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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大勝)
狙中:臨淵(首狙:臨淵)
呀,朋友们,晚上好啊
各位晚上好
又是一年过去了,聊到过去的一年啊,我的心里是满是愧疚
等等,您做啥了就满是愧疚
愧疚这东西我从生带到死,就没哪天不愧疚的
坏事做挺多
我今天就学一学外国人,来办一回忏悔室
听着像办音乐教室
你来做神父
好嘞,我听着
神~父~啊~
别别别,声音太大让外面听见
神父啊(降声),我想从我六岁那年说起
源远流长啊这是
六岁的我在空地和朋友们踢球
国足希望
我抬起一脚就射
破门了?
踢飞了
嘛,才六岁,也行
那球直飞八百米远
您这是六岁啊?
落一人家水缸里
还以为把人窗户踢破了呢
这~可~怎~么~办~啊
咋了咋了咋了
那球我们踢半天了
嗯
上面全是泥
嗯
要是被他们喝了把他们毒死了可怎么办啊!(哭腔)
啊这~不是这谁会喝水缸里的水啊
没人喝吗?
不是这水缸本来放外面就落满灰尘和蚊虫了,这谁要喝啊
啊~(恍然大悟状)
你之后过去道歉了吗?
我过去道歉了还来你这干嘛?
啊,对不起~ 不是,我是神父你是神父?
所以我是无罪?
你这哪是罪啊,你这不来都行
不行!我还有一条!今儿必须让你判我有罪咯!
还挺有兴致
不然这忏悔室办不下去了
办的像是健身教室
就是今年!我!
您?
阳了!
啥时候阳的?
十二月后半吧
那又怎么了?
诶?
诶?
神父你咋这反应
我该啥反应
我可是阳了,新冠!传染性很高的,你是不是整天念经不看电视所以不知道啊,我这可是新冠,你要是不懂我就从三年前来和你讲起,话说那三年前......
等等等等,没那时间,我知道你是阳了,能具体说说你的忏悔内容吗?
啊,那个,身体不适前一天出去吃了早饭午饭晚饭,身体不适那一天出去吃了早饭午饭晚饭,核酸那天排了两小时的队,然后结果没出来就去外面吃了早饭午饭晚饭......
你这说的啥啊,来来回回“早饭午饭晚饭”“早饭午饭晚饭”
传染性啊,传染!我吃早饭的时候还有一个老太太就坐在我边上,我还去上班了,虽然公司也没多少人了......
停下停下,我来总结一下,说来说去那就是你怕你传染了人是吧?
嗯
那没事
没事?别人丧尸电影丧尸想感染人还要吭哧吭哧跑,我可是一咳嗽就造成了一片四平方米的污染领域,这能叫没事?
总而言之,没事
没事?
十二月前有事,十二月后没事
这啥意思
十二月前有人管,你被抓去判危害公众安全罪,这叫有罪;十二月后,没人管你阳没阳,没人管你跑哪去,这叫无罪
所以我就偷着乐就完了?
那是
什么“那是”,我提醒你一句,咱这是在哪?(小声)
忏悔室啊?这不是你提的吗?(小声)
忏悔室啥意思你不知道?要是在外面就被判有罪了?我还来找你神父聊天?我不早找狱友聊天了吗?说话还好听(小声)
啊啊啊,是这样,我懂了我懂了(小声)
神~父~啊~我有阳性之罪,请您原谅我
诶~~无罪!
不是怎么还是无罪呢?无罪我还来这忏悔干嘛?(气急)
一般忏悔不都从有罪开始然后神父代表上边宽恕他不就无罪了嘛......
中途别省略啊!都省略完了能有啥用啊!你去健身房只用教练盖个“猛男证”就回家吗?
其实也差不多
差不多什么啊,再来一次
神~父~啊~我有阳性之罪,请您原谅我
啊~~无罪!
怎么又无罪?
你声音太大被观众听见了
那再来
神~父~啊~
无罪!
这次又咋了
你心中有忏悔之意,上边已经提前原谅你了,我们赶个流程直接算你无罪
那神父,我有罪吗?
诶,那个...莫须有,莫须有
还是个宋朝神父
(无话)
诶,那个神父,按设定我们之前是有一堵木墙的是吧
或许有吧
(伸出手做穿透木墙状,迅速抓住另一人,另一人开始惨叫)
啊啊啊~(神父拍虚空木墙,嘴里顺便拟声)“咚咚咚”
我早就看出你有问题!你是什么玩意儿装的神父老实招来!
我...
你?
我也阳了
切,还以为什么呢 (松手)你也阳了我就无所谓了(突然激动冲向另一位)就是你传染的我!
停停,你这忏悔室还做不做了(摆手止住对方)
不做了(两人气喘吁吁)
不是,你整这什么忏悔室怎么又大喊大叫又揪领子打架的
戳啦,中国特色忏悔嘛
得了吧你
(鞠躬)
标题:夜深知雪重
作者:米琪雅
非常喜欢的标题,然后想要尝试贴近生活的非日常感,感觉努力传达了但是因为作者本人对情绪的钝感,总感觉处理得没有那么那么理想,希望读完的人可以讲讲感受>< 大概5k6,欢迎品尝!
全部都是白的。好像雪不是落在眼前,而是直接落进了玻璃体,她觉得那白色带来恼人的刺痛,就像猛地扯下手套,死死攥住一大把粉雪的感觉。不可思议的白色絮状物痛着痒着,在眼底燃烧起来。
汤盈坐在椅子上,双手不自觉地交握,两根拇指颤抖着摩挲。指甲该修修了,她想,指甲边缘的皮肤干涸,摸起来像摸砂纸。
“女士,你还好吗?”
“谢谢,我没事。”
她只是午休时间来到顶楼吹吹风而已,她从天台能看到不远处正在修建的新楼,楼体罩着灰色的纱网和纵横交错的钢筋,勤劳的吊车在恰当的地方垂下高高低低的爪,一节一节的砖瓦材料扬起,转移,落下。看这一幕比看到已经修好的华贵大厦更让人心情开阔,或许是汤盈心里某个声音悄悄冒头:我对这世界依然有那么点用。
她倚靠在天台的栏杆上,抬起头,天空就把密布的阴云悄悄盖在她身上。角落里还有几个男同事聊着天在抽烟,她把目光移开,不想和同事交换视线,那很累,休息时间她只想面无表情地想自己的事,而不是堆起笑容对任何人摆出工作状态。
吴英荷就是这时候从楼梯间走到天台的。她裹着干练的鼠灰色长风衣,另一只手托着鳄鱼皮坤包,很潦草地把自己挤进栏杆附近的空间,她就跟没看到汤盈一样,自顾自地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
太近了。汤盈讨厌这种已经划定了使自己舒展的界限时突然打破这一切的任何人,或事。但是她也不想动作太大地走开两步换个位置,她只能继续看向远方,想着今晚回去给李雨乐做点什么,冰箱里还剩一节胡萝卜和两个土豆,可能还能翻出来一包咖喱块。
自己有没有一个瞬间,即使只是一个闪念想过,她好讨厌,希望她消失掉?汤盈避无可避地自省,仿佛只要从自己大脑沟壑里翻出来这一丝痕迹,自己便成为雪崩之灾的共谋。
“没有,我当时只是在天台休息。”
吴英荷说了什么吗?她没有印象,突如其来的寒冷让她大脑一片空白,等听到周围同事的喧哗声,吴英荷已经从她眼前消失了,而她点燃的那根烟掉落在原本站立的位置,袅袅地逸散着味道。眼前是一片绝对的白,汤盈在那一瞬间理解了雪盲是什么感觉。汤盈听到有人大声地喊叫去楼下找人上来,也听到有人慌乱地在打电话报警,而她僵直地站在原地,仿佛行凶现场没有及时逃离的凶手,手上还握持着致命的凶器。她第一时间想,糟了啊,我的统计数据还没做完。
然后才是有点惊奇地喟叹,原来雪崩是这样的。吴英荷在她眼前崩散成无数的白色微粒,但只有第一目击人有机会看到,然后它就像不存在于这世界一样消失了。
“谢谢你,汤女士,我们了解了,您可以回家了。”
回家?已经下班时间了吗?还是说公司觉得留她继续工作很不人道?她脸上不露表情,轻轻点头,她不喜欢在陌生的地方呆太久,这让她没有安全感。可是眼睛里的雪还没有消散,有些人说最长的目击者花了一周的时间才能消除雪的影像。她有些犹豫这样的状态能不能回到家里,民警好像理解了她的顾虑,对她说:“汤女士,你的丈夫已经在外面等你了。”
她扬了扬眉毛,好像有点没把握住这个词,然后才意识到丈夫一词指的是李雨乐,她用力地闭了一下眼睛,心跳好像也平稳了些许。汤盈交握的双手终于不再神经质地发抖时,她已经坐在自己住了一年半的小屋里,面前是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鸡肉咖喱饭。
李雨乐对她露出笑容,她看着他洁白的牙齿有些失神,跟夸张的美国人一样,她又想,他那一口漂亮的牙齿看着让人觉得肚子倒饿了。这个念头落进脑袋的瞬间,她重新获得了感受食物香味和温度的能力,她的唾液开始分泌,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她接过李雨乐递过来的筷子和勺子,将雪白的大米饭铲进茶色的咖喱浓汁中。
这样看,咖喱饭也像是被雪覆盖了一半的沼泽。汤盈漫不经心地想,她手中的不锈钢勺子掉进了盘子里,她惊讶地看着自己开始发抖的手,下一个瞬间,李雨乐的手温暖地握住她。
“小满,还好吗?”他平静地看过来,像是在说,别害怕。
我不好,可我又觉得这种状态似乎已经很好了。汤盈轻轻摇着头:我没事,我还好。
“不想吃的话也可以不用勉强自己吃……”李雨乐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而汤盈已经对他笑了起来。
“我要吃饭,不吃饭就没办法恢复,我会没事的。”
李雨乐深深地看了她两眼,说:“那行,我觉得这顿咖喱我做得还不错。”他乐呵呵地自己挖了一勺送入口中,含糊不清地说:“虽然不如你做的。”
汤盈那晚睡得很早,值得松一口气的是,她并没有在梦里看到吴英荷崩散的瞬间,即使闭上眼,雪花似乎还在视野里,但是困倦最终战胜了她,她安然地陷入到梦乡,直到凌晨被窸窣敲击的声音吵醒。
那是很规律的声音,每一秒响一下,偶尔会叠着响两下,一开始汤盈还有余裕地想着“这声音真够规律的”“可不是吗那可是秒针的动静能不规律吗”,闭着眼睛有一搭没一搭地想了两分钟,她突然意识到家里并没有会发出这种动静的大型挂钟。
她睁开了眼睛。声音没有消失,她眼里的积雪同样没有消失,她看到没有拉好的窗帘露出一小片窗户,昏黄的灯光颤颤巍巍地透进房间。李雨乐均匀的呼吸在她旁边一起一伏,像一艘被拴住的小船,被水流推过来推过去。
不是秒针的滴答声,就只能是有东西在均匀地敲击窗户,于是汤盈又闭上了眼睛,无动于衷地第二次睡着。大概是下雨吧。那是雨水敲打窗户的声音,她笃定地想,这声音将和清晨四点的鸟叫一起并列为汤盈心里对城市最不可捉摸的记忆。
总不会是下雪。
清晨,给李雨乐装好了饭盒,她倒垃圾的时候下楼去看水泥地板的痕迹,没有一丝湿润,打开手机看天气预报:今日晴,空气质量尚可,最高温度17度,最低温度5度,午后有风,注意室内外温差,酌情增减衣物。汤盈把手机塞到睡裤兜里,对同样走下楼还调整领带的李雨乐挥挥手,没有讲昨晚惊醒后发生的任何。打着手机的男士笑着朝她扬了扬手里的便当袋,朝地铁站匆匆走去。
汤盈转身上楼。
根据政策,雪崩的第一目击人可以得到两个月的心理辅导,公司很通情达理地给她批了三天假调整心情。但来拜访的同事给她带回了办公用的笔记本电脑,公司希望汤盈在家办公的意图连掩饰也没掩饰。她把企业微信设为无声,开始检查OA的流程节点。
饥饿的不适存在感强烈地从体内蹦跳起来,汤盈惊觉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李雨乐在微信上给她发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玻璃饭盒,昭示自己有认真吃她做的午饭,汤盈笑着贴了一个撒娇的emoji,把自己那份放进微波炉。在微波炉转盘嗡嗡动起来的声音里,她不知何故往锅里加了满满的水,等微波炉第三次响起提醒她取出餐盘的滴滴声,汤盈惊觉自己的手正悬置在大锅的正上方,她的手无比寒冷,想要随时按进滚烫的沸水中。她用力眨了眨眼,小心地把手从锅的上方挪下来,拧关了灶台的火焰。
这个小小的事故她依然没有告诉李雨乐,她只是拨打了电话和咨询师敲定了面访的时间。然后在企业微信上挂了有事离开的状态,将电脑手机全部关机后,她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大睡一场。多睡觉就好了,睡觉能恢复一切疲惫。
她再睁开眼,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下班回家的李雨乐身上带着户外的寒意,让她有点畏缩地躲了一下,但是对方耐心而执着地摇醒她,不等她清醒过来生气地瞪他,他就讨饶地把她抱起来,让她看往窗外空调外机上放着的花盆。那花盆曾经被她种了不知名的紫色野花,因为光照不够,茎疯狂抽条,像某种畸变的外星生物,最后在冬天因为没有被及时收进来而惨死成怪异的模样。
有珠颈斑鸠在花盆里筑了敷衍的巢。
“啊……”汤盈听到自己刚睡醒的嗓子哑哑的,于是清了清嗓子。“看来要在花盆里生蛋了……”她同时想到了那天夜晚听到的不明声音,似乎和小鸟殷勤地在空调外机上踩动也吻合,她朝李雨乐看了一眼,看到对方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笑意。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他的脸颊。
“李雨乐……”汤盈哑着嗓子开口,眼泪像拧错了开关,“别死,李雨乐。不要死。”
李雨乐愣了一下,他随即用力地抱住汤盈。
“不会有事的,小满,一切都会好起来。”
汤盈不太记得俩人初遇是什么场合,好像是朋友凑人玩密室交换了微信,在吃饭的时候相谈甚欢,自然而然地分享了各自的兴趣爱好,惊喜地发现彼此的电波非常吻合。雪崩频繁地被各个平台各个账号拼命提起的时候,李雨乐和汤盈约会了四五次,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雪崩开始被人类社会明确正视的那年,大家不再提出种种匪夷所思的可能,无可奈何地接受这正是某种自然灾害。从那一年开始,向宗教寻求救赎的人数剧增,各种新奇理论的冥想或者玄学也开始自人群中得到混乱的信任,即使大家都觉得那对解决突如其来的雪崩无济于事,也总是有人想着“万一呢”,甚至补剂市场也更繁荣了,好像真的多吃点白藜芦醇或者槲皮素就能减少被天灾选中的概率。
就像橡皮筋不能永无止境地保持拉紧的状态——正如雪崩这件事昭示的那样——在发现当下人类确实无法预测和理解雪崩之后,整个社会以一种惊人的接受度,接纳了一切。
汤盈和李雨乐恋爱三年,他们恋爱的时候世界对如何应对雪崩还有一种盲目的,不得不架起的信心,三年后人类喟叹一声宣布这不是当下人类能解决的问题,也许上帝可以。但其实除了这件事让人处于每日也许都是最后一日的恐慌之外,世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雪崩每天都会发生,但死亡本身也是如此,消失在雪崩和死于交通事故能有多大的区别?虽然雪崩作为灾害事件如此引人瞩目,有点讽刺的是,每天因为雪崩消失的人类也并没有比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高很多,全球每天有3300人因为交通事故去世,而雪崩导致的消失大概在每天4000人左右。
“死于交通事故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可以有憎恨和抓住痛哭的对象”,在当时的讨论里,李雨乐试着让她轻松一点,“现在也有雪崩险了,商人总是能找到危险之外的赚钱机会。”
虽然人人都在害怕且逃避着雪崩,但死亡并没有因此更常以令人意外的姿态莅临人的身边。或者说,死亡给周围人带来的痛苦也没有因为雪崩而有所改变。
他们结婚前三个月,汤盈有一位敬爱的长辈去世了。
并不是雪崩,是某种未能被及时查出的恶性肿瘤,发现到恶化到放弃治疗的时间极短,甚至她还想着过段时间去拜访对方,却通过父母的途径收到了讣告。汤盈还记得她坐在出租车里,把手机屏幕上那几行字看了又看,震惊到直接在后座发出极不体面的嚎哭。李雨乐坐在她旁边,只能轻轻揽住她的肩膀,慢慢抚摸她的后背。
在葬礼上,两个人都穿得像黑色蘑菇,因为阴雨而打开黑色的伞。到献花告别的时刻,她忍住眼泪,睁大眼睛看了很久棺材里的那个人,却只觉得他怎么看都不像自己熟悉的那位长辈。那位长辈曾数次邀请他们来家里吃饭,笑容和蔼地给大家讲年轻时候的故事,讲和汤盈的父母相识的经历:“那时候没有出差证明,住不上旅馆,在候车室蹲一夜可就糟了。我和你爸爸想了好多法子。”汤盈从未想过死亡竟然与自己会这样近,想到死前对方受到的很多痛苦,便觉有庞大的不愿接受的阴影,潮水一样在心室里辗转撞击。
汤盈的小名叫“小满”,《说文》解盈:盈,满器也。本来父母想要叫她满满,被那位长辈阻止,说盈满则亏,不能太过,所以改成小满,汤盈自己很喜欢这个小名,但被李雨乐念这个小名,每每会有点害羞,总觉得有种额外的宠溺被人寻到入口,一点一滴地灌注进他本不涉足的心之禁地。
“我们结婚吧。”那天晚上,汤盈躺在李雨乐的怀里说。
李雨乐没有惊讶的样子,像是这个请求早在他意料之中,他亲昵地蹭了蹭汤盈的脖子,说:“好啊小满,我们结婚吧。”
不得不说这种笃定让汤盈觉得有些讨厌,但又心里松了一口气。她觉得她骤然在生活里抓住了什么东西,即使被斥责之为软弱也好,那种和人建立了连接的感觉让她隐约像得到了某种承认,即使死亡很快会追上她的脚步将她击败,她也还是留下了一些零星的自己的碎片。这种把她的心脏扯住的感觉明明已经缓和,可是随着她目睹了吴英荷的雪崩,一些本不该失控的,沉潜的某种阴影在汤盈的体内万万次复活。
公司给的三天假很快到了最后一日,汤盈一个人在没有开灯的卧室里复盘她想要讲出口,想要被人分析,被人聆听的所有内容。她想要讲她突然被激发的对死亡的恐惧,想要讲她对雪崩的理解,想要讲那个瞬间她骤然领悟到的很多神秘的不可思议,想要讲她和李雨乐的婚姻和依恋,想要讲她深夜听到的以为是钟表转针的声音,想要讲她突发的不能自控的自伤情绪,想要讲那只在她花盆里筑巢的珠颈斑鸠。她一开始用电脑记录,到后面她突然发现自己在把写下的文字念诵出声,然后她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憔悴而苍白,眼睛里是大颗大颗的泪滴。这没有道理。为什么,她拒绝接受作为人类突然暴露出的浅薄的脆弱。
她看到电视里播放着没看过的纪录片,一片雪原上两只轻巧跃动的雪貂,它们狡猾地穿梭在自己预定的路线上,探寻着食物的踪迹,固然狡猾的天性已令他们仍觉得这可能是个圈套,但它们自信地朝前方跳跃,浑然不觉下一个瞬间,那片无法承载更多重力的,轻盈的雪就会即刻坍塌,它们会从自以为坚实的地面一路无止境地下坠,然后崩散成无穷雪白的微粒。
这便是雪崩。
全球每天有3300人因为交通事故去世,而每天有4000人因为雪崩而消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发生,做了什么会导致雪崩,只知道它会随机地发生在某一个生物身上,像是对生命巨大的嘲弄。
汤盈感觉自己裸身站立在一片无法呼吸的雪地中,她每走一步,都能听到清晰的踩在雪地的声音,她也能听到另一种清脆的声音,和吴英荷崩解的时候一模一样的声音,那是生命被折断的声音,如沉默的雪降下压断的竹节一样,清脆而无法被忽视,也无法被阻止。她曾经养过的紫色小花扭曲的茎条在雪原里爬行,硕大蓬松的珠颈斑鸠歪着脑袋沉默地看她,鼓动气囊发出酷似秒针转动的声音,然后它贴着她的身体腾飞,在惨白的地面划开深长的阴影。有绵密气泡的声音从地底升起,是沸水的声音,也是咖喱炖煮时发出的咕嘟咕嘟。她长长地伸展了手臂,穿过掌心的除了风,就只有雪。
她用力地睁开了眼睛,她的眼睛中的雪花好像消融了一些。她发现李雨乐没有在她旁边睡着,她慢慢地握紧拳头,呼喊他的名字。没有人回答,但是没有关系,她又喊了一声。
她等待着,等会厕所会响起冲水的声音,会有人带着笑容和隐隐的寒气进门。
她等待着。
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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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问我当时怎么被他带走的吗……”麦克对面的男人端着红茶,斜斜地倚如沙发中丝丝缕缕的热气升腾上来。
阳光顺着两边打开的窗户洒进屋内,却不约而同避开了男人所坐的地方。男人的五官模糊不清,身形半隐在阴影中。
“这个嘛……”
时间倒流了,但是破碎的茶杯无法复原。
鸦羽鹿在林中哀嚎,凄厉婉转动人心魄。灰色的枯叶大片大片落下,堆积在它的脚边。鲜血淹没了黑色的土地。腹部一条巨大的破口自颈部以下延伸到它的后腿之间,几乎撕开了鹿的整个身躯。雄鹿伟岸的身躯躺在血泊中挣扎,破口被它挣开,隐约可见那被外力损毁成碎片的肋骨,胃,肝脏、成堆成堆的肠子……堆积在鹿的身下,一切都结束了。
鹿的哀鸣没有停下,如同人临死前的哀嚎。它是怎么发出这种声音的?
鹿的动作慢慢停下,哀鸣也成了小声的哭泣。但是它的腹部依旧在跳动,规律,充满活力。下一秒它突然顶出了全部内脏,伸出了一只利爪,借着血液的润滑滑落到那摊内脏上。
瘦削,扭曲,头顶鹿角,人形的怪物,浑身闪着黑色的金属光泽。起初他就像个婴儿那样,在那堆内脏铺就的温暖软垫上蠕动,四肢不灵活地扭动。鲜血包裹着他,一场盛大的洗礼。
终于他撑着身下的那一滩血肉站起来,利爪切开缠绕在鹿角上的一段小肠,头颅缓慢艰难地咔咔转过来,似乎他的脖子里装的是生锈的金属轴承。深陷的眼窝中,视线对上了。
然而最后他只是沿着着鸦羽鹿生前的足迹,一步一步走入森林。
破碎的茶杯终究无法复原,黑羊诞生在白羊的尸体上。
温迪哥是吃人的怪物,瘦削,扭曲,头顶鹿角。
他们终于合二为一。
1、
威尔
麦克无法想到,自己在欧洲的度假之旅会遇见以前景仰的同事。彼时麦克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就在威尔·格瑞汉姆手下接受培训。后来对于这位老师,实习生们说的最多的除了他那天才一般的移情能力外,就是他悲惨的结局。
——他追寻着那位开膛手一路到了欧洲,便再无音讯。
但是就在他在佛罗伦萨度假的第一天,就遇见了这位“早已身亡”的导师。多亏有早年优异的成绩,麦克很高兴威尔还记得自己。
威尔为这位后辈倒上红葡萄酒,接着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到晚餐时间还有一会,来点开胃酒很合适。
与汉尼拔共事的那段时间,他也被不自觉的影响了。东方人那句话说的真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他还没法做到汉尼拔那种丧心病狂的优雅。
双腿交叠,威尔漫不经心地把额前的碎发拨开。麦克惊觉自己的老师变了许多,沉静,带着些许置身事外的从容。
“你想知道什么呢,我以为杰克应该和你们说过那些了。”
“你知道,他是我的心理医生,我们之间也曾经有过无比珍贵的友谊。”
“我们彼此信任,合作默契。”
威尔从昏睡中醒来时,看见的是专注在素描上的汉尼拔。医生就和以往一样的全情投入其中。
“请别动。”当他准备掀开毯子起身时,医生阻止了他。威尔改为他原来的姿势。自从上次威尔坐在汉尼拔的桌子上发现那一堆画着自己的素描后,医生就开始明目张胆起来。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单调冗长,威尔不禁开始跑神。
世界上不会有比他们更合拍的灵魂,就像专门为彼此而生。初次相见的剑拔弩张,只是对同类的突然出现所做的条件反射。随即,是意识到对方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同类的欣喜。杰克永远体会不到,当汉尼拔和威尔坐在窗前,共享他们的第一顿早餐时,他们在对方身上都看到了什么。
威尔享受汉尼拔的陪伴,汉尼拔亦然。
睡眠中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很轻松,但是当你意识清醒时,完全不一样。当威尔终于被从汉尼拔手下放出来时,他感觉到半边身子酸痛无比。医生贴心地伸手扶威尔起身。
而当威尔转身看见窗外早已暗下去的天色时,他就猜到了医生下一句会是什么。
“我很乐意。”
在汉尼拔开口前他就回道。对于这种略带无礼的行为汉尼拔却直接无视了,谈然叮嘱之后转身前往厨房,片刻之后威尔也将抵达餐厅。
威尔坐在椅子上,等着汉尼拔呼唤他的那一刻,他很期待这一次的惊喜。
汉尼拔走时并未将门关好,威尔看见那只鸦羽鹿顺着门缝偷偷看向他,躁动不安地踢着蹄子。
汉尼拔
当那一声嚎叫响起时,汉尼拔知道他又来了,同时带走的还有生命。人,牲畜,一大片的花海,有时仅仅是一只夜莺,一路踏着生命而来。所过之处留下死亡的阴影
汉尼拔不知道他是什么。对方从不说起自己的名字,身世,家庭,只是沉默着背着汉尼拔走过森林,温暖的皮毛在汉尼拔掌心下脉动。
汉尼拔觉得他应该是鹿,然而他也披着一层漂亮的鸦羽。人类的上半身看起来容貌英俊,温驯无害,一头可爱的小卷毛,绿宝石一般的眼睛,嘴唇如同玫瑰;鹿的下半身却拥有强健有力的修长四肢,尾部和脚部围绕了层层的鸦羽。
汉尼拔喊他鹿,鹿只是安静接受这个名字。
鹿在米莎出生的那一天到来。汉尼拔在母亲的房间里看见鹿站在玫瑰园里,那时所有的玫瑰都早已凋谢,灰黑的残枝包围着他。男人正对着窗户的方向,幽灵一样地静立着。
“妈妈,那是谁?”他扯了扯母亲的袖子。
“亲爱的,那只是只鹿。”莱克特夫人看向窗外。
鹿?汉尼拔再次看出去,这次男人的目光和他遇上了
眼中没有欣喜,没有愤怒,什么都没有,空荡荡。
第二次相遇是在树林中。完成了功课的孩子理应受到嘉奖,管家叮嘱汉尼拔不要跑的太远,林中不是那么安全。这一次,汉尼拔远远看见,庄园的入口处有访客来到。
这一次汉尼拔看清了鹿的模样,人类的上半身健壮但又不过分突兀,鹿的下半身强壮有力又修长优雅,四蹄走动的模样美好胜过在大厅里跳舞的那些女人。一头蓬松的小卷毛,巨大的鹿角从那里伸出,国王的桂冠。奶油色的肌肤,唇红齿白,嘴角的弧度就像那些大理石雕塑。那双眼睛,就像他的那些同类一样,温顺湿润又明亮,但是你却无法看穿那背后的心思。
鹿站在庄园门前的路上,手中拎着一只死去的椋鸟,鲜血顺着锋利的指甲滴落,脚边是散落一地的羽毛。秋日的落叶在他的脚边打旋,最后躺在那一地血迹斑斑的羽毛上。
汉尼拔认得那只鸟,前几天它出现在他的窗外,尾尖发白。叽叽喳喳无比烦人。
鹿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手中早已冰冷下去的小小血肉,歪着脑袋想了想,啪叽一下把它扔在脚边,四蹄迈开朝着汉尼拔的方向走来。秋日灰白的天空在他背后无限延展开。
“你好。”汉尼拔隔着围栏伸出手,身子几乎贴在栏杆上。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已经尽量把手伸得很长很高了,只希望这位客人不要嫌弃。
鹿停在围栏前,前蹄弯曲跪下,这下两人几乎齐平,这下汉尼拔把对方的那一头小卷毛看得更加清楚。尖锐的指甲小心绕开,没有沾上血的成年人大小的手掌握住汉尼拔的,最后轻轻裹住。鹿的手掌很温暖,有点粗糙。
按理说这是很冒犯的举动,但是你能指望一个孩子注意到什么。汉尼拔下一刻就摸上了那一头小卷毛,手下的发丝出人意料的纤细柔软,露水的潮气。而当他意识到他在做什么时另一只手已经插进了那一丛乱糟糟的头发中,惊的他想把手拿回来再道歉。出乎意料的是鹿只是压低了身体靠近了围栏,成年人的上半身略略弯曲着,支撑着头颅靠近孩子,甚至在他的动作僵硬时主动凑近他的掌心。
“你是谁?”汉尼拔终于想起这个问题。鹿望着他,沉默着。
“你是人马吗?”
“妖精?”
“吸血鬼?”
……
对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明亮,但是汉尼拔直觉对方已经生气了。
“我是汉尼拔,汉尼拔·莱克特。”
手下的脑袋蹭着他的掌心,对方从喉咙里发出一个声音,沙哑但柔软,如同猫的呼噜。汉尼拔对此不陌生,秋天是鹿群歌唱的季节,每天都有鹿在树林里用这种声音唱歌。
突然对方一跃而起,在汉尼拔反应过来前就逃窜进了树丛。
“少爷,您刚刚是在和一头鹿说话吗?”家中最年长的那个女仆站在他身后。
2、
威尔
“说真的世界上你找不到第二个那样的人了,就像是你缺失的半身,那么契合,我能读懂他的每一句话。”威尔斜斜倚在沙发上,微长的发丝漫不经心地散着。想到刚才自己说的那些话不禁笑出声来。
用贝弗莉的话说:“你们怎么还没结婚?我迫不及待要等着看你俩Facebook上的情感状态改成‘已婚’了。”当然他们俩都没有Facebook的账号,这话也没传到杰克耳中。
“是,我们相爱,就像每一对灵魂伴侣那样。”
当威尔走进汉尼拔的办公室时,他看见那个优雅强壮的医生嘴角流血坐在他平日里的椅子上,眼神黯淡,任由那群毛糙的警员搞乱搞坏他的办公室。这在平常绝对是大忌。
只用一眼,他就还原出了这里发生过得所有事。富兰克林的死亡,拜亚托斯的挑衅,混乱与厮杀,汉尼拔的反抗。巨大的冲击让他头脑发晕。这不对,如果他当场干掉了拜亚托斯,不会有这种事
“汉尼拔。”
威尔发誓那一刻光芒又重新回到汉尼拔眼中。
“我还以为你死了。”
威尔低下头,这个角度汉尼拔脸上的上一览无余,细小的擦伤,淤青,凝固的血迹,拜亚托斯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就像年老的鹿王得胜负伤归来,发现自己喜欢的小母鹿依旧在原地。
“我没事。”威尔强行压下要在这群警员面前拥抱汉尼拔的冲动。这对每个人都不好,对汉尼拔的职业生涯,对他的心理健康。对外目前他还是汉尼拔的病人。
片刻前当他深入到拜亚托斯的地下室时,身后巨大的野兽焦躁地喘息。鸦羽鹿咬住他的袖子,坚决地往回拖。这个以往温顺的大家伙此时暴躁得仿佛下一秒就会用它巨大的鹿角和敌人拼的你死我活。
温顺的鹿眼湿润又明亮,却暗藏杀机。鸦羽鹿健壮的肌肉绷紧,头颅越过威尔把鹿角对准前方,宽阔的肩从威尔身旁挤过一边把锋利的尖端全部露出来,一只前蹄又不住把威尔向后拨,这下威尔算是被它护在了身后。威尔对这种姿势当然熟悉,求偶季的雄鹿都会这样。但是这不对,这太过了,鸦羽鹿绷的太紧了,全身的肌肉不仅仅是绷紧,威尔的头脑敏锐地发现了鸦羽鹿在愤怒,还有害怕,即使是面对正值壮年的雄鹿也不是这种打法,这简直就像对面来的是猎食幼鹿的狼群而不是夺偶的同类——
哦,也许不是狼群,但不会比狼安全到哪里去。
下一秒只剩下了威尔自己。
威尔下意识掏出了枪,这个举动救了他一命。
那晚威尔留在汉尼拔那里,看在那里还是现场又给汉尼拔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的份上。
汉尼拔的手艺依旧完美到无可挑剔,晚饭是鲜嫩多汁的小羊排,恰到好处的酱汁,完美的调味。过度繁丽的桌巾让威尔产生了所有的菜色都是被精心装点过的错觉。
“抱歉我来晚了。”
“不,你永远都不会晚。”
是他的错觉?他听见外面有个大家伙在失控地四处奔跑。
汉尼拔
春去秋来,寒冷的冬日里,鹿没有出现过一次。
“我亲爱的小少爷,鹿群在冬天要去寻找温暖之处,当春日归来时,他们会回到此处的。”新来的小女仆只比汉尼拔大了十岁,带着孩子气的活泼。
“他们为什么不到庄园里来呢?”
“我亲爱的小少爷,人类对他们来说是危险所在。”
春日的第一场寒流,把米莎困在了家中,也为他带来了鹿。
汉尼拔找到鹿时,鹿正靠在栏杆上轻轻喘息。
鹿的角消失了,体态依旧修长优雅,却变得瘦弱,骨头戳着皮毛,石块一般坚硬扎眼。寒冬磨去了他的体力,从遥远的地方走来已是耗去了大半体力。
鹿为他带来了玫瑰,那些藤条缠绕在他的臂膀上,花朵在他的指尖绽放。不是花园里盛开的艳丽的那种,而是野玫瑰,小小的一团,花茎扭曲。
“你还好吗?”汉尼拔隔着围栏伸手去拉鹿的手,小心绕过那些尖锐的指甲和凸起的骨头,轻轻按着鹿的掌心。鹿柔软地叫着,另一只手扯下手臂上的花藤递给汉尼拔。
指尖碰到茎上平滑的切口,鹿削去了所有的刺。
全靠了突如其来的寒流,院子里的玫瑰刚刚盛放就冻死了大半,剩下的也是焉了吧唧的抬不起头,反倒是这些野地里长的花活了过来。母亲还在感叹今年估计是欣赏不了玫瑰了。
“母亲会开心吗?”
回应他一般,鹿轻轻摩挲着他的手掌,喉咙里温柔地哼哼。
“我想带你去看米莎,但是她生病了。”汉尼拔捧着花藤。如果不是那个粗心的女仆,米莎不会受这种罪,乍暖还寒的天气那个女人怎么能把米莎丢在窗户大开的房间里。当晚那个可怜的女孩就开始咳嗽发烧,一连几日只能躺在被炉火熏得火热的房间里。汉尼拔感觉到手中的触感更加轻柔了。
鹿突然后退,怔怔地看着汉尼拔。
然后他慢慢地转身,头也不回地逃回树林
3、
“但是你是怎么发现他的?我是指,你们曾经那么……默契。”
“他几乎毁灭了我,就像他切割那些食材又把它们做成艺术品一样。”威尔的眼神阴沉了一下,在麦克发现之前迅速转为之前的温和。
刀尖刺入腹部的那一刻,威尔在脑海中听见了鸦羽鹿的哀鸣,巨兽倒在汉尼拔身后,哀嚎却无力起身。
“我本想等你一起走的,我们不能没有你。”汉尼拔在他耳边低声叹息。
“你以为你能影响我吗?”
“我没有吗?”威尔滑倒在自己的血里,甩出一个惨淡的笑容。
你背叛了他。
威尔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想着。
腹部的伤口撕扯着他的神经,也拖慢了他的思维。他用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个念头有多不对劲。汉尼拔扯开了他的腹部,留下一道笑脸般的伤口,如同一个嘲笑。
嘲笑谁?威尔还是汉尼拔自己?他把威尔扔在那里,任由他像一棵草那样自生自灭。当然威尔活下来了,从那场几乎毁灭他的灾难里,奄奄一息,苟延残喘,却也是汉尼拔的授意。
头脑里的刺痛与寒冷困扰着他,在他的主治医生离开后他的思维就和以往一样肆意妄为地全速开转,生生把他拖进永无止境的幻觉中。威尔被困在自己亲手搭建的迷宫之中,无处可去。
人人都会有自己的迷宫,那里藏着他们的过往,他们的记忆,他们的宝贝。当威尔审视自己的迷宫,他设想那里会和他的小屋一样,空洞,乏善可陈,秋日的落叶都是灰白色,没有丝毫的阳光与温暖。后来那里充斥着谋杀,陷阱;蘑菇被尸体的养分滋养长大;树枝吞噬了人体,掏空了胸腔,然后在那里开出天竺葵、颠茄花和铃兰;草地中心的雄鹿,鹿角上刺穿着那个苍白的赤裸的女孩,那头鹿披着鸦羽。
曾经那里还有汉尼拔,那是他的锚。他除去那些不受控制肆意疯长的杂草,移走那些嘈杂傲慢的声音,收拾起那些被威尔随意丢弃的物品并把它们组装成美丽的饰品,最后种下满地鹿角。
威尔睁开眼,看见的是汉尼拔的办公室,对面坐着微笑的阿比盖尔。女孩披着长发,脖子上贴着纱布,就和威尔第二次看见她时一样。她的背后就是那尊鸦羽鹿的小雕像。
“我们活下来了。”阿比盖尔抚摸着脖子上的纱布,“他一开始就没有想杀死我们。”
“是啊。”威尔哽咽道,看向脚边破碎的茶杯。
汉尼拔是个多么经验丰富的医生,当他向你挥刀时又是多么精准。自己不是幸存者,自己只是他手下被放过的羔羊,惊惶失措地从地狱中逃出还以为是上帝保佑。寒风在迷宫中呼啸,羊羔躲在鹿角丛中,长大了嘴却连一声尖叫也发不出。
汉尼拔
想起来也许预兆那天的异变的,是那个女仆的死亡。
尸体在树林里被发现,开肠破肚撕得粉碎,内脏无一完好,心脏被扯下带走,切口整齐利落如同刀口,但走势却明确了那其实是抓痕。
那年秋天,巨变来的猝不及防。汉尼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群劫匪,那群强盗,就这么冲进了他的家中,鲜血将墙上的名作都毁掉了。
父亲和母亲在变故踏上庄园的那一刻就死去,管家让年轻的小女仆带着他和米莎从暗门离开。年老的女仆在他们身后锁上了那扇门。那个女孩身体抖得像风中的落叶,几乎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当她牵着汉尼拔的手,抱着米莎在林间飞奔时,惊惶如同被狼群追赶的牝鹿。
但是他们没能逃出去,女孩临死前的一推借着惯性把他和米莎推到了子弹的射程之外。那群歹徒用的是霰弹枪,子弹从她的背后打进去,飞出的小钢弹炸烂了她的内脏,她连一声尖叫都没能发出。汉尼拔伏在地上,血溅了他一身。米莎躺在距他不远的草地上,柔软的草地护住了她。年幼的女孩被鲜血与枪声吓得放声大哭,汉尼拔扑过去,用身体护住米莎。
那根本没用,他们踢开汉尼拔,拎着米莎的衣领把她拽起来,就像拎一只羔羊那样。米莎含糊不清地喊着汉尼拔的名字,挣扎哭喊。汉尼拔捂着肚子蜷缩起来,耳边隐隐有鹿的鸣叫。
他们需要人质,这是汉尼拔和米莎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炸弹带起的尘土中,一个身影悄然而来。
鹿,满身尘土的鹿,穿越了敌人的防线,带着骄傲与愤怒而来。满身尘土也无法掩盖的优雅,头顶蒙尘的桂冠。四蹄稳稳踩在汉尼拔身边,如同雌鹿般将幼鹿护在身下。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鹿。他就像一只狮子一样压低了身子,露出了利爪。
血肉撕裂的声音就像他们撕开母亲裙摆的声音。
米莎在哭,鹿在嘶吼。汉尼拔微微侧过头,死去的小女仆就倒在不远处,漂亮的长发蒙上了尘土,空洞洞的眼中还有没有落下的泪水。
鹿的脚步声混在在凌乱的枪声中,死神在硝烟中舞蹈。
4、
威尔
汉尼拔在教堂留下的杰作,破碎的血肉组成的心脏。在那群愚蠢的警员中间,它就像是烂泥地里的一朵罂粟,招摇,魅惑。很明白的答案。筋肉破碎的肉体写就的情书。
鸦羽鹿挣开那一团皮肉,鲜血淋漓地走来,血液淋漓滴落。那不是伤口,但鲜血依旧不停涌出。阿比盖尔在他身侧,悄悄推了他一把。看呐,她用口型比划,他还放不下你。
耶稣张开双臂,拥抱他的孩子。
“他会是上帝吗?”
“不,汉尼拔不会是上帝。”他会是神,但他不会是耶和华,那很不汉尼拔。
原谅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有意或无意,回答并不等于答案。
阿比盖尔说,他为我们准备好了一切。
他心里永远有一处为我们而留。
那么你呢?
迷宫中有人们的过往,然而那些最重要宝贵的东西,只会被牢牢守护在中心,人们设下那么多陷阱和障碍就为了保护那里不受侵害,有时连迷宫的主人也无法进入。威尔看见了汉尼拔的迷宫,那些属于童年的房间,是汉尼拔的禁地。走廊上回荡的那些声音,绝不是什么美妙的乐曲。
威尔循迹而来,前往早已废弃的莱克特庄园。枯死的藤条缠满了铁门,威尔扯开那些藤条,繁复的花纹终于重见天日。龙张开翅膀,环绕着莱克特家族的家徽。
下一刻威尔看见了那个怪物,黑暗,瘦削,头顶鹿角,就站在门后,直勾勾盯着他。
“你会让我进入吗,那些房间?”
温迪哥抬起一只利爪,握住铁栏杆,猛然一扯扯断了锈蚀的铁链,接着它退后,侧身,略微躬身,一手背后一手置于胸前,如同主人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
“谢谢,汉尼拔。”威尔推门而入。
城堡早就荒废多年,连爬满了外墙的藤条都枯萎死去。大部分的记忆沉睡在植物的保护下,悄然等着来访者的唤醒。枯枝在威尔脚下断裂,噼啪声提醒着他这里只有他一个人。那些细瘦的枝干总让他想起幻觉里那个瘦削的怪物。有时是鸦羽鹿,有时是温迪哥。它们游荡在威尔房子外的荒野上,鹿会奔跑,牟叫,用温暖的鼻息扯住他的衣角把他从危险的梦游中带出来;温迪哥是杀手,它只会远远地看着威尔,然后在他面前撕裂猎物,锋利的指甲在猎物肚皮上留下一个“微笑”。
但他们都不会离开荒野,除非威尔踏进那个地方。但是他现在就在荒野之上,空旷,死寂的莱克特庄园,只有他一个人。完美的时机,完美的条件。
温迪哥在向他招手。
而他毫不犹豫地跟随过去。
入眼的是一块墓碑,稍显粗糙,但当时一定是精雕细琢。威尔跪下去,仔细观察着那块墓碑。
不出意外地做工精良,上面用当地的语言刻了一句话,威尔靠着自己蹩脚的水平认出那意思是“亲爱的米莎”。当年莱克特庄园的惨剧他有所耳闻,战火中那个冬天两个孩子躲在城堡里苟延残喘,第二年人们只找到了大一点的男孩,女孩没能挺过寒冬。
做工精良,除了对品质的要求,还有可能是给极为重要的人。威尔从汉尼拔那里看过太多这种场合,不论是他在外不变的三件套,还是那些精致到令人羞愧的菜色,他的办公室简约中透露着主人不凡的品味。那是对所有的陌生人,你来我往的客套,礼仪上的需求,恰到好处的微笑不用发自内心。
这里是汉尼拔的迷宫深处,多年前他曾返回这里,为他重要的人修缮坟墓。
那股温热的气息又回来了。鸦羽鹿站在他身侧,潮湿的鼻头蹭着他的颈窝。
温迪哥半跪在他的面前,他们之中就隔了那一块墓碑。
温迪哥伸出手,鸦羽鹿顶着他的背。
“我们把迷宫深处锁起来,设下重重陷阱,就为了保护那里不被人进入。”
“你明知道那里走廊上回荡的不是小夜曲。”
“你还是不去找他吗?他一直有一处为你而留。”
“我们一起去。”
“我不用,你已经为我预留好了。”阿比盖尔拨开脸颊左侧的长发,避免它们被汹涌而出的鲜血糊成一团。深红打湿了她的半边身子,她站在那一汪红色湖泊中,湖水翻滚,顺着威尔脚边滑过,缓慢蜿蜒地向前去。
“你知道那是哪里的。”
门,水流的终点是一扇门,伫立在树林间,被枯枝败叶所环绕着,木板破旧,露出那些被时间浸软的伤口,把手被磨的掉色,布满划痕。看上去不堪一击。
威尔看见那扇门终于开了一点点,缝隙间摇曳着闪过一支鹿角。
走廊上回荡的从来都不会是小夜曲。
汉尼拔
那一年秋天没有鹿群歌唱了,也许有,但鹿群的歌声无法盖过炮火的轰鸣。鹿杀了所有人,树林里躺满了残缺不全的尸体,死状如同被什么猛兽开肠破肚。
那个冬天,死神披着白袍而来。
城堡里只剩下了他和米莎,树林之外的世界早已沦陷。鹿处理了全部的尸体,汉尼拔走在楼梯上,假装没有看见那些暗红色的痕迹。
冬天十分难捱,寒冷,饥饿,病痛,悲伤,其中一项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在寒冷还没有那么致命时,鹿在树林中奔走,寻找柴火和猎物。
林中终于没有鹿群歌唱了,它们的皮毛无法抵御这种程度的寒冷。
终于,当他们再也无法踏出城堡一步时,大雪降临了。
鹿蜷起身子缩在炉火旁,昏昏沉沉地垂着脑袋,汉尼拔抱着米莎和鹿一起紧缩在毯子里。米莎不住咳嗽,汉尼拔只能将米莎抱得更紧一些。
“天暖一些,米莎会好起来吗?”
鹿慢慢抬起眼,嗓子里轻轻回应他。
“那个时候的玫瑰,可以带我去找吗,母亲很喜欢那个。”
鹿没有回应,那人类模样的头颅早就低垂了下去,在火光照映下沉沉睡着。
鹿可以击败敌人,却无法击退寒冬。
大雪降临在这片饱经摧残的土地上,童话一般的水晶国度,居住的却是死神。
鹿很少活动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蜷缩在壁炉旁,昏昏沉沉一动不动。汉尼拔为他找来的干草堆放在他身边,一连几日都是那个样子。偶尔他抬眼看向汉尼拔,那双眼睛却是黯淡的。
那种眼神,汉尼拔见过不只一次,父亲倒在楼梯上时,小女仆躺在草丛中的时候,还有米莎。
食物在一点点耗尽,鹿带来的那些和之前城堡里为数不多的存量早就不够用了。
“可以请你……把米莎带到安全的地方吗?”汉尼拔握住那只和他一般瘦骨嶙峋的手,求你,我只有米莎了。
鹿一点一点转动脑袋看向他,在汉尼拔恳求的目光中,枯树枝一般的四撑蹄起身体。鹿牵着汉尼拔,跌跌撞撞往前走。汉尼拔知道他要去哪,那条走廊的尽头只有厨房。鹿的脚步在墙壁内回荡,汉尼拔从不知道鹿的脚步能如此沉重。
最后他们还是到了那里,鹿放开了汉尼拔,一步一晃地走进去。
当他转身时,汉尼拔看见鹿拿起了刀。天空被雪映的白的晃眼,反倒勾勒出鹿脆弱的身形。
鹿握着刀刃,将刀柄递给汉尼拔,汉尼拔握住刀柄,鹿却并未松手。在汉尼拔的目光中,一点一点,鹿将刀尖引向自己心脏的方向。
他抖得几乎要握不住刀柄,鹿伸出另一只手扶住他,眼神依旧温柔明亮又湿润。
这个世界已无安全之地。
最后一次,请踏着我的生命。
5、
威尔
“您不想回去吗?”麦克希望能把这位前同事带回到FBI,当初克劳福德探长曾试着寻找过威尔的下落,无奈两年之后仍无消息。FBI无法派出太多人手去接管这一案件,最后只能以威尔死亡结案。
威尔喝光了酒,起身到麦克身后的酒柜去拿酒。“我不打算回去了,那几年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我感觉我已经无法回到FBI继续工作了,而且……”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逃出来的?”
威尔拿起冰锥,一把插入麦克的太阳穴。
他笑起来就像绵羊那般柔软,带着一点残忍的优雅,温柔又自豪地看向麦克身后。可惜麦克已经无力回头,从眼角他隐约看见那个恶魔跨过他的身体。
“今晚你会怎么做呢,汉尼拔?”
“烤小羊排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6、
汉尼拔找来了盆和桶,一点一点把鹿的血放干,没了鹿的协助他一个人干起来费了很大力气。在这种天气里,连骨头晒干后都可以被拿去生火,血冻也不能浪费。
鹿教给了他很多,战争来的太突然,城堡里甚至没有准备好过冬的物资。汉尼拔没有力气把鹿拖到浴缸那里去了,只能就地肢解。刀子每一下精准地砍在关节处,如同之前数次做得那样。鹿将那些食物拽到浴缸里,开肠破肚,为他示范如何切割那些骨头。腹部是柔软易切的,胸骨只要力气大用锤子就可以解决,头部直接晒干和骨头一起烧火。鹿握着汉尼拔的手,引导他如何寻找关节处的缝隙,将刀刃卡进去,最后将其撬开。
小动物很好办,但那些体型大的就没这么好办了,尤其是他们之中还有不少体型比汉尼拔更大。
他们吃掉了所有能找到的肉,鹿教会他必要时不要浪费。
春天到来时,终于有人前来通知紫夫人和罗伯特人,他们找到了莱克特家唯一的幸存者汉尼拔,战争之后的那个冬天,那个小小女孩没能挺过去。人们没有找到她的尸骨,但是找到了她的墓碑。
幸存下来的孩子沉默着,走出那座围困了也守护了他一个冬天的城堡。
说句实话,威尔的刀工尚可,但是厨艺却完全不行。也许是因为他常年处理自己的猎物却很少在意它们被吃下去时的口感。这种生活方式一个人时还算勉强,但如果你找到了自己的伴侣,这种生活方式迟早要被对方打死。
尤其是你的另一半还是汉尼拔·莱克特,这是完完全全的找死。
不过也有例外,除非你叫威尔·格瑞汉姆。
“能有你帮忙真是太好了,威尔。”汉尼拔自他手上接过那些肉。威尔倚在另一端看着他熟练地把它们扔进一道道繁杂的工序里,他的大脑可以记住那些复杂的化学物质唯独记不住这些繁复精致的玩意儿,毕竟两年前精致这个词和威尔绝缘。
“我还是觉得由你来做这些比较好。”威尔摸了摸鼻子,他是个猎人,汉尼拔才是外科医生。
“年幼的野兽总要经过锻炼。”汉尼拔背对着他,双手交叠按压那颗肺脏,“不出手永远无法进步。”
“我觉得还是由你来做更好,我可没有那么多……狩猎经验。”威尔想到那一滩鲜血,幼狮的作品总是乱七八糟还要成年狮子来收尾。
“循序渐进,我很喜欢你今天为我带来的小羊。”
“意外之物。”威尔从篮子里捞起一个西红柿,汉尼拔略带责备地挑了一下眉。
7、
有些事不能说的太明白。
威尔不会问汉尼拔那个粮食匮乏的冬天他到底是吃了什么东西才活下来。
汉尼拔也假装不知道威尔找到他时他在报纸上看见了那个追查他的警探的失踪讯息。
8、
鹿角自他头顶探出。
黑羊站在白羊支离破碎的尸体上,温迪哥从鸦羽鹿的体内诞生。
END
作者:维基
评论:噤声
*此文为4月2日即将开放下载的游戏《虚谬都庭》剧情的后日谈。
谨以此文献给愿意相信我也能写出原汁原味二次元而不是抒情infp经典散文的朋友!(。)
老杰森死了。
是的,我们都知道他,也都知道他的末路……那一滩流在街道上的虹彩淤泥,最终在火中化为片片星点。
维克多——受他照顾,被他视为家人,最终也亲手结束了他的痛苦。
然而一个人的死亡并不是这么轻巧的事,尤其是老杰森还留下了一间店铺、一片地产。这些内容都被无偿留给了他,但是我们未经风霜的小狗虽然拥有洞察世明的智慧,却并没有法律和地产相关的知识。
无奈之下,只得由维多利亚代为处理。
在询问完本人的意愿之后,维克多收到了一笔变卖这些地产和店铺后换得的小钱,皱巴巴的钞票静静躺在铁盒里,连着几枚零士的钢镚,在枯黄的灯光下泛着1980s的光辉。
而维克多就这么静静地低着头,凝视着这个铁盒。
“除开葬礼的费用,就只剩下了这些。”维多利亚拍了拍维克多宽厚的肩头。
“……再过两天就是他的葬礼了,你要在这里发整整两天的呆吗?”
维克多轻轻掂起一枚硬币。
“……老杰森没能留下尸体。”
“嗯,所以棺材里放什么东西,可能需要你去挑选。”维多利亚似乎想到了一个相当不合时宜的笑话,她没忍住就这么讲了出来。
“……比如,美味蟹黄堡的神秘配方一类的?”
她成功地失败了。
维克多没有展露出该有的笑容,而是捧起了铁盒缓缓向外走去。那条尾巴就像是宽大衣服的一角一样,只是随着他的步履缓缓摇晃,不具有一丝活力。
他没有妻儿,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和维克多一样,孑然一身。
维多利亚努力地素不相识的人张罗着一场葬礼,而恐怕在葬礼现场上会出现的人,除了她和维克多以外,就只有社区的牧师了。
倘若要用菜的浓淡来形容一场葬礼,恐怕这里只有一碗撒了葱花的白开水。
维多利亚并不清楚面临着这样一场离别的维克多怀抱着怎么样的心情,她只只知道维克多在本应该出现的地方跑掉了。
好的,这下连葱花都没了。
为了避免自己这个局外人尴尬地和牧师大眼瞪小眼的局面出现,维多利亚在葬礼开始前用三根狗毛施展了定位的巫术,随后叫了辆成本颇高的计程车,找到了那个沉默又高大的身影。
昔日的老杰森快餐店已经变成了一家比特币交易所,里面的人们轻轻卸掉自己的头盖骨,用人脑接续服务器,在美梦中用自己大脑的算力轻轻挖掘一块又一块金灿灿的比特币。
而维克多就这么盯着他们人脑上迸出的火花出神,手中还拿着那个小小的铁盒。
“为什么要逃跑?”
“……!维多利亚!”
“别跑。”
早就预想到这种情况的维多利亚轻轻在空气中划出两笔如尼,维克多的双腿便被浸染成灰白的颜色,死死钉在了地面上。
“再怎么说也不能上来就用石化的诅咒招呼我啊!”
“你在说什么呢?这样最有效率啊。”
“……”
“为什么要跑呢,你不想去见自己的家人最后一面吗?”
“……已经不在了,何谈最后一面呢?”
维克多放弃了摇摆自己已经变成石棍的两条腿子,闷闷不乐地扮演着一根尽职的电线杆。
维多利亚摇摇头,把可怜的双腿变回原装,随后拉着他坐在了路边。
“我不太理解……为什么面临这种事会让你感到胆怯呢?”
“……我这段时间都尽可能不去想。”
“但是……当我回到这里的时候。”
“我发现我没办法理解这一切,没办法接受这一切已经离我而去的事实。”
“倘若一场葬礼结束,那么我就得必须接受这个事实,不是吗?”
“……不是那样的。”维多利亚摇了摇头。
“你可以不去和自己的过去和解,维克多。”
“……我不知道怎么做。”
维多利亚站了起来,向着远方竖起来大拇指。
一辆计程车随后在她身前停了下来。
“我知道该怎么做,我会交给你如何不去面临它。”
焦头烂额的牧师面对着空空如也的棺材来回踱步,负责封装棺材的工人也愈发地不耐烦了起来。
维多利亚姗姗来迟。
她将一个铁盒扔了进去,随后又扔了一把花。
“我知道不存在什么灵魂与死者,但是我还是会好奇。他不到场,你会生气吗?”
随着棺木缓缓阖上自己的眼睑,牧师有些错愕地问身旁的女性。
“死者的亲属呢?”
维多利亚轻轻捻动自己的发丝,看向盛开白花的花海。
“他还没能准备好面临属于自己的诀别。”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没有故事的设定文)
“我真的出名过,三天。”
少女举起她的大机械臂,比西瓜还大的手在空中比出一个三。然后机械臂五指收紧,突然向前砸落,收至腰间。
“你有时应该离我远一点,你就像以前的意大利人,但意大利人可没有这么有力的机械臂。”
“我们这里没有意大利人吗?”少女问到。
“或许有,但我们不管那叫意大利人。”瘦弱的,面容显老的男人说起话来嘴巴只是微动,“飞鸟,你事先有了解过我们的宗旨吗?”
“抱歉,线上的习惯没改过来。”
“倒也没啥,我们也只是嫌麻烦。”
男人肩膀很窄。飞鸟的右拳有男人肩膀四分之三的宽度。在机械手无名指第二关节和第三关节之间有一个发声器,传来悠长的呼吸声。那是机灵存在的证明。
“一般到我们这儿来的人,都会把机灵卸掉。”
飞鸟的右臂突然抖了一下。她另一只纤细的手抚摸着右手,好像母亲抚摸着婴儿。
“他和我就好像海豚的左右脑,没有问题。”
男人啧了一声,啐了一口水油混合物在地上。
飞鸟举起右臂,五指成拳。
男人像炮弹一样爆飞出去,撞断了几棵腰粗的树,滑进了一处灌木丛里。
血与机油溅到飞鸟的脸上。
“他好像四肢都软了。”
“他是人工肺,不会有吐痰这个功能。”醒来的手臂冷漠地说道,“他就是瞧不起咱们。”
“行啦。找别的地方吧。”
飞鸟真的出名过三天。在那三天里她是最耀眼的女人。是不是女人另说。至少P站里,她是被划分到“智人女性”“机甲”那一类的。
她很美,紧实又柔软的大腿,健康的腰部曲线,纤细优雅的左手与机械粗大的右手,修长的脖颈,雌雄莫辨的脸庞,柔顺乌黑的长发,再加上一点点的故事性,她就像历史上最美丽的女人一样被大家追捧着。
可惜只持续了三天。Ai模拟造型,上传人体属性,Q版化,美漫化,之后又出了几个以她为主角的主题世界。一个末世,一个蒸汽朋克,她自己也进去玩了一个月。
和偶像所谓的“丧失了新鲜感”又有所不同,她被抽出了自己的身体,然后被投入公众的领域。
飞鸟坐在荒废的22层楼房上,操纵右手张开又握住。眼前一排排的建筑已经倒塌了不少。白色的石块在月光下格外亮,像是石头的沙漠。垂在外墙的飞鸟的腿上有好多道红痕,那是今天穿越丛林划到的。作为早期的型号,飞鸟的皮肤容易留下随时间恢复的红痕。这是早期型号的缺点,但也是部份人的性癖。她成为了网络形象后,腿上的红痕就像是某种标配,出现在各种地方。
她站起身来,在楼的边缘处踱步。
天边蓝光一闪,运输机在高空移动。即使在二十多层的楼顶上,运输机也只有拳头大小。它和以前的飞机飞在同一高度,正在向城市集群运输物资。
“那天直播到底是为啥坏掉了呢?”飞鸟叹了口气。那天她像一个线上时代的人一样,一边开着直播,一边睡觉。直播的虚拟形象出了错误,把她的裸体露了出来。正好醒着的右手也不知情地揉着她的下体。
睡梦,机械,情色。骇客或者是CG制造者还放出了她家摄像头的视角。她赤裸着身子躺在被子上,右手小臂抬起来,轻柔地抚摸着她的下体。她的头靠在右臂上,睡得一片安详。
六个小时直播。她也实在没有什么朋友。
她正常醒来,然后常用的色情网站的第一页就看到了自己的脸。飞鸟有些害羞,但是并不慌张。这个时代的色情内容无穷无尽,她之前也看过几十次和她长得很像的真人或者CG。她甚至有些好奇是哪位博主如此有眼光,几乎给了她一个美人认证。然后她看到那只巨大的机器臂,和她家里的一切。
她确实是个美人。网友认证。甚至大企业也愿意花钱买下她的形象版权。小鬼们装模做样地装上机械手,姑娘们往大腿上划上红痕。
手臂睡着了。手指张合带来轻微的刺激,他睡得很舒服。飞鸟抱着手臂,一会也睡着了。
“自我!要紧的是自我的认定!”
“人只有在与自然相处,才能发现人真正的自我!”
“Ai是个骗局!Ai是个混沌无知的黑盒!”
“驱逐Ai!回归自我!”
“驱逐Ai!回归自我!”
隔天飞鸟醒来的时候,扩音器夹着人声在这片废墟里回响着。全息映像从地面升起,反Ai团体的绘画在天上流动。破碎的黑盒流出七彩的河,在早晨太阳的照耀下更加梦幻。
飞鸟趴在楼顶,眯着眼往外望去。几千米外,一块塌毁的白色外墙的边上。几十个人围着一台自走车边走边喊。车上一位首领模样的人站在扬声器旁挥舞着双手。
昨天被打进灌木丛的人也在里面,他围在车边,是离车最近的几个人之一。
“昨天打的人找上门来了。”
“这下怎么办?”手臂不在扩音器处发音,而是顺着信息流把问题投在了飞鸟的视野里。
“不怎么办。我看他们也没带什么武器装备,毕竟只是非武装团体。”飞鸟盯着围着自走车前进的那些人。在被遗弃地区这样招摇地宣传实在是在都市没法得到的体验。
“你之前想加入他们?”手臂问。
“我以为他们会更......”飞鸟斟酌了一下说辞,“务实一点。”
“至少现在看来,他们不像是有自我的样子。”
那站在车上的人好像发现了飞鸟,一个振臂,自走车便朝这边开来。
“我们走吧。”飞鸟转身走开。右掌按地,身体扭转指向高空,曲臂,伸直。飞鸟的身体正如真正的飞鸟,射向高空。
“不过,他们这样也算一种活法呢。”手臂在眼前说。
飞鸟感受着汹涌的风,双腿并直。
“至少我们更有钱,没必要。”
作者:【十一招】原型
评论:随意
据说它是来到我们这片海的第一只乌鸦。它好像什么都吃,纸也吃布也吃塑料片片也吃,海鸥成群掠过,它就站在树上等着捡剩下的,立在小它一圈的丛丛海鸥里太显眼了。但想来乌鸦本就属杂食动物,更何况这里的乌鸦只有它,对比其他鸟种过分孤立无援。
同桌和我打赌,说飞到这里之前它绝对是只家养的景观鸟,你看它叫乌鸦,却总不是黑的,树荫下的偏振把它变成一朵稀薄的紫罗兰,阳光直射的话它又自成一片边缘透过棕黄的针叶林,离开特殊照料,它无法带着那些鲜艳的反光走远。更不用说那条左脚上的红色织带代表了什么,对我是,想必对它也是无法忽视的累赘,我总看到它左脚猛地向后一踢,再小幅度地抖抖,红色在那下边跟着翻飞,像对我拉起的警戒线。
在第一次见到它之后大约四个月的一个日落前,我把晚饭带到海边却被海鸥抢了个光,它则远远地站在旁边看,等一只不剩地飞空了,独留揉皱的纸袋和梭形的黑色。它踩过来抓得纸袋卡啦卡啦响,犹豫地转了几圈才盘腿坐下,脖子还是伸得那么直。
“你好漂亮。”但愿它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去翻了一些科普,仍然无法辨明你的种类,”堂而皇之的科普仅仅是少量上不了台面的网络搜索,“先开始我以为你是索马里鸦……”它离我这么近,近得把前几个月的假设和推理全部推翻。哑暗的黑喙微微向上平缓地接起羽绒,翅尖和尾羽收紧成一束,从绿闪换到紫时刻泛涟,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公路上看到从车尾遗漏的汽油就走不动路了,它们散发着浓烈的气味,被太阳晒得阵阵发昏。
它的睑膜褪开,里面竟然是红色的眼珠,我没见过哪只乌鸦的眼睛是红色的。鱼一样失神的眼睛——我从小就不敢吃鱼,生在海边却不敢吃鱼,它们的挣扎太有力,提上案板腮腺还在拼命起伏,全身只有面朝我的那只眼一动不动,中间瞳孔那是一个洞,海雪一般死气沉沉,我的倒影在这圈空旷的充满排泄物的海里浮起——被死亡填塞得要涨开的眼睛,冷静地冲我发出尖叫,不比熄灭前最后一次滋啦作响的炸燃,而它的眼睛,就有这么红。“你的眼睛也是红的,就像你脚上的织带,它长得好像要往我手里跑。”那是个很大的结,结上又打了不知道多少个结,厚厚的布山堆在一起,看起来徒手解开是不可能的了。
鱼是这样的动物,假使养在透明的玻璃器皿里,不厌其烦地日复一日敲打鱼缸,它也只会给出惊吓这唯一一种反应。食物落下便张嘴吞入,消化完又排出残渣,四处打量、扫视,监视器一般的,到头来又不为所动。越想我越不敢再说了,怕吵到它,然后它惊起一跃就再也见不着了,鱼和鸟在这一点上像得不能再像,它现在却伏在我身边乖得胜过一条小狗。“你是个哑巴,小狗,你不会叫,不会发出乌鸦的声音。”我想它就这么留在我身边陪我,不见头地陪我,但我还要回家,接下来明天一早还要上学,途中我会路过这片我和它挨着坐了一下午的海滩。我回头时它在专心啄扯脚下浸满了油的纸袋。
出于愧意第二天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鸟类科普,精装的硬皮书,抽象的拟人连环画占比多于准确的数据记录,我错误地选择了目标读者平均比我小五岁以上的科普。当天日落前我就还了回去,然后再爬三层楼参加学校的免费心理咨询项目,今天是最后一次了,也是先前得到承诺的催眠体验日。
我到的时候房间的窗户已经全关上了,但操场上晚练的声音,那些球鞋摩擦地面的声音、哨响以及试图越过它们的叫喊,还是远远超过心理咨询师的手机扩出的音乐。她说,慢慢放松,寻找自己最舒服的姿势,但闭上眼就全是室外的那么多人,那么多声音,那么多人在同时说话,而我此刻却不在下面发出声音,为什么他们我都不认识,我应该认识并且应该去所有人才对。
你看到了什么?……废墟,看到了一片废墟,海边的废墟……再往前走是雾……雾后面……我想想,大概是一座灯塔,很高,而我,我觉得我是一只乌鸦在沿着岸线酿酿跄跄地一直走。
灯塔为什么一直闪,乙炔灯刺眼的光不断来去,给了这边又给那边;而系带的另一头是断的,拉出几根褪成淡黄的丝;为什么我的喙上粘满粗盐和沙砾,就像脖子上干透后两条紧巴巴的细盐块,尖趾握紧的速度远没有空隙间的沙漏得快。
临走我说,事实上,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数,刚才的所谓梦境是我刻意营造的。她的回答是没关系,无论你有何目的,我们想做的只是帮你。然而我想听的是指责,希望有人一针见血地把我骂醒,说我卑鄙地妄想梦到它却梦不到,于是将它编进我的梦里说给别人听让别人来替我证明。
“别看了,你是抓不住它的。前段时间我们家隔壁最会抓鸟的小孩好几种方法,它根本不上当……”同桌在嗡嗡地不停说,是的是的,我抓不住它,是它抓住了我,我一厢情愿地被它攥在那双锋利的爪里“也许呢,你看那条红色的系带,长得每次我都不自觉地低头怕被碰着。”
没有那种也许,自大的是你而不是我,”她微笑起来,“错了,我也自大,我自大在想将你的自大同化,自大在认定了万火归一还非要说出口。”我自大在不肯承认那只是一种指代,一种纸袋,一种织带。
作者:旬夜
备注:凑数凑数
免责声明:无声
1、
宁江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那年头的电竞圈,不,应该是电子游戏圈,放眼望去都是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年轻。
烟味弥漫的网吧里,一群瞧着不务正业的人三五成群,要么没班上,要么逃课,凑成一排,或见缝插针,抓着一把花生,吃着点泡面把游戏给打了。
而路小南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大概是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好学生气质。坐在一堆打游戏的人中间,不像是来玩的,倒像是来网吧查资料的。
——龙行Sky那队长,长得眉清目秀,技术不是最顶尖的,但是战术意识一流。
没听说吗?
那玩战术的心都脏。
“我靠,禽兽啊!”肖枫在集装箱后被龙行的人秒了的瞬间,抬头看见网吧天花板的灯嗞啦一下。“猴子,老尉别慌,稳住节奏,这把能赢。”
他松开手去看队友屏幕。
那瞬间,整个网吧嘈杂的声音像有了形状,一如扭曲的线条浮动起来。届时,眼前的光,画面,和声音如同走马灯形成了旋涡。
闪烁的红绿灯光充斥着视线,像是道路车辆上的刺目警告。
他像是被一股力量吸进了汹涌的旋涡里。
一如一场梦——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塞进了脑子。
等他回过神,趴在桌子上干呕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从眼眶砸在地上。
“……11月22号……”
-
肖枫一辈子遇到的对手,凑起来能绕着宁江区菜市场围一圈。但能让他放在心上的,就连网吧包间前排都坐不满。
而路小南算一个。
在1coin队长这么多年并不算富余的印象里,龙行Sky的队长South是个每次他对敌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人。哪怕他们对战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足够激烈和酣畅。
只可惜这个强敌由于一场意外,死在了和他比赛的前夕。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One coin战队在一场并不是滋味的庆祝里,无声地给彼此击了个掌。不是为了庆祝,倒像为了缅怀。
那时的肖枫低着头叹了口气。
他想,真可惜。
——可惜路小南,可惜他的技术,可惜他这个人。但那点可惜,像是遥远海平面上的镜花水月,风一吹能散。
而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世界会把路小南的整个人生砸进他的手里。他托不住,就像一叶浮舟入海,几乎将他溺死。
-
“肖枫!晚上还有比赛你干嘛呢!?”
“我有事,不用等我。”
-
第一次看见路小南。
或者说,在这个时间线里,肖枫第一次看见路小南,是在对方常驻的网吧。
龙行sky的游戏区在新门街附近,和肖枫的活动场所有点远。
他们这些打游戏的,平日就像盘踞在各自山头网吧的地头蛇一样,有种微妙的各自为阵,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氛。哪怕有时候凑在一起打比赛,也有种主客场的对战的架势。
所以当年,肖枫几乎没来过这里块。
他站在门外透过玻璃往里头看,这间一个小时比他们那儿贵了五毛的网吧里,龙行sky的战队正齐刷刷坐成一排。
最中心的路小南,剪着干干净净的学生头,格子衬衫,手指在键盘上操作飞快,神色却从容,偶尔张张嘴似在指导队友。
他是那么鲜活。
——求求你,一定要阻止他看那场比赛。
——我拦不住你哥,就去拦撞他那辆车去。
他也不知道这些记忆是哪里来的。
似乎在某个瞬间他忽然就拥有了它们,一个未知时空里,他和一个叫路小北的男孩在游戏里相遇,他求他去救他的哥哥。
而他答应了。
却没做到。
寒冷雨夜的水。
医院走道白色地砖。
鲜红的血迹,密密麻麻,泛着腥味,又被带着消毒水气味的拖把拖干净。
肖枫曾在上面走过。
他抱着脑袋,顺着网吧外墙蹲下。
世界上有种理论叫时空连接。一如某种同频率电波频率相互吸引和作用,会让人感受到不同时空的声音,或者图像。
他不知道这一切的真假。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没有阻止过什么车祸,更没有在某天游戏的途中联络上2019年的名叫路小北的男孩。
所以……
“兄弟,你没事吧?”
手臂被握住,能感觉肌肉相触的质感。
逆着光,是一张并不算太过熟悉的脸。路小南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脸上,他看见对方带神采的眼睛。
“我……有些胃疼。”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他说。
他反手握住路小南手手腕,试着站了起来。他说。“好。”
2、
那年的宁江区出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并没有)的事。
One coin战队的队长肖枫和龙行Sky的队长路小南杠上了——隔三差五去人家所在的网吧寻衅滋事。
“不是,这有必要吗?他们这网费比我们那儿贵多了。”
肖枫那时带着耳机和大尉咬耳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这龙行是个强敌,到时候比赛没准就咱们对上了,提前了解对手是为我们未来成功夺冠的打基础。”
“得得得,还基础呢。”一旁麒麟白眼翻上天。“这了解战术哪儿不行啊,我们原来那网吧是没网怎么的?你就死活要我们拖家带口来这里看人眼色。”
“就你XX的话多……”肖枫嘴皮子没磨利索,抬头就看路小南朝他这看了一眼。他上下牙磕巴张嘴闭嘴半天,也没把那剩下半句话给说出来。
要说战队配合,龙行sky确实在宁江数一数二。
肖枫的队伍里来了个老沙救场,突破力增强,但团队粘合度还差些。
所以,演练战术实操对战是真,放不下人想时刻盯着也是真。
那段十月天,南方的暑气还未消散。
空气里是闷热的泥土味道和将下未下的暴雨。
肖枫在新门街网吧落地生根,几次被噩梦惊醒,抬头看到对面还活着的路小南的时候,总带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就好像真的在某个时空,有个自己朝着他大喊。
——你可以救他,你明明再努力一点就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试试。
那些怪力乱神和天方夜谭成了他的梦魇。
肖枫没得选。
-
那年的CF大赛办的如火如荼。
宁江区一群终于被关上电竞人称号的游戏痴,对夺冠的热情就像是饿狗追肉,争得你死我活,战况激烈,隔三差五的训练扒了One coin半条命。
麒麟和罗阳掐起来的时候,肖枫还在吸溜他的面。
对面,路小南轻车熟路地挤进那两只乌眼鸡中间,见怪不怪得把他俩扯开。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肖枫。后者拍拍麒麟肩膀,又弹了弹罗阳胸口的灰,说了声“没事儿没事儿。”就跟着路小南一起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新门街附近的交通比金燕网吧那热闹,肖枫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北京欢迎你”,路上三轮蹦还冒着点黑色的尾气。
路小南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柱子边上。“你最近状态不对。”
龙行sky的队长,待人细致入微,对于队员的身体状况向来关注,不过这次倒是多管闲事管道竞争对手这来了。
“睡不好罢了。”肖枫蹲在马路边上,伸手去接抛出的硬币。
天色向晚,乌云密集得压了过来,似乎要落大雨。
肖枫看着手上的硬币没说话,很久他问。“路小南,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哪天会死啊?”
“人不是都会死吗?”路小南轻笑了一声,口气里云淡风轻。
肖枫看了眼,却不意外。
路小南是个待人温和的人,礼貌永远是第一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和人吵起来。
那些梦境里被对方推了一跟头的争锋相对,到头来成了假装胃痛被人载回家里喝的热水。记得那时路小北还在家里看电视,回头扑进路小南怀里喊哥哥。后者摸摸男孩的头,回头指了指他说。“小北,这里还有一个哥哥。”
暖黄色的屋子,被安排整齐的家具。
舒服的四口之家,像是春日生长的爬春藤。
“如果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告诉你,今天不能出门,你否则你会死,你会怎么样?”肖枫站在路边问。
“那我估计会觉得他在恶作剧吧。”
“那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枫抬头看他。
昏暗的天幕下,那双带着点水光的眼睛,折射出一点暧昧不明的亮度。
他看他的眼神总是特别的。
路小南知道。
从他第一次见到肖枫,就从那人眼里读到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哪怕是第一次来网吧,踢馆似的站在他们面前,嘴上说着。“哥们儿,敢不敢比一局。”眼里那点挑衅落到他身上,却又顷刻间浓墨重彩得悲伤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陌生人用那样的眼光注视着。
“……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龙行sky的队长礼貌发问。
一头乱毛的1coin队长对着天空抛着他的游戏币。“可不,你们网吧贵的要命,害我明天想加根火腿的钱都得搭进去,仇海了去了。”
“你该不会是在拐弯抹角向我借钱吧?”
接住落下硬币的One coin队长回头对他。“诶,路小南,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抛这次硬币是“win”,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路小南挑眉。“那如果是另一面呢?”
那时候肖枫上前按住他肩膀,笑道。“那我就为你拼一次命。”
-
肖枫曾见过许多个秋季。宁江的秋天总是来得很迟,稍纵即逝。
一如入冬前的一次意外,老天调温出了错,把夏天和冬天按牌出打了个对子。
肖枫这个人其实倔得很。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也不信什么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得执拗,自己认为对的是,哪怕冲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可当那些记忆却和现实不断重叠,他倒是终究开始动摇了。
虽然在那些多出记忆里,自己从未去过路小南的网吧和人打过什么对战。但最终决赛前,One Coin和Double Kill的决赛安排,却像是一张最后的死亡通知书开在他面前。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也许会发生。
——那些你无法挽救的悲剧会再次出现。
那些你拼尽全力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你一场梦魇残留下的可笑幻觉?
肖枫在参加比赛之前,手机收到路小南的短信,对方的最新回复是。
【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来。】
言之凿凿像极了无数个肖枫失眠的夜晚,对方给他发的。
【你信我,调整呼吸,很快就能睡了】
路小南是个足够温柔的人,春风化雨。
肖枫曾经仓皇地闯进那个人的生活,却撞了个头破血流。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成为他的朋友。——哪怕心怀目的,哪怕动机不纯。他这次却能够伸手握住路小南而不被推开;能触摸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路小北毫无防备的脑袋而不用提心吊胆;
还能作为一个朋友在高高抛起一个硬币,和对方定下一个赌约。
——11月22号,我们1coin和Double Kill的比赛你不许来,路小南,愿赌服输。
于是,那天晚上,宁江的那场暴雨如约而至。
在那个嘈杂,带着烟味,尖叫的网吧里。年轻的队长为了他的队友,为了和对手决赛见的约定,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打得又疯又狠,直到耳机里的获胜音效和队友的欢呼声响起。
那一刻,屋外响起一声惊雷,那声雷鸣声穿透了网吧的欢呼,他收到了一条来自路小南的短信。
【打得漂亮。】
他回拨了路小南的电话,含笑的眼里映着网吧的灯光。
电话那头是一阵忙音。他试着又播了一遍,这次却成了关机提示,像是什么命中注定的轮回。他忽然害怕了起来,手机里的播出键被按了一次又一次。“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像是被利剑贯穿了肺腑。心跳如擂鼓于疼痛一起席卷了他全部的感官,他又想起了那些画面,路小北抓着他的领口撕心裂肺的喊声。
——时间,地点,全部都告诉你了,为什么救不到!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不对。”他几乎是丢下键盘往人群外冲。
“肖枫!诶——肖枫你跑什么!外面下雨啊——!”
他撞进大雨里,一路朝着天北路跑。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在深秋带走他身体的温度。那些狼狈的痛哭,和诡异的血腥味似乎又回来了,刺目白色的瓷砖还有鲜红的血迹。
——你又睡不着了吗?
——你状态不对,再失眠可以给我打电话。
——小南,你看看爸爸。
身后传来一阵鸣笛声,肖枫抓着手机回头,看见了一片刺目的白,他怔怔站在原地,似乎透过滂沱的雨幕,透过那些刺目的车灯,看到两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肖枫,我可以不去看你比赛,但你要赢啊,总决赛上我可不想对手是别人。
“路小南……”他手臂像是脱力般垂下,手机从指间滑落,刺耳的鸣笛飞速逼近,那些自责和痛苦将他拖进冰冷的深渊。
下一秒,有人从他身后扑出来,将一把拽回。
“肖枫!你他妈不要命了——!”
3、
路小南把人拦腰抱住的时候,像是抱了一团又冷又沉的棉花。
肖枫身上都是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蹭在他脖子上冻得他打颤。
“肖枫……肖枫!”路小南想摇醒他,脖颈相接处却感觉到一阵温热。他好像哭了。那个平日玩世不恭的人,一双肩膀单薄得厉害,在他怀里发抖。路小南将他圈紧,一只手去拍他的背。
他总擅长哄他的弟弟,小孩子,心思简单,你说你爱他,他就会笑。
于是他将头靠近肖枫耳边。“没事了,别怕我在呢。”
肖枫获得知觉般用力抱住他,因为太用力,整个肩膀都绷紧。“不要死……路小南你不要死……”
路小南没试过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心口劈开了一个口子,强势又决绝得走了进来,他浑身冰冷,带着寒夜的雨和伤,于是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抱住,融进了血肉之中。
肖枫这个古怪的人,进入他生活的方式总带着一种诡异的违和。
路小南心思缜密,所以他能下意识感觉到一个人行动者的不合理。肖枫就是他能捕捉到的最大的不合理。
但他喜欢他的战术,喜欢他在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复盘漏洞时候的感觉,喜欢他嘴皮子能耐能和他们家罗阳斗嘴斗一天,也喜欢他某天醒来时候,下意识找他的眼神。
他总在关注他,却好像又不在看他,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
而那团雾气现在在他怀里。
雨夜里的年轻人抱住了一身狼狈的躯壳,将自己的温度送了进去。他们相拥,像两株肆意生长的藤蔓紧紧缠绕在一起。
-
2008年,CF首届电子竞技大赛,宁江赛区的决赛如期展开。
两大种子队伍,龙行sky和One coin究竟谁能胜出的话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
网吧里嗑瓜子的嗑瓜子,看热闹的看热闹。
比赛前半个小时,One Coin的队长被对面的队长“持械”“绑架”到了某个角落。
肖枫嘴里还叼着个包子,吃了一半差点没给路小南噎着。“有事儿说事儿!”
肖枫啧他,后者手上一把车钥匙抛进肖枫怀里。“干嘛啊?”
“你不是想试试我那车吗?车钥匙送你了。”
“哎哟哟哟!”肖枫挑眉一副识破奸计的样子。“路小南,搁这贿赂我呢?想让我们1coin故意输给你,做梦吧你!”
“那硬币借我用一下。”路小南没接他话茬。
肖枫狐疑得把硬币递上去,只见对面路小南伸手一抛一接,将硬币盖在手背上。他问。“肖枫,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我那儿了?”
“你那网费那么贵,去不起,不去了。”
“那为什么现在晚上也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了?”
“睡得好,不费那电话费。”
“那上次说要告诉我的那个秘密呢?”
“这不是说好了,等比赛以后吗?”
“我等不及了。”路小南把肖枫逼近角落里,这个比他小了五六岁的少年人,此刻眼里依旧是笑意,却让人觉得自己是被狮子顶上的猎物。路小南看着温和,却隐藏着某种侵略性。“莫名其妙为了我哭了一场,然后网吧也不来了,电话也不接了。这么自顾自地来,自顾自得走,枫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
“……路小南……你到底要干嘛?”
“打个赌吧?”路小南视线落下手上被盖住的硬币上。“如果是“win”,你现在就把那个秘密告诉我。”
“那如果是背面呢?”
-
很久以后,One Coin的队长还能记起那场比赛,燥热的赛场,争锋相对的比拼,周遭人们的呐喊。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运筹帷幄的少年人抬起他的手,硬币的纹路映着点夕阳的光线,泛着淡淡的亮色。
少年人笑着看他,笑得肖枫心头一动。
那时候肖枫还没来得及从路小南劫后余生的喜悦里,读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他的世界有梦想,有队友,有游戏,有那场滂沱的大雨。
命运将路小南的生死交在他手里,让他牵挂在意。
却还没来得及叫他爱上。
可有人比他先行一步。
少年人的唇不经意擦过脸颊,是轻柔的触感。
他说。“我想要你早点发现……”——发现一个秘密。
秋日晚风吹过人心,带起路边梧桐叶沙沙作响。
本该逝去的少年依旧鲜活,他小心握住眼前人的手,将额头抵在在他肩上,像一个拥抱。
他说。“肖枫……”
——我喜欢你。
-END-
作者:韦一笑
免责:无
【造垃圾纯纯的造垃圾没骗人】
我喜欢烧水,这过程总是短暂的,两三分钟内我就能听到壶里水沸腾的声响,我喜欢打开盖子看着透明的水底冒着汽,泡泡上浮,消失,变成水汽。不过这过程也会使我不耐烦,于是有时候我会盖上盖子希望借此让水烧开的快一点,眼睛看着手机或者别的地方,发呆,脑子里只有热水壶的声音。
最开始这记忆是关于母亲,总会有她的声音在脑子里说开水烧好几次会有毒,又有声音说不用等自动跳闸,水有沸腾的动静就可以用了,到现在我也只听了后半句,至于前面的是否有“毒”,我不是很在乎也不信。
她常说这种谣言,也常常对此深信不疑。
烧水是生活的必需品,热水与食物息息相关,届与生活息息相关,明明是没有什么重点的小事,但我因为这动作的重复性与等待中思维无限延伸的漫长而记住了,烧水变得有了些值得一谈的独特。
不过我终究是对这行为没什么太多感想的,硬扯些人生哲理也实在无用,所以随便写点什么就好。关于水的知识已经是遥远的记忆,现在几乎忘了大半,所以具体怎样也不方便多说,免得胡说出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那么写点烧水壶的,家里最初的水壶用了不知道多少年,期间也被我摔掉过盖板,这算好用的,后面我去复读学校住读时带了家里新买的壶,它却在我第二次烧水时就短路烧坏了电线,我不清楚这是两边地方的电压不同还是这壶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研究越研究越不好用了,总之我没过多久就离开了那个学校,现在新的壶没有再坏过。
反反复复都是些空空荡荡的车轱辘话,不过是因为我在截稿时间前一天晚上九点半才想起来还有这事,于是着急想堆砌出一千五百字的目标,实在无用,本来想写乌鸦的关键词,写点养鸦的故事,比如我曾经捡到过一只鸦科动物因此我很了解他们,但是现在心情不好,脑回路一拐就来了这里。其实烧水壶我也算了解,但仅限于表面以及我这些年一直在反复使用的这几个,它们都是圆柱形状,有一个微微有些弧度,现在手上这个是笔直的圆柱体。这些圆柱的顶端都有三角外凸设计的壶嘴,那么这算是方便水流倒出的前端,而后端就定为微粗把手嵌在壶上的那边,几乎所有烧水壶的把手都是偏粗且圆润的,或许是因为水的质量较重开水较危险易于握持等原由。前端壶嘴和壶身的平截面总会装着金属网,这应该是为了过滤或者缓和水流?水汽也总会从这里冒出来。
写到这,脑子忽然一片空白,复而重读前文只觉得无聊无趣毫无意义,能读到这的都是浪费了不知道多少宝贵的时间精力,我也实在抱歉,也确实完完全全属于我的责任,整整一个月忘记了跟这相关的任何事,然后最后又抱着不花半分脑筋的念头开始狂造垃圾。这造垃圾的能力也实在欠佳造着造着觉得无聊,于是给原先的所有念头抛到了一边去开始造新的垃圾。哎,怎么能说我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呢?
于是乎我决定从这开始往后全是对于浪费你们时间的道歉(也是新的造垃圾),那么首先堂而皇之地继续开始了:我搁这乱想乱写些不知所谓不着边际的东西应该没人会看。所以事情变得光明正大,我心里的某种气势又挺了过来。得造完这一千五百字,认真的事下个月再说罢,那么这篇不认真的垃圾应该也没是不认真的道歉?当然不是(骗人的),这极不应该。那么怎么道歉呢?我是否应该先切实悲痛的说一下内心是如何如何看待自己这般卑劣行径,又是如何如何不该,最后再由衷反省自己下次不再犯同样的过错。是的吧,但没必要。不过恍惚一次而已,无所谓了,别看了,没甚么意义。
没有灵感真是让写作难以为继,哎呀这是借口,不过是我忘了罢了,总之任务完成了就好,那么回到我们最开始的主题(或许整篇压根都没有主题):烧水壶。
这水泡冒出来又消散是必然,如果是说普通人,烧水只是生活必需也只是生活,并不会为此思考太多,只能作为一个引子写出全新的故事,那么我在这里絮絮叨叨半天谈论的又是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浪费时间罢了。
作者:凰
评论:笑语
我又梦到了安也。
这次不是她躺在病床上盯着镜子的画面,也不是她满身是血对着我微笑的样子,七年来第一次,我梦到了过去真正发生过的事。
雪白的墙壁,高抬的天花板,六扇打开的窗户,打结的窗帘、日光灯、吊扇,前后两面黑板和夹在窗户之间的名人画像,还有一排一排不那么整齐的、堆满了书的桌椅。
是我们初中时待了三年的教室。
我在靠墙的座位上坐着,把讲解完的英语试卷一张张折起来,塞进文件夹里收好。安也坐在我身边,翻着一本被浅蓝色的纸包住封面的书。
班级一周轮换一次座位,而那正是夏天开始时我会轮到的地方,紧靠贴着瓷砖的墙壁,身后一点儿就是窗户,离吊扇虽然有一段距离,但好在从窗子外吹进来的风足够凉爽,光滑的瓷砖也时刻散发凉意,不至于因为温度太高被热晕。
所以我相当喜欢这个位置,但那时候,七年前的我只是觉得每次轮到这个位置,看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格外顺眼。
在梦里我听见微弱的风声从远处飘来,电扇慢慢地转动着,发出沉闷的低鸣声,纸张摩擦的声响、书页翻动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散乱、没有规律,但是却让人觉得很平静。
接着安也依旧低头盯着她的书本,毫无预兆地开口:“你知道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吗?”
不知为什么,她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像是被埋在数千米的水下,又像是随着风一起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我愣了一下,然后平静被打破,无数的声响一下子涌进来,盖过了风声与电扇的声音。
交谈声,水龙头打开的声音,走廊上背书的声音,黑板擦相互拍击的声音,楼下的哨声和打闹声,学校围栏外的汽车喇叭声,河对岸的火车鸣笛声——在那时原来有那么多不同的声音,而到头来我在梦里却只听见安也问我的问题。
于是我从卷子上抬起头来看向她,用一个问句回答了她的问题:“什么?”
安也把书翻回去几页,摊开来递到我面前:“鸟类的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哦,‘初级飞羽’、‘肩羽’、‘大覆羽’和‘小翼羽’什么的。”
我接过书,看了一眼翻开的那两页,发现那是几幅鸟翼结构和羽区分布的示意图,还有一些在梦里已经记不清细节的说明文字。
“那不都是人类方便自己分辨和研究才取了一堆名称嘛,”我这样说道,“鸟自己可不会给自己的羽毛取名字。”
那时候安也是怎么说的来着?在听见这样一句足以终结话题的话之后,她又说了什么呢?
我回忆着梦里跳脱的片段,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多此一举。既然那是关于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梦,我干嘛还要抓着梦不放,而不是直接去记忆里翻找呢?
我笑自己又一次往死胡同里蹿,但是一想,走死胡同不就是这二十多年来我最擅长的事吗?自从安也死了,肇事司机蹲了牢子,毕业后与所有认识的朋友断了联系,独自一人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念一个我根本毫无兴趣的专业——我任由自己“顺势而为”,就像一根脱落的羽毛随着风能飞多远是多远。
哦……是了,当时安也是这样说过。“可是如果不给它们取名字的话,人们就不会知道那是什么羽毛了呀,”她说道,歪着头摆出一副很不满意地样子看向我,“一根羽毛从鸟身上脱落,最后很可能就那么掉在地上或者水里慢慢腐烂了。如果那根羽毛幸运地跟着风飞到足够远的地方,被一个没见过它的人捡到的话,它难道不会想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吗?”
她说着,把书从我手里拿回去,抚摸着书页上那双张开的翅膀,又补上一句:“就像那个人想要知道这根羽毛该如何称呼一样。”
“啊?会那样吗?”我觉得自己完全没听懂她在说什么。但是话说回来,安也就是这样的。她总是这样,时常自顾自地说一些想法,完全不在乎别人能不能听明白。
她这样并不让人讨厌,反倒是让她变得意外的人缘很好,这也是我到现在都弄不懂的一点。同班的同学无论男女,好像都很乐意和她交谈,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们在说,安也只是坐在那里,脸上带着“我在听”的微笑。
不过事情也有例外,孟星就好像总是能听懂安也在说什么,然后以同样奇怪的方式接上话。她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却总是能说到一起去,这是又一个我至今没搞明白的问题。
孟星星——安也总这么叫她。她会以“孟星星~小星星”开头,说完一段话之后再以“怎么样呀星星”结尾。然后孟星就会点点头,用“我认为”开口,说完更长的一段话之后再用“你觉得呢”结束。
那个夏天刚刚开始的下午也是,安也正准备严肃地跟我“探讨”一下关于羽毛命名的问题时,孟星从教室外面走了进来。一看到她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我立刻就投去了一个求救的眼神,于是孟星没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端着水杯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
“聊什么呢?”她问道,在安也前面的空椅子上坐下。
“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安也认真地皱起眉毛,转向孟星,“孟星星,你觉得人类有必要给鸟类的羽毛起名字吗?”
孟星转着保温杯的盖子,瞄了一眼安也手上的书,笑了一下:“我认为很有必要,因为鸟类的羽毛太多了,你不觉得吗?”她说着忽然抬起头,把问题抛回给了我。
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了“咯噔”一声。不是有那么一回事吗?人们在形容感觉不妙时总会说“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那并不只是形容而已,因为那时候我是真的听见了那样的一声“咯噔”,也确实感到了不妙。
不过好在,安也已经陷入了沉思的状态,根本没注意到孟星问了我什么问题。她侧着头想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我知道啦,像‘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种名字,是跟羽毛生长的顺序和它们的作用有关,但是——但是如果你捡到一根羽毛的话,难道不会想要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是哪一只鸟的羽毛吗?”
“会啊,”孟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仅会想知道,可能还会再给它取一个名字,只有我会叫的那种。”
“啊!我知道,就像我叫你‘孟星星’一样,对不对?”安也笑起来。
孟星点点头,把杯盖放到桌面上,打开杯子的开关开始倒水。我看了一眼,发现那“水”居然是透明的棕红色液体,还带着明显的冷气。
“……你往保温杯里装冰可乐?”我感到不可思议,但又觉得对身边的这两个人来说,不管做出什么似乎都很“正常”。
孟星没理会我,扬起下巴把杯盖里的可乐一饮而尽,然后对我翻了个白眼。我知道那意思是“少管我”,于是知趣地没再说话,干脆又把注意力拉回到自己的英语试卷上。
但是安也显然不会错过这一点,在我移开视线的前一秒,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很酷诶!”她说道,声音居然相当兴奋,“我也能喝吗?”
“喝呗。”孟星无所谓地挑了挑眉毛,又倒了一杯盖可乐递给安也。
安也很开心地接过杯盖,像孟星那样抬头一口喝光,然后把杯盖还了回去。这时候我以为她已经忘记关于什么“羽毛名称”的话题了,正准备安下心来继续整理东西,然而下一刻,安也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如果你们捡到了一根不认识的羽毛,会给它取什么名字呢?”她问道,很明显是希望听见两个来自不同的人的回答。
“‘毛毛’或者‘飞飞’之类的吧,”孟星又是立刻就接上了话,“我也不确定,我还从来没捡到过羽毛。”
“没创意诶。”安也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孟星又翻了个白眼,驳回了她的不满。紧接着,我看见她们俩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于是我知道这个答案非想不可了。
“呃……”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给一根假设中会捡到的羽毛起什么名字,于是便瞥了一眼摊在桌面上的英语试卷,试图从上面找到一个名字。
我的视线跨过大段大段的句子与一张张图片,终于在角落的一篇阅读里抓住了一个首字母大写、字体加粗的单词:“Quasimodo(卡西莫多)?”
“哇哦。”一声发自真心的赞叹和一声听起来比较敷衍的“赞叹”同时响起,我有些不知所措,但安也却又问道:“那第二根羽毛是不是该叫Esmeralda(埃斯梅拉达)?”
“或许吧。”我说道,但其实完全不确定自己说了些什么。安也用赞同又敬佩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孟星不爽地又灌了一杯盖可乐:“哦,所以拿《巴黎圣母院》里人物的名字来给羽毛取名就很有创意了?”
“嘿嘿……”安也笑了笑,没回答她,只是就那样看着孟星继续往杯盖里倒冰可乐。
一时间没人再说话,周围一下子显得安静起来。我又开始听见远处传来的杂乱声音,而可乐撞击杯壁发出的声响在这背景音里显得格外清亮。
“但是人类就是很喜欢给各种东西取名呀,”忽然间,安也又开了口,“每个人都有一个名字,虽然很多时候会有重复,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啊,有些人还不止一个呢。”
她说道,再次翻动手里的书:“如果不给某样东西一个名字,人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其他人说那样东西不是吗?比如说,假如这本书不叫‘书’,我要怎么跟你说我拿着的是什么呢?”
我又愣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孟星似乎完全没被困扰,只是笑了一下:“如果它不叫‘书’,那就会有其他的名称呀,用那个名称来指代它就好了。”
安也听了,看上去像是也怔了怔。紧接着,她也笑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鸟类是不是也会这样交流呢?”她说道,把书再一次翻回画着鸟类翅膀的那一页,“通过给其他东西取名字?”
“要是哪一天人类发明了可以翻译其他动物的语言的机器,我们就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孟星说道。
“会不会其实它们的语言里,也会有指代人类的名词呢?”安也点点头,继续说了下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它们会给自己的每一根羽毛起名字,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确实。”孟星耸了耸肩。
安也停顿了几秒,看起来好像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下一刻,预备铃响起了。她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被铃声掐断在喉咙里,孟星站起来,一把捞过保温杯和没来得及盖上的杯盖向自己的座位走去,我也迅速塞好最后几张试卷,把下一节课要用到的书从桌斗里拿了出来。
安也慢悠悠地叹了口气,合上那本蓝色封面的书,把它放在桌子靠近我这边的那个角上,然后拿出了课本和笔记本。
这段记忆就到此为止了,我没有像以前一样在梦里自己补全安也的话和表情,在下一堂课开始时,我的梦就醒了。
没有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外面的天还黑着。我摸过手机,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时间,才不到三点。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空调在工作的声响,和梦里的电扇一样低鸣着。我关上空调,闭起眼翻了个身,却再也睡不着了。
于是凌晨两点多,我爬起来打开灯,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我想找到那个没送出去的礼物,在七年前,没能送到就要满十五岁的安也手上的生日礼物。
我翻遍了衣柜和书桌的抽屉,拆开了四个封好的纸箱,最后在塞满了杂物和金属零件的那个箱子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那个盒子被一层快递塑料袋包着,于是我又翻了几个抽屉找到剪刀,一边拆胶带,一边骂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费劲包得这么严实。
足足拆了三分钟,那层已经开始老化的袋子才被我丢进了垃圾桶。我深深吸了口气,才敢把那个一面是透明玻璃的木盒拿到床边,坐在床沿上开始看起来。
一根柔软、纤细,洁白得不可思议,泛着珍珠光泽的羽毛被装在盒子里,即使已经过去了七年,却依然美丽得不可思议,甚至看上去比我刚捡到它的那天时的样子还要美丽。
我看了一会儿,打开盒子小心地取出那根羽毛,举到灯光下变换着角度,再一次试着辨认它。
这是一根属于白鹭的初级飞羽,最外侧的那一根。七年前我在江畔拍摄白鹭的时候捡到了它,那只鸟在我眼前展开翅膀,扑了几下,飞进青蓝色的天空里去了,只在水边的草甸上留下了这根羽毛。
白色的羽毛修长洁净,落在带着露水的草上,因为我的靠近而轻轻颤动,就好像它仍在飞舞着一样。我捡起了它,带回家里洗净晾干,又对着一张张图片仔细识别,最后才确定了它的名称。
一根初级飞羽,我想。就是那时候,我决定了要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安也。
她一定会喜欢这个礼物的,我知道。于是我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给我捡到的第一根羽毛取名为“Quasimodo”,而是把它放进了嵌着玻璃板的狭长盒子里,用一条蓝色的丝带扎好,花了近一刻钟打了个超级复杂的花结,准备在一个月后送给安也。
然而一个月后的那一天,这个盒子躺在我的书包里,没有见到本应拥有它的那个人。
我本来还想问问她,还记不记得讨论羽毛的那一天,还记不记得自己当时想说却没来得及说的话,但是她就像那只白鹭一样,很快就飞走了。我的礼物再也送不出去,而我也永远不会知道,安也想要给她的第一根羽毛取什么名字了。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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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在梦里,她麻木地杀人,即使是分尸也像庖丁解牛那般自然,连一丝的恐惧,甚至恐惧以外的一丝情绪也没有,就像一台不受自己意识控制的机器。
这很正常,毕竟是做梦。人在睡眠时背外侧前额叶和感官系统处于休眠状态,加工的信息由海马体释放,经丘脑进行真假筛选,上传到大脑皮层。
简单来说,因为该负责的区域休息了,人做梦时缺乏逻辑推理意识和现实感知能力。
她起身看了眼墙上的挂钟,这次睡着的时间异常久,这也正常,毕竟梦很长。孩子们早已开始午后的活动,晌阿姨逆着混乱嘈杂的人流走来,拍了拍她的头。
“哎呀,终于醒啦?刚刚叫你好久都不醒呢。”
“是吗……”
“你这孩子真是奇怪,为什么总是中午睡觉呢?”
“只有中午……会困。”
“声音好嘶哑……又做噩梦了?”她眨了眨自己的大眼睛,弯下身来与春平视。
春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径直倒了一杯水喝起来。
“哈哈,根本不用我提醒你呀!”
“嗯。”
春端着杯子走出大门,正是午后最热的时候。老旧的外墙年久失修,粉饰太平的墙面从熏黑的一角开始剥落,像是遭到曝光的、被世界遗弃在一角的真实。屋檐下和栏杆外侧挂着一串一串用过期报纸叠成的花团。小孩子们比起辨别被排列固定的墨水的尸骸得到的文字,对创造出宛如鲜活的花一般的生命更感兴趣。
她盯着门外将来的新“家人”:穿着沉闷的黑西装的男人一言不发,脸上有几道很明显的疤痕,法令纹也极深。
她不自觉地吞起口水。还有一个不知刚进门就逛到哪里去的女人,带着一股刺鼻的气味,弯腰凑到她面前亲昵地打招呼,方便面一样油亮的黄色卷发从耳后垂下来。
“不好奇我的手指怎么了吗?”
“我猜……您可能玩鞭炮把手炸伤过。”
也许是太阳太晒了,她越看越觉得那些花其实开着漂亮的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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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年纪的孩子才知道,孤儿院如今的财务状况堪忧到了何种地步。她当然是知道的,在她还上学的时候,大家三两成群,欢声笑语地去食堂的午后,独自拎着没有馅的馒头和一元一瓶的矿泉水,在鲜少人来的阶梯一角与墙边野草为伴的时候,她都对这些心知肚明。男的路过时吹着口哨,发出怪腔怪调的嘘声;女的在她面前永远斜着眼睛,那针刺进她的身体,让她不禁痛苦地发颤。维持秩序的老师端在高不见顶的讲台上,闭在密不透风的房间里,隐晦地投下一些怜悯。
无聊,无聊。一切都很无聊!她无视这些虚浮的噪音,从人流中逆着穿过。
他们忽然又咯咯地笑出来,一哄而散,好像她是侵入清水中的一滴浊油。
她从回忆中惊醒,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走到了教室门口。
现在没人在课室,肯定的。她打开教室后门,随手捡起垃圾桶边没扔准的一张活页纸,手不自觉地压平折出正方形折痕裁下,团起来用两手一捏,做成了一朵纸花。以前还无忧无虑的时候,她常常教更小的孩子们做这种花,如今已经要生疏了。
砰的一声。
班里的太妹破门而入,蹲在垃圾桶边的春被撞得失去了平衡,膝盖磕出一块淤青。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春还是打了个寒颤,从地上弹起来,一动不敢动地立在门边。她向着那朵花迈开步子,一步,两步,伸出两根手指,用指甲盖镊子一般夹了起来。
那人厚厚的睫毛上下动了动,随即瞳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放大。
她瞥了一眼门:天快要黑了。
砰的一声,后门被甩上了。门里传来一阵地动山摇般的噪音。
不知过了多久,当阳光再次照射进后门的角落,那朵纸花静静地躺着,上面漆着一层氧化了的暗红色。
……
那可怜女孩的位置上空空的。
春抬头,没人敢正眼瞧她,一时竟分不出究竟是鬼魂还是她的样子更令他们恐惧。
这不是根本没变吗?又是这样无聊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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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太阳炙烤着水泥地,只有聒噪的蝉鸣在耳边回响。
“小妹妹,你还好吗?”卷发阿姨甩着油亮的头发打断春的回忆。
“不好意思……刚刚走神了。”
晌阿姨也出来打圆场:“孩子大了不舍得走,也正常。咱们多给她两天时间,让她自己考虑考虑?”
春绕着孤儿院的四周走来走去,走累了,就坐在轮胎做的秋千上发呆。秋就是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
还没等春开口,她就自顾自地在旁边坐下,打开自己的背包,掏出一盒小药膏,问:“你还好吗?”
春扭头避开她的视线,问:“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在你的皮肤表层看到了受伤所致的淤血,判断你打架了。”秋拿着药膏凑上来,观察她的伤势。
“看来你比那些人聪明……”
“你真坚强,像我就做不到,”秋突然咯咯笑起来,“其实,我也不是这个地方的。”
“我并没有什么好的。也不属于哪个地方。”
“是吗?你决定要离开这里了?”
春终于哑口无言。
“所以呢?反正到时候又会醒来吧?”
“又?醒来?”
“是啊,因为是我的梦。”
“这个世界吗?”
“……很难说清楚,你就当是这么回事吧。”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啊。”
她点了点头,自顾自地接着说:“如果这里是春的梦,那么,哪里才不是梦呢?”
“我也不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梦了。”
“只有你在做梦吗?他们都醒着?”
“因为我的身体很奇怪,只有中午能睡觉。他们晚上才睡觉。”
“原来午睡很奇怪呀……”
她呆呆地托着下巴,开始思考。过了一会,她走到墙边,向被墙挡住的门口方向望去。
“你等着我哦,我去那边看看。”
她朝那个方向走了出去。
春开始后悔自己没有追上她了,因为她直到天黑都没有回来。秋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孤儿院里?怎么会发现自己的伤?每一个都是可贵的变数,她却放这个变数跑了。
真是一场豪赌。
她百无聊赖地在孤儿院里待了两天,每次午睡醒来,她都来到这个秋千上等着秋。正当她为那两人马上到来感到焦躁时,秋又突然出现了。
“春,你听好哦。你是春,春是人。”
“这不是当然的吗!”
“通过我的思考和判断,我发现:人有两只眼睛。人的脸没有很多凹痕。人的头发不能吃。人会午睡。”
“等等,你到底在说什么!”
“人看到的太阳发的不是红光。人流不是真的流水。蝉声……”
“喂,我听不懂。”
“还有,人不能走进回忆。”
秋双手握住了春的手。
“春,■■放■■考。”
秋说罢,神情突然严肃起来,眉头都皱在了一起。
“■■,我■梦想……”
几秒后,她好像想通了什么,又舒展下去。
“鍜屼綘鎴愪负鏈嬪弸锛屽拰浣犳垚涓轰竴浣�”
“听不懂!”
「4e008d776d3b4e0b53bb」
“说的什么呀!”
■■■■■■■■■■■■■■■■■■
……
秋睡着了。
“喂,喂。喂!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冷静!快冷静!快想,脑子动起来,不要停!”我焦急地大喊。
于是,她忽然想起那些纸花,想起秋看过的漫画。
压平,折叠,捏起来,拆开,压平,折叠,捏起来,拆开,压平,折叠,捏起来,拆开,压平折叠捏起来拆开,压压平折叠捏捏起来拆开压压压平折叠捏捏捏起来拆开……
“啊,纸好像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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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这次做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梦。
在梦里,春麻木地杀人,即使是分尸也像庖丁解牛那般自然,连一丝的恐惧,甚至恐惧以外的一丝情绪也没有,就像一台不受自己意识控制的机器。
这很正常,毕竟是做梦。人在睡眠时背外侧前额叶和感官系统处于休眠状态,缺乏逻辑推理意识和现实感知能力。
春起身看了眼墙上的挂钟,这次睡着的时间异常久,这也正常,毕竟梦很长。孩子们早已结束午后的活动,晌阿姨逆着混浊嘈杂的人流游来,拍了拍春的头。
“哎呀,终于醒啦?刚刚叫你好久都不醒呢。”
“……”
“你这孩子真是奇怪,为什么总是中午睡觉呢?”
“……”
“怎么不说话呢……又做噩梦了?”她眨了眨自己的大眼睛,弯下身来与春平视。
即使有心理准备,春还是被吓出了冷汗。春径直给自己倒上一杯水,盯着杯子里的红色透明液体……红色透明液体。
等等,红色透明液体?
“你不喝水吗?”
春摇摇头。
“可是你会口渴的。”
春摇摇头。
“多喝点水对嗓子好。”
春使劲摇摇头。
“你这孩子!连水都不爱喝了?”
春用力甩似的摇摇头。
“听话,我看你睡了,特意给你凉的开水……”
春摔下杯子,走出大门,正是午后最热的时候。老旧的外墙年久失修,粉饰太平的红墙从熏黑的一角开始剥落,像是遭到曝光的、被世界遗弃在一角的真实。屋檐下和栏杆外侧挂着一串一串用过期报纸叠成的花团。
穿着沉闷的黑西装的男人一言不发,脸上有几道游走的沟壑,还有两条固定在法令纹的位置。
春浑身都开始剧烈地发抖,踉跄了一下,最终还是只能摔在地上。那个女人呢?不知刚进门就逛到哪里去的女人呢?带着一股刺鼻的气味,弯腰凑到春面前亲昵地打招呼的女人呢?
春猛地爬起来,女人方便面一样油亮的橙黄色卷发从耳后垂下来。
“■■■■■■■■■■■?”
春越看越觉得那些花其实开着漂亮的红色,红色的火焰在纸折的花朵上跳舞,伸出火舌贪婪地舔舐着燃料。
四下警笛声大作。
来不及关心这些了,最重要的是,哪里都找不到秋。
春不敢再回头,跑啊跑,用力地用力地跑,跑到他们绝对跟不上来的地方,跑到开始掉帧,跑到一切都变成像素块,跑到周身一片黑暗。
梦醒时,那令人感动的、引人思考的话语全都变成了乱码。
漫长的午睡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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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4e008d776d3b4e0b53bb:一起活下去
鍜屼綘鎴愪负鏈嬪弸锛屽拰浣犳垚涓轰竴浣�:和你成为朋友,和你成为一体
春并没有念完高中,她辍学了。
《传说》
作者:綠鯉
我的妻子,洛丝佩,弗拉斯韦特当今的女王陛下,是一位受到国民爱戴的贤明君主。身为丈夫的我是她政务的协助者,也负责处理家庭事务以及贵族间的关系。王家的婚姻时常带着权力交易的意味,但我们的关系似乎不太受影响。或许这跟我不那么高贵的出身有关,我的家族也并未从中谋得什么特别的好处。而我的女王陛下会在任何场合挽着我的手,也不介意在旁人眼前与我亲密地交谈。
如今在王都,人们会说,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伉俪情深,很是般配。但其实,直到半年前,甚至直到现在,街头巷尾与她有最多爱情传说的都不是我。
四年前,当时的陛下举办舞会庆祝洛丝佩公主的二十六岁生日,并为她挑选一位合适的夫婿。全国的适龄男子都可以参加,入选的条件也从贵族子弟放宽到了有功的军士与各领域的人才。即使家族的名号并不怎么响亮,作为爵子的我也在征召范围之内。时隔多年再次来到王都的我骑着马走在街上,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说“这下罗伦特该回来了吧?”
“他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一次也没回过王都。”
“他再不回来,公主的年纪也等不了了。”
“说不定,公主这是在逼他现身呢。”
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跟随父亲来到王都庆贺军士们大捷凯旋时,就听说过赫尔南侯爵的长子罗伦特。他银发金眸,气度不凡,沉稳而优雅,魔法与剑术一样高明,是王都最受欢迎的贵族公子。父亲告诉我,由于伯爵夫人与王后是密友,罗伦特与洛丝佩一同长大,在童年几乎形影不离。避暑出游都一定要乘同一辆马车,直到长大了需要避嫌才分开。人人都说,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长大之后一定会结为连理。
我觐见国王陛下时第一次与他们两人照面。当时十三岁的洛丝佩殿下穿着一身淡金色的刺绣长裙,端坐在父母亲的身侧。在她斜一步的对面,身着蓝色朝服、腰佩刺剑的少年就是罗伦特。我对他们最初的记忆就是在庄严的朝堂里,高处大窗泻入的阳光披落在他们身上,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他们的面容,朦胧如同壁画上的天使。
公主作为东道主引领我们这些来自各封地的贵族子弟游览城堡时,罗伦特因为居住在王都,从小出入王宫,会与她一起向我们介绍宫中的种种。我觉得一直看着公主太过冒犯,目光便时常停留在他身上,想着“我也想成为他那样”,明明只相差两岁,他却能获得我全部的钦佩与憧憬。
连我也觉得,他们俩就是应该在一起的。
记得那年海曼伯爵的公子在舞会上与公主跳舞回来,说公主殿下只用一舞的时间便令他坠入了爱河,而在舞曲结束后自然地接过公主的手的罗伦特就像把他从水里硬拔起来的蛮横渔夫。那腔调和动作都过于戏剧,令我忍俊不禁。
似乎正是得益于他的表演,在一旁的我也收到了洛丝佩的示意,获准邀请她跳舞。水晶灯下,她像绣在她裙摆的百合一般,在舞会大厅中四处盛开。那时候我不敢细看洛丝佩的容貌,只依稀记得她很美。
回到北方封地后我时常会想起那天她叩在地面的丝绸舞鞋,在层层的裙摆下一隐一现,像翻飞于花丛的蝴蝶。
但她不属于我们任何人,每一舞结束,她都会回到罗伦特的身边。
等我再次收到关于她的消息,已经是寒灾时。十六岁那年的冬天来得极其猛烈又格外漫长,王都一直到四月还覆盖着厚厚积雪。南方村庄有许多人畜冻死,柴火和存粮也面临告罄的危险。全国上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野兽下山吃人的事件,以及冰雪魔兽袭击城镇的报告。
我家的封地位于北方森林,有着长久对抗寒冷的经验,父亲和掌握一定魔法的我留在封地主持防灾的事宜,以防万一。而两位哥哥带着多名顾问与一支骑士队伍在陛下的授意下被派往南方,去帮助其他的领主处理魔物。
当时还是公主的洛丝佩也给我写了信,询问我寒冷时期粮食的储存方法及分配制度;不同种类怪物的特性和弱点;防治低温时容易扩散的疫病的方法;还有解冻后如何尽快地恢复耕种、确保接下来不会有太严重的饥荒,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她让我尽可能说得详细一些,好帮助她的父亲一起保护弗拉斯韦特的人们。
我觉得她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有王冠继承人的气魄了,只是囿于尚且年轻缺乏经验,但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的臣民。
我们的通信如同那个漫长冬天降落的雪片,到开春之后就慢慢融化消失。话题从应对灾难的方法和灾后的恢复,少许地蔓延到了各自生活中的事,然后戛然而止。我的署名永远是“你忠诚的臣仆奥多利”,而她则是“你真挚的洛丝佩”。我把她的信都放在一个专门的盒子里收好,当然,我也不会觉得这样就算是我在她眼中比较特别了。
赫尔南侯爵的封地位于南方,也在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打击下陷入了不妙的境地。在侯爵亲自带领军队迎战,以惨重的代价击溃冻气魔兽之后,罗伦特也离开王都前往那里顶上他父亲的位置。加上治理灾害造成的后续问题,有多年都没有回到王都。
我感觉得出来,有许多事情洛丝佩是替他问的。
所以在三年后,当我收到她的信,问罗伦特有没有出现在我的领地时,我十分诧异。也是到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处理完了寒灾之后,罗伦特突然放弃了继承人的位置、舍弃了姓氏、离开了家族和王都,奔向了市井和旷野,再无消息。
至今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大家包括我们俩在内。
我们只知道,他们恰好到了适合婚嫁的年纪,一起为国家奔走、拯救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也验过了真情。明明鲜花已再次铺满王都的大街与郊外的原野,弗拉斯韦特已经复苏,正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而罗伦特却在人们见证了他俩像所有的童话那样应该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妻白头偕老的时候,离开了。
他在远离王都的地方作为雇佣兵和冒险家开始有了名声,自那之后再没回过家。而关于他的冒险传说越来越多,越来越引人入胜,在他离开王都之前他就是弗拉斯韦特的英雄了,在那以后他的脚步遍布整个大陆,传颂他的地方越来越多。诗人们更加愿意用长篇的诗歌来讲述他的历险与魅力,当然还有他与公主未能开花结果的爱情。
洛丝佩没有管那些诗歌,也没有提过婚姻之事,依然明媚优雅,做她热爱人民的公主殿下,直到她的年纪也快要到再不结婚就会有失王室体面的程度。
侯爵常觉得亏欠了她,却也不知道他的长子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都写过许多的信询问那个男人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离开,但每一封都石沉大海。到后来,她也不再寻找罗伦特了,而人们都说,她还在等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先前的陛下终于宣布要在庆祝公主生日的同时举办一场为她挑选夫婿的舞会,她自己也同意了。
在寒灾时有功的我的家族也受到了邀请,印有她百合印章的信封送来时,父亲看了我一眼,便把这项殊荣给了我,为我准备礼服和马匹,让我前往王都应征。
出发前我想再给她写一封信,展开信纸又不知该如何落笔,整整七年未有通信,再见应该说什么好呢?我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裙边的百合刺绣与蝴蝶一般翻飞在地面的舞鞋,如今她已经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王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是一名成年女性了,她会留长发还是短发?长到多高了?她还喜欢淡金色吗?她会认出我吗?
“我真挚的洛丝佩”,在那时的我来说,这个称呼只要想一想都会惶恐得脸上发烫。
当我想及信使说不定还没有我的马快,那封语无伦次的书信便又被封存起来。
毕竟,我总要去见她的,无论结果如何。
那年的春夏,弗拉斯韦特又变成鲜花的海洋,到处张灯结彩,挂起缤纷的吊旗来庆祝这一盛事——众人所爱戴的公主殿下就要结婚了。
那一次我骑马走在王都的街头,人们都说条件如此设置就是在等那个人出现,可是在所有的审定程序和预选中他都没有露面。我对罗伦特的感情是如此复杂。他是我们所有年轻贵族子弟的榜样,我也曾经憧憬着他来磨炼自己。我认同他与洛丝佩的故事是一段佳话,如果只有一个人能配得上洛丝佩,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罗伦特,可他却离开了她。我嫉恨他,轻易放弃了我们努力追求的一切,又知道这份嫉恨没有任何道理。
那些笃定的传说与猜测和这种情感一起伴随着我慢慢踏上了走向她的阶梯,那么多的候选男士中我并不是资质最好的,我们当中没有人比罗伦特离开前优秀,何况我比她还小一岁。而当我踏过铺地的长毯来到她面前,她的衣裙上依旧绣着淡金色的百合,留着寒灾时剪的利落短发,端庄地微笑着注视着我,向我递出一只手,像对每一位前来谒见她的应征者一样。
我低头吻她的手背,看见温柔的阳光洒落在她身上,就像一层轻纱从她的肩头披落,朦胧如同记忆之中。
只是这一次她的身边没有那位令人难忘的少年了。
舞会开在王宫前的广场上,直到最后一支舞都跳完,他都没有出现。而人们都在等他,他们都相信只要那个人来了,公主的夫婿便别无二选。但他没有来,一直没有来。
等终于到了公主从求婚者中挑选一个的时候,洛丝佩拿着花束在我们的面前端立,微微歪着脑袋,像是在思考问题,也像是在等待。
那时人群忽然开始骚动,一个男人悄然出现在开始退开的人群中,抱着双臂靠在花柱边望着我们所站立的舞台。银发金眸,身姿挺拔,从衬衫中露出的手臂上多了几条疤痕,下巴上也蓄起了胡须,但依然英俊非凡。
即使隔着那么远我也认得出来,那是罗伦特,十年过去了,他终于在洛丝佩决定终身的这一天回到了王都。
认出他的人群开始骚动,人们劝他上前的声音脸舞台上都听见,连侍女也顺着喧闹声拼命示意公主看那边,甚至于周围的其他求婚者也显出惊讶和欣喜的神色。队列中的我蓦地升起了一股焦灼的惶然,看向洛丝佩。而她深吸一口气,随着女仆的目光望向舞台下。
时隔多年他们两人终于隔着人海看到对方第一眼。
在他们目光交汇的一瞬,台下的人群安静下来,就像挤压的气球一般,屏息等待着一个好消息,一场爆发。
罗伦特向她抬了抬帽檐微笑致礼。她也报以微笑,而忽然后轻移脚步,捧着花束走向了我。
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心跳得分外沉重,以至于世界都变得一片安静。
“我忠诚的奥多利?”
“是,殿下。”
“叫我的名字吧,你真挚的——”
后来就如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那样,公主的婚事就这么定下,新郎不是人们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期待的罗伦特,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我。
而罗伦特本人在那个夜晚消失在为结局哑然的人海里,无人知晓他最后去了哪里。
现在她成为了弗拉斯韦特的女王陛下,同时也是我的妻子,我真挚的洛丝佩。
街头仍然有人说:女王陛下选择了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丈夫,其实是为了报复罗伦特不告而别那么多年,特意气他呢!但是这回洛丝佩下令去管了。
时至今日我依然惊讶于我是如何胜过与她感情那么深厚、曾经一起长大、又在成长中患难与共的人,怎么打败那些传说的。虽然我并不敢直接去问,这显得我对她不够信任,而我的妻子只是笑着说,“我忠诚的奥多利,你的表情藏不住一点心事。”
“因为你不是传说。”
【完】
《白衣相公寶誥》
·其一·
志心皈命禮。
風月丞相,煙花宰執,詞界巨手,曲國創家,
封天宮四部樂官,領塵世兩籍尚書,
度天音三界同樂,獻雲謠神凡共歡,
司掌教坊,護佑章台,多吉多幸,無悲無恐,消災免難,天恩冥福,
大聖大慈,大悲大願,白衣自在相公,風月救苦先尊。
·其二·
志心皈命禮。
妙音清韻供。
三才真遊洞,九曲會仙宮,
壺天五雲外,日月百嶂中。
翮氅接落凍,羽襟斂清泓,
懶赴群卿宴,意憐眾芳匆。
碧玉春草愛相從,見稱蘭台宋,
蓬萊醉酒,碧落聽松。
管城子,玉徽公,懷風女,遏雲童,
回雪妙姬踏飛絨,
驪風三百霓光迸,鳳頌五千瑞霞烘,
大石調,仙呂宮,
年少擅場,詞國封宗,
風流冢,花月夢,柳煙蹤。
受命玉皇,度天音曲鋪三界,悅滿八荒,樂叟嬉娃,遍歌十方。
遺魂塵壤,化神木蔭庇兩籍,恩佑四部,娼女優郎,皆度九喪。
大聖大慈,大悲大願,白衣自在相公,風月救苦先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