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投稿需要,暂时隐去
Vol.206「黄金」《炼金症》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无声
*
被拒之门外的少年没有善罢甘休,他一咬牙,绕着红色的砖房跑了一圈,找到了几扇颜色浑浊的玻璃窗。他运气不错,有一扇一头高的玻璃窗没有关,只用百叶窗草草挡住了外面的视线。少年后退几步,助跑冲刺攀上了高窗的窗台。他撩了撩这道百叶窗,发现它颇具分量,但再重的百叶窗也只能遮挡视线而已。少年轻轻一推,百叶窗和窗框间出现了一道空隙,他在窗台上坐下,放下一只脚,再放下另一只脚,然后双手一撑,让自己的臀部离开支撑。但预料中的坚硬地面没有落在他的脚尖,倒是一股粘稠又湿冷的液体一瞬间没到了他的小腿。他心中暗想不妙,下意识地抬脚,但使了吃奶的劲,也没有挪动一毫。他双腿并着黏在了液体里,脸面上盖着一扇不轻的百叶窗,他什么都看不到,手忙脚不乱中一把扯下了整扇窗子。失去重心的少年重重摔在地上,他运气不错,口鼻着地的地方没有那种液体。
少年双手反剪,被捆了起来,他的双腿还被那种液体黏在一起,到了灯下他才知道,那虚掩的高窗下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桶胶水,粘的就是他这样不走正门的访客。
砖房的主人端着一杆上了膛的猎枪,黑洞洞的枪口抵着少年的脑壳。
“莫,莫医生,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父亲……”
少年几近哀求的声音丝毫没有唤起对方的同情,只换回了一声上保险的声音。
“镇上有医生,你也不是镇上的人,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我,我不是坏人,我爸爸他染了恶病,只有你能治了。”
“笑死,治恶病还要找我?我还没听说过有病是我能治别人不能治的。”
“医生,但你是医生吧?”
少年想抬头,想一睹这位自己找寻已久的医生的尊容,也想让这位医生看看自己眼中真挚的情感。
发现少年想动,握着猎枪的手腕使力,毫不客气地将他的脑袋戳在地上。
“我已经不是医生了。”
端枪的房主毫不客气地说道。
*
少年来自山城齐安镇,齐安镇有很多矿山,盛产煤炭,偶尔也产黄金和宝石。
少年的父亲是镇上一家中上水平的矿产公司的会计,他们家不能和矿主比,但也过着比矿工优渥太多的生活。少年在当地的学校读书,学习数学和拉丁语。他成绩很好,任何一个老师都能为他开出“品学兼优”的介绍信。如果学业顺利,毕业后至少能成为一名不错的会计,如果再学点额外的技能,就可以进入更好的公司,获得更高的收入。
少年那哪怕不算飞黄腾达但也算岁月静好的人生计划在三个月前被一场工人暴动打断了。
那天暴动的矿工冲入了少年父亲就职的公司,用矿镐砸坏了公司的保险箱。保险箱里的钱不多,毕竟公司的钱都存在银行里,保险箱里放的都是合同和印章。这些连存款都没有的工人不知道银行是什么,固执地认为公司的钱是被当日当班的会计藏了起来,他们软硬兼施,然后发展成了殴打拷问,最后那名当班的会计被打断了一条手,腰部以下都失去了知觉,那些工人觉得这个会计没有理由这样为老板卖命,留下一句“搞错了”就走了,他们下一个目的地是老板的大宅,不过这些都和少年没有关系了。
少年的父亲就是那名当班的会计,除了已经彻底断掉的手骨和腰椎,他还被不间断的剧烈疼痛缠身。他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理所当然地被公司解雇了。他记不得是哪一个工人打的他,就算记得也不可能向那些一无所有的工人讨要赔偿。少年的家一下子垮了,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流进了医药费这个黑洞,母亲要看护父亲不能出去工作,少年在密密麻麻的算式里算出了自己不可能读完大学,便拿自己攒的零用钱去咨询律师,“弃养父亲是犯罪。”得到了这样的警告,他只好含着泪向学校递出了退学申请。
他到医院找了一份与数学无缘的体力活,这份工作的地位和收入都不如他力所能及其他文职,但他希望通过这份工作认识一些医生,给他们留下好的印象,以便父亲得到更上心更优惠的治疗。
终于一名同情心泛滥外科年轻医生在闲暇时听说了少年的家事,他愿意在下班以后为少年的父亲免费出诊。结果这一诊,诊出了少年更大的烦恼。
医生在少年父亲折断的手臂里发现了一块黄金。
一开始医生以为这块黄金是在那次暴动中扎进父亲手里的,他做了简单的手术,将那块金子取了出来。结果在一周后的复查中,在相同的位置又发现了一块较小的黄金。之后的几周,医生都在相同的位置发现了金块,将金块一一取出后,父亲是手臂也发生了萎缩。
“说萎缩不太准确,令尊父亲手臂塌陷是因为少了一段骨头,在手术的过程中,我已经尽量不伤害他的骨骼血管和肌肉,但是,现在的样子就像我这一个月来取出的异物不是金子是骨头一样。”
年轻的医生不敢再对父亲动刀,找来了更有经验的老医生。老医生看了父亲的病历后,怀疑他患了恶病。
所谓恶病,是无法用经典医学理论和物理药理解释的病症。这类病症,除了患者被恶魔诅咒外没有其他解释,只能通过神秘学、炼金术和魔法进行诊断和治疗。
医生是治不了恶病的,老医生专程找来了诊疗恶病的怪医,这个怪医穿着破旧的黑色长袍,看起来不像医生倒像巫师或者死神,浑身上下充满了不祥的气息。
“怪医就是这样的。”老医生见少年和他母亲脸上充满狐疑和不安,于是小声解释,“他们看上去很怪,但是是恶病的专家。”
狭小的卧室中躺着少年的父亲,少年、少年的母亲、年轻医生、老医生在墙边缩成一堆,屏气凝神地看着怪医把病人手臂举起来又放下。这位专家不负众望,很快就认出了少年父亲的病。
这是一种在矿工中流行的病症,患者身体的某个部位会产生性状与黄金相同的结块,随着时间推移,结块会越来越大,最后会把整个患者都变成金子。与经典医学中的骨质感染不同,这种病症无法通过切除病灶的方式治愈,即使截肢,病灶也会重新出现在患者其他部位。这种结块不但不能根除,在侵蚀患者的过程中也不会杀死患者,它们只会让患者身体剧烈疼痛,除此之外,不会为患者造成其他生活障碍。
“这种病被人叫作‘炼金症’,是黑窑矿主们发明的,他们把这样的矿工当成宝,只要发现这样的矿工,他们就会用几枚金币的价格把他们雇来,让他们被‘意外’困在矿里。等他们彻底变成金子,炼出的价值就会远超看起来很高的雇佣金。”怪医说,“这是一种绝症,但相对‘善良’,因为病人死后能留下大块的黄金。所以一些家属在发现家人患病以后会放弃治疗,因为就算再怎么努力,医生能做的只有给病人开些减轻痛苦的麻药而已。麻药治不了病,而且减轻病人痛苦会延缓结块扩散,为了尽快得到大块的金块,连止痛都不给吃的家属也是有的……”
两位医生听得认真,但少年和他的母亲对怪医的掉书袋没有兴趣,他只在乎自己的父亲。
“绝症是无法治愈的。”怪医见家属对病的讲解没有兴趣,便直接下了结论,“你们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如果放弃治疗,病人剩下的寿命大概还有十年,这十年间的每一刻都会遭受刺骨的疼痛,加上他的瘫痪,会活得非常辛苦。如果坚持用最好的麻药,可以,嗯,可以让病痛减轻个一半吧,病人的结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扩散,也许你爸会比较轻松,但是,但是!”怪医用重音打断了少年和年轻医生之间的关于麻药价格的讨论,“炼金症不是不死症,金块不会杀掉宿主不代表宿主不会死于其他原因。麻药的副作用很大,假设每天都吸有效剂量的药,不出两年病人就会死于药物中毒。”
生不如死地活十年还是稍微轻松地活两年,少年无法判断,他只能将选择的权利交给母亲。
“呵呵呵,还没完呢。”怪医见少年和他母亲露出犹豫不决的神情,脸上浮现出足以称之为邪恶的笑容,“如果放弃治疗的话,病人去世时能变成整块金子;如果用麻药的话,结块侵蚀的速度会减缓一半,加上侵蚀的时间只有自然死的五分之一,恶病是和病人共存亡的,病人去世的时候就是恶病消失的时候,那样的话——嗯?我听说小家属在学校学过数学?”
听到怪医点自己的名,少年一怔,回过头来反刍怪医刚才的话,“一半”“五分之一”“病人去世的时候”“恶病消失”……当他理解了怪医的言外之意后,气得一跃而起,一把揪起了怪医的领子。
“啊,我可什么都没说,诊查就到这里结束了,麻药你找那两位医生就可以开,剩下的我也做不了什么。两位家属节哀吧,恶病就是这样的。当然你也可以找找其他的恶病医生,毕竟恶病学学无止境,其他医生有其他处方。”
怪医拨开少年的手,大笑着走了,他也没有收诊查费,似乎少年的愤怒和少年母亲的绝望就是最好的报酬。
*
“我要听的不是这些,你怎么找的我这的,谁告诉你我,还有我在这的?”
房主把少年拖到了砖房的地下室,把他吊在了梁上,少年的腿被风干的黏液紧紧粘在一起,他不敢动,绑住他双手的绳子连着枪架上猎枪的扳机,一点轻举妄动就会让那对准自己的枪口喷出火舌。解放了双手的房主在少年正对面的工作台上磨刀,他故意把刀磨得锃锃响,每一声尖锐的刮擦都在少年的身上激起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我的父亲得了炼金病,我找了所有能找到的恶病医生,他们都说我爸没救了。”
“然后有人说我能治?谁说的?”房主的双眼中露出凶恶的光。
“不,不,没有说你能治,我是不想让父亲再痛苦下去了,所以想请您为我父亲安乐死。”
“安乐死?”房主加快了磨刀的动作——这刀会被磨得锋利无比,是不是一刀砍断猎物的脖子全看心情,“我已经退休了,比起医生我更想做一个杀手。”
“但,但我听说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您曾经是一名保家卫国的军医,在战场学会了安乐死术,让很多人免于了病痛的折磨,安详地——”
“安详个屁。”
枪口喷出火舌。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到过一个地方的描述,和看过无数纪录片和传记是不一样的。
她合上书道,今年的秋天来得晚但急,桂花是突然绽放的,就像春天的野草突然生长一样。
可是你要到哪里去?我问,风晃动枝条,一些桂花窸窸窣窣着。
我要去远方。她答得一点也不稳妥,至少在我看来堪称荒谬。谁会在出发前甚至没定下丁点的目的地呢?这和贸然启动有什么区别。
她有荒芜的骨骼,背上包便和我话别,之后我们的交流便只有在书信中了。
我想过人为什么是会思想的苇草?人的灵魂如风飘拂,但是又因为想做什么便生生不息。
她是怎么考量,才最终决定离开这个世界,到更广阔的旷野中去的呢。
明明按部就班地生根发芽,就可以拥有虽无惊喜但也大概意料之内的安稳一生,犯得着为了亲眼丈量景色就冒这么大的风险吗。
她走的那个秋天,小镇里的柿子树刚挂果,我们本来年年一块做柿饼的。
如果今年天气还算晴朗的话,就把完成的寄送我一些吧。她这么说。
这样的寄送只持续没几年,她就漂洋过海到别的国家去了,空运太贵,海运又太久,我每次收到信一年就过了四分之一,寄东西自然更是搁置。
等到她手里,说不准早已霉坏,那还不如就让我一人独享,毕竟口味谁都知晓。
时间的味道就像柿子的味道,随着时间拉长,逐渐不清晰。
我写道,人真是需要共同行动的生物啊,如果我们太久在不同的地方,好像逐渐变成不同的人了。
可是,她回信,人也像野草,无论种子被吹到哪里,总是最后能生长起来。
有一年,她回家省亲,我到家的时候她刚准备乘大巴走,我们就约在小镇门口。
远远的我看见她青绿的衣裙,好像还是和最早那件没什么区别,等凑近看,原来款式颜色都不相同,只是乍见的记忆在作怪,连她逐渐增加的皱纹都模糊。
我总觉得她还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因为她总在信里欢呼雀跃,庆祝于一些不足挂齿小事,待得亲眼会面,却发现大家都已经有些被岁月磋磨了。
我们在信件中无话不谈,在现实却有些局促,说话和写字毕竟不同,无法字斟句酌,所以出口的都是些稀松平常寒暄语句。我问她几点的航班,她问我丈夫孩子身体健康与否。
旷野里迎风吹拂的新草和她的衣服颜色有些相近,她一边走着一边像要融化到那一片片茂盛中去,我不禁有些着急。
你之后有何打算,不找个地方定居吗?
为什么要定居?她讶异,这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刨除掉太小的、太乱的,总也还有百来个。她停下脚步,对野草之上的天空长吁一口气。
你啊、我啊,都没法打包票能活到一百多岁吧?哪怕一年在一个国家,也足够我住的。
我凝视着她,风阵阵过来,将她的裙摆和草丛一块吹拂,扬起、落下、扬起、落下。
可是你老了呢,你到衰老的时候怎么办,还能这样迁徙吗。
但最后我也没问出口,她想来从未思考过这些。
尽管如此不稳妥和荒谬,我却有些羡慕。
我们出生比邻,两家母亲一直走得近,时常买些相同的衣服饰品,喝的是同款奶粉,听的是同款睡前故事,可是我们却生长得大相径庭。
早些时候她会开我玩笑,做些家花和野草的比喻,那时候我总要生气,因为觉得后者似乎更坚韧而像褒义词,前者总透出种娇弱的意味。
那时候流行说去某某沙漠、某某草原,和现在的流行区别也不多,总是一些作秀、一些真情实感,以及一些想逃离却未能逃离的境遇。
直到后来,我发现这两者也没什么不同,说到底都是遵循自己的奥义存在而已。
她肆意洒脱的战场是在旷野中挣扎,我悠然自得的生活是在温室里雍容。
再走过几个拐弯,大巴蓝白相间的后车牌已在视野中清晰可见。
哎,我有的时候,实在是有点羡慕你。她突然道。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羡慕我。我正侧头张望有没有来车以便安全过马路,闻言扭过头来。
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只是想出去,因为好奇远方。她和我一块穿过马路。
可是你好像早就知道远方在哪里一样。她说。
胡说,我正是因为不知道,才觉得待在原地也不错啊。我笑骂。
可是野草,不也是这么扎根的吗?她眨眨眼、挥手,就坐上刚驶来的大巴。
我们都是野草吗?我也不知道。
她没有像预料到的活那么久,在某个国家被流弹击中,较差的医疗条件未能抢救成功。
我得知消息还是因为她的同行者挨个给手机通讯录短信讣告。
几个月后,新的信来。
按理说,植物种子不应该被放行,但却神奇地寄到我手中。
这是一种长得像花一样的草。她一笔一划慢慢写着。如果有幸送到,为了生态,种在花盆里吧。说来,我有点想念镇里的野草了,过年大概会再回来。
说不定就不走罢,也挺好。她在纸页最后用圆珠笔勾出几片草,和一个笑脸。
作者:暑退
评论:随意
从透明的长方体盒子里爬出来的时候,他的四肢还不太协调,连着营养针的线绊了左腿一下,差点摔个四脚朝天。
周围还有几百几千个类似的盒子,里面安静地沉睡着或大或小的躯体,等待着连接静脉的营养针一点一滴地把他们供养大,然后像果子一样成熟坠地。
“果子”,他的脑海中毫无联系地蹦出了这个词,接着,果实的甜美芬芳在思想中迸发,连同伸展开的枝叶,昆虫的鸣唱,玻璃般澄澈的天空和海洋……形形色色的信息如同胀裂的烟花,在他原本空空如也的大脑中扩散开,被冻结了不知多少年的脑细胞像蠕虫被唤醒一般,躯干伸展,突触相连,一个接一个被迅速点亮,瞬间交织成一片明亮的网,巨大的信息倒灌让它们都活了过来。
他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或者说,所有盒子里的人的共同使命——活下去。
刻写在基因里的记忆诉说着那场本可以避免的浩劫,数据库里的影像残忍又诚实地记录下了上一代人类最后几十年的挣扎和无望,混合着烟灰色的天空,浑浊腥臭的海浪,呛人心肺的气体,千百万年的进化被按下了停止键。
而他们,诞生在末日的一次会议决定之下,被冰冻在万米岩层的一个封闭基地中,生命的进程被一个又一个嵌入的程序代码控制着,缓慢朝前蠕动,那是人类对新生的盼望。这种期盼甚至体现在了命名之上,因为这些星球上最后一批被保存下来的生命,被上一代取名为“新人类”。
如今时间到了,是该醒来的时候了。
通往地面的电梯里有一层厚厚的灰,没有脚印,没有涂抹的痕迹,他猜想,自己应该是第一个被哺育完成的生命。
电梯运行将近半小时后,终于上行至终点。大门有些腐朽了,他废了好一番力气,才终于把门推开,灿烂的阳光从门缝中一点点泻下来,中途他缓了几分钟,好让眼睛适应这过于耀眼的光线。
鼻子是最先融入的,他闻到习习微风带来的甘草清甜,随后是皮肤,最后才是眼睛。
门外早已看不到曾经人类活动的踪迹,入眼的只有参天的大树、丛生的野草和许多似曾相识的物种。在漫长的时光中,他们早就不再认识人类,对于伸手就能变出食物的他充满了好奇和亲密,争先恐后地把脑袋往掌心里蹭,把最后一缕残渣舔完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他花了几天时间,和基地周围的邻居们友好地变熟,又花上了小半个月,把周围的杂草收拾干净,开辟了一块田地,把仓库中的种子每样挑选了一些种上。又做了一些漏斗似的小纸袋,用食物把小鸟们招来后,绑在它们细长的腿上,把种子撒向更远的远方。
春去,夏又来,田地里的作物在阳光和雨水的充足作用下,迅速地长大,开花,结果,等到秋天来到时,他把一些果实养老,将吸够营养的种子撒入广袤的大地里,另一些被赠送给了陪伴他大半年的小动物们,好帮助它们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天。
雪落的第一天,他好奇地站在空地上,伸手接住一片又一片剔透的雪花,是只在画中见过的白色雪花。
神圣、美丽、无暇,像这个古老的星球一样。
他乘坐电梯,回到了自己醒来的地方。一切都没有变,地面上的灰尘依旧厚重,除了他常走的那一条路被磨得光亮,其他的地方只有一两点零散的足迹。而与他当初苏醒时不同的是,这房间里的几百几千个盒子早已不再闪烁着维持生命的蓝光,或大或小的身躯维持着多个月前的模样,永远地停格在了他第一眼看到他们时的样子。
他躺进了自己醒来时那个长方体盒子,从容地盒上了盖子,几声简单的警鸣示意后,强制冷迅速启动了,他和其他的躯体一样,永远地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落入永眠前,他又想起了那则掩盖在信息洪流之下的预警代码,它闪烁着红光,灼热地印入思想之中,却又在最后关头,以一种畏缩的姿态呈现出选择的两面性。它像一个懦弱不安、逃避责任而又莽撞的匹夫,把这枚烫手的硬币塞进了他的手里。
他做出了选择,因为他相信,一个美丽的星球,值得他们以永别换取一场全新的孕育。
冰凉的雪花降落在地面上,很快积出成寸的雪,天地穹窿中蜿蜒出一个不明显的圆弧,随后很快消失在茫茫大雪之中。
“这文竹你养的?挺好的,我喜欢。”他说。
他是我的同学,不过大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偶然的机会遇到了。
“是我养的。”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
桌子上摆着一盆文竹。灰色的球状小花盆中,粗细不一的茎直立向上。再往上看去,便是开枝散叶,层层铺开,茎的分枝极多,每个分枝中又能抽出一条条长短不一的小枝,叶状枝则是相互交错,颜色清绿,显得安静而整洁。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聊的好像也是有关于文竹的话题,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从小到大我养过三四株文竹,虽然数量不多,但每株都养了很长时间。文竹确实很招人喜欢,养的好的文竹茎秆直立,自然舒展,不软塌、不杂乱。作为室内的观赏花卉,近距离看,仿佛自己就置身一片竹林之中。苏东坡诗有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在文化意向角度来看,竹子因为高洁、坚韧的品质常被视为君子品格的象征。但是旧时的君子们可能不会想到小小一盆文竹,在某种情境下也能提供相当的情绪价值,这当然也是文竹的一个好处。
不过若是因为这个好处打算种植它,那倒是大可不必。因为我知道,文竹并不是这样的植物,它其实并没有那种所谓的“气节”以及“坚韧”等一系列的文化符号。
“什么时候养的?”他问。
“就最近,还可以吧。之前中学的时候也养过,在家里的书桌,不过都是我爸妈帮我浇的水。”
说是我养的,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父母在帮我打理。而且我也没有种植文竹的经验,往往也就是浇浇水。但我确确实实记得,每当到了生长季,文竹便会以一种神奇的生长速度伸出一条条新枝,有时候一天不见就能长出两三条分支,再过两天,新枝就会从刚发出的嫩绿色转为深绿,伴随着新枝上长出的新的新枝。这让年幼的我甚至有些恐惧,如果我自己哪天被放在一株生长旺盛的文竹旁边,会不会被它的枝条生长缠绕在整个身体上。这个时候父母就会拿来修枝剪,“如果不把这些枝条剪掉,会影响整体的生长,而且松松散散的也不好看。”小孩子不懂什么好看不好看,只是每次剪枝,我都会有些不情不愿,下意识地有些同情这小东西。
“你看,这里长出新枝了。”
它的生长季到了,自然开始抽枝。“剪剪吧,不然后面不好看。”我说。
文竹其实是攀援类植物。它的主茎不够粗壮,难以长期自行直立,生长到一定高度后容易弯曲,并且如果周围有支撑物,它就会调整自己的生长方向,换句话说,它并不是“自力更生”,而是只能依附外物才能长到更高的地方。如果没有支撑物,就会“垂头丧气”,越长越散。在一些种植文竹用来观赏的人们眼中,就会觉得“看着不舒服”。
我想起一个生长季,有一天我把文竹放在了窗边,然后去上学了。我们家窗户在玻璃边缘,有一层木制的装饰,说是层,其实就是一些木制结构。等我再想起它见到它,我突然发现从木质结构的缝隙里,长出了一条细细的小枝,从小花盆里延伸,攀附在窗户上,缠绕、生长。但这条新枝很不同,就像前面提到,一般的新枝两到三天,就会在新枝上长出又一条新枝。而这枝上的新枝基本都没有开始发育,反而最上面的枝头不停的向上延伸,在木头缝里打转、攀升。母亲也见到了,于是拿来修枝剪。
后来我知道,这并不是一种健康的生长现象,植物在不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茎或枝条异常拉长,但组织疏松、细弱,叫徒长现象。在恶性徒长中,发出的新枝会疯狂吸取养分,从而影响整个植株的正常生长。
在我剪枝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他离开了。我刚回头,看到他朝我挥了挥手,说,“我先走啦。”
我突然感觉到哪里不对,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聊的好像也是有关于文竹的话题,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跟我说他之前也养过文竹。后来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形影不离。
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的呢?
我突然想起,那个恶性徒长的生长季,那株因为顶端优势在我家窗户旁不停攀附生长的文竹。
我听到他对母亲说,要不先别剪了,看看它能长多高。
后来那枝条真的越长越高,渐渐攀到了窗户顶端,伸出了窗外。
枝条很快失去了生命,渐渐地枯萎,但依然缠绕在窗户的缝隙里。
我望着枯萎的枝条,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它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条难以磨灭的印记。
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那种情绪,叫做羡慕。
羡慕那种为了一个目标倾尽一切,燃烧生命,肆意生长的勇气与决心。
这么多年过去,肌肉早已坍塌成了肥肉,生活也越来越平淡,理想与现实越来越远,可我看着眼前的文竹,心里又想起了他。
枯坟荒冢
作者:向阳
评论要求:随意
白象门掌门大殿内。
名为阿烬的男子以头抢地:“请师傅出手,为徒儿的家人报仇雪恨!”
上首的掌门看也没看弟子一眼,面无表情的说:“师傅昔年与人定下誓约,此生永不下山……”
“师傅!”阿烬红着眼抬起头。“您不出手,弟子自己去!请师傅准许!”
“以你的武功去了就是送死,留在山门练两年再下山。”
“回去吧。”
师傅冰冷的话语落在殿内坚硬的大理石上,他向来是说一不二,不允许弟子违逆自己的。
下首的阿烬死死的把头磕在地上,浑身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是,师傅!”
当晚,白象掌门座下首徒盗取门中《魔象拳》秘本,逃下山去。
白象掌门冷冷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自言自语道:“白象与魔象合一,方能成就圣象。尘儿,烬儿,只要你们两兄弟互相成为对方的催化剂,我白象门就有可能重铸圣象之荣光。莫要怪为师。”
掌门又望了一眼白象门内,二弟子阿尘在床上,睡得正香。
这是一处位于野外的乱葬岗。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都有源源不断的尸体送进这里来。据说刚开始只是一方小小的墓园,久而久之,它的面积越来越扩大。究竟是从何时成为的乱葬岗,已不可考了。
乱葬岗的入口处插着一根破损的木牌,上面原本用血红色的朱砂写着逝者安息四个字,但是断了半截,剩下的半截沾满了鸟类黑白混杂的排泄物。字迹模糊不清。
时间是夜晚,月上中天。清亮如水的月光照彻大地,风呜呜的吹动挂在坟头腐烂破败的黄色布条,远处传来几声乌鸦的咳嗽声。地面上破败林立的墓碑、干燥枯黄的杂草、幽蓝色闪着绿光的磷火昙花一现,一切显得寂寥、荒凉、又萧条。
而在这四下无人的寂静之地,正是适合武者拼死搏斗、互相厮杀的好地方。
有两名男子伫立在枯坟荒冢之间对峙,季节明明还是盛夏,两人中间的空气却冷得像万载不化的玄冰。
右边的男子身高足有两米五,上身赤裸,充满力量感的肌肉块暴突在空气中,身后披一件乌鸦尾羽编制的玄墨色披风。披头散发,左脸上刻着一个凸出来清晰可见的“魔”字刺青。仔细看去,他的影子竟然在月光下变为了一尊比他本身还要巨大的魔象!他只是站在那里,就散发出一股无与伦比的狂气与霸意。就算此时有一头残暴凶恶的霸王龙复生,也是敌不过眼前这个男人的吧。
左边的男子身高也有两米,但在对面的衬托下无疑显得瘦小了。他身形匀称,落地生根。身穿一件洁白的武道服,左胸用金丝绣着一个象字,抿着嘴唇,整个人散发出一股沉凝如山的气质。他背后的影子竟也有一头大象,它懒懒地趴在男子的影子里,仿佛一座亘古存在的丘陵般一动也不动。你若站在他面前,便会感受到一座山的厚重,和沉默。
已一个时辰了。一片枯黄的落叶自右向左,打着旋落在两人的中间。
终于,白衣男子说道:“师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掌门叫我来领你回去,死活不论……”
黑衣男子看着师弟认真的表情,忽的,爆发出一阵狂笑,他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笑的整个身躯都在颤抖,连背后的披风都随之沙沙作响。
“师弟……师傅那老杂毛还真敢叫你来啊。白象门可就你我两根独苗,他就不怕你死在师兄我的手上吗?”师兄戏谑的看着他说。
然而师弟面对师兄的恐吓并不为所动:“师兄,和我回去,我会劝师傅他原谅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师兄又狂笑了一阵,他摇了摇头,对自己还有些天真的师弟说道:“师弟啊,老头子派你来,就不是想要我们两人一起回去的。”
“回去吧师弟,你若还想活命,就回去吧。师兄我不想你死。”
“师兄,师傅要我一定把你带回去!”师弟执拗的说。
“哦?”师兄眼神一凝,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师弟,带我回去,是会死的。” 话语落下,师兄身上爆发出一股惊天的气势,阴影里的巨象借助气势化成实体,它双眼血红,浑身漆黑,黑色沥青一般的东西在身上翻滚不休。狰狞的獠牙上暴突出鳞次节比的尖刺,若是戳在人身上,肠穿肚烂都是最好的结果。只见它仰天长啸一声,向着师弟狂奔而去。
师弟只来得及将双手架在胸前,就被巨象冲击的倒退!倒退!再退!
地上甚至被拖出长长的一条陷坑!
“只是逆练了白象功而已,师兄他怎麽会这么强?”师弟疑惑不已。师傅严肃的话语再次涌上心头:“尘儿,宗门白象功有两种练法。正练能窥见圣象之门。逆练则会被功法扭曲性情。答应为师,永远不要尝试逆练白象功。”
明明一个月之前两人还在同一个屋檐下切磋,势均力敌。才多久不见,师兄就已这般强了?
“哈,师弟!你可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了?”
“师傅那老杂毛就是派你来送死的!”
“而且,哼哼哼。”师兄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你想想我为什么能在山上偷到魔象拳谱?”
“嗯?”师弟也感觉到了不对劲。明明师傅在山上是无敌的存在,他怎会感知不到师兄去偷拳谱呢?
师傅……
一联想到师傅,师弟就想起了自己出山门时师傅说的那句话:“将你师兄带回来,死活不论!”
一想到就无法停止,师傅的话忽而化作一道振聋发聩的咒语,在他的心田不断回响:“带回来!带回来!带回来!”一声比一声响,一声比一声更痛!
师弟头痛欲裂,无力的跪倒在地面,双手紧紧抱住头颅,脸上痛苦的扭成一团。师兄见了,立刻冲向师弟将他扶住。
只一接触,他就立马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是魔象拳谱中惑心决的痕迹。”
“而且,还被人施展了催命指法……”
师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丝明悟:“师弟他,活不过今晚了。”
“是师傅特地让他前来送死的!”
想到这里,师兄只觉一股子狂怒之火直从脚窜上天灵盖。他径直仰天长啸:“老杂毛!日后我必杀咳咳咳”
他话说到一半,一只无情的拳头贯穿了他的胸膛。
是师弟。
他整个人充气似的大了一圈儿,变成了一个三米多高的小巨人。扭曲的脸庞布满了裂缝,没有半点曾经是人的痕迹。殷红滚烫如岩浆一般的血从脸上流下来。接着,他缓缓站起身,师兄就挂在他粗壮如小孩腰部一般的手臂上。
“师弟,咳咳。”师兄看着他面前已经非人的师弟,横七竖八的裂缝像杂草一样,布满了全身。强劲的血流中混杂着点点的金色颗粒从师弟身体各处喷射而出,染得师兄满身的血红。奇怪的是,血竟一滴都没有滴在地上,一股奇怪的牵引力将血流牵引到师兄的身上,紧接着,竟被他吸收了?
师弟的血再多,也只能喷射一会儿。渐渐地,他身体缩小了,三米、两米、一米,最终竟缩小成孩童大小。他的手臂早就无力的从师兄的胸膛脱出。与之相对的,师兄胸口的大洞也随之师弟血液的浇灌开始愈合,最后只显露出一片光洁的胸膛。他彻底愈合了。
魔象不死身治好了他。
师兄沉默的看着师弟,师弟无神的双眼回光返照,散发出最后一丝光亮。他嗫嚅着青紫的嘴唇,喊了一声:“师兄……”
接着,在他一同长大的师兄怀里,悄悄的死去了。
此时天边照来一束温暖的晨曦,照在他们二人身上。坟地间轻轻刮起来风,师兄站起身,运劲将师弟的尸身震成粉末。风把他带走了,带到了他一直想去的地方。
师兄从地上捡起一枚平安玉,上面刻着师弟上山时的名字。默默地戴在了脖子上。
接下来,他转过身,坚定地向着白象门的方向走去。
话说故事的走向并不以我们设定好的道路为基准。
这是一篇不成熟的练笔。
作者:黎奉行
评论要求:无要求
补充:是西尾维新《十二大战》 里断罪兄弟的同人文
长幸是哥哥,所以你要尊重他。
忘了是多久以前的记忆,面容模糊不清的温婉妇人,遥远的似乎在天边的刚毅男子。那是他的父母,或者说是“他们”的:积田长幸与积田刚保,两个人的父母。
哥哥,哥哥。刚保重复咀嚼着这个词语。两或三个音节,毫无意义的发音组成一个拥有强大束缚的意义。那是哥哥,由同一人的腹中诞出,由短短时间差异选择出的先后顺序。那是哥哥,与他毫无差异,看起来好似镜中花朵一般的存在。
长幸是哥哥,母亲这么对他说,柔软的手指拂过他的发鬓。你要尊重他。
但是,他在心里呐喊着。那个人根本不配当他的哥哥。
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用无聊目光打量世界。语调平平、语气平平、音色平平、情绪平平;好像什么东西都动摇不了他的心情,什么事情都改变不了他的态度。这样的人、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没有自称他哥哥,作出一副领导者样子的资格。
那个名为哥哥的人是否有得到过同样的劝告,积田刚保不知道。他只知道这句话如同附骨之蛆一样缠绕住他的心,压迫得那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喘不过气来。长幸是哥哥,哥哥。所以你要尊重他,他的要求是第一位,他的期望就是你的期望。
封建得可怕,每每回想起来刚保都觉得恶心到想吐。那个名为母亲,用子宫将他生出的女人,用种种名义死死压迫着他的内心。这让他变得神经质,就像后退两步触到的不是墙壁而是悬崖。每每到日光升起时,在阳光下他只能感到绝望。
而后,几天还是几个月的时间。那对夫妻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手中握着断刀刀柄的男孩,此刻正大口呼吸着抹去脸上的血污。
那是…
男孩转过脸来。
啊,
啊啊。
他张了张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只能呆愣愣的站在原地,任由带着血腥味的双臂环绕过脖颈。
“没事了,刚保。”相似声带震动发出声音,有些干哑,除此之外与平常没有任何改变。“没事了。”
那手掌一下又一下拍着后背,积田刚保慢慢伸手去回抱自己的兄长,泪水忽然涌过眼眶,
兄弟两人被收养了,家庭名为断罪,干支十二家中最特殊的存在。
源自一代代的传承,非有血缘的长幼关系。
而新一代断罪兄弟,积田长幸与积田刚保…
双胞胎,
同卵双胞胎,
受精卵均分,
相似的基因,
相同的外貌,
相同的身高,
相同的习惯,
相同的笑容。
区别仅仅在于,那不同的服饰,还有迥异的性格。
钱,钱,钱。刚保最经常挂在嘴边的除了老哥,也就只剩下这个词。他追求钱财,并且坚信它可以实现一切。
而对于长幸来说,那显然只是单纯的附和而已。身为兄长的他完全没有世人说的类似于生活主见这一类的东西,漠不关心的应和一切非战斗的提议。
无所谓。
对一切事情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绝对客观——不,只能说是毫不在乎的看待每一件事。
多多少少的早餐没有问题,
一下两下的拳头没有区别。
就像是在二分裂时,名为欲望的基因突变一般。
他的兴趣,或者说天赋,仅仅在战斗上。
积田长幸是战斗的主导者。
“人影”喷出火焰的时候,决定其走势的是他手中的“逝女”——装满液氢的巨大罐子。氢气可以造出巨大的火势,甚至于爆炸——他必须要小心控制量以防止殃及自己。长幸总能做得很好,火焰永远堪堪停留在脚步前方。
但每次战斗结束后,他永远会拒绝弟弟出门玩乐的提议,选择一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吃薯片。
很无趣。刚保想。无趣到极点。
而在两人因为过于恣意的行为遭到弹劾时,身为哥哥的长幸,让在场的所有人哑口无言。
“我们就是在教给人们税金正确的使用方法。”这样说着,长幸露出了在战场上才会有的,自信的笑容。
耀眼。
那一瞬间,刚保眼中的哥哥变得无比耀眼。挺得直直的脊梁,妙语连珠的嘴唇,就像一道光,直直打在他的脑海里。
庭审的结果是理所当然的,回家的路上,罕见沉默的刚保忽然开了口。
“你…”
“嗯?”长幸走在前面,又恢复了漫不经心的语气。“想说什么?”
夜色打在他的脸上,给面庞镀了一层柔和的光。刚保盯着他的脸半晌,像是第一次认识到他一般。
“不、也没有…”
说到一半他忽然闭上嘴,眼睛不自然瞥向一边。
老哥。他最后在心里轻轻说。你要学会笑啊。
积田刚保喜欢夜晚,因为每每到夜色降临,他手中的武器才会焕发出最夺目的光芒。
“人影”,他的爱宝。
和正在经营的火蜥蜴网站并列的可爱东西。
陪伴了他十几年,如手如足。
“你绝对是在作弊!”
面前空空如也的中年男人发出咆哮,口水喷洒在桌面。他布满皱纹的脸胀得通红,随着沉重的呼吸一起一伏。
真是。放下手中的牌,刚保挑起眉头看向面前怒气冲冲的男人。“有输就有赢,这样输不起可不是什么好习惯。”他说,一只手指指自己脑袋“脑子是个好东西,不是吗。”
“你居然敢侮辱我!”为壮胆而喝酒的作用来了,他使劲一锤桌子,筹码哗啦啦散落开来。喷着酒气想绕过桌子去理论,但在跨出第一步的时候,他就停住在原地。
而那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一类的东西,是由外而内复又由内而外的不可抗力阻挠了他的行动。有橙色的火苗自口中喷涌而出,落在皮肤上灼烧出焦黑的痕迹。
“啊、呜啊啊啊咕啊”
男人死命扒住自己的嗓子,由痛苦产生的力道把喉咙直接撕开。他倒在地上翻滚,被点着的地毯更加快了死亡的进程。持着灭火器的工作人员被这场景震慑得说不出话,糊味慢慢飘散开来。
而积田刚保只是站起来理一理衣服,对在一旁战战兢兢的工作人员勾勾手指。
“我想把这些筹码提现。”他的另一只手还捏着“人影”的喷射口。“越快越好,可以吗?”
两人被选为十二大战的下一届参与人员。
这显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最完美契合的相性,几乎为零的高度差异,从未有过矛盾,永远并肩作战。这般巨大的优势是前所未有的,甚至让人产生了“说不定这次能得到优胜”的想法。胜利,这个词对于断罪家来说是梦寐以求,却又可望不可即的。也正因如此,此次的契机显得尤为重要。
“喂,老哥。”胡乱翻着参赛人员的介绍表,刚保百无聊赖的说。“你想要什么。”
“嗯?”接收到提问的哥哥转过头去,一副疑惑的神色。“你刚才问的什么?”
“组合的名字肯定要有特色才对吧。”他直起身来,抱着手臂道。“你看干支十二家的其他那些人,什么为杀而杀这一类的名字,听起来很拉风啊。”
“多大了还喜欢拉风的东西。”一如既往抓错重点的长幸仍旧没有错过吐槽弟弟的机会,他稍后想了想,随即摇摇头。
“本大爷没什么想要的,你不是知道吗。”
啊,也是。本来没有抱多大希望的刚保哼了哼。“那么,”他紧接着道。“我们这次优胜的话,该许下什么愿望呢。”
“你肯定会要钱吧。”哥哥又垂下了眼睛,一副马上就要回去继续宅在沙发上的样子。“这么喜欢钱,干脆和钱死在一起算了。”
“为钱而杀。”
“啥?”
“不,听起来还是不够炫酷。”刚保挠挠头,眉毛向上抬起。“如果字数多一些会不会好一点呢…‘为赚钱享乐而杀’,如何。”他一拍手。“赚钱就是为了享乐嘛,不然要钱干什么。”
“…如果你这么想的话。”
长幸没有提出异议。
当然,他怎么会有异议,不会有的。身为对大部分事情抱着无谓态度的男人,积田长幸、断罪兄弟的兄长,只是用一如往常的态度,再一次应和了弟弟的提议。
“‘辰’之战士——‘为赚钱享乐而杀’断罪兄弟·兄。”
“‘巳’之战士——‘为赚钱享乐而杀’断罪兄弟·弟。”
这样报上名号的两人,脸上露出酷肖的笑容。
寒光一闪而过。
被强行拉出回忆的刚保眨眨眼,大脑尚处于混沌状态。他不知道为何要在这种时刻分神,此前做过什么一概不知、下一步应当如何去做也尚无想法。他只是呆呆楞楞站在那里,直到看清光芒的来源。
那是一把刀。
他瞪大眼睛还想再看清什么,却只来得及注意到反射着亮光的刀刃。光滑的刀面模糊映出他的身影,还有一旁的,看不清动作的相似形体。
你现在是什么心情呢,老哥。疼痛只在一瞬间,这样想着,积田刚保随之堕入最深的黑暗。
END.
作者:【十三招】洛秋谣
评论:笑语
--跟我念:只要比ddl早一分钟就不算卡ddl
--因为这次的东西我没有想到很好的创意也没有啥构思,偏感性的触动倒是更加强烈,仅仅算是借主角之口抒发一下自己的情感,所以甚至可能不太像小说,更像一篇散文之类的短打。但是主角并不是我自己啦。可能读起来会很奇怪,逻辑不连贯,而且很中二,挺没意思的。大家看着玩玩就好,别太较真啦。
吉他,老实说我从来没有真正把它拾起来过。所以更多时候,它被蒙在黑布底下,倚在我卧室的墙角,像一个可有可无的符号。
但是我也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它。我总觉得我还是需要一个符号。
一个什么样的符号?
呃,如果是你,你觉得哪个学段的友谊会最纯粹、最值得怀念?
我觉得会有很多人觉得是中学吧,很多人,包括我的大部分朋友和家长,都会觉得稍微成熟一点的友谊才是更亲密的。
反正对我来说,是小学。小学的时候,大家不会捂住自己的试卷跟人吹嘘成绩,不会偷偷看别人做了多少练习册,也不会带着隐隐的优越感炫耀对象。我们因为共同的爱好聚在一起,总是想着一起玩,玩点不一样的。
所以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听虚拟歌姬,听摇滚,听音游的电子乐。我说,我们将来可不可能也一起做音乐?
新奇又好玩的主意,还能让自己变得很厉害,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我们前后四人用了一节数学课和一节语文课来讨论做音乐需要什么,用了一节自然课来讨论做什么样的音乐,一节体育课来讨论分工。因为上课说话被班主任警告了两次,传了不计其数的小纸条,在练习扔球的时候偷偷溜走躲起来差点忘了下一节课。
结论是我求着我妈,把生日时候答应给我买的手机换成了吉他。我跟我几个哥们儿说,我可是下血本了。
应该不是很好的吉他,我分辨不出拨弦时的音质怎样,但是一直记得我把它放到地上的时候,六根弦一齐震动,共鸣箱吐出微弱的、浑厚的咚的一声。
毕业之后,我们还是会经常出去玩、一起交流最近听的音乐。
那琴练得怎么样了?我们都心照不宣地不问对方这个问题。
对不起,请原谅我,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能成为P主或音乐人。
事实上,某些事情总是在讨论的时候才最有意思,对吧?
或者说,我们都是最最平庸的人,家里没矿,还是学习最重要?
所以我妈问我,这吉他你不玩的话我给你扔了吧,快中考了,你也没空。
别扔,放那儿吧,我考上大学再玩。
多占地方啊。我妈皱眉。
我哪儿来这么多东西放?
没有东西可放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能放进我的房间了。
书架顶层堆满了教辅和作文素材杂志,下面是没扔掉的童话书。卷子和草稿纸一兜一兜被卖掉。
中学的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就是,处在其中的时候感觉十分漫长,但是当它要结束的时候,再回头,发现拎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留存物。
时间是没有价值的,我好像也是没有价值的。我不是那种很听话的孩子,也不怎么努力,凭借着聪明多少能保住一个成为庸人的机会。
我还是会坚持听音乐,戴耳机戴到听力下降,出现耳虫。在脑海里对每一首曲子的节奏、和弦与歌词进行分析,是我觉得我那段时间里做过的最有意义、最值得自豪的事情。我再遇到听虚拟歌姬、听摇滚、听电子乐的同学,也能和他们说出个一二三来。也曾经喜欢一个乐队喜欢得死心塌地,从学校回到家里偷偷摸到手机,先要看一眼他们发的社媒,以及新歌的动态。
原来这个乐队的作曲和主唱是通过互联网认识的,主唱发了一条翻唱视频,被作曲发现了。
所以某个愿望又开始不自量力地冒头。如果我也能写一首很棒的曲子发到网上,会不会找到一个有缘人愿意做我的主唱?
我用了好几个晚上来做梦,花了零零散散不到十小时在练琴上,被我妈警告了四次再在上学日练琴就把我的琴砸了。
她没砸,因为我之后就没再弹了。
大概还是学习最重要,也最适合我这种普通人吧。
后来我考上了一所大学,中等偏上,专业也不是我曾预想的任何一个。
收拾东西的时候,教辅和童话书一并被装在袋子里拉了出去,书架上空荡荡的,还是没有东西可放。
我妈又问了我一遍,吉他可以扔掉了吗?
我说,别扔,我暑假弹。
最后我也没弹。我知道我的那几个朋友也没再弹。
音乐对我来说甚至不是折断的梦想,吉他也不是什么未竟的遗憾。
只是空旷的少年时代中,一个足以让我成为我的符号罢了。
# Vol.209 「夜色」戏票
作者:陵子
评论:随意
那天晚上约摸九点钟,我跟着人流从剧院出来,眼睛哭得红红的。《蝴蝶梦》比预期延长了半个多小时,台上台下都沉溺在一片悲戚婉转里,久久不能自拔。
剧院很老了,但是里面的装修是近年翻新过的,舞台似乎也换过了前一两年时新的什么材料。演员都老了,但是这些当代的角儿还是愈老愈值钱。坐我前排的一个小姑娘看不懂,挨着妈妈问东问西,她妈妈讲着讲着自己都没了兴致继续看,等第二个中场下来,索性带着孩子离开了。我虽然松了一口气,却也替他们惋惜没能看完。这边位子一个人约是四百元,我可不舍得随便浪费的。
其实看戏看电影这些事儿,最好不要一个人去;看完了总有些感受冲动,必须马上要讲出来的。身边没人,只得将话吞下去,自己消化这些激动的感情。我看戏不止是好奇,主要为了附庸风雅,使朋友圈有东西可发;谁料想这风雅的代价不止在票上。我所思兮远在天涯,欲往相从兮似隔万重烟霞。我边等出租车边在心里咂摸这两句,默念道田秀也是不值得,但是楚王孙到底不是庄周。这个人不是那个人,因此做什么都不算数。
城市里的灯光从来都比月亮更亮。一片黑的长空,偶尔能找到几粒也许算是星星的光点,有气无力地扎在缥缈的云层里,努力衬托着灰蒙蒙一片的半缺口的月亮。那个妈妈确实不好跟她的女儿解释为什么庄周给老婆留下的诗文都在看天上,现在的天能有几多好瞧?古人的浪漫确实浪漫,但是这浪漫也分时效。
网约出租车的司机打来电话。“你是路口下面穿白裙子的那个?”
我道不是,我穿是黑色,提一只红色的包。司机说声对不起,道天晚了只瞧到白衣服的人,不细看路边就找错了位置。
我说没事。
等网约车司机重新找来的这几分钟里,我还是掏出了今天的戏票,对着剧院的璀璨灯火并黯淡的月亮拍了一张极其随便的照片。天空黑透了,于是显得剧院四方亮得发白;票面是浅紫色,黑色的铅字下面有几位演员的剧照,秀丽浓妆的面孔都被印得稍嫌模糊。
我坐进出租车里方叹了口气。其实我是跟朋友约好了一同来看这场《蝴蝶梦》的,奈何朋友突然有个饭局,只有转掉票子去赶前途的坎坷。她得了空赶紧问我这出戏怎样?演员如何?新的舞台效果是不是更好?我只回她说都很好,让她的热情显得尴尬。
当天我没吃晚饭,只煮了一壶咖啡喝掉两杯。也没穿事先跟朋友一起买的旗袍,套了差不多的卫衣跟长裤,提着平时上班的包便出门了。路上走得急,朋友问我去了吗,我没回她。也许我是想跟她怄一怄气的。
在剧院里缠绵了约三个多小时后,演员几次谢了幕,观众才舍得放过她们。我跟着拍了几张照,都不满意,于是就算了。我回忆着剧情,觉得这出《蝴蝶梦》改得是好;但由于是朋友的推荐,而她自己却因事爽约,我又很不愿意去附和她的喜欢,证实她的建议精彩。我倒是不想怪她,心里却很难不觉得委屈。田秀等庄周十年,一面之后又要分离;庄周转而扮成楚王孙去试探田秀,田秀顺水推舟,到底是不愿继续苦等这没边的夫子回头。都是庄子田氏,买票前我其实看中的是《大劈棺》,因为《蝴蝶梦》乃是越剧,我怕自己听不明白吴侬软语,影响观感。但朋友要看《蝴蝶梦》,说是《大劈棺》里田氏不忠,劈棺取髓,不如《蝴蝶梦》的田秀坚贞凄婉,自强清醒。我说庄周既然在田氏面前装死,又设定规矩如何如何才能改嫁他人,田氏又为何必须守着枯坟守寡?朋友不说话了。我后面查了这两出剧目的区别,发觉是自己没读过全文,闹了偏见;于是同意去看《蝴蝶梦》,觉得这种结尾对女士而言更为舒爽。
那张照片拍得实在不好。车子已经开出老远,我没机会补救,便只发给了朋友看,说因为演得投入,比预期大概延长了有半小时,现在你看多晚。
朋友很快回复:延长了吗,真好。我这次没票子收藏了,你能把票送我做纪念吗?我知道你从来不收集戏票的。
我想了想,说好。
后来又出了些别的小事,我与这位朋友再没联系过。我总觉得是我小气,明明只是一张验过的戏票,给了就给了,我自己又不看重这样一张纸。也许我还是在怄气她临时放我鸽子;也许我是遗憾那张票到底印着《蝴蝶梦》,而非《大劈棺》。也许我独自看完整场,很想告诉她你的推荐没错,田秀真的非常好——可我当天夜里在一片黑天底下等出租车的时候,突然就什么都不想跟她说了。
作者:阿氪
评论mode:随意
前文: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92043/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37912/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9099/
写落霞感觉有点关键词诈骗了(土下座)
—————————————————————————————————
大风驱赶着呼啸的哨音烧尽了这个世界,将整个小城覆盖在灰尘一样的冷酷里,这寒冬的爪牙凌虐地巡视着它的领地。
这路上的每一个人,都裹紧了衣服,连面容都不愿露出来,免得直面那个不通人性而又无处不在的畜牲。但吵闹的寒风毫不在乎这一切,它只是无目的地徘徊着,从街头走到了街尾,所有人松了口气的时候,它又偏偏从街尾转回街头了。它把地上所有的东西捡起来,胡乱地拍到了走在这路上的一切人身上,而这默默忍受着这“所有的东西”的拍打的人,心中只有对这游荡的空气崇高的咒骂——你这玩意,跑一边去!
而这游荡的空气,它处在这里却并不是出于某种恶意,它也并不是为了享受伤害他人的乐趣而待在这里的。它只是无处可去,伴随着不可阻挡的时节而被迫地困在了这里,环绕着无数和它无关的愠怒和和它无关的欣喜。是呀,不完全是愠怒的,你看,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享受着因为这大风而带来的假日和短暂的休息吗?而在这一切都休息了的时候,你这不长了眼的东西居然还留在这结了冰的路上,不骂你骂谁!
这一切指责都是情有可原的,只是徘徊在这路上的还有一个心乱如麻的栗童。他那所有的咒骂都不敢说是针对他自己的,他只能像写作文一样尽量挤出几个文雅的词汇针对一下那个甚至没说话,和他一起在因为反复冻了又化开而发灰的路面上的冬天,顺带着测试一下自己还能剩了多少组织语言的能力,反正它并不像其它他能骂的东西一样还会还嘴。
他重又来到周楼生的高中附近,做贼一样。你看看他吧——他裹着棉袄,尽力地将自己撑大起来,显得自己在秋天的捶打下健壮了起来似的,但那个棉袄终究是不怎么合身,猴马褂一样搭在身上,灰黑的毛衣从下缘蹦了出来。他并不把毛衣拉回去,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多余的心力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只是弯腰弓背地向前坎坎坷坷地迈着步子,他的腿早就和手一样的麻木了。他太自作多情了——他一边走着一边笑着自己——他太自作多情了。在老秀才走后的那一段混乱里,他没有想到去见自己的楼儿姐;在他离开了大坝子村,回到,或者说来到了城里后,他想着要去找父亲,没有想到去见自己的楼儿姐;在经受了磨难的那一个月里,他不敢去见他的楼儿姐,他想不出她要是看了自己这幅样子会有什么反应。现在,他终于得以从永无休止的太阳升起月亮落下的滚动中脱离了出来,却忘记了时间,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又要到了年关,赶得早的商家,连灯笼都挂上了。
“小同志,”在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准备对着高中的校门来一个英勇冲锋时,捧着玻璃杯的老门房颤颤巍巍地说着,“这都放假了,找不到人嘞。”
栗童无话可说,只能怪这个“小同志”叫得不好。你管什么闲事呢!
可是,他这么走下去,也确实是谁也见不着了。这不是能不能见着楼儿姐的问题——连骑着三轮车卖栗子的摊贩都不做生意了,这时节,确乎是全世界人都能够回到家中,安享幸福美满的时候了。栗童并不在意这种幸福美满,他也甚而希望楼儿姐没了他仍然幸福且美满。但是想着楼儿姐,或者只是说周楼生,她的幸福美满里却未必要有他一个,他就感到一阵恶寒,再一次怪起今天冷且结了冰的天气来。他已经在这里晃荡了一整天了,栗童觉得自己或许确实应当回到大坝子村去了。
……可他怎么到地上去了?
从脑后传来一阵清晰的痛楚。栗童一定是胡思乱想里一脚踏上人行道的边缘了,整个人在地上咚地拍出一声响。这并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痛苦,栗童当时甚至想着,也许老大把他扔到地上也只是这么一种感觉。
但他听见这咚的一声响好像把他的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他就这么在路边哭了起来。但是没有人管他,他情愿这路过的所有人都不要来管他。但他一边哭着,一边在泪眼朦胧里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他怀疑是楼儿姐,一转眼又觉得看起来像老秀才,他走到了栗童的身旁俯下身来,栗童清晰地感到一个声音问着自己。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再想下去,栗童或许还觉得,这句话应该是“你怎么又变成这样了”。但是他没有想下去,面前的这人既不是老秀才也不是楼儿姐。他周围围起来一群人,大多或许只是围绕着他指指点点,他不在乎这些人,不要他们管。但是,这群人里面不少人,分明地向他伸出手来了。他差点也就要分明地伸出手来握住了——
可正也或许是天气太冷了,每一个人的手都显得那么的冰冷,没有一只像是楼儿姐的手。于是他伸出的手,左右摇晃着,将这些手都推回去了。然后,他自己支承着身体,翻过身爬了起来,继续地向前走了下去。
栗童仍然讨厌学校,他仍然讨厌着从老王到小巷所列举的一切东西。可他还是重回到这条或许他应该叫做熟悉的街道上来了。他来这里并不为了上学,当然了,这个时候也没学给他去上。他只是想着,天色已经晚了,他也确实应该回到大坝子村里过个久违的好年了。他已经可以满不在乎地从原先那条小巷里穿过,而不必担忧是否能和老大来一个不期而遇,他知道老大既然已经从初中毕业而成为了高中中的老小,他也就不再是老大了。
与此同时,他也想到,老大既然已经到了从初中毕业的阶段,那栗童恐怕也再不是他了。
可他还是看到一样的景象,听到一样的声音,老大仍然在那里收着意外险。
栗童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突然就生气了,在他搞明白一切之前,他已经从背后向老大砸了一拳。老大吃痛地躲开后,似乎仍然还记得栗童这么一号人物,他就肆无忌惮地冲了过来,可是栗童,他却全然忘记了害怕,和老大竟在这小巷里斗打起来。
老大手里总炫耀地拿着一把美工刀,于是他当然就本着充沛的武德而捅刺下来,老大总是知道他对面的人面对着这一招总是要躲的。老大当然也总是知道他对面的人这一躲就显得怯弱,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向他们索取住任何东西。这一切总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只是——
栗童一把握住了美工刀的刀刃,甚至忍着疼痛扭转着它,硬生生地从手软的老大手里把刀绞了下来。从栗童的手掌里,汩汩地流出鲜红的血液来。老大见攻守易势,倒也很识相地退却了。栗童也就和那个倒在地上的小孩面面相觑,这才惊讶地发现,他竟也到了能够把对方叫做小孩的年龄了。
但他毕竟不是老大,他决心不再做出趁火打劫的事情。他转身走出小巷,四处搜寻着。他竟不记得初中的周围有过任何一家药店。他或许走得有点远了,远的连自己都疑心那个小孩是不是早就跑了。可他还是回去了,见到那个小孩仍然躺在那里,只是勉勉强强支起身来。于是,他向小孩伸出了拿着药水和绷带的手。
但,仿佛是因为被打到地上是一件值得羞愧的事情,那个小孩一巴掌将他的那只手拍掉了。被刀刃划开的伤口因此而一阵刺痛。
栗童终于在这一阵刺痛里知晓了一些或许他早就应该知道的事情,那关于尊严的对话又一次地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而在那一阵狂喜而带来的迷醉里,他听见似乎有人疑惑地叫着自己的名字。于是他转过头去,看见他的楼儿姐站在巷子的另一边。他持续了一天的游荡,正如他之后才知晓的,他的楼儿姐每天的寻找,终于在这里再会了。
而此时,正渐渐入山的太阳,正尽了全力地向天空投射出一片又一片的落霞来,昭示着一个晴朗的,光明的明日。正随着栗童跑向周楼生,一头扎进她的怀抱里,一群麻雀从巷子中穿梭而过,在快要撞上了墙时猛地拉高了,升向了铺满了万丈霞光,显得辽阔而高远的天空。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本来月初想写个背叛了高中时期的自己成为无聊的大人的人的同人。
_(:3」∠)_但是没写出来!
_(:3」∠)_所以写了这个。
_(:3」∠)_应该是所有打工人的愿望了吧。
_(:3」∠)_希望公司自己爆炸。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个开局同样平庸无奇的周一。
早上7点25分,苦逼打工人小施的眼睛在闹铃激烈的咆哮声中不情愿地睁开,而大脑则依然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
书柜上养了快有两年的蜥蜴正精神十足地扒擦着饲养箱的外壁讨要它的大餐,于是小施便把旁边小盒里最后几只蟑螂连着盒子里的残渣一股脑地倒进饲养箱。
明天网购的新饲料蟑螂就该寄到了,他收件地点一向是填在公司的,下班时得记得顺便带回家来才行。
真麻烦,不想上班。
小施在心里嘀咕着,给自己倒了杯水。
秉持卡极限操作的惯例,他从来都是拿白水当做早饭,喝完直接上班去的。然而由于周一debuff加持下的失智状态,一杯水有一半被他倒在杯子以外,沿着桌沿一直流到地上,而后又让他一脚踩了进去。
“咕嚓。”
踩入水中的触感从脚底迅速飞入大脑。
小施的大脑勉强清醒了一点,抬起脚,袜底已经湿透。
一双袜子在滴水,两双袜子没干透,还有一双刚踩了水。比起只穿一只袜子的选择,小施倒是更倾向于直接摆烂,直接穿着湿袜子去上班。
算了,就这样吧。
只是才刚出门十分钟,小施就对这个不清醒下做出的决定万分后悔。
水分充足的袜子黏哒哒地粘在脚底,这让他走起路来极不顺畅。他甚至感觉得到充满了水分的鞋内随着他走路发出噗哒噗哒的声音。
早知道,就把袜子脱掉了……现在可好,变成行为艺术了吧。
大概是穿着湿袜子走路。还在走神的后果,小施一脚就撞上了正挡在人行道中的小推车,小推车里的土豆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小施连忙向一旁小推车的主人道歉。
“哎呀没事,没事,你们年轻人啊就是急躁,不要急嘛……”
一边应付着老人家絮絮叨叨地讲述着人生经验,一边快速捡起滚一地的土豆。
什么从容不迫的人生经验,我可是要迟到了啊!
小施内心咆哮着冲进地铁站。
只可惜由于他一贯以来的卡极限时间操作,车在他的眼前关门,开走了。而接下来的一班车则要十分钟之后才来。
小施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不知该说他对时间的把控力是超强还是糟糕,他迟到的时间也是刚好的十分钟。
真不错。
办公桌上如预料中的一样放着几份文件,小施随便翻了一下便连同笔记本一同挪到角落里去。并没有特别紧急的任务,工作也不会自己长腿跑掉,就算是边摸鱼边做也没有任何问题。小施对自己死线滑铲的水平相当自信。
而当他悠闲地摸鱼过大半天,整理桌子的时候,发现笔记本下压着一张手写便条:
紧急!!!
顶头就是这么两个大字,还用笔画了好几道着重线。
要命了。
留言的内容是一件今天必须完成的工作,看时间是早上写下的。小施估计,是因为今天迟到与前来交代工作的同事刚好错过,同事便留了便条。
离下班时间只剩一个小时,小施匆匆检查了一下工作量。这可不是赶工一小时就能做完的程度。没办法,只好留下来加班了。
要是早点看见就好了,小施不由得痛恨起今天摸过的所有的鱼。他恨不得学会大时间回溯术把摸鱼的时间都用来赶工。
这工作一做就做到了晚上九点多。
小区楼下多了个没见过的夜宵摊。小施决定在这里把晚饭解决一下。
“老板,多加辣!”他说着一口气灌下半瓶冰可乐。
然而才吃过不到一小时,小施就感觉肚子里面在翻江倒海,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喷射而出一样。没办法,他只好扶着肚子前往医院。
“急性肠胃炎。
你在xx小区那个新开的夜宵摊吃东西了吧。”
“你怎么知道?”小施怀疑这位急诊科医生有当半仙的天赋。
大夫一乐,朝旁边一努嘴,“看到没,那几个人也一样。”小施回头一看,旁边输液室坐着四五个人,苦着一张脸,一手按着肚子,一手挂着输液瓶。他很快便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一同吊着瓶,输液室厕所两头跑,一直折腾到天亮。
而由于这个突发事件,小施成功获得了三天的病假条和两盒药片。
原本还以为是领导和同事良心发现,完全没受到电话打扰睡了整整两天的小施直到周四才发现,他的手机早就没电自动关机了。等他充好电,开机,果然等着他的是一堆未接来电,短信以及微信。而且大多数都是来自同事。
肯定是工作上的事情。小施决定放着不管,直到他再打回来。
工作嘛,能拖的时候当然还是要拖啦。他回头去逗蜥蜴,它正半醒不醒的趴着晒下午最后的一点阳光。
啊,对了,饲料,记得是周二就寄到公司……
咯噔。
万一……
算了算了,周五还是要去上班的。到时候也不是不能拿。
小施立马打断了自己脑内那个不怎么好的未来猜测。
没多久被同事再次来电话吵醒。果然的先问了他两句身体就谈到了工作。
“……哦,对了。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啊?”
“嗯。对。你不用来了,公司炸了。”
“啊???”小施完全没能理解同事说了啥,明明每个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完全不明白。
“炸了???”
“对啊,炸了。昨天不知道哪里跑出来很多蟑螂,跑的到处都是。公司里今天找了灭虫公司去喷药。好像是电线被蟑螂咬穿了吧,又加上喷雾里有什么成分。结果就这么炸了。”
“不过喷药时候东西都搬走了,人也都出来了。所以倒没啥大事。就是这段时间得在家办公了。”
同事叹了一口气。
“但是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多蟑螂啊?”
小施看了眼书柜上的蜥蜴,没敢说话。
我要是说,这都是因为一只湿袜子,你会信吗。
当然。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口。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注:是if线的阙西东!参加企划用。
开元二十七年,榴月,阙西东随姐姐踏入长安。
一切起于季春开头某天,家中破旧的竹门被阙停云刀鞘撞开。
西东!我攒够盘缠了,我们去一个你能自由在外行走的地方罢——姐姐这么说。
正数河灯的阙西东抬头,姐姐彼时站在逆光,刀柄缠绕的彩绸和发丝在永州淅淅沥沥又纷乱的小雨里沁着湿意,因而泛出油亮又温润的光泽。
于是她们收拾家什,卖的卖送的送,总算也是给路费加上点微薄之力。
你做的那些漂亮河灯,怕是来不及找到下家,可惜得很。姐姐出发前道。
没事,姐姐说我们乘船过江,就都放到水里吧。她道。
一叶小小的舴艋舟,被阙停云一摇桨,便迅速悠荡前去,没几下,生长十一年的小村就变得很远。
你会想家吗?阙停云转首笑问。
光顾看船舷的水花入了迷,阙西东全没听到,有些懵望去。
停云无奈,腾出手指点对方身侧,道,快放河灯,过会天黑,这儿没烛光要烧了手。
三月星子缀在天空,莲花状的小灯被阙西东系上绳,漂浮船侧权作照明。
按理说两个十岁出头的少女,行走在尚带寒气的春月,四下寂静无人,本该觉得可怖,但大概是因为她们早已习惯生活的猝然,反而觉得安全。
母亲是从未见过的,父亲只停云尚有记忆,阙西东记事比别人晚,有印象的时候,父亲已经不知所踪。
阙西东只知道父亲是退伍府兵,会些拳脚甚至还算不错,有时去街头卖艺,会带着姐姐。姐姐天生大力,学武也是一点就通,年纪很小就颇得父亲真传。父亲是个爱夸奖又和善的人,只是某天早晨醒来哪里都没有寻着,大家都说他死了,是被阙西东克的。
这我妹妹,天生如此,不是妖异,你们再说我可要生气了。阙西东记事后,姐姐拉着她讲过最多的便是这句。
因为白发红眸,村人时常用异样眼神看她,在父亲去世后更是变本加厉,还有孩童拿小石子丢她。姐姐总是恼怒,冲上去就把那些小孩揍得哇哇大哭。村人虽然恐惧但好在本性不坏,自知理亏还偷偷在家门远远处摆上点吃食。
于是姐妹有时靠卖艺获得的铜板果腹,有时靠息事宁人的接济,七歪八扭也凑和能活。
直到阙西东在父亲的旧物件里找到一柄唐刀。
那是箱子的隔层,她因为不便出门常坐在木箱上发呆,垂落双腿踢踏板面,突然格子就在她脚下弹出来,吓她一大跳。
阙停云说,既然是她找到的,父亲又不告而别,那这刀,当然算是西东送她的。
她其实相信父亲已经死了,但姐姐不满意,不满意父亲不见,也不满意她们的境遇,凭着舞弄得虎虎生风的唐刀,她寻到机会就加入路过的杆火班子,一去就是三年。
第四年的时候班子又回到永州小村,阙停云五颜六色地跃进家门,迎接她的是琳琅满目河灯。
那个暗格里除去唐刀还有本做香烛纸人河灯的小书,阙西东起初不认得字但能辨别图纸,此处多竹,几番试下来,倒是不仅能做出灯,连字也连蒙带猜出一些。那些灯摞在门口,她隔七日做一盏,想着到一百姐姐就回来了,然后又想到两百一定能回来。
太好了,等到长安,我去当镖师,然后给你租个铺子卖河灯。阙停云兴冲冲道。
长安是怎么样的呢?阙西东数着要带走的河灯,每次想念姐姐和未谋面的父母时她亦会扎一盏,开心扎一盏,难过扎一盏,扎着扎着,那些情绪逐渐如竹篾和灯焰似的弯曲消融了。
洞庭急浪八百里,荆州繁华市声沸。襄州向西入秦岭,蓝田关过终南山。
岳阳楼边大船有数不尽窗棂,西域胡商骆驼铃铛摇晃清脆,崎岖山路走得脚下水泡起复挑磨出老茧。
守关疑她为怪,姐姐递上过所,笑嘻嘻道,军爷,这我妹妹,天生如此,不是妖异。
然而士卒依旧不松口,最后停云拔出长刀飒飒成舞,士卒不禁喝彩,终于放行。
入春明门时已是黄昏,姐妹俩站在街角,看那望不到顶的高耸坊墙下,将闭市的车水马龙、行者匆匆,没几个视线在她们身上停留。
真好。阙西东道。
人潮涌动,她和姐姐像两滴水珠,掉进这汪洋海里消去踪迹。
停云一愣,随之笑着揽她肩,走,先找个地住下。明天,姐姐去打听哪儿能摆摊。
阙西东点头,抱紧怀中最后一盏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