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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人
上次到沙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记得那时候沙城的市中心挖出了一口泉水。方圆几百里的居民都来这挑水。后来水位突然变低了,市长出钱修了水泵抽水。又过了两年水泵能抽上的水也开始变少了,市长干脆就在泵的位置修了个碉楼,按量供给。这两天市长突然写信给我,让我去看看那个泵,说是已经抽不上水来了,再晚些日子居民就该渴死了。
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的沙城,在离沙城不到十里的地方,马累死了。我们只能徒步走到了沙城。沙城的路边看不见别的羊,只有在巷尾胡同的阴影里,能瞥见几个晃动的眼睛。
在快到市中心的碉楼时,一个不同于其他羊死气成成的家伙出现了。他急驰过我身边,我朋友手上的水壶不小心被撞掉了。后面的官兵穿着铁衣也从我们身边冲了过去,嘴里念叨着什么。大概是在咒骂那个远远把他们甩开的家伙。我朋友的水壶被士兵踩扁了。水从裂缝中涌出来,那些阴影中的羊疯了似的也冲了过来。我们才看到那些羊嘴上套了笼头。他们没法说话,甚至没法伸出舌头舔舐地上快要干掉的水。其中几只羊不停的用嘴上的笼头撞击地上的水痕。不停的撞,直到笼头变形,血肉模糊,伸出舌头舔舐那还有湿度的沙土。几滴血滴到地上,其他的羊也开始疯狂了,重复着撞击,舔舐,失血倒下。几十只羊,就因为那壶里几百毫升的水,永恒的离开了。
我和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有些恶心,甚至开始自责。
“一定要修好那个泵。”我朋友看着那圈癫狂的羊,嘴里嘀咕着,声音不大,却像是咬着牙说出的话。
又走了会,我们终于是进到了碉堡内,走过一条走廊,我们看见了一个环形的楼梯。也看见了碉堡最下方一个泵的活塞在不停的上下运动。水源源不断的涌出,但始终没法在地面留下痕迹。
泵的动力来自于一套精密的系统,泵的最底部是一个巨大的绞盘,绞盘的转动带动一系列的齿轮运动,最终让活塞动起来。绞盘上带着几根链子,另一头拴着几只披着马皮的羊。
高些的位置有个神官的打扮的家伙,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什么。我们在碉堡里绕了半天终于在一个拐角处的房间里找到了市长。他躺在一个冰雕的浴缸里,下半身已经变成了鱼。
我说:“市长,这泵不是好好的吗?”
市长说:“是,也不是,它没有之前那么雄伟了。”
市长坐在浴缸里,身后是几个推着他的佣人,他给我指了指那个泵原本能升到的位置。大概能到先前看到神官在的位置。
市长说:“那神官是泵的新娘,她对着神圣的活塞发誓永远侍奉。”
他又领着我们走了些路,到了一个升降梯。它可以直达最早的井口。我们一路下降,看到了泵所在的平台。继续下降,看不到头的海,地下的海。
泵不停的冲击海面,浪花打到岸边,时不时还能听到欢快的尖叫声,似在欢呼,似在宣泄。更多下半身变成鱼的羊在浪中起舞,扭曲着自己的肢体。但是浪散去后,那短短几秒的间隙,比死亡还要寂静。
我们停了下来,在又一个令人惊愕的高潮中停了下来。我们降到了岸边。一只扭曲舞蹈着的羊被浪打到了岸上,似是出了水的鱼,不停的挣扎,几片鳞片被甩倒了我的跟前。我在那鳞片上看到了我,看见了我在浪尖舞蹈,我在浪尖抽泣。但浪花消失后,就是死亡。
我被爆炸声拉出了幻境,又被拉到了不愉快的现实,虽然他们都同样扭曲。
我看见天花板被炸开了,泵也随着落进了水里。那是最大,最疯狂的一个浪花。我看见了更多的舞蹈,更多的癫狂,还有无数的残肢。那浪把我卷进了海里。我是只没学会游泳的羊,我下半身还是蹄子,还有引以为豪的骄傲。
我几乎溺死水中,市长摆动着他的鱼尾巴游到我面前,他手上有个咒语,一个可以让我在水里活下去的咒语。
我被浪带到了碉堡外,我看见了那些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水的羊。他们带着笼头也快溺死在水里了。他们有的跪在地上,嘴里虔诚的念叨着什么,是市长的咒语吗?他们的下半身终于变成了鱼。放弃了蹄子,放弃了骄傲。
我快死了,为了活下去,终于是要跪下,是要说出抛弃骄傲的咒语。
我看见那只被官兵追捕的羊,他在水底行走。他看见了我,向我招手。嘴里喊着什么。
他好像在喊:“站起来!不许跪!”
他向那些快溺死的羊在喊:“站起来!不许跪!”
浪打到了地上,终究没留下痕迹。那些下半身变成鱼的,干死在了大地上。
我活了下来。看着那个泵的巨大残骸,神官坐在上面,似乎又要开始许诺什么了。她也直起身子,露出了鱼的尾巴,却还留住了蹄子。在水底行走的羊,告诉我不能跪下的羊,死了。我在城外给他挖了坟,起身,看见他被装进了市长的冰浴缸。
许多年后,风吹过了沙城。我躺在为挚友挖的坑里,突然又听到了欢快的尖叫声,坐起身子,他们又挖了口泉水。一切都变了,一切又好像都没变,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再装个泵,再修个碉楼。风吹过耳边,匡次匡次,是机器强奸了羊。
END
免责mode:求知
作者:巫念桃
*大杂烩
一轮黄而圆的月亮冷冷地挂着,腥且凉的月光贴在砖墙上。偃师走过来时的路,回想起十二束垂旒后面,老皇帝隐隐绰绰的面孔。与老皇帝对话时,偃师始终低垂眼眸,以示对天子威严的敬意。仅仅在最后躬身退去的一瞬间,他用余光瞥见静止的玉珠后面一张暮气沉沉的脸。
偃师在二十三年前见过皇帝一次。彼时,他站在宫墙之上遥望中轴线尽头的佛寺,身后是一片狼藉的宫宴。素色月光垂下来,恍若天地间的挽联。他曾经的政治同盟、令他头疼不已的姐姐在那里自戕而亡,血溅了佛像一身。与此同时,疆域内所有的芍药感应而开,平壤、吐火、骠州、结骨……近千万平方公里,每一寸土地的芍药都在一瞬间绽放,开足三个月,天地之间弥漫着馥郁的花香,时人啧啧称奇。三个月后,是夜,一位赤贫的妇人饥苦难眠,扑鼻的芍药花香引诱着她。妇人不管不顾、赤脚踩着湿润的泥土到花丛中狼吞虎咽。不久后,妇人怀孕了,诞下一位女婴。这位女婴在出落得宛若一朵丰腴的白芍药,被老皇帝采入宫中,成为如今的贵妃。她的母亲,那位几近饿死、被迫食花的妇人,依旧保持着以花、露为食的风雅爱好,引得他人争相模仿,一时间都城花贵。
皇帝召见偃师,不为其他,他想让偃师制作一个木人。活的。他要永远地纪念这一天、这一刻,他负手立在宫墙之上,而他曾经的政治同盟、令他头疼不已的姐姐及其同党在诡谲的政治斗争中被一网打尽。哀嚎与血液浸透了他的靴子。他的姐姐以极其惨烈的方式在寺院自戕,这位素有“月下芍药”美名的卓越政治家,死在一个芍药盛开的月夜。满城的花香冲散了宫墙内的血腥,偃师在墙角,一颗人头滚落在他脚边。几刻前,这颗头还好好得长在尚书右仆射身上,舌头还在口腔里上下搅动,唾沫横飞得说着恶心皇帝的话。
那颗头显然还没搞懂自己已经死了,它叫住偃师:“刚刚发生了什么?”
偃师手里拿着画布,正紧张地捕捉皇帝英勇的神情样貌。宫墙高四丈八,偃师不得不眯着眼睛仔细看,他维持了太久仰头的姿势,脖子酸疼不已。夜色渐浓,乌云遮月,他什么也没看清。
“你死了。皇帝先动的手。你逃跑时,摔了一跤,自己把头跌折了。”
头颅倒是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偃师还挺意外。他指着旁边那滩红色的肉泥:“哝,那是你的心脏,它知道皇帝发动政变的消息,把自己给气爆了。”
“这是什么味道?”
“芍药花开了。”
“安阳最喜芍药。”头颅感叹道。
“你在做什么?”
“画像,准备替皇帝制作木人。”
偃师把自己画好的画像递给头颅,那两颗浑浊的眼珠子艰难地转动着。
“不错,有三分像。”
“剩下的像谁?”
“安阳公主可还活着?”
“在寺院自戕,死了。”
头颅久久沉默。它是看着安阳公主长大的老人,后来也成为她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这位老人,早就做好了为她而死、先她而亡的准备。它无法流泪,只能枯瞪着双眼。
“安阳与皇帝最像。你的画,三分像安阳,恐有后患。”说完,这颗头阖上眼,永久地死去了。
偃师来都城的路上弥漫着呛人的花香。属于这个季节的、不属于这个季节的,都开地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偃师把认识的、不认识的花都瞧了个遍,唯独不见芍药。贵妃喜月下赏花。老皇帝早已命令花冠催开百花,只待鉴月宴,千百仕女对月击鉴,以鼓传花,博贵妃一笑。唯有芍药不肯。全城的芍药被连根拔起。焚毁之日,都城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烈火中尖锐的哭泣,芍药尸体的气味久久盘旋,不肯散去。唯一幸存的一株芍药在御花园,那日内侍前来斩花,适逢贵妃于花前小憩。那芍药见了内侍,花瓣源源不断涌出露水。贵妃怜爱地捻着花瓣:“你哭,我又能帮你什么呢?”
这位仁慈又柔美的贵妃使用了宠妃的特权,打发走内侍。作为回礼,芍药开得无比艳丽。那位美人颦促的双眉难得舒展,对芍药笑道:“你开给我看有什么用呢?”
原本画像里的三分像,做成了木人,反倒变成五分像,这让偃师惊出一身冷汗。或许先皇到死也没能分清这对相似的兄妹,据传,先皇立太子之事一拖再拖,是因为他意属安阳公主——一个在政治上有着绝伦的天赋,却生错性别的人。一直到先皇病重,太子之位始终悬空。有流言称,先皇死去之前,召见的本是安阳公主,却被近侍传成皇帝。出来时,皇帝宣布先皇病逝。那次会谈涉及的所有人,在皇帝登基不久后都以各种方式死去。或许连皇帝自己也没能分清他和姐姐。这个与自己五分相似的姐姐,拥有过人的容貌、先皇的偏爱、老臣的支持与卓绝的政治天赋,还险些当上皇帝。面对这张脸庞,他终日惶惶不安,好像自己是安阳的影子。在安阳死去的那一天,他终于成为他自己。
偃师用了二十三年接受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实,在接到皇帝召令之时,他显得格外平静。皇帝已经没有耐心继续等待,他已经老了,半只脚跨入坟墓,即将和自己的姐姐会面。中年时,他尚且精力充沛、体格健壮,能回忆起当时英勇的自己,现在,他年老体衰、身体孱弱,私下里只能依靠着贵妃柔软的身躯,从她年轻的肌肤里榨取养分与生机。适逢鉴月宴,他召来偃师,打算向贵妃展示他当年的荣光。
偃师躬身聆听老皇帝的话——他照例回忆了一次安阳的死。这些年来,他的叙述能力与日俱增,从一开始简单的的“她死了”,到现在把当时的每一处细节都拿出来反复品味琢磨,一讲就是三四个时辰。他招招手,侍从递来润喉的茶。老皇帝抿一口,呛着了,不停地咳嗽,像生锈的铜,一碰就簌簌掉落大块的锈屑。
“见笑了。”他一边咳嗽,一边揉着自己头疼不已的脑袋,“安阳……昨夜朕又梦到安阳了,她还是怨朕。梦里她用玉箸敲朕的脑袋……小的时候,朕顽皮,气走太傅,她也是如此对朕……近些年,朕的头被她敲得越发疼了……”老皇帝不知道的是,我们现代医学一般把这个病症称为偏头痛,由纵欲、多疑和作息不规律引起。他固执地给自己的病赋予诡异的想象和难以言喻的愧疚,尽管对听者而言,拿更近乎一种炫耀。安阳公主在他衰老的舌头里反复死去,鲜血一遍又一遍溅满佛像。真是死了也不得安宁。
皇宫的另一边,木人在偏殿等待偃师归来之时,被一股细微的香气吸引。它在皇宫内兜兜转转,在御花园找到一株它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层叠的花。
“一路上我见过各种各样的花,却从未见过你。”
“这是芍药。”身后响起一个柔和的声音。
木人回头,两人彼此都被吓了一跳。
“我想你一定是偃师带过来的木人。”
“我很像他吗?”木人很早就知道自己的使命是纪念皇帝年轻的容颜,但它从未见过皇帝。
“你比他更年轻、更英俊,也更像安阳公主,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我虽未曾过他年轻时的样子,但我可以肯定,皇帝年轻时的神情一定不像你一样柔和。”贵妃上前摘下芍药递与木人,“方才你端详它时的样子很是温和,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它。”
“可我将它放在哪儿呢?”
“总有地方能放,找个花瓶,或者土堆,什么都好。这里不是你能久呆的地方,你快回去吧。”
木人别过贵妃。离开前,它忍不住回头,月色之下,贵妃站在原地,像一纸剪影。她周围的环绕着衰老的、腐朽的气息,贪婪地吞噬着她的生气。
鉴月宴开,皇帝与贵妃坐在最高处,百千仕女对月击鉴,声震云霄,衣袖翻滚间,大团大团的花束在鼓面舞动。仕女中间,立着一个八丈高的灯树,上缀金银珠玉,随声而动,叮当作响,与月争辉。鼓声渐急渐促,恍若金戈铁马、虎啸龙吟,有吞月破云、翻天倒海之势。天上的云退避三尺,月光倾泻而下,一片清明朗润。娇艳的花束承受不住激烈的鼓点爆裂而亡,皇帝望着漫天飞舞的花瓣,拉着贵妃的手起身观赏。他拍拍手,鼓声急停,仕女训练有素地分列两边,偃师带着木人从中间走过,走向皇帝。老皇帝起身,年老的脸庞与年轻的脸庞在月光下对望,所有人都屏息等待。
许久。
“像,真像。”老皇帝领着贵妃走到木人身边,仔细端详,其神态形状,与活人无异。老皇帝伸出手,放在木人的鼻子下面,没有呼吸。偃师看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心情涌上心头,他不禁感叹,皇帝是真的老了。
木人也在打量老皇帝。他们距离太近,老皇帝身上衰老的气息似乎找到了新的去处,攀附上木人的身体。它有些失望,移开目光,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一旁贵妃,它前一晚上得到了贵妃赠予的芍药,还没来得及对她说声谢谢。只是它的目光过于诚挚,绝非死物所能拥有。老皇帝疑心病起,勃然大怒,当即命人捉拿木人,斩下头颅、手足,截断面只是普通的木头。又命人破开其胸腔,试图找出一颗鲜红的心脏。原本填充了锦绣罗绢的地方,只躺着一朵盛开的、鲜美的芍药,带着熟睡的芬芳与安宁。老皇帝大笑,称赞偃师手艺奇绝,又取下芍药,别在贵妃鬓边,笑道:“此花能助娇态也。”
这只是宴会的一个小插曲,歌舞还在继续,木人散落的躯体被焚烧殆尽,偃师得到了皇帝数不清的赏赐踏上回乡的路途。
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乌漆墨黑的天下,坚固寒冷的门下,北极基地依然明亮。
西冷磨着他的指甲。虽然这个时代已经不太看重指甲的成色了,但对于他这样的老者来说,保持指甲的状态简直是最重要的事。
他对着不平的地面不断研磨着。其架势简直要让人相信,他其实是要把地面磨平。
菲力靠在墙上玩着手机。他为了划动屏幕的方便,对指甲的要求一直是圆润。
西冷持续着他劳苦的作业,只是偶尔抬头看一眼菲力,眼中充满了愤怒。再一看到菲力指尖的红光,更是由怒转妒,再由妒转怒。
不知道有多精彩。
只是不管这两人有多不对付。这个冬天他们都要在一起过了。
将冻干的蔬菜泡发后顺势煮开,适量加些味精盐调味,再把处理好的牛排一煎,香味顿时传遍了整个北极基地。
菲力喊着西冷的名字。弓着背的西冷头也不抬,走进来坐下。
牛排蔬菜汤配上一大碗米饭。
西冷在刀叉与筷子间犹豫着。
“前辈,这伙食多少也有点我的功劳。你能不能别这副样子了。”菲力无奈地说到。他倒是非常想和这位老人打好关系。
老头子抬起头瞟了一眼他红色的指甲。
“为什么把指甲弄成这个样子?”
“我们咬合力远远弱于其他物种,只有指甲是我们的武器,只有指甲是我们的骄傲。你把指甲弄成这副样子!你对得起你的先祖吗!你对得起你指甲的颜色吗!”
西冷头也不抬,吸嗦了一口汤,配着下了一大口饭。
菲力手持刀叉,将牛肉分成几个小块,又换持筷子,夹了块牛肉放进饭碗里,开始扒饭。
“爷爷啊,不是我说您。我们的指甲当时是带毒才足以御敌。但早八百年,毒腺就已经因为卫生法被切除了。早就没用了,就你的也是没有毒的。没毒的指甲真不如削圆了玩手机。”
菲力嚼着牛肉说话了。
西冷撇过头,拿起刀叉。
西冷把牛肉分成三大块,一口吃下。他满口都是肉,一时间看来是不想和菲力说话了。
碗筷碰撞的声音,咀嚼的声音,吸汤的声音,基地陷入了安静。
北极基地很冷。西冷和菲力都裹了十层衣服。
他们在寝室前互相点头示意,然后走向自己的房间。
菲力躺在床上,寒风呼啸的声音听得格外明显。
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基地在地底,隔音效果很好。
菲力把心放到外面去了。他想象他飞在暴雪的上空。西面三千米有另一个基地,从这里可以看到那里温暖的灯光。南边的冰盖下,鱼群正聚在一起一刻不停地游动着。
在这被深寒与狂风隔离的世界,愈发能感到人与人的联系是那么温暖。
菲力紧了紧被子,进入了梦境。
西冷率先走进了盥洗室。菲力松开肌肉又缩紧,以抵御清晨从被窝爬出来的寒冷感。
冬天北极基地的一天很无聊,只需要收集一些数据上传,剩下的就是刷牙洗脸吃饭睡觉,大多数的活动是菲力与西冷间的干瞪眼。
西冷两百五十岁,而菲力只有五十岁。年轻人叛逆激进,而老年人保守陈旧。西冷多活的两百年让他与菲力间多了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
时间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西冷在擦脸的时候,突然想起距今一百五十年前,皇室们所使用的洗脸方法。那时候好看的指甲还是人人追捧的象征。皇室为了展示自己镶满珠宝钻石的指甲,会将毛巾戳破几个洞,然后只用掌前部擦脸。
这么麻烦没有效率的行为居然能成为当时人竞相模仿的潮流。
时代还真是无厘头。
西冷洗完脸走出门去。那个指甲圆圆的后辈正顶着一张睡眠不足的脸靠着墙等着。
他朝他点点头,然后离开了。
人或许是会停止生长的动物,可我们不是。回忆杂七杂八地涌进来,像双面胶贴在身上,让西冷手脚都不自在。
听说有人会在时代变迁时自杀,我或许有些理解了。
“风雪有些停了!”菲力喜气洋洋地说道。
星星想必明亮无比。只是现在出去,积雪会砸进来,清理起来很麻烦啊。
西冷托着下巴,一动不动。
菲力也不气馁,反而更加喜气洋洋地把今天的数据上传了上去。
“风力,气温,含氧度...都很美啊。西冷前辈,你不觉得很美吗?!”
“看到这些数据,感觉就像漫天星河横在眼前一样。”
“那可能是我见过的最美的...”
这人原来是这种属性吗?真是看不出来啊。
“你觉得我们干着崇高的工作吗?”西冷问着。
“当然。”
“也是呢,你那么崇拜地下的文明...但要我来说,真不如不发现好。”
“在我小的时候,一切都很普通的,没有那么多主义,没有那么多思想。大家就像一杆进洞的台球,就只是掉下去。”
西冷抓住自己的袖子,低下头看着地板。他被漫长的记忆包裹。
“哪个国家成功了,哪个国家失败了。哪个国家发现了新东西,哪个国家挖出了新技术。整个世界被翻弄着,被这帮地下的尸体,腐烂透了的肥料颠来倒去。”
“不觉得很奇怪吗?”
前辈的气息灰暗沉重,有种自己不知道的奇怪的东西。
“也没有吧,大家都很开心,都在说地下的科技带来了光明的未来。”
“你是为了不做地下发掘才来到的北极基地吗?这里确实遗迹最少,而且也比较封闭,不会有消息传进来。”菲力问道。
“我的牢骚就听到这吧。”
西冷站起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往后的几天,两人过得十分惬意。首先是食材的补给趁着风雪的停止来了。
满满一车的食材。当晚他们狠狠地搓了一顿。前辈没再说一切奇怪的话,好像几天前的对话已经吹散了他心里的烦闷。
菲力拉着他一起喝酒的时候,真的像最亲密的朋友一样。
这里是北极基地,再冷漠的人也会被逼迫着亲近别人。
之后便是突然的一天早上,他们被一则通信吵醒了。
“正北4千米处,高概率发现人类遗迹。请两位务必前往一探究竟。”
通讯里的家伙张着口器。菲力就想着有点完蛋,他偷偷看向西冷。
西冷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一直在点头。
之后他也没什么特殊的行动。两个人一如既往地商量出行要带的行李、装备与出行的时间。
当天两人都穿上了厚重的衣服,带上了相机和干粮热水。
基地门“嗡——”的一声打开,雪层垮塌下来落到基地里。
“总而言之回来之后再收拾吧。”西冷如是说道。
星空下,他们在雪地前行,四对附肢在雪地划出深深的痕迹。风很轻微。今天是北极难得的好天气。对两位来说都是难得的一趟出门,菲力甚至想探出触角去感受一下北极的“味道”。
西冷用足点了下通讯器。
沙沙声传来过来,但西冷并未说话。稍微等了一下,传来的是西冷振动鼓膜器发出的歌声。
“和你听的那些人类歌曲相比如何?发掘出了人类的‘音乐’后,我们种族也开始考虑如何处理我们的发声器官。这或许是人类发现后,我最喜欢的一项发明。”
“没有音乐的话,我们以前用什么方式表达了呢。”菲力问道。
“看着你的侧腹的短足,你小时候也会拿它来吓朋友吧。”
“就是这个?”
“高兴的时候张开,紧张的时候交缠在一起,如果敲击腹部,也会发出类似敲空心石头的声音。”
“我好像记得我也做过这事...”
“吃没吃饱声音还会变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风把雪洒向平原,也将雪洒下深谷。
两人站立在悬崖的边缘,下方漆黑一片。西冷发现了一些诡异的反光,于是两人决定下去一看。
桩子在雪地里立不住,菲力在地上扔下一个光源。这光源会隔15秒发出一次强光,即使在深谷里也看得见。
两人都立起了平时折叠的腿,发力往山谷一跃而下。携带的光源照亮了周围。倾斜的城市,建筑斜着插出来。整个城市像要滑进一个无底的深渊。两人踩着建筑的侧面往下跳,足尖点碎建筑表面的灰壳,露出银白色的外皮。
底下并不是个深渊。两人很快就落到了底部。
惨白的光照到的是一丛低矮的灌木。它的绿色已经很稀疏了,枝上都是即将掉落的黄叶,只有底部还有些苔藓还带有点绿色。
可这里分明是北极的山谷,光照温度全无,土壤都要打个问号。
西冷向前走了几步。欢快的鼓声突然响了起来,接着是贝斯和吉他,手风琴。一个人类的歌声响了起来。他在不同的音域不停变化,无论是高音还是低音,掌握都纯熟自然。
“相当欢乐的曲子呢。”菲力说道。
曲子自体就变化万千,歌手的歌声背靠着曲子,就像猛男身后的爆炸,帆船边上的巨浪。
“有点想跳舞...”菲力点评道。
接下来是一串密集的音节,只是音程没什么变化,听起来就像普通的说话,只是话里一直反复着几个音节,很有节奏感。
“更想跳舞了。”
“用法像打击乐呢。”
两个人站在各自的光圈里,一前一后像两个大灯泡。
音乐在高潮后停下。世界重回宁静。
“你听懂他们在唱什么吗?”
“世界上没人听得懂吧。”
“要把那株草拿走吗?”
“还不如就地埋了。”
更往前走,两人见到了一块黑色的石碑。
靠近后,石碑便被灯光照亮,显露出了其上的刻痕。文字数有上万字。对于人类古文字,社会上的研究与认知远高于发音。即便是这两位也能看清楚其上的几个词语。
菲力拿起相机,把石碑拍了下来。
西冷绕着石碑,指认着上面的字眼:“生态、傲慢、石油?”
“石油是什么?”
“传说的燃料。古人类的书上写了很多,基本是他们文明的基础。”
“哪来的?”
“研究说是古代的古代的海洋生物变成的。”菲力抬着镜头说道,“我们现在也有开采,不过量不多。”
“指甲!他们也写了指甲。”西冷笑了出来,“你说指甲在他们的文明里也是重要的东西吗?”
“多半不是吧,人类的指甲又短又薄,至多用来挠痒。”
“35亿年,11亿年,5000万年?什么东西这是。”
“人类历史节点吧。地球形成距今47亿年。”
菲力的摄影工作完毕。两人继续往前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已是尽头。
“第一次侦察就到这吧。地图收集也已经完成了。后面就等专业的来。”西冷松了一口气。他的肩上一直背着个监视器,要是一路上不小心碰坏了什么东西可能会被问责。
幸运的是这地下什么也没有。
菲力肩上也有个监视器,但他依然忠诚完成任务上交照片。
西冷相当尊重这种人,会连带着他一起获得好评价,真是不错。
爬回悬崖,星星依旧在天上闪耀着。
“再过两个月就能看见太阳了吧。”
“是的。再过两个月就能见到了。”
回到基地,落的雪还是雪。他们上传了监视器录像和自己照的照片,然后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风雪重来。昨天的停歇好像只是神灵为他们拉起了帘子,等一切结束又把北极的风雪重新放下。
北极基地的生活依旧很无聊。西冷前辈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对肉的咀嚼更有耐性了。
“我不再害怕人类的文明了。他们也崇敬指甲,和我们没什么不一样。”他红光满面地说道。
菲力在心里嘀咕:西冷前辈又看不懂人类文字,怎么就说得出那是崇敬呢?说不定那是我们种族的制作手册。
不过看到前辈喝醉乐呵乐呵的样子,菲力也没有那么不知趣去反驳。
时间过得很快。两人在北极基地一同工作到西冷的287岁的生日。然后西冷退休,在326岁去世。
此时菲力126岁。世道在这几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开始宣传复古优生,把曾经大块的土地都变回了荒地,草木开始生长,一些种族占领回他们的栖息地。这些事并不温和,可以说是血腥的。皇室再次开始炫耀他们的红色指甲。曾在广袤世界上奔驰的汽车轮船依旧存在,数量却大大减少了。人类的产品也成为了皇室尊贵的一部分。
菲力原来便是皇室,在结束北极基地的工作后,他的指甲也变得又尖又利。这不是他观点出现了变化,是世界变了。
少量的皇室成员进入了“大学”,他也是其中之一。
在世界上唯一一座大学的正门广场,他看到了他与西冷前辈在北极发现的石碑的还原物。
他没作声,在学习中逐渐明白了那些文字的意思。
“35亿年地球出现生命,11亿年后出现人类,5000年后还会出现别的智慧生命吧。谈论地外生命时,人们会想象有历史已有几亿年的生物存在,会想象他们已有了穿梭银河的技术。最后会讨论他们为什么没有发来信息,讨论他们的善恶与文明。”
“但如果认为星球形成的宇宙的几十亿年是必要的,生命形成的几十亿年是必要的,生命转化太阳能的数亿年是必要的。我们人类在宇宙中或许还是早产的存在。”
“生命是时间的指甲。记于人类之末。”
菲力读完石碑上的话,漠然地离开了。他们果然很崇敬指甲。
菲力,年寿273岁。
在他死后一千年,大学依旧矗立在大地上,但在逐渐脱离人类遗物与实验后,逐渐沦为科学幻想爱好者的聚集地。
他们所记录下的人类遗迹的技术,与他们自己所发明的技术,与他们信笔写的科学幻想一起,被两亿年后的新文明发现。
Vol.197「偕老」《距离》
作者:暮夜
cp:与君盟 晨风x姬滕玉
1.
我从小就知道,晨风总觉得我和他不一样。
可以前我心大,从不觉得这又什么,再说看着爱烦恼又总皱着眉头的晨风那副小小年纪又苦大仇深的模样,我总是忍不住咯咯笑,笑着笑着我就倒晨风身上,晨风也从不推开我,只会似恼非恼地叫小姐。
那语气是很宠溺的,饶是我从来不喜欢他叫我小姐,我也不在这时与他闹脾气,我还要继续挂他身上,假作生气地让他喊我小名,晨风明明是个倔性子,却总在我这很容易松口,我现在还记得年幼的我圈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背后,听他心跳如雷却又假装平静地喊我阿玉。
那时我没有戳穿他,只是看着晨风红透的耳朵偷偷地笑。
年少时的我也像普通女孩子一样喜欢看些情爱小说,那时我总觉得这就是小说照进现实后爱情的模样,晨风就会是相伴我一生的人。
2.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或许晨风不这么想。
3.
其实晨风是我父亲带回来的孩子,但这个家里没有人拿他当仆人,毕竟也没什么活人,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晨风,我,一些我总也认不住脸的来来往往的仆人。
我母亲早亡,家里兄长早已独立不在家住,宠爱我的父亲又忙,为了让我有个伴,父亲带来了晨风。
其实最开始我没那么喜欢晨风,那时我总感觉,怎么,我的阿黄死了,难道一个晨风就能代替它了吗?
所以我和晨风赌气,我躲在树上叫他找不着我,这方圆百里我没什么玩伴,就只有脑子很好使的夷光陪我,他总能找到我在哪,久而久之我虽样样不行,但唯独上蹿下跳的能力堪称一绝。
然后我就看着晨风到处跑,到处跑,他真是个死心眼儿,抬个头就能看到的事他偏一点也不抬头,就硬着头皮找,还找了一下午,叫我下去不是,不下去又不是,我又不是真存心要耍他!
或许是心有灵犀,晨风真抬了头,一眼就望见了我,我也远远地回望他,看着他那澄澈的眼睛,没有一点埋怨和愤怒,晨风找我时一直喊我的名字,此时却突然安静下来。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双眼睛忽地就掉下眼泪。
那是我第一次看晨风哭。
4.
后来的事提了好像还让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赶快就跳下树了,晨风还想接住我,他其实不必操这没必要的心,我小时候可野着呢!
结果他还没接好,最后我俩一个左手骨折一个右脚扭伤。
5.
事后我被父亲禁足在家,夷光只打了电话嘘寒问暖,末了还告诉我他要搬家,但那时我无瑕顾及此事,晨风和我都受了伤,但晨风每天待在我床前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像个小媳妇,看得我又气又觉得担心。
我当时真是又坏又淘气,我跟晨风说“晨风,你害惨我啦,你可要对我负责呀。”
晨风自然不敢不应,他就从来不对我往坏了想,后来我也想过或许不是他真觉得我好,只是他不敢。
然后我继续说“晨风,晨风,以后你做我老婆吧,小说里的负责都是这么一回事。”
晨风说,“我不行。”
“我要你行你就得行!”
晨风没有说话,他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就默默红了脸,直到他好半晌才嗯了一声我才想到放手,但我也没马上放,我突然发现晨风长得很好看,是越看越顺眼的好看,他又红着脸,我便凑近了瞧,越凑越近,越凑越近,近到我差点要亲到他,结果晨风害羞地跳起来跑掉了
后来我一度觉得很遗憾,再大点羞耻心远大于好奇心,便再也没这么干过,但一些简单的肢体接触也还是有的,所以我至今一厢情愿地以为我们两情相悦。
6.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才发现晨风或许不喜欢我,又或许应该说,是不敢喜欢我。
我高中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我有些自暴自弃,那时晨风已经比我高一截,但我揪着晨风的领子质问他,“你到底是不是因为同情我才和我在一起?”
晨风没说话,我以往就喜欢他这副乖巧样,现在恨死他这不作为,我往下拽着他的领子逼他与我对视,“怎么,你是心虚不敢说话吗?是因为这该死的千金大小姐现在没了爸,被赶出家门连条狗都不如,你很喜欢看我这落魄的模样吗?”
“我没有……阿玉”晨风看着我,那澄澈的眼睛叫我有些刺痛,我下意识地想撇过头,但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阿玉,我………”
“晨风,你是在害怕吗?”
我明明本来很生气,那一刻心却忽然冷了下来,我感到失望透顶,但看着他那张我无数次幻想未来相伴的脸,我又觉得有一丝丝不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开始颤抖,但我也感到害怕,就连现在这亲密的距离都是被我强逼,我怕我松了手,从今往后我再也走不近他了。
晨风,我的好晨风,此时此刻他终于主动地把自己的手搭在我的手上,真是奇怪,这一刻本该是我难过心碎,他却率先流了眼泪,他哽咽着说
“阿玉,我也喜欢你,可我怕……”
我一向是个心急的人,这一句喜欢已经足够,剩下的话我再也不想听,我用尽全力补足了儿时遗憾的距离,用吻堵住了他退却的话语,他的眼泪掉在我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我突然想,原来听到这句话真的已经足够了。
7.
那一刻我好像才突然能体会一些他的害怕,那些我过去的,其实没有跟他说过却擅自觉得他懂的幻想,我从未想过我们究竟要依靠什么去维系乃至实现这些梦,就凭两个什么也没有又什么也不会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吗?
但就算如此,我也依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有困难我便迎难而上,有晨风我便有勇气与希望。
但晨风会思虑更多,他会在意他只不过是寄人篱下又有什么资格与我一起,他会在意我是那样骄傲快活的女孩,怎么愿意陪他去一同吃苦,他会在意他可能永远也不能给予我他所希望给予我的幸福。
晨风,我亲爱的晨风,我与你一同长大,我还曾想过要与你一同变老,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呢?
可那时的我还是会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想到,晨风,你原来和我真的不一样。
8.
再后来的事我已经有些模糊了,我记不清我们究竟是如何分别,也记不清我们后来又是怎样相处,只是我不再闹脾气,他也不必再被逼迫。
高中毕业不久我收拾行李准备出国,临走时想了很久还是给他发了短信,只有三个词,对不起,谢谢,再见。
至于晨风回了吗,又回的是什么呢,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终究还是耍了最后一次性子,我站在机场回头望,手里握着都是我以前的电话卡,我知道我在期待什么。
还好,晨风,终究是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备注:【求知】
与君盟是个乙游,原著这条线对比其他线的各方面描写就稍显薄弱,再加上背景也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当个原创看应该也没啥事,结尾怕误会说一下,阿玉的期待就是晨风不会来。
解脱
凌晨两点,焕真打开门,门厅里漆黑一片。合租的室友没有给他留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回房间,瘫倒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睡下。脑子烧得像是火一般热,他感觉嗡嗡的,胀痛,白天思考得太多,他现在感觉脑子像是结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就这样大概过了两分钟,焕真觉得自己即将睡着的时候,他听见些微风声。一开始以为是窗外在刮风,过了一会儿,他朦胧地意识到那风声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电风扇——十月份了,哪有开电风扇的——而是像是巨大的事物在斗室内旋转。
他莫名地无法入睡,于是去敲室友罗成的门。
敲过两下后,罗成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在黑夜里,罗成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猫。焕真越过他的肩膀,看见房间里似乎空无一物。
“什么事?”
“……睡不着。”焕真叹了口气,疑心自己听错了,“我觉得你好像还没睡。怎么过了凌晨2点还醒着?”
灯亮了,罗成伸手,把焕真邀入屋内。
罗成成为焕真的合租室友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两人照面不超过十五次,每次见面的时候会点头。两人在同样一个合租的微信群里,偶尔会提出倾倒垃圾的事情。焕真并不关心罗成的工作,但他心里大概有数。罗成是个瑜伽教练,有时会在客厅里做瑜伽,当罗成在客厅里读书的时候,焕真瞥见过他手边的书,不仅是瑜伽,道家、佛门的书都有,有时还有些英文资料。
“所以,那不是我的错觉。”焕真坐在罗成的床上,看着他摆弄看起来很专业的录音设备和监听耳机,他问了罗成这东西的价格,数字让他有些咋舌,“刚才确实是你发出的声音。”
“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打扰到你。”罗成有些腼腆地笑,“我进行了一个礼拜的测试。今天晚上才刚找到一些门道。如果打扰到了你……我会想些办法。”
根据罗成的自述,他是一个实修家。而焕真问他具体修炼的是什么时,罗成露出困扰的表情,最后告诉他,自己修行的是“蜕变和解脱”。罗成说,古今中外各种修行,目的大都是超越形骸,将生命晋化去更高的层面。为此,他已有十几年的实修经验,并采集拜访了国内外多种修验传承。
“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比以前要方便很多。”罗成打开笔记本电脑,给焕真看他在国外时曾经参与的研究,“我们在脑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了托马斯·梅青格倒向佛教修行的理念,以及荣格对吕祖《太乙金华宗旨》的研究,那本有名的《金花的秘密》。在德国时我们检查了不同流派的功法在进入深度冥想、禅定和观想时的脑区活动和身体机能,而我后来结合自己的实修经验,想要摸索出一条新颖、可靠、快速出功的实证修行道路。”
“而这就是我找到的道路。”罗成让焕真看他的音频文件夹,“这是‘我外真我’的意识调节音频。我这些天就在录这个。”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焕真一直在思考罗成给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他在公司的新媒体营销部门做内容策划,上班时间找他的人不多。在填表之余,他搜索了一些冥想、修行的神秘学内容,内容大部分指向正念冥想、心理治疗、调节精神和身体等内容。他想起昨晚罗成教了他一些快速入眠的小技巧。
午休时焕真在工位上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深思”,下午工作时,他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下班回家后,焕真开始向罗成学习“蜕变和解脱”。
罗成自研的“蜕变和解脱”,其最特殊的关要是借助现代录音设备。罗成说古人得需要内部的精神修行到很高层次后,才能深入集体无意识;但现代的脑科学和认知科学已经有了一些方法,可以让一个没有基础的人非常快速地进入那种精神状态。
“关键是一种浑然的忘我。而这种忘我,则可以通过一种直觉性的‘我非我’的认知,去剥开‘我执’。然后这种错位,就可以激活你的灵性。”罗成让焕真录下自己的声音,“而直觉性的‘我非我’,其捷径就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总结了最有效率的自我催眠、把握修行秘奥的台本,而这需要此刻的你、修行的你共同完成。”
焕真随罗成录下三种声音:自己低声诵读秘本的声音、自己在修行时的呼吸声和自己按照一定节奏吹动一个金属铃的声音,然后罗成把三条音轨合成了一个音频文件,传给焕真。让他在自己修行时用耳机听。效果显著,当晚焕真就有了微微的感应。罗成给他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大概一个月,罗成说,他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在遇到罗成前,焕真觉得自己是个等待着裁员的公司边缘人。公司很大,是做保健品的。焕真的工作主要是观察市场数据和思考怎么去做广告投放方案。产品本身的功能很暧昧,罗成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挑选受众群体喜欢的词,减肥、美容、健康、调理、打倒亚健康、原生态天然材料等等。领导认为产品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正在做出行动”。
“他们放松了,精神和身体就会变好。”领导对每个新来的雇员解释,并提供了详实的调查数据,表明服用了这种天然无害的保健品后,顾客的身心幸福指数有了明显的上升,“效果其实取决于他们花了钱之后很安心。而我们就是为他们制造这种安心感的人。我们通过让他们感觉良好,而让他们真的状态良好。”
焕真认为自己的才能主要在于理解和贴近消费者的内心,他制作的文案总是最好、最有趣也最令人舒适的。焕真很擅长细致地为每一款子产品去做客户调研,他有着极高的耐心去一个个打电话,询问服用后的疗效,他认同领导的观点,并把这种回访也当做是一种自己提供的产品。在跟随罗成修行之后,罗成告诉他,焕真其实已经进入了亚健康状态。
“你上班的时候需要付出太多的精神能量。”某晚罗成指导他进一步修行的时候说,“消耗了神意,却又不能快速补充,就会变得像漏水的桶一样。等水漏到底了,人也就垮了。古时候的人对心神消耗不大,所以修行起来积累也快;现代人心神消耗多,也没有很多靠自然休息来补充的时间,所以修行有成的人很少。”
一个月后,焕真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某天午休的时候,领导拍醒正在探索心外之境的焕真,把他带去小会议室,跟他说他已经是小组长了,会有一次提前半年的调薪。
夜里,焕真问了罗成一个问题:罗成现在修炼到了什么水平?
罗成笑了笑,邀请他一起入静。这一次,罗成让焕真戴上他的耳机。
在甚深定境中,罗成(他在意识界里是一个炽热的符号/一团光聚成的人)告诉焕真,自己之前有积累,进境快,现在比焕真高了大概四到五个境界。他带领焕真来到的是集体无意识的甚深部,这里可以看到的是流动聚散的意识形态符号和世界的更稀薄(或者更真实)的边界,罗成讲了很多关于语言边界、纯粹灵性的解构和建构、许多只能通过他心通来传达的概念而无法落于文字。
焕真看到的甚深部是弥漫着迷雾的树林,和罗成游荡在这片树林里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纯粹的喜悦,但离开罗成时则又感觉到迷失于其中的惶恐。罗成告诉他,在天顶之外有着诸多的星体,那些是历史上的大修行者,或者说他们在无意识的世界里留下的痕迹。“那些是洞”,罗成幽密地低语嗡鸣,“那是他们离开世界时留下的洞”。
与罗成深入意识界后,焕真时常感觉到他已经不再认识自己曾经感觉到亲密的罗成了。他为自己的好友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些失落地意识到罗成离他越来越远。他要上班,所以很难关注到罗成的近况。罗成似乎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睡觉,只是整天整夜地戴着耳机冥想。现在焕真去请教他问题,罗成也会解答,但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焕真感觉自己的好友的目光越过自己,在看一个很遥远的,不属于这里的地方。
有天下午,领导又把焕真叫进办公室,问他最近是不是在回访电话里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焕真才发现自己因为过度思念着罗成和修行,把很多客户也当作了自己的朋友。他听了一会儿自己的回访录音,在电话里,自己深长地呼吸,和客户聊着最近的梦境,和万事万物的表象下所流动的符号、符号下涌动的无明。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喜欢你。”领导缓缓地说,“有不少人打电话到我们部门来咨询你。”
“这是到了这个阶段的自然现象。”焕真说,“他们会自然地被我吸引。”
领导盯着焕真,有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道:“你很适合销售部门,有领导对你很感兴趣,想让你去主导一个新的品牌。”
那天晚上,焕真自己独力进入了那片树林,罗成已经在那里等待许久。
“祝贺你。”焕真对自己的朋友传达发自内心的,淡淡的喜悦,“我见证这一切。”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对他说。我有预感,天空上很冷。
“我也一起吗?”焕真问。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刻,焕真想起了一切过去。他的家庭,正在老去的父亲母亲,曾经等待和被等待着的许多人。他的爱和被遗弃的爱。他已成就的一切和尚未成就的一切。所有观念符号赠与他的重量,他低头看见自己的双脚沉重地踏在地上。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轻轻地震动,温柔地飞向天空。树林中的雾气短暂地退开,让焕真看见了晴朗、明亮的语言的边界,那寒冷的世界之外。一轮新的灵光越过天壳,前往时间、存在、被认知之外的未知地。
那晚过后,罗成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他的身体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也没有人问过是否这里曾有一个名叫罗成的人。有人说那天夜里夜空裂开了几分钟,幽暗的星空里有一张通向世界深处的巨口。
四个月后,公司的产品线上推出了一款新颖的产品:“蜕变与解脱”音波瑜伽课程。
焕真从罗成的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足够多的资料,在整理后推出了这一款为商务人士定制的高端保健产品。它从人类古老的修验智慧中起源,并结合了现代心理研究、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尖端技术,再度发现了荣格、瑜伽、超心理学的诸多秘奥,重新阐述和吸收了四禅八定、脉轮理论和中国内丹术的最精华部分,一对一地为你量身打造训练学习课程。最不能错过的是,现在购买不仅有五折优惠,还可以分期十四个月付款。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放假还上e站吧()
正文:
“他们都是忠厚诚实的人……”
家乡的中学请安德鲁回那儿做演讲的时候,恰逢初春,天气还带几分寒意,皮草卖得非常好。过去的这个冬天里安德鲁的皮草被一个女明星穿上了身,同款在各大网站被哄抢一空,当然,他的生意不仰仗这一次广告,六年前,他的产品就已有很好的口碑了。当时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且单身。
现在他写演讲稿的时候,能听到菲欧娜在客厅里对Bucky柔声说话的声音。它叫Bucky因为菲欧娜喜欢《野性的呼唤》,而她却不像约翰·桑顿。她金发碧眼,竞选过啦啦队长,除此之外,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那类女孩,他俩的订婚让所有安德鲁的朋友都有几分意外。他们了解这个来自小镇的男人,刚刚来到大城市时,怀揣一点可能是祖母留下的妆奁,疯了似的搜寻一切报纸,直到今天他的书房里还堆有它们的遗迹。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也开始做工、泡妞,东一榔头西一锤,慢慢显露出头角和本性:原来也有打算,有报负;原来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随身携带圣经,有一次被临时退订,一个朋友去接他,就看到安德鲁在翻那本卷边的书,像只歪着头看东西的狗。
也因此他们拿这个劝他: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会理解你的信仰?她就缺乏那个注意力。她那个灵巧的小鼻子,充其量是想嗅一嗅纸币的芳香,名牌衣服鞋子,包包,手表,不过如此。安德鲁带菲欧娜去朋友聚会,一桌四十上下的男人和他们三十、四十不等的女眷,唯独菲欧娜夹在中间,安德鲁的朋友们面面相觑,有性子直的脸上已经带了尴尬之色。女眷们和她聊着天,询问她两人的初见。菲欧娜不在乎地把这些都说出来:她当时在餐馆做兼职,贪财的老板克扣她的加班费,她还病着,发着烧,最重的一次感冒,眼睛是红的,嗓子哑了,和老板大吵大闹。吵完了,还是没有要到钱,她哭了,泪眼朦胧地,一步撞到一个男人的怀里——也就是他。安德鲁,穿西装,头发剃得很短,将近四十的男人。
女眷们听着,微笑着,瞅瞅安德鲁,拿眼神彼此交流一通,心想,他多半确实是认真的。
他俩如今已经要结婚了。回家乡,不仅为了演讲,也为了看一看安德鲁的家,尽管它只是一具空壳。安德鲁母亲产后不久即离世,父亲大约是在他离开家乡几年后得病的,安德鲁没见过他最后一面,而且并不悔恨。
菲欧娜进来了,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一枚是白金钻戒,另一枚是黄金镶红宝石,样子古朴,色泽如血。当他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就感到一阵凉意,飔飔如雨。
“你不去睡觉吗,这么晚了?”她望一望他电脑上的稿子,眼睛落到末尾:感谢我的家乡,感谢父亲,感谢在我生命中偶遇的人。“最近好忙,要早点起床不是吗?”
“好。你先去睡吧,我去……”
“我知道你又要去夜祷。”她抢先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一去祷告,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菲欧娜。”安德鲁刚叫了一声,她忽然跳了起来:“简直是受罪!”
喊出这句话后她平静了一瞬间,站着,注视着安德鲁。他倒是处之泰然,连一点无奈也没表现出来,充其量有点困惑。他合上电脑,起身,眼神交汇间,菲欧娜又说:“我们快结婚了,安德鲁!我是跟你结的婚,我不是……”
她深呼吸:“随便吧!”她的心里已经在后悔自己发了这一次火,因为青少年的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她丢下他走向卧室,脱掉鹅黄色的家居服,倒在床上,不禁眼中泛泪。
有人从她后面贴过来。那人搂抱着她,低声说:“哦。对不起,菲欧娜。”
“你不是去夜祷了吗?”她听到对不起,眼泪流得更凶了,波动的液体模糊了一切,但却立刻回身抱住了他。
“不去了。”他说,“不会去了。”
“我只是不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之间不应该有别的。”她啜泣着说,而他紧紧抱着她的双肩,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气说:
“不,不会有别的了。”
入睡前安德鲁想到了父亲。想到了让父亲没几个月就撒手人寰的病。他并不悲伤,相反,在过去的岁月里他还痛恨这个男人,他小小的心灵里不解这个男人何以能表现出如此的老辣同时又兼具如此的冷漠。父亲和安德鲁一样信仰基督教,从没有落下过一次晚祷。安德鲁七岁那年,晚上贪玩错过了晚祷,父亲扯着安德鲁的耳朵,把他像个小兔子似的提溜了回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安德鲁跪倒在地,父亲蹲下身,劈头甩了他一耳光,让他对着基督反省自己的过错。那时候安德鲁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只想蜷缩起来。他想:为什么只有我没有母亲?
第二天一早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的手在雪里冻得通红,半边脸还肿着,理所当然地没打中什么。但父亲对此不发一言。父亲只是干脆利落地一枪,打中了一个什么,安德鲁吓了一跳,他的角度只能瞧见父亲端枪的手与那柄猎枪。父亲在看他,过了好一会安德鲁才意识到他是叫自己跑过去。他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他发现那是一头小鹿。父亲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敏捷地剖开鹿的肚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父亲叫安德鲁把手伸进去。安德鲁头皮发麻。鹿的腹腔中暖和得难以置信,挨挨挤挤的器官又软又滑,但他能感觉到血液正在一点点地冷下去,一点点变得黏涩,就像……机器停摆了。他一抬头,看到父亲的眼睛发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父亲低声说:怎么样?可以这样来取暖。
就在此刻,入睡前的安德鲁想到一个可能:父亲是在向安德鲁示好,或者说,表达无声的歉意。这个想法让他浑身发冷。而小安德鲁看着父亲的笑,突然感到他是那么陌生。他抽出手,把两只血手塞进雪中,默默忍住喉咙里的叫喊。
父亲是个鳏夫。如果安德鲁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形式上就又靠近了他一步。
但是,当安德鲁初次想到自己将会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想到这个不祥的预示。他心旷神怡,好像偷吃糖果,而又知道主人绝不会在意。
他关上车门,彷徨四顾。他首先看见灰白的天空,灰得就像简妮的围巾穗子。随后他看见一家旅店,就在森林边上,突兀矗立。
简妮从另一边下来,红色玛丽珍鞋顿时陷进泥里。“别动!”说着,他就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她打横抱起。他听到她的笑声,像泡泡一样,轻飘飘,晃悠悠,荡到天上去。这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裸露两条象牙雕就的细瘦手臂,躺在他的怀里,皮肉不能饰骨。
上帝保佑我,安德鲁在心里说道。他的靴子踩进雨后的烂泥里,每一步都像碾着青蛙,呱唧呱唧,惨叫不断。这里是村镇的边缘,或许曾经有不少旅行者自驾游经过?但如今这个季节,这个天气,也只有他们两个。他自己的选择。好逸恶劳是人类的恶习。
简妮的双眼比晴天还蓝。她的头发原先也像太阳,但如今剃光了,她从安德鲁的怀中跳下,就像一捆柴火,让人担心她会跌得七零八落:“谢谢。”
“别跟我说谢谢,简妮。”
她笑笑,踉跄一下站住。
在坡下,房屋鳞次栉比,看起来似乎都比这栋房子更光鲜些。他们两个牵着手走过去,发觉旅店内空空荡荡,只有柜台处站着一个妇人,在往手上涂蓝色的指甲油,看到他们来了,把小瓶子随手往旁边一放,问道:“要一间房吗?”
“对。”简妮说。她挎着个小黑皮包,此时就低着头在里面翻钱,一边又问:“多少一晚上?”
妇人的手放在柜台上,那是一双皮粗肉垮的红手,指甲油没涂好,更加不像个样子。她微微前俯,盯着简妮的皮包,于是恰好和简妮目光相撞。妇人偏头说:“你们什么时候走?”
“到早上。”
“到中午好了!”她提醒,“晚上下大雨,早起估计还不能干,你去哪里?”她说了钱数,简妮抽出几张钱币。蓝指甲把它们拈起来,放进抽屉里。
“我们不去哪里。在国内,随便走走。”跟在简妮背后的安德鲁这才说。他们两个上楼去,在楼梯上,他回转身,俯视老板娘。而光着头的女孩继续走,登登,登登,步子踩在步子上。
“她没问你的头发,这个女人倒还可以。”安德鲁有心要找点话说,他把箱子打开,里面只是简妮的东西。几瓶药,一把瑞士军刀,四件不同的衣服,两双鞋。他把其中一瓶药拿给简妮,看着她吃下去。
他直觉她身体不够好。
简妮吞进药,脸色并没有变好。她立刻拉开腰侧的拉链,深呼吸着仰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她问:“你为什么不上来?”
安德鲁立刻脱掉衣服——因为简妮不喜欢他衣服粗糙的质感——爬上了床,搂抱住她。她的皮肤白得像纸。她简直像在他怀里挣扎似的,调整了一会儿姿势。他贴着她的额头,闻见一股不知名的幽香,她仿佛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于是可以渐渐暖和起来,他就是如此地爱怜她。
她躺着,忽然说:“安德鲁,我可能真的怀孕了。”
他一下把她抱得更紧,然后立刻又松开。
“不。”他用气声说,“简妮,你太累太累了,你搞错自己的感觉了。”
“不可能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平静地说,“那是四个月前,我听说四个月肚子就会隆起。但,可能是之后的哪次。”
“但……我觉得不大可能。你在吃药啊。”
她握住他的手,将它引到她的裙子里。她的皮肤又滑又冷,在凸起的胯骨间,小腹平坦得可以毫无停顿地摩下掌去。
“不。”
“感觉到了吗?”
他俩同时说。她仰头看他,她的肌体是冰冷的火,在他手指上痛楚地灼烧。
他下楼去问老板娘要晚饭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涂指甲油。晚饭是面包和烧茄子,还有一碟子冷火腿。简妮基本什么都没吃。她非常艰难地吞下了一小块茄子,剩下的半点没动。他说:“简妮,你不是说你有可能怀孕了吗?那就吃一口吧,好吗——”
她说:“别管我。”她躺在红裙子里,两手交叠搁在小腹上,一动不动。安德鲁又尝试了一次:“简妮……”
她背过身去。
安德鲁把这些饭菜全都吃了。他下楼去还碟子,老板娘正支着两只手等待指甲油晾干。楼上的空气似乎与这里隔绝了,那里自成一体,凝固如糖块。而一到楼下他就听到雨声,老板娘说得没错,外面在下大雨,雨势滂沱,凉气从敞开的门一直冲到柜台边。
“要关上吗?”他问,老板娘摇摇头:“不必了,那就是风吹开的。”她低下头瞧瞧指甲,自言自语道:“晚上干得成吗……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安德鲁就行。”
“好巧啊,我叫安德瑞娅。你有姐妹吗?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希望他叫安德鲁。”她吹吹指甲。
他笑了,打量她的脸。她又接着说:“是,要是我有个兄弟,今晚他就会像你一样,守在这里,这就会是我们的店,不会是别人甩给我的负担。”
“负担?我以为这是你的店!不是吗?”
“是我丈夫的。”老板娘说,“然而他经常出门。也是像你们一样,在国内,随便走走,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他是做什么的?”
“什么也不做。”
两人都默然了。
安德鲁听到雨声,它混浊的、密密砸在地上的声音。雨冲刷一切,雨凌厉肆虐。他猜想楼上只有简妮一个人,只有她,卧在那片黑暗中。没有别人。她没有怀孕。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安德瑞娅开口了:“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她开车来我们那个镇,就这样。”
“我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可不像现在这样,连他的死活都不知道。”老板娘笑了笑。“但是那辆车是她的,这我倒没猜错。安德鲁,你愿意听我的告诫吗?”
“什么?”
“从她身边走开。离她远远的。安德鲁,你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老板娘没听到他的回应。但她听到了他的呼吸声,在雨中也突然变得清晰可闻。呼、吸、呼、吸、呼、吸。安德鲁张开嘴,有几秒钟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笑,不表示喜悦,只是为了不冷场。他说。但是她没让他说。他给了她信心,尽管是悲观的信心。“你不要怪我这么说,可她远非一个什么中产商人的女儿。”她快速吐出这句话,感受到一种捅破窗户纸的微小释然。
安德瑞娅懂得这些。她懂得皮包,裙装,鞋履,箱子。她懂得它们在商业上的价值,也懂得要培养或支持这种品味,乃至本身就是这种品味的发言者所代表的价值。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中产阶级,那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那种出身的女孩子总归谨守规矩。然而简妮,她身上全无优裕生活熏陶而就的懒与闲。而这要坏得多了。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正确。所有人都不能原谅逃避,虽然它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无可逃避的时候,那巨大的痛苦会把人给压倒。道德审判,这些话就不要说了,始乱终弃,固其宜也,自己就违反了道德规范,哪还有什么要求别人的道德规范的权利呢?但不只是道德。如果说是为了欲望,为了别的什么,那说不定反而可以得到原谅。她说得眉飞色舞,挥动着两只手,蓝幽幽的十点在黄灯下翻转腾挪。雨始终未停,它们,落在这一片星球表面,宇宙中是没有雨的,更加没有蓝色。
回去后他上了床。简妮脱得浑身光溜溜,像一摊丝线。安德鲁凑过去,热烘烘地抱住她。
他提心吊胆,预备她开口再提怀孕,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反而是他忍耐不住,开口了:“明天,我们去医院吧,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怀孕了。”
“不。”
“简妮,为什么?”
“我要死了。”
他半晌不能开言。她说:“我是认真的。”
然后,她莞尔一笑,说:“信上帝没用。我不想上天堂。”
“为什么要提上帝,这事情和他没半点关系。”
“我怀孕了。我要死了。安德鲁,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能生下来,那也无所谓了。安德鲁,你想要它吗?”
安德鲁回答不出任何话。简妮说:“雨还在下。安德鲁,你会想我吗?”
他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他摁亮一盏台灯,于是,窗外不息的暗雨,和床上睁大双眼的简妮都不见了。但他大脑却轰隆隆的,一团乱麻,根本想不到自己能做些什么。
为了简妮他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说是闹翻,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或许会是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出走。我要忘记这个人,安德鲁没说过类似的话,但他潜意识中是认同的。
但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把能做的都做尽了。
上帝保佑我。他想。这不是父亲的那个上帝。哦,父亲的上帝甚至不会让妈妈上天堂。父亲的上帝不会宽恕任何人。这是一个新的上帝。随后他又想道,我是个怯懦的人,因为,没有上帝,我似乎就做不成任何事情。
为此,上帝啊,请你怜悯我吧。
他两手交握,回忆起家中的小基督。他嘴里喃喃了一些祝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祈求些什么。
简妮就在他身后。她把手放在眼睛上,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很晚才醒。他有点分不清这是早上还是中午,看了看钟,心里一惊,原来已经十点了。简妮躺在他身边,他推推她,发觉她身体是热的,心定了几分,又叫道:“简妮?简妮?起床了。”
她没动。窗外天色仍是灰白的,从二楼看下去,底下的地照旧一派泥泞。安德鲁坐起来,找出那把瑞士军刀,开始修指甲。
他一直迁延到十二点钟才下楼去吃饭。但楼下没有人,老板娘不在那里。他喊了几声“安德瑞娅”,也没有人回应。
他心一慌,隐隐觉得出了什么事,立刻就去翻柜台。钱都在那里,简妮昨天给的。甚至指甲油也在那里,原来还有一瓶粉红色的。
“安德瑞娅!”他大喊。他又安慰自己,她可能是出去了。他去开门,门摇动不开,从外面锁住了。
安德鲁静下心,暗想:可能她突然有什么事情。她不久就会回来的。好像即使为了那几瓶指甲油她也会回来。
可是他上楼去,仍然忍不住对简妮说:“那个老板娘不见了,门也锁了!”为了安抚,又加上:“不过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有什么事情……”
简妮没理他。她没穿内裤和胸罩,披着红裙子,两条腿岔开,坐在床边,转头看着窗外。她的小腹折叠着凹进去,底下两边是凸起的骨头。安德鲁惊觉她竟然瘦成这样。
“简妮……”
“我想走了。”
“简妮,我们现在没法走。门锁上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要走了,安德鲁。”
她蹲下身,在箱子里翻衣服,挑出一件黑色男装,直接套在身上。安德鲁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简妮……简妮!你不是说你怀孕了吗?”
“我们可以去医院。她大概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可以去检查……我们可以结婚。”
他的脸腾地涨红了,他说:“简妮,你现在怎么能走?”
简妮没回答。
“简妮!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他想起安德瑞娅的话。她说他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简妮穿上内裤,套上一条西装短裤,趿上鞋子。安德鲁站起来把住她的手腕说:“不要去……底下锁住了!简妮,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
“我不是上帝。”简妮说,“而且,信上帝也没用。”
她提起箱子,往外走去。安德鲁只呆了一秒钟就跳起来,拦住她夺下箱子。他拉开箱子拉链在里面翻找,手不停发颤,抖抖索索地握住了那把瑞士军刀,刀刃出鞘,指向简妮:“你不能下去。底下没有人。待在这儿!”
简妮望望刀刃,又望望他。安德鲁咬紧了牙,她苍白的脸上突然扫过一丝微弱的笑意:“拜……”
他刺了下去。他听到大吼的回音——是男声。好像,是他自己的。他的心疾速搏动,他胸口作痛,胃里烧起了一把火。
她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后退一步,从刀刃上滑了下去,软绵绵地倒地。黑西装上洇湿一片黏腻的光。
安德鲁眼前黑了一瞬。他蹲下身,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及这个囚徒又是谁。这个囚徒向墙壁挥拳。
他解开她的西装。鲜血仍在涌流,从她白而平的胸脯上,一股,一股,歪斜着,汇入地板。
也许他是完全凭着习惯用刀剖开她的腹腔的。刀切开肉的感觉竟是如此顺滑,如此轻松。他大口呼吸,然后把手塞进她的肚子里。那里温热得像晚饭的汤。他的手摸到了一团圆而韧的肉块,抽搐一下,缩回了手,倒在地上痛哭、哽咽,像即将断气。
他泪眼朦胧,把她塞进箱子里,提着她下楼。闪烁的泪光里他一脚踩空,连人带箱子砸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检查箱子。它很结实并没坏,他又擦了两把泪,起身去推门。门推不开,当然,因为它被锁上了。他又把箱子拖上了楼。那把瑞士军刀在箱子里面,咣啷作响。
他不再哭了。他浑身无力。他把箱子勉强推进床底,浑身像发疟疾一样打摆子。他重重呼吸,推开窗子,爬到了窗台上。
这些事情有其时间顺序,但更像是倒着发生的。这就是安德鲁醒来时的感觉,他在倒着做梦,这个梦在将他带回过去,带回三十分钟前。
他们忘记关灯。没有下雨。红光映着白惨惨悬吊的窗帘。安德鲁没有夜祷。他的胸口发胀,喉咙作痛。他永远不会再有哪个人了。他永远不会……
简妮的声音说:“安德鲁,怎么啦?”安德鲁浑身一震。
菲欧娜睡眼迷蒙地看着他。是她……是她这迷茫的、缥缈的、把握不住的声音。
也许他看她的眼神过于惊诧,菲欧娜似乎要坐起来。他赶忙按住她。“没事儿,只是做了个梦。突然醒了而已。睡吧。”
她不疑有他,点点头,侧身睡去了。
他躺下来,大口喘着气。他的眼角溢流出泪水,内心又感到那压抑不住的饥饿和恐惧。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担心那必将发生的事。他只担心它不来。尽管它一定会来的,睡眠一定会来的,在钟表嚓嚓、嚓嚓的蠕动中,他总会这样,就像以前那样,睡下去。
fin.
备注:我怎么总是写杀人,可能我是愤青(你也配)
作者:筑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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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要求:笑语/求知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石英的国家里,有一位水晶公主,她拥有比全世界的水晶加起来都要多的美貌,她的心就像水晶一样剔透无暇,国家里的所有生灵都很爱她。
石英国中有一位太阳骑士,他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而正直。世界上最好的占卜师在他的出生的时刻说,他会成为最优秀的骑士,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认为。
水晶公主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位骑士要成为她的守护者,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这个人,成为了她的守护骑士。
他们在册封仪式上第一次见面,但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就得到了对方至高的信任,从他们在王座前许下承诺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永远纠缠在一起,什么也不能分开。
“公主,您要去哪里?”已经开始熟悉起来的声音从水晶公主身后传来,她知道那是她的骑士,没有回头,轻快地招手:“你来啦,来看看这个!”
太阳骑士笑起来,走上前来,落在水晶公主的侧后方,正身看向公主面前的东西,那是一卷地图册,他疑惑:“公主怎么突然看起了地图?”
这不仅是石英国的地图,还有石英国濒临的三处地域,水晶公主在羊皮卷上点了点,说道:“你忘了吗?快到我的试炼开启的时间了,不知道命运女神会指引我去往何方。”
“可……按照传统,您的试炼时间不应该是举行了成年礼后吗?”太阳骑士看着地图册,石英国与外界只有一处通路,另外三面都是不同的险地,传统规定所有的王室继承人都要跟随神之指引,去往三处险地之一得到属于他们的命运之馈赠,水晶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按理而言,她还有五年的时间可以同自己的守护骑士一同成长,直到得到月亮的启示,走向她的道路。
“兄长也并非是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启示的。”水晶公主顿了顿,看了一眼想要打断她的太阳骑士,继续说了下去,“我得到了启示,就在昨夜。”
太阳骑士咽下要说的话,正色向水晶公主行礼:“向您献上我的忠诚,无论是哪我都将与您同行。”
“谢谢你。”水晶公主微笑,“如果我要去三个地方呢?”
太阳骑士明显一惊,很快反应过来,再宣誓:“我会为您付出一切。”
这场提前了接近五年的试炼有太多不寻常之处,水晶公主并不是笨蛋,她清晰地感知到了来自未知的危险,但自从兄长踏上试炼之路一去不回后,她便已经没有可以后退的道路了。更何况,早在小时候,在兄长还在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期待着属于她的试炼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和属于她的伙伴要跨越千辛万苦,才能得到属于她的宝藏。因着兄长的缘故,她的试炼注定与所记载的所有记录不同,但她从来不曾想过要后退。
没有告知父母、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在王宫中消失了。
水晶公主要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玛瑙山。传说中,登上玛瑙山能得到神界遗留的武器,成为最强大的战士,但无数人都止步于平滑如镜的山壁,更无法找到登山的道路。
太阳骑士站在山壁下,抬头往上看去,山壁高耸入云,甚至像截断了天空,他用剑劈砍山壁,却连一道浅浅的印子都没有留下。但他没有气馁,站在原地劈砍了十天,在第十一天的早上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他的那一刻,山壁无声倾颓,出现了一条一人可过的小道,他转身对水晶公主说:“公主,请。”
水晶公主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手帕,打湿后走上前来,将他的脸从尘土之中拯救了出来。她抿嘴笑了起来,说道:“这样才是我的骑士,走吧,我们还得继续登山呢。”
太阳骑士怔住,他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跟在水晶公主身后,也走进了小道之中。在他走进小道之后,背后的光突然暗了下来,他往后一模,发现后路已经被封死了,只有不远处的一线光,他顾不得其他,慌忙看向水晶公主:“公主,要不让我在前面探路吧?”
水晶公主没有回头,她向前走去:“不必,我想这一段路途应该是没有危险的。更何况这里这么狭窄,你怎么上前?”
太阳骑士呼吸错乱了一瞬,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光,又收回来看向近处的道路,这条小道很平整,甚至连土石沙砾都不见影子,看起来出口并不遥远,但他们却走了很久,久到时间和距离都已经被模糊,太阳骑士无法再判断已经过去了多久,只有一直在远处的出口沉默地发出光亮等着两人上前。
“叮。”落下一滴水的声音打破了不变的一切,水晶公主加快了脚步向前,走了出去,太阳骑士跟在她身后,也上前去。
出口正对着一块立石,写着“推石上山”,不远处则是两颗大小不一的圆石,太阳骑士走过去试着推了推更大的那颗,石头微微震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推动。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各自选择了一块,背对着对方,开始全力推动它们。
坡道越来越陡,面前的石头也越来越沉重,再向前一步都困难,而前路的终点却仿佛遥遥无期,下一刻两人突然扑空,面前的大石消失不见,他们有些茫然地回头,却发现石头又重归了原处。
记不得他们到底尝试了多少遍,石头一次次地回到原点,一切努力都没有在山路上留下痕迹。太阳骑士按住想要再一次尝试的水晶公主的手,说道:“公主,停下来吧。”
看到水晶公主不再尝试,太阳骑士继续说道:“推石上山是我们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但公主您不能再停留在这里了,您还有新的目的地要去。”
水晶公主再看了看刻着字的立石,坚定了眼神,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在此停留了。”她的话刚说完,眼前画面变幻,她和太阳骑士又回到了山壁之下,她看向太阳骑士,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的骑士,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会一直停留在这里。”
“公主,我们走吧。”太阳骑士轻轻点头,向前走去。
玫瑰海美丽而危险,传说中海洋的深处有一座岛屿,女性上岛后便会成为海妖,去往深海中就会得到世间第一等的智慧,但成为海妖的人类几乎都迷失在了海妖的生命之中,再也不愿上岸。
太阳骑士看着成为了海妖的水晶公主,有些担心地递给她一个小封好口的小口袋,说道:“公主,接下来我无法与您同行,但我会在这等着您,当您感到危险时,请打开它,我相信您会回到岸上、回到您的国度的。”
水晶公主无法再吐出人类的语言,她接过小袋,轻轻地唱起歌,天空暗下来,夜晚被海妖的歌声唤醒,星光落在她的身上,与她一同潜进水中。
海洋是另一个世界,水晶公主顷刻间被海洋俘虏,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定了定神,握紧手中的布袋,向下潜去。
水晶公主看到了所有的历史,看到所有可能的未来,看到现在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已经忘记自己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祂同海妖们唱和,星星占据了所有的天空,太阳再也不用升起。
然后祂发现手中有一个小袋,似乎是从天地开始之初就在祂手中一样,不曾和祂分离过。祂打开小袋,在镜中看到了自己。祂突然明白,她是水晶公主。
“公主,您回来了。”太阳升起,站在海岸旁的太阳骑士向她行礼。
水晶公主笑了起来,走上海岸,再说出久违的人类的话语:“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考验在前方呢?”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沼的危险,此地有吞没无数生灵的传说,除了被引诱的那些存在,几乎没有任何活着的生命再敢踏入这里一步。
太阳骑士卸下盔甲放下大剑,换了一身布衣,同水晶公主一起踏入了这片沼泽之中。两人轮换寻找安全道路,一人被吞没下一刻又被同伴拉回坚实的安全地,他们并肩走进了这片不容生命踏入的沼泽的深处。
越向内行走,光线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此地像禁止光明一样,太阳骑士点燃一支火把,顷刻火苗便熄灭,两人更小心地向前,直到无论哪个方向都无法再向前一步时,他们已然身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公主,接下来该怎么走?已经没有前路了。”太阳骑士并不慌乱,他沉声说道,虽然面前一片漆黑,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水晶公主所处的方位。
“与其说没有前路……”水晶公主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伸手抱住太阳骑士,下令,“跳,不管是什么方向,向前跳。”
“公主!这……!”太阳骑士惊呼,但水晶公主迅速按住他的喉咙,他终于不再说话,抱紧怀里的公主,向前一跃。
湿泥迅速吃掉了两人,黑暗中什么波动都没有传出来,就像之前的在这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一样。水晶公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挤进两人之中,想要将她们分开,她用尽全力抱紧了自己的骑士,直到她终于能睁开双眼。
是水下,和玫瑰海的颜色又大有不同,周遭的环境呈幽青之色,水晶公主向上看去,越向上青色越深,最上面似乎根本就是黑色的,她看了一会便感觉头昏脑胀,再难以坚持下去,就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太阳骑士自然地扶住她,看向周围。这是一道向下的阶梯,他们向下走去,幽青的水中印照出金色的光辉,两人仔细看才发现阶梯的两侧是散落的珍宝黄金,而水中的金色便来自于这。水晶公主摇摇头向下走,太阳骑士再仔细看,一下有些毛骨悚然,在这些黄金更远处,是已经快要辨认不出的骨架,他更接近水晶公主,隐隐摆出保护的姿态。
但阶梯上似乎真的没有危险,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很快走到这条道路的最底端,在阶梯顶端常见的尸骸却根本见不到影子,周围堆满的是触手可及的不同的珍稀宝石,但两人眼中只看到尽头的小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王冠。
水晶公主双手端起王冠放到眼前平视它,它很美,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否认它的美丽,这样的美丽甚至可以说得上价值连城,她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将它戴上,太阳骑士轻轻遮住她的眼,牵扯她的手臂将王冠又放回台上。
在王冠再次和小台接触的一瞬,他们突然感受到向下的巨大的吸引力,太阳骑士用尽全力稳住自己和水晶公主,等到吸引力消失,他们已经站在树林之中,光线零散地穿过树叶洒在路上,这是琥珀沼的边缘。
“谢谢你,我差点就拿不到最重要的宝物了。”水晶公主笑着对太阳骑士说道。
“我什么都没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阳骑士沉默了一下,又开口问,“公主,您得到了什么吗?我们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
“我得到了真正的王冠。”水晶公主轻轻笑起来,她举起手,太阳骑士这才看到,她手掌上举着的一顶澄澈透明的水晶王冠,她踏出琥珀沼,站在光下,王冠闪烁,流光溢彩,仿佛有千变万化之能。
“好美。”太阳骑士忍不住赞叹,这顶王冠是那么契合水晶公主,像是神灵为她专门打造的一样,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现在的我拥有了足够的能力能统治这个国家了,我的骑士,请你一直在我的身边,守护我、陪伴我,与我共享这样的荣耀,你可愿意?”水晶公主戴上王冠,凝视着太阳骑士。
太阳骑士微微躬身,和她平视,笑起来:“我的公主,我属于您,无论前路将往何方,我都将与您同在,与您并行,这便是我的愿望。”
水晶公主回国后很快继承了王位,成为了石英国的新王,她见过所有过去和未来,得到超越一切黄金的智慧,拥有所有人的忠诚。她在星空之誓中得到的一切都让石英国越发繁荣起来,后来者在史书中记下了她的名字,也从来不曾忘记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同行的那位骑士,他们一生相敬相爱,带领石英国向前走。
作者:【七招】月溪明
中靶:0/10 全勝
二十年一度的升仙大会将在一个月后举办。
消息传出后,几乎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前往世界中心的羽化山的路。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修炼。即使在现在这个基础教育正在普及的时代,拥有仙缘的人依旧是凤毛麟角,更别说每二十年只能有一个修仙者能够成功羽化升仙。但是,如果能在升仙大会上沾染到一点升仙者的福气或者来自仙界的气息,万一自己家里也能出现一个升仙者呢?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升仙者,能够成为修仙者,就可以加入大家族,给自己家里带来好的改变,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抛开这些虚无缥缈的说法,其实去旁观升仙大会也是有实际的好处的。每当升仙大会结束,成功诞生升仙者的家族就会给在场的人分发一些好处或者优惠,比如让后代在该家族下属的学堂接受三年免费的基础教育,这样他们就能够脱离目不识丁的命运,从田野中脱离,去做一些相对更加轻松和高级,酬劳也更多一些的工作;又比如会被赏赐几十斤的肉食,可以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在升仙大会上,所有的大家族的族长都会到场,所以对于那些来自民间的修仙者而言,这也是一个推销自己、投靠大家族的绝佳机会。毕竟光具有仙缘,但是没有对应的物质条件和培养条件,也是无法将自身仙缘化作获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助力。
来自民间的众多修仙者摩拳擦掌,纷纷打听起十大家族的偏好,以此确定自己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准备,而其中,孟家被打听的次数最多。
要问为什么,因为近几十年的升仙大会上,孟家对于修仙者的需求量还挺大的,每一次都会放出大量的名额招募,所以比起另外那优中选优的九大家族,被孟家选中的机率无疑要大上很多。不过,也有人想反其道而行之,去搏一搏那九大家族的机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修仙者和仙种们精心准备的时候,十大家族里的孟家又是另一番景象。
孟家的议事大厅内灯火摇曳,孟家家主孟原坐于上首,姿态悠闲地喝着茶,在他的右下方是孟家的客卿,名为艾笛,此时他正双眼放空,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匆匆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个青年快步走进议事大厅,跪倒在两人面前:“家主、师傅,孟祥来了。”
孟原开口道:“起来吧。”孟祥应声站起,神情恭敬。
孟原放下茶杯,上下打量孟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向后靠着椅背,悠然地道:“孟祥,艾笛先生向我推荐了你,说他带的弟子里,你是最认真刻苦,也是最有天赋的那个,所以他推荐你代表孟家参加升仙大会。”
看着孟祥脸上浮现的激动,孟原顿了顿,继续道:“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的修为毕竟来自于艾笛的灌顶,还需要利用最后这个月继续加强熟练度,切不可放松。”
孟祥认真点头,迟疑片刻,问道:“家主,那我会不会竞争不过其他家族的修仙者,毕竟这修为不是我的。”
孟原语气轻松:“其他家族也是一样让小辈接收客卿的修为灌顶。养尊处优惯了,谁还愿意耐下性子修炼呢?”
孟祥了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
“好了,这段时间记得好好巩固修为,回去吧。”孟原挥手赶人。
孟祥行了一礼,恭敬转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在大厅阴影处坐着自己的师傅,心里不由得一惊,原来他和家主是当着师傅本人的面讨论用他的修为参加升仙大会。他又有些疑惑,师傅为什么愿意舍弃辛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呢?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敢问,抱着一肚子疑问离开议事大厅。
一个月转瞬即逝,升仙大会当天,羽化山周围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很多小商铺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想趁机赚上一笔。
羽化山并不算太高,也不险峻,但是它却通体洁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色彩。整座山浑如一体,密不可分。平时的羽化山都是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只有二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举办期间,迷雾才会暂时散开。以前有人动过邪念,想要挖下羽化山的山石卖钱,然而每个试图这么做的人都被天降雷霆劈成了焦炭,渐渐地,人们就息了这个念头。
羽化山上有一条从山脚笔直通向山顶的宽敞山梯,此时正当吉时,十大家族的人全都穿着庄重繁复的服饰,排着整齐的队伍,由家主领头,参加升仙大会的修仙者、其他家族直系成员、以及客卿们紧随其后,一步步走向位于山顶的巨大广场。
广场中央是一颗巨大的树木,树干和树枝是与山体一样晶莹的玉白,树叶却呈现斑驳的黑色,如果靠近,可以发现上面显示着浅淡却复杂的纹理。树上有一只黄金般璀璨的大鸟,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休息。
待所有人都抵达广场,围绕中央的白色巨树放射状站好,上一次出了升仙者的洪家的家主便上前一步,朗声说了一大段开场白,洋洋洒洒,慷慨激昂。末了,他沉默片刻,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状态,严肃低沉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恳请仙使大人降下神魂,主持升仙大会。”
话音刚落,黄金大鸟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露出蓝宝石般通透的眼眸,画龙点睛般一下鲜活起来。仙使轻展双翼,振翅围绕广场和羽化山盘旋三圈后,才轻巧地落回枝头,吐露出透着天道无情的声音:“各位修仙者,请展示自己的修为。”
每只队伍的第二人正是十大家族派出的修仙者,此时他们按照各大家族历代以来出现的修仙者的数量多少依,配合相应道具,依次展现自己的修为。
孟祥站在队伍里胡思乱想,担心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让家族蒙羞,以至于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家族修仙者的修为展示,突然听到家主的声音低低响起:“孟祥,做好准备,该你了。”
孟祥如梦初醒,慌乱抬头,发现排序第九的林家的修仙者正在下跪行礼准备退场。孟祥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心慌意乱,从后面的族人手中接过自己的道具,强装镇定地走到广场中央的巨树下,先是恭敬地下跪行礼,然后站起来,双眼注视着黄金大鸟:“仙使大人,我叫孟祥,我要展示的修为名为电堆。”
孟祥举起手中被打磨的非常通透的琉璃杯,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将琉璃杯放在其他族人搬过来的桌上,又拿出两个银白色金属条和一根银色金属丝:“我左手拿的是锡条,右手是银条,金属丝也是银质的,现在我将它们放入盐水里。”
说着,他将金属条轻轻放入琉璃杯中,并用金属丝连接二者,道:“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电堆构件,在这样的构成下,银丝上会产生电流,使得人体有麻痹之感。”
孟祥从族人手上接过一条蚯蚓,强忍着想把蚯蚓甩出去的冲动,将其与银丝接触,只见原本胡乱扭曲挣扎的蚯蚓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僵直,孟祥重复数次操作,无一例外。
“我的修为展示到此结束,感谢仙使大人的观看。”说完这句话,孟祥行礼退下,回到队伍中,立刻把蚯蚓扔得远远的,嫌恶地掏出手帕疯狂擦手。
黄金大鸟开始在各个家族摆放在树下、用于放置展示修为所用道具的桌子上空盘旋,数圈之后,大鸟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落于一张桌子的前方,孟祥望去,发现是孟家的桌子。
惊喜的情绪冲上心头,让他的脸上扬起出难以自制的笑容,就连一向深沉的家主孟原,表情也十分愉悦。
黄金大鸟发出宏大的声音:“本仙使宣布,参与此次升仙大会的修仙者中,修为成功获得升仙资格的修仙者是孟祥!”
说罢,他展翅飞回枝头,眼中蓝光暗淡下去,又恢复最初双眼紧闭的模样,显然是再次神魂离体,陷入休眠。
其他九大家族不甘退场,而孟家除了孟祥以外的人也全部退至羽化山下,只留孟祥一人独自站在了除了白色巨树和黄金大鸟外空无一物的广场上。
怀着紧张激动的情绪,孟祥注意到羽化山周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巨大的风压凭空产生,让自己的身体迅速拔高,飞往天空。
山下,所有人注视着这一幕,感慨着仙界的神奇,直到孟祥完全消失在天空尽头,这才各自忙活起来。十大家族开始招募新的仙种和修仙者,孟家的人还需要给山下围观的人们分发赏赐。羽化山重新被浓雾笼罩,等待着下一个二十年。
强烈的狂风中,孟祥感觉自己迅速上升,而后开始下降,急剧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恐慌,但他有感觉有一股柔和的力道托着自己的身体平稳地降落。脚踏实地后,孟祥睁开眼睛,脚下是一个跟之前的羽化山广场大小相近的白色平台,材质也与羽化山类似,呈现光滑的洁白。
他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传说中的仙界,只见周围是高耸的银白色墙体,顶端在头顶交汇成拱形,墙体向前一直延伸,形成长长的甬道。
脚下的平台突然向前移动,孟祥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这里可能只是一个中转站,甬道的另一头才是真正的仙界。
平台平稳地移动,载着他进入昏暗的甬道,不多时,眼前大亮,抵达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平整洁白,似乎是一处山崖,上方天空碧蓝,白云流动,放眼望向四周,只觉得颇有些一望无际。孟祥想,这应该就是仙界了吧。
身后传来沉重地脚步声,孟祥回头望去,一个巨大的身影朝自己走来,自己在的山崖只到对方的腰部。原来仙人都这么高大的吗?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要怎么样做?这个仙人是不是来引我入门的?孟祥心中闪过无数类似的念头,仿佛看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展开,门后就是未知但壮丽的景色。
那高大的人影很快到了山崖旁边,孟祥更加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跟自己一样黑发黑眼,不过服饰差别很大,而且自己只有他的手指大小。这应该是就是仙界的特殊吧,孟祥暗想。不过,仙人手上拿着的似乎是刀叉?刀叉形状的仙器吗?接下来,应该是要把我变成巨人,完成成仙的最后一步了吧。
巨大的金属叉子固定住孟祥的身体,另一边的刀刃轻巧地划开了他的衣服。孟祥先是不解,后来恍然:变大会撑破衣服,所以要先把原先的衣物去除。
身体骤然裸露于空气中,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半分未少。他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贴在了自己的脖颈处,巨大的的力道使得他的头颅轻巧地滚落到一旁,眼神中还残留着强烈的期待。
巨人用叉子将孟祥的身体送入口中,细细咀嚼后咽下,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放下刀叉,转身离开。悦耳的声音应激出现:“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本餐厅。”
作者: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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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都是生活的余辜。
《父亲》
这晚的风是这样吹的,跟那晚的不一样。
左边的树向右摇头晃脑,右边的树朝左伸着胳膊抖着腿。我在它们中间凌乱了好一会,拦住左边的头发,右侧的又飞起来了。好不容易制止住两边的头发,本来迎面的风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背风,我一只手根本不够忙活。
好在快到了。
我看了眼身边的郑华,他的薄夹克被吹得像厚棉服。他的手依旧温热,我的手冰,他牵着我的手也许是我拽着他的手,往饭店里面走。
今晚是他的初中同学聚会,里面坐着有我的老师,有局里的领导,有企业家,当然也有他这样的小职工。
而我是他的女儿。
快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他先把我的手松了,拍了拍夹克上的褶皱,说:“走,进去吧。”
我应了声,还是等着他整理好衣服,带着我进去。
他低头收拾完,才发现我还在他身边,说了句“这有什么好怕的”就大步地往前走,到了第二个门前,拐了个弯进去了。还好我没有先走,他停在一号房边上,他不说谁能知道聚会是在二号房。
我听到前方爆发出热闹的声响,在退缩地犹豫之间,还是走了进去。
“谁啊在门口?”
“老董,不会是你吧?你什么时候找了个新小妹来?”
他们说着方言口音极重,我听不太懂,只是看见郑华瞪了后者一眼。
“说什么呢,这是我女儿。”
“哦!是郑华的女儿,我就说嘛,怎么这么漂亮!”
夸我漂亮的话开始多了,夸得最认真的是那位老板,可即便看起来真诚,我看出来是假。更何况郑华说过很多次,我丑得他都不想相认。但在这个时刻,郑华的嘴角咧到耳根,像是真的很开心,甚至满意地点了点头。
奇怪。他开心什么呢,像是因为别人夸我而开心,又不像是因为我而开心。
我为了他,乖巧地挨个打过招呼,才落了坐。在场的只有我一个小辈,他们聊得粗矿而奔放,我多数也无法听懂。偶尔他们为了照顾我,就会跟我聊我的母亲。
“你妈妈现在在哪上班?”
叔叔的普通话拙劣,明明是南方口音却像夹杂着大漠的尘土,是一嘴的烟味。我愣了下,正要回答说妈妈现在在工厂做工,郑华先替我说:“嗐,她能做什么,就在家里做家务了。”
叔叔怀疑地看了眼我爸,看向我,我点点头。
“奇怪,我前段时间不是听说她在上班吗?”
“她去上班也赚不到什么钱,”郑华摆摆手,“倒不如在家算了。”
叔叔不好接话,笑笑说:“确实,现在工作不好做。”
“哎呀,不是工作的问题,她就那个水平。你要像我们读过书的,那也不难找工作。”
正好有新菜端上来,郑华停住了话头,先给我夹了一口菜,“来,吃吧,多吃点。”
叔叔笑说:“你看你爸爸多疼你。”
我只是点头。
“很安静啊。”
“是,她不爱讲话。”郑华说,“身体也不好,前段时间很晚了,还去医院看病。”
是了,就是那个晚上。
我一路都在想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的风不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它只集中在那一个拐角。迎着面,很凛冽。
我发烧到三十九度,可能是肠胃炎引起的,一整天一直在呕吐。
为了等有一个人能回家带我去医院,我等到了晚上六点。冬天四点半夕阳就预备收尾了,六点天几乎已经大黑。我蹲在家门口一看见郑华我就哭了,我说我一整天给他给妈妈打了多少个电话,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前回来。我说我现在好疼,先带我去医院吧。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我一直在吐。
我说了很多话,在那一个晚上。
郑华听完后说:“你妈妈呢?”
饭局上他们又聊到另一个话题,好像是投资理财什么的,郑华没研究过插不上话,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就理理衣服,不太吃饭,只偶尔站起来给我夹两筷子菜。
他每站起来一次就会有目光看向我和他,郑华像没看到,只是一味地照顾我。
“郑华,你会这么疼你女儿啊?跟个宝贝一样,我看得都羡慕死了。”
我低头继续吃饭,这种话无关我的回答。
郑华乐呵呵地接话:“你这说什么,我的女儿我不疼谁疼?”
今晚只要有关我的话题,郑华一直在笑。只是那个晚上我捂着饿了一天、一吃就吐犯疼的胃,等到了七点,母亲下班。
郑华说:“饿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快去煮饭!”
他冷着脸,我连对母亲复述我怎么疼的力气都没有。
我蹲在家门口,院里拴着陪我长大的小狗,蹲在我的对面一直担忧地看向我,我也看向它,觉得这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它的孩子。可是它只是一直小狗,什么都做不了。
郑华在周围晃悠,他一直在等晚饭,于是从厨房晃悠出来看到大门口的我,再晃悠进厨房看我妈做得怎么样了。多转了几回合之后,他抱着胳膊,对我说:“你到底疼不疼?疼的话怎么连自己去医院都不会?”顿了下,他见我没说话,又说:“不会给我说中了在演戏,连话都不敢接,小小年纪拿生病骗人。”
他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他,看见他走之前眼里垂落的嘲讽。心比肚子更痛一点,我咬咬牙,我蹲在了厨房门口。
……
郑华加了块糖醋鱼到我碗里。
那晚母亲也煮了糖醋鱼,糖醋鱼煮起来久,要先炸鱼、调酱汁、再倒汁勾芡。完了再炒菜,买的是空心菜需要择菜,因为回来晚了,临时改成了炒包菜,母亲胃不好要炒得久一点,还要加水,炖得软烂。
郑华估计看见我就烦,又开始重复他之前的观点:“你是不是不想写作业,在这里故意这样子?”
我猜我的嘴唇都发白了,但是厨房门口的灯光不好,该是都隐在黑暗里了。
“我没有,是真的很疼。”
“那你自己不会去医院?”
“我没钱。”
“没钱有什么关系,你去了难道他还会不给你看病?”
我心说当然不会。就算去那种小诊所,先假装有钱让医生给我看完病,然后跟医生说我没钱的这种事情我也做不出来。
我到底还是想象了一下,我先想到了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遇见我的同学或者亲戚,他们有可能对我伸出援手。然后我开始想象我从家里出发,到这就想不下去了,太远了这一路,我连站起来都不愿意。
郑华还在说:“多大的人了,连医院都不会自己去。”
……
“那现在小妹妹身体好了吗?”一开始跟我搭话的叔叔问。
其实只是一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打个针,几天就好了,不过昨天我还在吃药。
当时母亲做完饭出来,看见我蹲在地上才发现我的异样,连忙就带我去了医院。其实她第一眼是看到生气的郑华,我知道。
我那会也很生气,母亲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吵架了。我跟郑华的思路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我没钱去医院,他固执地骂我不肯一个人去医院。但我确实没办法说出我并不缺人陪的话,我很缺。
母亲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穿太少了,”又捏一捏我的手,被吓了一跳,“发烧了?手怎么这么烫?”
她骂郑华:“你这都没发现?”
郑华摆摆手:“那你快带她去看吧,生病发烧也不知道自己去医院。”
我被她掺着站起来,我们家只有电动车,母亲第一次跟我说:“你抱住我,抱得紧一点。”
她没带我去找医生,敲了一个诊所的门,跟我说是她朋友,看我这个年龄段的病看得特别好。那个点诊所早就歇业,但还好诊所就是医生家,门后有人住着。
对方也是有点不耐烦的,或许是母亲在门口狂敲门,吵得他们有些不舒服。
“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啊?”
母亲的声音都带着点哭腔:“我小孩生病了,发烧得很厉害,帮我们看看吧。”
不像朋友,像求人。
“差不多都好了吧?”郑华回答,瞥了我一眼,“早就好了,就是感冒发烧,小孩子一下就好了。”
“嗯,好了,谢谢叔叔。”
“小妹妹好有礼貌。”
郑华借着这个当口问我:“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跟你以前的老师打招呼?”
“有。”
“他有没有说什么?”
这个问题让人无从回答,老师也问我好了算是说什么了吗?
“什么叫说什么?”
“有没有说你大变样?问问你现在学习什么的咯。”
我摇摇头。我去年才从老师那毕业,也不能变成什么样。
郑华开玩笑地说:“也不关心你一下。”
隔壁叔叔听完也笑了说:“这我可得告状啊,郑华你这叫什么,完美父亲说的是不是就是你,把你女儿当掌上明珠来宠。”
郑华温和地笑起来,倒真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完美父亲:“女儿都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这晚回家的时候风更大了,冬夜深重。郑华忙着跟老同学聊天,没牵我的手,我手插在兜里一直暖不起来。
我为了不尴尬吃得有点多,可能是天冷的原因,感觉胃在肚子里动得不舒服。
走了没多久,郑华和老同学告了别,母亲从后面开车追上来。
“你们俩怎么在这里?”
郑华说:“那不然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你怎么都没接?”母亲看了我一眼,“上车,害我还出来找你们找半天。”
郑华有点酸溜溜的:“你们俩坐车回家,我一个人还得在这里慢慢走。”
母亲没接话,把手伸到后面握了握我的手。
嘟囔,“也不懂多穿两件。”
回去后母亲和他大吵一架,我生病发烧那天没骂出来的架,却在我被郑华带去吃饭的时候爆发。
“女儿生病刚好,你就带她去你同学聚会。我胃不好你从来没关心过我就算了,她是你女儿,你这么多天过问也没过问过一次!”
其实我听过他们很多次争执,但那大多是压抑的、背对着我的,在深夜里以为我熟睡,却把我吵醒了的架。
这次不一样,有猛兽把蒙在他们俩身上的薄纱撕开,他们不再纠缠,却因为才看清彼此又不得不为曾经的自己咒骂。
那天母亲说郑华窝囊,这天母亲说郑华死要面子。
好像不止这么简单。
“小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娇弱,感冒两下子不就好了,吃药都吃了好几天了还能不好?去吃个饭有什么不能吃?”
“跟你说了几百遍,你女儿肠胃炎,饮食很重要!”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清楚郑华是否爱我,比如他连带我去医院这个责任都不肯承担,买药钱两百块他都没拿出来。可有时候他又会在高朋满座中做出让所有小孩羡慕的举动,会跟我说要买什么玩具就买,想吃的冰糖葫芦突然从一块钱涨到六块钱了,他也说我给你买,哪怕买完回家说了一整天的贵死了。
但我会觉得他好像有在努力要多爱我一点。比如我被母亲用家法虐得上跳下窜,他那天冷眼旁观了,下一次就会在母亲生气之前提前跑来告诉我抱着我躲起来,或者在母亲批评完我之后特地来我房间安慰我。比如他在餐桌上说我丑得不像他女儿,第二天就会在下班后给我带回漂亮的饰品和裙子,夸我像个公主。
就像他好像很富有,会在饭桌上说母亲挣不了多少钱,会给自己买上一两千的外套。可他也好像很贫穷,穷得我们家不得不靠母亲去工厂做苦力活补贴家用。母亲说,郑华赚得还不如她多。
我出门,蹲在门口,和我家大黄狗四目相对。
之后我终于想明白,我是他和这个世界假装的一场浪漫邂逅,不是真浪漫甚至也不能算是邂逅,却是真在假装。他们情投意合时,我是他们之间彼此共有的礼物;而当他们相看两厌了,我就是痛苦的具象化。
不过好在他依旧把我划分为他的,他的礼物,他的痛苦。于是他扮演,一个看似合格的父亲。
被生活绑架的人会做出怎样的呼救呢?
我旁观着他的两难,只能做出简单的目送。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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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酒,倒映着天上的月亮。它突然颠倒,酒水流入发丝。握着杯盏的人,趴在有月光流淌的光滑石桌上睡着了。
翌日,天空阴沉,细密的雨丝降了下来。男人的衣服吸饱了雨水,又在褶皱处盛了几池。雨水蓄满,他才醒来。身边的酒坛也满了,雨滴在微微鼓起的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男人将手伸进酒坛,把酒和雨水的混合物泼在脸上,权当洗脸。他站起来拉直衣服,雨水涓涓流到地上。
雨中的远处有些朦胧。男人已经感受到一股寒意从身体里爬出来,再不升温烘干,怕是要感冒。男人四顾,想要找一个干燥点的地方,至少先把身上这件沉重的湿衣脱下来。幸运的是现在是夏天,气温不低。
男人往外走去,心里似乎已有了定计。风突然吹斜雨丝,也吹散了沉闷的雨气。闷热感一除,男人心情正喜,却听到背后的石桌传来几声人声。
“哇,这整整一坛的水酒!”
“浓淡就全看那人的酒量。”
他猛地一回头,却只看见,石桌、石凳与一坛雨水掺和的水酒罢了。
旧庙里,他褪去身上的衣服。庙虽小,五脏俱全。他很快拾缀出一堆柴火,生起火来。
把衣服展开,挂在简易的支架上。男人穿着亵衣,想起刚才的那坛水酒。想想也是恼人的事,昨晚愁绪郁结,半坛酒似乎也没能喝到。
那看来是一坛好酒了。男人回味着那声带着笑意的“浓淡全看那人酒量”,心中明白自己似乎遇见了妖精鬼怪,却也没感到一丝害怕。
墙上的火光突然舞动起来,似乎是狂风从正门窜了进来。他转身去关门,却看见自己的衣服正在凭空舞动。袖子飘转在空中,分明无处借力却又洋洋洒洒起起落落;腰肢更是被卷成纤细的女子模样,摆动之间,春柳也不能胜它的柔软;却也真有狂风,狂风正鼓起衣服的胸口。
男人大笑起来。那衣服心知自己吓不到人,两只袖子朝天一摆,风力一带,落入了火中。
火一下便被压灭,衣服因为太湿,倒是只被烧黑了一块。男人盯着这狼狈不堪的现场,想起来此地的轶事。
传说此地千年前还是海底,山海变易之际死了不少海底的龙子龙女。海民虽死,但陆地对他们来说毕竟新奇有趣,因此残魂萦绕千年不去。至今还有人能看见海水平地而出,虾蟹横街而过。
它们驾乘白浪从城里大道冲过,一路上,车马人都停下来不敢再移动半步。
当然这是第一次的时候,县志里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件事,当时的县令还将此视作吉兆上奏,只可惜被看作陈词滥调丢进了废纸堆里。这已是前朝的故事了。此后的当地人们已经知道这些鬼怪对人没有危害干涉的意图,就也当成当地的一种风景,顺便观赏一下外地人吓得屁滚尿流的好笑场景。
门外,稍小的雨毫无征兆的变大起来,雨幕密集得像是冬天早晨的浓雾。
他也是外地人,来到此地六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胜景。
雨帘后透出一道看不清楚的黑影。它在外面游曳着,黑影便在游曳之中忽大忽小,有时贴得近了,能看到如人一般大小的鳞片。
雨帘突然暴起,雨滴像真正的珠子一般,一瞬旋转着,飞溅着,停滞在男人的眼前。过于的急速,让快速飞出的“雨滴”只存在了一瞬,便被急速撕扯成小小一片雨膜。雨膜又在下一秒变成无形的水汽,扑在男人的脸上。水汽带着那种速度,像有生命一样往男人的皮肤里挤。
“酒我喝了,现在把水还给你喽!”
黑影停在寺庙的门前,那是一只巨大的眼睛。沉重的眼皮落下来,又是一阵飓风。
也不知是雾气被飓风吹散,还是它实在贴得太近。男人能看到它眼睛的颜色,那是正午海岸看得到的海天相接的两种蓝色。
男人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眼睛,仿佛是一道通往异世界的门。他神色恍惚,就快要踏进去。眼皮又一次落了下来。飓风轻柔地将他推开。
“怎么了,我可不是老虎,不招人类小弟的。”
男人站在门槛后,看着雾气在眼前翻涌,片片相叠的鳞片在他的前面,映射雾气和人影,快速驶过。
白雾贴着龙身运动,它们聚集在一起,几乎就是云团,在龙尾驶过后仍形成庞大的尾迹。
男人跨过门槛,发现天空早已是一片蔚蓝。拔地而起的重云的前方,闪耀着太阳彩光的龙已变成一道弯曲的细线。
正午的阳光正在照透这篇浓雾。什么雨啊风啊,都换以阳光和聒噪的蝉鸣。
男人披上焦黑的外衣,走出破庙。
太阳热得他眼睛都有些难受。
作者:烤鱼
评论:笑语
阿杉说,她有件事必须得告诉我。
我俩躺在床上,她枕着我的手臂,脚踝搭在我小腿上。电视里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声音开得很小,没人会特意去看,只是为了给这房间添点颜色。
所以是什么事?我问。她眨着眼睛,凑得很近,很是不好意思地扭捏了一阵子,才开口说:
“其实我晚上有一个坏习惯。”
她真狡猾,我想。在我们已经搬到一起住的当下,就算是她有什么坏习惯,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毕竟开始同居就意味着要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只等着听她坦白那个“坏习惯”,并且祈祷那是我容易接受的。
“什么坏习惯?”我问。
“只要我半夜醒来,就会忍不住起床找吃的。”阿杉说。
我笑了:“这算是什么坏习惯。”我确实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坏习惯”。在我贫瘠的想像里,多半是裸睡,打鼾,磨牙,梦游,抢被子,将我一脚踢下床之类的,其中裸睡和梦游最好不要组合在一起,否则会出岔子,半夜吃东西并不在其列。
我甚至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习惯,如果半夜醒来觉得饿了,就是应该吃东西。
“你不在意的话就最好了,我会尽量不吵醒你的。”阿杉松了口气,往我怀里凑了凑,我抱着她,手放在她软绵绵的小腹上,轻轻捏了一下。
“吵醒我也没关系,只是吃东西而已。”
“别捏,怪痒的。”阿杉也去捏我的肉,我们就这么闹了一阵子。十二点一过,我便关掉了卧室的灯,抱着阿杉柔软的手臂睡着了。
大多数时间,我的睡眠还不错,因此同居的开始几天,我没发现阿杉是否有在晚上吃过东西。她倒是主动提起,说她半夜起过床,但并没有惊醒我。
这不是什么值得我在意的事,于是我很快就把它忘到脑后。又过了几天,我因白天看的恐怖小说而难以入睡,只能闭着眼睛等待睡意来临。等了许久,睡意没来,躺在我身边的阿杉却动了。她起身下床,听声音是光脚踩在地板上,大概是为了不发出太大声音。
我睁开眼睛,只看得到模糊不清的身影在黑暗里移动。卧室的门被轻轻打开,留出仅足够一人通行的空间,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片刻后又响起一个很轻的声音,橘色的灯光从门缝里透出——她打开了冰箱。
我以为她要把里面的食物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但她却迟迟没有进行下一步。橘色的灯光一直亮着,她的影子反复裁剪那片光线,我听到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循环不断地响起,然后我意识到那是什么声音,并且必须去看一看。
我走向厨房。阿杉正在吃东西,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但又不完全与我想的相同。
她正在吃今晚的剩菜。我们做了满满一大锅咖喱,没有吃完,在冰箱里因低温变成半凝固的样子,现在它们粘在阿杉的手上,融化在阿杉的口中,而她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猛地关上了冰箱,在突如其来的一片黑暗里,她惊恐的眼神却那样清晰。
我有很多疑问,比如为什么不把菜热一热再吃,为什么不用筷子,而要直接用手抓着吃,但这些问题此刻都不重要,我只是叹了口气,把低着头不说话的阿杉拎到水池,给她洗手。
“你还饿吗?”我问她,“要不要我去热个饭?”
阿杉摇了摇头。
“那就回去睡?”
她又摇了摇头。
“对不起……”
“好了好了,没什么,”我抱了抱她,“不吃东西的话就回去睡吧。”
我们一同爬上了床,阿杉把头靠在我肩膀上,小声说:“我还以为你会怪我。”
“只是吃点东西而已。不过家里也有不少零食,冰箱里的东西太冷了,对身体不好。”
阿杉有一会儿没有说话,我以为她睡着了,翻了个身,打算入睡,却听到她的声音轻轻响起。
“只有冰箱里的东西才能让我感觉好一点。”
“为什么?”我转过身来揽着她。
阿杉叹了口气,摸着自己腹部的赘肉,缓缓解释道:
“以前爸妈觉得我需要减肥,不让我吃太多。我总是吃不饱,所以半夜趁他们都睡了,才能打开冰箱偷吃一点剩菜。我不敢拿筷子,也不敢用微波炉,怕声音太大把他们吵醒,久而久之,这就成了我的习惯,就算现在白天已经吃得很饱了,半夜也会觉得很饿,想去冰箱里拿点东西吃。”
“原来是这样啊。”
我点了点头,用力抱了抱她。阿杉感觉到的饥饿大概不是肉体上的饥饿,而是心灵上的,而我作为她的爱人,有义务帮她填饱肚子。
“没关系,以后你半夜再感到饿,不用顾虑我。可以用微波炉热吃的,也可以拿筷子。你还可以叫醒我,让我陪你一起吃。”
“真的?”
“真的。”
黑暗里我看到阿杉的眼睛,明亮而湿润。她用那样真切的目光注视着我,让我忍不住吻了她。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在半夜见过阿杉起床觅食,只是有时会发现冰箱里的食物少了一点。我问她有没有热过再吃,她说有,我也不会深究,我对她抱有信任。
就这样过了半年,某天我半夜从梦中醒来,正打算再度睡去,却发觉身旁的阿杉在看着我。见我醒了,她对我笑了一下,俯下身子,仔仔细细地吻我的嘴唇。
我还没完全清醒,只觉得一只脚仍在梦里。她总算肯放开我,我才稀里糊涂地抛出一个问句:“不去吃东西吗?”
“吃饱了。”
阿杉说着,转身继续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