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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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踮起脚尖,脚后跟快速地远离地面,又随着肌肉的放松带着鞋底锤在水泥的粗糙颗粒上。
“光,还没开始——”身后的朋友拖着上扬的语调问。
“没呢。”
简短地回答完,光又踮脚透过高处的窄窗瞧了眼,里面还是一片漆黑。“一点动静没有,推迟了吧。”
“等吗?”朋友又问。
光把左手小臂支撑在窗边试了试,“跟以前一样翻进去得了,灿宇。”
灿宇含混地应两声,走上前来两步,抬住光的左脚送上去一些。上半身进去的男孩两手并用撑在窗的两边,悬空的右脚胡乱蹬在墙上,留下半个拖尾的淡灰印记后终于整个人翻进窄窗那边的黑暗中,只传来一声沉闷的落地。
灿宇慢悠悠绕到转角的小门处,等到光从里面解锁将门拉开,“你来开电?”他问。
光点点头,从裤子口袋里掏出U盘抛给他,又消失在黑暗里,灿宇跟着一起进到屋内,摸黑走上几步,踩上两级台阶,被某条绳子绊了个趔趄。
“没事吧?”另一角里的光听到声响,半笑着问,灿宇则随意骂两句当作回答。
这时,屋里的射灯终于亮起来,灿宇回头看刚才走过的地方,横躺着的是音响的电源线。他啧了一下,走到先锋的碟机台旁开机,把U盘插上,选好set。
光从角落里的控制室门里探出手来挥挥,灿宇把监听拿到左耳边,深呼吸两次,按下了第一首的播放键。
于是电流开始在血管里奔涌。
128BPM的渐强鼓点在演出台的木板上复苏,鞋底开始震颤。灿宇眯着双眼,光打开的镭射灯的斑痕从他的眼睑上掠过,采自电子游戏原声的贝斯律动被换成酸音色正在啸叫,被失真滤波器打碎成尖利的片段刺入耳中。
运动,灿宇跟着重拍小幅度地点头,把延迟扭高,然后是回声。
音墙突然坍缩了,这是灿宇正在等待的时刻,他把低频一扭到底,戴好监听。音响的力量顺着地面传达到他体内的空腔,内脏也被鼓点搏动,灿宇开始原地跳跃,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消掉充沛的能量。这是他的表演,他的位置。
开场曲就快结束,灿宇左手开始操作渐进渐出,右手按下下一首的播放,关掉所有效果,屋里伴着交通信号灯的音响迎来短暂的沉默,接着是一阵口哨的响起,灿宇拿着麦克风,延迟半拍吹起同样的旋律。
光不知何时已经站在台前,两人皆吹着口哨,互相使着眼色,这段口哨是光的独创,被灿宇单独加到每次准备的set里当作自己的水印。口哨的后半程混入了两人的人声,简单哼着旋律渐弱下去,变成一段riff。失真再一次拉高,这首是灿宇独自选中的法国那边最新的深浩室,四拍的踩镲在拉高的高频下如尖锐的金属片缀在编制好的提琴和弦流苏上。
流动,一切都是流动的,他们的口哨和人声,走音的钢琴背景,提琴的循环。涡流在空荡的屋内回环碰撞,只需闭上眼,就能随着律动回归集体的原始海洋,灿宇感知着效果器在混沌的镭射之间飞旋,他听见光在随着洋流肆意叫喊,年少的音色像褴褛风帆,两人一同航行。
Livehouse的门打开了,进来的是一位穿白背心的寸头大叔 ,他先半是评判地听了一会儿,走到灿宇的身旁,瞧了瞧准备好的set,灿宇对他点点头,被敲了下额头。
寸头大叔冲他喊了几句,但灿宇戴着监听,只从嘴型读出断断续续的字眼,大叔把他的监听摘掉,又重复:“警察这两天在抓我们的集会。”
灿宇撇撇嘴,又看到门外陆陆续续进来平时的朋友们,各自跟随旋律点着头,冲他打招呼。他往大叔那边凑过去,说:“警察又在管什么?”大叔用成年人的三角肌把灿宇挤开,接手了碟台,右手把中频调低下去,对他讲:“警察在抓左翼。”
左,右、中…灿宇向来分不清这些乱七八糟的,只好又撇撇嘴,翻身下台去,加入光和朋友们的队伍。大叔的水准显然高许多,几下就混出灿宇没设想过的回响效果来,洋流逐渐升温,变得像喷发的岩浆,灿宇揽着光的肩,在滚烫的地板上跳跃。
演到set的后半时,警察果然来了,两个帽檐低到挡住一半的脸的男人穿着警服挤进集会中,高举单手叫喊着警察的那些套话,鲜有人回应,大家正跟着大叔演的经典曲目围在一起合唱,警察挤过光面前时,被几人挤来挤去,光笑着喊:“一起唱啊大叔。”招来大家的一阵哄笑。
警察最后挤上台去,两人像护卫拱在大叔的身旁讲话,大叔这时正演得尽兴,摆着头,白色旧背心随意脱掉搭在台上,一边朝警察露出两排肋骨一边把低频再度扭大。两个警察无奈的对视一下,稍矮一些的又艰难地从人群中挤过,去到屋外,想必是呼叫增援,大叔这时开始调起切换,曲子又回到第二首,光的口哨从音响里响起,大家半是起哄地把光挤来挤去,一起吹着口哨,又跟着拿起麦克风的大叔合唱人声的哼唱。
结束,大叔这样高调地宣布完,人群喧嚣着叫喊起来,接着间落杂乱地鼓起掌,大叔把背心攥在手里揽着高个警察的肩膀走下台去,路过两人时把U盘抛到光手里。
走出Livehouse时,警察的数量已经增加到六个,正在让大家一个个扫脸登记,轮到光时,正是矮个警察负责,他看了下仪器结果,把光的名字念出来。
“三浦光,还是高中生,不能来这地方的吧,快回你家去。”光懒散地应两声,走到一边等灿宇。
警察让灿宇站好,拿着仪器扫完脸,又上下打量两眼,“郑灿宇,在日韩国人。”他啧了一下,“这种集会果然外国人多。”
“我家从爷爷辈就在日本了。”灿宇这样回答。
“居留证呢?”
“我没有携带的义务。”
“这样,那你跟着回局里去吧。”警察冷笑两下,说。
光赔着笑举手说,“他是跟我一起的。”
警察回头看了光一眼,“居留证。”
“都说了我没有义务携带,你也不能强行留我。”灿宇回答,他越过警察向光点了点头,又说:“没这种规定。”
警察没再理会,叫同事把灿宇扭着带去外国人的队列里,跑去登记后面的人。灿宇象征性地反抗两下,看着光晃悠着消失在墙角。他走到队伍里,和认识的非裔朋友碰了碰拳,靠着墙蹲下。
手机震了震,灿宇打着节拍默数。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灯突然灭了。
本就是废旧工业区里的建筑,屋外的光照只有间落的几盏路灯支撑,灯一灭,众人便一齐陷入平等的黑暗之中,有急促地脚步响起,灿宇自然而然地跟上,有警察叫喊着让众人不许动作,但脚步越来越多,朝着各个方向出发,追赶的警察则莫名奇妙地或摔个跟头,或撞到墙上。
这是他们的地盘。
灿宇跑着,凭记忆绕过一个墙角,就听到身前的那个脚步声放缓一些,接着传来光憋得及其辛苦的笑声,灿宇加快脚步从朋友的身旁超过,用力拍了他的背一下。
“喂,我关的电救你,谢谢都没有!”光在他身后叫到,灿宇放肆地大笑,两人跑出旧工业区的街道,闯入间断昏黄路灯的马路上。
奔跑,不停地迈步,左脚接右脚,向前。
年轻的心脏支撑着他们一齐跑过粗糙的水泥,鞋底踩过公园的石砖,踩过天桥的大理石,向前。
“到底要跑去哪里?”灿宇问。
“你在前面带路你还问我?”光锤了他一下。
灿宇回头,警察、大叔、听众、livehouse都被他和光远远抛在身后,只剩远边的天空略微泛起的白。
少年奔跑着回想,左翼,右翼,多荒唐新奇的名头。也许一只翼就够了,甚至不需要,他的年轻足够他飞到任何他的地方。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走出车站时,正下着暴雨。
我在背包里翻来找去,从底部把雨伞抽出来,再把包背在胸前拖着行李箱出站。
雨水砸在出站口的玻璃遮挡上,再汇成水流瀑布一般泻下,将行人的伞淋得东倒西歪。我站在出站口做足心理准备,才给微信上的那边发去消息,等了大约三分钟,雨幕中有一辆黑色轿车现出身形来,缓缓开到我面前停下。
驾驶座那边车门打开,先是一把同样纯黑的防风伞撑起,接着有人从车上下来,撑着伞破开暴雨走过来,向我伸出手,我下意识地握住这双粗糙的手,一边轻晃和这位一米八左右的男人互相上下打量。男人略微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地向我介绍自己,“你好,我是小凯的哥哥,叫我云就好。”
“你好,我是——”我顿了顿,“凯的朋友。”
男人点了下头,转过身去把后座的车门打开,我顺着从他的伞下钻过去,拿在手里的伞并未派上用场,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问我:“还有行李吗?”我摇摇头,接着他便把车门关上,绕了半圈回到驾驶座,带着一身湿气把伞扔在副驾。
轿车开始行驶。
“小凯的事…多谢。”雨水敲击车身的嘈杂之中,男人突然说。
我一时间不知作何回应,只好说:“我们其实也没做什么。”
“你能陪着他就很好了。”男人带着方向盘旋转大半圈,“其实家里的人都不准备请你过来,觉得是他胡闹,是我和他姐姐一直坚持,刚放开就让你跑这么远过来,麻烦你了。”
沉默。
陌生的一切,城市、雨水,轿车,在我的胸膛中苦涩地来回冲撞。我的喉咙失能,最后撕扯出一声叹息。
云行驶着他的车,又说:“我们一会儿先去他姐姐那里,他给你留了些东西。”
车开进一栋高级公寓的地下停车场,这时已经有一个女人在门禁前等着了,车停下后她抱着纸箱走过来,我打开车门,接过纸箱,又准备和她握手。
女人走上前来两步,轻轻拥抱了我一下。
“谢谢你能过来,凯凯他一定很高兴。”女人说完,退了两步,转身走回公寓去。
我有些发愣,转头看向云,他正叼着根烟,拿着烟盒向我递过来,我摇头拒绝,他才又说:“小凯…走了之后她状态一直都不好,谅解下吧。”
也是,作为外人我又何以理解血亲的感受,我抱着箱子迟疑地点了点头,询问:“那我们之后…?”
“看箱子里吧,小凯只说他准备的都在里面,我把你送到酒店。”云把烟随意扔在地上碾灭。
我抱着纸箱钻回车子里,云带着燃烟的气味坐进来,发动轿车。
引擎的震动随车身传来,我像是惊醒,突然问出一句:“我能去看看他吗?”
云像是惊讶,又像是抱歉地笑笑,“他不让我带你去。”
好吧,好吧。我说。后来我下车,和云告别,自己进到酒店的房间,打开纸箱。
纸箱里很空,除开一个dv机盒子,一个笔记本和一张明信片便再无他物。空气里余留着一些气味,像消毒水和灰尘,以及冬日的某种冰寒。常说每个家庭,都有日久天长里独属于每个家庭的气味。房子里的人自己已经闻不出了,可只要外来的人一走进这间房子,还是能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家庭的气味、气味下隐隐流动的日常生活 ,我想这就是了。
明信片正面是某处林地的某个午后,草地上有红紫的小花错落开着,翻过来上面用粗油性笔以玩笑般的字迹写着“送给你!!”两个叹号后接着一个不算好看的笑脸。
独处的我思绪总是活泛,此时我又想起小凯语音软件里的头像,是个差不多的笑脸,dv机暂时没电,我把盒里的充电器拿出来插上,又去翻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的纸张已经泛黄 ,开页是歪歪扭扭的名字——季袁凯,他的名字。凯字写得格外挣扎,横竖糊成一团,袁的撇捺也一顿一折。再翻页是一些小孩日常的记述,间或有稚嫩的插画。我翻页,看着他从三分钟热度的小学生活间断琐事记录到初中的一些碎片思绪,他的童年,他的梦想,他的生活。
到了笔记本的后三分之一,那些絮叨一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篇叫做火星人的简笔漫画,漫画里主角遇到从火星来到地球的外星人,两人一起经历外星人适应地球日常生活的种种,最终主角在火星与地球相遇时送别了异星朋友。
这篇漫画他向我提过,当时他还不是季袁凯,只是我网络游戏认识的“Kai”,我们在语音软件上是一个频道,在SNS上是一个群,在游戏里有时是一个公会,有时是一组小队。我们有时候看电影,有时候只是聊天。
漫画的最后一页,主角看向火星,大半涂黑的星空右下角,写着“完结?”
完结?
醒来时我正趴在酒店的床上,笔记本还翻开在尾页,摊在我的枕头旁。
一定是做了什么梦,我有着这样强烈的确信,但半分关于梦境的记忆也捕捉不到。我翻过身看着天花板,将要凌晨的天空泛蓝,光线细碎地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房间内。
对了,dv机!我一下起身来,走到桌旁把充电器扯掉,只希望过充不会让这年代久远的机器坏掉,按了下开机,屏幕缓缓亮起。
文件存档里只有一个录像,打开时是夜空的画面,在右下角还能看见窗户的边框,接着画幅里出现一根手指,指着模糊城市夜空里隐约可见的一颗橙红色星星。
“火星。”梦醒后的静谧之中,Kai指着它对我说。
两年,火星追上地球,我终于追上他。
Kai 2020/12/11 01:31
送别好吗?
Pppppeper 2020/12/11 01:32
送别不好吗?
Kai 2020/12/11 01:32
好在哪?
好在哪里呢。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居然是吟游诗人!”
“上帝,是吟游诗人!”
咖啡厅大堂内惊呼声此起彼伏,我端着那杯棕榈叶拉花图案的咖啡,带上笔记本,越过人群,走到话题中心那位绅士面前。
“上午好,梅洛斯先生。”
“上午好,火焰兰记者小姐。”
这位年轻的绅士,作为传奇职业吟游诗人,并没有像传闻中那般穿着轻飘飘且色彩丰富的衣服,随身带着乐器,但他说话确实像在歌唱,每一个字的调子都很有趣。
我带着诗人先生来到预定隔间,关上门,隔绝外面热情的人群。
“现在的年轻人太热情了。”梅洛斯先生笑呵呵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拇指琴,我都不知道他之前是藏在哪里。“这值得唱一曲!”
“非常棒的决定!但是,我们先完成采访吧,梅洛斯先生。”我深知这位传奇人物的脾性,要是真放任他高歌一曲,恐怕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需要跟咖啡厅的老板再交一次隔间租赁费了。
是人先世很失落,但也没那么失落,他只是将拇指琴放在桌子上,轻轻推向我,以动作表明自己保证先干正事。
“那么,在此向您问好,梅洛斯先生。”我打开笔记本,准备好记录,“众所周知,您是神话之母梅洛斯夫人的孩子,方便告知一下,您的具体年龄吗?”
“这真是一个犀利的问题,火焰兰小姐,询问一位绅士的年龄是很不礼貌的——但是没关系,我并没有人类的尊崇感,相反,我对自己的年龄感到自豪。”他扬起嘴角,再次拿回拇指琴,轻轻弹奏,“母亲最早创造我的头颅是在15世纪,那是一个美妙的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本质上来说,那时候的我是个怪物,没有器官只有大脑与喉舌,仿佛只是为了说话而诞生的机器,嗯,现在来说,应该是仿生人的雏形?不过我并不认为那时候的我是一个生命。我没有灵魂,没有思考的能力,无法表达;仿佛被困在沼泽中,寸步难行。”
“真正作为生命诞生,是在1810年,哦,美丽的火焰兰小姐,不知道你的历史成绩怎么样,但我是真的很爱那个时代;正如离乡的游子眷念故里,我也同样缅怀着那疯狂的赤色。”
“当我首次睁开双眼,看到澄澈的天空,听到风的声音,嗅到青草芬芳,我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
“母亲说,我是天生的吟游诗人。在传奇职业消失的如今,已经没有人记得他们,只是通过各种文学作品,用那潦草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认为他们不过是走街串巷传颂英雄诗篇的文艺诗人。”
“那吟游诗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职业呢?”我不禁打断提问,这个问题的答案困扰我太久了,也困扰世人太久了。
“从无神论角度出发,它确实是诗人与歌手的别称,但我都诞生了——好吧,这个笑话不是很好笑——所以,我们得从有神论角度阐述,吟游诗人是一种以歌声和旋律为他人提供辅助的职业,我能够治愈伤病,能够改变认知,能够调动元素……”梅洛斯先生忽然停下弹奏,摸了摸自己的鼻梁,“这么看,母亲真的是太伟大了。”
“言归正传,”他在此续上旋律,这次我看到有金色光芒从他指尖溢出,“我确实非人,但也并非如母亲一般可以被称为神的存在,我既有母亲所赋予我的期望与秩序,还有诞生于灵魂的孤独。”
“世间或许有我的同类,但我从未见过,也并不期盼相遇。”
“梅洛斯先生,你好像不喜欢……同类?”
“不不不,火焰兰小姐你误会了,相反,我很喜欢同类。我只是觉得,作为注定会被时代淘汰的生命,没有必要相识罢了。”
“这个时代的主角是你们,是拥有我们无法理解的情感、道德、无序的、母亲所挚爱的人类。在我并不算漫长的人生中,曾有十七次听母亲说起,她最开始是想创造一个人类孩子的,她想看着那个孩子长大,成年,独当一面,疲惫不堪,衰老,死去;而不是创造一个跟自己一样不死不灭的怪物。”
“这里纠正一下,也不是不死不灭,我们只是寿命稍长。毕竟母亲就找到了回归之路,而我回归母亲的神国,也只是时间问题。”
“既然注定消亡,那么相遇就变得非必要。我很喜欢人类,喜欢你们的所有,人类丰富多彩的生命如甘醇美酒,如穹顶画作,如逝去流星,每一次与人类的相遇都是我生命中极为重要的记忆。”
“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去寻找同类,那会占用我太多的记忆空间。”
歌曲结束,我拍手赞叹,“您的思想与众不同,非常有意思。”
“你也很有意思,火焰兰小姐。”他将拇指琴收入怀中,西装下看不到任何鼓起,仿佛被收入了异次元口袋,“你还是第一个听我唠叨这么多的人类。也是唯一一个能在我的歌声下清醒如此之久的人类。”
我歪头,有些不解的望向对方。
此话何意?我们的采访明明非常顺利,我为什么会不清醒?这访谈多有意思啊,即使谈论到明天,我都不会感觉到疲惫。
见诗人先生没有回答,我便跳过这个话题,转而询问起另一个大家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梅洛斯先生,既然您不属于人类范畴,且已经活了如此之久,那您会像人类一样从食物中摄取能量,或者像植物一样从自然中获取力量吗?”
“这真是一个犀利的问题。”他缓缓点头,但是金色的双眸并没有从我的身上移开,“我确实需要摄取能量以维持运转,但很可惜,母亲的力量也是有限,而且最开始我的设定是人类,所以并没能变成像植物那样,来自于自然,非常抱歉。”
“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道歉的事情,梅洛斯先生。”
“我的能量来自于人类,或许是因为我的灵魂并非天生,导致它总残缺不全,饥饿难耐,永远也没有填饱的时候,所以我必须经常与人类接触。”
“人类的情感是最高级的食材,愤怒是辛辣,开心是气泡,平静是醇香……我最喜欢的是惊奇,那像是东方传来的跳跳糖,在口腔中噼里啪啦乱炸,非常有意思。遇到一次,能让我活动很久,嗯,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
“不过缺少能量的后果真的非常可怕,那会让我化身怪物,我想你不会想知道的。”他冲我眨眨眼,“总要给绅士留一些神秘感。”
“好的,那就给传奇的吟游诗人先生留有一丝神秘感,”我从善如流的点头,“最后一个问题,梅洛斯先生有什么想要跟读者们说的吗?”
“确实有。”他伸手,盖住我的双眼,“该清醒过来了,火焰兰小姐。”
嘈杂的咖啡厅里挤满了人,明明是工作日的清晨——好吧,现在是上午了,却有如此多的人。
我将已经空了的咖啡杯推到桌边,打开面前的笔记本,思考下一期的采访要怎么写。
“咦?我什么时候撕掉了这么多纸?”我也没有撕废稿的习惯啊?
“上午好肯特女士,”如约而来的被采访人落座咖啡桌对面,“很高兴见到你,我是梅洛斯。”
“一位吟游诗人。”
Vol.250 「羽化」特殊病例
诊疗记录:特殊病例 [编号:07-“羽化”]
患者叙述记录
【20xx.10.08】
苏医生,谢谢你愿意见我。
我知道我的推荐信上一定写着“伴有躯体妄想的艺术型人格”之类的字眼,我理解,毕竟这件事确实很难令人相信。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别人讲起来我也一定会认为他是在编故事。
事情要从三个月前讲起,那个时候我刚刚完成了一幅画作,《茧》。那是我近几年最满意的作品了。我用肉色和微量群青色混合的颜料做底,在上面一层层涂抹灰白,用笔刀和笔刷的纹路堆砌出皮肤的质感、裂纹、疤痕,和其他一切束缚的表象,整幅画就好像一个人被困在茧中。这花了我将近一年的时间。直到最后一笔完成的瞬间,我感受到的不是和往常一样完成了作品的如释重负,也不是骄傲或者成就感,而是……痒,一种从骨髓深处——不是皮肤,是更深的地方——渗出的痒。
大概过了一周,洗澡的时候,我左肩胛骨那块的皮肤,一整片,毫无痛感地脱落了。从肩膀后面的位置,像被水浸透的旧墙纸一样边缘卷起,底下……是全新的皮肤。透着粉,细嫩得像婴儿,敏感得连水流的触感都放大了十倍。对,没有伤口也没有血,就好像,只是“旧”了,“旧”的掉了。
我把它摊在玻璃台面上,对着光。它很完整,带着我熟悉的、那颗褐色的小痣,轻、薄、半透明的。我把它放在画室的标本盒里,再锁进储物柜的深处,没告诉任何人。那个时候,我以为这是身体对我接近极限的创作过程,进行的某种歇斯底里的表达,一次性的。
但现在想想,大概那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只是不愿意相信吧。
因为不论什么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第二次是在17天前。
那是一次较短的创作,我用了5天时间画了一组炭笔画,一组关于“沉默”的抽象,也可以说是具象表达的绘画。同样的痒,同样的完整脱落,底下同样是新生的皮肤。这次是右手掌,带着完整的拇指和半根食指。
苏医生,你能理解吗?我讲的这一切都不是什么隐喻或者想象,这是实实在在的生理事件。我开始慌了,害怕了。我查询各种资料,询问皮肤科的医生。但没有任何已知的皮肤病符合我的症状——不痛、没有炎症、自发的、完整剥离、新生皮肤完美无瑕。皮肤科的医生看着我那处新生的皮肤,眼神像在看一个精心策划的玩笑。他说:“恢复得很好,连色素沉淀都没有。”他看不见“脱落”的过程,只看到“结果”。
我把两次脱落的……“皮”,都带来了,就在手提袋里,用标本盒装着。您要看吗?它们很干燥、脆弱,像古老的羊皮纸,但我指纹的螺纹还在上面。
那是“我”的一部分,被遗弃了。
【20xx.11.08】
苏医生,上次你给我的建议,我做了。去了不同的医院,做了最详细的检查,血液、免疫、基因筛查。不仅国内,我甚至飞去不同的国家,用不同的身份做了几次。
报告都在这里。大部分正常,除了两项。
一项显示我的表皮细胞更替速率是常人的三百倍,但仅限“脱落”发生的区域;另一项……是线粒体DNA的某些非编码区段,出现了“不稳定的多态性”。遗传科的医生说,这像是一种“正在进行的、定向的微小演变”,通常出现在古生物遗骸不同时期的样本对比中。
“演变”。他用的是这个词。
然后我的“收藏”又多了一片,是右侧小腿,在我画了一幅表现光线折射的画后。绘画,或者说创作,似乎成了开关,每一次“完成”,就有一片“我”被结算、被剥离。
【20xx.11.11】
“开关”好像发生了变化,也可能是我之前理解错了。
这次我没有完成任何作品,我甚至没有动画笔,但一片大约指甲盖大小的皮肤,从我太阳穴脱落了。
昨天,我在处理画室的旧物,找到了一盒大学时的颜料。在拧开一支干涸的赭石色,那股熟悉又陌生的化学气味冲进鼻腔的瞬间,我的太阳穴一阵剧烈的痒,那块皮肤就脱落了。
我愣了很久,然后疯狂地翻找所有旧物:初恋折的纸鹤、父亲从不离身的老手表、毕业时的旧照片……我尝试触碰它们、嗅闻它们。有的会引发轻微的悸动,大概是痒的前兆?有的没有。
苏医生,有没有可能,触发“脱落”的,不是“创作”,而是……“记忆”的强烈凝结或再现?创作只是最浓缩的一种?
那片太阳穴的皮肤,关联着大学时在画室熬夜,混合赭石与钴蓝调出天空颜色的、那个具体的下午?
如果“我”是由记忆定义的,那么,随着承载记忆的“表层物质”一片片脱落,剩下的“新我”,是谁?
【20xx.12.19】
苏医生,你上次建议我去检测脱落样本的生物信息。结果……就在这里。
最新那片“皮”的DNA,与我血液样本比对,有100%的一致性。但最早的那片,一致性降到了99.97%。
更具体的是:指纹。
我去了司法鉴定中心的朋友那里,以“艺术研究”的名义。他比对了脱落皮肤上的指纹和我现在手指的指纹,核心纹型没变——那是胚胎时期就定下的,但一些次级特征点,那些细小的分叉、终点、小岛等等,有了细微的位移和改变。他说:“就像同一个人,不同时期按下的指纹,总有微小差异,正常。”
但我知道这不正常,这不是时间磨损的差异,也不是按压方式的差异,这是“版本”的差异。我的指纹,在随着“蜕皮”而“更新”。
法律上,指纹是身份的铁证。如果我的指纹在缓慢地、系统地改变,那么,从生物识别的意义上讲,“我”还在吗?下一个“我”,还能被识别为“我”吗?
【20xx.12.27】
我开始记录每一次“脱落”前后,各个感官的细微变化。
上次“脱落”后——大概4天前,我闻到了母亲一直在用的那款旧香水的味道,然后脸颊的“皮”就“脱落”了——我注意到两件事:一是我对某个特定频率的声音变得异常敏感,以前我并不会在意这种声音;二是,我突然无法忍受曾经最爱吃的芒果了,变得闻到就想吐,事实上我小时候对芒果严重过敏,直到过了发育期才脱敏。
这就好像,每一次“脱落”,不仅更新了皮肤,还随机“刷新”了我感官的某些默认设置。一些旧的“印记”被移除,一些或许被压抑、遗忘的“设置”被激活。
这仿佛是一种……迭代。
苏医生,我感觉我的身体好像,在以“蜕皮”为节点,进行静默的、缓慢的版本迭代,旧的设置——那些生物信息、感官偏好——随着“皮”的“脱落”被定格存档,新的设置开始运行。我是宿主,也是观察者。我似乎正在目睹并体验一场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静默的“羽化”。
昆虫羽化后是成虫,我这是什么?蜕去“人类”的某些固有定义后,“我”,是什么?
【20xx.02.03】
苏医生,我开始做梦了,做重复的梦。
梦里没有形象,只有一种触感:我在无限伸展,薄得像一层膜,覆盖在某种巨大、复杂、非几何形态的结构表面。我能感到那结构的每一次脉动,它冰冷、精密,充满无法理解的目的性。然后,我会在凌晨准时醒来,手指无法控制地颤抖,必须立刻画下点什么。不是具象的画,更像是……电路图?分形几何?或者某种未知生物的腺体结构图?线条精确、冷静,与我平日感性的艺术风格截然不同。
我把这些图纸带来了。它们看起来……像是具有某种功能性。我查过,不像任何已知的工程或生物图纸。我怀疑,这些图纸,或许就是我正在“变成”的那个东西的……局部蓝图?而我的“脱落”,是在为接纳这种新的“内在结构”清理表面空间?
总之,希望我们还有下一次的会面。
【20xx.02.16】
苏医生,这是我最后一次来。
昨晚,我完成了最后一件作品。不是画,是一个行为:我烧掉了所有过去的作品照片、日记,以及……除最新一片外的所有脱落的“皮”。火焰腾起的瞬间,那熟悉的、如今已令我麻木的瘙痒,像潮水般席卷了全身。不是一片,是剩余的、尚未更新的所有皮肤,同时发出了“预备脱落”的信号。我知道,下次“脱落”来临,将是一次总清算。最后一片承载着“旧我”记忆、指纹、瑕疵、伤疤、爱憎的皮肤,将会整体剥离。之后会怎样?一个拥有我轮廓、却由全新“材料”构成、感官设置被重置、或许内部正按陌生图纸重构的……存在?它还会记得来看心理医生吗?还会为“我是谁”而困扰吗?
我把最新那片“皮”留在这里。
也许有一天,当“它”坐在这个位置上,您可以对比一下,看看指纹又走了多远,看看DNA那0.03%的差异,扩大到了多少。
别为我难过。也许这不是病,只是一种……罕有的进化,或者一场无比私密的艺术。最终作品,是我自己。
痒,停止了。
—— 患者 [姓名加密],于本次诊疗后失联。其留下的最终皮肤样本,检测显示DNA差异性已扩大至4.8%。项目升级为“07-羽化:非自然演化观察”。档案密封,等待进一步指示。
Vol.200「抬头见喜」《抬头见喜》
作者:轻拍拍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收到张金发在微信群的消息时,杨木正坐在电脑前联网对战。
“周末我结婚,有空的都过来玩啊!” 张金写道。
杨木把手机放下,硬是把对局打完才姗姗回复。这样做有一个顺带的好处,可以显得他很忙,好像有什么正经事要做。两个月前,杨木辞职了。他不想回老家面对亲戚们的闲言碎语,干脆躲在出租屋,以积蓄度日。
他挑了张表情发过去。这则消息并不是毫无预兆的,数个月前,张金便透露过结婚的大致时间;上个月,又群发过电子请柬。
紧接着,电话响起。杨木极不喜欢听到自己的电话响,甚至到了有些受惊的地步:若是缓事,可以发信息,那么值得打来电话的肯定是急事。急事也分好事、坏事,他怎么也不相信会是好事找上他,这是短暂的人生屡次证实了的。
杨木皱着眉头,拿起手机,电话那头是张金。
“周六有时间吗,提前来玩一下?”张金的声音显得中气十足。这是当然的,现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并不多见。这次婚礼合了他的意,所以便喜气洋洋。
“嗯,好啊,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吗?”杨木想起他唯一参与过的表姐的婚礼,那简直是一场不合时宜的化妆游街,主角一男一女,令他想起动物园里的海豚或者海象。
“没什么,基本都忙活完了,你过来充男方的,也就是我的亲友团。”
杨木原以为亲友团这种事怎么算也轮不到自己。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亲友团”这种名头,张金这样踏实、开朗的年轻人,亲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活了二十多年,难道连几个比自己关系更密切的朋友都找不见吗?杨木又设身处地地思索了一番,倘若结婚的是自己,要找出五个亲友,算来算去,还是张金——大学舍友都在外地,不知有没有时间——嗬,或许最后连邻居也要算进去。
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一个人的交际圈便只有这么一辆小汽车大:核载四人,超载五人。幸好结婚的不是自己,他大松了一口气。
周六,从早开始下着不小的雨。杨木从未去过张金住处,不知门户,只好在对方小区门口停下。他站在人行道上踌躇半天,在心中找了不少理由:张金婚礼就在明日,发消息怕忙碌中错过;这时又大雨,久等不妥——终于决定给张金拨去电话。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摸索手机,还没等他看清字,屏幕便已经落上不少雨滴,只好用脖子夹住伞柄。电话“咔哒”一声接通,他也歪着脖子抬头,看见二十米开外,一栋楼前门口立着大红色的充气门拱,头顶一对龙凤,横幅上写着张金的名字,还有硕大的喜字。
至于女方的名字,杨木是在看清横幅时才想起来的。他也曾问过几次,但总是问了忘,忘了问。或许三分钟过后,甚至用不了那么久——就在自己移开目光的下一瞬间,她的名字便会在某种尚未究明的物理定律作用下,如日出后的露水般蒸发殆尽了。
电话里,张金告诉他穿过拱门。杨木不想弄湿鞋子,低下头小心翼翼避开涟涟积水。走过转角,原来新郎家早已摆开阵势,在楼前宽敞的一排车位上搭起棚子,棚子下摆了好几套桌椅,用来招待邻里亲戚。
杨木一边上楼,一边尽力甩掉全身水分。上了几层楼,见屋门贴着喜字,很好认。进了屋门,张金父母坐在客厅沙发上,笑眯眯地与或东或西的朋友交谈。张金引他入卧室,杨木看每间房门也都贴着喜字,忽然想到,这些贴字过了明天大概都要丢进废纸桶,它们印刷、裁剪、运输,不过是争得两天光明;于是自己碌碌无为的前二十余年似乎也一下子变得可以接受了。
卧室里还有几位同龄人,其中有一个叫李水,是张金的高中同学。在本地一家制药厂上班,戴着金丝眼镜,显得很斯文。他掏出烟来让一圈,才发现这房间里只有他一人抽烟,自嘲了一句,给自己点上。张金出了门,不知在忙什么。
“你有孩子了?” 杨木吃惊地看着李水。李水相貌年轻,杨木怎么也无法将他与一位父亲联想起来。
“过两个月就满周岁了。” 李水吸了一口烟。
杨木猛然意识到,或许这才是命运寻常的模样。杨木硕士毕业还不到两年,同学里面结婚的屈指可数,待在他习以为常的生态圈里,好像单身才是主流。他总与朋友感慨,生活好难,自己都过不下去,结婚生子岂不是自寻烦恼?个人主义席卷了他所认知的那一部分社会,但其余的部分,他不知道有多大,也不想探寻其状态。或许自己生活在无边大洋中的一个孤岛,就如冰冷宇宙中的地球。可宇宙无际无涯,宜居星球必定不止一个,难道只因距离遥远便偏安一隅,固步自封吗?有了这样的图景,他的念头又有些松动。
“咱们把楼梯扶手装饰一下,”张金拎来好几包塑料彩带,黄红绿蓝各色都有,色彩缤纷,与啦啦队挥舞的彩球相同,迎着光很耀眼。每条彩带横向切成极窄的细条,几乎切断,拉直便蓬松起来,像毛毛虫。
他们每人拿了一包。张金又去找胶带和剪刀,几人便像傻瓜一样直直杵在人家客厅里。
这可真糟,杨木想,自己就像个被俘虏的士兵。
张金父亲招呼他们:“去贴楼道啊?”
这是很显然的。杨木笑着答应。
“挺辛苦。在哪工作啊?” 张金父亲的光头熠熠生辉。
这一下戳中杨木的软肋。这几周,杨木也陆续向几家知名企业投出简历,但都石沉大海。至于一些不知名的小企业,前景不明,他又不愿栖身,怕把履历弄难看。这个问题他不易回答,担心难堪,希望别人接下。
“我在明石制药,”李水说。此时正巧张金拿着工具过来,“我们先去贴一下楼梯扶手。”
“好,好,小心点。” 张金父亲笑着点头。
杨木走出屋门重获自由。这活很简单,从包中取出一条长短合适的彩带,绕着扶手缠几圈,再把两端贴牢便告成。活虽简单,但总要有人做。杨木又想到自己身上,或许应当先找个事做,难道将来人家真的会管你的履历么?自己不是一直坚持要“活在当下”么,怎么又考虑起将来的事了?想想之前的经历,在大公司真的开心吗?应当爱,应当劳动,就这样。他又间歇性地踌躇满志起来。
几人分工合作,很快将楼梯道装饰完毕。从下向上看,虽然别人家门口没有张灯结彩,但也有了些喜庆的味道。临近正午,张金招呼大家去楼下棚子里吃饭。
雨似乎小了一些,敲在棚顶滴滴答答。杨木看着棚下桌后立着几只大不锈钢桶,正冒热气。桌上摆着塑封好的餐具,应该是在附近饭馆订的。饭菜正是在混着雨水的潮湿天气,才显得难能可贵。他对这顿饭有了期待,刚抬脚,听见头顶传来“呼”的一声,心脏急跳了两跳,也顾不上雨水,匆忙后退了好几步;同时抬头望去,户户窗口皆封得好好的,亦没有异物悬挂。又听见“啪”一声,有东西落在地面上。杨木低头,一只纸袋倒在雨水里,转瞬被水浸过。他使两只手抱起来,里面装的是一袋子巧克力。
“我靠,天降巧克力。”杨木把纸袋递给李水,一边抬头望着。若是落下一座金山多好,他又得寸进尺地想。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男人在躲雨的屋檐下遇到了一位少女。
细讲起来,是他单方面地为了避雨冲到屋檐下,又擅自对少女投入了过分的关注——无论是与娇小身躯形成了鲜明对比的硕大手提箱,还是对方过分挺拔的站姿、微微下垂的杏眼,都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显得格格不入,仿佛逼着人把视线投过去似的。
少女大约二十岁出头,穿着深蓝色的长裙,戴着与身上裙子同色系的宽檐帽,一把黑色的折叠伞放在一旁的地上,裙摆上还沾着不少溅上的水迹泥点,不过手里的手提箱倒是一尘不染。
也许是男人的视线太过有存在感——这是难免的,毕竟这个屋檐下只有他们两人,而女性总是会对视线格外敏感一些。
“您有什么事吗?”透过口罩传出来的声音温柔中带一点沉闷,略显沙哑。
“啊抱歉,”男人立刻道歉,“我只是在想,这个手提箱对你来说,是否有点太大了,一个人出来,拿着它很不方便吧。”
“多谢关心,不方便的话是有一点,不过,不把它带在身边的话,我会不安心。”少女的眉眼不像方才一样戒备,“具体来说就是,这里面装着我的人生。”
“人生?”男人被这个像小说里中二病一样的说法勾起了好奇心,挪到了少女旁边。
“是的,这位……”
“我姓安。”
“安先生,你有想过吗,你的人生是由什么组成的?”
对于刚认识的两个人,这种话题该说是太轻率还是太沉重呢?
这样想着,男人清了清嗓子:“突然被这么问的话,我一时也……呃,大概是记忆和身份吧,还有对未来的规划期待之类的?”
尽管问出了这个问题,少女却看起来对答案完全不在意,自顾自地讲下去:“我啊,曾经被人偷走了人生。”
“很多人找朋友的时候,跟自己有共同点都是必要的加分项,而我说不上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遇到了一个跟自己共同点很多的人。”少女像是回忆起了过去,摩挲着手提箱的把手,“她叫刘琦,王字旁一个奇怪的奇,我叫刘琪,沙琪玛的那个琪,我们名字发音一样,长得又有几分相像,刚上中学的时候,老师同学都经常叫错。”
“渐渐熟悉起来了,我的朋友很多,性格也比较外向,她呢,比较孤僻,只说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孩子,各种意义上的没人要。她从不提起家里的事情,也没有以前的朋友。我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跟疯了似的喜欢她,把她带到家里,跟她形影不离,送她好多礼物,现在想来,我喜欢她什么呢?”思考的时间没有很长,像是自问自答一样,她很快得出结论。
“可能就是喜欢她有点像我吧。”
无端的,男人从这句话里听出来了一些温柔之外的情绪一触即碎。他仔细摸索着里面的情感变化,应和道:“人对跟自己相似的人总是更有好感的,我猜这就是同性相吸吧。不过之后很快还是会想有些区别。”
“安先生果然是很敏锐的人。其实,如果仔细分辨的话,我们原本并没有那么像,她五官不像我这么狭长,个子比我矮半个头。但是渐渐的,先是老师会弄错,后来朋友们也会对着她喊我的外号,一开始我觉得怪有趣的,还会跟她偷偷换了座位打赌对方的同桌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后来……后来,她甚至剪了跟我一样的头发,穿厚底鞋,背着我送她的同款书包,再加上当时学校管得严,要求所有人都穿校服,有的时候,连我也会觉得分不清。”
少女握着手提箱的手紧了紧,面色不虞。
这已经超出对好朋友的模仿范畴了,哪怕是从局外人的角度,也感受到了明显的不适。男人不认同的眼神有些明显,倒让少女的脸色更缓和了:“开始奇怪了是不是?我也是这么感觉的。我想要的是朋友,不是另一个自己。我开始换新潮的发型,带手表或者发箍之类的小玩意儿”
“有人开玩笑说,‘双胞胎里的一个抛弃了另一个。’安先生,你心里一定也在说我幼稚吧。”
“啊,没有没有,”男人隔着口罩摸了摸鼻子,局促地回答道,“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我其实也在心里责怪过自己,毕竟互相扮演的游戏是我提出的,又是我先单方面没有通知她终止了这个游戏,就好像,体育课跑步,大家约好了一起,我跑着跑着却独自加速把她一个人丢下了……”在男人来得及开口安慰之前,她语调一转,“然而,问题没有减少,反而变多了。同学的确能分清我们的外表了,但她的神情、语气、甚至是笔迹,都越来越像我。老师会偶尔把她的作业本当成是我的,同学会学我们俩说话,像是在照镜子一样……”说到这里,少女停顿了片刻,深深吸了一口气。
“再后来,我开始弄不清他们说的事是开玩笑还是真的了。周日的早上我会被电话吵醒,他们说我答应了要去野餐,然而我自己根本毫无印象;会有同学夸我唱歌好听让我唱两句,可是说出的曲目我根本没有听过;我开始写日记,日记上却总是出现我不记得的事情。我生气地质问他们,会被他们一脸莫名其妙地指责小题大做,我反复确认细节,会被他们不耐烦地拒绝。我弄不清他们说我做的事是我真做的还是小琦做的,还是听小琦说是我做的,亦或根本是跟我开玩笑的……”少女瞪大眼睛,细密的汗爬满了额头,呼吸也变得粗重了起来,闷在口罩里回荡出沉重的声响,男人踌躇地抬起手,又放弃了,从口袋里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
少女低声道谢,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狠狠闭了闭眼:“刘琪病了,很多人都这么说。很长一段时间,我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回味当天发生了什么,每个细节,每一分,每一秒能不能衔接起来……生怕自己又遗忘了什么。但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甚至有的时候,被提醒了之后,我会惊恐地发现,自己真的有模糊的记忆答应过,只是当时忘记了……”
男人讪讪收回手里的纸巾,摆正了自己作为一个听众的姿态,这个故事已经远超少女的青春期烦恼这种小事,他语气有些不平:“你觉得这是刘琦在报复你吗?”
“嗯……有一天晚上,我依旧睡不着,我躺在床上,又回忆起了那个跑步的比喻,非要说的话,当时我的恐惧就像是,在加速向前跑的路上,自责让我扭头看小琦跑到哪儿了,结果发现,她正趴在我的背上……我觉得这是她的警告,或者惩罚。因为我逃开了,我丢下了她,她不能允许我背叛这段感情……
“我认输了,我去找她道歉,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少女肩膀猛烈地抖了一下。
“你永远别想丢下她……之类的?”男人揣摩着之前的事情,猜测到。
“不,她说,我昨天来找她道过歉了,她已经回答了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还笑着问我,怎么今天又来了……那种笑容,跟我有八成像,我一瞬间真的有自己在照镜子的错觉……”少女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呻吟,“更,更可怕的是,我回去翻日记本,真的看到了关于昨天道歉的记录……”
男人皱了皱眉:“我记得你说过,她的字迹跟你的越来越像……”
“可我的日记本放在家里,她又是从哪里得到,偷写,然后又怎么放回去的呢……”少女摇了摇头,像是在说服自己从那些恐怖的记忆里抽离出来,“这已经不重要了,是的。初二的那个夏天,我转学了。”
“不管是她的报复也好,还是同学们约好了对我的整蛊,都不重要了。”
在渐渐变小的雨声中,两个人一齐叹了口气,然后又互相对视了一眼,笑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回忆起那些事,还是,呃,有些不适,让安先生见笑了。”
“人们对于小孩子的恶意能有多大,一向是缺乏概念的,但如果实际体验,校园暴力和各种越界的玩笑都到了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步,你经历的应该被归为情绪上的校园暴力了……”男人看了看外面连绵不断的雨线,感觉一时半会雨也不会停,于是继续问了下去,“转学之后,事情应该好起来了吧?”
“嗯……”少女爽快地点点头,“尽管还要吃一些药,也会偶尔忘记一些事,但整体都在好起来,在新同学眼里,我应该只是个少言寡语的普通人,没有捉弄的价值,事情少了,我也慢慢地好了起来,我读很多书,努力把注意力放在学习,健忘的毛病也在改善,整体来说,的确是好了很多。”
“那你之前说……”男人欲言又止,目光再一次落在手提箱上。
“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啊。”
“我平淡地度过了中学,努力地忘记过去认识的所有人,考上了外地一所还算不错的学校,在一切都在向着好起来发展的时候,我发现……”
“她也跟我上了同一所学校。”
男人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冷气,脑海中不受控制地已经进行了一波怒涛展开。
“不,什么都没发生。”传入耳中的声音略显沉闷沙哑,“是的,什么都没发生,只是我们已经与当初的样子大相径庭。她自信、快乐、被朋友们前呼后拥,而我,孤僻地一个人上课下课,没有朋友,也不提起自己的事情……”
“跟开始很像是不是?只是我们的位置,完全对调了。”
“这就是偷走人生的意思吗?”
“不止如此,坦白来说,这种落差虽然难以接受,但对当时的我来,说能够平静地生活已经足够了。
“只不过,事与愿违这个词,大概是为我量身定制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原本跟我关系一般的同学更加对我敬而远之,无时无刻不在出现的窃窃私语和眼神让我感到不安,直觉告诉我某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但我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那种压抑、低沉的氛围,我想要上去询问,但回忆起之前同学的指责我大惊小怪的样子,又不敢去问,感觉自己好像又病了……
“不过这次的解密来的很快,同宿舍的另一个姑娘悄悄告诉我,同学里不知为何流传着我去援交的消息,还时间地点有模有样的……对象包括了许多人,甚至有带我的老师和辅导员……而那个时候,我想要解释,澄清,已经来不及了。”
男人颇为震惊地看着她:“难道她为了……可……”
“很震惊吧?我也是。她真的为了报复我做到如此地步吗?老师因为传言对我不假辞色,辅导员专程与我谈心,话里话外都是不信任,甚至还给我看了面部打码的色情照片,言说已经在校内论坛上传开了,删都删不干净。就是这样,我的过去是失败的,我的未来也没有任何希望,我的记忆充满了大段的空白和不确定,这样的情况下,说我的人生被人偷走了,不为过吧……”
“是不为过,可是……”
可是你该如何把偷走的人生拿回来,更具体的,如何把它装在这个手提箱里呢?
“至于说为什么讲这里面装着我的人生,”少女双臂用力,将手提箱抱在怀里,温温柔柔笑了笑,“因为,我终于下定决心杀死刘琦,这里面装的就是要处理的最后一部分尸体。”
“开玩笑的。”在男人惊恐不定的注视下,她俏皮地歪了歪头,立刻解释道,“我只是把这些年所有的日记,和论坛上流传的图片,送去做笔迹鉴定和PS鉴定了,哪一部分是被篡改的,哪一部分是恶意诬陷,法律总会给我一个答案。这样,能够让我的过去变得有迹可循,不再真假难辨,也让我的未来,有一些希望,说是装着人生不为过吧?”
“那当然,能够想到用法律的武器解决这一切,你很理智。”男人擦了擦汗,但仍旧觉得,那一瞬间,少女身上爆发出来的恨意,仿佛预演过千百次一般让人心惊。
渐渐变小的雨声终于归于寂静,少女也拿起了伞:“谢谢您愿意听我讲这些,对着陌生人反而没有那么多顾忌,说出来也的确开心多了。再见,安先生。”
“如果能帮到你就好了,毕竟躲雨的时候,能有机会跟人聊聊天,还挺好的。”男人冲她挥了挥手,阴云散开,阳光悄悄探了头出来,男人缓缓舒了口气,不知道是口罩让自己感到憋闷,还是刚刚的故事让自己心头郁结。
但总之,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了……吧。
他不确定地想着。
虽然,他连自己遇到的,到底是谁,都不能确定。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大厨的餐厅不做午市。没人对此有什么疑问,毕竟像他这样有名的大厨,是无所谓几点钟开门的。然而,当你问他本人,他却总是支支吾吾,扯一些诸如早上起不来床,或是阳光过敏之类的谎话。原因很简单,他是个不擅长说谎的人,而中午的时间另有他用。
从上午十点钟开始,当大厨的学徒和帮工们忙碌着,将新鲜的高档食材从送货车上卸下来,一连几小时都要在那间挂着三颗星星的庞大后厨里清洗、切配、炖煮,为列于这个世界上最精妙复杂之类的那些菜肴做准备的时候,大厨本人则窝在他家中的小厨房里,做着另一种隐秘的劳动。他会巧妙地用前一天晚宴剩下的食材烹饪出几道新奇菜肴,分成小份,配上牙签或一次性小勺,装进保温箱里,接着换上他那身行头:一套朴素的侍者服饰,墨镜、口罩、假胡须或有檐的帽子,款式常常变化——拎上保温箱和一张折叠的假餐馆广告牌,一路上遮掩着脸,找一条偏僻的小街或人少的路口,将招牌在脚边一支,装作是不知名小餐馆的服务员,就站在路边发放起试吃来。这些连总统都要提前预约才能吃上一口的珍馐美馔,被他拿小牙签戳着递给街上的无名氏,凡是尝到的人无不露出惊艳、讶异的神色,这使大厨获得了莫大的满足。在他看来,只有当对方没认出他,不知道他那些头衔时,给出的称赞才是最真实的,是对他厨艺之完美的最佳佐证。为此,他每天中午都玩一遍这把戏,下午才回家更衣,前一晚的疲累也早已一扫而空了。
这天,当他照例站在人行道上,把红亮诱人的小块肉排分发给路人的时候,一个矮个儿男人溜溜达达地踱了过来。此人身形挺瘦,却长了一张胖人似的圆脸,脸色发白,有些浮肿,鼻头很圆润,一双没精打采的黑眼睛镶在眼眶里,像嵌在发酵面团上的葡萄干似的,只在闻见保温箱里飘出的香味时睁大了一瞬,马上又眯成一线,眼看着要继续走他的道了。
“来份试吃吧,先生,”大厨说,用牙签扎起一小块递给他,“我们新店开业,您要是对口味有什么建议的话,一定要提出来啊。”
大厨笃定地认为,那双眯缝眼一定会再次瞪大,其中溢满了前所未有的惊喜与活力,那大脸盘上的嘴巴很快也会嚷嚷起赞美之词,说他从未尝过这样精巧的、美味的、无可挑剔的东西。可对方只把牙签往地上一弹,漫不经心地说:“咸了。”
“咸了?”
“咸了。”
“啊,各人难免有各人的口味,”大厨说。没等他询问更多看法,那人已经溜溜达达地走远了。
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大厨又对自己说。他好像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似的,照常发完了所有菜品,收拾东西回家更衣,简单对付一口,并感觉午饭的盐好像放多了一点。之后他来到餐厅,突发奇想地,想要亲自熬煮搭配龙虾用的酱汁。尝菜的时候,勺子说:咸了。锅铲说:咸了。盛酱汁的不锈钢盒说:咸了。把锅拿给洗锅的学徒时,锅睨了他一眼,也对他说:咸了。
他一回身将锅抽走,拿去找他的副厨,问:“这酱汁是不是咸了?”
“不咸,大厨。我刚尝过了,和平常一样完美。”副厨说。大厨要他再拿小勺从锅底刮一点。他尝完还是说:“不咸,大厨。”
“啊,反正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大厨说。
他做完准备,叫大堂经理开门迎接客人。穿着全套西装和各色晚礼服的人们鱼贯而入,像一大群五彩缤纷的热带蛾子似的,从世界各地飞过来,扑簌簌地落满了圆桌边。晚宴服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没出什么岔子。没有人挑菜品的错处。快结束时,大厨把手擦干净,到前厅去感谢大家光临。他看见本市一家银行的行长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挥手向他打招呼。这人每次见到大厨都要作此举动,有时还要故意直呼大厨的名字,以在同行的人面前显得两人关系熟络。换往常,大厨点点头便走了,反正他的古怪脾气是出了名的。然而今天,他却一反常态地从座位间横穿过去,来到那桌正在谈笑风生的贵客身边,亲切地问道:
“各位吃得还满意吗?...有没有不合口味的地方,例如火候不到,或太咸了,之类的......?”
“怎么会呢,本尼?”行长喜出望外,咧着嘴回答,“凡是有品位的人,谁不觉得你的手艺世界第一?”
一桌子客人于是都笑起来,对大厨交口称赞,客套地问一问关于餐厅的事,接着又聊回他们原本的话题,比如谁又有了个奢侈的新爱好,诸如此类。大厨离开前厅,对这帮人说的话一个字也不信。就算把铁路盒饭摆个盘端给他们也不会尝出有什么问题的,大厨想。他回到家中,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宿都没能睡着。第二天,他做了和昨天一样的肉排,连带着另外几道菜,照例到街边去发放。他自己事先尝过,觉得挺不错。第一个打他面前路过的是个学生模样的青年,卷发乱蓬蓬的,背着双肩书包,走路时眼睛盯着地面。大厨招呼他时,他才像受了莫大的惊吓似的,猛地把头抬起来。
“我们餐厅的大厨正在征询意见,”大厨边把牙签递给他,一边说,“您要是有不喜欢的地方,请一定要告诉我啊。”
青年张着嘴,想要说什么,可就像别人一打招呼他就会停下来一样,他的手也已经自己接过牙签来拿着了。他刚把上一样吃食送进嘴里,大厨就已经把下一样递过来,中间还给他一杯水,洗刷一下味蕾。全都试过一遍之后,青年终于说:
“嗯...我觉得...都挺好的。”
“真的吗?”
“真的。挺好吃的。”
“您不觉得有什么缺点吗?”大厨说,“毕竟,再厉害的厨师也可能犯错的。您不用不好意思。您有没有感觉这个有点咸?从我个人角度看,可能是有点咸了,昨天也有其他人说它咸......不过,各人有各人的口味,还是以您自己为准。但说实话,真的不用不好意思,您觉没觉得盐有点放多了?”
青年犹豫着。“这么说的话,好像是有点咸了。”他没自信地说。
大厨的猜想——终于得到了验证!当天是餐厅的休息日,他风风火火地冲进后厨时,把正在培训学生的副厨都吓了一大跳。他把所有人都打发出去,自己一个人待在灶前,随手做了一道在售的主菜,放盐的手却举棋不定。这些雪白的小颗粒像是有了生命似的,如何也不肯听他的话。那熟悉的重量变化,如同调试天平般的精确手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盐粒摩擦指肚的触觉,就像呼吸时突然觉察到空气是如何摩擦鼻腔,走路时突然觉察到双手是如何摩擦身体侧面一样。他想起自己刚入行那年,当时的主厨骂他连盐都不会放,同时把平底锅冲他扔过来。他想起十年前有位食评家说他用作蘸酱的鹰嘴豆泥味道可怖,像加了大把调料的呕吐物。他想起曾经被客人退回来的菜和他们找的那些理由,感觉灶上的火同时也在他的喉咙里燃烧。他想把锅里滚烫的黄油喝下去。他有一种在地上爬行的冲动。
他回家睡觉。梦里,五六个巨大的盐罐占据了他的厨房,每当他要烹饪些什么时,它们就躬下身子,玩了命地往锅里撒盐,直到积成一座小小的雪白的盐山。他发怒,盐罐却说:“谁叫你自己不知道怎么放盐!”接着便长出玻璃做的双腿,拿脚踹他,揍得他说不出话。有客人来劝架,它们就把盐喷在人家脸上。大厨于是惊醒,发觉自己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
可不能再这样了,大厨想。总得有个人来了结这件事。总得有个既受自己尊重,又被业界认可,味蕾绝对可靠的人来给这事一个定论。他挣扎着起了床,两个小时后,拎着他的保温箱敲开了本市另一家高级餐厅的门。“博蒙特主厨在么?”他问——他的同门师兄,同时也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于是用毛巾擦着手,从后厨走出来。简单的寒暄过后,大厨并没有透露自己的窘境,只是从保温箱里端出一道“新菜”叫博蒙特尝试,忐忑地观察着他的反应。博蒙特不紧不慢地切下一块肉排送进嘴里,像不敢确定似的,又尝了一口,随后皱起眉头:
“说真的,我没明白你是想让我尝什么,要我评价哪一部分。你在试验什么新品种的盐么?”
“太咸了吗?”大厨紧张地问。
“太淡了!简直没有味道。”
大厨几乎晕厥过去。
博蒙特不明就里,还在追问:“是某种岩盐么,咸度比较低的那一类?怎么的,你感冒了吗?感冒是会影响味觉。这绝对不行,要上菜单的话,肯定得再调整一下...”
不难想象,大厨接下来的几天将会如何度过。餐厅自然是没办法正常营业了,大堂经理挨个给预定的客人致电道歉,大厨则在心里默默地对餐厅的所有员工、所有客人,所有被他使用过的食材,以及他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和人生感到抱歉。在他看来,他对味觉的感知已经完全被毁掉了,都怪那个路人,都怪那个主厨,食评家,还有从前无数其他给予恶评的人。他们都是一帮没有品位的东西,一群恶棍,白痴,无知的言语暴力狂,为了捧高自个儿才故意踩低别人。但与此同时,他又为自己明明水平不足却还这样想人家而感到抱歉。他一会儿觉得自己做菜没有任何问题,仍然是世界一流的、常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德不配位的人,连烹饪中最基础的咸淡都调不好,早在十几年前就该滚出餐饮界,而不是赖在自己不该待的地方。他其实思考了很多,例如,路人的品味并不比附庸风雅的富人要更可信;那个学生不一定真的感觉咸了,只是受到了言语上的暗示;刚入行的新人不会调味是正常的,他曾经的主厨那样虐待学徒才令人不齿;有些人对自己的技艺没有信心,靠出口伤人来获得安全感,而另一些自己无法成为大厨而只好当美食家的人,可能会对厨师心怀嫉恨,因此加倍地刻薄,等等等等......再比如,要信任自己的味蕾和审美,感受食物的本味而非他人的评价,要相信不同的风味碰撞所创造出的迷人效果是客观存在的,以及最重要的,各人有各人的口味......
然而,他还是没有勇气再次靠近炉灶。那小小的开火旋钮,那裹着毛巾的不锈钢平底锅柄,光洁的调料罐、勺子、案板和主厨刀,就好像会突然喷出火来烫他似的。在痛苦中挣扎了数日,他终于痛定思痛,决心从头开始锻炼味觉,把自己当作学徒一样训练。他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迈出这一步,忍受着自尊心的刺痛,在餐厅后厨里挨个品尝食材和调料。每种味道都藏着一段令人伤心的记忆——或许原本还好,但经历这一系列打击之后,也成了令人伤心的——每隔一会他都会再次陷入心痛之中,不得不到餐厅后门去抽一支烟,透透气。大厨望着暮色中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家都对他视而不见,心中一片凄凉。原来也没有那么多人认识我,他悲伤地想,好啊,这也是件好事......
“嘿,借个火。”有个声音对他说。
大厨没有多想,把打火机递过去。然而,借着火光,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那张叼着香烟的嘴巴,长在一张又宽又圆、颜色发白、好像发酵面团一样的脸上,上面是圆润的鼻头和葡萄干似的眼睛,下边连着个与其不匹配的矮瘦身子!这不是最开始那人还能是谁?
大厨目瞪口呆,大张着嘴,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就像一百匹马要通过同一扇公寓防盗门似的,还没想好该让哪句先出来,如何出来,那人就已经溜溜达达地走远了。
那个人顺着餐厅所在的大街向前走去,在第二个路口处把烟头扔在地上,随后穿过人行天桥,连续转了三次弯,一头扎进年久失修、没有几盏路灯的居民区——别问大厨是怎么知道的。当此人终于走进一栋老平房时,大厨松了口气,因为如果他住在高楼层的公寓里,则会显得大厨这做贼似的一路来得十分愚蠢,毕竟他没有那个胆量上去敲门。大厨扒在窗边,看见圆脸的男人走进厨房,从又小又旧的冰箱里拿出个一次性保鲜盒,即超市里常用的那种——掀开盖子,闻闻里头坏了没有——放在一边,又去拿下一个。之后是蔬菜,袋装的。大厨自己已经好几年没见过这种包装的蔬菜了。这样窥视别人做菜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大厨看到圆脸男人把土豆、卷心菜、胡萝卜以及看不清种类的肉和蘑菇切成小块,没有经过炒制,直接扔进烧着开水的锅里。接着他离开了,别的房间里开始传来电视的声音。大厨在草丛里蹲了至少二十分钟,忍受着蚊虫的叮咬,双腿酸得要命。终于,圆脸男人回来,关掉火,把汤盛到大碗里,端到桌子上津津有味地喝起来。没有放盐,大厨亲眼看见的,从入锅到上桌,一颗盐粒都没有......
大厨站起身来,一身轻松——他哼着歌回到家,冲了个澡,沾到枕头就睡着了。他从没有睡得这么好过。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林亦芳死后,仍然对于打招呼这件事情感觉不自然。
她若是在路上远远地瞥见熟人,宁愿尽可能地绕点远路避过去;要是与人同路,在后就保持距离地随着,或者假装不留意地超过去,快速离开。若是到了非面对不可的情况,她会低下头看路,或是用力地缓慢地眨一下眼睛,将这相遇的一瞬在恍惚间糊弄过去。现在人们看不见鬼魂,自然地无视她,林亦芳又自恼起来了。
林亦芳生前也是这样。令人惊奇地是,她却不缺朋友。大家都喜爱和她打招呼。
这得益于她的一种极其精妙的分寸感。她知道在交流时,内容应以多少比例谈论自己,以多少比例烘托他人的自白。烘托也不是单纯的附和与谄媚,林亦芳是发自内心生出的好奇心,她确实对几乎任何人存在着一种几乎实验性质的观察的兴趣。至于她谈论自己的部分,她个人倒是在分享这件事上秉持着没所谓的态度,只是为赢得他人的信任,这才谈论自己的爱好,家庭,退休前的工作,种植花草的心得。如此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当下属实少见,这也是她吸引我的原因。
值得说的另一点是,林亦芳她非常注意不与两个密友同时交流。曾经我和她说话时,另一人插进来,她很不知所措,就像一支同时要接受两个频道的收音机一样,变得迟钝笨拙起来了。面对不同的人,她会自觉地调整:对直率者粗鲁地亲昵,对敏感者礼貌地体贴。让人们在谈话中愉快地同调,这近乎变成了她的第二本能,或者是责任了。
喜爱谈话的人为什么会不习惯打招呼呢?林亦芳特别告诉我说,她自己也困惑着。她说这话的时候脸颊微红,带有抱歉意味的不好意思。
她认为是自己的肢体语言不能像运用真正的语言一样自如。她能够把握字词的语气,说话的音调,情绪的节奏,但是操纵老僵的面部肌肉进行微笑,放松地举手招呼是怎么努力也不对劲的。所以,她更愿意在黑夜里并排着散步细喁,而不是在咖啡店里面对面,因为这样不用见到对方的脸孔。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黑色的乳液中,隐去了表情,声带振动的频率听得更加细腻丰富,如夏夜中晶晶点点的萤火虫鸣。
是的,每当日暮西山,淡牡丹色的云层深处浸染上厚厚的灰蓝,像扯被子一样缓缓盖住了太阳的时候,林亦芳也会出现。第一次遇到她的鬼魂,我还没有得知她去世的消息,星期天,我晚餐后刚买了一支甜筒冰激凌,自顾自舔着融化的奶油出商场门,在自动的玻璃门上映出了林亦芳的身影。我一边回头一边叫她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的人,耳朵边倒是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她的声音向我问好。近得仿佛就离我只有一拳距离,然而我的身边仅有人流来去。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手里冰激凌的奶油缓慢地流淌到我的手指上。她继续说,最近有一部韩国犯罪片在大陆上映,不知我看了没有。她又猜对了,我确实看了,于是自然地顺着接茬聊下去。我单手掏出了未开机的蓝牙耳机挂在耳朵上,好让我的自言自语不这么突兀。
我们走出商场,一边走一边说话。就像无数个之前的黄昏。天色一点点变蓝,又变暗,最终只有零星的街灯伫立在浓黑里面,隐约照亮眼前的一小片落脚地。周围除了我们的交谈声,还有悉悉索索的虫声,偶尔划过的低空飞机的轰鸣声。以前林亦芳走路,就习惯用她的后脚掌触地,静静悄悄地像一只猫。我低头看着眼前熟悉的路,心想,这下完全和以往一模一样了。
我嘴里说过了那部电影的剧情改编,演员花絮,导演情人的花边新闻,对主题的解读,某个片段运镜的可能目的,嘴巴干干的。我咽了咽口水,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询问:为什么我现在看不见你了?她没所谓地轻声笑了一下,说,因为我昨天死了。
因为她昨天死了。我一下毛骨悚然。
她见过不说话了,就继续对我说:我以为关于你的事情是老一辈人胡说的,从小,他们就说你是我的幻想出来的,却又这么害怕你,真是古怪,对不对?我看不见你,却能和你聊天,搞得我多少也有些神经质了。好了,这下,你也看不见我了,我们扯平了。
作者:【十一招】林樹
中靶:德蔚
勝負結果:大勝
崔维斯此刻心情糟透了:他不得不承认停在这样喧闹的城区找酒喝并不是什么好选择。毕竟刚过圣诞夜没几天,再过几个小时,日历就要翻到新的一年。一路上,但凡有人烟的地方,装饰灯带都亮得晃眼,刺得他眼睛生疼。真该死,这个节日是何时开始变得如此甜腻的?西部公路上正午的太阳都没那么叫人难受。反正他如今有的是闲暇,便咽下嘴里嚼得发皱的薄荷叶,拧掉不断传出加州佬口音播报的车载电台旋钮,穿梭在花花绿绿的霓虹灯牌里,随便迈进了一家酒馆。说实在的,与其称它为酒馆,倒不如说是夜总会,电子合成的低音震得墙壁和地板都躁动不安,DJ搓碟的摩擦声激起一层鸡皮疙瘩,那颗巨大的旋转灯球更是叫他看得发怵。追猎的人总是下意识避免身上带反光的物件,这东西的弧形的表面却裂成一个又一个极小的反光镜子,以一种鱼眼镜头的视角倒映出千千万万个自己。
他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一杯黑杰克,只加冰块的。雌雄莫辨的酒保像打马蹄铁一样敲来敲去,推上来一个宽口玻璃杯,褐色的液体里面落着一个圆润得跟那该死的灯一样的冰球。崔维斯撇了撇嘴,他不知道,也压根不关心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追捧这种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他摘下宽檐帽,扣在台上,自顾自地肩靠着墙,闭目养神。像崔维斯·麦考这样的老德州人,向来质朴、狂放又粗粝,习惯让视线在广袤原野上尽情驰骋,而不是被困在狭小精致的室内。在这种地方想要静下心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没过几分钟,他就开始怀念电台里的乡村音乐了。
他挠了挠被帽子压得乱糟糟的稻草色头发,没有干脆地理顺,因为发尾编上的麻花辫还没有拆——是的,他蓄着刚过胸口的半长的头发,绕着脖子的一侧垂下来,刚好遮住肩上的一道疤。其实他身上有许多疤痕,深深浅浅,这对一个农场里干活的劳力来说没什么稀奇,遮与不遮也不是必要的,碰巧挡在这里罢了。大家都是做体力活的,从各方面考虑,男人把头发剪短显然更省事。在农场,理发就跟剪羊毛一样简单,抚摸过这条辫子的墨西哥裔青年——那时还是青年的驯马人赫克托,赫克托·伊格纳西奥·加西亚,早在二十年前就一去不回了,早到那之前辫子下小麦色的皮肤上还没有这道疤。那是个健壮的汉子,一头微卷的棕色头发,褐色的皮肤下埋着结实的肌肉和凸起青筋。每次看他的眼睛,崔维斯就会想到琥珀。在他们的青年时代,德克萨斯已经不再需要长途赶牛的伙计,他却仍旧过着他们幼时男人们的那一套生活,不过性质变成了表演,一种新的生计,就像展出的琥珀。他们认识得很早。赫克托在这边没什么亲人,父亲,赶牛队里的厨师——他的出身能做到的最高的位子——死在了路上;母亲更是从崔维斯记事起就没有见过,听他说是因为生下他难产死的。赫克托并不是一个优秀的表演者,他总把自己的全部都写在眼睛里,不懂得隐藏。崔维斯很难说清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只是有时会在他那被白蚁蛀断补过几回房梁的房子里喝上一点,威士忌、苦艾酒,或者各种私酿,什么都有,然后故作糊涂地睡下,在衣服的遮蔽处留下隐秘的、野兽啃咬的痕迹;或是装上他亲手打的马蹄铁,又或在圣诞夜收到一枚磨得光亮的铁质戒指——他从没戴过,也没有挂过,锁在床头柜的最深处。
外面下着小雨。周围人的眼神像看1900年走出来的老古董一样扫过他,就赶着继续狂欢。意料之中,他想,没人会对不可能成为猎物的来访者感兴趣。冷泉一样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转头看向边上坐下的女孩,她把手臂撑在帽子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在了。好吧,也许他想错了,自己这样格格不入的打扮,被搭话也是理所当然。那女孩剪着不规则形状短发,跟用羊毛剪刀修出来那样粗放,染成和身上的廉价亮片裙一样的银白色,看得他简直想把这特立独行的羊羔的毛发重新修剪一遍。
“您这帽子想必没怎么沾过水吧,是要被淋坏还是刚好解了渴,您不好奇吗?”
“你这话真有意思。如果我要说,这也是变装的一环呢?”
“老天,它都晒得褪色了,”她用涂着银灰色指甲油的双手捏起帽檐打量,反光的甲面晃来晃去,又摁着帽身扣下,“我敢说,您就是个如假包换的牛仔。”
“莱娜,别乱招呼客人!”
莱娜对着柜台后不知道抹了几磅发胶的老板翻了个白眼,又坐近了些,开始打量起崔维斯的辫子来。
“干你们这一行的都这样绑头发?我还以为大家都是短发,为了生活方便。”
崔维斯正准备开口问是否从未有人说过她不礼貌,回想起几秒前的插曲,又把话咽了回去:“你想错了,小妞,我不过是个在农场帮工的。”
“那您没准是个赏金猎人,哪个农场帮工会在这时候来这儿?噢,您可别跟我说,您年轻时从没动过利用自己这副标致长相的念头。”她伸手勾住崔维斯的辫子,露出他的肩膀。这女孩并不像他见过的许多人,看到那条纵贯肩膀的疤痕,就像偷了奶酪的老鼠一样放回他的颈侧,而是缠在手指上开始玩起来,像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台上随她而来的玻璃杯里装着混了柠檬片和糖浆的苏打水——在崔维斯眼里那种浓度的和苏打水没有区别,像这个房间里扭动起舞的人潮一样,躁动、燃烧,最后极速迈向虚无,涂抹掉人正常生发的苦涩,一切都甜得发腻。他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奇怪小妞的心思了。杯里的酒空了又空,他只把聒噪的言语当作下酒菜,莱娜面前却已经摆了一排形状五花八门的空杯子。她眨着自己似醉似醒的蓝眼睛,以一种他听不清目的的口吻,发出那句俗套的邀请:“也许您能赏个脸,送我回家?”
“你最好还记得现在是什么时候,莱娜,”尽管香水和烟草味刺鼻,崔维斯还是能嗅到愈发浓重的发胶味,“还有三刻钟就是1978年的1月1日,没有谁会比我更清楚,整间店最爱凑热闹的家伙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离开,”与他几乎年纪相仿的老板斜睨了他一眼,难看的脸色被灯球反射过来的绿照得更加铁青,“别告诉我说你带这德州人走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亲。”
“听着,我对这个年纪的小妞没有兴趣。”崔维斯把钱压在杯下,扣上那顶已经由湿软重新变得干硬的帽子,在一个所有人看来都不合时宜的时间适时地起身,踏出大门。他刮掉车窗前的水雾,重新发动那辆老旧的越野皮卡——本该是这样,可那毛发剪得乱七八糟的羊羔却挡在他的车前,边拍车盖边挥手,怎么摁喇叭也轰不走。
珍妮——他的老东家,农场主的女儿,在修剪羊毛时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去‘公路旅行’呢,崔维斯叔叔?”抱着枪杆靠在墙边打盹的崔维斯愣了一下,因为自己从来没想过,那时也不觉得自己以后会去琢磨。她说崔维斯的眼睛里装着比她和她身边所有人更广阔的地方,如果有什么无法了却的心愿,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大可以不用像牛羊一样被栓在这里。命运像要验证这句羊毛一样轻的话,一把火烧了他的老东家,迫使他思考自我放逐旅行的可能性。车子疾驰在公路上,两侧风声呼啸,他想起那孩子后半段话。她悄悄凑到他跟前,用轻柔如羊毛的声音问:“还是说,您是被赫克托叔叔拴住的马?可现在老麦考不在了,赫克托也不在了,还有什么在拴着您呢?”
好吧,也许他真该自认倒霉,可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没法把一头牛、一只羊羔,或是一个孩子扔在路边不管。他骂骂咧咧地让莱娜上了车,一路上对她的话置若罔闻,恨不得立刻揪着她的领子,把这个麻烦的小妞扔进她的窝里。她的公寓确实与他想象的别无二致,到处扔着的亮片、皮草或是流苏服饰,磁带机和电子合成器,三个架子也挂不满廉价的亮晶晶的饰品,五瓶散落着都拆了没吃几片的安眠药——她以一种不容抗拒的架势把他拉进来,笑弯了的眼睛就像小时候的珍妮,轻声对他说:“别担心,我知道您没有那种兴致,对女人。噢不,别把脸黑着——我是说,谁关心那种事呢?其实我也没有。”
老天,如果不是命运在捉弄他,那一定是面前这羊羔和自己的脑子都出了问题,才会发展到现在这一步。他坐在只有一隅能够落座的沙发上,看着她翻箱倒柜,把原本就乱糟糟的房子弄得更像鸡窝,最后摆出来一个略微变形的大铁壶,一袋纸袋装的粗磨咖啡粉。她拎起那只笨重的咖啡壶,说这是家里留下的,不知道是父亲还是祖父的东西。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带着她逃来了这里,就像与过去斩断联系那样决绝,那时莱娜才开始叫莱娜。她不想留着这种壶,莱娜就拿来,里面还有她随意收捡着,忘记掏出来扔掉的弹壳。他摊开手心接住丁零当啷掉下来的金属片,自己早已无比熟悉,正是同时适配左轮与杠杆步枪的.44-40温彻斯特枪弹,换而言之就是他车座上插的那杆步枪枪膛里的家伙。铁壶里的咖啡垢已经被仔细刷干净,家里留下弹壳也不可能会被这小妞拿来给一个持枪人,他放下弹壳,听见莱娜说,喝点咖啡吗?一声短促的嗯过后,他看见小姑娘转身拿出牛奶和方糖。
真该死,不管是该死的新潮、该死的融合文化还是现在这该死的境地!他揉了揉自己皱起来的眉心,夺去她手里的壶,看似胡乱地把粗磨咖啡洋洋洒洒倒进去,加上水就架起来大火熬煮。莱娜又说要做玉米饼,不知道是从哪里打听来的,他真该感谢那位好心人没有回答做起来更麻烦的营地面包。他返回车里,掏出几罐豆子罐头回来,让端着煎锅的莱娜放下把这个炖了,再加点面粉勾芡。她的眼睛和身上夸张的服饰一样亮闪闪,把自我暴露得令人烦躁不已。她说她看见了崔维斯眼里的厌倦,无穷无尽的厌倦像她空虚的心,就算过着追求刺激的生活方式,也无法不对追求刺激厌倦。日复一日的新鲜潮流变得索然无味,酸辛苦涩的粗粝古板就勾走她三分钟热度的心魂。隐隐的水汽在寒冷的空间中冒起来,外面响起烟花声和人群狂热的欢呼声,零点就在水和油沸腾的咕嘟咕嘟声中悄然来临。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驱赶外面人群的狂欢下衬托的寂寞。莱娜提出可以用牛仔咖啡煮牛排,崔维斯一口回绝了冷藏牛排,那股工业冰柜的味道简直能让他想起运尸车。黏糊的豆子炖得半甜不甜,玉米饼煎得两面焦黄,方糖和牛奶被莱娜放回柜子,煮咖啡的铁壶里咕嘟咕嘟冒着泡。他记得老麦考以前常喝这种咖啡,就算已经不需要长途跋涉,圈养在农场里的人也用不上这玩意提神,他却总说自己喝惯了它浓、烫、苦的味道。崔维斯下意识想要摸一根手卷烟出来,却摸了个空。他瞧了瞧被莱娜打开的柜子,索性伸手拿出辣椒粉,往豆子上撒了一把。莱娜丢给他一盒万宝路,帮他打发时间,他朝堆着香烟盒的桌子望去,上面大多是那类细的随手就能捏断的女士香烟,旁边放着一把干燥鼠尾草,一个宣称自己能通灵性的墨西哥女人送她的礼物。
“咖啡要煮到什么时候?”莱娜凑近,闻着壶里飘出的浓酸气味。
“还得一会儿。以前为了让这种粗磨咖啡快点沉底,老人们甚至会往里面丢块马蹄铁。”
“真的?这起作用吗?”
一般小姑娘震惊是理所当然,可崔维斯忘了,这是只标新立异的羊羔。转眼间莱娜就用清水冲干净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的项链,哐当一声扔了进去。上帝,这小姑娘真是疯了,崔维斯腹诽,就跟她那穿着鱼嘴高跟鞋还要套松垮长袜的该死的打扮一样,他实在理解不了这该死的做派。
“你没必要非得扔块东西进去。”
“它是铁的,不是别的什么材料做的。一切都好!”
“我是说你的项链会脏。”
“你知道的,我的项链多得几个架子也放不下——就像,如果我不往里丢一块什么,它在我心里就会变得不再是牛仔咖啡了。”
该死的,他怎么就忘了跟羊在一起待久了也能听懂羊羔语。他们就着烟熏风干肉条开始吃这一桌东西。莱娜问,你为什么出来?崔维斯答说公路旅行。沿着这个方向是要去看太平洋了吧,她接着他的话往下说,你很想看看太平洋吗?他没有说去看海水是怎样蓝并非他的心愿,只想起自己装手卷烟的袋子里也夹着干燥的鼠尾草,铁质的戒指出门时被他带在胸前的口袋上。他说想去太平洋边上煮一壶黑咖啡,再扔一块珍藏多年的马蹄铁,现在还不是时候,也许再过一年时间,刚好足够让往事滚着车轮转上一周。
铁壶里的液体翻滚沸腾,咕嘟咕嘟的声音给略显寂寥的圣诞夜添了些温度。一年来他沿着洲际公路走遍了这片国境内的绝大部分地方,辗转一周,像那时随口说的一样,穿过挂满灯带的城区、热闹异常的边陲小镇,再回到了太平洋海岸。等到夕阳西沉,他把手摸向内衬胸口的口袋,掏出那枚粗粝、朴素的铁质戒指,听到它落水时咚的一声,又听到它碰撞壶底时铛的一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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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锁定。敌锁定。”
预警雷达冷漠但急促的声音回荡着,像在凝固的舰桥里投下了一颗石子。
“3分钟后最外围舰船接敌!”雷达官大喊。
他们是精锐部队,习惯了以少胜多的战斗。哪怕面对十倍于己的敌人,这些战士们都一定能狠狠地咬下来一块肉。但数百倍的敌人呢?面对态势图上密密麻麻的红点,沉默已经是能做到的最好表现了。
“救援信号发出去了吗?”计旋星看向通讯官。
“没有,所有的通讯都被拦截了。他们的电子战船应该比我们舰队总数都多,我们被淹没了。”副官苦笑着。
“没关系,指挥部收不到定时通讯也会派援军的。”计旋星平静地安慰着副官。“虽然等部队来到这里,他们的尸体都在大气层里烧干净了。”同时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这样说。
“地面防御准备得怎么样了?”
“行星护盾刚开始充能,至少还需要三个小时。防空火力就绪百分之三十,对舰导弹装载就绪百分之四十。”
“为什么这么低?”
“敌人来的太快了。“副官顿了一下,”而且,大部分弹药调拨给刚刚出征的第一舰队了,战斗舰船也划拨了很多给了他们。”
“另外,地面的火力基本上派不上用场,因为敌人的电子战水平太强,地面的火控系统没法区分敌我。”
计旋星揉了揉额头,“还有什么别的我需要知道的吗。”
“还有一个坏消息,我们检测到轨道轰炸平台了。”
“我知道了,”计旋星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沉默了几秒,“帮我接通全舰。”
他将手掌按在战术台的全息投影上,两百多个通讯频道的指示灯同时亮起,像星群坠落在他的瞳孔里。
“这里是第二近卫舰队指挥官计旋星。”他的声音穿透每艘战舰的广播系统,“将士们,你们中间有很多人来自南门三。当时我刚刚入伍,来这里执行任务遇到一个小男孩,他看到我的军装,说他希望未来也成为军人,因为他母亲告诉他,星球外环绕的舰队是他们的守护天使。“
他停顿半秒,"我很遗憾地告诉大家,我们探测到了敌人的轨道轰炸平台。“计旋星仿佛听到了骚动声,但舰桥安安静静。”敌人想要将这个美丽的星球化为灰烬,而此刻,在南门三上,十多亿平民正在望着天空中。一旦敌人来到南门三的轨道,地面上的父母们就只能在临死前指着天空中的火光骗孩子说那是流星雨。”
“我们还有机会改变这一切,地面上的行星护盾正在启动,他们需要三个小时。一旦护盾启动,他们就能坚持到第一舰队回援,他们就能活下来。”
“而在这三个小时之内,挡在他们前面的,就只有我们了!”计旋星操作着战术台,"看看你们战术屏右上角!一般来说显示敌军数量,但现在写的是行星护盾启动的倒计时,我们只需要记住自己还能争取多少时间!"
舰桥突然响起来激烈的警报声,远方敌舰群展开的激光阵列开始刺破黑暗。
“全体舰员,考验我们的时刻到了!我命令你们坚持战斗到最后,成为全体南门三平民真正的守护天使!”
两百多个聚变核心同时发出怒吼,仿佛要交织成光之羽翼的形状。整个舰队扑向死亡的身影,像极了神话中为人类盗火的天使。
——————————————
倒数第二层防御圈崩解时,计旋星仿佛闻到了电离血雾的腥甜。
舰桥穹顶的裂缝正在渗出银白色的冷却液,像是舰船在失血。全息战术屏上跳动着最后二十艘护卫舰的识别码,其中五艘的氧气存量已经归零。
"让白虹号顶到坐标YK-22区域。"他的声音像是从损毁的通讯模块里挤出来的,"告诉杨舰长,我需要他再争取二十分钟。"
副官突然抓住他的指挥椅扶手,这个向来稳重的老兵隐约眼眶里泛着光泽:"指挥官,白虹号...十分钟前就失去动力了。"
计旋星的瞳孔微微收缩,杨舰长的面容仿佛在眼前浮现,战术屏右下角还在不断刷新着阵亡名单。他转头望向舷窗外燃烧的太空,像是在那些漂浮的金属残骸里找着熟悉的面孔。
护盾收到攻击的警报声打断了计旋星的沉默,“他们快要突破防线了,我们可能坚持不了最后五十分钟。”副官的声音仿佛从深海里传出。
计旋星把自己撑在战术台上,仿佛承受不住人造的重力。
“所有驱逐舰以上级别舰船听令,”他咽了下唾液,“将所有能源灌注到火力系统,集中攻击轨道轰炸平台。”
“所有护卫舰听令,将全部能源灌注到推进器,向轨道轰炸平台发起反冲锋。”
这个指令让舰桥暂时陷入绝对寂静,直到又一声收到攻击的警报声响起。
“指挥官,玄戈号申请作为冲锋首舰。”战术台上突然亮起玄戈号舰长的模样。“很高兴与你并肩作战。”
计旋星看着这个年轻的舰长,想起他那漂亮的档案。如果给他多些时间,他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舰队指挥官,而不只是一个护卫舰舰长。
战术屏上跳动的剩余舰船数正在吞噬最后的希望,他艰难的让自己张开嘴巴:“批准申请,但你要记住...”
舷窗外突然绽放出的十多个太阳打断了后半句话,计旋星再低头,玄戈号的通讯已经断开,剩余的护卫舰数变成了冰冷的零。
计旋星还没来得及问技术官毁伤效果,一声爆炸声仿佛就在耳边炸响,旗舰的护盾与装甲被击穿了。他在剧烈震荡中抓住战术台边缘。还剩三十分钟,这得死多少人,指挥官在摇晃中思考着。
"指挥官!有不明信号接入最后加密频段!"浑身的通讯官突然尖叫,“识别码...是第一舰队!"
整个战场形态仿佛黑洞发生了坍缩。
无数道迁跃漩涡撕开漆黑的空间,吐出不计其数的银白色舰船,银白色舰艏上仿佛还带着星间尘埃。银白色的舰队迅速并有序地结成阵型,在它们中间,一道临时星门在真空中被迅速组装成型。
仿佛有一道巨大的冲击波横扫战场,敌人的攻势明显一顿,星门被点亮了,更多的舰队如同潮水般倾泻而出。
"这里是第一舰队指挥官夏仪月。"通讯频道里响起的声音带着电子干扰特有的沙哑,"很抱歉来晚了,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破解敌人的通讯。"
计旋星感觉胸腔里的血液正在结晶。他看着战术屏上疯狂减少的红色光点,夏仪月的舰队采用了教科书上明令禁止的过载战术,每艘战舰的武器系统都处在崩溃边缘,却因此爆发出数倍常规火力。
"南门三地面防御单位听令,敌方电子战已压制,自由索敌,准备开火。“夏仪月突然在公共频道高喊。计旋星静静地听着,全然没注意自己的嘴角已经泛起了弧线。
"现在!"随着夏仪月的怒吼,行星表面升起无数导弹,如同倒飞的雨滴。而第一舰队的炮火也在另一个方向进行着无情地打击。
计旋星看到战术屏泛起蓝色浪潮,那是死亡红潮退却后的生命之色。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视线开始有些模糊,低头一看,不止什么时候,一块船体碎片已经插进了自己的身体。
当银月号的陆战队冲进濒临解体的舰桥时,计旋星正用最后的力气保持着清醒。穿着银白色装甲的女指挥官飘在他身旁,面罩后不知是什么表情。
"你是...我的守护天使吗..."计旋星的手指在夏仪月的手甲上留下血痕。
夏仪月一愣,但没有停下手中给他戴上呼吸面罩的动作,只是戴完后紧紧握住不再言语的指挥官的手。医疗兵也飞了过来,身后舷窗外,南门三依然祥和。
文:艾连
关键词:下午茶,癌
文体:散文(应该是吧
标题:《堕落青年废物生活的理论基础》
正文:
期中季后一天,朋友请我去吃下午茶。尽管我们期中都考崩了,但没有人存有学习的念头,只想趁着期末尚未到来的时候,赶快及时行乐。
咖啡馆很小,处处显得野鸡,要不是朋友介绍,我应该到毕业也不会来一次。
侍者送上来一个盘子,装着一个不到盘子三分之一大的蛋糕,边上放着一朵大红色的鲜花。我觉得这花很像罂粟,又想起这蛋糕在菜单上的名字,好像是迷幻某某(看吧,野鸡极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朋友虽然和我同流合污地颓废,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沾了这些东西。于是我非常隐晦地问:“是罂粟吗?”
朋友先是咕哝:“那我怎么知道,但是感觉应该是虞美人吧,种罂粟不是违法吗?”然后她看到我的眼神,顿时明白过来:“哈哈哈哈哈你想多了,怎么可能啊!这种小店哪里有那个胆子。而且就算他们卖,我也不买……吸毒这种事,要等到确诊癌症晚期之后再去做,才不算浪费生命。”
我听了感到理所应当,又隐约有点失落。朋友疑道:“怎么,你……?”
我摇摇头。我们吃了两口蛋糕,朋友照例开始发表嗜甜人士的赞美,我听他说完,接道:“我挺羡慕你的,还能这么亲切地赞美甜。我吃糖的时候也觉得很快乐,可是我背后就是好像有人告诉我:‘这只是进化的诡计!’我就迅速从快乐中抽离出来,冷眼旁观,看着自己被进化的诡计所控制。”
朋友:“我看你就是想得太多。”
“我也这么觉得。但是这种事停不下来的……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吸毒,我虽然没有什么物理上的毒瘾,但是精神上的毒瘾,就是自我怀疑,好像已经没药医了。”
“自我怀疑?园子里就连棒槌每天都要自我怀疑三次,这算什么。”
“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对自己的什么思想啊、观点啊,都要拿出来怀疑一番,想想它的反面。”
“这又算什么?这不就是辩证法吗?不过其实我也不知道辩证法实际上是什么,打扰了。”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我以前信‘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但是想想,真的是这样吗?不完备定理不就把这句话变成史上最大旗了吗?再反过来想,不完备定理也是新知识,这样算不算我们离那个理想世界又近了一步呢?这样反反复复,把每个命题都嚼个几遍,就对它的正面和反面都没法再信了。就跟美工刀一样,刚掰出来的、新鲜的断面是锋利的,磨着磨着就钝了。如果需要锋利的东西,就必须再掰断它,然后再钝、再掰,等到最后一节也钝了,这把刀就没了。我觉得我现在差不多就在重复这个过程,每次抓到一个新的想法,就不由自主开始怀疑它——它真的是正确的吗?能作为我的信念吗?它的反面是不是也有道理呢?你看,每件事都变得有点道理的时候,每件事也就都没有道理了。
“这种过程让人上瘾的地方就在于,刚开始的时候,人都会因为自己看到了事情更多的面,觉得非常沾沾自喜。他扔掉一个信念之后,回过头去看那些还捧着自己思想的垃圾的人,就会产生优越感:你看那些人多可笑!他们那些奉为圭臬的东西,其实都漏洞百出……但是,但是,这种优越感也会被自我怀疑扔掉。我真的就比他们高明吗?如果他们是对的,我的那些反对意见只是一叶障目呢?或者退一步说,如果我确实是对的,可是我也还有很多很多信念,我那些信念和他们的比,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样一方面更迫切地想要扔掉自己剩下的思想,一方面也失去了扔东西的快乐。只不过快乐虽然没了,这种精神毒瘾却已经形成了,就算不快乐也停不下来了。
“你刚刚说到癌症晚期,这个跟癌症也挺像。不是原癌基因本来是管分裂的吗?细胞不分裂人肯定会死,但是癌变之后,分裂得太多,人也会死。这种自我怀疑,本来肯定也对你的思想有好处,但是怀疑过了头,就很难说了。而且怀疑的思想是可以侵占所有其他任何思想领域的,它就跟癌细胞一样,不停分裂,不停增殖,直到——如果不考虑并发症的话——直到机体被它消耗完。直到那个美工刀被掰到最后一节。”
“噢,那所以这样下去,最后就会什么也不信了。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什么也不信的人,也能活着吗?”
“为什么不能呢?你说得人活着好像一定要信点什么东西一样,其实就算什么都不信,也不会怎么样吧?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活着呢?你不觉得这也是进化的诡计吗?”
“我是说,他既然什么也不信,那他为什么活着呢?他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不就没有答案了吗?比如说我,我现在还活着就是为了快乐,我又不是自己要出生的,到时候可能也不是自己要死掉的,那中间这一段总可以让我自己把握吧?可是那种人,他什么也不信,就跟你一样,吃甜食都要辩证法一下,这根本不快乐啊。就比如说你吧,你为了什么活着呢?”
“我为了什么活着呢?我觉得是因为,找不到理由去死吧。有一种人说,从出生到现在,他做的所有一切事情,其实都是在验证身不由己,不管是顺从还是反抗,都是命运的安排,那如果选择去死呢,就是一种‘到此为止’的宣言。可是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道理,他选择去死,怎么就不是命运的安排呢?而且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命运的意志’这种东西是真实存在的,那如果根本没有这个意志呢?他的宣言宣给谁看呢?反正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让我信服的去死的理由,才一直这样保持现状。”
我说完自己嗤笑了两声:“啧,我还是给自己找了理由……虽然好像是递归的理由。你知道以前英国人为什么要吃下午茶吧?对啊,他们晚饭太晚,为了不要太饿才在下午加了一顿。我觉得我也是这样,知道那种精神癌症必有一天把我耗光,但是它来得太慢了,我为了熬到那一天,还要不断地给自己找些活着的理由。”
朋友举起奶茶和我碰杯:“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我确实口干舌燥,赶快喝了一口,抹抹嘴:“草,打嘴炮真爽。”
我们痛饮完两斤奶茶,一边哀嚎花呗额度一边扣扣索索地付了账,然后回学校去继续大战死线了。
备注:算是对自己之前一段时间的精神写照吧,现在自认为已经挣脱出来了,不过偶尔还会滑回去。这篇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本来写得很严肃,觉得不太好,好像对待那些观点很认真似的,所以改得稍微口水话了一点,没有什么逻辑。
“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是希尔伯特的话。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出处是毛不易的《消愁》。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真的求得到吗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