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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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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在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一位伟大的王靠军队与魔法征服了整个大陆。西到罗塔恩尼亚,东到鹿国,北到赫特林安,南到彩云王朝,都是他王国的一部分。
王老了,要选出自己的接班人。
公主是王最聪慧的孩子,从丰收祭时该在第几颗星星升起时摆放羊头,到苏克萨地区黍米治疗病害的方法,她全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人们称呼她为“星空的猫头鹰”。
公主对大主教说:“我排行第一,继承权最高,但走入权力的舞台正中央并非我的本意。我本只想做王国中真正领导人民的存在,但如果我的弟弟继承了王位,我会马上被许配给某个边陲地区的贵族,远远离开王国中心。我会成为一个政治工具,成为一枚棋子。这当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现在我不得不争。主教大人,您不会忘记是我帮助您在教理辩论上击败了对手才登上了现在的位子吧,现在是您回报我的时候了。”
二王子是王最勇敢的孩子,王打下的领土中有三分之一是二王子冲锋陷阵的功劳,他的英勇故事在酒馆里被吟游诗人和冒险者传颂。人们称呼他为“大陆的雄狮”。
二王子对大将军说:“兄弟,我知道我的姐姐能带来繁荣,我的弟弟能带来稳定,但如果失去了和平,哪还有什么繁荣和稳定可言。你我虽然不是亲生兄弟,但这些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远比真正的兄弟还要亲密,而这一切都源于当初我在父王的面前为你据理力争,让父王赦免了你的死罪,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三王子是王最深不可测的孩子,王在外征战四方,全靠三王子在宫廷里维持各个利益方的平衡才能免除后顾之忧,不管是身前灯下还是千里之外,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人们称呼他为“王都的猎隼”。
三王子对丞相说:“父王还在的时候,他对我信任,我对他忠诚。但是我的姐姐和哥哥未必有父王的胸襟和眼光。如果他们继承了王位,必然会对我产生猜忌,而猜忌是权力牢笼里最致命的毒药,那么只有我成为了王,才能免于让自己死于这种毒药。我不用对你多说什么吧,总之,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王威严地坐在王座上,老态溢于言表,只有双目依然炯烁。
“今天只有我们几个人,一个一个说吧。”王的声音低沉。
丞相上前,说:“吾王万岁。公主、二王子、三王子,这三位都是优秀的王国栋梁,今日王国的繁荣昌盛少不了三位大人做出的贡献,今后如果想要王国长治久安,三位同样缺一不可。然而王只能有一个,其他两位只能成为辅佐王的左膀右臂。虽然老臣相信无论传位给谁,都会将王国治理妥当,但若加以试炼,一定能选出真正适合成为王的人。”
王说:“你说说看,需要什么样的试练。”
丞相说:“王应当有洞察人心的才能,如此才能选能任贤,发挥每个臣子最大的价值。老臣提议让所有臣子和贵族投票,得票最多的那位,应该就是最得人心者。”
王身后的三王子轻轻抚摸着左手的扳指,丞相知道这是对他提议的肯定。王若有所思,把目光投向大将军。
大将军上前,说:“吾王万岁。我是个粗人,治国的道理我不懂,我就懂一个事情:一位合格的王,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有人破坏我们的城镇,杀戮我们的人民。如今在王国里仍有不少妄图造反的宵小之辈,我提议给三位大人每人一支部队,一年后以战功来选出谁才有资格当王。”
王身后的二王子碰了碰佩剑的绑带,这是他和大将军之间表示一切顺利的暗号。王不置可否,把目光投向大主教。
大主教上前,说:“吾王万岁。苏神的魔法造就了王国,这是不争的事实,吾王是苏神忠实的仆人,神也认可了吾王,向吾王授予了魔法之力,由此,王国才能拥有如此辽阔的领土与年年丰盈的收成。能否取悦侍奉神,决定了苏神的光辉能否一直普照整个王国,我提议将王位的资格留给苏神最青睐的人。”
王身后的公主闭上眼睛威威颔首,大主教领会到了她的谢意。王不动声色,看向身旁。
王说:“你呢,你又有什么看法?”
所有人目光的交汇处,王身边的弄臣正在对着铜镜整理自己的胡须辫。王突然跟他说话,把他吓了一跳。
“吾吾吾吾王万岁!我我我我我的看法我我的看法是……让三三三三三位大人一一一起当王,然后……对,然后让他们三人成成成成成成亲!”
荒谬!放肆!哪怕是弄臣也绝不能说出如此亵渎常伦的笑话!众人的愤怒和指责如暴风雨般地——并没有袭来。
丞相见三王子没有任何表示,于是慢悠悠地说:“不妥不妥。但……又非完全不妥……”
大将军见二王子陷入沉思,于是慢悠悠地说:“王,弄臣的话可不能当真。不过这个办法好像……”
大主教见公主似乎在想些什么,于是慢悠悠地说:“虽然苏神的神谕确实说过,大地上可以存在一些三者结合的特例……”
王在王座上笑了两声,然后猛地垂下了头,溘然长逝。
次日,王宫发布诏书,王已被苏神召回天上的永乐境,王的三位优秀的子女将会共同治理国家。
弄臣收拾好自己的细软,领取了俸禄,辞别了王都,骑着他的小毛驴向北而行。他一路走走停停,碰到喜欢的城镇就多待一阵子,遇见有趣的伙伴就跟他们同行一段路。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三国王在出门打猎的时候死于非命。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二国王被大主教下毒暗杀,第三国王其实没有死,死的是他的替身。再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很久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其实是死于难产,孩子是她和大将军的。后来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和大将军联合处死了第三国王,因为其实这个第三国王才是替身,号称是第二国王的人在边陲地区召集义勇军……
弄臣终于走到了赫特林安北边的海岸,怒号的海风卷着冰雪打在他的脸庞,如今他的面容经历过风霜雪雨,再也看不出当年弄臣那般滑稽而精致的模样,任谁看见都会说这是一位土生土长的赫特萨克勇士。勇士在风雪中走向海岬的尽头,那里矗立着一个无名十字架。他单膝跪地,将右手虎口放在喉结上,行了一个古老的赫特萨克礼,他对十字架默默说到:“厄拉神在上。父亲,母亲,你们的仇人已经死了,现在他的王国也摇摇欲坠。当年你们托梦给我,我虽不相信一句荒谬的戏言就能播下毁灭的种子,但我还是照做了,结果居然也成功了,这是为什么?”
一只渡鸦飞来,落在了十字架的顶端。在赫特林安传说里,厄拉神是通过把渡鸦汇聚在一起而现身的,每只渡鸦都是厄拉神的分身之一。
渡鸦说话了:“素吐克之子,当年你所说的并非戏言,乃是咒语。苏有魔法,我也有,而且我的魔法更加古老,更为玄妙。你的父亲当年救过我的分身,这个魔法是我对他的回报。”
勇士问到:“尊贵的厄拉神,我没有任何冒犯之意,但如果您真的想要回报我的父亲,为何不在我父亲即将遇害时拯救他的性命,为何不在开战当初击退来袭的军队,为何不帮助我们的战士踏平敌人的国土?”
渡鸦大怒,说:“若我如此做,你又如何回报我?你听好,我的魔法需要特殊的条件才能生效,那就是目标必须具备一种素质——‘贪得无厌’!”
说完,渡鸦气地嘎嘎叫着飞上了天空,盘旋了两圈飞走了。鸟粪从天上落下,砸在勇士面前的雪地上,砸出一个形状扭曲的坑。
作者:魇
评论:笑语
代价
李丽从小就被教导,如果想得到些什么,就需要付出代价。这大概是没有太多明确的语言指导的,但身体会记得。偷吃了桌上的糖果,就会被踹一脚;偷看了弟弟的画报,就会被推得后背撞到墙上;偷玩了母亲的蛤蜊油,就会被掐大腿内侧。这先甜后苦的顺序从未被颠倒过,她做事或者不做都可能挨打,但挨了打,却不见有好处。大人们对此也有说法,他们说“你只是做了你该做的”,便不配得到什么好处,但做错了,就必须要被惩罚,即使没有人告诉她应该如何做才是对的,大概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吧。
李丽就这么长大了,读完了小学,读完了初中,甚至读完了高中。她成绩并不好,听了同学的话,想去读大专,但父亲给了她一个耳光,让她跟同村的王三瘸结婚。
李丽和王三瘸办了酒席,李家第二年盖起了二层自建房,房间一下子多了好多,一间放着弟弟小时候玩过的弹簧青蛙,一间放母亲陪嫁时带的花被面,还有一间父亲坚持不肯扔掉的木工活用具。李家人放啊放,总是放不满,于是只能空了几间。但没有一间房是留给李丽的,连她之前落在家里的两包卫生巾都被扔掉了。
同一年年底,李丽有了女儿。王家人看起来脸色不大好,但毕竟是头胎,人家也没多说,只说养好了下一个应该就能带把。月子里的鸡蛋很香,但李丽有些糊涂,这究竟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李丽看着女儿长大,却没再等来女儿的弟弟,甚至没有妹妹。王三瘸在床上只是应付几下就翻身去睡,李丽偷偷问了婆婆,却被骂了一通,说她伺候不好自己的男人,好不要脸。于是李丽学着化妆,买了大码的蕾丝内衣,学着网上那些短视频里的女人凹出各种造型,这下王三瘸连看都不看她了。过了一周,王三瘸说要去城里打工,从此便只有过年时才会回家。
好在王三瘸还是给钱的,李丽便只拿着钱去买菜来烧饭,剩的钱买些小鸡仔。她喜欢小鸡仔,嫩黄嫩黄的,吃饱了就随便叫两声,声音细细的。母鸡能下蛋,公鸡能吃肉,养鸡总是不赔本的买卖。于是又到年底,王三瘸回家,李丽也用养鸡赚的钱买了两部新手机,夫妻俩一人一台。
李丽挨了王三瘸一个耳光,她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好久才能爬起来。客厅里只剩下小声抽泣的女儿,冬日斜着晒进窗子的阳光照亮了两个女人脸颊边上细碎的绒毛。李丽依着茶几坐起来,看女儿小心翼翼地靠近,伸手来擦她的眼泪。她想起之前母亲被父亲打倒在地时,自己也这样小心翼翼地做过同样的事,但母亲揪着她的手腕,掐她的胳膊内侧。李丽叹了口气,揪着女儿的手腕,把女儿揽到自己怀里,用女儿的头发擦了擦脸。
李丽想,我有弟弟,我的女儿又没有弟弟,她在哭,已经很难受了,就不要让她再难受了吧。
正月过了,王三瘸走了,带着李丽买的新手机。婆婆私下里警告李丽不要再跳脱,显得自己会赚钱一样,下次再买东西给丈夫,要说是用自己省下的钱,说是娘家补贴的更合适。李丽点点头,她开始鼓捣新手机,新的东西真好,不仅能接电话打电话,还看视频,打视频电话。娘家自然没人会陪她聊天,李丽就用新手机录视频发在网上,方便自己在晚上翻出来再看有阳光照着的景色。她录花花草草,录自己养的小鸡,录女儿在升起的太阳下追着蜻蜓跑。一开始这些东西没人看,但过了几个月,李丽收到了视频平台打来的钱,说是她被平台的鼓励计划选中,有了分红。李丽拿着钱买了更多的小鸡仔,给女儿买了小零食。母女俩在后院鸡笼边偷偷地吃,然后一起轻轻地笑。
李丽更不明白了,她这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拍视频本来就是干活时顺便的,就像女儿捉蚂蚱喂鸡一样,怎么还能赚到钱呢?好在她现在说话也有人听,视频的评论区里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有建议她离婚去开养鸡场的,有建议她去争一份嫁妆的,有建议她既然老公不在家还按月给钱就安守现状的,还有男人发来照片问能不能发展恋情。李丽看了一眼那个人的长相,真丑,她想,王三瘸已经很丑了,婚外恋再谈个丑的就更不划算了,她把这个人拉黑,这大概就是她的拍视频赚钱后要付出的代价。
又过年了,王三瘸回家了,夫妻俩在床上还是没能亲热多久,但李丽不太在乎了。她只是想着让年快点过去,然后恢复到丈夫不在家时的生活,在那样的日子里她和女儿都会有隐秘的快乐。女儿没有弟弟也很好,等女儿长大了,也只生一个女儿,她去给女儿带孩子,一家女人都在阳光下面一边笑一边唱歌。
年过完了,王三瘸却没法出门,村口拦上了栅栏,出门时也要盖住口鼻。
家里不多的存款渐渐干涸,王三瘸的开销却越来越大,他要喝酒,一开始是晚饭时喝一罐啤酒,后来中午也要喝,最后一天三餐都要喝,酒也从啤酒变成了白酒。李丽不想拍他,但她现在无法出门,也只能拍一拍丈夫的醉相。那几期视频的播放量不高,大概丈夫作为视频封面实在不够吸引人,评论区有人骂男人好吃懒做,有人哀叹现在日子不好过,有人持续建议李丽不如离婚算了。
李丽又挨打了,王三瘸刷到了她发的视频,看到了评论区。做丈夫的脸都被女人丢尽了,这值得一顿好打。李丽哭着说,拍视频也有钱可赚,如今王三瘸不能出去打工,也总不让出门卖鸡蛋鸡肉,再断了这条来钱的路,以后家里吃饭都成问题。王三瘸把酒瓶砸在李丽的头上,骂她,就你会赚钱是不是?
王三瘸睡着了,女儿走到李丽边上,给母亲挑出头发里的玻璃渣,把手机递给李丽,告诉她,都录下来了。
这期视频发布不久,就被平台转为了“自己可见”,私信提醒李丽,这样的视频违反公序良俗。李丽又不明白了,既然这样的行为发生时,没人说它违反公序良俗,为什么把它录下来发出去,就违反了?她为了补上一期凑数,录了一个杀鸡的过程,那鸡扑腾得厉害,但被她牢牢按住,割了脖子放了血——血要打码的,这个亏李丽吃过了。评论区都说她干活利索,李丽终于高兴了几分。
又过了几周,王三瘸打李丽的次数越来越多。李丽若不是时时能看到女儿,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又回到了小时候,无论如何都要挨打。她也很奇怪,这本该是她适应的,但此刻她却不高兴了,只想着也把巴掌糊到那男人的脸上去,让他也尝尝痛的滋味。
于是在王三瘸又把李丽推倒在地时,李丽爬起来,摸起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捅进了王三瘸的身体里。那手感居然跟杀鸡时也没多大差别,原来人和鸡都是肉做的。
派出所来了人,抬走了王三瘸,带走了李丽。女儿在哭,紧紧地攥着李丽的手机。
法律援助律师找到李丽,提出可以为她做无罪辩护,现在的情况好多了,她这种举动可以当做防卫过当处理。李丽不太懂,但她接受所有的结果,反正无论她做或者不做事,做得对或者错,都要付出代价,那照单全收就好。于是最终李丽被判了过失杀人,两年刑期,缓期执行。
李丽剪了短发,假装自己进了监狱,可脑袋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舒服得她几乎要飘起来。她带着女儿搬了出去,住在同村一个寡居老太太家的仓库里。她们还在养鸡,还在拍视频,虽然偶尔会碰到王家和娘家人,但他们似乎都看不见李丽和她女儿。李丽也不知道她这样生活算不算她有悔改之意,因为除了换了一个住处,似乎也没改变什么。这样的结果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她感觉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她可以和女儿一起笑,寡居老太有时也会加入进来,三个人一起,笑得窗框上的灰都被震落了。
作者:琳艾
1.
黎睿铭从被窝里爬了出来,对身边的女人打了个招呼,后者并没有回应他,只是自顾自地穿上了昨晚丢在一旁的内衣。
“真冷淡啊。”
年逾三十的他依然好看得紧,挑起的眉毛仍有少年时桀骜不驯的影子,大概无论是谁,能在清晨看到这样一张脸,都是心情愉快的。
但陈可新看了他一眼,只是嗤笑了一声。
“怎么?一把年纪了还没做够?”
她说话永远刻薄而嘲讽,混在她那独特的烟嗓里。似乎打生下来之后就从不在乎面对的是谁,像极了曾经锋芒毕露的某个人。
黎睿铭不计较她的态度,毕竟一开始,他向她搭话的原因就是她那仿佛是强撑着的傲慢。但他也并非什么受虐爱好者,作为回敬,他伸手揽过正在扣扣子的女人,在对方的脸颊上印下一个做作的早安吻。
陈可新摆出露骨的厌弃,拿过他的衬衫擦了擦脸。
“做都做过了,倒是连个吻都受不了。”
陈可新没有再理会他的挑衅,穿上睡袍就走到酒店厕所开始洗漱,留黎睿铭一个人坐在床上,身边丢着皱成一团的衬衫。
他们相遇在酒吧,两个人都并非是因为寂寞而去猎艳,只是纯粹的去享受一个人的气氛。大概是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某种相同的默契,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关系。
谁也没有去详细追寻过对方的过去,只有初次相遇时作为下酒菜的寥寥一句。
“我喜欢过一个人,因为他没钱把他甩了,后来他成了大明星。”
“真巧,我也喜欢过一个人,后来她死了。”
当时陈可新含着酒浸樱桃,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话,以为自己的过去会被对方当做段子来听,却没想到身边那个剑眉星目的英俊男人仅仅是点了点头,告诉她一个更像恶质段子的故事。
他们当下彼此相信了对方的真诚,或者换句话说,他们根本不介意对方是否真诚。谁都没有继续问对方“那之后”的事,但彼此都自顾自地开始揭开往事。
他们没有在对话,没有在交流,只是在倾吐,兴许是憋得久了,又或许是这些话,只能告诉一个深知对彼此毫无兴趣的人。
“我毕业后嫁了个有钱人,后来他去找他的初恋,净身出户。剩下的钱足够我过一辈子。”
“她死后我根本没有愧疚,也没有后悔,我和我的兄弟断了联系,因为他觉得我就是个禽兽。”
“哈?初恋算个什么东西?初恋只是一时迷惑,到了那个年纪还回头找初恋,只会被当做悲惨而失败的蠢蛋吧。”
“与其说我真的毫无感觉,不如说是我根本不配。不配为她的死负责,也不配为她流泪。”
“他跟我谈离婚的时候,我泼了他一脸的酒,他居然跟我说像我这样只爱钱的人不会懂什么是初恋。”
“我真羡慕我的兄弟,他敢说喜欢她,敢说忘不了她,敢说他的痛苦。而我就连说她的死因有我的份,都像是傲慢。”
“我该指着电视里放着的广告代言告诉他,上面那个男人是老娘的初恋吗?还是要我把那个人和他身后那个吉他手当年给我写的歌唱给他听?”
“我是不会为她忏悔的,绝对不会。”
是啊,初恋,算什么?
对他来说,她已成为海市蜃楼。对她来说,他已成为天空之城。
他们在他们的心中如同硬石,被层层包裹,不愿被人看见,也不愿自己触碰,那回忆到最后结成珍珠——于是,他们被剖开躯体,被取走了那粒珠宝,然后,他们大开躯体的壳,被丢弃在一边。
2.
黎睿铭离开房间时,女人正靠在窗边抽烟。他对她挥了挥手,对方也并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
男人并没有留下来与陈可新一起享用酒店的早餐,毕竟,她是一位有钱的太太,可以尽情地挥霍人生,但他却仍然需要去单位工作。
他独自一人来到酒店大堂,结完了一晚的房费,他很清楚陈可新并不会继续在酒店里住下去。酒店的房间对她来说,更像是一种惩罚,警告,或者类似的象征。目的是为了要和至今为止植入大脑的纯洁概念割裂开来。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想多了。
黎睿铭轻轻扬了下眉,和普通人会在这时耸肩不同,他似乎在少年时期养成了这种独特的习惯。青春期总会给人留下一些鲜明的印记,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人而言。
所以他可能是在无意之间,把曾经对叶欣的印象投射到了陈可新的身上。
那个被众人称为婊子的少女,聪明而骄傲,眼睛里盛满了干净的绝对。她在肉体受辱之前选择了自杀,明明这一切不是她的错,却决绝得一如她往常的态度。
而陈可新,这个四处游戏的,斗鱼一般华美的女人,大概也是真切地阐释了什么叫“我抽烟喝酒但我是个好女孩”。她自己估计不这么觉得,但黎睿铭对此有些执拗的偏执——她一定曾经相当的乖巧,她和他不一样,是真正的洁癖。
他曾在床笫之间这样对她说过,当时他的指骨正想扣进她的指缝,而陈可新当即收紧了双手,对着他露出了警惕的眼神。
看啊,就像这样,除了她厌弃的身体,其他的无论哪里都不愿意让他碰触。
“能不能有点职业操守?”
“拜托,我又不是鸭。”男人在她的上方暧昧地笑着,“但是抱歉,我会遵守游戏规则的。”
“真不好意思,你那张脸我一看就误会了你的职业,黎总。”陈可新在翻了个白眼,然后摊开手,把躯体暴露在他的视线中。她那不再年轻的身体仿佛是赠予他的礼物——除了她的指尖,她的眉眼,她的唇。
他们只做一同入睡的人,而不做恋人。他们的双手可以穿过彼此的外衣内衣,但绝不抵达心。
这就是两人一开始所约定的规矩。
黎睿铭整了整西装外套,迈进了办公楼的大门。
他没有成为一个法律相关的工作者,去向曾经逼死叶欣的红灯区做些像样的复仇。而是一切按照家里的安排,选了最普通的金融行业,他的人生如同他曾经那样顺风顺水,“学什么都会”并不是一句停留在学生时代轻飘飘的夸赞,他的成绩自是很好,而其他的部分,只要黎睿铭知道自己需要学什么,都能简单地掌握一二。当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之后,合理的推断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寻找最优解——情商这种东西,也完全可以依靠智商来掌握。
他受欢迎得理所应当,从前台漂亮的女孩,到搞卫生的阿姨,到隔壁部门的同事,到自己的下属,一律对着他点头笑到“黎总早”。这其中一半是对上位者的礼节,还有一半只是单纯对一个赏心悦目的男人发自本能地示好。
没人会知道现在的黎睿铭和十几年前那个源城职高自杀女孩的事,除了陈可新外,没有人再知道,就像除了他以外,没人知道陈可新与King’s乐队主唱曾经的事。
没人知道,没人关注,也没人在乎,包括他们自己。现代的社会是如此的纷繁复杂,几乎能够填补一切不能被缝合的孔洞。很偶尔的时候他们会感受到寂寞,但只要有金钱与美貌,他们总能找到愿意填充的人,就像这次他们找到彼此一样。
哪怕他们的关系比之前的所有人都要稳定,但在坚固的灵魂深处,谁都明白那绝对不是爱情。
3.
出乎黎睿铭的意料,他在下班的时候接到了陈可新发来的消息,她在大楼的门口等他。当他提着公文包出门时,就看到一辆漂亮的跑车,和那半开的窗里粉饰完美的女人。
陈可新把墨镜勾下了一点,瞟着黎睿铭。
“请个年假,一起去哪儿走走吧。”
黎睿铭拉开副驾驶的门,一低头就坐了进去,像个熟练的被包养的小白脸。
“陈太太,您应该知道我们这种级别,年假可不是想请就会有的。”副驾驶的座位刚好适合他的腿长,看来他上次坐过之后还没有载过其他人。黎睿铭慵懒地伸直了腿,轻轻用指尖敲着扶手。“你不是从来不和鸭开展户外活动的吗?”
陈可新最近的状态确实和平时有点不同,他能够明白,这个女人虽然嘴上刻薄的一如既往,但偶尔会露出防守的空缺,使他能捕捉到那硬壳之下的软弱。就像现在,本以为是富太太的心血来潮,但她好像真的有在失望。
“你最近是发生什么了?要不要……”他的后半句关心没有说完,陈可新已经一脚油门踩了下去,跑车发出性感的轰鸣声,他被惯性一甩,毫无形象地倒在椅子上,举起双手对那位易怒的女王投降。“我错了,我错了。虽然年假不行,但这个双休日我有空。”
车速缓了下来,但并非是因为他的服软,无非只是陈可新要开上道路,而她一直遵纪守法。
循规蹈矩的陈可新。他在心里想了想这句话,觉得有点好笑。
她从来不需要他多余的关心,和床伴有什么话可以多说的呢?只要一个消息,一个约定,到达一个地点就可以了。黎睿铭只需要按照约定安排好日程,等着她的指令就行。
只不过她从来没有让他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只是一个短短的周末,就跨越大半个国土,特地到拥有海岸的D市看海。男人知趣地没有问她原因,只要单纯的享受这次假期就行,对方也是这么想的。
初春的海岸风还很大,在人烟稀少的滨海公园,陈可新紧了紧身上的薄大衣,嘴里叼着的香烟闪烁着,烟灰扑朔着落下。两人没有说话,哪怕其中一个在哪里坐下休息,另一个也会自顾自地往前走,这片天地之下,仿佛只有海浪与鸥鸣。礁石堆成高耸瑰丽的悬崖,透明啫喱一般的海浪扑打着岩壁,像一只天真而贪婪的野兽,像死亡一样淘气。
女人突然笑了起来。
“黎睿铭,你有没有看过《人间失格》?”
“看过,但没什么印象了。”他说谎,他花了很多时间去遗忘那部作品给他的感觉。“怎么?”
“我只是突然想起男主角第一次和情人跳海自杀,那个女的死了,他没死。”
“……”黎睿铭把视线也投向海面,“给我一根烟。”
陈可新依言从盒子里掏出一根递给他,没有用她漂亮精致的Zippo火机,而是凑近了他的脸,用自己的烟点燃了他的,呼吸之间他们分享着细腻的薄荷烟草。
“我知道死是什么,你别想。”
“谁想死?你?”
“我不想死。”黎睿铭耸耸肩,他保持着靠着陈可新的姿势,“只不过……”
“只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好活的。”她率先答出了他想说的话,黎睿铭诧异地瞟了她一眼,咬着香烟扬起了跋扈的笑容。
“确实如此。”
4.
飞奔。
从公园踱步到酒店附近的海滨,三十余岁的成年人以少年少女一样的姿态飞奔了起来,像身后被什么追赶,像追赶着眼前的什么。
跑到酒店,穿过大堂,无视那些奇怪的眼神,迅速滑入电梯,再一路跑进房门。
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女人转身拥住了男人的脖子,黎睿铭热切地回应着她,亲吻陈可新的嘴唇——她曾经不允许他碰触的伊甸禁地。吸吮、啃咬、舔舐、探入、辗转,像是要用唇舌填补那个冰冷喉咙里说不出口的寂寞,像是要把自己的一切毁灭在一个永不停息的焚烧炉里。直到双唇都已经充血红肿,分开的舌尖挂下黏连的唾液,黎睿铭扬起脸,注视着被自己半抱在墙上的女人。
半褪的外衣,跑乱了的卷发,被他晕开的口红,眼角眉梢略微积累的粉底和疲倦都宣布着她与少女时代的永别,只有那双燃烧的眼睛里充斥着热情——不能再等候的热情。
“你在等什么?”
陈可新拎起他的衣领,用力向两边从扯去,精致的衬衫绽开纽扣,男人好看的锁骨暴露在她的攻击范围里,她毫不犹豫地咬了上去。那人并不躲闪,只是任由她留下绯红的痕迹,抱着她向床边移动,当她倦了这个标记游戏,就一把丢进柔软的绒被里。他侵身上去,与她十指紧扣,又给了她一个绵长的,甜蜜的亲吻。
对,就是这样,我们只要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沉浸在莫大的愉悦之中,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身体的欲望更易满足的东西——食与性,我们抓住这两件便已足够幸福了。我的心如此灼烧,但我仍然需要你的体温,我像鬣狗一样蚕食你的躯壳,哪怕你我都已被空虚占满坚硬灵魂。
相恋早已无法倾国倾城,那么此生此身便只用于尽情嬉戏。
两个身影交叠在一起,如同在炮烙的地狱里扭动,如同在天堂的云端上游戏,仿佛永无止境,直到黎明。
“我们这样真的好吗?”
在还未平复的喘息间,黎睿铭听到女人这样问道,她的问句里“们”轻不可闻,他听不真切。
没来由得,男人的心中突然泛起了一种巨大的悲悯。好像那无人踏足的宁静深潭,属于他回忆的一汪死水被人丢下了一颗荡起波浪的石子。
他从没哭过,他深爱的少女死后他没有哭,他被朋友绝交时没有哭,在他那顺风顺水的一生中更不可能哭泣,但就在此时,因为陈可新一句没来由的问句,黎睿铭突然在高级酒店的大床上,突然呜咽着流下了眼泪。
睡在他身侧的女人转过身来,没有吐露一句刻薄的话语,只是沉默地把他抱进了怀里。她的下巴抵着他的额头,那双从不让他碰触的双手轻柔地安抚着男人的背。被褥之下只有彼此的肌肤,黎睿铭哭得蜷缩起来,像个婴孩一样,被陈可新揽进臂膀,仿佛胎儿回到最安全的子宫里。
她也哭了,眼泪顺着脸颊上的法令纹滑落到他的眉心。
也许就是陈可新的眼泪让自己的那潭死水被惊扰了。茫然中,黎睿铭这样想着。叶欣封死的那一池深不见底的黑潭,是她让它活了过来——用的不是爱情,是同样的孤独,可以理解,却绝对不能分担的痛苦。
“我会陪着你的,我会陪着你的。”一遍一遍地,他们如此安慰道。
他们赤身相拥着,哭到身体麻痹,哭到失去力量,哭到沉沉睡去。
静谧的凌晨,还没有升起的朝阳,舒适温暖的床,两个依偎而眠的人,就像在镰仓相约赴死的大庭叶藏与恒子,就像任何一幕幸福的终局。
0.
他们什么都不缺,财富,地位,容貌,都多少有富足。
他们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爱情。
爱情也许会万岁,但是对他们而言,爱情就像是一缸被遗忘的,酿馊了的酒。那长久的放置不配被称作陈年,更别提万岁。
那酸苦的液体烂在心里,被孤独永久封藏。
- END -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當貓也扁扁的,變成直線時,我意識到我不該繼續熬夜。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現實裡面沒有任何貓貓受到傷害。
應該是在去年春季的時候,我到腦科醫院去。我肯定那一天不是週末和節假日,因為我沒看到那些看起來就十分“初中生樣”的初中生——有時候是很有“高中生樣”的高中生,男生女生都有。我想不起來是要去幹嘛了,只記得換乘很多次地下鐵還有巴士上有人嘔吐在我隔壁的座椅上。
還比較能完整想起來的就是,那個地方實在很安靜,氣溫很舒適,實在很適合養病。對我來說,我大概這輩子也找不出從這裡離開的理由,除了住院費用應該會貴得很可怕。我走到住院部大樓的前面,看見一隻白貓趴在無障礙輪椅坡道上,一動不動,是在睡覺的樣子。我放低身體慢慢蹭過去想摸摸它的腦袋,它的耳朵動了幾下,又幾下。
老實說我不知道這些事情是不是真的,我躺在床上仔細回想,腦海裡的醫院大樓突然被壓平拉長成一條直線,我變得比40mP歌曲PV裡面的初音未來還要高了。那隻貓還是趴在那裡,耳朵動動,卻不睜開眼睛。或許它其實是一隻盲貓,一隻無畏的貓吧。
我站著看它,它不想看我,我和貓一直都在那裡,但其他的東西都已經變成一條挨了二向箔後的平直線條了。
當貓也扁扁的,變成直線時,我意識到我不該繼續熬夜。
作者:琳艾
分组:紫阳花
CP:贺新郎x雪霏(莲与晚香玉)
文体:小说
标题:《仲夏夜之梦》
正文:
很多建筑物内的绿化喜欢用建筑名同种的植物铺成大面,或者是建筑物本身依据绿化来决定名称。究竟谁前谁后已经不重要了,就像桂花城里满是桂花树,玫瑰园里都是玫瑰花一样,紫阳病院的花园里栽种着大片大片的紫阳花。
按院方的说法,它们代表着“出院的希望”,也代表着“重新恢复正常与社会团聚”,但贺新郎觉得,大约紫阳花还代表着在这所医院住院之人精神上的易毁与“善变”。
毕竟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寄寓,负面的特质才更容易在医院这样的地方找到。
英俊的青年撩了撩浅紫的前发,把背部靠向长椅的椅背长长喘了口气,按捺住了一丝无来由的焦虑。
雪霏又迟到了。
在医院里,错过约定的时间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虽然病人们大多无所事事,但总会有一些突然的情况,有时候只不过是检查稍微延长,有时候甚至是导致永远不会赴约的境况。
“贺新郎。”
不远处有个柔软的女声唤起了他的名字。青年转过脸,看到一个披着围巾的少女正慢慢地向他走来。
他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少女怔了一怔,右手攥紧了手臂上的围巾。
“怎么,看呆了?”
“不,”少女也温柔地笑了笑,“只是你刚刚那个笑容,让我想到我们初遇的样子。”
贺新郎与雪霏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并不是在医院里,而是在深夜的滨海大桥上。
他还记得站在桥边上的少女,身薄如纸,脸上没有一点的血色。好像哪怕她不站在桥檐上,是站在桥的中心,也会被风吹入海里。
他只是结束了深夜的酒会打车经过此地,全靠司机的大惊小怪,他才注意到了求死的少女。
当时他没有像任何一个人一样选择去告知警方,只是叫停了车,走到了少女的身边。出租车司机面色奇怪的看着那个英俊男人向对方搭话,又做出奇特的,仿佛小丑演技一般的姿势逗笑了女孩。而当贺新郎把雪霏带上刚刚的出租车,并且报上一串酒店的名字时,刚刚决定报警的司机表情变得更加古怪了一些。
“我记得,那个司机先生当时很想问你是什么情况,却因为我也在没法问出口。”少女用手掩着脸,抿嘴笑着,贺新郎也笑了。
“你为什么提起那个司机?我以为那一晚的我会让你更难忘。”
他从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得到女人的机会,那一天自然也一样,在弥漫的星海下,他向那个桥上的少女念出了《仲夏夜之梦》的台词:“失去,不一定再拥有,转身拥抱,不一定最软弱。”而那个女孩就这样转身掉进了他的怀抱里,一直到第二天的天明。
大约是从那之后,两个原本毫无关联的人开始频繁的联系。青年知道了少女的名字叫雪霏,而少女也开始频频去城市的剧院观看青年所饰演的喜剧。
他是个受欢迎的喜剧演员,她是个病弱的大小姐,白天是这样,在晚上,只是男人和女人。
贺新郎很中意少女的脸,总是挂着温柔的笑容,但在没有人注意到的时候,眼底尽是阴郁的沉默。她的面色有着久卧病榻的病人所特有的灰白,但每次到了夜晚,那几近透明的皮肤就会泛起妖艳的绯色。
无论一开始用着怎样的姿势,贺新郎都会把雪霏翻弄到身下,抬起身俯视着她。而少女则会微微喘着气,满面粉色地望着他,先是疑惑,继而露出温柔的微笑。
他曾多次笑着说,他爱上了她的温柔。
她也曾多次笑着说,她知道。
她知道?她怎么可能真的知道,不可能有女人真的相信他。
要是真有,他的笃定岂非可笑?但如果他不希望有,他还算是正常人吗?
贺新郎估计雪霏是不会问他为什么的,但他也没有问雪霏这样清白的人又怎么会出现在他的身边。他们以为彼此大概就会如此,但他们不会知道,继滨海大桥、剧院和酒店,他们还会在这样的地方相遇。
紫阳病院,或者用它官方的名字——滨海市第一精神专科医院。
“你那边今天怎么样?最近状态还好吧?”
“老样子,一天三顿,中午的药刚吃过。状态嘛……”青年的薄嘴唇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如你所见,我能单独出来见你,就是状态还好的意思。”
他没说谎,虽然谈不上会被关起来,但状态不好的病人会被严加看护,避免他们的过激行为。
和所有老土的故事一样,贺新郎——一个喜剧演员,有躁郁症,同时伴有轻微的强迫。
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只是笑眯眯地拍了拍身旁的位置,少女遵循着他的动作坐了下来。贺新郎保持着手臂伸展的姿势,看上去就像把雪霏揽进怀里。
“有什么是我能帮你的吗?”
“我希望你能更直接的表达一下对我的爱情。”
“‘在诚惶诚恐的忠诚的畏怯上表示出来的意味,并不少于一条娓娓动听的辩舌和无所忌惮的口才。’”她仍然只是笑着,学着他曾经的样子念了一段仲夏夜之梦的台词。
“反之亦然。”他淡淡地说,掩饰着话里的失望,“别告诉我,你甚至能背出全套的莎士比亚戏剧。”
“不全是,我不喜欢《亨利六世》。”
“因为他侮辱贞德?”男人笑了一声,女人静静地抿着嘴,也不同他辩驳。他甚至分不清她是在允许他,还是懒得解释。
毕竟对于没什么信赖可言的人来说,解释自己的灵魂也没有必要。贺新郎一直这么想,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也认为雪霏应当这么想。
她真正的想法,他真的在乎吗?
他不敢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怕他不在乎,他怕自己在乎。因而不如保持现状就好。他到底还是那个让人猜不透的带着假面的演员,只是简单地、片刻地沉溺于温柔之中。
这究竟是多么无趣而平静的恋情啊,就像轮番上演的话剧对戏中人来说一样。
青年眯起眼,望着花坛里模糊成一片飘雪的紫阳花,暗自想着。
没有舞台和掌声,没有香烟与酒杯,没有口红与香水,只有这紫阳花和这个如同莲花一样淡而无味的女人,晚风吻尽仲夏夜,好像戏剧和现实的边界都在模糊。
只为了这一刻,只为了灵魂能得到瞬间的沉默——他还坚持着生活,坚持着在外界的伪装,坚持吃下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结束的药丸,坚持着,没用口袋中的小刀刺入自己的早已失去平衡的心脏。
“最好的戏剧也不过是人生的一个缩影;最坏的只要用想象补足一下,也就不会坏到什么地方去。”
FIN.
文:多财
关键词:炸鱼
文体:小说
备注:百合真好
姐姐说,下雨了。
我应了一声,埋头继续清洗手里的鱼。
这雨没有声。姐姐笑着说,去年你来的时候,也下这种雨。
我迟疑地点头。哪一天已记不清了,被姐姐收留前,我饿了好久,从家里被赶出来后就没吃过什么。
饿得头昏眼花,恰逢浇了一头冷汤,我倒地不起。
只记得周身冰冷僵硬,雨水溅起的水花打在脸上,开始还觉得痒,后来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如同此刻我掌中死鱼,僵硬滑腻,散发着一股冰冷腥气。
不过没关系。
姐姐会料理这条鱼,巧手匀施,油锅煎炸。每条鱼出锅必定一顿滋滋作响,鱼身无不通体金黄,用筷子一挑,皮酥脆,肉白美,只待摆盘上桌,供人享受。
姐姐给我食物。近来我有些长肉,姐姐很满意,说女孩就该圆润,看起来可爱。她多年无出,一直想要个女儿,收留我之后心愿或许稍有满足。
我穿着姐姐给得好看衣服打下手,在姐姐身边转来转去。姐姐捏捏我的脸,爱不释手似的。
仿佛我也是一条被姐姐料理,不知何时,从生鱼烹至熟透,成为金灿灿的美味,只待供姐姐品玩。
厨房的门敞着,余光里,我瞥见姐夫站在门口。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们。
我洗干净手,走到姐姐身后,环住她的腰撒娇。
姐姐忍俊不禁,因为双手沾水,她只是扭头,在我额头亲了一下。
我趁机看一眼门口。
人果然走了。
姐姐同我睡一张床。
我钻进姐姐的被窝,头顶着她肚子蹭了蹭,闻见一股沐浴露的香味。
姐姐的笑声闷闷地从外面传来,她说,呀,好痒。
我慢慢蠕动,从她胸口的被子钻出,头发凌乱,脸上被被子闷出一层薄汗。
姐姐脸红红的,捏捏我的脸,把我紧紧搂进怀里。
我这张脸长得不错,小时候邻居们都说是个美人胚子,看来姐姐也是喜欢的。
我问她,姐姐,这样好吗?你总是跑来同我睡,姐夫他……
姐姐摇摇头,生气地说,不管他。
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姐姐岔开话题。她问了个已经问过好几次的问题,以前我总是敷衍过去,眼下躺在她怀里,却觉得说出来也无所谓。
妹妹,你怎么会被家里人赶出来?
因为我害得弟弟受伤住院。
受伤?
姐姐吓了一跳。
我舔舔嘴唇,心里好像有一面小鼓敲个不停,生怕姐姐起疑心,干脆把头埋进她胸口。
嗯。他…… 他想趁我睡觉时那个我。那时我记得床头放着美工作业的材料,里面有一把美工刀,我被他按住,想不出别的办法,只能拿起美工刀捅了他……呜呜……
姐姐没有说话。她紧紧抱着我,用手安抚我的头、颈、后背。
我抽泣着说,我爸妈觉得我是故意的,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她喃喃道,可怜的妹妹。有一瞬间我感到她似乎有些退缩,于是便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她。
姐姐替我擦干眼泪,随后亲亲我,这一次不是额头,而是嘴唇。
离开姐姐的时候,我已学会姐姐的拿手菜。炸鱼是其中之一,自从我能做饭,姐姐家里的三餐就交给我做。
姐姐和姐夫在客厅说话。他们避开我,争吵声仍能从厨房关上的门穿过,落进我耳底。
大概又在吵要不要把我送走吧。
锅中热油腾起几道水雾,随后油声鼎沸,盖住了厨房外的争吵。
鱼滑进油中,响起密集的噼啪声,然而在尖锐的杂音中,有一道沉闷的声音夹杂其中。
我往身后看去,却立刻被推门闯入的姐夫踹倒。他咆哮着,拳脚落在我的身上,让疼痛的记忆苏醒。我记起离开家时也是这样被毒打一顿,忍不住尖叫起来,四肢挥舞着抵抗。
让你勾引她!姐夫恶狠狠地说。我打死你,不要脸的婊子……
我们没有!你冷静点!
姐姐从客厅冲过来,试图拉开姐夫,却也被推倒在地。混乱中,我获得了一丝喘息的机会,猛地看到头上灶台边缘的油锅,用力伸手一碰,油锅倾斜,热油浇上姐夫的后背。
这一下,惨叫的人变成了他。
姐姐束手无策,发鬓凌乱,慌张的样子很美。她似乎察觉了什么,目光在我和姐夫之间游离。
灶台上的火犹自摇曳,我扶着灶台爬起,又从打滚的男人身边经过。
走到客厅的时候,我说,姐姐。我走了。
她盯着我,却没有阻拦。
我心下一痛,明白她起了疑心。
于是很快释然,打开大门,往外走去,永远不再回来。
所有人都在烹饪炸鱼,而不愿意被人品尝的炸鱼,会落得什么下场呢?
我跳进河里,随波沉没,而河水冰冷,水腥扑鼻,正是生鱼的家园。
end
备注:这篇感觉很散orz
美工刀是真的,油锅也是真的,只不过都是准备好的东西。
所以姐姐起了疑心。
评论:笑语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不是一部好小说,但发了一通好牢骚;)*
她真是有点累透了。这是第三十天,三十天没有休息,都在干各式各样的杂活儿。这两周在包肥皂,把一块块淡蓝色、长方形的肥皂包在蜡纸里,贴好商标。这是百货公司的新货,据说卖得不错,不然她也不必包这么多:每天,几百块肥皂挨个由她拈起来,放下,包得妥帖,再拈起来,再放下。一块肥皂并不沉,每天的最后一块却总比第一块要沉得多。起初她一天能包一百块,后来熟练了,增加到两百块,三百块——两周下来,又只能包完一百来块了。放下最后几块肥皂时,她总能听见自己的手腕和脊背嘎吱作响。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她照常坐在那张小桌前,腰杆酸痛,眼皮发沉。关于睡眠、起床与通勤的记忆已经像天边的晨星那样模糊而遥远,她双眼刚刚睁开,眼前就是与工作相关的一切。刚刚放亮的天光从仓库那高而狭小的窗户里照进来,成箱的肥皂小山似的垒在桌边,蜡纸和商标静静地躺在桌面上。
干吧,她对自己说,还能怎么样呢?她拈起一块肥皂,开始干活,同时也开始遐想。当身体困在原地时,思维总是要自己找地方漫步的。她由肥皂的淡蓝色想到房东那条同样颜色的裙子,想到房租和其他一干零碎费用,想到月中发下来的工资,再想到自打离家起她干过的所有活计。这年头没工作的人很多,所以她能干的活也很多:写文章,教书,养马,当女佣。你要靠自己,她母亲说,家里的钱只够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她在一份又一份的工作间辗转,直到落在这里。这是一份好差事,她的同事说,至少不用搬草料袋子,也不用整天站着,看人脸色。这份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完没了。
她一直埋头干到中午,午饭铃响时才再次抬起眼皮,并发觉自己的屁股好像已经钉在了椅子上,拔起来时全身都像散了架,腿也好似忘记了如何站立。这是因为她保持同一姿势坐了一整个上午,没有活动,因为新的肥皂一箱接一箱地送过来。她像梦游似的吃过午饭,压根没注意自己吃的是什么,并再次坐在桌子前。干吧,她又对自己说,还能怎么样呢?世上哪有不没完没了的工作呢?
她继续手上的活计,只是无论打包的动作还是脑海里的思绪都一齐慢下来,许多声音在脑子里七嘴八舌地讲话。这边有一个嚷嚷起来:我累了!我浑身都难受,如果再不能好好躺下休息,我就要去死!那边又有一个说:那你死去吧,现在做的这一切正是为了让你活着呢。工作是做不完的,因为人要一直活着,活着要吃饭,吃饭需要钱,而钱要工作来赚——工作的人才有权利生活,正是让你想死的这些东西能让你继续活着呢。那也可以说正是让我活着的东西才让我想死——原来的那个声音又说。它们沉寂了一阵,因为她已经累得没有精力想东想西;再响起来时,就是一个不知从哪闯进来的大嗓门,一直大叫着腰痛。确实,她的脊柱像一根钢钎似的穿在她脊背里,被一次次弯下又直起的动作锻打着,这会儿终于烧红了,无时无刻不在灼痛它周围的皮肉,直立时像一条烙铁,弯曲时像屠宰场里吊起猪肉的铁钩。她脑海中那个喊痛的声音于是不断嚎叫着,一直嚎到傍晚时分,那高高的窄窗里斜射进夕阳的金光来,从染成亮橙黄色的仓库角落中冒出一个声音,说:
“埃莉诺,能帮我拿一下上面那个篮子吗...?”
是同事。她一下子清醒了,好像从方才那些混乱思绪所构成的水面中抬起头来、又抹了一把脸一样,麻利地起身去帮人家的忙,庆幸于终于可以离开座位片刻。她爬上梯子顶端,取篮子时竟有那么一瞬希望自己能失足摔下去,后脑勺磕碎在铁制的货架上,这样就能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惜没有发生这种好事。她向同事告别,回到自己桌前,却发现怎样也不能使自己再拈起一块肥皂,或再折起一张蜡纸。人一旦疲惫到某个程度,再继续下去只能依靠惯性;现在这种惯性被打断了,她卡住了。
她茫然地望着这一切。桌椅,蜡纸,商标,淡蓝色的肥皂的山丘,一切都在迅速消逝的日光中拉扯出长长的、暗淡的影子。她看着它们逐渐隐入暗蓝色的空气里;迟缓地,她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有什么干不了的?她问自己,你还想怎么样?你还有什么要求,贪得无厌的东西?你要靠自己——别人能受得了,你怎么就不行?
她点起煤油灯,继续她的工作——一边打包,一边在心里用她能想到最恶毒的词汇辱骂自己,辱骂那个哀嚎着腰痛的声音,辱骂嘎吱作响的手腕,辱骂这座仓库、她的雇主以及一切她所能看见和想到的东西。过了大概两个小时,当她已经感受不到自己的后背,肩颈也酸痛到麻木时,她甚至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快活,浑身充斥起某种亢奋的干劲。好啊,有本事累死我,她想,如果工作就是为了让人干到死去为止,干吗不早些死呢?干吗不节省些时间呢?假如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劳作而不是创造,假如人活着唯一的目的就是工作,那为什么不直接工作到死去为止,偏要用休息来延缓这一过程呢?生活是其他人的事——只怪她生来就没有这个运气。她是如此劳累,以至于无比确信:再干下去,这没完没了的奴役就会折断她疼痛的脊柱,并因这一想法而感到解脱。然而这种干劲也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她的眼皮就半垂下去,脑袋里仿佛塞满湿木屑,晃动时只能听见沉闷的沙沙声。什么想法也没有了,无论是哀嚎的,抱怨的,怒骂的,还是之前那些沉思,统统浸湿在疲惫的黑水里,只有眼前的一双手还在机械地重复翻折的动作,把商标贴在蜡纸上。
“埃莉诺?”迷蒙中,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你睡着了,埃莉诺?”
她猛地抬头,发现雇她的那位经理正站在她的桌前,用指节不满地敲着桌面。她局促地在椅子上绷直身子,看那中年女人清点着一旁包装好的肥皂,竟又感到害怕,好像丢掉这份赖以生存的工作竟比死亡本身还恐怖。终于,她看见她的上司直起身来,好像很不耐烦似的皱着眉头,说:
“你回家吧。”
“回家?”
“月休两天,你忘了么?下周一再来上班。要是不愿歇,明天就来帮忙卸货。”
“要休息的,”埃莉诺说,“谢谢您。要休息的。”
她飞快地收拾好东西,走出仓库大门,很快就将这一天的事情全都忘了。夜空看起来和昨晚下班时差不多,几颗星星孤零零地垂在漆黑的夜幕底下。她驻足望了一会,感受冷风拂过自己脸上的绒毛。
生活啊,她想。接着,她夹起包,佝偻着疼痛的背,快步回家去了。
【醉雨症】
第一百八十八次作业【大雨】原创《醉雨症》
文:绿鲤
关键词:大雨
背景:现代架空
文体:小说
BGM:《优しい雨》
我们收到曾经的病人的外勤请求,带着应急药剂赶到那个人位于顶楼的家的时候,门铃几乎盖过雨声,但很久没人应门。
“他那边在下雨,请你们赶快找到他!”那个病人称在跟他远程通话时听见他那边有雷声,于是追问他到底在哪里。向我们汇报这件事的时候,那个年轻人的声音都在颤抖。
我们做好了他已经醉得瘫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打算,在那样一个天空闷得像雨云底下就是整个世界雨天破门而入,在屋内四处寻找那个精灵般的身影。
房间里暗得不像话,每个看上去是窗或门的地方都被大幅描绘着雨景的图画或是照片替代了。里面到处放着亮晶晶的玻璃用品、透明饰品,稿纸和画纸贴得满墙,不时因为我们行动的气流而爬山虎叶一般掀起。曾经他住的病房里也被他装饰成了同样的风格,从那时起他就很喜欢写写画画,喜欢跟同病房的另外两个孩子说故事。两个小伙伴听得聚精会神,而他说得眉飞色舞,许许多多个不得不吃药、满溢着缺氧感和闷痛的雨天就是在那样的故事会里过去的。可以说在那个一到雨天就会完全封闭起来的病房里,他就是太阳啊……
而现在,他一旦发病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程度。那天我们每一个搜救队员都心急如焚掀开每一幅一人高或半人高的油画,期待后面不是墙而是可以通过的门窗。期待他会好好坐在里面,或者歪七扭八地躺在地上还有呼吸,而不是因为严重的沉浸反应出现在血泊里或是以其它什么方式看到他的尸体。毕竟他离开研究所的时候,病历上已经是中度向重度发展的醉雨症了。
TIMI LABO收治研究许多仿佛不是身体问题的疑难杂症,虽然目前基本没有一个有根治的方法,但稳定病情的手段都找到了。醉雨症也是其中一种,与醉夜症在同一系列里。
其实每个人都有那么点儿轻微的醉夜症,表现为在深夜时更加敏感,容易深度陷入情绪。这不影响人生活,而且多数都能通过睡觉来解决。醉夜症患者只要别作死,好好吃药,好好睡觉,回避天黑后的时间,就能控制住病情发展甚至痊愈。
但是醉雨症就没有那么好对付了。
天空不可能永远晴朗,何况这个星球上60%的生存适宜区都有着明确的多雨季节。离开了TIMI LABO的醉雨症病人,我们的建议也只能是定期服药,尽量搬到干旱少雨的地方去居住,最好能够躲开雨季生活。
这个叫透克的男孩子今年19岁,六年前被发现有醉雨症症状,被送来TIMI LABO之后积极治疗,在医护人员和另外两个积极治疗的同龄人的共同努力下,也一度治好了。
他病愈离开研究所,我们定期会追踪联络他。眼看着他在离开以后能够在更加广阔的世界里生活,才气慢慢发挥出来,各种作品开始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我们是真的为他高兴的。
但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他或许经历了什么……
一年前他又回来了。他的醉雨症复发了,检查评定是中度向重度发展中。
他在TIMI LABO接受了一阶段的治疗,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了。
他利用这种幻觉创作,并且不害怕身体上的痛楚。
但是实验室的研究员和医生们不想他这样作死
所以当他的病友给实验室打电话求助的时候,我们立刻赶去找他。
“他最后跟我说话的时候应该是在卧室里,里面比较乱……那里应该是有一个大窗户的!”
小组保持着与报警人的通讯,他在给我们描述最后所见的,目标所在的地方。但是撇去那些纸片,房间里很整洁,完全没有被非理性破坏过的痕迹。直到我发现一幅油画的画框后面透出光和风来,吹得满壁稿纸沙沙卷起。
掀开油画下面果然是一扇门,通向他的卧室。
“是这个房间吗?”我把画面传了回去,那孩子立刻在通讯里大喊起来:“是这儿!就是这里!以前我看到过,镜头对的就是那面墙!”
里面一片混乱,打湿的窗帘在风中舞着,排满一面墙的窗子打开着,有一块玻璃被打碎了。有一瞬我的心也像是从那个窗口掉了下去,直到从另一个窗口看到他的影子在大晾台的花园里一晃而过。
他身上沾着颜料如入无人之境地哼着歌,在瓢泼大雨里笑着,走、跑、旋转,就像在跟看不见的人跳舞,但他的双脚可能是踩在海面上,每一步都是不同的深浅。这座花园里架着一座画架,颜料画布都被笼在一把看起来摇摇欲坠的透明伞下,与他本人一样,在毁掉的边缘。
如果我们再不赶快给他镇定,他可能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甚至弄丢自己的命。哪怕不受外伤,沉浸反应造成的脏器超荷也会产生不可逆的伤害。我联络了其他的成员,让他们赶快过来帮忙控制住他。
他无疑是认出了我,他眨了眨像是浸透了雨水的绿眼睛,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跟我们打招呼,虚弱的声音带着笑意:"我是不是闯了什么祸?把你们都惊动过来了。"
湿透了的太阳在雨中泛着清清的透明。
To be complished.
评论要求:等我补完,对不起.jpg
作者:安米的影
评论要求:随意
***
第一发炮弹的啸叫象某种类似鸟类濒死的颤音,它从云层裂隙间钻出,爆炸声尚未奏响。在士兵们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更密集地尖啸又响了起来。
这次所有人都听清了,“敌袭!!”城墙上的士兵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埃尔斯随着声音走上了卡尔德瑞恩的城楼:铺天盖地的都是兽人的炮弹,那一道道轨迹在空中划出汇聚向城墙的抛物线,但却突兀地撞到了一层半透明辉光,在发出一声闷响后消失。
在城市的角落,四座高耸的塔楼正与王城正中心的高塔一同涌出纯净地能量,撑起一座覆盖整个城市的法术护盾。巨大的护盾隔绝了城墙内外,让已经烧到脚边的战火仿佛停留在另一个世界。
埃尔斯数着护盾外溃散的炮火,那些爆炎的火焰徒劳地撞击着光幕。他脸上绷紧的肌肉还未有丝毫放松,城楼上响起了新的响动,埃尔斯转过身去,达尔科按着佩剑走了过来。
“您认为护盾还能撑多久?”达尔科向埃尔斯发问。
“按现在的攻势,七天吧,如果再加强火力的话,也许更短。”埃尔斯叹了口气,“你知道的,“我们的法师大部分都跟公主殿下一起在艾瑟拉回归神的怀抱了。”
“难道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埃尔斯抚摸着城楼上的砖石,卡尔德瑞恩屹立于此三百余年,见证了人类最鼎盛时的荣光,可如今,也要见证人类的灭亡了吧。
“公主殿下最后传来的神谕,‘当最后一个人类死亡,世界就会毁灭‘。如果能让兽人相信,也许能允许我们投降吧。”
“投降……”年轻的骑士目瞪口呆,“就没有胜利的办法了吗?”
埃尔斯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城外。达尔科也跟着望过去——地平线被某种污浊的潮水吞没了,褐色的兽皮帐篷、漆黑的帆布、锈蚀的铁灰盔甲连成混沌的浪涌。炮火从营地的深处飞出,掠过营火堆升起的酸烟。
达尔科喉结动了动,那些曾经属于人类文明标志的炮火现在正为人类敲响丧钟。沉默在两人之间仿佛能够凝结出水,直到下一声护盾上砸出的闷响。
“我明白了,但我要去试试。”
“去吧,做点什么,总比坐着等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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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牲畜,跪候伟大的王” 牛头人卫兵将斧柄重重砸进地面。
达尔科站在兽人营地外数十米出,刺鼻的臭味却已经开始渗入锁甲的缝隙。
索尔格从营帐中走出,伴随着欢呼声,赞美声。
“虫子!索尔格的牙已经抵在了你们可笑的城市的脖子上,现在,你来到索尔格的营帐,让我听听蛆虫如何用唾沫打造谎言。”
达尔科的脊背划出臣服的弧度,“伟大的兽人王,人类愿意向您投降,只求您放过眼前仅剩的可怜人类,我们愿为仆从,成为您战靴下的尘灰。神谕有言,‘当人类灭亡,世界就会毁灭‘,还请放过我等”
“神谕!你还敢提神谕。”索尔格獠牙间迸出火星。“”
“兽人王阿!这是神明的旨意,请相信我们,我们绝不会以神的名义说谎。”
索尔格的左蹄突然陷入地面三寸。“那就让你们的神来跟我说。”
“既然如此,那我们会战至最后一人。” 达尔科的尾音被疾风绞碎,身影消失在原地。
索尔格挤出冷笑:“虫豸的伎俩。”,他右手巨剑猛然横挥,剑脊图腾泛起血光,无数道月牙状光刃犁开地面,裹挟着砂石覆盖前方数十步扇形区域
空气晃了晃,在索尔格前几米处露出达尔科的轮廓,骑士保持着冲锋的状态,看到索尔格再次举起的武器,再无犹豫,某种晶体碎裂的脆响响起,随后化作了一道火光。
气浪短暂地震散了浑浊的空气,但却转眼就被填满。除了兽人王身上的几道伤痕,什么都没留下。
索尔格发出一声嘶吼,盯着城市的目光几乎要喷出火来。
“进攻!!!”
————————————
索尔格坐在王位上,体验着皮革带来的柔软。
远处的惨叫声逐渐已经平息了下来,传令兵突然走了过来:“陛下,您出来看看吧,天色好像不对劲。”
“怎么了?”
传令兵犹豫着开口:“好像是下雨了”
“下雨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您还是亲自看看吧。”
索尔格从椅子上弹起来,越过地上的尸体,“走”。
宫殿外面已经安静了下来,兽人士兵们不约而同地抬头望着天空,窥视着这从未见过的场景:
天空褪去了深邃的穹形,扁平了,坍缩成一张发皱的油画,所有的云都凝固了,冻结了,变成照片中定格的图形。但在画布中,许多黑色的雨点突兀得渗出来,保持着匀速的刻度,固执地向下坠落。
当第一滴黑雨触地时,没有光芒,索尔格亲眼看见一丛枯草在无声中坍缩成绝对光滑的黑曜石镜面——不是覆盖,而是那片空间本身被替换成了纯粹的虚无。
索尔格大吼一声,手上巨剑血光一闪,数道绿色的咒术裹挟着尖啸扑向雨幕。可那些巨大的绿色轨迹在遇到那脆弱的小点后却直接消失,如同直接被吞噬了。
索尔格环顾四周,却发现视线可及之处没有一处不见那不可思议的黑色。再次抬头,只见雨滴已经接近头顶,自己映在黑色球体表面的倒影开始融化,身体被来自四面八方的雨幕合围。
在最后一点光线消失前,索尔格仿佛听到极远处传来了一点人声,“人类怎么又这么弱,再开一局吧。”
————————
备注:这篇主要是在做场面描写的练习,试图提升画面感,但是可能没有非常成功。灵感来自游戏《世界盒子》。
vol.「新世界」《宠物》
作者:香无妄
"请张嘴。"它对我说。
面前是一具等身高的人形机器,脑袋和四肢呈现着银灰色的金属光泽,躯干则被涂上了乳白色的漆。面部印压了三条痕迹,姑且算是这个机器人的眼睛与口部,声音从胸内发出,带着点嗡嗡的回声。
它朝我伸出一根黑黢黢的细管,我能感受到探头划过上颚带来的痒感。为了不让舌头下意识去抵抗,只能将目光移到这个机器人的前胸上。
我当然不是流氓,而且这个机器人的声音虽然是女性,躯干却是滚圆的圆柱体。视线略过,它胸前的左上方印着红漆喷上去的编号:FD1020097。啊,看来是比较早的型号了。
在现下的社会里,机器人已经代劳了大部分的工作,F系列的机器人主要是做一些简单重复的服务工作,如护士,保姆等。我面前的正是这样一位机器护士。
滴的一声,感受到口腔里拂过一阵凉雾,面前的机器护士收回了手中的细管。
"一切正常,请左转出门。"机器护士机械地朝我的左边伸了伸手,并示意我身后下一位跟上。
"好的,莎莉,有机会我们再见。"我朝机器护士挥了挥手,在短短十秒的检测期间,我已经为这位护士想好了一个名字。
虽然听起来有点傻,但我喜欢给每位我遇见过的机器人取上一个名字,这样方便我下次称呼它们。而不是蠢蠢地"哎"这么一声。
等我走到检测厅门外,便见着看体检模型的位置已经站了一个身影了。我瞥见他那红发的脑袋便有些头疼。
红发身影转过来朝我指了指右边那个投影,"你猜猜你这次的结果如何?"
这家伙个子有点高,让我不得不抬头看他:"至少不会太差。"我回答他。
"没有志气的家伙。"红发脑袋的脸上既有嘲讽又有得意,"比我差的太远了,果然普通的血统永远催生不了完美的基因。"
我自是毫不留情地打击他:"高贵的血统也不过是全B的成绩。看来营养都没能好好地运输到大脑去。"
红发脑袋脸色顿时像充血的猪肝,他忍不住伸手拎住我的衣领,脸上是恶意的微笑:"那又如何,就你这种遗传病缠身的基因,恐怕能用上脑子的也不过就这几年而已。"
我反唇相讥:"你这大脑恐怕也就只有吃饭这件事能弄懂吧。"
眼看我和红发脑袋的对峙即将升级,下一秒便传来一个能叫烧红的烙铁都能冷却成冰的声音。
"麻烦让一下。"
站在我和红发脑袋身后的是一道巨大的阴影,但我们都知道这是谁。
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什么变异体质,轻轻松松突破了两米多的身高,体魄也相当健壮,面容嘛更是一副不好惹的冷酷模样。他的体检单不用看也是素质高得吓人,连红发脑袋这种蠢货都不敢在他面前造次。
毕竟前几年上武术课的时候,这家伙一拳砸穿一个F型机器人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直到他走了好半天,我和红发脑袋仍在他的威慑下没回过神来,啊,这恐怖的家伙。
红发脑袋显然再没有跟我针锋相对的气势,他悻悻地哼了一声,整了整衣领就走了。
忘了介绍,红发脑袋和大个子都是我的同学。红发脑袋的名字很长,大概是那传说中夹杂点皇室血统的缘故,但没有谁能念完整他那堆名字,所以都是叫他梅森,大个子叫莱恩,也就是狮子的那个单词。
从我有意识开始我就已经在这所学校中生存了,现在的人类不需要父母的存在,由国家统一抚育,培养,直至毕业。最后退休又由国家来接管。从庞大的机器人群体来看,每个人都能获得极好的服务。
我曾溜达到养老区见过,那些步入老年的人类显然过的还不错,让我对我的退休生涯充满信心。
平日里我们的学习课程非常紧凑,光乐器的学习就有十几种,除此之外,拳击,马术,射击这些户外项目也没落下。每个学期的考核成绩都紧跟着我们的履历表,它代表着我们毕业将会被安排到什么地方。
我一直在猜测几十年前甚至几百年前的人类是如何生活的,听说他们没有机器人替他们解决生活琐事,一边工作一边育儿,岂不是特别劳累?
好在今天是每学期一次的体检日,有半天自由时间。
通常在闲下来的时间,我偶尔会选择在学校钟塔上那个小天台上度过。那个地方既隐蔽又舒适,从远处往这边看根本想不到竟有这样一个小的平台,也没有楼梯可以通往这里。
如果不是我对高的地方有种奇怪的兴趣,尝试了好几种办法才爬到钟塔的顶端,也发现不了钟塔的尖顶下还隐藏着这样一个地方。当我坐在围栏上,双脚悬空摇摆的时候,有一种令人舒适的放松感。
但今天非常遗憾。
我这里呆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隐隐约约听到了下方传来细碎的说话声。大约夹杂着"这里······好吗""······有点害怕·······""······没······放心"这样的对话。
钟塔并不是一座独立的建筑,塔的左侧联结的是一座三层高的教学楼,大约比钟塔矮上四分之一左右的样子。这座教学楼一般在周五上午才使用,因此平时也没有什么人。教学楼的楼顶并不是平顶,因此在我探头往下看的时候,我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一小群人顺着窗户与水管的连接处爬到房顶来。
这世上与我一般无聊的人竟然有这么多。
但他们显然并没有发现钟塔上面的小平台,而是顺着屋脊走到教学楼的另一头去——在尽头只需要小心一点就可以爬到学校的女神雕像的翅膀上。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当然是因为在发现钟塔这个秘密地点之前,女神雕像的翅膀也是我常常用来发呆休憩的地方。
只不过如今竟然有七八个人特意跑到女神的翅膀上去,这样奇怪的行为难免让我在意起来。
但今天并不是揭秘的好时机。
我等到最后一个人爬上女神翅膀,并再也注意不到我这边的时候,我便从钟塔的另一边跳了下去。
极速下坠确实挺吓人的,不过在下一秒我便拉开了我后背的滑翔伞。钟塔这边视线开阔,滑翔伞能将我推到比较远的地方。何况在学校里也并没有禁止学生跳滑翔伞。
此时太阳还未完全落下,夕阳的光线有些晃眼。校区内分布的各式建筑都镀上了金色的余晖,连远处的喷泉都像在喷出金色的圣水,看起来一片祥和。
真想闭眼享受这一刻。我闭了闭眼,再睁眼的时候就见到不远处窜出的一个人影。
要不是我侧翼拉得及时,这家伙就得被我撞到十米开外去了。但即使如此,我也像一个滚动的风筝一样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几乎摇散了我一身的骨头。站起身来的时候看面前这个人都好像长出了一圈重影。
这是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少年,纤瘦的四肢,黑漉漉的眼睛里是警惕防范的神色,皮肤是棕黄色的,身上的衣服也不是学校里的制服。
"外来者?"我疑惑地开口道。
"是······转学生。"熟悉的机械嗡嗡声。我循声望去,见着一个带着四个轮子的圆柱体慢悠悠地从不远处赶了过来。
"啊,是小圆。"我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虽然小圆并不是类人形态的机器人,却属于c级智能型,负责一些学生的行政处理事宜。当然小圆这个名字也是我取出来的。
"你走的太快了,我跟不上。"小圆的液晶屏头顶显示出委屈的表情,它也给我打了个招呼,"你好,小丹。”
"转学生,真是太少见了。"我又忍不住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小孩,又矮又小有些营养不良的样子,这简直是学校的异类。是被人虐待过的吗,怎么会这么消瘦。
可能是我打量的时间太久,小孩感觉受到了冒犯,朝我呲牙咧嘴起来,喉咙里也发出威胁式的呜呜声。
"不可以攻击同类。"小圆赶紧滚到我和小孩之间,挡住了小孩的视线,"小赛是好孩子,要和同学做朋友才对。"
我一定是听到了这个家伙不满地哼了一声。
这家伙难道真的想打我不成?就这么细胳膊细腿的他能揍谁啊!
总之第一次见面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不过我还是小看了这个叫小赛的家伙。
不出意料的,这样瘦小的样子很快叫梅森那个笨蛋注意到了。以血统自傲的梅森在打听到小赛只是一个半路插进来的转学生以后,便得意洋洋地带人拦住了小赛。
"真是晦气,我们这样的学校居然连野种能进来了吗?"
光听到这样的话我就能想到梅森那张脸上是怎样一种白痴的表情。
小赛盯着梅森,抿紧了嘴唇。
梅森又伸手拎住小赛的领子,不屑道:"像你这种下水道出生的垃圾早就该被卫兵销毁才对。"
小赛终于按捺不住,张嘴咬了梅森的手臂,在梅森嚎叫的那一刹那,他甩脱梅森的桎梏,并且给了梅森一脚。这一脚叫梅森像只虾米一样弓腰跪在了地上。
梅森身边那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慌忙上前来抓小赛。谁能想到这营养不良似的小赛竟然极其灵活,在楼梯之间上蹿下跳,将那几个蠢货好好的戏耍了一番。
"温室里的高级家伙,看来也不怎么样嘛。"小赛站在楼梯的扶手上,挑衅似的对梅森道,"就我看来,你连我这样的'垃圾'都比不上。"
或许是有些志得意满,小赛又环视了周围的学生,嘲笑道:"你们这些被机器人喂养长大的家伙,有什么了不起的。怕是出了这座学校就会被撕碎掉。"
"狂妄。"莱恩突然出现在小赛身后,没等他反应过来,莱恩已经掐住了小赛的脖颈。
莱恩像提起一只微不足道的老鼠一样,将小赛抓到自己的眼前,语气冷漠:"那你呢,难道是在城市里狩猎过吗?"
小赛即使涨红着脸几乎喘不过气,拼命扒着莱恩的手指,语气却毫不示弱:"我······至少·······是自食······其力。"
莱恩冷笑道:"自食其力地乞讨吗?”他将小赛一把丢在地上,冷冷道:“听着,谁都知道你是从哪条下水道来的,就算被人送进这个学校,乞丐还是乞丐,没有任何变化。”
好不容易呼吸到空气,小赛爆发出剧烈的咳嗽,即使那么痛苦地咳着,他还是努力地反驳:“我才不是······乞丐。”
“谁要稀罕····这个破······学校。”他倔强地开口,眼圈涨的通红。
但同学们并不对失败者地发言感兴趣,随着上课铃响,大家很快散去了。
虽然很同情这个小家伙,但是迟到更为可怕。我看了小赛一眼,心里想道:还是晚点过来安慰他吧。便急匆匆地跑回教室了。
其实我很羡慕小赛,不仅是我,事实上大部分人都是嫉妒小赛的。即使再怎么被学校里的人欺负和看不起,小赛已经赢在我们前面一步了——在这个学校里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是从小就被送进来,从幼儿园学习到现在,直到毕业才能离开。而小赛作为一个“非土著”,能够插班到这个学校来,足以证明,他已经有了确定的去处,而且不会太差,来这个学校不过是学习一些基本的技能罢了。
相比于小赛,我们还在拼命攒学分,来争取未来的去向,怎么想想都是我们更失败一点。
晚餐后我叫宿舍里的服务机器人给小赛送了伤药,自己则又跑到了塔楼那边去。自从那天看到那群人去女神雕像以后,我就一直很在意这个问题,非常好奇为什么有这么一群人会在那里聚会。
说我窥探他人隐私也好,好奇心真是人类难以剔除的劣根性呢。
经过我几周的观察 发现他们聚会主要是集中在周一和周四的晚上,平时的时间并不会过来。所以趁着今天是周三,我便爬到了女神雕像的翅膀上。
虽然是在一座雕像上,由于翅膀是平展开来的,只要足够小心,活动区域还是非常大的。只不过我在翅膀上走了三圈,也没有看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
难道真的只是到这里进行座谈会不成?这样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我旺盛的好奇心嘛。
我悻悻然地从翅膀上重新跳回屋顶,还没走两步就看见下方不远处的瓦片中有一点小小的白色。
这是什么?我一边想着一边走到这个白色东西的正上方,似乎是一张小小的纸片,只不过由于卡在屋顶的斜坡上,非常不容易拿到。
如果有一把长长的铁夹就好了,我心里规划道,但是哪里才有这样的东西呢。
尤其是等我找到这把铁夹的时候,纸片也可能又会被风吹到其他什么地方去了吧。
于是,我决定使用更冒险的办法。
旺盛的好奇心刺激了我的肾上腺素,我从没有这么激动和大胆过。我慢慢坐下来,开始调整自己的姿势,直到双手牢牢的扒住最上方的两块瓦片,我用力的掰了一下,看起来似乎还挺牢靠。
我又小心地移动双脚,直到它们踩稳下方的另外两处突起。
就这样,我一点点地靠近那张白色纸片,我感觉到手心已经开始出汗,甚至连手臂都有点发抖,但我的心里从没这么冷静过。
我捡起纸片将它轻轻抿在嘴里,一点一点地爬回了屋顶,我几乎控制不住我发抖的手脚,但我还是哆嗦着地赶回了宿舍。直到我整个人稳稳的躺在床上,缩在被子里,我还在发抖。
现在,我知道他们聚会是在做什么了。
几天后,我便听闻一个消息,那教学楼上摔死了一个学生。这件事很快引来了B级的惩戒机器人,那些机器人经过很短暂的调查便通报了结果。是由于校园暴力造成的伤亡,并因此带走了另外七八个学生。
机器人带走学生的时候,我见着我们学生会长正愣愣地站在寝室门口,望着那些机器人的背影,前段时间由于重感冒,休息了好几天,他的脸色惨白,额上还有汗珠,似乎是病情还未痊愈,又叫这些严厉的机器人给吓到了。
我好心地递给他一张纸巾,他猛然回头看向我,混合着惧怕与愤怒的眼神简直吓了我一跳。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情绪不对,匆忙低下头,推开我摇摇晃晃地走了。
那天晚上我又掏出了那张纸片,看了很久,最终撕碎吃了进去。
时间流逝的很快,一晃眼就到了毕业的时间。小赛是第一个迎来家人的。一头金发的少年带着专属机器管家守在门口,见着小赛便露出温柔又宠溺的笑意。我第一次看到小赛这么开心,他的眼神中迸发出强烈的热情,飞快地向少年扑去。很快将少年抱了个满怀。
少年愣了一下,然后微笑地摸了摸小赛的头,便领着小赛离去了。
我当然很羡慕小赛,因为迎接我的人是一对表情严肃的夫妇,看到我的时候,那位夫人努力挤出了一丝笑容,试图看起来和气一点。
希望不会太难相处。我心里这样想。
回头的时候我看见迎接梅森的是一辆极为豪华的浮空轿车,虽然只有一个机器管家守在门口,但也可以想象梅森即将迎来的奢靡生活。看起来也很令人羡慕呢。
这对夫妇的居所不算特别大,但也拥有一位C级机器管家以及两位F级服务机器人,家境还不错的样子。推开门就看见还有一位棕色头发的少女正懒洋洋地靠坐在沙发上,见到我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快来认识一下新同伴。”男主人向少女招呼道。他看向我,我马上机灵地开口,“我叫小丹,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吧。”少女慢吞吞地走过来,随性地握了握手,“小星。”她指了指自己。然后伸手抱住了旁边的女主人。
她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似乎对这位女主人非常依恋的样子。好半天才在女主人的劝说下松开了手。
就这样,我在一个新的家庭寄住了下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可能会住很长一段时间。
在新家庭的日子比在学校要轻松的很多,不需要每天早起,也没有密密麻麻的课程安排,我开始理解小星那样软趴趴没骨头的感觉了。因为此时的我也正这样靠在沙发上,但我看的是屋外。
屋外在下雨,天色很暗,我能看见偶尔闪过的红光。小星告诉我那是城里的卫兵,负责销毁所有的危害因素。
她点点我的头,告诫我如果想出门的话,一定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证件,否则会被卫兵销毁。当然,最好还是不要随便出门,毕竟外面很也很脏。
我一点也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看到莱恩的消息。男主人办了一个聚会,带来了很多人,他们聚在喝酒看节目,而我和小星则和他们带来的伙伴一起聊天。
或许是不小心调到的节目吧,我看到了莱恩。
此时的莱恩很狼狈,头发凌乱,脸上和身上布满了伤口,眼神也变得更加狠戾。他喘着粗气,正警惕地望着对面的那个人。
对面的那个人也没好到哪里去,他比莱恩更壮硕,他的伤口比莱恩少,眼神也更为狂傲。
下一秒,便见着这两个人狠狠地撕打了起来,甚至看到莱恩咬下了对面那个人半张脸。
“太恶心了!快点换掉!”女士们尖叫起来。
男士们则哈哈大笑:“偶尔看一点刺激的活动也不是坏事。”但还是选择了换掉这个节目。
在节目切掉的最后一秒,我似乎看见莱恩摔倒在地上,他的脑袋以一种不正常的姿势扭在一旁。
“太狠心了。”有位女士捂嘴感叹道。
另一位女士则安慰她:“我早就向保护协会投递了抗议信,希望他们能够阻止这一切。”
有人插嘴道:“保护协会没有什么用,上次我还听说霍尔斯已经杀掉他家里的第三个了,把手脚都折断丢到了垃圾桶里,仅仅收到一封警告信而言。”
“天呐,是那个漂亮的红发男孩子吗?”
我和小星对视了一眼,发现她冷静得就好像习以为常。
日子还是这样无趣地过着,我越来越喜欢观察窗外的景色,虽然在小星看来并没有什么值得去看的东西。但这对夫妻很喜欢我的安静。有时候他们也会带我和小星出门,男主人会叫我陪他打猎骑马。女主人则会在我进门的时候拉我去狠狠地洗个澡。她细心地替我淋浴,一边抚摸着我柔软的头发与肌肤,嘴里念叨着:“要是晒黑了该多难看啊。”
新年的时候,我和小星都换上了新的衣服,看起来有点傻气。晚饭过后,又是家庭休息时间,投影上是领导人的新年祝词。
但发生了一点意外。
我看见投影晃动了一下,然后出现的是学生会长的脸。
“今天,是我代表“宠物”们,发表我们的宣言。一百多年前,世界发生了变革,富人们用机器代替了所有的工作,他们利用科技发展自己,永葆青春,却将普通人赶出自己的家园。他们用结界笼罩了城区,却将其他人赶往了荒芜的野区,他们留下了一部分人,却将这部分作为“宠物”饲养。利用这些人的基因,源源不断地培育出“宠物”来,教育“宠物”如何陪同取乐,却不允许“宠物”学习科技与文字。假惺惺地建立了保护会,却从未将我们当作真正的人类看待。我只希望看到这条视频的“宠物”们,都反抗起来,我们也是人类,我们也应该享有人类的权益!”
你见过猫在讲台上喵喵叫吗?
我看见男主人茫然地扭头问女主人:“他在说什么?”
女主人则轻轻地笑:“总之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是的,“宠物”们,连语言也与人类不一样。我们能领悟他们的手势,却不能听懂他们的话语,也无法读懂他们的文字。
学生会长的视频很快被切掉了,我似乎能听见监察机器人赶过去的声音,而人类的世界里,一点波澜也没有。
曾经有一个晚上,小星突然凑近我,在我的耳旁呢喃开口:“你懂他们在说什么对不对。”
我没有作声。
小星说:“我会替你保密的。”
我回头看她,发现她正闭着双眼,好像一直都没醒来过似的。
我知道人类们在交谈什么,我甚至能看懂文字。所以我知道那时候的座谈会在干什么。
那个纸片上只是用很稚嫩笔迹地写了一句话而已:“我们终将自由。”
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宠物”不该私下学习文字,不能有自己的思想罢了。
我又想起小赛对我说的话:“他不是我的主人,他是我的朋友,是他找到了我。我不喜欢你们说的'捡'字,他是我的朋友,我是自由的。”
但我没有忘掉,在某一天的街上,我再次遇到了小赛,茫然无措,衣衫褴褛,然后被卫兵们压在了地上。
捡来的“宠物”也有可能会再次被丢掉。
我今天继续望着窗外,窗下只有巡逻的机器卫兵,我看见窗下的机器卫兵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来。
世界并非无法改变。
END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给它饵食
文:讷
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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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之门3»邪奥戈cpcb都可以,读前请注意。没有写完,这篇是上。
*(谁想和我一起丸博德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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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塔什曾在窗台上撒下面包屑,款待飞来的小鸟。这一举动没有什么深意,只是因为早餐的面包味道过酸没有讨好他的舌头,不如看看能否招惹屋檐下叽喳的生物。同一时间被款待的还有白龙裔的盟友,对方倒并不挑剔,把银盘里盛的面包与烟熏肉都吃得一干二净,戈塔什回首时甚至看到盘底在阳光下闪过一道锃亮的反光。毛绒绒、圆滚滚的小鸟在窗台上挤挤挨挨地一蹦一跳,啄食着不合他口味的面包,间或不怕生地蹭一蹭他的手指。戈塔什漫不经心地站着,将一只手肘搭在窗台边,琢磨着要换个厨子,回过神来发现邪念正望向他的指间。小鸟们吃得正欢,还没有散去,他因此看上去很像正在逗鸟——尽管他其实没有这层兴致。
“只是一时兴起,吾友,”他向邪念解释道,可能是因为他忽然想起邪念在这里吃早餐的原因,他们在此前商量计划的细节而对方正是里头那个巴尔神选;邪念摇摇头,不置可否,“只是一群小东西,当然,随你高兴。”他大概是表示他没有在盟友手边抢下这点死亡的兴趣,旋即走过来和戈塔什一起看了一会儿鸟,然后开始问有没有多余的食物可供他带走。“奥林根本不懂什么叫早饭,”他说,“但她懂因为低血糖拿不稳刀而来找我乱闹。”戈塔什闻言叹了口气,挥挥手让他去找厨房要。他再一挥手,把窗台上的鸟都赶跑了,再唤人来收拾掉残余的面包屑,留下鸟粪可比酸味的面包更让人头疼。
他处理工作,手头忙起来忘掉了午餐,到了午后才摇铃让厨房重新准备。大约是肚子饿起来不太好受,他起意便去厨房转了一圈,发现邪念一点都不客气,打包的时候甚至带走了整整一条大火腿。早上那批酸味面包也被全捎完了,这他倒没意见,但还是忍不住闭了闭眼。他不信奥林一顿早餐能吃完这么多,但想起对方一天到晚精力过剩、上窜下跳搞血呼啦差之艺术的身姿又不禁有几分动摇。戈塔什用完了餐,外面的太阳也降到了一个明亮而不晒人的角度。今日天气宜人,博德之门在朗朗蓝天里纯澈得像童话里裁出来的城市,戈塔什目光落得悠远,慢慢欣赏着阳光下烁烁反光的一片片屋顶,再佐以正徐徐铺开的他们蓝图中的未来光景,一切简直赏心悦目得有点过分。他心情颇好,不计较像被礼貌的游荡者洗劫过的厨房,出门一路散步过广场边,在一家风味颇佳的冰淇淋店门边稍一驻足,仰头欣赏招牌上优雅线条绕出的示意图案,这时脖颈忽然攀上一阵凉意——一眨眼的功夫,远处胖墩墩踱步的白鸽都没被惊起,一双冰凉的手捂住戈塔什的嘴,可称十分粗暴地将他拽入冰淇淋店旁的小巷。
这逼仄的空间称为小巷有点勉强,只是两边房屋外墙夹出的窄窄一条。戈塔什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是他记得为这事杜里瓦尔——冰淇淋店老板——和对方一直有点纠纷——隔壁是哪家来着?他余光晃过一淌金色的发辫,金得有些发白,紧接着是血的味道,随之触觉也忠实地递上反馈,现在贴着他后脖颈的冰凉并不只有手指。戈塔什甚至觉得脖子上有点黏腻,他猜对方没有擦手也没有擦匕首。戈塔什一时分不清自己是想翻白眼、叹气、骂人、被血腥味熏得略微腿软亦或四者兼有,但最后还是通通忍了回去,戈塔什深深吸了口气,吐出时连带开口:奥林。
身后的人不说话,不过他想来也不会有别人了。戈塔什此前从来没有单独见过奥林,他和奥林第一次照面时她看上去还是个身形单薄的小女孩——缀在白龙裔身边,邪念说这是奥林,我的妹妹;戈塔什便望过去投以微笑,令妹真可爱,他的社交细胞占上风,又虚情假意地续上我一直想有一个小妹妹。奥林这时候看了过来,她苍白无瞳仁的双眼直直与戈塔什的双眼撞上了,戈塔什一瞬间不禁愣了愣,很难表述他那一刻为何会有那种感觉,似乎他的内里被奥林这初次见面的第一眼径直撞破了,看到了底,但奥林其实并没有在看,或者说她就算看到了也并不真的去看,她只看向眼前胡子不刮的年轻男人,只想看他身上插一把匕首是否会有意思,但她已经从邪念那里知道不能杀死戈塔什,于是不会变成尸体的戈塔什在她眼里岂止无趣,简直烦人透顶。戈塔什估计他和邪念在奥林身上还有一两句闲谈,估计奥林也开口说过话(尽管大概不情不愿),但他全都不记得了。在他的印象里,在剩下的他和邪念商谈的时间中,奥林始终很不耐烦地待在旁边,玩弄着匕首和其他巴尔小道具,不停碰出细碎的声响,因为烦躁,她频繁交换着双脚的重心,脚尖啪嗒啪嗒踩着地面。戈塔什去回忆时才发现,在他与邪念交谈的时候,始终分着一缕注意力绕向旁边的奥林弄出的动静,于是他也记得,在谈话告一段落的空档,他和邪念都停下来,邪念侧头看向他的妹妹,而奥林恰在此时一舒胳膊,她长长的、编成发辫的金发甩开来,奥林语速很快地说话,每一个字都像是她拔出匕首时迸出的一连串血珠,她指着窗外说:哥哥,我会杀了广场上那几只白鸟,我现在就能去!
戈塔什猜那几只鸽子当时逃过一死,因为他关于奥林的印象还有一项,邪念一直不满意奥林在杀戮上的花里胡哨,他觉得那是开小差。专门跑出去费事手刃几只鸟估计也在此列,那简直微不足道,充其量可以当做点缀,但没有正餐的话又点缀什么呢?反正最后奥林看上去也不满意,她怒气冲冲地又一甩她的辫子,然后呢,戈塔什的记忆不深刻,和邪念聊完天后他邀请他们共进晚餐,所以三人又一起吃了饭。奥林的盘子也混乱得像谋杀现场,可能是因为当晚他们恰好吃红烩牛肉。她还是不太耐心,没有说话,不过和邪念一样也没放过食物。在那之后戈塔什几乎见不到奥林,理论上说其实见不到才是好事,间或的一两面也是由于邪念,不过两人根本也不是天天能黏在一起的兄妹。他对奥林的认识更多源于邪念之口,而白龙裔也是偶尔提起。戈塔什在后颈要命的黏凉里分神想了想,他形成的印象中奥林好像永远不高兴——烦躁,索要着任何东西但又只懂得如何取走小命。他分心的这几秒明显感觉身后的人越来越尖锐,戈塔什回过神,他知道奥林不会杀他,但终究心里一时有点没底,他想躲开后面贴着他的匕首,但小巷太窄没地方躲,戈塔什最后背过手去,扣到了那只手腕,他慢慢往旁边牵引开,那点凉意终于散去了,他说,你要做什么,你怎么跑来上城区了?
奥林还是没说话。戈塔什其实有点意外她就这么被他拉开了,毕竟捅伤和捅死也是两回事,捅伤之间亦有区别。他想这些做什么,巴尔的人才是专业的。他同样慢慢地谨慎地挪了挪身,一半是由于不想让墙壁蹭上他的袍子,戈塔什终于看向奥林,她正用匕首拨弄着长长的辫子,那刃上粘稠的暗红果然没有干透,这让她现在看上去就像是谋杀案的脚注,奥林微眯着眼,眉目间看上去颇有怒气;戈塔什扪心思索,有可能是因为他并不怕她,但这种细节恕他没心奉陪了。奥林的双眼对上戈塔什的双眼,奥林猛地把头一扬,颇为不屑地大笑起来:当然是杀人,班恩家的小暴君,你想看看我的杰作吗?戈塔什摆手说没必要。
奥林仍半眯着眼,说,我会杀了你,我现在就可以。戈塔什真心诚意地说:我知道。他想了想,很有耐心地问:你想吃冰淇淋吗?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