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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您恐怕吃不上新的麦子了。”
“再来,再说一次。”
“您恐怕是吃不上新的麦子了。”
“好,好啊!”那看似粗鲁的汉子正粗鲁地把杀过鱼的手往身上一抹,手背手心的鱼血全涂在了衣服上。他抹完伸出手,食指冲着一个矮小的男人。
“你的身份是?”
“我是有名有姓的巫师,为大王占卜来的。”
矮小的男人微微颔首以示尊敬。
“很好。”汉子全不顾鱼的腥气,挠了挠头,又把手放在鼻子前,思考了片刻,他又问了,“那...我是谁?”
“我不认识。”
“那就更好了。只不过,你想要什么来着。”
矮小的男人笑了笑,说道:“我是巫师。”
王常常梦见恶鬼。他梦见恶鬼环绕着他,想要吃掉他。因此王在现实里常常吃不下饭,身形也日渐消瘦。宫里伺候的人不懂为何会梦见恶鬼,于是也常被晕头的王送去当鬼。
落下的人头砸在地上,腥气几天都不会散。王进食才开始顺畅起来。
王的精神大概是坏了。
王从宫外请来有名的巫师为他卜卦,那巫人说:“大王,您恐怕吃不上新麦了。”
王来不及质问他,心里闪过了新麦的收割之日。从稍高的宫殿上往外看,农人的麦子还是青苗。王的手开始发抖,不过很快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来,低头看向台阶下矮小的巫人。
“巫,你说我吃不上明年的新麦,我不信。”
“你也要等到那一天。我死的那一天,或者,我吃下新麦的那一天。”
青衣青帽接踵相连,他们围成一圈,头顶青幡正伴着春风起舞。
地面青意已生得郁郁葱葱,一只泥牛正立在上面。它被从轿上搬运下来,今天的节目开始进入最后的阶段。
同样一身青色的王从兵士间走出,他手上握着一只长鞭。下一刻,他便挥舞长鞭向泥牛劈去。那就是劈,长鞭尖端的一段在力的传导下,此时已无坚不摧,轻易地便在泥牛上留下深深的痕迹。农人望着飞溅的碎片,心情期待。
数鞭下去,泥牛已看不出是牛。然而王的长鞭不停,甚至更加强力。牛头、牛身都已破坏殆尽,不留下一块“可供鞭打”的碎块。
再几鞭下去,地面便只剩下一摊碎片。王拖着长鞭施施然离场,他的鬓下稍稍结了一层细汗,除此之外便不见他其余的疲态。他没入兵士之中,消失在了人群的视线中。
春风仍然吹着,兵士们退去了。只留下农人冲进鞭牛的场地,开始捡拾地面的碎屑。他们认为这能带来丰收。
“他好像一点没受影响呢。”
“没有问题的,预言已经宣扬出去了。剩下的预言会帮我们完成。”
“王上,缓已经到了。”
“请他进来吧。”
缓是秦国的神医,此次来晋,是为了给王治病。缓相貌正是一副神医的模样,白发苍髯,笑容慈祥。
他跪坐下,刚抚上脉。那宛如泥人雕刻的笑脸便逐渐溶化。
“这病...”
“这病在肓的上面,膏的下面,针灸药物都不能达,已经不是医生能治的病了。”
王叹了口气,捂住右眼。
“您可真是神医啊。我要赏赐你。”
王放下手,说道。
“不过新麦已经近了。”
“听说了吗?王吃不到新麦就要死了!”
“你在说什么呢?是王活不到吃新麦的时候了!”
“有甚差别?”
“你!?”
“王要死了?可春社那天他还那么健壮。”
“是天发话了,由巫师说的。”
“可巫师说的...”
“有什么挂碍,人终有一死罢了。”
话语在人嘴上风传。讨论从王宫到民间又从民间回到王宫。
王已经彻底倒了。他日夜都在床上,嘴上只传出些呓语。新麦一天天成长,麦子的香气甚至飞进王宫来。但王依旧没有死。
“新麦收割了!”“今年又是一个丰年啊。”
“可惜王上已经吃不上了。”春社时抢到最多泥牛碎片的农人感概地说到,“新王上还能像以前那样挥鞭吗?”
矮小的巫师正走在昏暗的走廊上。此时已是夏天,天上的雷雨正在酝酿,正准备要炸醒掀翻世界上的一切
王上就在三个月前见他的那个大厅。
他依旧威势凌然,但面见他时的仪仗已不如三个月前了。武人或许熟悉了躺在床上的王上,站姿歪歪扭扭。
“新麦已经在炊了。再过半个时辰,我就能吃上新麦”
矮小的巫师微微颌首。
“我想来想去,病为何出?原因都是在你。”
“况且我没有死。”
“所以你要死。”
巫师的人头落地,腥气弥漫厅室。
人头被吊在梁上,一会要看着王上吃上一碗新麦制成的面条。
好像过往心忧都被抛在脑后,王沉重地一叹。他脚步虚浮地走向厕所。
王最终还是死了,脚踩空掉在了便池里。他最终也没吃上新麦。
没有主人的王宫很快便把消息传到了外界。众人谈论起王的死讯,如同理所应当。
“唉,王上三个月前就是要死的了!”
挂在梁上的人头滴溜溜转着。粗鲁的汉子从阴影里走出来。他解开绳子,把人头抱在怀里。
“巫,这件事没你就做不成。没有你的那句话,缓就不会害怕预言拒绝诊治,我也不能无视兵士在王宫行走。我感谢你。”
“王死了,你也死了,我却不能与你同去。我要在各国里宣扬你的事迹。”
“这也是你想要的,对吧。”
汉子将人头裹起,从门侧离开了。
作者:【十二招】痛土豆
MODE:笑語/求知
梅塔埃爾學習長笛一十九年,始於其九歲時切斷十指。那時她剛被編排入最新的親衛軍預訓營,從父親手上接過10001號鍍銀碼牌,連接的皮帶會在劇烈運動時將脖子摩擦出紅印,這做法很古典,據載舊時代的戰馬就是用鐵片編號,表示所有權歸屬軍隊。那一頭不足寸長的短髮不難梳理,不过她起先咬破理髮師的小臂皮膚,又把淚水滴到那傷口上,最後在幾個耳光下不得不服從,才把那頭光亮的調溫儀噴氣顏色的長髮節省成這樣,與漆黑的制服恰好相配。搜身,收繳私人物品,縱隊排列,轉身,報上名號,朗誦誓詞。基於年齡差距和父親的囑託她可想而知地被孤立,一個人坐在獨間吃那些合成餉,灰棕色和鮮綠色和暗紅色和淡黃色和黑鉻色排列五四三二一,可能性的填充組合比軍規條目要少得多,當然在嘗試用不同手勢拿餐具成為最後的娛樂環節時它們就不遑多讓了。某一節演武操練結束之際家中的副機將她領走,从訓練場到交通終端到宅邸的大堂,父親從雕花木桌旁拿起一個長長的黑盒,打開它取出一柄長笛交給梅塔埃爾,他什麼也沒有說,他們默認是時候了。最初的實踐課程(在那之前是漫長的樂理與軍樂史)要求她吹奏以則喀特語的她的姓氏,她以為她能輕鬆做到因為它們一直以來作為心臟上的基因手術標記隨著它的搏動而鳴笛——加-爾-万-尼-亞,記好了你是加爾萬尼亞的女兒無論你排行多少処在何方安坐高堂抑或身陷囹圄無論你的壽命過去十年一百年一千年也始終——好像那個標牌一樣閃著白光...老師說,你想得太慢、氣息不穩,再快一點,再快一點,再快一點再快一點再快一點再快一點,他背在背後的教鞭在模擬夕照的轉變下越拉越長。當肉軀的分裂不再代表結局(這個暌違的詞語),這一切就衹是:生——死、生——死、生————死。他們每每對她的(她的?)身體像擺弄打結的布袋一樣妄為,顯微剪與鑷與骨鉆噠噠響,她閉眼前看到的不止有他們還有母親尚未去世時曾帶她前往多薩拿的長兄(那裡的人們爭相以身體的昂貴標榜自身的高貴,一十二隻黃金手臂的執政官對他說,好在我們的記憶沒有被分裝進肉與骨的縫隙,一個不合時宜的玩笑),作為跟隨實習的接駁手,他看著她的手,與主刀低聲交談,內容她沒有聽清。無影燈懸於頭頂,緊連著坐落在虛天頂中央的儀器中樞,零件上下滑動非現實地寂靜無聲,而仰望,即保持水平時的所見,無法不包含遙遠的銅灰天際,那幾乎從來不變化分毫。依然殘留的視覺幻影常常使她記起歷史學的邊角料,舊時代人民對迴光返照的殷勤記述被精密的物理邏輯一一解剖,人民這個字眼也逐漸昏花裂解,她並未理解,之於她的童年之夢正橫陳裸露、纖脈分明。如換牙般換掉手指的最後一次是她的成年禮,她得以徒手雕刻微准度最高的機械刻印,或完成戰備臨場的細胞手術,再繁複多變的指法早就不在話下。那時她嶄新的黃銅色指甲豎立在鍵帽旁,等待父親臨場親自指揮。鉑制的長笛(用這雙手掂一掂量吧),最好的材料,莎草譜《第八騎兵進行曲》,最好的布陣。留緩,波動,揚昇,再延宕,十年後再度靜聽錄音時她聯想到戰術學實驗棋子的碰撞,聯想到馬鐙的敲打,想到鐙骨,又想到十指連著的五臟六腑與戰友們橫飛的斷肢殘臂灑滿豐饒的土地與大海如陣雨或狂風在清爽的白晝照耀之中攪拌還有他們被統計成用於上報的數字符號,可是父親如何揮刀斬斷她的手指,自己又如何甚至不記得遍地搜尋四散的手指就被運至手術臺上呆滯地等待整整七個小時神經組接(儘管義體已經預先全部製作完成,首席醫術士也要花上這麼久),關於這些以及草甸、海濱、峽灣、與曾經仰視著懸掛在書室的長笛的時日,她已經不記得了。
後記:起初想要表達的包括童年創傷、戰爭物化與去個體化、音乐与战争的自然互喻等等,最後衹是寫成了很不像樣的東西,甚至還要拿後記來湊滿字數(因為我認為這篇文字該結束了)。關於斷指的理由暗示較為幽微,這緣故是想剝離掉這一部分疑問表現創傷所致記憶喪失。說白了就是演武所需的手部靈活性鑒定,梅塔的原生身體數據無法通過初測。
作者:【十二招】奧利奧
中靶:無
勝負結果:全勝
老李是八角街的老住户,年轻时候干过搬运工、修过小物件、也看过大门、扫过大街,他做这么些活儿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的讨口饭吃。那会儿他家很穷,家里人勉强供他读完小学,但到了该上初中的年纪,家里头实在掏不出钱,他是个有孝心的孩子,念父母为自己操劳奔波,也想帮他们分担点事,所以当时他跟父母说,哪怕他上不了学,他也要帮家里忙,等长大了他就去找工作,养活这个家。他记得那会儿他爸妈是不赞同他的,他们觉得即便要砸锅卖铁,只要能让孩子继续学业一切都值得。所以一家人就此事算是吵了一架,冷静下来想想,还是各退一步,家长想办法筹钱供他念书,他也要努力学习,回家就帮家里面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后来呢,老李只读完初一,到初二便因为家庭经济过于艰难,迫不得已选择辍学帮父母放羊种地。那时候多难啊,可再难他也咬牙坚持了下来,他知道无论如何只要他还活着,他就要为爸妈分担这个家的责任。再苦再累,只要能养家糊口,他都愿意干。如今即将迈入五十岁门槛的老李早已结婚生子,组建了新家庭,他也不再是当年那个一身衣衫褴褛的穷小子,而是历经多年打拼建了家自己的小饭店,当了个老板,在这块街区算是小有名气。问他最后为啥是开了餐厅,老李说,他想让像他一样在外奔波的人能吃到一口家的味道,让他们在繁忙之余得到尽可能的休息。只要客人满足了,他也很开心。老李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笑容。
春节刚过去没几天,但夜晚的八角街依然装点着火红通明的大灯笼、年画春联更不必说,摆摊的小贩们吆喝着,浓厚的年味还没溜走,它在街角巷间转来转去,和这儿的人们一同高歌欢庆。老李的饭店也热情不减,客人是络绎不绝,多数是老顾客,就认他家菜口味。老李忙前忙后,既要在后厨掌勺,又要到前台来清点货物。像他们这样的小店人手不过三四个,忙起来都得一人身兼多职,虽然很辛苦,但老李几乎不会抱怨什么。在他看来,饭菜的香气萦绕餐厅之中,食客们露出的欢声笑语就是对他最大的鼓舞,仅靠金钱是换不来的。
老李往锅里倒了些许花生油,下入葱姜蒜炒香,再下腌制好的鸡肉大火翻炒,随后依次放入切好的香菇、笋丁、胡萝卜等配菜,再倒适量盐、糖,浇一圈酱油和料酒,快速炒熟,最后勾层芡汁,一道香嫩可口的家常菜就做好了。他叫店里伙计端走上菜,正准备做下一道,另一个伙计就过来跟他说刚有个老客户提意见,说他们家这个烧肉段有点咸了,老李就撂下菜铲子,嘱咐另一个厨子暂替他的活儿,跟着前台这小伙出去瞅瞅。
提意见的顾客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带着妻子跟孩子一块来吃饭的,这一见面男人就说自己对这菜没啥毛病可挑,他本来就好重口,只是他家那小孩皱眉头一个劲说咸,夫妻俩也不好意思麻烦店家,就想着拿汤汤水水涮几下把味儿弄淡点,让孩子放心吃,但也不知道是孩子味觉敏感还是怎么,还是嫌味重,夫妇俩才琢磨着也可能这回大厨盐撒多了,就跟店家反馈下次他们再点菜就把这道菜给他们做淡点。老李说行他记住了,不过看那孩子真挺想吃这肉段的,他倒是有个办法,说着回厨房忙活一阵,端着盘清炒肉段出来了。那夫妻俩惊着了,连忙说不用麻烦,但老李摆手说没事,做个简单菜不费事的。那孩子年纪小,也就三四岁左右,不在意这些有的没的,一看是肉就嚷着要吃,孩子妈就给他夹了一块,小孩手舞足蹈特别开心。这位母亲叮嘱他吃饭别洒桌上,然后转头和丈夫一块感谢老李,不忘叫上小孩一块说谢谢。听着一家三口诚挚的谢意,老李没多说啥,只是笑笑,将这份真挚的情谊默默珍藏心中。回后厨的时候,他不经意瞥见另一桌的年轻女子正在给1岁多的宝宝喂米饭,让他情不自禁回想起他家女儿差不多年纪的时候,一到饭点就咿咿呀呀地黏她妈妈要吃的,孩儿她妈自然拧不过孩子,就会拿个小勺子舀一点稀粥,凑到女儿嘴边小心翼翼地喂她吃。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他家小姑娘也十几岁了,是上初中的年纪,现在的老李有了钱,能供着闺女继续读书,比起自己儿时因贫困无法继续学业好了太多,老李很欣慰,这也算是女儿替自己实现了曾经没有完成的心愿。
已经到了打烊时间,老李难得今天没有再多留一会儿收拾整理门店,而是挂好牌子,去附近夜市买了根烤肠。老李在夜市也有认识他的人,不过今儿有点特别,不是老熟人而是一个陌生的老太太,可能是好奇,也可能是想找个人聊聊话,就和老李攀谈了起来,过了一小会儿他一看表,已经十点多了,他跟老太太说自己有事要先走,回头有缘再聊。老太太没挽留,就是可能年纪大了脑筋有点转不过来,反倒问他这么晚要去哪儿,老李笑着说,下班了,该回家陪老婆孩子啦,时候不早,您也回去好好休息吧。
两个人在此告别,老李骑上自行车,踩着脚蹬子踏上回家的路。
Vol.207「猫」《一小时二十分钟的流浪》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随意
那小动物警觉地打量四周,半个身子藏在草丛后面,摆出随时可以逃走的姿态。有那么一瞬间,孩子与它的眼神交汇,或许只是错觉,但就是那么一瞬间,孩子对眼前的猫猫生出了些许好感。尽管猫儿已经看向马路的另一边,似乎对人类的小男孩没有一点兴趣。
“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咪咪?小白?”孩子慢慢靠近,生怕那机敏地小家伙跑开,“你也无家可归了吗?”
猫咪没有回应,小家伙只是扬起脑袋,轻微地晃动着,打量着他。孩子也趁机观察起来,这是一只白猫,虽然沾染了尘土令它的皮毛欠缺了许多光泽,但仍能看出它曾经的魅力。它的瞳孔是蓝绿色的,很漂亮。孩子想不出用什么词形容它,只能真心实意地夸赞:“你真漂亮。”
猫咪发出一声细微的叫声权当回应,从那个人类幼崽身上收回目光,它盘坐下来,再次将注意力放在马路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
它不怕人,它不是野猫。孩子想到了在社区里,时常会看见跑来觅食的那几只猫,野性十足绝不会与人亲近。别去碰那些野猫,如果你不想自己的身上被划几道口子的话。妈妈经常说,要是得了狂犬病,有你好受的。
“你不会咬我吧?你会拿爪子抓我吗?你身上会有狂犬病毒吗?”猫咪身上传来了不满的咕噜声,“啊,抱歉。”
“对不起。你身上当然不会有病毒,你看起来那么干净漂亮,甚至不像是在外面生活过。”孩子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侧边,孩子的衣服还算整洁干净,直到十几分钟前,他还有家可回,“你是走丢了?还是被赶出来的?谁会把漂亮的你赶出家呢,是因为不听话吗?”
不听话就会被赶出去,孩子还记得母亲把他关在门外时怒气冲冲的话:这么喜欢呆在外面,你就一直呆在外面好了,一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疯玩!话还没说完,门就重重关上,发出“嘭”的一声。把孩子的一切话语都堵在外面。
“我成了流浪者,你是一只流浪猫,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生活,在孩子简单的世界里,就是住哪里吃什么。孩子抬头看了看昏沉下来的天空,感觉鼻子有些酸楚,“说不定我们可以去住天桥底。” 书里经常说,天桥底下是流浪汉的聚集地,然而孩子连天桥在哪里都不清楚。
猫咪依旧盯着路口的方向,一动不动,只有耳朵转了转。
“对于吃什么,我倒是有点想法,毕竟我也是有所准备。”孩子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身子,开始翻找自己的口袋,“我有前几天买菜省下来的,嗯~五块钱。”
孩子把下巴搭在手上,假装琢磨了下:“应该能撑三餐吧。我有点饿了,你要跟我一起吗,我打算去买肉饼吃。不来?那就没你的份喽。”
猫咪目送孩子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它重重地打了个哈欠,挪动身子转换姿势,继续认认真真的打量路经此地的行人们。每一个出现在视野里的人都不放过,有的人很快就会失去猫咪的关注,对某些人猫咪则会直直的盯着,直到走近看清他们的面容为止。它表现出十足的专注,和倾听小孩的烦恼时相比是天壤之别。
随着一连串快速的步伐地响起,猫咪站起身子,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再次出现,嚼着肉饼接近。
“太好了,你还没走呀。”孩子手忙脚乱地撕开肉饼,对着热气腾腾的肉馅“呼呼”了几下,用手指把比较大块的肉挑到地上,“给你给你。”
猫咪被突然落到地上的东西吓得退后了两步,先是在孩子和地上之间来回用目光探寻了几次,而后耸动鼻子怯生生地接近,在谨慎确定无害后,它才开始俯身享用起来。孩子则盯着猫咪继续啃他的肉饼,一人一猫很快用餐完毕。
吃过东西的猫咪看起来有活力多了,它拿身子蹭了蹭孩子,在他的两腿之间穿梭了几个来回,又抬头仔细打量小孩几眼,在确定没有更多的食物后,猫咪就走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坐下来,开始用舌头梳理皮毛。
孩子试探性地坐到猫咪身边,看起来猫儿已经完全接受了孩子的存在,当孩子伸出手抚摸猫咪时,它也只是轻轻地咕噜两声。
“你知道吗,咪咪,我不是贪玩才一整天不回家。我跑去火车站看火车,爸爸他已经很久没回来了。”父亲穿着正装在站台对他挥手告别时的身影,是孩子对父亲最近的记忆,那已经是一年半前的事情。父亲总是很忙,总是出差到各地,孩子总会跑去看火车,隔着铁丝网希望在那些快速闪过的人影中找出自己熟悉的那个人。尽管记忆里的父亲的样子早已模糊,但孩子相信只要看到自己就能回想起来。“说不定,说不定下一班火车上,爸爸就坐着那班火车回来了。只要我看到了,我肯定一眼能认出来。”
突然,猫咪竖起耳朵,从男孩的手边蹿了出去,向着不远处模糊的人影跑去。
“阿雅~阿雅~,对不起哦,把你看丢了。”那是三个长短不一的身影,其中的一个矮矮的冲过来抱起猫咪,开心地喊叫起来,“好乖好乖,阿雅知道我们会来找你对不对。”
“下次你可要看好它,不要再乱跑了。”
“好的~爸爸。”
……
“……原来叫‘阿雅’啊。”孩子仰起头,不知不觉天空已经暗沉下来,黑夜就快到了,“猫被带走了,如果可以能不能把我也带走啊。”
孩子站起身,感受着又一天的失望情绪,考虑着现在家里的母亲是否已经消气。“肯定会被骂得很惨。”
“晨儿,你在这里做什么?”
孩子惊讶的转头,惊喜和惊讶凝滞在他的脸上,声音传来的方向,那里站着熟悉的身影,尽管在黑暗中看不清楚面容,但声音和形体都和记忆中的如出一辙。
“晨儿?”
孩子使劲抹了抹眼泪,冲上去重重地抱住父亲:“我在等你啊。”
“公司那边临时放了假,我都来不及给家里打电话就去赶最末班的火车,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的?”
“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啊!”
END
2022.6.30
写这篇的前半段和后半段,心境完全不一样,导致跑调严重。感觉在中间还缺了一段,但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了,可恶
作者:轻拍拍
要求:随意
梁姗姗撑着遮阳伞,在她十五岁的暑假里漫步于一条商业街。气温虽高,但只要能遮住头顶的阳光,沿海城市的风自会带走多余的热量。她左手插进裤兜,里面有三十元现金,是她今天的闲逛经费。商业街行人稀少,今天并不是属于成年人的假期,她东瞧西顾,偶尔遇见的都是年纪相仿的学生,但大多是拉伙结伴,不像自己独身出门。
她有些不自在,但也有些得意。孤独是人生的常态,我只是在提前习惯孤独,梁姗姗安慰自己。她在班级里的人缘算不上好,有一两个死党,各自住在城南市北,放了假反而不能天天见面;至于其他人,连个联系方式也没有存过。她摸着纸钞,路过一家家清仓甩卖的服装店和全国连锁的奶茶店,盘算着如何充实地度过这一天:先随便找家快餐店吃碗面,剩下二十块足够看场电影,之后躲进书店,可以边吹冷气边翻看新出的漫画和小说。
梁姗姗抬起手腕,那里戴着一块小巧的皮带指针表,这个款式正在年轻人中流行。十二点十分,是时候解决午饭了,她把伞举高些,好看见路边商铺的招牌。就在这时,她看见迎面走过来的单马尾女孩。梁姗姗本想低头避过,可先前举伞的动作太大,对方的视线已经盯紧了自己,只好迎过去。
“真巧啊梁姗姗,在这里遇见你,”对面的女孩一手撑伞,扶了扶窄框眼镜。她皮肤白皙,身材高挑,仅仅是站着就令梁姗姗自惭形秽。
“……是啊,李欣,真巧,”梁姗姗吐着字,思忖着脱身的台词,“我去前面吃午饭,你呢?”她在心里盘算,李欣是优等生,长得好看又有家教,是班级里众星捧月般的人物,肯定不是一个人出门,不至于迁就自己,只要拒绝接下来可能的邀请就能脱身。
“你一个人吗?我也是一个人,可以一起吗?”李欣眨着眼,认真地问。
“啊,我,我一个人,我,我本来打算吃前面的——麦当劳,”鬼使神差地,麦当劳三个字从梁姗姗嘴里冒了出来。这是她概念中食物金字塔的顶端,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是绝不可能去的——至于那些需要点菜的饭店,则是划归大人的范畴了。
“好啊,我也挺想吃炸鸡翅的。” 李欣笑着回应。
梁姗姗端着餐盘,跟在李欣身后。李欣找了张四人桌,好有放餐盘的余裕。梁姗姗坐在塑料椅子上,手揣进裤兜,里面还剩五块钱。点餐时,她下意识想选与李欣相同的套餐,但在价目表上搜寻过后,她发觉那份套餐居然要整整三十二块——只好选择用薯条替代鸡翅。
梁姗姗嚼着汉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们本就不算很熟,属于平时无事绝不会刻意聊天的关系,梁姗姗恶意地猜想,对方或许已经后悔跟自己一起吃饭了吧。
“请你吃炸鸡翅,这里还有一块,我可以吃你的薯条吗?”李欣把装着一只鸡翅的纸袋放进梁姗姗的餐盘。梁姗姗吓了一跳,“当然,谢谢,当然可以,”她含混不清地回答。
“暑假作业开始做了吗?”李欣忽然露出狡黠的笑容。
“没呢……啊,你是学习委员,糟了,求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梁姗姗苦着脸,随后两个人都笑起来,距离仿佛一下子拉近了。
“没关系,你就住附近吧?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不过语文和英语作业真的很无聊,我都是胡乱写的。”
“哦——原来堂堂学习委员也会胡乱写啊。” 梁姗姗拖长声音。
薯条一根根减少。
“下午你打算去哪里?”李欣问。
“还没有想好,本来想去看电影的,” 梁姗姗老实地回答。但她立刻后悔了,她担心对方附和,那么自己把钱花光的事情就会曝光。她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仅剩五块钱的事实,但又说不出这样想的理由,仅是一种固执的直觉。
“那——”李欣正要开口,目光忽然凝在旁边。梁姗姗跟随望去,看到一位挎着布包的老太太。老太太银发不算杂乱,穿一件灰衬衣,手肘处打着补丁,正挨桌翻找。梁姗姗并不认识这位老人,也不清楚她正在做什么,但看见她的衣容,心中浮起某种隐晦的预感。
直到老人捡起半个汉堡,塞进嘴巴里。李欣唰地站起来。
“哎,你别理她,怪脏的,”梁姗姗别过脸,声音很小。
随后她注视着李欣走向柜台,又点了一份餐,亲手递给老人。她捏了捏兜里的五块钱。
梁姗姗走在马路上,这里距离海边很近,她能听见海鸥的鸣喊。
“对不起哦,我把钱都花光了,害得我们没办法一起去看电影。”李欣一脸歉意。
“没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想看的片子。”梁姗姗一脸无所谓。离开麦当劳后,她一直是这样一副面无表情的脸。
“你是不是生气了。”李欣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啊,我生什么气。”梁姗姗脱口而出,这才意识到自己有情绪。可这情绪来自哪里呢?绝不是因为没看成电影,毕竟吃鸡翅时还是开开心心的。她看向李欣,看向她清澈的眼睛,“我没生气,要不然我们去书店看书吧。”她的语气平淡,仍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
李欣皱着眉,好像在替自己思考什么难题,这让梁姗姗愈发烦闷。
“小姑娘——”此时,她忽然听见这样压低声音的呼唤,于是向右望去,不远处靠近海岸的方向,一个带着草帽的胖阿姨正冲她们招手。
两名女生对视一眼,李欣正要开口,可梁姗姗已率先向那人走去。隔着半米,她见到那人脖子上的汗迹。待到李欣也走近,女人才开口,用极低的声音说,“有具尸体你们看不看?”
女人始终挂着笑容,隔了两秒,梁姗姗才理解了对方的话,“尸体?”她轻声反问,像是在确认。
“是啊,就在海边,我领你们去看。”女人笑嘻嘻地重复了一遍。
梁姗姗看向李欣,发现李欣也在看她。她从李欣脸上捕捉到一丝怯懦与忧虑,于是身体内雄伟的、无畏的冒险主义瞬间膨胀起来——
“好啊。”她答应。女人转头,顺着小路走下海岸。梁姗姗随后,李欣紧紧跟着。一种缄默的未知的紧张在三个人,或许尤其是后两人身旁震荡,令她们说不出一句话,只有身体重复地迈着步子。
然后她们在海边,如愿以偿地亲眼见到她们平生所见的第一具尸体,一位思想与记忆消散了的、仅剩腐烂肉体的人。这具尸体搁浅在岸边的浅礁上,赤裸上半身,裸露的部位浮肿而苍白,像是被人鼓满了气,让梁姗姗想到被开水烫过的直挺挺的死猪。尸体的皮肤有些部位泛青,而有的地方又有淤血,风里偶然夹杂臭鱼烂虾般的恶心气味。
她们站在距离尸体五六米远的地方,警察尚未赶到,附近几名围观居民压低声音议论。梁姗姗觉得尸体是位男性。她抽了抽鼻子,回头发现领她们来的女人已经离开,李欣瞪着眼睛,本就白皙的脸色愈显苍白。
“你没事吧?”她问,同时伸手去碰李欣。李欣躲开她的手,俯下身开始呕吐。一个词忽然闯进梁姗姗的脑海,什么余辜,死有余辜?对,说不定这人死有余辜。她挑了挑眉毛,心情顿时变得舒畅。这天傍晚,她几乎是雀跃着回到自己的家。这份愉悦顽固地维持着,哪怕又过了许多天,只要她看到李欣的脸便会浮现出来。
藤原妹红
我眼下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我已经不必见到剧团里的人,也不用每天去永远亭报到了。但我还记得我需要做什么,我还有很多话不吐不快。我需要想起月面是什么地方,想起为什么人们都争先恐后往那鬼地方跑,而蓬莱山辉夜和我又为什么从那里离开。
我们现在蜗居在阁楼里,狭小的房间堆满了旧书、纸张、笔和各种五花八门的杂物。房子比我们在月面住的地方矮,只有三层楼,但风景还不错。古明地房东比较注重生活品质,花匠每个月来两次,替她打理花园,修剪灌木和到处疯长的玫瑰花丛,那些枝条已经断断续续地爬上了门墙。周末,几只傻里傻气的鸽子啄开了窗户,打碎了那层老化的玻璃,人们才得以看到这间斗室里尘封的时间,每件家具都因春天的惰性而落满灰尘,我们住进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白蚁洞全堵上。我把镶在墙上的大镜子擦干净,把古明地觉送给我们的茶几搬进来,还有一个她妹妹不要的橱柜,里面堆着五颜六色的酒瓶;和这里的其它东西一样,刚出生就蒙上了看不见的雾。
我刚认识蓬莱山辉夜的时候,她才进剧团不久,成天和她的老师(一个姓八意的)斗嘴;其实她俩关系很好,也没什么实质性矛盾。当时我还在到处打工,能干的几乎都干过,替射命丸写水文,给米斯蒂娅打下手,甚至还帮本居小铃搬过家。那天晚上我正在米斯蒂娅店里端盘子,蓬莱山辉夜推开门走了进来,招呼我过去给她上份烤鱼。她身上一点白粉都没沾,把我吓了一跳。月面上的街道整日粉尘飞扬,月兔在上级的指挥下开凿岩石盖房子,那些石头不知有什么毛病,都像是凝固的面粉,一凿开就散作满天星,月面上又不下雨,所以空气就没有干净的时候。这种粉尘还有一种古怪的香味,熏得人精神错乱,所以住在这的人都疯疯癫癫的。当初刚搬来一个星期我就忍无可忍去买了口罩,不仅没有好转还疯得更厉害了,但我发现戴上了口罩别人就看不到我的脸,就像穿上了衣服别人就看不到我的身体,最后作为物质的我再也没有被看见的必要,这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我就一直戴着了。客观来说,疯也有疯的好处,月兔疯了之后就能不眠不休地捣年糕,月人疯了之后就能不眠不休地活着,我疯了之后就能不眠不休地胡说八道。那时候无论白天黑夜出门都得带着手电筒往粉尘里照,否则压根看不见路。这时候最缺德的就是那帮坐轿车的人,耀眼的车灯一闪而过,把周围一圈路人的眼睛晃得半瞎;而他们自己不必瞎,更不必吸粉尘。很久以前,蓬莱山辉夜就是这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辉夜其实是我的老同学,甚至跟我进了同一个剧团,她学的表演,我学的戏文,换句话说,我负责胡编乱造,她负责把我编的东西演出来,这是由于月面上的作家,包括剧作家,大都精于胡说八道,我的老师(一个记不清叫什么的女人,临走前我和她大吵了一架,发誓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个中高手,显然并不是人人都这样。我在月面生活,不得不学会这门技术,可惜没学到家,学了几年就收拾东西滚蛋了,也没法靠这种本事糊口,还得去端盘子。辉夜就比我上道,她愉快地接受了很多我难以忍受的东西,顺利拿到了进剧团的资格,还在那地方混得风生水起;这恐怕是某种天赋,反正我没有。
总而言之,辉夜出现在这么一家店里是很奇怪的,她的身材太高挑,气质太好,皮肤太干净,得和我们一样泡在雾里才能接上地气(连我给客人们上的菜里都有粉尘)。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看着我给她端上饮料,我问她您有什么需要吗,她说没有呀,谢谢你——众所周知,五官端正得体的人比较好看,但得体过头就不好看了。我感觉莫名其妙,但也没敢说什么。几分钟过后我给她端上烤鱼,又问了一遍您有什么需要吗,她这才正了正神色,郑重其事地开口:方便的话,我想和您谈一件事。
如果她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来找我乐子,那就好办多了,但她居然是有正事来找我的。她需要新剧本,亲爱的老师从月兔的故纸堆里翻出了我以前写了一半的《毛皮爱丽》,想请我回去把那玩意完成,报酬另议。她说她的老师对那本半成品赞不绝口,她自己也读了,感觉一般,不过很适合拿到剧场里去;如果我同意合作,我们可以定个小目标,先赚它一个亿。这话其实很可疑,在月都的文艺工作者里,你用心做东西就好比穿高定服装上街,街上的人大多被雾迷得晕头转向,要么在埋头想自己的事,要么在发神经——我是说,埋头做自己的事;没人会来看你的衣服,最后你要么饿死要么气死,只有脑子里进水的人才会抱着美好的幻想跑到这个行当来,而我脑子里恰好灌满了水银。辉夜没急着让我回答,她说我可以再考虑一阵,然后就回去了。
下班的时候我和米斯蒂娅在后厨闲聊,我说今天有个穿名牌高定的女人在街上和我搭话。她说不是吧,不会是碰瓷的吧,你没惹她吧?她要是找你麻烦,够你喝一壶的。我说怎么可能,我能有几个钱,讹谁不好偏来讹我;总之,她出钱请我回去把《毛皮爱丽》写完,然后搬到剧院去演。她给了我名片,我看了一下,确实是剧团的人。我想让米斯蒂娅给我一耳光,或者来一句“你没吃错药吧”,她却说:那挺好啊,反正能给钱,估计还不少,你现在手头也很紧吧。我觉得她说得对,第二天辉夜再来的时候我就答应了,毕竟可以拿到钱。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我身体很不好,经常得到永远亭去,在生活费和医药费的重压下我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由这件事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有钱的确能使鬼推磨;二,我还是贼心不死,仍然在想桃子吃。
蓬莱山辉夜
剧团的房间很漂亮,只是香薰味儿太重,加上无处不在的潮气,整片空气都像是凝固的香料块,一大团干枯的玫瑰花瓣浮在盛香油的碟子里,吞吐着模糊的光线,年轻演员们做着同一个白日梦,直到它变成无意义的瞌睡。
在你说服自己之后,窗外就是一片诗意而祥和的风景,我不知道妹红为什么这么讨厌它。月面上没有梅雨季节,却到处弥漫着青草味儿的空气,远处有大片大片的花田,时常有热情的观众从台下把整束鲜花抛向主演,那都是没有一点污秽的、包装精致的花。楼梯和走廊都铺着崭新的地毯,白桦木地板擦得铮亮,但最漂亮的还是他们分配给我的卧室,刚住进去那几天我怎么看都看不厌。窗台下、床边、桌边、墙角都摆着做工精美的镜子,他们装饰这些镜子的方式就像准备舞台道具,只需要一顶礼帽或者一把折扇,但各种各样的毡花束却多多益善,还有宝石别针、羽毛、形态各异的人造樱桃树枝,有刚生出新叶的、开花的、结果的、正在枯萎的,这些东西能让一顶普通的帽子变幻出各种模样,在不同的剧目中出现。镜子映出我们,又相互倒映,光线从墙脚的镜子反射到梳妆台的镜子上,他们迷信镜子就像迷信云和春天。这里的一切都非常严谨,首先是时间。我们的日程表精确到分钟,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严格控制自己排练、对戏、演出的时间,观众是我们的上帝,必须拿出最好的表现,我的日程表是永琳安排的,比那些已经正式上台的前辈轻松一些。除此之外,剧团里有些人就像从没学过算数,花钱根本不过脑子,我看到一个前辈直到跟永琳算账的时候才知道不好意思,但永琳根本不在意:她仔细查看了账目,把账本收起来,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
自从那天吃了小店里沾了粉尘的烤鱼,我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但我也没拉肚子。我现在和妹红一起住在剧院里,楼下就是剧场,有演出的日子我们要么去观看见习,要么闷在自己的房间里。有演出的日子实际上很少,但剧团还是需要很多人,永琳告诉我这是因为人是分工合作的生物,每个人都是天才,只是我们很难适得其所,而能进剧团的人显然已经发掘出自己的能力了,怎么能不给大家提供容身之地呢。那几个首席都是炙手可热的明星,每次她们演出,剧团都得雇好几个保镖在剧场内外站岗。天鹅绒包裹的观众席被各类文人雅士坐得满满当当,乐师们演奏着开场的舒缓乐曲,偶尔有几个人影弯着腰,彬彬有礼地在两排座位之间穿过。大幕拉起,她们盛装出现在聚光灯下,雍容华贵,万众瞩目。妹红,你说她们真的能为这一行奉献终生吗,就像祛魅之后在大他者凝视下坚持由主体性来占据支配地位一样吗?怎么可能,人又没有超能力,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呗。如果是这样,她们为什么不去干那些更简单的事,难道是因为戏剧这一解构游戏能够构想她们的本质再使之存在于诗意栖居中吗?这还不简单,要么没得选,要么和我一样脑子里进了水咯。妹红总是用这种冷嘲热讽的语气和剧团里的人说话,也包括我,不过她和她的朋友打电话的时候语气还算温和,甚至很高兴,我想她其实不坏,否则剧团也不会同意把她找回来的。
她和永琳一点都不像,和我也不像,她沉默寡言,不常化妆,总是在为钱发愁,为别人的想法和别人说的话发愁,接很多临时的工作,往医院跑,经常熬夜,几乎没有精神饱满的时候。此外,她也不会每天像苦修一样训练,她宁愿把这些时间用来睡觉、写稿、发呆(她说那是在思考)。她说成天搁那练习会把脑子搞坏的,本来就不好使,再坏就没法使了。她说她以前在剧团里也有个老师,忘了叫什么名字,和她关系一般,临走前还大吵了一架。还是永琳比较有意思,永琳也经常熬夜,看上去却没什么疲态。永琳的很多想法我都不喜欢,和她斗嘴她我不会生气,因为和她斗嘴也改变不了什么。我愿意相信永琳,因为我想不出害我对她有什么好处。除此之外,她很有耐心,愿意把所有的书和杂志借给我随便翻,愿意帮我带夜宵、新书和漫画。她带我去社交场合亮相,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说我是剧团里最受期待的新人演员,我还不擅长应对这样的场合,但那些人都很和善。我喜欢她开车带我出去兜风,能看到形形色色的街道和远处的水银之海,还有迷宫一样的月都和月都一样的迷宫。在首演之前我的自由时间只会越来越少,妹红说我不如抓紧时间玩,但我做梦都在想首演的事,连这种心思都快没了。
藤原妹红
整个晚上我都在回想离开剧团之前的事,着实不怎么愉快。我没有任何自信,可《毛皮爱丽》让他们屈尊把我找了回来,说明我还不至于一点本事都没有。这当然是有所指的,我还在学校里的时候,就开始写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比方说,我写过一个故事,是一个帮派成员的自述,他费尽心机一路往上爬,自以为能改变上层腐败的现状,最后却被绑在霓虹灯柱上孤独终老,因为那个看似信任他对他寄予厚望的老大只是想拿他找乐子而已。学校里的那些人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怒不可遏,认为我是在讽刺和污蔑,这很好理解,因为他们每年都在忙着把各种人塞进那些体面的地方。他们让我吃了个处分,扣光了我的助学金;也有几个月兔帮我说话,她们认为我只是生活失意精神错乱,应当得到帮助,实在无聊透顶。后来我总算是进了剧团,得到了一个一点用没有的老师,我又写了一部剧本,讲了一个年轻人、一个年长她十岁的情人和另一个比她小十岁的情人之间的故事,所有人都喜怒无常,充斥着错综复杂的时间线和没有结尾的结束。我通过向剧团高层申请,让我见绵月依姬或者其他管事的一面,让他们认真读读我的剧本,我本以为约个时间就算完事,如果他们没空就拉倒,结果他们给了我一份长长的表格,上面用花体字解释着日语,用日语解释着英语,让我一项一项填完,我填了整整两天,中间还不小心写错了一次,只能全部重填,最后也没人来见我。我算是明白了,这回我得到的反馈更干脆:压根没人关心我写的东西。我继续挤牙膏,但什么让人满意的东西都没挤出来,不久后剧团就把我解雇了。
实际上,我只卖掉了一部作品,就是没写完的《毛皮爱丽》。我着总为一些事不好意思,结果别人倒对我更有意见了,还不如少要点脸。离开月面之后我在厚脸皮方面突飞猛进,因为辉夜压根不会在市场里跟人砍价,每天都是我出去买菜。砍价是件非常无聊的事,比如某某蔬菜一块五一斤,我肯定会竭力把它砍到一块三以下,卖菜的也知道最后我们一定会以一块三成交,但他就是得和我纠缠几分钟,这是他的职责,尽管我看不出这么个职责意义何在。我不得不砍价,因为我想省钱,省钱的原因是我没有钱;卖菜的也不得不奉陪,因为他想赚钱。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有无数个不得不,让谁都活不舒服。月都的条条框框比其它地方都多,空气质量还奇差无比,但住在月都本身就是一种优越的象征,所以人们照样义无反顾地往那儿挤。反正住在哪都不自在,还不如挤到月都去,起码倒霉的时候能从更倒霉的人身上找点优越感。只有春天是不生肺病的,辉夜姬走了两千年,春天还是春天,春天是整个月都的人发病最频繁的季节,《毛皮爱丽》就是在那时候写的。剧团安排我和蓬莱山辉夜合住,屋子不宽敞,但还过得去;他们让我赶紧把它憋出来,如果完成效果满意,就让辉夜这批年轻演员把它搬上台。
辉夜练习忙的很,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我本以为我已经够无知了,而她简直就像温室里长大的小孩子。她很聪明,也很刻苦,但总过着一种间接的生活;她对绝大多数事的了解都来自八意永琳,而体验则来自书,她甚至不知道外面的粉尘都是什么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感觉我还不错,经常兴高采烈地和我聊天,我也不好意思对她摆臭脸。可能是因为她读过《毛皮爱丽》的初稿吧,可惜那也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东西。我已经忘了《毛皮爱丽》究竟讲了什么,因为初稿早就被扔掉了,最后我写出来的东西只是一堆烂面团,混合了莎士比亚、贝克特、还有月面上那些人的癖好。如果你没在月都正儿八经住过一阵子,你肯定认为这里浪漫得很。想象一下蓬莱山辉夜穿着款式简单的衣裙,手里拿着台词本坐在屋檐下,长发如瀑,身上还留着淡淡的熏香气味,雾气把她稀释得很轻,街角传来悠扬的手风琴声,一切都和沙拉之日一样美好。至于我这样的,就想象我独自坐在陈旧的阁楼里,浸在壁炉温暖的气息里,油灯静静燃烧,玻璃杯倒映着醇厚的橘色灯光,我则埋头撰写献给这座城市的纸上梦境。在写作《毛皮爱丽》期间,我一直用这两个想象哄骗着自己,否则我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这只是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折磨,手一直在寻找停下来的借口。
实在郁闷的时候,我就去米斯蒂娅店里,有时候帮忙干活,有时候就坐在那硬着头皮写。我什么都往上写,写我走在月都粉尘弥漫的街道上,写遥远的海,我想写爱、死亡与普通人,但我怎么都做不到,因为我解释不清,我反复翻看之前写下的东西,那些同样在月都,我的困窘灰暗的月都和剧场华美的金漆,路边的野兔,死掉的、流浪的,街头巷尾荒凉的角落,被迫离开生活的人们,彻夜咳嗽的老人,和你,你提起裙摆向观众谢幕,美丽,优雅,雍容华贵,你含辛茹苦数十年就为了这一天,你看着灿烂的万家灯火,不再有舍不得倒掉的红豆汤,不再有坑坑洼洼的土路,不再有泡沫塑料和摇摇欲坠的旧灯泡,而我被他们一遍遍打回修改,你也一样,我不是最艰辛的人,你也不是最幸福的人,这是一座塔,大雨落下来,谁都不足以安身立命。但你说这是月都,月亮背面,出版、奖励、助学金和自由都是给我们准备的,谈到月都时应当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我们”的成功就是我的成功,“我们”不会辜负我,我不会辜负“我们”,可我的月都也是月都,被良知折磨的粗糙的茧,也是月都,都是月都。我看到我曾经的老师,看到我自己,又在自己倒映的眼球里再次看到月都。我知道我其实什么都不懂,这还不是致命的疾病,致命的是我已经没有说实话的能力了,我学会了自嘲,学会了说谎,这让我活了下来,却失去了其它的能力,那是我第一次开始好奇这是否是一种犯罪。我准备把原本的半成品留下来,把最后完成的东西交给剧团,因为我还在写,硬着头皮写;如果不写,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蓬莱山辉夜
我时常怀疑我们就像装点门面的字画,比方说,绵月丰姬到依姬家做客,依姬拿出两张门票说今晚咱们去看戏,就好比把她请到书房看自己收藏的葛饰北斋。但要找我们麻烦也很容易,只要随手往墙上一指:这是什么东西?这怎么能画?要给人积极向上的力量,懂不懂?这甚至是幸运的例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连看的人没有。理由很简单,因为你很无聊嘛。
这几天妹红的心情都差到极点,我想是因为《毛皮爱丽》的事。尽管永琳他们都认可了这个剧本,我的首演剧目也定下来了,却根本没有人关心。春天到了,全月都的人都忙着和幻觉里的风车战斗,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永琳说不是这么回事,妹红根本不在乎自己写的东西挨骂或者没人看,她心情差是因为有一个老朋友失踪了。那个朋友吸入了过多粉尘,街坊邻居把她送进了医院,但她什么都不说,她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不幸和现实的距离太近,就哄骗自己,哄骗自己什么都没发生过,尽管这么做和现实的距离会更远,但这样能活下去,因为即使不骗自己也改变不了什么。幸运的人可以少撒点谎,不幸的人只能多骗骗自己。比如世界上唯一的英雄主义,那就是一种最好的邪教。妹红教会了我这一点,现在我也开始骗自己了。最近永琳总带我去参加各种舞会,不得不占用我练习的时间,我知道是为什么,剧团的那几个交际花最近都抽不开身。月都就是有这样的时期,定期疯一疯对人们有好处,她们有这样的权利,我就没有,我足够年轻、足够天真,而且还没出道,正适合代替她们去做社交花瓶。我穿上晚礼服,坐在永琳的轿车里被拉到各种场合,给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赔笑,沾着一身酒气回到房间里。正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意识到永琳也并非什么自由的人,她每天都在这些人中间周旋,和他们谈笑风生,无论她愿不愿意都得这么做,因为她得拜托他们来剧院捧场,而我的的确确是什么都不懂。有时候永琳也会安慰我,她说过段时间就好了,马上就要首演了,结束以后她就带我出去兜风,让自己开心一点,再差的情况也会有改变的。
我不需要她哄我,我已经失去了很多幻想,我知道了月面上不会下雨,那种朦胧的迷雾不是蒙蒙细雨,是荒凉的尘土,而月面是一座沉默的金字塔,不是象牙塔,永远不会是象牙塔,在这里生活的几十年,我不够幸运,也不够不幸,我没有失去朋友,没有被扫地出门,没有肺病和失眠症,也没有自由;我们很喜欢谈论自由,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时留有最后的期待,我的首演。我喜欢戏剧,喜欢到能永远痴迷下去的程度,这绝不是一条轻松的路,即使我侥幸长了一张还算漂亮的脸,你也不是无所不能,我的外表、我的表演、还有我,都不会是百分之百的完美。由于睡眠不足,排练时我一直在受伤,但我还是拼命记住了每一句台词和每一个动作,因为我还在做那个梦,梦里的剧场灯火通明,舞台上摆满了镜子,灰暗的镜子,明亮的镜子,盛装打扮的男男女女满怀期待走进剧场,几乎座无虚席。我会忘我地歌唱,歌唱潮湿枯木上燃起的火焰,歌唱月光山谷汨汩流下的涌泉,春冬交际的章节里犹豫的破折号、欲言又止的逗号和迟迟不愿划上的句号,那就是妹红在月都写下的东西,尽管她或许不是个好作家。
藤原妹红
我看到蓬莱山辉夜僵硬在原地,舞台打下清冷的灯光,柔美的衣褶沉重地堆叠在她身上,像一片吹弹可破的泡沫。偌大的观众席上只有寥寥几人,真正的观众则更少,都是剧团的高层,我看到他们冷着脸抱着胳膊,唉,我明白的,买广告捧辉夜花了不少钱吧,大概都打水漂了,总会有这样的事情的,人们又不会一直买他们的账,特别是在春天。我没有办法走上去安慰她,那是个无论如何都无法填补的,被纯粹空白所支配的地方。难道现在再去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吗?我早该知道《毛皮爱丽》不可能成功,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写了什么,这是一种犯罪,我不该把辉夜也拖下水;我甚至想不出补救的办法,鬼才知道月面上的这帮人喜欢什么东西——哦,不对,他们压根不会关心,除非你托人对外宣布你死了。
孤独。硕大无朋的孤独笼罩着辉夜,时间缓缓地从她身边走过。我看到绵月依姬站起身来,挥了挥手示意后台工作人员把大幕拉上,请辉夜下台。我这才如梦初醒般冲上舞台,拉开幕布钻了进去,辉夜还伫立在那儿,伫立在昏暗的照明下,像梦游的人一般陷在悲凉的境地里,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和力气。我从未发现舞台这么像一座坟墓,在这座坟墓里,总有人要窒息你的声音。真的能为这一行奉献终生吗?怎么可能,人又没有超能力,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呗。如果是这样,她们为什么不去干那些更简单的事?这还不简单,要么没得选,要么和我一样脑子里进了水咯。
实在不行我们就走吧,我听见自己说,离开月都,到另一个地方去住,看看会怎么样。起码我们还没有尝试过,还有各种各样的可能。
蓬莱山辉夜
我梦到八意永琳坐在我的床边,光轻轻摇荡着,床边里堆满了樱桃树枝,刚生出新叶的、开花的、结果的、正在枯萎的,那些漂亮的色彩重见天日又在空气里迅速衰败。妹红正在哭号,把我的朋友还给我,把我还给我。我感觉自己正在变成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永琳,你怎么在这种时候胆小起来了?这是一座塔,谁都别想好过,凭什么?妹红在撕书,她把房间里的书全部扯下来撕得粉碎。我感觉自己变得透明,变得不再是我自己——原来一直以来我只是被关在“我”里面而已,但即使如此这副壳子也算得上好看,还可以派点用场。我没什么好怕的,但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永琳平静地她回答,她的背影在那些镜子里倒映到各个角落,把我找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吗?我故意在她面前坐上床,让她看着我解开领结和袖扣,你看不出来吗?我把长袜褪到脚踝再整个拉下来,满意地看到她的目光一边躲闪一边克制不住地落到我身上。你有这么傻吗?我头上又没长角。我什么都不是,我早就明白了,我什么都不是,重要的是知道这些之后要去做什么。我目不转睛地盯住永琳不放,她迟疑了片刻,不情不愿在床边坐下,全身都紧绷着,对不起,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明明就很清楚,我慢条斯理地说。层层晕染的华美外套被随意撂到桌上,又悄无声息地滑落到昏暗的地板上。一间屋子两个人生产三份垃圾生四天火炉睡五小时兼六分职每周熬夜七天月余八块钱收入九牛一毛十分幸福,读十年书写九份剧本八部厕纸七次被拒六次审核上街晃悠五次咳嗽四小时看戏三秒忘光两手空空一笑置之。我看到永琳那双冷淡的眼睛蒙上了阴影,实在是太好玩了,我伸出舌头去触碰她的嘴唇,她皮肤的一起一伏和细微的青蓝色血管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不能就这么算了,就算我天天对自己扯谎,我也必须得做点什么。我解开她的领结,然后慢慢地伸了个懒腰,这还是我今天第一次感觉到累,她还坐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可以离开这里啊,你又没试过,万一外面过挺好呢。我往外挪了挪,继续解她的扣子,解下她的披肩,顺手丢到床头柜上,她仍然一言不发,只用半是抗拒半是无奈的眼神看着我。妹红不再大叫大嚷了,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让我想想,办手续应该不难,关键在于我们往哪儿跑,怎么跑,什么时候跑。这时候纱帐透过模糊的光亮,我看见迷宫一样的月都开始下雨,下得像一块灰色的凝胶。可以,值得试试。我一边解开永琳衬衫的钮扣一边用手指在她胸前打转,她终于抓住了我的手,她已经容忍到极限了,我不能和你这么做,我听到了她动摇的声音,不能就是不能。凭什么不能?所谓不能的事多了去了,妹红不能随便写东西,我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又怎么了?谁把这些当回事了?我把她的手按到床上,向她凑近,把呼吸吐在她脸上,盯着她惊愕的眼睛,违法了?还是吃谁家大米了?我们不是已经离开月都了吗?感觉没什么区别啊,还是这么无聊。你看,我们还是在剧团里,这样不合……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握住她的另一只手,把脸侧过去舔她的耳廓,在她耳边用气音说话,难不成还有人在看我们?你还在推脱什么呢?难道你习惯做一个奢望了吗?我还不会,你要是会还得教教我。难道不是吗?我拉住永琳,让她轻轻地压在我的身上。我感觉到她的体温,比我想的暖一点,我知道她同意了;我听见她轻声笑了,好啊,她说,你也变成这个样子了,简直跟妹红一模一样。
藤原妹红
对我而言,月都是个美丽的地方,樱桃会生锈,水银会腐烂,春雷躲在细碎的天幕上方隆隆作响,尘雾把半个世界变成一座温室花房,那苍白的瞳孔越发明亮;只是我和我的过去隔着透明的雨伞,挥了挥手表示分别,各自回到了一无所知的卧房。我需要这样欺骗自己,把痛苦的回忆忘掉,以此来支撑自己活下去。客观来说,月都有好有坏,由于我没能适应它,坏的地方对我来说更可怕一点,但也仅此而已。即使离开了月都,我也无处可去,因为月都无处不在。我仍然在和无趣的生活作对,我仍然活在我之中,被藤蔓、白蚁洞和房租烦得焦头烂额。人生不如一行波德莱尔,我见过的生活大抵如此,但也不能说这样的就一定是人,毕竟没有谁能够妄言人生,兔子的观点在山羊眼里一文不值。生活还得继续,除非你决心放弃。但我至少在月面上留下了《毛皮爱丽》,留下了我还没学会说谎时写的东西。
我们抛掷给彼此的尘土原本如此细微,最后却往往变得巨大。我并不后悔,我相信我所做的事一定有意义,一定能改变什么,我想抵抗,我想抓住救命稻草,可我已经太累了。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给我安慰,也没有一件事能给我结果。乐观的人做噩梦之后可以说“幸好只是个梦而已”,做美梦之后则可以说“真是个好梦啊”;如果梦太长,他们也只能强忍着绝望躺在草堆上。
*标题取自寺山修司《毛皮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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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随意
我熟练的把小马扎打开,坐在上面,放下鱼竿杆,打窝,带耳机刷抖音,一气呵成。
过了好久好久,我手机抖音都刷的没电了,发现鱼竿还是没有动静。
我呆呆的看了一会,决定把充电宝拿出来继续刷抖音。
就在我准备拿充电宝的时候,发现杆子猛的动了一下,我当下立马去拉杆,本想着这肯定是一条大鱼,终于可以发个朋友圈时,我才发现手感不对,应该是个杂物。
不过本着不空军的想法,我硬是拉了上来,准备看看是什么东西,可是一拉上来我就反悔了。
一个手提箱,外表被黑色发臭的泥沙所包围。
我不自觉的屏住呼吸,准备给手提箱来一脚,送它离开千里之外。
可就在这时,手提箱说话了。
“别别,我是徐鑫,好久不见啊,啊涛!”
我的下巴快被吓掉了!
徐鑫我的大学室友,一个已经成了传说的男人。(remake了)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昨天网吧包夜的原因,以至于我出现了幻觉。
我的脚又一次的瞄准了手提箱,准备用射门来给自己清醒清醒。
“啊涛,你暗恋欣欣同学!你上厕所小便不冲,每天晚上上厕所要很长时间!”
“胡说,我明明喜欢zz同学,还有你上完厕所小便也不冲,最后我晚上上厕所时间长只是因为我~嗯~因为我便秘,对我便秘!”
“那你应该去看看医生有没有痔疮,而不是每天晚上躲在厕所里。”
“我没有痔疮!”
“那你现在相信我了吗?”
“相信什么?”
“我是徐鑫啊”
“不信”
“为啥”
“因为你是一个手提箱”
“嗯!因为这个,在因为那个,米西米西,话不拉叽,我就变成了手提箱”
“嗯!非常合理。所以我还是要把你送回快乐老家!”
“别!我现在是无所不能的,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当然不能违法犯罪,我是良好公民)”
“好,我现在就要许愿,我想要一个肤白貌美,腿长波大的女朋友!”
“好!没问题,安排。”
3分钟之后
“艹,为什么这么慢,三分钟都够我来一发了!”
“有时候太快了,未必是好事。”
“草草草(一种植物),你在玩我!我要你不得好死!”
说完我把口袋里一块钱一个的打火机拿出来了
“嗨嗨嗨!”
“你不要过来啊!”
名为徐鑫的手提箱,疯狂大叫。
只不过正当我拿着打火机一步一步靠近手提箱时,我感觉有人在向我靠近。
我回头看了一下,立马呆住,说不出话。
只能痴痴的挥了挥手 。
来人正是欣欣同学,啊涛和徐鑫的大学同学。
她看啊涛的呆样,不自觉的笑了一下,也挥手示意了一下。
170的个子,大长腿穿着白色长靴,每走一步都踩在啊涛的xp上。
啊涛看着欣欣同学越走越近,并且她身上的香味还随着风飘了过来。
啊涛用力吸了吸清香的空气,慢慢的把身子弓起来,坐在了小马扎上。
在正准备和欣欣同学说话时,欣欣同学因为穿的白色大长靴,走路不方便,被小路上的一个石子给绊到了,身体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衣服变的脏乱不堪,并且发出来一声惨叫。
啊涛此时顾不得生理反应,一下子冲了出去。
“周欣欣,感觉怎么样?”
“~嘶~脚好疼”
说着想把白色长靴给脱了下来。
徐鑫聚精会神,心脏磅磅跳动!
可欣欣同学坐在地上,发现鞋子脱不下来。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啊涛,意思显而易见。
啊涛看了看欣欣,得到了肯定的眼神后,吞了吞口水,手颤颤巍巍的移动到欣欣同学的白色长靴上。
那厚实的靴底让啊涛意识到这并不是幻想,鞋子在往外拉的过程中啊涛随意的把手放在了欣欣的小腿上,紧实且富有弹性。
脱掉靴子,露出黑色船袜,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脚趾的轮廓,啊涛觉得自己的心跳的越来越厉害了!
可就在这时沉寂许久的徐鑫手提箱跳了出来。
“啊!磅臭!呸呸呸!”
啊涛和欣欣同学都惊呆了!
啊涛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后,直接站起身一脚把徐鑫手提箱给踢飞了。
看着手提箱在空中划出了优美的弧线,啊涛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
想着旁边还有美人,立马扭头露出自认为非常英俊的笑脸。
却突然发现人不见了,刚刚还在地上躺着的个大活人,突然就不见了。
啊涛想着想着,发现自己周围的一切已经变了,向雾气散去一样。
在一次微小的眨眼后,啊涛突然发现了一件事,自己大概是已经死了。
在这个夏天里,因为刷抖音,刷的睡着了,沉入了水里,而后自己被水草缠住,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眼看到的就是沉在湖底的手提箱,还想起了那个已经remake的大学室友徐鑫。
大神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进入了悠长的睡梦之中。
他所入眠的地方,风景秀丽,微风吹拂着他的睡颜。在他的榻前,总有着乾闼婆在演奏着优美的音乐。
他的伴侣,辩才天女萨拉斯瓦蒂为他拂去头上的露珠,轻轻挥了挥手,音乐便停了下来,紧接着这一组的乾闼婆退下,又换了一组乾闼婆走了上来,身后还跟着一群阿布萨罗。
这次他们的坐位有了些许的改变,将中间的部分空了出来,方便阿布萨罗舞蹈。
所有的一切都有安排,只是不知道最近为何的梵天的睡眠有些“不安”,仿佛随时都会醒来一般,这是不应当的。
今天还有位贵客。
贵客是带着自己的伴侣来的,白色的公牛在门外便停了下来,靠着门槛趴了下来。
优雅的雪山女神在萨拉斯瓦蒂身边找了个位置坐下,原本盛装的湿婆不知为何地看着这些舞蹈的阿布萨罗突然来了兴致,进入了舞者的团队中一起舞蹈了起来。
见到大神加入其中让这些阿布萨罗们有些慌了神,就是乾闼婆的乐声也停了下来,但只消片刻,优秀的乐手们马上便换了一个曲调,阿布萨罗们也开始配合着湿婆的舞步伴起舞来。
萨拉斯瓦蒂看着舞蹈的湿婆不敢说话,只希望这舞蹈不会跳到梵天从睡梦中属性——又或者这只是一个预示,预示着这场梦终将醒来。
梵天的梦醒将会带来旧世界的最终结束,就像是湿婆的毁灭之舞一般,他们总有这一些联系。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大家都知道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一旦梵天进入睡梦之中毁灭便进入了倒计时,等到他再次苏醒又将会创造新的世界。
然而即便如此萨拉斯瓦蒂还是会希望能够再给出多一些的时间,她由自己的丈夫创造出来,没有那种跨越数亿年的世界观,只是想着那些供奉着自己的信徒们。
随即她又看向了身侧的帕尔瓦蒂,等到新的轮回开始,她又要重新与爱人相遇,从萨蒂到雪山女神,两世的情缘周而复始。
“你快吓到她了。”
似乎看出了萨拉斯瓦蒂的担忧,帕瓦萨蒂轻声开口说了一句。
湿婆看向自己的妻子,他没有停下脚步,却回以了一个微笑,希望她能够稍微安心一些。他的舞蹈虽然能带来世界的毁灭,同时又伴有着新生和创造,若是帕瓦萨蒂还记得的话,当时在危机之时,他们以宇宙的舞蹈诞生了鸠摩罗。
他的舞蹈并不只是为了毁灭——当然此刻,他只是突然想要随着乐曲舞动罢了,或许这也是向走向毁灭的世界给予的一些祝福。
看懂了自己丈夫的意思后,帕瓦萨蒂拍了拍萨拉斯瓦蒂的肩膀说道:“别担心,时机还未到达,现在还不是他苏醒的时候。不过为他舞上一曲祝福,或是安顺也是不错的。”
听闻帕瓦萨蒂的话,萨拉斯瓦蒂深呼吸了一口气后点了点头,若是真到了苏醒的时刻,又有谁能阻止这个世界的毁灭呢?
湿婆在阿布萨罗之间,手在空中不断地挥舞,变化出多种手势。他看似是随着乾闼婆的舞蹈在舞动,实则是乾闼婆在随着他的舞动而在变换着音乐,毕竟至少在奏乐上没有人比他们更专业了。
音乐不断地变动,却没有改变原本欢乐的基调。湿婆演绎出了云朵在空中漂浮,众神在创造中诞生。当梵天进入到睡梦——他总是会进入到睡梦的,那么世界便开始走向衰败,那是毁灭的开始,却从不代表马上便会完成。
安眠的祝福也是从此开始,萨拉斯瓦蒂注意到,原本梵天有些不安定的神情似乎消失了,时不时颤动的眼睫也归入了平静。他的梦似乎又进入了安定之中,不再受到外力的影响。
“他还应该睡上一段时日。”
舞蹈完毕的大神走到了自己妻子的身旁,他看向了睡梦中的友人。他或许并不能理解萨拉斯瓦蒂的想法,毕竟这一次次的轮回他们都是这么过过来的,周而复始。
在轮回中,他总会被萨蒂吸引去目光,看着她奔赴火焰。他每一次都会迎娶帕瓦萨蒂,等待自己美丽的妻子发现这世界的真相,蜕变为令人敬畏的大神。
每一次,湿婆都会付出自己所有的情感,做着自己知道的事情。世界周而复始,本就是应当的,只是他这位同事并不应当现在复苏,这个世界也不应当在此刻被摧毁。
“你说,那些凡人会不会知道,自己的生命,所生活的世界,不过是在一名大神的一场梦中,当梦苏醒的时候,万事万物都会迎来最后的终结,现在的世界也不会再存在。”
“他们或许是知道的。”湿婆回答了辩才天女的这个问题“但对于他们短暂的人生来说,这还太遥远了,梵天的一息一瞬或许都代表着一个生命的一生,他们甚至会在他醒来之前便死去,在他两个念头转换之间便换数种习俗和思想。但是是的,他的苏醒预示着整个世界的终结,和新的开始,也包括你们。”
萨拉斯瓦蒂没有回应这个回答,只是将自己的琵琶拿出,为贵客和自己的丈夫演奏起自己的音乐。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1.
女朋友离开以后,我在壁橱里找到了一副没有买过的模型。
每天都会少一块,不管我如何努力去找,都找不到丢哪儿去了。
先是手指,然后是手臂,然后是脚……
今天已经只剩下身体和头了,全部消失会发生什么呢?
2.
邻居家的孩子护身符丢了。
家长在大张旗鼓到处找。
已经第三次有人敲我家门问我有没有见过了,他们没有商量好分工的吗?
3.
镇子上没什么夜生活,但好处是很安静,晚上只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像在讲故事。
所以我在晚上的时候总是更有灵感,感觉好像不是我在写故事,是故事里的角色自己在动一样。
编辑也夸我文风有很大改变。
真不错。
4.
自己懒得做饭的时候,我喜欢去镇子上的小饭店,他们的粥做的很好。
我尤其喜欢莲子羹。
镇子上所有人都喜欢他家的莲子羹,早上必喝。
5.
小镇上来了一辆宣传遗体捐赠的广告车,被居民们一起赶跑了。
我作为外地人只敢在家里偷看,没敢出去。
大家说这样不尊重死者,镇上的人死了都要……
要什么来着?
6.
镇子上有个很大的菩提树,郁郁葱葱得很喜人。
女友在的时候,我们经常在下面一圈一圈地走。
她会时不时去捡掉下来的菩提子,最后捡的足够多了,她挨个打磨成珠子给我串了个手串,说是图个吉利。
7.
要是我知道不小心把手串丢了她会那么生气,分手都没说就直接消失,我肯定会小心小心再小心的。
8.
邻居孩子的护身符找到了,说是在镇子外面的河岸上找到的。
找到之前总共敲了我的门五次,第一次我还开门仔细帮忙问了问细节,看他们也什么都不知道,后面就门都懒得开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后面来问的几个人声音都挺像的。
9.
镇子外面确实有条河,我刚来的时候图新鲜去看过几次。
水甚清,没鱼,没虾。
我甚至连水声都没听到,不过这河确实是活水。
女朋友倒是很喜欢,提着凉鞋光脚泡在河水里很舒服的样子。
我也想泡,被她阻止了。
她说我脏。
10.
脏就脏吧,谁让我是臭男人呢。
惆怅,习惯性地想点根烟,才想起来她之前监督我戒了。
她说我要跟她一起回来住就得戒烟,我之前还不信。
现在信了,因为镇子上的便利店压根没有卖打火机和烟的。
11.
是的,小镇是女朋友的故乡,她不说我都不知道有这地方。
当然我不知道不稀奇,我地理从来没有及过格。
12.
稀奇的是,女朋友会从这儿消失。
这儿不是她的故乡吗?
要走也应该是我走啊。
13.
晚饭懒得做了,去饭店喝莲子粥吧。
14.
镇子的环境挺好的,不仅有大菩提树,各种绿化做的也很好,就是路边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落很多木屑。
但是镇子上做木工的只有搓手串的纪念品店,他们能产出这么多木屑吗?
15.
小镇原来应该是个景区,路上能看到很多废旧的指路牌,但是因为年久失修都看不清上面的字了,但看得出来是专门设计出来给外地人看的,指示很详细。
我的新小说就是以废旧路牌为主题写的,编辑告诉我故事很受欢迎,互相矛盾的路牌下究竟哪一条才是真的出路,大家很喜欢那种未知的诡异感,还有人专门开了帖子分析。
“所以能不能给我剧透一下?”编辑在电话里笑嘻嘻地问我。
“不能。”
16.
虽然我觉得这里怎么看都是个景区,但我从来没见过来参观的游客。
所以纪念品是卖给谁的?
17.
风很大的时候,家里家具上也会落很多木屑,甚至会落到键盘上,让输入也变得卡卡的。
在P键第三次卡住按不下去的时候,我把机械键帽拆下来清理,里面果然都快被木屑填满了。
18.
清理出来的木屑在桌上堆成了小山堆,感觉自己浑身都被木屑包围了,浑身僵硬的不得了。
死宅就不应该有这种一鼓作气打扫房间的勇气。
19.
女朋友回来帮我处理了那一堆木屑,她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还特意嘱咐我不要过分辛苦,打扫房间这种事交给她就好了。
她消失了我真的很难过。
20.
前天早上散步路过了纪念品店,里面居然没人。
透过玻璃黑乎乎的看不清里面有什么,本来想推门进去看看的,后来觉得不太礼貌,就放弃了。
21.
镇子上的人不太爱出门,早上散步一个都碰不到,当然也可能是大家不愿意早起吧。
早上的河水很凉很甜。
不愿意早起的人也太亏了。
22.
女朋友消失以后,我也很喜欢围着大菩提树一圈一圈走。
会感觉内心很平静。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没有菩提子掉下来了。
23.
镇子外新来了一辆宣传献血的车,这次大家倒是很热情去参加了。
晚上车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袋黑色塑料袋,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我只是远远看了一眼,献血的人说我体重不符合规定,没让我献。
24.
莲子羹很好喝。
25.
在家躺着真是太舒服了,谁不喜欢一躺一整天无所事事呢?
已经懒到好几天没有去散步了,不过其他人也都没有散步的习惯,我没必要搞特殊。
好吧,如果懒惰是人类的罪,那我接受审判。
26.
这里的生活安静又充实。
真好啊。
27.
女朋友从纪念品店给我新买的键盘很灵活,再也不会卡键了。
28.
手机一直在震。
屏幕上显示着编辑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不知道有什么事。
不想接。
再躺一会儿再说吧。
再躺一会儿……
END.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她来自星辰
我坐在这间空旷的屋子里,看着门框和天花板渐渐模糊,继而融合成一团扭来扭去的曲线。这是我的老毛病,一旦休息不好或者情绪不稳定,视野中的一切就会像某些恐怖传说一样,显现出一些恐怖的形状。我试图说服自己,这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我可以通过闭眼、深呼吸,攥拳后放开等动作来缓解。然后我闭上眼,深深地吸气,想象氧气在肺泡搭上血红细胞的快车,再缓慢地将它吐出,同时我将一直攥着的拳头松开,再攥紧。
门响了,我不得不睁开眼去看。这里毕竟不是我家,是派出所,甚至不是我住处的片区,我有义务配合警方的一切调查。走进门来的是两位警察,女子穿着制服,走在前面,男子穿着棕色的皮质夹克,坠在女警身后——之所以我认识他,是因为当我拨打报警电话后,第一位出现在我面前的警察就是他。
“就是她。”那个男警察用还燃着的香烟指了指我。
女警察像是有些责备地看了他一眼,扭过头来看着我。“我姓任,你叫我任姐就行。”她说,从屋子另一边拉了一把椅子,坐到了我对面。
“你好。”我说。
“你挺难受的吧。”任姐说,“要不要先喝点水?或者你想哭的话也可以,我可以叫老王先出去等着。”
我摇摇头,“不用……按照你们的流程问吧,虽然我知道的也不多。”
门口的男警察发出一声响亮的嗤笑,任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关系。”她对我说,“知道多少说多少。”
“你们不做纪录吗?”我问,“之前看电视剧里……”
任姐似乎也想笑了,“这不是正式的询问。”她说,拍了拍我的胳膊,“我只是来看看你。”
我沉默地看着她,希望她能通过我的表现明白我的状态——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实习编辑,去只拜访过两次的美术老师家取稿子,却发现那位老师惨死在家里,在巨大的冲击后仅剩的神志只够你勉强掏出手机报警和等着警察来,你也很难保持平常心。“我不太舒服……我感觉很糟糕。”我很慢地说,“我没见过那么多血……我月经来得很少。”
“你太瘦了。”任姐说。她扭过头对老王喊:“你去买点面包牛奶,再拿点水果过来。”
老王远远地喊了一句“得嘞!”门口便清净了。
“吓坏了吧。”任姐又看向我,“放心,你是在帮她,她肯定会很感谢你的。”
我看着任姐,我觉得她说得对,我是被吓得不轻,但我不是很确定任欣是不是会感谢我。一来我们算上这次也只见过三面,二来这三次见面中两次都让人觉得不大愉快。“她也姓任。”我说,“那个……死者。你认识她吗?”
“不认识。”任姐说,“虽然这不算个大姓,但中国多少人呢。”
她应该是想讲个谐音梗笑话,我听得出来,但现在我真的笑不出来,她应该也能原谅我。“其实我不确定……我的意思是,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感谢我。”我说,“你应该都知道了,我是个实习生,一共只见过任欣老师三次——还是算上这次。第一次见面我们之间闹得就不太愉快,第二次还好,第三次……”
任姐又拍了拍我的胳膊。
我又得深呼吸了,任姐没有说话,甚至看起来并不太在意的样子。我顾不上感激,只是尽最大努力把状态调整到可以继续正常交流。“我第一次去拜访她……任欣老师,是李姐给我的任务,她说任欣老师是比较容易接触的类型,适合我这样的纯新人去接触。我记得刘哥在边上笑,就像刚刚的王警官一样,李姐说了刘哥几句,什么‘你追不到人家就开始诋毁’之类的。她告诉我真的不用担心,任欣老师人真的挺好。”
“你们现在的出版社不都是无纸化办公吗?”任姐说,“不是在网上收稿子就行了,还要去人家家里拿?”
“任欣老师是画在纸上的。”我说,“她给我们社供稿很久了,编辑和读者都很喜欢她的作品,装裱好的实体画也能拍卖……”
“能卖多少?”任姐问,虽然看起来她并不想知道答案。
“我不知道。”我说,“总之我就因为这个,去了任欣老师家。她人确实不错,问我喜欢喝什么,还说稍微等一下就好,她要收拾收拾……我们一开始聊得真的很好,直到……”
直到我们聊到了那时一部风评不错的动画片,我说我很喜欢里面的一对角色,男的温柔大方,女的英气逼人,两人的相处也非常甜蜜。我越说越高兴,却见任欣不说话也不看我,只是拾掇桌上的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哪句话说得不对,但又不好问,只得讪讪地住口,支支吾吾地说要拿稿子回去。任欣把装好的稿子递给我,又给了我一个苹果。她说她也很喜欢那个男角色,也很喜欢那个女角色,路上要小心。
回到社里,我把稿子交上,接着偷偷问李姐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姐只是笑了笑,说任欣哪儿都好,就是太犟了,以后跟她交流,顺着她说就好。我有点懵,但也只能点点头。
那个苹果很松脆,不太甜,像老式的糕点一样。我之前没吃过这种,又不好意思问任欣老师这在哪儿能买到,我觉得我大概有点怕她,但她明明一点儿都不吓人。
“她,任欣,是不是喜欢那个女的和别的男的?”任姐还是忍不住笑了笑,“你把人家喜欢的一对给拆了吧。”
“我不知道……对,不……不对,任欣喜欢那个男的和别的男的。”我又开始支吾了,“我当时又不知道……”
“没事没事。”任姐说,“你都知道了,她也知道了,那第二次应该聊得挺好?”
“挺好的。”我说,“我按照李姐吩咐的,顺着任欣老师的话说,让她多说,我少说,偶尔提提问题,任欣老师就看着挺高兴的。”
实际上我觉得那次任欣老师似乎有在讨好我的嫌疑……但直到现在我也不时提醒自己不要自作多情。任欣是一位和出版社合作了十多年的、业内闻名的前辈,而我只是一个本科在读的实习生,她大可不必因为一次不太愉快的相处而对我心怀愧疚。不论怎样,第二次和任欣老师的见面确实非常愉快,我们继续聊那部动画片,各自对结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还表达了那个我们都很喜欢的角色结局的感想,说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有点遗憾,任欣说月有阴晴圆缺才是他真正的魅力,我深表认同……我取了稿子,任欣还送给我一张她绘制的那个角色的小卡片。
“我很喜欢那张画。”我说,拿出手机来给任姐看我拍下来的照片。任姐仔细地看了又看,说了一句“画得真好“。她似乎也不太会夸人,但我觉得就算是任欣听了这样的评价,也会很高兴的。
第三次见面……我又开始深呼吸,深深地呼吸,努力把空气扯进肺叶里去……实际上,让我最困扰的可能并不是那些血红色的画面,而是……
“任姐,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长长地把气呼出去,直视着女警的眼睛。
那一瞬间,这位看起来闲适又端庄的女人似乎有点动摇,“我信。”她缓慢地说,“有一次……有一次我去查一个案子,尸体被绑了石头沉在水库里,大中午的,在我眼前,那具尸体就带着石头飘上来了。那个受害者特别特别瘦……”
我悄悄地松了口气,“其实第三次,我见到了任欣老师。”我说,“我是说,我们其实是见了面的。”
今天我的工作太多了,又是经期第二天,所以我把要去任欣老师家取稿子这档子事忘了个精光。终于加班完毕,我从工位上终于直起腰时,我在办公室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夜空中的星辰,和……星光中的任欣。
我的办公室在十七楼。
与其说我当时是被吓到麻木僵直,不如说我当时已经没有任何能力去接受“我正在经历一个恐怖事件”,我居然和窗外的任欣对视了一阵,才在她比比划划的肢体动作指导下拿起放在一旁的手机,查看起工作备忘录,看到了“取任欣稿件”这一条。然后我顺手点开了打车软件下了订单,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在起身的一瞬间,我猛然惊醒,原来刚刚我趴在工位上睡着了。我拿起手机,工作日志上的“取稿”的标注是未完成,而打车软件提示我,司机还有五分钟到达办公楼楼下。
我头昏脑涨提包下楼,坐上车,然后……
“案发现场王警官去看过了,其实我大概都不如他看得仔细。”我说,“我到那里的时候发现大门就没有锁,我没多想,走进去才发现……然后我就报了警。”
我没什么好说的了,任姐似乎也能明白。她又拍了拍我的胳膊,起身走出去,过了一会儿,她带着一包卫生巾回来,告诉我厕所在走廊尽头。
凌晨时分,我从警局回到住处,简单梳洗后就沉入了睡梦中。我不记得那一晚做了什么梦,只记得第二天李姐让我和另外一位美术老师对接,去要当期需要的稿件。听说那位美术老师嘴巴平时很毒,但她并没有跟我抱怨,只是很快交上了稿子,还跟我说了一句“节哀”。
又过了一阵子,实习期满,我没有选择留下。李姐和我单独吃了顿饭,我们交换了非工作用的邮箱,她告诉我,如果有她能帮忙的事尽管找她。
之后又过了多久呢,我真的记不清了,毕竟我毕了业,换了城市工作,又在新的公司准备考研。在学习的间隙,我翻了翻很久没看的邮箱,才看到李姐发来的邮件。邮件里说,任欣的案子破了,凶手也被判了。入室抢劫转杀人,凶手是个十六岁的未成年男性,家里给找了个不错的律师,最后判了八年。
八年……任欣死的时候是三十六岁,而凶手杀了人,他出狱时,二十四岁。
邮件的附件是几张黑白手绘图的扫描件,虽然我不知道我能拿这些图片做什么,但我还是选择把它们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又在云盘备份了一份。我想,我这样做,任欣在星星中应该也会高兴的吧……
附:这篇大概用尽了我半年积攒的愤怒,大概大家都能看出来这里面的角色都并不是单纯的角色,而是代表了一群人这样……总之呢,作为文章,它肯定不够出色,但作为表达的载体,我真的尽力了。
作者:暑退
评论:随意
胡伦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身体像即将被风挂落的树叶一样抖动了起来。
“不……这不是我干的……”他哆嗦着往后倒去,一脚踩在了一个温软的东西上,低头一看,是一截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大腿。
他的防线彻底被击破,“啊”地一声大叫,瘫坐在粗砂颗粒的水泥地板上,被肢解成数十块的陌生人的尸体包围了。
这确实不是胡伦做的,他性格温吞,胆小、呆板又认死理,老板三番四次示意他在报表上做些小动作,帮公司节省点费用,他都没敢答应,生怕一招不慎将来做了老板的替罪羊。
一而再,再而三,老板觉得成日暗示个木头实在太累,挑挑拣拣了大半天,选择在平安夜的早上向胡伦宣布,他被开除了。
晚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的女友听闻这一消息,嘴角边的酱汁都没擦干净,就开始给他算结婚的礼金、买房的钱、买车的钱,恨铁不成钢地痛骂了他一顿后,以性格不合适为由,干脆利落地跟他分了手。
回家路上飘了雪花,他为了请女友吃这顿饭,钱包空得连网约车都叫不起了,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肩膀湿透,惨得像落水的猪。他以为这就是最谷底了,没想到半夜被远方母亲的电话吵醒,抽泣着说他爸出去赌又借了一屁股钱,债主正在哐哐哐地砸门,闹得不得安生。胡伦只好硬着头皮从银行卡里挤出了几千块,线上转了过去。
他看着卡里两位数的余额,呆愣了好一会儿。
钱,钱,钱……
钱像一座五指山,把他牢牢地压在底层,连翻身都做不到。他愣神了好一会儿,最终从衣橱里取出了一只袜子,挂在床前,希望传说中的圣诞老人能施舍他一点安慰。
没成想倒霉时喝水都能塞牙缝,胡伦郁闷地重新睡去,醒来时就变成杀人犯了。到底自己是怎么从床上迁移到这儿的也搞不清楚,掐了手背还给了自己一巴掌,疼得要命,如果是梦,早该醒来了。
手机突然响了,胡伦吓了一跳,惊恐地发现是自己的电话在响,他的手太滑腻,在手机上划出一道又一道的血痕,总算在最后关头接上了这通陌生来电。
“喂?”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
“你要的两百万现金我已经准备好了。”电话那头的女声听起来无助可怜,“求你了,让我听听我老公的声音吧。”
这人值两百万?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但很快消失。女人不停地哭泣和请求令胡伦茫然地看向地面的碎尸块,不知道该怎么满足这个荒谬的请求。
他浑浑噩噩地跟女人约定好放钱的地点,随便找了个麻袋,把地上的碎尸捡了起来,连手都没记得洗,就出发去拿钱了。
一路偏僻无人,他脚步像踩在棉花上,有种不真实的绵软,约好放钱的垃圾桶里已经鼓鼓囊囊地塞满了东西,黑色的旅行包就混迹在其中,像被人抛弃的二手旧货。
他抖着手把包的拉链拉开,血迹在包上绵延出一条暗红色的线,划开了沉甸甸的钱。
两百万是这样子的吗?他想。
两百万能干什么呢?够一个首付,一辆好车,一个女人的礼金吧。
他计算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悄悄围拢的警察门,等到他想要用黏腻的手拎包走人时,一根警棍重重地击中了胡伦的后脑勺,胡伦瞬间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胡伦发现自己站在一条小巷里,手上滑不溜秋的触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微冲。
“你。”一个三大五粗的陌生刀疤脸给他下达了任务,“进屋以后拿着枪随便扫,注意点别扫死人,吓唬吓唬就行。”
“你。”那人又指着他身边的一个黄毛说,“直接到柜台装钱,让那些磨磨蹭蹭的柜姐快点,三分钟内装好就撤。”
“我们……我们这是要干嘛?”他感觉自己舌头都有点打结,手中的微冲很有点重量,眼前这两人年纪加起来估计已经过了古稀,他想骗自己是过家家都不行。
可刚才自己才杀了人,怎么现在又要去抢银行了?他脑子迷糊又爱打破砂锅的老毛病犯了,在原地踟蹰着不肯前进。
“还能干吗,当然是抢银行啊!”刀疤脸烦躁地点了一根烟,“别事到临头说你他妈的不想干了!早就在警察局留了案底的人了,不犯罪搞点钱,还能指望上哪儿赚钞票。”
刀疤脸狠狠地把新点的烟几口吸到底,吐在了地上,大步朝巷口走去。胡伦赶紧踩灭了烟头上的火星,和黄毛一起,默不作声地跟了上去。
闯入、威胁、开枪。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火舌在离自己半米不到的地方像蛇信子一样吞吐,纯白的天花板被打出一个又一个的窟窿,胡伦有种运动完汗淋漓的快感。
空弹壳在他脚下乒乓四溅,他打出了手感,看着四下瑟瑟躲藏的人群,他像小时候恶作剧用石头砸别人家窗户一样,把头顶一排排的LED灯打得稀碎,引得人群四散尖叫。
直到刀疤脸过来扯他衣领,顺手给了他一巴掌,才把胡伦从神奇的快感中唤醒。
“傻逼,快走!还射个屁啊,等条子来拷你呢!”
胡伦如梦惊醒,哆哆嗦嗦地收起了枪,跟着刀疤脸和黄毛一起飞速撤离。
刀疤脸开车,胡伦和黄毛坐在后座。又厚又敦实的一麻袋钞票就横亘在他俩中间,胡伦伸手去摸,那崭新的成捆的钞票像有魔力一样,让他恨不得把脑袋埋进去,把这些纸张的味道刻入肺里。
警笛在不远处开始轰鸣,前、后、左、右,到处都是咿呜咿呜的声音,刀疤脸骂了一声,一脚油门飙起了车,方向盘打得飞起,红绿灯成了摆设,其他车道的车躲他们如躲炸弹。
天罗地网硬生生地被刀疤脸扯开了一个破口,他狂妄地大笑起来,又冲撞了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全然没有注意到直行而来的大货车。
“嘭————!”
胡伦的意识和被撞飞的纸钞一样,纷纷扬扬,四散而去。
疼……头疼……脖子疼……肩膀也疼……
胡伦的意识几经浮沉,终于挣扎着钻出了水面。
他像差点被闷死的人一样,猛地吸了几大口气,整个脸整个脑门上都是汗。他惊恐地环视四周,是又小又昏暗的一间房,黑灰色的墙壁,散落的机械零件,角落里堆着高高的纸张和油墨,几步路远的地方有一张打开的行军床,上面放着已经发黄的枕头。
而自己刚才趴着的这个地方,是一个操作台,上面立着一瓶威士忌,剩余的棕色酒液刚好盖住瓶底,旁边还放着一个八边形厚玻璃杯,肆无忌惮地挥发着酒精的味道。
我的钱呢!刚才的钞票呢!!
他发疯般地找了起来,把整个房间弄得鸡飞狗跳。
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摸过那么多钱,有了这些钱,他可以买房子!买车子!让他那势利眼的前女友跪下来求复合!
房间里没有成捆的钞票,却有很多半成品的纸钞。他在行军床底下还发现了一个塞在挎包暗格里的笔记本,里面详细地记录着如何靠这些房间里的这些机器和工具,做出足以以假乱真的货币。
胡伦将信将疑地按照上面的提示,印出了几张红票子,十分心虚地拿去小店铺里买了点烟和酒。顺利地蒙混过关后,又多印了一些,拿到商超里用,一开始他很小心,一次顶多只用两三张,但日子长了次数多了,他胆子也渐渐大了。
他抽的烟越来越贵,喝的酒越来越好,一件衣服几千块是家常便饭,一块腕表的价格能把以前的自己惊呆,他在多家银行开设了多个账户,使用各种各样的假身份盘旋在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意里面,豪宅、跑车、游艇、美女……半夜的Party灯红酒绿,飞舞的钞票铺天盖地,每一天都过的死去活来,惊险刺激。
有一天,胡伦接到一单生意,让他带着货去码头,有一个大买主想跟他做交易,但是需要先看货。胡伦带了点新鲜货过去,买主验完后,非常满意,下了大单,约好了时间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胡伦督促手下加班加点拼死干活,这曾经是他最痛恨的事情,如今却乐此不疲。手下终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他把货封存在一个隐秘的地点,跟小弟交代好暗号,去和买主见面。
他咬着雪茄,哼着小曲,胸前的金链子晃荡来晃荡去,已经全然没有了过去那副低到草芥里的模样,双手被手铐反铐到身后时,他甚至还沉浸在那首曲子里没有回过神来。
……
Oh I m in pieces, it s tearing me up
一切都在将我撕裂成片
……
Hallelujah
哈利路亚
You were an angel in the shape of my mum
你就是位形神皆似妈妈的天使啊
You got to see the person that I have become
你应该好好看看如今的我呀
Spread you wings and I know
你爱的羽翼展开遍布你所到之处
That when God took you back, he said Hallelujah you re home
当上帝将你带走 我们亦安慰念起 哈利路亚
“嘭”。
一颗子弹飞旋而来,胡伦看到自己脑袋里崩裂的血花和脑浆,陷入黑暗。
一片血色蒙罩在眼球之上,红得发亮,赤得刺眼,胡伦一口气倒提上来,像濒死的鱼一样张大嘴急剧呼吸。
破旧的床,发霉的墙,歪着把手的衣柜,还有睡前挂在枕头边的那只没洗掉油点的袜子。
胡伦的肺里重新充满了氧气,他睁着浑浊的眼珠,盯着天花板上斑驳的黑点,嘴一咧,笑了。
一切都一样,一切都不一样了。
Vol.244「旋转木马」《意马》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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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无止境的圆周里奔跑
就好像
没有昨天,没有明天
只有今天
但今天,今天,是属于你们的日子
我站在花俏的圆顶下,抬头能看到招牌上“金色旋梦”四个花枝招展的大字,尽管因为时间的沉淀抹上一层灰,仍可想象曾经辉煌时代这座旋转木马,乃至整座游乐园的光鲜亮丽。
……
“早上好。”
“早上好。”
“今天就是最后一天。”
“是不是最后一天我说了才算,惊帆。再说了,见不到我让你很开心吗。”
“往后的日子见不到你让我伤心,但往后的日子得以尽情地奔跑则让我兴奋!”
“你得有点耐心,飒露紫。”
我本打算去安抚一下那些好动的灵魂,奈何背后响起招呼声。
“早上好,小陈”
我用力眨了眨眼睛,转身过去。一名穿着游乐园工作服的中年男人站在那里。
“早上好,阮经理。很抱歉我今天有事晚到了。”
“没事的没事的,你明天来修复也是一样的。”
“真的很抱歉,我也想让旋转木马早点开业,让孩子们早点骑上这些木马。”
“反正也就只剩最后一点了。说起来你把它们修复得很好啊,甚至让它们比以前更好了,看看它们身上的新图案,孩子们也会开心的。”
“木工之外,我也略学过些画画,正好能用上。”
“那很好,很好啊。哎呀,能找到你这样合适的人来修复它们,真的很难得。”
“正常来说,你们会怎么对待那些损坏的木马?”
“一般就是,直接废弃,再向工厂里订几匹新的。不过这座老游乐园的木马都是特制的,现在可找不到做这种木马的厂了。”
“听起来和对待真马的处理差不多,跑不动的马儿多半会安乐死。”
“哎呀,有你在,我们原本订得新木马也就不用了。小孩子还是更喜欢这些帅气的木马。”
它们被雕刻成奔腾的姿态,肌肉紧绷,鬃毛飞扬,看得出来几十年前制作它们的人下了很大力气,可惜如今不复有当年的光彩。我刚接下这份工作的时候,它们伤痕累累:断腿裂蹄,露出其中的灰白木胎;身上的彩漆早已斑驳,黯淡无光;关节嘎吱呻吟,只能称得上惨淡。
几十年前匠人们倾注的心血,似乎也抵不过这几十年时光的洗刷。于我来说,这是份少见的工作,却也遇上了意外惊喜。
空气中开始弥散起混合糖精的爆米花香气,油炸食品的焦香,远远地已经传来特属于孩童的永不枯竭的尖叫。我拎起工具箱,准备暂时退场。
阮经理拦住了我,随之递过来票据和工作通行证。
“今天就在我们游乐园玩玩吧,午饭晚饭可以跟我们的工作人员一起吃。”
“虹彩湾”游乐园,以这座游乐园的年纪来说,称得上老而弥坚。它就像个资深的老演员,不如当红的年轻俊美,但足够老练,该有的乐趣是一点不少。除了一项,那就是正在修缮中的旋转木马。
我在游乐园随意转了一圈,买了根甜筒往回走。正看到两名小孩围着旋转木马转,“我想玩,我想玩旋转木马”“什么时候能玩旋转木马呀”,一旁的工作人员巧妙地转移了熊孩子的注意力,指引他们去追布偶熊小丑的屁股去了。
有了工作证才算真正畅游游乐园,我是这么想的,毕竟也不会有人拦着我翻过栅栏走近“暂停营业”的旋转木马旁边。
在我正前方的那匹木马通体雪白,只有四蹄被涂成金黄色。
“你看那些孩子笑得多欢乐啊,你不想加入他们的行列吗?”揶揄的话语从近处传来。
“并不想。”
“一个人逛游乐园,未免太空虚了点。”
“我对游乐园没兴趣,这年头来逛这种游乐园的已经不多了。爪黄飞电,再过几年,说不定你们都要失业。”
“哼。”
这些木马,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能够交流,不知道它们是否曾与其他人交流过。这两个月来,从最初的惊慌陌生,到如今的熟稔,至少我是接受了,接受了工作时有一群碎嘴在我身边叨叨。它们对我的工作也不无好处,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哪里坏了,哪里松了,这些木马一一给我指了出来,我的修复工作也就做到了没有死角。
我还给它们都取了名字,本来是想用诗歌剧、黄金船、无声铃鹿之类的名字命名它们,但它们毫不犹豫得拒绝了。
“哼,二次元”木马们完全不掩饰它们鄙视的“嗤嗤”声,这年头真的是连木马都知道二次元了。
没奈何,我就给它们取名飒露紫、白蹄乌、乌骓、的卢……净是些名马的名字。
“劳驾。”
“怎么了,玉狮子。”我走到另一匹白马面前,俯下身就看到几点黄色的污渍黏在它雪白的蹄子上。我掏出工具箱里的抹布一边擦拭一边问,“怎么的,和人结仇了,专门翻过来给你波脏水。”
“今天翻过栅栏的只有你,陈通。”白马嘶嘶地叫道,“刚才有个小孩拿着棒冰乱甩,溅过来的。”
我想象着小孩拿着棒冰大杀四方的样子,不禁莞尔:“那孩子是要死啊。”
绕着圆盘转了一圈,确保这些木马干净,我才满意的收起抹布。
“陈通,商量个事。”
“咋了?”
“明天你早点过来修理。”
“早点?多早?”
“凌晨,尽量在谁也不在的时候。”
???
“我们想给你一个惊喜。”
清晨,薄雾带着凉意。
老旧的扩音器“滋啦”了一声, 那首不止循环多少万次的,欢快得有点刺耳的曲调在空旷的夜色下又旋了起来。
我放下工具箱,一如既往地开始了我的工作,
今天要修复的是最后一匹断腿的木马,那是一匹鬃毛金黄的火红木马,我叫它 赤炭火。
我仔细地比对断裂处的伤口,磨去将要拼接的木腿上凸出的部分,涂上胶水后将之合并,缠上胶带做临时的加固。
“就像是给人绑上绷带。”等待着胶水凝固,这段时间我重复经历了二十几次,“你们可比真马幸运多了,如果一匹马断了腿,三条腿是支撑不起的,等不到断腿恢复,就会被压垮。出于人道考虑,会处以安乐死。”
“而你们可以再次奔跑”
我拆下胶带,从侧面钻入钉子加以固定,然后砂纸打磨掉最后一点点不平稳的地方,最后用上涂料盖掉一切痕迹,使其表里如一,一只完好的马蹄。这项工作,我同样重复了好多次,只是今晚的木马们意外的少言寡语,少了许多平时的喧闹。
“那算不上奔跑。”直到它们回应了我。
“嗯?”
“沿着铁轨的既定路线上下起伏摆动,怎么算得上奔跑呢。”
“……也是。”
“不管怎么说,谢谢你, 这蹄子会跑得很快的。”
“按照你们说的,你们从未奔跑过,”我弯下身收拾起地上的工具,“你又怎么知道,它跑得快不快呢?”
“咔哒”
那声音轻微,却清晰无比的脆响
是我这几年工作以来从未听过的异响。
那声音很近。就在身侧。
我仍弯着身子,只是侧过头瞧了一眼。
一只雪白的马蹄,那只今天被我擦掉糖渍的蹄子,那只由木头蹄铁包裹的木头蹄子,正踏实地落在平台上。
时间仿佛凝固,又只是过了一秒。
我直起身,在高过我头顶的前方,照夜玉狮子高大的马头停在那里。
“咔哒”“咔哒”“咔哒”
如同按下一个无形的开关,一连串密集的金属崩开的声音,连绵不绝。
伴随着这串独特的鼓点得最后,束缚了它们不知道多少年的铁链和轨道,轰然落地,发出最后的强音。木屑飞溅,细小的金属零件叮叮当当滚落平台。
木马们一匹匹地走出圆顶,昂着它们高贵的脖颈,张望着外面的世界。
“你们……”
“陈通,谢谢你,这一次,我们终于可以真正的奔腾了。”
我几乎要让眼泪从严重滑落,就像我之前说的,它们真的很像马,比一般的木马像得多,有形得多。尽管它们仍是木头做的。
木马们在我身边穿行,围绕着我,随后结束了圆周运动,而是向着一个方向!木制的马蹄声虽然不够雄壮,汇聚的踢音依然在我心海回响,几乎是一瞬间,那座滑稽的彩色尖顶下只剩下那块破烂招牌和空荡荡的圆盘平台。木马们冲开围栏,向着远方奔去。它们的身影薄雾的黎明下迅速模糊,彩色的洪流汇入黑暗。直到再看不见它们。
我闭上眼睛,想象木马们奔过奔跑在深夜无人的街道上,奔跑在钢筋泥土的高速公路上,奔跑在草原上,像真正的马儿一样。
“得请阮经理重新去厂里订一批新木马了。”
END
写于25.7.26
(一开始想到现在这个故事,我还挺高兴得意,不过实际写出来后,还是差了一股劲,还是差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