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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婚礼
(尝试了没写过的病娇,希望大家阅读愉快)
视频文件:我们的婚礼 - 致所有见证我们爱情的人.mp4
…………视频开始…………
画面晃动了一下,然后稳定下来。镜头正对着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背景是一间布置得整洁甚至有些刻板的卧室,米色的墙壁,原木色的书桌,桌上除了一台合着的笔记本电脑,没有其他杂物。女孩大约二十出头,黑色长发柔顺地披在肩头,面容清秀,甚至可以说得上甜美。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异常明亮,瞳孔深处跳跃着一种近乎燃烧的炽热光芒,让她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高度兴奋、甚至是幸福到极致的亢奋感。
她调整了一下坐在椅子上的姿势,正对着镜头,嘴角无法抑制地向上扬起,露出一个灿烂得有些过分的笑容。
“嗨!”她的声音清脆,带着一丝雀跃的颤音。
“看到这个视频的你,会是谁呢?是穿着制服的警察先生,还是……他的爸爸妈妈,或者,是我的哪位亲人?”
她歪了歪头,眼神里划过一瞬好奇,“不过,是谁都不重要啦。重要的是,当你们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和他,我们已经在一起了。真正地、永远地在一起了,再也不会分开。”
她深吸一口气,双手在胸前交握,指尖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白。
“你们可能不理解,甚至会觉得我疯了。但没关系,爱本身就是不被理解的,对吧?我和他,我们之间的感情,太浓烈了,浓烈到这个平凡的世界根本容纳不下。我们需要一个仪式,一个终极的、完美的仪式,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让我们永不分离。”
她的笑容越发深邃,眼底的光芒几乎要溢出来。
“我筹划了很久,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推敲。现在,一切都准备好了。因为我们的婚礼不需要嘉宾,很遗憾不能邀请你们亲自到场见证,所以,我决定留下这段视频,分享我们的喜悦。是的,喜悦。”
她稍微向前倾了倾身子,压低了声音,像是在分享一个甜蜜的秘密。
“你们知道吗?他其实有点害羞,一开始并不太敢承认我们的关系。但我们心灵相通,我能感觉到他每一次心跳为我加速,能捕捉到他每一个眼神里藏不住的爱意。只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束缚了他,让他不敢像我一样,勇敢地拥抱这份宿命般的爱情。”
“不过,这一切很快就会结束了。我将帮助他,也帮助我自己,挣脱所有的枷锁。我们选择的婚礼是——飞翔。”
她用了“我们选择”,语气自然,仿佛真的与对方商议过一般。
“不是轻飘飘的、象征性的飞翔,而是最极致、最彻底的坠落。从很高的地方,一起跳下去。”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充满了向往,“想象一下,在那短暂的几十秒里,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风会从耳边呼啸而过,大地会向我们张开怀抱,而在那失重的、无比自由的空中……”她的语速加快,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脸颊泛起红晕,“我们会紧紧相拥!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对方,没有任何东西能把我们分开。重力不能,恐惧也不能。我们的骨骼会因为拥抱的力量而发出声响,我们的心跳会合成同一个节奏。那是最纯粹的融合,是灵魂与肉体同时进行的、最盛大的交汇。”
她猛地将视线转回镜头,那双燃烧的眼睛死死盯着屏幕外的观看者,一字一顿,清晰而用力地说:“我们将在空中紧紧相拥,把对方融入骨血。”这句话被她用一种近乎吟诵的、充满神圣感的语调说出,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和狂热,“只有这样,当我们最终抵达终点时,我们的身体也会交织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不清哪一部分是他,哪一部分是我。那些想要分开我们的人,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都做不到了。”
“我们将成为一座永恒的、爱的纪念碑。”
她轻轻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却带着令人脊背发凉的寒意。
“地点我也选好了,就是城郊的那座栖云山。你们知道的吧?就是那座很高,后山特别陡峭、树林特别茂密的那一座。我去看过很多次了,山顶有一处突出的悬崖,下面是非常深的峡谷,几乎没有人迹,那里完美极了。”
她开始详细地描述她的计划,每一句都透着雀跃和期待。“明天日落时分,夕阳会把天空染成橘红色,就像我们的爱一样,炽热、盛大。我会约他在山顶见面,用一个小小的、他无法拒绝的理由。”她狡黠地眨了眨眼,没有具体说明这个“理由”是什么,但眼神中闪过一丝掌控一切的得意。
“我计算过路线,从山脚到那个悬崖,步行需要四十分钟。这个时间足够我们享受最后的独处时光,又不会因为太长而让体力透支,影响我们拥抱的力度。我准备了水,还有一点点巧克力,可以补充能量。看,我什么都想到了。”
她站起身,离开镜头一会儿,拿回来一个双肩背包,对着镜头开始整理里面的东西。“这是给他准备的外套,山里傍晚会冷。”她展示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男式冲锋衣,“这是湿巾,万一手上沾了泥土,可以擦干净,我们要干干净净地拥抱彼此。哦,还有这个,”她拿出一个漂亮的金属小水壶,“里面是温水,拥抱之前喝一点,喉咙不会干。”
她的准备细致周到得可怕,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她对这场“婚礼”的期待和重视,像是在筹备一场梦寐以求的蜜月旅行。
“我知道,事后你们可能会来找我们。”她重新坐回镜头前,语气轻松,“但是栖云山后山那么复杂,植被茂密,地势险峻,等你们找到我们的时候……恐怕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那时候,我们一定已经融合得更深、更彻底了。这很好,这正是我想要的。我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我们最终的结合。”
她顿了顿,脸上再次浮现那种梦幻般的微笑。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我知道他喜欢在周三下午去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看书,我知道他周末常去那家叫‘转角’的咖啡馆点美式咖啡,我知道他跑步时习惯听什么歌……他的生活轨迹,我都烂熟于心。所以,这次山顶的约会,他一定会来的,这是命运写好的剧本。”
“别为我难过,更别为他难过。”她的表情忽然变得无比严肃,“我们正在走向的是极致幸福的终点,是普通人永远无法企及的、爱的巅峰。这不是悲剧,这是……圆满。”
她再次靠近镜头,整张脸几乎占据了整个屏幕,那双亢奋的眼睛如同两个漩涡。
“快了,就快了。再过十几个小时,我就能牵起他的手,站在那片悬崖边。我们会看着彼此的眼睛,里面只映照着对方的身影。然后,我会对他说……”
她停顿了一下,用一种极尽温柔、充满诱惑力的声音低语:
“跳下去吧,和我一起。让我们飞翔,让我们融合。”
“他会的。我知道他一定会。因为我们的灵魂早已签订了契约。”
她坐直身体,长长地、满足地舒了一口气,脸上洋溢着一种即将达成夙愿的平静与狂喜交织的神情。
“好了,该说的都说完了。我要去最后检查一下东西,然后好好睡一觉。明天,将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也是我们永恒的开端。”
她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无比灿烂、无比幸福的笑容,甜美得如同最纯洁的天使。
“祝福我们吧。”视频到这里,女孩的身影定格在那张洋溢着极致幸福和亢奋的笑脸上,然后屏幕骤然变黑。
…………视频结束…………
mode:随意
作者:蓁煌
想到银杏这个词的时候,人尚且在学校。学校的一切都不是那么的好,比如重口味的食物,干燥的空气,四处扬起的灰尘,每天晚上都会反出地面的污水和堆肥味,以及酒厂的酸醪糟。
但要说我喜欢学校什么,我大概还是会说,我喜欢学校的银杏。
当时的宿舍的楼下有一条林荫道,路的两边种满了银杏树。那就是能见得到的最近的风景。看银杏一定要在路上看。从宿舍楼下看去,就没有那种令人期待的如火炬般的美景。大概因为这条路的尽头种了些梧桐。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得那是种四季常青的树,当然落叶也没那么好看就是。我是个不常出门的人。只是有时下午放学走在路上会见到这样的林荫道。那时的阳光即将落山,也就不再那么地耀眼。暖黄色配合着落叶的银杏,从树梢到人行道。就这样,整条路在变冷的某一天,突然换上了更加明丽的颜色。温暖地让人无法忘怀。
或许这样的文字不够形容出那样的景色。但如果再让我描述一些,又只能想出“风中木叶纷落如金... ...提力安城墙边瑁珑树煌煌蓁蓁... ...”这种理所当然不是我能写出来的句子了。大概是在去那个学校之后,我就不太爱再写一些风景。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写风景的命题作文最不容易得分,不太想写了。不过除此之外,大概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古人会说,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我想这应该是真的。秋风起时,学校里种的桂树传来花香,这味道会让我立刻想到家。所以如果再闻到那白果如同幸运深色长条的臭味,大概又会开始思念学校的林荫道。人就是这样的——应当说无可救药吗?每年总有那么几天,都有那么几种植物,那么几种风向,那么几场雨提醒着我回忆起过去的好事,或者坏事。
只是人事有代谢,花却是岁岁年年地相似,始终在变化的只有我的生活而已。当我指名宿舍楼下的银杏树时,我一定想不到我见到关键词时我在哪里。但我知道我一定会会回想起那天,我走到阳台上,拉开窗帘想要再看一眼那漂亮的银杏。哦,但那天夜里下了雨,那些树叶全都飘落枝头,又被打湿沾上了尘土,没能赶上为这些树叶留念。
现在住的地方似乎不常种银杏这样的树,他们更爱常绿的香樟。今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晚。直到现在都没有前些年那样的凉意,甚至我还穿着短袖。这里在我上学的那几年被推平了。或许曾经,我希望那些环境中的一切都不要再提醒我的过去。但当我生活的地方终于还是消失的时候,又觉得十分惋惜。
到结尾我大概应该说点什么,比如我现在在做什么,又让我有什么感触。大概这是所有命题通用的总结方式。不过我什么想法也没有。有人说人最好是不会思念过去的生活,因为怀念只能说明现在过得比过去更差。或许有这个原因,谁知道呢。
作者:蓁煌
mode:笑语/求知(下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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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达格达看出了李尔的失意,于是在一次宴会中,达格达向他介绍了三位女性,黑发的妮雅芙,金发的伊芙,红发的伊菲,分别代表冬天、秋天、春天、智慧、安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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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手段都没能阻止死亡的脚步。人群终于不得不面对第一桩葬礼。他们对此没什么经验,简单地堆起木柴,又放上了五月和她的遗物。一些实在不舍的人还在五月的周围放上了自己刻在木头上的思念,试图以此聊做慰藉——因为现在人们即将永远失去她。
然而今夜注定有许多事都不能如愿。
在这场葬礼上,对五月十分重要的人迟到了。姜平虽然准时地跟随着猎队回归,却没有准时地到场。她转道去了现在已经基本全都空出来的屋子里。凭借猎人的感官,她认为这件事有一些不对劲。她不信五月会因生育与疾病烦闷而死,也不信埃文娜那个自负的家伙什么本事都没有。
不过,在指责任何一个人之前她需要一些证据。
大概因为这屋子里的东西并非这全部。姜平什么都没发现。她停滞了一瞬。随后记起了空地上的柴堆。早先她路过时,躺在柴堆上的人身旁还堆着一些东西。那里是最后的机会了。这个想法冒出了姜平的脑海,她旋即向空地奔去。
这时人们已经点上柴堆,五月的一切都燃烧起来。姜平抵达时见此情形,不管不顾地冲了进去。她想,她至少,要找到点什么又,或者,最后再看一眼也好。可正在这时,一阵狂风吹进了火灶。烈焰随着风猛然拔高,然后埃文娜也跟着冲了进去。
眼见第二个人冲入火堆,众人终于慢半拍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所有人都惊恐地尖叫奔走起来。奈登看此状况,看了一眼星期三。她维持起秩序,而星期三则入了火堆。
疏散数量本就不多的人群十分容易,但给两个人拉架却没有那么容易。火堆里,姜平疯狂地试图靠近五月和她的遗物,而埃文娜从姜平的身后死死地架住她。她们的力量本就不分伯仲。因此姜平只能徒劳地挥动手臂却无法再靠近五月,埃文娜也无法成功将一直试图向前的人拖出火堆。她们都僵持在一个随时可能被灼烧的危险地方,一直到星期三出现。
星期三看着这两个女人犹豫了。他似乎还在分辨现场的情况。埃文娜一边拖着往前使劲的姜平,一遍冲新来的人喊:“来帮忙啊!”于是星期三好像才找到着两个女人的破绽,上前把她们扯开。这个男人的力气要大一些,姜平被成功地拉如了他怀里。埃文娜松了手。姜平却好似等了很久这个机会,她反手给了埃文娜一巴掌。
这大概是她今夜唯一的一点收获。五月的一切在这之后都化成了灰烬,被风吹散离去。
葬礼的火堆在天快亮时熄灭了。人们的生活回归日常。
一切仿佛没有变化,又好像确实发生了改变。自那天后,姜平开始关心起了打水的女人们常去的那条河。
在河边,她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埃文娜时常走在队伍的最后,无人在意她的行踪。
姜平弹出石子射中埃文娜的足腱。那女人如她所愿地倒下趴在河边。直到姜平压住她并按着她的脸凑近水面时,她才慢慢地开口:“不愧是女头领,真是选了一个好地方。”姜平嗤笑一声:“少用你那套不知所谓的腔调说事。你以为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是你——在那天她进入火葬堆时给火焰动了手脚。
但即使这么说,她身下的人也没有试图回头。姜平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回应,才顺着埃文娜的目光看向水面。她极其嫌弃地沾起了一点水,抹掉了女人人中上的血渍和泥沙,然后把拎着头发让对方把头抬了起来:“大祭司的权柄早就和那些建筑一起化作灰烬了,你又何至于...”
如此小肚鸡肠。费劲心机地来让我也遭受祸事。
“饮血者。”姜平下方的人终于有了反应。但这个名号让她愣了一下,以至于忘记了追究埃文娜打断她这件事。“普通的火焰并不能灼伤你。”埃文娜并没有顺着她的动作转过眼睛,而是继续盯着水面:你并非愚蠢之人。你最清楚是谁剜下了龙心,又是什么把神庙变成了废墟。”
听此,姜平移动重心压上埃文娜的后背,让下方的更加凑近了水面一些。现在,她们一起看着水面的倒影。她语气冷了下来:“你知道什么。”下方埃文娜的声音随之变弱:“你想要的东西在奈登次子的床头。”
姜平起身放开了身下的人。埃文娜爬了起来。姿势变化让她一时说不上话,所以她抓住了姜平的裙摆。姜平不耐烦道:“还有什么事?”埃文娜轻声说:“我要离开一段时间,拜托你替我把水罐拿回去。”她停顿了一下,又补充:“就和他们说上次你听到的理由。”
姜平颇为新奇的转过头。她居高临下地扫了地上的女人一眼,然后用原本一半的音量说:“爬虫。”拿着罐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镇守边境古祠的最后一位祭司死亡三天后,
被啃噬过的尸体重新爬出,
开始每日雕刻扭曲的图腾,
向着天空不断呢喃:
“我看到了星星,星星们也看到了我们。”
不久,外乡人开始发疯,
而村民则变为了跟随者和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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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伯特神父的尸体在第三天的傍晚站了起来。
在那之前,他已经在边境古祠那间冰冷的石室里躺了整整七十二个小时,直到腐败的气息浓烈得连最胆大的老鼠都不敢从墙缝里探头。
我是第一个发现他去世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还留在这儿的人。
圣所早已坍塌,信仰更是荡然无存。
他死时面朝下伏在积满灰尘的祭坛前,干瘦如柴,皮肤紧贴着骨骼,仿佛血肉已被岁月本身吮吸殆尽。然而,他的后背……那里简直成了一个血腥的鼠巢,衣物连同皮肉被撕扯开,露出下面被啃噬得一团模糊的景象,肋骨惨白地支棱着。
最令人作呕的是,伤口边缘乃至骨头上,密密麻麻布满了细小的、湿漉漉的爪印和齿痕,新鲜得与他躯干其他部分的灰败格格不入。那些老鼠,永无休止抓挠、窸窣作响的东西,它们在他死后享用了这具躯壳。
所以,当他摇摇晃晃地重新挺直脊背,用那双只剩下浑浊乳白色、如同蒙着菌膜的眼睛“看”向我时,我喉咙里挤出的那声呜咽一半是惊骇,另一半,则是毫无意义的咕哝。
他背上的伤口并未愈合,反而成了一道敞开的口子,里面黑暗蠕动,散发出的不再是单纯的尸臭,而是一种更陈腐、更空旷的气味,像是打开了千年墓穴,逸出星光冷却后的恶臭。
他没有攻击我,甚至似乎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他只是僵硬地、一节一节地转动脖颈,骨骼发出枯木断裂般的轻响,然后拖着一条明显不听使唤的腿,走向祠堂外废弃的菜园。
那里有一片相对平整的泥地。接下来的整个夜晚,我都蜷缩在窗后,透过破洞窥视。他俯下身,用那十根指甲剥落、指节扭曲的手,开始挖掘、雕刻。
没有工具,指尖磨烂了,露出骨头,他便用骨头继续。他在泥地上刻出的东西让我头皮发麻:那绝非任何人类熟知的星辰图案,而是一团团纠缠的、不对称的涡旋线条,中心点深陷下去,仿佛是在朝着地底延伸,线条四周的末端突兀地刺向不同方向。
像是一个个星云?
每刻完一座这样扭曲的星辰图腾,他就会停下,缓缓抬起那张只剩一层蜡皮贴在颅骨上的脸,望向漆黑无月的夜空。
他的下颌骨僵硬地开合,喉头滚动,挤出持续不断的、破碎的呢喃。
起初只是气音,但随着夜晚加深,那声音越来越清晰,带着非人的多重回响,像是有无数细小的嗓音在他空洞的胸膛里合唱:
“我看到了星星……星星们也看到了我们……”
“祂在欢宴……链条……终要断裂……”
“星星们……看到了……”
“神……勒紧了……自己的脖颈……”
我无法动弹,无法移开目光。
每一个音节都像冰锥凿进我的太阳穴。
我感到自己头脑中某种固有的、维持“理解”的屏障,正在那重复的魔音下皲裂、剥落。
夜空不再是空旷的,在那低语声中,它仿佛变得粘稠,充满了不可见的凝视。
星星?是的,那些平日遥远闪烁的光点,此刻似乎正带着冰冷的、非生命的兴趣,聚焦于此地,聚焦于这具活动的尸体和他刻画出的亵渎坐标。
第二天,事情开始失控。先是那个叫埃里克的采药人,一个总是乐呵呵、给我们带来山外消息的壮实汉子。他正巧路过,想看看为何祠堂有异样的动静。
他看见了菜园里的亨伯特,听见了那呢喃。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双眼凸出,指着亨伯特,却发不出完整的音节,只有“嗬……嗬……”的抽气声。
然后他转身就跑,一路发出绝非人声的尖叫,冲回了临时落脚的山谷另一端外乡人聚集的营地。
疯病像野火一样在营地蔓延。
所有外乡人——行商、流浪学者、迷路的旅者——无一幸免。他们不再交流,只是蜷缩在角落,用指甲抠挖自己的皮肤和眼睛,仿佛想挖掉所见的可怖景象;或是突然跃起,以头疯狂撞击岩石、树干,直到颅骨开裂;更多的人则持续不断地尖叫、狂笑、流泪,用各种语言碎片混杂着亨伯特呢喃中的可怖词句,胡言乱语。
他们的脸上,凝固着同一种极致恐惧与彻底崩溃混合的神情。营地在几小时内变成了疯人院与屠宰场混合的地狱,而那片地狱的中心,似乎正是这间祠堂,正是那持续不断的、召唤着“星星”的呢喃。
更可怕的变化发生在像我这样的本地村民身上。
我们人很少,且大多麻木地生活在废墟边缘,早已被贫穷、孤寂和山谷本身那长久的压抑气氛磨去了大部分情感。
亨伯特的低语,并未让我们发疯。
相反,一种空洞的饥饿感,从骨髓深处被唤醒了。那不是对普通食物的渴求,而是一种针对鲜活血肉的、灼烧般的欲望。
我们彼此对视,看到的不再是熟悉的邻居面孔,而是行走的肉块、颤动的肌腱、温热血皮下搏动的生命汁液。理智仍在,却冰冷地退居一旁,为这全新的、压倒一切的渴望让路。
亨伯特,或者说占据他躯壳的那东西,似乎是我们这种“饥饿”的焦点和源头。
他不再仅仅是雕刻和低语。他开始移动,以那种僵硬而坚定的步伐,拖着残躯,在祠堂、村庄废墟和附近的林地间游荡。而我们,则自发地、沉默地跟随着他,像一群影子,像被无形锁链串起的奴隶。
我们的眼睛,在黑暗中开始泛起和他眼中类似的、微弱的乳白色幽光。他能“喂食”我们——不是通过给予,而是通过指示。当他那浑浊的目光久久停留于某处——比如一只惊慌窜过的野兔,或是一只离群的山羊——我们便会一拥而上,用牙齿和手指撕扯、分食。温热的血和肉暂时平息体内的灼烧,带来短暂而虚妄的满足。
我们成了嗜肉人。
第七夜,亨伯特完成了四十九座星辰图腾。它们布满菜园,并开始向祠堂墙壁、倒塌的石碑蔓延。图案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深入物质本身,仿佛不是在雕刻,而是在“释放”石头和泥土里本就存在的某种疯狂。
那晚的低语也达到了顶峰,不再是单一声音,而是变成了层层叠叠的合唱,从地下、从墙内、从四面八方涌来,汇聚在他张开的、腐烂的口中:
“……通道已清晰……外者将临……熵增为祂铺展红毯……秩序是短暂幻觉,血肉是欢宴薪柴……我们……是引路的柴薪……”
“……祂们看过来了……从秩序崩坏的裂缝……从时间流向的逆漩……”
“……神已自缢于王座……因目睹了唯一的真相……那无尽的、贪婪的、咀嚼的‘真实’……”
“……盛宴……将至……”
随着这宣告般的合唱,祠堂开始震动。
不是地震,而是某种更精微、更可怖的颤动,仿佛空间本身在抽搐。墙壁上,那些存在了数个世纪、或许更久的古老圣像和浮雕,开始无声地碎裂、剥落,不是因为震动,而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本身正在被“否定”,被那蔓延的星辰图腾代表的法则侵蚀、替代。
石头变得像是腐朽的骨骸,一触即化为灰白色的粉末。空气变得厚重,弥漫着铁锈、臭氧和某种甜腻到令人作呕的腐烂星辰的气味。
夜空低垂,星辰的光芒不再是温柔的银色,而是晕染开冰冷的、不祥的紫绿与暗红,像是宇宙溃烂的疮口。
星星们,确实在“看”过来,带着一种非生命的、庞大的饥渴。
我站在嗜肉人的行列中,喉咙里压抑着对血肉的嚎叫,冰冷的理智碎片却让我“理解”了更多。
亨伯特召唤的“外者”,并非具体形态的生物,而是某种法则的具象,是熵增本身那无限贪婪的“面孔”。
它们存在于秩序崩解的终末,是万物必然走向的热寂中滋生的“咀嚼者”。而我们,这座祠堂,这个山谷,此刻正被拖向那条崩解链条的加速点,便是献祭的祭品。
亨伯特,这位曾经的祭祀,成了最初的、也是最可悲的祭品与通道。
他背上被老鼠啃出的伤口,就是开始——是“外面”那些“饥渴法则”咬穿世界屏障的第一口。
神已自缢。或许是因为懦弱,又或是因为洞悉。
在这冰冷、盲目、只知吞噬以加速自身“存在”的宇宙真相面前,任何代表秩序、意义或慈悲的神祇概念,都只能选择自我了断。
而我们这些嗜肉人,不过是神祇尸体上最先欢快滋生的蛆虫,在最终的、彻底的“咀嚼”降临前,跳着癫狂的舞蹈。
亨伯特停下了脚步,站在祠堂废墟的最高处,那片刻满了最终、最庞大星辰图腾的祭坛基座上。
他缓缓抬起双臂,像是拥抱那降临的、腐败的星光。他背上那可怖的伤口,此刻像一张黑暗的巨口般扩张开来,那股甜腻的腐烂星辰气味浓烈到极致。
合唱声戛然而止。
绝对的寂静降临,比任何尖叫更令人疯狂。
然后,从亨伯特张开的双臂,从他背上裂口,从每一座扭曲的图腾中,渗出了什么。那不是光,不是影,不是物质,只是一种感知,一种万物开始失去固有形态、彼此混合、滑向均质热寂的“过程”本身。它开始“咀嚼”现实。
我低下头,看到自己的手指尖端,皮肤正在失去纹理,仿佛要与空气融为一体。
我听到旁边一个嗜肉人同伴,他的呻吟不再是人声,而是一段频率混乱的熵增波。
祠堂的废墟不再坠落,而是开始“流淌”,石头像融化的蜡一样与泥土、与疯长的荆棘不分彼此。
最后的思绪,如同冰晶,在我那同样开始“融化”的意识中闪烁:亨伯特召唤的并非毁灭,而是揭示。揭示这宇宙冰冷、贪婪、自我吞噬的底色。
我们,墙中之鼠,洞中之民,自以为在恐惧黑暗,实则是黑暗早已在啃噬我们世界的根基。而神的自缢,不过是这无尽盛宴开场前,第一声清脆的杯盘裂响。
盛宴,开始了。
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只有一种空洞的、越来越同步的“咀嚼”的共鸣,从我体内,从所有正在“融化”的事物内部传来,汇入那降临的、无形的“外者”之中。
星星们,满意地“看”着。
PS:空闲摸的学习洛佬的克系文,练笔作,毫无意义的描写,感觉能删去一千字无意义的描写,但还是没啥精力改了Orz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按理来说,本该是我爬上树。是我摘下了苹果,递给了与我同行的男人。于是一切便超出了欲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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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平通过星期三的推荐进入了奈登的屋子。就在三个月前,她绝对无法想象那些人为什么要用烦闷这种愚蠢的理由来宣判五月的死因,但现在她有些理解了。她成功加入了打水的队伍。如今她每天都走在同样的路上,重复同样的工作,听同一个孩子哭喊,这一切都令她头痛。好在最近埃文娜消失地越来越频繁,这给了她机会和打水的人群混熟。她也有些理解了为什么这些女人喜欢起得很早,又在河边呆到快中午才回去。
午后的太阳照得姜平有些困。她随意地摇晃着孩子的摇篮,看着床头的玩具一闪一闪地反射着阳光,嘴里小声唱着催眠的歌。她只会这一种哄小孩的方法。以前这还是用来哄五月的。一边唱着,她回忆起了她还很小的时候。“她不太喜欢这种歌词,因为她们都没有见过那些歌词里描述的东西。但五月喜欢。“哦,不对,或许五月见过一些。”她半梦半醒之间这样想着,爬在摇篮边上彻底合上眼睛。
姜平仿佛回到了过去。“你该对她好些。”神殿藏书室内的五月一边翻书一边向她说。她说的大概是那个快要隐退的祭司。姜平这样想着,听五月道:“如果我的家是个更漂亮的地方,我也回怀念。就像这些镌刻上说的那样,那里有太阳,有花朵,还有清澈的河水,只要你见了,你也会觉得很漂亮。”她还没有那样地讨厌那个祭祀,和她的学徒。因为她觉得自己直接用眼睛看这些石刻也是一样的。直到她无法完成当时的入门课程。
想到这里,她的厌烦如同烈焰开始焚烧。很快,她所见的场面也如同那烈焰冲上了天空。她看见那高台上,一个人问:“你们为什么要阻止我们夺回原本就应该属于我们的宝物呢。”姜平终于意识到,是那种阅读魔法。没人应声。但显然有人感知到了这种魔法,开始害怕。“因为你们想要私吞吗?我见到你们当中,有人和龙有联系了。”那人又说。
于是顺着他的话,另一种恐惧开始蔓延。只是碍于上位者的威严,没有人敢出声和移动。接着,混乱的脚步和刀兵碰撞声响起,还伴随着尖叫。这里的所有人都是平民。那些有战斗力的已经被她带走了,姜平如此想。她背后传来灼热的感觉。她知道,那是龙焰。
饮血者。你最清楚那天。是谁剜下了龙心,又是什么把神庙变成了废墟。但从那天开始,你都听到了什么呢。
日头最后的余晖尚有温度,照在姜平的后背上,她热醒了。她看着黑暗的屋子,某个背阴处吹来一阵阴风,夹杂着陈腐的药味,又让她打了一个激灵。一个和这阵风一样阴暗的想法爬上了她的心头,她的后脊开始发凉。这是一种治淤血的药,猎人们常用。可是这间屋子里的人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几乎都用不到。
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去找星期三确认这件事。但这让姜平想起了葬礼那天。如果那天她真的成功冲到火堆中央翻找五月的东西,会不会就和神庙是一样的结果。
这一切都让姜平想吐。于是她从窗户翻了出去,离开了众人日常活动的范围。她不想回去,却也不知道去哪里,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直到天色暗下来,远处的高地上隐约亮起了火光。姜平看到那火光闪烁的方式,气笑了。原来那个爬虫一直在这个地方等自己。
她到的时候埃文娜正坐在火堆前。那个女人嘴里咬着兔子的脖颈,显然没有办法和人交流。姜平坐到了这个女人的边上,又发现了几只已经被咬断放干血的野物。她皱眉:“你好恶心。”说着拔出了刀,要去拿埃文娜嘴里的东西。但就在凑近时,姜平听见了吮吸声。凭她的判断,这只兔子应该不久前前还活着。她顿时又坐回了原来的地方,安静了下来。
终于,埃文娜放开了兔子,把嘴里的脏东西吐了出来。她顺势拿过了刚刚姜平的刀,这个动作引得姜平瞪了对方一眼。埃文娜仿佛没看见:“你没吃饭,就别嫌弃了。”
姜平终于没脾气了。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某地县志记载,当地有一处观音像及其灵验。说是观音像,其实不过山崖间一块大石壁,石壁上的纹路天然皲裂,蜿蜒交织,远看似一低眉敛目的慈悲观音。山崖间起雾的时候,仿佛观音衣袂飘动。下雨时,雨痕顺着石壁滑落,宛若观音垂泪。村民们觉得神异,以为观音显灵,便自发地在此地供奉祈祷,久而久之建起了观音庙,香火络绎不绝。
这个某地,就是我的老家安宁县。表姐还带我去了那故事中的观音像处。前往那处山崖的路并不好走,小路多而分叉,稍不留神就容易拐到乡间野坟去。两旁的刺苍耳剌得腿毛刺刺的,我后悔穿了条短裤就跟着表姐上山。
观音庙早已荒无人烟,入口处的台阶上布满绿到发黑的青苔。往里走,主殿前面的一株榕树枝繁叶茂,绿色的枝叶几乎遮蔽了半个庙宇。我头一会见到这样大的榕树,一时有些恍惚。想来在这株榕树小的时候,这里旺盛的香火催生了它。如今这里了无人迹,它便成为此处的生机。走在寂寞的树影里,恍若踩在水面上,遍体生凉。
“观音像呢?”
我说话时,四面起了风,一时间树叶哗响,喧然如绿浪,间或有鸟鸣声,偶有鸟影一掠而过。
“里面就是。”
主殿昏暗,与其他庙宇不同,里面没有任何陈设,也比其他庙宇更窄一些,宽不过三四步的距离。灰尘随着脚步的起落纷纷扬扬。墙壁上倒刻了字,囫囵看个大概,记述的是观音庙的由来。和县志记载的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些细节。刻字中提到,建观音庙时,曾有人提议依照石壁上的观音造像,放置在主殿。一僧人道:“真相在壁,何须土木?”于是这观音庙的主殿便不置神像不造壁画,而是开了一扇通往后方山崖石壁的门。
还有些建庙后的奇事。某年冬日,一村民为救病母,跪拜在观音像前许下十年阳寿。当夜,村民梦见漫山遍野的树林长出嫩绿的枝叶。第二天,其母病愈。村民再次到观音像前跪拜,头伏地,双手前伸,极其虔诚。直到第七日清晨,一缕风拂过村民肩头,跪拜着的村民的身形忽然坍塌,空空荡荡的衣衫中飞出一只雏燕,径直飞入石壁,在观音衣角处化作一道极淡的、振翅欲飞的印痕。此事传开后,引来许多信教之人的效仿。其中有一人在闭目盘坐在石壁下的阴影中,不饮不食,十四天后,留下一句“得见真容”便化作燕子伶俐地飞去。此后,附近村民常听见石壁方向传来燕语鸟鸣,细听又似呢喃诵经,常见燕子徘徊在庙宇上方,又绕着石壁盘旋飞舞。
又走了十来步,到底了,推开门,眼睛尚未适应阳光,竟有几秒钟目不能视,周围一片飘飘然的白。猛眨眼之后,周围的一切渐渐清晰明朗起来。风从崖顶掠过,带来空旷的回音。表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怎么样?看到了吗?”
听起来遥远而模糊,好似褪了色一般。
我回头望,两扇开着的门正对着,表姐站在主殿另一侧的门外朝我招手,又指向我背后。
回过头,或许是受故事的影响,眼前石壁上杂乱的纹路在我眼中渐渐形成灵动飘逸的观音裙摆。我刻意去寻找衣角处,果然又几道印痕。仰起头,更高处的那些交错纵横的壁纹果然似低敛着的眉眼。阳光照耀在壁纹上,恰似给观音像点上了眸光。细细看去,经年累月的雨水冲刷,在那眉眼下留下两道深深的黑色雨痕,给人一种观音落泪的错觉。我的心也不由自主地为之一颤。
我找了个软和的地方盘腿坐下,目光却无法从观音像上移开。渐渐地,耳边的风声似乎变了调,如怨似诉,掺杂许切切嘈杂的絮语。空旷的石壁前仿佛晃过许多黯淡的影子,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怀揣着各式各样的心愿来此地祈祷,燃起一根又一根线香。烟雾缭绕间,观音像的纹路似乎真的流动起来,泛着熠熠的微光。如今烟散人去,此处空空落落,庙宇荒芜,阳光寂寞,唯有石壁上被雨水凿出的黑色泪痕清晰可见。
“走了,回去了。”表姐的声音再次响起。
如撞钟一般催醒了我。我从过去与现在的交错中回过神来,只见已经夕阳西斜,而我却浑然不知。
她问我打算在呆几天。我说我买了明天中午的火车票。
这次回安宁,本身就是一场意外。公司裁员,我还没找到下家,只好先一边投简历一边趁这机会休息一下,来个短途旅行。说是旅行,实则是逃避,去哪儿都觉得心烦气躁,索性回老家。真到了老家,找个民宿安顿好,就开始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外界的变化天翻地覆,安宁却似乎始终保持着十几年前的样子。凭逢年过节回家的记忆搜寻到老房子,隔着大门缝向里望,讶异于院子里面的空荡,产生出一点物是人非的感叹。
正当我感叹中,肩膀忽地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眼熟的很。我一时并不能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就是表姐。并非是她容貌变化大,恰恰相反,数年过去,她依旧保持着年轻的样貌,仿佛我倒成了她表姐似的。
我跟表姐并不亲密。上一次见她,还是在她的升学宴上。但是关于她的身世,我倒是听过大人们的一些闲言碎语。姑姑不能生育,又十分想要个小孩,各大医院看过了、名庙求遍了、偏方吃尽了,始终未能如愿。县里的老人说,不如去观音庙试试。她便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心,费劲周折找到观音庙,一连七日前去跪拜祈求。七日后,她梦到燕子衔枝而来,不久后就怀上了表姐。表姐十四岁那年,姑姑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她的丈夫则像世间所有冷酷无情的丈夫一样,抛下孩子另娶。表姐则由奶奶抚养长大,并考取了外地一所不错的大学。升学宴上,我跟在大人后面祝福她。后来听说她毕业后放弃了当地的就业机会,回到老家。再后来,自从奶奶过世后,谁也不知道她究竟在哪儿,正做些什么。
我让开一步,她拿出钥匙打开大门,领着我往里走。屋子里和园子里一样空,仅有一张旧长椅,看不出其他生活的痕迹。倒是屋梁上新筑了燕子的窝。
她问我回来做什么?我说散散心。我们简要地交谈一会儿,我问她现在在住在哪儿,她拍了拍椅子,开玩笑般地说就住在老房子里。我们在老房子里静默无言。
“走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去散心。”于是,就有了故事的开头,她带着我去观音庙。
回去的路上,我心里的燥郁之气少了许多。表姐走在前面,游刃有余。我紧跟其后,小心翼翼地避开旁逸斜出的带刺的植物。而它们长了眼睛似的,躲着表姐,光冲着我来。
“走慢点,这路太难走了。”我略有些抱怨。
“你走少了。”表姐笑着说。一路走,她一路说这儿埋着谁,那儿埋着谁,漫山遍野的坟都给她认遍了。“小心点,在这里迷路的话,你就只能当孤魂野鬼了。”她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的话,接着心满意足地欣赏我被吓到的脸色。
我问表姐还离开安宁吗?她没说话。我问她,一个人呆在老家不寂寞吗?她说:“寂寞了就去观音庙里坐坐,和观音像说话。”远处,夕阳一点点落下去。风吹起表姐的头发,钻进她的衣袖,鼓囊囊的,像是要托着她飞起来。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表姐化作燕子,环绕石壁。人也寂寞,神也寂寞。两颗寂寞的心无限贴近,却又隔着石与肉的距离。
第二天出发前,莫名地我想再去一趟观音庙。我依循着昨日的记忆走,兜兜转转,却再也找不到观音庙了。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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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注》录:
雪降三日,千山俱寂。虬欲消乏越冬,乃敛角匿尾,效人入乡,循金石烁烁而得锻工。工甫得王命,以陨铁珠玉作剑。虬曰:“汝之年寿不足十数年,如石中火,旦夕即逝尔。王忌善兵者,若得良剑,必诛汝以为戒。”工曰:“夫天命在此,吾何以却?吾乃石中火,剑自火而出,是身死而名存也。”
大雪已经连续下了三天,山里的飞禽走兽都不见踪影。以虬的身躯,度过冬天是易如反掌,但皑皑白雪的反光着实单调无趣,它也就在雪停后收起角和尾巴,化成人类模样下山溜达。
它顺着热源与金石的气息找到了那间铁匠铺子。虽说“秋收冬藏”,农闲时的人都躲在屋内、打着哆嗦,工匠的工作却还不曾止息。她在熔冶炉旁挥汗如雨地忙活,把一堆堆矿石铲进炉里化成铁水。
虬对工匠打了声招呼,见对方没有停下手中活计招待的意思,就顺势坐在一边,看她工作。前些日子工匠去山里找它,提起过近期大王命她制剑,还送来珍贵的陨铁与宝石供她使用。虽然王求剑心切,给的工期相当宽裕,但工匠素来是受人所托便会全力以赴的性子,更不用说这是能接触如此稀罕材料的机会,她这些天一直在用自己的材料试制,免得浪费了那些好东西。
工匠不叫虬帮忙,只是一人专心地吹旺柴火,确认炉中温度合适。她那斗笠下时隐时现的半边脸,让虬尽收眼底。周围人对这张脸唯恐避之不及——工匠自幼学习铁艺,某次被铁水浇得满头满身,虽然奇迹般保住了命,但也因而落下这骇人的面貌。多事之人称其为炉火中的凶兽现形附体,工匠没得反驳,便泰然接受逢年过节扮演天灾、被人祛除的任务。事了戴上斗笠遮住脸,所有人就会对她视而不见。
即使身体被摧残得不成人样,工匠还是醉心于冶炼与锻造。时间一久,技艺也变得出神入化,名声甚至传到远方的城池,化为一段进言飘入王的耳中,才有了这道命令。
虬看着窑炉内鼓动不停的团团亮光,又瞧瞧工匠喘着粗气把那火热液体倒入早已准备好的模具中,再仰头注视了一会儿雪后无云的天空。工匠举起锤子,“铿铿”地敲着剑坯,在空荡的群山中悠悠地回响。
“为何你这样费心铸剑?”在敲击声的间隙里,虬沉声询问。
工匠手上的动作不停,几个字几个字地蹦出答复:“我生来就在与它打交道,除了剑,没有别的什么能作为娱乐。”
虬讥讽道:“它让你容貌损毁、受人嫌恶、劳累不堪,也可称作娱乐?”
见工匠不反驳,它顿觉枯燥,又说:“在我看来,人类的寿命就像石头互相撞击敲出的火花一样短暂。你尤其是这样。不仅是脸上的伤疤,你身体的病根也从未消除,加上经常进山采矿、下山锻造,这样下去你的寿命别说十几年了,恐怕不久就会耗尽。”
嗵!工匠手中的锤子重重砸出一大滩火星,还未滚到地面就消失了。匠把打坏的剑坯取下,丢回炉子里。她又转身准备抱起地上的柴火,虬终于挡在她面前,拦住她的动作。
“你一直住在远离他人的地方,但你不可能没听说过王的事情。”
闻言,工匠像被浇了冷水似地浑身一颤,只得停下。
“他残暴、嫉贤妒才,自诩是天下最擅长使用武器的人。一旦得到这把剑,他定会忌惮你、把你除之而后快。”
虬盯着工匠的眼睛,却没看到那眼神与往常有什么变化。工匠倒是放松下来了,用一贯的淡然语气回应:“那就是我的命运,我有什么理由推辞呢?就算我像火花转瞬即逝,以我生命所铸的剑也会留下来。只要这样,即使我死了,我的名字还是会长存于世间。”
虬也没了否定的底气,半天才憋出一句:“我不会帮你。”
虬虽年幼,但这世上离人如此之近的龙,大概独此一条。工匠近来每每进山看望它,都提起过当初为它疗伤的报酬——以它的角或鳞片作为未来的铸剑材料。虬言而有信,嘴上说不会帮忙,可若工匠旧事重提,它也只会毫无怨言地交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即便那支角一旦折断,再重新长出时,不论是工匠还是王,亦或当今的制度、朝代、甚至现在身处的青山,都会消失、或成另一番模样。
工匠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但她好像不在乎,她心里只有自己未完成的名剑。所以,她才会在严冬也锲而不舍地锻剑,任冰冷的空气流进脆弱的肺里,引得她剧烈咳嗽。
春天快来了。到那时候,咳嗽会缓解,剑也会铸成。虬这样相信。
文by:香无妄(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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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到家的时候,妻子陈芸香刚做好饭菜,正指挥着家里两个小的捧着碗端到桌子上。
老黄解了外套,去厨房里洗了手,甩着水走到餐桌边上,低头嗅了嗅:“真香啊。”他故意扬高了音调夸赞妻子。
陈芸香嗔了他一眼:“十几年了,也没看你换个新鲜词。”但显然是高兴的。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香菇肉片,虾仁蒸蛋,蒜苔腊肉再加上一碗玉米排骨汤。老黄不喜欢吃剩菜,所以陈芸香的分量弄的不是很多,每次刚刚够四个人吃完。
陈芸香替老黄夹了一筷子排骨,悄声说道:“今天中午我回来的时候,看见隔壁那两口子又打起来了。先是那男的回家骂骂咧咧,把他老婆骂得火起,扬着爪子就给他挠上了。”
老黄听了忍着笑,他委实不想幸灾乐祸地太明显,但光想想那世界大战的场景以及隔壁女人的战斗力,便能知晓大概的惨况。
陈芸香继续道:“后来我才知道,说是那价格又降了,看来是赔了钱。”
老黄从鼻孔中哼了一声,跟妻子道:“早说了,做人不能恰烂钱,几年前我就知道这种钱赚不长远的,还容易把名声搞烂。你看看,现在哪个公司不知道我老黄家信誉好。”
说道这里,他颇有些得意:“你前几年还怨我,如今不正说明我高瞻远瞩。”
陈芸香这几年倒是对老黄服气得很,也觉得自家老公高瞻远瞩,走在了同业人员的前边。
老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跟妻子说:“过几日再去劝劝老三媳妇,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让老三早点想通,这事一直这么拖着也不是回事。”
陈芸香脸色也不太好看:“我原本觉得老三媳妇是个实心眼儿的,不容易作些幺蛾子,谁知道会来这么一出。”
老黄不以为意:“实心眼儿好,总比那些恰烂钱的好。”他摸了摸坐在旁边小女儿的头,小女儿头发养的极好,顺滑的很,一看就知道从小营养充足,他笑了笑,低声道:“不能恰那些烂钱,做事要讲信誉。”
小女儿闷头吃饭,也不知道听没听懂。
吃过午饭,老黄又喝了杯茶,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跟妻子打了个招呼出了门。
他提着公文包,路上也遇上些熟人,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偶尔也停下来闲聊两句。他倒不在乎迟到,毕竟如今他不缺这点工资,只不过嘛人还是不能闲着。虽说跟他一个院子里的,大多都跟他一样搞了点副业。有的目光短浅,就跟隔壁似的,如今往里赔钱,也不知道还搞不搞得下去,有一些学着老黄搞了个长线,虽然没老黄名声响亮,毕竟是吃穿不愁,便就辞了职,遛鸟打牌早早地过起了退休的生活。老黄是个闲不住的人,那单位的班依旧上着,做起事来比那年轻人还认真,用老黄的话说,这就是干一行爱一行。
“如今,我这行也算是半个家族企业。”老黄有时候想起自己的副业,心里还是颇为得意。只是如今几个儿子做事远远没有他那般高瞻远瞩,不过好在听话,也不算太坏。
大概五点多的时候,老黄的电话响了,一看号码他那眉头就不自觉的飘了飘。电话里是那熟悉的破锣嗓子,只不过不如以往的喜气洋洋,反而透着些气急败坏:“那该死的薛老头,把我给坑死了!”
老黄一听,追问道:“老薛干什么了?”
电话那头的人跟老黄大吐苦水:“那薛老头,还跟我再三保证,说是他精挑细选的上等极品,阿呸,一个恰烂钱的黑心货,差点没把我这个公司给害死。”
老黄弹了弹手指上的灰,漫不经心又带点指责道:“谁叫你信那薛老头而不找我这‘老黄头’,还不是看那头抽水高,嫌我这收费不便宜呗。”
电话那头连忙叫到:“你这可真是冤枉我了,要不是那客户铁了心又冲昏了头,非要带点文化底蕴,我也不会特意不找你。”
老黄嗤笑道:“那就是这客户不懂行了。”
“谁说不是呢,我都劝了半天,可他们啊,就是固执得看不上。”电话那头也不知是真叹气还是假叹气,“如今一锅进牢狱,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了水。”
老黄忍不住坐直了身子:“一锅进监狱了?”
“老薛没事,不过这一行是做不下去了,但那客户,跟着那恰烂钱的货,叫局里一锅端了。”
老黄挂了电话,忍不住从抽屉里掏出了一面镜子,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声道:“做人要讲信誉,恰烂钱的事做不得。”
又过了一段日子,那电话又打来两次,自从老薛出了事,电话那头倒是对老黄越发客气了。老三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一时间老黄的心情越发舒畅,跟妻子几回亲密,倒是意外中喜了。妻子有些嗔怪老黄老不正经,老黄却不以为意:“这年头医术这么发达,五十来岁生子倒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你也不看看我们院子里,那些闲的无事的,六七十了还在努力耕耘。”
妻子倒也说不上喜不喜,只是盯着肚子低声道:“就怕不太健康。”
老黄摆摆手,签上小女儿的手,跟妻子说要出门一趟。妻子点点头,将老黄的公文包递给他。
小女儿一路上安静的很,对车马流水也不太好奇。等进了办公楼,便听着老黄的吩咐一一跟着喊叔叔阿姨。
那破锣嗓子老早就等着老黄了,见了老黄的小女儿不由得夸奖起来:“还是老黄家风好,女儿又乖又听话。”
老黄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堆文件递给破锣嗓子,破锣嗓子翻着看了看,露出满意的笑容来,又指挥秘书将备份递给了坐在旁边的几个人。那几个人跟着翻了翻,或许是不太懂,开始低声讨论起来。
破锣嗓子点了点老黄,悄声跟老黄说:“要不说我公司信誉好呢,好几个中介拉这个客户,还是叫我拿下了,如今就看你这些资料能不能留住这帮子大爷了。”
老黄此时也有些紧张,他虽然是自信得很,但到了临头,总是有些紧张,怕着十年的心血就此白费。他从不恰烂钱,每一个都是好吃好喝养的标标致致的,他一向都认为好东西贵精不贵多,从不盲目生产。
破锣嗓子又低声道:“到今年这年头,我倒是确实有些佩服你,前些年,为了冲业绩,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他们都干得出来,你倒是一直立身正,到如今,货反而是一股清流了。”
老黄道:“我也是将心比心,若我儿去了,谁愿意找些扒灰苟且的玩意儿,就跟那后院猫似的,纯是纯了,那质量一点儿都上不去。”
破锣嗓子道:“要我说,前些年太乱了,倒是如今市场越来越好,我们生意也做的舒服。倒是现下市场规矩了,反而有些闲来无事的家伙开始抗议了。说句不好听的话,那还不是事情没到自己头上,要到了自己身上,倾家荡产都想找上我。”破锣嗓子跟老黄掏心掏肺,“我这行真是积德了,全世界每天每刻死这么多人,谁看的过来,要没我这种中介公司负责两方衔接,谁认识谁。说我这收费不便宜,他们也不想想你们这些养货的就容易了吗?万一生病受伤什么的,就得赔钱,心智歪了,也得赔钱,若是这货没人看得上,还得砸手里。”
他抽了口烟,瞥了一眼还在嘀嘀咕咕的那几人:“如今政府管理的严,万一出个恰烂钱的货,提出些过分的要求,那不是自己遭风险吗,如今我们这公司替他找人又替他筛风险,还有什么不满意。”
老黄深以为然。
这时那群人已经商量好了,几人对望一眼,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慢慢走到老黄的小女儿面前,伸手替她拢了拢头发,温柔地问道:“你有什么愿望?”
小女儿眨了眨眼,乖巧道:“没有。”
- END -
作者:语谖
他们的初遇是在一个雨天。
这座城市总是下雨。冰凉的雨滴从天而降,坠落九千米,洒在每个步履匆匆的行人身上。他瑟缩着躲在自己长风衣下,慌张地跑过陌生的石板街,向着自己留学的宿舍奔去。她打着一柄浅蓝色的伞,轻盈地提着裙摆,一蹦一跳地去和朋友们会和。
在那座有着海神喷泉的广场,他们擦肩而过,彼此并不知道姓名。
我躲在阴影里,看到了这一切。
他们的第一次邂逅是在一个阴天。
她看到了一个英俊的异乡男孩被几个不识好歹的混混跟踪,于是出手英雄救美。而他看到了他生命中的太阳。
她一锤子打翻了意图不轨的混混们,白色的裙摆骄傲地旋转,然后她看到了漂亮男孩手里的剑。
“看来我是多此一举了。”她说道,声音像是温暖的火苗。
他介绍了自己的名字,给她看了自己养的苍鹰,为她无心的轻视而生气,又为她无心的肯定而开心。
他带着她躲开家庭老师的追捕,纵容她的顽皮,最后他得到了一句承诺。
他们尚且年轻。
她告诉他,把剑藏在雨伞里,贫民窟里的家庭餐馆有最好吃的披萨,上流社会的聚会一定要去参与但千万别引人注目。
他告诉她,读书是件有趣的事,把葡萄酒加苹果和肉桂煮熟后味道很棒,一时的忍耐是为了更长久的利益。
她告诉他,他白色的头发很柔软,灰色的眼睛晶莹剔透像是水晶,他的面庞有种独特的文雅气质。
他告诉她,她金色的头发看着很高雅,褐色的眼睛像自己加上山巅的岩石,她笑起来很可爱。
她告诉他,今天老师讲到了他的家乡,说到那里的几大家族间脆弱而危险的平衡,说到那里独特的信仰,说到那里古老的文化,还说到了试图改变那里有多艰难。他握紧拳头。她又说,但我相信你可以做到。他低下头,笑了。
他告诉她,今天课间听到有人谈起了她,她,还有她的国家。风雨飘摇之中的帝国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落,连同还有一些针对她的无聊意淫。他为她的荣誉和人打了一架,她说,下次叫上我,咱们一起。然后,她低下头,笑了。
她告诉他,酸酸的棒棒糖很好吃。
他告诉她,他家有个侍卫很会烹饪。
她告诉他,她有时会觉得孤独。
他告诉她,他很想念自己的妹妹。
他们相爱了,在他们意识到之前。
这座城市庞大而冰冷,带着咸味的海风拍打着古老的城墙。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小巷,他们追逐嬉戏,拥抱亲吻,就好像没有明天。他们都清楚的知道,她不会选择离开她的城市,而他注定回到他的故乡。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隔在他们之间无形的庞然大物让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他们只能选择在时间的夹缝中偷取片刻喘息,像每一对普通的小情侣那样爱着彼此,将责任和家族抛在脑后。相握的手一旦分开,他是隐忍蛰伏准备复仇的少主,她是沉默向前背负希望的王族。
他们的确没有明天。
分别的那一天,是一个少有的晴天。
阳光照在海上,浪花跃动着金色的光。码头一如既往地嘈杂,来来往往的人群就像成群结队地站在桅杆上的海鸥一样,不得半点安宁。
他站在船上,她站在远处的钟楼上。
他们还太年轻,不知该如何面对太过痛楚的别离。
他没能等到她,手里的冰晶石没有送出。她没用勇气走过去,从而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和她都不惯于承诺,他们背负得太多,任何话都无法轻易说出口。
汽船鸣笛,载着满满的思念越行越远,这座多雨的城市被留在身后,渐渐隐没在雾气之中。
如果故事只到这里就结束,不仅是观众不满,纵然是故事讲述者的我,也不免意难平。
之后的很长的时间,她结识新的朋友,或者仇敌,她被迫离开了她的国家,辗转流浪。她偶尔会看着阴影里我的所在,然后温和地冲我笑笑。她失去了很多,也在飞速地成长着。
“我比任何时候,都更理解他。”她这样说道。
也更想念他。
我在心里替她补充完那句话。
她知道我可以去找他,她知道她自己可以去找他。但她选择不去。
她肩负的使命没有改变。不论是在那座多雨的城市,还是在此时暂时栖息的大船上,不论是对于那个穿着白裙,头发盘得精巧整齐的贵族,还是现在这位穿着长裤和T恤,头发随意梳起的街头少女,一个国家等着她去统御。她无路可退。
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在场。而她的心里,却容不下第二个人踏入。
有些相遇太早,有些相遇太晚,而她在情窦初开的时间遇到真爱,我们称其为命运。
有些别离太久,有些重逢太迟,而他刚好在合适的时机重新出现,我们称其为幸运。
那是一个暴风雪的夜晚。
我从未听到过风如此嚎叫,也从未见过如此一望无际的白。船舶停靠的地方是遥远的东方,并非他的故乡,眼前的景象,却与他口中的雪境颇为相似。她和她的朋友们在温暖的斗室里消磨时光,我一如既往地躲在阴影里守护着她。
房间的门传来了奇怪的响声。
她拎起形影不离的锤子起身查看。原来是一只苍鹰,正在用喙啄门。
苍鹰扑闪着翅膀抓住她的头发,拉扯着她向外走去。她鬼使神差地任由苍鹰带着她步入寒冷阴暗的走廊,冥冥之中她有预感,相爱的人总会重逢。
他长得更高了,手里握着的不再是伞,而是考究的手杖。她知道那里面一定藏着一把剑。他脱下大衣,罩在她身上。“我带你去看雪。”他这样说。
“好啊。”她回答,仿佛他们从不曾分离。
感谢命运眷顾,给了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
而我,永远只能做个旁观者。
- END -
文:汉尼
关键词:迁徙
原作:《盗墓笔记》
CP:张起灵X吴邪
文体:小说
正文:
Warning:原创人物;生子设定;主要角色死亡
别问我这孩子怎么生下来的,问就是剧情需要
以上OK的话就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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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最后一位张起灵走了。被发现的时候,他仍和以往一样,安然睡在自己的床上,但是当前来迎接的小张伸手去试探的时候,身子都已经凉了。
这有点令他们诧异,这位族长按照他们的年龄虽说已不再年轻,但是还未到会突然离去的年纪,甚至前一天还有人在长老们的核心会议上看到他。有几个小张去请示了张海客,张海客一言不发,只给了几个电话号码,告诉他们全部打一遍。
那几个小张不明所以,但是依然老实照做。那些号码基本已经成为了空号,就在他们几乎放弃的时候,最后一个号码终于接听了。打电话的小张欣喜若狂,慌忙将着一切告知。
两天后一个年轻人赶来,眉眼间有那位张起灵的影子,五官却柔和了一些。张海客将他带到祠堂里,年轻人对着棺木磕了三个头,然后只对着张海客说了一句话:“我会将爸爸带回杭州安葬。”
旁听的小张们直接吓白了脸,不知道是吃惊眼前的年轻人是族长的儿子,还是他要将族长带走。他们急忙看向张海客,却见他点了点头,算是默许了,然后顺手拉过一个小张:“你去陪他,替我看着他做完这些事再回来。”
那小张苦着一张脸,也不敢多嘴问张海客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更稳妥,难道大伯是看出了他就是打电话的那个小张?
隔天族长的遗体便被送去了火化。小张没能赶上告别仪式,到的时候只见年轻人抱着骨灰盒坐在大厅一角,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张走到她身边坐下,想了很多话,包括你和族长是什么关系,要不要叫你妈妈来,但到嘴边却只有两个字:“节哀。”
年轻人抬眼看了看他,又将脸垂了下去。这个时候小张才发现他的眼睛是很漂亮的棕色,和族长的漆黑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许是来自母亲的遗传。
“那个,我是张大伯派来要和你一起回去的小张……”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主动一点,毕竟人家是贵客,总不能指望人家先开口。
“吴忧。”
小张跟着吴忧离开了张家,直接买了两张机票飞的杭州,落地之后直接跟着去的吴忧家里。其实小张路上表示了自己不差那几天的宾馆钱,吴忧笑笑说在杭州地界上自己才是东家,总不能怠慢了客人。虽然是温和的语气,却隐隐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颇有几分我才是杭州的老大,你是张家的也别跟我哔哔的意思。
事实证明的确去酒店是怠慢了客人。两人一下飞机就有人前来迎接,接着车子就开到了西湖边的别墅区。吴忧用虹膜解锁了大门,领着小张穿过了院子。手下们先把行礼都放在了屋里,只有那个骨灰盒由吴忧一路亲自抱着,小张看着他捧着那盒子,进了一个房间,透过门缝小张看着那上面供着两张黑白照,一位是他们族长,另一位看起来倒是文雅温润,笑起来都带着西湖氤氲的水汽。
吴忧的眼睛像他。小张想。
“你先好好休息吧,我先去堂口,我们明天去墓园。”
小张摇头:“我也想去看看。”
吴忧说:“那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
小张心说这估计是看自己长相小就把自己当小孩子了:“没事……我其实也六十了,张家长得慢。”
到了吴山居,吴忧打发小张去后面坐着,自己去前面审账。他在后面的红木椅里坐着,显得无聊翻着一些桌子上的本子。整个吴山居还是保持着古朴的布置,时间似乎在这里停滞了。虽然中间隔着很远,但是他依然能听见吴忧在前面发火,账本摔出去,便有人哀嚎,仿佛当年的吴小佛爷还在坐镇的时候。
小张曾经听张海客说过,族长在离开长白山之后有一段时间一直陪着吴邪在道上活动,但是唯独堂口这个地方吴邪不让他染指,结果有一次吴邪去堂口时走得急,药落下了。他一审账就是一天的时间,张起灵给他送药去,然后就坐在这里听了半天。后面的事情不知道,但是看大伯的评论,貌似族长事后从他那调了不少人走。
吴忧多少是有些像他的,书生样貌,佛爷脾气。
当天下午的时候杭州落了雨,西湖上起了雾气,小张坐在窗子前。屋子里很安静,吴忧的房间在别墅另一端。他做什么动作都很轻,那点动静在小张这里听得一清二楚,但是在寻常人听来这屋子里算得上鬼气森森。
小张知道族长在回归家族之前最后停留的就是杭州,一停就是四十年之久,之后他每年都有那么几天要回来。去时什么都不带,回来时却好似奔走了许久,一身的疲惫与憔悴,身上仿佛浸满了江南的雨,带着一股潮湿的凄切。
转天他们就去了墓园。小张和吴忧站在后面,看墓园这边的人熟练地打开事先准备好的墓穴,那里早就有了另一个骨灰盒,他们把张起灵的那个放进去,将墓穴封好。吴忧走上去递过两支烟算是答谢,两位中年人拍拍吴忧的肩膀示意他不要难过,便带着工具离开。
墓园里不止他们一家,还有几家也是今天下葬。有个年轻男人哭倒在墓碑前,口齿不清地嚎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声音诡异地扭曲拉长,断断续续,似哭似笑,身边人拉起来又再次扑上去。风一扬男人脚边未燃尽的纸钱飞起来,如同飞雪。对比之下他们这边真的是安静得诡异,仿佛是两个不孝子一般。吴忧沉默着蹲下去,把供台上的鱼和饺子一起放进纸钱堆里点上火。
小张看着他再一次跪下去,热气烘得碎纸飞起来,火光中墓碑上两人的照片和名字都挨在一起。吴邪和张起灵,吴邪那边的字有些陈旧了,边缘圆钝,连照片在阳光下也有些模糊,张起灵那边的字却还带着锋利的边缘。
小张算不出来吴忧跪了多久,只知道火都熄灭了他才起身,小张没错过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水光。他们回去的路上飘起了雨,吴忧沉默着开车。最后吴忧送他去机场时,小张只听见他说:“还请你告诉张大伯,我可以改姓张。”
小张被这句话说得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在回去后老老实实和张海客汇报了这一句,张海客还是点点头便让他走了。小张直到很久以后也没摸清楚他这到底是同意了还是没同意,但是就他之后知道的,吴忧还是叫吴忧,依旧在杭州主持着吴家的堂口,他也没在家族聚会的时候见到有叫张忧的。
很久之后小张离开了本家,到了内地,有次路过杭州的时候突然想去族长墓前看看,结果又忘了路,只好不抱希望地打给了吴忧。吴忧那边似乎正在堂口,电话接起来的那一刻周围还是嘈杂的,小张喂了一声,接着周围就在一瞬间全部安静下去。小张战战兢兢地把来意说完,吴忧那边沉思了一下,说:“你在原地等一等,我派人去接你。”
结果刚说完就下了雨,劈头盖脸给小张浇了一身。小张不争气地缩在公交站台底下,看着外面倾盆的大雨,想起了那年族长下葬的时候,那个男人的嚎哭,那下面是他的亡妻。男人的泪腺总不如女人的发达,女人能哭出一场雨,男人就只能哭嚎到嗓子嘶哑。
还是上次的别墅,吴忧还没回来他就在屋子里走动看看。屋子里大部分的家具都还是上次的装修,主要图的舒适,但是样式已经很老旧了,几十年前的款式,但是细看又没人动过,只是按时打扫了而已。真正有生活气息的只有那么一小块,主要都在吴忧的房间附近。小张找到了上次来的时候看见的房间,推门进去。
里面就和他上次看见的一样,供奉着两个黑白相框,两个年轻人,一个微笑一个沉默,但是表情都是温柔的,看那领口,好像两人穿得是情侣套。案桌上很干净,照片也没有蒙尘,窗外的雨水小声打在窗户上,如同轻柔的呢喃,又像无奈的叹息。
小张没见过吴邪,只从一些老一辈那里听说过,他扳倒了汪家,又拐走了他们族长整整四十年,最后走的时候据说是在杭州,在族长怀里咽气的。听张海杏说,那天的杭州罕见地暴雨倾盆,却不见一点雷声。族长攥着吴邪的手,一直到那只手慢慢冷下去也没放开。
“张先生。”小张听到声音,回头发现吴忧刚从外面回来,小张能闻到他身上丝丝的烟草味。他一眼就能认出来那是吴忧,因为那张脸和他上次见面相比完全没有变,如果不看眼神和衣着,只会把他当成是个稚嫩的大学生。这一眼他就明白了什么。
小张犹豫着要不要道歉,毕竟这是人家的祠堂,他没打招呼就进来了。
“没事,我妈只对张海客意见很大。”吴忧走过来,点上了一炷香。小张突然又觉得吴忧有点像他们族长了,尤其是那股淡漠疏离的气质,这和吴邪那股温润的江南烟雨完全不同。
“这次是我唐突了,没打招呼就来。”
“没事。”吴忧弯了弯嘴角,“这屋里有人来,热闹热闹也好。”
那晚下雨两人也没出去吃,就是在屋里下厨简单弄了点吃的,又开了一瓶酒。喝着喝着小张就想起了一些事:“对了,你那次说同意改姓的事……”
吴忧放下酒杯,看了他一眼。这个角度看他因为酒精而有些眼角泛红,看上去倒更像是西湖边上的小书生。
“你多大了?”
“九十六了啊。”
“你猜我多大?”
小张思索了一下:“四十?五十?”
“我也九十了。”吴忧说,突然掏出手机,打开电话簿,一个一个指给小张看,“这两个,是外婆外公的号码,这个是胖叔叔的,这个是解叔叔的,这个是齐叔叔的……”
小张认出那些他是亲手打过的号码,喉咙哽咽。
“我妈是最后松的口,说如果我和爸愿意回张家,就回了吧。”吴忧似乎是想抽烟,但是掏了一半又停了下来。
小张愣了,按照他从长辈们那里听来的消息,吴邪应该对张家很反感。吴忧给他添了点酒,夹了一筷子菜到自己碗里,却没见动。
“他俩本来不想让我入的张家才给我起的这名,谁知道我遗传了我爸的体质,他还是妥协了。就是怕我和我爸早年一样,在他俩走后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满世界乱飘。”
小张张了张嘴:“……他很爱你们。”
“我妈总是在操心,他放心不下他。”吴忧的眼神有点放空,小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点酒才让吴忧开了话匣子,“他总是担心我爸回张家会受委屈,他见不得那个,但是最后还是他喊的大伯来带我和我爸走。”
“‘如果我们真的走了,也许张家还能让他有个落脚点。’,他是这么说的。”
“我叫吴忧,取个谐音无忧,我妈希望我和我爸这辈子都能不再忧愁。”吴忧说到这里突然笑了一下,“他自己叫吴邪不是还邪门得很吗,我爸这一辈子心思都放在他身上了,怎么可能不愁。”
小张想起族里流传的那些,吴邪总是把族长护得很紧,仿佛下一秒就要丢了似的,恨不得直接把族长捆自己身上。每次张海客去雨村要人都碰得一鼻子灰,小张们虽然可以自由进出,但是想把族长带走也是不可能的。一边是吴邪看着,一边是族长真的不想走。张起灵不想走那难度直接就上升了不止一个等级了,他们这群小张加起来都不够族长一只手打的。
“对了,我记得福建那个小村子,是叫雨村吧……”小张曾听张海客提到过,族长曾经和吴邪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住过一段时间,还把房产证上的姓名填成了族长的。他记得族长的身份证是落在吴山居,所以才需要出来办死亡证明。
“发了泥石流,村子没了。”吴忧说,“还好撤离及时,东西都还在,都收拾在杭州了,我爸看着我在杭州安顿下来才去的张家。”
小张突然感到胸口一阵淤塞,但是又嘴笨,说不出什么话,扒了两口饭,最后干巴巴地说:“没事,我去和大伯通融,不会为难你的……”
吴忧看着他,勉强笑了一下,抿了一口酒。
“我爸其实不想让我改姓回张家,因为他看着我就能想起我妈。哪怕他失魂症发作了,看着我就能想起他爱着一个姓吴的人,他葬在杭州的烟雨里。”
他看着窗户上淋漓的水珠,笑得像哭一样难过:“我挺高兴的,他走的时候没有受苦,不然我妈在下面知道了得多难受。”
他是只不再迁徙的候鸟,睡在小村的雨里,守在那个人身边,这辈子只认定了一个人做自己的故乡。那个人死后,就再无定所,飞遍世界只为寻找故乡的影子。
最后他停留在西湖的雨里,从此身后再无离别与忧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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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贩卖机
备注:全篇都是宛如呕吐物一般的屁话。使用了作业关键字【本人】。
正文:
“所以这就是你喝茶喝到撑理由吗桃鼻子老道?!”
小武说着,重重地拍了一下面前的八仙桌,小茶碗里的花草茶被震得洒出一半,桃花道人在心里暗道一声可惜。
若不是这八仙桌一副看起来就很沉的样子,小武倒是更想直接掀翻它来解气。
这事件的开端就要从上个月中旬说起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一边进行着日常工作一边摸鱼的小武收到高中同学发来的微信。
【不是吧不是吧,说着没空回学校看看结果今天被我抓个现行?】
小武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单发个问号过去。于是一分钟不到,他便收到同学的回复。那是一张校门口的照片,大概是单手抓拍的缘故,图有些模糊,就算是放大来看,小武也猜不到同学发来这张照片的意义何在。于是他向同学发送了今日第二个问号。
【?】
【还搁这装呢?这个不就是你吗?得亏我有照片为证,要不就让你给蒙混过去了。我就在校门口这堵你呢,出来请客。】
于是小武在翻来覆去地盯着照片十分钟后,打出了他今日的第三个问号。
【?我不是我没有?我这工作日正常上班呢哪有空倒三趟车回学校去啊。你别是认错人了吧。】
小武会这么说是因为照片上一个只有大半背影的路人穿着与他近期经常穿着的是同一款式颜色的外套。这当然马上遭到同学的反驳,什么【我有看到脸只是没拍下来】啦,【那个习惯性踢一下台阶的动作绝对是你】啦……小武就只当他是不甘心承认认错人的狡辩。不过这也让他回忆起快一个月前发生的相似事件:闲聊中同事提到周末跟小武擦肩而过的事情,地点则是在与小武家完全相反方向并由于路途经常大规模塞车而导致他想去因为而懒得去的景点。那位同事并没有开奇特玩笑的嗜好,于是两人在默契达成一定是认错人的结论之后便转移话题。
有一有二……只要不再有三,小武倒是乐意当它是偶然。
于是,大约为了反驳小武的偶然论,第三次事件发生了。
这一次是在他回家的路上,正巧有个每天经过都想去吃但是又每次都因为人多不想排队等吃不成的餐厅,而小武也正巧有转头扫一眼那家餐馆,心里默念如果今天一个人没有就进去吃这样的屁话,然后连脚都不肯停一下就走过去的习惯。于是他然后便看到了在人满为患的餐馆里,坐在窗边的某个食客的侧脸。没错,这一次小武看的很清楚,那是他自己的脸。
这下小武算是慌了神。接连三次遇到一个跟自己完全一样的人,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小武便决定找个人看看。
经过朋友的朋友推荐,小武拿到一个地址。那是一个虽然位置不算偏远,但也是旧城区少有人往的地处。小武直到顺着小巷子七拐八拐的到达,才发现这城市里居然还存在着这么个破旧的道观。而朋友的朋友所推荐的“桃花道人”便是居住在道观的一间偏房中。
“请问桃道长在吗?”小武敲敲大开着的房门,探头向里面张望,屋里到还算整齐干净,只是各个年代的物件毫无规律的摆放堆叠着,让整间屋子都透出一种微妙的不协调感。
“不是桃道长,是桃花道人。”一位梳发髻的道士背着手从正对着的门踱方步走来,他T恤上印着的巨大的红心和“ILOVEU”字样,让小武在此人的靠谱程度上大大地犹豫了好一会。
“桃……道长,您好。”
“不是桃道长,是桃花道人呀。”桃花道人说着,从古色古香的香炉里拿出颇具现代风格包装的花草茶。这是他最近的爱好,虽是这么说,但其实也已经有六七年了。
“桃,桃道长,我是来……”即便如此,还是被称呼成了桃道长。桃花道人的心情可想而知有些低落。小武颠三倒四地讲述着事情经过,桃花道人中途不得不打断他好几次才听明白。
“我大概懂了,”桃花道人给自己添上第三杯茶。“这情况嘛,估计是离魂。”
“哦……”小武似懂非懂地附和,只等着他接下来的解释。若不是朋友与朋友的朋友拍着胸脯表示此人在专业问题上绝对靠谱,小武早就要出门左转派出所报案去了。
是的没错,这间道观的邻居就是派出所。这也是令小武迷惑的方面之一。
“钱的话……”小武有些迟疑,虽说此处选址在封建迷信活动和诈骗一般不会选择的地点,但也保不齐有哪位仗着胆大心粗就要搞在最危险的地方行骗这一出。而桃花道人目前正完美符合这个形象。
“倒也不是钱的问题啦。”桃花道人嘬了一口花草茶。他发觉比起桃花茶来,他更喜欢的果然还是香草柠檬茶。
“这事儿我只能告诉你原因,破解的方法嘛,那还得你自己来。啊,一半的几率吧。要是成功的话。嗝儿~”
桃花道人仰仰头,打了一个充满桃花茶味的嗝。悠闲的态度看的小武火直往头上冒。
于是便发展出险些掀翻八仙桌的事故来。
***
“哎呀,你听我说完嘛。”桃花道人犹豫了半天,才勉强放弃把洒在桌上的茶水收回杯子里的想法。
“这个本来就不是能解决的事情嘛。一般来说,离魂这种现象总是莫名其妙的出现,‘你’出现在想去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的地方,然后被自己或者其他的人看到。这种事有一半的情况下会像出现的时候一样莫名其妙的突然消失,所以也不必担心。硬要解释的话,差不多就是‘你的一部分’帮你去实现你的未竟心愿这样的情况。等他把你去不成的地方都走一个遍,之后也就不再出现了。”桃花道人说的倒是轻松。只是其中“一半的情况”让小武心里略微有些警觉。
“那……剩下一半呢?”
“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本人的阳寿将近,一部分魂去他没去成的地方还个念想,然后……”
“然后?”
桃花道人一拍手,双掌摊开。“没了。”
“顺带一说,这两种情况完全相同,没有区分的方法。唯一的判别方法是,把‘你’出现过,也就是你最近想去但又没去成的地方都走一个遍。在那之后,如果你活着那就是普通不会出事的情况,相反的话就是另一种。”
“那我要是一直不去是不是就……?”
“人嘛,该死总还是会死的。”
毫无铺垫的直白回答。小武半口茶差点呛在嘴里。
小武以为他知道这个桃花道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接下来大概就是个以“我有个秘方”开头,吓唬人乖乖掏钱的骗局。于是小武干脆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接,打算引得他说出个价格来,就直接给他拎去隔壁派出所。自以为猜对接下来情节发展的小武是如此兴奋,以至于忽略了道长高他一头,他压根不可能拎得起来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
“桃道长,要想彻底解决这事,你看,我该怎么做,”小武做出掏口袋准备付钱的样子。
于是桃花道人很认真的想了一会,思考的长度然让小武想当然的以为会说出一堆玄乎其玄的无营养屁话和天文数字一般的金额。小武连踹翻凳子擒拿老道时的台词都想好了,最后等到的是一个无意义的解决方案。“没什么好做的,就等着。”
小武这次是真的呛到了。
“你别担心,虽然没什么解决方法,但那叫什么来着。万一,对、万一呢?没事,没事啊。”桃花道人随意的摆摆手,催促小武离开。“走吧走吧,回家吃顿好的,想去的地方都抓紧去逛逛。没事,别放在心上,啊。”
小武差点摔死于道观的台阶上。他非常确定这老道和他的道观能好好地呆在这完全是因为选了个好邻居。
思前想后,小武最后还是请了一整天的假,去把“自己”出现过的地方都去一个遍。这一半是为了赌老道那个“万一呢”的概率,另一半,则是打算回来之后去老道面前跳一把打他的脸。而至于藏着的那点了个心愿的小想法,连小武自己都拒绝去想。总体来说,整个过程都还算是普通,除了景点风景只有宣传册上十分之一的优美程度,和由于刚走到高中校门口就突然回忆起后门玻璃上班主任的半张脸只得逃命一般的回去外,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小武留意或者是作为谈资的东西。这一天下来唯一能发条朋友圈的事情,也就只有餐馆排队时间没有想的那么长,食物倒真是值得排这个队这种毫无营养的小事了。
第二天无事发生。第二周无事发生。
……
于是打这之后,另一个小武再没出现过。小武倒是也有回去再跟那个桃鼻子老道聊聊的想法。只是想到桃花道人不着调的行为给他当时脆弱的内心造成的打击,他便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又想着说不定随着“去跟桃花道人聊聊天”的想法,已经有另一个自己天天的在桃鼻子老道门口晃来晃去,又或许另一个自己已经把那个不靠谱的道人吓了一跳,这想法倒是让小武颇为满意,也就逐渐地把这事抛回到脑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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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我觉得自己所在的辖区应该是个“风水宝地”,隔三差五出个车祸,黄金周一调节N起,一到放假必然打架……
“这对不起我三千五百块钱的工资。”
凌晨五点半,连续通宵追盗窃团伙任务终于圆满完成的我,像条咸鱼一样趴在调解室的桌子上,等着同事带来救命早饭。
不一会儿门口有脚步声响起,穿着藏蓝色制服的同事推开了门,一脸严肃的冲我喊道:“然姐别睡了,赶紧起来有案子!”
说完,他急匆匆跑去更衣室穿装备,而我则给了自己两巴掌精神精神,顶着两坨高原红走出了派出所大门。
北方的深冬寒风凛冽,冻得人鼻腔酸痛,稍微多吸两分钟凉气就会全身疼痛,让人想燃烧脂肪产生热量。
等同事把车开到门口,我从善如流的坐在了副驾上,系好安全带。
“啥案子?”
“河桥老小区出了命案,”同事脸色不怎么好看,语气里透着一丝凝重,“户主早上起来进厨房,发现女儿倒在了血泊中。”
听完,我脸色变得跟他如出一辙。“法医刑警通知了吗?120打了吗?”
“嗯,都通知了。”
换言之,就剩我们辖区民警了。
深呼吸整理好心情,我俩开车进了那大门都歪掉的老小区,七拐八拐绕过乱搭乱建的厦子,站在了黄色警戒线外。
“不要围观,麻烦让一让。”先到的同事替我俩清出一条路,也为后续赶来的法医和刑警腾出了停车的地方。
我打开执法记录仪跟同事一起爬上了七楼,见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木头防盗门后的现场,以及喋喋不休的户主。
死者安详得躺在厨房红色地板砖上,120来了也只是拉了个心电图确认了一下死亡原因,连施救的机会都没有抢到。
女孩儿看上去年纪不大,穿着毛茸茸的睡衣,双脚并拢看不出任何挣扎迹象。绿色手柄的水果刀掉在她手边,鲜红的颜色早已变成了硬邦邦的褐色。
“心脏位置连捅六刀,”120把心电图塞给我,让我签字,“是致命伤。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拖太久了……唉……”
“大概什么时候的事?”我签了字,把心电图还给他,顺便让他把另一张签字给我。
“半夜十二点多吧,具体时间你得问问法医。”
“好,辛苦了。”
说完,120提着箱子走了,留给我一张平直没有任何起伏的心电图纸。
在我跟120对话的同时,作了多年搭档的同事早已经跟死者家属聊上天了。报警人是户主,也就是死者的母亲。她哭得脸红鼻肿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一个劲儿的重复死者小名。
另一边跌坐在墙角提着透明玻璃瓶酗酒的男子,便是死者父亲,据说自发现女儿没了之后,就一直如此,一个字都没说过。
既然这边得不到有效线索,那便换条路。等刑警同事来了以后,我俩便离开案发现场,敲开了六楼住户的门。
两个年轻人开门时一副兴致缺缺地模样,仿佛对看热闹这一DNA无比抗拒。
“啊?人死了?这不很正常嘛。”
“就是啊,他家天天吵架不出人命才有问题哩。”
“吵架内容……就她爸妈翻旧账,说什么年轻的时候瞎了眼没看对人,毁了一辈子……还有什么恨不得对方赶紧去死之类的吵架必备语录。”
“昨晚上?昨晚上也吵了啊,吵到十一点呢。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昨晚上俩人的吵架是突然停止的。”
“对,戛然而止,没有任何征兆。”
我挑了挑眉,把这点在本子上记下来画了个重点符号,然后又问到了十二点左右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响动。
但小情侣的回答是什么都没听到,非常安静,一如既往。
也不算全无收获的我俩再次返回楼上,这次我们和刑警同事凑在了一起,翻看着一家三口的手机。
死者的手机是放在床头的,插着电源,打开微信第一眼看到的是和朋友的互道晚安。再点开,往上翻,我们看到了重点,甚至可以说,这很有可能就是死者死亡的根因。
“是不是到这个年纪不谈恋爱不结婚就是有病?”
这是死者当晚给她闺蜜发的第一条信息。
“不但脑子有病,心理有病甚至身体也残疾。总之就是一坨不可回收垃圾。”
对面闺蜜回得很快,算是中规中矩的劝了。
“你要是听你爸妈的,就不用活了。相亲就相亲呗,成不成另说,想那么多干什么。”
“我没反对他们给我相亲,可是我也说过我不想找个当兵的,这话他们根本就没听进去。”
再之后,就是两人对相亲对象的一百八十种吐槽,趁着这会儿我和同事联系到了死者的姨妈,就是她昨天晚上跟死者母亲说起来,有个当兵的男孩儿不错,想给死者介绍的。
电话里,姨妈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但还是说两句哭半天,好一会儿才把事情说明白。
总结一下,就是她姊妹俩觉得男方的家庭挺好,孩子自己当兵也挺好,干脆就让俩孩子谈谈吧。然后死者因为不想谈,就顶了她妈一句,让她别操心了。
结果可想而知,死者母亲就又想起了年轻时嫁错人的委屈,破口大骂,骂得死者父亲火气也上来了,两人吵吵到了晚上十一点,但之后为什么争吵戛然而止,她也不知道。
突破口还在死者父母身上,好在这会儿死者母亲已经平静下来,不,应该说心死了,没有任何感觉了。
“宝儿最后做的,就是把水果刀洗干净,递到我俩手中,说‘杀死我,或者对方,选一个吧。’”
再后来,死者就回屋睡觉了,夫妻俩也没了吵架的兴趣,磨蹭了一会儿也睡了。
到这里,我不禁感到疑惑。听这话,感觉死者没有要死的必要啊?
但眼下在现场,我们已经得不到其它有效线索了。驱车回到派出所,我联系了死者闺蜜,希望她能尽快来一趟。
中午十二点半,闺蜜趁着午休时间来了。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知道哭过,但她的眼神太冷了,看我们、看死者父母就好像是在看尸体。
请她坐下后,我开门见山。
“为什么要自杀?”
闺蜜没有思考,答案脱口而出。“因为心死了。”
“不允许她打耳洞、染头发、穿短裙等等这些其实我觉得你们做得都对,但是周末不让出门,上班工资全交,上学不让谈恋爱毕业就疯狂催婚等等这一堆破事,你们觉得自己做的对吗?”
诚然,闺蜜所说的却是国内大部分家长在做的。
“你们一味的强调自己人生的不幸,又想要将满意的人生强加给宝儿,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送她去不喜欢的专业,给她相根本不合适的对象,所有的借口都是‘你应该幸福’。”
“可是你们知道对宝儿来说什么才是幸福吗?”
闺蜜掏出手机,把自己跟死者的聊天截图一张张发出来。
“努力赚钱,让二老不再辛苦,让你们过上不是靠别人得来的安稳生活,就是宝儿的幸福。”
我从同事口袋里掏出包纸,抽一张压了压眼角。年纪大了,泪腺就老不听话,明明是需要我carry全场的地方,却一句话都插不进去。
“叔叔阿姨,那是你们的宝贝啊。”
说白了,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女儿受不了父母长辈的催婚,在一次次相亲中,一次次和家人对抗中,达到了压力极限。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昨晚的争吵。死者把刀递给了父母,也递给了自己。她自杀的同时,也杀死了喋喋不休的父母。
安静了,一切都安静了。
我甚至能想象到那漂亮的女孩儿躺在地上,一刀一刀刺入心脏的场景,她面带微笑,根本感受不到痛苦,只觉得浑身轻松。
我有点受不了调解室里的气氛,借口上厕所逃了出来。站在派出所的院子里,闻着汽车尾气,竟意外觉得今天的冷风温度正合适,正适合调节心情。
“然姐,怎么不在屋里呆着?”
出警回来的同事缩着脖子往里跑,指了指柜台里面的塑料袋,“饭吃了吗?”
“没呢。”我回头,看了一眼头顶的牌子,说道,“这就吃。”
“刚刚处了个案子,真心疼死我了。”
我扒拉着写作早餐读作午饭的食物,听同事闲聊。
“十几岁的小孩子非要跳江自杀,原因是他爸不让他打游戏。我俩好说歹说把孩子劝回来了,他那混账爹一出来,张口就骂,说‘有本事你跳下去,老子以后再也不管你’,然后孩子就跳下去了。”
“so?”
“他爹也跳下去了。结果俩人都没救回来。”
我:……
我觉得自己所在辖区可能是个“风水宝地”,无论怎么努力都挽回不了的悲剧,永远也无法提前终止的惨剧,以及仍未可知的BE未来……
“这对不起我三千五百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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