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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芒子
评论:求知
备注:第一次写科幻文设定,毫无逻辑依据。主打一个结合时事,一顿不负责任的脑补。
9.2修改,补充世界观设定
9.5修改,补充过敏设定
感谢各位太太的指导!
傍晚,晚课开始之前,我们有一段自由活动的时间。暑热逐渐褪去,我和莎莉会跑到学校高地的缓坡上去,这座学校坐落在一个岛屿之上,从这眺望能看到草甸下一圈圈的铁网,还有远处落日余晖下的海面,像是泼洒出来的胡萝卜汁。
“你看新闻了吗?有始人出生了!”莎莉把她的PADD凑到我眼前,小巧的手表通过投射形成一个虚空的屏幕。我们被禁止使用手机一类的电子设备,仅能通过智能终端,也就是PADD来接收信息,和外界的交流也仅限于每月一次的亲人探视和每天的国家新闻推送。
“始人?”我惊讶地抬头看去,只见画面了是一个婴儿被抱出来的画面,各色各样的人围拢在摇篮的旁边。
随即转为始人的特写镜头,粗短的手臂上既没有羽毛也没有过厚的角质,粘着黏糊糊的胎脂,像是红皮花生一样。手指还看不出来,团团地握着,应该是五个手指吧。我若有所思的张开了我的手,半透明的屏幕下,右手是正常的六指,而左手孤零零的五根手指显得那么奇怪。如果两只手都是五根手指,那会很不方便吧,这样它都没法玩芭乐琴了,自己少了根手指弹起来就很费劲,总要担心左手按不到键。
我们是出生在新世界的新人类,在过去漫长的百年岁月中人口凋敝,灾象频发,环境日渐恶化。在经历第三次全球基因危机之后,只有新人类逐渐活了下来,剩下的不足十亿的人口组建了地球联邦。
由于新人类的基因突变几率比始人增加了20%,能够正常发育成熟的胚胎也大大减少。为了维持人口数量,我们这些通过人工配对,体外授精后移植的胚胎被选育出来,成为第二代新人类。
我们都有类似的外形特征,布满角质鳞片或者羽毛的皮肤、六指、气囊,以及两颗心脏。如果出现了突变,这个胚胎大概率会在发育时就死亡,运气好的能活到出生,要么像我一样只是肢体上的残缺这种无关紧要的突变,要么就是危及生命的,类似亨廷顿舞蹈症,最多也活不过六岁。
“它能活下来吗?”我有些担忧,“它看起来好小,就像是蜗兔一样。”那是一种灾难中侥幸活下来的哺乳类,刚生下来像是蜗牛一样背着没有退化的壳。
“我希望它能活下来,它会被送过来么?和我们一起。”莉莎是乐天派,她浑身长满了雉鸡一样张扬的羽毛,看起来就像是原始部落里酋长。
“也许吧,或许明天就会来。”我翻看着PADD下面的留言,有惊喜的,有好奇的,有悲伤的,但更多还是铺天盖地谩骂和谴责。
——它不应该出生,你们这是在进行活体实验!
——《宣言》第二段提到新人类是今后人类的唯一存在形态,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了。
——第四次基因危机的前兆,哦不对,在那之前新人类就灭绝了。
“看起来大人们不想让它过来。”莎莉凑了过来,她身上羽毛弄得我鼻尖发痒,“好可怜。”
“是啊……”我小声地说着,关掉了PADD,“我不希望它过来了。”
“欸!为什么?”
“莎莉你知道什么是‘过敏’吗?”
“你又要说历史了吗?”莎莉撅起嘴,泄气地躺倒在地,“不要啊——饶了我吧!道格老师才罚我抄完新世界史。”
“不是的!”我也随她躺倒在草坡上,青草的清香在鼻尖萦绕,“过敏是某些物质进入人体后能够导致部分人的免疫系统发生异常反应。说白了,就是人体的
过激的排异反应。”
“你不觉得很像吗?我少了一个指头,我就是异物,就要被排挤、被孤立,它还那么小,大人就这么对它。”我张开我的左手,我下意识都会攥紧拳头,生怕别人看见。
——怪胎!你是不是没有进化的始人啊?
——她是残疾人哈哈哈哈!
我瑟缩在墙角,像是非法闯入的异物,机体内的一切朝我发起攻击,嘲笑我,捉弄我,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不会的!”莎莉扭过头来,抓住了我的手,稚嫩的手指两两相印,单出的小指像门栓一样扣住,“我会保护它的!就想之前保护你一样。”
——你们在干嘛!
余晖像是毯子一样铺散在天空上,在莎莉身前投下影子,雄赳赳的她,像是护崽一样把我拢在她的怀抱中。
——安妮是我们同学,和我们一样的人,你们不许欺负她!
莎莉拉着我,冲开了人群,我俩就这样手牵着手,一直跑到矮坡上。彼时草长莺飞,绿草间点缀着细碎的野花,莎莉如同春归的候鸟,闪亮夺目,神采奕奕。
“你、你为什么帮我?”我不善于运动,到这里已经气喘呼呼,索性一股脑地坐在草地上。
“没有为什么,我喜欢你,”她坐到我的身边,肩膀一晃一晃的,活泼得就像一个小太阳,“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我低下头,不敢去看她。手指钻到湿热的草里,拔起一把草又朝远处扔去。
“我不好看。”
“大家长得都不一样,哪有什么好看不好看。他们都觉得道格老师的鳞片很漂亮,我可怕死这种滑腻腻的感觉了,每次想到要上她的课我都要发怵。”
“我是怪胎。”
“你看,”她握起我的左手,从小指开始从后往前,和她手掌相对,她用拇指和食指把我剩下的拇指牢牢的圈起,像是钥匙找到了它的锁扣那般,“五指六指又有什么关系呢?不也能当朋友吗?”
之后我们便走到了一起,莎莉帮我赶走那些闹事者,我则开始辅导起莎莉的功课。莎莉不擅长读书,她对世界拥有着无限的热爱,她喜欢蜗兔、百褶蝶等动物,也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毕业之后可以去服务社区,也能参与动物保护活动。
在新世界,劳动不算是必要的,原本过剩的世界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物质遗产。我们作为第二代新人类,已经没有纳税和工作的义务,我们一出生只有一个责任,那就是把人类文明延续下去。
至于像我一样,对知识抱有热情者,或者像莎莉一样想要回馈社会的,则会被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上去。
我会被分流到研究岗上去,一部分人去考证那些来不及在中央存储区备份而遗失的科技和文明,而另一部分则专门研究人类的基因,人类的未来。
——————————
晚课又是世界史,莎莉听了没一会就小鸡啄米一样打起了瞌睡,艳丽的羽毛都耷拉下来。
授课的是道格小姐,她是一位浑身布满黄白鳞片的妙人,是蜥蜴基因的分支。但她讲课的时候,她会裹着那身属于高级教师的黑色衣袍,金色的鳞片立起,把脸像伞一样撑开,平铺的面孔不苟言笑,极具威慑力。
“莎莉。”她敲了敲桌子,“站起来,书上第54页写的是什么?念出来。”
“啊……”莎莉揉揉眼,朝我抛出求助的眼神。我顶着道格老师的压力,悄悄把书递了过去。
“新历前2084年,第一个人造病毒诞生,标志着人类首次创造出、完全独立的生命。”
“坐下吧,好好听课。”听着莎莉舒了口气,我的思绪也离开了书本。
病毒似乎总想逃避免疫,但随着它在体内的增殖,又会将其暴露在免疫系统眼下,疾病是一场赛跑。但从结果上来看,似乎是病毒更胜一筹。
正如生物史中说的,基因是在无知的手中失控的。新人类的第一次突变可能是由于历史上的那次核废水排放事件,但这无从考证。
但世界史中,仅仅记载着人造病毒的历史,也正因此新人类才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先是鱼类的大量死亡,畸形鱼的大量发现,而后是鸟类,通过迁徙把病毒散播到全世界,而后鸟类也特化 出了鳃,甚至是鳞片,然后是啮齿类、爬行类……史称生物大污染。
整个星球的生物都被迫加速进化,进化树快速生长,枝桠交错,人类也不例外。体内细胞分裂分化加剧,不得不需要气囊和两个心脏以获得足够的血供。羽毛与鳞片这些原本抛弃的结构被用来抵御外界过强的辐射,也缔造如今多样的新人类。
在这种情况下,过敏这种变态反应应该消失才对,或许在如今变异率极高的身体上已经大大削弱了,但它还潜藏在每个人的内心里,根植在文化中,本能的排斥异己。
所以核废水排放事件中民众反抗是如此的声势浩大,所以在无公害食品里潜移默化影响整个消费界,所以在这个始人的诞生下,不知触动了哪个吞噬细胞,整个社会就像是被激活了一般,致敏细胞趋化游走而来,释放出细胞因子,引起更多的细胞转移而来,围拢在一起,蚕食鲸吞。
那些大人们吵闹的话语在我耳边回荡,鄙夷、质疑、嘲弄,逐渐向我逼近,藤蔓缠绕在我的身上,无法挣扎,无法逃脱。
——她该死。
——它怎么能生下来?
——滚啊,你这个怪胎。
——请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每次会面时父母眼中挥之不去的忧虑,每个人的冷嘲热讽,甚至是老师眼中的同情,都像是一把钝刀不断折磨着我的神经。
我是异物,始人也是异物。
为什么我还没有死去,为什么要让我活下来?
——和我做朋友吧!
下课铃响了起来。
莎莉急切地想回寝打游戏,拉着我便往门外跑。
“你听说了吗?是真的始人,不是那种半吊子的。”
“我也看了!始人就在那里,我听亨利说他们去的时候还被撵回来了。”
我们走在夜色中,背后的教学楼的灯光也逐层熄灭。
“莎莉……”我突然开口,“我有点事情,要不你先走。”
莎莉放缓了脚步,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有东西落下了吗?要不要我陪你回去。”
“不用了,就一会儿。你不是还有队友在等着你。”
“嗯……”莎莉为难地看着我,“我担心你。”
“他们都离开了,我不会有事的。”我抬了抬下巴,示意前面那一小团人,平时都是他们带头孤立我。
“那……”
“放心吧。”说着我主动松开了她的手,就像钥匙脱离了它的锁,义无反顾地离开了。
我逆着人群,跑到教学楼的最顶层——我们最初的教室,也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个地方”。
——————————
下课铃响了起来。
莎莉急切地想回寝打游戏,但我还有事,就和她分开了。我逆着人群,跑到教学楼的最顶层——我们最初的教室。
走廊的灯已经关闭,巨大的观察玻璃把走道和教室分开,里面灯还亮如白昼,一个个长着绒毛的婴儿正躺在格子一样的婴儿床上。
我一个个找了过去,新闻里的背景明明是这里。
“你在这里干嘛?”身后传来道格老师那威严的声音。我吓了一跳,飞快地转过身去紧紧贴着墙壁,这是我感到安全的姿势。
“那个……”我绞尽脑汁,不知道怎么回答,道格老师不喜欢说谎的孩子,我飞快地瞥了一眼又低下头去,声音细如蚊呐,“我来看新来的孩子。”
“新闻里的那个始人吧,都是些好奇的孩子,之前就来过几批了。但是你独自一个人过来实在是太危险了。”道格老师听到我的回答后似乎松了一口气,弯下腰来牵起我的手,巨大的手掌将我的手包裹着,拉着我走到了走廊的深处,“跟我来吧。”
那里黑漆漆的,只有红蓝的光在闪烁,透过仪器屏幕的荧光,我隐约看见那个气囊一样的装置里有一个活动着的人形。
“是它吗……?”我半是惊奇半是疑惑地趴到窗前,想要看仔细些,“为什么要把它单独放在这里?”
道格老师也蹲了下来,视线与我平齐,我这才看清老师的瞳色,金黄色虹膜带着锯齿状的花边,幽深的瞳孔里映衬出长满了黑白色绒毛、滑稽又丑陋的脸——我的脸,一副和始人完全不相干的脸。
“现在已经不是适合始人生存的环境,对于它来说,就连空气都要杀死它。所以它一生下来就被紧急转移到了这里,也没有对你们公布。”
“它能活下来吗?”
——————————
第二天早上,我一个人悄悄地溜进教室,坐到了最后一排,意料之中的事情却没有发生,他们像空气一样无视我,只有莉莎开心地朝我打招呼。
“安妮,你今天看起来很开心呀!”
“对啊,我不是怪胎了。”
我也能活下去。
与此同时,气囊里的婴儿呼吸渐弱,随着尖锐的机器报警声,永远的停止了呼吸。
“气囊怎么打开了?”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早上到科里换完衣服准备交班时,突然注意到洗手池旁边还贴着新冠处理的流程图,撕了一半,正是印象里极度厌恶的那种黏贴方式,残留难以撕去的那一部分上写着隔离的那一半流程。
恍惚间才发觉好像距离放开已经快有一年。
查房到负压隔离病房,34床是晚间刚收的新冠病人,67岁,男,发热控制不错,正在俯卧位通气。
我站在床尾,听老师给家属交代待会儿有CT检查,听隔壁床护工重新铺床,听患者缓缓呼吸。
出病房时,我用了挂在门外墙上的手消。
午休时在手机上百无聊赖地划来划去,疫情刚开始时和几个认识许久的朋友玩了一款多人在线游戏,当时的日常大约就是网课和网游,一学期闭门生活下来游戏时长已经一千余小时。后来公会十余人大部分也都不再登录游戏,唯独公会的聊天群组一直活跃。办公室里同治疗小组的学长在分发庆祝文章发表的糖果,我接过来冲他笑了笑,顺手照了发在群里炫耀,平时不怎么说话的朋友起哄说有意思,我回以一个鄙视的表情。
护士长回办公室热午饭,顺嘴提起24床还在发热,管床的医生长叹一口气说一直难找病原,NGS已经外送一次家属不愿意再做。还有精神的几位开始讨论没准是非结核,我下载了导师发来的几篇自闭谱系量表的补充文献回复谢谢老师。
不知不觉就到五点半,换完衣服走出医院大门,已经是泛冷的季节,老老实实把针织衫的纽扣扣好,戴着耳机走回租的公寓,在第三个红绿灯路口才想起来口罩已经可以摘掉,摘下后呼吸了一口没什么变化的空气,没能找到垃圾桶只好把口罩反折好,拿小指穿过耳挂随意提着。
回家在浴缸里泡半小时,出来把买的三明治在微波炉热好,提着冰好的金酒跟汤力水在电脑前坐好开始晚餐,前后喝了五shot,听电台里聊加沙的事,打开文档准备接着写离群的小说。
小说是之前写过的幻想风练习的后续,怎么有办法不去用离群的主题接着写关于狼的故事?这篇月初就开始写的故事,陆陆续续写到月底已经快一万字,主人公不得已踏上流亡之旅,和他一起的是收养的幼狼…
但我写不下去了。
与其说是写不下去,不如说是没法写得让自己满意。自己的期望是语言能像第一篇练习那样有吟游诗人的表演一般的质感,老实讲能写出那样的文字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但随后的第二篇就无论如何也难写出那样的质感来。我私底下把原因归结为参考时阅读的一些藏族故事,甚至还有搜集的格萨尔王传相关资料。那篇练习的结尾很讨巧地用了个格式的花招,结果效果超乎意料,只好一边看评论一边暗自羞愧,决心真的要写一篇更漂亮的故事出来。
但我似乎真的写不下去了,每天回家面对的就是文档,在粘稠的空气里反复思考敲下一些片段,删减、修改,看资料,喝酒,最后逃掉。
日常,日常、日常。
无止境的日常。
无疑我写得很痛苦,但这种痛苦又和以往写作时的痛苦有某种本质的不同——我恐惧它。
我恐惧现下的这种痛苦,我恐惧我的创造性或许正在被某种及其飘渺但又具体的、无比私人化的生活模式消磨。
也许,也许我只是陷入某种思维的陷阱。不如说我期望事实正是如此,期望我只是被和以往并无差别的一些空想的概念,被自己构想的诸如“后新冠”、“虚拟人生”的思考缠住,我只是十分惫懒,我只是…
我盯着自己的鞋子。
盯鞋是一种音乐,大约描述的话就是乐队演出吉他手要一直盯着脚上的效果器,盯着鞋,弹出各种音效的演奏来,我虽然吉他只大概学了三个月,但现在我提着酒,靠在椅背上,想象自己正在弹盯鞋。
和弦随意,但失真先拉高,奏出来就是接近噪音的音色,音量最大,音响喷涌出噪音的音墙无止境地压向我。独奏持续半分钟,接着鼓手进节奏,键盘续上失真,我把反向混响打开,移相调好,吉他变成温柔地絮语,不断地riff循环。
舞台之上,我一个人盯着自己的鞋子,观众的人群沉默,和我相距大概两米。
我醒来,现在是七点整,我要去科里,换好衣服,准备交班。
作者:懶懶透
评论:隨意
晚上八點多,正是人們結束了一天的辛勞,享受著短暫安逸的時間段。
雖然近年來在網絡的威脅下,比起面對客廳内的電視機人們更喜歡對著電腦或是手機。
但是人們還是喜歡聚在餐桌前的時候能有一些背景音樂,就算是沒有人真的在注意畫面上到底在播放什麽。
不過只要有播放就有收視率,有收視率就是黃金時間──這就要說起某個電視臺黃金時間内播放的清談節目了。
這個有著多年歷史的節目深諳群衆的喜好。
比起什麽名人,節目的製作人更喜歡邀請那些在廣告前剛結束了的晚間新聞中被提起的爭議問題的意見人士,甚至是剛出現在新聞中的的當事人前來。
然後就是由尖酸刻薄,又身經百戰的主持人展開一場不一定上得了臺面,但是一定精彩紛呈的辯論。
如果被邀請的人同樣是個聰明人,那起碼能有個比較體面的結尾。
但登場人物只要剛好是個容易衝動、IQ或是EQ不是很高的時候,那很多時候這會成爲一個全國人民口中膾炙人口的笑料,并且成爲這個金牌節目未來很多年收視率的養分。
一開始,所有觀衆都以爲這又會是一場單方面的虐殺。
今天節目的嘉賓是極端環保組織的一員。
而上個月的極端動物保護團體和上上個月的反肉食主義者都給網絡上的笑料添了濃厚的一筆,所以當主持人介紹了今天要討論的話題的時候,有些只是開著電視機走著神的觀衆甚至開始喊家人一起來看笑話。
近來那些吃了撐的沒事幹的小布爾喬亞們天天在城内幹著那些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對博物館内的名畫潑油漆倒還好,所有人只當這批小丑又在博眼球了,起碼比跑去牧場放走所有肉豬的動物保護團體來説還是好些的。
但是直到他們開始跑去舞臺劇或是電影院内騷擾群衆,又開始堵在路上不讓人開車去上班開始,就變得神憎鬼厭起來。
大家可都恨不得看著他們出醜呢。
想起之前主持人在動物保護團體的人面前吃起來牛排,所有人都在期待這次他會怎麽讓嘉賓歇斯底裏起來。如果能當場發瘋,那就更棒了。
有什麽比看到自己討厭的人在大庭廣衆下出醜更爽的事情呢?
就算今天的嘉賓有著年輕俊秀的外表,他們也只期待著能看到他的表現能作爲搞笑影片永遠漂流在網絡上。
安東尼是個有著黑色捲髮和綠色眼睛的年輕人,要不是環保主義者,他應該是所有人喜歡的類型。
起碼這個國家的大部分人的愛讀書都是哈利波特,而他除了比電影版的哈利看起來更高更帥,以及沒有那道疤痕的話,基本上就是二十歲出頭的哈利了。
和穿著深色西裝卻硬是將領口的扣子鬆開來演出鬆弛感的主持人相比,他穿著一件寬鬆的、帶著自然奏摺的麻襯衫,看起來有點過於休閑了,甚至有點心不在焉。
而往四面八方跳躍著的捲髮也和用髮膠將銀白色的頭髮梳向后腦勺固定住的主持人形成了個有趣的對比。
安東尼微笑著上前和聞名全國的主持人握了握手,然後坐上了嘉賓指定的位置。
他看起來眼神清澈,彬彬有禮,脚步輕快的看起來就像是被邀請參加訪談的明星一樣。
這讓所有人都在心中一頓──這是一個很有個人魅力的年輕人。
只是這個看起來人畜無害、魅力四射的青年,不久前才在新聞的報道影片中向某幅名畫潑出了一整桶的紅色油漆。
而披著羊皮的主持人正在背後的大型熒幕上再次將這段片段重播了一次。
他將椅子轉向熒幕的方向,在做出一個觀看的動作之後又整個轉了回來,張開了嘴巴,嘆了大大的一口氣,一副想説些什麽但是又吞了回去的樣子。
在停滯了3秒之後才將雙臂放回了白色的長桌上。
這很明顯就是在像所有人表達他對著這種行爲的感想就是……無言以對。
主持人想要激起對面的青年的情緒。
只要情緒一高漲,就沒幾個人能夠好好的表達自己的意見,他們會開始語無倫次,思考混亂、直到最後情緒爆發説出一些不應該説的話。
這就是主持人的拿手好戲了,他有時候不需要靠語言,甚至只是表情或是肢體動作,就可以讓一個體面的紳士情緒崩潰。
而年輕人只是用肢體動作回答了肢體動作。
在演播室内所有人的注視下,安東尼無可奈何的聳了聳肩,做了一個我也不想的我能怎麽辦?的無奈表情,。
「這就是你的感想?」主持人先開了第一炮。
「嗯起碼在今天的新聞播出之前,我沒想到自己在視頻裏面看起來還有點搞笑。」安東尼笑了笑,然後繼續道:「起碼紅色油漆確實不是個好主意,看起來伊甸園好像發生啥凶殺案一樣。」
「下次一定不用紅色油漆了。我發誓。」
他的語氣顯得過於輕飄飄了,這讓主持人發出了一聲短促的譏笑:「你們還打算有下次啊?」
雖然對方表現得比想象中輕鬆自在了幾十倍,但是這對於主持人來說並不止於打亂他的節奏。
安東尼又不自在的抓了抓耳廓的皮膚,看來那裏有點發癢的樣子。
「哦是的。」
「雖然這確實看起來不太聰明。」
「我還以爲你們都沒有自覺自己做的蠢事呢?」主持人尖酸的指出這點。
安東尼嘆了口氣:「嗯,而且其實些事本身也確實和我們的理念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那為何不停止做這些事情?」主持人問道,此時背後的熒幕又開始播放了這周環保組織的成員們突襲了一個舞臺劇的演出現場,讓整場演出取消了時的影像。
「連看個舞臺劇也不環保了嗎?你們的興趣其實是打破別人的飯碗吧?」他盯著安東尼,語氣顯得有點咄咄逼人。
「這您就説的有點嚴重了。」安東尼抓了抓頭,他看起來有點抱歉的説到:「這事情確實幹得不太地道,但我們也并沒有每場公演都上臺搗亂不是嗎?搗亂一場公演當然讓幾百個人喪失了這個星期的樂趣,但是不是永遠,而一個劇團也不會窘迫到一場公演被迫停止,就直接破產倒閉。」
「畢竟,每年也會有個幾天因爲天氣而被迫中止的公演不是嗎?」安東尼搭著眉毛卻露出笑容,這讓他看起來很討人喜歡。
「結果論。」主持人手中的鋼筆指向了安東尼。
「一來這并不會讓群衆覺得應該要注重環保,二來他們只會覺得環保團體不僅是一群跳梁小丑,而且是一群讓人討厭的跳梁小丑。」
青年正了正自己坐姿。
「嗯這確實有點難以反駁。但是我們的目的本身就并不是讓群衆喜歡上我們,反而只要大衆能夠關注保護環境這個議題就可以了。」
他并沒有停頓下來給機會主持人開口説話,而是開始闡述自己的主張。
「從上個世紀六十年代開始,全世界的各個環保組織一直在努力倡導人們學會珍惜大自然,但是經過了這幾十年,大部分還是那個樣,甚至比以前更糟糕。」
「反正我是不明白飲料販賣機上爲什麽需要一個那麽大的熒幕重複的播放那些沒人想要看的廣告。」
「總不能是嫌電力太多了吧?」
安東尼聳了聳肩:「所以我們覺得也許以前的活動有點太不痛不癢了。」
「人們看著我們就像是看生活中的佈景板那樣,雖然很諷刺,但是和那些沒人在看的廣告也就是一樣的水平吧。」
「那就只好將行動升級一點點,起碼現在雖然我們很煩人,但是無視不了不是嗎?」
「是的,街上突然出現了瘋子,那肯定沒人敢當作看不見啊。」
主持人總算是找到了可以插嘴的縫隙,很明顯安東尼比起以往那些瘋子來,説話更有條理,這有些棘手。
他馬上決定從道德方面來攻破對方的防守。
「而且你們坐在車道上妨礙生了病的孩子去醫院急救。這可完全不是什麽不痛不癢的事情。」
主持人用嚴肅的表情敘述到,而背後的熒幕也適時的播放起了當時現場的視頻,演播室内的氣氛又立刻變的尖銳又冰冷起來。
這是一件無論青年如何巧舌如簧都無法洗净的道德污點。
事情的起因是七八個極端環保組織成員在清晨打橫排坐在通往市中心的車道上阻止車輛通行,抗議燃油車使用汽油破壞環境。
上班時間、所有人的火氣都很大,更別提被拉開的這些人會猶如喪尸那樣爬也要爬回去車道上坐著,這就讓現場更是一片混沌。
如果光看暴怒的市民扯著年輕女性成員的頭髮硬將對方拉出車道,還會誤以爲這是一場單方面的霸凌行爲。
但是鏡頭一轉就能看到哭著的母親喊話求他們讓一讓,她生了急病的孩子需要送去醫院治療,但那群人卻充耳不聞的繼續霸占著道路的情景。
這報道瞬間就點燃了輿論,不僅是這個國家,更被翻譯成了各種語種,傳播到了全世界的各個視頻網站上。
「你們所謂的想要喚醒人們的認知,難道是建立在人命的犧牲上嗎?」
主持人咄咄逼人的説著:「那這樣的話,你們一輩子也得不到任何人的認可,人們不僅不會聽到你們的訴求,只會對你們以及環保感到反感和厭惡。」
就算是如何的沉穩,演播廳内彌漫著的反感和惡意仍然讓安東尼感到有些難熬。
他低頭沉默了一會,然後才緩慢的張開了嘴。
「我對這件事的發生感到抱歉。」他選擇了真摯的道歉。
「雖然這次抗議行動我並不知情也沒有參加,但是可以的話我會希望這樣的事情并不會再繼續發生。」
他擡起了頭,綠色的雙眸在燈光的洗禮下顯得就像一對綠色的祖母綠。
「但是令人慶幸的是最後并沒有人因此受傷,無論是被扯住頭髮拖走的女孩還是那個生病的孩子。」
「哦,你的意思是沒有人受傷就不用負責了嗎?」主持人并不想輕飄飄的放過他。
他搖了搖頭。
「當然不是,可以的話我希望所有的同志不要再做出這樣的事情。就算是擋住道路,起碼也應該放行救護車或是生病的人。」
主持人翻著白眼將手上的鋼筆一丟:「結果説到底你們還是不肯停止騷擾市民。」
「是的,很明顯到目前爲止,這些討人厭的行爲會繼續下去。」安東尼苦笑著回到。
「我們會更努力的盡量不造成太大的金錢上的損失和人身傷亡,保證這些討人厭的行動會是無害的。」
「但這樣下去的話,總有一天會出現受傷或是死亡的被害者,更別説經濟上的損失了。」主持人不認同的皺著眉毛。
「但是目前爲止還沒有不是嗎?」
安東尼看向對方:「而且你也知道,就算只是騎著自行車出門,也會有機會被撞死或是撞死個人。」
「只要有所行動,就可能發生事故。就算是什麽也不做、天天困在自己的房間裏,不也可能吃個飯就不小心噎死嗎?」
「我們也只能盡最大的努力,但造真的出了事故的話,那也只能像是開車撞到人那樣,負上應該負的責任了。」
「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
他態度誠懇的説道。
「……你不覺得比起所謂的抗議活動更應該去參選嗎?這才是民主社會裏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改變國家的方法吧?」
又被他躲了過去,主持人只能又換了角度提出疑問。
「哦,當然,如果可以的話我覺得這確實是個不錯的辦法。」安東尼嘆了口氣。
「但等我可以當選的那天,多半是南半球已經變成灼熱地獄,威尼斯已經成了亞特蘭提斯那天了。」
「……這可真是很大膽的發言。」就算是以尖酸刻薄以及毒舌著稱的主持人,也沒能想到對方會在全國群衆面前嘲諷他們都是群鼠目寸光的蠢貨。
「反正我也暫時不需要他們的選票啊?」
安東尼撇了撇嘴,但這個動作在他臉上顯得有點青澀和可愛。
「就算賢明如蘇格拉底也搞不過一群投他死刑的市民。而且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不也是民選出來的總統嗎?」
「不是火燒到屁股,甚至可能都燒到屁股,大部分的國民都不會將視綫從眼前的利益移開來看看周圍的地球環境。」
「既然民衆只能看到眼前的利益,那就更需要我們這群討人厭的蒼蠅天天吵著是時候要保護環境了,不然總有一天地球會不適合人類的生存。到那時候無論是男女老弱,贊不贊成環保,反正都活不下去。」
「呃好吧……。」主持人做了一個將雙手張開的動作。
雖然很想反駁,但是一貫的性格設定以及不低的智商也讓他實在做不到説什麽人民的目光是雪亮的、這種政治正確的屁話。
看到主持人暫時無法反駁自己,朱利安對自己的主張做了一個總結。
「所以這個社會才更需要我們這群環保組織的人做一些傷大雅但不太傷害到實質利益的事情,讓所有人都覺得煩,但又打不死。」
「就像是早上的鬧鐘那樣。沒人喜歡它,但是對懶鬼來説,就是必要的。」
節目在一股奇妙的平和氣氛中迎來了結尾。
在最後,主持人甚至破天荒的站起來擁抱了下這個年輕人。要知道在平時,節目的結尾一般是播著結束時的背景音樂,影像卻是嘉賓對著主持人大噴口水,或是主持人依然在挑釁嘉賓。
安東尼以他的談吐和風度──最主要還是他的臉和身材,一時成了當紅炸子鷄。
在此之後他不僅多次應邀參加了各種訪談和演講,甚至出版了自己的著作之外,仍然活躍在環保抗議活動的第一綫。
雖然大部分人依然不理解他的行爲,但是他的思想也確實影響了相當多的和他差不多年紀的年輕人。
當然這一切只持續到了他因爲潑油漆而意外讓名畫損壞而被逮捕爲止。
在網絡上隨便一搜,就能找到將他在這個清談節目上侃侃而談的場景,和被捕時大喊大叫的醜態剪輯在一起的對比動畫。
現在他就是名字最響亮的網路笑料了,實在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作者:青芒子
评论:随意
备注:写着写着又成了俗套的故事
望着面前朱红色的大门,我背着行囊的手有些发汗,门外马车来往,人群熙攘,衣着华贵谈吐不凡,显得我格格不入。我深吸了口气,使劲地拉着门环叩了几下。门开了个缝,一个扎着角辫小童从中钻了出来,“你是什么人?要钱的隔壁偏门去,别杵在这里。”
“不不,”我脸涨得通红,连忙拿出那封信来,“我有江南书商罗响老爷的推荐信,前来谒见梅花君的。”
小童眼睛溜溜一转,有些狐疑:“什么梅花菊花的,这里是谢家,不过你既然是罗老爷推荐来的,那就先在这里等着吧,老爷看了信之后,自会有人带你进来。”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关了门。
过了半晌,正当我考虑要不要去前市茶铺吃点茶之时,门又开了,来了两个年纪相仿,容貌清秀的侍女,“老爷要见你,你且跟我来吧。”
于是我跟在她们身后进了门,绕过雕梁画柱的门厅,走过幽深的回廊,一拐又是一个花木扶疏的庭院,花红柳绿,亭台流水,颇有江南风韵。侍女到这里便止住了,指着假石上的那个小亭子说:“老爷在那里等你,快去吧。”
还没等我道谢,她们便如烟般匆匆离去。四下无人,我循着石子小径蜿蜒前行,两侧点缀不少白芷、玉兰等香草,亭边蒙着纱帐,隐约可见其间有一人影在自饮自酌。
这就是梅花君吗?那本传奇话本《探案小记》的作者,记述了金陵神探江周身为江湖人士,少年英才,翩翩少年郎,行走在黑白官民之间,为不平者伸冤,将不义者绳之以法的故事。故事中江周最终和邪教头目凤九对决后双双坠崖,失去了踪迹。这样狗尾续貂般的结局让不少读者愤愤不平,心有不甘,纷纷开始寻找这本小说的作者“梅花君”,而我正是其中一员。我的表姐恰巧嫁给了江南书商罗响的侄子,罗家老爷见我对梅花君如此痴迷,便差人给我送来了这封介绍信。
《探案小记》风靡一时,不仅因为江周惩奸除恶、匡扶正义的形象受人追捧,更因为其中所述的案件都大有来头,不少都与江湖秘辛颇有关联。比如三十年前的萧家灭门惨案,被认为是招惹了仇家而为。在二卷中化名为云台山庄,江周却查出是被旁家嫉妒其家大业大,与家主夫人珠胎暗结,设计将十三口全部下毒害死再伪装成仇杀。有意者将二者关联起来,查出当年的萧家夫人与如今江南富商夏家主母同属陇西人士,而且当萧家灭门仅半月后,夏家迎娶这位名不经传的陇西李夫人,之后突然购买了不少商铺田地,有了本金这才做起了买卖。这事一起,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夏家也煞费苦心地出面澄清,又是威胁又是布施,却拿不出证据来证明那笔来路不明的家产,更有小道消息称夏家主母私下出资给萧家重修了祖坟,也不知道是念祖还是想要赎罪。
类似的事件不甚枚举,大家纷纷开始猜测是否真的有江周这个人,而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找到幕后的作者——梅花君。
只见周围香风阵阵,花瓣飘飞,亭中人察觉到我的存在,起身掀起纱帐来。曾有猜测说梅花君便是文中的江周,因为江周袖口纹着暗色的梅花,武器也是一把梅花刀。有着梅花君这一雅号,来人不是光风霁月,至少也是温文尔雅之辈吧?
只见纱帐中探出的手带着翡翠扳指,五指短粗,关节粗大,手掌上带着硬茧。不像是出生世家修生养性的公子,更像是常年奔波在外劳碌着的生意人。
“你是罗老爷说的那位读书人吧?请坐,喝点茶。”梅花君长着一张颇有福相的圆脸,面颊红润,蓄着短须,两个眼睛被两颊上的肉挤成了缝,显得整个人圆滑又精明,不像是孤高的江周,倒有点像是罗老爷的翻版。
我连忙朝他行礼,“久仰梅花君之名,托罗老爷从中介绍,特来拜见。”
他乐呵呵地拉着我坐到一旁的椅子上,“不必多礼,你既然是来找梅花君的,那便没什么老爷少爷的,你我都是知心知意的老友。”
他听到梅花君后有些高兴,唇角止不住地上扬,“说吧,想找我聊什么?江周?还是《探案小记》的结局?外界的猜测老罗和我说了不少,却没有一个人找到这里来的。”
我咽下茶水,看着面前敦实的谢老爷,“您认识江周吗?”
谢老爷端茶的手有些不稳,似乎有些诧异我的开头,“认识,也不算认识。”饮下茶后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反问道:“你怎么想的?”
“《江湖小记》里的江周虽然有很多江湖好友、红颜知己,但大多数时间里都孤身一人,但从行文来看又像是从旁人视角。比如夜探云台山庄中,江周明明能够轻松翻墙而入,但是选择了开锁撬门,这样看起来有损体面的方法。还有一段,到桃源村之时江周朝店家要了一辆马车再上路,江周会骑马又何必突然换一辆马车,直到我想起这章是血战张家湾之后的事情,会不会有人受伤了而不便骑马呢?所以我觉得江周自始至终都是与一人结伴而行,只是被梅花君,也就是谢老爷您刻意隐去了。”
谢老爷摩挲着手上的扳指,赞赏地点头:“是我能力不足,江周也时常说我看得不够细致。”
“那么江周他现在……”“他死了。”
“怎么会,”我难解地摇了摇头,“江周和凤九最后一役虽然惨烈,但江周不会是那么轻易就……”
“不会吗?那可是凤九,杀死了前任武林盟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手握五教三派,就连朝廷都奈何不了的角色,”谢老爷微微睁开了眼睛,是浅褐色的瞳孔,放在他这副身躯上有些诡异,“况且人都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更不用说江周当时还得分神兼顾我。”他深吸了口气,又深深地吐了出来,似乎把旧日的悔恨一并吐了出来。
茶水味苦,空气变得沉闷了起来。我干干巴地想说两句节哀顺变。
谢老爷又笑了起来,“不过你说对了,他没有死。”
“我在崖底发现了凤九地尸首,却没有江周的。他走了,我也受了不少的伤,后面赶来的正派人士救了我,我们四下寻找,都没有发现江周的踪迹。”
“失踪了?”我脑里闪过不少狗血失忆最后和林间少女捡走过上幸福生活的话本。
“不会。”谢老爷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之后我在客栈里看到了一封信,江周写的,他说他走了。”
“去哪里?”
“不知道。”
我皱眉有些不满这样随便的结局,又不甘心地问道:“那之后呢?还有他的消息吗?”
谢老爷又给我倒了一碗茶,“你在想江周为什么一声不吭的消失匿迹,甘愿放弃一切的名誉,更辜负了百姓们的期望?我可以给你很多答案,朝廷的忌惮、邪派的仇视、正派的鄙夷。朝廷曾想招安他,正派给称他大侠,但这些都让他做不成江周。”
“但是为什么连你这种推心置腹的好友都不告诉?”
“我一开始也在想这件事,不过后面我想通了,不再浪迹江湖,回了家继承了家业。这个院子很不错吧,我花了大价钱买下来的,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没有再动过。”
“很漂亮,”我跟随着谢老爷的视线,见繁花似锦,鸟语花香,亭台水榭,岁月静好。
“那就够了。能一己之力扫天下之积弊的,从来不是江周;能让世人津津乐道的,也从来不是我梅花君。我只是一介俗人,没法做大官,只能弄点小买卖,闲暇的时候写点小书调调情。”
“所以——”我想说点什么,呼之欲出的答案却卡在喉咙里发不出声来。
“你该走了罢。”谢老爷站起身来,这才发现他其实长得很是魁梧,不像是江南人士,不过疏于锻炼,身体像是衰败的老树根般,青春不再。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这当然是一场梦。我的脑袋持续地钝痛,视物不清,只能通过触觉认为自己睡在柔软的皮革制品上。耳边传来挂钟的滴答声,男子播报新闻的声音混杂着老式电视机的底噪。新闻的内容是国内某地新引进的工厂,预计将带来多少多少亿的经济利益和工人岗位。话锋一转,他又说到国外某地的紧张形势,令人担忧。
我的背因不当的睡姿而酸痛。转个身,我仰面对着天花板,视野逐渐清晰。电视还在播放新闻,恍惚中我坐起身,窝在沙发里愣愣地看着。
沙发是深棕色的,因为保护不当,皮革上出现了一条条裂纹。我的手就随着裂纹的走向移动抚摸。
“吃饭了~”妈妈来叫吃饭了。
我坐在小凳子上。桌子很小,高度只到我的膝盖,上面摆着三样菜,一碗汤,一碟炒青菜,一碟豆腐烧肉。妈妈捧着碗吃饭。我不喜欢那样,碗里盛着热饭,很烫。我刚想低下头扒饭。妈妈就瞟了我一眼。我连忙端起碗。
“你之后有事?”妈妈问。
“我待会儿要去把书还了,借了好几天了。”十字路口的租赁书店,有些正经的书,但我更在意那两书架的闲书,和那个粉红色的书架。
闲书都很厚很大,印刷质量差所以味道很臭,很难藏住,但妈妈并不管我这个。她乐得我不闹不跳,安安静静地看书。
“最近外面不安稳,还完书就早点回来。”
我点点头。
妈妈吃完饭就去上夜班了。我回到自己房间。这里之前是仓库,窗户被报纸糊上,光线很昏暗。我打开电灯,翻找之前借来的书。
我的写字桌是之前就在的,上面布满了凹痕,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书就落在书桌旁边。昨晚在床上看完书,顺手把书扔到床尾,不知怎么掉到了地上。
我拿起书,拍拍灰尘。租赁书店的闲书总是又脏又破,有些还有缺页。
我也负几分问题。
我把书抓在手上,出门去了。
我住的地方是一处环成一圈的大院,建筑都很灰。院子里没什么东西,如果有小孩子丢了玩具,那他能在三楼就看清玩具掉在哪。
我一路小跳到楼梯。楼梯是灰扑扑的石头做的,因为楼道里没有阳光所以一直很凉,或许是因为用得年月久了,台阶的边缘是圆的,而且很滑。我用脚掌踩着边缘,一阶一阶滑下去。脚掌踏在每个台阶上,响起一连串的笃笃声。
下到二楼时,小时候的好朋友,林妹刚好回来。她吃惊地看着我:“宇哥,你现在还要出门吗?”
男生女生觉醒性别意识后往往各自成群,原来的朋友也不像是朋友了。我有点尴尬:“嗯,现在怎么了吗?”
“你不知道?市里出了一个杀人魔,夜里逮谁杀谁哩。”
“市里,市里也是很大的吧。”我都在看闲书,实在不了解最近的新闻。
林妹有些惊讶,“宇哥你不知道?前些天死的那个就离我们没几步啊。”
我心里一紧,近邻的人不多,我多少都见过面。
林妹蹲了一下才往下说:“是个外地的哩。他老母都哭惨了。”
我松了口气,但又想起什么。外地的人又带自己老母来,估计也没什么亲人可依靠了。她儿子一死......
我对林妹说:“没事,我就去还本书,马上就回来。”
林妹朝我挥挥手,“早点回来哦。”
到书店,和平时差不多的路感受却大不一样。一路上见不到几个人,我努力回忆平时是不是也是这样。每到无人的时候总觉得是不是身体在往下掉,出现了人却总有怀里揣着刀的幻觉。
是我,是我揣着刀,如果那杀人魔出现,我就。
我到时书店还未关门。光头老板坐在店门口,看着落日从十字路口的一头落下去。他好像是为了这个才盘下的这个店面。
“哟,小子,看得挺快!”他笑着对我说。
我也笑着回应,“老板,这次我想多借几本。”
“啊,好好好,你自己看吧。”
光头老板的影子拉进书店里。第一个书架上放的成功学、管理学的书在夕阳下熠熠生辉。而我对其毫无兴趣,往书店的深处走去。顿时一股灰味,劣质纸味扑面而来。两架子闲书和一架子粉色书籍都在这里。我站在几本探案系列的前面,眼神却往粉色书架那边看。
粉丝书架和别的书架不一样。别的书架挤得很紧,只露出书脊。粉色书架却堂堂地把封面露出来,一册一册分开拜访。女郎穿着比基尼,扭着腰肢,表情......我想起林妹,女郎的脸僵硬得像是戴上一副面具。
我挑了一本探案集,又挑了一本昨天看过的御兽文的后续。虽然犹豫着要不要挑一本粉色书架的书带回去,但那些封面的字体颜色一个比一个臭,女郎们的脸也一个比一个更像人偶。
我向老板付过钱,回到家去。几星期前,老板面临我的押金,我也因此更常来了。
走出书店,太阳已完全落下去了。它的光还照在天上,只不过已是最后的余晖。
我有点慌忙,想趁这最后的光回到家去,几乎要跑起来。脚步在小巷里激起回音。
回到大院,林妹坐在台阶上玩。
“宇哥,你回来啦。”她自然地走到我身边,和我一起上楼,“你借了什么书啊。”
我翻开书给她看,两本说实话全是烂书,凭这三流的装帧就知道。但她的眼睛好像亮了起来,看着我笑了起来。
我抓着书,蹭了蹭下巴。到了三楼,我们各自回家。
“宇哥,我回去啦。”她摆摆手敲门喊妈了。
我拿起钥匙,打开门,把书扔在沙发上。开了灯,又想打开电视多点人声,但是妈妈大概会气呼呼地把电视关上吧。
“又不看,开什么电视。”
我本来想躺在沙发上看,但是那样光就照不亮字,只好盘腿,把书放在灯光的下面,头伸过去看。
时钟滴滴答答地响着。九点过了。
我拉开窗帘,窗户能从客厅看到大院。我趴在窗户上往两边看。走廊没人。
我打开门,扶着栏杆往外看。妈妈和两位工友正走过来。三人都大声地说着话。
妈妈看到我,笑着伸手和我打招呼。
另一名工友回头向另一名工友摆手说再见。她好像不是这大院的。妈妈也笑着回头和她说了一句。
那工友抓着包,很腼腆地笑着,走了。她很年轻,好像还没结婚的样子,身材很纤细。
“妈,你们陪着那位姐姐先回家吧。”我对妈妈喊到。
妈妈楞了一下,牵起她工友的手,转头去追另一位工友了。
她们消失在大院的墙后。
我走回房间,等着妈妈回来。
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禾園一名由來已不可考,傳其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子,便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又墾了作田,仍餘有數千畝。園分東西南北中,號稱有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最東園乃是花神山,山上有花神廟,山下有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們爭相郢雪獻藝之地。
想此園之主必是一極富貴之人,然因無人知其真實身份,故皆喚之禾老爺。禾老爺自稱戲癡,筆號萬花主人,不但愛戲嗜戲,更愛這唱戲之人,曾放一狂言道:論世間最使人愛者,莫過戲子相公,戲中可娛人耳目,戲外可歡人體心,而不若女子般有違逆聖賢禮教之慮。這戲癡不知家中究竟是何種人,自詡是個薄情浪性子,專喜看那閒書歪戲,併一眾同道的損友,成日喚些戲子優伶在園中唱戲玩耍。凡見著喜歡的,便拋擲許多錢財買來養在園中,不分晝夜地胡鬧,而若是哪天失了興致,便也不念前情地趕出門去,真可謂荒唐之極。
曾自題詩曰:
無價琳瑯盈滿目,
飛衣搖佩掃香塵。
夜眠雲塌迎仙客,
解夢何需問鬼神。
又有一人姓臻名善字濟天,自號寡合齋居士,也是個嗜戲之人。傳其本貧家子,十年寒窗終得金榜題名,入贅豪門為婿,卻未踏仕途,而是下海經商。如今家中產業遍佈全國諸省,無論絲綢瓷器或柴米油鹽各行俱是生意興隆,所辦報館印廠發行之刊物影響亦大,坐擁之各大銀號俱可購換洋錢,手握的鏢局船隊遍通南北水陸,又廣設書院會館以聚天下賢能者。
正是:
十指操算通天下,一統萬商臻王侯。
臻家於京城內外皆有宅邸,而臻老爺在城郊所購置之私莊,與禾園相連,因其少在京中,又與禾老爺是好友,故亦交由禾園之管事一併打理。
此上二者,可算是禾園中賞花養花之主人家。
而入園中賞花遊花之客,則又是數種,此例三者以表其類。
一者自稱夢遺亭主,客寓禾園,號臥花醉月品香主人,又號遊蝶戲芳客。此人可真個是梨園流連客,秦淮忘歸人,終日遊蕩於戲院青樓,私寓堂子。然日日聽戲尚不分花雅,夜夜笙歌仍不辯宮商,語多淫邪,行盡放蕩,真真是紈绔草包一個。惟有一手瘦金一手工筆可稱精妙,然亦是滿紙春光盡洩使人恥於觀視。所撰《風流宴》《玉脂香》種種,借眾梨園青樓中美人之名,多寫意淫狹邪之事,刊刻方成即得入禁書之列。
然此人雖無甚德行可表,卻並非真下作惡鄙之徒。其語雖淫邪,然不吐侮辱穢言;行似放蕩,絕不強人所不願;遇難求之,亦是個散財童子;有苦相訴,何妨做解憂菩薩。
題曰:
風流門下生凡鳥,
容貌才德似草包,
不羨紫霄翔百鳳,
人間自有杏花嬌。
二者姓林名子澄,字文清,本也是秀才舉子,然屢試不第,心灰意冷下不再妄想做官之事,回鄉下老實當了個教書先生。適逢各地興起辦新聞報紙,急招訪員等各類專人,林文清聞後再次進京,憑著一手錦繡文章成了京城各大報館爭相求稿的紅人。
他之筆,可將街頭俗事串以妙語珠玉,成茶樓酒肆津津樂道之趣談。不過數月,便有戲班青樓的找上門來,請他為自家的戲子姑娘們撰文推介,且竟真有幾個因此而紅起來的。其後,求文之人愈發如魚群匯集,而林文清反倒漸漸收斂筆墨,祗寫時事新聞,顯得愛惜起自己的名聲來。如今若非是真有些玩意兒的伶人,是斷求不得他的墨寶了。
題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昌家爭逐賤千金。
文章皆是人間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三者乃是個洋教士,約五十多歲,漢名作艾德耶華,年少時即隨西洋船隊周遊世界,頗有見識。來華後先入閩,後經兩廣、雲貴、川陝,最後入京,常記錄途中所見所聞,且拍攝有許多相片。曾在同文館中教授數年洋文,現在京中開一個洋相館,並為西洋報紙供稿,所得銀錢多用作刊印洋教經書在中國民眾間傳播,以納信徒。
題曰:
隨帆遍歷五洲景,
羽筆描摹四海風,
口頌耶穌懷十字,
壁前燈下背朝東。
此上三者乃是來往禾園之文士雅客,而另有一些因貪淫慕色而來之徒,免污尊目,且先略去不表。
這禾園中家人僕從亦是眾多,便再將幾個重要的介紹來。
首一位乃是禾園總管事宋福盛,已過耄耋之年。本是禾老爺之家奴,因大半輩辛勞得了主人家感謝,銷去奴籍,請來禾園當個總管。這禾園中本就無甚大事,又有其他幾位管事的忙碌,故宋福盛也就掛個總的名頭,實是度清閒養老的日子。
另二位真管事的,一個叫殷德,四十多歲,乃是宋福盛的二兒子,因大哥豐德已在禾老爺府中當管家,他便在此代老父做事;一個叫徐湘雲,年將三十,本是萬慶班的小旦,禾老爺為其出師後便入了天華宴,如今不再登台,專司禾園演劇唱曲和教戲之事。
至於這天華宴,乃是禾老爺養的家班,如今的班主正是那徐湘雲,算上樂隊與管行頭裝扮的,也有四五十人之眾。這天華宴非但男女同班,更越那男女同台之忌,故惹些守德之士明暗裡唾罵。這些男女戲子多是唱小生小旦的,除了昆亂戲折,亦能唱些俗間小曲兒,全憑著主人家喜好而已。
而至於其他一些奴僕婢女想來無特別介紹之必要,亦略去不表。
許有看客要問,這引文中介紹了種種人,怎單不介紹那些來禾園唱戲的優伶歌女?余道是,這些優伶戲子乃是書中著墨甚多的角兒,且待時候再將諸人細細描繪來。而其餘之人穿插其間,不如先將之一一介紹,以免文中顯出累贅。
欲知這禾園中究竟有何故事,且待下回再敘。
文by:江橼(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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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讲究平衡的,这不仅体现在能量守恒上,还适用于等价交换”。
博士瘫坐在代步椅上,松弛的肌肉努力堆积起笑容,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骇人。“但生命的价值是很难衡量的——对,我这里是用难以衡量来形容,而不是无法衡量。因为目前为止的所有实验数据都可以证明,生命是可以被置换的。”
与博士隔着一张桌子坐的神学者举手投足中都透着对其言论的不屑。“就算科技能够创造躯壳,也无法复制人类独有的灵魂!”他的语气逐渐高昂激动起来,“你口中所谓的复活,根本就是一个幌子!”
就算是把灵魂转化为电信号进行存储,也无法保证在“复活”过程中电信号能完整、准确转回!
更别说神学者根本就不认为灵魂是可以转化为电信号的,或许一个人的思维、行为习惯等反射可以保存为电信号、反射信号,但灵魂是不可能的。
灵魂是一个人永远无法被替代或复制的特有物。
尽管神学者的言论越来越偏激,但博士就跟没听到一样一直保持风轻云淡的微笑,等对面的人说累了,主持人打了圆场,他才再次开口。
“随着现代医疗科技的发展,人类已经攻克了曾经无法跨越的鸿沟——寿命。作为曾经的‘躯壳’计划负责人,我可以自信的说,只要条件允许,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健康躯体——甚至是无数个健康躯体。也就是从理论上来说,人类是可以永生的。”
随后他话锋一转,向神学者露出了隐藏在松弛皮肤下的獠牙,“但是最终‘躯壳’计划却失败了。原因则是‘灵魂’——所有自愿参与实验的实验体均因为‘灵魂’没有完全转移到躯壳上而导致了死亡。”
“看吧,我说什么来着?灵魂……”
没等神学者落井下石,博士就接着抛出了炸弹。
“然而就在不久前,我的团队找到了‘灵魂’的保存方法,用你们神学主义者的话来说,就是向神明换取亡者灵魂的途径和代价。”
神学者嘴角紧抿,直觉不对。
“没错,就是等价交换。”博士高举双手,像是在迎接神明,又好像是在拥抱生命,表情比神学者更加虔诚,“正因为生命的价值难以衡量,所以才要用等价的灵魂去置换他!”
神学者面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置于桌上攥拳的双手手背青筋凸显,“你什么意思?”
“别装傻了,你听得懂。”
没错,神学者他听懂了,但他不敢相信这种荒谬的理论居然真的有人能将其实现!一命换一命?哦不,应该说是一个灵魂去换取另一个灵魂。可是,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不一样的啊,这根本不可能达到等价交换!
博士有没有理会在场两人以及屏幕外看直播观众的错愕,继续着自己的理论。“我知道你们在疑惑什么,我曾经也在这个问题上迷惘过。但现在,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他招手,示意助手把一个小巧如同手表表盘的仪器带上来。
他拿着那个仪器,在镜头下展示——平平无奇,就和几十年前的电子表显示器一样。
“我的团队将其命名为:量化指数仪。其中用到了XX算法以及YY……嗯,简单来讲,就是将一个人的灵魂价值数值化,将其换算为‘贡献值’。打个比方,如果我偶尔帮助一下过马路的老奶奶,那么我的贡献值就会增加1,但如果我坚持20年每次见到老奶奶都会去帮忙的话,那么我的贡献值就会变成100——当然,具体的参数还要参考已经提交政务院的《贡献值量化法》中的各项细则。”
“这样,在复活时就可以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进行置换了。”
听完博士疯子一般的言论,主持人先是惊诧,但随后又不得不佩服他的确是一个天才。“那博士,我想问个问题。”
“请讲。”
“所谓的复活置换——这样讲应该可以吧——是必须要两个人的贡献值完全一样吗?”
毕竟是等价交换,如果要求贡献值完全一样,那估计就只能是科学家置换科学家,高材生置换高材生——可这样就意味着在社会复活一人类瑰宝的时候,就会失去另一个宝藏。
感觉,并不怎么划算。
很显然博士对这个问题早就有了准备,他笑眯眯地让助手把仪器拿下去,慢条斯理的回复着主持人,“贡献值并不一定要完全一致,毕竟一个人的灵魂价值是非常难以准确测量的,所以我们在实验时一般是要求奉献者的贡献值大于被复活者。当然,这样大家就会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复活一个对社会贡献少的人?为此还搭上了一优秀的人才,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所以,我们研究出了这一置换法则的漏洞。那就是‘许愿’。我们在部分贡献值不达标置换者的量化指数仪中植入了一个子程序,它的名字就是许愿。这是一个根据许愿者愿望对社会的价值程度今儿转化为个人贡献度的程序。如此,就可以通过相当于作弊手段的法子来达到贡献度匹配的要求。”
或许是因为神学者和博士作对的年数太长了,对方眼睛往哪儿看,就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幺蛾子。他直觉,刚才博士没有第一时间提出许愿程序,必然是因为它存在不可忽略的弊端。
所以,他决定借题发挥。“可这样能瞒过神明吗?毕竟许的愿,是日后才要完成的,这相当于是预提了此后多年的灵魂价值啊。”
听到提问,博士果然露出为难的表情,“哎,有时候真不得不承认,你们所谓的神明是真实存在的。”
“对,没错,这的确是预提了灵魂价值。但只要付出一点点代价,这就完全不是问题。”随后,博士终于说出了今天话题的最终结论。“那么,只要被复活者完成了置换者的愿望,不就可以了吗?”
这在他看来,完全不是什么大问题。
听完博士的话,神学者张了张嘴没有反驳,将所有的话都吞回了肚子里。他心里非常清楚,此时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了。
因为,没有一个人类能拒绝长生的诱惑。那是自古以来从未变过的奢望。
采访结束后,《贡献值量化法》被批准通过了。
随后十年更是掀起了一阵复活狂潮,各大知名科学家、领导人被相继复活,人类社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
但由于复活方法和程序公开化,很多想要投机取巧的人在其中看到了商机。博士去世50年后,躯壳创造法版权开放,更是掀起了民间躯壳技术的发展浪潮!
可技术公开带来的不止是经济发展,还有一些隐藏在暗牧之下的恶心勾当。用自己的置换申请去换取金钱,利用年幼孩子无限可能的灵魂价值去置换自己的欲望……
仅仅不到百年的功夫,博士所设想的一切就都化为了虚无。
人类能够永生的世界里根本就不存在幸福。
对人类来说最黑暗的时代来临了,像是没有阳光的极夜,永远看不到曙光。时间的流逝对人类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俨然已经不知道是何年岁。
博士就是在这样一个黑夜中苏醒的。他从未知型号的复活器中爬出,像个孩子一样打量着自己崭新的躯壳,轻松的在地上蹦跳。
“让我看看,那无私的奉献者到底许了什么宏伟的愿望才将我复活。”
随后他点亮显示器,上面只有短短四个字—
停止复活。
预计创造贡献值:100万。
- END -
自家情侣
快刀乱魔ho2x非原作NPC,涉及ho内幕,请注意剧透
这是荒川隼第一次来晴山闲鹤的家。这栋楼的一楼是个义肢售卖的商铺,从店铺大堂走进去,穿过摆着各式机械或者塑胶的假肢,一直走到最后面,露出一个在自建房常见的窄长楼梯,从楼梯上去就是晴山闲鹤住的地方了。跟在晴山闲鹤后面往里走时,荒川隼瞥到标着“工作室”的房间里有个站在桌边偻着背的男人,手下摆弄着的应该是假肢吧。在上楼前晴山闲鹤敲了敲工作室的门喊了声“我回来了”,那个男人只是摆了摆手没有应声。荒川隼在上楼时小声地问:“那个人是谁?”
“我养父。”晴山闲鹤轻快地跃上台阶,“你叫他哥哥也行,他只比我大十来岁。”
荒川隼没再往下问,他有一肚子问题,但无论问哪个都会牵扯到晴山闲鹤的假肢上。荒川隼主动地回避与之有关的任何话题,他觉得应该没有人会喜欢谈论自己的残疾吧,虽然在日常相处中晴山闲鹤看起来对此并不在意。
晴山闲鹤的卧室看起来应该是阁楼改的,房间的顶很矮,晴山闲鹤又高,他看起来离顶到天花板只差那么一点点了。这个房间的正中间摆了一张两米三的双人大床,晴山闲鹤把窗户打开,又拉过来一张桌子和椅子,他趴在地上往床下扒拉零食箱子,隔着床板晴山闲鹤的声音听起来是闷的:“你坐床上吧。”
荒川隼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确实是来做客的,但好歹两个人也是情侣呢,让晴山闲鹤这样照顾自己算怎么回事。他在晴山闲鹤的房间里左右环顾一圈,顺手拿起桌上的空热水壶:“那,那我去烧点水吧。”
“烧水的话,你去楼下厨房灌水。”
荒川隼端着水壶从楼梯又下去了,工作室的位置就在楼梯口正对面,他便又看到了工作室里晴山闲鹤养父工作的侧影。荒川隼犹豫自己是不是应该打个招呼,那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过一次头,晴山闲鹤也没说,荒川隼都怀疑他是不是压根不知道晴山闲鹤带人回来了。这么想荒川隼就有种偷偷闯入别人家的做贼心虚感,他蹑手蹑脚地找到厨房,灌满水壶后迅速回去了。
“喂,这个东西怎么用啊?”
“你怎么连热水壶都不会用。”
荒川隼是会用热水壶的,只是晴山闲鹤家的这个款式按键太多,他来回按了几下,热水壶也没有开始工作。明明就是晴山闲鹤没有主动说明的错,荒川隼不快地回怼:“我以前都是用自动饮水机的,没见过热水壶。”
“这样啊。”
晴山闲鹤走过来,荒川隼莫名地觉得他这是生气了——荒川隼还是很怕晴山闲鹤的,从两人见面的第一天、晴山闲鹤把他堵在教室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怕,虽然在做了几年朋友后这种恐惧感有所削弱,在交往后荒川隼偶尔还会发点脾气,但在此时此刻,荒川隼以坐着的姿势看到高个的晴山闲鹤背着光从床边走过来,凉意从脊背恍然开始结晶到后脑。
“我教你吧。”晴山闲鹤蹲下来,“先按开始,设定温度,然后等一会儿,它就会开始烧水了。”
“……噢。”
荒川隼又有点不高兴。他总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明白晴山闲鹤(纵使他迷迷糊糊地和晴山闲鹤做了三年朋友还答应了对方的告白),荒川隼在这段交往里顾虑这个又顾虑那个的,晴山闲鹤却总是一副闲散的样子,他不会因为荒川隼语气差而生气,而且他好像压根不在乎这个。荒川隼隐隐约约地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信息差,晴山闲鹤知道荒川隼不可能离开自己才这么从容不迫……但也可能是因为这二傻子钝性太好、根本没有察觉到荒川隼在生气。
“你吃什么?”晴山闲鹤把零食箱踢到桌下,里面都是些油炸类的膨化食品,“要不要喝饮料。奶粉、茶,或者咖啡?”
荒川隼不喝茶,也没怎么喝过咖啡,他挺喜欢冲泡奶粉的,但这个饮料和其他两位相比总感觉像小孩喝的。如果说“我要喝白开水”的话听起来又像是在拒绝对方,而他刚刚才莫名其妙地冲晴山闲鹤发了脾气(晴山闲鹤好像压根没发现),荒川隼想了想:“和你一样吧。”
“那就喝奶粉。”晴山闲鹤拿出两个一次性杯子,他的奶粉罐上写着“专为三岁儿童打造、宝宝的补钙超人”。
“你不是要训练吗,不需要控制体重?”
荒川隼坐着看晴山闲鹤边嚼猪肉干边冲泡奶粉。他似乎是问了一个好问题,这个问题精准地踩在了晴山闲鹤期盼的点上,因为那家伙只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做作地抬起头。
“我不需要控制体重”晴山闲鹤得意地笑道,“因为我是个天才。”
荒川隼闭上了嘴巴。
神经病。
作者:雷七郎
——听说组里有个姐儿勾搭上蓝河高的小子了?
——听说我们老大泡到一个道上的美姐当马子!
自某年某日始,蓝河町开始流行起这些谈资。
您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故事还得从开头说起。
话说这天底下有个蓝河町,蓝河町有个市立蓝河男子高校,号称少年侠客的热血战场,街头英雄的武林圣地。校训只有简单明了八个大字——心存正义,胜者为尊。
蓝河高有三大奇景:桌椅堆成的瞭望山,废器材划分的南北操场,山上的冷眼美少女和山下的看门犬……
对不起,这个少女和犬字都要加双引号。
兰乱,人人尊称一声兰爷,身高不出一米六,面容姣好似少女,留的长发隨便在脑后抓起一撮;据说是因为裤链坏了沒钱修,于是不知从哪兒捡来条女高中生的校服裙子围了遮羞;成天撐著把红雨伞蹲在废桌椅堆成的小山上愣神兒。其最广为人知的传奇便是初中时曾独自一人提着西瓜刀,跟帮派的一群喽啰从街头杀到街尾,并成功成为站到最后的那個,被十几辆呼啸的警车护送着光荣踏入少管所,三年后出来时正赶上樱花烂漫的高三开学日。
至于那蓝河“英雄”们口中的“看门犬”么……
蓝河高的二把手,兰爷最忠实的小弟,哪怕每天被从“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随兰爷一辈子的宏图大志。因为那张看着颇喜剧的脸,被起了个 “囧哥”的外号,至于他的真名,已经没人记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兰爷后边儿,从进校门,在校内,到出校门,逛夜市,甚至连上厕所儿的时候,祗要是能见到兰爷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条跟屁虫似地寸步不离。如此过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兰爷身边的阿囧,而忘了那个在兰爷初踏校门之时,第一个迎头而上却险些被对方一脚踢烂脑袋,紧接着以脸着地给兰爷当了回擦鞋垫的前蓝河高老大。
遥想当初,正是年少气盛时,我自视蓝河高英雄,哪甘屈服于人。当天傍晚,斜阳夕照,红彤彤紫淀淀的天空之下,曾经的老大鼻插小纸团,手拖一根龙头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兰。
兰只回头瞥了他一眼,就不再看他,只说道:
“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这蓝河町的人。”
“不错,我是邻镇转学来的。”前老大气势汹汹。
兰没回头,“我这辈子只知道千方百计想从这儿逃出去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自己跑来蹚浑水的。”
“说什么屁话,”前老大叫嚣道:“是男人就要争王称霸,当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战之声未落,一只脚已踩在他脸上,送他的后脑勺儿与水泥板甜蜜撞击。前老大晕晕懵懵间祗觉得那只脚在自己脸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胧间似能看见,那脚的主人在用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为他的狼狈做了脚注——
“蠢货。”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摆开了兰的脚,晃晃悠悠爬了起来,愤愤道:“老子从小就被人欺负,当年每个人都嘲笑我,如今到了这儿,好不容易才混出个人样儿,老子就不信,老子在这儿也只能被人踩在头上!”说着又是一拳上去,却被对方轻松一躲,自己反而滚了几滚,倒栽葱一样撞在天台的栏杆上,留下一脸的网印和哗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这蓝河町就是片沼泽地,一但踏入,就再抽身不得。”兰回头看他,眼神似乎带上了一丝怜悯,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丢在他面前,道:“你不属于这里,干了这瓶酒,趁早离开吧。”
前老大仰倒在地上,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他:“你这是在警告我么?”
“是朋友,便是忠告。”
“你当我是朋友?”
“这泥潭中已有太多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你不一样,你还有别的选择。”
“如果我说,我是自愿沉沦呢?”
“何必。”
兰看了看他,转身要走,却还是停步,道:“只要还在这蓝河高,我就还能护着你们,到毕业之前,自己好好考虑吧。”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前老大躺在地上,望了望他远去的背影,低头看了看脚边的那瓶酒,抬手捞过那瓶酒,一饮而尽。
那些虾兵蟹将们自然不会知道他二人之间曾有过的这些对话。
总之,自此以后,兰乱的称呼就成了兰爷,蓝河高的前老大就成了兰爷身边的阿囧。至于阿囧过去那些呼风唤雨的嚣张日子,很快便成了历史的齑粉被众人彻底遗忘。
毕竟在这个江湖,拳头才是你存在的证明。
阿囧就这样跟着兰,做起了蓝河高的第二把手,而兰,永远是那副事不关己化外高人的模样,踩烂一颗又一颗送上门的卷心菜,并无视着本校喽啰们的顶礼朝拜和校外门派的忌恨。
仿佛真如坊间所传言的“手把红伞闯天下,提柄钢刀杀四方”那般。
于是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蓝河高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虾米拌生抽,各个走在路上都自觉得高人一头——看世间孰敢惹我大蓝河男高?!
可江湖不会那么幼稚,再呼风唤雨的高中校草,也会遇到被社会拔苗助长的时候。
时间记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后,天气阴,小雨,地点河堤旁。
是日兰兜中正巧有些宽裕,上午来找打的卷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让兰正午时得享一顿大份拉面,连面和卤蛋都要的双份儿,再倒上大半碗油泼辣子,配一瓶冰镇二锅头,真可说是爽极。
吃饱喝足,方出门就被一群大白菜梆子给包围了。
兰把伞尖往路边一插,仰头灌下整瓶二锅头,舔舔嘴唇,打了一个饱嗝儿,把空瓶子往边上一摔,哗啦啦一大片玻璃就碎成渣渣洒了一地。接着就是钢刀与铁棒同辉,砖头共酒瓶齐飞,雨滴滴伴着红花花四处飞散。
等兰把那群白菜都打烂在地,自己也早已浑身湿透,连袖口渗出的水都是红的。从屁股后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闷,眼神就这么不经意地一飘——
真真是黑发如瀑,白裙似花,乌亮亮一双大眼,红艳艳两片樱唇。雨气沾湿薄裙贴在肉上,半透出一道丰腴曲线,几片片迷蒙肤色。落在白肩头白胳膊白腿儿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只手撑着他那把红伞,阳光透过伞面映在她脸上似擦了桃花粉一样。
兰刚干完一场硬仗,又闷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这酒劲儿终于上来了,祗觉得这一片雨浇得他口干舌燥浑身发烧,眼神直勾勾盯着那女人移不开半点地方。半晌,大概是那血是真快要流尽了,才开了口道:
“姐儿,你那沟子卖不?”
无论是不良少年对美艳少妇大胆出手,还是纯情男儿被帮派大姐诱拐玩弄,总之,蓝河高的王者——兰爷,这么样一个人物,他竟然谈起恋爱的事儿传遍了整个蓝河町。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到这故事的两位主人公了。
话说那日兰醉酒对那个撑了他伞的女人出言不逊,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说:“你若是招我喜欢,我倒是可以出钱买你。”
兰听了眼神就有些迷离,嘴角一勾,眉头一挑,踮起脚尖凑近她耳边,从喉咙里半含着传出一句:“你要是喜欢,我不要钱。”
相视一笑,女人把伞递还给他,他脱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过伞为她撑起,两人一道去了兰的住处。
说是住处,不过是废弃码头上堆着的一些老旧集装箱,早已锈透了,兰在两个不太大的箱子之间用砖头压了几块铁皮板当屋顶,这便算家了。
两人正是兴头,哪里管得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声混着潮声,红伞映着红云,酒气血气混着云雨之气,搅出个痛快才叫一个爽气。
后来的一段时间,两人经常在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时兰在这里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时从学校回来却会看到她在那柄红伞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儿没人的时候,你来吧。”某一天,女人把兰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说。
“那我得带上门礼。”
“用不着。”
“不行,我就要送。”兰把头往她胸间又挤了挤,深深埋入,吸着她的香气。
“那这样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这个。”
兰笑起来,爬起身来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痒,想要避开,却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来,道:“你这鬼头,真不知该说你是傻还是聪明。”
“知道你说的什么,祗是我身无分文,有的只这身上长的玩意儿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脸,红伞下更显一片嫣红,愈发觉得可爱得紧。
“姐姐跟你日子还长着,不急你这一时。”
兰听了,笑说:“姐姐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连名字也不肯让我知道。”
女人听了,自己也觉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们总是‘你’来‘我’去的,我都忘了自己还没跟你自我介绍。”
“那你叫什么呀?”
“aika。”
“aika……”兰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几遍,问道:“这名字好听,要怎么写啊?”
“我要不想说呢?”女人微微笑着看他,兰觉得她这时候心里是带着些不幸福的,因为她眼中的光晕变得像是秋夜里寂静的迷雾,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后伴着阳光闪烁的霓虹。
“为什么?”兰又问。
“我不喜欢那两个字,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凋谢了一样。”
“那你自己想一个写法呗。”兰笑说。
“自己想的也能作数?”女人道,“像个假名一样,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欢,有什么意义。”
女人被他惹笑了,“那我要是喜欢,每天换一种写法,你也愿意?”
“只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兰摸着她的头发,“反正我记性好,就算你每小时换一个名字,我也能记得。”
“每一个都记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论你换过多少名字,我会记得你每个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伸出手指在兰的胸前比划了起来,“那我就要这两个字。”
——爱歌(aika)。
“以后在你面前,我就叫这个,祗要叫这个名字,我就晓得是你了。”
“哦?”兰一挑眉:“读音都一样,你怎么知道我叫的是这两个字,而不是别的?”
“因为我听得出来呀!”爱歌重又笑起来:“你叫这两个字的时候,感觉肯定不一样。”
“爱歌,爱歌……”兰半瞇起眼,把这个名字叫了很多遍,看着她的眼神似乎多了层朦朦胧胧的水雾,仿佛整条河的水都被他们的热量蒸腾了起来。
过了几天,兰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张大红纸条,拿油性笔在上面写了“四十八愿”四个字,打算贴在篷子后边那个集装箱壁上。
“这个什么?”爱歌看了问道。
“门牌。”兰一边刷着浆糊,一边说。
“什么意思呀?”爱歌坐到旁边看着他忙活,又问。
“不知道。”兰拿起红条子往箱壁上比对着,“我字典里看来的,是个姓氏。我觉得看着挺吉利的,你觉得?”
贴好条子,兰回头看她:“怎么样?”
“好看。”爱歌走过来仔细端详着:“这几个字看着也好看,就是你写得难看了点。”
“切。”兰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后重写一遍。”
“那倒不用,”爱歌说:“我听说,愿望这东西不能重写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会理你了。”
兰听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写上很多遍了。”
“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的愿望呀。”兰从背后抱住爱歌:“我的愿望,我自己把它实现才算是我的。”
“嗯……”爱歌想了想,推开了兰手臂,兰愣了一下,“你生气了?”
“没有。”爱歌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旋开来,用那一小管的油红在兰写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
然后回头朝兰嫣然一笑:“我的愿望,我也要自己来实现。”
两个人就这样依偎在一起,仿佛这样的日子就是天长地久。就连天边的日头也似乎害羞了起来,被红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来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那一夜的兰并不会知道,把蓝河町埋得严严实实的淤泥再持续不了太久。
数个月后,伴着时不时想起的警车声,拖着一把红伞,从蓝河医院的大门中走出的兰所看到的第一份报纸版头上,大大地印着四个黑体字——蓝河解放。
本文标题:《在不见天日的沼泽地里,我发下四十八愿只为与你唱一曲爱之歌》
注①兰 乱:读音為あららぎ みだれ(araragi midare)。
注②:あいかaika作為读音在日文中有很多种对应的汉字写法,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名字读音。蓝河、爱河、爱歌、秋华,等等均可读作aika。
鲛人泪
作者:汉尼
分组:紫阳花
CP:贺新郎x文青(晚香玉x荷)
标题:鲛人泪
正文:
1、
齐连干的是真正意义上的接私活,包括所有你想知道却难以启齿的,只要不犯法,即使是你死了几百年的老祖宗,他也能给你刨出来他生前到底有几个相好。但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不能启齿的事情,违法犯罪的他全扔给警察,剩下的那些就是鸡毛谷子大的烂事,无非就是钱和情,还有一盆接一盆的狗血。
因此当雪家的人找上门时,齐连心里转了几个弯,心道难不成又是那位雪老爷子惹出的破事?毕竟雪家的大小姐可是除了名的安静贤淑,要是他猜错了人,明天他放个风声只怕全城的单身青年都要投湖。
当然不包括他自己,因为在他们投湖前他已经上吊了。
但是面前西装革履的青年可不知道他心里的弯子,就见他西装笔挺一丝不苟,连翘起腿时露出的脚踝都是刚刚好的程度。一般这么好看的,不是明星就是秘书,真正掌权的可没心思这么精细地打理自己,那些烂俗的三流的言情小说只骗得了连职位都没搞清的小女孩。
“这就是你要查的人。”青年递过来一张照片。
齐连接过来一看:这长相,英俊不足,清秀有余,八分半。
“老爷子这是转性了想换换口味?”他戏谑笑了一声,在青年锋利的眼刀中摆手示意是玩笑,“所以他的哪个姨太太看上这小子了?”
青年提起一个箱子,打开后里面粉色的纸张亮得直晃齐连的眼:“这是定金,另一半在大小姐的婚礼之后付,务必在大小姐的婚礼前查明他的所有底细。”
哟呵。齐连在心里吹了声口哨,上次老爷子让他查四奶的小白脸时不是还和他砍价来着,怎么牵扯到女儿就这么上心了,十几年前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果然是个男人都逃不过前世的情人。
2、
雪家大小姐的婚礼,本市的名流起码来了一半,另一半没来是因为都是家属。
据说婚纱还是老爷子专门请人定做的,穿在大小姐身上真就服服帖帖,仿佛是从她身体里长出来那般自然,裙摆被刻意设计成鱼尾裙,称得新娘真的好似一尾美人鱼,为了她的王子不顾伤痛从海水中走上岸,连新郎官也被这场面惊到,直直地盯着被老爷子挽上台的女孩不知所措,直到老爷子亲手将雪霏的手放到他手上时才如梦初醒一般,慌忙别开头去。
女孩挽着他的臂膀依上去,胸前一颗硕大的珠子在聚光灯下熠熠闪光。
齐连听着身边有女孩扯着男孩在问那是什么珠子,男孩说那是十几年前老爷子专门去了海边替女儿求来的,据说是鲛人身上的珠子,带在身上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女孩感叹不管能不能延年益寿,但是那个珠子真的好看,希望能买到同款。男孩当即佯装吃了飞醋一脸委屈:我送你的项链不喜欢了吗。
齐连抿了一口酒,芳香在口中漫开,不禁为老爷子的阔绰手笔暗自感叹。他一边喝着酒,一边偷看着老爷子身边的人。
老爷子是混道上的,黑白通吃,这场婚宴自然来了不少大人物捧场。齐连在人群中接连看见了好几位老主顾,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找了个边边角不起眼的位子坐下。和气生财,他也没必要和以后的财路过不去。
雪老爷子如今年过半百,但是精神面貌却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眼中都带着要吞吃天下的光,穿着简单的礼服四处敬酒。明明他身边的人也不算普通,这一对比,生生把他身边那个人也比得黯然失色下去。
其实细细看来这上门女婿也不是那么泯然众人,他够白,皮肤白,脸更白,真就跟洗干净的藕段成精了似的,齐连跟踪了他好几个月,就见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在湖边晨跑,鸦羽般的黑发汗湿了黏在额头上,齐连假装不经意地和他打照面,只见那双眼睛乌黑透亮。
上门女婿姓文名青,背景就和他人一样干净:孤儿,父母双亡,自幼住在湖边的福利院里,每天睁眼出门就是绕湖的石砖小路;后来他靠着努力考上了名校,眼看着毕业时同学们都转身成为了人上人,他却在本地找了个平平淡淡的小职位,过着安稳却清淡的日子,每天会在湖边晨跑,每周五会去深巷中的小酒吧“深红”中独坐一会,点一杯酒,边喝酒边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等到酒喝完也是深夜了,这才收拾了东西施施然回家。
说他是湖心的那片荷叶都抬举他了。雪大小姐是莲花,是珍珠,而他,只能算是湖边一块被冲刷到泛白的鹅卵石。
这就是他们的结合,仿佛珍珠和石头被穿在了一起。然而这一切却是那位大小姐授意,那日她去了湖边上玩,正走到桥边上,大风一吹,就见手里的小伞咕噜噜地就起飞,直直落到了另一个青年手里,青年也许是正在走神,突然一把伞砸下来也是条件反射握住后半天没回过神,回过神时这才抬眼,一双幽黑的眸子直接撞进大小姐的心房。大概那桥自古就是个容易生情的地儿,那个青年的眼睛也足够好看,大小姐几乎是当即就沦陷了。
齐连捏着酒杯,在心里冷笑。
雪老爷子说好听点叫一生风流,说难听点就是花心。但凡还有点记忆的都知道,当年的雪夫人是怎么死的,结发妻才下葬了三天,那边就敲锣打鼓娶进来新嫁娘了。也该是报应,后面进来的女人要么流产,要么生下的都是女儿,十几年折腾下来,他手底下唯一一个还算看得过去的竟然只有当年正室留下的病弱女儿。但是要说老爷子能对女儿有多上心,他是真的信不过。表面上老爷子找齐连调查女婿的背景是为了女儿好,实际上还不是怕这来路不明的女婿将来和自己的孙子抢家产。
说到底还不是心疼钱呐。
3、
在座所有人都能看出,老爷子对于这个女婿的态度只能说不好不坏。
雪大小姐虽说算不上名门之后,但到底雪家的女儿,还是正正经经读过书的高材生,这些年道上的谁听见他雪家不得主动绕道。大小姐生得貌美又温婉,成年礼之后追求者就换了一波又一波,今天是常青藤的博士,明天又是华尔街新秀,然而谁能想到最后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青年抱得美人归。
但是至少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名校毕业生,事业上不愠不火但是写得一手好文章,也算是了解了老爷子对于读书人的执念,他幼年辍学出来打拼,拿命博得现在的道上名声,有名声就有钱,有钱就有美人,余下唯一的遗憾就是读书。老爷子一辈子羡慕读书人,总喜欢附庸风雅,手底下高材生招了一批,但给的都是清闲活,真正的核心人物还是一批没读过书的大老爷们。说穿了还是信不过。
齐连不知道文青是不是察觉到了老爷子的心思,当他挽着如花似玉的大小姐时,齐连觉得他连嘴角上扬得都很勉强。
台下觥筹交错间,有几个人注意到了台上那位讲着脱口秀的演员。
男人身材生得修长高大,五官精致,酒红色的发丝垂在脸颊边,唇红齿白,一双桃花眼明晃晃地勾人。这条件不演偶像剧都可惜了,偏偏却在这里讲着脱口秀,但是好在他声音够好听,表情也还算灵活。渐渐台下有人交头接耳,将注意力从新人身上转到舞台上,看表演的人越来越多,干脆连饭也不吃了。老爷子被这动静吸引,也瞟了一眼舞台,只可惜距离太远,齐连没能看清他是什么表情。
齐连一早就注意到他了:贺新郎,“深红”酒吧的台柱子,定时会在那里表演,脱口秀或是唱歌都挺在行,每次他在的时候,“深红”的客流量总会小幅度地上涨一波。除此之外,此人的一切都是迷,齐连废了九牛二虎之力连他家在哪都没挖出来,真就仿佛石头里蹦出来的,出来兜一圈还他妈还蹦回去了。
也不知怎地这人竟然会在这里表演。
贺新郎一场脱口秀表演完毕,优雅对着台下鞠了一躬,任凭人群怎么叫好也没有加演的意思,转身下了台。套着燕尾服的司仪拿着牌子上去说喜庆又尴尬的台词,人群也将注意力放回自己的桌子上。齐连无心吃东西,谁能想到这都是本市最豪华的酒店了,菜色甚至还不如他家门口十块钱一碗的小馄饨。
正走神着,就见片刻前的那位演员,走到新郎官的身边,轻轻拍了拍两下他的肩膀。新郎官回头,饶是齐连离得远,也能看见文青眼中的欣喜,如同烟火瞬间绽放在夜空中。
4、
好不容易熬到了宴会尾声,齐连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只要去找老爷子汇报然后就能拿回剩下的报酬。
那边老爷子站在门口尽东家之责,挨个和宾客们握手告别,齐连目测了一下队伍估计还要好一会,只好拎着喜糖盒子躲在酒店大厅的一角,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等老爷子送走所有人。
玩着玩着烟瘾就上来了,但又因为生生熬了一个晚上,齐连懒得挪到厕所,正好瞅见大厅的一边有个连着外面得小偏门开着,估计是方便员工进出才开设的。他毫不犹豫拿着烟就往那走。刚把烟拿出来还没点上火呢,齐连往旁边一瞅,就知道又来活了。
旁边的黑影里就见两个人靠在墙上拥吻着,天黑齐连只看得清两人的身形,都是挺拔修长的。猪跑见多了,齐连淡定地抽着自己的烟,也不管耳边若隐若现的水声。
等水声消下去,齐连这才淡然转头去看,然而这还不如不去看。
那阴影里的两个人,不正是今天大出风头的演员和新郎官?
文青当即脸色就不对了,先是难堪的潮红,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又转为了铁青。贺新郎不愧是做的演艺行业,脸上不露声色,只是揽着文青的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末了又在他脸颊上轻啄一下。
文青匆匆走回大厅,齐连也想跟上去,却被贺新郎一把拿下。
“雪老爷子请你来查他?”贺新郎眯起眼,整个人瞬间就变得危险起来。
齐连也没必要否认:“是。”
“理由呢?他一个孤儿没权没势的能对你们有什么威胁。”
“老爷子有他自己的想法。”齐连把烟扔在地上,拿脚踩灭,估摸着这会老爷子应该已经送完客了,转身准备回大厅,“我只要查出他想要的结果就行了。”
脖子被掐住的一瞬间,他恍惚想起来,不能把背露给捕食者。
5、
雪霏坐在椅子上,她已经换下了沉重繁琐的婚纱,换上了自己的纱裙。一场宴会下来她早就撑不住了,靠着椅子脑袋直点。
“雪霏。”文青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她突然惊醒,惊喜地看过去。
“爸爸还得有一会,我们先回去吧。”文青脱下礼服外套披在雪霏肩上,“外面冷。”
先行告别了老爷子,文青开车先带雪霏回到城郊的大宅。雪霏一路上睡得迷迷糊糊的,直到被文青唤醒,这才发觉已经到家了。文青拉开车门,雪霏刚解开安全带要下车,就被文青一把捞起,抱着往别墅走去。
雪霏哪见过这种直球,倚在文青怀里就红了脸。直到别墅门口才回过神,挣扎着要文青放自己下来。
“没事,我抱得动。”文青一点放手的意思也没有,“你和十五年前一样,一点也没变。”
雪霏抬头,发现文青此前幽黑的眼睛,此刻竟是两抹鲜红。
雪老爷子驾车回到家。
他在酒店等半个小时也不见齐连,这到手的钱他不要老爷子也乐得不给,和秘书交代了几句就叫司机开车回别墅。
今晚他心情大好,忍不住多喝了几杯,眼下酒意上头熏得周身热乎乎的晕。老爷子按上指纹锁,大门吱呀一声打开,迎面而来一阵阴冷的风生生把这酒给吹醒了。老爷子凭着自己在道上的几十年经验,察觉出这状况不对,几个大步跨上楼梯,直奔女儿女婿的房间。
走廊上,虚掩的门缝里泄露出一丝灯光,老爷子一把推开门,浓重的血腥味扑了他一脸,他定睛一看,他的宝贝女儿早已倒在血泊中,心脏的地方一个被强行撕开的大洞,而他的女婿站在一旁,嘴边糊满鲜血,手掌已经生出利爪,被响声惊动抬起头来看他,猩红的眼睛里满是恨意。
“原来是你。”老爷子瘫坐在门口,文青跨过雪霏的尸体,他的袖口已经被撕裂了,眼下轻易就能看到上面密布的黑色鳞片。
“想起来了老爷子?”又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他抬头,看见婚宴上那个英俊的脱口秀演员的脸。
说是脸,是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大半化作了某种披着彩羽的巨大鸟类,巨鸟放下翅膀,正好环住老爷子。男人的眼底泛起金光,连五官也变形了起来。
“强行换的十五年命,可是要加倍还的啊。”
6、
第二天的报纸头条:雪家的血色婚礼。
婚宴第二天,雪家的司机在别墅里发现了惨死的雪霏和老爷子,女孩被强行撕开胸腔取走了心脏,而老爷子则被挖走了眼球,而新郎不知所踪。根据法医鉴定女孩是死后被挖出心脏,老爷子却是生前被挖眼,而酒店那边第二天在偏门外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具被折断脖子的男尸,据说是当晚的宾客之一。
警方发布通告,告诫本市居民近来要注意安全,一时间城里人心惶惶。
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注意到湖里那一片荷叶之下,泛起了一个巨大到诡异的水花。
夜晚的湖边总是没什么人的,在出了这档子事之后更不可能有人来,就连巡逻的警察在湖边都是绕了一圈就走了。
在那隐隐约约的月光中,鲛人漫不经心地倚在石头上舒展着身体,尾鳍拖在水中,罗刹鸟就落在他身边。文青连眼睛都没睁开,只是懒洋洋晃了一下尾巴,搅起一层层涟漪,他对着贺新郎张开手。
贺新郎伸手,一手揽着他腰,另一只手恰好托在他臀下。文青顺势就埋进了他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颈窝里磨蹭,去嗅他的发尖,嗅着嗅着牙就开始痒痒,没忍住在贺新郎的耳尖上啃了一口。
贺新郎一翅膀拍在文青尾巴上:“调皮。”
文青在他怀里呼噜几声,尾巴不住地甩:“我饿。”
“昨天那么多菜加一个心脏都喂不饱你?”
“还饿。”声音里都带着几分委屈,“我只吃了一个心脏,宴会上那老头看着我哪敢吃什么东西。”
“再忍忍,等风头过了带你去吃虾。”
“我要水煮的,油焖的太腻。”
“好好好水煮,回去我煮给你。”话语声逐渐小下去,只能听见鲛人尾巴拨动水花的声音,半晌,又有人说:“重新取回鲛珠的感觉怎么样?”
文青晃晃尾巴,水流拍打在鳞片上的感觉让他有点酥麻:“有点陌生。”
贺新郎在他脑门上吧唧一口,小心翼翼地开口:“这几天你先在这边适应着,过几天我们就回海边吧。”
“你不吃眼珠了?”
贺新郎苦笑:“你拿点心当饭啊?”
“哦。”文青闭着眼窝在他怀里,连大尾巴都蜷缩了起来,贺新郎也不再言语,抱着恋人坐在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梳着他的头发。
他们为了这一天等了太久,直到昨晚才忍不住破了功,谁能想到只有那一下,也能被人看见,但是意外的是就这样还能找到当年的仇人。齐连没认出来文青是谁,文青可认出来了:他就是当年给老爷子提议夺走鲛珠的人。
雪霏的珠子是鲛珠不假,只可惜不是他求来的,是从雪霏的救命恩人手中强行夺来的。十五年前文青救下了坠海的雪霏,换来的却是被雪老爷子严刑拷打之后夺走了鲛珠给女儿续命。那日贺新郎追来,却只找到化作人形一奄奄一息的文青。
鲛人失了鲛珠,从此再也化不出鱼尾。
这场复仇他们策划了十五年,雪老爷子也许是夺了一次鲛珠之后也开始信这些牛鬼蛇神,别墅周围的结界布了一层又一层,直到这些年老爷子试图给家道洗白放松了警惕撤了结界。至于婚礼只能说是意外之物。
尾声
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那位新郎官,一同失踪的还有当晚在台上表演的脱口秀演员。
深巷之中,“深红”悄然关了店,挂上了“旺铺出租”的牌子。
就连那场血案,也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只能偶尔在阿公阿婆教训小孩子时,才会被提起。
一切就像没发生过。
END
作者:诸子百
评论:随意
当厕所读物看效果更佳。是儿童文学读物。偏梦幻。
天很蓝,好蓝好蓝。没有一点云彩,特别像海洋大世界里的池子。我记得那天去的时候人比游泳圈要多,当时就说这稀里哗啦跟下饺子一样..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魏霜月,这次放假你去了哪里?”
她没有回答我,我正要奇怪呢,一回头就跟陶老师对了眼神,我低下头发觉她的手里拿着一沓试卷,与此同时她的眼神抑制不住的愤怒,这几天天气太热了,班里的空调似乎不管事,所以她的脸红彤彤的。直到她把我拎起,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刚刚想的太入神,全然忘记是上课时间。
“武晓星..”陶老师捏起手中的试卷,结合她的表情分析来看,自己的成绩岂不是在雷区上蹦迪——糟糕透了?陶老师是年纪最大的老师,她稍微一皱眉,比所有加起来的褶子还要多。
可是,她却只瞪了我一眼,接着眉头舒展下来,将那张试卷整整齐齐放在我的面前,
“武晓星,这次成绩还不错。”
陶老师的声音在我脑内无限回放,成绩还不错,还不错,不错?我仔细一看有些出乎意料,不仅及格还比预料中的多10分!10分是什么概念,老师总说1分就是全市同学过独木桥,10分岂不是全国同学过独木桥,这只是人类的一小步,却是武晓星的一大步!
这么好的成绩,当然是要奖励奖励自己,于是这一整节课全没在听的。下课铃一响,我摊开那张光荣的试卷展示给邻桌看,并且迫不及待的戳了戳红色的字眼:
“魏霜月,瞧瞧我这试卷这成绩,是不是..”
“你滚啊,,”
这三个字硬生生浇透了我将要显摆的热情,她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声音小小的,要不是坐旁边,还真听不出来。她有些不对劲,单单三个字就能感受出她的不悦。我站起试图看向她的表情,遗憾的是她把脸掩的严严实实,我又坐下低头在抽屉方向仰看她,眼角偷瞥时除了一如既往整齐的资料外,就剩下那只套着黑色保护壳的粉色保温杯..
这个人,像是预知到我的举动一样,除此以外..连她的下巴都看不见。能让她这么伤心,看来是因为那个,我抬头环顾班级四周,课间中三五同学聚集一团,距离不远的不时望向她的方向,对话的音量不算大,凭借我日复一日熬夜偷玩防父母的本事,偷听一下实在是易如反掌。
他们压低着嗓音小声耳语:“这次月考,魏霜月没进前五呢..”
“嘘,别让她听见。”
我就说,那张试卷早就被她收进了抽屉洞里,原来是因为这个。这次题是难了点,问我这次怎么超常发挥?要不是家里不务正业的老爸跟国外选手没日没夜的双语互喷,想不听外语都难。
我悄悄看了旁边一眼,她还没有起身。身体还在微微颤抖,她的手在不起眼的地方攥了起来,似乎在忍着泪水。平日里冷不丁呛我一嘴的魏霜月成这个样子,看见这一幕我有些于心不忍,她这个样子比她不喷我还难受,我伸进自己桌下抽屉,一沓沓的试卷下掏出纸巾真的难上加难。
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全部掏出拍在桌上,好不容易找到半包干瘪的抽纸巾,刚抓起两张纸试图塞到她的手里,结果我的前半身被人拉起,双手被强行塞进一枚篮球,搂着我的肩朝教室外走。我正一脸茫然,身旁窜出了声响:
“下节体育课,别被隔壁班占篮球场位置,这次跟一班打比赛就靠你了。”
听到这个我可来劲了,自认为帅气的秀了一把指尖转球,吸引几个同学凑前直呼牛掰,这几声惊呼将那件事彻底抛在脑后洋洋得意道:“待会看我秀技术 ,低调低调。”
那两张纸被我团成一团乱塞进了口袋 ,抱着篮球跟几个同学跑去篮球场。
今天体育课破天荒的跟一班一起上,可能是到了运动会的缘故,操场上的人四散开来,不远处有小撮女同学在操场起点处围着老师,其中一个高个子女生高的简直就像小鸡仔里站着大公鸡,她一丝不苟的长马尾被不经意的风吹着,她微微低着头看起来心情还是不好。她站上了1号起点处,舒展完毕后正做着预备姿势,
砰!
发令枪声起,同时一个球状物体不知不觉砸到了我的脑袋,力气不大后劲很足,砸得我眼冒金星耳朵也是嗡嗡响,转过头看到那群一班的家伙,其中一人咯咯咯的笑着:
“武晓星,你看什么呢?你喜欢的人吗,那个大个绿巨人?”听到这个外号,其中几个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的球技会不会比眼光还差?”
话语间那枚篮球落到了我的手上,
“我看什么管你P事。”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抱起篮球一把投到那人的身侧,那家伙还在笑个不停,兴许是嘲笑我的准头烂。错,大错特错,篮球砸人真的是太低级的攻击方式,要用还是用——
趁他没注意,我伺机伸出拳头扑到了他的身上,这家伙惊了一下,在倒地的瞬间我又补了另一拳。他的力气没想象中的大,任他怎么挣扎都牢牢被我按在地上。
那家伙占下风,一看动真格就怂的很,怂包蛋一个。
旁边一班同学见势不妙,有的跑出了篮球场冲着起点处的体育老师喊叫:
“不好了,二班的黄毛打人了!”
“老师,武晓星跟一班的!”
一片混乱中,我被几个人强行扯开。这句话钻进我的耳朵里:
“武晓星为了魏霜月打起来了!”
“谁为了她打起来的!”
我想要反驳,立马从地上爬了起来,全神贯注寻找声音来源。可没想到对方趁我不备,一把拉住我的脚踝,没成想再次倒在地上。
场内直接乱成一锅粥,这锅粥稀里糊涂的盖我头上,等我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拉去了办公室。我靠着办公室的墙,说脏话的一班家伙,三个人不敌我一人,在被他们老班领回去前,一个个鼻青脸肿的恶狠狠的看向我。
“你们耍什么下三滥手段,不讲武德跟你家坤坤玩rap去吧!”
我这话一出,其中一人扭过头来正想打个回旋镖。可见到我丝毫没伤,又摸了摸下巴的伤口只好自认倒霉,小样~跟我打。此时此刻的我无人能敌无所畏惧!这会儿得意洋洋的表情本该转移到我的脸上。
刚刚目送完倒霉蛋们离开,远远就听到体育老师的声音,“你们班女生组有魏霜月顶着...”
隐隐约约中他的脸色比煤炭还要黑,脸也拉着老长。这个健壮的大猩猩老师也有这么沉重的时候。走廊安静十分,他俩的对话格外明显,“不过作为惩罚.... 武晓星......运动会不要去了......”
偷听到这句我十分不服,夺门而出与他们撞了满怀,伸出脖子跟他们讲理,“我为什么不能去运动会啊,他们挑衅在先的!”
两个老师的神情倒也不感意外,大猩猩老师神情依旧不变,他语重心长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最轻的惩罚了武晓星,一班那边同样取消了他们的资格。”说完他叹了口气,篮球赛可是他投进心血亲自训练的,没成想临比赛的前一天就有这种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这样吧。”陶老师见状出来打圆场,“让魏霜月专心训练,待会你就替她来办公室批月考试卷,”
“啊?”提到这个名字,脑海里忍不住闪出操场上的那个背影...“没办法,我帮她吧..”
于是这样,我被迫接手了魏霜月这个班长的任务。此时此刻的我,还呆在办公室桌旁,对着三班的月考试卷陷入了沉思。
问我为什么还在这里?体育课是上午的第三节,本该第四节是英语课,陶老师决定改为体育课让其他同学有富裕的时间进行练习,想到这里,羡慕的泪水从嘴里流了出来——可恶!我也想!
我抬起头,办公室的窗外依旧湛蓝,时不时有风吹过,办公室里安静的出奇,夹杂着不知哪位老师杯子里的茶香,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长到我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三班的卷子似乎一辈子都批不完。
一开始还能听到身旁陶老师掀页的声响,陶老师与旁人闲聊的笑声,陶老师离开座位的动静。似乎留下了那么一句“我儿子给我带了盒饭,就那个高个子白发的。”便匆匆离去。
时钟也变的异常安静,滴滴答答的秒针仿佛不再跳动。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一张!范大勇的倒数第一卷也顺利搞定,任务圆满结束!我可从未有过一次作业像这样认真过,陶老师跟魏霜月真该感谢我。
“老师,批完了。”我举起半个巴掌大的试卷晃了晃,这么一沓的光荣成果却没有陶老师的回应。转身看去才发觉陶老师还没回来,我有些不解,拿盒饭莫非从西天拿吗,怎么能这么慢?
接着我环顾四周,办公室里一个老师都没有,莫非到了吃饭的时间?我推开了办公室的门,课间铃声突兀响起,仔细辨认才听出是午睡铃声,难怪走廊寂静的反常,甚至没有半点人影。
“叮叮叮”
午睡的铃声又响了一遍,声音比刚才还要悠扬,声源就在不远处的右手边里,是班级的位置。那阵声音正在低吟,似是引诱我开启二班的班门,大门打开铃声像是有了感应立即消失。
班里同外面一样无声就算了,台下同学也早就齐刷刷的埋头大睡起来。往常的午睡时间也有几个不愿闭眼,埋在抽屉里偷偷的摸索着什么,今天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全部睡的死死的。
仔细想来不对劲,十分有九分的不对劲。刚才自己打开门那么大的动静,也没有一个人反应着不满,怪,真的太怪了!
我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按照平常午休时偷偷看课外书的魏霜月,竟然同样跟着呼呼大睡。兴许是训练太过劳累?她可是二班女生扛把子,无论什么事情都那么拼命,
“醒醒,魏霜月,什么情况?”不过我还是不信,隐隐的异样驱使着我像往常一样,伏下身子试图看清她抽屉里藏的东西。心想着她不会在装睡吧?还是在偷看什么奇奇怪怪封面粉不拉几的小说?
可正要往身旁看去,一道白光就从她的抽屉中飞跃而出,速度之快连肉眼勉强捕捉到刹那。恍惚中另一道白光也从身前跳出。两道白光相遇发出铁质碰撞的声响,紧接无数条光芒在所有同学的身前腾跃上升,不断汇聚成巨大的光球,等到白光消退我才看清这奇异的景象。抽屉前后拼接,四四方方的抽屉铁盒依靠侧面的挂钩连接犹如几串火车车厢,并且井然有序的浮在空中。
“叮叮叮”
午睡铃起,摆放在头的几只抽屉闻声后打着头阵,它们仿佛有了生命不断朝向窗口飘动。
“不是吧大哥,这是什么鬼东西。。”
我简直看傻眼了,那群抽屉不断放大,可又像幽灵一样碰不到任何的物品,不同抽屉侧面的图案也能看的一清二楚,密密麻麻无数芭蕾舞贴纸的是朝白苹的抽屉,贴着课表的是陈志聪的抽屉,哦对了就是他一直排在魏霜月的前面。眼前缓慢划过的还有一个有着帅气剐蹭痕迹的超酷抽屉,真不好意思就是我的。
我没忍住上前靠近那只已经有小学生高的庞然大物。触碰屉口时,它竟然给予了回应抽屉上下方似是感应了什么,上下开始夹紧毫不留情的将我踢到了抽屉里面——只有白光的神秘区域。
光芒褪尽,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巨大的篮球,这颗篮球可是我爸去国外比赛给我带回来的宝贝,球星亲笔签名篮球,这可是无价之宝,平日里我可不舍得用它,一直放在柜子不敢有半点落灰,篮球上硕大的签名熠熠生辉闪闪发光。
这时我才发现,这个陌生的空间里有着无数熟悉的巨大物体屹立其中。两边垒高的教科书本开辟出一条宽长的道路。
真是一个诡异的地方。我不禁吐槽,接着左瞧又看,发现进来的地方早就被高墙堵住,不得不走进这条橡皮板路。小路铺满了几块橡皮,橡皮满目疮痍的惨不忍睹,全是上课开小差时我拿铅笔戳破的惨状。
谁知道踏进橡皮路的那一刻,那道挑衅的语气在头顶冒出:
“你的球技不会也和眼光一样烂吧!哈哈哈哈哈”这段笑声回荡于整个空间,这句话对我的伤害性并不大,该是....
咕噜噜噜。
身后出现球体滚落的声响在笑声的掩饰下不断逼近。猛然回头看见自己的宝贝篮球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这边滚来,
“五角星能大灌篮?就凭他那个小身板?”
“笑死,他学习一塌糊涂打球肯定也是浆糊,就只是跑的快罢了。”
一句句的嘲讽从上方铺天盖地钻进我的耳朵里,吵得我的头都快炸了。
“浆糊黏吧黏吧糊你们嘴上,闭上你们的臭嘴。”我捡起一块橡皮屑扬到空中,这些话语才消停。
刚想松口气,没想到那颗球也是越滚越快,我不得不奔跑逃离宝贝篮球的追杀。这一条小路简直是为我独家定制一样,轻而易举的短尺跨栏和软绵绵的橡皮土地让我甩开身后大球一大截。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一扇黑色的大门屹立其中,就差一点点!
“武晓星不许挑食,西红柿必须得吃!”
不过在一片吵声中,我妈的声音杀出重围。想到这种红色的冒着汁水的水果我的背后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边跑边大喊哀嚎:
“我死也不吃西红柿,死也不吃!”
谁料这句话像是触碰了天罚,漆黑的天顶上稀稀拉拉出现零星的红点,下落的同时能看清这些红点脑袋上的一抹绿,竟然是西红柿从天而降,毫不留情的砸向地上。每一颗西红柿的威力堪比炸弹,大红点摔在橡皮地板上变成一滩恶心的西红柿糊糊。
我的宝贝篮球没能幸免于难,虽然停下可是签名直接淹没进西红柿汁里无法挣扎。红色的液体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简直要染红整条小道,另一颗西红柿在我身旁降落,红色汁水蔓延到我的脚边,刺鼻的西红柿味道强行钻进我的鼻子里。
不行,我要离开这里!这里,比地狱还可怕!
眼瞧黑色大门近在咫尺,最后一颗西红柿比刚才的体型更为硕大这颗炸弹,不这颗导弹似乎锁定了目标,从远处径直飞来,我的脑门赫然出现红色的靶标,大导弹直冲脑门!看样子势要带走我的狗命。俗话说人逼一逼总会有惊人的力量,这颗西红柿直接引炸我的小宇宙,于是乎直接一个跨步,在千钧一发之际我打开了那扇黑色的大门,让巨大红色炸弹扑了个空。
劫后余生的我喘着粗气,多亏我的体质惊人,能在如此危急紧要的关头完成自救,不愧是我。等我缓过神来,才发觉大门内的东西没有黑色大门该有的冷酷神秘。
粉色的地面印着白色的小花,抬头看天顶则是白色的云彩在飘,每走两步都能看见墙面上一副巨大的荣誉证书,软绵绵的白云碰上墙面后却逐渐变灰。证书的字迹被白云留下的雨水蘸湿,不能辨认证书的奖项。
头顶上没有刚才房间那么明亮清晰的话语,只有乌云中藏匿的一片窃窃私语声,这里也没有刚才房间的杂乱无章,反而俨然有序整整齐齐,以及最高处的那本书,书名异常清晰,
“《王子夺爱:泡沫人鱼的100种出逃》?”我不假思索的念出。要说刚刚是我的抽屉,那这里十分肯定!毫无意外!的就是魏霜月的地盘。
魏霜月为什么爱看这种书我不太知道,不过这种书原本只在其他女同学那里流传过,后面她也在暗中看这种粉粉绿绿的小说。她每次趁我睡觉时才看,还以为我不知道呢。
这本书在魏霜月这里高的简直吓人,我的宝贝足球只有三层楼高的话,她的宝贝书至少十层楼那么夸张。我向书的方向走去,每走两步,那些窃窃私语反而更为清晰明显。
“你知道么这次她英语失利没进前十!”
“要是这次运动会失利就有意思咯!”
“她装什么高冷,她以为自己很厉害吗?”
“她长的好高,简直就是绿巨人!运动神经发达的绿巨人!”
刚刚的房间也出现类似的情况,骂回去就没事了吧。我跃跃欲试,冲着那群云大喊
“你们才是一群小矮子,是不是嫉妒她,背后坏话算什么真英雄!”说完我就后悔了。得,这句矮子把自己也给骂上了。好在这句话效果拔群,这些声音瞬间腾空蒸发,那群阴云也不见了身影。
“武晓星你闭嘴!”
魏霜月的声音从云深处传来,拨开云月见天明,顶上的其余的白云化为蒸汽,
“武晓星你能消停一会吗!”这句伴着水蒸气落为雨水洋洋洒洒滴落下来。淅淅沥沥的小雨中掩盖了她委屈的语气。
我知道这一定不是在跟我对话,这里不是外面的世界,可她喊了我的名字还是心中打颤。
“我看你心情不好,我想那个..”
安慰你这三个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说不出口。
犹犹豫豫中她自言自语像是跟空气一样讲话:
“我担心明天的运动会会像这次的考试一样失败。”
“我最擅长的科目,我..”
“同学跟老师会不会对我失望。”
“武晓星会不会也在暗中嘲笑我..”
“不,不会的!没有的事!”听到这里我用力反驳,十分不解我在魏霜月的心里究竟留下了什么糟糕的印象。
魏霜月无数的自我怀疑正不断化为水滴 ,刚才的细密小雨顷刻间大雨倾盆,粉色花朵的地面也被突如其来的雨水掩埋了一层。
“等等,魏霜月!”
这下雨速度着实惊人,相信过不了多久这里就变成池塘,再过不久就是小河,再过——总而言之,自己迟早要淹死在魏霜月这片大海里。着急之余,
“我,我要跟你打个赌!”此话一出,雨水反常小了半分,这个好胜心十足的女孩子怎么会拒绝这样邀约?
于是雨水中魏霜月的声音再次出现,语气中还带有刚才的哭音,她在尽力掩盖自己的情绪。
“你想怎么比?”
我左看右看,最终锁定到眼前这本大书上,书顶上白光凝聚,一扇大门若隐若现,看来那就是出口。于是我道,
“我要爬这本书,能爬上书顶算我赢。”
她没有回答,我擅自走到那本书底。我从书底仰视,书面上朵朵水花藏着人鱼公主,岸上是正要拔剑的王子殿下,我碰到书的那刻浪花浮动,湿润的手感和大海的味道铺面而来。我抓起书面上方凸出的礁石离开了地面,不少海水溅在我的脸上冰冰凉凉,让有些疲劳的我倍感精神,接着我爬过礁石,努力爬到书中的部分,这时人鱼公主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快救救我,王子生气了他要追杀我。”我歪过头看见人鱼公主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游了过来,这么大段的距离我爬了那么久,她一个瞬间就过来了?我没有停手继续向上爬,人鱼公主也随着我的脚步缓缓的向上游,看来我不回复,她就誓不甘休。“他为什么生气?”
“他说..”她犹犹豫豫,而我已经爬到海滩附近,王子的剑就在前方,我向右边挪移,怒气冲冲的他还没消气人鱼公主见状躲我身侧,王子似乎也发现了我的存在,拔剑的姿势有了变化,我问他:“你为什么要生气?”
这个问题像是戳中了他的心眼里,他更为激动的朝向人鱼公主的方向挥动起来,“她不是一个称职的王妃。她跑的比我的国家任何一个女子要快!”
听到这话我有些不解,“为什么跑的快就令你生气了?这不是一个优点吗?”
“跑的快就是不淑女的表现,没有礼仪的表现,是野蛮女子的表现!”
看着他的表情愈加狰狞,情绪愈加的高昂我更为哑口无言。这本书究竟在讲一个什么东西?!
“而且她的尾巴也比其他人鱼小姐的要长要大,就像..”就像大公鸡进小鸡仔群一样。再一次想到每次方队时,女生里的魏霜月总是凸出来的那一块,十分引人瞩目。
“只是因为这个,不至于发火吧王子。”我尝试调解,这时的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又一次扎进了这位头戴着王冠无不彰显尊贵的王子心里。
他不顾形象大发雷霆,“你一个书外面的小屁孩懂什么,大人的事小孩子别插手。”
“你才是小屁孩 你全家都是小屁孩。”我不服上下打量眼前所谓的王子,“她跑得快是体质好是优点,怪不得你干干巴巴长的和老丝瓜刷绿漆的样。还是多锻炼吧你!”说完 我预判他挥剑的方向往旁边挪移一点点。
“她还外语不好!”王子大喊。
“只是一次失误算什么,她都不玩游戏,怎么会知道超纲题triple kill,全校就没几个答出来的!除此以外,她照样认真优秀!”
王子无力回怼,他的脸气的像西红柿,嘴里也有西红柿酸唧唧的味道。他抄起长剑刺向我的右手边,一旦刺中我就要摔在地上一切前功尽弃。
长剑即将冲出书面,浪花中闪闪的高马尾让我恍惚,危急关头让我来不及思考,我的嗓门比刚才的干巴王子还要大:
“魏霜月相信我,用你最骄傲的大尾巴甩他!”
浪花中的人鱼公主似乎有了动作,一记漂亮到鲤鱼打挺掀翻海浪,宽大而透明鱼尾浮出水面伸出书外,卷走长剑淹没在水里。一时间海面不再平稳,王子也在海滩摇摇晃晃。
我抓住机会急忙向上爬,在书面的天空位置向下观望,银灰色的人鱼尾巴泛着珠光真的好看极了。
临书顶只差一步之遥,魏霜月的声音鬼使神差从上面传来,听她的语气心情不错,不知道是哪个高人让开心了,一下子提了这件让我疯狂流汗的问题:
“对了武晓星,之前借你的水果橡皮你什么时候还?”
我爬出书顶,借着整理衣服很忙的假动作,故意不回消息,惨了那块橡皮早不知道丢房间的哪个角落了。
她问的同时我面前的白光本该在汇聚,没成想我这么不搭理,白光直接消散面前的出口瞬间原地消失。
“哎哎!我,我忘了!下次我给你买两块!”对方听到满意的答复,白光才重新出现,逐渐形成实体。
等到大门完全形成,魏霜月的声音再次出现,“哦对了,记得给我买包脆脆片。”
你怎么得寸进尺呐你!这句我憋在心里可没有往外说,生怕她一个不高兴再把出口灭掉,
“好,好,大姐我买两包!”
门缓缓开启,裂开一条能装下人的小缝,胜利的曙光即将就在眼前,她的声音又一次又一次的出现。
“体育课你跟他们打起来了,怎么回事?”这个问题吓得我的立即钻进了门里,“没,没什么!”
真的吓死人,要是她知道我为了她打起来,这个地方一时半会是逃不出来了,好在前方就是出口。
我向前观望 ,只可惜跟想象中的截然不同门内一片漆黑。
叮叮叮——午睡的铃声从遥远的深处传来,我试图寻声过去,一卷书重重的砸中我的脑袋让我彻底惊醒。
晕晕乎乎之下我的眼底逐渐清晰,仿佛做了一场许久许久的梦,远处的黑色化成办公室窗子,窗外的树随着风摆动着留下清脆声响,我向左看见陶老师的脸庞我才意识到了严重性。
“我还是第一次见批着批着睡着的。”陶老师叹气着,我连忙低头看向手臂下的试卷,记忆中明明都批完了怎么会!“老师我。。”
我想要解释,陶老师却通情达理连忙摆摆手:“这么困你回去睡吧。”
这么温柔的陶老师让我有些不习惯,兴许这还在梦里呢?不是有什么梦中梦么?既然是梦境的话就不要反抗,照做就是了?我点点头,离开了办公室。
出了办公室后走廊与刚才相比多了几抹人影,这次的梦境可比刚才要真实多了。我又一次进了班级,可能是午睡铃的缘故,有的同学已经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有的则选择偷写着什么东西小声讲话着。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魏霜月照常趴在桌子上,她的抽屉缝能清晰的看见书的痕迹,她正慢慢的一页一页的翻着。
我屁股没做热乎,她那边传出轻微的声响,“我刚刚做了个梦。”
“什么梦?”我有些警觉,咔嚓的感觉立马灌满全身,这种冰冰凉凉的实感不像是梦中梦,莫非是——
“我梦见你被西红柿砸,挺有意思。”
她冷淡了半个晌午的脸上难得浮现出了笑意,“而且。”
“而且?”
她转过头,音量降低了一度神秘的小声回复“别忘了你的约定。”
“什么什么约定?”我想装傻,刚刚的奇特遭遇不一定是真的呢。
“脆脆片3包”她回,
什么?竟然多了一包?我立即反驳“胡说,明明是2包!”
她歪着头看向我,这时我意识到这是阴谋的圈套,这一定不是梦!因为她满满自信的笑容让我有些哑口无言。“好好,三包就三包”
运动会当天,我如愿以偿的还是没有了参赛资格,陶老师想让我有事做,于是让我担任气氛组拿着横幅向起点的选手们摇旗呐喊。
今天天也很蓝,海水一样的蓝,路过的风掀过小旗像是荡起一朵朵浪花,枪声起一道银灰色的身影比其他人还要率先出发。
“魏霜月,第一名!”
魏霜月冲破终点线,在所有人都去庆贺的空隙,我抓紧机会丢下条幅去休息区等她,过了好久她才珊珊归来。
“说好了,我可遵守了约定”我后退两步,将六包脆脆片跟两块橡皮给了她。她脸上的热气并没消退,她的马尾被风吹的一晃一晃的,她接过后又许久才说起“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没对我说?”
我直接摇头,头摇的比手动电扇还要快,矢口否认,“哪有!没有的事!我先,我先走了。”接着溜之大吉。
我跑走时看到了她的背影,我怎么也没想不明白,当时是怎么把人鱼公主认成了魏霜月的呢?
——end——
2020.10.18
虽然写在故事里是温暖慵懒的代名词,但我真的很讨厌晴天下午的阳光。温暖但让人恐慌,就像在精神上刷了油放在太阳底下炙烤一样。凡是照进阳光的地方,都吵闹得让人绝望。
要我说,上午就应该阳光灿烂,下午就应该下雨,等到傍晚时天光从地平线上来,层层雨云从天际渐次散开变成漫天霞彩。然后夜空晴朗极了,前半夜星月之海里有人放牧云朵,后半夜天空只属于银河。等到太阳升起,晨曦带来新的灿烂早晨。
只有下午必须下雨,只有下午应该在黯淡的乌云和清清的雨声里度过,应该窝在昏暗的屋里做事,或者到外面的雨里发疯。
哪一样都比全遮光窗帘都挡不住的疯狂日光要好。它特别没礼貌而且聒噪。
它会闯进屋子里,把你原本舒适的环境搅乱,进而从眼睛里闯进你的脑子里,非要折腾到你注意它。就好像在你需要安心做事、尤其是需要沉浸在某个状态里的时候,拼命在外面拍门大喊大叫,一定要破坏你的创作情景和心情的熊孩子。它打扰你并没有别的意思,它找你、这样折腾你,并没有任何事情要做或者要告诉你,只是想闯进来让你注意它而已。
你没法拒绝,因为它熊得无孔不入。就算拉上窗帘也能看到一个老式电影一样的亮方块儿在漆黑的窗帘上亮起来,你不得不尽量让自己无视装着你意志的这个方盒上被人开了个漏光的洞,想尽办法把精神集中起来才能稍微削弱它的影响,因为它太晃眼了。
如果你的房间没有遮光窗帘,那就更惨了,它会围着你转,跳到你身上,逮着你捶,直到你忘记脑子里所有的事情,什么计划都执行不了,被它气得七窍生烟却拿它没办法——怎么着?你还能把光赶出去不成?
它真的很烦,如果你有完全不透光的房间还好,它进不来。可是一旦有一个孔,对,只有一个孔的时候,它漏进来的那一小点光又别具欺骗性。这一点点的光给你安静生涩的感觉,好像知道自己不讨你喜欢,这次是拼命钻着缝跑进来,赔礼道歉的。万一你桌上刚好有一些亮晶晶容易反光的小东西,它就会给你变把戏,在你桌上投下漂亮的光影,哄你高兴。万一有水,唉,水从来是向着它的,会陪它给你弄一片微微晃动的光纹,让你的意识沐浴在其中,直到心里像沉在水底一样平静,我猜你也会像我一样在注意到那光做的水时会心一笑的。万一这个时候你妥协了,开始觉得“下午的阳光其实也挺可爱的”,那你就完了,你迟早要放它进来。然后你就要迎接洪水一样的猖獗的光,原形毕露横冲直撞涌进你的房间,即使你大脑被它吵得一片空白,也一定能意识到自己在后悔的。
它只有在累了的时候才可爱。到傍晚,它没那么精神了,不那么明亮了,带着侵略性的,像是在眼睛里装了白炽灯似的颜色也变得柔和多了。这时候才像是能够沟通,能够说话的样子,才能放弃给你添乱,偶尔也送你一些带着晚风和花香气息的灵感。到最后它可能给你瑰丽霞光作告别礼,然后跟着下班的太阳一起回家。
这个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它还是蛮懂事的,有种少年到了青春期的腼腆和秀丽。甚至可能还会觉得它有点英俊,进而觉得那活力四射的样子其实也不赖。
但别忘了,如果明天是晴天,到了下午它就会故伎重演,继续拍门大叫给你捣乱。下午的阳光是不会长大的,它永远都是熊的。即使在傍晚它能在两个小时内长成浪漫的少年,也一定会在第二天下午变回去。
但人又能怎样呢?太阳上班是势必要带这个熊孩子的。我只有期待到了下午雨能来接班,让太阳干脆别来了。
说实话,在这么写的过程中,我又开始发觉这个小混蛋的可爱之处了,但是为了自己还能好好做事,就让它停留在想想的层面上吧。
你瞧,这家伙闹得我停下手里的事,写了这么多字来骂它才冷静下来。我不指望所有人都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要是你喜欢,那就都给你好吗?求求你把它带走,让我能清净清净。
但这不现实,我也只能想想罢了。
唉,继续干活儿。
好——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