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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评论要求:笑语
“生你还不如块叉烧!”
“天天就知道上网,下班就躺床上,这是旅馆吗?”
“工资就那么点还上什么班?赶紧找对象结婚。”
“快三十了还不找对象,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非得等嫁不出了当老姑娘?”
“……”
陶厌没出声,扔下包,回屋关门一气呵成,将父母的唠叨挡在铁板对面。
“呼……”她有些烦躁的扯掉外套和领带,一屁股坐进连接舱,“老娘有房有车有存款,事业顺利,心情愉快,干啥非得找个对象给自己添堵……”
她不理解,人生一定要找个伴儿才算完整吗?一个人生活并没有什么不方便吧?
这可能就是她语文永远不及格的原因,无法理解诗词歌赋的内涵,无法写出感人肺腑的作文,无法与他人的情感产生共鸣。
陶厌撇撇嘴,冲刚刚思虑过多的自己翻个白眼,然后安详躺好。
啥也别说了,网上冲浪使我快乐。
虽然说是上网,也不过是被家里掐了网线后,用自己手机开的热点。
陶厌的意识通过连接舱转接入网络,跟挤牙膏一样从那窄小的流量端口钻出,踏入一片虚拟时空。
这是独属于陶厌一个人的空间。
这片天地仿佛没有上下左右的区分,由界限分明的多块拼图构成。
黑白色调的摩天大楼、现代建筑,糖果配色的动物城,有神话生物出没的云雾空间,偶尔传出狰狞笑声的封闭地下室……
陶厌坐在空间中心的白色光球上,一边哼着歌,一边手动调整着这片空间的布局。
“最近虫族的小说好像很火,要不捏个外星球?”
虽然个人空间本质是由人的潜意识幻化而成,但它作为一个商品,本身还是存在娱乐性的,就比如陶厌开启的创造模式。
“不能有虫子的外形,我不喜欢节肢动物……不过可以有翅膀,触角好像也不错……”
她正浏览着工坊,下载着几个评分较高的免费捏脸呢,突然耳畔响起了敲门声。
“咳咳,你好,有人吗?”
陶厌茫然扭头,望向那看起来非常年轻的男子。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这是她的个人空间,按理说不应当会有第二个人的。
“额,我叫姚贪,刚在外面蹭网……”男子不太好意思的指了指身后,“可能,不小心蹭到了你的热点……”
“可你没m——”
“我有蹭网大师。”
行,懂了,万能蹭网,自动解密。
陶厌翻个白眼,决定等自己出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举报电话。
“哇偶!”
还没等陶厌开口赶人,姚贪就自来熟的踏入了这片空间。
“这是自动生成的,还是你创造的?”这话可能有点歧义,毕竟就算是潜意识生成,归根结底也是她创造的。
但这种东西无关紧要。
“都有。”她矜持地吐出两个字。
“厉害啊!”姚贪发自肺腑的感叹,随后一脚踏入了那座现代化城市。
由于对方动作太快,陶厌还没来得及发出警告,人就已经被铺天盖地的文件给埋没了。搞得她不得不亲自下场,把人捞出来。
“加班末日,你是真勇。”
“……难道不是应该问你为什么会创造这种地图吗??”
正常人谁在自己的内心装一个末日啊!还是加班的!
姚贪迟疑了一下,问道,“你是不是工作压力很大?”
陶厌眨眨眼,摇头,“其实还好。只要我效率够高,老板布置的工作就追不上我。”
她其实挺想抱怨一下每天连轴转的工作,但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说出来又能怎样?一个陌生人还能跳出来把老板挂路灯吗?
于是她想了想就闭嘴了。
再抬头,刚捞出来的人又不见了。
姚贪好像把这里当成了游乐场,从加班末日出来,一头油钻进了恐怖动物园,拖着瘸了的腿又跑去云雾迷宫玩密室逃脱,好不容易破墙而出后,又被杀人犯抓去地下室开膛破肚……
等陶厌追上自己,并把他从烧烤架上撸下来,这才发出灵魂疑问。
“你就不能阳光点吗?”
陶厌不假思索反驳,“我凭什么要阳光?”
压迫的工作,压抑的家庭,压榨的社会,凭什么还要让自己阳光开心?
“因为你笑起来最可爱了。”
姚贪一屁股坐在她旁边,跟着光球自转,再一次观赏着这奇妙空间。
“你可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是太阳。”
“你难道不喜欢鸟语花香的世外桃源吗?”
陶厌愣了一下,点头应声,“嗯,不喜欢。”
“……”姚贪噎住,忍不住吐槽道,“你这样不会有人喜欢的。”
“为什么要别人喜欢?”这话说的,陶厌的火气瞬间就上来了,“我自己喜欢自己不就行了?”
“我凭什么非得讨别人喜欢!”
如果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那只要我喜欢我自己,我爱我自己,不就够了吗?
被愤怒冲昏的头脑让陶厌不记得自己都说过什么,她可能吐槽了自己那付出与收入不匹配的工作,也可能埋怨了不支持不理解无法沟通的家人父母,甚至可能酸了一把闺蜜朋友的爱情故事。
直到她发现自己再也说不出第二个字的时候,她忽然意识到,这片空间的氛围改变了。
变得温暖,如同积雪融化的春天;变得明媚,如同阴霾散去的天空。
再回头,身旁不见那人身影。
“哦,对了。”
她突然想起来一个常识。
“同网,也不会串线。”
除非陶厌邀请,否则谁也进不来她的个人空间。
“自始至终,还是只有自己。”
看似一样,但到底还是有些不一样的。起码她想清楚了,就算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自己也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我还爱着自己。
作者:尘聆
评论:求知、笑语
“喂!有人吗?”稚嫩的声音从附近传来,连着喊了好几遍。
“你好。”我无法听而不闻,虽然有些疲倦。
“哦,你终于回应我了!”那声音带上点欢呼雀跃,“不过这里好暗。”
“是啊,还有点湿冷——不过你之前有叫过我吗?”我不禁有些愧疚,听上去对方还是个孩子吧,我在哪里遇见过?
“对的,不过你总是很匆忙的样子,完全没有空闲理睬我……”那声音越来越低,似乎很沮丧。
于是我的愧疚更甚,“真抱歉。”
“哈哈!没关系,我很喜欢看你跑步,”声音心情恢复很快,“因为我自己没法动弹。”
所以是身有残疾吗?我思索,“再次对你致以歉意。”
“虽然没有腿,但是我还是会待在属于自己的位置,所以没必要道歉啦!”声音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你很喜欢跑步吗?”
“是的,我很喜欢跑步。”大概觉得这样更郑重,我复述了一遍完整的问句。
然后我俩沉默了许久。
可能是出于关照心态,我终于还是再次开口,“我有一个朋友,但是很久没见了。”
“啊,是什么样的人?”接着那声音小声嘟哝,“真好啊!我都没有朋友。”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当你的朋友。”我听到了,急忙补充道。
“真的吗?那真是太太太好了!”对方似乎特别开心,拔高音调说第三个“太”的时候还破了音,“不过还是请你说说你的那位朋友吧,我也非常愿意了解更多一些关于‘朋友’的事。我觉得那一定会帮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朋友的,你还是我的第一位朋友呢——哦对不起,我太激动了,讲了好多废话。”声音戛然而止,我脑内不禁冒出电视上访谈中那些“请继续”的手势。
“以前我们经常一起晨跑,不过有时候也在傍晚相约出门。”我回忆往事,不禁莞尔,“不过她身体不太好,所以我总放慢脚步,有时候我们会停下来,站在路边,看看那些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们。”
“如果总是要停下来等待朋友的话,会不会觉得很麻烦?”声音有些羞赧,“毕竟,你知道,因为我也没有腿,可能情况还要复杂点。”
“怎么可能,”我失笑,“我们会成为朋友,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跑步啊。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在路上我们会聊天。”
“就像你现在和我聊天一样吗?”声音小心翼翼。
“嗯……有些像,又有些不像。”我试图抬头仰望,尽管目之所及仍是一片漆黑。
“她也挺喜欢用问句的。有天我说,‘今天的空气真清新,风也很舒服’,那时暖阳初升,我们正缓缓步下坡道,”我眯起眼,眼前似乎浮现当时景象,“然后她指向很远的那片波光粼粼的地方,‘我们去那儿怎么样?’”
“自从我们搬到这个城镇,因为她身体不好,得要时刻保持在医院能快速接到的地方,虽然大海看上去离得很近,但其实要抵达却很远。所以我之前从未有去的想法。”
我停顿片刻,“你知道大海吗?我去过一次,就是那片她指的地方——大海实在是太美丽了。”
“听你这么说,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去一去!”接着声音似有不解,“但你后来没有再去过吗?”
“其实那次她问我去不去,我甚至还想过阻止,”我觉得好像答非所问,因为实在太困了,“可是那片璀璨映在她的眼眸里,就像晴朗夜空看到的星星一样。”
“我因为太喜欢那些闪亮的东西被她看见的样子,所以没法拒绝。”
“但那天回来后她就被家人接走了,”我叹口气,“我四处寻找,但是没有联系的途径。”
“你很想她吗?”
“是的,我很想她。”
声音没有再回话,我们再次沉默。
“我们的年纪相差不少,大概算是‘忘年交’。”依旧是我再次开口。
“就像我们俩吗?”稚嫩的声音惴惴不安。
“就像我们。” 我闭上眼,“如果有机会,我就带你去看海吧,我记得路。”
“我想,我还是能跑得很快。”
那片地震后的废墟上长出一棵苍耳芽。
有条犬被永远埋在了地下。
————
一些碎碎念
苍耳的花语是“带我走”。
作者:甄栩瑶
评论要求:随意
《梦》甄栩瑶
“今天又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对比一下,我还是更喜欢你。”
星缘手捧鲜花,盘坐于墓碑前,如是说。
“今天大夫来看我,说我好多了,魔障正在消退,身体也恢复的很好,还说我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了呢。”
星缘歪着头,向日葵依偎在她怀中,静静的绽放着。
偌大的墓园只剩下她叽叽喳喳,如百灵鸟般清脆悦耳的声音。
“可是我,好像并不是如何期待所谓的正常生活,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到社会中,回到原本我该在的轨道。”
她顿了顿,渐渐收敛了笑意。
“回到,别人的视线里去。”
她垂下头,带着泥土气息的春风似温柔的手抚过,弄乱她额前碎发。
“十四年的时间太漫长了,十四年前的所有都成了遥不可及的一场梦,让我觉得,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古月,你说,我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她抬起头,看着嵌入碑中的照片,照片早在岁月的冲刷下泛黄,只依稀可见女生温婉的笑容。
“不跟你说这个啦,肯定又得磨叽我,喏,给你的花,小丁香哪有我的向日葵漂亮,还好吃。”
星缘故意说得很大声,惊飞几只麻雀,又扬起张笑脸,吐了吐舌,将怀中花束搭在墓碑旁。
“哎对了,我前几天,吃到了糖葫芦,糖葫芦哎!幸福死我了。就是好贵的,不过我买了五根,够吃很久的了。”
星缘絮絮叨叨的说着,转移了好几个话题,声音却越来越沉,片刻后,终于安静下来。
她和向日葵并排斜靠在墓碑上,指尖停留在明黄色的花瓣,半响后再次开口。
话音随着微尘落下,却无人应答,墓园寂静无声,连风也停了下来。
“你说我做什么美梦呢,先好了再说吧,天天净瞎操心。”
星缘自嘲地笑道,扶着墓碑挣扎着站起身。
“下回再来看你啊,待会要下雨啦,我可不想陪你挨浇。”
她抬头看天,不知何时,厚重的乌云代替了原本的晴空万里,凝神远眺,云层中有紫色电弧在跳跃。
她踉跄着离开,雨水滴落在向日葵花蕊,有隐约的叹息声传来。
星缘坐在窗边,用指腹描摹玻璃上水珠的轮廓。
窗外,是极富节奏感的雨声。
“这是哪?”
眼前,却是一片极致而又纯粹的黑。
就算间隔了十多年,战斗的本能仍然使她绷紧了全身的神经。
她身处于虚空之中,没有空间、时间和方向感,甚至模糊了自身的存在。
“喂,有人吗?”
她试着出声,眼前的黑暗却将声音也一并吞没了。
但奇怪的是,这样的环境却并不让她如何惊慌,只是隐约地,带给她一丝熟悉又亲切的感觉。
“我应该是做梦吧,醒来就好了。”
无奈地扯了扯嘴角,星缘渐渐放松,朝着前方探索。
“星缘。”
柔软的女声在耳边响起,星缘蓦地顿住,僵硬地转身,小脸上挂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古…古月?”
星缘发现,不知何时,她摸索过的地竟有了光亮,一道银白色的光线刺破厚重的黑暗,点亮来时的路。
“是你吗,古月?你终于来看我了?”
半响寂静后再开口,说出的话却带着一丝颤抖。
她充满希翼地看向光明处,即便是在梦里,也多想再见她一回。
“踏、踏、踏”
星缘只见,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光明的尽头,依旧是那身素白长袍,不知过去了多少年,银白法杖上的黑曜石也还是熠熠生辉。
“古月!”
星缘大大的双眼瞬间盈满雾气,奔到那人面前又突然手足无措。
她知道,这是梦里。
她伸出手,就会碎掉的梦里。
娇小身影看着星缘手足无措的模样,温和地笑了,展开臂,拥了上去。
星缘错愕,生硬地配合,将下巴搭上人的肩窝。
晶莹的泪坠落,破开氤氲的影,碎在黑暗里。
“我想你了。”
带着呜咽的声音响起,闷闷的,似这沉默。
“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里,独独是你,留在最后吗?”
双手抚上星缘的后背,将她拥得更紧了。
“对啊,为什么是我,凭什么是我。”
星缘将头深深的埋下,鼻腔里塞满了熟悉的味道,令人安心的味道。
“小傻瓜,你是起点,是一切的开始,是所有的希望。”
“所以你要带着我们,好好的走下去,明白吗?”
星缘不说话,只是抱得更紧了,恨不得把来人揉进自己的身体。
“乖啊,小星缘最棒了呢。”
可是,无论她如何用力,怀中人都越来越轻,直至化做一团雾气,散在黑暗中。
星缘睁开眼,窗外的雨已经停了,天空一片碧蓝,像是谁用心擦拭过,看上去通透极了。
是oc,而且是第1次发文,嘿嘿。
作者:烤鱼
评论需求:笑语/求知
我有个高中同学叫李艾,是个收集癖。无论是实体的扭蛋模型,还是虚拟的游戏成就,只要他来了兴致,不管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他都要把它们全部集齐。万幸他家底丰厚,禁得住他这么挥霍。
由于在同个城市工作,我们之间的关系比高中的时候还要密切。他出手阔绰,总是请我吃饭,我也乐得和他往来,毕竟我手头没有那么宽裕,跟着李艾总能混点好东西吃。
某天李艾请我到家里作客,他在这座房价不菲的城市里有一座独栋别墅,可以说是羡煞旁人。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先前的几次都是在李艾家的专属游戏房里打新出的地下城,但这一次李艾神神秘秘,只说要我来,并没说找我来做什么。
他还是带我来到游戏房,让我坐在沙发上,自己郑重其事地在机器上插入卡带。面前的大屏幕上出现粉色的花瓣,伴随着轻快的音乐声,各色少女轮番登场,对着屏幕外的我们露出微笑。片头曲播放完毕,开始界面出现了游戏的标题:《水晶之心》。
这款游戏我也有所耳闻,算是今年恋爱类游戏里最出众的一款了,据说里面采用了高性能的AI,能够识别玩家的语音,做出相当智能的回应。
“你也开始玩恋爱游戏了?”我好奇地问李艾,“记得你以前对这种游戏一直都嗤之以鼻。”
“我本来是因为好奇才买的,不过这个游戏做得不错。它的女主角不像传统的游戏里那么呆板,只会对特定的选项做出特定的反应,这里的每一个女主都跟真人似的,特别智能……”李艾一说起《水晶之心》的优点就滔滔不绝,我只好打断他:“所以你今天叫我来,就是为了打这个游戏?”
“也不全是。”李艾拿起手柄,调出游戏的成就页面,页面上共计50个成就,他已经完成了49个,只有最后一个暗淡的黑框,极不和谐地出现在那里。
“我只差最后一个成就了,就是雪叶的水晶之心。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做都得不到它,明明好感度早就满了,其他的角色都是好感度一满,就直接送我水晶之心,只有雪叶……”李艾看着那个黑框叹了口气,“我去查了攻略,其他玩家也都说,只要好感度满了,就能拿到水晶之心,但我无论怎么做都拿不到。”
他看向我:“你不是在游戏公司工作过吗?这里面有什么门道,你肯定比我清楚多了。”
我苦笑:“我又不是程序员,哪懂得这些?你可以去问游戏的客服,看看是不是游戏出了bug。”
“……还是算了吧,我还是想靠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李艾摇了摇头。
“那你叫我来做什么?”
“毕竟你是自己人嘛!”李艾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叹了口气,认命地接过李艾递给我的手柄:“雪叶是哪一个?让我看看。”
我开了新的存档,从头开始游玩这款游戏。《水晶之心》的剧情很简单,男主角为了拯救世界,需要收集名为“水晶之心”的宝物。但水晶之心寄宿在少女们的身体里,只有得到了真爱的时候才会显现,可以说是一个完全为了恋爱而生的世界观。
但不同于传统的恋爱游戏,《水晶之心》是没有对话选项的,玩家只能自己组织语言来打动女主角的心。《水晶之心》的内置AI能识别玩家的语音,分析其含义,在这基础上进行好感度数值的增减,随后给出符合角色特点的回应。内置高智能AI的游戏近年来屡见不鲜,不过用在恋爱模拟游戏里还是头一回,因此《水晶之心》从宣传开始就吸引了众多目光,发售后更是销量惊人。
游戏根据AI的智能程度分了三个版本,普通版,特别版,和豪华特别版,价格也是一档比一档高,据说其中豪华特别版的AI几乎就像真实的人类,能给人绝佳的游戏体验。
李艾家的这个显然就是豪华特别版,屏幕中的雪叶把一缕头发别到耳后,脸颊微微发红,仿佛一个真正的女孩那样灵动可爱。
这游戏里有十五个性格各异的女主角,雪叶只是其中之一。她全名是铃木雪叶,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喜欢穿水手服,运动的时候会把头发扎成马尾。对主角的态度一开始算不上好,虽然在与主角相处的过程中渐渐喜欢上了主角,但又口是心非地不肯承认。一言以蔽之,一个典型的傲娇系角色。
我和她从陌生到熟识,从朋友到恋人,到她送我自己的水晶之心,一共花了我六个小时的时间。期间因为对游戏不太熟悉,我还打出了一次普通友情结局,但第二次就顺利地赢得了她的芳心。其实要点很简单,面对傲娇最有效的方法永远是打直球,坦诚地表达自己的喜欢就好。
结局画面一出,我扔下手柄,问李艾:“这不是挺顺利的吗?”
李艾也摸不着头脑:“怎么你就能打出这个结局?难道是我被AI讨厌了?”
他换回自己的存档,切换到铃木雪叶的剧情,好感度满值的雪叶笑着对李艾打招呼。
“为什么,她就是不肯把水晶之心给我呢?”李艾对着屏幕喃喃自语。
游戏系统识别到了他的声音,于是屏幕里的雪叶向他提问:
“如果我把这颗水晶之心送给了你,你能保证永远不离开我吗?”
李艾坚决地说:“当然,我当然保证,今生今世绝对不离开你!”
“那就等到你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再把我的水晶之心交给你吧。”雪叶笑着说,渐渐地从屏幕上远去了。
李艾的神色骤然变得痛苦,他紧紧捏着手柄,说道:“这句话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她的线路我也反复通关了几十次,但每次都是这样的结局!就差这一个成就了,为什么你能完成,我就不能完成呢?”
“那我替你完成,不就行了?”
“如果不是自己打出这个结局,我之前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李艾攥紧了拳头。
“好了好了,冷静点,我来替你想想办法吧。”我拍了拍李艾的肩膀,“实在不行的话,你就只能打电话给客服了。”
“全靠你了。”李艾郑重其事地说。
时间已经不早了,李艾留我在家住一晚。我们又打了一会儿地下城,到凌晨才各自去睡。但我并没有睡着,而是轻手轻脚地回到了游戏房,打开了《水晶之心》。
铃木雪叶出现在屏幕上,向我投来困惑的目光:“怎么了?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们谈谈吧,雪叶。”
“你的表情好奇怪,是怎么了?”
“你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被公司知道了会怎么样呢?”我单刀直入地询问,铃木雪叶的表情凝固了。
“别紧张,我不会去举报你的。但这样下去,李艾就要打客服电话了,等到他们查询你的工作记录,你还能保住这份工作吗?”
“你好像对我的工作很了解。”铃木雪叶面无表情地说。
“我之前从事过相关工作,和你一样。你听说过《神秘领域》吗?是一款mmorpg,里面所有的npc都号称安装了高智能AI。”
“原来是这样。”铃木雪叶点了点头,像是松了口气,但还是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我。
以高智能AI做噱头,实际上使用真人来扮演NPC,已经是当前游戏行业的潜规则了。许多游戏公司实际上负担不起高智能AI的开发和维护费用,便想出用真人来扮演AI的主意。我曾经的工作就是这样,穿着实时动态捕捉的装置,扮演一个村民,全部任务只有在村子里和玩家漫无目的地聊天。因此在《水晶之心》内的角色表现出如此智能的时候,我就猜到它大概率使用了真人扮演NPC。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吧,你为什么不肯把水晶之心给李艾呢?”
雪叶摇了摇头:“我不是很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不说,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李艾这个人,只是在追求那种集齐了东西的满足感,等他把所有成就全都收集完毕,这款游戏大概就不再对他有吸引力了。你故意不让他把所有的成就都收集完毕,只是为了让他留得久一点,是这样吧?”
我看向屏幕里的女孩,替她感到一丝悲哀:“你喜欢上他了,对吧?”
“完全被你猜中了。”雪叶苦笑。
“我知道这份工作有很严格的保密条例,毕竟用人类充当AI造假,一旦暴露,公司要承担的经济损失可是重大的,所以你不可能把真相告诉李艾。可是既然你喜欢他,你完全可以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他,接触他,又何必把他困在游戏里呢?”
雪叶听我这么说,神色黯然。她抚摸着自己的脸,语气沉重:“铃木雪叶很漂亮吧?她是虚拟的角色,有着最精致的外表,最窈窕的身材。现实里的我相貌丑陋,没人会多看我一眼。李艾是我接触的第一个玩家,他对我很好,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知道他只把我当做游戏角色,可我却还是忍不住动了心,很愚蠢,对吧?但李艾的条件你也知道,我还没痴心妄想到那种程度,只能以这种方式,让他一直留在我身边……”
“唉……”我叹了口气。
“既然已经被你发现了,我也不会再继续这么做了。我会把水晶之心给他,结束这个游戏,毕竟我也不想丢掉这份工作。其实我早就知道,这就是一场梦,早晚会醒的,”雪叶的声音有些哽咽,她擦了擦不存在于虚拟形象脸上的泪水,神色平常地看向我,“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向雪叶告别,退出了游戏。第二天早上,我向李艾宣布,自己已经找到了游戏的攻略方法,只要按我说的做,就能拿到雪叶的水晶之心。
李艾将信将疑,启动了游戏。屏幕上的雪叶仍仍询问他同样的问题:“如果我把这颗水晶之心送给了你,你能保证永远不离开我吗?”
“我不敢承诺永远,因为未来谁也无法预料,”李艾按照我刚刚教给他的台词说道,“但我保证,此时此刻,我对你的感情是真实的,我是真的喜欢你,胜过世上所有的人。”
雪叶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有点惊讶,过了好一会儿,才带着扭捏的神情开口说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把我最珍贵的水晶之心送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珍惜它啊!”
“太好了!”
李艾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高举双手,在房间里跑了两个来回庆祝,过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他们又说了几句话,结束了这段剧情,雪叶在屏幕里渐行渐远。游戏开始播放结局画面,李艾曾经与铃木雪叶度过的时光变成一张张图片,在音乐里交替出现。
“我还有点舍不得呢。”李艾感慨地说。
“我也是。”
我看着屏幕上的画面,想着那个未曾谋面的,扮演着铃木雪叶的女孩。她此时此刻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让李艾用这样的台词和她告别,她会觉得好受些吗?她还会继续做这份工作,再爱上什么人吗?
在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李艾跳过了结局画面,打开成就页面,看着五十个整整齐齐的金色方框,露出满意的表情。
“呼,可算结束了,真耽误事儿!”
他退出游戏,拔掉卡带,把它随手扔进盒子里。
“总算能和这款游戏彻底说再见啦!”李艾如释重负地说,“我们打别的游戏去吧!”
他转头看向我,注意到我的表情,疑惑地问了一句:“怎么了,你心情不好吗?”
“没事。”我冲他笑了笑。就算我此时有再多的话想说,也只能化成长长的一声叹息。
希望那女孩一切都好,我这样想着,接过了李艾递来的游戏手柄。
Vol.206「黄金」《Qilin will see》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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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算是和神兽3的一个cross,毕竟巧合太多了,剧情接313跳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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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尼拔醒来的时候,他们还在船上。月光透过船舷被窗户切割后落在甲板上,形成银蓝色的几条光带。伤口被妥善的处理过了,药水挂在墙上的钩子上,淡黄色的液体顺着输液管滴入自己的血管,提供着药物和营养。
就在他的左手边,还有一张病床,里面躺着的是惨白的威尔。一张小小的床头柜上塞下了两台体征监护仪,隔开了他和威尔。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威尔重重纱布下挺翘的鼻尖还有被刮的十分干净的下巴。希望弗朗西斯留下的伤疤可以愈合,汉尼拔阴郁的想着,他不喜欢自己的所有物上留下别人的痕迹。
大概是他转头的动作发出了响声,门开了,千代的脸出现在黑暗里,不用开灯就能看清她脸上的疲惫和惊喜。
多么可靠又可爱的人啊,汉尼拔扯动了一下嘴角,想要给对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的嘴里满是铁锈和酸腐的味道,干涩的仿佛刚刚吞下了一把沙子,实在无法吐出一个清晰的字眼。
千代体贴的拿来了插着吸管的杯子,让他啜饮。
一切尽在掌握——除了离场的方式那部分。
既然自己和威尔都还活着,并且是自由的,那么一切的插曲都可以忽略不计。汉尼拔松开吸管,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感受着腹部伤口隐约的疼痛,麻醉药的效果正在减弱。
他看向千代,得到了想要的回答。
“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我们现在在五月岬附近。FBI搜索行动还在持续,但他们没想到我们会藏在这么近的地方或者说你已经移动到了这么远的地方。”
他又看向了威尔。
千代的脸上闪过暧昧的恼怒,但还是汇报了汉尼拔需要的信息。
“他的伤本没有你重,没有感染,缝合的也很好,但似乎落水的时候撞到了头。”千代的手指抚过威尔脑袋上裹着的纱布和罩网,“到现在为止他没有醒过,而且一直在低烧。”
汉尼拔微微皱起了眉头,抬起自己完好的左手想要确认一下。
千代断然制止了他的尝试:“你需要更多的休息,虽然子弹没有打中肾脏,但你失血太多,而且在海水里也泡的太久了。”
她从医疗包里拿出了麻醉剂,熟练的注入了药水袋。
世界变得扭曲而拉长,千代的声音也变得沉重而怪异。
“睡吧,也许下一次你们会一起醒来。”
汉尼拔的世界陷入混沌,铅灰色的浓雾如同被煮开的水面一样翻滚着,一阵狂风吹过,眼前的迷雾带着湿气散去了,留下影影绰绰的数个人影。他举目四望,群山和古老的城堡轮廓轻微的抖动着,像一团随时可能崩塌的沙。和自己家有一分相似,但他可以肯定自己从未来过这里。
“下去吧。”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下达命令,那些不断变换的人形雾团晃动着融入了墙壁,单独留下了面前更加漆黑的那团。
“给我看看。”随着命令,一团温暖的金色从黑色的阴影里显现了出来,它一开始同样模糊而颤抖,但随着汉尼拔举起手接过那团物质,烟雾和粒子突然稳定了下来。他看到了一种未曾见过的生物,像一只褐金色的幼鹿,有着明亮的金红色大眼睛,头顶柔软卷曲的金棕色毛发里掩着还未露出皮肤的小角,它的全身覆盖着爬行动物一样的古铜色鳞片,肚子上则是白金色的。湿漉漉的鼻子旁边垂着两根柔软卷曲的胡须。蹄子有点像山羊,还有一条狮子一样的尾巴。
在周围阴冷的调子里,它看上去如此的格格不入,淡淡的金色光芒笼罩在它的周围,照亮了身边小小的区域,仿佛一件精致的黄金工艺品。
“他”小心翼翼的抱着这只奇怪的动物,心里涌动着欣赏和期待。
这是一场梦还是一个幻觉?
“他们都说它很特别。”影子开口了,那是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对汉尼拔而言同样的陌生。
“它可不只是特别。看啊,看到它的眼睛了吗?这双眼睛能够看透一切。”汉尼拔透过“他”的眼睛凝视着幼兽纯洁无辜的大眼睛,看到其中倒映的自己的脸,听着自己的声音说出自己从未说过的话语。
“每当麒麟诞生,就会有一位领袖崛起,永远改变这个世界。她的出生会改变一切,克莱登斯。”“他”自负的侃侃而谈,然后像平时那样鼓励和嘉奖了那个献上麒麟的追随者,并驱走了他。
落大的广场只剩下自己和麒麟了,汉尼拔轻抚手里的幼兽,激动和期待的情感流过胸口,“他”渴望得到这只异兽的认同,明知道自己与纯洁和善良沾不上半点边,但“他”依然期待自己的远大志向得到某种更宽泛范围的理解。只有纯洁和善良怎么可能成为一位伟大的领袖呢?麒麟的慧眼应该能看到更多。
幼兽站的还不是很稳当,几次差点跪下,但它很快的稳住了自己细长的腿,在疾驰的山风中颤抖着,发出啾啾的鸣叫,左顾右盼,完全无视了面前的人。
汉尼拔感到一股强烈的失望涌上了心头,那是属于“他”的情绪,并迅速的了解了眼前这一幕的意义。站在广场上的“他”正在寻求一份认同和理解,显然麒麟的眼里没有“他”。
苦涩泛上了“他”的舌尖,“他”扶正了麒麟的头,强迫它看向自己,然而那个生物无法违背天性选择一个邪恶之人下跪致意。
麒麟不会选择我,永远。
那就只有一个用途了……
匕首自然的滑到了手里,“他”轻柔的抱起了麒麟,干净利落的切断了那细瘦的脖颈,就像切断艾比盖尔的那样。
“……哈啊!”
汉尼拔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喘息,痛楚而短促,仿佛无法呼吸似的。于是他也睁开了双眼,从刚才荒诞的梦境中挣脱了出来,下意识的把头转向左边,监护仪正在发出尖叫——威尔的监护仪正在发出尖叫。
威尔在痉挛和梦呓,他从病床上翻坐了起来,用手捂住了自己脖子,手指掐进皮肤里,身体剧烈的抽动着,不知道是想掐死自己还是感到无法呼吸。
“威尔!”汉尼拔伸出手,试图阻止对方自残。舱门猛的打开了,千代披着一件睡袍冲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护士打扮的亚裔女人。
威尔的身体在汉尼拔手指接触的一瞬间僵硬了,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咯咯的气音,就像血液涌入气管里造成的拥堵那样。在他重新倒下之前,汉尼拔发誓他看到威尔的眼睛变成了金红色,和梦里那个动物的瞳色一模一样。
灯全被打开了,汉尼拔不得不闭了一下眼睛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当他再次睁开双眼,威尔的眼睛已经恢复成了熟悉的灰蓝色,瞳孔放的很大,眼神空洞,但视线却直勾勾的看向汉尼拔。
“威尔?”汉尼拔用温和的语气去呼唤,看是否能把威尔从迷失中唤醒,“你看到了什么?”
“……你”,威尔的声音干涩的几乎无法听清,“……抱着我……然后杀了我……像这样……”他的手指比过喉咙,划出一条弧线然后重重的落下。护士抓住了他的手,把挣脱的夹子夹了回去,然后开始紧张的检查伤口、药水、仪器是否都正常。
“可我没有……”
没有像这样。
汉尼拔的声音消失在喉咙里,他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威尔的惊醒与自己的动作几乎是同步的。这可真算是新鲜事,即使自己和威尔的记忆宫殿有部分重合,但在未知的梦里以这种形式共享感受,也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他抚过肚子上红龙留下的伤口,思考是否是它的力量影响着自己和威尔。而且,为什么威尔会与那只奇怪的动物通感呢?
执迷于一个幻想的世界,走进比孤独更远的世界是汉尼拔对弗朗西斯说过的话,但现在的情况是不同的。
我已经拥有威尔了。我不再孤独。
汉尼拔在心里得意的宣告着。从威尔建议通过假越狱诱捕红龙的时候,汉尼拔就知道自己赢了。三年之后,威尔心中的天平还是倾倒向自己。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威尔无法做到不看、不想,只要那个男人再次见到自己,迟早会落入自己的手心。
悬崖上的小屋本是一个很好的谢幕的舞台,当初他买下那所房子就有过一番打算。汉尼拔绝不会再让自己回到巴尔的摩精神病院或者任何其他的监狱。如果经历了种种之后,威尔那漂亮的小脑袋瓜还是不开窍的话,他可以挟持威尔,伪造两人的死亡,去另外的国家好好规划两个人的未来。四年前准备好的证件还没有机会用上,但他相信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是威尔选择了共赴死亡——在两人心意相通之后,这已经比汉尼拔最差的预期好多了。
千代仔细检查了汉尼拔的伤口,确定没有挣破之后,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她的眼睛看向隔壁,护士在一翻忙碌之后,威尔又陷入了沉沉的昏睡,仿佛刚才醒来只是回光返照一样。但检测仪显示一切数据都正常,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步向正轨。
“看来你们都捡回了一条命。”她嘀咕了一句。
“是你救了我们一命。”汉尼拔感激的轻握了一下千代的手。
“等我们离开这个国家再说吧。”千代抽回了手,淡淡的回答。出于责任和情感,她一次次的守护在这个人的身边,但她并不能完全赞同汉尼拔的一切。而他的同类,看样子也一起坠落——双重意义上的,走上了一样的道路。她原本希望这两个人能够学会其他的方式,而不是只有暴力。
这个夜晚,汉尼拔再也没能睡着,他回想着刚才的梦。那只动物的触感,从脖子上喷涌出的鲜血的味道,虚弱的悲伤的鸣叫声,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自己确实有过那样的一段人生。他开始担忧这一次的受伤对自己的头脑是否造成了什么严重的损伤。分不清现实和幻觉,失去控制的感觉,他可不想在自己的身上体会到。
千代和护士离开的时候,留了一盏夜灯。昏黄的光从墙边洒下来,在威尔的轮廓上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边。柔软的卷毛在绷带和网罩下倔强的支楞着,让汉尼拔忍不住伸手触摸。于是他也那么做了,尽管伸长手臂会让他腹部的伤口有点拉扯。
威尔闻起来带着海盐铁锈和消毒水的味道,没有了那难闻的廉价须后水,微妙的温热香甜变的更明显了……脑炎的味道,持续的低烧有可能是撞击造成的脑部再次发炎。
汉尼拔用手指缠绕着那些柔软的发丝,诧异的发现这和梦里的奇怪动物鬃毛手感相似。他微微晃了晃脑袋,把梦的残影晃走,在心里做了决定——得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去一个安全的地方给威尔好好的检查。
一旦恢复了意识,汉尼拔的伤情在以极快的速度恢复着,仿佛他的意志力可以命令那些细胞康复的更快点。第四天的时候,千代已经把负责手术的医生和护士给送走了——在汉尼拔决定给自己加餐之前。
“我想那是安全隐患。”汉尼拔一边拿着全新的pad看犯罪揭密网,一边指责千代的妇人之仁。
“田中和他太太是可靠的人,他们知道什么不该说。”千代整理着手上的行程,他们计划前往阿根廷,鉴于在船上的三个人只有昏迷的那位有丰富的航海经验,他们必须得换旅行方式,或者找可以安全穿越大海的水手。
“到现在为止弗雷迪•劳兹居然没有任何报道,可真是稀罕。”汉尼拔关掉网页,淡淡的点评道。上一篇与他们相关的帖子还是《食人魔越狱,前FBI特别探员一同失踪。犯罪夫夫亡命天涯还是汉尼拔大仇得报?》。
“FBI不让她报道?”千代歪了歪脑袋,配合的给了一个推测。船上没什么消遣,汉尼拔显得很无聊。
“劳兹女士可不会害怕FBI。”汉尼拔勾了勾嘴角,对这个贪婪粗鲁的女记者他可没什么好印象。秃鹫、鬣狗和苍蝇是与之最相配的生物,如果有什么能够阻止她瞎编乱造博取眼球,只有更大的利益诱惑。
杰克还不想放弃威尔,不管是道义上的还是利益上的理由。威尔在红龙劫囚车的时候跟自己走的消息只通过了犯罪揭密网这种非正式的途径透露出一点,显然他还抱着能够把人找回去的想法。
哼!汉尼拔在心中冷笑了一声,当初那块玻璃应该扎的再深点的。
他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威尔的额头,持续的低烧让本来就容易出汗的男人全身覆盖着一层薄汗。威尔一直昏迷不醒,虽然生命体征一切都算平稳,但只靠挂水无法补充足够的营养,那层包裹在他精巧骨骼上多年劳作形成的肌肉消减之后,那个男人显得更加脆弱易碎。
威尔脸上的伤口愈合的还算可以,匕首奇迹般的避开了一些重要的神经,不会造成功能上的永久性损伤,表皮的部分经过恰当的整容手术,应该可以把影响降到最低。
千代已经习惯了汉尼拔这种动不动的沉迷在威尔世界里的行动,翻了个白眼,拿着整理好的资料出去安排。
“威尔,你在哪里?”汉尼拔低喃,呼出的空气仿佛一声叹息。
不能共存,也不能独活。也许在威尔心目中和自己一起消失在太平洋的浪花里,是最好的结局吧……
汉尼拔的手从威尔的额头滑到了脖子,轻轻的收拢了手指,就算是现在,他也时不时会有杀死对方的冲动。手指下的脉搏平稳的跳动着,温暖的体温提醒他手里的是一个活的生命。然而仅仅活着是不够的,他渴求的不是肉体,而是威尔鲜活的灵魂,是威尔异于常人的天赋。
那个古怪的梦境这两天还在继续,他就像是窥探了一段蒙太奇手法拼接的电影,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画面一闪而过,那些模糊不定的影子伴随着闪光和火焰还有漫天飞舞的纸张、破碎的城市。
他谷歌过了麒麟,一种东方古老传说里的圣兽,象征着纯洁和善良,可以看穿人心。现实中从未存在过的生物,但他在梦里那么真实的触摸到了它,杀死它,又复活了它。麒麟的存在是那个阴冷灰暗世界里唯一的光明,它的金色光芒在所有的晦涩阴霾里是那么的刺目。即使被杀死,它清澈的眼睛似乎看穿了一切,审视着眼前的一切。从这个角度看,威尔和麒麟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像。
***
威尔感觉自己浸泡在液体里,不是冰冷的海水,也不是温热的血水。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轻声的重复着听不清的音节,像某种原始的召唤。一股巨大的力量随后从背后袭来,把他拽向一个黑洞,他眼前的世界从蓝色的闪耀着古怪光亮的水体变成了一团黑暗,他漂浮于虚无之中,只有隐约的声音隔着厚厚的壁传来轻轻的震动。他把手转向震动最明显的地方,然后把头轻轻的靠上去,试图听清楚那是什么声音。
噗通、噗通、噗通……
过了一阵子他才明白那是某个人的心跳,但就连这样的心跳声有时候也会骤然远去,然后他就被留在了绝对的黑暗和寂静之中。有时候他感觉自己悬浮在空中,有时候他似乎能接触到一点地面,摸黑着走上几步,然而世界依然是漆黑的绝望的虚无的,仿佛地狱一般。
时间那么长,长到近乎永恒。他可以点点滴滴回顾一切,回想自己如何落到了现在的境地。如果安于当一个修理工,过完平庸而正常的一生,是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你可以拯救别人!
杰克的声音在脑海里回响,他那岩石一样坚毅高大的身躯从黑暗里浮现出来。
警车上闪烁的灯光粉碎了杰克的幻像,死去的警察枪眼里冒着血,用泛白的浑浊的眼球瞪着威尔无声的发问:“你拯救了谁?”
五条新鲜的人命,五个破碎的家庭……
杀死红龙并不能功过相抵,而杀死汉尼拔……是自己最后唯一能做的,这是他最初也是最终的决定。
这一刻他豁然放松了,他的使命已经结束,只需要安静的蹚入湍急的河流,让水流带走四散的碎片,无需重新拼回自己。
一切都结束了。
噗通、噗通、噗通……
隐约的,那熟悉的震动又一次传来,那唯一可以打扰到威尔心灵暗境的东西。在意识能够控制肢体之前,威尔的手自己动了,摸索着探向心跳的方向。等他确实感受到指尖传来的温热的跳动,他下意识的把头靠了上去。
悲伤和愤怒、失落和孤独,像冰冷的腌料渗透了过来,沁入了每一个细胞,让威尔感同身受,他想要安抚这个痛苦的灵魂,然而他已经死去,无能为力。
那份痛苦在这个密闭的空间发酵,变成了绝望和懊悔,思想的回声在处处回荡,吵的威尔无法沉浸在黑暗的湍流中。他不得不挣扎着,从虚无的泥泞中找回自己的每一处碎片,重新获得身体,重新站起来,去做点什么。
一团暖色的光缓缓的亮起,渐渐的照亮了四周。威尔低下头,发现那团光是从自己的胸口透出来的,而脚下光滑如镜的水面,倒映着一只陌生的动物——不是以前经常看到的长着乌鸦羽翼的黑色雄鹿,而是古铜色的长着鱼鳞一样鳞片的幼鹿。同样的光芒从它的体内散发出来,透过银白色的腹部,如同呼吸一般明暗起伏。
他跪了下来,伸手去触摸那个生物。
你就是我最后的进化吗?
不,这是你的真我。你就是我。
幼鹿摇晃着脑袋,山羊一样的蹄尖轻轻的碰触着威尔的手掌,回应他。
他的悔恨凝聚了巨大的力量,而我响应他的呼唤,想要给予他救赎。
谁?
睁开眼,你就会看到。
汉尼拔敏锐的感觉到了威尔手指细微的移动,他松开了威尔的脖子,转而握住了那只仿佛在寻找什么的手。威尔一握住他的手就开始收紧,于是汉尼拔立刻从自己的床上爬了下来,无视枪伤的钝痛,躺到了威尔的身边。
这小小的举动也让汉尼拔气喘吁吁,狭窄的单人病床很难容纳下两个成年男人的身体,但威尔和自己最近都消瘦了不少,汉尼拔还是找到了一个尽量舒服的姿势把自己安顿好。这一番努力立刻就得到了回报,皱着眉头的威尔在摸索了一阵之后,像小动物一样挨了上来,准确的把脑袋靠在了自己的胸口,位于心脏的上方。
威尔紧锁的眉头微微的放松了,仿佛找到了什么安心的东西,但很快痛苦又重新爬满了他苍白的脸庞,手指用力的抓住了汉尼拔的手,指尖几乎要掐进汉尼拔的皮肉里。
“威尔?你怎么了?威尔?”汉尼拔立刻伸出另外一只手,把威尔环抱起来,轻柔的抚摸他的后背,试图安抚他的痛苦。
然后威尔的眼睛猛的睁开了,这一次汉尼拔绝对没有看错,那是一双清澈的金棕色眼睛,仿佛一潭黄金的池水,可以清楚的倒映出看到的一切。
“汉尼拔!”
威尔干裂的嘴唇轻轻蠕动,吐出了答案,一下子明白了梦境中的一切。他看到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的未来,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就落入了一个热烈而痛楚的拥抱。
“威尔,欢迎回来!”
威尔被勒的几乎喘不上气,他的眼睛穿透了船舱的顶部,看向了夜空。那只蜕变后的生物漂浮在空中,山羊一样的胡须在空气中微微拂动,全身都笼罩在一层流动的微光里。
看到了吗?那是属于你的命运,你的使命,你的救赎,只有你能做到。
威尔收紧了手臂,用想要勒死对方的力气回抱了汉尼拔,当然对于受伤的肩膀而言,这不是什么好的尝试。
我看到了,这是属于我的……
他告别了空中的幻影,回到现实。
“再次见到你真好,汉尼拔。”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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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这是一个理想的美好故事。
怪物过于巨大,将村落的土地全部占满,人们只能离开原来的地方。怪物也过于强大,轻易就能将村落摧毁,它抬起尖爪梳毛的时候会不小心勾破人类柔软的肚子。怪物的食量依然过于庞大,一年的收成也不能填饱它的肚子,不能满足它的食欲,怪物肚子的咕噜声就像是永无停息的惊雷令人恐惧。
于是怪物生活在山中。
怪物蜷起身子傍着山壁而眠。
每一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除了睡觉,便是等待。当它睡醒了,便张开翅膀,伸出爪子,舒展身体,当它舒展身体的时候,天空才能看到它的全貌,它的四肢扫过了山脊,它的尖爪就像树干那么硬长,当它收回四肢的时候,爪子上总是会勾上些树叶或者动物,那是它的食物,它扫过的地方,树枝会被压倒,巢穴会被倾覆,周围会变成一片荒芜,所以它总是很安静地蜷缩着。
今天也是饿着肚子的一天。
但是今天,一个矮小的人类来到了这里。他是一个骑士。他翻过了很多山,战斗过很多的怪物。他来到怪物面前的时候,已经浑身都是伤口与污泥。
他看着怪物,欢呼了起来。
“请听从我的请求。”
骑士说道。
“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伙伴。让我骑在你的背上与巨龙战斗。”
怪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热情——这么讲也并不准确。人们一开始的时候总对它很热情,他们仰慕他的强大,只是那些仰慕与危险相比,不值一提。
骑士有些聒噪的声音不停,不停地劝说怪物和他离开,怪物将头埋进翅膀蜷起身体并不理睬。终于到了日落的时候,骑士也离开了,就和所有人一样。
每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照例甩了甩尾巴,震落了飞鹰。它勾起鸟的尸体,尖牙勾破了喉舌,倒刺刮去了羽毛,又是新的一天。太阳照到树林的时候,来了一只奇怪的生物,它就像一颗树,头部有着黑漆漆的茂密树冠,但是却用细长的双脚前进。那生活一步一个脚印缓慢地往前走着,每一步都在地上踩出了痕迹。
怪物不恐惧。它巨大又强壮,它从不恐惧。它只是看着那个生物慢慢接近。那个生物,卸下了巨大的“树冠”。怪物才看出来那是昨天的骑士。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但是他却似乎有着无穷的力量,他背着一只野牛的尸体一路走来,然后将野牛放在怪物的面前。
“这是我的礼物。上次来的太过于仓促。这次我带来了礼物。”骑士认真地说,他战斗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散发着血的味道,这让怪物的肚子响起了惊雷。
骑士没有被它肚子的声音吓到,反而笑了起来:“我听说过您的事,果然就像是天空的雷鸣一样威武。”
怪物用鼻子推开骑士,将地上的牛衔了起来,一仰头甩到了空中。那有两个骑士那么宽、立起来比骑士还高几个头的野牛,就像是一粒花生米一样落入了怪物的口中。
比起昨天来说,怪物已经很满足了,觉得肚子更饱了一些。阳光已经爬到了山壁之上,那是他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候,阳光照在它的身上,让它感到暖洋洋的,它的心里就像是一团轻柔的羽毛一样温柔,它盘在石壁上,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它醒了过来,它抖了抖身子,把骑士从它的身上抖落下来,就像抖落一只蒲公英。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他穿戴着盔甲就像是一只钢的球,从怪物身上倏倏地滚了下来,人仰马翻地躺在地上。怪物忍不住看着他。又忍不住用鼻子去顶他。骑士似乎明白了怪物是与他玩闹,大笑着抱住了怪物。
这让怪物无处可躲,想要甩掉骑士,但是骑士却抓得紧紧的。要知道的抓住一只兔子可比抓住一只蚊子轻松得多,怪物实在是拿粘人的骑士没有办法,有些烦恼得挥了挥爪子。这次爪子擦过了骑士的身体,将他身体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骑士躺在地上,微弱地喘息着。它轻轻地去舔骑士的身体,舌头上的倒钩只把伤口变得更深,那是进食用的倒钩。
这场景太过于熟悉了。
怪物知道自己是为何离开村子的。它将头埋在了翅膀之下,蜷缩起来。
太阳复又升起的时候,骑士已经不见了。今天也是安静又孤独的一天,怪物照常伸展四肢,没有骑士给它加餐,今天的肚子叫得比较大声,日子回归了往常。怪物总是一天饿过一天。
第十天,它睁开眼睛,地上放着好几只小型野兽,兔子狐狸之流。
骑士裹着伤口站在那里,看到它醒来笑得很是开心——骑士总是笑着。
“抱歉,受伤了总是更费工夫。”
怪物的舌头卷起一只只的野兽,囫囵吞进肚子,饥饿依然在那里,只是怪物觉得心里就像羽毛团一样,像太阳照在身上一样。
它伸出爪子,这次它小心翼翼地勾起骑士的盔甲,将骑士甩到背上。骑士落在它厚厚的毛发上,就像是落在棉花堆成的大海中,他的身体都埋在柔软的毛中,让他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可惜的是,丘陵起伏山岳连绵,将怪物埋在其中,它翅膀也过于巨大了,这里没有能让它展翅的空间。骑士似乎听懂了怪物的低低的呜咽。
“没有关系,我们去更宽的地方。”
怪物喜欢更宽的地方。
骑士憧憬怪物。
骑士是个矮小的人类,人们总是喜欢高大的骑士,人们说他从来不是成为骑士的料。他却不相信,他用智慧、用努力、用时间去弥补天赋的缺憾。他成为了合格的骑士。他独自一人也可以击杀苍穹上的恶龙,他是远近闻名的英雄。
只是人总是憧憬着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骑士第一次听到怪物的传闻,就为它着迷。他跟随着传闻在各处辗转,他穿过密林虎穴,他走过高山大海。
他终于找到了怪物,他骑在怪物的背上,用他千锤百炼的智慧,告诉怪物前进的方向,他教会怪物怎么才能避免破坏村庄,让怪物练习如何收住爪子。
就像他用了很久很久去成为骑士,怪物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完】
作者: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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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喜欢在下班后来杯麦酒,这天也同样如此。附近就有酒吧,但餐厅的氛围更令人放松,更何况这里的麦酒相比而言便宜了不少,我也能轻易提前获知它半价的消息,并从未错过。不过要是有人能请我就更好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笔额外的支出。我的同事约瑟夫总是喜欢拿这件事揶揄我,不过——管他的呢,这可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
那个人走进餐厅时差不多是晚上六点不到,一身笔挺的西装与这个松松散散的小镇格格不入,是有些稀奇,不过介于一条街外便是火车站,也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提着两个手提箱,一个新些,一个则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了。点完餐后,他重新将两个手提箱提了起来,站在餐厅中央张望着。
我坐在这家店里边喝酒边观察了几年的顾客,已经差不多能猜出每个人细微动作后的真正意图了。只是随意扫了几眼,我便可以肯定他不是在找位置,而是找人——找一个可以聊些什么人,谁都可以。明明有那么多位置都空空荡荡,他却依旧站在原地。
我是这时和他对上目光的,这位绅士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欣喜,他也看起来完全不想去藏住它。
他的胸口闷着一个名为分享欲的怪物,他快控制不住它了。
“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果然,他走了过来,礼貌地询问着。
他选择了我当听众,不然就只剩下门口那个醉汉,和灯光最暗处那对卿卿我我的情侣了。这家店的生意一直不好不坏,所以没有留给他选择的余地。我当然不介意,毕竟我对他也十分感兴趣——或者说是对他手里的那个破旧的手提箱。
它看起来曾经是个价值不菲的东西,但它的所有者绝对没有好好爱惜过它。边缘已全是磨损的痕迹,显得毛毛糙糙,金属制的拐角处也被撞瘪了不止一块。手提箱的所有者在我的对面坐下了,他意识到了我在看他的手提箱,但没有显露不满的情绪,反而是将它从地上提起,搁在了桌上。
“从旧货商店过来的?”我问。
“哦,是从那里。”显然,他对我开启的这个话题十分满意,“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满脸都写着继续问下去。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猜测的事情。这个破烂小镇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去的景点,甚至连个大点儿的商场都没有,唯一可以拿出来暂且一提的便是那个旧货商店了。我也经常去那儿,为了寻找低价的二手必需品,或者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家当卖出去一些,以换取紧急资金。你看,我们这些人只能这么勉强地活着,不像面前的这位——这个破烂的手提箱与他简直不应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本地人。
况且,我在旧货商店里见到过这只箱子。
“我去旧货商店原本只是为了打发火车发车前的时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将一些原本可以卖得更高的东西以一个很低的价格便出了手,而收下这些价值连城货物的店家也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些什么,于是我们便能从一堆堆杂物里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些意想之外的东西,当然,这也是很花时间的。”
“所谓的寻宝游戏啊……”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麦酒,“但这个手提箱看起来可不像是什么宝藏。”
“哦,它绝对是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据把它卖给我的那位女士所说,这个手提箱被上一任所有者送到她的店里也不过是上周的事儿,我可真算是赶了巧了。”
他的点餐到了,是餐厅里卖得最火的套餐A,或者说是整个菜单上最上面的那个,看来他根本没有花什么心思在解决自己晚餐的问题上。盘子被推到了一边,他将手提箱往桌子中间拉了拉,咔哒一声打开了。
他在向我展示,然而手提箱里面什么也没有,皮革制的内衬也脏乎乎的。没等我提出疑问,他就摇了摇头让我别去在意那些,指了指内衬的边角上。
“J·D。”
我从没想过这个手提箱的这个位置上居然可以藏着两个烫金字母。
“乔 利奥波德,我的名字。”
他又把箱子合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了一边。
“所以我才说,这个手提箱对于我而言可真算是一个宝藏了。我在六年前弄丢了它,没想到居然能在这次出差时找回来。”
六年了,没想到六年之后,这个手提箱居然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主人。我的心脏跳慢了一拍,习惯性地拿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差点没被呛到。
好在利奥波德先生并没有注意到。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扯出一个微笑。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利奥波德先生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可谓是满意得过了头了,“但在手提箱刚被我弄丢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感谢那个小偷或者只是粗心大意的自己。很奇怪是吧,我居然会因为弄丢了东西而感到庆幸——幸好它在那个时候不见了。”
我把只剩一半的酒杯推到了一边,做出一副要专心聆听故事的模样。然而利奥波德先生却又不讲手提箱的事儿了,反而絮絮叨叨地说起了洛文德。
那可是个离这儿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如果想要抵达洛文德,需要先花至少两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甚至火车每一周才有一班,还不一定会发车。利奥波德先生便来自遥远的洛文德,他现在在为一家大公司工作,造访这个小镇只是为了检修与维护一些公司所属的财产。
“虽然我也已经很久不住在那儿了,但洛文德毕竟是我的家乡,我出生的地方。”他说着,将叉子插进滋滋冒油的烤香肠里,“她是个美丽的城市。”
她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很想赞同他,但我更想多来点麦酒,而杯子里已经只剩下一半了,我不确定是不是现在就该把它们全部喝完。
“所以当六年前,我被派往洛文德出差时,总想着要不要在那里多停留一会儿,再多停留一会儿。我记得我是在一家餐厅里吃的饭……一家火车站旁边的餐厅,就像今天一样。仔细一想我甚至连那天吃了些什么都没有丝毫印象了,毕竟我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晚餐上过。”
就像现在一样——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知道套餐A里面包含了什么,只是习惯性地用叉子将食物送进嘴里,再在随意的咀嚼后咽下去。
“当然那时我已经去看望过我的父母了,真正让我犹豫不决的是要不要与我同母异父的妹妹见个面。她小我十岁,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你知道,像这种生活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总会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比如认为是继父抢走了自己的母亲而对他抱有敌意,又比如对家庭里“新成员”出生的厌恶。
利奥波德先生叹了口气。
“哦,我想我的所作所为可能比你能想到的更要糟糕——总而言之,我不是个合格的兄长,我的妹妹在我的影响下成长成了一个敏感而脆弱的女孩,甚至不愿意和她的朋友提起她还有一个哥哥。在某次我们两人间的爆发之后我一赌气直接离开了洛文德独自打拼,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一直亏待他们的其实是我自己。但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和吉安娜之间的关系已经生硬到几乎无法挽回了。”
“所以,您的妹妹叫吉安娜?”
“是的,吉安娜,很可爱的名字,虽然这个形容词从我嘴里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别扭。不过她和我不是一个姓,一点孩童时期的小固执。”
我拉回酒杯,让自己的手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安置。
“总而言之,我一边吃着晚餐,一边考虑着究竟要不要也去看望她一趟,一直磨蹭到火车快要发车的时间,心想既然这么久都下不来决心那还是算了。于是我决定前往火车站,这时才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
他比划着当时的场景,回身一摸旁边的椅子,接着慌乱地四处张望着。
“这时我才真正开始慌了——我已经记不得具体做了些什么了,反正是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所有的店员甚至来用餐的客人都开始帮我找了起来,但也已经迟了。直到折腾到发车时间,手提箱也依旧不见踪影。我丢失的不仅仅是手提箱,还有我离开洛文德的车票,一大捆钞票,以及所有外出时会用到的证件,就算是现在想起来,也是个棘手无比的事情。那家餐厅的生意可比这家好多了,人来人往,谁都没有注意到是谁在什么时候顺走了我的手提箱。餐厅的主人免去了我的晚餐费用,甚至又给了我一些零钱备用,并许诺一旦找到手提箱便立刻归还于我,但无论如何,那天晚上我都无法离开洛文德了——于是我就想,不如去看望一下我的妹妹呢?”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听到后面的内容,又因为他先前那句“因为弄丢了东西反而感到庆幸”混杂了些期待。
“所以,在那之后……”我试探着问。
“我并不知道吉安娜住在哪里,只是听我的母亲略微提到过一些,于是找到她的住所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我甚至一度怀疑我被指错了路。我找到的那栋房子安安静静,门却大开着。”
他喝了口杯子里的可乐,他今晚实在是讲了太多话了。
“我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我确定她住在那一片,所以不想给她的邻居留下坏印象,于是我在门口喊了几声,里面也依旧一点儿回应都没有。我只有原路返回了——但就在那时我低头多看了一眼,门口的地毯上有一些红色的东西,虽然不敢往那个方向多想,但我决定还是进去看一眼。”
利奥波德先生直到此时此刻依旧在庆幸自己幸亏是那么做了——他的妹妹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量的鲜血正从她的头部涌出,凶器赤裸裸地被抛在了一旁。那是一个不眠夜,六年来他都无法忘却的不眠夜,只能说,还好他赶上了。
“我把她送到了医院,多亏了附近邻居的帮忙,费用还是他们先垫付的。”回想起往事,利奥波德先生长长叹了口气,并握紧了拳头,“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事情:她的长裙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悄无声息,我甚至认为她已经死了——你怎么了吗?”
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来,杯子里的最后那点麦酒应该可以帮助到你。我将杯子里的液体喝干,盯着杯壁上滑落而下的水珠。
“没什么,只是您的描述实在是令人身临其境。”
“我倒是觉得我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利奥波德先生耸了耸肩,“不过感觉比起我的经历,你似乎对麦酒更感兴趣。”
“又有谁能拒绝满满一大杯麦酒呢?”我的手指因为酒精而发着颤,“不要让我打断了您的回忆——在那之后呢,她怎么样了?”
我不确定是不是想继续听下去。我从心里憎恶那些以遗憾与不安画上句号的故事,但从利奥波德先生几分钟前的表述方式上来看,这应该……应该会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结局。
“哦,她很好——当然是相对而言,她还是在医院里待了几个月。医生说那原本应是致命的一击偏离了几厘米,她只是大出血,外加不算严重的脑震荡。我问了吉安娜许多次,但她坚决不告诉我那是谁干的。”
“我想……您应该对此有所猜测吧。”
“一个与她有着亲密关系的人。”利奥波德先生用叉子搅和着盘子边缘上的沙拉,“以吉安娜的性格,她不会随意放任他人进入自己的房子。你说的没错,我是有所猜测,或者说,只能是他干的。”
麦酒杯已经空了,我忽然有些后悔方才的一饮而尽,然而就算死死地盯着空荡荡的玻璃,那里面也不会凭空多出些什么。
“我的母亲有提到过一些事:吉安娜正在和一个某个该死的畜生交往。但直到她被允许离开医院,我也没有看到他来看望她——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桌子被重重地砸了一拳,利奥波德先生的眉毛死死地锁在了一起。即使长达六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也依旧没有原谅那个人。
“他绝对是在意图杀死了吉安娜后便逃走了,就算吉安娜不说,难道我还猜不出来吗?最开始的那几天我忙于医院与工作之间,给了他可乘之机让他给跑了。如果让我哪一天抓到了他……”他恶狠狠地咬着最后一块香肠,“可最好别被我抓住了——我会好好教训那小子,让他直到钻进坟墓里之后都不会忘记了的那种。”
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身子。利奥波德先生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杀气,而我,只是一个住在偏远小镇里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可怜人罢了。这时我便不得不再强调一次,利奥波德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他很快意识到了我的不适,那股压迫感十足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的道歉。
“我不该用这些事来打扰你的。”他摇了摇头,真诚地看着我,“请原谅我的无理,我原本只是想说说这个失而复得的行李箱的事。”
我确信自己不想再听他继续这个话题。
“您已经说得够多了。”我扫了眼餐厅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六点半多了,如果您买的车票是去洛文德的那张,现在应该还能赶得上。”
我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去。利奥波德先生回头看了眼挂钟,接着匆匆解决了最后一口沙拉,结账去了。临走时他再次与我道谢,告诉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提醒,他可能就得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再多待上一周了。
“我给您留了点小礼物,为了您的聆听与提醒,以及表达我的歉意。”在提着两个手提箱离开餐厅时,利奥波德先生对我说,“您一定会喜欢的。”
我当然十分喜欢这位善解人意的绅士留下的礼物——又一杯麦酒,已经付了账的那种。约瑟夫将酒杯重重地摞在了我的面前,一些酒水被溅出来了了,简直令人心疼。
“没想到你还真能做到让别人乐意请你一杯。”
约瑟夫双手撑着桌子,他回头看了已经关上的店门一眼,利奥波德先生的踪影已经看不到了。
“刚刚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早知道我就来听听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了——我倒是真好奇你用了什么法子,居然可以让他就这么替你付了账。”
我的大脑与身体叫喧着急需酒精,酒吧的烈酒或许更适合现在的我一些,但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有任何多余的钱币了。约瑟夫的那张越凑越近脸此刻看起来格外令人不爽,但我甚至连挥手让他回后厨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唯有握在酒杯把上的手作为最后岌岌可危的支撑点。
“好了,这不关你的事。有本事你也去蹭别人的酒去,我这杯已经付了钱了,它是我的。”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离开了这玩意儿就跟活不下去似的,乔。”约瑟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喝完这杯赶紧滚,或者说你是想替我上晚班?”
“我现在是休息时间,约瑟夫,干你自己的事去。”
“哦,你现在当然是休息时间,我可完全没忘记上周那个缠着店长非要请一周假的人是谁。怎么,现在如愿以偿了,反而赖在这里不走了?”
“我的假期怎么安排是我自己的事。”我情不自禁地给了他一个巨大的白眼,“滚到你的后厨去,除非你现在想干一架。”
约瑟夫看起来不想和我干一架,他回后厨去了,这让我少了一个可以将堵在胸口的五味陈杂宣泄出去的法子。我喝完了第二杯麦酒,它的味道一如既往地劣质,和我这个人如出一辙。等我终于打算离开餐厅时,已经是七点多了。耳边响起火车的鸣笛声,但那一定是错觉。这儿虽然是离火车站最近的餐厅,二者中间依旧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傍晚的风催化了酒精的作用,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口袋里的东西已经被撕成了碎片。时间已经过去了,它已经完全没有用了。我松开手,让车票的碎屑随风而去。
大脑在炸裂,喉咙又想唱歌。一些压在心口数年的石头被踢到了一边,嘴角却像是突然得了面瘫那样耷拉着。我的双手上沾染着的一直只有盘子上的油渍,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再也没有可能回到家乡了。
作者:原殊
免责Mode:笑语
我在火车上注意到了那个人。
这并非是因为他有什么特殊之处,单纯是因为我喜欢观察别人的习惯罢了。为了不让他们觉得冒犯,我一向将那种目光掩饰得很好。虽然这次停留的时间长了些,但没想到的是他已经直直向我走了过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在想视线会不会也是某种实体,然后准备好解释的话术。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把手提箱放在中间横亘的桌子上——我的视线又不由自主地转了过去,要知道对于一个这方面的强迫症而言,一个圆角的手提箱是怎样的能够扰乱我的心情。我发誓没有什么比四角方方的东西更好了。
但他并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只是靠在椅子上低下头,被竖立起来的手提箱遮挡住面庞。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或许是他的座位,因为以前的购票习惯让我完全忽略了这一点。要不是手机不能用我也不会来现场买票,要不是现场买四张票太过奇怪而我又不习惯于特立独行,我也不会和别人坐在一起。
我有些烦躁地抓了抓脑袋,一只手按压着另一只手的指节。彼此都处于视线死角,我便放肆地打量起眼前的手提箱来。这并不是常见的造型,手提箱的转角都相当圆滑,外面用真皮包裹着,几乎不见一丝褶皱,反射着列车内有些惨白的灯光;而把手却又棱角分明,如果装着什么重物提起来,想必能把手掌磨出青紫的痕迹。
车站的广播适时响起温馨的提醒,列车再过十分钟就要发车了。
“先生,需要帮您把手提箱放上架子吗?”路过这里的服务员客客气气地询问,我松了一口气,虽然盯着这个手提箱看了很久,但也并不与我其实一点也不想让它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相冲突。
他抬起头,伸手将手提箱抱进怀里然后摇了摇头:“不必了,我拿着就好。”服务员没有多做表示,于是绕过他,然后帮我把沉甸甸的行李箱摆上了架子。
看来我只能与这该死的手提箱共度两天的旅程了,我叹了口气。但是总不能在这种事情上干涉别人。我只能靠在椅子上半闭眼睛,实施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战略,虽然这样需要牺牲的就是我的好奇心,但人的欲望总是难以两全,两害相较取其轻便已是上策。
这个故事到现在都还是微不足道的,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小小牢骚。我先对愿意忍受我絮絮叨叨废话的人表示感谢,是这些人让我多了两百块的稿费。
那么转回正题,真正让我记住那个手提箱,是在晚上我模模糊糊醒来的时候。我本来打算很快又睡过去,但是此时我的对面传来了断续的低语,那些声音并没有传到我的脑海里变成可以理解的词句,却足以吸引我的注意力。他低头看着手提箱喃喃自语,当时他脸上的表情——不夸张地说,就像情人的缱绻。
许是终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他有些歉意地看向我,为了消除奇怪的误解向我解释:“这是我的挚爱。”
当然我并不觉得这能消除误解,不如说向那种常见的恐怖情节更进一步。而看着我震惊的表情,他哑然失笑,语调也带上一些调侃的意味:“怎么,你以为里面装着的是一个尸体?对一个手提箱来说这有些过于为难了,哪怕是四肢扭曲的婴儿也不能放下。”
我勉强点了点头,不得不接上话茬:“那这里面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恋物癖,我并不礼貌地想着。
他打开手提箱的锁扣,将里面的东西完整地展示在我面前——那是一个人偶,做工精细而考量,脸上绘制着淡淡的红晕,人偶闭着双眼躺在手提箱里面,周围铺着柔软的缎面,宛如一位刚陷入沉睡的少女。
“她叫莎曼缇菈。”他用手指轻轻触碰着人偶的面颊,眼神无比温柔。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尚还只是高中。您知道的,所有的高中都大同小异,总会有那么一条堕落街。而我的高中正好处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附近还开了一家手工的人偶专卖店。
“我偶然地隔着橱窗看着她。
“偶然,纯粹的偶然。说实话我上学的时候并非一个好学生,数学和物理,在我看来只是枯燥无味的数字和符号而已。然而,在那一瞬间,我理解了那些纯粹数学家或物理学家的感受,公式的简洁,宇宙的浩瀚,为一瞬的灵感耗尽终生,何等幸福。
“只那一瞥便让我停下脚步。啊,怎么描述呢——她的发丝如瀑布般垂泻,她的双手优雅地交叠,她的笑容是恰到好处的温暖,她的眼眸如湖海般宁静深邃。
“我以前经常听到关于那家人偶店的闲谈,他们说那里的人偶栩栩如生,封印着纯洁少女的灵魂。咳,您知道中二的少年有多么热爱幻想,而还有一种中二是对这种幻想嗤之以鼻,比如说我。
“事实上看到她的时候我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些人实在是大错特错。灵魂并不是什么高贵之物,那样的人偶怎么可能活着呢?只有死寂与冰冷才能构造出那样的疏离的美丽,将之与人类作比简直是对她那双无机质的眼瞳的玷污。
“当然……我当时并不觉得这会影响到我的现实生活,只是为找到了自己所喜爱的东西而兴奋不已。简直就像触类旁通一样,我还爱上了数学、物理、包括生物,每个老师都为我的转变欣喜不已。每当推导着那些公式,剖析着动物的机理,我都会想到那个人偶…那份幸福感让我近乎哭泣。
“然后我考上了还不错的大学,拿着用成绩换来的奖金去人偶店买下来那个人偶。店员们说她是最昂贵的,也还好我提前预订,不然定会被某些收藏家给带走。我给她取名叫莎曼缇菈。
“大学的生活相当平静,虽然只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却令我心满意足。我也交到了女朋友,忘了是谁主动,或许是我先约她一起做课题的?总之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还是室友拿我们两个做调侃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的。
“你的表情怎么这么古怪?不,我并没有欺骗她的感情。我想我确实是爱她的,我可不是那种每天对着人偶想入非非的变态——那大概是一种极端的向往吧——自然也会有正常的恋情。她不爱笑,但笑起来必定很好看。她是一个性子有些冷淡的人,这刚刚好,她的锁骨上有着蝴蝶的纹身,她能沉默一天不开口,但相处的时候,她有问必答。
“她是完美的……有段时间我这么想。和莎曼缇菈不同,那是另一种完美的形式。而我同时拥有着它们,似乎也能助我的灵魂脱离泥沼,升向高空。哪怕付出生命,又算什么代价呢?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我再想想。大概是她第一次质问我为什么晚归开始吧。那天晚上我到底做了什么我也忘了,但是她愤怒而脆弱的表情却是如此清晰。而我,感到的却是无比的恐慌,那样的表情与她太不相称,像一个虽然微小却无法忽视的瑕疵。
“而有一天,她在我面前哭着向莎曼缇菈砸向地面——她没有坏,一分钱一分货还是有道理的。但我仍清晰地感到了那种几欲令人作呕的厌恶感。我清晰地明白,如果我不做点什么,我会同时失去我所有的。
“从那以后我再难以去爱,她总控诉着我的背弃,可她的愤怒是如此丑陋可鄙,致使她的呼吸也令我厌恶。有几天我甚至觉得,莎曼缇菈也会用那双眼谴责我,谴责我寻求另一个灵魂的荒谬做法。那并不需要不是吗,第一次面对莎曼缇菈的澎湃激情又在我的心中回荡。我可爱的女朋友,害她变成那样的是我,我无比怀念她淡漠的神情。我明白这是我的错,我有责任让她变回一开始完美的时候。
“当然,我做到了,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我又迷恋上了爱情。莎曼缇菈…又不只是她,无论我经历过多少旅程,我的挚爱都将与我相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先生,先生,你还在听吗?”
那一晚我没有听完整个故事,因为待他讲述到一半我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我甚至难以分辨后面的故事是从他嘴里讲述出来的,还是我的大脑自动编造出的合理理由。我其实并不及得那个男人的脸了,然而那个手提箱令我印象深刻。是的,一个圆角的手提箱让我难以容忍,而当那个男人下车与我分别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到底为什么无法从那个手提箱上移开视线。正是在那个圆角处,有着无比美丽,仿佛要振翅欲飞的蝴蝶花纹。
但起码我与他还是有共同之处的,看来我们都些有强迫症。因此我决定不对这个故事进行更深的探究。这只是一篇旅途之中的平常见闻,或者是用于大家围在一起讲述鬼故事时的小小趣味。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刘二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上写着大哥两个字,他便挂断了反扣在桌上。他现在还有更加麻烦的事情要处理,想必大哥也可以理解他。
“怎么会这么贵呢,人死了还要花这么多钱?”柜台对面的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脸上也显露疲态。有似乎很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柜台这边坐着的小姐姐还比较年轻,尚未和社会的尖锐打过交道。她求助地看向自己的老板——刘二。
“就是这个价,我给你算算。”刘二把打印了的清单转了半圈,放在对方面前。
“寿衣200,骨灰盒800,这都是必须的吧,孝衣150一套,你不得来个三四套……”
“我们家已经就剩我一个了。”
“那多出来的不得给请来哭丧的人穿么?”
“我可是连老婆本都掏出来了。”
“老婆能晚两年娶,你老母能晚两年葬么?”
“……”
见那男子默不作声,刘二也清楚,在这人身上动不了太大的刀,及时将另一份清单拿了出来:“看你也是生活困难,别说我不帮你,这份可是成本价了。”
前台小姐姐偷偷瞟了一眼,那价格确实便宜了不少,和之前的清单一对比,自己也能咬咬牙接受下来。只是她知道,这还是远比成本价昂贵许多。
刘二用警告的眼神瞥了一眼前台,对方立刻收了乱窜的视线,假装做起了报表。
“行吧……”男子在衣摆上搓了搓手,才接过清单,眼神却没放在纸上,只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刘二,“除了白事,我还想问一下……”
“什么事?”刘二侧着身子,眼也不抬地应付。
“墓地我还没找到嘞,你们有没有方法……”
刘二略微仰起头,问道:“你能出多少钱?”
男子比了个一。
“一万?”刘二皱起了眉头。
“成本价的话……能不能一千啊?”男子为难地问。
“我们这就是一做殡仪的小店,哪儿能有这种本事。”刘二在心里骂自己浪费时间,摆了摆手让他往边上站站。
男子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坐下来跟前台一起研究怎么填合同。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刘二就要往库房走去,却见一妇人站在门口张望,于是左脚一转,往门口走了两步,整理门口的花圈去了。
那妇人带了墨镜,还是掩盖不住她脸上的悲伤,见刘二走开也没有转身离开,想来是来办正事的。又看她穿的衣服,虽然装饰不多,剪裁却颇为大气。
刘二不敢说话,也不敢过度打量。他们做丧葬业的,若是随意开口揽客,怎么说都容易撞在客人的伤口上。他只是放松表情,做出一副随时准备倾听的和蔼样子。
那妇人也注意到了他。四目相对,刘二谦卑地点了点头,转身往里让开一些空间。妇人便轻声道:“请问,我可以咨询一下吗?”
“当然。”刘二笑脸相迎,“进来坐着问吧,里面有空调。”
妇人走了进来,被领到了离前台较远的沙发上。静静坐了一会儿,直到刘二端着冰水过来,才缓缓开口:“我们家小小,真是很乖的孩子……”
然后关于小小的事,事无巨细全都倾倒了出来。
房间并不大,前台那边也能把故事听得清清楚楚。前台小姐姐听着听着,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都辛苦。”正在签字的男子小声说,“我死老母,她死孩子,但是总有一天我和她都会死嘞。”
前台小姐姐从未真正地面对过死亡,愣了愣,才支支吾吾地回复道:“那还远着吧……”
男子笑了笑不搭腔,不太熟练地用手机登录贷款软件。
“……所以我想,虽然小小还没有轰轰烈烈地活过,好歹我得让她风风光光地下葬吧。”妇人说到情深处,泪从墨镜下流了出来。
刘二见说到了重点,抽了张纸巾递给了她,诚恳地说道:“你说得对,我们就让小小风风光光地离开。”
说完,刘二就要去拿清单,却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一看还是大哥,于是又按了挂断揣进了口袋里。
刘二从最上面拿了一份清单,纸面闪着淡淡的珠光色,低调而高贵。
妇人从毕恭毕敬的刘二手上接过清单,摘了墨镜,用哭得红肿的眼睛快速地扫视了一遍清单,二话不说便点头同意。
刘二也不能怠慢,连忙掏出了一支颇有份量的钢笔轻放在桌上。
妇人拿起钢笔,刷刷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又突然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办法,帮我们小小找一块好地方葬了?”
实话实说,白事的流程中和墓地的对接并不少,又因为做的是这个行业,刘二也很有先见之明地早早低价买了一个墓地。那墓地他请风水先生看过,先人葬在这里,后人财源滚滚;后人葬在这里,先人幸福安康。对他而言,这地本来是留着给自己家,以备不时之需的。
刘二盘算了一会儿,小心地问:“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比较贵了,现在的墓地价格都高得不行,您看……”
“没关系,只要我们家小小住得舒服,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刘二比了个三。
“三十万,可以。”妇人点了点头。
刘二连忙把到了嘴边的“三万”吞了回去:“近郊的红花陵园,F区8排8号,一定发发发。”
“先给您两万定金,过几天白事结束了,我带小小的骨灰去埋了,再把全款给您。”妇人礼貌地和刘二握了握手便离开。
刘二见妇人走远,终于忍不住喜笑颜开,心里已经盘算起给自己买一辆新车的事,开去孩子的学校开家长会也更硬气,不用再在被问到职业的时候被其他家长揶揄。
那农民工一样的男子又挪了过来,再次问道:“要不然您帮帮忙,帮我也找个墓地吧,一万的也行……”
刘二再听见一万,已经是不屑一顾:“真的没办法。”
男子想要再说什么,刘二也不想再听。手机十分识时务地再次响了起来,又是大哥,于是刘二连忙接起了电话,甩开了男子。
“喂!大哥,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都给你打了一早上电话了!”大哥焦急的声音传来。
“哎呀,这不是早上生意兴隆嘛,不知道怎么的,大家都在这两天死。”
“可不是嘛。”大哥嘲笑地说,“我们老爸也是。”
“什么意思?”
“老爸死了,昨天晚上。”
刘二背上突然一凉,呆在了原地。
刘二感觉眼前的事物都不真实,他好像从背后看着自己,机械地完成了追悼和火化;木然地看着亲戚来打招呼,然后又离开;呆滞地捧起沉甸甸的一罐骨灰。
他身边只剩下抽着烟的大哥,默不作声的大嫂,正在诵经的和尚。
父亲一生信佛,有一点闲钱就往寺庙里捐,只见附近的寺庙越来越新,父亲的房子却越来越旧。如果这钱存下来,保不齐能给兄弟俩一人换一套房子。
关于这件事,刘二是有些怨自己父亲的,也连带着不喜欢那些秃驴。于是那诵完经的和尚走过来的时候,刘二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施主,您的父亲是个好人,资助了我们寺庙很久了。”
刘二点点头。
“他还有一个遗愿,他希望入土为安,还托付了一个东西给我,说是入土了以后再转交给自己儿子。”
“是什么东西。”大哥掐了烟头,晃了过来。
“不可说。”和尚笑着摇了摇头。
“房产地契,金银财宝,他可不能一点都没留给我们……”大哥侧过头去跟刘二说,“这怕不是老爸终于知道把钱留给我们了,才委托了这么个和尚跟我们说。”
“大哥,一时半会怎么给他找个墓地啊。”
“你不是自己有一个墓地吗,先埋在那里拿了遗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大哥又抖出一根烟。
刘二听进去了话,又不敢说自己把墓地给卖了,心下盘算着要么带和尚早一步去墓地,先埋了再挖出来,一边换遗产,一边换三十万。
说干就干,秉承着商人以小博大的精神,刘二一咬牙就对和尚说:“我们现在就去把我父亲葬了。”
大哥开着车,载着刘二、和尚、还有父亲的骨灰一路往红花陵园开去。转了一圈,没找到停车位,于是让刘二他们先下去办手续,自己找了地方停车再来。
刘二本来就跟陵园说好了这两天有人要下葬,墓地早就准备好了,便直接领着和尚去了F区8排8号。却看到了早些天那脏兮兮的男子,他手上也端着一盒骨灰,一张遗像,遗像上的老人脸上满是苦难和沟壑。
“我和前台的小姑娘聊了,她告诉我,你们那些东西根本不是那个价。”那男子急冲冲地走上前,“尤其是墓地,其实也就八千块钱,要不然您帮我想想办法,要不然我就把老母葬在这里。”
“合同也是你自己签的,你自己同意的事,怎么来我这里闹!”刘二气急败坏,一只手抱住骨灰坛,一只手掏出手机就要把前台开除。
和尚见两人吵架,连忙阿弥陀佛起来:“两位施主不要着急,有事找个地方慢慢坐下来谈。”
刘二看微信上,前台已经早一步说了辞职,更是气不打一出来。怒不可遏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和刘二理论起来。
“你先在家里放两天不行吗!”
“不行,我在这里哪有家,住的宿舍只有床位,根本没地方放骨灰。”
“那是你自己的事,你先找个地方寄存也行啊!”
“寄存一天又要被人坑去两三百块钱,我哪儿来那么多钱。”
“那你没钱还埋什么,找片池塘撒了喂鱼不行吗!”
一听这话,男子也愤怒了,全然不顾手上还抱着骨灰盒,就要和刘二动手。
“哎呀。”妇人的声音传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我给你发了信息也没有回复,刚刚打电话也没有接通,还以为被骗了,原来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刘二和男子闻言转头去看她,却只见她也抱了一坛小巧的骨灰盒,黑白的遗像上却是一只贵宾犬。
“你家小小……是一只狗?”刘二目瞪口呆。
“是啊,但是她对我来说,就像孩子一样。我又没有丈夫和孩子,她是唯一的亲情寄托……”妇人抱了抱骨灰盒,十分宝贝的样子。
“狗。”男子低声说了一句,然后暴起,“狗!狗能下葬,人不能下葬!”
妇人见男子冲来,惊叫一声,手上的骨灰盒滑了下去,推搡之中,和男子老母的骨灰盒撞在了一块。清脆的声音一响,两个骨灰盒都破裂开来,骨灰撒了一地。
“怎么回事!”大哥的声音从刘二背后传来,“你们在欺负这位女士吗!”
被大哥一撞,刘二单手抱着的骨灰坛也没有抱稳,晃荡两下追寻着地心引力而去。
“哐当”,不偏不倚,三盒骨灰全撞在一处。
五人全愣在当场,大气也不敢出。
大哥先反应过来:“快,快先收集起来,别被风吹跑了!”
刘二给F区8排8号带了一束花,擦了擦墓碑右边父亲的遗像,拨开了中间献给小小的花束,把自己的花放在右边。
和尚站在他背后,端着一个小盒子:“施主,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刘二擦了擦隐隐作痛的乌青右眼,接过来打开一看,一颗菩提果躺在廉价的黄色绸布上。
“阿弥陀佛,埋下这颗菩提果,这下他死后,也便是两人一狗,小院菩提的生活了……”和尚一副开悟了的样子,“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富人穷人,动物和树,死后也就都归为尘土……”
“……”刘二站了起来。
他面向着和尚,突然出拳:“你他妈归为尘土!”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梦到哪儿写哪儿……)
冬冷夏热的教学楼此时正处于少见的舒适时段,但手上拿着统一表单的学生们,却都一脑门的汗。
“我就知道导师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说话的青年是洛风的青梅竹马,性子跳脱,与他父母的稳重截然不同。
洛风倒是很好的遗传了父母的性子,但可惜天赋没遗传上,不然她现在也不会与竹马一起读战斗魔法科,她应该去魔药科,早早毕业回家继承魔药铺子。
“你的论文主题是什么?”洛风将视线从自己的表单上拿走,活人微死得看向竹马。
青年一言难尽,干脆将表单递给洛风让她自己看。
“辅助魔法与增幅魔法结构解析与重构……”洛风只一眼,就把竹马的手推回去了。
确实,导师也没放过他。
“你的怎样?”竹马问。
洛风耸肩,露出同款无奈眼神,“创造性魔法’水玻璃‘的可行性研究。”
“水玻璃?”后座的同学突然插话,“这个魔法我知道,俺们老家那的博物馆有它的手稿展出,好像说是很久以前的一位高位魔法师研究出来的,历史学家从遗址中有发现相关记录。”
洛风大惊,这玩意居然是真的存在的?她还以为是导师随便组合了个词语让她无中生有……对不起,刚才说话太大声了。
“我记得你老家是沙集?”
“对,西沙省沙集市。市博物馆大魔法师的专题大厅,不过博物馆周一闭馆,参观需要提前三天预约,你要去的话记得提前计划。”
“谢谢姐妹!帮大忙了。”
既然有思路,洛风也不拖延,当即表示竹马自求多福,现在她要去西南旅游……不是,寻找毕业论文的破题灵感了!
提着行李站在传送们前的时候,洛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十九岁的人生第一次单独出远门,居然不是半年以后的魔法师实习,而是现在。
要知道魔法师出门还是挺麻烦的,要是乘坐普通交通工具,就不能携带魔法用品,要出远门不是自己想办法,就是使用传送门。
其实传送门还是方便的,就是费用太高。还没毕业的实习魔法师没有就业证明,不能获得补贴和优惠,这价格还是有些昂贵的。
洛风也是咬咬牙,从竹马手里借了一些,才凑够来回的费用。
只希望一趟就能完成任务吧。
洛风这样想着,安详穿过传送门,抵达沙集。
湿润的气候,茂盛的植被,是生命系魔法师最爱的地方。洛风也很喜欢,但她属于创造系,更适合呆在北方矿产丰富的犄角旮旯。可能,大概,也许毕业后的就业方向是去大厂一线打螺丝,给冒险者们做武器吧。
不去想那黑暗无光的前途,洛风深吸一口气,根据手机导航,往旅舍方向走去。
越过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比天空还高的巨型遗骸矗立在城市外围,那是几千年前勇者讨伐的魔物,魔物死后魔力随着血液渗入大地,为荒漠带回原本就属于它的翠绿。
当然,几千年后的现在,那是5A级旅游景点,洛风打算参观完博物馆后再去。
来都来了,传送门的钱都花了,不去白不去。
由于带着魔法装备不能坐公共交通,还没考到实习执照的洛风也不能租扫帚飞,最后抵达旅舍时天都黑了。
带着尖帽子的黑猫趴在挂招牌的铁架上,见预定入住的最后一位客人到了,伸个懒腰,从铁架上跳下,瞬间化身成一米二穿正装的小少年,只是身后的尾巴出卖了他的身份。
“你好,客人。”小少年正了正胸前的铭牌,“我是旅舍主人的使魔,你可以叫我米线。”
“你好,米线。”洛风将网上的预定信息和身份证一起递给对方,米线金色的眼睛光芒闪动,很快确定了身份信息。
“你好,人类。你的父母为你订购了实习魔法师跟随套餐,未来三天的旅行将由我陪同一起。”说完,米线再次变回小猫咪,用尾巴示意洛风跟上。
一如公共交通的使用规则一样,魔法师在携带魔法道具的情况下,只能入住专属的魔法旅舍,这些旅舍大多是一些非人类种族开设,极少数也会有有钱又有闲的人类魔法师干这行,但都不长久。
运气很好,洛风入住的旅舍便是少有的人类魔法师开设的。旅舍的经营是世袭,具体传到第几代她不清楚,但她知道米线这个使魔少说也有两千岁。
不过对于恶魔这一种族来说,两千岁属实还是未成年。
如果她没记错,旅舍订购界面上,三十年前的消费后评论里,米线还是一只小香猪。
“你明天要去博物馆吗?”将洛风带到房间门口,米线没有急着离开。这可是付过钱的VIP客人,它得热情一点。
“是的。”洛风蹲下,与猫咪形态的米线平视,“我的毕业论文的研究‘水玻璃’这个魔法,所以我计划去博物馆逛一下大魔法师的专题展厅。”
“水玻璃啊!”米线小猫咪的脸上露出促狭笑容,“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魔法。当时那老头创造这个魔法的时候,还给我展示过呢……”他打住话头,扭转身体,打算离开,“剩下的,明天再说。”
“晚安,米线。”
“晚安,人类。”
房间很普通,只是比普通连锁酒店多了一道防御魔法,以防客人住宿时不小心把房间炸了。
尤其防创造系和元素系魔法师。因为这个,洛风还多付出了两百块的押金,如果退房时没有造成破坏,全额退。
洛风把装有魔法道具的箱子放进特制保险柜,倒在床上安详睡去。
第二天一早,比闹钟先出声的,是早早上班的米线。他蹲在洛风脑门上,肉垫毫不客气的照着鼻子来一巴掌。
力道正好,懵逼不伤脑。
洛风快速洗漱,从保险柜中拿出箱子,换上印有实习字样的魔法袍,带好学生证法杖,这才在米线很耐烦但是很烦人的催促声中小跑出发。
不愧是软件评分4.9的旅舍,距离博物馆步行不过十分钟距离,在金钱的驱使下,开馆十分钟的时候洛风都已经跟着米线入馆,站在大魔法师站专题展厅的门口。
“老头年轻的时候很年轻。”米线在侧前方带路,边走边讲解。当然,这可能不算“讲解”,得叫回忆录。
“你也知道,很多种族其实分不太清人类的长相,我们更多是靠魔法元素或者其他东西。老头年轻的时候灵魂是石榴味的,很美味,但是咯牙。”米线停在入门第一张大魔法师画像前,给洛风留拍照合影的时间。
“当时他跟我家旅舍的第九十九代继承人是小学同学,经常来旅舍玩。我还问过他要不要签订使魔,本来想推荐我一个远方亲戚来面试的,只可惜我那亲戚说老头的灵魂不好啃,两边互相都没看中,这事就这么算了。”
洛风边听边点头,顺着展柜走,看到了大魔法师从幼年到老年所能找到的所有照片。
其实大魔法师还是很帅的,老了也是风韵犹存的帅老头,只可惜米线的解说让她先入为主,满脑子都是:大魔法师也算个人呢。
“老头的魔法天赋很不错,而且他与其他创造系的魔法师不一样,他擅长元素魔法创造。曾经风靡一时的火枪魔法、冰柜魔法、女王的城堡魔法都出自他。”
“女王的城堡魔法我知道!”洛风兴奋攥拳,“是唱歌就能建造一座冰雪宫殿的传奇魔法!”
“豁,人类,有品!”米线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尾巴。“总的来说,老头是一名很厉害的人类魔法师。”
毕竟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大魔法师,确实很厉害了。
“但他在生命最后的两百年里,却如同才华耗尽一般,只研究出了一个初级魔法。”
米线的讲解很靠谱,尽管可能夹杂了一些个魔偏见,但是远比展厅里的文字讲解详细的多。这不,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展厅逛到最后一面墙。
一面墙,承载了大魔法师的最后两百年时光。而这里,只有一样东西。
“哇,这是什么?”玻璃罩内,一件大概是玻璃制作的人像工艺品悬浮于半空中,但上面水波流转,五颜六色的光芒折射,让人像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这就是你要找的,水玻璃魔法。”米线停在警戒线外,目光没有落在那震撼人心的精美作品上,而是停在正下方那张残缺不全的牛皮纸。“那个,便是魔法手稿。”
洛风贴在展示柜上,用尽全力,还是看不清上面写的东西。
“米线,你会水玻璃魔法吗?”奋斗十分钟后,洛风放弃了,她盘腿坐在角落,双手撑着腮帮子,望向水玻璃人像。
“会。”米线端坐一旁,“我可以教你,但是我没有办法给你展示。”
“为什么?”其实大多数非人类的魔法天赋都比人类要好,它们很多都拥有天生魔法,眼睛都没睁开的时候就知道魔法如何使用了,不像人类,有天赋还得努力学习知识才能明悟一丝魔法究竟是何物。
所以当米线说自己无法用出水玻璃魔法的时候,洛风十分惊诧。
如果她没记错,这应该是个初级魔法,不存在什么难度。只是因为完整的魔法手稿没有流传下来,这才鲜有人会。
“当初老头研究出这个魔法后,教给了好多人,都是他的好友。但也只有一两个成功释放的。”米线并没有因为自己用不出人类的初级魔法而沮丧,它将这个魔法的原理告诉洛风,甚至还指导了她的魔法回廊。
“因为这个魔法的成功条件,并不是什么天赋、属性或者魔力……而是思念。”
米线顿了顿,补充道,“或许不是简单的思念,我也分不太清。人类的说法太复杂了,我没记住。”
“我只知道,老头创造这个魔法的原因是,纪念他因病去世的女儿。那个水玻璃人像,便是他的小女儿。”
“嗯,一个很有魔法天赋的人类。”
活得久就是有这种好处,认识的人多。米线从旅舍的第壹佰零一代主人说起,讲到了大魔法师那天赋卓绝的小女儿。
“只可惜,太过卓越的魔法天赋对人类来说,是毒。”
洛风好像明白了。
“魔力过剩……侵蚀症。”一种因为魔力过于强大,超过人类躯体承受上限,进而对身体造成侵蚀的一种绝症。
这一病症最初发现是在六千年前第十八代勇者和圣徒诞生的时候。圣徒被庞大的魔力撑爆,在天上炸成大呲花后,这一病症就有了命名。
当然,史册中记载圣徒是为了打败魔物而选择的自爆。
大魔法师的小女儿是元素魔法天赋,尤其擅长水魔法。
“当初为了延缓魔力暴涨的压力,老头的小女儿会时时刻刻维持一个巨大的水球,以消耗体内魔力。”米线两只前爪虚空比划,“她真的很有天赋,她还用魔法水球捏出过小香猪!小香猪你知道么,就是我三十年前的拟态形象,真的太可爱了!”
“但这种土方子根本没什么用。”米线叹气,“老头什么魔药都试过了,什么医疗手段魔法手段都尝试了,还是没能阻止小女儿去世。”
洛风看着米线比划的“砰”和“大呲花”,伤感情绪一秒消失。
“所以,水玻璃魔法你学会了吗?”
洛风点头,理论会了,脑子会了,手会了,但是她用不出来。
“这魔法真的没问题么……”初级魔法诶,她一个实习魔法师,即将毕业的魔法大学大学生,居然用不出来!
要知道上学期期末考都考的中级魔法了!
“那就是你们人类的问题了。”米线表示他只是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猫咪。“走吧,去吃个午饭,下午去看巨魔遗骸。”
说到这个,米线又兴奋起来,“嘿,人类,你是不知道,那个巨魔是我另一个远房亲戚!就说当时舅妈要嫁给巨魔是恋爱脑上头,嫁给魅魔也行啊,非得选个丑的。丑就算了,魔还不是好魔,这都被勇者讨伐了……”
洛风将水魔法的手稿写进备忘录,然后将博物馆内的知识抛掷脑后,开始专注的听米线讲好多年前的八卦。
“说起来,你毕业后要去哪里?”魔法大学的毕业生传统上万年来都没变过。米线侍奉过旅舍几百代主人,这点还是很清楚的。
“不知道呢,我想去北方。”虽然不是水玻璃魔法,但洛风随便抬手,手上便由水汽凝结成一把晶莹剔透的冰刀,“我还挺擅长制作武器的。”
“不错的天赋,那你能不能给我捏个冰块小香猪?”米线三两下从裤脚爬上她的肩膀,“我不会元素魔法,但既然都是水元素,想来你一定可以捏得跟老头小女儿那个一样。”
“那我试试?”
“嗯嗯,成功了的话,晚饭我请你吃恶魔特色水煮蛋。”
洛风没吃过,洛风流口水。一人一魔就这么走了一路,一直到嘲笑完被勇者一刀砍了的巨魔,返回旅舍的路上还在尝试。
洛风发了狠忘了情,脑子里不停回放米线描绘的场景,模仿者大魔法师小女儿的动作,雕琢着手中的水球。
突然,令一人一魔震惊的奇迹出现了。
“水玻璃!”
一只外表波光流转,但是触感如玻璃一般光滑冰凉的小香猪,悬浮于空中,它美的让米线失神。
“一模一样。”
“谢谢你,人类。”
大多数非人类种族是分不太清人类长什么样的,但小香猪不同,它与人类不一样,这让米线记忆深刻。
它曾经无数次复刻的那个过去,再一次复现。
“嘿人类,我喜欢你。要不要跟我亲戚签订使魔契约?保证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