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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求知
打从有记忆起,夜莺就在剧团里了,那时候前代的夜莺还在团里,路都走不稳的她常常在工作人员喊那位女主角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扭过头去看。
除了夜莺,其他人都是有自己的本名的,比如铃兰小姐叫克莉丝汀,经常饰演各种大叔的黑隼叫雷恩,但她就叫夜莺,仿佛打出生就是只鸟儿似的,那位前代的女主角也是如此。
等长大一些,她听工作人员说起,团长收养的女孩儿都会成为团里唯一的女主角,代代团长如此,代代夜莺也是如此,“被赋予夜莺这个名字,说不定象征着团长认可的你身上那份天赋呢”对方这样解释道。小小年纪的她,对于这种夸赞很是偷偷开心了很久。于是她渐渐地接受了这有些微妙的“重名”,甚至把这当作一种特殊的荣宠,工作人员也会开玩笑般称呼她为“我们的小女主角”。
夜莺的养父是个很认真的人,五十岁的他几乎将毕生的热情倾注在了剧团里,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几乎做到了事必躬亲的地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莺是十分崇拜自己的养父的,就像憧憬舞台上光彩熠熠的那位女主角一样——她该称呼她姐姐的,她们同为团长收养的孩子,对方只比她年长十几岁,放在普通家庭里并不违和。但她总是很难将对方与“姐姐”这两个字联系起来,非要说的话,她会觉得对方已经与“夜莺”这个名字,与女主角这个称呼融为一体了。那人皮肤白皙、明眸皓齿、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一喜一嗔俱是戏,仿佛就是为了舞台而诞生的。
在练习形体的时候,在背诵经典剧目的台词的时候,在跟着乐队一起练习声乐的时候,在经历每一次失败和不如意的时候,夜莺都会在心底里抱怨,养父为何要把自己叫做夜莺呢?要她说,现在舞台上的夜莺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精致,再演个三四十年都不成问题,自己简直多余又蠢笨。
十二岁那年,在又一部新剧后的庆功会上,她终于没有忍住把养父拉到一边,悄悄提出了换个名字的请求。夜莺的表演实在是太成功了,不论是婉转的歌喉、精准的表情管理,还是掌控全场的气场,不会再有人比夜莺做得更好了,那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她宁愿成为夜莺的配角,百灵、黄鹂或者其他什么鸟都行,她想换个名字,就算不是鸟,也许可以有个真名呢?什么琳达、凯希、爱丽丝这种烂大街的名字都好……
但养父只是轻轻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注视着被人们围在中间,红唇明艳的另一个夜莺,回答道:“剧团经营了这么多年,之前每一代团长都有过两代夜莺同台的时期,你姐姐现在还年轻,可以这么两天一场,可劲儿地演,等她年纪再大一些呢?她生病了呢?舞台出意外了呢?之前演《红舞鞋》她发着烧,愣是撑到了谢幕才晕过去……孩子啊,团长可以老去,可以换人,夜莺才是这个剧团永远的灵魂。”
搭在她肩膀上的手带着老茧,莫名透出一股沉重感,她那一瞬间像是了悟了什么,再看向人群中的女主角时,有什么沉重的欣喜,和厚实的温柔,透过姐姐的笑容,和父亲的手掌,压在她的心头,缓缓酿成一股悠久的感动。
她再也没有提过名字的事情,而是更刻苦地投入到日复一日的练习中去,时光飞逝,她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去,出落得落落大方,微微上挑的眼角比姐姐更加娇俏,一举一动介于少女的灵动和女人的温婉之间,微微抿嘴一笑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晃神常常误把她认成另一位。
父亲对她的成长十分欣慰,并允许她戴上面具,去真正成为女主角,演出剧团的经典剧目《红舞鞋》。那次演出只是剧团很普通的一次演出,观众一如既往的捧场,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认真,区别只在于,面具后纵情歌舞的不再是完美的姐姐,而是她,是大家的小夜莺。谢幕时,她与父亲和乔装的姐姐对视,眼眶微微发红,这是他们三个的小秘密——她终于能扛起这个剧团了,这胜过新裙子,胜过好吃的甜点,胜过父亲送给过她的所有漂亮首饰,她终于配得上夜莺这个名字了……
然而,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得令人咋舌,在她成为“夜莺”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后,姐姐就失踪了,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只留下了一封简短得不能再简短的信,上面写着“父亲,妹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我终于可以去追求我的爱情了。不要找我。”
姐姐消失得干干净净,父亲大怒大恸之下一病不起,那段时间的剧团,是夜莺一个人撑下来的。如信里所说的,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安排彩排、联络场地、检查道具、决定演出剧目,她熟练而妥当,白天准备演出,晚上照顾父亲,她只有偶尔得空坐下来的时候,才来得及叹一口气。怨恨吗?可能有点吧,她恨她走得如此果断,如此绝情,仿佛过去十几年的相处都变成了负担,像什么累赘似的……确实,她知道姐姐负担剧团很不容易,可父亲难道就那么不通情理吗?有什么是不能好好说说的呢?有了爱情,就不演出了吗?夜莺不能理解,也没有时间思考,光是繁忙的杂务和演出就要花费她大量的时间了,何况父亲的年纪大了,也需要更多的照顾。
姐姐逃跑的时候初秋的黄叶刚刚落地,父亲好起来的时候,院子里的小树都已经抽了芽。
这时候,她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夜莺了,她比姐姐更坚韧,更努力,也更专注,也许是她还年轻,也许是她还没有经历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演出的磋磨,也许是她刚刚成为“剧团永远的灵魂”,初生牛犊的新鲜劲还没有过去,谁知道呢?她就是有种暗暗憋着的劲头儿,觉得自己能比姐姐做得更好,更配得上“夜莺”的名字。
从病榻上起来的父亲看起来苍老了不少,也和善了不少,他不再雷厉风行地忙这忙那,看他们彩排的时候偶尔会走神,走路也慢了下来,曾经被他拒之门外的岁月痕迹像是一股脑地全部倾泻在他的身上,让他不再是那个事必躬亲的团长,而是一个垂暮的脆弱老人。他向夜莺提议找个副团长来打理杂务,夜莺本想要拒绝的,但她第一次拒绝这个提议后,就看到父亲拖着羸弱的身体在一个一个检查道具,拗不过他的夜莺被迫承认,自己作为女主角,到底是没办法管得了所有事情的。
新来的副团长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在剧团里意外地没有掀起什么波澜,大约是因为,一方面大家都预见到了团长要找个继承人,另一方面副团长那在各个大小剧团参演过的履历太有说服力。夜莺一眼就认可了这个年轻人,因为他眼里有跟父亲相似的,那种对艺术的追求的光,夜莺从小到大对这种光再熟悉不过了。
夜莺很喜欢副团长,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给整个剧团带来了一股年轻的风气,而且本人很好说话,也喜欢跟人交流,不出两个月,就与整个剧团上上下下打成了一片。名义上的团长当然也就此如夜莺所愿退居二线,但他拒绝了夜莺让他出去旅行的建议——他常常会在办公室里一坐一整天,谁也不见。夜莺担心坏了,怕他把自己闷出个好歹来,或是回忆起姐姐的事情又把自己气个不轻。好说歹说之下,他终于接受了夜莺买的几十本新剧本,然而依旧在办公室一坐一整天,谁也拦不住。
久而久之,夜莺看他并没有再次生病,反而身体逐渐在好转,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夜莺很忙,新来的副团长还很年轻,他有大把大把的新点子,创作的时候文思泉涌,夜莺得陪他试新戏,研究走位,还要定期参加各种演出,忙得热火朝天,父亲愿意安心养老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就这么忙到三个月后,剧团周年要再次出演《红舞鞋》的时候,夜莺才发现,自己好像将做满了批注那本剧本夹在那几十本给父亲的剧本里了,她一边诧异父亲竟没发现,一边急急跑去办公室拿——团长办公室本是禁地,父亲特意嘱咐过不许任何人进去,她本来也没想进去的,但敲门始终没有人应,而代理工作期间,父亲告诉过她全团的备用钥匙的位置。
就进去一下,拿了剧本就走。
不会被发现的。
被发现也没关系啦,这可是关乎今晚演出的大事。
她这么自我安慰着,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出乎意料地,里面窗明几净,只有一个书架上摆满了剧本和表演专业的书,里面有不少她都看过,感觉还挺亲切的。她指尖划过那几本自己常读的《演员的自我修养》和《礼仪学》,把不平整的几本按回了书架里。
“咔哒。”
书架缓缓地向一旁移动开,露出黑漆漆的缝,凉飕飕的风吹了出来,她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想要把书架拉回来,这大约是父亲的暗房之类的存在,说不定存储着剧团的预备资金,父亲看到一定要生气……了……
她不可置信地瞪着门缝里露出一角的皮包,上面画着的花纹她看着很熟悉,正是前代夜莺的,正是她的姐姐,在逃跑的时候,拿着的……
书架还是咔哒咔哒地往一旁挪动,直觉提醒她,不要看,不要深究,快把书架复原,快跑。但她还是一点点地抬起头,迈开腿,秉着呼吸向前了一步,书架全部拉开的那一瞬间,暗房里的灯光大亮,她不可置信地后退了一步。姐姐,前代的夜莺,明眸皓齿的女主角,正在她的正对面,仿佛在沉睡,但只剩下了上半身。
不止姐姐,这房间里,还有很多少女,她们或笑,或沉睡,或惊讶,但都只剩下了上半身……
夜莺颤抖的手指摸上姐姐的脸,冰冷的皮肤可以称得上栩栩如生……什么栩栩如生,她自嘲地笑了,这不就是,这不就是人的皮肤吗。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的声音近在咫尺,却吓得夜莺几乎要跳起来,她越过父亲想要逃离,却被牢牢握着胳膊绊倒在地,她第一次发现,父亲并没有苍老,他依旧充满了力量。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重复了一遍。
“对不起!对不起!求你,求求你,放我走吧。”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满脸,精致的妆容全都花了,她扭动着,挣扎着,双手用力扣他的手,四肢并用想往门口爬。
一双修长的腿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然后是门喀嚓落锁的声音,她停住了挣扎,缓缓抬头,是副团长。
“她会发现这里,都是你的错。”父亲的声音有些生气,但大概光是按住她已经耗费了太多力气,他的语气并没有太大起伏。
“抱歉抱歉。”副团长的声音依旧充满了活力,他很快接替了团长,单膝压住夜莺的后背,将她的双手捆在身后。
“求你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会好好演戏,好好挣钱……”夜莺绝望地祈求。
“我大概不适合做艺术吧……一个喜欢上了男人,一个好奇心太重……”
他们并没有人理她,任由她哭叫打闹,仿佛她并不是一个需要交流的人,而是一个东西,一个道具,副团长熟练地把她绑起来堵上嘴放到一边,拍了拍手站起来:“也不能完全怪你,目前还没有人完整地做出真正的艺术,相比之下,你的这两位已经很接近完美了……啧,可惜了。”
“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死之前恐怕都没希望见到真正的艺术了……还有剧团怎么办,新的灵魂还没有培养出来……”
“无妨,哪怕不能从头开始培养,去找个半成品也不是不行。”
“半成品?”
“啊,几个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吸取了老一辈的教训,用圈养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半成品,等这些女孩长大了,我们再挑自己喜欢的类型带回去进一步培养。”
“这,能行吗?”
“谁知道呢?艺术本就是个试错的过程,完美的灵魂还没人培养出来过呢。我明天先去领个半成品回来,《红舞鞋》可不能没有女演员。”
……
END
作者:月浮筠
评论:无声
注:卡了很久最后效果不是很好,加上涉及太多自己OC的背景所以就无声了……这就是太久不写东西的代价.jpg
【A】
我梦见群鸦,一次又一次。
梦里母亲抱着我,蜷缩在繁茂的枝叶中,在我耳边呢喃:亲爱的,亲爱的。我们本就是鸦群,我们生活在树上,为同伴举行葬礼——人其实是黑色的鸟,只是他们藏起了羽毛,充盈了骨骼。
湖水升腾的雾气包裹我们,于是母亲的声音也渺远了,我只听见那耳语继续着:你要小心,小心她。她也有黑色的羽毛,与我们是如此相像,可当你看到她,你又会知道你是你,她是她。
我问:她是谁?她在哪?
你站着的地方是她的胎宫,而她的身躯早已埋在土里。我感觉我的头发被抚过。当你看向水面,你会看到她的面容。我长亲的长亲在她的胎宫中诞生,一代又一代,血脉离散又聚合。我的孩子……你是被重塑的她,你将杀死她。
我挣扎着,从她的怀里爬出,掉落在柔软、湿润的土地里。湖水倒映出我的脸,水中却飞过群鸦,遮住的倒影的眉眼,我打量那张脸的脖颈和下巴——分明我还是我。
而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乌鸦了。
【B】
我抵达薇尔维特湖畔的时候,名残雪已经不见踪影了。
他带着一个孩子,按理说不应该跑得那么快;但我误以为他会一直待在东方,在那边浪费了很多年。
我喜欢薇尔维特湖——这里曾经发生过太多故事;唯一可惜的是故事的开端不在这里,让故事在这里结束会丧失很多美感。
我在树上找到了名残雪,他抱着一个孩子,我惊讶地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再像他获得这个名字时那样淡薄。我摁着他躲藏的枝桠,问他: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他看着我,半晌才回答:鸦群。
其实我之前想叫他百年孤独,但是名残雪从来不会如我心意。
【A】
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母亲说的是对的,她很像我。
她在公园长椅上喂乌鸦,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公园还有那么多黑色的鸟,更多时候停驻在石子路上的是白鸽。她与我的肤色、发色和眼眸都如出一辙,像是从一样的染色剂中捞出来的。我忽然意识到她与我不一样,就像母亲在梦中说的那样。
我们注视着彼此,然后她率先开口。
我一直想见你。
她说。
【B】
我最心爱的孩子诅咒过我:如果一定有个人能杀死你,如果我们都怀着这份心意,那一定是你造出来的英雄,是我们的血裔——你如此向往史诗,必将在有朝一日杀死自己。
我在他足够年长的时候才去拜访他。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自己都诧异——事实上我的孩子们都与我不太相像,但我没想到他与我会如此相仿,如果不是性别差异导致轮廓的不同,也许他代替我也不会有人发现。
【A】
母亲很早就死了,父亲也是。他们的长亲自然也离世了。我是独生子,以为此生都不会再见到与我血脉相连的人,但是她出现了。
家族的第一人看着我。她诞下、养育了诸多孩子,然后他们的血脉绵延,最终又在我身上收束。我听过父母偶尔提起她,语气总不大好。
我应该如何称呼你?我问。
她垂着眼睛:你的曾祖父母并不称呼我的名字,对我从来直呼其名——如果你不介意,延续这样的称呼方式挺好的。她说着,冲我笑。或者你喊我祖祖我也没有问题,虽然这把我叫得有些老。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父母没给我取名字,他们一直用东方的语言喊我“鸦群”。所以我自己给了我自己一个名字——瑞雯。瑞雯·莱薇尔。
哦,那是我的姓氏,我以为你们已经更换掉了。她仍然笑盈盈的。还有,也许你会错意了。这个名字指的是渡鸦,不过我想你的父母称呼你时想的其实是乌鸦。
有什么区别吗?
她忽然站起来,张开手:我才是渡鸦。她说。你的家族终此一生都在杀死我,你的父母,你的祖父母,你的曾祖父母。我的血我的意志在你们身上流淌,但你们最先想到的却是——
杀死你。我回答。
我突然理解了母亲为什么说她也长着黑色的羽毛。她才是渡鸦。
【B】
我仍然在薇尔维特湖畔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尽管故事的开始与终结不在一处实在是美感欠缺,但是毕竟这里发生了太多故事,死去了太多人。红龙在这里被挚爱杀死,莎乐美于此砍下殉道者的头颅,君王出生在湖畔的公馆中,女神于湖心岛上同故人分别。
我想要为此再添一桩故事。
Vol.204「药片」《救命的药》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随意
顶着尘土与多日的疲惫,他们在灌木丛间停步,树影倾斜,长夜将至。一层一层的落叶上橙红的光芒,透过空气浮现的微尘几乎凝滞,如同琥珀中的杂质。
他放下手擦了擦孩子的额头。
累了吗。
不累。孩子微微喘着气,靠在母亲身边,摇头。
他抬头时正对上她的眼睛,那眼神里闪动着欣慰的笑容。
好,我们就在这扎营。
他们将两台手推车放倒,构成屏障。背靠一棵大树划分出篝火区域,他从袋子里取出防雨布,再把几根棍子递给她。最早用的支撑杆坏的很快,只能凑合用捡来的替代品。她帮丈夫撑起帐篷,仍不忘昂起脖子注意四周,就像为族群警惕危险的冠雉。孩子在周围收集散落的枯枝,绝对不可以走远,呆在我们看得到的地方。每一次都是反复叮嘱。
几个月来,他们避开大道和城市,在山林间跋涉,小心避开危险。下定决心很艰难,但西部已人烟绝迹,向东走还有一点希望。他们尽可能的把行李带上车,汽车开出几十公里耗尽了最后一滴汽油。最后他们不得不承认没法带不走所有东西。只能把所有食物和最低限度的用品放上找来的手推车,推着它们前进。文明的气息一点点地从他们身上剥去,几乎回归到人类先祖在原始荒地上生存时的模样。
最严重的问题依然是食物。肮脏的环境,发臭的衣物,都可以忍受。但是饥饿,饥饿会唤来死神,而死神总是离得那么近。他们尽可能的搜寻食物,然而经历一波波难民搜刮以后,这个干瘪的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剩余。
还有六个罐头,男人一遍遍的计算,今天以后是明天,然后,然后又该如何。他回头看了看,孩子坐在母亲怀里,就在篝火边,听母亲念那本快被翻烂的绘本。阳光深深的黯淡,枯枝上附着的火焰更加明亮,那光闪烁在家人的脸上。男人抓起两个罐头,还有两天。明天,后天,食物……
干枯树枝承重的脆响打断思路,男人抽出手枪瞄准。
出来。
落叶沙沙响动,灌木遮挡视线的长叶晃动着分开,一人举着双手缓缓走近。黝黑污渍沾满包裹身体的衣物,那人和他们一般,蓬头垢面。
我没有恶意。
停下,你再靠近,我就开枪。
那人展露手掌,尽可能抬高手臂。我没有恶意,我只想,我只想换一点药。
我们没有什么药。女人牵着孩子走来,另一只手抱着背包。他们最重要的东西都在包中,食物,地图还有药品。小小的医药箱,只有少少的药剂。我们没有药。男人重复,握紧手枪。
我不白拿你们的东西,我可以和你们交换。我只需要一点退烧药,我们的退烧药用光了。那人急切地,恳求。他左手食指上系着绳子,一个黝黑的小袋子挂着。尽可能轻微地,那人把那个袋子展示出来。
我们没有你要的东西。
求求你。
不…
你要退烧药做什么。孩子突然在身后出声,男人连忙退后挡在孩子身前,握住孩子的手。你要退烧药做什么?孩子在身后不依不饶的问。
退烧,还能是什么。我的孩子高烧,我们的药没有能退烧的。珍妮在山丘上看到了你们,我别无选择,我们需要退烧药。
还有别人在?在哪里?男人把枪向前伸,眼睛四处观察。四周灰蒙,树木竖立,全是一个样。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我的妻子在照顾孩子,我一个人来的。
妻子?你说妻子?
是,是我的妻子,就像你们一样。我们是一家人。
妻子,家庭。这些词语就是遥远的梦,奢侈的梦,生存在荒原上的野兽不应该做的梦。
爸爸。孩子央求道,他知道孩子的意思。他侧过头,枪仍指着对方。男人和女人的眼神交汇。
不。女人缓缓摇头。
我也说不,但是……
孩子仍握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握着她的。孩子看着他,看着世界如何待人,而人又是如何对待世界。
好吧,我们可以给你一片药。
药片被放入药盒里,男人接过盒子,放在地上,然后缓缓后退。拿上药,然后离开。男人示意对方上前,仍举着枪,有任何异动,我就开枪。
那人缓步向前,蹲下,单膝跪地,左手解下袋子放在一旁,再拿起盒里的药片。以物换物,就像我说的一样。那人把小袋子放进盒子。这附近不安全,难民们很疯狂,你懂的,那是些没有人性的怪物,只是为了活着,行尸走肉,你们最好离开这里。那人又对着孩子说:你有一个好父亲,孩子,希望我能像他保护你一样保护我自己的孩子。随即,他的身影消失在灌木丛深处。
男人举着枪,直到一切动静都停息。他侧过枪,退下弹夹,三枚子弹静静躺着。这是最后的三发。
接下来怎么做?
这里不安全了,必须马上换个地方。
…………
曾经温和的暖色包裹着一切,曾经的一切就是遥远的,朦胧的光,闪烁在每一寸温暖的梦里,那是短暂的慰藉。当你拥有一切时不会有所准备;当你准备好时灾难却不会降临;直到灾难降临你也不知道去往何方。你只能一直走,活着,挣扎。最开始动物们渐渐消失,随后所有的植物开始衰弱,极端天气越来越多,可供种植的土地一天比一天少。人们不断迁徙,损耗,为了食物和燃料,一切都在旋转的倾轧中淡去。
灭亡早已临近了,隔着一段距离远远望着人类。黑暗中模糊的人影在呼喊,你还记得我们的故事吗,还记得我们生活的方式吗?记得。那你还记得我们的样子吗?呼喊声越来越大,你看清他们的容貌了吗,穿着干净整洁,站在明亮清澈的光下。看不清了,人们在变,我看不清那个模样。
混乱的喊叫把他从梦中惊醒,他扑在做成掩体的手推车上向外望,手里握紧枪。外面好几团火光在摇晃,衣不蔽体披散头发的人,挥舞着火把。有人已经跑到近处,火光照亮了彼此,那人扑上来,男人没有选择。
枪声响起,打破了喧闹与平静。男人低声呼唤,她搂着孩子,抓着背包从黑暗中摸索过来。
是暴民。
有好几个人,我们跑得掉吗。
别怕,我们有枪。
男人伸出手,架起枪。滚,到别的地方去,蛆虫。
为什么不是你们走开,从你们那个小‘堡垒’里出来。这里是我们的地盘。
不想吃子弹就照我说的做。我们明天就会离开。
有枪了不起啊。我们也有枪。有什么东西被扔了过来,砸在防雨布上,滑落在地。那是一把步枪。没有子弹,枪连棍子都不如。你们又能有几发子弹,我猜是三发,说不定只有两发。
或许吧,但也够我送你们中的几个下地狱。你们谁先上来,谁就得死。
女人紧紧搂着孩子,另一只手握着刀。与其被他们抓住,我宁可……
别做傻事,他们拿我们没办法。
等得越久,他们就会越大胆。我们跑不掉。
会有办法的,会有办法的。男人握住她的手,希望给她支持。孩子夹在他和她之间,身体不住的颤抖。一切都会没事的,孩子。真希望我能这么对你说,真希望……
把包给我,快。
什么?
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别让他们上来,我只要一点时间。男人拉开背包翻找。
女人开始把手推车上的东西一件件地往外扔去。这个行为被暴民当作软弱投降的标志。他们嘲笑着讥讽着,等待这无意义的行为结束。
如果你们的食物够多的话,我们不介意让你们活久一点,直到我们肚子又饿了为止。等到抛投结束,暴民们慢慢靠了上来。
手枪又一次开火,暴民们喊叫着这冲过来。回应他们的仍然是枪声,又一次开火。
又一次开火。
第四次枪声后,暴民们调转冲锋的方向,冲进夜色,一哄而散。
地狱到天堂不过一线之隔。他搂着她们,感受着三颗劫后余生的心脏的跳动。没事了,都没事了。
只是,多余的子弹是哪里来的。
男人从药盒里拿出小袋子,放到孩子的手上,那个袋子黑呼呼的,沾满了污渍。火药,以前也被用于入药,孩子,偶而,它也能救人命。
(END)
是末日题材的一篇文。可惜时间有点不够,来不及仔细推敲和精炼文字了。希望下个月能快速写完。
写于2022.3.31
序 人类历史中的小人物(译者注:本篇原文通篇由拉丁文写作,其中少量由中文写作的内容会以#号标注)。
人类的历史中有太多的波澜壮阔,热血豪迈,也有太多的冷酷无情,死灭无数,这一独特的种族在种种限制下不断挣扎,勉励求生,最终成为一个堪称璀璨的文明。
这一历程之中埋藏着数之不尽的智慧,值得我们不断学习与钻研,然而遗憾的是,这个种族在七千年前遭遇了强大外族的入侵,这使得他们被迫逃离自己生活数十万年的母星。而在逃亡之中,历史资料之类的东西并不是他们首选的携带目标,这也就进一步地限制了我们对他们久远历史的研究,只能从各种遗留资料,以及部分人的口述传闻中拼凑出历史原型。
而这样的困难,就造成我们所见的人类历史,更像是一个个英雄人物相继登场的舞台剧目,因为在残缺的资料与传闻中,最容易被人识别与传播的往往就是那些动辄改天换地的伟大英雄。
这无疑会让我们对人类产生一些错误,或者至少可以说是偏离原貌的印象,因为英雄可以独自演出,英雄所处的时代背景却很容易被忽略。
所以今天我想要讲述一个在历史中可能连只言片语都无法留下的小人物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个人的存在,让我产生了对人类历史的兴趣,若是也能让阅读这篇文章的您对人类产生同样的兴趣,便算是达到了我的目的。
至于那些宏大、壮美的人类历史,我已经编写了几本书籍,还有一本正在制作中,敬请翻阅。
话不多说,就让我们开始吧。
第一章 法不容情
新生历五百七十三年,无垢之城(我们也将其称为隔绝地)的一位居民被判处死刑,这是警务所时隔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宣判这一罪名。
这位犯下需要被剥夺生命才能弥补其罪行的人名叫昆晓莉,是我们这个故事主人公的妻子,在故事进一步展开之前,我们需要先对这位昆晓莉有一定的了解。
昆晓莉在城中承担着农业核采员的职责,即定期核查无垢之城农业产区的粮食成长状态,并在恰当的时刻安排采集工作的人员。
请注意,在人类绝大部分的历史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是需要承担某种工作责任的,他们必须完成某种特定的劳动,才能获取足够自己生存的基础物资,这一行为贯穿整个人类历史,即便在他们的生产力已经足够轻易养活所有人的时候依然如此,这也是我们对人类历史的基本印象。
但无垢之城成立后的时期在人类历史终属于一个特殊的阶段,他们的各个方面都出现了许多重大的变化,工作的性质也是如此。
无垢之城中的居民可以无条件地分配到完全均等的基础物资,工作的必要性大幅降低,甚至可以说这里没有任何传统意义上的工作类型,仅有公共性事务和个人性事务这两者。
前者是维持无垢之城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固定事务,如昆晓莉所负担的农业核采员就是其一,只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并通过居民议会的批准,任何人都有资格去执行这一类事务,最终的回报是与工作类型、工作成果相关的积分,他们可以用积分来换取部分特定的物资。
这些物资的交换范围通常是完全继承于基础物资的,也就是说,如果基础物资里只有食物和水,那么从事公共事务的人也只能用积分去换取食物和水,只不过能比别人多吃多喝一点而已。
这就确保了所有人能够拥有的物资类型是完全一致的,不会出现某些特定种类的物资被垄断在某些群体手中的情况,而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垄断都是无法避免的。
至于个人性事务就比较广泛了,可以是如纺织、雕刻等手工造物或绘画等艺术品,用于交换其他基础物资,亦或者帮人照料家人、做饭或清洁,一切因为个人的需求而需要他人协助的事务都可以记入个人性事务的范围中。
从较为严格的角度来讲这两者都不算是工作,但在这里不必过份细究,只需要了解到在无垢之城建立之后人类的工作形式就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即可。
在这里需要再额外说明一点,由于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原因,人类来到这里的时候只携带了少量作物的种子,香料等调味品则几乎没有,这就使得人类只能从非常少量的食材中制作食物,用人类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有大量的食材和调料可供挑选,很多人都可以做出口味适中的食物,但若是可选择的余地太少,制作食物就成了一件相当考验个人天赋的事情。
而或许是因为常年和农作物打交道的缘故,昆晓莉的厨艺相当不错,是无垢之城里知名的“厨师”,常常有人邀请她到家里去为其烹饪美食,她则可以获得制作完的一部分食物作为报酬,这就属于她的一部分“个人性事务”。
可惜的是,“#成也萧何败萧何”,“#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她的厨艺令她受用一生,令她广受城中居民的尊敬,却也令她在一连串的意外中犯下无可挽回的罪过。
在昆晓莉被判处死刑的一天前,她照惯例在家中制作好了足够食用三天的“小碗菜”,由稻米、部分面制品和少量萝卜制成,按均等份量至于小碗中,每餐吃一碗,即可定量摄入营养,不会多也不会少。
这同样是无垢之城中独有的食物类型,因为在这里的食品供应同样是定量的,只有规划好每段时间内的食物消耗数量才不至于断粮。
但在切萝卜的时候,她无意间切到了左手的食指,这对于她这样的厨师来说是一种相当低级的失误,好在不是什么大问题,每家每户都有医疗用品的储备,通常来说这样的伤口只需包上创口贴即可痊愈。
可惜的是,这个伤口不幸感染了细菌,在当天下午就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发炎和化脓,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人类的上古时代,这可能会要人命,在现代医学条件下则不算太严重,即使是在她家里预备的药品也足以解决这种程度的感染,无需前往医疗所。
命运无常,总会体现在一些我们不知道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抉择上,在这个时刻,她就面临着这样的一个选择,而她的选择最终促成了导向死刑的结果。
当她将伤口展示给医疗所的医生查看,并进行了简单的化验之后,医生对她的建议同样是服用一般的药品即可,无需使用抗生素就能痊愈,但她坚持要求使用抗生素治疗,医生于是为她开具了一份高剂量的抗生素,这是重点,医生对她进行了劝阻,而她坚持自己的想法,这又是一个最终导致悲剧的选择。
在拿到药品后,她在医生的注视下当场服下了抗生素,随后回家,不论是她还是她的丈夫彭克——也就是这个故事真正的主人公,此时都不知道这将会是最后一个可以与对方共度的夜晚。
他们如常般简单地聊了几句城里的近况,多数是彭克在说,昆晓莉偶尔接上几句,然后双双入睡。
第二天,彭克没有睡到自然醒,因为昆晓莉或许察觉到了什么,难得叫他起床,这是他们时隔多年来第一次地共进早餐,虽然如此,在彭克的抱怨之间,他们还是没能聊上几句实际的话题,直到彭克吃完早餐并习惯性地洗了碗,昆晓莉才离开家里,前往城区之外的农田——他们俩没能正式地道别,她也没能抵达那片即将成熟的农田。
医疗所的医生在为她手指的感染化验后,意外地在她的感染组织中提取出了一种从未见过的细菌,他立刻将这种细菌转移到培养皿中,并连夜将提取到的样品送到基因检测机构进行物种比对。
他没有通知昆晓莉,因为如果情况如他所料,则已经无可挽回。
在一整夜的等候之后,结果确实符合他的预期,这是一种全新的细菌,且该细菌在感染昆晓莉之后已经发生了某种独特的变异。
如果仅是如此,尚且不算什么特别的情况,然而这起案件中最为致命的问题在于,这种细菌是本土细菌,即完全由本星球的生命自然演化而来,而非来自地球的人类携带而来的细菌种群。
当他出于职责将此情况通报警务所之后,警务官在昆晓莉前往农田的路上将其逮捕,先送至医务所进行检测,结果是悲剧性的,这种细菌已经在高剂量的抗生素作用下全部死亡。
至此,本案的重要证据已经全部集齐,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记录笔录后,警务所迅速得出了结论——昆晓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灭绝了一整个独有种系的本土细菌,应当被判处意外致使种族灭绝罪。
虽是意外,但已造成无可挽回的结果,决定执行死刑。
昆晓莉并未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任何抗辩,完全认罪认罚,最终于当天傍晚时分执行死刑。
这是一个令人唏嘘的结果,如果昆晓莉在感染之后,没有前往医务所,则没人会知道她体内存在这种细菌,那么接下来的一切也就不会发生;即使她去了医务所,只要没有坚持要求用抗生素来治疗感染,那么她仍然不会有事;而那位为她进行检测的医生,如果没有在她的感染组织中提取到这种细菌,或者没有认出这是全新的细菌品类,那么她仍然不会有事。
这一连串的如果串联在一起,才最终导致了她被判处死刑的结果。
而再深挖一步,就会发现这实质上是法律的问题,是法律的规定——或者说是无垢之城本地生物保护法的规定,宣判了她的死刑。
那么这个法律条例又是怎么来的呢?
是人类带来的。
请注意,所谓本土生物保护法,其本土是指哪个本土,是人类的本土还是我们的?如果是保护他们自己的本土生物,那很好理解,但要知道人类来自于地球,他们的本土生态圈距离我们足有数百光年之远。
那如果这个法律所保护的是我们的本土生物,又是为什么呢?
他们分明生活在隔绝一切生物环境的无垢之城里(这也是我们称他们为隔绝者的原因),为什么要建立一个保护本土生物的法律?原因藏在他们与盖亚(即星母,人类称祂为盖亚)的战争之中。
在宇宙中飘行了近七千年之后,人类急需新的家园来重建自己的文明,他们是幸运的,他们找到了拥有生命,且生物基础与他们极其相似的星球。
他们也是不幸的,这个星球是盖亚。
他们从未见过这种行星级别的生命,甚至于一开始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所选定的行星本身即是一个拥有强大意识的综合生命体,如果他们一开始就知道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他们或许至少不会选择如此激进的策略,这无疑导致了人类的最终悲剧。
当然,也有部分研究者认为无论如何人类都会发动着一起战争。
人类与盖亚的战争持续了一百多年,这期间发生了许多值得注意的事情,通过这场战争,我们得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人类是一个怎样的群体。
不过,有关于这场战争的始末,我已经用一本专门的书籍来进行完整的阐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阅,在此则不再赘述。
大家只需要知道,人类开始了这场战争,并以全面的失败结束即可。
而这场战争的失败,令人类不得不龟缩在无垢之城里,这场失败,令他们不得不制定一个专为保护本土生物而非他们自己的法律。
在这样的法律要求下,昆晓莉被执行死刑,其遗体也按照相应法规被安置在遗体呈示大厅之中。
关于这个大厅,我们会在后面的故事里进行详解,让先把视线回到这个故事真正的主角——彭克这里,在昆晓莉被捕的当天,彭克仍旧照常待在家里,他是一位艺术家,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位画家。
在无垢之城里,这是一门略显尴尬的个人性事务,在这个封闭的区域里,艺术是缺乏的,艺术的土壤,也是缺乏的。
他无法离开无垢之城,能够为他的绘画提供技巧的空间也就显得异常狭小,因此,他和其他的艺术家一样选择了复古主义,即对他们的先祖从地球携带过来的少量零碎艺术进行模仿和学习,旨在于还原人类在地球时代的艺术风格。
因此,他几乎全部的学习资料都只需要在家中即可获得,他很少出门,而昆晓莉时常因为工作的需要不在家中,且接下来几天的食物都已经提前做好,他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去了昆晓莉工作的地方,又找了一些于昆晓莉相熟的人进行询问,又到靠近黄昏的时间,才来到警务所中汇报昆晓莉的失踪,要求警务官们随他一同寻找自己失踪的妻子。
直到这时,他才终于在警务官迟来的告知下了解到自己妻子已经被执行死刑的事实。
彭克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怒,如此重大的事件,他竟然没有收到过任何形式的通知,这无疑是荒谬且无法容忍的。
实际上,警务官在逮捕昆晓莉的第一时间就准备通知她的丈夫,这是程序的要求,但她拒绝这么做,且在认罪之后也明确要求独自完成死刑,无需任何人的旁观。
这并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过警务官们考虑到这是她的临终要求,还是决定尊重她的选择。
至于彭克,他们拒绝向他解释任何缘由,只向他呈示了相关证据,甚至没有让他查阅昆晓莉的笔录,这进一步地引爆了彭克的怒火,他在警务所中大闹一通,最终被强硬地赶出了警务所的大门。
“相关案情已经向你告知到位,这起案件的处置也完全合法合规,如果还有任何意见,你可以到公民大会以书面的形式呈报。”
在彭克愤怒的注视下,警务官赵林以礼貌但强硬的姿态说完了这段话,随后便大步返回警务大厅,没有再多看彭克一眼,此刻的彭克浑身发冷,在没有察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他的生活却已经天翻地覆。
赵林的搭档刘超祥此时还没有离开,他先是拍了拍彭克的肩膀,然后叹道:“法不容情啊,节哀吧。”
据彭克后来回忆,当他听到刘超祥的安慰后当即举拳痛击对方,并附叫骂一句:“#我节你妈!”
但在警务所的档案中,我并未查到彭克在此期间曾有过拘役的记录,不排除他在后来虚构了这一情节的可能性。当然,也可能是警务官刘超祥在考虑到对方刚刚经历丧妻之痛的情况下不予追究,或其他类似的情况。
不论如何,他此刻的愤怒应当是真实的,而根据我所知道的情况来看,他还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保持这种愤怒。
这种愤怒一方面是单纯的,另一方面则具有相当复杂的性质。
单纯的方面显而易见,不论是人类还是我们,亲人或伴侣无法因寿终而自然死亡都是一种莫大的悲哀,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人类社会中往往存在着大量的不稳定因素(或者说大部分的社会都如此),使得他们往往对与自己关系较远的人的生命更为漠视。
也就是说,相对于我们,他们更加漠视陌生人的生命,而对亲人、伴侣的生命更加重视,或者说,他们至少要在态度上表现出这种重视,如上面所说的那样,人类的社会存在太多不可控的风险,对亲缘关系提高重视,才可以更大程度地抵抗这些风险,所以归根究底,这是社会模式的需求。
至于这愤怒中更加复杂的方面,我们暂且按下不表,在后续的故事中会有更明确的体现。
第二章 七彩的花
时间来到新生历五百七十九年,距离昆晓莉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六年。
刘巧刚满五岁不久,这个充满活力的孩子喜欢在整个无垢之城里到处乱跑,而她最喜欢的地方还要数遗体呈示大厅。
通常来说,孩子们都不喜欢这个地方,就连大人们也一样,除了偶尔来巡逻的警务官之外,只有一部分需要吊唁的人会到这里来。
这种喜欢或许是出自于某种特殊的联系,她能察觉到这种联系,即使她还无从理解。
无垢之城是一个“固定”的地方,它封闭的特质令里面的许多事物都存在着固定的属性,例如人口。
无垢之城的总人口为三万一千六百二十七,这是一个精确的数字,可以在短期内少于这个数字,但绝不可以增加(只有双胞胎一类的情况可以酌情超过,但通常也会在事后抵掉另一个份额)。
在这个人口规模下,以无垢之城固定的生活空间和生产力,可以让每个人都能过上较为舒适、健康的生活。
这也就意味着生育是一件必须被严格规划的事情,生育是有指标的,获得指标之后也是需要排队的,若没有人死去,也就没人能迎来新生。
刘巧便是在昆晓莉的死刑后获准出生的新生儿,从某种意义来说,她是昆晓莉的生命的延续,或者至少在彭克的眼里是这样的。
这一天,彭克一如既往地早早来到遗体呈示大厅。
我有幸亲眼见过这个地方,虽然名为大厅,但整个遗体呈示大厅是由一条向内蜷曲且波折起伏的走廊构成的,从上空看,就像是一个不断抖动的螺纹。
从大厅的入口开始,走廊的一侧就摆放着一列两米多高的巨大玻璃罐,内部填充着某种特殊的浅蓝色液体,每个玻璃罐里都有一具遗体在其内漂浮着。
自无垢之城建成后,每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居民遗体都会被转移到这座大厅中,随时间先后的顺序,越往内走的遗体就越“新鲜”,摆在门口的自然是无垢之城历史上第一位被判处死刑的人,而目前摆在最内部的人就是我们已经熟识的昆晓莉。
正如其名,这座大厅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呈示”这些遗体,这些玻璃罐可以让人360°全方位地观察这些遗体,每一具遗体都浑身赤裸,不着寸缕,这种过于“自然”的状态对于一般人类来说是令人厌恶的,因此绝大多数的人除了必要时刻,都不会到这里来。
但他们必须建立、维护这座大厅,这同样是法律的要求,为什么呢?让我们继续深入其深层次的存在目的。
首先,这里的遗体仍是“活”的,里面的遗体本身已经死亡,但他们体内的细菌、病毒以及寄生虫等微生物仍然是活着的,其生态平衡仍旧维持在此人被判处死刑之前的状态,且会一直地维持下去。
而为了提供这种稳定的基础,这些遗体的细胞也同样还活着。
这些人都犯下了理应偿命的罪恶,但他们在体内的依赖着他们的生命活动来生存的微生物是无罪的,只有这样的方法才能维持这些无辜生命的生存。
但若只是如此,这些过程完全可以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地方进行,何必在这样的地方令人堂而皇之地观赏?毫无疑问,这种保存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对人类的提醒和警示。
且为了让这种提醒的效果最大化,整座大厅被特意设计成盘绕的蜿蜒走廊,人们必须穿过这一整条通道,从头到尾看完无垢之城的整个死刑史,然后才能为自己近期遭受死刑的亲属吊唁。
这是一条彭克每一天都要走好几遍的路。
在这条路上,他偶尔会遇到瞎逛的刘巧,他对这个孩子的情感是复杂的,作为自己妻子在某种意义上的延续,他本该照料这个孩子,而作为这种延续的代价,他又应当厌弃她,这种交织的感觉是难以言喻的。
两人常在不同的遗体前相遇,因为刘巧对每一具遗体都有着同等的好奇,每当遇到对方的时候,刘巧都会询问是否了解这具遗体生前的故事,遗体下写着的罪名代表了什么。
可惜其中很多问题都超出了彭克的知识范畴,反倒是刘巧通过事后询问老师或家长,懂得了不少与这些遗体有关的事情,慢慢地也就不再问彭克了。
刘巧是因为好奇而经常到这里来,那么彭克又是为什么呢?悼念亡妻?结合他每日醉醺醺地坐在昆晓莉遗体前的样子,似乎确实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但我猜测,还有着另一个更为深层次的原因。
简单来说,因为他失去了自己的家庭,且这种失去是永久性的,是不可挽回的。
他此刻唯一可以做的,似乎就是坐在妻子的遗体面前,看着她永远不会衰老的,宛若只是陷入沉睡的年轻面容,以此来回忆、纪念自己过去的生活。
如同昆晓莉的遗体一般,只要不停地怀念,过去的记忆是可以永久保鲜的,因为那是幻想,是人类大脑中的抽象想法。
但人是会衰老,会死亡的,这是宇宙所限定的法则,无人可以超越。
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地球,那么或许确实如此,他已经失去的家庭不可能再有恢复原样的可能,幸运的是,这里是盖亚。
这一天,彭克如往常般带着酒和些许食物,早早地来到昆晓莉的遗体前,不同以往的是,他今天带了一束花,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
城里并没有专门的花店,没有那么多土地来种植这些精贵的植物,这是他在自己家里种的,从三年前开始,每一年的今天他都会把长出的花都带过来,也会带上多一点的酒,让自己喝得再醉一些。
而另一个不同以往的,是不久后也来到这里的刘巧,她也带了一小束花,就摆放在彭克带来的花旁边,彭克没有说什么,她也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不久后,她抬起头对彭克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七彩的花?”
七彩的花,这是一个异常古老的传说,其内容异常简单,只有一句话而已。
翻山越岭,找到七彩的花,心爱之人即可复活。
从遗体呈示大厅建成并出现第一位被执行死刑的人开始,这个传说就突然在无垢之城中流传起来,距今已有四百多年。
传说的出现通常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这里,其实逻辑非常简单,这些被放置在玻璃罐中的遗体,其实从未真正的死去,他们身体内包括脑细胞在内的所有细胞都仍然处于活跃状态,只要盖亚愿意,祂随时可以让这些遗体再度复活。
至于为什么要找到七彩的花,并不是盖亚需要这种花,祂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考验你们的爱是否足够真诚,是否足以打动这个行星级别的生命意识体。
这听上去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实际上也并不是没有人相信过,据统计,目前为止已经有九十八人选择去验证这个传说,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回来。
渐渐地,这个传说也就真的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了。
对于刘巧的问题,彭克仍旧保持沉默,只是又再喝了几口酒,又过了片刻,刘巧突然说道:“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彭克终于将逐渐失去焦点的视线转移到刘巧的脸上,“怎么了?”
“听我爸说,这里可以放下九千九百九十九个这样的罐子,现在只放了三百八十七个,”刘巧扭头看向走廊深处,那里是一个又一个尚未被装填的玻璃罐,在回旋曲折的结构中显得无穷无尽,她稚嫩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重,“如果这里的罐子都被装满了,会发生什么?”
“不会发生什么的,”彭克答道,他似乎猜到了刘巧的担忧,城里确实也有过这一类的都市传说,当遗体呈示大厅被填满时,人类的命运也将走到尽头之类的,甚至一度影响到了警务官对死刑的判决态度,但同样的,这只是传说,他摇了摇头,再度确认道:“不会发生什么的。”
“真的吗?”刘巧抬头看向彭克,“真的什么都不会发生吗?”
在她的注视下,彭克似乎也变得无法肯定了,随即又喝了一口酒,无可奈何地陷入沉默。
“所有的遗体我都见过了,”她低下了头,“他们的故事,他们犯的罪,我都已经知道了,再没有什么可以看的了。”
她对彭克摆了摆手,随即张开步伐,朝着大厅的入口走去,越往外走,她的步伐就越是轻快,像是已经从某种禁锢之中解脱。
但彭克仍旧被禁锢在这里,无垢之城的大圈困住了人类,这个大厅的小圈,则成了他的牢笼。
他开始喝酒,大口地喝,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陷入最深的沉醉之中。
第二天,这是昆晓莉被判处死刑后的第七个年头,在这一天,彭克独自离开无垢之城,准备翻山越岭,去寻找那一朵七彩的花。
这是一个注定充满艰险的旅途,在这个旅途中,他将经历自己从未经历过的困苦,体验自己从未体验过的感受,看到从未见过的风景,聆听从未听过的声音。
而在旅途的终点,他是否能如愿以偿地找到那朵七彩的花?
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敬请期待。
第三章 寻根之旅
流月湾是一处自然形成的河湾,朝马河到这里后水面变得宽阔且蜿蜒曲折,从这里行走时,月亮的倒影如同在水中流淌一般,故而得名流月湾。
尤嘉在这里待了三个月,他从更远的东方过来,此行是为了探寻新生者(人类则称我们为融合者)的根源,他从最遥远的新生者活动区域开始,一路向着无垢之城的方向走去,既是探险,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重新体验新生者在这个星球上繁衍生息的历程。
之前的旅途已经给了他很多独特的体验,但路途艰辛疲惫,于是在流月湾暂时休整,此时的体力与精神已经恢复如初,他准备再次踏上这一趟寻根之旅。
自流月湾向西,顺着朝马河沿途而上的过程是相当轻松愉悦的,一方面在于他现在有着充沛的体力,一方面则在于流月湾附近的风景和人文。
流月湾附近的地形整体上是河流冲积平原,土地肥沃,非常适合耕种,实际上这里也正是一个名为“牧木”的种族所拥有的保留地,这个种族在约一万年前来到这里,然后经历了一场类似人类与盖亚的战争,或者说,是人类的战争与他们相似。
由于历史久远,多数人并不了解这个种族,他们在战败后同样获得了一个类似于无垢之城的区域作为“租界”(再一次地,是人类得到了与他们类似的结果),那个远古的城市当时就建立在流月湾附近,而现在他们早已融入到盖亚的生态圈之中,只保留着很少的种群数量,活动区域也与新生者互不重叠,因此很少有人见过他们。
这个曾有着远比人类还要辉煌历史的种族如今并不喜欢与外界交流,对他们的研究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至少我本人对他们知之甚少。
尤嘉希望他们留在这里的遗迹能够为他提供些许与这个种族有关的细节,而当他抵达流月湾以西大约五十公里的位置后,发现一片长宽各有二十公里的规整农田,农田中整齐地种着“牧草”,这是牧木族所特有的食物,虽是草本科的植物,但能长到约三米高,叶片很大,枝干粗壮,似乎与地球上一种名为“香蕉”的植物非常相似。
不同的是,这种牧草的内部富含碳水化合物、蛋白质与油脂,各类维生素(相对牧木族而言)也非常丰富,他们几乎只需要食用这一种植物就足以维持生存。
据说每一年都会有牧木族回到这里悼念先祖,并适当打理这片盖亚特意为他们保留的农田。
可惜,要么是尤嘉的运气不够好,要么是他们有意避开,他在这里并没有看到任何疑似牧木族的活动,另一方面,这座远古城市的遗迹也早已消失不见,尤嘉特意在牧草田中搜索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任何类似建筑或建筑残留物的迹象,只能怀着歉意采摘了一点牧草,经过尝试,生吃或煮熟都别有风味。
生吃是清脆的口感,甜味不算明显,但是清香异常,煮熟后是绵软温润的味道,甜味很重,对吃不惯的人来说或许会显得有些腻,尤嘉也不太喜欢,更偏好于生吃的口味。
从这里再向西走七十公里后离开河流,翻过两座山谷,就可以抵达朝马河的古河道,在五百多年前,朝马河本流经这里,但在人类的选择下,朝马河最终改道更北的方向,绕了一圈后才重新与流月湾交汇。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还得从无垢之城的建立开始说起。
无垢之城位于更西北方向的一个山谷中,东西两侧各有一座高山,朝马河原本便在这两座山之间流过,这里气候湿润,温度适宜,全年都有稳定的降水,既不会太冷,也没有太热,是盖亚特意为人类挑选的“租界”。
但人类担心河水中会携带太多来自本土的生物,拒绝有任何河流经过他们的领地,这才使得盖亚改变了朝马河的河道,留下的河滩地则成为了无垢之城最优质的农耕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盖亚在一开始就为他们生成了一个足够大的生物隔绝膜,确保不会有任何本土生物进入其中,这本身也是无垢之城名字的由来,但人类仍然拒绝了这条几乎取之不尽的,本可以用于生活与灌溉的水源,这看上去像是一个蠢到家的决定。
事实上,在他们拒绝这条河流之后,盖亚再未主动向人类提供过任何形式的额外帮助。
是人类真的这么蠢吗?并非如此,因为一个愚蠢的种族几乎不可能发展出足以进行星际航行的文明(虽然他们的星际航行技术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侵略他们的外星文明)。
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类之中有很多脑子不算灵光的个体,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会有巨大的能量迸发而出,这已经经历过历史的验证。
要知道,即便他们是以战败逃亡者的姿态出现在这里的,这些刚刚从冷冻仓(将人体的生命活动暂停,以度过数千年的宇宙航行的技术,其形式上类似于遗体呈示大厅中的玻璃罐,但技术原理上截然不同)中苏醒的人,缺少食物,缺少工具,缺少应有的武器,更是缺少对这个星球的了解,但他们仍然与盖亚进行了长达近三十年的战争。
相信我,即便换一个拥有更高科技水平的文明,以更为完整更为有准备的形式来面对盖亚,也不会做得比人类更好(比如牧木族)。
若人类真是一个愚蠢的种族,他们不可能在盖亚的打击下支撑这么多年,也不可能在战败之后仍能获得盖亚的尊重,将这片地区以租借的形式划归他们所有。
那么人类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这个问题实际上可以扩充到更多的角度,这场战争的发起与结束、接受战败、在这个时间点上接受战败、无垢之城的选址、河流的改道、之前提到过的法律制定、以及之后会谈到的人口分割及其相关的诸多问题等,这些问题互相交织在一起,看似复杂,其实都统一在同一个逻辑体系之下。
有关这些问题,在我的另一本书中有非常详尽的解释,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只从一个较为简略的角度作出提示。
无垢之城,隔绝之地,这是他们和我们对这个城市的不同称谓,而在这个称谓的差异之中,其实就已经显现出了他们对待自己、对待我们的态度。
这个态度本身,即是他们做出这一系列选择的根本原因,他们为自己与我们之间划分了明确的立场区分,并站在立场的另一端来审视彼此的关系,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这种选择不在于正确与否,不在于他们想要什么,而在于他们不想要什么,只有带入这样的视角来看待人类的这一段历史,才不至于产生不必要的偏见。
这并不容易,我本人也是在对人类持续的研究之后才逐渐摈弃掉这些偏见的,但没关系,我们大可以慢慢适应。
回到尤嘉这里,在顺着这条古河道继续往西北方向走五百里之后,就能够抵达无垢之城,这五百里的范围内,地形逐渐从平原转向丘陵,随后是更加险峻的高山,直到抵达无垢之城为止,途中有着种种不同的地形地貌,在这些不同地形间生存的生物种类也差异巨大,可以说是风景无数,趣味十足。
尤嘉就这么慢悠悠地走,大约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抵达无垢之城的外围,此刻,他的面前的不远处是一大片几乎看不到头的麦田,麦田前方则是一片环形的裸露土地,这片裸露的土地宽约十米,会围绕着无垢之城的四周,将整个无垢之城包围起来。
这是盖亚设下的生物隔绝膜,可以确保里面的生物无法出来,外面的生物也无法进入,它实质上是一个空心的球体,在地底和天空也同样生效,但光用肉眼看是看不到的。
而在另一方面,它对空气来说是可穿透的,如此就可以让内外的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保持平衡,因为光靠无垢之城内部的植物,还不足以保证整个城市的碳氧循环,在这之中本身也包含着水汽的平衡,然而在人类拒绝了水源之后,水汽也就被盖亚一并隔绝了,因此无垢之城内部的水源一直是依靠他们在抵达这里时乘坐的飞船上的设备来实现净化和循环使用的。
除此以外,无垢之城内也没有各类矿产的储藏,所以金属制品、橡胶、塑料等制品在这里也需要最大限度的重复利用。
尤嘉抵达这道屏障之后就不能再继续向前了,而他此行所需要实现的目标还剩最后一个——找到五百年前的那个黏液池。
现在的新生者大多可能已经不知道我们到底是如何从人类之中分离出来的了,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必须要知道的问题,它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任何影响,不过现在既然提到了,不妨再听我解释一下。
在人类彻底战败之后,人类的命运其实已经完全掌握在了盖亚的手中,人类选择接受战败的前提,是盖亚认可他们的投降,而在有关人类投降的会议上,盖亚提出的最为核心的一个条件,就是人类必须分割出至少五分之一的人口,将其交给盖亚来“统治”。
其中男女的数量需要相等,且幼年到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各年龄段也都需要占据一定的比例,这部分人在选定之后被统一送到了分隔膜外,并被要求逐个进入一个充满浅蓝色黏液的池塘之中。
据第一代复生者的描述,他们在进入这个黏液池之后就失去了意识,再次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他们仍然完全记得之前的所有记忆,但大脑中似乎多出了许多新的知识,其中一部分是对这个星球生态圈的了解,以支持他们在这里继续生存下去,另一部分则是语言上的改变。
不论他们过去使用什么语言(大部分是中文),在此之后,他们脑海中的语言都已经完全转变成了拉丁语,这是盖亚特意在人类的语言库之中挑选的语种。
对此,盖亚并未做出过任何明确的解释,在人类的视角中,这种语言上的改变是一种带有明显目的性的行为,因为盖亚不愿意让复生者以及复生者所繁殖出的新生者群体与旧的人类(隔绝者)们存在任何形式上的交流,因此才特意挑选了一门“已经死去”的语言来给我们使用。
这是人类在自己的教育中采用的正式说法,也是他们在这数百年来的普遍认知。
但这个逻辑显然忽略了很多细节,首先,如果盖亚真的想要造成我们与人类的沟通隔阂,完全没有必要教我们使用人类的语言,就算需要使用人类的语言,他们的语言库中也有大量真正“已经死去”的语言。
其次,正如上面所说的那样,即使在人类的文化之中,拉丁语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死”语言,在地球时代,它仍在一定范围内流通,且在生物学领域,拉丁语常常会作为新物种命名时语言。
而结合以上的两点,我认为盖亚在让我们使用这门语言时确实意有所指(事实上,盖亚对人类的所有举动都有其深意)。
任何一门语言的“死活”究竟该如何判断?很简单,“死”与“活”的差异仅在于是否还有人在使用它,而通过我们的使用,不论拉丁语的过去如何,现在都已经获得了新生。
并且,在这个世界上所存在的每一种生物对于人类来说都是全新的物种,当我们使用拉丁语来为这些物种命名时,我们在文化上就已经和过去的人类产生了关联。
我们继承了人类的一部分,又在人类的基础上获得新生,这或许正是盖亚真正想要对人类做出的提示。
但从我们目前所知的情况来看,他们似乎还没有接受这样的观念。
说回尤嘉,他最终在三公里之外找到了那个池子,这个池子长宽均为二十米,深约三米,且因其位于隔绝膜之外,在五百多年的时光变迁下,里面已经没有任何黏液的存在了,底部覆盖着一层风雨带来的泥层,上面长着些许低矮的花草,四周则被苔藓状的植物盖满。
在这里,尤嘉似乎能感觉到自身与人类之间产生了某种更加紧密的关联,这一次寻根之旅,本只是一次随性而发的冒险,但一路走来后,路途中的见闻,以及自己曾经在各种书本中所见过或听人描述过的种种知识,都重新与现实结合了起来。
讲到这里,或许已经有读者猜到了,这位尤嘉正是笔者本人,我对人类的兴趣,正是在这趟旅程之后才正式建立起来的。
而此时此刻,这趟旅程中的关键角色尚未登场,当我在这个已经干涸的池塘外感受内心的激荡时,彭克也从远处的麦田间向我走来。
他身上只带着一个放了些许水和食物的背包,没有携带任何工具(前文提到过,无垢之城内部的金属、橡胶及塑料等材料均受到严格的管控,是无法带出无垢之城的),对于自己的未来,对于这个被隔绝的庞大世界,他似乎充满了忐忑。
好在他遇见了我,即便他不懂拉丁语,当时的我也还未学会中文,我们暂时无法保持有效的沟通,但我对人类已经有过初步的了解,仅凭他从无垢之城中顺利离开这一点,我就已经判断出了他的目的——寻找复生者。
而我刚好知道一位最近才出现的复生者,她此时就在我之前短暂停歇过的流月湾。
接下来的旅途漫漫,而我们语言不通,因此很少交流什么,对于这位难得一见的人类,我确实产生了很多兴趣,所以我在流月湾与他分别之后也仍然关注着他的动向,并在这份关注之中之间走上了探寻人类历史的道路。
四个月后,彭克将与他的七彩之花重逢,并在重逢之后为这个故事拉下最终的帷幕。
这位小人物的命运时刻,即将到来。
第四章 再相逢
在死刑之后,昆晓莉很快就适应了在流月湾的生活,偶尔也会怀念在无垢之城里的日子,对彭克也有过一段时间的思念,毕竟那是自己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地方和陪伴了自己十几年的人,但她很快就忘却了这些,不是刻意不去想,而是自然而然地投入到当前的生活之中,再没有多少能够想到过去的时刻。
流月湾和其他新生者聚集地一样,有着相当丰富的生活方式,人们在这里可以自由地绘画、写作、唱歌、演奏和舞蹈,也有歌剧、话剧等内容,无垢之城里当然也有类似的艺术,但其内容相对要贫乏许多。一方面是无垢之城的艺术长期处于复古的风潮中,艺术家们长期且大量地对过去的艺术范例进行模仿和学习,并未在此之上进行创新,而他们所参考的范例是相当有限的,这也就使得他们的艺术表现形式也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则是无垢之城只能够支撑一部分人选择制作艺术品的形式来为自己获取更多生存资源,如果有太多人都去制作同样的艺术品,这一类艺术品所能换取的资源量就会大幅下降。
在这两个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无垢之城的艺术领域不论是表现方法还是参与人数都相当稀少。
而我们则没有这样的限制,首先我们并不局限于复现过去的艺术形式(也有人如此尝试,但那只是一个包含在更大范畴内的单独门类),我们能够在整个世界上自由行走,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下寻找灵感,这给我们带来了丰富的艺术形式。
其次,我们并不需要靠这些艺术品来换取任何资源,我们的资源本就是足够的,因而每个人都可以是艺术家,而在大量人员的参与下,这些艺术的形式也会不断地变化,逐渐演变出多种多样且近乎无穷无尽的艺术流派与作品。
对于我们来说,这一切并不算特别出奇,毕竟我们生来的环境就是这样的,这一切都早已融入我们的生活,因而并不会多么令人赞叹,但对于刚刚从人类那里过来的复生者来说,这些丰富的艺术拼就具有相当大的震撼性了。
光是把流月湾本地人自制的艺术品走马观花地欣赏一遍,就花了昆晓莉很长的时间,而这一点对于昆晓莉来说仅仅只算是调味,因为在此之上,还有食物种类的大丰富为她所带来的无限可能。
黄金果、沼栖草、脆角木、风铃草、黄月菜、绿栗香,等等等等,能够食用的植物和藻类足有上千种,偶尔还可以获得一些作为食物的肉、蛋、奶,对于喜好烹饪的昆晓莉来说,这里的生活犹如“#天堂”。
也正因为她太过于满意这里的生活,在死刑过后三个月左右,她还会偶尔想起彭克,六个月后,彭克还会不时出现在她某个梦的碎片之中,仅一年之后,彭克就自然而然地在她脑海中隐去了。
如此的七年之后,当昆晓莉被告知有人找她的时候,她完全没想过对方会是彭克,因而在见面的那一刻,她最大的感觉是诧异和惊讶,而非如彭克一般苦尽甘来的喜悦。
当时的我就在现场,我能清楚地看到两人情绪上的差异,昆晓莉显然为此感到有些尴尬,而彭克则过了几秒才回过神来,意识到双方并未持有相同的感情,随即一阵愤怒的潮红涌上他的面庞,在与他从无垢之城来到这里的一路上,这样的表情我已经见过许多次,想来这也触发了昆晓莉心中久远的记忆,她抬起手在彭克的手臂上按捏了几下,微笑着说道:“你瘦了。”
关于这一点,我有一定的发言权,在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其实比现在还要瘦许多,在这几个月的路途上他获得了相比在无垢之城时要多得多的食物与锻炼,因此已经变壮实了些许,但我想他在无垢之城里恐怕几乎把所有的食物都换成酒了,因此在多年间变得逐渐消瘦。
彭克沉默无语,几秒后,昆晓莉叹了口气道:“何必呢?”
彭克终于收回了他灼灼逼人的目光,低下头,似乎在想自己到底该说点什么,这一路上他或许曾经多次考虑过这个问题,然而他预想的场面和现在有着太多的差距,或许在他的设想中,昆晓莉甚至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他应该在这里找到传说中的七彩之花,然后回到无垢之城,将无垢之城中那个曾经的、年轻的且仍然爱着他的昆晓莉复活。
而不是现在这个和他一般年纪的,对他,对过去已经不再怀恋的昆晓莉。
后来,昆晓莉把他带到家里聊了很久,出于礼貌,我没有去听他们说了什么,当然,当时的我还没学好中文,就算听了恐怕也听不明白,而在几个小时之后,彭克突然情绪爆发般地大声吼叫起来,我当时正等在不远处,于是立刻冲进昆晓莉的屋里,发现彭克正愤怒地用双手掐住昆晓莉的脖子,正准备上前拉开,昆晓莉用眼神制止了我。
再仔细看,才发现彭克并未用力,且已经逐渐松开了手。
他们又再说了几句,随后彭克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流月湾,向着无垢之城而去了。
后来我对昆晓莉问起过,他们当时到底谈了些什么,昆晓莉的复述是这样的。
“我把自己在这里的生活告诉他,希望他也能留在这里,但不一定要继续和我一起生活,我说我曾经怀念过他的陪伴,但那种感觉很快就随着时间消散了。
他不愿接受,认为这是我对我们婚姻与爱情的背叛,我告诉他,这里没有婚姻,只有爱情,人和人可以自由地相爱,没有歧视,也没有主次之分,外面的世界有太多的选择了,有许多优秀的姑娘和小伙子们,就算不愿意再与他人产生感情关系,也可以去创作艺术,或者游山历水,就像你一样。
他还是无法接受,我只能劝他先试着留下来,我可以和他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帮助他度过最开始的适应过程,只要适应下来,他总能发现这里的美好的。
我还告诉他,过去的那些遭受死刑的人都和我一样,来到了流月湾,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而出来寻找他们的人,大多数都成功找到了对方,最终一起在这里厮守终生,亦或者各过各的,总归要比在无垢之城里好一些。
最后,我告诉他只有死刑,以及出来寻找七彩之花的人,能够离开无垢之城,那是一个隔绝之地,回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的可能了。
我不知道是哪一句话触动了他,他突然指责我是人类的叛徒,指责我是假的昆晓莉,我不是他的妻子。
他就是有些歇斯底里了,这也没什么,希望他回去以后能放下这些,过得好一些吧。”
因为她最后的这句话,我并没有把彭克最终的结局告诉他,也希望她能继续享受现在的生活,不要被过去的经历所困扰。
现在,让我们来到故事的最终章,一场惊醒整座城市的滔天火光。
第五章 火光
以下内容来自多人的转述汇总而成。
返回无垢之城后的彭克显得有些魂不守舍,他首先与警务官赵林发生了剧烈的冲突,因为他发现此时的赵林已经有了一个接近一岁的儿子,这与他离开无垢之城的时间正好相符,按照他的猜想,赵林在他离开无垢之城后就将他的户籍注销了,于是城里就多出了一个可生育的指标。
有人认为这是彭克的臆想,因为城里有着三万多人,其中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近四成,随时都可能有年老体衰的人因病离世,或者正常寿终,但究竟是谁的死为赵林空出了这个生育指标,这部分人均表示不清楚,这是警务官才能查清的事情。
有人则认为彭克质疑是正确的,因为不论其他情况如何,他的户籍确实被注销了,而对于出城寻找七彩之花的人,按照通常的惯例来说,需要经过五年的时间才能够注销,这也就意味着非法操作确实存在。
而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彭克此时已经成为了这座城市的“黑户”,他无法离开无垢之城,而无垢之城也无法容纳他,因为他已经被销户了,就无法领取生存物资,也无法与他人进行任何交易。
最终赵林设法把他安抚了下来,发动自己和妻子的朋友们,为彭克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物资,并允许他在曾经的住所里生活,这纯粹是幸运使然,这里的人每到成年都可以领取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居所,不必再与父母居住,而在他离开无垢之城后,还没有新成年的孩子等待分配,否则刚刚被销户的他所原有的房屋一定会是最优先被分配掉的。
也正因如此,这样暂时看似合理的补偿只是一种拖延性的帮助,只要城里再有人成年,他就将被赶出自己的住所,我所询问过的大多数人都同意,在这种不安定的状态下,彭克的精神压力会很大,也就很容易在压力之下做出一些出格的举措。
更何况,此时的他无法与他人交换物资,这也就意味着他再不可能获得曾经最重要的精神支撑物“酒精”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此刻所拥有的物资全是众人“捐赠”而来,也就没有人愿意用酒去换取这些带有“善意”的物资。
在如此的情况下,彭克开始认定不只是昆晓莉背叛了他,这座城市,以及这座城市里的所有人,也都背叛了他,这导致他与一部分愿意为他捐赠物资的人发生了争吵,而当这些人威胁不再为他提供食物后,据我所知,他在家绝食了三天,随后便与这些人达成了和解——以他逐一上门道歉的形式。
此时的我仍然难以想象他当时的心情究竟如何,他究竟对自己、对这个世界、对人类、对无垢之城,乃至于对昆晓莉有着怎样的想法,在这样的生活之中,他所说的、所做的种种事情,恐怕都绝非他的本意,我相信他还有许多未曾表达过的想法,但谁会来听呢?
最终,他在某一天夜里潜入遗体呈示大厅,找到昆晓莉的遗体后将其打破了,那或许确实是他最后的希望吧,但他注定是要失望的,从破掉的罐子里流出的不是他七年前死去的妻子,而是一张胶与革制成的皮囊,里面填充着某种用以固定形状的网状结构。
至于最终那场大火,同样没人知晓他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因为填充在玻璃罐里的液体实际上是一种相当易燃的物质,任何一点火星也能将其引燃。
当整座城市都被大厅中突然烧起的大火而惊醒时,他本人也早已经和着那张形似昆晓莉的皮囊一起,在这场大火中被焚烧成了灰烬。
据说这场火焰燃烧了整整两天两夜才被扑灭,整个遗体呈示大厅中的遗体都被火焰烧成了灰,无一例外,这使得无垢之城的人们再一次地与真相擦肩而过。
个人而言,我相信这是他的有意之举,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或许回想起了这座城市里所有的画作,所有的雕塑,所有的音乐和歌舞,他们阅读的小说,他们品尝的食物和他们所使用的语言。
他已经看清了这座城市的结局,也明白了自己将在这个结局中占据一个多么无关紧要的位置,这才有了这最后的一次疯狂举措。
如果这个举动的起因是愤怒,那么这种愤怒又是从何而来呢?
希望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您能有属于您自己的答案。
感谢阅读,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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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亲爱的娜塔莉亚和伊琳娜:
距离上次写信应该有两个月了吧,不知道你们在家里如何了?
现在我们在斯大林格勒,如果没有那些该死的德国佬,我真想早一点带你们来看看这里有多么漂亮,我都不敢想象莫斯科会是怎么样的光景了。娜塔莉亚,如果你来这里,就不用每周为了看电影花上一天来回奔波了,你只需要八点的时候出门,沿着街边慢慢走,中午之前就能看完电影,你还来得及在街边吃一顿午饭,还能买一条漂亮的裙子。伊琳娜,这里也有你心心念念的美术馆,只是全都关上了,我问了当地人,等德国佬全走了,他们会重新开放的。
等这一切结束了,我就带你们来斯大林格勒玩,我的好多战友都是当地人,我们约好了到了那时,我们一起在斯大林格勒游玩。那时就能为你们在城里找一份好工作,有些工作不需要力气,娜塔莉亚可以做这些。
但是,娜塔莎,你得读好你的课程,如果开学了你的文学成绩还是没有进步,那我就只带你姐姐出来玩。
娜塔莉亚,你又要问那要怎么种小麦,怎么养牛了吧?城市里的人们都去了工厂啦,国家会为每一个人安排好工作,城里人的工作里不包括田地和牛。如果你们要来城里,那么我就回到家里,继续照顾波金和阿格尼。
但是不是现在,这里现在都是战时工事,工厂里现在只生产武器,工厂的黑烟确实有点呛。我还是不习惯这里的生活,比起斯大林格勒市区,我更喜欢夜晚的伏尔加河边。我有些想念家里后面的那片树林了,等回去了,我一定要去那片林子里散步,带着波西和阿格尼,还有家里的篮子,妈妈总喜欢在雨后去那里捡果子。如果你们来了斯大林格勒,想吃家里的东西,我会给你们送过来。
还记得以前的冬天吗?珍珠般的雪花从无垠的天空中飘落,萧瑟的树林上笼罩着清透的白雾,爸爸总是带着波西去林子里打猎,它总能找到藏在雪里的兔子或是野鸡,然后我们会在屋里吃烤肉。一条腿给娜塔莉亚,一条腿给伊琳娜,等到结束了,我会抓三只回来,这样我们就能一人一只了。
还有安娜,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了?她还会在后面的小溪边梳头吗?伊琳娜,请你转告她,瓦利亚的仇,连同阿夫杰大叔,廖洛契卡叔叔的仇,我会一并从德国佬手里全部讨回来。
我们驻扎在斯大林格勒的西面,据说德国佬马上就要从那边打过来。目前整个斯大林格勒已经全副武装,我们这个样子,大概拿破仑过来了都打不动吧。别担心,我们会胜利的,我们已经赢下了莫斯科和列宁格勒,这一次一定也会获胜,为了这个国家,为了共产主义,我们不会退缩。
这封信到你们手上应该也是八月了,过冬的物资还够吗?我的戒指埋在后门第三块砖下,卖掉它们,可以换来一个月的列巴和咸肉。照顾好波西和阿格尼,波西认得林子里的路,如果需要,就带着它们进入树林。
不要太担心,等我的消息吧。冬天来了,春天就不远了。
伊万
1942年6月30日
给我亲爱的哥哥伊万:
哥哥,很抱歉,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娜塔莎她,在你走之后不久就去了前线。
她是凌晨走的,和安娜一起,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人。哥哥,她们这样的女孩,在前线会做什么?很危险吗?我知道现在不是该考虑这些的时候,但是娜塔莎是我们的小妹妹,我希望你们都能平安回来。
现在家乡的情况还可以,我们在斯大林格勒后面,德国人过不来,请不要为我们担心。前线的物资怎么样了,我听说你们需要大量的物资,我用戒指换了棉衣和列巴寄过去了,有收到吗?
波金和阿格尼都在等你,哥哥,如果你在前线见到了娜塔莎和安娜,请转告她们,伊琳娜很担心她们。
我不会走的,如果我不守着家里,我的哥哥和妹妹回来要去哪里呢?
伊琳娜
1942年8月15日
给我亲爱的妹妹娜塔莎:
娜塔莎,你现在还好吗?
我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你的回信了,你现在如何?我听说很多女性去做了飞行员或是炮手,你也在其中吗?如果是的话,我的妹妹真是长大了。
现在我也要去找你们了。国家号召我们加入军队,保护斯大林格勒,村子里现在只剩老人和儿童了,我大概是最后的几名女性。
我希望我能被分配到医疗兵,我对打仗不是很懂,只能在照顾别人的方面出力了。
剩下的话,等我们见面再说吧
伊琳娜
1942年9月15日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我是一名开锁匠。
严格来说,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开锁匠。
自我从业以来,我开过普通人家的门锁、开过路边乱停的车锁、开过店家被砸坏的门锁,半年前银行保险柜的密码锁我都开过。由于我开锁的技术实在是炉火纯青,我的名气又声名远扬,因此市公安局不得不友好地请我搬个家,把原本开在最便宜地段的铺面搬到和他们一条街,并在我的店铺门口安装了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摄像头。
当初搬迁的时候,我就跟前来装修的师傅说过,谁家坏人要顶着摄像头来请开锁啊,更何况现在网络那么发达,我每个月订单里至少有百分之八十都是来自于网络平台,为人民服务的警长们实在没必要为我一个小小的锁匠装那么多天眼。但当时装监控的师傅只是笑了笑,然后指了指我店门口那四通八达的交通道。
“你不知道这里重点监控路段?”
......哦,好吧,原来只是因为我的店面位置刚好能把整个路段排得更清楚些。
虽然监控事件闹出了点笑话,但我搬店面确实是公安局的意思。虽然不明白他们到底在考虑啥,但我倒也因为地理优势打出了更好的招牌。
——“专业开锁,童叟无欺。正规机构监督,全力保障各位用户的信息安全”。
与我熟络的警长看到我打这个招牌的时候,有些欲言又止。但他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招招手,跟我说好好干。
总之,我就这么在这条街上落脚了。有了公安局作保证,找我开锁的客户络绎不绝。有时候一天能接七八个单子,我都忍不住想,公安局让我搬来这儿,不会是为了减轻他们失物搜查的工作吧?但不管怎么说,生意如火如荼总是好事,我也不考虑那么多了。
不过,就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样,客人多了,什么奇葩要求都能听到。我本以为从业多年已经听了够多奇形怪状的开锁要求,但今天这要求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我想请你帮我锁上一个抽屉。”面容憔悴、声音却透露着不容置疑的固执的客人说,“让这个抽屉,只有唯一一把钥匙能打开。”
“嗯......先生,”我看了一眼放在自己手边的店铺名片,上面确实写着“五星开锁无忧”几个字,“我是开锁的,只负责解谜,不负责设谜。您如果要坚不可摧的锁,您应该去找专门制作锁的人才是?”
然而客人只是摇了摇头,固执地盯着我。
“不行,他们不会为我定制唯一一套专用的锁。我说过,这个锁不能被任何能想到的开锁方式打开,只有我拥有的那把钥匙才行。”
“哦......”我敷衍地应付着,却不想一不小心说出了真心话,“我觉得你钱给够了应该还是能定制到的。”
面前的客人眉头一横,看起来下一秒就要发火。然而他只是冷哼一声,声音充满鄙夷和不屑。
“你以为我没有定制过吗?”他说,“我在上面投入了五千万的费用,然而没有一个厂家能完成我的诉求。我只是随便找了一个开锁匠,他们所谓的‘完美无瑕’的锁就被打开了。”
“这、这样啊......”我尴尬地点了点头,但内心充满了不解。既然那些专业生产锁的厂家都无法做到,那为什么会找到我呢?
“......上个月,你是不是接到过一个开锁的工作。”客人突然说道。看着我愣怔的模样,他补充了更多的细节:“你去的地方是一个有名的富人小区,里面一套房足够在其他地方买三套。找你去的那个人有一头像是被牛啃过似的绿色头发,说话时舌头上露出的洞让人总是担心他喝汤漏水。他让你开的也是一个抽屉,但打开以后,抽屉里什么都没有。”
“呃......”确实有这么一个单子。我还记得那事主看着空空如也的抽屉大发雷霆,要不是我和另一个西装革履的人还在,他可能就把那桌子给砸了。但为什么这客人知道?
“那是我儿子,”看出我疑惑的客人冷哼一声,“而你开的锁,就是我特意找厂家定制的那一套。”
“......”原来如此。
“那一套锁我找了很多开锁匠测试过,他们都打不开。我本以为已经成功了,结果你还是打开了。”客人再次冷哼一声,仿佛这个声音已经成了他每句话的前缀,“所以,比起再找那些废物折腾,我宁愿赌在一个人身上。”
“原来如此......”我勉强点了点头,表示对老人的理解。但理解归理解,不代表我就要接这个总觉得会很麻烦的工作。
就像我说的,我确实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开锁匠,我也能保证我对世界上所有已存在的锁都了如指掌,但不代表我能创造出只有一种开启方式的锁。当然,如果同意让我耍赖的话,倒也可以做到——比如不按那种方式做就会爆炸之类的——但这怎么想都不符合这位客人的要求。
出于职业精神和个人考虑,我还是决定拒绝这位客人的工作。
“那个,很感谢您的信任,”我努力斟酌着用词,“但是您知道,我只是个开锁的——”
一张卡突然丢到了我面前。
“五千万,”他淡淡地说,“这张卡里,有五千万。事成之后,这场卡就是你的了。”
我的舌头打起了结。
“呃,五千万,你是说......呃,服务费用?”我的眼睛在客人和卡之间来回徘徊,“您这跟我开玩笑的吧?我真的没办法提供这种级别的服务......”
客人低下头操作了一下手机,然后将页面展现在我面前。那是手机银行的界面,上面正显示着一个5字和七个零。而这个数字所属的卡,卡号和桌面那张一模一样。
“事成之后,卡我会给你,密码我也会告诉你,也会写相应的委托书,保证你可以安心无忧地使用这张卡。至于为什么不转到你名下——毕竟挂失可就算犯规了,不是吗?”
我吞了口口水。五千万。这么一大笔数字放在面前,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但我的理智还没有被这些数字冲走,说不定这个页面是假的呢?现在这种仿制网站也不少。
啪嗒数声,我的桌面上又多了一堆东西。粉红色的纸张被扎成十捆放在卡的旁边,纸张上的头像尊贵得我睁不开眼。
“这是定金,”他再次开口,语调依旧充满了讥讽,“你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接还是不接?不接的话,我就告辞了。”
“呃,这个,我......我真的不是专业的......”我的视线在卡和现金之间来回徘徊。我真的不是专业的,我只是个开锁匠而已,虽然我确实对世界上已有的锁了如指掌,但我还没有自己动手做过......
但、但话又说回来,有谁是一开始就会的呢?而且我相信我对锁的知识比起那些专业制作锁的人不遑多让,不如说说不定站在我的角度,能给出更新的建议。他们终究只是流水线上的工人罢了,只会乱七八糟叠加科技,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锁被我破解不是很合理吗?
“看来你是不打算接了。”客人将手伸向桌面的两件物品,“那我就告辞了——”
我一把将桌面上的两样物品揽入怀里。随后又在他的注视下,缓缓将卡推了回去。
“我接。”我说,“我会做出世界上只有一种解法的锁。”
他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从那天开始,我全身心投入了这个订单。我关停了线上接单的服务,店门也逐渐不开了。我时不时会听到门外传来交谈声,问“这家店的店主哪儿去了,怎么那么久没开门了”,虽然有些过意不去,但我没有更多心神去理会。
我将店铺进行了一点小小的改造,一部分是电脑,一部分是工作台。电脑用来查询各种锁的资料以及下单材料,而工作台则用来试做各种锁芯。我知道急于求成不行,所以我一开始只是模仿已有的锁,直到我能熟练使用制锁的工具。
虽说我店门不开,但我毕竟是肉体凡胎,饭还是要吃的。一开始我会点一些外卖让他们送到店门口,但后来我觉得外卖太贵了,这钱不如省下来,去买更多的零件。后来我改变了方针,我买了许多的泡面堆在房间角落里,毕竟也没什么太多的体力劳动,一天吃一顿也就差不多了。
偶尔我也会出去外面散散步,但基本走个两三百米就折头了。一方面是走太远我觉得很累,而且很浪费时间,另一方面我总会走着走着就蹲到某个锁孔面前,下意识伸手去尝试开锁。
是的,研究制作锁的过程中,自然也会不停地开锁。这已经变成无意识的行动,有一天我半夜出去散步,回过神来我正站在一家蛋糕店门口,手已经摸上了店门口的门锁。要不是我回神得够快,说不定这家店第二天早上就该报警了。
那名下委托的客人给了我将近八个月的期限,我问他为什么是八个月,他说因为八个月后是他的寿宴,他希望在自己的寿宴上收到好消息。自从签下了合同以后,他每个月会来检查一次进度,但说是检查,其实也就是来我的店里转一圈,然后离开,甚至连进度都没问过。
最初我觉得他这个态度还挺好,但随着合同约定日期越来越近、我的工作却始终没有拿出满意的结果时,我开始焦虑了。每当他挂着冷漠的表情来我的店铺巡视却又一言不发,我的心率就会飙升、冷汗就会狂冒。我开始下意识地观察他的表情,试图从他偶尔抽动的眼皮和挂着似有如无冷笑的嘴角看出端倪,而当他的视线扫过我工作台下方的抽屉时,我的四肢就会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他当时给我的十万块钱,就在那个抽屉里。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依旧是那抹讥讽的笑,但他最终总会选择移开眼神。
每次送走他,我都会松一大口气,今天也不例外。距离截止日只有一个月了,可我依旧没有拿出满意的成果。我端起前天泡的泡面随意扒拉了两口,重新坐回电脑旁搜索资料。在我打开检索页面的瞬间,同城新闻的弹窗闯入我的视野。经过这段时间的专注,我对任何带“锁”字的字眼都十分敏感,因此我的视线一瞬间就被包含了关键字的的新闻标题吸引了。
“我市新生“锁王”更新吉尼斯世界开锁速度记录”。
虽然明知我应该尽快关闭窗口,去干正事,但我却鬼使神差地点开了这个链接。我迅速浏览了一下内容,最终兴致缺缺地关了页面。没什么特别的,不过是我关闭店面的这段时间,我们的城市有个新生代锁匠名声鹊起了而已。看照片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这种人也就只能趁我关门的时间火一把了,等我再出江湖,他哭都来不及。
而且,我做的可是大买卖,只要这项工作圆满结束,我就能一口气赚五千万!哦,要严谨,应该是五千零十万。到时候我就是这座城市......不,说不定名声打响以后,我就是这个国家最有名的锁匠!而且我还学得了制锁的技术,这之后我去开个公司大赚一笔,最后登上福布斯富豪榜也不是梦。
想到这里,我终于有了更多的干劲。我拉开抽屉看了看那一捆捆舍不得用的钞票,伸手摸了摸,然后关上抽屉,再次投入了工作。
随着时光流逝,截止日很快就到来了。那位有钱的客人如约而至,这一次与他同行的还有一名西装革履的男性。我与这位男士有过一面之缘,就是我之前去给客人他儿子开锁那次。
客人第一次询问我进展,而我自然回答“已经完成”。随即他要我拿着我做好的锁随他上车,之后我们抵达了那个著名的富人小区。我跟在他们身后进入了一个房间,那个房间里只放着一张桌子,而那个桌子只有一个抽屉。
“你确定你的锁符合我的要求吗?”我的客人问道,“希望你没有忘记我们之前签的合同。如果你的锁不符合要求,你不但拿不到这五千万,还要将定金的十万元也返还给我。”
“当然,先生。”我舔了舔嘴唇,视线不由自主转向他身后的男士手上。那位男士不知何时拿出了一张卡,那张存着五千万的卡。“保证符合您的要求。”
“这么有自信?”
“是的。”我说,“我是这个城市最好的锁匠,现在也是对锁最有经验的人之一。我能保证,我制作出来的锁一定能满足你的要求。”
“很好,”客人满意地点了点头,“那么,将你的锁装上吧。”
我忙不迭地按照要求装上了锁。当最后一颗螺丝拧上去之后,我感觉双脚已经飘离了地面。我的思维已经不再停留在这小小的空间中,我的官能已经穿越了时间,飞向了遥远的未来。在那个未来,我将穿着西装革履,身边被美女和鲜花簇拥。无数的新闻媒体将会用闪光灯将我淹没,而我的头衔将是“最伟大的锁匠”。
“先生,我装好了。”我克制住内心的妄想,尽可能以平静而恭敬的态度向我的客人搭话,“这是唯一能打开锁的钥匙。”
“嗯。”那位客人点点头,接过我递过去的钥匙。
“这个抽屉只要一合上就会自动上锁。您完全不用担心出门忘记锁抽屉之类的事情。所有重要的东西都可以放进去,而且我能保证,全世界只有这一个设计,独属于您的设计。”
“独属于我的?你这话可就夸大了,你不是有钥匙的设计图吗。”他一边把玩着钥匙,一边走到桌子旁,低头看向那个抽屉。那名西装革履的男士也跟了过去,自然,他手上的那张卡也一起。
“我就知道您会担心这一点,所以我早就为您排除了隐患。只要您用手上的钥匙插一下锁孔,从此以后,只有您手上的那把钥匙才能打开。”
“这样吗?”他用钥匙插入锁孔扭了扭。锁传来轻微的声响,那是配套成功的信号。
“是的。”
“我怎么保证你说的是真的?”
我愣怔了一下。但在我回答前,他就代替我做出了回答。
“就以你手上有的五千零十万来发誓如何?”他说,“如果你保持了诚信,这个数对你而言,应该不会有任何影响。”
确实。而且只要我能拿到钱,我跟他也就一笔勾销了。
于是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当然,先生。我能这么发誓。”
“可我不相信口头的誓言,”客人颔了颔首,一直跟在他身后的男士向前了一步,“我只相信有型的东西。来吧,在这里签下你的名字。”
我一时无语,随即感到不快。看那准备充分的样子,一开始就做好这种打算了吧?这些该死的资本家、该死的虱子,做什么都如此机关算尽。
“好的。”但我还是接过了笔,在他准备的契约书上签下了字、按下了手印。他拿起契约书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折起纸张,将它塞进怀里。
“那么,我也是时候付报酬了。”
他抬起手,而他身后的男士自然地将那张卡放到了他的手里。我的视线追随着那张卡的轨迹,我听到心脏的声音越来越大。他向前走了一步,而我也向前走了一步。他微微向前伸手,而我将两只手朝他伸去。
“多谢惠顾”几个字在我心里响起,而脱口而出的,是本应放在后面的话:“对了,您还没告诉我账号密码——”
“哎呀。”
存着五千万的卡伴随着一声干瘪的轻呼向地面坠去,落入了抽屉里。一只垂下的手碰到了抽屉的边缘,将屉箱向前推去。
咔哒一声,抽屉上了锁。而一同锁到里面的,还有那张存着五千万的卡。
“啊啊啊啊!”我朝桌子扑了过去,手指焦急地扒着抽屉的缝隙,试图将它扒出来。而我的客人早与他的随从退至门旁,他那带着冰冷笑意的声音拂过我的耳畔。
“密码是六个零,你取出来之后,就拿去直接用吧,”他说,“但请不要忘记,我与你没有合同之外的瓜葛,你对于这个屋子来说,只是个陌生人。”
我抬起头,他们已经站在了门外。在门合起来之前,我听到那客人冰冷的声音。
“那张桌子不贵,也就三十万而已。不过,我相信你知道应该怎么对待陌生人的财物。”
门已关起。房间里只剩我,一张抽屉上了锁的桌子,以及一枚知道密码的、价值五千万的银行卡。
END
作者:【六招】落水(已轉牢頭)
中靶:6/9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巫念桃、蜂銀、夜雨、月溪明
在山的那一头有一条河,河水的尽头有一片海,海的那一边是一个荒漠,荒漠之中有一个湖泊,湖泊深处有一个洞穴,洞穴与一条地下暗河相连通,暗河流向了一个峡谷,峡谷的终点处,就是那座传说之中的鸟人山。
鸟人山上有鸟人,很多鸟人,这是鸟人的故乡,也是鸟人的埋骨地,更重要的是,这是每一个鸟人一生中必须经历一次的试炼场,他们需要从山地振翅而起,一路攀升,直到飞跃鸟人山上最高的鸟喙峰为止,才算是得到了天空的认可。
得到认可的鸟人将迎来真正的生命意义上的蜕变,而不被认可的鸟人,只是披着翅膀和羽毛的人而已。
所以啊溜的愿望,就是找到这座山,去飞,让人像鸟一样飞,让鸟人成为真正的鸟人。
谁能想到这么一找,就找了整整二十年。
“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茂林站在啊溜的肩膀上,用他一贯尖锐的嗓音说道。“你还能想到哪个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反正我是想不到了。”
“找不到也要找。”啊溜坐在树荫下,无奈地拍了拍在他肩膀上缩成了一小团的茂林,用略作安慰的姿态说着不容置疑的话。“想不到,也得想。”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最后一个鸟人,不论他是做鸟人还是人,都没有区别的,也没有去区别的意义了,不是吗?”茂林反问道。
“不,有意义的,一定有意义的。”
啊溜休息够了,就站起身,再次启程。
鸟人不见了,很久很久以前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些从未得到承认的鸟人们还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怀揣着“耻辱”跑到人类世界生活的鸟人们也没有逃脱消逝的命运,最后的最后,这世上只留下了一个独苗。
但至少在人生的前半段,他还是快乐的。
“你还有很多时间。”在很多年前开始,茂林的羽毛就在逐渐脱落了,他扇了扇自己有些斑秃的翅膀,竭力在啊溜的肩膀上保持着平衡。“而我没有了,我已经老了,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你明白吗?”
“我明白。”啊溜停了下来,看了一眼茂林,再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可我停不下来,我停不下来了。”
“你看看我,你仔细看看。”茂林张开翅膀,鼓起了自己身上的所有羽毛,朝啊溜质问道。“当初你说你要找鸟人山,我说好,我陪你,但我已经陪了二十年了,你的人生还有几个二十年?三个,四个?我呢?我只有这一个!”
“我……”啊溜张着嘴,半晌也说不出一句话,最终还是摇着头,倔强地继续向前走了。“你可以走,我不拦你。”
一阵振翅的声音和热风一起吹到了啊溜的侧脸,茂林不发一语地飞走了。
但在三天后,他还是再一次地回到了啊溜的肩膀。
两人都没有说什么,仿佛之前的冲突从未发生过。
高地,平原,丘陵,低谷,洞窟;河流,沼泽,湖泊,海洋,冰川;荒漠,雨林,湿地,森林,草原。
他们走过了一个个不同的地形,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在不同的时间里走动,奔跑,驾车,乘坐飞机,划船。
一路朝着那个不存在地图上的地点前进,远离,迷失,偏转着。
在茂林已经衰老到几乎无力再举起翅膀的时候,在他的羽毛几乎已经脱落到无法再支撑飞行的时候,他们找到了那座另一头有河流的山,顺着河流抵达了尽头的海洋,飘过海洋找到了那一个荒漠,在荒漠中遇到了那一个湖泊,在湖泊中潜入了那个洞穴,在洞穴中摸索到了那条暗河,从暗河中漂流到了那个峡谷,并在峡谷的尽头找到了自己的终点。
鸟人山。
“那就是鸟喙峰吗?”茂林用不再清脆的沙哑声音问道。“一点都不像啊。”
“我觉得挺像的。”啊溜扫了一眼茂林灰扑扑的短喙,难得打趣道。“只是不像你的。”
“但我飞不动了。”茂林仰视着远处的山峰,虚弱地说道。
“关你屁事?”啊溜再次瞥了茂林一眼,随后再次看向鸟喙峰,脸上满是干劲和满足。“是我要飞,我带着你飞。”
攀登早已不是什么难事,相对于他们已经走过的路,相对于他们已经消化的时光,这座山峰仿若平地一般。
但不可避免的,越是接近目标,疑虑就越是像气泡般浮上水面。
当啊溜的双脚踩上鸟喙峰最顶端的岩石上的时候,看着从未如此开阔的天空,看着从未如此渺小的大地,他的双脚开始了不受控制的颤抖。
“怕了?”茂林讥讽道。
啊溜难得地没有还嘴,他皱着眉,紧紧地盯着自己脚下的近乎垂直的悬崖,是的,他怕了,但他还是慢慢地张开了自己的双手。
他没有翅膀。
但他将要飞翔。
人类可以飞翔吗?
显然是不能的,所以啊溜摔了下去,快速且果决地摔了下去。
他张着双手,任由自己朝着鸟喙峰微微张开的中间摔落,狂风吹拂着他紧闭的脸颊,他几乎睁不开双眼,不断逼近的大地也让他心生恐惧,但他依然强迫着自己睁开眼,注视着大地的临近。
他在等,在等天空的回应与认可,在等着蜕变,以及蜕变后的振翅而起。
可这份等待未免也太久了,即使对比他已经用掉的二十几年,也依然太久了,一个早已盘旋在他心底却始终被他刻意忽视的念头变得强烈了起来。
传说,是真的吗?
不同于摔落的另一种恐慌出现了,逼迫着他调整了自己的姿态,他背对着地面,像拥抱天空一般坠下,也就在他转过身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画面。
茂林的身体蜷曲着,快速地向着大地旋转着坠落,他的身体迅速地生长着,新生的皮肤与羽毛不断生出又不断脱落,似乎在短短的几秒钟里就已经度过了十数年的生长,这些脱落的羽毛与皮肤像是一朵盛开在天空中的花朵,围绕着茂林的身体,同步地旋转着,下坠着。
盛开着。
哗。
茂林张开了双翅,张开了不再浑浊的双眼,张开了修长而明亮的长喙。
一声无比嘹亮的啼鸣声,在两座鸟喙峰中回荡。
飞跃了鸟喙峰,茂林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鸟人。
他煽动着自己巨大的双翅,俯冲而下,在啊溜坠落地面之前,抱着他划过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并再次回到了鸟喙峰的顶端。
两人并肩站立着,沉默着注视与一分钟前同而不同的风景。
“你想过吗?做一个鸟人,像我一样。”
“没有,鸟人挺好的,但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想帮你实现你的愿望,也想亲眼看看这个地方,仅此而已。”
“可你比我还要急迫,好像是你要变,而不是我。”
“因为我还有好几个二十年,而你没有。”
茂林笑了,啊溜也笑了。
在两人的笑声中,茂林再次张开了翅膀,向着天空飞去了。
虽然他得到了认可,获得了新生,但这个新生依然是短暂的,他的寿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增长,实际上,就在他们俩站在这里欣赏风景的片刻时间里,他的羽毛已经开始了再一次的脱落。
他要飞,要用自己全新的姿态,用自己渴望了多年的姿态,完成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次的飞翔。
啊溜坐了下来,仰着头看着,看着天空中的那条优美的弧线,弧线上不断有羽毛脱落着,像是一朵花,在一边绽放,一边死亡。
鸟人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鸟人山,去飞越,去得到认可,才有成为真正的鸟人的资格。
对于人类来说,这种麻烦的过程从来都不需要,也不重要。
人就是人,不论善恶,贫穷或富裕,低贱或是高尚,或者如此种种,始终是人,也必然是人。
何必去做一只鸟?
继承前篇《日下无新事·晴空照常》的世界观。虽然像超人一样但大家都是普通人。
有警察有法律,但为了剧情发展一切都很合理,不要在意太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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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一切都挺魔幻的。
毕竟我只是放学之后来银行存个钱,怎么会这么巧,遇到了抢劫犯?
伏熙动了动左胳膊,上臂被身后的女同学死死握住,好似在松开后就会被一股吸力扯进黑洞。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都挣了挣,让自己好受点。
他不认识这个女孩,只是人家穿着的校服和自己是一样的,又刚好前后脚进入这条小街,才被当做是同伴被抓到了一起。
两名抢劫犯用口罩和墨镜遮住了面孔,鸭舌帽和卫衣兜帽叠加,将发丝也完全藏起,手中的折叠刀抵在他的背后,刀尖透过单薄的外套和衬衫接触皮肤,些许刺挠的疼痛让他想抬手挥开刀子。
小街的中段有一处死胡同,胡同很深,常年不见光,只有一盏接触不良的电灯不分昼夜地亮着。
抢劫犯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伏熙左右脚一绊,险些摔倒,扶着墙边的水管“嘶”了一声,被女孩手忙脚乱地扶起。
身为准大学生,伏熙没有带书的习惯,身上的家当都在一只不大的单肩包里,而女同学更是只有一个很小的斜挎包。将包交出后,趁抢劫犯们检查内容时,他终于能做一件想做许久的事了——他用食指点点女孩握住自己手臂的那只手,说道:“请问,你能松开我了吗?”
女孩慌忙松了手,双目还紧急盯着胡同口的两个抢劫犯。
这时,负责监视他们的抢劫犯大喝一声,折叠刀在空中晃来晃去:“在说什么呢!闭嘴!”
女孩躲到他身后,小声询问他有没有办法。伏熙耸了耸肩,面对刀子也毫无反应的样子似乎激怒了对方,但对方也没再做什么,似乎也不想多生事端。
伏熙揉了揉隐隐发痛的上臂,双手自然地往外套口袋里放。
感谢学校,他们的制服在一众水桶服中非常好看,偏西装的版型和软硬适宜的布料都深的他心。在他一番心灵手巧的改造之后,它不仅足够适合自己,还多了一个不易被看出来的内袋。
现在,伏熙多了一副扑克牌。
“喂!银行卡密码报出来!”抢劫犯又开始大吼大叫,折叠刀也开始乱动,而伏熙还没打开扑克牌牌盖。
于是他开口报了一串数字。女孩紧随其后。
抢劫犯们又开始商量如何取钱。
伏熙小幅度地动了动手臂,让女孩注意自己,接着头颅微侧,压低声音:“你松开我的衣服,但不要被他们发现。等会如果刀子掉在地上,你就去捡起来,不管是扔还是藏,不要被他们拿到。能做到吗?”
语毕,伏熙恢复先前的姿态,并等待女孩的回复。他用的语速很快,又几乎是用气音在说话,正怀疑女孩是否听清楚自己的话语时,背后传来的微小拉力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轻的呼吸声。
她在做深呼吸。
伏熙并不着急,他已经用拇指顶开了扑克牌的牌盖,并且摸出了四五张牌,只需要等待一个时机,他有信心掀翻这两个人。
“好的。”女孩仍然躲在他背后,几次深呼吸后,已经站稳了双腿,提起了精神。她在抢劫犯看不到的地方用手腕上的发绳绑起了自己过肩的长发,将恐惧压在心底。
伏熙看不到她的样子,否则他就会惊讶于她的冷静和专注。但他听得到声音,哪怕只是气音,这两个字里也透着十足的坚定。
“准备好。”伏熙用这句话让自己和女孩都绷直了神经。
抢劫犯似乎也已经商量完毕,其中一人晃了晃手腕,折叠刀刀尖指着伏熙:“你过来,和他一起去银行。老实点,演得好就放你走!”
伏熙作犹豫状,眉头蹙起,挣了挣手臂,女孩配合地装作被轻轻拽了下的样子。他一步一步走,板鞋踩在一小滩水渍上,发出些微声音。
折叠刀离他很久,又并未对准他,伏熙装作很紧张的样子,似乎是个刚成年的崽子在强装镇定,在错开刀尖时,抢劫犯看也没看他,目光钉在女孩身上。
伏虺忽地上前一步,脚下的水渍溅出一圈水滴,沾湿了周围的地面。这一步跨进了抢劫犯的攻击范围,但伏虺没给他挥刀的机会,右手臂夹住他持刀的腕部,左手五指弯曲,掌根猛击抢劫犯的肘部,随着令人牙酸头痛的骨骼错位声响起的还有此人痛苦的哀嚎,折叠刀也就此送开。
这还没完,伏熙将他反曲的手臂一甩,脚下后退半步,又是一个垫步上前,一拳打在他的下颌,直接揍中了“人类关机键”,这人当场就软倒在地,不省人事。
“喂!”另一人在后方大叫一声,手中的刀子挥动,却碍于同伴的身体无法给伏熙造成伤害。
距离这人自然倒下还有一秒的时间,伏熙侧移半步,藏于袖口的扑克牌已经来到指间。牌角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拇指扣住牌心,无名指和小指抵住另一面,只见他手腕内收,手臂甩出,薄薄的扑克牌仿佛瞬间消失,而在作为目标的抢劫犯眼里,却是一张牌直奔眼睛而来!
他本能地闭上双眼,收缩脖子和肩膀,折叠刀也无法挥动,下一秒,又立刻睁开了眼睛。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伏熙三步并作两步,毫不畏惧地伸手抓住了他持刀的手。抢劫犯抬起左手挥拳要打,然而右手手腕一阵刺痛让他心生恐惧。
伏熙已经抓住机会,从他指间的缝隙中扣出了折叠刀,他立刻后退,躲开了抢劫犯挥出的左拳。
抢在此人开口前,伏熙便用折叠刀对准了他,声音森冷,目光阴暗:“我能用飞牌扎你眼睛,也敢用刀子飞你脑袋。”
抢劫犯闻言停下了前冲的脚步,双目在胡同里四处乱逛,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反抗的手段。但既然都走投无路来抢劫了,必然也有那么一股狠劲在身上。
与其被送警,还不如搏一搏!说不定就反杀了呢!
伏熙一看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却保持着先前的姿势没有做出应对,似乎看不出他眼里的决绝。实际上,现在也不需要他做什么,事情已成定居。
抢劫犯迈开的脚步还未落下,就被脖子上传来的冰凉感扎破了胆——
女孩不知何时已经绕到了他身后,而先前被他同伴持有的另一把折叠刀,现在正架在他的脖子上,还压得死紧!已经压迫到了他正常的呼吸!
“不准动……敢动,我就让你见见血……”身后的女孩用柔软的气音说道,毫无攻击性的语气配上极具攻击性的行为和语言,巨大的割裂感叫人心生怪异。
而好似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折叠刀的刀锋压得更紧了点,他已经感受到皮肤被割裂的感觉了,压迫处有潮湿感传来,正顺着皮肤缓慢下滑。
伏熙表情不变,他只看到一些泥水从折叠刀与皮肤的相接处滑下。女孩持刀的手十分干净,指尖也没有染上水渍的痕迹。
真厉害。伏熙在心里夸奖道,嘴上却配合地诈唬他:“轻点,已经出血了。弄死他我们可拿不到奖金。”
见此人彻底不敢动弹,伏熙上前,慢条斯理地用刀子从他上衣上割下一条布带,折叠刀给了女孩,她立刻把刀尖对准了抢劫犯的后腹部,十分上道。
左右拉扯了一下,见弹性不错,伏熙和女孩换了位置,刀子在抢劫犯脖子上滚了半圈,吓得他股战而栗,老老实实地将双手绕后,被捆起了手臂。
又扯了条布,伏熙分别在用两头捆在他两个脚腕上,这才放心地让女孩放下刀子,接着两人又联手将另外一个也捆起来。
伏熙摘掉了抢劫犯们的伪装,特意揪着两人往水管方向晃了晃,平和地向女孩说道:“麻烦你报一下警。我的手机正在录像。”
不稍片刻,警笛响起,并且飞速向此处靠近。
做完笔录处理完事件,两人分别打过招呼。
伏熙在会面室见到了女孩的家属,意外的是个熟人,没想到自己的同班同学是这女孩的哥哥。
在分别前两人正式做了自我介绍,他们互相伸出手,礼节性地握了握。
“伏熙。很高兴认识你。”伏熙对站在女孩身后安静观看的男性点了点头:“夏哥好。”
“夏溦霖。谢谢你配合我。这是我哥哥,夏遥旭。”女孩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才将疑惑的视线转去后方,“你们两个认识?”
夏遥旭打了个哈欠,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似乎十分困倦。
伏熙见怪不怪,解释道:“是的,同学关系。出生月份问题,我本来该和你同一届的,家里让先上了。”
夏溦霖露出了然的表情:“原来如此。”
马路对面,一辆车按了按喇叭,伏熙扭头瞥了眼,认出是自己家的车,于是冲着夏家兄妹低头欠身:“家里人来接我了,我就先走了。下次再见。”
夏溦霖也微微弯腰,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手臂向后去拉自己的哥哥:“好的,下次见。”
……
关上车门,伏熙系好安全带,扭头对驾驶座上的人说道:“你怎么有空跑一趟,我以为这个点你在睡觉。”
“怎么对哥哥说话的!”伏虺战术后仰,接着流畅地发动车子:“我的好弟弟反杀两名劫匪,这不得亲自迎接一下。”
伏熙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收获了路口的一个红灯,以及哥哥的掌声。
“说起来,你不是去银行存钱的吗?存了吗?”
绿灯亮了,伏虺把双手按在方向盘上,继续开车。然而这个问题把处变不惊的伏熙给问愣了:
“啊”
“你忘了。”
“我忘了。”
伏虺和他同时开了口,接着,车中就陷入了一种微妙难言的沉默。
过了一个转弯,伏虺笑着问:“明天去?”
伏熙笔直的腰背总算软下来,他往下瘫了点,倚靠在座位上,懊恼地吐出一口叹息:
“明天去……”
作者: 尘聆
评论要求: 无言
【表】
七月的傍晚,炎热正被暮色回收,拥挤道路上的士司机们在进行换班。
从后视镜看眼穿着严实的乘客,诺亚打算快点将对方送达目的地然后回家——虽然那个空屋仅有一只黑猫等着喂食。
但这个少年说的地址是这带有名的别墅区,按理说不至于沦落到要打出租,有点奇怪。
别墅区希腊式大门渐近,警卫摆出手势阻止,诺亚长舒口气,驱车停下。
“为什么停车?”
“啊?目的地到了。”诺亚满头雾水,确认小区的名字。
“继续开。”少年岿然不动,神情如国王巡视领土般悠然自得。
“对不起,”诺亚对有些不耐烦的警卫歉意笑,转头对少年晓之以理,“这位客人,我一会还要去换班,再耽搁下去就迟到太久。”
“那么,你载我去换班。” 天空是蓝紫色叠变,透过车窗落在少年的脸上晦暗不明。
无奈地重新起步,诺亚向换班点开去。
——今日比平日晚,猫估计已经饿坏。
幸好公交刚好驶来,他上车到后门边拉住扶手,发现身边赫然站着少年乘客。
“你怎么?”他吃惊。
“我决定跟你回家。”少年对他笑,虎牙隐隐一现,带着丝狡黠。
“可是我们素不相识?”
“我叫艾梅洛,请问先生你的名字?”
“诺亚。”他下意识就回答了对方用过于官方语调念出的问句。
“那么我们现在认识了。”
不是,你忽然决定要光顾我家,正常人都不会同意的。诺亚感觉到一阵头疼。
他注视着少年,名唤艾梅洛的少年也回视他。
诺亚脑中组织的委婉拒绝混乱起来,放弃继续劝说。
大概是因为少年看着他的眼神太像那只黑猫。
诺亚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在亲戚家辗转暂住。
亲戚都是贫苦的人,给他一口饭吃已是不容易,至于供养上学,是不可能的事。
早早就离开学校,先是帮某个出租车司机的亲戚顶班,好在从来没出过什么岔子,还往往因为面相讨喜收到更多的小费。
于是诺亚成年后也干起这行,等稍有经济能力便租了套小房,独自居住。
“毕竟不能总是麻烦各位亲戚啊,他们本来就生活艰难。”诺亚笑着抚摸着黑猫道。
黑猫是诺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捡到的。
诺亚在归家途中努力顶着伞,却在路过某个街角时听到微弱的猫叫。素来善心的他自然驻足,不过本来只是想把猫抱到个比较温暖干燥的地方,却在伸手的时候看到黑猫被闪电照亮的眼睛,鬼使神差抱回家。
那眼神里充斥着百无聊赖。
“所以说我为什么会忽然读懂猫的眼神,真是很奇怪。”诺亚有一搭没一搭地揉着猫油光水滑的黑色皮毛,“就像我现在觉得你能听懂我的话一样。”
从把猫捡回来之后,诺亚变得总爱在睡前和猫说一说每日所见所闻。
虽然有的时候猫不为所动,但有的时候猫却真的宛如通晓人言,在谈及快乐时会跟着抖一抖胡子,谈及烦恼时会把尾巴搭到他的小臂上敲打,就像在安慰他似的。
对诺亚来说,猫超过宠物,更像家人。
他已经永远失去了的家人。
“咔!”打开屋外破旧的锁,诺亚侧身让艾梅洛进门。
“地方有点小,随意坐吧。”诺亚说完举目四望,最后发现猫绕着艾梅洛脚边打转。
少年蹲下身,伸手摸了摸黑猫的下巴,猫眯起眼发出惬意的呼噜声。
竟然出乎意料地相处地不错。诺亚震惊地看着艾梅洛道:“没想到猫还挺喜欢你的。说实话它有时候真的嚣张得让我害怕,也许你们有缘。”说完诺亚自己颇觉得尴尬地摸鼻尖。
“嗯,说不准。”艾梅洛也眯起眼,很给面子的接话道。
没想到这个富家子弟还挺平易近人,并不像第一印象那般嚣张。
诺亚摆手,“我得赶紧做饭还要喂猫,你先自便吧。”
在厨房流理台前熟练处理着食材,他忽然想到和少年的相遇是在酒吧街。
奇怪,一个高中生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吧街。
【黑匣子】
艾梅洛睁开眼,发现自己依然躺在巨大而柔软的床上。
昨夜的一切仿佛一个梦境。
比如他变成了一只黑猫,在慑人的风雨里缩成一团,寒冷、饥饿、无依无靠。
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对于人来说尚能克服的困境对于动物来说竟然如此艰难。
艰难到他以为会就此迎来死亡。
他起身拉开窗帘,铺天盖地的融融阳光洒进室内,然而他却并未感受到暖意——这碍眼的落地窗。
他又坐回床上,摇响一边的铃铛,佣人拿来他的早餐和衣物。
“父亲和母亲回来过?”
“回少爷,没有。”
“有我哥哥的消息?”
“回少爷,没有。”
低眉顺目的佣人站在三米开外,千篇一律作答,像无数个早晨的复制品。
昨夜那个人的怀抱,真是温暖。
艾梅洛吃着精致早餐,脑海里漫无边际升起这样想法。
【表】
“咦,你竟然也喜欢这道菜。”
“抱歉,”诺亚发现和艾梅洛一块自己总爱大惊小怪,“猫也挺喜欢吃的。”
艾梅洛看向黑猫餐盘里剩下的那种蔬菜,对诺亚挑了挑眉,青年颇有些无所适从地拨弄下头发,补充道:“有时候。”
诺亚还发现和艾梅洛一块自己总十分尴尬,可能因为他下意识莫名会把少年和黑猫联系到一起。幸好人类的思想他人不能入侵,不然实在是太过唐突。
尽管确信艾梅洛不会读心术,诺亚仍止不住心虚。
“这种菜挺贵的。”艾梅洛慢条斯理地叉起菜,这是他家食谱上经常出现的,只不过诺亚的烹调方式相比高级厨师实在过于简陋。
“是的,所以一周基本只能出现一次,”诺亚的脸上是显而易见的心疼,“它还经常嫌弃不吃——明明第一次那么开心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去猜一只猫的想法吧。”
“对了,我想到个问题,你当时为什么会在酒吧街?”
看艾梅洛快吃完,诺亚递过张纸巾,一边问。
【黑匣子】
看着面前巨大的桌脚,艾梅洛挑眉。
那个夜晚并非巧合,而是命运玩笑的必然。
他发现在入睡后偶尔会到猫身上。时间并不固定,不过基本在傍晚或半夜。
上次他踢翻食盆跳上饭桌用起餐来,倒是没被责罚,也不知道之后如何。
结果他惊讶地发现这次晚饭他竟然能直接上桌,而且有一碟是上次在市场他盯了很久的蔬菜——他很喜欢这种菜,虽然那回是因为初次见到其烹调前的样子所以看得出神。
这家伙还真是宠这只猫啊。艾梅洛愉悦地吃起那碟菜。
用餐完后他被那人抱起来,放到腿上。
艾梅洛强行把身上炸起的毛一一压下去,虽然已经历过好多次这样的情形,但作为人的部分还是无法适应。
毕竟他一直很不喜欢被人接近,就连从小伴随长大的仆人也要站在三米外才让他舒服。
然而当温暖的手落在他的头顶,轻轻抚摸着,艾梅洛却很快眯起了眼。
“我今天路过一家新开的甜品店,忽然很想我的母亲。那飘出的香气,像极了她曾给我做的牛角面包。”
艾梅洛想起自己的母亲,屈指可数的见面,别说烘焙,连共用晚餐都是奢侈。她总是辅助父亲奔忙,去攫取更多的利益。
“她会把第一个给我,然后剩下的分给我的朋友,”那人的语调里满是怀念,“我是街区最大的孩子,与其说朋友他们更像我的弟弟妹妹。”
“后来我父母意外身亡,我也搬离了那个街区。”那人的声音有些低落。
看来我们也算勉强同病相怜,艾梅洛于是把尾巴放到对方的手臂上,权当安慰了。
“不过亲戚们都很好,而我总会和旧日伙伴们相遇,互相打招呼,毕竟我是个出租车司机啊!”那人却笑起来,语气恢复了欢快。
可是再回不到从前,难道不会觉得无比悲伤?艾梅洛抬头看向对方,对其的乐观不解。
青年表情温柔,似乎读懂他的问题,道:“生活,总是该向前看并不断走着的。”
“我今天发现一个很不错的去处!”
“理查街,是条有名的酒吧街。”艾梅洛投去谴责的目光。
“不不不,我决不是打算从此酗酒!”那人慌张地摆着手。
艾梅洛抖着胡子,觉得有点好笑,为什么会有人如此在意一只猫的想法。
“我只是发现在快换班的时间去那儿很好,基本能接上最后一单,而且那里的人给小费总是十分大方……大概有这么多。”对方向他比了个数字。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更大方。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你爱吃的那种蔬菜上桌的时间缩短到一周一次。”
其实他早在家中几乎吃厌高级厨师做那种菜,只不过没有替代品。奇怪的是,这个人虽然烹调口感平庸,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艾梅洛怀疑可能猫的味蕾和人不同。
“不过你为什么有时候吃得很开心有时候直接不动呢?”
因为人是人,猫是猫啊。艾梅洛啼笑皆非。
【表】
“你做的这种菜很好吃。”艾梅洛没有回答问题,他接过纸巾抹了下嘴,天知道他第一次用不是丝绸的东西碰脸。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对诺亚道:“给你的小费。”
接过来瞟一眼,诺亚再次违背刚立下的“决不能大惊小怪”的誓言,慌张摆手道:“不行,我决不能收下!”
“那么,就当之后的食宿费吧。”黑发的少年双手交叉搁着下巴望向他,百无聊赖被兴致勃勃覆盖。
诺亚再次鬼使神差地接下了那张支票,然后听到艾梅洛道:“生活,总是该不断更迭的。”
作者:戚寅
免责mode:随意
“小莺近来醒得多了一些,”乔风翠说到这处,眉梢眼角都不经意带着些笑。“她说下次醒来,要出去逛一逛。”
少年人戴着聊胜于无的漏风斗笠,光斑从千疮百孔的竹条里打在脸上,笑起来更是面容清秀,与离开前的成唤莺三分相似。 “你记得要叫人喊上我,我去替她开路!”他虚虚挥了挥柴刀,粗布衣扯得破破烂烂,泡过咸水,更像腌菜干。
海岛上的人世世代代长居在这里,或是几家争地盘胡诌八扯的、或是真的,多多少少都能称道出七八百、上千年的历史。岛上那些白沙铺的路,不说条条尽是坦途,也不算波折。成唤莺自小长在这里,是万万不怕走沙路的——怕的是那些胡乱打听传播的年轻人,长者们对这位“傻子千金”的往事三缄其口,那些轻狂的、无往不利的新面孔得不到答案,乔风翠想不到他们都能闹出些什么事端来。
成唤莺被接回岛上、浑浑噩噩的三四年间,几乎不曾离开她的小院一步,便鲜有新人知晓她的存在了。当地人多用编织起的干草压石头作房顶,她那座青瓦的二层小楼就更加打眼,当地人统一口径称作是搁置了的,还是叫那些上房揭瓦的新人或是游客察觉出不对来,于是总有人在院墙外游荡。偶尔有岛民来驱赶他们,“小楼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便藉此传开来了。
小莺要出去玩了——说来繁琐,于乔风翠而言倒也简洁。绕过后山有大片僻静的白沙滩,是宗族里的公产,平常只几天几天地租给私人,成唤莺往日就爱往那里跑。乔风翠管惯了产业,只消去吩咐过沿岸居住的渔人,叫那些外来人都避开些,只说又租出去一日就是了。
在岛上论白沙是顶不值钱的,但落潮的浅滩里藏着不少珠贝,乔家承包过了,挑拣打磨一番也能卖上价,往往是不许别人家捡的。年轻时候的成唤莺爱捡着这个玩,也常常地缠着乔风翠带着她去,见人就将盛满各色珍珠贝壳的包袱塞进她怀里。然而回来的小莺对万事提不起兴致,叫乔风翠更是忧心了,想要什么都是纵容着——即使不捡贝壳了,踩踩水也是好的。
小莺在等待中醒来了。
行头是早早地备下了的,经纬织得细细的料子,被人穿过一段时间,因而磨得有些泛白,却愈发柔软顺滑了。照往常一样,她坐在雕花的床上愣了久久的一炷香,等在房外的人急急地来拍门,这才挪动略显凝滞的躯体将衣服换上身,但她用布条束着上衣时,还是叫外边的姊姊闯进来,齐齐整整地帮她系上了。她撑一把绢面挂着纱的伞踏出门槛,天色阴阴的,水色便也不够明亮,连带着蛇虫也躁动起来。怎么不是个晴空呢?乔风翠懊恼,但也无济于事。
她们从院东的小门出去,朝阳并不刺目,在层层云气后晕着昏昏的光。夜未散尽,海风也还不停,潮湿裹挟着岛上的一切,枝叶都结着水珠,不留神就蹭湿了衣摆。脚下的沙结成小块,粘在绣鞋上,乔风翠索性带她脱了鞋,赤足踩着泥沙和细小的叶梗。
轻软的衣料有些粘在身上了,成唤莺以前最恨这样不爽利的天气,既不明朗,也不像瓢泼大雨一力刷洗天下尘秽。四处将她的肢体钳制着,好似她原地往后一仰都能被潮气托住。
她走快几步,却甩不掉湿漉漉的一切,反倒将伞上的纱挂在树上。乔风翠匆匆赶上来,替她解开乱作一团的纱,顺了顺、扎起来了。成唤莺的急躁竟不减反增——浪潮声循环往复、树枝被咯吱踩断、蛇虫鼠蚁在脚边窸窣……家乡祥和的、寻常的一天像是要铺天盖地地将她吞吃进去了。
——不作思量地留下吧!
草木都扎在记忆里的地方,路也按着她习惯的动作走……又不完全像,却说不好哪里不对劲。成唤莺恍惚像是被浪卷进另一个世界,昔日的情感蒙上海雾,在对岸影影绰绰看不真切,也不属于她了。她的往日是真是假?她感到一阵被压在水中的无力,眼底也氤氲着一层水汽,呼吸渐渐急促,修得干净圆润的指甲一下一下地刮着掌心。
乔风翠见她怔住,急得拉她的手拍打,仍是得不到回应,将她的脖子脸颊也拍得发红。她少见地舍弃了那些礼教,细声细气地问询,接着胡乱地喊,更是尖声哭叫起来,小莺终于是听到了,缓缓转头望她。
“姊姊,我们该回去了。”成唤莺嗫嚅一下,有些僵硬地露出笑。
她们还没走到白沙滩,成唤莺也无从得知那里预先埋了多少大个的、绚丽的珠贝。两道身影并肩着往回走,一无所知的少年人却还在挖,乔风翠不禁去想他的落寞或恼怒,长长地盯着小莺再次呆滞下去的脸。
青灰的瓦下又陷入静谧的等待。
Vol.208「余辜」《地铁里的吸血鬼》
作者:舞舞纸
mode:随意
我的家族自古以来就以人类的鲜血为食,延续这一传统几百年后,我们终于遭到了报应。
人类用他们的武器攻下了我们一座又一座的城堡,我的祖辈、父辈都因为最日常的摄取食物被处以极刑。而我很幸运,在人类闯入我家时,我还没有直接咬破人类脖颈吸食鲜血的经历——那是成年礼的仪式,成年以后的吸血鬼要自己寻找食物——我还未成年,只知道鲜血是盛在杯中的饮料而已。
一些自以为善良的人类,认为我还有改造的机会,只要好好教育,就能与家族一刀两断,融入人类社会。我要活下去,首先要起誓,不得吸食人类鲜血;然后要和我的过去一刀两断——也就是亲手处刑我的家人们。
人类把我的亲族还有眷属关在了一个贴满了黑色胶布的透明箱子里。他们把箱子摆在一个广场,我要做的就是一条条地撕掉那些胶布。这样的箱子有几十个,每个箱子上都至少贴了六七十条胶布。我在太阳下,用被裁得比肉还平的指甲一点点勾起胶布的角,每撕掉一条胶布,就有一道阳光照进箱子里。
我没有时间和箱子里的亲族道别,必须争分夺秒地撕掉这些胶布——如果没有在正午前执行完刑罚,我也会被晒死在广场上。
我活了下来,我失去了家人眷属,也失去了住所和财产。为了继续活下去,我找了份地铁安检员的工作。
我自以为适合这份工作。吸血鬼的嗅觉非常灵敏,轻轻一嗅,就能从人山人海里嗅出火药、汽油或者麻药的气味。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吸血鬼的身份,只能在这些人经过安检的时候,我才能找个理由打开他们的包,从里面找出那些危险的玩意。
就算我和过去了断了,吸血鬼在人们眼中还是危险又邪恶的存在,我怕光、怕水,仍以血为食,我不能和我的肉体一刀两断,只能不停地压制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此外作为平衡,我在言行上,要比人类更加正直善良。
这其实不难。我的家族是住在城堡里的贵族,我自小就接受着严苛的礼仪教育,在品行方面,我只能说,人类的美德只是吸血鬼贵族平日里行为举止最表层的复制品。唯一的差别是人类在我们眼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眼中的动物,我只要把人类视为我的族人,就能成为人类道德体系中的“好人”。
基于以上原则,我和同事相处融洽。虽然开始时他们会在我拒绝和他们共进午餐的时候怀疑我是不是不喜欢他们,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他们都觉得我是一个害羞内向的好人。在我找出一次炸弹以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更是热情了。
我喜欢这份工作,不只是我的嗅觉可以在这里发挥作用,以此向人类赎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是少数几件可以让吸血鬼在白天上的班。
每次和同样幸存的吸血鬼友人提起这事,他们都会露出崇拜之情,好像我已经征服了阳光一样。其实呢,恰恰相反。虽然我不是那种晒到太阳就化成灰的体质,但在阳光下会也头晕恶心、浑身无力。那场处刑后,我多少落下了病根。如果在盛夏的烈日下晕倒的话,我无疑会在水泥地上化为灰烬。
地铁站的这份白班,天没亮就可以到岗,工作时都在地下,到下班的时候天也黑了,全程都晒不到太阳,所以我很喜欢。
再过两天,我的试用期就结束了,我可以自力更生,用自己赚的钱去买猪血、收购私人医院临期的血包,而不是和那些人形蝙蝠一样,靠袭击人类或家畜维生。
“哟,你还是到这么早。”现在是上午五点,人类同事打着哈欠向我问好。
“早上好。”我礼貌地回答。
“这个点站里根本没有人,真不知道为什么要我们到这么早。”
我苦笑着打开安检机器的电源,人类发明的机械比吸血鬼的法术精密而有趣。
“哇,好浓的香水味……”
我巡着香味往身后的出站口看去——是一名身穿黑色风衣、头戴黑色宽檐帽的高个女性。她一袭黑衣,黑色的面纱遮着她的脸,她一手抱着一束玫瑰,另一手拖着一只行李箱,裹着一团花香,高跟鞋踩得咯咯响。
“看来是一位上夜班的小姐。”同事做了个吹哨的口型,但没有吹出声,“口味独特的cosplay,是什么玩法?未亡人?”
我对人类女性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虽然这么说有些失礼,所谓人类的性吸引力,对吸血鬼来说只是食物的调味剂。
玫瑰花,玫瑰花,不只是玫瑰花,这个味道是,鲜花饼。
是浸泡过鲜血的玫瑰,是酥皮里包裹的甜美。不,包裹馅料的不是酥皮,是,行李箱!
我立刻发现,这女人是个杀人犯!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向那杀手奔去,那个杀手一愣,挥起行李箱就往我头招呼过来。我重重撞在墙上,如果是人类的话,头骨已经裂了。
还好我是吸血鬼,虽然几个月没有好好吃饭,但身体比人类结实得多。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那杀手已经上了通向地面的楼梯。
楼梯的尽头是初生的太阳,和杀手匆忙离去的背影。
我一咬牙,化为一团红色的气雾,漫向楼道的出口,将杀手包围,照射到阳光的那一刹那,我一阵晕眩,被打回原形,在昏倒之前,我打开行李箱,用爪刺破里面的塑料袋,血漫出来流了一地,一具被压缩成肉饼的尸体缓缓膨胀。
我被解雇了。
因为地铁公司的员工只能是人类。
我的脖子、手腕,从这些被太阳直射的地方开始,灼伤像蛛网一样布满了我的全身。要不是我的同事及时把我送上救护车,我定会死在阳光下。
我躺在一家私人医院的病房里,这家诊所的人类医生曾做倒卖人血的生意,和我过去的家族有诸多合作。在我幸存下来后,他常常以赊账的形式给我一些临期血袋作为接济。
吸血鬼友人纷纷来探望我。
“原来你没有征服阳光。”
“地铁安检,哈哈哈……”
“你接下去要做什么呢,要不试试……打扫下水道?”
我还是想做那种不用累死累活就能赚钱的工作,比方说像以前在家里那样做爸妈的儿子。
但这是不可能的。
希望下一份工作吸血鬼也可以做。
评论要求:笑语
“先生,现在的预约已经排到了下个月,如果您不是紧急需求的话,现在妈妈没法给您做。”
“少胡扯,那我再加钱!我受够了!我必须忘记那只蜘蛛——”
“先生,不是这样……”
“让他进来吧。”
田中起身到审讯室外面,刚打算抽根烟,马上就被前辈拍掉。
前辈努努嘴,田中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只看到一大一小两个坐在椅子上的女孩。大一点的女孩穿着可爱是背带裤,头发用小熊皮筋扎成两个揪揪,正垂着头。小一些的女孩穿着艳丽的红色和服,坐在椅子上晃着腿,整个人像是座敷童子一样可爱。
田中识趣地掐了烟,但是这时小一些的女孩已经看过来,然后她跳下椅子,哒哒哒地跑过田中和前辈,往局里的自动贩卖机去了。
“那个孩子也是……?”田中指了指跑走的女孩,他是抓捕过程中才被调到这个案子里,对整个案情一无所知,只知道前辈们已经搞定了所有调查,只差他协助抓捕了。
“不是。”前辈摇头,“不过这个案子她也得参与。”
田中抓抓头,然后搓了搓油腻是手指,看向单面玻璃另一面的审讯室。被拷在椅子上的人眼睛歪斜,然而却滔滔不绝地在描述自己犯案的全过程,负责记录的同事中间已经换了一轮,来了个手速快的,键盘都快要搓出火星子。
他再一次想起关于这个嫌疑人的信息:早稻田大学毕业,家境优渥,毕业后被金融公司内定,年薪是他这种小警员想都不敢想的。
他再次对前辈投去疑惑的目光,质疑到底是抓错了人还是背调出了问题。
“你们要喝吗?”
稚嫩的声音从下面传来,田中低头,是刚刚跑去买饮料的女孩,她用宽大的袖摆兜着两罐咖啡,一份盒牛奶和一罐凉茶。
“茶是我的。”她继续说。
田中和前辈两人当然识趣,一人拿了一罐咖啡,女孩拿着牛奶去找另一个女孩。田中看着她把牛奶拆开,吸管插好,递给另一个女孩,又贴着她说了什么话,另一个女孩才接过牛奶,把吸管咬在嘴里。
“她到底是……”
“她这次是目击证人,之前她只做善后的。”前辈猛灌一口咖啡。
现在小一点的女孩又走到他们旁边了。
“这次还有多久。”女孩说,“客户那边还等着。”
田中敏锐注意到了她的措辞,原本香浓的咖啡差一点让他反胃。
“快了,快了。”前辈痛痛快快干掉了一整罐咖啡,然后从钱包里取出来两个人的钱递给女孩,“这家伙交待得比其他人都快,很快就能结束。”
女孩推掉了他的钱,抱着易拉罐小口地喝着,她的个子只能勉强够到单面玻璃的下沿。
审讯室里的男人已经交代到了最后一名受害者的信息,却突然开始尖叫。田中听着男人含糊不清地喊着“蜘蛛,红色的蜘蛛”,女孩也在这时喝完了最后一口凉茶,她熟练地把罐子向后一扔,正中垃圾桶。
“这次还得麻烦您,这次的受害者数量太多了。”前辈突然说,还是试图将钱递给女孩。
“我请你的。”女孩眯着眼笑,“这次会很快的,我没想到这个家伙事后跑到我那里了。”
“请问……”田中还是憋不住了,“请问这个孩子到底是。”
“我是目击证人,不过我也知情。”
“这么说那个孩子被袭击的时候……”田中瞟了一眼长椅上低着头的女孩。
“我在现场,所以他后面来找我了。”女孩抬起头看他,田中这才发现女孩的眼瞳大得出奇,几乎看不到眼白,但是这话听得田中心里一惊,连忙蹲下和女孩平视。
“我没受伤,受伤的是他。”女孩抬手指着审讯室。
“我就用原型吓吓他,谁知道他那么胆小,那我只能把他的脑子搅搅安抚一下了。”