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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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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他们都是忠厚诚实的人……”
家乡的中学请安德鲁回那儿做演讲的时候,恰逢初春,天气还带几分寒意,皮草卖得非常好。过去的这个冬天里安德鲁的皮草被一个女明星穿上了身,同款在各大网站被哄抢一空,当然,他的生意不仰仗这一次广告,六年前,他的产品就已有很好的口碑了。当时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且单身。
现在他写演讲稿的时候,能听到菲欧娜在客厅里对Bucky柔声说话的声音。它叫Bucky因为菲欧娜喜欢《野性的呼唤》,而她却不像约翰·桑顿。她金发碧眼,竞选过啦啦队长,除此之外,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那类女孩,他俩的订婚让所有安德鲁的朋友都有几分意外。他们了解这个来自小镇的男人,刚刚来到大城市时,怀揣一点可能是祖母留下的妆奁,疯了似的搜寻一切报纸,直到今天他的书房里还堆有它们的遗迹。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也开始做工、泡妞,东一榔头西一锤,慢慢显露出头角和本性:原来也有打算,有报负;原来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随身携带圣经,有一次被临时退订,一个朋友去接他,就看到安德鲁在翻那本卷边的书,像只歪着头看东西的狗。
也因此他们拿这个劝他: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会理解你的信仰?她就缺乏那个注意力。她那个灵巧的小鼻子,充其量是想嗅一嗅纸币的芳香,名牌衣服鞋子,包包,手表,不过如此。安德鲁带菲欧娜去朋友聚会,一桌四十上下的男人和他们三十、四十不等的女眷,唯独菲欧娜夹在中间,安德鲁的朋友们面面相觑,有性子直的脸上已经带了尴尬之色。女眷们和她聊着天,询问她两人的初见。菲欧娜不在乎地把这些都说出来:她当时在餐馆做兼职,贪财的老板克扣她的加班费,她还病着,发着烧,最重的一次感冒,眼睛是红的,嗓子哑了,和老板大吵大闹。吵完了,还是没有要到钱,她哭了,泪眼朦胧地,一步撞到一个男人的怀里——也就是他。安德鲁,穿西装,头发剃得很短,将近四十的男人。
女眷们听着,微笑着,瞅瞅安德鲁,拿眼神彼此交流一通,心想,他多半确实是认真的。
他俩如今已经要结婚了。回家乡,不仅为了演讲,也为了看一看安德鲁的家,尽管它只是一具空壳。安德鲁母亲产后不久即离世,父亲大约是在他离开家乡几年后得病的,安德鲁没见过他最后一面,而且并不悔恨。
菲欧娜进来了,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一枚是白金钻戒,另一枚是黄金镶红宝石,样子古朴,色泽如血。当他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就感到一阵凉意,飔飔如雨。
“你不去睡觉吗,这么晚了?”她望一望他电脑上的稿子,眼睛落到末尾:感谢我的家乡,感谢父亲,感谢在我生命中偶遇的人。“最近好忙,要早点起床不是吗?”
“好。你先去睡吧,我去……”
“我知道你又要去夜祷。”她抢先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一去祷告,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菲欧娜。”安德鲁刚叫了一声,她忽然跳了起来:“简直是受罪!”
喊出这句话后她平静了一瞬间,站着,注视着安德鲁。他倒是处之泰然,连一点无奈也没表现出来,充其量有点困惑。他合上电脑,起身,眼神交汇间,菲欧娜又说:“我们快结婚了,安德鲁!我是跟你结的婚,我不是……”
她深呼吸:“随便吧!”她的心里已经在后悔自己发了这一次火,因为青少年的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她丢下他走向卧室,脱掉鹅黄色的家居服,倒在床上,不禁眼中泛泪。
有人从她后面贴过来。那人搂抱着她,低声说:“哦。对不起,菲欧娜。”
“你不是去夜祷了吗?”她听到对不起,眼泪流得更凶了,波动的液体模糊了一切,但却立刻回身抱住了他。
“不去了。”他说,“不会去了。”
“我只是不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之间不应该有别的。”她啜泣着说,而他紧紧抱着她的双肩,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气说:
“不,不会有别的了。”
入睡前安德鲁想到了父亲。想到了让父亲没几个月就撒手人寰的病。他并不悲伤,相反,在过去的岁月里他还痛恨这个男人,他小小的心灵里不解这个男人何以能表现出如此的老辣同时又兼具如此的冷漠。父亲和安德鲁一样信仰基督教,从没有落下过一次晚祷。安德鲁七岁那年,晚上贪玩错过了晚祷,父亲扯着安德鲁的耳朵,把他像个小兔子似的提溜了回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安德鲁跪倒在地,父亲蹲下身,劈头甩了他一耳光,让他对着基督反省自己的过错。那时候安德鲁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只想蜷缩起来。他想:为什么只有我没有母亲?
第二天一早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的手在雪里冻得通红,半边脸还肿着,理所当然地没打中什么。但父亲对此不发一言。父亲只是干脆利落地一枪,打中了一个什么,安德鲁吓了一跳,他的角度只能瞧见父亲端枪的手与那柄猎枪。父亲在看他,过了好一会安德鲁才意识到他是叫自己跑过去。他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他发现那是一头小鹿。父亲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敏捷地剖开鹿的肚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父亲叫安德鲁把手伸进去。安德鲁头皮发麻。鹿的腹腔中暖和得难以置信,挨挨挤挤的器官又软又滑,但他能感觉到血液正在一点点地冷下去,一点点变得黏涩,就像……机器停摆了。他一抬头,看到父亲的眼睛发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父亲低声说:怎么样?可以这样来取暖。
就在此刻,入睡前的安德鲁想到一个可能:父亲是在向安德鲁示好,或者说,表达无声的歉意。这个想法让他浑身发冷。而小安德鲁看着父亲的笑,突然感到他是那么陌生。他抽出手,把两只血手塞进雪中,默默忍住喉咙里的叫喊。
父亲是个鳏夫。如果安德鲁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形式上就又靠近了他一步。
但是,当安德鲁初次想到自己将会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想到这个不祥的预示。他心旷神怡,好像偷吃糖果,而又知道主人绝不会在意。
他关上车门,彷徨四顾。他首先看见灰白的天空,灰得就像简妮的围巾穗子。随后他看见一家旅店,就在森林边上,突兀矗立。
简妮从另一边下来,红色玛丽珍鞋顿时陷进泥里。“别动!”说着,他就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她打横抱起。他听到她的笑声,像泡泡一样,轻飘飘,晃悠悠,荡到天上去。这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裸露两条象牙雕就的细瘦手臂,躺在他的怀里,皮肉不能饰骨。
上帝保佑我,安德鲁在心里说道。他的靴子踩进雨后的烂泥里,每一步都像碾着青蛙,呱唧呱唧,惨叫不断。这里是村镇的边缘,或许曾经有不少旅行者自驾游经过?但如今这个季节,这个天气,也只有他们两个。他自己的选择。好逸恶劳是人类的恶习。
简妮的双眼比晴天还蓝。她的头发原先也像太阳,但如今剃光了,她从安德鲁的怀中跳下,就像一捆柴火,让人担心她会跌得七零八落:“谢谢。”
“别跟我说谢谢,简妮。”
她笑笑,踉跄一下站住。
在坡下,房屋鳞次栉比,看起来似乎都比这栋房子更光鲜些。他们两个牵着手走过去,发觉旅店内空空荡荡,只有柜台处站着一个妇人,在往手上涂蓝色的指甲油,看到他们来了,把小瓶子随手往旁边一放,问道:“要一间房吗?”
“对。”简妮说。她挎着个小黑皮包,此时就低着头在里面翻钱,一边又问:“多少一晚上?”
妇人的手放在柜台上,那是一双皮粗肉垮的红手,指甲油没涂好,更加不像个样子。她微微前俯,盯着简妮的皮包,于是恰好和简妮目光相撞。妇人偏头说:“你们什么时候走?”
“到早上。”
“到中午好了!”她提醒,“晚上下大雨,早起估计还不能干,你去哪里?”她说了钱数,简妮抽出几张钱币。蓝指甲把它们拈起来,放进抽屉里。
“我们不去哪里。在国内,随便走走。”跟在简妮背后的安德鲁这才说。他们两个上楼去,在楼梯上,他回转身,俯视老板娘。而光着头的女孩继续走,登登,登登,步子踩在步子上。
“她没问你的头发,这个女人倒还可以。”安德鲁有心要找点话说,他把箱子打开,里面只是简妮的东西。几瓶药,一把瑞士军刀,四件不同的衣服,两双鞋。他把其中一瓶药拿给简妮,看着她吃下去。
他直觉她身体不够好。
简妮吞进药,脸色并没有变好。她立刻拉开腰侧的拉链,深呼吸着仰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她问:“你为什么不上来?”
安德鲁立刻脱掉衣服——因为简妮不喜欢他衣服粗糙的质感——爬上了床,搂抱住她。她的皮肤白得像纸。她简直像在他怀里挣扎似的,调整了一会儿姿势。他贴着她的额头,闻见一股不知名的幽香,她仿佛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于是可以渐渐暖和起来,他就是如此地爱怜她。
她躺着,忽然说:“安德鲁,我可能真的怀孕了。”
他一下把她抱得更紧,然后立刻又松开。
“不。”他用气声说,“简妮,你太累太累了,你搞错自己的感觉了。”
“不可能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平静地说,“那是四个月前,我听说四个月肚子就会隆起。但,可能是之后的哪次。”
“但……我觉得不大可能。你在吃药啊。”
她握住他的手,将它引到她的裙子里。她的皮肤又滑又冷,在凸起的胯骨间,小腹平坦得可以毫无停顿地摩下掌去。
“不。”
“感觉到了吗?”
他俩同时说。她仰头看他,她的肌体是冰冷的火,在他手指上痛楚地灼烧。
他下楼去问老板娘要晚饭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涂指甲油。晚饭是面包和烧茄子,还有一碟子冷火腿。简妮基本什么都没吃。她非常艰难地吞下了一小块茄子,剩下的半点没动。他说:“简妮,你不是说你有可能怀孕了吗?那就吃一口吧,好吗——”
她说:“别管我。”她躺在红裙子里,两手交叠搁在小腹上,一动不动。安德鲁又尝试了一次:“简妮……”
她背过身去。
安德鲁把这些饭菜全都吃了。他下楼去还碟子,老板娘正支着两只手等待指甲油晾干。楼上的空气似乎与这里隔绝了,那里自成一体,凝固如糖块。而一到楼下他就听到雨声,老板娘说得没错,外面在下大雨,雨势滂沱,凉气从敞开的门一直冲到柜台边。
“要关上吗?”他问,老板娘摇摇头:“不必了,那就是风吹开的。”她低下头瞧瞧指甲,自言自语道:“晚上干得成吗……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安德鲁就行。”
“好巧啊,我叫安德瑞娅。你有姐妹吗?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希望他叫安德鲁。”她吹吹指甲。
他笑了,打量她的脸。她又接着说:“是,要是我有个兄弟,今晚他就会像你一样,守在这里,这就会是我们的店,不会是别人甩给我的负担。”
“负担?我以为这是你的店!不是吗?”
“是我丈夫的。”老板娘说,“然而他经常出门。也是像你们一样,在国内,随便走走,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他是做什么的?”
“什么也不做。”
两人都默然了。
安德鲁听到雨声,它混浊的、密密砸在地上的声音。雨冲刷一切,雨凌厉肆虐。他猜想楼上只有简妮一个人,只有她,卧在那片黑暗中。没有别人。她没有怀孕。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安德瑞娅开口了:“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她开车来我们那个镇,就这样。”
“我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可不像现在这样,连他的死活都不知道。”老板娘笑了笑。“但是那辆车是她的,这我倒没猜错。安德鲁,你愿意听我的告诫吗?”
“什么?”
“从她身边走开。离她远远的。安德鲁,你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老板娘没听到他的回应。但她听到了他的呼吸声,在雨中也突然变得清晰可闻。呼、吸、呼、吸、呼、吸。安德鲁张开嘴,有几秒钟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笑,不表示喜悦,只是为了不冷场。他说。但是她没让他说。他给了她信心,尽管是悲观的信心。“你不要怪我这么说,可她远非一个什么中产商人的女儿。”她快速吐出这句话,感受到一种捅破窗户纸的微小释然。
安德瑞娅懂得这些。她懂得皮包,裙装,鞋履,箱子。她懂得它们在商业上的价值,也懂得要培养或支持这种品味,乃至本身就是这种品味的发言者所代表的价值。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中产阶级,那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那种出身的女孩子总归谨守规矩。然而简妮,她身上全无优裕生活熏陶而就的懒与闲。而这要坏得多了。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正确。所有人都不能原谅逃避,虽然它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无可逃避的时候,那巨大的痛苦会把人给压倒。道德审判,这些话就不要说了,始乱终弃,固其宜也,自己就违反了道德规范,哪还有什么要求别人的道德规范的权利呢?但不只是道德。如果说是为了欲望,为了别的什么,那说不定反而可以得到原谅。她说得眉飞色舞,挥动着两只手,蓝幽幽的十点在黄灯下翻转腾挪。雨始终未停,它们,落在这一片星球表面,宇宙中是没有雨的,更加没有蓝色。
回去后他上了床。简妮脱得浑身光溜溜,像一摊丝线。安德鲁凑过去,热烘烘地抱住她。
他提心吊胆,预备她开口再提怀孕,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反而是他忍耐不住,开口了:“明天,我们去医院吧,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怀孕了。”
“不。”
“简妮,为什么?”
“我要死了。”
他半晌不能开言。她说:“我是认真的。”
然后,她莞尔一笑,说:“信上帝没用。我不想上天堂。”
“为什么要提上帝,这事情和他没半点关系。”
“我怀孕了。我要死了。安德鲁,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能生下来,那也无所谓了。安德鲁,你想要它吗?”
安德鲁回答不出任何话。简妮说:“雨还在下。安德鲁,你会想我吗?”
他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他摁亮一盏台灯,于是,窗外不息的暗雨,和床上睁大双眼的简妮都不见了。但他大脑却轰隆隆的,一团乱麻,根本想不到自己能做些什么。
为了简妮他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说是闹翻,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或许会是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出走。我要忘记这个人,安德鲁没说过类似的话,但他潜意识中是认同的。
但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把能做的都做尽了。
上帝保佑我。他想。这不是父亲的那个上帝。哦,父亲的上帝甚至不会让妈妈上天堂。父亲的上帝不会宽恕任何人。这是一个新的上帝。随后他又想道,我是个怯懦的人,因为,没有上帝,我似乎就做不成任何事情。
为此,上帝啊,请你怜悯我吧。
他两手交握,回忆起家中的小基督。他嘴里喃喃了一些祝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祈求些什么。
简妮就在他身后。她把手放在眼睛上,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很晚才醒。他有点分不清这是早上还是中午,看了看钟,心里一惊,原来已经十点了。简妮躺在他身边,他推推她,发觉她身体是热的,心定了几分,又叫道:“简妮?简妮?起床了。”
她没动。窗外天色仍是灰白的,从二楼看下去,底下的地照旧一派泥泞。安德鲁坐起来,找出那把瑞士军刀,开始修指甲。
他一直迁延到十二点钟才下楼去吃饭。但楼下没有人,老板娘不在那里。他喊了几声“安德瑞娅”,也没有人回应。
他心一慌,隐隐觉得出了什么事,立刻就去翻柜台。钱都在那里,简妮昨天给的。甚至指甲油也在那里,原来还有一瓶粉红色的。
“安德瑞娅!”他大喊。他又安慰自己,她可能是出去了。他去开门,门摇动不开,从外面锁住了。
安德鲁静下心,暗想:可能她突然有什么事情。她不久就会回来的。好像即使为了那几瓶指甲油她也会回来。
可是他上楼去,仍然忍不住对简妮说:“那个老板娘不见了,门也锁了!”为了安抚,又加上:“不过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有什么事情……”
简妮没理他。她没穿内裤和胸罩,披着红裙子,两条腿岔开,坐在床边,转头看着窗外。她的小腹折叠着凹进去,底下两边是凸起的骨头。安德鲁惊觉她竟然瘦成这样。
“简妮……”
“我想走了。”
“简妮,我们现在没法走。门锁上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要走了,安德鲁。”
她蹲下身,在箱子里翻衣服,挑出一件黑色男装,直接套在身上。安德鲁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简妮……简妮!你不是说你怀孕了吗?”
“我们可以去医院。她大概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可以去检查……我们可以结婚。”
他的脸腾地涨红了,他说:“简妮,你现在怎么能走?”
简妮没回答。
“简妮!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他想起安德瑞娅的话。她说他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简妮穿上内裤,套上一条西装短裤,趿上鞋子。安德鲁站起来把住她的手腕说:“不要去……底下锁住了!简妮,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
“我不是上帝。”简妮说,“而且,信上帝也没用。”
她提起箱子,往外走去。安德鲁只呆了一秒钟就跳起来,拦住她夺下箱子。他拉开箱子拉链在里面翻找,手不停发颤,抖抖索索地握住了那把瑞士军刀,刀刃出鞘,指向简妮:“你不能下去。底下没有人。待在这儿!”
简妮望望刀刃,又望望他。安德鲁咬紧了牙,她苍白的脸上突然扫过一丝微弱的笑意:“拜……”
他刺了下去。他听到大吼的回音——是男声。好像,是他自己的。他的心疾速搏动,他胸口作痛,胃里烧起了一把火。
她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后退一步,从刀刃上滑了下去,软绵绵地倒地。黑西装上洇湿一片黏腻的光。
安德鲁眼前黑了一瞬。他蹲下身,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及这个囚徒又是谁。这个囚徒向墙壁挥拳。
他解开她的西装。鲜血仍在涌流,从她白而平的胸脯上,一股,一股,歪斜着,汇入地板。
也许他是完全凭着习惯用刀剖开她的腹腔的。刀切开肉的感觉竟是如此顺滑,如此轻松。他大口呼吸,然后把手塞进她的肚子里。那里温热得像晚饭的汤。他的手摸到了一团圆而韧的肉块,抽搐一下,缩回了手,倒在地上痛哭、哽咽,像即将断气。
他泪眼朦胧,把她塞进箱子里,提着她下楼。闪烁的泪光里他一脚踩空,连人带箱子砸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检查箱子。它很结实并没坏,他又擦了两把泪,起身去推门。门推不开,当然,因为它被锁上了。他又把箱子拖上了楼。那把瑞士军刀在箱子里面,咣啷作响。
他不再哭了。他浑身无力。他把箱子勉强推进床底,浑身像发疟疾一样打摆子。他重重呼吸,推开窗子,爬到了窗台上。
这些事情有其时间顺序,但更像是倒着发生的。这就是安德鲁醒来时的感觉,他在倒着做梦,这个梦在将他带回过去,带回三十分钟前。
他们忘记关灯。没有下雨。红光映着白惨惨悬吊的窗帘。安德鲁没有夜祷。他的胸口发胀,喉咙作痛。他永远不会再有哪个人了。他永远不会……
简妮的声音说:“安德鲁,怎么啦?”安德鲁浑身一震。
菲欧娜睡眼迷蒙地看着他。是她……是她这迷茫的、缥缈的、把握不住的声音。
也许他看她的眼神过于惊诧,菲欧娜似乎要坐起来。他赶忙按住她。“没事儿,只是做了个梦。突然醒了而已。睡吧。”
她不疑有他,点点头,侧身睡去了。
他躺下来,大口喘着气。他的眼角溢流出泪水,内心又感到那压抑不住的饥饿和恐惧。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担心那必将发生的事。他只担心它不来。尽管它一定会来的,睡眠一定会来的,在钟表嚓嚓、嚓嚓的蠕动中,他总会这样,就像以前那样,睡下去。
fin.
备注:我怎么总是写杀人,可能我是愤青(你也配)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要求:笑语/求知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石英的国家里,有一位水晶公主,她拥有比全世界的水晶加起来都要多的美貌,她的心就像水晶一样剔透无暇,国家里的所有生灵都很爱她。
石英国中有一位太阳骑士,他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而正直。世界上最好的占卜师在他的出生的时刻说,他会成为最优秀的骑士,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认为。
水晶公主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位骑士要成为她的守护者,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这个人,成为了她的守护骑士。
他们在册封仪式上第一次见面,但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就得到了对方至高的信任,从他们在王座前许下承诺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永远纠缠在一起,什么也不能分开。
“公主,您要去哪里?”已经开始熟悉起来的声音从水晶公主身后传来,她知道那是她的骑士,没有回头,轻快地招手:“你来啦,来看看这个!”
太阳骑士笑起来,走上前来,落在水晶公主的侧后方,正身看向公主面前的东西,那是一卷地图册,他疑惑:“公主怎么突然看起了地图?”
这不仅是石英国的地图,还有石英国濒临的三处地域,水晶公主在羊皮卷上点了点,说道:“你忘了吗?快到我的试炼开启的时间了,不知道命运女神会指引我去往何方。”
“可……按照传统,您的试炼时间不应该是举行了成年礼后吗?”太阳骑士看着地图册,石英国与外界只有一处通路,另外三面都是不同的险地,传统规定所有的王室继承人都要跟随神之指引,去往三处险地之一得到属于他们的命运之馈赠,水晶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按理而言,她还有五年的时间可以同自己的守护骑士一同成长,直到得到月亮的启示,走向她的道路。
“兄长也并非是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启示的。”水晶公主顿了顿,看了一眼想要打断她的太阳骑士,继续说了下去,“我得到了启示,就在昨夜。”
太阳骑士咽下要说的话,正色向水晶公主行礼:“向您献上我的忠诚,无论是哪我都将与您同行。”
“谢谢你。”水晶公主微笑,“如果我要去三个地方呢?”
太阳骑士明显一惊,很快反应过来,再宣誓:“我会为您付出一切。”
这场提前了接近五年的试炼有太多不寻常之处,水晶公主并不是笨蛋,她清晰地感知到了来自未知的危险,但自从兄长踏上试炼之路一去不回后,她便已经没有可以后退的道路了。更何况,早在小时候,在兄长还在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期待着属于她的试炼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和属于她的伙伴要跨越千辛万苦,才能得到属于她的宝藏。因着兄长的缘故,她的试炼注定与所记载的所有记录不同,但她从来不曾想过要后退。
没有告知父母、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在王宫中消失了。
水晶公主要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玛瑙山。传说中,登上玛瑙山能得到神界遗留的武器,成为最强大的战士,但无数人都止步于平滑如镜的山壁,更无法找到登山的道路。
太阳骑士站在山壁下,抬头往上看去,山壁高耸入云,甚至像截断了天空,他用剑劈砍山壁,却连一道浅浅的印子都没有留下。但他没有气馁,站在原地劈砍了十天,在第十一天的早上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他的那一刻,山壁无声倾颓,出现了一条一人可过的小道,他转身对水晶公主说:“公主,请。”
水晶公主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手帕,打湿后走上前来,将他的脸从尘土之中拯救了出来。她抿嘴笑了起来,说道:“这样才是我的骑士,走吧,我们还得继续登山呢。”
太阳骑士怔住,他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跟在水晶公主身后,也走进了小道之中。在他走进小道之后,背后的光突然暗了下来,他往后一模,发现后路已经被封死了,只有不远处的一线光,他顾不得其他,慌忙看向水晶公主:“公主,要不让我在前面探路吧?”
水晶公主没有回头,她向前走去:“不必,我想这一段路途应该是没有危险的。更何况这里这么狭窄,你怎么上前?”
太阳骑士呼吸错乱了一瞬,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光,又收回来看向近处的道路,这条小道很平整,甚至连土石沙砾都不见影子,看起来出口并不遥远,但他们却走了很久,久到时间和距离都已经被模糊,太阳骑士无法再判断已经过去了多久,只有一直在远处的出口沉默地发出光亮等着两人上前。
“叮。”落下一滴水的声音打破了不变的一切,水晶公主加快了脚步向前,走了出去,太阳骑士跟在她身后,也上前去。
出口正对着一块立石,写着“推石上山”,不远处则是两颗大小不一的圆石,太阳骑士走过去试着推了推更大的那颗,石头微微震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推动。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各自选择了一块,背对着对方,开始全力推动它们。
坡道越来越陡,面前的石头也越来越沉重,再向前一步都困难,而前路的终点却仿佛遥遥无期,下一刻两人突然扑空,面前的大石消失不见,他们有些茫然地回头,却发现石头又重归了原处。
记不得他们到底尝试了多少遍,石头一次次地回到原点,一切努力都没有在山路上留下痕迹。太阳骑士按住想要再一次尝试的水晶公主的手,说道:“公主,停下来吧。”
看到水晶公主不再尝试,太阳骑士继续说道:“推石上山是我们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但公主您不能再停留在这里了,您还有新的目的地要去。”
水晶公主再看了看刻着字的立石,坚定了眼神,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在此停留了。”她的话刚说完,眼前画面变幻,她和太阳骑士又回到了山壁之下,她看向太阳骑士,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的骑士,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会一直停留在这里。”
“公主,我们走吧。”太阳骑士轻轻点头,向前走去。
玫瑰海美丽而危险,传说中海洋的深处有一座岛屿,女性上岛后便会成为海妖,去往深海中就会得到世间第一等的智慧,但成为海妖的人类几乎都迷失在了海妖的生命之中,再也不愿上岸。
太阳骑士看着成为了海妖的水晶公主,有些担心地递给她一个小封好口的小口袋,说道:“公主,接下来我无法与您同行,但我会在这等着您,当您感到危险时,请打开它,我相信您会回到岸上、回到您的国度的。”
水晶公主无法再吐出人类的语言,她接过小袋,轻轻地唱起歌,天空暗下来,夜晚被海妖的歌声唤醒,星光落在她的身上,与她一同潜进水中。
海洋是另一个世界,水晶公主顷刻间被海洋俘虏,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定了定神,握紧手中的布袋,向下潜去。
水晶公主看到了所有的历史,看到所有可能的未来,看到现在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已经忘记自己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祂同海妖们唱和,星星占据了所有的天空,太阳再也不用升起。
然后祂发现手中有一个小袋,似乎是从天地开始之初就在祂手中一样,不曾和祂分离过。祂打开小袋,在镜中看到了自己。祂突然明白,她是水晶公主。
“公主,您回来了。”太阳升起,站在海岸旁的太阳骑士向她行礼。
水晶公主笑了起来,走上海岸,再说出久违的人类的话语:“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考验在前方呢?”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沼的危险,此地有吞没无数生灵的传说,除了被引诱的那些存在,几乎没有任何活着的生命再敢踏入这里一步。
太阳骑士卸下盔甲放下大剑,换了一身布衣,同水晶公主一起踏入了这片沼泽之中。两人轮换寻找安全道路,一人被吞没下一刻又被同伴拉回坚实的安全地,他们并肩走进了这片不容生命踏入的沼泽的深处。
越向内行走,光线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此地像禁止光明一样,太阳骑士点燃一支火把,顷刻火苗便熄灭,两人更小心地向前,直到无论哪个方向都无法再向前一步时,他们已然身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公主,接下来该怎么走?已经没有前路了。”太阳骑士并不慌乱,他沉声说道,虽然面前一片漆黑,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水晶公主所处的方位。
“与其说没有前路……”水晶公主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伸手抱住太阳骑士,下令,“跳,不管是什么方向,向前跳。”
“公主!这……!”太阳骑士惊呼,但水晶公主迅速按住他的喉咙,他终于不再说话,抱紧怀里的公主,向前一跃。
湿泥迅速吃掉了两人,黑暗中什么波动都没有传出来,就像之前的在这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一样。水晶公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挤进两人之中,想要将她们分开,她用尽全力抱紧了自己的骑士,直到她终于能睁开双眼。
是水下,和玫瑰海的颜色又大有不同,周遭的环境呈幽青之色,水晶公主向上看去,越向上青色越深,最上面似乎根本就是黑色的,她看了一会便感觉头昏脑胀,再难以坚持下去,就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太阳骑士自然地扶住她,看向周围。这是一道向下的阶梯,他们向下走去,幽青的水中印照出金色的光辉,两人仔细看才发现阶梯的两侧是散落的珍宝黄金,而水中的金色便来自于这。水晶公主摇摇头向下走,太阳骑士再仔细看,一下有些毛骨悚然,在这些黄金更远处,是已经快要辨认不出的骨架,他更接近水晶公主,隐隐摆出保护的姿态。
但阶梯上似乎真的没有危险,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很快走到这条道路的最底端,在阶梯顶端常见的尸骸却根本见不到影子,周围堆满的是触手可及的不同的珍稀宝石,但两人眼中只看到尽头的小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王冠。
水晶公主双手端起王冠放到眼前平视它,它很美,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否认它的美丽,这样的美丽甚至可以说得上价值连城,她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将它戴上,太阳骑士轻轻遮住她的眼,牵扯她的手臂将王冠又放回台上。
在王冠再次和小台接触的一瞬,他们突然感受到向下的巨大的吸引力,太阳骑士用尽全力稳住自己和水晶公主,等到吸引力消失,他们已经站在树林之中,光线零散地穿过树叶洒在路上,这是琥珀沼的边缘。
“谢谢你,我差点就拿不到最重要的宝物了。”水晶公主笑着对太阳骑士说道。
“我什么都没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阳骑士沉默了一下,又开口问,“公主,您得到了什么吗?我们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
“我得到了真正的王冠。”水晶公主轻轻笑起来,她举起手,太阳骑士这才看到,她手掌上举着的一顶澄澈透明的水晶王冠,她踏出琥珀沼,站在光下,王冠闪烁,流光溢彩,仿佛有千变万化之能。
“好美。”太阳骑士忍不住赞叹,这顶王冠是那么契合水晶公主,像是神灵为她专门打造的一样,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现在的我拥有了足够的能力能统治这个国家了,我的骑士,请你一直在我的身边,守护我、陪伴我,与我共享这样的荣耀,你可愿意?”水晶公主戴上王冠,凝视着太阳骑士。
太阳骑士微微躬身,和她平视,笑起来:“我的公主,我属于您,无论前路将往何方,我都将与您同在,与您并行,这便是我的愿望。”
水晶公主回国后很快继承了王位,成为了石英国的新王,她见过所有过去和未来,得到超越一切黄金的智慧,拥有所有人的忠诚。她在星空之誓中得到的一切都让石英国越发繁荣起来,后来者在史书中记下了她的名字,也从来不曾忘记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同行的那位骑士,他们一生相敬相爱,带领石英国向前走。
作者:【七招】月溪明
中靶:0/10 全勝
二十年一度的升仙大会将在一个月后举办。
消息传出后,几乎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前往世界中心的羽化山的路。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修炼。即使在现在这个基础教育正在普及的时代,拥有仙缘的人依旧是凤毛麟角,更别说每二十年只能有一个修仙者能够成功羽化升仙。但是,如果能在升仙大会上沾染到一点升仙者的福气或者来自仙界的气息,万一自己家里也能出现一个升仙者呢?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升仙者,能够成为修仙者,就可以加入大家族,给自己家里带来好的改变,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抛开这些虚无缥缈的说法,其实去旁观升仙大会也是有实际的好处的。每当升仙大会结束,成功诞生升仙者的家族就会给在场的人分发一些好处或者优惠,比如让后代在该家族下属的学堂接受三年免费的基础教育,这样他们就能够脱离目不识丁的命运,从田野中脱离,去做一些相对更加轻松和高级,酬劳也更多一些的工作;又比如会被赏赐几十斤的肉食,可以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在升仙大会上,所有的大家族的族长都会到场,所以对于那些来自民间的修仙者而言,这也是一个推销自己、投靠大家族的绝佳机会。毕竟光具有仙缘,但是没有对应的物质条件和培养条件,也是无法将自身仙缘化作获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助力。
来自民间的众多修仙者摩拳擦掌,纷纷打听起十大家族的偏好,以此确定自己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准备,而其中,孟家被打听的次数最多。
要问为什么,因为近几十年的升仙大会上,孟家对于修仙者的需求量还挺大的,每一次都会放出大量的名额招募,所以比起另外那优中选优的九大家族,被孟家选中的机率无疑要大上很多。不过,也有人想反其道而行之,去搏一搏那九大家族的机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修仙者和仙种们精心准备的时候,十大家族里的孟家又是另一番景象。
孟家的议事大厅内灯火摇曳,孟家家主孟原坐于上首,姿态悠闲地喝着茶,在他的右下方是孟家的客卿,名为艾笛,此时他正双眼放空,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匆匆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个青年快步走进议事大厅,跪倒在两人面前:“家主、师傅,孟祥来了。”
孟原开口道:“起来吧。”孟祥应声站起,神情恭敬。
孟原放下茶杯,上下打量孟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向后靠着椅背,悠然地道:“孟祥,艾笛先生向我推荐了你,说他带的弟子里,你是最认真刻苦,也是最有天赋的那个,所以他推荐你代表孟家参加升仙大会。”
看着孟祥脸上浮现的激动,孟原顿了顿,继续道:“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的修为毕竟来自于艾笛的灌顶,还需要利用最后这个月继续加强熟练度,切不可放松。”
孟祥认真点头,迟疑片刻,问道:“家主,那我会不会竞争不过其他家族的修仙者,毕竟这修为不是我的。”
孟原语气轻松:“其他家族也是一样让小辈接收客卿的修为灌顶。养尊处优惯了,谁还愿意耐下性子修炼呢?”
孟祥了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
“好了,这段时间记得好好巩固修为,回去吧。”孟原挥手赶人。
孟祥行了一礼,恭敬转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在大厅阴影处坐着自己的师傅,心里不由得一惊,原来他和家主是当着师傅本人的面讨论用他的修为参加升仙大会。他又有些疑惑,师傅为什么愿意舍弃辛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呢?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敢问,抱着一肚子疑问离开议事大厅。
一个月转瞬即逝,升仙大会当天,羽化山周围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很多小商铺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想趁机赚上一笔。
羽化山并不算太高,也不险峻,但是它却通体洁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色彩。整座山浑如一体,密不可分。平时的羽化山都是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只有二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举办期间,迷雾才会暂时散开。以前有人动过邪念,想要挖下羽化山的山石卖钱,然而每个试图这么做的人都被天降雷霆劈成了焦炭,渐渐地,人们就息了这个念头。
羽化山上有一条从山脚笔直通向山顶的宽敞山梯,此时正当吉时,十大家族的人全都穿着庄重繁复的服饰,排着整齐的队伍,由家主领头,参加升仙大会的修仙者、其他家族直系成员、以及客卿们紧随其后,一步步走向位于山顶的巨大广场。
广场中央是一颗巨大的树木,树干和树枝是与山体一样晶莹的玉白,树叶却呈现斑驳的黑色,如果靠近,可以发现上面显示着浅淡却复杂的纹理。树上有一只黄金般璀璨的大鸟,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休息。
待所有人都抵达广场,围绕中央的白色巨树放射状站好,上一次出了升仙者的洪家的家主便上前一步,朗声说了一大段开场白,洋洋洒洒,慷慨激昂。末了,他沉默片刻,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状态,严肃低沉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恳请仙使大人降下神魂,主持升仙大会。”
话音刚落,黄金大鸟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露出蓝宝石般通透的眼眸,画龙点睛般一下鲜活起来。仙使轻展双翼,振翅围绕广场和羽化山盘旋三圈后,才轻巧地落回枝头,吐露出透着天道无情的声音:“各位修仙者,请展示自己的修为。”
每只队伍的第二人正是十大家族派出的修仙者,此时他们按照各大家族历代以来出现的修仙者的数量多少依,配合相应道具,依次展现自己的修为。
孟祥站在队伍里胡思乱想,担心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让家族蒙羞,以至于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家族修仙者的修为展示,突然听到家主的声音低低响起:“孟祥,做好准备,该你了。”
孟祥如梦初醒,慌乱抬头,发现排序第九的林家的修仙者正在下跪行礼准备退场。孟祥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心慌意乱,从后面的族人手中接过自己的道具,强装镇定地走到广场中央的巨树下,先是恭敬地下跪行礼,然后站起来,双眼注视着黄金大鸟:“仙使大人,我叫孟祥,我要展示的修为名为电堆。”
孟祥举起手中被打磨的非常通透的琉璃杯,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将琉璃杯放在其他族人搬过来的桌上,又拿出两个银白色金属条和一根银色金属丝:“我左手拿的是锡条,右手是银条,金属丝也是银质的,现在我将它们放入盐水里。”
说着,他将金属条轻轻放入琉璃杯中,并用金属丝连接二者,道:“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电堆构件,在这样的构成下,银丝上会产生电流,使得人体有麻痹之感。”
孟祥从族人手上接过一条蚯蚓,强忍着想把蚯蚓甩出去的冲动,将其与银丝接触,只见原本胡乱扭曲挣扎的蚯蚓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僵直,孟祥重复数次操作,无一例外。
“我的修为展示到此结束,感谢仙使大人的观看。”说完这句话,孟祥行礼退下,回到队伍中,立刻把蚯蚓扔得远远的,嫌恶地掏出手帕疯狂擦手。
黄金大鸟开始在各个家族摆放在树下、用于放置展示修为所用道具的桌子上空盘旋,数圈之后,大鸟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落于一张桌子的前方,孟祥望去,发现是孟家的桌子。
惊喜的情绪冲上心头,让他的脸上扬起出难以自制的笑容,就连一向深沉的家主孟原,表情也十分愉悦。
黄金大鸟发出宏大的声音:“本仙使宣布,参与此次升仙大会的修仙者中,修为成功获得升仙资格的修仙者是孟祥!”
说罢,他展翅飞回枝头,眼中蓝光暗淡下去,又恢复最初双眼紧闭的模样,显然是再次神魂离体,陷入休眠。
其他九大家族不甘退场,而孟家除了孟祥以外的人也全部退至羽化山下,只留孟祥一人独自站在了除了白色巨树和黄金大鸟外空无一物的广场上。
怀着紧张激动的情绪,孟祥注意到羽化山周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巨大的风压凭空产生,让自己的身体迅速拔高,飞往天空。
山下,所有人注视着这一幕,感慨着仙界的神奇,直到孟祥完全消失在天空尽头,这才各自忙活起来。十大家族开始招募新的仙种和修仙者,孟家的人还需要给山下围观的人们分发赏赐。羽化山重新被浓雾笼罩,等待着下一个二十年。
强烈的狂风中,孟祥感觉自己迅速上升,而后开始下降,急剧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恐慌,但他有感觉有一股柔和的力道托着自己的身体平稳地降落。脚踏实地后,孟祥睁开眼睛,脚下是一个跟之前的羽化山广场大小相近的白色平台,材质也与羽化山类似,呈现光滑的洁白。
他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传说中的仙界,只见周围是高耸的银白色墙体,顶端在头顶交汇成拱形,墙体向前一直延伸,形成长长的甬道。
脚下的平台突然向前移动,孟祥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这里可能只是一个中转站,甬道的另一头才是真正的仙界。
平台平稳地移动,载着他进入昏暗的甬道,不多时,眼前大亮,抵达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平整洁白,似乎是一处山崖,上方天空碧蓝,白云流动,放眼望向四周,只觉得颇有些一望无际。孟祥想,这应该就是仙界了吧。
身后传来沉重地脚步声,孟祥回头望去,一个巨大的身影朝自己走来,自己在的山崖只到对方的腰部。原来仙人都这么高大的吗?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要怎么样做?这个仙人是不是来引我入门的?孟祥心中闪过无数类似的念头,仿佛看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展开,门后就是未知但壮丽的景色。
那高大的人影很快到了山崖旁边,孟祥更加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跟自己一样黑发黑眼,不过服饰差别很大,而且自己只有他的手指大小。这应该是就是仙界的特殊吧,孟祥暗想。不过,仙人手上拿着的似乎是刀叉?刀叉形状的仙器吗?接下来,应该是要把我变成巨人,完成成仙的最后一步了吧。
巨大的金属叉子固定住孟祥的身体,另一边的刀刃轻巧地划开了他的衣服。孟祥先是不解,后来恍然:变大会撑破衣服,所以要先把原先的衣物去除。
身体骤然裸露于空气中,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半分未少。他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贴在了自己的脖颈处,巨大的的力道使得他的头颅轻巧地滚落到一旁,眼神中还残留着强烈的期待。
巨人用叉子将孟祥的身体送入口中,细细咀嚼后咽下,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放下刀叉,转身离开。悦耳的声音应激出现:“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本餐厅。”
作者:冬一
mode:随意
或许我们都是生活的余辜。
《父亲》
这晚的风是这样吹的,跟那晚的不一样。
左边的树向右摇头晃脑,右边的树朝左伸着胳膊抖着腿。我在它们中间凌乱了好一会,拦住左边的头发,右侧的又飞起来了。好不容易制止住两边的头发,本来迎面的风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背风,我一只手根本不够忙活。
好在快到了。
我看了眼身边的郑华,他的薄夹克被吹得像厚棉服。他的手依旧温热,我的手冰,他牵着我的手也许是我拽着他的手,往饭店里面走。
今晚是他的初中同学聚会,里面坐着有我的老师,有局里的领导,有企业家,当然也有他这样的小职工。
而我是他的女儿。
快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他先把我的手松了,拍了拍夹克上的褶皱,说:“走,进去吧。”
我应了声,还是等着他整理好衣服,带着我进去。
他低头收拾完,才发现我还在他身边,说了句“这有什么好怕的”就大步地往前走,到了第二个门前,拐了个弯进去了。还好我没有先走,他停在一号房边上,他不说谁能知道聚会是在二号房。
我听到前方爆发出热闹的声响,在退缩地犹豫之间,还是走了进去。
“谁啊在门口?”
“老董,不会是你吧?你什么时候找了个新小妹来?”
他们说着方言口音极重,我听不太懂,只是看见郑华瞪了后者一眼。
“说什么呢,这是我女儿。”
“哦!是郑华的女儿,我就说嘛,怎么这么漂亮!”
夸我漂亮的话开始多了,夸得最认真的是那位老板,可即便看起来真诚,我看出来是假。更何况郑华说过很多次,我丑得他都不想相认。但在这个时刻,郑华的嘴角咧到耳根,像是真的很开心,甚至满意地点了点头。
奇怪。他开心什么呢,像是因为别人夸我而开心,又不像是因为我而开心。
我为了他,乖巧地挨个打过招呼,才落了坐。在场的只有我一个小辈,他们聊得粗矿而奔放,我多数也无法听懂。偶尔他们为了照顾我,就会跟我聊我的母亲。
“你妈妈现在在哪上班?”
叔叔的普通话拙劣,明明是南方口音却像夹杂着大漠的尘土,是一嘴的烟味。我愣了下,正要回答说妈妈现在在工厂做工,郑华先替我说:“嗐,她能做什么,就在家里做家务了。”
叔叔怀疑地看了眼我爸,看向我,我点点头。
“奇怪,我前段时间不是听说她在上班吗?”
“她去上班也赚不到什么钱,”郑华摆摆手,“倒不如在家算了。”
叔叔不好接话,笑笑说:“确实,现在工作不好做。”
“哎呀,不是工作的问题,她就那个水平。你要像我们读过书的,那也不难找工作。”
正好有新菜端上来,郑华停住了话头,先给我夹了一口菜,“来,吃吧,多吃点。”
叔叔笑说:“你看你爸爸多疼你。”
我只是点头。
“很安静啊。”
“是,她不爱讲话。”郑华说,“身体也不好,前段时间很晚了,还去医院看病。”
是了,就是那个晚上。
我一路都在想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的风不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它只集中在那一个拐角。迎着面,很凛冽。
我发烧到三十九度,可能是肠胃炎引起的,一整天一直在呕吐。
为了等有一个人能回家带我去医院,我等到了晚上六点。冬天四点半夕阳就预备收尾了,六点天几乎已经大黑。我蹲在家门口一看见郑华我就哭了,我说我一整天给他给妈妈打了多少个电话,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前回来。我说我现在好疼,先带我去医院吧。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我一直在吐。
我说了很多话,在那一个晚上。
郑华听完后说:“你妈妈呢?”
饭局上他们又聊到另一个话题,好像是投资理财什么的,郑华没研究过插不上话,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就理理衣服,不太吃饭,只偶尔站起来给我夹两筷子菜。
他每站起来一次就会有目光看向我和他,郑华像没看到,只是一味地照顾我。
“郑华,你会这么疼你女儿啊?跟个宝贝一样,我看得都羡慕死了。”
我低头继续吃饭,这种话无关我的回答。
郑华乐呵呵地接话:“你这说什么,我的女儿我不疼谁疼?”
今晚只要有关我的话题,郑华一直在笑。只是那个晚上我捂着饿了一天、一吃就吐犯疼的胃,等到了七点,母亲下班。
郑华说:“饿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快去煮饭!”
他冷着脸,我连对母亲复述我怎么疼的力气都没有。
我蹲在家门口,院里拴着陪我长大的小狗,蹲在我的对面一直担忧地看向我,我也看向它,觉得这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它的孩子。可是它只是一直小狗,什么都做不了。
郑华在周围晃悠,他一直在等晚饭,于是从厨房晃悠出来看到大门口的我,再晃悠进厨房看我妈做得怎么样了。多转了几回合之后,他抱着胳膊,对我说:“你到底疼不疼?疼的话怎么连自己去医院都不会?”顿了下,他见我没说话,又说:“不会给我说中了在演戏,连话都不敢接,小小年纪拿生病骗人。”
他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他,看见他走之前眼里垂落的嘲讽。心比肚子更痛一点,我咬咬牙,我蹲在了厨房门口。
……
郑华加了块糖醋鱼到我碗里。
那晚母亲也煮了糖醋鱼,糖醋鱼煮起来久,要先炸鱼、调酱汁、再倒汁勾芡。完了再炒菜,买的是空心菜需要择菜,因为回来晚了,临时改成了炒包菜,母亲胃不好要炒得久一点,还要加水,炖得软烂。
郑华估计看见我就烦,又开始重复他之前的观点:“你是不是不想写作业,在这里故意这样子?”
我猜我的嘴唇都发白了,但是厨房门口的灯光不好,该是都隐在黑暗里了。
“我没有,是真的很疼。”
“那你自己不会去医院?”
“我没钱。”
“没钱有什么关系,你去了难道他还会不给你看病?”
我心说当然不会。就算去那种小诊所,先假装有钱让医生给我看完病,然后跟医生说我没钱的这种事情我也做不出来。
我到底还是想象了一下,我先想到了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遇见我的同学或者亲戚,他们有可能对我伸出援手。然后我开始想象我从家里出发,到这就想不下去了,太远了这一路,我连站起来都不愿意。
郑华还在说:“多大的人了,连医院都不会自己去。”
……
“那现在小妹妹身体好了吗?”一开始跟我搭话的叔叔问。
其实只是一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打个针,几天就好了,不过昨天我还在吃药。
当时母亲做完饭出来,看见我蹲在地上才发现我的异样,连忙就带我去了医院。其实她第一眼是看到生气的郑华,我知道。
我那会也很生气,母亲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吵架了。我跟郑华的思路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我没钱去医院,他固执地骂我不肯一个人去医院。但我确实没办法说出我并不缺人陪的话,我很缺。
母亲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穿太少了,”又捏一捏我的手,被吓了一跳,“发烧了?手怎么这么烫?”
她骂郑华:“你这都没发现?”
郑华摆摆手:“那你快带她去看吧,生病发烧也不知道自己去医院。”
我被她掺着站起来,我们家只有电动车,母亲第一次跟我说:“你抱住我,抱得紧一点。”
她没带我去找医生,敲了一个诊所的门,跟我说是她朋友,看我这个年龄段的病看得特别好。那个点诊所早就歇业,但还好诊所就是医生家,门后有人住着。
对方也是有点不耐烦的,或许是母亲在门口狂敲门,吵得他们有些不舒服。
“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啊?”
母亲的声音都带着点哭腔:“我小孩生病了,发烧得很厉害,帮我们看看吧。”
不像朋友,像求人。
“差不多都好了吧?”郑华回答,瞥了我一眼,“早就好了,就是感冒发烧,小孩子一下就好了。”
“嗯,好了,谢谢叔叔。”
“小妹妹好有礼貌。”
郑华借着这个当口问我:“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跟你以前的老师打招呼?”
“有。”
“他有没有说什么?”
这个问题让人无从回答,老师也问我好了算是说什么了吗?
“什么叫说什么?”
“有没有说你大变样?问问你现在学习什么的咯。”
我摇摇头。我去年才从老师那毕业,也不能变成什么样。
郑华开玩笑地说:“也不关心你一下。”
隔壁叔叔听完也笑了说:“这我可得告状啊,郑华你这叫什么,完美父亲说的是不是就是你,把你女儿当掌上明珠来宠。”
郑华温和地笑起来,倒真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完美父亲:“女儿都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这晚回家的时候风更大了,冬夜深重。郑华忙着跟老同学聊天,没牵我的手,我手插在兜里一直暖不起来。
我为了不尴尬吃得有点多,可能是天冷的原因,感觉胃在肚子里动得不舒服。
走了没多久,郑华和老同学告了别,母亲从后面开车追上来。
“你们俩怎么在这里?”
郑华说:“那不然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你怎么都没接?”母亲看了我一眼,“上车,害我还出来找你们找半天。”
郑华有点酸溜溜的:“你们俩坐车回家,我一个人还得在这里慢慢走。”
母亲没接话,把手伸到后面握了握我的手。
嘟囔,“也不懂多穿两件。”
回去后母亲和他大吵一架,我生病发烧那天没骂出来的架,却在我被郑华带去吃饭的时候爆发。
“女儿生病刚好,你就带她去你同学聚会。我胃不好你从来没关心过我就算了,她是你女儿,你这么多天过问也没过问过一次!”
其实我听过他们很多次争执,但那大多是压抑的、背对着我的,在深夜里以为我熟睡,却把我吵醒了的架。
这次不一样,有猛兽把蒙在他们俩身上的薄纱撕开,他们不再纠缠,却因为才看清彼此又不得不为曾经的自己咒骂。
那天母亲说郑华窝囊,这天母亲说郑华死要面子。
好像不止这么简单。
“小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娇弱,感冒两下子不就好了,吃药都吃了好几天了还能不好?去吃个饭有什么不能吃?”
“跟你说了几百遍,你女儿肠胃炎,饮食很重要!”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清楚郑华是否爱我,比如他连带我去医院这个责任都不肯承担,买药钱两百块他都没拿出来。可有时候他又会在高朋满座中做出让所有小孩羡慕的举动,会跟我说要买什么玩具就买,想吃的冰糖葫芦突然从一块钱涨到六块钱了,他也说我给你买,哪怕买完回家说了一整天的贵死了。
但我会觉得他好像有在努力要多爱我一点。比如我被母亲用家法虐得上跳下窜,他那天冷眼旁观了,下一次就会在母亲生气之前提前跑来告诉我抱着我躲起来,或者在母亲批评完我之后特地来我房间安慰我。比如他在餐桌上说我丑得不像他女儿,第二天就会在下班后给我带回漂亮的饰品和裙子,夸我像个公主。
就像他好像很富有,会在饭桌上说母亲挣不了多少钱,会给自己买上一两千的外套。可他也好像很贫穷,穷得我们家不得不靠母亲去工厂做苦力活补贴家用。母亲说,郑华赚得还不如她多。
我出门,蹲在门口,和我家大黄狗四目相对。
之后我终于想明白,我是他和这个世界假装的一场浪漫邂逅,不是真浪漫甚至也不能算是邂逅,却是真在假装。他们情投意合时,我是他们之间彼此共有的礼物;而当他们相看两厌了,我就是痛苦的具象化。
不过好在他依旧把我划分为他的,他的礼物,他的痛苦。于是他扮演,一个看似合格的父亲。
被生活绑架的人会做出怎样的呼救呢?
我旁观着他的两难,只能做出简单的目送。
作者:关节
Mode:随意
是同人复健,原作是漫画《DOUBLE》,很冷门,没看过原作可能会有一定阅读障碍……但还是非常欢迎写作方面的指导(如果有的话),本人心脏很强不怕被批评。
宝田多家良,三十岁出头的新生代演员,长期借住在邻居家中以至自己的房间疏于清理,变得拥挤而凌乱,只勉强留有铺榻榻米的小片空地,其他空间则随意地堆放着长期积存的各种杂物,给搬家收拾行李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多家良从来都不擅长整理打包,幸亏还有好邻居鸭岛友仁帮忙。房间不大,多家良环视一圈,把风扇旋钮调大一档。
“这个箱子你还留着啊?”友仁大汗淋漓地起身,从房间角落高高的一垛Jump周刊底下拖出一个黑色手提箱。“拉链好像有点坏了,”他把箱子表面的落灰擦拭干净,试着开关几次,“你还要吗?还是要我帮你丢掉?”
全程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多家良立马举手:“不要丢!我还要!”
友仁回头看他一眼,随后见怪不怪地把箱子递过来:“行,小心被拉链夹到手。”
虽然翻出这个箱子纯属意外,但多家良几乎瞬间就想好了要在里面放什么东西。第一次站在这栋低矮公寓楼前时,他手中提着的正是这个手提箱。那时的宝田多家良的所有财产除了箱子就只剩一个装得半满的双肩包。头发被漂成浅金色的鸭岛友仁招手:“我来帮你搬东西吧!”说着接过箱子,掂一掂,“很轻的,没关系!”
二十岁的多家良着急地比划几下,想表达谢意。箱子当然很轻,里面装着几件当季的换洗衣物和两块毛巾,除此之外大概只剩一腔少见的勇气与固执。回望过去,仅因几句写在记事簿上的请求就把从没有表演经验的他收入剧团的水野英雄可谓相当草率,更何况多家良那时还饱受失声症之苦。鸭岛友仁则更是一副完全没把新同事的病症放在心上的样子,很兴奋地给多家良介绍剧团前辈,带他一起喝酒,听说他还没有落脚的地方,又热心地给他介绍房东,帮他搬家。友仁指指二楼某个房间门牌上的“宝田”对他说:“你以后就住这里。”又指指隔壁房门上的“鸭岛”:“我在你旁边,无论是生活还是表演,有问题都可以来敲门。”
从此多家良果真常常去敲门。好邻居鸭岛友仁给他做饭,教他演戏,陪他读剧本,为他打点生活中的一切。他的失声症大概在搬进公寓的一周后痊愈,然后就和任何一个新人演员一样,从龙套演起,渐渐可以出演戏份少的配角,再然后可以和鸭岛友仁同台演出,时至今日,他已经可以承担剧团中诸多保留剧目中重要的配角角色,甚至比友仁扮演的角色戏份更多。对于他的飞速成长,友仁似乎毫无怨言,十年如一日地陪他钻研剧本,设计角色动作,在他有其他电视剧龙套要拍摄时代替他排练。写满笔记的剧本越垒越高,多家良就这么一步步出演晨间剧,客串电影,主演商业广告。友仁在他背后,永远一副高兴的模样,好像事情只要有关多家良他就无所不能:多家良,做得好!多家良,出门记得带手机,去剧组坐车不要坐过站!
这次搬家是冷田小姐的意思,出乎多家良意料的是友仁竟然毫不犹豫地支持这个决定,并且看上去不打算和他一起住进新家。他试探着问:要不还住在这里,换一扇能遮光的窗帘就行了吧?反正房间也小,拉上窗帘外面就什么都看不见了。铁面无私的冷田小姐解释说最重要的问题是他的住址被暴露,不搬走以后会有无尽的麻烦找上门。他求救似的看向友仁。友仁正色:小心为上。经纪人小姐在旁边点头:小心为上。
小心为上,多家良把这四个字在嘴里翻来覆去咀嚼几遍。总之搬家就这样不容拒绝地定下来了,演员本人在其中并没有太大发言权。深夜他躺在地上盯着天花板,心中不免有些埋怨:连遭到狗仔跟踪的自己都还没有说什么,友仁凭什么擅自决定让他搬走一个人住,凭什么丢下他不管!可这点不满很快就被愧疚如海潮一般掩盖过去。对于友仁的无私帮助,他之前都习以为常地全盘照收,可最近几个月,准确地说是确认出演黑津导演的电影以来的几个月,他越发频繁地如此刻一样感觉羞愧、自责、无以为报。黑津导演对他的责骂他没敢告诉友仁,因为怕友仁伤心;好不容易拍出令导演满意的片段,他又忍不住担
心友仁将来看到这一段会作何感想,会觉得他演得好吗?如此这般,他总是担惊受怕,冷田小姐有天被他的脸色吓了一跳。那天冷田小姐来给他送剧本,最后竟演变成了带他在咖啡馆喝咖啡。冷田小姐对于处理情绪不稳定的多家良已然经验十足,边拿出手机给友仁打电话边问:你还好吗?是又被黑津先生批评了吗?
多家良摇摇头:不是。先别给友仁打电话——
冷田放下手机:怎么了?
多家良低下头,不敢与冷田对视:打电话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他现在应该在便利店打工吧,还是不要麻烦他了……
就是这样。多家良知道与同龄人相比自己也许显得单纯甚至幼稚,他总希望友仁永远和他在一起,可无论是信赖的经纪人还是崇拜的导演,抑或关系匪浅的同僚,甚至包括友仁自己,好像都希望他能一个人独立地做出点什么。具体要他做什么呢?多家良不知道,也无从得知。想到明天的搬家,他辗转反侧,眼前总浮现出友仁靠在他新家阳台边的背影。友仁以后只会偶尔在他家过夜了。
红灯亮起,川上先生借给他们的面包车摇晃着停在斑马线后,后座上的箱子柜子随惯性向前,发出沉闷的撞击声。多家良回头检查:自己的那个黑色手提箱好好地待在车厢左侧,摞在友仁去年新买的大箱子上面。友仁说他以后不免要跟随剧组去全球各地拍摄取景,所以给他换了个据店员说“用十年都不会坏”的高级行李箱。他重新坐好,正对前方,余光还瞄着友仁。友仁正摸着下巴盘算,声音低得像自言自语,可多家良还是听清了:等会要再开车跑一趟,把停车场里社长送的健身器搬过来,不然继续在露天淋雨早晚会生锈,多家良你一个人住要记得锻炼身体,保持身材……
“记住我说的了吧?”友仁再三确认。
多家良郑重地点点头。
“对了,你之前那些剧本都收在哪里了?如果落在书架上我等会顺路帮你带过来。”友仁说。
“我收在箱子里了。”多家良看向窗外。远处大楼的电子广告屏上正播放着NEKE新商品的广告。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代世界观,有些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夜晚六点,市中依旧车水马龙,广场中央的音乐喷泉应点响起,七彩斑斓的灯光秀令人应接不暇,不少闲逛的游客被景色吸引,随着灯光不断变换的音乐笼罩着整个广场,殊不知背后的建筑下一辆辆警车在不断鸣笛闪耀。
“你利用方素出入美术馆,就是偷这一张破纸?”
“I don't care,这是这个画展里最名贵的东西,我的目标已经到手了。”
有一顶强光灯立于楼顶之上,楼下警方用无人机观察,却惊奇发现楼上只有一人在对着前方自言自语。
“我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方式,能够感受到我,但是这场老鼠玩猫的游戏到此结束 ”声音飘荡到他的正中央,很近,甚至能感受到轻蔑的啧声。
那人愣在原地,话音也慢慢消失。
要想了解这件事情的全貌,就得回溯到24小时之前。
a.m.8:00 没醒
地点:L家里
还没睡醒就听到L接了个电话,本来今天是103事件结束后难得的调休日,这一通电话直接让他黑着脸匆匆离开,甚至连门都忘记带。
a.m.14:00 阳光正好
地点:临组大厅沙发
“隐形大盗丹尼尔在外网挑衅中国警方:偷走方素巡回画展中国展最名贵画作?”
X坐一边看着手机,这个新闻很有意思,又补充
“他可真敢,省美术馆不就正好在L队辖区里”
Y的手机里传出H的声音
“但凡他个翻墙就不至于挑这个猛男刚要休假的时候跳脚,debuff是很致命的!”
“秦泓你躲厕所玩游戏还叫他猛男的这个事,他知道了第一个杀的就是你”
Y难得的没参与他们的对话,刚刚的新闻中似乎传来了自那之后没再出现过的名字
方素..
Y退出游戏,看到了新闻,手机屏幕内一张巨幅油画下赫然站着那张曾经十分熟悉的脸——
17年前9:00 细雨刚过,天逐渐拨开云雾,可此时此刻寻不到一丝阳光。
这是特殊的一天,Y收紧雨伞奔下公交车,急忙中他看了一眼小灵通短信
“珍重。”短信是二十分钟前,还有十分钟一定可以赶上。
她曾经说过想去法à国,这样一句玩笑话被他置之脑后。高考前她消失的无影无踪,电话不接简直是了无音讯,这一封短信便是见到她的最后一次机会。来前就找了个家黑网吧查了航班线,十分钟后将要发车去往法国的飞机正是这里。
他挤过川流不息的人群,他个子高又是站在旁边赤红的信息屏下显得格外扎眼,他看到了那席白裙“素素...方素!”
“我叉,哥你干啥呢,中路崩了!!”
一阵哭嗷随着“defeat!”落下失败的帷幕,今天Y看起来状态似乎不对,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对。他关上手机,做出一个决定
“走 今天不上班去看画展”
a.m.15:00
Y只身一人挤在地铁内还被反复的无情蹂躏,不知道是名人效应还是其他,这趟地铁的人异常的多,大多都带着小孩子,像他这样全副武装戴着墨镜口罩还顶着遮阳帽的怪人显得格格不入,地铁门口打开里外被堵的水泄不通。
车顶通风处送进车厢外的各样气味,他捕捉到了一丝特殊的香气,一股薰衣草夹杂松节油清淡的香味。
只是瞬间,他想到了画室里随着风起伏的窗帘下那副未完成的画作,似乎听到那个她在背后有人招手,喊着——
“Y哥,是队长喊你来的吗?”
Y回头,小王向他招手,Y有点失望,原来是这小子“不用跟他说我来这里”不能让他知道来同一地点。
“带薪摸鱼,不怎么光彩。”他补充。
小王看见他并不光彩的打扮就知道,确实不该让队长知道,于是坚信的点点头,目送Y离去。
在来时路上查询资料得知,这是一所省级美术馆,年初刚搬迁新址,交通便利。这是新搬迁后第一个大型画展,不管海外的那个新闻真假,局内一定十分重视。
Y习惯性拍下馆外正门,方素的画展在馆内二层。以一个小偷的视角看,通往二层的方式更为丰富,于是又依序寻找多个消防通道与不同类型入口。
他走到后门拐角处,看见一辆不寻常电视转播车《湛阳广播电视台》,细看车尾超高清“UHD”的字母不寻常,细长圆润,字号过小,这样的记号只有他们的车才是这样的标志。后门连接运输仓库但背对地铁入口,难怪会派小王在地铁附近活动。距离美术馆四五公里外就是其中画作转运处,按他做事风格会在那里停留很久,为了不叨扰“熟人”,Y决定打道回府。
此时车内传出简单对话:
“要去打招呼吗?”
“不必了。”
p.m.16:30
Y从一楼一路溜达到二楼,其实他对画展不是特别感兴趣。可偏偏感情生涯中前两任包括方素,选择的约会地点总是会不约而同选在美术馆,跟着她们的熏陶,也能够简单了解一些画派流系。
馆内空调很足,人数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多。去往二楼的空隙顺手带了一张嘉宾流程单,根据时间,下午三点将揭幕这次画展展出的新作《野花》。
那人叫嚣要偷的就是这幅新作。
新作将会在夜晚六点准时从展台外带着幕布向内搬运,再由作为画家本人亲手掀开向大众展示。为求保密性两点左右就由专业安保公司将新作由中转处一路护送至美术馆。Y翻过流程图,是一张粗糙的展厅俯瞰图,因为该计划行动的实效性,对方下手的位置会缩减很多。
当运送到美术馆,二楼往上的通道将会封锁,因为提前布展的缘故,三楼早就清空关闭,不会有客人进入。三楼之上除却正常的消防通道,就是员工通道才能通往顶楼。Y走向一旁打开不起眼的侧门,是消防通道。三楼只剩嘉宾休息室还在使用,向上走几步就听到楼上脚步声,再往上又一次嗅到了那股不寻常的香味。
Y没走几个台阶,就看在楼上站着的就是方素,身旁站着的就是L,他直接忽略L盯着方素贴紧的是一个外国男人。听口音像是法国男人,中文水平一般。身穿褐色长款休闲西服,内里花衬衫叠穿体恤,黑色牛仔裤又不合搭配的穿着白色运动鞋。
这穿的是什么东西。。。Y心里油然而生一阵的鄙夷,也许是第三感的强烈震动,也许是多年的观察能力,这个法国男人一定跟方素有什么关系,,,
这样简单的“打过照面”后,他到了美术馆的休闲咖啡区域。
隐形大盗?这个称号只是一个噱头,这样的自称很容易吸引到大众的注意力,在国内鲜有人知,翻墙后才知道已经传的沸沸扬扬,油管的热门视频中就有这位隐形大盗的大作。那是一段简单的3分钟视频,在国外某私人博物馆的某个监控镜头中看见一个玻璃柜被无故砸开,一只黄金圣杯凭空飘起,并且旁边墙面上有字依次浮现——IM Daniel.
那只黄金圣杯在空中摇晃后便消失在了监控之中。视频底下评论大多都认为是有人恶搞或CG技术, 应该并非如此。Y看完后得出了确切的答案,这个名为丹尼尔的人,具有隐身的能力,才会如此大胆的在大庭广众下行窃。并且盯上了她画展中的一幅画作。
之后Y翻遍了整个油管中相关视频,一个不怎么完整的犯罪侧写被他铺写在纸上。这是Y的部分小习惯,任何人也怎么没想到这个认真劲儿会用在这个地方。
“真是稀有,你竟然在写侧写。”
一道女声从对面传来,这个语气就让Y得知了她的身份,于是没有抬头,只是在不断的滑动的手机,看到这样没什么意外的回应,这位女士也没有任何的大惊小怪,语气反而恢复平稳又略有调戏中说:
“我光明正大盯着你看好久,你这样像模像样的思考还是余警官的时候,刹那间还以为时空倒退了六七岁。”
接着她捋起耳边发丝靠近,小声试探“让我猜猜..” 又一阵停顿
“方素,是吗?”
“看来画作已经顺利转移,运输车就后门,不出意外的话正在进行真迹鉴定。”Y淡定的反应让对方十分失望,只能没好气回复 “没错”
这个家伙,怎么还是老样子.. 这个天气眼看着有些转凉,今天她穿的有些单薄,加上馆内冷气开的十足,她的手已经明显变凉。对方就像是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恰当时宜的将一杯饮品推给自己。
“给你点的,今天天冷注意身体。”
她看着杯上的标签 “厚乳拿铁 无糖双份奶”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又跟着上了一盘半熟芝士蛋糕,这是她喜欢的甜品。
原来他还记得..那么看在甜品的面子上..
“时间快到了 ”Y站起,将那张纸张叠成方片放进口袋,正准备转身离开
她说“余警官,员工通道密码是xxxxx”
这杯拿铁暖暖的,有以前熟悉的味道..
“谢了,就等你这句话了。”
Y撇下这句话,快速的穿上外衣转身逃走,此时此刻他看了表,此刻刚好p.m.17:40。
P.m.17:55
二楼展厅不断有媒体聚集,Y混入其中,他看到人群中看见好多熟面孔,市老三队的人,省新四队的人,省现一队的人全都看向运输的门口附近,生怕那个丹尼尔从中突然出现接着夺画而逃。Y走出人群外,接近三楼消防通道,他有预感。
二楼展厅呈品字型,中间新画展出后就会放到北中央的墙面供人观赏,离揭幕五分钟,方素从侧门进入,后面馆长等人依次进入,方素身着中式盘扣样式花纹长裙,头发被简单发簪盘起,优雅且端庄。
方素简单致辞后,三名工作人员一前一后带着画放上墙面,之后按照流程工作人员会从侧门往返。
倒计时三个数——
三 二 一!!
台上主持人倒计时着,方素掀下红布,那幅《野花》完整的呈现在大众面前,顷刻闪光灯四起。此刻混乱之际,Y察觉到了方素的表情变化,他细看画幅,右下的签名不对劲。
只是瞬间,他想到了画室里随着风起伏的窗帘下那副未完成的画作,她的发丝也跟着微微扬起,她的手上脸上沾满了颜料,却露出了难得的笑脸“那这幅画的名字该叫什么?”
Y随手掏出花露水滴在湿巾上,轻轻接触到她的脸庞,“不如叫野花。”
“方小姐,下次画画咱们淑女一些好不好?”
“野径风来阵阵香,名花未省植何方”
高中方素的声音响起,又一次的闻到了那阵薰衣草夹杂松节油清淡的香味,从身旁擦过。Y从那人试图遮掩面容的帽子下,看出来就是那个法国男人。这个法国男人进入了消防通道,Y摔门跟去,只见那个男人的身体从上自下开始消失,接着回头两人眼神无意对视撞上了Y, 那个歪果仁彻底隐身,朝楼上奔去。
小王站在三楼消防通道外,调频正在汇报 “三楼无可疑状况,林队。”
却看到那谁从底下狂奔而来,急忙否认 “不对,不对林队,他上——”小王还没说完,就听见:
“你, 你让 内!孙!子! 把通道全封了,然后抄家伙上顶楼,听到没有!——”事发突然,他冲着对讲机喊了一句后就扬长而去,直奔顶楼。
Y紧追而上,看到顶楼门口半掩后又迅速朝外锁上,好在他提前拿到员工通道密码,打开顶楼的铁门。
一出门就能感受到阵阵凉风呼啸而来,那股味道迟迟没有散去,面前不远处的水洼被莫名踩出水痕,Y退后两步锁住员工入口,便故意逼问
“你利用方素出入美术馆,就是偷这一张破纸?”
Y质问的比较大声,几乎像是喊出一样。他观察到,水痕开始消失,那人没动。
“I don't care,这是这个画展里最名贵的东西,我的目标已经到手了。”
那人还是发出了声音,似乎在享受着对方无计可施时发出的质问声,轻蔑中带着嘲讽。声音来源于东北方位,音量不大,不到四步路的距离。
不得不说,他的法式口音可真的浓厚,一时半会没反应出来他说了一句英文。,让Y在夜风中真的有些迎风错乱。
不知是他的音量似乎吸引到了楼下的警群,还是刚刚的唐突插入使得警方重视,紧接着一顶强光灯立于楼顶之上,楼下警方用无人机暗中观察,却惊奇发现,楼上只有一人在对着前方自言自语。
“我可以放你走” Y试探并左右巡视,顶楼上还存放着部分被雨水浸湿的建筑残料,他朝西北方向小步走去,假意一点点露出所谓的“破绽”。
“我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方式能够感受到我,但是这场老鼠玩猫的游戏到此结束 ”
声音飘荡到他的身后,很近,甚至能感受到轻蔑的啧声,Y仿佛愣在原地,可对方的话音正慢慢消失。
“挺蠢的 ” Y道,他转过身抓了一把陶粒在手里,不断逼近 “只要你开那扇门,就会有一队的猛,警察等着你。”
话缝中间,小团陶粒被扬在空中,离手的那一刻,陶粒炸在空中化成粉尘,顶风不断送向那人的方向,密集的粉尘沾粘到透明人的身上,一点一点的显露出体型,那人震惊
“你也是——”
未等他说完,Y一脚踢倒,对方脑门正好落在铁门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使得透明人的脑袋嗡嗡作响
Y贴近他的耳侧轻声威胁
“嘘,安静。要想多受点苦,你大可以挣扎一下。” 接着将透明人踹地,背手趴下给他戴上拇指铐。门内听到声响似乎开始暴力拆门,Y抽出他怀里的真画走向员工通道,跟警察来了个擦肩而过。
"野花要归于它该去的地方"
当L过去查看,那幅《野花》被某个Y姓神秘人秘密放置于馆外观赏树中间,因为包装完好,画没有沾染任何尘土。L拿起后,却闻到了那股香味外一股非同寻常的薄荷味道。
后记
pm7点整 即将闭馆
“刚刚我似乎听到了余朔明的声音,是错觉吗?”
“应该是错觉,不要惦记那个渣男了小欣”
“也是,他怎么可能在美术馆,上次我跟他去听音乐会中途他就跑掉了,说是工作有事,好几次都这样..”小姐姐思来想去,只憋出一句“没错,这个死渣男!”
“不过你听没听说,他似乎跟xxx有一腿。”
“姐妹..详细说说...”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就好
中元节。下了一天的雨,淅淅沥沥,沥沥淅淅。水汽沾湿了天上的月亮,雾蒙蒙的,让他想到了水墨画里晕开的一点留白。
苏勒从未见过这样的月亮。这个从西域来的年轻小子,只见过家乡锋利而冷峻的月亮。圆月高高地俯视漫漫黄沙,月色如刀光剑影,逼人不敢直视。
苏勒就在那样的月光下练刀。
每一次挥臂,冷月与狂风就在苏勒的身上划一道痕。
苏勒的师父和所有的师父一样,寡言而严苛,偶尔会有难得的温和,对着月亮小生哼唱一首他不懂的曲调,然后戛然而止。除此之外,苏勒对师父一无所知。他就像茫茫大漠,无边无际。
苏勒照了十四年的月亮。
在他刚满十五的那个子时,当师父以枯枝为剑,直指苏勒喉咙时,他意识到自己要出师了。苏勒从未见过师父出手。他只知这是师父体虚的缘故。每次自己练刀,师父都只在旁边用言语指点一二,剩下的全靠他自己悟。
苏勒的刀比人率先反应过来。
一瞬间被拉长、放慢——两千个日夜的身影重叠在一起,笨拙的、熟练的、自如的——无数个苏勒层层叠叠汇集在一起的一瞬间被枯枝击碎。
师父比他更快。
枯枝距离眉间半寸。
枝头停着一粒水珠。
陆陆续续有雨滴落下,落在苏勒的额头、眉间、眼睫。师父的身影在沾了雨水的眼睛里变形模糊。
下雨了。
“该走了。”
苏勒看着师父手里枯枝。劲气消散,苏勒才发觉那并非树枝。
“这是什么?”
“杨柳枝。江南有河畔的地方就有它。”
“江南也下雨吗?”
“嗯。那里的雨连绵不断,像浸在水里一样。你或许会不习惯。”
此时雨已停,刚刚冰凉的雨丝好像一场幻觉。
“我还没准备好。”苏勒垂下头。
“哪有时时刻刻准备好的。”
师父把杨柳枝递给他。苏勒握住,细、软而韧。
“我不知道这里的人如何告别,折柳送别是我们那里的传统,我本应当给你折一枝新柳,但现在是不能了,你姑且用这个将就一下。”男人把枯柳枝放在苏勒手心。细、软而韧。
“我虽名义上是你的师父,但教会你的东西实在太少。很久以前,那时我还很年轻,比你大不了多少,怀揣着一些……理想北上,有人祝我一路安好,然而那一路我得罪了很多人,过得很惨,中间几经波折逃到此处,才捡回一条命,所以我不信这些。
但现在我还是想祝福你,祝你一路安好。”
“我要去做什么?”
“替我……见一个人。”
“那人也在江南吗?”
“不知道。”
“那对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
“忘了。”
“忘了?”
眼前的男人沉默。
他在大漠呆了近二十七年,二十七年前,他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忘,但日复一日对着浑圆的太阳、冷冽的月亮、无声的沙漠和一个西域小萝卜头,二十七年后的今天,他恍然发现那些的面容早已在大漠的热气中扭曲消散了。
他起初捡到苏勒,教他学武,是想让他替他杀一些人,但要杀的人他忘得差不多了。他想让苏勒替他见一个人,然而对方的模样他也记不清了。他努力回想,也只能想起昨夜的月亮,弯钩一样的月亮。驼铃声声,与江南四百八十座寺庙的钟声遥相呼应,月色下,沙漠犹如银色的大海,埋葬无数离人的爱与恨、哀与怨、嗔与痴。
“见不到也就算了,一切随缘。”
苏勒告别师父。他远远地回头,月光把师父的头发照得雪白。
他沿着师父来时的路回去,离开玉门关,沿着祁连山脉往南,途经兰州、雍州,横渡汉水,停在江州,又沿着河道一路前行,来到一处被雨水笼罩的的地方。自他来的第一天起,雨就下个不停。细密的、绵润的、安静的。
烟雨朦胧,杨柳依依。
苏勒走到柳树下,细嫩柔软的柳叶在微风中甩着水珠。
一片片绿色的眼睛流着泪注视着苏勒。
原来这就是杨柳。
下雨的缘故,月色并不明朗。
河面上飘着一盏盏精巧的莲花灯, 一盏花灯一缕魂。中元节放花灯,是这里寄托哀思的一种方式。苏勒对此并不知情,他只觉得花灯漂亮,便也买了一个,系在干枯的柳枝上,自己提着柳枝晃呀晃。莲花花瓣微微合拢,包裹住里头闪烁的烛光。
他沿着河畔一直走,尽头是一座断桥,直通河中央。苏勒走上桥,停在尽头。莲花灯幽幽地在漆黑的河面上漂摇。他蹲下身子,放下自己手中的花灯,轻轻一推,花灯打着旋儿远去,在河面留下一道道粼粼的波纹。
就在他即将起身回去之时,被身后一个身影吓了一跳。缓过来才发现是一个女子,荧荧的烛光照在她苍白美丽的脸上。她的视线柔柔地落在苏勒身上。苏勒想起那片沾着泪的眼睛。
“你给谁放河灯呢?”
苏勒摇摇头:“我只是觉得好玩。”
“你看上去不像这里人。”
“我来自西域,距离这里很远很远。”
“那你一路上一定很辛苦。”
苏勒想了想:“其实还好,师父祝我一路平安,所以这一路我走的还算顺畅。”
面前的人笑了一下, 看着湖面上的花灯,声音有些飘渺:“很久以前我也这么祝愿人,希望他一路平安,不过他很久没回来,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一路上平安否。如果你能回去,我希望你能帮我找到他,问一问。”
“我不知道我何时才能回去。我来这里是受人所托,为了见一个人,但人我没见到。不过我若我能回去,我会尽力帮你找。”
“你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也该给予你回报,但我现在什么也没有,只能给你唱一首歌。”
那是一首苏勒很熟悉的曲调,苏勒也终于听到了曲子的后半段。等他从歌声中清醒,面前的女子早已消失了。
花灯已经远去,河面倒映着温柔的月亮。
# Vol.210 「怪人」《生还者》
作者:昂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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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血涌上脑后,蒋婉架不住手脚的疲软踉跄倒在了门旁。胸口大幅度的起伏抽泵着急需的空气,手臂接触的木板门吱呀呻吟,一时之间房屋周围只剩下蒋婉的喘气声和门的附和。
只消片刻蒋婉就清明过来。
多少听说过,老人们会提前去拍好自己的相片,黑白的,用于离开以后。
蒋婉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尘,再次望向摆放着正冲门口的奶奶的所谓“遗像”。也没办法,自己离开这么久东西仍然是那样老旧得摆在原地,这十几二十平的面积只有面朝着门的方向堆放着一堆纸盒木板和一些偶尔会需要的物品,这堆物件成了奶奶的柜子桌子只要有放不了的东西都放这。因为这里了唯一没被姨妈他们夺走的是个连窗柜都缺失一半的木质碗橱,那里放着些易碎品,理所当然没有相框的归置之处。
“婉婉?”
一道男声打断了蒋婉的思绪,迎着朦胧的月光,她看不清男人的模样,好在他们下午通过话,不然就算见清模样,蒋婉也不敢保证自己会认出来他。
“马叔。”
男人端着两个叠在一起的碗走过来,身上还留有白酒的辛辣味,蒋婉不着痕迹往家里退了一步。他发现蒋婉看了看自己的碗,连忙解释说这是自己的晚饭,只不过因为喝酒导致吃了很久。
他空着的手抓了抓后脑勺,带着一丝关怀向蒋婉说了奶奶今日的餐食情况和身体状态。蒋婉听着就知道马叔单独给奶奶定了餐,他们这小地方不知道会不会有外卖,或者是去深处的家庭式餐馆买了两餐。马叔这人爱喝酒,随便一碟花生米就够他一顿的菜式了,独居的家里几乎不怎么开火,偶尔吃顿好的也就是去餐馆和别人一起喝酒罢了。
蒋婉盘算着要如何感谢他,给钱他必定是不会收的,大概是送他两瓶好酒吧,虽然蒋婉明白,马叔这个年纪虽然不到奶奶的地步但也不适合饮酒过量了,但除了酒他似乎什么也不需要。马叔之前还能做工的时候做泥瓦匠赚了不少,人也和善,就算现在看着容貌也不差,除了顿顿沾点酒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这么多年连次酒疯也没见过。但他仍是孤身一人。
她听奶奶说过,就是因为曾经喝酒误了去城里领证的车,那个女孩在民政局的门口淋了一天的雨没熬过来,之后也就是大家所见的样子了。
年少的蒋婉抬起头看奶奶问她,“那为何马叔不戒酒呢?酒是坏东西。”
奶奶当时笑了笑,伸手拢了拢蒋婉的发辫,粗糙的手蹭过蒋婉的脸。
她说:“我们妹妮还小,不知道,这世上没有有错的物。只有,只有啊,有错的人……”
那时的蒋婉眨眨眼试图去消化这超出她年纪理解的话语。
现在的蒋婉看着马叔洗到发白的蓝工装裤、破旧的T恤衫以及明显开胶的鞋,缓缓向前了几步。
“多谢马叔了,这几年我不在,您肯定也照顾了不少奶奶。等过两天我把奶奶带去医院情况稳定了再请您吃饭,我还可以陪您喝两杯。”
马叔爽朗地笑了,说这没想到我们婉婉出去这几年还出息了,会喝酒了。
“不过,婉婉,女孩子家的少喝点酒,尤其是在外面。”他似乎想伸手摸摸蒋婉的头,却在半空之中停下,转而接过另一只手的碗。碗筷摆弄间碰出清脆的声响,稍稍将气氛扭转。
“我知道的。”
蒋婉点点头。
马叔也不再寒暄示意自己去洗碗然后要好好休息一番,他看了眼房间里的照片,示意蒋婉安心奶奶就是年纪大了会瞎想进医院检查检查知道结果后就会安心了,还要求蒋婉一定要告知奶奶的检查结果。蒋婉颔首,他便离开了。
她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有些沉闷。
我知道的。
那您知道吗?
蒋婉回过头再次看了看奶奶看似随手摆放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奶奶抿着嘴笑着,脸上眼旁嘴角都有着褶皱,这是人无法抵挡的衰老。她将目光与照片里的奶奶对上,顷刻间涌上泪水,蒋婉用手捂住嘴。
奶奶,为何你的眼睛,也这般老去了?
奶奶,为何你在笑,拍照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想我?想我决绝离开未曾告知你?还是想我和您曾经的儿和儿媳一般骤然消失为给您留有余地?
为何从不让我回来?
为何从不告诉我,您正在老去。
Vol.211「千年」《石头》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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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叶子变得焦黄,风中带起丝丝凉意,秋天就到了。
和过去的无数个秋天一样,一切生命都开始为即将到来的寒冬做准备。和曾经的秋天不同的是,一场地震发生在这片山林之中,人们在裂开的山体发出的轰鸣中惊慌失措,直到大地的振动停止。
一些岩石随着振动脱离了大地和大山,而被自然的伟力粗暴撕扯下来的众多石块中的其中一块石头,在树丛之间滚动着,顺着山坡最后一头扎进山脚的泥土之中。
就这样,石头在这里扎下了根,从此一动不动。风吹雨打,不知过去多久。
直到风从北方带来冰雪,又是一个冬天,雪在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也在石头上盖上白袄。远处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跋涉而来,在石头旁停下脚步。
“还撑得住吗?”高大的那个说道。他们赶着去城郊的庄园,等风雪一停就从城里出发,踏着数尺深的积雪。两人都穿着厚实的棉袄,仍然被冻得够呛。做父亲的不由担心自己的孩子。
孩子狠狠地吸了两下鼻子。“累。”孩子点了点头,但推开了父亲递过来的皮毛织成的围巾,“不冷,就有点累。”
父亲咕哝了一声,将石头上的积雪扫开。这块石头大概到大人的腰部,横躺在那里。所以他双手伸过孩子的腋下,把他抱上石头,“在石头上休息下再出发。”
“太冷,太硬。”孩子在石头上不安地扭动着,“又冷又硬,不舒服。”
父亲将孩子抱下来,认真打量这块石头,看到这块石头上有许多凹凸不平的棱角——石头经受的风吹雨打太少,还不够圆润。父亲将围巾对折铺在石头上,再将孩子重新抱上去。
“这样好多了。”
“这样好多了。”孩子有模有样地学着说话,露出一个开心满足的表情。
“休息一会儿再走,等回到家,让阿妈给你熬汤圆吃,吃了汤圆就暖和多了。”
“嗯!”
两人歇息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便重新长路。只有石头留在原地,卸下了身上的积雪,仍是一动不动。
沉雷隆隆带来倾盆大雨,连绵的雨声中被一连串急促的马蹄声破开,一队骑兵经过石头,迎面碰上了斥候的回报。
“将军——”
“停!”临头最高大威武的骑士喝停了骑兵,他下马听取斥候的报告,眼睛扫过那块石头,他呼唤自己的亲兵:“地图!”
相比过去,石头已经平缓了许多,可以让地图安稳地放在上面了。负责后方步兵指挥的副将和参谋很快请过来,几把纸伞撑起勉强围住了地图,军情紧急,顾不上风雨交加。
他们的交流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急迫,还伴随这各种激烈的手势,显然将军对现状并不感到满意。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再难走的道都不是借口!确保道路通畅供大军通行,这是命令!”将军收起地图,结束了这次临时会谈,结果,结果最重要,“把这块石头也移开,我要足够宽敞的道路。”将军指了指刚刚被当做桌子的石头。
挪开一块石头后,道路看起来似乎空旷了不少。大军在路上匆匆而过,石头躺在它的新位置上,仍然是一动不动。
此后春去秋来,赶路人的闲谈带来了京城被攻破的消息,旧朝灭亡,新朝已立。江山更易,石头仍然是石头。
待到某日天方亮,太阳早早播撒光辉,许多工匠趁着尚不炎热的时候早早出工的时候,一只粗糙的手拂过石头光滑的表面,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细细地打量着石头,随后这位年轻人转过头问道:“师傅,这块石头看起来不错。”
“老石匠,你的小学徒问你呐。”
老人这才抬头看过去,正好看到年轻人圆脸上绽放的笑容。老人嘟囔了俩下,把手里的旱烟往车辕上一敲,走过去指着年轻人骂道:“小滑头,你又搞得什么东西?”
老人一停步,路上走着的两辆牛拉车子也停了下来,车上装得都是刚从采石场开掘出来的石料。
“不是啊,师傅。我在很小的时候这块石头就在这儿了,每天从这条路上经过,去采石场的时候都能见到这块石头。我挺好奇为什么不动这块石头。”
“你小时候,嘿,在老头子我小时候,这块石头就在这儿了。”老石匠拿手敲了敲石头 “前朝,嗯,是前朝的前朝,那时候连海平城都还没建起来,这块石头就已经在这儿了。恐怕有六七百年了。”
“你问为什么不动它?因为当你走近海平城,看到城楼和那扇厚实的城门的时候,你会知道你到了海平城;更早一些,当你走到那条沣河,站在开国皇帝修建的那条石桥的时候,你会知道你已经到了海平城;而在更早的地方,当你在这条道路上看到这块石头的时候,人们就会知道,前面就是海平城了。”
“人们不会动它,想不到去动它,或许是因为石头已经是这一切的一部分了。”老石匠把烟杆子从左挥到右,把路上行人,路尽头的河流与桥梁,远方的城池和群上,全数兜进来,“而你,年轻人,如果你真的闲的想找这块石头的麻烦,那你就好好学早点出师,别整天折腾老人家。”
随着老石匠干哑的嗓音,工匠一行人又重新带着石料上路,只把石头留在那里。
后来,终究是没有石匠来带走石头,或许是当年的年轻人改变了曾经的想法,决定让石头继续留在那里,又或者单纯忘记了对这块石头的关注。石头仍留在那里,一动不动。偶而也有醉汉卧倒在石头上,将喝剩的酒液倾倒在石头;偶而也有天真的孩子盯着石头,仔细研究上面的条条细纹和缝隙中四处攀爬虫蚁;石头又经历了数百个春秋的交替;又见证一个王朝的变迁;无数人生的悲欢离合,石头都在,有宛若不在。
历经千年,石头经历的变化又何止万千,却仍是那块一动不动的石头
END
(听着石头歌写的,很零碎的一篇。= =)
写于2022.10.31
作者:夜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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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见山的说,我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本始点西幻背景的男频小说里,成为了一名非常标准的恶毒女配。对,就是那种会拿扇子遮着嘴发出“哦呵呵呵呵”笑声的、看起来脑子就不太好的恶毒女配。
但最大的问题不是我穿越了,也不是我穿到了恶毒女配身上......而是如果按照正常剧情的走向,我不但不会被流放、判死刑、声名狼藉、被众人唾弃,反而会借着主角们的苦难与困境,一路扶摇之上,最后遇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然后成为这个世界里最有权力的人之一,活个一百岁,最后无伤无痛在温暖的阳光下安宁去世。
甚至连坟墓都是这个世界位置最好的地方。
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发展。
但唯一的代价就是我得让剧情按照原作的走向走。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要给男主的家人下毒、要在路上用扇子活生生打死一个讨饭的孩子、要为了暴利与权力斗争烧掉女主家管理的数十户农家、要为了夺得继承权将我的兄弟姐妹一个个送上黄泉路、要将向我宣誓忠诚的仆人作为垫脚石通往胜利的道路。
也意味着我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撒泼尖叫,要将扇子挡脸呵呵笑变成自己的标志性动作,要会用甜腻的声音向他人撒娇、还要学会辛辣地讥讽嘲笑地位和资产都不如我的人。
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会强迫我、威胁我,我只需要放下我那该死的道德感和自尊心,我就能过上对于一个人来说最为成功的人生。
很不可思议是吧?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当年看书的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这种坏事做尽的弱智角色居然能长命百岁,当我穿到这个角色身上,感受着周围人投向她的那种畏惧情绪,我还是对此感到惊讶。
当然,我知道你一定想问,既然我如此不解这种生活方式,那为何不尝试换个方向生活?比如成为主角团的同伴;比如洗心革面当个大善人;又比如安分守己明哲保身,不去掺和任何主线事件,守着自己美满的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事实上,我也这么想过,最初也是这么做的。比如某天早上侍女不小心弄翻了一个茶杯时,按照原作发展,我应该把那茶杯塞进侍女嘴里,任凭她的嘴角被破损的杯壁割裂——但我没有这么做,而是像大多数正常人那样,询问她是否受伤了,并且原谅了她的过失。
但是当我这样做之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件发生。侍女既没有因此瞬间对我改观,也没有觉得我反常、为此更加惊恐,而是弯下腰朝我鞠躬,小心翼翼保证她不再犯相同的错。
嗯。我能理解她的态度。毕竟以她的身份来说,主人的心情就如秋日的天空一般变化莫测,心情好时给予她宽容,心情不好时可能会拿她出气。因此当“和善”这种东西落到她头上时,她既没有必要感恩戴德,也没有必要惊恐不安。
人之常情。
在这之后,我继续尝试做一个正常人,为自己的第二人生负责。比如家里开宴会时,招待了一些乡绅来参加。一家乡绅带着他们的独生子来参会,而那穿着租赁来的衣服、看着瘦斤干巴的小男孩趁着双亲不注意误入了我的花园,并摘下了一朵花送给了他的母亲。
按照原作,此时我应该用爱用的扇子夹住那细弱的手指,一边讥讽他是个肮脏的小偷,一边缓缓夹断他的五根手指。他的父母会在旁边痛哭流涕,请求我宽恕他们孩子的无心之过,而我会看在举办人——也就是我亲爱的兄长的面上,给予他们一丝怜悯——将他们孩子被夹断的手指送还给他们。
当初看到这一幕时,我着实为女配的残暴心感不悦。我无法理解她为何如此暴戾,也无法理解她怎能若无其事干出这种残忍的事——当我亲自经历这个事件时,我依旧是如此感想。
于是我不仅原谅了孩子的举止,甚至还亲自去花园里剪下许多花,送给了在场的女士们。女士们将鲜花别在胸口,而这小小的插曲让她们对我——以及我的家族赞不绝口。
不过只是宴会当时的事情罢了。
无论宴会上他们怎样赞美这个举动,无论宴会上他们怎样赞誉那朵鲜花,当曲终人散,所有的奉承与感叹都随着夜色消失在天际。鲜花或被人养在花瓶中,装点着窗台;或被人丢弃在草丛中,成为种子的棉被......无论它们当时在宴会上代表着什么,随着时间流逝,它们最终的归宿都是泥土。
我对此并无想法。我认为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在风云变幻的社交场上,逢场作戏才是常态,真心相待总是少数。那夜来参加宴会的人本就是冲着我的兄长而来,我这个做妹妹的如果做得好,那自然是给家族脸上添光;如果做的不好,那在家中权势的影响下,也没有人敢对我指手画脚。
理所当然。
总之,我没有按原有的故事情节走,我的人生也没有因此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仆人们对我依旧那么客气,家人们依旧将我视为掌上明珠,有求于我的人依旧会对我低三下四,位高于我的人会审视我的身份,然后给予合理的待遇。
一切都正常运行。这个世界不会因为我不做什么坏事就发生巨大变化,也不会因为我做了什么好事就减少什么问题。
我确实可以度过一个平静又衣食无忧的人生。
但是,如果你记得我最初的表述——我最初也是这么做的——你就应当知道,我没有选择继续这样宁静的生活。
为什么?
因为我开始感到无趣。
我保持和善对待周围的人,他们不会因此畏惧我,却也不会因此爱戴我,因为对他们来说,我的行动不过是我这个阶级的“力所能及”。我尝试去做某些在这个环境里看起来离经叛道的事情——比如读书、骑马、练剑——家里的人也不会阻止我,甚至十分支持我。当我取得成绩时他们甚至会由衷地赞叹,说他们心爱的女儿/妹妹/姐姐真是多才多艺。
但赞叹只是赞叹,他们从未想过我能用这些技能去做些什么。对他们来说,我这只是有钱人的业余爱好,今天是骑马射箭,说不定明天就是站上舞台去唱歌剧。才艺对他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大的价值,但是既然“宝贝女儿”开心,那由她去吧。
反正他们承受得起代价。
那么,如果我尝试了解家族的事业、尝试进入到权力的中心呢?
他们也没有阻止我。双亲也好,兄弟姐妹也罢,他们会认真回答我每一个问题,将错综复杂的关系向我解明,哪怕我问出再蠢的问题,他们也会耐心地解答,直到我理解了里面所有运转的规则。他们甚至愿意提供我练手的机会,无论是经营还是权力斗争,他们都乐意给予我“锻炼”的机会。
非常美满和谐的家庭对吧?我也这么觉得。
但这一切的纵容,只是因为——我们承担得起这样的代价罢了。
那么,如果我对衣食无忧的生活感到厌弃,那我抛开所有身份与资产,去当一名务农者、一名商人、一名歌女、一名乞丐呢?
我也这么做过。
我抛弃了姓氏,独自流浪到偏远的乡村,在那里作为一名普通的务农者生存。由于我是外人,我只能借住在一个破旧的茅屋,那里面除了我以外,还有老鼠与虫蚁。第一天住进去我就因为蚊虫叮咬发起了高烧,但是第二天地主就来监工,我只能拖着生病的身体踏上田埂,与其他的农夫一同劳作。
当夕阳西沉,监工的老爷们终于离开,我也因为高烧昏倒在地。醒来时我没有躺在那个破旧的茅屋,而是躺在一间简陋的柴屋里,照顾我的是这个村庄的一户人家。因操劳而早早有了白发的农妇用仅剩的一把白米给我煮了一碗粥,而之前因为务农断了半只手掌的农夫则在外劈柴,只为给我生一堆暖身的火。他们的孩子衣衫褴褛,但他们攀在榻边看着我,询问我感觉是否好了些。
我望着他们淳朴善良的脸,忽然流起了眼泪。他们误以为我是吃过太多苦才会悲从心起,而我慌忙擦掉眼泪,说是粥太好吃了。我当时还没有想通为何我会流泪,直到——
直到我开垦的荒地种出了粮食,善良的村民们为我庆祝,与我分享,然后在第二天大家被卷入边境的斗争,将性命归还给泥土。
直到我被冷酷的佣兵抓住,光脚走了数十里地,被当做奴隶关押在地牢时,遇到了一个勇敢的少年,那个少年带着我们逃离了奴隶所,并将我送到了安全的城镇,从此不再相见。
直到我利用我的知识与技能开了一家小店,帮他人写写情书与文件,在事业渐起的时候,被污蔑为敌国的间谍,差点死在士兵的长矛之下。
直到某天夜里,我路过亮着暖光的人家,看着壁炉里燃烧的火苗,回忆起那一碗热粥时,我才终于明白那时我流泪的理由。
我的内心居然已无法因他人的情意产生波动。
我将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我将一切都视为人之常情。我用常理去解释遇到的所有善与恶,我明明身在此处,却又置身事外。
无论我怎么看待这个世界,无论这个世界怎样对待我,我的心似乎都不在此处。我明明能看到他人的善意,我明明能感知到他人的悲苦,可是当我说出或感谢或同情的话语时,我却无法相信那些话究竟有多少是真实。
我突然不明白我究竟是为何而存在。
我突然不明白自己到底是谁。
那么,或许你会想说,我应当踏上寻找自我的旅程了。
是的,我也这么想的。
然而这个旅程结束得比我想象的快。
当一个路人撞到我的肩膀,他向我索求赔偿费时,我顺手抄起路边摊上放着的扇子,用扇柄狠狠扇了他的脸。
木质的扇柄被折断,尖利的断口划破了他的脸皮。红色的血珠顺着扇柄流下,淌入了我的手心,滴落在我的脚下。
而我直愣愣地看着那开始浸入木片的血液,手腕一甩,将扇面展开。
我将那残破的扇子遮到嘴边,喉咙颤动,一串声响顺着我的嘴唇零落而出。
我找到了自我。
......话已至此,想必你已知道当时从我嘴角零落而出的究竟是什么。
而回顾之前我的描述,想必你也产生了一个疑问。
既然我已经选择好了道路,那为何露出一副不想按照原作剧情走的模样呢?
其实是这样的。
今天晚上,我将参加一个宴会。部分参会者将会在这个宴会上享受最后的晚餐,而我在他们陷入沉寂之后,将展开扇面,发出代表性的笑声。
现在,我手上有两把扇子。一把是红色,一把是黑色。
你觉得我应该选择哪一把,才更符合原作的剧情?
END
作者:伊西多
文体:同人小说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cp:金秋天/金敏知,斜线有意义
建议BGM:Polaroid Love——ENHYPEN
彼时敏知正盯着那个女孩跳舞。她很会甩头,一头的黑金长发在空中一个飞卷,只是下肢力量弱些,总觉得重心不稳。
Hanni在背后拍拍她。
“干嘛总盯着人家看啊?”把敏知拉开一段距离后她才开口,“你认识她?”
“她是谁?”
舞蹈其实并不是能让敏知佩服的水平。但那个女孩有双温柔的、轻渺的眼睛。
“她比我们还大两岁呢,得叫她姐姐。秋天姐姐。舞社我认识的学长说,最好别得罪她。”
“为什么?”那么温柔的,含笑的眼睛,敏知想不出不亲近她的理由。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没和她说过话,不过她看起来就那样。”Hanni总结,“漂亮是漂亮,但是愣愣的,就是个木头美人。”
这话叫敏知心里有些不好受,但最终也没开口。到了她们的舞室,其余几个人等在那里,音乐响起,敏知微微俯下身。
一直把这支舞过了十几遍,敏知才能回家。日日如此,下了课,哥哥骑着摩托车来接她。走廊上偶尔她能撞见秋天,长发披散,或者高马尾,和几个她不认识的漂亮女孩并肩而立,温柔微笑着,敏知的眼睛情不自禁吸在她身上,她笑起来,上嘴唇却是向上弯的,像笑得不尽意,绽放得不充分的一枚花苞。
哥哥刚当上警察,事务繁杂,下班的时间和敏知回家的时间一样晚。听说是因为本地的黑帮混混。敏知自然也被要求了最近小心,晚上别出去乱窜。
但先来的反而是一群女孩。敏知和其他几人一起练舞时,门被推开,她们就这么大剌剌走进来。
“你们是新来的?”
Hanni见她们来势不好,连忙笑道:“我们……”
为首那个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敏知连忙扶起她,转头怒问道:“你们想打架?我们惹你们了吗?”
“你叫金敏知是吧?”那女孩嗤笑道,“你还真狂啊,仗着自己长着张漂亮脸蛋,进了舞社连学姐都不认得?跪下啊,我要你跪下给我道歉!”
敏知一时愣在当地。要说打架,无非是打了别人或者被人打,对方人多势众,她也不怕,自己被打了也无所谓。可是,Hanni和其他人还在这儿,让朋友受连累,她实在不愿意。
那么难道真要跪下去给她们道歉吗?
犹豫间,她已经微微屈膝,却突然听见门口一个低柔的声音:“这是在干什么?”
秋天走了进来。敏知一眼注意到,她剪短了一头长发,显得更小。站在对面,像那女孩的学妹。
那女孩说:“秋天,你干嘛多管闲事?我教训一下学妹而已,连声学姐也不知道,现在的学生真没礼貌!”
看样子她俩是同年。秋天慢吞吞答:“什么啊,你说我多管闲事?敏知——”
她的双眼看过来。短发上也没个夹子,因此两人眼神间,还阻隔了几绺散落的发丝。
敏知福至心灵:“秋天姐姐。”
“这就对了嘛。”秋天微笑起来,顺手把发丝掖在耳后。“不仅是你的学妹,也是我的学妹。她只是一时的疏忽,其实还是很乖很听话的。你这个姐姐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她过不去了。”
那女孩咬牙道:“照你这么说,难道我今天就白来一趟了吗?”
秋天牵住敏知的手。她虽然是姐姐,个子却比敏知矮上不少。她站在敏知身前,笑道:“你来这一趟无非是要惩罚她。不劳你动手,我替你罚,我也想管教管教妹妹。”
一行人终于浩浩荡荡离去。秋天对Hanni和其他人说:“今天你们先走吧。”随后把敏知拽走。
“……”她走得不快,可是左手拽了敏知的右手,敏知在后面走得别别扭扭,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问道:“秋天姐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要罚你。”秋天的语气中还带笑,带她上了二楼,拐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拿起桌上的板擦,对她道:“手伸出来。”
“姐姐……”敏知想说自己没错,为什么要打,可是这种撒娇般的话,和才认识的姐姐说,会不会太亲密了?但秋天见她不伸手,自己拎起了她的指尖,一板刷打下来,掌心顿现一条红痕。
“痛吗?”
敏知摇摇头。其实是痛的,虽然秋天明显放轻了力度。秋天又是五下打下来,抬头看看敏知,这个女孩紧盯着自己摊平的掌心,眉头向上拱起,圆钝的眼角,乌溜溜的眼珠,像极了一只受委屈的小狗。她掌心已是一片红了,但打得不重,半小时后也就缓过来了。秋天放下板擦,道:“好了,罚完了,你走吧。”
“姐姐……为什么要帮我?”敏知背过手去,掌心一片火辣辣的,手指搓上去都没了直觉,她出声询问,却有些不敢看秋天的眼睛。
“因为我是姐姐嘛。”秋天笑着,语气软绵绵。
她看着敏知说了声“姐姐再见”,消失在门口。手机铃声响起,有人给她打电话。
对面那个人说:“我今天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
秋天心想,我又没让你来接,一开始是你自己非要来接我的。打乱了我的生活,你倒是理直气壮。她开口:“出什么事了?”
“反正有事要处理。”
“也不需要你亲自动手吧?交给下面的人也可以吧?”
“我得善后。你别管了。”
“好。再见。”
她下楼,又自己一个练了一遍舞。末了出门,却意外看见敏知还站在门外。
“你怎么还在这儿?”
“姐姐?本来是我哥要来接我的,今天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来。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接通。”
“这样啊。”秋天点点头,“但是已经这么晚了,再迟点,舞社都要关门了。你看这样好不好,你给你哥哥发条消息,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姐姐!”敏知吃了一惊,秋天又补上一句解释:“我会骑摩托车哦。走吧。”
她拉起敏知的手,那手心还是滚热的,秋天问:“还疼吗?”
“不。”敏知说:“谢谢姐姐。”
路上两个人停下,敏知进超市买了点伤药。鬼使神差地她又买了条蓝色的缎带,她是打算把这根色泽漂亮的发饰送给秋天的。要问为什么,大概是因为秋天明明有头盔,却不戴,头发都撩在敏知的脸上,有股奶香味,絮絮的烦人。
要怎么说呢?非常简单,说:今天谢谢姐姐了,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可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敏知就是说不出口。直到她到了家,下了车,跟秋天说了谢谢。
回家之后,她发现家里空无一人。手机上有三个来自父母的未接电话,她打回去,才知道哥哥出了车祸。
电话那头母亲在哭,但仍然说:“敏知啊,今晚你就先一个人在家吧……我和你爸爸没办法回去。”
“哥哥呢?”敏知焦急地想知道哥哥伤得怎么样?到底为什么会出车祸?
“还在抢救。”母亲压抑着声音说。“突然打了电话过来,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医院的时候你哥哥还在昏迷中。敏知,听妈妈的话,你别管这些了,先去睡好吗?”
这天晚上,敏知从睡梦中惊醒。她疑心自己听到了石头砸窗的声音。她小心翼翼地溜下床,随手操起桌上的台灯,把住了窗帘的一角。
掀开时,她眼前闪烁过哥哥,和血红的画面。
楼下似乎有黑影闪过。路灯仍静寂地矗立。敏知放下窗帘,回到床上,睁着双眼,迷迷蒙蒙的不知何时睡去。
第二天她才见到了哥哥,是活的、会笑的、能说话的、疗养后无大碍的,敏知顿觉轻松,几乎整个身体都瘫软下来,坐在床边,给哥哥削一个苹果。
警察正在调查,但哥哥说,估计很难了。他出车祸的那条小路没有监控,他也没看到对方的车牌号,只是隐约感觉出那个肇事者下车看了看他的情况。不过人没事已经是万幸。
但敏知出去买午餐时,却突然看到病房门上贴了张纸,上面是个大大的笑脸,黑色马克笔粗狂的字迹,眼睛是两个大叉。
父母和哥哥看到这张纸也愣了愣。母亲说:“可能是哪个小孩恶作剧贴的吧。”
这段小插曲只给敏知的心中增添了一点阴影。吃完午餐,她自己一个人去舞社,想要继续练舞。
顺带……送给秋天那件礼物。
她只身走在路上,正拿着手机,想到自己还没有秋天的电话号码。路边却突然转出了一辆黑色轿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敏知加快脚步,它也跟着快。敏知停住,它也停住。
敏知盯住车窗。车窗缓缓摇下,里面的黄毛男人对她吹了声口哨:“呀,看起来你还很有心情啊?”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她往车窗里面看去,心突然一惊。仿佛有马克笔的字迹搁在副驾驶上。可是没等她细看,黄毛的身体就挡住了她的视线。对方凑出大半个身子,使得敏知只能后退一步,听见他用轻佻的语气说出哥哥的名字:“你是他的妹妹吧?没想到啊,这么漂亮。”
“你为什么会知道?你是谁?”
对方哈哈大笑,坐回车里飞驰而去。敏知只来得及打开摄像机匆匆拍下那辆车的几张照片,这才发现车根本没挂牌号。但这无伤大雅,不久她就又看见了他,连带那马克笔的字迹:十来个戴着白色面具、眼部打叉的男人,在舞社一角围住了她。为首的正是那个黄毛男人,她听出是他的声音说:“把你手机放下,别想着报警了,你哥哥还在医院躺着,你还想给他拉两个陪床的吗?”
随即探过一只手来,对着手机就是一下,但敏知眼疾手快地躲了过去,使他扑了个空,男人群里响起稀稀落落的几声笑。
“你们再过来,”敏知扫视四周,看看可有什么趁手的物件,“我就喊人了!这里是舞社……”
她退到桌子边,退无可退。黄毛嗤了一声,他背后某个人说:“别挣扎了,丫头,一个娘们儿,还想学你那个哥哥吗?他那么爱犟,现在又有什么下场,嗯?”
“我哥哥……他跟你们有什么仇?”
那人才要回答,敏知背在身后的手一翻,她在背后摸到了一个不知是什么的方块形物体,将它狠狠砸到了黄毛的脸上,在黄毛应声而倒时,拔足飞奔。背后有只手来抓她的外套,她仓皇回头,瞥见那个方块原来是一个电子钟,大概是哪个老师留在这里的。黄毛还倒在地上,被她砸破了头。她从外套中溜出去,把衣服留给那个男人,接着冲了出去。
没撞见任何人,也许还是幸运。可敏知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足以让她寒毛直竖。她跑下一层楼,再拐下楼梯时,拐角的门突然打开。秋天从门里伸出一只手,把她拉进了房间。
她把她塞进柜子后狭窄的空间里,随后走出去,咔哒一声,锁上了门。
她去了哪里?她去跟那帮人汇报自己的行踪了吗?敏知不好乱动。片刻后,她摸索起自己的手机,随之绝望地发现它大概和外套躺在一起,自己的衣兜别无他物,除了右口袋里的一根蓝色发带。
就在这时门又开了。
秋天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他们还在找你,先别出去。”
“姐姐,能借用一下你的手机么?我想给爸妈打个电话,顺带报警。”
秋天把手机递给她。敏知先给父母打了,大体把这些事说了一遍。她不肯让他们来接她,只说自己会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说。之后她才报了警,说完事件、地点,挂了电话后这才放松下来。
“他们为什么要缠着你,你知道吗?”
“大概是因为我哥哥吧,他是警察,可能无意之中得罪了这帮小混混。我哥哥他,昨天出车祸了。”见秋天蹙眉,敏知又连忙补充道:“还好,他现在已经没危险了。”
“那你千万要小心。”
“我知道的。”
或许是由于刚刚逃离魔爪,敏知的神经还很是兴奋,她没有了之前的瞻前顾后,就这样径直开口:“还有这条发带,是我昨天就想送给你的。”
秋天一怔:“谢谢,敏知。”
你知道我的名字?即使是在焦灼中,这件事也在敏知的神经上带起一阵震颤的兴奋。“我替你扎起来吧。”她没把发带递给秋天,却这样提议道。
秋天点头答应了,只是她的一头短发将将才能扎起来,短得像根燕尾巴。不过,即使这样,也不妨碍她的漂亮,甚至那双黑眼睛更温柔了。
敏知心中一动,抱住了她。
“姐姐,姐姐。”她埋在秋天的肩头,低声喃喃。即使如此,秋天也没推开她。
敏知的唯一一个接吻对象是Hanni。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对方抽到了“亲吻你最好的朋友”的卡片,二话不说,扳过敏知的头就亲吻,敏知只能听见周遭一片的起哄声。事后Hanni问她,是不是生气了,敏知说,没有,只不过太突然了,她希望能再吻一次。第二个吻比第一个更像玩笑,更轻柔,更紧张,最后Hanni率先把头撇开,笑着说有点痒。她们走在夜晚的路上,没有注意路边的植物,以及Hanni花粉过敏。
这个吻和那两个截然不同。敏知的感官由于信息过多而滞后了刹那,回过神来时在心底感叹了一声秋天绝佳的吻技。她毫不怀疑秋天拥有能给樱桃梗打结的灵巧舌头。但是她俩挨挨挤挤、温热新鲜的肉体互相碰撞黏连吸引,相依的唇舌,充其量是起伏的肉体海浪中偶然一闪的鲜红波光。敏知感觉到秋天的手毫不犹豫地攀到她的腰际,摸到大腿,再往上行至那蓬勃的中心,直到此刻敏知才觉察到那里不同寻常的热和潜伏着的痒。而那只手像一只窥觊猎物的蜘蛛,挑开她的**,缓缓行入。
敏知所能做的仅仅是牢箍住秋天的肩头。
突然**深处一阵剧痛,紧跟着就是手指的抽离。秋天被从她身上拖开,揪着头发一把摔到地上。
黄毛面具男就站在两人面前,敏知被吓得一时连呼吸都忘了。她似乎听见他沉重的呼吸声,下一秒秋天就扑了过来,挡在了他跟前。
“别动她。”秋天温软的声音斩截地请求。
清脆的一声响,她的身子猛地歪了出去,随即又直回来。发带掉落,她的短发散开。她仍然坚持道:“你说过的!只是善后,这是你说过的!事情就该到此为止了吧?我求你,求求你……”
秋天跪在了地上。黄毛骂了声“你这贱人”,敏知几乎以为他还要打她。但他把她从地上薅起来,毫不犹豫地推到墙上,拉下**,扯下她的**。
他们不断地发出声音。********,********,很久很久,久到敏知也**********,*****,************。直到她用沾湿的手捡起那根发带,无视那仍在纠缠的两人,走出门去,一路畅通无阻。
你好~
敏知能够想象出那个姐姐笑眯眯地对她打着招呼。她打出:你好哟,秋天姐姐。
好久没看见你了
其实是我搬家了哈哈哈哈,我哥哥也换到了这里的工作单位
那不错哦
是的,不错
对面沉寂了一会儿。就在敏知以为对方不会再回复的时候,那边又发了信息来。
不好意思啊,你送我的发带,找不到了
对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找不到了
敏知回复:
啊,是为什么不见的啊
不清楚呢,说不定是在来舞社的路上,因为没有戴头盔什么的
还加了几个哭哭的表情符号。姐姐在说谎。姐姐一直在骗我呢。想这样回复的敏知,最终发送了像是示弱的话。
我可以买新的寄给姐姐
不用了不用了,哈哈哈,那样就太麻烦敏知了
而且我本来也不是因为想要新的发带才跟敏知联系的啊
嗯……可是,我想说
姐姐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的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不是吗
很对不起,那天就那样丢下姐姐跑掉了
不想再兜圈子了,敏知干脆直接挑明。那边果然再次沉默了,但很快又继续回复:
不要说对不起
他是我的男朋友
完蛋了,感觉需要跟你道歉的事情又变多了
姐姐是在说谎吧?
没有回复。
在等待秋天回复的这一小段时间里,敏知想到了Hanni的话,她说秋天是具木头美人。她说的对。敏知感到秋天的每一句话都在她的肺部震动,粗粝如木屑,梗结作团。而敏知的话就像抛出的石头,闷声地反弹回来,而木头上始终只有生长的波纹。
姐姐没有在说谎。
对面突然显示“正在输入中”。敏知攥紧了手机,不带有一丝好奇心,只是无法控制地发抖。骗子,骗子。
如果姐姐愿意一直说谎,就太好了。
备注:之所以建议这首bgm只是因为我听过觉得很好听并且听着它写完了这篇同人文而已~写到后面禁不住用了点韩语翻译体。歌真的很好听对吧,明知道爱情很庸俗,还是无法抵抗身心的真实感受。当然这些和本文无关,本文只是在拉娘罢了。
有**是我在writeas上发然后被骂spam网站于是良心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