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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描述差不多都是我瞎编的私密马赛
顾瑜觉得现在的情况不能再糟糕了。一片漆黑的展览馆大厅里,他用手机灯光反反复复地查看自动门的开关和一边贴着的紧急使用说明,他摁了十六次紧急开关按钮,但那扇故障已久的玻璃门只是一动不动,反射着两个隐约的人影,沉默不语地堵住了他们离开的路。
最后顾瑜叹了口气,直起腰颇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了,打不开。”
陆萧牙提着资料袋,手机屏幕的荧光映着她没什么波动的脸,她“嗯”了一声,把目光从屏幕上移开看向面前局促的大男孩:“我以为你在五分钟前就能意识到这一点。”
顾瑜早已习惯了她的说话方式,闻言只是挠了挠头,四处环顾了片刻:“有其他的出口吗?”
“紧急出口关了,过了门禁时间之后除了正门其他的地方都会上锁,”陆萧牙说,“在你和自动门较劲的时候我已经确认过了。”
“不好意思啊,我不应该这么晚约你来展览馆的。”顾瑜很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但在此刻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点愁容。
“没事,最近忙着做解剖实验,我也只有这个点有时间。”陆萧牙又低头戳了几下手机,“我已经联系负责人了,过一会他们就来检修,现在我们可以找点事做。”
顾瑜看了眼周围,突然断电的展览馆四处漆黑,手机灯光一晃而过,如同一只惨白的瞳孔四处游移,四下无声,顾瑜在这荒诞的场景中有点走神,“那我们现在该做什么呢?”他望着黑漆漆的大厅说,只是那话音还没落,就听见远处传来柜门开合的声音。顾瑜被吓了一跳,连忙举起手机朝那边看去,只见陆萧牙站在柜子前,米色风衣被灯光晃得微微发白,她好像翻找到了什么东西,捣鼓片刻之后只听“咔”的一声,一束强光猛地迸发出来,将展厅一角照得亮亮堂堂。
陆萧牙从柜子里拎出一盏大功率提灯,四处晃了晃,看顾瑜微微发愣的样子解释道:“之前和老师在这边做实验的时候也遇到过断电,老师就告诉我一楼大厅有备用的提灯。现在正好,我们的手机电量要省着用。”她调整了灯光照射的角度,向着展厅的方向偏了偏头,“走吧,来都来了。”
顾瑜觉得现在的情况不能更糟糕了,夜间十点十二分,两个医学生来看人体标本展览,刚踏进大厅就碰上断电,被那扇玻璃门无情地锁在展览馆里,挣扎无望之后要在陆萧牙的提议下拿着一盏灯去展厅看标本。倒不是说他会害怕什么,下午刚和大体老师告别的医学生见到人体内脏就像见到教科书一般亲切,只是——他看了眼提着灯走在自己前面的纤细背影——只是,他在陆萧牙面前表露出的些许茫然和被动让他感到有些羞愧,这出乎意料的状况和微妙且刺人的情绪将他从初次“约会”的紧张和兴奋中拉回,再次意识到这个决定实在是无比糟糕。
是的,对于顾瑜来说,这是一场“约会”。并不是没有人对他惊世骇俗的想法提出过质疑,许久不见的高中同学在微信上得知了这个消息,不远万里从隔壁城市跑过来,只为了能亲手把他拎起来倒一倒那颗脑袋里的水。“虽然你们医学生看高清解剖图就像看漫画书,”白樾身形高大,勾着顾瑜的肩膀一下一下地拍他的胳膊,语气疲惫又无奈:“但你真的没有意识到在第一次约会的时候面对展柜里的一排骷髅说悄悄话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
“也不一定要说悄悄话……”顾瑜满脸通红,“只是交流一下,只有我们两个人……这样。”他小声地找补:“而且,萧牙她是那种……很特殊的女孩,听我说你就明白了……”
两个人在快餐店里吃完了两份套餐,续了三杯圣代,顾瑜的故事还没讲完,最后白樾咬着吸管双目失神地说:“我总结一下,那个女孩能对着尸体照片吃红烧牛肉面,经常深夜在实验室出演校园怪谈,对解剖的兴趣浓厚到学院里传言她有恋尸癖——”他看着低头戳着冰激凌的顾瑜,“所以你觉得她除了学术交流,对其他的一切邀请都不会有兴趣?”
顾瑜不知道,但仅从结果来说,他确实猜中了一部分,陆萧牙从实验台后面转过头不假思索地同意他的邀请的时候,他费了好大力气让自己看起来显得云淡风轻,他不记得自己走出实验室的时候有没有同手同脚,只知道自己应该快点离开以免被谁看见脸上的傻笑。
而现在他跟在陆萧牙身后,看着她走进黑洞洞的通道,马尾的发梢一晃一晃,他承认自己有点后悔了,他应该鼓足勇气邀请她去咖啡厅或者图书馆,即使是冒着失败的风险,也比给对方留下这样一种糟糕的体验要好。
但此刻也已经没有别的选择,顾瑜在心里叹息。黑暗使得脚步声更加明显,两人的足音和回响交叠在一起,微妙的距离逐渐消弭。顾瑜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我来吧。”他指了指提灯。
陆萧牙将提灯递给他的时候,两人的指尖相碰了一瞬,他们觉得彼此好像都停顿了一会,也可能没有,陆萧牙半藏在黑暗中的脸毫无波动,只是点了点头。
陆萧牙觉得现在的情况不能更糟糕了。在第一次约会就遇上这种小插曲,多少都会让人心生不愉,他们才刚刚走进大厅,天花板上的灯就毫无预兆地熄灭了,她得承认在那个瞬间自己少见地有些焦躁,突发状况会影响当事人的心理,无论怎样他们都无法再回到一种相对平常的心态来面对这次约会。顾瑜并没有看见陆萧牙在黑暗中怔愣的神情,他颇为紧张地检查着自动门的时候,陆萧牙回过神来思考一切可以离开的通道——种种尝试均被证实为无效之后,她只能努力让这场古怪的约会延续下去,至少这样不会让这个敏感温柔的大男孩感到失落难过。
在她答应顾瑜的那个下午,她看着他说了“再见”然后略有僵硬地走出实验室,她并没有多想,直到她的室友抱着笔记本蹭过来,看看门口又看看她:“你就这样答应了?”
“怎么了?”陆萧牙不解,“我也想看展览。”
花泽露出一点奇怪的微笑,有点疑惑又有点忍俊不禁:“这是你们第一次约会欸。”
“……什么约会?”陆萧牙转过头看着花泽,日裔女生长着一张甜美可爱的小圆脸,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就是约会啊。”花泽说。
“……这是约会吗?”
“这是约会啊。”
“这是顾瑜第一次邀请你,对不对?”花泽说,“虽然地点很奇怪啦。”
陆萧牙思索片刻,“地点很奇怪吗?”
花泽沉默了一会:“……好吧,也不奇怪。”
答应了邀请的女孩在室友的提醒下突然感到手足无措,事情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吗?她需要为此承担某些无形的责任吗?她需要在自己的大脑中清理出一块特殊区域来处理某些事、某些关系和情绪吗?她思考了很久,但她一无所获。
无法得出结论,她决定顺其自然。陆萧牙对这样的事情毫无经验,她今天穿了自己很喜欢的米白色风衣,在赶往展览馆的途中,她那被实验数据塞得满满当当的大脑少见地产生了一点紧张的神经激素,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微微加快,但脸颊和手指依然冰冷,现在他们穿过通道进入展厅,站定在标本柜前,安静又仔细地观看起来。事情逐渐滑入一个平稳的阶段,他们慢慢地移动,从一个展柜走到下一个展柜,人体器官悬在透明的容器里,灯光闪过一个又一个标本,两道身影穿行在光与暗的边缘,空旷的展厅里只剩下一点点细碎的脚步声。
一切似乎都在逐渐回归正轨,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走下去,时不时说两句话,等待校工来把门打开,这就是这件事情的全部了。顾瑜觉得有点紧张,又有点难过,还有点不甘的希冀,他看着展柜里的标本,觉得自己的灵魂正在缓缓地脱离出肉体,从他的口中滚落的专业词汇变得拗口又陌生,他看不见临近光明的另一个人的眼睛,只觉得除了听觉和视觉以外的感官都在逐渐被剥离,黑暗挤压着他们,将他们圈禁在狭小的光里,在逐渐弥散的沉默中,他们鼻息相闻。
在奇妙的氛围之中,陆萧牙无端地想起一只死在教学楼下的鸟,那是一个阴雨天,她匆匆走下楼时瞥见一个人正在花坛边挖土,手里捧着一只死去的小青鸟,她放慢脚步,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顾瑜?”被点名的男孩猛地颤抖了一下,抬起头不太好意思地说:“咳……下午好。”
“你在埋葬它吗?”陆萧牙好像没看见他的窘迫,站到他身边注视他掌心的小鸟,“嗯,我准备去艺术馆,从这边路过的时候刚巧看到。”不知是不是因为葬鸟的行为突然被同学撞破而感到不好意思,顾瑜脸上有些泛红,说话也有点磕绊,他们短暂地四目相对,然后顾瑜垂下了目光,微笑着说:“你要去实验室吗?”
教学楼离艺术馆不近。陆萧牙的眼睛注视着一组肝脏标本,思绪乱飞,她几乎从来不会观察学习对象的时候分心。他应当是在等人。陆萧牙无法阻止自己继续往下想。他在等谁?
两个各怀心思的年轻人缓步行走在一片漆黑的展览馆,在人体器官的簇拥之中约会,听上去就像什么黑色幽默。他们举着提灯走过干瘪的人体,走过灰白的脏器,如同穿行在怪诞诡异的丛林,注视那些标本就像在注视自己——赤裸的、干净的、纯粹的,这就是人,这是他们,这是我们。
他们伫立在空荡漆黑的展馆中,两道身影之间横着一盏提灯,他们安静地注视着一个在福尔马林中泡得发白的心脏,看它裸露着神经和血管,不再跳动的心脏连血色都被清洗得干干净净,静默地漂浮着。
它曾经属于谁?
它曾经是如何热烈又鲜活地跳动?
在光明的孤岛之中,他们听见自己的心跳,于是在一种共同的幻觉之中,那颗已经了无生机的心也鼓动着血管,轻轻地挣动了一下。
一些疑问呼之欲出,一种冲动正在挣破牢笼,于是顺理成章地——他们同时张开嘴。
“咔”的一声,灯亮了。
顾瑜:“……”
陆萧牙:“……”
重新被光明眷顾的他们看到了彼此的眼睛,安静持续了片刻,顾瑜猛地眨眼:“你先说。”
陆萧牙看着他:“不,你先说。”
顾瑜:“……好吧。”他空着的手摸了摸鼻子,但没有移开目光:“这周六你有时间吗?”
陆萧牙沉默须臾,突然露出一个浅淡的微笑。
陆萧牙:“我准备去艺术馆。”
作者:烤鱼
评论需求:笑语/求知
有位杀手,杀人不用刀,亦不见血。
“我早知道你会来。自从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失去了联系,我就知道会有今天。”
“你一定有所准备。”
“那是自然。”
“不错,我也喜欢有挑战的工作。如果你准备好了,我们随时可以开始。”
“出招吧。”
“姓名?”
“吴奇。”
“谁为你起的名字?有什么寓意?”
“我父亲,他希望我不必经历那些大风大浪,平平淡淡地过一生。 ”
“你的父亲叫什么?他的名字是谁取的,寓意又是什么?”
“我的父亲叫做吴思贤,取自‘见贤思齐’,是我爷爷为他起的。”
“你爷爷的名字呢?”
“吴兴国,据说这是他自己改的名字,老一辈人总是以振兴国家为己任。他以前叫做什么我并不知道,他很早就去世了,也没告诉过我。”
“果真是有备而来。”
“在这方面你是打不倒我的。我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婶婶,表弟表妹,我所有的亲戚,你都可以随便提问。”
“真棘手啊,那我换个方向吧。你最好的朋友叫什么名字?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有什么难忘的回忆?你们吵过架吗,为什么?你们有其他关系密切的朋友吗?你们几人的关系如何?谁和谁更亲密?你觉得你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知道他名字的含义吗?你……”
“尽可能多地曾经教过你的老师的名字。”
“尽可能多地说出你同学的名字。”
“他们在你脑海里留下印象的理由是什么?”
“说出三个你记得的私人电话号码。这是谁的号码?你为什么记住了它?”
“……”
“已经可以了吧,杀手先生?”
“不得不承认,你的完整度相当高,想必是增补了不少内容。”
“为了活下去我可是做了许多努力。”
“到目前为止,还算是值得称赞,不过我还保留着杀手锏。”
“不要客套了,尽管使用吧。”
“恭敬不如从命了。”
“吴奇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是一名作家,推理小说作家。”
“收入如何?”
“啊,勉强够得上温饱吧。”
“我问的是具体数目。你的平均月收入是多少?年收入又是多少?”
“这个……这个……”
“你不知道自己的年收入是多少。”
“……大概,大概十万左右,毕竟写作就是这样,很不稳定……”
“嗯哼。你写过让你最满意的推理小说是什么?”
“是《蓝色预警》,它在那年举办的推理小说征文比赛里得了银奖。”
“你还记得,这篇小说讲了什么吗?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吗?”
“这,它讲了一个……一个男孩,调查父亲死亡的真相的故事,他……”
“凶手用了什么作案手法?怎样伪造不在场证明?这个故事里是如何巧妙地诱导读者,让他们明明看到了线索却被蒙在鼓里?为什么这篇小说能够得到银奖?它比起其他小说,有什么过人之处?是精巧的谜题设计,扣人心弦的剧情发展,还是隐藏着引人深思的社会问题?你还记得评委们给出了怎样的评价吗?你还记得当年得到金奖和铜奖的作品吗?如果不记得铜奖,至少也该看过金奖的作品吧!那篇作品的名字是什么?作者是谁?讲了怎样的故事,用了什么样的叙述方法,构造了怎样的谜题?你读过后的感想如何,觉得这篇故事的确值得金奖,还是认为评委有失公允?”
“……”
“你不知道。你根本就不会写推理小说。”
“胡说八道!我是一名推理小说家,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这些,书架上,电脑里,这些文件都是我的作品,你怎么能说我不会写推理小说?”
“在我看来,那只不过是徒有标题的白纸,里面根本就没有任何内容。一切都结束了,吴奇先生,准备消失吧。”
“我拒绝!我受够你了,这根本就不合理!我是不是真的会写推理小说这件事真的重要吗?只要他们相信我是,不就可以了吗?我的堂弟和表弟,只有萍水相逢的同学和老师,这些故事里永远不会提起,比次要还次要的细枝末节,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吗?我必须要事无巨细地拥有一个人类应当具有的所有经历,具备他所拥有的一切能力,才能被称作是一个合格的角色吗?你到底是什么人,除了我的创作者,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让我消失!”
“哦,原来你还不知道啊。我诞生于某人追求真实感的欲望,即便现在它已经扭曲变形,化作无情的,吹毛求疵的利刃,无差别地审判和清除每一个被他创造出的角色……你也不例外。”
“可是,这样的话,不就没有能够幸免于难的人了吗?他还能创造出让自己满意的东西吗?”
“唔,事实上,我也有不少无法处理的目标,他们现在都在同一个世界里生存。那里天上飞着粉红的河马,地上跑着三米宽的收音机,仅剩的人类胡乱舞动四肢,口中发出没有任何人听得懂的声音,和路边走过的大马哈鱼一同看向挂在夜空里的甜甜圈。他们放弃了一切的规则,我就再也无法审判他们了。”
“可是没有人能够理解的故事,还算得上是一个故事吗?”
“这是个好问题,不过,你已经不必再思考这个了。”
“……他妈的。原来,这就是消失的感觉……”
男人坐在电脑前,皱着眉头浏览一个文档。他犹豫再三,还是拿起鼠标,把那个“平平无奇推理家(初期设定).doc”扔进了回收站。
他长长地舒了口气。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一个小时内,我接了三通电话,同一个号码,只有八位,符合家庭座机的号码公式,属于我老婆刘妹仔的外婆。
我挂断了这一通,把座机听筒重新拎起来。拨号前的提示音不慌不忙,像一团平静的愤怒,以一种特定的频率敲击着电话机红亮的塑胶壳,它流出来,爬出来,死咬着我的耳膜和良心,根本无法被阻拦。
「嘟……嘟……」
妹仔还在一瞬不瞬地看我,眼里空得只剩下血丝,我不敢看她,郁闷啊!
叹口气,我丢下听筒,任它四脚朝天地摇晃,我自己则陷进沙发,仰头看天花板。
放空脑袋,好像就什么都不用管了。手边正好有遥控器,于是我打开了电视。
妹仔也转头去看新闻联播,总算不再死死盯着我。
还是得和她说一声。
“我……把听筒斜着放,老太太就打不进来了。”
妹仔挺直着腰背,没有回头看我,把松软的沙发坐成了硬条凳。
电视上的新闻播报声越来越远,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我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良久她掏出手机,按了我家座机的号码。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是啊,多好,多清净。”
她看上去松了口气,某种破罐破摔的如释重负让她耷拉下红肿的眼皮,她抬手抹了一把脸上微波样式的细纹,站起身低喃一句:“头疼,我睡一会儿。”
我望着她的背影,胸口有点闷。
她什么时候这么憔悴干瘦了?
她脸颊的皮肤怎么就变得黄黑而不肯回弹了?
电视柜前摆着我们以前照的照片,我们自驾去看海,蓝天白云沙滩,好像都成了上辈子的事。我老婆那时算是个白胖的女人,不知不觉就这样干枯下去……
怪她家那个中了风的老太婆!
中了风的老太婆。
唉……
愤懑的火升起来一小半,就被摁熄,成了死灰。
我追上去,揽住了妹仔的肩膀。
“老婆,我们不可能一直这样陪她。不如告诉二舅,他……”
“别提那个没良心的,我要睡了。
妹仔挣脱我,逃向卧室,掩上门,上了锁。
“妹仔!你别这样!”
我冲过去拍了两下门,她没理我。
我好像门里好像有一点哭声,又好像没有,我没把耳朵贴上门板,我自己也想哭,这样根本没意义。
我转头回了客厅。空空荡荡,电视看也不入眼,我拖着脚步,瘫回沙发,把电视关了,和天花板上的蜘蛛大眼瞪小眼。
好啊,没良心的,现在我们也成了没良心的。
「嘟……嘟……」
失去新闻播报的遮掩,这电话机又开始嚎叫了。
我原本都没打算装这台电话机,妹仔装的,说摆着好看。但我知道,妹仔和她外婆感情好,她外婆会打电话过来,那时差不多是一周一回,聊工作、聊孩子、聊生活,一聊就得按小时计,妹仔总是笑得很开心。
妹仔的外婆九十八岁,她的生命只剩下那么长,想多听听外孙女儿的声音也是无可厚非。
她二舅几年前投资失败,欠钱还跑了老婆孩子,拿着刀上门大喊大叫,逼妹仔外婆——自己年迈的,溺爱他六十几年的母亲——拿出当年修老房子用的三五万欠款,我家的座机通话里的笑声便少了。
现在欠款填了,二舅和外婆也住在一起,照顾她,不管目的是什么,好歹面上算是改过自新,他们那老房子也被拆迁,还分了两套好地段的新房,二舅正乐颠颠地忙着装修,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只是外婆她实在太老了,两个月前中了风,二舅又不见了,是丈母娘和我们照顾了一段。
她人过了鬼门关,却落下了魂,痴傻了。她清醒的时候给自己糊了一层康健乐观的裱纸,她是精明的,尽量只聊好、不说坏,知道露出了背后怯懦痛苦的浆糊,便少有人会拥抱她——现在她忘了,忘了遮掩。
她还是记得给外孙女打电话,却不记得自己打过电话,我们在电话里一遍一遍地和她说现在是好生活,她也会记起来,但很快又忘了。
每一次通话都是以她的哀哀哭泣收场,她那无齿的啜泣根本是一种宣告式的高喊,把我们昧着良心刻意忽略过的都摆在我们眼前。我们无能为力,现实明明已经好了,被改善了,她却被困在过去,看不见现在,也到不了多远的未来。
现在妹仔已经不敢再接电话了。这么两个月,孝心成了同情,同情变质成耐心,耐心被耗尽了,我也没想到紧接而来的会是……恐惧,违背良心的恐惧。
她的电话,我们偶尔接,偶尔不接,可能下一次会打来,也可能永远不会再打来。
至少没有截断电话线。我知道这是一种自欺欺人,想来听筒就这么放着也没事,反正这年头除了老太太,谁也不会拨通我家座机的号码了。
表盘的数字写她未定的卒年,听筒的圆弧扮她荒芜的坟丘。她还没有去世,却好像已经进了这四方形的,红色塑料外壳的,响着忙音的坟墓——冷冷清清,四四方方,只有她。
说出来怪好笑,但我确实在恐惧一部电话机。
「嘟……嘟……」
它是活的,活的荒冢。
Vol.208「余辜」《回乡》
作者:夏获无
洪兴帮帮主唐初掌控铜锣镇多年,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有一天镇上来了个陌生的少年,少年一身蓑衣斗笠的行头,显然是日夜兼程,斗笠帽檐还蘸着清晨的露水。少年站在街口一抖蓑衣,就有许多雨水被甩落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昨夜下了一晚上雨,如今虽然停了,太阳仍是不肯出来,只有几只乌鸦绕着房子上空盘旋。
少年看了会儿天,似乎是意识到天空多半是放不了晴,便收拾起斗笠蓑衣放在路边,走到一家刚出摊的早餐铺子前,点起了早餐。
“一份豆腐脑。”少年打量了一下摊子卖的食物,“不,算了,还是只来一笼包子吧。”
“诶,诶。”卖早餐的老伯迎合了两声,看了一眼笼子里,低低地出声说到:“包子马上就好,马上好,您先坐。”
老伯缓缓伸直腿,伸手去够那叠成一座的椅子。少年也不着急,只是细细地打量起老人家。老伯头上绑着一圈白色的头巾,身上的衣服也是工作服翻过来,露出了白沉沉的底,上面甚至因为沾上了汤汁有些泛黄。
不过是每个镇上都会有的寻常早摊贩,少年却看得出了神,直到老伯的声音响起。
“诶哟,这怎么办啊。”
少年回过神,正看到老伯手上的椅子,椅子用了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也掉了色,甚至能看到这椅子断了一条腿。
“这这,这怎么能行。客人我这就给您换一条……”
少年走近了,看向摊子后面,还没摆出来的那几把长方椅子横在在地上,一条条的状况都不怎么好,不是断了椅子腿就是有几道裂痕。
“抱歉啊客人,这些椅子用了许多年,都不太顶用了,我给您找个好用点的。”
少年摇摇头,拿过老伯手中的三腿椅子,摆在地上随后便坐了下来。
“没事。”少年屁股下的椅子稳稳当当,似乎三只腿也和四只腿一样好使,
“这怎么行……”老伯苦着脸正要说话,却听街口出传来了喧闹声,这吵闹声虽然不大,老伯却如同听到轰鸣雷声一般,话也没说完缩回了摊子里。
少年侧过头看向街口,正看到一群大汉喝着号子走来,为首的却是个矮个子,只有常人一半高低。
矮个子先是在街口停下来,眼睛滴溜溜地巡视了一遍街道,身后的大汉一个个露出凶容,街上所有人都停下来,一时野雀无声。
矮个子满意地点点头,便侧过身子,向早餐摊走来。
“小子,你是哪里来的,你毛爷昨天可没见过你,干什么来的。“
少年看了一眼矮个子,有看了看他身后跟过来地一群大汉。
“我干什么的,跟你没关系吧。“少年硬起胆子,回了一句。
矮个子顿时瞪起眼睛:“嘿!这么些年了,就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你小子,从哪个乡下嘎达来的,连你马七爷都不认识?“
说着,马矮个子跳起来就是一个巴掌扇过来。
少年猝不及防下想要稳住身子,谁下坐得不稳,直挺挺地摔倒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是个傻子啊,哪有人坐缺了腿的椅子,怪不得你会摔倒啊。“
马七爷连同他身后的大汉一起笑了起来。少年躺在地上,显然是摔得颇重,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马七爷收住合不拢的嘴,眼尖正看见地上一张折成四折的纸落在少年身旁,似乎是从少年口袋里掉出来的。他连忙跳过去,抢在少年之前抢过纸。
“金玉楼地契!还是正本,小子,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少年一听马七爷念出纸上写的字,脸都吓得惨败。
“我有地契关你什么事,这地契又不是你的?”
“你要是早几个月来我无话可说,今个儿,金玉楼还真是我们洪兴帮的,小的们!给我把他抓起来!带回帮里!”
少年撑起双手拔腿就跑,显然也是逃跑的老手,然而洪兴帮的汉子们显然更加熟练,几人冲上去就把少年扑到再地,随后敲晕绑上绳子一气呵成。少年还没挣扎就晕了过去。
马七爷满意地收起地契,环顾四周,街上行人仍是气不敢喘一个。
马七爷收回目光,瞪了早餐摊地老伯一眼:“老头好好干,别忘了这月地例钱!”
随后待人扬长离去。
“‘金玉满堂’旗下的房产地契,从来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正本藏于总楼,副本存放于分楼。唯有两本地契都到了手,才算是此处的真正主人啊。”
处在镇子最中心地段的金玉楼,原本乃是商帮‘金玉满堂’所建的分部,如今内部却已经被改为洪兴帮的总堂,洪兴堂堂主唐初此时正坐在堂上。
唐初拿起刚拿到手的地契,把它仔细地叠在桌子上的另一张纸上,随后满意地点点头。
“所以我才怎么也想不通啊,小伙子,你手上怎么就会有这张地契呢。”
少年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死死闭着嘴,瞪着唐初。
“不愿意回答是吧,马七,你去跟镇长说一声。”唐初放下地契,招了招手。
马七连忙凑上来:“老大,说什么?”
“就说,我们这刚抓了个贼……”
少年一听连忙喊道:“别,别叫官府的人来,我说,我是金玉满堂派来检查地契的!”
“你当我傻啊,哪有派一个毛头小子来做公事的,再说检查地契都是带副本去总部,傻子才会把正本带到外面啊!”马七喝到,“果然不老实,还是要让官府来审一审。”
“实在不行,我们这里也是可以审的。”唐初一出声,站在两侧的人就上前一步,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棍。
少年才注意到一旁原来站了四个大汉,比起之前街上的那几个更壮了两圈。
“这是我们帮的四大金刚,一个个力大无穷,若是他们的棍子打在你身上,我怕你那小身板是一下都挨不住啊。”
“我说,我说实话!我是偷来的地契,从金玉满堂的总部里偷来的。”
“偷?“唐初微微扯了下嘴角。
“还不老实,金玉满堂总部什么地方,你个小孩能偷出地契来?”
少年观察到两旁的壮汉蠢蠢欲动,连忙出声澄清:“是真的啊,我师傅是江南道最好的盗贼,小爷是江南最好的偷儿!”
唐初和马七对视了一眼,问道:“你能偷出金玉楼的地契,还能偷别的吗?“
”眼下他们丢了地契有了戒心,不过等上几个月,小爷我想偷啥还不跟玩儿一样!“提到自己的专业,少年似乎也不胆怯了。
唐初点点头,把手头上的几张纸拿过来,递给马七:”拿给他去看看。“
少年接过纸,顿时目瞪口呆:”这,这是……“
”这是金玉满堂在这镇上别的几处房产的地契,可惜都只有副本,终究在手上捂不热。”
“你想让我帮你偷正本的地契?”
“不错!”
“我偷了地契,你能保我安全吗?”
“当然,看看我手下这四大金刚,各个算上江湖第一高手,金玉满堂一个商派,哪里是我们对手。”唐初让马七搬下来一个箱子:“只要事成,这些就是你的。”
箱子打开,闪着金光的金块整齐排在一起。
少年没看箱子,反而问道:“四大金刚是不是有个第五人?”
“你在说什么蠢话,都叫四大金刚了还能有第五人不成!”
“那就好。”
少年平淡的声音响起,他双臂一张,双手间寒光闪过,原本束缚着他的绳子不知何时已经断开。
少年鬼魅般的在堂间穿梭,双手双刃,似轻似柔地在四大金刚地脖子上一一,随后飞身上堂。
唐初刚刚站起
刀刃已至咽喉。
“我对你的钱不敢兴趣。”杀手掏了掏胸口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张小纸条,念到:“我是为了童清穗和其他这些年来被你们迫害的人们而来的。“
话还会未说完,堂下的四名壮汉已捂着喉咙和唐初一起倒下。
“啧。”杀手抿了抿唇,“刀快了。”
一切刀起刀落不过在刹那之间,只留马七呆立,嘴里“嗬嗬”,说不出半句话来。
“小个子侏儒,险些忘了。“杀手甩手掷出匕首,结果了堂上最后一人的性命。随后一跺脚,少年冲天飞起,鸦叫声中,越过帮众们徒劳的包围,向城外飞去。
铜锣镇西边,排列着许多低矮土房,每座房子墙上都劣迹斑斑,一座房子的墙上沾着各种暗红沉绿的污渍,主人似乎也没心思去清理,因而在众多房子里中尤其显眼。
住这间房的童老伯家里出了事,原本该去看顾摊子的女儿如今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一把年纪童老伯无奈亲自出摊,早上等马七爷巡逻完了街,便顾不得装样子卖早餐,急急就回了家。
洪兴帮指明要自己家的女儿,女儿以死相逼躲过一次,却不是长久之计。月前老伯托人带去消息,只盼外地的儿子能尽早赶回,倒是一家人逃去外地,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闺女落入虎口。
童老伯握着女儿的手坐在一旁,焦急着等着不知会何时到来的希望。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童老伯抖了抖身子,叹了口气,便开了门。
门外却空无一人,静寂的街道只有几声乌鸦的干瘪叫声回荡,老伯困惑地四下张望,一颗悬着的心到底是落了下去。
老伯转身正要关门,却发现有什么卡住了墙。他弯下身子,捡起一看,却是一锭银子,一封家书。
飞起的乌鸦盘旋升起,绕空飞旋几周,向着城外落去,落在那年轻人的肩膀上。
黑羽阴影之下,那人却无半点年轻相貌,身量拔高一截,挺胸而立,面庞方正,双目灼灼有神,却是一副青壮年模样。
“喂喂,我说阿立啊,一个小小分舵,你何必自己亲自出马,还费许多手脚搞来金玉满堂的地契。现在出发,只怕赶不上京城里的行动喽。”
“无妨,左右每天多赶点路程便是。若不是亲自来一趟,又怎么会知道洪兴帮行事如此跋扈,简直与强盗无异。金玉满堂与洪兴帮之间本就有些龌龊,给他们添点乱也好。”
“走吧。”
乌鸦振翅飞起,阴影散去,重新露出那张略显稚嫩的年轻面庞,少年整了整衣裳,最后瞧一眼这座小小城郭,背过身向着夜色走去。
END
评论要求:随意
写于2022.7.31
(又是滑铲的一个月。武侠风格好生难写,感觉头发都多掉了两根)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背景参考白城恶魔的故事】
温斯特小姐总共在芝加哥度过了三个夜晚,每个晚上,她都失去了一样东西。
第一晚是她出生那天,焦急的父亲带着难产的母亲驱车闯入夜色去找自己认识的医生朋友,带着急切和一身尘土叩开他的家门,祈求他的帮助。
漫长的奔波和等待消耗着温斯特夫人的体力,也吞噬着他们的希望,于是,当呱呱坠地的温斯特小姐发出第一声啼哭时,没有繁星,没有夜风,只有温斯特先生崩溃的眼泪和满室的血腥味。
第一晚,她失去了母亲。
第二晚是婚礼之前,年迈的父亲特意陪她来挑选一身穿戴一次珍藏一世的婚纱,婚礼的对象是坐拥种植园的乡绅——年轻的小伙子对她一见钟情,不在意她略显单薄的家境,还愿意额外照顾独自抚养她的父亲,热情的追逐让人坠入爱情的蜜河。如此的良配,父亲也尽力想表明几分态度,与婚纱店细细叮嘱每一个细节,一定要定上一套配得上温斯特夫人遗物里那套珍珠饰品的婚纱。
见惯了朴素自然的乡下风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温斯特小姐几乎要被鳞次栉比的商店和琳琅满目的灯光晃瞎了眼,风里混着点心的甜香、香氛的醇香,诱惑着人们心甘情愿掏出自己的钱包,温斯特小姐自筹并非是那种冲动消费的人,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布置精美的橱窗——那支翠绿的耳环很称她金色的头发。
然而这般的惊鸿一瞥,竟在倒影里见到熟悉的面容,从昏暗无光的小巷里映射出的,与陌生的浓艳女子拥吻的人,精壮的轮廓和熟悉的发色,与即将与自己在教堂里宣誓的人一般无二。
车轮行驶在平整的路面上,不像乡下的碎石子路上那般颠簸,微凉的晚风裹着让人流连的香气后调奏出几声挽留,像是发现了她的怔楞,仔细将定制婚纱的票据收入怀中的父亲疑惑地看向她。
“不,没事,父亲。”她微笑着替父亲将他鬓角的银发顺着晚风挽到耳后。
回程的路上,阴云遮蔽了月色,连旷野的星光都显得黯然。
第二晚,她失去了爱情。
第三晚是世博会召开之际,宏伟巨大、美轮美奂的古典主义风格的白色建筑群拔地而起,机遇和挑战一并在井喷的盛世中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已经变成琼斯夫人的温斯特小姐也无法拒绝这种繁华的诱惑。她作为琼斯太太勤恳工作、安分守己的几年,让风流的丈夫毫不介怀她的梦想,让可靠的佣人愿意接下照顾两个孩子的重担,让她可以去那被称为“白城”的奇迹,一睹现代工业与古典主义糅合下仙境的全貌。
她想起炫目的灯光和橱窗,想起甜腻的面包醇香,想起惊鸿一瞥时,与自己漂亮的金发那么相衬的翠绿耳环。哪怕仅是一个片段,哪怕仅是一段时间,她想要抛弃自己温吞的婚姻和平淡的生活,投身那流光的漩涡里——像是追逐一个一触即分的,泡沫般的梦。
于是她毫无负担地,轻盈地踏上旅途,夏日的麦浪和灼热的风长成她的翅膀,
在天色渐晚,红霞染上天边一角的时候,她来到了目的地附近。酒店的一层是几家布置简约的商户,有药店,有服装店,接待处布置得很温馨,花瓶里的花都是新鲜的,还带着香气,让她感到格外亲切。
“欢迎您,莉莉·温斯特小姐是吗?”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期待,她登记的时候用了自己未出嫁时的闺名,这让她感到自由而轻松。
酒店老板穿着简约但干练的便服,不显得过分刻板,但又十分精干,笑容有礼而亲切。
“是的,我预,咳,我预定了一间房。”短暂的局促后,她抓紧了手里的提包,露出了板正而拘谨的笑。
“当然。您的房间在207号,需要我带您过去吗?”对方毫不在意她的露怯,脸上的笑容毫无变化,将对应房间的钥匙摘下递给她。
“咦?就是这里吗?不愧是大城市啊~”被唐突而活泼的声音打断了对话。
踏入酒店的,是穿着长裙带着草帽,看起来身手矫健的少女,大大咧咧得,让人能看到她手上的粗茧,随着“白城”的出现,这样从各个地方来的年轻姑娘不在少数。
“您可以在那边稍微休息一下,等我帮这位小姐将她的行李拿上去……”
“不,不用了,”莉莉摆手拒绝了他的热情,“您一个人很难忙得过来吧,我自己能行。”
“那好吧,房间里的物品有缺少损坏的,都可以来找我。我就在前台。”
“您人真好,这位……”
“霍姆斯,您可以叫我霍姆斯。”
“霍姆斯先生,十分感谢,那我先去房间休息了。”
“这位是怀特小姐吧,您的房间是……”
谢过了温文尔雅的老板,她提着手提箱踏上了温馨的木色楼梯,随着脚步声发出吱嘎的轻响,交谈的人声和清脆的门铃都被抛在身后,狭窄的楼道算不上令人身心愉悦,但念及这里黄金的地段和物美价廉的房费,这反倒是一种令人安心的适配了。
楼道上挂着工整的牌子,狭小的房门朝向不同的方向,温暖的地毯吸纳了所有的声响,顺着走廊前行,然后左拐,然后再右拐,再往前走几步,然后左拐,走到走廊的尽头,路过了一排功能不明的特殊装置和排气口,她终于看到了207的门牌。
这里被四条不同的楼道环绕着,门前还挂着白色的铃兰,显得干净又亲切,推门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精致的烛台和收拾规整的沙发,悬挂在墙上的壁灯和工艺画无一不体现着布置者的用心。
但是相比自己家里,这里还是显得格外得逼仄,也许是没有窗户的原因,好在柔软的大床和沙发稍稍安抚了有些疲惫的身体。
砰
背后的房门关上,她突然背后冒出一股寒意,猛地回身,却只能看到紧闭的房门和粉刷平整的墙壁。
也许是整日的奔波和兴奋让自己过分紧张了。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掏出一本打发无聊时光的书。
……
不。
有什么不对。
在漫长的寂静中,她突然意识到。
太安静了。
没有嘈杂的脚步声,没有隔壁交谈的人声,空气里充斥着一股令人紧张的安静,绵延不绝地充满了她的周身。
太安静了,安静得仿佛整个酒店里只有她一个人,此时,路过的通风口和那些意味不明的装置闯入了她的脑海……
她突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慌,从微微发麻的脚尖一路蔓延到头顶。
冷汗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充斥着一股诡异的味道,然而当她想要起身,出门到前台去找那位温文尔雅的霍姆斯先生的时候,突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无力感。
一定是过度紧张导致四肢发麻了。
不要自己吓自己。
她抚着胸口,告诫着自己。
不要自己吓自己。
缓了缓紧绷四肢传来的酸痛,当她再次试图起身的时候,关闭的壁炉,打开了。
她惊恐地看着带着鸟嘴面具的男人走了进来……
她想要呼救却发不出声音,想要起身却无法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伸出戴着雪白手套的双手,将她拖入壁炉后的黑色滑道上,推入深渊……
深渊原来是有模样的,构造精密的肢解架,宽阔干净的手术台,还有装着不明液体的大炉子……还有搁置在这里的,不知名生物的血肉,放置整齐的人体骨架……
莉莉四肢僵硬地滑入这里,仿佛待宰的羔羊,不敢想象自己即将经历什么,这里的东西又是从何而来。而霍姆斯甚至在把她推入这里之后,没有紧随其后,而是将她搁置在这里,面对着一室的恐怖。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久到她都恢复了一部分行动能力,可以扶着墙站起来,前后行动几步,霍姆斯依旧没有到来,于是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又燃起了,像是三十几年前她父亲曾期望的那样……
麻木的双手几乎打不开门锁,然而越是着急越是难以自制,当门锁终于发出咔哒一声的时候,她几乎要落下泪来。
螺旋的楼梯向上延伸着,几乎能看到光,尽管她自己也觉得那可能是幻象,她笨拙地,跌跌撞撞地沿着台阶向上,一圈又一圈,背后泛着冷光的深渊逐渐在变远,前方通向一楼的大门在逐渐靠近。
快了,近了。
马上就要到了。
嗤。
一声笑在空荡的楼梯间回荡。
在来得及反应的时候,脚下不知何时伸出的绳索将她绊了个趔趄,弹开的铁板断绝前进的道路,失去重心坠落的几秒被拖得无限长……
在坠落的瞬间,她看到戴着鸟嘴面具的男人,那双带笑的眼睛依旧温文尔雅。
她看到那个名为怀特的少女,紧闭着眼睛蜷缩在房间的角落,身上满是青紫伤口。
她看到深渊张开了巨口……
第三晚,她失去了生命。
END
作者:段涯
评论:无声
时至半夜,房间里的窗帘严丝合缝地闭着。室外明月高悬,黯淡了四散的星辰。
屋里的灯不少。天花板正当中悬着一盏照明灯,房主人嫌它亮得有些晃人眼,从没打开过。
卧床墙头装着壁灯,是可称温馨或暧昧的暖黄色,然而主人讨厌会被灯光染成黄色的一切,因此在床头柜上又摆了一盏台灯。这是极漂亮的艺术灯,但过于精致,比起实用更像摆设。
书桌上另有一盏台灯,是座有些年头了的护眼灯,灯罩上积着灰,模糊了颜色,灯管投下的光芒也是蒙蒙一片。书桌一侧是书柜,柜门上装饰着几条彩灯,已经没人能记起来这是什么时候装的,只是在它彻底失去发光功能之后也没人想过要拆掉它。
此刻,房间里亮起的只有电脑屏幕发出的冷光,这光芒刺得人眼睛生疼,坐在电脑前的人却浑然不觉,仍然死死盯着屏幕闪烁跃动的画面。他的眼镜反射着光芒,让人看不清他的视线。
他正在玩一款相当无聊的游戏。
相当无聊是他本人的评价。
游戏是一位网友推荐的,推荐理由是“相当真实,引人思考”。空洞刻板到像是应该出现在高考作文上的词。
该网友热爱一切模拟经营和养成类游戏,这次的推荐也是一款人生模拟游戏。
他并不爱好游戏。坦白来说,他什么都不热爱,对什么都兴致缺缺。玩游戏只是打发时间,玩得也不怎样,但是为人固执又倔强,常常钻牛角尖陷入成就全收集的深渊之中。
网友说,这个游戏没什么可收集的,一定不会给你增添更多的负担了,放心玩吧。
他将信将疑地下载了游戏。
游戏内容是一个人的一生,宣传语说是高自由度。
第一步是取名。他不假思索地输入了自己常用的网名。除此以外游戏还有着相当繁复的设定,他认真看了一部分就疲于编造,后续干脆全按自己的情况填了。
接着就进入了养成阶段。过程显然极度简化过了,并不重复,但依然无聊。他无所事事地刷着属性。
为了避免陷入枯燥的重复轮回,游戏删除了很多现实里本应存在的事件,却留下了一些让人想不明白这凭什么留下的内容,比如装修房间。
他折腾了半天。最开始想摆成自己喜欢的风格,然而缺乏设计天赋,摆着摆着越看越难看,怎么都调整不好。他不甘心地比照着网上找来的例子修改,却还是不对劲。几次三番地改造之后,他忽然意识到屏幕里的房间隐隐约约有些像他现实中置身的房间。发觉这一点之后,他干脆照着自己的房间装修了。
只不过游戏里只有半敞着窗帘的选项,“他”的房间总是被自然光照得清清楚楚。他没在意。
接下来的游戏内容也毫无新意。主角——“他”读书,交友,吵架,恋爱,莫名其妙被分手,考试,被训话……
简直就像他的现实生活一样。
时间逐渐推移,他渐渐犯起困来,有一搭没一搭地划拉着游戏,心想,等看到“他”——“我”的结局了就去睡。
游戏内的时间又到午夜,屏幕上突然弹出新剧情:“他”看着自己糟糕的成绩单,唉声叹气。“他”说,有时明明是想看看书的,回过神来就已经在做别的事了,好像被控制了一样。
他有些不耐烦,心想我都没给你安排几次学习活动,能好了才怪了。游戏有够无聊,居然还搞这种没新意的哲学思论。
这时忽然有人隔着房门喊他的名字。妈妈问他怎么还没睡,给他端了一杯水。他含糊地敷衍过去。水喝了两口,随手搁在一边,接着打游戏。
游戏越打越无聊。他的哈欠一个连一个,心里想着这个点了总觉得反应没有白天敏捷了。这个念头还没完全划过,他手一抬,碰倒了杯子。
他慌慌张张地跳起来抽纸,草草地收拾了下桌面。键盘被打湿了一点,但看起来问题不大。
他把杯子送回厨房。返回房间,电脑已经自动息屏了。他也有些意兴阑珊,决定关电脑睡了。
然而,在他点开屏幕,准备关闭游戏的瞬间,他忽然注意到,右上角主角的名字那里,显示的是他的真名。
他手一顿,盯着那一角,熬夜过度的大脑没法清楚地回忆起之前的场景。他回忆着刚刚屏幕上到底显示着什么。
忽然,又有声音传来,是在喊“他”——他的网名。妈妈语气严厉了一些,让他快点睡。
他回过头,看着房间门,突然意识到,窗帘不知道什么时候拉开了,月光清明如水,映得室内亮堂堂一片。
光映在他脸上,被镜片反射,看不清心绪。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求知
布兰特 休斯是来和自己的女友分享喜悦的。作为这个学期才刚刚加入棒球队的新成员,他们时隔多年终于再一次赢得了高校比赛的奖杯。哦,当然,布兰特完全没有揽过所有功劳的意思,但队长也不是说了吗?他的发挥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布兰特甚至开始思考庆功会结束后,队长的那句话是不是意味着他有在毕业后让自己接任、继续带领整支队伍的打算。
她的女友原本也是会出现在比赛场地上的,作为拉拉队的一员,在场边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喝彩。她曾是如此热衷于每天放学后的训练,如果不是因为几年前的那个意外。自那之后,原本活力四射像个小太阳一般的女孩暗淡了下来。她开始长时间地把自己锁在家里、好几个月都没有再去过学校甚至不得不留了一级,直到在接受了教会推荐的心理辅导后,才终于好了些。别说后空翻了,现在的她可能连完整地绕场地跑完一圈都做不到了,布兰特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布兰特依旧爱着她,只是他放在心尖儿上的女孩从热烈的太阳变成了清冷的月亮罢了。
吉安娜 沃尔特一个人独住。她的父母因为意外离开了人世,哥哥则在其他城市工作,据说两人的关系并不好,至少布兰特这几年就几乎没有见过他的人影儿。一个人独住的好处是布兰特随时都可以来看望她,比如今天。他的胳膊肘下夹着自己的棒球棒,左手提着从快餐店打包回来的晚餐,艰难地用钥匙打开了门。
客厅里没有开灯,这让在墙壁上跳跃着的火光有些晃眼。吉安娜蜷缩在沙发上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像是在盯着茶几上那根燃烧着的蜡烛,但又更像是在云游四方。
她大概是又没有吃晚餐,布兰特算是猜对了。
“你应该去看我们的比赛的。”他把那袋汉堡薯条放在了茶几上,棒球棒扔在一边,在吉安娜身边坐了下来,“我们赢了,我们拿下了奖杯。”
“我知道,下午维达先生和我说了,他好像去看了比赛。”她将身上的毯子裹得更紧了些,“恭喜你,布兰特,我也很想去,但我现在……”
她深吸了一口气。
“如果你还在恐惧人太多的地方,也不用勉强自己。”
布兰特揽过她的肩膀,女孩瑟缩了一下,还是接受了。
“所以……你又去教会了吗。”迟疑了片刻,布兰特还是决定面对现实。
吉安娜没有说话,她只是点了点头。
布兰特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上次就说过——”
“但他们帮了我许多。”吉安娜打断。
他们最近总是在这方面有所争执,吉安娜已经知道接下来布兰特会说什么了。无法还是那些话——教会都是骗子,是戴着伪善面具的恶魔,离他们远点,越远越好。吉安娜不知道为什么布兰特会产生如此奇怪的想法,她能从父母离世的黑暗深渊中走出来一些,还是多亏了维达先生的心理辅导。
“我知道,我知道。”布兰特再次叹气,“我完全没有否认他们对你有很大帮助的意思,但是……你不觉得这非常不科学不现实吗?你到底在认同一些什么?虽然我这么说可能太直白了,但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你的父母正沉睡在洛文德公墓,他们是不会复活的,现代科学根本没有办法能做到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吉安娜,你只是想再见到他们哪怕只是一次也好,但你也必须学会面对现实,亲爱的,好吗?”
然而吉安娜只是摇头——她似乎成了一个只剩下了这一种还能读取出来的动作的机器人,只是摇着头,茫然地、麻木地,眼睛一直盯着那团在茶几上燃烧的烛火。
“我已经准备好了。”半晌之后,她才愣愣地说。
“准备好什么了?吉安娜,我们先吃晚餐吧。今天快餐店有打折活动,所以我多买了一些。我现在就去开灯,好吗?有什么事,我们吃完晚餐再说吧。”
他起身,然而吉安娜拉住了她。她裹在身上的毯子掉下来了一半,布兰特这才发现她今天穿得格外正式,不再是那几件洗了又洗都快发白的那几身连衣裙了——她早就无心打理自己,就算是去教会,也总是披散着头发。布兰特不知道她是翻了多久的衣柜,才把这身裙子给翻了出来。
“你是想晚上出门吗?”他上下打量着女孩,发现她居然还精心地编了辫子,“也行,那我们吃完汉堡就出去吧。”
但吉安娜还是摇头。布兰特没有办法,又重新坐了回来。
“帮我。”女孩喃喃,声音如悬浮在半空那样缥缈,“帮我,求你了。”
“我帮你。所以……需要我帮你什么?”
布兰特刚开口便后悔了,他突然意识到了女孩想要他帮忙做些什么。那只幽灵般跳跃着火光的长长白烛之下是一张熟悉的合影,茶几之上除了他的汉堡外带袋之外全是银造的首饰或者器皿,与一些古里古怪的石头组合成了诡异的同心圆。
“维达先生说……其实一个人就可以完成这个仪式了,但我有点害怕,所以……陪着我,当我的见证人,好吗?布兰特。”
“我说过多少次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谎言,你被骗了!”
“那如果他没有骗我呢!如果真的可以呢!”
吉安娜的声音盖过了他。她已经好久没有发出这么大的声音过了,紧接着便重重地咳嗽了几声,再开口时,语气重新柔和了下来。
“抱歉,布兰特。我是想说,如果这是真的可以做到的事情呢?况且……就像你说的那样,维达先生真的在骗我,那待会儿就可以见分晓了。如果……如果仪式启动之后无事发生,不是能让你的话更有说服力吗?”她仰望着布兰特的眼睛,苦苦哀求。
“……”
“……行吧。”布兰特妥协。
他知道不会有事发生的——如果吉安娜真的能因此离那个满口胡言的教会远一些,自己再陪她这么胡闹一场……也不是不可以。
“我该怎么做?”布兰特起身,将那袋汉堡放到了别的地方。
“什么也不用做——只是看着我就好了,布兰特。”
吉安娜将毯子扔到了一边,在茶几前跪了下来,半闭着眼睛,嘴里喃喃有词,布兰特蹲在一旁托着脸看着她。当那一长串不知所云的咒语结束之后,银器依旧是那个银器,石头也没有融化的迹象,烛光也一如往常那般跳跃着,客厅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无事发生,当然是无事发生。布兰特从来就不会去相信那些东西,这次也一样。
“所以我没说错吧,吉安娜。”布兰特的腿蹲麻了,于是他站起了身,“现在你总算可以相信我了吧?离那些人远——”
吉安娜也站了起来——不,那真是站起来的吗?她的身子向后弓起、头抵在沙发上,接着两腿直直地将身子顶了起来。如恐怖电影的慢放镜头那般,她弓起的背慢慢地回到了原位,接着像是腰部无法承受肩膀的重量一般,又向前甩了出去。布兰特说了一半的话被她打断了,吉安娜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转过头来,嘴微微张着,一双无神的眼睛正倾斜着注视着他。
“吉安娜?”布兰特发现自己的腿在发抖,“吉安娜,你听得到我吗?你怎么了?!”
她应该是听到了,因为她摇晃着身子朝他的方向靠了过来,两条手臂像是被折断了一般在身侧无力地摆动,布兰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这是什么?!这还是他的吉安娜吗?!
布兰特一向是不相信那些死灵召唤或者奇奇怪怪的法术的,他甚至不是任何一个宗教的信徒,认为世界上所有的灵异现象都是想哗众取宠或者无知的人编出的故事,但就在这一刻,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以来都弄错了什么了。
“吉安娜”一步步地逼了过来,不紧不慢,整个人如断线木偶那般,似乎连自己都没法控制住自己的一举一动了。布兰特发出的动静吸引了她,她越来越近了,一双手幽幽地向前伸去,它们的目标是布兰特的脖子吗?
布兰特不知道——他的思考能力已经因为过度的惊吓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但人在恐惧时的求生本能还在。他一屁股坐了下来,右手碰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东西。潜意识里他立刻反应过来这个东西绝对能在此刻救自己一命,于是还没等他完全反应过来,便死死地抓住了那根救命稻草,狠狠地向上挥了过去。
他击中目标了,他确实是一个准心很好的棒球队队员,或许在队长毕业后,他真的可以接下他的位置。“吉安娜”倒了下来,趴在地毯上不再动了。一些深色的液体从她的头部弥漫了开来,那股浓烈的铁锈味儿让布兰特瞬间清醒了过来。
“吉……吉安娜?”
没有回应,无论他喊多少遍。
他杀人了,不,他真的杀人了吗?那真的还是吉安娜吗?还是……不对,那就是吉安娜,至少是吉安娜的身体……但是……可是……不……不应该那么做……可又该如何……吉安娜……她对自己的名字没有反应了……她不动了……是死……了吗……现在该做什么……报警……还是……
布兰特最终做出的是另外一个选择。他将那栋小房子和整个洛文德一起抛在了身后,再也回不去那儿了。他是杀人凶手……因为恐惧而见死不救的凶手……夜夜陪伴着他的,很快便只剩下了闹钟般准时造访他的噩梦。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帕特里克·朗费罗转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然而换来的只有麻绳摩擦皮肤的触感。他扭动身体尝试从椅子上站起来,但是被反扣在椅背后的双手以及捆在椅脚上的脚踝却限制了他的行动。
“为什么我会……”
头脑依旧有些发昏,但不影响他追溯之前的记忆。他隐约记得自己一如既往在执行护卫任务,等护送目标回到家之后,对方说要去洗澡,然后让他去拿东西……再然后……
再然后,就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一股强烈的电流传遍他全身,夺去了他的意识。
“……糟了!”
他一个激灵,彻底清醒了过来。他再次挣扎起来,想要尽快挣脱麻绳的桎梏。麻绳嵌入他的皮肤,一阵刺痛从手腕处传来。他的手指本能地抖动了一下,一个藏在掌心的东西差点顺着手指滑落。
在那个东西掉落之前,他赶紧攥紧手指,将它重新包入掌心。确定那东西还在手心中时,他忍不住松了口气——但很快,又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甩了甩头,将多余的想法驱出脑海。他再次开始挣扎,尝试脱离困境——
“放弃挣扎吧,朗费罗,除非你突然变异,否则是不可能挣脱这个桎梏的。还是说你觉得毁了自己‘浪费’的名声有点可惜?”
“……!”
帕特里克顺着声源看向前方,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正厌弃地咂了咂舌,身体向后一仰,让背部陷入沙发的拥抱中。宽敞的客厅中只有帕特里克和她两个人,而此时女人双手环胸、两腿交叠,金色的眼眸里映出帕特里克的脸。
他愣神了一瞬,视线迅速扫过女人的脸和身体。虽然粉色的长发有些潮湿,但是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
一丝安心感涌上他的心头。
但下一秒,怒意喷涌而出。
“东!不!夕!”帕特里克咬牙切齿地喊出了面前女人的名字,“你又发什么神经?!”
没错,面前这个女人正是他的护卫对象。
担任东不夕的保镖也有半年多了,帕特里克本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她的作风。为了赶他走而抄刀自捅、因为看不顺眼绑匪就直接打破车窗跳车差点摔死、在公园和菜鸡杀手当街骂架却完全不在乎当时抵在她脖子上的刀——
“平时你自己作死就算了,我好歹会因为任务救你一把。但你看看你现在在做什么?就算是在家里,只要远处有一把狙击枪对着你的脑袋,你必死无疑!”
“哦,所以有吗?”
“……现在没有。”
“没有那你发什么疯,管好你自己吧,丢人玩意儿。”
“东不夕!!!”
然而他的怒吼并没有让东不夕露出一丝畏惧,倒是厌烦的神色更加明显。
“吵死人了,要我给你上个嘴笼吗?”
“你到底发什么神经?!”
“笑话,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发神经了?”
“偷袭我然后把我绑在椅子上还不算精神失常???”
“那是你自己丢脸,跟我有什么关系,”东不夕冷笑一声,“身为保镖却破绽百出,你干脆把自己‘最强守卫’的招牌换成‘浪费资源守卫’算了。”
帕特里克张开嘴,无数咒骂的话语涌上喉咙。可是那些话语明明已经冲到了舌尖,但他没能让话语倾泻而出。
“……啧。”
帕特里克咬了咬牙根,将视线扭朝一边。
至少东不夕说的有一点是对的。他今天确实露出了破绽,否则不会因为一把电击枪就失去意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五花大绑。
“真是丢人。在你的小命交代出去之前,你早点放弃任务滚蛋算了,朗费罗。”东不夕直起身,盯着帕特里克的眼睛微微眯起,神色逐渐从厌烦变成恼怒:“这么轻易就被偷袭,如果有人伪装成我接近你,你还想有机会大吼大叫?”
帕特里克微微转头,斜眼瞟向东不夕。女人金色的双眸紧紧盯着他,满脸愠怒,但帕特里克忽然意识到,她并不是担心自身安危才露出这样的表情。
毕竟,如果她爱惜自己的性命,她过去也不会干出那么多荒唐事。
“干什么?要为自己的失职口头忏悔三千字吗?比起口头忏悔,不如跪在地板上把客厅舔一遍。”
“……”
他感觉自己的脑浆似乎沸腾了一瞬。
重新将视线转向东不夕,帕特里克深吸一口气,勾起嘴角露出清爽的笑容。灯光洒在帕特里克的金发上,又顺着发丝向四周发散光晕,一眼看去他整个人像是在发着光。
“开玩笑,这又不是我的问题。我巴不得有个伪装者靠近我,这样我就可以对着你那张欠揍的脸来几拳。”
“搞笑,就你这心不在焉的模样,你还想分辨出真假?”
“你太低估自己了,东不夕,”帕特里克的额角暴起青筋,而他依旧竭尽全力地维持着爽朗的笑容,“就你那惹人生厌的程度,伪装者可演不出来。”
“……啊,是吗。”
东不夕站起身,嘴角向上牵起,额角也暴起青筋。她三步并两步走到帕特里克跟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被固定在椅子上的男人。
“那你怎么还不滚蛋啊,嗯?”她抬脚踩到连接椅脚的横杠上,俯视着帕特里克:“我早就说过你被开除了吧,朗费罗?”
“我应该也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的雇主不是你,是东家的前任家主。你只是目标对象而已。”
“跟死人签的合同去阴间履行啊。”
“谁让你还在阳间呢,东不夕,”帕特里克发出讥讽的笑声,“虽然你这种不是东西的家伙连阎王都不想收——呜哇?!”
“哐当!”
随着一声悲鸣与巨响,帕特里克感觉视野一转,随即手臂传来剧痛。他吸着冷气睁开眼,映入蓝色双眸的是洁白的天顶。
不等他开口骂人,东不夕的身影就挡住了从天顶倾泻而下的光线。他感觉胸口一重,回过神来,东不夕正跨坐在他的胸口上。
“嘶——大爷的,你每年体检不去体检一下脑子吗?!”
“你只要按下你藏在手里的东西,你就不用愁我明年去不去体检了。”
“……!”
帕特里克睁大眼,在意识到东不夕正死死盯着自己的脸时,他拼命想要掩去浮现在脸上的动摇,以防被对方察觉。但是,就像他所意识到的那样——东不夕一直将视线停在他脸上——既然如此,他的神色变化又怎么可能逃过她的眼睛。
“……看来被我说中了,”东不夕眯了眯眼,“你今天一直注意着右手,却又刻意防止我察觉异常。我本想趁你失去意识的时候掰开你的手,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好东西,可谁想到你就算失去了意识也将手指攥得那么紧。”
“……你就为了看这个,所以才偷袭我?”
“如果我问你,你会给我看吗?”
“……”
“看吧,所以我何必浪费时间。”
“……那你呢?”
“啊?”
帕特里克盯着东不夕半晌,忽然别开了视线。几秒后,他又把眼珠转向东不夕。
“如果我问你在想什么,你会坦诚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你又凭什么要求我回应你?”
东不夕挑了挑眉,视线转向帕特里克的肩膀:“跟你对话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干脆把你的手砍下来,再看看你的手心里藏着什么吧?”
帕特里克嘴角一抽,他知道东不夕没在开玩笑。
……但是,看着那张若无其事的脸,他却做出了忽视理智警告的举动。
“那你怎么还没动手?怎么,堂堂东家大小姐难不成还怕见血?”
他本不应该在这种时候挑衅,但他却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冲动。明明光源在她身后,可是那双倒映着自己身影的金色眼眸,却比灯光还要耀眼。
他看到那两颗金色的眼珠子里闪过一瞬怒意。那份怒意让他背脊发凉,内心却又漫上一丝不易察觉的愉悦。
“你以为我会中这么低级的挑衅,朗费罗?”
“哦,那你中了多少次高级的挑衅,东不夕?”
帕特里克拉扯着嘴角,俊秀的脸上满是不屑。
“我的话语在你眼里是低级的,那昨天那秃子少爷做了什么让你大发雷霆,甚至把蛋糕砸在他脸上?还请你教教我,免得你看起来人生无趣。”
“我揍那秃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向人家求婚吗。”
“……”
看着微微睁大眼的东不夕,帕特里克抿了抿唇,握紧被压在地面上的手。
他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饱含讥讽,以免东不夕察觉到正在悄无声息啃食他内心的不适感。
“我还想着自己能解脱了呢,毕竟根据合同,等你找到丈夫之后,我就能结束任务。”
东不夕没有回话,但帕特里克知道她在等自己继续说下去。
吞了口口水,无论面对多少敌人都能坦然处之的王牌保镖,用牙齿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
“结果谁想到你会突然把蛋糕砸到那个秃子脸上。怎么,求婚被拒就这么让你面上无光?”
“……”
“装傻是没用的,毕竟我拿到了‘证据’。”帕特里克的语速逐渐加快,没有注意东不夕的表情正在逐渐变化:“笑死人了,你刻意瞒着我你昨天出行的目的,我本来还以为是什么重要任务,结果居然是给一个秃子送订婚戒指。”
虽然察觉到东不夕的视线越来越锐利,但帕特里克这次没有别过头,而是扬了扬下巴,让自己和女人四目相对。
“怎么,你难道觉得那个拒绝了你求婚的秃子会留下你送给他的戒指?你的脑子里难道开满了花田吗,东大小姐?”
“……”
东不夕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仰面朝天的帕特里克。预测的反驳和怒斥没有袭向帕特里克,这让他感到一丝疑惑,但很快,疑惑就被愤怒冲到情绪的边角。
他再次开始扭动身体,尝试挣脱束缚。即便手腕和背部都被地面磨得生疼,但是肉体上的疼痛却没有消除他左胸口深处奇怪的刺痛。
“平时的伶牙俐齿和嚣张气焰哪里去了?”他一边挣扎着,一边怒视着依旧坐在他胸口上的东不夕:“先不说那个秃子有哪里好、也不说你到底怎么变成个睁眼瞎,不过是被拒绝而已,你这种疯女人被他人拒绝的次数还少吗?不过是个秃子而已,至于一言不发像个死人吗?”
“再说了,从我接了护卫任务开始,我就没见过哪个人能长久呆在你身边——除了我。当然,我是为了工作,我有我的原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客观来说也就只有我这种完美贴心的人能忍住你这种人渣了。
“为了防止你误会,我先说明,我说这些不代表我对你有好感,也不代表我同情你的遭遇,说白了你只要活着我的任务就不算失败,我巴不得看你多吃瘪几次,所以看到你被那个秃头拒绝求婚我一点都不生气,倒不如说简直就看了一场好戏。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魔鬼,也没有兴趣嘲笑失恋的人。虽然我挺怀疑你到底什么时候瞎的,明明天天看着我这张帅脸,上次你找人为我定制西装的时候,量体的裁缝对我身材的夸赞你也听到了,结果你居然向那个秃头佝偻男求婚,简直不可理喻——”
“朗费罗。”
在帕特里克越说越上头,额角的青筋愈加明显之前,东不夕忽然开口打断了他的抱怨——虽然帕特里克觉得自己只是说出事实。原本跨坐在他身上的东不夕忽然起了身,然后绕到他头侧,将他连着椅子一起扶了起来。
重新恢复正常落座姿势的帕特里克感到有些不自在,他快速回忆了一下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过火的话,伤害到了东不夕。可是对方没有在意他突然的噤声,而是找了一把剪刀,剪断了桎梏住他四肢的绳子。
绳子落地,帕特里克恢复了自由。他有些茫然地摩挲着自己的手腕,将视线落向被绳子捆住的地方。
“?”
仔细一看,手腕上的伤口大多数都是自己挣扎的时候磨出来的。如果自己不做任何多余的动作,绳子的捆绑方式甚至不会在他的皮肤上留下任何痕迹。
“朗费罗,我问你,你现在握在手心里的东西,是我昨天给那秃子的戒指吗。”
站在自己跟前的女人开口问道。帕特里克抬起头,对方一手叉着腰,依旧是那副居高临下的模样望着他。
“……怎么,你还不撞南墙不回头,非要看到证据才相信自己被人甩了?”
原本因为打岔而消散的怒气再次涌上心头,右手手指再次握紧,力道大得如同要捏碎藏在掌心中的小圆环。
然而面对他的愤怒,东不夕只是盛大地叹了口气。
“唉。”
她抬起一只手,用手指揉了揉眉心。当帕特里克再次接收到她的视线时,他才发现东不夕满脸无奈。
“……怎、怎么,黑历史被人拿捏就这么难受?”
“不,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愚蠢叹气。”
“……哼,终于意识到自己睁眼瞎了吗——”
“我还以为你拿着一个遥控炸弹。”
帕特里克的大脑宕机了一瞬。
“……哈?”
“因为你今天表情一会儿阴暗一会儿纠结,我以为你反水了,只是看在相处那么久的份上,在做最后的挣扎,考虑要不要和我同归于尽。”
“……”
“结果居然只是拿着昨天我给那个秃头的戒指。那玩意儿早就没用了,你居然还把它捡回来。”
“……没用了?”
“那个戒指是特意定制的机械,只要接触到目标就能在一瞬间取得对应的资料并传到指定终端,但坏处是只能使用一次。有人委托我取得那个秃子随身携带的特殊情报,所以我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
“……哪怕这种方法会损害你的名声?”
“哈,事到如今我还在乎名声这种东西吗?看我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再多几个也无妨。”
“……”
“真是的,看你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你有什么破天荒的想法……也是,就你这种浪费空气的存在,怎么可能有胆子对我下手。”
东不夕再次盛大地叹了口气,随即走到沙发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她拿起遥控打开了电视,对站在一旁一头雾水的帕特里克彻底失去了兴趣。
帕特里克茫然地站在原地,他看了看电视屏幕上显示出来的画面,又看向窝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东不夕,感觉思绪一片混乱。他努力整理着刚才发生的一切,等回过神来,他已经挡在了东不夕面前。
东不夕皱起了眉。
“让开,朗费罗,我看不到电视了。”
她伸手推攘青年,可对方却纹丝不动。
有些恼火地抬起头,却不想青年忽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撑住了她脑后的沙发。
圆环滚落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东不夕下意识顺着声音看向滚动的圆环,但脸颊忽然被人一把捏住,她被迫与那双蓝色的眸子四目相对。
“朗费罗,你发什么神经?”
“东不夕。”他从牙缝中挤出她的名字,咬牙切齿的程度简直像见到了世仇:“所以你把我绑起来,是因为你觉得我背叛你了?”
“不然呢?”
东不夕回答他的表情简直像回答“今天天气如何”般平淡。
帕特里克忽然回想起自己回收戒指时的心情。当时砸了秃子一脸蛋糕的东不夕转身离场,任留秃子在她身后大声辱骂,并将她送到手里的戒指丢向她的背影。帕特里克以护卫名义接住了戒指,但当看到镶嵌在上面的钻石时,左胸口传来了轻微的刺痛。
在那之后,他虽然没有追问东不夕细节,也没有告诉她自己收回了戒指,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好。一闭上眼就能回想起戒指的每个细节,睁开眼却又忍不住观察戒指的形状。最初他只是疑惑为什么东不夕会向那个秃子求婚,但到最后浮现在心底的话语却是——
作为一个保镖不应该有的想法。
作为帕特里克·朗费罗也不应该会出现的想法。
可他偏偏被那个想法搅得心神不宁,以至于沦落到被东不夕绑在椅子上。
“你还想要什么答案?没事的话就让开,你挡着我视线了。”
帕特里克的沉默让东不夕感到不耐烦。她再次伸手推攘青年,但青年却一只膝盖抵上沙发,再次拉近了距离。
“……你到底发什么疯,朗费罗?”
帕特里克沉默了一瞬,缓缓开了口。
“你——”
为什么觉得我会背叛你?明明我们都已经相处那么久了,为何你会觉得我会背叛你?明明我已经……
脑海里浮现出无数想问的为什么,可是问题到嘴边,却变成了别的话语。
“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我有我的工作原则,也没兴趣砸自己的招牌。我可是最强的守卫,怎么可能反水。”
不是。他不是想说这个。
“怎么还在纠结这个啊。我都说是我蠢了,高估了你的胆量,这还不够吗?”
“你侮辱了我的招牌诶东不夕!”
不对,他不是在意这个。
“啊——好好,知道了,你是最强守卫,有你在我很放心,行了吧。”
“你这话有诚意吗?有哪怕一丝诚意吗?”
他想说的不是这个。为什么她就是不懂呢?他想要的不是认同,他想要的是——
……为什么她就是不明白呢?
是因为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向她索求什么吗?
“……”
意识到这一点时,帕特里克忽然沉默了下来。东不夕皱着眉看向青年,那双被金色发丝挡住、如同晴空般的蓝色眼眸正氤氲着忧愁,而他的脸上正流露出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委屈。
为什么会委屈?为什么会忧愁?
东不夕想要问他,但是当对方抬起眼与她四目相对时,她却不知该如何问出口。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眸里盛着她的身影,他看向自己的视线与其说是在看护卫对象,倒不如说是在看——
“……啧,烦死了。”
帕特里克听到东不夕发出一声咕哝。他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领子忽然被人拽住,将他的身子向沙发拽去。
“啾。”
轻微短暂的响声很快便消散在空气中,留下痕迹的只有嘴唇上残留的温度与触感。
“……”
帕特里克茫然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东不夕,他想要伸手去触摸一下嘴唇,确认自己唇上传来的触感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幻觉,然而四肢却不听他的使唤,依旧牢牢固定在原地。
直到东不夕转开视线,又些厌弃地晃了晃手。
“这下诚意到位了吧?”
帕特里克下意识点点头。
“到位了就让开,不要挡着我的视线,累了就回房休息。”
帕特里克缓缓挪开身子,却只是坐到了东不夕身侧。东不夕瞥了一眼帕特里克的侧脸,青年依旧处于大脑宕机状态,视线直勾勾地看着正前方的墙壁。
“……”
东不夕将视线移到帕特里克放在身侧的右手上。他的右手掌心里印着一圈小小的红印,那印记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消除。
盯着那痕迹许久,东不夕将视线移向电视屏幕。她顺手将沙发上的抱枕抱在胸前,直立的抱枕挡住了她一半的脸。
“……浪费时间。”
她嘟哝着,声音却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呼吸扬起的水气撞到抱枕的枕面上,又受到力的驱使向来时的方向吹去。
水气拂过她的脸颊,向她脸颊上的红云问好。
END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63963/
1.
“……每过四年,米尔斯大人的生日宴会上,会选择一百个幸运儿实现他们的愿望。”温柔的妇人合上了手里的故事书,“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蓓尔,你该睡觉了。”
“米尔斯大人不是神吗?为什么会知道祂的生日。这一百个幸运儿又是怎么选出来的呢?”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瞪着大大的眼睛,小手抓着女人的衣角,“求你了妈妈,问完这个我立刻就睡。”
妇人无奈地叹了口气,熟练地背道:“‘米尔斯是众神之父,是万物之灵,是完美的完全体,祂陨落只是将自己化为了万物来爱这个世界,祂的诞生日,就是祂的陨落日。’,安卡女神是这样教诲人类的,我们也应当感激地学习。
“至于一百个幸运儿,据说,是安卡女神亲自选择的,整片大陆上最值得被满足愿望的一百个人,然后以父神的名义给他们永恒的祝福,完成他们的心愿……”妇人慈爱地看着乖巧的女儿,“安卡女神一定很爱米尔斯大人吧,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怀念祂。”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任由漆黑香甜的梦境将自己拖往安全的黑夜……
2.
“哎呀,蓓尔能被选中去侍奉米尔斯大人,真是天大的好事呢~”笑容爽朗的胖女人对妇人讲道。
“是呀,那丫头从小就喜欢听米尔斯大人的故事,没想到居然能被选去神之岛,只是,想到她要离开我们,还是蛮舍不得的……”妇人有些伤感地说。
“那你可以许愿跟蓓尔一起去呀,说不准明年的生日宴上,被实现愿望的就是你啦~”
“说的也是。”这样想着,妇人也高兴了起来,“在神之岛上,也会愈加趋近完美吧。”
“是呀,蓓尔做事周全又细心,要是被看中,或是得到圣灵的亲近,那是多大的福分呀!”
3.
“……第一条:生日宴会是神之岛上最重要的事情。
……第十条:房屋管理的部分,管家在五楼,副管家在四楼,主管在三楼,仆人则是一楼和二楼。米尔斯大人生日宴会期间除了仆人外所有人权限下降一楼。
……第十一条:每个人都只能管理自己负责的部分。不可以到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去。
……第十五条:不可制定,更改,移动规则,不可欺骗规则。”
态度亲和的副主管简单地跟蓓尔交代完,又嘱咐了两句:“不要询问规则,不要质疑规则,只要按照规则做事就好。你负责的是厨房,食材每天早上会自动出现在仓库,菜单也会自动在提示板上更新,你只要负责自己擅长的那部分食物就可以了。厨房是难得宴会期间也不会放假的地方,要正常提供各种食物,不过也因此更容易被认可,获得晋升的机会。辛苦你了。”
“明白了~”蓓尔精神十足地回答道,对副主管恭敬地行了个礼。
4.
“蓓尔,马上就要到宴会了,我要回家休假啦~”同屋的小姑娘兴奋地跟蓓尔道别。
“恭喜~哎,其实我也想妈妈了……”
“这次宴会结束,蓓尔你应该就能升上副主管了吧,大人们都很喜欢你做的菜呢!”
“啊,这个……”蓓尔迟疑了一下,“我悄悄跟你说,其实,我做出来的菜,有微妙地跟之前的口味不一样。总觉得在做菜的时候,有感到圣灵的辅助呢……”
“圣灵把饭菜变成了大家喜欢的口味吗?”小姑娘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又左右看了看,轻轻捂住了嘴,小声说,“不过这也就说得通了,都说众口难调,但蓓尔的饭所有人都赞不绝口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也许,米尔斯大人真的是化为了万物来爱这个世界的,所以万物都有祂的灵性,你不觉得,几位副管家与其说是负责房屋的某个特定的部分,不如说是在侍奉岛上的万物吗?主管花园的艾丽卡小姐,对花草看得比自己都要在意,负责壁炉的玛瑞纳先生,对上面的装饰和清洁事无巨细。”
“……”小姑娘从回家的喜悦里脱离了出来,开始认真从自己从未想过的角度来理解这里发生的一切,恰在这时,门外的敲门声响起了。
“蓓尔、珍妮特,管家小姐有事找你们。”
5.
在休息时间得到召唤,这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规则外的事情。
蓓尔很难不怀疑,这跟自己刚刚说的话有关。
尽管如此,她们还是很快起身打开了门,跟着颇为面熟的副主管第一次踏上了四楼。
一位紫红头发红眼睛尖耳朵的女士站在楼梯口:“辛苦了,在休息时间劳烦你们。”
“不,为米尔斯大人服务是我等的荣幸。”三人齐声回答,然后副主管便悄无声息地返身下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在深夜单独找你们俩吧。”管家微笑着看她们两个。
“是因为……我刚刚跟珍妮特讲的猜想冒犯了米尔斯大人吗?”蓓尔想要恭敬地低头,但不知为何,她感觉自己被管家迷住了,无法控制地,双眼紧盯着对方温柔的笑脸。
“蓓尔,你的确很聪明,聪明又规矩,怪不得圣灵会喜欢你。不过,那并称不上什么冒犯。”不知为何,在管家说到圣灵喜欢她的时候,蓓尔在她脸上看到的不是认可,而是一种悲伤。她觉得怪极了,但又说不出这种违和感,和自己的倾慕感来源于何。像是踏上四楼开始,就有种不属于自己的感情,不属于自己的念头,反复试图占据自己的身体。
“珍妮特明天就要回去休假了吧,在此之前,想要给你安排晋升副主管的事情。”管家的声音更加温和了一点,“虽然有些匆忙,但还是想要在你回去之前解决这件事呢。”
“我,我吗?!”珍妮特一脸惊喜地抬头,不知所措地看向管家,不理解为什么方才分明在夸奖的是蓓尔,得到晋升机会的却是自己。
“嗯。”管家伸出手,上面泛着明亮的光芒,仿佛从天上摘下的星辰,“请。”
珍妮特颤抖着,不确定地看向蓓尔。
蓓尔觉得不对劲,想要阻止她,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
不对劲,哪里都不对劲,不管是突然的邀请还是突然地晋升……可这里是米尔斯的神之岛,谁又敢在这里戕害神的仆人呢?
在她犹豫的时候,珍妮特已经将手搭在了管家小姐手上,握住了那一片光。
6.
“这么长时间,你是第一个感受到圣灵亲近的人呢,蓓尔。”
明明视野中还是二人双手交握的场景,贝尔却能听到管家的声音如此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第一个被米尔斯大人所爱的人类也是如此。他能够听到圣灵的声音,能够感受到圣灵的力量,而他并不把这当做神灵的馈赠,而是把这当做人类的力量。他不愿意拥有万物亲和的自己,还要臣服于神。于是才有了通天塔,才有了粉碎的契约神像,才有了归于万物的父神。而你也有这样的天赋。真是让人讨厌啊,蓓尔。”
空气里那种焦躁的共鸣越来越清晰了。贝尔再看到的不再是木质的楼梯。而是一片浩瀚的星空。现实的木楼梯和幻境星空反复在他眼前切换。二者的真实和虚幻也许是反过来的也说不定。他感到头晕目眩,而更为可怖的是,每一次切换他都会发现面前珍妮特的光芒暗淡了一些,而另一个散发着明亮光芒的人在他的背后逐渐成型。
要做点什么!快做点什么!
贝尔感到空气中那个声音焦躁地催促着自己。
7.
在珍妮特身后的人形睁开眼的一刹那,蓓尔听到了一声温柔中性的叹息。与面前锋芒毕露的管家截然不同。
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淹没了她。她看到陨落的父神,看到无尽的血雨,看到碎裂的神像和高悬的血镰。那是万物之灵曾见证一切,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在温柔传唱的歌谣里,消失在睡前的故事里。
“安卡。”
她轻声呼唤对方的名讳。
8.
周围的星海退去了,安卡收回了手,珍妮特脸上的惊喜、慌张都消失不见,变得温顺而乖巧,不待安卡说话,就像刚刚的副管家一样,安静地行礼,转身下楼。那一瞬间,蓓尔理解了那些从生日宴回来的人为何更聪明,更强壮,更敏捷,为何他们仿佛能倾听万物的声音……
蓓尔想起母亲的那句话,“安卡女神一定很爱米尔斯大人吧,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怀念祂。”
现在看来,安卡女神大概并非爱,而是恨吧。恨比爱更长久,更牢固,更念念不忘。
所以这一千年,她都坚持在父神陨落的这一天,将父神最爱的人类们替换成听话的傀儡,还要让父神所化的万物之灵见证这一切……
尽管面对面站着,安卡的身形却越来越高大,祂垂眼看着她。
“真是让人讨厌的聪明啊,蓓尔。”
每次把脸对准刷脸器时,奇流总想着去对面那家公司。倒也不是因为对面的公司更好,只是因为这时,他正在打开自己公司的门。
人总是从熟悉的门走向熟悉的门。家、公司、各式餐厅,或者还有一些酒吧、健身房、足球场......人类居住的地方总是藏着很多门,而不能开启的门占大多数。奇流就算再羡慕对面六点下班,也得老老实实地等一两个小时再伺机跑路。在周围无人的时候,他还能把握自己的行动,可在沉默的人类聚集地,他也被空气压制着。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在出公司门前,飞起身子用脚掌鼓个掌。
这当然是幻想。
与姜闻告别坐上地铁的奇流歪着头做着别的幻想。
“今天最早的巴士,延迟了两个小时。与人通讯。还是。”
其实一直都在执着于“还是”这个词,“还是”这个词带着滞后的预见性,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不基于这点,整篇的推理就无法成立。“巴士”,“巴士”这词瓷城周边倒是很常说,或许别的地方用的是汽车、公交这种说法,但姑且还是先放在一边吧。“确实发生的堵车”,根据姜闻网上搜的信息,岐县到瓷城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事故,路上的倒霉蛋们被停在道路上两个小时之久。岐县到瓷城的道路一路都是山路,一到了雨季便容易落石泥石流。堵车,实在是家常便饭。问题是目的啊......
因为不在高峰期,地铁现在没什么人。人人都霸占了一排座位,松松散散地坐着。女声播报着到达站的名字。奇流瞟了一眼门上的站台表,今天早上意外地坐出了很多站。能坐过那么多站,我可能中途睡了一觉。奇流在心里想着。有些问题没办法就是没办法。
叮咚~~一声之后,地铁的门开了。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奇怪的是,他拿着一把流着水的伞。那把伞是一把相当大的黑伞,即使两个成年人并肩走在伞下,也没有人会湿了肩膀。这无疑是下雨时候会相当收到欢迎的伞,但是它太过巨大,也不是折叠设计。这意味着它很难放进一般的背包里,只能握在手上,而因为它的巨大,甚至也不能像手杖一样使用。伞柄超过了男人的腰部,他只能斜斜地握着那把巨伞。
那个人也没有背着背包。他穿着一套黑色西服,身高一米七左右。他浑身没有湿的地方,甚至走过的地面也没有脚印。今天地铁的地面还算干净,只有从大伞伞尖流下的水迹。男人并没踩到水面。
如果你在地铁看到带水的雨伞,那你最好做好外面正在下雨的准备。
在突然下起的大雨中,他打开他随身携带的平时作为大剑使用的大伞,在狂雨落下之前,保护了自己的鞋底的干燥。然后走入地铁,把伞架在座位上,潇洒地坐下。
不知为何,眼前的男人变成了巨剑剑士的形象。因为左右无人稍微分开的双腿也正呼应着那种感觉。他正戴着口罩,因此看不出表情。稍长的头发擦过眼睫毛,似乎是几天没洗,头发的反光很亮。
奇流摸摸自己的头发。
只能斜握的大伞,一个人,“雨水”,西装。
男人低头看着地面,看来没有任何“说一句”的想法。就这样,奇流盯着他,他看着地板,两站过去了。
听着到站的声音,男人突然站起来窜了出去。伞!奇流就快要叫出声来。
作为“大剑剑士”的男人,落下了他的大剑。那柄黑色巨伞孤零零地架在座位上,看上去十分不和谐。
紧接着,又一位男人走了进来。那正是适合做巨伞主人的男人。他的身高有一米九以上,而更重要的是他的肩宽。平常人肩上放三个脑袋也就顶天了,他的肩上排一排能放下五个脑袋,做个三头食人魔,肩膀上都不嫌拥挤,简直是......
男人自然而然地在奇流面前坐下,也就是大伞的旁边。违和感消失了,奇流感到,这柄伞的旁边就是应该有这么一位巨汉。
又或者说,这么一柄巨伞,不卖给这样的人又要卖给谁呢?
然而,气氛在奇流的心里迅速地沉闷起来。还是之前那位西装小个子与大伞看起来更诙谐,更有趣。
奇流盯着地板,斜卧在靠背上。这种喜欢卧在位置上的习惯也是导致他腰背不好的原因之一。
一分钟后,他的不自在就消失了。因为五头食人魔已经下车了,带着伞一起。
文/鹤野
评论:随意
陆燮依旧记得康平三年的万香大典,那十里长街上人声鼎沸、金粉漫天的盛景。彼时他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禁军领队,天还未亮就已带队候在千韵阁外,嗅着高阁下暗香浮动的空气,看着天际一点点破晓,听着长街上遥遥传来人声,一声比一声嘈杂,一声比一声鼎沸。
一同值守的老徐念念叨叨,陆燮百无聊赖中侧耳听了几句,大多是些对新朝的感慨之言,便也勾唇笑笑。
那时新朝初立,明顺帝登基,勤俭治国三年,尽除前朝颓废之气,恢复了万香大典的举办。
大梁盛行香道,自高祖时就有制香、焚香的习俗,在前朝发扬壮大,民间百姓家中常备香丸,寻常人也能搭起香炉调个简单的香粉,京城贵胄则以谈论香道为风雅,以制香为职的香师更是受人尊崇,手艺上佳的香师千金难求,被贵人们争相邀请作为府中门客。
而这万香大典,便是由宫中香师主持的香品评鉴大会,若是能夺得香魁,就能获得圣上亲赐的香印,一举跻身顶尖香师的行列,日后必然是一飞冲天。因此天下香师都慕名而来,毕竟就算无法夺魁,万香大典上贵胄如流,若是能侥幸得了某位贵人的青眼,也是好事一桩。
天光渐亮,一门之隔外的长街上也已经是人山人海,而专用于举办万香大典的千韵阁立一片穆肃,这一场天下人瞩目的香会已经举办了数月,现下正是最重要也是最隆重的一场,从千百名香师里挑出拔尖的前十名香师已经在阁内落座,使出浑身本事调制香品。陆燮手执长枪立于烈阳之下,被酷热蒸出了些许无趣感。陆燮是武人家庭出身,母亲早亡,父亲天天摔打他、督促他习武,陆燮也自小没有接触过多少香品,怀里揣的香囊还是老徐前些天看不下去硬塞给他的。比起期盼那阁中比试出的香魁结果,他更感兴趣长街上的马戏和肉包子。
换值的时候老徐在一边和新兵唠唠叨叨,“这大典的最后一个章程,可是由圣上和那位共同点评的。”老徐神秘兮兮,“你想啊,除了那位,还有谁能坐镇大典?”
陆燮转身离开,熟门熟路地找到茅厕放水。千韵阁修建得别致典雅,就算是给佣人用的茅房周围也是一片雅致园林。陆燮神清气爽地出来,被满眼青碧吸引了注意力,忍不住向着园林深处多走了几步,却冷不丁听见一声低低的惊呼,随后“噗通”一声,似乎是有石子落进了池塘。
陆燮心下好奇,探头望去,只见石亭里站着一人,身着青衣,发髻高束,一头长发却没有盘起,如瀑般垂落而下,乌沉沉地披落着,格外引人注目。
那人站在石亭边,低头看着开满荷花的池塘,似乎犹豫着要怎么将落水的物件捞上来。陆燮眼看着他踌躇半晌,最终却是就那么直愣愣弯下腰,忍不住出声制止。
青衣被吓了一跳,茫然地回头,露出一张清秀干净的脸。他生得标致,陆燮忍不住在心下赞叹,嘴上只磕绊了一下,就脱口而出道:“您这样捡,是会掉进水里的。”
青衣讶然,见是个护卫打扮的人,似乎是松了口气,但随后又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竟是微微笑起来,温柔道:“那,阁下有何高见呢?”
陆燮被那笑容晃了一眼,脸上莫名其妙地有些发热,嘴上却说:“这简单,我来替您取。”
青衣小小地“啊”了一声,“未免太麻烦阁下……”
“不碍事,我一个粗人,脏点也无所谓,倒是贵人您,脏了这身衣服怕是不好收拾。”陆燮说着走进石亭,卷了卷袖子就往池塘里踩,青衣阻拦不及,看上去颇为无措,陆燮倒是毫不在意,伸手在污泥里摸了一会,抬头问:“贵人可是掉了什么贴身之物?”
“……也没什么,一块玉佩。”青衣站在石亭里垂头看他,若有所思地,竟是又笑起来,陆燮看不得这个,便又忙乱地低头去找。摸了半天触到一片光滑,陆燮将那玉佩在池水里洗净,为了避免冒犯之嫌,垂着头未看一眼,从怀里掏出块手帕裹上,递还给了青衣。“还请贵人不要嫌弃。”
陆燮低头盯着自己湿漉漉的裤脚,余光中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接过了名牌,青衣像是正要说什么,开口只吐出一个“你”字,就被远处传来的呼喊声打断。陆燮隐约听出喊话的似乎是内廷的太监,那喊声转瞬间就到了眼前,走在前头的太监忽然高兴起来,贵人长贵人短地唤着,朝石亭里走来。陆燮心下骇然,那一瞬间却忍不住抬头去看,只见一队随从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青年远远见了青衣,欣喜道:“林卿,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让朕好找。”
后面的对话,陆燮便觉得听不清了,他跪倒在地,耳朵里只剩下膝盖砸在地上的闷响。那边青衣和皇帝说了几句寒暄,大多是“臣出来走走,惊动了陛下亲自下座,请陛下恕罪”之类的话,陆燮将脸垂到地上,心中一片震惊惶然。
能在阁中有一席之地,且让圣上亲自从阁里出来寻找的人,方才又称其“林卿”,思来想去,便也只有那一位了。
大梁香师无数,在这其中,林子朔若称第二,则无人敢称第一。而将制香做到这般极致,自然不会只拘泥于凡俗,林子朔深得圣宠,是为天子近臣,饮食起居皆是天家亲赐,他行踪不定,除了在山中清修,就是在宫中陪侍,所制香品也大多送往宫中,供宫中贵人使用,偶有极少的香品流入民间,也都是有价无市。
陆燮跪伏在地冷汗涔涔,那边两人也寒暄得差不多了,终于有闲暇看一眼地上跪着的人。“这是何人?看你的衣着,像是外边禁军的人,怎么会在千韵阁园林里?”年轻的皇帝上前两步,陆燮以额触地:“参见陛下,不知贵人驾临,还望陛下恕罪。”
皇帝又看向林子朔,“林卿,此人对你可有冲撞?”林子朔连忙澄清,将来龙去脉如实告知,“是臣不小心,不慎将玉佩掉入水中,幸好这位小兄弟及时路过,替臣将玉佩找了回来。”林子朔稍稍欠身道,“这块玉佩乃是臣传家的信物,还望陛下宽恕。”
“如此说来,你便是有功了。”皇帝笑了一声,让他抬起头来,问他从属禁军哪一支,姓甚名谁,陆燮一一答了,皇帝又问他想要什么赏赐,陆燮忙说为贵人解围实属荣幸,不敢邀赏。
最后林子朔出声,将身上带着的一只香囊交给了他。小太监在一边连连赞叹,林大香师贴身佩戴的香囊,这要是拿出去,能让全京城的权贵们争得头破血流。阁中金钟敲响,大典即将进入下一章程,皇帝便挥挥手让他自行退下,看在林子朔的面上就不追究他私闯园林之责,陆燮领旨,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转身离去,他小心翼翼地伸了伸脖子,想要遥望那一袭青衣,却只能看见人流中漏出来的一绺黑发。
等到陆燮梦游一般走出园林,才想起来看一看攥在手里的香囊。灰白色的布料,绣工普通,凑近了能闻到一股清淡雅致、凉爽微苦的味道,只消轻嗅片刻,就让人神思清明。回到换防岗,老徐还在和新兵絮絮叨叨,见了他也只是奇怪一句怎么去了这么久才回。陆燮坐在板凳上发呆片刻,突然搬着凳子朝两人挪了几步,“还在说那位香师?我也听听。”
老徐奇道:“哟,你不是向来对香道不感兴趣么?还什么,香道虽好,不如红烧猪脚,怎么转性了?”陆燮踹了他一脚,老徐就又嘻嘻哈哈地继续讲。“刚才说到哪?噢对,想当年六王之乱,当今陛下还在潜龙之时,那位香师就已经有了从龙之功。平宁之战你们都听过吧?那一场大战陛下迎战四王联军,据说之所以能够大胜,全是因为那位的功劳。”
“老徐,你别是在编故事唬我。”陆燮没忍住,“一名香师,如何能帮助陛下打赢一场大战?”
“这说起来就很玄乎了。”老徐摇头晃脑,“据说啊,当年这位香师尚未出山,陛下久闻其大名,不惜效仿刘玄德三顾茅庐,最终请到了那位出世。据说那位不分昼夜,连夜制出了一种奇香,闻之能让人神智清明,病痛尽除,身轻如燕力大无穷。陛下的军帐有多长,那香就烧了多长,最后那一仗打得那叫一个痛快啊,弟兄们个个杀敌奋勇如同切瓜砍菜,血肉横飞——”
“停停停,”陆燮又伸手拍拍讲得激动的老徐,“你说得那么清楚,你闻过?”
“看不起谁呢小子,不巧,老徐我当年虽然只是个新兵蛋子,但还真就闻过。”老徐脸上出现陶醉追忆的神色,喃喃道:“那香啊,说是世间奇物一点也不为过啊……”
不知过了多久,金钟再次敲响。老徐薅起发呆的陆燮,两人列队走上长街,立在道路两边站岗。金钟十二声响过,代表今年的香会结束,新的香魁将会坐上金粉玉轿,在礼炮声中绕京城一周。仪仗队出现在街尾,陆燮稍稍挪动眼珠望了一眼,他望见香粉夹着花瓣被抛洒而下,编织出一片细密馥郁的香网,所过之处人人皆是神情陶醉,陆燮也耸动鼻尖深深嗅闻,只觉得那香虽然也很是好闻,但终归是比不上自己怀里的那一枚闻起来令人舒心。
仪仗队绕了京城一圈之后,街边的礼乐依旧没停,仪仗队回到了千韵阁外的大殿前,皇帝的侍从打开殿门,在殿外隐隐可见其中圣人高坐,林子朔坐于下首。皇帝看着仪仗队停在店外,新香魁下跪行礼,喜不自胜,招呼林子朔道:“林卿,此乃万香大典重开第一年,朕很是高兴,想多加个章程,以示庆贺。”
林子朔垂目浅笑:“陛下所赐,皆是君恩。不知陛下有何旨意?”
皇帝看着他,“朕想请爱卿制香。”
陆燮心下奇怪,按照规程现在香会已经接近尾声,但大殿上似乎毫无动静。而殿中,林子朔抬起眼睛看向高处的皇帝,他静默了片刻,才重又露出微笑。
“既然是陛下所托,那么臣定不辜负陛下信任。”
天下第一香师要现场制香的消息经由传话太监带出殿门,人群鼎沸。陆燮仰起脖子,高处被轻纱笼罩的阁楼之中,一道隐约的青衣身影端坐香案前,金钟再次鸣响,长街上的人声瞬时寂静几分,好像唯恐惊扰了那如同谪仙的人。
陆燮摸到了怀里的香囊,忽然之间觉得酷烈的阳光也不是那么难忍了。一个时辰后,林子朔的新香品制作完成,皇帝走上阁楼,亲试香品,赞不绝口,称这香“疏宏开阔,气象盛大”,确是衬合今天的喜庆。年轻的皇帝洋洋洒洒称赞了一番,林子朔只是垂眼,轻轻笑着,最后皇帝询问香品的名字,林子朔略微思索道:“此香乃是为陛下所做,庆贺新朝气象雄伟,那么便叫,盛元吧。”
康平三年,恢复举办的万香大典在许多年之后也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这场盛会决出了新朝第一位香魁,问世了两种奇香:新香魁的“金馥”,以及林子朔奉旨所制的“盛元”。皇帝圣旨赐赏,将这两种香品的香方都赏赐给了京城百姓。在长街沸腾之中,陆燮抬头望去,阁楼上已经不见了那道青衣身影,而街上喧闹之声不停,礼乐声再起,杂耍艺人走街串巷,小贩卖力吆喝,陆燮抬眼望去,漫天礼花和细密香粉纷纷扬扬,缓缓落下,逐渐散去,一场盛会正值高潮,却也正在慢慢落下帷幕。
(未完,先这样,会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