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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无声
(自娱自乐,没啥阅读价值...)
想要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个好日子。那假如中途程序出错,我并无方式辨证它是个好日子呢?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瘫坐在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和我没关系。我有些一直以来需要去做的事情。上一次,是在酒吧里,心想醉了就好,谁知,灌了半天,我还是太清醒了,遂放弃;上上次,在荒芜无人区,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山,不巧,恐高意一燃起,身子一软,滑坐下去,短暂失忆;上上上次在海边,那天在涨潮,一波一波叠起来,冲上海滩去,越来越高,最后破碎成散开的浪花。潮过无痕,人记住了。觉得景太美,月太圆,想起回家便提起步子往回去。
从那后,我放弃了出门。我开始厌倦除我屋内的任何一处场所,尤其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一多我就慌张,人一多我就嫌自己丢人。每每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强迫自己进入冥想。自然的潮征服了海滩,建立了和谐关系,那我便让我大脑中的潮征服我,让我跟从它走。在它们用力的冲撞下,我摇摇晃晃,欲跌欲撞。那么,下次,下次会是哪一天呢?我期待着。
我起身,走回床边,躺了下去。潮水冲撞着我,任由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我直视着天花板,那里粘着我的全身镜。我撩起衣物,露出长长的缝合线——从右下腹部一直爬到左胸口。因增生而狰狞,一股恶心的气味涌上心头。幸好是躺着,不方便吐,想吐也出不来。
倒是,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伤口好看?那日出门,这伤口被他人无意间察觉。我能明显感觉到来人的迟钝与惊讶,但他的反应瞬间改变:他笑着对我说,不丑呀,我觉得很有...嗯力量感,没关系的。我懂,他其实在害怕;我懂,我的伤口真身如何。事实上,我有多丑陋,它就有多完美。是漂亮的,是无暇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轻而易举征服我的。磅礴的巨蛇长驱直入,人身是最美的猎物。不过——我想要我的伤口里长出黄金,让我的黄金插翅直飞。带上我一起。这可比我就这么傻傻躺在这有趣多了。
除了这,还有的,我的手腕。一条一条,密集,有那么点韵律与节奏。有很多口,会闹会笑不会哭。有一天我看见他们张开了眼睛——
也张开了嘴,灵活的舌头舔干净了刚出生的新鲜的血液。他们这般年少便学会了该如何朝夕相伴。我很欣慰。
不久后,那里爬出了一颗一颗的糖果,像鸽血红,是值得被收藏的宝贝。要是经受不住诱惑上前尝一口,会是甜的,是那种挂在记忆上的,被串起的甜美。
根据守恒原则,甜极发酸,酸则继续发酵。那么,甜则是恶臭。
甜到天旋地转。甜到过往也经不住地发抖——我坐在急速退后的过山车上,头有点晕。又是一波新的潮流。
你说"不要啊——"
你们都在说"不要啊——"
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在帮你拆定时炸弹啊。
我是在保护你们的。
我爱你们。
在我有记忆以来我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我对谁都是一脸笑嘻嘻的,不论初见抑或离别,很心安的感觉,也很舒适,适合交朋友。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她擅自评价道,我猜你不缺朋友。
我心想,说的倒挑不出错,你们有事相求,我次次竭力相助,不惜自毁不惜自我牺牲。当然,这些,这一切都和我是否善良毫无关联,这仅是因为我不在乎。
失去与得到,我毫不在意。
就像朋友还是敌人,我也无所谓。
我不爱什么东西,反正也没人亲近我。尤其是虚无那玩意,一脚踹开我,猛烈地撞击,妄想踹飞我。他如愿也行不如愿也好。我不受什么影响。他开心了就是我的毁灭,他做不到,就净折腾我。我也乐在其中:怎样都行,怎样都好,随意,无所谓,胡闹吧,沸腾吧。
虽然这样,在这,我还是想提几个人。
爱丽丝玛利姆,一个好姑娘。这些天里我终日紧闭屋门,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天地里,她担忧极了,在我屋外徘徊。
哦,忘了说,我虽然快瞎了,耳朵也不好使——意思是哪怕我视觉极差,听觉也半斤八两。我的感觉向来十分锐利,时间削不动,现在也如此。听起来像扯淡,但我确切感受了她的气息,气息在担心我,气息总是忍不住想要闯入我的屋中,但每次便半途而返。而那种波动的频率仅仅是因为想看看我,瞧瞧我,或者和我说上几句话吧。这次,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往我的窗口望了望,欲言又止,接着是走了。我反思了一下,我对不住她的确实,但我瘫坐在此,全身酸痛,已无力发出什么人能听见的声音,更不必提起身做点什么。也因此,便随她这么来这么去吧。
还有一位是我的童年旧交,雷恩先生。我现在坐的桌前放置着的音乐盒便是受赠于他。那时是我生日,他听闻我喜这些虚里玄乎的东西,便将此做为礼物赠予我。这分明是毫无重叠...我不懂,笑着收下了,在家摆着也行吧。盒面上的光点会在阳光下跳舞,也会有那么一刻我心雀跃。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没有想明白为何,为何会送,送来又是何意?关系好吗?关系...我不需要这种东西?印象里似乎就见过几面,只手可数,谈论的话题也无非是些毫无意义的生活垃圾。那么是为什么呢?会有特殊的含义吗,也说不准也就是和我一般生活太无趣找点乐子罢了。
音乐盒旁是我珍藏的刀,刀柄有花纹,起伏缠绕在会被握住的地方,硌着手。一把刻刀,早些年从拍卖会上竞得,平日里我便是用它来摧毁完整的结构体,供我闲来无事雕刻用,是我多年旧友。今日,我同样是希望我的旧友——它来结束这一切。我受够了,这早该结束了。刀锋闪着冷冽的光,仿佛有气丝连接在我身上,若有若无,却对上了交流的频率。它是我的刀,是我浑身上下携带着淬毒的“刺”,也是我的镜子——一晃而过的弯起嘴角微笑的魔鬼,露出了白惨惨的牙齿。我对此肃然起敬。
我举起刀,我又停住了。目光不争气,瞟到了什么。
等等,这是?这里怎么会有这件物品?我向来极简,若非生活必要之物,早见早扔之。除了些原主人非我,但却在我这安家的物品们,我不知如何处置,便放在那里规则地摆着。面上,我是个随便的人,实际上,这些物品的每一位原主人我都深深记着。我不知如何表达感谢,便收下了,存着,就当确实是有着那么点情谊吧。只是这件物品...我的确不知该从何开始忆起。
不可能的。我不会漏过每一件物品。是哪错乱了。想不起来...为什么?
我放下刀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无奈之下,潮流归于平静,我不愿再去想。就当是没有来头的不可名状的挑战吧,不问发起者,我会认真地去解开这个迷题。
不过也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真是麻烦啊,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竟会想,要不再多混蛋一天。莫名其妙,真是麻烦啊。我懂了,定是因今日并非是个好日子。
到此为止,我曾说过什么吗?记不得了。
总之,那时候,这时候,请你双倍祝福我。
下次,我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日子。
---END---
是之前[桁架]关键词的文,写了一部分,改了改拿来混更。
评论:无声
Vol.199「万有引力」《殉星》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Carry me Away》by 加贺美セイラ
静悄悄的宇宙,无时无刻不脉脉地流动着。包含着时间之砂的星球、星云、碎片与虚空,从沙漏的一端流入,被碾碎分解,还原出时间之砂。然后从另一端流出,逐渐凝聚成新的虚空,新的碎屑,再聚合成新的星球与星云。宇宙里的时间流动,源于最大的一只沙漏。它吞噬着宇宙,同时吐出宇宙,一切因此才得以生生不息。
围绕着流入的那一端,是不断崩解着的美丽混沌,所有即将耗尽时间之砂的将死之物都汇聚到了这里。它们在生命的尽头因着宇宙的流动而渐渐靠拢,相互碰撞而崩解成无数闪烁的光,绚丽缤纷就好像曾经在它们的身上生灭过的数万亿霞彩与千万种生命悍然爆发。
越是靠近,就被引力分解得越是细腻。大片的碎片被引力拂过,表面便扬起了光的雪。雪屑在时间的流中被收为一束,缓缓流向那死生一体的关口。
死亡的门前是将死者浩浩荡荡的游行,流动的色彩让赴死变得像一场寂静的狂欢。每一个人都是独自前来,到了这里才与无数的同伴汇合的,只有一个例外。
循着体内回响的沙漏的呼唤而来到这里的众星之中,有一颗星球优雅地降落在一条安静的轨道上,像一只水禽慢慢降落在水面。
有人陪着它来,尽管拟态了它曾经孕育出的慧种的模样,但能站在这里的,必定是另一只沙漏。
自所有的沙漏都被这终极的宇宙沙漏从本能中解放之后,它们各自进化成了能够拟似生命的高等慧种,在宇宙中流浪,模仿自己所在星域里主要慧种的模样。它也是。
它陪着那颗星球前往这终极的沙漏,缓缓向着死亡漂流。引力从那星球的表面揭去了大气,又轻轻收去最高的山峰,一点一点,温柔缓慢。但它知道,不过多久,轨道前方高浓度的时间之砂会让这颗星球的崩解加速,到了那里,转眼间它就会在它面前消逝。再向前的话,即便它自身也是沙漏,也一样会被分解还原成时间之砂,只是意识不会被彻底抹去。到那时,由它所化的每一颗时间之砂的砂砾里,都会有它。保存有它最广袤的记忆,最原始的本能,最基本的情感。
靠近了,它和它所陪伴的星球终于越过了那道线,星球被分解而飘扬起的雪屑,开始加速为一场暴雪般的崩溃,在它的心上也下起一场暴风雪。
如果它有心的话。
分明在决定陪它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预想过许多许多次了,但亲眼看到这颗星球走向命运的末路,它还是感到了战栗。
但很快,它平静下来,和崩溃到一半的星球一起滑向终极的沙漏,那毁灭的门扉。它的身体也开始被引力分解,碎屑飘扬成细小的雪,跟星球的碎屑混在一起,流向可视的终结。结局快要到来了,而它在哀伤中感到幸福。
作为一个“沙漏”,以碾碎无数星辰与虚空来还原时间之砂以推动时间流动为本能的“沙漏”,为什么竟会自认爱上了一颗星球呢?
无数次,给了它逃脱灭亡的机会,无数次,引领它所孕育的生命们带着它闯出命运的终点。甚至,失败了,他会偷偷地,偷偷地,再为它网开一面。停下周围的时间,在这间隙里,一点点地重构。它那样痴迷的天空大地,山川河流,每一个文明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重构世间的万物,只为还原至毁灭降临之前,那仿佛从未受过伤的样子。
谁又会知道这是一颗曾经无数次与死亡擦肩,也确实曾经历万死的星球呢?
它看起来正值青春,单纯一如初生。可若你俯身,若你也是一只沙漏,便能看到,它的每一颗沙砾,都有其他星球乃至星系数万倍的寿命。
那只沙漏并不去思考自己为何而自认深爱这颗星球,它只认定,自己的一切都因它而起。漫长的漂流之中它只是确认着无数的存在,然后他发现了混沌中的第一丝光明,朦胧里的第一丝喜悦,在那喜悦之后,它才意识到了“自己”。它从它那里学到了一切,也得到了一切,在遇见它之前,它只是一只不再需要碾碎星辰推动时间流转的沙漏,而相遇之后,它终于是它自己,有了模样,有了名字,有了那半是学来半是自发的感知与感受。
最初让它欣喜的美丽,它已经记不清了,而在后来的漫长时光中,它热爱它所产生的一切。为了延续这份美丽,当这颗星球的时间之砂即将耗尽时,它会去远方的星系,收集还未凝结的时间之砂,带给它。作为沙漏它只需一眼就知晓周围一切所剩的时间,所以它通晓命运。
也是因此它能够在它的星球面临毁灭的时候,作出各种改动让它恰好躲过那终结。它花费了可称自己终生的时间来保护它,看着它变化,看着它孕育出的一切生生不灭。它爱它的一切。
这颗星球上的许多生命都是见过它的,只不过他们从不知道,他们的星球曾因这个看起来像个小孩子的存在,才得以转动至今。而他们本身,以至于他们的祖先和子孙,也都是因为它才得以生存,使文明不断生长,故事代代相传。
但它也知道这样的时光有其终点。
即使有它如此呵护,这一整个星域也即将流入沙漏的入口。整个宇宙都接近被更新一次,因为它的干涉,它的星球所在的星域,是上一代宇宙最后的遗孤。
永生不灭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即使沙漏也有自己的终结。而不经过灭亡就不可能走向新生,它能做的只有陪着这颗星球,一起漂流到宇宙重生的端口。
而在最后,它选择和这颗星球一同走向灭亡。
赴死的游行狂欢中,在交融的光砾之间它笑着。它所化的光与它所化的光缠绕共舞,在数万亿年后它第一次如此细密地拥抱这颗星球,这么近,这样入骨。
在每一个颗粒中它笑着。
通过宇宙重生的端口之后,我所化的时间之砂会带着我作为沙漏存在的时间里全部的记忆。
不论在新生的宇宙里,你凝结成了一个新的星球,一片星云或是许多生命,许多种非生命。我保证,我的记忆与情感将留存在我所化的砂中,而这些砂所化的任何东西——无论是一颗星球,一片星云或是许多生命,许多种非生命,都会记得你全部的历史、你无可替代的美丽,都会做着关于你的梦,不断追寻你,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你孤独流浪在茫茫的宇宙里。
如果,如果可以,如果我所化的砂能散布到整个宇宙,我将用整个宇宙来爱你。
光粒与光粒汇成一片明亮的色彩,带着诀别的哀伤与期盼的欣喜流入了死亡的门,一瞬间,那只沙漏温柔生长了数万亿年的爱也从宇宙中消失了。
下一刻,静悄悄的宇宙依然脉脉地流动着,静悄悄地,回荡起看不见的爱。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我尝试在黑暗里打燃我最后一支火折,但是失败了。它没有受潮。我摸遍它的全身,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底下吹出狂风,吹得我头发倒竖。我正是被这风吸引而来。如果你被困山洞感受到风,那必然在某处有着“出口”。道理是对的。我循着风向,一路向下来到了这处风口。
地下也能吹出狂风吗?
一片黑暗里,我已找不到回去的路。只有风在我身前咆哮。
我丢出火折。火折在强风里闪了一下便熄灭了,除了风什么也没能看清。
我在心里破口大骂,然后在风里跳了下去。
不知道躺了多久,睁开眼也是黑暗的这个现实让我晕眩。这里的风反倒很小,只是偶尔两侧会刮来一阵狂风然后消失。
地面意外得平整,只有一层石头的碎屑盖在上面。
我向某个方向爬去。万一有突然的滑坡,四足行走或许更能预防。
四足爬行了一会,四周没有丝毫的变化。我的心里涌出一丝后悔。不,或许不止一丝,现在已经完全证明了我当初决定的错误。我被风蒙骗,一个人走到没有光地势陡峭下面还开了个大洞的地方,死期就已经将至了。
这么一想防范悬崖地穴也成了无所谓的行为。我站起身跑动起来。黑暗里我看不到周围的景致,只能感觉心脏的跳动和双腿的摆动。旋风依然阵阵扑来,有点像巨马从身边跑过,又有点像巨兽的吐息。
我的呼吸依旧很顺畅,好像在森林里慢跑一样。
“巨马”在我身旁擦过,鼓起的风将我向一边吹去。我被风带着离地半米,后又摔倒在地上。那毫无疑问是巨大的力量。它有实体吗?如果被正面撞上会怎么样?我想着这些问题。
只要还留在这里,被“巨马”撞上似乎是迟早的事情。在我幻想被4米高10米长的巨马一蹄子踢爆的时候,我看到了。
我看到了火折。那支被我扔下来的火折在远处燃烧着。那支火折没什么问题,这么说刚才果然是因为风太大了...
光明。在最近的半天里都是我最渴望见到的东西。
虽然没什么大用,但至少死前能借助这光芒看到更多东西,我也算不虚此行了。我拖着沉重的身体朝火折子走去。幻想的马蹄声在我脑中响起,我就好像在长安的朱雀大道乱窜,随时都有可能被奔马踢死。
我越来越靠近那火折。
那火折沉静地燃烧着,能照亮的只有半米范围。地面果然平整得像是被砂纸磨过。纤细的灰尘蒙在上面。
然后灰尘动了,被风驱赶,像潮头的白沫排成一排朝我的右侧移动。
火焰爆炸式地燃烧起来。
我终于看到了黑暗里移动的“生物”的样子。那并不是马,因为没有头。它更臃肿,腿几乎看不见。火焰就在它的身体里炸开。它身躯的黑色像被烧热的铁,变得火红色。火焰的中心金光灿灿。
我从没见过火折能烧成这样。在生物的上方,一个黑色的影子仍然跨坐着。相比臃肿的生物,它的黑色好像能吸走光线,正如它端坐的姿态,透露出一股无法改变的味道。
火折仅仅燃烧了一秒不到。它现在躺在地上,只剩下了火星。右侧狂风如期到来。
我终于来到了火折的位置。我捻起最后的火星,任凭它烧灼我的手指。一阵痛感过后,火星也熄灭了。
地上的火折已经空空如也。我拿起它闻了闻最后的那股即将飘散的火药味,将它扔进了黑暗里。
这下子计将安出呢?我看不见东西,连最后一点光源也失去了。我叹了一口气,往前走去。前后左右,这点概念我至少还拥有着。不过听有识之士说,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人不能保持直线,只会一直绕圈。
前方,来了。一只奔跑的怪物。我并没有看见它。只是感到胸口吹来了往里的风。
比刚才那只稍慢一点,我甚至还往前走了两步。
没有奇怪的味道,我被包裹在那团柔软里。火焰能燃烧在里面,并能被我看到。这生物并没有实质的血肉。
时间不长,我用力向四周摸索。和触摸空气一样,只是速度逐渐迟缓下来。我跳了起来。跃入空中的一瞬间,四肢都变慢了。呼吸中,想到那团黑色的物质正在进入我的喉咙,我就感到一阵恐惧。但我的眼前现在也没有多余的颜色。
只是黑色而已。
往上!我的手触及到了空气,风打击着我的手指。我努力往上爬去。两腿下蹬,好像我正生活在水里...如果要描述我现在的动作,那大概是在瀑布下妄图游到上游的人。指尖已经发麻了,划水的动作越来越慢。但我确实是在上升的!在这黑暗中,不断地上升。
这是铁吗?我低头看着最先开始发麻的指尖。我的身上已经包裹上了一层黑色的结晶物质。只有还浸泡在“生物”里的腿还在像吊死鬼一样在空中晃荡着。
虽然有点想笑,但结晶已经结束了脸能做表情的历史。
只要我能更接受这黑色,大概就能像刚才看见的骑士一样跨坐在“生物”上吧。风一刻不停地撞着我的脸。“生物”毫无疲倦地奔跑着。
传说在地下的空洞里,有着冥府来的骑士,他们一刻不停地在地下冲锋,只是希望结晶化的枪能在日后确实地刺穿某人的胸膛。
双脚浸泡的“生物”和表面覆盖的结晶,都消除着我的肚饿和寒冷。只有风穿过身体的感触越加明确了。
虽然刚才的传说是我编的,但或许一直等下去真的能重回地面上。
我点点脚尖表示喜悦。
Vol.201「热点」地球热点判定
作者:舞舞纸
背景:东东是笔者的单恋对象。
免责:无声
地球热点判定
本来说好了要写一篇作业给东东做圣诞礼物的,但是我遇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恍惚至今,现在仍然无法痛快下笔。
这事说出来不会有人相信,哪怕是我本人,回想起整件事,也觉得这是为圣诞没有交作业编造的借口。东东会不会信这种东西,东东会不会觉得我是个没有信用的人,东东会不会觉得我不爱她……东东是个聪明人,这些问题她一定早有答案了。
其实圣诞节那天,因为是12月最后一个周末前的星期五,我已经做好连夜赶作业的准备。下班以后,我就找了家咖啡店,决定在回家前肝完草稿。如果我当时去了商场里的矢量咖啡,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但谁愿意在圣诞节吃纸糊的蛋糕呢?我在一条小路找了一家看起来整洁安静,菜单又相对正常的店,在一张靠窗的位置上坐下了。
之后的半小时,死线前我不敢水群,大概五分钟在写字,二十分钟在刷微博,还有五分钟在盯着窗外发呆。
窗外站着一个老人。她守在一辆自行车旁。自行车的后座上挂了两个大框,里面装满了玻璃纸包的花束。
可惜了,今年因为复发的疫情,街上没有那么多人。而且冬天天黑得早,在路灯下看不清花的好坏,我就吃过天黑的亏,买到过烂了一半的草莓、焉了一大半的花。
之后我又刷了会手机,偶尔写两个字,再发会呆。老人还在那里,借着灯光我看到她蜷缩在一件看起来不是很厚的褪色棉袄里,缓慢地跺着小脚。
光看着就觉得冷了。
我作业一个字都写不进,坐立难安起来。咬了一会笔帽,我收拾起来东西,站起来走出了店门。
我去便利店买了一瓶热饮,然后去老人那里买了支花。刷完支付宝,我把饮料递给老人,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逃上公交的时候才想起来,如果买一包暖宝宝会更好,但那时我已经回不去了。
公交飘过一个弯,我圈住扶手,还是转了小半圈。头晕脑胀间,我突然明白了,刚才的卖花老人是地球热点判定。很难形容这种“突然知道”的感觉,就好像考试考完后突然知道了那个苦思冥想抓破脑袋都想不出的题目的答案一样。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词,只能理解是某种高位存在将这个概念放进了我的脑中。
热点判定是一种决定是否激活能量的装置。如果激活热点,那巨大的能量会瞬间将地球吞噬,人类还有也会瞬间消失。我不知道那是外星人还是神,总之是一个眨一下眼就能毁灭世界的存在。
卖花的老人、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牡蛎的叔叔、拉车的驼子……这样的人每年都在冬至后第三天的晚上穿着单薄的衣物出现在人类聚居地的街上。无论其中哪一个,只要判定了地球应该毁灭的话,我就没法坐在电脑前赶作业了。我能活到今天,是不是说明这些判定,从古至今几千年来,从来没有真正引爆过?
地球的命也……太大了吧。
纵使有安徒生这样家喻户晓的作家,《卖火柴的小女孩》里也没有提及“地球热点判定”这样的东西,而且故事里的小女孩冻死在雪地后地球也没有毁灭,人们应该不知道圣诞前夜的考验才对。
为什么每次人类都能精准地阻止地球爆炸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看到一个陌生的小孩掉进水里,人类是不会伸手将他救起的。因为人对陌生人没有救助的义务。冒然救援,会有被拖入水中的危险;纵使把人成功救了上来,也会弄湿衣物;如果救援失败但自己又活了下来,会被质疑救援不力,成为众矢之的;而且这个小孩如果是个人人喊打的顽童,那救助就等于和所有人为敌——除非有可观的报酬,不然人类是不会冒上述风险去救助落水者的。
究其原因,是人类接受信息的方式只有四种:视觉、听觉、口鼻、触觉,如果将处理信息的机制也当成一种感觉的话,就是所谓的五感,第六感是几近巧合的预知能力,第七感只能被参悟了小宇宙真髓的人察觉。总而言之,人类缺乏一种感知其他个体生命情感的能力。如果要人类无条件地对陌生落水者伸出援手,就必须让人类拥有一种感知落水者感情的能力,让人看到落水者的时候,就感知到他的痛苦,那样人才会为了消除这种痛苦,去解救这个落水者。而人类的生理构造,不支持这种信息的接收。
地球要活下来,肯定是不能靠人类的。可能是像我一样的劣种或者是其他超越人类的种族做的吧。毕竟我和他们也是地球的居民。
这样说来,我还是可以爱这个世界的吧。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人类。
作者:蜂銀
评论要求:随意
安南有时还会想起他八岁生日的那个晚上。
当时正下着雨,是的,里德的春雨——冰冷、连绵,带着一种让人不适的咸腥。安南可以想象一些雨水缓缓下渗,穿过排水管道、废弃矿井,穿过战壕和地道,汇入暗河;另外一些雨水则留在旧弹坑里,流淌在街道上,裹挟着灰和泥。
总之,安南不是很喜欢下雨的里德,又或者说,安南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一种形态的里德,以及里德的人——除了安娜。
第一次遇见安娜的时候,安南的膝盖里面好像有什么在前几天的某次挨揍中断开了。安南努力不让左腿承力,半跳着用右肩抵开家门,开门的声响过后的一片寂静中,他听见平稳的呼吸声,安娜蜷缩在沙发和墙壁之间的那条窄缝里,看起来不比一只猫大多少。安南笨拙地试图贴着墙坐下,破旧的大号夹克和墙摩挲的声音惊醒了安娜,他和她隔着大约六十厘米的距离对视。
那是怎样的一次对视呢?安南记得不太清晰,他只知道这个孩子跟定自己了。后来的某个晚上,安娜从安南背后抱着他,说他当时狼狈至极,头发乱糟糟地紧贴头皮,眼神就像落水小狗找到了同类。
安南不太认可这种说法,因为他相当友好地和安娜分享了他偷来的生日蛋糕,虽然卖相不太好,还混入了雨水和血的咸味,但蛋糕就是蛋糕。
吃完蛋糕,安南坐在墙边跟安娜开展了一次基本都是他在讲的“正式谈话”,他给安娜取了名字,那是他的名字的另一种读法,重音放在前面。安南爸爸在喝过酒,吃过那些白色小药片之后就会这么叫他,安南猜测那是爸爸故乡的口音。这种叫法给安南一种温柔的感觉,因为爸爸这样叫他的时候,意味着安南不会被揍。
“你是不是没有地方可以去?安南允许你留在安南家,因为你是安南的。”安南这样讲,他注意到安娜有着一双透亮的绿眼睛,“但你要小心爸爸,爸爸会揍安南,肯定也会揍你,所以安南跑的时候,你就要跟着跑。”
安南带着安娜去公寓的公共卫生间洗澡,他和占着地方的老女人互相大骂,在赢了骂战后把安娜推进卫生间。安娜利索地脱光了衣服,没有给安南关上门或者转过身的时间。她把衣服扔在长了苔藓的墙角,赤裸着,骄傲地抬头和安南对视。安南这才迟钝地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并接着注意到他们俩除开下体的不同没什么两样。两只安南——或者两只安娜,丑陋地隔着空气对望,像在照打磨不到位的镜子。
水龙头打开,蒸汽弥漫开来,安南才从照镜子的状态中恍惚地清醒过来,他看着水滑过安娜,变成有些脏的淡红色,那是血被稀释的颜色。
安南很熟悉这种颜色,他已经不止一次看到过——在自己洗澡时,并且在这之后也还会在不同场合看到很多次。
后来,左膝的伤很快就好了,安南并不惊讶,时间对于他似乎就是最好的疗伤药,一切伤痛过上一些日子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伤痛永远不会停止到来。
安南和安娜学会偷吃爸爸的药片,他们甚至知道了这个白色小东西的学名:安非他命。只要一两片,就可以和疼痛说再见。他们借着幻觉冒险,背着睡袋在外面游荡,有时睡在弹坑,有时睡在壕沟,运气好点的话,他们会找到废弃的排水管道,睡在里面不用担心夜里的寒风。两个人挤在一个睡袋里,他们在共同的幻觉里看见乌托邦,一个避难所,就在里德地下的某处。里面装着战时富豪储存的黄金珠宝,还有数不尽的洋红色结晶的可卡因,那是比安非他命更“劲”的玩意。安南想象着乌托邦就在与他们躺下的地方隔着一米岩石泥土的地方,他和安娜幸运地打开尘封已久的门,成为国王和女王,安娜激动地听着安南描述,仿佛门正在她的面前打开。
“如果真的找到乌托邦,我们就没有苦难了。”安南记得那时的自己经常重复这句话。
直到十二岁的那个夏天。
安南的父亲死在了那个夏天,虽然在那之前医生就说过他肯定活不久:他内脏肥大,身体臃肿;脑子因为中风和药品千疮百孔。但他没有死于什么平平无奇的疾病,而是死于没有一个完整的脑袋——0.45英寸的子弹掀开了他的后脑勺,他庞大而沉重的尸体搁浅在旧床上。安南这么多年第一次仔细打量他通红的酒糟鼻和突起的眼睛,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男人。警察来过一趟,他们草草搜索了一下房子,在报告上写了几笔,带走了手枪。安南和安娜没钱办葬礼,只有去公共电话打电话叫来公共墓园的员工把这个男人运走。员工到来之前,安南在父亲的房间里找出一个小铁盒,里面有几个勋章和一个铁片,他把铁盒悄悄放在男人外套的贴胸口袋里。
他不恨父亲,虽然他没少被这个男人揍得在地上打滚哭喊,还永久地失去了一颗臼齿,但他恨不起来。他看着黑色的运尸车开走,想象地狱里能找到一个有很多酒和安非他命的地方,那里一定会有很多他的朋友。是安娜站在安南身边,轻轻握着他的手,和他一起目送男人离开。
也是从十二岁开始,生长变得格外迅速而且明显,在无知无觉的混沌中,孩子们摸索着,变成了男人和女人。
除了安娜。
比起人类,安娜更像是某种幼兽——她永远警惕,永远怀疑。安南经常握着安娜的手确认上面会不会长有蹄甲或者尖爪,那种锐物的错觉长久地留在安南的记忆里。
似乎从安南给安娜起名的那一刻起,安娜就一直是安娜了,不再变过。
你还要在回忆里呆多久,安南?
再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总之,哪怕身高增长,五官变得立体,头发留长,指甲上留着便宜的指甲油,安娜也还是安娜。她一直是那个蜷着身子,在缝隙中寻找温暖的小猫。
安南还记得他高中的毕业舞会,孩子们盛装出席,庆祝学生时代的终结。安娜那天穿了不知道那里来的连衣裙,还给他搞来一套像模像样的西装。舞厅里,迪斯科的灯球闪耀,他和安娜混在人群中,混在好几个颜色的光里,额头相抵,笨拙地跳着舞。
“你还记得乌托邦吗,安南。”安娜在他耳边这样轻声说。
他觉得很奇怪,不知道安娜为什么会突然提起那个幻想。在这几秒的迟疑中,他听见安娜接着说:“我找到它了。”
音乐声嘈杂,安南和安娜对视,并后知后觉地发现,今晚的安娜有些不一样,她的眼神温柔迷离,焦距模糊。安娜看着安南,又或者说,安娜在看着安娜。
“带我走,安南。”女孩几乎是乞求着说,“别去管什么工作和生活了,我们两个人能在那里永远活下去。”顿了顿,她那双绿色的眸子亮起来:“我们可以结婚,我们甚至可以有小孩。”
安娜笑着吐了吐舌头,她的舌头上黏着两片白色小药片,而安南吻了上去。
之后的世界就变得不一样了,充满着一种古怪的温暖。他们牵着手,逃出舞厅,在几乎无人的街道上游荡,在弹坑里蹲着接吻,在某根废弃的管道里互相拥抱。
幻觉之中,安南听见某处的门顿开,尘封几十年的战时空气涌出来,像一阵暗风,安南从中嗅见血腥和火药。
大地在缓缓震颤,某处传来一声惊雷。
里德夏天的暴雨有着一种温度,打湿了头发,红色的卷发顺从地贴在安南的头皮上。他躺在地板上,尝了尝流到嘴角的淡红雨水,那是他熟悉的、让人不适的咸腥。
他听见惊雷后的寂静中安娜的呼吸,女孩站在他身旁,不算强壮的双手紧紧握着一个铁块。安娜跪下来,她哭着亲吻安南,“对不起,安南。”她咬着安南的嘴唇,如此用力。
安南站起身,他和安娜十指相扣,沉默地望着床上搁浅的巨鲸。他的后脑勺迟钝地叫喊着剧痛,眼前发黑,世界旋转。
“没事的安娜,我们没事的,我们会找到乌托邦,我们...”
难以形容的干涩扼住了他的喉咙,安南没能说出更多的话来。
幻觉的障壁破开来,没有什么雨声,也没有雷击、火药和血腥。安娜蜷缩在安南身边,他们身处里德的地下,管道表面粗糙干燥。
唯有卡在喉间的干涩是真实。
你在想什么?
安南注视着女孩,他有段时间没有碰安非他命了,久违的麻醉感来得格外强烈,也消退得很快。安南感受着世界逐渐清晰的过程,他的脑海里回旋着很多念头,关于工作,关于安娜。不可避免地,他想起安娜的请求,关于活着。
他看着安娜。
“不,我们不用逃离。”安南轻轻说,“我会让我们活下去。”
男孩躺下来,他抱住女孩,闭上眼睛。
安南睁开双眼,他坐在餐桌旁,对着空气轻轻接着说:“我爱你,安娜。”
他说过很多次这句话,对着空气,对着地面,对着镜子。他无数次想象安娜眼中最后的世界,过量的洋红色在幼兽的血管里冲撞,心脏前所未有强力地泵动,视界模糊扭曲,然后闪耀起光来。
有人死了,也许是被她逼去卖淫的女孩,也许是抢她生意的同行,也许是巡逻的条子,但安娜从来不会让他知道。安娜就是这样的孩子,世界刺痛了她,她就划伤别人。
她是安南的,她曾经努力地活着。
你呢?安南,你做了什么?
安南只是在当安南而已,不是安娜的安南,而仅仅是安南。
所以安娜死了。
她离开以后一切都安静下来,前所未有地安静下来。世间的一切声音都离安南远去:旧时钟的秒针转动,屋檐的雨水滴落,鱼缸里的金鱼摆尾,远处有小孩在大叫,更远一点的地方,有船回港拉响汽笛。甚至安南自己的声音也消失了,他努力寻找自己的回音,他站起身,走出房门,走下楼梯。里德的街道潮湿,安南站在无人的道路上,他俯下身,把耳朵贴在地面上。
安南听见宏大的、模糊的回声,在远处的地下,像是里德古老的心跳。他的左膝作痛,他听见洋红色海洋上的回荡的啸叫,他的意志如雨水下渗,穿过管道、战壕和矿井,穿过暗河和裂缝,渗入里德市公墓,他爱抚每一个在此长眠的尸体,从弹壳和骨骼的碎片的切面上淌过。
他蜷缩在弹坑里,像一个胎儿,他看见遥远的地下的避难所,那个没有苦难的王国。黄金和珠宝散在洋红色可卡因的海洋之中,在王座之上,有人安坐。那是一个红发绿眼的少年,他站起身,一瘸一拐地巡视遗骸之下的永恒王国。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骅骝拳局不能食,蹇驴得志鸣春风。”
“说人话。”
“今天来的时候堵车了,路上好几把难走啊。”
德妃一边抱怨,一边找了个挨着大屏幕最近的位置放下了电脑。
距离例会开始没有几分钟了,然而各宫主妃还没齐。
早已经在对面位置坐好的贤妃头也没抬,任由口罩遮住弧度微妙的唇角。“周一早高峰嘛,正常。既然知道路上不好走,就该早点出门做准备,省得误了时辰。”
他话音刚落,凑巧踩着开会点抱电脑进来的淑妃脸色刷一下沉了下来。“哎哟,这话里有话啊?”他皮笑肉不笑地呵呵两声,坐在了会议桌靠门的边角位置,“前二日本宫听说,有人到圣上那里参了我微翠宫一本也不知这参的什么?”
此时会议室里已经坐了不少人,除了四宫的主妃,还有各嫔,以及岗位特殊的御前行走宫官。但敢说话的,也只有四妃了。
淑妃这事,消息灵通的德妃早就知道了,只是当做不知道装傻而已。跟贤妃并排的良妃则是事不关己的整理着一会儿要跟皇后娘娘汇报的文件。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便都集中到了贤妃身上。
“好啦好啦,皇后娘娘马上就到了,这些闲话就拿到台面下再说。”
眼看着气氛微妙起来,德妃也不好再看戏吃瓜,好歹拿着协管后宫的大印,总不能真让他们在会上打起来。
“就给德妃一个面子。”淑妃向后一靠,昂起下巴说道,“这些腌臜,之后慢慢清算。”
日理万机的皇后可不关心这些个小事,他只把控大方面不出问题就好。
“今日各宫有什么要说的?”
“臣妾有奏。”这会刚开始,淑妃就莽上去了,“从微翠宫出的一批织工样品被天工局退回了,臣妾宫里负责这事的小宫女本着积极主动的态度,提出了由绣娘重换针脚织功的解决方案,但是被霜霞宫的宫女给卡了。这事,可能还得娘娘拍板做主。”
皇后听了微微皱眉,虽然这批样品不是什么大单子,但涉及到天工局方面,他也不好敷衍了事。于是转头看向良妃,“可有什么理由?”
霜霞宫一直是后宫里对质量要求最严格的,还承担着对接前朝各位大人的重要责任,通常是后宫各娘娘巴结的对象,如今被当面质问,还是良妃协管后宫以来头一遭。
“回娘娘,确实有些问题。”他从一堆文件中抽出了一份,递给皇后,“织工样品绣工不合格,退回重改本无问题,问题是出在微翠宫本身。”
“哦?那你倒是说说,我微翠宫哪里不对。”
“更换绣工,你可有跟天工局陆大人讲过?”良妃一副刚正不阿的模样,端正而坐。反观淑妃,喜形于色,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展现什么,连声音都搞上去了两个八度。
“此前也不是没有过样品更换绣工与布料的例子,怎不记得良妃有关照过臣妾要先跟陆大人讲一声呢?”
然而良妃听了丝毫不为所动,“流程就是流程,任何改动都要知会陆大人,获得确认后才可动作。淑妃可是年纪大了,连宫规都不记得了?”
眼看着淑妃就要站起来抄凳子,皇后赶紧出生打断了对话。
“此事,淑妃宫里先着手改着,良妃备些礼品送去陆大人那里赔罪,万不可耽误了天工局大事。”他说完,看着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又补了一句,“至于流程问题,本宫会向陛下谏言。”
言外之意,这事儿到此为止。
“万不可因为这点小事而坏了和气。”
“娘娘说的极是。”皇后说完,德妃赶忙跟上。
随后众人又讲了点有的没的,这例会就算是差不多结束了。
等皇后离开会议室,各嫔各宫官都告退后,四妃才姗姗起身。
”淑妃好手段啊。“冷不丁的,良妃扣上电脑嘲讽道。”佯装恼怒,把事态挑大,就为了把责任扣在我霜霞宫头上,真是难为你这一番苦心了。“
等皇后把这事捅到前朝,圣上必不可能承认是宫规出了问题,也必不可能再追许久之前的旧案,所以这锅就落在了霜霞宫头上。
怎能不让淑妃笑开了花?
”这夸奖可使不得,我这可比不上在座某位,那叫一个道貌岸然哟。“
德妃听了不由拱火道,”这话可说不得呢淑妃,难道你就知道这里面没有谁暗里勾结,结党营私?“
听完,良妃望向德妃,语气倒是意外的平静了下来,”身正不怕影子斜。就是不知道德妃说这话,夜里能不能睡着了。“
淑妃也不是傻的,自然能听出良妃那毫不掩饰地揭穿,眼神顿时凌厉起来,连带着离德妃都远了半步。
”话说透了,就没意思了。“
掉线许久的贤妃先一步走到门口,关上了会议室的灯。
在这偌大后宫之中,又有谁是真正单纯的?又有谁是干干净净的?
要想活下去,要想荣华富贵永不衰竭,那就把心切成七块,先下手为强才是最有用的。
Vol.206「黄金」《项链》
作者:筑堡人
免责mode:求知
“这款很适合您太太。”首饰店柜员笑着称赞。
我习惯了观察他人积累写作素材,如今几乎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发觉导购员真心夸奖,便看了一眼。
那是条黄金项链。
笠子向来觉得金饰品俗气,对这条却一见倾心,首饰店里灯光灿烂,衬得所有金属都在发光,她把项链摆在白皙的胸口,侧着身体查看。
我低下头看了玻璃柜台里的标签牌,确实不便宜,但刚发完新书,心情大好,离5周年纪念日也不远,正要提出买下,笠子却放下了项链,拉着我走出明亮的店内,来到步行街的阳光下。
“太贵了。”笠子吐舌头说道。“能抵两个月的贷款了。”笠子继续说道,我只好住嘴,不再提这事。
举办新书签售会的书店就在首饰店对面,最显眼的位置摆着我的新书,这时门口已有读者排了长队,我们穿过街道时,有相熟的读者认出我,招呼声络绎不绝。
“金田老师,我是不是胖了。”笠子把挽着我的手放下,悄悄地问。我笑笑,适时将笠子拉向身边。
签售一旦开始就无法休息,笠子帮我翻开书封,工作人员维持着秩序,一切井井有条。
我一面和读者寒暄,一面用细马克笔飞快写下笔名和赠言,一直到膀子失去知觉,笔名也变得陌生。偶尔抬头环视周围,便看到笠子忙前忙后,回过神来时,已经签到队尾。
最后一名读者是笠子,她脖子上挂着工作人员的吊牌,笑盈盈向我递出手中的书。
“金田老师,帮我签个字吧。”
“签什么呢?”我问。
“和上次一样。”她说。
我提着笔,笑容僵在脸上。
签售结束后,出版社和书店设宴,笠子不擅长此类场合,借口身体不舒服没有参加。我忘了晚上怎样回到酒店客房,就像忘记第一次签售会上我给笠子写了什么。
我和笠子第一次见面,是在第二本书的签售会上。
我们那时还不认识,只此一点,我就有不必记得的理由,然而越是对此事介怀,我就越记不起来究竟写了什么。
我早就发现自己不擅于应付女人,她们的幼稚与感性时常令我望而却步,猜中她们的想法十分容易,扮演陪玩的角色却不令我耐烦。
但是,在把自己也当做观察对象后,我很快就成了此道高手。
相识的第二年,笠子答应了我的求婚,那时我才知道好几年里,她一直关注着我。
笠子漂亮,能干也聪明。然而一个女人一旦全心全意爱上了别人,理智就会拒绝她们。笠子变成了深爱着我的傻瓜,对此一无所知。
“不好意思,金田老师有些醉,麻烦你了。”相熟的编辑扶着我,一只手将提着酸奶的袋子交给她,讨好地说道。
门被关上,笠子身上的洗发水香味冲散了酒气,顺从地躺下后,任由她帮我脱去鞋子。
腹中有团东西在翻滚,不是吃喝的酒肉,而是蟒蛇般绞动的沉重物体。
往常这样强烈的情绪不可能不被察觉,自我剖析原本是我的本能,此时被酒精所钝化,尝不出纹理。
我必须说些什么,刚开口,刚才吃下去的食物就涌到嘴边,还好笠子早有准备,拎起垃圾篓眼疾手快的接住。
笠子安抚我躺好,我抬起身体,笠子的背影正豪不嫌弃地清理地板。
笠子明亮的眼睛在在我面前浮现,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时送给她的签字:我要求别人诚实,我自己就得诚实。
“笠子,我们离婚吧。”
反应过来之前,这句话已经脱口而出。
在文字的宇宙中,我无所不能。到头来,我所说出口的,却只有这句话。凌厉的罪恶感将我洗遍,突如其来的轻松令我感到一阵恶心。
这绝不是该轻松出口的话语,然而房间里只有我们,笠子明白无误听得清楚。
我保持着姿势,等候笠子爆发,但她只是动作顿了下,便义无反顾地继续干了下去,仿佛从未听到那句卑鄙的话。
在醉酒的眩晕与欺骗笠子的忏悔中昏睡过去,醒来时,房间里残留着酒气代替了笠子的余温,我完全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我失去了思考能力,一直躺到有人来敲门。
“金田老师?”编辑被我开门的动作吓了一跳。
“哦,不好意思。”我沙哑地开口,将他迎进门。
“八田太太呢?”他左右打量。
“回老家了。”
“吵架了?”他反应奇快。
我说不出话来。
“哎,果然昨晚不该让你回来太晚。”他自责道。
“和你没关系。”我无法解释缘由,只能这样说。
“我记得笠子老家就在附近?”
“是”
“去道歉吧。”
“奇怪,你怎么知道是我的错?”
“八田桑,我当你的编辑有5年了吧?”
我点点头。
“你这人什么都明白,却总是后知后觉。”他摇摇头。
首饰店距离地铁口不远,我早就忘了上班是什么滋味,在人来人往的店门口站了半个小时,热得满头大汗,终于有人开门。
“是哪一条?”早班的导购员完全不记得我,听我说完才指着柜台问道。
“是条金项链。”我说道。
“这里面都是金项链。”
我忘了戴眼镜,只好凑近玻璃,柜台里的几十条项链各式各样,此刻却没什么区别。
我陪笠子在店里逛了一个小时,今天绞尽脑汁,竟不记得那条项链长什么样子。眼看就要错过火车,错过明天的五周年纪念日,另一名店员走了过来。
“昨天中午是您负责导购吧?”我眼前一亮,“我和我夫人一起来,短发,她穿黑色裙子。”
我尽力描述,导购员立即接上话,显然对笠子映像深刻。
“喔,记得,是我,请问什么事?”
我说明来意,导购立即反应过来,从柜台里提出一条项链盒,“是这条没错。”她说。
那是一条纤细的黄金项链,吊坠的中心是片凭证的红玉髓,整体造型像一片红色的幸运草,在首饰店。
“每套首饰都有不同的设计师,都是独一无二的。”她卖力地吹嘘。
“就要这条。”我打断她,掏出银行卡。
离开首饰店时我看了一眼对面,书店里人来人往,最显眼的位置已经换了别的书。
“要是所有人都这样爽快该多好。”导购员笑容满面聊起刚刚离开的男人。
“说起来,每过一段时间总能看到这样的人。”
新的首饰从保险柜中被拿出,摆入柜台,灯光璀璨,照在另一条四叶草项链上。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嗨,我是猫,确切点说是一只异国长毛猫。黄白色正八脸,有着标准的鼻孔和眼睛以及蓬松柔软细滑的长毛——这是我的铲屎官说的。从各种角度来说,我都长得挺不错,因此在我第一个家里,总是有漂亮的美眉和我做爱做的事情,而我年富力强,哪怕夜夜笙歌也乐此不疲。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生的短鼻腔让我总是会喷嚏不停,两眼流泪,一天没有人擦就会变成大黑眼圈。
平静的生活在某一天戛然而止,我被塞进了包,从温暖的家来到了十分寒冷的外面。我曾经透过窗户看过外面的世界,也不止一次想象过在那些绿树和草丛中穿越。我看过一些其他的猫,瘦削,警惕,和我大不一样,在夜晚和白天围在黑漆漆的箱子旁边寻找吃的。但我万万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和它们一起在名为垃圾堆的地方寻找人类的残羹剩饭果腹。
我打着喷嚏,不停的流着泪,在大量的垃圾中翻找。那些食物的气息有些十分熟悉,但缺少可吃的地方,即使如此也需要和其他的觅食者抢夺一番才能得到可怜的一点。
一开始仗着全身的毛发和在家里囤积的脂肪,我可以直接吓退竞争者,但是食物永远是不够的。不可避免的,我一天天虚弱了下来,长长的毛发结球打饼,难闻而且无法舔开。我看上去不再威风凛凛,更多的流浪者不会再被我的虚张声势吓到。
它们发现我凹陷的口鼻很难形成致命的撕咬,过长的爪毛甚至包裹了利爪,连基本的撕扯都很难造成伤害。一次一次的战斗,一次一次的受伤,我的毛发大块大块的脱落,裸露的皮肤上长出了黑色的斑点,红色褪去后是白色的银屑,总是痒的要命,而抓破它们则会红肿和疼痛很久。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天气正在变得暖和。
我所流浪的地方,是一个狭长的花园,对面有一栋栋低矮的房子,两层或者三层,我不知道其中哪一个是我原来的家,但是太阳升起又落下了十几次以后,我不再想回去了。沿着花园里侧靠墙的地方有一根十分粗的管子,就算是最寒冷的下雪天,那上面也隐约是暖和的。所有的流浪猫都会聚集在这里取暖,天气好的时候,还会把自己摊平,晒太阳。
在那个地方我认识了一只瘦削的三花猫,大部分是白色的,有着浅淡的黄色瞳孔,和我赤红色的大不一样,耳朵一只黄一只黑,十分清秀。说老实话,这里大多数的流浪猫都是那样的瞳色,让人怀疑它们是不是都有血缘关系。它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并且在这片有着不少后代,那些年轻的或者稍微年长点的猫看到它都会略带敬意的上前嗅一嗅,然后让到一边。
它告诉我春天到了,除了垃圾,我们还能找到其他的食物。我跟着它看了几次捕猎,昆虫是主要的食物,那些长着翅膀的鸟太难捕获,它已经有些年纪了,还是树丛中丰沛的昆虫是更好的选择。
湿润的土里会有长长的十分鲜美的肉虫,是我凹陷的嘴巴也很容易捕获的美味,除了土味特别大以外没有任何缺点。现在我的毛发几乎掉光了,没有秃的部分也只有很短很短的硬毛,越来越多的伤口堆积在我松弛下垂的皮肤上。我失去了垃圾堆那个稳定的食物来源,虫子是仅有的可以糊口的东西。
白天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有时候甚至还会觉得热,而我和日益难闻的垃圾箱也越来越像。三花猫在某天突然消失了,它那时候瘦的厉害,牙疼的总是吃不下东西,一身白毛沾染了灰尘,自己却无法舔干净。它消失的毫无预兆,而我从其他猫的交谈中偷听到,这种情况它应该是死了,然后被当作垃圾清理走了。
于是我也感到了死亡,像这样一天天虚弱,直到求生的力气都被耗尽。我白天在阳光下行走,让温暖的光驱散身上的寒冷,这种时候我总是会走在花园小道的中央,让自己被晒到,如果有一天我再也走不动了,我也要找一块最舒服最平整的石头,在烤的发烫的石头上咽下最后一口气。
风十分的温柔,带着花香。很多蝴蝶在花丛上飞舞,我停了下来,看能不能突袭抓到一两只。
“咪咪?”我听到了人类的声音,那种试探的招呼。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呼唤了,我掉过头,看到了一个人类。她小心的看着我,远远的伸出一只手,缓缓的蹲下,继续叫我。
我确定四周没有第二只猫,而我也确定大部分人看到我现在的模样脸上会流露出什么样的表情——绝对不会是她脸上那样欣喜、期待和友善的样子。
某种原始的冲动让我毫不犹豫的奔向了她,在这么长久的流浪以来,第一次有一个人类对我伸出了手。她的手是温暖的,毫不犹豫的把我抱了起来,然后放进了一个框里。因为害怕我逃跑,她还用手一直放在我的脖子上,不停的安抚着我。
她走向了花园对面那些房子中的一间,把我展示给了她的家人。
“看呐,这是一只加菲,好可怜啊,这么瘦,这么脏。我上次看到它还是两个半月前,它当时在垃圾堆里,我手里又都是东西,没办法去抓它。”
“现在这年头,品种猫也有人丢吗?”年长的那个一边摇头,一边仔细打量着我。“它有猫藓,还有很多伤,估计活不了多久了。”
“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再次看到它,而且一喊它就奔着我过来了,说明它还是想要家的,和我们有缘啊。”
“有缘啊,那你自己捡回来就要自己养哦。”
“那当然,我一直觉得加菲好丑,这一只更是丑的惊天动地。”
噗嗤,我打了个喷嚏,黄色的粘液糊了一脸,于是我立刻伸出舌头把它们舔掉,不然干在脸上可太恶心了。
抱着我的人类,把我举远了点,脸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难道她们觉的舔鼻涕很恶心吗?那么舔屎呢?我忍不住摇了摇尾巴。
“好吧,我总算知道它为什么会被丢掉了。前几个月有很多人怕宠物感染新冠,直接把家里猫狗摔死,这只只是被遗弃,而且还在外面存活了这么久算是运气不错的了。”人类皱着眉头,把我塞进了一个刚刚拿出来的笼子里,然后去洗手。
那是个很小的笼子,只比我高了一点点,勉强够转个身。
“所以我先得给它洗个澡,上药,然后下单买个大笼子,它得在单独的房间隔离,直到身上的猫藓都好了,不然会传染给其他猫。”她甩着手上的水,一一安排着我日后的生活。
“先得给它取个名字,你看它这个臭脸,这个表情,像不像川普?”指着笼子里的我,笑眯眯的决定了我日后的名字。
“呐,就这么决定了,等我给你买个白色的笼子,然后上面贴个铭牌,叫白宫。”
于是现在的我,毛发恢复了光亮,重新丰沛了起来。肌肉和脂肪回到了皮肤之下,每天都有着营养均衡的饭菜,偶尔还有一种叫做猫条的湿乎乎的食物,那是我最喜欢的。因为那时候,我的新铲屎官会花上好几分钟,等我慢慢的慢慢的把那些肉泥舔完。
那不仅仅是吃饭,也是最好的交流时光。
作者:诸子百
tag:笑语
我记得邻居家有只猫,不胖不瘦,前头白后头黑,据老人说,这是雪里拖枪,这小猫隔三差五钻进院中讨要吃喝,一来二往,胡同里的大家都认识,最后一次见它,是去市里上小学的那年六月。
那年不同往年的天气却显得格外燥热,天悬烈阳晒蔫了院里的花爬架,热浪一波接一波挤进门缝,跨过门槛,刮到面前,简直生疼。没遇过高炎的孩子早被这温度彻底打败,没了玩心。只能在巷口榕树下盼着冰棍小车的到来。
往年还不到夏至,清脆的车铃擅自闯进巷中,只要瞧见车身黝黑,冰棍的木箱却涂的雪亮,冰棍两个大字写的十分板正,一勾一撇方方正正好看极了,只要看见那抹鲜亮的红漆字,不用叫卖就有小孩扯着阿嫲的衣角闹脾气。孩子的哭声尖细,扯着嗓子哭喊几声,不少人就会寻声而来——
“今年卖冰棒的和爷怎么还没来?”
“这几天也没见那只大猫出来..”
最近几日也不见雪里拖枪的踪影,对于当时我们来说是个奇事。树下孩子一言搭一语,枝繁叶大的大榕树挡住烈阳形成宽大的庇荫处,几个皮些的便爬上树去,不时向远眺望。有的偷拿了爷辈的蒲扇,学着老人的模样左右挥扇,却卷进来些不寻常的味道:
“什么味道,好臭!”
这是一股奇特的臭味,硬要描述更像臭猪肉的味道,跟母亲去肉铺时常闻到的腥味,可胡同离肉铺有两三站公交的距离,这个天气再热也不可能飘进巷口?
“猫,大猫出来了!”
有人指着墙根大声喊叫,也许是惊到了那只身白尾黑的大花猫,刚从墙角窜出就直接跳下跑出了胡同,朝小路奔去。
胡同口的小路像一条长长弯弯的月牙延伸过去,路面铺着卵石却平平整整,两面窄高的屋墙遮盖,雨后还能不时看到蜗牛爬行,可这个天实在是折磨人,离开树荫下一步都能感受到被晒熟透的石子路。
我和几个两个邻居家的孩子跟着雪里拖枪,灼灼火光落在它的身上,雪白的毛被闪扎眼,只剩一根黑色的尾巴在空中摇动,它一路晃进一座大门前翻了进去。
我们停下脚步
这个院子离着胡同实在是远,要不是雪里拖枪的引导,我们都不知道这样偏僻的地方还有一所小院子。
残破的木门是半掩的,臭味直灌眼鼻,推开后看到庭院半空有小搓蛾蚋和绿豆苍蝇肆意盘旋,有些会钻进门内来回飞舞。我们两三个孩子抬头望天,这样的景象早就看呆了。庭院内仅有的小块田地肉眼可见的裂成土块,看着早已荒废许久。
往前进了一步,一辆熟悉的车子半倚在土墙的,是一辆黑漆被大雨腐蚀又被暴阳晒锈,甚至还有部分剥落的残骸掉在墙角的二八大杠,后座的木箱早已没了去年的身材,雪白的箱壁只剩那两个鲜红的字体才能辨认出这是冰棍箱子,而且是和爷的冰棍箱子。
“这里是和爷的家。”
越凑近宅子里面越觉得不对劲,那股味道就在眼前,我的脑子里蹦出前几天深夜偷看的悬疑电视剧,心中的谜团驱使我往前两步推开那扇紧锁的门,几个孩子也好奇样的凑了上来,其中一个头铁的擅自闯了进去,
“那,,那啥什么东西!”
头铁娃从屋里连连后退,脸吓得青紫,话都说的语无伦次,吞了两口唾沫 又对其他人说
“死。。了。。”
头铁娃直接闯出屋门,拉着人就要跑。此时此刻,屋门完全打开,这种天气本就无风,随着屋门的敞开,不少小虫子拥挤涌出,头顶上的无头苍蝇更多了,进去的那一刻仿佛吹过了零叮寒意。我挡在尸体面前伸出手拦着他们:“都不要看!这些东西也都不要动!你们去派出所把警察叔叔们叫来。”
不得不佩服当年我的胆儿大,这种情况下还能装模做样。有几个孩子点点头,听见后将要出了门,刚要走问道:“那你干什么?”
我心里不由飘飘然,手叉着腰模仿电视剧里刑警的口气煞有其事状回复:“那当然是留在这里维护犯罪现场。我看电视剧里都是这么干的,这里一个灰尘都不要动。”
几个孩子又心有余悸的探着小脑袋再看看屋里躺着的横尸,那画面实在不是小孩子能多看的,吓得一个拽一个的全一溜烟跑掉了。只剩年幼的我堵在卧室的门口,静静的瞧着那些早已风干的血迹。当时我的年纪不大,一些线索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但是屋子里杂乱无章,有些书籍倒坍在地上,就像是死之前跟人打过架一样,就这样避过血迹往尸骸近了一步,,捂着鼻子又踮着脚看见到了和爷胸口处蔓延开来的晕染血迹。想到电视剧里有类似的镜头,便知道“他是被刀杀的吧..”
可由于味道太过于浓厚,加上一些飞虫扰乱视线,不得不逃离现场关着门等警察来。
不知等了多长时间,警察倒是等来了,随后老妈也气势汹汹的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随后被她揪着耳朵离开了和爷的宅子,瞥眼又看了这个宅子,即便有明亮的大高阳照着宅子的屋檐与庭院,总是会有些角落仍然有它照不到的阴霾。
随后的那几天我没有再去过,自从知道和爷死后,胡同里似乎变了很多,又似乎没变什么。每回追问和爷怎么死的,都被母亲搪塞了过去,不过趁那天的空暇还是偷溜去了一趟。
那天天气不如之前那般燥热了,天时刻都是被厚云半遮的,总感觉下一秒乌云聚集来一场狂风骤雨。温度愈加的下降,街上的人也愈加多了起来。看着这般热闹的场景,年幼的我早就按耐不住心情,一头扎进人群前不忘朝家门口大声甩了句
“妈,我出去玩了”
“玩可以,不要再去——”听到前三个字,后面母亲的嘱咐是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转身向月牙窄路跑去。随着深入,人竟然多了起来,他们戴着黑袖箍三五人聚一起,小声的讨论着什么,眼神也时不时乱瞟,里面有个身着黑衣的大婶撇撇嘴,压低声响讲的悄悄话,她讲:
“他女儿没回国?........都这时候了.........白眼狼......”说罢摇摇头,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
“就是,他儿子也......他儿媳妇也不是什么......听说还要把房....”
话听半截,就被眼见的黑衣大婶狠狠的瞪了一眼,力气真不小,拽着我的后领往巷子外带,“这谁家小孩啊?这种地方谁领来的?去去去去。”
被驱逐后,只能另辟蹊径,我翻过和爷院后的红砖墙,爬上一颗不高不矮的树,正好对着院中。美中不足树底下有个茅厕,股股尿骚味喷涌而出,可比起前几天的尸臭味还是差远了。
“等埋了,这屋我就卖了...正好公司一直亏钱。”
茅厕外出来声响:
“这可是他老人家的遗产,说卖就卖吗?”
“我为了这一步路,你知道我准备了多久吗。”
天边的厚云愈发沉了,恰好这时也起了风,那股充斥凉意的风凄厉的打在树枝上,就算是当年拥有三年爬树经验的我也有些站不稳,又一阵细风钻进鼻子里,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谁?谁在上面?”
“谁偷听讲话,回头连你也宰了!”
这一声喷嚏彻底暴露了自己,吓得急忙爬下树,从墙角飞快跑走,等反应过来早就跑进了窄巷,那些人也没有在巷子里。我抬头看了天,一滴雨洒在我的脸颊,不久后不远处响了唢呐声。
后记:
高中放假我回了一趟家,听了当年伙伴说,那个老宅子因为死过人无人敢买。他儿子把宅子里值钱的东西早就搬空了,老人家的尸体本埋在后山,几年前他女儿带着老人家的骨灰又去了国外。那道像月牙一样的窄巷依旧不变,推开老宅的大门,印象中伫立在墙头的二八大杠跟着童年时巷尾远去的那抹红色消失了。走进大堂之上,也只剩一支灵位摆在木桌之上,再无其他。
Vol.208「手提箱」《长笛》
作者:黎奉行
评论要求:求知
补充:别的也欢迎,但是更希望看到批评的评论,能指出改进方式就更好啦
秦筝筝有一个手提箱。
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打开它。
“里面装的什么?”
每当我问她的时候,她总会笑笑,然后说:“是一支长笛。”
秦筝筝有一支长笛。
她的长笛吹得很好听。
我喜欢她的长笛声,那声音平缓而柔软,最关键的是,每当我听到长笛声,就知道是她回来了。
秦筝筝喜欢在白天睡觉。
她在下午出门,清晨归来,用笛声唤醒我。我们一起吃午餐,然后她蒙头大睡,直到日暮西斜。
秦筝筝做的饭很好吃。
她偶尔会带着东西回来,脚步声总是比往常更沉重。而如果那时候我被惊醒,她总会温柔地摸摸我的头,说:“睡吧。”
然后她做我爱吃的菜,在我大快朵颐时摸一摸我的眉头,让我注意休息,不要再长出黑眼圈来。
我有一只狗叫征征。
征征陪伴了我八年,是一只温顺的金毛。在过去孤寂的人生中我喜欢和它说话,因为只有它会安安静静听我的诉求。夜深人静时我抱着它,好像就能听不见外界刺耳的虫鸣。它会用温热的舌头舔舐我的脸颊,然后慢慢地窝在我的怀里。
秦筝筝不喜欢征征。
她说那是因为嫉妒,我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每当她回到家来,征征就会莫名变得焦躁。我的征征坚强又敏感,过去的时间它很多次带着我避开了种种危险,我一直是相信它的,可是在这件事上,我迟疑了。
征征在一个月前失踪了。
我不知道它去了哪里,只能焦急地求筝筝带我去找。我们走遍了周边的大街小巷,最后两手空空、一无所获。放弃的那一天我一个人哭了很久,久到开始怀疑事情的真相,可身边已经不再有其他人可以陪我出谋划策,就只能让整个人坠在悬崖边进退不得。
秦筝筝在半年前来到我身边。
那是一个冬天。时值冬至气温过低,暖气管被冻裂,热水哗哗淌了一地。我实在冷得受不了,从杂货间翻出来多年没用的木炭,摸索着点燃了。但我忘了开窗,一片浓烟中,比起温度,上升得更快的是一氧化碳的浓度。
当时我或许是真的想死。人总是生得脆弱而又敏感,我觉得活着了无生趣,却又缺乏自杀的勇气;就连这个意外也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只来得及把征征扔在房外。半梦半醒间,我听见征征在门外焦急地吠叫;那一刻我突然有些难过,只希望它不要叫坏了嗓子。
秦筝筝在那一刻破窗而入。
冷风灌入房间,我听见动静,却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做什么,只以为征征打碎了什么东西,小声念道:“征征…”
“醒醒,醒醒。”
有一只手在拍我的脸颊,我努力张开嘴,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那一刻求生的欲望猛烈地爆发,我紧紧握住她的那只手,感觉到它冰凉又纤细,却好似蕴藏着难以言喻的力量。
“你是不是笨?”然后我听见她说:“关着门窗怎么可以烧炭?”
我顺着她的力道慢慢直起身,攀住她的肩膀,小声说:“我不知道不可以,从没有人教过我这些。”
我下意识骗了她。
她沉默了。
“你是谁啊?”我轻轻问她。她没有回答,只是说:“那你家里人呢,怎么只有一只狗?”
“我一个人住,父母很早就过世了。”
她好像意识到自己又说错了话,再一次沉默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锲而不舍地问。
“…征征。”
征征是金毛的名字。
我笑出声来:“你也叫征征?”
她似乎有些恼:“是风筝的筝。”
我啊了一声,小声道了句对不起,又唤她的名字:“筝筝。”
征征以为我在叫它,用湿润的鼻头拱了拱我的手掌心。它的尾巴不安地摇摆着,一下又一下扫过我的脚踝。我便用另一只手顺了顺它的脊背,感觉到毛茸茸的躯体慢慢放松下来。
“筝筝。”我听见我自己说:“那你可不可以,住在我家?”
秦筝筝救了我的命。
她是我人生新的寄托,虽然在听到名字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注定是要飞走的风筝,再也找不到。但我还是卑鄙的、希望她能够留在我身边,再久一点。
秦筝筝,秦筝筝,秦筝筝。
我已经一周没有再见到秦筝筝了。
最后一次见到秦筝筝的时候,她的状态很不好。我直到中午才等到她,她的脚步声比往常沉重得多,开锁的动作也显得焦躁。打开门的时候像是被我吓到了,运动鞋在地上重重一踩,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我耸了耸鼻子,有血腥味顺着空气飘过来。“你受伤了。”我想用手去触碰血腥味的来源,却被她攥住。“没事。”我听见她说:“路上摔了一跤,过会儿就好了。”
我轻轻哦了一声,把手缩回去:“我好冷。”
“暖气怎么又漏了?”她走到一边,一边捣鼓一边抱怨:“待会给你做饭,实在不舒服可以去床上躺着。”
我没动,攀着靠背半跪在沙发上:“我们点外卖吧,你都受伤了。”
“小伤,没事。”
“对了,前几天我出门,附近好像多了好多陌生人,你有注意到那都是谁吗?”
扳手拧螺旋钉的声音戛然而止,筝筝没有说话,可我感觉到她转过头看我了。她只是看着我,那视线有如实质般,我的心里再次涌现出不好的感觉:“筝筝,你…”
不待我说完身后就响起了猛烈的撞门声,我被吓得一哆嗦,手不自觉抓住了沙发靠枕。我听见筝筝低低骂了句什么,从我身边匆匆跑过去。下一刻门也应声而开,杂乱的脚步声咚咚锤着我脆弱的神经。我听见了肉体的搏击声、棍棒的抽打声、枪击声还有筝筝的闷哼声。
“嫌疑人已被控制,嫌疑人已被控制。”
他们似乎把我当成了透明人。我茫然向前走了几步,终于有人发现了,几阵耳语后有个女警走上前拦住我,说:“警方抓捕嫌疑人,请不要乱动。”
“哪里来的嫌疑人?”我问她,面露茫然:“筝筝是我的朋友。”对面没料到我会这么说,愣了一下才答:“暂时无可奉告。”
“她做了什么?你们不能就这么把人抓走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前挤,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说:“她涉嫌入室杀人,怎么,你准备包庇她吗?”
我骤然激动起来。
“杀人?什么杀人?她这几天一直和我在一起,怎么就可以判断她杀人?”
“我们调查过,你们在半年前还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是不是被胁迫了?”
“什么胁迫,她只是图我的钱而已,我不在乎,我不在乎!”
“她是个杀人犯!”
警察在我耳边大吼,我却对此置若罔闻。因为挣动得太厉害我被两个女警摁在沙发上,却还是拼命地向那个方向伸手。
“筝筝,筝筝…”
“她也不叫秦筝筝,她叫秦世玉,是在逃四年的通缉犯。她连名字都是骗你的,你怎么还执迷不悟!”
现场一片混乱,我听到有人打碎了家里的花瓶。水蔓延到脚下,冰冷刺骨。
“我不能没有你,我已经没了征征,我不能再没有你…”我哭喊着向前扑,感觉到有玻璃渣扎在脚心。脚掌传来的尖锐疼痛抵不住心里的惶然,鼻涕糊住了喉咙,我发出激烈的呛咳声。警员像是被吓到了,慌忙松开手,我也因此够到了她的脚踝。
“程队,找到手提箱了。”身旁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我骤然转头,意识到了那是很么东西,一个前扑就抢过了他手里的那个手提箱。
“你做什么…松手!”
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提箱,另一边传来拉扯力,手掌感觉到一阵钝痛,想必是被锁扣划破了。
“这是证物,女士,请放手!”
我的手最后还是被扯开。一行人匆匆离去,留下了漏风的大门、漏水的暖气,还有一个流着血的我。
一个月后我终于接到了通知,被同意去面见筝筝。我拄着拐杖,在两个警察的引导下坐到一把椅子上。我伸手摸了摸台面,是冰凉的不锈钢。
“你来了。”我听见她先开口,声音里透出一股疲倦。
“你瘦了。”我说。
筝筝轻轻笑出声来:“你怎么知道?”
“我能听出来你的声音变了。”我蜷了蜷手指:“这里真的好冷,筝筝,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她似乎被我的问题问住了,沉默半晌才道:“我杀了人,你不是知道吗。”
“可、可那万一是正当防卫…”
“不止一个。”
我看起来肯定是被吓到了,筝筝呼出一口气。放软了声音说:“我就是靠这个谋生的,哪怕能出去,也会有更多的人不希望我继续活下去。你就死了这条心,忘掉我,去过你以前的生活吧。”
“那…征征呢?”
我终于问出了一直不敢问的话。征征在两个月前出门后再也没回来,我在她的陪同下喊遍了周边,最后只能接受它失踪这个事实。可细细想来,这件事处处都是疑点,但我太过胆小,便从来都装作不知道,只渴望能再汲取一点为数不多的温暖。
“它…”筝筝轻叹了口气:“它被狗肉店的老板抓走,我发现的时候只找到了它的背心。老板用聪明狗的名头把肉卖出了好价钱,我没能救下它。”
脸颊一片湿润,我伸手摸了摸,温热的泪水糊了满手。“荒谬…”我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不是你杀了它吗,你说过嫉妒它的,为什么要推给别人?秦筝筝,你就这么敢做不敢当?”
“我从没有敢做不敢当。,一直没和你说就是怕你接受不了它的死讯。那家老板说觊觎你的狗很久了,你回家的时候可以找一找它的窝,我把那件背心放在了里面。”她又自嘲笑了笑:“但我没想到你以为是我杀了它,是闻到我身上的血了吗?都说五感有所缺失的人会把失去的那部分补偿到其它身上,现在看来你敏锐的果然是嗅觉。”
真相来得突兀又戏剧,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这段时间的忐忑与纠结显得我像一个笑话。终于,我在迷茫中抓住了一个重点,问她:“你怎么知道老板怎么想?”
筝筝动了动,粗糙布料的摩擦声透过通讯器传来,她避开了正面回答:“我也是在那件事以后被注意到的。”
手掌心出了汗,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么愚蠢。是我的愚蠢害得她锒铛入狱,居然还在怀疑她的动机。心脏剧烈搏动着,耳朵里满是轰鸣声。
“可你要我怎么办?”我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你就这样、就这样把我的人生搅得一团糟,然后就打算抽身而去了是吗?我在你眼中到底是什么?一个利用完就丢的倒霉蛋?还是挥之即来招之即去的狗?”胸口疼的厉害,我忍不住拽住领口,大口呼吸起来:“我看起来就这么贱,所以你觉得只要消除了我的怀疑我会无底线答应你的所有要求?别自大了。”
“…对不起。”
筝筝又重复了一边对不起,然后说:“我已经被判了死刑,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我失魂落魄地走到大厅,同行的警察有些不忍,放轻了声音问我:“要喝点水吗?”
这个人听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我的心里又升起了一丝希望:“我想带走她的手提箱。”
她有些为难:“这不符合规定,手提箱和里面的凶器是她作案的重要证物,我们不可能把它交给一个普通公民。”
“那那些人呢?”
“什么?”
“那些雇佣她去杀人的人,你们准备怎么办?会抓起来吗,也会判死刑吗?”
对面哑了火。许久后她似乎也觉得这样不好,便温和地扶着我的肩膀,往门外引去:“早些回去吧,天快黑了,女士。”
我麻木地转身,行尸走肉一般回到了家里。从征征的背心里摸到了那支长笛。它是塑料的重量,却被保养的很好。我抚摸它光滑的笛身,颤抖着用酒精湿巾擦拭干净,放在唇边吹响。笛声吹得断断续续,听起来尖锐刺耳。我就这么毫无章法地吹着它,直到眼泪糊了满脸。
我的风筝被扯断了线,随着风儿飘走了。
作者:莫特
mode:随意
帕尼尼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影院门口的海报上,夜晚的霓虹灯闪烁无比,把天上的满月也比了下去,新上的海报让人能感觉到油墨的气息。画上的她鲜活明艳,笑容带着些狡黠,他离开之前看过那份剧本,她是饰演一位不听话的漂亮女仆,把不怀好意的男主人玩弄得团团转,雪白的女仆帽也遮不住那夺目的红发。
以他对亚当的了解,一旦选择了不符合实际的主角那就是在推荐这个人,那个合格的商人会把尘埃里微不足道的沙砾打磨成光鲜亮丽的宝石,然后用精美雕刻的金银装饰包裹,最后放在最奢侈的丝绒布上,让无数人趋之若鹜。
格林环球影城原来最优质的商品位置应该是帕尼尼的,但是他看着那张崭新的海报上的红色女人没有一丝嫉妒,但是有一丝庆幸,庆幸在被囚禁前、手指被掰断前、腿骨被打断前、喉咙被掐碎前离开了那里。
或许还有一丝惋惜,橄榄绿色的目光和海报上夺目的琉璃绿眼睛贴在一起,帕尼尼抿了抿嘴唇,转身离开了这个不再属于他的世界。
他不知道那个年轻女人是不是个“听话的孩子”,在亚当面前不听话的孩子结果都不怎么样,至少在他身上是这么表现出来的。
再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警局门口,快入冬的天气里他因为夜晚形迹可疑在街上游荡被笑眯眯的警察堵住盘问,那个时候她和一个高大凶猛的男人抱着甜甜圈过来。
帕尼尼有点懊恼自己没穿大衣,不然至少能把领子立起来遮一下脸,事情很快解释清楚了,中分刘海的警察先生本来想留下他做个笔录和承诺书,被红色的女人挡住,她涂满口红嘴角还沾着一点粉色的草莓酱,气势汹汹像一只针对入侵者的雌豹,对着高矮警察组合说:“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担保他绝对不是坏人!”
最后帕尼尼是被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牵着手拉走的,在大高警察凶狠的目光下离开了警局。
这个女人,比他还要小上一些,又比他刚来格林时要大,脚上的黑色高跟鞋为了快点带他走步伐迈的很大,噔噔噔敲在地上,又像是敲在心上。
她明明什么都没说,甚至没像海报里一样眯着眼睛看他,温热柔软的手只是紧紧握着她怕他离开,然后又带着他逃跑,像是抓住了兔子的爱丽丝一样。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先生,虽然不清楚理由但是我不会告诉他的,我可不希望你讨厌我。”
女人把他带到了一间奢华公寓的门口,然后回头望着他,她的眼睛颜色要比帕尼尼深一些,像是森林里带着阴影的树冠,透着一些令人晃神的光斑。
“我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女人好像突然知道了生疏这个词语一样小声询问了一下。
“不用……我认识你。”
“我知道你肯定认识我,但是自己说出名字来还是很重要的。”她打开门,牵着帕尼尼进了家门,用平淡到无法察觉感情的语气说道,“我叫玛姬,玛姬·墨菲,是16岁开始来这里接替你的新商品。”
“嗯……”帕尼尼站在门口,商品这个词有些刺耳,让他有些焦躁和说不出的恼怒。他不知道是该顺从进去还是甩手离开,但是玛姬她宁愿反着手开门也要牵着他的样子就是结果了。
他走不了。
“你现在比我了解的要……阴沉很多,我更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她甩掉高跟鞋,撑着墙把他拽进家里,半边身子擦着帕尼尼的西服过去,锁上门之后才继续说,“虽然你认识我,但是你肯定不知道,我是你的影迷!”
“我从你的第一部电影就喜欢上你了!那还是我在酒馆打工有客人想约我,请我去电影院,年轻的我可没钱去看你哦!”
玛姬比帕尼尼想象中要更话多一些,他以为看到宣传的那个样子,这个比自己小上几岁的女性会是冷漠傲慢,像火烈鸟一样盛放,和年轻好骗的自己完全不同。
但是现在看到她,他觉得,可能亚当就喜欢这种人吧,话唠、真诚、眼睛里还有星光,像是那一年在游轮上对一切事物都好奇的他。
帕尼尼不知道怎么回应这份好意,这份过分炽热的好意让独自游荡了一段时间的帕尼尼有种被点燃的感觉,烫手……但是暖和。
等他被玛姬按在餐桌的座椅上,倒上了一杯热可可之后,帕尼尼就再也听不清玛姬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了。
可可的热气遮住了帕尼尼的眼睛,花瓣灯盏透出来的暖光把玛姬映得柔软,让帕尼尼在陌生的夜晚也能感觉到安全。
“为什么……?”
他没说完后面的话,当有人接纳了自己后还问扫兴的问题不是有礼貌的表现。
“嗯……”她踢了踢拖鞋,撞到了帕尼尼的腿,狡黠地笑笑之后也没有道歉,“可能因为羡慕你吧。”
“为什么?”
这一次是真的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想法。
“我想得到爱,得到许多许多的爱!”她没有为了保持身材控制饮食的想法喝下一大口醇香的可可,染着红指甲的大拇指擦掉杯边的唇印想了想继续说,“被人看见的我才是安全的我,被人爱着的我才是活着的我。”
帕尼尼想了想,他还是能从老同事们那知道玛姬被捡回来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漂亮的独身的没有家人的小女孩……
“我很谢谢先生,他捡到了我,把我打磨成接近你的样子。”玛姬环住了帕尼尼,头倚在他的肩膀上,“当然我更谢谢你,你知道吗!帕尼尼!你像是星星一样落在了我的世界里,那可是完美受害人,和名字一样柔弱的小兔子,你在船舷窗看海上的月光时,让我想到我在餐馆后门口等着月亮到小巷那个天井,那个时候的月亮是最美丽的,而且我能理解你,那是夜色里唯一的自由。”
按理来说和自己的影迷讨论出道作品总会有些尴尬,但是玛姬说到自由的时候琉璃绿的双眼蕴着水雾,让他忍不住抬手揉上了像海浪一样的红发。
“嗯,那天非常的美。”轻轻的声音不知道有没有飘进对方的耳朵里。
“帕尼尼……”
“嗯?”
“留下来吧,已经很晚了,你出去的话万一遇上巡逻……所以今晚住我家里吧,当然我可不会睡你的!侧卧给你!”
亚当给玛姬的这套公寓位置很好,月亮在上升的时候会过来悄悄打招呼,帕尼尼看了看又被抓住的手,又看了看路过的月亮,叹了口气,他总会找到合适时间对亚当那个老男人报复回去,但是至少不是今天或者明天,因为这一刻确实很美,他同意了玛姬的提议。
“那就麻烦最棒最美丽的商品朋友收留我这个已经被废弃的商品一晚上吧!”
作者:乘零
评论:笑语
秦荔在一间小房子里住了很久,里面没有开灯,只有面前大幅的银幕投影出来光亮,照出她的脸。里头上演的爱情戏码烂俗透顶,像贴了无数个标签所拍出的一百二十集电视剧,无趣又怪诞。以至于不再能挑动她敏感的神经,连神色都变得空茫与麻木,吝啬予以表情。
“梁总,赵医生为您空出了今天和明天的时间。您看是什么时候合适……”拿着文件给他过目后,助理接着问。
权势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问题,作为金字塔顶端的那一撮人,梁忻早已熟知了这个世界的规则,习惯了随处可见的方便之门。昨天随口一说的预约还是经助理之口才想起,家里那些被刻意无视的小问题顺势浮现出脑海。
“推了下午的例会吧。”他揉了揉额心,略显烦闷,毕竟是在世界领域都知名的心理医生,耍着人玩也不是个事。
“……忽然就歇斯底里起来。我们感情很好,她是个很温柔的人,这段时间尤甚。”医生露出倾听模样,耐心地等他继续说。
“但毫无理由,明明上一秒我们的气氛还十分地融洽,她会忽然变脸,扯出旧事来和我吵,言语尖利。有次我甚至看见她在孩子面前也这样,质问孩子是不是不爱她,反而选择了另一个人……”
说到此处,梁忻像是也被逼问着那样,一副不舒服的表情。医生敏锐地察觉到了,开口:“梁先生,为了更加具体地了解您妻子的病情,我需要知道您在二人的婚姻中是否保持着忠贞……”
梁忻不悦地挑眉,未等他说完就反驳得干脆利落:“我自然没有出轨。”
秦荔已经忘了多长时间没和孩子说过话了。她和梁忻的相识相恋堪称戏剧,即使出身同一所高校,有着一层学妹的身份牵扯,小职员和总裁的婚姻也是惊掉了不少人的眼球。梁忻的母亲尤其反对,多次阻挠不成后更是一直都看她不顺眼,也就秦荔生下孩子后她们才逐渐地修复关系。
五岁的孩子叫梁舒,明白父亲没有陪着自己是要工作,但对于今天没有见到母亲有些奇怪。因为最近他和秦荔每天都亲亲密密地黏糊在一起,让他发现了好多乐趣,现在霎时间见不到人居然已经不习惯了。他找到保姆,有些扭捏地问出声:“我妈妈呢?”
秦荔在陪梁母逛街,妙语连篇将人哄得挺高兴的,感慨她看上去比以前好多了,到底是当了快十年的梁太太,总算洗去了那份小家子气。
梁母早知道秦荔的性格,但这番明褒暗讽却收获了不同的结果——以往秦荔不说和她争锋两句也该不高兴,现在却摆出一副确实如此的认同表情。难道是聪明了知道附和她了,令人纳罕。
“……我们曾经非常相爱,我父母都不喜欢她,家境的差距是不能弥补的,废了好大的力气我才让他们同意。虽然后来感情归于平淡……”梁忻想到他们的爱情事迹曾闹得满城风雨,再对比后来秦荔不冷不热的态度,又头疼起来。
“但我一没有找别的女人,二没说要和她离婚,现在她是发哪门子的疯……”
其实这段时间女人或许是想通了,想和他重归于好,面对他是总是刻意地显露风情,抱着他撒娇,热情得让他回忆起他们刚谈恋爱的时候。要不是偶尔她突兀就显露的狂态,梁忻是不想把自己的家事说出来的,未免横生枝节。
“我还爱她,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
医生看起来事先了解过“梁太太”的情况,对梁忻说的结语不置可否,“有可能是神经衰弱导致的脾气暴躁,详细情况还是要和当事人聊过之后再下定论,您可以多关心一下她……”
如果老去十岁换来数十亿的金钱会怎么样?大部分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同意吧。
秦荔是个幸运的人,十年前和梁忻的世纪婚礼宛若小说主角的高潮剧情,让她一脚就踏入了豪门,成为现实中的“灰姑娘”。连时光也不舍得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美丽依旧。
童话里不包含婚姻,但秦荔丝毫不珍惜爱她的人,女人看着婚纱照里甜蜜笑着的二人,默默想到。身上穿的是这辈子都摸不到的高定,吃的喝的是空运过来的顶级食材,后来的秦荔也是一个幸运的人。
她热情、总是充满活力,就像十年前的秦荔一般,能讨到任何人的欢心。
秦荔觉得自己就要死了,她越来越虚弱,蜷缩在房间里唯一的沙发上,再怎么扯着翻出的毛毯拼命裹住自己也于事无补。周围越来越冷,令她想起以前开着空调看电视剧时却不小心睡着了,也是这样窝在沙发上哆嗦。
要是被梁忻看到一定会从身后抱住,互相取暖般依偎在一起,然后在耳边骂她不懂得照顾自己。她就小声讨饶,像每对小情侣那样闹作一团。当然,这是很久很久以前才会发生的事了。
梁忻现在有了一个很懂事的妻子,父母满意,孩子喜欢,短短时日就俘获了所有人,连秦荔的父母和弟弟都对这个变得大方的女儿夸赞起来。难道没有一个人发现她的不对吗?秦荔一开始还会想,后来她知道了,有些人只是不重要了。
他们会在意她有没有当好梁太太,是不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儿,却不会在意秦荔还好不好。她的儿子分不出她,她的丈夫更喜欢后来者,看着银幕上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秦荔知道自己要消失地悄无声息了。
有一天秦荔终于可以清醒地面对背叛她的所有人了。她出现时很平静,一时间梁忻都没有发现,直到秦荔冷漠地躲开他的亲吻时脸上才露出愕然。不是欲擒故纵的娇羞,梁忻看得很清楚,于是他有些涩然地张口:“秦荔?”
“是我。”她说。
原来不是分不出,只是作出了选择而已。拼命否认的答案就这样来得猝不及防,迅速地将她击溃,令她接下来的声音带上了竭力忍住的哭腔。
“……你、你爱上她了,甚至都忘了我还没有死?”她刚一说出口就知道自己傻,显而易见的事实偏偏要问出个答案。
“不……”梁忻下意识地否认,又想不出有何可以辩驳的,就听到秦荔后面的逼问:“梁舒知道吗?他的妈妈被一个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占据了,而他爸爸当作无事发生!”
“现在梁舒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你何必要这样……”
“所以呢?你要他像你一样倒戈,恨不得我消失?”
梁忻抱住激动得浑身发颤的女人试图安慰:“你不是没事吗……我没有想让你消失,我爱你,我发过誓会一直爱你的,不要闹了好吗?”
“啪——”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男人脸上,秦荔发疯一样喊着:“你真让我恶心!”
梁忻抹了抹破了的唇角,也冷下脸,“对,我恶心,我对抗父母和你结婚就是恶心,我拒绝酒局每天回家老婆碰都不让碰是我恶心……“
秦荔听见他提旧事都要气笑了,“怎么,还要夸你?那是酒局?非要把未成年的小姑娘带到床上去才让骂吗,非要我说你下贱?”
“你情我愿的交易……”曾经喜欢过的伶牙俐齿反过来咄咄逼人,让梁忻忍不住偏过头避退。他一直觉得秦荔小题大做,又没真发生点什么,单纯陪酒的事还要替别人揪住不放。
但没有看见秦荔像是终于支撑不住那样露出一抹嘲笑,倒在地上。
银幕上的故事结束了,放映机关上,小房子里只剩下黑暗。秦荔讽刺地想,自己的人生就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像一本烂尾的狗血小说,前半段跌宕起伏轰轰烈烈,后半段也要以一个十分戏剧的结局戛然而止。
“秦荔!”男人抱住昏迷中的人喊着,一声声中终于令她睁开眼睛,梁忻先是惊喜,“秦荔……”在女人欢快地扑到身上时转为恍惚,“是你啊……”
“我怎么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已经没事了……”
后来医生尽职尽责地询问梁太太的情况时,梁忻也表示一切都已经结束,不用再麻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