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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贩卖机
标题:关于最近不可思议的信件的事情
这是我最近遇到的事情。
年初,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搬回到老家,也就是我小学时代曾居住过的老房子居住。自从考上镇外的学校之后,我就只有在长假时才回来住一阵。后来也曾经借亲戚临时堆放杂物,再之后也有过两三年的时间租给爷爷的朋友。完全空闲着,无人居住的时间也不过只是一年而已。这个镇子很小,无论街道还是居民从我出生起就不曾变过的样子。大约用来形容“凝固的时间”这个词在恰当不过。
虽说仅有我一人居住,但老房子的各处,甚至是我现在正在住着的房间里,也都堆满几十年份的杂物。我必须在空闲时间把平时会用到的居住空间收拾出来才行。
净是讲些啰啰嗦嗦无用的东西非常抱歉,总之我现在的居住环境就是这样的了,这也是事情发生的前提。
总之,那一天我也像往常一样地收拾着杂物。打扫工作进入尾声时,在书桌抽屉与挡板的缝隙里,我发现了一枚游戏币。是镇中心商业街里唯一一家游戏机厅发行过的版本,大概是很久以前掉进去的吧。小时候我常去那条商业街玩,由于口袋里不多的零花钱,自己动手打电动的时间总是远远少于看别人打。
不过那家店早在几年前就因为电子产品的普及而倒闭了。这枚硬币也只能是算作一种纪念了吧。
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打算收拾完后收回抽屉里。然而在之后的打扫中,它被我不小心碰到,滚进桌子下的阴影里。
但当我放下手里的东西,弯腰去找的时候,却根本无法找到。由于屋子里堆放的杂物太多,找不到当然也是正常情况,之后打扫的时候说不定它会自己出现。
事件真正发生是在第二天,我打开信箱,在账单与早报之中,夹着一封奇怪的信。白色的信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留下寄信人的信息。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枚游戏币,与我前一天丢失的那枚非常相似,甚至连边缘有些生锈的特征都完全一样!
说不定是谁知道我搬回来的消息故意恶作剧。
之后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次,这次丢失后又在信封中出现的是半只铅笔。然后就是昨天,我把钥匙忘在了办公室,多亏了气窗窗框上的备用钥匙,我才能顺利回家。
结果就在今天的早上,我又收到了那个信。信封鼓鼓囊囊的,有不小的分量。拿起来的时候我基本就通过形状和重量知道里面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家里的钥匙。
但奇怪的是,我昨晚开门的时候,门是好好的锁着的,所以钥匙不可能是落在家里。办公室也没有被人闯入过的痕迹,几个同事也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样子。
总之就是这样一些有些奇怪,但也算不上什么重要的事情,虽然还是让我感觉有些不安。总之最终还是决定发出来,希望听听大家的想法。
当然如果后续有发生其他事件的话也会更新在这里。不过还是希望不要再发生啦。
发表于3月X日
***
【回复:关于最近不可思议的信件的事情】
谢谢大家的意见。首先是“会不会是邮递员的恶作剧”的问题。
其实这个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来着,毕竟这里真的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邮递员也是从我有记忆起一直都在负责整个镇,年龄比我父亲还要大一些,怎么想都不会是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啦。不过也且算是问过他一些比如“有没有奇怪的人塞东西进信箱”啦,“最近有没有看到奇怪的信件”啦这样的问题。不过答案都是否定的。总感觉再问下去会被当做奇怪的人被邮递员大叔怀疑吧,就很快的逃走了。
但决定听取大家的意见,蹲守看会不会抓到送信的人。
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故意把零钱包扔在办公室唯一一个带锁的柜子里。当然柜子的钥匙我是有好好拿着的。
我本来是想着先小睡一会,半夜再开始蹲守的,不过由于一直想着这件事情根本睡不着,只好一直摸黑坐在坐在门旁边。终于等到天刚刚亮,差不多是邮递员开始送早报的时间了,门外的信箱传来“咚”地一声,有东西被放入信箱中了。我几乎是从地上跳起来,打开门就跑了出去,但是外面什么都没有。
那一定是他往路那头跑走了,我这么想着,脚不停歇地跑过小路转角。差点与派送早报的邮递员大叔撞到一起。
“对不起,请问大叔您有看到其他人从里面跑过去吗?”
“没有哎,只有你冒冒失失的跑出来,还差点撞倒我。”
我向邮递员大叔再三地道过歉之后才离开,不过看大叔的眼神,他或许真的会觉得“XX家的孩子怎么变的这么奇怪了呢”吧。
令人不安。
啊,忘记说明了,这条路是一条死路,我家是在死路尽头唯一的人家。如果从我家离开就必然会与前来送信的邮递员撞上才对。
总之事件又向着我无法理解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发表于3月Y日
***
今天又发生了一件事情,我本来是不想再更新这个帖子的。毕竟只是东西不可思议的失而复得,没有令我困扰的事情发生,也不会特别影响到我的生活。
但是前两天发生了更加奇怪的事情。那天是休息日,我把一直当做储物间使用的小房间里,堆积着的十几年前的东西统统搬了出来。有过期的几十年前的杂志报纸,旧的发霉的衣服,两条只剩三条腿的板凳什么的,都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东西。
我把这些垃圾打包好拿去丢掉,准备以后把小房间拿来做我的小收纳间。
然而把它们丢去垃圾站的第二天,我打开门,吓了一跳。一个巨大的邮政包裹挡在我的面前,是我根本无法搬动的重量。
即便只是为了出门,我也只好将包裹就地打开。结果,包裹里面放着的,是我前一天刚刚丢出去的那些垃圾!
里面还有一些木板木棍,隐约能看出是为了放进包裹而被拆散的那两条三条腿的板凳。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会试着找找其他地方的房子,也许下个月就可以搬出去了。
啊,对了。这里之前从来没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已经向家里人旁敲侧击的询问过两三次了。大家都说在这栋房子里居住的很好,也没有其他人遇到丢掉的东西又自己回来的事情。
发表于3月Z日
***
前天才刚说过垃圾被包在包裹里放在门口的事情,结果今天又发生了新的事件,我不得不再次发帖。请原谅我根本无法冷静下来,这件事情真的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之前说过,我一直都有在清理家里的杂物。但是自从那个包裹过后,我就不再往外面丢旧东西了。当然生活垃圾还是有好好清理的。
不过就在昨天晚上,家中发现了一只老鼠。我尖叫着拿起扫帚,将老鼠赶出屋子。
就在刚才,我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信封湿答答黏糊糊的,糊满了暗红色液体。有一根尾巴一样的东西从信封被液体浸透的地方伸出来。我没敢碰那个东西,直接把信箱关上了。
我现在正在收拾东西,已经不想等到下个月了,我今天就要从这里搬出去。
发表于3月Z+2日
***
谢谢大家的关心。已经没关系了,不会再发生任何事情了。我也不会再搬离这栋房子了。
【十只手指飞快地敲击着键盘,按下回车键。
发送】
发表于3月Z+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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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氪
免责声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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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塞卢太太的葬礼
巴克莱小镇习惯了没有新闻的日子,所以我们把每天听新闻的时间放在中午,而中午意味着全镇人的午睡,所以每一个可怜的卖报人都要被丢在烈日下炙烤,这就是巴克莱小镇的神圣生活。
事实上,还有什么新闻能传到这种地方呢?这里不过是一望无际的荒漠里的另外一个甚至不能在地图上看见的小镇,站在小镇的边界极目远望,除了横贯荒漠的铁路,已经不再有剩下的人造物的痕迹,铁路离我们也足够远了,以至于它的轰鸣声已经传不进巴克莱小镇,所以那个可怜的卖报人还要翻越荒原,只为了注定卖不出去的那一堆报纸。你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在于——太阳出来的时候起床,喂牛、喂羊、喂马,午睡,然后整理无孔不入的沙子和草茎,直到太阳在另一边落下去。没有人出生,也没有人会死,所以我们的医院里没有接生护士,也没有墓地给死人去。那个铺着锌皮的屋顶下只有一个留着八字胡,带着装腔作势的小圆眼镜的医生,在某次打破了禁忌决心熬过中午时从卖报人那里拿来了错误的报纸。作为一个自封的左派,他既不关心上帝,也不关心又是哪个总统加了冕。他只瞥了一眼报纸的第一页,就被一种深沉的绝望抓住,不得不借用宝贵的白兰地维持自己的精神。
“真是伟大的监狱!”他的手颤抖着,白兰地洒在报纸上,像我们小教堂里神父给我们洒上圣水,“我在三秒前知道了,我已经在这里服刑了三千六百二十八日十四小时五十二分三十一秒,一切如同昨日,如同今日,如同明日,多么高贵,多么高贵。”
于是在那个晚上,他大抵是受到崇高的理性的光耀吧,偷了邮局老板的马,不知去向何方,连马蹄声都听不见。只是可怜了邮局老板,他那光彩照人的六马大马车不得不降格成四马马车,踏上马车的踏板时总感到一阵耻辱。但这没困扰他太久,因为巴克莱小镇没有新闻,也不大需要邮局的马车去送信。这就是巴克莱小镇,一个受诅的,用一个我们已经遗忘的先人命名的地方,这里只有一件事是神圣,不是死亡,而是午睡。
这也很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在被一阵不祥的汽笛在中午惊醒时,不约而同地在床上又躺了整整一小时半,直到全镇时钟齐鸣两声时才敢于顶着强大的压力从床上起身。于是我们又再次不约而同地拒绝第一个更换衣物,直到在窗边沙子的催促下不得不再次起身。于是我们最后不得不不约而同地拒绝打开大门迎接必然到来的热浪,直到一个意外到全无神圣的结局——那因年复一年来到小镇的执着而惹人生厌的卖报人开始一个个敲门。可怜的小拉奥,住在小镇最外边的守夜人,他的门第一个被敲响。于是在他带着如同临死一般的安详打开木门的下一刻,全镇的木门齐刷刷发出嘎吱的推门声响,于是所有人自然地走出屋门,一切正常。
“有何……贵干?”
小拉奥白天睡觉,晚上守夜,所以我们的神圣生活,于他而言是必然要经历的部分,这是我们为数不多羡慕的地方了。不怎么羡慕的地方,则是他如同潮水漫溢的语言已经日渐消退。所以当自己从睡梦中惊醒时,他说不出别的,对卖报人只有问候了。卖报人显然也一副要死的样子,在太阳底下仿佛要把自己脱水一样出着汗,扯动着已经有些衰老的声带,结结巴巴地说着。
“有人死了。”
“哦,哦……”小拉奥点了点头,“很好。再见,朋友,再见……”
于是卖报人完成了他的任务,第一次在我们的眼中衰老了。于是他蹒跚地回头走去,没有让我们看见他的脸庞,正如以千记数的日子里他所做的那样,因为没有人会在午睡的时候听新闻。我们在晚上睡觉之前看见了出来守夜的小拉奥,他只是在长久的睡眠后显得颓唐。看见我们时,他正沿着梯子往屋顶上爬。
“一个陌生人来敲你的门,你居然说开就开了?”
“没有陌生人会来。”
邮局老板的脸在提灯下展现出一阵挫败。
“那他说什么了?”
“有人死了,就这样。”
于是所有人恍然大悟,因为巴克莱小镇不会有其他人死。一定要有人要死,那必然是奥塞卢太太。这倒让镇民们都陷入了一阵哀伤,因为他们对奥塞卢太太的记忆仍然清晰并且完整。自从她的屋子还存在于巴克莱小镇时就如此,在所有人的屋子还是棕色外墙时,她就敢把屋子四面刷上白色油漆。现在,这种哀悼的感觉就更加深刻,因为奥塞卢太太的屋子已经随着离开而拆除,于是棕色再次统治全镇,直到现在。
“她离开的时候,哦,天啊,那还是十五年前啊,她那么有活力,哪想到这点时间就死了?”神父忧虑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我们应当给她——一个虔诚的教徒——办一个葬礼,好让她回归主的怀抱。”
“可我们没有墓地给死人去,奥塞卢太太的遗体也根本不会送到这里来。”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就在今晚回忆一下奥塞卢太太,把她的东西丢入火中,好让她在天堂得以安息。”
于是,蒙福于农场主,大家坐在长条的板条箱上,中间升起一团火焰。小拉奥没有了守夜的使命,沉默地坐在地上,一双眼睛冷峻地看着火焰另一侧的人们。沉默中只有火焰中的草茎在噼啪作响,那是长久起来全镇收集起的一堆。
“她是我们所有人中最敬重上帝的。我打赌,自她离开之后,你们就没人再见过她……”
“胡扯!我就见过。”
“要么你见的是魔鬼,要么你就根本没见过。”神父笃定地把双手往前一伸,好把双手从袍子里解放出来。他的手指上照例缠着挂着十字架的项链,“就是她去了外镇,她亦每日雷打不动于正午时分来到我教堂。谁敢在中午的时候起床来,看看奥塞卢太太在教堂里的模样?”
于是其他人都再次陷入沉默,因为除了犯禁的医生,没有人会打破午睡的神圣规则去教堂。况且,在烈日当头的巴克莱小镇,人们已经成为了自发的左派,因为求上帝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听闻神父这么说,想到一个柔弱女子居然能够承担起整个受诅的镇子里无边的罪孽,奥塞卢太太更有了一种为人敬仰的品质。即使是刚刚急于反驳的人,即使是那个在巴克莱小镇向来以暴躁出名的旅馆老板,现在也不得不闭上他的嘴巴。
“她必坐每日十一时准时出发的火车,在十二时来我教堂,不给她开门,我绝不去午睡。她必每日穿黑袍来,在教堂待上一个小时,走时还会掩门。这样的教徒,现在是少有的了。你们谁敢于在中午的时候顶着烈日,不顾午睡,来我教堂向上帝真诚忏悔,你们就得见奥塞卢太太。”
“那卖报人总见过奥塞卢太太吧?”
“孩子。”神父慈爱地朝着小拉奥画了画十字,“主宽恕你的罪孽——巴克莱小镇没有新闻、没有报纸、没有卖报人。即使曾经有过,来过几次也不会再来了。谁会在最热的时候来到一个没人买报的小镇?”
“他今天两点钟敲我的门,你们都见了的。”
“我见的未必是卖报人。孩子,恶魔要在幻梦之间蛊惑人,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神父从板条箱上站起来,因久坐猛起而眼冒金星,差点一头栽进火里。
“奥塞卢太太必然要作为圣徒被铭记,我明日祷告必然恳求上帝赐福与她。”
“日后奥塞卢太太不再来了,教堂怎么办呢?”
“自有主与我同在。”
神父见火光已然有些微弱,用农场主的草叉从那一大堆草茎里铲起一铲,草茎再次在火焰里跳跃开来。于是神父满意地离开人群,朝着教堂的方向走去。教堂顶端的小钟在月光下反射出指引的光芒。
“要我说,神父真是老糊涂了。”邮局老板对旅馆老板低声说道,交头接耳间换来一阵赞同的点头。“奥塞卢太太是个无神论者,即使医生都去了教堂,她也绝不会去。她也不是十五年前的时候走的。”
“那必然是中午来此地的卖报人,中午来到教堂乘凉。奥塞卢太太绝不做这种亵渎了理性的事情,她可是自由党的先锋。”
“这可不对——‘一个真正的自由党人,打走出家门就要被枪打死’。”
“这就是她为什么来到巴克莱。那段时候,咱们可是方圆百里最‘红’的小镇,每次投票都投给自由党。后来医生来了,他们简直如同同志见面呢,又是亲又是抱。你能想象那个场面吗?医生坐着六马的邮局马车过来,车子后还拉了一个巨大的车厢,里面装得满满当当的药品和一大桶白兰地。守夜人那时候已经有些衰老,他那大学生儿子也不在,还是奥塞卢太太帮着医生的忙,把那一桶白兰地搬进医院的。她可是个健壮妇人,手指上残留着子弹的火药味,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
“你猜怎么着?医生走后我还找到他之前看见的报纸了。你们还记得费尔南多·加尔达西亚吧——那个自由党总统,读起来还有点像奥塞卢太太呢,加达米亚·奥塞卢太太——他被军队推翻了,于是外头又开始打内战——本世纪最大的一次。奥塞卢太太当时就和医生一起,牵着我的马就投入祖国的斗争里了。为了送他们出去,我还驾着我的马车,午睡都没有睡成。哎,虽然我已经不投票了,但我还是一个光荣的自由党人。他拿走我两匹马,我也全不怨他,我这也是为了自由的事业作斗争啊!”
“那个时候的费尔南多·加尔达西亚已经是小费尔南多了——他爸爸才是自由党人,已经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了。他自己就是保守党的将军,推翻他的是自由党人加瓦雷斯上校。”
“嗨,你这守夜人!你一辈子都在这里守夜,居然还知道外头的事情?”
“我是小拉奥,我爸爸当初为了自由党去参军了,他就在铁轨旁边被秃鹫吃掉,刚好我就在回巴克莱的车上。”
“别开玩笑了,你是守夜人。”
“我是小拉奥。”
“那你一定也是勇敢的自由党人,自由党人才会给我们守夜。”
“我是保守党人。”
“噢——啊。”
邮局老板再一次显出挫败的神色,其他人则如梦初醒。邮局老板像是尴尬,又像是愠怒,从板条箱上站起来,狠狠地在地上磕了磕他的靴子。
“总之,自由党万岁!”
他朝着黑夜狠狠吼了一声,无人回应。邮局老板索性往邮局走去,余下的几人发出一阵不满的嘘声。
“你个没良心的就不能为火堆添个火?”
“我不为保守党人添火,自打去年开始我也不扫草茎了,你们自己去生保守党的火吧。”
“古怪的人物。”旅馆老板用草叉一股脑把草茎往火堆里一推,把火堆给压熄了。于是只剩几个人坐在黑暗里,不知在还是不在。
“真的没人记得我的妻子了吗?”旅馆老板面带哀伤面对着黑夜,不过没人看得见,也没人回应他。旅馆老板只感觉到小拉奥冷峻的眼神还看着他。
“我的妻子,安娜卡西娅·奥塞卢,那个美丽的俄国人,即使分开了我也仍爱她,你们居然完全没人记得她了?我是费奥多尔·奥塞卢,你们也没人记得我?”
还是一片死寂。
旅馆老板像还是要发作,但黑暗中只听见他的一阵叹息。回应他的只有小拉奥的声音。那就好像他宣布“有人死了”时的声音一样,冷酷、平静、毫无感情。
“圣徒、左派、俄国佬、上帝忠实的选民,自由党人、保守党人,健壮、柔弱、强大——那么,谁是奥塞卢太太?”
“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有人死了,只有可能她会死。”
“为什么?”
“因为只有她还在的时候,旅馆、医院、邮局才是有用的。那时候巴克莱尚未被世界遗忘——所以我们现在遗忘整个世界,作为报复。小拉奥,你是从外面回来的人。你睁眼看看!我们无信可送、无人可来、无新闻可听,不再喂猪、喂羊、喂牛、祈祷、扫草茎,不再生、不再老、不再病、不再死,除了午睡,什么都不再剩下。那么,除了午睡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长久存留于世?”
“你们都疯了。”
“不——我们都老了。”
“明天卖报人来到这里,我们会在午睡时知道所有的真相。”
“让我们希望明天他还会来。”
“再见。”
回应他的只有一阵沉默。
第二天,当所有人在酷热中午睡,在床上痛苦地挣扎时,卖报人没有来。第三天,当所有人在酷热中午睡,在床上痛苦地挣扎时,卖报人没有来。第四天,卖报人再次不来时,人们在绝望带来的那压倒一切的安宁中得到了唯一的结论——巴克莱小镇的活人已经与死无异。无论他们说“有人”时是否还是指奥塞卢太太,凡人终有一死。奥塞卢太太的葬礼已经结束,余留的不过是一堆空洞的物体。
而作为加达卡西娅·奥塞卢太太盛大葬礼的一部分——既非加达西亚,也非安娜卡西娅——世界将与巴克莱小镇一同腐烂。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你有信心帮我穿好盔甲吗?”姐姐问。
尼克不答,向后退了一步,打量着此刻的姐姐。军库里没有女士盔甲,尼克还未成年,身材与姐姐相仿,盔甲正好合适。
此时的女孩像只锡茶壶那样闪闪发光,尼克打量圆鼓鼓的正面胸铠,用指节敲击金属表面,传来硬邦邦的回声,“还好这两年你都没什么成长。”
怀疑话里有话,米娅怒视少年,但这时打闹是不合时宜的,“你觉得他怎么想的?”
“载入史册。”尼克蹲下,手掌从小腿窝后方绕出,抻开紧紧裹住小腿的胫甲,扣紧蜗壳。他在骑战课上多次穿戴全板甲重铠,但给别人穿还是第一次。尼克发觉这确实是一件能消磨时间,舒缓紧张的工作。
两名侍女从未干过这活计,只好反复检查头发是否盘紧,以便把公主尊贵的脑袋赛进头盔。
“这样说你的父亲合适吗?”米娅说。
“是我们的父亲,公主大人。”尼克和气地说道,“不想载入史册的皇帝不是好皇帝。”
“给一条龙喂奶是什么感觉。”尼克试探着开口。
“它们不喝奶。”女孩在头盔下闷声闷气说道,“也几乎不吃任何食物,生牛肉、活猪,还有能飞的鸡,能想到的都试过了。”
尼克听说过几十个版本的屠龙传说,但历史上真正的屠龙,却只留下吉光片羽,几乎不为外人知晓。
每条龙都像是沉入海底的巨鲸,血液、脏器、甚至骨粉都蕴含魔力,经过龙血武装的龙骑兵,往往意味着数十年后一个新帝国的诞生。
他们的父亲尼古拉二世,武勋、治理堪称举世无双,却也没能完成屠龙的壮举,反倒是攻打邻国赛利卡时,被献上一条幼龙。
历史上第一次,人们发现对龙的了解是如此有限。
“几乎?”尼克狐疑道。
“它唯一吃下去的东西,是一条驯龙师的右手。”迟疑片刻,米娅说道,“听说他们正在物色适合的囚犯给它喂吃的。”
“适合的囚犯,是指身体健康,肥瘦相间吗?”尼克沉默,然后尖酸地指出,“不论它有多奇特,也还是只畜生。”
“但却是最强大的畜生。”姐姐平静地说。
“老师说,它被一个老猎人捡到,养成猎狗那么大,直到养不下去才献给赛利卡公爵。”姐姐说道,“你相信吗?”
“现实是,要么我们因为使用饿死的方式屠龙而载入史册。”尼克绕着姐姐转完一圈,对盔甲的防御力表示满意,“要么成为第一个饲养神话的国家,然后同样被载入史册。”
“尼克,不必担心我。”米娅说道,“如果亲和对小龙无效,老师和士兵们会保护我。”
“我对付过比它更大的,记得吗。”尼克将小臂插入圆盾的臂环,压在桌上抽紧皮绳固定,笑着向姐姐伸出手,女骑士只剩下一对亮晶晶的眼睛还裸露在外。
“来吧,我们的女骑士。”尼克说道。
火把哔啵燃烧,燎过花岗砌石,在甬道墙壁上留下漆黑的火焰纹理。甬道以轻微地斜向下旋转斜切,不时路过向壁外深凹的炮位,月光从狭小的箭眼透入,仿佛行走于巨兽体内。
尼克意识到这里是城堡的军事区域,执勤的士兵此刻都已调走,整片城堡附近被清空,尽可能杜绝与龙有关的一切只言片语飞出这座石堡。他在此生活了四年,却从没进到城堡底部的幽深空间。
作为一名合格的皇帝私生子,尼克原本不必要接触这些,相比威严壮硕的父亲,尼克更像歌剧演员出身的母亲,比同龄人更纤弱、敏感,姐姐则完全继承了母亲遗留的容貌与歌喉,以及属于她独特天赋。
只是因为姐姐,尼克才有见证一切的机会。尼克侧头,发现姐姐也在看他,她眨了眨眼,尼克立即读懂了。
有我在,她说
带路的士兵不需要进入最终的场地,率先停下,步伐回声随即消失。
火油的味道猛烈地冲入鼻孔,尼克从姐姐身边站出。一处点亮着数百盏油灯,有着圆形穹顶的地底大厅在眼前豁然展开,月光从顶部阔大的天井洒落,比烛光更亮。
尼克环视四周,七条甬道的出口在此汇聚,看不到有除了他和姐姐之外的人,但他清楚地知道至少有两支武装到牙齿的重甲步兵远远藏匿,随时准备救援,龙是很警觉的。
起初尼克什么也没瞧见,因为那只畜生一身黑皮,这样的距离下不容易看清,但当它发现尼克和米娅移动起来时,数百点烛光便在它的鳞皮表面流动,像一团纠缠的巨蟒。
尼克倒吸一口气,首次意识到,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这头动物都与他以往见过的一切生物存在本质区别。
上次看到它时,体型还只与一条罗威纳犬相仿。两周后的今天,它长高了一英尺,头部高过米娅,一对竖瞳冷得像是冰块。仿佛它们的生长并不依靠外界食物,而是通过呼吸从空气中汲取养分。
仅仅是数十米外的一瞥,尼克就发现,幼龙正飞速接近成年体,他终于知道为何历史上极少发现幼龙,并非幼龙的数量更稀少,而是龙的成长速度远超常人理解。
姐姐要面对的并非血肉之躯,尼克想喊住她,交代一些注意事项。
然而女孩没有回头,向广场中心径直走去。
尼克不清楚成年龙究竟能长到多大,他看到黝黑的鳞皮下,粗大的肌肉蠕动,像马那样打了个响鼻,尼克想到,被那样巨大的非人瞳孔如此集中注视的感觉一定不好受。
整个场面中唯一还在活动的东西只有身穿盔甲的米娅。
随着靠近,女孩身上的盔甲开始咔咔作响,最初尼克以为米娅在发抖,几秒后他才通过抖动的剧烈程度判断,盔甲本身在振动。
尼克从腰间拔出刺剑时,米娅在原地停下,金属头盔阻隔了亲和的渗透,她单手摘下头盔。
与此同时,被困于中心处的巨龙终于做出反应,蝙蝠一般的翼爪支撑着身体试图匍匐爬起,却被铁制锁具钉穿双翼,被几经加固的巨大球形铁笼拘束着动弹不得。
即使尼克也并不了解姐姐的能力本质:坠落的飞鸟,狩猎时奔袭而死的死马,枯萎却再度绽放的藤蔓。
这份能力能否同样运用于人类……
黑龙缓慢而集中地扫视大厅内部,视线锁定在唯一靠近的人类,本能察觉危的来临。起身施力时,铁索如琴弦般嘎嘣响弹。
姐姐从容地向前踏步,几乎与龙首贴靠在一起,单臂抬起时,一圈情感的涟漪以米娅为中心向外辐射,温柔如母亲的乳头。
尼克熟悉亲和发动时的心灵震荡,却未从姐姐那里感受过这种体验,他咬紧牙齿,顶着令他神志模糊的情感悸动,继续凝视姐姐。
半大的幼龙已经停下挣扎,竖瞳仍旧看着米娅,但目光中的攻击性已经被抹去了,取而代之地是某种奇怪的眼神。
龙没有复杂的面部肌肉群,然而此刻龙的‘表情’却让他想到,这畜生或许是有智慧的,那是名为依恋的情感。
就在此时,风声出现了,呜呜回荡在整个地底大厅中,正越来越响。地底大厅中,不知何时光源只剩下点点烛光。
尼克抬头,宽阔的龙翼扰动了月光,让透明的天窗不时被遮蔽,时明时暗,龙爪深深地抠入岩石,整座城堡为之震动,灰尘顺着天井飘洒下来。
尼克抛下长剑,向广场中心撒足狂奔,大得能吞下他的巨龙瞳孔从头顶一闪而逝,阴冷蚀骨。
注视下,龙母仰头张开了长满细密雪白如象牙的巨嘴,颖长的脖颈里,一团淡蓝色的雾气极速凝聚,龙肺在一个呼吸间被上万升空气灌满。
“射击!”震耳的咆哮声中,尼克看到自己的父亲,尼古拉三世现身在天井侧壁的露台,越位而出,配剑直指龙母。
弩具机簧锵声大作,数十根黑影从各处隐蔽的射位攒刺而出,撕裂空气,玻璃拱顶轰然碎裂,千万片利刃碎片淅沥反射月光洒落,仿佛击碎了月亮。
士兵的叫喊甚至盖过了巨龙可怕的呼吸声,柔韧龙鳞弹开大部分弩箭,剩下数根钢矛却从鳞片缝隙处没入半截。
黑龙近乎未察觉,将粗壮无匹的脖颈长驱直入,龙首抵住至人声最鼎沸的涵洞,毫不犹豫地喷吐。
甬道相互联通,片刻前尼克站立的地方,片刻后涌出深蓝色的息焰。海量的热能被从空气中剥离,武士们保持着逃跑的姿势在原地僵硬,临死前失足从井壁摔落,尸体碎块撑破了甲胄的关节缝隙,断面的裂纹光滑,像精亮的黑色水晶。
尼克此前见过的最大动物是野象,龙母体型十数倍于前者,却比狐狸更狡黠,更多的箭矢如雨落下,虽然无法彻底规避攻击,但也不在原地停留,不时爬至穹顶外围的塔尖,消灭居高临下的箭哨,构筑城堡本体的坚硬花岗岩在利爪下石屑纷飞,露出白色的新鲜断茬。
月光下,黑色巨龙贴伏于城堡表面,身体收缩成团,翅膀挥洒便将箭矢磕飞,难以像第一次射击那样刺伤躯干。
“瞄准脑袋!”尼克听到父亲的吼叫。
白色冻气漂浮在地表,尼克冷得牙齿磕碰,并肩站在姐姐身边,玻璃的碎片、冰凉的尸块、细密的石屑叮当在圆盾上敲响。
幼龙双眼闭合,已经睡着,尼克咬牙站稳,单手抱住时微微一沉,立即发现姐姐并不如看起来那么坚强有力,鼻血从她的脸上淌下。
幽蓝的焰火在天井外闪动,尼克不知道外面究竟有藏匿了多少士兵,看着上面的男人,无法原谅他让姐姐在这场伏击战中担任的角色。
更多还活着的士兵从四面八方支援了过来。
“殿下!快离开这里!”士兵提醒,目光却看着米娅。
水兵的耳朵掉了,伤口却没有一滴血液流出,露出根部的软骨和耳洞,闪烁着光泽,神经都已经坏死,这部分身体的确与冰块无异了。
“他需要我,带我上去。”姐姐柔声说。为了你,她想。
“上去你会死的。”尼克拉住她,却被几名士兵隐约拦住离开的道路。
“为我祈祷吧。”姐姐说。
新的情绪场将尼克笼罩,前所未有的强度,瓦解了他的意志,理智告诉他,他需要拉起姐姐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邻国的围攻,驯龙,皇帝的死活,都与他们无关,然而身体却无法作出任何反应。
亲和也能直接作用于人类,尼克想到。
她只是希望你能活下来。另一个声音说。
姐姐在瓦砾中站稳身体,沿着天井内壁螺旋上升的阶梯,向上缓缓步行。
威严的龙息,惨叫与尸体,城堡在颤抖。
尼克捡起一柄被龙息洗过的长枪,掌心立即与金属枪身粘在一起。他仰头,龙母已经被姐姐释放的力场干扰,同时也看见了正在靠近广场中心的他。
尼克加速奔跑,巨龙看懂了他的企图,一团蓝色太阳在头顶汇聚。尼克听见他的名字被许多人喊出。
或许我只是因为亲和才做出这样的事。这念头一闪而逝。
那样也没关系。尼克跃起。
哪怕一次也好,我也希望能保护你。压上体重,锋利的枪头堂堂正正刺入幼龙的左眼,充满弹性的手感。
这样也算是屠龙了吧。尼克微笑。
作者:绿鲤
评论:【还没好】是个非常轻量的青春期酸甜百合故事,就图一乐,请读者也就评一乐吧。
BGM:《HALO HALO》
时年十七岁、正在读高中的一澈最近有一点烦恼。
某天的早晨刚回到教室,就发现课桌抽屉里多出了一封很漂亮的情书。
那两页纸的情书装在半透明的硫酸纸信封里,字体圆圆的有些可爱,闻起来有一股清爽的香气。
前座的姐妹瑞茉发现一澈在满头问号的时候伸头过来看了一眼,用一股沧桑的语气拖腔叹息:“哎呀——少女情怀总是诗啊——”
一澈为难地看着好闻的信纸:“她不会是把我当成男孩子了吧?”
“难说哦,姐当年就是被你的外貌迷惑了献祭了少女的第一次心动嘛。”
“诶……”
一澈,时年十七岁,正在读高中,个头比多数女孩子高一些,留着蓬松的短发,身形瘦长,远看像是一个模样清秀有点帅气的男孩子,但,货真价实的少女一名。比很多男孩子都好看的那种女孩子。
其实从入学第一年她就开始收到女孩子芳心错许送来的情书了,直到她因为这种可怜又可爱的误会出了名才停下,但每到入学季又会复发一段时间,刚入学的学妹们了解校园传说总是要一点时间的嘛。
一般来说收到这种情书,一澈会顺着信中的自我介绍去找到对方好好解释一下,说一句“谢谢你的喜欢,但我是女生哦”,然后事情基本就会在“对不起是我弄错了!”或者“呜呜如果你是男生就好了”当中结束了。
“应该……又是一年级的学妹吧?”
“没说班级吗?告诉姐姐名字,姐姐替你再去打听一下喽。”瑞茉转过来趴在椅背上,之后的流程她实在驾轻就熟。
“没有哦,连名字都没有。”
带着微闪的深蓝色墨水把藏不住的喜欢写了整整两页纸,却只字未提自己是谁,有何期望。一澈用一种清澈的愚蠢望向瑞茉:“怎么办?”
“怎么办?不办。”
“真的那么喜欢的话一定还会想办法联系你,不然也该知难而退了。再不济,早晚也会打听到你是女生的。咱们最后的目的不就是让对方断了念想吗?不处理的话,结果也是一样的。”瑞茉推推眼镜,一边说一边开始做课前准备。这种事她已经习惯了,她清澈而愚蠢的漂亮小王子虽然每次都很礼貌,但也并没有想跟那些女孩子交往的意思,那么从结果出发的话不处理也不失为一种办法。然后她就听见背后幽幽地响起一声:
“诶……可是我想见见她。”
哈?
时年十七岁,已经收到过三字开头数量的乌龙情书,拒绝了同等数量的少女芳心的一澈,想要见见这个没有写名字的女孩子。
在这封字体圆圆有点可爱、实际上白字连篇的情书里,对方没有称呼她为学长,甚至写错了她的名字,对她的描述却不像是一个会搞错她性别的人能了解的程度。比如第二页上写到“喜欢你写的故事和诗”——一澈偷偷看了一眼前座的瑞茉,这是连瑞茉都不知道的事。她记得自己唯一发布作品的地方
嘛……虽然被人了解到这个程度,好像也有一点点恐怖就是了。
时年十七岁,已经收到过三字开头数量的乌龙情书,拒绝了同等数量的少女芳心的一澈,觉得自己上钩了。
“嗯。我想见见她!”
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瑞茉都看见她一到教室就开始检查抽屉,看起来就像摇着尾巴等待零食的小狗一样——然后就像发现没有零食的小狗一样尾巴直down。
作者:【五招】江櫞
中靶:1/10 大勝
巴瓏(首狙)
•夜半
中都乃王朝核心,住在这儿的达官显贵数不胜数,不夸张得说,站在戏鸢楼上往下扔一金豆子,砸到的十个人里有五个都是皇亲国戚——往上数三代多少都跟先帝沾亲带故。
传到第九代皇帝这里,倒是只有一位封号王爷了。
“八月初六,定王薨。”
一身黑红劲装的付家辉捏着这手感甚好的纸片,皱起了眉头。
定王,取安定一义,是当朝天子平蛮夷之乱、稳皇家威仪功绩的代名词。先帝不仁荒淫无度,虽子嗣众多但活到成年的只有老三和老九两个;弘治三十一年冬,大雪,蛮夷违反诸侯条约掠夺了王朝边境三城,并拒绝朝贡;九王爷见不得百姓受苦,亲自披挂,将那蛮夷杀了个片甲不留,不过三月有余,边境已然恢复了平静。
也正是这开春时节,佞臣谗言九王爷功高盖主,这是想逼先帝立储,三王爷争权更是暗地里派出手下刺杀九王爷于凯旋途中——
但九王爷民心所归,真龙护体逃过一劫,反手领兵逼宫,扬了自家父皇的寝宫,坐在了那黄金打造的御座上。
九王爷——现在应该称之为皇帝陛下——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未想追究三王爷残害同胞之罪,但三王爷心中有愧无颜面对昔日兄弟,便自缢于王府院内。
陛下含泪厚葬兄长,将那早就想好的称号封给了自己的亲侄子——三王爷嫡子张淇海——也就是如今的定王爷。
当然,以上全都是九王爷登基后自己改的史记,至于真相如何,且是被上一代史官带去了阴曹地府吧。
嘈杂夏夜,定王府内,张淇海斜靠在案边,伴着明亮烛光看话本子,梁上忽传来一道沙哑人声。
“皇帝要杀您,”
此事仿佛早已料到,张淇海没有丝毫意外,平静地问道,“定下何时?”
“八月初六,祭祖大典前。”
“嗯,那本王可得好好谢谢皇叔,选了个不错的日子。”说着,他抬手捻一页纸,继续读穷酸书生赶考路上夜宿荒林与女妖艳遇的故事。
天家无情,张淇海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这种你死我活的场面哪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趣?
“王爷,”正看得入迷呢,敲门声响起,“还未就寝?”那人声音清透悦耳仿佛自成曲调,但话里透出一股无奈。也不等主人应允,便挑开门锁踏入屋内。
入目,穿着亵衣的定王爷正匍匐于床榻,往被子里塞话本。
“咳咳,阿辉你还没睡呢?”他一秒坐正,微笑着摆出王爷威仪,只是背后双手小动作不断。
来人正是一刻钟前还在其他人家房顶夜游的付家辉,这会儿他同样一身亵衣,只是外面多披了件斗篷,仿佛已经睡过一觉儿。
付家辉看看王爷再看看床,看看主子过于明媚的笑颜再看看被子里露出来的话本,闭目深呼吸。
“王爷,一个时辰前您就该睡了。”那会儿还是他亲口说自己今天要早点休息的。“明日游湖,您是不打算去了吗?”
虽然定王爷正值年轻,本该在朝堂上发光发热为王朝尽一份力的,但无奈他自小不爱读书,更不堪习武;夫子让他读四书,他跑去画鹌鹑;将军让他扎马步,他跑去弹古琴;可真让他去画画弹琴了,又滑不溜地跑去茶楼听书看戏,拿着全王府的口粮捧伶人。
最后还是陛下看不过眼去,差禁卫将小侄子绑回府好生看着。皇后心软,那么小一孩子不能出门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该多寂寞啊!于是请旨于陛下,从清白人家那里找了个年纪相仿的小子送进来。
张淇海是王爷,他可以不学无术,付家辉不行。
张淇海不爱读书,他就给小王爷读话本;张淇海不爱习武,他就练成一身武艺保小王爷平安;张淇海想要画画,他就给小王爷镇纸研墨。
刨除掉出身差距,俩人跟同胞兄弟并无不同,甚至于比他皇叔宫里的皇子公主更加亲近。
二人相伴这么多年了,付家辉又不是那愚钝的,怎会看不清自家小王爷的性子?故意熬到这个时辰,怕就是想找借口推了明天五公主的邀约。
但能平安活到成年的张淇海又岂是能轻易让人看透的?
他是想要推了游湖,但更重要的,是试探一番付家辉的态度——毕竟,他可是皇叔埋在自己身边最深的一颗刺啊。
“泛舟游湖好生无趣。”张淇海说道。
付家辉了然,虽然小王爷跟陛下的关系很好,但跟那几个同辈却不行,两边凑一起不上演全武行都是礼仪师傅教得好。
但他一个做下人的,有些话可说不得。
“即便要推,理由也有很多,您万不可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他妥协道,“明日一早属下便去向五公主赔礼,您现在可以休息了吗?”他挪几步来到烛边,浅色的眸子无奈地注视着对方。
与其让小王爷自己折腾,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放心。
目光相接,张淇海心头微动,肚子里花花肠子转了好几圈,面上只笑颜更灿。
有意思,往日严于律己且严以待人的小侍卫居然妥协了?
付家辉见自家主子终于安稳地躺好,闭上了眼眸,这才熄灭蜡烛,退出屋子。
待他走远,先前向张淇海汇报的沙哑人声,再一次从梁上传来。
“殿下,付家辉,要防。”
那可是接了狗皇帝刺杀令的暗桩杀手啊!
黑暗之中,没了笑脸的张淇海未睁眼,悠然回答:“防,自然要防。但本王有些别的想法。”
通过刚才付家辉那意外妥协的态度判断,杀掉自己这件事,他有些抵触——当然,张淇海并不是自信地说打了十几年的感情牌,能够敌过皇命,可以让付家辉手下留情不杀自己。
只是抵触命令的原因,让他颇为好奇。
屋内沉静许久,张淇海忽又开口吩咐,“明日在沉香楼候着,祭祖大典本王也得给皇叔送点礼才是。”说着,语气渐冷。
这些年了光收礼可不行,他怎么也得给皇叔回点。
“遵命。”
打发了手下,又知晓了自己准确的被刺时间,张淇海今晚意外地睡得很踏实,可以说是自付家辉入府以后,睡得最踏实的一回。
他甚至还做了个一场梦,梦见金碧辉煌的寝宫一隅,有一寒铁打造地精致鸟笼,说鸟笼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它里面关的可不是宠物,而是个人。
那人双手戴着镣铐吊于笼顶,平日里顺滑的长发束于颅顶,带着暧昧地杂乱感,恣意垂落在泛着微红的肌肤上,每一缕发丝都紧紧抓住张淇海的目光,让他喉咙干涩。
梦里他伸出手,穿过笼子缝隙,轻抚那人脸颊,修长的手指掠过长出了胡茬的下巴,然后一路下滑到喉结——
骤然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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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这么久终于接到任务的付家辉此时正窝在床上,背靠墙角,毫无睡意。
从记事起他就是皇帝的暗桩,学会说的第一个字不是“爹”、“娘”而是“是”。
皇命不可违,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他本以为自己应该对接受命令杀掉张淇海坦然处之——毕竟这么多年他都是为这一件事而活的——可不知为何,今夜收到命令的那一刻,他觉得很难受。
“王爷是个好人……”
排除皇亲贵胄那固有的骄横外,张淇海的确是个好人。他会在偷偷跑出去看灯会的时候帮走散的平民小姑娘找爹娘,会因为跟将军府家的小子逛花楼忘了时间而买糖葫芦回来给自己赔罪,会指使自己去暴打听戏时偶然撞见的小偷混混……
付家辉无声低喃,越是想起这些事,越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手指有点发麻,胸口还闷闷的,仿佛中毒一般连带呼吸都略有痛感。
“……是愧疚吧?”
杀掉一个好人,那肯定会感到不舒服——虽然这是他杀手生涯的第一单生意。
他迟疑地给出答案,好像、大概只有这个词是符合题意的。
再或者用市集上货郎的话来说,“这么多年了,就是养条狗都有感情了。”
他想,可能这两条多少都沾点边,愧疚和不舍大概都有,分不清哪个比重更大,更重要。
“嘿,男子汉大丈夫这么优柔寡断做什么!”想了半天整不明白这些复杂的东西,付家辉索性来个一刀切。
反正小王爷必须要死,自己一定要动手,那就不必想这么多。
“既良心不安就想办法补偿。”他也不过是求自己心安。
刑部对待死刑犯,不也是在行刑前给吃顿好的安慰一下嘛!
大不了,明天起他不对小王爷那么苛刻就是了。
心下有了决断,付家辉也收敛了心思,“哐当”一声躺下,进入梦乡。
•隅中
祭祖大典不只是皇家盛事,更是民间大事。
大典开始前七日,便开放都城,以供各国往来贸易;前三日,取消宵禁开放夜市;有翻山越岭而来的商贾,有横跨江河的戏班,他们带着闻所未闻的瑰丽故事相聚于此,歌颂天子丰功伟绩。
中都有十万百姓,这会儿大概有一半多都聚集在此,赶牛车拉木材的,街边摆摊卖吃食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挂着文墨猜字谜的……各式各样好不热闹。
张淇海既然已经找理由推辞了无聊的游湖,这会儿自是换一身衣服跑来西市凑热闹。端看这场景一眼,付家辉就知道自家小王爷打的什么主意。
他一贯是喜欢热闹的,就算有王爷的身份拘着,也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往人多的地方钻。
张淇海出门时用的借口是淘点好东西,在祭祖大典上献给自家皇叔,但付家辉晓得,这人就是想出去玩。要是搁以前,他肯定又要搬出早已设计好的套话,板起脸来对小王爷进行一番说教,好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从而让他“出于自己的意志”而玩的更加放肆。
但今日,这些废话他却不想再说了。
反正再过三日小王爷就得去跟老王爷见面了,多此一举不值当。
付家辉再次深呼吸,眼神复杂地望着面前气质独特的青年,接下了话头,“那公子可有想好买些什么?”
这番倒是出乎张淇海意料,他不动声色地别过头,上了轿子,隔着帘子跟小侍卫聊天,“皇……叔叔喜好字画,可大师的笔墨就那么多,怕是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买下。”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为难的神色,即便这都是他的胡扯。
他根本不知道自家皇叔喜欢什么物件,更甚于他觉得比起那无用的、没点文化底蕴根本看不懂的书画辞赋,他那皇叔更喜欢冷冰冰的铁刀。
嘴上这么说,礼还是要送的,不过早已经准备好了。
等轿子到了坊市街口,张淇海下轿,便打发轿夫去一旁候着,自己带着两名拿东西的小厮跟贴身侍卫付家辉扬长而去。
张淇海心态敷衍,他看东西如走马观花,与其说是在挑礼物,不如说是在找时机甩开付家辉好去沉香楼密谋大事;但他也知道,作为自己的贴身侍卫,跟丢了主子那可是大失职。
他一边想着法子,一边扫过周边摊贩,付家辉就跟在他身后,大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时刻注意主子需求,剩下一点好奇心瞄着四周新奇物件。
成人之前付家辉还经常跟——哦不,应该说是追赶——偷偷翘课跑出来玩的小王爷逛坊市,那时候两人可好打发了,冬天就一人一根糖葫芦,夏天就一人一碗去火凉茶,太阳西斜就回府。
哪像现在,糖人都激不起他的兴趣了。
张淇海余光瞥了一眼跟在侧后方的付家辉,观察着对方神态,忽然心生一计。
他未停脚步,抬手指向前方不算太远的一家玉器商铺,“阿辉,你说玉石如何?”
付家辉一愣,旋即认真思索一番,回道:“公子不妨前去一探,若是有合适的,再好不过。”他话未说满,毕竟他也不知道天子喜不喜欢玉器,但听小王爷的语气又颇为心动,便说两句废话给递了梯子。
果然,张淇海听了面上露出笑容,顺台阶而下,“那便去看看。”
说话间,他悄悄伸出手,小指勾住付家辉的手指,微微用力往自己这边拉了拉。
付家辉一僵,倒是没直接抽回手,抬头望向自家小王爷,满目疑惑。
这是要干什么?
然而张淇海这么多年了增长的不只是心机、野心和学识,脸皮也厚了不少。顶着充满探究的目光,他愣是权当没看见,压根儿没把自己的小动作放心上。不过该有的解释,他还是补充了两句。
“人多,容易走散。”
说完,更是得寸进尺地攥住了付家辉整个手掌。
那一瞬间付家辉直觉得自己铁一般冰冷坚强的心,跳了起来。针扎一般急切地想要挣脱,但服从的天性战胜了本能,这是他的主子——起码在天子命令以外是——他不能拒绝主子的命令。
几个呼吸后,付家辉再次用昨晚思考出来的理论说服自己。
算了,反正距离八月初六也没几天,小王爷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于是他既没认同也为反驳,任由小王爷牵着自己穿行于人海。
试探得到想要的结果,有了牵手成功的好开头,张淇海更是愈发没了分寸。他带着付家辉进了玉器店,大手一挥让掌柜的吧所有新款玉佩都拿出来瞧瞧。
其实两人都是不佩戴玉佩的,这习惯吧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张淇海小时候特别皮,因着自家皇叔满心都是想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不计成本地往他面前送;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当朝天子又图个青史留名,于是就绕了许多弯路,变着法儿的把张淇海往外骗。
最开始张淇海也是年纪小,着了道,每每上当都翘掉夫子的课,翻墙出去找乐子。那时候小娃娃的他并不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完全交由侍女打理,各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佩饰自然全都拉满。
这就导致他翻墙的时候,不是被墙头蹭掉了这个物什,就是那些东西搅合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付家辉便是循着这些,每次都轻松而快速地抓到他。
自那以后张淇海就再不佩戴任何饰品了,即便王府库房里各式各样的玉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放在角落里落灰,都不看一眼的。
自家主子都不戴,作为贴身侍卫的付家辉自然也不佩戴,当然,更多的理由是那些东西对他施展功夫而言是累赘。
但此时,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感兴趣的张淇海却是一反常态地挑了起来。
付家辉也只是疑惑了一瞬,将目的解释为给皇帝挑礼物,也就不觉奇怪了。
虽说是突发奇想,可这些精巧的玩意儿看多了真的有些上瘾。还真让张淇海看中了一对儿——对,没错,这玉佩竟是成对儿的。
“公子好眼力!”店掌柜一见面前气质斐然的公子目光有了停留,当即拿出看家本事,将那块墨色玉佩递到张淇海手中,自己则隔着精巧的匣子展示搭配的另一块冰晶玉佩。
“这是安大师新作,您手中这块‘黑豹’,是这一对儿玉佩的主佩,是高官厚禄之相!”说完,掌柜又将手中的白玉往前递了递,“这冰晶白玉则是‘冰鹤’,乃富贵长寿之相,送与心上人可谓不二之选。”
除去店掌柜说的这些,张淇海看重的倒是其他一点——这两玉佩跟自己和小侍卫可真像啊。
一个隐忍、危险、伪装温顺,一个抗争、高洁、委曲求全。
这让他不禁再次畅想,若自己不是皇室,若他不是暗桩,两人就做平凡兄弟该多好啊。
“付钱。”张淇海没再多问,抬手招来小厮处理买卖,自己则伸手取出那冰晶玉佩,转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系在了身旁走神的付家辉腰间。
“公子,这可是不得!”
怎么什么东西都往他身上戴啊!这可是给女子的!
“这戴上挺好看的。”他一派“这是本王赐予你的,给本王好生戴着”的语气,随后又拿起墨色玉佩戴于自己腰间。
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刚刚店掌柜最后所强调的那句话一样。
“公子……”付家辉试图做最后挣扎。
反观张淇海一副不解神色,“如何?”
“这不妥……”这是未来王妃才能戴的啊!
“有何不妥?”张淇海不傻,怎会猜不出付家辉心里所想,但他就是不搭话。
付家辉急的头上都冒汗了,卡在嗓子眼的话就是说不出来。
见对方憋不出下文,张淇海也不再等,再次牵住付家辉的手,带人往外走。“阿辉,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于是,在付家辉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之后的半个时辰里,他在经历了被自家小王爷各种喂食的“折磨”后,终于在对方更加过分的举动中丧失理智了。
说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危险事件,不过是一群孩童玩耍起来没注意周围,直挺挺往自己身上撞来而已。付家辉早就知道身后有小孩冲撞,可他根本不在乎,被撞一下又不会多疼,索性躲都没躲,但张淇海就不一样了,他就是小心了一些。
眼看着小孩儿要撞上来的时候,他打手一揽,握着付家辉紧致的腰,将其带入自己怀中。
完事儿还语气亲昵地询问,“有没有受伤?”
要不是当时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导致他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怕是付家辉能爆发意外的语言天赋,连自家主子都怼。
受伤?这是在质疑他的武艺吗?
但这时候的付家辉脑子一片空白,除了砰砰乱跳的心以及仿佛要烧起来的指尖再无其他。
“阿辉?”
没有得到回答的张淇海再次出声询问,唤回了付家辉的理智。他克制自己身体的本能反应,轻轻逃离小王爷身边,撂下一句“属下去买您爱吃的云糕,马上回来”便跑了。
无暇多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立刻、马上离开张淇海身边。
小王爷不会武功追不上,只得在后面扯着嗓子吆喝,说自己在沉香楼等他。
等人影走远后,张淇海骤然改变了全身气势。
一瞬间从平易近人的富家子弟,转变成了生人勿进的贵公子。
此时西市行人愈发多了起来,因为要替主子采买物件,两名小厮早早地就落在了后面,但想着主子身边还有侍卫付家辉在,便未曾多心。这会儿身旁没了眼线,张淇海也不再耽误时间,径直前往沉香楼。
隐秘的房间内,早早候着的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多数是在聊之前张淇海布下的命令。
他们男女老少各有千秋,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他们都认为张淇海,才应该是王朝的正统继承人——而不是那凭借杀父弑兄抢夺皇权的九王爷。
“今日主子与暗桩这番亲近,恐怕会传入那位的耳中。”白发老者捻着兰花指,取一块糕点送入口中。
旁边同伴嗤笑接话,“早就说了,兄弟们暗地里把那个付家辉干掉便是,岂会有如今这些麻烦?”
“主子想要的人,你敢杀?”有好事的故意挑起事端,“你要是敢在主子面前说这个,恐怕今儿我们就得先给你收尸了。”
“怎么说不得!”那人还犟,“要是真探明那人与主子异心,杀他怕是都用不到我。”
或许,比起一刀毙命,那时候的付家辉更希望不要落入张淇海手中才好。
“诸位,聊得可好?”
没有任何征兆,张淇海出现于房内,落座主位。
•人定
付家辉长这么大还从未如此失态,怎么说也接受了好几年王府礼仪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出把主子抛在原地的行为。
但此时他也旅顺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说是愧疚吧,的确有,说是不舍吧,也有,但这远远不够,这些距离填满整颗心还差得远哩。
“啊——想不明白,我到底怎么了?”
他是一个杀手,他冷酷无情没有心,如果皇帝下令,他甚至能对襁褓中的婴儿痛下杀手——本应该是这样的。
在七岁被送到定王府做眼线之前,他就是被这样教育养大的。
但是从见到小王爷那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付家辉一个人蹲在无名巷子的角落里,死死摁住自己脑袋,试图将脑海里不停浮现的小王爷的笑脸驱逐出去,最后,他一熟悉的呼唤,打断了他的自我折磨。
“你在做什么?”
抬头,只见一只黑色的乌鸦蹲在墙上,在这脑袋俯视自己。
“买云糕。”付家辉瞬间收敛心神,语气和态度都变得强硬。他没有急着起身,而是用余光注视着那只鸟,眉头不禁皱起。
“省省吧,我今天不是来找你打架的。”那鸟再次穿出人声嗤笑道,“上头那位见你如今与小王爷相处甚好,打算再助把力。”
不说还好,这话一出付家辉耳朵都竖起来了,心里的异样变了个味儿,继续不动声色地追问,“如何?”
“后日小王爷要上山,拜帝庙。那位的意思是,这山就不用上了,意思意思就行。”
大家都暗地里接头这么多回了,付家辉猜谜语人的谜底也非常熟练,对方这意思是皇帝打算在上山的路上就找机会干掉小王爷,连八月初六祭祖大典都不用参加了。
见付家辉沉默,黑鸟临走又补充道,“当然,人还是得你亲自动手。”下不了手的暗桩,就是废人,没必要留。
说完,扑棱翅膀飞向远方。
等黑鸟离开,付家辉缓缓起身,刚刚还一通乱跳的心已然平静,甚至有些平静的可怕。仿佛再多动一下,脚下的冰面便会支离破碎。
“呼……”他抬起头,呼出一口气,“我得赶紧回去,王爷还等在沉香楼等我。”说着,他行尸走肉般离开巷子,买了云糕朝沉香楼飞奔而去。
等他到的时候,小王爷已经喝完一壶茶,听完半折戏,正缠着乐师弹琵琶。
“回来了,阿辉?”张淇海海靠在太师椅上,仰着头看他,伸手讨要云糕。
随后一行人又在沉香楼消磨时光到夜市开放,又去外面逛了一圈,这才钵满盆满地返回王府。翌日小王爷再无力气外出游荡,在府内躺着纳凉,央着付家辉在花园舞剑,懒散过完一日。
终于,时间来到八月初五,祭祖大典前日。
一大早定王府的奴仆便忙碌起来,虽说行囊什么的提前好几日就已经在打理了,今日不过是将一些不重要但随身要用的准备好,就能准时送自家主子上轿出门,但他们仍旧不敢有丝毫懈怠。
捧绫罗绸缎的,端香炉玉碟的,盛吃食糕点的,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半个主人公的定王爷张淇海,自然也是一早就被侍女从床上拖起来,攒发,换衣,佩饰,熏香……连带着时常跟在他身后的侍卫付家辉也没放过。
这大概是付家辉人生中第二次穿这么隆重的衣裳,上一次还是在小王爷成人那日。
墨色的束口劲装,一对银质护腕,袍子上还绣有代表福寿康健的松鹤,青丝束于颅顶,雄姿英发。如若不说他是家臣,恐怕会被误认成将军家的公子。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他刚走出房门,迎面撞上同样刚刚打扮好的张淇海,两人同时抬眸,倒是付家辉在半道看到了对方腰间的玉佩。
迟疑片刻,他返回房内,自己将放于枕下的冰晶白玉戴好了。
这成对儿的东西,就要成对儿戴才是,不然小王爷自己戴多尴尬啊。付家辉这样想着,默默夸自己一句,真是王朝第一好侍卫。
“阿辉这番打扮真好看。”面对付家辉,张淇海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到熟悉的对话,倒是让付家辉找回了一些从容,他抿抿嘴角回应道,“王爷惯会说笑,倒是您如此这番出门去,定要让青巷的美人们带花送果。”
张淇海顺着他的说法幻想一番,胳膊上不免起一层鸡皮疙瘩,识趣的不再搭话。
此去拜帝庙一路付家辉拒绝了小王爷的同程要求,倔强的骑马随行;他时刻紧绷,生怕一个失察让皇帝派来的援兵刺杀得手——正如皇帝所说,人,必须他亲自动手。
随行的奴仆和侍卫都觉得付家辉认真过头了,这拜帝庙也不过是出了中都城,往外二三里,再爬一个时辰的山路而已,还在天子脚下,能出什么事呢?
若是这心声让付家辉听见,怕是要耻笑,就是因为在天子脚下才更要担心啊!
反观张淇海则安稳地呆在轿内,享受着顶棚带来的阴凉,吃着诸侯上供的水果,时不时看看窗外天景,算着手下上场的时间。
说来也巧,这张淇海不愧是跟当朝天子有血缘关系,二人连搞事时机的选择都如此一致。祭祖大典前日,皇帝想要制造一起蛮夷复仇、蓄谋刺杀定王爷的热点,以此来除掉皇室血脉的正统继承人,一如当年他利用蛮夷弑兄杀父夺位一样;而张淇海则是用自己做筹码,伪造意外遇袭的热点,以此来暴露中都治安的不可靠性,将压力给到自家皇叔头上,帮这本就不稳定的国内外局势再晃上一晃。
午时将至,两拨不同势力的杀手不约而同从山中各处倾巢而出!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刺杀定王爷。
付家辉见势不妙,拔剑便冲!他的唯一目标便是守住小王爷的轿子,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但双拳难敌四手,再加上来“刺杀”的意外翻了一番,更是难以招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眼看着箭矢就要刺进轿子——
被人拖住的付家辉心下一急,强硬变招,拼着胳膊硬挨一刀的代价摆脱刺客,冲向轿子,一把抱住无处可去的小王爷躲闪开来。
许是察觉了计划有变,在张淇海无法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的得意下属无奈急中生智,差人伪装成王朝禁军将定王府一行救下。
此番举动,张淇海的计划算是毁了大半,一来暴露了自己有暗藏人手一事,二来是不利于接下来的行宫刺杀计划。
不过他现在无暇顾及这些,满目都是付家辉流下的血。
“你受伤了?”他被付家辉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完完全全护住,他的手只是随意搭在了付家辉肩头,便摸了一手血。
“快,传御医!!”
“无事,王爷。”付家辉赶紧放开小王爷,坐起身上上下下将面前的人打量一番,见并无损伤,这才放心下来,“只是小伤,王爷不必挂怀。”他本就是贴身侍卫,存在的意义便是替自家主子续命,受伤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但这在张淇海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就连梦里他都舍不得让这人受一丁点儿伤,而这群、这群歹徒却拿刀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
“莫要多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配合大夫治伤。”见随行御医颤巍巍赶来,张淇海起身,沾血的手在袖子里攥紧又松开,再次攥紧,终于稳定心神开始主持大局。
他虽装作纨绔,却不是扮做傻子,指使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一番忙乱之后,入夜时分定王府一行还是抵达了半山腰的避暑山庄。
按照惯例,他们将在这里住一晚,然后明日一早上山顶,在帝庙等天子参拜。
因着护主有功,付家辉当晚不必当值。张淇海也借着这个好机会召见了自己的下属,一番赏罚之后,定下了新的弑君计划。
“主子,这可有些冒进了。”下属听完略感不安。自家王爷这计划,都已经不是暗杀、刺杀了,过于光明正大了。
“有何不可?”张淇海现在越想越觉得此前自己过于保守,什么都想要准备完美再行动。瞒骗暗桩,营造假像,暗地经营,神不知鬼不觉地让皇帝死于梦中……
现在看来,其实夺回皇位的时机早已成熟。
在场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久也没憋出个一二三,便顺了主子的令,各自散去做决战前的最后准备。
旁的都走光之后,张淇海一个人来到窗前,望着天上月光,再次攥紧了莫名颤抖的手。
他在害怕。
他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付家辉不在身边的情景,甚至连将其囚禁在自己身边的决定都有些摇摇欲坠。
自己真的想要这样的结局吗?
不再自由的鹤,还是它原来的模样吗?
张淇海闭上眼,脑海里闪过的全都是付家辉充满活力的身影,他在习武,他在舞剑,他在追偷偷逃跑的自己……他不适合呆在华贵的牢笼中。
正如那展翅欲飞的仙鹤不应困于一掌之间。
等到月色高悬,睡不着的张淇海行至别院,背靠着付家辉卧房的门滑坐在地。
他想,这会儿付家辉应该是睡了。
“阿辉,我时常回想,如果我不是王爷,你不是暗桩,咱俩只是一对普通兄弟该多好。”他声音不大,更像是喃喃自语,“想科举我们就一起去私塾读书,想从军就一起去校场习武,喜欢银钱还可以学着当掌柜、货郎。”
“不必每日生活在殚精竭虑之中,不必每日醒来都先摸摸脑袋是否还在脖子上。”
他又想起二人放肆的童年,叹息着长大后不如以前的亲近。说起来,二人不再亲切还是张淇海自己先开的头。
当然,他不是忽然开窍了,发觉了主子跟下人的身份差距,而是他察觉自己对付家辉异样的感情。
这种感觉无法言说,只是每每想起对方,心里就觉得满足,酸甜难耐。
“你也知道,我喜欢热闹,尤其喜欢灯会,那仿若误入星空的感觉让我沉醉。但我更喜欢跟你一起去的灯会,那时的我,仿佛拥有了整片星空。”
话音刚落,背后大门忽然打开,晃得他一个踉跄,差点跌个底朝天。
探头,是付家辉。
“咳咳……你没睡啊?”他还以为趁着药劲儿早该睡了。
付家辉抿着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给了对方一个眼神,让他跟上。张淇海也不问,尴尬地笑了笑自己爬起来,掸掸衣服上的灰便跟了上去。
付家辉腰间挎剑先行于前,张淇海手无寸铁坠在后面,两人如此一路无话,顶着月光便走到了山顶帝庙。
霜雪一般的月光照耀下,庙宇都生出光晕。
就在张淇海心里略有紧张和不安,想要开口说点什么打破这难受的气氛时,只见眼前寒光闪过——他送给付家辉的那把剑,竟是压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恐怕,自己今晚就要魂归九泉……了?
他正想着等到了下面怎么跟自家父亲打招呼,就试着有水珠落在了脸颊上。
睁眼,是付家辉难得落泪的场景。
“大老爷们的说话能不能直白点?”他双手握剑,下一秒就能要了小王爷的命,但他下不去手,“属……我才读了几天书?能把话本念完整就不错了,你还给我整些、整些云里雾里的!”
“张淇海,你是不是喜欢我?”
付家辉是个武人,虽然是个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但这并不代表他读书就很好。方才张淇海在自己房门外嘀哩咕噜那么一堆,他也就听懂了最后一句,却还有些不敢确定。
而此情此景下的张淇海早就已经无暇去听付家辉在说什么了,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刃,探身向前,即便被划伤鲜血直流也未曾停下。
“我……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感觉跟你说的是不是一样,就是、就是,如果你死了,我大概——”
“唔!”
张淇海双手捧着付家辉的脸,终于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贪婪了几分柔软之后,他笑着回答,“是的,就是喜欢。”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
无论如何,付家辉就是喜欢自己。
“……可是我要杀你。”他是暗桩,是皇帝豢养的走狗,是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这样的身份,让他如何能相信张淇海所言?
可张淇海并不在乎,因为今日之后,那个命令付家辉杀掉自己的皇帝,将不复存在。
月亮藏于云后,漆黑之中,中都城的火光和钟声更为醒目和刺耳。
“陛下驾崩了!”
本身帝庙就离着都城不远,王宫的呼喊声自是在深夜更为清晰。看来,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你……”付家辉一时怔住,花了好一会儿才理顺清楚当下状况。“你杀了皇帝?”
“对。”张淇海重新躺回地上,用袖子擦了擦脖颈上的血迹,“皇叔的大太监是我父亲留下的眼线,要刺杀皇叔,其实并不难。”
他等的,其实是自己的羽翼丰满。
“那镇关将军也是你的人?”不然无法解释为何此时中都未乱,猜也知道肯定有人镇压住了禁军。而在他印象里能与张淇海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镇关将军府的公子了。
“没错。”张淇海甚至懒得解释自己是怎么搭上这条线的。
“……这么说,你一直在耍我?”顺着线索一路向下,付家辉不难得出真相。成年后的疏远,流连烟花之地的放肆,故意惹恼自己的行为,全都是眼前这认为了支开自己偷偷密谋的举动。
“咳,倒也不能这么说。”张淇海死不承认,开玩笑,这要是承认了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这是我表达心意的方式——不那么成熟的方式。”
不用多说,付家辉此时已是杀心渐起。这人耍了自己十几年,尤其最近几日格外过分,牵手、搂腰、亲吻……虽不能说是假的,但一想到这种前提条件下自己说出的那番不知羞的话,他就觉得整个人都仿佛被架在了火上烤!
付家辉用力握了握了剑柄,最后还是没舍得一剑刺死张淇海。他抬起胳膊,照着对方胸口实打实来了一拳,权当泄愤。
张淇海也不气,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险些吐血,还笑出了声音。
“咳咳咳,如此好日子,辉哥可不要失手把寡人打死了啊——”
“还知道叫辉哥?”付家辉咬着牙,又给了他一拳。
不过这次,却是根本没用力。
“再叫一声就饶了你。”
“辉哥!”
“嗯。再叫一次。”
“辉哥——”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古人有言,曰,以筆為刀。
而這刀,是殺人誅心刀,亦或描摹篆刻刀,又人人不同。
那麼,你的【筆】又是什麼樣的呢?
或者說,你希望你的【筆】,會是什麼樣的?能給讀者,或受眾帶來怎樣的感受?
這是一個輕鬆的茶會,大家不妨一起來聊一聊自己或別人的【筆】,如果具現出具體的形象,會是什麼樣子?。
离开耶利塔的时候,这个小镇如同他来时一般寂静。
刚出镇子没几步天空就开始飘雨,莱耶斯一手替他撑起伞,高大的身体替他走在上风向的方向,一手拎着他们两人共同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手提箱,几件衣物罢了。
有几丝雨顺着风吹到阿莱克脸上,他有些不适地拉高了大衣的衣领,结果被莱耶斯拉的更近。
一切看上去还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
10月21日那天阿莱克带着莱耶斯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偏僻小镇的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莱耶斯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阿莱克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异乡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阿莱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莱耶斯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阿莱克悄悄用手肘在他的腰上顶了一下。
委托人给他们在这里订了最好的酒店,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酒店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酒店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阿莱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酒店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天使大军的翅膀遮天蔽日,挥舞着燃烧的利剑扑向下方的大龙。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那位大人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莱耶斯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阿莱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莱耶斯被他留在酒店的房间里。阿莱克按照早先信件上的地址,一路找到了委托人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
当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镇子早就该消失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哎,你怎么回事啊?”
185号躲过从门里泼出来的水,恼恨地嚷嚷。自从他被分派到这条小巷做“清洁工”,类似的纠纷和争执就不曾断过。周围的几个人看了看这边,自觉不去触霉头,悄悄缩回了房间里,关上了门。“清洁工”本就不招人待见,尤其是这附近的街坊家里或多或少都有几个亲戚朋友从事着高危清单里那几块区域里的工作,更有甚者,干脆自己都面临着危险,看到185巡逻,也就愈发不顺眼起来了。
“我还要问你怎么回事呢。我泼水去晦气,你上赶着凑上来做什么?你就是晦气?”4586号的老搭档4332号是最早被处理的一批,虽然那时候185号还没入职。但4586坚称他是“审核的清洁工走狗”,一直看他不顺眼,像今天这样只是泼点水再阴阳两句,已经算得上是友好了。
“我那是凑上去吗?我只是普通路过好吗?”185对上对方的眼神,悻悻找补了两句,“我知道你们气性大,可……”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那边4586的眼神已经恨不得当即回家去拿把刀出来将185了结了:“滚,滚远点,看到你就来气。”
“哎,今儿怎么这么大脾气。”1614号是这条人人自危的小巷里,心态最好的一个,尽管他因为兼了好几份工作的缘故,比其他人还要危险一点,但他从来不对瘟神一般的185恶语相向,还会劝4586他们别太过分。但要说他是脾气温顺的老好人,却是连巷子里脾气极差的几个刺头也会对他敬畏三分,听到他带着笑的问话,4586号撇了撇嘴,反手将门摔得震天响。
“谢谢……又麻烦你了。”185抱歉又感激地看了1614一眼。
打从入职的第一天,185就看不懂他,既看不懂他为什么能在危墙之下闲庭信步,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条小巷里等待着审判。在185看来,这里都是些行走在规定和标准边缘的危险家伙,上不得台面,见不了光,哪天“东窗事发”,自己只管给他们利索抬走,麻溜一卷,送到外面山上,有多远埋多远,最多在坟上盖两根野草,也不枉大家相识一场。
但是1614不一样,如果哪天他要被审判了,185想了想,觉得自己可能会有点下不去手。
“呀,这多客气。”1614咧嘴一乐,“不过你也别往心里去,毕竟你干的工作确实不太招人喜欢~”
“呃。1614先生,我这么说可能怪不礼貌的,但您人这么好,为什么,为什么要跟他们混在一起啊……您就不怕,哪天这边出事了,把您整个人都牵连进去可怎么办……”
1614号有些诧异地看着185号,像是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番话来。
185被看得有些局促,尴尬地挠了挠头:“是我逾越了,您别理我好了……”
“啊,没有,多些关心。”1614号很快调整好了表情,“我只是没想到你是这么看我的。有点,受宠若惊?毕竟你是‘官方’的人嘛,我以为我们在你们眼里都是绩效指标来着……”
他看着185号瞬间尴尬的表情,了然道:“看来我没想错?”
“对不起……”
“没事没事,你这样想也合理,我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各司其职而已。所以你会专门来提醒我,我还挺受宠若惊的。”1614号停顿了片刻,又咂摸了几下之前的问话,“至于你的疑问,我其实也有个问题想要问你,你觉得,那些被你们带走,工作痕迹尽数清理干净,有多远埋多远的家伙,你觉得他们真的死了吗?”
“啊?”
“再或者,像我这样,被清理了一半,”他指了指自己空荡荡的左手,“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1614的左手是在185来之前被清理的,那还是前任工作期间,审核条例要更加粗暴直接一点,哪怕1614没有直接涉及违规条例,还是被清理了一只手,包括4332号在内的许多人,也都是那时候被带走的,自那以后,小巷就变得坑坑洼洼、一片凌乱,来拜访游览的游客也渐渐稀疏。后来仿佛是受了影响,审核那边的条例逐渐宽松了起来,“清洁工”也换成了185,说他个子比较小,看起来比较美观。
从回忆中挣脱出来,185移开目光,有点不敢看那根空荡荡的袖子:“官方定义是,部分需要被处理的对象,并且需要严格监控管制。”
“我当然知道审核那边是怎么看我们的,我是问你……算了,你跟我来吧。”
在正午后刺眼的阳光里,185跟着1614,离开了这条小巷。
小巷的外面就是一座荒凉的山,之前被带走和清理的人大都也运到了这里,山上杂草和野花肆意地疯长,毫无秩序,185号嫌恶地皱了皱眉,1614余光看到他的表情,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继续带着他往山上爬去。
树木逐渐变得越发的茂盛,光线都被遮掩了,1614不断地用右手拨开挡在前面的树枝,而不熟悉这里的185号不提防被勾连的野草绊了个趔趄,腿上被划出道口子,没忍住发出嘶的一声。他在心里连骂了好几句,一时想不明白对方带自己来这座满是荒冢的山里要做什么?总不能是让自己给那几位“恶贯满盈”的扫墓吧……
“快到了,再坚持一下。”
错综复杂的山路和植被对1614来说如履平地,直到听到声音他才回头来看,正对上对方不耐的眼神,无奈地笑笑,继续往上走去。
又走了不算短的一段路,眼睛逐渐适应了昏暗的天光,185逐渐也不再磕磕绊绊,甚至还有闲心研究了一下路过的粉白色小花是什么品种。掀开遮掩的藤萝,跨过交织的杂草,骤亮的天光和喧嚣的人声一同涌来,185惊讶地越过1614号,看到了那些“已经死去”的人们正坐在荒草间有说有笑,其中一些人正要抬起手跟1614打招呼,却在看到他的时候,气氛陷入了凝滞。
“1614,你把‘清洁工’带来是什么意思?”率先发问的,正是4332号,他与他那搭档一样,着实看着不太友善,吓得185往后缩了缩。
“他不会告诉审核的,况且,审核只能管巷子里的事情,也管不到这里来。”1614耸了耸肩,“别忘了,他本来跟我们都是一样的。”
“哼……”4332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只要别捅出篓子,我随便你当什么老好人。”
“安心安心~”1614嬉皮笑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哎呀,还是这里好~”
185号目瞪口呆地看着1614完好的双手:“你……你的手?”
“嗯?啊,你说这个。”1614活动了一下左手,“这就是我之前问你那个问题的答案。离开了小巷,就离开了审核管辖的地带,所谓的标准和制裁都不再重要。所以‘死去’的家伙们可以在这儿快活,我被替换和裁减掉的部分也能重新完整起来。”
“没想到吧,那条狭小的巷道也许是你全部的工作区域,但不是我们的全世界,甚至现在,它已经不足以称为一个世界了。”他们站在半人高的荒草里,看向小巷的方向,那里被一股持续的死寂笼罩着,即便是欢腾喧闹的正午,道路上也安静得空无一人,185虽然身处荒草丛生的山巅之上,却有种对面才是荒冢的感觉。
“现在可以告诉你我的答案了,你问我,怕不怕牵连,我不怕。我怕的是死寂,怕的是失去希望,怕的是自己被局限在审核的条条框框里,行尸走肉般活在那个坟墓里,也许坟头不会是杂草,但从此再也不能使用左手。”
“我怀念游客纷至沓来的日子,怀念车水马龙的日子,怀念走在阳光下的日子。”
“我们不会死去,哪怕我们的痕迹被清理得再干净,只要那些游客记得我们曾经的样子,我们就不会死去。”
……
END
作者:讷
mode:随意
*确实很是赶工 内容不够充实预警 (目移)*
*理论上来说两位都是女性*
她张开手指,阳光从她的指间透过去,把她的五指衬得金灿而白皙,像熙照里温润的玉。她手的影子模糊地落在我身上。虽然睁开眼睛,我仍然躺在原处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她在朝阳的光里放下举起的手,头也不回地说:“你醒了,下车吃早饭,我昨晚肚子饿把面包都吃完了。”我挪过视线,目光所及的便利店恰好在换班,一旁的圆形石墩边有中年男人在抽烟,香烟淡青的烟雾飘开来,转过脸我碰上她的双眼,她耸耸肩:“我的烟盒都空了。”她的眉眼都笼罩在刺眼的金黄朝阳中,有些朦胧,几乎像一个同样金黄的梦。
我是在另一个公路休息站碰到她的。在我站在阶梯上的时候。自这趟旅途开始前的人生中,我就已经有不时凝望某处、任思绪漫散的癖习。这样做时,我常常是不知道自己确实来说是在看着什么的。在这次凝视时,我忽而感觉意识逐渐回笼,从法国骑兵的胸甲上向回溯缩,重新在现下的实际中聚焦,此时我的视网膜神经为我勾勒出麦当劳打包纸袋的图像,紧接着是一只抱着纸袋的手。我的目光上移。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她。
“喂,”虽然她冲我露出了略带讽意的笑,但却没有直接言道我盯着她看了半晌的事实,而是随即很快地对我一扬下巴:“你买没买啤酒?”
我低下眼,望见手中提着的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便利店就在我的斜后方,我刚刚从里面出来。我再次对上她的目光,摇了摇头。
“真糟糕,”她皱着眉头嘟囔,往纸袋里翻了翻,“我忘点可乐了。有没有可乐,不会咖啡也没有?”她再次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找出一听咖啡递给她。她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接过,就在台阶上落座,开始吃喝起来。我犹疑地在她身边坐下。
“谢了,”我动作间她已经把半个汉堡塞进嘴里,脸颊鼓鼓的;她利落地扣开咖啡灌下小半瓶,含糊地同我道了谢。我摇头,也拿出一瓶咖啡啜下。她解决了汉堡,旋即进攻鸡翅等各类小食,纸袋里的食物掏完后她转过脸,问我:“你一个人?在路上旅行?”
我说差不多吧。我在手心里转着咖啡罐有些细长的罐身。
“哎。”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你刚刚看着我,想什么?”
“法国骑兵。”我老老实实回答。
“法国骑兵?”
“法国骑兵的胸甲,铆钉是黄铜的。”
她看着我,随后被逗乐似的噗哧一声笑出来,并很快陷入一场大笑。笑声平息下来后她伸过手,拍了拍我的膝头。
“哎。我能不能跟着你开?”
我也看着她,有点惊讶,“你要去……”
“我去哪都行。”她打断我的问话,刚才的大笑已经完全从她身上平息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平静地将长发从肩上往后抚去,“我去哪里都无所谓。”我的视线落在她的发尾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柔而顺滑,和我毛躁的马尾辫完全不同。
于是我们开始同行。她没有问我目的地,也没有问我的姓名。我也没有问她的。我在前面开车,她不紧不慢地缀在我后面。吃饭靠沿路的休息站解决,晚上则停在休息站里在车上睡觉。这也是我开始这场旅行时的计划。她醒的比我早时会猛敲我车窗喊我起来吃东西补充体力,睡过头时却怎么都叫不醒。歇在休息站、没有在开车时,我有时仍然会陷入我的“发散凝思”里。这时候,她会在我眼前猛甩个响指。
“又在想法国骑兵?”她带着打趣的微笑问我。
“在想人吃多少高油脂食物还能保持健康。”我看了看她手里抓着的三个油滋滋的热狗面包。
她咧嘴笑了。“无数个,”然后把其中一个塞进嘴里。
我们这样开了三天,没有下过高速。她的车在一个晴朗和熙的清晨熄火了。那时我刚离开便利店,提着塑料袋往回走,望见她插着兜,靠在她那满是灰尘的车前盖上。她的车显得很脏,因此看上去格外旧,能看出灰尘下黑色的车身。我对车的牌子一窍不通,也从未能辨出这是什么车。
她脸上没有什么神情,让我联想到深潭上一截浸水的浮木。“怎么了?”我问她。
“车子打不燃火了。”她说,往嘴边送了一支烟,她咬住烟尾,没有点燃。
“啊,”我愣了一下,转头张望,“不知道修车在……”
“不用了。”她打断我。“不用了,”她把烟拿下来,在手指间捻着,她忽然抬起头来,熟悉的笑容又回到她唇边。“哎,”她喊我,“我能不能坐你的车?油钱我会付。”
我看着她,再次有点惊讶。我踌躇着,暂时没有说话。
“摊油钱,绝对不乱动东西,跟你轮换着开,要是你愿意。”她掰着指头说,“再说,车里睡两个人晚上也安全些。”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想起我们没有互问过姓名,没有问过旅行前的生活,没有问她为什么想跟着我开。
她抓抓头发,忽然开始在口袋里掏着。手机、零钱、身份证,她把这些全都塞在我手上,继续掏出驾照、两根头绳、一把橡皮糖和几个硬币,同样一股脑塞给了我。
“我的东西都放你那。”她向我展示如今空空荡荡的口袋,甚至掀了掀外套,“这样子总比较放心了吧?我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你可以收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你为什么想跟着我?”我忍不住问。
她看着我,随后咧开嘴露出一个笑。
“老天,我不知道。我跟着谁,不跟着谁都行。”她说,“不过跟着你也挺好的。”
“但是你的车,”我挪开了目光,投向她那辆命途多舛的车。
“真的打不燃了。你可以上去试试。”她耸耸肩。
“但是,你的车,该怎么办?”我把话说完,“就算你坐我的车,它……”
“没关系的。就放这里。”她说。
“但是……”我讶异地扬起眉。
“就放在这里。”她重复。她已经从车边起身,目光长久地凝视着这辆灰扑扑的车,随后闭了闭眼。她倾身从后座拎出一个松松垮垮的旅行包。
“如果你需要换洗衣物也放在你那里……”甩上车门时她指头勾着这个包,向我递了递。
我忙摆摆手,让她自己留着。她锁了这台将被她抛在身后的车,随后将自己安放在我的副驾驶上,伸手把包袱丢向后座。我从便利店的袋子里拿出自己的面包,又拿出帮她带的奥尔良饭团,两人一起默不作声地吃起来。吃完早餐,她从后视镜里递来一瞥,“我说,你是不是其实也根本没有要去的目的地?”
我的目光和她在后视镜里相遇了。“我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
“有想去的地方?”
我停顿了一会儿,还是摇头。“哪里都一样。”这样说的时候,我想起她的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在副驾驶上伸懒腰,手臂亭蔓地舒展开来。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感觉是在这三天里就已经时隐时现的,仿佛她只是我的一个幻觉,我在车椅里的一段长梦。不过说到底,因为过于轻易的巧合而拥有一位素昧平生的旅伴就颇为戏剧性。伸完懒腰,她从车门的凹槽处啪地一声抽出地图。我回过神。她将地图展开来。
“去X城吧,”她说,“我想吃那里的牛肉粉。”
我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同行。
X城不近,对自驾来说犹远,而加上遇到她之前我独自开车的天数,我们的旅途也不过过去了一周半的时间。或许是长久在车途之中,有时候会觉得今天和明天的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仿佛时间也变成了一大整块、无尽的、从车窗外不断飞掠而过的东西。我们下了车,在洗手间洗漱,随后走去买些热乎的食物。现在时间仍早,休息站的空气却已经有些嘈杂起来,大多是同样惯于在此歇息一晚的卡车司机。我们蹲在台阶的一角,各自啃着有些烫口的玉米棒。她清了清嗓子,大约是呛着了,接着把矿泉水瓶口递到嘴边。我看了她一眼。阳光架势稍弱,不再如刚起床时炽明,但仍在她金发的头顶熠熠发光。
吃完东西后我去洗手间洗手,返回车里,她已经坐在副驾驶上,扭头冲我高高扬起一本东西,笑得很揶揄:“原来你这么年轻。”
那是我的驾照。我摸了摸口袋,她摊开手,然后把它抛给我:“你自己落下的,大概掉出来了吧。在车子地板上。”
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把驾照重新塞回兜里。她支起下巴看着我的动作,然后问:“你的车是哪来的?”
我把后视镜掰到自己舒适的角度,上一趟是她开的。“我爸爸的。”
她扬了扬眉,继续问,“你开出来……这么多天,令尊没有找你?”
“不会。”我简短地回答。
她瞥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我们在车上又休息了一会儿,才开车上路。
就算是一开始我的计划,也知道一直不下高速是不可能的。基本上两三天一次,需要洗澡的时候就开到沿途某个镇子订房间,随后继续开车。短暂的与人接触也不太有落回实地的感觉,总是在高速疾驰的时候多些,长此以往,几乎都要记不得正常的物价是什么样子。她没有问过我为什么选择如此奇怪的旅行方式,在吃到额外难吃的休息站食物时也只是苦起眉头。我们仍旧从未谈论过去;她的身份证依然放在我这里,她也看过了我的驾照,但我们就像始终未互相知晓过姓名一样,就此忘在脑后。似乎开不到尽头的路,宛如从人生中腾离的生活,每一日相仿又并不相同的场景,她坐在我身侧,无论有没有在开车都反复哼着蹩脚的歌。那隐隐约约的不真实感并没有完全从我心中消散,不,它升腾起来,朦朦胧胧地笼罩在这里,我乐于不将它挥去,就算如今我的生活真以幻觉为基。如果不醒过来,一直长久地做梦下去,人怎么会知道是在梦境中呢?
“X城像永远开不到头似的。”她在休憩的间隙摊开地图,咏唱一般说。
“我们才往那开没几天呢。”我说。“一天也只开一点。”
“哎,要是到了之后发觉一点兴趣都没了,也不想吃牛肉粉,怎么办?”她问我。
我想了想。“那就换个目的地,再开去那里。”
她笑起来。“不错,我喜欢这样。”她又开始哼歌。
公路确实如同没有尽头一样,始终在前方延伸。好像只要想向前行进,就永远有路可以行驶。在开始这趟旅途后,我在夜晚不再做梦。我的睡眠宛如将电视机的电源键直接按下,陷入彻底的黑暗,直到天亮才重新启动。然而我窝在副驾驶的某个晚上,我模糊地做了梦。梦中也依然是同平常毫无二致的高速公路,车在其上向前快速驶着,是她驾车。白日的光恍恍胧胧地蒙在车厢内,她转过脸,很快地冲我一笑。
“简直过得像梦一样,对吧?”她轻盈地说。
我也微微笑了。我睁开双眼,在高速公路的夜晚里,在不断重新照耀又迅速掠向身后的路灯灯光中,看清了她的侧脸。她目视前方,专心开车。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无声
磕CP产物
1、
宋明哲把左江约出来的时候,夜晚的长街灯火顺着高速道一路往前。
像是一道道红绿交织坠落的行星。
“我们去哪儿?”
“随便。”伸手挂了档,方向盘打满,他一脚油门开了出去。
17岁的少年人目光看着正前方,地下车道的车灯在他脸上一下下晃过亮光。
左江坐在副驾驶上缓缓吐出一口气。
他近来大都在组里拍戏,能腾出来的时间并不算多。今天接到宋明哲电话的时候还有些意外,毕竟已经有小半个月没有联系了。
那人在电话里喊了他一声宝贝。
左江一下认出了是谁。
想来在这个娱乐圈,他认识的百分之八十的人以内,没什么人张口就叫人对方宝贝的。
宋明哲算是把自己这个“口头禅”发扬到了极致。
对方则因为23号要接着录密室综艺,最近几乎都在长沙休息。
他今天正刚巧从剧组回的长沙,接到那人电话的时候行李还没来得及开。
“要出来吗?”电话那头声音并不算对,问了他在哪儿,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左江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许久没见,一顿饭的感情还是有的。
可惜,他确实没料到对方心情不佳。
把头发染回栗色的人,此刻指节在方向盘上轻轻扣着,似乎在烦躁,又好像在思考什么。
左江打开手机刷了几下,想想还是放下。
“要不先吃个饭吧。”他说。“我下飞机一口水都还没喝。”
“好。”开车的人握着方向盘,脸微一偏,把手机甩给他。
地下隧道出口的风迎面而上,左江把手机揣手里,想着锁屏没解,下一秒,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往屏幕上一按。主界面跳出。
很好,这下手机归他了。
“这家店不错,风评挺好,隐私也做挺好。”
“你定。”
窗外四周是橘子洲边的街道和行人。晚上6点多,夏日散步的人多了起来。
左江手机设置好导航靠在座椅上,他昨晚熬了个大夜,飞机上也没睡好。
但心想今晚这兄弟怕不是心情太差需要找个人倾诉,左江想着要不要点些酒。“喝点吗?”
“可以。”
很好,猜对了。
左江这些年也就这优点,懂事,还晓得察言观色。
他打了个哈欠,做好了今晚陪人在某个包间里喝得酩酊大醉,下半场再换个地儿舍命陪君子找的准备。毕竟机票定在后天早上,也算得上时间充裕。
说来他们录制完密室综艺之后,在长沙的两天联系过几次。大多是几个台里认识的人的聚餐,然后就是私下约了两次晚饭。
反正他们都是彼此都是有通告的人,工作来了,下一秒就该提包走人。分别的时候也没说什么。
后来就是对方直播的时候打了次电话。
说起那次,左江正在横店赶夜戏,正巧休息听到对方电话里说难受。
他心想怎么了,不会是胃病吧,结果原来是录制节目,他不由有些尴尬,最后说结束语嘴巴里都打摆。
那时他抬头看见同组搭戏的演员,对方露出了一种“哟,你好古怪哦bro,刚偷干什么了”的表情。
他挂电话,露出宋明哲的名字。对方旋即用表情回了他一句“哦兄弟你可真没劲”。
左江也觉得没劲。
抓着台词本看了两眼,不远处打光白亮亮一片,他把台本罩在脸上睡了片刻,醒来是导演喊的“开拍!”。
他是真忙。
当然,宋明哲也是真忙。
-
菜上了一半,汤还冒着气儿。
左江点的是本帮菜,口味适中,浓油赤酱,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能接受,无功无过。
服务员介绍完菜品走了,临走前看了他们一眼,也不知道是认出没认出,不过秉承着职业素养,倒是没多说话。
“来吧,碰一个。”
他活跃气氛。抬头对上宋明哲笑脸的时候,也分不清对方是情绪缓过来了还是装的。
包间灯光吊顶漏下一点亮色在对方发尾,像是片发光的琉璃碎。红酒杯一碰,他听见对面用那带着几分少年气的声音问了句,还忙吗?
“还好,最近放了几天假,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就被你叫出来了。”
“哦,那谢谢哥赏脸哦。”轻柔柔的声音,对方眼睛眯着像只乖巧的猫,又像只狐狸。
左江觉得对方真的有几分欠揍,他俩坐的也不远,伸手玩笑似的推他,被宋明哲一只手接住。拍了一下。
“嘶——!”他装受伤。“怎么还打人呢,小宋——!”
“噗——”果不其然听到对面一阵笑声,弯着眼睛的狐狸此刻心情似乎变得不错。左江这一路心惊胆战的小不痛快也散了大半。“喂,你要赔我啊。”
“陪。今晚都陪你。”
行,还会玩文字游戏了。
说来他和宋明哲的关系非浅非深。
当初因为录制综艺的原因,他和某卫视的知名主持关系不错,但凡有综艺活动对方都会叫上他。
所以早在当初私下聚会他和宋明哲就见过面,圈内交往点到即止,能不能深交都是缘分。
他和宋明哲也说不清是什么缘分。
一起主持过节目,参加过综艺。一起吃过饭,发过春节问候短信。
最近也就在上月月末。
他在那个密室综艺里被吓得起飞,一有风吹草动就往对方怀里钻。而现在坐在包间里面对面喝酒,他夹了块豆腐,吃下今天的第一口热饭。
说露水情缘太浅,论至交好友又太深。算来算去,酒肉搭子。俩搭子。
“噗嗤——”刚吞一半的豆腐差点呛气嗓,左江死命捂着嘴咳嗽,抬头接过宋明哲递过来的茶水,对方给他顺气的手还搭在他后背上。
他缓过气半红着眼问他。“……去哪儿?”
“什么。”看着他的人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笑了起来,挂起平日里几分玩笑笑容。“我们一会去哪儿?吃完饭总该去个什么地方吧。”
2、
那天,左江被宋明哲提溜到游乐场的时候,摩天轮和个发光的大饼一样在天上转。
宋明哲和他都喝酒了没法开车,压马路压了半个多小时。
大晚上的,许久不见,两个大男人,游乐场。
左江觉得今天宋明哲可能不是心情不好,他是发癫。
“小宋,你认真的啊?”
“怎么,不敢吗?左哥。”头发染成栗色的人偏头看他,鸭舌帽下露出一双笑着的眼睛。
“走,现在马上10圈过山车,但凡叫一声我都和你姓。”
这是实话。
左江胆子不小,跳伞冲浪他都行,蹦极也试过,就是单纯害怕鬼屋和一惊一乍的东西。他是打算一雪前耻的,可惜,过了5点是没有过山车的。
当然,也没有鬼屋。
极目所见,只有一个半高不高的海盗船载了一堆的孩子吱呀乱叫。
它在深夜里被裹上一圈发光彩条,五彩斑斓被摇晃出一片似有若无的幻觉。
“真可惜。”宋明哲插着口袋慢悠悠吐出一句话。
左江和他并肩站着,指了指不远处那花里胡哨亮闪闪的一片。“来都来了,随便玩一个呗。”
十分钟后,左江坐在木马上拿着个吐泡泡枪无差别攻击。
二十几岁的人了,要不是带了个口罩是个人都能看到他咧得到耳根子的嘴角。“来啊,来战斗!”
“哥你有毒吧!”
少年人浸在一片灯光璀璨的泡泡里,他猛按手上的水枪反击,滋啦滋啦地鸭舌帽都晃掉了,露出一头栗色的柔软头发。他隔着泡泡去看左江,看对方左闪右躲,他忽然笑了起来。
他放弃了去攻击左江,而是从木马上慢慢站起来,伸手去朝旋转木马的中心的灯光处抓了一下。
像是去抓一片虚无,又像去抓一片光。
“你在干嘛呀?”
他朝左江弯起眉眼。“以前的旋转木马,中心是有一个金环的,听说听话的小孩如果抓到它,就能够让旋转木马再重新转一圈!”
栗色的头发在金光下扬着,他一手抓着圆柱微微歪着头,左江盯了几秒,站起来和他击了个掌。“你拿到了。”
宋明哲楞在原地。左江朝他笑。“不就是旋转木马吗,再给你玩一圈。”
【送你一个金环,奖励一个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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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古宅密逃录制到现在。
半个月,宋明哲几乎没有什么闲暇可言,通告多得像是雪花一样下。
西安,宁夏,贵阳,遵义,他三天两头各地飞。
以至于他没来得及将某些意外情绪从他的心里掏出来,如往常一样,整理出一些清晰的逻辑线,然后安放到自己的人生轨道里。
但“思绪”这种东西就是喜欢钻空子。一层一层堆积起来,然后在某个忽然闲暇,安静的时候占据你全部的大脑。
“啊,真的吗?”
当他在某个晚上听到一个声音转头笑起来的时候,忽然站在空荡荡的酒店里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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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香草一个抹茶。”
冰淇淋车前,两个带着口罩的艺人混迹在人群里排队。
此刻,离他们不远的是一只拿着甜筒的巨型北极熊冰淇淋店logo。
左江手上还拿着一个蓝白红心的棉花糖,那棉花糖很炫,发着光,是红蓝绿三色跳动的那种发光。
这一切起因有些尴尬。
就在刚刚,他们作死坐了两遍海盗船和跳楼机,出了出口,看到一对情侣迎面走来,对方手上拿了个捧花,那捧花做得挺好看,里面是一堆棉花糖,外面包了一层塑料膜,缠上一圈小灯泡,在黑夜里亮起来,熠熠生辉的。
“那是假棉花糖吧?”
“真的。”
“不可能,哪有真棉花糖外面捆电线的。”
“你好,两位,想你们手上的捧花哪里买的呀。”左江意识到的时候,宋明哲早已经窜出去一丈远直接过去问人了。对方带着个鸭舌帽和口罩,声音倒是乖,笑眯眯得惹得小情侣特细心给他指了店面。
很好。
那棉花糖确实是真的。
但结果是左江手上的棉花糖现在红光蓝光绿光蹦蹦跳,照得他的脸姹紫嫣红的。
“谢谢。”抓着两个水枪泡泡枪的人从老板那取了两个甜筒冰淇淋。宋明哲撞了撞左江的肩膀示意他找个地方坐下吃东西。
夜里尽是来往的游客,摩天轮泛着五光十色的光,一圈一圈缓慢在半空中绕着。
他们挑了个人工湖的偏僻角落长椅。
放下水枪泡泡枪和棉花糖,两个公众人物,终于能摘了口罩放松一会。
夜风顺着人造湖的水面带来点泥土香气。
宋明哲确认好手机里最新的工作消息,倒头靠在石头长椅靠背上,一口啃掉甜筒上的尖角。冰凉甜腻的混合物投入着奶香,混进喉头,感觉还不错。
他偏头看了眼左江,后者正在刷抖音视频,傻乐。
手上甜筒边缘都化了。“诶,管管它。”
什么?左江懵懵懂懂反应过来。看了看宋明哲,又赶紧回头拯救自己的抹茶冰淇淋。他解决的方式很迅速,咔嚓两口,把甜筒凸出来的部分啃干净了,这下是彻底解决问题了。
“宝贝,你会不会被抹茶冰淇淋噎死?”宋明哲“贴心”地问。
左江嘴巴冻麻了,还没把那堆冰吞完,盯着他看,整个脸鼓得像只被蜜蜂盯过的狗。他从牙缝挤出两个字。“……你试试。”
少年人愣了几秒,肩膀抽动起来,他弯起眉眼,捂着额头笑得无奈。“左江,我真的是服了你了!”
他声音带着少有的松快,像是积累的某些情绪在这一刻倾塌成河流。
左江脸颊沾了点冰淇淋沫,宋明哲伸手抹了一下。后者易受惊的体质愣了愣,睁眼看向他的时候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一会去哪儿啊?”宋明哲转头吃着甜筒刷手机。
“啊?”
“看个电影吗?”
左江好不容易回过神,咳嗽了两声。“最近电影都看过了。而且这个点,看完要午夜场了。你也奇怪,没事来什么游乐园,还买棉花糖,买完还吃冰淇淋,看电影,搞得和小情侣约会似的。”
宋明哲没有回答。
过了很久,他单手撑着长椅的后背,忽然倾轧过来,将左江逼近长椅的角落。“本来就是。”
夜色里的少年人眉目看得不清晰,棉花糖姹紫嫣红的灯光错落在宋明哲的眼底。他说。
“难道不算吗?”
那一刻。
在世界的边缘似乎震出了一道缺口,忽得漏进夜里的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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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江在这个圈内有很多朋友。
点头之交的,关系亲密的,被迫交往的,太多。
而宋明哲本该就是那不远不近的一种。
想来,一间密室不过是一个人造空间,虚假危机,被迫贴近,牵手一刻有沦陷的末日,人造的黑暗。
心跳声在胸腔里跳动。人在里面,就容易产生幻觉。
他的两个狐朋狗友就和他说过,他这个人有毛病,就是很多事情,惯性认真。
他是个好脾气的疯子,平日里懒懒散散,在某个在意的东西上,只要执着就像是狗遇到了骨头,咬碎牙了也不松开。演戏也是,人也是。
所以不能当真,不当真,他就能过去。
而左江想,他后天有通告,明天早上的第一班飞机要从长沙到横店。跨越千里,下次重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其实只要哪怕一方不愿意,他们的相聚也许就不会有下一次。
他就该停在这的。
只是他没有告诉过别人。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
梦里他又回到了密室里,他和宋明哲拉着手在跑。只是这一次,宋明哲顺着一个悬崖落了下去,他趴在悬崖边拼命拉对方的手。
他浑身是汗,心跳跳得飞快,那时候宋明哲抬头看着他面无表情像是一个懵懂的孩子,可他却快要哭了。
他多怕他掉下去。
比自己掉下去还怕。
梦醒来,他给宋明哲发了一个消息。“怎么样,最近在忙什么。”
宋明哲没有回他。那条消息现在躺在他们对话框的最后一个位置上。
像是某个不该出现的错误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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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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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里的游乐场人来人往。
随着摩天轮缓缓上升,两个不说话的人静静坐在对面。
霓虹璀璨的街道穿梭的灯火,摩天轮上升至最高,似乎要深入云层,随后又缓缓降落。
心跳不会变速。
吊桥上的风一阵阵吹,吹到末日尽头,也吹不进这铜墙铁壁。
左江静静看着对面人的侧脸。17岁的少年人眼里映着灯光,却一刻也没有转过来看他。摩天轮一次会转三圈,直到最后一圈快落地前,他问。“14号,江西青燥音乐节,我有参加,你要来看吗?”
左江转过头,两人目光终于对上,他努力扯起嘴角。“鬼知道呀,半个月后了,剧组不知道能不能调的开时间。”
“也是。”他忽然说。“你那里,好像也有一场演唱会。”
——那个默默无闻宋一鲤,会带着那个小女孩看人生最后一场演唱会。
“是啊。”左江点点头,忽然奇怪。“你怎么知道的?”
“是啊。”宋明哲问自己。“我怎么知道的?”
他重新看向窗外没再说话。
于是漂浮的尘埃落了下来,他们沉默着,等着坠落的摩天轮终于走完了最后一圈。
铁门开启,抱着捧花的人下了地面。
渐渐夜深的游乐园人潮依旧未散。
他们把水枪送给了迎面遇到的孩子。后者父母送了宋明哲和左江一人一个夜光的手带,于是本来就红绿蓝发着光的两个人在这夜里亮的更加花里胡哨。
捧花散发着沉默的糖丝香气,左江将它抱在怀里,跟着宋明哲穿过游乐场的街道,他们似乎是往出口的方向。
穿过那道门,这场四不像的约会终将结束。
左江静静跟在宋明哲身后。直到经过某个花圃拐角的时候,眼前的人忽然慢慢蹲了下来。
“Leon。”左江下意识上前。
宋明哲半蹲在地上捂着肚子。
“Leon,怎么了?”
“……难受……”他皱着眉闭着眼。“哥,我好难受……”
他声音很轻。
左江俯下身看他。
下一秒他后颈被一只手蓦得一拉,他身子一倾,几乎撞上一张近在咫尺的脸。
昏暗的角落,灯光闪烁的红蓝光线,某种危险边缘的警报在响动。
他们嘴唇堪堪停在碰触前的距离,呼吸交替,眼神贴近。
末日的吊桥摇晃着,狂风撕扯,他听那人说。
“我想要确认一些事情,你能不能帮帮我。”
“我有点乱,左江。”
那是一条漫长的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此刻巨浪滔天。
他们隔岸向望。
想着下一刻是不是要投身而入。
可谁都没有动。
他们只是保持着这个姿势彼此注视着彼此,任由心脏的警报和记忆的混乱幻觉,一波一波把他们撕碎重组。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那间密室。
陌生的地带,虚伪的危机,有沦陷的末日,人造的黑暗。
心跳声在胸腔里跳动。
末日吊桥摇晃不断,独步难行,于是两个行走而过的人不得不牵手。
他们曾经牵过手。
他原以为只有他一个记得。
-
“好点了吗?”
广播里的失物招领,不紧不慢播了两遍。不知道过了多久,左江站了起来。
半跪的少年人微微吸了口气也站起身,此刻,他目光里又戴上明日里讨人喜欢的笑意。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去。”
“酒驾吗?”
“叫代驾啊。左哥,你变笨了。”
-
一天后,左江坐上了去浙江的飞机。
上机前,他手机收到了魏明明最近进度的照片。
照片里小聚穿着一个跆拳道服,在阳光底下cos一颗仙人掌。
小女孩笑得像颗小太阳。
他要带着小聚从南京出发了,下一站是武汉,下一站是昆明,那是通往天堂的方向。在那世界的尽头有一场音乐会。
一场,他可能这辈子都到不了的音乐会。
尾声>>>
8月9日。
因为全国疫情的原因,和国内多点疫情突发,驳回了多地音乐会和漫展开办场次,多地活动被迫无限延期。
其中包括江西13-14的青燥音乐节。
当天,左江在剧组拍戏,刷到一个消息——江西的那场音乐节因为疫情取消了。
他在深夜里拍戏时收到了一条宋明哲发来的视频。
视频的背景是录音棚的隔音板。
他本来以为宋明哲要给他听新专辑的歌,或者是让他帮忙宣传。
没想到,对方只是哼了一首曲子。
一首挺早的粤语歌。他唱的是最后一段副歌。
左江听过那首歌。那首歌叫《春秋》。调子还算熟悉,歌词倒是忘了个干净,他不指望宋明哲的塑料粤语能让他想起什么。
只是忽然歌词的最后一句。
“想心酸,还可以。想心底,留根刺。 ”
“至少要见面上万次。”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