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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文
林六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她目前就读于一所叫“小城桥”的高中,之所以叫“小城桥”,是因为这所学校就在小城桥的旁边,至于为什么不用正式的大名,如“市中心第三中学”之类的名字,则是因为这所学校是一所职高,不入流的东西在人们的嘴里会逐渐失去原本的名字,比方说学校里最招人讨厌的那个老师在学生口中只有难听的绰号,比方说某个没人喜欢的男明星在网上更多出现的方式是姓名缩写,比方说三升市城北职业教育专业学校更被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小城桥”。
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去小城桥!你考成这个样子,不如去读小城桥算了!你知道吗,小时候和你一起玩过的那个谁,竟然去读小城桥了!……这些是在学生与家长之间关于小城桥最常见的谈资,不过林六没听过这些话,她也未曾因为自己读的是职高而自卑。因为她的妈妈是从小城桥出来的,她爸爸也是,她的舅舅也是,再往上走她的祖辈连字都不认识。当她收到小城桥的录取邮件时,她妈妈的反应是:“呀——不知道我和你爸爸经常约会的那棵树还在不在。”
林六的父母是开明又落伍的两人,开明表现在他们并不关心林六的成绩,只关心宝贝女儿今天开不开心,落伍表现在他俩年轻时一个是精神小妹,另一个是黄毛。如果只是年轻时如此也就罢了,但他俩现在仍然推崇这类社会文化。
“今天晚上要去奶奶家吃饭,早点回来,下午的课如果没意思直接翘课回来就行了。”这天早上,林六出发去上学时,她的母亲照例关照她说。
她便骑着小电驴出发去学校。对于小城桥的学生而言,有一辆自己的电瓶车就和有一辆自己的法拉利一样,如果你的电瓶车是那种大屁股载人的老式电瓶车,那你完全可以在这所学校里横着走了。但林六不喜欢那种笨重的车,首先那种车很占地方不好停车,其次她也没什么需要经常载人的场合,最后这么丑陋的外表有碍她出门潇洒。忘记告诉你了,林六是一个亚比,亚比一般只会骑小巧但挂满了各种各样挂件的电驴,看起来就像一只被打扮过度的吉娃娃。
骑电瓶去学校是很快的,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从她位于农村的家开到市区,但林六没那么想去学校,能拖延时间为什么要提早到学校?她就每一次上学都要走点歪门邪道,呃不是,野门瞎道,总之就是之前没去过的地方。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只需要最后能抵达学校,走什么路线又有什么关系?她就和以往一样专挑陌生的路走。
骑到一半她注意到路边有个老太太蹲坐在路边,林六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姑娘,而且很愿意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她立即停车,询问那个老太太:“你身体不舒服吗?需不需要我打120?”
那个老太太抬起头来,看到林六后,她诧异地大叫——
“是红发妹!”
没错,林六是一个红发妹,准确来说她的体型不算妹的那一类,但从年龄上来讲她确实是妥妥的妹子。她的红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如此。
“传说中的红发妹出现了!”
一时间,无数的路人从马路边、草丛里、汽车里、水井里、电视机里,骑着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汽车、UFO,齐齐地跑出来,每个人都喜出望外地喊着“红发妹出现了!”“是红发妹!”“红发妹终于来了!”
传闻,这个世界被邪恶的魔王所占领,人们民不聊生,遍地白骨,只有真正的勇者出现,打败魔王,世界才能恢复到原本的和平之中。真正的勇者有这样的特征:她长了一头红发,而且是一个妹子,简称红发妹。为了生活的平静,人们每一天都在祈祷“快来吧,红发妹”“快出现吧红发妹”“请拯救我们吧,红发妹”……终于,在这一天,红发妹骑着正义的电瓶车出现了!
“原来是这样。”听完他们的话后,林六说,“魔王在哪里?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她从新手村出发,一路南下,拯救了一个又一个被魔王占领的村庄,经历了亲眼见证村民的死、被众人拥簇着前进、被剥夺了原有的力量被迫转职,她娴熟地掌握了各类冒险技能,攻击、防御、魔法、速度、蓝量、血条都达到了最高值。终于,她站到了魔王的城堡之前。
“哈哈哈哈哈哈哈!传闻中的勇者,就你这样的小女孩,也想要打败我吗?!”魔王放肆地嘲笑道。
“我是不可能输的。”林六冷淡地从剑鞘里拔出她的剑,“因为,我是高中生。”
传闻中的勇者终于打败了魔王!人们无不欢呼雀跃。林六告别了被她拯救的村民们,骑上电驴,骑了十五分钟,来到小城桥门口。走进教室,第一堂课已经结束了。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下午的五点三十左右,哈尔滨某钢厂的工人杜思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的供暖停了。没有弄清情况的他问了住在隔壁的朱清,得知是员工家属院的供暖锅炉停了,“原因不明”。哈尔滨当时夜间的温度能低到零下三十,杜思源先是到市场从卖杂货的刘国强处搬了一箱蜂窝煤回家,随后又问了问隔壁院的表亲王红,得知这次是全厂的停供暖。
杜思源的妻子何晓在单位附属的小学当老师,班主任的她等到所有孩子都被家长接走后才回家,在路上遇到了放学回家的女儿杜若娟,带着女儿在市场买了她初二期中考试年级第一的奖励——一小罐水果硬糖。
妻子和女儿回家时,杜思源已经找出旧的取暖炉把煤烧上,何晓做一家子的晚饭,杜思源在炉子旁看着女儿写作业。温度有些太低,杜若娟写作业时写一段就把手贴近炉子取一会儿暖。一家人吃完晚饭,杜思源把煤拨出来一些放在钢盆里,把盆挪到女儿房间。叮嘱女儿看会儿课外书早睡,把窗户开半条缝后,杜思源回到客厅倒了些酒喝,何晓和他聊起最近厂里谈改制的事,杜思源和何晓“小吵了一架”,随后直接回到房间睡觉。何晓看了看女儿的状况,随后也休息了。
之后又过了快一周,供暖一直没有恢复,厂里已经闹过两次,领导也没有给什么回应。直到十二月十三日,供暖锅炉重新开动了,与此同时,钢厂开始给员工办下岗证。办了下岗证的工人还是上班,一天八元,但单位不再交养老保险,一个月有一百三十元的补贴。很快,杜思源也被办了下岗证,那天是十二月十五日,回到家的杜思源心情不是很好,和何晓又吵了一架。
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世纪之交的时候,厂里办了大会,张灯结彩,马副厂长讲完话后下台时被年轻一些的几个办了下岗证的工人打了一顿,打人的被抓到派出所关了两周,马副厂长给送到医院,回来时杵着拐杖。
家里紧紧巴巴地过了一个年,到了六月,厂越来越艰难,办了下岗证的工人们也不让去上班了,全家只剩何晓当老师的一点收入。杜思源听说下岗本该有工龄买断的钱拿,跟着以前的一帮工友商量着去找厂里讨钱,和厂里起了冲突,激情之下有人失手杀了人,一众人都被抓走。那天是六月十六日,杜若娟放学回家看到母亲在哭,躲回自己房间里,晚上何晓没有做饭,杜若娟饿得不行,吃掉了那罐水果硬糖里的最后一颗糖。
杜思源一直没回来,家里逐渐揭不开锅,何晓的老师也快当不下去,最后经王红的介绍去了澡堂给人搓澡,赚的钱勉强够两人吃饭。到了十月五日,杜思源才回来,据他讲差点被判成杀人案从犯,审来审去还是放了出来。一家人抱在一起哭了一场,第二天杜思源出去在工地找了份搬砖的活,家里又渐渐好起来。
到了快年关,杜思源晚下班,结了一个月的工钱回家,路上被人一刀捅在腹部,抢了钱,人没能走到家。家里人一晚上没见到人,第二天早上去寻,是帮忙的朱清找到的尸体,报了案后警察里的熟人对何晓说最近案件频发,希望很小。何晓没什么反应,娘俩挨到过年,何晓办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晚上在家里烧了煤。
大年初一,上门的王红敲门无人应答,强行开门后见何晓躺在客厅地上,连忙打电话叫了急救车。母女两人只救回来杜若娟,女孩最后跟着王红一家生活,十九岁的时候独自离家去到长春,在一家舞厅打工时遇到了陈阳。
陈阳时年十七,跟着大哥来到舞厅。陈阳长得好看,一行人给钱大方,杜若娟跟陈阳见面没几次就上了床。床上,陈阳说他跟着大哥卖一些货,杜若娟说我懂,不用这么谨慎,你还年轻,不碰不闻就好。
杜若娟跟陈阳过了不少日子,陈阳那边的生意越做越大,人员也几经更迭。过了几年,陈阳最终当了大哥,杜若娟跟着陈阳出入各种场合。那时大家谈生意一般不爱带自己女人,总有别的新鲜妞会贴上来,但陈阳一直带着杜若娟。也因此,杜若娟多少懂得一些操作,陈阳也放心把部分事情交给她办,两人在零九年结了婚,结婚时场面不大,两边都没家人,朋友小弟加起来坐了七八桌。
后来,碰上中央严打,陈阳进去判了死,杜若娟判了五年,再出来物是人非,杜若娟到了长春,找了一家酒吧坐台,就这样到了现在。
——你还记得你父亲下岗那天吗?
说实话,下岗的日子我反而是记不清的。一定要说的话,我记得他被抓走那天,六月十六日,下岗应该是在那之前几天吧。我父亲某天回来就阴沉着脸,一般他这种脸色就没什么好事,我和我妈总有一个要挨打,但那天他没有碰我们俩,只是坐着喝酒。再后来过几天他听到说有钱被吞了,就跟着一帮人去厂里,上午出的门,到了晚上还没回来,王妈跑过来敲门说被抓了,我妈就开始哭,一直哭到很晚。我躲在房间里,饿得头晕了,就把最后一颗糖含在嘴里喝水一口口咽下去,这么喝了一整杯水,接着睡觉了。我很喜欢糖,到现在也爱吃,上学的时候收了不少糖纸,带到王妈家后走的时候没带,后面就没再这么干了。
——你觉得下岗怎么影响了你?
我以前是很恨下岗的,要不是下岗,我也不会没了爹妈,但下岗也让我遇见了陈阳。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呵,可能下岗就是风雨,只是来得太猛了,你知道吗?太猛了,太突然。
——聊聊陈阳吧。
陈阳是我男人,虽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但他说我是他第一个女人,我信他。我遇到陈阳时他还是个小孩,一眼就看得出来的那种小孩,见过些市面,但没见过女人。看他进舞厅那个孬样就知道了——这孩子还干净,我就和他讲,你还年轻,卖货就卖货,别碰别闻,他也听我的。我们俩感情很好,别的大哥谈事都不带女人,他带我去,还让我管一些账。我不算笨的,跟他一起把生意做得红火,只是我们也都知道迟早的事,所以也没要孩子。陈阳爱说一句话,叫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爱听,但他说得挺对的。
——你的故事会被我写出来,给很多人看,你介意吗?
你个小姑娘,跨了半个中国都找到我这里来了,你问了那么多人,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不介意。
对嘛,我现在就是个坐台的,说得文明点我还卖身,我还坐过牢,我不是什么干净的人。我的故事、我的这个狗屁人生,像我一样的人很多,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我介意什么?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我只是觉得...有点像在你伤口上撒盐。
这算什么伤口撒盐,你看来可能觉得我这一路太不幸,太惨,我身上全是伤疤,但还是那句话,像我一样的人多,人人都怕痛,但痛这么久早该习惯了,你就算把我这些伤撕开,我也顶多给你哭一场看,哭完我还得活,大家都得活。
——你觉得我有资格写这些吗?
什么资格不资格,你想写就写,哪用想这么多,我确实就是这么一路活过来的,你骂我、看不起我、同情我,对我来说没有区别。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你要是不爱写了就不写。我跟陈阳去过一个旧钢厂,他在那里搞生产,我穿着大衣陪他啃馒头,有小孩过来问我们讨饭吃,陈阳问他们爸妈在哪里,他有资格问吗?我有资格讲吗?只是大家各有各的活法。有人死了,有人得活,活不下去就逃,逃,逃下去,然后接着活下去。
mode:笑语,求知(随便写,随便看)下为正文: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国王“raj”一词,虽在日耳曼语族发展出了另一个词:king,cyning,koenig,但这个表示“王”的古代词仍然可以在“reach"的词源中找到。在印欧语系中,国王的概念是“伸出或伸展他的手来保护其子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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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喜欢偷懒的,这和保护生命的能量需要有关。往年的祭祀盛会有人缺席也就缺席了——大家都乐得躲懒——只要在高台上的首领点名时别被发现不在就行。但今年的所有人都汲汲营营地进行着这场从居所到会场的短距离迁徙。在这里居住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准掉出去往远处那雾霭中泛着白光的城市的队伍。因为没人敢保证那些首脑在想什么,又会喊上谁。到时候若是喊了却无应答,那戏台子就该塌了,而公认地,没人能承受得住首领们的怒火。
这就是这年祭祀的一桩不幸。而接下来要说的,是这年祭祀的幸运。
诚然,因着这繁琐的规矩,包括那姑娘在内的,每一个被上面那些领事啊,首脑啊,注意到的人都如丧考妣地装作一个没事人似的站在那空地上等着仪式宣判自己的死期,但今年的祭点又实在是不同。乌央乌央的人群挤挤挨挨在空地上,空气中充斥着人们散发的汗水和呼出的热气,平白地让这地方比别处高处了几度。他们的注意全在着磨人的环境上,没有资格站的离高台近一些,视力又不那么好,错过了高台上那些人的表情。因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今年的星期三和奈登——现在是人们的首领了,不关心这个,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们要和这些居住在仙境的女人们进行一场谈判。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洽谈了好几天了,而今天,是他们洽谈结果的缔结仪式。但那些祭司们面无表情的脸上确让星期三产生了一种不太美妙的预感。他头一回觉得这些女人们除了躲藏和毫无公德的杀人之外还有可怕的另一面,那似乎是一种超出生命本身的毁灭欲望。这样的感觉只持续了一瞬,好在她们最后行动了起来,开始举行仪式。不论如何她们同意了共同执掌祭祀权力的协议。
女祭祀们希望被包围的困顿境地能减轻一些,星期三希望臣民的死亡不要那么地不受控制。不论如何,他们的期望至少在祭祀这件事上是一致的。若是这项协议真的能够成功的话,这里能够再和平几年。至少,在他们耗光那从天上来的流星之前都如此。
只不过,这些居住在隐秘之地的女人们已经搁置了天外之物的信约,普通人的信约在她们的眼中重量又有几何。
在递交条约那一刻,星期三切实地感受到了那伸手的女人宛如实质的毁灭欲降临到了自己头上,他的寒毛树了起来。然而他正欲向人群中的卫队发送信号时,却听得狂风从背后呼啸而起,那是从未出现过的振翅和摧折声。热浪从头顶喷涌而来,差点把他烧成秃顶。随后一个巨物砸了下来,把女祭祀们看似坚不可摧的神庙压塌了半边。
空气似乎凝滞了那么一瞬,随后人群开始尖叫,踩踏。混乱中,这些高台上的人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宝贝一样,流星送来的神像,被带走了。
那些年长的女祭司们脸上露出了一种板着脸和怒火之外的松乏感,这让星期三见了有些怀疑:这些女人保守的到底是什么。但随后,珍宝被盗走的怒火占据了他。不论如何,维持这里的流星被带走之后,原来的生活都没有办法再继续。因此,星期三提出了结盟后的第一项合作:将那神像找回来,至少他们不应当让那合作的期望全都落空。
但那些年长的女祭司们在他开口前就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和忧虑,她们说:“我们的使命已然结束,本不应该再出现在这里。”于是便带着众祭祀离开了,仿佛此前的一切全都从未发生过。然而那些年轻的却都留了下来。她们出生在这里,如此的不幸发生,她们应当维护和挽救。
卫队的效率非常的高,很快,躁动的人群便平静了下来。他们得知首领们组织了猎龙,很快队伍便会组织整齐然后出发。事情必会如首领们承诺的那样,等他们找回失去的流星,生活会如长久以来所期望的那般安宁祥和。
作者:刘果强
MOOD: 水的
风吹动帘子的时候,我正在擦拭最后一匹木马。那是我最晚收养的一匹,白漆剥落,鬃毛也掉得差不多了。它不像其他木马有名字,我只是叫它“那个”。
马厩空荡荡的,天光透过花玻璃,落在它身上,像给它披了件旧的婚纱。风继续吹,窗外是模糊不清的集市、走马灯、遥远的乐声,像是有人在庆典,也像是幻听。
“你又在发呆了。”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带着我熟悉的讽刺和微妙的心疼。
我没有抬头,“我只是觉得,这马厩有点太安静了。”
“你是说,你太安静了。”
我不回答,只是把木马的眼睛重新描黑。它的视线总是看着天花板,好像不愿意看见现实。
“你为什么总是修它们?你已经知道它们不会动了。”
“它们曾经动过,”我慢慢说,“在我还相信它们能带我去别处的时候。”
“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那些地方并不存在吗?木马就是原地绕圈的东西。”
我皱了皱眉,手上的漆刷在不知不觉中断了线条。我突然想起那一次,我几乎逃出了这个马厩。
那是一个雨天,我赤脚站在屋檐下,看着雨水把地上的尘土冲成小河。那个时候,我听见了一阵真真正正的马蹄声。不是木头撞击地板的那种空响,而是带着体温与重量的奔腾。
我跑出去,追着声音,穿过泥泞和湿冷的风。可我终究被一条细小的锁链拽了回来——那是一只木马的缰绳,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缠在了我的脚踝上。它没有表情地倒在地上,像在说:“你离不开我。”
那个声音在那时也来了,语气一如既往:“你以为你真的能跑出去?你没注意看吗?你一直围着同一个柱子转圈圈。”
我没有再追。雨停后,我默默把木马抬回了屋里。它眼里的水珠干了之后,留下了一圈圈模糊的裂纹。
我看着它们,现在已经记不清哪匹是哪匹了。它们有的披着金箔,有的只剩下骨架,有的头都快掉了。我知道它们每一匹都承载着某种“原本”的愿望——有人说要去北方雪地看极光,有人说要成为城里最好的手艺人,有人说要自由,要爱情,要盛大的谢幕。
而现在,它们都沉默着,在我的修补下勉强站立,等待下一次不会到来的旋转。
“你最近越来越沉默了,”那个声音靠得更近了,“你是不是又开始怀疑自己了?”
我想回答,但声音卡在喉咙里,只变成了一声唤不出名字的低吟。我看向镜子,那里面的我穿着沾满油漆的围裙,眼底有黑眼圈,嘴唇干裂,像是很久没说话了。
“你记得那匹红色的马吗?”声音继续,“你说那是你小时候最想要的——跑得最快,笑得最响。”
我点头。“我把它拆了。”
“为什么?”
“它太吵了。我每天都要努力让它静下来,不然我会觉得我没办法照顾其他的马。”
“可那是你最快乐的那一匹。”
我闭上眼,红色木马的残骸还放在仓库角落。我没有扔掉它,只是没办法再面对那种激烈的快乐——它会让我的手颤抖,让我意识到现在什么都不是。
窗外的天色又变了。日光被云层遮住,整个马厩陷入一种幽蓝的色调。我点了盏灯,灯泡的嗡鸣声成了房间唯一的脉搏。
“你其实一直都知道,旋转木马是原地打转的游戏,”声音像是坐在了窗边,“可你不愿意承认自己玩得太久了。”
我低头,不愿再听。
“你甚至不再让人坐上来了。”
我愣住了。是的,我把这间木马屋关了起来,不让任何人靠近。我曾经邀请过几个朋友来坐,但他们都说:“哦,这个好像不是能带我走的那种。”我笑了笑,说:“你不懂。”
后来我就不再邀请了。我只对自己说话,和这些不会回答的马,一圈圈,一年又一年。
但现在,我看着那最后一匹没名字的木马,它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一种说不清的神情。我突然觉得,它不是不愿意给它起名字,而是我不知道该给它什么名字。
“你怕它是你。”那个声音说。
我没有否认。它确实像我——磨损、无法命名、站立着却不知所向。
“你有没有想过,这屋外可能真的有别的马在跑?”
我沉默了好久,然后慢慢站起身,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风立刻灌进来,带着青草的味道、远方钟声,还有一点点热烈的节奏。
马厩里所有的木马都在微微晃动,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摸了摸那匹没名字的马的鬃毛,轻声问:“如果我出去一会儿,你会在这里等我吗?”
它当然不会回答。
但我好像听见它说:“你可以带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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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牵着狗,停在了那个园子前。
狗漫不经心地闻嗅着,偶尔摇摇尾巴,非常安逸。这条路它走了半个月,已经走熟了,如果说有什么别的鸟兽留下过气息,那已不再能激起它吠叫的兴趣,繁茂的绿草也不再能趁它不备擦过它湿润的鼻子,然后让它打上几个喷嚏了。
但比起城市里的家来,这里的乡间还是更加新奇一些。
狗毛茸茸的尾巴擦过我的膝盖,它拉了拉狗绳,无声地暗示我该走了,见我没有反应,又低低地汪了一声。我没有像之前的几次那样,弯下腰摸摸它的脑袋,然后迈开脚步。我又像之前的几次那样,伸长脖子,像饥饿的时候嚼半块干的没有一丁点儿水分的面包那样,眼神慢慢地蹭过这个园子。
其实是没什么可看的。园子垒了石墙,但很低矮,不需要踮脚,里面的树已经探出头来。说实话,那也不过就是些平常的树,色泽浓绿,一无可观。不过,走到这里,石墙就尽,换成了一道用粗树枝、藤蔓编就的柴门,藤蔓密集,粗树枝排布得也规整,看起来推动的时候不会一摇就散架,但却是完全的防君子不防小人,它比石墙还低,高个子的人费点劲儿就能跨入。而且,站在柴门前,园子里的状貌差不多已是尽入眼底。
这园子在山腰上,里面的景色完全可以视作山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围墙和柴门,我不会觉出任何突兀。里面树都不高,没有沉沉压下来的浓阴,人走在其中,充其量能算作花遮柳隐。中央被树木卫护着的,是一座小小的屋子,最值得一看的就是它,因它竟然是用竹子建成的。屋顶用竹篾编织,墙面是丛立的长竹,檐廊上平铺了粗大的半边竹片。有门,有窗,门与窗都大敞着,粗粗一看,里面不见人影。
竹子的黄绿色,比之土地,只略略新了一些。而通往竹屋的小径,铺的是大理石,尽管蒙上了尘垢土渍,却映着树上花粉红色的光辉。
我又瞥了柴门一眼,那上面挂着一把黄铜锁。锁还很新,不久之后,主人会为门户大开的正屋加一把锁吗?我相信不会,要防,那在建屋之时就防了,再说,防谁呢?
我和我的狗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起因是我辞职后,一个新婚朋友打来电话,希望我能为她来参加婚礼的姥姥照看两个月的屋子。她悄悄向我透底,她不打算将姥姥放回来了。姥姥青年时就成了寡妇,过去的老姐妹们近年来都已陆续离世,这个村子里已经不剩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何况它又是那么的空空荡荡。年轻的男人女人们读书上进,离开此地,读不了书的就去打工,田地已半荒废,没有分毫崭新的气息。确实,姥姥出于往日的习惯,对这个空村还有点留恋,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她的外孙女需要她,有可能还会有一个小婴儿也需要她……朋友笃定,姥姥不会回去的。
我同样这么想。这个乡下,人们的乡音把杂货店叫作“联社”,玻璃柜台浑浊脏污,坐在柜台后的女人看上去也总有五六十岁,头上包着一次性发帽,发帽下传来劣质染发剂的香味,她似乎总想和我说话,似乎已有三十年没人听她说话,她说出的话都成了青蛙,咕咚咕咚,跳进井里,井蒸腾着腐叶的气息。她不知道我是个放逐者,自然,不会是永久的放逐,我需要一点时间舔舐伤口,而后鼓起勇气去迎接新的太阳和新的失败。否则,再待在城市里,我不仅仅是嫉妒每一个过路人,甚至有可能嫉妒我的狗那无知的快乐。而在这里目之所及全是中老年人,枯黄的骨头上包裹着松瘪的肉,看一眼他们干涸的眼睛,你明白他们过往的人生全是沙漠。
但我不相信这间竹堂的主人也会是个老年人。
狗抬头,隔着柴门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活像个人,温润润的,既像是谴责我偷偷钻进别人的园子,又像是谴责我把它拴在树上。它不安地刨了两下坑,在原地坐了下来。
我转身,沿着小径走向竹堂。
这园子如果有水,譬如一个小湖,一条小溪,那就更美了。然而,有了水,无形中就让建筑多了几分流动性,它便显得不那么幽静了。不那么像轻易就会被打扰,不那么像在等待,等待一个闯入者。
台阶半边被光晒着,半边埋在树影里,虽然是户外,做成台阶的竹节却光滑坚致,我把鞋子脱了放在台阶后,光着脚踩上去,脚掌下传来微弱的吱嘎声。有一丝微微的凉意,从脚底透上心尖。
登堂入室,进到室中,站到豁朗的室中心,三面都是光明。竹屋两进,后室的门是关着的。我所站的堂中,南窗下摆了一张柚木长几,一个麦秆编成的圆垫,几上乱糟糟的,我走过去,坐在垫子旁。
我先翻开了一个大本子,这是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用铅笔画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一只眼神倨傲的无毛猫;两头山羊,嘴角叼着草,方形的瞳孔中毫无感情;黑夜中的一长串路灯,与路灯照耀下的隐约可见的长桥,还有长桥后高楼大厦上亮起的几个格子;一张微笑的嘴,下排牙齿不齐;有规律地盘围成方形的花草藤蔓,用四方框起来,最上面的两角又各伸出一条斜线,看起来是一幅墙纸,……
然后,我看到我的右手边放着一本书。前面的书皮、序言等等都已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张目录,翻开目录,发黄的书页上,主角没有名字,这是个第一人称的爱情故事。在第153页夹着一支碳素笔,那一页的故事是主角重回旧乡,却发现原来过去了几百年,他所爱的女人早已经化为枯骨。在这一页上,书边用碳素笔勾勒出了一个女子的轮廓,寥寥几笔而已,不过能看出她是卷发。
没有照片,也没有笔记,也就是说,没什么能够从中识别出屋主人身份的东西。失望之余,我盯上了还没开的那扇门,也许里面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线索的东西。
就在我的手接触到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狗突然吠叫起来,叫声很长。我停住了手,等它止住。也许它只是看到了一只飞过的鸟。一只肥鼓鼓的丑陋癞蛤蟆。它很快就会停下来的。我的狗并不是爱乱吠的那种。
它仍在吠叫。是什么?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出去查看一下情况,好好安抚我的狗,让它平静下来。然后,我应该回到我的住处,吃饭,睡觉,不管带着怎么样的心情。
我的心跳一阵快似一阵。
我看了一眼窗户,又看了一眼案几。园子里依然阳光大盛。书与素描本错落着,一看就有人翻过它们。
我推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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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希望各位看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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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栗童刚刚睡过两个五分好的觉——其实若不是中间醒了一回,本可以算作是十分好的。
嘘,不必问他,自然是不要你管,他就是被热醒的。栗童想不通这该死的太阳咋总有本事离着大地那样的近。同样的问题,他从出生开始思考了十几回,从来没得出过一个像样的答案,想到最后,甚至觉得连自己也该死,仿佛自己的脑袋从来没聪明到知道这事是为什么。唉,可惜了栗童的聪明脑袋,这世上的很多东西,其实都不那么有原因。就像大坝子村一定要有一个粟家,这粟家一定是有一个侧屋,这侧屋旁边一定是有一排树,这一排树一定是在烈日下伸长了自己的枝桠,这枝桠一定是要抛下这么一片阴影,这阴影却偏偏不一定地覆盖了侧屋里的床,这床上又反而一定地有了一个栗童,还一定要离开了那一片阴影,不偏不倚地躺在太阳底下。这么一来,栗童的醒,反而又有了一个确切的原因。这世界咋老是有本事把这一切搞得这么有原因,栗童也从来没想明白过,只是看着爷爷和奶奶睡在这片一定的阴影里,倒也觉得自己挨晒是件正常的事情,想到这里,栗童的第二觉就自然地又有了五分的好处。
栗童的这一觉纯是自己给自己争取来的。天气一热,去城里的那辆班车,就一定地要出一点问题。既然出了问题,那自然是来不了大坝子村,那他还去个什么学校!老家主听到这么一段真是又气又笑,要是自己年轻个五岁,肯定要把栗童好好教训一顿。谁告诉你班车只能有一辆的?可或许是天气确实热了些,他和栗童一起在车站等了半个小时,栗童没吭一声,自己倒先被晒得受不住了。老家主这人并不是多讲道理的人,但并不代表自己非得把自己的孙儿像个仇人一样整。说到底,不是老秀才和他讲这孩子的聪明劲,他觉着把栗童留在大坝子村倒也不算什么坏事。说到底,读不读书,不都是吃喝拉撒睡吗?他栗童既然在学校里也是一般睡,那该睡还确实是要睡的,栗童就这样给自己争来一天假。
真正奇的在于栗童自己只给了自己半天。当日头稍稍过去,连窗外的树枝都要伸进窗户了,老家主睁开眼睛一看,竟发现栗童那边的床早就空了一半。
栗童此时正在车上晃荡,准确来说,是在没有出问题的那辆班车上晃荡。他那第二次的五分好的觉醒来后,也确实想过就这么不去学校的可能,但转念一想,自己也已经很久没在这个点留在大坝子村了,他和这村里的每个人,在这个点都没有任何的关系。再说了,这村里的每个人,他也未必想在这个点看见,他的“关你屁事”实在是不够多说的。可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他绝不乐意和他周围的人说,以至于为什么那十分好的觉被等半分开了,他也不乐意确确实实告诉别人,即使根本就没有那个“别人”去在乎。
他是想起周楼生。
那次莫名其妙——栗童实在只能把这件事叫做莫名其妙,他找不出别的词——的相遇之后,他和周楼生就很快地熟识起来。周楼生一直叫他“栗童”,他却从“周楼生”不知不觉转成了“楼儿姐”,楼儿——姐,栗童真真切切地觉得这舌头一卷一扫的感觉十分的舒服,即使楼儿姐仍然叫他栗童,这个感受也绝不似村里的其他人,他听起来,心里像是被太阳直接穿过了皮肤晒着。栗童也不知道自己这么个样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与其说是希望见到周楼生,不如说自己真是害怕见到她。就像他在第一觉睡到一半的时候,猛然感受到自己站在那个小巷的巷口,他倒宁愿他的楼儿姐不要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于是那时周楼生就没有从巷口那边过来,只是静静地站在狭长的,横流着污水的水泥地的另一边。也正是因为栗童在这边犹豫了一下,他才被不识相的太阳照醒的,这十分好的觉是在这里变成了五分好。可他那时毕竟做着梦,自己是走还是不走,总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可现在,他心安理得的一切,全因为想到周楼生而烟消云散了。一想到楼儿姐恐怕要在车站等着自己,他就怕自己这么一逃,简直不像个男人。所以他必须去车站,哪怕楼儿姐有万分之一他讲不清楚的理由不来了,他也得去车站。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么一套靠歪理说服一切的能力。
周楼生最后还是来了,她根本就没有不来的道理。她换了短袖的校服,但是不知道是跑到了哪里去,因为出汗被打了个透湿,栗童不敢正眼瞧她。他只是盯着自己的衣服裤子,一直让自己的眼神投到鞋上,生怕自己的哪个地方显得脏了,让周楼生问起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羞成这样,就好像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羞。周楼生却好像玩游戏,只是站在他面前,却什么也不做。栗童结结巴巴好一会,终于凑出来一声“楼儿姐好”,却换来一阵笑声。
“我又不是你首长!”
她将什么东西塞到栗童的手里。
“我听说学校附近新来个卖炒栗子的师傅,想起来给你也买一点——我老觉得你这个绰号起得好。”
这个绰号能有什么好的?
栗童拿着这包栗子,只觉得它烫得像握着一把炭。
栗童向来不觉得自己吃东西的样子能有多文雅,坐在车上,带上了那种来回摇晃的劲儿,就更显得局促。刚刚剥过了一颗,竟不知道该把这个壳子丢到哪里。要说理所应当吧,似乎应该把它随手甩到地上,栗童并不知晓所谓的“公德心”,自然也就不认为这会有什么问题,可这种理所应当,似乎不能够在这里成立。要说握着,他栗童就这么一双手,哪能包得住这么些壳子?他手足无措之间,只能让这壳子打哪来的回哪去,于是又只能把它丢回到装板栗的纸袋子里,这袋子里也就随着时间慢慢地狼藉起来,让栗童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好,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手指已经因为摸过了糖浆而有些发粘。可这也怪不了栗童——这对他来说真是思想之外的好东西。栗童几乎抬不起头了,只是带着一股仿佛自己这辈子再也吃不到这种东西的无名火,往自己的嘴里一颗颗地塞栗子仁,好像自己不是在进食,是在消灭一批敌人,让周楼生在旁边也轻轻笑起来。
“吃这么急,你又不是没吃过!”
呀,栗童这时才想起来旁边还有个周楼生呢。她这句话,也就自然而然被栗童理解成了“你咋不分我点”的样子。他的头也就这么别过去,像被老王抓了个正着。
“我……我是没吃过。”
周楼生似乎不笑了,栗童没敢看她,过了一会,听见她在旁边悄悄叹气。
“你吃吧,下次想要,我再买给你。”
栗童不说话,只是从一袋子的壳子里翻来倒去,这才发现最底下还有两个完整的板栗,处在一种“劫后余生”的状态。他拿双手剥开了壳,往旁边一递,仍然不敢转过头去看她。
“你不怪我吗?”
栗童反倒感到奇怪了。
“我怪你干啥?”
周楼生不说话,只是把栗童递过来的板栗接了过去。又过了有一会。
“粟童。”
栗童在旁边听得一震。
“好端端的名字,怎么有这么个绰号呢?”
栗童把他那“关你屁事”的法宝丢到九霄云外了。他那一刻突然觉得旁边坐着的不是楼儿姐,却像是他已经久未谋面的妈。栗童的鼻子酸起来了。
“他们说我连自己的姓都保不住,还得被抢两个点走。”
栗童听到周楼生在旁边又笑起来了,但不是嘲笑那种,她的笑声里充满了他了解不了的感情。一开始还只是轻轻地笑着,但这笑声越来越大了,到最后,几乎带上了一些解脱的样子。过了好久,周楼生的笑才慢慢地安静了下来,栗童则一直在旁边颇有耐心地等着,他总相信周楼生有些没说的东西,绝不似村里其他人。
“我倒也没想过,是这么一码事。我还以为真是栗子呢。”
“那,又有什么好像的呢?”
周楼生在旁边思考起来。
“栗子是个‘表里不一’的东西,壳子硬着,里子可软着呢。要是刚从树上摘下来,可就更不得了——人家全身带着刺呢!我一见着你,就觉得你和这栗子像得很,也没想到你的这个绰号,竟然是这么个意思。”
栗童听到这话,反倒把衣袖往下扯了扯。那里这两天刚被打过,现在仍然隐隐作痛,栗童不乐意这会那里还留着点什么痕迹。最关键的事情在于,他不知道,而光是不知道这件事,就足够栗童恼火的了。而栗童莫名觉得,在他身边的楼儿姐是这么样的讲道理,以至于他真想拿这道理把所有的不知道给填上。
“还疼吗?”
栗童被吓了一跳,他也想不明白周楼生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这一切。
“不疼。”
“他们是不是老在那里欺负你?”
“我说我不疼!”栗童故意把胸膛挺了起来。“楼儿姐,你再这么说,我要生气的!”
周楼生于是很看气氛地不再说下去了,栗童却在旁边感到一阵的空虚。
“楼儿姐……”
周楼生仍然在旁边一语不发。
栗童重又陷回座位上,心想这车子怎么永远也到不了站。想着想着,他自己也终于憋不住了,终于决定把一切竹筒倒豆子一样全说出来。
“他们要抢我的钱上网吧去。”
周楼生在旁边点了点头。
“不能绕路吗?”
说实话,栗童也实在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好像认识了周楼生之后,世界就突然变得广阔起来,到处充满了他理解不了的问题。栗童感觉自己好像又在老王的课堂上,只能装傻一样摆出一副笑容来。
“那我们就绕路吧。以后放了学,我来找你,你就说我是你姐姐。”
“这……这不成。”栗童仍然想抵赖,“我保护不了楼儿姐……就不像个男人。”
“没那码事!”周楼生终于又轻松地咯咯笑起来,“我是女将,他们可不敢动我!”
“这,难说。”
栗童真有点发急了,对他来说,老大的武德并不会因为你是男是女而发生改变,他更不许把这个祸端引到他的楼儿姐身上,这像什么话!可他的眼前,楼儿姐却又像展示自己的力量一样,把自己的拳头握紧了,尽力地想要使自己的胳臂显现出肌肉的曲线来。
“粟童——同志!”她故意绷住了自己的表情,装作一副电视上常见的军人表情,“我要求你,服从命令!”
随着车轮在凹凸不平的路上所发出的吱呀声响,栗童于是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了。
也正是从这个晚上起,栗童的那个小城,正似他本人一样,飞快地成熟起来。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栗童在校门口茫然无措的等待——周楼生的放学时间总比他要晚些,且在这里人多眼杂,更被层叠的疯长的枝桠遮挡着,栗童站在这里,如同世上从此少了个人,也没有被老大之流盯上的危险。但到后来,栗童的胆子也就渐渐地大了起来,两人放学短短的空闲,也就被他拿来见识这成熟了的小镇。再到后来,已经不再是周楼生找到他,而是他每日地去找周楼生。栗童的心中感到的越来越是纯粹的欢欣,对周围的感受也就越来越愚钝,甚而有一次不经意间和刚从网吧出来的老大一行人擦肩而过,却一时间没能注意到老大,只是他们都走远了才感到一阵后怕,登时出来一身冷汗,再回过头来竟感到一阵好笑,想来他们是没能认出栗童竟然还有下半张脸,而把他认成了这偌大世界的另外一个陌生人。他们仍然在车上吃栗子,到后来就变成是栗童买来的。他们之间所聊的话题也渐渐广泛起来,这里的一切都让栗童感到十二分的欣喜,不仅是他眼前的楼儿姐竟然如此广阔,更是因为他的楼儿姐面前的自己也变得广阔起来。栗童于是熬起夜来,绞尽脑汁地想要想出一些可以引起周楼生注意的话题来。否则,这回来的一路,就只剩下了沉默,栗童的话题也终于是用得差不多了。这是夏季最热情,但也因此最不近人情的时候。它光顾着把光耀洒向大地,忘记人们需不需要它了。
再然后,就是暑假。对栗童来说,这就是长久的分离,他的等待也就随着时间逐渐焦躁起来。
在老太太和老家主看来,栗童一开始只是被热天带来了点火气,说话也不耐烦起来,有的时候简直是吃下了两斤枪药。再往后,就像是中邪了。叫他吃饭,他握着筷子,却只吃白饭,叫他睡觉,他嘴上说着不困呢,却要故意地坐在自家的门槛上,还要正对着太阳,照得全身都出汗来,却动也不动一下。栗童的家里倒还不至于为了电扇的那点电费去让自家孩子挨晒。栗童这时候想着他的楼儿姐。又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躺到床上睡着,那也是因为他想着他的楼儿姐,要是她见了栗童把自己晒成这个样了,谁知道她会伤心成什么样!栗童在床上又睡着了,此时已经是下午一点钟,吃过午饭已经两个小时了。
栗童又一次在床上醒过来,这时是下午四点钟,然后他又一次在床上睡着了,这时仍然是下午四点钟。栗童于是再一次在床上醒过来,这时是晚上十点钟,老太太和老家主没叫他起来吃晚饭,大坝子村又一次把栗童遗忘了。
此时,月光正透过这层层叠叠的枝桠,像之前的阳光一样晒到栗童身上。纯粹的,黑白的划分,把整个院子都割裂成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碎片。栗童就在这院子里来回走着,重新点燃了那股莫名的火气,怪他的楼儿姐为什么没有万分之一的理由来到这里,她根本没有来的理由。他就这么在这里来回地走着,丈量着一片现在已经不属于他了的土地。
但这时周楼生竟然来了,她根本没有来的理由。
栗童并不知道那是周楼生,他从院子里看过去,只见远处手电筒的光芒闪动,离着这里越来越近,他是看着那个光芒近了才开始期待那是周楼生的。于是他迎了上去,身上除了披着一层月光,一点发光的东西也没有,好在他没有一头跌进田里,他对自己的村落素来熟悉得令人惊讶。于是,他就这么差点一头扎进周楼生的怀里。
“楼儿姐!”
他的声音从惊喜突转成了委屈。
“楼儿姐……”
他一个大男人差点就这么在大晚上哭出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突然间这么的委屈。
栗童没敢把周楼生往家里引——指不定老家主和老太太看见了楼儿姐会是什么反应。他于是就找了棵粗大点的树,干脆地就在那坐下了,他知道他的楼儿姐不会因为这嫌弃他——他希望他的楼儿姐不会因为这嫌弃他。
周楼生确实也这么坐在他旁边了,什么也没问,夜色这么静静地倒流回来。
“楼儿姐。”栗童趁着夜色终于敢转头看她。“你咋知道我住哪呢?”
“你傻么!我看着你下车的,你住在哪我怎么能不知道!”
“可我没说我住在哪呢……”栗童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了。“楼儿姐,你是来找我的?”
过了一会,他听见周楼生在旁边“嗯”了一声。
“你要是没找着我可该怎么办呢,这村里都睡了,路上也不安全……”
“没关系。”周楼生顿了一下,“我……我能再走回去的。我也没想到真能遇到你。”
栗童觉得自己这一生里能干的为数不多的好事,就是这会还醒着。
“粟童,我……”
“咋了,楼儿姐?”
栗童这一句话来得太急,反而像是把周楼生的话堵了回去,周楼生一时也就没说话,像是刚鼓起的勇气又被一下子浇了下去。又过了一会,才听见她的声音微微弱弱地从那边传过来。
“我对不起你呢。”
栗童反倒是慌张了起来。
“你哪有对不起我的事……”
“我当时看见你,你可真和我弟弟一个样。我一直是把你当弟弟看。我,我是想我弟弟想得受不了了……”
“那又咋啦?”栗童像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反倒显得有点咋咋呼呼的了。“楼儿姐把我当弟弟,我当然高兴啊,我高兴……”
但他的眼睛看向另一边了,他有点想哭。
“楼儿姐,那……那为啥呢。”
栗童是怕自己遏制不住了,对周楼生也发起脾气来。他那股无名的火,最后指向自己了,沉默了一会,竟狠命地扇了自己几个耳光,周楼生赶忙抓住他的手臂,这才发现栗童的力量竟然大得惊人,自己一时没能拦住。
“你别这样……”周楼生也快哭出来了,“我弟弟——他没啦!”
栗童的巴掌停在空中。
“楼儿姐……”栗童先流出眼泪来了,“那,那为啥……”
栗童讨厌的东西多了,但此时他无比深刻地恨起这个天来。这个天轻轻松松地让他的楼儿姐变得不幸,变得伤心了,他却不能给他的楼儿姐任何东西,他算什么东西!
“他……他给抢钱的打死了。”周楼生的声音颤抖着,“他们抢的明明是我的,但我弟弟看见了,非得去和那些人打架……他们有棍子,还有刀!那个领头的,他只是做样子往前晃晃,但我弟弟他……他向前一冲……”
周楼生把眼角一擦,“已经过了半年了,我实在是过不去……看着你那个样子,我真是想起我弟弟了,你们长得那样像……你别怪我呀!”
“我怎么怪你……”栗童原还想说什么,但在周楼生之前,像是代替她一样哭了起来,声音里带着些许嘶吼的样子。
周楼生只是在旁边默默地抱住了他。
栗童的理智是在后来才重新控制他的。那时,周楼生已经没了那种悲恸的样子,她硬生生地把自己的眼泪逼回去了,只是在月光下仍然显现出一丝哀伤的神态。
“楼儿姐……你还想着呢?”
周楼生在旁边摇了摇头。
“楼儿姐……你告诉我,是谁害了他!我得找他们去,我非得把他们也一起砍了去……”
“别这样,粟童。”周楼生的双手松开栗童了。她捧起栗童的脸,手心里还是那样的温暖。“你要好好地活着,不能靠这种事情去冒险,也不能活得像他们一样,你……你不能过得和我一样!”
“那我还能干什么!我这没用的人,现在啥也干不了了,连给楼儿姐的弟弟报仇都不行……那我算个什么东西!”
“你有尊严!粟童,你不能像我们一样受欺凌的……你更不能像他们一样,一辈子把自己丢在了拳头底下!”
栗童不敢看周楼生的眼睛,他的眼神还是躲避着。
“楼儿姐,但我还是……”
“粟童,你想,有这么样的一个人,他活在这世上,要受到各处来的拳头,要把他打到最渺小的地方,压得破碎,他得怎么样活得下去!”
楼儿姐,那就是我啊。
“我……我不知道。”
“我看人家写的文章,那里头就说——要有尊严!那不是个出名的作家,但我觉得他说得对。栗童,他说人要能站起来了,才能把这些拳头打回去。你不能被他们打倒了,觉得这样就对了。我再没有弟弟了,你不能再跟着那么做!”
“楼儿姐,我……我再不被老大他们欺负了。我……我想办法!就是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我也要听楼儿姐的,我会改的!楼儿姐……楼儿姐,你别伤心了,好不好?”
栗童看见周楼生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着亮光,她点了点头。
作者:诸子百
备注:评论随意 是工业糖精
郑岭西盯着屏幕,刷着近日的罪案进展,看来看去总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条证据链缺水了一节东西。这是不专业的他不假思索下下出的定论,可缺什么...他也不太清楚。
郑岭西抬起头望着川流不息的马路,深深地陷入了沉思。
自从那件令人倒霉的杀人案之后,他碰到了更多的怪事。昨天做完笔录后出了办公室,拐角遮掩住向上的漆红色扶手,本就平平无奇的事物却吸引得他不由得向前走去,二楼好似有什么东西等着他去熟知。
郑岭西刚要迈出一步,二楼传来脚步声响,明显的自上而下的几串脚步。交叠的频率各有不同,郑岭西没忍住多想直接猜论,是三人下楼,他清晰听到其中皮鞋在踩踏时产生的脆音,这富有规律的下楼声不断逼近,这个步伐打断了郑岭西想要上楼的欲望,反倒逼迫他不假思索转头就走,离开了这座他不想二进宫的晦气之地。
而郑岭西不知的是,在他前脚踏出大门的那一刻,楼上确实下来三个人,其中一人手拿文件,西装革履,脚上正是小牛皮皮鞋。他翻开文件,露出其中整页的记录信息,“刚刚放的证人叫什么名字?”
“魏检,证人名为郑岭西,男,xx市xx县渔村出..”他旁边的人话说一半被魏检打住,文件上露出那张证件照,让他盯着看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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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发什么呆呢小哥!”
一位门卫小哥拍了拍郑岭西的肩膀,不为了别的,只是因为郑岭西盯着马路出神,全然忘记自己还有活要干。
“哦哦!”这下他才反应回来,急忙亮出自己的手机屏幕露出其中的电话号码并指了指,“小余请假我替他等人,等一位姓魏的客户。”
门卫小哥听后将郑岭西的视线引向大门口。他道:“喏,人已经出来了。”
郑岭西打眼一瞧才惊觉门卫小哥这话算说晚了,三四辆高级车刚从身旁疾驰而去,哪怕是剩下几辆没走的,司机也早早打开车门走后。他又看见有两三个西装模样的中年男人与其中一年轻模样的男子打了招呼。
等到其余人走的差不多了,郑岭西才敢靠近,远远看去仅剩那位男子。他将才勉强挺拔的身姿逐渐变得瘫软,他正无力的倚靠在门柱上,正不断不断不断不断向前倾倒....
郑岭西意识到了什么,脸色大变!揣着车钥匙连忙跑了过去。
不好,这是我的客户!!!!
他内心狂叫着,千钧一发之际郑岭西接住自己宝贵的魏姓客户。
“我是代驾小郑,魏先生?”郑岭西轻喊一声后不死心,想起刚才门卫小哥的话,又沉下声音试探性再来一遍:“魏检察官?”
年轻男子似乎有了反应,抬起了头与郑岭西简单对视,男子刚要想要扶住墙,可墙面离他还差半臂之远,这人差点摔了个趔趄。好在代驾小郑眼疾手快,立马拦住对方的腰,让整个人靠在自己的肩上。
得,真的喝大了。
郑岭西决定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拖着魏检慢慢悠悠向车的放走挪动。此刻安静的出奇,只剩冷风萧瑟吹着。
郑岭西左顾右盼,前瞟后瞥的发现以他为中心的一公里内没有第三个人在场后,他决定做个违背职业操守的决定,于是冷不丁的问道:“魏检,昨日早上九点左右于巷口发现的袭击事件进展如何?”
这句询问的声音不大不小,距魏检的耳畔距离刚刚好,郑岭西尽量放缓声调,如同他曾在老家钓鱼时栓鱼钩后不经意的甩出鱼竿,而后夹饵的钩子好似蜻蜓点水般落如湖面那般———波澜不惊。
郑岭西如此富有技术力的操作过后,他的鱼线有了明显的起伏,钓中物立刻上钩了。
“缺少实质性证据,没有进展。”魏检醉醺醺的垂着头,发丝间能看见魏检有些冻红的鼻头,魏检似乎没有思考的空挡,跟在郑岭西的话尾这般给出答案。
郑岭西听到回复,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话跟炮仗突突突的放了出来,“我相信这个人还会再次行凶,这不是他的第一次作案,我建议你们查阅..”
话语中魏检抬眼看到郑岭西,语气中同刚才那样没了起伏,没有情绪又夹带着冷淡道:“无关人员无可奉告。”
“喂...”这句话让郑岭西立刻哑了炮。
转念又想,嘶,他到底醉没醉?
然而,郑岭西早已腾不出第二个脑子想对方装不装醉这件大事,因为他第一个脑袋瓜差点碰到了车门上。
郑岭西打开车门,没由头的安心气味扑面而来,大幅度增强了他的自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套行云流水的五星级服务后,即可将这位尊贵的官老爷伺候到家门口。
不过,貌似郑岭西对自己没什么了解,至少对这辆车的后座结构不太明白。
他将人搀到后座,魏检迷迷糊糊顺着引导进入车内,“对了先生,到时候你别忘了给个好——”乒!乓!咚!
代驾小郑刚想扬起脑门,谁知后座狭窄低矮,郑岭西脑袋瓜被车顶反弹,剧烈的疼痛惹得他向前倾倒,一个趔趄扑进了魏检的身上。
郑岭西成功宕机了,他的身体逐渐像魏检身上靠拢,而他的死手却无意识的缓缓攀到对方的腰间,正不断靠近对方的脸庞。
郑岭西有些恍惚脑子空空,这10秒像时间停滞,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他立即松开手掌,从客户怀里弹射起飞。
没有职业操守!没有、没有节操!
当然,他没那么大的胆子喊出声来,只是硬着头皮关上后门坐到了驾驶位上,心虚的他通过后视镜偷偷瞥向对方的睡脸。他的客人睡的过于安详反倒让他有了劫后余生的错觉。今晚真是倒霉中的倒霉,郑岭西不乐。看了看屏幕上单子的金额,郑岭西乐。
依照客单要求,需要将客户送回家才算圆满完成。而魏检的小区为高级小区,外来人员全都要登记,可奇怪的是郑岭西刚摇下车窗,保安看见他的脸,就这么简单对视三秒,他跟保安面面相觑,保安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始终没有开口的意思,郑岭西觉得尴尬。刚想开口问登记,没想到就这么爽快的放行。
这个小插曲并没引起郑岭西的注意,兴许高级小区安保措施得当,角角落落布有监控探头,陌生人员入内也不用十分警惕也说不定?
而真正令他格外注意的是,眼前因喝的伶仃大醉而睡死过去的钻石vip客户魏先生。
其实这对郑岭西来说不算难事。因为他老家是个犄角旮旯的小渔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他生了大病有了意识后,除了每天钓钓鱼外,就是跟着村民越过山路十八弯运货。被村里人养壮了十斤不止,他肩扛八九十斤都没带喘的,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还是险些差点翻了车。
他将人揽在怀里,对方本就屈着,他只要一勾半抬对方大腿就能抱起。郑岭西掂量怀里人的重量,确实不轻!他刚站稳转身后才发觉对方浑身的酒气散的大差不差,于是他闻到那附着在脖颈处尚且残存的香水味。若即若离的清淡气味令郑岭西有点恍惚。
脑海中浮现出站于门外的身影,同样的深夜却只有那间办公室通明,身影问着:“车在下面我们走。”
“慢着,我用MD计量法算出了嫌疑人具体活动的方位。”面前的黑板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数字,不远处的身影又道“这群老家伙酒量很大,我替你备了法莫替丁。”
法莫替丁,郑岭西的脑海中闪烁出了这四个字眼。
想到这里的他,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脚步,很快将魏检抱回家中,踏入家门后他无暇顾及这座干净如样板房的简约装饰,他穿过摆满绿植的阳台,拐进了卧室门。
郑岭西动作飞快,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当他靠近电子锁时,竟能安全通行。对方的卧室与门外倒像另一个空间,铺面而来缕缕淡然兰香 ,这个味道令郑岭西停下了急忙的脚步,轻手轻脚的将人放到床上。
他左顾右盼后,手跟不听使唤那样毫不客气的拉开床边的抽屉,那盒药果然就在其中。没想到自己的直觉还能这么准。
“魏先生我去倒水。”
郑岭西自顾自的说着,他没办法判断脑子里的画面从何而来,却莫名笃信着对方需要这个,吃下药才会有好转。他背过身却丝毫没有感受到不远处直勾勾的视线。
滴滴!
睡觉人的手机发出了振动,全然吸引了郑岭西的注意,他看到手机亮起屏幕忍不住探过脑袋,是一位名为老梁的人发的消息。锁屏上方迅速闪出消息,“魏沂,警方递交了新证据正在发送。”
短短一句话让郑岭西挪不开视线,熟悉又怪异的名字直接噎住了他的喉咙,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呼吸却因为这两个字眼变得有些急促,喘气的空隙间他瞥见眼前人从床上翻过身,并没带半点犹豫的拿起手机。
他想要的全部信息全都锁在这小小的手机之内,对于郑岭西来说有这莫大的吸引力。在巨大的欲望中他的脑子里冒出了画面,魏检的指尖在屏幕间滑行,根据数字九宫格的排列方式可以得出7018四个数字。
“七月十八号,后天是我的生日。”
稚嫩的声音闪回进郑岭西脑海之中,,小小的身影正带着书包掩在图书馆的门口。见有人上前凑了上去塞了一张邀请函,语气平淡中透着期待,他问道:“你会来的对吧?”
“嗯,我会去。”记忆中的小主人接过了邀请函。二人一同进了图书馆。
原来手机的密码,是魏沂的生日。
郑岭西愣了很久,强行剥离记忆的闪回片段可一点不好受,就差扇自己一耳光。他不知不觉中正偷看面前这位名魏沂,检察官身份的睡脸。
一晚上不知道自己脑子抽风了多少次,这种情况他先前也没有遇到个,如此频繁还是前所未有。他甚至怀疑眼前这客户是不是克他,,真该找个算命先生问了说法。
这些小九九想想就作罢,最为重要的就是抓起魏沂的手机输入密码!密码通过!对话框很合时宜的映入眼帘!
面前老梁发送的文件才是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验尸报告!解刨记录!讯问笔录!任何事情都拦不住他。
“你有新的来电请及时接通~”
郑岭西屁股口袋里传出阵阵响铃,催人命的铃声迫使他拿起手机,一阵操作后他又撇下魏沂的手机,见人没有要醒的意思,偷偷摸摸走出房门后方才接通电话。
“哎姐,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郑岭西的声音传进屋内,殷勤而又细语的语气可是从未听过。
“啊,明天早上七点接送小孩..”他偷听到话语间门外人无意瘪了瘪嘴,“行好,姐睡个好觉啊!”
郑岭西半带上卧室房门,随着电话音越走越远,虚掩的门缝内魏沂悄然睁开双眼,望着郑岭西离开的方向想了很多,又盯了很久。
—end—(这篇文章end,他俩的故事才刚开始)
模式:随意
穿过石壁围成的黑暗,几个人随着深深降下的石台而到达墓室的下层。
幽涩的黑暗将他们渐渐包围,大部分人只感觉到脚下的石台一震,眼前却仍是一片漆黑。
“有谁能看到什么吗?”维克多伸手摸了摸眼前的空间,看不到自己的手指。他将胳膊向旁边一划,打到了什么身上,而对方也同时出现了反应,“嘿,小心点!”
声音是格里菲尔,他也在努力看着眼前的情况。
“这里有破碎的柱子,还有掉落下来的巨大圆形灯台,还有一扇看上去略微精美的门。”杜卡特的声音响起,似乎是在给其他人描述眼前的情景。他踏出一步,靴子在石板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莱塔斯。”格里菲尔的声音在黑暗中想起,一团光出现在他的手心,驱散四周的黑暗,随即他笑了笑,“有光了。”
“谢谢。”迪亚特向他点点头,礼貌的表示了感谢。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伊桑尼亚慢慢向前走着。光球所照亮的范围并不大,所幸昏暗的光芒也是他的朋友。
眼前大门的图案在昏暗的氛围内并不清晰,但他也能看出来曾经有宝石镶嵌在门板上,但现在大部分的宝石已然不翼而飞,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他轻轻推了推这道双推门扇,并没推动,贴着门缝看了看,在门后有一道手宽的门闩插着。
正在他刚想返回之时,身后的光亮逐渐扩大,格里菲尔和其他人也到了门前。
“什么情况?”维克多看了看门,又轻轻敲了敲。
“门后有门闩插着,推不开门。”
“能想办法把门闩除掉吗?”维克多转头看向杜卡特,只见后者摇摇头,应声回答,“不行,门缝太窄,剑塞不进去。”
“那怎么办?”
“可以麻烦你们几位向我的身后走走吗?否则不管死活。”格里菲尔面带微笑,摆好姿势,几个人看见他一手伸向前方,正对着门,手心冒起点点红光。
他们立刻心领神会,快步走到格里菲尔的身后,将此时的场面交给这位自信的金发精灵。
红色的光球在精灵的手中逐渐聚合,化成一团火球。随着精灵的手轻轻向前一推,火球悠悠飘向那扇双推门,接触的一瞬间,火球“轰”的一声爆裂而开,无情火焰瞬间炸开,将门中间轰开一个大洞,洞周围的木头被烧得漆黑,正冒着缕缕青烟。
“现在,可以进去了。”格里菲尔吹了吹手心飘出的青烟,退到一旁。
显然,接下来的事无需他动手。维克多和伊桑尼亚看了看,走到门前,合力将大洞中露出的门闩抬起又丢下。
轰!
门闩重重砸落在地面,溅起浓浓尘土,而此时,失去门闩支撑的门向后滑去,一道缝隙在两扇门中间变宽,藏在门后面的房间向几个人露出了真容。
不同于外面的黑暗,这间宽敞的房间之内,灯光明亮,蓝色火焰在四周的墙壁上跳动,宛如一个个蓝色的精灵,给房间内的柱子染上幽幽的蓝色。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房间中心的那几团巨大黑暗之光立刻吸引着众人的注意力。
一团又一团的黑色光芒重叠在一起,围成一个圈,而在被挡住的空间中,传出一丝丝呻吟的声音,听上去是个十几岁的男性,正遭受着不知名的痛苦。
“是哥哥!”莉莉娅听出了那个声音,正是她要找的人——自己的哥哥,迪肯·方特。
“那孩子被绑在白色祭台上,手腕上还在流血。”杜兰特拔出挂在腰间的匕首,“不过在那之前,大概我们还需要对抗这里的主人。”
他的话音刚落,几个人就看到黑色的光芒中间闪过两团白色的影子,飘忽不定,张牙舞爪向他们这个方向飘来。
“还真是……盛大的欢迎仪式啊!”格里菲尔的手中再次燃起火球,向其中一团白色的影子打去,火球在他的控制下精准停留在白色影子所在的那一点空间。火球在他的预料下爆炸,红色的火光短暂驱散周围的黑暗,露出了中心的黑色蜡烛,而他的目标——那团白色的影子也在这团火焰的影响下受到波及,光芒淡弱,但并未完全消失。
“受死吧!”维克多从背后拿下大斧,向另一个白色的影子砍去。斧子在空气中划过,将白色影子搅动,而后影子便恢复了原样,“啧……看样子它们有应对武器的方法,我的攻击没有那么奏效。”
伊桑尼亚同样拿起自己腰间的长剑,向刚刚格里菲尔攻击过得那只砍去,剑身划过那团白色的影子,只是给对方造成了轻微的晃动,但这下成功将白色影子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
两团白色的影子同时举起爪子向伊桑尼亚和维克多抓来,爪子从两人的身体穿了过去。深入骨髓的寒冷在两人身上蔓延,他们感觉到自己的力气逐渐流失,仿佛被这寒冬般的袭击将热量带离身体。
“呆在这,莉莉娅。”迪亚特将莉莉娅安置在安全的位置,随后直接冲到伊桑尼亚和维克多的身后,他将胸前的圣徽牢牢抓在手中,低声念着“圣神,请赐予我力量,以驱除这藏在黑暗中的邪恶!”
随着他的话语和在心中持续的默祷,他的圣徽变得明亮,柔和的光芒将迪亚特包裹,又从他的身体向四周扩散,将他前面的伊桑尼亚和维克多包裹,光芒继续扩散,将那两团白色的影子向外推去。
影子们在光芒的照耀下,发出凄惨且尖锐的嚎叫,它们的身影变得更加稀薄,被光芒推着向后退去。
“小心火球!”格里菲尔提醒的同时,脚步向房间的里面挪动几步,而后他身处一个手指,一团浓缩的火球向两个白色的影子飘去。
格里菲尔盯着空气中的某一个位置,当火球飘到那里的时候,他将手掌迅速张开,又瞬间握拳。在这一张一收的瞬间,火球在空气中的一点爆炸,灼热的火焰炙烤那两个白色影子,火焰在它们的体内燃烧,将影子吞噬大半。
“消灭它们!”
随着格里菲尔的一声提醒,站在白色影子旁边的两人同时挥动手中的武器,将最后残留的影子打散。两团白色的影子消失的同时,围绕在它们身边的黑色烛光也慢慢化成点点光芒分散在空气中,黑色蜡烛上的淡蓝色火焰慢慢熄灭。
黑色烛光消失之后,众人被挡住的视线再无阻碍,看到了被黑色蜡烛围在中间的祭台以及上面的小男孩,同时也看到了小男孩后面那座巨大的、闪着金光的祭坛。在祭坛的的中央有一座大大的雕像,弯弯的尖角,张牙舞爪的手臂,还有脸上那狞笑的笑容,给这个大房间带来一丝恐怖。
“你怎么样?”格里菲尔跑到杜兰特的身边查看。
“有些使不上力气,可能需要休息一下。”杜兰特说着直接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哥哥!”莉莉娅从藏身之地跑出,直奔那个小男孩而去。迪亚特跟在她的身后,同时还不忘了跟其他人叮嘱一句,“那座大祭坛上的东西不要乱碰。”
他将小男孩从祭台上慢慢抱下,轻轻放在地上,仔细观察着。小男孩的面色惨白,双眼紧闭,唇色也是惨白,手腕上被割的伤口还在鲜血横流,脑袋歪在一旁。
“我哥哥他……他怎么样?”莉莉娅趴在哥哥的身边,拿出手帕给哥哥擦着头上的汗水。
“还有救。”迪亚特没有多说,他将手放在迪肯的伤口处,闭眼在心中默念,一团白色柔和的光芒从他的手心发出,光芒在伤口处覆盖。光芒没有持续多久,便消散在空气中。
小男孩手腕处的伤口渐渐愈合,他的脸上也变得红润。
“他没有事了,过一会就会醒过来了。”迪亚特轻轻用袖子擦了擦手心的汗水,“莉莉娅,可以请你留在这里照顾他吗?”
“嗯!”莉莉娅痛快点头,看着哥哥的情况。
“这边怎么样?”迪亚特起身走到金色大祭坛旁边,问着看起来从刚刚就在研究的杜卡特和格里菲尔。
“不怎么样,不能靠近细看就看不到那么多事情。”格里菲尔摇了摇头,“不过能看出来的是,他们从这里拿出了什么东西。”
他指了指金色雕像的前方,一个直径为五尺的圆形窟窿就在那里。在窟窿的朝着白色祭台的方向,隐隐约约能看到三条暗红色的沟槽。沟槽从迪亚特和格里菲尔的脚下穿过,两个人同时在沟槽的附近问了问,一股血腥味直冲鼻腔。
“如果没弄错的话,他们开启那个圆形窟窿需要的是血祭。”格里菲尔看了看还躺在地上的小男孩。那孩子已经转醒,此时正歪头跟莉莉娅诉说着什么。
“那他们会拿走什么呢?”迪亚特用手轻轻扶着下巴,仔细思考。突然他的眼睛一亮,转头问向身边的格里菲尔,“巫妖的法杖,你找到了吗?”
“……”不用他提醒,格里菲尔也早已想到这一点,只是他没想到要找到巫妖的法杖需要用人血来开启机关。此时他的心里暗自庆幸,幸亏有人帮自己开启了这层机关,将法杖找出来,否则还真是难办啊。
“哥哥!”莉莉娅开心地抱住已经可以坐起身的迪肯,“你没事就好了。”
“谢谢你,莉莉娅。”迪肯温柔地摸了摸莉莉娅的头发,转头向其他人说到,“也谢谢你们,叔叔和大哥哥们。”
“我说,迪肯,你怎么会被带到这个地方来啊?”维克多将斧子背回身后,蹲在地上好奇地问到。
“这……说来话长,”迪肯讲过几句便停下来喘着气,恢复一点体力。
“没关系,慢慢说,至少现在还有时间。”迪亚特抱起他,“出去的路上应该可以讲完吧?”
“不知道,可以试试。”小男孩的脸上泛起笑容。
【中秋夜路】
講述人:朱雀子
正是夏末秋初的时节,气候越发让人捉摸不透。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秋高气爽、满街桂香的好天气,到了下午却突然乌云密布,眼看着就电闪雷鸣起来。
想着下班后的晚宴,我早早结束了手头的工作,试图准时下班。但天气似乎并没有感受到我殷切的期盼,它把大团的乌云揉来揉去,搅得下午宛如深夜一样漆黑,翻滚的乌云折腾了半晌,最后像抹布一样挤出了身体里哗哗作响的水分。
机智的我早早打开了手机里两个打车软件轮流叫上了车,终于成功踏上了奔赴晚宴的路。透过车窗上模糊的水痕,晚高峰的街上,亮着红灯的车像是在停车场一样整整齐齐排列在街上,几分钟都挪动不了一米,我叹了口气刷起了微博。连日熬夜加班的困倦和车上潮湿甜腻的香水味让我昏昏沉沉,感觉快要睡着的时候却突然被司机推醒了。
“快看,好像有车来接你了。”
我一个机灵睁开眼,远处车流的间隙里照来一丝车的灯光,我还没来及想明白这车反向逆行要扣多少分,道路仿佛扭曲了一下,忽得这辆车就开到了我的面前。
这时候我才发现这准确来说不是一辆车,应该是一……间?请原谅我在量词上的严谨,这分明是一间有车轮的牢房。一条鱼浮游在底座的前方,透亮的眼睛发出车灯般明亮的光。
雷七郎从小隔窗里探出脑袋:“快上来啊,晚宴要迟到了。”我这才发现车上坐满了人,狱友们从栏杆里伸出手来,热情地招呼我。
琳艾打开了车门上的锁链让我进去,临走之前我还想着给了滴滴师傅一个五星好评。
“坐稳了,我们要出发了。”鸠君启动了引擎,狱车突然变窄,挤开了堵住的车流,气泡一样窜了出去。
刚开出去两条街,突然间,雨滴中不知道夹了些什么,打在车上劈啪作响,我好奇伸手出去抓到了一只,这才看清这竟然是条鱼。
“哎呀糟糕。”鸫君焦急地说,“这都是大家平时摸的鱼,实在是太多了!”
说话的时间里,鱼下得越来越急,冲撞得狱车东倒西歪。忽得,车轮不知道开进了什么里,开始剧烈地颠簸起来,大家挣扎着往前看去,发现地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坑洞。
“作孽啊,这都是大家挖下的坑啊!”鸫君拍着大腿痛心疾首。
眼看着车辆行动即将受阻,白伯欢从包里掏出了电脑,快速地打起字来。只见有一股光芒从他的指尖里发出,汇进了车头的咸鱼里,狱车像是被补充了能量,竟悠悠地漂浮了起来,堪堪避开了前方的大坑。
“这是……现场填坑!”大家纷纷效仿,掏出了手机电脑键盘,开始奋力创作。鸫君欣慰地看着大家,咸鱼的光芒愈加强盛起来,护佑着狱车继续前进。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大家就懈怠下来,东倒西歪地瘫了下来:“不行了,我已经是一条咸鱼了。”“我需要咖啡/奶茶/零食/东东的爱补充能量,不然真的写不出来了。”
鸫君皱起了眉头:“没办法了,只能杀一个祭天了。”鸫君在车里环视一圈,抓起一个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那人战战兢兢地开口:“将小离,是新来的读者。”鸫君点了点头:“作者还要留着填坑,就你了。”说罢抬手把将小离升上了天。顿时,鱼群明显小了很多,随后风雨也渐渐停息,乌云在天上盘踞了片刻也渐渐散去,雨过天晴了起来。
狱车平稳地到达了晚宴会场,大家纷纷双手合十走进会场,一邊哀悼着逝去的将小离,一边暗自下定决心“我以后再也不摸鱼了,一定会安心创作,再不挖坑。”
【中秋夜宴】
記錄者:雷七郎
會場如一個大鐵盒子,卻只有一個儘可供單人進出的小門。眾人陸續進入其中,門在身後關上,那聲音如有千斤重般,詭異非常。
左右環視,四面墻皆是鐵皮的樣子,不見窗戶,抬頭看,連屋頂都密不透風,更生出壓抑之感。
“我們的會場就在那邊。”鶇指著一個角落,那邊墻上貼了一個約略可以算是橫幅的東西,上書「↓中秋宴會現場↓」六個……小字,寫字的布又黃又爛,也不知是從哪個墳堆裡刨按出來的,暗紅色的書法字看上去如同某種犯罪現場。
於是眾人一齊朝那邊走去,由於場內沒有桌椅,大家便席地圍成一圈坐下。鶇寒暄了幾句道:“大家今天都辛苦了,不多說別的,準備開飯吧!”
雷七郎於是拍了拍手:“各位報名廚王爭霸賽的,準備準備,上菜咯!”
話音剛落,語諼便搶著站了起來,雷七郎點了點頭:“好,語諼第一,然後按時針順序上菜。”
【佛跳墻】
上菜人:語諼
这道菜最讲究的在原料上,讲究十二主料,十八辅料,再加一点醍醐味。
主料讲究平分秋色,六山珍,六海味。海味须得二两有余的镇江白鱼翅,饱满肥厚的辽东海刺参,半个手掌大的大连紫鲍,色泽清亮的广东花胶,甘甜白嫩的蓬莱扇贝,还有鲜美诱人的嵊泗贻贝;山珍也有讲究,要的是散养的肥硕母鸡,刚成年的吉安鸭,现下的青壳鸽子蛋,淡黄无瑕的古田银耳,铜钱大的花菇,还有立春前后采得的笋尖。然而这些并不能直接下锅,各自有各自的处理办法,或煸炒,或烹炸,非得逼出它们各自的香味来才算够格,可以放在一边备用了。
主料都已是极好的山珍海味,而制作者尚嫌不够,偏又要凑出十八味辅料来配。辅料的讲究便更多了,大抵是蹄筋,火腿,鱼唇,羊肘,猪肚,萝卜等等,各家有各家的秘方,不一而足。这些辅料或随主料一同烹制,或遁入猪腿骨、鸡骨、鸭骨交替熬煮高汤之中,自身没什么亮眼之处,但却将其独有的鲜,咸,香,润融入其中,丰富了整道菜的口感。
最讲究的那一味定是绍兴酒了。别小看那一勺绍兴老酒,这确是万万不可少的。这勺酒,既是水也是火,匀五味,调阴阳,酸甜苦辛香涩俱全,海味的腥气,山珍的土气,肉的油脂气,都被这小小一勺酒驱除干净,剩下的只有各自鲜美丰硕,在罐子里加清水小火煨上那么几个小时,方成就了这道菜。讲究的,这罐子还是要用酒坛,这样才算地道。
这道菜极其鲜美,入口时山珍海味之鲜之香如八音齐奏,彼此分庭抗礼又谐映生辉,据说连得道高僧都无法抵挡其魅力,弃禅还俗。有诗曰:“酝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但我想这恐怕是假的。这道菜固然穷奢极欲,揽尽世间珍馐而一网打尽,却未必能有其名字所说的功效。真的高人岂会因区区口腹之欲而离经叛道?
【冷吃兔】
上菜人:淺間
冷吃兔·浅间
在外地人还嚷嚷着“兔兔那么可爱”的时候,自贡人已经把可爱的兔兔吃出十八般花式来了。
一麻二黑三白,说的是毛色,而最好的兔子是只有本地人才知道的、兔油是黄色的玉米兔。这种只在夏季玉米当季的时候能买到的、纯吃玉米长起来的兔子,肥瘦合宜、油脂香而不腻,可说是最最适合中秋宴席的菜品了。
活兔子绑着一只后腿倒挂起来,一刀割喉毙命,再一溜刀就剥了皮,掏了内脏折了腿脚,兔头随你要不要——三分钟,一只兔兔就变成了剁好的浅粉色肉块。
宽油炸熟,再复炸一次炸酥成金黄色。
辣椒、花椒、八角、陈皮、姜蒜,小火爆香了再下兔子炒得油光红亮,起锅前再加料酒盐和糖。
起锅不装盘,先装盆,香得挠人,却还吃不得。
红油泡上一天,为了泡得均匀,还得不时翻弄着——然后终于看着天色渐暗,满月攀着珠帘上了廊檐,三四斤的一只兔子盛出来也不过两个深口的盘子。
辣椒的红艳裹了油,炸制得肌理细致的兔肉就藏身其间。
油亮亮辣滋滋四川正宗的冷吃兔——有人想尝尝么?
【榨菜鮮肉月餅】
上菜人:琳艾
看到时令小吃总是让人难以自持,就像是看到标注着期间限定就忍不住要买的东西一样。
在这个夜晚自然也不例外,虽然宴会上摆满了各式珍馐,你还是径直走向了那盘摆放随意的粗糙月饼。
肉香,油香,芝麻香,你还未伸出手,它的气味就已经开始主动引诱你了。
酥松的苏式月饼其实并不适合这样的宴席,但你仍然舔了舔舌头,从盘中拿起一枚咬了一口。
就算已经提前用手拢住,酥皮的碎渣仍然掉了一些下来,被反复交叠出多层的饼皮酥脆松香,合着顶端烤出香味的芝麻让你食指大动。第一口的月饼总是咬不到馅儿的,但是肉汁已经浸润到里层的酥皮里,咸香的鲜味绕在舌尖,你忙不迭地吃了第二口。
是了,这就是每年一度的,熟悉的味道。
去掉蒂头和茎,切成小丁的榨菜,包裹着肥瘦适宜的猪肉,每咬下的一口都有肉汁渗到边缘的酥皮中。揉进了少许淀粉的肉馅鲜嫩弹牙,时不时还能咬到榨菜粒爽脆的口感。虽然你也喜欢广式月饼那月圆人圆的甜美,但榨菜鲜肉月饼,对你来说可能更意味着家的味道。
矫情的想法让你发笑,你摇了摇头。
“也许还是坦率地承认就是好吃比较好。”
【蛋黃蓮蓉月餅】
上菜人:霧砸
蛋黄莲蓉月饼,除却外层的薄薄面皮以外,便是莲蓉与咸蛋黄的绝妙搭配。
莲蓉,由去了苦芯的莲子炒制,如柔软通透的白色玉石,带着清香,入口便是清清淡淡,甜的程度取决于糖的多少,可以甜到掉牙,也可以做得略微平淡,这样,夏日雨水的清甜便能从里头渗出来,这是素食,是属于莲子的清新。
咸蛋黄,它的蛋白质在盐类催化下引发质变,变得鲜香软糯,质量好的蛋黄,能从心里流出香浓的油,又称流心,一口咬下,咸香酥软,油脂的芬芳瞬间充盈着整个口腔,这是肉食,是属于荤腥的香气。
咬开外皮,莲蓉包裹着蛋黄,甜里裹咸,素里带荤,舌苔上感受到不同的味道,却不难吃——甚至只能以好吃形容,蛋黄的微咸让莲蓉不再平淡,莲蓉的微甜让蛋黄不再油腻,柔软的莲蓉,蓬松带着沙质的蛋黄,两种口感在舌尖磋磨下融化,香、甜、咸、鲜,不同味道在口腔里融合,咽下时,整个灵魂都满足得叹息。
蛋黄本身长得圆圆,再用莲蓉包裹,面皮包装,印上花纹烤制出来,便整个都是团团圆圆的,正应了中秋团团圆圆的景,最是合适不过。
【魚下巴】
上菜人:梨七生【草】
已是深夜,总有那么些睡不着的人,要么腹中空空,要么心里空空。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两样都占全了,但此时他觉得给五脏庙续上点香火应该能安心定神,是个好主意。
打开冰箱,在厚厚的冻霜中翻找,发现一袋速冻鱼下巴,看了看保质期已然接近,遂决定将其处理了。
扔进微波炉,定好时间。往嘴里扔了块饼干安抚急躁的消化系统,夜晚的消化系统就像是黑心公司的老板,不停的索求着食物,然后给你些许的满足感和一身肥肉。
但谁在乎呢,饿了就要吃饭,不是吗。
“叮~”解冻已经完成,洗净并沥出多余的水分,接着让它们和盐、味精、酱油和料酒在微波盒里打了个痛快,鱼下巴已经处理好,接下来怎么做就全看心情了。
他的双手突然停下。“随机播放。”悠扬的音乐在耳机中响起,明明已经是AI可以处理大部分事情的时代,可做菜这种事还是得自己来。
无奈摇了摇头,拿出葱姜蒜还有辣椒切碎。菜的做法太多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才是最正宗的那格,但深夜的肠胃不需要分辨味道正宗不正宗,和日子一样,过得去就行了。
“刺啦——”香料们爆香在油锅里,当香味这个信号无延迟地传达到脑内时,腌制入味的鱼下巴同步被倒进了锅中。如果没有刚才那块饼干垫着可能现在要做的就不是熟食而是刺身了。
不一会儿,鱼下巴就煎好了,但这仍不是结束,又一声“刺啦——”响起,他把红油和水倒进了锅里,然后开大火、盖上锅盖并开始计时。
洗洗手、打开手边的冰箱并拿出一罐酒、从橱柜里拿出盘子。在做完以上这些事后感受一下窗外群青色的不夜城,然后时间到了。
盛出鱼下巴,拎着那罐酒回到了电脑前。
现在他可以享受一个满足的夜晚了。
【雞蛋羹】
上菜人:悠伶惜
黄澄澄一碗摆上桌,搁在桌板上那一磕,碗里的吃食酥酥的颤。是鸡蛋羹。
北方叫鸡蛋羹、鸡蛋糕,南方多叫成水波蛋,更有风韵,东西是一样的东西,做法再简单不过。一颗蛋一碗水,撒点盐,讲究的还撒点葱花放些虾仁,半锅水,热热的蒸。名头是羹,但这羹却非是流动的汤水,一勺下去,是半凝固的果冻状的蛋液。也有人愿意做花头,在羹里搁许许多多食材,一勺里一半是羹一半是肉菜,群英荟萃。
但顶讲究的,还是纯粹的鸡蛋羹。除了盐一点调料不放,至多放些料酒去腥气。水不能多,讲究的是吃到半碗,一挖还是纯粹的蛋羹,没有半滴多余的水。蛋羹里的水带着股腥气,若不慎吃到,难免败兴。若是水少了,蛋羹便干巴巴的,好似在吃鸡蛋酱。那水也必得是纯净的温白开,蛋液滤净,水不能凉不能热,否则蒸出来的蛋羹就掺了气泡,非上品也。
打好了蛋液,再加几滴油。花生油香,菜籽油色泽偏绿,猪油是好的,只是难以搅匀,热油又难免把一碗蛋液搅成蛋花。最上等的乃是豆油,搁豆油蒸出来的蛋羹,金灿灿一碗,面上浮着层油花,是纯粹的熔金色,好比落日余晖。若在滴上两滴香油,更是色香味俱全。
如此一碗蛋羹出炉,鲜活酥颤,抿一口就化在嘴里,香气最是纯正。吃到一半,再淋些生抽或蒜蓉辣酱,拌成一碗吃,也是好的。寻常人家吃这道菜,正经的酒楼也吃。越是寻常的菜,越是难做。若能把一道鸡蛋羹做到极臻,实可说是出师,火候手功无一不精。日本有道名菜,向来是居酒屋的座上客,叫做茶碗蒸。做法大体相似,只是把凉白开换做是冷柴鱼汁,并些香菇火腿虾仁,因此盐放的少些。放在茶杯里蒸出来,上边通常还卧着片鱼板。一勺下去,满齿留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龍虎鳳大燴】
上菜人:放北風
秋声渐盛,滋肝补肾。
斑驳的皮在油光和白色粉末的滋润下显出脆弱又坚强的美感,像是无数鞭痕,遮掩住微红的嫩肉。昏黄的灯光,倒笼着泛旧的铜锅,小火滋滋地烤着它圆润的臀部,令它的身体温热柔顺,内心隐约挣扎,却仍是包容地接纳了黑和白的块状物,陈年的好酒,肥腻或瘦长的赤躯,还有点点猩红,散落在清香鲜美的水面,所有美味的梦想,都在这人生的锅中浮沉,那些天上飞的缤纷色彩、地上跑的高贵猎手、水里游的恐怖之王,都在这间破乱的厨房里,脱去了所有沉重的形容词,以最原始的面貌和香味,混着沸腾的汤汁,淋一些白花花的脂膏和碎开的花瓣,再把几片翠绿欲滴的香叶轻柔地放在最上面,再盖上锅盖,将浓情都锁在方寸之间,连着小火炉一起捧到桌上,等待宴会高潮打开的一瞬,用最剧烈的温柔来充盈诸位的身心。
【水煮蝦】
上菜人:阿縈
鲜虾是这座滨湖城市易得的家常美味。而水煮虾因其烹调方法简便、营养价值高、食用方便而成了我家餐桌上的常驻客。
清早出门去菜市场称几两活虾,大刀阔斧地剪掉头顶硬刺和头部的须须,放入锅中用加了少许盐的清水煮至完全变色,抄子捞出锅入盘,基本工作便完成了。接下来的蘸料是水煮虾的灵魂,虽说家家户户做法相近,却因每家口味的细微差异而略有不同。我最喜欢的蘸料是用小半碗陈醋打底,切入鲜姜细丝和宛如粗骨料的豪爽蒜泥,加一点老抽提味,最后浇一层香油提香。
连虾盘带蘸料碗端上桌,就到了大快朵颐的时候。我喜欢拽掉虾头,虾壳剥至只留最后一节和虾尾,撕掉背脊上的薄皮剃掉虾线,整只虾子丢进料碗,再用筷子夹住虾仁在料碗里翻搅一番,然后全部丢进嘴里。虾肉的Q弹、陈醋的酸爽、姜蒜丝丝麻麻的辣口、香油的一丝香气在口中充分融合,咀嚼吞咽后嘴里只剩虾尾和一点点虾壳,吐至骨碟,一只虾便被干掉了。
鲜虾是属于一年四季的美味,饭桌上永不过时的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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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霧砸突然舉手道:“我還有一道菜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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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漿稀飯】
上菜人:霧砸
豆浆稀饭,听来稀松平常,都是早点日常元素。若只是简单的豆浆配稀饭,那便过于小看这道菜,加上山药百合等养颜美容的食材,简简单单的一碗粥里蕴含着想不到的机巧心思。取豆浆代替水与米粒同煮,直至米粒煮的稀烂软糯,豆浆与米饭融合成为粘稠的流质食物。入口软糯香甜,还有淡淡的豆香,舌尖轻轻一顶就能把米粒全部碾碎,米香混着豆浆的香气,一同流入喉咙流到胃里,肠胃仿佛都受到了安静的抚慰。
我是爱吃甜食的,美龄粥里还加了冰糖,入口便是清清爽爽的甜,吃到山药脆爽的口感,犹如惊喜在口中绽放,山药的微脆与米粒的软烂层次鲜明,却又融为一体。
初次尝试美龄粥是在全国连锁的南京大排档,它被誉为高分菜品,上桌之后便是一个大白碗里一锅白白净净如凝脂的稀粥。南方人炖粥是有讲究的,炖出来的米粒与水融为一体,不分彼此水乳交融,一口咽下便再也分不出米粒的大小形状,只能感受到它柔软的心在嘴里化开,便惊奇于日常的豆浆稀饭也能有如此美味。
豆浆稀饭在民国又称民国美龄粥,据传为蒋先生其夫人宋美龄所创造,于是这粥便从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豆浆配稀饭,摇身一变飞上枝头,成为打上民国标签的讲究美食。饮粥时看着手里宣传册,脑海中不由自主便幻想出个身着旗袍的民国女子,手里拿着本英文原装《简?爱》细细读着,乏了,便放下书,端起青罗团扇旁的一碗美龄粥,用小瓷勺慢慢地舀,细嚼慢咽,如此看来,确实是十分讲究了。
【烤全羊】
上菜人:回音壁
坊间已经许久没有真正的烤全羊了。
烤全羊需要大炉,又需要经验丰富、火候把握老练的老师傅,这两样现今都越来越难寻,因此也少有真的拿全羊来烤的做法了。
市面上烤肉店所售的烤全羊,大抵更类馕坑肉的做法,但却又要讲究许多。肉,要选不足周岁的羔羊肉,切作几件。食客订制时,依前腿、肋排、后腿来选择,每件小则三五斤,大的也不足十斤,一家食用是正好的。烤制手法与馕坑肉类似,将肉吊在铁钩之上,在馕坑中以碳火焖烤,用得是上好的木碳,绝无烟薰之虞,但有两点格外精巧之处:首先,烤制之前,要以特制的面浆涂抹、揉擦,调料全在面浆之中,以此入味,二是要时时翻动以控制火候。
馕坑内空间为钟形,下燃炭火,当中空间颇大,一次可烤四五件,但费时颇长,一二个小时往往是有的。食客有等不及的,便先点几串烤肉、要些凉菜吃着——此类烤肉店往往有白、胡萝卜制的泡菜,味道咸辣,与汉人的泡菜颇为不同,近年来则受汉人影响而供应的凉菜,与老虎菜相似,当地称为“皮辣红”,颇为解腻下饭。
待到开炉时,点了烤全羊的,便纷纷围拢上去。因这种小店经常没有排号机制,大家都恐被别人抢了先。一开炉,肉鲜、脂香伴着白烟扩散开来,逗得人肚内馋虫涌动,刚吃的几串烤肉仿佛什么也不算了。出炉的烤全羊色泽金黄,是面浆与羊脂彼此渗透、烤透而形成的一层酥脆的壳,最为鲜香。内里的羊肉,因是焖炉高温烤制,未曾经过明火,不似一般烤肉的褐色,而是一种浓郁厚重的深红。盖因馕坑之中热力雄壮,肉汁全被锁住、浓缩,故而肉质饱满而软嫩,香味极为浓郁。各食客将刚出炉的几件烤肉刮分一空,烤肉的师傅便执着小刀,依序将每件切开,但切得并不十分精细,大体上以食客能抓起来一块来吃为限。
若在店吃的,此时便将肉块用大盘盛了送上桌来,热腾腾的满室都是肉香。又取过新鲜的洋葱细细切片,让它自然散成一圈圈的,撒在肉块上。此地的洋葱甜辣味冲,吃过一块浓厚的烤肉,再吃一圈洋葱,简直像欣赏了一曲宏大的交响曲,迎来一声干脆响亮的尾音。
带回家吃的就没有这么悠哉,用袋子装了肉和洋葱,低头匆匆而走,生怕走得慢了,热气散在路上。但其实烤全羊的香味那有哪么脆弱,凉了再热,吃着也是极美的。
唯有要出远门、特地买了烤全羊带给亲朋的,最是焦灼。烤肉店多数是有真空包装的,但须等烤肉凉透才好上机,食客坐在一盘肉边上,满面的急切,甚是可怜。不过他们也并非干等着,往往在等待过程中,就将切肉时掉来下的脆皮渣渣以手沾着吃了,算是聊作安慰吧。
【墨魚水餃】
上菜人:舞舞紙
“我捉到了一只没见过的鱼!”
果酱面包高举着战利品,跑进了红茶布丁的书房。
“食物禁止进入书房……”
看着果酱面包挂着口水的傻脸,就知道她来书房绝对不是为了调查未知生物的生态。果酱面包对未知物种永远只会问三个问题——能?好?怎?每次红茶布丁醉心于五彩斑斓的珊瑚丛时,果酱面包都会迫不及待地问出这三个问题。
“这只鱼的身上有缝合的痕迹,你看它的头部和身体之间的连接部位,头部是类似于乌贼的软体动物,而头部下面就出现了鳞片和类似鱼刺的脊椎;鱼鳍大得离谱,可以在海水里滑翔;而它的脚,四趾,没有毛,普通的鱼是不会有这个部分的,这个部分属于一种陆地双足动物,是一种鸟类,腹部没有鳞片覆盖的部分,也有细小的羽毛,和双足属于同一种动物。海洋污染、激光辐射,还有魔法……溶解几种不同的动物再把它们粘合的方法要多少有多少,这种动物只会越来越多,不过不用担心,吃法和乌贼、鱼、鸡是一样的……”
果酱面包连连点头,扛起不省人事的缝合怪一路奔向厨房。
“咚”地一声,果酱面包将缝合怪砸在了厨房的地板:“萌萌!我想吃这个!”
缝合怪在地板上跳了两下,彻底去世了。
“萌萌,我在它的肚子里找到了蛋!”果酱面包破开缝合怪的腹部,将几个晶莹剔透的黄色球体装进碗里,“还有一个胃袋一样的部分,里面的东西好像是磨碎的小麦粉,很干燥!”
“乌贼、鲑鱼和鸡的缝合怪……”萌萌用剪刀一根根地剪下乌贼的触须,刮干净上面的吸盘,切成小段,接着在它柔软的头顶剪出一个小口,挤出了墨汁一般污浊的粘液,“黑暗、邪恶和扭曲的牺牲品……让它以普通食物的身份死去,就是我们对它最大的尊重。”
“以后这种鱼会越来越多吗?”果酱面包用菜刀刮下鱼身的鳞片,砍下巨大如翅膀的鱼鳍。
“会的。海兔自诩为万物的主宰,对异类只会肆无忌惮地侵略和践踏,我们不也是被他们当成异类驱逐了吗?”
萌萌将蛋和面粉搅拌在一起,这两种食材应该出现在鸡舍和农田,在鱼的肚子里找到它们,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吗?
“萌萌,我想吃饺子。吃之前不知道是什么馅,吃下去才会知道的饺子,还要在里面放些鳞片象征好运!”
果酱面包将鸡肉和鱼肉细细地碾碎拌上盐和切好的乌贼须,又端上一碗鱼鳞,它们一片片被洗得晶莹透亮,就像水晶的玻片。
“让迷失的灵魂长眠,让疲惫的肉体回归黑暗,我就用这个墨鱼汁,为它盖上最后的帷幕吧。”
两个人坐在小板凳上包着饺子,电波台里播报着新闻,内容是某种融合魔法的研究进展,据说这种魔法可以将美少女和龙融合为龙骑士。
“我没吃过美少女和龙……”果酱面包嗦了口口水。
“我也不会做美少女和龙啊……”
黑色的饺子在鸡骨和三文鱼骨熬制的高汤里,随着沸腾的水面上下扑腾着。
“看上去很黑,其实里面更黑。”
两人将饺子捞出,在盘子里列好。
“也不知道带鳞片的饺子会被谁吃到!”
果酱面包兴奋不已。
“我们不是每个饺子里都包了鳞片吗?”
“嘘,不要告诉她们,和她们说只有一个饺子里有鳞片,这样所有的人都会认为自己是最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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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晚的菜都上齊了,”雷七郎道:“香無妄之前說她有個節目想要表演,大家就一起吃飯一起看吧,鼓掌!”
“啪啪啪啪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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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書惡龍傳】
表演者:香無妄
在很久很久以前,世间远没有如此平静。
那时候,气候极为恶劣,三月干旱,三月水灾,三月尽黑夜。
人们活的很是艰辛,可以说是苟延馋喘。他们并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只是麻木地生存着,然后再毫无疑问地因为这样恶劣的气候死去。
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天地有三条恶龙。
他们将日月风雨霸为己有,吞吐玩乐。
有一个部落叫月,他们曾以月亮为图腾,期盼月神的保佑,可如今月神早已落入恶龙之手,成为恶龙的玩物,再不复当年皎洁之色。
月部落里有两位勇士,他们从小便崇尚月,可是等到他们长大成人,这个世界已经被恶龙所侵害。
但他们是部落中最勇武的勇士,终于有一天,他们下定决心要去拯救月神。
部落的长老已经很老了,每年都是颤颤巍巍快要死去的样子,但他活的竟然比所有人都久。他在两位勇士临走前递给他们月神的信物,说或许可以助他们一臂之力。
两位勇士沿途打听,热心的路人们告诉他们很多有用的消息。比如说恶龙们一年中会有那么三个月的休眠,那时候,或许是最好的时机。
他们终于找到了恶龙,与恶龙拼斗起来,即使他们是最勇武的勇士,却仍旧无法打败这三条恶龙。
最危急的时刻,他们怀中月神的信物突然冉冉升起,变成一轮最皎洁的月,将三条恶龙包裹其中。月神牺牲了自己,祈祷世间的善意相助。
恶龙不甘地挣扎着,咆哮着,却仍旧无法逃脱月神的束缚。两位勇士感受到月神的信念,也扑入了月神的光辉中,用自身一起镇压恶龙。
但月神也仅仅只是束缚住他们罢了,她在最后的时刻告诉人们,镇压恶龙,还是需要世间的善念。
“所以,如果你不吃五仁月饼的话,恶龙就会重新肆虐人间,你,知道自己所肩负的重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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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無妄表演完畢,伴著熱烈的掌聲回到座位上。
鶇看了看眾人,開口問道:“各位為何還不開動?難道是晚宴的菜色不合大家胃口?”
眾人看了看空空如也的地面,再看看鶇,異口同聲道:“畫餅充饑也要有個限度吧!!”
雷七郎看著一臉尷尬的鶇,心想:‘下次還是多少擺幾個盤子吧……’
至於這盤子錢麼……啪嗒啪嗒的算盤聲,與鶇一同淹沒在了眾人的口水中。
【中秋夜宴·完】
【群內中秋廚王投票結果公示】
本年度群內【中秋廚王】稱號由獲得票數最高的【回音壁】獲得。
作者:多财
社褚救了一条受伤的流浪狗。
狗在宠物医院做过手术,痊愈后出院,紧紧跟在社褚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社褚感到惊喜。
这距离看似随意,实际上保持着标准的三步法原则。拥有训狗经验的人,一眼便看出这条狗受过良好训练。
社褚养过边牧,在他的训练下,边牧从普通的跟从到绝技“装死”都能完成,后来他出国前把牧羊犬送了人,回国后却一直没再养狗。
现在看着受训良好的狗跟在身后,不知怎么,社褚竟有些心痒。
回家要坐地铁,社褚走到地铁口。狗像是知道自己不能进去似的,在入口停下脚步。
它蹲坐在地,轻轻摆动尾巴,目送社褚离去。那样子仿佛在说:再见!
社褚已走进地铁站,回头看了一眼,竟又折返,而看到他的动作之后,狗起立即身,做出预备跟随的动作。
社褚一愣。他再次感叹这条狗的素质之高。聪明的狗拥有较高的自主意识,即使是流浪犬,也不会随便认主。
在社褚心中,让这条狗跟他回家的把握,也就从八成下降到了五成。
“你愿意跟我回家吗?”社褚自言自语。
他摸摸狗的后背。狗一身杂毛,从外观上看来并非名种,像是普通的土狗。
然而,像是对社褚的问题做出回应似的,它放低后腿,收回前臂,安静地蹲坐。
社渚感到奇特。相对于其他指令,蹲坐是一个带有“停止”意义的举动,所有指令的最后,无不回归于蹲坐的指令。
主动做出这个举动的狗,隐约透出拒绝之意。
社渚感到奇特。
莫非这只是巧合?
他看着狗,狗微微昂着头,黑眼睛里有水光。社褚向它发出翻滚、站立的指令,它配合良好。
社褚趁热打铁:“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他紧紧盯着狗,只见它垂下耳朵,再次蹲坐。
这下社褚几乎可以肯定,它是一条极通人性的狗。同时,他为自己被它拒绝的事实感到遗憾。
“唉。那我走了,你自己长点心,可别再和其他狗打架啊。”
这样对狗说着,社褚走进地铁站。
奇特的言行引来一部分路人的目光,社褚本人似乎毫无所觉,只管头也不回地往里走。
第二天,社褚走出回家上班必经的地铁口。
狗在出口蹲坐着。
还是昨天的位置,还是标准的坐姿,完美得无可挑剔。
它若有所感,往社褚的方向看来。而后,它极快地起身,摇了摇尾巴。
社褚愣住了。
他被出地铁的人撞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
“早啊。“
社褚迈开步子。
”你想一起走一段吗?”
他似乎有种直觉,笃定狗会跟上他的步伐。果不其然,三秒之后,身后传来狗小步快跑的声音。
社褚露出微笑。
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地走到公司门前。
“我到了。”社褚准备进门,“再见!”
狗极快地摇了两下尾巴。
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个人,看服饰是社褚公司的保安。
“那边的!”保安大哥喊道:“狗不能带进公司的!”
他气喘吁吁地靠近,认出了社褚。
“哦,是小褚啊!”保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是你的狗吗?”
社褚含糊其辞:“它不会进去的。”
“在门口待着也不行啊。”保安转头朝狗喊:“狗狗,去那边玩。”
“去吧。”
狗垂下耳朵。自由的生灵,看了社褚一眼,迈开四肢离开。
“唉。越来越想要它了。”
望着它离去的背影,社褚感到失落。
狗似乎有意亲近社褚。
工作日的每个早晨,它都会在地铁口等待社褚。除此之外,它并不做多余的事情,不向他讨要夸奖,也不讨要抚摸。
仅仅是沉默跟着他。
日子一久,社褚注意到它身上的新伤口。
小而多的伤口,像生的血眼睛,随着它的呼吸翕张。过几天,这些伤口渐渐愈合,覆盖上一层浅粉色的嫩肉。
这些伤口与它当初被送到宠物医院时的伤口相似,只是宽窄不同,几乎可以确定都是被兽爪划伤所致。
社褚开始带消毒喷雾和愈合敷料上班。然而再好的消毒与敷料,也无法解决新伤添加速度远高于愈合速度的事实。
他猜测,这很大可能是流浪狗进行食物与地盘的争斗导致的。
地盘的问题,社褚不予考虑,但在食物的供应上,社褚能给予一些帮助。
上班的早晨,社褚在狗面前放下一小罐打开的狗粮。
它闻到香味,看上去跃跃欲试的样子,然而却始终没有动口。
“……哦!”社褚恍然大悟。原来不下令,再怎么想吃,它都不会去吃。
他向狗下达指令: “吃吧。”
狗的眼睛黑亮。它呜呜叫着,不是平时那种短促的回应,而是更悠长的调子,像是狼激动时的长嚎。
十分神奇的是,即使它不会说话,表露的情绪却与人极其相似。
接下来,狗飞快地吃光了罐头。
看着这样的一副情景,社褚陷入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动。
他说不出原因,仅仅为它的回应感到心动。
每天喂它吃东西并不花费社褚多少时间。喂养一周后,他鲜少在狗的身上的伤口看到新增的伤口,就连旧有的伤口也因为营养充足,逐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这让社褚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狗原本瘦削。在狗粮、营养膏和肉罐头的滋养下,它的皮肉逐渐丰满,步伐变得轻快。
每天,狗跟跟随社褚身后,时间一久,社褚已能从极轻足音中辨认出它的状态。
它沉默的样子,也随着身体与精神的增高而渐渐褪去,当社褚再次将罐头放在它面前时,他的手掌上传来冰凉濡湿的感觉。它的舌头嫩红,亲昵地在他的掌心打转,犹如干涸沙漠里降落几滴珍贵甘霖。
社褚呆住了。
仅仅是轻柔的舔舐,他却像感到宇宙新生一般的意义与重量。
不只是信任。社褚想。它终于愿意给我偏爱。
他忍不住笑了。
这些天社褚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引得同事小胖频频侧目。
休息时间,小胖抱着零食罐找社渚,一低头,看到了社渚桌面上的支出明细表。
“牛肉味?鸡肉味?“小胖垂涎三尺,”我的天,褚哥,你这个月买了不少零食啊。”
“牛肉味是狗粮罐头,鸡肉味是营养膏。”
“什么!这可怕的巨额开销,真是人不如狗。褚哥你养狗了?”
“没有。”
小胖醍醐灌顶:“我懂了!这一定是褚哥女朋友的狗。”
社渚一头雾水:“我没有女朋友。”
“我又懂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既然这不是褚哥的狗,也不是女朋友的狗,那么它无疑就是流浪在外、没有主人的狗狗。说实话,褚哥,没想到你是这么有爱心的人,我小胖感到十分敬佩。“
“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小胖这种旁观者的提醒下,社褚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地铁口等待他的,是一条无主的流浪狗。他曾希望将狗带回家,结果却不如人意。
由于他仍对它抱有幻想,不知不觉之中,竟然过分地投入了资源与精力。
原本社褚以为这是一场单向的驯化,如同当年他游刃有余地驯服边牧,这一次也必定如此。然而从一开始,他被它拒绝,之后为了它绞尽脑汁,还因为它的一点亲昵感到无比满足。直到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场双向的驯化。
有一天他会训化它,到在那之前,或许它已将他驯化。他们之间真切地建立起了一种牢固的东西,不同于初逢之时,在彼此心中,对方的分量已大有不同。
他不甘心只有自己深陷于此。一股迫切想让对方被自己驯化的愿望油然而生,愈演愈烈,烧灼着社褚的灵魂。
机敏聪慧的生灵啊,想在它面前,再次发出同样的邀请。
想和它一起去更远的地方漫步,想被它更热烈地偏爱。
下一次见面,是在明天的清晨,在地铁站口,他与它即将再次相会。
明天明天,快快到来。
- END -
作者:伊西多
分组:紫阳花
CP:文青x贺新郎(荷与晚香玉)
文体:小说
标题:《寥落雨》
正文:
脚底仍是湿冷,一如心底。湿衣搁上桌子,拎起来时领口摞了重重水气,吊在挂衣钩上。窗外雨声繁华。
走过街头,不觉得自己存在。身体切实熟悉如手指,心灵与身体隔膜如伞布内外。集市上人喊:下雨了!虾便宜卖了!他盯着苍青白奋力伸屈的虾,此刻他脑中的橘红蜷曲的虾与盆中呆子融合,胸腔中打转的心回到起点,记起自己的名字:贺新郎。贺。新。郎。与红相配,红得喜庆倦怠。
古人结婚也用青庐,而今不如古,一代不如一代!他撑一把紫、橙红与白交织的木柄伞,回望街头,无所思,无所止,灰淡的天空下一个华丽的贺新郎,修长整饬如骑士,鬓若裁,眉若画,窄窄的衣服把一条街穿成了剧场,男主角翘首企望,笑涡旋开,散尽如香。
门不是被打开的,应该是“被撞开”,但是,没有人的步子能收得比专业演员贺新郎更快。他大摇大摆,从容优游,眼光仿佛不经意地放在主人身上。
主人文青用中指轻轻抬了抬眼镜,从睫毛下扫视了贺新郎一眼。他盘腿坐在沙发上,还像平常一样穿着老头衫和大裤衩,膝头放着笔电,面前的茶几上放着半个西瓜和一把勺子,贺新郎一看就说:“文青,我们的70s青年怎么也不正儿八经吃午饭啦?这样可没法好好的教育我啊。”
“恐怕不止要教育你,还得喂饱你。”文青漫不经心地说,没有注意用词,更没有注意贺新郎嘴边加深的笑。“怎么搞的啊,浑身都湿透了,快一点,去洗洗——我去给你找几件衣服来。”
“方便拿要露得多的,能秀腹肌的吗?”
“没有那种衣服。”文青一口回绝,疑惑地问道:“你今天约了姑娘?”
“没有,但是想让你饱饱眼福,顺便听你夸我几句。”
文青眨了眨眼睛,这是他翻白眼的替代物。“对我开屏有那么好玩么?好了,快去洗澡。”他攥住贺新郎的手腕,将这个高个子的英俊男人推进了洗澡间。
贺新郎笑着弯腰蜷起身子,他来的路上适逢落雨,虽然势头不大,但也被淋了好一会儿,如今好像只挨冻的小狗。文青竟连羞愤的样子都不肯给他看一下,他想着,虽然“羞恼”这两个字和文青放在一起都显违和,但……难道那不会相当可爱么?
贺新郎褪下湿得最厉害的鞋袜,窄脚裤子和马甲,裸露出漂亮的肌肉。熟练地调到一个最舒适的温度,热水浇淋。先随意冲洗一下脖子,而后是肩背、肚腹、大腿、小腿,最后轻车熟路地握住早已翘得老高的玩意儿,撸动起来。
这事儿已不是头一次。之前他在文青也曾借用过洗澡间,起先讶异于自己的勃起,现在则放肆享受。他捻动马眼,将前列腺液和水抹遍整根红头涨脑的家伙,它愈发热切地蹭着他的手心,在他咬牙颤抖、回忆过往的时候……
海洋,雨水,河流。长久地一动不动地蹲,脚都麻木无知觉,勉强提动大腿,甦醒的脚钝痛在血管里,爆裂于一粒粒鞋底的小砂子上。风太大,不欲开伞,只好聊胜于无地立起未系带的伞,伞布呼啦啦地拍在脸上,雨滴啪嗒嗒地打在鬓边。紧紧蜷着,卷曲为一颗虾米,头颈肩背尽数湿透,痛苦与寒冷,与不分明的难以忍耐的感觉,日后回想起来接近于欲望,扎根脚底在小腿抽枝。被满足的欲望等同于幸福,未被满足的等同于欲望的肥料。然而谁能比得过无欲之人幸福?
有人幸福得令别人欲哭无泪,无地自容,他不是无欲之人,只是小男孩攥着一瓶泡泡水,气味爽鼻又暧昧。每次只吹出一个泡泡,站在原地欣赏赞叹,虹彩美丽,拢在手心里,即使碎裂,好歹触到,占有,说不定得到了一掌干涸的泡泡水也心甘。别人是一连串吹的小孩,笑着拍掌,每一个都花色炫靓,捏住这个,丢了那个,风飘飘然卷走大多,犹呆立原地,想像个鸭子般追回也嫌太迟。改不了这毛病,或者木已成舟,只好只笑,佯装骄傲,做白日梦,梦里有接连自己飞到手心的泡泡。不能全部捉住,就一个也不捉,宁可忍受贪婪,也要姿态好看。
起先他真会装样。指肚撂在嘴唇上,对着佳人喃喃低语,下垂的眼角也沾染笑意与星火。距离这样近,他的眼睛太美,活在那里该是多么快乐。狂蜂浪蝶忽略不了他,灼焦的翅膀横陈在桌子上床上,他冷眼旁观翅膀碎裂,泡泡飞舞,没有欲望的人是何等幸福!幸福得虚假,像天上星,只供给人几万年前的星光。
文青正在挑拣衣服。热夏租期已结,但秋日仿佛比夏季更热,虽然下过了雨,太阳还是要把人晒干,他找出一件料子很亲肤的本白无袖背心,四角内裤,想了想究竟不愿把俊美的贺新郎打扮成一个手里欠把蒲扇的大爷,从柜子底抽出一条毛边牛仔短裤,走过去敲敲门道:“好了吗?”
门内自渎的贺新郎骇然,要知道他脑中想象的正是跪在他脚底的文青,苍白的脸潮红着,嘴唇微张,这声音来得实在太是时候,他弓腰,精液射在虚空中文青的方框眼镜上。
“没——没有。”他尽量压抑自己声音中的餍足,高声回答,同时快速用水流将精液冲散。“阿青,你这么着急干嘛啊?这才几分钟就对我思之如狂了吗?”
文青又眨了眨眼睛。“衣服我给你挂到门口上了,饭在厨房,西瓜从冰箱里拿出来凉着。我先去打个电话。”
贺新郎擦干身体,大剌剌在门外套上衣服,因为文青并不在这儿,甚觉可惜。厨房里是酸汤饺子和笋干烧五花肉,还有一碗蒜泥,可能是因为昨天他和文青提到过想吃点辣而爽口的。贺新郎微微一笑,很愉悦地舀了一碗饺子,用笋干和肉蘸蒜泥吃。隔壁的文青不知道是在和谁打电话,也许是他的学生?“嗯嗯,我知道了。”
“是学生么?”贺新郎问他。文青摇摇头,说:“不是。”在他对面坐下来,也舀了一碗酸汤饺子。
“好吃吗?”
“美味。”贺新郎笑道,“阿青,你真是贤妻良母,很像我前任女朋友。”
“好吃就多吃点。”文青不理会他,“你太瘦,而且不肯好好吃饭。”他顺手从旁边薅起一把干净的勺子,往贺新郎盘里堆起一座笋干和肉垒成的小山。
“阿青,阿青,别加了!”贺新郎拦截不迭,认命地吁口气,继续往嘴里塞东西。“我倒很情愿被你的饺子噎死,但不想被脂肪和蛋白质撑死,而且要是我真死了,你岂不是要伤心吗?”
文青这下真的在眨眼睛了。“多吃点,”他慢慢说,“把你嘴塞住。”
贺新郎一下子想到了浴室,潮红的脸,方框眼镜的镜片上流淌白色的精液。嘴里的饺子噎住喉咙,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好不容易把饺子咽了下去。对面的文青推给他一杯茶。“慢点吃。”他说,“以前也没见你吃相这么凶猛。”
他们见面时总是要吃东西,可能是延续了初次见面于餐厅的传统。文青闷头吃饭,独立于席上欢笑祝酒的各位,正要去夹硕果仅存的一个团团的狮子头,忽然听到有人拍手叫道:“大明星,总算来了!”
文青一向不关心什么流行风尚,也因此,他当时只觉得这个男人有双秀美轻佻的眼,神态带几分似笑非笑。桌上的人骚动起来,视线中心的美人却径直走到文青身边,说:“麻烦啦,让一下。”文青向旁边挪了挪,贺新郎拖来把椅子,刚一坐下,就迅速夹走了那个狮子头,还笑盈盈地说:“味道真不错哩,早知道老郑你这么有品味,”他目光扫了一圈桌边的人,最后将目光落在文青身上,“我就早点来了!”
熟悉起来是之后的事。当晚贺新郎喝得微醺,言笑晏晏,和桌上每一个人碰杯。到最后轮到文青,他摆手道:“我酒量不好。”
贺新郎却一定要他喝。文青不堪其扰,只好接过杯子,抿了一口,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擦嘴,手撑住桌子。贺新郎已经坐了下来,撩起眼皮,笑着望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文青身子晃了晃,倒在他身上。贺新郎又惊又好笑,拍了拍他,说:“这位……”转头问道:“他叫什么来着?”得到回答后继续叫道:“文青。文青!你酒量真够可以的,哈哈,抱……”话犹未了,文青的手扒住他肩头,几乎把贺新郎从椅子上压下来。他勉强支持着挺身,和贺新郎面对面,方框眼镜后眼神呆呆的。贺新郎觉得心中一跳,嘴里才接上那个“歉”字,文青哇的一声,把饭菜全吐在了贺新郎华丽的衬衫上。
做了朋友之后,文青总结对贺新郎的印象,是:“漂亮。高傲。轻浮。像只蝴蝶。”贺新郎托着下巴懒洋洋说:“阿青,你那时候和我才第一次见面,怎么能说我轻浮呢?而且你不肯多看我一眼,怎么好意思说我漂亮高傲呢?”
贺新郎确实觉得文青漂亮,他听到文青不喝酒时,想:“逼这个杏仁眼喝酒试试看。”文青抬起眼看他时,他不禁注意到那浓长的眼睫。他没办法换衣服,只好提前走开,顺带带走了还在昏睡的文青,给他留了电话号码,叫他请自己吃饭。文青做了火腿芝士焗土豆,请他来自己家里,贺新郎给他买了很好的茶叶,自那以后,他们渐渐的成了朋友。永远都只是这两人吃饭,贺新郎当时交了位女友,文青只知道她叫雪霏,是个多病的女子,不久后,贺新郎也和她分手了。
现在,他俩仍旧面对面吃饭,蒜泥快蘸完了,盘里只剩几块笋干,贺新郎连盆底一点酸汤也喝得干干净净。他笑道:“下次去我家吃怎么样?你想吃什么?”
文青的手指搭在桌面上,有点直直地盯着盘里孤零零的饺子。他的手指又细又白,骨节分明。他嫌弃贺新郎瘦,其实自己才是瘦的那一个,怎么吃都吃不胖。“做点蔬菜吧。”他说,忽然转头听了听窗外,说:“下雨了?”
“确实。”贺新郎瞧了瞧外面,笑道:“我得走了,今天下午打算看看我的剧本,别留我,在你身边,我真是什么都做不好呢。”他从椅子上站起身,走过文青身边时顺势拎走他肩上搭着的过大的外套,“不介意我拿走你的衣服吧。”
“拿走,记得好好地扣扣子。”文青吃掉最后一个饺子,说:“门口那儿有把伞,别忘了带上。”
紫色底子的伞上面描绘了大朵的雏菊和郁金香,是不可折叠的木柄伞。“真漂亮。”贺新郎把它拿在手里,撑开转了一圈。他转头对文青笑道:“明天见了。”
文青点点头,说:“再见。”
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今天看到的他,是限量版的他。而且说不定明天还有更好的。更好的朋友形象。贺新郎握住门把手,感到倦怠又希冀。
他以脚跟为圆心,转过身来说:“阿青……”文青正好也出口道:“贺……”两人同时住口,又同时张口道:“你先说吧。”“我先说。”
贺新郎的嘴边浮现出浅淡笑影。“那就我先说咯。”他拉长声音,飞速在脑海中措辞,最后说出口的却是最笨拙的话语:“吃完饭一起出去玩儿怎么样?我最近很想和你到鬼屋冒一下险。你要和我说什么话呢?”
“可以出去玩。”文青回答,“我想说……贺,你了解女孩子,告诉我,她们喜欢什么戒指?”
我不会叫每一个人去看黄昏的海,所以你对我也未免太冷淡了。何况这对我来讲也很特别啊。我从来没有叫谁去看过太阳雨,看过这么大的团栾的夕阳,酡红得和那晚你的脸一样。但你知道么?我爱你的冷淡。
我犹豫过一会儿。我喜欢雪霏的温情、和平,她躺在我身下的时候,既是水又是杯皿,盛满了似水柔情。她比你要爱我多了,喂,你爱我么?但我所祈求的并不是别人的爱啊,这种东西,勾勾手指不就应有尽有吗?
除了你之外我别无所求。但我不会永远爱你的。天幕上的紫色在模糊的交界线上洇染,与碧清的无边的海只遇会了这么一次,我所求的只是这个而已。然而人的欲望无穷无尽,在这一点上,有时候我还真不大相信自己呢。
我曾经对自己说,我永远不会真心实意地爱上哪一个人。爱的真实与否,我当时以为我自己看得明白,搞得清楚。我们无法直视太阳……除了这海上的夕阳。
贺新郎把伞又转动了一圈。“爱染。”他掀动嘴唇,念出这个名字。“你女朋友。或者说,你未婚妻。阿青,”他笑道,“你瞒得真是密不透风——”嘴唇微微上钩,他似怒非怒地一笑。“一个月后要回国了……这么样的金屋藏娇,是个怎样的美人儿啊?”
文青从桌子上拿起手机,翻了几翻,递给他看。
是一个美人,长眉连娟,媚眼如丝,小巧巧的鼻子,黑发掩映着红唇露出一个淡而不可忽视的笑。贺新郎见过无数个女人,在她们当中她也是数一数二的窈窕。踏着一双红色高跟尖头的长靴,皮肤不算顶白,胜在气质、神态。他的手指搁在她眼睛上,想道:想不到我也有这样的时候。
他将手机还了回去。他对文青说,不要素圈,不要碎钻,最好不要钻石,换用更打眼的宝石。色泽浓丽,光彩照人的。
说话时,贺新郎感觉自己的下体又有抬头的趋势。面对这么一个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的男人!“你认真考虑过么,阿青?你是认真的?你知道结婚代表着什么?你觉得她就是你一生的故事?你何必不告诉我呢?”这些话吐出口,变成了红宝石、欧泊石、金绿宝石、亚历山大石。他想起浴室里的欢愉,潺潺的水声犹如落雨。从西边起,烟灰色的云卷了上来,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灰紫色。
“阿青。”走之前他笑道,“这都几点了?你占用了我看剧本的时间,我也想刁难刁难你。”
“我有一个朋友。就叫他H吧。他爱上了他的朋友,假设——”
“这个朋友是你么?”
心脏訇然作响,贺新郎都未发觉自己何时欣慰地笑了起来。他一边禁不住地要笑,一边死死按捺住自己不安分的嘴角。“你凭什么这么想呢?”
“你有时候有点儿孩子气。”文青慢慢地说。“你因为我没有和你说爱染的事觉得不舒服,我看得出来。贺。我这一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解释——除了这个,你这么骄傲的人为了他,H,问了我,你的态度其实已经很明显了。你不是那种为了赌气屈就的人。贺,这么说挺不好意思,但……”他抬起眼睛说,“我总是会为你开心的。”
贺新郎想道:我比他懂得爱情吗?我们不懂得生活照旧要生活,生活比爱情复杂多了。
整个夏天雨水寥寥。而现在,樱桃树鲜绿的叶子发黄,蝉高栖枝头嘶叫。秋天的气味在发酵,雨声颤动如琴。那湿冷的声音,湿冷了我的心。
反正季节是无穷无止的。说不定你在几千几万年前就醒来又睡去了。贺新郎站在浴室中间,漠然地撸动阴茎,射在镜子上。他把全身擦干,把毛巾丢在衣架上。
在楼下的时候,他希望自己拿走了文青的唯一一把伞,而那个人又因为突然意识到,或者只是莫名其妙,追下来找他。他希望那个人和自己一样淋透了,淋到感冒发烧。他想看到他只穿着拖鞋和睡衣,站在雨中的样子:脚底浸湿了,被沙砾硌得苦痛。他随手捻起镜子上的一点精液,抹在唇上慢慢舔舐。假如面前是他该多好啊!假如自己是他,那也不错。
但是贺新郎知道事情不会到这为止。
他所需要的只是想想。
文:落水
关键字:本人
文体:散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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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不再每天换洗一套衣服就开始顶着两天没洗的头发去上班的呢。
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桌边的盆栽开始因我的疏忽而开始死亡的呢。
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在意识到盆栽已经死了之后,还是把它放在那里的呢。
其实,都是在今天。
刘明春最喜欢淋雨了,在雨中停留,在雨中行走,在雨中奔跑,在雨中骑着没有挡水板的自行车,让飞溅的水花全都打在自己的背上。
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淋两次雨了。
或者推着自行车在路上狂奔,这总能让他想起自己的童年。
他不喜欢阳光,不喜欢春天,也不喜欢会带来阵阵热浪的夏日,但夏天的热浪也会带来最暴烈的雨。
所以他喜欢夏天。
但是淋过雨之后是不能去上班的。
他终究还是学会了如何打伞。
冯瑞斌是一个怠惰的人,他相信这个世界由虚幻组成,不存在的虚无创造出了自然和我们。
所以做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人生只是一场泡影,一次无法得到满足的游戏,一段找不到开头和结尾的旅行。
这样的世界不值得去付出任何的努力,我们应该尽可能享受现有的快乐,哪怕快乐都是短暂的,痛苦却是如此永恒。
他是如此孤僻,如此不合人群,如此冷漠,如此疏离。
没人喜欢他,他也不喜欢任何人。
他也不介意,因为宇宙本就没有目的。
他本以为自己会在厌恶世界并被世界厌恶的过程中过完自己的一生,会永远躲在自己的小屋里,甚至不去面对家人。
但他现在已经三十岁了,他似乎是突然间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似乎上一个时刻他还穿着校服坐在教室里,幻想着这个世界的虚无背后是否存在着更大的虚无。
但是一转眼,他已经三十岁了。
他打开了房门,眼前是对他的出现毫无反应的母亲和不愿做出反应的父亲。
他依然讨厌他们,他想要逃离这个世界,想要离开这个人间。
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向着虚无的回归有多么美好。
他回到房间,关上了门,然后拿出了他衣柜中唯一一套在毕业时穿过的西装。
他终究没有得到一份需要穿西装的工作,也依然不曾在自己父母的脸上看见笑容。
这个宇宙果然是没有意义的,他依然会准时去上班,但只不过是对从前的生活感到厌倦,又不想再次做出徒劳的改变而已。
他终究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等待死亡。
陶海鸢疲惫地回到了家里,脱下了不合脚的鞋,换下了令她喘不过气的短裙,又再把闷热的内衣脱下。
她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却没有感受到半分的解脱。
外面是尘嚣宣扬的热闹,热闹之中堆砌着重复和漠然,里面是乏味冰冷的囚牢,囚牢之中散落着遗忘与习惯。
她为自己煮了一碗面,打开冰箱却看见上周心血来潮买的水果和菜都已经开始腐烂,小葱和香菜坏成了一摊绿色的脓汁,散发着混合了恶臭的香味。
只有姜和蒜还算完整。
她关上冰箱,用酱油和盐做了一份拌面,木然地打开手机,衬着无聊的剧情将其吃完。
她随意地冲了一个澡,用已经有了点味道但还没必要清洗的毛巾把自己擦干,然后发现墙上挂着一套略有些发黄的浴巾,它已经在那里挂了很久,仿佛挂着的就是她自己。
她这才想了起来,就连洗过的衣服都已经在阳台上晾了一个月。
她终究还是失去了继续呼吸的动力。
赵喻蓉被剧里的情节惹得哭了半个钟,她默默地哭,泪不停地流,但脸上只有两条皱着的眉头。
眼睛鼻子和嘴似乎都已经忘了该怎么做出哭泣的动作,但她还是反复把视频拖到让她流出眼泪的片段,一直看到不再产生任何感觉。
却还是无法酝酿出足够的情绪来哭出声音。
放下手机,她试图让自己睡去,可是脑海中还是有许多画面不停上演,于是她开始寻找音乐。
她要看那些天才儿童的动情演唱,这些拥有着高超技巧的小小歌手总是能给她一些感动和力量,她幻想着自己就是他们,幻想着自己也能如此动人地表达出自己的情绪。
可她有什么情绪呢?
她刻意且明智地忽略了这个问题。
当她睡醒时,她脸上的泪水早已经干了,变成了一片黏腻的污垢,她一边擦,一边瞥见了衣柜上落着灰的吉他。
她感觉自己应该在此时产生一些灵感,可是等她走出家门时已经忘了这个想法。
她终究还是无法酝酿出足以令自己哭出声的情绪。
刘明春和冯瑞斌会在孤单中老去,陶海鸢和赵喻蓉会在孤单中老去。
我也会在孤单中老去。
洗过的衣服不会再熨得平整,叠得整齐,洗过的头发不会再摆弄出发型。
养过的宠物都会死去,我还是把它们的笼子放在那里。
买过的盆栽也都会死去,我也还是把它们放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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