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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我觉得节奏有点不对!)
秋风萧瑟,吹乱雨丝,天地间雾气朦胧。连山的枫林下开着一家旅店。
“您......?”店小二扫了一眼店里,突然看见一幕,瞪大了眼睛。他急急向前,或许是想要弄个清楚。
“止步!”
“别靠过去,此人或许已成非人。”有一位抱剑侠客喝止住了店小二。
在两人面前,有一位长人,神情惶惶不安,泪涕横流,手在空中胡乱地舞动。他哭声呜咽,不大能让人听清,只觉得忽远忽近,凄惨无比。
抱剑侠客仍然抱剑,神情肃穆却又不见紧张,站定说道:“此......人必然是孤心入体了。”
“孤心,意味着古往今来独一的心。它究竟从何来,至今还无人得知。我们只知道,但凡孤心入体的人,都会绝情断义,不仅从此往后再不与朋友交往,甚至连自己父母也要抛弃。”剑客似乎是想要与店小二解释,自顾自说了一长串,“若是从此遁入山林,倒还好了。他们喜怒无常,但又喜欢流连市井说些胡话,像个疯子,倒是比乞丐还不如了。”
店小二还是一副震惊的模样,“孤心入体,可这位客官昨夜还是好好的呀?”
“孤心入体,就是这么突然,又没有来由的事情。”剑客轻叹,怜悯的眼神扫过那个长人,又故作轻松地笑道,“这孤心入体倒也有几分好处,首先是身高会再长,你看这人手长脚长,就是没啥肌肉。”
一旁的身高只有五尺的店小二懵懵懂懂地听着,似乎没想明白怎么就聊到了身高的事情。
“呜呜呜——我靠!”长人突然从椅子上掉落,四肢立在地上,头在空中不停甩动。
“妈的妈的,我的黑神话悟空还没玩完就TM来到了这个鬼地方,卧槽我冤啊,我冤啊。我没被大卡车撞啊!”
“大卡车大卡车大卡车......”
那长人状若疯狂地抖动脑袋,一直重复着相同的几个音节。
秋风穿堂过,给本就穿着薄衣的店小二更带了一丝凉意。屋外正在落雨,仿佛从天落下的巨幕,让他感到恐惧。掌柜的今日也不在店里,本以为只要应付几个行脚客,怎生碰到这事!
“呃~呃~曼~波~”长人手一撑,从地上浮起来。
这人身这么长,居然又这么轻,定是有妖物附身了!店小二两腿战战,转头看向剑客,发现剑客的眉头也越聚越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这人......”剑客摸了摸下巴,“似乎有些过于兴奋了。”
“大,大爷,这话又怎么说啊?”
“我从前也见过孤心入体的人,倒也没像这个这么闹腾的。难道是孤心不适,又要另寻他人?”
“啊?大爷,师傅,道爷,您就不能收了这啥孤心吗?”店小二连退几步,害怕下一秒就看见神魔妖怪透体而出,向他扑来。
“孤心是心,而非妖怪。”像是知道了店小二的想法,剑客轻描淡写地补充着设定。他张口一吐,舌下飞出一柄小剑,在屋内绕转,“我们修道之人自有修持,倒是不怕这孤心,只是你......”
“我......”店小二心中本就慌乱,现在就更不知道要干嘛了。
长人突然开始自转,两手伸直像两杆木桩,两腿倒是乱甩,把桌子也踢倒了。
“我,我不干了,我回家去了!”店小二把肩上的毛巾往地上一扔,头也不回地朝屋外雨幕奔去。
长人转动一停,趴倒在地,嘴上又开始说些奇怪的话:“Tik Tok,哔哩哔哩,老婆......”越说声音越低,直至无声。
一时之间,房间里只剩下风雨声。
“唉,那店小二错过了一次仙缘呢。”剑客说。
“错过了毛线。你最多也搓点老泥给他吧。”长人若无其事地从地上爬起来,说到。
“老泥也是仙缘。”剑客把剑一提。剑瞬时变小,纳入他的耳朵里,“倒是你,胡话说得挺有水平。”
“我......”长人眯起眼睛,“我自然也有我的仙缘。”
“呀,那倒不错。那师弟,既然你疯病已解。我们不若上路?”
“师兄,你奶奶的。”长人表情不变,骂得畅快,“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为啥要演这一出疯戏。”
“怎么?”
“还不是全怪你和师姐装逼说学会了子母钱,又被她顺走盘缠只剩五百文,我们至于一路餐风露宿,不敢入城,只敢在这荒郊野岭招摇撞骗?”
“还有这事?”剑客佯装讶异。
长人闭上眼,深深叹气,“真有。”
剑客走向柜台,开始翻找。有几个带锁的,也被他伸手一抹撬开。
“师弟,这里就我们两人的钱。”
“原本也没打算拿走别人的钱,你不是会子母钱吗?”
“原来如此,这便是子母钱,那我也不算骗人。”剑客拿着钱笑嘻嘻地走回来,“我已大成了。”
屋外风雨还在下。剑客拖了两把椅子放在门口,两人坐在椅子上,微寒的秋风吹在脸上,好不惬意。
“等等雨停?”剑客说道。
“师兄,若是那位店小二冒雨回家,得了病,那算不算是你的因果。”
“我掐诀避了他的雨。”
“那你生生骗走他的五百文,算不算你的因果?”
“我自然有仙缘留给他,远胜五百文。”
长人问完,摊开手脚,心中快意。
“师弟,装逼是什么意思?”
虽说秋雨连绵,但今次的倒还停歇得早。两人生怕那店小二再回头,不顾泥泞,冒着傍晚的夕阳出门了。
说那店小二也没一路奔回家,找个凉亭躲了下雨。当时亭里有位姑娘也同在此避雨,他说了今天的经历,又突然发现自己雨里奔来,竟是滴雨未沾,故事便更说得起劲。两人交流甚欢。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又是某冷门老番的同人,没看过原著不影响阅读。
暴风雨终于停息时,他们拉起主帆,顺着季风漂进一片鲜有人经过的海域,绕开礁石与暗流,在孤岛的海岸边丢下了铁锚。
“停下来修整一下吧,”年轻的船长这样说道,“趁着明天天气好把底仓里的箱子都搬出来晒干了再走。”
于是船员们在被晚霞染成一片紫红的天空下卷起船帆,让夕阳温暖的光一点点升上来,照耀在刚被暴雨清洗过的甲板上。木板像打过蜡一样闪闪发亮,船长的靴子从上面走过,鞋跟敲出一串清亮的节奏,从主舱室的门口来到了船舷边。他接过老水手递给自己的绳子握在手里卷了两圈,一脚踩上护板轻轻跃起,便顺着绳索从船的一侧荡下去,平稳地落到了沙地上。
“把梯子放下来。”船长绕着船身走了一圈,确定周围没什么问题后,抬头向等在上面的人喊道。
等在船舷旁的几人应了一声,招呼着同伴放下梯子开始搬运物品,?他们的船长在边上看了一会儿,转身准备趁着这个空档去捡些石头来搭个篝火,这时一个水手从梯子顶上探出头来,望向下面:“船长!你得来看看这个。”
船长停住脚步,转身走回去抓住垂落的绳子,重新攀上了船。“怎么了?”他跳上甲板跟着老水手走向船首,一边问道,一边顺手接过了对方递给他的水袋和面包干。
“老猫发现了点东西,”老水手皱着眉头回答,“他觉得不太对劲,想叫你来看看。”
“……那边有个什么玩意在晃悠,”老猫让出船头的位置,把望远镜递到船长手里,“雨停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几里外一直有片奇怪的波纹,但那时风还很大,我不确定到底是什么。”
“现在能确定了吗?”船长把啃了一半的面包干叼在嘴里,含糊地问道,举起望远镜转向远处夕阳正在沉下去的地方。
海平线与天际交融之处,海水倒映着天空混染成一片,暮色绽放出绚丽的光彩,将浮在水面上的一个身影勾勒得无比清晰。老水手也跟着抽出自己的望远镜一起看过去,一眼就见到那个影子举起手臂,似乎是要遮挡镜片的反光似地抬了起来,一会儿又把手伸上去,在海风中挥舞了几下。
老水手放下望远镜,神色怪异地转向身边的两个人:“他在打招呼。”
“但那不可能是个人吧?”老猫像吞了颗坏海胆一样挤了挤脸,从船长手里接过望远镜,“我看着那道波纹跟着我们一路游出来的,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种事?”
“也许他不是人。”船长三两口吃掉剩下的那点面包干,含糊不清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像是没注意到身边两人看他的目光一样,拧开水袋灌了好几口水,才又开口说道:“大家不是都听过人鱼的传说吗?黄还说他年轻时亲眼看到过有人捕上来一条呢。”
被点了名的老水手睁大了眼睛:“我从来没说过‘亲眼’!而且也只是我从港口上听来的,那时候我年纪还没你现在一半大!”
老猫笑出了声,在看到黄冲着自己瞪过来后息事宁人一般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激动,老伙计,可别把你那心脏病又激出来了。我们小船长有点天真不切实际的幻想怎么了?谁还没想象过跟美貌的人鱼来一场艳遇呢?”
黄翻了个白眼,重新转向三人刚刚观望过的方向,不再去理会老猫有些讪讪的笑声。年过半百的老水手视力显然没好到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外看清那条所谓的“人鱼”的程度,他只望见仍在继续暗下去的天幕,以及夕阳燃烧般从云层背后射出的最后一点光。
看来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他这样想到,自顾自走下船头的台阶,正打算回自己房间收拾收拾在暴风里颠簸时摔烂的陶盆时,忽然又记起什么,转头对还在一旁听老猫念叨人鱼传说的船长问道:“黑,仓库里还有多余的花盆吗?”
已经在散碎的故事中走了神的黑愣了一下,眨眨眼睛才反应过来:“好像是有的,你可以找银确认一下再去看……啊,她就在——”
没什么耐心的老水手等不及他把话说完,丢下一句“我知道她会在哪儿”,接着便把两个同伴扔在身后,任由他们继续在其中一人旺盛的分享欲和船长的肚子即将响起的咕噜声间拉扯,根本没看见黑因为被抓着听故事不能去吃饭而露出的失落神情。
黄不像船长和其他年轻些的水手那样能拽着绳子轻巧地荡下甲板,也不想去搬货物的大梯子上打扰其他人工作,便直接钻到货仓底层,从积了水的架子间绕进一条小道,从船尾的出口放下软梯爬了下去。
他们在半年前新加了这个出口,木板开出一个刚好够一人穿过的圆形孔洞,悬在吃水线上方半米的位置,平常都被重物压住铅板盖着,只在必要时才会打开。这个“必要”通常是指需要有人悄悄绕过海盗的眼目,溜上对面的船和强攻队伍前后夹击的时候,而非像现在这样,只是为了给一个不太高兴的老水手行方便。
但黄显然不在意这些,事实上,整艘船大概也不会有人在意。就连一年前在他们最后一次招募中应征的水手也没多久就习惯了船上松散的氛围,年纪不大的几个青年乐得自在,而跟黄一样步入中年的人更是懒得去管那些早就被他们嗤之以鼻的繁文缛节。
踩上湿软的沙地时,即使是久违的双脚踏上实地的感觉也没能像以前一样让黄的心情轻松起来,他一心念着房间里那几个碎成无数片的陶盆,还有散落一地的土和被他仔细包好挂在网格上的兰花植株。
把这样娇贵的植物从港口上带进一个总是充斥着海水咸味的地方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但老水手十几年来只有这么一个爱好,而那个叫卖花草的小贩又一直冲他嚷着“机不可失”。
所以最后黄还是掏出了钱包,顶着黑迷惑的眼神和老猫不赞同的表情将那两盆花搬到了船上。半个月来它们一直都被照顾得很好,修长的叶片垂下来,苍翠的颜色浓得像要滴出来,在镜子下方的桌子上欣然生长着,直到遇上了这么一场暴风雨。
平心而论,十几岁起就跟着捕鱼船出海的黄绝对有资本对任何一个揣着一厢热情便登上了船的小鬼摆出经验老道的架势,叉着腰指使他们做这做那,在他们丢掉小命之前把自己几十年来积累的知识和教训都教出去。但是偏偏,“黑色死神”的船并不是一个等级那么严明的地方,为了寻找遥远的宝藏而在无人了解的海域之中探索的船员们也都不需要特意被提醒经验的重要性。
因此在所有人都对他相当尊敬的情况下,“因为自己没做好固定摔碎了花盆”这种事绝对会让老水手刻意保持的形象产生一丝裂痕。为了不让那种事发生,黄在离开船之后避开了他们正在搭起的临时营地,却还是在转进树丛时迎面撞上了最不想遇到的人。
“嘿!小心点老家伙,别把你的腰闪着了,”红头发的女人抓住黄的手臂帮他站稳,看着他挑起眉毛露出了笑容,“这么急是赶着去银那里?你要问她找什么?该不会是给你那两盆宝贝花弄肥料吧?”
还是来了,黄又暗自抱怨了一下这人近乎野生的直觉,站住后挺直了腰,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毫不心虚地开口:“还用不着你那么操心我的腰,哈沃克。我只是去找银确认一下收缴的清单,你看见她了?”
“……不然你以为是谁在林子里给她和白挖的火坑?”哈沃克依旧笑眯眯的,放开他又伸手随意地往身边一指,在杂草间给老水手让出了一条已经被踩过的小道。
黄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便朝她手指的方向走进去,在惊起一群不认识的昆虫、又差点被突出的树根绊倒后,终于在天彻底黑下去之前找到了缩在帐篷门口一起生火的两个女孩。
银看见他找过来,似乎并不是太意外,但她身边的白却在老人说出自己的要求时爆发出了一阵笑声,被黄毫无气势地瞪了一眼之后才憋住笑意,冲着他吐了吐舌头,又对着正在专心回忆仓库物品清单的银挤了下眼睛。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或许还勉强能够应付,但当两个这样年纪的少女凑到一起,难得做了点在她们看来“非常有趣”的事情的老水手不免被开上几个无关紧要的玩笑。不过好在,黄最后还是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结果,懒得再管两个女孩在窃窃私语些什么,更懒得去在意哈沃克会对其他人怎么说,自顾自顺着原路回到了船边。
他回到海滩上的时候,篝火刚刚被燃起,绳索连接起插进沙地的木杆,晾在上面的帆布和衣物围成一个半圆,将帐篷和篝火圈在了里面。这天晚上相当凉快,春夏交接之际的夜风温和地穿过沙滩上的每一个帐篷,让接连遭遇战役和风暴的水手们难得放下顾虑,摊开疲惫的四肢准备在饱餐一顿后睡个好觉。
得到船长的允许支起帐篷之后,大多数人都不愿再挤进湿漉漉的船舱里,于是黄把那群嘻嘻哈哈的年轻人赶到了船下面,随便他们怎么去折腾,自己一个人在甲板中间支起吊床,独自躺在上面,盖着月光闭起眼睛,心里盘算着第二天怎么挽救他那几盆彻底碎掉的兰花。
老猫一早就和主厨拎着一打酒跑没了影,叫上几个人围在火坑边上把四处挖来的野菜跟叉到的鱼烤了,彼此灌着酒咋咋呼呼一些不大不小的事,在黑溜达过来时把他也一把拽了过去。
不太爱说话的船长显然只是被烤鱼的香气引了过来,刚被抓着坐下就攥着硬塞进手里的酒瓶露出了后悔的神情。黄坐起来远远看见老猫猛地拍了拍黑的肩膀,爆发出一阵大笑,不由得摇摇头在心底叹了口气,决定第二天不去叫那个保准会宿醉不醒的家伙起床。
一群没个正形的,他想着,重新躺倒在自己的吊床上,盯着满天繁星开始一颗颗数过去,思绪一下子飘到自己的兰花和晚餐的豆子汤上,又开始思索明早起床后的一堆琐事与即将继续的航程,就这样在晚风中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背景故事偏向架空 与现实不符剧情会有漏洞欢迎小窗提问(此处21点规则为剧情服务与现实中有差距,注意甄别)
一声鸣笛过后,远处明亮桅灯晃晃悠悠着靠拢码头,一艘货轮随归零的响钟正不断靠近码头。谁知探照灯下有几人身影隐在阴影中意要伏击。对于灯下黑的团伙来说这是一个绝佳时机。黑暗中发出银质辉光,与此同时出现第二道鸣笛,仅仅眨眼间的信号下让每个人拉响警觉,两次鸣笛意味着将要泊船,同时意味着立即行动。
远海而来的货船少见用了老式材料,反倒成了这里最显眼的船只,它费劲力气传出第二道鸣笛。这下辉光来不及闪耀,等来的不是卸船拉门的闷响而是身后突然涌出的爆炸。爆出的火光比桅灯还要明亮,万幸的是火势被乱堆的铁质广告牌隔断,火浪扑向牌中央看清牌中的文字,上面写着:
“欢迎来到唐人街。”
这堆牌子其实堆在码头处,不到两步就是马路,后退两步便有一扇后门,同等材质的纂刻小牌死死的焊在门口,原来这是一间唐人街内的职介所。
路旁车辆自觉远离,等待出事车辆火势殆尽。他们心知肚明这里是唐人街中腹地,当地警方跨过街门都算困难,怎么会管这小小的车祸。
“细姐,外面介车怎么撞的?”
肥婶半开着窗户,窥见灰雾被这玩意染的满天火烬,到处都是红彤彤的,真比雷雨天还要可怖。她见此情形不忍关上窗户。
肥婶嘴没闲着不停啃着石榴。倒是门口的动静迫使肥婶身旁坐的瘦条女人立马撂了手中的吃食,细姐目送那人进了深处的办公室后,呶呶嘴示意肥婶投向办公室的方向:
“飞仔前脚刚进,后脚冷大少带着几个马仔来了,有嘢睇咯。”
“阿飞点的车?”肥婶听了这句立马感了兴趣,顺着细姐的话说着。细姐见这反应也有了精神,左看看右瞧瞧生怕她的话被旁第三个人听见。
接着压低嗓音,说出她心中的猜测:“估计大差不差,前几天你没看见飞仔麻叔两仔爷窝里斗,麻叔差点打死这个不孝子。”
“在哪?”肥婶的耳朵立马支棱起来,连忙追问道。
“能是哪啊?”细姐手朝上指着头顶,“兴隆蒲场咯。”
透过职介所的窗缝,便能看见不远处座落在楼顶的巢房。他的古怪形状与其他建筑显得更为格格不入,错综不平的外表下像是被堆砌的巢穴,建筑虽小可五脏俱全。
楼下是平常酒吧娱乐会所,楼上是众人心领神会的棋牌场所。远海而来的东方棋牌与西方赌博汇在一起,是这块地区任何底层人都能去的消遣宝地。麻叔就是兴隆蒲场的看场场头。
“嗐,在老家时他本事就大 。”肥婶摆摆手,“这下跟着来了大英国更是无法无天了。”
“他这个位置,撑破天也就是个看场子的头。”肥婶啐了口嘴里石榴籽,满嘴的不屑:“那还能有多大的造化?又没跟冷佬去了美利坚。”
“这你就不懂了,庙小好造化。”细姐看向那边的车水马龙,“那天我求到了好财运特地去的蒲场,没到门口就瞅见里里外外的哪个对他不客气,恨不得把钱塞他嘴里。”
不足二三人进出的窄小门口处挤满了人,一辆A型福特车晃晃悠悠着,昂首挺胸的停靠门口
“麻叔怎的来这么早。”有人急忙冲出门口伸向车把,福特车车身涂满黑的发亮的车漆十分漂亮,谄媚的脸庞被印着一清二楚。
“麻叔饮茶。”有人抱着一壶热茶在吧台候着,即便这是一座纯正又时髦的酒吧。
不少人目光驻足福特车后座,麻叔蹬开车门颇具气势磅礴的下了车,为了这次闪亮登场,这位膀大腰圆的老头甚至换上了平日最嗤之以鼻的洋人装。
麻叔身上的洋装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合身,左边长一截右边短一截,腰间的纽扣苦苦撑着初见端倪的啤酒大肚。就算这样所有人都愿自割双眼全当没有看见。
“麻叔什么时候到西洋场坐坐?”新来的靓妹挤出店门,火红的洋裙包裹着身姿让麻叔看直了眼。他啪地关上车门,换了一副和善的面孔迎了上去。“这就来,得来!”
麻叔笑盈盈的搂上靓妹,没走两步回过头,一个手势示意司机座位摇下车窗,麻叔喊着:“阿飞,停好后车再刷一遍车头缝多擦擦。”
说罢又前进几步,麻叔的小眼提溜转了两圈想着些什么,留下一句:“洗完去唐人街南城口接个客人到职介所,然后把钥匙还回来,别给弄脏咯!”就进了店里。
不少围凑而来的也见大佬进门后也零散散开,不出半分钟门口安静的一如往常,只剩阿飞跟这辆闪而亮的福特车留在原地。
“飞仔当真是他亲生?天天净被安排些泊车仔的杂活干!”肥婶说着又拿起串葡萄 ,这水果在这可是稀罕物,一颗一颗又大又圆,一根枝条能出无数籽粒饱满的大葡萄。
细姐敲敲桌子,十分笃定:“亲生,十足的亲生!我亲眼看到的,磨炼后生仔罢了。”
“可当真不嫉恨吗?...”
兴隆的西洋区内罗列仅一张扑克桌,狭窄的区域在麻叔的到来后挤的水泄不通。
麻叔见人聚的差不多,坐在庄家位置睥睨着四周,他大手一挥垒出小山高的英镑,
“今天我高兴,21点我坐庄,我输了折现。”
人群嗡的声下一拥而上,纷纷哄抢闲家位,大佬的牌技谁都想一睹为快,大佬的钱谁都想赚!麻叔他很享受如此众星捧月的感觉,他抓的正是这种心理,这是他最擅长的赌法,从未失手过。
红裙靓女坐在桌上,手中不断洗着扑克牌,大小王夹在腿缝之间惹人离不开眼。在众人注视下靓女分发纸牌。21点该是闲家的天下,雾里看花下迷惑庄家法眼。可面前四位赌徒眼前被小山高的英镑冲昏头脑,他们投出手中筹码,四个double双倍赌注无一人insurance保险,势必要孤独一掷。四人静等庄家最后一张的hit,麻叔见这阵势脸上的褶子都快笑开了花,就剩自己这张底牌。
“麻叔,阿飞回来了。”
关键时刻一个马仔凑近麻叔耳边。抑制不住的笑容被硬生生憋了回去。手中的半张牌摔向马仔脸上,“你发鸡盲啊 ,冇见到我玩正开心吗!”
半张牌迅速抽红马仔的脸颊,纸牌被风吹过轻飘飘落在桌上,牌面的图案阴差阳错下显露出来。
底牌加起超过21点,庄家毫无意外的胜,有些脾气的麻叔瞬间换了副乐盈盈面庞,拱手中仿若谦虚嘴角已经止不住的上扬;
“拜我小弟好运,勉强赢了各位,也是赶上天爷架云闲游碰巧了。”
麻叔从小山上拿出纸币,四张英镑铺在四人面前,“第一局权当练手,麻某又不是什么卑鄙佬,筹码我暂不收,钱收下就来第二局,现在离开来得及。”
他的语气轻飘飘,铺的甜蜜陷阱也令人飘飘然。两句话的功夫勾中了所有人想要赌一把的心思,想来想去里里外外怎么着也不亏。这里要是一间算盘会计室,这下死到临头的假账都能给你盘活了。
四人开始犹豫,三人动起了离开的心思 二人拿起钞票定好第二局,一人拿着筹码溜之大吉,零人不敢坐空余的位置。
什么? 原来你们就只是口嗨在假玩?众人面面相觑无人敢上。此时的此时就该发生点意料之外的“事故”了。
人群中伸出一只手,将仅有的筹码摆在桌上,第四人加入进来。听到坐下的动静,麻叔才抬起头来看看哪个胆大衰人敢跳他的火坑。
是阿飞。
阿飞稳稳当当坐在第四个位置上,手拿一粒筹码饶有兴趣的把玩起来。
麻叔的芝麻眼瞬间瞪大,先是一惊,刚要扬高的声调立马低了下来,“狗崽子耍完这局立马滚蛋。”
阿飞将手中筹码跟同掷下,他没有回答。因为日日夜夜被这样的语句浸着,早已没了反驳的欲望,任凭怎么说这个人也不会听得下去。
靓妹再次洗着纸牌,她的指甲剐蹭着纸牌边缘,灵活且快速的将几张A牌塞到恰好的位置,依次算下正好全在庄家桌下。在座血气方刚的大小老伙子被她身前的风景吸引住,哪还有功夫认出洗牌的脏手法。
又是一轮发牌,庄家数字首牌,桌上的三位赌徒忍不住看向英镑小山,透着庆幸的余光这下稳了。其实不然,阿飞刚刚就在观察老豆的神情,他哪怕不懂21点的规则,却也熟透这个麻甩佬的神情,这种稳操胜券的微笑是怎么也瞒不住的。如若这样,庄家离black jack仅有一步之遥,下轮的四张牌下定有Ace。
一张两张,阿飞数着,他上轮固定保险,心想Ace会在意料之中的再次轮变,只要抓住一瞬就能得知其中顺序。三张四张,麻叔手敲纸牌,暗示靓妹转移Ace。五张之下就是Ace,如若阿飞pass过轮,庄家就会胜利。
靓妹接收到信号,按着以往的流程熟练的问着,“先生,你是要stand or surrender?”
麻叔倚在椅上与阿飞对视,神情止不住的得意,阿飞乖仔你可要好好表现。刹那阿飞却挪移了眼神,将手上全部的筹码推到投掷区,淡淡讲出:"Double down。”
这样出格的突破束缚的行为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听到这句,麻叔脸上的笑意顿时僵住,手中更为急躁的敲击牌面。转移,这个牌必须转移!逐渐紧张的气氛让敏锐的好事人抓住的机会,在边上窃窃私语。手牌迟迟不发,麻叔还在不断加压,有人被那张手牌吸引了注意力,众人死死盯着靓妹手中的牌,如此场景下她再怎么有大神通,也不会将手牌变成别的数字。
麻叔的脸逐渐变黑,靓妹不情不愿将牌发放阿飞牌下,阿飞捏起其中的一角见到了该有的字母——
“飞仔赢了?”
肥婶吃出小山一样高的葡萄皮,就连葡萄籽也难逃她口被吃干抹净。
“这我没瞧见。”细姐的语气也是遗憾,又补充了几句,“人可太多了。这刚发下牌没多久啊门口出了声响,说着什么..”
“嘁,这儿可没黑枪酒馆的地下赌场大,心倒比黑枪酒吧还要黑! ”
一句话的功夫比手上的弹药燃的速度还快,直接炸开了锅激怒了麻叔:“黑雏鸡开的赌场就是鸡场做鸡的!”
麻叔站起掏出手枪,回应他的是门外两声枪响,子弹比命重要,命比钱还重要,屋子里的赌客全都四散逃离,跳窗的跳窗,跑走的跑走,仅有的那张桌子在逃亡中被彻底掀翻,纸牌堆杂一起,那张牌究竟是不是Ace也不知了答案。
肥婶将桌上吃净的垃圾丢往脚下的垃圾桶,抬头后看见职介所办公室其中的身影,二人坐着不知在谈些什么。
“那张牌如我所料,确实是Ace,是黑桃A。”阿飞说着,他摩挲着茶杯,指缝中的血迹已经风干变黑。阿飞面前的冷大少脸上有了些许浮动,他带有颇具戏谑的语气回复,“桌上垒高的是50万英镑,假钞。他们爱用这一招,这是一出戏,门外也有安排。”
“是的,他们转移了注意力,之后我被家规处罚,中间我听说他去了伦敦市中见了大佬没有再回赌场。”阿飞戴着帽子,尽力藏住头上的绷带。他的声调极力放缓手上动作还是止不住的加快,“不过,不过那天我接完大佬后在车上发现了这个。”
阿飞拿出装在兜中的小东西,一只被擦拭的油光瓦亮的怀表,怀表中央篆刻着乌鸦的图案,微小又精美的手工刻线之中是隐藏不住的血痕。怀表的链条被不知名点燃的东西污染下成了有了黑色锈迹。冷大少拿起怀表,掀开怀表的钟盖,露出的不是钟表盘,而是精心设计的小型打火机。
“你就是用的这个?”冷大少摸起打火机的身侧
阿飞点头:“为了车身能更好看,用一种具有油的东西涂抹全车,看着就会又光又滑,只要沾火就会点燃。”
“这老坑死不足惜,伪造成意外事故就没有问题。至于这个关键证据。”他摸到了侧边的花纹,细看像是一串文字,这个名字他无比的熟悉——Scott.Stewart。
“这下没任何问题。”冷大少摸了一下怀表主人的名字,将怀表收进自己手中站起腾出这里的位置,
“下个月的蒲场就交给你负责阿飞,不,飞哥。”
-大概算end-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散步
评论:随意
*赶死线赶得有点想死非常粗制滥造抱歉
“咚咚咚,咚咚咚。”
从门外传来颇有节奏感的敲门声。利欧从书堆里抬起头,慌慌张张地推了推眼镜。
“来了来了——”他用力把左手边书本堆成的小山推来一个小小的角度,又把自己的腿从层层叠叠的稿纸里拔了出来。跃过正倒着转动的古老时钟,避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卷轴,当他终于抵达房门时,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敲门的人显然也不耐烦了起来,敲击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利欧惊恐地看着门口他淘来的据说曾寄宿了邪神的花瓶不断颤动,赶紧刷地拉开了门。
“轻点轻点快递放门口就可以了我不买保险——哎?”
利欧的视线一开始甚至没能捕捉到人影。他困惑地略一低头,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10岁出头的男孩。男孩出人意料地有着一头白发,一只手抬起似乎正准备敲门。见门打开,他仰着头看了过来,脸色很臭。
“小孩子……?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利欧蹲下来,声音下意识地夹了起来。男孩的表情似乎更差了。他恶狠狠地瞪着利欧,半天才挤出一句回答:“……散步!”
作为一条很宅的黑龙,阿拉斯托既不向人类交付自己的真名,也不曾在人间留下自己的痕迹。他的毕生爱好只有窝在自己的洞穴里睡大觉,任何会干扰这一爱好的事——比如有人类召唤他,比如有人类来讨伐他,比如有人类想借用他的力量……
他同族保护过几次人类后每年特定日子都会被360度无死角环绕播超大声放对神龙的祈祷,另一个同族抢了人类的财宝后暂居的洞穴直接变成了人类的打卡景点。如此几次之后,死宅阿拉斯托对人类的唯一印象:一种很烦很恐怖需要敬而远之的生命体。
所以当他被声音砸醒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睡出幻觉了。
砸,真的是砸。不知是谁的碎碎念具象化成了实体,每一个字都从半空中蹦跳着砸到阿拉斯托身上。不算很痛,但很有存在感。那个温和的男声还在不断念叨:“这样对不对啊……叽里咕噜……这里应该这样发音吗?……召唤……随便谁?”
声音说着随便谁,半空中裂开的传送通道里却明显传来了自己鳞片的气息。也正是因为有鳞片,此人像是有超浓重口音的磕磕绊绊的召唤词居然也发挥了效果。被烦得根本没法再睡的阿拉斯托吸气,呼气。
……总之得在不暴露自己是龙的前提下把这个人类解决掉!
于是,变化成人类后看起来只有10岁出头的阿拉斯托冲进了传送通道。
然后掉在了一栋房子前。
敲了半天门才有人慌慌张张地出现,开口时的声音和把自己吵醒的无二。
“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
青年撩起袍子蹲了下来,眼镜后的双眼像没经历过社会毒打一样清澈。阿拉斯托眯了眯眼,龙的视力和感知让他可以越过眼前的人类,从堆积如山的杂物——不是这人家里怎么这么乱啊!——后一个普普通通拿来垫桌脚的盒子里发现他的鳞片。
人类,你完了。黑龙冷酷无情地想。
“散步。”阿拉斯托盯着这个吵醒他睡觉又把他鳞片垫桌脚的人类,“我散步到这里的。你家里有果汁吗?”
利欧把这个很自来熟的小男孩迎进了家里,给他倒了一杯苹果汁。
是不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呢?其实有点社恐的利欧偷偷瞄已经自顾自在沙发上清出一片空地坐好的男孩。感觉以前没见过,不过他以前也不怎么和邻居打交道……
利欧是一名魔法使,虽然只能算个半吊子。自从祖父去世他继承了这间房子和祖父的藏书之后,就成天窝在家里研究魔法与神秘。他的天赋很差,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魔法天赋。一开始是出于对祖父的怀念,但研究着研究着,他也开始沉迷于探索人类认知之外的世界的乐趣。
不过也正因为沉迷研究,本就不爱和人打交道的利欧现在更是几乎与世隔绝。不算外卖员快递员之类的,他上次和人交流可能还得追溯到……呃……半年前?
“你叫什么呀?啊,我是利欧……”绞尽脑汁之后利欧总算找出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
“阿……布莱克。我叫布莱克。”不知为何一直看起来很不满的男孩拿起沙发上的一叠纸,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是你写的?”
明明是白色头发却叫布莱克……利欧暗自腹诽,凑上去看了一眼:“啊……这是我最近写的《论人类使用龙语魔法的可能性》,还只是草稿……唉,不对,你看得懂吗?”
“狗屁不通。”布莱克超绝冰冷,“人类的身体构造就决定了他们无法使用龙语。你在研究没有意义的东西。”
涉及到自己热爱的领域,利欧顿时把别的全抛之脑后,也不管眼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扶了扶眼镜开始辩驳:“不对,龙族用声音沟通魔法元素,那么只要用仪式和动作作为辅助,人类也有可能做到……”
布莱克像是也被激起了斗志,坐直了和利欧争论。利欧坚持己见,甚至从书堆里翻出了白板写写画画,还找了半天前人的研究。两个人就这个话题讨论了许久,又延伸出了许多魔法相关的探讨。利欧虽然天赋不佳,却在长久的研究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布莱克看起来只有十岁,眼界却十分独特,在某些方面似乎也有很深厚的积累,利欧暗暗猜测他也许是某个大家族的孩子。总之,一个忘了自己之前在干嘛,另一个也完全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直到夜色降临,街道上的路灯纷纷亮起,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我要回去睡觉了。”布莱克撇了撇嘴,“虽然你也很烦,但勉强可以算没那么烦吧。”
“是吗?”利欧意犹未尽,对布莱克的话只是歪了歪头,笑着问,“下次还来玩吗?”
“等我哪天散步再散到这里吧。”
男孩从沙发上蹦下来,自顾自地打开门跑了出去,也没有更多的告别。利欧看着关上的房门,那种与人聊天、探讨、畅所欲言的快乐仿佛还萦绕在他身边。
真是个奇妙的孩子啊,他还会出现吗?
答案是,会。
在那一天之后又过了半年,男孩敲开了利欧的房门。像是中间没有隔着半年的陌生一样,利欧和布莱克一起喝苹果汁、探讨关于魔法和神秘的问题。利欧告诉男孩自己把那篇关于龙语的论文修改完善之后投了出去,还在等待回信。注意到男孩对此似乎有些困惑,利欧兴高采烈地讲起了自己经验丰富的被拒稿生涯。他们又聊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像第一次一样,男孩说着“要回去睡觉了”就径自跑走。
又过了一年。利欧又见到了声称自己是在散步的男孩。这次他们的话题不再局限于研究,利欧说起过年的时候隔壁的婶婶送了他一篮自己烤的小饼干,味道十分不错。男孩沉着脸想了半天,说他出门散步之前把邻居暴揍了一顿,因为邻居试图偷他的财宝。利欧大惊失色询问男孩是否报警,只得到了男孩的一个白眼作为服务。他们又说起利欧的研究,论文被拒稿了,但有厉害的前辈觉得利欧的思路很有意思,给他写了信,至今也还保持着书信交流。
又过了三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利欧开门的时候如是说。容貌身高没有丝毫变化的男孩诧异地看了利欧一眼:“我只是睡了一觉而已。”三年里利欧的研究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他的论文被刊登在魔法界顶尖的期刊上,也应邀参加了几次会议。虽然在与人交流这件事上还是不太擅长,“但我有成长哦,应该还要感谢你当初散步到我家呢”。
又过了五年。这次来开门的不是利欧,而是他的朋友。从书房出来的利欧解释着“是朋友家的小孩”。“他来邀请我去他的婚礼……”利欧说。见有客人,朋友递上了请柬就告辞了。男孩没回答,只是看着整洁了不少的房间,然后突然问道:“原来那个垫桌角的盒子呢?”“放到书房里了,你要看吗?”迟疑了一会儿之后,男孩摇了摇头。“等我下次来再说吧。”他这么说着。这次他们聊的重点又回到了利欧的研究上,偶尔利欧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故事。利欧的朋友在街上经营一家便利店,也因此认识了经常会去买速食品的利欧,两个人意外的很谈得来。
又过了七年。这次利欧的朋友也在。看到敲门的布莱克时,朋友困惑地歪了歪头。
“有点眼熟……”
“可能在哪里撞见过吧?”利欧笑着说。
朋友与利欧告别回家照顾孩子。利欧与布莱克在客厅再一次畅所欲言。从魔法,到龙,到传说中的各个种族,到世界之外的畅想。而那个以前被用来垫桌角的盒子,被好好地放在书架的最高层。
“你不结婚吗?然后养小孩。”讨论的中途,布莱克突然问。
“哎?没有遇见喜欢的女生……而且,如果对方不了解魔法的话,我的研究也得想办法瞒过去啊。”利欧苦着脸,“布莱克你……哎呀我都忘了,布莱克还是个孩子呢。”
又过了十年。时间没有在布莱克身上留下痕迹,却让利欧变得苍老了许多。学者的鬓间已经开始出现白发,利欧摸了摸布莱克视线停留的地方,笑了起来:“这下可以和你一样了哦。”
布莱克露出嫌弃的表情。
利欧领着布莱克来到书房。那个装着鳞片的盒子依旧摆在书架上,并没有灰尘,看来是每天都会擦拭的样子。
“给你。你想要这个吧?”利欧把盒子递给布莱克。
“还是放在你这里吧。我拿回去的话,散步的时候容易迷路。”布莱克慢吞吞地说,“我这次回去要睡很久。”
“是吗?那也还是给你吧。”利欧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布莱克看不懂的闪烁的亮光,“我刚好想和你说,布莱克……你知道吗,隔壁的婶婶几年前去世了。”
“送你饼干的那个。”布莱克自然地回答,神情有点困惑。
“是啊。你记得很清楚呢。”利欧伸手按上男孩柔软的白发,轻轻抚摸了两下。
“下次……不,没有下次了,布莱克。你最好不要再来了。”
阿拉斯托这一次睡了很久。其实对龙来说并不算很久,但自从认识了利欧,阿拉斯托每次睡觉的时候就会注意着早点醒来——每一次见到人类,对方的变化都很大。尽管知道人类的生命与龙有着巨大的差距,但从不出门的阿拉斯托还是第一次隐约地、具象地认识到这一点。
但阿拉斯托毕竟天生爱睡,于是这次提前和人类打了招呼,舒舒服服地睡到了自然醒。他变成人类的形象。白发的男孩还是没有变化,无论是外貌还是身高。去了那么多次,其实他早就记住了利欧家的坐标,这次也熟练地抵达了房门前。
“咚咚咚,咚咚咚。”他敲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开门。隔壁的窗户打开,年轻的女孩探出张脸:“你找谁呀?”
“利欧。就是住在这里的那个……”
“你在说什么呀,这栋房子上一任主人五年前就去世了,没有人住的啊。”
怀揣着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微妙心情,阿拉斯托回到了巢穴。还没进洞,他就感受到了自己监护人的气息。
曾经此龙去偷人类财宝被发现引来一大堆冒险者,于是灵机一动开展收费打龙业务还把年幼的阿拉斯托拖过去当被打的演员龙的恐怖记忆再次浮现心头。阿拉斯托当即就想掉头,但想到自己精挑细选睡起来超级舒服的洞穴,还是鼓起勇气冲了进去。
“哟阿拉斯托!你居然没在睡觉而是出去玩了?对了我跟你说,我之前混进人类社会发现有个人类在研究龙语魔法,思路还挺有意思的。结果那个人类虽然天赋不行但执念很强,死了之后变成幽灵了哈哈哈哈……人类很有趣吧?而且而且,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骗你去收费挨打的时候你趴那儿睡觉掉了片鳞片,因为第二天就长好了我就没告诉你。结果那鳞片被当时的人趁乱捡走了……居然就是这个人类的先祖!是不是很搞笑?”
哪里搞笑?你欠揍的脸吗?阿拉斯托面无表情地无视已经开始边笑边打滚的红龙,视线移到角落里小小的、捧着书本的幽灵上。
“你怎么在这儿?”阿拉斯托问。
幽灵推了推眼镜,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呃……散步散到这里的?”
END
作者:【十二招】杏梓
Summary: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注:这是一篇DC漫画旗下的角色杰森·托德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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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杰森警惕地盯着那抹绿色,他的枪口对着对方,像个微笑,“提姆……还是JJ¹?”
“有什么区别吗?你我明明都知道,我没有DID²。”提姆笑了起来,他的嘴唇依旧鲜红,好像刚刚撕碎过一团碎肉,或是几个人,“放下你的小泰迪熊吧,它要窒息了。”
“区别是我是否要决定在你身上开几个窟窿,提宝。”杰森松开了手中的枪,“还有,不要用那些黏黏糊糊地比喻,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正常’。”
他面前的少年尖声笑了起来,苍白的眼泪落在被硫酸和漂白粉腐蚀过的脸上,像是一粒水晶。
“告诉我吧,亲爱的小小鸟,正常的定义?正常是什么?告诉我愚人船的人除了吉尔还能去哪!³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地方一定要有蝙蝠侠和小丑……” 他贴近了面前的青年,手中的枪顶上了他的下颚,“或者说你想回答,正手和反手哪个更疼?”
“我更想回答,死亡和洗脑哪个更严重。”杰森歪了歪头,接住了枪口射出的黑色玫瑰,“我猜答案是哥谭。”
“哥谭。”提姆放开了手中的枪,拥抱住了眼前的人,“港口,它似乎确实符合一切的定义,我们被置于里外之间,我们向恋人谈论爱情,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⁴。而哥谭需要死亡,我知道,我拥有,于是小丑就是死亡,我也将成为死亡。疯人比死人更早的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小丑不会死,又或许小丑早已死亡。毕竟这座城市就是旧日文化的延续,它从不教诲,从不表达,从不提示。它只负责拉开帷幕,孕育演不完的欢歌。”
“我承认哥谭确实会令人堕落。”杰森带动着他的弟弟旋转,他脸上的烧伤飞舞着,像一只蝴蝶,“我不否认哥谭本身便期待着所有人坠落。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⁵,我们的灵魂就被这些占据着,哥谭就因为这些而伟大。就像我们不会否认我们永远不符合世俗对于正常的定义一样,我不会否认你说的话。毕竟哥谭确实如此,无可救药,却偏偏需要人拯救。”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西西弗斯式(sisyphean)很蠢,普罗米修斯也是。可是或许是我永远会被灾难吸引,又或许是我曾被那把箭射中胸膛⁶。我不后悔曾经的追逐,直到现在。”提姆完全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撕裂的皮肤和嘴唇连在一起,尖锐的呼啸喷出胸膛,“你知道的,我的现在。”
“和蝙蝠们一起过圣诞节的小丑?”杰森引导着面前的孩子弯腰,定格。“或许我们该聊聊,关于上次的人命,你会怎么赔罪?”
“你希望我怎么赔罪?” 这位新生的小丑眨了眨眼睛,“我送你一只死去的小鸟?”
“不,死去的小鸟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更多。”
杰森拽着自己的弟弟,看着那双依旧是蓝色的眼睛,没有变成绿色,这很好。他只是小丑而已,虽然无法痊愈,但也不会继续坠落。现在就很好,就这样就很好,至于剩下的,至于火焰,至于炸弹,至于一长串的死亡名单,至于肉眼可以看见的,伤痕累累的一生。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只是,不重要。
“少年泰坦依旧保留着你的位置,如果你想要,多一个小丑顾问也没什么不好。”
“是吗?”他听见那道声音带着惊讶,“是谁的主意?”
还能是谁呢?红头罩的身边就是蝙蝠电脑,而小丑则坐在蝙蝠侠的巢穴。正派,反派,反英雄。或许他们不该有什么牵扯,或许他们不需要藕断丝连,或许最简单的抉择就是放弃,或许蝙蝠侠不该,或许布鲁斯不该……可是布鲁斯老了,可是蝙蝠侠也老了。
“好吧,谢谢。”那道声音咕哝着,主动松开了手,“但是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计划的。”
“为什么?”
杰森是真的很好奇,他知道如果提姆想要,他完全可以恢复,他可以回到原来的一切,继续做他的红罗宾,保持不杀人的准则,继续在哥谭上空飞翔,去宇宙或者别的地方执行任务,在韦恩庄园享受晚餐,但是他没有。他住在阿卡姆,偶尔的出现伴随着鲜血和死亡,他们的所有见面,所有超越英雄,反英雄,反派的界限,只在蝙蝠洞,只存在于这个狭小而阴暗的地方。
“因为哥谭需要小丑。”
杰森猛然回头,他知道他们的谈论大多是空话,尽管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隐喻,但是它们依然是空话,是不着调的乐章。可是这句不是,这句中含有什么,它存在着什么,尽管只有一瞬,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虚空的一瞥。而这,令他毛骨悚然。
“就像某种地缚灵?” 杰森拿出了那支黑色的玫瑰花,那支提姆射向他的玫瑰。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隐晦的含义,也不知道这些含义是否会与他不谋而合,但是他知道这朵玫瑰不属于自己,他的归处也并非自己。
“就像某种地缚灵。”
那个孩子轻轻哼起了歌,于是杰森也和他一起。
“带我回家,去疯人院,
从不孤独,在疯人院,
混乱掌控一切,多么美妙
见证了这一切,你却没有笑⁷
…… ”
提姆笑了,看看他们,混乱,荒诞,受害者唱着加害者的歌谣,反派躲在英雄的家乡,他们在哥谭,他们存在于哥谭,他们是港口的智者,他们是愚人船的疯子,他们是英雄,他们是恶棍,他们是艺术家,他们是荒诞的世界木偶,是默剧里大笑出声的演员。
他是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罗宾,是红罗宾,是小丑。
他是杰森·彼得·托德,是无名小贼,是罗宾,是红头罩。
他们是哥谭的配角,是无人不知的蒙面疯子,是无人所知的普通人。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END
尾注:
¹ JJ: Joker Junior,就是小丑提的昵称,我记得动画里小丑用过“little JJ”的称呼,所以JJ应该是OK的。
²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离性身份障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格分裂,在本篇中,提姆并没有分裂出小丑人格,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认为这样会非常痛苦但是……是的他知道。
³愚人船和吉尔:愚人船的概念最初应该出自《亚尔古英雄传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注入活力。在文化上,这些船上理想的英雄,道德模范,社会典范;但它在现实里确实存在,只是船上承载的是疯人。而“吉尔”是一个村落,类似于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阿卡姆?)。它的现实和文化的双重含义很有趣,而且非常对应蝙蝠家,所以我用在这里。
⁴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来自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顺便一提角标³的内容也是我在这里读到的。感谢福柯。
⁵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化用自波德莱尔的《致读者》。很适用哥谭。
⁶那把箭射中胸膛:其实是化用波德莱尔的《太阳》,这里是指决定追随蝙蝠侠的脚步。
⁷歌词来自《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游戏,小丑唱的(点头)。所以他们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隐喻,如果有兴趣可以猜猜看。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第二篇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作者:八千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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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研墨发现自己长出了毛茸茸的爪子和大大的尾巴,华丽丽地变成了一只小熊猫。
他转来转去迷茫了一上午,直到快到饭点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研墨,有没有好好反思呀?再打架下次还住单间哦!出来开饭了。”
研墨听见熟悉的声音一抬头这不原森么!
急促地发出了求救,原森却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是小熊猫,笑嘻嘻地打开了笼子门,把研墨一把抱了出去,然后扔进了——
——一堆小熊猫里。
原森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桶,开始从里面抓出苹果块抛洒在空中,“苹果之神听见了你们的呼唤!现在就降下大自然的馈赠!来吧,我的信徒们!哄抢吧!享受吧!感激涕零吧!”
研墨很想从头开始吐槽,但是身体不受控制地被苹果块吸引了:苹果!全世界最好的苹果!
但身体瘦弱的研墨怎么抢得过其他小熊猫呢?一片混乱中研墨好不容易抓到一块,就被隔壁一爪子糊到了脸上。
“陆思非!你又抢研墨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都吃了三块了!本苹神来这就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你是不是今晚想住单间了!”
卧槽,研墨震惊中,隔壁小熊猫叫陆思非。这是真的陆思非还是假的陆思非?为什么原森分得清每只小熊猫是谁啊,我们不都长一个样吗,不对为什么会给小熊猫起这种名字啊!
他转过头看了看,名为陆思非的小熊猫没有任何特征,除了在抢苹果这件事情上比较积极以外,但会这么做的小熊猫这里还有一大窝。
研墨很想开口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是陆思非,但他的语言系统在张嘴时变得一片空白。看来沈黎安是骗人的,动物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系统……对了,沈黎安!
如果沈黎安还是人类并且和原森呆在一起,自己就能和原森沟通了!
“你好吵啊,研墨。”身后传来一个慢悠悠又怪熟悉的声音。研墨一转身,迎面撞上了另一只小熊猫的大脑袋。
那上面一双乌丢丢的眼睛不屑地盯着自己,明明嘴一点没动,研墨却感觉仿佛有字幕在自己脑海里自动生成,甚至有一瞬他觉得这只小熊猫冷笑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别东张西望了,就是我。”
“沈黎安?”研墨震惊中,“你的能力怎么变成读心术了?不对,我也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是,意念交流!”
“什么意念交流,这就是动物语言好吗!”名为沈黎安的小熊猫揣着一块苹果领着研墨远离了疯狂抢食的小熊猫群,找了个角落开始细嚼慢咽,“你醒的也太晚了,我们其他人早就到了。”
“那原森,他为什么不是小熊猫?还有陆思非,他根本不听我说话!”研墨一屁股坐在旁边。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还挺舒服……当小熊猫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不是能听懂原森讲话吗?所以这方面,我们的语言系统都没有变,只是发音器官丢失才说不出话,你们本质都不会小熊猫语,想要交流还是得经过我哦。至于原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是人类,但能认出我们大概是又拿了剧本吧,我也没法和他交流。”沈黎安意味深长地看了研墨一眼,“所以说,本来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哦。”
随即远处就传来了原森的喊声,“陆思非!陆思非你人呢?到点了上工了,管吃不管种是吧!”
沈黎安叹息一声,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苹果块啃完,踱步到一个树桩后一把把躲在后面的一只体型较大的小熊猫踢了出来,“听到没,上工了!”
研墨看得目瞪口呆,原来翻译还有寻人功能。
“但是这个,呃,小熊猫养殖基地?”研墨环视四周,“也没啥危险吧,那些战斗人员呢?秦归能干什么?”
“劈柴。”
“殷秩?”
“发电。”
“生火还是原森自己生。”沈黎安懒洋洋道,“北顾还是管仓库的。”
“那我……”
“哦,你醒太晚了,因为交流有障碍,原森一直以为你废了,所以现在主要起到一个吉祥物的作用。不过你这个能力能干什么呢……”沈黎安冥思苦想,“逢年过节在年会舞台上制造气氛?好像有点太阴森了。”
“反正原森还不知道,你就接着当小熊猫吧!”
研墨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意识到小熊猫的生活也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吃饭、睡觉、爬木桩子,以及晒太阳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唯一记得的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香味。
某基地里,又通了宵的研墨睡得正香。
“都大中午了要不要叫他起来吃午饭啊?我都饿死了。”
“再等会吧,桌上有两个苹果,你先啃了垫垫呗。”
Vol.229「骤雨」潮湿的心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很多年前写的,捏着鼻子补完了,感觉还是有一些不通畅的地方
下个月我一定写连载!不被关键词诱惑!
我是在别人肩上醒来的。
脸侧的雨水渗进他的衬衣里,暖乎乎又黏黏稠稠。
“你是……谁……”雨声中他的回答隐隐约约,在我耳膜外回荡却进不来。
我大概是发烧了吧……
努力接起回忆的断点,只记得自己疯跑在雨中,冲着每一个人大喊大叫。可他们都只是木木然从我身旁经过,就算被我撞倒了,也只是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走,对我的求救充耳不闻。
再然后……
再然后?
我昏倒在雨里,任水冲刷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间,有温热的东西擦着我的脸。
从梦魇中勉强挣脱,我感觉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一样。
“醒了?”很远很远的声音传来,在房间里显得好低沉,“我找了你好久好久。没事了,到家了。”
好久好久?找了我好久好久的人?
我挤弄着眼睛,想看清他的脸。
“你, 你是谁?”
模糊的影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一只手就温柔地抚上了我的额头。
“烧得也太严重了吧,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瞬间,十亿个名字一起钻进我的脑海,最后如雪花屏一般构成一片空白。
我摸索到了他衣服的一角,尽全力死拽着不放。
“我到底是谁?是谁啊?!告诉我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焦虑的我,他叹了口气,把一个陌生的名字轻轻捞起。
一旁的猫瞪圆了眼睛。
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
走出家门的时候,迎着阳光里的风,我对自己说。
马路被难得的晴日照得明晃晃,在尚未褪去的寒风中,亦可贪恋暖阳的一点点温度。街上的行人莫名地觉得少了,像是冬日的一个续篇,使我一时仿佛回到那些不愿出门的昏昏沉沉的冬天。
在常去的快餐店里买了熊爪包,站在街边的屋檐下等待着,旁边的店铺里传出来轻柔飘渺的音乐。“是Escape,”我在心里想,你说过的,“最美不过开头”,不过其实我后来发现MV也很好看。下次如果遇到你的话,试着记得告诉你吧。
老板娘的招呼让我回过神,拿起我的午饭道了谢,走出店门的一刹那我如此恍惚。为什么?脚下像是变成了黄砖路,沿着绿野仙踪里特罗西的脚印就能找到永恒的幸福。似乎有飞鸟掠过天际,我听见它们嘹亮绵长的叫声。
多雨的季节将至,这是最适合踏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会站在这座家旁的山下,费力地爬着一阶阶石阶,兜里还装了微热的熊爪包。
沿着长满苔藓的石阶拾级而上,远处密林遮挡间尚有今天早上未散去的晨雾水汽弥漫。难得的隐逸于尘世中的寂静,是与茶上浮涌的氤氲热气带来的不一样的安心。发尾擦过我的侧脸,空气中却没有风。
然后我看到眼前的土地豁然开朗,这是半山腰的一片空旷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溪,蜿蜒着流淌在芳草之间。我边顺着它走,边看着它那清澈的溪底。这儿似乎是我从未来过的地方,美得像走进托马斯的画中仙境一般,迷惑着人暂时忘却悲伤。
一块不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眼前,石上围着神的绳结。一个女子正在那里祈祷,俄尔转过身笑着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令人印象深刻的,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子——粉色的裙,绘着粉红色的卷草流云纹;粉色的鞋,粉色的唇,粉色的盘发带,提着粉色的篮子,甚至于她的脸和手,都是那样泛着一种淡淡的粉色。好奇怪啊!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奇,就好像全天下的女子本都应该是这样粉色的一样。
“这儿的是什么神明的神石?”我问。
“什么神也不是。”她笑着说。“神不能解决我的事。哪个神也做不到。”
我很惊于她那虔诚的态度和现在如此不敬的说辞,“那为什么——”
“是祈祷啊。神的上面,神也有信仰的吧,总会有谁来管这事的。”
“是怎样的事,连神都做不到呢?”
“法术。”她笑了,踏过溪中的碎石,走到溪水中的石上坐下,任溪水冲刷她的脚踝,动作就好像在跳舞。“我想要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不会任何法术。做不到的事情就做不到,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只是这样活过一生的几万天,不用考虑结果。”溪水映照着天空,她像是坐在云霞之中,出尘世般的浅笑。
“法术?真的吗?”我也笑了。我愿意在这一秒相信她。相信法术的人总是很单纯。
“是真的哦。”
“那,要是有一天您的愿望被神明的神明实现了的话,能不能别急着消去,而是先给我呢?”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多么荒谬可笑。二十几岁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不是小孩子了,会被暗暗笑话的吧。
可她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她抬起眼注视着我,眼里满是悲伤。“也许真的可以。”她梦呓般的说着,接着问我:“可你要用它做什么呢?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不小了,没少听过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也许真是有什么代价吧,我想。
“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我丢了一样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丢?”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不,失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还回来的。”
“不管是一件你的珍宝,还是一条人命。”
......她真的都知道。
“但是,或许想要去吗?”
他还是发觉了。
看着我的眼睛带着犹疑。
“你别怕,你听,”我紧紧搂了上去,低声说,“我有心跳,怎么可能是鬼。”
一瞬间的迟疑后,他也紧紧回搂。
好像是要听得再清楚一些,再确认一些——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心跳声。
我们不会分开的。他默默地在心里说。
走出卧室,客厅的落地窗上落满雨痕,原来昨夜下过大雨了。他心爱的小猫咪蜷在沙发上,正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大海。
“早安,”他摸了摸猫的小脑袋,“昨晚下过大雨啦,你冷不冷呀?”
而窗外涛声依旧。
文by:舞舞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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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就是看住这些尸体。”男人说。
“看住它们,防止它们跑了?”女人问。
“是的,防止它们长脚跑了,如果它们跑了,就用你的配枪打死它们,不要犹豫,它们死过一次,你把它们当作发病的僵尸,对着它们的头打就可以了。”男人说。
男人和女人不再说话,取而代之的是连续不断的枪声。
“队长我想问一下,做这个工作能打游戏吗?”女人问。
“理论上不行,但只要不出事,你在监控死角干什么都可以。”男人说。
“怎么可以这样?特工不该24小时保持警惕吗?”女人问。
“哦那是王牌特工,你才第一天上班,上层当然不会把那么危险的工作交给你。”男人发出一串轻笑。
“不行,你必须放下手机,不然我就把你玩忽职守的情况报告给上级!”女人严厉的说,随后咔嚓咔嚓的响起了两声快门声。
“好好好,我放下,然后呢?去停尸间巡逻?”男人问。
“去停尸间巡逻。”女人命令道。
之后两人再次停止了交谈,停尸间里回荡着一轻一重的两种脚步声。
脚步声由远及近再由近到远,持续了几轮之后,男人又搭起了话:“一切正常,我们该换班了。”
“换班?我们刚只巡逻了一圈?”女人的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讶异。
“如果我们一起巡逻,就意味着我们要一起休息,如果我们一起休息,就意味着停尸间将没有人看管。”男人说的很有道理。
“那谁巡逻谁休息呢?”女人问。
“我巡逻,你休息,休息室里你想干什么都行,一小时后换班。”男人说。
“好……”女人的回答有点迟疑,大概是对男人主动提出自己先巡逻而感到诧异。
女人的脚步声远去了,周围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连续不断的枪声又响了起来。
这次枪声没有被打断,持续了很长时间。
“队长,我忘记问每班多长时间了……”女人的声音突然响起,“你又在打游戏?”
枪声随着女人的质问再次断开。
“哦亲爱的,你听我说,我这不是在打游戏,是在模拟训练。”男人的声音有一丝颤抖,“你,重复一遍我们的工作内容。”
“我们的工作是防止尸体逃跑,如果它们逃跑,就用配枪打死它们。”女人说。
“没错,但是我们这里没有尸体逃跑。”男人说。
“没有尸体逃跑不正是我们工作的目的吗?”女人问。
“对。一般是没有尸体逃跑的。”男人说,“万一它们突然逃了,你有把握百分百的击毙它们吗?”
“我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但是我的训练成绩很优秀,移动靶的毕业成绩是99.99分。”女人说。
“但那不是实战,真的面对一具会跑的尸体你还是会慌张的,为了避免慌乱,我们必须每天都进行模拟训练。”男人说。
“是官方训练吗?”女人问。
“不,是自主训练。”男人说。
“那不就是游戏吗?”女人问。
“不,是自主训练,集战略思考、模拟射击、团队合作于一体的最新战争模拟器。”男人说。
“但我第一次给你拍照的时候你并没有否认这是游戏。”女人显然没有相信男人的鬼话。
“这是游戏,但也不是,你在训练的时候参加过漆弹演习吗?那其实就是一种叫真人CS的游戏,不过我们的部队不愿意承认罢了。在这个停尸房我们没有训练用的漆弹,为了不让我们的战斗神经退化,我们只能使用战争模拟器。对,这就是为了我们的工作,不只是我,你也得下载这个游戏——正确的说是模拟器,不然你要是一到实战就成了软脚虾,可是会拖我的后腿。”男人的底气足了许多。
“你让我也下载游戏?”女人感到不可思议。
“不,这是队长的命令,我作为你的上级,命令你必须每天完成八小时的模拟作战,你现在就下载,然后开始训练。”接着男人报出了一串wifi密码,女人不情不愿的下载了男人说的那个战争模拟器。
下载完毕的提示音响起后,男人开始教女人怎样打游戏——正确的说是怎样操作战争模拟器,不一会儿,枪声又响了起来,是双重的枪声。
枪声持续到一阵音乐铃响起。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今天的便当加鸡腿!别打游戏了!来吃真正的鸡!!!”随着音乐铃响起的还有第三个人的声音。
“我们不是在打游戏,我们是在使用战争模拟器自主训练。”女人不快的回答。
第三个人没有说什么,一开始的男人给出了指示:“打完这一局休息,吃饭。”
“是!”女人果断的回答。
枪声停止后,响起了男人bia叽嘴的声音。
“今天一个上午都没有状况。”女人说。
“事实上,这里大半年都没出什么事。”男人说。
“我以为死人复活是很常见的事。”女人说。
“常见的都在停尸间外面,那些活尸体根本就不会等我们把它装进裹尸袋。”男人继续bia叽嘴。
“但我们的城市特工应该有能力在一小时内完成尸体的回收。”女人说。
“但会跑的活尸是死不过一小时的。”男人说,“一个人如果一小时都没人让他活过来,那就是活不过来。”
“有数据支撑吗?”女人问。
“我在这里打了一年游戏就是证据。”男人回答。
“你说那不是游戏。”
“战争模拟器。”
“这里真的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人复活?”女人问。
“至少这个区域没有——这是好事——你要知道,复活的尸体被打死一次后就会成为死后不到一小时的尸体,这个时候尸体复活往往是最麻烦的,他们很可能在你确认他们脉搏的时候突然像疯狗一样跳起来咬你的脖子,咬死你,抢走你的枪,然后成为治安的不定时炸弹。”男人说。
“但你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女人问。
“员工手册上有,而且bbs经常有活尸相关的险情通报,不过一般轮不到停尸房,两三年就那么一两起。”男人说。
“难以置信,难道他们都没有爱人或者亲人的吗?”女人惊呼。
“有啊,死神总不可能等爱人亲人都死光了才要人命啊。”男人说。
“那……那那那他们就没有朋友想要复活他们吗?!”女人有点结巴。
“想的话谁都会想,但真能这么做的几乎没有。”男人说。
“真是世风天下。”女人愤愤的说。
“你就愿意为男人死?”男人不屑的说。
“我没有男人。”女人说。
“那就是不会,大部分人都和你这样,嘴上说的重情重义,但真的要付出生命,免谈。”男人说。
“你这样太悲观了。”女人说。
“而且你要知道,这世界上随时都有人自杀。”男人说,“在下一秒就会有人无偿为你复活男人的情况下,你还愿意用自己换男人吗?”
“但自杀终究是少数……”女人说。
“只要有无偿复活的可能,人总会等到最后一刻。”男人笑了一声,“嘴上说着不希望他死,其实是希望他和自己一起活下去——如果自己死了,复活别人也会变的毫无意义——你可是有一天的时间等别人自杀,在这一天里想明白这个问题对一个头脑正常的人来说并不困难。”
“但把亲人交给外人复活,就不怕人给植入什么奇怪的思想吗?比方说,复活以后大开杀戒,变成一个恐怖分子最后被击毙?”女人问。
“你说的就是我们这些特工的本职工作。我们要消灭那些可能被植入危险思想的活尸,维护世界的和平。”男人说,“但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变态自杀狂,你觉得他们会挑尸体吗?我们只能知道死者的名字、相貌——如果有血缘关系的话可能会外加那么一点心灵感应,但外人是不知道这些死人平时从事什么工作也不知道他们生前为人如何,所以大部分人自杀的时候都不会挑尸体,往往会选一个死的最近的人。”喝茶的声音响起,“你以为这个世界上一秒钟会死多少人?真的会被复活的人,都是死了不到一秒钟的人。”
“你应该庆幸自己在停尸房上班,最快的尸体收集线路也不可能在一秒钟内把尸体运送到这里,我们看守的其实都是些不会复活的尸体,我们只要目送它们进焚化炉,就能轻松领高薪。”男人说,“饭吃完可以活动一下,然后你可以自由活动,战争模拟器只是自主训练,不是强制项目,你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吧。”
又过了一会,战争模拟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是双重枪声。我用指甲刮开裹尸袋的拉链,果不其然,一男一女两个看守都在墙角聚精会神的打着游戏。
如果贸然的跑出去,他们一定会用枪把我打死,到时候再次复活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但是我不怕死。如果我被枪打中了,就在死之前让另一个同伴复活。我们要逃下去,逃下去。直到这个世界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 END -
作者:汉尼
你好,看见这个故事的人们。
虽然我很想写一句“当你们看见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成功了”,但是出于谨慎我还是算了吧。谨慎是法师的救星。
在下耶梦加得,在我报出这个名字时你大概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关系,我知道那些记载。它们大部分都是正确的,至少这个记录员很负责,他写下的大部分都不带感情地正确。
这大概就是一个随笔,在我漫长旅程中漫不经心的一瞥,你可以把它当成一个片段,或是我无聊时随手写下的故事。甚至你不必将它当真。
芬里厄永远搞不懂自己的妹妹在想什么,仿佛她生来就和他们不一样。
如今他最小的妹妹海拉已经远去到死者国度不再回来。他和耶梦加得一个被锁在山巅,一个被锁在深海。虽是如此,他们竟然还能聊上天。
“我要回阿斯加德。”这是耶梦加得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芬里厄对于妹妹的天真想法不予置否。自从那位神王将他们锁住之后,他就断绝了再和诸神相认的念头,反正他们在阿斯加德时也没少受白眼,被赶出来之后芬里厄乐得清静,每天吃饱喝足就躺在山顶上睡觉好不快活。
“我要回阿斯加德。”世界之蛇在海水里喊着只有他们听见的话。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芬里厄被吵的不行,嚷嚷着回她。
“赶在诸神黄昏之前,我必须得回去。”
芬里厄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没想到“诸神黄昏”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是听起来像某种仪式。于是他把这个词归到耶梦加得在他们还在阿斯加德时看来的古怪知识里。
那时他们还小,还没有变成巨狼和巨蛇,然而海拉却在出生时就拥有了半生半死之相,终生只能活在死者之国中。年幼时他们被父亲抱在怀里,走过重重长廊,月桂树的影子打在他们身上,父亲的笑容在阳光中模糊。
也许那个时候海拉的命运就已经预示了他们的,在接连变成了巨狼和巨蛇之后,被驱逐的命运同样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甚至比海拉的命运更加悲惨。
“你回阿斯加德做什么呢。”巨狼翻了个身,喘了喘气,“奥丁那老家伙说了我们回去就是格杀勿论。”
巨蛇的声音穿透海水传上来:“我要去见索尔。”
芬里厄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耶梦加得说的是那位雷神,这时他终于想起诸神黄昏是什么了。
“等到那一天你们会见面的。”
“那时就晚了。”耶梦加得可能是在海里翻腾,芬里厄能看见远处的海水翻起了巨大的浪花,“那个时候没人能救父亲了。”
芬里厄心里泛起一阵无名火:“那就是他们活该,他们所有人都该给父亲赔罪。”
耶梦加得可能又说了些什么,但是睡意涌上来,加上春日的风又是那么舒服,芬里厄只觉得眼皮沉重,便顺应本能沉入了甜蜜的梦乡。
梦中他们还是幼年的模样。
小小的耶梦加得抱着砖头般的书,跌跌撞撞走到父亲身前,用黏糊糊的语气求他念给自己听。然而芬里厄没他妹妹那么聪慧,听了几句就哈欠连连,再醒来已是被父亲搬到了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墨绿色的斗篷。
和众神格格不入的墨绿色,就像父亲虽贵为火神,却也被众神嘲笑为“邪神“,永远融不进他们之中。
他就好像他们的反面。众神强壮英武,浑身是壮硕的肌肉,父亲就是身材修长,姿态优雅,轻微的那么一点驼背也无损他的风度;众神崇尚武力,父亲就偏要把魔法锻炼到极致。
“那是他们不懂头脑的好处。”洛基放任耶梦加得自己去啃那些艰深晦涩的大部头,转而安慰起儿子,“不过你的确更像他。”
芬里厄想也许是指自己的另一位双亲。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还住在洛基的寝宫里,偶尔芬里厄白日里睡多了半夜醒来,看见父亲倚在床头望着他们,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凝重。
这和他平日里见到的总是狡黠笑着的父亲不一样,他突然瑟缩了。就是这一下让洛基回过神来,他伸手给芬里厄掖好被角,重新换上白日里芬里厄熟悉的笑容:“睡吧。”
耶梦加得的确是他们中间最像父亲的那一位,她黑发翠眼,雪白肌肤,和邪神几乎如出一辙。而芬里厄却更像阿斯加德众神的后代,金发蓝眼,满身肌肉,连横冲直撞的风格都和他们有八分像。这为他在诸神面前比妹妹多赢得了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好感。
然而洛基始终没有开口告诉他们另一位双亲是谁,耶梦加得问东问西却从不问这件事,而芬里厄的简单脑子更不会想到这一层,洛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也许他们真有可能是阿萨神和邪神结合的结果,但是显然洛基的巨人血统占据了上风,某一天洛基打开房门,看见的耶梦加得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狼崽。一个月后,房间里只剩下了一条蜷缩在被子里的小蛇。
流言开始四起,如果芬里厄的金发蓝眼还能勉强让众神相信他们三人是阿萨神族的后代,此刻他们的变形却成了讽刺。阿萨神可没有这么丑陋的血统,他们更像是魔女古尔薇格的孩子。
“他们是我的孩子!”
邪神在大厅里和诸神辩论,说是辩论更像是单方面的讨伐。芬里厄和妹妹缩在帘幕后面,透过缝隙看着群情激荡的神明,看着他们的父亲仿佛风中一棵脆弱的草,面对狂风暴雨也要强硬地挺直脊背。
邪神的银舌头一向九界无人能敌,但是即使他胜利了,也无法保护他的孩子们。
“……你放走了父亲。”
芬里厄优秀的听力让他听见妹妹的话。
“我不是放走他!是他自己逃跑的!”
西格恩,芬里厄想起来。洛基在阿萨神族的妻子,一个温柔贤惠却懦弱的女人。她嫁给父亲的理由仅仅是当时在宴会上,当时地位还算尊贵的邪神选中了她。
“我知道,我只是告诉你阿萨神族会如何看你。”
芬里厄嗤之以鼻。他们被锁住的地方距离奥丁关押洛基的石头千里之远,她的小妹妹真是把阿萨神那套虚伪的嘴脸学得十成十。
女人的哭声隐隐传来,芬里厄无心再听下去。翻了个身继续睡下去。
“你也要嘲笑我吗?”西格恩试图在悲伤之余为自己找回一点属于阿萨神的自尊。
“我有嘲笑你的资格吗?”巨蛇从海水中探出头,即使她曾经是个柔美的女孩,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体型而在海面上隆隆作响。
“因为我是个失败的神族,连自己都丈夫都看管不好!”西格恩的痛苦和她的眼泪一同漫上来,“他背着我有了孩子,甚至还在我的眼皮底下逃脱。”
“你知道没人能管住野火,连雷神的锤子都压不住他。”耶梦加得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是在冷笑了,“你们的傲慢和愚妄是最大的死穴,能拴住野火的只有他的心。”
“所以他的心并不在我这里。”
“你还算聪明。”巨蛇吐了吐信子,“看在你是他发妻的份上,趁早逃走吧,别管你的孩子了。”
西格恩瑟缩了一下。
“看看我们的结局,奥丁不会放过他们。”
“那是因为你们是古尔薇格的孩子,我的孩子是货真价实的阿萨神族。”
“但是他们也有一半巨人族的血。”蛇的表情看不出悲喜,“逃走吧,至少你是完整的阿萨神族。”
送走西格恩后,耶梦加得并没有沉下去。她将脑袋放在岸边,任由自己巨大的身躯漂浮。
崖边的阴影中走出一个人,他以粗糙的面具盖住面容,身材修长,姿态优雅,却带着一点点驼背。
“父亲。”耶梦加得探过头来,蛇信扫过来人的衣摆。
洛基走过来,看着耶梦加得脖子上的巨大锁链。
“假装被这东西锁住感觉如何?”
“不太方便。”耶梦加得意思意思翻了个身,锁链应声而碎。诸神丝毫没有怀疑他们制服耶梦加得时的顺利是这条巨蛇在耍弄他们的结果。
“下面要做什么,父亲?”
“唤醒苏尔特,再把你的妹妹带出来。”耶梦加得从洛基的话里听出了染着剧毒的仇恨,“所有他们欠我的,我要一并讨回来。”
“你没必要杀死巴德尔,诸神黄昏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准他们囚禁我的孩子,不准我碰他们的孩子一下吗?”邪神听上去有些癫狂了,摸着自己的面具,“感谢他们用蛇毒和伤疤让我看清了,不论如何我都不能加入他们。”
耶梦加得没有说话,在洛基走后径直沉入了海底。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过西格恩,而奥丁处死那两个孩子的消息也远远传来。耶梦加得盘踞在海底,无声地为这两位素未谋面的胞亲哀悼了两天。她能感受到,在她头顶正上方的船上,洛基也正处在和她一同的静默中。
偶尔她也会通过海水潜回到阿斯加德的城墙下看看。可怜的阿萨神,只顾着防御天上和陆地,却没想到水面下还藏着他们亲手放下去的危险。
她趁着夜色偷偷把头探出水面一点,能够看清奥丁和芙蕾雅的宫殿,还有索尔和希芙的,她知道越过这两座宫殿,再往远去那座尖顶的宫殿就是昔日洛基的宫殿。极少数的时候那里会亮起灯火,火光中是一个壮硕的身影。她惊异于他们竟然还保存着它,在洛基设计杀死索尔的弟弟巴德尔之后。
她注视着宫殿中那一点摇晃的火光和影子,奥丁的渡鸦停在她的头顶,此刻他们进入了一种奇异的和平状态。直至天明时分,她看见那个影子和渡鸦一同消失在阿斯加德的方向。
你让你的渡鸦来试探我,为何不亲自来和我谈谈,奥丁?巨蛇在深渊中发出一声怒吼,蛇尾狠狠击打了一下海床,掀起的巨浪险些盖过了阿斯加德的城墙。
“父亲。”
洛基站在海拉的船头,耶梦加得自海面以下探出头。
“今天,我们就要让那些神明吃到苦头。”邪神依然没有摘下自己都面具,从面具的眼眶中,耶梦加得得以一窥他眼中的狂热、仇恨和愤怒,还有环绕着眼睛周围的红色伤疤,仿佛某种扭曲的虫子,环绕着她父亲漂亮的绿眼睛。
“你是想要以这种方式回去吗,父亲?”
邪神的眼神令她困惑,那是一种嗤笑愚者的迷惑:“我还能以什么方式回去?等着他们来接我吗?”
“现在收手还来得及,父亲。”
邪神突然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笑到了最后甚至开始咳嗽,无人注意到这里,或者说根本不糊有人敢注意到这里。
“我亲爱的女儿,从他们无故放逐了你们开始,一切就不能回头了。”
大战开始时耶梦加得就藏在海拉的船下。
芬里厄一马当先就冲了出去,就和当年他还是个孩子时一样。巨狼撞散了阿斯加德的军队,邪神在死神的船上召唤了漫天火雨,天穹仿佛坠落了下来,砸向阿斯加德。
耶梦加得在等,等那个人出来。她闻见血腥气、上好的金属、烧焦的肉体、碎裂的石块、海水的腥咸,头顶的海面渐渐被染红。终于在芬里厄死后她终于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提尔和芬里厄同归于尽后,索尔无暇去照顾友人的尸体,战况让他被束缚住了。海拉的士兵仿佛海啸一般涌来,饶是雷神,也无法快速脱身。
只听海水骤然升起,巨大的蛇尾拍在他身前,刚刚好压死了浪潮般的死灵士兵。索尔抬头,正对上一双翠绿的蛇眼。
“好久不见。”
索尔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抡起锤子砸去,耶梦加得无处可躲,只能张开血盆大口支起毒牙,将毒液悉数喷出以期待索尔会躲开。
她低估了索尔搏命的心态。
雷神之锤砸断了她的身子,而她的毒液也浇了索尔满身。
索尔在毒液中挣扎。耶梦加得的毒液除了深入骨髓的毒素,甚至还带上了腐蚀性。他能感觉到皮肤在被灼烧,变黑,就像壁炉里的碳火那样。
“我一直想告诉你,父亲委托我转告你的话。”他的耳边响起了巨蛇的声音,“我知道你会出现在父亲的宫殿里,我都看见了,奥丁也都看见了。”
“‘我没有背叛你,他们是你的孩子‘。”耶梦加得躺在血泊里,翠绿的蛇眼始终望着索尔,“父亲。”
雷神愣了愣,手中的锤子咣当一声砸在地上,他伸出手试图摸一摸这位长久不见的孩子,然而在那之前,黑暗就抢先一步吞噬了他,他还没能来得及从指尖感受到蛇鳞那粗糙的质感,便再也没有了感受的机会。
耶梦加得的时间比他稍微久一点。雷神之锤砸断了她的半个身子,但是她依然还保存了些许魔力。那是很久以前洛基对她的教诲,永远留一手。即便洛基本人可能已经在疯狂中忘却了这些,耶梦加得却始终记得。
她记得的还有更多,她一直是他们之中最聪明的那一个,不光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天资聪颖,更是这一切对她来说本就是无尽循环中的过往。相同的风景她看了一遍又一遍,连院子里的月桂树有几片树叶她都数得一清二楚。
她赶在自己还有意识之时发动了最后的魔法。时间回溯生效的时间有点长,在这个空档她开始不自觉地回忆。
那是更久远的时候,第一次轮回之时,洛基交于她的魔法。她是记得那是个阳光耀眼的下午,她被父亲堵在书房里,一遍又一遍地背着这个咒语,直到闭着眼都能默写出来。
那时他还不懂父亲眼中的忧伤究竟从何而来,直到她被放逐进深海,直到诸神黄昏,她从海中冲出,却正好看见雷神的锤子贯穿了邪神的胸膛,邪神的权杖也刺穿了了雷神的心脏。
“……我本是为了你。”
父亲英俊的面容被毒液和针线摧残得不成样子,只有那双眼睛让耶梦加得认出那还是自己的父亲。他躺在血泊中说完了这句话就闭上了双眼。
耶梦加得对上索尔的眼神。
那双和芬里厄相似的眼睛中,震惊、痛苦、悔恨、以及更多耶梦加得看不懂的情绪混在一起,最后呈现在她眼中的,是一位神明生命最后的对孩子的关爱。
雷神丢掉了锤子,耶梦加得低下头,让索尔的手覆在她的额头上。
“我想他应该教过你那个禁术了。”伴随着索尔的话语,耶梦加得能感觉到源源不断的力量涌进身体,代价就是英武的雷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衰弱下去,“阻止他……也阻止我们。”
耶梦加得能猜到索尔在想什么。他们努力了一辈子却依然无法跨越巨大的鸿沟,从阿萨神族到巨人族,从雷神到火神,或者说仅仅是从索尔到洛基。她依然记得在大书库里,她躲在窗帘后面看两人相拥时被抓出来一顿臭骂的场景,那时父亲摁着她一顿骂,雷神却笑着去牵父亲的手,告诉他别和孩子过不去。
我当时就是没和你过不去才让你长成这幅混蛋样。洛基反手一权杖敲在索尔脑门上。
芬里厄不会知道,她从不问自己的另一位双亲是谁,是因为在很久以前她就看过了真相。
神的生命漫长又短暂,漫长到能够看完一颗星星的生与死,却也短暂到连偏见也无法消除。
视线开始渐渐灰暗下去,耶梦加得知道自己即将开始下一轮的轮回。时间回溯就像是一场漫长又甜蜜的沉眠,梦中她会看见阳光洒满阿斯加德的神殿,那里没有纷争,也没有偏见,她会看见芬里厄在宫殿里奔跑,也会看见海拉在死者国度对着她们招手。那里还有他们的父亲,还没有被痛失爱子的仇恨和被背叛的愤怒折磨到失去心神、依然智慧又热爱恶作剧的父亲——
再次醒来时她可能会在柔软的床铺上,可能会在干燥的草甸上,也可能是冰冷的荒原,但她永远都会是耶梦加得,世界之蛇,邪神与雷神之女,为了改变终局而不断轮回的时间旅行者。
- END -
文:浅间
关键词:迁移
文体:小说
正文:
周二下午冉冉请了半天假,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一趟菜市场。
她先到蔬菜区买了土豆、胡萝卜、玉米和洋葱,然后到生鲜区买了鸡胸肉和午餐肉罐头,接着去水果区买了半个哈密瓜,想了想又挑了两串阳光玫瑰葡萄。
市场里两只手提得满满当当的姑娘,看起来像个心系晚餐的幸福小妇人——而不是,一个准备和男朋友谈分手的现女友。
每个小孩子都有梦想,女孩子想变成公主,想长得漂亮,想学习优秀讨老师喜欢;而男孩子想要新玩具,想要长个子,想要成为小圈子里的头儿。
冉冉的梦想追根溯源,来自第一次帮妈妈晾衣服。还是个孩子的她把带着清新柠檬香的衣衫一件件晾满阳台,暖融的阳光晒下来,微风吹得很舒服。
小小的冉冉觉得满足又幸福,人生的理想也就此变得格外质朴:她想有个舒适的小家,有一个喜欢的人,有时间慢慢洗干净两个人的衣服,整整齐齐晾在阳光里。
这个理想历久弥新地持续到24岁。
然后,冉冉遇见了周瑾。
24岁的冉冉不是第一次见到花花公子,但周瑾是她见过的花蝴蝶里最标准的一只。
身材高挑,面孔俊俏,事业小成,举止绅士且温柔体贴。
他看起来像个百分百完美的伴侣——如果不是他对外宣传“爱情只有半年的保质期”,并且身体力行地加以证明。
一开始主动的是周瑾,送花约饭嘘寒问暖,最后当着冉冉和朋友们的面坦言,自己从未见过她这样居家的姑娘,很喜欢她这种温柔平和的性格,想和她在一起谈个为期半年的小恋爱,过一过这种他从来没体验过的“传统”的生活。
那一刻的冉冉眼瞳清亮干净,明显没有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糊了心,因而现场挽起袖子做好了保护我方“好姑娘”准备的朋友们都不懂,她笑盈盈说出口的为什么不是“快滚”,而是“也行”。
之后好姑娘冉冉和花蝴蝶周瑾就凑到了一起。
工作日各自工作,周末便开启双人生活。
周六总是由周瑾安排,他会带冉冉去高级的餐厅、奢侈的商场,也投其所好去游乐园、植物园或者吃吃甜点看个电影。
周天则换冉冉安排——其实除了菜单,也没什么别的安排。冉冉和周瑾在一起的每个周日都和单身时别无二致,她打扫洗衣,看书做饭,听着歌在沙发上睡过去……唯一不同的是饭桌上多了一副碗筷,房间里多了一个好看的周瑾。
其实冉冉比所有人都知道周瑾不是她的理想型,他是候鸟一样迁徙在花间的浪子,和她十数年来期待的安定生活完全背道而驰。但爱情可能就是这样的东西,当你遇见某个人的时候,你预设的所有关卡都为他让路,所有的条条框框都会随他变形。
在属于两个人的周日里,阳台上是洗好晾齐的衣服,电视机里播着充当背景音的无聊节目,小汤锅里的炖菜“骨碌碌”响,电饭煲里的米饭“咔哒”一声跳到了“保温”,曾经只能收到碗橱里的冗余餐具现在放到了常用的沥碗架上,冉冉愉快地洗菜、切菜、炒菜,搭配蘸碟的时候她探出头去扬声问“周瑾你要辣椒油还是小米椒”,然后正抱着从书架上随手选的小说看得一本正经的周瑾抬起头,隔着只在家里戴的框架眼镜,眉眼弯弯回一声“都好”。
这的的确确就是冉冉梦想的生活,这样的日子过一天赚一天,有半年算半年——人甚至不能保证自己能活到第二天,当幸福可以握在手里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去奢求长长久久呢?
于是日子以周为单位被共度,最后一月月凑齐了约好的“半年”。
嗯,就是周二这一天。
前一个周天冉冉约了周二下班后的见面,她考虑过把最后的晚餐安排在更高大上的地方,但想想觉得分手不是什么值得张扬庆贺的事情,还是自己家里舒适些。
周一她已经做了打扫,今天的任务只有准备晚餐。
冉冉做了周瑾很喜欢的咖喱,买的也是两个人都挺爱吃的水果,她想分手总归是件酸涩的事儿,需要水果来添一点甜。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土豆已经炖得软烂,冉冉关了火去开门。
周瑾大概是下班就直接开车过来了,身上穿着让人眼亮的西服正装,怀里抱了一捧看包装就不便宜的花束。
冉冉笑着暗想他这身打扮,比起分手,更像来求婚,然后默默得意“交往过这样好看的男朋友,我冉冉这一辈子也是不亏了”。
蓝白复古的深口碟子,先用小碗扣出圆圆的一团饭,再浇上汁水浓稠的咖喱。
玻璃质地的沙拉盆里哈密瓜切成了一口大小的块块,葡萄则全部剪下来用面粉淘洗干净了,可以不剥皮直接吃。
冉冉打开冰箱盛酱好的小菜,周瑾熟门熟路地洗了筷子勺子出来,两个人相对坐下,一边吃,冉冉就斟酌着一边开了口。
“这半年来谢谢你呀,”声音有点涩,果然就算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还是会不舍得,“我过得很开心,希望你也觉得开心。以后见面还是朋友,嗯……如果想尝我的手艺,还是可以再约我的。”
忍着心痛说完了该说的话,冉冉把精力都投注在了面前的盘子里。她一勺勺吃了一半,才忽然发现对面的盘子与餐具毫无动静。
温柔平和的好姑娘终于忍不住抬起头,却在花蝴蝶脸上看到了类似“委屈”的表情,她疑惑地偏了偏脑袋,然后对面的人站起来,探身越过小小的桌子。
他嘴唇的触感微凉,印在她温软的唇上。
“你这样,是想延长期限么?”冉冉的指尖不自觉点在唇上,她眼瞳清澈,一如被告白的那个晚上,“短期的话我这边没问题哦,你想再谈多久呢?半年?或者三个月?”
她淡定地讨论起爱情,仿佛那是一个即将到期的罐头,因为还在赏味期,所以断没有扔掉的道理,但因为时日无多,也并没有太多的期待。
周瑾看着人生里第一个想为之停留的女人,忽然有种荒谬的无力感——在遇见冉冉前他从不怀疑自己对那些半年情人的“爱”,但当他察觉自己已经沉溺在她的温暖妥帖里时,他才发现爱情绝不是那种可以随时收回并干脆抽身的东西。
可面前的姑娘给他的,却是他多年来纷纷扬扬无数次给了别人的,那不是爱情的东西。
她为他做了半年羹汤,日复一日温柔地陪伴,他以为她必定爱他,却在半年之期恍然发现,她给他的,就像他送她们的昂贵的礼物,带她们出入金碧辉煌的场所,在许多深深的夜里给到的其实并不走心的慰藉那样,是各取所需,而非爱情。
周瑾茫然且荒谬地发现,他做了多年候鸟,却并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另一只候鸟不再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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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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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这篇是DC旗下角色芭芭拉·戈登和科莉(星火)的无差向同人文。这其实是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故事。没看过不影响阅读,如果你能接受,那么let's go!!!
作者:【十二招】 杏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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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德海文,酒吧。
“我再说一次,我们是来探查环境的,不是让你乘机喝酒的!尤其是你,史蒂芬妮!”芭芭拉揉了揉眉心,此刻她无比确信,带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来酒吧是一个再错误不过的决定。什么?你说卡珊没做什么?那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暂时不能喝酒,但是至于其他的……
芭芭拉再次叹了口气。
“说实话,卡珊,我很确信那些木块没有暗藏玄机,它不会冒出什么暗器,毕竟这是海伦娜推荐的酒吧。”红色的长发被她夹在指尖,芭芭拉抬头,或许是上天的垂怜,又或许是布鲁德海文本身就有暧昧的魔力,她的双眼撞上了一颗璀璨的星辰。
“抱歉,失陪一下。”
她将钥匙放在圆桌上,卡珊知道怎么用它,这个酒吧和正义联盟有些牵扯,而且,即使她们喝醉了,那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加练罢了,被我加练。芭芭拉想着,希望她们乖一点,不要打扰我的,成人时间。
她走向那团火焰。
“要请我喝一杯酒吗?”
出乎意料。芭芭拉挑了挑眉,她以为她是提出邀请的一方,现在看来,或许事件不会那么麻烦?棒极了,她喜欢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都对彼此有好感,拜托,这是酒吧,一点好感就足够她们放大成永恒了。
“好啊,一杯液体阳光。”
她的头发真漂亮,星火注视着面前熟悉的陌生人,她应该是认识她的,当然,谁不认识她呢?曾经的蝙蝠女,现在的神谕,永远坚毅顽强,无数次将她自己拼起来,也无数次带领着大家从逆境走向胜利,优秀的领导者,队友,榜样。她们算不上朋友,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星火及时回过神,她能听得出面前人的含义,她也知道有很多人对她痴迷,不过比起那些……男孩们,她果然还是更喜欢芭芭拉的这份体贴。
“金汤力?看来很适合我。”星火勾起唇角,在吧台上靠坐了下来,”你想要和我上床?“
“我很难说我不想,毕竟你知道,你的魅力无人能拒绝,迪克不行,我也不行。”芭芭拉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喜欢这份夸奖,星火想到,我喜欢这份不加掩饰的赞美,像是我还是一团篝火一样,可是我已经不是了,可是我的灰烬已经大于火苗了。不过在她眼里,我似乎还是那团火焰?
“不过我并不是想……我并不只是想和你上床。你知道的,上床很简单,去酒店开个房间就好,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想和你跳一支舞,在此之前,在一切之前,我想我们本应该在三天之后认识,所以在三天前,在现在,我们现在只是陌生人,我也只是一个迷恋你的美丽,恋慕你的强大的陌生人,抛开一切,抛开那些奇怪的绰号,我只是我,你也只是你,我在询问,而你也当然可以选择拒绝,仅此而已。“
她真的很会说,星火感到天边的晚霞此时在她的体内升起。陌生人,好吧,陌生人。她抬头看向面前的红发女郎,她的眼睛很美,她诚挚的表情很美,她有超棒的身材,她会是她喜欢的类型,毫无疑问,自信,漂亮,她会选择她,因为她就是她喜欢的类型。
“好吧,我答应了。但是事先说明,我所知道的舞蹈可不一定是个好东西。”
芭芭拉笑了,她看起来真的很开心,她的手穿过星火的腰肢,她整个人贴在她身上。她的眼睛中倒映着星火,又不止星火,她拉着她滑入舞池。
“甜心,我们在酒吧,我们只要晃动就好啦,我们只要互相贴近就好啦,我们不需要跳舞。”芭芭拉引导着面前的初学者弯腰,“我们只需要……”
“接吻就好。”
她们向彼此贴近,交换着气息,然后再贴近,直到她们触碰到彼此的唇齿,直到她们汲取着对方的温度,抚慰对方的不安,展现那份被气氛浓缩了百倍的欣赏,就好像她们真的爱着对方。
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¹。芭芭拉看着那双绿色眼睛倒映出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永远会沉迷于某种和自己相似的人,她知道她身上那该死的,可悲的弥赛亚情节²在对她叫嚣,她也知道她本应该在三天后崩溃,而不是现在,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企图将她拯救,明明她们都不需要拯救。
音乐结束了,她的自作多情也可以结束了。
名为“神谕”的义警主动后退了一步,就像她们以前的距离一样,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她转身离去,却在下一瞬被抓住了手。
“我能邀请您上床吗?陌生人。”她对上了那双永远闪烁着绿色光芒的眼睛,那是星火,只能是她,“我看到你把钥匙递给别人了。那,和我回家吗?陌生人。”
END
¹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化用斯特凡松的《冰岛往事·三·写信人》,原句为“除了亲吻,生命还会在何处开始?除了亲吻,死亡还会在何处止步?”
²弥赛亚情节:有两层含义,这里都有,芭芭拉一方面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和拯救别人,但另一方面又希望救世主来‘拯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