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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二)
作者:阿萦
今天陈雅兰问我,感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陈雅兰:我听说李敬转走了。
我让她少八卦,没理她了。
哦,陈雅兰是我妈。
我痛恨青春期。
没有不渴望长大的孩子,但是因为李敬,我总是想回到小时候。
我认识李敬的时候小学二年级。我三小,她一小,感谢儿童乐园和少年宫。
昱城当年儿童乐园和少年宫连在一起,很多小孩上完兴趣班去儿童乐园玩。比如我,比如李敬。
我敢肯定是我先找她说话的。
也许我问她:你也是一个人来玩吗?
是在儿童乐园那个巨型滑滑梯组上。
儿童乐园拆迁之前我特意去看过一次,那个滑滑梯对大人来说体型并不夸张,但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没办法自己玩的。
我跟李敬当时都二年级,差不多是刚刚好自己玩那个大人不太担心的年纪。
拜陈雅兰所赐,我小时候一点儿也不怕生,很喜欢找人搭话。想到这一点我特别感谢我妈,如果我内向一点,也许就没机会认识李敬了。
我没有早恋,我不想谈恋爱也不想追李敬,我只是很respect her,想跟她做朋友。
但是我太平庸了。
我是无聊的人。
李敬是有趣的人,又聪明,知识分子家庭。
她跟那些只会读书的成绩好的学生不一样。
我想听她拉手风琴,我没有听过,很遗憾。
初一上课第一天我就认出了她。
不,其实每一次在少年宫照面我都会认出她。有时候我们对视了,更多时候我故意瞥开了视线。
但是初一,开学第二周,我跟她打招呼了。
我们是同学,虽然不同班但是我们两个班的老师一模一样,陈雅兰说我们两个班教学进度也会一样,我觉得她说得对。
我完全有理由去跟李敬说话。就算我们并不同班。
我们隔壁班啊,老师又一样。我们虽然不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但课间我们共享一条走廊。走廊太窄了,我们照面、撞见、打招呼,多么自然。
我羡慕我们班那些李敬的小学同班同学,他们刚上小学就可以认识她,跟她同班。
我羡慕他们。
我跟李敬打招呼了。
在夏末秋初。
我喊她:“李敬。”
她趴在走廊扶手上,一个人,悬铃木的树影在她脸上投下光斑,她的眼睛因阳光的照射而眯起来。
她没有理我。
我喊她:“李敬!”
她转过头来。
我没办法描述她当时的表情变化,大概只是眉眼微动。我猜如果是在日本影视剧里,或者是默片里,她的脸旁会出现字幕:“我?”
我们对视了。
我走近了两步。
我说:“你好啊,李敬。”
之后的一切交往都变得模糊。
我没敢问她记不记得小学二年级的相遇,但是她说了“我们是不是见过”,我说“我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初一上学期,我们的交往特别自然。
课间如果遇到了会聊聊天,当然我承认我会故意偶遇她。
初中课业比小学繁忙了太多,课间变成了喘息而不是用来疯玩的时机,大家都在努力融入新集体、结交新朋友,没有人觉得我跟李敬聊聊天有什么不对。
尤其是大部分时候我们没有挨着站,也不是只有我们两个在聊天。
初一下学期情况变得不对起来。
该死的早恋生们。
大家熟悉了,有人开始早恋,男生女生之间开始有了界限。就好像不早恋就不能和异性做朋友,如果真的是朋友在学校里也不能讲话。
我承认我对李敬说过一些“怪话”,比如我问她外公还教不教她拉手风琴。
她看着我睁大了眼睛,她的笑容没有变,她说:“你这个变态都是从来听来的这些消息。”
我觉得我要失去她了,我说:“你在儿童乐园告诉我的。你还记不记得?”
我不记得了,记不清后来又说了些什么。
她对在儿童乐园跟一个小男生聊过天有印象,但是聊天内容早就记不清了。
我又快乐又难过。
她没有因为我“变态”就躲着我,我不值得她为我改变。我不配。
失去她的恐惧却没有放过我,我终于通过和她打架的方式拥抱了她,这并没有让我们的距离变得稍微近一点点,甚至更远了。
我其实有她QQ号,但是她不怎么更新动态,我上网的频率也非常有限,我还是注定要失去她。
她是我认识的最特别的同龄人,但是我注定无法成为她的朋友。
初二上学期结束,她要调走了。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说过,她是单亲家庭,跟外公外婆留在昱城,父母在深圳打拼,她妈妈很爱她,不要深圳的房子要她。
她妈妈要接她去深圳了。
tbc
作者:橙子
这项秘密计划由私人支持,旨在彻底解决那场使人快速瓦解的烈性症。受邀者都是资助人认证的天才,是资助人特地秘密请来的可靠力量,而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那个技术员除外。他告诉大家:他是来打下手的,他叫穿衣裸鼠。他是这只靠白炽灯照明的空间里的工蜂。
穿衣裸鼠原名刘树,这个人是个平平无奇的实验员(甚至不是研究员!),他在博士毕业后留所,却只做了技术工种。他所在的实验室几乎没有实验成果,甚至也鲜有学生。
刘树甚至是个冒名顶替者——他手里的邀请函本来是自己实验室领导的,但这份信发给领导时领导已经因为意外去世了,这份邀请函落到了负责整理领导遗物的刘树手上。
刘树当然知道邀请函不是给自己的,但最后因为领导和自己都姓“刘”而邀请函打头也只写了姓,他说服自己顶替了领导。
如果不是领导的死,他绝不会去,他原本就是那种怎样都可以将就的人,研究在哪都能做,没必要非得跨越某些界线。他去了,因为他知道如果领导还活着,领导一定会去——就算在这个末日世界里人体改造也依然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
毕竟领导是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死的。
像所有老套的故事设定一样,领导一直是一个科学狂人,他爱他的妻儿,但面对事业时领导总是忘了自己爱着自己的家人,甚至忘了爱他自己——理所当然地,领导离婚了,这下他成了独居科学狂人——“老掉牙”吧?刘树觉得领导的故事逊毙了。
把这种要么称为世界反派要么成为超级英雄的角色设定强加在自己头上,是谁都吃不消吧?
刘树的老爹在他考上研究所前苦口婆心劝他学点好的,CS啊经济啊不比这熬破头的基础研究强吗——然后刘树考上了研究所。
接着老爸又劝他早点评职称——于是刘树报了技术员。
他爱科学吗?他爱,这绝不是小孩子图一时之快,但他也不是狂热分子;他曾经憧憬着成为对世界负责的顶级科学家,这个梦想他在小学时向全班同学大声朗读过,但事实上现实已将他的幻想敲碎。他不是超级英雄,最终他也不想要成为超级英雄。小时候他喜欢超人和科普书,长大了超人换成了小熊维尼。但科普书还在。他的好奇心未死。
回到领导的死因上来吧:为了向世人证明自己提出的病毒防治方法的可信性,缺乏经费的领导在大部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了他盛大的表演——他亲自试药。然而他的理论失败了,领导不幸感染了病毒,他死于这种烈性传染病。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去世前的那段时间刚好是寒假,领导一个老头子,遣散了学生,打发走了实验员,锁上实验楼层,把备用钥匙放在门房的抽屉里,又在门上贴了通告,最后他回了一趟家,把阳台上所有的花盆浇了个透——尽管这些容器里除了土已经没有别的东西。做完这些,他将自己关进了P3实验室,监控记录显示,那天是1月25号。
真是的,拥有这样老套邪道设定的家伙就这样死于自己未经证实的学说,真是逊毙了,对吧?
你不是说会做超级英雄吗?你不是说做大英雄没意思吗?你逊毙了!听到了没,你逊毙了——老爸!
领导姓刘,他叫刘山,前妻叫蓝温,他只有一个儿子。是刘树给他收拾遗物的,是刘树给他收尸的——在尸体经过彻底消毒处理且层层密封于危险品处理箱后。他是刘树的亲生父亲。
那时刘树还没考相关证件,他没有进入处理室的资格,再见时,刘树只见到那只盒子。“它要埋多深?”刘树问。
——几十米的地下。
时间回到刘树念书时,那时的刘山老是出门应酬,刘山心脏不好,但总喝得伶仃大醉,他东倒西歪地走回家。“我……没醉!喝!谈!”刘山在盥洗室大声说。他说他缺经费。他说他的学生缺生活费。他总是缺经费,看样子他的学生可能毕业了都没拿过奖学金。刘树放学回家,听到响动,冲过去,抬脚踢开门。盥洗室的镜子只照出了刘树通红的脸,由于用力过猛,衬衫校徽耷拉下来,也在愤怒地跳跃。校徽的名字是新希望。他朝刘山喊:我妈上个月结婚纪念日,她想要个保温杯,带碎花的,黄色的,包装都不要,她老是说给我听,谁买的,我买的,我去你的,我去你他妈的。刘山也红着脸,他瘫在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好像上面有一双眼睛。刘山的眼泪从颧骨流进乱发里,他喃喃说:阿温觉得广口瓶好看。
刘山还说:我忘了我要买花。
刘山给自己注射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死掉的准备了:“因为科学没有绝对。”
“比起这个,小树,我更想知道答案。”
去他妈的狗屁答案——所以答案是什么?
刘树走之前没有检查自己的信箱,他打算就此失踪,但是他应该打开来看看的,他该看一眼的:一封全新的邀请函躺在刘家的邮筒里。
亲爱的刘先生:
……我认为,你具有参与这项庞大而复杂的项目的毅力……
请务必加入我们。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乐亦(败)
投票统计:6狙(落水、伊西多、香无妄、汉尼、回音壁、尘灯)
“新区的那个岔路口又发生车祸了,这都是第几起了?”
我敲击着键盘,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档,脑内思索着所有的工作信息,对周遭的声音置若罔闻。
“不清楚啊,但最近总是看到那里发生车祸,因为在郊区,来往行人很少,并且红绿灯也处在休眠状态,周边杂草丛生,你看,车牌都看不到。这样根本就注意不到旁边开过来的车子,不出事故才怪。”坐在我身边的同事转过椅子,和说起这个新闻的人聊了起来。
说起那个岔路口,我是有印象的,那边常年没有维修过,红绿灯损坏也没有管过,因为过路的车辆极少,可大部分过路的都是货车,那里属于小路,从岔路口穿过去,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
“马上要到清明节假期了,你有什么打算吗?”同事突然把话题转向了我,我继续敲击着键盘,“没有什么打算,看情况吧,大概会回老家。”
“你不去看你女儿吗?”噼里啪啦的键盘声不停,我想如果我去找女儿的话,妻子会离开一段时间吧。故此我回复他道,“有时间再说吧。”
“你女儿还那么小,不多去看看她,已经就对你没有感情和记忆了。”
感情和记忆?我想起只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两年前一家人出省旅游的旅馆里,妻子也是在那个时候和我产生了要分居的念头。
这也不怪她,确实是因为我自身的问题:一个对生活没有任何一点激情的人,任谁都很难想和这个人相处,就算不是为了她自己,为了小女儿,妻子也会选择和我分居。
我“嗯”了一声,“那这样的话,回老家和去看孩子只能选择一个了。”
“你为什么不把孩子一起带回老家?”同事不解地问。
“这得看孩子愿不愿意。”我将文档保存起来,拿起放在一旁的报告书,起身离开,不想再和同事聊到这样的话题。母亲多次和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还在分居中,她说两个人的感情还是得共同维持的,小孩也只有一个,如果哪天我和妻子离婚了,法院不一定会把小孩判给我。
我也没有说话,我觉得不跟着我是好的。我拿出手机,摁下锁屏键,熟悉的笑脸出现在了我视野里,这是女儿和妻子的合照,我从朋友圈里保存下来的。两个人对着镜头的笑容比对着我要笑得更加的开心。
“叮——”的一声,电梯打开了门,我正准备把手机放回口袋里进入电梯,一则短信提示让我停下了脚步,电梯等了许久准备关上门,我回过神来连忙用手去拦住它正合上的门。
短信并没有被划分到广告里,这则短信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待四月一日公布将死之人名单。署名是“死神”。
我下意识的去看了眼今天的日期,三月二十日。一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对这种恶作剧一般的行为感到无语,也对这则短信半信半疑。这可能是什么人的恶作剧,因为四月一日可是愚人节啊。
愚人节公布死亡名单,谁会信啊。
我踏出电梯,拿着报告单往人事部走去。可是很多恐怖片都是这么演的,不重视死亡宣告,付出的代价都很惨重的。但这是现实世界,怎么会出现魔幻的事情。我顿足在人事部的玻璃门前,再次掏出手机,给那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过去——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这样的状况让我多了一丝慌张,于是就在当天晚上,我打开搜索引擎输入了这则短信的关键词,最前面显示的词条都是些不沾边新闻,我一条条往下看去,终于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了有关消息。
不止我,还有其余的人收到了这则来自死神的短信,论坛上的人大多数都是来看热闹的,他们都觉得这是假的,死神还能用智能手机聊天呢。死神都吃苹果呢,怎么不能用智能手机了?只有极少数的人相信这件事,但他们更认同是某起恐怖事件的宣告,并让对方去报警。
我注意到了楼主的一次发言,他说,奇怪的是我对报警这种事情完全提不起任何的想法,甚至觉得真的也好,假的也罢,我对无所谓;不论是真是假,我只想趁着那一天到来之前,放松自己。
我有些惊讶,他的想法和我差不多,对报警没有任何的念头,甚至会在意起这件事,可又对这件事的真实性持有无所谓的态度。是死是活,只想在这天到来之前,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想明白自己的想法以后,我熬夜写了辞呈,在第二天上交给了老板。
应该换个工作了,我望着这栋办公大楼,我已经在这里工作好几年了,从最开始满怀对生活激情的人变成了一个只知道工作的机器人,我完全地丧失了任何兴趣。正好也趁着这个时候,休息一段时间,重新开始找回那份失去的热情吧。
我先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清明节的时候打算回去一趟,母亲问我要把她的孙女带回去吗?我想了想,和她说,我尽量。
我是去了许久没有去过的饭店吃了一餐,老板将店面扩大了一倍,味道也有些不一样了,菜量也少了;我玩了再也没有碰过的游戏,一个人用着老人家的手速奋战到旭日升起;我去了商场给女儿买了文具和一些书,准备过几天去看看她。
前几天询问的有关“死神的短信”的论坛问题今天终于有人回复我了,这个人说,他自己也收到了这条短信,但他收到的时间比我的要早得多,故此这期间他在网路上收集各种各样的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中得出的结论便是:“死神的短信”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真的有人因此而身亡。
他加了我的微信,甫一通过好友,他就给我发了一大堆消息过来,都是他找到的相关证据,可最直接的证据却在人死了以后,消失不见了,那就是那条来自死神的短信。
“那也就是说,死去的人这条短信也会跟在消失?”
“是这样的没错,毕竟是死神来收人了。但如果你给周围的人说了这件事的话,就像死神也有工作疏忽的时候,有些人的记忆没有消除掉,就还记得这件事。你和你家里人说了这件事吗?”
“没有。我决定……”我停顿了一下,“我决定和她们多待几天。”
“嗨,兄弟不要难过嘛,你看四月一日是什么时候,愚人节啊,指不定死神也入乡随俗呢,来糊弄一下我们呢。”
我笑了笑,“你说得也是,但也多亏了这条短信,我才会辞职,想着多去陪陪亲友。”
“这叫改头换面吗?好巧啊,我也是,我觉得这种奇妙的事情,无论怎样,我都要找出更多的事情证据,也想和人说这件事。说来奇怪,我从前可是一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他不好意思的笑声通过数字信号传了过来。
“那你现在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爱说话了?”
“不知道啊,我觉得如果是真的话,那我肯定要多说点,把从前没有说的话现在都补上,如果是假,那也不亏啊,大不了继续变回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我“嗯”了一声,他说得确实如此。不论真假与否,我都应该多陪陪妻女,至少在孩子面前,我得给她竖立一个正能量的形象。我瞥头看了眼沙发上崭新的粉色书包,里面放慢了各种文具,我打算明天就去看看她们,然后把这份简单的礼物送给女儿。
我可以听见她甜甜的和我说“谢谢爸爸”。
挂断电话以后,我就给妻子发了消息,告诉她我辞职了,不急着找工作,想去见见孩子。妻子回了个好。第二天一早,我把新书包放在副驾驶上,便驱车前往隔壁市区。妻子说今天周六,正好女儿要去上培训班,她要加班,让我直接去接她放学就好。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儿了,分居的时候,女儿才四岁,她就问我爸爸要去哪?爸爸要来看她吗?可算了算,两年来,来看她的次数屈指可数。
我站在培训班门口,听着教室里培训老师的节拍声,透过玻璃窗户看着那小小的身影正在勤奋的练舞,是不是应该拍个照留个纪念?
妻子下班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和女儿一起玩游戏,她说要给她当马骑,别人家的孩子都有这种游戏,她可是想了好久,一直都等不到爸爸。见到妻子回来,小女孩立刻跳下我的背跑去找妈妈,“妈妈,爸爸今天过来了。”
“你爸爸过来看你,开心吗?”
“开心,爸爸还给我买了新书包。”她拉着妻子往沙发走去。
妻子问我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我说如果你让我待的话,我可以待到下次找工作。她对我的这番发表有些匪夷所思,“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来看看你们,和你们多待几天。”
“你发生了什么事吗?”她依旧不信。
“没有,真要说的话,我妈想让我清明节带她回老家玩玩。”
“可以是可以……”
妻子的话还没有讲完,女儿就开心地大喊起来,“爸爸要回见奶奶吗?我也要去!”
我还是没有告诉妻子那则关于“死神的短信”的事情,我现在只想在这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无限的记忆。我或多或少发现了自己的转变,这一切都得从收到了那则“死神的短信”开始,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活不长了,但我想在这最后的时光里回到从前的模样。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拼命的往上游去。
今天是三月二十九日,距离四月一日还有两天。
女儿要去上课,我每天的任务就是接送她上下学,其余的空闲时间就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瞎转着。去逛逛旅游景点,看了几场电影,参加了几次举办的各种展览。每次下午接女儿的时候,她就会问我“爸爸今天去看了什么”。于是我一一和女儿说了我今天看到了什么。
妻子说我好像回到了年轻时候,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很老了吗,明明才30岁出头。
“很老了,像个机器人。”她非常诚恳地点头。
我无奈地笑了笑。
三月三十一日这天,我请妻女吃了顿饭,就准备开车回自己居住的地方,走的时候女儿非常不舍,她一直在追问我什么时候再去看她。我说很快就来看你。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而那个跟我同样收到了短信的人给我发了条微信:马上要到四月一日了,你紧张吗?
【我不紧张。】
【我也不紧张,反正就是一死,如果真的有我的名字,那我就之前走!你看过《死神来了》没有,我觉得好可怕啊,死神收割人头真的这么可怕的话,我还是自己走吧。】
【死就一瞬间的事情。】
【虽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死得难看啊,给活着的人造成心理阴影怎么办?】
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等待着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我没有等来死神的死亡名单,却等来了母亲的电话,她说你爸爸生了大病,快要不行了,让我回去看他最后一眼。
我连忙说好,一早我就开车回去。我思索了会,还是给妻子打了电话说这件事,她说她也要跟着一起回去,她带着女儿从她所在的市买车票回去。而我则自己开车回去。
从市区开车回老家,抄近道的话,可以从新区走。早上的时候,那个人说他真开心,竟然醒来时还活着,他以为自己会在睡梦中被坍塌的楼给砸死呢。我并没有回他,我在忙着收拾东西准备前往老家。
到新区的那一段路程不仅没红绿灯,也没有限速提醒,我一路直接开到新区的马路上。而恰在这时,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余光随意瞟了一眼,然后就被定住目光了,我拿起手机解锁,点开短信,是死神的来信,它说:以下是正常死亡名单——我翻开下去,在中间位置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翻到最后,死神说名单上的人将寿终正寝,祝各位愚人节快乐。署名“死神QWQ”。
我那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的心脏,终于得以喘口气。可就在下一秒,另外一条新的短信发来:注意,本条信息为私发,仅你可见,你将于十秒后死亡。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看到周边茂盛的杂草,看到那没有运转的红绿灯,看到有些阴暗的天空,因为春雨的缘故,天空始终都是雾蒙蒙的。我想起了和女儿之间的约定,我说很快就去看她。
END
文:回音壁
戴维在轻微电流按摩的作用下准时醒来,他打了个哈欠,“伟大积木”的梦境在他眼中残留了一瞬,就立刻淡去,只留下一点点“有这么回事”的印象。
他花几秒钟淋了个浴,低脉冲水流让他开始衰老的皮肤有一点刺痛,他感到全身有种说不出的倦怠,提醒他升华之日已经近了。
戴维迫不及待地爬出了床铺,在旁边的供给柜拿到了早上的配额,标准的营养补充剂和增效剂。两种粘稠的液体流入他的血管,一阵让人满足的充实感在体内弥散开来,片刻之后,他就变得像昨天一样精力旺盛、冷静并且干劲十足。
他穿好衣服,向生产线走去,并在半路上向帝尊的标志致敬。帝尊是所有人类的至高首领,但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因为那没有意义。让所有子民记住首领的相貌无助于提升效率,而效率是帝尊为人类文明确立的最基础的规则。因此,帝尊的标志是一个不断流动、变换形状的几何体,被显示在一个巨大的屏幕上,并发出低沉的嗡鸣声。
戴维注视着标志,并聆听那嗡鸣声,五秒钟之后,他的心中充满了对帝尊的敬意与忠诚,以及贯彻人类文明之最高效率的决心。这并非错觉。
戴维知道(虽然他此刻并不会去回忆),在他少年时,帝尊的标志是一个静止的图案,显示在屏幕的中央,而画面的其余部分在不断播放人类文明光辉进步的教育画面,同时不断播放的是帝尊的教谕。得益于神经科学的高速进步,十几年前,高效、明确、普适的精神暗示技术开发成功,于是帝尊的教谕被换成了现在这样的催眠信号,结合不断进步的增效剂技术,原先3分钟的教导仪式被缩短为5秒,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效率。
帝尊曰,“人是螺栓,人是柴薪,人是基石”。在帝尊的指引下,人类文明以最高效率发展自身、抵御外敌。
结束了教导仪式,戴维离开标志,将位置让给后来的人。他们穿着和戴维一样的衣服,但戴维知道,他们并非同样的人。衣物只是用来保证他们在工作时不会因环境温度等原因过度劳损,在有智能助理辅助的身份识别系统的前提下,靠衣物来区别个体并不符合效率原则。
那些人是末端节点,他们的工作是在生产线上组装产品,而戴维是下级节点,他的工作是协助生产线管理系统维护末端节点的稳定高效。
当然,管理系统本身已经足够维护末端节点的工作效率,但适度范围内的灵活应变由戴维负责。升级管理系统以取代戴维的工作从技术上是可以做到的,就像升级生产线可以完全取代末端节点一样——但升级系统和生产线都需要消耗更多的开发资源,新的系统和生产线又会消耗更多能源,总体上降低效率。帝尊设计的系统永远是当前在通盘效率中的最优解。
回到工位上,戴维首先确认了工作安排。在今天的16小时工作后,他被安排前往配种车间,这会导致他的睡眠时间稍微减少,但总体上不会降低他明天的工作效率。
配种车间算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基因编辑所和胚胎优化车间是人口生产的主力,但帝尊认为,经过长时间的优化之后,现在所有的人类居民基因已经形成了数种最优的稳定模版,因此资源消耗更高的胚胎车间被废弃了,由优生匹配算法主导的自然配种车间成为了主流。戴维算是最后一代从胚胎车间走出的人口。
戴维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因此这是他最后一次前往配种车间。之后,他仍然会作为螺栓工作大约六百天,然后按照系统的测算,他将进入临界点——之后他作为中级节点的工作效率会显著降低,因此他会终止螺栓期,并通过“升华”进入思想熔炉,以柴薪的身份继续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很久之前,“升华”曾被作为对保持高效生活的人的一种褒奖,但在戴维的时代,这个说法已经被废弃了,因为帝尊设计了了让所有人保持高效生活的系统,不需要使用褒奖或惩罚来驱动任何人。在这个系统内,所有人都能维持最高效率的生活。因此,最后是否有资格升华就主要取决于先天条件。
当然,同样的先天条件下,仍然存在个体差异,戴维的许多同龄人都已经先他一步进入了柴薪期。当然,戴维对此并不关心,他在进行自己的日常工作——智能助理会整理生产线管理系统所提交的末端节点工作效率数据,并将需要戴维进行判断的那些推送给他。
这些末端节点的工作分为两部分。他们会花费几分钟进行生产线上的产品组装,然后,屏幕会移动到他们面前,并显示一系列由几何图案、色彩和线条组成的谜题,他们有一分钟的时间去完成。这是为了让他们的身体适度放松,维持最优的效率。
这些谜题就是“伟大积木”。当然,不是戴维在梦中面对的高级版本,只是一些仅存在二维图案的低端版,这是思想熔炉的一个外延:思想熔炉为帝尊进行思考人类文明进步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会被拆解成无数简单的下级问题交付思想熔炉中的节点,而其中格外简单的那些不值得占用思想熔炉的思考能力,便被外发给螺栓期的节点进行解答。戴维这样的下级节点会利用睡眠时的剩余思考力在梦中处理,而末端节点会有效利用身体的休息时间来处理这些问题。
戴维注意到有些下级节点在伟大积木上耗费了过多时间,一个谜题用掉了两个或更多轮次去解答,这无疑是效率的一种浪费。他判断其中有一些思考能力不足,给他们被分配的问题进行了降级,另一些则得到了额外的增效剂补充。
发出增效剂补充的指令两分钟后,被警报声唤起注意力,戴维感到了一丝困惑。
增效剂没有及时补给。
补充的增效剂没有及时送到,这是一个意外。而在帝尊指导下的文明世界,意外只代表一件事。
敌袭。
数分钟后,戴维第一次看到“敌人”。
人类文明之敌,帝尊的敌人。
智能助理已经离线了,但它依然提供了戴维他需要知道的信息。
那是“荒主”的军队,也是祂的附肢。
它看起来有些像人类,但从各个角度看都是不对称的,它的体型看起来累赘而冗余,它的行为看起来缺乏秩序与理性。
它一定没办法进行有效率的行动。
事实上,根据智能助理的信息,荒主就是效率与秩序的反面,是资源的无效堆积和生物质的野蛮赘生,在那完全没有规律与逻辑、全然混沌的神经系统的支配下,荒主的附肢既无目的也无组织地蔓延、游荡,盲目地与帝尊对抗,并时而以无法理解的方式穿透帝尊的军团,侵入文明的腹地。
透过智能助理,帝尊的谕示在戴维的心中响起。戴维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谕示,他立刻知道了,这并非“车间”的谕示。
这是“军团”的谕示。
“人是盾牌,人是刀锋,人是箭矢。”
戴维的思维僵硬了一阵,看着那人形的东西在车间游荡。他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种僵硬叫做茫然。
所幸智能助理的应急程序启动,他很快就知道了自己要做什么。在新的增效剂的作用下,他重新充满了昂然的斗志。那是供给柜的里侧隐藏的,仅此一份的应急储备。
在智能助理的指示下,他重新爬进了床,并启动了一个一直在那里、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没有认识到的面板。
他是螺栓,将要成为柴薪,他无法成为盾牌或刀锋。但他还可以作为箭矢去作用。
他在床中躺了下来,感受极致的亢奋,药物和电流淹没了他。
他将在原生质浆液中融解,但他的神经系统将保留下来,并在床的作用下唤起荒主的某种本能,并与它的附肢融合。他那完全秩序化的、高效率的神经系统与记忆信息原本应该在为帝尊的基石,但此时却会成为对抗荒主的武器,对荒主那全然混沌、被随机性与妄动的本能所支配的神经系统来说,他就是一剂剧烈的毒药。帝尊的螺栓与荒主的附肢将同归于尽,而车间将重归帝尊的秩序。
漫长的黑暗。
……
戴维在轻微电流般的刺激下醒来。他茫然地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初次见到的景像。
他的本能让他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叫戴维,而眼前大概是一个叫做车间的地方。然而强烈的违和感刺激着他,他无法理解眼前这片环境是什么东西。
漫长的时间过去,一个词语浮上心头。
“废墟”。
一系列的词语在他心中浮现,秩序,效率,帝尊,荒主,战争……
他并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这似乎是一些记忆,但他却是一个刚刚诞生的、从混沌盲目的本体上分离的生物。
他开始尝试自己思考。
作者:阿萦
少年宫有个标本室。
在一楼。
很大的房间。
天花板很高很高。
水磨石地面。
穿着水晶凉鞋进去,房间里会回荡清脆的脚步声。
我第一次遇见她就在标本室。
然后我们遇见了第二次。
又一次,再一次……
那时期末考试刚过。
少年宫的春季课程已经结束,夏季课程还未开始。
没有课程,打扫卫生的婆婆也休息了。
但还有工人进进出出,对大楼和桌椅板凳修修补补。
这时的少年宫是安静的,沉稳的,但并不暮气沉沉。
我又在标本室遇见她了。
我们隔着高高的标本柜,从相邻的两条通道走出来,在转弯处碰头。
她看着我看着她。
她先开了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玩?”
“去哪儿?”我问她。
她想了想,说:“我请你吃红豆饭吧。”
她伸出手,我没有牵。
她又问我:“你来吗?”
我低下头,绞着手指,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答。
我心想:“求你,求求你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会答应你!”
她放下手,但是没有走。
我向看她:“我要跟爷爷说一声。”
她说:“那我们一起去吧。”
“好。”我牵住了她的手。
爷爷在传达室,是少年宫的“看门老头”。
我拉着她越走越快,一溜烟钻进了传达室。
爷爷吹着风扇,在读报纸。
我喊他:“爷爷,我要出去玩。”
爷爷转过头,浑浊的双目越过老花镜打量我俩:“去哪儿玩啊?”
我轻轻扯了她一下,要她答。
她说:“街对面有家台湾饭团。我带她去吃红豆饭。”
爷爷回过头继续看报纸:“天黑前要回来。”
“知道了!”我边答话边拉着她跑了出去。
我们手牵手,小心翼翼地过马路,然后顺着路边枝繁叶茂的女贞树荫一路跑过去。
还没到店门口她就喊了起来。
她喊:“妈妈!”
气喘嘘嘘。
我们踏进了店门。
台湾饭团是一家很小的门面。
厨房几乎占据了所有的面积。
窄长的柜台把厨房和外面隔开。
门口有限的空间摆了一张小折叠桌,折叠桌边是几把可以摞起来的塑料凳子。
我猜这既是待客区又是用餐区。
这家店开学之后才开的。
我路过许多次,这是第一次进来。
“妈妈,有没有红豆饭?”她问老板娘。
老板娘在我看来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她像电视剧里的妈妈一样又年轻又温柔,不像示范作文里的妈妈那么老迈、沉默。
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她说:“有。我来给你们包。”
红豆饭闻着很香,吃在嘴里软糯,又有一点嚼劲。
说好吃也算不上珍馐,说普通又更加精致。
像老板娘,也像她。
我们名字都还没来得及交换,就在蝉鸣阵阵中,在电扇呼呼的风中,顶着两颗汗涔涔的小脑袋,头挨着头一起啃饭团。
我听见老板娘喊她“小慧”。
我也小声喊她“小慧”。
“小慧,标本室好凉快。”
“小慧,我们去少年宫玩儿吗?”
于是我们吃完饭团,又牵着手,慢悠悠地走回去了。
我们走在树荫下,小慧问我:“刘艺婷,你名字怎么写的?”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叫刘艺婷?”
“我之前听见有个男生这么喊你。”她说。
“哦。”我想起来是又这么个男生。他是我在学校的同学,春天在少年宫学下象棋,我们在标本室碰到过。
小慧扯扯我的手,又问了一遍:“你的名字是哪几个字啊?”
我摊开她的手,拿手指在她手心划拉:“文刀刘,艺术的艺,女字旁的婷。”
她说:“我喜欢艺术的艺。”
我有些脸热,攥着她的手问她名字怎么写。
她反过来捏我的手:“鲍家花园的鲍,智慧的慧。”
她没有认真写名字,只是拿手指随意地来回拨弄我的掌心:“笔画有点多,但是说出来大家都会写。”
我深以为然,点头称是。
我们边走边聊,很快又回到了标本室。
标本室是整个少年宫最安静的地方,位于少年宫的一隅,窗外高大的树木为它遮风避雨,哪怕夏日午后它也不甚炎热。
我们都很喜欢这里。
但是这里并不总是只属于我们,夏季学期开始后,我们不得不与其他人分享这里。
可我们还是喜欢这儿。
秋天,她转学成了我的同学,少年宫的标本室成了我们的“老地方”。
我们有了所谓的“秘密”,这让我们很开心,也更加亲密。
可惜过完年,标本室便不在非展览时间开放了,我们也失去了“秘密基地”。
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
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去蹭红豆饭也成了我的新爱好。
此后十年,小城急剧扩张,少年宫也随之搬走了。
那时我们也离开了少年宫,成了课业繁忙的中学生。
但我们共享标本室的那个夏天,依然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记忆。
免责mode:笑语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
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夏获无
评论:随意
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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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潮湿的黑暗。
“地下洞穴里的生物视力往往不太好。”库洛斯在离我几米远的黑暗里不带温度地叙述,“视觉器官会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灵敏的触觉、嗅觉...有些生物甚至能进化出更为奇特的感知方式,比如蝙蝠。”他停顿下来,确认着从不可视的空间里折返的回音,接着说:“有趣的点在于,当我们身处同样的黑暗,视觉以外的感官也会变得更灵敏。”
我做着深呼吸,没有打断他,一种陈腐的湿气进入我的鼻腔,转化后的电信号在大脑皮层四处冲撞。
库洛斯注意着我的举动,缓缓补充:“被可悲的躯体限制的,不完全的进化本能。”他把目光聚焦在我的侧脸上,“可为什么一定要去感知外界呢?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环境,绝对无光,没有声音,空气里没有你能捕捉的气味分子,没有重力,你漂浮在这片混沌的中央。”库洛斯轻笑了两声,他意识到我们目前的处境和他的假设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但他还是继续着讲述:“所有的感知都没有用武之地,你只能模糊地感觉到‘你自己’。现在,问你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还要去感知?”
没有等待我的回答,库洛斯兴奋地乘上这股思绪一路狂飙,他的语速稍微加快了一些:“事实是,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至少算是简陋版:实验者被关在一个隔音处理过的黑暗房间,失去了绝大部分感知,他们基本都没能撑过24小时,有些人痛哭流涕,有些人自我伤害,坚持最久的一个人在一片黑暗里居然开始自慰...”
“你该提升下黄色笑话方面的品味了,库洛斯。”一个陌生的男声打断了他。我花了几秒来接受这个毫无活力的声音属于我自己,并听到库洛斯不满地反驳:“这相当合理,用原始的性快感来确认自我肯定有效,没准他还产生了一点点谵妄症状。”他又停顿了一下,恶趣味地笑了笑:“没准我就是你的妄想产物——一个有点神经质的话痨,用来当作孤独探索地下洞穴的同伴再好不过。来,试着回答一下你带有性意味的妄想给自己提的问题:当你什么也感知不到时,为什么还要感知外界?”
“首先,放弃你那套狭隘的,所谓‘万物尺度’的理念,去意识到你什么都不算,我也什么都不算。”我斟酌了一下词句,“来让我们把自己当作某个作家伏案时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计算机运行报错时产生的一些冗余。”
“然后呢?这个假设无法回答问题。”
“如果你认知到自己的无关紧要,你就失去了感知外界的必要性,恐惧——这个驱使你不断确认自我的动力已经消失了。”
“像某种狡辩。”
“是的,像某种狡辩。”我不自觉地笑了两声,“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地下洞穴的生物选择了进化视觉之外的感知器官,而不是想办法进化出一个能发光的器官?”我摸索着打开头盔探照灯的开关,微弱的光芒驱散了几米范围里的黑暗,一片粗糙无生机的灰黑岩壁映入眼帘。确认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后,我关上灯节约电量,在黑暗里继续自己的阐述:“我的猜想是,生物太自以为是了。一个相隔几十万千米的恒星的辐射被认作理所应当的给予,所以当生物处于黑暗中,就只想着回去有光的地方。不会想着自己发光,因为觉得不被允许。”
“你在以一种宗教化的口吻描述自己的想法。”
“本身这就挺有宗教意味的,最开始的燃烧,剧烈的氧化反应,放出的光和热被当作上天的赐予;圣经创世,神的第一句话是‘要有光。’;普罗米修斯盗火,也是对生火行为是否不被允许的猜疑和惶恐。”我摩挲着粗糙的岩壁,“我们都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创造一个符号去信仰,创作一种规则去遵守,创造一套体系去解释。”
库洛斯隔着黑暗反复打量我,“虚无而悲观。”
“当你被吊在一根绳子上,以一个自己无法掌握的速度被送进一个深度未知的地下洞穴,去遭受一种不被记载过的审判,你很难不悲观。”我叹了一口气,和他对视,“现在,共犯先生,让我们再聊点什么,路上实在太无聊了。”
“可我觉得已经没什么可以聊的话题了。”库洛斯不再说话,于是世界只剩下绳子摩擦岩壁的声响——规律的机械重复。
可能十分钟,又或许一小时,我触到了地面,支持力把我从半梦半醒的朦胧中唤醒。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解开了绳结,试图对抗地心引力站起身来,但双腿只传来麻木的蚁噬感,只好作罢。
吹着某部经典电影里的口哨小调,我背靠岩壁坐下来,和一双陌生的眼睛对视。
“你有点紧张。”眼睛说。
“确实有点,短时间难以行动的事实让我感到焦躁。”我轻轻捏了捏大腿,仍旧只有迟钝的感觉,“你听过我刚吹的口哨吗?”
那双眼睛眨了眨,显示出适度的疑惑:“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一些别的问题。”
“可惜了,那是部好片,血浆四溅,配乐经典,导演实在有趣。”
眼睛又眨了眨,带着迟疑说:“你可以叫我达达,在你还没下来的时候,库洛斯跟我聊了一小会儿。”他停顿了一下来选择措辞,“我想在后面一段路上我们可以成为同伴。”
“所以说你真的也杀了人。”我笑了笑,“和你名字很相称,无意义的挑衅性。”
达达的轮廓在黑暗里逐渐清晰起来,他宽阔的肩背显示出一种无所适从的氛围,我耐心等待他斟酌词句。
“请原谅,我不是很理解你的一些话,可能是因为年龄差距...你也杀了人?”
“当然,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杀人犯。”
我看向达达的眼睛,他有些窘迫地想避免和我继续对视:“那个...能问问你杀了谁吗?”
“我不记得了。”
“怎么会?你明明杀了人。”
“没有意义——只要来到这里,你的一切身份就都不再重要,你在这里,在这片黑暗中只作为杀人犯存在。”我稍微放缓语速等待他理解我说的话,“只有杀人这一行为定义了杀人犯,杀的是罪犯或总统都不重要,我们都只是杀人行为的结果。”
一小段沉默。
“可我记得我杀了谁,”达达不无痛苦地说,“我杀了我儿子。”
他闭上眼睛。
“我不介意听听经过。”
“最开始是他哭着找我说‘爸爸,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我听说了之后,却反过来骂他‘都是因为你太软弱,给我坚强点。’我是知道那些小孩的,根本不会自我控制,找一些理由就开始施暴,只要遇上不好惹的人就会收敛。”
“后来某一天,学校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时他却已经盖上了白布。”达达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他略微停顿,接着说:“第二天我去了学校,那栋教学楼有七层,站在楼底想看见天台的拦网要把头很努力的后仰。我试着想找到他着陆的地方,但什么痕迹都没有,地面处处相同,连血也看不到。我又去到他的班上,二年四班,我一个个抓住那些初中生问是谁平时欺负我儿子,都没人回答我——全是一模一样的眼神,拼命闪躲。我最后被保安拖出校门,我蹲在那个门口,想等到放学,但被赶来的警察带回警署,和前一天同样的一个女人接待我,她甚至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斯人已逝,生者如斯。’”
“晚上我躺在床上,就想起那天他找我说被人欺负时我的严厉来,到底哪里做错了?这种事我真的能解决吗?”
“我又想起那些对我儿子施暴的小孩来,都是谁?他们一定也会像我儿子一样,被冷眼相待,被群体排斥——‘看,就是他们害死了人。’他们回家和父母忏悔时,哭诉时,也会想起我的儿子的脸吗?他们也是杀人犯,但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父亲,他跪在地上。
“对,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罪人不被法律惩罚,那我该怎么办?对法律无法制裁的人视而不见,和对法律无法保护的人见死不救不是没两样吗?”
“实际上——法律在相当多时候都是苍白无力的。”我回答,“仅从法律来看太狭隘了,背负罪本身就是罪人的惩罚。”
“他说的没错。”库洛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来,加入对话,“有趣的是,霸凌的产生根本无法避免,这种行为是一个人在人格成长未完成的状态下必定要经过的伤害冲动和自我保护的发散,受害者只是被卷入了这种机制而已。”他嗤笑一声,接着说:“我们甚至不能说这种机制是错误的,只能从有人受伤的结果出发去谴责加害者,如果谴责的发起者同样不够成熟,这种谴责也会变成和霸凌同质的行为,甚至更加恶劣。”
库洛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生物进化得来的本能才会有的醍醐味。”
“你们对别人的伤痛都是这种态度?”达达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还是那句话,在这里你只是杀人犯。”我慢慢站起身,“杀人犯该做的只有接受审判,所以我们该走了。”
“我顺着岩壁走了一段路,完全没什么变化。”
“那就远离岩壁走,我有点受够这种粗糙的无机质了。”我打开探照灯,借着灯光摸索,两人跟在我身后。
大约走了几十分钟,地面逐渐变得规整。我放慢脚步,面前是一段向下的阶梯,有风从下方吹来,带着一种腐朽的气味。“这是什么?”库洛斯提出疑问,我没有回答,开始沿着阶梯逐渐向下。
一时间只留有回响的脚步声。
我感到一种过渡,似乎正脱离地下洞穴,前往一个不在此处的目的地。在不断的下行中,我的名字似乎被完全剥离,一种完满到来,我进入一个无象征的世界。
我看到光,不自然的、电灯的冷光。
这是一个地铁站。
“我似乎出现了某种幻觉,你看到了什么?”库洛斯猜疑地提问。
“不是幻觉,这里是一个地铁站。”一个地铁站,我在心里再次重复,并生出一种确信。
一个小孩坐在等候的长椅上,我走过去,和他并肩坐下。
“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小男孩问。
“恐怕我也没法给你答案。”我回答。
“没关系,外面很黑,我很害怕,但这里不黑,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小男孩冲我笑了笑。
“你是一个人吗?你的父母呢?”路上一直没有开口的达达问小男孩。
“我不记得了。”小男孩露出回忆的神情,“但我还记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莫斯。”他又笑了,给人一种很爱笑的印象。
“你在这里的时候有车来过吗?”我问他。
“有的,还有一些其他人来过,和你一样的人,他们坐上那列车离开了。”小男孩笑着冲我眨眨眼。
“我们是来接受审判的。”我这样说。
他惊奇地睁大眼睛,说:“你指望一个小孩能给你什么审判?你犯了什么错吗?”
我稍微纠结了一下措辞,但最终还是直接说:“我们都杀了人。”我注意到达达不满地皱起眉头。
“可我也没什么可以惩罚你的呀。”小男孩挠挠头。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谁知道呢,坐那趟地下铁吧,在路上自己想想?”他不确定地说。
大地传来规律的震颤,隧道里亮起列车的头灯。
“待在这里什么变化都不会有哦?”他眨眨眼。
列车到站了,车门缓缓开启。
“去吧,乘上那列车!”他喊道。
我站起身来,向车门走去。
一定有某种终点站等着我,我是如此确信。
车门在我身后合上,加速度和惯性撕扯,我握紧了把手。
地下湖里的苔藓亮起某种荧光,照亮了洞穴中一个孤独的身影,那个身影蜷缩着,哭泣起来。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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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皇帝往摇钱树一个劲的游去,终于在马良的所画的风浪之中溺亡,《神笔马良》的故事就传开了。但是,马良后来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大家都不清楚。有的说:他回到自己的家乡河南,和那些种地的伙伴在一起。有的说:他到处流浪,专门给许多穷苦的人们画画。”
富有感情的旁白声音结束了,画面中缓缓地升起职员表。我转头问身边的古装男孩子:“然后呢?”
“然后?没有然后了。”
“那你为什么到了这里来了呢?是来给我这个穷苦人画画了?”
马良摇了摇头。
“也是,故事里说你不会让人不劳而获。”说到底,我也不觉得这个穿着长衫自称是“神笔马良”的人真的是童话故事里的角色,他也许是一个骗子,也许是一个疯子,也可能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
“我画不出来,”马良双手一摊,长衫的袖子一甩,他的模样只有十几岁,这样一甩袖子,似乎把他整个人都要甩起来了,有些好笑,他继续说:“我没有笔。”
“你的笔呢?”
“我的笔,被我扔了。”
“那算了,走吧,动画也陪你看完了,你记得家里地址吗,我送你回家。”
“我的家几百年前就已经没了。我原本就是个孤儿,帮人放羊,居无定所。”
“……那我只能送你去警局了。走吧。”我拿起外套手机,准备穿鞋。那个马良却一动不动。
“我想找到我的笔。”
“……如果门口文具店有卖的话,我可以送你一支。”如果送一支笔就能送走这个莫名出现在家里的小孩,那还是值得的,为了防止他狮子大开口我赶紧加了一句,“不能超过五毛钱。”
那孩子摇了摇头。
“……那我只能叫警察叔叔来了。”
“给我钱。”
我一时无语,现在的骗子这么直白吗?当他说出钱的那瞬间,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一下子确定成了小骗子。我立刻掏出手机要报警。
“等等!等等,你看这个。”只见他有些着急起来,拿起电脑鼠标,开始操作起来。
我将信将疑凑过去看,只见他在电脑上用画图和鼠标开始作画。鼠标灵动,上下左右疯狂晃动,不一会儿,一只栩栩如生的手机就展现在了我面前。
“你不是要钱吗?我没见过你们的钱,你给我看,我才能画。”
这画的确实牛逼。如果我把这幅画放到网上说是鼠绘大佬画的,无非两个结果,一个被转爆,一个是被人怀疑是照片PS赚流量被骂死。要不是我看着他画的,我肯定也觉得十几岁鼠绘大触是骗人的,我是搞直播的,见过不少这种低龄大触,全是骗人的。我头一次见到真货。
这下我有点半信半疑了,有这个水平,也没必要骗人嘛,去直播画画肯定也能拿不少打赏,而且他画得超快,这种技术世间少有啊。我脑海中一下子充斥着我当他的直播经济人,四六分账,我赚得盆满钵满的情景。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确实是“神笔马良”,画出来的是钱。
我正做着美梦,他摇了摇我的手臂:“我帮你画钱。”
我顿时觉得梦已经不远了,摸出钱包,掏出了一张一元的纸币给他。
他又动了动鼠标,刷刷刷画完了。那纸币也栩栩如生,不但如此,他画的还是看上去凹凸有致的3D作画。我乍一看真的以为有张纸币躺在屏幕上,我忍不住惊叹起来。开始遗憾这孩子怎么不是我家的摇钱树,我是说,怎么不是我儿子呢。
“你如果能帮我找到我的神笔,我画出来的东西就能变成真的。”
嚯,那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这小孩虽然不是个骗子,倒可能真的是个疯子。
疯了更好,疯了正好来帮我做直播。甚至可以二七分账。
而现在,只要随便陪他找找,就算找不到、他不听话再送警局也不会耽误很久,我又没事情做,最近做的几个网红内部互相抢粉丝掐起来了,上层说是我的锅,把我辞了。
“那你说说,要我怎么做。”
“这要从皇帝死之后说起。”那小孩一脸深沉,开始给我讲故事。
“皇帝死后,人们都慕名而来找我画画。有很多人想要钱,但是知道皇帝故事之后,他们都不敢再问我要钱。我给要饿死的人们画食物,给要冻死的人画棉衣火炉,但是这并不能让他们活下去,他们还是饿肚子、挨冻,什么都没有改变。这让我很沮丧。”
我想也是,就像我一样,穷的结症不在于没钱,在于没有摇钱树。现在摇钱树有了,就能活了。
“然后我就想,我应该画些别的东西,我像杀死皇帝一样,把让人饿肚子、缺衣服的人都画死。我当时已经很有名了,那些坏人都喜欢找我画画,我是指那官老爷,黑老大还有皇帝——下一个皇帝很快即位了。他们都觉得自己不会成为“先帝”,但是他们最后都成了“先帝”。我的名声更大了。那些人开始怕我,我就很难再接近他们,不但如此,我还发现我画死一个坏人,就又会有下一个坏人接替,什么都没改变。
我怎么想也想不通,我就不画了,我把笔扔了。
直到碰到个先生,说要我去读书,读了书就懂了。我就去读书。我看到有人说什么生产力,什么生产关系,什么上层建筑。我也不懂。我理解了一个事,所有人都有神笔,那就没有人会饿肚子了。”
他的话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一把子捂住了他的嘴:“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
他摇了摇头:“我得找到我的笔。我还得让每个人都会画画。”
没有人问你为什么要找笔。我想。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讲那么多。
不过要骗疯子总是也要装疯的。我又想。
于是我说:“我不知道怎么找笔,但是我知道怎么让你教人画画。”
我下载软件,打开平台,教他直播。他对电脑倒也颇为熟悉,只是大约以前不知道直播这事。
有观众与他互动,他倒也颇为高兴。
他便真的住了下来,开始直播。
日子很是辛苦,我想方设法帮他办了身份证,和直播平台沟通,忙里忙外,辛苦好久,他不知道为什么总长不高,脸也总是那样,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神笔马良”。害的我后来还得想办法证明他已经成年,好在搞了些假证也就搞定了,有了钱之后,这些都不是问题。
而他就只是每天坐在家里直播。他播得很认真,认真教人如何画画,无论观众问什么问题,他都会耐心地回答,但是他大概没什么主播才能,而且教学枯燥,很快观众又没了兴趣,只有几个真心学画的留了下来。
等他年龄大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少年的模样,但是“天才少年”的标签已经不能用了。不过好在他已经在绘画界有了名气,我就开始给他卖画。
我拿了钱回来,他总是很高兴。
“我知道你能帮我找到神笔。”他总是很高兴地看着我,“你看,我的画又变成真正的东西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