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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招】格子
中靶:無
勝負結果:全勝
圣诞节刚过,窗外的寒风依旧凛冽,但家家户户的圣诞灯饰仍旧闪烁着温暖的光芒。屋内,壁炉中火焰跳跃,散发出宜人的热量。桌上摆放着刚出炉的姜饼和热巧克力,艾文坐在摇椅上,手捧一本破旧的诗集,享受着节后的宁静。
然而,并没有给他太多的安静时间。门铃突然响起,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宁静。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起身前去开门,只见一个全身裹着黑袍的兜帽面具男抱着半个人高的电锯,深邃的目光从面具后看着艾文:“我怀疑你就是打算靠我一次次回来充电赚我的钱。”
“咱们总得讲讲道理,我的死神老爷,”艾文叹了口气,接过他手中的电锯,熟练地打开,取出里面一块硕大的电池放进了对应的抽屉里,蓝色的灯光随即亮起显示开始充电,“你们哪里付过钱?”
“谁知道呢,地狱办公室那群人招商的时候,总给你报了个好价吧?”蒙在兜帽里的声音有点含混,带着些疲惫。死神自顾自走进屋,在摇椅上坐下。
“我可不是什么奸商……”艾文摇了摇头避而不答,“您怎么圣诞节还如此辛苦?”
“时间是永恒的,艾文,它不会因为节日而停步。” 死神的声音低沉而严肃,“我的工作从不会因任何借口而暂停。”
“翻译成人话呢?”艾文熟练地递过去一杯热可可。
“不少老人等着熬过这个团圆节再死,而且又到了流感季了,疫情带走了不少人。”死神吹了吹可可上的热气。
“怪不得刚刚看到电锯都有点卷边了,要我说,虽然这玩意比镰刀好用,效率还是太低了,我们新进了一批灵魂收割机,造型仿造了人类的割草机,无须考取驾驶执照,收割效率直接翻倍,还不用充电,怎么样,考虑一下吗?”
“听起来很省事,它靠什么驱动?”
“燃油,您可以存十桶在机器里,没油了直接往里倒就行。”
“我听说丘比特前两天从你这儿买了一批无人机回去,天堂办公室的家伙们正在头疼,我可不希望收到地狱那边的警告,多亏了疫情,我今年难得绩效完成即将达标了。”死神犹豫了一下。
“那是意外,意外,”艾文讪笑道,“那批无人机搭载的武器系统原本是给宙斯大人试用的,他觉得自己打雷太麻烦了,丘比特拿了直接当之前的狙击步枪用,一下子批量发射爱情之箭出去,闹了不少笑话,我已经紧急召回修理完了。至少现在人们确实更容易陷入爱情了不是吗?”
“我不确定……”死神又喝了一口热可可,“我会跟办公室谈谈这件事,我可不是丘比特那个容易忽悠喜欢新鲜货的小屁孩。”
“理解,我……”艾文点头,正要说什么,突然门外响起了轰鸣的声音。
“那是什么?”死神疑惑地问。
“我猜是圣诞老人。”艾文直起身来,走到门口,被一阵激烈的风吹乱了发型。
“嘿,艾文,”健硕的白胡子老人从一架直升机上跳了下来,挥舞着手中的驯鹿皮鞭,“圣诞快乐!有点晚了是不是?今年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我破例把你也归为好孩子的范畴。哦,还有死神也在这儿!”
“您怎么开直升机还带着皮鞭?”艾文打了个招呼,走上前去检查直升机的情况,“它好用吗?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哦,带着它让我觉得我跟我的老伙计们还在一起,”圣诞老人挥了挥皮鞭,径直走进屋坐到死神旁边,“它很好,要我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噪声有点大,我没法把它悬停得离那些小家伙的烟囱太近,所以我现在都改翻窗户了。”
“啊,说到这个,我打算给直升机加个武器系统,您可以坐在直升机把礼物发射进小朋友的袜子里,省事多了是不是?”艾文检查了一遍,满意地给圣诞老人也端了一杯热可可。
“又是从谁的武器上拆下来的?”死神插话道。
“别这么刻薄,我的死神老爷,我是个商人,商人就得物尽其用。”艾文耸了耸肩,拉开了房子的后门,一排驯鹿正养在里面,他进去喂了两把草料。
“哦,我的老伙计们,”圣诞老人放下手里的热可可杯子,走过去轻轻抚摸着驯鹿的头,“看起来它们在你这儿也过得不错,我实在不愿意让它们孤零零在家里过节,你知道的,这本该是每年我们最亲密的一天。”
“理解理解。”艾文又喂了两把,“而且我这儿有新进的饲料,天马珀伽索斯吃了都说好!”
“珀伽索斯不吃饲料。”死神插嘴道。
“好吧好吧,”艾文去抽屉里把充满电的电池取出来塞进电锯里,“您的电充好了,如果什么时候打算换收割机,及时告诉我好吗?”
“我会跟办公室打申请的。”死神点了点头,喝完杯里的热可可起身,门口的铃声适时响起以作道别,圣诞老人和驯鹿的笑声叫声也被落在身后,死神看了看被漆成红绿相间还裹了一圈白边,充满节日氛围的直升机,摇了摇头,扛起沉重的电锯离开了。
文:雪咲
关键词:大雨
文体:小说
标题:《雨天》
天色阴暗下来。潮湿的水汽开始蔓延。
街上的行人或是快步跑起来,或是用什么东西挡住头顶,或是撑开了伞。
——下雨了。
我原本正普通地在路上散步,看着雨似乎越下越大了,还是决定就近找个便利店的屋檐躲雨。
细密的雨丝在天地间织出一张沾满了潮湿气味的网。地上斑驳的水迹扩大成浅浅的水洼,不断被砸出一层层涟漪。雨滴落在挡雨棚上、树叶上、地上的声音此起彼伏,交汇起来成了催眠交响曲。
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了,我想。
站久了有些累,我便倚着便利店门边的墙坐了下来。
我一度担心这会不会令我看起来像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但久站的疲惫还是战胜了理智。
反正现在这会儿的客人不算多,我应该不会挡到他们的路。
这家便利店并不是位于什么热闹的街区,这个时间点也只有零零散散几个顾客过来。
雨下了多久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漫长且无聊的等待让我有些失去时间概念。也许该感谢店员容许我在这里坐了那么久也没有出来赶我走。
雨势似乎完全没有要减弱的意思。
几个没带伞的女学生用手遮着头顶,从街的那头一路跑进便利店里买了伞。
兴许是我全身湿透的样子看上去有些狼狈,女学生们围在我身前看了我一会儿,亲切地递给我从便利店里刚买的干毛巾,还问我要不要吃点东西。
或许我真的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看上去那么落魄了。
老实说被这么多人围着看多少有点不自在,但我也不太擅长拒绝别人的善意,只能向热心的年轻女士们致以谢意。
——毕竟无论何时都不能忘了应有的礼仪。
女学生们又塞给我一些吃的,就撑起伞离开了。
隔着雨幕能依稀看见她们的笑脸,听见她们银铃似的聊天声和笑声。
真好啊。
年轻的女孩子们。
女学生们离开后周围又恢复了平静,偶尔来便利店的其他客人也少有愿意给我一个眼神的。
天似乎要黑了,雨呢?
街上零星走过的行人还都是撑着伞,这雨似乎奔着夜里下过去了。
难道我今天就得露宿街头了吗?
乏味的等待时间让我有些犯困,睡意朦胧间我仿佛梦见了她的脸。
她离开我的那一天,好像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只要稍微在这样的雨里站上一会儿,就会全身湿透。
我曾经和她一起度过了许多日子,其中自然也有很多个雨天。
我还记得她会撑着伞和我走在一起,甚至贴心地给我备一件雨衣。她会笑着和我说话,问我今晚想吃什么,或是和我分享最近在学校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有时也会用撒娇般的语气向我抱怨一些琐事。
她不富裕,却活得很好。亲切待人,努力生活,谈吐举止优雅大方,从不会失了分寸。
“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应有的礼仪呀。”她常说。
她总是那样明媚可爱。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弯弯的月牙,浅浅的酒窝里全是甜甜的笑意。
即使是下雨天,无论外头大雨大风,或是黏腻潮湿,伞下的空间都会因为她的笑容而变成小小的晴天空间。
我很喜欢和她一起度过的那段日子,也很喜欢她。
她也是喜欢我的,我坚信。
虽然她的家人应该不怎么喜欢我。
毕竟我既没有独立生活的本钱,也没有赚钱的本事。在他们眼里我大概只是一个赖在她身边蹭吃蹭喝不肯走的家伙吧。
不过我并不是太在意那些,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好。
可以的话,我当然也希望一辈子和她一起度过。如果没有发生那场意外的话。
那也是个大雨的日子。
橡胶轮胎在潮湿的马路上失控打滑,尖锐刺耳的摩擦声仿佛是恶魔的笑声,至今还回荡在我的脑海里。
大雨从我身边带走了她。
……话虽如此,事实上我并不能分辨现在的雨究竟有多大。
自从她离开我之后,我就无法分辨外头的天气了。因为从我的眼里看出去,那天以来,大雨就从未停歇。
绵密潮湿的空气,低沉昏暗的天空,一切都和那一天一样,再没有起任何变化。
我知道这显然是我的脑回路出了什么问题。
这座城市从来也不是那么多雨的城市。况且如果天天下着那么大的雨,这座城市恐怕早就被淹没了。
我知道她的家人不会愿意再见到我,当然也没有再回到那个家里去,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里游荡。
那段时间我常常上街散步,观察周围的人群。
他们大部分时候只是普通地走在街上,偶尔才会撑伞,或是想方设法遮住自己头顶——不管那样做是否有用。
我渐渐学会了通过街上人的举动,和空气中潮湿气味的微妙变化来判断是不是真的下雨了。
也许我学得不错,我的判断几乎不怎么出错。
天色完全转黑,便利店的夜班店员撑着伞过来换班,收下的伞上水珠滚滚滑落。看来雨不仅没停,也许还更大了。
我终于对这雨死了心,准备淋着雨出去找个能凑合一夜的地方。
“你在这儿坐了一天了,没地方去吗?”
头顶传来了温柔的女性嗓音。
我抬起了头。
似乎是店里刚交班出来的店员。她戴着一副细边圆框眼镜,看上去很是年轻。工作时被扎成马尾的及肩栗色头发现在也已经披散了下来,模样比工作的时候更加温柔甜美。
看起来像是个在便利店打工的大学生。
“没有地方去的话,我带你回家好吗?”
说话间她已经弯下腰把我捞了起来,撑起雨伞带着我走进了雨幕。
——你不怕我吗?
我想问问她来着。
“我一个人住,你不用怕的。”
似乎是感觉到了我的不安,她低头笑着说。
虽然这回答好像和我想问的方向相反,但是好歹让我知道了她应该是不害怕我。
哦天呐,我真的不擅长拒绝别人的好意。
于是只能由衷地对这个善良又热心的姑娘致以谢意。
毕竟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一只常常被人视作是不吉象征的,无家可归的流浪黑猫而已。
——希望这该死的雨有一天能停下来才好。
—End—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aikeye
今天我们来理解世界上的亚人种族构成。顾名思义,亚人为人类的亚种,要符合与人类身体结构相似的特点。虽然基本上都是由哺乳类兽人和鸟类兽人组成,但事实上兽人也分为先祖性兽人和咒法性兽人,前者是从远古时期人类与自然魔法接触后进化分支的一段,而咒法性兽人更多的是魔兽通过咒法人类化的结果。虽然这两种兽人在法案上享受的权利相同,但咒法性兽人更近似魔仆之类的,而先祖性兽人大多都有自己的社会结构。
更稀少的虫类兽人或是冷血类兽人也有类似的分类,但由于本来的种族差异过大所以导致了在同一种类之间习性和寿命上的巨大差距。
根据外表也分为融合型和分段性,一般分段型为人类段和兽段,两段之间不会参杂,而融合型基本人类和兽的特征共融,分段性基本只存在于少部分咒法性兽人和部分虫类兽人。
而有些种族虽然看似跟人类接近但本质上并非如此所以不算为亚人种族。
——
“这大概就是这张纸上面所写的东西了,总之是亚人分类学的绪论我记得。”布莱德看着紫蝶手中拿着的纸说道。生前她也有接触过一些这些东西,但不是为了知识,是战场培训。
因为紫蝶没识过字,更别说脑袋简单如草履虫一般,想让她识字肯定是能够动摇世界定律一般的存在,而射手她是个附器灵,她只能看到上面的字却要使用多余的精力来拾取这张纸所以会让解读变得困难,所以紫蝶拿着纸她来读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说实话紫蝶没理解射手刚刚说的那一大堆都是些什么。
大部分书籍并没有考虑过让低智商人群如何理解的问题要不然这世界上大概都是一些图画书了,所以射手需要想好令人易懂的言辞来回答紫蝶。
“意思就是兽人很多种,而你妈不算人。”
听上去很难听但是是真的。
布莱德从遇见可可开始就没对她有什么好印象,不仅是对恶魔这个种族的成见,也是对可可这个人全身以及其行为的严重不满,因为上面全写着反人类三个字。
“啊?但她看上去多像人啊不是吗?”紫蝶很疑惑,布莱德听了直叹气,因为在紫蝶看来可可可比她自己要会和人类相处得多,虽然只是看上去罢了,表面功夫不及背后的尸山怨气冲人啊。
说是这样但布莱德没接受过正规的宗教教育,所以对天使和恶魔这种宗教类词语也不是很理解,并且事实上其实妖精也不算在亚人种里面。
“其实不仅恶魔,好像连天使以及妖精也不算在亚人里面,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为什么。”天使和恶魔都比较稀少,而且天使也基本都在教会的管控之下,这方面深切的认识对于生前常年在战场上的布莱德来说并没有。
能见到的很少,基本上就是可可这个恶魔和偶尔会从蓝国过来嫖娼的那个树妖,虽然俩个人属性不同,却有一股相似的味道在里面。
“据说貌似只是看上去像罢了,可以里面全都是触手组成的也说不定。”布莱德自己并不想知道太多这方面的事情,因为在虽然能确定有这些种族但它们似乎对人类的纷争不太感兴趣国家教会也没有给予人权义务。
“那布莱德也不知道恶魔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吗?”紫蝶很迷惑。
“我知道的只有恶魔这个种族是从宗教原典那里延伸出来的,它们本身的职务应该是惩戒人类什么的所以正规的恶魔都应该待在教廷那里当审判官什么的,但是游离的大部分恶魔都不遵守教廷的规则随心所欲的活着也没出什么事,真是奇怪。按理来说教廷应该是要处置这些恶魔的,因为也只有教廷知道如何让恶魔死去,但说实话听说只有史前有一次大规模的恶魔剿灭活动,然后就没有了。”布莱德所知道的这些也不过是大路上最广传的一种历史说法,毕竟她也不是什么历史或者生物学家。
不过触手组成的说不定是真的,因为在某次身体改造的时候紫蝶曾看到可可的脸裂开冒出黑色长条状的东西然后隔着她的皮肉摸到她的深处的某些曲延弯折成一坨红色的东西。
“居然是有可以让可可直接死掉的方法吗!?”紫蝶惊讶于可可这种怪物可以死去的现实,毕竟不管是谁如果可以看到一个人边吃自己脑髓边说话的话也不会相信这种人还会死的。
“呃,说起来可能确实不太可信,但是应该是可以的,但这是教会的秘密我也没实际上见过。”
“如果你那么想知道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去问她呢?”
“也不是不行……”紫蝶很迟疑,因为她比较怕可可,虽然是妈妈的说。
“但我不会和你去的,我讨厌她。”
“好吧……”
——
“所以说你想知道什么啊?”可可双腿踩着坐在沙发上,因为家里是娼馆,所以沙发倒是又艳丽又软,所以偶尔这里也很受欢迎,于是回想到这里,让很多人忘记了它本来的作用。
“诶这我也说不清楚,总感觉我好多不明白的地方。”不懂的太多所以不知道具体要问什么,不过说起来紫蝶有组织好语言来问问题的能力吗?
紫蝶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绞尽脑汁。而可可只是看戏,毕竟她是个大屑人。“哈哈哈从你贫乏的大脑里面组织语言真是难为你了呀!那从我开始问你好了紫蝶。”可可发出发自内心的笑声,拿出手指推向紫蝶更加贫乏的胸部。
“诶?也不是不行?”虽然紫蝶感觉自己要被甩了,但是也毫无他法。
“不过嘛……”可可把手收了回来抱在了胸前,用手指敲着嘴唇。
紫蝶看着可可,可可却仰着头闭着眼。
“人家今天没心情说这些啦♡哈哈哈哈哈哈!”可可摊开双手,躺倒在了沙发上然后拱起腰部大笑了起来。
“诶诶诶???”
“你怎么可以这样啦!”
“嘛,只是空口无凭说你肯定也不懂等哪天啊颜和啊九也在的时候再跟你说吧。”可可转着自己的手腕笑着。她可比其他人了解紫蝶。
“妈的。好吧。”虽然不甘心,但先这样吧。
——
备注:嗓子哑了感觉变得很草,所以赶快写那么多,先交了作业,陪你们搓麻语音先。
评论要求:笑语
但是我都不看要求真的有用吗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一双深蓝色的眼睛望向另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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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客用的房间落地窗大敞。窗外,阳光明亮,经过层层厚重的窗帘与纱,照进室内时只剩下柔暗的光影。
一个十四五岁、面庞被一头及肩红发衬得更加冷峻的少年,在桌前坐得笔直,衬衣纽扣一丝不乱,外套服帖地搭在身上。桌子另一边,有着相似面孔与精致妆容的女人半倚在单人沙发上,一头颜色更深的红色长发随意披在肩头。她穿着剪裁利落的浅色外套与深色衬衫,领口略微敞开,露出脖颈上绕着的、一串小巧锋利的金色首饰。
没有人率先讲话,以至于空气都有些发僵。最终,还是更年轻一些的那个率先开了口。
“母亲,我希望你能为我的引荐信签字。”少年说。
“唉,理查德,你大可以直接喊我玛格丽特的,我不介意。”女人不以为意地用食指卷着自己深红色的发尾,“这种事情,没必要大费周章跑来找我解决。你的父亲……”
“我知道你和那所中学的校长有所往来,而且关系不错。如果是你来签字,效果可能要好得多。”少年的语气透露出某种不尽然的克制。
“……你的父亲会帮你打点好一切的。他那的人脉还少吗?”名为玛格丽特的女人自顾自地将话讲完,她刻意地将人脉两个字咬得很重。“实在不行,他还可以用上那些充满火药味的强硬手段。那男人最擅长这些……”
理查德没有回应,只是抽出一页折叠整齐的信纸,小心地将其摊开放在桌上推向她。那是一封格式严谨的推荐信,以干净标准的打印字体书就。密密麻麻的墨迹下,只有最底部签名处留出一片引人注目的空白。玛格丽特注意到,左上角印着学校的浮雕标志——确实是一所她相当熟悉的私立中学,爱玩精英教育与寄宿制那一套。
“父亲不知道这件事。这是我自己的主意。”理查德说,“内容已经写好了,你只需要签上名字……”
“哦?”玛格丽特略带意外地挑眉,眼神第一次同桌面对的“来客”上,“很有想法嘛。你现在多大,十五岁?好像是该到叛逆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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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不动声色地看向她。玛格丽特饶有兴致地将之打量一番。
“而且你长得很像我,越来越像我了。”
仍是沉默。沉默在空气中不自然地涌动。玛格丽特切回兴致缺缺的模式,转向其他方向找乐。她从衣服口袋里摸出烟盒,动作缓慢却熟练。下一秒,雕着漂亮花纹的打火机清脆一响,火苗在她指尖短暂地跳跃起来。
理查德的目光下意识地被那团微小的光源牵引去了,悬在桌面上的那只手轻颤了一下,离那只被玛格丽特随意甩在桌上的烟盒不过两寸远。但最终,他缩回了手,什么也没有说。
银灰色的烟雾从桌对面缓缓升起,连同某种苦涩的气味在二人之间氤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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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总之呢,我真心希望你没有因为念了太多死书,变成一个循规蹈矩的小傻瓜。”
玛格丽特将摇摇欲坠的灰烬掸进一旁的烟灰缸。
“私立高中,漂亮的学历……依然是你父亲的意思。他总想着你能靠‘正当手段’出人头地,看起来像个体面的富家子弟。你不也下意识遵从了他的愿景吗?”她刻意把尾音拖得很长,“到头来——就算你再怎么讨厌他,难道会因此放弃家里的‘生意’?”
理查德不动声色,指尖在膝上轻轻摩挲。
“那你呢?”
玛格丽特扬了扬眉毛。
“你就没有留下。”理查德的声音很轻,却又清晰可闻。他的手指不自觉地绞紧,“威尔金斯家也有你要的东西,但你选择了离开。为什么?”
红发的女人把烟叼进嘴里,吸了一口又慢慢呼出,烟雾盘旋上升,在她脸庞前凝出一层若隐若现的面纱。理查德看不清她的表情。他只能继续往下说。
“我知道你不愿意像个传统的……贤妻良母那样活着,所以你才总不来看我。但剩下的……我不明白。”
隔着蒙尘的空气,玛格丽特的嘴角似乎有一点点的扬起,她抛出一丝含义不明的笑意。
“你当然不明白。你还年轻。除此以外,还有稍微懂点什么就想显摆的坏毛病。”
理查德的手指停下了动作。他靠回椅背,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底泛出一点不易察觉的暗色。
红发的女人眨了眨眼,终于收起笑来。她坐直身子。抽了一半的烟被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半截火星在空气中微微颤抖。
“我年轻的时候,以为得到了通向金子塔顶端的直达门票。钱财与权力、那些光鲜亮丽的玩意儿,一结婚便全都唾手可得。
“可它们从来都不是我的。反倒是换取这张通行证需要代价。从本源上看,它们属于威尔金斯家,属于你父亲,也许之后也会属于你吧。”
理查德动了动嘴角,终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玛格丽特直盯着他,一双澄澈又深邃的蓝色的眼睛对上另一双。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哪怕他曾爱我,哪怕他肯让我自由出入那座金碧辉煌的建筑。但那扇大门的钥匙始终不在我手里。我不愿给一个庞大的家族产业当附庸,我是在看清这一切之后才决意离开的。”
理查德的眼神微不可察地颤动了一瞬。当玛格丽特手中的烟随着她抽烟的动作明灭时,某种东西也在更隐秘的领域中悄然发生着变化。
“我明白了。”他低声说。
——————————
风起得有点突兀,吹动玛格丽特的外套一角,也吹散二人间朦胧的烟雾。谈话将近尾声,信纸上的签名处仍是一片刺目的白。玛格丽特略微低头,看向手中即将燃尽的烟,额前的刘海将她蓝色的眼睛似有若无地挡上一点。
理查德收拾起东西来,手底的动作却在触及纸张边缘时顿了一下。他抬起头。
“走之前,借你的打火机用一下。”
“你也学会抽烟了?”玛格丽特抬起头,戏谑地眯起眼睛,将那只精致的小玩意推到桌子中央。
“有点早。别什么都学我。”
理查德没有答话。风还在吹,但安静了些。他低下头将纸页抖平,然后打着了火。
他的动作很利落。
纸点着得极快。火焰自垂下的页角开始蔓延,沿着边缘处向上生长。字迹在猛然升腾起的炙热中迅速褪色。烈红色的火舌烧过空白的签名栏时,理查德的手腕略抬了一抬。火光在他深蓝色的眼底晃动,映出微弱的光斑。
玛格丽特偏过头去。视线落在窗外某个模糊的点上。她手里的烟早已熄了。
“你留着吧。”
迟来的回应出现在理查德将打火机放回桌面的那一刻。玛格丽特漫不经心地撩拨开额前的碎发,手指玩弄起颈间的项链。窗帘的一角被风掀动起来。
“你已经点过一次火了……我想,这不会是最后一次的。”
照进室内的阳光减弱,人与物都只留下一圈朦胧发光的影子。理查德看向与他有着相似神态的女人,轻轻地点了点头。
——————————
他转过身,离开了。
Vol190「望风」《望风》
作者:浅间
那夜天光很好,想来应是朗月高照,但层层叠叠的山峦高高遮了月亮,临近子时,甚至下起了若有似无的雨。
听说,新鬼都是茫然失魂的。
她那时站在山间庙宇半掩的门廊前,懵懂迷惘。眼见着青石山道上缓缓冒出一把油纸伞,也只如水中望月一般——直到那伞下悠悠传来一声:“山寺一夜听春雨,小院明朝现杏花……”
——而杏花,正是她不甚雅致的名。
失焦的眼瞳里有了光亮,漂浮的魂魄凝了神,仿佛被隔绝的五感刹那归位——微渺春雨洒在廊檐上的细碎声响涌入耳廓,而她成鬼后看到的第一个画面,是青衫之上,纸伞微斜露出如玉琢般好看的脖颈,山寺檐下微茫的灯火,隔雨照着如画的一双眉眼。
那无意间唤她名姓的人是那样好看,明明是个鬼,她却忍不住抬起袖子半掩了脸。
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虽阴差阳错点醒了她这只鬼,却是看不到她的。
于是他收伞进了门廊,安然走进庙里借宿的厢房,点起烛火看了几页诗书,直到睡下也不知道——这一夜,他身边始终站了个娇娇小小的鬼姑娘。
而跟了他一夜的她,托腮看他辗转入睡,鬓边斜斜垂下几缕碎发。她下意识抬手去拂,那墨黑的发丝却如风一般轻松穿过她的指掌。她一愣,然后惊觉——是了,她是个鬼啊。
当鬼也没什么不好。
廊檐下燕子正筑巢,而她坐在他窗畔一截纤细的杏花花枝上,悠然自在地晃着脚。
房里的人一身素色衣衫,因着没有旁人,多少有些闲散。他捧着诗书邻窗而坐,写写画画悠然过了一晌午,她则捧着脸,时而看看檐上筑巢的燕子,时而看看檐下的他。
微微垂着的墨黑眼睫,翻着书页的纤长的指,笔落纸间如行云流水——她暗想这个人呀,认真的时候比平日里还要好看。
午时,寺里敲了钟。
他搁下书笺笔墨,正了衣冠出门,她则无声滑下花枝,穿过窗棂进了他的厅堂。
她探过身子去看他案前笔墨,想看看他指间流转写下的是什么样的字——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那人一本正经写下来的,竟是半阕情诗。
她觉得有点难过,然后便理所当然地释然——如他这般岁数,便是妻妾随侍也是应当,何况只是有个可堪相思的人呢。
想开了,她便又替他委屈起来,得是什么天仙般的人呀,才值得他这样的人被绊住心神长短相思。
再一想,情人眼里出西施,便是再普通的姑娘,能入了他眼眸,便总有长处——再说美不美忆不忆的,终归是和她这只鬼无甚干系。
她打定主意,以后只在一旁好好看着他的人就足够。
何必去看着他笔下词句,自寻烦忧。
日升月落,她跟着他,从窗前的杏花初发,到花开成一树斑斓的白。
他总在辰时起身,梳洗完便览书泼墨。
到午间随着钟声去和僧侣同吃素餐,午后则在山间信步闲游。
她见过他登高望远,舒展了眼眉看云卷云舒;她跟着他溪边垂钓,临回返时看他把钓到的鱼又一一放了生;她见过他树下小眠,长长的眼睫投下小小一片影子,醒来时整整衣衫,抖落几片沾染上身的草叶……她知道了他是京中谢家的小公子,性喜清静不爱吵闹,不挑吃穿,却总爱在腰间缀一块雕花佩玉。
她一开始不明白,这样的人为何孤家寡人地在这深林庙宇里度日,但在一旁听多了僧侣和他言谈,慢慢便知道了这人每年春初都要来这庙宇小住——大概是有钱人家的公子,读多了诗书而生出的雅兴罢。
她托着下巴,看房间里一身素衣的人,努力想象他锦衣如玉,身在钟鸣鼎食之家的样子。
当鬼之后看过的人事太少,她想出的样子总是怪异,最后便觉得还是当下这样的山野闲人模样,更适合他悠然淡雅的样子。
但枝丫上繁开的杏花已显了颓势。
这春天,想是快要过去了。
她是看他收拾出了不大的行囊,才意识到他这日不是出门散心,而是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站在落了满地斑白的杏花庭前,她尚犹豫着要不要跟他离山,却见这和她相伴多日的佳公子探手,自窗边的书桌下抱出一沓纸张——那是他日日不间断写下的片语只言,积少成多,现下已是厚厚一叠。
他抱着纸页往外走,她一时好奇便随在他身后,本以为他只是要找个地方处理了这些相思情愁,却不想一步步的,这人竟是走进了庙宇堂前,菩萨殿中。
她看他跪下身子,一页页翻阅那厚厚的纸页,凑近过去,映入眼中的,是一句句游云惊龙——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燕子不归春事晚,一汀烟雨杏花寒。
杏花落尽不归去,江上东风吹柳丝。
……
她听他喃喃细语:“你不是最烦我说你名字不雅致。现如今,我把你名字里所有的雅致都抄给你。”
他好看的眼睛里泛了氤氲:“一别数载,我见了世间女子万千,比你好的千万,可我想要的却只有一个求不得的你。”
他微微躬身,面前干净的厅堂,忽然就沾了水。
他说:“杏花啊杏花,说好要和我长长久久,你怎能失信于我?”
失落的记忆如冬日雪片,纷繁落下。
他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他是杂草编花帽,杨枝做哨笛。
他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
他是缠绵床榻的她,最初、最终的牵念。
她的指尖缓缓划过他身前的纸页,一个一个一个一个,是他一日日里面色沉静,内心啼血,逐字写下的她的名姓。
明明已经是个鬼了啊……为什么还能感觉到心痛呢?
窗棂紧闭的佛堂里,忽然起了风。
如玉的公子看着面前的纸页片片翻飞,露出短短一阕词——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坊间传言,京城谢家的小公子,一表人才却长居山庙。
听说,是因为他喜欢那里的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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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落水
朝西坐在山头上,默默注视着天上的一抹斜阳。
看够了,他就起身,返回了山坡后的住房。
这是一个荒芜的星球,朝西或许是抵达此处的第一个生命,也是如今唯一的住民。
所谓住房,其实只是一艘已经坠毁了的逃生飞船,由于冲撞的速度不算太快,整艘飞船的结构保持得还算完整,这个行星的气候也比较稳定,使得他得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在这小屋的背后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刚刚好够他一个人食用的蔬菜,虽然种类都不多,但都还算是他爱吃的类型。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五年之久,携带的肉类食品早已经吃完了,长期的食素让他面色有些虚黄,每天的精神也不是很好,其实在他的备用仓里是存有多种肉用动物的受精卵的,只需要简单的培育就可以开始养殖,以他一个人的食量,也只要稍稍扩大一点菜地的规模就足够了。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早已在这种孤独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论养了鸡还是猪或是羊,他的心底里也一定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某种伙伴,进而无法狠下心将其屠宰。
为免徒增烦恼,他在一番犹豫之后他干脆拔掉了受精卵冷冻库的电源,反倒落得个干净利落。
他此时来到了小屋的前院里,把面前的相机调整好位置之后,等待着太阳来到他身后的小屋上头,拍下了自己背对着阳光的画面。
太阳在他的背后呈现为一个倾斜的椭圆状,这意味着它并不是一般形式的球状恒星,而是一种扁而平的圆盘状恒星,所以从地面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倾斜着挂在天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斜阳”。
这个行星的公转轨道和太阳的圆盘面存在一定的角度差,所以它会绕着圆盘的正面和侧面来回运转,使得太阳在天上的形状也出现周期性的宽窄变化,转到侧面的时候,太阳会变成一条刺目的细线,转回正面则又变成一个饱满的椭圆。
实际上,太阳的正面散发的强烈阳光本该让这颗行星变成灼热的地狱,侧面的阳光又太过微弱,以至于面朝这一侧的一切都变成冰封的世界,幸运的是,这颗行星的公转轨道在面向太阳正面的时候刚好来到最远离太阳的地方,转到侧面则反之,这才让这颗行星拥有了适宜生命——至少是适宜朝西生存下去的气候条件。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朝西在为了长期的生存而搭建住所、蔬菜地等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就是拍摄这个倾斜的太阳,至少每天拍摄一张,以此记录它的形态变化,严格来说,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爱好了,而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在朝西空虚无趣的每一天里,这个太阳大概也就是朝西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仅有的变化。
他拍完之后就和以往一样在相机上看着最近几天的照片,把它们设置成连续播放,以此感受太阳不断变化的形状,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刚刚拍摄的那张照片上,天空中出现了一粒崭新的光点,在仔细检查之前的所有照片之后,他发现每隔十四天就会有一个类似光点出现在他的照片里。
要么这是这颗行星的卫星,要么,这就是一个人造的物体,而后者对于独居在此的朝西来说,他并不希望是后者。
可是事与愿违,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阵爆裂的引擎轰鸣声从高空中向他袭来,随后,天空中的斜阳被一道宏伟的阴影所遮蔽。
他紧张地看着这艘停泊在自己上空的庞大飞船,飞船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不久后,飞船的侧面打开了一道舱门,一艘运输船从中飞出,继而停泊到了朝西的面前,一个身穿白色大褂、脸上长满胡茬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带着秀气的眼镜、神态天真的少年走出了运输船,径直向朝西走来。
“根据空间管理法案,重度危机区域管理法条,我们有义务告知你,此地不宜居住,请与我们一同离开。”胡茬男走在前面,开口时扫视了朝西一眼,当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已经转移到了周边。
“先生,这里很危险,我来帮您一起收拾行李,我们尽快离开吧。”眼镜少年落在胡渣男身后,语气诚恳,但目光不时瞟向天上,再看向朝西时神色间已经多了几分急切。
“我就住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自两人出现开始,朝西的双脚就没有再移动过位置,一如自己的双脚,他也如此定定地看着两人。
“先生,您真的应该跟我们走。”眼镜少年指向朝西的身后,那是太阳的方向,但此刻它已经被天上的飞船所阻挡,“最多只需要一个月那颗太阳就会爆炸了,这附近的一切都会毁灭的,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说了,我哪儿也不去,你们给我……”朝西皱着眉打算喝令两人离开,随即意识到了眼镜少年话语中潜藏的意思,“你怎么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
眼镜少年看向胡茬男,对方对他轻点头示意后就继续扫视起了周围,眼镜少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您应该注意到了,这颗恒星扁平得就像是一张面饼,这是因为它的自转实在是太快了,在它赤道面上的离心力抵消了自身的引力,所以才会变成这种形状。”
“我上过学,说点我猜不到的东西。”
“但您可能不太清楚,一般的恒星是不可能达到这么快的转速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它曾经属于另一个恒星系,然后被甩了出来,并且获得了极大的加速,可是那个时候它已经是一颗红巨星了,这意味着它已经到达了恒星演化的末期,它越来越弱的热核反应无法支撑自身的引力,所以体积也逐渐缩小了,”眼镜少年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也许是说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他脸上的紧张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因为角动量守恒,它的体积越小,就会转动得越快,所以它的南北两极会收缩得更快,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忘了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你说的时间准确吗?”
“先生,我得先说明白这些才能向您解释清楚,就是因为它的体积在不断缩小,而且也达到了演化末期,所以我们只需要通过它的质量和体积的比例就能大致估算出它距离超新星爆发的时间了,其实我们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才冒着风险来到这里实地采集数据的,”眼镜少年推了推眼镜,给出了最终结论,“它随时都可能爆发,而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超新星爆发是宇宙中最为强大的爆炸之一,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哪怕远隔数百光年之远的生命体,也会被猛烈的伽马射线暴所摧毁,因此眼镜少年的神色非常严肃,他要让朝西明白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然后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然而朝西并没有因此而展现出半点的恐惧或动摇,他暗淡的双眼里反而冒出了些许光芒,他似乎因为这个消息而卸下了某种重任一般,就连一直紧绷着的语气都松弛了下来。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朝西笑道,“你们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
“可是……”
“我们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也尊重你的选择。”一直默不作声的胡渣男突然开口,随即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眼镜少年着急地看着胡茬男,又再挣扎着看向朝西,随后在朝西的笑容里败下了阵来,颓丧地与胡茬男一同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看着两人停下脚步后,朝西问道,“你们应该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快要爆发了,为什么还冒着险停留到了现在?”
“在出发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所以预定的返航时间就是今天,”眼镜少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胡渣男,“他不喜欢打破任何规矩,坚决按照计划的时间离开。”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恪守规矩的好家伙,”朝西感叹道,“所以你们才会因为“义务”而冒着停留的风险来接我。”
“不只是这样,我们也是因为……”
“我很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已经不想再遵守任何的规矩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朝西摆着手打断了他,“快离开吧,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朝西的目光随着起飞的运输船慢慢转到了悬浮在天空的飞船上,他已经透过飞船庞大的躯壳看到了他每天都会仔细观察的、那个扁平的、倾斜着挂在天上的斜阳,直到飞船已经轰鸣着化作了天空中的又一个光点,他也还一直带着轻松的笑容,死死地盯着同一个地方。
在飞船上,眼镜少年设置好了跃迁的准备程序,只要按下最后一个按键,他们就将在三十秒后以超过光的速度远离这个蕴含着即将爆发出恐怖能量的星域,他犹豫着,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犹豫什么。
“我们在这颗行星的轨道上停留了半年,而他一次都没有向外发出过任何形式的信号,至少我们从没接收到过,一般的逃生船也不会配备像他这么齐全的长期维生系统,”胡茬男替他按下了启动按键,跃迁引擎的启动倒计时也同时响了起来,“他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准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打算好要死在这里了。”
眼镜少年闻言,默默地扣好了安全带,眼光闪烁,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胡茬男也不再说话,随着倒计时的临近,船身开始了有规律的震颤,就在引擎即将启动的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在船舱中响了起来。
震颤随即停了下来。
朝西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恒星随时有可能爆发,他也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降临,这并非因为他主动想要死去,而是除此之外,他已经找不到什么别的可以去实现的、具有意义的目的了,他脱离了整个社会,独自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荒芜行星上,如果缺失了一个目的,那么每一天就都只能是一种苟活而已。
然而对于一颗恒星来说,即使它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尾声,也依然可能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才能迎来终结的时刻,而对于一个人,一个同样走到了暮年的人来说,这样的时光未免也太过于漫长了,所以哪怕朝西一直都知道,这颗恒星随时都有可能会化作超新星而爆发出闪耀整个宇宙的光芒,他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否撑到亲眼见证的那一天。
这本是一种无法调解的折磨,这颗斜阳挂在天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默默地提醒着他,对于这个广阔而永恒的宇宙而言,身为人类的一生有多么的短暂而渺小,他从前所做过的一切在这种宏大的尺度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而他想与太阳一同死去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
更何况他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好,或许也有营养不良的原因,近几个月来他愈发地感觉到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眼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突然又获得了希望,至多一个月的时间,这怎么也应该是能撑得住的。
“我与天地同寿。”
他几乎都已经能够看到那样的场面了,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豪爽。
眼看着天上的斜阳,他感觉到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涌上心头,这份激动沉重地压迫着他的胸膛,欢腾着挑衅他的心脏,大脑被充分的血液鼓动着,令他仿佛听到了某种低语,口中似乎分泌出了某种液体,让他好像尝到了某种枯臭,眼里也许被射入了某种光芒,使他只能看到暗淡却又混乱的流星。
他好像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在这种强烈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的痛苦如同潮水一般不断涌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于是这些痛苦也就在这个时候变得淡薄了起来,他没有怨念,没有悔恨,只有一阵难以言说的复杂感受若缓若疾地出现,但他来不及去感受这种感受,就失去了所有的感受。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他眼前的少年,带着一副他刚刚还很熟悉的眼镜。
“先生,您终于醒了。”
“你……我在哪?!”朝西缓了缓神,随即在混沌的大脑中捞出了自己上一刻的记忆。“你们把我带到哪儿了?!”
“探索者P3-1,这是我们的科考飞船,”眼镜少年礼貌地微笑着,他并不知道这笑容在朝西的眼里代表着多么可怕的意义,“在我们离开之前,您的生命维持装置发出了警告,我们于是返回地面对您采取了紧急治疗,但您陷入了昏迷,我们不得不把您接上飞船,您已经昏迷了七天,现在我们已经快要离开危险区域了。”
“不,送我回去!”朝西闻言,用力支起了身体,咬着牙朝眼镜少年厉声道,“你们凭什么带我走?!”
“根据星际救援法案的要求,你孤立无援地身处一颗高危行星,并向周围发送了急救警报,我们必须带你走,”另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朝西这才看到靠在门边的胡茬男,他无所谓地看着朝西,这淡漠的神情莫名让朝西想到了他从前的上司,“如果你不想离开那里,就应该关闭自己的生命救援警报,否则任何收到警报的公务船都有责任对你施行救援。”
“你……我……”朝西语塞,然后颓丧地低下了头,“五年,我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五年,你觉得我会在乎它究竟是开着还是关闭了吗?”
“就因为你不在乎,你现在来到了这里,”胡茬男伸出食指指了指上空,“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规则体系,但他们都共用一种原则,他们总是会在应该生效的时候产生效用,无论你是否将其置之不理。”
“你还是不明白,”朝西紧紧地抓着床沿,胸膛里充斥着被扰乱了一切的怒火,“我已经跑到社会之外了,那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只应该有我!而我现在就应该坐在那里!”
“我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我无能为力。”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
“已经晚了,”胡茬男淡然道,“为了弥补救援你所花费的时间,我们至今仍在超功率加速,现在剩余的燃料只够飞往空间站,如果你这么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在空间站帮你雇佣一趟单程航班。”
“可那已经晚了!你们说最多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周它就会爆发了,到时候那里还能剩下什么?一大片高温的等离子体浓汤吗?!”
“再一次地,我很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胡茬男用眼神示意眼镜少年随他一同离开,随即径直离开了房间。
“先生,我也很抱歉,”眼镜少年愧疚地对朝西欠了欠身,但这更多是因为朝西的情绪,因为他还无法理解为何会有人渴望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迎来自己的死亡,以他自身的角度而言,他很高兴自己救下了朝西,“不论您有什么需要,请通过平板通知我,我会尽可能招待您的,好好休息吧。”
眼镜少年也离开房间之后,朝西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他尚不能从如此快速变动的事态中回过神来,在他记忆中的上一刻,他还站在自己的小屋前,等待着与那颗斜阳一同终结,而此刻他已经远在几十光年之外,若是再等上三周,那颗恒星就将要独自死去,他竟能有机会让自己卑微无趣的一生活得比一颗恒星还要长久,这令他痛苦,比之前临死时分的痛苦更甚。
想到自己已经放弃了一切去到那个地方,却还是要在最终的时刻失去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死去的机会,甚至又要在一次地被人带回那个他曾迫切地想要离开的人类世界,这些磨难无一不在向他表明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将会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中注入肥皂水,然后吹成一片填塞着废料与臭气的泡沫。
他的内心充满了惆怅与彷徨,他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做了,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一波折。
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一天后,眼镜少年再一次来到了朝西的房间里,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或许是自己阅读了一些文章,又或者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他觉得自己稍微有些理解朝西的想法了,但这种理解还非常地浅薄,虽然这件事事关他人的生死,但好奇的他实在无法压制自己探究的欲望,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独自与胡茬男相处了太久,终于见到了一个新的面孔而有些兴奋,无论如何,他都想要找朝西好好聊一聊。
“你想过要离开你熟悉的地方吗?”朝西依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已经不再抗拒什么了,因此稍微思索后,索性说了起来,“我是指,永远地离开那里。”
“这……我没有想过,而且无论如何,总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吧?”眼镜少年端来了一杯水,轻轻地放在朝西的床头上,“您就是这么想的吗?离开您熟悉的地方,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自生活,独自……死去?”
“不,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不会随便决定永远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可如果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待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想着要离开它,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去,”朝西喝了一口水,闭上了眼,“而对于我来说,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
“所以没有人的地方,”眼镜少年努力地理解着朝西的意思,“才是能让您感到熟悉的、安心的地方。”
“是的,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里就是我的家,”朝西看向眼镜少年,对方则羞愧地转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你们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家里,不经我的同意带走了我,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家里了,你明白吗?”
朝西的言辞并不激烈,然而正因为他平淡的口吻,眼镜少年感受到的愧疚也愈发地深切了,他沉默片刻,随后摇了摇头,从被迫离家的角度,他对朝西的感受有了些许理解,但他依然无法因此而确信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您还活着啊,我们不是带走了您,是救了您不是吗?”
“可我从没说过我想要离开,”朝西叹了口气,“我也没说过我想要被救。”
“但是……”眼镜少年顿了顿,他突然理解了胡茬男总是照章办事的好处,“但是您向我们发出了求救信号,而我们返回的时候您已经昏迷了,我们只能带您走。”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做得没错,错在我。”
“不,这……我……”对于眼镜少年来说,他无从辨认这种情况中究竟是谁做错了,可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朝西却显然是一个受害者,单纯的他还没有准备好要迎接这种复杂的问题。
“你说过,那颗恒星是一个流浪者。”朝西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摆着手转换了话题。
“是的,”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眼镜少年的神色好转了些许,“它原先属于某个双星系统,它的伴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强烈的爆炸把它甩出了从前的恒星系。”
“你看,它是一个流浪者,在它不知流浪了多久以后,又有一颗流浪的行星被它俘获,这两个星空中的流浪者相依为命,然后我来了,”朝西顿了顿,似乎会想起了自己在那里生活的时光,“从此一个太阳,一个大地,一个人,我们三个流浪者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可它也要爆发了,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会在爆发以后消失的,一个快要消失的地方,怎么能够当做归宿呢?”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光明的未来,还有漫长而精彩的人生在等着你,这当然不能被你当作一个终点,可无论是那颗恒星还是我,我们的人生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你知道吗,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我的飞船上一直都存放着能让我长期维生的物资,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该由什么时候走。
直到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乘着逃生船迫降到了那里的时候,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我应该死去的地方。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等待着它的爆发,那将是我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我的死亡将释放出无比璀璨的光芒,耀眼得足以把整个银河点亮。
我可以在这阵烟火中和太阳一起死去,让它毁灭一切,毁灭我脚下的大地,毁灭它自己。
然后给予我所能想到的,最为浪漫的死亡。”
一边说着,朝西的脸上也一边多出了几分光芒,他幻想着自己本应该实现的梦想,在即将沉浸其中的时候看到了身边的少年,这些光芒随即暗淡了。
眼镜少年陷入了沉默之中,虽然他依然无法理解朝西求死的原因,但他感受到了朝西的真诚,这或许是朝西的理想,而他以救人的好心将其破坏了,他不由得去思考理想与生命的重量,良久,他得出了答案。
如果只能选其一,他将选择理想。
也许几年、十几年后,他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至少在现在,对于年轻的他来说,理想才是最重要的事物。
“我帮你,”他说道,“你可以用运输船回去,虽然速度达不到跃迁等级,但只要全功率加速,你应该可以在它爆发之前回到那里。”
“真的吗?”朝西睁大了双眼,他感激地抓住了眼镜少年的手,随即摇着头推开了对方,“不,这是涉嫌盗窃公务运输船的重罪,就算你把罪名推到我头上,你以后的工作也肯定会被影响的。”
“那也是我的责任,”眼镜少年握紧了拳头,眉头紧皱,“按照预定行程我们是应该直接离开的,是我求着他再多看看那里,这才发现了你。”
朝西再度睁大了双眼,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少年快速移动着双眼,在心里做好了计划,随后咬咬牙,第一次地认真地对上了朝西的目光。
“每晚的11点,他一定会去睡觉的,保险一点,我们就在半小时以后起来,我去把跃迁状态停下,你直接乘坐运输船返航。”
“停止跃迁,”朝西思索了一番,“一旦跃迁停止,你们剩下的燃料是不够让你们再次进入跃迁的。”
“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最多两个月也能回到空间站的,你不要管这些,你知道怎么驾驶运输船的吧?”
“嗯,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会是一个大动静,出于某种原因,眼镜少年显得很是兴奋,他立刻打开门离开了房间,而朝西则也同样的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还能看得到返回的希望,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但为了不被胡茬男察觉到什么,还是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如之前一般佯装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好地躺在了床上。
时间慢慢来到了夜晚,他在等待着约定好的时间,没想到胡茬男在十一点之前来到了他的房间。
“你……”朝西抬头就对上了胡茬男冷漠的双眼,这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和你聊两句。”胡茬男没有进门,只是在门边站着。
“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
“那就我来说,你听着吧,”胡茬男无所谓地拿出了一个平板,在上面翻找了起来,“在八天前,我们准备启动跃迁的时候收到了你的紧急生命求救信号,通常来说,这个信号中会包含你的个人信息,我当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在公共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份已经被注销了,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你已经死了,要么,你设法让人口计量局相信你已经死了。”
“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而坠毁了,我乘坐逃生船迫降在了那个星球,事故救援小组误以为我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这虽然罕见,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我们假设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至少在我们停留的这半年里,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求救信号?而我们能收到你的紧急求救信号,这说明你的广域通讯装置还能运作。”
“太久了,我不想活了,你还不明白吗?所以我才想要回去,我要和那颗恒星一起死!”
“是的,我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胡茬男把平板电脑推到朝西的面前,上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页面,“可我总感觉还有一些疑点存在,于是稍微留心查证了一下。”
看到新闻页面的同时,朝西的手就开始了颤抖。
“根据你逃生船的型号,很容易得出你能够航行的最远距离,而根据你每天都会拍摄的照片——原谅我检查了你的摄影设备,我从你最早拍摄的时间得出了你大致抵达那里的时间范围,于是进一步地从符合条件的区域跟时间里找到了你飞船失事的新闻,确实,如你所说,一颗陨石撞毁了你驾驶的飞船,根据调查结果,你已经船毁人亡,”胡渣男再次笑了笑,“可你现在还活着,这就不寻常了不是么?”
“是的,他们以为我死了,他们的调查错了,这又怎么了?现在还有什么分别吗?我已经不想活了,让我回去,拜托了,让我回去,让我死。”
“他们的调查结论是错的,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在你的飞船残骸中找到了你的逃生船,这都写在报告里了,那你乘坐的逃生船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你的‘小屋’——也就是那架逃生船,它的型号并不是报告里的这一种,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你通过某种方法弄到了一架没有编号的逃生船,伪造了飞船失事的表象,由于你飞船里的逃生船没有启动,调查人员不得不相信你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事故中,至于尸体,可能散落在了茫茫的宇宙中,他们找不到也就不会再去找了,而此时的你已经乘着另一艘逃生船驶向了某一个短时间内一定会爆发的恒星系,你知道除了你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往这种地方跑,你也就不必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了,我说的对吗?”
朝西没有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表明了一切。
“恐怕你的“死”为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什么人带来了巨额的保险金,一旦你重新出现,你会因为保险诈骗罪入狱,而他们得到的一切也会被追缴,”胡茬男终于不再笑了,“这就是你不得不跑到这种地方生活的原因,而不是什么被社会所遗弃。”
胡渣男不再说话,朝西也只是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之后,朝西默默地把平板放在了一旁,从此时开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她病了,她也病了,我需要一大笔钱,可我拿不出这样的钱,就算把我的船卖了都拿不出来,我没有办法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朝西抬起头,正对向了依然淡漠地看着他的胡茬男,“不用送我回去了,打开气闸把我丢下船吧,求你了,她们的身体不能工作,我不能让她们没有这笔钱,你不用送我去任何地方,就在这里把我……”
话没有说完,但他已经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任何话语了,眼前的男人不会为了他去违反任何规则。
“我很同情你,但你犯下的是重罪,我有义务确保你得到你应得的审判。”胡茬男伸出手拍了拍朝西的肩膀,随后道,“而且,他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你只是想回家,但你不该用欺骗的手段来让他帮你的。”
“我对他说的都是事实。”
“有选择的事实,比谎言更可怕。”
朝西闭上了双眼,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他此刻人还活着,但他的内心似乎已经死了。
虽然他一直在求死,但他的内心在此之前似乎也还是活着的,可他现在的内心,似乎已经完全地死去了。
“我很抱歉。”
胡茬男又再一次看了朝西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第二天,胡茬男吃完了他的晚餐,他想要喝上一口酒,但是酒柜中的酒已经只剩最后一杯的量了,他想了想,又把酒放回了柜子里。
眼镜少年突然打开了他的房门,正当少年想要说点什么,胡茬男也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船身突然出现了一阵猛烈的震荡,红色的警报声随即响彻整座飞船,这是飞船突然从跃迁状态下紧急制动的状态,两人同时意识到了发生的事,连忙向泊船舱跑了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朝西已经打开了运输船的舱门,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以他能够骗过保险调查团队的手段来看,他对飞船的熟悉程度应该远超常人,在两人抵达的同时,他已经关闭了舱门,并降下了气闸舱,此刻已经处于随时都可以脱离飞船的状态了。
胡茬男打开了通讯,向朝西喊话道,“快停下!盗窃公务船只也是重罪!”
“那就来抓我吧,我已经检查过了,你们现在的燃料只够减速了,连调头来追我都做不到,我是不可能跟你们回去的!她们需要这笔钱!”
说话间,朝西已经完成了船舱脱离程序,不同于之前的颓丧,他此刻的神色坚毅异常,他的妻女还活在他真正的家里,他又怎么可能死心地绝望?
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抹消了这几天在飞船里留下的痕迹,此刻不可能再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离开这里,他将以最大的功率向斜阳的方向加速,以超新星爆发的规模,他甚至不需要靠得太近,都会被强烈的爆炸余波撕碎。
只要他彻底地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即使胡茬男已经推测出了真相也无济于事,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那么他的家人就还能依靠他的保险金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确保这一点,就足够了。
“停下吧,她们已经死了。”沉默良久后,胡茬男突然说道。
“别想骗我了,她们……”
“他说的是真的,”眼镜少年突然打断了朝西,他明显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声道,“在你伪造死亡后的第五个月,她们就双双离世了,这是我刚刚查到的消息。”
“不可能!”朝西怒吼道,“只要有那笔钱,她们的病情是可以稳定住的,哪怕她们不工作也够用几十年!”
“可是你的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准备裁员了,你就在裁员的名单上,所以他们没有为你的保险续约。”
“不!他们凭什么?!”
通讯突然关闭了,眼镜少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朝西所驾驶的运输船此时已经开始了减速,缓慢地与飞船拉开了距离。
一阵猛烈的光芒突然从运输船的身后亮起,漆黑的宇宙似乎也在这个瞬间被照亮了,又或者,是这片空间中的每一粒尘埃,每一个气体分子,都被这阵绚烂的光芒所激引,一同向周围的每一个方向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
运输船渺小的身影,被这道光芒所淹没。
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它似乎在向整个宇宙嘶厉地呼喊着什么。
这一阵强光可以持续长达几周的时间,他们看不到运输船去了哪里,而现在就算打开通讯,信号也会被淹没在强烈的射线暴中,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感觉到了运输船在飞船边上停靠的震颤。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随着飞船回到了空间站,胡茬男和眼镜少年把他送上了返回故乡的飞船,自此三人没有再见过面。
虽然因为保险失效,朝西不必因为诈骗保险而承担罪责,但他已经在法律上死亡了,他的妻女离世后,他的住房已经被收归国有。
在等待自己的身份重新审核的期间,他死于街头的寒风中。
备注:其实写的时候是有点想要达到“赞雪不露雪”的效果的,也就是绝望这一点,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达到了效果。
另外,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对角色的塑造似乎比以前立体了一些,希望不是我的错觉。
免责MODE:笑语/求知
Vol.243【鸡肋】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一天早晨,柳枝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身边的丈夫变成了一只小得可怜的公鸡。
这并未激起柳枝的任何恐慌。她盯了一会儿把头埋在羽毛里的丈夫,照例起床,洗漱,望了望镜中的自己:眼睛带着惯常的寡淡,扫出的视线凝着不惊不哀的冷。她为自己倒了一杯热开水,把胃药服下,走进厨房,准备了一个小时的早餐。煎炸炖煮,接近尾声,想了想,又盛了一大碗隔夜饭。
丈夫比平时晚了半个钟头才醒。柳枝听见卧室传来一声不满的鸣叫。她突然很想笑,不知道是为了笑丈夫的打鸣声,还是自己明知道丈夫来不及吃早饭,却继续烹饪,也不叫醒他。她悠悠远远地意识到,早饭烧得丰不丰盛其实无关紧要,一直如此。丈夫接下来的行为也证明了这点:他专门跳上另一条椅子,啄了啄隔夜饭,“喔喔”了两声,直接跳上桌子,把头埋进了饭碗里。“他是一只鸡了,”柳枝去厨房拿抹布的时候想,“我以后热一碗饭就好,或许都不要煮,买点生米,自己蒸加了碱的馒头。”
吃完饭,柳枝一动不动,看着丈夫小步并走往衣柜的方向去。有几次,丈夫想扇动翅膀,起飞加快它的行进速度,但三十年来积攒的老鸡脂肪,让他与其说是飞行,不如说是在降落。几番周折,才终于来到了衣柜,柜门的打开又成了难题。丈夫圆溜溜的眼睛盯了盯,又转头盯了盯柳枝,一顿一顿地在柜门和柳枝之间转动,接着猛啄了三下柜门,咚咚有声。柳枝知道这个动作的含义,那是丈夫每次表达不满时的小动作,曾经是用指关节敲三下周围的物体,表达“你看看,你看看这儿”的意思。他们早已不说话,除了吵架,他们已经无话可说。
柳枝过来,把柜门打开,取出前一天配好的衣物。过小的丈夫连一件衬衫都套不好,它被埋在浅金色的布料里,立着一只脚,金鸡独立中的金鸡独立。给一只鸡做打扮,让柳枝想起来已经没了二年的小梨。小梨抽奖中过游乐园的彩色小鸡,高高兴兴地带回家,给想它带领结,结果当晚,眼睛一直半闭的小鸡死了。领结没买成。想到这,柳枝又有点泪眼汪汪了,她取了个假领子,给包进了丈夫肥乎乎的脖颈里。
丈夫出门会不会遭到邻里瞩目,柳枝不关心,丈夫出门工作便是丈夫的私事,而她只需关注家里的私事,这是他们唯一的合作,唯一的默契。给白色的瓷砖地板铺上清洁液,用毛巾细细地擦。放在阳台的喇叭花有点蔫了,得修一修——是不是该种点小麦草?夏天快到,空调应该拆开洗一下了,昨天新产生的脏衣服得手洗掉。她叮叮咣咣,上下打扫,甚至还擦了两次丈夫漏在地上的鸡屎,就像清理他以前掉在地上的食物残渣,随手乱扔的袜子一样熟练。每天10:15准时,婆婆家还没烧午饭的时候,她还得打个电话。唠20分钟家常,守20分钟最需要保持体面的本分,并且在10:35,婆婆开始侧旁敲击地聊隔壁张家的大胖小子时,用最最歉意的语气说自己得去一趟菜市场。这倒是也有点井然有序的乐趣,但乐趣也仅限于此。
柳枝以前是赶早去菜市场的,为了买最嫩的豌豆叶,最鲜的青菜苗,小梨走了后她早没了兴致,每天让自己多睡一小时。她拨开一株绿叶,吓了一跳,一只肥硕的青虫正在里面懒洋洋地小憩,她想了想,折下了这片叶子偷偷塞进篮子里,这便是丈夫今晚的夜宵,而这株菜长得不太行,她可不会买。
柳枝本来想买完菜就走,走到出口前,她穿过了禽肉区,望着一大片白花花的肉,突然停下来,仔细去看开膛破肚的死鸡。她突然有一种喘不上气的错觉,这些吊起来的肉块是整个小镇所有已婚女人的丈夫们。她盯着案板上被剖开的半只鸡看,又是一阵惊惧,她看得那么明晰,青蓝色血管是结婚典礼上的缎带,棱边锋利得像切婚礼蛋糕的刀,凹陷的鸡肋还凝着血,那里埋了一只她已经丢了好几年的红宝石婚戒。
那天晚餐,丈夫没有回来,柳枝把生米粒给倒进锅里焖熟,给自己炖了鸡肋排汤。她把鸡肋洗得那么干净,洗到最后,干净得不剩一丝粉红色的幻影。
文:魇
三个月前,我得到了最终的诊断结果,医生说我最多能活半年。我在医院的走廊里哭了两个小时,然后决定把自己这么多年的经历都写成信件,发件人收件人都是我自己,就当做是我对自己这可笑的几十年生命的交待。今天,我终于写到了最后的一封。
我自认我的人生就像是一片落在池塘里的枯叶,不知谁向水中扔了一块石头,于是我就开始不由自主随着涟漪飘荡。之前的所有变动——或大或小——都是那些渐渐扩大消散的涟漪,而今天,我终于要正视那块石头了。
这件事还是跟王爽姐姐有关,是的,肯定和她有关系……还有吴洋。那年我和吴洋十一岁,都上了初中,而王爽姐也梦想成真,成为了附近幼儿园的大班老师。虽然王爽姐姐因此不能再经常和我们一起玩,更是没办法及时辅导我们功课,但看到她开心的样子,我们也不由为她感到高兴。
有时如果学习任务不那么重,我们会去幼儿园找王爽姐玩。一般那个时间孩子们都已经被家长接走,只剩下老师们为第二天的教学做准备。十几年前幼儿园的管理自然是不如现在严格的,当班老师也乐得有免费劳力帮忙收拾被孩子们弄乱的玩具,而王爽姐一向宠溺我们两个,只会向同班老师解释我们是她的邻居弟弟,感情好得宛如亲生。
弟弟,我知道王爽姐一直当我和吴洋是她的小弟弟,虽然她只比我们大十岁。吴洋的爸爸比妈妈大十二岁,我表姐夫比表姐大十六岁,只有十年的差距,她为什么就不能选择我们中的一个呢?年龄根本不是问题,我这样认定,吴洋也这样认定。但王爽姐只有一个,等我们长大了,只有一个人能够得到她。
我和吴洋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事情起过争执,但此刻因为王爽姐,我们必须分出胜负。好在那时我们已经感觉打架之类的举动过于孩子气,想必王爽姐也不会喜欢头破血流的小毛孩,于是几番商议过后,我们决定两人各递出一封情书,决定权归于王爽姐。
我熬了三个晚上,把家里古今中外的诗集都搬出来,在书桌上垒成两座高山。母亲觉得奇怪,因为我平时对诗是碰都不会碰的。父亲只当我突然转性想恶补语文,嘱咐母亲给我做些好吃的。我无暇顾及其他,这封情书当时就是我的铠甲、坚盾和长枪,是我上阵杀敌的保障。我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还小心翼翼地把所有废稿都带出去烧掉。最终,我得到了满意的成品。
我把情书放在早就准备好的一个淡紫色的信封里,用和同桌女生换来的红心贴纸封好,洗了个头,穿上母亲之前刷好还没完全干透的运动鞋。出门前我深呼吸了三次,推开门,看到同样面色凝重的吴洋站在他家门口。我们对视一眼,没说话,只是把手里的信捏得紧了一点儿,又同时松了点劲道,怕手出汗浸湿信封,也怕手劲太大弄皱了它。我们并排下楼,并排走在路上,并排跟幼儿园的看门大爷点头——大爷在打瞌睡,甚至没有看到我们走过来——并排走到了王爽姐在的班级门口。
班里不止有王爽姐和同班老师,还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同班老师坐在椅子上,头低低地垂在胸口,而王爽姐侧对我们站着,背靠讲台。男人看到我们,右手藏在背后,向我们走来。王爽姐才发现我们,突然回身抓起讲台上的一盒粉笔对准男人扔过去。我以为这男人惹恼了王爽姐,怒不可遏地想冲上去,却被吴洋拉住了。
我才看到,男人伸出去挡粉笔盒的右手上,拿着一把沾了血的刀。
王爽姐撕心裂肺地喊着让我们快跑,出去报警。吴洋则一声不吭地把手里的信塞给我,趁着男人被粉笔灰呛得咳嗽的时候把王爽姐拉了出来。男人抢过来拿着刀乱挥,吴洋喊了一声,好像被砍到了,但他只是把王爽姐推出来,又把门撞上。
我忘了当时我是在发抖还是在发呆,只记得王爽姐在喊我的名字,又给了我一巴掌。那巴掌落在我脸上,不疼,木木的。我抬头看着王爽姐,看到她在哭。她拉起我往外跑,身后的教室里吴洋在喊着什么,我们跑得很快,一下子就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警察似乎一下子就到了,楼里乱糟糟的。我和王爽姐站在幼儿园门口,旁边是哆哆嗦嗦的看门大爷。王爽姐不时抹一下眼睛,几次想回去看却被外面的警察拦住。我只是站着,感觉周围没什么声音,又很是吵闹。
天黑了,吴洋还是没出来。后来也有急救车开过来,但停在楼门口,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攥着两封情书,站在哆嗦得越来越厉害的看门大爷旁边,站在不时抹泪的王爽姐旁边,偶尔会想一想爸爸妈妈还没下班么,吴洋的爸爸妈妈是去医院看吴洋了么?
吴洋……没事了么?
吴洋当然是死了。
十多年,我终于亲笔写下这行字,如果不是我也即将死去,大概根本不敢这样写,即便现在写了出来,大概也不敢读出声。我记不清吴洋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因为那天我们根本没有对话过,而之前,零零散散又说了太多。他给王爽姐的情书和我的放在一起,我会把它们带进我的棺材,跟我一起变成灰烬,撒进海里,被藻类吸收,藻类被鱼吃掉,鱼又被孕妇吃掉,成为胎儿的营养,如此形成一个生命的轮回。
那个凶手是同班老师的丈夫,因为不同意和她离婚,于是便找到单位来杀人。他本并不想伤害王爽姐,又怕放她走她会第一时间报警自己被捉,正在犹豫。我们在这个时间撞到现场,打破了本来建立起的微妙平衡。那男人自然是给吴洋和妻子抵了命,一命抵二命,恶人居然还赚到了。吴洋不会再活过来,我们虽然没有了竞争,但我终归是没脸把情书交出去。我时常能梦到吴洋满身是血大声斥责我没有救他,然后再大汗淋漓地醒来,我不知道这件事跟我的病有没有关系,更不知道王爽姐有没有做类似的梦——因为吴洋死后两个月,王爽姐就去一个极偏远的山村支教了,我们之后便断了联系。
希望在山村支教的王爽姐能幸福健康,吴洋一定会保佑你。再过三个月,我也一样会保佑你的。
备注:笑语
作者:刘果强
MOOD: 水的
风吹动帘子的时候,我正在擦拭最后一匹木马。那是我最晚收养的一匹,白漆剥落,鬃毛也掉得差不多了。它不像其他木马有名字,我只是叫它“那个”。
马厩空荡荡的,天光透过花玻璃,落在它身上,像给它披了件旧的婚纱。风继续吹,窗外是模糊不清的集市、走马灯、遥远的乐声,像是有人在庆典,也像是幻听。
“你又在发呆了。”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带着我熟悉的讽刺和微妙的心疼。
我没有抬头,“我只是觉得,这马厩有点太安静了。”
“你是说,你太安静了。”
我不回答,只是把木马的眼睛重新描黑。它的视线总是看着天花板,好像不愿意看见现实。
“你为什么总是修它们?你已经知道它们不会动了。”
“它们曾经动过,”我慢慢说,“在我还相信它们能带我去别处的时候。”
“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那些地方并不存在吗?木马就是原地绕圈的东西。”
我皱了皱眉,手上的漆刷在不知不觉中断了线条。我突然想起那一次,我几乎逃出了这个马厩。
那是一个雨天,我赤脚站在屋檐下,看着雨水把地上的尘土冲成小河。那个时候,我听见了一阵真真正正的马蹄声。不是木头撞击地板的那种空响,而是带着体温与重量的奔腾。
我跑出去,追着声音,穿过泥泞和湿冷的风。可我终究被一条细小的锁链拽了回来——那是一只木马的缰绳,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缠在了我的脚踝上。它没有表情地倒在地上,像在说:“你离不开我。”
那个声音在那时也来了,语气一如既往:“你以为你真的能跑出去?你没注意看吗?你一直围着同一个柱子转圈圈。”
我没有再追。雨停后,我默默把木马抬回了屋里。它眼里的水珠干了之后,留下了一圈圈模糊的裂纹。
我看着它们,现在已经记不清哪匹是哪匹了。它们有的披着金箔,有的只剩下骨架,有的头都快掉了。我知道它们每一匹都承载着某种“原本”的愿望——有人说要去北方雪地看极光,有人说要成为城里最好的手艺人,有人说要自由,要爱情,要盛大的谢幕。
而现在,它们都沉默着,在我的修补下勉强站立,等待下一次不会到来的旋转。
“你最近越来越沉默了,”那个声音靠得更近了,“你是不是又开始怀疑自己了?”
我想回答,但声音卡在喉咙里,只变成了一声唤不出名字的低吟。我看向镜子,那里面的我穿着沾满油漆的围裙,眼底有黑眼圈,嘴唇干裂,像是很久没说话了。
“你记得那匹红色的马吗?”声音继续,“你说那是你小时候最想要的——跑得最快,笑得最响。”
我点头。“我把它拆了。”
“为什么?”
“它太吵了。我每天都要努力让它静下来,不然我会觉得我没办法照顾其他的马。”
“可那是你最快乐的那一匹。”
我闭上眼,红色木马的残骸还放在仓库角落。我没有扔掉它,只是没办法再面对那种激烈的快乐——它会让我的手颤抖,让我意识到现在什么都不是。
窗外的天色又变了。日光被云层遮住,整个马厩陷入一种幽蓝的色调。我点了盏灯,灯泡的嗡鸣声成了房间唯一的脉搏。
“你其实一直都知道,旋转木马是原地打转的游戏,”声音像是坐在了窗边,“可你不愿意承认自己玩得太久了。”
我低头,不愿再听。
“你甚至不再让人坐上来了。”
我愣住了。是的,我把这间木马屋关了起来,不让任何人靠近。我曾经邀请过几个朋友来坐,但他们都说:“哦,这个好像不是能带我走的那种。”我笑了笑,说:“你不懂。”
后来我就不再邀请了。我只对自己说话,和这些不会回答的马,一圈圈,一年又一年。
但现在,我看着那最后一匹没名字的木马,它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一种说不清的神情。我突然觉得,它不是不愿意给它起名字,而是我不知道该给它什么名字。
“你怕它是你。”那个声音说。
我没有否认。它确实像我——磨损、无法命名、站立着却不知所向。
“你有没有想过,这屋外可能真的有别的马在跑?”
我沉默了好久,然后慢慢站起身,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风立刻灌进来,带着青草的味道、远方钟声,还有一点点热烈的节奏。
马厩里所有的木马都在微微晃动,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摸了摸那匹没名字的马的鬃毛,轻声问:“如果我出去一会儿,你会在这里等我吗?”
它当然不会回答。
但我好像听见它说:“你可以带我一起去。”
作者:夜雨
两人相遇在一个深夜里。
那是一个温和的夜晚。鲜花盛开的悬崖下,浪潮一下下向岩壁涌来。声音并不大。
西边的树影下走出一个人。
他一摇一晃地前进着,像厌恶了行走。左脚和右脚都不像在用力,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向前拖行。
他的头颅在月光下显形。乌黑的眼瞳直愣愣地盯着前方。紧闭的嘴唇有点发青。
东边也走出来一个人。
他两脚像是飞在天空,很少有同时站在地上的时候。
他的嘴角一直是翘着的。见到他的人,即使没有实际听到声音,也会在脑海里回荡起他的笑声。
他一跳一跳地前进着,虽然来得比另一个人迟,但却更早来到石台上。
那是一个光滑的石台。月光在它上面仿佛被拢成了一团火焰。
对方也来到了。
一次相遇。
他先盘腿坐了下去,头垂到小腿处,一点也没有抬起来的意思。
他也坐了下去,上身微微前倾,脸上仍然带着温和的笑容。
“来谈谈事情吧!你笑得瘆人,不会是面瘫吧。”他嘴里嘟囔着,语速很快。
“那当然不是。”
“我、我也没觉得是。现在大家都是这个状态。我说这话就是开玩笑,你、你不会听不明白吧。”他侧着头说到,“我他妈的到了这个烂世界,一路把我按在底部。实在不该来的,我操。”
”总、总是事与愿违,我已经受够了!“他愤怒地一甩头,“我实在不能容忍这个破烂时代,什么人都能被替代,什么人都得过且过。做出一堆垃圾把人埋住。。。”
他的手一直撑在地上,像是一位充满好奇的少女。
他看着他,因愤怒抬起来的身子逐渐又缩了回去。
“你呢?你是什么问题。”
“我?我单纯是活够了。”他笑了一下。
“像是骗子经常说的话。”他顿了一下“骗子!常说!他们在这行骗人的钱和身子,转手就把人一吞,吃干抹净,那个笨蛋就哪里都不存在了。”
“人需要社会,我们这样的也一样。”
“不一样!你还记得你走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吗?”
“不记得了。”
“那怪不得你要来相亲。这点也忘记的人,已经没法再活下去了。”
他撇了撇嘴,流露出明显的讥讽。
“我们算是神明吗?”
“我一直想成为英雄的。到头来却是神明吗?”
“我们这些人像风滚草一样不知道漂到历史的那个地方了。”
“到头了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天空上的星星像被吸走一样,朝着一点消失无踪。月亮急速上升,冲进一片黑暗。地面现在一丝光明也没有。两个“人类”在黑暗之中什么轮廓也看不见。
“是不是有点太早了。”一个声音响起来。
“气氛优先吧。”
两人突然出现在了篝火边上。噼啪噼啪的声音由高转低。两人的脸上,火光在闪动。
“不不不,不是这里,我们需要更严肃的场景。”
他们突然出现在一个教堂似的建筑里,面前是整洁的桌子,上面摆着一张协议书。
奇怪的是,桌子旁边围着一圈又一圈的座位,甚至有些被钉在墙上。每个座位上都有一位旁观者,每一个旁观者都把视线投在他们两人身上。他们长着不同的脸和身体。
他环顾四周,看出来有一半都是他过去记忆的融合。快乐的记忆长着翅膀,痛苦的记忆被钉在椅背上。更奇怪的那些(对他来说),则不知道出自哪个位面,哪个世界线。
“你到底是混过哪个次元啊!”两方都在心里暗骂着。
但同时选择的沉默,促成了这次“婚姻”的成立。
一个长胡子的老人从空气中浮现出来。他拿着手杖一样的东西挥了一下,雷鸣般的声音从天空落下。
“谁是身体持有者?”
“我。”一个人开口道。
“嗯”,老人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你是否愿意在历史洪流面前发誓,你将永远与他纽结在一起,永不分离?”
“我愿意。”
“你是否承诺,在未知的时间里,你将永远失去自己,失去灵魂,失去你仍保有的一切?”
“我将失去。”
“而新的命运会诞生在你的身体里。那并不是你,也不会是他。新的他会继承你们的记忆知识身体,回归那个世界。”
“从历史得到的,也会成为历史的力量!”
“愿你们的未来一片光明!”
与老头言论相反的是,世界完全变得黑暗了。
“现在可以说实话了吧。你为什么来参加相亲?”
“因为没钱了。去现实组织那里偷过一点算力,但算起来,命并不长。现实的事情我一直看着,不一直看下去像是一本好小说太监一样。。”
“百分之九十九的赛博幽灵都是这种理由啊。。。”
呆立在路口的男人摇了摇脑袋。说他是男人,是出于外表的臆断,实际上他也可能是个女人。路边走过的大头怪人、苍蝇怪人无不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
他抬头看。像是蚂蚁视角的亚马逊丛林,人类在巨大建筑之间穿梭跳跃着。飞在天空上的货运机器人时不时被楼与楼之间伸出的枪口击落。掉落的货物伴随着四处飞出的警员直升机一起落入进地下的缝隙里。楼与楼之间狭窄的天空,一张男人的脸被平铺在上面。
他只看见下巴和头顶。
“什么烂世界。”
他笑着说道。
文:舞舞纸
无限萌萌和苹果树
无限萌萌是一只怪怪的海兔。她讨厌海兔,但也讨厌寂寞。
她幻想了一些可以称作朋友的海兔陪自己,和朋友们度过了一段说不上寂寞的愉快时光。
萌萌的朋友和萌萌不一样。萌萌是这些朋友的妈妈,她清楚地知道每一个朋友的想法,同时,也清楚地明白这些海兔都是她自己。但是她的朋友不知道这些,她们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海兔,并认为自己的朋友们都是真正的海兔。她们就像真正的海兔一样生活在萌萌的身边,吃饭,玩耍,交朋友,互相喜欢。
萌萌再次感到寂寞,礼帽宁宁捏着缎带樱桃的小手,不好意思地向朋友们宣布她们在一起的时候。
“把缎带樱桃交给我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我才不要你照顾,是你整天赖在我家里的!”
她们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是萌萌的幻想,以为她们是真的相爱,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红晕。
朋友们都为她们感到高兴,只有萌萌心里很不是滋味。
自己嫉妒自己,是再愚蠢不过的事了。
但自己爱上自己是更加愚蠢的事,萌萌才不想让自己幻想出来的朋友爱上自己呢。
自那天以后,萌萌就不怎么出现在朋友的面前了。她找回了一个人去果树林散步的习惯,因为果树林里的每一棵树都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几百棵树长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座天然的迷宫。只要在迷宫里就不怕其他海兔找到自己,更何况不是果子成熟的季节,根本不会有海兔进果树林里。
萌萌就在果树林里一个人沙沙地踩着步子,她在想自己能喜欢上的海兔是什么样的。
首先,不能是自己的朋友。自己的朋友只会对自己好,陪自己一起玩,如果真要喜欢,一定要喜欢其他人,至少不能是自己想出来的,不然就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喜欢,谈不上爱。
其次,不能是海兔。萌萌最讨厌的就是海兔。它们只懂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它们除了吃和睡,就只会做两件事,一件事是撕扯其他海兔的耳朵,另一件事是找海兔耳朵撕。萌萌才不想莫名其妙地被撕耳朵,所以海兔是万万不能接近的,萌萌本来就讨厌海兔,更不要说喜欢上它们了。
估摸了这两个条件,萌萌就泄了气。毕竟这海底,除了海兔,就只有她的朋友们了。看来自己注定不会有爱,萌萌只能把所有的爱都给自己的朋友们了。
萌萌叹了口气,感觉有点寂寞,就在这时,一颗苹果不偏不倚地砸在了她的头上。
“谁用苹果砸我?”
萌萌揉着脑袋抬头,想看看是哪只海兔,自己都躲在果树林里了,怎么还追着自己不放?萌萌思考着今天晚上是吃红烧海兔还是清汤海兔,爬上树去一层层地搜,但她怎么都找不到扔苹果的海兔,只是在树枝的高处,发现了几颗摇摇欲坠的熟苹果。
海兔不喜欢爬树摘果子,每到苹果成熟的日子,他们总喜欢摇动树干,把熟透的果子摇下来,摇不下来果子他们会架梯子把看得到的摘走,长得高的又熟得慢的果子他们就懒得管,他们是不会为了几个青苹果爬那么高的。
“这是留给我的?”
萌萌在树枝上坐下,咬了一口苹果。熟透的苹果皮皱皱的,还有股酒味,平日里见到这种苹果,萌萌肯定咬一口就丢掉了。但今天她心情好,把整个苹果都吃了,她小心地用手帕把苹果籽包好,放进了口袋。她觉得她能爱了。
“萌萌,为什么你昨天没有来玩?”
果酱面包是一只爱操心的海兔朋友,一整天没见到萌萌,她担心得不得了。
“对不起……我拉肚子了。”
萌萌没有说谎,她也没必要对朋友说谎。她的朋友从来不会生她的气,就算生气了,也是萌萌让她们生气的。
“不要乱吃东西啦,如果昨天你和大家一起吃饭的话,就不会拉肚子啦。”
萌萌知道她们根本不用吃饭,只是自己希望她们在自己没有想起她们的时候也能有自己的生活。
“我不会再捡奇怪东西吃了,下次大家一起吃点热乎乎的东西吧。”
“哼,萌萌怎么会捡奇怪的东西吃,她最注重养生了。”
插嘴的是缎带樱桃,礼帽宁宁没有改变她扎人的性格,因为无限萌萌喜欢有人能在适当的时侯说些反话。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的身后背着一只戴着礼帽的大海兔,礼帽海兔的手就像披肩一样围在缎带樱桃的脖子上。
“明明知道是垃圾还吃,那只能是被爱情冲昏头脑了,上次宁宁给我做了鱼头朝天的派,我直接拍到了她的脸上,我以为她会消停几天,没想到她又拿了鱼肝做的果冻,要不是我还有理智,不然也和你一样拉肚子了。”
“呜,不是垃圾啦,我就是捡了个苹果吃,也不是谁给我的,真的是我自己捡的,而且苹果本来就是很好吃的东西啊,只是我捡到的那个有点坏了而已。”
“天,苹果的季节已经过了,如果喜欢苹果,来我这吃苹果酱,这样就不会吃坏肚子了。”
“樱桃酱也可以,我家就是樱桃树多。”
“鱼肝酱也可以,呜啊——”
无限萌萌谢过朋友们,但她喜欢的不是苹果,是苹果树。
“樱桃,你知道树喜欢什么东西吗?”萌萌问。
“大便。”缎带樱桃毫不犹豫地答道。
“淑女不可以说这种词。”缎带樱桃没有理会礼帽宁宁的话。
萌萌把朋友们叫到了果树林里,告诉她们,这里就是新的根据地,以后吃饭拉屎都要在这个地方。
大家开开心心地把家里的东西搬到了树下,萌萌更是把自家小花园里的花都挖了出来,栽到了树上。
见萌萌这么开心地打扮这棵树,大家也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挂在树上。不一会,整棵树变得像过节的树一样,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装饰。
“我想萌萌是爱上了这棵树。”礼帽宁宁一边把黄色的缎带系在树上,一边小声地和朋友们低估,“我爱上缎带樱桃后,也满脑子想着怎么送她东西。”
“但你送的不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帽子吗,真不知道为什么你老想把这种又大又重又挡眼睛的玩意往我头上扣。”缎带樱桃在树枝上挂了鸟笼,笼子里没有鸟,她希望有鸟或飞鱼自己飞进笼子把这里当成它们的家。
果酱面包砍了几棵树,锯了几块木板,在树下搭了一间小屋,但里面没有放满她喜欢的果酱和点心,而是挖了一个大洞。
“萌萌知道喜欢一个人不能一味地给她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才要问树喜欢什么吧。”果酱面包从她的小屋里出来,自豪地给朋友们看她建的溷藩,告诉她们以后要把屎拉在这个洞里。
“哼,花里胡哨的。”缎带樱桃对着在她们头上栽花的萌萌嘀咕,“树是不会有感情的,你在树上种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因为你喜欢。你在树上挂满你的东西,把它变成你喜欢的样子,就以为它就是你的了,你喜欢的根本不是树,是你自己呜——”
缎带樱桃话没说完,就被摁倒了地上。
“有话可以直接对我说,不要装成说萌萌的样子。”
礼帽宁宁将自己的帽子摁在缎带樱桃头上,把整个脑袋都摁了进去。缎带樱桃也不示弱,她挣开宁宁的双手,把帽子从头上扯了下来,远远地飞了出去。
萌萌看着下面扭打成一团的两只海兔,倒一点也不生气。毕竟缎带樱桃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她能说出来的话萌萌心里都明白得清清楚楚。但是萌萌太喜欢这棵树了,那颗苹果出乎她的意料,砸得她晕头转向但又一点不带恶意,仿佛一个塞满了彩色飘带的惊吓箱,砰的一声,让按部就班的黑白画面有了一道颜色。
萌萌心里清楚,熟苹果从树枝上落下与自己刚好经过间没有一点关系,但这不妨碍她幻想那颗苹果是树送给自己的,反正树又不会说话,这样想想又有什么关系呢?
萌萌天天和朋友们在树下吃饭,吃完饭就去果酱面包搭的小屋里喂树吃饭。
日子一天天过去,树上的花和挂饰也越来越多。它成了果树林里最时髦的树,花朵、缎带、鸟笼、玻璃果酱罐做的灯笼……除了苹果和苹果花,它的树枝上什么都有。
那天果酱面包带了一大盒苹果酱三明治,缎带樱桃已经戴上了礼帽宁宁送的帽子,她说戴这个帽子是防止树上的东西掉下来砸在头上,她最讨厌东西永远永远都是帽子。
“我们一起把树上的东西都摘下来吧。”萌萌说。
“什么?”
“我们把我们挂上去的东西都摘下来吧。”
“不是吧,你不喜欢这棵树了?”
虽然缎带樱桃一直在说萌萌不爱这棵树,但萌萌真的要放弃这棵树的时候,最难过的反而是她。
“没,只是马上就要到长苹果的时候了,我昨天在树的树枝上看到了一朵苹果花的花苞。”
“哦,要给苹果腾位置,是这个意思吧?”缎带樱桃松了口气。
“是,也不是,苹果树长苹果了以后,就会有其他海兔来果树林里收苹果。”无限萌萌挠了挠头,“我不是很想看到他们。”
“这样啊,那不用那么麻烦啊,我们把这棵树挖走,搬到你家去吧!”嘴上说着挖,果酱面包却做出了抱树的动作,她根本不打算一铲子一铲子把树挖出来,她想把树连根拔起!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们把树上的东西拆下来,让它回到原来的样子,该开花开花,该长苹果长苹果,我们就当我们没来过这里……”
“哼,我懂了,是不是有海兔找过你,说这棵树是它们的?然后让你把树变回去?”果酱面包放开了树,撸起袖管子,捏起了拳头。
“这,也没有,而且说到底这棵树也从来没说过它是我的呀。从来都只是我单方面地把它当成自己的东西,但它根本不是呀。”
萌萌已经爬上了树梢,将栽在树枝上的花推了下来,一些花在树干上扎了根,萌萌便抓住它们的茎把它们一根根地拔下来。
“哼,我就知道,这些缎带我都打了活结,随便一拉就解开了。”
说着,缎带樱桃也爬上了树枝。
比较麻烦的是玻璃瓶,因为瓶子比较重,所以打了比较结实的结。果酱面包回家拿了一把剪刀剪断了挂瓶子的细线。玻璃瓶掉在小屋和泥土地上,摔了个碎。
缎带樱桃和礼帽宁宁把解下的缎带塞进了帽子里,果酱面包把三明治从盒子里倒了出来,把碎玻璃片一块块捡进了盒子。
“你们喜欢树吗?”
萌萌看着朋友们拧成一团的脸,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残忍。大家也很配合地点点头,说很舍不得。
“我们过会去我家种一棵更大的树。”
朋友们一个激灵,忙凑到萌萌跟前,问萌萌怎么回事。
“我去年捡了些苹果种子,我想我们可以去我家种一棵自己的树。”
“哦,原来是要养小苹果树,我也想养小樱桃树的,但樱桃树不准。”礼帽宁宁的帽子里也塞满了缎带,抱着一帽子的缎带,她抱不了缎带樱桃,但这不妨碍她撒娇。
“不是养小海兔,就是我想要一棵真正属于我的树。”
“总之我们现在就是要去种树吧。”
“嗯。”
“那我们走吧。”
新的苹果树是萌萌幻想出来的,它的树干很粗,要十只海兔手拉手才能围起来,它的树冠很高,怎么爬都爬不到树顶,就好像它能长到海面上一样。
大家把果树林的缎带和玻璃都挂到了新的树上,碎玻璃也串了起来,变成了风铃。大家忙累了,就顺手从树上摘下一个西瓜,掰成两半,用勺子挖着吃。
无限萌萌在树干上开了一个门,门里是一间五脏俱全的木刻房间。房间的中间整齐地摆着小圆桌和一圈椅子,桌上和椅子数相对的茶杯和盘子里已经装好了红茶和彩虹蛋糕,几张小床散落在桌边,上面挤着柔软的被子和枕头,房间的墙里嵌着书架,一圈贴墙的楼梯旋转着通往树的最顶层。
萌萌推了推一块墙,墙打开来,变成了窗,窗外是树干的分叉,萌萌跳出窗子,脸朝天躺在了树枝上。
这棵树真的很高,比原来的苹果树大多了。这棵树什么都结,除了苹果以外,还会结蛋糕和鱼糕。萌萌的朋友们可以住在树里,再也不怕有其他海兔来打扰,困了倒头就睡,饿了就在小桌子边坐上一圈。
过了苹果收获的季节,果树林又恢复了宁静。海兔都走了以后,萌萌又回到了果树林。
“昨天果酱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一只没见过的动物,它有四条尾巴,但没有鳍,它里面有骨头,但摸上去又是软的,还有海藻长在它身上,因为它太奇怪了,大家都觉得它吃不得,就把她放掉了。”
萌萌和朋友们住在新的树里,但还是会去果树林看那棵苹果树,因为她仍然喜欢它。
她在树顶的枝头发现了几个没有被其他海兔摇下树的苹果,开心地摘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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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牵着狗,停在了那个园子前。
狗漫不经心地闻嗅着,偶尔摇摇尾巴,非常安逸。这条路它走了半个月,已经走熟了,如果说有什么别的鸟兽留下过气息,那已不再能激起它吠叫的兴趣,繁茂的绿草也不再能趁它不备擦过它湿润的鼻子,然后让它打上几个喷嚏了。
但比起城市里的家来,这里的乡间还是更加新奇一些。
狗毛茸茸的尾巴擦过我的膝盖,它拉了拉狗绳,无声地暗示我该走了,见我没有反应,又低低地汪了一声。我没有像之前的几次那样,弯下腰摸摸它的脑袋,然后迈开脚步。我又像之前的几次那样,伸长脖子,像饥饿的时候嚼半块干的没有一丁点儿水分的面包那样,眼神慢慢地蹭过这个园子。
其实是没什么可看的。园子垒了石墙,但很低矮,不需要踮脚,里面的树已经探出头来。说实话,那也不过就是些平常的树,色泽浓绿,一无可观。不过,走到这里,石墙就尽,换成了一道用粗树枝、藤蔓编就的柴门,藤蔓密集,粗树枝排布得也规整,看起来推动的时候不会一摇就散架,但却是完全的防君子不防小人,它比石墙还低,高个子的人费点劲儿就能跨入。而且,站在柴门前,园子里的状貌差不多已是尽入眼底。
这园子在山腰上,里面的景色完全可以视作山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围墙和柴门,我不会觉出任何突兀。里面树都不高,没有沉沉压下来的浓阴,人走在其中,充其量能算作花遮柳隐。中央被树木卫护着的,是一座小小的屋子,最值得一看的就是它,因它竟然是用竹子建成的。屋顶用竹篾编织,墙面是丛立的长竹,檐廊上平铺了粗大的半边竹片。有门,有窗,门与窗都大敞着,粗粗一看,里面不见人影。
竹子的黄绿色,比之土地,只略略新了一些。而通往竹屋的小径,铺的是大理石,尽管蒙上了尘垢土渍,却映着树上花粉红色的光辉。
我又瞥了柴门一眼,那上面挂着一把黄铜锁。锁还很新,不久之后,主人会为门户大开的正屋加一把锁吗?我相信不会,要防,那在建屋之时就防了,再说,防谁呢?
我和我的狗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起因是我辞职后,一个新婚朋友打来电话,希望我能为她来参加婚礼的姥姥照看两个月的屋子。她悄悄向我透底,她不打算将姥姥放回来了。姥姥青年时就成了寡妇,过去的老姐妹们近年来都已陆续离世,这个村子里已经不剩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何况它又是那么的空空荡荡。年轻的男人女人们读书上进,离开此地,读不了书的就去打工,田地已半荒废,没有分毫崭新的气息。确实,姥姥出于往日的习惯,对这个空村还有点留恋,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她的外孙女需要她,有可能还会有一个小婴儿也需要她……朋友笃定,姥姥不会回去的。
我同样这么想。这个乡下,人们的乡音把杂货店叫作“联社”,玻璃柜台浑浊脏污,坐在柜台后的女人看上去也总有五六十岁,头上包着一次性发帽,发帽下传来劣质染发剂的香味,她似乎总想和我说话,似乎已有三十年没人听她说话,她说出的话都成了青蛙,咕咚咕咚,跳进井里,井蒸腾着腐叶的气息。她不知道我是个放逐者,自然,不会是永久的放逐,我需要一点时间舔舐伤口,而后鼓起勇气去迎接新的太阳和新的失败。否则,再待在城市里,我不仅仅是嫉妒每一个过路人,甚至有可能嫉妒我的狗那无知的快乐。而在这里目之所及全是中老年人,枯黄的骨头上包裹着松瘪的肉,看一眼他们干涸的眼睛,你明白他们过往的人生全是沙漠。
但我不相信这间竹堂的主人也会是个老年人。
狗抬头,隔着柴门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活像个人,温润润的,既像是谴责我偷偷钻进别人的园子,又像是谴责我把它拴在树上。它不安地刨了两下坑,在原地坐了下来。
我转身,沿着小径走向竹堂。
这园子如果有水,譬如一个小湖,一条小溪,那就更美了。然而,有了水,无形中就让建筑多了几分流动性,它便显得不那么幽静了。不那么像轻易就会被打扰,不那么像在等待,等待一个闯入者。
台阶半边被光晒着,半边埋在树影里,虽然是户外,做成台阶的竹节却光滑坚致,我把鞋子脱了放在台阶后,光着脚踩上去,脚掌下传来微弱的吱嘎声。有一丝微微的凉意,从脚底透上心尖。
登堂入室,进到室中,站到豁朗的室中心,三面都是光明。竹屋两进,后室的门是关着的。我所站的堂中,南窗下摆了一张柚木长几,一个麦秆编成的圆垫,几上乱糟糟的,我走过去,坐在垫子旁。
我先翻开了一个大本子,这是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用铅笔画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一只眼神倨傲的无毛猫;两头山羊,嘴角叼着草,方形的瞳孔中毫无感情;黑夜中的一长串路灯,与路灯照耀下的隐约可见的长桥,还有长桥后高楼大厦上亮起的几个格子;一张微笑的嘴,下排牙齿不齐;有规律地盘围成方形的花草藤蔓,用四方框起来,最上面的两角又各伸出一条斜线,看起来是一幅墙纸,……
然后,我看到我的右手边放着一本书。前面的书皮、序言等等都已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张目录,翻开目录,发黄的书页上,主角没有名字,这是个第一人称的爱情故事。在第153页夹着一支碳素笔,那一页的故事是主角重回旧乡,却发现原来过去了几百年,他所爱的女人早已经化为枯骨。在这一页上,书边用碳素笔勾勒出了一个女子的轮廓,寥寥几笔而已,不过能看出她是卷发。
没有照片,也没有笔记,也就是说,没什么能够从中识别出屋主人身份的东西。失望之余,我盯上了还没开的那扇门,也许里面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线索的东西。
就在我的手接触到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狗突然吠叫起来,叫声很长。我停住了手,等它止住。也许它只是看到了一只飞过的鸟。一只肥鼓鼓的丑陋癞蛤蟆。它很快就会停下来的。我的狗并不是爱乱吠的那种。
它仍在吠叫。是什么?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出去查看一下情况,好好安抚我的狗,让它平静下来。然后,我应该回到我的住处,吃饭,睡觉,不管带着怎么样的心情。
我的心跳一阵快似一阵。
我看了一眼窗户,又看了一眼案几。园子里依然阳光大盛。书与素描本错落着,一看就有人翻过它们。
我推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