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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招】伊西多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巫念桃、夜雨、月溪明、四戎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妈妈常常这么对我说。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FF小姐也常常这么对我说,声音的高低粗细和妈妈的不差分毫,活脱脱就是她打开窗户对窗下的我呵斥的声气,假如妈妈听到一定会像我一样吓得心惊胆战的。正因此,我从不会让FF小姐在妈妈面前进行这项表演。FF小姐引起的不满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所有我的亲人之间再有什么冲突,尤其,尤其是妈妈。
FF小姐是只鹦鹉,是我八岁那年,也就是说,妈妈和我的继父结婚的那年,在垃圾山上的一台空微波炉里捡到的。当时正好在下雨,我和TT一起在垃圾山下玩,我们都看到了山下溢出来的五彩斑斓的污水,TT的那张长得跟继父很像的布满雀斑的红脸立刻变得很白,她就像妈妈常说的那样,“对一切都不理解”。假如不是我听到了有人用歇斯底里的尖细女声重复着“好冷啊”,TT一定会扭头就走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好多少,在我把FF小姐从微波炉里提出来高高举给山下的TT看时,我听见她用纯正的首都口音说道:“一只死鸡有什么好找的!”
TT对什么都不满意,从一开始她就警告我不要给FF小姐取这个名字,尽管我告诉她这是因为我的中间名和姓氏的简写就是FF。我是米米·F·F。她说她才该给宠物取这种名字,因为她的姓氏是确定的,而我的姓氏一定是妈妈从不知道哪家理发店门口贴的过气明星那里剽窃的。她应该庆幸她没有继续往下说我的妈妈是个人尽皆知的妓女,否则我发誓我要把她那头玉米须一样红里透黄的卷毛通通拔下来。我不在乎这句话是真是假,就算全镇的人都在传又怎么样呢?他们还说我的继父是个好男人,全是因为在镇上呆的时间太短才被我妈妈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和这么一个除了一张俏脸儿以外别无所有的疯疯癫癫的头号淫妇结了婚。他们说的全是假话。
而且说真的,还有谁比我继父更像个疯子呢?他说妈妈“大晚上弹琴一定是有病”,明明他大晚上的颠颠倒倒从外面回来,有什么资格说我妈妈!那时候TT已经睡了,我跑到我的房间里把FF小姐放到桌子上,一出房间就看到他打了妈妈一巴掌。我发出哨子般的尖叫,冲到他面前,恨不得把他从妈妈、从这间房子里推开,他喷着酒气的骂声震耳欲聋:“不知道爹是谁的小杂种!滚开!”他的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身体一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坐在床头,垂着脑袋默默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动了动我的四肢,觉得仿佛哪里都像抻长了的橡皮泥痛得松软不堪。妈妈的脸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像大多数时间一样一动不动什么都不注意,直到我从床上坐起来抱住了她。她的眼睛闪烁得像在怕什么,她的身体温暖却僵硬,片刻后她终于回手抱住了我。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我俩都是橡皮泥捏成的小人儿,可以揉塑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事后TT告诉我,我昏迷了三天。继父在把我打到昏迷之后恐怕自己也担心出什么事,就没再为难我妈妈出门去了。我很担心他还会回来,只有我和妈妈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那么漫长,而有了他后的日子就是惊心动魄的短暂。我又问TT有人给FF小姐喂东西吃吗?TT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啊,就是你倒霉的大姐姐我。”我反驳她:“你才不是我的姐姐呢。”我说这句话是不想让她察觉我身上的任何异样,在那昏睡的三天里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就像那些一夜之间苍老的人。
TT用轻蔑的冷笑作为回应:“那你就不能对学校里的那些人解释一下吗?他们都说我是你的大姐姐,不管是你的什么事情都拿来嘲笑我。”我反感她拿别人的错来指责我,就没好气地回嘴:“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吗?我又有什么办法。”“他们”指的是学校里的所有人。他们这样骂我:“住在垃圾山上的人,连血里都带着毒。离她远点,她身上都是细菌!艾滋病毒,淋病,梅毒,她妈妈就生出这个畸形的葡萄胎娃娃。”
我们住在垃圾山上,我们连血里都带着毒。TT和我越过垃圾填埋场,她的步子还是带着小心翼翼的拘谨,但已经不会对时不时传来的刺鼻气味或者高高堆起的五颜六色的垃圾大呼小叫了。她跟我描述过她爸妈离婚前住的房子,她说外面就是草坪和树林,空气中飘满清新的花香味。我想她这些口角春风应该对着学校里的同学去吹,这样他们说不定就不会再叫我“垃圾公主”,叫她“垃圾公主的姐姐”,他们似乎认为我们住在垃圾山上就一定是我们生产了这些垃圾,是我们毒害了这片土地,是我们召唤来死神给他们的亲人送上癌症。
就跟我料想的分毫不差,学校的人果然多了新的嘲笑我的话,“怎么,你那个继父终于看透了你妈妈啦?”“小垃圾挨了大垃圾的揍啦!”我不得不堵住自己的耳朵,想离开的心思又重了一些,不仅仅是离开这个垃圾山,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是不是都一样?
放学后有男生拦住了我们,说他想送TT回家。男人的窃笑声在四周低低响起,有人嬉笑:“他还真不害怕淋病……”TT的脸色一下子难看极了,当即质问:“拿什么载,你的摩托车吗?别忘了这里还有我妹妹呢,等你开得起轿车再说!”男生的脸色由红转青,周围静了下来,TT朝他脸上吹了口气,看着他下意识往后一躲,冷笑道:“就这样还想亲我?泡你那些二手妞去吧!”
走到最后一段路我快步追赶上她,瞅见TT仍然一脸严肃。我清楚她有多么心高气傲,被这种男孩追求不啻一种耻辱。但是我仍然慢条斯理说道:“你是不是有点太冲动了?万一他真进了克莫拉……”TT打断我说:“你懂什么!哼,就他?再说了,难道你很喜欢克莫拉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到家门口停了一辆黑车,心顿时绞紧了,连忙快走几步仔细打量:太好了,这辆车还是簇新的,不是继父那辆旧车。那么会是谁呢?莫非又是哪个男人来找妈妈了吗?满腹狐疑中我拉住TT的手走进家门,只听到有大叫的声音:“克莫拉来啦,克莫拉来啦!”
现场的人谁都没叫,叫的是FF小姐,它在笼子里扇动翅膀拼命扑腾。两个穿T恤的男子围着它大笑,腰间的枪支乌黑发亮。我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TT早已经站住了。
“你们是谁?我妈妈呢?”
“哦,姑娘们回来了。我们听说你俩不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谁是这家丈夫的女儿?”
“是我。”TT说。
左边那人吹了声口哨,突然抬手扣动扳机,子弹擦着TT的耳边飞过,打穿了一块玻璃。另一个人警告:“听着,安静点。”要不是他这句话,说不定TT会告诉他:“我俩可是谁都没叫。”
我以为他要对TT问:“你这小娘们在学校里为什么对我表弟尖酸刻薄?”谁知道他问的却是:“你知不知道你那个该死的老爸偷走了‘牛眼睛’的一把快枪?还用那把枪射中了你这该死的小妹妹的老妈,那个出了名的贝阿特丽丝的肚子。把那娘们儿送进了医院,他妈的,你那老爸就该下地狱,他怎么就不肯安安分分下呢,天知道他现在在哪个街区里窝着呢!你抖什么呢小美女?”接着他又扫了我一眼,立刻笑得前仰后合:“我的天哪,马诺,你看看这位姑娘,这张脸就像死人一样!”
叫马诺的说:“你能不能别那么多废话,咱们俩还是赶紧把这个姑娘提回去。你叫什么名字?别动!”他俩站起身,朝TT包围过去。
贝阿特丽丝是我妈妈的名字。叫这个名字的人现在在医院。哪家医院呢?我的大脑有一瞬间围绕着这句话旋转,非常冷静地思考着,但我的腿却一下子就软得站立不住,肠胃里似乎有车轮在转来转去,想吐什么又没得吐。要不是TT的尖叫挣扎声唤醒了我,我大概会吐出胃酸。我看到那个废话男硬生生将她拦腰抱起,那个叫马诺的帮住她两条腿,就像老鹰抓小鸡,除了她的尖叫又清脆又惨烈,两条胳膊挥舞着试图抓住掰开废话男的手。暴行激发着勇气在我的头脑和四肢里涌动,我发誓那一刻我只有愤怒,无奈我的腿脚却软得无法前进一步。混乱中格朗一声,竟然是FF小姐撞开了笼子,空中划过一道彩色的电弧,紧接着就是一声男人的惨叫,FF小姐迅速撤开,那个废话男暴跳如雷,拔出枪来,四声枪响后,我发现我竟然还站在原地,FF小姐慢吞吞飞到桌子上站定,嘴里噙着一颗眼球。而那两个壮汉则不再动弹,他们不知何时放开了TT,她正躺在地上,发出夹杂哭腔的呻吟声。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马诺说:“老兄,搞搞清楚,你要跟克莫拉作对?”
男人从牙缝里渗出一丝轻笑。他就站在我家门口,背着阳光甚至看不清脸,只能听到他操着一口过于纯正流利以至于一听就不是本国人的意大利语说:“你能让克莫拉跟我作对吗?快滚。”
他们还真就滚了,连眼睛都没带上。
我从地上扶起TT来,把她被弄得一团糟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她坐在椅子上,用惊魂未定的红眼睛注视这个提着枪的男人,他则问道:“你们是贝阿特丽丝的女儿?”
我没回答,因为一转头就看见FF小姐在吞那颗眼球。我木在那里几秒钟才跳起来,想把那颗拖着血管的圆球抠出来,但为时已晚。这当儿气喘吁吁的TT仿佛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语调里简直还带点欣喜:“是的,先生,您是哪位?”
我低声对FF小姐说:“吐出来,求你了,吐出来!”但它毫不理会我,紧紧闭着喙,圆圆的小眼睛发着光。
“我是伊维聂尔。”男人只说了这句话就住了口。我抓着FF小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打算先把它装到笼子里去,站起身时才发现他俩都直盯着我,下意识用手一抹,意识到我的脸上全湿了。
TT过来抱住了我,但我立刻推开她。我向伊维聂尔先生问道:“对不起,你能自我介绍得详细点吗?我从没听说过什么伊维聂尔。”
他把枪插进裤腰,走过来蹲下身,看着我说:“你叫米米,对吧?”
“你的妈妈叫贝阿特丽丝,但父不详。你妈妈去年结婚,就是和今天偷走了克莫拉的枪、打伤了你妈妈的那个男人,她和他从认识到结婚只花了几个月时间。他俩的婚礼我还去过,当时你穿一条白裙子,背上还有两个蕾丝做的小白翅膀。这些信息够吗?”
他掏出一块手帕揩拭我的脸:“米米,这里从以前就没有安全过,之后也不会再安全了。为什么不这样呢:你,还有你姐姐,你们两个先到我家里去避一避?并不是我夸口,比我家更安全的地方全国都找不出来,就算是克莫拉,又或者玛菲亚,也填不满我的宅邸。等过了这阵风头……”
我及时截断话头:“伊维聂尔先生,你知道我妈妈现在在哪儿吗?”
“当然,我这就可以带你去见她。”他朝我伸出一只手,“咱们走吧。”
我抓紧了手中的FF小姐。伊维聂尔先生见我不回应,又转向TT问道:“你呢?”
我央求道:“TT,别去。你和我,我们两个一起去陪妈妈吧。”
“但是……”我刚听到她说了个“但是”,不由得用力摇了摇头。“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不是我姐姐,怎么会和我一起陪妈妈?”
TT的脸色一下子冷下来:“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伊维聂尔先生明明说了……”
“姑娘们,别吵了。”伊维聂尔先生做了个停的手势。他问TT:“你要去我家吗?”TT点了点头。于是这就成了最后的安排,TT去他家,我去医院陪着妈妈。
我们坐在他的黑车上,离开了垃圾山上我们的家。我手里提着装着FF小姐的笼子、从家里收拾出来的鸟食、钥匙,TT坐在车前座,我一个人坐在后座上。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无暇顾及。
伊维聂尔先生还给学校打了个电话,向老师说明我俩的情况。老师答应得很痛快,也许我妈妈的事他已经听说了。
我们先一起去了医院。我很少进医院,这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长褂子,在镜子般光滑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我们上了十一层楼,在一处病房前停下来。伊维聂尔先生对我说:“进去看看吧。”
我听从了他的话,觉得自己是在演戏,他就是我的导演。门仿佛是被一片安静给挡住了,我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推开。在窗边,太阳照耀着妈妈的床。只需要一眼,我就知道是她。
妈妈今年才给自己剪了一头短发,它们都乱糟糟地压在枕头上。她闭着眼睛,谁也不看,也不像在睡觉。
伊维聂尔先生扶住我的肩膀:“你妈妈情况很不好。”接着他又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主要就是妈妈非常危险,有可能、多半会死。他问我还要不要在这里陪着妈妈,我的回答比之前更坚定。
妈妈对我们说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我们进门到他走。TT和FF小姐都在他那里,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妈妈,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不敢动她哪怕一下。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梦里隐约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笃笃,笃笃,是有人在敲窗户的声音。
但是这里是十一楼啊!我不知道病房的灯开关在哪儿,只好抓起桌子上的台灯,轻手轻脚拉开窗帘,立刻被吓了一跳,赶忙打开窗户:是FF小姐!
FF小姐飞了进来,歪着头看我。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在伊维聂尔先生哪儿吗?天哪……”我先把窗户关上,随后摸出手机打算给伊维聂尔先生打个电话。手机上显示:11:30。突然FF小姐说:“米米,别怕,别着急!”我的手顿时开始打战。
这是妈妈的声音,但妈妈从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你听我说,你妈妈的情况现在很危险。”
这是伊维聂尔先生的声音。
“但是我有办法救她,而且我也愿意告诉你这个办法,这个秘密。”
这是TT的声音。
我被惊得哑口无言,鹦鹉当然会说话了,可是它们应该只会模仿别人说话,而不是像一个人一样,说出有顺序有逻辑的话!
“回答我呀!”它突然用我的声音说:“米米,你难道不想救你妈妈吗?”
“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你只是个小傻瓜。”FF小姐发出叹气的声音,这次,声音是我的。
我摸摸它,又摸摸我自己。它的羽毛摸起来是真实的。猛然间我发起抖来:“所以?你会说话……你就像人一样聪明?”
“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很多呢,毕竟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这回的声音我从没听过。
“不可能!你不要骗我,你有什么证据?”
“我可以向你依次叙述这三百年来所有上位的统治者。”
“但那些东西在书上都能读到!”
“嗯……你已经相信我会读书啦?”它嘎嘎笑起来,被我一把掐住了脖子。我控制不住手发抖,威胁道:“你最好别骗我,否则我现在就掐死你!”
“好了好了,放开我,听我说!”它在我手里挣扎着,最后我还是放了手。它又煞有介事地咳嗽了几声,这才说道:
“米米,我真的没有在骗你呀。如果不是时间紧迫,我一定有更好的办法向你证明我自己。首先,我为什么能活三百年?那是因为我有逃避死亡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办法需要牺牲其他的生命罢了。之前的我都是找到濒死的生命,你不知道有多艰难。但是现在我已经活得厌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呢?有什么值得为之停留的东西呢?所以我发现,死亡反而是神秘的,值得探讨的,他要来就来好了。但是米米,你想要你的妈妈活下去对吧?你愿意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告诉我吧。”
“我的生命。”我立刻答道。
“随处可见的答案啊。”FF小姐又发出一串笑声。“不过,别人的生命呢?”
“什么都没关系。只要妈妈能活着,我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一样。”
“那么你是不在意牺牲我的生命咯?幸好,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FF小姐的声音严肃起来,“所以我就让你信任我,并且教会你这个逃避死亡的办法。”
她取得我信任的办法,是让我去垃圾山那边挖东西。据她说那是一大笔钱,但我现在离垃圾山太远了。好在FF小姐有办法:她给我叼来了一只钱包,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有可能是医生的。
我们离开医院,叫了出租车,来到了垃圾山。远远的我看见我家竟然亮着灯,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FF小姐说:“说不定是克莫拉的人。”
夜晚的垃圾山飘散的腐臭味似乎比白天还要明显。天上一轮明亮的圆月撒下幽幽的白光,真奇怪,夜晚是白色的而白天却是金色的。我一开始选择用手挖,很快就因为恶心而停下了动作。我觉得手心处黏糊糊的发着热,这是因为垃圾山的泥土,我不清楚叫它“泥土”是不是严谨,毕竟下雨天雨水都淋不透它,只能汪汪地浮在地面上。我问FF小姐:“你知道哪里有铁锹吗?”
“我知道土里有很多铁元素。”
“操你自己去。”我说,“土里明明都是六价铬元素。”
“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妈妈提到过这个,不过我没说出来。FF小姐鼓励道:“真的不深的。再说了,你会看到证据的,你会知道那个方法的,到那时候你就不必在乎身体如何了,反正可以换。”
“你是说你救我妈妈的办法就是给她换个身体?难道是换成你的?”
“快挖吧,时间不多了。”
于是我继续把手指刨进地里,抠挖出一捧一捧混着各种五颜六色不明物体的土。我一边挖一边想着FF小姐救妈妈的办法。如果真的是跟FF小姐交换身体,那么FF小姐就会作为我妈妈死去,因为她的话语中已经透露出了愿意为我妈妈做牺牲的想法。但是这能被叫做牺牲吗,是作为一个人死去更好呢还是作为一只鹦鹉活着更好呢?妈妈愿意做鹦鹉吗?假如她成了鹦鹉,那她就不能再弹琴也不能再画画了。鹦鹉的翅膀不能灵敏地拍打琴键,不能像妈妈的手那样,她的手又白又细,像夏天的小飞虫在琴键上翩翩起舞。她叮叮咚咚弹着曲子,又悲伤又热烈,火星四迸,碎解明灭。
也许我不应该太过于信任FF小姐的。也许这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场梦罢了,我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说话很有逻辑的鹦鹉,根本不存在一个罗宾汉一样从天而降打倒坏人的神秘男人,不存在用偷来的枪打中妻子肚子的逃走的丈夫,不存在傲慢又怯懦的继姐姐。最后连这个世界都不存在,我只不过是空气里写下的一堆乱码,一个随机的排列。
可妈妈应该存在。我希望她在窗前弹着钢琴,一直一直。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让醒来的那个我是在妈妈的子宫里倾听音乐的胎儿,我在妈妈柔软的器官里,我曾经是、始终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我想到那条母鱼,我们——我和某个为了躲避这些化学药剂已经远远搬走的男孩子——在路边的泥水坑里发现了它,它的嘴里不断冒出气泡,肚腹膨大得像怀了孕。男孩子拿出生锈的小刀,剖开它的肚子,那里面不是我们所想象的橙黄的鱼子,而是一团团粉红滑腻的瘤子。我们不知道那条鱼为什么在那里,就像我们不知道究竟是谁生产出了一座座垃圾山,并把它们堆积于此,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股难闻的气味里的什么化学物质,让癌细胞在我们的身体里滋生,让我们的肺部长出肿瘤。
恐惧,到处都弥漫恐惧。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毒素,像被放逐的囚徒在这里被遗忘。过去的那些恐惧和阴影,现在都一齐跳出来压在我的心头。最鲜明最焦灼的就是我不要妈妈死,不要。
FF小姐大喊:“米米,你看!”
泥土中露出了几根细细的骨头。我的目光没有多做停留,伸手再下去挖,一下,两下,紫红的钞票跳了出来,铺满了我的眼睛。
钞票大概是真货,我只拿了几张揣在身上,以备空闲时间查验真假。不过说真的,我相信那不会是假钞。我把挖出来的那个土坑又亲手填平了,一边填一边要FF小姐把那个办法教给我,它说了十几句话,我催它继续说下去,它告诉我一共就这些就这样,简单得不可思议,意想不到。
在闯进我的家之前我让FF小姐飞进屋子里看了一周,里面一团糟乱,估计是克莫拉成员的遗迹,但什么活物都没有。我们跳进了我妈妈的画室,这里充盈着酒精和油画颜料的味道,妈妈喝醉了酒的时候经常在这里作画,她未完成的一幅画还搁在桌子上,涂抹着艳红色半透明的鲜血。我拿走了妈妈的颜料和画笔,小心绕过满地的碎玻璃从大门跑了出去。
夜风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我跌跌撞撞跑着,好几次几乎绊倒,FF小姐在我的耳边喊着“小心!”我不加理会,直到到了等出租车的地方我才问:“FF,我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变成你,变成鹦鹉吗?”
“干嘛这么想?”FF小姐大叫:“当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妈妈还是你妈妈,她还会是原来的样子!你没有好好听我说的步骤吗……”她忽然闭了嘴,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司机对这个组合应该感到很奇怪,一个小女孩和一只不知为何不飞走的鹦鹉,但他没问什么。直到进了医院我们才开口,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所以她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对吧?”
“我跟你保证,米米,我绝不会说谎。”
她肯定的言辞和我怀里抱着的东西都给了我信心。我们俩一起上了楼梯,走到妈妈的病房门口,FF小姐突然对我说:“等等,里面有人。”
谁?我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我现在的模样该有多脏多可笑。我先跑到洗手间里把东西放在洗手台下,急匆匆洗了把脸才回到病房推开了门。一个男人俯下身,整个笼罩着妈妈,像蜜蜂伏在花上那样热切亲吻着她。他站起身来,赫然正是伊维聂尔先生。
“米米。”他看见我竟然毫不惊慌,伸手整理一下领带,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快天亮了。我反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为什么要亲我妈妈?”
“我给你打了电话,没有打通。我想告诉你,你的那只鹦鹉,它叫什么来着?”
“FF小姐。”
“对。”他说,“很抱歉,它不见了。”它现在正在洗手间里守着那些东西。
“你好像总不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对不起,我一定会为你找到它的。”
“没必要。”我说,“伊维聂尔先生,能请你出去吗?这是我妈妈的病房。”
“米米,你好像对我敌意很大。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呢?”
他挂着一抹恼人的浅笑缓步出病房,我触了电似的对他瞠目而视。他说得对,我讨厌他,但是我一直在尽力地掩饰这一点,难道他看不出来吗?为什么他要把话说得这么直接?“那你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呢?”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突然发问,“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就只是个陌生人,你的目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是为了……我妈妈吗?”
“有一部分是。”他回答道,“不管你信与不信,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远比你久,从她少年时期开始,我们就是亲密的朋友。”
朋友?多好?我仍然瞪着他,心却不由得慢慢软化下来。他喜欢妈妈吗?那我应该对他好吧,因为对妈妈好的人太少了。
在他关上门走开之前,我提醒道:“妈妈醒过来之后,我会把这些话对她说的。”我又补充:“她一定会醒的。”
我可以肯定。
他一走我就奔向洗手间,FF小姐还在那里,见我进来就问我:“他说什么了吗?”我回答没有,抓起那些东西朝门外冲去,迎面撞上一个人,后仰倒在地上。
“我看到你跑过来了就想来看看。”面前的TT刚想过来扶我,目光扫过地上的颜料和画笔,又停住了,“这些都是……你要干嘛?”
我从地上爬起来:“你别管,你不是应该在伊维聂尔先生家吗?”
“你……”她话只说了一半就停住,拉住我的手臂不让我走:“米米,我从伊维聂尔先生家跑出来了,我觉得……”
“我现在没时间听你说话。”我不耐烦地挥开她,因为担心耽误时间,也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难听的话。“你不是去了伊维聂尔先生家吗,那还为什么要来?你爸爸要把我妈妈害死了!他是个逃犯,你是逃犯的女儿,我不想看见你!”
“可是……”她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显出畏缩之色,“那些跟我都没关系呀!米米,伊维聂尔先生他……”
我喊道:“FF小姐,让她闭嘴吧!”
我的本意只是让她闭嘴,却没想到FF小姐想要去啄她的眼睛。TT被吓得逃到另一间病房里,好在那里的病人也是重度昏迷,在FF小姐真的啄出她的眼睛之前,我用茶壶把她打昏了,锁在了那里。天快亮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我用颤抖的手拔下了妈妈的头发,刺破了她的皮肤得到了鲜血。仪式非常简单,我的鼻端不断送来蛋白质的焦糊味道,火光是微小的然而又是确实的。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错过的生日,只有一个生日里我得到了礼物和蛋糕,那时也是这样闪着微光的白昼。FF小姐梳理着它的羽毛,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担心会出什么岔子。它衔起自己的一根羽毛投入火中,随后我好像听见了音乐声,FF小姐大叫着在病房里飞来飞去,它的翅膀上带着火,恍惚间我以为病房的墙壁都融化流淌。火光渐渐熄灭,FF小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几乎同时,我看到病床上的妈妈睁开了眼睛。
隔着呼吸面罩她对我说:“米米,动作快点!别害怕,过来!”
妈妈身体里的FF小姐在对我说话。一想到妈妈的灵魂此刻就在FF小姐的体内,我只觉得毛骨悚然。但我仍然朝她凑过去,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的笑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们又见面了,哦,不对,应该是我们终于见面了。”
巨大的力量推动着我,让我扑倒在地上。伊维聂尔先生站在我面前,手里掐着FF小姐——妈妈的脖子。瞬息之间它已经给扭了个对转,鸟儿的死亡如此轻易,而我来不及阻止,只能看着尸体软绵绵掉落在地,那感觉有如万箭穿心。
在我痛苦的呻吟声中,妈妈——FF小姐失声尖叫:“你是……”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伊维聂尔先生轻松地把她搂在怀里,任她在破败的身体里动弹不得。他用诗朗诵的优雅口气说道:“万事万物皆有尽头,但是你已经选择了无尽了。不是吗,狡猾的鹦鹉?从我的手中逃开,你把我当成了不知死期的凡人吗?”
“熟悉吗?”他又看向我:“那是你妈妈说过的话。米米,你伤心吗?”
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愕然,我缺乏语言去摆脱这种愕然。
“别太伤心了。你妈妈现在在我的国度里,睡得和那里的其他人一样安详,我实话告诉你吧,她对一切都已经厌烦了。她厌烦了这些男人,厌烦了这个世界,当然也厌烦了你。她爱的只有我,即使你真用了鹦鹉的秘术让她活下来,她也不会因此而对你有一分一毫的爱。”
伊维聂尔先生摸摸我的头。我浑身都开始作痛,从皮肤一直痛彻骨髓。他笑着继续说道:“所以就放手吧,她的身体属于我。谁不想逃开我?但成功的却只有这只鹦鹉。”
FF小姐到底是试图推开他还是怎样,我分辨不出来,在鲜血模糊了我的双眼之前,我只能看到她身体如同痉挛,原本属于妈妈的脸剧烈扭曲。伊维聂尔先生视若无睹地继续说道:“太聪明了。如此聪明的动物,让它的灵魂永远沉睡是种浪费,也不应该让你妈妈美丽的身体腐烂。”
“米米,你恨我吗?听我说,你应该爱我,就像你妈妈那样,因为只有我,才是永恒地在为你等待,为一切等待。”
说完这句话他就隐去了,连带FF小姐一起。
只剩我一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已分不清血液都流到了哪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病房的窗户里射了进来,隔着一片鲜红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想起妈妈的画作,它已化为飞灰在房间里漂浮。
病房外开始喧闹,我听到了护士的脚步声,病人的叫嚣声和更加沉重的皮鞋砸地的声音。脚步声原本是很快的,但假如你凝神去听就会发觉它速度越来越慢。有人撞开房门抱住了我,摇晃着我,声音急促地在我耳边叫着我,于是我听不清脚步声了。只有眼前的黑暗蔓延了上来,一点点侵吞着房间,地板,床铺,门窗,光线渐渐暗淡的灯,一切一切,都将归于我和妈妈的垃圾山。
(本回在自序後,第一回前)
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拆禾字可得八、千二字。〕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此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故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數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有數千。園內分為五方,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園東倚靠花神山,山上立花神廟,山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郢雪獻藝之地;園西所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花海樹,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園南坊巷錯立,乃是禾園門客所寓之處;園北另設內園,乃主人家之所居,便是園中僕從亦無有入內伺候過的,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一大富大貴之人,故皆稱其為禾老爺,便是有知道其中分曉的,也向不說破。
這位禾老爺自詡戲癡,平生所好,祗一「戲」字,倚仗著許多錢財,使個萬花樓晝夜笙歌不絕,又從不設門禁,欲觀藝尋色者,皆可任意進出,聽戲狹遊;賞賓眾眾,京中伶人自也願在此登台露臉,藉以廣傳名聲,抬高身價,所謂各取其圖者是也。
本書所道諸戲,皆於此禾園上演,而又以萬花樓為多,故以為題,眾位看官且當台上事般,付之一笑罷了。
正所謂:
嬉笑怒罵皆是戲,古今春秋盡為虛。
祗將書中人分為數種:
一曰夢中人,楊柳岸、林文清等諸子也;
一曰戲中人,賀喜官、朱鳳生、莫言琴等諸優伶也;
一曰畫中人,□□□、□□□等諸妓也;
一曰世中人,所謂芸芸眾生者也。
此書不附繡像,個中腳色之面貌,似真是幻,請諸屈尊賞讀者莫要深究。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此書相關。
落筆人拜上
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无言
早早靠在围栏上,看着山底,想着自己身体破风,被树枝划出血痕,最后落在地面骨头戳出皮肤的样子。骨头先受到冲击断裂,然后断裂的骨头像柄小刀从皮肤的下面戳出来。
那时的自己脑浆估计都摔溅出来了。痛苦大概也只有一瞬吧。
骨头戳出皮肤是新想到的,得记录下来。早早想到。
早早松开护栏,贴近山壁,一步步下山去了。
下山的路上,她没再靠近过一次围栏。
人类的大脑会刻意地去制造恐怖,以让人类远离恐怖。这话说得很笼统,具体地说就是,人站在高楼上就会想象从高楼上掉下去,站在高山上就会想象从高山上掉下去。栩栩如生的恐惧会让人止步。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早早问道,“人类的大脑不是能控制人的身体吗?”“那它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像是恐吓一样的手法来控制人体——甚至可以说它自己呢?”
“不是有个笑话吗?”一个微胖的男生笑着说道,“‘人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是大脑。’‘那是谁让你这么觉得的呢?’‘也是大脑’。”
“大脑是寄生生命吗?!”早早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大家都笑了起来。
“那与其说是大脑,不如说是自我意识吧。”一个看起来很博学的人提出了他的假说,“我们人类的身体里每时每刻都有海量的神经元活动和激素在诞生、传递、消亡。说到底和计算机一样不过也是0和1的东西,大脑便把他们集合抽象出来,形成人的‘感觉’。”
“人体的传感器形成了感觉,大脑也根据感觉控制了部分神经与肌肉。从中还分层出各种功能,比如心脏跳动和四肢活动。能控制的和不能控制的,模模糊糊有层界限。”那人伸出手,平着划出一道线表示“界限”,“人类的意识就好像拿粉笔竖着在这条界限上划了一条粗线,可以控制、可以感知,然后失去感知。”
早早歪着头听着。
那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卖弄知识的嫌疑,笑了一声便换了话题。
“早早,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微胖的男生问道。
早早摇了摇手,“不了,我要回家去吃。”
她慢下脚步,很快便落下了一大段路。看着逐渐远去的友人,早早转弯走进了一条小路。
要慢。早早对着自己说。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一盏台灯放在餐桌上,放出柔和的光芒。蚊虫受光吸引在空中飞舞,在早早的眼里留下残迹。
桌上放着她的晚餐,是蔬菜与肉类煮成的流质和一碗米饭。她把流质浇在饭上,用汤匙把饭送进嘴里。
但早在这之前,一切就开始了。
四肢都像中空的一样使不出力气。人们通称叫“筋”的地方传来的感觉就像时时有虫子爬过。胃里传来生涩又炽热的感觉,胃的表皮像块被风干的牛皮失去了柔软。食道里滚烫又干燥的气流从口腔里吐出,带出腥臭的痰与口水的味道。
早早低下头,想要尽可能吸进新的舒适的空气。
空气里带着蒸饭的香气,混合着浓郁的肉汤的味道。
现在只需要等待。
流质盖着软乎乎的米饭被送入嘴中。面对软烂的食物,切齿似乎只负责打开口腔的职责,食物很快送到右边的磨牙处。磨牙上下运动,米饭很快被磨成米糜。流质被早就开始分泌的唾液扩散到整个口腔。唾液腺被肉汤里微微带的一点辣味刺激,更多的唾液被分泌了出来。即使在吞咽了嘴里的食物后,唾液依旧在口腔里带着一点点甜味。
安静的黑夜里,风穿过阳台的落地纱窗带来一丝凉意。台灯并不是古老的蜡烛,光温暖而稳定。早早将食物送进口腔,肌肉连携牙齿有规律地活动着。
牙齿又名骨余,虽然是钙化组织,但是也连着神经,经常有人因为牙齿痛得睡不着觉。米粒像一粒粒小小的玉石,落进钙质的巨石阵。
早早咀嚼着食物,她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能传到。
敲击、撕磨、碾碎、溶解,咀嚼。咬肌在运动。食道中食物在滑落。
吃完一碗,四肢的无力感已经消失。胃里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鼓胀感。早早趴在桌子上,不愿意动弹。嘴里仍然在分泌唾液。她需要把唾液吞进去,以免流到地上。小孩子们经常忘记吞咽。
早早也经常忘记。当全身的感觉都向大脑涌来的时候,人就要选择性地无视某些部分了。
那甚至不该称呼为痛苦。 那是数量之上的平庸,愉快和痛苦与大势的感觉比起来只不过是微尘。
早早张大嘴巴,竭力维持着呼吸。
創作者自我階段性總結問卷
問卷製作:雷七郎(特別鳴謝群友甄栩瑶對本問卷提出的改進意見)
填寫人:雷七郎
創作身份:畫手|寫手
一,自我階段性總結
1.1,請先簡要地總結自己過去一年的創作歷程,比如完成了哪些作品。
A:完全沒記憶……直接證明了我浪費了一整年啥正經事都沒幹。
唯一能想起的祗有我花了至少2.5W+買書。
1.2,如果你有做過創作計劃,那麼這個計劃在上一年的完成度如何?不在計劃內的作品又有多少?
A:沒有,如果我哪天做了什麼計劃,那說明我祗是想要做一個計劃而已。
為了參CP29的OC展於是搞了一些原本沒想要搞的圖,但是認真說起來《燕京萬花樓遺事》小說我一開始就沒打算配任何圖(包括立繪),完全是為了參OC展才開始搞,結果搞到現在成了畫更多而小說本身沒更幾回的情況……更操蛋的是大部分畫作還都是彩色人物立繪,根本自身最喜歡畫的黑白插圖完全沒關係。
1.3,你對自己過去一年的創作行為和成果是否滿意?
如果滿意,說說具體滿意的地方;如果不滿意,具體說說不滿意的地方,以及你認為自己能力上,原本可以達成的目標。
A:見上,我完全不知道我過去一整年除了花錢還幹過啥。
在有目標(備戰OC展)的時候我還是比較勤奮的,但是一但沒有目標(29延期你懂的),我就繼續擺爛了,從這點上來說我跟往年完全沒區別。
1.4,根據1.3問,你沒有做到以你的能力原本可以做到的創作成果,請分析造成這個結果的主要原因。
A:又懶又爛唄。
主要是懶。
1.5,根據自己上一年完成的作品,分析自己在創作方向上是否有所變化?在哪些方面有所進步或突破,哪些方面仍有較大的欠缺甚至退步?
A:方向上沒太大變化。但我覺得明顯自己是退步了,立繪畫多了感覺腦子裡面基本失去構圖能力,而且因為囿於“不能太跳脫”的想法久了,甚至忘記了怎麼安排人物動態(立繪)。需要畫一些別的系列來轉換思維,然而正如前面說的,沒活動沒動力。
寫文方面也是,自從開始寫萬花樓腦子就陷入一種“怎麼才能維持封建文人思想和語感(尤其是語感)”的境地,不敢碰其它(本來也沒能力碰),然後就失去了寫其它文的能力,覺得這樣不行,於是開始有意識地寫一些世界觀設計作調劑,結果很自然地就失去了對明清白話文本來就不熟悉的語感。
不過詩和偽詞偽曲去年還是有一點點成果的,雖然屬於現學現賣而且現學還沒學清楚整到最後才發現詞的押韻是分平仄並且一般來說平仄不能互押(我說詞林正韻沒事幹分個平韻仄韻幹嘛呢,我真是個傻逼),不過三首偽曲牌我個人還是比較喜歡的(這人也就這點水平了,不過反正我也沒設定這個四海孤帆主人是什麼大文學家,所以無所謂啦)。
1.6,根據1.3問,分析自己在各方面有所進步或止步不前、甚至退步的自身原因。
A:就是懶啊。
因為懶所以爛。
古人安排這兩個字是諧音真是有先見之明。
1.7,根據1.3和1.4問,思考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如果想要繼續保持進步,或改善自己的欠缺之處,你認為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努力?你列出的這些努力方向,是否是你能夠堅持做到的?
A:祗要勤勞就行。
但我做不到。
沒活動沒動力。
畢竟祗是給自己看的話,我靠腦補就能滿足了(懶的原因找到了)。
YY才是我的精神食糧。
2,自我認知
2.1,回顧自己過去一年的創作(尤其是非長篇連載類作品),是否有特定的創作方向或主題?這個方向/主題是在進行創作前就決定好的,還是無意識的個別創作在完成之後整合形成的?
2.2,根據2.1問,這種創作方式是否是你近幾年內習慣使用的創作方式?如果不是,那麼改用這種創作方式之後,對你的創作成果有什麼影響(比如對作品的完成度、創作靈感、思想性、完成作品的效率等等方面,積極或負面的影響)?
A:兩個一起答。
1,沒有。
或者說,記憶裡幾乎沒搞過不屬於連載系列的東西。
(翻了一下2022文件夾,這個幾乎可以刪了)
2,連載的話,主要就是《燕京萬花樓遺事》系列,從第一次參CP的OC展開始,這個系列的創作目標就變了,從純小說變成了搭配繪畫的系列(因為參展要求有視覺展示),於是繡像、插圖、小說外文字(比如詩詞曲,文案等等)等的創作目標也被加入進來。
優點大概是作為一個系列作品,它的展示變得因多面而顯得豐富,但缺點也因此而生。
一是我更多地將時間放在繪畫上,畢竟對我來說畫畫確實比寫文要容易一些,而且很多完全不會出現在小說中的人事物(比如「造像風流原列仙譜」)也被我納入了創作計劃(如果這也能算計劃的話,畢竟我也確實做了一個供參考的人物列表……),於是我放在小說本身上精力就被分掉了很多(舒適區,你懂的……);
二是我小說的本意,尤其是主角楊柳岸,我其實並不打算描繪他的具體形象(就算不畫立繪我也不打算在小說裡具體描繪他的外貌),所以一開始畫他的立繪我其實並不太情願,但是因為參展需要人物立繪,而他作為小說的敘事主角,我就想當然地把他推出去了,現在想起來,其實我完全可以不畫「夢中人」,而祗畫「戲中人(優伶)」和「畫中人(妓女)」啊……不過事已至此也沒辦法了。這也是我決定畫立繪的時候,在序言裡面寫“本書不附繡像,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本書有關”的原因。
至於影響,正如前面我說的,有活動我才有動力(這人大概命中缺死線),有死線的時候我還是比較勤勞的,創作更新排版啥的,然後一宣佈延期,我就地癱倒。
這到底算正面還是負面影響實在很難確定,畢竟如果沒有活動死線(無論是參OC展還是當年還能玩P站的時候打PF),我真的可能一整年0產能。
2.3,你在創作的時候(或是對自己的創作),是否有作為目標或標桿的對象(無論哪個方面,無論是作者或作品)?
2.4,根據2.3問,簡單敘述這個對象在具體的哪些方面,成為你的創作目標或標桿,以及為什麼會讓你產生以其為目標/標桿的想法。
2.5,根據2.3和2.4問,請簡單敘述這個對象對你自身實際創作行為時的影響。當你以其為方向或目標進行創作時,你獲得了哪些創作經驗(包括創作實踐行為、思考方向等等,包括積極的和負面的經驗)?
A:2.3~2.5一起答。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其實比較難回答,雖然我在設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腦中其實是有答案的,那就是柳永和老舍的《茶館》。但是無論是柳永還是《茶館》,都不是,也不會成為我刻意模仿或學習的目標。
柳永的問題比較複雜,先說《茶館》,我個人非常喜歡《茶館》,一方面大概也有對過去那個年代的探索興趣,而最重要的是老舍先生那種,用一個小小的場景,將世間百態都娓娓道來的作風。而這種作風本身就是我非常喜歡,或者說是嚮往的作風,也是我心目中“如果我能寫出這樣的作品,那我就成了”的唯一一種風格(雖然世界上偉大的作品很多,但我並不會有這種“如果我能我就”的感受)。(之所以特指《茶館》而不說老舍,是因為老舍作品我看過的其實沒幾部,《正紅旗下》我還祗看過北京曲劇版,而祗有《茶館》我把電影話劇北京曲劇都看過好幾遍,還特地買了老舍原劇本看(順說,原劇本中沒有被實際演出所使用的,以小丁寶流淚老叫花子唱詞安慰她的那個結尾我也很喜歡)。
對我個人來說,在創作故事時我更傾向於一種“平視”的,“不帶明確褒貶和道德審判”的視角(雖然萬花樓裡我為了讓它更像明清文人寫的東西(也有其它原因,下詳),往裡插了不少作者的評論在正文裡,而使我的這種“理想創作傾向”無法達成,但這不會影響我將之作為一種理想狀態)。所以這也是《茶館》吸引我的原因。(有人形容老舍先生是“以憐憫精神哀其不幸”,但我個人不太認可這個帶有明顯自上而下視角的“憐憫”一詞,我更傾向於使用“悲憫”。)
至於柳永,我對柳永的喜好其實更主要是對他這個人的興趣,而不是他的作品。真要說宋詞,我其實更偏向所謂的豪放派作品(雖然我對蘇軾感情複雜不過真要論起來我對他的作品可能喜歡的數量還比柳永要多一點),何況我對傳到如今早已成為“句讀不葺之詩”的詞本來就興趣不大,而更喜歡句式工整的絕句和律詩。
我因為一些因緣際會開始研究柳永(也不能算研究吧,該說是找各種柳永的研究來看),然後對他這個人,以及流傳至今的柳永形象產生更多興趣,然後才誕生了《燕京萬花樓遺事》中的敘事主角楊柳岸。如果有看過被我廢棄的最初版序章(還是引來著,忘了),就會發現,最開始設置的敘事主角(品花客,沒錯最開始主角是連名字都沒有祗有一個號的人),他的設定跟最後定稿下來的主角楊柳岸是有很大不同的,楊柳岸實在是比品花客要正經很多。當然這不代表楊柳岸就是柳永或者代表柳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事實上楊柳岸可能比我淺薄地研究過一番之後對柳永形象的定位還要更正經一點,而柳永在我心目中要比楊柳岸更加不羈和瀟灑一些),但我產生認真塑造這個敘事主角(相比最開始他祗是一個代表視角的代號而言),確實跟我研究柳永有直接關係。
在我看的柳永相關研究中,有一個觀點我覺得對我塑造人物很重要,那就是曾大興在《柳永和他的詞》中說的,白居易、柳永、關漢卿、馮夢龍四人,他們既是中國文學由貴族化向平民化發展大進程中的四座里程碑,同時也是詩詞曲小說四種文體各自的代表人物。所以「白居易(唐詩)→柳永(宋詞)→關漢卿(元曲)→馮夢龍(明小說)→“楊柳岸”(清戲曲)」這個脈絡,確實成為我塑造“楊柳岸”的內層邏輯之一(能不能做到另說,實在不行設定湊唄OTZ)。尤其是從柳永開始的發展歷史,畢竟詩終究是一種雅正文學,而從詞開始,才是民間文學類別(注意我說的是文體)的不斷更新和發展(雖然詩最早應該也是來源於民間(至少是來源之一),但畢竟過了千年,它的主體已經變成身為社會上層的文人士大夫文學了)。也是因為這個內層邏輯,我才會安排小說中的楊柳岸與林文清談柳詞(相關劇情還有一段,尚未進入正文而已),毫無疑問,這也完全違背了我“平視”和“不帶明確褒貶和道德審判”的敘述理想(何況那還祗是通過我個人的淺薄見識寫出來的觀點)。
當然,我不會因為所謂的“違背初衷”就強行改變一些東西,畢竟比起所謂“初衷”或“理念”,我其實是更“活在當下”的人。因此雖然搞一些文評之類的段落並不符合我的“理想”,但是這是符合“楊柳岸”定位的,也是我之所以要塑造一個“楊柳岸”,而不是最開始祗作為純粹敘事工具的“品花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就是說,按現在靜下來仔細思考的結果,我塑造“楊柳岸”這個敘事主角,從一開始就是帶著私心和目的的,而不是為了單純的喜愛或興趣。這或許也解釋了一向以YY自家OC為精神食糧的我,卻從來不會將“楊柳岸”作為YY對象,我的大腦廚房也無法對他形成YY,仿佛一種對敵方施加的debuff完全免疫的被動(我試過好幾次然而全都以失敗告終,我對他甚至提不起一點XP值)。
2.6,根據2.5問,你的目標給你所帶來的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居多?
如果負面影響居多,請嘗試思考和分析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是目標本身就不適合你個人的創作方向和創作性格,還是你在嘗試靠近目標時所作的努力和實踐是不適合的?
如果正面的影響居多,也請試著思考非正面的那部分影響,以及你自身與正面影響相關的創作實踐,是繼續按照之前的步調進行,還是可以有所改變。
如果你還沒有從那些目標身上獲得能夠總結出來的經驗,你認為主要是什麼原因?
A:我個人認為主要是正面的,一是如前所說,對人物創作的啟發,二是對我個人,產生了更多閱讀研究文獻等等的興趣和動力,這對個人的知識儲備和創作當然都是好事。
所以我沒有改變這種步調的想法,我自己本身也是比較隨性子的人。
2.7,根據2.1~2.6問,你認為自己在接下來一年的創作實踐中,應該做出哪些努力或嘗試?
A:主要是解決懶的問題吧,這個不解決說啥都沒用。
雖然我覺得不太可能解決,我的組成除了水就是懶了。
3,自我反省
3.1,回顧總結自己目前為止(或一段時期內,比如一年)和正在進行的創作,你是否遇到了難以突破的瓶頸或無法走出的創作困境等難題?
3.2,請嘗試思考和反省形成這種瓶頸或困境的自身原因。
3.3,根據3.2問,如果要解決這些造成自身創作難題的原因,你認為你可以、或應該做出哪些努力?你提出的這些方案,你都能做到麼?
3.4,如果你完全沒有遇到過創作瓶頸、困境和難題,請思考一下沒有遇到的原因或經驗。
A:這整個問題都沒什麼好回答的,因為還是那個字——懶。
4,自我展望
4.1,對自己可見未來內(比如一年)的創作方向和目標,你有什麼想法或計劃?
4.2,你對接下來一年自己的創作是否有什麼特定的目標(數量、質量,或題材等各方面)?
A:一是CP29的OC展繼續準備《燕京萬花樓遺事》的展品(這個月底還有主題展的截稿日,而我又打算推到重來了……感覺根本來不及),因為開放了(繼續每天辱罵這個ZC一百次),所以29應該不會再延期了,希望到時候展示冊的內容能更豐富一點(當然,全指望圖了,畢竟,現場觀眾人也不看文,問題是你不看就不看吧,直接留言說你把文字部分全跳了有必要麼,所以我冊子2.0版就增加了小說的部分,現在繼續做的是2.0plus)。
二是【神國】系列也想畫點新的,可以的話也想爭取一下OC展名額(雖然這次神仙打架入選可能不大了)。
目前的目標就是到CP29前(也就是四月),之後的等之後在說吧,誰知道到時候又是什麼情況(能不能活過下半年都不知道呢你說是吧)。
4.3,這個目標是否是你目前能力範圍內可以達成的?你定下的這個創作目標,與你目前的創作能力是一個怎樣的比例關係(比如按照目前的能力可以輕鬆完成,或需要更加努力完成,或不太可能完成但是作為一個目標可以成為自己的創作動力等)?
A:CP29的OC企劃沒問題,畢竟本來就準備好了,祗是因為活動推遲而打算往裡面增加內容罷了。月底的主題展比較懸,實在趕不及也沒辦法。
5,這個自我總結問卷發出來後,你是否希望能夠獲得讀者或其他作者的建議,或是產生相應的交流?是的話請簡單敘述你的想法。
A:給我的文誠意求評。
畫就不用了我不喜歡別人對我的畫多嘴。
文/君莫非
秋,秀才要进京赶明年的春闱,途经一山时已至正午,虽说秋阳不及夏日毒辣,但到底赶了半日的路程,已是饥渴交加,便在山径边寻了一老树稍作歇脚。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秀才吃饭喝水间,有秋风吹过,只觉药香扑鼻。他暗忖:此处生有野艾,怪道如此草木繁盛之地却无秋蚊烦扰,干脆就在此午歇,下午赶路也好添些精神。又想:我若折上两枝艾杆,之后赶路也能少受蚊蚁叮咬之苦。
秀才说干就干,顺着刚刚的风头找去,果见一片青青艾丛,虽然入秋后的艾蒿略显干萎,但胜在气味浓烈。秀才喜上眉梢,小心翼翼地从小径上探步走去。那艾丛看起来有好些年头,生了一大片,杆杆都有半人高,想来根扎得不浅。秀才从袖中掏出用以防身的短匕,不甚熟练地割了三、四杆艾,拢成一把正准备回头,余光却瞥见艾丛之中似乎有一石冢。
秀才纳罕道:此地野岭荒郊,这坟墓却不似小户人家修得起的,可又无人祭拜,野艾倒比坟头生得还高。又道:我既采艾时发现了此墓,想来也与墓主人有缘,不若稍作祭拜,虽无贡品纸钱,也算表了心意。
近了坟墓,才发现墓前的石碑经年风吹雨打,又无人修葺,早已风化得不成样子。只依稀辨认出几个字来。
“侠……安……身后……”秀才越念越奇怪,这碑上所刻不像是墓主人的名字,似乎是墓志铭?
不过想到自己只是偶然途径此地,又是个年久失修的荒冢,即使想打听也无从下手,秀才只得放弃好奇,朝墓主人做了三揖。
回到树下,秀才把方才割来的艾蒿略作修整,分段别进了自己的袖口和前襟,又把剩余的艾杆收入行囊,垫在脑后,就这么伴着浓烈的艾香陷入沉睡。
再睁眼时,秀才却浑身动弹不得,眼前也不再是睡时的景象。还未等他有所反应,就听见身边传来说话声。
“大哥,你说咱们好端端的在这种树干嘛?”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约莫十七八岁,衣衫显得有些旧了,但还算齐整。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就不大讲究了,头发乱七八糟地捆着,衣服也旧得发毛,古铜肤色,满脸胡茬,端是副土匪样貌,笑容满面地拍了秀才一巴掌,“明杰啊,你可听说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老话?这山道难走,等树长成了给路人歇歇脚,也算功德一件啊!”
秀才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附身在这树上了,不过听这土匪大哥所言,难不成他们种的就是自己中午休息的那棵?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那厢被叫做明杰的年轻人显然对他土匪大哥的说法不置可否,若有所思道,“倒是让寨子里的弟兄们来认一认,可以当个地标使。”
“到底是你小子脑袋灵光!”土匪大哥相当高兴,一巴掌重重拍在明杰的背上,拍得他神色一僵。
“走了明杰!让弟兄们来见见咱这新地标!”土匪大哥完全没注意年轻人脸色的变化,兴高采烈地钻进树丛,离开了秀才的视线。
明杰表情无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自言自语道:“大哥真是,一高兴就不知道收着点手劲,回去得找郎中要点红花擦擦。”
秀才听了,忍俊不禁,对着面前繁盛的草丛暗自思量:倘若这树真是我中午歇息时的那棵,这二位仁兄的年纪恐已逾百岁。想来是山精作怪,令我一睹前尘耳。只是不知我见到的那墓穴是哪位先人的?
正想着,只觉眼前一变,已是深秋时节,面前乌泱泱好大一群壮汉,围着一帮吓倒在地的百姓。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呐!我们乃江、江阴人士,受了水患才不得不想法子逃难,如今已是、身无分文了!实、实在拿不出什么财物孝敬大爷!求大爷们看在我等多灾多难的份上,就饶了我们的贱命吧!”
江阴水患?那似乎是前朝的事了。秀才在史书上读到过,那时前朝气数已尽,帝王昏聩,佞臣当道,两江地带恰逢水患,更是民不聊生。
秀才很快就在人群中辨认出他刚刚见过的二人,时间似乎过去了不止一年,最明显的便是少年身上的稚气褪去,多了几分沉静。
不过那位土匪大哥看起来倒是没怎么变,此时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位百姓哆哆嗦嗦的陈述,端是匪气冲天。
气氛有些沉重,秀才看出那群百姓的惴惴不安,而山匪们不少都分心看向沉默着的土匪大哥。
“明杰,寨里还有多少余粮?”土匪粗声问道。
“大哥,前两天抢的那帮贪官油水很足,寨里的余粮已经够弟兄们过冬了。”明杰早有准备,当即答道。
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
“能匀出来一点给乡亲们做干粮吗?”没想到土匪大哥说的话更是出人意料。
“这……”明杰沉吟了一会,“要是大伙紧巴点过的话,倒是能匀出三五日的口粮,只不过……”
他显然有些犹豫。
“那你带弟兄们先回去,把那部分口粮带过来。”土匪大哥倒是爽快得很,“咱们紧巴点就紧巴点吧,也不是没过过,指不定过两天又有肥羊呢!”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一众百姓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纷纷感激涕零。
明杰无奈,招呼一声便带着大半山匪离开了,只有寥寥几人站在山匪大哥身边防备意外。
“还不知大侠尊姓大名?”方才说话的那名百姓大着胆子问道。
“王寻恩,不过一介匹夫,还担不起大侠二字。”那土匪,不,王寻恩话虽这么说,不过看得出他很高兴,摸了摸胡茬道,“还请诸位乡亲在此稍作等待。天色也不早了,这条路在山里还算平坦,乡亲们若信得过,我叫几个弟兄来给大家守夜,今晚就在此地凑合一宿,明早再赶路。”百姓感激,自不待言。
秀才心道:此地竟有过如此绿林豪杰,可惜我自诩遍读群书,也不曾见过名叫王寻恩的侠士。惋惜间,眼前又是一变。
“钦差大人,就是这棵树,那群匪人的老巢应该是在那个方向。”秀才定睛一看,十分诧异,原来是上次和王寻恩说话的那名百姓带着大批官兵,往山路上走去。
这这这……秀才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恩将仇报之人,一时脑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无耻!
可惜他附身在树上,莫说骂一句,就是骂十句百句也不会有人听见,只有树叶刷刷地发出响声。
咦?此时无风,怎的树叶会响?
还不等秀才反应过来,一道又一道箭矢破空而来,官兵们不曾想会遭偷袭,一时间乱了阵脚,除去被流矢射中的,还有被自己人踩跌倒的,更有小人直接蹲下身子,试图用同僚的身体做盾。
箭雨之后,还不等剩余官兵们喘过气来,林中又炸起无数喊杀声,在山谷中有如万丈惊雷,震得众人脸色煞白,胆子小点的直接把兵器扔下,钻进道旁的树丛中跑了。为首被称作钦差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握刀的手抖得有如筛糠,方才给他指路的人更是不堪,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眼睛直瞪着,仿佛随时会晕过去一般。
这等软兵弱将哪里是常年刀口上营生的山匪对手?不多时,绿林好汉们纷纷从草丛中现身,三两下就把尚有抵抗之心的官兵撂倒,其余的人被缴了武器,赶猪似的集中在一处,还特意关照了一下那位钦差和指路之人,把他们带到了王寻恩的面前。
“哟,这不是上次那位大人么,咱们不过一面之缘,您竟然还亲自劳动给咱们弟兄送来这么多利器,真是慷慨啊,寻恩在此谢过了。”王寻恩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笑眯眯地朝那钦差一拱手,倒似真的是在谢他一般。
“你你你……”那钦差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一句:“大胆反贼!胆敢绑架朝廷钦差!你可知这是杀头的罪名么!”
“不劳钦差大人费心,我们大哥的脑袋有的是人惦记,您恐怕还得往后稍稍。”那位叫明杰的年轻人对此嗤之以鼻。
“哎,明杰,江湖的恩怨还是不要跟钦差大人多说了,浪费时间。”王寻恩一摆手,看向边上的另一位,“令夫人千金都还好吧?”
那小人以为王寻恩威胁他,吓得面无人色,尖着嗓子叫道:“侠士饶命,出卖你们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我卑鄙,我无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可您们大人大量,千万别去找我妻儿的麻烦,她们真的很敬重您!求求您了侠士!!”说着,还往前爬了两步,十分用力地给王寻恩磕起了头来。
王寻恩叹了口气,倒也没拦着他磕头。待他连磕了几十个响头,脑门一片青紫后才轻轻一踢,将那人撂倒:“为什么把官兵引来?”
那人从地上爬起,连灰都不敢拍又跪作一团,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钦差,道:“钦差大人贴了张告示……说近期要组织官兵剿匪……能提供线索的人就可以免除手续直接在山阳城落户……”咬了咬牙,又说:“这钦差坏得很!说什么灾年山阳余粮不足,要限制落户人口,手续费要整整十两银子!不落户的流民不许入城,也不许和城里人做买卖,他们,他们是想活活饿死咱们啊大侠!!”
“既然觉得他们坏,为什么还要帮他们呢?”王寻恩声音不是很大,脸上仍然带着笑,却把那人堵得脸色变了几变。
“有官府,管我们叫匪,没官府,管我们叫侠。人呐!”王寻恩似慨似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声吩咐:“把他们都赶下山去吧。”
秀才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分明是得胜归去,那身影却看不出喜悦,反而十分落寞。
眼前又是一变。
远处隐隐传来喊杀声,却听不太真切。
“大哥,咱们的人把山遭都探过啦,全被大批官兵堵着,闯不过去呀!这样下去……”
秀才一看,是一个山匪跟着王寻恩从山上走来,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我晓得,你不用说了。”王寻恩叹了口气,扶上了秀才附身的树干。
这树长了好些年,也有碗口粗了。
“其实大哥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放了那狗钦差?为什么又把明杰打发走了?”那山匪念念叨叨的,“这些年虽说也有不少新加入的弟兄,但到底比不上明杰呀!”
“是啊,都比不上明杰。”王寻恩笑了,“于明杰那孩子可不是池中之物,在咱们这小山寨当军师未免太屈才了。”
于明杰!秀才心头一震,这名字,不正是太祖开国时镇国将军的大名?
“唉,也是啊……要是明杰在,咱们也不至于被围死在山上。”山匪心有戚戚。
“行啦,别在这叽叽歪歪的跟个娘们似的。”王寻恩朝那山匪背上一拍,笑道:“谁说只有明杰有法子?我也有。走了,回山寨,吃完饭我跟大家宣布个事儿。”
这次的场景短得出奇,秀才本以为还有什么人要来时眼前景物又变了。
“霍大哥,是这儿吗?”一个身着武服的中年人站在秀才面前,侧身虚扶了一把身边的人,是个头发花白的瘸子。
“是啊,不用扶我,明杰。这段路我走过好些遍啦!”那位被称作霍大哥的老人拄着竹杖,脑袋朝秀才的方向一点:“你看那棵树,不就是大哥当年种的吗!”
于明杰顺着看了过来,打量了一会,笑了起来:“是了,好些年没见,这树也长这么大了。”
“就在这对面,咱们弟兄几个凑了点私房钱,给大哥盖了个衣冠冢。”老人说着有些哽咽,“大哥是为了我们才死的,为了我们才死的啊!”
于明杰手搭在老人的肩上,沉默了半晌才道:“大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老人叹了口气:“那些天,咱们山头被官兵围着,不是之前你带着打的那种酒囊饭袋,那是真正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兵痞子,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时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的闲兵,生生围了咱们一个月,一个月!又不是秋冬,寨里也没存那么多粮,我们省着省着,也眼瞧着粮食撑不了三天了。”
“那天大哥把我们都叫到大厅里,让王伯把剩下的饭菜全烧了,摆了一大桌,告诉我们下午有一场硬仗要打,吃饱了才有力气。可谁知道!”
霍姓老人说到这,泪流满面:“谁知道,大哥在自己的饭里下了毒啊!!”
于明杰一拳锤上树干,惊起了树梢理毛的雀儿。
“大哥说,让我们把他的脑袋交给那狗钦差,让我们全部投降,以后给人保镖护院也好,找块地种也罢,哪怕跟狗抢吃的!也比在山上耗死要强。”
“大哥,糊涂啊!!”
老人哭声嘶哑,在山里层层回响,恍若悲歌。
再睁眼时,秀才还是那个秀才,艾香呛鼻,把他从前尘中生生扯了回来。
他一伸手,摸到脸上满是冰凉的泪水。
秀才收拾好行囊,朝老树深深做了一揖,又凝视了艾丛良久,日头尚未西斜,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秀才走过的路上,不少人都捡到了一份没有署名的诗稿:
先人树木不求报
百年余荫蔽山郊
绿林豪杰今安在?
唯见荒冢漫青蒿
“大哥最后说,让我们不要在他的墓上写名字,一定要写点什么的话,就写‘侠者安求身后名’。”
全文完。
vol.238【面包屑】陨落的太阳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
观前提示:偏中古的西幻世界观,高魔设定。所有宗教,国家,革命均为捏造,无现实原型。
祝观看愉快。
————正文————
“伟大天神塞利路高居于天穹,拥有一只全知之眼昼夜不息,俯瞰众生,将所有的善恶之行收入眼底,直到灵魂穿过已死的躯壳,来到祂的面前。
虔诚者洗去污浊,与天神共同生活在这天外的乐园。作恶者被驱逐,永远有云上的雷电,水下的漩涡,空中的飓风追逐着,直到他所受之痛苦抵过他造成的痛苦之时,才得以解脱。”——《圣言警世》
卫教的圣叶尼亚裁判所位于萨曼第二帝国的首都,在所有的裁判所中,它是最大、最古老、最权威的,信仰与正义是这座肃穆的灰白建筑无形的明珠。
十年前,我看过一次公开庭审,审判长坐在高台,记录员在他前方,长长的卷轴会随着审判的进行渐渐堆到地上。审议员坐在侧面,聆听每一条证词,讨论商定判决结果,递交给审判长。审议员们自然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他们读遍典籍,熟知法律,信仰虔诚,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塞利路的塑像就在他们身后,犯人站在中心,抬头必然会看见天神塞利路塑像上冷峻的眼。
当惩戒被敲定,围观群众往往会爆发出欢呼,“万岁公正,感恩天神塞利路!”
这时,作为神圣的卫教的一员,我也感到骄傲。当然,卫道夜间巡逻队和裁判所之间的差距就好比路边的野雀和天上的老鹰——都有一双翅膀,但实在是天差地别。
我对这份工作说不上喜欢,它报酬并不丰厚,胜在包吃包住。只是比不上十年前,那时候还没有孔克赛尔,也没有打仗,普通人看见巡逻队可是要低头让道以示尊重的。
那个反贼先是掀起叛乱,直到整个敕科珀被他收入囊中。萨曼没有关注他国内事,不曾想没过几年,他竟将贪婪的魔爪伸向萨曼。彼时铂金神帝溘然长逝,谣言四起,人心动荡,孔克赛尔落井下石,将整个大陆拖入战火,谁也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邪术,蛊惑无数人为他卖命。
首都坐落后方,不停地收到前线退败退败再退败的信息,自信变成怀疑变成绝望,但在这危急时刻,卫教还是守住了防线,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没有再让孔克赛尔的军队前进一步。尽管人们不再对着巡逻队敬礼。
队长在大醉的时候经常抱怨孔克赛尔,因为他给萨曼,给卫教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动摇了无数人的信仰,那是个货真价实的魔头。
就在一个月前,魔头落马了。卫道军团假意接受敌军的求和,避开正面作战,智取敌首,轻松抓获了因自大而孤身前来的孔克赛尔。
这是官方版本,另有一个非常匪夷所思的谣言,却好像更为民众所信:卫道军团根本挡不住孔克赛尔,只能不断使用焦土屠城战略拖延他的进攻,孔克赛尔代表联合军队为了保护那些城市放弃了大好的进攻机会,僵持一年后,孔克赛尔主动提出议和。卫道军团于是提出只要他不带军队自己赴会就同意。所谓的智取其实就是胜之不武的胁迫和偷袭。
如此毫无根据又离谱的谣言是谁传出来的?
还未等卫教找到真凶,这些企图颠倒黑白替罪犯孔克赛尔的言论就已在抨击下消散。这是一场伟大的胜仗,容不得半点诬陷。
当然,对我以及绝大部分首都人来说,战争离我们实在太遥远,对杀戮的恐惧已经随着前报里日益增长的数字渐渐贬值。曾经我也热血沸腾着,想着为神圣卫教献出力量,但当战时足够久,它甚至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至少我尚未感到孔克赛尔被捕带来的影响,甚至由于氛围太过火热,城里发生了不少闹事案件,平添了许多工作量。
孔克赛尔与我无关,我一直如此认为。
可围绕着他的审判与死亡,一片长久不散的疑云却将我笼罩,好奇、遗憾和惊骇,最终构成了我挥之不去的梦魇。
让我从头开始吧,我的好友在醉酒走夜路不小心扭到了脚,而他恰好是裁判所的一位站岗卫士。
“真是活该,怪不得酗酒要列入禁令!要是裁判所知道你因为这种原因旷工,你就别想继续干下去了!”我抓着他的衣领摇晃,“你干脆淹死在酒槽里算了!”
我听他可怜兮兮地赌咒发誓,相信天神塞利路能看见他此刻的虔诚,可惜时间不会倒流。我也不可能看着一位老实人因此丢掉工作。
“没有下次!”我警告道。
“仁慈的天神塞利路想必会原谅你的,这叫做善意的谎言。”朋友给我递过他的头盔,试图给我点安慰。
就这样,我扮成了一个卫士,着急忙慌地在大清早进入了向往已久的圣叶尼亚裁判所。一路上,我根本提不起半分心思去观赏裁判所的内部,只觉得路过的人在看我,他们是否认出来了?窗外的鸟在打量我,尖锐的鸣叫使我心烦意乱。而穹顶上绘着的塞利路更是注视着伪装下的我,无所遁形。
我大概是凭着意志才一路镇静地走到了我的岗位。其他卫士也站在了各自的角落,距离拉远后,我总算能稍松一口气,随后悄悄观察四周。
这是哪里?我从没有听说过圣叶尼亚裁判所内有这样一个房间。
有人走进来,我差点惊叫出声。这是我人生几十年来头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陪审团大人们。
卫教偏爱素白的服饰,但陪审团代表律法和惩戒,所以身着黑袍,只在领子和袖口点缀了些许浅色纹饰。
也许冒名顶替并不是完全的坏事,我忍不住这样想到。
“今日,我们将进行一场绝无仅有的讨论。”首席坐在主位,只刚开口,众人便安静下来,“有关于孔克赛尔,这位狡诈阴险的恶徒终于落网。”
侍者早就已经为他们手边的高脚玻璃杯里斟上了白葡萄酒,在灯光映衬下,浅金的液体在酒杯里缓缓摇晃,就像是另一片流动的光。
“正式开始讨论这位罪人的结局之前,先为我们卫教又一次挺过危机,拘捕孔克赛尔是一次壮举,值得我们为此庆祝。感恩天神塞利路!”他举起酒杯,笑容溶解了脸上的严肃。
众人也跟着举杯,“感恩天神塞利路!”
这竟是一场关于审判的讨论!我稍微向前看起,暗暗祈祷自己伸脖子的动作不会太显眼。
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这个假冒卫士的小动作,大人们正在相互恭维和称颂。
因为我听不懂那些引经据典的话,这个环节显得太晦涩,使我有些头晕。所幸这样的客套并未持续太久,很快大家便进入了正题:孔克赛尔该定什么罪?该受到怎样的刑罚?
“火刑!必须是火刑,这个恶魔的化身,除却烈焰,还有任何事物可以抵消他的罪恶吗?”金发背头的大人激动地敲了下桌子,几乎震动了邻座的酒杯。
“你忘了孔克赛尔自己就是最擅长用火的法师了吗?不行,火刑的隐患太大了。”系着蓝色领巾的大人摇头,“必须是溺刑,关在笼子里丢进护城河,这是最保险的手法。”
“您太想当然了,普莱西阁下。”另一人举手否决,“孔克赛尔的人有多神出鬼没大家都了解,溺刑也许能控制住他自己,但谁敢保证他消失在我们视线的那几秒钟,不会有人冒险来营救?”
“那就一个桶来装水,摆在广场中间。”有人立刻想到了解决方法。
“等等,溺刑向来只是给那些异教的巫女用的。他吞下了我们三个盟国,还有西南部的基奥和潘卡地区,这么一个侵略者,只用巫女的标准处置他?这太不合适了。”又是一人提出意见。
“那还是绞刑吧,起码让他在死前说不出任何遗言。波德阁下,您觉得呢?”蓝领巾,也就是普莱西大人示意着自己身边的人。
“说不出遗言?那不够吧?既然要震慑他那些狂热者。就该打破他的形象才对。不如就用对待帝国叛贼的方法,鞭刑三日之后拉上断头台!让他那些拥护者好好听听他的惨叫。”波德大人优雅地叠着餐巾,如此回应。
“这个魔鬼,反贼头子,穷兵黩武的战争疯子。完全合适,波德阁下果真高见。”
“不不,孔克赛尔如果是反贼,那就得交给他的祖国敕科珀。那野鸡国早就是孔克赛尔带出来那批贱民和杂种的天下了,这个名头不能用,难道你想在给敕科珀发难开战的理由吗?”
“不是反贼也可以砍头吧,他难道没攻打那些国家吗?至少得让他受苦啊!”
“那些国家的人已经被他那什么联合政府的鬼话洗脑成傻子了。把孔克赛尔当成救世神呢!”
“呀!你在说什么啊!这世上只有一个伟大的天神塞利路!”
……
孔克赛尔,到底何许人也。五花八门的刑罚从我耳边划过,进了脑子里的却是这人的累累罪行。脑中忍不住浮现这个问题:他花言巧语蛊惑无数民众,是长着蛇那般灵活的舌头吗?他野蛮入侵邻国,举国的防御被他轻松撕裂,难道他手握百万不死不灭所向披靡的魔法骷髅大军?他率人夜袭爆破军队指挥部,只身拖住驱魔卫士团甚至全身而退,这难道不是只有力大无穷的石巨人才能做到吗?他自大自狂,妄言世上无神,这能说明他是个疯子吗?他走过地方就会燃起战火,即使卫教收回了一部分被他夺走的领土,却怎么也镇压不完叛乱,甚至在孔克赛尔未曾到来的地方也有人高呼他的名字纵火焚烧教堂,他是人,还是某种灾厄的具象化,亦或者他就是战争的象征?
这样一个人,他真的存在吗?真的会被抓捕吗?他长什么样?是否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会流血会痛?恶魔给了他什么庇佑,他又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些问题会成为拖我陷入深渊的爪子,而对孔克赛尔的好奇,会令我后悔终身。
讨论已经进行了有一会儿了,有时陪审团会偏离主题,一起唾骂孔克赛尔的恶行,一些大人的封地被他入侵,建筑和田地都被他分给流民笼络人心;一些大人的亲人就遭他毒手,被他和那些不知感恩的奴仆吊死在城堡门前;其他大人一边哀叹着安抚,一边也抱怨着孔克赛尔的行经误导了人民,让他们背弃帝国甚至背弃卫教。
每当这时候,话并不多,大部分时候只是在摇头或点头的首席会轻咳一声,要求大家回到正题。
这一讨论就是不知道几个小时,这个房间内没有窗户,我只能通过饥饿和干渴来推测,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而且我还忘了吃早饭。当然,侍者已经在恰当的时候为陪审团摆上了精致的餐点和供大人们自取的小面包。
首席同意后众人便优雅地动起刀叉,食品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子里,实在是折磨。
首席放下刀叉地一刻,诸位大人也随之停下进食,侍者无声地开始收拾餐具,而解决了肚子的问题后,陪审团又开始讨论起孔克赛尔。
“那个自大的小子,再怎么厉害也好,还不是就要死在我们手里了!”说到激动处,最开始那位金发背头的大人一挥手不小心打落了装着面包的篮子。新鲜而松软的面包滚落一地,撒下一片面包屑,在场各位不带恶意地笑起来,“琉特阁下,您也太冒失了,即使再怎么激动也别忘了礼仪啊。”
琉特尴尬地一笑,抬脚任由侍者趴下清理散落的面包屑。
最终还是首席开口,“无碍,琉特阁下,我们都知晓你的喜悦,毕竟孔克赛尔这个心头大患即将解决,感到轻松也是正常的。”
气氛并未因此冷下来,讨论依然在继续,而我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还是只能看着在光洁的地板上甚至没沾上灰尘的面包被随意地当做垃圾扔掉,那一地的面包屑和滚落的面包反复在我脑中回旋。再坚持一下吧,我默念着,就快结束了。
确实,这场讨论已经持续了太久,连我都意识到,孔克赛尔是个太庞杂纷乱的命题,没有任何一种已知的罪名能概括这个撬动世界的男人。自然,单一的刑罚也不能成为他的终结。
陪审团最终敲定了方案,它听起来就令我胆寒。
首先,孔克赛尔会被铐上脚镣,在行刑卫兵的监督下从监狱一步步穿过整个北城区,市民能够看着他一直走到处刑广场,不能休息,甚至不能抬头。
接着,在广场上,他将被捆住示众三天,在白天,刽子手会用烧红的刀子,一刀一刀剜下肉来,高温会立刻烧焦伤口,以免他因为流血而提早死去。况且,昼夜看守的卫兵也会时刻留意他的情况,保证孔克赛尔活过三天。
最终,绞刑架会结束这折磨,但死亡并非是终止,他的头颅会被砍下,悬挂在广场的旗杆上,作为一个长久的警告。也许等到这残骸腐烂至众人再也不会将其与那个传说中的孔克赛尔联系起来时,才会被放下。
“我会传达给审判长的,相信他一定也会满意这份决议。”首席满意地评价。
孔克赛尔的命运将在一个月后画上句号。
当说到最后一句时,众人站起来举杯相碰,相互寒暄了几句,便陆续离席。那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昭示了这一次站岗的结束。我手脚冰凉,饥肠辘辘,全身僵硬,低头跟着队伍离开了这个神秘的房间。大人们说到如何凌迟孔克赛尔时的神情太过兴奋,那笑容甚至有些狰狞,我感到害怕,以至于不敢去细思一个月后的处刑广场上会是什么光景。孔克赛尔罪大恶极,陪审团的决议应当是公正的才对。只是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饥饿带来的绞痛就打断了思绪。
入夜,我在夜间巡逻时,忍不住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事先说明我不是想为孔克赛尔辩解,只是有那么一瞬间,我怜悯他,这残酷的折磨,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经历过。这样做,真的会消解他的罪恶,使他的灵魂安息吗?
第二天,第三天,我没有再进去过那个房间,甚至没有找到它在哪,站岗时间也没有那天如此长久。我偷偷告诉朋友那天我的见闻,他听得啧啧称奇,当我复述完毕孔克赛尔的未来时,我俩同时打了个冷战。
“仁慈的天神塞利路啊……”他没有做出任何评价,只是捂住嘴如此感叹。
三天后,朋友勉强可以长时间站立了,我也得以从冒名顶替中解脱,重新获得了白天休息的权利,日子又恢复了往常般平静。我一闲下来,脑子里就浮现出那天的疑问,孔克赛尔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四处询问,得到的回答却大同小异:坏人,魔头。
他长什么样?
黑发红眼,就像恶魔一样。据说他手持一条着火的长鞭,会将敌人活活抽死。
那他多高?年龄多大?是什么性格?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我追问道。
于是,对方卡壳了,我这才意识到哪怕战争持续了十年,孔克赛尔依然是一团谜。
几周后,在闲聊时,朋友突然神神秘秘地问我,“你很好奇吗?对那个孔克赛尔。”
我吓了一跳,“你说这个做什么!”
“问你自己呀,不是你天天缠着我们聊那个家伙嘛。回答嘛,你真的很好奇?”
“对,那又怎么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丝羞愧,但却不知道这情感从何而来。
“你别那么激动,我是打算谢谢你前几天帮我来着。”他凑到我耳边低声说,“你想亲眼见见他吗?”
我的回答是推开了他的脑袋一下儿站起来。
“你疯了吗!”我喊道,心脏狂跳着,甚至有些眩晕。
朋友委屈地挠头,“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嘛。”
我又坐下了,抚着胸口喘了两口气,“你先别管我愿不愿意,说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我朋友的朋友是默艾监狱的狱卒,只要我想,就可以穿过泪河上的吊桥,去那见到被关押的孔克赛尔。
实际上,我预感我的行为就像是站在悬崖前,思考要不要一跃而下,孔克赛尔与我无关,不是吗?我没有必要去了解他,也不需要产生那该死的好奇。在心里,一个恐惧的嗓音说:一旦知道了,会不会再也回不去?
但你不好奇吗?朋友的声音仿佛远在天边,是的,我好奇得要命。孔克赛尔已经干扰了我太多,见他一面,能终结这一切吗。
思想回到现实,朋友不满地问道,“你到底去不去呀,他可是没几天就要死了。”
“去。”我机械地回答,“我想去看看他。”
默艾监狱关押的并非全是死刑犯,也有一些终身监禁劳役的囚犯,尽管人数不多,但每日也总有些人会走上吊桥,越过犯人曾看过的静静流淌的泪河。
即使犯了错,有些人也比其他囚犯更幸运,能拥有为之祈祷的家人。
我不是这其中的任何一个。朋友的朋友是个面相十分精明的狱卒,我跟着他光明正大地穿过一层层的监狱,一路向下。
“孔克赛尔,那家伙也是个怪人。不祈祷,不忏悔,也不抱怨,成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要不是每天送餐时他会说句谢谢,我们还以为他是哑巴呢。”他回忆着,“上面对他也很特殊,为了防止他烧了监狱连牢房都是改造过的水牢。结果呢,又怕他死在牢里没法拉出去处刑,本来快没到嘴,现在改得不伦不类——啊,我们到了。”
我被冻得忍不住呵气搓手,不止因为地下,更是因为眼前的一池冰水。隔着牢门,我低头就能看见一个男人在侧边的一张湿漉漉的木床上躺着,手脚上的镣铐连着铁索,与墙体相连。冰水从墙上一个只有拳头大的洞口里流出,整个房间昏暗而狭窄,只有流水的哗哗声在回响。
狱卒指了指牢门上半部分的小窗,“剩下的时间留给你咯。这儿冷死了,我就在外边等你。放心好了,这么多天他从没想着逃跑。喂!孔克赛尔!醒醒,有人来见你。”
狱卒将油灯递给我,用铁棍敲了敲窗栏杆便走了。
而我则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个男人缓慢地坐起来,抬起头望向我。
世人描述的恶魔往往相貌丑陋,身材畸形,以及有一双赤红的眼睛,这些代表了愤怒、鲜血和战火,孔克赛尔在众人眼中也是如此,而今天,我可以很笃定地反驳他们,不是这样的。
这个男人有着敕科珀索瑞人的一切特征,棕色的皮肤,油亮而卷曲的黑发参杂了些许银白,眉毛微微上挑,鼻梁高挺,成熟、英俊而凌厉,在他望向我时,我看见的是一双暗玫红色的眼睛,在微弱的灯光下甚至呈现一种柔和的粉色质感。
“你好,我认识你吗?”他的声音有些虚弱,但十分清晰,自然也没有海妖般蛊惑人心的动听。
“不,不。”我捂着嘴小声回答,“我只是…想看看你。”
“啊,我明白了。”他稍微勾唇笑了一下,“看得清楚吗?”
“清,清楚的!”我胡乱点头。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闭上眼不再发话,显然是没有什么主动开口的欲望。
我开始为一时冲动来到这感到后悔了,只是看一眼,尴尬地沉默下去,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以自己曾见过的那些人为参考,以为他也会迫不及待地阐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替他身上那些罪行寻找理由,一个人知道自己要死了,怎么会如此无动于衷。
“那个,孔克赛尔……”
“嗯哼。”他点头,“什么事?”
“你…你知道他们给你的处罚吗?不,不觉得那太痛苦了吗……”
他突然来了劲翻身下床,涉入及腰的冰水里也只皱了皱眉,随后拖着脚镣走过来,撑墙仰起头。孔克赛尔很高,却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巨人,甚至有些消瘦——这是牢狱给他留下的印记。我们之间的距离甚至不到两米。
“我知道啊,我也出席了那场庭审——以被审判者的身份。你不在吗?”他语气轻松地说,“哦,我想起来了,那场庭审没有公开。我头疼的要死不想说话,他们就直接跳过了这个环节开始念诵我的罪名和处刑。没有观众,自然也不需要卖力表演,不是吗?”
他顿了顿,继续回答,“你问我如何觉得,实话实说,我没什么想法。我现在这情况并不比死了好多少,这是事实。”
终于打开了某个宣泄的口子,疑问接着疑问自口中倾倒而出。
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犯下那些错到底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不行善?为什么要制造痛苦和战乱?这样的结局就是你想要的吗?为什么你如此不在意,即使全知之眼就在凝望你,也不肯悔过吗?”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这叫我怎么回答嘛。”他轻声抱怨道,语气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意思,“全知之眼?哦,塞利路是吧。”
他抬头看着四周墙壁上的眼型纹饰,“那只是画上去的而已。”
“呃!不要这样直呼天神的名讳,这不礼貌。”我下意识地纠正道。
孔克赛尔指了指自己,“在说我吗?我以为你知道的,我是无神论者。”
我一时噎住了,是呀,这个人是个固执的疯子,甚至拒绝天神塞利路的感召,光是这点,好像就足以解决我前面那些问题了。
“只是因为不相信天神,就要做出这些可怕的罪行吗。”我低落地感叹,心中不由得开始向天神告罪,我竟为见这样的人溜进监狱。
“不,这是你搞错了因果。”孔克赛尔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做那些事并非出于对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的否定,这也太荒谬了。”
“那你究竟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做了什么,你说说看?”
“率众叛乱、杀人纵火、打家劫舍、入侵我们的国家还蛊惑人心……”
“有人和你说过我的军队是什么样的吗?”
“……穷凶极恶的流氓、土匪和暴民。”大概是他的态度太过平静,我便大着胆子说出我所听闻的全部,“是杀人取乐的扭曲疯子。”
“他们其实几乎都是农民,甚至在这之前是农奴,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替主人一直干到死为止。敕科珀有着全大陆肥沃的土地,可占了全国将近九成人口的农奴,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却死于饥饿、劳累和鞭挞。”孔克赛尔缓缓说道,“你说,如果不是有人让这些可怜人活不下去了,他们又怎么会被我蛊惑呢?”
“你,可是,你怎么能这样欺骗那些人,让他们为你的一己私欲去拼杀送死……”
“你认为这些人,什么样的谎言可以蛊惑他们?”
“当然是,许诺给他们土地、食物、自由和不必被打骂的生活……咦?你,你……”
“我做到了吗。”他追问道。
我开始语塞,开始头晕,一些极其怪异的情绪几乎要让我呕吐,因为我意识到了在那些恐怖的罪恶之后,真相已经揭开了一角。
“我,我不知道……你的国家,你还不是可以随便撒谎。”我心虚地反驳。
“如果我做到了,那这就不能叫做谎言。这就是我蛊惑人心的方法。”他说,“这叫做承诺。我杀死那些贵族,那些贪婪地盘踞在土地上,啃食农奴的血肉的蛀虫——土地、食物、自由,有尊严的生活。为我而死,是他们自愿给我的回报。而我能让他们的亲人后代,不再向任何人或者神下跪。”
“那也是你们自己国家的事情,萨曼又做错了什么?”
“难道萨曼没有奴隶吗?”
“可是那也不会是像你说的那样……”
“萨曼的那些农民,要给你们的皇帝和神交上多少税?他们又饿死了多少?你住在城里,肯定也见过那些工人吧,那些织布的女工为什么穿不上她们亲手纺出的布?在火晶矿洞里几乎被烤晕的工人为什么在冬天用不起煤?贵族们享用这他们带来的一切——例如餐桌上的面包、炉火里的煤炭,萨曼什么也没做错,只是他放任了一些我不能坐视不管的事情。
“当然我还是杀死了那些贵族,可我没有屠杀任何一个无辜的人民。我对敕科珀是怎么样的,对基奥和潘卡就是怎么样的,不存在丝毫的偏颇。我可以保证在联合政府里,曾被忽视的人民的呼喊可以被听见,正义会声张,这不是入侵,这是解放。”
“这些,这些并不是绝对的啊!并不是非要残杀才能解决,为什么不去教导、劝告那些人诚实地劳动,而是要以血还血。”我企图找到一些逻辑上的漏洞,尽管这听上去像是强词夺理。
“有人这么干过。”孔克赛尔笑了,“比如编撰《安提亚百科全书》的人,他们把世界上所有的道理都摆出来了,不论是历史的教训还是劳动的方法。结局是什么样,你不会不知道吧?”
百科全书在18年前因为亵渎神明和污蔑皇室被列入禁书,所有的抄本都被销毁,编撰者全部被通缉,任何私藏百科全书的行为将被视作叛国论罪。这个政策在一开始遭受了无数人的反对,可那些声音最终还是消失了。他们妥协了,没有百科全书,人们一样可以生活,和之前似乎也没相差多少。
“萨曼不是唯一一个企图消灭百科全书的国家,一开始我也只是纯粹的反对禁令,我不想让我的子民们失去他们唯一一个可以了解这个世界的手段。我试过了情愿、抗议、甚至是游行——我没记错的话萨曼当时也发生过一样的事。最后也是差不多的,我等到的只有一条通知,叫我去领罚认罪。而我已经向我的子民保证过不会退让,这就是一切的开端。萨曼只是运气好,在当时没有出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但我还是来了。”
他暗玫红色的眼睛在油灯的映照下闪闪发光,终于显示出了一些决然,“只可惜我没能做到更好。”
“什么是……更好?”
“那样的话,你会过得好一点。”他沉默了片刻,“意思是,像你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挣扎而活的每个人,一切被压迫,被欺骗,被天生的血缘阶级禁锢的人,如果我做得更好,我能让你和他们都获得自由。”
“我不需要…我本来就过得很好……你明明就快死了,还在说什么大话。”这段对话要结束了,我有这个预感,尽管如此,我却不愿意接受。
“每个人都会死的。”孔克赛尔不再撑着墙,笑容显得有些狡黠,“不过,杀死我,就是结束了吗?”
“什么?!”我抓住窗栏喊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孔克赛尔已经慢吞吞地坐回了床板上,水顺着他脚踝上的镣铐滑落,他揉着额头,“在索瑞,我们有着这样一个传说。”
——伟大的勇士,一名英武的少年,他叫康克拉斯亚耳,他驯服了酷热的太阳、怒吼的江流与吝啬的土地,使它们为人服务,他是秋日、丰收和反抗的象征。被不甘心的神算计而死之前,他大声宣告着:
我不会真的死亡,我的血肉和精神灌注在每一粒麦穗中,变成面包喂养我的人民,每一个人都会继承我的意志。只要他们还在,我就会在火焰里走出来,继续我的战斗。是的,即使只剩了一粒面包屑被鸟儿衔去,我永远会复活!
“说到底只是一个故事而已,毕竟死者不会复活,至多变成幽灵。”孔克赛尔评价道,“但我很认同一点——
“你们杀了我,却永远不可能杀死自由的意志,我的精神,我的灵魂,永远活在人们点燃的每一团火焰中,直到一切的不公都被焚尽。这不是诅咒,你瞧好吧……”
我逃跑了,失魂落魄地拾级而上,直到下午温暖的阳光驱散了黑暗,狱卒正站在门口,“完事啦?还有什么想见的人嘛。”
我摇摇头,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我要走了。就这样,谢谢你们——”
穿过吊桥,跨越泪河,我不知道我在躲什么,直到回到家,家人的询问和吵闹才让我的灵魂回归体内,也总算可以暂时忘记孔克赛尔最后的话语。
我试图说服自己,他肯定在骗我,但是为什么呢?他要死了,骗我有什么意义?可如果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卫教残杀的不就是一位救世主了?不,这绝不可能,裁判所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肉体死去的一刻,灵魂就分离了,天神塞利路会公正地对待每个人。如果他在说谎,那一切都会很容易。但假设,有那么一丝可能,孔克赛尔说的是真的,天神塞利路又会如何对待这个不曾献给祂一丝一毫信仰的灵魂?是让他也去往乐园,还是依照不敬之罪将他放逐。
问题并不因我与孔克赛尔的会面减少,我下意识地拒绝去思考,就这样三天转瞬即逝,孔克赛尔的行刑日到了。
由于繁重的工作和逃避孔克赛尔的心理,我并没有去亲自观看他的处刑。我只是不断地听闻,这场处刑简直是卫教的耻辱——我曾说过自己感受不到孔克赛尔被抓后生活的变化,事实证明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陪审团出这酷刑是为了彻底粉碎人们追随孔克赛尔的幻想,可现实给了他们一记重拳。
从孔克赛尔走上吊桥后,人们便疯了:负责维持秩序的卫兵根本拦不住一遍一遍冲击的人们,他们不畏刀剑也要前进的原因,只是为了搀扶因为镣铐而行动艰难的孔克赛尔。
确实有人向着队伍斥责,却不是对着孔克赛尔,而是他身边的卫兵。豺狼、帮凶这种词汇不断地砸过去,直到鲜血溅上了道路,游行才得以继续。裁判所已经不敢再让孔克赛尔继续走了,临时叫来了囚车,草率地结束了这段示众。
到了处刑广场,才是一场长达三天的噩梦,不管对谁而言都是如此。
据说孔克赛尔几乎没有惨叫,只在刀子落到身上时才会哼两声。于是刽子手以为他快要昏厥了,便停下动作,结果这个男人突然睁开眼,开始大放厥词,“为什么停下呀!我受的折磨还不如被你们残害的那些无辜之人的百分之一呢?”
即使全身都血肉模糊,他也没有放过没一丝机会向处刑台下的民众呼喊,“不要替我流泪呀,兄弟姐妹们,未来只会是你们的呀!”
第二天,裁判所才缓缓意识到,他们应该事先割掉他的舌头。于是他们试图亡羊补牢,没想到这却几乎引爆了人群。刀尖还只是刚割开嘴角,辱骂和残叶烂果不断向刽子手袭来,人们把律法和信仰踩在了脚下。卫兵拘走了一批又一批人,男女老少,去了又来,直到日落才堪堪消停。
入夜后也没有好多少,当夜就有将近十多人试图爬上处刑台,整夜没合眼的绝不止孔克赛尔一人。
第三天,刽子手询问孔克赛尔是否认罪,对他有造成了如此多人被捕有所愧疚。孔克赛尔却沙哑地笑了,嘴角的伤口也淌下血来。
他是最后一句话是:“不认罪,不愧疚,他们都是英雄。”
在当天午夜,在众多火把的簇拥下,孔克赛尔的尸体从绞刑架上放下来,头颅被砍下,如太阳陨落,残躯则被斩断焚烧。正如最开始他们计划的那样,那颗头颅悬挂在最高的旗杆上,往来的每个人都能看见。
卫兵密密麻麻地站在周围,将每个忍不住发出呜咽的人带走——由于这几天的疯狂,为这个魔头哭泣也被禁止。
第四天,孔克赛尔的头颅展示了一整日,期间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只有监狱的钟声响了彻日,泪河上不断走过的,都是因孔克赛尔而来此的囚犯。
这四天里我没有去过处刑广场,一次都没有,孔克赛尔死了,我感到世界都变得虚幻了。他死了?就这样结束了?
在众人都已沉沉睡去的时候,我正结束了每夜的巡逻,来到了处刑广场,钟声预示着这已经是第五天的清晨。这也是我这几天来第一次前往这里。守备依然森严,我远远地可以看见那卷曲的黑发、他嘴角的伤痕、以及为了禁锢魔力纹上的墨黑花纹,只有那双暗玫红色的眼睛却再也无法窥见了。
我想着那天和孔克赛尔见面,他的话语,心中开始忍不住发虚,死者是不会复活的,幽灵也是不存在的。我默念着后退,还不小心撞上了一个黑白杂色头发的男子。我道歉的话语他好像没有听见,只是凝望着旗杆,说出了一句我不懂,现在却觉得宛若征兆的话语。
“快了,就快了,孔克赛尔,你将归来。”
我当时被吓了一跳,可我想要追问时,这个男人却一眨眼混入了人群消失不见。
这个男人真的存在吗?还是我的幻觉?我不禁自我怀疑。
第五日的后半夜,我照旧在夜巡。有一段路线在处刑广场的不远处,有个巷道会直通广场。我每次途径时望去总能影影绰绰看见一些人。
而这一次,是火光来迎接。
烈焰在广场上沸腾,灼热伴随着尖叫席卷而来,我在远处赶紧跑来,从那条巷道里,我看见一个不可能的身影,手持一条燃着火焰的长鞭,红色披风的边角有灼烧的痕迹,卷曲的黑发中夹杂着银丝,金色麦穗形状的头冠在火光下闪闪发光。
在冲天的火光里,他在旗杆的最高点,摘下了罪人的头颅,随后一跃而下,灵巧地如一阵风,火焰并未伤他分毫。
那个身影朝着我面前的巷道跑来,卫兵将他拦住,可这个鬼影闪身略过,竟没有人能触及他的衣角,他从巷道里冲出来,火焰紧随其后,将这黑夜照的亮如白昼,在这一刻,我看见了一双再熟悉不过的暗玫红色的眼睛啊!全世界只有他会有!
一个愤怒的,永远不灭的火焰,游荡在大陆上!陨落的太阳又复生了!即使是神明也不能使之屈服的……
“这不是诅咒,你瞧好吧,这是……”
孔克赛尔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最终竟借我之口喊出:
“这是预言啊!是幽灵…是孔克赛尔的幽灵来了!!!”
————end————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
作者:栗头
评论:求知
杏小心地把炒饭从锅里盛出来,农村的大锅没办法像正常炒锅一样抬起来。她努力几次,最后还是留下一撮米饭没办法拿出来。厨房的灯没开,只有主屋的灯亮着。杏四处张望一下,没看到显眼的工具。她放下饭铲,一边想“就这样吧”,一边摸着月光出门。
农村周围没有无处不在的照明,有一段距离的村里公路上也是昏黄的灯光。主屋有几步路的距离,隔着门窗有淡淡的影子映下来。夜色刚刚降临,周围似模糊不模糊。只有隔壁奶奶们在门口谈天,时不时蒲扇的拍击声最为清晰。
杏推门进去,姥姥正准备出门接她。
“姥姥收拾桌子腿脚慢啦,我们杏还会炒米饭呢。”
这是她在老家住的第一天。
杏大学毕业,四处想想,跟母亲提了一嘴,收拾行李回了老家。
姥爷早年去世,姥姥自己在家,几位姨们住在附近,每天中午或者晚上不定时来看看姥姥。剩下时间姥姥跟临近的奶奶们聊天,偶尔去广场上溜溜弯,一个人倒也自在。
杏临到家前十分钟才给姥姥打了电话,姥姥在电话那头笑意盈盈。
“我们杏最近怎么样啊?”
“杏要回来了吗?好啊,怎么不早说,姥姥给你买排骨炖肉吃。”
杏从小跟着姥姥长大,姥姥平常话很少,但是一直让杏有隐隐的归属感。
姥姥早年间打毛线,做十字绣。杏呼呼哒哒在院子里四处跑,一会蹲着看蚂蚁,一会摆弄院子里面小小一亩花花草草。累了就在姥姥旁边的躺椅躺下,帮着姥姥收拾毛线,或者学着姥姥的样子打几针。姥姥总是耐心地教她,教不会也不拆掉有些错乱的针脚,就是那样继续织下去。有些围巾是给杏的,杏欢天喜地地四处跑,昭告全世界这条围巾是她和姥姥一起织的。有人有疑问她就自豪地指一下错针的地方。
“这里,这里肯定是我织的。虽然只有这里没有织好。”
杏一直这么成长起来,略带活泼的性格被姥姥一直包容得很好。等到离开姥姥要去上幼儿园的时候,杏可怜巴巴地趴在床上。
“姥姥,你能不能和我一起走。”
“姥姥也要看家呢,不过你想姥姥的时候姥姥就会出现的。就像你想妈妈的时候。”
姥姥到现在还会跟杏讲起来这些事情,像珍宝一样,时不时拿出来把玩一下。
姥姥还记得,第一天放学哭着给姥姥打电话,说想回老家跟姥姥一起织围巾。
姥姥每次回忆到这里,都会大笑。
“我们杏,那个时候小孩都说想回家,只有你在说想回家和姥姥织围巾。从小就怪听话呢。”
杏不再是小孩,也不是那样灵动活泼的性格。从小磨到大,十几年学生生涯让她从一个好动的小女孩变成一个温顺的姑娘。她也并不傻,清楚地记着自己逐渐改变的过程。
像是自身的保护色一样。
上次见姥姥还是在大三下学期,教室和宿舍内弥漫的考研考公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短暂地逃回老家,姥姥也不问她怎么突然回来,只是给她倒上杯水,让她顺顺喉咙。
“回来跟姥姥睡,我对我们杏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早睡。”
这次姥姥也是一样。上次杏回来的时候颓废得跟个小孩一样,每天只是坐着或躺着。姥姥看在眼里,没说别的,每天还是在小院子里织毛衣。偶尔把杏叫出来一起晒太阳。叫出来也不说话,两个人躺在躺椅上,蒲扇盖住脸,杏给姥姥买的小音箱在旁边吱呀呀地唱着戏。
姥姥说,织织围巾,看看野猫,听听戏,再跟人聊聊天,就是一天。
“考虑太多也是一天,歇一天也是一天。”
她念叨着,意有所指。
“你过得快乐我就快乐。”
几个姨听说杏又回来了,第二天热热闹闹凑了一大桌,连老带小,纷纷扰扰。杏已经习惯这样的亲戚,上次回来好歹是大学生。这次刚毕业回来会接受更多的盘问,她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
“杏考上研了吗?在看工作了不?”
“杏有对象了没,姨给你介绍一个,也是在外面上大学的……”
“……”
姥姥在杏旁边坐着,安静地吃着菜,偶尔插几句嘴,也都是向着杏说的。
“我们杏还很厉害呢。”
“杏还是很认学的”
“杏就是回来歇息下,是吧我们杏。”
姥姥提到杏的时候,都在说我们杏,我们杏如何如何。她对待其他几个孩子也是这样认真,但是很少在一直念叨小孩。
大家都知道姥姥偏爱她的杏。杏变了,也没变。最起码姥姥爱的那个部分还完完整整地从小保护到大,是她心里的小小港湾。她每次难受的时候都在想,姥姥最爱我,我不能让姥姥失望。
她开玩笑地对好友讲,这像渐变色一样,只不过我是变色龙。渐变也变得很快。
姥姥的杏和现在的杏之间渐变的杏,像绕口令一般的杏。
姥姥对小时候的杏说,你长成什么样子都爱你。
姥姥对现在的杏说,我们杏现在需不需要和姥姥一起睡觉?要不我们杏晚上睡不着,早上也起不来。
杏刷完牙回到屋里,褥子和毯子已经铺好,刚晒过的秋凉被还散发着太阳的气息。她拖拉着拖鞋走到床沿,再蹬下拖鞋,像儿时一样。
姥姥已经在床上好好躺着,旁边的音箱磁拉拉播放着村镇的晚间电台。主持人的声音透过电波传来。
“向您播放我们最后的晚间曲,来自弗里茨·克莱斯勒的爱之悲。祝您一夜好眠。”
伴着小提琴的声音,她熟练地从包里翻出一个发热眼罩,撕开包装后愣住。杏在姥姥身旁用不着这个东西,但简单想了想还是给姥姥递过去。
姥姥接住,诧异地问,“杏,这是什么新鲜小东西?”
杏耐心地给她解释着,让姥姥躺平。解释的间隙,眼罩开始蒸腾出丝丝热气,她手指接触到眼罩上传达的温度,熨得她心里慢慢平静下来。
她轻声地说,“姥娘,这个眼罩开始发热,它有温度设定,就像这个晚间曲一样,让您睡个好觉。”
姥姥温顺地躺着,像她二十年前一样,等待着她去关灯,两个人一同平静地躺在黑暗里,手牵着手入睡。
她撕下的包装纸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玻璃反射的一点月光,照得它亮亮的。
包装纸上写,四十一度,祝您好眠。
作者:米琪雅
标题: “为了番茄红酒炖牛肋条”
评论随意
我没做过,下次会做做看,菜谱来自隔壁群友发的视频。
应该很好吃吧!!!!
这次想要写很可爱很惬意的一篇,感觉还不错><
卡莉用叉子戳在两个硕大的番茄上,饱满的番茄果肉从切好的刀口处拥挤地露出来,她看着它们在灶台上被快速地炙烤,外皮遇热皱缩的状态让她满意,与此同时,卡莉敏锐地察觉丰盈的鲜味物质散逸在小小的厨房。
她将叉子放到托盘上打算给番茄去皮,有一道银白的电芒从她的视网膜上轻盈地穿过。轻微的目眩。又来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三天前切洋葱,当时卡莉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感到脑中一轻。她和三天前一样熟练地伸出左手往下方抓去,拖来让人安心的高脚凳。卡莉把屁股挪到柔软有弹性的布艺凳面,然后一脚踩在底部的踏板上,让高脚凳和自己的身体形成舒适的支撑状态。上次阿丽娅回来絮絮叨叨地让她一定要在厨房放一个。只要感到不太舒服就拖出来坐一会儿。阿丽娅看来真的很怕自己这个壮如牛的老妈因为做番茄炖菜而猝死在家里。
卡莉意识到自己正一边休息,一边对着烤了一半的番茄咧嘴大笑。她对女儿的心情和女儿对她的心情固然不同,但大多时候可以互换理解:不在身边的时候会有几分想念,再一起超过三天就在心里互相诅咒。两个女人都跟狮子一样喜欢有自己泾渭分明的领域,不过,心情好的时候想到对方,心情会更好。这应该还算母女关系和睦。
烤过的番茄在托盘上流出汁水,卡莉伸手给它去皮。她有点急躁地把番茄皮丢到水槽里,随后将番茄切块。旁边煎过肉的深锅里,切碎的洋葱和胡萝卜正发出滋滋的声音,她小声地吟唱了一句咒文,锅铲自己跳进来开始搅拌,等洋葱也变成半透明的褐黄色,她就把番茄一起加进去,就像在炖什么魔药。
卡莉在做魔药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她对下厨很有兴趣。她做饭的时候每一条皱纹都会严肃地收紧而显得虔诚。番茄丁洋葱丁和胡萝卜逐渐混合之后,她往深锅里咕嘟咕嘟地倒进去半瓶红酒,正好是上周的午餐会上请大家喝过的剩下的那半瓶。她手随意地抓了一把燃烧粉,红酒立刻在锅子里跳跃出漂亮的玫红色火焰,酒香气和之前的番茄鲜味二度融合。
煎出漂亮颜色的牛肋条已经等待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前置工作统统结束后,它和浓郁的蔬菜酱汤以及两三种卡莉看心情添加的香草一起放进了深锅。她会把这口深锅盖好盖子,丢进和女儿一个年纪的烤箱里,接下来的三小时她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而不用一直盯着灶台。
封盖之前,卡莉用勺子刮了一点汤汁品尝,嘴巴微张,露出有点疑惑的表情。她很确信自己这次放的调味料和过去几十年放的没有什么区别,她不是那种所有调料都精确称量的严谨厨师,但是她向来对自己拿捏“适量”的直觉很有自信。可是这次尝起来需要补盐,这不是什么好的信号。要么是她的手开始失去控量的肌肉记忆,要么是她的舌头开始失去对细微风味的觉察。有一种不太愉快的心情在她的胸腔里发酵,但她随后耸了耸肩,往锅里又加了一些岩盐,同时把错乱的心情像扔掉番茄皮一样扔出去。她上上次和女儿争吵的时候也对类似的事发表过高见。“这不是病,阿丽娅。你老妈不需要去诊所排两小时队然后被问了一大堆问题再给一些无关痛痒的小药丸,那些药丸还不一定有薇薇安随便做的草药汤有用。”她在女儿甩门而出前讲完最后半句,“我只是老了,人都会有这一天。”
二十岁的卡莉做这道菜的时候不会因为目眩而坐在高脚凳上。不,她思考了一下,二十岁的卡莉甚至不会用烤番茄的方式去皮,她选择把这些直接搅碎在汤汁里,她年轻的时候一切以方便为第一考虑,番茄皮只当是给这道菜丰富口感层次,直到她后来吃了其他人去皮之后的酱汁,才不得不承认多这个步骤确实提升了整道菜给人的幸福。
她曾经用过削皮刀,后来是开水烫一下,最后确定火烤一下的方式最快且最香。她以前自己就能吃完做的这满满一锅,现在却要和自己的四个好友一起慢慢聊天共享一整个午餐,如果一不小心贪嘴多吃了两口,晚上肚子就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口腔会泛点甜腻的嗝气,如果吃了口气重的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味道会更难言。睡觉也不再像年轻时头贴枕头就立刻入眠了,曾经不论是在潮湿的冰洞里还是夜风吹拂的草原上,她只要合上眼睛,梦神就会殷勤地将她拥入怀中,但现在的夜晚她要戴好老花镜对着夜灯看一个多小时的书,像熬鹰一样让身体自己感到疲惫,爬上轻柔又有支撑力的床时,大脑才能得到相对平稳的休憩,如果晚上喝多了水,半夜还会爬起来两次。她清晨苏醒的速度和时间看起来和年轻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她依然可以天光刚亮就睁开眼睛,但二十岁的卡莉能在五分钟内跳起来完成清晨洗漱,现在的卡莉要五分钟时间来意识到自己真的醒了,她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从身体上半悬,在睡梦中转过身盯着自己的身体,思考她才六十八岁,怎么就这么多不太对劲的地方,一不小心哪里没对上,就难以严丝合缝地贴合回去。
薇薇安给她派发过自己的药剂,据说经常喝可以改善睡眠。康妮说喝起来像过期的红茶,薇薇安很受伤地表示“我是洛尼亚城最优秀的药剂女巫!”卡莉从来都不介意喝她给的任何东西,反正如果有什么不对的症状,她保证让薇薇安自己也受一遍,凯瑟琳则是那种你说不上来她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的类型,她们几个心里都知道薇薇安的确是最优秀的药剂女巫,但那已经四十年过去啦,朋友们。她们四个人四十年前就喜欢每周三的时候相会在一起,提前一周决定在狂野的啤酒喝到饱吧台彻夜狂欢,或者在新开的大胃王挑战赛上共度佳节,不论是洛尼亚城最红最潮流的融合菜系小酒馆还是需要熟人预定穿过曲里拐弯巷子才能吃到的百年私房老店,她们都曾在那里共度一个快乐的半天。这习惯保留到她们都老了的现在,曾经有别的人加入,也有别的人离开,最后还剩了她们四个。每周三,雷打不动,和老朋友的小别重逢。
上周三,在饱食之后有些昏昏欲睡的午后,凯瑟琳小口吃完焦糖布丁,轻声宣布自己不一定参加下周的午餐会。卡莉猛地抬起头,把注意力从一直没剥开的坚果壳移到凯瑟琳的脸上,这位优雅的女士今天带了银色的面纱,她饱含魔力的面纹在面纱后面发出莹润的光。凯瑟琳伸出左手,像从餐桌上舀起一勺蛤蜊汤一样轻柔地在空气中采撷了丝丝缕缕的某种物质,她将它注入一枚棕色的小烧杯里,让其余三个人谨慎地嗅闻。
薇薇安皱起了眉毛,“卓达鸟群的腥气。”她很肯定地下了判断。康妮走到阳台看往天空的最南端,没有任何邪恶禽潮的痕迹。“还在远方,但一周内会到洛尼亚城,你们知道的。”凯瑟琳将手中的烧杯轻巧地在翻扣在桌面上,当她手移开,那里已经空无一物,“我还没有退休,如果魔潮下周会按照路线来到这座城堡,我周三只能等战斗结束后领鸟肉三明治。”其余三个人一起发出哎呦的叹气声。平心而论洛尼亚城为战士们提供的食物并不差,但再不差的东西吃了几十年不变也会让人受不了,何况那天可是周三啊,大家本来决定各自带一份自己的拿手好菜一起度过悠闲的午后。
“我会带番茄红酒炖牛肋条过来,这可不能少了你。”卡莉终于剥开了坚果壳,她小心地咀嚼并咽下之后,才讲出这句话,“阿丽娅每次都抱怨自己怎么不是吃这道菜最多的人。”凯瑟琳在面纱后面露出笑容,“感谢你的热情邀请,我的朋友。我尽力而为。”她为自己的酒杯添了一些红酒,补充道,“希望下周三的时候,大家都身体健康。”
身体健康是一句没有人不爱听的好话,尤其是大家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之后,在她们足够年轻足够狂妄的时候,大家并不在意健康,只在意能不能在战斗中活下去(甚至很多人也不在意能不能活下去),而现在,健康和活下去已经直接关联。她们都有了逐渐浑浊的眼球,散发出微妙老人气味的皮肤,以及阴雨天总会痛痒得让人心烦的某几根骨头,这种情况下,听几句身体健康的好话,至少让人心情舒畅。
卡莉花了三个小时把自己卧室做了大扫除,她换了红花纹的床单,那个颜色让她想起自己放在烤箱里慢炖的红酒酱汤汁,这道菜炖好之后要冷置一晚上,让酱汁的味道更全面地入侵到牛肋条里,这样吃的时候才会软烂又有一点嚼劲,她们四个居然没有人牙不好,或许真要感谢薇薇安一直派发的药汤。她迟疑地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感谢自己从小维持刷牙的好习惯。她打开锅盖品尝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她探头看向窗外的天空,最遥远的南端,在几乎察觉不到的地方,有隐隐的红色鸟群挥舞着不详的羽翼朝洛尼亚城袭来。
卡莉看了看锅里颜色非常完美的牛肋条,只要一想到明天她们一起吃这么美味的东西,她就不得不咽两次口水。“你如果不来,我可不会给你多留一口,你这个非要返聘回去给洛尼亚城打工的老女人。”她低声暗骂了一句凯瑟琳,然后她将锅盖盖好放回去,围裙也有条不紊地解下来挂好。她站在自己的穿衣镜前,把袖子挽起来,尝试着用肘部在空中画圆,观察着自己已经有所衰老的肌肉线条,她尝试着像在军队时那样拉伸和调整自己的每一个部位,感受今天的自己有没有比昨天更好一些。
很不幸,她只能感觉自己和昨天差不多,可能更糟,她还保持着年轻时候训练的习惯,但是她老啦,她在身体最强壮的时候技艺平平,而现在她虽然有了熟练的技巧,身体却逐渐衰退,不管她怎么努力地爱护身体,她非常清楚自己是一只即将飞往终焉之山的鸟,此刻仍灼热燃烧的生命火焰,谁也不知熄灭会在何时来临。年轻的时候以为死亡的到来是一个瞬间的事情,是战斗的时候被人一箭穿心,或者被恶毒的魔法正中脑门,啪!火光就此化为青烟。四十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死亡不是那样轻易到来的客人,她能在每日的光影里感受到她,死亡就像自己亲爱的姐妹,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咀嚼,每一场有梦或无梦的酣眠,都在向她走得更近。二十岁的时候一年是如此漫长,让她急不可耐,而六十八岁的时候一年只占自己生命的六十八分之一,它便显得短暂且混沌,她只得贪婪地紧紧抓住。那么好吃的番茄红酒炖牛肋条,她不能容许居然会有一种可能指向大家无法共同分享。
卡莉微微昂起下巴,对着镜子露出霸道的笑容。“是的!大人!我会用生命保护这个国家。”她重复着刚从军的时候立下的誓言,“而我现在,至少可以保护和朋友们一起相聚的快乐。”
她把头发牢牢扎好,打开了卧室里的一扇通往地下的隐藏门,她知道里面放着什么,包括她已经去世的丈夫的衣柜,两人过去收藏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她顺手拿起女儿八岁的时候送给自己的祝福手环套了一下,然后发出“啧”的一声,套不进去,她早该知道。卡莉把那个朴素得过分的箱子一把掀开,里面是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时候还在穿的轻甲:她心里有数,这个尺码考虑了一些放量,她现在应该还穿得上;还有每年都会送去保养一遍的武器:一把很大的重弓和一把寒光凛冽的宝剑;还有她那把康妮眼馋很久的无声马笛。她含在口中轻吹了一声,很快,她就听到花园里传来了熟悉的动静,那只全身由白骨组成的马在她的花园里不耐烦地小跑了起来,或许还踢坏她两盆花。
第二天的午餐会,四个人全部准时出现,无人缺席,只不过凯瑟琳用黑色的布条盖住了眼睛,康妮的左手绑了绷带,薇薇安的肤色比平常显得更苍白了一些,卡莉则一直按住自己的腰。
她给挚友们端上垫着滑嫩土豆泥的牛肋条,熬煮浓缩过的红酒酱被她装在长嘴小壶里,每人往自己的盘子上淋了一些,诱人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房间。大家一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感受这股香味,然后一起因为牵动了伤口龇牙咧嘴起来。没有人谈论昨晚各自去做了什么,但很明显本应今天袭来的卓达鸟魔潮危机被解决了。
“这才是周三该过的日子。”卡莉哼哼唧唧地吃着裹了酱汁和土豆泥的牛肋条,一边懒懒地靠在了舒适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才有点气馁地补了一句,“下次再多炖一小时,薇薇安,有没有对牙齿好的汤剂?”
文:君莫非
注:凑够字数先交着,不然老觉得写不完了心态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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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大雪,土路泞得狠,这鬼天气,谁愿意出门?
偏这赵家庄古怪,车来人往,比平时还热闹三分。为何?江湖传言,兽王刀要在此地现世。
“师父,这兽王刀到底什么来头啊?”少年坐在酒馆里,手里转着兽皮帽,坐不住似的张望着几乎坐满了的酒馆大堂。
被他称作师父的是个精瘦的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就被一道沙哑的声音打断了:“年轻人第一次出门吧,连兽王刀都不知道?”
少年倏地看向那位说话的老人,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师父拧起的眉头。
老人嘿嘿一笑,刚要开口,只听吱扭一声,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个和尚,脑袋上冒了点青茬,白色的戒疤就分外显眼。和尚身后背了个竹篓,上面攒着一掌厚的雪。
“少林寺也派人来了?”
“没长眼睛吗?看不到人身后背着的药篓?那是照识大师!”
那是谁?少年看向方才跟自己说话的老者,见人家脖子伸得老长,丝毫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又回头想请教师父,发现自己一向自矜的师父也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和尚。
少年琢磨着,这是遇上高人了?想也不想就高声喊道:“大师,这儿有空位!”
他初出茅庐,既不懂规矩也不通人情。这一嗓子喊出去,惹得整个屋子的人都对他怒目而视,方知犯了忌讳,登时不敢乱动,只是偷偷瞄向师父指望能帮自己解围。
他师父也没料到这傻小子能这么没眼色,脸上表情变了几变,挤出了个客气的微笑,向走过来的和尚颔首致意。
堂上气氛缓和了些,多了窃窃私语声,只是明里暗里的目光仍旧令人芒刺在背。少年老老实实低头喝茶,却听见师父同那位高人攀谈了起来。
“在下张文鹤,久闻照识大师圣名,不知大师冒雪赶路,是要往哪里去啊?”
和尚倒没什么架子,叫来小二点了茶水,和和气气地说:“不瞒施主,贫僧此行,是奉了师命,为兽王刀而来。”
两人的交谈声并不算小,旁人又是有意探听,照识此言一出,堂上又是一静。
“大师的意思是,少林也有心取得这兽王刀?”
“施主误会,魔刀认主,少林刀法自成一派,并无求宝之意。只恐这刀所从非人,沦为凶器,酿成大祸,是以派遣弟子前来探看。”
一旁的老者忍不住插嘴道:“听闻大师与少林寺久疏联络,此番专程请您走这一趟,想来极是看重这魔刀呐!”他刻意强调“极是看重”,言辞间流露敌意不小,比起方才的态度,可谓天差地别。
照识只是微笑。
老者激将不成,自讨没趣,也不敢真的挑衅这和尚,只得悻悻喝干了杯里的残茶,没好气地指使刚给照识上完茶的小二添水。
少年在一旁稀里糊涂听了半天,憋了满肚子的疑问,好容易等了个没人说话的空,左看右看又觉得气氛不大对劲,也不敢吭声。
照识见他窘迫,温声道:“小施主有什么问题便问吧。”
少年抬头,方才离得远没仔细看,这高人不像他想象那般威严,倒好似邻家的农伯,心中不由生出几分亲切。便将刚才没得到解答的问题提了出来:“大师,兽王刀是什么啊?”
“那是一把魔刀,拿得起便能使出顶尖的刀法。”照识说。
赵家主宅
“不过五百两银子的小生意,怎么劳动白梅夫人您亲自跑一趟。”
赵家掌事名叫赵宽仁,生了张和气生财的脸,只是眼神里闪着几分藏不住的精明。
被称作白梅夫人的女人约莫四十岁,保养得极好,只是眉目寡淡,不怒自威,看起来十分不好亲近。
她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道:“都是生意,哪里论大小,赵庄主言重了。”
“听雪山庄在江湖上向来以信誉著称,您这一句话倒让在下明白了几分这口碑的来由。”
“赵庄主也跟江湖人打交道?”
“道上的人消息灵便,做生意嘛,多知道些消息总不是坏事。”赵宽仁呵呵笑着,面上看不出异样。
白梅也笑了笑。
“既如此,想必庄主对江湖上近来的传言也有所耳闻。”
“夫人指的可是兽王刀的传闻?”见白梅不紧不慢地品着茶,赵宽仁只得继续道:“近来庄子附近多了好些江湖人,想必大都是为此而来。不瞒夫人您说,在下与族内兄弟这几日一直悬着心,听说那兽王刀乃是江湖至宝,想来赵家庄是免不了纷争啦!”
“赵氏乃将门之后,又向来不涉江湖纷争。情况再乱,想来贵庄自保也是无虞。”
赵宽仁眉头舒了舒:“承您吉言。”
.TBC
作者:【十二招】板栗
冯择日咬着花瓣,心想春天了,风一条条抽下来,花瓣就不时掉他脸上,冯择日抚摸自己和防滑纸差不多嫩滑的脸蛋,咬花瓣,在上班路上忽而放歌。“今朝——我们——分别。”事实是他记不住歌词,只能套经典的毕业曲的壳子乱编。既没有今朝,也没有我们和分别。太烦了……冯择日提紧腰背,一脚擦向地砖,防滑鞋底哀嚎一声,传来火辣辣的幻觉。冯择日叼着棒棒糖,身后有人喊也听不见。“嗨。”人打招呼又经过他,冯择日叼着棒棒糖,有时隔很久慢悠悠回了句“嗨”,被后来人误以为他热情。
滑滑板吧,快一点,不会有后来人,连经过的人也不会有。冯择日把花瓣吞下去,一开始风调雨顺,他举起双臂,觉得自己是世界冠军,他发出猿猴一般的叫声!他玩花样!他的滑板颠倒,耐磨的轮子扎扎实实落地,他是最快的,是风之子啊。
冯择日眯起眼享受一切,远离无知的干扰。他唱音乐剧,唱小众波兰语,还有悲惨世界,还哼什么俄罗斯作曲家的交响乐的调子,文明的精华由他玩弄,朋友们。冯择日停下来,想看地标的箭头?他下了滑板,滑板,与花瓣谐音,这是缘分吧,他和王说就是在滑板和花风里相遇的,他扬起几乎怀念的脸,做出印象中表达温馨含义的照片里小猫小狗会在阳光下做出的五官排列,最重要的是唇形与鼻尖,很好,他闭着眼也感到发挥优良。冯择日幸福地睁开眼,发现世界变了,土路不只土路,车道不止车道,他看见限速标和摄像头,看见计算的差错。下雨了,货车碾过的湿泥冲刷了他并重塑了他。冯择日如此高傲地坐下来,悉数星球自传,发现他的确没有少活一天。
这时王说经过那个巷口,带着懦弱的刀锋,冯择日笑了,心想,救救我吧。
拍入狱照时王说想起冯择日的坦诚,这个人只会坦诚,没有撒谎的本能,偏又是个本能动物。王说随上头的人——谁?只要在他头上,就是上头的人。——的命令转身,摆拍,他站直了,指望看起来帅气一点。“是挺帅的。”他想象中的未来恋人指着照片,温温柔柔发出赞叹。王说,梦想成为完美的人。他的人生不是被冯择日摧毁的,尽管他的亲人对入狱一事表达了无比的愤概。王说是个懂事的,知道他继承了别人的生命大厦,于是在出生之前就老化了,在没资本加固的时候裂纹渐丰,个性似的成了标记,他终于舍不得加固了。王说心想我要拆了重建,他开泥头车要冲过去搞爆破,多么痴缠软弱的逻辑,他带着一定不会做到的心知肚明加速,减速,快熄火时被告倒了,他发现自己从不拥有大厦,作为一个一穷二白的人,他开始唱旧日的歌。讲心里话,王说不希望被误会,尤其是唱歌相关的事,他不通过唱歌怀旧。人打开胸腔就容易开心点,仅此而已。他唱那几首歌,是他只会唱那几首。
王说和冯择日像对暗号一样唱歌,唱得丧心病狂,唱成九罐中药都医不回来的绝世绝情人,唱得吐血,隔着墙啊桥啊马路啊和小虫子细菌们,听着就蠢,王说从小被人说蠢,冯择日忍不了,“蠢”字令他回想起脸上棕色的泥,像画上去的。的确,生活的囚犯脸上带着纪律钢印。冯择日指着逮捕令上由于警官失误放上的入狱照,说,“挺帅的。”
他打着伞,压得低,雨打不到他了,泥打不到他了,他掩盖面孔匆匆行过。他在酒馆手冲,那间房让他第一次听见王说唱歌,让他无可挽回的委屈抓住尚且忍受的指教。
毕业照上冯择日张大嘴,他最开朗,最高贱,王说凝视这种湿过一次后留下无耻水痕的照片,给冯择日的脸来了个圈,和他的唇形一样,充满祝福,“草*先*的!”记得冯择日是这么说的。冯择日拖着他拍照,王说的外套掉在假的草皮上,“拍拖啦”他笑嘻嘻开玩笑。王说局促地与他合影,后来得知文件不知何故受损,无法修复,除非支付一定金额。冯择日闭着眼,但王说知道他在唱歌,在出租屋,王说穷得受不了,哼起自己从冯择日那里学来的表达方式,快饿死了,他出狱前似乎有一段相当不错的艺术履历,这让牢狱生活给他的光辉不仅不暗淡,反而带来崇拜与猎奇、距离感、疏离感、尊重,脱离现代生活的他没有回归艺术圈,事实上他忘怀了一切闭合物,非要漏个缝才安心,冬天也是,冷死也要留门。
最重要的时刻是打开智能手机,讯息铺天盖地,王说陌生地走进熟悉的学校论坛,冯择日的私密照和王说圈起的毕业照在论坛热议贴并列,冯择日闭着眼,王说就看见了他头脸的狼狈,他无法责怪冯择日,这个观测对象、这个病体流离失所后与病神唯一的链接,冯择日表现出不可思议的迟钝,完全不知晓命运对他的憎恨。所以他才能应邀见到王说时浅薄疑问道:“你为什么不怪我?”
王说微笑、微笑,与阴郁皮囊不符的微笑,简直明媚,召唤冯择日羞愧起自己对此的一无所知,冯择日移开眼,耸肩说随便吧。
夜晚冯择日做梦,梦到的内容他忘光了,他疲惫地醒,睁开眼,眼前是黑的,物品刻意的黑,是什么东西拦住了他的双眼,是旧相片。冯择日的视力迷失了,带他进入幻觉,他回到春天,白色、粉色、柔嫩的花瓣在他脚下,他向森林、向树神走去,绿云裹挟他,简洁大方,冯择日也就简洁大方地被绿云带走了,绿渐隐,雾升起来,缭绕和封锁他,但留了条缝,冯择日心想,迎接我的,不是泥就行!他大步走去,穿越——白色的明光,王说站在树下,挥舞双臂,张大嘴却支支吾吾发不出音节,因为他的口腔被花瓣塞满,一片片、哦不,一团团樱花从他口中飞出,冯择日吃下其中一片,也就是收下这位口吃病人的礼物。
他想起了教王说唱歌的原因,哪怕他从未教他唱歌。
“来吧,我还可以……”
他用鼻子感受到破风的斧子,接着是用脸迎接皮开肉绽,大厦塌了。
作者:原殊
评论:无声
(滑铲之作,谨慎阅读)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平平无奇的人,没有过什么中二时期,也没有浪漫的幻想。充其量我不过是一堆细胞,在物种上并不宝贵,在社会中也微不足道,所以我始终贯彻着自己的身份,浑水摸鱼地度过四年大学,象征性地考些证明,然后找一份中规中矩的工作,过得也能有几分闲情逸致。
前几天我在高中的群里看见通知,说他们打算举办一场同学聚会,那条@全体成员的消息下是各种积极的响应,而我诧异的却是我竟然在这个群聊里待到了现在。划拉了一下成员列表,用着本名的我还能有几分摸摸糊糊的印象,而其他人我则是一星半点也想不起来。毕竟我一向是个双向透明人,不仅在别人眼里透明,自己对其他人则更不上心,所以当班群讨论地热火朝天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提到我的名字,当然我也乐得清闲。我认真地对着这个群研究了一会儿,找到列表最底下的那个灰色头像,昵称起得还有几分当时流行的非主流的风格,恐怕号主已经把这个号码弃置好久了——这也是我唯一加了好友的人。
我很快腻烦了群里不断跳动的消息,干脆地点下退出群聊。不过这反而显得我这个下午更加无所事事,我从联系人里点进那个灰色头像,时间已久,记录什么的当然全都没有留下,这种时候就能证明大脑有着多么强大的存储功能,我费力地从记忆里捞出那个名字,安可。
我与她认识的时候是高二——虽然是同班同学,但高一上学期除了班委我几乎没和任何人说过话,那之后她又因家中出了变故暂时休学,直到高二才复学,无怪乎当时我对她完全没有印象。当时我的座位靠在角落里,是唯一的单桌,也因此被迫地和她成为了同桌。当她热情洋溢地叫出我的名字时我被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你不是转学生吗?”
霎时教室安静了下来,陷入一种些微诡异的尴尬的气氛,而我想的却是说不定这个转学生已经把班上的花名册给背了下来,是为了和同学打好关系?毕竟突然转学却是容易被排挤,那我刚才说的话确实有些不太礼貌…我游走着思绪,却没有意识到该说一些缓和气氛的话,直到她清脆的一声笑拉回了我的注意。
“说对了两个字,要说的话,不是转学,是转生哦!经历了一年的时间于此重获新生——叫我安可就好啦。”
前半段激昂的介绍到后面语气一转,她表演般地张开双臂,如果不是教室空间不够大或许还会像动漫里的特写过场一样转两圈,而说出名字的时候语调却格外地轻。班上发出一阵哄声,而她坦然地站在那里看着我,我感到有些目光聚焦了过来,轻轻呼出一口气:“你好,安可。”
我想她或许有些中二病在身上,也可能只是具有少年人特有的肆意张扬。即使休学了一年,她也在短短几天内就和其他同学打成了一片,我的桌子也再也不是被遗忘的角落,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但这些都没有影响到我,如果说一个人厌恶热闹与嘈杂,那他会被形容为一个喜静或者孤僻的人,而我没有什么个性,只擅长随波逐流,日子过得照样平淡如水。
临近期末的时候,学校出了一件大新闻,当然我只是听别人口口相传,简单来讲是隔壁优等生与语文老师的绯闻,各种猜测一直甚嚣尘上。我对师生恋没什么好感,但也算不得偏见,尤其还是隔壁班的事情,因此很快把这件事抛之脑后,大概一个月才得知了这件事的后续——语文老师不堪舆论困扰而辞职,而优等生则被她的父母关在了家里,连退学都没有出面。
这些一手消息基本都是安可告诉我的,我难得地产生了好奇之心,毕竟别人对此都是猜测,安可却一副确凿其事的样子。注意到我探究的目光,她神神秘秘地靠近我说道:
“我啊,去送别老师了哦。”
“果然因为舆论老师看起来很苦恼的样子啊,据说是要换个城市定居了,真是可惜啊。”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我知道的,老师他们可是纯爱啊。”
我耸了耸肩,心里不太相信她对纯爱的定义,不过到后知后觉地想起了另一件事。
“最开始传出他们的绯闻的时候,也和你有关系吧。”
“因为是纯爱嘛,爱情是可以冲破世俗的枷锁的吧。”
她的脸上甚至带着向往的神情与纯粹的祝愿,笑容真诚而动人。我多多少少习惯了她异于常人的脑回路,说不定她还和那位优等生说过“爱要大胆说出来”之类的话,无论是想看热闹还是发自真心,我对别人的事向来没什么兴趣,于是三言两语地敷衍了过去。她倒是热情不减,话锋一转又说起了别的事。
随着步入高三,这件事已经完全没了热度,更何况高考迫在眉睫,八卦也几乎都销声匿迹了,只有安可仍然一副自在惬意的样子,完全没有对未来的忧虑。
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高考当然算得上是人祸,起码我单方面这样认为。在高考的前几个月,我们班上的一位男生突然倒地不起,虽然造成了一时的慌乱,但大家只是觉得或许他平时太劳累了,毕竟熬夜总有累计上来的危害性。安可自告奋勇地把他送去了医务室,我才发现她力气是真的不可小觑,扛着一个人下楼梯都能毫无压力。我当然没有跟着去的打算,只是在楼梯口晃悠晃悠地回到了教室。
而一节课还没完,学校里就响起了救护车的鸣笛,安可迈着轻快地脚步回来向我分享最新的消息——那个男生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或者作息紊乱晕倒的,而是因为急性食物中毒。这又牵扯出他的父母信了邪教,使用着教会提供的食材,还有一些据说能让人变得聪明的奇怪偏方,日积月累,终于在从家里带来的果干上出了事。当然这是接下来一个月的进展。那个男生保下了一条命,却不得不住院,必然是赶不上高考了,我们的班主任对此很是唏嘘,在班会课上把反邪教之类老生常谈的话题又拉出来讲了一遍。
我对此仍然没有兴趣,于是和安可交换着本子下五子棋。
“不过说到底,邪教是没办法被证明的东西吧。”
下着下着,安可突然在纸上写了这么一句话。我认真地找了一个落子点,堵住一个十字,然后在那句话上打了个勾表示自己看了。
“只要赞美着死后世界的话,是真是假就完全不会知道了。”
“啊,因为蒙受神灵的感召所以激动地昏了过去——继续这么忽悠人也可以 。”
“如果是真的就好了o(`ω´*)o真希望秦泽同学的幽灵可以亲自告诉我啊——”
“不过果然没有验证真假的机会吧,活得好好的呢。”
总之,因为安可在这些事上的分心,那次五子棋以我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我惊讶于我对那些事还有那么鲜明的记忆。我总是像一个旁观者,像在看一场记录着名为安可的人的校园生活的电影,而她的同桌也只是不用画上五官的路人甲。老实说我挺满意这种身份,或许也正因如此对少有的互动都印象深刻。就像胶卷的快进一样,下一次像这样的互动,似乎就是在高考之后了。
我们的考场就是相对的两间教室,因此要找人非常容易,虽然考完试我就想直接溜走回家,但安可似乎是提前交卷了特意在等我,毕竟当了一年半的同桌,一个饯别的邀请我也不至于拒绝,于是我跟着她来到了天台。
安可跨过天台的栏杆,一只脚悬空,然后转头看向我盈盈地笑:
“有没有被吓到?”
我摇了摇头,无奈地向她走了过去,学校的教学楼共有八层,虽然不算是太高,掉下去仍然没有什么生还的可能,我瞥了一眼楼下,出于好心地告诫:
“可不要太相信学校栏杆的质量啊。”
安可完全不听劝,姿态放松地仰在栏杆上,有种摇摇欲坠的危险感。我听见楼下传来一些人的惊呼,于是默默后退了两步,退到视野盲区之外的位置。
“我说,你相信来世吗?”
就在我以为安可要像一个吟游诗人一样仰望天空,然后浪漫告别的时候,她突然冷不丁地开口。
“我不知道,反正也无法被证伪,不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吗?”
“嗯…你还记得那个男生吧,神明啊来世什么的,真令人好奇。”
饶是我也能从她的话语里听出一些不对,犹豫地刚想开口,又被她已不容置喙的语气打断了:
“我说你,当了一年半的同桌了,好歹应该加个好友吧。”
“…如果真的有来世,那样你就会知道了。”
我有无数个否认的说辞,作为同学的担心,朋友——虽然不一定能算——的关怀,哪怕是过路人也在楼下声嘶力竭地劝说她不要冲动。而我呢,或许说一句来世会没有记忆,或者直接不同意她这个要求,都可以轻松化解掉逼近的危险。但我没有劝说,也没有拒绝,因为这是别人的事,旁人无权置喙,大概如此。
我只问了一句:“期限呢?或许我也会换掉这个号码。”
“十年怎么样?不然的话五年应该也是可以的…”
她低着头认真的盘算着,我加上她的好友,我想我确实把她当成一个朋友,虽然轻飘飘又没有实感,但这就像互动电影的meta元素一样,我并不讨厌,反而同样认真地回应着她说的话:
“那就十年吧。”
她嫣然地笑着,我不禁想象,初次见面时的她是否就是某种转世?所以她始终像浮游不定的流云,不怀有任何沉重的心绪。
然后她一跃而下,我没有上前查看情况,也没有多做留恋,而是转身出了教学楼。毕竟我今天原定的计划就是要早些回家的,这下更得加快脚步。之后关于安可的新闻似乎也在沸沸扬扬的报道,但我并不怎么关注网络,身边反而像是无一人关心此事。不过我知道安可的今生已经结束了,所以我也从不好奇,只是一直用着同一个社交软件与同一个号码,在群聊与联系人上都保持着尽可能的简洁。
我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看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开主页再按下了删除键:
“十年,已经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