转瞬抛之脑后。
李阳把手伸到背包的夹层里抽出手电筒:“我父亲是电力局的中级技师。小的时候他经常做一些用电启动的小玩具给我玩儿。关于基础的零线火线知识我还是知道的。”
李阳的话给希尔打了一针强心剂。
她抬起头用自己衬衫的袖子擦了擦脸,又抽了下鼻子,说:“那我们快走吧,说不定休息室还有电。”
“是的,”李阳附和了一句。
“咔哒。”李阳打开手电筒,照了照四周的环境。狭窄的通道,空气充满湿润的土腥味儿,地上满是不规则有大有小的碎石。身边带着个拖油瓶,自己背包里的零食还剩下干脆面、花生和几块巧克力。
但他们要活下去。
“希尔,”李阳低头呼唤说,“握住我的手。一会儿走路的时候注意脚下。”
“好。”希尔紧紧握住李阳的右手。
李阳没再说话,他紧了紧背包的系带,换了个舒服的位置。
“走吧。”他说。
两人沿着乌漆嘛黑的通道继续往里走。依靠手电筒明亮的光躲避脚边凌乱的碎石、笨重的线缆和血肉模糊的人体。
“这玩意儿可不能叫她看见……”
于是到了某些关键路段,李阳会伸手捂住希尔的眼睛,叫她闭上眼不要看。
李阳的提醒卓有成效,希尔大概也明白李阳为什么不让她看的原因。一路上乖乖听从李阳的吩咐,什么都没有看,也没有说。
两人沉默着走完通往休息室的这段路。
休息室倚靠在地宫较宽敞的大厅角落。用安全坚固的高强度材料搭建,是他们探索小队的仓库和临时补给点。李阳和导师在休息室一起打牌聊天的时候,有人曾用电话机联络外面让再送些香烟和酒。李阳好奇的问过他的导师:“探索队不是不让送这些东西进来么?”
导师哈哈大笑着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拿出一根,点着,美美的吸了一口,说:“小阳,地下探索是枯燥的、麻木的。你知道,潘达尔人有殉葬习俗。越是身份高贵,陪葬品的数目也就越多。到目前为止,我们才挖到整个墓葬群的三分之一。连高品级武官的殉葬室都没挖到。以我们现在的进度,想彻底开发这里起码还得三个月的进度。你说,三个月不见天日,他们休息下来不抽烟喝酒还能干什么?谈恋爱吗?”
导师促狭地向女实习生们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现在应该考虑生存。”李阳从回忆里抽出意识。
他把手电筒的光打到休息室的方向,万幸,这里并没有受到地宫坍塌的影响。它屹然站立在废石堆和挖掘机械的残骸中,像个沉默寡言的卫士。
看到它没事,李阳和希尔都微微放心了不少。
两人腾挪着上前,打开休息室的门。
休息室最里面摆着一张双层上下铺床、一张木质圆桌摆在房间的正中央。上面摆着探索队员乱七八糟的杂物。靠近窗户的地方放了一张写字桌,电话机就静静地卧在上面。
“电话机!”希尔欢呼着冲了过去。
李阳也精神一振,跟在希尔后面走上前。
希尔手拿电话机的听筒,满心期待地把它放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安静,电话机里一片安静,能听见希尔忧郁的呼吸声。
“这儿是个休养的好地方。物资充足,温饱和休息不成问题。”李阳环视周围,大桶的矿泉水、压缩饼干、蔬菜包和挂面整齐的码在房子的东北角。旁边不远的地方放了一个小型的酒精炉。平时导师经常带着他在那开小灶。
“但是现在,得先安抚下希尔。”李阳回头看向希尔,她一动不动,仿佛化身为阿尔忒弥斯的石像,气氛僵的叫人喘不过气来。
“希尔,”李阳开口赶走沉默的怪兽。“一路走过来我有些累了。屋子里有床、有水、有食物,足够我们撑到探索队的救援。不如我们先休息一会儿如何?”
希尔默默地把手里的听筒放回原位。想了一会说:“我有些困了,先去睡了。”说完不等李阳回应就走到床边潦草地把被子拉开,钻了进去。
李阳并没在意。
李阳走到床前,希尔的床上隆起一个大包。她把自己牢牢地蒙在被子里面。李阳摇了摇头,爬上床的上铺。翻身,调整好睡姿。
“我也该睡了。”李阳想。“我需要睡眠。”
他闭上眼,立马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极安稳,没有做梦。
迷迷糊糊间,他好像听见电话铃的响声,希尔激动地大喊的声音。
他翻了个身,继续酣睡。
作者:【七招】四戎
中靶:0/12 全勝
《雪夜归途》
世间每日都有流动的人,永远不缺新的故事。
1.
一声惊蹄起,万束血溅落。
堂内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还有正在血中抽搐的人:“这个鸟鸟......你是,你是猎人榜上排名第一的,的......”
一道黑影一束声音,干净利落:“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准确的说出我是什么样的人么?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突然,一支无名剑从黑影左面凌空而来。剑光如电,势如惊雷,直奔要害,却终于颈间。
黑影也不慌,顿了顿,道:“欸,不考虑再进一寸么?这还差点火候。”
“牙尖嘴利,这么笃定我不会杀你?”来者先是一愣,接着便反问道。
“无所谓,我本就该天诛地灭,我认栽。”黑影嘴上如此,手却在倏忽间摇动纸扇,四射之物宛如绽开的烟花。
寒芒四聚。
暗器?! 千零之心下一惊,凭着高超的平衡力后退一步,侥幸躲过了致命的暗器,右肩衣物被难防的银刃划破,慢慢地渗出血迹。看似文弱书生倒也满心狠劲,当真人不可貌相,大意了。
千零之何许人,打打杀杀的场面都算是小儿玩戏了。缓住身形后,当即召出武器将黑影逼至角落,确保其无计可施无处可逃,接着不急不缓以袖抹去肩上的殷红。
“这行不适合你,不会武就好好在家待着。”
家......黑影的眼神有那么点溃散,却转瞬变得精亮起来,缓缓开口道:“放开我吧,这样僵持只是浪费时间。何况你根本不想取我性命。”他提起手腕,隔着衣袖抓住对方的手腕,努力为自己扳回一点气势,再次开口道:“这行适不适合我,你说的也不算。进攻与防守我确实不擅长,我只精于拆招。来一招接一招,接一招拆一招,你对我毫无恶意,也无敌意,招招放水,根本无招可循,我又如何反制你?”
被猜出意图,千零之倒也不怒,放下限制对方的武器,挥挥衣袖似是将接触过的痕迹抹灭。对视一眼,既无话可接,便是扭头,提起剑往门口走去。
“当真想放过我?你会后悔的。想活的人九死一生,想死的人大难不死,命运真捉弄人。”
只剩幽幽长长的声音回荡在厅里:
“世道险恶,人心难防,换行吧,我只说这么一次。”
2.
梧桐树下人影晃动,剑气凌风划落斜里枝叶无数。风动之处,衣袖翩飞,可窥见臂上显露出的肌肤白皙,却满布伤疤。
“好剑法,只是为何却非人舞剑,而是剑舞人?”
千零之闻声而望,未见其人,却见一鸟悬于枝上,长喙红眼,浑身浅绿如翠玉,尾上绘有神秘纹路。再细看,鸟后立一人,竟是当日黑影人。
千零之道:“梧桐栖凤凰,百鸟不敢犯,是只好鸟。我们又见面了?”
“路过。”来人气定神闲地对上双眸,略带笑意。
千零之也来劲了,“你倒说说何为剑舞人?”
来人爽快答道:“简单,人舞剑,剑随人动为人所用。剑舞人,便是人为剑用,可是人怎么为剑用呢?你又是怎么做到的。”
“你仔细看看这剑。”视线顺着手势一路向下,扫至剑尾,像是一节一节骨尾。
所持为骨剑,乃取本人右手小指骨,淬炼剑心,唤醒剑灵所得。
“剑道之士,却不配正道之剑,净搞这些邪魔歪道之术。”眉尾上挑,话中竟无法分辨是指责还是赞赏之意。
“我所有修为被废,筋骨尽断,皆为正道所为,只因我救了不该救的人。这正道不要也罢。”
“你也不会武?”话里的疑惑一览无遗。
“我会却无法使,如今只是个废人。能做的只有凝心力靠意念驱动这剑灵为我所用。”
“想听我的故事吗?我家族世代为国君近卫,为国为民别无二心,我三岁习武,六岁登擂,十二岁一战成名。好一个风华正茂名扬天下。后来他说横国不缺武者不缺武力,独缺善辩之才有谋之士......“
千零之没有出声,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人影会意,便道:”......我便自断武脉,自废一身修为。用三年学文学他人十年。哪知当朝昏庸国君终日沉迷美色无心理政,我无意辅佐他又无法割舍家世与他为敌,便出来这逍遥山水,从此什么国与国的战事纠纷与我无关。只愿潇洒人间,只要雇主给足银子,什么都可以到手,再不巧就遇到你了。“
人影尾音落下,没有继续出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千零之意识道他该开口了:“这般看来也是有缘,交个朋友吧。”
“青与。我的名。”淡漠的神情里有神采渐渐荡开。
“千零之。”欢快地答道。
青与上前一步,抬手故意将衣摆轻扫过千零之的指骨断裂处,幽幽开口道,“痛吗?”
千零之倒也不怒,勾起嘴角低低地笑起来:
“不过如此。”
3.
千零之十四岁那年,因为贪玩去了离家不远的村里,借此逃过了抄家。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只知道他从此没有亲人了,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他在人间的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寻找当年的仇人。
当然他也算是找到了。在和他仇人交朋友之后,他发现了他的朋友是他的仇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我要杀了他。
他的第二反应是,这会不会太过残忍?改一下吧。于是从“我要杀了他”变为“我会让他见血”。
他的第三反应是,找人。
他找了三天三夜,想起曾被青与提及的山——无名山。
黑河以北,无名山以东,属横吴两国交界地,边战不断。无名山,传闻曾为两国主要交火地,三峰之战死伤惨重,无数名将陨落此地,死后又被野兽进食,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此山,如今仍是荒山野岭之地,鲜有人问津。
千零之就是在此找到青与的。
青与坐在萧条的断崖旁,面前是无底深渊。
青与感到有人在拉他,回过神来,开口道:“那里葬着我的父母。”
“那里?那里什么也看不到。”
“那里。”青与只是喃喃地重复着,看不出任何表情,“那里,那里......”
千零之盯着青与的眼里的红血丝,叹了一口气:“你在这坐了几天?”
“不记得了。”
晚风灌入袖中。感受到寒意和饥饿感,千零之开口道:“饿吗?”
“饿。”青与闻言愣了一下,又突然爽快地答道。
我会让他见血。千零之此时倒是想起了自己找人的目的。见谁什么血就不重要了吧。
他上山,找工具,杀了只野兽,当晚烤来一起吃。
月明星稀,野旷风惊。山是冷的,人却没那么冷。
4.
青与把千零之当朋友了吗?当了吧。
至少在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之前,他是真的想跟他的朋友一直做朋友。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后,他只想逃离,去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不能再和他的朋友有什么联系。
赏金猎人拿金办人,自然也有人出金办’赏金猎人‘。江湖里,青与得罪的人得占一半。
有句话他没说错,想死的人大难不死,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却总有人出现、接剑、回身、抵挡,这一切都不过一瞬间。
“为什么救我?我杀了人,我杀了你所有亲朋好友。你不会和我说你不知道吧。”青与不停地颤动,只能用低低地声音道:“不要原谅我,你要恨我,恨我。”
“人没有救仇人的道理,但我永远有救朋友的理由。苍生熔炉,无人无辜,也无人幸免。”
那日,寒风凛然,冷意刺骨,从来都能在顶嘴上占上风的他从未如此难堪过。
5.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短短两年,吴国率军连破横国无数险关要道。攻势渐渐加强,战事吃紧。
重嘉二十三年深冬,吴军将横国兵马引入己方腹地,并于山谷中启用事先安排好的阵法,众计并用,大败横军。以一往无前之势,攻至横国主城。
兵临城下,陷万民于炼狱。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
新旧秩序的倾轧里总要有踏出新一步的人。
国陷后三日,无名山断崖旁,大雪纷飞,人影晃动。
青与立于崖旁,不像是在问什么人,更像是在问自己:“国破了,何以为家,何处是家?”他停顿了一会,又开口道,“我本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在意,却终究不过凡人之心吧?我对曾经长大的地方有感情吗?”
猎猎晚风,吹得割骨。
“当真不愿和我走?”实在看不下去,便走上前。
前方的站立者视线平时远方,缓缓开口:“横国之士,士不侍二主。”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
“这鸟你留下吧。”青与伸手,比了个手势,山间一道凌风惊起,准确无误地降落在其指尖,飘下了几根碧色羽毛。”不过这漂亮的大鸟要是心情不好可是会啄人的,你可要小心。“
“我可不懂鸟语。”千零之就没好气地说道,“你留我也没用,所以你还是自己好好带着它。”
青与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你会懂的,因为你想知道它会跟你说什么。”
千零之没由来地不安起来:“你知道我知道你想干嘛,所以,如果我还想劝你的话......复国吧,以你的话,你想就做的到,至少留个执念在。”
“是我杀的你双亲,是我抄的你全家。”青与突然升高了语调,紧接着便努力压制自己地怒气与悲伤,克制自己尽量不要在这事上伤到对方。
谁知对方只是淡淡地一句:“我不在意那种东西。”
“你有什么脸说你不在意。”仿佛随时都会暴起,缓了一会,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声音渐渐柔和下来,“复国对我也不过黍离之悲。”
千零之仍然不愿放弃劝说地机会:“活着就还有希望,不要逃避,去看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你为什么不恨我?我没有脸去接受你不恨我这个事实。你想怎么样,继续和我做朋友吗?这朋友你能心安理得地做下去吗,你不会在深夜里突然惊醒梦道自己地朋友双手沾着双亲的鲜血吗?你会吗?你不会吗?”
一语命中,一语惊醒。
意料之外地回答,一时语塞。有太多东西横亘在个人情感之外。想要开口,却再也不知还能说什么。
“你转身,不要回头,就这样一直往山下去。我计算过了,我们可以一起到达山底。”
冬日积雪深厚,山地路滑,纵有一身本领也无法施展,只有小心地一步接一步,这样一来,下山时间便是可以掌控的。
这些都被你算计到了吗。算计别人,算计朋友,算计自己,好大的一局棋。
“我去你大爷的滚,你可别想让老子听你的。”
“你可愿最后依我一次?”
没有回应。对视一眼,眼里清澈干净,毫无渣滓。
也罢。
随你。依你。
扭头,转身,背负长剑,落雪肩头。
从此地起,迈步,披一身风霜、推冰雪万里,去赴一场成全。
6.
认识过已足够快乐。
作者:莫特
mode:随意
我和我的父亲分开了,我被关在一个漆黑的房子里,我知道他正在找我,我相信他一定可以找到我的。
房间外面有陌生男性的声音,我听得出他十分紧张,说话的口音像是爱尔兰人一样,我只知道这种类似的口音是我跟着父亲在一次谈生意的时候听过,唯一一次他带我去的时候听过。
门外的男人沙哑地问着同伴:“你确定这样做没问题吗?”
“没关系!不会被他发现的!”
“可是他十分敏锐,他一定会发现是我们带走了……”
“闭嘴!”另一个男人的声音粗暴打断了同伴的话,“这绝对是他除了那两把该死的枪以外唯一的弱点!”
我是父亲的软肋,这是我从到家里的第一天就知道的事情,因为我发现父亲除了面对我以外很少笑过。
父亲是个非常严肃的人,他对属下很凶,骂过也打过他们,明明不苟言笑,但是每次我在宅子里闲逛时都能听见父亲的下属在说他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和他一起工作的阿姨会抱着我摸着我的头说一些令他生气的事情,但是父亲从来不会对她动手。另一个自称爷爷的人会让我坐在他肩膀上,也会夸我很乖很听话,然后给我准备很多好吃的。
父亲的老板也觉得我很乖,还对父亲说过:“欧尼斯特,你变得温柔了。”
孩子是不允许进入主宅的,因为大人都知道,孩子很可能会在不经意间把工作说出去。
但是大小姐喜欢我,所以我被邀请去主宅住过很多个晚上,父亲他们在开会的时候我就会陪着大小姐玩,偶尔还会被大小姐抱着睡觉。
我很喜欢和大家在一起,很喜欢坐在父亲的腿上,很喜欢父亲粗糙的手轻轻摸着我的下巴,在父亲身边我可以安心地睡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父亲都会保护我。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我给大家添麻烦了,偷溜出花园的我被套上了袋子,蒙住眼睛的我不知道被抓到哪里去了,再睁眼就是漆黑的看不清任何东西的房子。
我在袋子里尝试大喊大叫,希望父亲能够听到,但是换来的是门外的人暴力踢门,房子被震得哐哐响,真的……太可怕了……
“操!吵死了!怎么能让这小东西闭嘴!”
“杀了?”
“你他妈有病吧,这东西死了之后我们拿什么谈条件!”
“该死的,那你去把这婊子打一顿啊!死不了就行了!”
他们破口大骂,门外是可怕的脚步声,随时可能冲进来打我。这时候我真的很想念父亲,我突然发现他骂下属真的不是这样的,他只会很严肃很凶得说出下属们工作做得不好的地方,从来不会用这些我在小巷子里听过的可怕的语气词。
“砰!”
好痛!
坚硬的东西打在了我的腰上,我熟悉这个东西,父亲贴身会带着的枪也是这种感觉,有次我贪玩弄掉了桌上的枪,砸在我身上非常疼,父亲抱了我很久很久。
身体像是被打碎了一样毫无力气,之后开始发冷,钻心的疼让我过了好久才意识到我的鼻子和嘴巴湿了,鼻腔和口腔里满是铁锈的味道,我明白,这是血,被父亲捡回家之前我就体验过。
“老天!你下手太重了吧!”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操,白痴联系上那个意大利的混蛋了没?”
“传信的人已经到帕拉帝佐家了,我要那个混蛋一个人来。”门外的某个男人咬牙切齿又神经兮兮,“他一个人我们俩可以搞定对吧?”
“哈哈,我们可是两个人啊,希望在这玩意死之前他能来收尸。”
门又被踹了几脚。
我会死吗?可能是被父亲带回家之后过得太幸福了,有干净的家,有新鲜的吃的,有人爱着我,不需要再去餐店后门抢倒掉了的吃的,不需要打架才能找到一个干净的纸箱睡觉……
父亲……这里好黑啊……我想回到我们的家里,我想抱着你给我准备的蓝色的抱枕看着你工作……我想回家……
房间里的空气越来越少了,每一次呼吸都夹着血的声音,我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会来,可能我需要先睡一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欧尼斯特一脚踹开了废旧仓库的门,自从前两周他抓了爱尔兰那边一个小混混头目之后经常发现有半吊子的家伙在跟踪他,因为能力实在是太差劲了也没察觉到攻击意图所以商量之后决定钓几天,没想到准正备和比尔收网的时候卡露露会被他们抓走。
他刚从外面回来准备和BOSS汇报工作,就被下属递上了威胁的信件,用他的卡露露把他约到废弃仓库来要求交换那个有些情报可以利用的小头目。
有那么一瞬间欧尼斯特想要是把卡露露关在家里就好了……
几声枪响像是发泄一样击穿了生锈的铁皮,欧尼斯特踏着灰尘走进了仓库。
“滚出来。”冰冷刺骨的声音回荡在仓库里。
一层楼高的货架上出现了两个男人,一个拿枪指着欧尼斯特,一个拿枪指着脚边的手提箱。
“把我们大哥放出来,不然你的小东西就会死在这里。”
枪与枪对峙,欧尼斯特目光平静地指着对方说:“把卡露露还给我。”
“没想到帕拉帝佐家冷酷的牧羊人居然养着漂亮的小猫咪,这你这宝贵的小猫咪能不能抵我们大哥的命?”
“把她送下来。”
“妈的,我说了!把大哥还给我们!”暴脾气的男人踹了一脚手提箱,把卡露露在的黑房子震得翻了过去。
欧尼斯特平静的几乎冷漠,然后他开枪了。
和他枪声一起响起的是仓库铁皮顶被打穿的声音,他的几个下属从他开枪留过记号的地方踢穿,从空中跳到货架上。
躲避子弹的男人没想到身后也会出现,并不宽阔的货架让他没地方跑最后被黑犬反剪双手跪在了架子上。
黑犬小队的成员抓着男人的头发往铁架上猛砸了几下之后看着上来的欧尼斯特问:“头,他们怎么解决?”
牧羊人没有理自己的下属,他轻轻走到手提箱边,箱子缝隙的深红色让他没有了踹开仓库铁门的利落,犹豫了一会才打开锁扣。
布袋已经被染黑,里面的小生命安安静静躺着,在属下面前永远像是钢铁一样的欧尼斯特温柔地打开袋子,把卡露露抱了出来,漂亮白猫的身上是斑驳的红,它的口鼻还在渗着血。
“我带你回家。”声音轻柔的像是换了个人一样。
仓库里响起了三声枪响,黑犬互相看了看对方耸了耸肩,他们的队长已经用行动回答怎么解决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到父亲用枪把黑房子打出了一个洞,光透过这个洞让我看到了父亲来接我,我又回到了家里,我睡在他的腿上看着他擦着枪,他发现我在看他的时候低头对我笑。
他是我最喜欢的人。
淮市多阴雨,近几天又连受台风影响,雨滴敲打房檐不断,急过又慢,密过又缓,匝匝切切,只是不停。
小刘守着他的一家老式客栈,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循环往复,门前地缝里的小绿芽慢慢生长。淮市是旅游城市,每年旺季自不缺生意,游人如织时他屁股不沾板凳,等人一个个散去,他乐得站在客栈门口看雨丝缠绵,地上水洼中水花跳动。
他最爱雨中雾气蒙蒙的景,什么都看不真切。曾有游客与他论此,他却懒得申辩,他人自有他人爱,小刘只觉看不清楚才好,太清明了就是板上钉钉,一丁点儿转圜余地都没有,像母亲离开他时给他的信,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来龙去脉,道明白了家余财产,冷冰冰硬邦邦甩给他两袖清风,走得毫不拖泥带水。
那哪里是信,是一则公事公办的通知函。
所以他继续看这不清不楚的山水。
突然某一天,这厚厚雨幕里走出来一位姑娘,小刘以为自己花了眼,定睛一看,发现她又变大了许多。哦,她越走越近了。
姑娘踏进客栈大门时身上还带着外面雨的气味,湿漉漉地。眼睛也是。手里提着一只老式的手提箱,箱子看起来年岁不小,连带着给姑娘身上也多添了些古朴的香气。
她只说在店里住一晚上,办好手续后又提出待到明天下午,央求小刘不要加钱。这破天气人烟稀少,就算她想住两间房也不会影响到其他游客,小刘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问及缘由,她闪烁其词,只道等几个人。
夜里小刘照例踱着步巡视一番客栈的安全情况,路过姑娘的屋子时听见一点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放心不下,走近了发现那声音原来是她在拆卸白天带着的那个箱子。她没关门,小刘就倚在门口看着她敲敲打打;灯也没开,月光就肆意拥抱在她身上,像是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安稳梦乡。
很快地,一只箱子被她拆解干净。好像早就知道他在那儿似的,她头也不抬,声音闷闷地:“这箱子是我妈的。
“她去国外的时候走的匆忙,把欠我舅舅们的钱存进银行卡放进了箱子里,让我还给他们。”
小刘不懂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些,他理所当然地将她理解为卷款潜逃的无知少女:“可这些钱也不属于你······”
“不属于我?”她忽地抬头,脸上那层客气温婉的壳倏忽破碎,碎掉的渣子个个锋利尖锐,伴着她的话语向外扫射:“我说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谁也别想留下;我说它不是我的,谁也别想塞给我半分半毫!”她快要把眼珠子瞪出来,短短几句话重量千钧,令她不堪重负。发丝粘在渗出细细密密汗珠的额头上,因为她急促的呼吸又抖动起来。
小刘毫不怀疑, 他再靠近她一步便会被生吞入腹,像草原上的猛兽吞下虎视眈眈已久的猎物;又或者,她不惜同归于尽也要和他拼死决斗——这想法令他更加烦怒:终日守着客栈,永远望不到母亲归来的身影,何谈希望与以后?就算今晚他动了手,打了人,明日自己乖乖滚去警局就是了,呆在这暗无天日的小巷里,与四角方方的监牢又有何异?
“我告诉你,”女孩接着开口,“我刚拿到它的时候,这里头除了银行卡,就没有值钱东西了。卡我早就压在我家门口那块地毯下面,明天他们一来找我我就会告诉他们。我早知道他们会跟着我的行踪,找到我是迟早的事情。可对我不管不顾,我就不能让他们费些腿脚功夫吗?箱子里就只有一张我和我妈的合照而已!还用得着你来教我不要偷窃他人财产?!”她顿了顿,水光一颗颗从她眼里落下,但她偏不眨,眼睛直直盯着他:“我现在,就只有这一张照……”
“我妈也不要我了。”小刘打断她,“连一张照片也没有。”姑娘不说话了,只摆弄着剩余箱子的躯体,木头年久,早已腐烂,它躺在柔软的手掌里被指甲轻轻摩挲,甚至发不出一点抗议的吱呀声。
月光突然安静了。小刘看着年轻的头颅再次低下去,忆起自己少年时似乎也浑身是刺。关心他的或看笑话的人只要靠近他,他一定要用言语或行径刺痛对方或刺伤自己,最后也许会获得奇异的满足感。无论是对方鲜血淋淋或自己伤痕累累,都是件愉悦而舒爽的事情。
但姑娘看上去比他理智的多。
果然,第二天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们挤进前台。为首的一个看上去想极力掩饰自己的迫切,左手敷衍地压了压领口乱糟糟的黑泥领子,说话时一口烟味喷出来,小刘后退半步。
“我问你,昨天有个住你家店的小姑娘在哪?她是我家里跑出来的!”男人这时候便不计较那么多了,比如说了人是他家的,之后是否要真的承担起抚养与爱的责任?也不愿细想所谓的自己家里的小孩是否乐意见他,只把柜台拍的梆梆响,急切地一刻也不想多等,仿佛要眼前这个瘦小的小伙子立刻从身体里吐出他吞下的女孩。
“人在这儿。”谁也没注意到姑娘从侧楼梯下来了,脸色苍白,灰蒙蒙的像是晨起空中飘着的雾。
“哎呦!”人群一下子沸腾了,个个忙不迭围过来,如同一秒内踏进了珍稀动物的展览馆,其中几个人手一拍,身体跟着向后倾倒一下,而后连忙向前俯探,笑眯眯地盯着她的脸看,似乎一点没发觉她身上的衣物已经是几年前的旧衣,脏乱、需要更换。
“怎么在这儿呀?吃饭没?东西呢?”男人狠劲儿在衣服上抹了把手,想摸一下她的脸,被躲开了。他毫不在意,脸上堆着假笑,双手上下抖动,眼睛眯成弯弯一条缝隙,肿泡眼装遮不住算计的金光。
小刘站远了些,他在角落里看着这一群人围着一个麻木的女孩,女孩神情平静,好像世界的时间都在他和她面前停止了,而那群男人的时间加速流逝。女孩张了张嘴,应当是与他们说清楚了银行卡放置的地点,那一伙人又激动地沸腾了起来,一转身再一次挤出了大门。
“手提箱……”小刘听到他们这样喊着,也不管所谓名利哀愁,阶级富贵罢。小刘在冲出去的人群中被挤得踉跄了两步,抬头一看,不知何时那姑娘已回到二楼,正托着腮看平整的无一丝褶皱的天空。
然后她伸出手,眉头浅浅弯着,似仍然轻笑,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轻轻敲打着胳膊下的木头栏杆,接着将手里的钥匙恨恨地向楼下的人群掷去。无论砸着谁都好,小刘想。可它没有,那小小的金属块儿甚至没来得及在夕阳下反射出一点点光亮,就滚到昨日大雨积下的水坑中,被人混着腐泥踩踏,再也不见了。
【求知】:请读者尽情抒发阅读感受,祝阅读愉快。
作者: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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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登法环》衍生同人 托普斯褪色者无cp向
伊利斯教堂的夜晚是壮美的。
这种壮美,美在它毁坏的尖顶和风化的门廊慷慨拥入黄金树滚烫的光芒,美在与雕像遥相对望的雷亚卢卡利亚学院幽蓝的光辉越过重重树影和断壁残垣映在玛丽卡的足下,美在崖下不散的雾霭,美在林中经久的狼嚎,美在没有星月的空寂中它依然伫立。
它就这么沐浴在神的辉光之下,而教堂尖顶的阴影庇护着教堂内唯一的生灵。
醉人夜色和栖息于神怀抱的魔法师。
至少褪色者是如此认为的。
对此托普斯并不赞同,褪色者述说时他只是坐在石凳上微笑然后摇头。于他而言伊利斯教堂只是一处容身之所,其夜的景色不比任何一个寻常的夜晚壮美,就像自己与没有魔法天赋的普通人并无不同。夜色的壮美应当去形容一些绝无仅有的真正美丽的东西,一些世人穷极一生都见不到的东西。比如满月。
托普斯是见过满月的。
他说那是一个他与褪色者相遇时十分相似的夜晚,雷亚卢卡利亚学院的大书库穹顶升起满月,辉石的荧蓝色装点每一处连廊和教室,头戴辉石头罩的学徒于书本中沉沉睡去,唯有一颗废石瞥见了卡利亚女王冰冷而明亮的月。
他述说时总是带着自嘲的笑,一颗废石,他这样称呼自己,一如与褪色者初见那天低声乞求卢恩时一般窘迫。唯有说起魔法,他刻意挺直的脊梁撑起曾经鲜艳合身的长袍,将暗红色镶金线的绶带捧在手心。他说卡利亚王室的兴衰,他说学院的天才魔女,他说辉石魔法的奥妙,他说雷亚卢卡利亚的神秘宏伟,而褪色者坐在赐福的光环内倾听。
伊利斯教堂的夜色中,星与黄金的光芒共同笼罩在二人身上,静谧而神圣。
数月之后,褪色者从满月女王辉煌璀璨的满月魔法之下侥幸生还,在赐福静坐时回忆起二人在教堂共度的夜晚和对夜色之美的小小争执。
那时的褪色者还没有资格进入双指的圆桌厅堂,险象环生的交界地并没有多少可以安全过夜的地方,同样也没有见过几个神志清醒的人,或许隐秘的教堂承受了过多的本不属于它的赞誉。如今有所成长和见闻的褪色者重新想起那一天夜色中的玛丽卡雕像和毁坏的教堂尖顶,印象已经不甚清晰,只有石凳上的人满脸热忱的模样灵动鲜活。
他显然比褪色者所见的一切都珍贵得多……也更加让人思念。
褪色者在伊利斯教堂内的赐福重新凝聚身躯,黄金的光芒如水流动,如同迎接他的到来一般,石凳上方亮起一点幽蓝。
满月也不过如此,褪色者心想。
此后,伊利斯教堂的赐福经常在夜晚亮起。
褪色者和暂时栖身在此的落魄魔法师结成了非常规的伙伴。在一场险恶冒险之后,褪色者回到伊利斯教堂的赐福,黄金的光芒中二人交换几句闲谈,更多的时候是心照不宣的沉默。战士的身躯需要修补强化,星星的学徒需要忘我探索研究,星光与照明石,书卷和草药,法杖与弯刀,各自安居又彼此交叠。
于褪色者来说交界地里的时间周期毫无意义,而对没有赐福眷顾指引的落魄魔法师来说,无人来访的寒夜逐渐变得比记忆中更加漫长,令他痴迷的明朗星光有时也无法驱散周身的寒意,托普斯一时间不确定是自己变得虚弱畏寒,还是交界地的空气确实更加冰冷,星光更加黯淡了。
离群的羔羊确实短命。托普斯如此打趣着,苍白的十指包裹住褪色者递来温热石,柔和的珍珠白光圈被他肩背的轮廓乖巧圈住,石块和光晕都带着褪色者背包内草药的清淡苦味。
褪色者背对着他擦拭刀刃的动作稍稍停顿,手腕一失力,刀把平着歪倒下去,太刀与草地上摆放整齐的直剑磕碰出清脆的长鸣。火堆中燃烧的枯枝噼啪开裂,许久,远方一声狼嚎。
伊利斯教堂自那之后没有再出现褪色者的身影。
兴许是在这交界地美好的东西从来没有长久的资格,就像那一夜托普斯有幸所见的满月,他人生中另一个可以称之为幸运的相遇的主角同样离他而去了。
魔力在频繁释放的星光魔法中耗尽,黯淡星空之下身着长袍的魔法师比寻常更加落寞一些,长时间推演辉石魔法让他的身体和精神陷入了极度疲劳。
因害怕在黑夜中火光会招来不速之客,独自过夜的时候托普斯甚至都不敢搭起营火。没有星月的夜晚里黑夜显得尤其漫长和寒冷,但是一切都没有陷入无望瓶颈的痛苦给他带来的打击要沉重。
从不离身的羊皮纸上画满了星图和推演符号,还剩下一小半的空白无法填补完全,像是一篇残缺的碑文,铭刻了一个无疾而终的故事,其中的主角终其一生也没有得以窥探到他所追寻的世界的一角。
总是在这种时候,脆弱的防线被不知名的情绪击溃,他很轻易地就能想起那个带着草药与鲜血气息的影子。
褪色者是这片孕育出无数怪胎与异教徒的土地上最不起眼的那种人。他们掠夺、杀戮,野心的火焰永不熄灭,失去赐福的眼瞳中没有信仰。他们游走,如同灵魂无法归树的人类带着干枯腐烂的身躯游走,去寻求信仰,或者妄想成王。
托普斯所熟识的那人属于后者。
他还记得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褪色者呼吸带着史东薇尔城的风暴、雷亚卢卡利亚的光辉、盖利德的腥风和墓地里特有的阴冷,赐福的指引在祂选中的信徒眼中清晰无比,褪色者却选择在他面前闭上眼睛长久地停留,将不久前的奇异旅程编成故事向他娓娓道来。
褪色者应当是有自己的史诗的。雄伟壮阔的字句中,半神们残破的身躯随着最后一击化为齑粉散在风中,黄金的卢恩符文显现,在虚空拼凑出法环的模样,然后辉煌的加冕过后,交界地将迎来它新的主宰。而这里每一字每一句中都不会有他托普斯的名字。
疲惫的魔法学徒枯坐在教堂的石凳上幻想着交界地未来的王,那个熟悉的身影于皇城罗德尔的王座端坐,最后也成为和雷亚卢卡利亚魔法学院一样遥不可及的存在。
托普斯蜷缩在石凳上。夜已深了,暴风山丘的狼群都尽数陷入沉眠。他想着小憩一会儿,只到天亮就醒来接着推演手边稍有眉目的辉石理论,可刚闭眼只片刻就陷入沉眠,无法看见赐福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就没有捕捉到突然出现的人影。
直到日光高起,托普斯裹着整只剥制的羊皮悠悠转醒,肥皂与动物毛皮晾晒过的味道混合着托丽娜睡莲的甜香钻进鼻腔,极其熟悉的草药香味近在咫尺。他翻身而起,半握的手中一个尖锐的物件掉在石凳下,辉石与金属敲击的清脆声响同时惊醒了两个人。
褪色者背靠着石凳在赐福的光环之外睡了一夜,没有完全恢复至巅峰状态的躯体仍然带着僵硬和钝痛。被清脆的一声像是兵铁相接的声音惊醒之后,褪色者本能地空手向下抓握身边的弯刀,摘下手甲的苍白五指握住的却不是冰冷的刀柄,而是身后人俯身伸下来的一只关节带着薄茧和墨迹的手。
天光大亮中睡眼惺忪的两人看得清楚,两只交叠的手掌下方,莹蓝色的学院辉石钥匙柔和的闪光。
褪色者另一只手捡起钥匙,小心又珍重地将牵着的那只手掌翻过来,把钥匙按在托普斯的掌心。辉石钥匙尖锐的边角剐蹭着手心娇嫩的皮肤,一丝疼痛,然后是无边的狂喜。
托普斯甚至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向许久不见的好友和徒弟问好的,记忆像一副融化的画作,颜色与颜色晕染成一团密不可分的宇宙,他笑着流泪,他拥抱了谁,他手中的辉石钥匙刺破了手掌,他沾血的羊皮纸散落一地,他应该是向谁做出了什么承诺,然后久久紧攥的手掌被谁掰开又被谁包扎。
回过神来的时候,托普斯站在学院大门冰蓝色的封印前,汹涌的辉石魔法带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寒气。他从黄昏站到黑夜,直到天边像是月的银环升到黄金树的树冠背后,托普斯才向前迈出一步,踏入学院永恒的星空之中。
……
托普斯与褪色者再一次见面并将作用空间增大的改良版力场魔法交予对方时,身为艾尔登之王的褪色者正在进行对学术改革后的雷亚卢卡利亚学院视察。新任的校长,“魔块魔女”瑟濂正在为筹备新教室焦头烂额,而托普斯忙里偷闲将记录着魔法的羊皮纸递送到褪色者面前,褪色者则回以一只精巧的水晶球。
学院永恒的星空下,幽蓝的魔力在空中像鱼类浮游,映在水晶球中微缩的伊利斯教堂上空,一点微小的黄金光芒在其间跳动,一个极小的分辨不出五官的人形在石凳上坐着,另一个曲腿坐在赐福旁,用法杖一点,两个小人的头顶就会出现一个蓝色的微型星光魔法。
伊利斯教堂的夜色就被如此永远封存在托普斯的手心了,它将被永远珍藏。
End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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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发现,我被捆住了。
麻绳绑住身体双臂,双脚也被绑在一起。我无法动弹,眼睛和嘴巴也被有效封闭,只能像枚河虾似的蜷在地上,且放弃了挣扎。
我饿了。
目前所在的地方,硬质地板上铺了层薄垫,这层垫子不说材质上好,但用得妥帖,既考虑到恰当遮蔽裸露地板和减小脚步声响,又没有很强的存在感,可能是有钱人家的房间,但人流不多,应当是私间。
当我开始分析房间主人的来龙去脉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人悄声进了屋,他脚步极轻,但又不是刻意压轻,而是十分自然而然的节奏。他走进来,很快来到我跟前,大致走了十步。我决定装睡,保持着侧身着地一动不动的狼狈姿势。我感知到对方靠近,却一直不出声,也没有其他动作。我的肚子却在这时响了起来,“咕噜噜……”接着,我听到那人轻轻叹气,也可能是偷笑,然后他走了。
我松了口气,但马上又警觉起来,现在的处境可不允许我放任何心。
这时候,门又被推开了,这回脚步小些,也显得小心翼翼。这人走到我跟前,解开蒙住我嘴上布。我也不管什么情况,既然开了闸,自然要泄洪。
“这是哪儿?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绑我!你们要对我做什么?我肚子很饿,有没有饭吃!就算是犯人,也要吃饭吧!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你们绑着我到底有什么目的!不要以为你们能……”
“吃饭了,瑞少爷。”一个女声,清清冷冷的,截断了我的话。
“你是谁?”
对方没有回应,她扶我坐起,背靠墙壁。我的脚被捆着,坐着十分变扭。
“麻烦姑娘解开我脚上的绳子,不然坐不住。”
紧接着,我感觉到一口饭被递到我嘴边,我只能乖乖张开嘴吃饭。
话说回来,饭香、菜美。虽都是家常小菜,但味道适宜,且是刚出锅的,热腾腾的。要不是身体被捆绑,我甚至觉得这是座上宾的待遇了。多久没吃上这么好的饭,我不禁悲从中来。
“谢谢姑娘,这饭菜是姑娘做的吗?人间美味。这要是断头饭我也知足了,呸呸呸,瞎说!你们捆绑我,又给我吃这么好吃的饭,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气该谢还是该怕。姑娘你手艺这么好,人又体贴温柔,肯定也是个大美人,是否已有意中人?要不你解开我眼睛上的布,让我看看姑娘真容,将来有机会报答姑娘的一饭之恩呐。”
只有收拾碗筷然后沉默离开和关门的声音。
“姑娘你走啦?不急不急,姑娘你慢点。姑娘可否告知芳名?下一顿什么时候啊姑娘?”紧接着,门又被打开了,不知是否是刚才那位姑娘,这人回来只是重新蒙上我的嘴巴,然后离开了……
又只剩我一人,这让我更疑惑了。姑娘叫我“瑞少爷”,姑娘小心伺候吃饭的感觉确实像是丫鬟伺候少爷。而且饭菜如此恰当,他们怎会知道我的口味?那为何会绑缚你家少爷呢?
……该不会是,抓错人了?
我一个落魄绿林,怎会跟你豪门少爷长着相似的脸?天底下又有什么人是连家人长相都会认错呢?你们要抓回你家少爷,虽然不知道这少爷做了什么,着实犯了什么事儿?抓又必须抓,却又抓得如此隐秘,仿佛是隐瞒了所有人。而又不能亏待委屈了少爷……但是,无论如何,你一定知道,你家少爷肯定也不喜欢被这样五花大绑无法动弹。
如此这般,约莫过了三天,那美味饭菜,一天两顿,我心满意足。其间我也跟姑娘提过几次他们抓错人,但也无果。实际上我无法判断确切时间,随着时间过去,饥饿也会逐渐适应。只是无法放松睡觉,一点响动我就会醒来。意识朦胧中,我感觉有人解开了我眼睛上的布,我努力睁眼去适应,但黑暗中难以捕捉任何东西。只见一个人影近在眼前,有只手抚在我脸上。那手微凉,在我脸上轻轻摩挲,点点移动至耳朵。
“哥,你变了,可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还是你……”那人嘀咕着,慢慢靠近我,但我无法反抗,一定是饭菜有问题,难怪,我逐渐失了去意识。
醒来后,眼睛和嘴巴的布条均已除去,双脚也已松绑。终于可以站起来,可以走路了,虽然费力,我相信也不费我吹灰之力。双眼终于重见光明,我还无法适应过亮的光线,但房间内昏暗——这确实是个私间。陈设布置极其简洁,只有桌椅床柜,哦,也许,这也可能是个没怎么派上用场的客间。这些家具虽然简单,但看起来也都是上等货。
我才注意到有个男人坐在桌上喝茶。这人长相清秀,身姿挺拔,衣着不俗,看起来像是话本中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茶水倒在杯中,发出悦耳的声音。他倒了一杯,放在一侧,又倒了一杯给自己。然后回头对我眯着眼睛笑:“哥,请用茶。”然后喝了自己那杯。
“你们抓错人了。”我不能放过把话说清楚的机会,“我不是你哥,也不是什么少爷。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费了些力气,依旧没法站起身来,只能坐在墙角,好歹腿脚舒服了些,“快放了我!”
“你不会忘了吧。我们打了个赌,”男人站起来,慢慢走近,“当初我让你走,走得越远越好。然后我再去找你,一旦找到……你猜,我还会放手吗?”他俯下身来,靠近我的脸。
突然我觉得这人有点眼熟,这不是我的绿林好兄弟秦兄弟嘛!
“秦兄弟!是你啊,你这么个打扮,以为在唱戏呐。快快,给兄弟松绑!”我松了口气,原来这一切是兄弟在戏弄我,这玩笑开得有点大。“这阵仗够硬的,这一套行头,这个房子,得花不少钱呢吧。得我们兄弟干几票大的,才能攒回来了。话说回来,你们这是演的哪一出?怎的都不给兄弟透个底儿,怪吓人的。”
“哥,我知你爱读话本爱看戏,”他似乎听不进我的话,然后将我揽入他的怀中,“你猜,到底现在你在戏里还是我在戏里?”
——完——
要求:随意
我们厂里有两种班:一个是我做的通勤,早八晚六;一个是倒班,晚七早五。这么上了四五年的班,有些人从来没碰过面。
我们办公室专做对外的财务,头头是个泼辣豪爽的女人,都叫金姐。办公室还有三四个姑娘做会计,都是精明跳脱的性子,很好相处,偶尔也嫌吵闹。厂里别的男同事都羡慕我在这办公室,我也不好说,每每只有苦笑搪塞。
金姐年纪不算大,但做事极为妥帖。不光是我们这些经她料理照顾的对她依赖,领导也重视金姐的本事,又是职称又是提干的,给金姐的名字下面挂了不少实实在在的荣誉。我们私下聊天,说是没点酸溜溜,那也不可能;但是自己确实也做不成金姐那样,又有什么好嫉妒人家。同办公室的小孟会计就讲过,她比金姐晚一年上班,本来心气高,专门去抢做招标的活,没想差点搞砸了;后面还得是领导把金姐换去救场。小孟会计去年结了婚,生了一个顽皮的女儿,现在与老公忙得灰头土脸,每天只等下班了。
这天我打好了几张单子,准备拿去找领导签字批示,刚站起来就听金姐喊我,让我顺路把什么材料一并带去。我一瞧,不过是个补填的报销单,往常是月末才用。我说今天怎么突然……金姐打断我,说领导要的。
我走去楼上签字。领导问我,今天还有什么急事要忙吗?我说单子签完暂时就没什么紧张的了。领导说,那先别下去了,跟着去小会议室开个临时会议,算是凑个人头。
小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我找了个最远的位子坐下,向旁边的二把手偷偷问是什么事?二把手看我一眼,把烟从嘴上移开,压低声音说,不是好事,本来这种会要每个办公室出人代表的,老头估计不好意思叫小金。我心想,是什么事还能不好意思叫金姐?
老头就是叫的领导,今年头发已经全白了。领导挟着他用惯的小号破笔记本进来,随手甩上门坐下。二把手从烟盒里挑出根中华,往领导面前一抛;领导笑骂了一句,捡起烟自己点上,开始念通告:某年某月某日几时许,我厂职工金xx于xx路某某足浴店消费600元……
在场几个年纪大的哈哈笑起来。我扭头看向二把手,这老技师也在笑,叼着的烟头扑扑地往下抖着灰。领导也在笑,说了句安静,又往下念:……用于店内女技师手淫服务,结账时xx路派出所进行扫黄打非排查行动,予金xx拘留x日,x元罚款……
我又看看二把手。二把手睨我一眼,我低声问金xx是谁?二把手也低声道,是倒班的,你不认识,但是是你们办公室小金的爸爸。
我吃了一惊。领导本来在叫二把手的外号,见我们正在说话,便收了笑意,说:叫他来是他们办公室都是小女孩,这小金呢,她也不好看。听听就行了,回去别乱讲。那小姑娘呢,也不好听,也不要给她们说。
二把手说,大家都有数的,不会乱说。
旁边两个工程师也跟着说,又不是好事,谁也不会多这个嘴的。
回办公室的路上撞见了做技术的小刘,嘴里还念叨着测试数据,一身油污。他刚做了爸爸,为了宝贝女儿,一改往日的偷懒耍滑,满心都是要赶紧挣个高级出来。
小刘见我是从四楼下来,好奇问了几句。我刚说了句领导找去开通告的小会,小刘就乐了,说是不是金老爷那事?我说你怎么知道。
小刘说,咱们厂里就这么多人,谁还不知道这个呀。你是不认识咱金老爷,明年就六十了,这老当益壮……
我也忍不住乐。小刘撇嘴,说,会计一办公室,老头特地喊你去,看来也是觉得难看,可不敢给那群小姑娘知道。你说这金老爷是怎么想的?
我说,金老爷好像还是金姐的父亲。
小刘叹道,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金姐。
我说,金姐上半年才得的提干呢,公示期还得几个月,还不稳当,也不知道会不会对她有影响的。
小刘说,我倒不是说金姐提干这事,你知不知道金姐要结婚了?
我愣了愣。小刘又说,金姐虽然说干活好,人长得也漂亮,到底三十多岁了,找到个老公不容易。你看金老爷这爹,不是给闺女找事吗?
我说,金姐知不知道这事?我记得金姐说她从家里搬出去住了。
小刘说,通告都贴在宣传栏里面,虽然谁也不看宣传窗,保不准金姐恰巧路过了扫一眼呢。再说了她亲爹蹲派出所好几天,她真能不知道?
我叹气,说金姐也是难,怎么有个这个爹。
小刘瞥我,说,金姐是倒霉,但是金老爷不也一样是倒霉吗?怎么就遇到扫黄打非了呢。你说这人背运那是真背,老司机开这么老多年破车,就这回翻船了。
我听着总觉得不像好话,但我嘴笨,一时也回不来什么话,只说自己还要回去打单子,就匆匆下楼了。
年关岁末,财务这会儿的活总是最多的。就是孩子还小的小孟会计,也不得不挤出时间跑来加班。我们几个未婚的觉她辛苦,好说歹说帮她分了活,劝她按点下班,说小孩还是要紧。
跟我们这群手忙脚乱的货色不同,金姐依然是那副游刃有余劈波斩浪的样子,手底下几叠凭证,照样有条不紊,甚至还得空给我们煮些花茶。小方会计边敲键盘边哀叹,说金姐你怎么还能这么高兴?金姐笑道忙过这一阵我可就要去休婚假了,你们讲我开不开心?
办公室里一片艳羡不满。金姐等我们声音小下去,又说:咱们都加油,我要了两个礼拜假的,婚礼还得回老家办;这一通的活得你们跟我一起加紧,不然下个月你们抓不到我来做扫尾了。
我问,金姐下个月都不在阿?
金姐说,怕什么,有事再给我打电话呗。
小方会计说,金姐少有这么长时间不在厂里,见不到金姐,心里还有点虚呢。
金姐乐了,说你们少在这给我架,我可两三年没休过年假了,下个月谁也不准喊我回来,求我也不行!
办公室里又是一阵嘻嘻哈哈。
金姐的婚礼办得低调,厂里谁也没去。只是突然来了位红光满面的师傅,长相很可亲,讲话十分客套,说是送金姐的喜糖来的。
我们道了谢。小孟会计活络,首先向那师傅说恭喜,叫他金师傅。我们转了个弯,也学着叫金师傅,跟他说恭喜。小孟会计跟他寒暄,说金师傅一向都是晚班,今天白天也不休息了,匆匆地来分喜糖?金师傅满脸喜气,说这是金姐特意交代了,要专门送来她办公室的,又说等金姐休假回来,要喊我们办公室一齐吃饭的,教我们一定腾出个周末来。我们连忙说好。
等金师傅一走,我们办公室便静下来,只有些各自打字或拆喜糖盒子的声音。倒是小孟会计出声惊喜道给我们的喜糖更多一件什么好东西,说要带回去给她女儿能吃。我说我不爱吃这些,这盒也给你家小妹呗?小孟会计道了谢,喜孜孜地走来拿去盒子。
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摊开一桌的发票凭证发呆。金师傅一进门就知他是金姐的父亲,两人都是周正的窄脸,鼻梁稍拱,脾气也是同出一辙的豪爽大方。金师傅头发只是花白,浓眉上有几根长寿毛,眼周皱纹却不多,炯炯有神的一副神气喜人的模样。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能去足浴店找嫖,弄出这么一套丢人的动静。我本以为出来这种通报,不论是金姐还是金师傅本人,断不会敢于使金师傅大张旗鼓地跑去厂里各处结交;未想金师傅会这么利落,替金姐往通勤的办公室跑来走去,身形姿态依旧笔直坦荡,仿佛事情从未发生过,或厂里人全不知道这事。
几天后,我跟小孟会计一同出外去办一件公事。路上我问小孟会计说金师傅,小孟会计却神秘一笑,说有什么奇怪的?老金到底没退休,班还是一样要上的;金姐也并没有辞职的意思,亲爹也换不了,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
我讷讷点头,只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我依然不是很能信服。我总以为金师傅或金姐身上会因此引发一些风暴,或者情绪出现什么突然爆发,但是都没有。也许他们是在装模作样地硬撑,也许是真的不当一回事;也许同事们其实都是些表面文书,金师傅的风流落地不过一件茶余饭后的男人间的笑话,谁也不会认真做个污点,戳去金师傅脸上难堪。也许他们并不觉得这事值得如何。真正怪异的大约只有我,偏替别人家的逸事耿耿于怀。
作者: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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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的小学生依依捡到了一个瓶子,放出了里面被困了几千年的精灵。精灵很感激,说可以满足依依的任何心愿。
依依不假思索地说:“我要每次考试都能考一百分。”
精灵不解:“你不要钱,权利,地位,却要考试能考一百分,这是为什么?”
依依摇了摇头,说道:“我必须得考一百分才行!上次考试,我只考了九十九分,被妈妈打了十下手心,她说我粗心大意,让我长长记性。昨天的考试,我错了好几道题,估计只能得九十分。我可不想被打一百下!”
精灵了然,拍拍胸脯保证道:“你放心,以后不管是什么考试,你只会考一百分,绝对不会得九十九分!”
第二天成绩公开,依依果然得了一百分!依依翻阅自己的卷子,明明有几道题她答错了,可是老师却在上面打了勾,一定是老师看错了!依依想了想,把答案改成正确的,兴高采烈地拿着卷子回家了。
“妈妈你看,这次我得了一百分!”依依献宝似的把卷子递给妈妈,妈妈顿时喜笑颜开,捧着依依的脸亲了两口:“依依真是好孩子,如果下次也能考一百分就好了!”
依依想到精灵的承诺,拍着胸脯保证道:“没问题!以后我每次都会考一百分!”
那之后依依,果然每次都考了一百分。她拿着全科满分的成绩单回家,爸爸妈妈高兴坏了,先是带她出去玩,又请她吃大餐,依依觉得,自己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可是好景不长,再一次,依依拿着一百分的试卷回家,却遭到了妈妈的冷脸相待。
“你从前考一百分也就算了,满分一百二十分的卷子,你竟然只考了一百分?你在班上的排名,都掉到二十名了!说!那二十分都丢在哪里了?最近是不是又偷懒了?平时究竟有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依依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通,心里委屈得要命。她哪里知道这次的考试还有二十分的附加题?她仔细看过了自己的卷子,实际上,她得了一百一十七分,只是因为那个一百分的愿望,老师判错了卷子,让她有苦说不出。
依依还得知了一个坏消息:如果她上了初中,所有的卷子都是一百二十分,高中则是一百五十分!如果她只能考一百分,不知道要挨多少打骂!
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流眼泪,从白天一直哭到晚上,把眼睛都哭肿了。精灵看她哭成这样,于心不忍,从瓶子里跳出来安慰她:“你别哭了,实在不行,我把你的愿望改一改吧。”
“愿望还可以改?”依依不哭了,看向精灵。精灵点点头说:“可以啊,说说你想换成什么样的愿望吧!”
依依于是说:“不管满分是多少分,每一次考试,我都要考满分!”
精灵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以后不管是什么考试,你都会考满分!”
又一次考试过后,依依拿着全科满分的试卷回了家。
但妈妈看到班级排名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第一名有这么多?”
成绩单上一到十名的小孩全是整齐划一的297分,依依和他们一起并列第一名,实际上排在第六位。她知道,排在她前面的孩子,是真的考了一百分,但因为她考了九十九分,满分就只有九十九分了。
还好妈妈不知道,仍然为自己家的孩子得了第一名而高兴。爸爸和妈妈带她出去玩,还请她吃大餐,依依觉得,自己又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了!
可是好景不长,依依虽然每次都能考满分,可那些不以分数评判的竞争,她就无能为力了。
“演讲比赛怎么只拿了三等奖?你整天就只想着玩,都不知道好好练习!李阿姨家的壮壮就得了一等奖,你怎么不向人家学习学习?”
“合唱班怎么没拿到优秀学员?我就说你没有音乐天赋,你还非得要参加!还不如跟刘阿姨家的乐乐一起去舞蹈班,你要是去了,现在连跳舞都会了!”
“说了多少次,要先跟长辈打招呼,不要等着长辈来招呼你!你看看,你表妹都比你懂事!”
依依不明白,明明自己已经得了满分,妈妈为什么还是对自己不满意?她找到精灵,问它愿望还能不能再改,她不仅仅要得满分,还要得第一,无论做什么,她都要做最好的!
精灵很为难:“我只能帮你试试看。”
于是依依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许多个第一。她第一个举手发言,第一个吃完午饭,上学第一个来,放学第一个走,她在演讲比赛里得了一等奖,但一等奖有六十人,没有人得到二等奖,她第一个被评上合唱班的优秀学员,像她这样的还有五十多个。这很显然不是依依想要的第一,也不是妈妈想要的。
“这些一等奖什么都证明不了,不像你张叔叔家的凡凡,人家数学竞赛可是得了金牌的!”
依依终于绝望地发现,无论在哪里,总有比她聪明,或者比她努力的小孩。只要妈妈还看着那些孩子,自己无论拿多少个满分,多少个第一,她都不会对自己满意。
她从晚上一直哭到白天,把纸巾都用光了。精灵看她哭成这样,于心不忍,从瓶子里跳出来安慰她:“你别哭了,实在不行,我再帮你一次吧。”
依依于是说:“我要妈妈再也挑不出我的毛病来,再也不拿我和别的孩子比,我要成为她心里最好的,最优秀的孩子,让她永永远远,永永远远都对我满意!”
精灵大惊失色:“等等,你真的要许下这个愿望吗?我感觉有点不妙……”
依依斩钉截铁地说:“这就是我唯一的愿望!”
三天后,在依依的葬礼上,依依的妈妈抱着依依的遗像,一边流泪,一边神情恍惚地念叨:“依依是全世界最好的孩子,她最听话,最懂事,最优秀,最努力,最认真,最善良,最可爱,最勇敢……门门考试都能得满分,一直都是第一名……”
与痛苦的女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依依遗像上的笑容,就像夏天的阳光一样,灿烂极了。
照片上的她,看起来真像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评论:随意,祝阅读愉快。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林柠拧开水龙头。水从她手中流过,从手腕一直流到手,手指、手指尖,一股股前赴后继的水流。流动,流动。
自她踏上这片广袤的土地,耳朵曾遇到各式各样此起彼伏的声音,大多是些和蔼的问候,偶尔也会听见些市侩的聒噪。不能怪她太容易被推销员盯上: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衣服也都是都市里潮牌新品的样式,这样一个女子丢到大漠荒烟的敦煌里去,是有些突兀的。
可林柠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融入当地色彩了,她郑重地将自己衣物的颜色都挑选为与敦煌文化相近的色彩,仿佛一位远道而来的信徒,心中虔诚无比。但真正双脚踏上此处尘沙时,才意识到在满目灰黑的背景色里,身上的红与绿有多刺目,好像她才是那个壁画里出尘入世,反弹琵琶自天而下的姑娘。
终于走到荒漠,风卷沙砾,无垠的沙漠在眼前徐徐展开。她蹲下捧起眼前一抔黄土,手掌抬起让它们和夕阳齐平,然后沙砾与眼泪就着残阳缓缓顺指缝溢落,直直砸向地面。
一
林柠从小学起路过报刊亭就走不动路,小说月刊、文学杂志、动漫画报……她总要翻一翻的,况且翻一翻又不要钱——老板娘还总是笑眯眯的,跟画报上的笑脸小人一个样,而笑着的大多都是好人吧——所以报刊亭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去处。她乐意站在亭子前,从报纸翻到杂志,再从期刊看到画报,直到姥姥很不好意思地对老板娘赔着笑脸叫她不要翻了,快拿一本书回家看才算为止。以前林柠是只看正文的,但最近她发现了边栏和底栏的乐趣,比如这次买回来的杂志,每页的底部都标了各种各样神奇的宣言:“喜欢科幻小说,偶尔打游戏,我的名字是xx,地址在……”xx是一个看上去不太像真名的昵称,类似的信息还有很多,虽然林柠没有真的计划马上就对其中某一个地址寄出信件,但还是很认真地一条条看过去,小小的脑袋里盘算着“这个和我兴趣一样,这个不太喜欢……”一直盘算到妈妈喊她吃晚饭。坐到餐桌上夹菜时,她看着手里的青菜,想起刚刚好像看到了不太认识的词:“敦煌”。
“它是什么呢?”将青菜放进嘴巴里的时候她还在想着,“也是青色的吗?”
二
兰伊和往常一样,午睡一睁眼就计划着看敦煌纪录片。
“急什么。”妈妈把拖鞋从床那头踢过来,“昨天舅舅给你买的书看了吗?”
“急什么。”兰伊学着她的口气慢慢下床,脚踢踏起拖鞋窜到沙发上之前不忘按开DVD。
“都要谢谢你舅舅,”妈妈还在絮叨,“过个生日给你买盘讲敦煌的纪录片,这下可好,迷得连书也不看了,天天都要盯着那个离你那么远的地方……”
“看看看,我看。”兰伊顺手从沙发上抽来一本封面画着大嘴小孩的杂志摊开反扣在腿上,应该是表妹上周来做客时落下的文学杂志。
电视上镜头切到美轮美奂的飞天壁画。
“哇……”兰伊和杂志封面的小孩一同张大了嘴。
噗嗤,妈妈乐了。
关掉电视以后兰伊举起反扣在大腿上的杂志,发现它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无聊,既是因为当期文章确实有一点趣味,另一个原因则是它底栏的小字。
如果真能交到朋友就好了——楼下又传来一对夫妻吵架和摔盘子的声音——呆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
三
“给你的信。谁寄给你的呀?”
兰伊妈妈到家时,发现女儿又在沙发上看那部敦煌的纪录片,她实在太爱那个驼铃声声,阳关三叠的大漠古城。“轻盈舞殿三千女,飘渺飞天十二台”的美,怎么看也看不够。
兰伊接过信封,很诧异的答自己也想不出会有谁给自己写信。打开以后才了然:是前一阵子投在杂志底栏的征友启事起了效果,来信者自称林柠,表示对兰伊寻找敦煌文化爱好者的交友启示很感兴趣。兰伊手指拂过薄薄的纸张,这轻轻一张纸,此刻竟突然贵重起来,就是别人要拿钱来换她也不给的。她感到一股暖意从心头源源不断地生出,客厅茶几上那盆稍稍干枯的花也入眼了起来,而且说不定浇浇水,过几天就能起死回生了呢?她飞奔到书房里去抓过信纸和笔,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而且是和她年纪极为相仿的人——是可以理解她对敦煌的热情与爱的。
寄过回信,兰伊望着墙上的时钟发呆。这座时钟是某个亲戚送的,兰伊特别喜欢钟座下方小猫头鹰摇摇晃晃的设计,过了许多年它还是一样可爱。盯着它看久了不免恍惚,如坠梦境一般,兰伊有种自己刚刚才从亲戚手里收下它的错觉,心中涌现出第一次在沙发这个角度望向小猫头鹰的喜悦。“吃饭喽——”兰伊猛地被喊醒,钟表表面已经掉了漆。
她虽是个孩子,这几年却尝尽了大人世界的苦楚:父母离婚,自己又疾病缠身,只得在家休养,整日里看不痛不痒的纪录片。至于为什么是纪录片,兰伊喜欢镜头语言的公允和旁白的平稳。四平八稳对生活来说太难得了,她愿意普通地活下去,假如身体给她机会的话。
但无论如何,时间总在平静而平等的流逝,兰伊渐渐和林柠聊了起来,信件准时出现在邮筒和信箱里,偶尔会比预计晚几天。等待是种甜蜜的折磨。
四
林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寄出了交友信,没想到对方回信很快,态度也很真诚,“如果有时间可以读一读边塞诗歌。”信里如此提议,林柠本就钟情文学,于是很乐意寻来读,加之她长期积累,理解能力自然不在话下,很快就可以和兰伊畅谈茫茫大漠里的羌笛胡笳了。
“这是我们的文化,”兰伊在信中坚定地写道,“你要记得,林柠。你要学习,你要感受,你要体悟,然后你会爱上她的,我保证。没有哪一种色彩比飞天更绚丽,也没有哪一个名字比敦煌更动人。即使她蒙千年之尘,即使她受时间之霜。”
林柠提出假期一起去敦煌,她已然对这浩荡回肠的文化屈腰折服。但很奇怪,兰伊拒绝了。“我的生活像一座巴米扬大佛。”她解释,也不管如此隐晦的暗示是否能被理解。病情再一次加重让普通生活的期望被现实击中,碎成飞舞在空中的尘埃——看似轻盈自由,受到重力后缓缓下沉——最终沉入废墟,无处可逃。出于安抚,兰伊邀请林柠来自己家里做客。希望到时候头发不要掉太多,她边写边想。“我买了你上次说卖空买不到的糖果哦,你想吃红色草莓味的,对不对?给你留着,都给你吃。”她忍不住孩子气地许下一个郑重的承诺,然后第一次等邮递员将信件拿走后才离开邮筒,期盼糖果的甜味儿能够给朋友带去些许慰藉。
五
林柠很久都没有收到信了,她等啊等,从初二等到初三。自从她开心地答允兰伊的邀请以后,接近半年,她什么都没有收到。一向宅在家里读书的小姑娘竟然跑去离家很远的邮政总局查询是不是有漏发给自己的信,连父母都觉得奇怪,而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是学业太忙了吗?林柠暗自揣测。初三起学业任务陡然加重,她一边写作业一边构思给兰伊的下一封回信,心不在焉的笔画爬满了作业本。
六
盛夏将光影交付给树叶,墙上的阴影随着树叶摇摆,晃出了夏天的邀请函。林柠大学毕业后彻底打扫了一遍屋子,发现一大捆当年青涩的来信。当时的自己没有时间和能力做的事,现在自然要帮她一一实现。抱着这样的信念,林柠站在这个稍显破落的老房子面前,微微犹豫着,抬脚迈进了门槛。
七
兰伊的妈妈其实不太理解为什么女儿特意叮嘱保管好这个小礼物盒子,说是有人来取,她就只好等着,等了许多年也没有人来,后来慢慢就成了等她自己。等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适应女儿的离去,适应漫长看不到尽头的夜晚与生活。最终她还是适应了清晨刺眼的阳光,多看几次天亮眼睛就习惯了。阳光投射进屋子的时候,桌子上的小礼物盒子就更显得神秘,里面会是什么呢?兰伊妈妈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这份诱惑,阳光将盒子晒得很暖,她轻手轻脚打开包装,好像再一次感受到了女儿的体温。她已做好打算,里面的物品无论价值再高她都会包装好,接着等它的主人。她思忖着,女儿如此看重它,应当是关于敦煌的东西,又或者会不会是贵重物品?
是一盒红色外包装,因为过期已经粘连在一起的黏腻糖果。妈妈有点疑惑。
八
从兰伊家离开后,林柠一阵目眩,她倚靠着楼梯栏杆,窗外的阳光在她眼前晃动,心口和眼睛一齐被刺痛。楼梯间阴凉,她却深感中暑一般的窒息感。打点好行李,林柠第二天即启程前往敦煌。
路程遥远,特别是气候干燥,对人体适应能力有一定挑战,但兰伊却越来越心安,整个人平静如一汪泉水,在热闹嘈杂的观光车里显得格格不入。数字观展时无数精美的壁画和塑像呈现在眼前,林柠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兰伊的文字第无数次浮现在她眼前:“你要记住:记住祖先的千里跋涉;记住文人墨客的笔墨飞扬;记住曾经无人问津的千年古刹;记住过去无人打扰的绝色壁画;你还要知道她们正在褪色,她们正在凋零,她们正在被时间吞噬。所以这才是我们记得的意义,如果我们不去传承,没有人帮我们传承;我们不有所作为,那么世界上没有民族将帮我们作为。”
在熙攘的人群中,林柠抬手悄悄擦掉眼泪,她想自己应当是完全明白了这些话中的含义。每个塑像的眼神都模糊了,却因此更加温柔。十年了,林柠喃喃道。从第一封信寄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十年对于敦煌来说,可能实在是太短了,但是对兰伊的想念,一定还会持续很久。
正是因着这样坚韧而无所穷尽的惦念,才让林柠今后走上讲台每一次讲授《莫高窟》这篇课文时总会说上一句:“中国最美的景色,在祖国西北的敦煌……”
emmm,滑铲产物,还没写完
作者:月溪明
评论:笑语
阳春三月,天气和煦,阳光暖洋洋地照在大地上,路上行人也不自觉放满了脚步,享受着闲适的空气。
几队全副武装的披甲士兵却步履匆匆,径直奔向各个城门,引得路人纷纷望去,有人好奇地问:‘‘咦,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什么军队出动了?”
周围人纷纷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晓,有一人想了想道:“城门口已经被封锁起来了,官爷们正在排查每一个出城的人,看这架势,说不定是什么东西失窃了。”
“嗨,我们管那么多干甚,那些大人们丢东西就丢东西吧,反正跟我们也没关系。”一人这么说,其余人纷纷点头,便不再关注这事。
人群散开,唯独一白衣青年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望向城门方向,喃喃自语道:“连傅叔都出动了,想必丢失的物品还挺重要,嗯,等会去城门口问问傅叔,至于现在,还是先去龚先生那里拿修复好的古画吧。”
白衣青年略微辨别方向后便继续前进,走了大约一刻钟后,他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店铺,却发现店铺大门并未打开。
白衣青年眉头微微皱起。不应该啊,现在已经巳时了,一般这时候龚先生早就在店里忙活修复工作了,今天怎么这时候还没开店?难道是去处理别的事情了?
虽然白走了一趟,但是白衣青年倒也没太在意,毕竟古画一时半会也不着急拿。白衣青年正准备转身离去,打算过几天再来取,余光无意中略过店门,却发现门似乎是虚掩着的。他心中一动,暗想道:龚先生不会是出意外了吧。于是连忙上前几步,轻轻推开木门。
门后的空间并不大,正对门的是一个木质柜台,平时柜台后坐着龚先生的学徒,负责招待上门的客人。柜台左侧另有一扇门,门后便是龚先生平时工作的地方,而此时,那扇紧闭的门却向外敞开,这不寻常的一幕让白衣青年心里生出一丝警惕。
白衣青年轻手轻脚靠近那扇门,侧耳听了一会,没听见任何动静。他小心翼翼往里看了一眼,发现门后并没有陷阱和埋伏,甚至没有人,于是才走了进去。
房间正中的大木桌上放着一张古画,正是白衣青年准备取的那副,古画原本缺损的地方已悉数精心补全,完全看不出破损的痕迹,足以见龚先生修补古画技艺之精妙。
目标就在眼前,白衣青年却没急着去拿。目光环顾四周,只见这间工作室内四处都是高大的木架,上面摆放着各种纸张、卷轴,物件繁多却不杂乱,可谓是乱中有序。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与往日唯一的区别在于今日工作室内没有人,要是一般人,肯定会觉得是自己大惊小怪了,说不定龚先生今天只是想偷个懒而已。
白衣青年的眉头却深深皱起,他来过这里好几次,对工作室内的情况非常熟悉,乍一看这里好像一切正常,但是对比自己的记忆,白衣青年发现工具不见了,一个以修补古画为生的手艺人工作室内,怎么可能没有修补工具?之所以看起来一切正常,是因为有人刻意将其他木架上的卷轴等物挪了一部分放到了空缺处。这样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可以说是很反常了。
审视完工作室的环境,白衣青年又将目光放在了桌上的古画上,只见古画描绘了一副美好的踏春景象,飞燕、绿树、青草、游人与远处若隐若现的高山,显得分外惬意,纤悉又精致的笔触透露出绘者高深的画功。
白衣青年右手撑在桌上,食指轻轻敲击桌面。太不对劲了,这幅画送来修补之前,他是看过的,原先的画面上可没有山,也就是说,这山,是龚先生画上去的。
作为一个优秀的古画修补师,龚先生绝不会做除了修补之外的事,那此时他在古画上的多此一举,是想告诉我什么呢?而且用的还是这么隐晦的方式。这一切都说明龚先生的处境并不好,说不定,这是在向我求助!
白衣青年理清了现在的状况,他先是询问周边店铺的人是否知道龚先生的去向,不出意外得到了否定答案。
“龚老头啊,这几天一直神神秘秘的,我们也很少看见他。”邻居这么说道。
白衣青年又问:“那龚先生最近有什么与往常不同的表现吗?比如说了些
什么特殊的话,做了什么特殊的事,又或者,身边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倒也没什么不一样啊……”邻居思索了一会儿,好像想起了什么:“最近有几个人上门找他,说是他以前的学徒,这次特意回来拜访他。但那些人看起来人高马大的,说话声音有点西域的口音,看起来也不像是会能耐下心修画的样子啊,真是人不可貌相。不过说起来,没想到龚老头竟然还有几个西域学徒,看来他以前去过不少地方嘛。”
西域?白衣青年本能嗅到了不对的气息。
虽然大棠这些年对外交流很频繁,京城内也有不少外族人往来和定居,但是
作者:贩卖机
备注:已于23.1.4日修改。并增加一个奇异而且无聊的结局。
评论要求:笑语
今天是我进入这个公司的第三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天。
我打算离职。
这并非一时冲动所做出的决定,而是权衡利弊之后所做出的最优决策。
以下请容我阐明一下理由。
首先,我所在的是一家城市周边旅游及景点文创开发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公司,规模倒是铺展的不小,约摸有十几个部门近百人的样子。只是我天生社恐,对于本部门以外的人际交流趋近于零,又懒于对工作之外的事物进行探索,导致我自入职到现在进四年时间,对工作范围之外的公司业务毫无了解罢了。
此为事件发生的必要前提条件。
不过,公司的工作强度、薪酬、人际关系等,并非是导致我决定立刻离职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就各方面来讲,公司的工作强度、通勤距离,以及薪酬数目,甚至在我的预期之上。
当然这并非是说公司做的无可挑剔,仅仅是平庸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罢了。
只是在当前的经济状况下,处于文旅行业的公司半数都在亏本裁员,此处毫无缩减规模的迹象,反而在开拓市场、招收新员工上产生了更强烈的兴趣。
从表面看来,这是绝对的好事情。
然而……
这其中存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同事——起码在我知道的范围内——都只会在这家公司待到四年。
是的,没错。自我进入公司以来的所有前辈,都是如此。普通的工作,加班,升职。然后在进入公司的第四个年头的某一天,突然离职。从此消失在我们这些人的生活范围内,再也没有消息。
公司不停的招新需求,恐怕大部分也来源于此。
而我在不知不觉之中,也即将到达入职的第四个年头,成为同事之中资历最老的员工。
我自然是害怕的。
自我发现这件事情以来,我便有意无意地在公司内部打听那些离职的老员工的去向,但无一例外的没有结果。
“他们都是主动离职的。”人事告诉我,但她并没有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联系方式留给我。
所有人都是去向不明。
公司照常运转。前辈依旧在离开,即便是在目前就业不景气的环境下,这个规律还是依然持续着。
不论是应届的学生。还是已有家室的中年人。无一例外的逃不过四年的坎。
我还记得与我关系最好的那个同事,同时也是我的前室友。他比我早一年进入公司,在工作上,也勉强算是个可以仰仗的前辈。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大约十个月前的一天,突然没有来上班。而等到下班回家后,我才发现他的所有行李都与他一同消失了。他连一张留言都没有的,就这样离开了。而他之前留下的所有联系方式,也已经全部失效。
“他昨天提的离职呀。”人事部的张姐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我“怎么?他没跟你说吗?”仿佛我的所有大惊小怪都是自找。
而导致我下决定离职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坐在我对面工位的同事。
一位在四年内完成了结婚生子重大人生进程,上有老下有小的本地人士。目前身上尚且背着房贷,还在给刚看中的车努力凑出首付,无论怎么看,他都没有辞职的可能性。
他是在上周突然辞职的。
与此前离开的其他人一样,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来上班了。
而在此之前,他还在兴冲冲的与我们讨论刚知道的公司为入职满四年的老员工准备的福利。
这很奇怪。
我无法相信他主动辞职的消息。
而就在昨晚,我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那是一连串乱码一样的文字与表情间杂的奇怪讯息。
这是什么?
我正待回复,他紧接着又发来一条新的讯息。这次是一张黑漆漆的照片,仅在边缘处能看到一点模糊的肉粉色。仿佛是什么巨物骇然大口的一部分。
我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比如那张公司作为对老员工奖励发放的内部价格旅游团券。我处于对即将获得的福利的好奇心,也打听过那个旅游团的事情。可惜在我能打听到的范围内,没有什么人对这个景点有过多的了解。最后我也只是知道那是在公司经营下的一个小众度假景点,地点偏僻,游玩人数寥寥。在旅游团的宣传页内,那地方倒是一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样子。我看着那个地方,却总感觉身上一阵寒意。
我倒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本市的某些怪谈。例如在郊外荒山上的某个山洞里吞噬生命的巨物,渴求祭品的远古邪祟,赠与人财物的仙人,操控市场的邪恶财阀……
如今这些传说,在我心中连成一线。即使是前同事在一小时后发来的“不好意思手机让孩子拿去玩了”的信息,也不可能使我冷静下来。
即使与他过去说话方式别无二致,我也无法认为这是他本人所发。
寒意遍布全身。
我决定尽快辞职。
至少在第四年到来之前,离开这家公司。
于是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我递交出了我的辞职报告。
对此,人事部门的同事丝毫没有感觉惊讶,那个陌生的同事只是点点头,把我的报告接过去,放在桌上。在这个新来的陌生同事背后,张姐的桌子上空空如也,她在半个月前离职了。
放下辞职信,我深呼了一口气。
“你等等,”我正打算离开,却被同事叫住“这个,我查了一下,你到昨天正好入职满四年,所以这个你得拿着。”
陌生的人事部同事期待地看着我,他手上拿着的,是公司发给四年老员工的福利旅游劵。
------以下是非常迷惑的结局分界线--------
“……谢谢。”
我只得接过来。沉重的石头重新压回心上。
第一次,从工位走向公司大门的路如此漫长。每一道不经意的目光似乎都在监视着我,每一句无意义的闲谈仿佛都是在讨论我。
“扑通、扑通”
心脏跳动的声音占据双耳。
我不知我是如何离开公司又是怎样走出写字楼,回过神来已经在大街上。
印刷精美的旅游券在手心被冷汗浸的湿透。该如何处理掉它呢?是小心地收藏起来,还是就地丢掉?
我绞尽脑汁,却想不出任何可行方案。
无论如何,我是绝不可能使用它的。
手指在大脑下令之前擅自行动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那份旅游券被我撕碎,塞进嘴里,咽下肚中。
这是我潜意识所认为的最保险的逃避方法。
接下来,我一不做二不休地把之前的联系方式统统丢掉。在吃下印刷品所造成的腹泻间隙里,完成了清空通讯录、换电话号码、搬家等一系列事情。
做完这一切,我与我的肠胃都感到无比轻松。
带着这份轻松,我走上商业街。突然,与某个熟悉的身影面对面。那是上个公司在我之前离职的那个本地老哥。
他一手提着婴幼儿奶粉一手抱着一大兜纸尿裤,表情与我一般的惊讶甚至带着些惊慌失措。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他离职的真实原因。——胡猜乱想导致的疑神疑鬼,跟我一样。他大概也同时明白了过来,我们面对面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而此刻,他刚一岁的好大儿正骑在他的脖子上。啃着他老父亲脑门上所剩不多的几缕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