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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源源汪
这一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大约花了半个时辰,马车就到了城里的酒楼门口。一路上魏蓉和青年断断续续少聊了两句,没料到居然觉得甚是投缘。这青年想法有些奇特却很是有趣,为人也直率。唯一叫魏蓉觉得有些好笑的就是,他似乎有些不通礼节。从见面到现在竟也没想起来介绍一下自己,魏嵘七拐八绕地聊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做探子似的套出了他的名字。他似乎还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叫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锦云乐。魏蓉在心中暗念了一遍他的名字,锦城云乐,他这姓名倒是与他的行事风格很是相衬。如此看来,他的父母倒是相当有远见。她想着,转头又瞧了两眼锦云乐,忍不住嘴角微微扬起来。
车夫驾车又稳又快,不多时,他们便到了酒楼门口,两人一同下了车。这车夫看起来也非常得了解主人的行事风格,待魏蓉和锦云乐两人都站定了,也不需多的吩咐,便自行扬鞭驾车去向酒楼的后院停靠。
车夫便轻呵了一声,扬起了手中的鞭子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驾!”
魏蓉正站在一旁,刚巧偏头瞧见他这一扬鞭,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也就这片刻的时间,锦云乐已经进入了酒楼,也已与小二说完了话。他转头正想搭话却没见到魏蓉,就见她若有所思地看着车夫的方向,并没有跟上来。于是他立刻招呼了魏蓉一声。她这才反应过来,口中称歉赶紧跟了上去。
这边的车夫却毫无所觉,轻车熟路地拐进了旁边的小巷。
这锦云乐是小二常见的人,是个贵客,小二自然是没有怠慢的道理。跟在锦云乐身后的魏蓉他虽从未见过,但他心中自然也是有个自己的算盘——和贵客一起来的客人自然也是贵客,就算穿着打扮朴素了些也要好生伺候。要知道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的心思最是难懂,一时兴起想换个粗布袍体验生活想必也是有的。
小二心里这么想,自然也是对着魏蓉点头哈腰,直称小姐。
但这一叫,只叫得魏蓉面上羞赧起来。毕竟自己这一身的粗布衣实在是太粗了些,别说是小姐了,就是别府小姐身边的丫头也穿得比她体面得多。就算是知道小二在客气,也实在是叫人觉得不好意思,赶忙致谦。
但小二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不想暴露身份。说着将两人往二楼包间里引。
锦云乐在前,魏蓉在后。这处酒楼她从未来过这里,便向四周望了望。
这家酒楼装修看似朴素,实际上往仔细里瞧,这里的摆设、桌椅、甚至墙壁用材都极好,显得十分华贵却不招摇,非要是懂行的人才看得出来端倪。就连屋顶梁柱上都雕着精美的图案。魏蓉从远处并瞧不清到底是什么画,但是阴影深浅和色彩却瞧得出精细,可见设计这家酒楼的人花了多少心思。
不仅如此,在此间坐着的客人也多是着装讲究,像魏蓉这样穿着粗糙布衣的人根本没有,这叫她越发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早知道要来这样的地方,她出门前一定换一身更好的衣衫,哪会像现在这样窘迫。
这份窘迫就算是进了包间,离开了众人的视线也没得到多少的缓解。魏蓉绷直了身子坐在桌边,眼神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就连手也无措地搓着衣角,明显是不太自在。
就算是再不会观察的锦云乐,此时也看出了她的不安,笑着为她斟了杯茶:“先尝尝杯香茶罢。这间的茶最是有特色,其中入了香却又能不夺其真,入口清香也不酸涩。与顶好的香茶比,味道自然是不见得有多出众,却仍旧值得一试。”说话间他也一同在桌边坐下,将锦袍撩起了个角搭在一旁,坐姿随意就像是在自己家中。
“好,好。”魏蓉知道自己的尴尬被人察觉了,反而更是紧张,但见对方也没有点破的意思,却也不好说什么。心中暗忖,明明是自己提议让对方请客吃饭,如今到了地方再开始不好意思,实在显得小家子气,也叫人家下不来台面。这样想着在心中瞎安慰了自己两句,魏蓉便状似坦然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我方才先让小二上了些我平常常点的菜,您若是有什么想吃的,到时他上来,再与他说就是了。”锦云乐笑道,“这间酒楼的菜肴价廉物美,就是全尝一遍也值得。”
魏蓉听着,瞥了一眼房间角落装饰用的瓷瓶——这一只的价钱多半就能抵她一年的租子钱,再听锦云乐轻描淡写的那句“物美价廉”,心中实在忍不住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地暗嗔了句“该死的富家少爷”。
她摆手道:“随您就好,吃食这些东西我从来是不挑,也没有什么偏好。”说完顺手端起锦云乐斟的茶抿了一口,眼中立刻一亮。这香茶果然如他所说口中生香。除了茶叶本身的味道,还另有一股清香掺杂在其中,如深山竹林中那飘散在空中的一缕袅袅青烟,因此并不夺了茶之本味。这香轻且易散却满是山林之味,清静幽雅,另有一番意趣,叫她不由地脱口而出感叹道:“好茶。”
锦云乐听见他赞了茶,面上稳重,眼睛里却亮晶晶的都是笑意:“瞧,我没骗你。”
“这是自然,我何曾将锦公子的话做了假?”魏蓉忍不住笑意扬了扬嘴角,右手轻扶酒盏,抬起示意。
锦云乐也抬盏回敬:“什么公子,你直呼我本名就是。名字生来便是用来叫的。旁人互不认得也就罢了,你既是我恩人,叫我锦云乐就是了。”因他本就好这一口,这杯茶对他来说极是受用。一杯下去,顿觉通体舒畅,瞧人的眼神也是炯炯的。
魏蓉那边的拘束他这边却并不觉得,本都是一样的人,穿粗布还是丝绸,人也是一样的人,不会平白比别人多些什么。也正是因为他出生好,却又不是家中嫡子一直养在外庄,不得家中严规拘着,所以才有这样的想法。
“你救我性命,我请你吃茶,今日便算作认识了。”
他笑着说道,一双如黑曜石般的双眸就这样直直地看向魏蓉。
魏蓉本无意与他结识,但听了这话,张了张嘴想要推辞。但是对上对方赤忱的眼神,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别人既然一心结交,自己在这儿一再推辞也显得过于矫情,反倒不美。于是她也将举杯示意,将盏中茶一饮而尽,放于桌上。
“好,那你也莫叫我什么先生恩人,我姓魏,贱名一个蓉字。乡下村妇,爹娘早逝,不过凭着自己一些浅薄的学识教孩子识个字读个书,算不得有学问。孩子们受教于我,尊称我为先生。若他人也跟着叫,我实在是承受不起。知识今日蒙您不弃,将我当个朋友,小女感怀于心,日后若有用得上的地方,必定尽心竭力。”
“客气。”锦云乐说话声音并不大,并不咋呼,但是人很是直爽单纯,心里想什么都摆在了脸上。这时更是一脸的高兴。魏蓉见了心里也觉得暖,对锦云乐的好感便又多了三分。
小二恰好进来上菜了,两人也就捡着这个空隙说起了些常话。
要说这好酒好菜,最是叫人舒心。觥筹起落,一顿茶酒饭菜入肚,两人便越谈越欢。天南地北,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乱七八糟的话题对方竟也能自然而然地接住话茬,并谈将开去。别说锦云乐这样娇生惯养的,就是魏蓉自小也没遇上过这样的人,一句话接着一句话地聊着,不由得两个人就都喝得多了。
酒过三巡,魏蓉这脑袋便有些迷糊,胆子也大了许多——毕竟酒壮怂人胆的话也不是平白说来的。她有些晕晕乎乎拿不稳酒盏,可咬字却还清楚:“锦兄,我瞧你倒是有一副好心肠。”
锦云乐到底还是比魏蓉更常喝酒,现下也有些醉意,却没有她醉得深:“怎么说?”
魏蓉抬起手中的筷子,筷子上还沾着一片菜叶。她看了看,不知为何有些好笑,但是还是抬起来指着锦云乐说道:“今日进门前,我就瞧见你车夫的六指了。”
“哦?”锦云乐一挑眉,手里端着酒杯的动作就顿了一下。
“我方才出去净手,同院里休息的小二聊起,他还说那车夫是你捉的妖怪。他六指是因为化型不熟练,正是他妖怪的铁证。那小二一脸郑重且煞有介事,故事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他本人在场似的……哦,还把你夸了一通,说你是什么捉鬼的天师,方圆百里最是有神通。”
锦云乐的声音平静,言语间的醉意似乎少了许多:“你信吗?”
魏蓉这厢醉着也没听出他的口气,兀自笑道:“我信吗?我信他个大头鬼。这胡话谁信谁傻,难道你瞧着我像傻子?孔圣人尚且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些个最爱说这妖妖鬼鬼的,哪个真的见过?都不过是自己的臆想罢了。成日里想着有鬼有怪,心里就觉得连风吹雨打的声音都像是妖怪在吃人的响动。
“我原识得一人,身上也曾多过些与常人不同的东西。只因这,人人都说她这是妖异之相,只怕是魑魅投胎,必能通晓阴阳异术,将来也定会为祸世间。但说这话的人,无一人曾与她说过话,甚至见过面的也少之又少。只从他人的只字片语中,就认定了这妖怪的身份,全不管这说法几分真假。你说是不是极好笑的?”
魏蓉正说到兴头上并未发现,锦云乐听到这些话,刚刚严肃的表情才松了下来。这才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酒。
“与世人不同已是大罪,能扯上鬼神,就更是罪上加罪。小到邻街的娃娃生病,大到城遇天灾,那便都是这些‘妖人’的错了。谁还管你是什么人,在何处长大,做过什么事情?沉默即是默认,解释则是狡辩,无论怎样必定是你错。皆是唯恐避之不及。谁若与之为伍,必定也是自甘堕落的混账,人人得而诛之。
“这样的人无论什么样的出身,都不能叫好。运气好的,顶好不过是被藏着掖着见不得人,就养在家中,绝不能叫出去抛头露面;若是运气差的,那才是真的惨,才刚来这世上见了见天光,便又要去找阎王爷报道咯。就是那侥幸活下来的,堪堪长大成人了,家中无人管顾又或是没有几分薄钱,怕是要找个像样的生计养活自己都找不到,苦得很哩。”
以话就酒,最是醉人。魏蓉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面色渐红,吐字开始有些囫囵起来,但话却没停。
也兴许是这黄汤的作用,她说得话也有些放肆了起来:“因而我才说你心肠好,旁人是断断不愿靠近生有异相之人,更何况是雇为车夫?要说虽是世间自有行事之法,我却瞧不懂,多根手指如何?少根手指又如何?还不是都是爹生娘养吃白米长大的。就算真是精怪鬼神,难不成就整日想着害人不成?人也吃鱼吃肉,也没见着闲来无事就杀鸡宰羊日日存着宰肉取乐的心,神怪怎的就有不同了?你是比鱼鲜美了,还是比肉美味了?我瞧着那些专做鸡鸣狗盗的人,比这些所谓的妖怪更值得叫人发愁才对。”
这一番话,说的人是醉得糊里糊涂,也不知是想说什么。但是一旁的锦云乐听着却觉得很是合乎心意。他抿了口酒缓缓说道:“说得极是。我早先游历时便见过这样的,家里孩子生下来双瞳异色,一只眼睛是碧蓝色的。父母心中害怕,觉得是妖鬼转世,但毕竟是亲身骨肉,而且不过是个襁褓中的稚子,从未有犯过杀孽,不忍杀死。于是本想藏匿在家中,就这样养到成年,放他归去。却不巧,孩子长到六岁时被那村村长发现,第二日便被从家中抢走,硬生生推进河里去了。”
魏蓉听了觉得气愤,立刻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声呵道:“这不就是害人性命吗!这孩子才多大,怎么就……这世上以讹传讹的事多了,怎么就能……嗝。”说到一半打了个酒嗝,再强的气势也一下子就没了。因为拍桌子的声音吓得进来查看的小二看了,也有些不知所措,于是只是憨笑了两声,趁着没人注意退了出去。
“确实不能,所以我后来偷偷叫三修,就是我那车夫,把孩子捞出来了。”
“干得好!真好!”魏蓉竖起了大拇指笑道,“果真是有副好心肠。”
酒气氤氲,她双眼明亮,笑意在她眼中像是湖中涟漪一样荡开。但这笑容只在她面上停留了片刻。
她像是似乎想起了什么,觉得自己话说多了。魏蓉面露窘色,凑近锦云乐小声说道:“我今日怕是酒喝多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若有冒犯之处,你莫介意。”
锦云乐听罢只是笑,却没说话,但从那微弯的眼角也能瞧出他的好心情。魏蓉醉醺醺的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也只能不好意思地跟着笑,嘴咧得大大的,摇摇晃晃地挠着自己的后脑勺。
两个人就这么笑着笑着,魏蓉的笑声就小了下来。她眼睛微眯,突然打了个嗝,就这么人一斜倒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睡着了。
对于魏蓉这突然的行为,锦云乐不由得一愣。
紧接着,他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作者: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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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患了时空错乱,住在研究所里接受长期治疗。我每天去看他,虽然我也称不上一点健全人。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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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上,有个女人站在允许吸烟的地方抽烟。我瞥一眼她的背影,她和我对视一眼。
房间是隔音的,推开门,我听见婴儿的尖声啼哭。手忙脚乱的护士看见我,“正好,快来帮忙!”
不,可是我,我完全不懂怎么做——婴儿就被塞过来。他很沉,我双手发软。我低头看,他每哭出一长声,玻璃制的我就得全震碎一回。
他还是摔下地,便哭得更响彻。我已头晕目眩。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切恢复的安静。总之……别憎恨我。别恨我。
·
“你恨……吗?”
不恨,怎么会恨。
我想我不知道答案。我一个答案都不知道,无论是测试问答,路线终点,还是明天。
我记得有一次,他怎么都停不下哭泣,我本来应该怕得要死,但我伸了一下手,握了握他的小手,仅此而已。婴儿皱瘪的脸就不知为何地缓和了。真的,就算笑也难说有一点好看。我还是很怕,很恶心。只有三分钟时长,觉得室内堂堂粉红的光线有点儿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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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很奇妙。他慢悠悠跟我说,总得不时停下来,把那句话找准。
由我搀扶着,过一会儿,他就适应了五十年前的身躯。他喜悦地跑跑跳跳一阵,还是不继续了。我眼里的一切都这么鲜艳,他对我说,看着一切我心里都涌现好奇。我依然感到时间是多么不够用。
他指桌上摆的一盆植株,花不明显:这是什么?
如果我搬来一盆绿植,只要他清醒,我就每天得回答一遍这个问题。我会回答。其实清醒的时候,他也需要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某地。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啊,我说。
我们初次相遇是在大学校园。
我们从小就住在同一栋楼房里。
我们相识于某个人的二十七岁失意。
有时他会眯一个笑眼,说,似乎跟我记得的不太一样?
这盆花有泥土,有水与阳光与关爱。三十天后,成为没用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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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表上,要说那是青春期的利刺,也早了点。
他先是用手里的板子砸过来,杯子、花盆以后找不到合适的东西了,然后腿翻过床,试图搬仪器但搬不起,拖拽啊又掀啊,那玩意还是摔在了我身上,我们全都摔在地板上,累又疼。
为什么一切会变成这样子啊!他说。他至少会对我说出口。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是你的错么?
对不起。对不起。
他擦擦划伤出的血,深吸一口气。
这样已经过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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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会治好的。一定会的。不用担心。不要着急。
其实你要问我“相信么?”“还相信着么?”我也没有什么可说。我不会张口。
没有人也没有光。我站在禁止吸烟的牌子底下,玩了命地抽,直到回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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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四足动物一窜而起,靠在对侧墙下,用小刀指着我。
我们不是,我疲累地说,我们不是敌人。
他有几分钟要被恐惧撕碎,然后转变为十足厌恶。
我们不是,我说,我们早已不是敌人。
他打量我。你清楚自己是谁么?他问。你应该照照镜子。
但是我一看镜子,下一秒就会低头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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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一点明白。我们的记忆总是对不上,很正常。有些记忆在记忆里变化了,我有感觉。
我迈出新的一步时,毫无意识。可当我有意识,往脚下一看,前边有一步长度的路,再往前什么都没了。往后望,将那一步提走后,也什么都没了。就算我有意识,我还是接着往前迈下一步。常常在我抽脚之前,脚下就忙不迭地给我撤走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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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醉醺醺地推门进去。不太记得最开始一段时间说了什么话,但没出大问题,所以这一天,他是清醒而安静的。虽说这样的他,我理想的熟悉的,那股平静像是停滞在大爆炸前一微秒。
我说,我恐惧着推开门,看见……
现在,我恐惧着每一次推开门。
我像站在图书馆里,我说,随意抽出一本书,撕下随机某一页。文字密密麻麻,根本读不懂。然后,我将这一张纸扔进火里烧了。
他平静地了解了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看了会儿新闻,这似乎跟我记得的不太一样;但是,他说,我感觉我来过这儿一次……
他看见我满怀希冀的眼睛。他犹豫了一下这一句话:但我不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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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开门,关上门。我拉开门,关上门。
这时,他给我看了一本我一点也不知道的日记。不是每一天都记,笔迹与内容,不是每一个都清醒。与其它一切都没有关系,他说,我跟着继续记了;这里写的都是你的事情。
我翻到扉页,相逢年纪的幼儿园字体写着:……
我已经受不了了,但他跟着我看一眼,又把那句话,正对着我,重复一遍。
你知道个什么?
我跪下了,我的腿从来都是软的。然后开始哭。肮脏丑陋的脸都纠成一团,比婴儿还难听。
但是……他肯定不会什么都不做。所以,他过来拥抱我,接住落下的液滴,擦拭水痕。每一个动作都延长一段浪涌翻滚的时间。被泣腔占据,我一个字也说不出。他什么都没说。
我跟你讲一个美好的故事,他说,你什么都不要想,它就是个故事。
他六十岁时,可以为每一个细节笑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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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房间,见床上有几张边缘粗糙的纸。他一手握着小刀,一手削得尖尖的,尖尖的素描铅笔。
我立马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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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一次,另一次,我差点掐死他。在那之后,我们依然被允许来往。
因为他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他。
在我心脏旁边,还有他留下的一道污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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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要求:笑语/无声
作者:漢尼
斯卡德长官有喜欢的人。
每年斯卡德去学校义务授课和研究会招新的时间点,他身后因为表白失败而心碎的人鱼们几乎成了雷打不动的风景线,这几乎成了研究会的入门保留项目。老前辈们看着满眼憧憬盯着台上演讲的斯卡德的新人,心中充满了慈爱与看戏的快乐。
他们在等待每年的那句例行台词:
“抱歉,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当前辈们在自己的座位上、试验台前、文件堆里听到这句话,他们知道消遣时光来了,接下来他们只需要带着“怜悯”的表情去寻找那个被伤透了心的新人并开始“布教”,就能收获满满的快乐——每一次这句话响起,意味着又有一个心碎的后辈要加入“斯卡德表白失败心碎者互助协会”。
时间久了总会有年少无知的新人怀疑这是不是假的,只是斯卡德为了搪塞他们编出的借口。
这个时候他们他们就要感谢前辈阿尔•好奇心害死猫•害就害谁怕谁•伯特的伟大贡献。前辈们一边默念着曾经冲在搞事一线如今已经在数据堆里养老的前辈的大名,默默掏出阿尔伯特关于斯卡德的喜好对象分析的几篇著作,含泪双手交给后辈们,同时不忘谆谆教导:这几个模板你们以后交实验成果还能用,绝对都是高分模板。
彼时阿尔伯特刚刚从深渊里被希恩救回来,年龄还不大,搞事心不死。俗话说凡事要讲依据,没有足够的论据支撑和正确论证思路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对他们这批搞科研的,数据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起步都不敢拿出来。既然进了研究会,近水楼台,阿尔伯特怎么说都得要冒着被摁住加班的风险找出相应的证据,不然他就对不起自己的名字。
总会有一些端倪,斯卡德不是炼金人偶,阿尔伯特从他批改论文的时间长短就能判断出这批小孩的资质如何,那么找出他喜欢的人或是喜欢的类型自然不是难事。
阿尔伯特断定那应该是个银族或是红族的小人鱼,身上银色花纹的面积一定不少,他用的研究会和骑士团同时做的对比。斯卡德的目光在同时具备银红花纹的人鱼身上停留时间比纯红色或是银色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人鱼身上平均长0.314秒,微笑时嘴角平均多上扬10.563度。至于为什么不是银蓝色花纹则是因为他面对那些体表有蓝色的个体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看都不看,任凭那些小姑娘的目光如同地面上的一种叫做玫瑰的植物那般热切。
而且那个人可能年龄偏小,性格活泼,对比发现斯卡德的目光在骑士团新人的那个年龄段停留更久,且在更加活泼、身手更好的孩子身上停留最长。可能喜欢吃巧克力,这是有一次两人去地面采购时他难得观测到的,斯卡德在巧克力的货架前难得发了长达一分钟的呆,而阿尔伯特确定斯卡德的购物清单上没有巧克力这个东西,他也没听说自己的长官有多喜欢那个。
“综上所述,目标是银族或是红族的孩子,性别暂时不明,体表银红色花纹对半开或是四六开,身手很好,性格活泼,外貌年龄约在500左右,实际年龄不排除更大或是更小,喜欢巧克力,可能去过地面上或是身边有人去过,有一定概率在海皇骑士团就职。”
阿尔伯特悄咪咪在用水晶球把这段话发到群里,并在斯卡德看过来时熟练地切换成实验数据。
想了想,他又悄悄打开群,无视群里心碎的哭嚎和疯狂的猜测,打下一句:“或者说这是他喜欢的类型。”
然而说到底一切只是猜测,他没有决定性的观测数据。
“长官,说实在的,我们一个协会都很好奇。”
“什么协会?”
阿尔伯特反手把水晶球里正在不断闪烁的群聊展示给斯卡德看:“顺便一说,我是会长。”
不光是新来的实习生们,包括跟他最久,从白变黑再变白如今已经和希恩官宣快要养二胎的阿尔伯特,都说不出那个人究竟是谁。
他们都没有见过那个人,确切说是没人在哪见过斯卡德和任何人有亲密接触。
阿尔伯特拿以他家希恩为基础改良建立的数据模型发誓,斯卡德绝对没有在任何他见过的场合表现过对某一特定人的强烈好感,喜欢的那种。
斯卡德有喜欢的人,他们有可能同居了,或是生活在一起过一段时间。
作为发小,洛里加偶尔会去斯卡德家做客或是帮他找点东西。他用斯卡德给的咒语打开了门,先一步抱着三束花进去坐在客厅等斯卡德回来。花是斯卡德点名要的,两束白玫瑰,用来去悼念牺牲的战士们,一束红玫瑰,用来放在客厅。
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气息不用看他都能感觉出来:卧室里的双人床、双份的被褥、沙发上红蓝色成对的抱枕、双份的餐具和生活用品,桌子上用魔法保护好但依然枯萎下去的红玫瑰花束,还有墙上一件大红色的披风,领口处是可爱的白色棉絮,还有亮金色末端坠着星星装饰的链子。这不是斯卡德的品味,所以应该算那位神秘的恋人的,海之国也不会发这种可爱风格的披风,这更像是他在地面上某个节日看到的风格。洛里加没听过这些年斯卡德有去过地面上,所以只可能是那个人从地上带回来的。洛里加上前比划了一下长短,它的主人应该身高和斯卡德差不多。
款式挺有趣,有点像自己的弟弟。他这么想着。如果有机会给那孩子套一套的话,应该会很可爱。
关于研究会内部的“斯卡德表白失败心碎者互助协会”佐菲在斯卡德和他吐槽“我说为什么有些新人的实验报告异常工整”时听到过,但是洛里加并不知道自己的发小什么时候背着自己恋爱了,他觉得比起自己,斯卡德才更可能是和工作和实验先扯证的那个人。如今原本只有他俩的“单身加班联盟”只剩了他一个人,真就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希恩都没有胃口和阿尔伯特抢零食了。
但是斯卡德从来没有提及过,从来没有。
斯卡德漂浮在骑士团的宿舍区前,发愣。来往的小战士们懵懵地看着他,但是斯卡德的威名让他们只敢远远地绕道走。
他原本是要回自己家里和洛里加等一下一起去烈士园看望死去的战士们的,但是只是走个神的功夫他怎么又跑到这里了?
端倪是五十年前前的那场大战,从疗养点中醒来的他只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然而却又说不上来。他躺在疗养仓里,被玛丽亚女士勒令伤好之前不能出院。一天之内,他发现自己第五次盯着门口出神,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直到他出院之后,回到家中,因为疲劳正要休息时,习惯性地往身旁一搂——
什么都没有。刹那间的恐惧和悲伤填满了他,他挣扎起身,才发现身边空空荡荡,只有另一床被子。他去哪了?斯卡德模糊地想着,伸手打开魔法阵准备接通洛里加上门找人,在即将发动的那一瞬间突然清醒。
他是在找谁?
这是他这个月第十六次不自觉游到骑士团的宿舍区前。
这是他这个月第十二次在正常下班时间节点不住看向办公室的门口。
这是他这个月第八次在午夜加班时发现自己总是不住往办公桌上一处空空如也的桌面看。
这是他这个月第三次在半夜惊醒时发现自己抱着另一床被子。
弄清一部分的真相对斯卡德来说并不难。
成对的生活用品,不是自己口味却进了家门的红披风,桌子上突兀的红玫瑰,办公桌上奇怪却刻意留出的一块桌面,下班时心底涌出的不自觉的期待……
斯卡德有了喜欢的人,然而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斯卡德用技术手段潜进了那个互助协会的群,依靠演技成功套到了阿尔伯特的论文。感谢阿尔伯特搞事之余依然不忘自己作为科研人员的素养,所有论据都有严密的数据和模型公式支撑,尽管他一眼就能看出这是阿尔伯特根据希恩的数据进行改良弱化之后的模型,他自己都没留意过这么多小细节。为表感谢斯卡德那一个月只摁着阿尔伯特加班到九点。
然而这一切都是大海捞针般的渺茫。战后的海之国有大量失踪人口要统计,然后有大量的成员被外派到海洋的各个角落去接替那些死去的同胞们继续他们的职责。斯卡德在海之国寻找了几千年,依然没有下落。
银红花纹的孩子每年都有,那些活泼的孩子们从他面前笑着游过,尾鳍搅乱水流。他试图从里面找出那个属于他的,却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每一年的骑士团表彰大会他都在现场,他和洛里加一起坐在高处,看着那些或年轻或成熟的面孔,也许里面有一个是属于他的,只是他还没有看见。
斯卡德有了喜欢的人,他正在寻找他。
海之国得到讯息,曾经他们帮助过的岛屿上挖掘到了斯卡德想要的矿物质。科学家专门腾出了一个月的假期,带着一众下属浩浩荡荡地来到那个岛屿。
原住民的王出来热情迎接他们,并热切地为他们举办了欢迎仪式。王的样貌类似人类的年轻男性,下半身却是蛇一样的身体。
“我记得你们,那个时候你们和师傅并肩作战。”王笑着说,“那时候我还没成年,被师傅摁在后面不准上战场。”
斯卡德想起来,五十年前的那场战争中,这里也曾经是战场,这里的王因为有着“祝福”的能力而被黑暗力量觊觎,不得已向海之国求助。斯卡德那个时候算是带队支援的成员之一,前来迎接他们的是这个族群拥有着人类少女面容和蛟龙半身的王。
那个时候他和搭档来到这里,被那位少女热切地欢迎,甚至承诺作为帮助他们的报答,会给他们施下祝福。但是他在因为重伤被送回海之国后就忘了这一切。
宴会过后他找到那位王:“可能有些冒昧了,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祝福’?”
王在那一瞬间有些惊讶,但是依然为斯卡德解答:“已经很久没人提及这个词了,应该是师傅当时和你说的吧……‘祝福’其实就是愿望。”
“我们的一部分力量被深藏于体内,只有听取他人的愿望并施下祝福,这股力量才会被激活,并为了那个愿望而被使用。”王掀开大厅后面的帘幕。斯卡德侧头望去,只见里面是一座少女面貌的雕像。
眼前的雕像渐渐和他记忆里那位骁勇善战的王重合,少女盘起自己的下半身,双手抱在胸前,腰侧的剑鞘里空空如也。
“这是师傅的遗体。”王接着说,“那个时候有人激活了她体内全部的祝福之力,师傅将自己化作屹立不倒的石像,用最后的祝福持续守护着这里。”
“许个愿吧,算是我们对您的答谢。”
斯卡德犹豫着。
“没有关系,祝福的力量只来自我们本身,师傅那个时候应该也和你们说过了。”
王引着斯卡德将手覆在石像放于胸前祈祷的双手上。无数的星光自石像中涌现,化作汹涌的金色潮水,将斯卡德和雕像层层包裹于其中。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见到他,或者仅仅只是知晓他的名字也好。
星辰的光芒在他身边旋转,飞舞,愈发湍急,却在下一秒全部落下去,回归到少女雕像的身上。
王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师傅拒绝了你。”
“为什么?”
“不知道,师傅有自己的原则。”王摸着石像,“师傅一直是个守约的人,实现不了的愿望不接,会改变因果的不接,和前人有冲突的不接。”
说完他抬起头:“很抱歉,但是的确是这样,师傅是我们族最后一个有这种能力的王,我不知道你的愿望究竟是什么,但是应该是在这三点之内。”
“我想知道我喜欢的人是谁。”
“这听上去也不是什么问题啊,为什么师傅不接受……”王摇了摇头,困惑不解“我喜欢的就是师傅,一直,一直都很喜欢她。”
“我……”斯卡德犹豫了,“我忘记了他是谁。”
“但是喜欢的心没有变,你忘记了,但你依然记得你爱他。”王望着斯卡德,“要不我帮你个忙吧,祝福的方法我学了一点,但是你不要说出去啊,师傅一直怕被人知道我会这个会被利用。”
王的双手置于斯卡德的肩膀之上,同样但更加稀少的星光自他体内涌现而出,化作旋涡环绕着斯卡德。
“我祝福你,当你遇见你喜欢的人的时候,不论他变成什么模样,你一眼就能认出他。”
斯卡德带队离开后,王懒懒地盘起身体,缩在王位上。他的小徒弟从王座下钻出,缠着他的尾巴哼哼唧唧也要学。
“你学啥啊,这个东西废掉最好,你师父我也只是学了个仿制品。”
“我不信。”小徒弟嗷嗷地扒着他尾巴向上爬,“师傅你明明也会。”
“那个不是完整的祝福,不会百分百成功的。”
“那有什么限制啊?”
“不完整的祝福会被完整的压制。”王将小徒弟抱到怀里,“所以如果是和师傅已经施下的祝福冲突了,她的会盖过我的,不过应该没这么巧吧……”
斯卡德依然在继续着自己寻找的历程。
新人来了一茬又一茬,心碎的人年年常在,互助协会里的成员来来去去,有的人已经找到的归宿,却依然赖在这里不走,甚至有人开始开盘赌斯卡德和洛里加谁能先找到对象。
会长阿尔伯特对此事并未参与。他忙着教育希恩家的第二胎,还要应付研究会的加班,无数次午夜梦回在希恩怀里醒来陷入沉思要不要再黑化回去算了。
斯卡德依然住在曾经两人一起生活过的房子里,他靠着那一对陌生的红蓝抱枕,面对着墙上那件可爱的披风,柜子里的餐具成双,连水杯都是成对的,印着红色和蓝色的鱼。玫瑰花换了一束又一束,他本不用这样的,但是斯卡德直觉那个人会喜欢。
恋人不在身边的日子总是大同小异,休息,实验,再休息,睁开眼还是实验,偶尔昏倒在实验室被下属紧急送到疗养点就医,醒来后被勒勒令强制休假,休假完又是再一次的重复。
这一天他和之前一样,站在循环的尾巴上,在疗养点的小护士们阴冷的目光中拖着沉重的身子游出来。
路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有些累了,在广场上找了个地方坐下。
太阳的光芒一如既往地温柔,穿过海面映照在他面前的雕像群上。
那是几十年前那场战争中死去的战士们,为首的那个小战士有张天真可爱的脸庞,一身漂亮的银红花纹,看上去才成年不久,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他是他们的前锋,是身经百战的战士。斯卡德记得他的名字,洛里安,洛里加最小的弟弟,他们曾经是搭档,在无数场战斗中并肩而行,直到他们在那块岛屿上失散,他在最后的决战中重伤昏迷,醒来时已是在疗养点内,他接到了对方的死讯。
感觉到有了些许精力,斯卡德再一次起身,游过战士们的雕像,回到实验室继续他的计算和寻找。
他将会一直一直找下去,直到回归至深渊。
他会在这无边的海洋中找到他的爱人,他会认出她,亦或是他,接着他会将他带回这里,他们会一直相伴直到死亡将他们的爱化作永恒。如果他已经死去,那么斯卡德会找到他的墓碑,在他的墓前为他献上玫瑰花和自己的爱意。余生他将会守护他的坟墓,直到他再也没有一丝力气战斗,直到他连抬起尾鳍的力量都没有,也许那个时候他将会在爱人的墓前沉沉睡去,和孕育了他们的海水融为一体。
也许穿过短暂或漫长的岁月,他们终将在碧波之下中重逢。
斯卡德如此笃信着。
罗曼尼一时不会得到答案,但是他总觉得来希时隔多年又回到这里绝非偶然。而另一边,来希追逐着的东西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来追我?来追我!你追不到我!”像是有许多的孩子在前头跑着,呼唤他追上来,声音格泠泠地此起彼伏,在死气沉沉的研究所里回荡。
“别跑!”猎狼犬不时六爪着地飞奔在生锈的地面上,长棍一端随覆盖在皮毛下的魔纹刺青发亮而凝出光刃,一路留下标记,追着那个扭曲的影子穿过一条条走廊,从一个个东倒西歪的门前跑过。一道道夕阳般的光从外面透进来,与影子交织着一道道投在他身上。风把他的耳朵掀起来,把细碎的声音送进他的耳道,撩拨着猎犬的本能。
拧开成4段的长棍每一段都弹出光刃,被魔力导线拴在他掌心朝着猎物飞投出去,一投不中,再投不中,掠过时回收,绒毛被掀成一道金色的风,少年穷追不舍。
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追逐着的那个东西不对劲——他前面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是墙上一道长着翅膀的影子。
来希算不上一个正常的孩子,他的心智从11岁之后就没有再变化过了。虽然古典做派的罗曼尼教给了他最基本的常识和礼貌,但他从各方面都与一般被养在小城里的孩子有所不同。比如有很多会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他完全不怕。
来希持续注意着环境,绕过一个大弯后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大墙,是影子移动的必经之路。猎狼犬在追逐中找到了规律,那个东西进入影子就会加速,但如果有大段的亮光它就会赶快绕开。虽然并不明白原因,但有规律就可以利用起来。
机会恰好,猎狼犬忽然调动起全身的魔力让光刃变成灯火般明亮,趁着影子在忽然亮起的墙上无处可逃,四臂投出四杆光刃穿空而去,将那影子钉在墙面上,脚下一弹扑上去,张开四只爪子把它死死按住。
“抓到你了! 罗曼尼,我抓到了!”
小狗完成任务摇起尾巴,通过双子螺呼叫了远处的养父,而另一个影子则从他身后升了起来,嶙峋崎岖投在他的背上。
“抓到你了。”
长棍挥出直接扫过背后,在一阵碎裂声中他回过头来,身后的地上渐渐形成了一个直径大约等同他一跃的积水坑,里面有黑色的、表面油亮亮却照不出自己模样的水。
“过来跟我们玩。”
“你为什么这么久才回来?”
“我们不用住在笼子里了,可以一起玩了。”
“下来跟我们玩!”
刚才一直能听到的,像是许多许多小孩子的声音,从那片黑水里响起,再次此起彼伏起来。
而金色的来希抓了抓脑后乱蓬蓬的小辫子,拔下光刃照向水面,摸不着头脑地反问回去:“你们是谁啊?”
房间突然安静了一下,然后那些孩子窃窃私语起来。
“他不记得我们。”“他忘了我们。”“我们一起在这里出生的。”“你不记得我们。”
“我们是一起在这里被生产出来的。”“他不记得,因为他被救了。”
“为什么只有他被救了?”“为什么没人救我们?”
“为什么你被救了?为什么你活了下来?”
在那些越来越委屈和不服气的声音里,来希只是一头雾水地问了一句:“什么啊?”
对他来说,5岁之前的记忆是不存在的。虽然很明确地知道罗曼尼只是养父,但他完全不记得跟罗曼尼在哪里相遇,还有父母亲的样子,以前生活的地方。
就在他努力理解现况的时间里,那些窃窃私语变得越来越尖锐,逐渐对懵懂的来希叫骂起来,七嘴八舌越来越刺耳,最终化为同一句怒吼:
“凭什么只有你活着!你得跟我们一样!”
小狗决定停止思考,因为一道巨大的影子正在他面前狂舞着缓缓升起,投在他的身上,正要向他碾下来。
而另一边,正在在用附魔墨水连接魔纹阵的郊狼耳朵一抖。他的手没有动,抬起头望向四周。没有人,也不是来希。
这个从身后一闪而过的气息是什么?
耳朵再一抖,他站起身,确信有东西在环绕着他移动。从外面的走廊上,到这个穹顶下的房间里。他看不到,但是知道它的存在,这种邪恶的,阴冷的气息在窥视着他。
罗曼尼缓缓出了口气,站直身体,对着空荡荡的废墟说:“我知道你在。出来,面对我。”
那气息忽而消失了,就像突然熄灭的火苗,连烟都没有留下。
再三确认对方已经离开之后,他再次蹲下,继续绘制魔纹阵。耳朵一抖。
有人在他耳中说:
“我知道你。”
“我们认识你。”
“那时候,为什么不救我们?”
*本文獲得活動人氣投票第一名,恭喜作者獲得群內特殊頭銜【建橋總工】
作者:巫念桃
河西牛郎夜半惊醒。梦里,他远远地望见一片湖,湖边枝影横斜,乳色的雾中浮现出几个人影。他悄默声儿靠近,定睛一看,湖里七个人,皆背对他,身子隐没在湖中,长长的头发幽幽地地漂在湖面上,很是旖丽。牛郎想再往前进,确是不能了。一阵天旋地转,陡然距离湖面远了许多。依旧远远地望见湖,影影绰绰地现出暧昧迤逦的身影,飘来低低的、朦胧的笑语。
牛郎细窥,久而不厌。七人洗毕,待上岸时,两旁枝条藤蔓顿生,阴风骤起,不得见。牛郎惊惶。未几,枝条藤蔓退去,风沙渐平,七人衣毕,摇曳而出,环佩叮当。梦到此处,一个雷鸣轰然炸醒了他。牛郎抹一把额头,尽是冷汗。“嗨呀,你怎么能在梦中做那档子事!真是枉读圣贤书!”他唾弃道。
嗨呀,我的牛!他想到自己拴在外头的老黄牛。他废了好些力气把老黄牛折腾进屋子。他抚摸着老黄牛的脊背,感受它衰老的鼻息。它黑黢黢的眼睛温顺而沉默地盯着牛郎,像一位慈祥的父亲。
牛郎摩挲着老黄牛的角——那里断了一处,牛郎带着老黄牛上山打猎,偶遇孤狼,千钧一发之际,老黄牛挺身而出,救牛郎于狼口之下。那角就是在与孤狼搏斗中撅断的。“我听闻有的父亲遇险会抛弃孩子。想来父亲也比不过一头牛。”此后牛郎视黄牛为父。黄牛逐渐老去,牛郎断不肯送它去屠宰,只是养着它。
想再睡,是睡不着了。待风雨稍歇,牛郎前去寻找巫人解梦。
“你梦见了七个人?在湖里?”面前的巫人披着黑色的斗篷,涂满五彩颜料的脸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祂晃动着手里的木杖,乌鹊从远处飞来,落在祂头顶上。黑色的尾羽油亮,像一柄锐利的短刀。尖锐的鸟喙对着牛郎,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上来啄食他的血肉。
牛郎不禁打哆嗦。他听闻巫人以尸体血肉饲养乌鹊。他曾看见老去的狮子倒在路边,群乌蜂拥而上,不一会儿啄食殆尽。沾着血的鸟喙发出长而尖锐的、兴奋的鸣叫。
“胆小鬼。”巫人伸出手怜爱地抚摸着乌鹊的羽毛。
“这个梦很值钱。”
“我要你的老黄牛,还要你的舌头。”
乌鹊听闻,兴奋地叫唤。巫人安抚乌鸦的情绪。
“你知道的,我要给小黑换条能说话的舌头。”
“当然,我可以先告诉你一部分内容,你再做决定。”
不等牛郎思考,巫人告诉牛郎一个老套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贫苦男人,终日与老黄牛为伴。老黄牛见主人可怜,托梦告诉主人,在山的另一边有一个湖,明晚将会有七个仙女在湖里梳洗。她们的衣裳存放在湖对岸的古树之上。拿走其中一位仙女的衣服,便可以得到一个妻子。
“我该如何渡湖而不被发现?”男人问。黄牛回答:“砍断我的牛角,剥下我的皮,剜下我的心脏。把角挂在头上,把皮披在身上,吞下我的心脏,你会变成一头黄牛。往身上涂满牛粪,遮掩身上人类的气味。”贫苦男人含泪杀死黄牛,按着它的嘱咐来到湖边,果真发现湖里有人梳洗。他挂上沉重的牛角,裹上牛皮,吞下血淋淋的心脏。男人变成一头黄牛,叼走一件衣裳,带回一个妻子。
巫人看着牛郎离去,祂知道他很快就会回来。
牛郎回到巫人庭院前,左手牵着黄牛,右手捧着一个木盒。
打开来,里面是一截新鲜的舌头。
失去舌头的牛郎只能发出“嗯啊”的音节。
巫人没有现身。乌鹊飞下屋檐,叼走舌头,囫囵吞下。在它发出一长串恶心的咕噜声之后,它扑棱着翅膀猛地凑近牛郎,张开鸟喙露出人舌:“牛郎,牛郎!往西边走,走三百里,看见一处窄窄的山洞,走进去,走到尽头,湖就在里面。衣服就飘在湖中央。”
“杀了你旁边的老黄牛,取下它的骨头,扔进湖水里,桥就出现啦。”
牛郎抚摸着老黄牛破损的牛角、嶙峋的脊背,做最后的告别。他望着老黄牛黑黢黢的眼睛,里面映着自己扭曲的脸。现在我需要的不是老黄牛,我需要一个妻子。他想,自己已经养了它许久,也算是仁至义尽。
他背着老黄牛的骨头上路。临别前回头一瞥,只见乌鹊拖着黄牛的头骨进入巫人的庭院。
“好久不见,老家伙。”巫人招招手,乌鸦飞回他肩膀。祂看着眼前的牛的头骨,桀桀地笑。祂脱下黑色的斗篷,撕下脸上的皮。那是一张极美丽的、年轻的女人的脸。
那是巫人还不是巫人、老黄牛还不是老黄牛的时候。
那时的巫人是斗牛宫第七位女儿,司乌鹊,单名巫。一日,巫和众姐妹下凡嬉戏,在一处僻静的湖边洗澡,没曾想被一头老黄牛叼走羽衣,被迫嫁人为妻。相处下来,男人虽无甚大过错,甚至堪称温和,但偷衣一事始终是一根刺,时时刻刻扎着巫的神经。只是我们善良的巫想着,既然已经做出承诺,不妨就完成男人一个心愿,等男人自然老去、死亡后再回天庭,也算是修一场功德。
一次酒后,男人低低地吐露心声:“我对不起你,我把你的羽衣烧了。你跟我好好过日子吧。”
巫的心坠入谷底。
原来老黄牛的梦里还有一句话。
“最后把我的血收集起来,浇在羽衣上,一把火烧了它。”
忍无可忍的巫长啸一声。千千万万只乌鹊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涌入,张开的羽翼遮蔽天空太阳。它们排着队形成一条长长长长的桥,直通天庭。
她重回天庭,找到嫦娥,要走剩下的一颗灵药。彼时她已知道老黄牛是金牛仙,男人是玉皇坐下金童,因调戏仙子被贬下凡尘。太上老君于心不忍,让金牛仙下凡相护。
“你个老不死的,自己护着人就算了,把我搭进去算什么?金童是仙,我就不是了?”巫指着老黄牛破口大骂,“看我到时候不扒了你的仙皮,剔了你的仙骨。”
“金童老实善良,待我如父,待你温和,是良人,你不亏。倒是你个巫,嘴巴脏的得很!”老黄牛——此时已经变回金牛仙模样,他是回来劝说巫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啰嗦话。
巫翻了个白眼,与金牛仙打一个赌。
他们联手给金童造了一个境。
如今,境里两人相遇。很显然,巫赢了。
那一边,牛郎衣衫褴褛找到湖,看见湖中心漂着七件衣裳,心下大喜,赶紧将老黄牛的骨头扔进湖里。老黄牛的骨头浮在湖上,形成一条骨桥。牛郎小心翼翼地上去,摇摇晃晃。嗨呀,这老黄牛的骨头真不中用,怎么这么不结实。牛郎一面嫌弃,一面努力稳住身形。他看着一件件衣裳,像看见一个个美人。一步、两步、三步……就差一点能碰到衣裳时,牛郎一个趔趄摔入湖中,淹死了。
境里人死了,境外人疯了。
牛郎从此疯疯癫癫的,逢人就问牛呢,我的牛呢?妻子呢,我的妻子呢?
大家都笑他:“你那头耕牛早就被你杀了吃啦!你忘啦?”
有人好事者问他,你妻子呢?他就跟人颠三倒四地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是鸦青色的深夜,一轮圆月当空,清凌凌地把雪般的光洒下。月下一辆马车奔驰,马儿跑得有几分吃力,驾车的是个年约及冠的青年,他又喝了一声“驾!”马竭力又加快几分,但不久又气喘吁吁地放慢。青年骂了一声,车帘忽然掀起,露出一张少女的粉脸:“大哥,白兔跑不动了么?”
“可不是吗!”青年急道。“这儿离客栈还不知要多久!”
夜风凛凛,少女粉白如花瓣的额头上,却滚下一粒汗来。“那该如何是好……”话犹未了,她忽地眼睛一亮,叫道:“大哥你看!”
青年应声望去,顿时也是一喜。平原广阔,中央孤零零地蛰伏着一所宅院,被月色照得发白,身后却是长长的黑暗。
敲门久无人应,去推却是应手而开。灰尘簌簌,青年左手提一盏纱灯,右手扇了扇风,连呸几口。少女在后道:“娘,看着些门槛——好大的一所宅院!”
“就连咱们的娄府都比不上呢。”青年道,“但……似乎并无一人。”
“想是这户人家早就搬走了。”站在少女身后的中年男子道。他是圆脸,疏疏几缕髭须,头发也只勉强梳起一个髻来。“咱们就在这里留宿一晚吧。阿秩阿香,你们去看看这里的床收拾收拾能不能睡。夫人,我和你去马车上,拿些吃的来。对了,我还带了一坛酒,也搬来吧。”
阿香奇道:“父亲还带了酒?”
娄夫人叹气道:“阿香,快别提了!阿秩和你爹,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说逃难还带什么酒,他硬说这是为你准备的好女儿红,要和你对酌呢!”
娄老爷笑道:“哎哟,夫人!咱们虽是要逃过那觊觎阿香、无法无天的臭小子,可今晚好歹是个佳节啊!走,咱们去拿!”
娄夫人嘴里虽还嘟囔着“追兵尚且不知追没追上来”,却还是和娄老爷并肩去了。阿香微微一笑,两道柳眉却垂蹙下来。她喟叹。
“阿香,咱们也走吧。”娄秩从后搂住妹妹的肩膀,探头瞧瞧她的脸。“你还发愁吗?”
他问得轻柔,阿香低头,苦笑道:“大哥,我在想……”
他俩朝宅院中的房室走去。
“……都是我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中秋,全家人却在外,就如被猫追赶的耗子般仓促奔逃。老妈妈留在家里,还不晓得那王家人会把她怎样……”
“别担心了。”娄秩道,“我小妹妹这么美丽,怎可发愁?女人皱眉太多,可要长皱纹。那姓王的小子,虽然嚣张跋扈,但论狠辣,还不至于对老妈妈下手。我们终究是诗礼人家,不是白身。中秋佳节,难道不是家人俱在就可以了么?等明日,咱们去投奔了姨夫,再速速地给你说一门好亲……”
“说什么呢?!”阿香听他越说越不正经,羞恼地笑了起来。娄秩嘴角一咧:“是实话呀!阿香,你看你表哥如何?还是说,你要找的夫婿,要宅子大过这所?……”
说话间,他们转过抄手游廊,迈进垂花门,蛛网飘摇,尘灰如雾。肥厚的青苔绣满了阶前柱脚,长长短短蒙络摇缀的野草野藤生长如死绿的湖。并无虫声。风声也无。就只有兄妹俩轻重不一的足音,淹没在两人的私语声中。
院中四棵树,三棵幼小的桃树,已经一并枯死,在野草丛中,几乎只能看见三个黑尖。独有一棵柳树,高大挺拔,依依袅袅,无风亦动。西厢房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锁,烂掉的窗户纸上浸出比墨还浓的黑暗。隐隐地,似乎还有一股臭味。东厢房门开了一道缝。兄妹俩一前一后地进了门,灯笼的火焰急促地跳跃了一下。在幽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这屋子里一片凌乱,桌上的书烂朽,茶杯打碎,多宝格里的古玩灰尘积了一指厚。
似乎有无数的游丝,在这里牵萦。
阿秩手中的灯往多宝格边凑了凑,忽然有一只大青蛾从花瓶中飞出来,尽力往灯上一扑,灯纸都被撞得轰响。阿香惊叫了一声,阿秩连忙挥手赶它。青蛾踉跄飞往墙上,只见那里挂一张暗淡的旧画,墨色沉浊,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青衣女子,上题诗道:
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
床铺也是凌乱的,被子有一大块黑色污迹,污迹上长了寸许长的绿毛,但收拾收拾,却也还可以容身。
中堂北房与东厢大致相同,只有后院的房间,虽然狭小,却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架竹屏风,上嵌大块黄铜,打磨得光可鉴影。阿秩笑道:“阿香,你看这里,好做你今晚的闺房呢。”
阿香哼笑一声。“鸠占鹊巢罢了。大哥,你说,住在这儿的,难不成就是那位‘风欺柳’娘子?”
“我看这位画家,虽然笔墨老到,态度却庸俗。他笔下的女人,未必能如此精爽。”
“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你当心祸从口出,主人见怪啊。”阿香趣他。阿秩连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客随主便!”
他俩又朝后花园望了望。花园似乎极大,花木扶疏,中央一口小井。再没什么好看的,兄妹俩便拐进月亮门,却看见娄老夫妻俩正在院子里,一桌四椅,桌上一坛酒,炒米与酱瓜茄,摆得倒是整齐。娄夫人嗔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去了哪儿游荡?我和你爹爹直着嗓子叫了你们也有十几声,你们怎么一声不吭?”
“可不是么,你娘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情。我说,夫人不必着急,她还要来拉我耳朵!”
阿香噗嗤笑了。“我和哥哥都没听见,带累了爹爹了。倒是咱们这中秋晚宴,也忒寒酸了,连筷子也没有。”
“哎呀!是我疏忽了。”说着,娄夫人就要起身,阿香忙阻道:“娘别动,我去厨房找找。”
厨房在东厢南角,兄妹俩刚刚就只剩这里没找。阿香攥住光滑的门环,往里一推。她感到一股尖细的冷风,直吹到她的脸上。一张白脸,悬在半空,呆沉沉地瞪着不见瞳仁的眼睛,瞪她。
阿香骇得嘶叫一声,连灯笼也给丢到地上。娄老爷、娄夫人和阿秩也一惊不小,悉围上来,只见厨房里站着一个长身白面的女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又望见他们三个,短促地尖叫一声就晕倒在地。
这下子也不用喝酒,小厨房里就有干净碗筷,拿了茶壶里的冷茶给女子灌下去,半晌方醒。她自言姓褚,名雨朋,是这户人家的侍婢,主人远逃,独留她看家。阿秩连忙为擅闯向她致歉。雨朋摇头笑道:“公子太客气了!主人已走了多年,从没有一封信回来。我只是一介弱质,无力支持这么大一所宅子的妥帖,今年遇上中秋,就喝了几杯,没想到就醉了。娄小姐把我吓了一跳,让列位见笑了。不知道娄公子你们又是为什么离家?”
阿秩看了阿香一眼,答道:“我们是被一个奸人所害,想去投奔亲戚。”
“那我们真是同病相怜了。”雨朋笑道,“我们爷在家时,也常怒骂朝廷中的贪官污吏。我们老爷也是为人正直,终至于此。不知道他们几时回来……?”
阿秩见她蹙眉,连忙安慰:“会回来的,会回来的。褚姑娘,你看天上那轮圆月,就是个好意头。”
雨朋冁然一笑:“那就谢过娄公子了。”她转脸看见桌子上的吃食,讶道:“这些路菜,怎好充作家宴?我虽然鄙陋,菜倒还会做,就让我代主人们招待一下吧。”
娄家人连连推辞,雨朋才罢手,但仍然给他们端上了冷食的火腿月饼和香美好酒。她还想在旁端茶倒水伺候,被娄夫人硬拉上桌。众人聊天。雨朋又唱了只曲子:
“黄昏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占鬼卦。”
唱毕才笑道:“让列位见笑了。”
娄家人通听呆了,这时无不抚掌赞叹。阿秩道:“褚姑娘,你……好嗓子!简直是水磨的!”雨朋含羞一笑:“这只曲子还是大爷教我的,我已独唱许久了,幸而腔调还记得住。”
阿香忽地想起那幅画,便问道:“褚姑娘,动问你,我们进东厢时,看到那里挂着幅画,上题着一句‘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的,却不知是谁?”
雨朋脸色一凛:“褚姑娘,画上的人,已死了多年了。”
阿香呆了一刹,又问道:“那么,后院的那间小房,是哪位小姐……”
“我们家从不曾有什么小姐。”雨朋截断她的话。娄老爷打岔道:“阿香,你别这样的问东问西。大好的日子……我们且再听一曲,褚姑娘……”
曲终人散。娄老爷娄夫人就睡在正房,阿秩睡在东厢,阿香独在后院。她的寝具最好,躺下时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月色浸窗,照亮屏风上的黄铜,清清楚楚是一个丽人独卧。阿香昏沉入睡,又卒然醒来。
手指上传来鲜明的湿热触感。有什么东西,温温密密,在她手上攒动。阿香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但她却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渐乱。
寂寂无声。连风也无。是妄想。是噩梦。是老鼠。是野猫。她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骤开双眼。
一团黑影踞在月光前。它抖动着,窸窣着,虚虚坐在阿香身上。
“……嘻嘻。你醒啦?”
黑影笑着俯下身。冰冷的呼吸,扑到阿香脸上。
阿香的心脏剧颤。一阵呼啸的悸动。她无意中朝镜子一瞥。青衣细腰的女人。是褚雨朋。
“……”
黑影的脸慢慢扬起。她嘴角挂一缕媚笑,回首懒懒地顾盼铜镜。
“我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重重在阿香手上一坐。浓稠黏腻的汁液,在阿香手上流下。她趴在阿香身上,完全无视阿香的挣扎与恐惧。攀附在阿香僵硬的身上,像蝉用自己细细尖尖的脚爪紧抓着树干。身体热情柔软地扭动着。脊背弓起,急促地呻吟一声。一股热液就随之喷溅到阿香手上。阿香发了一下抖,忽然手脚并用地把她推开。
“你在干什么?!”
她浑身发抖,下意识地在被子上擦拭着手指。“滚出去。快滚!我要喊人了!”
“呵呵。”
雨朋眯起双眼。“娄小姐,你难道不是并未反抗吗?”
她微微偏头,似乎仍是那个长身白面、眉清目秀的贤淑婢子。
“你并没推开我。你就这么受着了。娄小姐,要是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为什么不反抗?还是说,你现在是为自己享受而恼羞成怒了?”
仅那么一丝微如蛛网的笑,还挂在雨朋的嘴角。月光点燃了她蜡一样白的脸。眼睛却是黑黢黢的,光漏不出来,也照不亮。
“你并没反抗啊。你是心甘情愿的。要么,也是半推半就吧。”
雨朋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头一动不动,轻轻地飘出去。
镜子里,一身的青裙依依地飘出去。只是一身青裙。
毫无肌体。
阿香的喉间咯咯作响。雨朋停下脚步,后脑对着阿香。
“我总是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回首,对阿香嫣然一笑,嘴角直裂到耳根,层层叠叠的红肉簇拥尖利的长牙。
青裙委地。
阿香在这所宅邸中飞跑,至气喘吁吁。她踉踉跄跄地,身上只着了一件白夹衣。夜晚的风高高地呼啸,叶子窸窣颤栗。她头昏脑涨,涨红了脸,仿佛一个在渐渐升高的水中挣扎的人。
她想叫,却叫不出声。
她推开正房的门,跨进门槛时几乎把自己绊倒;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娘……”
他们却不在床上。
阿香愣在原地,从手指处都发起抖来。她又想到哥哥,便打算至少先找到他。
冥冥之中,似乎真有什么匡助。
一回头,她父亲的头正悬在门上。不用绳索,不用胡须。他的头颅还勾连着一段脊骨。索索垂下,如同铁链。
血顺着下巴和颧骨流下,没入发髻。从发髻里,又滴滴沥出血来。嗒嗒落地,掉入地上她母亲的口中。接着从娄夫人光秃秃的喉管中淌出来,在地上漫成一条暗红腥秽的小溪。
阿香跑出门,直奔东厢。她的胃里好像有数只手在拉扯着。她实际上已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因此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四周的窃语。嘈杂细小的声音不断逼近,仿佛有什么在向她爬来。
雨朋在西廊下站着,青衣白面,长身细腰。她转身,迈进垂花门,直进后院。
床上坐着个一身白衣的娇小姑娘。脸小小如未放的花苞。她身后,一个蛾眉女子躲藏不迭。
“素娘,没事的。雨姐姐不是坏人。”小姑娘连忙安慰她。
“小姐。”雨朋反手关上门,道:“你可得拘着她些,万一被老爷和夫人发现,那就完了!”
“素娘很乖的。”
再走近几步,才能看出那蛾眉女子赤身裸体,下半身并不是腿,肥白嫩软,无数小小的虫足蠕动着,如同蛴螬。她拖着这条长长的虫尾,依恋地抱住了小姑娘。密密麻麻的细足飞快地挪动,将肥白的下体缠上了小姑娘的身体。
“草……莓……”她口里讷讷地说。
“雨姐姐你看,”小姑娘笑眼弯弯,“素娘在学说话呢!只是说得不大好,总是把‘小弥’念成‘草莓’。”素娘蛇一样盘在她身上,她反手,揉着素娘生着淡褐色花纹的体背,把素娘揉得嗯嗯啊啊,舒服得在她身上直蹭,像只粘人的猫。乌发荡来荡去,这么在灯下一看,倒显得素娘减了妖异,多了娇美。
据小弥说,她是在梁上看到素娘的,当时素娘还并没有人脸,只是一条肥大如蛇的巨虫,不知道怎么爬到了那里。小弥看她无精打采的像是饿了,就把每天送到房里的一碟果子掰碎了,喂给她吃。几天后它化形了,便对小弥亲近依恋,尤胜姊妹。
“这是雨朋,雨姐姐。雨-姐-姐-”
素娘抬头,看看雨朋。她黑定定的眼珠子,正是野兽那种窥伺的静默感。“雨-姐-姐-”
雨朋汗毛直立,禁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小弥却以袖掩口,笑得两肩都簌簌颤动:“她说话了!”她喜悦之下,竟然直接低头,在素娘仍一张一合、几近无色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雨朋此来,本是为了提醒小弥和素娘稍作收敛,但此刻她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原先的话,如今全成了不合时宜。她又搭讪了几句,就走出房间。
一到前院就被男人搂住,不断在她脖颈上脸颊上亲吻啮咬。他俩几乎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彼此早有情意,直到几天前才叫男人得手,可谓是干柴烈火。但雨朋今天却只是勉强相应。男人发泄过一回,滚下来扳着她的脸问:“你今天怎么了?累着了么?”
雨朋踌躇半晌,道:“大公子,”这个家里只有一位大公子,和一位大小姐,“你觉不觉得,大小姐近来有些不同?”
“她?”大公子轻蔑地反问道,“你提她干什么?”
“不过最近也是。”他回想道,“那丫头似乎有点儿人大心大的意思了。从前她喜欢在花园里面玩儿,母亲说她不守规矩,打了一顿,把她锁在屋子里,后来虽然放了出来,我看她一直有点木呆呆的,最近却似乎笑脸也多了点。既然你也觉得她古怪,不若我跟母亲说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早早嫁出去,大家清净。”
雨朋忍不住翻身坐起:“年纪不小?大公子,大小姐还不到十四岁呢!”
“十四岁?”大公子重复了一声,“我还以为她已及笄了呢。瞧把你给急的,既然如此,我不跟母亲说就是了。”
但雨朋却没想到,大公子嘴上说着“不跟母亲说”,却铁了心要把妹妹嫁出去。老爷对于女儿的事一概不管不问,夫人一向不喜欢女儿,也不知为什么。因此,她应答媒人倒是十分爽利。只是小弥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大户人家没几个满意的,而那些中等人家呢,又觉得这女孩儿一定是金装玉裹的娇气,因此久久迁延。
小弥表现得若无其事,或者说,年少天真,不通男女之事。她对这件事既无愤恨,也无痛苦,只是一心饲养素娘。雨朋站在屏风后,看着她们如两条蛇一般交缠。小弥是细细小小的白蛇,手在身上肥软的女人蛇上游移。素娘难耐地扬起脖子喘息,尾巴禁不住砰砰地撞击床板。雨朋看不见小弥的手放到哪里了,她只能看见这个十三岁的少女炽热闪亮的双眼,火浪在其间荡漾,使她的瞳仁仿佛在流动。
直至八月,小弥的婚事仍没多少动静,于是大家还如往常过日子。其实算算小弥的生日也快到了,但往年都只不过是叫雨朋给她做一碗长寿面,今年自然更是如此。
小弥自被母亲申斥后,都不曾再去花园玩,可她所养的那条怪物开始结茧了,她整日看护那枚硕大的丝蛹。只有中午无聊,会趁着夫人老爷午睡,去花园玩一会儿,而问题正出在这里。
这桩事儿,雨朋并未亲眼看到,是大公子说给她听的。
“他一看到她,那眼睛就直了。嘿,简直是神魂颠倒啊!”大公子一边在她身上动作,一边似乎有点气狠狠地在她耳边倾诉,“他倒是一直都很赏识我的画,可就算是那画——不。就算是赵子昂的马,恐怕也不见得能让他 露出那种表情来。”
他俩入港已久,对彼此的身子已摸得稔熟,因此大公子虽动作稍嫌粗暴,所带来的快感却如骤雨。雨朋浑身酥软,搂抱着他,气喘吁吁地说:“那不是正好吗?你说他丧妻,如今孝期已满。又无子女,家里姬妾也少,我想他和大小姐……啊……”
“哼,也算那丫头有点福气,这下可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大公子的额头上罩着密密一层细汗。他又重重动作了几下,才翻身下来,低声道:“也算我们家不白养她一场,这下,我明年科举算是稳了。”
雨朋知道大公子虽然可称千金之子,广有家财,但却始终认为,要想光宗耀祖,必得中举才好。他善画,却只把这看作是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他既然心心念念是此,总归算得上是上进,她当然也只想尽力帮助他。
小弥知道自己定亲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之色。她穿着一身白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黑发长长地散着,像什么不见人世的花妖月魄。雨朋环视四周,并没看见什么丝茧之类,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和婉地把这件事说给小弥听。
“你见过他,品貌是不是不错呢?何况又是这等泼天的富贵,我听你哥哥说了,他很喜欢你。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你着想……”
“雨姐姐。”小弥淡淡道,“我父母还曾为我着想过吗?”
这孩子真是可怜。雨朋的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大小姐。”她叹了口气,“你明年也要及笄了,怎么还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老爷和夫人哪里不是为了你着想?”一边说,她一边伸出双臂,意欲拥抱她。小弥却转过身去,抬手挡她。
看到小弥这幅情态,雨朋却禁不住想起了她和那个妖怪在这床榻上缠绵的模样,心便又冷下来。她轻轻说:“那我就先走了。”
第二日,老爷和夫人去姨太太家,大公子又带了小弥的未婚夫来。两人饮酒,雨朋在旁伺候,大公子吃得醉醺醺的,雨朋也被他强灌了几杯。她并没醉,只是有一点头晕,出来解手时,正巧看到那位准姑爷旁若无人,径直走向后院。她刚要拦,却又犹豫了。
踌躇片刻,终是回去伺候大公子睡下,躺在他身边。
雨朋是被叫骂声惊醒的。她睡下时并不难受,此时却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她揉着太阳穴,起身循声赶到后院。却撞见大公子正揪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往后院那口井拖,嘴里正大声叫骂着。“婊子。”他一边说,一边又狠狠朝那一团东西踢了一脚。“你现在还叫得出来吗,嗯?贱人,娼妇,坏了我的好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底下做了些什么营生?装什么贞洁烈女,毁了我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畅快极了?小贱人,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
他抬头看到雨朋时,脸上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雨朋怔在当地,忽然矮身,朝那团血糊的东西看了一看。
“你把……你把大小姐给杀了!”
那一团不明物体就是小弥。很难再辨别出是她。她浑身的骨头,恐怕已同小孩把玩的七巧板般散乱。其实雨朋全是凭头发判断的。白衣已成血衣。雨朋几乎找不到她的眼睛,其中一只扁得就像纽扣,另一只全充了血,在一片血色中,看都看不出来。
她抬起头来瞠视着他,忽然扬手便扇了他一巴掌。大公子头顿时一偏,再正回来时嘴角流下一缕鲜血。他表情慢慢软下来,甚至可以说带了几分可怜巴巴。他累了。在约半个时辰的疯狂后,他也无法再亢奋。
“雨朋。”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溅了多少血,谁能想到这小贱人血有这么多?“这小贱人拿簪子捅了王爷!他说要毁弃婚约,接着就走了!我的科举怎么办?”
说到科举,他又感到愤恨在血管里奔涌。“我得让这小贱人还回来!”
雨朋道:“所以你就杀了她?大公子!她是你妹妹啊!你……”
“我宁愿没她这个妹妹。”大公子拖拽着这团小小的肉,继续往前走。雨朋拦住道:“你还要干什么?”
大公子挥开她,接着,像把一团破衣服塞进箱子似的,把那团曾经被称为小弥的骨肉头发的混杂物丢进了井中。
雨朋尖叫一声:“大小姐!”她扒在井边往下看。什么都看不见。大公子说:“你别叫了——她早就已经死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疯。只是一个忤逆的妹妹而已。不,哪儿还有什么妹妹?
雨朋直起身子,他看到她的脸煞白,心里也知道她有多惊多吓。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能怎么安慰。
“我也不想的。”半晌,他没头脑地说,“雨朋……我只是,太气了……我们家难道就白养这么个女儿,还毁了我的前途……”
雨朋忽然冲进他怀里。卯足了劲儿,打他,拧他,咬他。泪水浸湿他的前襟,他一动不动,任她施为。她身上渐渐也染上了他的血腥气,他觉得心满意足了。
小弥这名字不再有人提起。她是一个私奔的少女,跑得毫无踪迹,想找也毫无头绪。有心人会在街边的肉铺或是门口的石狮子上看到一两张风吹日晒雨淋至发黄变脆的寻人启事,上面的名字漫漶,人物模糊。
雨朋也尽力让自己把这一切都忘记。老爷夫人和大公子,他们三位的生活一切如常,且还格外坦然舒畅。只有雨朋,她不能做到。她尽力避开后院,尤其避开那口井。她亲手擦净了那间小屋里的每一处血痕,于是晚上做梦时就时不时梦见自己在擦那间屋子。
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不停地擦拭。
天知道,她,竟然会流这么多血。
白天醒来时她都觉得乏累。攥着抹布时,手也忍不住要去擦拭似的。她几乎害怕睡觉,害怕和大公子本应疲累却甜美的房事,害怕夜晚。
时不时她会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可是她也害怕回想。要是想起那天,她担心梦里会增添新的内容。要是想起那个梦,她害怕那个梦会更长。
也许一辈子都要做这个梦。
中秋节那天,她总算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当时,她正在收拾一条鱼,背后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
雨朋转身,看到一个个子高得快顶住门的女人,皮肤灰暗,眼睛朦胧。她头发扎也不扎,穿了件灰中闪紫的纱衣。雨朋不认识她,刚想开口,她却先发问了。
“雨-姐-姐-”她有如故意拉长声音地这么念着。
“小弥去哪儿了?”
是素娘。雨朋不知道小弥究竟把她藏在了哪里。但她如今回来了。且要找小弥。
“她……”
素娘朦胧的眼睛罩着雨朋。她实在长得太高了,看下来时如同睥睨。
“被老爷送去姨太太家了。”
“姨-太-太-?在哪?我要去找她。”
“几日后她就回来了。”雨朋补充道。
素娘看着雨朋。她的眼睛,简直就像是在你的眼前。
她转身走了。雨朋看着她的后背,她长长的赤脚。雨朋忽然觉得手里的刀如此实在。
或许大公子把大小姐……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雨朋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就拔足狂奔,跑得香汗淋漓。那间小屋还是那么干净,她亲手擦过的,里面空无一人。
她来到井边,用一根长长的钩子探捞。每捞上几下,就抬头看看四周。
捞上来一大块微微腐烂的肉体。别无他物。
雨朋抱着那块肉,往厨房走。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她走进厨房,把那块畸形的肉装进一个大桶里。她在原地定了片刻,忽然涌出了眼泪。双眼模糊地开始收拾肉。
加入大量的盐——肉已开始散发出臭味,必得这样遮掩——时,素娘进来了,那时屋子里只有鱼香。素娘如主人似的,四处巡看。她的双眼似乎更明亮了一点,雨朋只作不见。
素娘出去了,雨朋松了一口气。
肉腌了一部分,剩下的做成了月饼。除了小弥外,这家人没有喜欢吃肉馅月饼的,因此没有谁去碰。雨朋也没有吃,她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处理。
大概只能等到坏了扔掉。
当晚,她和大公子又欢好一次。睡后又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做梦。
只是窗外一轮明月清辉,勾勒出一个高脚伶仃的影子。
素娘在她床前蹲下身。就算蹲着,她也这么高瘦得吓人。
“雨-姐-姐-”她用气声说着,捧起手中小小的人头。井水洗净了它,不再有一丝的鲜血,两只眼珠也不见了,大概是烂掉了,只有眼窝里条条白色虫子蠕动着。嘴角原来一直被撕到耳根,干干净净的白肉相互贴着,露出一点退了红的齿龈。头发被撕掉一半,头皮上挂着根根水草。
“小弥在这里呢。你为什么要骗我?”
雨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能摇头,发出咯咯的喉音。
大公子喝了酒,睡得如死。
“小弥和我说,月亮圆的时候,就是亲人相聚的时候。”
素娘的话已说得很流利了。
“你们为什么把她放在井里呢,雨姐姐?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为什么把她切开了呢?”
“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
素娘抬起头来,对着小弥被撕裂的苍白的嘴唇,深深地一吻,如凡人饮酒那样。
“啊……”她发出一个长长的、带着哭腔的极怪的声音。
她把头颅放在头顶上顶着,用两只手分别扳住上下颚,一使力,两颊的皮肉如纸直崩到耳畔。一层一层尖密歪曲的利齿,滴着唾液,从唇边直排到喉头。
阿香在地上翻滚。
夜风大作,烛光摇战。雨朋秉烛,从后院转出,蹲在她身边。
阿香两眼翻白,明显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嘴张大到把脸都拉长了一倍。有什么东西,正从她嘴里挣扎着出来。
雨朋把烛光照近,细细地看。
一个绿色疙疙瘩瘩如蛙的头,没有眼睛,伸着爪子,艰难地探出。阿香的嘴角都快挤裂。似蛙的东西甚却如蛇,脊背泛绿,肚皮泛白,长长的一条,在阿香的呻吟中将自己拔出,一出喉头,就妄想逃跑。
却不可能。
它把阿香的胃也给拖了出来。原来那长在了它尾巴上,它的身体连着翻出的胃囊与食道,浑然一体。
它呱呱呱凄厉地叫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爬动。力气倒是很大,拖着仍在呻吟的阿香,竭力逃避烛光,向门跳去。跳动时,阿香的头与身体便不断在地上擦触摔砸。她不断地呻吟,意识犹在。
肉红色的食道与胃囊绷得紧紧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它在门口停下,叫声更大了。
门已锁。门前躺着一具男尸,和一具蛙尸。蛙尸拖着胃囊与食道,似乎是被石头砸断。
蛙惨叫着,避开他们。
它迷惘地、磕磕绊绊地行进着。
雨朋起身,又走到后院。
她走到井口,弯腰探身进去。一股死水的凉气扑到脸上。
“什么时候能完呢……”她轻轻地说。
里面的三张脸惊恐地做着尖叫的口型。她伸出手,把他们从水草肥厚的根上薅起来,津津有味地先吸食脑浆。水又是这么清了。
她一跃而下,沉到水底。她在水中长得又高,又长,又细,身上的鳞粉都给冲净了,露出了皮肤灰暗的底色。
然后她又蜷缩起来,像一条水蛇。她开始思念小弥。小弥教她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以至于她并不能很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像是灯下,又像是细雨。像是被小弥拥抱时,那种过分甜而温的热度。像是一个捉摸不住的下午那白而热的阳光。小弥不会回来了,因此她思念得十分安心。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有一种朦胧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能说得更多。
无论如何,她马上就要睡去了。醒来后再伸展开那双翅膀,把如海的鳞粉洒向庭院和自己。但那是醒来时的事。现在她在思念,在浸着凉月的井水下,如梦般地思念。
备注:真的此生不愿再踩死线……
1:
我的名字叫徐鑫,住在悬浮星第三区,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没有交过女朋友,每天都按时上下学。
我不抽烟,不烫头,不喝酒,不讲脏话(线上除外),不打飞机,是戒色吧的8级大佬(据说戒色吧在2000年左右出现,距今已有250多年的历史了),猛男必看的歌一定会停, 最喜欢的电影是一部老片《这个杀手不太冷》,对没错他到现在为止还是西红柿最高的新鲜度。我上了床,马上玩我的小米mix258,绝不把有趣的番剧和漫画小说留到睡醒后。认识的朋友都说我很正常。
我现在正在学万有引力,如果你认识牛顿,请你把他的qq告诉我,我有事问他。
2:
事情还得从前几天说起,那是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我无聊的躺着床上,我一个不小心,我的小米mix258就从我的手中滑落了,当时我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犀利和严肃了起来,唉!我没事,小米mix258是空气屏,唉!就是玩!
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点的顾虑与担忧,我才几天没那个,就变成这样了吗?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啊。
看来,是时候那个了!
我在床上,让我的小爱同学给关了门,然后进入了家里的网络中心,启动了其中的一个按钮,顿时上面一阵的波点,过了一段时间,恢复正常,我暗暗自喜,看来今天又成功了,至少1小时内没有网络监控了。
我把小米mix258的空气屏放大,同时切换到win33版系统,输入了258位数字和字母的密码,整整输了10分钟,期间错了1次,我心想,看来还是要继续加油啊!什么时候可以把我的错误为零啊!
终于经过漫长的等待,屏幕终于启动了,我也开始了新的动作,大概是这样的。……经过我20分钟的解密,手机中的密码才真正的解开面纱。
我随手打开了文件中的那个学习资料,我有点纠结今天到底要看什么呢?要和那个老师学习呢!
此时昏黄的屏幕前闪照我的面容,那是和平常不一样的我,此时的我是多么多么的疯狂,我今天就算天灾来了,我也要把这件事办了!
只见我在屏幕前有规律的抖动了起来,经过几分钟的漫长时间,我发出了一股长有力的声音,啊!~~~~~~!~~~~~~!(削到手了)
说那时迟那时快终于把一个苹果给削好了!虽然受伤了,不过一切在我的掌心里。
我把苹果吃完后,小米mix258竟不知怎么回事,一时间到处放电,我在电流的刺激下在重复坐着刚刚的那个手势,大概是这样的……
做完了后,我竟然不知不觉间从床上飘了起来。
什么,只是一个贫困高中生,啊呸,普通高中生的我竟然是隐藏在都市里的穿越一族,并且已经穿越了2次,第一次在牛顿的帮助下成功觉醒了万有引力,因为改写了时间被莫名其妙的力量带到了,这个地方,今天才成功解锁封印。
3:我叫徐鑫,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你们见到牛顿时候,请告诉他,救我!因为我被绑架了,需要把1000块钱打到34242000011175689这个账户里。
或者帮我付钱,我可以觉醒你体内的洪荒之力,让你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
第二位9.9折,哦,亲!
4:好吧开个玩笑,我并没有被绑架,我只是被这个星球的最高机关给请去和茶了。
在和他们经过了一段长时间的探讨后,终于答成了一个正常的答复(我是有底线的一个人)。
我徐鑫,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从现在开始就是超能陆战队2258级的新生了,相信不久的将来就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万有引力超能力者了,你们现在可以给我资助点学费,当我成功了那我会和你们联系的,报答你们的。
5:我叫徐鑫,好吧我承认了我其实并没有想过报答你们,可是你们必须相信我,我是万有引力超能力拥有者,和牛顿的关系超铁的。
6:主任这个病人的病情好像又加重了呢,我们该如何适好,一个刚入悬浮星医院的医生说到
加大剂量,密切关注这个人。
等年轻的医生走了以后,老医生还在喃喃自语,徐鑫你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啊!
他手里紧紧握住一个相框,牛顿和徐鑫站在一起!
作者:巫念桃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些新的尝试(试图逃避)(其实是拉窗帘以为是老鼠乱窜,被吓到后的产物)
拉窗帘,听到窸窸窣窣声。以为是老鼠乱窜,吓了一跳。我大抵是有些魔怔了。我往仓库角落放了夹鼠板、粘鼠贴,上面撒碾碎的饭粒。某天夜里,我从梦中惊醒,五感尚处于混沌不可用的状态,只觉得手底下撑着的不是硬床板,而是黑的漩涡,软的、空的、绵的,像伸进雪花屏里。说不清颜色的点、线、面在黑里闪着(我努力瞪大眼睛辨认颜色,隐约感觉到了,颜色却在舌尖遛弯打转)。黑的边角处传来嘤锐的叫声,把我从漩涡里拉出来,黑渐渐褪去,吐出杂乱堆叠的货箱。月光透进来,我感到冷,伸手一摸,被子掉到了地上。
叫声还在继续。我想定是夹着老鼠了,但不想理会,省得恶心人。翻身用被子捂住耳朵,只是那声音终究在耳边刮着,叫人睡不着,我回味起刚刚的梦。那不是什么好梦。介甫靠过来——梦里他形影绰绰,靠近了,面容像是被人哈了一口雾气,看不清楚,再近,整个就扭曲了——他低着声音:“……(我只望见他张嘴,露出尖且白的牙来),拿货去。”去哪儿,拿什么货,梦里我努力张口,却发不出声音。我跟在介甫身后,他走在前面,按下遥控器,卷门吱吱呀呀打开,开到一半锈住了,他弯着腰探进去,在里面站定了,道:“进来吧。”声音柔且空。
我平日算是住在仓库里,里面有什么我闭着眼都能摸出来。但此时却有点儿怵。光停在卷帘前,里头黑黢黢一片。介甫就站在卷帘后面,脚尖朝向我。我在外头站着,他的头恰好被卷门挡着,这么看着,他的头好像被卷门绞掉了,咕噜噜滚进暗处,在地底下向上看着我笑。
“进来吧,要等急了。”
我弯腰探身进去,眼睛适应不了骤然的黑,短暂地失焦,待我回过神,没看见介甫,正想叫他之际,我感到有人推了我一把,回头时,介甫的面容已经贴着我的脸——依旧看不清五官,好似一团白雾,我感觉他正笑着,朦胧地、不明地笑着——骇得我后退一步。
“你怕什么。往前走就是。”
他的声音从我脖子后面传来。
“你走前面吧。我不知道地方。”
介甫走到前面,我跟在他身后。在仓库尽头,一处我未曾注意的地方,他停下来。“怎么不跟上来?”
“我总觉得有东西盯着我看。”
“是老鼠吧,这里老鼠很多。”
“从哪里来的老鼠?”
“不知道,许是地底下钻出来的。”他像是想到了一个很好笑、又不得不憋住的事情,脸显得要笑不笑,有些滑稽。
“你放老鼠夹了?”
“放了。”
“夹死老鼠没?”
“也许夹死了,也许没有。”
“你该去看看。这里的老鼠聪明,夹死一只,再想弄死第二只就难了。”
“我以前也在仓库里睡。”
聊着聊着,我放松了精神,走到介甫后面,探头看了看。介甫蹲下,摸索了一会儿,不知按了什么,只听见“吱呀”一声,地面翘起一块木板,现出一个向下的楼道。
“货在下面,你跟着我,小心点。”
介甫一步步下去,走得安静又沉稳,游刃有余。那陡且窄的楼梯对他而言不算什么。我小心翼翼探出脚,一步一个吱呀,好像木板随时要塌了。我随介甫一路走,一路只能听见我自己脚下的声响,自进了这里,介甫便不再开口。我感到害怕,叫他的名字,我感觉到他停下来,停在一个离我并不是很远的地方,不出声。我一个趔趄向下摔了几步,再不见他的身影。此时我已经在惊醒的边缘,我看不清下面,但能感觉到楼梯一直向下延伸,没有尽头。我听见老鼠的吱叫。
我彻底惊醒。
已是白天。
被子掉到地下。我感觉自己的肩膀硬得厉害,想是晚上冻着了。下床去看夹鼠板,只有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干了的血印子。昨天晚上的老鼠弃尾逃走了。
我走出卷门,介甫已经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两个铁盒、两个罐子。他把其中一个铁盒和罐子递给我。打开,里面一个格子是豇豆炒猪肉,有零星的蒜末。一个格子是压实的白饭。汤是大骨汤,有一块僵死的排骨,两块白萝卜。
我来这里月余,工作是看守仓库。每日三餐都是介甫送来,偶尔我们聊一聊。每天他提着食物从一条路上来,又带着洗净的餐盒从那里离开。偶尔我也走一走那条路,突发奇想地,从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那一刻有了,按耐不住全身的激动,没走几步,遇见介甫。他停在路中间,瘦削而白皙,我初见他时,他看着我,说好像看见了刚辍学的自己。他给我介绍这份工作——他自己也做过。“很简单,只需要看守仓库就好。包食宿,虽然条件艰苦些,但比没去处要好。”我狐疑,问他多大,他说三十多。三十几?忘了。他看着真不像三十多的。
他站在那里,盯着我:“怎么跟来了?回去吧,仓库没人看,货会被老鼠咬。”
我的手机就是被老鼠啃坏的。睡前随手放在地上,早上醒来缺了一角。介甫拿去修理,尚未归还。
“那麻烦您给我带些药老鼠的药来,或者捕鼠器。”
我回到仓库,回到硬板床。
我同介甫讲这个梦,他只是咧嘴笑笑,低头抿了一口汤,露出一点白且尖的牙来。
“梦里,你说你以前也在仓库里睡,真奇怪,我怎么会做这个梦。”
介甫叼起一块排骨,用白白尖尖的牙撕下一点肉来:“我以前就睡在你现在睡的床上。”
“快些吃,吃完去送东西。”他放下碗朝我笑。
作者:夜雨
评价:无言
(不光滑铲了,写的还不好。)
仰脸看天,天上是蓝色的太阳。
左右岩壁直冲天去,高得将天空逼成一线。那日光便从这一线间洒落下来,落进古天的眼里。
这里是火星上的水手谷,首次在1972年由水手九号发现。这深约两公里,长度则达八百公里的大峡谷形成于三十五一年前的地质运动。那惊天动地的一瞬间,扑天盖地的水汽从裂缝中来,旋而凝结,旋而瀑流四野。
火星从前也有过生机勃勃的时候吧。古天这么想着。
借着绳索,古天在岩壁上跳跃着。
双手攀上岩壁,古天的双脚猛然一蹬,跃上平原。
火星上常见的荒原景象,风随意地游荡着,带起灰尘。地面上一片铁锈红,这是氧化铁的颜色。
几座风力发电机静静地立在地面上,扇叶已经不转了,大概是出了什么故障。
古天跳了过去,修理了起来。他的手虽然套着手套显得大而笨拙,但是有条不紊,显然已经修过不少次了。
漫长的光阴没有给火星留下什么,除了一片荒芜。不管是几十亿年,还是几十年。古天想。
风力发电机重新开始转动。他站上电梯回到他的家。
水手号峡谷中,有数个洞穴,其中仍保有着一些水分,且受地热影响,温度也比较适宜,可以作为基地。夏天时,这里甚至会有咸涩的液态水流动。这在火星珍贵无比。
隔离舱中,他把隔离服轻轻脱下。
基地明亮如同地球上的白昼。左右两侧的蔬菜培植室中,人造阳光亮得刺眼。早中晚三个时候,培植室中央的喷头都会探出来,带来如纱般的水雾。那一瞬间,培植室中的植物都像是迎来了春天。
在一个人的时候,他开着火星车在平原上跑着,带着数个月的口粮,就像上古年间远行的人。荒天古原,苍凉寒寂,可对他来说,这片土地就像母亲。
而他已要沉睡。吃完最后一顿饭,他走向冷藏室。
一阵睡意袭来,他的眼神逐渐涣散。
仿佛走向死亡,他陷入沉睡。
时限是,两百年。
……
“太阳系舰队,火星列队,军号PXL7110,列兵,向您致敬!”
面前的人站着绝对标准的军姿,一丝不苟地表达着他话里的敬意。他的眼神清澈,腰挺得笔直。
古天有些疑惑地晃了晃头。周围依旧是火星基地的样子,只不过老旧了不少,还有许多人站在两侧,仿佛在列队欢迎他一样。
现在是怎么了?古田有点奇怪于他们的行为,而更奇怪的是,他们虽然长相、身高各不相同,但那些眼神所传递出的东西,却都是相同的。
清澈、自信与一抹狂热。
“列兵PXL7110将为您引路。”
“鉴于先行者的冷藏后的身体状况,我们将采用计划2。”
“空落舱准备。发射。”
一阵阵雷声轰然而来,仿佛一条巨龙在头顶钻动,沉闷而恐怖。
冷藏室顶部的金属开始扭曲,最终被破开。
一座两米多高的金属罐立在了地上,舱门缓缓打开,透出一抹柔和的白光。
古天被人搀扶着走进了这所谓的空落舱。舱门随之关闭。
古天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凝滞,但一会就消失了。三秒钟后,空落舱来到了火星表面。他们上升得很快,脚下的火星赤原不断扩大,壮阔无比。一座太空堡垒遮蔽了大半块天空,面积恐怕有几个城市大小。古天有些吃惊。
空落舱喷出迷人的火焰,飞速向那座堡垒靠近。
“你是英雄。”面前的魁梧男子这么对古天说,“英雄在铁铸的平原上生存,这多么具有诗意。”
“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发生了什么?”古天问道。
“现在是2376年,人类终于进入了太空时代。”
“21世纪经济的高度繁荣与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那个时代的人们丧失了探索宇宙的欲望,沉沦于娱乐与商业化之中。后来,则是经济危机的全面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也随之启动。这一次世界大战没有人是胜利者。各国耗费了大量资源,却不过堪堪自保。那场战争打了三十年,之后又为了摆脱战后恐慌与重建经济花费了三十年。自那之后,人类才重新获得了向前看的勇气。那段时期,人类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却也同时明白了蚁积通天、愚公移山的勇气。时代又向前了一步。人类获得了新生。”
“你一定观察过他们的眼神了吧。现在的人类,已经完全不同了。”
“今天,就请您来看看这愚公移山的奇迹。”
“轰”,数百颗流星向下坠去。长长的尾焰划过黑暗的天际,美丽无比。
“小行星的撞击,会给火星带来水和氧气。”
突兀地,在古天眼中,火星的地貌发生了变化。
原来的平原隆起了高山,原来的峡谷开始合拢,而新的裂谷也在不断形成。
“我们在火星的板块交界处装上了反物质驱动器,整个大陆都在被我们推动,以火星婴儿时期的速度。”
火星上,一个个火山生成,一条条裂谷也在不断形成。岩浆伴着水蒸气从地底喷出。早几十亿年就停止了的地质循环重新开始。岩石熔化,释放出大量二氧化碳,重新补充回空气中。
“我们运用反物质能量,将火星地核重新加热。地热能会重新到达地面。地下水也会重新开始流动,参与水圈的循环。与此同时,火星的磁场也将恢复,太阳风对它的影响将会微乎其微。这将会使火星上的气温上升至五十度,两极的干冰层将会首先气化。其下的水冰层也会开始融化,接着在盛行风的吹拂下向四方流去。”
“原来的荒原会长出花朵,原来的谷地将会形成河流或海洋。对了,忘记说了,大气生成器将会同步到达地表。对大气的改造完成后,我们即使不穿隔离服,也能够在火星生存。”
“或许是几十年后,火星就将完全不同。”
“火星上的先行者啊,这就是我们要给您呈现的。”
古天看着他的眼睛,陷入了沉思。
这是人类历史上,上游与下游的人类的相望。
古天的心里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失意。
现在是足以被称为滚烫的历史。和记忆里的地球重合,火星或许也会成为宇宙里的一个热点。
火星上销声匿迹亿万年的水汽终于出现在了地表。火星的春天,终于要来临了吗?
文:鹤野
评论:笑语/无声
我小的时候,也在家里养过小动物。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年幼时都会对宠物有非同一般的热情,反正我是这样的,而在可供挑选的宠物类别当中,我最喜欢兔子——我已经不记得这种强烈的“喜欢”的来源了,可能源于动画片里频繁出现的兔子形象,也有可能源于它相比起猫猫狗狗更加奇特的外表特征,总之我缠着父母,说我想要一只兔子,我就想、只想要一只兔子。
母亲爱干净,不愿意在家里养小动物,但母亲在一所小学中办寄宿点,拥有一间临近学校的空旷房屋的使用权,她告诉我我只能把兔子放在那个房子里,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的兔子。
我依旧记得母亲将它带到我面前的情景,一团白色的绒球在蓝色的笼子里晃来晃去,小小的,软软的,比我的两只手大不了多少。我隔着笼子看它的时候,它也会看看我,红色的眼睛一动不动。我把它放出来,想要学着电视里抱宠物那样的姿势抱着它坐在椅子上,可是我一打开笼子它就飞快地窜出来,“嗖”地一下钻进了桌子底。当时已经接近傍晚,我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或许是因为第一天接触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我们都不愿意用粗暴的方式把它赶出来,我和母亲尝试了敲打桌子的“威逼”和摆出萝卜的“利诱”,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父亲率先感到不耐烦,他向桌子底下伸出手,粗糙黝黑的大手攥住了白绒绒的身体,兔子挣扎了一下,于事无补地被拎出了桌底,然后被塞进了笼子。
年幼的我对于喂养这只属于我的小兔子有着高涨的热情和过于敏感的心思,因为担心它在室内被闷坏了,于是我就把笼子提出去,打开门,让它在室外的草地上跑动。路过的同龄人总会投来或奇怪或羡慕的目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让我感到紧张。于是我蹲下来抚摸我的白兔子,含混地回答那些大孩子的问题。它已经和我熟悉了,不再抗拒我的触碰,只自顾自啃着草茎。它在进食的时候往往支着耳朵,两只尖耳呈四十五度斜角,而如果我在这时抚摸它,它的耳朵会乖顺地顺着我的动作慢慢伏下来贴在后背上,变成一个浑圆的白球。
我们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下午。傍晚时我们又要离开,于是我打开笼门,它却似乎不愿进去。我站起来挪动脚步,它居然也跟着我一起移动,我退一步,它进几步,鼻尖在我的红色小皮鞋前端嗅来嗅去,我倍感惊奇,巨大的惊喜和满足感填满了我的胸腔,这种欢乐的情感充斥着我的大脑,像迷幻剂一样让我感到一阵飘飘然。我将它送进笼子里,同以往一样不舍地离开了,下一次,我想,我们还有下一次相处的机会。
我并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后来再去探望兔子的时候,我只觉得它好像长大了一圈,跑起来更快了一点,耳朵更难抚下去了一点,母亲在一旁看我追着兔子,脸上露出一点古怪的表情,我看看母亲,又看看兔子,还以为是我没及时打扫它留下的排泄物让母亲不高兴了,但她却问:你不觉得这只兔子有哪里不一样吗?我愣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母亲说:原本的那只兔子被冻死了。现在这只是她为了安慰我,特意上街新买的。
我看着手心下拢着的,新的兔子,难过的情绪后知后觉地涌上来。我想起它跟着我到处跑的白色身影,难过地想着:我们才刚熟悉彼此不久,我的第一只兔子就离开了我。
对于第二只兔子,我其实并没有太多清晰的印象,大抵是因为生活上的忙碌,母亲带着我在各个补习班之间辗转奔波,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带我去看望它,等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只蓝色的笼子已经空了。
笼子的门是上下移动的推拉门,第一只兔子因为体型较小,似乎也不那么有力气,所以一直好好地待在笼子里,但是第二只兔子明显比它有力得多。那间房子位于一楼,阳台下方横着一张长板凳,在我们的猜想中,那只兔子用鼻尖顶开了门,跳上板凳,再跳上窗台,然后从防盗网的空隙里跳出去,跑进学校里,不知所踪了。
关于这只兔子,还有一个有趣的后续。大概是一年或者几年后,我在距离那所学校不远的少年宫里上舞蹈课,不大的孩子在课间时总会聚在一起聊天,某一次我们提到喜欢的动物,有人说自己家的阳台上有小鸟筑巢,有人说自己家里养了两只小狗,这时有一个小女孩说起,他们学校,就在她的隔壁班,有一天上课之前,同学们在讲台下发现了一只兔子。我们都大为震惊,毕竟兔子不是像流浪猫、流浪狗一样比较普遍和常见的,那可是一只兔子啊。我脱口而出说道,这怎么可能呢?她看着我笃定地说,她亲眼看见的,就是一只兔子,一只白白的,胖胖的兔子。我暗自吃惊,心里将它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都市传说记下了,这只兔子的故事也会在未来被我当成茶余饭后的小故事讲与他人听。而后来我将这个故事再告诉他人时,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那个女孩就读的学校,正巧就是和那所大房子相近的小学,也就是说,那极有可能就是我的第二只兔子,那只仿佛精怪一样忽然出现又消失的兔子,也许曾顶开一扇蓝色的小门,然后跳上低矮的水泥阳台,毫无眷恋地扑向它的自由。
再说回当时的我,那时我因为失去了第二只兔子倍感难过,因为它消失得过于突然,于我而言就是更加难以接受的事实。于是我缠着母亲,央求她再给我买一只兔子,母亲被我弄得烦了,最后像是为了打发我一般,挥挥手答应了下来。
我拥有了第三只兔子,我不记得它和之前的两只兔子到底有什么区别了,大概是体型更大一些?脾气更古怪一些?总之,我将我强烈的情感,我所有的遗憾倾注在它身上的时候,它对我置若罔闻,只把毛绒绒的屁股对着我,抱着它的胡萝卜静静地啃。我一遍又一遍地蹲下来,抚摸它的耳朵和背部的绒毛,但它似乎不习惯甚至讨厌我的触碰,总是挪来挪去地躲开。我的耐心逐渐消磨殆尽,然后发酵成另一种情绪,后来兴许是因为它吃饱了,连我伸过去的胡萝卜都爱答不理,我突然愤怒了,第一只兔子缀在我身后跑的模样又浮现出来——你怎么能不理我呀,我想,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能不理我呢?于是我几步跑过去,拎起它的耳朵,把它重重地甩了出去。白色的兔子飞出去撞在墙上,想一块被摔到案板上的年糕。然后它掉下来,跑了。我追上去,在母亲房间里抓住了它,我听见一声古怪的声响,似乎是从它的腹腔里冲出来的声音,这是兔子叫吗?我不知道,总之我抓住它,然后抱起微微发抖的兔子,把它装进笼子里,用铁丝固定住,然后离开了。
几天之后,母亲告诉我,那只兔子吃不进食物,缩在笼子里也不动,总是发抖,排泄也失去了规律,她说了一会,露出一点不耐烦的神色,又不说了,摆摆手让我自己去照顾自己闹着要养的兔子,于是我去了,抱着一点愧疚去了,但是这点愧疚就像那恐怖的情绪一样来得莫名其妙又飘忽不定,我在笼子边蹲下,摸着它毛茸茸的背,沉默了一会,回头张望几下,趁着母亲没往这边看的时候,托起它来,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又是几天之后,我的第三只兔子死了。母亲将它的死讯带给了我,我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母亲盯着我看了一会,说不会再给我买兔子了,我也只是点点头,然后洗净了笼子,把它收进了落满尘埃的角落里。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求知
手机上的购物app显示快递员正在送货中,然而我并没有听见门铃声,也没有人敲门,楼道里连脚步声都没有,往日这个时候正是对面邻居家小孩最闹的时候,但现在那小孩也安静了,仿佛他也和我一样躲在门后摸着门,静静等待。
会不会来呢?今天会不会来呢?
什么时候天黑的,我不知道,家里的遮光窗帘从不拉开,是对面邻居做饭的菜香飘到我家来,我才发现,我又白等了一天。
骗子,快递员、购物app,还要楼下的驿站,他们都是骗子!
我已经等了三天,我知道这个快递早就到了这个小区,但就是没人愿意送上楼。
世风日下,现在的快递员早忘了这个古老行当的浪漫传统,是送货上门,是亲手把信件包裹安全交到收件人手中,是看收件人露出或惊喜,或欣慰的表情,而不是把东西扔在驿站,让收件人做出下楼取件这么失礼的举动。
不对,拉开窗帘打开门已经够失礼了,下楼简直要我命。
何况,我明明设置了拒绝投放驿站,他们居然完全没当回事,只是打了个AI电话过来,用那难听的机械声音不停地问我,为什么不让放驿站呀?您对我们的服务有哪里不满呢?您说出来我们才能改进服务呀。
哪里不满?哪里都不满!我说不出口,但我之前用手机投诉了那多遍,你们听进去了吗?
年轻人可能不知道,当年走镖的人送镖,哪个不是把镖送到镖主家门口的?镖有半点损失,或者没送到指点地点,那可就砸招牌了,以前的人们好面子,出一次这样的事故,立马就要金盆洗手,退出这一行的。
我从前合作过一家镖局,做事靠谱还不多话,可惜后来也退出江湖了,理由说起来颇令人扼腕。当时押镖路途遥远,车马颠簸,我一个不小心,从镖箱里滚出来了,碎了一地,青白眼珠一翻,朝他们露出一个抱歉的眼神,结果就把他们吓得回家做了一个月噩梦,宣布再也不干这一行。
瞧瞧这些老前辈敬业的态度,哪像现在这些人,接了投诉只是不痛不痒打电话,还是敷衍的AI问答,根本不管人想不想接,一点职业信念感都没有。
不说那么远,近点的湘西邮递员们,也是每天和要送的货物一起同行同吃,起早贪黑,跋山涉水,就为了把货送到家门口,有时货物太大,或者过于引人注目,不方便长途运送,他们还会贴心地先肢解货物,快到目的地时再重新组装——那可是技术活啊,但凡组装出了一点岔子,我就不能好好地站在这里了。
对,那时我就是被拆成大大小小的块状,再被他们用针线和胶水,巧手重新拼接在一起,从战乱的北方运到了相对安定的南方。我怀疑他们极有可能是那个丁姓厨子的后裔,肢解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刀走空走废,而且一点也不疼……虽然我早就没有痛觉了。
只是重新组装后身上难免会留下了一些痕迹,尤其是关节接口的地方,不过我觉得还行,都说伤痕是男人的勋章,我看女的也差不多。虽然年深日久,当年用来连接的胶不太牢固了,剧烈运动的时候容易吓到别人,还好,我是独居。
前不久,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约去泡温泉,水温太舒适了,我闭着眼泡在水里很久很久,僵硬的身体都好像变回了以前新鲜灵活的状态,没想到我的头因为过于舒服,竟然有了自己的主张,悄悄从颈椎脱落,随波飘荡,一路飘到隔壁男汤去了……我早知道的,男的尖叫起来也很吵很难听,我虽然感觉不到疼,但那个人把我的头摔在地上的行为,真的很粗鲁啊,很容易吓到路人呀。
好在我朋友已经见怪不怪,她说,老了都这样,骨质疏松,补再多都无济于事。可她状态就很好呀,唇红齿白,容貌不老,和她年轻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哎,可能这就是吸血鬼的种族天赋吧,喝点血就能恢复状态,我就不行,那次温泉事故后,我的颈椎就空了,因为头包上保鲜袋放到冰箱里恢复去了。
所以我在网上买了一个暂时替代的头,虽然我恋旧,更喜欢原来的头,但这个新买的也是我千挑万选买的呀,花费不菲,重量不轻,而且看卖家图片,头骨和五官都很漂亮,这样下次去泡温泉万一再发生意外,就不会吓到人了吧?
卖家说,那头是新鲜割下来的,上面还有血、肌肉和部分颈椎呢,虽然放了冰袋保鲜,但是天气越来越热了,那个头孤零零地放在快递柜闷了三天,会不会热坏了呀?不新鲜了呀?
那我可要打差评的,给店家,更要给这些不负责任的快递。
说好的送货上门啊。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骅骝拳局不能食,蹇驴得志鸣春风。”
“说人话。”
“今天来的时候堵车了,路上好几把难走啊。”
德妃一边抱怨,一边找了个挨着大屏幕最近的位置放下了电脑。
距离例会开始没有几分钟了,然而各宫主妃还没齐。
早已经在对面位置坐好的贤妃头也没抬,任由口罩遮住弧度微妙的唇角。“周一早高峰嘛,正常。既然知道路上不好走,就该早点出门做准备,省得误了时辰。”
他话音刚落,凑巧踩着开会点抱电脑进来的淑妃脸色刷一下沉了下来。“哎哟,这话里有话啊?”他皮笑肉不笑地呵呵两声,坐在了会议桌靠门的边角位置,“前二日本宫听说,有人到圣上那里参了我微翠宫一本也不知这参的什么?”
此时会议室里已经坐了不少人,除了四宫的主妃,还有各嫔,以及岗位特殊的御前行走宫官。但敢说话的,也只有四妃了。
淑妃这事,消息灵通的德妃早就知道了,只是当做不知道装傻而已。跟贤妃并排的良妃则是事不关己的整理着一会儿要跟皇后娘娘汇报的文件。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便都集中到了贤妃身上。
“好啦好啦,皇后娘娘马上就到了,这些闲话就拿到台面下再说。”
眼看着气氛微妙起来,德妃也不好再看戏吃瓜,好歹拿着协管后宫的大印,总不能真让他们在会上打起来。
“就给德妃一个面子。”淑妃向后一靠,昂起下巴说道,“这些腌臜,之后慢慢清算。”
日理万机的皇后可不关心这些个小事,他只把控大方面不出问题就好。
“今日各宫有什么要说的?”
“臣妾有奏。”这会刚开始,淑妃就莽上去了,“从微翠宫出的一批织工样品被天工局退回了,臣妾宫里负责这事的小宫女本着积极主动的态度,提出了由绣娘重换针脚织功的解决方案,但是被霜霞宫的宫女给卡了。这事,可能还得娘娘拍板做主。”
皇后听了微微皱眉,虽然这批样品不是什么大单子,但涉及到天工局方面,他也不好敷衍了事。于是转头看向良妃,“可有什么理由?”
霜霞宫一直是后宫里对质量要求最严格的,还承担着对接前朝各位大人的重要责任,通常是后宫各娘娘巴结的对象,如今被当面质问,还是良妃协管后宫以来头一遭。
“回娘娘,确实有些问题。”他从一堆文件中抽出了一份,递给皇后,“织工样品绣工不合格,退回重改本无问题,问题是出在微翠宫本身。”
“哦?那你倒是说说,我微翠宫哪里不对。”
“更换绣工,你可有跟天工局陆大人讲过?”良妃一副刚正不阿的模样,端正而坐。反观淑妃,喜形于色,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展现什么,连声音都搞上去了两个八度。
“此前也不是没有过样品更换绣工与布料的例子,怎不记得良妃有关照过臣妾要先跟陆大人讲一声呢?”
然而良妃听了丝毫不为所动,“流程就是流程,任何改动都要知会陆大人,获得确认后才可动作。淑妃可是年纪大了,连宫规都不记得了?”
眼看着淑妃就要站起来抄凳子,皇后赶紧出生打断了对话。
“此事,淑妃宫里先着手改着,良妃备些礼品送去陆大人那里赔罪,万不可耽误了天工局大事。”他说完,看着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又补了一句,“至于流程问题,本宫会向陛下谏言。”
言外之意,这事儿到此为止。
“万不可因为这点小事而坏了和气。”
“娘娘说的极是。”皇后说完,德妃赶忙跟上。
随后众人又讲了点有的没的,这例会就算是差不多结束了。
等皇后离开会议室,各嫔各宫官都告退后,四妃才姗姗起身。
”淑妃好手段啊。“冷不丁的,良妃扣上电脑嘲讽道。”佯装恼怒,把事态挑大,就为了把责任扣在我霜霞宫头上,真是难为你这一番苦心了。“
等皇后把这事捅到前朝,圣上必不可能承认是宫规出了问题,也必不可能再追许久之前的旧案,所以这锅就落在了霜霞宫头上。
怎能不让淑妃笑开了花?
”这夸奖可使不得,我这可比不上在座某位,那叫一个道貌岸然哟。“
德妃听了不由拱火道,”这话可说不得呢淑妃,难道你就知道这里面没有谁暗里勾结,结党营私?“
听完,良妃望向德妃,语气倒是意外的平静了下来,”身正不怕影子斜。就是不知道德妃说这话,夜里能不能睡着了。“
淑妃也不是傻的,自然能听出良妃那毫不掩饰地揭穿,眼神顿时凌厉起来,连带着离德妃都远了半步。
”话说透了,就没意思了。“
掉线许久的贤妃先一步走到门口,关上了会议室的灯。
在这偌大后宫之中,又有谁是真正单纯的?又有谁是干干净净的?
要想活下去,要想荣华富贵永不衰竭,那就把心切成七块,先下手为强才是最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