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散步
评论:随意
*赶死线赶得有点想死非常粗制滥造抱歉
“咚咚咚,咚咚咚。”
从门外传来颇有节奏感的敲门声。利欧从书堆里抬起头,慌慌张张地推了推眼镜。
“来了来了——”他用力把左手边书本堆成的小山推来一个小小的角度,又把自己的腿从层层叠叠的稿纸里拔了出来。跃过正倒着转动的古老时钟,避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卷轴,当他终于抵达房门时,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敲门的人显然也不耐烦了起来,敲击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利欧惊恐地看着门口他淘来的据说曾寄宿了邪神的花瓶不断颤动,赶紧刷地拉开了门。
“轻点轻点快递放门口就可以了我不买保险——哎?”
利欧的视线一开始甚至没能捕捉到人影。他困惑地略一低头,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10岁出头的男孩。男孩出人意料地有着一头白发,一只手抬起似乎正准备敲门。见门打开,他仰着头看了过来,脸色很臭。
“小孩子……?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利欧蹲下来,声音下意识地夹了起来。男孩的表情似乎更差了。他恶狠狠地瞪着利欧,半天才挤出一句回答:“……散步!”
作为一条很宅的黑龙,阿拉斯托既不向人类交付自己的真名,也不曾在人间留下自己的痕迹。他的毕生爱好只有窝在自己的洞穴里睡大觉,任何会干扰这一爱好的事——比如有人类召唤他,比如有人类来讨伐他,比如有人类想借用他的力量……
他同族保护过几次人类后每年特定日子都会被360度无死角环绕播超大声放对神龙的祈祷,另一个同族抢了人类的财宝后暂居的洞穴直接变成了人类的打卡景点。如此几次之后,死宅阿拉斯托对人类的唯一印象:一种很烦很恐怖需要敬而远之的生命体。
所以当他被声音砸醒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睡出幻觉了。
砸,真的是砸。不知是谁的碎碎念具象化成了实体,每一个字都从半空中蹦跳着砸到阿拉斯托身上。不算很痛,但很有存在感。那个温和的男声还在不断念叨:“这样对不对啊……叽里咕噜……这里应该这样发音吗?……召唤……随便谁?”
声音说着随便谁,半空中裂开的传送通道里却明显传来了自己鳞片的气息。也正是因为有鳞片,此人像是有超浓重口音的磕磕绊绊的召唤词居然也发挥了效果。被烦得根本没法再睡的阿拉斯托吸气,呼气。
……总之得在不暴露自己是龙的前提下把这个人类解决掉!
于是,变化成人类后看起来只有10岁出头的阿拉斯托冲进了传送通道。
然后掉在了一栋房子前。
敲了半天门才有人慌慌张张地出现,开口时的声音和把自己吵醒的无二。
“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
青年撩起袍子蹲了下来,眼镜后的双眼像没经历过社会毒打一样清澈。阿拉斯托眯了眯眼,龙的视力和感知让他可以越过眼前的人类,从堆积如山的杂物——不是这人家里怎么这么乱啊!——后一个普普通通拿来垫桌脚的盒子里发现他的鳞片。
人类,你完了。黑龙冷酷无情地想。
“散步。”阿拉斯托盯着这个吵醒他睡觉又把他鳞片垫桌脚的人类,“我散步到这里的。你家里有果汁吗?”
利欧把这个很自来熟的小男孩迎进了家里,给他倒了一杯苹果汁。
是不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呢?其实有点社恐的利欧偷偷瞄已经自顾自在沙发上清出一片空地坐好的男孩。感觉以前没见过,不过他以前也不怎么和邻居打交道……
利欧是一名魔法使,虽然只能算个半吊子。自从祖父去世他继承了这间房子和祖父的藏书之后,就成天窝在家里研究魔法与神秘。他的天赋很差,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魔法天赋。一开始是出于对祖父的怀念,但研究着研究着,他也开始沉迷于探索人类认知之外的世界的乐趣。
不过也正因为沉迷研究,本就不爱和人打交道的利欧现在更是几乎与世隔绝。不算外卖员快递员之类的,他上次和人交流可能还得追溯到……呃……半年前?
“你叫什么呀?啊,我是利欧……”绞尽脑汁之后利欧总算找出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
“阿……布莱克。我叫布莱克。”不知为何一直看起来很不满的男孩拿起沙发上的一叠纸,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是你写的?”
明明是白色头发却叫布莱克……利欧暗自腹诽,凑上去看了一眼:“啊……这是我最近写的《论人类使用龙语魔法的可能性》,还只是草稿……唉,不对,你看得懂吗?”
“狗屁不通。”布莱克超绝冰冷,“人类的身体构造就决定了他们无法使用龙语。你在研究没有意义的东西。”
涉及到自己热爱的领域,利欧顿时把别的全抛之脑后,也不管眼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扶了扶眼镜开始辩驳:“不对,龙族用声音沟通魔法元素,那么只要用仪式和动作作为辅助,人类也有可能做到……”
布莱克像是也被激起了斗志,坐直了和利欧争论。利欧坚持己见,甚至从书堆里翻出了白板写写画画,还找了半天前人的研究。两个人就这个话题讨论了许久,又延伸出了许多魔法相关的探讨。利欧虽然天赋不佳,却在长久的研究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布莱克看起来只有十岁,眼界却十分独特,在某些方面似乎也有很深厚的积累,利欧暗暗猜测他也许是某个大家族的孩子。总之,一个忘了自己之前在干嘛,另一个也完全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直到夜色降临,街道上的路灯纷纷亮起,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我要回去睡觉了。”布莱克撇了撇嘴,“虽然你也很烦,但勉强可以算没那么烦吧。”
“是吗?”利欧意犹未尽,对布莱克的话只是歪了歪头,笑着问,“下次还来玩吗?”
“等我哪天散步再散到这里吧。”
男孩从沙发上蹦下来,自顾自地打开门跑了出去,也没有更多的告别。利欧看着关上的房门,那种与人聊天、探讨、畅所欲言的快乐仿佛还萦绕在他身边。
真是个奇妙的孩子啊,他还会出现吗?
答案是,会。
在那一天之后又过了半年,男孩敲开了利欧的房门。像是中间没有隔着半年的陌生一样,利欧和布莱克一起喝苹果汁、探讨关于魔法和神秘的问题。利欧告诉男孩自己把那篇关于龙语的论文修改完善之后投了出去,还在等待回信。注意到男孩对此似乎有些困惑,利欧兴高采烈地讲起了自己经验丰富的被拒稿生涯。他们又聊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像第一次一样,男孩说着“要回去睡觉了”就径自跑走。
又过了一年。利欧又见到了声称自己是在散步的男孩。这次他们的话题不再局限于研究,利欧说起过年的时候隔壁的婶婶送了他一篮自己烤的小饼干,味道十分不错。男孩沉着脸想了半天,说他出门散步之前把邻居暴揍了一顿,因为邻居试图偷他的财宝。利欧大惊失色询问男孩是否报警,只得到了男孩的一个白眼作为服务。他们又说起利欧的研究,论文被拒稿了,但有厉害的前辈觉得利欧的思路很有意思,给他写了信,至今也还保持着书信交流。
又过了三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利欧开门的时候如是说。容貌身高没有丝毫变化的男孩诧异地看了利欧一眼:“我只是睡了一觉而已。”三年里利欧的研究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他的论文被刊登在魔法界顶尖的期刊上,也应邀参加了几次会议。虽然在与人交流这件事上还是不太擅长,“但我有成长哦,应该还要感谢你当初散步到我家呢”。
又过了五年。这次来开门的不是利欧,而是他的朋友。从书房出来的利欧解释着“是朋友家的小孩”。“他来邀请我去他的婚礼……”利欧说。见有客人,朋友递上了请柬就告辞了。男孩没回答,只是看着整洁了不少的房间,然后突然问道:“原来那个垫桌角的盒子呢?”“放到书房里了,你要看吗?”迟疑了一会儿之后,男孩摇了摇头。“等我下次来再说吧。”他这么说着。这次他们聊的重点又回到了利欧的研究上,偶尔利欧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故事。利欧的朋友在街上经营一家便利店,也因此认识了经常会去买速食品的利欧,两个人意外的很谈得来。
又过了七年。这次利欧的朋友也在。看到敲门的布莱克时,朋友困惑地歪了歪头。
“有点眼熟……”
“可能在哪里撞见过吧?”利欧笑着说。
朋友与利欧告别回家照顾孩子。利欧与布莱克在客厅再一次畅所欲言。从魔法,到龙,到传说中的各个种族,到世界之外的畅想。而那个以前被用来垫桌角的盒子,被好好地放在书架的最高层。
“你不结婚吗?然后养小孩。”讨论的中途,布莱克突然问。
“哎?没有遇见喜欢的女生……而且,如果对方不了解魔法的话,我的研究也得想办法瞒过去啊。”利欧苦着脸,“布莱克你……哎呀我都忘了,布莱克还是个孩子呢。”
又过了十年。时间没有在布莱克身上留下痕迹,却让利欧变得苍老了许多。学者的鬓间已经开始出现白发,利欧摸了摸布莱克视线停留的地方,笑了起来:“这下可以和你一样了哦。”
布莱克露出嫌弃的表情。
利欧领着布莱克来到书房。那个装着鳞片的盒子依旧摆在书架上,并没有灰尘,看来是每天都会擦拭的样子。
“给你。你想要这个吧?”利欧把盒子递给布莱克。
“还是放在你这里吧。我拿回去的话,散步的时候容易迷路。”布莱克慢吞吞地说,“我这次回去要睡很久。”
“是吗?那也还是给你吧。”利欧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布莱克看不懂的闪烁的亮光,“我刚好想和你说,布莱克……你知道吗,隔壁的婶婶几年前去世了。”
“送你饼干的那个。”布莱克自然地回答,神情有点困惑。
“是啊。你记得很清楚呢。”利欧伸手按上男孩柔软的白发,轻轻抚摸了两下。
“下次……不,没有下次了,布莱克。你最好不要再来了。”
阿拉斯托这一次睡了很久。其实对龙来说并不算很久,但自从认识了利欧,阿拉斯托每次睡觉的时候就会注意着早点醒来——每一次见到人类,对方的变化都很大。尽管知道人类的生命与龙有着巨大的差距,但从不出门的阿拉斯托还是第一次隐约地、具象地认识到这一点。
但阿拉斯托毕竟天生爱睡,于是这次提前和人类打了招呼,舒舒服服地睡到了自然醒。他变成人类的形象。白发的男孩还是没有变化,无论是外貌还是身高。去了那么多次,其实他早就记住了利欧家的坐标,这次也熟练地抵达了房门前。
“咚咚咚,咚咚咚。”他敲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开门。隔壁的窗户打开,年轻的女孩探出张脸:“你找谁呀?”
“利欧。就是住在这里的那个……”
“你在说什么呀,这栋房子上一任主人五年前就去世了,没有人住的啊。”
怀揣着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微妙心情,阿拉斯托回到了巢穴。还没进洞,他就感受到了自己监护人的气息。
曾经此龙去偷人类财宝被发现引来一大堆冒险者,于是灵机一动开展收费打龙业务还把年幼的阿拉斯托拖过去当被打的演员龙的恐怖记忆再次浮现心头。阿拉斯托当即就想掉头,但想到自己精挑细选睡起来超级舒服的洞穴,还是鼓起勇气冲了进去。
“哟阿拉斯托!你居然没在睡觉而是出去玩了?对了我跟你说,我之前混进人类社会发现有个人类在研究龙语魔法,思路还挺有意思的。结果那个人类虽然天赋不行但执念很强,死了之后变成幽灵了哈哈哈哈……人类很有趣吧?而且而且,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骗你去收费挨打的时候你趴那儿睡觉掉了片鳞片,因为第二天就长好了我就没告诉你。结果那鳞片被当时的人趁乱捡走了……居然就是这个人类的先祖!是不是很搞笑?”
哪里搞笑?你欠揍的脸吗?阿拉斯托面无表情地无视已经开始边笑边打滚的红龙,视线移到角落里小小的、捧着书本的幽灵上。
“你怎么在这儿?”阿拉斯托问。
幽灵推了推眼镜,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呃……散步散到这里的?”
END
作者:【十二招】杏梓
Summary: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注:这是一篇DC漫画旗下的角色杰森·托德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同人文。
————————————
“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杰森警惕地盯着那抹绿色,他的枪口对着对方,像个微笑,“提姆……还是JJ¹?”
“有什么区别吗?你我明明都知道,我没有DID²。”提姆笑了起来,他的嘴唇依旧鲜红,好像刚刚撕碎过一团碎肉,或是几个人,“放下你的小泰迪熊吧,它要窒息了。”
“区别是我是否要决定在你身上开几个窟窿,提宝。”杰森松开了手中的枪,“还有,不要用那些黏黏糊糊地比喻,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正常’。”
他面前的少年尖声笑了起来,苍白的眼泪落在被硫酸和漂白粉腐蚀过的脸上,像是一粒水晶。
“告诉我吧,亲爱的小小鸟,正常的定义?正常是什么?告诉我愚人船的人除了吉尔还能去哪!³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地方一定要有蝙蝠侠和小丑……” 他贴近了面前的青年,手中的枪顶上了他的下颚,“或者说你想回答,正手和反手哪个更疼?”
“我更想回答,死亡和洗脑哪个更严重。”杰森歪了歪头,接住了枪口射出的黑色玫瑰,“我猜答案是哥谭。”
“哥谭。”提姆放开了手中的枪,拥抱住了眼前的人,“港口,它似乎确实符合一切的定义,我们被置于里外之间,我们向恋人谈论爱情,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⁴。而哥谭需要死亡,我知道,我拥有,于是小丑就是死亡,我也将成为死亡。疯人比死人更早的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小丑不会死,又或许小丑早已死亡。毕竟这座城市就是旧日文化的延续,它从不教诲,从不表达,从不提示。它只负责拉开帷幕,孕育演不完的欢歌。”
“我承认哥谭确实会令人堕落。”杰森带动着他的弟弟旋转,他脸上的烧伤飞舞着,像一只蝴蝶,“我不否认哥谭本身便期待着所有人坠落。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⁵,我们的灵魂就被这些占据着,哥谭就因为这些而伟大。就像我们不会否认我们永远不符合世俗对于正常的定义一样,我不会否认你说的话。毕竟哥谭确实如此,无可救药,却偏偏需要人拯救。”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西西弗斯式(sisyphean)很蠢,普罗米修斯也是。可是或许是我永远会被灾难吸引,又或许是我曾被那把箭射中胸膛⁶。我不后悔曾经的追逐,直到现在。”提姆完全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撕裂的皮肤和嘴唇连在一起,尖锐的呼啸喷出胸膛,“你知道的,我的现在。”
“和蝙蝠们一起过圣诞节的小丑?”杰森引导着面前的孩子弯腰,定格。“或许我们该聊聊,关于上次的人命,你会怎么赔罪?”
“你希望我怎么赔罪?” 这位新生的小丑眨了眨眼睛,“我送你一只死去的小鸟?”
“不,死去的小鸟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更多。”
杰森拽着自己的弟弟,看着那双依旧是蓝色的眼睛,没有变成绿色,这很好。他只是小丑而已,虽然无法痊愈,但也不会继续坠落。现在就很好,就这样就很好,至于剩下的,至于火焰,至于炸弹,至于一长串的死亡名单,至于肉眼可以看见的,伤痕累累的一生。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只是,不重要。
“少年泰坦依旧保留着你的位置,如果你想要,多一个小丑顾问也没什么不好。”
“是吗?”他听见那道声音带着惊讶,“是谁的主意?”
还能是谁呢?红头罩的身边就是蝙蝠电脑,而小丑则坐在蝙蝠侠的巢穴。正派,反派,反英雄。或许他们不该有什么牵扯,或许他们不需要藕断丝连,或许最简单的抉择就是放弃,或许蝙蝠侠不该,或许布鲁斯不该……可是布鲁斯老了,可是蝙蝠侠也老了。
“好吧,谢谢。”那道声音咕哝着,主动松开了手,“但是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计划的。”
“为什么?”
杰森是真的很好奇,他知道如果提姆想要,他完全可以恢复,他可以回到原来的一切,继续做他的红罗宾,保持不杀人的准则,继续在哥谭上空飞翔,去宇宙或者别的地方执行任务,在韦恩庄园享受晚餐,但是他没有。他住在阿卡姆,偶尔的出现伴随着鲜血和死亡,他们的所有见面,所有超越英雄,反英雄,反派的界限,只在蝙蝠洞,只存在于这个狭小而阴暗的地方。
“因为哥谭需要小丑。”
杰森猛然回头,他知道他们的谈论大多是空话,尽管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隐喻,但是它们依然是空话,是不着调的乐章。可是这句不是,这句中含有什么,它存在着什么,尽管只有一瞬,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虚空的一瞥。而这,令他毛骨悚然。
“就像某种地缚灵?” 杰森拿出了那支黑色的玫瑰花,那支提姆射向他的玫瑰。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隐晦的含义,也不知道这些含义是否会与他不谋而合,但是他知道这朵玫瑰不属于自己,他的归处也并非自己。
“就像某种地缚灵。”
那个孩子轻轻哼起了歌,于是杰森也和他一起。
“带我回家,去疯人院,
从不孤独,在疯人院,
混乱掌控一切,多么美妙
见证了这一切,你却没有笑⁷
…… ”
提姆笑了,看看他们,混乱,荒诞,受害者唱着加害者的歌谣,反派躲在英雄的家乡,他们在哥谭,他们存在于哥谭,他们是港口的智者,他们是愚人船的疯子,他们是英雄,他们是恶棍,他们是艺术家,他们是荒诞的世界木偶,是默剧里大笑出声的演员。
他是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罗宾,是红罗宾,是小丑。
他是杰森·彼得·托德,是无名小贼,是罗宾,是红头罩。
他们是哥谭的配角,是无人不知的蒙面疯子,是无人所知的普通人。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END
尾注:
¹ JJ: Joker Junior,就是小丑提的昵称,我记得动画里小丑用过“little JJ”的称呼,所以JJ应该是OK的。
²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离性身份障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格分裂,在本篇中,提姆并没有分裂出小丑人格,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认为这样会非常痛苦但是……是的他知道。
³愚人船和吉尔:愚人船的概念最初应该出自《亚尔古英雄传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注入活力。在文化上,这些船上理想的英雄,道德模范,社会典范;但它在现实里确实存在,只是船上承载的是疯人。而“吉尔”是一个村落,类似于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阿卡姆?)。它的现实和文化的双重含义很有趣,而且非常对应蝙蝠家,所以我用在这里。
⁴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来自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顺便一提角标³的内容也是我在这里读到的。感谢福柯。
⁵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化用自波德莱尔的《致读者》。很适用哥谭。
⁶那把箭射中胸膛:其实是化用波德莱尔的《太阳》,这里是指决定追随蝙蝠侠的脚步。
⁷歌词来自《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游戏,小丑唱的(点头)。所以他们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隐喻,如果有兴趣可以猜猜看。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第二篇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请注意:本文内含部分未经解释的提前设定,可能导致部分阅读障碍或引起疑惑
早上醒来研墨发现自己长出了毛茸茸的爪子和大大的尾巴,华丽丽地变成了一只小熊猫。
他转来转去迷茫了一上午,直到快到饭点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研墨,有没有好好反思呀?再打架下次还住单间哦!出来开饭了。”
研墨听见熟悉的声音一抬头这不原森么!
急促地发出了求救,原森却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是小熊猫,笑嘻嘻地打开了笼子门,把研墨一把抱了出去,然后扔进了——
——一堆小熊猫里。
原森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桶,开始从里面抓出苹果块抛洒在空中,“苹果之神听见了你们的呼唤!现在就降下大自然的馈赠!来吧,我的信徒们!哄抢吧!享受吧!感激涕零吧!”
研墨很想从头开始吐槽,但是身体不受控制地被苹果块吸引了:苹果!全世界最好的苹果!
但身体瘦弱的研墨怎么抢得过其他小熊猫呢?一片混乱中研墨好不容易抓到一块,就被隔壁一爪子糊到了脸上。
“陆思非!你又抢研墨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都吃了三块了!本苹神来这就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你是不是今晚想住单间了!”
卧槽,研墨震惊中,隔壁小熊猫叫陆思非。这是真的陆思非还是假的陆思非?为什么原森分得清每只小熊猫是谁啊,我们不都长一个样吗,不对为什么会给小熊猫起这种名字啊!
他转过头看了看,名为陆思非的小熊猫没有任何特征,除了在抢苹果这件事情上比较积极以外,但会这么做的小熊猫这里还有一大窝。
研墨很想开口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是陆思非,但他的语言系统在张嘴时变得一片空白。看来沈黎安是骗人的,动物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系统……对了,沈黎安!
如果沈黎安还是人类并且和原森呆在一起,自己就能和原森沟通了!
“你好吵啊,研墨。”身后传来一个慢悠悠又怪熟悉的声音。研墨一转身,迎面撞上了另一只小熊猫的大脑袋。
那上面一双乌丢丢的眼睛不屑地盯着自己,明明嘴一点没动,研墨却感觉仿佛有字幕在自己脑海里自动生成,甚至有一瞬他觉得这只小熊猫冷笑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别东张西望了,就是我。”
“沈黎安?”研墨震惊中,“你的能力怎么变成读心术了?不对,我也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是,意念交流!”
“什么意念交流,这就是动物语言好吗!”名为沈黎安的小熊猫揣着一块苹果领着研墨远离了疯狂抢食的小熊猫群,找了个角落开始细嚼慢咽,“你醒的也太晚了,我们其他人早就到了。”
“那原森,他为什么不是小熊猫?还有陆思非,他根本不听我说话!”研墨一屁股坐在旁边。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还挺舒服……当小熊猫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不是能听懂原森讲话吗?所以这方面,我们的语言系统都没有变,只是发音器官丢失才说不出话,你们本质都不会小熊猫语,想要交流还是得经过我哦。至于原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是人类,但能认出我们大概是又拿了剧本吧,我也没法和他交流。”沈黎安意味深长地看了研墨一眼,“所以说,本来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哦。”
随即远处就传来了原森的喊声,“陆思非!陆思非你人呢?到点了上工了,管吃不管种是吧!”
沈黎安叹息一声,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苹果块啃完,踱步到一个树桩后一把把躲在后面的一只体型较大的小熊猫踢了出来,“听到没,上工了!”
研墨看得目瞪口呆,原来翻译还有寻人功能。
“但是这个,呃,小熊猫养殖基地?”研墨环视四周,“也没啥危险吧,那些战斗人员呢?秦归能干什么?”
“劈柴。”
“殷秩?”
“发电。”
“生火还是原森自己生。”沈黎安懒洋洋道,“北顾还是管仓库的。”
“那我……”
“哦,你醒太晚了,因为交流有障碍,原森一直以为你废了,所以现在主要起到一个吉祥物的作用。不过你这个能力能干什么呢……”沈黎安冥思苦想,“逢年过节在年会舞台上制造气氛?好像有点太阴森了。”
“反正原森还不知道,你就接着当小熊猫吧!”
研墨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意识到小熊猫的生活也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吃饭、睡觉、爬木桩子,以及晒太阳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唯一记得的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香味。
某基地里,又通了宵的研墨睡得正香。
“都大中午了要不要叫他起来吃午饭啊?我都饿死了。”
“再等会吧,桌上有两个苹果,你先啃了垫垫呗。”
Vol.229「骤雨」潮湿的心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很多年前写的,捏着鼻子补完了,感觉还是有一些不通畅的地方
下个月我一定写连载!不被关键词诱惑!
我是在别人肩上醒来的。
脸侧的雨水渗进他的衬衣里,暖乎乎又黏黏稠稠。
“你是……谁……”雨声中他的回答隐隐约约,在我耳膜外回荡却进不来。
我大概是发烧了吧……
努力接起回忆的断点,只记得自己疯跑在雨中,冲着每一个人大喊大叫。可他们都只是木木然从我身旁经过,就算被我撞倒了,也只是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走,对我的求救充耳不闻。
再然后……
再然后?
我昏倒在雨里,任水冲刷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间,有温热的东西擦着我的脸。
从梦魇中勉强挣脱,我感觉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一样。
“醒了?”很远很远的声音传来,在房间里显得好低沉,“我找了你好久好久。没事了,到家了。”
好久好久?找了我好久好久的人?
我挤弄着眼睛,想看清他的脸。
“你, 你是谁?”
模糊的影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一只手就温柔地抚上了我的额头。
“烧得也太严重了吧,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瞬间,十亿个名字一起钻进我的脑海,最后如雪花屏一般构成一片空白。
我摸索到了他衣服的一角,尽全力死拽着不放。
“我到底是谁?是谁啊?!告诉我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焦虑的我,他叹了口气,把一个陌生的名字轻轻捞起。
一旁的猫瞪圆了眼睛。
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
走出家门的时候,迎着阳光里的风,我对自己说。
马路被难得的晴日照得明晃晃,在尚未褪去的寒风中,亦可贪恋暖阳的一点点温度。街上的行人莫名地觉得少了,像是冬日的一个续篇,使我一时仿佛回到那些不愿出门的昏昏沉沉的冬天。
在常去的快餐店里买了熊爪包,站在街边的屋檐下等待着,旁边的店铺里传出来轻柔飘渺的音乐。“是Escape,”我在心里想,你说过的,“最美不过开头”,不过其实我后来发现MV也很好看。下次如果遇到你的话,试着记得告诉你吧。
老板娘的招呼让我回过神,拿起我的午饭道了谢,走出店门的一刹那我如此恍惚。为什么?脚下像是变成了黄砖路,沿着绿野仙踪里特罗西的脚印就能找到永恒的幸福。似乎有飞鸟掠过天际,我听见它们嘹亮绵长的叫声。
多雨的季节将至,这是最适合踏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会站在这座家旁的山下,费力地爬着一阶阶石阶,兜里还装了微热的熊爪包。
沿着长满苔藓的石阶拾级而上,远处密林遮挡间尚有今天早上未散去的晨雾水汽弥漫。难得的隐逸于尘世中的寂静,是与茶上浮涌的氤氲热气带来的不一样的安心。发尾擦过我的侧脸,空气中却没有风。
然后我看到眼前的土地豁然开朗,这是半山腰的一片空旷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溪,蜿蜒着流淌在芳草之间。我边顺着它走,边看着它那清澈的溪底。这儿似乎是我从未来过的地方,美得像走进托马斯的画中仙境一般,迷惑着人暂时忘却悲伤。
一块不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眼前,石上围着神的绳结。一个女子正在那里祈祷,俄尔转过身笑着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令人印象深刻的,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子——粉色的裙,绘着粉红色的卷草流云纹;粉色的鞋,粉色的唇,粉色的盘发带,提着粉色的篮子,甚至于她的脸和手,都是那样泛着一种淡淡的粉色。好奇怪啊!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奇,就好像全天下的女子本都应该是这样粉色的一样。
“这儿的是什么神明的神石?”我问。
“什么神也不是。”她笑着说。“神不能解决我的事。哪个神也做不到。”
我很惊于她那虔诚的态度和现在如此不敬的说辞,“那为什么——”
“是祈祷啊。神的上面,神也有信仰的吧,总会有谁来管这事的。”
“是怎样的事,连神都做不到呢?”
“法术。”她笑了,踏过溪中的碎石,走到溪水中的石上坐下,任溪水冲刷她的脚踝,动作就好像在跳舞。“我想要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不会任何法术。做不到的事情就做不到,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只是这样活过一生的几万天,不用考虑结果。”溪水映照着天空,她像是坐在云霞之中,出尘世般的浅笑。
“法术?真的吗?”我也笑了。我愿意在这一秒相信她。相信法术的人总是很单纯。
“是真的哦。”
“那,要是有一天您的愿望被神明的神明实现了的话,能不能别急着消去,而是先给我呢?”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多么荒谬可笑。二十几岁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不是小孩子了,会被暗暗笑话的吧。
可她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她抬起眼注视着我,眼里满是悲伤。“也许真的可以。”她梦呓般的说着,接着问我:“可你要用它做什么呢?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不小了,没少听过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也许真是有什么代价吧,我想。
“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我丢了一样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丢?”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不,失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还回来的。”
“不管是一件你的珍宝,还是一条人命。”
......她真的都知道。
“但是,或许想要去吗?”
他还是发觉了。
看着我的眼睛带着犹疑。
“你别怕,你听,”我紧紧搂了上去,低声说,“我有心跳,怎么可能是鬼。”
一瞬间的迟疑后,他也紧紧回搂。
好像是要听得再清楚一些,再确认一些——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心跳声。
我们不会分开的。他默默地在心里说。
走出卧室,客厅的落地窗上落满雨痕,原来昨夜下过大雨了。他心爱的小猫咪蜷在沙发上,正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大海。
“早安,”他摸了摸猫的小脑袋,“昨晚下过大雨啦,你冷不冷呀?”
而窗外涛声依旧。
关键词:水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黄昏时分,楠多站在家里,凝视着挂在墙上的猎刀。这把刀有着被略显陈旧的布条缠绕的刀柄,握把前有个小豁口的刀锋,没有刀铛,也没有刀鞘,更没有一处纹章或装饰用的花纹。总的来讲,这是一把看起来不错的刀,但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但楠多无比渴望得到它。
据说在二百多年前——也就是战火烧遍世界的时候,楠多的祖先,带领着家人逃到了这里。他发现这儿是大片戈壁沙滩中的唯一绿洲,中心那眼泉水似乎永远不会干涸。在详细考察了周围的情况之后,他决定在此定居。不久之后,楠多的祖先在蜥蜴的爪印便发现了一个晕倒的士兵,祖先救了他,给他水和食物,士兵却趁着夜色带着救命恩人一家积攒的口粮逃走了。天亮之后,祖先循着脚印找到了士兵的尸体——他全身发黑,脚边躺着一只被踩碎了一半的沙蝎。祖先带走了自家的口粮,也带走了士兵的刀。如今,这把刀挂在楠多家的墙壁上,它象征着这个家族的宽容与善良,也昭示着这片沙漠对于他们的恩赐。
楠多满十一岁了,他认为自己可以配得上它——也许体力方面差一点,但智慧足以补齐这个短板——但他的母亲不这样认为,她蛮横地夺走了刀子,把它挂回到墙上。
正当楠多还在思考时,屋外响起了交谈声。他把头从窗户里探出去,在被骆驼和栅栏隔开的空隙中看到了母亲的背影,又在那个背影旁边看到了“油舌”杰克。
“夫人,您看看这个吧。”杰克说道,“只要五个铜币,我保证,物超所值。”
楠多不禁走出了房门,他看到母亲似乎在犹豫,但他真的很想看看杰克的新玩意。“油舌”一向都是这样,消失很久之后带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和一个新故事出现。楠多很快就注意到杰克手里的箱子了——说是箱子,似乎有些高抬它,那只是几块破烂木板胡乱钉起来的一个匣子形状的长方体,边缘处还支出了几根正在往下滴水的稻草。它看起来是那么不起眼,但又充满了诱惑力。
“你看,你的孩子也很好奇。”杰克说,对着楠多眨了一下右眼。
楠多在母亲的注视中站得笔直,他并不想在母亲面前表露出这份心思。然后他听到母亲谨慎地开了口:“好吧,五个铜币,但如果我认为不值得的话,你需要退给我四个,或者让我拿一些箱子里的东西。”
“夫人,如果你不满意,我可以退钱。”杰克说。“我保证。”
楠多迎着沙漠中晚霞的颜色,看到杰克蓬乱胡子下面露出了泛黄的牙齿,大概是母亲点了头,杰克小心翼翼地蹲下身,打开了勉强可以被称之为箱盖的东西。
一股寒气冲到了楠多脸上,他看到那箱子里的东西一闪一闪的,但似乎又不存在——他能看到箱子底部的棉絮和稻草,它们被什么东西隔开了,而楠多搞不懂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楠多听到母亲很轻地抽了一口气,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不过是一块冰而已,在这里可能算罕见一点。”她说,“可我是去过冰糕厂的。”
“夫人,夫人。”杰克急急忙忙地说,“这确实是一块冰,如您所见,但冰糕厂的冰可不能跟它相提并论。”
楠多看到母亲抱起了双臂,杰克则把箱子盖子合上,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
夫人,您是知道的,二百多年前,遍地都在打仗。像我们这样的人只能被迫四处逃窜,很多人来不及逃跑就被炸死了,而挑唆人们互相开打的人呢,他们建了一艘大船,全都搬到了船上。
说是一艘船,实际上,那是一支由一艘巨大的船和很多艘小船组成的舰队。小船的“小”是相对大船而言的,如果它们有一艘单独停靠在海岸边,你会发现,我们要头顶着脚地躺下一百多个人,才能从船头够到船尾。至于那艘大船,如果把它掏空,它可以装下所有的小船。小船来来往往,给大船送去那些人需要的奇珍异果、淡水粮食,带走一些被大船上人嫌弃的奴仆,又补充一些新的。至于珠宝黄金,那些东西早就被带上船了,那些挑起战争的人不会给陆地留下任何一点点财产。他们只会收割,不会播种。
是的,夫人,大家都知道这个传说。人们纷纷逃离自己的家乡,跑到原本贫瘠的地方去躲避战争,所以很多真事也变成了传闻,这件事也不能逃离这样的命运。但我可以确定这是真的,因为,你们亲爱的老杰克,在这次旅行的途中,遇到了一名水手。
打那个人一亮相,我就知道他肯定来历不浅。他戴着白色的帽子,穿着笔挺的衣裤,脚上套着到小腿的长筒靴,气派极了!他走到我在的酒馆里,大声问有没有人愿意做工,一天两枚银币。有人马上站起来问工作的内容是什么,那人回答说是往船上搬东西。大家纷纷放下手里的酒杯围上去,最终,我和其他三个人被挑中了。
我们跟着那个人去了堆满货物的码头,见到了那艘巨大的船——那个时候我已经认为它足够大了——被惊得呆在原地。那人往我们三人的屁股上各踹了一脚,态度又骄傲又不悦地让我们快点开始搬东西。
我们搬啊,搬啊,有的箱子散发出蔬菜的清香,有的箱子充满了香料的浓郁,还有的箱子里有东西啾啾的叫声,把它放下来时,我发现手上沾了一泡绿色的粘液。就这样搬了五天,我们终于完工了。最后一个我搬运的箱子摸起来冷冰冰的,表面有些水珠,我的手指在箱子底滑来滑去,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把它弄上船。你们的老杰克嘴巴很甜,早就讨得了那个水手的欢心,所以在我友好地询问这个箱子里装了什么时,那个人告诉我,这里装的是冰。他看我有些迷惑,笑了笑,一脚踹开了箱子的盖子。
要我说,冰这东西是有魔力的,它会吸引着你去摸它。当我屁股上又挨了一脚时,才发现我的手几乎要粘到那上面去了。那真是一块漂亮的东西,透过它能看到箱子底部刻着的花纹,不太清楚,却因为不清楚而更加美丽。
水手被我窘迫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他大发慈悲地给了我一个机会——登上这艘船,跟他一起去那艘大船见见世面,我不仅能见到更多新奇的玩意,还能拿到更多工钱,代价只有远离陆地一段时间。
这不是代价,这是恩赐。我登上了那艘“小船”,跟着水手和其他水手一同冲进了大海。我分辨不清方向,但据说这船一直在向北航行。一开始我还能看到零零星星的陆地,但后来只有无穷无尽的海水。水是蓝的,天空也是,但分辨它们居然很容易,因为海浪是白颜色的。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时候,海水和天空都会被染上金色,那可是好看极了。
可就算再美,看多了也会觉得腻味,毕竟那水、天空和太阳都不及夫人您的容貌,这才是真的百看不厌呢。在我逐渐开始怀念把脚踩在地面上的感觉时,我又看到了新的岛屿。我笑了起来,恨不得要跳一支舞,但我很快又发现,那不是岛,那是船。
那就是那艘大船,亲爱的夫人,你们没见识的老杰克把它当成岛了。它比我见过的沙梁要高出一万倍,大到可以装下我们这片沙漠。船身上装饰的花纹又精致又漂亮,但每一个小花纹都是我们这儿最高的树的一百倍,而随着它离我越来越近,我则看到了那些花纹中更加细小的部分,它们最细微的线条竟然跟我的头发丝一样精妙。它真是太大了,那上面的一排排烟囱像通向天国的台阶,那其中中冒出的烟雾还泛着金光,在大船甲板上面走动的人像阳光下漂浮的灰尘一样微小。那一刻我仿佛一下子灌了半瓶酒,喉咙因为突然窜过的辛辣而清凉,肚子里燃起了一团舒适的小火苗,烤得脑子晕乎乎的,干涸的眼眶里渐渐有了泪水。
我不知道自己呆呆地看了多久,屁股上又挨了几脚,只能赶紧去搬东西。是的,我当然没资格登上那艘大船,只能把东西搬到小艇上。这次我们搬了四天,因为来路中消耗掉了一些食物,而一些可怜的动物被闷死了(它们的尸体丢进了海里)。在搬完最后一箱货物时,我突然发现,那艘大船一直没有动。
我以为大船是为了等待我们的货物才抛了锚,得知我这个想法后,水手哈哈大笑。他告诉我他们不会等待我们这样卑贱的人,即使如果没有我们,他们就会挨饿。大船没有动,是因为那上面的人们在观看北极最后一块冰的融化。”
原来我已经到了北极!
水手大发慈悲继续给我解释,北冰洋本来就是一块巨大的冰,但现在融化得只剩下这最后一点。他指给我看,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只看到了一块不怎么起眼的白色冰块,在海水上晃晃悠悠地飘着。
我大失所望,却又很快地振作起来,这是让大船足以停靠的东西,而我也亲眼见到了!
是的,夫人,这块冰就是那一大块冰中的一部分。你们亲爱的老杰克,没有要工钱,只要了这么一块冰,还把它带到了你们眼前。夫人,这是否值五个铜板?
楠多听得晕晕乎乎的,小船,大船,海水,北极和冰,这是他从未接触过的东西,他不得不提醒自己保持冷静。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 “也许不太值得,你的故事肯定是编造的。但我愿意让步,如果你让楠多摸一摸这块冰,我就把五个铜板都给你。”
杰克看起来有点受伤,不过他很快再次打开了盖子,并把箱子递到楠多面前。
楠多摸到了那块冰,它竟然有些烫。他急急忙忙地缩回手,缓了几秒钟,把手指塞进嘴里,尝到一股咸味。
母亲点了点头,这几乎可以算作逐客令,杰克马上礼貌地道别。在他的身影几乎消失在沙梁边上时,楠多忽然对准那个方向,窜了出去。
楠多远远地坠在杰克后面,他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跟上去,但他已经在这么做了。他跟着杰克绕过好多道沙梁,最后看着他走进一座方形的建筑——那是冰糕厂,他记得母亲带他来过。
楠多蹑手蹑脚走过去,探头向没有闭合的门里看。杰克正坐在屋里唯一的椅子上,翻着一本杂志,蓝色的海浪在书页上一闪而过,很多大大小小的箱子在他脚边堆着,箱子里渗出来一片片寒气。楠多被激得打了个喷嚏,等他再抬起头时,杰克正在门口看着他。
“这可真不妙啊。”杰克说,露出他的黄色牙齿。“亲爱的楠多,你不会把你见到的一切都告诉你妈妈的,是不是?”
楠多后退了一步,“我不会说的,杰克。”他说,“但骗人是不对的。”
“当然,你是对的。”杰克说,“只是可怜的老杰克已经没钱喝酒了,看守冰糕厂的仓库没多少钱可拿,所以用故事换一点钱肯定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罪过,是不是?”
“喝酒也是不对的。”楠多一步一步后退。“但我会原谅你。”
“当然,当然。”
楠多认为自己已经退出了足够远的距离,他大喊起来:“骗子!我马上回家喊我妈妈来!”
有什么东西飞到了他脸上,比他想拔腿就跑的念头还快。楠多头晕目眩地倒在地上,迷迷糊糊间感到自己的脖子被狠狠地扼住了,杰克的低语声在他耳边回荡:“骗人是不对的,楠多,这是你告诉我的。”楠多想喊叫,想挥舞并不攥在手里的、祖先传下来的刀子,但一切挣扎都和他的生命一样,在此刻戛然而止了。
PS:这篇算是我比较罕见的“改”出来而不是“写”出来的文,其实某种程度上算是对《百年孤独》开头的一种解构,虽然我一开始是相对恶意的,但改到后来心态就已经是平和的“单纯想讲一个故事”了。
以我现在的水平其实很难判断出这种“改”出来的和之前那种“写”出来的文章哪种更好(或者说都很糟糕),也非常希望大家能够批评指教(鞠躬
作者:常涿
评论:随意
Summary:你又是为什么来的?
“甲”是“一流”的“甲”,“基”是base,合一块儿念,甲基大学,一流垫底。凯来此教书时,学生看着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只花瓶,随后才脱下失了色的厚重衣服,将它放在讲台上,一一挑走雪团和雪沫,扔进花瓶里。前排的黄发学生叉着手看了会,说老师,你得赶紧自我介绍啊。你没买花吗?那瓶子看着像放花的啊。凯抬了下头,带裂纹的眼镜跟着往上一跳:瓶子是看着好看买的。收拾完外套,他摘下跟军帽一个版型的帽子——那帽顶又圆又正又挺,内衬显然下足了功夫,帽舌是硬塑料,也光可鉴人——走向门口的雨伞桶,帽子往里一甩,两步跨回讲台。他快速跟全班同学建立起视线交流,快速地说:我没买花,因为我没想到。
全班鼓掌。
马场同学。
黄发学生正忙着听同名课程的网课,凯现在还没入题,他没耐心等了。之前老师未至,保安带着他的U盘先来,在学生指挥下,只消片刻就找出了评分表。随后几分钟,学生们或抄写,或拍照,都留了底,保安就又带着U盘出去了,候在走廊,等大部分人已经不太想见的、成了空气人的老师。廉价耳机插得耳朵不舒服,马场用力甩了甩头,跟他挤一张桌的同学往旁边一躲,见他还没有回应老师的呼唤,猛戳马场的手臂。
马场同学,我们见过。在建材市场。掌声彻底停下后,凯说。他的音量没有些微变动,一口气像撑过了所有人的起哄,幽幽地缠绕住那些学生,随着“我们见过”出口,凯的气息用力收紧,将看热闹、看新鲜和慌张想逃的人全拢在里面。
旁边那位同学,我也见过你,只是不知道你的名字。方便上台来介绍一下吗?你为什么想选这门课?
被指名的同学坐在位子上没起身,自我介绍完,说:教我们航空航天知识的老师推荐您,她说这门课简单易懂。
凯轻轻地“唔”,他的川普口音已遮不太住,所以回答很简短:不简单。
那老师的课,因为选修学生太少了,被撤了。她原本要教我们做出自己的宇宙飞船,说如果一个人来不及做,就所有人一起帮手,造出一艘来,也算自己的教学有了成果。女学生展示着自己的外套:去年我穿的就是这身,现在还像新的一样,一个破洞也没有、一处抽丝的地方也没有。梦野老师很注意我们的安全,但是上半学期她被混混打进了医院,休养至今,还没能下床。
女学生说:我去探望她时,她就在床上推荐了你。她说,你也常去看她。
她是我一个朋友。
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但我不完全是为了她来这里,红凯说,我一生接触过很多人,他们所有人合在一起,为我提供了一个选择,在这里,或者不在。他用粉笔写下一个德语的哲学词汇,画圈加下划线,再将这个词彻底划去。
即便是梦野,对我也很陌生。她没有机会了解过我的过去,对我的当下只会温柔地盘问,若没有答案,她就放弃了。她不知道我今天就职,只听说我要来了,出于对我的信任,告诉你这消息。凯略一停顿,思考片刻,说:课后去医院拜访她时,我得跟她说一声。
我要教你的是骨科学。红凯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指向第一个字,再滑到第二个,全班念诵出声。声浪又一次停下后——第一次是掌声,红老师说,如果你还想建造宇宙飞船,我们可以慢慢来。
凯认得梦野的所有学生。他的视线一一扫过那些人,说,也欢迎你们加入。
女学生问:最后一个问题,梦野老师为什么说您讲课简单易懂呢?
鬓发有些斑白的中年教师说:当然是因为她上过我的课。川普喷薄而出,他捂着嘴打了个喷嚏。鼻腔里还有冰凉刺激的感觉,踏入校门时,他面朝下载进了积雪里,脚扭伤了,不过仍然行动神速。曾经在荒野中,他也是这样轻松地克服了伤势,穿梭于山林间,为不能涉足自然深处的人们带回珍贵的信息。红凯的半生都在完成各种“不可能”的任务,奈绪美追随过他,发现自己找不出他的终点,便悄悄离开了。再见时,红凯向二十二岁的奈绪美补上了盛大的道别会,第二天早晨,两个人又来了场安静简洁的道别,互相玩耍似的磨蹭面颊。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高以讕、凰、林樹、
勝負結果:險勝
晚上的时候,常常接到父亲的电话。原因总是那个智能门锁,是他陪我选中这座公寓后亲自装上的,我开门,他就会收到消息。每次接起电话,他就会问,我家女儿今天怎么没出门呀。
不想出门,我说。
好,好,我给你买了点菜和鸡蛋,明天上午会到。
点蛋糕和点心外卖时总会特意备注放在门口不要按门铃,也是因为那个智能门锁。只有送菜的那家超市老板会按响门铃,每当这时我就只好从电脑椅上把曲着的双腿放下来,摸索着穿上喜欢的兔子拖鞋去开门。把蔬菜放进冰鲜,拿上鸡蛋去厨房做早餐煎蛋的时候我会叫音响接着放晚上没听完的专辑,煎蛋是从我的妈妈那里学来的,稍微把时间减一点就能吃到我喜欢的熟度。配着番茄酱吃完煎蛋,喝完热好的牛奶,我就回我的房间里睡觉。
听起来和你之前的生活没什么区别。
是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门锁,你讨厌它吗?
谁,那个智能门锁吗?我不讨厌他,我喜欢他,我只是讨厌出门。
但你说过你其实不讨厌上学。
对,我不讨厌上学,我只是不去上学。
你爸爸——你父亲反对你不去上学吗?
他还有点不习惯,我妈妈已经习惯了,我高中经常被停课的,每次停课我妈妈就带我去我喜欢的牛排店,那里有免费的薯条畅吃。我会拿满满一盘薯条,一根根数着沾番茄酱吃掉,能数到一百多根。然后我会带我妈妈去看电影,电影不总是好看,但我妈妈不会很关心。最后我跟妈妈回家,在家里待上几天一周,把作业和检讨稍微写一写,吃一顿我妈妈做的早餐,然后回去上学。
你说过你不喜欢电影。
看电影太孤独了,电影院里是十人、百人、千人还是上万人,只要灯光一暗,荧幕一亮,电影就只对我一个人说话。总让我想起有个下雨天,我还在上小学,某次半夜醒来,妈妈在值夜班,阿姨也已经回自己家里去,我走回房间也不知道那种比被窝还重一些的感觉是什么,我坐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外面突然开始打雷——应该正是惊蛰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爬到窗边打开窗户握着生锈的铁栏杆向外看。电闪雷鸣,窗户对着小区后那片垃圾场之上生长起的油菜地,在春天,有的爸爸会带着小孩放风筝,而这会儿,通通都消失了,只剩下我听雷雨电对我讲话。有光似鞭子一般抽在土地上,一闪而过一些草木的留影。那天晚上我最后还是睡着了,后来清明节,我的父亲回来带我去公园放风筝,我跑得小脸通红,他拿相机录了像,那个录像带和许多其他的录像带连着一个崭新的旧型号相机一起被藏在我15岁生日蛋糕上点燃的烛火里,在某次搬家时被我弄丢了。我总是爱哭泣,总是弄丢东西,但在很多应该哭泣时我反而又发不出声音来,比如跟班里的男生打架时,比如和前男友分手时,比如……
好的,现在稍微举起你的右手。
我躺在沙发椅上,闭着眼睛,按照指示将右手稍微举起来。
你能感觉到自己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的眼泪像雨水带着栏杆上的锈淌进我的裂隙里,我把双腿曲起来,脚掌隔着袜子摩挲温暖的皮质,好像我正待在我那总是拉着厚厚窗帘的房间里的椅子上,有耳机罩在我的思维外,放我没听完的歌曲。智能门锁的电子门铃突然响起来,我穿着我的兔子拖鞋去开门,外卖员递给我的袋子里装着速冻的汤圆。
“女儿,想不想和爸爸聊聊为什么不想去上学?”
我穿着蓝白的校服,缩在校门口的小摊的塑料矮凳上,等父亲点的甜酒汤圆热乎乎地送到。吃了一两口发现是当时新流行的花生红糖口味,把缺了口的瓷碗推给父亲。我借着摊位的电灯泡打量他咀嚼汤圆,发现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实在很像伟仔。
那双眼睛,那双失望的眼睛,那双遗憾的眼睛,那双不甘的眼睛,那双怅然的眼睛,那双疲惫的眼睛。
我发不出声音,一切凝在眼泪里一颗一颗碎在木板上,父亲慌乱翻找几下口袋,又去找摊贩借来卫生纸,递到我的手心里,搓了搓手,把我的头发揉成一团乱,跑去学校对面的超市里买了棒棒糖剥开给我。
父亲知道我爱甜,为我买的菜里常常夹着些昂贵的水果,到了车厘子上市的季节,会豪横地成箱买到家里。我把速冻汤圆下锅,糯米被烫过,隐约露出一些黑色来,我在冰箱里翻找一通,遗憾地发现装甜酒的玻璃罐已经空掉,匆忙开门想去楼下的便利店买,走出电梯时看见玻璃门外下着小雨。
开春的第一场雨水,细碎地坠到石板地面上,我提着装着甜酒的塑料袋,等待春雷。
评论要求:随意
汉斯倚着战壕的一侧,拿出自己卷的烟丝叼在嘴上,开始在口袋里摸火柴。
“军士长,用这个吧。”一个列兵走过来,递过来一盒火柴,汉斯拿过来,抽出一根火柴,划了好几次才点燃。
列兵看着烟草被点燃之后才问道,“军士长,他们今天会进攻吗”。
“会的,昨天晚上他们的骚扰很频繁,应该是在试探我们的火力点。”汉斯看着最多十来岁的列兵,他头上不合适的钢盔挡也挡不住脸上的青涩。深吸了一口,感受着烟丝的气息流进肺部的感觉,“孩子,等会你跟着我走,我试试把你带回家。”
“长官,我已经参加过战斗了,请不要把我当成孩子。另外,我已经没有家了,我爸妈都被轰炸炸死了。我现在只想多杀几个联盟人报仇。”
几年前,帝国在联盟摧枯拉朽的时候,想复仇的还是那些联盟毛子。谁也没想过自己的国土也有被敌人的空军来去自如的一天呢。
汉斯又吸了一口,“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长官。”
“卡尔,你是”,炮弹的尖啸打断了汉斯的声音。
“该死,炮火准备!”他大喊,并一把提起列兵,“快走!“
爆炸声填满了整个世界,天空与地面都在摇晃,泥土在战壕里翻飞着。
卡尔走了两步,突然捂着耳朵趴在地面上,开始大叫。汉斯对此很熟悉,当炮弹炸响的时候,新兵再强大的意志也会被炸的粉碎。
“快进防炮洞,这里防不住重炮的!”掩体上的土块继续随着爆炸声掉落着,但卡尔纹丝不动,只是继续尖叫着。
“至少把自己撑起来!蠢货,趴地上会把你的内脏震碎!”军士长咒骂着,试图拖走列兵。
突然,掩体的顶部崩塌了,把汉斯的思考暂时埋了起来。
——————————
等他再次清醒过来,看到的却是弗里茨军士的脸。
“你感觉还好吗?”
”还活着“,汉斯环顾了一圈,到处都是被翻过几遍的泥:“我的新兵呢?”
“只有我们两了,别看了,快上机枪阵地。联盟人要过来了。”
“炮火准备结束了吗?”
“结束了,你起码晕了两个小时,快走吧。”
汉斯没再说话,走向机枪。多么神奇,如此猛烈地炮火之下它居然还是完整一块。
汉斯拽过机枪,投过观察窗看过去,联盟人已经压了过来。
“该死,我来开火,帮我换弹。”
汉斯扣下扳机,子弹随着撕布机般的声音洒向联盟人的方向。当面的步兵如同被割倒的麦子一般倒下。不少幸存的人迅速地卧倒了,并喊叫着什么。
“都给我去死吧!”。汉斯也大喊着,继续泼洒子弹。突然,地面开始震动,一台突击炮随着轰鸣声进入视线。
然后是一整排突击炮,全都带着粗大的炮管。
下一刻,榴炮的齐射来了,一颗炮弹砸向了汉斯和弗里茨的机枪阵地。
——————————
亚历山大看着机枪阵地哑火,“机枪没了,同志们,跟我继续冲!”他爬起来,向着前方冲过去。
越过沙包,亚历山大看到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具还算完整,另一具肩膀上有着士官长军衔的已经只剩一半了。他吐了口唾沫,“该死的帝国鬼子。”,继续向城市深处走去。
——————————
亚历山大站在城市广场的角落,轻轻划了一下将火柴引燃,点上一根烟。
谢尔盖走过来:“中尉,我们已经夺下这座城市了,怎么还这么阴沉。”
“谢尔盖,你去过那些帝国平民的家吗。”
谢尔盖摇了摇头。
“刚才我遇到个小女孩,她饿得受不了向我的小伙子们讨吃的,被我撞见了。”
谢尔盖:“然后呢?”
“我让人给了她一根列巴,然后带人跟着她回家去看了看。”亚历山大磕了磕烟灰。“回来之后,一起去的维克托问我,虽然她们现在没东西吃了,可是之前的生活一看就不错,为什么要来侵略我们。”
亚历山大猛吸一口烟,远处教堂尖顶的阴影正爬过广场上的坦克残骸。"她家窗台上摆着风铃草盆栽,还有空的炼乳罐头,都是好东西阿。"
谢尔盖用靴子踢开一块碎开的砖头。"维克托说得没错,这些帝国佬家里的窗帘都比我们村教堂的还体面。"
"那小姑娘还有个士兵玩偶,金发碧眼穿着灰制服。"烟头在亚历山大指间明灭,像是萤火虫,“但是据我看到的,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她奶奶看着我们瑟瑟发抖,还以为孩子冒犯了我们,一直在道歉。”
谢尔盖解下钢盔挠了挠头:"所以您觉得是因为什么?"
亚历山大突然把还剩半截的烟摔在地上,火星在石板缝里挣扎。"在联盟,我见过多少饿得啃自己手指的联盟孩子!可你看看这鬼地方——"他踢翻一个不知道从哪出来的罐头,"他们明明过得比我们好十倍,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还要来抢?"
黄昏的光线开始把两人影子拉长。谢尔盖弯腰捡起滚到脚边的罐头,罐底模糊的生产日期还标着1941。"也许那些帝国兵家里也有摆着玩具的闺女,"他摩挲着罐头的凹痕,"中尉,不管他们为了什么,我们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亚历山大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将最后的光线渗进教堂破碎的窗,突然想起小女孩接过列巴时颤抖的手指。远处传来手风琴声,某个士兵开始弹奏走调的《喀秋莎》。
作者:夜雨
无声
没写完
尼克的后备箱还放着一瓶威士忌,但油箱已经空了。
阳光打在挡风玻璃上,漾起丝状的四溢的光迹。绿油油的玉米田在他的眼前铺展开来。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地面还泥泞一片。
他走下他的车,从后备箱拿出那瓶酒,准备与这里的农家交涉。
一瓶酒,可能再加上一些现金,换取一桶油,遇上好心的农场主,说不准还能吃顿晚饭。
尼克开始他在玉米地里的跋涉。日光盛大,焦灼地面。他能感受到那股蒸腾而起的温暖厚重的泥土气息。他想起在叔叔彼得家的农场度过的夏天,只是那时还多了更厚重的牛粪味道。
现在也是个夏天。他把脚从泥土里拔起又落下。
尼克最觉得骄傲的就是他的脚。在他做扫地机器人上门推销的那段时间,他曾一天走遍了四个街区。他竭力地想让刚有孩子的父母相信,这扁扁的精灵会是他们孩子的好朋友,会保护孩子的健康;让独居的中年男人相信,这家伙会完美替代他消失的老婆,让家里纤尘不染,还有单亲妈妈、新婚夫妇、独居老人......
他想让他们都相信,为此他帮助他们、理解他们,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一个——死销售的。
尼克做得还不错。他成功地在那几个街区营造了一种风潮,直到他的产品被证明并非那么实用。他的收入开始下降,于是他只能离开。
“每到夏天,汽车坐垫都烫得快要烧熟我的屁股。”他在离开的酒桌上这么说到。他摇晃着酒杯里球形的冰块,将威士忌一饮而尽。
尼克已经看见了田地中央的红色屋顶。他转过一个路口。米黄色的墙壁痕迹斑斑,门廊的地板已经断了好几根,还躺着一只老头椅。
尼克走上门阶,不出意外地传来尖锐的吱呀声。
“有人在吗?”他大喊道。“有人吗?”
这里不像有人住。尼克顺着窗户望进去,里面是典型的乔治式风格的装修,不过也已经是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
绿油油的玉米田在他身后伸展。
“我不欢迎推销!”
“即便是威士忌的上门推销也不行吗?”尼克带着笑意大声喊到。
缓慢的脚步声伴着咿呀声从上方下来。
门被打开了。
一个秃顶的矮胖老头站在门口。
“我的车在那边抛锚了。”尼克晃着酒瓶,张开手臂。一个销售首先要足够自信,他不光要拥有对产品的自信,也要有对自己的自信。他尽可能打开他的肩膀,表现得积极而诚恳。
“我想用现金来换些油,这点酒就送给你。”
“这得看你的酒怎么样了。”那人嘟囔着。
“你这有冰箱吗?”
尼克站在门廊上,望着大片大片的玉米地。
“昨晚的雨下得真大,不是么?”
老人提出一只冰桶,把威士忌塞了进去。他躺在那张椅子上,摇晃着。
“我当时就躺在我的汽车里睡觉。车顶棚太响了。我就又开了一个晚上。”
“孩子,和我说说,你是从哪儿来的?”
“伊利诺伊,朋友。我从伊利诺伊州来。”
老人眯着眼,笑了。他舒适地窝在那张破破烂烂的椅子上。
尼克挑眉,这真是一把坚实的椅子。
“你的家人呢?”老人问,“我是说,你一直在外面......”
“不要见怪,我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老人把手放在冰桶里,露出享受的表情,“大概有个二十年了。”
“我为一家大型酒厂工作。我跑到各样小镇的餐厅上,如果他们愿意要我的酒,我就赚到钱了。”尼克认真地说,“我会寄大部分钱回家,留着部分生活。”
“希望玛莎一切都好。”
“玛莎?”老人眨了眨眼,“她是你的妻子吗?”
“是的,我爱她。”尼克露出思考的神情,仿佛在思念远房的亲人。
“我的爱人也叫玛莎,二十年前死了。”老人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甚至带着些轻松。
一个怪老头,一个人住在破烂的接近倒塌的房子里。
“您一定很爱她。”
老人听了这句话后,露出了一个不置可否的表情。
“我可不知道。已经太久了,我早忘记了。”
“不过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情。”老人从窗台拿下两个玻璃杯,“来陪我喝两杯吧。”
“我今天还要开车。”尼克摊了摊手。
“呃。”老人从冰桶里抽出那只威士忌,把酒杯摆在地上,“帮我拿下起子,就在屋里照片的边上。”
尼克走进屋子。他之前因为礼貌——或者是作为销售的技巧——他不太愿意走进别人的房子。
照片摆在很显眼的位置。相框因为年岁很久,又或者有人经常拿起来抚摸,花纹、甚至表皮也被磨坏,露出底下的木头质地。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牵着一个女孩。因为阳光很大,她眯着眼睛,嗔怪地盯着拍照片的人,牵着的女孩也露出了烦躁的表情。
谁会把这样的照片用相框框起来呢。
尼克抓起起子,转身出了门。
“现在的情况是,我只有一桶油了。”老人倒了两杯威士忌,从冰桶里拿出几个冰块扔进去。
“你也知道,我们农人最近很忙。我必须要这些油来......嗯,做一些事情。”
尼克记起还未抽穗的玉米田地。
“如果你愿意和我喝酒,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愿意把这桶油送给你。”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流亡
评论:随意
“总之,如您所见,我是一只骑士的右手。”
我瞪视着眼前这只……手。
“什么?”我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蠢,“一只手在说话?”
“一只骑士的手。”手说。我实在不想用彬彬有礼形容一只手,但此刻我的确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汇。
“‘骑士的’这个前缀是很重要的,先生。鉴于我并没有名字,与您也并不熟悉,我认为这能让您更好地区分我与其他手的不同。”
“所以我真的幻想出了一只手在和我说话。”我苦涩地想,“这一定是一种预兆……我又要死了吗?”
手用食指敲了敲地面:“请容我打断一下,先生。虽然我无法判断您是否即将失去生命,但我并不是您的幻觉。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是一名骑士的右手。恕我冒昧,先生,您是一名骑士吗?”
“不!当然不是!”
“这就是原因,先生。既然您不是骑士,又怎么幻想出一只骑士的右手呢?”手平静地说。我开始仔细打量这只手。这是一只很厚实、很粗糙的手,指节微微隆起,手掌布满与细小的刀痕。它的确很符合“骑士的手”这一称谓,也的确真实得不像是我的幻想。
“这可说不准……”我嘀咕着,“好吧,那么你是一只真实存在的、骑士的右手,但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手微微倾斜。我猜这是一个回忆的动作。“在我最后的记忆里……我与身体一起在战场上。我的马被绊倒,我抛下长枪,拔出佩剑继续战斗。然而……我松开了剑,也被人砍断了。”
手用一句话为这段简短的叙述做了总结:“我是一只不称职的右手。”
我用左手摸了摸自己黏糊糊的头顶,有点不知道如何作答。我该安慰它吗?就算它只是一只右手,但它也是骑士老爷的右手,而我实在缺乏和骑士说话的经验。
“呃……至少……也许你的身体还没死?”我绞尽脑汁,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小心翼翼地端详它,努力从那些褶皱中猜测它的情绪。
我居然在猜一只手的情绪,我真是疯了。嗯……好吧,也许从我和手说话开始我就已经疯了。
“感谢您的安慰,但我想一个失去右手的骑士是很难在战场上活下去的。”手说,“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我不是一只称职的右手,骑士也不是一名称职的骑士。”
“啊?”
我很困惑,手却没有再说下去,转而向我提问:“您又是为什么会在这里呢?虽然我看不见,但我认为我被砍下后并没有移动太多距离。也就是说,此地在不久之前还是一片战场……”
手忽然顿住了。我并没有注意到它的停顿,因为我正惊讶于另一件事:“你看不见?也对,一只手又没有眼睛……可你没有嘴却可以说话啊。”
我恍然大悟:“果然还是我的幻觉吧!不过这可真奇怪,我只知道人死前会有走马灯,可不知道人死后还能有幻觉。”
“……死后?”
“是啊。你是来打仗的骑士——的右手,而我是来打仗的平民——的尸体。”我被自己幽默到,得意地摇头晃脑,风穿过我脑袋上的洞,发出了奇异的呼啸。
“有骑士来我们村子里……哦我不是说你。总之,来我们村子的骑士老爷说男爵大人要征兵,每个村子都要出三十个人,我就被选上了。啊,不对,也不一定,万一你就是那个来我们村子的骑士的右手呢?”我更仔细地观察这只右手,并把它和模糊不清的记忆对照。但骑士来村子的那天,阳光很灿烂,银白色的甲胄很刺眼,我怎么也确定不了。
“算了,是不是又有什么区别呢?”我很快便放弃了,只是叹气,“反正我们都回不了家啦。”
手没有说话。它沉默着、沉默着,直到月亮从一座山顶爬到了另一座山顶。不知为何,我也没有催促它说话,或许是因为月亮太亮了,就像那天的骑士身上的甲胄,让我盯得入了神。
我以为手不会再开口了。如果它真是我的幻想,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更清醒了呢?但手还是说话了。这其实让我有点高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醒来,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再次像身边的尸体一样安静。但不管怎么说,我失去了一条胳膊和一只腿,动也动不了,一个人在这里终归有点无聊,有只手聊天也挺好的。
手问我:“你提到的骑士,或者那位男爵,有说过为什么要征兵吗?”
“啊?”我茫然地回应它,“为什么要知道为什么?”
手再一次沉默,但这次的沉默短了很多。“我在那时候松开了剑。”它低声说,“领主说,这是为了抵挡侵略者,守护这片土地。然而我的身体分明看见,他为这精彩的表演给男爵赐下奖赏。”
“我听不懂。侵略者是说我吗?”我诚实地说。
“我不知道。”手说。
“骑士也有不知道的事啊,也对,你只是一只右手嘛。”我说服了自己,然后使劲再想一个话题,“说起来,要不要我帮你找找看你的身体?虽然肯定也接不上去了……不过这也算是回家吧。呃,算吗?”
“不必了。”手说,“我觉得现在这样也很好,相信我的身体也是这么觉得的。”
“呃……那……”我使劲了半天,脑子里空空如也。好在老天还是眷顾我,我又找到了一个话题:“啊!这个人好像是我同村的。他只剩下半截了,真倒霉。”
手不说话。
“哦,我忘了你看不见了……其实我俩以前关系挺差的,因为他喜欢我妹妹。”尽管知道没有人会听见我的话,我还是有点心虚地放轻了声音,“但我觉得他配不上我妹妹……哎呀,不过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
手终于回应了我,声音像我一样轻,却是和我说的完全无关的事:“请问,先生,现在是什么时候?”
“啊?我不知道,但月亮好像快落下去了。”我看着黑漆漆的天空。
“是吗?真想看看啊。”手说。之后,它不再说话。而我也逐渐觉得困了起来,月光落在手上,落在我的身上,然后逐渐黯淡。
“明天见,右手。”我和手道别,“明天……明天我们还是一起找找看吧,你的尸体,毕竟在这里待着也很无聊……”
我回不去了,家里的田该怎么办呢?在我支撑不住打算好好睡一觉之前,我忧虑地想。
而手依旧沉默着。
而我也再没见到太阳升起。
END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少年行在山林里,掠过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踏过鸟儿纷乱的鸣啼。少年将一杆猎枪背在身后,一支短刀紧紧握在右手手心里。总有虬结的枝条拦在少年的前路上,于是短刀便派上了用场。少年走过的路上总散落着被截断的树枝。年轻鲜活的、木与叶的尸体,在这遮天蔽日的绿色大网下并不少见。少年的行动被山林吞吃进从未衰颓的鸟叫声与风吹声里。
少年走得很快,但却很小心,步伐胜过任何一只躲避天敌时的小兽。即便如此,当少年穿过一团荆棘丛一般的杂草堆时,某根锋利的枝条依然在他裸露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血红色的印记。有一点疼。尽管早已下定了决心,也早已知晓这片山林的残忍与漠然,本能的恐惧神色依然浮现在了少年脸上。多少时日前,上山砍柴的长辈们也是带着类似的伤回到城镇里,不出几天,纤细的嫩绿便从他们的伤口处抽枝发芽,粗糙的树皮代替了原本柔软、有韧性的皮肤,再然后,连关节也变得僵硬,而血管则更像是叶片上密布的脉络纹理……少年从未亲眼见过任何一位受难者脱离“人”的范畴的最终时刻,但他知道,他们的终局与此刻周身的树木无异。这种悲剧性的命运,不出意外也会通过这一小小的划痕逐步降临到自己身上。那时,他倒下的声音便不会再为任何一个人所闻了。
但少年没有停下。少年仍是步履匆匆。他早已满心自信地做好准备了。肩背上用绳子牢牢固定住的猎枪咯得他很疼,他却觉得这疼痛叫人安心。少年并不是一直生长在这依山而建的村镇里的,他曾去往城市——那离山林更远,而离钢筋水泥更近的地方。当少年归来时,一并带来的还有这杆漂亮的猎枪。迎接少年的除了熟悉的亲朋就友,还有缓慢地向着高大植物倒退的伤者们。村中人在沉默中惶恐,又于惶恐中鼓起一点絮絮叨叨的勇气去打破沉默。人们说,他们一定是受了诅咒吧,那来自山神的、载满了盛怒的诅咒。是诅咒令他们的血沾染了污秽,无法再以人类的姿态存活下去。
人们也都知道,破除诅咒的方法总是粗糙而有力的:消灭来源,杀死施咒者,仅此而已。对于这些,少年与猎枪都静默地听着,静默地想着,也都在这份静默之下暗暗地掩藏着一股兴奋,城市不能给予他们一展身手的机会,但那份悠远而落后的不幸却可以。少年从未在城市中寻觅到山神的踪影,因此在少年脑海中,那只不过是一头更大、更难捕杀的猎物。理由也相当简单:如果所谓山神真如村中老者所言一般强大,为何时至今日仍躲藏于森林与鸟兽的掩护之下?如果连人类的小小火器都难以抵挡,那么这小心眼的诅咒者也没什么可敬可畏的了。
少年一边想着,一边不由得微笑起来。然而这笑容很快便随着视野的陡然开阔而凝固,被一种警戒般的严肃所替代。少年已然行至湖边,整片山林的中心。在老人们的叙述中,这是山神饮水休憩之地。少年迅速地找好隐蔽之处。他收起短刀,将猎枪从背上解下来,稳稳地拿在手里,摆出一副狩猎的姿态。他的指尖因兴奋与紧张颤抖着,微微发烫。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少年出奇地有耐心,他屏息凝神,等待着,等待着……
他等到了。
一头巨大的鹿行至湖边,美丽而修长的两角上挂满鲜绿色的藤蔓与苔藓,它停下脚步,低下头去饮水。水面荡起一点微小的涟漪。而少年近乎入迷地望向鹿异样的金色眼睛——那是神与精怪毋庸置疑的特征,每一个在村镇中出生的人都不可能弄错。而且,就像他所想象的那样,山神是一只巨大的、可供捕猎的兽,不可能不为这威力十足的武器所折服。
扣动扳机时,少年想,也许,如果他运气好,还可以把这漂亮的鹿角取回家里。他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藏品的。
子弹疾行,贯穿鹿那颗美丽的头颅。预想里飞溅开的血肉并未出现。风声与鸟鸣声一同消失了。大而温驯的走兽在短暂的寂静里定格成一尊雕像,然后如初春的雪一般融化,徒留下两颗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圆球悬浮于水面之上。
肉身的沉重感消失了,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少年不可置信地将视线重新投向自己,以一种初生婴儿般纯净无暇的好奇看着自手臂外侧伤口处疯长出的植物茎干。金色的、平和的眼睛逼近他,温暖得如同阳光一般。少年酸涩地转动眼球、望向四周,视野却被将其身躯同时当作母体与养料的叶与花朵一点点包围。
他在扎根、他在生长、他在无可避免地成为这片绿色海洋的一份子。
杀死施咒者能够终结诅咒,这样简洁的规律不可能出错。那么——被植物根系占据了大半头脑的少年平和而幸福地想着——所有那些受了伤的村人们,都不过是无一例外地接受到了山神的怜悯吧?山神总是爱着人的,尤其是这些依靠着山林繁衍生息的孩子们,以至于山神的身体里满溢着这种宽泛的爱意,即使是遭了杀身之祸也无法消退,反倒是如潮水一般向外泼洒开来了。
在专属于哺乳动物的零星意识被疯长的植物组织吞没之前,少年松开了紧握着猎枪的手。
后记:其实没有更多想说的了,不过标题出处是Shortparis的曲目Нелюбовь(我所不爱的),歌很好听希望大家都能去听一听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