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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背景故事偏向架空 与现实不符剧情会有漏洞欢迎小窗提问(此处21点规则为剧情服务与现实中有差距,注意甄别)
一声鸣笛过后,远处明亮桅灯晃晃悠悠着靠拢码头,一艘货轮随归零的响钟正不断靠近码头。谁知探照灯下有几人身影隐在阴影中意要伏击。对于灯下黑的团伙来说这是一个绝佳时机。黑暗中发出银质辉光,与此同时出现第二道鸣笛,仅仅眨眼间的信号下让每个人拉响警觉,两次鸣笛意味着将要泊船,同时意味着立即行动。
远海而来的货船少见用了老式材料,反倒成了这里最显眼的船只,它费劲力气传出第二道鸣笛。这下辉光来不及闪耀,等来的不是卸船拉门的闷响而是身后突然涌出的爆炸。爆出的火光比桅灯还要明亮,万幸的是火势被乱堆的铁质广告牌隔断,火浪扑向牌中央看清牌中的文字,上面写着:
“欢迎来到唐人街。”
这堆牌子其实堆在码头处,不到两步就是马路,后退两步便有一扇后门,同等材质的纂刻小牌死死的焊在门口,原来这是一间唐人街内的职介所。
路旁车辆自觉远离,等待出事车辆火势殆尽。他们心知肚明这里是唐人街中腹地,当地警方跨过街门都算困难,怎么会管这小小的车祸。
“细姐,外面介车怎么撞的?”
肥婶半开着窗户,窥见灰雾被这玩意染的满天火烬,到处都是红彤彤的,真比雷雨天还要可怖。她见此情形不忍关上窗户。
肥婶嘴没闲着不停啃着石榴。倒是门口的动静迫使肥婶身旁坐的瘦条女人立马撂了手中的吃食,细姐目送那人进了深处的办公室后,呶呶嘴示意肥婶投向办公室的方向:
“飞仔前脚刚进,后脚冷大少带着几个马仔来了,有嘢睇咯。”
“阿飞点的车?”肥婶听了这句立马感了兴趣,顺着细姐的话说着。细姐见这反应也有了精神,左看看右瞧瞧生怕她的话被旁第三个人听见。
接着压低嗓音,说出她心中的猜测:“估计大差不差,前几天你没看见飞仔麻叔两仔爷窝里斗,麻叔差点打死这个不孝子。”
“在哪?”肥婶的耳朵立马支棱起来,连忙追问道。
“能是哪啊?”细姐手朝上指着头顶,“兴隆蒲场咯。”
透过职介所的窗缝,便能看见不远处座落在楼顶的巢房。他的古怪形状与其他建筑显得更为格格不入,错综不平的外表下像是被堆砌的巢穴,建筑虽小可五脏俱全。
楼下是平常酒吧娱乐会所,楼上是众人心领神会的棋牌场所。远海而来的东方棋牌与西方赌博汇在一起,是这块地区任何底层人都能去的消遣宝地。麻叔就是兴隆蒲场的看场场头。
“嗐,在老家时他本事就大 。”肥婶摆摆手,“这下跟着来了大英国更是无法无天了。”
“他这个位置,撑破天也就是个看场子的头。”肥婶啐了口嘴里石榴籽,满嘴的不屑:“那还能有多大的造化?又没跟冷佬去了美利坚。”
“这你就不懂了,庙小好造化。”细姐看向那边的车水马龙,“那天我求到了好财运特地去的蒲场,没到门口就瞅见里里外外的哪个对他不客气,恨不得把钱塞他嘴里。”
不足二三人进出的窄小门口处挤满了人,一辆A型福特车晃晃悠悠着,昂首挺胸的停靠门口
“麻叔怎的来这么早。”有人急忙冲出门口伸向车把,福特车车身涂满黑的发亮的车漆十分漂亮,谄媚的脸庞被印着一清二楚。
“麻叔饮茶。”有人抱着一壶热茶在吧台候着,即便这是一座纯正又时髦的酒吧。
不少人目光驻足福特车后座,麻叔蹬开车门颇具气势磅礴的下了车,为了这次闪亮登场,这位膀大腰圆的老头甚至换上了平日最嗤之以鼻的洋人装。
麻叔身上的洋装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合身,左边长一截右边短一截,腰间的纽扣苦苦撑着初见端倪的啤酒大肚。就算这样所有人都愿自割双眼全当没有看见。
“麻叔什么时候到西洋场坐坐?”新来的靓妹挤出店门,火红的洋裙包裹着身姿让麻叔看直了眼。他啪地关上车门,换了一副和善的面孔迎了上去。“这就来,得来!”
麻叔笑盈盈的搂上靓妹,没走两步回过头,一个手势示意司机座位摇下车窗,麻叔喊着:“阿飞,停好后车再刷一遍车头缝多擦擦。”
说罢又前进几步,麻叔的小眼提溜转了两圈想着些什么,留下一句:“洗完去唐人街南城口接个客人到职介所,然后把钥匙还回来,别给弄脏咯!”就进了店里。
不少围凑而来的也见大佬进门后也零散散开,不出半分钟门口安静的一如往常,只剩阿飞跟这辆闪而亮的福特车留在原地。
“飞仔当真是他亲生?天天净被安排些泊车仔的杂活干!”肥婶说着又拿起串葡萄 ,这水果在这可是稀罕物,一颗一颗又大又圆,一根枝条能出无数籽粒饱满的大葡萄。
细姐敲敲桌子,十分笃定:“亲生,十足的亲生!我亲眼看到的,磨炼后生仔罢了。”
“可当真不嫉恨吗?...”
兴隆的西洋区内罗列仅一张扑克桌,狭窄的区域在麻叔的到来后挤的水泄不通。
麻叔见人聚的差不多,坐在庄家位置睥睨着四周,他大手一挥垒出小山高的英镑,
“今天我高兴,21点我坐庄,我输了折现。”
人群嗡的声下一拥而上,纷纷哄抢闲家位,大佬的牌技谁都想一睹为快,大佬的钱谁都想赚!麻叔他很享受如此众星捧月的感觉,他抓的正是这种心理,这是他最擅长的赌法,从未失手过。
红裙靓女坐在桌上,手中不断洗着扑克牌,大小王夹在腿缝之间惹人离不开眼。在众人注视下靓女分发纸牌。21点该是闲家的天下,雾里看花下迷惑庄家法眼。可面前四位赌徒眼前被小山高的英镑冲昏头脑,他们投出手中筹码,四个double双倍赌注无一人insurance保险,势必要孤独一掷。四人静等庄家最后一张的hit,麻叔见这阵势脸上的褶子都快笑开了花,就剩自己这张底牌。
“麻叔,阿飞回来了。”
关键时刻一个马仔凑近麻叔耳边。抑制不住的笑容被硬生生憋了回去。手中的半张牌摔向马仔脸上,“你发鸡盲啊 ,冇见到我玩正开心吗!”
半张牌迅速抽红马仔的脸颊,纸牌被风吹过轻飘飘落在桌上,牌面的图案阴差阳错下显露出来。
底牌加起超过21点,庄家毫无意外的胜,有些脾气的麻叔瞬间换了副乐盈盈面庞,拱手中仿若谦虚嘴角已经止不住的上扬;
“拜我小弟好运,勉强赢了各位,也是赶上天爷架云闲游碰巧了。”
麻叔从小山上拿出纸币,四张英镑铺在四人面前,“第一局权当练手,麻某又不是什么卑鄙佬,筹码我暂不收,钱收下就来第二局,现在离开来得及。”
他的语气轻飘飘,铺的甜蜜陷阱也令人飘飘然。两句话的功夫勾中了所有人想要赌一把的心思,想来想去里里外外怎么着也不亏。这里要是一间算盘会计室,这下死到临头的假账都能给你盘活了。
四人开始犹豫,三人动起了离开的心思 二人拿起钞票定好第二局,一人拿着筹码溜之大吉,零人不敢坐空余的位置。
什么? 原来你们就只是口嗨在假玩?众人面面相觑无人敢上。此时的此时就该发生点意料之外的“事故”了。
人群中伸出一只手,将仅有的筹码摆在桌上,第四人加入进来。听到坐下的动静,麻叔才抬起头来看看哪个胆大衰人敢跳他的火坑。
是阿飞。
阿飞稳稳当当坐在第四个位置上,手拿一粒筹码饶有兴趣的把玩起来。
麻叔的芝麻眼瞬间瞪大,先是一惊,刚要扬高的声调立马低了下来,“狗崽子耍完这局立马滚蛋。”
阿飞将手中筹码跟同掷下,他没有回答。因为日日夜夜被这样的语句浸着,早已没了反驳的欲望,任凭怎么说这个人也不会听得下去。
靓妹再次洗着纸牌,她的指甲剐蹭着纸牌边缘,灵活且快速的将几张A牌塞到恰好的位置,依次算下正好全在庄家桌下。在座血气方刚的大小老伙子被她身前的风景吸引住,哪还有功夫认出洗牌的脏手法。
又是一轮发牌,庄家数字首牌,桌上的三位赌徒忍不住看向英镑小山,透着庆幸的余光这下稳了。其实不然,阿飞刚刚就在观察老豆的神情,他哪怕不懂21点的规则,却也熟透这个麻甩佬的神情,这种稳操胜券的微笑是怎么也瞒不住的。如若这样,庄家离black jack仅有一步之遥,下轮的四张牌下定有Ace。
一张两张,阿飞数着,他上轮固定保险,心想Ace会在意料之中的再次轮变,只要抓住一瞬就能得知其中顺序。三张四张,麻叔手敲纸牌,暗示靓妹转移Ace。五张之下就是Ace,如若阿飞pass过轮,庄家就会胜利。
靓妹接收到信号,按着以往的流程熟练的问着,“先生,你是要stand or surrender?”
麻叔倚在椅上与阿飞对视,神情止不住的得意,阿飞乖仔你可要好好表现。刹那阿飞却挪移了眼神,将手上全部的筹码推到投掷区,淡淡讲出:"Double down。”
这样出格的突破束缚的行为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听到这句,麻叔脸上的笑意顿时僵住,手中更为急躁的敲击牌面。转移,这个牌必须转移!逐渐紧张的气氛让敏锐的好事人抓住的机会,在边上窃窃私语。手牌迟迟不发,麻叔还在不断加压,有人被那张手牌吸引了注意力,众人死死盯着靓妹手中的牌,如此场景下她再怎么有大神通,也不会将手牌变成别的数字。
麻叔的脸逐渐变黑,靓妹不情不愿将牌发放阿飞牌下,阿飞捏起其中的一角见到了该有的字母——
“飞仔赢了?”
肥婶吃出小山一样高的葡萄皮,就连葡萄籽也难逃她口被吃干抹净。
“这我没瞧见。”细姐的语气也是遗憾,又补充了几句,“人可太多了。这刚发下牌没多久啊门口出了声响,说着什么..”
“嘁,这儿可没黑枪酒馆的地下赌场大,心倒比黑枪酒吧还要黑! ”
一句话的功夫比手上的弹药燃的速度还快,直接炸开了锅激怒了麻叔:“黑雏鸡开的赌场就是鸡场做鸡的!”
麻叔站起掏出手枪,回应他的是门外两声枪响,子弹比命重要,命比钱还重要,屋子里的赌客全都四散逃离,跳窗的跳窗,跑走的跑走,仅有的那张桌子在逃亡中被彻底掀翻,纸牌堆杂一起,那张牌究竟是不是Ace也不知了答案。
肥婶将桌上吃净的垃圾丢往脚下的垃圾桶,抬头后看见职介所办公室其中的身影,二人坐着不知在谈些什么。
“那张牌如我所料,确实是Ace,是黑桃A。”阿飞说着,他摩挲着茶杯,指缝中的血迹已经风干变黑。阿飞面前的冷大少脸上有了些许浮动,他带有颇具戏谑的语气回复,“桌上垒高的是50万英镑,假钞。他们爱用这一招,这是一出戏,门外也有安排。”
“是的,他们转移了注意力,之后我被家规处罚,中间我听说他去了伦敦市中见了大佬没有再回赌场。”阿飞戴着帽子,尽力藏住头上的绷带。他的声调极力放缓手上动作还是止不住的加快,“不过,不过那天我接完大佬后在车上发现了这个。”
阿飞拿出装在兜中的小东西,一只被擦拭的油光瓦亮的怀表,怀表中央篆刻着乌鸦的图案,微小又精美的手工刻线之中是隐藏不住的血痕。怀表的链条被不知名点燃的东西污染下成了有了黑色锈迹。冷大少拿起怀表,掀开怀表的钟盖,露出的不是钟表盘,而是精心设计的小型打火机。
“你就是用的这个?”冷大少摸起打火机的身侧
阿飞点头:“为了车身能更好看,用一种具有油的东西涂抹全车,看着就会又光又滑,只要沾火就会点燃。”
“这老坑死不足惜,伪造成意外事故就没有问题。至于这个关键证据。”他摸到了侧边的花纹,细看像是一串文字,这个名字他无比的熟悉——Scott.Stewart。
“这下没任何问题。”冷大少摸了一下怀表主人的名字,将怀表收进自己手中站起腾出这里的位置,
“下个月的蒲场就交给你负责阿飞,不,飞哥。”
-大概算end-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散步
评论:随意
*赶死线赶得有点想死非常粗制滥造抱歉
“咚咚咚,咚咚咚。”
从门外传来颇有节奏感的敲门声。利欧从书堆里抬起头,慌慌张张地推了推眼镜。
“来了来了——”他用力把左手边书本堆成的小山推来一个小小的角度,又把自己的腿从层层叠叠的稿纸里拔了出来。跃过正倒着转动的古老时钟,避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卷轴,当他终于抵达房门时,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敲门的人显然也不耐烦了起来,敲击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利欧惊恐地看着门口他淘来的据说曾寄宿了邪神的花瓶不断颤动,赶紧刷地拉开了门。
“轻点轻点快递放门口就可以了我不买保险——哎?”
利欧的视线一开始甚至没能捕捉到人影。他困惑地略一低头,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10岁出头的男孩。男孩出人意料地有着一头白发,一只手抬起似乎正准备敲门。见门打开,他仰着头看了过来,脸色很臭。
“小孩子……?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利欧蹲下来,声音下意识地夹了起来。男孩的表情似乎更差了。他恶狠狠地瞪着利欧,半天才挤出一句回答:“……散步!”
作为一条很宅的黑龙,阿拉斯托既不向人类交付自己的真名,也不曾在人间留下自己的痕迹。他的毕生爱好只有窝在自己的洞穴里睡大觉,任何会干扰这一爱好的事——比如有人类召唤他,比如有人类来讨伐他,比如有人类想借用他的力量……
他同族保护过几次人类后每年特定日子都会被360度无死角环绕播超大声放对神龙的祈祷,另一个同族抢了人类的财宝后暂居的洞穴直接变成了人类的打卡景点。如此几次之后,死宅阿拉斯托对人类的唯一印象:一种很烦很恐怖需要敬而远之的生命体。
所以当他被声音砸醒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睡出幻觉了。
砸,真的是砸。不知是谁的碎碎念具象化成了实体,每一个字都从半空中蹦跳着砸到阿拉斯托身上。不算很痛,但很有存在感。那个温和的男声还在不断念叨:“这样对不对啊……叽里咕噜……这里应该这样发音吗?……召唤……随便谁?”
声音说着随便谁,半空中裂开的传送通道里却明显传来了自己鳞片的气息。也正是因为有鳞片,此人像是有超浓重口音的磕磕绊绊的召唤词居然也发挥了效果。被烦得根本没法再睡的阿拉斯托吸气,呼气。
……总之得在不暴露自己是龙的前提下把这个人类解决掉!
于是,变化成人类后看起来只有10岁出头的阿拉斯托冲进了传送通道。
然后掉在了一栋房子前。
敲了半天门才有人慌慌张张地出现,开口时的声音和把自己吵醒的无二。
“你是有什么事吗,小朋友?”
青年撩起袍子蹲了下来,眼镜后的双眼像没经历过社会毒打一样清澈。阿拉斯托眯了眯眼,龙的视力和感知让他可以越过眼前的人类,从堆积如山的杂物——不是这人家里怎么这么乱啊!——后一个普普通通拿来垫桌脚的盒子里发现他的鳞片。
人类,你完了。黑龙冷酷无情地想。
“散步。”阿拉斯托盯着这个吵醒他睡觉又把他鳞片垫桌脚的人类,“我散步到这里的。你家里有果汁吗?”
利欧把这个很自来熟的小男孩迎进了家里,给他倒了一杯苹果汁。
是不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呢?其实有点社恐的利欧偷偷瞄已经自顾自在沙发上清出一片空地坐好的男孩。感觉以前没见过,不过他以前也不怎么和邻居打交道……
利欧是一名魔法使,虽然只能算个半吊子。自从祖父去世他继承了这间房子和祖父的藏书之后,就成天窝在家里研究魔法与神秘。他的天赋很差,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魔法天赋。一开始是出于对祖父的怀念,但研究着研究着,他也开始沉迷于探索人类认知之外的世界的乐趣。
不过也正因为沉迷研究,本就不爱和人打交道的利欧现在更是几乎与世隔绝。不算外卖员快递员之类的,他上次和人交流可能还得追溯到……呃……半年前?
“你叫什么呀?啊,我是利欧……”绞尽脑汁之后利欧总算找出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
“阿……布莱克。我叫布莱克。”不知为何一直看起来很不满的男孩拿起沙发上的一叠纸,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是你写的?”
明明是白色头发却叫布莱克……利欧暗自腹诽,凑上去看了一眼:“啊……这是我最近写的《论人类使用龙语魔法的可能性》,还只是草稿……唉,不对,你看得懂吗?”
“狗屁不通。”布莱克超绝冰冷,“人类的身体构造就决定了他们无法使用龙语。你在研究没有意义的东西。”
涉及到自己热爱的领域,利欧顿时把别的全抛之脑后,也不管眼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扶了扶眼镜开始辩驳:“不对,龙族用声音沟通魔法元素,那么只要用仪式和动作作为辅助,人类也有可能做到……”
布莱克像是也被激起了斗志,坐直了和利欧争论。利欧坚持己见,甚至从书堆里翻出了白板写写画画,还找了半天前人的研究。两个人就这个话题讨论了许久,又延伸出了许多魔法相关的探讨。利欧虽然天赋不佳,却在长久的研究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布莱克看起来只有十岁,眼界却十分独特,在某些方面似乎也有很深厚的积累,利欧暗暗猜测他也许是某个大家族的孩子。总之,一个忘了自己之前在干嘛,另一个也完全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直到夜色降临,街道上的路灯纷纷亮起,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我要回去睡觉了。”布莱克撇了撇嘴,“虽然你也很烦,但勉强可以算没那么烦吧。”
“是吗?”利欧意犹未尽,对布莱克的话只是歪了歪头,笑着问,“下次还来玩吗?”
“等我哪天散步再散到这里吧。”
男孩从沙发上蹦下来,自顾自地打开门跑了出去,也没有更多的告别。利欧看着关上的房门,那种与人聊天、探讨、畅所欲言的快乐仿佛还萦绕在他身边。
真是个奇妙的孩子啊,他还会出现吗?
答案是,会。
在那一天之后又过了半年,男孩敲开了利欧的房门。像是中间没有隔着半年的陌生一样,利欧和布莱克一起喝苹果汁、探讨关于魔法和神秘的问题。利欧告诉男孩自己把那篇关于龙语的论文修改完善之后投了出去,还在等待回信。注意到男孩对此似乎有些困惑,利欧兴高采烈地讲起了自己经验丰富的被拒稿生涯。他们又聊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像第一次一样,男孩说着“要回去睡觉了”就径自跑走。
又过了一年。利欧又见到了声称自己是在散步的男孩。这次他们的话题不再局限于研究,利欧说起过年的时候隔壁的婶婶送了他一篮自己烤的小饼干,味道十分不错。男孩沉着脸想了半天,说他出门散步之前把邻居暴揍了一顿,因为邻居试图偷他的财宝。利欧大惊失色询问男孩是否报警,只得到了男孩的一个白眼作为服务。他们又说起利欧的研究,论文被拒稿了,但有厉害的前辈觉得利欧的思路很有意思,给他写了信,至今也还保持着书信交流。
又过了三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利欧开门的时候如是说。容貌身高没有丝毫变化的男孩诧异地看了利欧一眼:“我只是睡了一觉而已。”三年里利欧的研究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他的论文被刊登在魔法界顶尖的期刊上,也应邀参加了几次会议。虽然在与人交流这件事上还是不太擅长,“但我有成长哦,应该还要感谢你当初散步到我家呢”。
又过了五年。这次来开门的不是利欧,而是他的朋友。从书房出来的利欧解释着“是朋友家的小孩”。“他来邀请我去他的婚礼……”利欧说。见有客人,朋友递上了请柬就告辞了。男孩没回答,只是看着整洁了不少的房间,然后突然问道:“原来那个垫桌角的盒子呢?”“放到书房里了,你要看吗?”迟疑了一会儿之后,男孩摇了摇头。“等我下次来再说吧。”他这么说着。这次他们聊的重点又回到了利欧的研究上,偶尔利欧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故事。利欧的朋友在街上经营一家便利店,也因此认识了经常会去买速食品的利欧,两个人意外的很谈得来。
又过了七年。这次利欧的朋友也在。看到敲门的布莱克时,朋友困惑地歪了歪头。
“有点眼熟……”
“可能在哪里撞见过吧?”利欧笑着说。
朋友与利欧告别回家照顾孩子。利欧与布莱克在客厅再一次畅所欲言。从魔法,到龙,到传说中的各个种族,到世界之外的畅想。而那个以前被用来垫桌角的盒子,被好好地放在书架的最高层。
“你不结婚吗?然后养小孩。”讨论的中途,布莱克突然问。
“哎?没有遇见喜欢的女生……而且,如果对方不了解魔法的话,我的研究也得想办法瞒过去啊。”利欧苦着脸,“布莱克你……哎呀我都忘了,布莱克还是个孩子呢。”
又过了十年。时间没有在布莱克身上留下痕迹,却让利欧变得苍老了许多。学者的鬓间已经开始出现白发,利欧摸了摸布莱克视线停留的地方,笑了起来:“这下可以和你一样了哦。”
布莱克露出嫌弃的表情。
利欧领着布莱克来到书房。那个装着鳞片的盒子依旧摆在书架上,并没有灰尘,看来是每天都会擦拭的样子。
“给你。你想要这个吧?”利欧把盒子递给布莱克。
“还是放在你这里吧。我拿回去的话,散步的时候容易迷路。”布莱克慢吞吞地说,“我这次回去要睡很久。”
“是吗?那也还是给你吧。”利欧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布莱克看不懂的闪烁的亮光,“我刚好想和你说,布莱克……你知道吗,隔壁的婶婶几年前去世了。”
“送你饼干的那个。”布莱克自然地回答,神情有点困惑。
“是啊。你记得很清楚呢。”利欧伸手按上男孩柔软的白发,轻轻抚摸了两下。
“下次……不,没有下次了,布莱克。你最好不要再来了。”
阿拉斯托这一次睡了很久。其实对龙来说并不算很久,但自从认识了利欧,阿拉斯托每次睡觉的时候就会注意着早点醒来——每一次见到人类,对方的变化都很大。尽管知道人类的生命与龙有着巨大的差距,但从不出门的阿拉斯托还是第一次隐约地、具象地认识到这一点。
但阿拉斯托毕竟天生爱睡,于是这次提前和人类打了招呼,舒舒服服地睡到了自然醒。他变成人类的形象。白发的男孩还是没有变化,无论是外貌还是身高。去了那么多次,其实他早就记住了利欧家的坐标,这次也熟练地抵达了房门前。
“咚咚咚,咚咚咚。”他敲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开门。隔壁的窗户打开,年轻的女孩探出张脸:“你找谁呀?”
“利欧。就是住在这里的那个……”
“你在说什么呀,这栋房子上一任主人五年前就去世了,没有人住的啊。”
怀揣着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微妙心情,阿拉斯托回到了巢穴。还没进洞,他就感受到了自己监护人的气息。
曾经此龙去偷人类财宝被发现引来一大堆冒险者,于是灵机一动开展收费打龙业务还把年幼的阿拉斯托拖过去当被打的演员龙的恐怖记忆再次浮现心头。阿拉斯托当即就想掉头,但想到自己精挑细选睡起来超级舒服的洞穴,还是鼓起勇气冲了进去。
“哟阿拉斯托!你居然没在睡觉而是出去玩了?对了我跟你说,我之前混进人类社会发现有个人类在研究龙语魔法,思路还挺有意思的。结果那个人类虽然天赋不行但执念很强,死了之后变成幽灵了哈哈哈哈……人类很有趣吧?而且而且,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骗你去收费挨打的时候你趴那儿睡觉掉了片鳞片,因为第二天就长好了我就没告诉你。结果那鳞片被当时的人趁乱捡走了……居然就是这个人类的先祖!是不是很搞笑?”
哪里搞笑?你欠揍的脸吗?阿拉斯托面无表情地无视已经开始边笑边打滚的红龙,视线移到角落里小小的、捧着书本的幽灵上。
“你怎么在这儿?”阿拉斯托问。
幽灵推了推眼镜,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呃……散步散到这里的?”
END
作者:【十二招】杏梓
Summary: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注:这是一篇DC漫画旗下的角色杰森·托德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同人文。
————————————
“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杰森警惕地盯着那抹绿色,他的枪口对着对方,像个微笑,“提姆……还是JJ¹?”
“有什么区别吗?你我明明都知道,我没有DID²。”提姆笑了起来,他的嘴唇依旧鲜红,好像刚刚撕碎过一团碎肉,或是几个人,“放下你的小泰迪熊吧,它要窒息了。”
“区别是我是否要决定在你身上开几个窟窿,提宝。”杰森松开了手中的枪,“还有,不要用那些黏黏糊糊地比喻,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正常’。”
他面前的少年尖声笑了起来,苍白的眼泪落在被硫酸和漂白粉腐蚀过的脸上,像是一粒水晶。
“告诉我吧,亲爱的小小鸟,正常的定义?正常是什么?告诉我愚人船的人除了吉尔还能去哪!³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地方一定要有蝙蝠侠和小丑……” 他贴近了面前的青年,手中的枪顶上了他的下颚,“或者说你想回答,正手和反手哪个更疼?”
“我更想回答,死亡和洗脑哪个更严重。”杰森歪了歪头,接住了枪口射出的黑色玫瑰,“我猜答案是哥谭。”
“哥谭。”提姆放开了手中的枪,拥抱住了眼前的人,“港口,它似乎确实符合一切的定义,我们被置于里外之间,我们向恋人谈论爱情,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⁴。而哥谭需要死亡,我知道,我拥有,于是小丑就是死亡,我也将成为死亡。疯人比死人更早的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小丑不会死,又或许小丑早已死亡。毕竟这座城市就是旧日文化的延续,它从不教诲,从不表达,从不提示。它只负责拉开帷幕,孕育演不完的欢歌。”
“我承认哥谭确实会令人堕落。”杰森带动着他的弟弟旋转,他脸上的烧伤飞舞着,像一只蝴蝶,“我不否认哥谭本身便期待着所有人坠落。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⁵,我们的灵魂就被这些占据着,哥谭就因为这些而伟大。就像我们不会否认我们永远不符合世俗对于正常的定义一样,我不会否认你说的话。毕竟哥谭确实如此,无可救药,却偏偏需要人拯救。”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西西弗斯式(sisyphean)很蠢,普罗米修斯也是。可是或许是我永远会被灾难吸引,又或许是我曾被那把箭射中胸膛⁶。我不后悔曾经的追逐,直到现在。”提姆完全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撕裂的皮肤和嘴唇连在一起,尖锐的呼啸喷出胸膛,“你知道的,我的现在。”
“和蝙蝠们一起过圣诞节的小丑?”杰森引导着面前的孩子弯腰,定格。“或许我们该聊聊,关于上次的人命,你会怎么赔罪?”
“你希望我怎么赔罪?” 这位新生的小丑眨了眨眼睛,“我送你一只死去的小鸟?”
“不,死去的小鸟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更多。”
杰森拽着自己的弟弟,看着那双依旧是蓝色的眼睛,没有变成绿色,这很好。他只是小丑而已,虽然无法痊愈,但也不会继续坠落。现在就很好,就这样就很好,至于剩下的,至于火焰,至于炸弹,至于一长串的死亡名单,至于肉眼可以看见的,伤痕累累的一生。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只是,不重要。
“少年泰坦依旧保留着你的位置,如果你想要,多一个小丑顾问也没什么不好。”
“是吗?”他听见那道声音带着惊讶,“是谁的主意?”
还能是谁呢?红头罩的身边就是蝙蝠电脑,而小丑则坐在蝙蝠侠的巢穴。正派,反派,反英雄。或许他们不该有什么牵扯,或许他们不需要藕断丝连,或许最简单的抉择就是放弃,或许蝙蝠侠不该,或许布鲁斯不该……可是布鲁斯老了,可是蝙蝠侠也老了。
“好吧,谢谢。”那道声音咕哝着,主动松开了手,“但是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计划的。”
“为什么?”
杰森是真的很好奇,他知道如果提姆想要,他完全可以恢复,他可以回到原来的一切,继续做他的红罗宾,保持不杀人的准则,继续在哥谭上空飞翔,去宇宙或者别的地方执行任务,在韦恩庄园享受晚餐,但是他没有。他住在阿卡姆,偶尔的出现伴随着鲜血和死亡,他们的所有见面,所有超越英雄,反英雄,反派的界限,只在蝙蝠洞,只存在于这个狭小而阴暗的地方。
“因为哥谭需要小丑。”
杰森猛然回头,他知道他们的谈论大多是空话,尽管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隐喻,但是它们依然是空话,是不着调的乐章。可是这句不是,这句中含有什么,它存在着什么,尽管只有一瞬,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虚空的一瞥。而这,令他毛骨悚然。
“就像某种地缚灵?” 杰森拿出了那支黑色的玫瑰花,那支提姆射向他的玫瑰。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隐晦的含义,也不知道这些含义是否会与他不谋而合,但是他知道这朵玫瑰不属于自己,他的归处也并非自己。
“就像某种地缚灵。”
那个孩子轻轻哼起了歌,于是杰森也和他一起。
“带我回家,去疯人院,
从不孤独,在疯人院,
混乱掌控一切,多么美妙
见证了这一切,你却没有笑⁷
…… ”
提姆笑了,看看他们,混乱,荒诞,受害者唱着加害者的歌谣,反派躲在英雄的家乡,他们在哥谭,他们存在于哥谭,他们是港口的智者,他们是愚人船的疯子,他们是英雄,他们是恶棍,他们是艺术家,他们是荒诞的世界木偶,是默剧里大笑出声的演员。
他是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罗宾,是红罗宾,是小丑。
他是杰森·彼得·托德,是无名小贼,是罗宾,是红头罩。
他们是哥谭的配角,是无人不知的蒙面疯子,是无人所知的普通人。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END
尾注:
¹ JJ: Joker Junior,就是小丑提的昵称,我记得动画里小丑用过“little JJ”的称呼,所以JJ应该是OK的。
²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离性身份障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格分裂,在本篇中,提姆并没有分裂出小丑人格,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认为这样会非常痛苦但是……是的他知道。
³愚人船和吉尔:愚人船的概念最初应该出自《亚尔古英雄传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注入活力。在文化上,这些船上理想的英雄,道德模范,社会典范;但它在现实里确实存在,只是船上承载的是疯人。而“吉尔”是一个村落,类似于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阿卡姆?)。它的现实和文化的双重含义很有趣,而且非常对应蝙蝠家,所以我用在这里。
⁴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来自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顺便一提角标³的内容也是我在这里读到的。感谢福柯。
⁵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化用自波德莱尔的《致读者》。很适用哥谭。
⁶那把箭射中胸膛:其实是化用波德莱尔的《太阳》,这里是指决定追随蝙蝠侠的脚步。
⁷歌词来自《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游戏,小丑唱的(点头)。所以他们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隐喻,如果有兴趣可以猜猜看。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脑洞文一,如果有印象这种能帮助我检测人物性格有无偏离之类的十分感谢
阙西东被托付给陆生羽的时候,一百有三十岁,换算成人类年纪,不过豆蔻。
踏仙门造在险峻高山之上,四千四百四十级台阶,象征生世皆无四百四病难。
陆生羽抱着她,一步一级台阶往上走,凛冬白雪茫茫,大块的从青松顶端跌下,扑簌落地悄无声息。风是不是有些冷?他问,不等她回答就把蓑衣解下来披在她身上。
阙西东把自己窝在领口羽衬里,回忆起冬天时麻雀们化作原形把她围绕在最中间保暖,族长从她头顶蹦跶到左翅,安排轮到哪些人去寻找食物。有时她也央求其他人带她一块觅食,他们生怕有危险,总是叽叽喳喳提醒,不像现在的这条路,那么长,却如此安静。
三十岁时被丢在麻雀族群的门边,只是因为她的颜色和别的孔雀不同,索性麻雀还是捡了她抚养,他们常说,这样美丽的白色,总有一天会成为踏仙门的上仙陆生羽的弟子。这个名字在他们口中都是敬仰和艳羡的,因为麻雀族群的冬天总是难捱,在那多年间受惠良多。
但是她其实一点都不想离开麻雀们,但他们说族群里没有适合孔雀修炼的功法,若是过了这个年岁还不能开始修炼,便终其一生也不可化形学法术。
可是就算一生不会化形法术,也没什么关系啊?她歪头眨眼。
化形后的族长是个三寸高的小老头,他笑眯眯轻拍她的头,可是世界上总有很多情境,必须要你会这些才有可能破局。
而且一生很长很长,你是孔雀会比我们活得更长——到时候麻雀爷爷我早就不在咯。他吹起自己的胡子,半闭眼望向不远处的巍峨高山。
不在?
就是死。
死是什么?
族长没有回答。阙西东偷偷瞟一眼陆生羽,觉得这个哥哥除了化形后个子比麻雀高很多外,看上去也挺平易近人,但是族长却真的十分恭敬。于是她问,陆哥哥,什么是死?
戴斗笠的青年低头,似乎有些为难怎么答,无奈地笑起来,你在山下的时候,是不是有看过小草和野花会在春天生长开放?见她颔首,他继续道,那你上山前看到的他们呢?
没看到啊,秋天草就枯萎了,野花更早,夏末基本凋谢干净。
死,差不多就是见不到。陆生羽拢起一捧雪道,而且是永远见不到。
生死循环,乃是天道。他展开手掌,野草在雪上突兀抽芽生长,最后顶端绽放出蓝紫的野花。法术,就是顺之寻迹,逆之而行,得到一线生机。
哇,原来法术是这么有用的东西,那我要学!陆哥哥教我这个!她顿时对这本来不屑一顾的东西感兴趣起来,如果学会法术,是不是就可以让族长爷爷长生不老或死而复生,在冬天变出野花,是不是也可以在冬天变出食物?
等她正式开始学习,才发现寻得生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先筑基,还得突破好几重境界,再领悟到如何观察的方法。
开门时候她每次有新见解,还会去兴高采烈告诉陆生羽问能不能学让花草生长的法术,对方总是摇头说,再等等。次数多了,她渐渐平静下来,后来便不再询问。
但陆生羽虽然悉心指点,但从未说收她为徒。踏仙门的领地很大,屋子也鳞次栉比、雕梁画栋,然而她却没见过除对方和自己外的第三个人。
门派只有我们两个吗?有次她忍不住问陆生羽。
还有我的师父,不知为何说到这他停顿半秒,彀瓴,在笼月崖。
那是哪,我能去看看吗?
再等等。
这一等便是五十年,倏忽又是四分之一的时间。随年岁增长,时间似乎越来越快。
那天她刚化形成功,兴冲冲便下山去找在小镇执行任务的陆生羽,在修炼的山中无岁月里,对方的地位已经逐渐和麻雀族长在她心中平齐。踏过那四千四百四台阶,原来用人类的脚踩在地上是这样的感觉。
山门外有白发人五彩披帛飞扬,用剑指着的另一人尾羽形状和她如出一辙,只是森绿色且更长。
在被麻雀收养的日子里,族长曾问她是否会怨恨那些把她丢弃的同族,日后若是相遇会如何。她也无数次在脑海中勾勒同族的样子,但因为年岁太小所以根本没残存印象。
人又如何去怨恨压根不记得的东西呢?而且是因为生活辛苦才会怨恨,但她明明和麻雀族群、和陆生羽都生活得很快乐,又怎么会产生怨恨。
身体早于意识就跑到了剑之前,她拦住那一剑,那席卷的寒光又被另一柄剑拦住,白刃相接发出铮然轰鸣。
弟子恳请师父手下留情,陆生羽退后三步站定,向还剑入鞘者躬身。
师父……彀瓴吗?她抬眼看那白发人面上不置可否,眉间朱砂红艳,闻言转身便离开。
离别雀,你既来,何必要先我一步。陆生羽对被留下的人说。
你不是说,我注定要死,为什么不能选择一种快点的死法。红衣青年哂笑,语气懒洋洋反而更凉薄。
我求师父收你为徒,你命不该至此。
何必呢?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离别雀浑不在意,掸干净身上尘土。你师父万一拒绝你呢,多尴尬。
师父不会拒绝。
那倒是很奇怪了,怎么就不会拒绝呢?哦,还有那边也有只小孔雀,你救人也是白救,以后不要做这种傻事,万一死了可算浪费。
那时她想,救人怎么会是白救呢?
就像那时她想,死是什么,怨恨又是什么。
许多年后她才明白这些,在陆生羽的灵牌之前,面对那坛骨灰无言。
你拿命救彀瓴,他却像浑不在意。
——难道不是白救吗?为什么临死还劝我不要因为你就怨恨他?
门外的离别雀在等她,他们造了无数符纸,要闯踏仙门三十三禁制,带这坛骨灰离开。
她想不明白,或许下山之后,会找到答案。
文by:香无妄(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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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到家的时候,妻子陈芸香刚做好饭菜,正指挥着家里两个小的捧着碗端到桌子上。
老黄解了外套,去厨房里洗了手,甩着水走到餐桌边上,低头嗅了嗅:“真香啊。”他故意扬高了音调夸赞妻子。
陈芸香嗔了他一眼:“十几年了,也没看你换个新鲜词。”但显然是高兴的。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香菇肉片,虾仁蒸蛋,蒜苔腊肉再加上一碗玉米排骨汤。老黄不喜欢吃剩菜,所以陈芸香的分量弄的不是很多,每次刚刚够四个人吃完。
陈芸香替老黄夹了一筷子排骨,悄声说道:“今天中午我回来的时候,看见隔壁那两口子又打起来了。先是那男的回家骂骂咧咧,把他老婆骂得火起,扬着爪子就给他挠上了。”
老黄听了忍着笑,他委实不想幸灾乐祸地太明显,但光想想那世界大战的场景以及隔壁女人的战斗力,便能知晓大概的惨况。
陈芸香继续道:“后来我才知道,说是那价格又降了,看来是赔了钱。”
老黄从鼻孔中哼了一声,跟妻子道:“早说了,做人不能恰烂钱,几年前我就知道这种钱赚不长远的,还容易把名声搞烂。你看看,现在哪个公司不知道我老黄家信誉好。”
说道这里,他颇有些得意:“你前几年还怨我,如今不正说明我高瞻远瞩。”
陈芸香这几年倒是对老黄服气得很,也觉得自家老公高瞻远瞩,走在了同业人员的前边。
老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跟妻子说:“过几日再去劝劝老三媳妇,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让老三早点想通,这事一直这么拖着也不是回事。”
陈芸香脸色也不太好看:“我原本觉得老三媳妇是个实心眼儿的,不容易作些幺蛾子,谁知道会来这么一出。”
老黄不以为意:“实心眼儿好,总比那些恰烂钱的好。”他摸了摸坐在旁边小女儿的头,小女儿头发养的极好,顺滑的很,一看就知道从小营养充足,他笑了笑,低声道:“不能恰那些烂钱,做事要讲信誉。”
小女儿闷头吃饭,也不知道听没听懂。
吃过午饭,老黄又喝了杯茶,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跟妻子打了个招呼出了门。
他提着公文包,路上也遇上些熟人,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偶尔也停下来闲聊两句。他倒不在乎迟到,毕竟如今他不缺这点工资,只不过嘛人还是不能闲着。虽说跟他一个院子里的,大多都跟他一样搞了点副业。有的目光短浅,就跟隔壁似的,如今往里赔钱,也不知道还搞不搞得下去,有一些学着老黄搞了个长线,虽然没老黄名声响亮,毕竟是吃穿不愁,便就辞了职,遛鸟打牌早早地过起了退休的生活。老黄是个闲不住的人,那单位的班依旧上着,做起事来比那年轻人还认真,用老黄的话说,这就是干一行爱一行。
“如今,我这行也算是半个家族企业。”老黄有时候想起自己的副业,心里还是颇为得意。只是如今几个儿子做事远远没有他那般高瞻远瞩,不过好在听话,也不算太坏。
大概五点多的时候,老黄的电话响了,一看号码他那眉头就不自觉的飘了飘。电话里是那熟悉的破锣嗓子,只不过不如以往的喜气洋洋,反而透着些气急败坏:“那该死的薛老头,把我给坑死了!”
老黄一听,追问道:“老薛干什么了?”
电话那头的人跟老黄大吐苦水:“那薛老头,还跟我再三保证,说是他精挑细选的上等极品,阿呸,一个恰烂钱的黑心货,差点没把我这个公司给害死。”
老黄弹了弹手指上的灰,漫不经心又带点指责道:“谁叫你信那薛老头而不找我这‘老黄头’,还不是看那头抽水高,嫌我这收费不便宜呗。”
电话那头连忙叫到:“你这可真是冤枉我了,要不是那客户铁了心又冲昏了头,非要带点文化底蕴,我也不会特意不找你。”
老黄嗤笑道:“那就是这客户不懂行了。”
“谁说不是呢,我都劝了半天,可他们啊,就是固执得看不上。”电话那头也不知是真叹气还是假叹气,“如今一锅进牢狱,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了水。”
老黄忍不住坐直了身子:“一锅进监狱了?”
“老薛没事,不过这一行是做不下去了,但那客户,跟着那恰烂钱的货,叫局里一锅端了。”
老黄挂了电话,忍不住从抽屉里掏出了一面镜子,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声道:“做人要讲信誉,恰烂钱的事做不得。”
又过了一段日子,那电话又打来两次,自从老薛出了事,电话那头倒是对老黄越发客气了。老三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一时间老黄的心情越发舒畅,跟妻子几回亲密,倒是意外中喜了。妻子有些嗔怪老黄老不正经,老黄却不以为意:“这年头医术这么发达,五十来岁生子倒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你也不看看我们院子里,那些闲的无事的,六七十了还在努力耕耘。”
妻子倒也说不上喜不喜,只是盯着肚子低声道:“就怕不太健康。”
老黄摆摆手,签上小女儿的手,跟妻子说要出门一趟。妻子点点头,将老黄的公文包递给他。
小女儿一路上安静的很,对车马流水也不太好奇。等进了办公楼,便听着老黄的吩咐一一跟着喊叔叔阿姨。
那破锣嗓子老早就等着老黄了,见了老黄的小女儿不由得夸奖起来:“还是老黄家风好,女儿又乖又听话。”
老黄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堆文件递给破锣嗓子,破锣嗓子翻着看了看,露出满意的笑容来,又指挥秘书将备份递给了坐在旁边的几个人。那几个人跟着翻了翻,或许是不太懂,开始低声讨论起来。
破锣嗓子点了点老黄,悄声跟老黄说:“要不说我公司信誉好呢,好几个中介拉这个客户,还是叫我拿下了,如今就看你这些资料能不能留住这帮子大爷了。”
老黄此时也有些紧张,他虽然是自信得很,但到了临头,总是有些紧张,怕着十年的心血就此白费。他从不恰烂钱,每一个都是好吃好喝养的标标致致的,他一向都认为好东西贵精不贵多,从不盲目生产。
破锣嗓子又低声道:“到今年这年头,我倒是确实有些佩服你,前些年,为了冲业绩,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他们都干得出来,你倒是一直立身正,到如今,货反而是一股清流了。”
老黄道:“我也是将心比心,若我儿去了,谁愿意找些扒灰苟且的玩意儿,就跟那后院猫似的,纯是纯了,那质量一点儿都上不去。”
破锣嗓子道:“要我说,前些年太乱了,倒是如今市场越来越好,我们生意也做的舒服。倒是现下市场规矩了,反而有些闲来无事的家伙开始抗议了。说句不好听的话,那还不是事情没到自己头上,要到了自己身上,倾家荡产都想找上我。”破锣嗓子跟老黄掏心掏肺,“我这行真是积德了,全世界每天每刻死这么多人,谁看的过来,要没我这种中介公司负责两方衔接,谁认识谁。说我这收费不便宜,他们也不想想你们这些养货的就容易了吗?万一生病受伤什么的,就得赔钱,心智歪了,也得赔钱,若是这货没人看得上,还得砸手里。”
他抽了口烟,瞥了一眼还在嘀嘀咕咕的那几人:“如今政府管理的严,万一出个恰烂钱的货,提出些过分的要求,那不是自己遭风险吗,如今我们这公司替他找人又替他筛风险,还有什么不满意。”
老黄深以为然。
这时那群人已经商量好了,几人对望一眼,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慢慢走到老黄的小女儿面前,伸手替她拢了拢头发,温柔地问道:“你有什么愿望?”
小女儿眨了眨眼,乖巧道:“没有。”
- END -
扭曲仙境jamikali同人文,1单性转gb
jamil觉得这段关系实在是不对劲。
她的同龄发小,同学,同时也是父母所在公司的“少爷”,富家公子,在七天前向她告白了。这听起来像一场言情小说里才会发生的完美恋情,如果jamil本人也是真心喜欢那位少爷就好了。
“啊——???”jamil过度持久的诧异都让面前kalim的表情从期待转为失落了,她才补充后面的话,“……我需要几天去考虑这件事。”
“不能立即答应吗?!”
“当然不可以啊!”
总之这件事就这样被耽搁下来了。jamil想通过冷处理的方式让kalim打消这个念头,但是对方再回家后反而更热情地在社交软件上追问她“为什么不可以”“jamil有什么顾虑吗”“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想法”。这家伙难道说没有别的事做吗,难道说我的婉拒还不够明显?jamil每每都看两眼通知消息就把屏幕按黑了,为了防止社交软件上显示“已读”,她连聊天气泡都不会点进去。
jamil倒并不是有什么顾虑,而是……她对kalim根本就没有感觉嘛!两个人一直都是好朋友地相处长大,你会想把自己的多年好友转变成男朋友吗?kalim倒也不是什么没异性吸引力的人,但对于jamil而言,他还是太冒失、太不稳重了一些,要说灵魂伴侣的概率应该是和自己本人相似的人吧?两个性格大相径庭的人怎么谈恋爱嘛!和kalim在晚上一起出门兜风这件事听起来还行,和kalim在晚上去湖边散步顺便接个吻?哪怕只是想象一下jamil都险些要从椅子上跌下去了。
但是一直回避不去和他见面也不是一个稳妥的解决方案……怎么说也是十多年的好朋友,总不能因此就绝交吧!要不找个借口把他约出来,就这件事再好好地聊一聊呢?jamil左思右想,点开了那个快到99+的聊天气泡,无视上面所有奇奇怪怪的发言,径直地说:“周末你有安排吗?要不要去商场一起喝气泡水。”
“你这是答应我了吗?”
“才没有啊!”
我说这家伙根本就是言情小说看多了,把脑子看坏了吧?!jamil想发送一个长篇消息去表达自己的疑惑,又想到反正马上就要见面了,索性等见面时再谈。她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缤纷的果水里气泡也悬浮着斑斓的色彩,jamil拿了吸管往气泡水里吹气。太荒诞……我没做什么会引起他误解的事吧,我可是一直把他当成无性别的朋友看待啊。这样说也不够准确,但友谊就一定要被性别的因素影响么?要是他质问我拒绝的理由该怎么办?如果回答一个他具体真实存在的缺点,kalim肯定会花很多时间去改正然后继续告白,这个人根本就听不懂别人的话外之音嘛。要不直接说我不喜欢你吧,“诶呀我对你这家伙实在是没有想法还是不要尝试了吧”,没错,就这样直接地拒绝效果反而会比较好呢。
她点了两杯蜜色的饮料,果汁奶,几捧颜色不同的液体相融后立即划分成大大小小的水滴,自动地上浮下沉,不同颜色之间泾渭分明。观察这些液体划分过程也是买气泡水的乐趣之一,jamil用力摇晃杯子,把那些终于分开的颜色又一次搅拌到一起。就在这时她听到座椅被拉动时在地面上划出的巨大噪音,kalim在她身边坐了下来。jamil条件反射一般地,在kalim伸手做出要开口的肢体动作时立即打断他的话。
“啊——那个,其实是这样的。”开口后jamil才意识到自己的演技实在是浮夸,哪有人会拉这么长的音调去突兀地提起话题,但是既然已经开始就不能打断了,jamil继续往下说,“我有认真考虑你的提议,我知道你是个挺有吸引力的人,而且会提出这个想法肯定是有认真地考虑过。但是呢,我对你实在是没有那方面的兴趣,这主要是我的问题啦,总感觉这些事对我来说还是太早了一些?如果说磨合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不合适也很难做回朋友了吧,我实在是不想为这些没有明显可能性的事情付出那么多,处理不好的话,对我和对你都会造成伤害的。”
听完这番话后kalim的神态就像是被放进冰箱冷冻层了一样,倒不是失望的角度,而是完全的出乎意料。刚进行了一番演讲的jamil见到如此反应也不免有些慌张:“你不是来和我讨论这个问题的吗?”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有气泡水的打折券而已。”
他说着真的从兜里拿出打折券来。谁和你说我是来和你单纯地喝气泡水的!好吧,我似乎确实没有做更多的交代,但是啊但是!一般人都不会在这时候认为“我们在发生未解决的隔阂时还能愉快地手牵手去喝气泡水”吧?!
“jamil也提醒我了,我有很多没考虑到的事呢,之前和你说的话太一厢情愿了。”说到这里kalim忽然认真地反思,“谈恋爱对女生来说意义会不太一样吧?我只考虑了自己的角度,却没有想过jamil会怎么看待我的告白,让你因此受伤就太糟糕了……”
kalim的意思似乎和jamil的想法有些出入?jamil没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毕竟爱看电视剧的人又不是jamil,难道说最近火热的爱情小说里有什么恋爱对女生的巨大恶性影响桥段吗?jamil总是被朋友吐槽“跟不上潮流”,就是因为那些热门的小说她从来都没关注过。
“为了打消你的顾虑,我来做下面的那一个吧!”思考了一刻后kalim又元气地开口了。
我就说这家伙看言情小说把脑子看坏了!
作者:语谖
他们的初遇是在一个雨天。
这座城市总是下雨。冰凉的雨滴从天而降,坠落九千米,洒在每个步履匆匆的行人身上。他瑟缩着躲在自己长风衣下,慌张地跑过陌生的石板街,向着自己留学的宿舍奔去。她打着一柄浅蓝色的伞,轻盈地提着裙摆,一蹦一跳地去和朋友们会和。
在那座有着海神喷泉的广场,他们擦肩而过,彼此并不知道姓名。
我躲在阴影里,看到了这一切。
他们的第一次邂逅是在一个阴天。
她看到了一个英俊的异乡男孩被几个不识好歹的混混跟踪,于是出手英雄救美。而他看到了他生命中的太阳。
她一锤子打翻了意图不轨的混混们,白色的裙摆骄傲地旋转,然后她看到了漂亮男孩手里的剑。
“看来我是多此一举了。”她说道,声音像是温暖的火苗。
他介绍了自己的名字,给她看了自己养的苍鹰,为她无心的轻视而生气,又为她无心的肯定而开心。
他带着她躲开家庭老师的追捕,纵容她的顽皮,最后他得到了一句承诺。
他们尚且年轻。
她告诉他,把剑藏在雨伞里,贫民窟里的家庭餐馆有最好吃的披萨,上流社会的聚会一定要去参与但千万别引人注目。
他告诉她,读书是件有趣的事,把葡萄酒加苹果和肉桂煮熟后味道很棒,一时的忍耐是为了更长久的利益。
她告诉他,他白色的头发很柔软,灰色的眼睛晶莹剔透像是水晶,他的面庞有种独特的文雅气质。
他告诉她,她金色的头发看着很高雅,褐色的眼睛像自己加上山巅的岩石,她笑起来很可爱。
她告诉他,今天老师讲到了他的家乡,说到那里的几大家族间脆弱而危险的平衡,说到那里独特的信仰,说到那里古老的文化,还说到了试图改变那里有多艰难。他握紧拳头。她又说,但我相信你可以做到。他低下头,笑了。
他告诉她,今天课间听到有人谈起了她,她,还有她的国家。风雨飘摇之中的帝国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落,连同还有一些针对她的无聊意淫。他为她的荣誉和人打了一架,她说,下次叫上我,咱们一起。然后,她低下头,笑了。
她告诉他,酸酸的棒棒糖很好吃。
他告诉她,他家有个侍卫很会烹饪。
她告诉他,她有时会觉得孤独。
他告诉她,他很想念自己的妹妹。
他们相爱了,在他们意识到之前。
这座城市庞大而冰冷,带着咸味的海风拍打着古老的城墙。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小巷,他们追逐嬉戏,拥抱亲吻,就好像没有明天。他们都清楚的知道,她不会选择离开她的城市,而他注定回到他的故乡。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隔在他们之间无形的庞然大物让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他们只能选择在时间的夹缝中偷取片刻喘息,像每一对普通的小情侣那样爱着彼此,将责任和家族抛在脑后。相握的手一旦分开,他是隐忍蛰伏准备复仇的少主,她是沉默向前背负希望的王族。
他们的确没有明天。
分别的那一天,是一个少有的晴天。
阳光照在海上,浪花跃动着金色的光。码头一如既往地嘈杂,来来往往的人群就像成群结队地站在桅杆上的海鸥一样,不得半点安宁。
他站在船上,她站在远处的钟楼上。
他们还太年轻,不知该如何面对太过痛楚的别离。
他没能等到她,手里的冰晶石没有送出。她没用勇气走过去,从而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和她都不惯于承诺,他们背负得太多,任何话都无法轻易说出口。
汽船鸣笛,载着满满的思念越行越远,这座多雨的城市被留在身后,渐渐隐没在雾气之中。
如果故事只到这里就结束,不仅是观众不满,纵然是故事讲述者的我,也不免意难平。
之后的很长的时间,她结识新的朋友,或者仇敌,她被迫离开了她的国家,辗转流浪。她偶尔会看着阴影里我的所在,然后温和地冲我笑笑。她失去了很多,也在飞速地成长着。
“我比任何时候,都更理解他。”她这样说道。
也更想念他。
我在心里替她补充完那句话。
她知道我可以去找他,她知道她自己可以去找他。但她选择不去。
她肩负的使命没有改变。不论是在那座多雨的城市,还是在此时暂时栖息的大船上,不论是对于那个穿着白裙,头发盘得精巧整齐的贵族,还是现在这位穿着长裤和T恤,头发随意梳起的街头少女,一个国家等着她去统御。她无路可退。
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在场。而她的心里,却容不下第二个人踏入。
有些相遇太早,有些相遇太晚,而她在情窦初开的时间遇到真爱,我们称其为命运。
有些别离太久,有些重逢太迟,而他刚好在合适的时机重新出现,我们称其为幸运。
那是一个暴风雪的夜晚。
我从未听到过风如此嚎叫,也从未见过如此一望无际的白。船舶停靠的地方是遥远的东方,并非他的故乡,眼前的景象,却与他口中的雪境颇为相似。她和她的朋友们在温暖的斗室里消磨时光,我一如既往地躲在阴影里守护着她。
房间的门传来了奇怪的响声。
她拎起形影不离的锤子起身查看。原来是一只苍鹰,正在用喙啄门。
苍鹰扑闪着翅膀抓住她的头发,拉扯着她向外走去。她鬼使神差地任由苍鹰带着她步入寒冷阴暗的走廊,冥冥之中她有预感,相爱的人总会重逢。
他长得更高了,手里握着的不再是伞,而是考究的手杖。她知道那里面一定藏着一把剑。他脱下大衣,罩在她身上。“我带你去看雪。”他这样说。
“好啊。”她回答,仿佛他们从不曾分离。
感谢命运眷顾,给了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
而我,永远只能做个旁观者。
- END -
作者:诸子百
类型:都行
她穿着一条碎花长裙,不必凭靠黑夜中仅有的路灯光,我就能很远的地方就看见了她。她常在那里伫立,我常在这里等后,雨亭之下她常在那里徘徊,我常在这里注视。
不知道是哪天起的头,我无意间注意到了这位奇怪的她。
这是一座颇为偏远的车站牌,我坐着深夜十点十分的巴士下车离开,她就会起身。夜晚十点十分,我没有一次迟归,她也没有一次错过。时间久了我与她像是有了某种默契,仅两步远的距离不必言语,她抬头起身与我擦肩而过,她轻轻的点头算是今天相见的招呼。
她常携着一只书包来往,昨天的来时我才看清她包里的东西,是一本《苏东坡文集》,书脊处被缝了几道粗糙的针线,干干净净的书封上被反复阅读后磨得留下黄渍,我想要开口询问,可回过神来车与她早已离开。
有个胆大的想法跃然眼前,刚要放学的我,今天我没有选择坐往归家的巴士,而是去到了书店。我是一个不常去书店的人,心中莫名的跳动驱使着我进到文集区域,我虽然同是文学专业,却因为性格害羞而不愿跟旁人过多交流,平常日子里更有几个知心好友,甚至没什么交集可言,可..我想着能多了解她一点,哪怕只是一点。
鬼使神差下我带着一本苏东坡文集离开。硬壳的精致包装,封面我不舍得多抚摸,这是要送出去的礼物,不敢让手掌的汗水多沾。如此的迫切的期待着夜晚的十点十分。
天上不断坠下雨滴,我加急赶往公交站。阴雨细密如同心碎人一样啜泣淋下,我怕书被淋湿只好塞进外套里。我快走两步从高眺望远处,那抹明亮的碎花裙将雨帘掀开,我看到了她依旧在原处出现。她手里似乎攥着东西,无比珍惜的折了又叠。我的脚步声在雨天的柏油路下不断放大,急促的奔跑下溅起朵朵雨花。
雨亭不算大,不过够二人避雨。我没有跟她这么长时间的待在一起过,我的左手在外套里不敢动弹,转过身却与她的视线对在一起。她的眼神比我更快的躲避,“我..我..”
她率先开口,语气中充满犹豫与焦虑,似乎有很多话都堵在嘴边没有吐出,此刻她的包里有个白色的板砖在隐隐作响,或许我的视线太过灼热,她连忙将包遮住,这个举动让我感到她的惶恐局促,我试图转过脑袋不再看她。公交车站雨亭外的雨正在变大,万幸没有刮来大风,天气随着突如其来的季雨开始变冷。她的长裙与头发被这鬼天气带来的雨风不断吹动,我无比盼望公交车的到来,多来一分钟她就能保暖一分钟。
天空突然闪烁惊雷,她被这尖厉的声响吓得踉跄,手中的东西才露出一角,原来是一张绣有纹样的手帕,锁着金黄的蓝边,一看就宝贵的很。
她想要开口,天爷仿佛在跟我开玩笑因为我没有发觉到那辆公交的到来,并在雨夜中车缓缓打开了前门,见到此状她的头慢慢垂着耷拉下来,她在原地踱步像以往那样徘徊。
“柳回堂,接着。”
车门关闭之际,我脑子一空把书塞在她身侧的背包里,如此怪异的举动另她回头,她却将手绢抛了下来。车轰隆作响马上就要驶出,我感到恍惚,我不禁脱口而问:
“姑娘你为什么会知道的我的名字?”
车开始行走,她靠近车门努力张开嘴巴,“我..你!”
她见说不出口,她掏出那块白色的板板,上面好像印着什么东西,当我还没看清时 ,车加紧油门朝远处离去。
天逐渐亮起,雨也停了下来。过往的车辆逐渐川流不息,几位工人要抓着行人不多的空挡把眼前的工作加紧完成。眼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老式巴士车站,这里是路线中的最后一站。
“你知道什么是熵增定律吗?”
我的手停止翻动书籍,自那之后我依旧会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这座车站,哪怕挡风的雨亭被雨水浸毁,哪怕工人们将它拆下搬进运车上,撅起石板凳还拆个粉碎,我仍然还在。车站的文字开始变得破败难辨,车牌的终点似乎已经斑驳不清。我拿出那只留下手绢发呆出神,她新绣的柳枝条鲜活的能在这片土壤里长出新生的树桠,哪怕在土里埋着也是扎眼。
学校不在了,这座车站本不该在了。这是一座偏远的车站,没有人能注意到雨亭徘徊的她。也没有人再注意到一个每天十点十分准时到站的他。
她穿过学校长廊,窗外的柳条开始泛出新芽,鲜绿的芽头不断冒出春意的气息,带着几片柳叶飞进了她的眼前。她停在图书馆的座位内,拿出了那本崭新到发亮的《苏东坡文集》放在桌上,白色手机壳的小手机同样瘫在其中,手机旁是一本《长记注释》,上面除却长记作者柳长先生外,注释人那一栏清晰印有这样字样——柳回堂。
-end-
文:汉尼
关键词:迁徙
原作:《盗墓笔记》
CP:张起灵X吴邪
文体:小说
正文:
Warning:原创人物;生子设定;主要角色死亡
别问我这孩子怎么生下来的,问就是剧情需要
以上OK的话就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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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最后一位张起灵走了。被发现的时候,他仍和以往一样,安然睡在自己的床上,但是当前来迎接的小张伸手去试探的时候,身子都已经凉了。
这有点令他们诧异,这位族长按照他们的年龄虽说已不再年轻,但是还未到会突然离去的年纪,甚至前一天还有人在长老们的核心会议上看到他。有几个小张去请示了张海客,张海客一言不发,只给了几个电话号码,告诉他们全部打一遍。
那几个小张不明所以,但是依然老实照做。那些号码基本已经成为了空号,就在他们几乎放弃的时候,最后一个号码终于接听了。打电话的小张欣喜若狂,慌忙将着一切告知。
两天后一个年轻人赶来,眉眼间有那位张起灵的影子,五官却柔和了一些。张海客将他带到祠堂里,年轻人对着棺木磕了三个头,然后只对着张海客说了一句话:“我会将爸爸带回杭州安葬。”
旁听的小张们直接吓白了脸,不知道是吃惊眼前的年轻人是族长的儿子,还是他要将族长带走。他们急忙看向张海客,却见他点了点头,算是默许了,然后顺手拉过一个小张:“你去陪他,替我看着他做完这些事再回来。”
那小张苦着一张脸,也不敢多嘴问张海客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更稳妥,难道大伯是看出了他就是打电话的那个小张?
隔天族长的遗体便被送去了火化。小张没能赶上告别仪式,到的时候只见年轻人抱着骨灰盒坐在大厅一角,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张走到她身边坐下,想了很多话,包括你和族长是什么关系,要不要叫你妈妈来,但到嘴边却只有两个字:“节哀。”
年轻人抬眼看了看他,又将脸垂了下去。这个时候小张才发现他的眼睛是很漂亮的棕色,和族长的漆黑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许是来自母亲的遗传。
“那个,我是张大伯派来要和你一起回去的小张……”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主动一点,毕竟人家是贵客,总不能指望人家先开口。
“吴忧。”
小张跟着吴忧离开了张家,直接买了两张机票飞的杭州,落地之后直接跟着去的吴忧家里。其实小张路上表示了自己不差那几天的宾馆钱,吴忧笑笑说在杭州地界上自己才是东家,总不能怠慢了客人。虽然是温和的语气,却隐隐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颇有几分我才是杭州的老大,你是张家的也别跟我哔哔的意思。
事实证明的确去酒店是怠慢了客人。两人一下飞机就有人前来迎接,接着车子就开到了西湖边的别墅区。吴忧用虹膜解锁了大门,领着小张穿过了院子。手下们先把行礼都放在了屋里,只有那个骨灰盒由吴忧一路亲自抱着,小张看着他捧着那盒子,进了一个房间,透过门缝小张看着那上面供着两张黑白照,一位是他们族长,另一位看起来倒是文雅温润,笑起来都带着西湖氤氲的水汽。
吴忧的眼睛像他。小张想。
“你先好好休息吧,我先去堂口,我们明天去墓园。”
小张摇头:“我也想去看看。”
吴忧说:“那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
小张心说这估计是看自己长相小就把自己当小孩子了:“没事……我其实也六十了,张家长得慢。”
到了吴山居,吴忧打发小张去后面坐着,自己去前面审账。他在后面的红木椅里坐着,显得无聊翻着一些桌子上的本子。整个吴山居还是保持着古朴的布置,时间似乎在这里停滞了。虽然中间隔着很远,但是他依然能听见吴忧在前面发火,账本摔出去,便有人哀嚎,仿佛当年的吴小佛爷还在坐镇的时候。
小张曾经听张海客说过,族长在离开长白山之后有一段时间一直陪着吴邪在道上活动,但是唯独堂口这个地方吴邪不让他染指,结果有一次吴邪去堂口时走得急,药落下了。他一审账就是一天的时间,张起灵给他送药去,然后就坐在这里听了半天。后面的事情不知道,但是看大伯的评论,貌似族长事后从他那调了不少人走。
吴忧多少是有些像他的,书生样貌,佛爷脾气。
当天下午的时候杭州落了雨,西湖上起了雾气,小张坐在窗子前。屋子里很安静,吴忧的房间在别墅另一端。他做什么动作都很轻,那点动静在小张这里听得一清二楚,但是在寻常人听来这屋子里算得上鬼气森森。
小张知道族长在回归家族之前最后停留的就是杭州,一停就是四十年之久,之后他每年都有那么几天要回来。去时什么都不带,回来时却好似奔走了许久,一身的疲惫与憔悴,身上仿佛浸满了江南的雨,带着一股潮湿的凄切。
转天他们就去了墓园。小张和吴忧站在后面,看墓园这边的人熟练地打开事先准备好的墓穴,那里早就有了另一个骨灰盒,他们把张起灵的那个放进去,将墓穴封好。吴忧走上去递过两支烟算是答谢,两位中年人拍拍吴忧的肩膀示意他不要难过,便带着工具离开。
墓园里不止他们一家,还有几家也是今天下葬。有个年轻男人哭倒在墓碑前,口齿不清地嚎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声音诡异地扭曲拉长,断断续续,似哭似笑,身边人拉起来又再次扑上去。风一扬男人脚边未燃尽的纸钱飞起来,如同飞雪。对比之下他们这边真的是安静得诡异,仿佛是两个不孝子一般。吴忧沉默着蹲下去,把供台上的鱼和饺子一起放进纸钱堆里点上火。
小张看着他再一次跪下去,热气烘得碎纸飞起来,火光中墓碑上两人的照片和名字都挨在一起。吴邪和张起灵,吴邪那边的字有些陈旧了,边缘圆钝,连照片在阳光下也有些模糊,张起灵那边的字却还带着锋利的边缘。
小张算不出来吴忧跪了多久,只知道火都熄灭了他才起身,小张没错过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水光。他们回去的路上飘起了雨,吴忧沉默着开车。最后吴忧送他去机场时,小张只听见他说:“还请你告诉张大伯,我可以改姓张。”
小张被这句话说得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在回去后老老实实和张海客汇报了这一句,张海客还是点点头便让他走了。小张直到很久以后也没摸清楚他这到底是同意了还是没同意,但是就他之后知道的,吴忧还是叫吴忧,依旧在杭州主持着吴家的堂口,他也没在家族聚会的时候见到有叫张忧的。
很久之后小张离开了本家,到了内地,有次路过杭州的时候突然想去族长墓前看看,结果又忘了路,只好不抱希望地打给了吴忧。吴忧那边似乎正在堂口,电话接起来的那一刻周围还是嘈杂的,小张喂了一声,接着周围就在一瞬间全部安静下去。小张战战兢兢地把来意说完,吴忧那边沉思了一下,说:“你在原地等一等,我派人去接你。”
结果刚说完就下了雨,劈头盖脸给小张浇了一身。小张不争气地缩在公交站台底下,看着外面倾盆的大雨,想起了那年族长下葬的时候,那个男人的嚎哭,那下面是他的亡妻。男人的泪腺总不如女人的发达,女人能哭出一场雨,男人就只能哭嚎到嗓子嘶哑。
还是上次的别墅,吴忧还没回来他就在屋子里走动看看。屋子里大部分的家具都还是上次的装修,主要图的舒适,但是样式已经很老旧了,几十年前的款式,但是细看又没人动过,只是按时打扫了而已。真正有生活气息的只有那么一小块,主要都在吴忧的房间附近。小张找到了上次来的时候看见的房间,推门进去。
里面就和他上次看见的一样,供奉着两个黑白相框,两个年轻人,一个微笑一个沉默,但是表情都是温柔的,看那领口,好像两人穿得是情侣套。案桌上很干净,照片也没有蒙尘,窗外的雨水小声打在窗户上,如同轻柔的呢喃,又像无奈的叹息。
小张没见过吴邪,只从一些老一辈那里听说过,他扳倒了汪家,又拐走了他们族长整整四十年,最后走的时候据说是在杭州,在族长怀里咽气的。听张海杏说,那天的杭州罕见地暴雨倾盆,却不见一点雷声。族长攥着吴邪的手,一直到那只手慢慢冷下去也没放开。
“张先生。”小张听到声音,回头发现吴忧刚从外面回来,小张能闻到他身上丝丝的烟草味。他一眼就能认出来那是吴忧,因为那张脸和他上次见面相比完全没有变,如果不看眼神和衣着,只会把他当成是个稚嫩的大学生。这一眼他就明白了什么。
小张犹豫着要不要道歉,毕竟这是人家的祠堂,他没打招呼就进来了。
“没事,我妈只对张海客意见很大。”吴忧走过来,点上了一炷香。小张突然又觉得吴忧有点像他们族长了,尤其是那股淡漠疏离的气质,这和吴邪那股温润的江南烟雨完全不同。
“这次是我唐突了,没打招呼就来。”
“没事。”吴忧弯了弯嘴角,“这屋里有人来,热闹热闹也好。”
那晚下雨两人也没出去吃,就是在屋里下厨简单弄了点吃的,又开了一瓶酒。喝着喝着小张就想起了一些事:“对了,你那次说同意改姓的事……”
吴忧放下酒杯,看了他一眼。这个角度看他因为酒精而有些眼角泛红,看上去倒更像是西湖边上的小书生。
“你多大了?”
“九十六了啊。”
“你猜我多大?”
小张思索了一下:“四十?五十?”
“我也九十了。”吴忧说,突然掏出手机,打开电话簿,一个一个指给小张看,“这两个,是外婆外公的号码,这个是胖叔叔的,这个是解叔叔的,这个是齐叔叔的……”
小张认出那些他是亲手打过的号码,喉咙哽咽。
“我妈是最后松的口,说如果我和爸愿意回张家,就回了吧。”吴忧似乎是想抽烟,但是掏了一半又停了下来。
小张愣了,按照他从长辈们那里听来的消息,吴邪应该对张家很反感。吴忧给他添了点酒,夹了一筷子菜到自己碗里,却没见动。
“他俩本来不想让我入的张家才给我起的这名,谁知道我遗传了我爸的体质,他还是妥协了。就是怕我和我爸早年一样,在他俩走后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满世界乱飘。”
小张张了张嘴:“……他很爱你们。”
“我妈总是在操心,他放心不下他。”吴忧的眼神有点放空,小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点酒才让吴忧开了话匣子,“他总是担心我爸回张家会受委屈,他见不得那个,但是最后还是他喊的大伯来带我和我爸走。”
“‘如果我们真的走了,也许张家还能让他有个落脚点。’,他是这么说的。”
“我叫吴忧,取个谐音无忧,我妈希望我和我爸这辈子都能不再忧愁。”吴忧说到这里突然笑了一下,“他自己叫吴邪不是还邪门得很吗,我爸这一辈子心思都放在他身上了,怎么可能不愁。”
小张想起族里流传的那些,吴邪总是把族长护得很紧,仿佛下一秒就要丢了似的,恨不得直接把族长捆自己身上。每次张海客去雨村要人都碰得一鼻子灰,小张们虽然可以自由进出,但是想把族长带走也是不可能的。一边是吴邪看着,一边是族长真的不想走。张起灵不想走那难度直接就上升了不止一个等级了,他们这群小张加起来都不够族长一只手打的。
“对了,我记得福建那个小村子,是叫雨村吧……”小张曾听张海客提到过,族长曾经和吴邪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住过一段时间,还把房产证上的姓名填成了族长的。他记得族长的身份证是落在吴山居,所以才需要出来办死亡证明。
“发了泥石流,村子没了。”吴忧说,“还好撤离及时,东西都还在,都收拾在杭州了,我爸看着我在杭州安顿下来才去的张家。”
小张突然感到胸口一阵淤塞,但是又嘴笨,说不出什么话,扒了两口饭,最后干巴巴地说:“没事,我去和大伯通融,不会为难你的……”
吴忧看着他,勉强笑了一下,抿了一口酒。
“我爸其实不想让我改姓回张家,因为他看着我就能想起我妈。哪怕他失魂症发作了,看着我就能想起他爱着一个姓吴的人,他葬在杭州的烟雨里。”
他看着窗户上淋漓的水珠,笑得像哭一样难过:“我挺高兴的,他走的时候没有受苦,不然我妈在下面知道了得多难受。”
他是只不再迁徙的候鸟,睡在小村的雨里,守在那个人身边,这辈子只认定了一个人做自己的故乡。那个人死后,就再无定所,飞遍世界只为寻找故乡的影子。
最后他停留在西湖的雨里,从此身后再无离别与忧愁。
END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韓俊基抬起頭來,趴著看老闆一眼。問老闆剛才喝剩下的香檳收在哪裡。
韓俊基還想自己再喝一點。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本文是基於→龍が如く | Ryuu ga Gotoku | Yakuza (Video Games)創作的Fan Fic(不過並不很考驗對原作的了解度就是,請隨意閱讀)
在那些事情發生以前,其實金龍洙從沒想到過自己會走上一條與周圍人完全不同的人生路。
小時候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呢?現在金龍洙也都還記得的。爸跟他講起過,爸爸是個韓國黑幫的“外派員工”,被派到日本“出差”。但事情後來搞砸得徹徹底底,砸得他再也回不去韓國。所以爸就帶著他在日本留了下來,好像一艘在別國海岸擱淺了的聯絡船。不知道會不會有再能看見母國海岸線的那天。不過就算是留在這裡,他們在那時候也沒找到自己的歸宿。
金龍洙是個黑二代,因為爸畢竟是前黑幫。也就是聽著氣派,實際上到底怎麼說呢?日本人懶得正眼瞧他們父子倆那也就算了,可連那些“朝鮮人”還是“三國人”也敢看不起他們了。金龍洙早早學會了安分守己,沉默著做自己的事情,也學會了不再期望自己將來可以成為哪一邊的人。小時候他常常在想,自己是不是他爸從對馬島嚴原町老街上可燃垃圾桶裡撿來的,還是上輩子把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到閻羅王轉輪王全都得罪完了,這輩子才能投進這麼個家來。那真是很有生活了。
小小的金龍洙在爸爸的拳腳裡長大,甘願像一塊路邊石頭似的被父親踢來扔去。因為除了爸以外沒人需要他,他也沒有地方可去。如果有人樂意撿起他這塊石頭來,也不是出於珍惜,最多是掂量一下能不能打個水漂來看看。醉酒的爸爸從地上把金龍洙拖起來,隨手丟進房間,然後轉身出去了。
打水漂,爸爸的黑幫生意像打水漂,家裡的錢大概也差不多如此吧,只是金龍洙不知道那些水漂最後都到了什麼地方,那些波紋有一次打到岸邊嗎?
黑二代?那算什麼。這樣的身份到現在根本連安慰都算不上了。“我們祖上畢竟闊過”這種話倒也怎麼聽怎麼都是好笑的。況且誰知道是不是還有身份的這回事兒呢?黑幫到底還在麼?金龍洙不知道,但不能說不想知道,可也無從知道。畢竟別人往前走,時代也往前走,他只是一塊地上的石頭,石頭沒有手腳,隨人踢到哪裡就是哪裡了,被擲進井裡面從此不見天日也是要認命的。
金龍洙從地上撐著爬起來,摸到桌上的水杯,把半杯涼水倒進嘴裡去沖掉血的味道。然後再拽起沉得像石頭一樣的身體倒在床上。他太累了,連做夢的力氣都不剩,就這樣一直睡到不知天地為何物。
然後他醒了。
金龍洙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中間好像有醒過一次,睜不開眼睛,眼皮像是被蜜蜂蜇過一樣,又熱又痛。他仔細回想著是不是爸有揍過來一拳打在眼睛上,但是也什麼都記不起來。那就記不清楚好了,反正下一刻又覺得眼前發黑,就又睡了。
再醒來還是睜不開眼睛,視野變得又細又窄,很難受。像是被人塞進地板縫下面,只能從裡面很艱難地朝外努力看。眼前的這一點光線差不多跟針那樣細,刺得金龍洙心裡不快。他現在清醒了些,感覺到臉上其實有什麼東西,不知怎的想起漫畫雜志上纏著滿臉繃帶的怪人來。突然他聽到不知道在哪兒的門被打開的聲音,還有離他越來越近的腳步聲。金龍洙趕緊閉上眼睛裝睡,其實也倒不用他裝。臉上蓋著東西,鬼知道他是不是在睡還是已經死了。
他這時候聽見有人在低聲說話,聲音離他不遠,可模模糊糊的,怎麼努力都聽不清。聽不出是日語還是韓語,只是依稀聽得出那是人在講話。金龍洙試著動一動,翻個身,連手指都抬不起來。眼睛這時候又痛起來,好像被砂紙狠狠擦過。
金龍洙躺在那裡,現在的事情他全無頭緒。腦子很亂,像是煮乾之後糊在鍋底的粥,黏糊糊得攪不開去。他想開口問這裡是哪裡,可是話卡在舌頭上也想不起那句話的音該怎麼發。
有人輕輕在拍他的肩膀,好像在確認他是不是死了似的。接著一個男人的聲音低低地從摸過來,說的是韓語:喂,醒一醒。
金龍洙想看清楚說話的人是誰,自然眼睛是睜不開的。他張了嘴,只從喉嚨擠出細碎的氣音,自己也聽不清是在說什麼。
那隻手用了點力又拍拍他,男人的聲音又響起來,只是這一下聽起來有些急切,也可能是不耐煩:醒一醒。
金龍洙回過味來開始覺得哪兒哪兒都不對勁,他懵逼的事情太多都不知道要從哪件問起了:他誰啊?叫什麼呢?為什麼這個人說的是韓語不是日語?這是哪裡?他又怎麼會躺在這裡的?
金龍洙努力去想,可是什麼也沒想出來。他覺得他忘記了很重要的什麼事情,就好像在河邊捉著魚叉捕魚時,明明清清楚楚看見魚的影子就在那個地方,可是怎麼也沒法丟出魚叉去就刺中。只能就這樣看著水裡的魚乾著急。金龍洙只能躺在那裡,聽著那個男人一遍一遍催他,仿佛那男人的呼喚聲也在等金龍洙把自己叫醒。
喂,別睡了。
男人伸手晃了晃金龍洙肩膀又在喚他起來,不過這次對他講日語,不是韓國話:
“再不拆線的話,會留下疤痕。其實繃帶昨天就該拆了。”
“什麼……你……”
金龍洙含混地吐出幾個字來,聲音裡帶了點不情願。原來是會說日語的啊,他想抬手撐著枕頭坐起來緩緩勁兒,不過力氣還沒回來,手肘一軟整個人就往後倒了。男人手一伸,穩穩地把他接住扶起來,金龍洙就這樣靠著床架坐著。
那男人給他腿上蓋上棉被,叫他稍等一下——要去叫護士來拆掉繃帶,還說晚了一天可能還得上點藥,然後就出門去。門關上落鎖的金屬動靜,撞得金龍洙猛一顫。於是就急忙把被子再拉上來點到胸口,好像這樣就可以擋住什麼危險的東西。受過驚嚇他忽然覺得腦袋清醒了一點,像是做了一場很長的夢才醒來。金龍洙又開始想:這繃帶是怎麼來的?他的臉怎麼了?繃帶晚了一天拆,那原本該是什麼時候拆?現在又是什麼時候?他睡了多久?
如果、如果其實晚了不止一天呢?如果是一個禮拜,一個月——晚了一整年那怎麼辦呢?他是不是錯過了什麼不該錯過的?就這樣一想,他忽而覺得背上發涼,臉上纏的繃帶好像也跟著緊張起來,他死死盯著漏進視野的一小條光線。這時候他覺得臉上的肉被繃帶勒得發癢癢,抬起手來原本是想去扯下繃帶的,可手指動了一動僵在那裡,垂下來。要是他拿掉繃帶以後,看到的不是自己的臉,該怎麼辦呢?
終於也沒有再繼續胡思亂想,門被打開來,帶進一股子消毒水味道。有個女人的聲音說著“打擾了”,腳步聲輕輕靠近他這邊來。該面對的話是還得面對,要來的還是來了。
紗布一層層解開拆下去,好像在剝開一個蟲繭樣的夢。光完完全全地透過來了,金龍洙瞇起眼睛,看見有兩個模糊的影子在他面前晃來扭去。金龍洙想抬手摸摸看自己的臉,護士把他的手按住,提醒他現在先不要亂動。
有人把鏡子送到金龍洙跟前。他眨了眨眼睛,等眼睛適應下居室裡的光線才接過來。金龍洙往鏡子裡看,那張臉看來陌生又熟悉的,像是他自己,又像是長得像他的另一個別人——比從前看上去更帥了些,不過也不至於認不出來。金龍洙沒想好該作何反應說什麼,茫然地抬頭去看遞鏡子的人。
那護士在這時候笑著說:“看來手術效果不錯啊,你們二位看來簡直像雙胞胎。”
那男人也笑,金龍洙笑不出來。自己睡一覺醒來就變成了某人的雙胞胎兄弟。
金龍洙剛要開口問是怎麼一回事,把他當日本人整嗎。那男人就對護士說給他倆點私人空間,有點話要講。
護士沒多問,手腳麻利收拾好拆下的繃帶之類就退出去。
居室裡如今很安靜,那個男人拉過一張椅子在他床前坐下,抬眼打量著他。男人的眼睛像一扇幹淨的窗戶,沒有什麼情緒。看不到什麼風景,只是會讓人覺得時間正從窗外流過去。
“我是韓俊基。”
男人跟他開口了,“現在的真拳派領袖。”
金龍洙皺了皺眉頭,無論是韓俊基還是真拳派也好,他從沒聽說過。
自稱名字是韓俊基的男人笑了一笑,顯然了然於心他的反應,好像還有些無奈。
“沒聽說過嗎?也是啊,十年前我們差點就被毀了。”
十年前,毀滅……金龍洙喃喃著,眼前浮現出犯罪動作電影裡碼頭上燃起大火、雙方人馬火並的場景來。當他還神遊的時候,韓俊基提到一個名字,先是用日語講出來,再用韓語重復一次。
那是金龍洙父親的名字。
金龍洙覺得太陽穴邊邊突突地在跳。
一直活在爸嘴裡的輝煌年代,那些已經被翻來覆去說到爛的舊賬,還有,那些已經與他們無關了的權力遊戲。金龍洙從來沒想過它們居然還實實在在存活於現世裡。他一直以為那就只是父親的念想,是已經過時的上世紀的影子。
現在卻有這樣一個所謂的“領袖”,頭目還是別的什麼就坐在他面前,告訴他這些東西並沒有就那麼死去。
“還得跟你說聲抱歉。”
韓俊基還在說,聲音像他眼神一樣平靜,“你昏過去的時候,我們給你做了整容手術。這點你應該也知道了吧?”
金龍洙抬起手摸摸自己的臉,摸不出來什麼問題。他捏緊拳頭,指甲陷進掌心硌得生疼,突然他覺得疼的好像也不是自己的手。
那個人頓了頓,好像是在給他時間消化這個事實。
“令尊有意回到我們這邊,或者至少希望能得到我們的關照。”
韓俊基頓了頓,好像是在給時間等他自己把這句話嚥下去。隨後才把最後一個事實說給他聽:
“所以他把你送來了,讓你當我的替身。”
金龍洙耳朵里嗡嗡作響,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腦袋裡炸開了。他聽得見自己急促的喘氣聲,說不出什麼話來。他還在攥著拳頭,現在金龍洙放開拳頭,看著自己的手,那明明是自己的手,又好像其實不是自己的手。金龍洙想起爸跟他說過的很多話,還想起那些被講了百萬次的故事和帶著酒氣的歎息聲。
父親還在拼命想要回到那條路上去嗎?還是在懷念那些過去,懷念那些身份嗎?
金龍洙閉上眼睛,好像就這樣能把所有事情擋在眼皮外面一樣。
話應該是說完了,韓俊基叮囑他:
“你還需要再留院觀察一段時間,睡覺時記得把枕頭墊高一些,不然臉會更腫。每天至少平躺八個小時,但不要完全不動一動,像尸體一樣。每隔兩個小時就要起來活動一下,稍微轉動脖子,以防血栓。明白了嗎?”
韓俊基的聲音平穩沒有起伏,像是在讀怡蘭之家說明書。
“還有啊,別側著睡。”
韓俊基頓了一下,繼續說,“那樣臉上的脂肪會被擠歪的。”
說完這些話韓俊基就起身來,沒有等金龍洙作什麼反應。金龍洙看著韓俊基的背影走到門口,接著推門出去,腳步聲在走廊上的瓷磚上越來越變淡,遠去。接著是門合上落鎖的聲音。
房間裡又剩金龍洙自己而已。
金龍洙閉上眼睛,試著回憶自己原本的臉,閉上眼睛時看見的影像也已經開始模糊,像是隔著水面去看池底,看不真切。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又拿開手去。這張臉已經不是他的了,摸什麼呢還。
他慢慢躺下來,照著韓俊基的話,把頭墊高了點。
接下來的日子裡,每一天都有護士來問他有沒有哪裡不舒服,金龍洙說沒有,一切都很好,護士就走了。偶爾,韓俊基也會來,坐著或者站在他床前,說幾句無關緊要的話,比如今天天氣真好或者天氣真差。然後也走了。
第八天過去之後,韓俊基來接他出院,拿來一個手提袋遞給他,跟他說:“去換上衣服吧,待會兒要出門。”
他說完就先出去了。金龍洙坐在病床上,把袋子打開,一看,袋子裡面是禹榮美的西服外套和一條拖地西褲。爸也有差不多的衣服,所以金龍洙認得。他把衣服拿在手裡看了一會兒,沒去動它,伸手摩挲了一下衣料。
金龍洙換好衣服推開門,韓俊基站在外面剛剛還在等他。他跟在韓俊基後面走過很多段走廊,先去確認醫療費用,韓俊基簽了字,把領收書和診療明細接過來。金龍洙就站在一邊看韓俊基處理那些事情。他聞著病房裡飄出來的氣息,覺得有點暈。去完調劑藥局拿藥出來,韓俊基把裝藥的紙袋遞給他,他沒太聽清藥劑師說了什麼。事情已經全辦完,韓俊基帶著他走出醫院。
出來外面就感到不小的風,天色已經不算早。韓俊基領著他走到停在停車場角落的一輛黑色轎車那裡去,打開車門,讓他坐進去。金龍洙坐下去,韓俊基把座椅後背替他放下來一些,說:我要開一陣子車,你要睡的話就先休息吧。”
金龍洙斜靠在座椅上,車門關上了。車子開動,窗外的燈光一排一排很快地閃過去。
韓俊基在專心開他的車,偶爾看看後視鏡,大概是在確認金龍洙有沒有睡。
金龍洙沒睡,但也不知道醒著能幹嘛。
車子開上另一條路,金龍洙看著窗外飛過去的東西又發了一會兒呆,還是把眼睛閉上要養養神。他睡著前還在想,這一路開過去,是要去哪裡呢?還要開多久呢?倒也沒開口去問韓俊基,大概問了也沒有什麼意思。韓俊基開車他就坐著,車開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就這麼簡單的事情。
隨著韓俊基到哪裡就是哪裡,還像是從前那樣被當成石頭一樣丟來丟去的嗎?還不知道。
韓俊基教他怎麼穿衣服,教他怎麼整理頭發,話應該怎麼說,再是男公關俱樂部的經營之道。韓俊基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金龍洙並不在意,直到某一天他看著鏡子發現自己自然而然就笑得那麼好看。就好像鏡子裡這人的樣子一開始就是他有的東西。金龍洙心裡想,他應該是感激的。
金龍洙想起某本書還是在DVD上看過的某部片子裡講過,厲害的紅酒欺詐犯會把舊酒瓶洗乾淨、裝進新酒,配上自製的逼真標簽和精緻封口,就這樣騙過專業收藏家和品酒師。沒人知道裡面的酒是不是真的配得上瓶子。
現在的自己也是這樣活著的嗎?
從前韓俊基帶他去挑衣服,後來金龍洙開始自己去買衣服,韓俊基誇他眼光不錯。後來他開始管賬,去店裡站一站,管更多的事情,韓俊基會誇他能幹。金龍洙習慣了被誇,有時候會忍不住期待韓俊基能多多再誇他一下,就多誇一下就好。
再後來韓俊基教他打架,還教他用槍。金龍洙努力學得很快,動作越來越流暢,越來越像那麼回事兒。韓俊基在旁邊看著他,對他說:“幹得不錯。”
金龍洙聽見自己笑了,和他剛學會怎麼笑的那一天並沒什麼不一樣的。
這不是在把石頭丟來丟去,也不是把石頭撿起來塗上顏色揣進口袋裡而已。
金龍洙想,嗯,也不是舊瓶裝新酒!現在被擺在這裡的是那個舊瓶子嗎?好像是的,好像也不是。金龍洙呆在自己房間裡,說來韓俊基並沒說這房間裡的佈置也得按著他的方式來,金龍洙就按照自己在家曾經住的地方隨便收拾了下。剛剛沖了澡,頭髮已經用負離子吹風機非常溫柔地吹乾,他現在在鏡子前抹髮泥,要把頭髮梳得乾淨利落。韓俊基說今晚要給他慶生,雖然現在已經挺晚了。今天的日程已經結束,金龍洙剛從店裡回來這邊。不過好在明天是店休日。
金龍洙收拾完頭髮穿上外套,拿手機給韓俊基傳簡訊說自己已經準備完了。
咻,消息送達。
收到新簡訊的叮咚聲剛響起來他就推門出去了,外面已經有韓俊基派來車在候著他了。金龍洙拉開車門坐進裡面,問開車的人要去哪裡?開車的人回答他說,回店裡,回星塵去。
金龍洙“欸”了一聲,沒多說什麼。韓俊基一定是有自己的考慮。
轎車在夜晚的路上穩穩滑動,街上的燈光好像拉長了的蠟燭油一樣糊在玻璃上,金龍洙看著街燈慢慢地向後退著,就像是從他身邊逃去的那些舊事情一樣,馬上就看不到了。車里有點悶,他把車窗搖下來一點,晚上的風有點冷,吹得他鼻子癢癢,就伸手揉揉鼻子。吹了會兒風感覺好多了,說是感覺腦子清醒了,那倒不是,感覺其實倒像他金龍洙又活了。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想!
車子到地方了,在天下一番大街星塵店面前面停下來。這條街上有些能看到的招牌依然五光十色,店門口偶爾會傳來些不合時宜的喧囂,不過這時候路上的人大概已經不算多。有幾個醉漢嘴裡用不知什麼地方的腔調低估著金龍洙聽不懂的話,搖搖晃晃走掉了。霓虹光斑駁地灑在不夜城的路面上,他總覺得這片土地的燈光其實是有溫度的。
走進店裡去的時候,韓俊基就坐在對著門那張桌子旁邊,看了金龍洙一眼,溫柔地笑了笑,說:“今天店裡的事情辛苦了,最近實在太忙,沒時間為你好好慶祝,只能隨便喝點好一點的酒,稍微將就一下了。”
韓俊基指了指桌子上放的那一隻瓶身閃著淡金色光芒的香檳。然後輕輕打開瓶塞來,繼續說:“明天雖然是休息日,但喝太烈的酒不好,會傷身體的。”他輕輕把瓶塞打開倒上兩隻酒杯,遞給金龍洙一隻。金龍洙把酒杯接過來,喝了一口,跟他說謝謝。
這才是金龍洙第一次喝酒。之前在店裡做事,韓俊基也從來不讓他碰酒,提醒他說恢復期過了還是要忌口一陣子,店裡其他各位也是照顧著他。喝進嘴裡的香檳味道很清新,有一點酸。氣泡從舌尖上滑下去,有點刺刺的。像是喝汽水。金龍洙舔了舔嘴唇,試圖在腦海裡檢索到更多跟這味道相關的東西,還不等他想到,這一口酒就已經下去了。這就是酒的味道嗎?當然不全是這樣,他印象中的那些酒更苦更辣,舌頭碰到就會失去知覺。香檳是溫吞的,只是輕飄飄的,有點甜有點酸,可也不是軟飲料。不是劇烈沉重的,不是他印象裡的酒。也許這也只是汽水一類的東西,畢竟不是說要忌口麼?金龍洙都忘了恢復期是多長。總之酒應該不是這樣子軟綿綿,喝起來應該也不會給他這種——一時分不清是喜是憂的感覺。
可是韓俊基幹嘛要騙他呢,好玩嗎?金龍洙確信韓俊基沒那麼無聊。
韓俊基也喝了口高腳杯裡的酒,看著金龍洙,似乎覺得自己悟了。
他說:“你是第一次喝酒吧?”
金龍洙點頭,回答他:“是的,是第一次。”
韓俊基笑了,又說:“這不是太烈的酒。慶祝的話,不需要喝到那麼醉啦。”
他說得對,它確實是酒啊,喝下去的時候會覺得喉嚨下面微微發熱,然後會舒出一口氣來。還能教他的腦袋極舒服地稍微動搖一搖。金龍洙想起在樹蔭下乘涼,往上看,風有時候把綠色的樹葉掀開一角,漏下一條日光,然後風去了,樹葉的簾子合起來。他閉了閉眼,把酒杯放回桌子上。
韓俊基跟他聊天,說起這段日子裡的事,“都已經這麼久了,你一切都還好嗎?”韓俊基問他。
金龍洙低下頭,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再輕輕喝了一口。
“我現在很好,真的很感謝。”
“生日到了,有什麼想要的嗎?”韓俊基問他,頓住話頭一下,金龍洙還沒回話,他就繼續說:“不管送什麼,你肯定都會說‘謝謝’吧。”金龍洙輕輕笑了一下,再喝了一口酒。然後,放下杯子的時候,他突然覺得動作有些不太利索。就好像在玩《突襲》的時候調低了滑鼠靈敏度,什麼都慢下來了。但金龍洙知道自己並沒有醉,他不想睡,只是有些微微的恍惚。
“我現在已經有了很多以前沒有、甚至沒想過能擁有的東西。”金龍洙一口氣說完,又把酒杯湊到嘴邊抿一口。
韓俊基點點頭,說:“這樣啊,那就等你想到了再告訴我吧。”然後舉起酒杯,示意金龍洙來和他碰杯。
金龍洙閉上眼,微微晃了晃腦袋,去和韓俊基碰杯。他確信那時候的自己依然很清醒,依然不想睡的。但是那時候像個孩子一樣,對韓俊基那麼說:“好吧,那等我想到了,一定告訴你。”
韓俊基聽到了,於是笑著說:“好啊,想到了可一定要告訴我哦。”他又給金龍洙倒上一些酒。
金龍洙記得那時候他自己也笑了,除此之外也就只記得最後有聽到碰杯的清脆聲音和香檳瓶塞被開啟的聲音。他睡過去了,韓俊基應該還自己坐著喝了一陣。現在他在倖存者酒吧裡面,剛剛大家才給鈴木太一先生慶生完,吹過蠟燭也一起唱了卡拉OK,還一起喝了點。接著大家都出去逛大街,剩下喝大了的他和老闆在這裡。金龍洙——他現在是韓俊基,坐在吧檯邊,手托著臉要趴下不趴,要睡不睡,也不算醒著。怪難受的。說來,他的酒量應該比從前好,可架不住今天什麼都亂喝一氣,高度低度的都亂七八糟過了一遍,結果自然喝得七葷八素。現在大概是快醒酒但沒完全醒,老闆給他拿了杯溫水來。他趕緊喝掉,然後像是認命一樣終於趴在桌子上。
韓俊基還是沒想明白,那時那地方那個真正的韓俊基何以要坐著自己喝那麼久。明明是在給自己慶生,可自己先喝醉過去實在遜斃。一個人喝,不是很沒勁嗎?他沒問過,也沒想過問。一直到後來的後來,黑衣人一槍過去,真正的韓俊基腦袋上炸出一朵血花。他才想起他以前一直忘了要問這個來。
韓俊基抬起頭來,趴著看老闆一眼。問老闆剛才喝剩下的香檳收在哪裡。
韓俊基還想自己再喝一點。
文:贩卖机
备注:全篇都是宛如呕吐物一般的屁话。使用了作业关键字【本人】。
正文:
“所以这就是你喝茶喝到撑理由吗桃鼻子老道?!”
小武说着,重重地拍了一下面前的八仙桌,小茶碗里的花草茶被震得洒出一半,桃花道人在心里暗道一声可惜。
若不是这八仙桌一副看起来就很沉的样子,小武倒是更想直接掀翻它来解气。
这事件的开端就要从上个月中旬说起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一边进行着日常工作一边摸鱼的小武收到高中同学发来的微信。
【不是吧不是吧,说着没空回学校看看结果今天被我抓个现行?】
小武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单发个问号过去。于是一分钟不到,他便收到同学的回复。那是一张校门口的照片,大概是单手抓拍的缘故,图有些模糊,就算是放大来看,小武也猜不到同学发来这张照片的意义何在。于是他向同学发送了今日第二个问号。
【?】
【还搁这装呢?这个不就是你吗?得亏我有照片为证,要不就让你给蒙混过去了。我就在校门口这堵你呢,出来请客。】
于是小武在翻来覆去地盯着照片十分钟后,打出了他今日的第三个问号。
【?我不是我没有?我这工作日正常上班呢哪有空倒三趟车回学校去啊。你别是认错人了吧。】
小武会这么说是因为照片上一个只有大半背影的路人穿着与他近期经常穿着的是同一款式颜色的外套。这当然马上遭到同学的反驳,什么【我有看到脸只是没拍下来】啦,【那个习惯性踢一下台阶的动作绝对是你】啦……小武就只当他是不甘心承认认错人的狡辩。不过这也让他回忆起快一个月前发生的相似事件:闲聊中同事提到周末跟小武擦肩而过的事情,地点则是在与小武家完全相反方向并由于路途经常大规模塞车而导致他想去因为而懒得去的景点。那位同事并没有开奇特玩笑的嗜好,于是两人在默契达成一定是认错人的结论之后便转移话题。
有一有二……只要不再有三,小武倒是乐意当它是偶然。
于是,大约为了反驳小武的偶然论,第三次事件发生了。
这一次是在他回家的路上,正巧有个每天经过都想去吃但是又每次都因为人多不想排队等吃不成的餐厅,而小武也正巧有转头扫一眼那家餐馆,心里默念如果今天一个人没有就进去吃这样的屁话,然后连脚都不肯停一下就走过去的习惯。于是他然后便看到了在人满为患的餐馆里,坐在窗边的某个食客的侧脸。没错,这一次小武看的很清楚,那是他自己的脸。
这下小武算是慌了神。接连三次遇到一个跟自己完全一样的人,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小武便决定找个人看看。
经过朋友的朋友推荐,小武拿到一个地址。那是一个虽然位置不算偏远,但也是旧城区少有人往的地处。小武直到顺着小巷子七拐八拐的到达,才发现这城市里居然还存在着这么个破旧的道观。而朋友的朋友所推荐的“桃花道人”便是居住在道观的一间偏房中。
“请问桃道长在吗?”小武敲敲大开着的房门,探头向里面张望,屋里到还算整齐干净,只是各个年代的物件毫无规律的摆放堆叠着,让整间屋子都透出一种微妙的不协调感。
“不是桃道长,是桃花道人。”一位梳发髻的道士背着手从正对着的门踱方步走来,他T恤上印着的巨大的红心和“ILOVEU”字样,让小武在此人的靠谱程度上大大地犹豫了好一会。
“桃……道长,您好。”
“不是桃道长,是桃花道人呀。”桃花道人说着,从古色古香的香炉里拿出颇具现代风格包装的花草茶。这是他最近的爱好,虽是这么说,但其实也已经有六七年了。
“桃,桃道长,我是来……”即便如此,还是被称呼成了桃道长。桃花道人的心情可想而知有些低落。小武颠三倒四地讲述着事情经过,桃花道人中途不得不打断他好几次才听明白。
“我大概懂了,”桃花道人给自己添上第三杯茶。“这情况嘛,估计是离魂。”
“哦……”小武似懂非懂地附和,只等着他接下来的解释。若不是朋友与朋友的朋友拍着胸脯表示此人在专业问题上绝对靠谱,小武早就要出门左转派出所报案去了。
是的没错,这间道观的邻居就是派出所。这也是令小武迷惑的方面之一。
“钱的话……”小武有些迟疑,虽说此处选址在封建迷信活动和诈骗一般不会选择的地点,但也保不齐有哪位仗着胆大心粗就要搞在最危险的地方行骗这一出。而桃花道人目前正完美符合这个形象。
“倒也不是钱的问题啦。”桃花道人嘬了一口花草茶。他发觉比起桃花茶来,他更喜欢的果然还是香草柠檬茶。
“这事儿我只能告诉你原因,破解的方法嘛,那还得你自己来。啊,一半的几率吧。要是成功的话。嗝儿~”
桃花道人仰仰头,打了一个充满桃花茶味的嗝。悠闲的态度看的小武火直往头上冒。
于是便发展出险些掀翻八仙桌的事故来。
***
“哎呀,你听我说完嘛。”桃花道人犹豫了半天,才勉强放弃把洒在桌上的茶水收回杯子里的想法。
“这个本来就不是能解决的事情嘛。一般来说,离魂这种现象总是莫名其妙的出现,‘你’出现在想去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的地方,然后被自己或者其他的人看到。这种事有一半的情况下会像出现的时候一样莫名其妙的突然消失,所以也不必担心。硬要解释的话,差不多就是‘你的一部分’帮你去实现你的未竟心愿这样的情况。等他把你去不成的地方都走一个遍,之后也就不再出现了。”桃花道人说的倒是轻松。只是其中“一半的情况”让小武心里略微有些警觉。
“那……剩下一半呢?”
“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本人的阳寿将近,一部分魂去他没去成的地方还个念想,然后……”
“然后?”
桃花道人一拍手,双掌摊开。“没了。”
“顺带一说,这两种情况完全相同,没有区分的方法。唯一的判别方法是,把‘你’出现过,也就是你最近想去但又没去成的地方都走一个遍。在那之后,如果你活着那就是普通不会出事的情况,相反的话就是另一种。”
“那我要是一直不去是不是就……?”
“人嘛,该死总还是会死的。”
毫无铺垫的直白回答。小武半口茶差点呛在嘴里。
小武以为他知道这个桃花道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接下来大概就是个以“我有个秘方”开头,吓唬人乖乖掏钱的骗局。于是小武干脆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接,打算引得他说出个价格来,就直接给他拎去隔壁派出所。自以为猜对接下来情节发展的小武是如此兴奋,以至于忽略了道长高他一头,他压根不可能拎得起来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
“桃道长,要想彻底解决这事,你看,我该怎么做,”小武做出掏口袋准备付钱的样子。
于是桃花道人很认真的想了一会,思考的长度然让小武想当然的以为会说出一堆玄乎其玄的无营养屁话和天文数字一般的金额。小武连踹翻凳子擒拿老道时的台词都想好了,最后等到的是一个无意义的解决方案。“没什么好做的,就等着。”
小武这次是真的呛到了。
“你别担心,虽然没什么解决方法,但那叫什么来着。万一,对、万一呢?没事,没事啊。”桃花道人随意的摆摆手,催促小武离开。“走吧走吧,回家吃顿好的,想去的地方都抓紧去逛逛。没事,别放在心上,啊。”
小武差点摔死于道观的台阶上。他非常确定这老道和他的道观能好好地呆在这完全是因为选了个好邻居。
思前想后,小武最后还是请了一整天的假,去把“自己”出现过的地方都去一个遍。这一半是为了赌老道那个“万一呢”的概率,另一半,则是打算回来之后去老道面前跳一把打他的脸。而至于藏着的那点了个心愿的小想法,连小武自己都拒绝去想。总体来说,整个过程都还算是普通,除了景点风景只有宣传册上十分之一的优美程度,和由于刚走到高中校门口就突然回忆起后门玻璃上班主任的半张脸只得逃命一般的回去外,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小武留意或者是作为谈资的东西。这一天下来唯一能发条朋友圈的事情,也就只有餐馆排队时间没有想的那么长,食物倒真是值得排这个队这种毫无营养的小事了。
第二天无事发生。第二周无事发生。
……
于是打这之后,另一个小武再没出现过。小武倒是也有回去再跟那个桃鼻子老道聊聊的想法。只是想到桃花道人不着调的行为给他当时脆弱的内心造成的打击,他便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又想着说不定随着“去跟桃花道人聊聊天”的想法,已经有另一个自己天天的在桃鼻子老道门口晃来晃去,又或许另一个自己已经把那个不靠谱的道人吓了一跳,这想法倒是让小武颇为满意,也就逐渐地把这事抛回到脑后去了。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江橼
我觉得自己所在的辖区应该是个“风水宝地”,隔三差五出个车祸,黄金周一调节N起,一到放假必然打架……
“这对不起我三千五百块钱的工资。”
凌晨五点半,连续通宵追盗窃团伙任务终于圆满完成的我,像条咸鱼一样趴在调解室的桌子上,等着同事带来救命早饭。
不一会儿门口有脚步声响起,穿着藏蓝色制服的同事推开了门,一脸严肃的冲我喊道:“然姐别睡了,赶紧起来有案子!”
说完,他急匆匆跑去更衣室穿装备,而我则给了自己两巴掌精神精神,顶着两坨高原红走出了派出所大门。
北方的深冬寒风凛冽,冻得人鼻腔酸痛,稍微多吸两分钟凉气就会全身疼痛,让人想燃烧脂肪产生热量。
等同事把车开到门口,我从善如流的坐在了副驾上,系好安全带。
“啥案子?”
“河桥老小区出了命案,”同事脸色不怎么好看,语气里透着一丝凝重,“户主早上起来进厨房,发现女儿倒在了血泊中。”
听完,我脸色变得跟他如出一辙。“法医刑警通知了吗?120打了吗?”
“嗯,都通知了。”
换言之,就剩我们辖区民警了。
深呼吸整理好心情,我俩开车进了那大门都歪掉的老小区,七拐八拐绕过乱搭乱建的厦子,站在了黄色警戒线外。
“不要围观,麻烦让一让。”先到的同事替我俩清出一条路,也为后续赶来的法医和刑警腾出了停车的地方。
我打开执法记录仪跟同事一起爬上了七楼,见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木头防盗门后的现场,以及喋喋不休的户主。
死者安详得躺在厨房红色地板砖上,120来了也只是拉了个心电图确认了一下死亡原因,连施救的机会都没有抢到。
女孩儿看上去年纪不大,穿着毛茸茸的睡衣,双脚并拢看不出任何挣扎迹象。绿色手柄的水果刀掉在她手边,鲜红的颜色早已变成了硬邦邦的褐色。
“心脏位置连捅六刀,”120把心电图塞给我,让我签字,“是致命伤。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拖太久了……唉……”
“大概什么时候的事?”我签了字,把心电图还给他,顺便让他把另一张签字给我。
“半夜十二点多吧,具体时间你得问问法医。”
“好,辛苦了。”
说完,120提着箱子走了,留给我一张平直没有任何起伏的心电图纸。
在我跟120对话的同时,作了多年搭档的同事早已经跟死者家属聊上天了。报警人是户主,也就是死者的母亲。她哭得脸红鼻肿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一个劲儿的重复死者小名。
另一边跌坐在墙角提着透明玻璃瓶酗酒的男子,便是死者父亲,据说自发现女儿没了之后,就一直如此,一个字都没说过。
既然这边得不到有效线索,那便换条路。等刑警同事来了以后,我俩便离开案发现场,敲开了六楼住户的门。
两个年轻人开门时一副兴致缺缺地模样,仿佛对看热闹这一DNA无比抗拒。
“啊?人死了?这不很正常嘛。”
“就是啊,他家天天吵架不出人命才有问题哩。”
“吵架内容……就她爸妈翻旧账,说什么年轻的时候瞎了眼没看对人,毁了一辈子……还有什么恨不得对方赶紧去死之类的吵架必备语录。”
“昨晚上?昨晚上也吵了啊,吵到十一点呢。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昨晚上俩人的吵架是突然停止的。”
“对,戛然而止,没有任何征兆。”
我挑了挑眉,把这点在本子上记下来画了个重点符号,然后又问到了十二点左右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响动。
但小情侣的回答是什么都没听到,非常安静,一如既往。
也不算全无收获的我俩再次返回楼上,这次我们和刑警同事凑在了一起,翻看着一家三口的手机。
死者的手机是放在床头的,插着电源,打开微信第一眼看到的是和朋友的互道晚安。再点开,往上翻,我们看到了重点,甚至可以说,这很有可能就是死者死亡的根因。
“是不是到这个年纪不谈恋爱不结婚就是有病?”
这是死者当晚给她闺蜜发的第一条信息。
“不但脑子有病,心理有病甚至身体也残疾。总之就是一坨不可回收垃圾。”
对面闺蜜回得很快,算是中规中矩的劝了。
“你要是听你爸妈的,就不用活了。相亲就相亲呗,成不成另说,想那么多干什么。”
“我没反对他们给我相亲,可是我也说过我不想找个当兵的,这话他们根本就没听进去。”
再之后,就是两人对相亲对象的一百八十种吐槽,趁着这会儿我和同事联系到了死者的姨妈,就是她昨天晚上跟死者母亲说起来,有个当兵的男孩儿不错,想给死者介绍的。
电话里,姨妈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但还是说两句哭半天,好一会儿才把事情说明白。
总结一下,就是她姊妹俩觉得男方的家庭挺好,孩子自己当兵也挺好,干脆就让俩孩子谈谈吧。然后死者因为不想谈,就顶了她妈一句,让她别操心了。
结果可想而知,死者母亲就又想起了年轻时嫁错人的委屈,破口大骂,骂得死者父亲火气也上来了,两人吵吵到了晚上十一点,但之后为什么争吵戛然而止,她也不知道。
突破口还在死者父母身上,好在这会儿死者母亲已经平静下来,不,应该说心死了,没有任何感觉了。
“宝儿最后做的,就是把水果刀洗干净,递到我俩手中,说‘杀死我,或者对方,选一个吧。’”
再后来,死者就回屋睡觉了,夫妻俩也没了吵架的兴趣,磨蹭了一会儿也睡了。
到这里,我不禁感到疑惑。听这话,感觉死者没有要死的必要啊?
但眼下在现场,我们已经得不到其它有效线索了。驱车回到派出所,我联系了死者闺蜜,希望她能尽快来一趟。
中午十二点半,闺蜜趁着午休时间来了。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知道哭过,但她的眼神太冷了,看我们、看死者父母就好像是在看尸体。
请她坐下后,我开门见山。
“为什么要自杀?”
闺蜜没有思考,答案脱口而出。“因为心死了。”
“不允许她打耳洞、染头发、穿短裙等等这些其实我觉得你们做得都对,但是周末不让出门,上班工资全交,上学不让谈恋爱毕业就疯狂催婚等等这一堆破事,你们觉得自己做的对吗?”
诚然,闺蜜所说的却是国内大部分家长在做的。
“你们一味的强调自己人生的不幸,又想要将满意的人生强加给宝儿,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送她去不喜欢的专业,给她相根本不合适的对象,所有的借口都是‘你应该幸福’。”
“可是你们知道对宝儿来说什么才是幸福吗?”
闺蜜掏出手机,把自己跟死者的聊天截图一张张发出来。
“努力赚钱,让二老不再辛苦,让你们过上不是靠别人得来的安稳生活,就是宝儿的幸福。”
我从同事口袋里掏出包纸,抽一张压了压眼角。年纪大了,泪腺就老不听话,明明是需要我carry全场的地方,却一句话都插不进去。
“叔叔阿姨,那是你们的宝贝啊。”
说白了,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女儿受不了父母长辈的催婚,在一次次相亲中,一次次和家人对抗中,达到了压力极限。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昨晚的争吵。死者把刀递给了父母,也递给了自己。她自杀的同时,也杀死了喋喋不休的父母。
安静了,一切都安静了。
我甚至能想象到那漂亮的女孩儿躺在地上,一刀一刀刺入心脏的场景,她面带微笑,根本感受不到痛苦,只觉得浑身轻松。
我有点受不了调解室里的气氛,借口上厕所逃了出来。站在派出所的院子里,闻着汽车尾气,竟意外觉得今天的冷风温度正合适,正适合调节心情。
“然姐,怎么不在屋里呆着?”
出警回来的同事缩着脖子往里跑,指了指柜台里面的塑料袋,“饭吃了吗?”
“没呢。”我回头,看了一眼头顶的牌子,说道,“这就吃。”
“刚刚处了个案子,真心疼死我了。”
我扒拉着写作早餐读作午饭的食物,听同事闲聊。
“十几岁的小孩子非要跳江自杀,原因是他爸不让他打游戏。我俩好说歹说把孩子劝回来了,他那混账爹一出来,张口就骂,说‘有本事你跳下去,老子以后再也不管你’,然后孩子就跳下去了。”
“so?”
“他爹也跳下去了。结果俩人都没救回来。”
我:……
我觉得自己所在辖区可能是个“风水宝地”,无论怎么努力都挽回不了的悲剧,永远也无法提前终止的惨剧,以及仍未可知的BE未来……
“这对不起我三千五百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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