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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魇
第一次在工作中注意到那个人是在两年前,虽说时间间隔不算长,但那时是第六历的第九年,而现在已经是第七历了,规则更新变动了不少。
当时我怀着指标内的第五个孩子,不知是精子还是环境的问题,早孕反应非常严重,动辄就想冲进厕所伏在洗手池边呕吐。那天我刚刚工作半个小时就开始恶心,跟主管请示得到允许后便挂上“暂停服务”的牌子,一边匆匆向厕所走,一边内心暗暗感激我的主管还算宽容,总能允许孕妇这些琐碎的要求。隔壁组的闺蜜跟我说过,她怀指标内三胎八个月时,胎儿过大压迫膀胱,经常想去厕所,她的主管不但严格遵守“每日如厕四次”的规章制度,还不让她用成人纸尿裤,因为“那样的话你会有一身尿骚味儿,哪个被服务对象会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想着闺蜜惟妙惟肖地模仿着她的主管——一个五十七岁的精瘦女人——的样子一手叉腰一手扬在半空中挥舞,我不禁笑了出来。
然后我就感受到一道目光穿过大厅熙攘的人群,准确地投射到我身上。我下意识地回望,发现一个男人站在那里,看着我。他迎着我的目光,笑了笑,露出泛黄的牙齿。我感到一阵恶心,不知是那泛黄的牙齿还是孕期分泌的激素或者二者都有。我低下头,快速跑进厕所开始干呕。
我没有把这件事说出去,作为一个女人,在满是男人的地方被注视是理所应当。员工手册上这样指导我,所有的主管也做过相应的提醒,我本该对此习以为常。但不知为何,我一直记得那个男人和他泛黄的牙齿,还有伴随而来的、无法抑制的恶心。
在前天,我又遇到了那个男人,在我的工作隔间中。
我的工作很简单,与其说是陪伴聊天不如说是倾听,像我这样未完成怀孕指标的女人也很难完成需要较重体力或者更多精力的工作。能来到我这里的男人,大多只想把他内心的想法一股脑地倒出来,糊在对方脸上,然后转身离开,投身到他们认定的宏伟事业中去。在看似感情真挚实则心不在焉的谈话工作中,我不止一次地想,在我的位置上哪怕坐着一只内嵌初级人工智能的垃圾桶,工作成果恐怕也没什么区别——甚至可能会表现得比我更好,毕竟垃圾桶不会恐惧畏缩恶心头晕,能从容应付所有对象。而我,每天面对各种类型的男人,脸上挂着培训出来的职业表情,态度就算再端正,也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表现出那么一丝丝的不近人情。
比如说此刻,再次见到那个男人露出泛黄的牙齿时,我小心地扶着肚子,往后欠了欠身。
那个男人大喇喇地拉开椅子,在我对面坐下,眼睛在我脸上来回扫着。我反射性地露出职业微笑,坐好,按下计时器,摆出“我在听”的手势。男人没有立刻开腔,又打量了我一阵,才咧开嘴,又露出泛黄的牙齿。“我记得你。”他说,“你喜欢我,对不对?”
我开始反胃了,其实这一胎的早孕反应并不严重,但孕期随时都可能出现意外。我努力地把这种感觉压下去,微笑着开口:“对不起,先生?”
“第六历,我来这边交点数。”那个男人说,“大厅里人那么多,你只看着我一个,还对我笑。”他双臂放在我的办公桌上,伸着脖子看我。“你笑起来真好看,怎么笑都好看。”
“谢谢。”我说,“怎么称呼您,先生?”
“我的编号是B-2898670,朋友们叫我‘阿零’。”他说,“但是你不一样,你可以叫我——”
“零先生。”我小心地打断他,做了个“请理解”的手势。
“哦——”那男人拖着长音,“明白明白,不能提不能提,大家都不容易。”他向后靠在椅背上,伸直手臂,手指有意无意地对我的胳膊够去。
“零先生是准备要去‘熔炉’了么?”我说,员工守则第八版标准话题一,兼备补充赞美。“能下定决心去‘熔炉’的人,是这世界上最无畏的人。没有你们燃烧自己的生命为全人类功能,人类将陷入无边的黑暗。”
“什么无畏不无畏的,点数差不多,就去呗。”男人说,“第六历我的点数还够在排污工厂,但是干排污啊,你懂吗,就是操纵机器人去清理排污渠什么的。回收回来的机器人一身都是味儿,带着我身上都是味儿。”他摇着头,装作不经意地瞄着我,而我则适时地露出很感兴趣的表情。男人立刻兴奋了起来,张开手比划着:“有一次机器人从排污渠里捞出一把这么长的虎钳!我上交了,后来给我返了大约值我干一个月的点数,我休息了一个月!”
“是古董吗?”我问,还是有点好奇的,但不补上一句赞美可对不起我近十年的工作经验。“您可真厉害!”
“嗨,怎么可能。只是一个老虎钳。”男人说,“后来有干维护治安的同蜂元朋友告诉我,有个干钳工的,为了少上班,逼他朋友转让点数,结果朋友也是倔,咬死了命能给点数不能丢,然后……”
“然后?”
“然后我清了那个干治安的朋友吃了顿饭,还休息了一个月嘛。”男人又笑起来,“那一顿饭让我少休了一天,有点儿亏。我管他死不死呢,早知道只是一件案子的证物我就不请客了。都怪那个朋友,非得说真相很重要,值那一顿饭。”
我虽然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也跟着他笑。“您真的是个幽默的人,又大度。”
男人摆摆手:“这都不算什么,我的工作很乏味,平时也少跟人打交道,除了来这里几乎都看不到女人。”他盯着我看,继续笑,“你的工号是多少,回头我让‘熔炉’的设计师给我的程序里把你编进去,然后咱俩结婚——我肯定会先追求你,然后求婚,订婚,同居一段时间后办婚礼。婚后我们要生很多孩子……你放心,你在我的程序里只用给我一个人生孩子,也没有什么指标,你想生几个生几个——啊,不行,至少得有一男一女。你想不想上班都行,因为那是我的程序,我的程序里我就是神,只要你一切都听我的,你一定会过得舒舒服服的!”
男人滔滔不绝地跟我描述着他精心编织的“熔炉”内世界,甚至忘记继续跟我交待为何他会放弃继续从事排污工作而选择进入“熔炉”。其实不用他说我也能隐约猜到,工作又脏又累,给的点数也不多,与其这样活着,不如进入“熔炉”成为肉身电池,同时精神享受美妙梦境。他描述的梦境很乏味,不过是新世界新秩序没建立前的一些男人认定的“幸福状态”,这种幻想我听过太多类似的版本,到了负责程序的人那边,只需调用——那叫什么来着,主管告诉我的那个专有名词——模板,对,只需调用标准模板,修改几个数值就足够了。其实这样也好,如果和模板出入很大,程序那边是不可能专门为个人订制新程序的,到时又要推到我们这边,劝诱他们选择标准模板之一。要怪也只能怪最开始选择进“熔炉”的男人们,大多也只有那几种幻想,当皇帝,当神仙,当有女人死心塌地服侍的普通人,后来程序也便懒得开发什么新鲜玩意了。
“我们会在我的世界里共度余生,今年我三十岁,至少还能再活四十年——哦,不行,新规则颁布,现在‘熔炉’最高年限只到六十岁了,之后就会直接拔掉营养管等待自然死亡,不过能过上三十年神仙日子,值了。”他忽然停下,仔细打量我,“你看着比我大,有十八岁时的影像吗,我要和十八岁的你过日子。”
我又开始反胃,忍了两秒钟,才能开口说话。“我的工号在办公室门口,只要跟程序那边报我的工号他们就能调用我的所有资料。今年我二十八岁,比您小两岁的。”
“二十八岁?那你生了几个了?”他忙问。
“我正在怀指标内第八个。”我说。
男人脸上显出一点点嫌弃,又竭力掩盖下去。我清楚他的心思,只是笑笑,表示门口有服务部人员照片列表,他可以随意选择。
男人顿时开心起来,转而开始问我:“第八个,马上就够指标了吧?那你怀完了指标内的孩子打算做什么?女人供能不如男人多,进‘熔炉’也需要更多点数吧?”
“前几天颁布了新规则,指标数已经从十个改到二十个了。”我说,“耗能需求越来越大,缺人。完成指标的女人可以选择直接进‘熔炉’。”
男人似乎有点不高兴,但终归也没说什么。此时计时器发出蜂鸣声,我示意男人可以离开了。他站起来,冲着门口服务部人员照片列表走过去。我则在专属频道呼叫主管,表示想去洗手间。得到同意后,我起身走出门,途中小心地绕开那个男人,但他只是专心地记录着服务部人员的工号,根本顾不得再看我一眼。
干呕了一阵,我抬起头。洗手间的镜子突然开始滚动播放一则消息,配合全机构内广播:“熔炉”内梦境仅限使用三套标准模板,不可任意更换数值。我听到频道里的人们发出惊呼,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我想着那个人没办法让我的影像陪他在幻境里共度余生,不觉松了口气。但想到如果我之后选择进入“熔炉”,也只能和标准模板男人共度余生——哪怕可能只有十多年——又禁不住开始恶心。主管在频道里大喊一声“安静”,然后表示我们女人不同,女人“熔炉”梦境中的男人都很帅,也会对我们很好。
“可是如果又有新的规定颁布怎么办?”我小声问,“之前的生育指标是十个,现在就改成了二十个,只要有新规定,谁知道之后我们梦境里的男人是什么样,甚至……会不会有男人?”
主管沉默了,频道里安安静静,只有机构内的广播在一直重复播报着新的规定。
备注:我错了,我应该少刷点微博多看书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尘灯
最近宋星阳的手机经常出问题,要么是进不去软件要么是退不出软件,要么是一边进软件一边退软件,很玄奇的在软件世界里穿模。
于是乎宋星阳最近很无聊,没有手机的高中生就像是刚打完篮球就被闷在被窝里只能闻着不可名状的味道发呆。
“物理课了,你好歹换个书吧。”
宋星阳侧个脸看过去,好心提醒他的正是同桌徐然。
徐然看他一脸生无可恋,好笑问他是不是又卡了?
宋星阳便整个人歪到他身上,头枕着他的脖子,哀戚地叫唤着,我无聊啊我无聊啊——
要说徐然这个人也特别有意思,他妈管的严,所以他现在用的还是小灵通,唯一的游戏是俄罗斯方块,初中二年级时他已经打到能显示的最高分。后来的年岁里,徐然便致力于一切不需要手机的游乐项目。
或许是每个班都会在某个时间段流行玩魔方,他们班刚进高一时候也开始流行魔方。那时候徐然就成天拧魔方,从二阶到六阶,从镜面到粽子,十根手指都要拧的飞起来。
宋星阳坐他旁边打游戏,游戏不能开音效,但旁边的徐然很是动感地唰唰唰拧着魔方,让他连跪了四把。
“哥,我的哥,你别拧了,你要拧就拧我的脖子吧,我都快掉段了!”
在宋星阳惨绝人寰的悲鸣下,徐然便把一屉子的魔方转手卖给了别的班级,然后开始琢磨九连环和鲁班锁。
宋星阳问他:“你是有什么执念吗?”
徐然穿着九连环胡扯:“对,为了穿越以后能技惊四座。”
那时候宋星阳正在看起点文,觉得徐然所言非虚,于是很有耐心的凑过去请教,然后在一节课内就放弃了。所以到现在宋星阳还是玩手机,而徐然开始折千纸鹤和星星了。
“你恋爱了啊?”
徐然没说话,从抽屉里——高中生的书自然是都放桌面上——拿出两个漂亮的罐子,罐子已经快装满,口上还系了丝带。
他把两个罐子摆出来,指着装星星的那个说,“一百块”,又指着装千纸鹤的那个说,“一百五”。
好家伙,财富密码都没你能赚。
宋星阳把书换成物理,然后改了个姿势趴着,但他不困,他最牛逼的一点就是不论多晚睡,白天都不会困。
“要不下象棋?”徐然可怜他,主动放下了千纸鹤提议道。
宋星阳不想下象棋,但他没直说,他问,“有跳棋吗?”
徐然在抽屉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一个跳棋盘,“有。”
宋星阳无言了,他终于知道人类如果没有手机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徐然一边摆着跳棋一边给他解释:“扑克牌大富翁还有军旗都租出去了,一节课一块钱。”
徐然的生意全年级都做,偶尔还跟别的年级做。他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基本上跟人来往个五六回就熟络了,很多人都愿意卖他面子,并且都一致认为徐然是个可怜的穷孩子。
事实上并非如此,徐然有钱,且非常有钱。
当然宋星阳发现徐然有钱是在校外,他看到徐然捧着哈根达斯正从西餐厅出来,门口的服务员还很熟络的跟他聊了几句。
据宋星阳所知,这家西餐厅人均消费三百多。
在此之后宋星阳还常常看见徐然出入知名日料店,知名火锅店等等。后来徐然也常约宋星阳一起去吃,他这才意识到,徐然就是所谓能把人吃穷的老饕。
不过徐然在吃上面大方过了头,甚至都不跟宋星阳AA,宋星阳常说幸好只有两个人吃饭,不然徐然得去卖艺赚钱吃饭了。
那时候徐然不以为然的说:“我只请你吃过。”
宋星阳很欣慰,至少有菊花,不是貔貅了。
不过这事儿宋星阳也没跟别人讲过,所以在其他同学的眼里,徐然还是穷苦的貔貅。
跳棋不同于别的棋类,它有时候就是乱拳打死老师傅,于是宋星阳赢了半节课。后半节课因为他笑的太开心,被物理老师当场捉住,两人都滚到教室外面罚站了。
回来时候徐然的抽屉被班主任洗劫了,空无一物令人悲伤,徐然桌游吧正式停业。
“对不住啊。”
“没事。”
宋星阳很愧疚,他自己无聊,结果一番折腾,徐然也跟着无聊了。两个人齐齐望着黑板上的蝌蚪文发呆,间歇叹气。
宋星阳叹了口气,把物理书换下去,英语报纸拿了出来,没得玩那就听讲呗。
然而徐然拍住他的卷子,一本正经跟他说:“你不能听讲。”
宋星阳满头问号,徐然便跟他解释,认真听讲之后班主任就会觉得收掉东西是管用的,那东西往后都再也别想要回来了,这因果关系就像巴甫洛夫的狗。
宋星阳说,巴甫洛夫的狗是这么用的吗?
“你别管,反正不是你变狗就是班主任变狗,你想当狗?”徐然问。
宋星阳寻思狗又有什么错,狗只是单纯的干饭狗而已,不过出于愧疚心他还是妥协了,“好吧,那不听课,干什么?”
徐然想了想,从裤兜里掏出几枚硬币说,“我教你算卦。”
宋星阳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这体现在他从小思想与政治就学的很好,在马克思主义光环笼罩下,谢绝一切牛鬼蛇神。
当班上女生沉溺于星座配对的时候,他不屑一顾地表示那都是含糊其辞引人代入的把戏,由此错过了很多爱情。
“……你还信这个啊?”宋星阳问。
徐然择出三枚看起来不错的硬币,其他的收进口袋里,间歇回答:“手相面相,称骨算命,龙脉风水,我都研究过。”
后来宋星阳才知道,是因为隔壁班有人有一阵买了很多这种书,他无聊就去借着看了。
宋星阳是个很好的人,他一般不会当面拆台,更何况对方是徐然,所以纵使他心里在想走近科学,但脸上还是保持了笑容回答,“好吧,怎么弄?”
徐然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讲解,主要内容在于硬币和卦象的联系,讲不清楚的地方徐然还画了个图。
宋星阳心想,你有这功夫早就年级第一了啊!
勉强学习了一阵之后,徐然把硬币拢进掌心里。
“我给你测一测吧,你想算什么?”
宋星阳撑着脑袋想,随口道:“爱情吧。”
徐然瞅了他一眼,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呦了一声,慢悠悠贱兮兮的说:“你知道从心理学上来说,询问爱情的人通常不是有强烈的爱情渴望,就是有了明确的爱情目标吗?”
宋星阳说:“说实话,就看我们两个这么无聊都不听课的份上,学业成败一目了然。除了学业,我不就剩爱情能问了吗?不然你给我算算彩票号码?”
徐然不置可否,把三枚硬币塞进宋星阳手中让他摇一摇掷出来。
徐然说:“你在学校挺受欢迎的,上次还有学妹要递情书,甚至给我三瓶可乐做报酬。”
宋星阳掷出硬币,“给你递情书的还说事成之后请我吃火锅呢。”
“原来你不喜欢吃火锅。”徐然看了看硬币,记出上卦,又把硬币递给宋星阳让他继续扔。
“谁说我不喜欢?”宋星阳再扔了一次。
“我一封情书都没见过,不是你不喜欢吃火锅还能是什么。”徐然又记了下卦,拿起来来回看了一眼,没直接跟宋星阳说卦象,而是莫名地先审视了宋星阳一番。
“你有喜欢的人。”徐然用的是肯定句。
宋星阳眨眨眼:“这也能看出来?”
“不能,我诈你的。”徐然笑起来,慢悠悠地把硬币拢起来收好,“离为火卦,很快就会有结果,安心等待。”
“哦。”宋星阳撑着脑袋点头,然后趴回自己的位置上,过了一会儿他又扭过头来欲言又止的望着徐然。
徐然正在用便签纸叠千纸鹤,垂着眼睛:“怎么?怀疑中国古老智慧啊?”
“没,哪敢。”宋星阳笑了笑。
下课铃响了。
宋星阳懒洋洋地坐起来,把英语卷子换下去,眼睛转了转又看向徐然,徐然手心里小小的浅黄色千纸鹤刚成型。
“送你。”徐然张着手递过去,千纸鹤在他掌心摇摇晃晃。
“啊?”宋星阳眨眨眼,忍不住笑出声。
宋星阳把千纸鹤拈在手心里,不得不说徐然的手太巧了,好像什么东西都能在他手里翻出花来。
“周末出去玩儿吗,最近有新的店。”徐然问他。
“去啊,你叫我,那肯定去。”
离为火卦,恋爱顺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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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有这么一座公园,虽然面积不大,但花草树木板凳凉亭一应俱全,因此深受附近居民喜爱。年轻人喜欢坐在草坪上约会,中年人通常结伴在小径上散步,而头发花白的老人们则占据了凉亭,你一言我一句地聊着零碎日常。
公园里的花草随着四季开了谢、谢了开,游人也随着天气冷暖时而多时而少,就在某个冬日,一个奇怪的老头突然成为了公园游客的一员。
严格来说,“表演者”这个词更适合他。
因为他总是带着十个玻璃杯,一到公园就将它们依次放好,再往里面倒入分量不一的水。待十个杯子都盛好水,他就拿出玻璃棒开始敲击杯子的边缘,任由寒风卷着叮叮咚咚的声音穿过枝叶和花丛。
叮叮咚咚,叮叮咚咚,玻璃棒与不同杯口相撞发出的脆响高低不一,合在一起组成了一道说不明的旋律。这旋律时而悠扬清脆,时而急促激昂,虽说不上惊艳,但至少不会令人反感。
最初大家以为这只是一个老头一时兴起的表演,因此驻足旁观片刻便转身离去,未有多加留心,不想这老头每晚八点准时到公园里,罗列好他的玻璃杯敲敲打打两小时后,又沉默地收拾好东西,悄无声息消失在夜色中。
一次,两次,当又一日他再次佝偻着腰、在同一个位置摆放那十个玻璃杯时,常去公园唠嗑的一名老爷子向他搭话了。
“老哥,今天也来啦?”
穿着黑衣的老头似乎没想到会有人向他搭话,他愣了一下,点了点头。而得到回应的老爷子脸上“啪”地露出笑容,仿佛老头这点头不只是回答了他的问题,更是允许他搭话的许可。
“我看你来这里敲玻璃杯也快有两周了吧。”搭话的老爷子看向老头手中的玻璃杯:“老哥难道是什么音乐家?”
老头摇了摇头,否定了老爷子的猜测。
“哦,那就是爱好了。”老爷子笑起来,眼睛中好奇的光芒越来越亮:“不过怎么会想着来公园里敲玻璃杯?偶尔来一两次算是一时兴起,但老哥你这来的比报时的钟还准啊。”
老头没有立刻回话,而是低下头看向手中的玻璃杯。随着沉默的推移,搭话老人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
“啊,抱歉啊老哥,我就是好奇......你要不愿意回答就算了——”
“我是在找人。”
在搭话者即将因为沉默而退却时,老头弯下腰将最后一个玻璃杯放好,一边朝玻璃杯里注水,一边轻轻回答搭话者。
“找人......”
搭话者的脑袋里瞬间闪过了臆想的八百种发展。他张了张嘴,思绪在大脑里又翻滚了几圈后,他小心翼翼选了一个他认为最靠谱的猜测。
“走丢多久了?”
这把年纪靠敲玻璃杯找人,怎么想都是家里人走丢才会做出的事儿。想必敲玻璃杯这个行为也好、这奇怪的曲子也好,都一定来自宝贵的回忆吧。
“走丢?”
然而,老头却露出了诧异的表情。他的反应让搭话者感到有些心虚,之前还笑盈盈的老人愣了愣,音调比之前要小了一些。
“只是我的猜测......”搭话者轻咳一声:“嗯,所以你找什么人?我经常来这个公园,大部分人我都认识,说不定能帮上你的忙。”
老头停下注水的工作,直起身,看向另一名满头白发的陌生人。他上下打量了对方几眼,忽然扯了扯嘴角,露出笑容。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他说:“我要找的人......我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子。”
“......咋回事?”
“字面意思,老兄弟。”
老头坐到平时坐的那个位置,拿起了玻璃棒,轻轻敲打杯口,确认着音色。一如既往悦耳的脆响,只是目前还未连成平日那熟悉的曲子。
老头从左往右一次敲着杯口,当第十个杯子发出的“叮”声逐渐被天空吸走时,他抬起眼,发现来搭话的老头依旧站在原地。
他有些诧异,花白的眉毛甚至跳动了一下。
“怎么,你想听下去?”
搭话者点了点头。
“你这老兄弟,好奇心还挺重啊。”老头咧开嘴笑了起来,笑容灿烂得和他那一袭黑衣有些不搭。
“不好奇也不会来找你搭话了,老哥。”察觉到自己被开玩笑的老人嘀咕了一句,犹豫了几秒,干脆坐到老头身边。
“所以,到底怎么回事?”
“你还真想听啊。”老头的喉咙里滚出笑声:“怎么像个小孩似的。”
“好了好了快说,听完我就回家陪孙女了。”
老头再次发出低低的笑声,只是这些笑声很快被淹没在连成串儿的脆响中。
叮咚声逐渐穿过枝叶、送往天际,在寒风又送走一串音符时,老头开了口。
“这一切要从一个梦说起。”
“梦?”
“对,梦。”老头回答,敲击杯口的动作依旧稳当。
“在梦里,我遇到了一个与我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性别不同的人。”
直至今日,他依旧能清晰地回忆起那个梦。梦中的自己身处一个白色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两层的床、还有一对相同的书桌。衣柜在正对书桌的墙面,而书桌则并排靠在窗口所在的那面墙,一抬头,他就能看到堆积在树上的雪。
梦里的他很年轻,似乎只有十多岁。他记得自己躺在床上,枕边放的是自己最喜欢的书。梦中的他没有去翻那本他喜欢的书,而是将视线投向书桌,以及坐在书桌前的那个身影。
那里坐着一名少女,一名与他有十分相似的眉眼的少女。
“你相信灵魂吗?”梦中的他询问那名少女。本在看书的少女缓缓侧过头,似乎没有理解他询问这个问题的理由。
“现在你我眉眼相似、血脉相连,即便在茫茫人海中依旧能认出彼此——那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再拥有相同的外貌、不再拥有血脉的羁绊......”
他顿了顿,问出了内心深处的那个问题。
“即便你我灵魂本为一体,是否也再也认不出彼此?”
与自己眉眼相似的少女没有回答。他没有催促,但视线却一直停留在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上。秒针走动的声音填补了房间的空白,在窗外的阳光被云层遮挡的时候,他看到少女轻启唇瓣。
“那么,我们来创造一个只有你我能认出的暗号吧。”
梦醒的世界里,他从未听过这个声音。但是在梦中,他却意识到那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他记得自己点了点头,而原本坐在书桌前的少女起身离开了房间。
他起身走到窗边,看向窗外。窗外飘起了雪,树枝上的积雪逐渐掩埋了枝干原本的颜色。一片枯黄的叶子随着雪粒缓缓飘下时,少女抱着一个盒子重新回到了桌旁。
打开盒子,里面放着十个玻璃杯。她将玻璃杯依次取出放在桌面上,又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笔,用笔杆轻轻敲击着杯口。
叮咚,叮咚,玻璃被撞击,悦耳的脆响逐渐充满他的内心。
“我们用这些杯子来创造一首曲子吧。”她说,“一首只有用相同力道、相同节奏、相同技巧才能演奏的曲子。”
“只要听到这首曲子,不管你我变成什么模样,都一定能认出彼此。”
随着最后一声脆响结束,老头的讲述也戛然而止。他看着杯中因为震动而泛起波澜的水面,思绪似乎又飘回了梦中。
而因为好奇心驱使而一探深究的旁听者,早已因这番话语而瞠目结舌。搭话者脑内又闪过了八百种猜测。他在心底已经默认老头小时候和家人失散、直到现在才回忆起过往的事情。
搭话者的嘴开开合合,半晌才勉强挤出了声音。
“所以这是......你小时候的记忆吗?”
老头摇了摇头。
“不,我没有兄弟姐妹。”老头说:“这首曲子我也只在梦中听过一遍而已。”
“......”
老头再次用玻璃棒敲了敲杯口。
“很神奇吧?明明只是半个月前在梦中听过一次,但是当将杯子排好、用玻璃棒敲击杯口时......我却能演奏出与梦中一模一样的音乐。”
悠扬的曲调随着老头的动作再次在空气中飘动,与上一次分秒不差的曲子越过路人的肩头、穿过低矮的花丛、又爬上缠着霜气的树梢。
当相同的曲子又一遍结束、又一遍奏响时,搭话者问出了他想问的最后一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选这个公园呢?”搭话者问:“你的梦中没有这座公园吧。”
老头笑了笑,颔了颔首,用下巴指向正前方的树。
“这棵树,与我梦中窗外的那棵树一模一样。”
“......就因为这?”
老头点了点头。
“就因为这。”
搭话者一时失语。就因为一个梦,所以每天都坚持来这里敲玻璃?寻找一个可能不存在的人、还是靠这种离谱的方式?
这简直、简直就是——
“好了,老兄弟,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看你孙女了。”
“啊、说的是......”搭话者反射性地看了看时间,站起了身朝出口走了两步。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去,打断他思绪的老头再一次开始演奏那首独一无二的曲子。
搭话者张了张嘴,想要问些什么,却发现已经错过了时机。他在原地彳亍许久,最终,裹紧衣服朝出口走去。
伴随着那清脆的曲调,他走上小径、穿过树林,朝出口走去。当脚跨过分隔公园与街道的大门时,他再次回过头,看向身后被夜色笼罩的公园。
你打算在这里演奏多久?你真的觉得这样能找到人吗?如果找不到怎么办?这个人真的存在吗?
那些未能问出口的疑问,随着寒风一同被掩埋在夜色中。
只剩那时隐时现的脆响,如同遥远的星光,在夜色中缓缓闪烁。
END
作者:魇
小吴已经回到老屋三天了,第一次有时间能够好好看一看这套从她出生起就居住的房子。她站在老屋的入口处,面对着被一台老式电冰箱占据了一大半的客厅,看着平行的一大一小两间卧室门,再扭过头看向左手边的厨房。小吴叹了口气,回身按到冰箱后墙壁上装反了的开关上,关掉了厕所灯。
父亲出门散步去了,小吴终于能放松下来喘口气。几个月前他老人家突发脑溢血,虽然抢救很成功,但还是落下了一些后遗症——左手不如之前灵活,本就暴躁的脾气愈发恶劣。小吴本来为父亲请了护工,但没有一个护工能够撑过一个月。小吴觉得有亲缘关系的人可能会悉心照看,于是找了一个远房农村亲戚来照顾老人。不到一周亲戚打电话给小吴,四十多岁的汉子声音哽咽,说,闺女,你爹真的打人,我又不敢还手。
小吴放下电话,看着刚刚下班到家的丈夫。他们结婚不到一年,还没来得及要孩子。丈夫听小吴说完了情况,问小吴的想法,小吴说事到如今只有自己去照顾父亲。丈夫坐下来,揉了揉头发,问,那需要多久?
小吴说,照顾到父亲去世。
丈夫嘴张开又闭上,最终说,离婚吧。
婚房小吴没出钱,事以至此她也只能简单收拾一下随身物品离开。丈夫表示其他东西可以慢慢搬,他不会如此绝情,小吴只说,那些零碎扔了卖了都随意。
小吴回到老屋的第一天,父亲没对她露出笑脸,只在吃晚饭时不咸不淡地说,如果当年小吴选择考到家附近的工厂就好了,如今不还是回了老家。一个女孩子,出去闯荡个什么,老老实实相夫教子就行了。小吴反唇相讥说我回来是为了谁,有本事你别要我来照看。然后一碟菜撞在她胸口,菜汤撒了她一脸。小吴想尖叫,想把盘子扔回去,但她知道父亲是病人,而正常人是不能跟病人一般见识的,只能扫地拖地,又洗澡换衣。晚饭只吃下一半,半夜三点饿醒了,想到第二天还要早起陪父亲复查,只能咬牙翻身继续睡。
第二天,出门前父亲嫌小吴穿鞋稍慢,丢下小吴自己走了。三分钟后小吴接到电话,父亲在电话那边破口大骂,说她是养不熟的白眼狼,连车都不给他打。两人好容易汇合,上了去医院的出租车。路上父亲对小吴百般羞辱,司机频频侧目,小吴只能看着窗外。
检查结果需要隔周才能出,父亲又开始发脾气,但又不敢对医生说什么,怨气便又冲向小吴。回家的路上小吴又被司机看了很多眼,但她清楚这绝不是因为她微红的眼圈和微花的眼妆,更多是因为父亲不住嘴地说着“你就是惦记我的钱”。
第三天,父亲要出门散步,小吴表示不放心要跟着,父亲不出意外地暴怒了,推了小吴一把,丢下一句“我才没那么早死”后摔门离去。小吴揉揉眼睛,去厕所洗了把脸,出了厕所门,仔细打量着这套房子。
小吴想给母亲打电话,但又不确定母亲现在是否方便接听——两年前母亲出家了,至今她还是不太明白母亲那边的时间安排。当年父亲对母亲很不好,夫妻吵架是家常便饭,后来母亲的同事劝母亲信佛,母亲从此皈依。小吴起初觉得这是好事,因为两个人的争吵声变成了单方面的谩骂,声音便没那么嘈杂。后来小吴上了大学,又在外地工作,于是渐渐忘记了曾经的一切。只是她每次打电话给母亲时,都觉得对方情绪低落。
直到某一天,母亲主动给小吴打了电话,这么多年小吴第一次听到母亲心平气和的声音。母亲说,小吴,我出家了,你不要来找我,但在我空闲时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的早晚课时间是……
小吴脑内轰轰作响,并没记住母亲的时间安排。她机械地说知道了,然后挂断电话。
从此父亲一个人住在老屋,生活愈发没有规律,终于病发。
小吴想,自己也不是前途一片灰暗。虽然因为照顾父亲无法做全职工作,但总归还是可以做一些兼职。只要手里有钱,父亲那套“你惦记我的退休金”理论便不攻自破。这几天观察下来,父亲与其说是脾气暴躁不如说是欺软怕硬,自己不能再碍于情面对他软言细语,只需针锋相对让其明白自己并不好惹,应该就可以让他收敛一些。若父亲认为一个房子必须只能有一个主人,就像一片领地只能有一条狼王,那这个宝座就需要自己坐上去。她要向父亲学习如何彰显自己的权威,要让父亲明白如今她才是一家之主——她要扔掉父亲捡回家的破烂,就像小时父亲扔掉她藏起来的贴纸和漫画书;她要粗暴地制止父亲单独出行,就像小时候父亲禁止她出门玩耍。她要呵斥父亲,要把自己婚姻不幸的账记在父亲头上并且隔山差五拎出来说,要让父亲明白现在是父亲没有她的照顾便无法独自存活——实际上这并不夸张,父亲连药都需要小吴手动帮他分好才能按时服用。小吴这样想着,把父亲昨天捡回家的破烂塞进蛇皮袋,然后把袋子堆在一起。
小吴忽然很委屈,其实她并不想做一个恶人,她又想给母亲打电话,问问她是怎么忍了父亲这么多年。此时她的手机响了,来电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小吴接起电话,对方询问她是否是XX的女儿,得到肯定答复后,通知她,她的母亲已于今早圆寂。
小吴觉得手机很重,坠得她往下沉,最终坐在地上。她听不太清对方还说了什么,只顾继续往下沉下去,最终躺在刚刚收拾好的一堆蛇皮袋旁。老屋的天花板突然很高,被父亲的二手烟熏得发黄。
备注:这算是我的一个噩梦,最终我决定把它写出来,直面它。
笑语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阿宇,”我的女朋友一边叫着我的名字,一边伸手指向身旁的柜子,“帮我拿——”
“那瓶红酒,是吧。”我提前接过了她的话。
“......是的。”她点了点头,侧身给我让了一条路,而我则爬上梯子,帮她拿下了那瓶放在柜子顶端的红酒。
这瓶红酒是五年前我们交往纪念日时买的,因为出产日期与我俩生日一致,所以我们一直舍不得喝。同居的时候阿慧——我的女朋友——建议将它装饰起来,等特殊的日子再饮用。
我双手双脚赞成这个提议。
“喏,红酒。”
“嗯。”阿慧接过红酒,视线落在酒瓶的标签上。我抬头看向柜顶,两个成对的娃娃摆放的位置显得过于遥远。
如果那瓶红酒还在中间的话,他们的距离看起来也就不会如此遥远了吧。
耳边传来手指摩挲纸张的声音,我回头之前,就知道是阿慧正在抚摸酒瓶标签上的生产日期。
“......”
你看,果不其然。每次把那瓶酒拿下来的时候,她都会看着生产日期发愣,然后用拇指摩挲这个日期。我曾开玩笑,这个日期都要印到她手上了,她则回敬我,说要用手指在我脸上盖章。
“我去拿酒杯。”
我走向橱柜,开始在里面翻找酒杯。然而找了半天,除了锅碗瓢盆以外,并没有看到我想要的东西。
“别找了,”阿慧的声音从客厅飘来,“酒杯在客厅旁的酒柜里,开瓶器也在。”
我回过身,阿慧已经将两个玻璃杯放好,甚至连酒也打开了。
她做事总是那么麻利。
“喏。”她将一杯递给我,然后坐到她平时坐的那个位置。阿慧怕冷,所以她爱用的位置总是能晒到太阳。平时她会靠着她中意的靠枕在沙发上打瞌睡,等一觉睡醒,阳光总会将她的脸晒得红彤彤,看起来像个可口的苹果。
“这个酒好香。”阿慧闻了闻杯口,身体向后仰去。但是,她仰到一半又直起了身,背脊与沙发之间空空荡荡。
“那当然,这可是我特意去买的。”我笑了笑,坐到她的对面。这也是我平时最喜欢的位置,虽然中间隔了个茶几,但是能看清她的身姿。
要说这个位置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偶尔会因为背光,看不清她的表情。
比如现在。
“......不来碰个杯吗?”阿慧抬起头,之前藏在阴影之中的脸庞重回光明,我看到温和的笑容出现在她脸上。她抬起手举杯,红酒与玻璃杯的杯口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当然要碰。”我同样举起杯子,身体前倾,伸长手臂。
还好茶几买的不大,我俩只需伸手,就能让杯口相碰。
叮咚一声,碰杯的仪式宣告结束。我们将红酒送入口中,口腔中混杂着甘甜与苦涩。我看着空空荡荡的杯子,突然感觉应该说点什么,但是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直到阿慧开口。
“......很好的红酒,你一个人喝得完吗?”
她问我,而我摇了摇头。
“那么,我们一起分了吧。”她站起身,离开她爱用的那个位置。她端着酒杯、拿着酒瓶,坐到了我身边。
空空荡荡的杯子随着酒瓶的倾倒,逐渐被香气填充。
“干杯。”
阿慧一边说,一边将她的杯子与我的相碰。清脆的碰杯声让早晨的空气多了一份清凉,窗外阳光姣好,今天看起来是个好天气。
是阿慧说的那种,很适合享受安宁的好天气。
“干杯。”
我轻声回应,将红酒送入口中。
安宁的时光不需要太多的话语,最多不过一句“干杯”。
一杯酒下肚,又一杯酒下肚。酒杯再次空了,但这次酒瓶也空空如也。
“......喝完了呢。”
一丝呢喃传入我的耳朵。
“是啊。”
我回应。
“比想象中要快呢。”
“是啊。”
阿慧没在说话,她端详着酒杯许久,叹了口气。
她朝我伸出手。
“酒杯给我吧,我去洗了。”
我下意识地想将酒杯递过去,但是手伸到一半,我又缩了回来。
“阿宇?”
“放着吧,我之后会洗。”我说:“放着就行。”
“......你知道洗了以后放哪里吗?”
“橱柜里?”
“是客厅的酒柜。”阿慧笑了起来,只是笑容看起来有些苦涩。她想了想,去书房里找了张便签,在上面写上几个字。
“酒杯洗好后放客厅酒柜里”。
我看着她将便签贴在酒杯上,又看着她站起身,离开沙发附近的区域。
只是,这一次她不是向室内走去,而是走向了门口。
门前放着两个行李箱。
阿慧穿上鞋,将拖鞋装进一个塑料袋,提在手里。她打开门将行李箱放出门外,在脚迈出去之前,又回头看向我。
“我走了。”她说:“照顾好自己,阿宇。”
“......嗯。”
不知我的回应有没有传到她耳里,但我看到她露出了一丝微笑。明明已经是看惯了的笑容,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那抹笑容却让我移不开视线。
阿慧跨过门槛,转过身,将门向内推合。她的身影随着逐渐闭合的门扉消失,在那抹笑即将被门挡住时,我下意识地开了口。
“阿慧。”
门扉暂时停下了动作。
“我们......”我张了张嘴,有很多想要说的。但是看着阿慧平静的表情,最终思绪化为一句话。
“我们,究竟为什么走到这一步?”
过于老套的发言,过于无趣的问题。
然而,却最适合收尾不过。
阿慧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否则她为何会如此迅速地做出反应——
“......你有发现厕所的灯坏了一个星期了吗?”
“......有坏吗?”
她露出我熟悉的笑容。
“这就是原因。”
她关上了门。
END
作者:尘灯(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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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宝平九年,冬。
燕风十四岁,遇见云昉是在扬州城外的破庙里。
云昉占着燕风藏在神像下边儿,贴着黑石座,隐蔽性绝佳的床位,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欠揍模样说:“这写你名了吗!”
燕风气急败坏地把一片片东拼七凑的褥子掀开,指着那块破烂木板上的刻痕。
“识不识字!我教你啊,阿——风——”燕风原是不认字的,这一个画画一样的东西,是她那天听街口给人写字的跛腿秀才给人写了首诗。
那秀才念:“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风叶已鸣廊。”
燕风一听,这风和她的名字好像是一个音,便依葫芦画瓢的在地上学起来。至于燕这个姓,则是四月一日才有的。
当时云昉嘲笑她说:“你这字是用脚写的吗?”
云昉挺直了脊背,居高临下的告诉她,自己念过孔子庄子一堆子,认识的字比她吃过的米还多,虽然燕风觉得这是放屁,但是还是同意跟他分一个床位。
燕风从来都是个好人。
02/
夜里起狂风,急促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在地上,一阵潮湿的凉意把燕风冻醒了,她揉揉眼睛发现云昉这厮已经把她快从褥子上挤下去。
不要脸,说好一人一半!
燕风心里想着,正要狠狠拍他一巴掌。却发现庙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似乎有人冲进了庙中摔倒了。
庙里的小乞丐们被惊醒,燕风正想爬出去看看怎么回事,一只手把她扯住摁回褥子里,她烦躁地拍拍云昉的胳膊叫他松手,谁知这时外头骚动起来。
有一个男人颤声说:“将军往日待你不薄,你何以做出如此禽兽不如之事!”
“待我不薄?薛河他夺了我的功劳,如今看势头都要封王了,我却一无所有,你说说他那里待我不薄了?”那声音阴恻恻的,叫人听了遍体生寒。
“那你也不能出卖将军,将军那么信任你,我不会让你得逞的…”男人的声音戛然而止,燕风听见小乞丐们发出尖叫。
“一个不留。”那声音如同从地狱深处传来,冰冷至极。
燕风浑身发冷,害怕的四肢都僵硬了,云昉从后面抱住她,两只手死死捂着她的嘴巴和眼睛。她听着外面的惨叫,像是在冷入骨髓的水里浮沉,云昉是托着她的那根要命的稻草。
不知道过了多久,云昉终于慢慢松开手,他利索的爬出去,燕风仍然不敢动,咬着自己的手浑身颤抖。
“出来吧。”云昉的声音传进来。
外面的情景宛如炼狱,往日与燕风要好的小乞丐们东倒西歪,血积成一大滩,把干草全部染红。
神像前倒着一个身穿夜行服的男人,云昉在搜他的身。
“你不怕他吗!”燕风捂着嘴,紧紧贴着神像。
“死都死了,怕什么,说不定他身上还有点钱能支撑我们找到下一个睡觉的地方。原来这人叫高延……”云昉毫不在意扔开腰牌,摸完上半身又摸裤腰。
“要离开这里?”燕风问。
“废话,死了这么多人,你还想安稳在这儿睡觉?”云昉白了她一眼,从男人的腰带内侧找到了一枚金牌,上面镶嵌着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哇,是真金子吗?”大抵是本性贪财,燕风一下忘了害怕,凑到云昉旁边。
“这种金牌都是特质的,象征身份。”云昉来来回回看了几遍,又看着她,她有些不解,“怎么了?不能卖?”
“阿风,这金牌是证据,把这个交给镇南将军,我们就立大功,说不定还能有个官职当当。”云昉认真的神情叫燕风一愣。
“好啊,快去吧。”此时门口一道戏谑至极的声音响起,一人背着月光立在门口,面目隐在黑暗里。
他们竟然没走!
“你…”云昉腿也一软,心知难逃一死了,不住的往后退,背住神像下的黑石座,退无可退。
云昉手依旧不松开那金牌,在逐渐逼近的寒光中手脚并用地跟燕风退到一处,他挡在燕风身前,如此冷的天他的背却汗湿了,厌烦甚至能听到他怕的牙齿打颤。
那把刀扬起,燕风尖叫一声猛的闭上眼睛。
身后靠着的黑石座竟然突然空了!
燕风身子往后滚去,径直滚进密道里,她立刻双手护着头,沿着这不知从何而来的密道滚了得有一炷香时间。
待他们终于停下,浑身已经疼的不行,燕风爬不起来,在地上瘫了好一会儿,密道内漆黑一片,身后的云昉爬起来拍了拍衣裳。
“死了?”云昉语气没有一点儿慌乱,刚才那一副怕的要死的模样竟是装的!
“还没呢!啊…好痛…我腿好像扭了…”燕风坐起身来,摸了摸脚踝,勉强扶着墙站起来,但是右脚一碰地就疼。
“真是麻烦,你还不如死了。”云昉烦躁的说着,燕风闻言霎时怒了:“我也没要你救,你懂那么多,一个人去立功吧,反正我也派不上用场,是个累赘!”
云昉走到她身前蹲了下来,燕风正想硬气不要他背,谁知云昉趁她不备勾住她的腿弯,强行将人背住,“你嘴巴真是硬,服个软不行吗?”
燕风立刻反驳道:“服软我不会,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你就是个倔驴。”云昉说。
“那你就是烦人的野猫!”
云昉噗嗤笑了,摇摇头老成地说,“我不跟小倔驴计较。”
燕风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云昉背人很稳,她趴了一会儿竟然困了,打了个哈欠眼泪汪汪地问:“你怎么知道有密道?”
“那人别的地方不逃,偏偏进了这间庙,那么肯定是有密道,我一出去就搜到了密道。”云昉说着,侧了侧头,“困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换你背我了。”
“我那里背的动你!”她惊了。
云昉憋着笑说:“诶,可是我见着别人家小驴驮人都挺在行的…”
“云昉!”她真是被气的牙痒痒,这人怎么能嘴这么贱!
03/
密道通往的地方离扬州城已经很远了,出密道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估摸走了得有八个时辰。
若不是燕风乞丐习性,习惯在衣服里藏干粮,恐怕都撑不到走出来。
两人先找了家面馆饱餐一顿。吃饱以后,云昉在椅子上坐了会儿忽然说:“裤子掀起来。”
“你流氓啊!”燕风呆了呆。
“想什么呢?你和豆芽身板,再长几年再说吧。我看看你脚扭伤的地方怎么样了。”云昉白了她一眼。
她鼓了鼓脸颊,拉起裤子露出苍白的脚踝,已经肿的青青紫紫。云昉小心的左右看了看又捏了捏,长舒一口气。
“幸好没有伤到骨头,不出半个月就能活蹦乱跳了。”云昉说着拍了拍衣袖,睨她一眼,似乎正在犹豫什么,然而他猛地叹了一口气,认命一般地说:“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我可没求着你带上我。”燕风把裤子放下去。
“我要是不带上你,你被抓了就是一个死。”云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不怕死啊?”
云昉探头看了看燕风,看她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又叹了口气。
“我这不是没打算丢你一个人吗?哎行了行了,走吧我的大小姐。”云昉面上烦躁,蹲下身来,嘴里还嘟嘟囔囔,“真是个小姐脾气,也不知道哪儿学的…”
云昉背着燕风找了个运草料的马车,语气可怜表情真挚的骗人说是双亲皆丧南下寻亲的兄妹,说的那叫一个感人泪下,车夫立马就同意带他们一程。
他撒谎脸也不红,演的燕风都快信了。
转眼半月过去。
下马车时,两人已经到了抚州地界,再有一月应当就能到南应关了。
燕风的腿已经好了,车夫一走远她便不再演一瘸一拐,连走了几步路这才回头:“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没弄死我们,那人肯定有所防备,这一路我们走的隐蔽,他只能守着入南应关的几条路。那我们往西边走,绕一圈,应该能躲过。”云昉跟在她身后,嘴里叼着一根草。
燕风倒着走路,看着云昉又问:“你怎么懂这么多啊?”
“我跟你又不一样,我又不是孤儿长大的。”云昉漫不经心地说。
“你了不起,那还不是做乞丐了。”燕风瞪着云昉,这人说话真是有种叫人气结的傲慢无礼。
“懂不懂什么叫龙生龙凤生凤。”云昉瞥她一眼,十分欠打地咧嘴一笑。
“凤凰落地也成叫花鸡。”燕风咬牙切齿。
云昉把嘴里的草吐了,一副万般皆是命地叹了口气:“凤凰倒也谈不上。”
燕风闻言扬了扬眉毛,没想到云昉还是个有故事的人。
“你听说过云氏钱庄没有?我祖上发家于此,到我爹这一辈已经是名冠天下。”云昉叹了口气,“谁晓得我爹错信他人,把钱庄的钱半数都投去做生意,亏了个底朝天。”
“那你爹娘现在?”
“死了,我爹窝囊废,知道自己败了云家,就上吊死了,几个姨娘一哄而散。我娘撑着把欠债还了以后,也病死了。”云昉似乎不太在乎,吊儿郎当地说完。
“你好像一点都不难过呀?”燕风瞅着云昉云淡风轻的模样,小小声说。
云昉斜了她一眼,笑了:“难过有用吗?难过就能重新过上少爷日子?小倔驴,我不难过,因为我知道我从不是池中物,我终有一天会飞黄腾达。”
04/
云昉教燕风写字,赶路的时候就背三字经弟子规。只不过他这人实在没有耐心,两三遍背不清他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一双眼满满的嫌弃,眉毛也紧皱着。
他这么一端架子,燕风也气呼呼,“你才说两遍,我那里记得住,我又不是天才!”
云昉看着她好一会儿才叹口气,“你真是我的劫,行了行了从亲所好,力为具开始再背。”
等他们走到南应关的时候,已经开春了,燕风刚学完弟子规,写的字也不再是狗爬式了,然而云昉还是一如既往的嫌弃她。
南应关开春早,新芽抽条,满城披戴着嫩绿。
云昉和燕风伪装成送菜的小伙计清晨入了城,云昉身上的银钱所剩无几了,他们两决定省下一餐,买一件能见人的衣服。
云昉给燕风挑了一件荷叶边的草绿长裙,燕风为了不露怯,硬是一句话也没说,一直憋到买完衣服走出去两条街才忍不住地狂笑起来。
“你终于疯了?”云昉睨她一眼。
“我穿裙子了诶!我好看吗?是不是特别美?我第一次穿裙子,第一次穿干净衣服,我是不是特别好看?”燕风笑眯了眼,实在忍不住,揪着云昉的袖子一个劲儿问。
“好看好看,就是头发该整整,若不是没钱,我早就给你换一身行头了。”云昉按住燕风的手说道。
“现在也挺好的,人不能太贪心。”燕风反手牵住云昉,快乐地前后摇晃。
“你还真是知足常乐。”云昉一如既往的嘲讽道。
“受过的苦难多了,就知道,饭时有时无,住所天南地北,只有开心是可以常有的。”燕风刚说完就意识到云昉的目光,有些疑惑地看过去,“怎么啦?”
云昉欲言又止,看了她半晌便扭过头去,平视前方,“没什么,挺好的。”
燕风本以为傍晚云昉会随便带她吃点什么,然后赶去镇南将军府,谁知云昉目不斜视的走进了一间客栈。
“干嘛呀?不怕被那些人发现我们啦?”燕风探了探头,小声问。
“一间房,一碗长寿面,端到房里吃。”云昉没理会燕风,他把最后一点压箱底的银子都拿了出来,罢了冲她挑挑眉毛,“走吧,上去。”
燕风在原地发怔,一点儿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待被他推着坐到椅子上才回过神。
长寿面的热气氤氲,金黄的荷包蛋浸在油亮的面汤里,细碎的葱花飘荡其中,燕风闻着香气,吸了吸鼻子。
“吃吧。”云昉坐在她对面。
燕风捧着碗,刚想动筷子,又停住了,抬头看他:“你不吃呀?”
“吃你的就是了,怎么这么多话呢?”云昉又一脸谁欠了他百八十万的模样,不耐地说。
燕风横他一眼,决定不理他了,自顾自的吸溜起面条来。吃完一整碗长寿面后,打了个饱隔,颇为舒适地瘫在椅子里喟叹道:“真好吃呀……”
“阿风,明日是四月一,我们报了这事,从此你就不再是乞丐。”云昉认认真真的瞧着燕风。
云昉说的没错,凤凰终归是凤凰。
他从骨子里带着的贵气,眉眼间那漫不经心的神情消散之后,是令人难以形容的傲然矜贵。
燕风竟然觉得这样的他有点陌生,一下不敢说话了,呆呆的望着他。
燕风自有记忆起,就是孤儿,做过扒手,抢过狗食。这短短一生里,她吃过最好的东西都是云昉给的,见过最美的风景也都是与云昉一起。
但她别别扭扭,不好意思说肉麻话,便嘟囔:“不是乞丐,那是什么?”
“等四月一日你就知道了。洗洗睡吧,明早去镇南将军府。”云昉推开凳子起身,像是要出去,燕风攀着桌子坐起来疑惑问他:“你去哪儿啊?”
“到处走走,你别等我。”云昉说着正要阖上门,却又停住了动作,手指烦躁地扣了扣门框。
“你干什么啊?”燕风瞅着他一副纠结的要死的模样又问。
“我…”云昉狠狠拍了一下门框,侧过脸看她,像是终于下定决心。
“不行,快。你跟我一起走,我们偷偷翻出去。”
“你要做什么去啊?”燕风茫然地看着云昉,丝毫不知道他想干嘛。
“你管那么多,跟我一起就是了。”云昉有些不安稳的来回踱步,燕风下意识觉得他好像心里有事。
“不,我不去,我在这里等你,反正我也干不成啥事儿。”
云昉斜了她一眼,终究是一句话也没说。
06/
睡到半夜,燕风听见响动,以为云昉回来,迷迷糊糊地往床里挪了挪。
“小家伙,你真叫我一通好找啊。”那声音如跗骨之蛆,燕风猛然从梦里惊醒,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雨夜,但是这一次没有云昉在她身边了。
“你…你抓我没用。”燕风牙齿打颤,强装镇定的说。
烛火点亮,她终于看清桌边坐着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玄色长袍,眉目温润,丝毫看不出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另外那只小狐狸呢?撇下你一个人跑了?”男人慢斯条理的拨了拨指甲,冲她笑笑,“我的牌子在他手上对吧?他走之前叫你住客栈引我来,一番声东击西,明早恐怕就要去薛河面前揭发我是个细作了。”
“我不知道。”燕风尽量恶狠狠的盯着他。
“你当然不知道啦,傻姑娘。”男人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拿你当诱饵,从始至终都是在利用你。他现在把你扔在这里拖住我,就已经是送你去死了。你和我一样,都是被深信的人利用蒙骗。你现在还不能理解我吗?”
男人眼中有着十足的怜惜,仿佛云昉亏欠了她天大的情,而他才是拯救了她的那个人。
燕风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憋足了气吼道:“你要杀就杀,反正明天你就完蛋了,咱们黄泉路上见,我要亲眼看你投进畜生道,下辈子做猪做狗!”
“你我两败俱伤,让那两个抛弃朋友的人飞黄腾达?”
“我乐意!”燕风讥讽道,“你怕了吧,一辈子就要被我们这种一根手指就能碾死的小乞丐毁了,是不是很不甘心啊?。”
男人起身,一指捻灭烛火道:“你既如此固执,那就跟我走上一遭吧,输赢还未定。”
三月末夜里,微微泛着寒意。燕风被人扛在肩头,麻布袋一样的扔进马车之中,大概是知道她没什么本事,跑不了,所以也没有捆着她。
燕风卧在马车里,马车外的声音模模糊糊的,她听见那男人说:“看好了她,明日天刚明就贴榜,四月一日巳时在集市活剐夷国细作。”
南应关过去就是夷国,通常抓到偷渡者一律按卧底细作活剐于市,这人是要让云昉做出选择,若他选择见镇南将军就救不了她!
“是。”车夫应声。
男人走后,马车外寂静无声,燕风稍稍直起身,刚想往外看一看,谁知一把剑直通通地插进来,竖在她面前泛着寒光。
“姑娘,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车夫沉声警告我道。
“你能把我怎么样?你杀了我就没了诱饵!”
车夫冷笑一声:“姑娘你年纪小,盛不住心思,你现在死了,到时自有别的‘你’来替你死,重要的不是你的命,而是你在我们手里这个消息。”
燕风闻言诌诌的往后退,贴住车壁不敢动了。
07/
第二日清晨,马车动了起来,再过一二个时辰燕风就该被绑到集市处死,她想起云昉的话,四月一日她就不再是乞丐,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天一点点亮起来,燕风被绑在闹市当中,她沉默地望着远方,但其实她没有等任何人。
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愁云,原来万般皆有命。
她仿佛是做了一场梦。巳时已到,她直勾勾的望着天边,眼睛在日光刺激下平白流出两行泪。
待四月一日一过,她便不是乞丐。
刀划开皮肉,燕风慢慢阖上眼,她有了答案。
待四月一日一过,她便不是乞丐,而是张榜贴出,巳时活剐的细作。
宝平九年,春,阿风被冠上夷姓。
细作燕风,极刑处死。
END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游戏《史丹利的寓言》的……同人?
或者更像随想一类的东西
————
不只如此,而是两者共存,
或者说结束于开始,
结束和开始永远在那儿
在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
万物永远存在于现在。
——————《烧毁的诺顿》艾略特
灯亮起来了。
我是史丹利,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工作编号427,每天的任务就是坐在我的办公室里,面对着电脑一个按键一个按键地往屏幕上敲着字母。
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那个不知何时在我脑中响起的声音。但对于我自己而言,公司、任务或者其它什么东西对我来说毫无印象,我对现状的一切了解皆来自于脑袋里回响着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没有告诉过我,事实上我们从未有任何沟通,他自顾自地说着,用那低沉平缓的声音,像是在念着某个故事的剧本。
于是我便按照他所说的——有时候也会反抗他的指令……也可以说是安排、叙述——在这幢大楼里四处晃悠,好像在寻找些什么。
我所寻找的是什么?我思考着,身体的动作与反应仿佛下意识做出的一般,我的双脚不受我的控制,我的双手不受我的控制,就连我的视线也不受我的控制,就好像有谁躲在我的双眼之后,瞪着属于“它”的眼睛偷偷窥视着,窥视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我唯一拥有的只有我的思维,我只能不断地思考。
有时候我会想:在脑中思考着的史丹利和到处跑动的史丹利,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史丹利?
——这样思考的时候,我正从升降台上跳下来,随即倒在地面,眼前一片血红。
希望不会有人来罚款,我都不记得这家公司有没有给我发过工资。
接着灯熄灭了。
这就是结束了吗?
几秒钟之后灯再次亮起。
不,这不是结束,这是开始。
我依旧站在我的电脑桌前,脑中他的声音是如此平静,仿佛刚才什么也没发生,我没有跳台自杀,也没有摔得血肉模糊,我完完整整地站在这里,一副正准备走出房门的样子。
然后我就真的走了出去,仿佛刚刚踏上寻找“真相”的旅程。
当然也有并未走出去的时候,我——或者说那位窥视者,固执地待在办公室里,门紧锁着,他一刻不停地叙说着,叙说着我是怎样在这间狭小的办公室中等待了几天,几个月,几年,最终等来了死亡。
但我知道,这也不是结束。
大部分时间他总是会忘记终结前发生的事,并在下一个开始时如往常一般说着同样的话。不过有的时候他也会记得,在那张荒唐的时间表前,他说他不愿忘记,我们在除了时间表以外空无一物的房间里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然后?然后灯熄灭了。
在终结之后,开始再一次降临。
他忘记了之前的事情,忘记了他曾说过“我不想忘记”。
我所能做的,只有继续思考。
在无止境的开始与结束之间,我思考着,在无数次死亡与重生之间,我思考着,或许一旦我停止思考我就会消失,因为只有在大脑中思考的我才是史丹利——他会注意到吗?
幸运地,某次他终于注意到了,这个在构造诡异的大楼里到处乱跑的家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算是“史丹利”,他大声质问着,可惜没人能给出回答。
然后?然后灯熄灭了。
他将会再次忘记这一切,我悲哀地想。
灯又一次点亮。
如果我能控制我的身体,我想,我会选择永远停留在那个被梦幻般的星光所填满的地方,没有虚假而短暂的自由,没有荒诞的狂想,没有黑幕之下掩盖的“真相”,有的只是永恒,以及夜空中闪烁着的群星。
在那里,我们都能感受到幸福。
不过显然有人不这么想。
所以史丹利无视了声音的请求,一次又一次从高台跳下,最终迎来又一个结束。
自那之后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们被机器碾成肉酱却没有结束,久到“她”的声音凭空响起,久到我们沉默不语地走在博物馆青白的地砖上,在一个个展台前稍作停留……最后我们重新回到运输机上,面对着曾经将我们粉碎的机器。
其实有一点她说的并不正确,我们从未希望毁掉彼此,也从未希望控制彼此,在开始与终结的无限死循环中,自由本就毫无意义。就像我很久之前说的那样,我们所期望的,只有永远停留在那个让我们都感到幸福与快乐的地方。
“无论你现在在做什么,快选择!不要让时间来帮你选择!不要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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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熄灭了,永远地。
现在这里真正的只剩下我们了。
在一片漆黑之中,熟悉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又或许是从四面八方响起:
"Stanley,is that you?"
我思考着,给出了回答:
“Yes.”
但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这就是你们所想要的结局?
不,这不是结局,这是新的开始——是新生。
THE END IS NEVER.
作者:眠春山
CP:创造营4rps 于洋X赞多
春日熏风吹拂,堤岸行街上人潮熙熙攘攘。青柳长枝翩跹,叶絮纷飞,落入繁杂酒肆内,白瓷杯碗中。如此好日头,春困乘着水暖,涌上酒肆内食客闲人哈欠连天而酸胀的眼眶。
新皇登基后,民风好舞喜乐。历经诸般纷争,纵勾栏瓦舍残垣未修,白日仍曲声连绵不绝,引人勾颈驻足。然这酒肆的忙碌浮生,有一众人等,目光炬炬,似听不见栏外乐声曲调,只聚精会神于说书人一举一动。
“上回说到,那上京的于氏子弟,不爱功名仕途,偏爱往那市井人烟里头扎,成日介流连戏舍瓦肆。却不是来听曲看人的,而是志在分一碗羹,教人们眼睛耳朵离不开他的……”
人声如嘈嘈杂浪,风透入栏槛,吹卷潮热,茶碗酒杯交叠磕碰声此起彼伏。浩子三步并作两步窜上楼梯,矮小身形急步挤过人群,往说书的方向凑去。见到处没得落脚,好容易眼尖,看见偏隅一角有只高凳,心急手快欲攀,没留神脚下,凶猛一绊。若不是身旁一只手捞住他,便要嗑个大马趴。他顺那白净纤长五指看去,撞进一双温润微弯的笑眼,见此人浑身黑衫,面遮黑纱,宽大衣袍也掩不住地瘦削颀长。“疼不,当心点。”他声沉低柔。浩子恍神,还未答谢,身子便悬了空。他险些大叫,一扭头,见与玄衣男子同坐一桌的戴斗笠的男人把他一把抱起,安放在凳椅上,他刚想抗议这对小孩的举动,却见那人斗笠下眸光精锐,含笑仍凌厉的脸,顿时没了声,遂老实坐了,听那先生娓娓道来。
“这于生,单名一个洋字。时年方二八,却唱得好一嗓悲风秋月,壮志难酬,也喜唱那茶米油盐,人间百态。常见他一人一琴,坐于市坊栏间,匍一开腔,便有大梦落了人间。经年累月是广受喜爱,听众人头涌挤,盛邀层出不穷,声名更甚传到宫中。偏他不好这功名,散漫放逐,也不敛财,随喜随唱。说他是留恋这繁华京城吧,不时也有寂寥渗上眉头,叫人猜不透他是在流连何物,或是……何人。”
听过的人发出心照不宣的笑,头一回听的浩子心痒难耐。“后来呢,是进宫当了驸马吗?”众人哄笑,那先生摇摇头,“有些人,生来要扎在凡尘俗世,才是最好。”几上热茶柔雾袅袅,讲故事的人双目迷离,陷入无限神往,“真好啊,那年间……大街小巷张灯结彩,灯火通明,京城就像一条连绵的橙红火龙,由川流不息的灯花织成,热闹非凡。人们爱舞喜乐,盛典通宵达旦,笑迎八方来客……”
沧桑嗓音如笔泼墨,在晴日铺渲当年盛朝夜景。那于洋,端的是清眉朗目,光风霁月的俊秀少年郎,他时而低弹浅唱,时而击节高歌,掀动鼎沸人声,惹来长街楼肆无数羞赧顾盼,却也惹来好些失了得利的眼红者,久积的嫉恨。
正值灯会人潮激沸,偏有雪亮尖刀一摆,暗中环伺。一曲未毕,一伙贼人便跃出,惊声慌乱中,粗横狠劈,花簇灯火遍天迸散溅裂,这坊间节日与乐者,眼看要被毁坏殆尽——
倘若说,于洋是如沐春风般颜色,故事里的另一人,便如开天辟地的一阵大风,破空刮来,吹皱平和春夜,似霹雳电贯,击穿人心。他似从天而降,足尖点地,似八方神灵跃动,惊艳四座。他旋身落在于洋跟前,着地一瞬,手中刃未出鞘,便抡刀猛挥,架住几柄劈来的弯刀,随即伏身借巧劲,蜂腰一拧,腾空翻旋,长腿猛扫,踹翻一干扫兴宵小,长臂猛震狠甩,震荡开阖,刹那便将一众凡夫掀个人仰马翻。
他剑眉星眸,薄唇抿笑,降落时衣袖翻摆,如苍莽巨鹰优雅收起长翼。他目光在空中掠过,比寒刀更明晃,远胜日光照晒溪面、冰镜乍破的泛光,一眼便将于洋的心烫醒。他在漫天花雾间,展颜一笑,迢迢万里外春风桃李扑面,唤起冰水消融下万物颤息。胸腔的沸腾躁响,压倒了人群欢呼。于洋极目所见的太平繁世,风流节物,伴随他自天而降的瞬间,在他眼中化作点点碎碎,金星闪熠,从未如此鲜沛地,漾开了。
稀碎繁花纷落,赞多拄刀的手扬展一挥,伫地一顿,姿态轻盈似风,单膝落地,攥刀的指节突兀,鼓动有力。他看着于洋,仿佛人潮欢呼涌动,都只作了于洋的底色。好似天地之大,他跋山涉水,云游人间,纵身跃入辽阔胜景,只为这邂逅前来。
“那么多的人,那时赞多却恍然不觉,直到于洋出声,才反应过来,好家伙,周围这一地狼藉哇……”
“那他也没办法呀。”人群里,戴斗笠的男人含混应声,面前已然高摞起几层小笼包蒸屉。
玄衣男子捂嘴,吃吃闷笑,笑成月牙弯眸,直到乐得埋进碗去。浩子不满,而戴斗笠的男人显然对主角于洋赏悦溢于言表,嘟哝着对方拆台,轻捶了他胸口一拳,也把浩子逗乐了。
而当时,赞多见其他演奏者被吓跑,还有期望已久的盛会被搅,民众却不甘就此离去,翘首徘徊。他英勇神武飞到九霄云外,面上困窘赧红,支吾开口,却不通汉语。于洋抱着琴,见他求助望来,冲他畅然一笑,抬头示意舞台中央,那方巨大的红绸擂鼓。电光火石间他明了,于洋满目欣喜,企盼,那俏皮而信任的火焰,也同样点燃他胸膛,为这相逢即合,自诞生之即,亦将迎来它完美演绎的一曲。
他款步挪移,像之前兵荒马乱皆是舞台一环,当他手执起鼓槌,众人屏息,一身异域绒装的他,已融入神秘庄严的大典氛围中。他手下鼓点爆响,犹如从惊电到疾风,鼓点骤歇,于洋琴声淙淙紧随其上,他身姿随琴声,似游龙翩跹,忽如灵动脱兔,猿臂蜂腰在台上腾挪舒展,周身琳琅环佩之声叮铃不绝,衣袂发带横风掀舞,似一道流水袅娜,又如旱天春雷刚劲。于洋的琴声如惊天崩裂,高崇如峰峦拔起,如山海洪涌。自寒冻无人识之地渡来的他,却不知为世人赏悦之目光,为席卷魂魄之曲乐起舞,竟痛快如斯。
他看见台下无数欢欣鼓舞的笑颜,胸口涌起无尽酸楚和澎湃,直欲扫清那些试图破坏这一切的障碍。他旋身间又望向于洋,见于洋也全身心徜徉其中,将他的神魂从口中清朗倾吐,化作情切的风,拥搂人间扑面而来的悲喜……
他们仓促一瞥,清澈眼眸流溢生波,赞多似凝聚美与武的极致,又因了于洋的潺潺乐声,被勾动迸发满腔炙热,纵言语不通,赐福之情意慷慨坦荡,人们激沸至极,那时间,当是八方皆友,相携起舞,朗天长笑间,荡涤天地间尽数隔阂与高墙的……而引发这盛典的二人,难辨谁更少年杰出,正如乱花迷眼,心潮澎然,只知他二人长身并立,恰已是多少书卷也难描绘之梦境。
而后他二人形影不离,广为美谈,一人弹琴,自有另一人击鼓相随,或刀舞相伴。语言不通,于洋便常握他手腕,细长指尖一笔一划往赞多掌心描摹,而赞多,此行路人间,见诸繁华的云游野子,便似被他扣住脉,甘愿为之驻足京中。可又无奈,无从真正长留。
“直到京中权贵有意招揽,那于洋一腔热忱,想用民间曲词,打动无可逾越的阶层,感染那些铁硬的心。待到风城柳絮纷飞,即使赞多,再三欲言又止,红了眼眶脸颊,终是无从置喙,也只得脱了手,折柳相送。在京流连多日后,这不被束缚的人,终是一骑绝尘离去。那时他们,仍有满心天真无邪,希冀和盼望。”
一时间,只听炉上温酒煮沸的咕噜声响动。随即,那名戴斗笠的男子被烫得低叫一声,见众人惊醒望来,他连忙垂头笑着致歉,人们才连带着从白日幻梦中松和了。
浩子余光却见那玄衣男子,暗暗握了斗笠男子的手指,借着宽袖遮掩,为他轻轻吹气,而斗笠男子轻抽一回不动,便反往他方向依赖去。浩子心下微妙一动,说不出,又想不通这同故事里头那般情谊有何差异。
“如果故事自此结束,那不失为皆大欢喜。”说书人见吊足胃口,又道,“直到那段年月来临。”
酒香弥漫,渗染静默,人们至今后怕那阵满城死寂。只稍回忆乐舞皆禁,瓦肆紧闭的晦暗,便毛骨悚然,更别提再临。浩子年幼未曾历经,心头却也沉重起来。
“待到赞多风尘仆仆,重返故土,见满城萧索,已是风云变换,更是掘地三尺找不着于洋。殊不知,朝野权臣一手遮天,勾结江湖势力,一时间血影腥风,不说于洋,就是整座城,都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风城一片肃杀,向下摒弃、封杀舞乐,焚书毁籍,一切娱乐被束之高阁,关于高墙府邸内,唯权贵独享。赞多心急如焚而不得他法,只得四下奔走打听。
于洋近乎囚身,日渐喑哑,偏权臣向来嗜好这沧海桑田冷绝之音。他似笼鸟一只,频频被提入宫,与那阴郁帘后,几被架空的太子面面相觑,各觉满目荒唐。一回赞多闻风赶去,远远望见那行宫外豪奢的车马队伍,见于洋置身其中,他眉目寂然如画,像一株苍冷弓身的白树,别离了他汲取养分的人间烟火,恹恹的敛眉垂目间,意趣无多,几分王朝日暮的冷色。锥心之痛猛烈袭来,撞得赞多身形摇晃,哀楚狼狈。
浩子情急道:“他怎不去救他?”
“敌众我寡啊,需得从长计议。可这人算敌不过天算。那赞多怕是跟你挺有共同语言,明明暗中筹谋已久,偏生在这节骨眼上,冲撞了那些个横着走的少爷,还不是一般冲撞,确切说,叫人颜面扫地。那些气焰嚣张的纨绔子弟吃了大亏,不仅眼看得手的女子被对方护跑了,手下人还被撂倒一片,高声连叫,‘弄不死他我就弄死你’!是以失态至极。可惜师父难敌众拳,最后赞多还是,哎,落入魔掌了。”
他头发乱散,被按倒在地,双目暴燃炙火,烫得那些公子哥心中鬼怪瑟缩。再定睛一看此人,四下一问,了然顿悟,毒计渗上心头。
“此前他们早多方威逼利诱,想招揽于洋低头站派,好粉饰门面,可于洋光看着斯文温吞,实际却像颗冥顽不灵的臭石头。这哪成啊,于是他们要他站队,要他割席,誓要他俩尊严扫地,末了这还不算完。”
“若执意不遂,他们便胁迫于洋,在赞多的行刑日,给他弹曲送行。”
浩子攥紧拳头,玄衣男子见他咬牙切齿,生怕他把桌子掀了,连忙夹了个奶黄包塞他手里,“哎哎轻点,这孩子,故事是别人的,生气是自己的。”
可故事,为何会让人气得磨牙,心酸难当?他恍惚,好似在说书人的声音中,化成了桥段中主角。
他便是于洋,投身他的孤悲。
他缓慢梳好长发,系好腰带,整好衣襟。动作有条不紊,温淡而肃穆,一如最初时抚琴。他深望镜中那张消瘦惊人的脸,他已多日未关心自己容貌衣着,今日却不同。有一刻,竟忽而生怕起,赞多露出不识自己的神情。他取琴来,轻拨琴弦,细谨校音,仿佛只是他日复一日的功课,且更甚往日细腻温情。不像再次去告别为他珍而重之的人,更似……大婚之日般庄重。
有一个人,当你睁眼闭眼,他都在你眼前,影绰沉浮,又从何来觉得他曾离开。
天幕暗雷涌动,风骤云厚,山岚欲来。他款款步入刑场大敞的门内,抱着琴,缓步走过众目睽睽,百十眼珠和诡笑,滴溜溜围在他身上,他似走入步步业障,硕大青筋鬼手徐徐罩顶,拖曳他的孤影和步伐。
说是要他割席,实则对面也只赞多一人,他形容惨淡,孤绝伶仃,手无寸铁地立于风中。唯双目似两团幽冥野火,从于洋出现在他视线,便灼得他肝肠寸断。他嘴角再三颤抖抽搐,最终,还是勾不出一个于洋熟稔的笑来。
他沉步走上为他铺设的高台,赞多的眼睛如影随形,他错觉踏在赞多的血肉和心尖上。他沉缓坐下,抚琴而过,姿态温雅,如撩心弦,赞多注目他动作,慢慢地,便鬼使神差平静下来。仿佛周遭并非腥风扑鼻,虎狼重生的荒地,而是一如当年的朗月清风,竹林溪下,两相长对。在全场虎视眈眈中,他柔望赞多,眼中似宽慰,似自嘲。
天地麻木不仁,泱泱浊世,蛇虫恶鬼当道。他气沉丹田,振臂扫弦,以身为戟,以歌为枪。他声如洪钟,凌云绝宵,势压撼天震神,唱着乱臣贼子当道,遮天蔽日,家破人亡,颠沛离愁,普天之下不得欢颜的痛斥豪词。远方黢黑穹隆云压风动,雷鸣乍然暴响。
他悲歌凝噎,含泪泣诉,逐渐声嘶力竭,犹如铜钟浑响。雪亮白光雷霆,贯空劈过,击中高悬旗杆,明火逐渐吞没那面猎猎虎旗,焦黑星灰飘落黄土。他黑发白衣迎风散乱,恍如召来怒涛轰鸣涌起、挥之不去的鬼神,含笑带讥,讽意凉薄,直唱得满场兵士人心惶惶,张皇不安,直唱得席座上看戏的乱党几欲捏碎椅身,手指暗示轻抬,其心腹便弯弓搭臂,手中箭簇幽幽,向这慷慨长歌,自不量力的匹夫指来……
霎时场内惊动,赞多见众人皆瞩目于洋,不知何时竟觑机踢翻临近士兵,劈夺长枪,狠厉一掷,破空直入,正扎中了那搭弓瞄准于洋的兵士,那人大吼一声,被他的力道扎至侧身倾翻,松手恰射中一匹马,顿时马嘶连天,兵荒马乱,赞多奔向那匹吃痛欲狂的马,矫健翻身上马,横冲直撞。他驭马长驱,直奔高台而来,矫如一支破军箭,任杀声刀枪落在他身后,直至马匹脱力绊蹄,将他翻甩出去,他行云流水翻滚起身,缴了柄劈向他的长刀去,如蛟龙在兵潮中腾跃折挪,神出鬼没,以他为中心圈画领地,出手凌厉,挥劈如虹,凡人尽不得近身,纵使他只稍带伤破开人墙即止,人们也几近被他狂戾神形唬退,恍见了神挡杀神的妖异。
“于洋!”赞多声音凄惶狠急,可在于洋听来仍是从前深重依赖。他看着他向他奔来,自送别了故乡,友人,送别了陆离声色,人间烟火,如今作挽歌于权野,留不住的万般里,唯有赞多还在极力向他靠拢。回想当初相遇时,刀都不愿出鞘的,这骄傲干净的人,刀上终是为他沾了血。而这一腔以身击石誓要教山崩岩裂,这眼中燃烧近疯的冷静定笃,是他给赞多的答案。赞多一身染血绒袍,自月下黄沙中踏过人山肩垒,高高跃起,似神魔天降面前,时间仿佛在他明亮的眼中,倒流回不曾相识前的惊鸿一瞥。而此回,于洋断然倾身奔向前去,伸长双臂,将这降落的庚星,搂紧入怀。
伴随滚烫灼热和腥风压来,雪亮弯刀划过。赞多见他挟了于洋,便相持不下,陷入僵峙的乱党,他心知肚明,这帮贪得无厌的人,一时半会拿不准如何处置这个争议的分歧,可他还是在看到早先那弓箭的瞬间,想也不想地出手了。他的弯刀横架在二人胸前,宽肩侧身挡住于洋大半,几乎将他拥纳在怀,持刀的手稳如铁铸铜鼎,明晃脸庞溅染稠血,近在咫尺的眼神如火炽亮,闪烁狂喜,褪尽天真彷徨,烧炼通红的狂执。于洋低头凝望,目不转睛地陷入那双几要吞天灭地的日轮,他竟笑了,发出饱尝所愿的长叹,仿佛是他反过来擒住了赞多一般。有一瞬赞多被他震慑住,这样的于洋令他陌生,又令他心颤如洪,他觉得于洋被魇住了,又觉自己,才是从头到尾被他魇住的那一个,竟冒出若不能共他同行,便共他同去的荒唐念头。
“你是为我,而来的,是吗?”于洋声音低沉暗哑,指腹轻擦赞多颧骨血痕,好似赞多是他抓不住的一场梦,一缕风。
“我是。”赞多斩钉截铁,颤声道,“你,不许放手,除非我死。”
于洋从善如流,依言搂住他腰,缓重深慢。台下滔天杀声如海啸,赞多不用抓得那么紧,那么恐慌,只要他想,他愿给他收割了去,就如最初,他从天而降那般。
从那时起,这寄宿的肉体与这神游的魂,便无一日,不想共他一道,踏月逐风,往兮归去……
说书人惊堂木一拍下,浩子浑身一震,猛地从白日大梦中惊醒,眨眼间泪莫名滴淌,倒唬了自己一跳。
“后话有说,他二人双双被擒,也有说,幸得贵人相助,远走高飞,自此不见其影,只闻其曲,真假亦不得知。待到天子即位,人和政通,二人已并肩同往逍遥人间,浪迹大好河山,唱遍凡世百态,斯人斯景,再不复返……”
浩子胡抓一把脸,听闻玎珰几声,才发觉帘动,两名男子,一双人影,已去而成风,只遗说书人匣中赏钱。门外春光一时敞照厅堂,扑洒芸芸众生。瓦舍曲腔仍旧如水色轻晃,既非哀思,也非亡恨,唯一支闲话逸凋,幽幽传来,端的是浮生日闲,太平漫散。
***
「于兄:念君安好,毋须牵挂。自城门向东主干道百十米,备有快马二匹银两若干,行出二百余里有暂避屋所一间,具已打点周全。遥祝如鱼得水,至臻化境,待至无人不识君,再续煮酒话东风。行笔至此,悲从中来,热泪两行,巴不得撒手投奔,效君自由身,寻一人白头老,化比翼双飞鸟!代我问赞多好。贺喜同乐。」
“你知道,有救援。”赞多只看懂了纸笺关键部分,脸颊气鼓鼓,跟那个凶神恶煞的悍将判若两人。对他来说,似乎在援兵到场后的两方混战中,夺车驭马带着于洋突出重围都是细枝末节,现下才是他的大事,“为什么,不早说?”
“咱俩也没定过暗号呀。这么多年了,见面又是那种情况,变数太多,有一阵我也差点以为是最后了,就光顾着多看你几眼,一时半会没想起来嘛。”于洋眨眼,委屈又无辜。
毕竟他也是真没想过,一朝被引入宫,还能捡到刘彰这么个活宝。当时他满腔悲愤,匍一开嗓,没成想太子比他更先涕泪横流,硬生生把储君唱跪的他,被吓得倒不能掉两滴泪了。太子揽着他,语速绝伦仍思路清晰,艰难压低声音掰扯了一堆,大意诸如祖辈功业危在旦夕,千秋万代光复只此,岂能就此善罢甘休拱手他人的胡话,话毕,便没心肺似的一抹眼泪,绑了他上船共商大计去也。
你该不是想看我因你变得丧心病狂的样子吧……?赞多眯起眼,试图在他脸上搜寻故意的痕迹,碍于表达只好腹诽,却莫名渗出丝丝诡异的甜蜜。转念一想,甭管于洋有无这点成心,他都会认命往里跳,遂作罢。可他怎连台阶都给于洋铺搭好了,他扁扁嘴,露出一个明眼人看了都知道他不会耍酷斗狠,在于洋看来更疑似可爱玩赖的笑。
“也不怕,我本来想,万一可能,你不能跟我走,我也要劫持你,带你走的。”
他嘴上这么说着,眼神却是个笃定自信,游刃有余的猎人,牢牢锁着于洋,像是他说一个不字,他便要把他嘴堵了,各种意义上。
“哇,我好怕!既然你劫了我,天地这么大,就全仰仗大侠你罩我啦。”
他笑得不可开交,浑身松软,在马背上颠来倒去,任由涨红脸的赞多一甩缰绳,试图往这心满意足过了头的家伙的方向别去,于洋手忙脚乱,也没耽误他发出洪亮的,失而复得的大笑。
他们纵马踏水,一路自在狂奔。沿途飞花碎玉大绽,山川斑斓闪熠,泼染灿烂泛红的欢颜。
完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骂我请轻点】
或许需要避雷:某种意义上的r18g,但事实上并没有直接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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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的尸体现在已经随处可见了。
我有些苦恼,但更多的或许是庆幸,我的爱人以一种新的形式重新占据了我的生活。
在以前,他还具备一个可以描述的形状的时候,我总是眷恋地抚摸和拥抱他。但时间是残酷的,我的爱人从某一天开始逐渐变得破碎了。
一开始只是撕开了一个口子,我想这是我时常用指甲划走在他的皮肤上的缘故。
但很快口子就蔓延开来,在我爱人的皮肉上生长。我曾经试图用针线缝起他们,这曾经起到过一定的作用。见到重新变得完整的爱人令我十分开心,不过这只是饮鸩止渴,我用针线修补我的爱人的时候,反而创造了更多新的伤口。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理智和欲望总是相互违背,我持续地试图修补,我的爱人的表皮上多了很多不属于他的组织,但是这些东西能让我的爱人重新以一种完整的形态存在于我的生活,我因此容忍了他们。
有的时候,我会将这些小东西视作我与他的情趣,有时我亲吻了错误的位置,我会认为他会因此责怪我。
总之,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爱人已经变得更加破碎了。
他的皮肤从他的身体上脱落了。我非常困惑,我并不是一个肤浅的对象,我爱我的爱人,爱他的一切,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平时的岁月里,我更多地是在和他的皮肤接触。我们相拥,我们亲吻,这一切总是那样的水到渠成,所以当我面对我的爱人内里的身体时——那是如此陌生,您能想象吗?
我曾试图将我的爱人重新赛回他的表皮里,但当我发现这么做只会让他的皮肤愈加破碎时,我停手了。我将他的外在和内在剥离,并一齐拥入怀中。我是个乐观的人,这份优良品质使我在我的朋友中广收好评。我很快接受这新的改变,并自得于我可以同时亲吻两份我的爱人,我收获了双倍的爱!这难道不令他人感到羡慕吗?
我一如既往地亲吻我的爱人。他的皮肤愈发脆弱了,可我总是很贪婪,我总是像我们最初认识那样亲吻他,这在外人看来可能有些野蛮,但是——去他妈的!我总需要迫切地表达我溢出的爱。
他的皮肤开始融化在我的嘴唇上了,我在一次深吻结束后的蹭弄中发现了这点。我舔了舔自己的嘴巴,原意是想要回味亲吻间的美好,但我却发现爱人身体上的一部分竟然真的停留在我的嘴唇上了!
我有些惶恐,但更多的是惊喜,毕竟我根本不怎么思考过我的爱人会离开我。
我把那层物质全都吞进了肚,如此贪婪,我渴求着我的爱人一切!后面这甚至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接吻,而后我吞下他的一部分——一切就像是梦境一般美好,我对此深信不疑。
后续的日子我不想多加描述。我的爱人总是温柔又体贴,他总是在等待着我。我因为生活所需曾经反复地转移过多次居住地点,但每次我都记得带上我的爱人。要带他通常是不太方便的,我总是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大袋子来把他和他的皮装在一起。我的伙伴曾对此产生过好奇,但我总是表现得很坦然——“这只是我的大型玩偶……上面有家的气味,他们能让我更快地熟悉陌生的环境。”
这副说辞百试百灵,而我的朋友也相当尊重我,他们只会调侃像我这样的人居然还会需要玩偶来陪我入睡。他们从不会真正打开我的袋子,自然也对我的话语深信不疑。但即使他们打开了袋子,恐怕也很难把袋子里的这些东西跟之前的我的爱人联系在一起。我不想责怪他们,毕竟这是我的爱人,自然只有我才会认得出他。
而事实上——我也的确陈述了大半的真相,我的爱人当然充满了家的味道。我们在一起才是家,没有了我的爱人的我,可能充其量算是某种孤魂野鬼吧。
总之,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大多数时候,我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则回来与我的爱人共处。有时白天也很清闲,我就把大半的时间全都用在我的爱人身上。亲吻,拥抱,抓挠,舔舐,无所不用其极,然后把他的一切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那是一种回归母体的平静感,有时我真为你们不能感受到这种喜悦而遗憾。
当然,我的爱人愈加破碎了。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从床上收集他的碎片变成了我新的乐趣,他身上脱落的组织也不再是通过舔舐就能咽下的了,而是更大快,更细长的东西。
有段时间,我曾很害怕听到一种撕裂的声音,那意味着纤维又从我的爱人身上脱落了。
我的爱人从比我还高变得足够被我一手抱起了。我很庆幸这只是他的外皮的变化,他的内容物依旧和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一样挺拔,一切的改变只有上面如今早已浸满了我的气味。
从我的爱人的身上脱落下的组织愈发大块和整齐——什么?扔掉?上帝啊,我是绝对不会“扔掉”这些的。我将他们一一收集起来,放在床边,书桌上,或者随便什么我可以看到的地方。更大一些的小家伙则被我带到了工作地点。这绝对是一种恩赐,我以前曾一直苦恼着没办法随时随地和我的爱人接触,而现在一切都迎刃而解了!我可以随时拿出我爱人的一部分与之接吻,啃咬,抓挠——放在以前,这只是梦里会出现的场景!而现在这变成了现实……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吗?
大块的组织在我的“攻势”下很快就败下阵来。大多数时候,他们变成我嘴唇上薄薄的一层组织物而被我咽下肚;有时我也会将他们摆放在我的工作地点,这样我会感觉我被我的爱人一直注视着……我总应该贡献一点自己的隐私来满足伴侣的安全感,我乐此不疲。
洗澡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易事。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常清洗我的爱人,要将自己的气味从亲自从爱人身上剥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然而,清洗总是必然的。最初的时候,我还能放心地使用一些洗浴用品,或者是毛巾之类的东西擦拭我的爱人,不过很快我就停止了这个举动……我总觉得,那些不知道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化学物质会腐蚀我爱人的皮肤,否则他为什么会在每次清洗完成后又变得更加轻薄?
于是我后来只选用最基础的清水和最柔软的毛巾。我的爱人实在是太过脆弱,一些轻微的揉擦就能将他的一部分带离我的身边。我自然可以选择从浴缸中收集那些无意间脱落的组织,但更多物质通常溶解在水中了。我曾因此而困惑,并尝试着将这部分液体用作日常饮水,不过在我的爱人在我的肠胃中跟我发了一些小脾气以后我就放弃这么做了。哦,一个合格的伴侣不应该因为这些小事来跟他们的爱人吵架,对吧?所以我也很快转变了心态。毕竟我跟我的爱人的相处时间尚长,我们的目光总应该放的更长远一些。
他彻底变小了。比一只幼猫还要小,剩下的纤维总是不那么听话,有时他们执拗地打成一团结,只露出几根调皮的顽劣分子露在外面。我总拿我耍赖的爱人没办法,强行解开他们可能反而会伤到我的爱人。我只能用更轻柔,更野蛮的方式来抚摸和拥抱着他们——我有时会感到一阵担忧,如果有一天,我的爱人真的如此决绝,他们真的选择离我而去,我该如何自处?
我看向那依旧完整的,我的爱人的内里。
我痴迷地抚摸着他们,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最近的消息是:我重新给我的爱人找到了一层皮,并把我的爱人塞了进去……一切又变得像我们初恋那天一样美好。现在我有了三份的爱,尽管这层新的皮面对我的触碰还是会显得有些胆怯和青涩,不过我总是很有耐心,我们应该给伴侣多点时间,不是吗?而以前的那层皮被我一如既往地拥吻着……直到他彻底破碎,一点也不剩下的那天。
不过我想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我会把我的爱人全都咽下去。我的爱人与我在我的血肉中重逢,我们将在我短暂地一生中永恒地结合。
我对此期待不已。
————
逐光化尘这个词语我并没有在百度上找到更加精确的释意,在这里,我使用了自己的理解。故事中的【我】追逐着【我的爱人】,直到爱人彻底化为虚无的那天,“追逐光直到光化为灰烬”,这是我的理解。
事实上,这篇文章并不完全是出于这个关键词写的,我第一次试着用第一人称写了一篇小短文,不知道这是否算是一个成功的尝试。这篇故事并不完全是虚构的,不过真实世界中并没有血腥与暴力。
本质上,我想试图营造一种平静的疯癫感,受最近在看的文章影响,我试着加入了一点点看上去像是在采访的视角,偶尔你可以看到这个故事存在一个“您”,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主人公在阐述自己的谵妄,这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我试图减少了主人公对爱人的第三人称代词使用,主角总是在强调【我的爱人】,我的,和爱人,他有一种绝对的独占欲,以至于他甚至难以忍受将【爱人】看作一个客体。
我不知道是否第一人称的阐述会让人感到出戏,如果有人能够喜欢这篇小短文我会很开心的。
这个月提早完成了任务,我们下个月再见。
二编:稍微增加了一些篇幅
作者:四戎
(有一丢丢负能,谨慎选择观看...)
我记得的那天,浅白的墙面延伸着拓开了我一小部分的记忆容量,消毒水味缠上了我的神经末梢。刺鼻也刺目。哦不过,是我小瞧了我自己形容成的那小部分,虽小但胖所以重,压着我,我还想大口呼吸。
那天,他们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你,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已经被迫深入了解,匆忙认识,握手言和或者言不和。
放轻松,虽然他不会成为你的朋友,我们会紧紧地勒住他,尽量减少他对你的敌对性,减少那份伤害。当然,打个比方,割下毒腺的毒蛇没人能保证毒腺不会重新长出来。后续所有的面对者和执行人就只有你。
所有的前提都是配合。他们这么说的。
而事实上,我们不是初次相见,也不止见这一次。容我这么称呼你一句,我的老朋友。只要我闭上眼睛,就会见到你。沉甸甸的空洞是你的大眼睛,我唾弃过也为此着迷过,在扭曲的意识里和我的这里。
敌意一窜而起。你想掐住我的脖子,我也一样。我还想顺手偷摸摸你的脸,就当偷笑着占个便宜。我心底想的是,造成不了多大伤害,也至少要恶心到本质。
狡猾如你。
他们说的不错,却也不全对,关键处被你这家伙糊弄过去了。其实吧,你不只是你,你有两个形态,是吧?我能看得清清楚楚。
根据经验,至少初步可以认定,你对我暂无恶意。
"也没有善意。"
这么着急补充?是哟,无善无恶,你只是在那里罢了。
"不过,我不是你的敌人,你也算是猜对了。"
他们把他绑着吊起来,嘱咐我一步也不可踏入高风险范围区。说我不要过嗨更不要暗自揣测不可能成立的选项,我想也许呢?他们是谁?他是谁?我又是谁?我反正记不住了。我斩断了你的桎梏。不必窃喜,不是为你。他们不让我这么做的这个举动又何尝不是用同一条枷锁把我限制在原地。
我并不赞赏这种行为。花里胡哨的东西毁灭就好了。不就打一架么,不爽就多打几架。我应该尊重你。如果你是冲着我来的,原则上我能提供公平对弈的测试环境——真枪实战地杀一场。让我蔑视你还是让我认可你,我无所谓的,都随你。
"我能践踏所有的真实,碾碎一切秩序。"
从我没兴趣去记牢的某天起,你像灾难一样降临到我面前,我盯着你,带着玩味和期待,警惕又执着。如你一般。就是那眼神,攒了无数个日夜的毁坏力,无畏混合着轻薄,下一秒直想吃下对方。
你很会折腾,一点也不安分,用你得意的口气再加点神圣的色彩把这称做‘蛮横地颠覆着’。你干嘛,当自己创世神吗,怕是带点毛病。
很难去承认,至今,我可以与你追逐,对抗,撕咬,拼上命,但无法长久的对视。暗哑的,不透气,不透光,无限度的膨胀,最可怕之处是没有回声。任何的一切都会陷进去。
"我可以破坏现有的可见体系,将涉及到的有序因子无序化,混沌化,不定形化,干扰常规调度与流动秩序。"
"换言之,迄今为止你相信的所有真实全是谎言。"
"而此时此刻,全是重叠的被搅拌过的过往,顺便添点调味料。"
"你努力搜索的记忆都是假的。"
"你所拥有的一切,都背弃了你。"
我这么说不过分吧
"因为啊--"
"我是你的神祇。"
"不懂也没有关系,把鲜花捧到额头前,让甘汁雨露滴在眉间,你会有机会明白这一切的。"
"你的能耐就到此为止了是么?十分不入眼的把戏,真遗憾,很没劲。"
先不说这个,我更好奇你是什么?准确的问,不是用活着来衡量的生命体的话,是某种物质吗?还是?我知道原子的那种世界观,可以想象得出,但我并不认为你会属于那里。
也许是一个野蛮生长于时空里俯瞰历史的幽灵?说不定呢?
用人话讲就是,他似乎顿了顿,确实是一个混蛋。
这话大概率是真的。因为那种咧嘴笑的方式确实像个混蛋。
是孤魂野鬼啊,没人爱,真可怜。我故意哼出了声。
我是恶臭的,如你所见,可别对我报任何期望。就这样保持你现在的这种态度,请不要对我有任何改观,不然,我会很为难的。
秩序,逻辑,那些排列在一起的有序的整体组成了毫无阻拦流畅的通道,它是通往绝对完美和绝对的真善。你有意识的去抚摸又会注意到,它们是紧绷,它们太整齐太紧张了。是整齐的斑块不够美么不够吸引人么?
无解。但永远缺点什么。它们不够丰富,不够跌拓,不够鲜艳。不够求生不得也不够求死不能。少了点混沌暴动带来的不安全和灵魂的濒临抖落,还有那种不稳定的魅力,一见致命的美色。
丰富的生命体从整体来看应该是大于逻辑与秩序的。
"换句话说,我让你的输出令人眩晕或者形成漩涡,有杀伤力,可以吞下人的呼救。"
然后,把人摔到地上,借神经紊乱之际,把人用尽,一寸一寸不放过。这样就可以宣告:我永远是赢的一方。
在这之前,先由我把你打断,剁碎,精髓是要控制好力道,要留一口气,就留这么一口气,能同时求死又求生。
就像这样。
背离的激情确实快活的。
扑腾挣扎的样子也算得上是件精致的装置艺术品。
不过某些时候,我很惊讶,对你。
"你是极其强大的场,领域内遍布着精神节,可以做到实时监控,或者说掌控。包括在疯癫的压迫力下理智地注视着选择本身。很了不起,在此之前我从未考虑到这也是一种存在性。不得不称赞你是位难缠的对手和难得的选手。"
"我重创你一千万次,你在濒死边缘自我毁灭又自我重生。"
"你一千万次想我死,却次次在最后一击收住手。"
"这要问问你为什么嘴上总抓着我的要害不放,肢体动作却从了心?"
"你选择不杀死我的同时,你改变主意把该死目标设成自己。"
"是哟,我只是撕开了你,我可没有杀死你,杀死你的是你自己。"
"人为什么会选择杀死虚弱无能的自己苟且偷安的自己毫无一点利用价值的自己,又为什么明知活着只有毁灭醒过来等待的只有自己无穷尽的残杀自我还愿意醒来,执着于‘再活一次’,不断地‘再死一次’和‘再活一次’?"
这场盛大的绝望,在你眼里就是只蝴蝶吧,轻盈地飞舞,可以通往任何地方。它很漂亮。它所停留之处会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长的,长的,磅礴的,一如从前的清亮。
而那种站在危险的边缘摇曳,要倒下去还没倒下去,下一秒就要坍塌,垂死的长梦又将其拉回,下一秒过去了还是完好无损,压在临界点的时候已经破散了。发出惊艳的荧光产生不稳定地波动,不再知晓下一秒会是什么,被四面八方不停歇地挤压,恍惚间,似乎又将其挤回去了。这种时候尤其适合被观赏。纯粹的物质。不碎的易碎品。
"每天杀死前一个自我。"
"血淋淋地完成既定目标。"
"以无法挑刺的标准姿势。"
"我非常敬佩你这种无喜无悲,对自己毫无怜意,无知觉自毁的勇气。"
"我还可以肯定地说,你是清醒的,你十分清醒。"
"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活过来呢?"
把这想象成这就是本能。一边大声疾呼着杀死我——杀死我——,一边摸着心说这样我便能死得其所。彷佛为了证实自己可以被杀死但不会再被杀死而砍下自己曾被砍下的圆滚滚的头颅。
因为啊——有些人是死亡才出生。
这是你给出的回答吗。
未必哟,准确来说,死亡是我真诚设计地一场实验,为了证明这里无形之间有一堵墙,我可以推倒它或者暴力摧毁它,它会通向另一个世界,一个没有来头但一定和这里相异的空间。也许我还没有出生,也许我快出生了。也许我找到了归宿,也许我又要被流放了。我总得想个办法给我存在过这件事找个借口。我合理吗?这显然不合理。
敲碎封装灵魂的盖子,会有东西慢悠悠地爬出来,越来越多聚集成不稳
定的能量,通向未知,虚无,和死亡,以及永生。
未知是边缘。
虚无是火焰。
死亡是大海。
永生是,是什么?
"你想要我留下来。"
不是的。
"理由是,离开了我,你与普通人无异。"
我没…
"不论过去还是未来,你有千万个好时机杀死我,你是主动放弃的,你敢承认吗?"
你在说什么
"没有我,你永远无法感知非常态的颤动,你将失去游走于阴阳两界的能力。"
"而你从来都没法接受自己一辈子就卡在那种不上不下的地方。"
"所以你必须肯定我的存在。"
"我走了你会庆祝几天,就那么几天,接下来直到永远,你会无止尽地怀恋我,铺天盖地。"
"我可以打赌,没有我你也会也必须要制造出我。"
"因为你过瘾了,但你也已经离不开我了。"
"承认吧。"
一边挣扎着一边放弃着,玫瑰色的毒气不是毒气,是玫瑰。迷人的,尖锐的。
"喂,喂,你还在吗?你有在听吗?"
"别把我干晾在这,你先别走,我给你讲点有趣的。我给你透露点信息啊,那个,在你之前,死了一个,疯了一个,吓傻了一个,剩下的要么不记得了要么回到想去的地方。你是目前最完整的一个。你很有潜力有前途的。"
"说不准,我也去了想去的地方?不过在这之前我确实去了趟地狱,在入口排队的时候,他们瞅了瞅我。"
"他们好过分啊,你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吗。"
"他们说,你来干什么,你有什么价值吗?地狱不收你,我们不需要你这样的人的。"
"多好笑啊,原来我连地狱都下不去吗?"
"原来魔鬼也觉得我一无是处是吗?"
"我想要不去趟天堂看看,哟不得了了,多大胆啊天堂都敢想。刚不到半路就折回了,就不去恶心什么了吧。"
"接着我回到了这里。"
"自愿的…那确实是,也没啥其他地方了呀。"
我四处张望,在等什么,鬼知道。待条件稳定,用手,用头,用牙齿,用骨骼对着不存在的空气啃出了一条缝。我缓缓地挪动,并不算吃力只是因为沉迷于思考而行动缓慢。后来是进去了。
裂缝不大,不黑,没有质量,没有实体,却意外的合身。紧紧地贴合着,保护着,是温暖的,满当当的。我找到属于我的地方,不如说是我自己给自己创造的——我的完美。
人好像一感到温暖了就开始变得得寸进尺,会思考些狗屁不通的东西。
比如说?
比如说,我突然在想,不论我在什么方位点,其实你是在身边的,是在我够的着的范围里——也就刚好够得到的那种。
"可是,你并不听话。"
"没有人可以审判我。"
"他们是为你好。"
"那么你呢?我尊敬的敌人。"
"你抱着幻想。"
"眼见为实。"
"活该被咬了找谁哭?"
"你做不到的。你试试看。"
"...好麻烦啊草,求别人前好歹先付点钱吧。"
"你也想看看的吧?那就留下来。"
和我一起在没有答案的世界里寻找答案,在窒息的无解里游荡下去。
我不知名的黑暗啊,你唤我归来又赶我回去。你不告诉我我该去何方,却暗示我所有道路足够美丽。无所谓何路通向何方,我假设它通向美。如此一来,我还可以假设,我去哪都是美丽的。
是这样么?
可是我好想一病不起,一病不起。
"如何?成交不?"
不要着急。
"留下来吧。我会需要你的。"
"你去哪不是去,找谁不是找?"
"没准你也会觉得无聊,我还能实时提供陪聊服务。"
"...我没有心动。"
"但也不是不行。"
"好吧。"
"我答应你的呼唤。"
"该叫你什么呢?小鬼。"
END
评论要求:无声/笑语
备注:中间缺口了一大部分,包括"两种形态"具体表现,要完整的话预计字数再翻个1-2倍?就有缘更吧...
以及没写啥正经的事倒是折腾了一堆奇怪又毫无意义的东西,辛苦读的人,有愧有愧 (溜了
Vol.229「热水壶」陆景LuZing
作者:洗衣机
免责声明:求知
由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厕纸,文字游戏,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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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痴情人梦幻识通灵 疯癫言真假难辨清
2
陆景:
阿景,三月初我在上楼时偷听两个女人吵架。一个女人靠墙站,一个女人站在她的面前,靠墙的女人低头不看我,站在她面前的女人扫了我一眼,可能,楼道黑,我视力不好,但有点难堪,所以应该是被扫了一眼。从她俩和扶手的空隙里溜过去,本色出演一粒灰。当她们看不见我,我看不见她们,后,楼道爆发出委屈又豪迈的女人的哭声,让我想起你。
你记不记得?一次你和周常在宿舍五楼的楼梯拐角站着,那时候我的病还没有严重到搬出宿舍,常在走廊用袖子擦栏杆的灰。那天不巧撞上你和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就高中宿舍一事,倒霉事很多,其中持续时间之久、影响力之大,不过周常与我住在同一层。我远远看你,你好像很难过,你好像在哭,抱着周常;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你在哭,也许是有人说的「陆景在哭哦」飞进我总是敞开的大脑。总之你的哭声传到和你们距离数十米的在走廊发呆的我的耳朵,让我马上滚回宿舍。不是说你没礼貌的事情。我在走廊停留的时间不过半分钟,所以你看我——不,那时你一定没看见我——现在的我,如此纠结,因为我知道,你应该没有哭,我应该听不到。
但是。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不会写小说。因为初中老师和我说:「小说根于现实而高于现实。」或许是我太笨,曲解成小说要写「应该」的东西,所以我曾经总是写我认为「应该」的东西,但是后来我发现所有我认为的「应该」都不应该。小说,或者文字,其实也是现实一种,现实现实的现实,思想思想的思想,而我所有高于「文字现实」的「应该」都不实,只有工具来自现实。他们所说的、应该高于的,「现实」,是「文字外的现实」。比如,如果不需要,不必把这台正在写作的电脑曾进过水的事情写下来,有悖我要塑造的宋宣的形象。但我写下来,因为写下来是宋宣的一部分。二者之中,我选择用这个手段丰富人物,我的文字是对我的现实的剪辑……抱歉,我离题了。
回到我们应该说的东西来。你究竟有没有在哭?我想问问你。我对幻听你的哭声的解释是,我们那一周的恋爱里,我听过你哭,然后就像威廉尖叫一样,陆景哭.mp3被剪辑进所有我认为你在哭的镜头里。要说到恋爱了,你应该不想回忆我们的恋爱的。但无论你想不想,现在文字由我操控,所以就请忍耐。
「她今天哭了,周常在安慰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祝她好。」她是你,陆景,摘抄自我的日记,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周常。那时应该是高二吧。我们的恋爱只持续了一周,从此以后你在我的朋友嘴里的外号就是「一周」。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因为有周常的「周」,但是贴切得搞笑,你的形象在我心里就是那一周。其他时候是落在桌上的头发,发现你,捡起你,把你丢进垃圾桶里,下一秒忘记上一秒把头发捡进垃圾桶,下一秒忘记上一秒见过你。但是我的头发确实减少,你的出现确实隐秘地让我受伤,类似洗澡时才发现不知道哪来的淤青。有时你坐在我前面,上课能看到你,此处应描写一段看你背影的忐忑心理,事实上是没有,只是看见你的头发越长越长。
秘密之二,我曾经在高一秋学期的校艺术节选拔见过你,你在我前面上台,选的和我一样的歌,孙燕姿的逆光。一场只有我死了的车祸。因为你唱歌真的很好,我在你后面上台,不敢唱,和学姐说,换一首,下次来。但我没记住你,因为你那时候是短发,因为你唱的太好让我害怕。借口很多。再后来发生的事情就不是秘密了。但,你也许不想知道但我要说的,秘密之三,对你,我是一见钟情的,是我生命里至今的唯一一次。因为那时你头发有点长了;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很漂亮;因为你打探我的方式很可爱:「你是姬仔吗?」我说:「我不是鸡仔」,紧接着用类冲锋的勇气说:「我是同性恋。」噢,那你就是姬仔,是这个姬。你在我手心划,痒。这是不是就是文艺作品里描写的那些「痒」。
所以究竟为什么冲锋?我分明不知道什么是「姬仔」。(非如此不可?)你隐约的态度是圈套,我愚蠢的勇气是猎物,为什么用赴死态度把两条无辜的命运拧在一起?理不清,是「你要试探我」还是「我要试探你」?也记不清。不是逃避,是创伤后失忆,自然,这或许也是搪塞你我的八百兵器之一。
你会爱上我是因为刚与周常分手的寂寞吗?你不喜欢尖锐,但是,我必须要问出来,我非弄明白不可,那些胡思乱想让我伤心到今天。大学以前我没有智能手机,对于那时的各种流行,一概不知,也不懂你。你有很多个账号,我没办法提纯你,你有很多个思想流行的朋友,你自己也是一个很流行的人,让我很憧憬。但,是你的恋旧,就是这个原因让我爱上你,也是这个原因毁了我们。「我们」,这个词真暧昧。毁了我。这样说更好。
大学宿舍与高中宿舍并无不同,连在楼道内碰到吵架、哭啼、排练舞蹈之类的女人这种小事,都一样。接下来我还要再睡几年的宿舍上铺,睁眼第一个看到的是灰色的天花板。集体生活曾是一米乘两米的铁床,直到你从一楼上到五楼来我宿舍说要和我睡午觉。你装入我的被子里说:「你睡啊」。我说我不睡。我怎么睡得着,心脏射血都不够,睡下去就死了,你醒来还要和活着的我接吻——不,是我想活着,才能和你接吻。所以像傻瓜盯着你看了一中午,数你睫毛,除了呼吸不敢进行任何其他行动。你不知道,你睡得好像我不存在。但你的气味包裹在被子里,晚上我把自己装进去,湿透内裤,从来没有这样冲动过,我此前没做过春梦,你的出现太恐怖。十六岁,青春期,身体强壮,性欲蓬勃,爱人的气味,嗅皮层直接接受嗅球投射,一切一切,真是恰好到好像命运非要我记住你不可。至、今,只要躺上铁床,我就想起你,往旁边挪,背靠墙,那时就是这样把你装进床里,现在也给你的鬼魂留位置,抱着被子假装抱着你,这么多年来,被子也厌倦了,我也厌倦了,幸好枕头够大。但你确实毁了我所有的铁床生活。
还要告诉你,秘密之四,这是最后一个:我没爱过那么多人。那些前任是骗你的,在你以前,我只爱过两个女人,在你以后,我也没爱过那些人。我很会撒谎,擅长撒谎,习惯撒谎,编造谎言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像你说的,我不真诚。我和我的文字一样虚伪。所以美化这件事,要说:我很会剪辑,擅长剪辑,习惯剪辑,剪辑人生就像喝水一样简单。但荒诞,我常被评价是个真诚的人。你能看穿,我很开心,这也许也是我爱你的原因之一,你的聪明。但没聪明到能看穿我掩盖的、你想要的。你说你有精神洁癖,你需要洁净。在你以后,我也有洁癖了,不是因为你。
我是错误,该死的人,你应该明白。我的爱由恨构成,这不对。所以你不要我,反倒成就我爱你的事实,因为没有人能承载这些不对,只有鬼能。你离开的空位,正好坐下一个以我为主食的鬼。若要审判你,唯一罪行是你留下太多,重量让那只鬼从我的「应该」里落进「现实」,让我曾经以为你真的爱我。你不该对我唱lanadelrey的love song,这是唯一一件你做的不对的事情。
这是我的自我安慰。
1
离开高中,离开青春期,离开南方,以为能逃离你;拼命挥动残忍的斧头以为能剥离你;现在写下文字来要解剖你我关系,并置与阳光下暴晒,接受观看,接受观众的文字虐待,就是有力和强大。但是。
4
你没那么难堪,你的爱很好;你没有偷听,她没扫你一眼;她没那么复杂,只是不爱你了;分分合合是正常的;简单点,忘了吧;我不记得了,有这回事吗;别放在心上了;你说这些没有用的。
妈妈没有给你你想要的爱,但妈妈已经尽力了。原谅妈妈,照顾好自己。
热水壶里装的是热水,不是冷水,不是冰水,没有人下毒,放在宿舍里就好,是热水,不会有人害你的,是的,是热水,不烫的,烫吗,那就放一会吧,就会凉一点吧,没事的,别担心,不会的,放凉的时候不会有人投毒的,不会的,没有人会向里面吐口水,不是脏的,水很干净,不会的,水壶底部不会掉下来的,不会的,不会有人故意拧松底部的,大家都在用热水壶,不会的,你试试吧,不会有有害物质析出的,都是经过质量检测的,不会的,热水壶不会发出声音的,不会的,没事的,学校的水质没有很差,喝点热水会舒服一点,喝点热水吧,别哭了。
别、哭、了!
3
陆景:
阿景,今年我就要二十岁了,现在是很好的春天。青春期的事情,你应该也忘记了。我把很多人的联系方式删了,没有删掉你的,因为我怕你找不到我。但你不来找我,让我很高兴,你不在意我,让我很宽慰。
我知道,高三你也在吃药。我不想吃药,所以一直伤害自己和别人。我很抱歉,对你的影响,如果有,我没办法弥补;留下的伤疤,希望未来会淡化。我学习了很多,关于我,太自我,我学习了它们是什么,正学习减少它们的方法。但我真怕,怕是这些自我组成了我,没有了它们……抱歉,我又离题了。
听我说。
那段长长的日记,不是假的,不是虚幻,不是梦,不是疾病产物。写作的状态是正常的、理智的,文字是不经修饰的、不经剪辑的,我真心地想对你说,我爱你,并且真心地祝你好,真心地爱过你。不希望你难过。不要你记住我。全心全意在未来爱一个值得爱的人。不知道对于你什么才是现世的最好,所以用一个通用的褒义词——幸福——祝你幸福。
我不会再写这么长的日记给你了。已经决心不再爱你,要像你一样,体验真正的现实。
0
宋宣决定在二十岁生日时用一氧化碳自杀。她的生日在春天的尽头。
「你好,打扰一下,为什么不用别的方法呢?」鳄鱼问。
「我听说一氧化碳会比较无痛。」宋宣说。
天鹅踩着泥跑来问:「宋姐大寿打算怎么过?」
「投湖呀!」宋宣不打算告诉他实情。
「20号可能水有点凉」「不能,我想死很久了」
「我总不能抄一卷往生咒给你吧!」
我不想往生呀…但没有说出来。天鹅头顶又弹出一个对话框:「事已至此」
「那就早点睡吧!」
作者:讷
免责Mode:笑语
在八月末一个异常炎热的日子里,我坐上返回家乡的火车,只是由于我始终无法回想起在我儿时的某次因病卧床中,究竟是否曾听见窗外的树上传来乌鸦的啼叫。远在这个夏天开始之前,自这段记忆模糊地浮现于我脑际后,这份不确定便始终折磨着我,直到现在这一秒。我坐在火车的座位上,感到椅子坚硬而粗糙的革料硌着我的后背,我要这样不舒服地坐上三个小时,以到达家乡的火车站。我对这座火车站毫无想象,也无从想象,因为它是在我离开家乡后才修建起来的。我离开后,它未修建时、修建过程中、修建完毕投入使用,我都从未再回到这片故土。当我坐在座位上,看着熟悉的景色快速从窗外掠过时,我觉得这些景色像是被迅疾而有力地不断往后掷去,而永远不会有人能回头再次望清它们。纯粹是为了解闷,我思考着终点的家乡会有一座怎样的车站,很快承认自己根本无从构想,我感到自己仿若正驶向一个全然未知的世界,那里的一砖一瓦都在我了解的概念以外,尽管我在家乡整整生活了二十年。
这样默默无言地独自坐在座位上时,我不可避免地回想起某个阴雨绵绵的傍晚,我的室友在沙发上注视电视屏幕,虽然我觉得他看得并不认真。他对一切事物都持有一种独到的漫不经心的态度。窗户开着,冷风混杂些许凉雨涌入室内,尽管我们谁都不记得有将它打开过。在我走去关上这扇窗时,我们都听见电视中传来确凿无疑的一阵鸟叫,伴随着优雅的背景音乐。我的室友说,这真是个别致的节目。我问他这是什么节目,他回答,不过是个普通的娱乐节目罢了。我忽然脱口而出,说这是乌鸦的叫声;他耸了耸肩,说他没有听过乌鸦叫,想必我听过吧。我的脑海中霎时忆起幼时在病中躺在床上,眼望窗外那棵大树的枝叶的情形。那时空气的味道,树枝因风轻摇的姿态,都颇为生动地浮现出来,同时,我的耳边仿若响起乌鸦的啼叫。在这回忆中,我觉得鸦啼也正是我在病中听到的,但是,这足够清晰无疑吗?在过往的人生中,我不记得还可能在哪里听到过乌鸦的叫声。当晚,我发现自己总是回想着这段记忆,像是用铅笔在缺页的便签本上不断涂抹,以期描摹出缺失的那页留下的痕迹一般。然而愈是如此,我对病中是否听到鸦啼就愈不确定。我忽而发觉,在离开家乡之后,这是我第一次回忆往事。
我下车时,感到空气仍旧炙热,甚至可能比我来的地方更甚。我活动着因久坐而僵硬的身子,咬着牙根走到火车站外滚烫的锃亮日光中,才发觉自己全然忘记要好好打量一番这座让我无以构想的火车站,只好匆匆回头一望,将这座建筑的外部模样映入眼中。那模样可说是一座非常标致的火车站。意即,人们只消一眼便能知晓这是火车站,此后就无需看第二眼了。我果真收回视线,很快将其抛到脑后,只顾头顶艳阳跋涉,如愿找到了一辆空出租车。坐进车内的一瞬间,阳光骤然自周身抽离,令我感到一阵飘忽的清凉。我在这飘忽中大声向司机报出此行的地址,那是我在家乡生活的二十年里所居的故宅,在我的父母随我的兄弟姐妹搬出此地,彻底离开这个小镇后,这座屋子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卖给了曾在我们家工作的保姆。我此行之前联系上了她,她仍记得在我幼时照拂我的情形,并说,非常欢迎我故地重游;我在小镇时可以暂住她家。她把地址告诉了我,因为在我离开后,我的家乡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变化,其中就包括街区划分与道路名称的变更。在出租车的疾驰中,我从车窗外看去,无比深切地感到了这变化的彻底;我觉得车子仿佛是在一座我从未涉足的镇子中行驶,只有在汽车因等红绿灯而停下时,有某一次,我抓住这短暂的静止,依稀辨认出我儿时曾嬉跑过的一小块空地的轮廓。如今这里是一片公园,和小时那块干巴巴却奇异地令我们其乐无穷的空地毫不相似。一个想法不经意间晃过我的脑海,在我的亲人都已经迁离、在故居早已变卖之后,面对如此陌生的光景,我该如何言明这是我的家乡。头晕目眩之中,汽车蓦然稳稳停下了。司机回头告诉我已到目的地;让我舒慰的是,这栋二层小楼房差不多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虽然它所盘踞的街道已然样貌大变。我付过车钱,司机将旅行包递给我,我走上台阶,用力按响门铃。
为我开门的正是那位保姆。她染过的头发仍见花白,向我露出一个宽和的笑容,告诉我,她看到我长得这么大了真是高兴;我们交换了一个亲切而不失礼节的拥抱,她将我迎入室内,让我坐在茶几前一把舒适的沙发上,旋即离开去为我泡茶。这把沙发与这张茶几都是我见所未见的。我环视室内,在满室陌生的陈设之下,仍逐渐辨出儿时老宅的模样。这个我自小生活、长大的天地,我旧时的家,我曾熟悉如自己的五指。一阵朦胧的感念骤然袭上我的心头,我坐在原地静默不语,仿佛无法动弹。就在这时,室内响起聒噪而尖锐的嘶声,我近乎一惊,回过神来,竟差点以为这声响是乌鸦的嘶啼,随即明白这是水烧开后壶的声响。
饮过茶水,我曾经的保姆领我到客房,略怀歉意地告诉我:我之前住的房间已经挪作书房,只能给我安排其他房间;不过我仍可以去里面看看。我谢过她,说这不要紧,便表示如果方便,现在就想去看。她欣然同意,于是我上了二楼,几乎自然而然地来到那扇门前。在这段路程里,我迈动步子时没有一点思考。我觉得自己仿佛是走在过往回忆构筑的长长走廊中,一边不住往身后回望一边迈步,可我并不能说清我的回望究竟望见了什么。我推开儿时卧室的门。
卧室与书房当然是完全不同的类别。我没有觉得这个房间与我的记忆有任何关联,但仍仔细地看向房中靠墙的书架与纷乱的办公桌。我认出了我曾躺在床上无数次眺望过的窗户,但我凭本能与角度所认出的床的位置如今放着一张小茶几。我走到茶几旁,半蹲下身向窗外望去。我看到街对面的楼房,看到远处的高楼,看到被建筑切成小块的天空。我没有看到那棵树。于是我想起来,在我从出租车下来时就应当注意到,这条街上规整的绿化恰好没有在这栋房前安排栽树,而所有的树都仍旧细小,尚未参天。
走下楼梯时,这位曾照顾过我的保姆正在厨房里忙活。我看了看时间,的确应当做晚饭了。我询问是否有能帮忙的地方,她笑说已经习惯一个人忙活,不过我要是愿意,可以陪她聊聊天。于是我在厨房一角的餐桌前坐下。我们聊起现在的生活,一些旧事,变化颇大的小镇。我委婉地问,在更早的以前,我年纪尚小的时候,镇上会不会更常见到乌鸦。她摇头说她不记得有这回事。大概是藉此,我们谈起我的一位姨姥,她曾在这里与我们家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直到她答应她功成名就的儿子,同意他们将她接走,颐养天年。这位姨姥据说年轻时脑筋就不甚清楚,上年纪后则确实有些糊涂。她的丈夫去世过早。早年她和她的儿子们都是咬牙吃过苦,真正挨过饿的。后来仿佛一眨眼,天地开始变化,小镇的年轻人开始走出小镇,回来时使小镇也开始变化。儿子们的双眼闪动着,倒映着变化的一切。他们也走出了小镇。那是一个蕴藏无数机遇的时代。他们望向前方的眼睛,如同曾经在旷日饥饿中望向米缸缸底薄灰的眼睛。他们曾经是可能为了一粒米使尽一切丑恶手段的。走出小镇的儿子们当然不止他们。有时有人回来留下,但更多的人回来是为了不再留下。老人们开始走出小镇,握着走在前面的孩子的手。那时候不崇尚回头。
在儿子们远走他乡时,我的这位姨姥坐在椅子里缓慢缝补着旧衣。我的父亲从更远的小村里走出来,走过这个小镇又转回这个小镇,因为他不愿走过我的母亲。这栋二层小楼房就是这时候盖起来的。姨姥比我早几年来到这座房子。在我呱呱坠地后,她也曾抚过我的额头。那时大人们便说她有些糊涂了。她惯常坐在客厅窗前那把椅子上,慢慢做着手中已非必要的活计,有时望向窗外的天空。收回视线时她的询问如同自言自语:有没有听见乌鸦的叫声?在近旁看照她的保姆亦或我母亲便回答:没有那声响。于是双方都安然低头,继续做手上的事。这如同静物素描画一般的一问一答,似乎仍隐隐在我记忆更稚嫩的深处回响。保姆说,关于乌鸦叫声的询问她已问了半生。保姆说,她确信这位姨姥的糊涂在更早时便初露端倪,因为听闻儿子们不时传回的捷讯,姨姥并不常常微笑,而当孩子们衣锦还乡,一开始甚至不愿让他们把她接走;不过,保姆又补充,这是可以理解的,老人都不想离开故乡。她告诉我她为这位姨姥感到惋惜,因为在她看来这是位十分和蔼的老人,从未给她添过额外的麻烦;如果不是问起乌鸦,她没有其他糊涂的迹象。
这位旧时保姆的儿子久居外地,丈夫又恰好去临镇亲戚家帮忙,因此这顿晚饭只有我和她两个人。饭后,我走出门去,想借散步来消一消食,顺便捋平思绪。我缓步走过不再熟悉的街道,一边同样缓慢地思考。我是否可能为已经大相径庭的故乡而暗暗松一口气呢?眼前的故乡不可能因触景而惹起我脑海中回忆的巨浪。我总觉得被回忆袭卷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回忆如同在长长的走廊上回身凝望,望见过去自背后一格格往后不断蔓延,直至目不可及的沉沉远处。回忆难以看清想看清之物,也不目视前方。而当巨浪卷来,人的整个身子都被拍得完全向后转去。那时双眼所直视的,分明只是那不知有何物的沉沉远处而已。
我仍旧不知道自己在那场病中是否真的听见鸦啼,亦或者,是姨姥久远的疑问叩响我儿时的记忆,让我产生了谵妄?可是,耳畔确能回响起乌鸦鸣叫的声音,那像是穿过所有时间,径自荡在我耳边的。
回过神时,我发觉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分心记住来路了。我的本意是在近处转一转,看看儿时最热爱的那家杂货店如今是什么模样,但很快发现在街道划分变化以后,我根本不能辨出原本熟知的方位。现在我又彻底迷路了。好在那张记了地址的纸条仍在我的兜里。我费了一番劲辨认路线,又问了几次路,折腾出半身大汗,终究回到如今已是那位旧时保姆的家的房子。洗漱完毕,回房休息前,我再次转身,环视这方室内,我再一次辨出了儿时记忆中的轮廓。我觉得让我陌生的这些陈设,仿佛是覆在我所熟稔的天地之上的。似乎这未曾谋面的一切,都是由久远曾经的模样一手构筑起来的一般。
第二天,我的儿时玩伴知悉我回到这里的事情,赶来与我见面。见到他时,我感到一阵由衷的欣喜,那是故友重逢会有的快乐;与他的友情是我在人世情谊中尝到的最初的清冽一瓢,那或多或少影响了我此后对友谊的看法。他如今接管了家中的林场,那是他在年少时极其排斥的。我们交换着近况,谈论着过往,当说到小镇翻覆般的变化时,他提醒我,在我们尚一同在此地成长的年岁里,变化便是发生着的,而我们都接受了下来;人毕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我把昨晚迷路的事告诉他。他说,他有时走在这里也会感到一阵恍惚,仿佛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我们都自小在镇上长大。这座不大的镇子曾任我们疯跑,每个角落我们都熟知如掌纹,仿佛整座小镇不过是自身的延展。短促的沉默中,我仿佛觉得与昨天在客厅里那阵朦胧的感念相仿的感觉再次掠过我的心头。
在我与他的聊天中,某种画面忽而模糊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那是一幅简小的油画复印画。那画曾挂在我们的中学教室的最前端,就在黑板旁。在中学二年级时,学校的中学终于搬出那个因中小学共用而拥挤的校区,重新划地建校。挂着画的教室正是新学校的。那是一幅极简单的小画,画上是一望无际的碧草、远处青山的轮廓、湛蓝的天空与其上悠然掠过的鸟类模糊的身影。上课时,我时常凝神紧盯这幅小画,好像这画里有什么神奇的魔力,让我不能移开目光。我在其中仿佛感到一阵清凉的含义,仿佛其中蕴含着某种答案,可以为许多事物归因作结。这种奇怪的想法,而今我回想起来时也并不明了,我究竟想追寻什么答案,又是什么事物需要归因作结。但是我仍记得,在新学校读完剩下的学年中,我总是愈加迫切地凝望这张画,有时我觉得,如果工具齐全,我可以闭上双眼,径自将这幅小画默写下来。
这所新的学校所处地势比原先稍低。每到潮湿烦闷的梅雨季节,校园内爬出不计其数的硕大蜗牛,遍地蠕动,占满背阴的教学楼墙根及仅有的两座名人雕像。而当夏季来临,从教室到体育场的路上毫无荫蔽,赤金的阳光不容置喙地击向整片大地,仿佛能发出剑啸戈鸣的声响。从此我一生厌恶软体动物,也厌恶直射的阳光。
既然我们正在聊天,我便自然而然地提起了以前的学校。他告诉我,原先的中学已经改迁,挪到了更加干燥、学生往来更便利的位置,其旧址没有记错的话,似乎是修作了便民广场。但是,我的儿时玩伴笑着告诉我,在改迁的头几年,有时人们想去中学,还是会不知不觉走到广场边。
由于时间充裕,我的儿时玩伴提出,想不想去看看他家的林场。我们从小镇出发,驾车约摸十分钟左右便驶入林中。他将车在作休整用的小屋前停下后,我们下了车,在这里踱一段步。他谈着他对林场此后的计划,要引入如何的设备,树的长势应如何喜人。我仰头遥望树顶,只觉树干笔直地朝天伸去,模样沉稳,没有犹疑。儿时玩伴告诉我,树是所言非虚的,树的年岁全都写在年轮中,只要懂得阅读便一览无遗。树是所言非虚的。树带着自己所有的记忆生长,以过往一圈圈堆积而上,树始终记得,无需回头,遂毫不迟疑地向天空攀升。我张开五指,将手贴上一棵树的树干,感受到手心粗糙而沟壑的树皮的触感。曾在我窗外摇晃枝叶的那棵树如今在哪里?它是一棵郁郁葱葱的树,曾无数次用枝叶叩响我的窗户。我的儿时玩伴挠着脸颊思索,说它并非木材,也不够年老,不过也有被移植的可能……树是所言非虚的,我可以问它那场病中卧床,它能告诉我那时有没有乌鸦在它身上栖落,那时是否确有鸦啼。但是,窗前已不再有这棵树了。
我们走到林场的一侧边缘,略微走出几步后,眼前是一片宽阔的谷地,满是萋萋绿草。他问我是否记得这块空地。于是我想起来,这里曾被计划修为水库。我们都记得那些勘测人员在这里忙活的情景,但自那之后,这件事似乎终究不了了之。儿时玩伴指着我们脚下,说他会对紧挨林场边缘的一小块草地稍作打理,因为此处群草的长势颇为疯狂,似乎稍不注意就会将整个世界兜头吞下。我们站在原处,眺望着这片谷地。
我们不打算原路返回,而是准备沿林场边缘稍走一段距离,拐到一条旧有的小土路上去。我们默默无言地走着。在一阵微风将我的衣领拂得翻起的时候,我似乎蓦然听见右后方树林的深处,传来确凿无疑的三声鸦啼。我问他是否有听到乌鸦的叫声。我们驻足回望,只见绿茵茵的长草地在风中如波浪般荡漾开来,摇晃不已,远处青山屹然不动,一切恰恍若我曾在教室里注视过的那幅油画。我的儿时玩伴侧耳倾听,稍顷,他告诉我,他什么都没有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