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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招】漢尼
中靶:格子
勝負結果:大勝
1
曾经这片大地上有一个国家,位处于地下于地上世界的交界处。每一年,春神都要从这里回到大地上,而王国则会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
但是这一年的仪式有些特殊。国王的独子即将成年,于是早在这一年仪式前一个月,国王就放出消息,在伴随仪式的舞会上,那位英俊又漂亮的小王子将从全国的姑娘们当中选出他最心仪的那一位并与她相伴终生。
当天城里的礼服店与珠宝店预约爆满,老板们不得不紧急扩招了一批学徒来赶上这些爆炸般激增的订单。听起来这就像是商人用来哄骗乡下穷女孩花一年的收入买一件华而不实的礼服的噱头,城里的姑娘们对此身经百战。然而这一次,既有童话,也有真金白银。
宴会当晚,城堡前的广场已经挤不下马车。王公贵族的女儿尚可坐着马车从他们专属的贵族通道进入王宫,而中产阶级的女儿们,只能抱着笨重的裙摆,踩着摇晃的高跟鞋,挤过人群,穿过石砖铺就的广场,一路不忘将簪子般的鞋跟从砖缝中拔出,最后等她们进入城堡时,等待她们的是层层的阶梯,落满了女孩们脚上落下的鲜血。
能落下鲜血的都是幸运儿,更多的女孩,被她们的鲸骨裙撑和人群困在更远的地方,只能抬起头,遥遥看向城堡中炫目的灯火,如同璀璨的星光,又如同绚烂的火焰。
小王子坐在他的宝座上,卫分隔而开的人海。那里花团紧蹙,脂粉甜软的气息与女孩们奶白色的肌肤交错在一起,然而他只看到花丛,孔雀的羽屏,他听见群鸟环绕着他歌唱,却无法看清她们的眼睛。但是这里都将是他的,他将要拥有一片森林,未来直到他死亡,他都将享有这里的每一粒尘土。他湛蓝色的眼睛犹如深海,又如同王国最璀璨的宝石,盛满最绚烂的烟火与最华丽的风景,那里已经无处为一粒尘土容身。
然而很不巧地,舞池中并不只有人类的女孩。庆典的规模过于盛大,以至于连荒野之上的那些东西也被吸引,但是进了城就要守城里的规矩,于是这些东西变为人类少女的模样混迹其中,肆意玩耍。
天真又无知的小王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中了他不该选中的人。那是来自荒野的狂风,远非城堡寝室窗前的微风可比。
事到如今我们已经不知道小王子做了什么,但是我们只知道,那狂风被激怒了,于是狂风从天而 降,彻底封住了城市,也封住了抵达那里的春神。
头顶鹿角的牧神第一个发现了这件事,试图撞破风神的屏障,但是他哪里是风神的对手,只能不甘心地逃走。直到现在,如果有人去到这座城市的边上,还能看到牧神在树林中,哀怨地奔跑嚎叫,寻找着释放出春神的办法。
2、
这是一个从没见过春天的女孩的故事。
相传自从百年前的一场大雪之后,春天彻底不再降临大地,寒冬会消失,大地依然会回暖,植物却不再发芽,怪物伴随着酷降临。原本安居乐业的人们,为了生存只好躲进角落中苟延残喘,寄希望于春日能再次降临大地。
后来的人们称呼这场骤变为冬灾。为了能唤回春天,荒野上的各部落之间开始频繁地进行祈春仪式,用尽全力地祈祷,讨好神明,只希望春天能再次回归。
然而有些部落选择了战争。
那是一个受月神庇护的部落,就和往年一样,在冬日最冷的季节,他们拿出了一年来积攒的全部食物,用石头磨成的粉末和枯枝装点自己, 开始举行一年一度的祈春仪式,然而就在祈春仪式期间,他们遭遇了袭击。
部落里最小的女孩被大人们推进了摆放有月神神像的山洞,接着大人们消失在夜色中。女孩在山洞里躲了三天三夜,直到第四天的黎明前,她醒来时,只发现洞外风雪交加,但洞里并不止她一人。有个披着黑色斗篷的高大黑影在洞内升起了火。
“我在那堆废墟里找到你。”黑影低下头,兜帽下看不清脸庞。
“你是谁?”
“我是死神,来这里做点我该做的事情。”
女孩闻言低下头不断看着自己的身体,但是一切就和她昏过去之前一样。死神耐心地等她结束了观察自己的转圈。
“你没有死。你身上还有命运女神的丝线,连向北方某个我看不到的地方,我虽然可以切断那些线,但是我想那些线一定有存在的理由。”
死神背上镰刀,拖起庞大的包裹,女孩看到那里面装着密密麻麻的灵魂。死神离开了火堆,风雪已经开始模糊他的身影。
“等一下!那我应该怎么办!”女孩慌忙对着洞口大喊。
“你自己决定。”死神转过身,“或许那里就是你命运的尽头,你可以去看看,或者就留在这里,你的生命走到终点那天我们会再见面。”
死神的身影只是晃动了一下就消失在风雪和夜色编织的帷幕中,女孩刚要追上去就被寒风吹了满头雪花。她无法离开,于是只好在山洞中摸索,很快她就走入了山洞深处,大山的核心。在这里她听不到风雪的呼啸,也听不到敌对部落的呼号、亲人的惨叫,只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微弱光线打在岩洞正中的一把白色弓箭上。
她握上那张弓时,一个黑影从那张弓上冒出,女孩被惊得踉跄地退回墙角。黑影很快凝聚成一个看不清面貌的人形。
“就是你想动我的弓吗?”影子的脖颈蛇一般伸过来,直贴女孩的脸庞,”哦……你身上还有我的印记。“
“您……您是月神吗?求求您救救我的家人!”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付出代价。”
“要什么都可以,求求您!“
“那拿上这张弓,从那条路出去吧。”黑影抬手指向山洞的另一端,一群萤火虫顺着黑影的指尖飞出,照亮了山洞中的另一条路,“你要带回更多的祭品给我。”
女孩拿起了弓,跟随着萤火虫,沿着那条路跑去。洞中道路狭窄,潮湿的空气扑打在女孩脸颊上,很快这份潮湿就变成了刺骨的寒冷。
“所以这就是你一路流浪到这里的原因?”
塔比接过约书亚递过来的汤,咕嘟咕嘟灌下去。
“是的……我答应了月神,我得给她带来更多的祭品。”
“有个地方还有些食物。”他说,“我带你过去吧。”
“不,我得去带回春天。”塔比反驳,“只有带回春天,我才能给月神足够的祭品。”
约书亚盯着她,兜帽下面是一张布满伤痕的脸,只有一双蓝眼睛看起来还像人。
“你打算去哪里找。”
“永春城。”
“早就没有春天了,那里也没有春神。”他慢慢地说,喉咙里呼呼的声音活像野兽受伤时的喘息。
“但是妈妈说有,我还有月神的弓箭。”塔比对他举起背后的弓箭,“妈妈说我是月神眷顾的人,我有她的印记,天生就该去寻找春天。”
约书亚并没有看那把长弓一眼,只是盯着塔比的脸,视线从塔比的脸上滑到她的领口,月神的印记有些许从领口露出。
“你不该去那地方,太危险了。” 塔比看着约书亚只是挥了挥手,炉火就突然燃起。
“你是魔法师吗?可以陪我去永春城吗!”
“我不会去的。”
3、
但是女孩和不怎么乐意寻找春天的魔法师就这样出发了。因为那把弓对准了魔法师。
永春城在遥远的北方,而要抵达那里,需要越过平原,翻过高山,最后穿越森林,才能抵达城市的外围。
穿越平原时,他们遇见了横冲直撞的羊群。羊群中全都是公羊,顶着歪歪扭扭的羊角,头羊是一只头顶长满了角的瘦小公羊,羊角在他头顶层层堆叠,绽放,甚至挡住了他的眼睛。他向两人介绍自己以不怕死的劲头博得了头羊之位,虽然他不知道那所谓的永春城在哪,但他乐意带着女孩和魔法师一起前往北方,只要女孩愿意交出月神的弓箭。
“那可太好了,赶紧把这个破东西拿走吧!”
女孩很不乐意这样, 魔法师虽不同意留下,但是却乐意交出弓箭。
“有了这个我们就能很轻易地狩猎。”
“还能留下母羊!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母羊了!”
羊群过于兴奋,开始不断顶撞二人。但是很快这些快乐的顶撞就变成了极富攻击性的撞击,羊群开始叫嚣着必须把弓箭留下,不然不会放他们走。
魔法师抓着女孩跑出羊群,试图远离这群疯狂的羊,但是羊群却紧追不舍,头羊也一下跃到一处土坡高处发号施令,似乎已经假设那张弓属于他们。
“那就来吧!”魔法师向身后的羊群喊道,“谁抢到这把弓就归谁!”
羊群依然朝他们狂奔而来,但是很快出现了异状,一只强壮的公羊将羊角对准了身边的另一只公羊横冲过去,伴随着一声闷响,被撞倒的羊倒在羊群中,再也没站起来。
羊群迅速起了波澜,公羊们开始将羊角转向身边的每一只羊。头羊在高处声嘶力竭地吼叫,但没有一只羊听从他的命令停下来。
魔法师拉着女孩转身想跑,却只见头羊一跃而起落在他们前方。
“把弓留下。”他低下头,尖锐的羊角指着两人,然后将角对准魔法师,“那个女孩也是。”
“她不是羊。”魔法师将女孩拦在身后。
“她迟早会是。”头羊阴冷地笑着,“我以前也不是羊,但只要进了羊群,大家都会变成羊,她将会成为优秀的母羊。”
他咆哮起来:“变成羊有什么不好!看谁不爽我们就能用角杀了他!我们就是这里的王——”
他还没来得及喊完最后一句话,突然就被一个巨大的黑影撞进风雪中。暴风雪阻碍了所有人的视线,但是女孩和魔法师清晰地听到了风雪中传来骨头被咬碎的声音,以及呛水般的呜咽。很快他们就知道那是什么了,黑色皮毛的巨兽从风雪中走出,嘴里还叼着被咬断喉咙的头羊。巨兽走过来时头羊还没有死,那种溺水之人般混杂着水声的呜咽就是从他口中发出。
“狼!狼来了——”
第一只羊发出尖叫,羊群慌乱起来,顾不上内斗,羊群试图四散逃命,然而敌人的速度比他跟更快,第一匹狼撞进羊群,将羊群一分为二,紧接着是第二匹,第三匹……羊群的惨叫很快在狼群的嚎叫中消散。
黑色的狼并没有参与狼群的狩猎,只是盯着二人,额头上的三只眼睛咕噜噜地转着。她的体格在狼群中尤其巨大。魔法师谨慎地将女孩拦在身后。
“你们也是羊吗?”狼群中最年轻最活泼的小狼围着魔法师和女孩蹦跶。听到动静的狼群围上来,在两人身边围成密不透风的一圈。
“显然不是,他们没有角。”他的同伴说,“没准他们是我们的同胞。”
“但他们也没有皮毛。”
“我以前也没有皮毛,我前不久才长好。”小狼竖起一只前爪。
“把他们带回去问问妈妈吧。”领头的黑狼发话,“妈妈总会知道。”
4
狼群簇拥着他们向北方区,去到山脚下,钻进一处裂隙。在裂隙深处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狼王,一头苍老的巨大母狼,她从皮毛和稻草堆积成的床铺上抬起头来,额头上缓缓睁开五只眼睛。据说冬灾降临的时候她就活着,她并不美丽,遍布全身的伤疤使她的皮毛斑驳,一道伤疤贯穿了她的整张脸。
三只眼的女统领向她描述外面发生的一切,狼王将目光转向两人。
“孩子们没见过除了羊以外的生物,如有冒犯算在我的头上。”狼王邀请他们在火堆前坐下。狼群在外面处理猎物,皮肉撕裂的声音传来。很快狼群就带着成堆的肉进来。
“他们都是你的孩子吗?”约书亚询问狼王,他刚为狼群重新升起火堆,眼下狼群正欢天喜地地烤着肉。
“不是。我没有孩子。”狼王惬意地趴着,“我亲眼看着冬灾降临。那会我原本是打算去死的,但是我捡到了第一个孩子,然后孩子越捡越多,没个头。我反应过来时,他们已经壮大成了狼群。”
“那你的伴侣是……?”
“我没有伴侣。”她趴回皮毛中。
“这不对,每个人都该有伴侣,不然要怎么活……”
“如果你拿伴侣当饭吃,那的确。”她发出一声冷笑,“不过我确实杀过不少公狼。”
狼群这时把刚烤好的肉送来,于是他们没能继续聊下去。晚饭后的狼群逐渐安静下去。
“如果你想留下,那就留下。”女统领说,“只是多两张嘴我们供得起,等你长大之后就加入狼群,我们一起狩猎。”
“但是我还得去永春城寻找春天。”
“什么春天?什么永春城?”母狼卧在石头上,漆黑的眼睛盯着塔比。
“北方的一个城市,据说那里永远温暖,植物永不枯萎。”
“小孩子的幻想,你别当真。”约书亚在一旁插嘴。
“ 我没有听说那里有什么永春城。”狼王回忆着,“很抱歉这些年来能够老去的狼只有我一个。”狼王回忆着,“传染病悄悄在狼群里流行,孩子们长大到一定年纪就会急剧衰弱,等不来老去就回归大地,他们只见过群山和平原。”
“但是春神被封在那座城里,我必须打破风神的屏障把它放出来。”
“那里根本就没有春天!”母狼跳起来对她咆哮,“那根本就不是春天!那里全都是诅咒!”
洞穴里一片死寂,狼群全都看过来,又在狼王的眼神中伏下头颅。
接着她转向约书亚:“她是你的女儿?你就这么放任她去那种地方?”
约书亚叹气:“她都拿那东西对着我了,我放不下心。”
第二天早上,塔比和约书亚走出山洞时,狼王正等在那里。狼群一阵骚动,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位老祖母走出洞穴了。
“很抱歉我不能留下你们,你们会害死整个狼群。”狼王说,“我会陪你们往前走一段,是时候离开狼群去做我早该做的事情了。”
狼群的女统领发出一声哀嚎, 哀切地绕着狼王呜咽,她的举措没有换回狼王的回头,狼王低下身背起塔比和约书亚,向着无边无际的树林中走去了。
5
于是他们继续上路。翻过群山之后就是树林,绵延的树林从群山蔓延到天际。狼王顶着暴风雪,背着他们一路跑进森林。他们不知道在风雪中走了多久,但是狼王很快就到达了极限。她找了一处空地将两人放下,眼神却依然看向北方某个方向。
“看来我只能到这里为止了。”狼王慢慢伏下身子,“我还以为有生之年还能回家看看。”
“你的家……是永春城吗?”
“不知道。但是从这里走出去就是。”狼王用鼻尖示意方向,“从这里往北确实有个废弃的城市,周围还有农场,你可以去那里找点食物,别去城市里,那里太危险了。”
“那你要怎么办?”约书亚问。
狼王还没有回答,几人身后的树林中便有动静响动,从森林里走出来的是一个顶着鹿角的大个子。
“好久不见,按照时间,应该说晚上好了,约书亚先生。”大个子说。
“我就知道!你是牧神的信徒吧!只有信徒才会被神明这样亲近!”塔比尖叫起来。
“很抱歉,我不知道什么是牧神,但是如果你想这么称呼我的话,请便。”那对硕大的鹿角发出浅蓝色的光芒,“你们的同伴需要帮助,她的状态不好,需要治疗。”
“早就没救啦。”狼王抬起头,“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安静的地方,暴风雪的声音太吵了。”
“如果您希望如此,我倒有个地方供您度过最后的时间。”牧神说着,数根触手从他的背上伸出,“从这里往西北方向一百米是我的居所,您可以在那里休息,你们二位也是。”
“但我得去永春城。”
“请不要去那里。”牧神的左手突然化作一把弓箭,更多的触手从他背上伸向塔比,“请不要靠近那里。”
遮天蔽日的触手几乎笼罩住了塔比,惊恐之下她拉开了弓箭,在那些触手上打出了一个洞,灵巧地从那个洞里跳出去向北方逃走了。
永春城近在眼前。厚重的屏障将整座城市裹入其中,女孩只能隐约看到其中茂密的树木。空中有一个巨大的影子徘徊。约书亚跟着她一起跑出了树林。
“那应该就是你说的风神。”约书亚看着那个影子,“走吧,你打败了它屏障也不会打开,去牧场吧。”
没有等塔比回答他便转身离开。虽然那个影子飞得很高,几乎只有指头那般大小,但是塔比还是拉开了弓箭。影子在空中停滞了一瞬,接着便一头栽下,重重砸在屏障之上,巨大的声响惊得约书亚回头。屏障高速闪烁着,几下闪烁后笼罩整个城市的屏障终于消散。
他们打开了屏障。绚丽的城市出现在女孩眼中,黑色的巨鸟躺在城市的中央大道上。但是喜悦还没来得及持续,一声咆哮就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头黑色的怪物向她冲来,但她却脚下一软。塔比低头,看见自己的脚上生出了树根。
还没等她有进一步的动作,魔法师拦在她身前,就像他点燃篝火那样举起双手。塔比没有看清他手上拿着什么,也许那是他的法杖,但是怪物看到那东西便哀嚎一声,转头沿着城市的主干道逃走。
“我得带你去找牧神。”他抱起女孩,向着城外狂奔。
7
塔比醒来时在牧神的小屋,只是稍微一动就感觉到腿上火辣辣地疼。牧神背对着她,手里捧着一个红色的东西。狼王躺在不远处的地上没有睡着,约书亚坐在塔比窗前,一有动作他就敏锐地发现,牧神也紧随其后转过身来。
“你现在感觉如何?”约书亚扶起塔比,约书亚留意到塔比盯着他手上的红色果实,“我给你吃了些冥石榴,那是冥王的标记,可以抵消你体内的一部分诅咒。”
“诅咒?什么诅咒?”
“打开屏障的时候你就中了春神的诅咒,那些树根就是诅咒的证明。”约书亚把石榴籽还给牧神,“已经帮你切掉了。”
塔比掀开被子,看到自己双腿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
你想听真相吗?
魔法师如此询问女孩。
数百年前这里的确曾经有过一个强盛的国家,举国信仰春神,每一年他们都能举办大地上最盛大的祈春仪式,久而久之,他们打动了春神。每一年春神重回大地时,总要从这里开始。
于是这个国家生出了整片大地最为硕大的庄稼,养出了最为肥硕的牲畜,发展出了最为强大的军队。依靠着几乎源源不断的物产,国土扩张到了空前的规模。
只是春天依然会离去,冬日依然会降临,季节的更替拖慢了国王征战的脚步,贪心的国王萌生了大逆不道的念头:如果将春神永远留在他的国土上,那他的土地岂不是能永远不间断地生产出食物,而他的军队也可以永不停歇地征战,直到征服整个大地。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如同野火一般,烧光了国王的全部理智。
在那一年末的祈春仪式上,当春神降临时,国王欺骗了春神,诱惑春神吃下了毒药。但是凡人的把戏无法骗过春神的眼睛,毒药对他毫无作用,却激怒了神明。接着春神的怒火席卷了整片大地,他发下诅咒,所有人和动物的身体都开始无限生长,生长,直到涨破,然后继续生长。
但是王国的小王子始终不赞成父亲的想法。持续的战争已经耗尽了民众的精力,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然而他却无力阻止父亲的想法。祈春仪式当天,他溜出城堡来到荒野上,向徘徊在荒野之上的风恳求,希望她能阻止这一切。
风神当然无法战胜春神,她只能徒劳地看着春神发下诅咒,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伙同牧神,尽量让更多的人逃走,然后用风封锁整个城市,延缓诅咒扩散的速度。
狂风吞噬整个城市的时候狼王就在城外的山峰上看着,但是即使她被牧神送出了足够遥远,她也无法逃脱那场诅咒。
"我的五只眼睛,就是诅咒在我身上的烙印。"狼王说,"正常的狼怎么会有五只眼睛。"
“所以回去吧。”魔法师说,“在春神的诅咒杀死你之前,去过点好的生活。”
塔比缩在毯子里,牧神借口去找食物和水,稍加收拾便离开了房子。房子里一时没了动静,狼王左看右看,很快就在温暖的地毯上睡了过去。
“山那边的狼群给了我一点肉和水,应该是安全的……”当太阳再一次升起时,牧神走进房间。约书亚还睡在火堆旁,狼王睡在他不远处,于是他决定去看看塔比的状态。
“塔比?”他掀开毯子。
然而那下面空无一物。
塔比朝着永春城的方向奔去。很快那座城市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没有屏障,黑色巨鸟的遗体还躺在废墟中,然而它的腹部似乎被什么东西破开了,漆黑的肋骨大敞着,偶尔那上面还会有几丝奇怪的光线闪烁。街道上多出了很多野兽在漫无目的地徘徊。她躲在花坛的后面,等待野兽们走开。腿上被切掉树根的地方又开始瘙痒了,塔比低头,只看到细小的肉芽从痂口处钻出。
她悄悄探出头去,看到野兽们像人一样站起来,手中握着弓箭,在巨鸟落下时砸出的废墟中游荡。顺着那里看去,主干道一路延伸,尽头就是连绵的城堡,如同山脉一样伫立在大地上,城堡的外壁倒映着天空的倒影。彩色的虹光从城市深处蔓延出来,整个街道都显得梦幻万分。
然而兽群总是不散去。一只走开,另一只就会走来。它们用酷似人的前肢在废墟里忙碌着,扒开瓦砾,挑拣出一些亮晶晶的东西,或是直接将瓦砾带走。
她腿上的伤口越来越痒了。树根似乎在她的皮肤下游动,微小的酸胀感游走在皮肤下面。她没有多少时间了。
她再一次举起弓箭。
8、
塔比小小的身子躺在废墟中,约书亚的角度看不到她的正面,但他知道那不会好,守卫机器人的武器是连发弹,她身子没有被打成肉泥已经算是温柔。牧神x835号医疗机器人跟在他身后,扫描仪对着塔比的方向打开了一下便关闭。
约书亚在她身边坐下,虽然眼前的废墟看上去和其他地方毫无区别,但是他知道春神的诅咒,或是说污染,已经蔓延了出去,打开屏障的那一刻所有人都被判了死刑。
其实冬灾并没有百年,至少连约书亚这样的当事人都还苟延残喘地活着。
约书亚给自己点了根烟,一个黑影悄然来到他身边。
“先生,请穿上防护服。 ”如果塔比活着,她就会认出那是死神。
“我会的,但我想先坐一会。”约书亚摇头,指了指身后的牧神机器人,然后看向塔比尸体的方向,“那孩子你们会怎么安葬?”
“她是你的亲人吗?很抱歉她身上的辐射浓度太高,我们只能将她连同所有携带物品去集中点进行焚化。”
机器人伸出机械臂,钳住塔比小小的身躯,但是机械臂刚抬起,塔比的身子就从钳中滑了出来,她太瘦小了,机械臂握到最紧依然无法紧贴她的躯干。她的衣服滑开,露出下面遍布整个躯干的增生肉瘤,每一颗都饱满圆滑形似满月。于是它又补上一根, 一只机械臂圈着她的腰,一只圈着她的膝盖,如此将她放进收尸袋中,接着捡起她手边的电磁弓,放进回收袋中。
“先生,请您离开,一小时后防扩散护罩将再次升起。”机器人再次警告约书亚。
约书亚摇摇手,这幅影像被摄像头录下,芯片判断出这是拒绝的含义,指挥机器人离开。
天空中有白色的雪花飘下,那些雪花落到手背上时约书亚感到一阵温暖。阳光洒在他面前的废墟上,机器人们在废墟里忙碌,带走死去的生物,回收尚可使用的物资,然后把它们分类,清理,运送到专门的地方存储起来,等待着不会再来的调用指令。明天,后天,大后天,一切仍旧如此。
作者:绿鲤
评论:请随意。
一些设qian定qing解ti 释yao:
主角是OC雪尔(猫猫人)的魔法少年paro亚种,出生在一个经历过“魔法大消退”的时代,魔法师们与魔法生物们隐退到了一个被称为“不可见不可说世界”的世界当中。而不可见不可说世界,和“太阳下的世界”,即普通人们通过发展科学建造起来的世界,是彼此重合对应的,平时彼此隔绝,仅在极少数地方有比较模糊的边界。
雪尔的父亲是研究魔法时代的学者,成功穿过边界后与不可见不可说世界的一位“慧女”相遇,结为连理并生下了作为“两个世界的混血”的雪尔。
雪尔在魔法师们的看护和学者们的引领下,长成了一名文静有礼、充满好奇心的孩子。因其成长经历的特殊性,他一直缺乏同龄的玩伴。一个人待着便时常在阅读书籍,或者带着父母为他制作的四只魔法浮游炮“Amigo”四处冒险。
最初的故事发生在雪尔的12岁,那时的他已经展露出了魔法的天赋和特殊的体质,能够将两个世界对应的物质和概念彼此对换。由于法师们发现边界的漏洞开始增加,不时发生一些相互泄露的事件,雪尔作为体质能够随意穿梭两界的混血儿就自主担负起了在自己居住的城市巡视边界,送还遣返的工作。
在12岁时的一系列冒险落幕之后,他所生活的世界开始发生严重的规则扭曲,世界融合变成了一场灾害,侵蚀了人们的日常,也吞噬了无数的生命。
雪尔则在学校停课前一天,为了帮助同学珊德拉实现“与受伤住院的朋友莉迪雅再见一面”的愿望,卷入了一场威胁整个城区的混乱。与珊德拉拼死写作,经历了一场苦战才将遭到扭曲污染的莉迪雅从混沌中剥离回来的雪尔,从此进入了另一些人的视线。
这一次的故事则发生在《丝之舞》(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14481/)后的半年,雪尔·明夜塔的14岁。
本篇分双线,BGM也需要跟随场景切换。
【
[BGM Sis puella magica ! ]
(https://music.163.com/song?id=30373635&userid;=111183675)
天空昏暗,云脚低垂,天波雪山已不再是通天的灵峰。
分明正值春暮,该是碎锦花盛开游人如织的时候。这里的每一样事物却都看不出来原本的形状。空气里充满浑浊,无生命之物学会抚摸,有生命之物学会流淌,古老的龙眠之塔与依附其上的法师塔建筑群变得像是一片碎掉的马赛克,而荒芜的原野上耸立着许多似钟塔又似墓碑的东西,代替了原本生长在那里的繁茂花树。在高空中,无法定名的物体肿胀着蠕蠕而动,瘤状的气体身躯一团团挨挤着腾起,有如爆炸残留的烟云,水母触腕般多囊的黑色钟球排成数列拖在低伏的尾端,与云团相接处还有黄的绿的不知是气体还是液体的东西在顺着触腕淋漓下降。
蓝灰色的植被像一根根手指轻抚着风,遍野传来咕咕的啼鸣与飒飒的奔跑声。抱着枪身披蓝迷彩的男人飞奔在“草”丛中,身后一队形如毛团的东西正没命地狂追。那些东西虽然没头没尾,却有一对钢管似的腿,还有一个圆圆的洞在前面,从里面发出无比乖巧的“咕咕”声。
“饿了吗小鸡仔们?叔叔有糖哦。”士兵的脚力完全不如这些怪物,很快就要追上了,他却没有转向以甩脱它们,而是径直冲到一块巨石前停了下来,矮身拔枪。就在男人拉下枪栓的微响中,那些物体猛地屈起双腿,发出一声尖锐的哨音,纷纷一跃而起踢将过来。男人转头,眼看着钢管就要砸进面门,却未躲闪、也未格挡。而那些莫名物体的身形突然在半空滞住,踢过来的腿也咚地一声撞上无形的屏障,顺着那些金属质的腿在他周身的空气里亮起一圈魔纹,微小的光粒随着那铿然一响震荡出来,拧结成电流的缚锁,勒出数声凄厉的哀鸣。
“来来来别客气!多吃点儿!”
男人这才甩起枪口连发十余弹,弹无虚发喂进那些物体大张着的圆洞中,枪鸣连着回音嗡嗡响起,灰蓝色荒野的上爆散一阵剧烈的红光。冲击波带着“草”海漾起一大片涟漪。屏障消失,男人没有受伤,只是洒了浑身恶蓝的血,而在他周围,肉块蠕动着掉了一地。它们马上“咕咕”着彼此寻找,企图再次融合到一起,织成一片翻腾的肉浪。
“啧,火力不够啊。”正当他准备掏出手雷再补一枪,一阵轰鸣便又从它们聚合的一侧射来,肉浪破溃出一排大洞,从中露出一辆漂移而来的越野运兵车。敞开的车顶上有一个白衣的身影高高举起了什么,净化的光辉从天而降,瞬间就将它们彻底变成了飘散成光尘的焦炭。
“干得漂亮。”车停到身边时,男人以此作为对车上那位白衣女士的问候。而对方抬了抬下巴,以接受吻手礼的姿势递给他一只手,将他拉上来。“彼此彼此。”
“我们这一圈已经清理干净了。那些东西……本来应该是飞步鸟吧?”看着地上还在徐徐飘散光尘的焦炭,男人在后车斗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就在她的旁边。
“是啊,本来生活在这个地区的野生飞步鸟。自从天波雪山陷落,扭曲溢出,就都变了样子。”
“你……又穿了长靴来作战啊。”
“魔法师没穿长袍来你就该感恩戴德了。”
天空中传来猎猎风鸣,数个身影从耸起的地面跃入空中,像狂暴的旋风,以纤细的身体挥镰撕扯飘浮在半空的庞然大物。
“第二环的作战看来还要持续一会儿……”士兵感慨道:“嘶、看着好像都只有十六七,死神部都派小孩儿来打仗?”
“他们只是看起来小,个个工龄都超过一百年,杀过的人比你喘过的气都多。”
“……那还真是。”士兵悻悻闭上了嘴。
“要说这片战场上真正的小孩子……”女法师望向笼罩在雾气中的灵峰之巅:“也只有那个男孩了吧,明夜塔家的那个混血儿。”
“为了把他送到扭曲核心,我师父亲自带队进去了。”说到后半句时,士兵的语气像是在叹息。女法师也低下头,轻轻地说了声“抱歉。”
“……我的两位同门也在里面。”
护送明夜塔家的男孩前去破解扭曲核心的队伍,至今为止没人还活着。】
〖《写给将要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你》
[BGM Gracie's Theme]
(https://music.163.com/song?id=32823967&userid;=111183675)
写给亲爱的贝雅:
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证明你出生的时候我还没回家。
我是比你先一步来到这个世界的哥哥,现在正在很远的地方旅行,没有机会参加、又不想错过你的出生和成长,所以我提前把这些都写下来留给你。〗
【风骤然吹起,空气中开始涌出空洞的呜呜声。从第二环传来难以分辨的嘶吼,来源似乎是空中那正被弯月长镰解体的无名之物,多囊的触腕拖垂挥舞,云团豁开一个个大口,正一点点向着天际沉没。混沌开始不规则翻涌的天空下,两人都望着灵峰的方向。
“看来里面开始了。”她说。
“这次也能成功吗?”他没有把担忧宣之于口,只是找了句话接。
“必须成功。”女法师在车顶坐下来,“之前的三个混沌区都已经成功收复了,可以证明计划是有效的。现在死神也介入了,你们的武装不是也附魔升级了么,会成功的。”
“可是这样下去……我们到底还要填进去多少人?之前的胜利都是弟兄们拿命堆出来的。外环要清扫,中环要牵制,在核心内环没有舱体保护,都是有去无回。”
“毕竟,那个男孩真的就只是个小孩子。虽然成功剥离了最初的一例,但真的要他单枪匹马去执行收复战,不到扭曲核心就会死无全尸了。”
“不算今天这个区还有八个混沌区有待收复,联盟制定解铃计划的时候是优先安排难度较低的区域的,后续区域的收复只会死更多的人。”
“……也不一定。”她说:“再过半年,他的妹妹就要出生了。”】
〖首先,欢迎你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这是一个非常广阔、丰富、美丽的世界,虽然它会有坏天气、办不到的事、还有不近人情的一面,有时可能也非常危险,但你是贝雅,你会有一整个王国的卫队和一百个仙女教母。他们会教给你各种知识,让你能够用智慧和力量去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去探索、去发现,去寻找惊喜和快乐。
其次,谢谢你出生在我们家。在你出生以前,我总是一个人。虽然我也有自己的朋友,也有照顾我的大人们,但始终没有一个可以无话不谈的人。可以共享所有的秘密,可以听懂我在说些什么,在开心些什么,明白我在说些什么,在开心些什么,为什么。
我先许愿,等到我回去了,希望你不会嫌弃我这个大十四岁的哥哥来做你的朋友。当然,如果你不喜欢,那也不是什么坏事。你会有你自己的世界,不管是人们眼中的世界,还是不可见不可说的世界,希望你也愿意和我分享各种各样的见闻和心事,不管是快乐的事,还是烦恼的事,我都会好好听着。〗
【“妹妹?”士兵疑惑地转过来看着女法师,虽然已经跟法师部队一同作战半年多,有的时候他还是搞不懂他们在想什么。女法师没有看他,只是望着四周警戒着,同时解释着:
“那个男孩之所以具有能够剥离拆分扭曲之理的能力,是因为他本身是两个世界的混血儿。但他毕竟只是自然降生的,幸运抽到了这个随机的‘礼物’,并不是天生专门针对这种作战。不过好在,他的母亲是慧女。”
“慧女?”
“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站在我旁边的那个就是慧女。虽然现在慧女已经被视为一个人种,但在更早的时候还算作人工培育出的魔法造物,专门记录庞大的魔法知识与漫长的历史。”
“哦……那个美女看起来跟人类没什么两样啊。”
“是的,所以才能和人类生下后代。由于慧女这个种族具有魔法造物的特性,只要选择孕育女儿,就能更多地继承这种可操作的特性,便于修改和培养。”法师幽幽地说着,声音很轻。
“到时候,所有的慧女会集中到一起,对她灌输以知识,教导以智慧;所有的大法师、大贤者都会到场,为那个孩子烙下加护、施与最强大的祝福,令她不受侵蚀、不容易受伤;你们那边也会有人给她提供战斗指导和专门的武装,把她培养成专门针对扭曲境界的战士。到那时候,想要收复剩余的区域,就不用付出这么大的牺牲了。”】
〖这封信应该放在一本笔记上,如果它们不是一起被交给你的,就去我的床底下找一个海军色的皮箱。不要告诉爸爸妈妈,这是我们俩的秘密藏宝盒。
那本笔记是皮面的,里面有一些折叠起来的油纸和很多很多的活页。它是一本地图,因为是我自己做的,所以有点粗糙。我把我见过的每一处秘境,每一片让人震撼的风景,认识的每一个不同物种的小伙伴,遇到过的每一种危险,喜欢的每一家店,不管是人类开的,还是别的生物开的,都记在了这本地图上。希望有一天,如果你也想去探索世界,这本地图能够帮到你(到了新地方,记得先看危险预警的几页)。
这个世界的每一棵树都有名字,每一片山谷都会回答你,每一种风和水都连通着大地的呼吸和天河的流淌,你唱歌的时候,它们就跟你一起唱。我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睛时,曾经看到澄明的天空里有闪耀的星星,大海每天换六件不同颜色的面纱,小小的蘑菇像城堡一样长在树木和石头上,爸爸以前教书的那个学校有一座老砖房,一面墙上有个洞,光投过去落在地上,是个雪花的形状。
我希望你早早地睁开眼睛,看到如此瑰丽的世界。又怕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些美好的东西已经找不到了。而且,我也想知道,如果是你,会想要看到什么呢?〗
【“听起来好像很有希望……但你刚刚说了,这个孩子还没出生吧?等到她长大,能投入战斗,怎么说也得十二岁、不、十四岁以上,我们等得起那么久吗?”
“刚才都说了啊。”女法师啧舌,身旁的士兵显然没听懂,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啊?”
“继承了慧女的体质,就可以人工干预,加速成长。理论上,只算生长用的时间的话,一年就足以投入战场了。”
“……听着怪残忍的。”
“是啊……把无数的士兵和法师投入有去无回的战场,也一样残忍。但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迟早有一天我们会无路可退。”
天风浮动,她的法杖指向雪峰:“先驱者为我们万死不辞,那我们也只有百折不挠以慰英灵。”】
〖贝雅啊,人的生命可以无比短暂,希望你有机会慢慢长大,有机会去好好地感受时间,慢慢地去发现自己喜欢什么,去做喜欢的事情,去喜欢各种各样的事物和人。
如果你遇到难过的事情,坚持不下去的困难,闯不过去的关,流不出的泪,可以回头,去找爸爸妈妈,他们会永远在你身后,用尽他们的一切保护你。如果你不想回去找爸爸妈妈,也可以一直不回头向前走,来找哥哥。不管前路有多黑暗,希望有多渺茫,我就在前面你看不到的地方。为你开路,为你点灯,等待着你,守望着你。
这世上有很多爸爸妈妈做不到的事,还有很多哥哥也做不到的事。比如哥哥也没有办法保护你永远不受伤,所以,哥哥希望你会笑,会哭,但不会被任何困难打倒。摔倒了,可以撒泼耍赖,也可以原地躺着,只要之后再拍拍灰站起来。〗
【风突然开始逆吹,从四野向着雪山所在之处汇集。被碎尸万段的无名之物轰鸣着沉没到乌云之内,也马上汇入了那片混沌的波涛。灵峰之底像是有一个旋涡卷集着周围一切污浊的色彩,枪炮的火光、魔法的辉彩、魔动机械的警报灯一时齐亮,此起彼伏于扭曲的核心处,前赴后继,直到彻底沉寂。
他们看见一只白鸟流着血发出高亢的啼鸣,围绕着那凝集得愈来愈深的污浊飞翔。时而冲入其中,时而飞出其外,于狂风中悍然翻舞,宛如一柄利剑,即使粉身碎骨也要斩断这股浊流。
据说之前收复其他区域时,也曾有人目击白色的鸟划破混沌,第一次是四只,第二次是三只,每次都会减少,这一次是一只。
然后这一只也不见了。
那一轮炮火的轰鸣与魔法的铃音比光来得迟,到此刻才传达至二人所在的外环。
忽然,每一个人都感觉到,有什么正在从混沌区域的最边缘被连根拔起。整片高地发出幽幽的声音,所有作战人员都被一阵耳鸣刺痛,不得不躬起身体。待能够睁开眼睛时,四面八方的物体都像是在经历一场腐变的倒放,异样的感受在狂乱的舞动中被抽离开去,正常的、熟悉的、原本的风景一点点挣脱了异变的束缚,最终回到了扫去阴霾的天空之下——风又变轻了,毛绒绒的野草里传来遥远的“咕咕”声,遍布这片土地的碎锦树正在花时,从树梢垂落一片片白雪。
作战成功了。
车顶上的士兵额角上鼓着青筋,晒黑的皮肤从脖子往上整个红了,连着眼圈一起。他放下枪,原地立正,向灵峰的方向敬了一个军礼。他们听见有枪响从灵峰的方向传来,从第一个人开始,哀悼的鸣枪声长久不绝。
旁边的法师皱紧了眉头,胜利的喜悦一瞬即逝。她咬着牙将头瞥到一边去,慢慢地握起双手,为牺牲者献上安魂的祈祷,随后举起法杖,向着天空升起温柔的灵光,与碎锦树的花瓣一同如雪飘散,告慰擎火而去的先驱。以她为始,一道道不同色彩的光辉汇入天宇,吹作花雪,徘徊不去。
作战已经成功,无论是来自哪个世界的各部都该收队了。这一次作战是从不可见不可说世界的一侧进行突破,魔法师们要把士兵们送过重新封闭起来的边界,回到他们出生的世界去。
“回去以后,我想回一趟承熙,吃一碗面,看看师父家里。”士兵的脸已经不红了,正在蹲在地上撤除临时搭建的营地。
“我负责送你们的队伍回到你们的世界去,司机过会儿跟着我就行。”女法师回到指挥部,又披上了自己的长袍,戴上了兜帽。士兵看都没看她一眼,蹲在地上一边收拾一边囫囵应了。
“那你记得系上安全带。”
“你在想什么?我当然是骑独角兽在前面飞。”
就在他不知道怎么呛回去的时候,一队人回来了,运输车上坐着一个半张脸被血糊住的男孩子。
“哎,你看那个,是不是就是那个男孩儿?”
“啊,是的,明夜塔家的孩子。看来这次伤得不是很重。”
那个男孩坐在车上,身边装着烈士遗物的袋子被一个一个运走。他的作战服整个前襟都是黑的,看不清是染色还是被腐蚀了。他还有精神维持清醒,但一直只是低着头,看着脏兮兮的双手里,一个已经损毁,勉强能看出涂画着铃兰的小白球。】
〖我最亲爱的贝雅,祝你健康,祝你自由,祝你幸福。
与你在同一片星空下
雪尔·明夜塔〗
【“要回去了,雪尔。”
把他从雪峰接回来的治疗法师柔声呼唤。
他的耳朵动了动,转向对方的那边,目光茫然。看到对方又重复了一次,。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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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盲点 人格面具 落日夕阳 守护天使】
备注:同人属性,开心超人联盟的芬奇x莉莎
mode:无声
这片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站在岸上眺望与天空相连的海平面,一眼望不到边。乘船到远处被浓重的雾笼罩着,隐隐约约看不太清楚的一座大型岛屿,需要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海里有鱼,有虾,海面上也有鸟,时不时就俯冲下来叼走一条可怜的鱼。有些鱼有翅膀,开船时总能看到这些小家伙学习海豚跃出水面,透明的翅膀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七彩的光辉。也有海豚。每至黄昏,海平面上的巨大夕阳便剪影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像是海豚群在迁徙。
海上总是风平浪静。莉莎的船总是比别人更快更稳。因此客人也都喜欢坐她的船,去往陆上可能距离几十公里,而海上却只需数小时行程的村庄,去游历,去做生意,或是去探望他们的友人,亲人,甚至异地恋的爱人。
到底是做了多久的水手,才会让性格大大咧咧的她,都能记住这些小事呢。
有时没有什么客人,莉莎会用浆用力一推海岸,使船离开浅滩。她则坐在船里看着捕食的海鸟忽上忽下,被阳光染成金色的潮水起起落落,任凭风带着她的的船朝未知的方向漂浮,最后总能漂到这片水域的中央。
这时她便翻了个身,双手扶住船的边缘,俯身看着海面,看着深邃而不可见底的海底。船随着她的重力摇摇晃晃,几乎快与平面呈六十度倾斜,却从来没有翻过。莉莎在平静的,泛着一点儿波光的水面上看到自己的脸,水底的一条鱼因为受到惊吓而摆尾溜走,她的脸就如同张被揉成一团的纸,在涟漪中显得皱巴巴的,将她一惯的微笑扭曲得不成样子。
莉莎总是没来由得,对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说:“芬奇,我知道你在。”
风平浪静的海面是你,又快又稳的船只是你,就连夕阳下海豚迁徙的剪影,都是你的杰作。
可我却看不见你。
唯独几个你存在的证明,只有绕着自己马尾的风,只有开船时忽然加速的一瞬,只有渔夫出海时不再掀起的巨浪,还有一座深深埋藏在海底的宫殿。
有次莉莎照例呈危险角度对着水面自言自语,船却突然翻了,她毫无防备地跌进海中。莉莎并不怕水,她水性很好,不一会儿便找回方向浮出水面。深吸了一大口空气,她忽然想起小心超人与伽罗和她说过的话,他们说芬奇自愿代替星河石守护地星。他们见到芬奇的最后一面,就是芬奇带着不甘却坚决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贮藏星河石的雕塑。此后上升的海底宫殿沉回原处,淹没村庄的海水又退入海洋,海的中心卷起一股水龙卷,电闪雷鸣。而一切终归平静之后,就再没有见过芬奇。
莉莎确定自己用了毕生最大的力气将空气吸入肺中,然后下定决心又钻进了海底。她决定要去看看那海底宫殿,即使触不到芬奇,也想驻足在他最后停留过的地方。
但莉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她不是小心超人也不是伽罗,她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类,做不到长时间地不摄入空气。莉莎甚至还没有看到那座宫殿的影子,就已经憋不住了。她涨得满脸通红,像一条卡在夹缝中的鱼,进退两难。而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每分每秒。莉莎只觉得自己的力气正在被包裹她的海水一丝丝抽走,再没有能力重新浮出水面。
她想起芬奇误伤她的那件事。
可恶,我还没有见到你啊……
……
当莉莎再次醒来时,她睁眼就看到被夕阳染红的云,层层叠叠地向东飘去。她的船还是好好地浮在水面,载着她摇摇晃晃,向岸边飘荡。但她的衣服却是湿的,凌乱的头发一缕一缕向外淌着水。她呈大字躺在船里,就像海面上一片树叶中的一只蚂蚁,居无定所,前路迷茫,这辈子都靠不了岸。
她呆呆地望着天空展翅回程的海鸟。它们倦了,在海上自由地乘风破浪一整天,最终总要疲倦归巢。莉莎没来由地哭了。
她现在经常这样无意识地流下眼泪。陷入困境的时候哭,伤心难过的时候哭,就连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微笑时,眼泪也会不自觉的淌出来。莉莎原来不是这样,开朗爱笑的她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没有人陪她一起冒险一起欢笑。
可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个她想要陪着的人永远留在了这片大海。芬奇变得虚无缥缈而又无处不在,莉莎知道他就在那儿,沉在海底的宫殿之中,但她碰不到也看不清,就连那座宫殿的影子都离她越来越远,就像是一场捉不住的梦。
莉莎感到一阵颠簸,她从甲板上爬起来,探头望向船外,原来是靠岸了。欧文站在岸上焦急地等她,见她探头,便急忙跑过去担心地问:“怎么在海上漂了这么久,是遇上什么危险了吗?”
“哪有,你要相信我,我的船可是这片海上最安全的。”莉莎向欧文露出一丝微笑好让他放心,欧文却是看出她落水了,依旧指着她的安全问题喋喋不休地大做文章。莉莎倒也不反驳,一边说着“下次一定一定会注意的啦”一边赔笑道。曾几何时,芬奇也和她说过类似的话。
“冒险的话,当然不能带你去。女孩子家家的,遇到危险怎么办。”芬奇坐在一颗果树下,将他的笔记本合上,对请求跟着他一起去冒险的莉莎正色道。
莉莎却不甘心,她不接受芬奇的说辞:“女孩子怎么了,我可厉害了,遇到危险也可以自保的,绝不会拖你后腿。况且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我救了你呢。”说着她有些赌气地拍了拍自己别在腰间的弓箭,好像在为她射死攻击芬奇的毒蛇邀功似的。
“莉莎,我知道你很有冒险精神,我也不怕你拖我后腿。”芬奇的脸色柔和了许多,带着无奈的神情说道,“但接下来我要去做的事太危险了,而且只关系到我的个人恩怨,我不愿把你卷进来。
“带上我吧带上我吧,哎呀芬奇,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的呢……”
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时天已转黑,暗蓝的天幕星星点点。莉莎洗了个澡便迅速跳上床钻进被子,很多客人选择在天刚刚转亮时就上船去到很远的地方,她得比那些人起的更早才行。莉莎伸手拿了床头柜上的笔记本想写些什么,自从当了水手,她就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把那些见识颇广的客人在坐船时与她的聊天记录下来,偶尔翻翻,生活才不至于那么无趣。
她打开日记本的时候才想起,今天她在海上飘了一整日,几乎什么都没有干。
莉莎想了想,提笔写道:“今天,我遇到了芬奇……”
下意识地写下了这行字,莉莎顿了顿笔,看着这本熟悉的笔记本,她抿了抿唇:“我想去芬奇在的那个海底宫殿,但是,我没能看到……”
“……他救了我一次又一次,他在守护地星。而我……只能陪着他,这是我唯一能做到、可以做到的事情。”
已近深夜,床头的烛火燃尽了最后一丝生命,火光剧烈地晃动了几下,便无可奈何地熄灭了。床上的少女靠着枕头早已入睡,枕边摊开的笔记本上有笔滑落。月光直射入窗棂,刚好照亮日记最后几行歪歪扭扭的字迹——
“从海的中央随风漂回岸边的时间,需要一整天。”
“像拉弓射箭一样当好一名优秀的水手,需要一辈子。”
fin.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凌晨十二点,我放下了手机。躺在床上闭着眼,脑内却浮现出刚才在MeiPO上刷到的一句话。
“——无论原型是蜥蜴还是蛇,总之,龙这种生物是不存在的。”
不出意外,评论和转发里吵了八百层楼。否定的人翻出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辩驳,认为古人若未亲眼见过神鬼之事,怎么可能让一个概念流传千年;肯定的人则搬出一堆科学书刊,强调现在已是新时代,任何事情都应用科学来证明。
直到放下手机之前,我都在翻看这些争执,而当我的身体陷入黑暗之中时,我终于得以听到自己的声音。
——龙怎么可能不存在?
我的心这么驳斥着。
我曾经见过龙。那时我刚成年,虽说心智还不够成熟,但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记忆力至少都达到了一个正常年轻人的标准。而且我也未患有癔病,虽说神游天外的次数或许比常人更多一些,但这并不代表我分不清幻想与现实。
也因此,我十分肯定那日为了上课而穿过山道时,所经历的事并非白日梦。
我清楚地记得,遭遇奇异的那天,太阳比往日更早升起。待我洗漱完毕、抓起装着课本的包出行时,我站在宿舍走廊看向天际,金色的光芒已经穿透云层,笼罩着远处的操场与操场旁边的街道。
那时正是冬天,我遥望着远方的金光,有些纳闷为何这个时点能看到如此璀璨的景象。毕竟按照之前的经历,这个时间点整个学校都应被笼罩在黎明前的黑暗中。
但纳闷之余,我却又有些高兴,毕竟上课的教室离我的宿舍有些遥远,我必须翻过一座安置在学校里的山才能抵达我的目的地。那座坐落在学校中的小山虽然修了山道,可是拜那些茂密的树林所赐,在阴天与夜晚,路径总是看不真切。
然而今日既然太阳已然升起,而且光芒甚至较以往更甚,那想必途径山道时,也不用担心一脚踏空,最终落得个狗啃泥的下场。
于是带着好心情,我出发了。
进入山道后,如我所料,比往日更加璀璨的阳光穿过了枝丫,将光斑清晰地投射在地面上。我踏着那些光点向树林深处走去,恍惚之中有一种自己在畅游光海的错觉。原本绿色的枝叶看起来比往日更加葱郁,尚未散去的薄雾如同一条条丝带缠绕在树干周围。点缀在枝叶上的露珠比水晶更加晶莹剔透,草木的清香拂过我的鼻尖,唤醒我身体中尚未清醒的知觉。
越往树林深处走去,我的大脑就越清醒,五感也比平时更敏锐。我将这愉悦的身心状态归功于肾上腺素的分泌,毕竟我昨天彻夜未眠,现在精神状态如此良好实在是有些可疑。
常说熬夜过度会秃头,或许这种亢奋也会让毛囊过于兴奋跳离我的头皮。为了不青年早秃,我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夜要早些休息。
然而,在我发誓还未结束时,那片平铺在台阶上的积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积水所在的地方正好是连通三条小径的连通口,这个交汇处的大小不超过三平米。若是平日这摊积水绝对不会吸引我的注意力,然而今日毕竟金光灿灿,昨夜也未有半丝雨迹,而这积水面积虽只有连通口的二分之一大,但也不是倒泼两瓶矿泉水能形成的。
而且,从我当时所在的位置看过去,这汪积水在这金灿灿的世界中如同一个异类。它灰蒙蒙的、颜色肉眼可见的比周围的环境要暗一截,像是白纸上的黑点,又像是鸡蛋饼上的芝麻。
若未察觉还好,一旦察觉了以后,我的视野里就再无周围的金光。我盯着那湾积水看了半晌,等回过神来,我已朝它走去。
随着我的接近,那湾积水逐渐占据我视野的更多角落,也注意到那如同镜面一般的水面。灰蒙蒙的水面像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铜镜,表面虽然打磨平整,但是倒映出来的事物却怎么都看不真切。那水面里有树影、有白云、有天空,但是所有事物都比我所看到的要暗淡许多。
是角度的原因吗?
我一边揣测,一边再次拉近距离。我逐渐看清糊成一团的树影其实是无数枝条交错而成的整体,而白云正挂在那些枝条的缝隙中,如同一根穿梭在棉麻之中的细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空阴沉沉的,明明云朵如此洁白,灰色的天幕却像是在预告雷雨即将到来。
……嗯?
我抬头望了望天空,穹顶蓝的刺眼,阳光织成的金色薄纱覆盖住天际。然而低下头,水潭中的天空却阴云密布,只剩那穿针引线般的白云穿梭在枝丫之间,成为积水中唯一的色彩。
头顶晴空万里,脚下却阴云密布。我在抬头与低头之间反复多次,才确定自己并未看错两者的差异。
是因为水面本就颜色较深,所以才会产生如此差异吗?还是说,是我站位不对,所以才会让我的眼睛欺骗了我的感官?明明数分钟前我才觉得头脑清楚、身心愉悦,为什么却不得不因为一个水潭,打破我舒爽的心情?
我无法描述驱使我下一步行动的,究竟是好奇心还是因为睡眠不足导致的莫名怒气。但当我意识到这个差异时,我再次迈开腿靠近那个水潭,双眼死死盯住水潭中的景色,试图寻找出真相。
我不再关注草木的清香,也不再留意枝叶上的光晕,我的所有注意力都被水潭深处的景色吸引,我迫切地想要知道造成视觉差异的真相。我调动起所有的感官去理解并记忆积水倒映出来的景象,并且搜刮着脑海内所有与物理相关的知识,尝试给我所看到的景色一个合理的解释。
角度、折射、视力、位置,我从所能想象的每个名词中寻找着真相,并随着思考走到了积水旁,直到脚尖抵在了积水的边缘。我低头看着身前的积水,然而里面倒映出的景象却与之前无异,依旧只有灰蒙蒙的天空、交错纵横的枝丫以及游动在枝丫之间的白云。除此之外别无它物,甚至连我的倒影也没有——
……我的倒影?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的大脑停止运转了一瞬。我一边在心底嘀咕“为什么没有我的影子”,一边下意识俯下身,尝试让自己的身体更加接近水面。在我的身体逐渐贴近水面时,我的头脑甚至在执著地告诉我,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一定是站的位置不对”。
然而,当我的膝盖开始弯曲,甚至下意识伸出手想要去触碰积水时——
“不可以来这边。”
一个声音阻止了我的行动。那个声音缠绕在我的周围,分不清到底是从哪里响起。被打扰了注意力的我停下了动作,抬头环视周围,身边却没有除我之外的生物。
正当我怀疑自己产生了幻听之时,我又听到了水珠在水面上弹跳的声音。我本能地看向唯一有印象的水源,却只看到原本寂静的积水开始泛起涟漪。那涟漪最初只是缓缓地扩散,水面下的景色尚且能被分辨,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涟漪扩散的越来越快,而水面之下的景色也逐渐被搅成碎片!
我终于感到有些不妙,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半步。就在此时,积水的水面“啪”的一下凸起,一根白色的带鳞片的尾巴露出了水面!
我惊得轻呼了一声,那带鳞片的尾巴仿佛听到了我的声音,随之朝我所在的方向扭动了一下。它细长如蛇尾,可是尖端却有着鱼鳍一般的褶皱。或许是平日神游天外的习惯发挥了作用,虽说我此时惊惧不已,但我却依旧在脑内寻找到了拥有这条尾巴的生物。
是龙。传说里、连环画里、电视剧里、博物馆里的龙都会有这么一条尾巴。
白色的龙尾又打了一圈转,在我以为它要对我发起攻击时,那条尾巴却缩回了水面,原本被搅碎的水面重新荡起一圈圈涟漪。
在那涟漪之下,白色的尾巴正在轻轻拍打着水面,就像是在敲打玻璃一般,唯一的区别是玻璃不会随着敲打出现涟漪般的波纹。在我僵在原地,只能瞪大眼睛看着那条白色的尾巴反复敲打水面数次后,那条尾巴似乎终于腻了,缓缓向积水深处潜去,最终消失不见。
涟漪逐渐变得平稳,最终,积水又恢复了之前那般静谧。我依旧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草木的清香再次拂过我的鼻尖,重新唤醒我的感官。
我缓缓环顾四周,温暖且灿烂的阳光依旧普照着大地。树叶被阳光染成金色,而白色石面的山道也散发着淡淡的白晕。位于连通口的积水诚实地倒映着蓝色的天空,它闪闪发亮,像是落在人间的一勺银河。
我动了动僵硬的腿脚,在犹豫再三之后,终于还是选择走上前,看向那汪积水的水面。水面里倒映着蓝色的天空与偶尔飘过的残云,以及我局促不安的脸。积水中没有树影、更没有那穿梭在树影间连成一片的云。
难道……一切都是我的错觉?
在我自我怀疑时,我的脚背忽然传来一阵凉意。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脚,鞋面与裤脚已被水沾湿。
我缓缓抬起脚,看向鞋底。明明鞋面与裤脚都在滴水,然而鞋底却是干的。如果是我自己走神、一脚踏入积水,那我的鞋底必然也有水渍。
可是,鞋底没有。
这一切都不是错觉。
那么,刚才看到的那个也确实就是——
龙尾。
我不可能看错,我虽然不是什么神龙爱好者,但是耳濡目染之下我不可能认错。虽然刚才一时慌了神,但是或许现在我可以更加冷静地观察那汪积水,试试能不能再看出点什么猫腻。
然而,当我再次看向积水时——积水却不翼而飞,只留下裤脚潮湿的我站在原地。
只有脚背上传来的冰凉提醒我,我刚才经历的一切都不是幻觉。
“……唉。”
想起当时脚背上的触感,我却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我当时甚至做好了翘课的准备,然而无论是龙还是积水,都不给我继续深究的机会。哪怕我之后数次刻意走到那个岔路口尝试再次接触神秘,却依旧没有任何收获。
那是仅此一次、却又转瞬即逝的神秘。即便每位朋友都跟我说,那是我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是我神游天外的习惯带来的幻想,但我依旧坚信,我当初的经历绝非虚幻。
“唉。”
我再次叹了口气,睁开眼,看着天花板。一缕浅金色的光芒晃过我的视野,我忍不住眯了眯眼,才发现房间比我躺下时要亮的多。
太阳光顺着窗帘上方的缝隙透入了房间,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那条横过墙角的光,缓缓扭头,看向床头柜上的闹钟。
天已经亮了。
“唉。”
我第三次叹气,缓缓爬起身,走向窗户。当我拉开窗帘的一瞬间,我听到了正前方传来了“啪嗒”的一声。
窗外,一条白色的长尾正在敲打窗面,而玻璃窗上,正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END
oc文
林六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她目前就读于一所叫“小城桥”的高中,之所以叫“小城桥”,是因为这所学校就在小城桥的旁边,至于为什么不用正式的大名,如“市中心第三中学”之类的名字,则是因为这所学校是一所职高,不入流的东西在人们的嘴里会逐渐失去原本的名字,比方说学校里最招人讨厌的那个老师在学生口中只有难听的绰号,比方说某个没人喜欢的男明星在网上更多出现的方式是姓名缩写,比方说三升市城北职业教育专业学校更被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小城桥”。
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去小城桥!你考成这个样子,不如去读小城桥算了!你知道吗,小时候和你一起玩过的那个谁,竟然去读小城桥了!……这些是在学生与家长之间关于小城桥最常见的谈资,不过林六没听过这些话,她也未曾因为自己读的是职高而自卑。因为她的妈妈是从小城桥出来的,她爸爸也是,她的舅舅也是,再往上走她的祖辈连字都不认识。当她收到小城桥的录取邮件时,她妈妈的反应是:“呀——不知道我和你爸爸经常约会的那棵树还在不在。”
林六的父母是开明又落伍的两人,开明表现在他们并不关心林六的成绩,只关心宝贝女儿今天开不开心,落伍表现在他俩年轻时一个是精神小妹,另一个是黄毛。如果只是年轻时如此也就罢了,但他俩现在仍然推崇这类社会文化。
“今天晚上要去奶奶家吃饭,早点回来,下午的课如果没意思直接翘课回来就行了。”这天早上,林六出发去上学时,她的母亲照例关照她说。
她便骑着小电驴出发去学校。对于小城桥的学生而言,有一辆自己的电瓶车就和有一辆自己的法拉利一样,如果你的电瓶车是那种大屁股载人的老式电瓶车,那你完全可以在这所学校里横着走了。但林六不喜欢那种笨重的车,首先那种车很占地方不好停车,其次她也没什么需要经常载人的场合,最后这么丑陋的外表有碍她出门潇洒。忘记告诉你了,林六是一个亚比,亚比一般只会骑小巧但挂满了各种各样挂件的电驴,看起来就像一只被打扮过度的吉娃娃。
骑电瓶去学校是很快的,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从她位于农村的家开到市区,但林六没那么想去学校,能拖延时间为什么要提早到学校?她就每一次上学都要走点歪门邪道,呃不是,野门瞎道,总之就是之前没去过的地方。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只需要最后能抵达学校,走什么路线又有什么关系?她就和以往一样专挑陌生的路走。
骑到一半她注意到路边有个老太太蹲坐在路边,林六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姑娘,而且很愿意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她立即停车,询问那个老太太:“你身体不舒服吗?需不需要我打120?”
那个老太太抬起头来,看到林六后,她诧异地大叫——
“是红发妹!”
没错,林六是一个红发妹,准确来说她的体型不算妹的那一类,但从年龄上来讲她确实是妥妥的妹子。她的红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如此。
“传说中的红发妹出现了!”
一时间,无数的路人从马路边、草丛里、汽车里、水井里、电视机里,骑着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汽车、UFO,齐齐地跑出来,每个人都喜出望外地喊着“红发妹出现了!”“是红发妹!”“红发妹终于来了!”
传闻,这个世界被邪恶的魔王所占领,人们民不聊生,遍地白骨,只有真正的勇者出现,打败魔王,世界才能恢复到原本的和平之中。真正的勇者有这样的特征:她长了一头红发,而且是一个妹子,简称红发妹。为了生活的平静,人们每一天都在祈祷“快来吧,红发妹”“快出现吧红发妹”“请拯救我们吧,红发妹”……终于,在这一天,红发妹骑着正义的电瓶车出现了!
“原来是这样。”听完他们的话后,林六说,“魔王在哪里?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她从新手村出发,一路南下,拯救了一个又一个被魔王占领的村庄,经历了亲眼见证村民的死、被众人拥簇着前进、被剥夺了原有的力量被迫转职,她娴熟地掌握了各类冒险技能,攻击、防御、魔法、速度、蓝量、血条都达到了最高值。终于,她站到了魔王的城堡之前。
“哈哈哈哈哈哈哈!传闻中的勇者,就你这样的小女孩,也想要打败我吗?!”魔王放肆地嘲笑道。
“我是不可能输的。”林六冷淡地从剑鞘里拔出她的剑,“因为,我是高中生。”
传闻中的勇者终于打败了魔王!人们无不欢呼雀跃。林六告别了被她拯救的村民们,骑上电驴,骑了十五分钟,来到小城桥门口。走进教室,第一堂课已经结束了。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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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还没升起来,靠近地平线的地方已经晕上浓郁的橙黄。近处,疏蓝的天空上依旧闪烁着几颗明星。乳白色的雾气从林间升起,湿气敷在我的翅膀上。一阵凉风吹过,露珠从扑簌簌的草叶上滑落,我也被冻得打了个激灵,扇动着翅膀从低一点的树杈飞到高一点的地方去,全当活动活动身子,也顺带扑棱走挥之不去的湿气。
已经是春末夏初,早晨的气温还是很凉。我蜷缩在枝头,这个地方视野开阔,下方是伞一样散开的枝叶,老去的皱起的树干衬得新长的叶子有种不合时宜的绿,柔软而明亮。太阳的光芒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缓慢地流淌了半个天空,越中间的地方,橘色越浓郁,浓郁到发红了。越边缘,橘色越淡,近乎白色。
这是我第七次以这样的视角观看日出。此前我从未觉得日出有多么迷人。我常常躺在床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有时我以为是白天,拉开窗帘却发现是夜晚。有时我以为是晚上,拉开被阳光晃了眼。等我适应阳光往窗外看去,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天空呈现乏味的蓝。那是一种寡淡如水的颜色,一如我过去的生活。
但现在我迷醉于这样的景象,颜色的变换微妙而神奇,时间的流逝近在眼前,哪怕明天再也见不到这样的美景,心中却没有任何紧迫之感,一种安宁与祥和充盈着我,让我忍不住放声歌唱。
天完全地亮了。橘色不知何时已经褪去,留下淡淡的蓝。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温暖极了。
这是多么完美早晨,如果忽略我肚子饿得咕咕叫。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适应吃虫子。我尝试过捕捉毛毛虫——你往往能在很多地方发现它们,它们仅凭一根细线吊在树枝上,浑身上下长满细软的须,肥硕的黄色身躯上点缀着的黑色斑点——我绕着它们盘旋,最后还是放弃了,我想象了一下它们在嘴里爆开时软黏的口感,宁可饿肚子。
但我不会饿太久,我知道自己将会吃到面包干和饼干碎,我怀抱着这样的信心在枝头哼歌,在阳光下梳理羽毛,让它们看上去尽量蓬松一些。
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她来了。她远远地从喷泉后面走来。出现的时间跟昨天差不多。
这里是市中心,不远处有一个喷泉,七点钟准时开始喷水,水柱忽而高忽而低,忽而像波浪一样上下舞动,随意变换,洒出的水花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辉,像可见的音符。每天早上七点半这里会涌来一批上班族,大部分人头戴灰色的帽子,身着灰色或者黑色的职业装,他们的着装比鸽子还像鸽子,走起路来膝盖只舍得抬起一点点,四平八稳,静默无声地往来穿梭于广场。
来往的人很多,可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发现她,不是因为我看到了她的脸,而是她实在是太显眼了,一举一动都与旁人不同。这七天里,每一天我都期待着见到她,胸口好像长出一颗摇摇欲坠的红樱桃。但我不会大叫,尽管颤动的树枝出卖了我的心情。我尽量按捺住自己的情感,在枝头踏着小碎步。
一个竖着背头穿条纹西装的男人走在她的前面,挡住了她的脸。但我知道那是她,她走路时脚高高地抬起又轻盈地落下,连带着裙边一起晃动,像花在风中摇晃。她的手永远不会安分垂在两边,或者架在胸前, 我第三次等待她时,她正等水柱喷起来时用手拍打水柱——腿绷得直直地,上半身抻出去,双手张开,等水柱上涌时“啪”得一下迅速拍掌,同时迅速地撤回身子,为自己的衣服没有被四溅的水花沾湿而得意。如果周围没有人,我想她一定会走进去伴着水柱跳踢踏舞。我知道的。我见过的。
在一个雾霭沉沉的清晨,我按着信上的地址找到这里,我们约好了在市中心喷泉旁边的长椅上见面。一直以来我们都通过书信交流,由于身体原因,我很少出门,学业也是请家庭教师。我的家庭教师比我大七岁,是法律系的学生,会跟我讲述外面的趣事,每天和她见面是我难得的快乐时光,也是她建议我去交一个笔友,认识一些同龄人。就这样我和她认识了。她是我第一个同龄朋友,文字里的她活泼极了,她事无巨细地跟我分享她的生活,她的快乐、烦恼、抱怨。她早餐喜欢吃加蜜糖和黄油的松饼,讨厌西兰花,门口经常徘徊着一只猫,她在信里称呼它为“讨厌鬼”,前些天那只猫挠坏了她的裙子,在信件的最后她画了一只猫,并在上面打了个叉。她说她的窗户边常常蹲有麻雀,它们在窗户外角筑了巢,每天都会被鸟唤醒,她最喜欢这些小精灵……我好像能听到她叽叽喳喳在我耳边说话。她的信上永远散发着糖果的香味,每个字都像一束阳光,照在我的心上。
见面前我已经期待过无数次,她长什么样,是高是矮,长头发还是短头发……我在脑海里素描她的样子:或许她有一双深蓝色的大海一样的眼睛,我在摄影册上见过大海,那是我见过最美的颜色。或许她有着棕色的长发,编成两个粗而硬的辫子;或许她很高,因为在信里她提到自己常常替妹妹偷拿橱柜最高处藏着的糖盒……那天晚上我简直激动得睡不着觉,在我的脑海里她越来越立体越来越真实,我真想立刻就见到她。但一想到这个,激动之余我又开始担心,她好相处吗?她会像我期待她一样期待我吗?
于是我早早地就到了,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我躲在树下,远远地望着长椅那儿。来往的人不多,每当有人经过长椅,我的心就提起来一次。我仔细审视每一个路过的人,试图从她们的脸上找到蛛丝马迹。太阳越来越高,雾气逐渐散去,长椅上依旧空空如也,我开始无端漫想,她是不是突然发生了什么事?她的爸爸妈妈不愿意让她出来?出门时被“讨厌鬼”咬了手,去诊所打破伤风针了……千奇百怪的想法在脑海里蹦跳,我为她想了各种理由开脱,始终不让自己往一个可能去想——那就是她失约了。
我躲在树林里,快哭出声来。麻雀在我头上一无所知地欢叫。我恨自己的身体,恨不得变成一只鸟,飞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直到一个穿着亮黄色裙子的身影出现。那是我第一眼见她,她跟我想象的一点儿也不一样,但我笃定那就是她。喷泉已经开始了它的表演,她拎起裙角,踮起脚尖,趁水柱安静的片刻“嗖”地滑进去,像一只灵巧的鸟在水柱间跳舞,坏心眼地用脚堵住泉眼,又在水柱即将喷出的时刻挪开,直到裙摆被水沾湿,她才意犹未尽地退出,坐到长椅上。
我走出去跟她打招呼。我们见面、拥抱、交换礼物、聊天……我所担心的一切隔阂在都消失在她天真而亲密的笑容里。她挽着我的手,倾听我的困惑——我说得慢而艰难,长时间的闭塞使得说这么长一段话没那么容易,简单的一段话我说得断断续续,甚至有些词序颠倒,但她听得很认真,翠绿的眼睛闪烁着光芒。临走前,她领着我穿越喷泉,我俩好像两只并肩的小鸟,我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快乐与自由。
此后我们时不时约定见面,直到我的病清恶化。
男人走向不同的方向,她那张小脸这才显露出来,她那双好像是拿新长出叶子染的翠绿色的眼睛闪动灵巧的光,她的嘴角微微陷下去,永远带着笑的模样。她走到长椅前坐下。一群鸽子扑棱棱飞上天空,挡住了她的脸,但我知道她在仰头看。
我飞到她的身边。
安娜已经是第七天见到这只小麻雀了。
七天前,她坐在等友人。从后来的几封信件中安娜得知她的身体越发虚弱,在最后一封通信中,友人提出想要再见一面。安娜在长椅上等呀等,一直等到太阳挂在正中,她活动活动身子,继续等。她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她飞奔回家用晚餐,找了个借口溜出来回到长椅上。等到星星爬满天空,蛐蛐开始唱歌,等到夜风渐渐起,雾气凝聚,安娜昏昏欲睡。此时一只麻雀跌跌撞撞朝她飞来,它好像是第一次学飞行,飞得很不熟练,忽上忽下。它见到安娜,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直接从空中坠下来,好在安娜眼疾手快接住了它。它累极了,沉沉睡去了,任凭安娜怎么呼唤都没用。
“你几个月了?”
“你迷路了吗?”
“噢我在等人,可她没来,但我等来了你,小家伙。”
“还好我在,不然你准摔得翅膀受伤。”
安娜捧着麻雀一直念个不停,似乎要借此打消自己的困意。
直到夜深露重,她再也撑不住,她把麻雀放在椅子上,找了片叶子盖在它身上,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她都会来长椅上坐一会儿。每一次她都能遇到这只麻雀。它看上去笨手笨脚,而且一天比一天虚弱。安娜给它带了面包片和饼干碎,它吃得很欢,一边吃安娜一边揉它的脑袋。安娜说她在等人时,麻雀停下来,飞到她肩膀上蹭蹭她的脸,好像能听懂话一样。
“她身体怎么样了?”
“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
“真希望她能高兴。”
安娜每说一句,麻雀都会应和一声。
“你真有趣,好像能听懂我的话似的。”安娜把小鸟捧到眼前。小鸟应声蹭了蹭她的脸,乐得安娜咯咯笑。
今天是第七天,安娜又一次来到长椅上。没一会儿就看到那只小麻雀朝她飞来,它飞得越来越熟练了。安娜拿出准备好的面包屑,麻雀就这么温顺地在她掌心啄食。
“我今天是来说再见的。我等了好久我的朋友,但我无法继续等下去了,我爸爸调动到了其他地方,我们一家都得跟着去。”
安娜的声音像风一样。
“倒是你,怎么看上去更弱了?”安娜用手指着麻雀,它张开嘴咬住她的指尖,撒娇似的。
安娜陪着麻雀坐了一会儿便走了。小麻雀盯着安娜的背影许久,拍拍翅膀飞走了。明天是新的一天,但它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作者:蜂銀
评论要求:随意
“…阿卡哈玛…”
“...?”
篝火燃烧。
薪柴焚为灰烬的气味与迸溅的火星一同飞洒,落在覆上一层新雪的雪原上。
“你又在开小差——为什么不听娘说话?”
“嗯嗯哼。”
妇人长叹一声。
这里是封冻之国,极北之地。冰原无边无际,从层层林立的雪松林边缘延向远方——远方,直到埋葬着最初的龙星的尸骸的山脉尽头。冰弧之车将从那里出发,女神的裙摆拂过,将夜,寒冬,与冰之泪撒向盖娅。然后行星旋转,白昼阖上眠眼,四季轮回。
叹息声被北风接住,送往更高处,在消逝之前,与繁星之尾相接。
最后的,最后的星角鹿集落边缘,一丛篝火静静地燃烧着,点亮了雪原的黑夜。窜跃的火光弥散,舞蹈在星星们的注视之下。
妇人翻搅着薪柴堆上的小锅。在那之中,野兽的肉汁,贮藏的甜酒,草药碎末与雪原上的星光一同混制出一种香气——温柔到令人昏昏欲睡的香气,像是细雪下落时的轻响或者什么仙灵的低喃,与节庆餐点的最后一道,腌入珍藏已久的香料的红肉被切开时的味道掺在一起。
“阿卡,娘很担心你。”
少女吸了吸鼻子。
星角鹿,星角鹿——这美丽,虚幻,濒临灭亡的幻想种,大陆上的吟游诗人们拨动琴弦,猎人们会兴奋地诉说起关于它们的故事。群星的双子神其一乘在那夜幕般墨蓝色的脊背上,而另一位攀在那绕着夜的流光,群星般闪耀着的杈形角上。后来它的四蹄磨损,气息用尽,倒在尚未拥有名字的群山荒芜的谷壑之间。祂们痛惜它的毛皮像夜幕一般的光彩,痛惜那对如树般美丽的长角,痛惜它眼中从未熄灭的微芒,祂们为它的亡逝落下晶尘般的眼泪。
于是人间有了星星。
少女长长的睫毛上结着冰晶,随着她呼出的热气融化,滴落,又重新凝结在少女火一样红的发辫和厚绒披肩上,成为抖不落的粘连的冰碴。北风带来了细细的雪粒,积在少女双角的弯曲扭结处,积成绵薄的雪丘。
寒风凛冽。她不禁打了个寒战,震颤的前蹄在雪地上划出一道浅浅的痕迹。
“阿卡,娘——”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别说了。”
少女不耐烦地撇过头,从鼻腔吭出一团热气。在更远的雪松枝杈上,一只不眠的黑鸦闻声振翅而去。
“为什么是我?”
“阿卡哈玛,我的宝,你要知道这是...”
“‘使命’,对吧?我听腻了。”
更多的雪落下。
盖娅寂静,群星的祭坛,焰轮的轨迹。
“那为什么不是基卡?”
“宝,你的弟弟连第二角都没长出来。使命是无法抗拒的,这是无上的荣耀...”
“嗯。无上的荣耀害死了我奶,害死了我爹,然后下一个会是我。”
沉默。
一声长叹落在地上,在那一瞬将篝火的暖光也变得冰凉。
“宝…”
“我该走了。”
少女起身。一些雪粒抖落在地,随即没了声音。她背上的箭筒里的箭支,有一根末端的羽片剥落在雪地里,像一枚孤独的枯叶。
“阿卡,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吗?”
“‘前往北方,前往北方,我们的母亲,将春天送还大地’…为什么?”
“...宝。娘是娘,母亲是母亲。”
“我不明白。”
“宝,母亲是我们唯一的,我们最后的...”
“...”
“你会明白的。阿卡哈玛,你会明白的。”
“保重。”
“我知道。”
厚绒披肩在北风中发出猎猎的声响。她的红发被吹散在空中,一团不灭的焰。
奔跑的四蹄在雪地上烙下印痕。大地震颤,只有在雪松的枝桠上,被封冻在梦中的蝴蝶知晓。
身后的雪原,族群在跳舞——缓慢而扭曲地,在最后的萨满的带领下舞蹈。他们要唤出轨迹来,从角尖到蹄底一点点比划和丈量。
那轨迹延向远方。远方,焰轮的父醒来的始,冰弧的母眠去的终。
奔跑,沿着头与尾接续的轨迹不断奔跑,路过盖娅的脊背和褶皱、追上焰与冰的旋转。
盖娅之上是无尽的幕,再之上,群星的双子在起舞。祂们注视奔跑的孩子,手足组成言语,推着眼泪透过幕。
有泪痕坠落,在永夜。少女看着轨迹指向北方,葬着龙星和祂永不熄灭黑炎的北方。
那双星星般的眼凝视着。
北方,更远的北方,她们的母亲将从那里醒来,要把生与命带回——在她奔跑之后,迎着眼泪和血铺成的归途。
不灭的微芒,
雪原中燃烧着的星星。
作者:懒懒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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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子星殺人事件?”
“哈哈,2chan網友的命名品味還是那麽的中二。”
華生在視頻裏面説著,雖然畫面只能看到他做著誇張表情的臉,不過隨著視綫還是能夠知道這位殺人事件愛好者正在網上尋找這起在兩天前剛發生的犯罪事件的訊息。
他表現的雲淡風輕的樣子,心裏卻恨不得現在就將所有案件相關的訊息從偵探腦子裏面擠出來,然後和對方進行一場酣暢淋漓的討論。也不知道和網友比起來到底哪邊更中二一點了。
往常當他一提到案件,偵探就會有些矜持的,在他的提問下半推半就得將事件的細節分享出來。華生也能也看得出對方是個喜歡展示自己的推理和思考邏輯的人,所以他才頂著這樣的網名和對方成爲了網友--哪個偵探不希望自己能有一個華生呢?
只是今天的偵探沒有給出他平時一般會給的反應,比如説“…哦,看來你也得到消息了”或是“是的,當時我也在現場。”然後再將話題展開下去。
這讓華生比平時更多的往偵探的臉上看了幾秒,這種情況從他們熟悉起來了之後就很少發生了。
視訊裏的偵探看起來比平日神采奕奕多了。
對著像在思考著些什麽的他,華生有些疑惑的説了幾句誇贊對方氣色好的廢話,然後又將視綫移到打開著犯罪百科的視窗上,情殺,雙胞胎互換,天降正義,也怪不得現在網上談論的沸沸揚揚的。
“這起事件現在可是網上的熱門話題啊。”他再次張開嘴,
“雙胞胎的其中一人殺死了自己的姐妹后,假扮成對方,在答應對方男友的求婚的時候被因爲鬆動而落下的吊燈砸死…。”
這故事性…他可以預見過不了幾年這起事件就會被改編成小説或是電視劇,供群衆在茶餘飯後娛樂。死者的尊嚴?死者可沒有尊嚴可言,
“當時你也在現場吧?這麽戲劇化的案件,我可不相信你沒有跑去凑熱鬧。”
“是的,當時我也在現場。”看來偵探回到他們之間習慣的相處模式了。他一如既往的換了個舒服的坐姿,“事件本身完全沒什麽迂迴曲折的部分,殺人之後嫌犯遇上事故死亡…讓一場完美犯罪成了一場笑話。”
偵探眯著眼:“蠻可惜的,如果嫌犯沒有因爲事故死亡了的話,被害者的尸體就不會被發現,她就能成功頂替了對方,和高學歷高收入高身高的完美丈夫步入幸福的婚姻生活了。”
華生竪起了耳朵,邊發出那種表達贊同但是實際上沒有任何意義的單音節一邊在自己的手記上記錄起偵探透露的情報。
偵探繼續説到:“這起事件的犯罪的過程非常的清楚明白,所以警方雖然還沒有結案,但是最後公佈調查結果的時候應該也差不多就是和坊間的傳聞一樣吧。”到這裏他沉默了一下,“只是犯罪過程很清楚,卻在一些旁支末節的地方充滿著非常多的疑點。”
“所以從案件發生之後我都沒怎麽睡著過。”他嘆了口氣坦白到,拿起桌前的杯子喝了一口裏面的熱咖啡。
“那可是太少見了…到底是什麽疑點能讓你這種大偵探連續兩天沒睡著的?”華生看著對方沒有一根紅血絲的雙眼,覺得對方有些誇張的修飾了自己的煩惱。
偵探嚥下了一口苦澀的液體:“我對犯罪經過并沒有不同意見,被害者在用餐時獨自離開餐廳,去了位於同一層的厠所,然后在那裏被嫌犯殺死。”
被害者利用的餐廳位於一家豪華酒店的二樓宴會廳,厠所同樣位於二樓,但是卻不處於餐廳的範圍内,這算是酒店餐廳比較普遍的配置。
華生確認了事件百科上的訊息。
“但是這裏就有第一個疑點。”偵探的話打斷了華生的走神。
“疑點?但是光聼的話感覺沒有問題啊?很多事件都有被害者中途離開酒店或是派對,然後被凶手跟上,最後被綁架或是殺死的不是嗎?”華生疑惑的問到。
“哈哈,是的。但是這次是雙方反了過來。”
華生有些不解的歪了歪頭。
“凶手一開始就藏在了厠所内,她知道受害者會使用厠所。在附近的監控錄像也拍到了她扮成了清掃人員在被害人之前進入了厠所。”
“…可是只要是女性的話,吃飯的時候去洗手間洗手或是補妝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他特地將厠所的稱呼換了一下,“雖然我不敢保證百分之一百的女士會去,但是這種豪華的西餐廳,還是和男朋友去的話,中途去整理下外觀什麽的完全不奇怪啊?犯人同樣作爲女性肯定知道這一點,那等在洗手間雖然看起來有點撞運氣,但是也只是早點或是晚點的問題不是嗎?”
華生停下筆語速有些快的說到,這算是在和偵探的對話内他最喜歡的部分了。
“確實如此”偵探笑了笑,華生覺得肯定是在笑他的發言太天真,“如果只是這樣的話確實並不能説是一大疑點。”
“只是我如果說當時在厠所的其他人并沒有發現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麽事,并且被害者沒有掙扎痕跡你會怎麽想?”
“呃…這確實比較少見。。”有著正常推理能力的華生摸著腦袋投降到,“等等…我有些搞不清楚到底怎麽回事了。”
“看來直接說清楚會更好,”
偵探決定不在這裏浪費時間,飛快的説到:“她藏在被害者要使用的厠所隔間内,等到被害者打開了隔間的門就用電槍將對方電暈,掐死了昏迷的被害者并將尸體藏在了停在隔間通路盡頭的推車内。”
“最後將推車移動到平時安放著的倉庫内。”他又補充了一句。
“哦…這確實…”生也皺起了眉頭,似乎在很努力的分析剛剛這段很簡短情報量卻巨大的文字。
犯罪手法是很簡單,也很容易實現。不就是在被害者必經之道上埋伏襲擊嗎?
但是問題就是她到底是怎麽知道被害者會去哪個厠所隔間的呢?華生摸不着頭腦的打開那所酒店的介紹頁面。
這家酒店宴會廳可以容納幾百人,所以厠所也設計的比較大,雖然沒有電影院的厠所隔間多,但是也有四排,隔間和隔間之間的走道就有兩條。
正常情況下要伏擊的話一般都會選擇在進入隔間之前放著洗手台的地方埋伏,因爲只要去厠所,無論只是補妝或是洗手,還是真的要使用厠所,都必須經過這裏。
但是這樣就需要保證其他客人不會使用厠所…那最好的辦法也最不可能做到的辦法就是埋伏在厠所隔間内等被害者自己送上門…
可是這是真的可以做到的嗎?華生擡起頭再次看向喝著咖啡的偵探,感到大腦有些疲勞。
“這是真的嗎?她是怎麽做到的…厠所内也沒有監視器吧?”他象徵性的在言語上掙扎了下。
“當然一切只有環境證據,有的只有她裝成清潔工推著推車進出厠所然後又推回倉庫的監視錄像,然後第二天早上其他員工在倉庫的推車内發現了的死者的尸體,以及警察勉强在厠所的某個隔間内找到了被害者掉落的一跟頭髮吧。”他們可得好好感謝被害者染了個紅色頭髮了,說然這麽說,但是偵探的表情倒並不像是在恭喜警方的好運氣。
“…如果硬要説的話,也可能當時的厠所内所有隔間内都藏了凶手的幫凶?…好吧…當我沒説…”華生被自己尷尬了一下。
偵探瞥了華生一眼,就像很開心對方也要嘗嘗自己大腦吃的苦頭一樣聲音輕快的說道:“這還是第一個疑點。”
“第二個疑點。他舉起右手比了個二字:“被害者當天穿的連身裙,是她前一天晚上在銀座購買的新衣服,凶手在第二天就穿著和她一樣的衣服化著一樣的妝容代替她繼續進餐。她沒有選擇脫了死者身上的衣服,而是特地買了一樣的衣服…讓人感覺有些不自然,一來死者的衣服上并沒有血跡完全可以再利用,二來她怎麽在一天内知道對方要穿什麽衣服去附約會了呢?”
説完這些,偵探用眼神催促助手發表一下他天真稚嫩的想法。
“…確實很明顯的疑點。但也可以解釋。”華生兩手一攤丟開了筆,他需要左手來摸自己的下巴,右手支撐著左手來保持最佳的思考姿勢:“…她們兩人是雙胞胎,所以有親密聯絡也很正常,買了新的裙子,還是在位於銀座那種高級商店買的…”
“聊到興起的時候説起明天要穿新裙子和男友去高級餐廳吃晚餐,然後自己的姐妹說什麽新裙子快拍個照讓我看看什么的…,現在的女的不都這樣的嗎?我都可以想象她們之間的對話了。”他的聲音聽起來很自信,雖然這只是經驗之談,但是確實很合理不是嗎?
“而且她們關係親密的話,那凶手打電話約被害者在厠所見面…然後指定隔間。。什麽的。。呃,這部分不算。”
偵探沉默的一口接這一口的喝著咖啡,就在華生快懷疑他的杯子是可以湧出無限咖啡的聖遺物的時候,再次否定了他的想法。
“這就和第三個疑點有關聯了。”他沒有拿著咖啡杯的左手竪起了三根手指,“雖然無法從被害者那裏得到證言,但是調查顯示…”
他緩慢的呼出了口咖啡香味的二氧化碳:“死者與凶手很可能沒有進行過任何交流。”
“啊?”華生發出了疑問的單音節。
“起碼死者很有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有這麽一個雙胞胎姐妹。”偵探補充道。
“警方身邊調查結果,死者從來沒有和任何人說過自己有個姐妹,連關係親密的男友也沒有聽她提起過。警方認爲可以證明死者和凶手關係差到連提都不想提起對方,解釋了凶手要殺她的動機--他們之間有什麽事情導致互相仇恨到要到殺死對方的程度。”
“只是有趣的地方是,在搜查死者房間内留下的照片等資料后,他們發現她收藏著的從小到大的照片裏面,沒有一張是雙胞胎同時出現的。就連合家福,入學,畢業時的照片,都只有她自己和父母的合照。
華生想到雙胞胎的照片可能在父母家裏,又想起資料上有死者父母在她高中時就因爲車禍雙雙離世的記錄,硬是將差點説出口的話吞了回去。
“而且到現在,他們就連凶手的名字也查不到,她簡直就像是突然憑空出現在那個酒店裏面一樣。”
“…你的意思是說…這兩個人并不是雙胞胎的關係?”華生小心翼翼地問。
偵探沒有回話。
“所以凶手是整形成被害者的模樣?”華生雖然這麽說,但是他并不認爲警察會將簡單的DNA測試給搞砸。
“DNA檢查結果她們確實有著一樣的基因,凶手的臉也沒有整容的痕跡。”
“那其實她們確實是雙胞胎,但是只是一出生就已經分開了…。。直到有一天凶手突然發現自己有個姐妹,還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華生整合著訊息,感覺好像整個案件又開始特別合理了,“這樣的話動機非常的明顯啊?”
“是的”偵探嘆了口氣,似乎被戳中了痛點。
“動機明顯,作案手法也無可置疑,所以警察正趕著結案呢。”他皺緊了眉頭,“反正凶手被害者雙方都已經死了,也沒人關心有沒有冤死鬼”
“嗯…這確實讓人感覺很奇怪,怪不得你都連續兩天睡不着覺。”華生贊同了偵探的觀點,他也是第一次經驗這種動機和殺人手法都很清晰,卻在其他部分只有一團混沌的事件。作爲偵探的傾聽者,他可以理解這種心情。
“可是你看起來已經解開謎團了的樣子…”華生雖然推理能力不太行,但是卻很理解偵探,“不然你今天怎們可能答應和我視頻通話呢?”
此時的天色已經有些晚,窗外已經汎起了橘色的余輝,偵探放下了咖啡杯,坐直身體伸出手打開了書桌上的臺燈,然後又將身體沉回去了舒適的真皮椅子裏。
華生閉上了嘴等待偵探。
“已經知道了答案,就無法不在其他人面前揭開真相…大概這就是偵探的職業病吧。
可能是很難開口吧,偵探的開場白聽起來充滿了自嘲,但就算是多麽荒誕無稽的内容,也沒法阻止他想要披露真相的欲望。
“在第一次在停尸房看到那兩具尸體被并排放在一起的時候。”
“…我就感覺到自己暫時沒法得到答案,我只能得到一堆猜想。并且從此爲證實他們而苦惱和焦慮”偵探拿出一支煙並點著了它,這還是華生第一次看到偵探抽烟,起碼在他面前是第一次。
“你知道表情紋嗎?愛笑就會有魚尾紋,經常做擡眉的表情就容易有擡頭紋,”。偵探吸了口煙,然後熟練的吐了個烟圈。“缺水又懶得保養的人容易有乾紋,得過痤瘡就可能會留下痘印,…是人,皮膚上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獨特印記。”
周圍的空氣因爲副流煙而漸漸開始汎起白來。
“但是她沒有。”
華生想這個她應該是指被砸死的那位。
“比起另外一具尸體,她看起來就像是畫像裏的聖母瑪利亞,皮膚白的美不勝收,毫無瑕疵的就像是初生嬰兒那樣。”
“…於是我就想…別和我説這是一具活了二十幾年的人類的尸體…這如果不是突然降臨人間的天使,那一定就是這世界有什麽我所不知道的事物讓她出現在這個時空。”
他撣了撣烟灰,將咀嚼了很久的文字一個一個的吐了出來:“…不然這一切都說不通,不合邏輯。”
華生第一次看到偵探這種苦上心頭的模樣,但是今天發生的第一次實在是有些多,這讓他按下了自己想要調侃對方的小心思,默默嚥了下口水。
“然後如我預料的一樣,爲了這事件而苦惱成了我接下去的人生的主要課題。”
偵探的眼神帶著苦澀,“小孩也知道就算怎麽努力也沒法完成缺少碎片的拼圖。但是我卻要勉强自己去找到那些可能不存在的碎片。這還是我出生以來第一次詛咒自己的求知欲。”
華生的大腦感到了奇怪的瘙癢,這是他覺得奇怪又不知道哪裏奇怪時特有的感覺,但是偵探并沒有給他思考的空隙就投下了個巨大的炸彈。
“凶手是跳躍時空而來的未來的被害者本人。”
他的目光如探照燈一樣射進了華生的雙目中,好像剛剛吸著煙,眼中透出疲憊的人并不是他一樣。
被突如其來的視綫鎮住了,華生只來的及發出了聲氣音,就聽到偵探繼續滔滔不絕,斬釘截鐵的説到。
“她的目的是代替原本的自己,選擇可以選擇的路,改變自己的命運。”
“她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會穿什麽衣服去赴約,也知道自己中途會去洗手間,那會是絕佳的機會。她多半事前還特地去了那個洗手間確認自己當時使用了哪一個隔間,這可是改變了她命運的一天,怎麽反反復復的回想當天的細節都是不夠的。”他就像是自己也遇到了改變命運的那天一樣感同身受的説到。
“酒店打掃衛生用的大型推車一般都是在早上客人CheckOUT到新的客人Chenkin之間的兩個小時才會被使用,只要在晚餐結束后將尸體運走,之後弄進水泥裏面沉進東京灣也行,丟棄在富士樹海也行,只要尸體蒸發,只要她注意將自己的好皮膚掩飾一下,就沒有人會發現被害者換了個人。”
“這是一場利用了穿越時空的完美犯罪。”説到這裏他頓了頓,呼吸了口氣才補上最後一句,“如果沒有那場意外的話。”
“…”華生感覺到口腔内的水分正在急速的流失,他艱難的開了口,“…可是意外還是發生了啊…如果她真的是從未來穿越到現在的話,怎麽可能會忘記吊燈事故這種重要事情…而且你也説過她肯定是有反復回憶當天的細節的…這不是矛盾了嗎?”
“不是忘記了,而是根本不知道啊。”就像是去檢查掉入了陷阱内的獵物的獵人,偵探回答的從容不迫。
“原本她在中途從厠所回到餐廳之後繼續進餐,然後男友求婚,她猶豫了一下拒絕了對方。這種尷尬的情況下,正常人會繼續長時間留在餐廳嗎?”
“呃…不會。”一般情況下不馬上不歡而散就很有風度了吧,華生想到。
“之後的她,殺死原本的自己然後將尸體移動到倉庫,再換上同樣的衣服再回到餐廳,這裏本身就需要一些時間。之後的進程和原本一樣,只是這次她答應了男友的求婚。”他再次問道。
“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他們會很快就收拾收拾離開餐廳嗎?”
“好吧…確實也不會。”如果是自己,肯定是要互訴衷腸,甚至還要喝多幾杯紅酒和剛成爲未婚妻的女友一起暢想未來,然後醉醺醺的直接在豪華酒店開個房的。
“所以這就不同的選擇造就的結果。”偵探嘆了口氣,“原本她拒絕了男友之後兩人不歡而散,雖然當時吊燈也掉下來了,但是坐在吊燈下面桌子的兩人早已離開了。這種沒有人員傷亡的事故,在東京是不可能有上新聞報道的資格,最多也就是在哪個網絡新聞部落格上能占有一席之地了,自然也不會進入當時正因爲和男友的關係而在煩惱的當事人的耳朵裏面。”
説完以上的推理,偵探這才減緩了語速,“這就是事件的真相。”
這時他手上的煙只剩下了個烟頭閃爍著星星點點的火光。戶外的最後一絲光綫也消失了,室内只剩下了古董臺燈溫暖的橘色光芒。這讓偵探的臉龐看起來又柔和了些,剛才那逢魔時刻特有的詭異氣氛總算是得到了些緩和。
“我承認你剛剛的推理聽起來很像回事。”華生吞嚥了下唾沫來滋潤自己乾涸的口腔,“可是你也無法反駁這些全都建立在穿越時空是可能的這個大前提下吧?”
“沒有證據的話,又怎麽能證明推理的正確性?如果用推論就輕率的認爲別人有罪的話,那麽這種推理沒有存在的必要。”這明明是偵探曾經說過的話,但現在他卻用這種沒有證據的推理來污衊別人。華生不明白平時沒有證據就不會透露結論的偵探這次怎麽會違反了自己堅守的信條。
偵探的再次看向了他,目光内帶著欣慰和一絲溫柔,就像是看向陪伴自己多年的老友一樣。
“那當然是因爲我已經找到證明穿越時空的證據了啊。親愛的華生。”偵探緩緩的説到。
這還是偵探第一次在他的名字前面加上親愛的這三個字,但是華生卻只注意到了前面那句話,“…啊?。。什麽?”
“你知道爲什麽她明明是從未來回到現在的,年齡卻和年輕的自己看起來一樣,甚至皮膚還要更好嗎?”偵探垂下眼瞼收斂了自己目光。
華生想説這他怎麽知道。
“這和穿越時空的方法有關,”
“在離現在幾十年之後的未來,科學家發現了一種新的粒子,這種粒子非常的奇妙,和波粒二相性一樣,在被觀測下,它就是普通的粒子,但是在不被觀測的情況下它會表現出很奇特的特性。”
“那就是時空不變動性,”偵探清了清喉嚨。
“只要是在不被觀測到的情況下,這種粒子在任何時間點,從古代到現在,都能保持不變,在同一個位置,保持同一性質。”
華生決定閉嘴來維護自己智商的尊嚴。
可能是看出了對方沒聼懂,偵探只好舉了個例子來解釋什麽是時空不變動性。
“在這個世界,無關人類是否在觀察,蘋果樹也會從一顆種子開始成長,然後開花結果。可是O粒子卻不是這樣,它就像是被設置在游戲關卡内的背景物品,當玩家角色進入關卡内時,它會按照設定顯示出來,但只要玩家不進入關卡,那無論是在用哪個存檔進入游戲,游戲進度有多大的差別,它就是永遠不變的,就只是程序員設計的那一段數據。”
“…科學家也就是玩家發現了蘋果樹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居然只是一段數據,於是他們就開發了個後門來修改那段數據成爲一把聖劍,想著之後自己重開游戲再去原本有著蘋果樹的地圖,就可以在一開始就得到游戲内的最强武器了。”
“但是實際操作了之後才發現,這款游戲居然搭載了防作弊系統,每次重新讀取,游戲都會先將數據重置一遍,保證沒有人能夠用修改游戲數據而毀壞游戲平衡。”
“於是玩家就很煩惱了,沒法實際讀取的話那數據就只是數據,數據的聖劍不就還只是0和1的組合嗎?。在冥思苦想之後,他們想了個好辦法,那就是既然使用後門只能修改數據的話,那他們就將蘋果樹的數據改成游戲的攻略法,雖然對他們沒有意義,但是只要其他人打開後門取得這段數據,就能知道游戲該怎麽玩才能快速的破關。”
“我覺得我有些明白了。”華生的眉頭就快要夾死蒼蠅了。“也就是說他們沒法讓人或是物體實際上穿越時空,但是卻可以使用什麽機器來修改O粒子,過去的人再使用機器就可以讀取上面的訊息。”
偵探有些欣慰的點頭,然後補充到
“不過有點可惜的是因爲很多原因,他們可以傳送訊息的範圍非常的限定,首先O粒子只有連續不被觀測時才能保存訊息,就連是螞蟻和青蛙的觀測也不行,而在近代幾乎沒什麽東西能逃過人眼和鏡頭,第二就是只有現代化的器材才能解讀接收到的訊息,光第二點就已經將可跳躍的時間限制到了最近的幾十年内。所以到目前爲止他們也只能在靠近自己所在的年份内利用這個方法牟利。”
“然後又回到一開始的疑問,…人的記憶明顯也只是一種訊息罷了,讀取O粒子内未來的凶手的記憶,然後再將她的記憶移植進凶手之後被砸爛的大腦内。
偵探想了想又補充到“而且雖然有道德上的問題,但最近的克隆技術可已經很成熟了,開發和使用這個技術的他們本身也不是什麽合法的組織。”
“但是既然是用這種方法的話,爲什麽不直接將凶手的記憶輸入她原本身體的大腦裏呢?”華生不解的問,“這樣雖然還是會被砸死,但起碼她也不用變成殺人犯了啊?而且只是擁有自己的記憶的克隆人什麽的,根本就不是原本的自己了吧?”
“…是啊,但是問題是,人類的大腦是很纖細的,當在已經有記憶的人的大腦内輸入別人擁有的整個人生的記憶,很大可能會導致精神分裂,記憶錯亂等等的精神問題。”
“對於組織來説,凶手的事情本身也是一場實驗。他們將她的記憶送回過去殺死被害者,按照祖父悖論,被害者也就是凶手的原身就不會在幾十年後使用O粒子將自己的記憶力送回過去,凶手不會出現,被害者也不會被殺。組織的科學家們覺得可以利用O粒子的性質來檢驗時間和空間的的結構。”
“…結果是? 華生有些小心翼翼地問到。
“結果是他們成功的解明了時間的秘密。”
“簡單來説…所有的事物在時間的維度來看就是一排只會向右倒下的多米諾骨牌,就像水只會向下流,時間也只會往未來流動,而不會回溯。 當人出生在這個世上,他就像是在用自己的軌跡在時間軸上排起多米諾骨牌,只要他還活著,骨牌就會在時間軸上越排越長。當他跳躍時空回到過去,就像是在自己原本排好的骨牌旁邊多放了一排骨牌,他們很相像,但卻是不同的兩排骨牌。此時回到過去的他殺死了自己的祖父,於是因爲時間只會向未來流動,所以骨牌也會向未來倒去,於是從他的出生到未來穿越回過去的痕跡都會消失,但是因爲骨牌不會向過去倒下,所以跳躍回了過去的自己并不會受到影響。”
“…可以解説的讓我也聽得懂嗎?而且他殺死祖父之後,父母和自己的存在不是都會消失嗎?”那不是很奇怪嗎?華生嘟噥道。
“…更簡單粗暴的說,人生就是一條路。”偵探又換了個例子,以保證華生能夠明白。
“站著的地方就是現在,過去是走過的鞋印,而未來是將要走,但是還不知道通往哪裏的道路。以身處與現在的祖父的視點來說未來是不確定的,但是在未來的孫子看來,祖父的路連著父親的路又連接著自己的路,雖然他們有一天會走上不同的分岔路,但是源頭是相連的。”
“在這個前提下,這時候如果未來的孫子回到過去將自己的祖父殺死了的話,就像是用人工製造的地震使這條路上將以現在為基點,通往未來的路全部崩毀。這被稱爲時空變動引起的懸崖效應。”
“在懸崖邊會只留下祖父的尸體和拿著殺人凶器的孫子自身。雖然連接著他的人生軌跡的道路已經掉入深不見底的懸崖底,但是他可以選擇其他道路繼續走下去。”
“嗯…這個例子還算好懂,但是以因果的角度來説並不能成立啊?。”華生尖銳的説到,“時空論這種東西,那麽多的科學家提出了那麽多的理論,沒有證據我怎麽相信你啊?”
“我也覺得是這樣,沒有論證的推理和科學理論都只是猜想罷了。”偵探點了點頭。
“但是就像是一開始我説的那樣。”他再次重複了一次之前説過的話,“我會這麽說,那當然是因爲已經找到證明穿越時空的證據了。”
華生瞪大了眼睛盯著對方。
在一大堆猜測,懷疑,推理,以及所謂的時空理論的互相串聯之後,偵探對整個事件的論證確實已經到了將其發到網上,就會有一群熱愛陰謀論的中二網友相信的地步。
但是他們都知道,沒證據,什麽推理都只是一場笑話。
而這還是華生第一次懷疑偵探到底是否能夠提出有效的證據。
“…你和我通話了那麽久,還沒有發現嗎?”偵探嘆著氣慫了個肩,“都有那麽多的綫索了…我可沒有特地的掩飾啊。”
他的語氣中恨鐵不成鋼的成分有點過濃了,這讓華生有些羞惱的發出了抗議的聲音。
“不好意思啊!華生就只是華生!”難道沒有成爲偵探是因爲他不想嗎?
偵探給了他一個不認同的眼神后沉默了下來,微微闭上眼睛,似乎在凝聚思绪。
然后,缓缓地张开嘴唇。
“…我就是雙子星殺人事件犯人真實身份以及犯罪手法的證據,我在這裏這件事本身就證明了時空跳躍的存在和真實性。”
他舉重若輕的説著,但每個字卻像有著千鈞之力,讓華生感到震耳欲聾。
就像一道閃電,讓華生大腦中像是夏天的蚊子那樣抓不住,但又時不時刺痛著他的神經的違和感突然變的清晰可見了起來。
“。。你。。就是。。證據?。。”混亂的大腦和顫抖着的嘴唇讓華生的話説的磕磕絆絆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那些談話間被他無視了的片段和細節直到現在才從海底浮出水面,在他的大腦表層狠狠的破裂,引起了一陣陣劇烈的疼痛。
他發出了沒有實質意義的悶哼,注意到畫面内的偵探正在似笑非笑的觀察著自己的反應。
就算低畫質的視頻和昏暗的燈光下,仍然可以勉强看到對方的皮膚是那麽的光滑,華生從記憶中挖出偵探因爲失眠而挂著根深蒂固的黑眼圈的臉,以及覆蓋在上面的乾燥皮膚。還有吸烟這個以前沒有的習慣。
他怎麽就沒想到呢?…但是他又怎麽可能想的到呢?
居然在自己身邊,會存在時空的旅行者!
“…擺在面前的事實確實是沒法否認…”每一次發出聲音,他都感到喉咙发干,“…但…我也可以懷疑你是不是去了整容醫院吧…”
偵探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下巴,然後用平和的語氣説到,“…還以爲你會讓我將自己的尸體從土裏挖起來做證明。”
“!!?”華生哐當一聲猛的從舒適的椅子站了起來。
聽到椅子翻倒在地和麥克風被撞翻時發出的巨大混響配合著畫面内華生一臉焦急,從口型推測大概是一些你怎麽敢,或是混蛋之類的話吧。
偵探也忍不住耷拉了眉毛安撫華生。
“好吧好吧,我只是開個玩笑!”偵探强調到自己沒有動手殺人,“他可是好的很呢。自己跑去破案卻讓我在這裏和你敘舊!”
“FXXK YOU!”被救回的麥克風剛恢復工作傳達的第一句話就是華生有些粗野的真情流露,可能是想起兩個偵探基本上算是同一個人吧,他又咕噥了幾句就閉上了嘴。
一時間聊天室内充滿了氣喘吁吁的呼吸聲以及充微妙的沉默。
比起華生,偵探每次都能更快的調整心態。
“…我爲自己不合時宜的玩笑道歉。”他真誠的説到,“只是不小心就將一些未來我們會有的對話習慣帶回來了。”
“這還是我的錯了?居然沒法和幾十年以後那樣理解你到底是説真的還是只是在開一個不好笑的玩笑。”華生挑眉諷刺到。
氣氛一下子鬆懈下來,華生又想到對方穿越到現在之後會牽連起的一連串的事情,就擔心的忍不住連珠炮一樣的發問起來。
“所以你打算怎麽辦?你是打算在現在這個時空將那個組織解決掉嗎!?”可能想的越多越可怕吧,他的聲綫越來越透出主人就快崩潰了的心情。
看到華生苦惱的就差在房間内轉起圈圈了,偵探有些好笑的回答到。
“放心吧,他們已經被解決了。”他的聲音顯得很輕鬆,“雖然因爲斷崖效應,以後的幾十年仍會時不時發生一些因爲穿越時空引起的問題。但是過了這段時間之後就會恢復正常了。”
説到這偵探加重了語氣,説明以下才是他的重點。
“穿越回來只是因爲我覺得有必要回到現在和我自己對個答案而已,證明當時的我的推理沒有錯誤。原本的我會被雙子星殺人事件給困擾幾十年,但是現在不會了。”
“起碼那家夥不需要再嘗到那種滋味。””他嘆了口氣。
“…。所以你特地回來只是爲了證明自己的推論沒錯?”
“是的,不然就算我對你説了之前的推理,你也只會笑我説什麽陰謀論吧?”偵探用譴責的眼神看著華生,“你還説我異想天開,要做夢最好還是上床上去做。”
“………。。”這確實有點像他會説的話…華生感到了些許尷尬。
“唉…好吧…你贏了…我不該説你異想天開,白日做夢…”…但也不需要特地從未來回到現在,就只是爲了打他的臉吧?
“我打算離開日本,嘗試轉行做做其他事情。”偵探突然説道。
“一來以後幾十年全世界會發生的重大案件我都已經知道了沒什麽新鮮感,二來在日本太容易被認出來了可能連出去散步都會出問題,三來天天對著我自己一模一樣的臉有些惡心。”
“所以我決定到你那邊去。而且我在你家住了幾十年,習慣了。”他理所當然的扔下今天的不知道第幾枚炸彈。
“哈啊?”正在美國的痛苦的華生,“不是…我説你不要每次都先斬後奏好嗎???”
華生苦惱的抱著腦袋,想到可以在以後面對面聽到偵探講解未來那些還沒發生的案件,又難以控制的湧出一股甜蜜的感覺。
兩個相反的力量拉扯的他感覺大腦要爆炸了。
“啊啊啊啊好氣!!!”
隨著華生崩潰的怒吼,雙子星殺人事件總算是告一段落了。
雖然華生不知道這場穿越時空引起的事件是不是真的畫上了句號,但是他知道自己和偵探這對破盆配破蓋的組合的序章正剛剛拉下了舞臺的帷幕。
作者:刘果强
MOOD:水的
“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脑子里浮现的,是小时候吃炸鸡,拿到鸡胸那一块的感觉。没有多少肉,也嚼不出什么味道,但也没到难吃的程度,于是总是在嘴里嚼啊嚼,一边皱眉,一边不甘心丢掉。
其实现在想想,我生活里有很多东西,也像那块鸡胸。
前阵子,我删掉了一个联系了七年的人。我们曾经很好,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分享生活、交换秘密、为彼此出头。他陪我走过了很多难熬的日子,也在我最不想说话的时候发来一条“我知道你没事,但我还是想让你知道我在”。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越来越远。他有了新的圈子,我也在忙着过自己的生活。聊天变得像打卡,每次都是“最近怎么样啊?”、“还挺忙的,哈哈。”、“哦,那你加油。”像是两台还在运作的机器,却早已没有了温度。
我犹豫了很久都没有删他。不是因为他对我还有多重要,而是——我舍不得。我舍不得那个我们曾经那么亲近的样子,舍不得从这个人身上抽离出的那一部分“我自己”。仿佛只要留着他,我就还能记得那个更轻盈、更相信人的自己。
但我也知道,我们已经没有真正的联系了。
那天我删掉他之后,心里居然没有太多波动。没有解脱,也没有悲伤。只是静静地觉得,好像一个放了很久的石头,终于被悄悄地放下了。
像鸡肋一样。不是不重要,而是再重要,也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我发现我们有太多这种“鸡肋”的东西了:
放不下的人际关系,不再喜欢的旧物,甚至是一份“还行”的工作,一段“也许还会有希望”的感情。
它们曾经都重要过,甚至在某个时刻给过我安慰或光亮。可现在,它们就像一盏早已熄灭的灯,我却还傻傻坐在原地,等它再亮起来。明知道不会亮了,却总是想着:“万一呢?万一哪天它又亮一下呢?”
我也试过维持一段已经没有爱的恋爱关系。每天的见面像履行任务,我们一起吃饭、看剧、睡觉,但我们之间仿佛总隔着一层雾气。他不再问我在想什么,我也懒得解释自己的情绪。可当别人问我“你还爱他吗?”的时候,我却总说:“我们还不错吧。”
现在想来,那不是“不错”,是“没力气结束”。
我们总是对那些不够好、但也不算太坏的东西特别执着。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怕空下手,怕丢掉一段习惯、一种归属、一个身份以后,自己会变得更不完整。
但有时候,真正让我们无法前进的,恰恰就是这些鸡肋。
它们不是彻底错的,不是彻底坏的,所以我们没有离开的理由。但它们也不再让我们快乐、滋养我们、让我们有成长的空间。
那段恋爱最后是我提的分手。他只是沉默,然后点头,说:“你说的对。”
我以为我会哭,或者起码会难过。但我没有。那天我一个人走回家,天灰灰的,风吹得有点冷,我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看着窗外发呆。然后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有些东西,不是不爱了才结束,而是爱已经不足以维系它继续存在。”
我想,“鸡肋”其实就是这种状态:它曾经是爱,但现在已经不够爱了。
生活里还有别的鸡肋:我买过一本特别贵的画册,封面超级好看,但翻了三次之后再也没打开过。我也有一双磨脚但很贵的鞋,一直想等某天拍照穿。结果它们都一直待在角落,提醒我“当初不想浪费”的那点执念。
有时候,我们不是输在失败里,而是困在“不甘心”里。
可人怎么可能不放弃东西呢?我们不是垃圾处理站,也不是博物馆。我们是活着的人,活着就意味着不断选择,也意味着不断放下。
而放下,从来不是一种背叛,而是一种成长。
如果你手里正拿着一块鸡肋,不管它是一个人、一件事、一份工作、一段习惯,我希望你可以认真的问自己一句:
我,是还想要它,还是只是不甘心丢掉它?
这句问话不会立刻解决问题,但它会像风吹过屋檐一样,慢慢地提醒你:你其实不需要一直嚼着它,硬撑着它,等它再变回好吃的样子。你可以放下,也有资格选择不再忍耐。
我们的人生,不应该被“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定义。
我们值得更香的、更热的、更刚刚好的。
作者: 四戎
战争或许一直在延续,说不上从何开始,便也就没有任何需要结束的征兆。
南城有位神枪手,北城有位狙击手,听说都很厉害,但却难说谁更胜一筹。毕竟狙击手狡猾,开一枪换一个位置,这次出现在这个高台,下次便出现在另一处平地,神出鬼没,远距离瞄准镜,总是猝不及防的一枪致命。神枪手精准,且十分善于躲避伤害,通过敏捷的身手躲过扫射线。
也许观战人员最大的爱好便是观看这两虎相互博弈相互制约的样子,当然更好奇的应该属: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两虎相争必有一死,如此吗?
某日,狙击手站在她最擅长的高台上,开镜,瞄准,一气呵成。但那粗狂的枪线重视暴露了她的位置。更换位置吗?不,在等等,这是个隐蔽的位置,也是个常人不借助工具难以抵达的位置。狙击手通常视觉极佳,但很少人意识到,他们能保障自己安全的原因,听觉一定不能有所欠缺。这不,对于一些极为细微的扰动必须极为敏感。所以现在,确实有脚步声在接近,有人来了!身经百战的狙击手又怎会慌张,只是在那个唯一可能的出口处安静地等待着来人。
他会来的!
她确定她知道是谁。
也许并不是听声辨人,也许只是意识到能找到这里的人会是谁。
脚步更缓了,像是一种心理博弈。
狙击手站在出口侧边,只要一能模拟人头运动的轨迹,无情的枪线就会刺穿来人的头部。
同样的也有可能,来人的枪射速更快,抢先在狙击手反应的时候已经赢了先手。
气氛突然紧张起来了。
气氛又突然缓下来了。
“hi”
意识到自己早就被发现了,不如就先打个招呼吧。
神枪手从远处落地,狙击手从出口走出。
敌人见敌人,没有任何剑拔弩张,异常默契地打个招呼。
我们从未见过面。
我们是敌人。
也许我们应该打一架。
但骄傲的我从未有自信胜出,我也相信自负的你也不敢说你一定能赢。
非常尴尬,想要偷袭却失败了。
打个招呼,然后就走,这样吗?
你也不想自己的阵营输了这场战争吧?
你也不想和我打这个赌,去赌是你死还是我活吧?
我们都太清楚,我们的存在对这场战争的输赢有什么影响。
我们的命都太珍贵了,我们的胜负又太重要了。
不如这样。
阻击手跳起舞步。
明白你的意思了。
何必打架,不如共舞。毫不尖锐的相见,和没有遗憾的离别。
只要是相互制约,便能保证不输。
因为见到某一些人,在双方都意识到上方存在的情况下,赢是不能争取的,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证不输。
我们从未相识,我们从未不相识。
风打在落叶上,是最漂亮的伴舞乐。
神枪手也用舞步回应。
也许共舞了很久,也也许那不过一瞬。
谁会记得那个时候发生了什么,谁会忘记那个时候发生了什么。
我们真像那些相伴了多少年的老夫妻,这是什么默契。
为什么我们同时会这种舞,为什么我们会同时跳这种舞。
我们在做何事。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身外是一片狼藉和此起彼伏的枪声。
眼前却只有彼此的舞步。
此刻,他们于我们何干?
这是我所能想象的和一个刚刚认识的人能做的最浪漫的事情。
狙击手转身看向战场。
神枪手握紧了手中的枪,终究是没有抬手。
狙击手回头。
神枪手会意。
我们的队伍都不能失去我们。
我们已经离开团队太久了。
走啦。
阻击手挥手告别。
神枪手留下最后的声音。
狙击手转身,架枪再次将瞄准心瞄准敌人。
突然狙击手换了个方向,那是她预测的按照神枪手离去的方向,他下一次会在她视野里出现的点位。
很可惜,他狡猾,不知从何处早溜了。她意识到了这点,便放弃追杀的计划,重新承担起了在她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也许在神枪手离去后的某个时刻,神枪手也曾将枪口对准狙击手。
也许在神枪手离去后的某个时刻,神枪手也不曾将枪口对准狙击手。
这场战争仍然持续着,被记录的结尾点是,神枪手射瞎了狙击手的左眼,狙击手打残了神枪手的左手。虽然造成了行动上的不便,能力上的衰减,但他们仍然是势均力敌的对手。也也许只要他们都还存在的每一天,这场战争就不会有真正的结局。
成为一个无解的循环。
(改编自在游戏里亲身经历的事件hhhh 事件本身比我写的有意思hhhh)
Ps: 很惭愧,三次元太忙闲暇都在沉迷游戏,文就凑个字数摸个鱼了
Vol.244【污染】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我哥死了,被装在十毫升装的防护瓶,和三位队友一起。我哥,一米八几的高个,现在居然可以揣兜里。把他们捧起来的那刻,我恍惚得想吐。
徐队给我派了任务,要我带哥和队友出发,做投放任务。队长像往常一样少话,嘱咐完三点事项和路线,就让我走了。我驶远,回头看了一眼狭长的基地。生者和死者没什么不同,都是被装在某个森严的容器里,这样想,不知道是“我哥的死生都一个样”,还是“我活着宛如死亡”哪一个念头宽慰了我。
我打算不走最近距离的污染地,而是去趟海湾区,我们以前老家那儿。习俗因为代价高昂而不断衰落。我仍认为灵魂应该送到家乡的风里,哪怕风已浑浊,肉体无法归根。开车的时候,我注意力老忍不住在兜内,差点撞上一座小废墟。“有的污染物会保留些许心智,对外界环境作出反应,切记,它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胞。”徐队的嘱咐对我来说反作用更大,我太希望我的口袋里突然有点小动静。平时能冷静猎杀他人变成的污染物,换成自己的亲人友人,人人心里有一个坎。徐队说过,当我过了这个坎,我就够格当小队的新队长了。我不想太早当上新队长,看来我哥和我的前辈们很希望,因为他们一动不动,仿佛向我保证,他们已是最低级的污染物,最安全的实验品。
晚上睡车里,我做梦了,梦里,我在吃绿舌头,绿舌头透亮亮的,清晰得很,我哥的脸却糊得像有百十只雪糕融化在上头,黏黏地滚动着。
我问他:“哥,如果二十四小时以后,就要去死,我们该去做什么?”
我发自内心地问他,十四岁的我鼻炎不好,考试不好,爸爸妈妈也不好,死对年幼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锄地锄出金龟子的幼虫,我会呆呆地看很久,看它们晶莹剔透地蠕动,挣扎,再以“害虫”的判断来上一锄头。上初中的我,对任何命,对我自己的命也是这个态度,命被暴晒在泥地里,我站着观赏它,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锄头。
我哥正正面面瞧了我一眼,他的脸还是糊糊涂涂。他给了我一个脑瓜,软得像一滴奶油滴在我的额头上:“川儿,你嫌我抢了你想吃的冰点,想咒我死是不?”他转身摸了摸他的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大堆钱,我接过钱,钱在我手里融化,黑黢黢的一坨。“如果今天要去死的话,咱们就小卖部把冰柜里的冰点都买来吃了吧。四支四支地买!别一下子买太多,容易化了!”
我出门买雪糕,结果买了个世界末日回来。世界末日有四种口味,是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和黑巧克力味的。四根雪糕直直吃到我的胃里,把我的胃冻成了防护瓶。
我惊醒了,下意识摸了摸我的口袋,污染物还在。回忆了一下梦,主要是想回忆好久没吃到的绿舌头和我哥。梦里我哥怎么会是雪糕脸?我思索了一阵,突然又觉得,他好像本来就是一张雪糕脸。或者因为他太喜欢雪糕,所以他本来就是一只雪糕?“污染物母体完全吸收个体前,个体存于世界的概念会逐渐消解,最后,哪怕是至亲者的记忆里也不会存在生者的身影。”徐队的嘱咐扎了一下我,我反应过来,连忙开车。也许在我的认知里,不需两天,我口袋里的就只是一瓶污染物了,我没有送污染物落叶归根的必要,我想送的是我哥。
海湾区沿途的风景就像是炸毁的焦糖工厂,黑色的粘液搅着浓稠的浪花。房子是海,车道是滩,冒泡的树木是贝壳。我的投放任务很简单,找片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把防护瓶丢下去,它会被污染吸入,撑得越久,就越能定位到母体的位置。这就是我们收集队友的尸骸,看着他们转化,不给予他们安宁归宿的原因。我掏出了瓶子,十毫升黑色液体,是我已经想不起名字,想不起容貌的哥和队友们,他们的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抛出。
“最后,执行任务时,要凝视瓶子。”
终于做到这一步,我理解了徐队的忠告,瓶子一下子被污染物吞噬,记忆像死去的海绵般萎缩,爆裂时又翻起浮沫,我锄出了金龟子幼虫,但没砸下锄头,雪糕不是黑巧克力味的,最好吃的雪糕是快融化的雪碧味的——什么人剩了半袋给我来着?
我好像送了几位重要的人回到故乡的家,海的怀抱里,仿佛回到数亿年前只有大海的星球。我不会记得他们了,因为我们无可救药的相遇本就应该在数万亿年前,或者数万亿年后。
·外一篇·可念出卻不存在,和存在而不可念出的
蘭的身上有一個藍河鎮人人皆知,而人人皆不敢言的秘密——他手上第一條人命,是將繈褓中的他從橋下垃圾堆裡拎回家,然後撫養長大的乾爹。
人人皆知,因為弒父的白眼狼在這兒八百年出不了一個。
人人皆不敢言,因為那死人是個叛徒,背叛了藍河鎮真正的主人,因此誰也不敢說出他的名字 ,更連帶著蘭在他人的口中也換作了別名——RUM,一種帶著香甜氣息的烈酒,如他的外表一般令人迷惑。
老叛徒沒有墓,更不會有可以讓人祭奠的碑,他的尸體被鎖進一個廢棄的集裝箱,推下碼頭,沉入河口,被波濤席捲去了遙遠的大海——至少在蘭的想象中,他已經去了坐在碼頭邊的自己眼中,遙望不見的遠方。
蘭在少管所呆了三年,卻感覺與藍河的生活相差不遠,甚至比乾爹死後的藍河還更要親近。因為連這裡,都流傳著關於乾爹的傳說,儘管,祗有一位在這裡幹了幾十年的老獄警還記得,然後在那些閒極無聊的時刻,向他嘮起當年這放風場上上演的麻煩事兒,一遍又一遍。
三年的時間,這是蘭唯一留下的記憶,老獄警的回憶並沒有太多的細節,可蘭卻能清晰地看到尚且年時的乾爹在這片操場上與對手一同給獄警們製造的管理困擾,有時候是同面目模糊的“同伴”,有時是跟自己,一如很多年後,他帶著自己在藍河生活的那些日子。
蘭對著喧鬧的操場露出了微笑,眼中的操場空無一人,安靜無聲,祗有乾爹站在他的面前,笑呵呵地對他勾著手指挑釁,可目光卻是那般溫柔,溫柔得像是入夜前剛剛點亮的月光透出黑雲時的樣子,令蘭一時怔在原地,無法思考。揮出的拳頭不知何時握住了一把銀亮的刀,被乾爹粗糙的大手包裹住,重重裹著,像是叮囑,又似不捨放開。
“好兒子,以後靠自己了。”
話音未落,猛地將自己的手拉扯向他,一抹而下,就此別過。
蘭滿身冷汗地從睡夢中驚醒。
三年後的藍河,早已沒了讓他遮風避雨的屋簷,碼頭集裝箱堆上空出的那個口子,就是他在太陽西下後枕浪被星的地方,伴著乾爹留給自己的一把生鏽的西瓜刀,和地攤隨手買的紅雨傘。夜晚的海風在朦朧的月色照耀下吹過無人的水泥地面,卷進鐵皮與鐵皮之間,將那小小的方寸塞滿潮濕的鐵鏽味道。蘭喘著粗氣,岸邊黑色的人影倏忽間消失不見,仿佛躍入了水中,卻不驚起一絲波瀾。
人們說,當兒子的為了投誠,殺了自己養父乾爹,撿來的狼崽終究養不熟。
人們說,藍河鎮的主人是無法被推翻的,即便是親手養大的狼崽,終究認的也是真正的頭狼。
這些傳言都上不了檯面,卻隨著下水道的污濁惡臭不斷流淌,漫延到整個鎮子的四肢百骸中,豢養著在陰溝裡吱吱喳喳的老鼠們。而祗有蘭自己知道,那一刀,既不是割袍斷義的憤怒,更不是投誠效忠的宣言,那不過是他愚蠢的乾爹留給他的,一道小小的保命符——他祗是想在身份暴露的時候,讓自己依舊能夠活下來罷了。而這甚至都與什麼高尚的目的或偉大的志向無關,以至於當那一腔熱血濺了滿身,順著面容滑入口中時,蘭依舊無法理解,乾爹究竟為何而死。
是為了那個“外面的世界”麼?
對蘭而言,那不過是他不經意一瞥時留在眼中的剎那虛影,是電視雪花般呲呲躁動著的灰色高墻,是乾爹用鮮血去澆灌的一場,永不會醒的春秋大夢。
以至於哪怕他清晰而明了地確認,這藍河鎮不過是個無可救藥,臭氣熏天的爛泥潭子,而“外面”是乾淨整潔,芳香撲鼻的嶄新世界,他也未曾想要離開。
腐臭與芬芳,花園與沼澤,於他而言,祗是不同的字音,而沒有不同的價值。就如同當年他坐在警車裡,眼角瞥過車窗外一排排呼嘯著退去的高樓大廈,徑直走進了少管所高聳的電網圍墻中那般——高樓與高墻,理所當然絕不相同的東西,他卻難以分辨,它們看上去究竟有何不同。
高三入學第一天下午,前來報道的蘭姍姍來遲,走進沉重的校門之後,是空蕩蕩的操場,和寂靜無聲的桌椅山。
飲過血的利刃即便藏在包裡不露鋒芒,也足以震懾被不鏽鋼大門所圈養起來的狼崽,他們躲在陽光照射不到的角落窺探著,陰謀著,貪婪而無能。
除了那個以囧字自稱的傢伙。
外來的崽子無知而無畏,非要擋在面前做那出頭挨打的鳥,令蘭覺得有些好笑。
為修心而習的拳腳終究敵不過為殺而生的爪牙,封印的利刃無需出鞘,藍職的老大便換了人。不甘心的少年不斷爬起身,一次次地向他發出挑戰,然後被掀翻在地。
於是蘭的外號又多了一個——蘭爺。鎮子上的忌諱在小崽子們的口中似乎毫無被遵守的必要,反正無論是RUM還是蘭,聽上去都差不了多少。
而蘭卻再次想起了他的乾爹。
當年乾爹教自己功夫的時候,也是這般,那麼地狠,那麼地重,卻感受不到半絲殺意。祗不過,眼前這個少年比乾爹弱小太多,但至少,與那些無能卻嗜血的狼崽子們完全不同。蘭這樣想著,順腳將少年的膝關節來了個錯位,痛快而乾脆。
蘭的人生很少能有如此興致勃勃的時光,不必戒備太多,祗需要面對衝向自己的人,任憑身體的反應出手——自乾爹死後,這還是第一次。感覺像有個了玩伴,蘭蹲下來,看著阿囧鼻血直淌的臉。
“阿囧。”
“我叫Jone,不是囧。”
“不是一樣麼。”蘭嘴角一翹。
阿囧無話可說,祗得一屁股坐起,拿風洗臉,一邊嘟囔著:“我明明也是練打擊出來的,怎麼就是打不過你。”蘭沒說話,丟給他一根煙頭,把阿囧嗆得咳嗽了半天。
蘭有時候就會這樣故意地去逗弄阿囧,比如方才的煙屁股,又比如時而不意地伸出手指,輕輕一勾阿囧的下巴,對方就會從脖子紅到耳朵,然後嗯嗯啊啊地罵不出一個完整的字兒來,祗剩如他名字一般的難以言喻的表情。
很有意思。
這成了蘭百無聊賴時的玩的遊戲,也是唯一一個。
直到蘭遇到aika。
作弄別人的人,終究是會遭報應的,察覺到自己自耳根升起的一股熱意,蘭這樣想道——
自己現在的臉也一定很紅,像對方撐起的那把,自己落下的紅傘。
“外面的世界好看麼?”aika有些好奇地問他。
蘭無法回答。
因著他對外面的世界有一種,連他自己都難以察覺到的抗拒,甚至是,憎惡?
他本該直白地說,他沒見過,可卻在開口的瞬間,生出一種難以形容的饑渴,欲以言表,卻無可言表。祗因它源自某種慾望,孳生於身體難以察覺的最底端,如蟲蟻窸窸窣窣自地下尋找出路,蜿蜒而上,化作沼氣在沉積的泥沼表面吐出一顆顆細小無害的透明泡泡,當你好奇地小心靠近,伸出指尖想要輕輕觸碰它時,便突然爆炸開來,將你整個兒地吞噬其中,重新掩埋。
於是自此,對蘭而言,“慾望”二字再不是一個全無所謂的音節,而是即便無法說出,不知言表,也真實確然地存在於他身體內部的無名火源,如爐中通紅的焦炭,從裡到外,燃燒著,滾燙著,不見火焰,不肯熄滅,自他的腹下,順著血管和神經延燒,引燃心臟,烤炙大腦,燙傷雙眼,強迫他去看到他從來懶於入目的畫面,去雕琢他從未想放進記憶裡的故事。可哪怕他翻遍大腦每一處縫隙,也搜尋不到半片畫面或聲音的碎塊,去編織一個能充作答案的幻覺。
“外面的世界,真的那麼好看麼?”
“也許吧。”
“那裡的樓,真的比藍河最高的房子還要高?”
“比這裡高多了,高得看不到頭,好像要插到天上去一樣。”
“……”
Aika抬起頭望著迷茫的天空。
“站在那座房子的樓頂,能感受到很大很大的風,比這裡還要大。
而比那座房子還要高的地方,一定會有更大更大的風。”aika轉頭看向蘭:
“如果能從那麼高的樓跳下去,能飛起來麼?”
“不知道,也許吧?”
蘭躺倒在地,看著空中那縫雲隙時隱時現,隨口說著:“我也沒飛過。”
這樣的日子很長,很靜,很閒,在血與玻璃的碎片和紅傘下的親暱之間循環往復,平靜到會讓蘭產生一種與世隔絕般的詭異感。藍河鎮的主人似乎掌握著鎮子上的一切,卻從不踏足這小小的碼頭,以至蘭對他的存在,也變得猶如隔著磨砂玻璃看去的天空,已知,卻逐漸走向朦朧,祗有aika時不時露出的憂鬱,提醒著他那一團遮天蓋日的黑雲無處不在。
後山上的四層別墅俯視著交錯雜亂的街道和穿流而過的藍河,面向遙遠的大海,落日餘暉將墻壁上五彩的碎瓷裝飾染上橙紅的霧,又隨著時間漸紫,漸暗,迎來皎潔的月光。
蘭在風中站起身,回頭看向那棟安靜的“高樓”,鎮裡最寬闊的陽台上空無一人,隔著一扇扇落地玻璃,能看見的,祗有空洞般的漆黑世界。
隨他怎樣,與我何干。
少年腦中閃過這樣的話語,重新躲進了紅傘下的小窩。
寧靜的碼頭,潮起潮落,不知名的鳥群從東方未明時便開始嘰嘰喳喳,在集裝箱上跳躍,從紅傘邊探頭,對傘下犯懶不起的人歪歪腦袋,咕嚕嚕轉動著黑眼球。aika對著那小腦袋笑了笑,喉中傳出低低的哼唱,那鳥兒像是應和般,發出幾聲清脆的鳴叫,繼而飛走飛走,在水泥地上玩耍,在電線桿頭放哨。
蘭側身看著aika的臉,那歌謠順著鋪展開來的髮絲傳入他的腦海里,如同幼年時光,乾爹也曾經枕著手臂靠在他的身旁,低聲哼唱,哄他入眠,儘管那哼唱總是能讓已入夢鄉的孩子瞬間驚醒,一次又一次地,讓蘭至今尤覺,他一定是故意的。而aika的低唱卻悠悠蕩蕩地,似有似無地,圍繞著自己,蘭在那輕輕的低吟中再一次沉入霧濛濛,軟綿綿,還帶著玫瑰香氣的夢境。
“外面的世界,真的那麼好看麼?”
Aika又一次問道這個問題,卻不似好奇,倒像是要確認些什麼一般,而蘭也依舊無法做出隨口以外的回答,祗是從身後抱住她,一遍遍地呼喚她的名字。
“愛歌,愛歌。”
“如果我從那裡跳下去,能讓你飛起來麼?”
aika的聲音在耳邊,如悠揚的歌謠,飄飄蕩蕩,而蘭卻瞪大了雙眼,下意識道:
“……我不會飛。”
女人鬆開他,笑起來,比他見過的,她曾經展露出的笑容都要更加地美麗和燦爛,那笑容的主人捧起蘭的臉頰,落下一個又一個紅色的印子,接著轉身,帶著那悠悠蕩蕩的歌謠,和被風吹得張揚地綻放的白裙,離去。
留下蘭獨自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動彈。
自那以後,aika再不曾出現。
不鏽鋼的大門和閃著銀光的電網包圍著藍職的水泥世界,妄圖將尚未成年的狼崽們扣鎖其中,而蠢蠢欲動的幼獸們不會安靜地等待風暴過去,他們伺機而動,尋找著隱蔽的漏洞鑽出牢籠,仰頭向風雨咆哮。
桌椅山下的世界有著與天空下的操場截然不同的氛圍,錯綜複雜的通道比狡兔的三窟還要令人暈眩,山底中心的“大堂”正中,那把代表著正中之中的,套著荷葉布面的椅子,能過坐上它的人儼然是這地下世界的國王般,守衛著他的寶藏。乾爹曾經半開玩笑似地告訴蘭,那底下有一個未知的世界,等著他去探索。
那確實是個玩笑,但也不是全然的謊言。
頭頂搖搖晃晃的燈泡用一根在山間蜿蜒盤索的電線盜取光明,在接觸到山外空氣的瞬間,如直衝天際的龍一般躍上半空的線纜,纏繞著,緊緊咬住藍職墻外的電線桿。蘭拖開那把正中的椅子,露出藏著的井蓋,一把掀開,下水道的味道就從黑暗的洞口撲鼻而來。蘭嗤笑一聲,仰頭將口袋裡的二鍋頭一飲而盡,伴著玻璃著地的破碎聲跳進井裡,消失在校園之中。
藍河密不透風的鐵罐被外力強行破開了一個大口,蘭緊握著那柄半鏽半銀的西瓜刀,聽著頭上呼嘯而過的車聲和警笛,穿過大地被重物碾壓而過的震撼帶起的顫動,在一片黑暗中計算目標的出口。
海風呼嘯著圈進藍河,潮水倒灌進藍河之中,逆流衝向兩岸的巷口,在地面留下淺淺的汪洋和順著小巷展開的密佈水網。鋼鐵巨輪帶著沉重的鐵鏈迎風破浪,碾過脆弱的土墻瓦頂,掃平一切障礙,燃燒瓶從窗口扔下,在鋼鐵殼子上炸開煙花,硝煙散去,如同一個笑話。蘭在地下冒著從地面澆灌而下的“大雨”和“瀑布”繼續向前,那自上而下的大水沖散地下濁惡的臭氣,帶來一絲清新,奔上一個百米多的高坡,井蓋之外,是這條藍河最遼闊的風景。
“愛歌——!!”
蘭大吼著,在寂靜昏暗的高樓前,連月光都藏匿不見,祗把他的怒吼在風中傳揚。
一腳踹破玻璃,躍進樓中,本該密佈的爪牙哪裡還留有半點氣息,仿佛一棟廢棄多年的空樓,從人到鬼都不見蹤影。向前一步,腳下是尚還有些柔軟的物體,驚雷帶著閃電大笑著,照亮滿屋尸體。蘭小心地向上一層層搜索去,直到最高那層,一樣黑漆漆的房間,透過落地玻璃窗,依舊是空無一人的陽台。
他忘了地下。
蘭轉身往下奔去,地下比地上更加幽深而黑暗,藍河的供電早已切斷,即便是小鎮主人的“宮殿”也再看不到現代工業的光明,風竄入地底產生的低吼如潛伏著的野獸正在發出警告,可蘭沒有害怕甚至恐懼的時間,劇烈的心跳反而催促著他快點、快點、再快點!快些找到那一身白衣的人,拉住她的手,確認她的存在不是一個幻影,不是一條鬼魂,更不是一場斷斷續續的春夢。
“你果然來了。”
微弱的蠟燭在玻璃燈罩中輕輕搖曳,發出昏暗的光,映照出一雙正互相拍打的手。
藍河鎮現在的主人,用黑暗掩蓋自己的面目,卻帶著笑意說:
“我說你一定會來,可惜,她不相信。”
“你在說什麼?”蘭冷眼直視著他,手中的利刃隨時準備著要大口飲血。
“她說你不會來,因為你從來不踏足這棟別墅的地盤。”主人輕飄飄地說道:“但我說你一定會來,因為這裡有這個藍河最美的女人,你怎麼能放得下呢?”說罷嗤嗤笑了起來,又突然停下,繼續說:“哦,我怎麼忘了,這是她第一次,不相信我說的話。”
“她人在哪兒。”蘭的眼睛,比那柄刀鋒更加冰冷而鋒利。
“你說呢?”主人聲音中的笑意帶上了
接著從懷中掏出一把手槍:“要不你自己算算?是你的刀快,還是我的槍快?”
“她人在哪兒。”
“……真是個無聊的崽子,跟你乾爹一樣,討死的命。”抬手舉槍,對準蘭的心臟。
生死都不過是一瞬的事,而蘭從沒學過什麼叫求生。他迎著那槍口襲去,子彈從他的腹部穿過,帶出一瞬滾燙的痛感,血噴濺而出,濺上蘭的面頰,灑遍他面前的光滑地磚,伴著比主人的手更加迅速,而又整齊的槍聲。
蘭停在原地,舉起的刀定格在半空,無法落下,身後全副武裝的黑衣人包圍而來,手中的刀不知被哪一個給卸下,眼前清晰的,祗有倒在血泊中的藍河主人。
“她人在哪兒。”蘭的大腦幾乎無法轉動,來適應眼前發生的一切,口中卻本能地重複著那句話:“她人在哪兒。”
主人的面容在手電的照射下顯得慘白而狼狽,那張臉沒有太多人以為的那樣衰老,而祗是不再年輕。血從他的喉中湧出,雙唇微微顫動著,擠出一個聲音——
天台。
天台?
蘭猛然清醒過來——他方才,為什麼沒有去天台?
包圍的黑衣人們沒有理會失去武器的少年,蘭捂著血流不止的腹部努力朝天台而去,鮮血潤滑了鞋底,讓他在一層層仿佛看不到頭的階梯上踉蹌爬行。重又露面的月亮從頂樓的落地窗撒進溫柔的光明,蘭已經無法感知到自己的下半身,仿佛一個被腰斬的身體,用手指努力地尋找自己失卻的另一半身體。抬頭,璀璨的星空甘為背景,襯托著由天而降的白色身影,描繪出瞬間的美麗景致,塞進少年一生的噩夢裡。
蘭醒來的時候,眼前是炫瞎人眼的白色燈光。
少年半瞇半睜著眼睛,努力適應惹人厭煩的光線,卻依舊看不清周圍到底是些什麼,仿佛他整個人所在的空間,就祗是一片耀眼的光芒之中,然後“啪”地一聲,重歸於黑暗。
過去不知許久,他才又逐漸擁有了能夠游動的意識,潔白的屋頂中央,吊扇在無聲地轉動,四周圍著的簾子偶爾被風動搖,也是潔白如新,伴著窗外清脆的鳥鳴。下身仍舊無法動彈,兩隻手也似乎被什麼禁錮著,蘭微微側過頭朝右看去,是幾乎要被他遺忘的熟悉少年,握著他的手,正在熟睡;而朝左邊看去,潔白的床褥下,一對銀光閃閃的手環,將自己的左手與護欄死死地鎖在了一起。他輕輕地從阿囧的手中抽出自己的,略抬了一抬,還算能動,於是努力伸長,將左側的窗簾掀起一角。
一把紅色的雨傘靜靜地靠在墻邊,已有些破舊,少年睜大雙眼,久久地看著,將那抹紅色也染透了眼眸,然後收回手,再不敢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