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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因为是初春,海边的潮水会涨上来。
海,哪里的海?他说。
是的,海,我回答,运动鞋的胶底与水磨石的天台地面摩擦,推着我向前。
我的渔村的那条小路——我满布湿润与鳞片似碎冰的故乡的路面,踏上它,往西去,踩过裸露的河床上的木板,去那块教堂前的小水泥地广场上的艳红公用电话亭。
我在那块不均匀质地的金属键盘上拨号,一三一,五五七,电话时不时故障,我被接到完全没听过的地方的女人家去,她用一串小舌音和严重阻塞的鼻窦把我的恶作剧挂断。但我会一直拨号,一三一,五五七…
喂,什么事?他接通电话,讲。
餐厅经理吗?我是给你供鱼的那个女人,今年的春天来得早了些,大概你这周的鱼已经追随着融冰和暖流到很远的地方了。
真遗憾,看来我只好不付你货钱。
你怎么忍心,我的女儿,囡囡,她还需要这笔钱来买她最喜欢的草莓水果硬糖。
如果你说的是这种——糖,女士,我想我的兜里还有很多。
是,你瞧,就是这种,裹着虹彩的、白朦的,一张张夹在我的笔记本里的塑料糖纸。
囡囡,你的女儿,她到底是喜欢糖果还是喜欢糖纸。
草莓被迫搁浅在女孩的舌尖,夹着春寒的风裹着细沙抹平了她凹凸的表面。
该出海了,我说,和我心爱的小船一起。
电话那边的餐厅里有男人们的聒噪响起,问问她,男人们讲,问问她海上的生活怎么样。
我梦见灯塔,而我在那仅容得下我平躺的甲板上,远远地瞧着。
晚自习下课了,餐厅经理说。
啊,晚自习,灯塔上又有男人敲起他那令人生厌的铁钟来。
可是我的小船——
餐厅经理牵起我的左手,他把另一颗裹着嘈杂的塑料的硬块塞到我的手心,晚自习下课了,他说。
好吧,好吧。
我站在天台的边缘,隔着防护网向下瞧,有几个男孩已经拍打着他们的篮球冲到操场上去了。
哦,我的丈夫,我醒来,说。
你的丈夫,他像有些憋不住笑意,造作地咳嗽两下,我想他一切都还好。
他不好,我说,他死在几分钟前的海难里,胸前的口袋里塞着皱成一团的金枪鱼订单,兜里没剩几颗囡囡喜欢的草莓水果硬糖。
你的笔记本可是厚了整整一倍还多。
是的,是的,我又有些迷糊起来,我的笔记本,我的作业,我那漂在海上的小船。
怎么又在哭了。他稍微挤了挤我的手安慰,尽管我不是很喜欢这样。
我没哭,只是我的眼睛。
对,我的眼睛。
我醒来时,囡囡坐在我的床头低头看着我,她像是要说些什么,但我先摸了摸她的脸说,早安。她稍微瞪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歪着小脑袋问,你把它丢在哪儿了?
船?船在我们木屋出去左转几步栈道下的码头边,我回答,风浪会很大,但我们的小船有结实的缰绳拴着,它总会在港里。
“不是船,”她摇摇脑瓜,“不是船呀。”
“那是什么?”我问。
她撅着嘴,煞有介事地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为什么弄丢了?
眼睛,我的眼睛,我想起我把它埋在北岸的礁石下,和甲壳类的碎片混在一起,伴着潮汐偶尔呼吸。
我下意识地摸摸我的双眼,那双注视着远边灯塔的、疲惫的双眼,下眼睑红而泥泞。
我埋在那里的眼睛,当它流泪,泪水混入大海,无人知晓。
“没事的。”她说。
囡囡把我牵起来坐在床上,又小步跑去把窗帘拉开,光有些没准备好,跌跌撞撞地摔在我们的手心。
我才想起这是初春。
她在床边回头看我,日光越过远处的海,几乎要把她淹没掉,我听见外边那片水泥地上的公用电话响铃,我跑出去,接通电话,嘴巴微张,喉中却灌满了铅水。我努力发着啊,啊的声响,一开始想在叫喊,然后在讲述,最后才是在叹息。
把眼泪流在我身上,他说,我们去看海,把悲伤还给它。
海离我们一千四百公里,我说。
是的,是的。他又捏捏我的左手,我听见晚上的风吹过,对面居民楼的那些铁皮躁乱地拍动。我闭去一切的通道,只是深深拥抱着他,低下头去,泪水落在他肩膀可笑的蓝色条纹上。
我的故事,我曾经想附着在他身上的陌生的远方和乡愁,可他总是不说话,我只好一点点摸索着亲吻他。
暖意像他的一根手指落在我的掌心,我捏捏他。我有些滑稽的肥大裤脚浸泡在初春的刺骨潮水里。等待并不困难,如果嫌耗时过久,含一颗硬糖,这样就能知道没人在独自等待。当潮水退去。且潮水总会退去。
Vol.241「盲点」《迷失》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管理局承诺的最长驾驶期限是三十八个月。我盯着顶盖上的上千道划痕沉默地想着。具体有多少划痕,我早就放弃计数了。
从木卫二启航以来,这些划痕最初是充满希望的,由我自己一道道刻在上面,每一次从冬眠舱苏醒,就添上一道痕。不知是哪一次苏醒开始,我厌倦了记录,也就放弃了记录。
现在,在液压装置哮喘病人般的嘶鸣中,我坐直身子,应急灯在头顶投下蛛网状阴影,我相信我仍在我的预定航线上,距离抵达目的地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汤姆伸长手从上层甲板递来盘子,这小伙子向来工作敬业,每天都会准时送上餐点。餐盘里的合成蛋白块摆成规整的正方体,边缘被烤出焦褐色的网格纹路,旁边的瓶装汤饮外盒皱巴巴的。
对于餐食,我向来是不挑剔的,我更愿意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一边吃饭我就一边穿戴衣服,借着从光滑明亮的木头的反射中确定自己的穿着。我是否仍是拓林航运光荣的一份子呢?我是否仍然维持着体面的装束呢?我理正衣袖,将徽章摆正。从反射出来影像上看来,不赖。
我满意地点点头,长时间的单人航行是非常磨人的,但我想我还撑得住,距离到达极限临界点,还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才对
用餐完毕,我屈指弹飞包装袋,汤姆迅捷的窜出来抓起包装袋、盘子和吃剩的食物,带着它们缩回甲板里。
“干得好汤姆,我会让米尔那个坏主管给你涨工资的。”
角落里休眠的换气扇突然嗡鸣着启动,我走出舱室,招呼站在走廊上的大副,示意他和我一起前往舰桥。
"今天有东北象限的离子风暴。"大副吐字清晰,说话一板一眼,他的喉结振动发出发条拧紧的声响
“这句话你上次已经说过了。”
“离子风暴将会持续三十一个自然日。”
“对,这句话你也已经说过了,没必要每次都跟我重复。”
离子风暴还没结束,距离我的上一次休眠,难道连三十天都没有过去吗?常设航道上哪里来的这么多离子风暴,频繁的结束休眠不是一个好兆头。
穿过三道气密门,能听到船员们在通风系统里边移动便喷洒消毒剂的声音。这些卫生工作似乎永无止境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反正浪费的是公司的财产,我才不在意呢。
舰桥内也是一如既往的安静,充满了纪律性。我习惯性敲了敲压力表,就像小时候修理祖父的收音机。表盘指针逆时针转了半圈。“很好!这样就正常多了。”我大声地对周围宣布,想要向周围船员分享船长对这艘船的又一次贡献,可惜船员们毫无回应。
“工作这么认真专注,公司会为你们感到自豪的。但其实也没必要这么努力,这儿也没人盯着你们。”
“除了我。哦,是因为我在你们才显得这么冷漠吗?好吧,有这么一群敬业的员工实在是老板的福气”
我的船员什么都好,就是太敬业又未免有点太害羞,总是用辛勤的工作而不是语言来回报我。
我清了清嗓子,决定来一段振奋人心的演讲。
“我小时候可喜欢看航海冒险故事了,那时候写作文就写‘我长大以后要当船长’,可惜地球的海洋都被探索完了,我还能去哪儿冒险呢?后来我就想,星海也是海嘛!我以后要是当个太空船船长就好了。”
“可大人却批评说,”我努力装出一副蛮横地样子吼道,“‘那都是有钱人才能当太空船长,你不好好学习哪来的机会?!’,后来我就只能去为大公司开送货舰,唔……可我还是当上了船长。”
我的声音在空荡的舱室回响,说不定连宇宙外都能传递出去。我满意地点点头,“我想说得是,有大家在这艘船才能航向正确的方向,感谢大家大的付出!”
“现在,我要回休眠仓了。”我转身对大副道,“你知道的,单人航行真的很无聊,女神转生录我都通了三十遍了,只希望下次被唤醒时我们能到达空间站。”
大副平静地将我送回休眠仓,从另一边的墙上裂开一道缝隙,胡安博士从里面深处胳膊,胳膊手里夹着一支针管。
“哦对了,精神维持剂。”我拨开头发露出后颈,短暂的针刺痛感后,一股柔和温暖的感觉从后脑蔓延开来,“没有这个真不知道我该怎么撑下去。”
注射器沉默地远去了。“晚安,胡安医生,希望我下次醒来我们能抵达目的地。”
“你也晚安,大副。你知道,在所有人力我最信任你了。”我相信在下一次醒来时,大副依然会守在门口,等待着奉献它的忠诚。
休眠仓将我封存,在最后清醒的时刻,那些划痕提醒了我,上次船检的时候被告知船上的维生系统可正常运作的时限不超过五年了,哈哈,我当然不可能持续航线五年,一般三年就能到岸,但……
我的思维停滞在这一刻,休眠仓像抚平水面的波纹一般拂去了我的思维。
我又一次睡着了。
END
写于25.4.27
(疯癫之作,每次想不到好点子我就会开始胡言乱语)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因为时间不太够随手写的,依然是熟悉的迷航。
欧内斯特主视角,深潜者状态。可怜的阿深活在背景里。
————正文————
当一连串气泡在耳边炸开,欧内斯特被惊醒。
模糊的视线逐渐聚焦,远远的大片浅滩映入眼里。他在哪?也许遇上了洋流吧
该回去,这是第一反应,他知道重新潜回海底不是什么费劲事,他现在活力充沛,才不像那些因为细小脆弱而滞留的小鱼小虾。但是他还不想回去,尽管浅海的阳光太明亮有些刺目,水压太低让他的脑袋轻飘飘晕乎乎仿佛水母的触须舒展开去,也许可以被称为另类的高原反应。
而且这里离岸太近了,可能有人,这里有一万个理由让他离开。
可欧内斯特就是一甩尾转身朝那生长着柔软翠绿的海草的礁石游去——而不是返回。
一条鲨鱼游在他五十码开外的位置,有着光滑的,阳光下七彩流溢的皮肤。身体修长,尖尖的三角形头部,两个背鳍较小。嗯,那是一条丝鲨,事实上也只有它们拥有这样闪闪发亮的漂亮外表。
丝鲨不算一种特别大的鲨鱼,所以当欧内斯特这个有它一大半的怪家伙冲到面前时,可把它吓了一跳。
这种鲨鱼有着猫似的竖瞳,并且在愣愣地盯着他看。
这种比拼耐力的小游戏没有进行多久,欧内斯特觉得好笑,就扭转躯干肚子朝天笑起来。一小串气泡浮起,他看着这些闪光的小东西往上去,不见踪迹。
太亮了,于是他翻过来,丝鲨充分展示了它那物种的外向与憨厚,好奇地绕着他转了半圈,并试探性地咬了咬他的脚。
有点痒,欧内斯特下意识抖了抖,又保持不动,他知道这只是这些严重近视的大块头确认眼前的到底是食物,另一条鲨鱼还是人类的一种方法。
看来它是对一条深水鱼没什么兴趣。只是转了两圈便慢悠悠往远洋游去了。
欧内斯特也没有继续烦它,他在原地停了一会,吐出一串泡泡,加速从中穿了过去。一阵眼花缭乱,打散的气泡不论消失还是上浮都更快了,但自娱自乐的欧内斯特没有在意。
这样又漂了许久,他停在一片海草上,这块礁石实在不同寻常。眼熟,欧内斯特盯着他,慢悠悠侧过身。那是个非常大的东西,一端拖着一长条,另一端是一个半圆弧,两边各有一个爪。
这是个锚,船锚。欧内斯特恍然大悟,尽管水草覆盖了金属的表面让它的形状难以辨认。
他想起放锚和收锚时链子碰撞的沉闷声响。如果锚在这里,那么船在哪呢?
往下就是他想不到的了。
欧内斯特剥去了一些水草,在多年的浸泡和植物的风化作用下,即使是钢铁也没有那么坚硬了,他不太清楚自己应该作何感想,于是他选择游开。
沿着浅海的珊瑚礁游动,欧内斯特发现了一群游得张牙舞爪的鲨鱼。
体型更大,集群行动,浑圆宽大的头,看来是一群加勒比礁鲨。它们正在进食,混乱的游动把海水都搅浑了,入目之处全是细小的不知什么肉的颗粒。
这是群神经敏锐,而且现在兴奋过度的礁鲨,拜访它们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
欧内斯特贴着海底从它们身下慢悠悠地穿过去,半路还颇有兴致地转身观察了一会儿,只有一大片雪白的肚皮。
这个视角真是有些奇怪了,但是挺好玩的。他没发现自己正在微笑。
停留了许久,他还是换了地方。
更加僻静的地方,足够欧内斯特放松手尾沉下去,像人似的趴在礁石上,用指蹼拨弄吹出的泡泡。
这已经是第三种鲨鱼了,也许不久会有第四种。他看着远处一抹极具辨识度淡黄色的鲨鱼游过,如果还不能结合着判断出这是哪,就是小看他了。
这里是鲨鱼伊甸园,在巴哈马群岛附近的一片海域。
哦他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某个人有天一起在这潜水,可惜计划总是踩着变故留下的脚印。
虽然只是他一个人在这,也可以算是成功了吧?
即使是这么想也无法忽视心里那点淡淡的失落。他做了很多走了很多弯路,终于回到了自己该待的地方,深海的重压,黑暗还有耳边他终于得以理解的呢喃,这些才能让他烦躁的大脑安静下来。尽管他还是挥不走那些失落。
他抬头看,水面好像很远,阳光映射下光影模糊,其实不远,他可以飞快地冲上去,跃出水面,再像最灵活的海狮一样钻回来——甚至不溅出水花。他知道这些不算什么。
好吧,也许水花还是会有一点的。
可是欧内斯特只是看着,尾巴在水中缓慢地摇晃。别傻了,他不是爱丽儿,去水面做什么?况且他讨厌没经水过滤的阳光,刺眼。
即使他不会被潜涵症困扰,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也许……该回到深海去,这些现在的他已经没法负担的思考开始让他厌烦了。
可是,欧内斯特疲惫地拨一拨水,摇一摇尾,浮上来一点开始游动。他不想——至少现在,还不想回去。
哦,一只黑鳍鲨,第四种,我就知道。欧内斯特瞄到一抹飞快闪过,迅捷的影子。
如果他愿意,可以再往北去,他可以搭乘洋流的便车,墨西哥湾暖流会像发射子弹一样把他送上去,横渡整个北大西洋,甚至达到北海。
那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岛,他还可以在那短暂停泊。然后?也许继续北上去骚扰圆滚滚的海豹。
还是算了吧,指不定谁骚扰谁呢,况且在北极要找热泉喷口给他暖爪子太困难了,肯定在那之前他就冻得受不了了。如果他的思想能够自由游动,那必然是环绕了世界一圈才恋恋不舍地回归。
真是奇怪,明明他怎么小,海这么宽广,他可以乘洋流北上却不知道要游上几个月还是几年,而他在这么广阔的地方,一辈子也游不完,依然感觉不自由。
欧内斯特又想回到深海了。黧黑的背景下柔和的絮语可以让他暂时摆脱这些无用想法的干扰。
在那里他能够平静,而不是在这自寻解不开的苦恼。
那,这样吧,假如他找到了一只双髻鲨,他就回去。给自己找点事做。
看来只有达贡知道他给自己出了个什么难题。欧内斯特漫无目的地划着水。
他是不是在兜圈?通常来说不会,但是他刚刚好像没有记路,回海底的路线是忘不掉的,这儿有没有来过就拿不准了。
在越过一片仿佛长毛地毯的海草之后,眼前的景象骤然一浅。很显然他已经靠近了海岸,认知中的危险地带。
欧内斯特停下来,原地沉思了一会,开始对着沙砾一顿挖刨,来来去去水里一片昏暗。许久他上浮一些避开沙子。观察起两手间的战利品。
一只白色的贝壳,里面空空如也;一小块石头,有些许透明的质感,杂质装点其中形成的花纹挺好看;一枚十美分的硬币,看样子还挺新呢。
在海底,这些和他一样渺小,被埋在沙底的小东西,偶尔给他意想不到的喜悦。还记得很久以前,他还会笨拙地为别致石块系上绳结悬挂起来。
欧内斯特又顺着斜坡下去,再遵循直觉给出的方向搜寻,又是一大片礁鲨,影影绰绰看不清晰。
珊瑚和水草一样,在水下静止不动,但欧内斯特有时候会想象:它们附着在石块上,被一只螃蟹或者别的什么动物搬去。它们会抱怨座驾的颠簸吗?又或者怀着对故乡的恋恋不舍,以及对目的地的不安与期待?
不管怎样,他停止自己的浮想联翩,没有小螃蟹会搬这些石块,所以这事不用考虑。
寻找双髻鲨的过程比想象中更加复杂和困难,他遇见且能辨认的就有五种了(刚刚发现了一只灰靖鲨,样子可真凶),还有许多呢,只是他不敢妄下定论罢了。
在这里,鲨鱼乐园,这些被捕鱼网,水温变动,捕鲨和污染困扰的“海洋之主”十分惬意怡然。欧内斯特现在没空想这些,他的脑袋里早装不下这些空泛又枯燥还惹得心烦的长篇大论了。说实在的,他以前是什么忍下来的呢?
现在,他只是一会儿跟从某一条鲨鱼,听凭它用友好的轻咬来辨认,过一会儿又独自潜游,远离一切活物。
即使是兜兜转转一无所获,欧内斯特也认定了自己在好好完成任务。
——直到他真的找到了双髻鲨,确切一点,它的骸骨,这种独特的骨架只有双髻鲨有。
并不是所有鲨鱼都非得要不停游动保持呼吸,但那只鲨鱼已经变成底下一堆安静不动的白骨。这就让他不由得联想这美丽独特的矫健造物是因何从优雅迅速变成疲劳迟缓,最后永远沉寂。
即使只是白骨,他也是找到了双髻鲨。欧内斯特停在那堆骨头上方,回环地游着,卷起的沙砾绕着白骨腾起,又因为无可依靠而沉下,接着再被卷起……
他依然看着那堆骸骨,这种独特又害羞的罕见鲨鱼,他也是至今才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它当然仍是一条鲨鱼,不论是不是只剩了骨头。而它的骨头,也许用不着多久就会被啃食殆尽,最终变成他游动时卷起的沙砾。
但是——这还是一只鲨鱼。
它曾经活过,游过他的思想,优雅又迷人,就像是……
——欧内斯特飞快地朝海底游去,尾鳍有力地拨开水流。远处,螺旋桨的轰鸣诉说这一切骤然落幕的原因。
——end——
Vol.200「抬头见喜」《抬头见喜》
作者:轻拍拍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收到张金发在微信群的消息时,杨木正坐在电脑前联网对战。
“周末我结婚,有空的都过来玩啊!” 张金写道。
杨木把手机放下,硬是把对局打完才姗姗回复。这样做有一个顺带的好处,可以显得他很忙,好像有什么正经事要做。两个月前,杨木辞职了。他不想回老家面对亲戚们的闲言碎语,干脆躲在出租屋,以积蓄度日。
他挑了张表情发过去。这则消息并不是毫无预兆的,数个月前,张金便透露过结婚的大致时间;上个月,又群发过电子请柬。
紧接着,电话响起。杨木极不喜欢听到自己的电话响,甚至到了有些受惊的地步:若是缓事,可以发信息,那么值得打来电话的肯定是急事。急事也分好事、坏事,他怎么也不相信会是好事找上他,这是短暂的人生屡次证实了的。
杨木皱着眉头,拿起手机,电话那头是张金。
“周六有时间吗,提前来玩一下?”张金的声音显得中气十足。这是当然的,现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并不多见。这次婚礼合了他的意,所以便喜气洋洋。
“嗯,好啊,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吗?”杨木想起他唯一参与过的表姐的婚礼,那简直是一场不合时宜的化妆游街,主角一男一女,令他想起动物园里的海豚或者海象。
“没什么,基本都忙活完了,你过来充男方的,也就是我的亲友团。”
杨木原以为亲友团这种事怎么算也轮不到自己。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亲友团”这种名头,张金这样踏实、开朗的年轻人,亲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活了二十多年,难道连几个比自己关系更密切的朋友都找不见吗?杨木又设身处地地思索了一番,倘若结婚的是自己,要找出五个亲友,算来算去,还是张金——大学舍友都在外地,不知有没有时间——嗬,或许最后连邻居也要算进去。
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一个人的交际圈便只有这么一辆小汽车大:核载四人,超载五人。幸好结婚的不是自己,他大松了一口气。
周六,从早开始下着不小的雨。杨木从未去过张金住处,不知门户,只好在对方小区门口停下。他站在人行道上踌躇半天,在心中找了不少理由:张金婚礼就在明日,发消息怕忙碌中错过;这时又大雨,久等不妥——终于决定给张金拨去电话。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摸索手机,还没等他看清字,屏幕便已经落上不少雨滴,只好用脖子夹住伞柄。电话“咔哒”一声接通,他也歪着脖子抬头,看见二十米开外,一栋楼前门口立着大红色的充气门拱,头顶一对龙凤,横幅上写着张金的名字,还有硕大的喜字。
至于女方的名字,杨木是在看清横幅时才想起来的。他也曾问过几次,但总是问了忘,忘了问。或许三分钟过后,甚至用不了那么久——就在自己移开目光的下一瞬间,她的名字便会在某种尚未究明的物理定律作用下,如日出后的露水般蒸发殆尽了。
电话里,张金告诉他穿过拱门。杨木不想弄湿鞋子,低下头小心翼翼避开涟涟积水。走过转角,原来新郎家早已摆开阵势,在楼前宽敞的一排车位上搭起棚子,棚子下摆了好几套桌椅,用来招待邻里亲戚。
杨木一边上楼,一边尽力甩掉全身水分。上了几层楼,见屋门贴着喜字,很好认。进了屋门,张金父母坐在客厅沙发上,笑眯眯地与或东或西的朋友交谈。张金引他入卧室,杨木看每间房门也都贴着喜字,忽然想到,这些贴字过了明天大概都要丢进废纸桶,它们印刷、裁剪、运输,不过是争得两天光明;于是自己碌碌无为的前二十余年似乎也一下子变得可以接受了。
卧室里还有几位同龄人,其中有一个叫李水,是张金的高中同学。在本地一家制药厂上班,戴着金丝眼镜,显得很斯文。他掏出烟来让一圈,才发现这房间里只有他一人抽烟,自嘲了一句,给自己点上。张金出了门,不知在忙什么。
“你有孩子了?” 杨木吃惊地看着李水。李水相貌年轻,杨木怎么也无法将他与一位父亲联想起来。
“过两个月就满周岁了。” 李水吸了一口烟。
杨木猛然意识到,或许这才是命运寻常的模样。杨木硕士毕业还不到两年,同学里面结婚的屈指可数,待在他习以为常的生态圈里,好像单身才是主流。他总与朋友感慨,生活好难,自己都过不下去,结婚生子岂不是自寻烦恼?个人主义席卷了他所认知的那一部分社会,但其余的部分,他不知道有多大,也不想探寻其状态。或许自己生活在无边大洋中的一个孤岛,就如冰冷宇宙中的地球。可宇宙无际无涯,宜居星球必定不止一个,难道只因距离遥远便偏安一隅,固步自封吗?有了这样的图景,他的念头又有些松动。
“咱们把楼梯扶手装饰一下,”张金拎来好几包塑料彩带,黄红绿蓝各色都有,色彩缤纷,与啦啦队挥舞的彩球相同,迎着光很耀眼。每条彩带横向切成极窄的细条,几乎切断,拉直便蓬松起来,像毛毛虫。
他们每人拿了一包。张金又去找胶带和剪刀,几人便像傻瓜一样直直杵在人家客厅里。
这可真糟,杨木想,自己就像个被俘虏的士兵。
张金父亲招呼他们:“去贴楼道啊?”
这是很显然的。杨木笑着答应。
“挺辛苦。在哪工作啊?” 张金父亲的光头熠熠生辉。
这一下戳中杨木的软肋。这几周,杨木也陆续向几家知名企业投出简历,但都石沉大海。至于一些不知名的小企业,前景不明,他又不愿栖身,怕把履历弄难看。这个问题他不易回答,担心难堪,希望别人接下。
“我在明石制药,”李水说。此时正巧张金拿着工具过来,“我们先去贴一下楼梯扶手。”
“好,好,小心点。” 张金父亲笑着点头。
杨木走出屋门重获自由。这活很简单,从包中取出一条长短合适的彩带,绕着扶手缠几圈,再把两端贴牢便告成。活虽简单,但总要有人做。杨木又想到自己身上,或许应当先找个事做,难道将来人家真的会管你的履历么?自己不是一直坚持要“活在当下”么,怎么又考虑起将来的事了?想想之前的经历,在大公司真的开心吗?应当爱,应当劳动,就这样。他又间歇性地踌躇满志起来。
几人分工合作,很快将楼梯道装饰完毕。从下向上看,虽然别人家门口没有张灯结彩,但也有了些喜庆的味道。临近正午,张金招呼大家去楼下棚子里吃饭。
雨似乎小了一些,敲在棚顶滴滴答答。杨木看着棚下桌后立着几只大不锈钢桶,正冒热气。桌上摆着塑封好的餐具,应该是在附近饭馆订的。饭菜正是在混着雨水的潮湿天气,才显得难能可贵。他对这顿饭有了期待,刚抬脚,听见头顶传来“呼”的一声,心脏急跳了两跳,也顾不上雨水,匆忙后退了好几步;同时抬头望去,户户窗口皆封得好好的,亦没有异物悬挂。又听见“啪”一声,有东西落在地面上。杨木低头,一只纸袋倒在雨水里,转瞬被水浸过。他使两只手抱起来,里面装的是一袋子巧克力。
“我靠,天降巧克力。”杨木把纸袋递给李水,一边抬头望着。若是落下一座金山多好,他又得寸进尺地想。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男人在躲雨的屋檐下遇到了一位少女。
细讲起来,是他单方面地为了避雨冲到屋檐下,又擅自对少女投入了过分的关注——无论是与娇小身躯形成了鲜明对比的硕大手提箱,还是对方过分挺拔的站姿、微微下垂的杏眼,都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显得格格不入,仿佛逼着人把视线投过去似的。
少女大约二十岁出头,穿着深蓝色的长裙,戴着与身上裙子同色系的宽檐帽,一把黑色的折叠伞放在一旁的地上,裙摆上还沾着不少溅上的水迹泥点,不过手里的手提箱倒是一尘不染。
也许是男人的视线太过有存在感——这是难免的,毕竟这个屋檐下只有他们两人,而女性总是会对视线格外敏感一些。
“您有什么事吗?”透过口罩传出来的声音温柔中带一点沉闷,略显沙哑。
“啊抱歉,”男人立刻道歉,“我只是在想,这个手提箱对你来说,是否有点太大了,一个人出来,拿着它很不方便吧。”
“多谢关心,不方便的话是有一点,不过,不把它带在身边的话,我会不安心。”少女的眉眼不像方才一样戒备,“具体来说就是,这里面装着我的人生。”
“人生?”男人被这个像小说里中二病一样的说法勾起了好奇心,挪到了少女旁边。
“是的,这位……”
“我姓安。”
“安先生,你有想过吗,你的人生是由什么组成的?”
对于刚认识的两个人,这种话题该说是太轻率还是太沉重呢?
这样想着,男人清了清嗓子:“突然被这么问的话,我一时也……呃,大概是记忆和身份吧,还有对未来的规划期待之类的?”
尽管问出了这个问题,少女却看起来对答案完全不在意,自顾自地讲下去:“我啊,曾经被人偷走了人生。”
“很多人找朋友的时候,跟自己有共同点都是必要的加分项,而我说不上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遇到了一个跟自己共同点很多的人。”少女像是回忆起了过去,摩挲着手提箱的把手,“她叫刘琦,王字旁一个奇怪的奇,我叫刘琪,沙琪玛的那个琪,我们名字发音一样,长得又有几分相像,刚上中学的时候,老师同学都经常叫错。”
“渐渐熟悉起来了,我的朋友很多,性格也比较外向,她呢,比较孤僻,只说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孩子,各种意义上的没人要。她从不提起家里的事情,也没有以前的朋友。我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跟疯了似的喜欢她,把她带到家里,跟她形影不离,送她好多礼物,现在想来,我喜欢她什么呢?”思考的时间没有很长,像是自问自答一样,她很快得出结论。
“可能就是喜欢她有点像我吧。”
无端的,男人从这句话里听出来了一些温柔之外的情绪一触即碎。他仔细摸索着里面的情感变化,应和道:“人对跟自己相似的人总是更有好感的,我猜这就是同性相吸吧。不过之后很快还是会想有些区别。”
“安先生果然是很敏锐的人。其实,如果仔细分辨的话,我们原本并没有那么像,她五官不像我这么狭长,个子比我矮半个头。但是渐渐的,先是老师会弄错,后来朋友们也会对着她喊我的外号,一开始我觉得怪有趣的,还会跟她偷偷换了座位打赌对方的同桌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后来……后来,她甚至剪了跟我一样的头发,穿厚底鞋,背着我送她的同款书包,再加上当时学校管得严,要求所有人都穿校服,有的时候,连我也会觉得分不清。”
少女握着手提箱的手紧了紧,面色不虞。
这已经超出对好朋友的模仿范畴了,哪怕是从局外人的角度,也感受到了明显的不适。男人不认同的眼神有些明显,倒让少女的脸色更缓和了:“开始奇怪了是不是?我也是这么感觉的。我想要的是朋友,不是另一个自己。我开始换新潮的发型,带手表或者发箍之类的小玩意儿”
“有人开玩笑说,‘双胞胎里的一个抛弃了另一个。’安先生,你心里一定也在说我幼稚吧。”
“啊,没有没有,”男人隔着口罩摸了摸鼻子,局促地回答道,“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我其实也在心里责怪过自己,毕竟互相扮演的游戏是我提出的,又是我先单方面没有通知她终止了这个游戏,就好像,体育课跑步,大家约好了一起,我跑着跑着却独自加速把她一个人丢下了……”在男人来得及开口安慰之前,她语调一转,“然而,问题没有减少,反而变多了。同学的确能分清我们的外表了,但她的神情、语气、甚至是笔迹,都越来越像我。老师会偶尔把她的作业本当成是我的,同学会学我们俩说话,像是在照镜子一样……”说到这里,少女停顿了片刻,深深吸了一口气。
“再后来,我开始弄不清他们说的事是开玩笑还是真的了。周日的早上我会被电话吵醒,他们说我答应了要去野餐,然而我自己根本毫无印象;会有同学夸我唱歌好听让我唱两句,可是说出的曲目我根本没有听过;我开始写日记,日记上却总是出现我不记得的事情。我生气地质问他们,会被他们一脸莫名其妙地指责小题大做,我反复确认细节,会被他们不耐烦地拒绝。我弄不清他们说我做的事是我真做的还是小琦做的,还是听小琦说是我做的,亦或根本是跟我开玩笑的……”少女瞪大眼睛,细密的汗爬满了额头,呼吸也变得粗重了起来,闷在口罩里回荡出沉重的声响,男人踌躇地抬起手,又放弃了,从口袋里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
少女低声道谢,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狠狠闭了闭眼:“刘琪病了,很多人都这么说。很长一段时间,我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回味当天发生了什么,每个细节,每一分,每一秒能不能衔接起来……生怕自己又遗忘了什么。但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甚至有的时候,被提醒了之后,我会惊恐地发现,自己真的有模糊的记忆答应过,只是当时忘记了……”
男人讪讪收回手里的纸巾,摆正了自己作为一个听众的姿态,这个故事已经远超少女的青春期烦恼这种小事,他语气有些不平:“你觉得这是刘琦在报复你吗?”
“嗯……有一天晚上,我依旧睡不着,我躺在床上,又回忆起了那个跑步的比喻,非要说的话,当时我的恐惧就像是,在加速向前跑的路上,自责让我扭头看小琦跑到哪儿了,结果发现,她正趴在我的背上……我觉得这是她的警告,或者惩罚。因为我逃开了,我丢下了她,她不能允许我背叛这段感情……
“我认输了,我去找她道歉,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少女肩膀猛烈地抖了一下。
“你永远别想丢下她……之类的?”男人揣摩着之前的事情,猜测到。
“不,她说,我昨天来找她道过歉了,她已经回答了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还笑着问我,怎么今天又来了……那种笑容,跟我有八成像,我一瞬间真的有自己在照镜子的错觉……”少女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呻吟,“更,更可怕的是,我回去翻日记本,真的看到了关于昨天道歉的记录……”
男人皱了皱眉:“我记得你说过,她的字迹跟你的越来越像……”
“可我的日记本放在家里,她又是从哪里得到,偷写,然后又怎么放回去的呢……”少女摇了摇头,像是在说服自己从那些恐怖的记忆里抽离出来,“这已经不重要了,是的。初二的那个夏天,我转学了。”
“不管是她的报复也好,还是同学们约好了对我的整蛊,都不重要了。”
在渐渐变小的雨声中,两个人一齐叹了口气,然后又互相对视了一眼,笑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回忆起那些事,还是,呃,有些不适,让安先生见笑了。”
“人们对于小孩子的恶意能有多大,一向是缺乏概念的,但如果实际体验,校园暴力和各种越界的玩笑都到了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步,你经历的应该被归为情绪上的校园暴力了……”男人看了看外面连绵不断的雨线,感觉一时半会雨也不会停,于是继续问了下去,“转学之后,事情应该好起来了吧?”
“嗯……”少女爽快地点点头,“尽管还要吃一些药,也会偶尔忘记一些事,但整体都在好起来,在新同学眼里,我应该只是个少言寡语的普通人,没有捉弄的价值,事情少了,我也慢慢地好了起来,我读很多书,努力把注意力放在学习,健忘的毛病也在改善,整体来说,的确是好了很多。”
“那你之前说……”男人欲言又止,目光再一次落在手提箱上。
“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啊。”
“我平淡地度过了中学,努力地忘记过去认识的所有人,考上了外地一所还算不错的学校,在一切都在向着好起来发展的时候,我发现……”
“她也跟我上了同一所学校。”
男人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冷气,脑海中不受控制地已经进行了一波怒涛展开。
“不,什么都没发生。”传入耳中的声音略显沉闷沙哑,“是的,什么都没发生,只是我们已经与当初的样子大相径庭。她自信、快乐、被朋友们前呼后拥,而我,孤僻地一个人上课下课,没有朋友,也不提起自己的事情……”
“跟开始很像是不是?只是我们的位置,完全对调了。”
“这就是偷走人生的意思吗?”
“不止如此,坦白来说,这种落差虽然难以接受,但对当时的我来,说能够平静地生活已经足够了。
“只不过,事与愿违这个词,大概是为我量身定制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原本跟我关系一般的同学更加对我敬而远之,无时无刻不在出现的窃窃私语和眼神让我感到不安,直觉告诉我某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但我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那种压抑、低沉的氛围,我想要上去询问,但回忆起之前同学的指责我大惊小怪的样子,又不敢去问,感觉自己好像又病了……
“不过这次的解密来的很快,同宿舍的另一个姑娘悄悄告诉我,同学里不知为何流传着我去援交的消息,还时间地点有模有样的……对象包括了许多人,甚至有带我的老师和辅导员……而那个时候,我想要解释,澄清,已经来不及了。”
男人颇为震惊地看着她:“难道她为了……可……”
“很震惊吧?我也是。她真的为了报复我做到如此地步吗?老师因为传言对我不假辞色,辅导员专程与我谈心,话里话外都是不信任,甚至还给我看了面部打码的色情照片,言说已经在校内论坛上传开了,删都删不干净。就是这样,我的过去是失败的,我的未来也没有任何希望,我的记忆充满了大段的空白和不确定,这样的情况下,说我的人生被人偷走了,不为过吧……”
“是不为过,可是……”
可是你该如何把偷走的人生拿回来,更具体的,如何把它装在这个手提箱里呢?
“至于说为什么讲这里面装着我的人生,”少女双臂用力,将手提箱抱在怀里,温温柔柔笑了笑,“因为,我终于下定决心杀死刘琦,这里面装的就是要处理的最后一部分尸体。”
“开玩笑的。”在男人惊恐不定的注视下,她俏皮地歪了歪头,立刻解释道,“我只是把这些年所有的日记,和论坛上流传的图片,送去做笔迹鉴定和PS鉴定了,哪一部分是被篡改的,哪一部分是恶意诬陷,法律总会给我一个答案。这样,能够让我的过去变得有迹可循,不再真假难辨,也让我的未来,有一些希望,说是装着人生不为过吧?”
“那当然,能够想到用法律的武器解决这一切,你很理智。”男人擦了擦汗,但仍旧觉得,那一瞬间,少女身上爆发出来的恨意,仿佛预演过千百次一般让人心惊。
渐渐变小的雨声终于归于寂静,少女也拿起了伞:“谢谢您愿意听我讲这些,对着陌生人反而没有那么多顾忌,说出来也的确开心多了。再见,安先生。”
“如果能帮到你就好了,毕竟躲雨的时候,能有机会跟人聊聊天,还挺好的。”男人冲她挥了挥手,阴云散开,阳光悄悄探了头出来,男人缓缓舒了口气,不知道是口罩让自己感到憋闷,还是刚刚的故事让自己心头郁结。
但总之,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了……吧。
他不确定地想着。
虽然,他连自己遇到的,到底是谁,都不能确定。
《人本无相》
作者:【五招】江橼
中靶:五朵云(首狙)、浅间、甄栩瑶、嬉水、凰、巫念桃、蜂银、艾连、阿氪、汉尼、烟落、星云、夜雨
胜负结果:惜败
“你的意思是……你作为一个警察,因为杀死了犯人而被关到了这里?”
身着黑蓝色制服的狱卒坐在桌子对面,明明没有表情,却写满了无语。
“那个……冒昧问一句,你知道这是哪儿吗?”
我歪歪头,不太确定地回答。
“监狱不是?”
“是监狱。”狱卒转动着手中的钢笔,“但是文学监狱。”
“文学监狱懂吗?”最开始面露无语的那位狱卒再次开口,“你是因文获罪的,不是因为杀人。”
我将头歪向另一侧,不太确定地发问。
“因文获罪,和杀人犯法,不冲突啊。”
狱卒放弃争辩,大概是因为监狱里大多数犯人的精神状态都不稳定,比起监狱更像是青山第三人民医院,他们都习以为常了。
“总而言之,少说废话,犯了什么事儿从头到尾交代清楚。”
“首先,从姓名开始。”
我叫……暂且叫伍时吧,作为一名卧底警察,真名还是用得太少了。
我最开始隶属于省公安厅,警校毕业后直接成为卧底,潜伏到黑砖场执行任务。领导说之所以不办入职,是怕犯罪分子查到我的身份信息,雁过留痕,不过就没有痕迹。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并不是一名“警察”,而是“警校毕业生”。
在黑砖场卧底的日子挺难过的,居住环境差,还不如猪圈舒适;工作环境差,每天只睡三个小时,还要在有害环境中无防护作业;同事关系差,几乎每几天都会有人一去不返,惹得老板不开心。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不发工资。
万恶的资本家,居然不给劳动人民发血汗钱!
告到中央!我要告到中央!
所以,在收集完证据之后,我决定逃出这里,出去找部手机给厅里报信。其实我是想像个英雄一样,逃离魔窟,24小时极限大逃杀,一路跑回单位,上报战果的。
但在黑砖场卧底这些日子,根本没吃饱饭过,人都饿瘦四十斤了,体能下降得厉害,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人来捞我了。
我逃跑的那天月黑风高,老板、领导和保安回家的回家,睡觉的睡觉,就连看门的大黄狗都被我支走了。
我翻过插满碎玻璃的围墙,钻过扎人铁网,像鱼入水一般钻进漆黑树林。我听到身后工厂发生骚乱,我听到追来的杂乱脚步声。
但我孤立无援,所有想要逃离这里的人都死了,可我不想死。
“无论铜墙石塔、密不透风的牢狱或是坚不可摧的锁链,都不可能拘囚坚强的心灵。”¹
我可是警校优秀毕业生,别说十几人的追杀了,在学校的时候百人追逃训练也是做过的好吧!
活着!
活下去,将这里的消息传出去!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执念。
只见我身姿鬼魅,左闪右突,很快就把大部分追兵甩开。
但还是有人追上了我。
“站住!双手抱头蹲下!不要做无谓的反抗!”
这话听着可太熟了,我曾经梦想着毕业后也要对着犯人说一遍这台词。
如果我不是听的那边就更好了。
面对歹徒,作为警察绝对不可感到害怕的!
在黑夜与植物的遮掩下,我掏出藏在袖子里的刀片割伤了追兵的双手,随后将其打晕。只思考了半分钟,我便决定将其扒光,把更加体面的衣服鞋子穿在自己身上,转身向着自由奔跑。
“这是你第一次杀人?”
狱卒记录下这部分内容,面色如常继续讯问。
“警官,说话要严谨一些。”我回正脑袋,“我只是将其打晕了,并没有杀害任何人。”
我可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只不过还没办入职。
狱卒不耐烦摆手,示意我继续交代。但并没有对自己的言语道歉。
好吧,作为同一个系统的同僚,我姑且原谅他。
再接下来,我应该改名了,叫唐明。
黑砖场工作结束,我没有回家,而是住在不需要身份证的黑旅社里,研究下一份工作的资料。
要不说无牵无挂就是最好的牛马呢,一份工资干三份的活儿。
下一份工作是打入本市人贩子团伙,争取将其一锅端。
这活儿其实很早就到我手里了,只不过那一阵人贩子们跟进入行业寒冬似的好一阵没开张了,根本抓不到马脚,只得先去做别的紧急工作。
这部最近又来单子了,这活儿的紧急程度就提上来了。
本市这个人贩子团伙不太大,主要在隔壁省山坳坳和这边奔波,从市区提走好苗子再栽进大山里。
嗯,我记得老师上课的时候说过,这叫人才流动。
人过去,财进来。
研究资料的日子也没闲着,我重新拾起在警校学会的技能,将自己化妆成人贩子团伙的一员,小心翼翼混入内部。
啊?你问原来那个人贩子去哪儿了?
当然是就地正法——上交国家喽!
也是让人家混上铁饭碗了呢。
好吧,说回正题,我打入了人贩子内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干了小半年,终于掌握了整个团伙的交易,拿到证据后,我又一次挑了一个黄道吉日,准备开溜,回去领我的二等功勋章。
领导说了,这一票干得好的话,就给我提干。不过因为不能有任何书面证据留下,所以就申请奖金给我了。
也算是接下来任务的活动资金嘛。
要不是都是领导呢,真就羊毛出在羊身上,上班还要花自己钱买电脑!
这次出逃的时机不太好,我其实没想大白天就跑的,但是那边发现得太快,我这刚拎着箱子上车,他们就追上来了。
我只得飙车逃命!
乖乖,我一个一直遵守交规的好司机,有朝一日居然也能体验下狂野飙车,不看红绿灯硬闯的剧情。
好在没有辜负警校栽培,这一手出神入化的车技将对面秀翻在地,最后还是只有一辆车追上了我。
不是……这是什么诅咒嘛?每次逃命都必须有人追到最后?
不都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吗!
算了,不过是一辆车而已,比好几辆车好对付多了。
我直接一个掉转车头,猛踩油门,陈其不备!将其一把子撞翻进山坳坳里,让他们从哪来回哪去。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他们把人栽进山里,自己也被栽进去,这很公平。
“所以,你又杀了一车人?”
记笔记的狱卒中途离开,似乎是别的犯人哪里出现了问题。
剩下无语狱卒这次换了张纸,可能刚才那张写满了。
“说话要慎重,警官。”我叹口气,低下头,双手揉搓着脸,“报警的好吧,再说了我只是把它撞下去了,那点儿高度死不了人。”
再说了,那车上有几个人我都不知道,又怎么能说杀人呢。
狱卒看着我,没说话。
我知道他是在等我继续交代。毕竟都进监狱了,墙上那不挂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么。
再再接下来,我又要改名了。这次叫罗回。
在没有人贩子团伙的日子里,我过得还算潇洒。挥霍着奖金,隐姓埋名的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心情好了去厅里转一圈,心情不好也去厅里转一圈,搞得领导后来在大门口插了个牌子。
说我与狗不得入内。
真是的,领导这人真没意思。
不让去就不去,我换了个地方消遣。好吧,这是我接下里的新工作,赌场。
你别说,国内的赌场跟国外的是不太一样,不说还以为老年人棋牌室呢。谁成想,坐门口一桌打牌的老头老太都是望风的人呢。
进门别管是买东西还是打牌,都得先把九族交代清楚了。不愧是村口情报组织的中流砥柱,聘请他们真是选对人了。
不过这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一个连真正身份都没有的卧底,编九族那不是信手拈来?
寒来暑往,别说赌场了,就是门口老头老太家里的鱼我都认识。偶尔还进去来两把,不过我对这个不感兴趣,也没那闲钱,两把就走,不招惹麻烦。
毕竟赌场的证据难收集,我也是卧底了好几年才成功搞到手的。那可是赌场开业至今的所有流水和涉案人员名单啊!
别说二等功了,这不给一等功,我就要去领导家门口举横幅闹了!
而这次,我吸取了上去两次的经验,不一口气将所有证据都转移走,而是偷偷摸摸、每天都搞一点,最终将其搬空。
但我的小动作还是被他们发现了,转移证据的最后几天里,我时常感受到周围传来的陌生目光,那些不认识的人蹲守在街边巷角,就等一个时机,将我就地斩杀。
我是谁?
开玩笑,我可是警校优秀毕业生,百人追逃获胜者,特殊技能优秀的精英卧底!
我能被他们这些外行抓住?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这次没有追兵,我成功带着所有证据逃脱,留给他们一个空壳。
“没了?”
“没了。”我还是没有抬起头,好吧,完全是因为桌子上面朝我的灯太亮了,刺得眼睛疼。
狱卒翻了翻记下的口供,发出满意的声音。
“所以,你靠开赌场发家,从警方布控中带着所有证据逃脱,钱花光之后加入人贩子团伙开始贩卖人口,再一次被警方盯上后,你撞击警车害车内四名警务人员悬崖坠亡,再再之后在人迹罕至的山沟沟里开了一家黑砖场……最后还将卧底记者杀死在山林中。”
“真有意思,所以你的能力是什么?”
这次我抬起头,脸上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无相。”
“我的能力是无相。”
狱卒惊恐双眸中映照出与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容,我知道,我又要换名字了。
“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呢,警官。”
“要不,我现取一个呢?”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林亦芳死后,仍然对于打招呼这件事情感觉不自然。
她若是在路上远远地瞥见熟人,宁愿尽可能地绕点远路避过去;要是与人同路,在后就保持距离地随着,或者假装不留意地超过去,快速离开。若是到了非面对不可的情况,她会低下头看路,或是用力地缓慢地眨一下眼睛,将这相遇的一瞬在恍惚间糊弄过去。现在人们看不见鬼魂,自然地无视她,林亦芳又自恼起来了。
林亦芳生前也是这样。令人惊奇地是,她却不缺朋友。大家都喜爱和她打招呼。
这得益于她的一种极其精妙的分寸感。她知道在交流时,内容应以多少比例谈论自己,以多少比例烘托他人的自白。烘托也不是单纯的附和与谄媚,林亦芳是发自内心生出的好奇心,她确实对几乎任何人存在着一种几乎实验性质的观察的兴趣。至于她谈论自己的部分,她个人倒是在分享这件事上秉持着没所谓的态度,只是为赢得他人的信任,这才谈论自己的爱好,家庭,退休前的工作,种植花草的心得。如此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当下属实少见,这也是她吸引我的原因。
值得说的另一点是,林亦芳她非常注意不与两个密友同时交流。曾经我和她说话时,另一人插进来,她很不知所措,就像一支同时要接受两个频道的收音机一样,变得迟钝笨拙起来了。面对不同的人,她会自觉地调整:对直率者粗鲁地亲昵,对敏感者礼貌地体贴。让人们在谈话中愉快地同调,这近乎变成了她的第二本能,或者是责任了。
喜爱谈话的人为什么会不习惯打招呼呢?林亦芳特别告诉我说,她自己也困惑着。她说这话的时候脸颊微红,带有抱歉意味的不好意思。
她认为是自己的肢体语言不能像运用真正的语言一样自如。她能够把握字词的语气,说话的音调,情绪的节奏,但是操纵老僵的面部肌肉进行微笑,放松地举手招呼是怎么努力也不对劲的。所以,她更愿意在黑夜里并排着散步细喁,而不是在咖啡店里面对面,因为这样不用见到对方的脸孔。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黑色的乳液中,隐去了表情,声带振动的频率听得更加细腻丰富,如夏夜中晶晶点点的萤火虫鸣。
是的,每当日暮西山,淡牡丹色的云层深处浸染上厚厚的灰蓝,像扯被子一样缓缓盖住了太阳的时候,林亦芳也会出现。第一次遇到她的鬼魂,我还没有得知她去世的消息,星期天,我晚餐后刚买了一支甜筒冰激凌,自顾自舔着融化的奶油出商场门,在自动的玻璃门上映出了林亦芳的身影。我一边回头一边叫她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的人,耳朵边倒是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她的声音向我问好。近得仿佛就离我只有一拳距离,然而我的身边仅有人流来去。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手里冰激凌的奶油缓慢地流淌到我的手指上。她继续说,最近有一部韩国犯罪片在大陆上映,不知我看了没有。她又猜对了,我确实看了,于是自然地顺着接茬聊下去。我单手掏出了未开机的蓝牙耳机挂在耳朵上,好让我的自言自语不这么突兀。
我们走出商场,一边走一边说话。就像无数个之前的黄昏。天色一点点变蓝,又变暗,最终只有零星的街灯伫立在浓黑里面,隐约照亮眼前的一小片落脚地。周围除了我们的交谈声,还有悉悉索索的虫声,偶尔划过的低空飞机的轰鸣声。以前林亦芳走路,就习惯用她的后脚掌触地,静静悄悄地像一只猫。我低头看着眼前熟悉的路,心想,这下完全和以往一模一样了。
我嘴里说过了那部电影的剧情改编,演员花絮,导演情人的花边新闻,对主题的解读,某个片段运镜的可能目的,嘴巴干干的。我咽了咽口水,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询问:为什么我现在看不见你了?她没所谓地轻声笑了一下,说,因为我昨天死了。
因为她昨天死了。我一下毛骨悚然。
她见过不说话了,就继续对我说:我以为关于你的事情是老一辈人胡说的,从小,他们就说你是我的幻想出来的,却又这么害怕你,真是古怪,对不对?我看不见你,却能和你聊天,搞得我多少也有些神经质了。好了,这下,你也看不见我了,我们扯平了。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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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凯将车停在山顶的水泥平台,将摄像头架在老榆树旁边,镜头正对自己。
“我们已经抵达目的地,现在开始换装。”
他先是脱下厚重的冲锋衣外套,只着单薄卫衣,用普通帆布鞋替代专业登山靴,随后将麦克风戴在领口处,身上只装着手机和相机,其余什么都不带。他把车钥匙交给同行来的同伴,嘱咐对方在县城宾馆等自己。
“今天就来挑战粉丝投稿最多的——臧洪山。”
长相清隽的付凯本业其实是一名土木工程师,最开始入行自媒体是拍得下工日常,偶尔会在工地附近拍到好看的景色,逐渐变成了一名乐子与美景并存的小众博主。但由于经济下滑,公司发不出工资,付凯看着下降到三位数的存款余额,再看看突破七位数的账号粉丝,他决定拼一把。
至少得把下个月饭钱挣出来。
可是做纯旅游博主他又没那么多钱,穷游更是一个难闯的赛道,付凯思量许久只能另辟蹊径,做一名“旅游类挑战博主”。
简单来说,就是粉丝出题他挑战。
继首次女仆装徒步云逛8D城市后,第二期节目来到了这里。
——无装备横穿臧洪山。
臧洪山在两省交界处,是望泷山西侧的附属山脉,远看很能体会到什么叫层峦叠嶂。山脉中有几支村落,房屋大致为砖石结构,比较老旧,村子里只有一条简易水泥路直通山顶。付凯就是顺着这条路上山的。
一路走来他是有碰到村民,但双方并未有交流。付凯总觉得他们看起来很凶,似乎有些排外。
既然挑战叫“无装备横穿”,那必然是不能重走上山路的。而且有了上一期的“节目经验”,付凯特意选看起来就人迹罕至的道路走。
“我们从背对村子的这边出发,来之前我研究过地图,从这里走,要翻过两座山才能走到省道,进县城。”
“也有从山脚绕的方案,但那太远了,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很难一口气撑到目的地。”
人迹罕至的地方本来就难走,更别说路途遥远,正常有吃有喝休息得当的情况下翻两座山都得一整天的时间。付凯为了流量,也为了真实,说无装备是真的无装备,兜里连瓶水连颗糖都没装。
所以他必须最大限度保持体力,集中精力快速通过。
好消息是土木人脚力极好。
付凯顺着陡坡往下滑,小心地拽着手边树枝枯草,手心都磨掉一层皮了,还是踩空滚了好几回。
最后一次眼看着下方平台有块尖锐凸起的大石头,付凯小心又小心地往下走,还是不小心踩空了。
“啊!!!”
“啊——”
“唔!”失重的身体突然停顿,付凯抬头,看到拽住自己手的救命恩人——是两名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两人穿着老款的印花半截袖,趴在土坡上,死死拽住付凯的手。
“大哥能够着地吗?”年纪小一些的咬着牙开口问。
付凯向下望,离尖锐石块还有不到半米的距离,很安全。“松开我吧,能落地。”
“好,你小心点儿,我们松手了。”
付凯安全落地,他背靠着石块大口喘气。“呼,吓人!以后这么危险的挑战可再也不做了!”
而且这期视频发出去要是没有1万个小心心,他绝对会闹的!
“谢谢你们。”缓过神后,付凯冲俩小姑娘挥手道谢。
小姑娘们仍旧趴在土坡上向下望着他,也笑着跟他摆手。“这路不好走,你怎么不走大路啊?村里不是有条水泥路。”
“咳,我是一名旅游博主,”付凯红着脸指了指自己衣服上夹着的摄像头,“在拍徒步素材呢,不走大路。”
“博主?”年纪大一些的小姑娘歪歪头,没有继续询问。“你还要继续往下走吗?”
“是的,我得翻过对面那座山,然后一直走到省道上。”
“那可太远了。”
“是啊,太远了。”
“还很危险。”
“一个人走很危险的。”
俩小姑娘突然开始一人一句接话,付凯张了张嘴没找到插入的话头,索性闭嘴。
“可以找红姐!”
“对,找红姐!”
两人对完暗号,又一次将目光转向付凯,“大哥,往那边看。”年纪稍小的小姑娘伸手指向斜下方一块鼓起来的土包,“红姐一般都在那里呆着,你可以去找她问路。”
“从这儿走的人,大家都是红姐带的路。”
付凯眯眼找了一下,果然看到了万绿丛中一点秃的土包,向俩小姑娘道谢后加紧脚程往红姐方向走。
粉丝只说了药无装备横穿,又没说不能找向导。
很会给自己制造节目效果的付凯晃着头美滋滋赶路,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走到土包前。
“望、望山跑死马……明明看着、看着不远……”但走起来也太累了!
“找我吗?”冷不丁的背后响起一女声。
付凯被吓一哆嗦,转身的时候还差点儿扭了腰。“红、红姐?”
“是我。”被称为红姐的女子身着红色毛衣,花纹看起来非常眼熟,付凯总觉得在自己奶奶身上见过。不过人家年轻,穿上也好看。
“有俩姐妹说,想去县城可以找你带路。”他歪着身子指了指来时的路。
红姐微微抬头,目露了然。“你也想去县城?”
“是的。”他暗自点头,看来喜欢另辟蹊径找刺激的人也不少啊。红姐都说出“也”了。
“跟我走吧。”红姐没有多余的动作,转身就往前走去,也不管付凯有没有跟上。“一定要跟着我走,不要走错。”
付凯往前迈的脚步顿了一下,他向来心里不存话,有疑问直接就说了。“路很难走?”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长征过草地那种难走。
“这里是狩猎区,有捕兽夹,外来的人容易受伤。”
闻言,付凯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看红姐的落脚点,确实在那红色裙子两侧偶尔能看到或生锈或锃亮的恐怖夹子。
红姐走的很快,付凯一个成年男子也得偶尔小跑两步才能跟上,赶路赶得气喘吁吁。
“能不能休息一下?”临近傍晚,黄昏时刻,滴水未进的付凯已经不做停歇的走了九个多小时,疲惫战胜饥饿,让他除了呼吸到想吐以外什么感觉都没有。
“休息?”红姐猛然回头,刚想说些什么,却在看到付凯的时候又沉默了下来。
“对,你不需要着急。”她声音很小,似乎只是为了说服自己。红姐停下脚步,转换面向,指着不远处的大树说,“去那边休息吧。”
臧洪山里最不缺的就是老榆树,年纪大的两人环抱都不一定能圈住。红姐带付凯休息的这棵就是老树,三个付凯村捆起来都没它粗。
红姐先一步坐在树边,她的坐姿不羁,两条长腿伸展开来,两只手自然垂落,看起来很放松。
付凯先蜷着腿坐下,没几分钟也学红姐一样把自己伸展开,欣赏大自然的日落美景。
“红姐家是村里的吗?”缓口气,付凯不太习惯沉默,主动找话题聊天。
“不是。”
“哦哦,那应该离得也不远?”
“……应该吧。”
“红姐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以前是舞蹈老师,教小孩子跳国标。”
“哇,怪不得身段这么好!”付凯鼓掌,给自己跟不上对方脚步找到了借口。这可是运动健将,自己一个破打工的跟不上很正常。
“红姐认识给我指路的那俩小姑娘吗?”
“嗯认识,老朋友了。”
“她俩看起来年纪也不大,怎么没去上学啊?”今天周三,又不是节假日,难不成村里的孩子还是上学难?
这个问题让红姐思考了很久,久到付凯都要道歉谢罪自己口无遮拦冒犯了。
“遇上事儿了,去不了了。”说完,红姐起身,“天黑了,该走了。”
这里已经离着省道不远了,再穿过最后一片树林,就能看到隧道,隧道的那头就是省道。
红姐就送到隧道边。
“穿过这里就是县城,你去吧,我也要回去了。”
付凯没有多问,向着红姐挥手告别,随后快速跑过幽暗隧道,踏上省道边界。
“用时16小时,速通臧洪山!挑战成功!”
完成任务,付凯重启因为低电量而关机的手机,给同伴发去定位,十几分钟后他坐上车开始返程。
付凯在后座给手机充上电,拿出笔记本,导出相机视频,一刻不停的开始剪辑,争取尽早投稿通过审核。
驱车回家后又努力了一个小时,付凯终于完成了视频上传,只来得及洗把脸,便倒床昏睡。
兴许是因为后半夜投稿的审核比较松——或许根本没认真审——一百多万的粉丝一觉醒来看到博主更新小红点愉快点击播放的时候,臧洪山区警察局的报警电话都被打爆了。
每周大蠊:是我产生幻觉了吗……博主真是什么都敢拍啊!
小狗吃了你的PPT:不是,凯子是在跟空气对话吗?那他妈不是个坟包?他瞎吗!
EMO几:重点是坟包吗?重点不是那三具尸骸??我看都不敢看,博主还跟红裙子坐一起聊天,给博主磕一个……
今日说个事儿:诸位!快看臧洪山区警务通报!大事件!
几乎瞬间,那张警务通报的截图就被顶上了热评第一条。
“近日,臧洪山区发现无名尸骸共计19具,望泷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调查,K站博主付某视频中出现的身着红色毛衣、红色长裙的女性尸骸原名魏红玉,常青市人,于87年申报失踪……现已将犯罪嫌疑人苏某(男,67岁)、马某(男,69岁)、黄某亮(男,62岁)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
作者:【十一招】穆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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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王战队君王者》全员cb向同人
* 本来想3000字内搞定的为什么会这样……
西奥卡拉抱着阳马特供冰镇可乐兴冲冲跑进来的时候,守护国的国王大人正瘫在地上躺尸,如同一只失去梦想的小熊猫。虽然在自家看见别国国王简直不要太正常,但毕竟已不是初登基的时候,如此不顾仪态的红王大人还是挺少见的——好吧可能也没那么少见。西奥卡拉往直挺挺的基拉那里瞅了一眼,又往一边神色自若坐在笼子里擦零件的拉库雷斯那里瞅了一眼。
阳马同学你不会又在人家哥哥面前欺负弟弟了吧?当然了是阳马的话肯定做什么都是对的——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这个笼子还在这里啊难道拉库雷斯其实住得还挺舒服的吗?!
西奥卡拉还没张嘴,脑子里已经刷过去好几条弹幕。阳马一看就知道自家亲信又在胡思乱想,一脸无语地抢过可乐,顺便敲了两下西奥卡拉的脑袋。
“你在想什么啊笨蛋狸猫!我可什么都没干。”
西奥卡拉脑袋嘎嘣脆。
“好痛啊阳马君——”西奥卡拉抱着头逃窜,绕过缓慢翻了个身的基拉,“我也什么都没说啊!”
“你的表情说了。”
阳马意思意思追了两步就停了下来,哼笑着拧开可乐,十分豪气地灌了一大口。西奥卡拉躲在门口观察着阳马的神色,果不其然看到总长大人超没形象地把口中的饮料喷了个天女散花。
“阳马!很脏耶!”还在装死的基拉不幸被卷入降雨范围,原地弹起发出抗议。如果放平时阳马肯定要和他大吵三百回合,但此刻仍有更重要的击杀对象。西奥卡拉嘿嘿笑着,双手比出扩音器的样子:“就算是阳马君这几天熬夜也太过分了这可是姬野大人特制的药啊啊啊啊啊阳马君会死人的会死人的不要拿王剑——”
“西——奥——卡——拉——”
恩科索帕的国王与侧近就这样一前一后地冲了出去,只剩下尖叫与怒吼声的尾音在房间里回荡。眼见着屋里只剩下自己和拉库雷斯,正在转圈圈找餐巾纸的基拉动作渐渐慢了下来,然后东张西望地挪到了笼子边上。
拉库雷斯抬头,给了他一个疑惑的眼神。
“哥……咳咳,拉库雷斯!”
小熊猫从身后拿出一叠纸,又露出了躺尸时愁眉苦脸的表情。虽然本人大概只是真情流露,但这在拉库雷斯眼中就和撒娇无异了。
“帮帮我吧,我真的写不出来……”
对着只写了几个单词的白纸,邪恶之王发出绝望的哀嚎。
要解释现状,我们就得把时间倒转,回到上一次六国会议的现场。正式的议题结束后往往就是国王们的闲聊时间。姬野与璃塔凑在一起讨论摩芬的周边,神乐崎手舞足蹈给基拉和阳马推销豆弗的新品玉米,而杰拉米——万恶之源杰拉米——讲故事专业户杰拉米——2000年的叙述者杰拉米——兴致勃勃地说:
“各位,有没有兴趣来创作一个故事呢?”
“啊?”x4
“其实,最近虫奈落正在举办征文比赛。”夹缝之王迎着其他人诧异的目光侃侃而谈,“为了促进人虫友好交流,宣扬优秀文化,丰富大家的精神生活——我们鼓励每一个人或虫创建属于自己的童话故事,并将它分享给大家。投稿的故事将经过群众投票选出最受好评的三篇改编成舞台剧……”
不动之王毫不动心:“没……”
杰拉米:“同人作品也可以投稿哦!其实伊莎版纳也赞助了这场比赛呢。”
“……和摩芬尽情玩耍的舞台剧……”不动之王两眼发直,不动之王倒下了!
姬野优雅地抿了口茶。
阳马嗤笑了一声,在嘲笑被一击必杀的审判长和赶紧拒绝杰拉米的提议之间犹豫了两秒。然而就是这两秒,某位邪恶之王已经像小孩子一样兴高采烈地蹦了起来:“好棒啊杰拉米!听起来好棒!修格丹也可以赞助吗?”
啊,完了。
在这三个大字跳进阳马脑海中的时候,基拉扭头看向其他人,双眼像是在发光。邪恶之王,孤儿院的守护者,最擅长也最喜欢和小孩子玩的基拉·哈斯提大声提议:“阳马和神乐崎也来——不,直接把它变成六国联合的活动怎么样?”
“我才不……”
“哈哈哈!不错的提议,基拉殿下!就让豆弗也来参与吧!”
“神乐崎你——”
“哎呀,要是有人觉得自己国家的创作肯定进不了前三的话,我们也不会强求呢。”
“说谁做不到呢笨蛋狸猫!”阳马拍扶手而起,“看着吧,前三绝对被恩科索帕包揽了!”
“看来大家达成一致了呢。”杰拉米笑眯眯地作总结,“那么,作为国王大人,就请各位给国民做个榜样——一个月内要把自己创作的故事发给我哦。顺带一提,我是评委所以不参与。”
“啊?”x5
不管那之后会议上国王们多么鸡飞狗跳,“杰拉米以外的国王都要创作一篇童话匿名参与比赛”这件事还是就这么定了下来。关于比赛变成六国联合大赛后的细节交由亲信们讨论,国王们带着写作的重大任务各自回国。
现在,一个月的期限已经过去了一半,而基拉的稿子还是空荡荡。修格丹的国王大人挂在哥哥的笼子旁边,趁着没人瘫成一团失去灵魂的小熊猫饼。
“以前在孤儿院也经常给大家讲故事……但是真的要写下来的话,脑子里就一片空白了……”
拉库雷斯咳嗽了两声提醒基拉注意形象,对国王们一如既往的闹剧并不打算发表意见。他从身边之前小雀送来的便当盒里捡出一块糕点,欣赏了一会儿弟弟打滚,最后还是好心开口建议:“从零创作一个故事确实比较困难,但把身边的事改编成童话也许会简单一点。”
“身边的事……”基拉喃喃。正在这时,扛着王剑的阳马也大摇大摆地走了回来,从门口还能看到不远处躺尸的西奥卡拉的衣角。
“……阳马,你把西奥卡拉……”基拉咽了口唾沫,思考自己是不是该报璃塔。
“我给他灌了一口那个药他就倒下去了。”阳马不以为意地摊手,把自己丢回电竞椅上转了一圈,“喂,你今天跑过来到底有什么事?想哥哥的话反正事情也谈完了,把他带走吧。”
阳马像赶小动物一样挥挥手。其实是来谈修格丹与恩科索帕最近一些合作事宜,但不知为何最后又变成在擦零件的拉库雷斯不紧不慢地开始收东西。
“真的吗太好了!呃,不对,我来是有其他事啦!”基拉先是高兴,然后又惊醒,蹭到阳马的电脑旁边,“那个征文比赛阳马你写得怎么样了——”
电脑屏幕上正开着一个文档,虽然没看清内容,但字数显然不少。基拉露出被背叛的神情:“你不会也写完了吧!”
阳马若无其事地合上电脑:“也?”
“和璃塔联络的时候她说她已经在进行第十遍修订了……”
阳马无声咋舌:“啊……那家伙对摩芬的热情还真恐怖……”
虽然璃塔本人什么也没说,但大家都默认她写的是有关摩芬的童话同人。对此高肯表示国家机密无可奉告。
“小雀告诉我神乐崎好像写得也挺顺利的……”基拉蔫了一会儿,又打起精神,“阳马写的是什么?”
“我有什么告诉你的理由吗?而且是要匿名参赛,透露了比较不妙吧。”阳马斜睨了他一眼,但没抗住小熊猫拜拜攻击,还是双手抱胸扬起了头,“嘛总之——是世界第一天才靠着科技统治世界的故事。”
“世界第一天才靠着科技统治世界的故事。”基拉复读,眼中带着清澈的迷茫,“总感觉……”
拉库雷斯:“咳咳。”
基拉和哥哥对视一眼,想起他刚刚的建议,忽然福至心灵,恍然大悟地喊:“阳马不会写的是自己的事吧!”
“那么大声干什么吵死了啊章鱼肉饼!”阳马用更大的声音喊回去。
“所以阳马也写不出来就参考自己的经历改编成了童话故事——”
“我数到三你和你哥再不走就别走了。”
基拉举着拉库雷斯冲上锹甲虫,路过西奥卡拉时还不小心被绊了一下。
红色的披风从视野里消失,西奥卡拉也在此时悠悠醒转。
“呜哇好像看到阳马君在对岸和我招手……啊!可乐啊不是药!”西奥卡拉原地弹起寻找阳马的身影,在看到少了个笼子的空荡荡的房内时目露迷茫。
“……那两个人呢?”
“走了啊笨蛋狸猫。”阳马皱着眉灌了一口可乐瓶内的液体,瞥了自家亲信一眼,“喂西奥卡拉,你还记得……”
“嗯?”
“不,算了,没什么。”带领着恩科索帕从零到一的国王大人打开电脑,“今天的工作还没做完吧,杵在这里你是很闲?”
“……我先去忙了阳马君有事叫我——”
“……自己的事……童话故事……”
修戈丹王宫里,基拉咬着笔杆思考。
他对故事最深刻的印象自然来自于杰拉米,人与虫的混血儿将两千年前的旧事书写成传说,一代代讲述后成了孩子们睡前的童话。然而现实并非童话,勇者战胜邪恶的绘本也曾在某个时刻变成刀刃,回旋着刺向那个渴望和平的人的梦想。
尽管他们后来得知,人虫延续千年的仇恨反而是保证星球存续的必需。而打败了宇虫王的如今,人与虫奈落的和平也并非是遥不可及的幻想。但那时候迪斯纳拉克8世的质问,以及那个并非童话的童话,对虫王战队的成员来说应该永生难以遗忘吧。
——然而上述内容基拉一概没有思考,他只是在想,怪不得杰拉米不参与比赛只当评委啊……毕竟在写作上,狭缝之王肯定是专业人士了,亲身下场实在有降维打击的嫌疑。如果现在去问杰拉米有没有建议算不算作弊啊……
基拉在斗加的凝视里在公文上写下批复,换了个姿势继续思考。哥哥说可以参考身边的事,阳马好像也写了自己的故事,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做呢?小时候在王宫里的事……感觉没什么好写的。在孤儿院的时候……嗯……虽然很开心,但该写什么呢?再之后,再之后——
再之后,他宣言要成为王,认识了可靠的伙伴,并肩作战经历了种种困难……啊。
基拉坐直了身体:“就是这个!”
“基拉大人?”
“童话的话……小锹甲虫遇到了蜻蜓、螳螂、蝴蝶、胡蜂还有蜘蛛一起冒险的故事……”
“基拉大人!”
“目标的话……以前看过的故事书……总之就是寻找宝物之类的吧?啊,感觉有灵感了!”
“基拉大人——”
眼前投下一片阴影,斗加不知何时已站到了王座旁,幽幽地盯着自己。基拉低头一看,桌上的公文已在他神游的时候被折成了纸飞机。
“……啊。”
高肯,极寒之国。
“璃塔——”摩尔福喵探出头。装满了各式摩芬玩偶的房间里,璃塔正抱着最大的那只进行例行的充电。摩尔福喵放轻脚步,目光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停留在桌子上的文稿上。
靠近,靠近,再靠近一点……然后伸手——
审判长从摩芬背后露出一只眼睛。
“有新的工作来了哦——”摩尔福喵自然地收回手,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走到沙发边上。璃塔瞪了她一眼,也没追究,只是悻悻地松开摩芬。
不动之王与亲信一前一后走在空旷的走廊上,节奏不一的脚步声意外的和谐。摩尔福喵左看看右看看,还是没忍住开口:“璃塔~”
“?”
“那个征文比赛啊……”摩尔福喵问出了一个大家都很好奇的问题,“璃塔你写的真的是摩芬同人吗?”
“……”璃塔看了摩尔福喵一眼。以她们多年的默契,摩尔福喵迅速地解读出了“你在问什么无聊的问题”这种含义。摩尔福喵不甘心地瘪了瘪嘴,绕着璃塔打转:“璃塔~璃塔~给我看看呗?”
“不。”国王大人吐出比高肯的天气更冰冷的话,“昨天的报告写完了吗?”
摩尔福喵决定拉黑璃塔一分钟。
被锁在审判长房间柜子里的文稿上,与所有人想的不同,并不是有关摩芬的故事,而是一个年幼的、生长于冰雪的国度里的女孩,与某一天误入的外来者成为朋友的片段式日常风童话。两个孩子在宫殿中玩捉迷藏,在雪地里奔跑,在露台上肩并着肩数天空中的星星。故事的最后,冰雪王国终于迎来了春天,两人也得以手拉着手走向温暖而广阔的世界。
是一个温馨的关于友情的故事呢——半个月后,收到了文稿的杰拉米如此评价。至于故事中不善言辞的女孩与胆小却爱玩的外来者给人极强的既视感这件事,哎呀,好的读者可不会如此不解风情一探究竟。
“……那么,关于豆弗和虫奈落的粮食交易一事就到这里……”
完成了此次来访的主要任务,杰拉米轻轻呼出一口气。虽然活了两千年,但在政治交涉上,他不得不叹服时间并不能追上天赋的差距,绝对不是因为他这两千年主要在睡觉的缘故。和神乐崎交流国事,说是在走钢丝也不为过,一不小心就会被他牵住话题……不过,会后的美食还是值得期待的。黑子们动作迅速地端上食物,神乐崎扬起衣袖,笑着邀请杰拉米入座。
“说起来,杰拉米殿下和姬野殿下怎么会突然想起举办这个故事比赛?”闲谈间,神乐崎不经意般问道。
杰拉米顿了顿,饶有兴致地挑眉:“哎呀,现在问这个吗?我记得你当时可是很快就赞成了。”
“哈哈哈,我现在也是十分赞成这件事!经历了连番的纷争,好不容易迎来了和平,国民们正需要这样的活动来温养精神。”神乐崎用袖子掩住半张脸,十分感慨的样子。杰拉米赞同地点点头,顺势回答:“没错,我和那位女王也是这么想的……比起这个,只剩下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可是很期待你们的作品的。”
“请您不必担心——既然答应了下来,我神乐崎·迪波斯琪自然会好好完成。”丰登之王神色悠然,“现在您那里应该已经收到不少投稿了吧?”
“是哦,大家的热情还真是吓我一跳呢,有不少很有趣的故事。”比赛的宣传早就铺到了六国各地,作为主办方之一和总评委的杰拉米最近除了公务就是阅读投稿。由于比赛是匿名投稿,并不能确定参与者的年龄,但从文字中大概可以判断出从孩童到老人都有参与。比赛的主题是童话,却也有不少人写了十分现实的故事。
“说实话有点让人苦恼呢。按理说是要筛选掉的,但毕竟是大家精心创作的故事,就这么抛弃的话也太可惜了。”杰拉米笑眯眯地说,“所以,我打算在下次会议上提议,出一本书把所有投稿的故事都收录进来。”
“那想必——会是一本很厚的书吧。”
“因为要求是短篇,所以大概还在接受范围内吧?而且预想是只会印刷几本作为纪念……啊,要是能电子化收入数据库应该也不错?”
“那么。”神乐崎微笑着,目光越过杰拉米,投向了窗外一望无际的天空,“所有的……不论是谁,也不知其创作者的故事,就都有机会流传下去了。”
“是啊。因为是六国联合的第一届征文大赛,说不定会登上史书呢。”
“哈哈哈!那真是再好不过了!”神乐崎举起酒杯,“为了庆祝这件事,让我们碰杯吧,杰拉米殿下!”
“哎呀,这就有点……话又说回来,你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神乐崎眯起眼睛,笑得更愉快了:“这件事,就容我当做惊喜保留到最后吧。”
“——所以神乐崎写了什么?”
姬野紧紧地盯着通讯对面的杰拉米。虽然对于最后的优胜者,如果对方同意的话会公开姓名,但比赛总体还是以匿名形式进行。为此,国王们也讨论了不少措施防止最后有人冒领文章。只是为了督促各位王并落实“国王们也会参加的征文比赛”这个噱头,五位国王的创作由杰拉米亲自监督,在总评委处痛失匿名权。
“哎呀,这我可不能说哦。实在好奇的话,要不要去试试问他本人呢?”杰拉米想起丰登之王笔下,一对聪慧的兄妹在村庄面临粮食危机时找到了可供果腹且产量惊人的新作物,最终拯救了村子和本打算牺牲自己的村长的故事,脸上的笑容依旧无懈可击。姬野哼了一声,靠回座椅上:“这么不美丽的事我可不会干。”
难道套我话就很美丽吗?杰拉米不语。他刚刚阅读完姬野的作品,是一对医生夫妻与他们的女儿在小镇上的温馨故事。文笔优美,情感真挚,若要说缺点,就是故事本身并没有明确的主旨,就只是深爱着彼此的一家三口的普通日常罢了。
……不过,这也并不是缺点吧。
姬野自然不知道杰拉米此刻的想法。绚烂的女王对奉上茶水的侍女点了点头,然后继续之前的话题:“虽然你说自己是评委……但应该也偷偷写了故事投稿吧?”
“这个也——无可奉告呢。字里行间的深意若表达得太过直白,反而会失去那份魅力哦。”杰拉米竖起一根手指在嘴前,“如果女王大人好奇的话,就等收录了全部故事的书籍完成后去找找看吧?”
在前一天的会议上,杰拉米的这个提议被全票通过,现在的睿智之王大概正在制造可以自动扫描文字并整理录入的机器。这个功能本身并不难,整理稿件也有训练过的虫兵可以负责。最大的难点应该是……各地投稿中手写的那部分五花八门,某些字迹难以辨认到让人怀疑是一门新文字。嗯,加油啊,阳马。
“……虽然最开始我们就定好了不会留下创作者的名字,但你还坚持得真好呢。”姬野喝了口茶,“等到投稿全部公开时,应该也会有不少人试图找出其中哪几篇是国王写的吧。”
“或许吧,我觉得那也是乐趣所在哦。不过,应该难度会很大。”想到这段时间收到的各式各样的故事,杰拉米笑了起来,“说不定会成为一直流传到后世的谜团呢。”
“啊啦,那不就再好不过了吗?”屏幕的这端,女王同样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虽然杰拉米并未回答,但姬野其实也多少能够猜到他到底偷偷写了什么。毕竟,在最初杰拉米形成这个想法时,他并非是打算开展一个面向全世界的创作活动,而是想让六位王共同完成,将虫王战队成立至今的冒险化作传说。
“既然要做的话,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不是更好吗?”彼时的姬野听了之后如是说,“就像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战斗一样。”
“……说的是呢。这并非独属于国王的传奇,而是这颗星球上的所有人共同的传说。”过去故事的继承者和如今故事的叙述者说,“而且——”
关掉了通讯,杰拉米低头,看向桌上完成的文稿。
曾经,他留下故事,想要记叙那已遥远成童话的真实。文字可以点燃希望,却也可能放大仇恨,这是在这次苏醒后,由包括那时的虫奈落之王在内的国王们教会他的事。而在那之后的短暂又漫长的冒险中,他失去了一些东西,又得到了很多东西。他将不再是独立于时间之外的观众,而是故事中的一员,并将在很久之后和同伴们一同老去、死亡、变成历史。
而且——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
于是这一次,他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关于勇者们对抗强敌、彼此使绊子又彼此托付后背、最后获得胜利、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的故事。这个故事也不会有署名,它会和几个由勇者们的过去所组成的童话一起,成为那本收录了人们幻想的书的一部分,悄悄地流传下去。
流传在勇者们的未来里。
“那么,正文暂且告一段落,但属于他们的旅途仍在继续。接下来我要讲述的,正是发生在一切开始之前、又发生在一切结束之后的插曲——什么的~
“哎呀,你很感兴趣吗?那么,该从哪里讲起呢……”
“就这样开头吧。在名为diqiu的星球上,有六位王者——”
END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晚饭做好,灶台里的炉火已经熄灭了。紧贴墙角的奶酪色木柜上,电视机正播放《超级女声》的淘汰赛,那是有李宇春、周笔畅的二零零五年。母亲全神贯注地盯着厚重电视机里的粉红舞台,我听不懂主持人兴致昂扬的串场词,举着幼儿园新发的课本一个劲地想唤起母亲的注意:“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你听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
“好啊,你讲吧。”母亲点点头说。
我翻开柳树与兔子上蹿下跳的七彩一页,用手指着一段段念故事,抬头时发现母亲还专注地盯着电视机,根本没有听我的故事。我生气了,凑近母亲喊我再也不给你讲故事了。母亲也还是点点头说:“不讲就不讲。”
我气冲冲地拿着课本一个人走进厨房,坐在熄灭的灶台前把课本填了进去,里面堆满树枝、秸秆与玉米骨头燃烧殆尽的黑色尘土,卷边的彩色课本像窝只是带去了春天的燕子,安静又无辜。我一边注视一边流泪,厨房没有开灯,高处的窗户摇晃着墙外黑色的树影,锅、碗、瓢、盆,母亲在我看不到的那一角继续观看节目,电视机像夜半更深时的咳嗽断断续续地传来情歌的乐声。
后来与母亲提起这个故事,母亲表示我一定记错了什么,家里没用过那样的灶台,她也没看过超级女声。
我瞠目结舌,无法理解这样的背叛,那个灶台里火焰的残影至今仿佛都还在舔舐我孩童时的脸颊,电视里周笔畅会穿着绿西装唱解脱——“阳光替房间开了灯”。我还无法理解的音乐、我还无法理解的冷漠、我还无法理解的生活,在我不到四岁的这一年的记忆里,母亲是一株茎叶细长的花朵。
我固执地不去相信母亲的说辞,她后来不得不翻出我小时的录像带,是带着我搬家的记录,厨房宽敞而明亮,用的是天然气,一立方一块两毛。她还说父亲时常觉得我小时有撒谎的习惯,就是因为我老是有这样一口咬定的错误记忆。
母亲讲起我小学时信誓旦旦在作文里写到吃牛排的事情,写父亲母亲吵架后她哭着开车带我去吃牛排,在她讲述时我也想起来了,那时母亲摔烂了父亲刚送给她的某款诺基亚触屏手机,迟钝的玻璃屏上有蛛网般从一角舒展开的裂痕。母亲说作文写得太感人真实以至于老师担心地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可那时我的父亲其实还在远方服役。
我一时间几乎怀疑起自己得了精神分裂一类的疾病,在母亲叙述时我都能想起浇上黑椒汁的牛排的口感,我的餐刀在铁盘上叮叮当当地起起落落,她在桌子对面红着眼看我吃食,伸手整理好胡乱围在我裙子前的餐巾。我想开口问母亲怎么会这样,我又想解释我绝无要撒谎的意图,言语一时间在我的胸腔里纠缠,将我的肺撑涨起来,最后只输出一小段叹气。母亲拉过我的手,摸摸我的戒指,又凑过身来拥抱我,说我其实只是个想象力很好的孩子。
我终于又感觉自己重新踩在坚实的大地上,我轻轻问妈妈要不要选一首在婚礼上放的情歌。她松开环抱我的双臂,帮我理了理刘海,说那就放张惠妹的灰姑娘。我开玩笑说我其实是丑小鸭,她只是摇摇头。
母亲是爱听情歌的,我这样坚信,即使可能我的记忆里有许多的妄想和虚假,但在我从她的床上模糊醒来听到电视机里的情歌和她做早饭的声响时,在我靠在透着凉意、硌人的藤编座垫看着窗外的车流,听到收音机的旋律和她轻声的哼唱时,在我把家里翻到的磁带插进为了练习英语买的磁带时。
在某一个真实的时刻,在我的每个想象中,她在当时有自己的世界,像花朵应季盛开时也不须考虑多余的什么。
未婚夫敲敲门,紧张地探头进来,看见我在流泪,又赶忙走进房间把门掩上,问我怎么了。我模糊地看着他前额柔软的发丝,蒲公英一样,我说你吹一下刘海给我看,他无奈地照做,我扯扯嘴角,他牵起我的手,又问母亲要不要坐同一辆车去看场地,母亲说她之后自己开车去。
我离开房间时回头看看她,她多出的年岁像被攥在手里在相册上勾画,我的脚步稍慢,走在前面的他没有回头,只是一样慢慢地牵着我向前移动。
我又害怕结婚了,我说。
他总算回过头来与我对视,像是过了十秒,他眨眨眼,继续轻轻牵着我。我被他牵到楼下,等待的父亲看我眼红红的,瞪了眼准女婿,起身把他时常带着的手帕递给我,我攥着那条手帕直到坐到我们两人的车内。
“我要听情歌。”我又说。
坐在驾驶位的他在我的CD册里翻了半天,选出宇多田光塞进光驱里。
我想起高中时写过一篇小说,一家人新买的荒废别墅的客厅里,摆着一面黄昏色彩、每到阴霾天气就淅沥沥沁出水珠的旧镜子。当我们一家人不再坐在旧居的长沙发上,我们的镜子还会流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