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巫念桃、漢尼、落水、夜雨、月溪明、巴瓏、四戎
世界是一片荒原。
三月,阿孝跟往常一樣和朋友們在山頂遊玩。成員裏有一個最近才認識的傢伙,大家叫他阿翼。
是個近乎暴走族、純粹喜歡飛車的傢伙。
某一天,熟人的子青偷來了一輛改裝得很像賽車的RZ摩托。
那天,阿翼一再向子青請求,把RZ借走了。
接着兩天後,在大家平時一直遊玩的山頂上,阿翼遭遇了事故。死掉了。
葬禮只有領頭的柏宇參加了。其他的人不知道要以什麼表情來面對,所以沒有前去,更準確地說,沒能前去。
那一晚,大家來到了阿翼遭遇事故的那個轉角。
路面留着因後輪鎖死造成的輪胎痕,路邊的防護欄有所凹陷,方向指示燈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往常一直說着無聊話題的少年,在那一晚也只能默然。
即使出事的轉角就在眼前,但卻沒有人帶着像花束之類的東西。
終於,最初把摩托車偷來的子青,把吸了半截的香菸供奉在防護欄前。
其他人也同樣效仿。
阿孝和柏宇並不吸菸,於是放下喝過的寶特瓶作爲替代。
空氣非常寒冷,呼出的氣息都成了純白色的煙。夜空中,獵戶座美麗異常。
後來,阿孝再也沒去過山上。
柏油公路延伸,不斷地建了起來,機車之類的詞語開始流行……
1965年,少年時代的事情。
阿孝的父親是一個鳥類學者,在阿孝的記憶中,是當時很少見的職業。
在職時,父親很少待在家中,總是會到山野之間去做一些考察和研究。直到後來偶然一次染上肺炎,不得不辭職在家養病。
打那之後阿孝對於父親的形象才逐漸充實起來。
父親總是會坐在那把竹椅上看一些書籍,手旁擺着母親切好的生蓮藕——據醫生說是對肺有好處的。
用聲音來描述的話,父親就是由竹椅隨着變構發出的鳴叫、紙張互相的摩擦和牙齒切割脆藕的聲響組成。
阿孝對鳥類也是很感興趣的,但他對彈子球的興趣顯然壓過一頭。每當做完課業,阿孝便迫不及待地衝出家門,尋找朋友們玩彈子球去。
往往玩到快天黑,阿婆就會來尋他回去吃晚飯。
阿婆說的話帶有很濃重的口音,叫阿孝會發ㄢㄏㄥˊㄍㄨˋ的音,大家聽了,就叫阿孝作阿恆。哪怕是現在,阿孝回到新竹,當時的夥伴也還這樣叫他。
本地很少有人能聽懂阿婆講的話,阿孝自己也只能懂個大概。但聽到阿婆叫他,阿孝就反應很快地收起彈子球來。
吃完晚飯,一家人會在院中乘涼,有夜風的時候,父親會披一件披肩。也只有在這種時候,阿孝會坐在父親旁邊聽他講一些跟鳥有關的事情。
父親最常提的一種鳥叫做鷸,是溼地常見的中小型鳥,在父親的描述裏,鷸多種多樣,但大部分都會不斷遷徙。
「沒有真正落腳處的鳥。」阿孝記得父親這樣說。
後來同樣一個起風的夜晚,在阿孝回屋給父親拿披肩時,聽見了母親的哭喊。
父親失去了呼吸。
在七八里外的城中,商超慢慢開起來,那裏的冰櫃販賣芒果味的冰棍。
1960年,童年的事情,阿孝很想念它。
阿婆有時會拉着阿孝回大陸。
回大陸只是阿婆單方面的講法,從她口中講出就變成ㄟㄉㄞㄌㄡ,但阿孝能從方言中撿出能辨識的音節來。
阿婆對於回大陸的路線大抵很是熟悉,從家門口出去,左轉,走過三個路口,再右轉,一路走到汽車站...阿孝不止一次聽阿婆這樣講。
但阿孝和阿婆只有一次真正到了汽車站。
那天午後有些熱,阿婆帶着阿孝在汽車站門口的茶店喝苦茶。
阿婆在向店主的女人問一個叫做桃花橋的地方,這是阿孝第一次從阿婆口中聽到這個地名。
女人沒能聽懂阿婆的方言,阿婆焦急地望向阿孝。阿孝用標準語向女人轉述後,女人還是搖了搖頭。
阿婆的肩頭彷彿一下子塌下去,她嘆口氣,拉起阿孝回家。
「過了桃花橋,就是家了。」阿婆這樣對阿孝講。
阿孝一直沒能理解阿婆說的家。
那時太陽已經快要落山,天邊的雲給燒成一片火紅。
祖孫倆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阿孝看見路旁的芭樂樹。
「阿婆,是芭樂欸。」
阿婆笑起來,叫阿孝去採一些。
阿孝走到樹下,樹枝給結好的芭樂壓得很低,伸手就能夠到。
他和阿婆採了很多芭樂,裝在阿婆的那個藍色布包袱裏,裏面一起裝着的是阿婆存在錫紙包裏的錢,她說死後能把這些錢帶去用。
芭樂是酸甜的,帶有一種澀味,這種舌面靠後味蕾上反覆的澀味一直陪伴着阿孝。
1958年,不安定的一切事情,阿孝總會想起它們。
阿孝的姐姐心怡出嫁後的第三年,母親的舌根生了一個腫塊。
那天,阿孝陪着母親去醫院做了檢查,回來的晚上,阿孝做了一個春夢。
他夢見當時暗戀的女同學。
阿孝起牀去清理時,看見了在客廳桌上睡着的母親,母親壓着一封寫給姐姐的信。
後來,姐姐和姐夫接走了母親,家中只剩下阿孝和小他三歲的弟弟阿忠。
阿孝覺得教室很逼仄,他更頻繁地逃學,也沒有母親會拿着蒲扇追打他。
那是阿孝認爲自己最接近嚮往的大人的時刻。
他開始翻找父親留下的書籍和筆記,並找到許多舊的書信,阿忠很喜歡那些大陸來的郵票,他沾了水把郵票貼在窗上。
父親的筆記大多都關於鳥類,阿孝花遠比課業上多得多的時間來看這些筆記。
他照着父親的路線進過兩三次山,找到好一些鳥類。他用鉛筆畫下來,回去與書籍的插圖和父親的手繪對比。
阿孝見到許多的鳥。
母親回來時,阿忠已經升了一個年級,阿孝開始安心照顧身體大不如前的母親。
每個潮溼的夜晚,阿孝都失眠,他一點一點聽着母親扯着胸廓呼吸,空氣流進她的肺裏,發出奇異的聲響來。
阿孝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後來的一個似曾相識的夜晚,阿孝在院中發現一隻死去的鳥。
是一隻鷸,阿孝埋掉了它。
第二天早上,阿孝撥通殯儀的電話。
1966年,沒什麼特殊的一年。
阿孝從母親的遺留裏找到一些舊欠條。
他跟着名字去到了一個女人家裏,阿孝只說自己是林淑的兒子,女人很熱情地接待了他。
「你先在這裏坐。」女人用口音很濃重的話對阿孝這樣講,阿孝很容易便聽懂了。
女人拿着苦茶從裏屋走出來時,阿孝已經走了。
太陽正要落山,阿孝擡頭隱約看見金星,他感覺那渾圓帶着未亮起的銀河向他心頭傾斜下來。
有一隻賊鷗飛過,它滿是鬥志,要去爭奪其他鳥的捕獲。
阿孝感覺自己誕生在世界的荒原上,他的心尖流着遠方的血液,搏動能在胸腔裏獲得足夠的共鳴。
他想起那個午後和阿婆走過的小路,他們採了很多芭樂。
他很想念他。
作者: 尘聆
评论要求: 无言
白鳞初见芳菲的时候,芳菲还只是棵很小的树。
细嫩的枝,稀疏的青叶,并不像棵会开花的树。
不过白鳞那时也未修炼成精怪,还留存无数对世间的天真。
芳菲说她会开花,白鳞就坚定不移地相信她会开花。
但生长在悬崖峭壁间的树是很不容易的,白鳞想,这大概就是芳菲始终那么小的缘故罢。
百岁的时候,有只鹰妖不知怎么想叼走芳菲。
我会保护你的,白鳞轻轻用尾巴尖推芳菲,生怕把她压折了。
虽然修为相差不大,但天生克星确实难对付,白鳞受了很重的伤。
芳菲抖着枝子情绪低落,忽然道,白鳞,你摘我的叶子吃吧!
在出来游历前,我娘说我们是疗伤的圣药。芳菲讲来颇自豪。
白鳞最终还是在芳菲万般保证绝对不会损修为后照做,毕竟如果死去就不能履行诺言了。
之后奇迹般的,见骨创痕半个时辰便完全愈合。
我会保护你的,白鳞把芳菲圈起来道。
芳菲晃起来,似乎在笑,却没有声音。
九百岁的时候,白鳞要出外寻仙山灵药以备千年渡劫。
这不就有现成的嘛,何必外出寻找?芳菲略带不满。
芳菲近千年并没有长多少,白鳞却已身长十数丈。
盘踞不下芳菲的山头,他在石缝间探出身子对她道,这儿不适合我。
这段日子你要保护好自己,他垂首用额头触下芳菲的树梢。
芳菲窸窸窣窣道,放心罢,我也有九百年道行啊。
白鳞沉默地看了会芳菲,转身驾云离开。
九百五十岁的时候,白鳞渡劫失败。
寻到仙山谁想内有嫉妖如仇的一位道人,他只能提前渡劫一争。
逆天而行,他总有千般能耐也是不成,索性巧合下道人走火入魔,被他绞杀。
伤痕累累的白鳞乘云回去窝在穴里养伤,知道自己只剩五十年可活,也不可能成仙了。
芳菲在外面喊他,他也不应。
然后芳菲托一只蝶妖给他带话,说再过五十年自己就可以开花了。
白鳞闭着眼盘踞在阴暗的穴中,没有答话,只是轻轻摆动下尾巴示意。
芳菲是棵会开花的树,他一直知道。
等他死后,芳菲一定也不会寂寞,毕竟她是棵会开花的树了。
千岁的时候,白鳞如九百岁时般在石缝间探出身子,安静地看着芳菲开花。
一簇簇柔美的粉色慢慢在枝头上舒展,恍若多少个昼夜交替时的烟霞。
白鳞,芳菲笑着说,你看我开花好看嘛?
嗯。
那你亲我一下?
白鳞停顿半晌,终于垂首。
一道粉色的光开始环绕在他身侧,芳菲晃起来。
我渡劫失败啦,她说,不过白鳞你呢,是一定会成功的。
说罢那满树美丽的花朵便迅速枯败了,枝干也开始萎缩干枯……
仙童不知道自家仙君为什么每天能看盆栽那么久,明明千百年来那丑枝也没长一寸。
它到底会不会发芽开花啊?仙童撇撇嘴暗道。
白衣乌发的仙君似听到他心中所想,转身莞尔:
“她是棵会开花的树。”
如画眉目刹那的柔和吓了见惯平素仙君冷漠样子的仙童一跳。
“她是棵会开花的树……”
白鳞仙君呢喃着,轻触那根一炷香长的枯枝,似乎生怕把它压折了。
文/鹤野
评论:随意
【铲!
-----------
我们一家搬到月亮小镇的时候,我大概才七岁。从地图上看,月亮小镇是星星点点的城市之外孤零零的一个圆,我 在得知那里没有大商场、没有游乐园的时候有些兴致缺缺,妈妈安慰我,说相对地,那里也不会有讨债的债主,我想到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出门,不用把欠条一张张捡起来装到一起塞到床下、柜子下或是别的什么还有空间的地方,忽然又觉得可以接受了。
小镇依山而建,风景很漂亮,很多地方保留着比较原始的建筑,我们家挑选了一座位于山坡下的小房子,有一片独立的小院,从我的房间窗户向外看,能看见一片长着野花的山坡,山坡上的小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木屋,据说是以前猎人居住的,现在已经变成了小孩子的秘密基地。
月亮小镇的生活很平静美好,居民也很友善,住在这里不需要防备邻居悄悄挖掉我们院子里种的水果,或是偷走接电的电缆,我们甚至花了好一段时间来适应他们的淳朴。到这里为止,月亮小镇的生活都很不错,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居民不信基督,他们信奉月神——我们在住进小镇的第三天,爸爸带回来一个月神雕像,说是村里的老人送给我们的入住礼物,那是一个工艺粗糙的木雕,像是手工雕刻的,边角处还留着一些突起的木刺,鹿头人身,身穿长袍,拿着长长的手杖,整个雕像最精细的地方是鹿头上的双角,被打磨得流畅又光滑,角的分叉很多,几乎有两个鹿头大,像是繁盛的树冠。
妈妈不喜欢这个雕像,说看起来总有点阴森,爸爸说我们应该入乡随俗,至少表面上要尊重他们的信仰,这样才能更好地被居民们接受。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然后再被债主找上门来吧?妈妈顿时又生气起来,叫嚷着如果不是你非要投资那些她看不懂的东西,我们一家也不至于狼狈地东躲西藏。我对类似的争吵已经见怪不怪,无聊地拿起雕像把玩,但很快也失去了兴趣,将它随手摆在了电视柜上。
一个星期后,我交到了第一个朋友,埃米·克拉尔,我们两家之间只隔着一百米的街道,认识他的第一天,埃米就带我去了山坡上的小木屋,屋里放着几个箱子,他熟门熟路地找地方坐下,搬出一个有记号的蓝色箱子,说:“这几个箱子都是我们镇上的孩子放在这里的,小木屋是我们共同的秘密基地,谁都不能独占它,所以大家放在这里的东西也各自收在箱子里,如果发现谁动了别人的东西,那他就会被所有人一起赶出小木屋。”
埃米从箱子里拿出两颗水果糖,递给我一颗橙子味的,我把糖果扔进嘴里,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那如果有人不信月神呢?也会被赶出去吗?”
埃米皱着眉看着我,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你在说什么呢?”我们靠得很近,我甚至能隐约嗅到他口腔里飘散出的葡萄甜味,小男孩笑得怪异,语气却理所当然:“怎么会有人不信月神呢?”
埃米不知道的是,那次交谈催生出了月亮小镇上第一个彻底不信月神的小叛徒。爸爸期盼着新的生意能获得成功,偶尔在出门时会对着月神雕像致敬;妈妈参加完镇上妇女们的茶话会后,往往会春光满面地带着许多水果和糕点回家,那时的月神雕像在她眼里也不是奇怪的令人心慌的小摆件,她一边嘟囔着似乎也不错,一边拿起雕像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而我坐在沙发上冷眼旁观,我看着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雕像,看着那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心里满是不屑。
月亮小镇的月神图腾主要组成部分是鹿头,居民也将鹿视为神兽,认为它们是月神的坐骑和伙伴,所以他们从不猎鹿,偶尔有一两只鹿从后山跑进小镇里,他们就会悄悄招呼大家来看,拿出碎肉喂给它们,一群人安静又欣喜地远远围着小鹿,目送它们吃饱喝足后蹦蹦跳跳地回到山里。我被埃米拉着,也站在人群里,但我只觉得他们的快乐让我不适。这种奇怪的叛逆随着年龄增长,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起初只是冷漠,后来逐渐发酵成厌恶。月亮小镇上的信仰习俗很温和,一周一次的祷告会,一月一次的晚餐祝祷,偶尔举行的扮神仪式,都是欢快又轻松的,教义也很简单,供奉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但我自始至终都从未接受,这种抗拒在日复一日的祝祷声中鼓胀起来,终于在我十五岁时爆发。
我杀死了后山上的小鹿。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那段记忆被兴奋、暴戾和隐约的恐惧交错覆盖,涂抹成斑驳的一层,只有零星的片段提醒我那是真实存在的。凶器是我放在小木屋里的铲子,平时我用它在山上挖野菜和蘑菇,而那天用它敲死了那只年幼的小鹿,把它埋在了树下。整个过程中我都恍恍惚惚,似乎全凭本能行动,就那样拎着铲子回了家,妈妈表情怪异地看着我,问我的衣服为什么这么脏,我如同被一盆冷水泼醒,强装镇定地说只是在山上弄脏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浴室。
那件衣服上的红褐色无论如何也洗不掉,我把它连同铲子一起装在袋子里,扔进了垃圾车,直到目送它开出小镇才松一口气,但我回到家,抬头看见电视柜上摆放的月神雕像,鹿头没有瞳孔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忽然又恼羞成怒。在妈妈的惊呼声中,我抓起雕像扔在地上,鹿头的脖颈被摔碎,鹿角四分五裂。妈妈捂着嘴嘶哑地尖叫起来,质问我到底在发什么疯,“我们花了这么多年融入这里,现在你要把这一切都葬送吗?”她捡起雕像,说得语无伦次,看上去像是恨不得冲过来掐死我,她困兽一般原地徘徊了几圈,然后强装镇定地走出门去,傍晚时带回了一个新的月神雕像。
她的脸色有些怪异,在晚饭时说起和她交谈的那些女人,说她是如何小心又谦卑地向她们提出请求,她没有说雕像被损坏了,只说想要再拿一个雕像回家供奉,女人们没有责怪她,她们温和地劝慰她,“我们向月神祈求安宁和丰收,祈求快乐和平安,我们以爱相连,伤害月神及臣属的都将被驱逐、被流放。”她们脸上温和的表情却让妈妈觉得恐怖,像是模式化的笑面,像电视柜上没有瞳孔的鹿头雕像,女人们说:“只要你不伤害月神,月神也会庇佑你。”
妈妈说到这里,脸色越发灰白难看,“幸好你只是在家砸坏了雕像,你没做别的什么事吧?”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
餐桌上氛围诡异,我们都没有再说话,某种无形的东西降临在这里,封住了我们的咽喉,每个人都只顾着埋头吃完自己那份,然后沉默地回到房间里去。
当天深夜,我忽然从床上惊醒,撑起身子聆听周围的声音,但除了虫鸣和闹钟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动静,我却在这熟悉的寂静里浑身发冷,再无困意。我坐起身,试图找到违和感的来源,忽然间听到某种闷闷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我的房间在一楼,趴在门缝边能看见大半个客厅,我的心脏狂跳,赤着脚靠近房门,将门拉开一条缝,客厅里安安静静,墙上的夜灯亮着微弱的白光,我在门边趴了几分钟,脚底发麻,掌心冰凉,终于听见那闷声又不紧不慢地响起来,咚、咚,一道影子滑过茶几,滑过沙发,消失在冰箱后。
而我靠着门,开始浑身发抖,在那短暂的瞬间,我看清了那影子的形状。
那是一双鹿角。
我跑上楼,叫醒了父母,他们一脸莫名其妙,认为我是梦游了,要么就是错将噩梦当成了现实,妈妈看着我有点担心,询问我要不要去看医生,“这里的人都把我们搞成精神衰弱了。”她抱怨道,爸爸看上去也很是不满,“当初就不应该把那个雕像带回家,不,就不应该搬来这里。”
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忽然停止了,因为我们都听见了那个古怪的闷声,它一下一下地响着,越来越近,像是停在了门口,然后门铃响了。
爸爸抄起了棒球棍,让我和妈妈小声地走到后门去,我们走下楼,看见客厅里依旧什么也没有,窗户外是空旷的院子,大门门缝下的一线光被两块阴影突兀地截断,爸爸轻声向门口走去,我还想再看,被妈妈推着从后门跑了出去。
我们站在后院里,听见门被猛地拉开的声音,棒球棍击打的声音,还有爸爸的惊呼,妈妈惊恐地叫了一声,我正想冲回去,就看见爸爸拉开后门跑出来,他满脸惊恐,手上的棒球棍不翼而飞,他催促着我们快走,把我们推向后院停放着的汽车。妈妈坐在副驾驶上慌乱地问他看见了什么,爸爸拧钥匙的手在发抖,钥匙磕磕碰碰过了很久才插进去,他呼吸急促,不管不顾地一踩油门,汽车撞碎了院子的栏杆绝尘而去,我在后座上向院子里看,只看到敞开的大门,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妈妈的情绪濒临崩溃,而爸爸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形容的语句,颤抖着说:“月神,月神来了。”
车在路上越开越远,月亮小镇里安安静静,好像我们家院子里发出的声音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直到我们驶出小镇,看着那个破旧的弯月形铁门在身后越来越远,车厢里的恐慌才被夜风吹散了一点。爸爸也从那种极度的恐慌中缓过劲来,开始断断续续地描述他看到的那个东西,“它长着一个鹿头,头上有很大的角……”他伸手比划,“衣服像是长袍,没看清楚,我一看见它就用棒球棒打它,右手痛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伤到手指了。”
“然后呢?”我问,或许是我的声音比他想象中更平静一点,爸爸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然后它就不见了,我不敢多看,这地方太邪门了,我们今晚先在旅馆里过一夜,明天就搬家。”
然后车厢里就慢慢归于宁静,整件事情就像有头无尾的恐怖烂片,在远离了月亮小镇之后,所有令人恐惧的东西又会在我们的语言中被弱化成滑稽的闹剧,在彼此的埋怨和咒骂中被缩压缩成毫不起眼的插曲,车子在公路上越走越远,已经再也看不见月亮小镇,而我感觉所有令我自责的、愧疚的、恐惧的东西也随着小镇的远去而消散,我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夜景,迷迷糊糊地陷入了昏睡。
在那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睡了又醒,看见窗外还是长长的公路,又闭上眼睛,这样反复不知道多少次之后,妈妈忽然不安地问:“我们走了多久了?”
爸爸搓着方向盘,他看起来有些焦躁:“不知道,我的手表落在家里了,该死,这条路怎么这么长。”
我睁开眼睛,这条公路像是永无尽头,黑沉沉的夜幕压在车顶,今夜没有星星,只有路边破旧的灯一闪一闪,路上安静得瘆人,我在这恐怖的寂静中逐渐失去了从容,掌心开始发冷,后颈的凉意徘徊不去,我趴在窗边费力地辨认着路边的景观,试图找到一些与众不同的,足以引起注意的东西,但这条公路永远千篇一律,路边的景物永远单调地重复,不知何时,公路上弥漫起了雾气,前方在那模糊的雾气有黑影浮现出来,我们远远看着那逐渐靠近的黑影,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终于看到路标了。”爸爸说,“我们很快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妈妈说。
我坐在后座上,死死盯着那雾气中的庞然大物,某种似曾相识的恐惧悄悄爬上了我的脊背,某种温热的东西又回到了我的掌心,我低下头,看见死去的幼鹿躺在怀里,血染红了我的衣角。
我终于不可遏制地尖叫起来,但周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没有父亲的呵斥和母亲的指责,我抬起头,看见前座上空空如也,汽车表盘依旧闪着光,车辆顺着方向滑行了一段,刚好在那黑影前停下。我恍恍惚惚地推开车门走下来,看见生锈的黑铁扭曲着拼凑成一轮弯月,摇摇欲坠地挂在半空,在夜风里微微摇晃,发出规律的、细长尖锐的摩擦声,刮擦过我的耳膜,像是鬼魂在耳边嘶声尖叫。
某个一直被忽略的东西在此时悄悄地破土而出,我终于明白真正的恐惧究竟来源于哪里,不是口口相传的歌谣,不是无处不在的嗡鸣一般的祝祷词,不是鹿头人身的月神图腾,而是某种更原始的象征,真正癫狂的所在。我仰头看着那在黑夜里摇曳的弯月形铁门,在它之上,月亮跃出云层,惨白的月光落下来,描摹过锈蚀的铁门,落在我身上,于是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消失,然后是手腕,手臂,我低下头,看见膝盖悬在半空,很快我的腹部也溶解在空气里,红色的内脏掉出来,又被月光轻巧地吞噬掉,我的喉舌消失,再也发不出声音,最后的一颗眼珠徒劳地转动,它掉在地上,看见一轮明月高悬天空。
---------
【档案TJ-304】
权限:绝密
范围:未知领域
简述:月亮镇存在来源不明的月神崇拜习俗,自某一时间点起,月亮镇全体镇民凭空消失,调查员只从当地医院里带回一个幸存者,详细数据转见档案TJ-305。
“档案内容如上。”文森特放下纸袋,将资料全部封回档案袋里,重新贴上封条,“你从刚才就一直在走神,薛,你在想什么?”
束着高马尾的青年将目光从窗外收回,看向文森特,含糊地“嗯”了一声,“所以我们现在要去见这个——”他伸手点了点档案袋,“TJ-305?”
“档案描述对象是一个目测年龄十二岁的男孩,生理层面上存在某些难以根除的疾病,目前在总部名下的医院接受监视。”文森特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慢慢擦拭,语气淡淡,“他自称是月亮的代言人。”
“是吗?”薛撑着下巴,列车外的景色急匆匆地闪过,他目光游移,看向愈加昏暗的天际。
“啊。”一片沉默中他忽然出声,文森特戴上眼镜看向他,薛看着窗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今夜的月亮会很美呢。”
註:本文為【假面舞會】第四期活動額外追加作品,最先猜出本文作者的三名成員將能夠活動由作者本人提供的獎勵:書/遊戲/寫文評(三選一,且書或遊戲上限不超過80軟)。
猜測時間截止到本月20日(全天)。
《西西弗斯填海記》
作者:???
西西弗斯把石头推到一个土坑里,靠在旁边的枯树上歇息时,一只红脚鸟落到石头顶端,嘴里叼着一根树枝。
西西弗斯喘着气,对红脚鸟微笑道:“你好啊,阿飞。”
红脚鸟低头把树枝放下,然后开始口吐人言:“我不叫阿飞,我有名字!我的名字叫精卫。”
西西弗斯惊讶且茫然:“你怎么会说话的?”
精卫说:“那你怎么会跟我说话的?”
西西弗斯说:“可是你是鸟诶!”
精卫似乎翻了个白眼——这好奇怪。她叼起树枝,拍拍翅膀飞走了。
地面这时轻轻颤动,土坑里的石头就要被晃出来。西西弗斯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石头,喃喃自语说:“大人要惩处,大鬼要发怒。”
他继续把石头往山顶推去。
精卫第二次遇见西西弗斯时问:“你还在推石头啊。”
西西弗斯说:“对啊。不推石头,就会死掉。”
他正推着石头往山上走,精卫必须在石头上不断蹦跳,以免掉到底下。她一边叼着一小块黏土,一边技巧高超地说话:“你要把石头推到哪里去?”
“推到山顶。”
“然后呢?”
“然后石头滚下来。”
“……滚下来?”
“嗯,然后我也滚下来……再把石头推到山顶,再滚下来……”
精卫怀疑鸟生:“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西西弗斯说:“我讲了啊,不推石头,就会死掉。”
他说:“我只是想要活着。”
西山到东海的距离是三分之一天。精卫朝东飞去,和西西弗斯相向而行,叼石头的鸟和推石头的人必然在狭窄的山道上相遇。
西西弗斯问:“你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飞来飞去?”
阿飞——精卫说:“你见过东海吗?我要把它填平。”
西西弗斯点头:“我见过。为什么要填平东海,它不好看吗?”
精卫说:“不,它很好看,太好看啦。”她的声音有些悲伤。
西西弗斯找到一个土坑,把石头停进去,回头向东眺望。远处,接近视线尽头,在灰褐色土地消失的地方,有一线碧蓝。他赞同道:“你说得对,太好看了。”
“它是我的坟墓。”精卫也望着东海,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
“我是说,它吞没了我的灵魂。”精卫叼起石头,“所以我要把它填平,也许灵魂比石头要轻,能够浮上来。”
“那祝你成功。如果那时候需要我帮忙打捞的话,我会和你一起去的。”
“谢谢你——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是西西弗斯。”
“嗯,西西弗斯,”精卫拍拍翅膀,“再见,西西弗斯。”
再一次见到西西弗斯,他刚刚回到山脚下。精卫喊道:“嘿,西西弗斯。”
西西弗斯对她微笑:“你好啊,精卫。东海怎么样了?”
精卫发出叹息声:“还是老样子。”她在西西弗斯身边跳来跳去,突然问:“西西弗斯,你有没有想过换个方向?”
西西弗斯懵逼:“什么?”
“你需要推石头;我需要把东海填平。你推的石头比我叼的土块大多了!”精卫热切地说。
“你要我……把石头推到海里?”西西弗斯逐渐理解,在理解中逐渐惊慌,“那不行的!”
“怎么不行?”精卫质问。
“我要推石头,不推石头的话,就会死掉!”西西弗斯叫起来,“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大鬼的时候,告诉他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是在夜里找到一颗绿色的星星,他才没有马上把我带走。他在等天黑,我和我的家人就偷偷溜掉了……后来大人很生气,因为大鬼一直待在地上找那颗绿色的星星,人们都不会死了,牛羊也不会死。牛羊不死,大人就没有供奉。他气得受不了了,就把大鬼赶回地下,还找到我,一个小小的、可怜的西西弗斯……我发誓我从来没有想要大人生气!我只是想要活着。可是大人为了惩罚我,命令我永远推这块石头,否则就会马上死掉……
“我不想死,我还想喝牛奶和蜂蜜水,还想闻牧草割断的香味,我还想躺在晒热的土地上面,还想看到星空,哪怕一颗绿色星星也没有。我想要活着,哪怕是永远推这块石头。”
西西弗斯话音刚落,大地又开始震颤。山林中的鸟兽骚动,乌鸦成群地飞起。西西弗斯说:“你看!我没有在推石头,大人的惩罚就要来了。”
他推起石头,往西山走过去,背对着精卫说:“你不要再提这件事了,那样的话,我还是很高兴和你说话的。”
精卫扑动翅膀飞上石头,不依不饶道:“你想要活着,谁又不想要活着?你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你知道东海吞没过多少生命!东海不平,死在这里的人会越来越多,这样一个灾难的源泉,无论多么美丽,我都不能让它继续存留于世上。这是伟大的事业,而我已经准备好为之竭尽一生,你难道不能为了它而调转一下你的方向,不仅是为了拯救千千万万人,也为了把你的名字刻在不朽的丰碑上吗?”
西西弗斯看着精卫的眼睛:“所以,你是要我为了以后可能会死的人,而牺牲现在活着的人。”
精卫先是错愕,然后争辩道:“不,西西弗斯,你听我说!大人只是让你推石头,他没有规定你推的方向……既然同样是推石头,那么你顺便把它推到东海,也是一样的……”
“然后呢,之后怎么办?”西西弗斯不知何时低下了头,没有让精卫看到他的神色,“不过,你说对了一点,我这样活着,的确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大地仍然在震颤,西西弗斯的牙齿格格作响。“我跟你说话,已经耽误太多时间,我想大人不会原谅我了。既然如此,那就照你所说,把石头推到东海去吧……这样我虽然不能活着,也许还能够救下一些人。”
精卫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她呆呆地望着西西弗斯转身走到石头西边,安静地把手覆上石头。好久好久,他们都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直到西西弗斯露出他惯常的微笑:“精卫,你飞吧!要不我就走不了了。”
精卫丢下嘴里的小石子,飞到他的肩头,轻轻啄一下他的耳垂。西西弗斯还是笑:“好痒。”
精卫说:“快走吧!”
西西弗斯,肩上站着一只红脚鸟,第一次推着石头向东前进。他们走得很慢,因为地动一直不停歇,剧烈时西西弗斯甚至控制不住他的石头。有时前方的平地忽然凸起小丘,或是裂开深谷,他们不得不绕了许多路。空中也刮起恶臭的熏风,携带尘埃和枯死的树叶,打在他们身上。
在这一天夜晚,西西弗斯和精卫终于到了东海边。月亮刚刚从海上升起来,在无穷远处露出半个圆盘。西西弗斯回头远眺西山,心里充满哀愁——他觉得他再也回不去了。他说:“精卫,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
精卫说:“什么事?”
“等我死了,把我的墓碑立在西山脚下。”西西弗斯说,“还有,偶尔来看看我。”
“哦,别说了。也许你不会死呢。”
西西弗斯摇头道:“那你也要先答应我。”
精卫说:“好吧,好吧!我答应你。”
于是西西弗斯把石头推向东海。它向前滚动,在潮湿的海滩上印出很粗的轨迹——滚动——潮水涌来——石头浮了起来。
“咦!”
西西弗斯和精卫一起惊叫出声,但都没有听见对方的声音,甚至自己的也没有听见。因为就在同时,他们背后的西山发出遥远的轰鸣,金红色的液体从山顶喷出来,落在山腰上,点燃了枯树。更多的液体从山上流下,在夜色中宛如缓缓放下的裙摆。
西西弗斯说:“你看,你看……我要死了,我一定会死在这里的……”
精卫跳上他的脑袋:“还没完!快走,到水里……到石头上去!快上去!”
西西弗斯如梦初醒:“石头!”
石头已经漂出一段,西西弗斯涉水追去,总算把它推回来些许。精卫用喙抵住石头,疼得似乎要裂开。西西弗斯手脚并用,狼狈地爬上石头。潮水退去,把石头和西西弗斯带离海岸。
精卫落在他肩上,蹦跳欢呼:“你成功了!你没有死,大人杀不死你!”
西西弗斯心跳如雷,喃喃地重复:“我成功了。”
“我就说你不会死!”精卫用脑袋蹭西西弗斯的脖子,温热的羽毛来来回回扫过他颈侧。
西西弗斯想起什么事:“这块石头沉不下去,那你的……你的灵魂呢?”
精卫愣了,好半天才说:“我现在觉得……已经死掉的东西,大概安息在坟墓里也好。”
西方的天空被火光照亮,灰烬乘着热气向上飘飞。精卫眼尖地看到异样:“看,西西弗斯!绿色的,是绿色的星星!”
西西弗斯也看到了。一朵燃烧的灰烬,发着绿色的火焰,缓缓升到空中,远远看去,似乎比西山还要高。他轻轻说:“这真的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
第一回,楊柳岸夢遊風流原 品花人夜撰評花譜
(重寫版)
有五古一首開場,曰:
化外八千舍,人間享樂天。
花臺雪樓艷,風姿月貌賢。
懶登諸子殿,安坐煙霞眠。
檀板催不盡,如山雁字邊。
本詩所道者,正是京郊所稱名勝之禾園。此園最初不知為何人所造,迄今已逾二百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說此地造園前本是一片稻田,因以為名,亦有說當年乃花銷八千兩銀子買下故稱。禾園數代擴建,最盛時竟達萬畝之廣,園中山巒迭起,湖波流蕩,四時郁翠蔥榮,繁花不凋,其間廊橋亭室,舞榭歌臺星羅交錯,更有勤僕賢婢,名優美伶侍奉在旁,正所謂世間美色盡收此間。如今雖將周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數千,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通二十四巷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籠統以方位分作五苑。
這五苑東倚花神山,上立花神廟,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恃藝獻聲之地;西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楊浪柳,一座夏雲峰削崖獨立,恍然遺世;中苑背靠霞屏山,肩飄玉帶溪,手捧玉鏡湖,二道虹廊環湖相抱,繫二臺於水上,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北苑則分內外兩園,乃主人家之所居,與另四苑相隔絕,少有進門之客,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甚有身份之人物,故皆尊其一聲禾老。至於這坊巷錯立的南苑,除卻禾園眾門客所寓屋子,還以花客花友之名造了十四個內園,亦是個清流往來舞文弄墨之地。
時近除夕後夜,四處明燈如晝,鑼鼓不歇,煙火沖天作花紛落,伴冬花燦爛。南苑北之清園,正是片雪清梅盛景象,五座紅瓦綠柱的小亭,有廊連綴,如梅開五瓣,正中一片空地,有青石造的一桌十凳,桌上擺了溫酒小爐和幾盤糕點,石凳俱鋪了漳絨製的軟墊,一眾滯京未歸的門客相約於此,共度佳節。連亭一瓣中,有青紅二影,歌歷代梅詩佐宴。酒過數巡,眾人皆有些醉意,便有人提議作些醒酒的遊戲,輪取古人詩詞中名句,另作新詞,使歌女優郎即席演唱,評出個頭名,封作今日文曲星。內中有一人言道:“若是作詩,倒也有得一比,要論曲辭,豈不是楊十三兄一人擅場。”那提議之人便道:“吾等祗作近體小令,十三兄當為上下二闋,何如?”其餘人皆以為好,祗看他是否應承。
若問起這楊氏十三是何人來,人皆道是個風流閒客,卻不知何地何鄉出身,又有否故友親朋,祗一副筆墨傍身,靠作些氍毹教坊中人的文辭繡像,得入禾老之法眼,做了這禾園的座上賓,又偏不與眾門客一道住在南苑,獨自個閒居在西苑戲云臺上。曾有客惜才,言沉淪風月終無善果。勸他考取功名以續家風。此人卻答:“人生在世不過如白駒過隙,非凡人所能掌握,與其苦求虛幻之榮華,不如享受眼底之歡樂,便是何時橫倒星下,亦可坦然闔目矣。”倒似看透無常般,真心棄了那名教正道,祗肯賺那下等人的愛賞去了。正是: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首二句皆俗語。]]
此語真滋味,憑君自解求。
祗看他此時正倚坐一隅,把玩隻檀木杯,拿酒映煙花觀瞧,聽了那話抬起頭來,見眾人都等他應下,便道:“作也無妨。”於是那做東的門客就喚侍從把桌上酒食都撤去,佈置下文房,先前提議的幾人各自作好,皆五七言,雖屬平庸,然妙音輕弦,真如雪精梅神一般,倒讓人不知所唱何辭了。幾首唱完,正待新詞,便有人催楊十三提筆,此時偏有人正作好,要交與二女,卻被一名喚陳九爺的老客按下。此人一向自詡清流,特端些大儒的做派,就聽他眼瞧向楊十三處,道:“這小詞既是楊爺擅場,當由吾等出題,方是公平。”楊十三無所謂道:“何題?”陳九爺道:“汝既歸宗楊氏,[[ 紅批:諷其無家也,甚毒。]]又素喜流連青樓楚館,自當以柳七《雨霖鈴》中「楊柳岸」一句為題。”楊十三知其拿己取樂,卻也不惱,祗讓侍從重鋪了紙,提筆就是三闋長調,侍從接過,忙交與那青衣歌女,祗見他與身邊人小言了幾句,那琵琶女輕笑數聲,歌者檀板一響,弦歌和合,便聽唱的是:
莫教浪子回頭路,《三墳》不過古來書;
醉金陵,夢姑蘇,好景良辰應如故;
且拋功名利祿身外物,換把盞處,揉弦催鼓;
遣散浮雲目。
美人妝臺正誇,明眸偷許,綺窗暗顧;
殷勤暫將琵琶附;
楊柳岸,和風團月莫相負;
襲襲簌簌,依依語語,夭紅錯把香腮妒;
波翻雙鸞舞。
五更雨收雲散,晨雞啼曉,鳴棹驚睏鳧;
懶起梳羽對蓮爐。
執手相看煙波渡。
念去去,藹藹都柳,空歎陽關路;
尤切切,燕釵榴裙,長亭子規語;[[ 燕、榴、亭、規,皆留人語也。]]
怎不忍,秋江口,恁叫他蘭槳停住;
罷,罷,罷,
為逐塵梯爭袍笏,恐將風流誤。
歌唱罷,音猶繞,眾人如忘酒香,各自品唶,半晌才有人拍案道:“當為此曲敬一大杯!”於是眾人皆換大杯同慶,惟二人未飲。那陳九爺取笑不成,反教楊十三取了頭名,心下不忿,又開口道:“柳屯田「曉風殘月」句,冠得一個清寂豁然之境界,你這和風團月,改得不倫不類,韻味全無,其意其景更是俗之極也。”楊十三道:“柳郎中唱曉風殘月,其景清冷寂曠,境界雖高闊,卻終非凡間眾生之所願景。”陳九爺譏之:“除夕何來團月。”楊十三卻笑道:“月不團而吾心摶之。”
那東家憂心二人要起嫌隙,忙出來圓場,道:“好一個吾心摶之!此時節家家團圓,我等雖客滯異鄉,不若假此圓桌作明月一輪,當團圓之賀。”其餘人也怕喪了佳節氣氛,皆忙道好,又滿酒將敬,陳九爺卻將酒杯一拍案上,嗤道:“真是謬辨!”楊十三見他不依不饒,也有些氣性上來,起身道:“我唱和風摶月,意取世間夜夜有風清月明,日日得團圓和合之願,若可遂得此願,這紙上的墨點,便是俗極又何妨?[[ 青批:此十三為文之道也。]]但隨旁人去謗。且試問當年,若李後主得續其南唐之國命,柳郎中可少年獲龍頭之垂首,又豈肯以此榮華換這一世詞名乎?[[ 紅批:此一句倒似十三心有不甘。]]”陳九爺聞言冷笑道:“早聞禾老爺誇讚公子有後主道君之才,如今看來,果真是居才自傲,莫不是以己之心度先賢[[ 紅批:柳屯田雖以浪蕩之名傳世,然其實列名宦之中,有方志可證,謂之賢非是過譽;而後主為國主時貪歡享樂,有何志向?區區亡國之君,不過留幾首亡國哀詞受人可憐而已,實算不得甚先賢。]]之志?自己求不得功名,祗能做些淫詞艷曲賣錢糊口,何必假道先人,豈不厚侮之也。”言畢引來幾聲訕笑。
楊十三卻大笑道:“富貴盲目,吾手不握富貴,富貴怎得進我家門?利祿浮雲,吾眼一片清朗,利祿如何矇我前途?世事紛擾,庸人聒噪,難擾我清風兩袖,耳畔笙歌。陳九兄大肚,可裝今夜之月,小弟不才,且自飲一杯,以敬兄臺海量。[[ 紅批:鳴月而大腹者,蛤蟆也。十三亦是懂罵人的,祗忒損些,終釀日後之禍端。]]”說罷將大杯一飲而盡。陳九爺聞言氣急,奈何眾人面前不好直罵出口,祗得甩袖憤憤而去。楊十三雖拔了頭籌,卻也窩下了火,早已沒了興致,隨口找了個由頭也走了。至於是夜眾人如何散去,未可得知,祗知宴後,楊十三自取字曰柳岸,而後旁人便皆喚之楊柳岸,又給他起了個渾號叫風月場居士[[ 紅批:是居士亦或過客耶?]],皆是外話,不必表它。
再說這楊柳岸自得了這諢名,不置可否,原本他便閒居禾園一隅,整日寫書作畫,少與外人來往,身邊祗一個伺候起居的書童明月[[ 紅批:呂洞賓《題黃鶴樓石照》曰:“衷情慾訴誰能會,惟有清風明月知”。此名另有深意,暗指十三雖有摶月之志,然其月乃禾主所賜,非己所有也。]],還是禾園主人所贈。除夕之宴,雖不可道不歡而散,然到底有些掃了眾人興致,柳岸雖不介懷,卻也並非不識趣之輩,自知非同道中人,索性斷了往來,平日偶往戲園子走動,過些戲癮。
這日,柳岸帶著明月出去訪友,待歸來禾園,已是月上枝頭,又加多吃了酒,有些醉意,便早早睡了。那明月也是睡眼惺忪,迷迷糊糊竟忘了關窗,柳岸倒在床上,四體沉重難移,暈暈乎乎間,似有一縷料峭夜風,吹來絲絲沁人的桂花香氣,勾他鼻兒,又喚一陣薄煙將他扶起,擁至屋外,恍惚中,任憑那風牽他而去,未知走了多久,方才被幾滴寒露點醒了眼,卻見四周迷霧籠罩,不辨所在何方。而柳岸竟絲毫不驚,因思及此定乃夢中,不如信步閒遊,看能見何種景色,於是邁步開來,卻又聞到那股桂香若有若無,似有意引他。柳岸順著桂香,不久便見前方迷霧層層撥開,現出一座牌坊來。這牌坊乃烏漆柱身,鋪白灰瓦頂,匾上以殘月體刻了「無間風流原」五字,左右各有鏤雕裝飾,惜久遭風蝕,不知所雕究竟何事。
柳岸不由心下暗忖:此等烏樑白瓦之制,從所未見,雖以風流為名,又冠之無間二字,倒令人不由想起無間地獄,平添幾分陰森之氣,也不知到底是何所在。一時好奇心起,邊思邊走,便到了牌坊之下,周身仍是朦朧環繞,卻不見他些許猶疑,徑直便踏入牌界之內。祗見四周景色一亮,朦霧俱散,身後牌坊已不復見,眼前竟是廣闊明朗春色,身側和風麗日相邀,足畔蘭溪蕙氣為伴。遠處坡上,一棵參天柳樹,枝條垂百里接天翠幕,庇蔭鋪千頃繁花碧毯。柳岸心下不禁歎道:曾聽聞南方有千年古榕,綠蓋可披方圓十里之地,已覺造化之神奇,卻未想天下竟能有如此巨木,非傳說中鯤鵬不可仿佛其偉壯矣!再看那柳樹幹復生幹,枝又抽枝,綠帶纏繞,如織山墻,根下拓出一方天地,嫩枝花藤相交其上,編成座鏤窗軒堂,堂前隱約一道白色倩影,若仙女披煙踏霞相候。
柳岸頓息瞠目,竟不忍側盼,徑直沿蔓草拾階而上,至那柳根軒前,原真是位仙子婷立門前。祗見他雪綢素裹,雲袖羽衣,月髻高聳,手執一把提香爐,有桂煙輕繞,絕非凡間裝束。見柳岸走近,便迎上前來輕施一禮,盈盈笑道:“妾已在此等候多時,可算把公子盼來了。”柳岸恭恭敬敬回了一禮,道:“方才遠遠瞧見時,祗以為夢裡來了個仙子樣的人物,走近方知,竟真是仙女下凡到此,倒是柳岸有眼無珠,冒犯了仙顏。”那仙子道:“公子稀客,妾本也是人間女兒,非自天上而來。祗因公子大名,久傳於我風流原上,引得一眾姊妹兄弟都想拜見,今日聽聞公子到訪,故推妾身到此迎候,陪伴公子遊賞。”
柳岸奇道:“在下不過區區一介閒人,怎會聞名仙地?仙子莫不是有意拿在下取樂?”仙子輕笑一聲,道:“公子說笑了,還請入座一敘。”轉身將柳岸請入軒中。軒中一桌二凳,皆為藤編,藤上生花,仿佛生時。柳岸被請入座,仙子捧來一紅木盤,上端紅白二碗,盛了白紅二湯,一曰雷泉之水,一曰雪谷之湯,都奉到柳岸跟前。柳岸看了看,這雷泉水清澈剔透,那雪谷湯卻一片濃赤,渾不見底,心上不免一絲猶疑,再想到這無間風流原的匾額,便連那白的也不敢飲,卻又不好拂了仙子好意,便祗接了碗,放在桌上,絕不沾口,向仙子詢問起此地緣由來。
原來這無間風流原,乃是曆朝歷代之梨園弟子,教坊姐妹身後之所。傳說千年前曾有位才子郎君,最擅譜曲填詞,常於柳陌花巷中遊走,被封作個風月宰相,後奉玉帝招入天庭為官。想到那一眾相好的姊妹,生前受盡人世萬般苦楚,死後亦不得立碑豎墓,祗餘骨灰遺棄爛土;又因罪犯邪淫,魂魄當投入畜生道中,便是再世為人,亦祗能為奴為婢,仍是受人欺辱,不可超脫。這郎君心中憐惜,故而臨登仙時留下半縷魂魄落到此處,化出這株柳樹。自此後,人間風月場中的姊妹兄弟,若得從良便罷,若是不得解脫的,身後俱都來此投靠,以求安息,至今已過千載,方成此無間風流原。[[ 紅批:知名不具。]]原上眾人不知郎君姓名,便以其魂所化之柳樹相稱,尊為柳郎君。這風流原在柳郎君之庇護下,四季無轉,光陰不度,日日春朝,夜夜秋月,時時歌舞歡鬧,真如神仙一般。祗有一三七日,喚作祭柳節,最是熱鬧,滿原結燈放炮,剪彩傳籤,一如人間新春之慶。
柳岸聽罷不禁歎道:“這柳郎君實乃一代真仙也,可惜在下未逢佳時,不得見祭柳之盛況,若說按禮,在下也當向這位郎君祭上一祭,拜上一拜的。”仙子卻道:“公子卻是不必拜的。”說著將桌上碗盤收了,又道:“公子乃是個有緣人,今日雖非祭柳之節,卻亦是佳日,不知公子可願隨妾一走這風流原?”柳岸高興極,起身拜道:“自是要走上一走的,還請仙子引路。”
二人自另一方門出了柳根軒,又是別樣風景,祗見滿眼白李绛桃,紅梅粉杏,如雲迴雪,若雪堆霞。柳岸跟隨仙子穿過重重花幕,便到了一片漾漾清海,玉波粼光之間,生百丈老藤蔓蔓成橋,間以萬條垂花作長亭,橋下有紅盞翠盤拂搖,橋上是蝶舞鶯歌相伴。藤橋不遠處,立一小亭,亭前有蘭舟一葉,似待客將渡。
仙子道:“原上姊妹兄弟,皆在這清海對岸園中居住,不知公子意願步橋,亦或乘舟前往?”柳岸道:“藤橋雖美,還是乘舟,景更寬闊。”二人於是上了蘭舟,忽而一陣涼風狹露而來,繼而自不知何處吹來滿天白絮,飄飄灑灑落在水面,蘭舟緩遊其中,似行雪原。正是:
新晨細柳露凝香,萬絮飛來滿地霜;
小槳輕催湖半雪,遊心閒氅正清涼。
真是好一幅天光雲景。再看那仙子,生在此花繁葉茂之地,卻是一身素白,既無金玉佩身,亦不簪花為飾。柳岸一時好奇,開口問之,仙子但笑,反問道:“依公子所見,此風流原景色可好?”柳岸道:“若非夢中,斷不敢想世間有此盛景。”仙子便道:“此景既妾,妾既此景,公子既覺此景世間難見,何問妾不以世間之物飾身?”柳岸大笑,連作三揖。
行至岸邊,二人再踏青毯,柳岸道:“一路行舟而來,祗見那藤橋自波中生,又歸入土,雖枝壯花繁,然觀其形,更似旁支,而非主幹,不知這藤橋之正根究竟何在?”仙子指了指不遠處的矮墻,道:“前方乃是我原上近世所造最盛之景,名喚魏園,公子所問便在其中。”推門進入,已能隱隱瞧見內園中一片紫雲重樓。穿過幾道月門花徑,一株老紫藤赫然眼前,壯若宮闕。但見老幹盤龍,虬蔓築巢,花簾迎風,或蜿蜒粉墻之上,或醉飲清泉之中,紫雪霏霏,翠扇搖搖,好一派艷絕天下之色!身畔又生一株較小的,探出花窗,也是冶麗非常,花葉似帶雪妝,顯出點點銀光來,更添一分嫵媚風情,不意望去,花棱之外璀璨光華,竟更勝紫藤。
仙子見柳岸看得癡傻,笑道:“公子莫看呆了,這可是公子一直想見而不能見之人。”柳岸奇道:“何謂在下想見而不能見之人?此處祗有柳岸與仙子,何來他人?”仙子道:“我風月場上姊妹兄弟,來此風流原後,各化花草樹木,一如千年前之柳郎君,這紫藤便是一位公子所慕之優伶化成。”柳岸愈加驚詫,半晌才道:“此事實在稀奇,倒是讓在下不知如何是好了。祗不知是怎樣人物,方能成就這一番壯絕艷景?”仙子笑道:“公子不妨一猜?公子雖未曾見其生前,但此君距公子亦不算太遠,乃是當時一位了不得的名伶。”
柳岸思索一番,再看眼前景色,又想起此園之名,道:“看這花蔓姿態嫵媚醉人,想來當是一位小旦,而枝幹能成此壯景而不囿於四圍小隅,連仙子亦說是個了不得的人物,可是先帝年間名旦,魏三魏長生?”仙子點頭,道:“公子果真識人,正是此君。”柳岸歎道:“自我入京,便常聽京中老人提起魏伶,說他戲中諸般好處,戲外更多義舉,乃是開一代風氣之大伶!在下仰慕許久,祗可惜生得太晚,無緣得見。傳說其最終乃是於後臺嘔血而死,一生心血盡付臺前,卻未能善終,實在令人歎惋。”仙子同歎。柳岸又道:“這既是魏伶,那這株開銀花的,想必正是他的得意弟子,陳銀官了。” 仙子笑道:“正是他。”柳岸於是朝魏藤一揖,雖未能見其生前之姿,能在此觀此盛景,亦算窺得一絲餘韻,於願可足矣。之後又在園中流連許久,方才依依不捨離去。
仙子又領柳岸來至另一處園子,園子不算寬闊,亦無匾額,較魏園小之又小,卻滿園清蘭,細風似扇緩動輕拂,滿園墨香紙味。柳岸不禁深吸一口,便覺全身鬆弛輕暢,不似方才於魏園中恭敬拘謹,十分舒服,道:“這難道也是人所化成麼?”仙子道:“亦是一位名伶,公子當識得他名。”柳岸道:“此園滿是墨香蘭花,距魏園亦近。聽聞早年有一位王郎,名喚湘雲,最喜蘭花,更擅畫蘭。有前輩撰《燕蘭小譜》,其卷一專詠此君,更盛讚其人如蘭有國香,人服媚之。[[ 墨註:此本《左傳》鄭文公妾夢蘭典]]”亦是正解。柳岸到底是個愛紙墨的,在此處也賞玩許久,那園墻好似宣紙,上面滿是題詩,柳岸於前人筆記中讀過許多,亦有許多乃是初見。仙子見他喜歡,便道:“公子有意,不如也在此題上一句?”柳岸一聽,忙拒道:“小生豈敢如此無禮,以拙筆辱沒了這般墨寶,何況祗聞其事,未見其人其藝,豈敢妄作。”之後隨仙子再遊了幾處園子,一路上又聊過許多話,此處先略去不表。
遊到此時,柳岸心想,方才見的,都是些男子所化,且俱為旦腳,未見有其他行當,更不見一個真女子,便道:“仙子言,此風流原,除梨園弟子,還有教坊姊妹們的身後,在下走這許久,卻為何不曾見一位女子之化身,亦不見些生淨醜行的子弟?”仙子笑道:“公子有所不知,這生前名氣大的,被文士們賜得筆墨多的,多是旦腳,故而這原上風景大而美的,也多是旦腳化來。公子初訪,自是先領公子看這最大最美的了。至於那些姊妹們,他們自在此原某處,公子卻暫時見他們不得。”柳岸奇道:“這是為何?可是在下有甚非禮之處?”仙子道:“卻非如此。祗因他們生前,皆是淪落漂蘋之身,不得不嚥苦自賤,倚靠侍奉無數男子以求苟活一時,故而在身後,是斷不願再見男客的。”柳岸心道:想來他們在此地,一如尋常女子般閨門緊閉,雖喚作風流原,實是這些人身後之桃源,如此這般不見男子才是道理,我此問著實唐突了。思畢言道:“吾觀今古傳奇小說,曲子戲折,雖不乏若李益[ 《霍小玉傳》]李甲[ 《杜十娘》]等薄情寡義之輩,卻亦有君子義夫如秦重[ 《佔花魁》]王十朋[ 《荊釵記》]等公,雖皆出自書家之筆,卻難道此情真不存於人間否?”仙子聞言歎道:“若得於生前遇著良人,又怎會在身後魂歸這無間風流原呢?”柳岸聽罷,竟一時無語。
稍待平復心情,柳岸又向仙子道:“仙子先前曾言,僅那青史中留名者方可託生為花為木,但這樣人物終是極少數,那些未得留下名姓者,又該依託何物,於何處託生呢?”仙子道:“亦在此處。”柳岸道:“不知可否為在下引見一二?”仙子道:“正在公子足下。”柳岸低頭四顧,不明所以,道:“仙子莫要說笑,在下一路小心,不曾踏過花花草草。”仙子道:“無名無姓者,死後祗得為塵為泥,亦或青石苔蘚,使人踐踏。” 柳岸聞言頓感心慟,再低頭望去,竟不知該如何下腳,好似足下所踏,盡是瑩瑩肌膚,吹彈可破。
仙子見柳岸面露窘迫,寬慰道:“公子不必介懷,塵泥石土無思無想,並不知疼痛屈辱。”柳岸歎道:“仙子雖如此說,然在下實在心中難安,在此遊玩許久,想來也該到辭別之時了。”仙子忙止住他,道:“公子且再暫留片刻,尚有一處地方,非得請公子賞臉不可。”柳岸道:“卻是何處?”仙子道:“乃是一座畫樓,內中藏著我風流原各處景致之畫卷。其中許多,公子方才已覽遍,祗尚有幾幅上好的丹青,未得墨客品題,便不成景,故才想請公子賞光賜墨,以便日後造景之用。”柳岸聞言好奇心生,然又見足下所踏,猶豫更起,道:“仙子抬愛,本不該辭,祗是此去又不知是多少路途,雖無名塵土,然生前皆為人子女,在下何敢再加踐踏。”仙子笑道:“公子心善,妾有一法,可不以足行。”語罷輕晃手中香爐,桂煙邈邈,飛作一道彩練,一頭落在柳岸跟前,一頭不知延向何處。仙子道:“請公子登虹梯。”柳岸自入原見了許多美景,再見此景已不驚歎,抬腳欲上,又忙止住,問道:“這虹梯莫非也是人所化成?”仙子一聽,不禁呵呵笑來,道:“公子莫慌,這可是織女娘娘親手摘雲霞織的彩練。”柳岸這才放寬心來,朝天上謝過娘娘,二人如踏雲而行,不一時便見一座華美畫樓矗立眼前,朱漆金繡,鏤星雕絮,許多奇花異卉編織園亭。仙子領著柳岸徑直來至畫樓深處一間書房,房中佈置古雅清幽,柳岸看了甚是喜歡,把方才的心慌全給忘在腦後。仙子將香爐置於窗邊,請柳岸在房中稍待,便去取了幾幅畫卷出來,道:“便是這幾幅了。”
柳岸隨意取出一軸,軸上題曰《倚風聽月圖》,展開來看,乃是一幅雲高月細的豎軸工筆。畫中一張孤琴對月,琴上不見絃,卻生白煙繚繞,一筆而上,直到月中。其勾線之細膩精妙,設色之清雅幽麗,意境深遠,若在人間,定是傳世名作。祗這畫雖著諸彩於紙面,入眼卻仍覺一片青灰,不知意在隱仙還是羨仙。柳岸細想一番,道:“風者無形,月者無聲,如何倚得,如何聽得?所謂倚風聽月,不過有人自作多情,妄求那不可得之物罷了。而所謂風月者,著的亦不過一個情字。”再將畫重又慢慢品來,仍不住讚歎,見一旁有仙子為他研墨潤筆,自然滿心歡喜,竟忘了問這畫樓誰建,畫卷何來,更不知一筆落下,便是命定*[[ 紅批:此題畫當影指文人行批評解註之事。古往今來野史稗官,多文人興筆遊墨之作,若得求實求正之公,則可補正史之刪略處,然若遇不查事實,入耳即信之庸,甚或懷惡藏奸,玷玉污金之徒,則恐釀千古冤案。故我輩欲錄世間人事者,萬萬珍重下筆,莫使之厚侮古賢,造禍今人,怠誤後生也。]],接筆便題了四句騷體,正是:
雲倚風兮任扶搖,天絃之兮動如聲。
木無心兮斫其根,坐聽月兮寂寂夜自鳴。[[ 紅批:木斫之為琴,根有心生恨。]]
題罷,接過仙子捧來的大印,穩穩蓋上,然後才看,乃是四方朝聖式的「風月司命官」五字,命字當中,卻較他字都小。柳岸見這印字近似風流原匾額,卻更顯漂浮,又多殘缺,便問仙子,仙子道:“此體乃曉風體,牌匾上的曰殘月體,殘月體自女子字化來,曉風體又自殘月體來,皆以形名。”柳岸未作多想,又取過第二軸,題曰《鶴引桃泉圖》,乃是一幅潑墨寫意的橫軸。畫上無盡冷白大漠,黯淡天際,然遠處一片艷麗桃林,恍惚漠上開春,林上有仙鶴盤旋,似為迷途之人領路,畫中無泉,而泉水自在。於是道:“桃者陽之樹,忍旱而耐寒,其花美果甜,木可驅邪,乃人間佳樹。鶴者鳴於皋,而聲聞於霄,則天上仙禽也。大漠無垠,難辯前途,不知掩埋多少無辜客骸,若得生遇此木此禽,便是幾世造化所修,困境自解,當可再踏行程。奈何桃壽苦短,鶴秋將徙,此景果如蜃樓易散,終能成全幾人乎?”也題令一首,祗以調名,是:
〔仙呂調〕
日落長河暮,客失迷仙渡。
前無路,行難赴。
且住,遙顧,
泉生霞霧,潑灑銀雨,漫天飛處。
就要取印,卻無故生出種猶疑,半晌,才又提筆補了下闋,是:
雲放白月曙,道聞霓宮賦。
化蜃舞,踏虛步。
似語,似悟,
若塵中朝露,日出而去,四方皆素。
這才蓋印閤卷。再取出第三軸《碧浪雪帆圖》,乃是一焦墨山水。畫中滿幅熾筆燥墨,燒出片似浪松林,如濤棘海,扯重重密雲泵出鬼岫,卷狂渦以吞層巒,其間風雪旋擊,劈一道激流驚石而下;又有蓑衣人,腰懸貼布葫蘆,腳踏半腐枯木,以竹代槳,欲迎風逆流而上,遠處滿空風狂雲攪,卻似有清天朗日暗藏其後,好一派淒闊景象!遂以古風一首讚之,曰:
雪馬霜兵嘯雲中,冰刀寒箭奪戰功。
千崖百壑佈陣前,百水千川伐宙空。
雷鈸轟轟懾地府,風鑼掣掣震天宮。
雨鞭擊過碎霓翼,電槍劈處斷蒼虹。
老蓑衣,爛樸魚,濁酒半葫敬天翁。
明朝紅雲陣開處,一棹孤帆一葉艟。
接著又將其餘十多幅一一品題蓋印完了,正欲再問其他,卻見有威武雄雞[[ 紅批:有此雄雞於心,十三終不至耽醉風月中也。]]躍上窗簷,一聲高鳴振聾發聵,柳岸乍醒,未及披衣,即奔至案前提筆寫下一篇《風流原賦》,洋洋四百多言,一氣呵成,款罷,方長舒胸懷,頓覺曉夜寒涼。正欲回榻上再睡,又想起夢中奇遇,心道:按那仙子所言,無名無姓者祗得託生為塵土泥石,若我將他們之姓名事跡一一記下,豈不可免其死後亦遭人踐踏之苦?於我也算得上功德一件。想罷便起身披衣,也不喚明月,自己就研墨提筆寫將起來,將所識所知諸倡優伶人之姓名容貌,性情事跡等具都記下,至明月醒來呼喚,方覺天明,再看案上,竟已記下六七十人,這才暫緩筆墨,攜童兒一道出外吃飯去了。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侧躺在一张沙发上,一只手抵着自己的下巴。她的一头卷发铺在红丝绒面料上,如果她自出生以来就不曾修剪过自己的头发,那么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的年纪,她雪白的头发就会从沙发上垂下来,越过我双脚占据的地方,铺满整个地板,就像霉菌编织出的一层厚实的菌丝。
“您是位作家?”问这话时她把视线投向我,很多人都这样问过我,而他们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至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我能看出她的眼中有一段回忆正在交织成形,这让我兴奋起来——她要讲一个故事了,一个尘封已久又褪了色的,如今又重新焕发光彩的故事,我们通常称其为“历史”。
在得到我的确认后,她开始叙述她的故事:“我是一名校长,一位学者,更是帝国的首相。很多人都忽略了我其实还是一个家庭教师,当然,只为皇室服务的那种。我还记得他,弗朗茨.加西亚,即使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过他。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爱笑的孩子,但也仅此而已,弗朗茨身上的很多是我无法教出来的。但是他却不适合成为一位皇帝......所以我选择了他的弟弟尼可拉斯。”
她躺在长沙发上,就像坐在告解室的帘子后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首相活了很久,她所讲述的也仅仅是她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问她为什么要向我坦白这些,她则说在我身上她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神圣性。
我们如今的陛下尼可拉斯九世是第五位皇后的儿子,还是个男孩的时候他被打扮得像个陶瓷娃娃,由一层又一层的裙摆和雪一样轻柔的蕾丝花边所覆盖,皮肤由他父亲的骨灰烧制而成。而弗朗茨则是由第一位皇后与皇帝玛丽二世所生,没有人会质疑他被选为皇储一事的正当性。弗朗茨曾经亲眼目睹过他父亲的非自然死亡,但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件事被他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让我们看看二十岁的弗朗茨吧,这样一个身材挺拔、仪表堂堂的小伙子,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神让人捉摸不透。当他静立不动的时候简直像一尊废墟中出土的雕像,而他走起路来,他与人交谈,他跨坐在滚着金边的鞍具上的模样又像一匹银白的骏马。
谈论这些并不是毫无意义,因为与此同时他仅有十二岁的弟弟便因为那光鲜的外在而对他萌发出了一种幼稚的仇恨。弗朗茨待尼可拉斯极尽了一位兄长所能够付出的关爱,却得不到他应有的回报。当尼可拉斯长到能够理解权力和不可避免的不公正的年纪时,这种地位悬殊的关爱反倒成了某种刺激。
但我们不能指望弗朗茨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他在不久之后在舞会上认识了罗萨瑞,一位来自华洛亚的贵族小姐,接下来便是坠入爱河。罗萨瑞成了太子妃,日后还会成为帝国的皇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也就是未来七岁便夭折的罗莎蒙德皇储。皇宫内为此举行了一场宴会,我们的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此时还不是首相,作为皇太子的家庭教师,她在舞池的角落里目睹了一段不愉快的插曲——尼可拉斯打扮得比所有到场的女孩和夫人们都要美丽,长发有绸缎一般的光泽,海浪一般的卷曲,裸露的皮肤上珍珠和红宝石沉甸甸地往下坠,在他走动时发出细碎的声响和光线炫耀着自己。
但它们的主人此刻却没有这种心思,尽管他的华贵已经盖过了太子妃,他只是毫不留情地拽住弗朗茨的手腕,把他高大的哥哥从人群中拉走,远离能被光照到的地方。直到宴会结束,他们都没有再出现过。
“他亲了我的嘴唇,但这和罗萨瑞的吻不一样,从中并没有任何温情,而是一时冲动下的复仇。我认为他只是在发脾气,伊林。”弗朗茨回来以后对他的老师这么说,“或许我的确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太深,以至于冷落了他。尼可已经十八岁了,但有些时候他还像是个孩子。”
“他只需要当个孩子就好。”
“不像我,对吗?”
玻璃杯中的香槟还剩下一点,弗朗茨平日里的笑容也溶解进去了一点,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把剩下的酒液倒掉了,因为不知怎的,它突然变得很苦,而每个气泡里都包裹着无奈的酸涩。
那一年夏天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便听到了尼可拉斯溺水的消息,他被发现在一片刚解冻的海岸边上,头发和身上层叠的服饰已经成了纠缠着他的一张渔网,他身上的薄冰还没来得及融化,在夏季的阳光下比珠宝更加耀眼。有人说他是自己跳下去的,出于十八年里积攒的怨恨,但上流人士更愿意相信皇子只是不慎跌落进了海中。那个短暂的夏天里他脱下了身上的裙装,狠心剪下那头长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她在皇宫的花园里闻到过刺鼻的焦味,它和银灰色的烟雾一起飘散出来,顺着方向她一路走过荒废的石子路,看到的便是尼可拉斯在空地上焚烧他被剪下来的头发的一幕。
现在他身上的衣服换成了一套普通的军官制服,腰收得很紧,下摆不到膝盖的长度,钉着闪亮的黄铜纽扣。或许他焚烧的远远不止那头长发,在皇城的天幕下一阵疯狂的冲动让火焰点燃了他的眼睛,从此以后这火焰便没有熄灭过。他直起身来,擦了擦被熏得发红的眼角,像沾着泪水擦去多余的腮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意识到她见证了一场政变的诞生,被折下的果树枝条开出了花,你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她抛弃了弗朗茨——命中注定的——转而投身尼可拉斯的势力,王朝复辟前为共和国效力的经验这时派上了用场,她又回到了最熟悉的政坛上,自共和国覆灭起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已经等待了这一天许久,她成了尼可拉斯的参谋和军师。玛丽二世的去世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浪花,至少没有尼可拉斯坠入海中时溅起的要高,弗朗茨接过母亲的皇冠成为了皇帝弗朗茨十世并拥有了第二个女儿。尼可拉斯没有依照传统在皇太子继位时离开帝国本土前往自己的封地,他仍然是博斯普鲁斯大公,更是四处征战的将领。
在弗朗茨十世在位的短暂七年中这位小皇子已经镇压了数次殖民地的叛乱,最后他带着两手鲜血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一起回到了皇城,生硬地拥抱了自己的哥哥,将血迹印上对方雪白的外套。在此期间他们的视线没有对上过一次,尼可拉斯也没有刻意看过弗朗茨的孩子们一眼,仿佛他们之间的血缘随着他的长发被一起烧毁了一样。
宫变发生在一个明亮得有些亵渎的正午,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带着一支军队突入宫殿,一切都很顺利,个中原因或许是弗朗茨从未想到过尼可拉斯会背叛自己,背叛神圣的皇室血缘和兄弟情谊。他甚至杀了弗朗茨刚出生的儿子——
“他是被罗萨瑞亲手捂死的,这个蠢女人听到一点声响就抱着那孩子躲进了衣帽间里,她听到老鼠跑过也会这样吗?”他说道这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眼睛里燃烧着当初那团疯狂的火焰,“最后我找到她时你的儿子一声都没有哭,因为他早就死了......表示些什么,哥哥,咒骂我或是落泪,你的儿子死了!”
说实话弗朗茨当时也没法表示些什么,他受了重伤,脸色白得像纸,握剑的手只能按住伤口的一部分,仍然有鲜血从指缝之间涌出,浸湿了厚重的衣料。如此高大的一个人,他的崩塌也像被砍倒的一颗树,是坚韧而沉重的。即使弗朗茨谨慎得小口喘着气以免牵动伤口,即使他的眼皮带着睫毛颤动着,他依然维持着皇帝的体面和威严。这是如何也无法被剥夺的,哪怕他如今一无所有,有些人要是当了一天的皇帝,那么他注定一生乃至死后都会是一个皇帝。从地上被抬走时他的大衣下摆在地上拖出一道鲜红色的痕迹,弗朗茨艰难地睁开眼朝自己的弟弟苦笑了一下,这就是他全部的回应。
一位皇帝的陨落通常伴随着其他诸多不幸,例如他受牵连的家人和子民。弗朗茨没有立刻被处死,虽然他知道这一天是必然的而且每一刻都在朝他迫近,时间对于狱中的他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磨难,其痛苦不亚于在他的心脏上划开一道口子,再一滴一滴放干他的血。在已经确定的死亡下等待也只是刑罚的一部分。或许他可以在狱中自杀,这样也能免去一点尼可拉斯日后漫长的执政生涯中受到的指责,可他从皇宫里离开得太匆忙了,现在又困于牢中,像一只铁丝笼子里的兔子,碰巧这铁丝还生锈了。
有很多事情他放心不下,他的儿子是死了,在这样年轻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幸运。但是皇后——前皇后和他们的两个女儿又怎么样了呢?最糟糕的情境不外乎死亡,他可以试着去接受这个事实,然后带着悲痛在每天夜里合上眼睛。弗朗茨在从伤监狱里没有时间的概念,但是从伤口愈合的情况来看,这一切都没有过去太久。他的血虽然止住了,但不止一处的疼痛提醒着他尼可拉斯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牢房里的水管有时候会被冻裂,让他不能及时把黏在伤口上的衣服分开,所以他只好一点点把沾满污渍的布料从自己敞开的血肉上撕下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弗朗茨腐烂时散发出一股樱桃酒的味道,所以我们假设他本人也从自己身上闻到过,边闻着这种从坟墓里来的气味,弗朗茨边惦记着监狱之外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动每天送过来的面包和水,而是将他们原封不动地又从栅栏的缝隙之间递了出去。直到面包落了灰,杯子里淹死几只飞虫,被看守收走为止。
“要是您有什么要求,我们直说就好,陛下。”门外的看守提着灯,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弗朗茨问出过她的名字,索菲亚。一位年纪不大的上等兵,或许不超过二十岁。此时她正把身子蹲下来,以便听清楚弗朗茨的话,“我可以让我的母亲缝一条被子过来,我哥哥虽然没有您那么高大,但他也会愿意给您一件衣服的。陛下,您不能这样......唉,我还有一点军队里发的果酱,您想要也拿走好了。听我哥哥说您继位以前是发不到这些东西的。”
看守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弗朗茨制止了。他靠坐在墙角,连抬起一只手臂捂住看守的嘴都显得有点费力,“小心点,别这么叫我,我已经不是你们的陛下了。”
此时连他的声音都好像被提灯的光扭曲了,那沉静摇曳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将他惨白而干瘦的脸划分成明暗两部分,像新派画家笔下的人像。他有一段时间陷入了难耐的沉默,思索着要怎么开口,最终还是用因为缺水而又干又哑的嗓音开口说道,声音像两个人同时在角落里低语:“我想见你们真正的陛下,他的名字是尼可拉斯。”
“那个恶棍——”
“我说过小心点。”弗朗茨把自己的头支起来,脸上的表情让人分不清是生气还是劝告,“......你之前提到你的家人,他们还好过吗?”
“托您的福,我和哥哥每个月挣一点,还能有剩下的。”索菲亚,那小个子的看守此时面色放松了很多,“攒下的钱还能让哥哥在今年夏天办一场婚礼——等等,陛下!”
一枚戒指此刻被塞进了索菲亚手心里,它的缝隙里嵌着顽固的血污,却也不能掩盖被打造成它的银子的光辉。金丝掐出细致的纹案,而小粒红宝石点缀其中。弗朗茨向她解释说这是石榴的象征,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像爱人也更像家人。
“就当是过路人的祝福,反正我也不想让它跟着我进到坟墓里去。”他说,“去找尼可拉斯吧,如果找不到他,就去找你的长官。”
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是和尼可拉斯一起来的,手里牵着一个七岁的孩子,她希望这孩子最好对最近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尼可拉斯的队伍并没有很浩荡,最根本的原因或许是狭小的走廊里挤不下那么多人。他身上的军装换了一套,崭新而笔挺,别着七年以来他征战换来的勋章,而尼可拉斯本人则变成了一个会走路的展示架,鞋跟敲击地板的声音清脆得像海上的浮冰破裂。
“不错的派头,尼可。但还不够像一位皇帝,你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来教你这些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念我的家人们,包括你,我想起你的时候最多。”
“我敬爱的哥哥,请把话说清楚一些。这些废话让我耳朵发疼,或许我会转身就走,留您一个人自己饿死自己。”尼可拉斯没有弯下腰,甚至没有低头朝弗朗茨的方向看一眼,“看在我们都是母亲儿子的份上——这是我找得出唯一来见您的理由。”
“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好好讲话的机会呢......好吧,我只是想问你,皇城有没有在那次动乱中遭到破坏?”
“我和您一样爱着这个国家。更何况您投降得还算迅速,没有扩大整次事件的规模。您要问的难道就只有这个?亏您还说想念您的家人。”
听到这话时弗朗茨刻意藏起了自己的左手,那上面的婚戒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圈发红的勒痕。上文中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牵着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罗莎蒙德皇储,和所有孩子一样只能意识到眼前的事物。所以久违的父亲的脸足以使她高兴起来,让她想要冲破那一道铁栅栏的隔阂回到父亲的怀中。尼可拉斯也打开铁门让她这样做了,随后便用力把它关上,冲着暗处的弗朗茨瞥了一眼,就像用眼睛踩了他一脚:“我们只找到了这么一个活着的孩子,但您也应该满足了。更好的消息是罗萨瑞同样活着,而且今晚就要结婚。”
“和谁?”弗朗茨紧紧抱着他的女儿,问道。
“我。”
直到尼可拉斯走后很久,弗朗茨才摸索着拿起墙角的那杯水,将它连着表面的灰尘和里面淹死的虫子,或许还有罗莎蒙德的泪水一起喝了下去。他不能挑剔什么,如果说从前他还有自我了结的自由,那么罗莎蒙德的到来让他必须活下去直到最后的日子到来。没有孩子会想要看见父亲冰冷的尸体,而他童年时死去的父亲似乎仍然挂在天花板上,自上而下地透过朦胧的眼睛凝视着他,那双晃荡的脚尖几乎都要蹭到他的肩膀,差一点就可以直接踩上去。没人会想要在童年时亲眼看见父亲的尸体,被他咽下去的那只虫子似乎在他的胸口舒展翅膀四处飞了起来。
索菲亚在此后的几天里经常会带来她所承诺的果酱,有时候还会带过来一瓶被体温捂得温热的牛奶。如果弗朗茨还是一个人被关在这牢房里,他一定会拒绝这些。但如今他需要把果酱涂抹在干涩的面包上去亲手喂养自己的女儿,也需要比冷水更可口的东西去让女儿入睡。有时候索菲亚会把一颗糖悄悄塞进孩子的手里,而弗朗茨则希望那里面藏着毒药。因为这种倒数着自己死期的日子毫无意义。但每次那里面都是蜜糖。不止一次他想过在熟睡时掐死罗莎蒙德,这样她就没有机会去面临日后的灾难,但他又怎么能杀死自己的女儿呢?
他不清楚外面正在发生些什么,但庞大帝国的根基不会因为一次宫变而动摇。尼可拉斯会成为什么样的皇帝,这点他也一无所知,自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有一张漂亮但难以揣测的脸。当尼可拉斯的父亲死去时,弗朗茨没有从五岁男孩那张洒着雀斑的脸上看出任何变化,比起迟钝和麻木更像是对此毫不在意。他好像从来都没有真正理解过自己的弟弟......深宫中摆弄鲜花的,战场上临阵指挥的,他们是真正的尼可拉斯吗?或许他从小付出的关爱仅仅是浮于表面,远不如身上正在愈合的伤口深刻。
这一天来得不算太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离夏天也还很远。是枝条开始泛绿却还没来得及抽出花苞和叶芽的时候。那时弗朗茨在正教女儿用糖纸叠一只白鹤,因此没有注意到牢房外面站着的人不是索菲亚,而是尼可拉斯。没人知道他就这样站在外面看了多久,但是当弗朗茨注意到他时,他正以一种介于平静和恼怒之间的表情盯着被自己监禁于牢笼中的一对父女,即使这平静是假的,弗朗茨能够从中看出尼可拉斯与十八岁那天无异的,幼稚的妒忌。
于是他放下手里已经折好的纸鹤,站起来走到铁栅栏前。尼可拉斯却往后退了一步,以逃离弗朗茨投下的影子。他们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动过,直到走廊里又进来一些人,都穿着一身军装,背着枪,林立的身影让人想起寒冬的夜晚那些笔直矗立着的白桦树。尼可拉斯退回到这些人身后,眼神仍然没有离开栅栏之后的弗朗茨,他渴望在自己的哥哥身上看到一丝畏惧,或者单纯的惊慌,但是一层栏杆仿佛已经成为了浓雾般的面纱,将弗朗茨的脸罩住。对于弗朗茨来说那平静是一副盔甲,将所有让他显得脆弱的情绪都包裹进去,从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憎恨皇太子的虚伪,因此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任何真实的自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这一天的早晨来得太迟了。
夏天时监狱里穿堂而过的风会带来一股温热的恶臭,而现在腐败的源头依旧存在,却被冷空气压下了大半。这是弗朗茨这些天来第一次离开这间狭小的牢房,也是第一次从浑浊静置的空气里抽离出来。但可惜的是手铐是怎样都无法被他的皮肤捂热的,天气和他的身体都太冷了,罗莎蒙德跟在他的身后像一只羊羔,只知道踢踏自己的蹄子。
“通往自由之路,哥哥。”尼可拉斯笑了吗?还是说他的笑与不笑其实没什么区别。这句俏皮话是他在心里盘算已久的还是临时起意?这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自己都认为自己接下来的话是一场愚蠢的诈骗,“我决定放您自由,换言之就是流放,让您继续留在这皇城里我会很不舒服的。”
“谢谢。”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弗朗茨说这话时目视前方,语气像敷衍一个端茶送饭的仆人。他肯定是知道了些什么,却欣然接受了自己的死亡和随之而来的他孩子的死亡。像农民没有一句怨言便扛起了肩上的包袱,士兵捡起地上的枪爬出战壕。这样殉道圣徒般的态度让尼可拉斯觉得自己的任何话都是徒劳,似乎他的嘴唇被弗朗茨一针一线慎密地缝了起来,这样他这屠夫就不能虚情假意地再亲吻牲畜的额头了。
这或许是一条通往屠宰场的苦路,光荣的皇帝还未被宰杀,就已经有人咀嚼他的血肉了。监狱高墙之外灰色的风怒吼着,犹如一位叛乱的将军携他的士兵——那些锋利的六角形雪花席卷而来。罗莎蒙德几乎在那一瞬间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只有在这种时候弗朗茨的神色才会沉重起来,在这驱逐了皇帝的皇城之外。
弗朗茨紧紧握住罗莎蒙德的手,而女孩的手里则攥着那只用糖纸折成的纸鹤,只是那稚嫩手不停地发抖,弗朗茨终于无法忍受这一点,开口恳求道:“尼可,这种天气根本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受的。她穿得很单薄,给她再穿点衣服吧。”
“可是我的哥哥,这里怎么会有多余的衣服呢?多一件衣服就意味着有人要受冻。”
“唉......那么我的大衣给她穿,松开我的镣铐让我脱掉它吧,我保证我不会逃跑。”
“您那件沾满血迹的脏大衣吗?我都看不出它原来是白色的了。”
好像脖子需要上一道润滑油似的,弗朗茨缓慢点了点头,他的弟弟却没有再回应他,只是继续驱赶着他往前走。这里的前方并不是指火车站——犯人流放前的集中地——的方向,而是正好相反,它通往郊区的一片农田,在冬季农田和荒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弗朗茨对这条路感到熟悉是因为他和尼可拉斯曾经来过这里,但不是最近几年,而是非常遥远的童年,在一个夏天。两个孩子曾经坐在这里,而弗朗茨就是在那时教会自己的弟弟如何避开玫瑰的刺,取下盛开的鲜花的。
“尼可......”在走出很长一段路,不知道多少次这样的呼唤过后,尼可拉斯才终于不耐烦地下令解开弗朗茨手上的镣铐。高大的皇帝脱下那身厚重而有些发硬的外套,仿佛剥下了自己的一层皮。这时尼可拉斯才头一次看清楚在这大衣的遮掩下他哥哥的身体究竟有多么破碎,他最初甚至不敢去看那副身体,那无异于被刨开悬挂在肉铺的半空中,毫无保留的身体。等他忍耐住恐怖逼迫自己把视线移回去的时候,那女孩已经像个婴儿一样被一件成年男人的大衣裹了起来,安稳地待在她父亲的怀中。弗朗茨再次被铐上镣铐,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寒冷与漫长并存的路途中他要一直用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臂抱着自己的女儿行走,不允许休息和松手,那女孩此时成了一个十字架,却比十字架更沉重,因为她承载的不是仅仅罪恶,更满载了忍耐与柔软的慈爱。
父亲的臂弯如同一个摇篮,很快孩子就睡着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父亲正被他的亲生兄弟用枪指着脑袋,在冰冷的风的利刃中被割出一道道新的伤口。他的脸裂开了,却没有血从冻结的伤口中流出来,于是这伤口就像荣誉一样挂在他的脸上,一位皇帝为了保护人民在与暴风雪的搏斗中挂了彩,这就是他所得到的勋章,除此之外吝啬的风再也不会给他什么了,连疼痛都不愿意给予他。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自己的生命正在干涸,从他心头割出的血终于要流尽了。弗朗茨感觉不到自己的脚,也感觉不到沉重的胳膊,四处只有白色的雪是铺天盖地的,时而柔软时而坚硬的雪,像他们的母亲,给予乳汁或一根上吊的绳索,一切全凭她的兴趣。
只有怀里均匀的呼吸才能让他捕获到一丝现实,在这灰色的早晨天幕下和送葬一般的队伍中。于是他压低声音,凑近尼可拉斯耳边,向对方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到时候请你先......杀死她,发发怜悯之心吧,我的女儿同时也是你的侄女。我不想抛下她哪怕只有几秒钟,也不忍心让她被枪声和父亲的鲜血吓到。她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吵醒她。”
最后尼可拉斯履行了这个承诺,这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当亲生女儿的鲜血溅到脸上时,之前恳求他这样做的弗朗茨依旧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是有雪花还是灰尘吹进那双眼里,尼可拉斯看到就在一瞬间,泪水便涌出来占据弗朗茨的脸颊。那张脸上并无悲痛,只有不自然的眼泪流淌下来。也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他记忆里的哥哥又回来了,仍然像童年时一样朝他微笑,尽管那张微笑的脸庞上印着结冰的泪痕,睫毛上挂着凇,可弗朗茨却仿佛了却一件心事般的,深呼吸了一口干燥而寒冷的空气,显得轻松了很多。
“我会给您十分钟的时间诅咒我,或许三十分钟,全看您什么时候骂完。”尼可拉斯并没有立刻开出第二枪,而是这样说道。
暴风雪模糊了弗朗茨.加西亚的轮廓,在这灰暗的早晨他似乎重新戴上皇帝的冠冕,他的脊背挺直如初,落魄与威严同时在他身上显现。在苦路的终点他仍然是那样无法捉摸,只是端详了尼可拉斯的面容很久,然后抬起戴着镣铐的一只手——这个动作带出一阵铃铛般清脆的声音,同时也让他怀里女孩的尸体离尼可拉斯更近了一些——抚摸过那带着雀斑的脸颊,十分从容且郑重地说了一句话:“我把国家托付于你。”
这次尼可拉斯没有信守他的诺言,而是在对方话音刚落时便冲他开了枪。直到血流干了,冻结在地上,弗朗茨的尸体仍然拥抱着他胜似在襁褓中的女儿。尼可拉斯任由他们的尸体留在雪地里,转身带着自己这支规模不大的送葬队伍离开了,这其中就包括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
我问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这个故事是否还有下文,她却说这就是全部了。于是在几个被好奇心教唆的白天与夜晚之后,我打算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关于弗朗茨十世皇帝人生最后的一段路途。我清楚皇城的火车站在什么地方,只要往它相反的方向走,穿过城市,就能踏上那片被称作农田或是荒原的地方,介于现在是夏季,所以应该叫它农田更为妥当。
幸运的是,当我在田间漫步时,忽然就看见了一位妇人手指间闪烁的红光。她此时正把成捆的荆棘扎起来,我问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忙,可她却抬头看了一眼我的脸和装束,似乎认定了我这个城里来的人干不动活似的,拒绝了。那细碎的红色随着她的动作闪烁着,来自她手上的一枚戒指,有着石榴的形状和颜色。
就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时,那妇人也从手上的活计中抬起了头,问了一个大家都会提的问题:“您是位作家?”
“对,是我,您可能会在电视或者报纸上看见我的脸......您结婚了?像您这样年轻的一个姑娘。”
哪怕在说话的功夫上,她都没有停下手头的农活,“可别急着叫警察来把我抓走,作家先生。您一定是看到了这枚戒指,但它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抢来的。”
“难不成是御赐的吗?”我承认这句看似玩笑的话中有明显的诱导意图。但它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很快她就同意让我帮她干完田里的活,好尽早回家去见索菲亚——她丈夫的妹妹,最近几天刚休了假从军队里回来。索菲亚并没有对我这个陌生人的造访表示不满,而是为我在壁炉旁边腾出了一个位置,似乎我只是他们家一个从远方归来的亲人。在谈及弗朗茨的时候索菲亚毫不避讳地落下了几滴眼泪,我想我终于来到了这个故事的最后一站。
分别时索菲亚穿着一身军装送我离开,玫瑰色的黄昏底下大地被染得血红,她将田间的一小堆隆起的土壤指给我看,说她实在不忍心看到曾经的皇帝落得如此下场,便把那对父女埋葬在了那里。到此为止这故事才算完满,但请不要试着像我一样去寻找弗朗茨的长眠之地,因为这毫无意义,你也不可能再找到他。
模式:随意
穿过石壁围成的黑暗,几个人随着深深降下的石台而到达墓室的下层。
幽涩的黑暗将他们渐渐包围,大部分人只感觉到脚下的石台一震,眼前却仍是一片漆黑。
“有谁能看到什么吗?”维克多伸手摸了摸眼前的空间,看不到自己的手指。他将胳膊向旁边一划,打到了什么身上,而对方也同时出现了反应,“嘿,小心点!”
声音是格里菲尔,他也在努力看着眼前的情况。
“这里有破碎的柱子,还有掉落下来的巨大圆形灯台,还有一扇看上去略微精美的门。”杜卡特的声音响起,似乎是在给其他人描述眼前的情景。他踏出一步,靴子在石板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莱塔斯。”格里菲尔的声音在黑暗中想起,一团光出现在他的手心,驱散四周的黑暗,随即他笑了笑,“有光了。”
“谢谢。”迪亚特向他点点头,礼貌的表示了感谢。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伊桑尼亚慢慢向前走着。光球所照亮的范围并不大,所幸昏暗的光芒也是他的朋友。
眼前大门的图案在昏暗的氛围内并不清晰,但他也能看出来曾经有宝石镶嵌在门板上,但现在大部分的宝石已然不翼而飞,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他轻轻推了推这道双推门扇,并没推动,贴着门缝看了看,在门后有一道手宽的门闩插着。
正在他刚想返回之时,身后的光亮逐渐扩大,格里菲尔和其他人也到了门前。
“什么情况?”维克多看了看门,又轻轻敲了敲。
“门后有门闩插着,推不开门。”
“能想办法把门闩除掉吗?”维克多转头看向杜卡特,只见后者摇摇头,应声回答,“不行,门缝太窄,剑塞不进去。”
“那怎么办?”
“可以麻烦你们几位向我的身后走走吗?否则不管死活。”格里菲尔面带微笑,摆好姿势,几个人看见他一手伸向前方,正对着门,手心冒起点点红光。
他们立刻心领神会,快步走到格里菲尔的身后,将此时的场面交给这位自信的金发精灵。
红色的光球在精灵的手中逐渐聚合,化成一团火球。随着精灵的手轻轻向前一推,火球悠悠飘向那扇双推门,接触的一瞬间,火球“轰”的一声爆裂而开,无情火焰瞬间炸开,将门中间轰开一个大洞,洞周围的木头被烧得漆黑,正冒着缕缕青烟。
“现在,可以进去了。”格里菲尔吹了吹手心飘出的青烟,退到一旁。
显然,接下来的事无需他动手。维克多和伊桑尼亚看了看,走到门前,合力将大洞中露出的门闩抬起又丢下。
轰!
门闩重重砸落在地面,溅起浓浓尘土,而此时,失去门闩支撑的门向后滑去,一道缝隙在两扇门中间变宽,藏在门后面的房间向几个人露出了真容。
不同于外面的黑暗,这间宽敞的房间之内,灯光明亮,蓝色火焰在四周的墙壁上跳动,宛如一个个蓝色的精灵,给房间内的柱子染上幽幽的蓝色。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房间中心的那几团巨大黑暗之光立刻吸引着众人的注意力。
一团又一团的黑色光芒重叠在一起,围成一个圈,而在被挡住的空间中,传出一丝丝呻吟的声音,听上去是个十几岁的男性,正遭受着不知名的痛苦。
“是哥哥!”莉莉娅听出了那个声音,正是她要找的人——自己的哥哥,迪肯·方特。
“那孩子被绑在白色祭台上,手腕上还在流血。”杜兰特拔出挂在腰间的匕首,“不过在那之前,大概我们还需要对抗这里的主人。”
他的话音刚落,几个人就看到黑色的光芒中间闪过两团白色的影子,飘忽不定,张牙舞爪向他们这个方向飘来。
“还真是……盛大的欢迎仪式啊!”格里菲尔的手中再次燃起火球,向其中一团白色的影子打去,火球在他的控制下精准停留在白色影子所在的那一点空间。火球在他的预料下爆炸,红色的火光短暂驱散周围的黑暗,露出了中心的黑色蜡烛,而他的目标——那团白色的影子也在这团火焰的影响下受到波及,光芒淡弱,但并未完全消失。
“受死吧!”维克多从背后拿下大斧,向另一个白色的影子砍去。斧子在空气中划过,将白色影子搅动,而后影子便恢复了原样,“啧……看样子它们有应对武器的方法,我的攻击没有那么奏效。”
伊桑尼亚同样拿起自己腰间的长剑,向刚刚格里菲尔攻击过得那只砍去,剑身划过那团白色的影子,只是给对方造成了轻微的晃动,但这下成功将白色影子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
两团白色的影子同时举起爪子向伊桑尼亚和维克多抓来,爪子从两人的身体穿了过去。深入骨髓的寒冷在两人身上蔓延,他们感觉到自己的力气逐渐流失,仿佛被这寒冬般的袭击将热量带离身体。
“呆在这,莉莉娅。”迪亚特将莉莉娅安置在安全的位置,随后直接冲到伊桑尼亚和维克多的身后,他将胸前的圣徽牢牢抓在手中,低声念着“圣神,请赐予我力量,以驱除这藏在黑暗中的邪恶!”
随着他的话语和在心中持续的默祷,他的圣徽变得明亮,柔和的光芒将迪亚特包裹,又从他的身体向四周扩散,将他前面的伊桑尼亚和维克多包裹,光芒继续扩散,将那两团白色的影子向外推去。
影子们在光芒的照耀下,发出凄惨且尖锐的嚎叫,它们的身影变得更加稀薄,被光芒推着向后退去。
“小心火球!”格里菲尔提醒的同时,脚步向房间的里面挪动几步,而后他身处一个手指,一团浓缩的火球向两个白色的影子飘去。
格里菲尔盯着空气中的某一个位置,当火球飘到那里的时候,他将手掌迅速张开,又瞬间握拳。在这一张一收的瞬间,火球在空气中的一点爆炸,灼热的火焰炙烤那两个白色影子,火焰在它们的体内燃烧,将影子吞噬大半。
“消灭它们!”
随着格里菲尔的一声提醒,站在白色影子旁边的两人同时挥动手中的武器,将最后残留的影子打散。两团白色的影子消失的同时,围绕在它们身边的黑色烛光也慢慢化成点点光芒分散在空气中,黑色蜡烛上的淡蓝色火焰慢慢熄灭。
黑色烛光消失之后,众人被挡住的视线再无阻碍,看到了被黑色蜡烛围在中间的祭台以及上面的小男孩,同时也看到了小男孩后面那座巨大的、闪着金光的祭坛。在祭坛的的中央有一座大大的雕像,弯弯的尖角,张牙舞爪的手臂,还有脸上那狞笑的笑容,给这个大房间带来一丝恐怖。
“你怎么样?”格里菲尔跑到杜兰特的身边查看。
“有些使不上力气,可能需要休息一下。”杜兰特说着直接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哥哥!”莉莉娅从藏身之地跑出,直奔那个小男孩而去。迪亚特跟在她的身后,同时还不忘了跟其他人叮嘱一句,“那座大祭坛上的东西不要乱碰。”
他将小男孩从祭台上慢慢抱下,轻轻放在地上,仔细观察着。小男孩的面色惨白,双眼紧闭,唇色也是惨白,手腕上被割的伤口还在鲜血横流,脑袋歪在一旁。
“我哥哥他……他怎么样?”莉莉娅趴在哥哥的身边,拿出手帕给哥哥擦着头上的汗水。
“还有救。”迪亚特没有多说,他将手放在迪肯的伤口处,闭眼在心中默念,一团白色柔和的光芒从他的手心发出,光芒在伤口处覆盖。光芒没有持续多久,便消散在空气中。
小男孩手腕处的伤口渐渐愈合,他的脸上也变得红润。
“他没有事了,过一会就会醒过来了。”迪亚特轻轻用袖子擦了擦手心的汗水,“莉莉娅,可以请你留在这里照顾他吗?”
“嗯!”莉莉娅痛快点头,看着哥哥的情况。
“这边怎么样?”迪亚特起身走到金色大祭坛旁边,问着看起来从刚刚就在研究的杜卡特和格里菲尔。
“不怎么样,不能靠近细看就看不到那么多事情。”格里菲尔摇了摇头,“不过能看出来的是,他们从这里拿出了什么东西。”
他指了指金色雕像的前方,一个直径为五尺的圆形窟窿就在那里。在窟窿的朝着白色祭台的方向,隐隐约约能看到三条暗红色的沟槽。沟槽从迪亚特和格里菲尔的脚下穿过,两个人同时在沟槽的附近问了问,一股血腥味直冲鼻腔。
“如果没弄错的话,他们开启那个圆形窟窿需要的是血祭。”格里菲尔看了看还躺在地上的小男孩。那孩子已经转醒,此时正歪头跟莉莉娅诉说着什么。
“那他们会拿走什么呢?”迪亚特用手轻轻扶着下巴,仔细思考。突然他的眼睛一亮,转头问向身边的格里菲尔,“巫妖的法杖,你找到了吗?”
“……”不用他提醒,格里菲尔也早已想到这一点,只是他没想到要找到巫妖的法杖需要用人血来开启机关。此时他的心里暗自庆幸,幸亏有人帮自己开启了这层机关,将法杖找出来,否则还真是难办啊。
“哥哥!”莉莉娅开心地抱住已经可以坐起身的迪肯,“你没事就好了。”
“谢谢你,莉莉娅。”迪肯温柔地摸了摸莉莉娅的头发,转头向其他人说到,“也谢谢你们,叔叔和大哥哥们。”
“我说,迪肯,你怎么会被带到这个地方来啊?”维克多将斧子背回身后,蹲在地上好奇地问到。
“这……说来话长,”迪肯讲过几句便停下来喘着气,恢复一点体力。
“没关系,慢慢说,至少现在还有时间。”迪亚特抱起他,“出去的路上应该可以讲完吧?”
“不知道,可以试试。”小男孩的脸上泛起笑容。
作者:乘零
评论:随意
三天前,我亲手杀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人。老实说我没想到会有那么多的血,温热的、粘腻的,糊了满脸,至今那股子腥气都好像还沾在手上。谁在起哄,谁在哀嚎,我只觉斧子很重,因而一下没砍断,皮肉翻出来,那截白生生的我疑心是颈椎骨,不自主地凑近去看。谁扯着我的肩膀,粗犷的大嗓门吼得我脑子里嗡嗡作响,“……东子、东子,好了,来个人给他扶下去!”我才发觉已经软了身子。随后当家二哥代替我当起了那个剥夺人命刽子手,行刑前他大喝一声,随即肌肉虬扎的胳膊利索挥落,一颗脑袋便咕噜噜地滚了下来,沾满草屑土灰。
带我的哥哥对我最近的神经兮兮表示理解,他两拳捶跑特意过来嘲笑的同辈,给我后背拍了个踉跄,“……别往心里去就好,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又说过段时间就带我下山乐呵乐呵,凶神恶煞的大汉挤眉弄眼,想也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方,我扯着嘴角陪笑。但午夜梦回的那张扭曲的人脸不是恐惧的来源,我只知道今后这种事是少不了的。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当土匪就是这样,没得挂念安稳日子,不把杀人放火当名词,直到自己也被别人杀死。于是那天我被迫学会了在这个世界生存。
所谓春困夏乏秋打盹,虫鸣暂歇,停在树叶上。电风扇只会机械转圈,发出缺少润滑的吱呀声,有谁一直在说话,被人无视。“夏冬、夏冬!愣什么神啊,轮到你了……”妈的哪个混蛋孙子的笔杆子戳着我脊梁骨,我从睡梦中挣扎着睁开眼皮,当下就要拍案而起教训下不孝子。谁知扑了个空,差点很不体面地吃了口黄泥,一时脑子还没转过弯,我怒视过去。身后坐着的人扔下作弄的树杈状若无事,幸好有个老哥替我遮掩了下。土匪头领还在训话,讲到兴头处慷慨激昂,大家都很配合庆功宴上的例行表彰,这里的小骚动暂时没人注意。老哥压低了嗓音斥责:“……新人有没有规矩,这里的大家伙儿可不给你惯着!”
有人吓得缩了缩脖子,我打眼一看周围乌泱泱的汉子围坐成圈,哪里是我的高中教室,思维浑浑噩噩犹在梦中,嘴就连连答道:“小弟当然不敢,还得多谢哥哥指点……”显然这段时间够我混得如鱼得水,老哥也只是拿捏架子,见我几番讨巧卖乖便松了脸色,谈笑起来,“你这混小子,就知道扯些文绉绉的……”同样是风吹日晒下的黢黑脸皮,手上的茧子难道还分拿刀的和拿锄头的,单这样看,他们就与地上刨食的庄稼汉一般无二。周围人接二连三地加入调侃,我正极力应付时,冷不丁听见谁喊我名字,随后被推搡着上前,“去、去,当家的叫你呢!”
能管理这么多号人的头领我岂敢小觑,那是儒雅的中年人外貌,身量高大,惯常蓄着须,只是不同于别人随意的络腮胡,长须打理良好,乌黑里掺着点白。不好当面揣测,我努力端起架势问好:“……首领!”杀没杀过人能从外表中看出来吗,从前我不知道,但他像一个屠户,拍着我肩头时如同掂量斤两,至少一身长袍不能使其看上去是个读书人。“……近日寨子里加入了不少好苗子,这位,大家也有目共睹的,我和老二一致看好……”我面上挂着笑,却冷汗涔涔,难免左思右想转移注意力,心说这里也有新生表扬仪式,又暗忖这具身体可是和二当家有着七拐八绕的亲戚关系,怎么也说得上是个关系户。
随后大坛大坛的酒端了出来,篝火、调笑、混杂着烤肉的烟气在身边推推搡搡。穿越过来时原主已经和逃难的青壮一起上了山,投奔早年就落草为寇的熟人。我是不想的,原主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做什么想不开当土匪,而且还混得不好,被人挤兑当了出头鸟,搞得我刚来到这个世界还惊魂未定着就稀里糊涂地握上把斧子。倒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明显能感到周围人的态度改变了,新人里只我和他们开始了刻意的亲近,方便融入。毕竟手上沾了血,就当不成好人了。
“东子,家里头,就你了啊……”二当家我可以叫一声三叔,但只和原主小时候见过,到底隔了这么多年,我不怕他分出这具身体的不同。适时露出悲戚,我替面前的海碗斟满酒水,递给他,“爹娘还有大哥,他们、他们都没了……”他豪饮下去,撂下碗安慰道:“来找叔也好,我还能给你照看照看……”粗陶制成的宽口碗边缺了个口,我努力憋出泪来,演出几分阿谀奉承,“是是,天大地大,我这、竟然无处去得,多亏还有三叔在。”浑浊的黄酒里还有沙子,我险些没咽下去,装作呛到猛咳几下把它呸了出去。“哈哈,你小子!”他嗤笑两句后没再管我,自顾自感慨地:“……日子不好过啊,还是那些个不干人事的狗官!”
去岁北地一连三月不曾雨,春旱秋旱之后是蝗虫过境,堪称颗粒无收;今逢凌汛,河水猛涨接连决堤,淹没村庄不数,幸是控制得当,疫病未兴起;但凡旱灾水灾,总归劳民伤财,然各地纷纷歉收,朝廷早已入不敷出,可恨赈灾银子经由层层剥削后竟落入匪寇之手……可能是酒喝多了,脑子里忽然冒出许多胡思乱想,迷迷糊糊像是有人在说话,我使劲揉了揉脸,一时又想不起来他说得什么。不过跟着骂总是没错的,红着脸拍桌,慷慨陈词一番,痛斥朝廷的不作为。我忽略从天而降的土匪身份,奋力调动演技天赋,做尽了受害者姿态。
学校电话打到这儿来时,我在邻市出差。等赶到医院,一切尘埃落定,另一个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夏冬转到了ICU至今没醒。他的父亲只在事情发生过后来医院缴了费用,再没来过,前段时间是他班主任在看护,后面我请了短假。期间夏冬一直保持昏迷,医生判断苏醒的希望不大了,建议我转到普通病房。我和夏冬父亲感情不好,早已分居,平时他跟着父亲住。
十几年前夏父拼命游说我生孩子,如今还不是不管不顾将他扔在医院。那时我处于事业上升期,暂时没有生育的意思,但意外怀了他,只能生下。人们只会催促生育,闭口不谈妊娠的痛苦。本来我就不是喜欢孩子的人,那时更是觉得怀了一个怪物,免疫系统努力将寄生在身体里的胎儿排斥出去,疼痛、呕吐、食不下咽导致身体变差,依然能感觉到他一点一点地从我身上劫掠营养,我好像看见生命力从我身上流到胎儿身上,终日惶惶,所以他也不是受期待诞下的孩子。
后来激素分泌,人们鼓吹的“母爱”从我身上显现,才逐渐接受他。他们说的“讨债鬼”之类的爱称实在是再适合不过,出生后的孩子不改“掠夺”本性,后来我辞了工作,专心照顾他,直到两年后才走出抑郁,试探地投出一份简历。说这么多不是因为我讨厌他,相反,我会对这个由我带到这个世上的孩子负责。
学校给两方赔偿了一笔钱,各打五十大板,以意外定论,提出事情不要闹大。我相信夏冬不会是那个霸凌者,当时在天台上的一群孩子都统一了口径,说只是在玩闹,但铁板钉钉的受害者已经不能出来解释。从前对他缺失的陪伴倒是在这段时日里补齐了,病房里妆点了一束百合,仪器平稳地亮着灯。
我从来不是一个乖巧的人,但这段时间足以将我的耐性磨出来。莫名其妙眼前一黑之后我回到了现代,躺在床上却怎么也掌控不了身体。有时候我会睡着,被光怪陆离的梦境所包围;有时候会听到我妈在外面说话,絮絮叨叨的听不太清楚;更多是在一片虚无中等待着时间逝去,听不见、睁不开眼。为了不至于被逼疯,我开始回想记忆里的趣事,再咒骂一下害我变成这样的人。要是以后都只能这样还不如穿回古代当土匪,宁愿被喇嗓子的馒头噎个半死也不要在这里躺尸。
“夏冬、夏冬!愣什么神啊,轮到你了……”地上蜷缩了个人,他们又在我的梦里起哄。我暗暗思忖,只是去踹上一脚而已,不至于怪罪到我头上,不敢的话下次可能就是自己了。正是被这样“法不责众”的想法裹挟着上前,没想到那家伙这么狠,要死偏偏拉上我。“……侯爷?您没事吧……”风从嗓子眼灌进来,旁边人伸手扶了一下才让我踉跄着站稳,脑子仿佛还身处梦魇之中,于是只含糊地应了声。接着听到他有些歉疚的话:“计划已经传令下去了,这段时日您可是遭了大罪……”
重新穿回了古代,一时我却没空应付这副变得奇怪的局面,因为留在病床上的躯体正在迟钝地将我的死讯告知。就像无端就回到现代那样,机器突兀地长鸣,象征性命波动的曲线归于平直,僵冷抵达灵魂深处。我只当“穿到古代当土匪”是个荒诞又真实的梦,尤其是意识到自己成了植物人那时候。现在我却以后知后觉的姿态恍惚地明白,到此后我将困在这个世界再也无法醒来了。
也许是察觉到了上司的心不在焉,那个人又叫了两声:“侯爷?”我撑出一副表情来回应,努力冷静地正视忽然发生的一切。“自潜入这贼窝以来,都过去多少日子了……”我问他。显然在我回去的时候这里的时间也发生了变动,而原主的灵魂竟然还在,这个从前刻意规避的问题成了重中之重。要是离开了躯体,我会变成什么,孤魂野鬼还是就此消散?原主有没有告诉过他人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令我得以挤占别人的躯壳,但是如今别说侯爷了,就算是马夫,我也要杀掉他,抢走他的身份活下去。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我把自己的爱人堆成了肥料。
好像有些骇人听闻,不过这在现在已经是很正常的遗体处理方式了。之所以没有普及是因为很大一部分人还是会在意伦理观念,况且吃掉亲人的尸体养育出来的植物,怎么想都有些奇怪,我是这么猜测的。
不过这正是我选择这种方式的理由,即使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也要达成。毕竟骨灰没法拌饭,对吧?即使是我也无法保证那种东西入口不会当场吐出来,相较而言蔬菜可是甘甜可口的多。
抱歉抱歉,多少有点地狱笑话了。我是说,这是我找到的唯一可以食用掉我亲爱的她的合法合理途径。
举行葬礼,把遗体交给相关公司,还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那几天我跑前跑后把城市里曾经从未接触过的领域转了个遍。说忙也不忙,被分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等候时间里还能刷个手机,就是朋友和远房亲戚发过来的问候消息让我感到无比厌烦。每天入睡的速度也极快,即使那个时期我大脑空白的时间比曾经度过的半辈子都要多。
对了,还有在把她交出去的时候心里突然空落落的,但我疲惫到无法细想,只能告诉自己她还会以另一种形式回来。
冲击带来的麻痹感终将退去,等待着我的是绵长的苦痛。她不在身边的那两个月无比漫长,两分钟的狭小时间足够我从看似身心健康的普通社畜崩解成一小团烤蜜薯时滴落在烤箱底部的蓬松油亮的黑色污渍。不过随着她回家日期的临近,坠入深渊的我终于打起精神爬回现实:我要为她准备最为舒适的床铺!擦拭干净落灰的农具,我重新打理起后院来。
她说:看啊,那是上好的迷迭香!
我们的工作都不是很紧张,但还是费了很大力气才调出一个重叠假期,用来弥补拖延了很久的蜜月旅行。旅行地点是普罗旺斯,可能有些老套,但我们都没去过,所以还是期待满满。不过旅行过程可没有那么浪漫,说是兵荒马乱也不为过。
到达的第一天两个人都兴奋极了,把旅途的疲惫伴随着行李丢入旅馆,我们捞起钱包就冲入临近街道开始体验异域风情。街头小吃?买点尝尝。超市?进去逛逛(然后提着一大包零食出来)。工艺品店?当然要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的小玩意。等到两人都累了饿了,我们选择了一家连店面看上去都很有食欲的餐厅,进去大快朵颐了一顿口感十分新奇(好像混杂了多种香料)的多汁香肠盛宴。等着下一道菜上桌时她表情明媚的对我说:“你精力充沛的就像变回了大一新生!”我也不甘示弱:“那么你就是日本JK!”餐桌上充满了愉快的气息,我们都相信这将会是一次很棒的旅行,并对明天计划去参观的薰衣草庄园充满了期待。
但当天晚上我们就开始上吐下泻,我先开始,然后是她。当我们两个终于把消化道里的东西都排得一干二净时,虚弱地摊在床上的我们连对视的力气都没有了。
“网上说是水土不服……”
“香肠的味道好恶心……再也不想吃了……”
胃肠道的抗议持续了一天半,等到面带菜色两股颤颤的我们再一次站在街道上,内心却莫名对这异国他乡的景色萌生起一丝亲切感来。
我发现自己躺在田地里睡着了。夜色已然降临,比天空更为深邃的营养土松软又散发着芳香。蜷起身子,嗅闻着营养土气息的我感到无比安心,这是几个月以来我睡得最好的一次。我把脸埋入黑色的土壤中——埋入她的碎屑中,嫉妒着现在就能与她合二为一的后院土地。
哈哈,现在的我和疯了差不多吧。
怎么办呢?我喃喃着问她。
怎么办呢……
……
……
好累。
像在母亲的怀抱里一般,我闭起双眼,任由全身心的疲劳把我吞没,任由独自一人面对这样嘈杂庞大世界的恐惧、夜晚的寒冷、被留下的怨气、无处释放的多余的爱…… 等等等等,混杂在一起的灰黑色的情感,像咖啡浓缩液一样从我的身体里安静又缓慢的流淌下来。
第二天早上我因为着凉拉了几次肚子。
不是吧,怎么这样啊。再一次匆忙赶向厕所时,我看着那片田地的目光已经带上了几分怨念。
她的运气一直很好,就连死去的时间也恰到好处。
不不,这并不是期望着她死去的意思,只是看到那些可爱的小幼苗在逐渐回暖的气温中散发蓬勃生机的样子,谁都会这样想。有时也有菜粉蝶在幼苗上方翻飞,景色是很好看,但一想到它们可能窥视着我可爱的蔬菜们我就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之前为了防止鸟儿来挖种子,我根据查到的资料手工制作了简易防鸟器。制作方法很简单,在田地两侧各竖起两根木棍,用绳子连接顶端,再系上几根绳子将天空划分成切好的炸猪排样,最后把反着光的银色塑料条带间隔系在绳子上就完成了。我有时会坐在后院平台上看着那一小片田地发呆,在微风的吹拂下那里就像是一小片波光粼粼的透明海洋,发出着“哗啦啦”的细小声响。
而有时的有时,恍惚间我看到她就在田地里。第一次我以为是错觉,因为一晃神的功夫她就不在了。但随后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她十分自在,光着脚在田地里走来走去(细心地避开了幼苗),满心欢喜和期待地看着那些小小的绿色生长。她的眼神中充满了爱意,与偶尔被我撞到的看向我时的眼神相比多了几分柔和的母性。
“它一定是在爱和呵护中生长的,好羡慕啊……”
诶?
这句话就像叹息一样从她的嘴里溜出来。我眼前的她正蹲在地上专心拨弄着一丛长势旺盛的迷迭香。那一大丛植物很有弹性,一看就是在阳光和海风下茁壮成长的健康孩子。
四周是无边无际的葡萄田,有情调的法国人在他的红屋顶房子旁种下了很多开花植物和香草,让人忍不住驻足观赏。我们就是远远被那些花朵吸引来的,像是蜜蜂。
她回过头仰望着我,声音比刚才大了些:“你有过想变成植物的时候吗?”
好像小狗啊,可爱。“小时候想变成树。”
“为什么?”
“不用考虑太多事情,寿命也很长,不觉得很轻松吗?”
“嗯……确实。想得太多有时候很痛苦。”
好像是因为这个动作很别扭,她最终还是放弃了看着我说话,重新回到了蹲成一团的状态。
“我有时候会觉得能变成蔬菜就好了——”
“蔬菜?那不会被吃掉吗?”
“能被幸福的吃掉也不错啊~ 还有蔬菜从播种到出售都能得到种植者的关心爱护,不觉得很幸福吗?每一天都被挂念着,爱着。”她淡淡的笑着,语气飘飘忽忽,就像在怀念着什么,“种下后就连天气都会影响心情,遇到各种麻烦都会想办法克服……就像是麻烦但可爱的孩子。还有……”
“还有?”
“我很喜欢你吃饭的样子,如果能被你幸福的吃掉也不错。什么的~”
她的语气忽然悦动起来,看向我的目光里充满了狡黠。
我用双手捂住了脸部,我不想再看了。
亦幻亦真的现实中,雨声淅淅沥沥,包围着我。好寂寞,好寂寞,就像这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蜷缩着的我和无穷无尽的雨。镜头拉远再拉远,我小的像是米虫,我小的像是芝麻,我消失在这永恒下雨的大的可怕的白色世界。这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只剩下雨。
我并不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
我抽搐着,就像濒死的猫。
我只是为了吃掉你,大口大口的吃掉你。我只是想和你融为一体,我只是想……
这只是我的私欲。
我知道我病了,幻觉幻视与茁壮成长的卷心菜辣椒胡萝卜一起柔和但不可抗拒地膨胀开来,就像一场粉红色的梦。我没有去看医生。
收获的那天没什么特别,我像往常一样做了两菜一汤,只是那天没有给她上供。新鲜采摘的蔬菜果然好吃,和超市里卖的比起来多了一丝鲜甜,我吃得也比平常更多了一些。不过接下来一段时间我的饭菜也就是这几种了,这可能也是自己种菜唯一的弊端吧。
刷完碗,看过电视,洗澡洗漱,回到熟悉的被窝准备进入新的一天。时间永远流动,生活还要继续,但有什么在今天终于要结束了。
在明天等待着我的将是什么呢?陷入梦乡前我随意又有些虔诚的想着,①幻觉统统消失,我终于回归了正常;②醒来后我看到了她的幽灵,我们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③一如往常,就像昨天和今天,最无聊的结局。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躺在堆肥容器里的她。木屑、稻草、苜蓿草组成了最松软暖和的床铺,马鞭草、迷迭香、满天星、月见草,我们取她和我最喜欢的园艺植物三两枝置于她的周围和身上。疲惫的我俯视着她,迷迷糊糊地想着:
好饿啊。
那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对她产生食欲。
end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沐大班长,好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呢?”
老同学聚会,刚下班还背着电脑的沐壬一落座,桌上的同学便倒酒搭话。
“萧萧现在可是网红,月入几十万呢。”另外的同学拿出手机给沐壬看,“百万粉丝,大up!”
“哈哈,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博人眼球而已。”给沐壬倒酒的萧萧笑着拢了拢耳边碎发,“不过我最近应粉丝要求,在做代购,大家有想要的东西可以发给我,顺路的话就给大家带着。”
“去哪儿啊这是?”
“缅甸,那边的玉镯成色很好。”萧萧刚坐回座位,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身后的小包中拿出一叠名片,“对了,这是我公司的名片,这不代购业务发展起来了,有些缺人。大家要是业余时间想赚外快,可以联系我同事。”
在座每个人都收下了名片,沐壬认真的将其放到空空如也的钱包中。他现在对金钱的需求并不迫切,但有赚钱机会总不会拒绝。
这顿饭大概吃了四个小时,临近深夜,该吹的牛逼都吹完了,众人打道回府。沐壬租住的房子离这儿比较近又是班长,打算送走所有同学后再漫步回家。
“班长,捎你回去吧。”萧萧今天喝的有点儿多,来着来的车叫代驾开走了,召唤助理开保姆车来接自己。
“不用麻烦,天很晚了,快回去吧。”沐壬礼貌回绝。
“那好吧,拜拜。”
送走最后一人,沐壬深呼一口气,放松心情,晃着手回家。
一夜无梦,第二天爬起来继续打工。忙到下午又快下班的时间,沐壬中午有时间去茶水间打杯水,喝咖啡看手机。
他点开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还热闹不停的老同学群,从999+开始爬楼。
白清露:谢谢萧萧,发财不忘好姐妹!
贾书记:萧萧给你发红包了?
白清露:嘿嘿,不但发红包了,还带我出国玩儿!
贾书记:缅甸?那可不是好玩的地方,最近国际形势严峻,没事儿别往外跑。
萧香:放心吧老贾,指定把你家白白完整的带回来。也不是就我俩去,公司整个采购团队一起的,我和白白只是做直播的小人物。
贾书记:反正你们心里有点儿数。
……
白清露:【照片】啦啦啦~上飞机喽~
……
贾书记:咦?白白去的这是哪儿?我看萧萧朋友圈不是直飞仰光国际机场吗,她怎么去了云南?
……
贾书记:@萧香看到消息回复。
沐壬看着白清露失联八小时后只剩下贾书记一个人刷屏的聊天记录,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众所周知,缅甸是缅甸,缅北是缅北,去云南过境缅北,跟飞机直达缅甸区别还是挺大的。
但现在情况是发消息不回,电话也打不通,又不知道该不该报警找人。
沐壬皱着眉,给贾书记发了一条私聊,告诉他飞机到云南最快需要13小时,但是中间有9小时转机停留时间,再等几个小时,要是真的联系不上趁早报警。
贾书记没说什么,应了一声,说了谢谢。
沐壬也不好说什么,洗干净咖啡杯,返回工位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直到晚上入睡,再无新消息。
“沐大班长,好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呢?”
沐壬睁眼,发现自己正背着电脑包,坐在老同学聚餐酒店的桌边,身边是倒酒的同学,跟拿手机给自己看短视频的同学。
难不成自己是在做梦?
沐壬保持笑脸,做出一副在听的样子,实则脑子走了有一会儿了。
可是做梦也不应该这么真实啊?
他桌子下面的手悄悄拧了自己大腿一下,疼得龇牙咧嘴。
不对劲儿,这不是梦。
但是沐壬并未表现出异常,他仍旧跟昨天一样,听大伙儿吹牛逼,收下萧萧给的名片,送走所有人漫步回家。
然后第二天正常工作,直到临下班的时候再次打开群聊,一字一句的读着屏幕上的字。
晚上回到家,沐壬没有洗漱准备睡觉,而是买了咖啡和糖,打开了游戏机,准备通宵到第二天。
他就不信,不睡觉还能梦中穿越回前一天?
但事实证明,睡不睡觉跟穿越这事儿没关系。
凌晨三点多,差点儿熬不住的沐壬又补了一杯浓茶,仰头喝茶的功夫,自己又回到了酒店餐桌边。
这时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时间循环?”
自己被困在这两天了?
“班长,你说什么?”面前,萧萧正在递给他名片。
“哦,没什么。”沐壬皮笑肉不笑的收下名片,“我说你这业务挺广的,都出国干代购了。除了缅甸买玉镯还去哪儿了?”
萧萧掩嘴轻笑,并未耽误给其他人发名片,“代购是新业务,还没去过别的地方呢。”
随后这个话题让萧萧三言两语带过,众人的关注点变成了如何看玉镯的品质。
沐壬也没插话,只是寻了个机会早退,不到九点便回家了。
到家后,他掏出打工人的神器——笔记本电脑——新建思维导图,开始捋时间循环的线索。
首先排除掉世界毁灭,其次排除掉自己猝死,最后排除掉自己遭人嫉恨被暗杀……他将目光放在了这些老同学身上。
早说这其中与日常唯一的不同,就只有老同学聚会后,萧萧邀请白清露一起出国这件事了。
出国其实没什么,有问题的时候,自白清露上飞机后,再无任何消息这件事。
“白清露爱显摆,白嫖了萧萧送的机票,出发前能水群几千条,没道理中途转机休息的时候不出来聊天。”
说得再直白点儿,停留的那九个小时,都够她去附近商场拍一圈发朋友圈了。
“那么变故应该出在中间转机停留的时候。”
沐壬点开12306,找到明天去云南的航班信息,对照记忆中白清露发的照片里机票的航班编号,查询到了中转地点。
“长沙。”
他点着笔记本键盘边缘,思考要不要提前去长沙蹲守。反正推理错了也不过是年假减两天,喜提长沙一日游。
想到就做,沐壬快速跟老板请假,买零点的机票,出门打车直奔机场。
飞行三个小时,再加延迟登机两个小时,落地时已经是清晨六点。沐壬顶着黑眼圈,爬到机场航站楼的金拱门内,点了一份十块钱的早餐。
挺好,机场店也能用月卡。
再加上眯了半个小时,沐壬觉得自己差不多能行了,这才点开群聊,潜水实时版。
贾书记:反正你们心里有点儿数。
白清露:放心吧,下飞机一定给你报平安。
沐班长:白白起得好早啊,现在已经在机场了吗?
大概是因为沐壬突然插话,群里安静了将近一分钟,白清露才回复消息。
白清露:刚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呢~
沐班长:好的,路上注意安全。哪架航班啊?我现在也要上飞机了,今天出差。【照片】
沐壬挡住自己刚刚买的机场金拱门发票关键信息,刚刚好露出时间和机场两个字,不出意外收获了老同学的一溜羡慕和酸言酸语。
白清露:那咱俩可能碰不上了,我的航班比较晚。【照片】
这张照片只拍了机票,周围其他东西都裁剪掉了,甚至能看出矩形矫正的痕迹。
怕不是直接从那张拿着机票在机场拍的照片中截出来的。
那问题又来了,现在六点天还没亮透,她哪来的阳光明媚的照片?
“不对,错了!”
那张照片是假的!
不,确切说,照片中的机票信息是假的!
真的机场,真的机票,但是航班信息被p了!
沐壬一时没忍住,怒锤桌子,随时小声跟周围路人道歉。
他深呼吸五次,平复心情,又点了一杯咖啡,再次坐回到桌边,双眼紧盯屏幕,不过这次他没再说话。
八点十五分,白清露分毫不差的晒出照片,登机失联。
八点二十分,沐壬通过机场app追查到白清露的航班推迟了。但此时,白清露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意识到这一周目大概率失败后,沐壬离开机场,找了一家小旅馆办理入住。补足睡眠后,他凌晨起床,出门吃夜宵,并在夜宵摊上一直坐到凌晨三点。
他紧盯着手机,没有任何动静的过了几分钟,世界再次重启。
“沐大班长……”
“不喝酒。”沐壬刚坐下又站起来,走到萧萧面前。“萧萧,听说最近开始做代购了?要去缅甸啊,那可是买玉镯的好地方。”
“哦对了,还没问你是在哪个平台做直播的,我怎么从来没刷到过?百万up的流量推应该挺给力的……”
“班长。”贾书记出声打断,“慢点儿问。”
沐壬也意识到自己太急了,但是他真的不急不行。他后天还有个标书要开,再跳不过这两天,他都要忘记报价了。
“白白呢?怎么没见?”
“不知道啊。”萧萧找到机会岔开话题,“可能堵路上了,我给她打个电话。”说着,便离席。
“我也给她发条信息问问。”贾书记不愧是沐壬多年的团支书搭档,都不用问就知道班长现在心情不好。为了不被针对,他紧随其后也顺着台阶下了。
几分钟后,萧萧和贾书记先后返回,口径都是白白要加班,不来了。
沐壬没再多说什么,中间找借口去洗手间,直接给曾经的导员打电话,说白白借钱不还,还打不通电话,要她父母的电话追债。
导员先是追问情况,而后岔开话题做担保,没有给沐壬白清露父母的电话,而是转头自己先给对方父母打了电话。
白清露父母接到电话的时候一脸懵逼,他们寻思,自己家里条件也还行,白白虽然是爱显摆了一点儿,但是花钱有数,他们家完全负担得起,为啥要借钱呢?
又一听,打来电话要钱的是曾经的班长,直接就信了。沐壬这孩子他们都听过也见过,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家里条件一般,也没什么大钱,但同学有困难借钱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给。
这一下对女儿借钱的疑惑变成了担忧。这傻孩子不会在外面遇上什么事儿了吧?
紧接着他们给白清露打去电话,不出意外没有接通。再然后,他们拨通了白清露公司hr的电话,得知今天白清露请假了,请假理由是同学聚会。
但沐壬收到贾书记的聚会通知是约的今晚吃饭,而是下班点以后的时间,完全没有请假需求。
最后导员拉着沐壬还有白清露父母开了视频会议,沐壬咬死白清露欠钱不还,还说有需要现在他就回家取借款单。
而白清露父母则根本不关心这些欠款,他们完全负担的起,他们只是担心孩子安全,要求沐壬证明白清露今天没去聚会。
沐壬调转摄像头,把手机对外插进上衣口袋,脸上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
“在没在,您二老自己看吧。”
沐壬离开洗手间回到包间,再次询问起白清露。
“今儿这聚会都提前好几天预约了,白白怎么都安排不好工作。”
“加班嘛。”萧萧搭话,“打工人谁控制的了。”
“都快十点了,加班也得休息不是。”沐壬说完,周围几个正在拍照的女生跟着附和。
“就是,合照又不全这算啥事儿啊。给白白打视频,让她在视频里出镜合照。”
沐壬鼓掌,“好主意。”好助攻。
众人开始催萧萧给白白打视频,萧萧推辞两回见推不掉,只得打这个视频,但是对面无人接听。
“看嘛,人家不接。”
“那之前你俩怎么联系到白白的?”沐壬并未就此放过她,“打电话能打通就打电话,我这儿电话都不接呢。”
萧萧不着痕迹的踩旁边贾书记一脚,贾书记连忙接过话茬,“可能那会儿还有空儿吧?”他掏出手机,给大家看他跟白清露的私聊记录。
八点钟的时候,白白确实给他回信息了,说自己在公司加班,今天聚会不参加了。
沐壬凑近,确认手机摄像头拍全后松口放过二人。
只是这饭又吃了没两口,他就借口早退了。离开酒店一段距离后,沐壬才拿出手机,转回摄像头戴上耳机。
“没骗你们吧,白清露确实没来,她在加班。”
白清露父母和导员都没说话,但眉头紧锁,越想越害怕。
“要不,去她公司看看?”沐壬故意引导,“谁知道你们说她失踪是真的假的。我同学可都说她在公司加班。”
那边白清露父母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发,让沐壬等等他们一起去公司看看。
他们家离白清露公司不远,但也不近。差不多一个在市里,一个在城郊,开车要一个多小时,还得是一路绿灯的情况。
沐壬也不急,回家放下电脑,换一身方便行动的衣服,带上移动电源,再次出门,到约定地方等待。
晚上十点半,白清露父母抵达,捎上沐壬,三人驱车前往白清露公司。公司一片漆黑,根本没人加班。
沐壬拨通贾书记电话,打开外放。
“老贾,聚会结束了吗?”
“快了吧?我估计再又半小时差不多了。”
“那行,结束后你操心点儿,把大家都送回去。”
“我办事儿你放心。”
“哦对了,白白还在加班吗?”他露出略有些遗憾的语气,“如果她这会儿下班了,去酒店跟大家合个影也来得及,我看悦悦她们挺想室友的。”
“萧萧也想白白,但人家还在加班呢。”贾书记停顿了一下,“刚才萧萧发信息问白白了,说还在加班。今回就算了吧。”
“行,下次再说。”
挂上电话,沐壬双手一瘫,“最后,只能是白清露自己在家里加班了吧。”
白清露父母有带着他去了自家女儿的小公寓,开门进去,安静如鸡。
没有人,所有的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就没见人。
沐壬跟在白清露父母身后,打量着女生略有些凌乱的房间,望向床头还插着的充电器道,“报警吧。”
再后来,沐壬被送回家,虽然澄清了白白没有欠钱不还,所有的说辞都是因为担心白白,但白清露父母还是给了他一笔钱当做答谢。
警察介入,沐壬以为这次终于能度过第二天了,没想到白天快乐打工的时候,他再次回到了那个喧闹不已的夜晚。
“沐大班长?”萧萧穿着小视频里经常能刷到的大牌经典款小黑裙,弯腰递给自己名片。“怎么走神了?想什么呢?”
“没什么,”他收下名片,起身伸手去拿汤盆里的铁勺子,“在想杀了你结局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反手击打萧萧太阳穴,还空出手抄凳子咋在对方头上,一切都奔着打死人去的。
不知道是谁报的警,警察来的很快,救护车也来的很快。沐壬被警方拷走的时候,他还回头问,“贾书记人呢?”
“早跑没影了!”
“啧,漏了一个。”
等坐在后悔椅上,沐壬已经完全收敛了刚才的疯狂,整个人非常平和。对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非常配合,一度让警方产生他不是犯罪嫌疑人的错觉。
“为什么打人?”
“他们该打。”沐壬低垂眉眼,盯着自己的手指,“他们绑架了白清露。”
“你有证据吗?”
“你现在去问萧香或者贾书记,白清露为什么没来聚会,他们会说白白在公司加班。然后你们向白清露公司证实,公司会告诉你她今天休假了并没有上班。再然后你们去白清露公寓找人也找不到,只能寻找其他方法确定她的去向。”
“或许,你们还能在某人的手机里找到一张机场照片,上面拍的机票是明天上午飞云南的,中间在长沙停留九小时。”
“但是明天这架航班延迟起飞了。”
警察停下记录的笔,微微皱眉。不过他们没急着说话,而且发信息询问隔壁同事,让他们找机会问一下萧香,白清露的事儿;再通知人去把贾书记找回来。
半个小时后,去而复返好几次的警察再次回到审讯室,这次他给沐壬带了一杯水。
“白清露确实失踪了,萧香和贾书记是绑架团伙的外围成员。但你是怎么知道的?”
沐壬没有碰那个纸杯,“等明天上午八点二十分,机场通知航班延迟后,你或许能猜到,我为什么会知道了。”
说完,他闭上眼,头靠后背开始酝酿睡意。
警察没有再叫他,转身参与到紧张的案件侦破中。
第二天上午八点二十分,机场app通知飞云南的某航班延迟登机。
凌晨两点四十分,白清露被找到。她被塞在一个行李箱里,生命垂危。
凌晨三点整,警察回到审讯室,已经在拘留室睡好几觉的沐壬现在很清醒,像磕了两杯意式浓缩一样精神。
“白清露找到了,还活着。”
沐壬抬头,笑着问对方,“现在几点了?”
警察低头看腕表,“凌晨三点五分。”
“真好,循环结束……”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眼前一黑,又回到了那被他盘爆浆的聚会酒店餐桌前。
“……草。”
抢救失败是吧?
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抢过同学手中的酒瓶,抡圆了胳膊砸到萧香头上,贾书记他也没放过,盆里的热汤全盖他头上了。
“这周目我打不死你俩,我就不姓沐!”
我日你老母!!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感谢读者的建议,这个故事暂以此结,如果将来有了更好的想法会写给此文后续。
那天我在魁北克的海岸上,看见一个蓝色的摇晃的小点。它像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一片蓝色的叶子,贴着地平线被风吹得翻动。除了叶子它还能是什么呢?它太显眼了,蓝色的动物走在白色的雪上,走不多远就该被吃掉了。尤其现在,现在是所有动物都饥肠辘辘的深秋。但那个点越来越大,我坐着,就那么看着它慢慢走近我,我发现它是一只两足行走的细长的动物,没有毛发,蓝皮肤鼓囊囊的,像一大团不透明的泡泡,上头顶着面苍白的脸颊。它背后有一条看起来像长树枝的东西,很亮,似乎是铁。
细长的蓝色动物打量我。“你是北极熊,北极熊为什么来魁北克?”它开口问,“这儿太南了,都没有浮冰。”它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的,一点儿也不惊慌,一点儿也不饥饿。它真的是一只很怪很怪的动物,但让我觉得蛮安心。
“我顺着海岸线来的。”于是我接话说,“北边的浮冰也快要化完了,你再往前走就会看见的。我是北极熊,我自己知道,你又是什么?赤条条走在雪上,不会被别的动物吃掉吗?”
“我是人。”人说,“没有什么动物吃人的。”
“凭什么?”真够新奇,我想了一会儿,“你看上去虽然不太好吃,但应该能吃。你说我可以吃你吗?”
“不可以。”人说,“我穿得很厚,而且我背了一杆枪。”
“那有什么用?”
“你不会想知道的。”人故作高深地说。我没再理它,因为这时我注意到一只海豹浮上水面,停在远处的岸边晒太阳。我想,比起这只古怪的动物,我还是更愿意继续捕食海豹。我滑进水里,逆流而上,水流和风从上游淌过来,海豹闻不见我的气味。我接近它,从背后咬住它,把它彻底拽到岸上,与它厮打起来。很快海豹就不动了。我舔了几下嘴唇,把刚才搏斗沾上的血都舔掉。进食前我抬起头,发现人再次接近了我,手上捏着一块什么东西。它举起那块东西,咬了一口。
“我不跟你抢吃的,你愿意陪我吃午饭吗?”人问。
“为什么?你没别的事做了吗?”我不情愿地说,“我习惯独处。”
“人喜欢有其他动物陪着。人很容易孤独的。”人解释道。
“那你干嘛不找其他的人呢,偏偏要来找一头北极熊?”
“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不喜欢其他的人,至少我不喜欢这里的人。”
“也就是说,你找动物陪你,还是有标准的咯?”
“没错。你愿意陪我吗?”
这下子我还怎么说得出不愿意呢?我趴在死去的海豹身上,人则在我的后脚掌旁边坐下,倚住我的腿,继续嚼那一小块东西。
“你吃的是什么?”我问。
“三明治。”人口齿不清、心不在焉地答道。
“那是什么?一种鸟?”
人停顿了一会儿才又出声:“不是鸟。面包、蔬菜、火腿,糖和盐……”我转过头,人正在看海水,但海里除了水之外什么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说。
人短暂地瞥了我一眼,又瞥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对,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说,一边把剩下的东西都塞进嘴里,腮帮子撑得老高。这使我产生了些怜爱,人吃这么小块的东西都费劲,活得该有多累啊。
“你什么时候走?”我吃掉半只海豹时,人问道。
“我暂时不走,吃饱了再晒晒太阳。”我舔着血乎乎的鼻子。
“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会离开魁北克?你来这里,找点吃的,过段时间又会走吧,到别的城市去?你什么时候走?是明天呢,下星期呢,还是下个月?”
我嚼着海豹的脊骨。我仍然不太明白人是什么意思:“不好说。”
“没个打算吗?”
“没得吃就走,想走了就走呗。”
人又用那种故作高深的神态注视我了,我不喜欢它故作高深,便龇开沾满血液的牙齿吓唬它,它果真被吓了一跳。但它马上就明白了我并不想伤害它,它又开始说话了。
“我打算到北方去。”人看着我继续吃海豹。
“这里不就是北方吗,北极圈以内。”
“更北一点。”
我思考着。“哦,”我说,“你要过海湾,去冰山后面。但你不是怕孤独的吗?”
“也没有那么北。我只是想去拉布拉多。那座城市很繁华,人很多,而且不是魁北克。”
“那不是很近吗,也不比这里冷太多,去不去有什么区别呢?”
人垂着头,用前掌拨拉着地上的雪块玩。它可能不太想回答,也可能是答不上来。最后它只是重复说:“那里不是魁北克。”
我已经快吃完海豹了,我用余光看人坐在地上玩雪:“但我觉得魁北克还挺好的,我捕到海豹了。”
“人评价一个地方好不好,是不光靠能不能捕到海豹来说的。”
“那靠什么?”
人在捡雪里混进的小树枝和碎石头。它慢慢说:“看能不能觉得幸福。”
“捕到海豹不幸福吗?”
“才不是所有动物都觉得捕到海豹就幸福呢。”它看上去有点儿生闷气了。
“那怎么幸福?”
人把好些树枝和石头扔向海面——大部分没有扔进去,只是在冰块上滑行,它的力气太小了。“我不知道。”它小小声地说,“我觉得去北方说不定会知道的。”
“为什么去北方就知道了呢?”
它把前掌抬起来,托住下巴。“你看,”它又盯着海面了,“一个地方没有吃的,你就会到另一个地方去。我觉得在魁北克不幸福,我不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吗?”
作者:【十二招】洛瑶
备注: oc属性,一个人在重走他朋友走过的路上发生的小事。
mode:求知
Summary:清晨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有点冰凉,也有点温和。安格对这样的好天气照单全收。他收拾行装,推开门去,就此走入人海。
——————————————————————————
你醒了。有一个声音说。
我醒了,但我之前睡过了吗?我不记得了。说实话,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在什么地方醒过来的,但这个声音太熟悉了。
所以我醒过来了。睁开眼睛,我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他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我。他看上去已经有些陌生了,皮肤晒得有些黑,眉眼很明显得成熟了好几岁。他留了长发,似乎没有在特别认真地打理,卷曲的头发垂落在胸口和额前,微微挡住了那双更加陌生的灰色眼睛。
我说你是真实的吗,还是说我在做梦?
他说,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觉得我在做梦。但我没法把这句话说出来。如果是梦的话,那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如果不是梦,那我希望是。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态。我其实很清楚他不可能还活着,而我拒绝去找推定一切的证据——这样的话,他可以在我心里一直流浪下去。但与此同时,我希望他真的在哪里流浪,最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这样我就永远有一个可以追下去的目标了。
这是不是最开始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这是梦。我说道。我其实有点惊讶自己如此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判断,但是——也用不着歇斯底里,是吗?真相一直在我的胸口呼之欲出,我只是说服自己没必要去理会。不管他在哪里,他真实存在或不存在,都不影响我现在在做的事情和即将要做的事情。这是很多人教给我的,包括他。
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坐起来,然后轻轻给他一个拥抱。当我决定做这些时,我感到一丝由衷的放松。这是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但是我很高兴能见到你。我说道。
然后他的笑声就和记忆里一样畅快,这点一直没有变。他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这样吧,我们出去走走,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听你的。我摸了摸他留下来的长发,还有那身看上去很轻便,但也风尘仆仆的便装袍子。来到这里的他是什么时候的他呢?我设想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蓄着一个大多数时候会被简单扎成一个低马尾的、微卷的长发。他寻找一家又一家便宜的旅店,向冒险队推荐自己的经验。没有地方住的时候,他也许会随便找个地方就躺下去,然后在黎明到来时拍拍他的灰袍子,继续去找一个愿意让流浪者接手的工作。
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问,我只是说,你的眼睛怎么变成灰色的了?
这个吗?也许因为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吧。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道。然后他拉住了我的手,我几乎没有感受到一丝重力,就这样轻飘飘地被他牵着,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的方向,他像飞一般把我带离到床下。
走吧,走吧。他说。
走吧,那就走吧。这间出租屋的确是我记忆中最后租住的地方,但他带我来到门前,轻轻一推,我发现门外的景象不是。门外是一片辽阔的原野,绿色在其中散漫地疯长,自由而清新的风毫无阻拦地扑上面颊,我能看到远处波光凌凌的湖水,和湖面上那些插入云层间的绵延山脉。
这是哪儿?我问他。
你不喜欢去的地方!他轻松地说道,随后他毫无预兆地跑动起来。我很难控制自己不学着他的步伐,于是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他的长发被温柔的风托起,我从没见过这个景象,如果不算这次,就算在梦里也没有过。我都有点后悔自己不留个长发试试了。
他一直跑,直到带我来到了一处小山坡。我回过头,之前出来的那间屋子已经几乎要看不见了,而向下看,叫不出名字的羊类矫健地从湖边飞驰而去。
我说,你就告诉我吧,这里是那儿呀?
苍劲的风声模糊了他的模样,他在我身边大声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让你看看,我去过最好的地方!
我看不出这里为什么是最好的地方,在我去过的所有地方中这里远谈不上最好,虽然对我来说哪里都差不多。但是算了,也许他有自己的标准,而且我确实不会怎么往无人区走——他为什么这么喜欢?
可是鬼使神差得,我说出口的话是,我想去湖边看看。
他吃吃地笑了一声,灰色眼睛看上去无比明亮。他回答说好啊,我带你去,语气绝对很开心。我们拉着手往湖边走去,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我感受到他微凉的温度,就和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但是身体却如此轻盈,像一只羽毛,稍微不注意就随风飞走了。我不由自主地抓得很紧,有那么一瞬间,我不太理解眼前发生的事情。
你不是真实的,这里也不是,对吧。我问他。
他反过头,脚步放缓,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他说,你觉得呢?
我来不及回答,因为似乎就这一瞬间,我们已经到湖边了。那些羊——我想应该是羚羊——并不害怕我们。它们的小眼睛好奇地朝这里试探,而有几只的确非常勇敢,走过来用脑袋拱了拱我空着的那只手,短而粗粝的毛发摸上去像小狗。
没有人打扰你们,真好。我喃喃着说。
羚羊抬起头看我,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认同的赞许和狡黠的神色。狡黠的…神色?
我没有反应过来,它突然发力向前,脑袋戳中我的腹部。我是不是应该庆幸它们的角是往脑袋后面长的?但总之,我就这样被推入湖中,软泥溅在身侧,冰凉的湖水漫过耳畔,我的思绪被水的流动所包裹,来自宇宙的空响在脑海中回荡,我着急地想站起来,却只是抓到一把湿软的水草。他呢?我只听到一串朗声的大笑。他会为没有救我后悔的。
但遗憾的是,就算这样也没有随我的愿。他突然也跪下来,将自己浸入湖中,我从水里抬起头的第一刻看到的是他清亮的灰色眼睛。他从湖泥里找到我无知无措的双手,握住,坚定不移地看着我。我很不巧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这里也挺不错的吧?他说。
我没有回答,作为替代的是另一个缀满淤泥和湖水的拥抱。我真的不想承认自己做过这么蠢的事,但是好吧,反正他说是在梦里。我没有特别想你。我说。
他终于不笑了,静静地看着我。
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个梦,我希望美梦成真。就像我知道你已经不在了,但我希望你活着。我说道,这里真的很漂亮,我不想忘记。
遗忘也不代表未曾经历过。他说道,天黑之前,我都在这里。
遗忘本身也并不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这个世界,总有些人要陆陆续续忘掉一些东西,所以会有人将旅途记录下来,然后才有人循着记录将那些被忘掉的事情重新刻进记忆体。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就是如此,所以他进入了我的梦里。
时间的感知就此变得非常微弱,也许是主观上做所有事都变得漫长。在那个似梦非梦的世界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都是文字记录不下来的、他所见的过去。就像我说的,我没有特别想他,但是跟着他的旅途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我足以珍藏的经历。
然后安格醒了。睁开眼睛,他在自己的出租屋里。屋外人声鼎沸,是清晨的市井巷里。草原、雪山、羚羊、湖水……有什么东西在他脑海中逐渐消退,连同一双陌生的、也熟悉的灰色眼睛。那是什么?
他无从判断自己究竟遗忘了什么东西,但是没有关系。安格向来不在意住在脑子里的住户们,如果有需要的那天,他们会自动跑出来向他邀功的。而现在,他决定要去做自己的事情。
清晨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有点冰凉,也有点温和。安格对这样的好天气照单全收。他收拾行装,推开门去,就此走入人海。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